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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新时期农村的气象服务,应先从提高认识入手。在农村气象服务中,农村气象服务和现代信息技术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2项同样重要的工作。农村气象服务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和依托,因为没有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就谈不上优良的气象服务。
1.1转变认识,贴近三农,提升气象服务水平
在农村气象服务的传统认识中,经常把“天气预报”混同于“气象服务”,事实上,天气预报是气象业务,把预报当作服务的错误认识会导致气象部门放弃了“农村气象服务”的研究,还会产生重技术轻服务、重硬件轻软件的思想。气象服务是对农村用户需求的满足,农村气象服务不仅要满足农村用户的需求,还要挖掘其需求,洞察其潜在需求,更要洞悉隐藏在农村用户需求后面的思想、渴望和动因。气象服务是气象服务者将特有的业务服务产品与现代信息技术、现代通信技术和现代信息服务技术相结合,形成为用户服务的解决方案。农村气象服务是现代信息通信技术、气象业务和农村用户需求三者的密切结合。气象部门要把农村用户的需求变为气象服务者的思想,气象信息服务的技术、手段和产品,也要紧跟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
1.2坚持气象信息品牌,坚持服务的主动权不动摇
气象信息品牌是气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气象面向社会的服务,更多地体现在信息服务方面。综合气象信息平台是面向社会大众最直接、最实时的服务窗口,只有在综合气象信息平台的支撑下,才能展现气象信息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展现气象文化的魅力。气象事业是一项基础性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气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坚持气象信息服务的主动性,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气象信息权的专属特性;二是气象信息服务手段的全面保证;三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和突发临时性的应急需要;四是气象基本业务发展的需要。
1.3从发展“文化”的高度,推进气象信息服务的品牌建设
将气象信息服务提高到发展“文化”的高度来认识。现在,气象信息服务以一种文化的方式根植于社会,气象服务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又为气象服务和气象防灾减灾注入了新的、实质性的内容,给气象文化的发展提出了长期而充满活力的发展诉求。进行气象文化的品牌建设,必须坚持以公益服务为出发点,坚持以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先导。对于气象文化的发展,应该是技术上的“百花齐放”和需求上的“百家争鸣”,即技术上的不断改进、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服务模式的不断创新。气象工作者只有充分把握现代通信和信息服务技术的发展,实时认识社会大众对气象信息服务的客观需求,才能更好地促进气象服务文化的发展。
2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气象服务中应用的方案
2.1建立气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将建立在现代通信网络和技术之上的服务手段同现有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自身特点相结合,建立气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是做好农村气象服务的必由之路。气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包括:语音、短信、WAP、彩信、3G多媒体、网站、电视、大屏幕等媒体,建立以省为基本服务网络单元、以地区或县为基本服务平台单元,基于公益性和防灾减灾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解决统一、协调、全面的基于信息的服务出口和公众信息的入口问题。在完善平台建设基础李芬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气象服务中的应用上,着重建立气象服务评价体系和用户气象情报报告及信息反馈体系。充分利用各种服务手段的性能和优势,建立互为补充、互为促进、各有侧重、和谐发展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2.2前瞻性地跟进通信运营商的服务技术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气象信息服务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与时俱进、前瞻性地发展气象信息的服务技术和服务方式,才能满足人们随时了解最新气象信息的需求。信息表述的多媒体形式,是现代信息服务发展的潮流,3G时代的到来,将使网络带宽和终端环境发生根本性的改善,手机可获得的带宽成倍增长。现在,在3G平台上糅和了视频、音频和文字,这为构筑全方位的气象信息服务创造了条件。WAP是未来数据业务的主流,其本身具有传输量大、支持多媒体和复杂交互的特性,可以很方便地对气象信息服务进行一系列的整合,手机用户能将互联网中大量的信息及各种各样的业务引入到移动终端,如天气预报、资料查询、信息定制等。今后几大运营商的技术发展方向,将主导气象信息服务的发展。只有紧跟通信技术的发展,才能保证气象信息服务跟得上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
2.3不断丰富气象服务的主题、模式和手段
(1)气象短信服务发展中,我们已经认识到气象短信隐含的“媒体”作用,利用这种“媒体”资源,就可为更多的公益性信息提供服务。(2)“音信互动”技术带来语音和文字的互为补充和信息广泛传播的途径,为做大做强气象信息服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3)“语音互动场景”技术为声讯平台提供了交互环境和信息交流的技术支持,为气象信息语音服务提供了良好服务的拓展空间。(4)语音、短信、WAP、彩信、WEB等不同服务手段之间互为补充的气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设计技术,大大增强了气象信息服务发展的生命力。(5)语音合成技术(TTS)在气象信息服务中的应用,拓宽、深化了服务的内容,为各种专业服务、特色服务提供了技术基础。(6)3G技术的应用,让手机走向了多媒体时代,WAP服务将使用户更加方便地了解到专业的气象信息。气象要素还设定告警通知,量身定做个性化服务。未来的气象服务不能局限于单一内容或单一服务手段上,不断丰富气象信息服务主题、服务模式、推广模式、服务手段和服务技术,提高社会大众的参与度,是目前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2.4利用气象信息平台资源,为基本业务提供支持
综合气象信息平台可为提高基本业务水平服务。现代通信媒介的移动性、普及性,气象信息平台用户的广泛性,构成了为气象工作提供实时信息的潜在资源。如实时提供天气实况、灾情报告、用户信息报告等,这些信息可为天气预报的精细化提供帮助,平台也可为气象业务的数据传输、设备监控服务。利用气象信息平台进行用户需求调研,建立具有广泛基础和健全完善的气象服务评价体系长效机制;信息服务平台用户广泛,收集的评价意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评价结果有利于充分了解百姓的需求和业务服务的发展方向。
2.5气象信息平台是气象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
面向业务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是气象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是面向防灾减灾应用的实时处理平台,也可认为是气象防灾减灾的一个综合性应用终端。该终端包含:日常数据处理和验证工作;人工坐席中的气象情报信息分析处理工作;面向各种信息服务平台的气象服务信息更新工作;面向正常渠道的预报产品工作;各种预案的设定和各种天气灾害的自动监控;灾害性天气过程处理流程执行;防灾减灾流程的启动。
2.6利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灾情报告和实时信息反馈机制
充分利用公众的实时气象情报,结合气象业务数据的预报技术手段,有效解决临近预报或预报惯性问题,无疑是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一种有效途径。(1)建立气象灾情收集热线电话和灾情报告志愿者队伍,可主动、迅速获取准确气象情报或灾害报告;(2)对于收集到的灾情信息进行接收、预处理,经分类、格式化、标准化后存入各类相应的数据库,构成了整个防灾减灾系统的信息支撑层。
2.7利用信息服务平台,为气象预警服务
气象信息平台可作为防灾减灾信息的平台。该平台的功能是:(1)支持突发大容量信息服务能力、气象灾害发生的突然性,导致用户需求的异常峰值,这要求平台具有支持大容量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2)满足用户自发的服务需求、支持突发大容量下向用户主动服务的能力;(3)一定范围内用户能够同时获取信息,构成灾情预警信息的通信网络;(4)基于不同服务的分类机制和快速应急机制,为防灾减灾中的信息传递提供有效支持。
2.8利用气象信息平台,为业务现代化服务
利用气象信息平台,为业务现代化和提高工作效率服务。(1)根据资料分析系统,判断预警的时间、地域和对象,通过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发给用户,形成面向不同需求的报表、文件、网页等,进入整个防灾减灾的执行控制过程;(2)对于各种重要信息可在GIS进行实况显示,对气象部门的各种资源的地理位置及属性进行分类显示,如:各种天气灾害预警的设置、管理、自动触发机制和预案启动后的执行过程等,包括实现方法、达到的效果、带来的效益等。
2.9利用气象信息平台,为各行各业服务
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服务手段,为各行各业的服务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如为业务工作提供自动化服务(自动传真、自动呼叫、自动通知、人性化服务等),为业务工作按时、有序开展服务(任务指派通知、任务催办或督办、统一消息服务等)等,都可以通过气象信息平台得以良好解决。这种主动的外呼服务,可以产生一系列的互动服务,具有极大的增值服务发展空间,如叫早、催缴等。
2.10利用气象信息平台,实现面向全社会的应用
利用气象信息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和面向全社会的应用。如:交通信息服务、为学校提供信息服务、水文信息服务、潮汐信息服务、公益性信息服务等;VSP技术以气象信息平台为基础,可为各行各业用户建立自己的语音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解决方案;面向各行各业用户的服务督查机制;面向各行各业用户的互动体验和服务推广机制等;开拓面向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信息服务,使平台成为地方政府面向社会的信息服务中心。
2.11大屏幕系统
对于重大天气过程的分析决策,使用大屏幕系统,具有展示的内容丰富、综合分析决策方便、允许参与决策的人多等功效。
2.12GIS地理信息系统
可将GIS技术应用到气象信息服务领域,逐步建立基于GIS的防灾减灾体系。防灾减灾决策支持系统的基石是各类海量信息,包括空间地理信息以及属性信息,通过GIS技术可直观形象地管理和查询;并可对地理空间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使结果能更形象直观地表达;GIS技术特有的网络分析、空间分析等功能与数据挖掘技术相结合,可为防灾减灾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2.13通过人工坐席,开展互动和奖励机制
语音平台不应仅作为声讯平台,更应作为一种有效的服务手段,如:提供短信发送、短信定制点播以及热线、彩信的定制点播和其他新服务开展的有效工具。结合气象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有奖服务等。通过坐席平台,将对服务平台的日常维护、用户服务以及日常管理集中化、流程化、规范化,确保气象信息服务开展的低成本和稳定性。
3结语
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村气象服务能力,应着重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1)做好天气预报是信息、信息情报收集、跟进服务和灾后评估4个环节工作的前提;提升农村气象服务能力,需要先进的气象技术和设备,但要为农村用户提供卓越的服务,还须有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对农村用户需求的把握,要前瞻性地为农村用户的潜在需求提供服务。
(2)只有充分利用语音、WAP、彩信、3G多媒体、网站、电视等各种媒体的优势,将气象业务与信息技术结合,形成具有全方位反馈机制的性能互补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才能使气象信息迅速传播和及时收集。
(3)要建立以省为基本服务网络单元、以地区或县为基本服务平台单元,构造以服务为主题的防灾减灾服务网络,才能符合天气灾害地域性和区域性的特征,有利于对暴雨、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的监测、诊断和预测预报。
(4)提升农村气象服务能力的技术是一种复合型的现代科学技术,体现了先进的通信技术与气象业务的结合,先进的气象科技与不断发展的农村用户需求的结合,防灾减灾工作中避害与趋利的结合,气象服务与气象业务的结合。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经济发展
一、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与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差距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深入和经营战略的转移,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收缩农村网点,农村金融机构缺乏,体系不完善。与新农村建设要求存在差距。以汕尾市陆河县为例,目前,县内留有金融机构网点共17个,其中:工商银行1个,农业银行1个,建设银行1个,农村信用社8个,邮政储蓄网点6个。在农村,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撤销后,其金融服务由农村信用社承担。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手段单一,服务功能不全,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金融投入机制不健全,资金难以形成合力,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要求。据统计,2006年末,汕尾市陆河县各项贷款41697元,其中:陆河县农联社各项贷款占比为91。96%,各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占比为8。04%,农村信用社对当地的信贷支持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仅靠当地处于改革发展中的农村信用社进行信贷支持,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地方经济所需。
(二)农村资金严重外流,银行有效信贷投放不足国有商业银行县域分支机构以资金上存形式抽掉了相当一部分县域资金,而邮政储蓄机构通过其强大的网络资源优势吸收走了农村的大量闲散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经济落后地区农村资金供求关系的失衡。据统计,截至2007年4月末,汕尾市国有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为1266149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75216万元,存贷比仅为37。53%;全辖邮政储蓄存款余额为179427万元,占全辖各项存款的10。22%。在农村,绝大部分金融供给实际上由农村信用社在唱\"独角戏\",但因其资本充足率低,不良资产比率高,管理水平较低,金融电子化水平不高,服务手段落后,对\"三农\"的支持显得力不从心,有效信贷投放不足。
(三)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存在缺位由于金融机构体制上弊端、内控制度的缺陷等方面的因素,造成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存在缺位,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方式落后。据了解,目前,汕尾市全辖的金融机构仍然以存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服务方式,尤其是在农村的金融机构,除少数几个乡镇的农村信用社开办工资之类的中间业务外,其他诸如代销国债、基金、银行卡等服务含量较高的业务几乎没有。二是服务手段落后。农民工汇款主要通过邮政汇款,银行业机构服务明显滞后,由于银行卡收费较高、各商业银行在农村没有网点、存取不方便、农村信用社结算渠道不畅通等原因,使得生活在乡镇的农民工难以享受便捷的银行服务。三是金融新产品少。首先是农民可供选择的金融产品非常有限,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仅限于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就连消费信贷等信贷品种也没有;其次是缺乏金融风险补偿产品,金融担保机制缺位,导致农村金融缺乏有效担保。
(四)金融知识宣传严重缺乏
农村金融机构除了应付人民银行组织开展反假、反洗钱、征信管理宣传,平时很少主动向老百姓开展宣传,连信贷业务办理流程等最基本的金融业务知识在农村地区还不能完全普及。
(五)农村保险业滞后
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具有生产周期长,受自然因素的影响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等特点。实现农业产业化,确保农业的稳定和持续发展,迫切需要保险业\"保驾护航\"。但目前我国的农业保险不能满足\"三农\"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统计资料显示,尽管目前中国农业再保险保费收入约占农险保费总收入的占比进阶20%,但是国内对于农业保险的需求、对于农业再保险制度需求以及巨灾风险转移机制的仍然需求非常迫切。
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加大对农村的信贷资金投入一是对农村信用社给予更优惠的税收政策,并通过国家财政补贴的形式降低其农业贷款利率,返利于农民;二是通过宏观政策调控,明确农村金融网点新增存款用于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比例,约束农村金融机构在支持\"三农\"、回馈\"三农\"中履行应尽的义务;三是要求地方涉农单位尽可能在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存放资金,以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能力。
(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功能一是结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适度放松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条件,积极鼓励各商业银行的网点向农村延伸,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支持农民自愿参与的各种合作互助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农村融资,从而实现农村金融主体多元化,逐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二是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各商业银行应加快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服务品种普及进程,不断向农村延伸,为农民融资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农村信用社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及时开发适合农村实际的金融结算服务品种,同时要充分依托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为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提供多层次、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
(三)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扩大融资覆盖面一是县级商业银行尤其是农业银行对其基层行应重新进行市场定位,适当下放贷款权限,增加支农贷款比例,并结合地方农业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办符合\"三农\"特色的贷款品种,以满足\"三农\"发展资金需求。二是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规范贷款定价管理,根据贷款对象、贷款方式、信誉程度等因素分别确定执行利率,逐步减少贷款利率上浮占比和幅度的随意性,降低农户融资成本减轻农民的负担。三是建议邮政储蓄银行大力开展农村信贷业务,强化邮政储蓄资金对农村的回哺性,真正实现取之于农、用之于农的良性互动效应。通过优化农村融资环境,变\"一农支三农\"为\"合力支三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和和资金支持。
(四)拓展保险市场,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一是各保险机构要积极拓宽业务经营范围,结合农业生产实际和地方特点,不断创新业务品种,推出适合农户种植、养殖特点的保险业务,并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户了解投保的意义和所产生的收益,增强农户的投保意识。二是政府应坚持基本保障的原则,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选择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保险标的,实行保费补贴,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提高农民抗御风险的能力,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参考文献:
[1]邵西连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对策河北金融2009。3;
关键词:农村;金融服务;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聚成合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资金及其服务是经济发展的血液。而目前,由于农村金融的困境日益凸显,农村金融服务落后,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掣肘因素。因此,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强化“三农”金融服务,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难题。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健康、完整的金融体系对于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在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投入是资金投入的主渠道。而现有金融体系在为农村服务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村金融机构退位,服务功能弱化。由于农村经济货币程度较低,农村金融赖以生存的微观经济基础脆弱,正规金融因农村的比较弱势而选择“自我纠正”,国有商业银行大量退出农村市场,导致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下降,农村金融出现“空洞化”和边缘化。首先是政策性金融缺位。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其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农发行为我国目前唯一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负责粮棉油收购、储运等环节的资金提供,农业发展急需的其他贷款业务基本没有涉足,在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后又将面临业务严重萎缩的问题,没有真正起到支持农业开发的作用。其次,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随着农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其“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的经营原则与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分散性、波动性、长期性”向背离,农业银行将农业资金从以农业为主转为以工商业并举,竞争视角从农村转向城市,使得贷款业务逐渐离“农”。再次,农村信用社支农有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占主导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较好地支持了农村经济发展,但由于受自身经营规模和经营体制所限,其资金供给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存在“农信难为农”的严重问题。
2.信贷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农民很难取得贷款。为防范贷款风险,面对农村贷款规定较为苛刻的条件。大部分农民贷款因提供不出相应的质押、抵押及不动产等担保而与农贷失之交臂;另外,由于农村贷款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农村资金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随着新农村建设的逐渐深入,农业走向产业化、现代化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周期长,而现实的贷款产品金额偏小,期限一般为1年,与农村经济发展需求信息不对称;此外,浮动贷款利率制度使农民承受能力严重受挫。实行浮动利率制度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处于垄断地位,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贷款一律实行上浮,在相当程度上加重了农户的利息负担。
3.农村金融服务环境较差,金融生态断裂。由于社会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农村信用体系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考察其财务状况和信贷条件较为困难,同时贷款需求总体缺少有效的担保、抵押,使农业地区需求量大、亟须支持的大额农户、个体公商户贷款、民营企业贷款、小城镇建设贷款、水利建设贷款等难以形成需求。另外,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尚未建立,农户信用信息处于零散分布状况。
4.民间借贷缺乏规范,金融风险加大。民间借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但良莠不齐,同时,也加大了农民的负担和农村金融风险。由于对民间借贷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和正确引导,其风险、隐患日益凸现,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呈上升态势,间接殃及社会稳定;另外,民间借贷不规范,无借据、合同,缺乏担保,隐蔽性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坑蒙拐骗在所难免,甚至引发刑事案件;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高于同档次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风险集中,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此外,影响金融宏观调控。民间借贷活动在高利率的吸引下,易诱发大量资金以现金形式流出金融机构,加大现金“体外循环”,造成金融信息失真,干扰央行对社会信贷总量的监测。民间借贷投向具有一定的趋利性、盲目性,资金流向与国家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不能配套,使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落实效果不佳。
5.农业保障体系存在许多障碍。农业保险机构运行障碍主要表现有:保险基金规模较小,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保险项目界定模糊,农业险种划分及其保费标准正在探索中,理赔及风险补偿机制建立滞后,贴农、为农保险制度不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规模偏小,经营行为不规范;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关系不顺,行业自律以及监管不到位,风险及补赔机制尚不健全。
二、改革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建议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下,现行农村金融体系需要积极地进行变革和创新,适应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农户、乡村企业多样化、多层次金融需求特点,积极构建以合作金融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和非正规金融有机结合的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有效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合力。
1.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要建立起政府主导、横向联动和金融服务“三位一体”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机制,并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评价和监测,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进行量化考核,并不断健全金融生态环境法律基础,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外部生存环境。首先,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一种无形资产,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融资成本,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健全信用文化,广泛开展诚信宣传,强化农户诚信教育,培育农户的信用道德和信用精神,提高农户的信用素质。政府采用补助的形式开展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新型农民整体素质。另外,深化农村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使企业真正成为合格的农村市场主体。尽快建设和健全企业和个人的诚信系统,加快诚信立法,实现银行、政府、执法部门间的社会信用信息数据互连互通,提高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程度。运用法律、制度、行政和经济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信评估等诚信机构,提升其公信力。建立农村信用的激励和惩戒机制,完善企业市场竞争和退出的公平环境,创造农村金融生态良性发展的诚信环境。其次,转换地方政府职能。政府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要加强对创建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定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整体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切实转换服务理念,强化农村服务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政务质量和效率。结合当地农村经济金融状况,加快支农金融相关的制度建设,并保证规章制度的完善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护农村投资者、存款者的合法权利。再次,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与支持力度。财政是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构筑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金融生态环境需要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农业产业环境,投资环境和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满足农村金融日益多样化的需求,是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农村金融生态比城市金融生态相对脆弱,因此,需要加强国家财政与政策性金融对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的项目支持力度。同时,需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促进新农村经济发展的可行途径与制度设计。
2.加快法律制定,为农村金融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农村金融立法应循序渐进,平稳推进。应重点制定农业投资法、农村合作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专门法律,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使之有能力和动力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制定农业投资法。制定农业投资法,使国家对农业的投入法律化,通过立法规定中央、地方、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农业的投资比例及相应的责任。另外,农业投资法在法律上要规定对农业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中央银行对农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应低于城市的商业银行,以调整其级差收益。同时,建立农业信贷国家财政补贴制,以补偿因低息贷款而造成的损失,走农村金融“以农养农,国家保护”的路子。此外,农业银行在完成上交存款准备金后,多存可以多贷,但必须明确年度农业信贷的结构比例和投入时期。其次,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尽快制定农村合作金融法及配套的法规,给农村合作金融以应有的法律保护。在农村合作金融法律中,要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产权组织形式、融资渠道、经营机制、管理模式、运营规则、职能作用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在资金、利率、税收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以优惠政策,并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在立法中应对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性质、经营目标、经营业务、权利义务、与政府的关系等内容做出规定。这样既可以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的依据、规范和保障,又可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市场,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再次,制定农业保险法。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在农业保险法中,要明确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实施方式。扩大农业保险的实施范围,农业保险应包括农作物的耕种、收获后储藏、加工及其运输的保险,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财产的保险,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身保险及各种手工艺和家庭产品的保险等。另外,要明确政府在农业保险中应发挥的作用。进行保费补贴,根据农业保险发展的需要和我国财力,规定保费补贴的参考比率;进行费用补贴,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的经营费用进行补贴。实行某些优惠政策,对农业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免税,对其经营的商业保险业务则降低税率,对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也实行免税;对农业保险的投保人提供贷款担保或对向投保者提供低息农业贷款的金融机构给予利息补贴。另外,要逐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制度体系。根据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需要,农业保险的组织形式应多样化,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地方性农业保险公司、商业性保险公司、农业保险合作组织等。
3.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首先,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内控制度,完善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树立以改革和效益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价值观,构建起涵盖农村信用社各部门、各岗位以及每个员工的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完善目标考核、真正使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其经营管理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同时要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其次,进一步改革产权制度。强化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机制的转换。强化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有效地转换经营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高内控执行效果;强化增资扩股工作,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操作的合规合法性,逐步优化股权结构。再次,完善治理结构。在治理结构选择上,要坚持所有者控制原则及效率管理和监督原则。要做到入股农民是农村信用社的所用者和控制者,形成信用社和入股农民的命运和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制度和体制安排,创造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运行机制。在组织内部结构机制安排上,既要相互统一,又要相互制衡。根据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所有者的利益主体和他的风险主体是一致的,而在治理上和管理上也应由他们做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最后,加强风险防范。努力扩充资本金。资本充足率提高了,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自然就增强了。同时,农村信用社应抓住改革的机遇,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改善自身经营,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形象,做好服务,强化信用社与社员的联系,使入股社员得到实惠,提高人们的入股积极性。努力实施多元化战略。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业务应该多样化,资金的投放领域和投放对象应该广泛化。提高信贷质量。农村信用社要提高信贷人员的素质,增强其风险意识;严格信贷审查,加强信贷管理,及时催收贷款。
4.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应构建一个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民间金融相结合的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首先,拓宽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范围。作为目前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应逐步向综合型政策性银行转变,满足不能通过竞争性金融活动而获得满足的农村金融需求。农业发展银行应当健全和完善政策性金融服务功能,继续支持国家粮油储备体系建设,履行为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等政策性业务。在业务拓展上,农发行在目前基础上调整充实业务范围,积极开办粮油产业化经营贷款、重新对农业发展银行进行市场定位,进一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信贷结构,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使其成为支持农村发展的综合型政策性银行。同时要拓宽业务覆盖面。通过增设基层网点、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或接收部分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作为自己的分支机构,增强服务农业的能力。另外,逐步开办扶贫开发项目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和建立农业发展基金,拓宽筹资渠道。此外,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业务,鉴于商业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政策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以政策为依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建议建立国家和省两级农业保险发展基金,在财政补贴之外,支付农民的保费补贴和农业保险部门的超额赔款补贴,通过政府补贴或委托的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其次,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合作金融机构因自身制度设计的特点,使得为社员服务方面具有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的内在优势,在农村金融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应大力发展面向广大农户的合作金融组织。如由农户自愿发起的资金互助组织,这种资金互助组织应是真正意义的合作制组织,社员之间互相监督,社员代表参与合作社决策,建立社员大会控制下的法人治理机构,有效建立其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经营机制。再次,逐步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民间金融具有信息成本低、利率弹性大、服务态度好等优点,适度、健康的发展对于活跃民间投资,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要通过经济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解决民间金融所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利用传统的信用资源来培育和发展民间金融主体,使金融产业逐步走向多元化和市场化。国家应尽快制定民间金融相关的法规和管理办法,加强政策引导,规范民间金融行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使之合法化、公开化。同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发展以不吸收公众存款的私营、股份、合作制的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由监管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设立民营银行,提高民间金融的组织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为“三农”服务。
5.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首先,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调整县级金融服务功能。国有商业银行要合理设置县域机构,取消单纯吸储的银行营业网点。商业银行可以适度调低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利率,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农业资金流向非农业、经济落后地区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这个资金盈缺布局不均衡、两极分化越拉越大的问题。同时,也可以适度“放权”,给予或扩大对基层行的资金授权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的审批权限。其次,调整、完善农村邮政储蓄的功能,以改变邮政储蓄造成农村资金外流的局面。国家应制订相应的政策,政储蓄资金管理办法,必须对现有邮政储蓄制度进行改革。将县以下邮政储蓄吸收的存款,通过人民银行全额用于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再贷款,并将此作为一项制度稳定下来。另外,降低邮政储蓄新增存款转存中央银行利率。此外,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改革邮政储蓄机构,推进邮政储蓄银行网络的建立,并设立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部门,面向“三农”开展业务;通过与农村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合作,进一步加大邮储资金支农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满足度。再次,对支农再贷款要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进入农村。不论在地方一级还是在国家一级,财政支农资金和信贷资金都缺乏衔接和配合,国家和地方财政可将支农资金给予财政贴息,以引导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加大农业投入,降低农民的贷款成本。
6.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首先,建立农村信贷保险制度。积极开发农业贷款损失补偿保险品种,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按照农业保险的业务比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及免交涉农业保险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其次,加快农业保险制度建设,把农业保险纳入农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考虑组建政策农业保险机构,或者委托政策性银行开办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可以对参加保险的农户实行保费补贴,引导农民参保意识;也可以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开办业务,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农业保险业务。也可以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再保险等经济手段支持和促进农业保险发展。再次,建立信用担保补偿机制。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补偿基金,,每年按照一定比例补充当年基金并牵头组建符合农村需求的评估担保机构,设立由财政、企业、农村金融机构出资的信用担保基金,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区域性信用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最后,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机制。消除政府承担隐性担保的责任,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为稳定金融体系提供事后补救措施,也有助于农村金融机构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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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经文.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J].中国改革,2006,(10).
1明确办刊宗旨、稳固读者群
突出办刊特色,创建名牌期刊首先,期刊的采编人员要对稿件进行甄别和选择,从源头上保证科技信息的准确、有效。借助专家库这一优势资源,先期优化选择,缩小农民的选择范围。根据办刊宗旨、农业产业调整和重点领域的变化,调整报道重点,有针对性地确定阶段性的办刊目标。根据科技的进步、经济发展的多样性和政策的倾斜与调整来策划选题,从而增强刊发文章的指导性、时效性和多样性,及时、准确地报道农业生产的实用技术。其次,农业期刊要确定刊物的类别,是学术还是科普期刊。学术期刊要增强自身的推广作用,与科普类期刊实现有针对性的链接,把农业科技发展的新成果第一时间介绍给农民,配合科技工作者做好农技推广工作。再次,期刊要确定自己的读者群,不同的读者群有不同的期刊需求。要建立自己的读者群,积极接受读者反馈的建议,使读者成为期刊的共建者,不断整合编者、作者与读者的智慧,增强期刊的凝聚力和办刊水平。此外,期刊还要开辟专栏,创建名牌期刊。名刊名栏是期刊吸引作者和读者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可以吸引学术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一线农艺师为期刊撰写文章,形成稳定、有序的作者群;另一方面,设置专栏有助于不同学者展开学术讨论,使期刊的内容更加丰富、信息编排更为紧密集中,从而吸引更多的读者去订阅期刊,真正实现期刊作为信息媒介服务“三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目的。
2加强与农林院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
缩短发稿时间,及时最新的农业科技成果以农业期刊为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与各高校和农业科研院所的合作交流,减少重复性的研究,同时,缩短发文时间,这就要求期刊要拓展稿源,建立稳定的作者群,从优质的作品中选编刊发。编辑也要树立时间意识,加大编审力度,把研究的最新成果第一时间出去,实现农业科技服务农民的目的。
培养高效的复合型人才当今社会是信息的时代,网络刊物,手机阅读已经成为未来期刊发展的方向,农业期刊也不例外。中国期刊网和万方数据资源库已经收录了各类学术期刊所发表的论文以及各高校优秀的硕博士论文,极大地满足了农业科技者浏览、学习、交流的需求。随着网络在农村的普及,建立“农业数字期刊群”实现农业期刊的免费浏览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期刊要想长足发展,实现服务“三农”的目标,除了要有稳定的作者群提供优质的稿件外,还需要业务水平高,综合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编辑人员要熟练掌握、应用多媒体等网络技术,通过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编辑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4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提高期刊的办刊水平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工业、服务业对农业的反哺力度,逐步提高农技推广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依靠政策积极有效地促进农业期刊的发展。
5建立过刊赠送制度
延伸期刊的读者群,增加传播手段期刊是连续性的出版物,期刊社每期刊印都有剩余,部分期刊积压形成过刊。可以把这些过刊免费发放到农民手中,继续发挥作用。此外,农业类期刊有着自己固定的读者群和作者群。期刊可以合理利用这一资源,把作为作者的农业科技工作者和作为读者的农民有效连接在一起,定期组织专家赴实地进行农业考察技术推广,将科技信息的供体和受体联系起来,形成良性的科技生态链,巩固期刊的科技纽带作用。
二结语
农村电视公共服务属于农村公共服务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农村公共服务则属于农村公共产品的范畴。在农村,一些农村公共产品“没有固定明确的实物形式,而是表现为一定的服务形式。我们称之为农村公共服务。”
公共产品(publiegoods)是经济学理论中的基本概念之一,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指出:公共产品是这样一种产品,在增加一个人对它分享时,并不导致成本的增长(它们的消费是非竞争性的),而排除任何个人对它的分享都要花费巨大成本(它们是非排他性的)。
在现实中,真正的纯公共产品是很少的,大多数产品因为兼有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特征,被称之为准公共产品。因此,按照产品特征,可以将公共产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纯公共产品。即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第二类是俱乐部型准公共产品,其特点是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但是却可以较轻易地做到排他。即对这类产品的使用可以通过收费而将不愿付费者排除在对该产品的消费之外,同时,在该产品的使用者范围之内,消费具有非竞争性,多增加一个使用者的边际成本是微不足道的。一些自然垄断行业的产品就具有这种性质;第三类是拥挤型准公共产品,这类产品与俱乐部产品刚好相反,即在消费上具有非排他性,但当消费者的数目达到一定程度时便产生消费上的竞争性,也就是说这类产品是拥挤的。
根据这个分类标准,我们可以对我国电视产品进行分析:原来。无线电视产品具有公共产品的两个基本特征,即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但是,随着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的出现,电视台通过光缆介质和加密技术可以向观众收取费用,拒绝为有线电视付费的人将不能收看其节目,使电视产品产生了排他性。因此,电视产品经历了从纯公共产品向俱乐部型准公共产品的过渡。
二、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作为俱乐部型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选择
与上面所论述的分类方式大体一致,詹姆斯·布坎南曾经把物品按照“公共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对公共产品进行分类。他认为,公共产品既包括“纯公共产品”,“也可以包括‘公共性’从0到100%其他的一些商品和服务”,即准公共产品。而关于公共产品的供给一般认为,“公共性接近100%(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显著)的准公共物品适合由政府供给,公共性接近0的适合由市场供给。”
俱乐部型准公共产品恰是一种公共性介于0到100%之间的公共产品。那么它采用哪种供给方式更合适?
首先,各级政府作为理性人,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过程中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可能会重视有形的公共产品供给,而轻视无形的公共产品的供给;重视短期的能直接利于绩效评估的公共产品,而不重视投资期限长的公共产品。在这种导向下,电视公共服务的供给就会出现短缺现象。
其次,因为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作为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其自身运行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某种程度是一个政治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的种种“政策失败”。
因此。准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不能依靠某种单一的政府供给模式。从公平与效率的角度考察,政府供给重在公平,市场供给则重在效率。如果新的市场主体进入公共产品提供加强市场竞争,势必能提高政府的效率和资源的充分利用。政府和市场既分工又合作,便可将二者的有效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并通过这种有机结合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准公共产品能否由市场有效提供。要看一个排他成本问题。对于排他成本高的准公共物品。私人资本一般不愿生产。因为“搭便车”现象严重,会使收费比较困难。排他成本低的准公共物品,私人生产就比较容易。电视公共服务这一类的俱乐部型准公共产品是具有非竞争性但有排他性的准公共产品,一般属于排他成本比较低的准公共物品,所以,引入市场机制是非常合适的。
三、正在构筑的我国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供给体制
当前,我国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仍旧表现出供给不足的问题。
1998年以来,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收听不到广播、收看不到电视的突出问题,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共同组织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截止到2005年底,中国共投入建设资金34.4亿元,运行维护费0.4亿元。完成了11.7万个行政村、10万个5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任务,并修复了1.5万个行政村“村村通”工程,解决了近1亿农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的问题。2005年。广电总局又启动了“村村通”卫星直播(DTH)试验系统。2007年,中央政府再次投资107.5亿元支持“十一五”计划期间村村通项目的建设和改造。
现在,农村电视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转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
在财政方面,各级政府筹款的方式也在发生改变。如自2007年开始实施的“村村通”工程,根据《“十一五”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规划》,除中央政府安排的补助资金外,省市两级政府负责解决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并切实落实修复“返盲”设施资金;省、市(地)、县(市)级政府分别负责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发射转播台站的机房和设备的更新改造资金。国家给予建设、经营县(含)以下农村有线电视网络的单位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政策扶持。对用于覆盖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节目发射台、转播台和监测台的用电,执行国家规定的非普工业类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国家广播电视机构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鼓励国有、非公有资本投资参股县级以下(不含县级)新建有线电视分配网和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在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向农民筹集部分资金用于本村的广播电视设施建设。
尽管政府为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做出了很大努力,但我国农村电视建设还处在较低水平,一些偏远农村还存在电视覆盖“盲区”。据国家统计局统计,全国新通电行政村和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中还有广播电视覆盖“盲村”70多万个。早期建设的“村村通”工程,由于受当时的经济技术条件限制,投入少,起点低,通过无线方式覆盖的广大农村地区实际覆盖效果滑坡严重。无线覆盖是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的主要方式。但承担中央和省节目对农村地区无线覆盖任务的发射台、转播台资金投入不足、设备老化、日常运行维护经费缺乏。导致广大农村地区中央和省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成为薄弱环节。农民接收电视套数少,质量差,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村村通”工程的投资力度很大,但这还是政府行为。政府作为目前我国农村电视公共服务惟一的供给主体已经表现出了某些弊端。
首先,政府作为农村电视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供给效率相对较低。针对“村村通”的发展,作者在2007年10月和2008年4月两次在山东莱芜一些村庄进行调研,“村村通”开展以前,这里由于这里长期没有有线电视,农民一直是靠普通天线接收电视节目,但能收看的节目套数并不多,天线质量好点的农户能收到中央一套、山东卫视、莱芜电视台等六七个频道,差一些的只能收到三四个频道。而且接收质量也不稳定。“村村通”开展以后,花260元初装费安装了有线电视的农户说。现在接收到的36个频道里,单单山东台和莱芜台的频道就占了10个之多,虽然比以前有所进步,但离自己期望的还有距离。可见,有线电视作为俱乐部型准公共产品,虽然通过技术实现了排他,但是政府作为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内容还有待丰富。
当然,由于是个案研究,这个调查的内容不能做推论,但这反映出政府在提供农村电视公共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某些问题。而政府要提高农村电视公共服务的效率。关键在于把农民的消费需求集合为社会的需求,即政府只有按照农民的意愿进行资源配置才是有效率的。
其次,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农民,在信息的购买和使用上会遵循收益最大、成本最小的市场原则。虽然农民不能影响“村村通”工程中提供的电视频道,但他们可以选择安装或不安装有线电视。还以莱芜的农村为例,目前农村里很多农民自行添置了卫星接收器,能接收到的电视频道远远超过有线电视提供的频道数量。一般都在40个频道以上。在价格上也不同,卫星接收器的价格在160元至300元不等,而且是一次性投资;有线电视的初装费是260元,另外每月要交纳10元的收视维护费。相比之下。卫星接收器大受欢迎。
四、中国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供给改革路径分析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自上而下”的供给和决策机制与需求表达机制的缺失造成了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供给的结构性不足。应当对这种状况加以改革:
1改革农村电视服务供给的体制,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多元化的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可以包括政府供给主体、农村社会供给主体、私人供给主体等。在明确产权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来进行供给。
就电视公共服务而言,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的出现,特别是数字加密技术的运用,使得电视台播放的电视节目能够变为排它性的,用户必须付费之后才能收看的到。这样,就能够消除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特征,使电视产品可以具有排他性,因而具有了一定的私人产品的性质。如果预期收入大于排他性的成本,利用技术设备进行电视产品排它的行为将会有利可图,价格机制就会发生作用。付费频道和付费节目就具有这种特点。所以,电视产品是可以消除非排他性特征的公共产品。
另外,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俱乐部型准公共产品应当由政府提供还是由私人提供除了考虑该项产品收费管理的难易程度还应考虑它的需求弹性,难度越大。弹性越大就越适合于采用政府提供的方式,相反则应采用市场提供的方式。对于电视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技术的发展和电视机在农村社会中的普及。电视产品提供难度正在减小,电视节目的需求弹性也有减小的趋势。这也给电视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2建立农村电视公共服务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
当前。在“自上而下”的公共产品决策机制下。由来自于外部和农民不具有同等切身利益的政府进行公共产品的决策,就很难和农民做出同等精细的计算来保证公共资源利用的有效性。目前农村电视公共服务的供给主要不是由农村内部需求决定,而是由农村外部决定,由于公共产品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有待建立健全,农民难以在公共服务供给决策中体现自己的意志。由此造成农村电视公共服务的供给不能反映农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现状。如果能建立农民需求表达机制,则公共财政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才能更有效率。
3发展直播卫星系统,促进农村电视公共服务供给
直播卫星的强大传输能力,带来了潜在的收视和商业革命想象空间。迄今,全球卫星直播产业的总产值,已经达到了近500亿美元。可见,市场在提供电视公共服务方面是非常有潜力的。在直播卫星发展的新领域中,高清电视服务、本地频道服务、国际频道服务、交互电视服务,都是重要的市场。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作为俱乐部型准公共物品。我国农村电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提供是可行的。
电视作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在农民的生活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农村电视的公共服务供给也应当及时跟上。
1.1建立期(1949年~1965年)1951年,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提出了县设卫生院,区设卫生所,乡设卫生委员,村设卫生员的要求。县医院、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等县级卫生机构随之逐步建立,公社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及村卫生室(保健站)相继成立,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初步形成。公社卫生院兼有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初级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及乡村卫生行政管理的功能,成为三级预防保健网的基础。
1.2发展期(1965年~1979年)1965年,在同志“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号召下,全国农村短期速成培训了一大批半农半医的农村卫生人员(“赤脚医生”),成为当时重要的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队伍。同时,合作医疗也得到较大发展。保健站、赤脚医生和合作医疗成为当时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法宝”。
1.3变革期(1979年~)1979年经济体制改革,农村实行“”,以集体经济为依托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网受到很大冲击。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一度极度薄弱甚至空白。20世纪80年代以后,针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各级政府纷纷研究制定了适应形势发展的卫生政策,积极进行各种卫生服务形式的探索和实践。
2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现状
2.1农村卫生服务模式
各地探索并尝试了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服务模式,主要有下列几种。
(1)医防合一:医疗、预防及保健均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同时承担同级政府部门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经济独立核算。这种模式经费由政府全额或差额拨款,统筹利用乡镇卫生资源,减少了成本,大部分地区目前仍在沿用。但由于拨款不足,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乡镇卫生院往往重医轻防,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2)医防分设:将预防保健工作从卫生院分离出来,单独成立防保所或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卫生保健、委托的卫生监督等任务。如江苏省的南通、扬州、宿迁等部分地区及昆山市即采用这种模式[1]由于有专门的机构、经费和人员,职能定位明确,经费专款专用,预防保健服务得到了保证。但独立的防保机构在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合作方面处于弱势,一些公共卫生中的社会性工作难以有效落实。
(3)依院设所,相对独立:这是对医防合一模式的改革,即“一套班子、两块牌子”。防保所在行政上和经济上接受卫生院管理,财政上实行定额补助,独立核算。承担辖区的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这种模式强化了防保工作,“以医养防”转化为“以医补防”,有利于促进医疗与防保协调发展。但医、防在一个院内,人员分工与利益分配的矛盾难以避免,防保工作的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与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
(4)县乡垂直管理:由县卫生局或县级预防保健机构选定人员派驻乡卫生院,或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长年从事乡、村防保工作,工作经费、工资报酬由卫生局拨付,形成上下垂直管理的卫生服务系统。据张子平调查,重庆市荣昌县、上海市崇明县、宁夏平罗县等采用这种模式[2],加强了上下联系,提高了预防保健工作效率。但由于条块分隔,在业务管理和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方面有难度。
(5)政府购买:这是由符合条件的公办或私营医疗机构提供预防保健服务,政府依据其卫生服务的考核情况实行购买服务。这种模式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有助于在农村有限的卫生资源下,促进农村卫生服务的高质量和广覆盖。目前,全国仅浙江省和江苏省通过此模式全面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
2.2农村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
(1)投入不足:近几年政府对卫生投入的总量较以前有了较大的增长,但相对于整体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农村人群卫生保健需求的增加,仍显严重不足,公共卫生投入甚至有下降趋势。据有关统计,1998年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587.2亿元,用于农村的92.5亿元,仅占15.9%;而卫生事业费中公共卫生的投入比例由1990年的19%下降到1995年的12%[4]。[]
(2)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松散: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发生很大变革。市场经济的介入使三级保健网络间的协作关系变得松散和转为无序竞争,出现网底破裂(村卫生室解体)、网中不稳(乡镇卫生院改制)、龙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作用削弱的状况,防保工作难以落实。
(3)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不平衡: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重复设置,设备闲置等浪费现象突出;而经济落后地区,乡镇卫生院发展相对滞后,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和医疗设备落后,不能满足农村人群的卫生服务需求。据卫生部有关数据,全国80%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大城市,其中30%又集中在大医院。而每年到大医院就诊的人群有80%左右是在基层医院即可解决的常见病、多发病。
(4)卫生服务重医轻防:由于政府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健全,乡镇卫生院不得不“以药补医”,“以医补防”,县级防保机构主要精力也用于开展有偿服务,医、防功能混乱。加上农村卫生服务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疾病控制工作严重滑坡。
(5)农民缺乏基本医疗保障: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削弱,以集体公益金为基础的合作医疗受到冲击,农民医疗保健制度基本陷于瘫痪甚至瓦解。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2003年,尚有79%的农村居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38.6%的农村居民因经济困难生病而未就诊,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农村居民占75.4%[5]。
3建设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3.1明确政府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
实践证明,将卫生服务工作全面推向市场并不明智。各级政府应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增加卫生经费投入,尤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以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为原则,严格按相关标准强化农村卫生基础建设和人力资源配置,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3.2实行多元化卫生服务,健全考核评估制度
依照“农村卫生机构要以公有制为主导,鼓励多种经济成份卫生机构的发展”的精神,有效利用农村有限的卫生资源,尝试将多种经济体制的卫生机构列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者,实行政府购买,探索多元化的卫生服务形式。同时应健全卫生服务评估机制,统一规范,制定标准,严格落实考核评估制度,推动公共卫生服务的良性竞争。
3.3完善法制,建立资质认证和准入制度
针对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形势,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体系,推行卫生服务的法制化管理。对农村卫生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卫生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制度,如建立专业人员、技术运用、大型设备、基础设施等卫生服务要素的准入标准,从制度上规范卫生服务机构的筹建、设备设置、质量控制和技术标准等,促进卫生绩效的提高。
3.4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医疗保障,健全农民医疗保障体系
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新的农村医疗保障方式,如开展商业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公费医疗、企业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等,以充实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对试点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应及时调整并加以改进,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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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营销创新引发的治理结构创新主要涉及图书馆资源投入、加工、转换的变革,而社会化媒体营销创新则关系到组织的输出创新,两者密不可分。在信息时代,电脑与社会化网络逐渐普及,信息来源趋于多元化、泛在化,这对农村居民亦然。农村图书馆不能局限于传统的借还业务,必须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塞尔维亚的Jagodina农村图书馆的实践颇为成功。Jagodina农村图书馆上级部门在2008年调查时发现,多数农村图书馆20年没有购书,馆舍没有维护,许多馆员在坚持一段时间的无薪工作后,因情况没有改善而离职,这些农村图书馆正濒临倒闭。该地居民大多为农民,由于没有能力和条件使用电脑和互联网,他们无法获取电子政务信息,只能通过电子化媒体来了解由州政府提供的农业发展、农业技术措施等相关信息,许多人不知道在遇到信息问题时向谁求助。在对30~50岁村民进行信息获取与知识传播方式、信息内容与服务需求等问卷访谈后,复兴项目组决定重振图书馆。
项目以村民作为主要受益人,目标是通过使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来开发新服务,改善农村生活。首先是把图书馆定位为链接农户与信息的中介机构,农户可以与其相关的潜在顾客交流知识与经验,为此图书馆准备在农村进行农业信息素养教育。其次,图书馆调整传统发展模式,更多关注农民弱势群体的需求,帮助他们采用现代经营理念与技术。项目采取如下措施:①由于读者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图书馆要增加农业方面的杂志、专业书籍、百科全书等文献的采购,并接收捐赠,使图书馆成为农民心目中的知识殿堂。②免费对农民和馆员开展计算机、互联网技能培训和信息素养教育,如浏览网页、搜索信息、发送邮件、使用社交媒体等。③举办多种农业领域的知识讲座、研讨会,农民可以现场请教专家,获取建议。④建设农业图书馆网站。内容包括:天气预报、电子杂志与图书、农产品市场(来自经营农产品、手工艺品和乡村旅游的用户可以建立个人主页,促销产品,分享经验,塞尔维亚语与英语双语自动互译)。⑤馆员开展知识服务。如Bagrdan的一位馆员帮助一位Batocina的农民确定在该区域适合种植何种坚果。⑥实施PLIP项目(公共图书馆创新项目)。该项目旨在通过3年资助,帮助图书馆融入当地社区,与社区、企业和其他组织合作,引入新服务,消除贫困。受资助的3个图书馆构建了农村图书馆的信息网络,农民可以借助互联网参加在线研讨会、与政府人员和农业专家交流,使用智能手机登录自己的门户网站,追踪一手农业信息,扫描各种商品条形码,建立URL地址;也有的农民借助信息总线接收图书馆的短信,了解培训和融资信息。为了成功推进项目,项目组主动与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合作,结合手册、传单、海报、互联网、人员交谈等手段大力传播项目进展信息。图书馆复兴项目的实施给社区和农民带来了积极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成为图书馆的读者,他们利用互联网、印刷文献和社交媒体如脸书等获取信息;受益于该项目,许多农民走向发家致富之路,提高了生活质量。如今这些图书馆已经从过去的废弃生尘之地发展为农民度日休闲、社交合作、学习求知的文化信息乐园。
纵观Jagodina农村图书馆复兴历程,有如下成功经验:①营销理念创新。从复兴小组调查研究图书馆衰落问题、定位受益人、创新资源与服务、传播营销信息环节看,首要和贯彻始终的是市场营销观念和客户观念的创新。前者是以顾客需要和欲望为导向的管理哲学,而客户观念针对单个客户应用一对一整合营销和价值链的手段满足每个客户的特殊需求,发挥出图书馆的价值,产生良好的综合效益。②问题导向的产品与服务创新。基于需求链理论,营造信息利用和农业技术扩散环境,拓展、介入或嵌入读者的问题决策,帮助读者筛选出与其问题密切相关的内容,为读者创造价值是其主要方面,因此服务创新就是读者价值的创造。在服务方式上,内部提供(专注于满足读者重点和核心稳定需求)与集成外部资源和服务(如农业技术专家)有机结合起来。我国有的农村读者信息需求不足,认为农家书屋用处不大,一个原因是信息的价值转化环境不良,改善信息转化环境应该成为农村图书馆发展的应有之意。③社交媒体与传统服务服务方式结合。服务传递系统由流程和组织人员连接而成,流程创新包括设计全新的流程,或者对原有的流程进行合并、去除、延伸并借助机械和信息技术。图书馆采取传统实体流程与网络技术流程,节省了组织资源和读者的成本,增加了服务附加值。
2国际视野中的农村图书馆内部营销创新
馆员的技能、知识和态度对高质量的服务具有重要影响,而图书馆是馆员价值实现的平台,具体包括经济收入、人际交往、社会地位、个人学习成长等方面的保障和机会。由于职业生涯发展价值影响馆员投入,进而影响对读者的服务质量和读者满意度,因此存在吸引合适的馆员并诱导他们提供优质服务的问题,这就是内部服务与营销观念。农村图书馆组织结构简单,有利于人员较快熟悉工作,但由于馆员大多重复简单的图书借还等工作(书屋人员多为村民兼任),学习进修机会少,经济待遇较差或无相关待遇,容易出现职业倦怠心理,缺乏职业投入,影响运营绩效。对此,应该进行内部营销。一方面是组织创新与工作再设计。农村图书馆可以考虑与书屋、学校图书馆联合或合并,形成农村信息联盟,进行职业化管理,书屋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或者公共图书馆派驻人员进入书屋共同管理。另一方面是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多方考评,特别是听取社区读者意见。政府和行业组织应该为馆员提供职业服务,如学习进修等。通过创新,不仅提升农家书屋的价值,还有利于管理人员拓展专业能力,消除职业倦怠,提升职业自豪感。美俄两国农村图书馆的实践值得借鉴。美国图书馆界设有农村图书馆服务委员会、农村与小图书馆协会,其与各基金会、州政府等联合,开展馆员培训,包括网上培训、在线课程、实地考察学习、年会论坛、文档资源共享等形式。如美国田纳西大学信息科学学院在博物馆与图书馆服务协会资助下,设立信息技术农村图书馆员硕士学位奖学金项目,从Appalachian地区的中部与南部农村图书馆招生可获得两年全额奖学金的辅助专业人员,借助同步远程教育系统培训16名学员的信息技术和管理能力。定制的学习内容包括覆盖图书馆核心职能的3门必修课、6门信息技术和5门农村图书馆管理及服务的选修课,课程由专业教师和图书馆从业人员合作执教;学员在职学习时间为期两个月,毕业时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认可的硕士学位,并可在所属图书馆和地区承担领导角色。在俄罗斯,公共图书馆与地方政府、基金会和社会组织合作,建立了多元化培训体系,如“农村图书馆员学校”“青年农村图书馆员培训学校”“暑期农村图书馆员培训班”“农村图书馆员培训日”等,为农村图书馆发展提供能力支撑。
3结语
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实际上是多方面的,它包括储蓄、贷款、汇兑、理财、保险等方面的需求,由于农村金融需求主体(农户、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行为与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生产条件的优化、收入的提高以及福利的改善等均有较为密切的关系,加上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困难现象的普遍存在,因此,国内外学者在如何解决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理论界有各种观点。这些观点,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一些类别,通过这些观点可以剖析和思考一些问题。
(一)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如何广文(2005)认为,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和金融的特点及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优化农村金融组织结构的路径在于金融机构的多样化。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多样化的途径在于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建立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功能互补、协调运转的机制,打破和消除垄断格局,真正形成基于竞争的农村金融业组织结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才能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更好地满足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二)增加农村金融机构
如曾建中(2006)研究认为,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一直是向着使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方向推进的,其结果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明显趋于减弱,农村金融主体供给不足。贺晖(2006)提出构建适应农村经济需求的多元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具体措施:调整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利用政策手段诱导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调整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进一步强化政策性金融的支农作用;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调节资金流向,使农村邮政储蓄资金有效回流农村金融市场;尽快建立市场准入、监管和退出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民间金融合法化。
(三)改革现有农村金融机构
如中国人民银行平凉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06)认为,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设置滞后,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经济发展不适应,农村金融网点少,规模小,发展水平低;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地方经济的资金需求不适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调整和撤并后,业务重心转移到了大中城市,保留的机构信贷审批权限上收或变小,加大了地方经济发展中资金供求矛盾;农村金融机构设置与金融运行机制不适应,有必要对现有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整合。
朱锋和肖东平(2007)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是:在农村地区的机构网点较少,覆盖程度比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只有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一些偏远落后地区甚至存在金融服务空白;当前政府对银行业的管制较多,通过加上利率管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造成了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不充分、信用社垄断农村金融市场的局面;现有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服务效率低,手段落后,历史包袱沉重,无法满足农民和农村企业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四)发展农村民间金融
如王芳(2007)认为,从宏观层面上来看,由于农村金融组织存在结构性缺陷,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与效率。虽然农村金融组织有着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及民间金融等多种金融形式,但却缺乏多元性、复合性和有效性的农村金融组织。应该通过一定的措施和办法,鼓励正常范围的民间金融活动,同时适度放开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条件,实行金融机构多元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地改造现有的金融机构布局,改革或创立中小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对现有的农村金融机构进行改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此外,随着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项目的发展及其在世界其他国家的推广,国外学者以研究扶贫助困的小额信贷为契机,对于贫困地区小额信贷农户融资行为有较为充分的研究。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呈现的特征
一是研究视角只停留在农村金融服务的某一个方面,更多的人似乎都认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就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的全部,农村信用社问题解决了,金融支农问题也就解决了。
二是研究的层次不够深入。尽管一些学者也提出要通盘考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和完善,应该一揽子规划农村金融体制构建,并且也有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域金融制度安排的综合考虑,但是并没有见到从宏观角度对农村金融体制构建的深入探讨;更多的研究仅是就事论事,就农村信用社谈农村信用社、就农业银行谈农业银行、就农业发展银行谈农业发展银行,没有考虑各种农村金融供给机制的协调和整合。
三是在对农村金融的研究方面还没有能够深入到整个经济金融领域。在近年的农村金融研究中,尽管很多学者也提出了要处理好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从需求出发探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的构建,但是将农村金融置于宏观经济背景,从经济系统论角度展开的研究还不多见。
四是没能从整体和全局角度提出适应经济国际化发展要求且有利于促进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融资状况改善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思路。
深化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研究
一个组织体系是否有效率,一要看其是否是建立在市场需求基础之上的;二要看其是否能够提供适当个人刺激的有效的产权制度;三要处理好经济增长与金融增长的关系。因此,要构建新型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体系,也要立足于这些方面。
(一)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研究目标应更广泛
在对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深刻理解,和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改革和完善面临的初始条件充分认识的基础上,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路径要进行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从理论上提出改革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性选择及可操作性措施。
(二)当前“三农”金融服务研究关注的目标
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体系;分清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成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归纳我国农村经济现实及其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特征;认识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历程及其改革的初始条件;讨论政府在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发展和农村金融制度安排和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从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的角度出发,提出我国未来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结构,以及相应的运作机制。
总之,在我国农村中小型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突出和县域金融相对萎缩的情况下,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入战略性调整、农村工业化、新农村建设阶段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需求进一步高涨,农村金融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其主要原因在于结构、体制与政策约束。在制约我国农村金融深化的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是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滞后所带来的约束。因此,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需要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入手。
1.农村资金供需缺口加剧。我国一直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进行严格管制,与农村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适应。特别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市场化、商业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逐步调整经营战略和贷款投向,从农村地区撤离尤其从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撤离就成为追求利润过程中的必然选择。农村金融缺口形成以后,要想弥补这个缺口,就迫使经济体内产生一种内在的自平衡机制加以解决,以满足农村各类经济实体的不同资金需要。
2.农户是农村金融风险的主体。由于农业的弱势性和高风险性,决定了对农业投资具有风险大、成本高、收益少、资金周转慢等特点,加之农村城镇化水平严重滞后和农村市场信息的不充分,使得农村地区的盈利性投资十分稀缺。
3.村级债务问题严重。二十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行,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大幅度减少,盈利下降,进一步导致偿债能力下降,债务问题突显,债务问题己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影响农村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诱因。按照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全国村级债务估计有4000亿元。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基层政府组织融资能力有限,必然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这样,规模庞大的村级债务仅靠自身财力很难消化,大多数村委会采取挤占、挪用或摊派等方式用于借新还旧,势必影响上级财政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正常投入。
4.农户之间借贷平凡影响金现有融体系发展。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十分脆弱,,农村金融服务的成本大、收益小,商业化的追求使得国有银行的营业机构纷纷退出农村金融领域。特别是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就成了金融机构不愿光顾的空白地带。而且,民间信用和融资多种多样,如担保抵押借贷、民间票据贴现、各种协会和互助会等。而正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不健全,农村资金外流严重,金融服务供给不足。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和方式远远不能满足农户生产和生活对资金的需要,农户不得不到民间金融市场去获取。但民间借贷多数还是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圈内,大多数的借款多是无息或低息的。主要以小额应急的借款为主,用于经商和农业投放的大额借款占了一定比例。事实上,农户之间的相互借贷非常普遍,较少从信用社(银行)获得借款。
二、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新思路
1.重建农村金融机构。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而农村经济的发展最终还是要靠自身内在的动力,因为它能够通过农户之间的互不吃亏的交易推导出一个稳定的制度结构,并供应可使交易费用更为节约的制度化的规则。所以,应进行农村金融体系自我平衡机制的建设。
2.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农村金融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工具创新和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主要指通过农村金融营业网点电脑及附属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运行效率。工具创新指在技术创新基础上,全面开通省辖电子联行业务,推进信用卡业务,丰富中间业务品种,以便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创新多样化贷款产品如开办助学、养老、建房、大病统筹、家用电器购买、特色农业、观光旅游农业、“农家乐”、生态农业等,要根据农业资金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科学细分市场,适时加大贷款新产品开发力度,制订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改进创新农户贷款担保方式,即在推广完善农户联保、钱物结合、农户授信、小额贷款证等。
3.满足农户小额信贷的金融需求。鼓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利用农信社的网络系统,开展对农信社的批发金融和委托服务等业务,引导资金回流农村。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结合模式,促进农村小额信贷发展。农村金融需求一般主要包括存款需求、贷款需求、金融投资需求、中间业务需求和保险需求等。新农村建设创造了巨大的有效金融需求市场。农民对突发支付性需求的低应对能力、农业的低风险抵抗能力、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增加非传统农业收入需要的资金投入,都决定了农民对贷款的迫切需求。调查发现需要贷款的农户占调查总户数的63.8%;贷款需求的最低数额为20元,最高数额为500万元,一般需求为10000元左右。因此,与农业弱势产业和家庭经营规模的小型化有直接联系,所产生的借贷需求具有明显的小额性。同时,收入低和抵押品的缺乏导致农民贷款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满足。
4.建立农户借贷的风险评估机制。首先,以农户为单位,建立贷款档案,将家庭经济情况、主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等内容记录在内。其次,乡村银行成立信用评定小组,对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在信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乡村银行根据不同农户的信用等级,对农户颁发贷款证。发证以后,持有贷款证的农户,在需要小额信用贷款时,可以凭贷款证及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乡村银行办理限额以内的贷款。对超过小额信用贷款限额的更高层次的资金需要,实行多户联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主要满足的是农户一般性的种植和养殖业的资金需要,一些规模较大、层次较高、期限较长的资金需求,靠小额信用贷款已经满足不了其需要。对这类情况,可以采取3—5户农户组成联保小组的办法,发放联保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实际是一种多人担保贷款,但与一般的担保贷款不同,它不是靠财产或经济收入来担保,而是以农民的信誉作担保。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问题;对策
1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务市场构成。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涉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直接向农户提供贷款,满足农村的资金需求,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力军。除以上三个正规金融机构外,还有邮政储蓄、农村扶贫社和民间私人借贷等非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
2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确
功能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缺失。表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运作,大量收缩农村的营业网点,扶贫的政策实施不理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政策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残缺等问题。二是商业缺失。四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导致农村网点大幅度减少,直接面向农村的涉农业务减少,对农村的信贷只限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户、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处于萎缩状态。
各大金融机构定位不清,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农行在农村的机构大幅减少,被撤并的机构主要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基层营业网点,因此,贷款业务逐渐远离农村,农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投向了城镇工商企业,而农业贷款投入较少。
2.2农村金融服务机制落后,金融机构数量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战略调整,县级商业性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储蓄所”。农业发展银行只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和加工,而无法满足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等资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已经形成农村信用社一家独撑的局面,然而农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术、人才、资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结算资金时间长,资金到帐不及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的品种单一,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而且中间业务欠缺。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
2.3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2.4农村经济补偿机制缺失
我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缓慢,目前只处于初创阶段。农业保险还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使其赔付率较高,商业保险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险公司不太愿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此外,由于农民的金融知识不足,缺乏主动投保的意识,故农业保险的覆盖率低。我国农业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为主的农业保险保障。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不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养农户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担保机制,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导致农业投资缺乏高效的风险分散渠道和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农户就无力偿还贷款,风险转嫁给银行,进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导致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3.1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却没有给予相应的监管职能,使其只负责经营活动,风险和成本仍由国家承担,这种制度安排有可能会导致信用社新一轮的亏损。
3.2资金结构失衡,农村资金匮乏
我国缺少专门面向单个农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机构,农民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资金资助,农民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体系外。而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向县城和城市收缩,导致农村基层金融机构欠缺。县域的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大量资金抽离农村市场。农村市场资金匮乏,影响了农民扩大在生产开拓市场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广优良品种,进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3.3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
一是农业保险的风险损失率较高,农户分散,展业成本高,使农业比其他财产保险费用高很多,而农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购买保险几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农业风险必须大面积的建立保险制度,由于国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只能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展开。三是农户和农村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手段。四是通过财政手段对支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有限。
3.4其他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但这些金融组织并不受国家政策上的鼓励和保护,使得大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走向地下经济化,没有实现规范发展。相当一部分的民间借贷采用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高,制约了资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正规的金融组织,没有其他组织对其产生竞争威胁,其相互间也没有竞争。
4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4.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信用社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应该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强调其服务对象是涉农企业,要为农村和农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要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强化民间金融市场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竞争性、多样性的金融体系,构建符合农村需要的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各金融组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机互动,更好地支持三农、服务三农。
4.2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扶持和指导功能。对农村信用社给予财政补偿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接受抵债资产收回不良贷款征收的相关税费,促进信用社落实债权。改变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结构,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环境。4.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产品种类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组织形式,鼓励金融产品和业务品种创新。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产品,结合中国国情,使其满足农村金融需要。创新业务流程,对超过支行授权的业务,可直接提交地市行决策。扩大服务领域,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项目评估、产业信息、理财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村企业出谋划策,帮助规避投资与经营风险,努力实现“多赢”目标。
4.4减少农村资金分流。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国有商业企业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应修改资金上存制度,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继续流入城市的问题。其次,完善邮政储蓄功能,开办贷款业务,将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额内,允许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将信贷业务锁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有商业企业还应缩小乡镇的营业机构,把有限的农村信贷份额转给农村信用社,可减少农村资金通过合法途径流向非农业区域。其他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农村吸收的存款应直接转存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安排在农村使用,避免资金的流失。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从而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4.5加快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第一,要完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展信贷业务,多渠道筹集农村信用担保基金,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办农业贷款保险,分散农业贷款风险。并逐步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第二,政府部门出资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对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并引导社会资金融入。第三,保险公司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抗灾和补偿能力。第四,各地政府部门应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形成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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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而进行农村剩余人口的转移,保证新农村的良好建设,将农村的人力资源转换为必要的人力资源,这是当下职业教育服务的重要任务。在当下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教育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要良好的物质准备,也需要智力技术的准备。保证职业教育服务体系的健全,更有利于提升农民的思想素质,保证其价值观念的改变,从而实现农村发展水平的提升。
2关于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能力强弱因素的分析
2.1目前来说,我国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是不健全的,新农村建设存在各个环节的问题。比如有些地区的地方行政官员,难以把握好当下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性,没有那种良好的意识,在经费方面,有些部门相互扯皮,也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落实,我国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在我国新农民的建设环节中,人员配备是相当不足的,很多地区都没有落实好农村成员教育的相关细节工作,很多地区也没有进行农村成人教育教师的专职配置。有些乡镇干部的心里,根本就没有农村成人教育的落实意识。并且在当下工作阶段,农村成人职业学历教育及其职后培训教育相互脱离,这都说明我国服务新农村建设体系的缺乏,难以保证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也难实现其功能的开拓,这就需要进行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推广,保证不同培训结构沟通及其联系环节的协调。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服务教育需要落实好三个环节的内容,比如进行基础教育环节、职业教育环节、成人教育环节等的协调协调,保证当地农村职业学校功能的发挥。
2.2我国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体系是不健全的,难以有效推动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其专业及其课程设置也很难满足市场的经济发展需求,比如过于单一的培训项目,过于落后的教学内容,其课程结构不够科学,难以保证培训实践性的落实,难以适应当下新兴产业的发展。并且培训机构不能与就业指导服务部门进行有效联系,也就不能落实好新农民的就业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体系的不健全,输出信息平台的建设不完备,也影响了培训的转移工作。
3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新型优化方案的应用
3.1建立“多级泛式”优化方案,助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多级泛式”职业教育服务方案主要包括以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为主导,联系职业教育相关学校、企业、其他部门,广泛开展农村职业培训,采用纵向多级递进农村职业培训,横向多头拓展教育服务,以网络化的方式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教育服务,实施职业教育服务新农村建设。笔者认为,构建继续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发展模式,整合有效资源,采用“多级泛式”的继续教育优化方案,将有利于推进我省农村人才培养目标整体上升,提高我省农民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一)实证模型的设定
在本文中,病患在住院医疗服务中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行为是一个二分选择变量,对此,本文选择Probit模型来进行实证分析。已有文献研究表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供给者的行为、消费者疾病特征、医疗保险介入都是影响医疗利用的重要因素[8],因此,本文将病床密度、医生密度、医疗保险支付方式、信息不对称以及新农合住院给付结构等作为关键解释变量,从而考察新农合制度下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因素以及高科技医疗服务市场是否存在供给诱导需求现象。Xi包括了医疗服务市场竞争度(如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医患信息不对称、新农合的给付结构(包括补偿比例与封顶线)以及其他控制变量。由于二元响应模型的回归系数的经济解释比较困难,因此,估计各自变量的边际变化对选择概率的边际影响的偏效应对回归系数的解释更为合理[9]。
(二)变量选择
为了更加全面地考察新农合制度对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设备利用行为的影响,在控制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需求层面的制度因素的同时,本文还将供给者层面的因素纳入到实证分析框架中,以此讨论我国新农合制度下农户病患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利用是来自病患的道德风险还是来自医生的道德风险,从而为新农合政策的选择提供比较科学的实证依据。因此,本文选取了医生密度与病床密度、医患信息不对称、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新农合制度给付结构、农民个人特征以及家庭社会经济特征等几个方面的变量。
1.医生密度与病床密度医生密度、病床密度测度了医疗市场的竞争程度,一般而言,随着市场竞争度的提高,造成每位医生所面对的病患减少,医生需通过诱导需求来维持其所得[10]。医生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利用信息上的优势来给病患提供不适当的医疗服务且造成医疗市场失灵。
2.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理论假说认为,不同的偿付方式会对医疗服务供给者的行为产生不同的约束和激励作用,从而改变医生的治疗方式。一般而言,偿付方式主要分为按服务项目付费制和按病种付费制,按病种付费偿付制度相对于按服务项目付费方式而言能够形成对医务人员的内部激励机制,使得医院从诱导需求的激励转变为降低医疗成本的激励。在中国农村大部分地区,也已经有关于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比如福建已经实行对新农合制度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的试点。
3.医患信息不对称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诱导需求的程度。医生对于患者的诱导需求受到患者所掌握的病情以及相关的医疗知识的影响,两者呈现反向变动关系,即患者掌握的信息越多,医生的诱导需求量就越小;患者掌握的信息越少,医生就越能够实施诱导需求。本文参考Kenkel[11]的做法,选取了中国农村常见疾病高血压、尿毒症、心脏病等主要症状及其常规治疗作为农民医疗信息的掌握程度的了解,共计8大项29小项。如果农民答对则给+1分,若答错则0分,然后加权平均法得出综合得分。分值越大说明农民掌握的信息越多,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小,其高科技医疗利用量也越少。
4.新农合给付结构医疗保险补偿水平越高,供给方更有动机和空间去诱导病患使用更多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假说认为,补偿水平越高,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概率就会越高。给付结构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封顶线三个变量,其中起付线、报销比例均分为乡级、县级以及县外三个等级。但由于起付线与报销比例之间存在着共线性①,故只选择报销比例与封顶线。显然,报销比例越高,农民通过新农合报销得到的金额就越多,越能减轻农民的自付医疗费用,从而,农民对医疗价格的变动反应比较不敏感。因此,病患越容易受到医生的诱导,从而增加高科技医疗利用。同理,住院封顶线越高,则对于高额住院医疗费报销的比例也就更多,即农民获益越多,其越能接受更多的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服务。
5.交通距离是指患者家到就诊医院的距离,衡量了病患的就医时间成本,反映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6.农民家庭社会经济特征变量包括家庭年收入、农民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疾病严重程度和文化程度等。其中,疾病严重程度由通过询问病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以及身体三方面的疼痛程度所表示,分为“无”“轻度”“中度”“重度”“极度”五个等级,分别赋值0、1、2、3、4,然后加总(取值范围为0~12)。也就是,分值越大,疾病越严重。
(三)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2012年7~8月对福建省13个样本县、25个乡镇(街道)、50个行政村(居委会)进行的实地调查,重点收集2011年患病农户的数据。本次调查采取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抽取样本农户。共发放问卷400份,剔除“2011年未患病”的农户样本69份后,回收有效患病农户问卷331份,其中,有110个患病农户仅发生了门诊治疗,其余221个则发生了住院医疗消费。由于目前新农合制度仍以“保大病”为主,故本文只分析农户病患住院期间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利用行为与影响因素。农户调查问卷包括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户就医行为以及常见疾病(高血压、心脏病、肾结石)医疗知识三部分内容,其中对农户家庭基本情况的调查包括:家庭人口结构、交通和医疗机构可及性、收入和支出情况。在对农户就医行为的考察中,询问了农户2011年的实际患病及就诊状况、疾病严重程度、就医过程中是否发生CT、X光或MRI等高科技检查等情况。同时,还询问了农户对高血压、心脏病及肾结石等常见疾病相关医疗知识的了解程度。主要变量描述如表1所示②。
二、实证结果分析与讨论
汇报了高科技医疗检查服务利用选择决策方程的回归结果。实证结果表明,伪拟合优度R2为0.1291,似然比统计量为100.7301,且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这说明该模型总体拟合效果较好。最后一列反应了各变量对高科技医疗利用决策的边际效应大小。回归结果表明,“是否已婚”这一变量对患病农户高科技医疗利用选择行为的影响具有正向作用,且在10%的水平上具有统计显著性,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平均而言,已婚人群比未婚人群发生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概率高11.56%。除此以外,年龄较大者、疾病严重者更容易发生高科技医疗利用,这说明,人们对健康风险具有很强的规避意愿。家庭年收入对生病农户选择高科技医疗利用消费的影响为正,这说明家庭收入状况较好的人在生病后更有可能选择高科技医疗服务治疗。回归结果表明,新农合住院补偿比例与封顶线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的影响为正,其中,住院封顶线对高科技医疗利用在1%的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为正的影响,这体现,报销水平越高,农户在就医时更倾向于利用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来自病患和医生双方的道德风险:一方面,当新农合住院补偿水平越高时,农户获得的预期收益越高,缓解了农户健康需求的预算约束,从而使其对医疗服务价格变动的敏感性降低,因此提高了使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由于病患本身医疗知识的缺乏,农户在就医时更多地信任医生为他们做出治疗选择,但在医患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医生有能力诱导病人的医疗需求,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高科技医疗设备检查,从而导致参合农户利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倾向性提高。边际效应结果表明,在其他情况相同的条件下,平均而言,住院封顶线每提高1万元,生病农户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概率将增加13.9%。本文最关心的是供给者诱导需求因素对参合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选择行为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病床密度、医生密度以及新农合支付方式是否变革等变量对高科技医疗检查决策(如CT、MRI或X光等)利用具有较强的统计显著性影响。首先,作为市场竞争度的变量,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对生病农户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决策分别在10%与5%的统计水平上具有正的显著性作用。这表明,医疗卫生服务市场上病床密度和医生密度越高,市场竞争越激烈,生病农户会增加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的可能性。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在患者自由选择医院和医生的环境下,当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时,医院为了提升医疗质量、吸引医生和病人,从而倾向于多提供可以提高医院品牌的各项设备,而且高科技医疗设备的使用与医疗质量的提升具有密切的关系[12],因此,在医疗卫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医院之间的竞争常以非价格方式为主,其中最突出的形式就是医武竞争(medicalarmsrace),最终导致高科技医疗服务量的扩张。另一方面,上世纪80年代,全国医疗卫生领域“放权让利”的改革造成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薄弱,加上医患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医疗服务供给方为了减少医患纠纷,会进行“防御性治疗”,从而增加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更为重要的是,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竞争程度增加,致使单一医院或医生面临的病人数量减少,而医生具有医疗服务供给者和病人的人的双重角色,有能力因自身利益而诱导病人增加医疗需求,最终获得或维持其理想收入。而且,我国公立医院的偿付机制和医生的收入分配机制长期扭曲,让公立医院在医疗市场上自我盈利,鼓励医生从药品回扣、医疗检查等方面获取收益,于是,医生有动力诱发病人增加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量。其次,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这一变量对高科技利用的影响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了相较于按项目付费的支付方式,按病种付费或总额预算制降低了医生提供高科技医疗利用的可能性,可能的原因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通过按病种付费或总额预算制将合作医疗基金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医疗服务供给者,从而建立起一种风险共担机制,在这一机制下,医疗服务供给方会主动减少过度医疗服务成本以降低成本,从而建立起医疗机构的自我约束机制,最终达到控制费用的目的[13]。这体现了实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必要性。此外,医疗信息得分变量对病患就医时高科技医疗利用决策的影响为负,这说明病患掌握的医疗健康知识越多,其就医时利用高科技医疗服务的概率会降低,但不具有统计显著性。产生这一结果的可能原因在于两方面:一方面,在医疗领域中,医疗服务具有信息不对称、垄断等特殊性,而医生具有医疗服务供给者和病人人的双重角色,可以凭借其在医疗专业信息上的相对优势,影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即使患者能获取各种健康信息,但是由于治疗效果的不确定,其仍然无法拥有完全的信息,也很难自行评估医疗质量的好坏。也就是说,在医疗服务利用决策上,患者的选择权其实是幻觉的甚至是没有选择权的,从这一角度而言,患者对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的影响作用是有限的,边际效应结果也显示,农户医疗信息得分每增加1分,其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率仅降低0.01%。交通距离反映的是农户就医的时间成本和获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回归结果表明,交通距离对生病农户的高科技医疗服务利用决策在10%统计水平上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其原因可能是农村交通与交通工具的改善使农户外出就医的便利性增加,从而提高了农户的医疗服务利用概率。
三、结论与建议
论文关键词 农村 公共服务 公平问题
农村公共服务是指以政府为主要供给主体,为满足农民需要、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面向农村提供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服务。针对农村的社会结构、发展理念、生活方式、现代化程度低等特殊因素的存在,使得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及其运作有很大的特殊性。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存在地域不均等、城乡不均等、群体不均等等问题,如何实现公平正义,改进和保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一、农村公共服务公平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公共服务的公平问题包含分配问题、排他问题和消费选择问题。这三类问题是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由于农村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的存在,在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会产生公平性方面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政府公共投入分配的不公。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到公共交通、公共水利和生活设施的建设,都需要政府的投入。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无论是供给项目还是供给量方面都是非常有限的,由于在不同地区、不同的乡村之间如何分配,以及分配的主次和先后顺序都是很难解决好的问题,导致了村村之间发展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
其二,公共服务项目收费不公平。在一些公共服务项目诸如教育、医疗等实施收费中存在着不公平问题。对于一些政府提供的有偿公共服务项目,如果没有一个完备公平的收费标准,这样的情况任何人都不会理解的。政府对于城市的公共服务投入多,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优越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环境。而在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要是由农民自己负担,政府的投入很少,很多诸如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都是由农民自行集资建成的。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公共服务项目乱收费问题越发严重,这是公共服务项目收费不公平的突出表现。
其三,二次分配惠顾偏失。作为政府二次分配的重要内容,按照罗尔斯提出的“差异原则”,公共服务的提供理应要照顾和补偿最少受惠者的需要和利益。然而,在现行的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安排上,最少受惠者所得到的二次分配不尽人意。这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优先性上,例如许多普通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从而被排除在政府的公共服务之外,政府公共服务往往优先惠顾到那些处于有利地位的人。另一方面体现在实施同等收费的公共服务项目中,没有设置必要的补偿机制,忽略了农村人口购买力差异的同等收费制度,使得最少受惠人获得的利益更少。
其四,消费选择待遇不公。公共服务消费者在消费选择方面会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当前的中国,政府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内容有限,在服务内容的选择上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由于这些缺乏消费选择力的消费者处于被动,即使某些公共服务项目即使他们不需要,也无力退出,只能和那些处于有利地位的人共同付费,导致其生活继续贫困。这种在消费选择的不公正待遇,是农村公共服务存在的突出困境。
二、农村公共服务公平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是政府,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公共服务的不公平问题,很大原因在于政府方面。由于政府制度缺失、管理不善以及公共组织自身结构的缺陷,致使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偏离其“公共性”的一面。从政府治理方略和制度安排来看,造成上述公平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供给分配制度的不完善由于我国在建国初期一直比较注重发展工业,而且往往是以效率为优先的发展理念,而我国是农业大国,致使农村公共服务在供给量方面出现严重的不足。据统计,发展中国家对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一般为10%左右,而我国只有3%左右。由此可见分配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因此供给分配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供给质量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二)供给责任划分的不合理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服务的提供,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服务的提供。但实践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划分上不尽合理,乡镇政府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无形中将一部分本应由国家负担的支出转嫁给了农村居民。
(三)政府自身治理结构的缺陷政府自身的治理结构,决定了从公共投入的分配到各项公共服务的具体安排,再到各类有偿服务的监管和惠顾对象的确定,因此决定了公平与否。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几乎垄断了公共服务的提供,由于缺少竞争,使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差、效率低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对于这些问题,还需从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的机制入手,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四)相关配套制度的缺失公共服务收费的管理制度和补偿制度的不完善和缺失。目前面向农村的公共服务收费的收费体系包括政府服务机构,公共事业单位收费和市场供给主体,在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权限、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方面却缺乏权威的制度规范,致使不少购买力严重不足的农村人口享受不到起码的公共服务。
三、解决农村公共服务公平问题的主要对策
农村公共服务的公平问题有多种表现,也有其复杂多样的具体原因。与此相关,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也应当是多方面的。各级政府必须围绕着解决政府和社会、市场、企业的关系的基础上,重新确定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在政府体制改革中选择服务型政府的取向已成为一种共识,各级政府都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也更多地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
(一)建立多样化供给的制度,实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改革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有序供给,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这是解决公平问题的根本出路所在。改变行政专断化的服务决策模式,建立民主化的服务决策机制是这一制度变革的实质。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公共服务的性质,建立相应的产权制度。二是公共服务的类型,建立分类供给的制度,其中包括确定服务类型的供给主体,是政府或者市场还是二者皆有。四是根据社会需要和公共服务,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供给的相关制度,确定支持范围、支持力度和支持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十七大再次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求生产发展,同时更应重视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水平不仅关系到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而且也事关农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实现,因此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新农村建设视野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是由社会公共部门和准公共部门共同提供的,为满足社会公众基本文化需求,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利所必需的文化环境与条件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它具有公平性、公益性的特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受益对象是全体农民,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娱乐、科技知识、文化信息。农民公共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农民文化素质和文化水平的提高程度是衡量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效益的根本尺度。随着党和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视提高,及由经济发展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但由于长期以来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农村文化建设投入不足造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严重缺乏,农村公共服务效益低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先经济后文化,造成当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边缘化
目前,经济发展是各级政府首先追求的工作目标,认为在农村发展资金有限的情况下,由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时间长且见效慢,理应优先发展经济。同时由于各级政府政绩考核也存在重视经济效益,轻视社会效益,重视GDP的增长,轻视文化成果建设的倾向,以至于公共文化建设缺乏动力、对思想文化发展缺少引导,造成农村公共文化投入严重不足,公共文化产品严重缺乏,直接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二)重送文化轻种文化,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非所需
随着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视,各级政府纷纷开展了文化进基层、文化下乡等活动,建立了流动文化车、文化小分队,电影放映队,提供各种形式的文化服务。这些活动丰富了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缓解了农村文化服务及产品不足的矛盾,但这种自上而下单向度灌输性的文化供给方式,缺少农民的参与,忽视农民的情感表达,往往表现为城市精英文化对乡村文化的改造,远离了农民的日常生活和乡风民俗,没有了纯朴的农村气息,导致适合农民欣赏风格和消费水平的文化服务和反映农民现实生活的文化产品寥寥无几,且缺乏多样性,难以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造成农村公共文化供给和农民文化需求的严重错位。
(三)农村文化生活匮乏,腐朽文化死灰复燃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闲暇时间逐渐多起来了,私性文化迅速发展,农民对文化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但目前农民的主要活动还是看电视、上网、打牌、打麻将、聊天,活动内容少,形式单调,一些偏远山区农民几乎没有文化生活。由于对农村文化缺乏积极引导和管理,一些腐朽没落文化出现畸形的发展,比如农民热衷于兴建庙宇,烧香拜佛,修建祖谱等活动,由于文化生活缺乏,一些人精神空虚、信仰迷茫、价值观缺位,造成赌博成风、封建迷信盛行、地下猖獗等不良现象出现,引起了农村社会治安的混乱,违法犯罪活动的增加,直接影响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实现。
(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基础条件差,不能满足文化发展的需要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乡镇虽然建立了文化服务站,但有的连基本活动场所都没有,有的房屋破旧急需修建,且活动设施陈旧短缺。一些村建立了图书室,但提供的书籍少,且农民看得懂用得着对农民致富有所帮助的科技类图书少之又少。图书室开放时间短,有的甚至只是在应付检查时开放,图书室成了摆设。同时农村文化工作人员也面临短缺的局面,由于工资少待遇差难以吸引具有高素质的文化工作者到农村来,然而一些有专业水平、懂管理的乡镇骨干人才却纷纷跳槽,留下的专兼职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知识老化,专业水平低,这些影响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乡村民间文化艺人是活跃于农村中的一支重要队伍,他们扎根农村,有着深刻的农村生活体验和浓厚的乡土气息,有些甚至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他们为农民所熟悉和喜爱,但由于缺乏专业艺术指导和资金支持,活动随意性大,缺乏文化艺术创新,没有充发挥地方文化生力军的作用。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理念创新
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职责是提供公共服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要改变文化发展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不均衡的现状,必须首先树立与人为本科学发展、经济与文化统筹发展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理念,用先进的理念指导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一)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
以人为本是人本观在当今社会的继承和发展。以人为本就是党和政府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立足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理念,也就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要贴近农村、贴近生活、贴近农民,以服务广大农民为宗旨,以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和精神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文化的渴求越来越强烈,因此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首先必须明确以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也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文化利益,切实解决农民文化需求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这就要求政府应提供更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切实保证让农民享受到文化发展的成果。
其次,要重视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根本就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不仅要着眼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而且也要着眼于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科技文化水平。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通过文化宣传摆脱封建迷信思想和小农意识束缚,通过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提高农民农田科技水平,增强发家致富能力,从而实现文化服务的双重目标,不断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
最后,要坚持尊重农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重视农民的创造性。应鼓励农民积极投身于农村文化建设中,支持农民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引导农民在公共文化建设中自我创造、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同时虚心听取农民的意见建议,以农民满意不满意,喜欢不喜欢作为评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坚持经济与文化统筹发展的理念
就是要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文化事业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需求,把加快经济发展与促进文化进步结合起来。在过去很长时间我国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目标,忽视文化事业的发展,造成文化事业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并在很大程度上束缚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文化对经济建设的影响作用越来越显现出来,文化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现如今文化发展已深深融入经济之中,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同时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不仅满足了人们的精神需求而且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因而,政府应把发展文化事业纳入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大力推进经济文化互动融合,把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有机统一起来,走一条可持续发展道路。由于文化事业发展具有周期长、见效慢,不能立竿见影的特点,因此在文化建设中不能急功近利,而需长抓不懈,不断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促进我国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一方面要通过发展经济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和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逐步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不断创造出更多面向农村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同时大力推进文化内容和服务的创新,增强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实现乡风文明,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应把经济和文化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统筹经济文化发展,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尊重农民的文化权利且坚持均等化理念
文化权利是民主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包括选择和享受文化成果的权利,参与文化活动的权利,开展文化创造的权利以及文化成果应受保护的权利四个方面内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必须满足这些要求。尊重公民文化权利既是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任务。公民文化权利的核心是公平性,因此在强调公民文化权利时应坚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原则。所谓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等,同时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目前我国公共服务均等化还处于初级阶段,强调的是底线均等,即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应当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定位在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文化均等化上,同时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兼及居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长期以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存在严重的不均衡性,城乡差异大,因而在公共文化服务上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一体的、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工作中应重点突出农村,国家政策资金应向农村倾斜,公共文化服务更多地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同时充分利用有限的文化资源建立城乡文化互动机制,比如通过流动图书馆、流动文化小分队、流动放映队等形式,实现城乡资源的共享,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和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除此之外,还要重视流走于城乡之间的广大农民工的文化权利,由于他们长期离乡背井来到城市,但又不能真正的融入城市生活,成为流走于城乡之间的边缘人,他们即不能享受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又不能和城里人享受同样的公共文化服务,造成农民工长期以来文化生活缺乏、枯燥、精神空虚,呈现文化孤岛现象。因此政府应尽快将农民工纳入公共文化管理范围,通过社区、工会等组织向农民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让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仅要求政府要创新服务理念,还要求政府多方入手全面规划,系统管理,不断创新,建立完善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长效机制,从而保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顺利开展。
(一) 加大农村公共文化投入并拓展投资渠道,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开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当前政府的财政投入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公共文化服务上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资金短缺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乡财县管的分权财政体制是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一大进步,但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造成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资金不足,因此应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加文化建设资金,均衡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同时乡镇也应不断开拓地方特色文化项目,从而更多地获得中央及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投入和扶持。
政府的财政投入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但不是唯一来源,因此,在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导力量的同时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发展格局。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民间团体、公民个人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为此应消除非政府组织投入的体制性障碍,放宽对农村文化市场投入的准入条件,完善文化市场法律制度,并在政策、税收、征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吸引社会资本通过投资、集资、捐资、赞助等形式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此外乡镇也应积极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通过特色演出和特色文化旅游等项目增加财政收入,自行解决一部分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资金,缓解农村公共文化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二)创新服务主体和服务方式,形成一主多元的供给新模式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核心主体,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者和管理者。目前,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由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负责,企业和民间力量较少参与,因此必须突破这种政府包办文化的模式,创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体,转变服务方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农民参与公共文化,通过多方合作相互影响相互配合,形成互动机制,进行优势互补。政府主导下,政府、市场、社会、个人相结合的一主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要求一方面继续发挥政府的核心主导地位,在资金投入,配置农村公共文化资源,确立农村文化服务的内容,制定文化服务法律政策、确保农村文化服务均衡性、安排重大活动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积极组织实施。
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入企业和民间资本办文化。企业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积极参与主体,企业除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承担经济责任外还承担着社会公共责任,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福利事业和公共文化事业,因此,应鼓励企业通过捐资、捐助、扶持等形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生产。对由于政府文化服务缺位,市场调控失灵,造成政府干不好或市场不愿干的文化服务,可引入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它们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重要主体,由于这些社团、基金组织具有志愿性、公益性、非营利性,对于一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真空地带,如在教育科技、信息传播、文化娱乐、法律援助等方面能为农村居民提供大量公共文化服务,有效弥补政府供给和农村社区内生性供给的不足。再者,大力支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农民既是文化服务的受益者,同时又是文化活动的主体,要鼓励农民创建各种文化组织,比如农家书屋、农民文化大院、业余表演队、业余剧团等,支持农民自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农民自己参与组织的文化活动能贴近农村的生活,反映农民的心声,获得农民欢迎,同时农民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自我教育,一方面能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同时还能挖掘优秀地方文化,形成当地特色精品文化,也有利于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重视培育人才,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
素质好、专业技术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文化人才队伍是农村文化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条件,但长期以来由于部门重视不够,农村公共文化管理和服务人才紧缺,且整体素质不高。同时基层文化服务站工资少、待遇低,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这些直接影响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益和水平。
为此,必须强化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建立一套能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制度。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工资待遇低等问题,通过人事制度改革打破身份、资历限制,激励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给予发展平台,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基层文化服务中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同时,积极创新基层文化人才的引进模式,制定人才引进计划,鼓励有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人才担任专兼职工作,发挥农村文艺骨干和离退休文化工作者的作用。其次,重视人才培养,加大农村基层文化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政府应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定期组织基层人员到艺术院校、文化团体系统学习,或邀请文艺工作者,专家学者深入农村,举办短期培训或现场指导,通过这些措施提高基础文化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再次,高度重视民间艺人的发现和培养工作。农村民间艺人扎根农村,能农能艺,他们的演出源于生活,贴近实际,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因此农村民间艺人是农村文化事业的一支重要队伍,他们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宣传社会新风尚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他们被排除在公共文化政策以外,成为边缘文化群体,因此政府应对民间艺人给予一定的物质保障,解决他们基本生活问题,让他们有更多精力用于文化创作上,同时为他们提供更多演出机会,鼓励、帮助民间艺人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引导他们互相学习,加强交流,促进乡村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并为他们提供一定的学习深造机会,为民间艺人搭建发展平台。
(四)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保障农民的文化权益
农村公共文化绩效评估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提供文化服务,改进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农民表达社情民意,反映心声的重要途径,它直接影响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公开、民主、透明的原则。首先,要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价监督机构,这些机构既不隶属于政府,也不能与被评价单位有经济关系,它应该是一个经济独立的评价监督机构,正式成员应是一些专家学者,并且要制定专业化的评价指标。除此以外,还应注重农民的评价,开拓农民参与渠道,重视农民的话语权,以农民满意不满意,农民喜欢不喜欢为评价标准。其次在评价内容上除了文化设施的使用率、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人才保障、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等硬指标外,还应增加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效益的评价和群众的参与度、公平度、公民满意度的评价。在评价形式,积极开拓评估渠道,通过问卷调查、网上评价、个人调查等形式,保证评估的真实性、客观性。最后,还应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监督报告,让农民了解公共服务的情况,并对评价机构进行评判,确保评价的公开透明。
参考文献:
1.王京生.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利[J].特区实践与理论,2006(3)
2.杨永,朱春雷.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三维视角分析[J].理论月刊,2008(9)
论文关键词 农村 公共服务 公平问题
农村公共服务是指以政府为主要供给主体,为满足农民需要、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面向农村提供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服务。针对农村的社会结构、发展理念、生活方式、现代化程度低等特殊因素的存在,使得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及其运作有很大的特殊性。当前我国农村公共服务存在地域不均等、城乡不均等、群体不均等等问题,如何实现公平正义,改进和保障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一、农村公共服务公平存在的问题
从理论上讲,公共服务的公平问题包含分配问题、排他问题和消费选择问题。这三类问题是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由于农村的特殊性和差异性的存在,在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会产生公平性方面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政府公共投入分配的不公。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到公共交通、公共水利和生活设施的建设,都需要政府的投入。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无论是供给项目还是供给量方面都是非常有限的,由于在不同地区、不同的乡村之间如何分配,以及分配的主次和先后顺序都是很难解决好的问题,导致了村村之间发展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均衡。
其二,公共服务项目收费不公平。在一些公共服务项目诸如教育、医疗等实施收费中存在着不公平问题。对于一些政府提供的有偿公共服务项目,如果没有一个完备公平的收费标准,这样的情况任何人都不会理解的。政府对于城市的公共服务投入多,城市居民可以享受到优越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环境。而在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要是由农民自己负担,政府的投入很少,很多诸如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都是由农民自行集资建成的。值得一提的是,农村公共服务项目乱收费问题越发严重,这是公共服务项目收费不公平的突出表现。
其三,二次分配惠顾偏失。作为政府二次分配的重要内容,按照罗尔斯提出的“差异原则”,公共服务的提供理应要照顾和补偿最少受惠者的需要和利益。然而,在现行的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安排上,最少受惠者所得到的二次分配不尽人意。这一方面体现在政府公共服务供给的优先性上,例如许多普通农户得不到贷款支持,从而被排除在政府的公共服务之外,政府公共服务往往优先惠顾到那些处于有利地位的人。另一方面体现在实施同等收费的公共服务项目中,没有设置必要的补偿机制,忽略了农村人口购买力差异的同等收费制度,使得最少受惠人获得的利益更少。
其四,消费选择待遇不公。公共服务消费者在消费选择方面会受到不平等的对待。当前的中国,政府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内容有限,在服务内容的选择上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由于这些缺乏消费选择力的消费者处于被动,即使某些公共服务项目即使他们不需要,也无力退出,只能和那些处于有利地位的人共同付费,导致其生活继续贫困。这种在消费选择的不公正待遇,是农村公共服务存在的突出困境。
二、农村公共服务公平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是政府,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公共服务的不公平问题,很大原因在于政府方面。由于政府制度缺失、管理不善以及公共组织自身结构的缺陷,致使农村公共服务的提供偏离其“公共性”的一面。从政府治理方略和制度安排来看,造成上述公平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供给分配制度的不完善
由于我国在建国初期一直比较注重发展工业,而且往往是以效率为优先的发展理念,而我国是农业大国,致使农村公共服务在供给量方面出现严重的不足。据统计,发展中国家对于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一般为10%左右,而我国只有3%左右。由此可见分配制度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因此供给分配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数量和供给质量缺失的深层次原因。
(二)供给责任划分的不合理
根据财政分权理论,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全国性公共服务的提供,地方政府则负责地方性公共服务的提供。但实践中,中央与地方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责任划分上不尽合理,乡镇政府的事权大于财权,承担了许多应该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无形中将一部分本应由国家负担的支出转嫁给了农村居民。
(三)政府自身治理结构的缺陷
政府自身的治理结构,决定了从公共投入的分配到各项公共服务的具体安排,再到各类有偿服务的监管和惠顾对象的确定,因此决定了公平与否。长期以来,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几乎垄断了公共服务的提供,由于缺少竞争,使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差、效率低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对于这些问题,还需从改善公共服务的提供的机制入手,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四)相关配套制度的缺失
公共服务收费的管理制度和补偿制度的不完善和缺失。目前面向农村的公共服务收费的收费体系包括政府服务机构,公共事业单位收费和市场供给主体,在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权限、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方面却缺乏权威的制度规范,致使不少购买力严重不足的农村人口享受不到起码的公共服务。
三、解决农村公共服务公平问题的主要对策
农村公共服务的公平问题有多种表现,也有其复杂多样的具体原因。与此相关,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也应当是多方面的。各级政府必须围绕着解决政府和社会、市场、企业的关系的基础上,重新确定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在政府体制改革中选择服务型政府的取向已成为一种共识,各级政府都更加重视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各级领导干部的精力也更多地放在推进社会发展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上。
(一)建立多样化供给的制度,实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市场化改革
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有序供给,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这是解决公平问题的根本出路所在。改变行政专断化的服务决策模式,建立民主化的服务决策机制是这一制度变革的实质。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公共服务的性质,建立相应的产权制度。二是公共服务的类型,建立分类供给的制度,其中包括确定服务类型的供给主体,是政府或者市场还是二者皆有。四是根据社会需要和公共服务,建立政府支持市场供给的相关制度,确定支持范围、支持力度和支持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安排。
(二)加大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总量
通常的观念认为,在城市中修路、建校、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理所应当由政府“买单”,而农村的这些事情很大程度要由农民自己解决。公共财政的职能就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政府要向城市和市民提供基础设施和公益,也要向农村和农民提供相同的公共服务,让农民享受到与市民一样的待遇。因此,应当调整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格局,因此,解决农村公共服务公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逐步加大用于农村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逐步扩大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量
(三)建立完善的廉洁服务制度,强化基层政府服务职能
提升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政府工作高效运转,确保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绩效考评和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城区政务服务体系,完善城区便民服务功能。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进行公共服务廉洁性评估制度创新,力促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科学化,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提高了源头预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