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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投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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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投资论文

第1篇

本次调查的对象以农户为基本单位,调查所选取的样本涉及湖北省的10个县(市)的100个农户。样本的选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有经济较发达的平原地区如天门市、仙桃市,也有经济一般的丘陵地区如咸宁市,也有经济较落后的山区如竹山县、英山县,还有武汉市的郊区如新洲区、江夏区。这种样本的选择方式和结构有利于比较全面了解情况,以得出比较合理的研究结论。调查资料的收集采取以下程序:一是设计基本问卷表,由被调查的农户进行填写;二是按照收集调查表的10%的比例随机抽样到农户家中核实,最后确定有效样本为96户;三是设计专门表格将有关定量性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最后,由课题组成员根据有关资料撰写调查报告。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农户的基本情况

1户主年龄。对户主年龄进行调查的目的在于与第二项文化程度相结合,共同分析年龄与文化程度对农户投资决策的影响。调查发现户主以男性为主,占85.4%,平均年龄在40.5岁,最小为24岁,最大为62岁;24-30岁的占22.9%,31~40岁的占37.5%,41岁以上的占39.6%。调查中还发现24~30岁的户主,80%以上外出打工,31-40岁的户主外出打工因受年龄和文化技能限制,只有30%外出打工。41岁以上的户主基本上都没有外出打工的经历。

2户主文化程度。在被调查的户主中,文盲占21.9%,全部集中在41岁以上的户主;小学文化的占52.1%,主要集中在31岁以上的户主;初中文化的占18.6%,主要集中在31~40岁的户主,24-30岁的户主有一部分,高中(中专)文化的占7.4%,全部集中在24~30岁的户主。由此可以看出,户主年龄越年轻,文化水平越高,户主年龄越大,文化水平越低。户主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对家庭的投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年轻人和文化程度较高的户主接受新兴事物要快些,具有一定的进取和冒险精神。

32007年全年家庭纯收入。2007年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为3997元,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7896.76元,与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人大致相当。但是,如果按调查户所处地理环境分为平原区、丘陵区和山区,则他们之间的纯收入的差距是比较明显的。平原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396.70元。丘陵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201.83元,山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2873.65元,这说明地理环境对农户的投资行为以及收入有重要的影响。

(二)投资行为分析

1投资意愿和投资计划。当问及调查户是否有投资意愿时,回答有的占87.5%,这说明广大农户还是很渴望进行投资的,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占44.8%。为什么有87.5%的农户有投资意愿,而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只占44.8%。调查发现,除了少数农户有自身积累外,大部分并不具有现实的投资能力,自身没有投资能力而又不希望得到援助的原因有二,一是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投资计划,这类农户达76%,或者有明确的投资计划,但不能预测投资期及投资的成本和收益,怕万一投资失败,难以还债,所以稳健起见,想依靠自身的积累;二是有意愿不一定有机会,83%的农户想拓宽增收渠道,但就是苦于难以发现和利用机会,部分农户说,如果有机会,只要有把握赚钱,他们还是愿意得到投资援助的。

2在目前的农产品价格下,对土地投资的意愿。愿意对土地投资的占26%,将减少对土地投资的占37.5%,保持现状的占36.5%。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有74%的农户不愿对土地增加投资。原因之一是土地调整比较频繁;对土地的投资一般在当年很难见成效,土地调整频繁使农户对土地经营的短期化行为严重,不愿意增加对土地的投资。二是目前农户对土地的投资已经处于临界点了,再增加投资,产出并不一定会相应增加。三是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同样的投入如果用在其他方面,可能效益更大。四是农村中的“四荒”地已经不多,剩下的“四荒”地投资的成本很高,更何况“四荒”地目前的产权不明晰,投资后怕收不回来。调查还发现,2007年与2006年相比,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数量普遍减少,减少的农户占92.7%,增加的为0,不增不减的占7.3%,减少的劳动力大部分是外出打工,其余的在本地或外地经商和跑运输。

3对粮食生产方面的物质投资。认为种粮有利的占2.1%,认为种粮无利可图,尽量少投入的占26%,认为别无门路,只能投向粮食的占52.1%,认为生产资料价格太高,资金有限,无力投入的占19.8%。第一类情况的农户只有2户,他们都是子女在城镇上班或务工经商,老人在农村种粮供他们的口粮,所以他们愿意在种粮方面多投入,而且他们也有实力投入;而第二类的农户,一旦有其他投资机会,也必然会减少对粮食生产的投资;第三类和第四类农户的情况也正好说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兼业化现象也多发生在他们身上。

42007年家庭总投资的变化。回答增加的占26%,回答减少的占52.4%,回答不增不减的占19.8%。调查发现,在增加投资的原因中,认为消费减少的占71.9%,认为是贷款增加的占11.5%,认为是收入增加的占16.6%;这说明大部分农户是在勒紧裤带增加投资。增加投资的目的中,用于解决吃、穿、住问题的占19.8%,此类农户一般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或者正在努力解决;用于应付开支的占47.9%,此类农户一般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但子女较多,家庭开支大,必须有不断增加的收入来源来应付;用于增加财富的占32.3%,这类农户一般已经步入小康,或正在奔小康。在影响投资的因素中,把“不了解行情,不知投向何处”放在第一的占23.9%,把“不愿增加投资,怕风险”放在第一的占25.3%,把“农产品价格较低,农用工业品价格高”放在第一的占22.5%,把“无资金可投和缺乏技术指导”放在第一的占28.2%。其实大多数农户认为这四种因素都会影响投资。很难对他们进行排序。

5家庭收入来源和用途。家庭收入的来源反映了农户的就业结构和投资结构;而收入的用途可以反映农户的支出结构和投资意识。调查发现,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业的占51%,主要来源于畜牧业的占7.29%,主要来源于林业的占3%,主要来源于渔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工业和建筑业的占6.25%,主要来源于服务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打工的占9.37%。这说明除了部分年轻的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打工外,大部分农户的收入主要还是来源于农业。

三、调查后的思考

1大力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农民的文化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投资行为,还会对其他经济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文化层次较高的农户,其投资意识一般较强,而那些文盲和半文盲的农民,有了收入就用来改善生活,投资意识不强。而且文化素质的高低还会影响农民的消费习惯和休闲时光的打发,而这些也会影响农户的投资行为。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也易于接受和掌握新技术,培养一定专长,为农户从事兼业行为,开辟增收渠道创造条件。

2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实质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土地两权分离后的关键是农户是否真正拥有使用权,因为这是农民能否对土地具有长期经营思想和对土地进行中长期投入的重要前提。然而,尽管中央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但实际上在不少地方,农户承包的土地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的做法使农户不愿也不能对土地的经营进行长期规划和稳定投入。所以,目前必须明确农户对土地拥有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必要的处置权。通过承包、租赁、股份等形式,来确定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变动;其次就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和专业户集中,并尽可能延长使用期限,以加深农户对国家土地制度相对稳定的预期,从而树立长期经营的思想,对土地进行合理投入。

3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增强农户积累。要使农业部门和农户自身的积累成为农业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有两个条件必不可少:(1)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2)农业投资的收益率必须高于至少不低于社会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在这两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是根本的。因为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是保证农业投资收益率达到较高水平的基本条件。但在中国目前的GDP分配格局下,工农产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不利于农业部门的剪刀差。

4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信息市场。实行以后,单个农户缺乏获取信息的有效渠道,缺乏对信息进行分析、过滤、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往往是“跟着感觉走”,其“风险概率”较高,使得农户进行投资决策时畏首畏尾,要么是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要么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信息不灵是制约农户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信息市场。同时,还可以发挥农产品加工和经销企业在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与农民签订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合同,减少农民投资风险,为农民的生产提供信息。

第2篇

本次调查的对象以农户为基本单位,调查所选取的样本涉及湖北省的10个县(市)的100个农户。样本的选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有经济较发达的平原地区如天门市、仙桃市,也有经济一般的丘陵地区如咸宁市,也有经济较落后的山区如竹山县、英山县,还有武汉市的郊区如新洲区、江夏区。这种样本的选择方式和结构有利于比较全面了解情况,以得出比较合理的研究结论。调查资料的收集采取以下程序:一是设计基本问卷表,由被调查的农户进行填写;二是按照收集调查表的10%的比例随机抽样到农户家中核实,最后确定有效样本为96户;三是设计专门表格将有关定量性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最后,由课题组成员根据有关资料撰写调查报告。

二、调查结果的分析

(一)农户的基本情况

1户主年龄。对户主年龄进行调查的目的在于与第二项文化程度相结合,共同分析年龄与文化程度对农户投资决策的影响。调查发现户主以男性为主,占85.4%,平均年龄在40.5岁,最小为24岁,最大为62岁;24-30岁的占22.9%,31~40岁的占37.5%,41岁以上的占39.6%。调查中还发现24~30岁的户主,80%以上外出打工,31-40岁的户主外出打工因受年龄和文化技能限制,只有30%外出打工。41岁以上的户主基本上都没有外出打工的经历。

2户主文化程度。在被调查的户主中,文盲占21.9%,全部集中在41岁以上的户主;小学文化的占52.1%,主要集中在31岁以上的户主;初中文化的占18.6%,主要集中在31~40岁的户主,24-30岁的户主有一部分,高中(中专)文化的占7.4%,全部集中在24~30岁的户主。由此可以看出,户主年龄越年轻,文化水平越高,户主年龄越大,文化水平越低。户主的年龄和文化程度对家庭的投资行为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年轻人和文化程度较高的户主接受新兴事物要快些,具有一定的进取和冒险精神。

32007年全年家庭纯收入。2007年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入为3997元,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7896.76元,与湖北省农村人均纯收人大致相当。但是,如果按调查户所处地理环境分为平原区、丘陵区和山区,则他们之间的纯收入的差距是比较明显的。平原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396.70元。丘陵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3201.83元,山区的调查户人均纯收入为2873.65元,这说明地理环境对农户的投资行为以及收入有重要的影响。

(二)投资行为分析

1投资意愿和投资计划。当问及调查户是否有投资意愿时,回答有的占87.5%,这说明广大农户还是很渴望进行投资的,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占44.8%。为什么有87.5%的农户有投资意愿,而希望得到投资援助的只占44.8%。调查发现,除了少数农户有自身积累外,大部分并不具有现实的投资能力,自身没有投资能力而又不希望得到援助的原因有二,一是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投资计划,这类农户达76%,或者有明确的投资计划,但不能预测投资期及投资的成本和收益,怕万一投资失败,难以还债,所以稳健起见,想依靠自身的积累;二是有意愿不一定有机会,83%的农户想拓宽增收渠道,但就是苦于难以发现和利用机会,部分农户说,如果有机会,只要有把握赚钱,他们还是愿意得到投资援助的。

2在目前的农产品价格下,对土地投资的意愿。愿意对土地投资的占26%,将减少对土地投资的占37.5%,保持现状的占36.5%。上述调查结果表明,有74%的农户不愿对土地增加投资。原因之一是土地调整比较频繁;对土地的投资一般在当年很难见成效,土地调整频繁使农户对土地经营的短期化行为严重,不愿意增加对土地的投资。二是目前农户对土地的投资已经处于临界点了,再增加投资,产出并不一定会相应增加。三是农业的比较效益低,同样的投入如果用在其他方面,可能效益更大。四是农村中的“四荒”地已经不多,剩下的“四荒”地投资的成本很高,更何况“四荒”地目前的产权不明晰,投资后怕收不回来。调查还发现,2007年与2006年相比,投入到土地上的劳动数量普遍减少,减少的农户占92.7%,增加的为0,不增不减的占7.3%,减少的劳动力大部分是外出打工,其余的在本地或外地经商和跑运输。

3对粮食生产方面的物质投资。认为种粮有利的占2.1%,认为种粮无利可图,尽量少投入的占26%,认为别无门路,只能投向粮食的占52.1%,认为生产资料价格太高,资金有限,无力投入的占19.8%。第一类情况的农户只有2户,他们都是子女在城镇上班或务工经商,老人在农村种粮供他们的口粮,所以他们愿意在种粮方面多投入,而且他们也有实力投入;而第二类的农户,一旦有其他投资机会,也必然会减少对粮食生产的投资;第三类和第四类农户的情况也正好说明农业的比较效益低下,挫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而且兼业化现象也多发生在他们身上。

42007年家庭总投资的变化。回答增加的占26%,回答减少的占52.4%,回答不增不减的占19.8%。调查发现,在增加投资的原因中,认为消费减少的占71.9%,认为是贷款增加的占11.5%,认为是收入增加的占16.6%;这说明大部分农户是在勒紧裤带增加投资。增加投资的目的中,用于解决吃、穿、住问题的占19.8%,此类农户一般是刚刚解决温饱问题或者正在努力解决;用于应付开支的占47.9%,此类农户一般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但子女较多,家庭开支大,必须有不断增加的收入来源来应付;用于增加财富的占32.3%,这类农户一般已经步入小康,或正在奔小康。在影响投资的因素中,把“不了解行情,不知投向何处”放在第一的占23.9%,把“不愿增加投资,怕风险”放在第一的占25.3%,把“农产品价格较低,农用工业品价格高”放在第一的占22.5%,把“无资金可投和缺乏技术指导”放在第一的占28.2%。其实大多数农户认为这四种因素都会影响投资。很难对他们进行排序。

5家庭收入来源和用途。家庭收入的来源反映了农户的就业结构和投资结构;而收入的用途可以反映农户的支出结构和投资意识。调查发现,收入主要来源于种植业的占51%,主要来源于畜牧业的占7.29%,主要来源于林业的占3%,主要来源于渔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工业和建筑业的占6.25%,主要来源于服务业的占11.5%,主要来源于打工的占9.37%。这说明除了部分年轻的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于打工外,大部分农户的收入主要还是来源于农业。

三、调查后的思考

1大力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农民的文化素质不仅直接影响农民的投资行为,还会对其他经济行为产生重要影响。文化层次较高的农户,其投资意识一般较强,而那些文盲和半文盲的农民,有了收入就用来改善生活,投资意识不强。而且文化素质的高低还会影响农民的消费习惯和休闲时光的打发,而这些也会影响农户的投资行为。同时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也易于接受和掌握新技术,培养一定专长,为农户从事兼业行为,开辟增收渠道创造条件。

2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实质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土地两权分离后的关键是农户是否真正拥有使用权,因为这是农民能否对土地具有长期经营思想和对土地进行中长期投入的重要前提。然而,尽管中央明确提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权三十年不变,但实际上在不少地方,农户承包的土地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三年一小变,五年一大变的做法使农户不愿也不能对土地的经营进行长期规划和稳定投入。所以,目前必须明确农户对土地拥有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必要的处置权。通过承包、租赁、股份等形式,来确定集体和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尽量避免土地使用权的频繁变动;其次就是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是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和专业户集中,并尽可能延长使用期限,以加深农户对国家土地制度相对稳定的预期,从而树立长期经营的思想,对土地进行合理投入。

3提高农业的比较利益,增强农户积累。要使农业部门和农户自身的积累成为农业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有两个条件必不可少:(1)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2)农业投资的收益率必须高于至少不低于社会平均的投资收益率。在这两个条件中,第一个条件是根本的。因为农产品销售收入高于农业生产成本,是保证农业投资收益率达到较高水平的基本条件。但在中国目前的GDP分配格局下,工农产品价格之间存在着不利于农业部门的剪刀差。

4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信息市场。实行以后,单个农户缺乏获取信息的有效渠道,缺乏对信息进行分析、过滤、判断和选择的能力,往往是“跟着感觉走”,其“风险概率”较高,使得农户进行投资决策时畏首畏尾,要么是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要么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信息不灵是制约农户投资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中介组织和信息市场。同时,还可以发挥农产品加工和经销企业在市场信息方面的优势,与农民签订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合同,减少农民投资风险,为农民的生产提供信息。

第3篇

84年后的农业增长率的急剧下降引起了产权改革是否是核心,是否要私有化的争论。其中投资是争论的焦点之一。但是不同的观点相对应的实证分析还没有得到一致的,令人信服的结论。本文系统的分析了地权稳定性对各种农业投资,特别是固定于土地的长期投资的影响,同时考察了其他一些因素的影响,尝试着对这场争论提出自己的见解。

我们的理论模型指出地权的不稳定性抑制了长期投资,但对其他投资的影响随外生约束的变化会有所不同。小调的负面影响较小,而合适的补偿机制降低了大调的负面作用,其他因素对投资的影响方向也随约束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同时农业的低比较收益对投资有着双重的重要的负面影响。

实证分析证实了地权的不稳定对长期投资显著的负面影响,而且大调的影响大,小调的影响小,也证实了补偿机制有正向作用。我们同时得到了:小调刺激了化肥的施用,也减少了农业劳动投入,而大调对两者的影响基本不显著。这种差异证实了约束条件的变化的重要影响,也暗示了农业的比较收益的重要性。另外我们还证实了非农就业机会,村组的相对应的长期投资都显著的降低了农户的长期投资,进而我们对产权核心论提出了质疑。

关键词:地权稳定性,大调整,小调整,长期投资,短期投入,劳动投入,农家肥,农业比较收益,约束条件,村组投资,补偿机制,集体所有制,产权核心论

LandTenureSecurityandFarmerInvestment:TheoryandEvidencefromChina

Abstract

Thesharpdropintheagriculturalgrowthrateprovokedahotdebateaboutwhetherthemainproblemlayinlandrightornot,andwhetherweneededtoprivatizelandornot.Investmenthasbeenoneofthefocuses.Noconvincingempiricalevidencehasbeenprovidedeithertovalidateorinvalidatethearguments.Ourpapersystematicallyexplorestheimpactthatlandinsecurityhasonagriculturalinvestments,especiallyonlong-termandland-savinginvestment.Wealsoanalyzeeffectsofotherelements.Wetrytogiveourcontributionabouttheissue.

Ourtheoreticalmodelpredictsthatlandtenureinsecurityadverselyaffectslong-terminvestment,buttheeffectsonotherinvestmentsdependingontheexogenousconstraints.Partialadjustmenthaslessnegativeeffect,andsomeproperrecoupmentmechanismsalleviatethenegativeeffectofrearrangement.Theeffectsofotherelementsoninvestmentsarealsodependingonexogenousconstraints.Andwepointouttherelativelyloweryieldofagriculturehastwoimportantnegativeimpacts.

第4篇

论文关键词:信贷需求,层次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一、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综述

需求跟进型的经济决定金融理论认为:真实经济的增长对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产生额外的需求,金融部门为满足经济增长需求而跟进的金融服务促进金融发展。即现代金融机构的建立,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形成以及相应金融服务提供的水平和数量是由真实经济对金融的需求所决定的。因此,金融服务是经济发展催生的,也体现出金融服务领域的消费者主权。所以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直接取决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农村金融需求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安排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提高农村金融水平,首先要正确认识农村地区的金融的有效需求。【6】

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村借贷需求从整体来看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史清华对山西745户农户的调查发现, 2000年与1996年相比,发生借贷行为的农户比例由29. 6%上升到40. 7%。朱守银通过对安徽亳州的217户农户的调查也发现,农户借贷的发生率由1999年的31%上升到2001年的51. 3%,农户借贷资金规模由1999年的27. 8万元上升为2001年的69. 7万元,农户借贷次数由1999年的1. 57笔/户上升到2. 05笔/户。

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农村产业结构的差异等原因,农村信贷需求体现出越来越大的差异性和层次性,针对性的农村信贷需求调查在各地展开。在以往的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普遍采取以信贷需求主体的不同层次分析的基础。收入是影响信贷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金融论文,不同收入水平对信贷的需求规模、条件等都会有所不同。如何广文、李莉莉(2005)曾将农户信贷需求的层次性分成贫困农户、一般种养殖农户和专业型农户三个类型。对目前我国农户的多层次性信贷需求特征进行剖析,进而为信贷产品的开发提供了指南和方向;还有些以行业为标准将主体划分为按种植业、养殖业、渔业、餐饮及旅游业等分析;此外还有以组织结构标准进行分析的,如将需求层次划分为农户、农村经济联合体、农村企业、政府机构等主体(楚尔鸣,2007),对各主体的融资次序进行调查分析;以及微观主体构成按规模和特点可分为下列五个层次:地方骨干型企业包括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般民、私营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专业户、种养大户和普通农户。由于上述经济主体的所有权、经营规模、产品及运行模式不同,在经营活动中具有各自的特点,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个性明显,层次性强烈。另外根据农户的贫富状况又可以分为贫困户、温饱型农户和市场型农户。不同层次经营者对金融需求的形式、特征和满足金融需求的手段与要求是不一样的。(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8)。主体的层次性对应着需求层次性,在数量、方式、时间上也有着明显的特征,因此,基于主体层次性的分析是目前主要的分析方法。基于资金用途或信贷需求动机的分析中,王雨舟(2004)将农村信贷需求层次从资金用途上划分为生产性信贷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等。生产性信贷需求主要包括农业生产向规模化、专业化、多元化和产业化发展而产生的金融需求;消费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户因修建房屋、医疗看病、婚丧嫁娶、子女教育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农业综合开发性信贷需求主要是农村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和小城镇建设而产生的信贷需求。周立(2004)以同一区域的农村内部为出发点,认为同一区域的农户之间对金融需求也存在差异。

与基于需求主体的层次分析不同,基于需求动机的层次分析其观点在于对信贷的需求是为了满足某种目的,基于目的性考察信贷的需求进而设计信贷的供给模式将更有利于提高信贷供给效率,提高信贷的有效供给。此外由于不同类型的需求主体在需求动机上往往有交叉重叠,基于需求动机的考察可以避免不同需求主体的相同动机分析。立足于需求动机,结合需求主体的层次性,全面把握农村信贷需求特征,从而为农户信贷产品开发和服务拓展提供更好的理论指导。

二、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性分析中的适用性

1、马斯洛需求理论的介绍

亚伯拉罕.H.马斯洛(Abraham.h.maslow)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研究表明,人有一系列复杂的需要,按其优先次序可以排成梯式的五个层次:①生理需求。包括对食物,水,空气和住房的需求等,它们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②安全需求。是指对于安全稳定,无忧虑和一个有结构的,有序的环境的需求。一般表现在安全的工作条件,公正和明确的规章、规定、工作保证,轻松自在的工作环境,退休和保险计划等。③归属需求。是指对社会交往、感情、爱情、友谊的需求,包括在工作中的交往、协作等机会和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的机会等。④尊重需求。是指人们需要从别人那里得到尊重,也需求自尊,包括获得能产生成就感和责任感的机会。⑤自我实现需求。指一种最充分地发展个人的真正潜力,以一种最高程度的个人方式表现个人的技能、才干和情绪的愿望。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包括四点基本假设:(1)已经满足的需求不再是激励因素。人们总是在力图满足某种需求,一旦一种需求得到满足,就会有另一种需要取而代之;(2)大多数人的需要结构很复杂,无论何时都有许多需求影响行为;(3)一般来说,只有在较低层次的需求得到满足之后,较高层次的需求才会有足够的活力驱动行为;(4)满足较高层次需求的途径多于满足较低层次需求的途径。【2】

2、马斯洛需求理论在农村信贷需求层次分析中的适用性

马斯洛理论认为金融论文,人在不同的阶段需求会有所不同,体现一个由低层次需求到高层次需求的渐进过程,也是一个从物质需求到精神需求的渐进过程。该理论比较客观、准确地揭示了人类需要产生的客观规律,被广泛用于各行各业。同样在农村信贷需求中也适用。

农村信贷需求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产品需求、服务需求以及关系需求。产品需求是信贷需求中的最基本的需求,主要包括信贷规模、信贷条件以及信贷渠道等方面。信贷市场作为一个特殊商品的市场,产品的需求是最主要的需求;服务需求是高一级层次的需求,包括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获得的便利性等方面。但由于信贷市场的特殊性,也往往会与产品需求相结合;关系需求则应被看做是信贷需求中最高层次的需求,客户在购买了称心如意的产品、享受了舒适的服务基础上,如果能同时扩大社会关系网,获得稳定的关系,将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感。因为“关系”对一个客户的价值在于获得社会的信任、尊重、认同,是一种情感上的满足感。信贷需求中的关系需求则是指客户通过信贷需求获得稳定的关系,获得最大程度的社会认同感和自我满足感。

在农村信贷需求中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产品需求也可以利用马斯洛需求层次分析法来进行分析。农村信贷的需求主体主要有农户和企业组成,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金融论文,将需求层次划分为金字塔式的3个层次:生存性信贷需求、发展性信贷需求以及特殊性信贷需求。由于两大主体有所不同,我们分别来进行分析。对于农户而言可将改善住房条件、传统农业需求作为生存性需求;将子女教育需求、生产经营需求作为发展性需求;将看病、婚丧等其他需求作为特殊性需求。【3】对于企业而言,结合企业成长周期理论,可将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动机划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的生存性需求,如交易需求,主要存在于发育期和成长初期。第二层次的发展性需求,如企业扩张,主要存在于高速成长期和成熟期。第三层次的特殊性需求,如投资需求,属较高层次需求,是个性化需求,大多存在于成熟期企业。【4】

基于需求层次理论的农村信贷需求分析以各阶段需求动机的不同,进而需求特征的差异对各阶段的需求进行深入分析,由于信贷提供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信贷需求,形成信贷有效供给金融论文,因此在对不同层次信贷需求把握的基础上设计的信贷供给模式,无论是从规模大小、用途以及信贷条件等方面都更能适应农村对信贷的需求。如针对农村多元化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可对信贷产品进行分级,形成不同种类的信贷产品体系,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层次不同,分级为生存性信贷、发展性信以及特殊性信贷3级,以此形成能够适应不同需求特点的信贷产品体系,实施不同级别的准入门槛、信贷流程、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等,使信贷支持区别对待、有的放矢,从而不同的农村信贷需求均能获得满足。

三、结论

农村信贷市场存在 “三层重叠逻辑”的典型特征:第一层是农村经济弱质低效、分散闭塞的特征,它是农村经济中最基本的决定力量;第二层是农村信贷供给,它基于农村经济的特征,从而也就决定了它的主体结构和政策取向,正是由于农村信贷供给是基于农村经济特征而不是基于农村信贷需求,从而产生了诸多难以调解的矛盾;第三层是农村信贷需求金融论文,它基于农村信贷供给,供给什么就只能需求什么,正是由于这种需求是基于供给而不是基于农村经济发展,从而产生供给抑制型供需缺口和非均衡就是必然的。【11】

因此,如果能够基于农村经济发展来分析农村信贷需求,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基于农村信贷需求,利用农村信贷的有效供给来服务于农村经济发展,则可以进入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与循环。而在此过程中,农村信贷需求的分析起到重要作用,立足于农村经济发展特点,针对农村信贷需求的层次性特征,需求层次分析理论为农村信贷需求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切入点。

参考文献:

1.人民银行盐城市中心支行课题组.构建和谐农村金融研究:需求层次性及路径选择[J].金融纵横.2008.6.(11-16)

2.王汝志.人身保险需求---基于Abraham.h.maslow需求层次理论的实证分析[J].浙江金融.2007.09.(48-49)

3.肖新军.基于需求角度的农村信贷供给体系重构[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11.(60-63)

4.刁钦义.山东中小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差异性分析及对策研究[J].金融发展研究.2008.11.(11-14)

5.龚大宇,朱秋莲.浅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在金融业管理中的导入[J].湖南教育学院学报.1999.12.(52-57)

6.俞建雄,林振东.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有效性和层次性分析[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3.(58-82)

7.杨伟坤,王立杰.河北省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实证研究---基于河北省农村地区的调查分析[J].财政研究.2009.12.(58-63)

8.曹邓,季钰.论我国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层次性[J].价格月刊.2007.08.(36-39)

9.刘卫锋.农村信贷需求与农村金融改革创新[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01.(66-69)

10.王雨舟.农村信贷供给与资金需求的差异性及整合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12(13-15)

11.楚而鸣.基于需求层次的农村信贷供给体系重构研究---来自湘潭农村信贷市场的调查分析[J].经济管理.2007.14.(31-36)

第5篇

【Abstract】This paper studies the risk coping strategies of poor farmers in Henan province based on behavioral economics. We have found that when poor farmers in Henan province facing the risk, they mainly take two measures: borrowing money from relatives and friends and going out to work. Combined with prospect theory and“mental accounting”etc. ,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ason why the poor peasant households choose to take the above two measures to respond to the risks , a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ation, basic 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 farmers ,puts forward the relevant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responding to the risks.

【关键词】贫困农户;风险态度;前景理论;心理账户

【Keywords】 poor farmers; risk attitude; prospect theory; mental accounting

【中图分类号】F328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1069(2017)05-0045-02

1 引言

近年来国家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加大对河南省农户的扶贫力度,减少农户风险,并取得良好的效果。为更有效开展扶贫开发,更应重视研究贫困农户面对风险时本身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因此,论文拟采用行为经济学的前景理论与“心理账户”理论剖析他们的冒险行为,以此提升精准扶贫的有效性。

2 农户风险概述

广义上说,风险主要是指由未来的不确定性而可能导致损失发生[1]。对于贫困农户而言,风险是从事农业生产或生活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自然灾害、市场行情变化、政府政策调整、生活风险等诸多风险因素。

贫困农户由于自身财力物力、教育水平、见识的限制性以及不确定性,常常面临着生产生活中各种各样风险的冲击,从而产生贫困问题、环境人口问题等严重问题。目前国内外学者针对农户风险应对策略的研究中,主要立足于降低农户风险的政策,但对农户的冒险心理缺乏足够的研究。对此论文引入行为经济学的前景理论、心理账户等经济学理论分析农户的行为特征,对贫困农户的风险应实施更加有效的应对策略分析。

3 河南省贫困农户风险调查分析

通过开展调查问卷和访谈的方式对开封市兰考县、驻马店市新蔡县、信阳市固始县三县共100户农民进行调查。调查主要以贫困农户面临的风险以及他们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为主。调查结果如下:

3.1 贫困农户面临的风险

调查中发现,70%的农户面临着建造房屋、婚嫁以及孩子上学等方面的经济风险,47%的贫困农户面临着家庭成员大病救治而带来的风险,还有42%的贫困农户会面临自然灾害风险,例如干旱洪水带来的风险,如图1所示。

3.2 贫困农户风险应对措施

从以上农户面临的诸多风险中,河南省贫困农户中仅约10%的贫困农户会为应对风险而进行储蓄,70%以上的贫困农户更倾向于通过向亲戚朋友借钱以及外出打工的方式去应对风险,如图2所示。

3.2.1 向亲戚朋友借钱

由于贫困农户的收入和支出不均衡,贫困农户在存钱和向别人借钱之间更倾向于向别人借钱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应对风险。

卡尼曼的前景理论认为:人的决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信息的收集与整理,u估与决策。从心理账户的角度看,贫困农户把借款和存款放在不同的账户中。不同的心理账户有不同的记账方式和心理运算规则[2],由于自己挣的钱和别人挣的钱在面临同样的损失时,他们的敏感程度带来是效用是不同的,因此影响个体决策。对贫困农户来说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十分珍贵,支出时会感觉心疼;但从他人借来的钱来得相对容易,虽然知道以后要还,但以后的意义是抽象的。这就和现代社会中有一部分人很喜欢通过信贷的方式进行提前消费是一样的道理。

3.2.2 外出打工

贫困农户基于生活现状会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生活状况,最直接选择就是外出务工以获得更多收入。据国家统计局的《2015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外出务工农民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长251元,增长8.1%[2]。农民外出务工是为规避进行农作物生产时所面临各种风险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改善生活情况。基于行为经济学,“农民也是理性经济人”,即处于相对贫穷状态的农民对自己的每一个选择的行为都会精打细算。根据前景理论,民工在对相关信息心理认知的基础上,经过编辑、评价两个阶段,建立起自己的“心理决策框架”[3]。通过该框架建立,贫困农户对于外出务工和在家种地会有不同预期,当农民发现朋友亲戚外出打工挣的钱远超于自己在家务农时,就会倾向于外出打工。

4 农户应对风险的具体建议

农户作为农业生产中的微观主体,受家庭收入、社会地位、知识水平等诸多条件限制,他们应对风险时往往是自发性的。要改善贫困农户的生活状态,须具以下几方面提高贫困农户的抗风险能力。

4.1 从国家层面来说

要设计和出台更多政策去保障贫困农户的基本生产生活。加大对贫困农户的医疗改革,让贫困农户有病可医;加大基础教育均衡改革,让出身贫农的孩子有学可上。改革不仅仅是政策出台,更重要的是要具体落实步骤与制度保障,让贫困农户确实看到生活的希望。

4.2 从基层组织来说

应建立帮扶制度,多途径筹措贫困户帮扶资金;安排专门人员去帮助贫困农户解决问题。对他们提供技术指导,定期组织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贫困农户集中培训、上门指导,提高贫困户的致富技能;为贫困农户家庭中的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扶持;为他们提供信息服务,引导他们选准致富产品,确保增产增收,加快脱贫步伐。

4.3 从农户自身来看

农户自身应当增强脱贫的意识和信念,不应该自暴自弃。有困难一定要及时向村里或者政府反映。同时应当积极开展生产生活,学习先进的生产知识和技术,扩宽市场与信息渠道,努力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

【参考文献】

【1】马保成.自然灾害风险定义及其表征方法[J].灾害学,2015(3):16-20.

第6篇

【关键词】农户利益补偿;博弈分析;昌吉州

1.项目区概况

1.1 昌吉州耕地资源状况

根据新疆国土资源厅的《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资料册》,截止2009年,昌吉州耕地总面积为721980.10公顷,其中,水浇地653065.28公顷,旱地52314.64公顷,灌溉水田11128.67公顷,菜地5471.51公顷,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90.45%、7.25%、1.54%、0.76%。昌吉州耕地利用结构详见表2-1。

资料来源:200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综合统计资料册整理所得

1.2 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2009年,昌吉州总人口140.6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1.40万人,占总人口的50.76%,全州下辖4乡6镇, 6个办事处,居住着汉族、回族、哈萨克和维吾尔族等32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占4.66%,汉族占74.13%,回族占9.84%,哈萨克族占9.76%,其他少数民族占1.61%。全州辖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4447133万元,其中第一产业1324371万元,第二产业1752060万元,第三产业1370702万元,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为29.8:39.4:30.8。全州固定资产累计投资1393610万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29.35元/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72.62元/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80.98千公顷,其中粮食播种面积278.34千公顷,粮食总产量1774227吨,种植业产值达797669万元。

2.农户利益补偿博弈分析

2.1 基本假设

在农户利益补偿过程中,为了研究方便,本文从参与主体、参与主体理性、参与主体间信息、讨价阶段次数加以假设:博弈分析中,中央政府与农户根本利益高度一致,参与主体分为地方政府和农户,认为参与主体双方拥有相同的完全信息,并都是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最终讨价还价只进行到第三阶段。[1][2]

2.2 指标选择

根据基本假设以及研究方便原则,确立耕地保护中农户利益补偿博弈模型的变量: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总价值(M),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单位面积净产值概算值代替;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提供农户生存补偿量(M1),计算公式为

其中:fi—农户满足温饱所需食物i的数量,pi—食物i的单价,L—人均耕地面积,k—折现系数。

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总价值中地方政府所占份额(M2),并用单位面积土地纯收益替代;农户实际可得单位耕地补偿价值总量(M0),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构成;消耗系数(、),代表地方政府消耗系数并取经验值98%、代表农户消耗系数并取经验值92%。[1]

2.3 数据整理

根据昌吉州二三产值统计值和建设用地面积115488.17公顷(合1732322.55亩),可得出单位建设用地非农产值为18026.45元/亩,按照当前昌吉州折现率6.05%,可折算出耕地替代价值(M)为297957.80元/亩。通过580人的样本调查,人均耕地面积为1.97亩/人,主要粮食消费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其市场价分别为1.80元/公斤、1.65元/公斤、1.20元/公斤、2.12元/公斤,年人均消耗量分别为50公斤/人*年、225公斤/人*年、85公斤/人*年、10公斤/人*年,根据计算公式可折算出单位耕地面积的农户生存补偿量(M1)为4389.42亩/人。被征耕地单位面积总价值中地方政府所占份额M2、农户实际可得单位耕地补偿价值总量M0数值整理详见表2-2、2-3。

2.4 博弈模型构建

基于假设和变量条件,构建征地中农户利益补偿博弈模型,基本形式:m=F( M, M1 ,M2, ,)。经过三阶段的讨价还价过程,可引申出两个公式:农户先出价下,农户利益补偿计算公式为:

地方政府先出价情况下,农户利益补偿计算公式为:

2.5 补偿模型均衡解

根据以上博弈模型分析,概算得出昌吉州耕地保护中农户利益在农户和地方政府先出价情况下的补偿理论均衡值分别为121102.00元/亩、117582.27元/亩。具体概算可见表2-4。

3.博弈均衡结果分析

通过对农户利益补偿模型分析结果,可以得出以下认识:

目前昌吉州农户利益在单位面积上4389.42元/亩的补偿标准,仅仅能够满足农户家庭最基本的、最低水平的温饱需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升[3],昌吉州农户的生存补偿标准仍需逐步提高。

在农户利益补偿过程中,单位面积耕地上农户理论补偿量远大于实际获得补偿量[4]。两种均衡情况下理论平均价为119342.14元/亩,与农户实际补偿量27043.00元/亩相差92299.14元/亩,农户在博弈过程中利益损失很大。缩小利益补偿差额,提高补偿标准,有利于保障农户耕地保护的经济能力,促使农户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从而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和产出效益。

通过模型分析,博弈过程中,农户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农户先出价情况下补偿均衡值为121102.00元/亩,与当地方政府先出价时的117582.27元/亩,相差3519.73元/亩。如何发挥农户的这种先发优势,有待解决信息不对称或成本较高的制约瓶颈,从而促使农户有效地利用和保护好耕地。

参考文献:

[1]蒲春玲等.资源与环境经济学[M].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2002(9):74-75.

[2]陈前利.耕地保护中农户利益补偿问题研究——基于理论的探讨和伊宁市英也尔乡的实证分析[D].新疆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

[3]张乐杰.农户耕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研究——基于理论的探讨与伊宁市的实证[D].新疆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6).

[4]安晓明.自然资源价值及其补偿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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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论文摘要]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逐渐兴起,其有其必然性,但也给农民的权益带来了一些伤害,因此为了社会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探讨土地流转情况下农民权益的保障迫在眉捷。

    一、农民权益受侵害的表现

    由于我国原来实行的是,它在一定时期对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自身的缺陷如经营规模小、土地条块分割等,农业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与国际竞争渐渐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及个体企业的增多,农民不再专业务农,一些农村劳动力开始转向其他产业,农村的产业、就业结构发生了改变,而非农业的收入与农业相比是比较客观的,因此土地流转使无力或无心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转出土地。此外,目前的三农问题亟待解决,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但在土地流转中也出现了一些对农民权益侵害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不健全侵害了农民利益

    目前的土地流转的操作还很不规范,个别干部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滥用行政权力,强行流转,或私下与承租者达成交易,对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且在手续上没有正式规范的合同,仅以口头协议或承诺,对往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擅改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民合法权益无保障

    一些干部为了招商引资,在没有得到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投资者签订土地包租合同。有的滥用权力,随意变更承包合同,把农民的土地强行收回转让与出租,且租金非常低廉。而一些投资者在受到损失时会拖欠农民费用或消失,农民无法得到应有的利益,此外由于租赁土地的期限较长,投资者有的建造了固定建筑物,彻底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农民的长远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三)政府行政干预侵害农民利益

    目前我国各地的土地流转正在兴起,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土地流转可能会使某些人得到一些利益,个别基层干部有时会议行政手段干预。据相关调查显示,政府干预的土地流转占到了四成之多,而有村级组织干预的近六成。这原本该由农户自主、自由的,但基层的行政干预剥夺了农户应有的权益,使农民的合法权益经济利益受到极大侵害。

    二、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土地产权不明

    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还很不完善,存在着缺陷。一个健全的产权应由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组成,但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但对土地的主题、农户使用权的保护等相关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基层政府滥用行政手段提供了可乘之机,理论及法律的难点与缺陷为乡镇政府、村级干部的侵权提供了便利,乡、镇、村基层组织常常以土地所有权者的身份自居,做出土地流转的决策,而不考虑、尊重农民的意志, 无视农民的合法利益,而实践中农户亦无力抗拒各级所谓的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流转中收益权的恣意分享。这些都损害了农户的合理权益。

    (二)相关法律法规未建立完善

    目前,我国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完善,对流转的范围、条件、主体、收益分配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很大程度上对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障碍,且成为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之一。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个别基层干部滥用职权,大钻法律漏洞,以土地流转为名,中饱私囊,大大侵害了农户合法权益。也使土地流转处在价格不确定、效率不高的怪圈中,对土地流转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障碍。

    (三)政府职能未转变

    由于受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这种情况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此时,政府主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调控。但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没有明确的定位,造成行政混乱。也为一些基层干部、投资者谋取私利、非法转让、擅变土地用途创造了条件。

    三、对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为了农户更好地生活。面对土地流转中的问题,今后的土地流转要坚持自愿、效率及公平的原则,对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保障,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今后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

    今后要对相关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完善,并对承包权进行明确规定,农民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权益不会因其是否主要从事农业而改变动放弃的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手段让农户失去承包土地。土地政策中也要对农户的土地权利进行规定,使农民拥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这将是土地政策继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中需要解决的重要方面。

    (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由于目前土地流转中没有统一规范的组织及协调机构,土地流转效率低下、秩序混乱,因此要建立土地资源优化、低成本高效益、规范化的流转市场来解决。这就需要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让农户了解并与之交易,这样可以使谈判等费用得到合理的下降,而中介机构要培育其农户的信任,把农户的土地集中并推进农民土地租赁市场。这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如土地流转委托中心等中介机构,由他们直接负责接受农民委托,并把要求流转的土地资料存档,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价格等,动员相邻地块的农户自愿流转或调换土地,进而使可供调整的地块成片化,以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促进土地市场的完善发育。

    (三)政府要做好职能定位

    在今后的土地流转中,政府要找到合适的定位,做好服务工作,改变过去以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的做法。农户应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下要遵循自愿的原则,一些地方政府不能滥用职权,以替农户流转或管理为借口去分享地租,损害农户利益。但这不代表政府就放开,不用做好相关的服务。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要做好资格审查、资料管理、监督、合同签证等服务工作,并做好与中介、投资者等的协调以及做好土地长期规划,为流转创造条件。

    (四)弱化农村土地保障功能

    目前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还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在此功能没有弱化的条件下,农户很难愿意放弃承包权,有时候农户宁可荒废土地也不放弃,这就对土地的规模经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的阻碍。因此,要改变土地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过渡形式,它难以充分尽到保障的功能。所以,今后政府要下气力在农村建立起养老、医疗等保险保障、最低生活等救济措施等保障体系来全面保障农户,使农民可以享有与城市市民一样地权利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周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02)

    [2]王西玉.新形势下农民同土地关系的再认识[J].中国农村经济,2003,(10)

第8篇

[论文摘要]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近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土地流转逐渐兴起,其有其必然性,但也给农民的权益带来了一些伤害,因此为了社会与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探讨土地流转情况下农民权益的保障迫在眉捷。

一、农民权益受侵害的表现

由于我国原来实行的是,它在一定时期对农村生产力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自身的缺陷如经营规模小、土地条块分割等,农业难以形成规模经济,与国际竞争渐渐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农村经济及个体企业的增多,农民不再专业务农,一些农村劳动力开始转向其他产业,农村的产业、就业结构发生了改变,而非农业的收入与农业相比是比较客观的,因此土地流转使无力或无心经营土地的农民可以转出土地。此外,目前的三农问题亟待解决,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民增收,为三农问题的解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农村土地流转是大势所趋。但在土地流转中也出现了一些对农民权益侵害的情况,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一)操作不健全侵害了农民利益

目前的土地流转的操作还很不规范,个别干部自以为是,认为自己是土地所有者的代表,滥用行政权力,强行流转,或私下与承租者达成交易,对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造成了很大的损害。且在手续上没有正式规范的合同,仅以口头协议或承诺,对往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擅改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民合法权益无保障

一些干部为了招商引资,在没有得到农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投资者签订土地包租合同。有的滥用权力,随意变更承包合同,把农民的土地强行收回转让与出租,且租金非常低廉。而一些投资者在受到损失时会拖欠农民费用或消失,农民无法得到应有的利益,此外由于租赁土地的期限较长,投资者有的建造了固定建筑物,彻底改变了土地的用途农民的长远利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极大的侵害。

(三)政府行政干预侵害农民利益

目前我国各地的土地流转正在兴起,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这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结果。但土地流转可能会使某些人得到一些利益,个别基层干部有时会议行政手段干预。据相关调查显示,政府干预的土地流转占到了四成之多,而有村级组织干预的近六成。这原本该由农户自主、自由的,但基层的行政干预剥夺了农户应有的权益,使农民的合法权益经济利益受到极大侵害。

二、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一)土地产权不明

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还很不完善,存在着缺陷。一个健全的产权应由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组成,但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但对土地的主题、农户使用权的保护等相关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这就使基层政府滥用行政手段提供了可乘之机,理论及法律的难点与缺陷为乡镇政府、村级干部的侵权提供了便利,乡、镇、村基层组织常常以土地所有权者的身份自居,做出土地流转的决策,而不考虑、尊重农民的意志,无视农民的合法利益,而实践中农户亦无力抗拒各级所谓的土地所有者对土地流转中收益权的恣意分享。这些都损害了农户的合理权益。

(二)相关法律法规未建立完善

目前,我国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完善,对流转的范围、条件、主体、收益分配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很大程度上对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产生了障碍,且成为农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之一。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得个别基层干部,大钻法律漏洞,以土地流转为名,中饱私囊,大大侵害了农户合法权益。也使土地流转处在价格不确定、效率不高的怪圈中,对土地流转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障碍。

(三)政府职能未转变

由于受原来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政府职能还未完全转变,但在目前的市场经济下,这种情况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此时,政府主要是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在一定情况下进行调控。但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政府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没有明确的定位,造成行政混乱。也为一些基层干部、投资者谋取私利、非法转让、擅变土地用途创造了条件。

三、对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产物,是为了农户更好地生活。面对土地流转中的问题,今后的土地流转要坚持自愿、效率及公平的原则,对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保障,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土地流转健康发展,今后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土地政策

今后要对相关土地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完善,并对承包权进行明确规定,农民在承包期内的土地权益不会因其是否主要从事农业而改变动放弃的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手段让农户失去承包土地。土地政策中也要对农户的土地权利进行规定,使农民拥有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这将是土地政策继法律法规在不断完善中需要解决的重要方面。

(二)完善土地流转市场

由于目前土地流转中没有统一规范的组织及协调机构,土地流转效率低下、秩序混乱,因此要建立土地资源优化、低成本高效益、规范化的流转市场来解决。这就需要建立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让农户了解并与之交易,这样可以使谈判等费用得到合理的下降,而中介机构要培育其农户的信任,把农户的土地集中并推进农民土地租赁市场。这可以由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如土地流转委托中心等中介机构,由他们直接负责接受农民委托,并把要求流转的土地资料存档,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及时登记汇集可流转土地的数量、价格等,动员相邻地块的农户自愿流转或调换土地,进而使可供调整的地块成片化,以提高土地流转的成功率促进土地市场的完善发育。

(三)政府要做好职能定位

在今后的土地流转中,政府要找到合适的定位,做好服务工作,改变过去以行政手段进行干预的做法。农户应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市场经济下要遵循自愿的原则,一些地方政府不能,以替农户流转或管理为借口去分享地租,损害农户利益。但这不代表政府就放开,不用做好相关的服务。基层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要做好资格审查、资料管理、监督、合同签证等服务工作,并做好与中介、投资者等的协调以及做好土地长期规划,为流转创造条件。

(四)弱化农村土地保障功能

目前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还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在此功能没有弱化的条件下,农户很难愿意放弃承包权,有时候农户宁可荒废土地也不放弃,这就对土地的规模经营及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的阻碍。因此,要改变土地作为农村社会保障的过渡形式,它难以充分尽到保障的功能。所以,今后政府要下气力在农村建立起养老、医疗等保险保障、最低生活等救济措施等保障体系来全面保障农户,使农民可以享有与城市市民一样地权利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带来的益处。

参考文献

[1]周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05,(02)

[2]王西玉.新形势下农民同土地关系的再认识[J].中国农村经济,2003,(10)

第9篇

摘要:农业投资是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以湖北为例,通过对各农业投资主体的投资现状和农民收入现状的动态分析;以及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关系的相关分析,进而建立计量经济模型,分析各投资主体的农业投资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指出在各农业投资主体中,农户的投资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其次分别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财政农业支出和农业贷款。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增加农业投资,促进农民收入的建议。

关键词:农业投资;农民收入;实证研究;湖北

1湖北农业投资的动态分析

一般而言,农业投资主体包括:政府、集体合作组织、农户、金融机构、大中型企业和外商。对经济欠发达的湖北而言,政府的投入主要是财政农业支出;集体合作组织的投入主要是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的投入包括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简单再生产投入);金融机构对农业的信贷投入,主要是指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对农业的贷款。

1.1政府财政投入的变化

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总额在不断增加,但所占比重却呈下降趋势(见表1)。从总量上看,1991-2005年间,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以平均每年大约14%的速度递增,大多数年份在绝对数上都有所增加,其中仅有1992年的财政支农支出为负增长。而且财政支农资金年度间增长幅度差不多,从1994-2002年间财政支农支出的比重连年下降,从2003年开始又有所回升,看来从2003年开始政府又开始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更加关注农民问题。

总体而言,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不够且不稳定,还应该进一步加大投入,以增加农民收入。

1.2农村集体和农户投入的变化

(1)从农村固定资产的投入变化看(见表2),1991-2000年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总体在逐年增加,2003-2005年间一直下降,其中2005年降到了26.55亿元,比2004年下降了59.52%。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在逐年增加,1991年为24.47亿元,2005年达到了135.95亿元。看来,各年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数额基本均高于当年农村集体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1991、1992、1995、2000和2005年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分别是当年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的2.2、2.6、1.3、1.1和5.1倍,说明农户是农村固定资产主要投资主体。

(2)从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情况看(见表2),1991-1996年湖北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是逐年增加的,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年均增长率为18.5%,1997-2000年呈逐年减少趋势,2001年后又开始逐年的增加。而从1991-2005年这15年间,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的年均增长率为10%,说明2001年以后,虽然投资总量的整体趋势在增加,但增速却比较缓慢。这说明农户对家庭经营投资的兴趣下降,农户的资金投向多元化。

1.3从农业比较投资率的角度来分析其变化趋势

农业比较投资率,是指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与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之比率。由主要年份农民收入情况以及表3可以看出,2001-2004年间,农业比较投资率均在0.5以下,而且还有下降的趋势,这与世界农业的一般规律(在工业化中期,农业比较投资率的值应接近或超过1)的差距很大,说明湖北农业投资相当不足。

2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GDP增长的对比分析

由表4可知,在未扣除物价因素情况下,“七五”、“九五”及“十五”时期,各个时期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均低于GDP的年均增长率,1981-2005年20多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率低于GDP年均增长率约4个百分点。这说明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一直滞后于经济发展的速度。

3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间的相关性分析

3.1农业投资与农民收入间的变动关系

由表5可知,湖北农业投资总体呈上升趋势,由1990的189.03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1114.07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3.5%;而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539.16上升到2499.33元,年均增长率为11.6%。这说明了随着农业投资的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也随之增加。但收入的增长速度却低于投资的增速,这一点可以由图1看出,收入曲线比投资曲线显得更为平缓。

通过运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13.0对农民人均收入与财政农业投资、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农户简单再生产投入和农业贷款间进行相关分析,结果显示:农户人均纯收入与上述投资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728,0.677,0.979,0.858和0.893,经统计检验均达到0.0l的显著水平。这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财政农业支出、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农户投资和农业贷款均有极大的关联性。下面再对其进行回归模型的设定,以确定各投资主体的农业投资对农民收入增长的具体影响大小。3.2回归模型分析

根据可获得的数据,运用E-views3.1计量经济分析软件,对1991-2005年湖北省农业投资与农民人均收入的关系运用C-D生产函数进行回归分析。

Y=Axα1xβ2xγο3x4

其中:Y为人均纯收入(元);x1为财政农业支出;x2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x3为农户对农业的总投资;x4为农业贷款额。YCX1X2X3X4

回归结果如下表6。

YCX1X2X3X4

解释变量系数t-Statistic值

常数项30.6691.264

财政农业支出(x1)55.1874.492

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x2)7.5752.889

农户总投资(x3)13.7104.593

农业贷款(x4)3.6282.764

调整后的R^20.987

F-statistic193.020

从以上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该模型调整后的拟合优度为98.7%,通过99%显著水平的F检验,且各投入项的回归系数分别通过了95%的T检验,表明其模型整体的拟合优度较好。分析表明:农业投资的各主体财政支农、农村集体和农户投资及农业贷款,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弹性系数均为正值,说明农民人均收入随着这四项投资的增加而增加。具体而言,每增加1%的财政支农资金,农民人均收入将增加55.19%;每增加1%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投资,农民人均收入将会增加7.57%;每增加1%的农户的投资,农民人均收入将会增加13.71%;每增加1%农业贷款的投资,农民人均收入将会增加3.63%。同时可以看出,在农业投资的各个主体中,农户投入的增加对农民人均收入的贡献最大,其次为农村集体固定资产的投资和财政资金投资;农业贷款的投资对农民人均收入增长的贡献位居最后。由此可见,要增加农业的总产值,就要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尤其是鼓励农户和农村集体对农业生产的投资,同时要稳定财政对农业的投资。

第10篇

关键词:种植业,规模,经营,调查,思考

 

郯城县位于山东最南部,耕地总面积116.7万亩,全县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主要以小麦、玉米、水稻为主,经济作物面积46万亩,其中蔬菜26万亩,银杏10万亩,杞柳10万亩,初步形成了南粮菜、北瓜柳、西银菜、东桑牧的区域化、规模化种植格局。在生产上积极探索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新方式,全县规模化经营面积达3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5%,推动了全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郯城县连续五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总产、单产位居全国前列。

1.发展现状

多年来,该县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初步统计,全县承包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面积10亩以上,银杏5亩以上,杞柳5亩以上,蔬菜3亩以上的专业户达到2.6万户,联合体3000多个,占农业总户数18%左右;经营面积约16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4%。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有利于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普及,使农作物普遍获得增产,商品率和经济效益提高。据调查规模经营农户人均收入6820元,分别比全县人均纯收入高出1460元,增收达32%。

该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已从单一的家庭经营走向多元化规模经营。部分乡镇村逐步从单一的、分散的家庭经营发展为协会、合作组织或股份合作经营、公司承包租赁经营等多种类型,经营主体不断拓宽,企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成为规模化发展的主体。二是经营范围逐步扩大,经营空间不断拓展。三是经营规模逐步扩展,规模间距不断扩大。每个经营户种植业面积由最初的5亩、10亩扩展到20亩、50亩以上,部分企业的生产基地达到万亩以上。

2.发展措施

2.1规范土地合理流转,培植种植大户。鼓励外出务工打工的农户可以采取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的形式将承包土地流转集中到其他人手中,扩大种植规模。港上镇四村村民刘绍连、归昌王恒峰将村里外出打工的土地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进行承包,实现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600多亩,与县种子公司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成为种子繁育基地,通过几年发展成为远近有名的种粮大户,2003年刘绍连被评为全国十大种粮标兵,2007年刘绍连、王恒峰获得全国种粮大户荣誉称号。

2.2建立科技示范园,探索农户利益联结模式,促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该县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精心打造“千亩万元”精品农业园,走出了一条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产业化经营、工厂化管理、外向型发展的新路子。郯城胜亚蔬菜公司通过合理土地流转,建成“千亩万元”精品农业园2800亩,年产各类无公害蔬菜3000万公斤,其中建立了1600亩自属式基地,年创产值1624万元,平均每亩10150元,农民人均增收2150元。

在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发展上探索出三种基地生产模式:一是公司自属式生产基地。就是企业一次性投入资金,通过租用部分农户承包地,建立了自属式生产基地。这种模式,既实现了基地集约化经营,又改变了以往“一家一户、提篮小卖”的落后生产方式,流转出土地的群众,既收到了稳定的土地租金,还可以帮助公司进行生产,成为公司的“车间”工人。二是合同式生产基地。胜亚公司建立自属式生产基地的做法,让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纷纷要求将土地承包给公司,自己到基地当“工人”,但由于资金、人员等条件的限制,企业一时难以建立更多的自属式生产基地。该县积极引导帮助,建立了“公司+协会+农户”模式的合同式生产基地,帮助种植户成立了种植协会。公司与农户签订合同,负责提供种子、技术与管理模式,并制定收购保护价,在市场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在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协会负责组织协调与基地拓展;农户负责种植管理,从而保护了公司与农户的利益。目前全县已形成各类种植协会400余家,建立合同式基地2万亩,入会农民达4000多户,农民平均每季亩纯收益1500余元,每年两季亩收益3000多元。三是建立股份制生产基地。该县探索实行了土地入股分红制度,让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以土地为股本,成为龙头企业的小股东,年底按照股份进行分红。目前,全县入股土地达到了1200多亩,涉及农户1000多人,入股土地平均每亩收益1000多元。

2.3大力推广区域化种植,加快了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步伐。县委、县政府出台鼓励政策,不断加大投入,鼓励种植业发展走区域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路子。全县形成特色鲜明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区域,促进了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以黄山、沙墩、李庄为区域形成了10万亩的杞柳生产带。在这三个乡镇聚集了全县90%以上的柳编加工出口企业;新村乡专业银杏生产乡镇通过成立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依靠绿源银杏公司的带动,每年新增银杏GAP(即《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采叶基地1000亩。论文大全。同时为促进农民种植积极性,公司与基地农户签订了5年长期保护价收购合同,向积极发展标准化采叶基地的农户提供每亩1500元的低息贷款和免费技术服务,并派国外专家现场指导生产、答疑解惑,现已建成生产银杏叶的规模经营基地3000亩,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正逐步增强,该企业现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烘干银杏出口企业,公司产品外销率达100%,带动了当地银杏生产的适度规模经营。

3.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存在的问题

3.1单体规模不大,经营水平不高。该县是粮食主产区,单体经营规模大部分在10亩至50亩之间,100亩以上的只有作物规模经营面积的5.7%,规模经营水平不高,效益较低。

3.2发展缓慢,没有建立完善的发展体系。该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起点低,一直处于低水平的摸索过程,大多是农民自发的优化组合,没有形成完善的模式,缺乏引导与规范。

3.3发展不平衡。从全县整体来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聚集地规模经营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粮食生产乡镇相对落后。论文大全。

4.推动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建议

4.1制定出台一个引导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政策文件,包括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条件、扶持措施、发展原则、发展目标等内容。

4.2建立健全土地使用权合理有序流转机制。土地规模经营是以土地的相对集中连片为前提的,在稳定的基础上实现土地的适当集中,必须培育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做到尊重群众意愿,兼顾公平效率,既不能不顾客观条件强制推行,也不能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放任自流,无所作为。论文大全。要建立土地投资补偿机制,对农户在承包期内投入的劳动,还未完全得到回收的,要给予适当补偿。

4.3政府要加大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扶持力度,对达到一定规模经营的农户或企业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减税或免税促进农户或企业的发展。

4.4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实现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在自己经营的土地上增加投资、轮作、套种、复种等经济技术手段,实现规模经营。着力培育对农户有较强辐射和带动能力的“龙头”组织或龙头企业,特别是以加工、流通为主体的“龙头”组织,积极帮助建立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

4.5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形成区域规模,带动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一村一品,形成特色农产品生产区域和优势农产品区域,利用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带动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

第11篇

论文关键词:小额信贷,风险,规避对策

 

小额信贷最初由孟加拉国农业经济教授穆罕默德·尤努斯于1976年最先实施,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借鉴孟加拉国小额信贷制度的成功经验,我国也开展了小额信贷业务。在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指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一种不需要担保的额度较小且具有反贫困、促发展功能的贷款种类。通过几年的发展,农村小额信贷制度有效的改善了农村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加了农民的经济收入。但是,小额信贷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小额信贷制度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和特性

(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现状

到目前为止,小额信贷制度表现出了快速发展的态势,已惠及全世界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5500万到6000万人,促进了社会发展与和谐。我国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表现出发展速度快、涉及面广、效果好的特点。尤其在2001年以后,小额信贷制度在中央银行再贷款政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等的推动下,得到了迅猛发展。有关资料表明,目前农村小额信贷覆盖面已达到32%,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小额信贷覆盖面更高。小额信贷制度对我国农村经济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金融论文,解决了农村中低收入群体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促进了农民的脱贫致富,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小额信贷制度自身的局限性以及外在因素的影响,使其在发展的过程中暴露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健康发展。

(二)小额信贷制度的特点

由于农村小额信贷具有明确的扶贫和促进农村发展的功能,所以其具有了非常明显的特性。其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不需要担保,降低了贷款的难度。农村小额信贷信贷是一种自然人贷款,以农户的信誉和还款能力作为贷款信用,无需担保。2、贷款利率较低。因为要发挥小额信贷的扶助作用,同时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我国小额信贷定制了较低的利率水平。3、用途规范不明确。此类小额信贷,没有规定较为严格的贷款用途,有较大的利用范围,可以用来农业或工业生产,也可以用来日常消费。4、贷款手续不严格。因为此类小额信贷具有涉农性质,农村组织松散,必须依靠当地的村委会帮助办理信贷手续,因此具有不可避免的漏洞。

二、农村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及成因

小额信贷制度与其他商业信贷相比,面临着较特殊和显著的信贷风险。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主要来源包括:1、自然风险,我国种植业、养殖业受自然因素较大,一旦受灾,农业减产,直接降低农民的还贷能力。并且,我国还没有普遍实行农业风险保险机制。2、市场风险,广大的农民群体仍是小规模的经营模式,缺少信息渠道,农产品销售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较弱论文提纲怎么写。3、道德因素,小额信贷机制不完善,对小额信贷机构内部人员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加之借款者对还款事宜抱有侥幸心理,导致小额信贷具有较大的道德风险。除此之外,本文认为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根源还在于:

(一)自身局限性造成的风险

1、贷款利率偏低。国际上成功小额贷款的存贷差要高达8%—15%,而在中国目前农村信用社资金成本在3.5%左右的情况下,贷款利率只有8%—10%金融论文,而此时刚刚仅能使其自负盈亏。从实际执行结果看,我国绝大部分小额信贷项目执行的都是低利率政策,都没有从财务自立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制定合理的利率水平。要知道,小额信贷主体从本质上说是企业,而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利率水平的偏低,使放贷主体经济效益不高,放贷积极性受挫,从而不利于放贷主体的发展;另一方面,较低的利率使贷款者有可能降低对贷款的使用效率,从而增加了违约的风险;再者,较低的利率容易使各阶层争夺这份资本,往往使贷款落不到真正需要的人群手中,从而失去了小额信贷应发挥的作用。

2、贷款品种的单一、额度小。农村小额信贷的品种的单一性决定了小额信贷的规模,表面上看会降低信贷风险,从长远来发展来看,不利于其抗风险能力的发挥。农村小额信贷的额度设计得较小,能降低信贷主体的受损程度,但另一方面小额度的贷款一般满足不了贷款者的要求,经常出现相互担保、相约不还得现象扰乱金融秩序,反而增加了信贷风险系数。

(二)管理疏漏造成的风险

1、外部监管不到位。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监管机制处于不完善状态。有关部门未对具体监管方式作出统一的规定,放贷主体和政府部门关系不明晰或不对称,造成监管困难。

2、贷款机构内部管理疏漏。小额信贷机构内部管理机制松散,是造成风险的重要成因。贷款调查不到位,部分农户资信评估存在形式主义的现象。农村小额信贷的审查和信用评级主要靠村委会和农户,而村委会人员难免会在其中掺杂人情关系,使评估工作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信贷人员又缺乏对村委和农户的审查和调查,从而轻易地将贷款放出。更有甚者,贷款主体将材料交并于村委代办,这无形于将贷前审查环节落空,这些人为因素大大打造成了小额信贷的高危险性。办理贷款手续审查不到位,造成责任落空的风险。贷款主体在办理贷款时往往未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在办理贷款时金融论文,贷款者往往仅凭身份证则取得款项,而造成签字人与身份证登记人本身不统一,造成最后责任承担落空的风险。更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贷后审查的疏忽,贷款用途监管趋于形式。贷款用途检查是降低贷款风险的重要环节,贷款用途的审核是贷前的必经环节。但在现实中,由于贷款主体工作人员的疏忽,加上贷款者多为农户等,法律素质较低,对贷款用途问题认识不清,很容易出现转为他用,或代他人贷款等现象。由此还款风险大大提升。

(三)小额信贷的法律体系及相关机制建设不完善

1、小额信贷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制度自实施以来,其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困扰其发展。目前来说,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其法律地位,使其名正言顺的发展。

2、农村小额信贷功能定位不明确。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项特殊的贷款具有利率低、无需担保的特点,但他它又区别于政府补贴,其贷款主体仍为营利性组织,仍需此部分营利作为贷款主体生存的血液,由于小额信贷功能的不明确、利率偏低、无需担保等的特点,使小额信贷制度发展尴尬,也由此带来小额信贷组织创立管理的主体、资金来源、信贷产品设计,风险监管等一系列问题。

3、保障机制、政策服务体系不完善。一套完善的保障机制和金融服务体系的建立,是保障小额信贷制度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农业灾害补偿机制、农户征信制度以及金融服务体系的不完善大大制约了信贷制度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制度风险的规避对策

在市场经济型社会,法律应当发挥重要的规范作用。我国小额信贷制度的风险防范在借助各种技术性手段的同时更应该依靠制度规范,以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小额信贷市场的正常发展和运作。

(一)完善小额信贷制度,克服自身局限性

1、建立适当的贷款抵押制度。建立适当的抵押担保制度是降低小额信贷风险的重要措施。然而在农村,由于法律制度的障碍,几乎没有可以抵押的物品,但广大农民又迫切需要这笔款项去脱贫致富。这就需要我们对此作出创新的担保制度,以促进小额信贷的发展。一是可以尝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担保创新;二是尝试以村为单位的农民专业担保合作社作为担保机构;三是可以考虑改革现行的法律法规,允许农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入抵押范围,以实现与金融业实务的配合。

2、建立行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是决定小额信用贷款质量的关键,是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必须跟上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和完善信用等级评定制度,1、要设立专门的机构保障资料的真实、可靠。真实、全面、准确的借款客户在信息是开展信贷业务的基础,因此金融论文,对相关信息要逐项认真审查核实,尽可能避免失实资料入档。2、明确评级责任。农户基本状况及信用反映等由专门机构的人员审查把关,并签字负责;农户信用贷款及还本付息,信用等级初评由信贷员负责,避免因不负责导致评级失误。3、探索小额信贷信用评级标准。评定农户信用等级,要对所有农户都采用统一的标准,以确保评级客观公正。

(二)改革放贷主体的经营模式

1、改革只贷不存的信贷模式,建立多元化资金开源渠道论文提纲怎么写。目前,有些现代企业只贷不存,从商业角度看,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不能长期存活,具有较高的操作的成本和巨大的投资风险。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才能保障充足的资金,这是实现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因此,可以尝试改变农村小额信贷企业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在完善金融机构法制环境的基础上,放宽农村小额信贷吸收存款的限制,以确保充足的资金来源。

2、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推广农业保险,促进银保合作。由于农业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对于我国地理位置较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农业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强有力的农业保险保障机制是促进小额信贷创新的有力保障,使其降低信贷风险,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因此,为了规避信贷风险,必须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增加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的力度;二是加速发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制度,以减少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三是信贷机构与农业保险机构合作形成互动机制,开发保险和信贷配套的金融产品服务。

3、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在我国新农村发展的新形势下,农村对金融的需求越来越大,这就对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小额信贷服务需求的增加必然要求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为此,我们在完善金融法制环境的建设、政府加强对金融市场监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政策激励机制来保障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广泛建立。一是政府可以尝试采取资金补贴,提供免税营业网点等措施吸引金融机构在空白乡镇增设金融网点;二是采用税收政策鼓励;三是出于金融机构是特殊的企业的原因,因此金融法机构要发挥其社会责任。

(三)加强农村小额信贷放贷主体的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控制内部风险。要严格控制金融机构内部管理造成的风险。一是参照国际、国内经验,完善内控机制和规章制度的建设;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信息监控系统金融论文,对风险做出较为细致的评估;三是加强内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其金融业务的处理能力;四是建立职工激励政策和奖惩措施,挖掘信贷人员潜能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

2、实行外部监管制度。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有效、完善的外部监管机制。其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划分央行与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之间对农村小额信贷组织的管理职能。因此,须将小额信贷组织纳入监管范围,明确其上级管理机关和责任制度。并对其作出规避风险的制度设计,以此来给小额信贷制度必要的制约。

(四)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良好的法律环境

时至今日,小额信贷制度在我国已有较为长足的发展,但并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它。为了规范管理小额信贷制度,我国有必要制定一部规范小额信贷的单行法,此法应当从放贷主体、对象、利率、担保制度等方面加以全面的规范,加强小额信贷制度的设计和完善。

总之,从我国全国范围看,农村小额信贷制度度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随着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而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不可忽视,只有积极引导小额信贷制度的发展,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机制,解决其存在的问题,才能保证其健康发展,以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杨山彬、申巧凤.浅议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贷款[J].河北金融,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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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钱水土,夏良圣,蔡晶晶.小额贷款公司:现状,困境与出路[J].上海金融,2009(9).

[4]陈鹏.影响农户借贷行为的主要因素[J].中国金融,2009(20).

第12篇

关键词:信贷 货币需求 货币供给 利率 小额贷款公司 行为动机

一 、引言

自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并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扶持力度之后,广大农村地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然而,由于农村信用环境较差,正规金融系统不发达,民间金融受管制等原因,农户的贷款难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导致农业发展陷入“瓶颈期”。

要了解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不仅要考察现阶段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更要分析农户贷款的需求特征。基于此,众多学者都在农户贷款行为方面进行了研究。亓新敏,王家传(2007)根据山东泰安市的调查指出正规金融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了农户的信贷特点是导致农户贷款难的原因之一。在对农信社改革方向的建议上,史正涛,张建国,韩晓波(2000)指出农村信用社应掌握更多的信息,增加服务的主动性。金烨、李宏彬(2009)则经过论证表明如果农信社等正规金融维持低效现状,农户的资金需求在无法得到正规金融渠道的满足下会轻易转向非正规金融渠道。杨伟坤,刘洁,闫贵娟(2009)在河北省的调研甚至发现当地农户80%的资金需求是通过非正规金融渠道得到满足。

本文对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展开调研,对当地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受调研农户按收入来源被分为三组,分别是产业化滩羊养殖、农作物种植、山羊放养。收入来源为产业化滩羊养殖的农户基本为青壮年农户,而以农作物种植的农户悉数为留守老人与儿童,放养山羊为生的农户大多为山区移民。通过对回收问卷进行整理分析,得到基本情况如下:

二 、偏远地区农户的贷款需求特征

(一)农户年均贷款量接近年均总收入,贷款量农户间差别较大,潜在货币需求量很大。

三组样本农户的贷款金额年均分别为11万、3.5万、4.5万,平均每户的年收入分别为10万,4.4万,5.3万。30户农户平均每家的货币年需求量约为6.3万,年收入平均为6.2万。

三组样本农户年均贷款量极差分别为28万、4.5万、9.5万,年均贷款量中位数分别为7万、3万、1万,与平均贷款量相比,第一组与第三组皆表现出极大的组内差异性。

在接受调研的三十户农户中,有26户有融资需求,并且认为现有资金供给并不能满足当下资金需求。收入来源为滩羊产业化养殖的所有农户都有在未来扩大生产的计划,大部分希望将现有融资量扩大一倍。

由于调研抽样率为千分之一,因此可以推断,整个盐池县的货币需求量约为6300万左右,估计潜在货币需求量接近一亿。

(二)农户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较小,融资速度是农户选择贷款渠道重要考虑因素。

盐池县农信社的贷款利率为8%—10%,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利率为11.4%—15.3%,邮储的贷款利率为12%,所有农户分别从三种融资渠道借款127.5万、36.8万、31万。邮政储蓄的利率虽然略低与小额贷款公司,但农户却从小额贷款公司借入更多资金。三组农户平均每户每年支出的利息分别为1.3万、0.44万、0.4万,分别占年收入的13%、10%、7.5%。全部受访农户均认为利率较高,但由于生产消费需要而不得不被动接受。

将农信社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农户占所有有融资需求的农户的70%,将小额贷款公司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农户占所有有融资需求的农户的23%,将邮政储蓄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农户占所有有融资需求的农户的4%。尽管利率较高,但小额贷款公司由于贷款手续简便,时间成本较低而受到农户青睐。

(三)农户的信用水平良好,担保贷款占主要地位。

盐池县农户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农户有能力偿还利息,因此该县农户贷款违约率极低,受访的融资农户无一户违约,皆能按时还贷。盐池县农户贷款全部采取联合担保制度,在该制度下,参与全民联保的单位成员多数以血缘为纽带,对农户起了道德约束作用,继而能有效避免信用贷款带来的道德风险,而且农户之间的了解程度也能解决资金供给方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没有任何农户选择抵押贷款与风险投资。

农户从正规金融渠道所借资金全部用于生产。在农业生产中,如养殖业、种植业,皆有固定生产周期,因此农户的资金需求也带有周期性,这就方便了农户在正规金融渠道办理借、还款相关手续,使他们拥有按时还款的意识。

(四)非正规金融仍有市场。

在有融资需求的26户农户中,尝试民间借贷的有7户,占比27%。其中五户在民间借贷渠道中承受了20%的高利率,两户因从亲友处借款,故利率为零,农户选择从亲友处借款主要用于消费支出,如盖房、婚丧嫁娶等大项消费支出。但他们也面临着潜在的“人情成本”。如今,农信社,小额贷款公司,邮政储蓄等多方融资渠道存在,仍有两成多农户选择高利率的民间借贷方式。

三 、偏远地区农户贷款需求表现

(一)生产性资金需求。

在宁夏盐池县,农户所融资金基本用于生产。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餐饮业、制造业的兴旺带动了农业蓬勃发展,同时政府出台各种扶持政策,使盐池县以滩羊养殖为主的各产业迅速发展,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与此同时,农村地区货币供给水平却一直没有提高,农户的贷款满足率较低。尽管如此,养殖产业的利润率较高使农户在筹资的过程中仍然可以接受15%以上甚至是20%的较高利率,并希望扩大融资规模。

其次,偏远地区农户生产效率低下且并没有生产方面的相关理财知识,因而对资金的利用效率较低,农户在现行生产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来增加收入。目前,所有农户的固定资产投资已经完成,年折旧费较少,农户的投入集中于各项流动资本,这增加了他们对未来生产的乐观估计,并因此对货币需求的利率弹性较低。

另外,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户对风险始终选择规避态度。同时,农户自身水平有限,对金融新产品、衍生品不甚了解。因此,农户更愿意选择传统的联合担保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受到道德约束而十分重视自身信用水平,故违约率很低。

最后,在农业的某个环节,例如种植业的播种、喷药、养殖业的饲料供给等,一旦资金无法继续追加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但是,提前准备充足资金会支出更多利息费用,而当需要时再融资又会因办理各项手续等原因贻误时机,因此当农业生产进行到某环节时,农户只能向融资速度快的机构借入高利息的资金,或直接转向融资速度更快的民间非正规融资渠道。

(二)消费性资金需求。

由于收入不断提高,除盖房、婚丧嫁娶等大项支出外,农户的日常消费无需贷款。农户在大项消费支出上,习惯从亲友处借款。由于传统观念,在诸如盖房、婚礼等家事上,农户间因人情关系相互帮忙,此时借款皆免去利息。因此,农户的消费性资金需求基本通过亲友间帮助而满足。

据了解,盐池县部分农户为留守老人儿童。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每逢过年才能与家人团聚,而农村由于生产水平落后,相关精神文化生活也较城市匮乏。当地小额信贷公司承担着扶贫的政策任务,他们将农户所上缴的利息用于举办联欢会等各项文娱活动,丰富了当地农户的精神文化生活,受到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因此,即使这些农户的生产对资金的实际需求并不是很高,他们也积极参与融资活动。

四 、农户贷款困难原因

(一)资金供给量不足。自农业银行商业化改革撤离农村以后,在农村地区,农信社占据了对农户提供贷款的垄断地位,但是货币供给量不高。同时,资本的逐利性使农信社本不多的资金部分流向城市与东部地区。近年来,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迅速,而小额贷款公司无法吸储的政策限制使其货币供给较少。大部分农村地区地处山地,农户多数散居,使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设立网点的成本加大,没有进军农村市场的动力。同时,非正规金融由于发展水平不高也无法提供较大的资金量。

(二)农业经营面临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农业对自然依赖程度较大,恶劣的自然环境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尤其是在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农业的生产率水平不高,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更为严重。近年来投机商不断对农产品炒作,农产品的价格波动极大,农户获取信息渠道较少,盲目进行投资生产,而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又使农户无法做出及时调整,造成了较大损失。

(三)借贷过程中易产生道德风险。国家针对农村地区的部分扶贫项目是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而贷款农户文化水平不高,不了解金融制度与相关法规,无法正确区分贷款与救助金,偿还贷款积极性较低。在无法收回贷款时,贷款机构往往会向放贷的相关工作人员追究责任。长此以往,放贷人员惜贷情绪加重,即使当今农户的诚信水平较以往有了很大提高,贷款机构仍然对农户还款的可能性表示怀疑。另外,由于农村地区产权不明确,农户缺乏能够抵押的担保品,进一步加重了贷款机构的惜贷情绪。而农户在选择贷款机构的时候往往倾向于利率水平低的贷款机构,而这些机构为了尽量减少贷款带来的交易费用而对农户的贷款请求作集中处理,这就增加了农户等待的时间成本,无形中增加了贷款的难度。

五 、相关政策建议

(一)切实完善农业担保体系与风险补偿机制。农业生产面临着自然风险,而农户又无法将土地等资产作为担保品进行抵押,因而信贷机构提供贷款的积极性受到影响。鉴于此,地方政府应鼓励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对于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政府可以代缴保险费。

(二)承认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并在制度层面予以规范。相对于正规金融繁琐的手续流程与相对僵化的管理体制,民间金融在提高农户融资速度等方面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因此,应在法律上使民间金融正规化,同时,由于民间金融高风险、隐蔽性强等特点,也要对其加强监管,杜绝高利贷等违法行为。

(三)重视对留守老人儿童的人文关怀。举办各项娱乐活动,提供相关运动设施,让老年人安度晚年,儿童健康成长。抓住时机建设有农村特色的集体企业,让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回流。

参考文献:

[1]张宁,刘刚.农村金融的困境与发展对策[J].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经济研究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中心

[2]谢丽霜.论农民信贷权的实现——基于低收入人口发展困境的讨论[J].改革与战略, 2011,(8)

[3]陈宝政.农村信用社农户信贷供给行为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1,(7)

[4]黄新颖.农民贷款难的经济学分析[J].农村金融2010,(10)

[5]叶爱军.农民信贷需求变化呼吁特色金融服务[N].金融时报.2011,(11)

第13篇

一、闽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的分析框架

(一)莫尔的经典“三圈”理论。“三圈”理论是由哈佛大学马克·莫尔教授在《创造公共价值:政府战略管理》(1995年)一书中最早提出的。该理论是关于领导者战略管理的一种分析工具,它以“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为框架,开展对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行相机分析。主要观点是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政府制定任何公共政策或实施战略计划时,必须坚持价值(V)、能力(C)与支持(S)三个因素相互统一的原则。

不同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可能包含着价值、能力和支持等“三圈”的不同组合。政策方案或计划项目只能是“愿景”,没有实施能力和公众支持,那只能梦想(梦想区V),有价值又有能力就可成为实现梦想之区(梦想实现区V+C);缺乏公共价值只是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属于别人的梦想(别人的梦想区S),甚至可能给公共利益带来严重损害(噩梦区C+S);具备价值、能力和支持三个条件,那就可以放心去做(耐克区V+C+S),然而这只是一个理想状态,更多的公共决策是具有公共价值,但目前尚无能力或尚未得相关者支持,这就要求政府官员提升自身的领导力,开展工作创新,“将新的尚不欢迎的现实,呈现给个人、组织或整个社会,让他们认可,并成功地适应新的现实的过程”。

(二)“三圈”理论适用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决策分析。与城市生活垃圾污染、工业点源污染相比,农业面源污染具有“点多、面广、源杂、分散隐蔽、不易监测、难以量化”等特点。欧美发达国家经过上百年的努力,工业点源污染才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农业面源污染已成为绝对主要污染物。1990年美国面源污染占污染总量的2/3,其中农业面源污染的贡献率为68%~83%,氮、磷营养元素是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的污染物质。丹麦270条河流中94%的氮负荷、52%的磷负荷是来自于农业面源污染。发达国家既有较强的政府执行能力,又有广泛的公众支持力度,它们通过采取立法、发展替代技术、实施补贴等政策措施以及生物工程技术手段,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取得明显的治理效果,以美国为例,1990-2006年期间农业面源污染面积就减少了65%。当然,由于受到各国(地区)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结构以及自然地理条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同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面临着不同的价值、能力和支持等三圈的不同组合。近年来我国长江、珠江等大江大河流域以及福建省闽江、九龙江等区域性流域的农业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虽然具有明显的公共价值,但它明显受制于地方政府有限的资源能力以及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等现阶段更重要的民生需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面临着制度、技术等多个相互矛盾的制约因素。因此,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既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根本要求,又是区域环境管理中需要政府着力破解的重要课题。

二、闽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的“三圈”组合

(一)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具有明显的公共价值。上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省农业产业结构逐步由过去“以粮为纲”的单一结构向农林牧副渔并举的多元结构转变,具体表现为种植业比重下降和养殖业比重上升、粮食比重下降和经济作物比重上升。1990年至2010年福建省“肉猪年出栏数”由766.46万头上升到1963.31万头,粮食种植面积由2745.92千公顷下降到1232.30千公顷,经济作物由同期的665.35千公顷上升到1038.59千公顷。同期单位耕地面积化肥、农药和薄膜施用量以及畜禽污染物排放均大幅度增加。闽江上游的三明和南平两地市是福建省现代农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规模化、集约化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和农民收入水平,同时加剧闽江流域面源污染程度。因此,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突出地表现为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闽江畜禽养殖污染负荷约占全流域的60%,畜禽养殖废水的COD和氨氮排放量分别约为流域工业废水排放量的5.7倍和7.5倍;闽江下游福州市郊16种蔬菜的硝酸盐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含量超标严重,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上限的2.76倍。农业面源污染所产生的化肥、农药、重金属残留物等有害物质一旦进入水体,会直接殃及水生生物,某些有毒物质还可能通过食物链的密集作用使处于食物链高位的人或畜中毒。可见农业面源污染不仅会加重流域水体的营养化,加快土壤退化,危及流域生态安全,而且影响着特色优势农产品外贸出口的竞争力,影响着消费市场的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已刻不容缓,既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又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大事。

(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执行能力有限。我国现行环境政策主要是针对工业点源治理而设计的,各级政府主要采用“命令—控制”性的行政手段、排污收费等约束性的经济手段和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向企业提出具体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或者命令其采用以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为目的的生产技术标准,从而达到直接或间接限制污染物排放,改善流域生态环境的目的。但是,这种“命令一强制”性的环境治理范式,往往针对的是那些具体的、可以用指标量化的环境问题以及点源污染,但对点多 面广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并不明显。当前地方政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主要采取物理和生物防治等工程技术手段,相对忽视农民参与式激励性政策体系的构建,尤其是在现行的碎片化行政体制下,地方政府不仅要鼓励农民参与面源污染防治,而且要处理部门间利益矛盾。农业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到环保、农业、畜牧、林业、国土、水利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存在空白,缺乏统筹协调,难以监管到位;各个部门之间谁也无权命令或指挥、协调别的机构,部门间责任权利边界模糊导致经常出现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相互推诿与扯皮的现象。县、乡(镇)、行政村基层环保能力十分薄弱,绝大部分乡(镇)和行政村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和队伍,农业污染“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普遍。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中的农户支持度低。从农业微观经营角度看,农户经营行为短期化是导致农业面源污染的直接根源。农民是理性的,“全世界的农民在处理成本、报酬和风险时是进行计算的经济人。在他们小的、个人的、分配资源的领域中,他们是微调企业家,调谐做得如此微妙以致许多专家未能看出他们如何有效率。”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个体农户在农产品销售中难于把握市场价格,只能采取以大量施放化肥农药和增加种植养殖面积及数量为主要手段,以追求产值最大化为直接目标;并在利用公共环境资源创造自身财富的同时,尽量地将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外部化。随着福建省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演进,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到城市,“386199”部队成为闽江上游南平、三明等地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素质和环保意识较低,没有掌握好正确的、环境友好型田间管理技术,在缺乏农业技术辅导的情况下,主要根据往年经验过度施放化肥农药,个体农民大量利用化肥和农药,既可以获得较高的产品和经营收益,又可以从繁重的劳动中解脱出来,减少劳作的艰辛。“高度依赖化肥农药”不仅是农民的理性选择,而且已成为他们的一种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

三、闽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决策导向

(一)提升全社会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认同和支持。早在2000多年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说过:“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思想根源是政府和农民的环境观念淡薄,政府部门没有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存在着“重经济轻环保”、“重城市轻农村”、“先污染后治理”、“放任自然消减”的思想;农民环保意识普遍较差,责任感不强,粗放经营和随意排污等生产生活方式短时期内难以改变。党的十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强调要“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并把生态环境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提高政府的执行能力,增加农民自主参与的力度,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提升全社会对环境治理的价值认同和支持。从政府的角度看,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需要由经济增长型政府逐步转变为公共服务型政府,由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观以及官员考核体系转变为注重绿色GDP、公共服务和民生改善的综合指标评价体系,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战略目标,充分认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在区域节能减排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到政府环境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从农民的角度,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面源污染危害的认识,引导农户树立现代农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理念,探索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的发展路子。同时扩大公民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大家共同减少污染,关爱家园。

(二)提升政府面源污染防治的能力。

1.加快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立法。当前我国缺乏从源头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限定性生产技术标准,缺少针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的环境经济政策;原则性规定多,配套性细则规定少,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立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是发达国家的普遍经验。基于福建水系的相对独立性,建议制定《福建省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农业环保执法监督监察机制,并尽快制定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

2.完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组织体系。增加县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的编制,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在条件允许的乡镇先试点设立环保机构,争取用3年的时间,所有乡镇全部设立环保站,从根本上扭转农村环保“缺胳膊少腿”的状况。在农村“六大员”基础上设立环保员,加强农村环保宣传、环境监督等执行力。

3.设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在目前环境治理的组织资源能力有限的条件下,遴选若干个条件较好的区域,设立省、市和县不同层次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是一种现实可行的选择。围绕农田化肥农药减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和规模化养殖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推广综合防治技术。实行奖励和补助相结合的投入方式,加大“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支持力度,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发动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愿筹资筹劳,参与面源污染防治。探索建立村民环境自治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起到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作用。

(三)建立农户参与式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利益相关者激励相容机制是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关键环节。中央政府的规制缺失、地方政府的GDP偏好、个体农户的驱利性和第三部门发育的滞后性,使得流域面源污染成为个体理性选择所造成的“集体行动的困境”。流域面源污染有效治理将取决于能否通过创新性的思维方式加强利益相关者互惠基础上的互动,建立相互间激励相容机制,摆脱集体行动的困境,实现多元主体信任合作机制。这就要求政府不仅仅要采取强制手段,包括严禁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对被列入“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和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 dylw.net双禁”的“两高”农药全面清出市场,在农业生产上禁止使用等,同时更要建立以经济激励导向的鼓励性政策,引导农户由被动参与转变为主动参与、由政府单边治理向政府企业和农户多元治理主体共同治理转变、由以强制为主的政策导向转变为激励为主政策导向,由以末端治理为主转变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治理,建立起政府引导、农户自主参与的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机制。政府环境政策的效果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取决于农户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的接受意愿。以无偿技术援助、有机肥价格补贴和尾水标准等三项政策为例,农户对无偿技术援助政策的接受意愿最大,尾水标准政策的接受意愿最低。因此,以提高化肥利用率为特征的无偿技术援助政策,既能从源头减少化肥施用量的政策目标,又能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有效地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双赢的结局,是未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政策设计的首要选择。政府提供无偿技术援助等以激励为导向的政策措施,使得农户在最大化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愿意采取有利于环境政策目标实现的经济行为,最终使农户在达到个人目标的同时也实现了环境政策的目标。

参考文献

曹俊德“三圏”理论的核心思想及决策方法论意义.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1).

卞辑部.美国如何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北京:北京农业2009(1):50.

根据1990-2011年福建省统计年鉴整理所得。

邱孝煊,黄东风,蔡顺香.福州蔬菜污染及污染源调查和治理研究 .福建农业学报2009,15 (1): 15-21.

第14篇

论文关键词:农业产业化资金,支农财政投入,农村金融,农民收入

 

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而近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减慢,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云南是一个高原山区省份,全省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海拔高低相差极大,地貌类型多样,气候类型复杂,比起国内的其他省份,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欠发达。同时又由于经济政策等多方面原因,使得农业的投入少,农村一直处于不利的地位,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村社会进步慢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解决。要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先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改变投资结构,使投入主体、投入渠道以及投入形式更加多元化,不断完善农村产业投资体系。

一、云南省农业产业投资构成

云南省涉农产业资金来源主要有:政府、金融机构、社会投资等。其中,政府担负着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的职责,故应重点投资于那些风险较大、收益期长,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和促进作用的大中型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起到的是调节社会余额资金的作用,因而对农业的贷款主要应用于生产经营用的暂时周转资金;而社会投资从目前发展的情况来看,由于受多方面的原因,投资额还比较小。

目前,云南省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主要有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支农资金、基本建设资金、专项扶贫资金以及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农业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由政府拿出来的农业产业化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农田的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维持农业发展外围环境的作用。2007、2008两年全省的财政支出总额为1135.22亿和1470.24亿元,而财政支农支出分别为 127.60亿和177.77亿[1],农业支出所占财政支出比例分别是11.24%和12.09%,表明财政支农支出的增长速度略加快。

各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贷款是农业投资中另一个较大的来源。2007和2008两年,我省金融机构发放的农业贷款分别是444.6亿元和747.2亿元[1]1,这主要来自国有商业银行,说明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中对农业投资的主体。

农业投资中社会投资目前规模不大、影响范围较小。农户投资仅限于种籽、化肥、农机具等方面,由于资本积累额的限制,他们往往没有能力开办第二、三产业,故农户投资对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所起作用不大[2]。因而要通过投资结构的变动来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主要还要依靠财政支出和银行农村信贷。

二、云南省农业产业资金来源:

(一)财政投入

财政对农业的投入主要是指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对农业发展提供的资金支持,既包括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的直接用于农业发展的财政资金,如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等,也包括政府通过其他渠道安排的间接支持农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如各种用于农业的财政补贴支出、农业税收减免等[3]。财政投入是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财政对农业的有效投入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之一。历年省委省政府都将农业作为重点,采取各种投资方式,提高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表1我们可以看出,财政对农业的支出保持着不断增长的趋势,从1998年的34.66亿元上升到2008年的177.77亿元,上涨了约5.13倍,其中涨幅最大的为2007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较上年增长了52.16%。涨幅最小的为2005年,该年的财政支农资金仅比上一年增长了2.23%。从农业支出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看,财政农业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在不断上升,1998年为10.57%,2000年为9.47%,到2003年这一比例降到了8.34%,2004年出现恢复性增长,为10.83%,到2008年为12.09%。但是从另一个方面考虑,农业作为我省的支柱产业,每年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均小于20%,由此可见,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依旧较小,不能够适应农业的快速发展。

表1云南省历年财政总支出与农业支出对比情况

 

年份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

支出(亿元)

农业支出

(亿元)

农业支出增长

比重(%)

农业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

1998

328.00

34.66

2.48

10.57

1999

378.05

36.59

5.57

9.68

2000

414.11

39.20

7.13

9.47

2001

496.43

45.26

15.46

9.12

2002

526.89

46.35

2.41

8.80

2003

587.35

48.99

5.70

8.34

2004

663.64

71.90

46.76

10.83

2005

766.31

73.50

2.23

9.59

2006

893.58

83.86

14.10

9.38

2007

1135.22

127.60

52.16

11.24

2008

1470.24

177.77

第15篇

【关键词】合作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 治理结构

农业要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合作社想要稳而快的高效发展其根本保障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合理的治理结构。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特殊的治理结构和多样的功能,国外学者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契约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博弈论从定性和定量分析进行了分析。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主要表现:影响因素、治理结构、利益机制、发展模型等方面,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有效的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

一、国外研究动态

欧美作为合作社的发源地,合作社制度的制定和发展为欧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用。19世纪中叶,英国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此后,合作经济组织在西方国家蓬勃发展起来,并对西方国家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形成了比较系统、完整、规范的相关理论和制度。

(一)关于合作社治理结构产生的研究

Emelianoff(1942)是最先开始研究合作社模型问题,他把纵向一体化运用于农民合作社,并认为合作是农场的延伸而其独立的农场经济组织之间的不完全联合被称为合作社。Emelianoff & Phillips(1957)已经意识到在委托-关系对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性[1]。到上世纪六十年代,Helmberger & Hoos(1962)以企业治理理论为基础,对农民合作社治理结构进行了分析,探索性的构建了农业营销合作社的治理结构模型,认为合作社可以把其利益按一定惠顾比例返还给社员,并以此来实现产品价值的最大化,从而增强了对社员的激励,并可以对社员的数量起到限制作用[2]。

(二)关于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合作社的治理结构备受国外学者的青睐。他们把委托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博弈论等理论知识运用到合作经济组织提出了合作社相关理论,并提供了新的理论分析方法。

1.委托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Eilers和Hanf(1999)针对农民合作社的所有资产的剩余决策权和收益权进行研究,探索性的分析了谁是农民合作社的委托人;谁又是合作社的人的问题。并认为管理者与农户都即可以是委托人也可以是人,当管理者向农户提供契约时,农户即为人;显然,委托人就是管理者。反之,农户也可以以委托人的身份向人(管理者)提供契约[3]。Hendrikse & Bijman(2002)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了所有权结构对投资效益的影响,他们建立了一个由农户、加工商和零售商三个主体构成的供应链模型,其研究结论表明,最优的所有权结构取决于农户和加工商这两者的专用性资产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比例,若农户这方面的比例高于加工商这方面的比例,则农户应该拥有所有权,即后向一体化具有优势,反之,则前向一体化更优[4]。

2.交易成本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论点:运用不用的治理结构,将会产生不同的交易方式,从而产生不同的交易费用,能够降低交易成本的治理结构和交易方式我们称之为有效的治理结构。Hendrikse & Veerman(2001)运用交易费用经济学方法,以营销合作社为例,分析了农民合作社的所有者控制权分布以及它形成的财务结构。并对合作社与企业在控制权和决策权的差异进行了细分比较[5]。Menard(2007)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对纵向一体化的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混合治理结构组织进行了比较,他认为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资产的所有权与决策权的拥有者是不同的。在纵向一体化的企业中它的所有权和决策权是属于高层领导者的,而农民合作社混合治理结构组织的所有权和决策权归社员;并且社员之间还存在一种区别于价格体系的协调关系,这也是市场与合作社的区别所在[6]。

3.博弈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Hoffmann(2005)运用博弈论建立了两段博弈模型,分别对农民合作社和投资者企业的产品质量的进行了分析;以及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对产品质量和定价有何影响进行了分析[7]。Royer & Smith(2007)运用博弈论对社员的收益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建立模型,认为社员和市场的关系可能与合作社追求的目标有关,当给社员退还较多利益时,将会提升社员的产出水平,它产出水平的提升直接影响他们收益最大化的均衡产出,从而导致产品价格的下跌,这样也有利于消费者[8]。Drivas & Giannakas(2010)以农民合作社与投资者企业为例,运用博弈论构建了一个关于改善产品质量相关的决策与提升其创新能力的三阶段博弈模型,该模型包括产品质量的事前价格竞争、事中价格竞争以及消费者行为、事后价格竞争三个阶段[9]。

4.新古典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Azzam & Andersson (2008)运用新古典理论对瑞士牛肉业进行了的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合作社通过提升自身竞争力,如提高生产率、价格率等,来降低牛肉产品的成本,从而使得市场中牛肉价格下跌,与农民合作社市场谈判能力的大小并无太大关联。这是因为由于通过市场谈判提升价格的效率远低于成本效率所引起的价格下跌的效应[10]。Tribl(2009)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价格-产出均衡理论构建了一个关于企业与农民合作社的竞争模型,得出了组织形式的不同的企业各自的定价、市场占有率、社员所得也是不同的[11]。

二、国内研究动态

农业要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联系在一起,而合作社想要稳而快的高效发展其根本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拥有合理的治理结构。因此,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也是络绎不绝的。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意义的研究

缪建平(1999)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诠释了合作经济组织是以我国家庭承包责任为基础,市场化发展的产物[12]。黄祖辉(2000)分析了合作社的必然性,认为农业生产的生物性、地域分散性及规模的不均匀性等问题是农民合作社存在合理性的最好理由[13]。黄祖辉(2006)用制度经济学理论精辟地把合作社为什么能够存在、合作社和家庭经营之间互补的关系分析的非常透彻[14]。顾吾浩(2007)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分析,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完善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必然选择;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实行以工哺农、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业的有效载体[15]。张晓山(2009)运用公共选择理论,从“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两方面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可对政府体制起到补充的作用,又可以弥补市场机制存在得缺陷[16]。

(二)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

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是指一组联结并规范的系统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体现了合作社所有者、决策者以及经营者各个相关主体之间所形成的义务、权利、利益等的组织框架。具体表现在对合作社机构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权利界定上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1.交易成本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黄祖辉(2005)从交易费用与制度安排的角度,提出农民合作组织是一种基于市场和科层之间的制度安排[17]。林坚和马彦丽(2006)认为,运用交易费用理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投资者企业进行了比较,认为合作社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这是因为合作社与社员之间不存在资产专用性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机会成本,这样就可以使交易费用降低[18]。孙亚范(2009)认为可以通过建立家庭农户专业组织来减少交易成本,形成集中采购与统一销售的方式来抵制农户在市场中所处的劣势地位,从而改变农户规模经营的弊端,大大降低了相关的交易费用为农户谋福利[19]。

2.产权理论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苑鹏(2004)运用产权理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分析,认为产权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运行、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理顺合作社产权关系的关键是做到合作社投资主体的人格化、农民社员产权的主体化[20]。徐旭初(2006)运用产权理论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的概括和分析,提出了一种新的分析视角—基于组织能力的分析,指出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基于组织能力的新型合作社类型[21]。孙亚范(2011)利用对江苏省20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数据,从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机制与影响因素等方面采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及Logistic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表明:社员公平参股的产权制度和民主控制的治理结构是影响“按惠顾额返还盈余”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和运行的关键因素[22]。

3.委托视角下的合作社研究。马彦丽(2008)从外部市场竞争、激励、监督以及合作社的双向特征四个方面探讨合作社降低成本的途径,认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双重—”关系,主要方面是防止骨干社员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关键是完善合作社的治理结构,通过规范决策程序来有效缓解合作社采取机会行为的可能性[23]。聂华林,方明娟(2010)根据机制设计理论研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问题,并通过建立相应的分析模型,寻找实现激励相容的约束条件,提出了收益与成本共担的一种新型分成制度[24]。崔宝玉(2011)提出在合作社中极易产生大农小农之间的委托问题。认为通过合作社民主治理制度规范化、设置外部理事制度以及保障小农退出权等正式规则和成员信任、成员承诺与社会资本等非正式规则的“则”治理,能够减少大农的机会主义行为,削弱大农小农之间的委托问题,从而使合作社不至于过度偏离其本质规定性[25]。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发展方向的研究

尽管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研究有了一定的成就,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治理结构上很是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我们通过对治理结构的不足进行研究,从而找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特色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

1.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所存在的缺陷。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过几十年,治理结构存在着许多缺陷,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发展。陈俊梁(2010)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决策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民主决策性低;家族化严重;协调机制弱;决策效率低等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又将影响合作社的高效运行,从而导致合作社不合理运转[26]。丁建军(2011)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引起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权力集中在理事会手中,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无法真正实施监督权,更不用说发挥监督作用了[27]。

2.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存在得问题,制定适合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发展方向。第一,从实际出发,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王为农,吴晓华(1997)对山东省莱阳市农村发展情况调查,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合作社[28]。夏英和牛若峰(1999)认为,合作经济组织最佳的组织模式,应从实际出发,试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各地区农产品的特色,找出优势,从而引导农户进行自由选择。学术界把政府在合作社中的作用概括为:扶持;引导;不干涉;不强制;不阻止[29]。黄祖辉,徐旭初(2006)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的解释,认为基于能力和关系的合作社治理结构是东部沿海地区合作社的特点,这也将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趋势[30]。

第二,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黄胜忠、林坚(2008)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绩效与治理机制之间调研数据进行了定量分析,分析认为合理的治理结构是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关键[31]。桂玉,徐顽强(2009)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治理结构是特定的社会环境的产物,并随着整个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而调整。目前,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治理结构要从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权利结构,衔接外部结构、搭建网络体系等方面进行创新[32]。徐旭初(2010)对已有的合作社模式进行了比较,认为“合作社+企业+农户”的模式,更有利于实力较弱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这种模式可以使农产品加工所产生的增值部分归于农户,从而可以提升农户的经营实力和经济效益[33]。

第三,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陈俊梁,张雅文(2010)在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实现“第二次飞跃”一文中认为,要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运作,就要求我们在对待不同社员的能力上进行差异性分析,对理事长决策权与社员(大会)决策权进行对比区分,同时,对属于不用类别的决策性质给予不同的投票权,并且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监督成立独立的监事会[34]。孙浩杰,王征兵,汪蕴慧(2011)认为采取改革产权实现农户所有,改变决策方式实现农户控制,增加交易额返利实现农户受益,量化公共积累和政府扶持资金等措施来改变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结构,从而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35]。潘天鹏,巩颖慧,王猛(2011)分析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现实逻辑,对合作社发展的组织环境和异化现象进行探讨,通过比较分析世界各国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各种模式,认为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应选择偏向于政府推动型模式[36]。

三、简短述评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国内外的研究已层出不穷。从已有的国外文献看,国外学者将委托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博弈论等运用到农民合作社治理结构上进行研究,他们无论是从研究视角上还是研究方法上说都相对成熟,对我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的研究可以起到推动和借鉴的作用。国内学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通过对当前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和归纳,我们发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主要表现:影响因素、治理结构、利益机制、发展模型等方面,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有效的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效运行与健康发展。

第一,对当前研究成果进行归纳,从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两个方面进行总结:首先,从视角上看,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是从其本质、功能等一般理论进行的叙述到实证研究,实证研究主要表现在:治理结构、运行绩效、农户合作意愿等方面,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的现实意义。其次,在方法上,用定量分析方法代替了以理论为的定性分析方法。使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研究有了质的飞跃。

第二,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结构涉及的内容较多,难以用一些简单指标来衡量合作社的治理问题。

第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治理结构是上企业化靠拢还是趋上于股份化。现阶段,像美国、法国、荷兰等发达国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已发生了变化,它们用发展效率优势原则代替了非盈利、一人一票的公平原则。这种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式是否适合刚起步的我国合作社组织?如果合适,它的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都有待于我们对治理结构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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