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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档案是经过县、乡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低保的受理、调查、审查等程序中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建立和完善低保档案、实施规范化管理,既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也是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客观需求。低保档案管理原则上可分为分级管理和日常管理。分级管理主要包括:低保户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成员证明以及赡养、抚养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收入证明;残疾证明等;经街道、镇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提出意见,最后报县民政局审查做出联审联批决定。若审核通过,县民政局根据低保对象花名册、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表,低保金统计表划拨凭证等相关的低保资料进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操作,并定期对低保户进行检查、临时抽查。由此可见,低保户的审批过程经过民政部门三个层面:社区、镇、县级部门,由于每个部门针对管理低保档案资料不同,在进行管理工作的同时,应该对低保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档案完整性,从而能保障低保工作顺利进行。而日常管理类档案是在分级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是对各类档案进行日常管理,低保对象申报材料审批后,以户为单元建档,实行一户一号制度,在低保户存在期间,民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低保户的低保金进行停发、增发、减发等,实施动态监管。档案的管理人员必须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变动表、收入证明、情况说明、审核材料、调查情况等资料进行归档,并装订成册,实行有效管理。低保档案管理涉及面较广,工作量大,必须对低保对象全部建档,实行审批分级管理、日常管理随时归档的原则;并且应规范管理流程,统一标准,确保低保工作进行的井然有序。
2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
低保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反映了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状况,是决策低保资金发放的依据,是低保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因此加强低保档案基础性工作至关重要。低保档案工作的基本内容: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编目、保管期限及移交、档案的利用。
2.1低保档案的收集及归档
乡镇指派专门人员,对申请低保人员填写的审批表及相关的证明收集整理,建立资料档案。县级民政部门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全部归档,做到随办随归,开口管理。
2.2低保档案的整理编目
由于低保档案是以户为单元建档,为妥善管理大批量档案,应将低保档案按照申请审批过程中材料提交先后顺序或文件重要程度进行排列并编码,放到档案盒里,以便补充材料或增加新材料,低保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对档案进行排列、编号。
2.3低保档案的保管期限及移交
因低保档案实行一户一号制度,实行开口管理,在低保存在期间,其保管期限应在停保后确定,一般再保存5年,须提交机关综合档案室,因为属于短期保存,不需向当地同级档案局移交。
2.4低保档案的利用
低保档案主要供有关的管理机关及单位使用,不对外开放,未经县级以上机关,不允许将相关的低保资料信息对外公开。低保档案一般仅限内部查阅,不得外借。如若想查询个人低保信息,可凭借身份证和低保证明经审批查阅,但仅可查阅本人不得查阅其他人员档案。
2.5完善低保对象个人申报材料
低保对象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申请书、低保对象申报(审批)表、低保对象家庭生活状况调查表、诚信承诺书、法定赡养人员签名认可证实表、居民户口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以及低保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下岗证、社保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判决书、残疾证、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就业状况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低保审批表仅有一份,由县民政局存档。凡低保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审批。
2.6加强低保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低保对象个人资料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城乡低保档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收集整理,做到一户一档;低保对象个人资料档案不齐全的,各地要以低保对象签到、年审为契机进行收集补齐存档。县民政局应配备低保档案柜和低保档案盒。除低保个人资料建档外,低保金领取存折发放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整(停止)低保待遇花名册等业务资料和公文材料也要一并建档。
3动态报表类的档案管理
城市低保:《城市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城市低保对象动态情况统计表》、《城市低保对象花名表》(电子版)、《城市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情况统计表》、《城市低保特定救助对象统计表》、《城市低保特定救助对象统计表》按月上报,每月二十五日前报当月报表。农村低保:《农村低保对象综合统计表》、《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审批表》、《农村低保对象动态情况统计表》、《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电子版)。以上报表按季上报,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三十日前报本季报表。当月(季)各报表间的户数、人数、金额等要相互对应吻合。其中,新审批、复核无变化、终止,复核有变化等对象填写《城市(农村)低保对象花名表》时,要按规定表样分开填写。
4注重低保信息化管理
低保工作最初是以手工管理为主的,在2002年我国民政部门颁布并实行的低保管理体系,基本上分为六个层面的建设。并随着低保软件的普及,现阶段基层的工作人员也已在对应单机或是局域网上面展开了低保对象申请、审核以及复查等;各民政部门利用低保数据库,及时的了解低保对象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状况,以呈现各级各类报告的形成及管理。这样低保工作不止是形成了纸质类文件,还形成了电子数据库,进而呈现了低保档案纸质及电子数据并存。
二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意见
(一)强化城市低保档案基础建设
建设城市低保档案时,要注重建设并健全城市贫困居民的收入评价以及申请承诺和协查联签、公示监督的体制档案,并合理结合各个地区与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与本地状况相适宜的实行细文类文书档案。在建设城市低保档案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时,要构建完善的收发记录以及归档立卷、案卷解读和库房管理等规范的体制,紧抓实际状况及各类体制的落实与监督,以便于保障档案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分层次、类别来构建对应的档案管理体制。应依照各个级别管理原则来构建整体精确低保档案及台账,务必统一上下,为动态管理提供方便。市与区要构建对应的城市低保整体档案,以下各个级别管理部门也应构建全面的档案管理体制,务必要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象谁以及资料全。档案构建一定要从最低的生活保证待遇申请开始,将申请人基本状况均列进档案中,并由立档健全体制,强调档案管理。将本地的各类低保数据集资料进行仔细的整合,以便于构建完善的城市低保档案数据。运用城市低保档案监管低保运行,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务必做到尊重人民的知情权以及参与权与监督权,做好各类相关工作。运用档案凭证以及监督作用,严格的把关城市低保户申请、审核、复批的全过程。不接受虚假信息、数据与材料、
(二)强化城市低保档案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需要强调的是,被纳进城市低保档案管理之后,这并不意味着进入了保险箱,能永远接受低保待遇。档案管理部门要密切的配合民政部门使用多类策略,随时的对低保户的生活情况进行调查,以持续健全档案的内容。对应的保障对象以及补助的水平转变现象应即刻公示于社会,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
为了实行城市低保,各个地区也均构建了地方性财政投入的资金筹集途径。档案管理部门要尽量的配合各地民政、财政以及审计等,严格把关资金的转向管理,做详细的资金核算,并有效的发挥档案的监督功能以及凭证意义,呈现专款专用,禁止挤占挪用等现象,能够让居民们清晰地参与到相关城市低保工作中,发挥档案的作用来管好困难居民的救命钱,以保障每分钱都能发放到困难居民的手中。
(四)强化城市低保人员档案信息化管理
各个地区、城市应用现代化技术,革新管理模式,并对城市相关低保人员的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构建准确的数据库,并依据困难户的特点来构建合理有效的情况库与资料库。并再依据对应信息库的输入内容,推行微机检索,不断的提升档案的服务成效。
(五)强化建设城市低保档案人才培养
以城市的社会保证领域进步趋向前景来讲,这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急需构建政治思想及专业性强的团队,其甘于寂寞、奉献的城市低保档案管理团队。目前对应的城市要根据领导、民政、部门以及基层等方面的诸多需求和要求,构建完善有效的城市低保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体系,分计划、程序、层次深层面的掌握城市低保相关政策,掌握城市低保工作的各个流程和档案操作方式。这些都是需要相关管理人员能够打破常规,以激发档案工作人员的积极主动性以及创新性,并对其展开典型的业务培训,促使其了解对应的法律规章。
(六)运用档案进行城市低保政策宣传
构建有效的城市低保体制,以便于降低贫困差距,推进社会公平与和谐,这是现阶段最关键的工作。相关档案管理部门要不断应用各类档案信息,来促进其服务现实以及维护、保障贫困居民各种权益的重要意义,并在全国大力的宣传构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现实作用,利用各类宣传工具,促使人民群众能认识到这是一项关系国家及全社会的大事,是中华儿女几千年人人无饥寒的美好追求。
(七)严格把关城市低保档案规定
城市低保档案是要及时的进行分类整合并定期存档的,根据年度来整理存放;对应的保管期限是城市低保相关审批资料是该低保对象停止低保之后的三年,其余与城市的医疗性救助档案短时间内不能销毁;各上级部门由于工作或者是办案的需求,可随时借阅相关低保档案,各个查阅流程和范围是市或区级的民政局来确定的。
三、结语
关键词:城乡低保;档案;建立;管理
1 城乡低保档案建立与管理的重要性
低保档案即各级民政部门在低保申请、审批、发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在低保工作持续发展和低保动态管理中日益突显出其重要作用,是民生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低保档案真实记录了低保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实施情况,反映了享受低保待遇家庭的真实的生活状况,是决策低保资金发放的重要依据,也是低保工作的基础,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贫困家庭的扶助。
不仅如此,低保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对于后期相关工作的展开及推进也有着非常重要的辅助作用。当前我国城市和农村的低保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低保主要是针对因疾病、残疾、劳动能力丧失或生活条件特别恶劣等原因而造成的常年处于生活困难状态的群体,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工作细则都需要逐步来落实,很多管理规则也需要逐步来完善,而这些工作的展开都有赖于低保档案的建立与管理,低保档案能够很好的为低保申请、审批、发放等工作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做好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是改革传统社会救济方式的需要,是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的基础。
2 城乡低保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对档案管理工作岗位的偏见
城乡低保档案建立与管理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通过对档案的搜集、整理、分类、保存等一系列工作的完成能够让很多珍贵的资料得以保存,从而为相关历史留下凭证。在实际工作的展开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很多管理人员对于档案管理工作存在偏见,很多人认为档案管理工作枯燥乏味,没有挑战性没有价值,这样的思想意识下很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表现出工作态度不端正,对工作不积极,并且经常会造成工作中的小差错。这种现状十分普遍,然而也值得我们进行深刻反思。此外,由于档案管理工作在社会认知范畴内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正是因为如此很多管理人员辛勤的劳动与付出得不到应有的认同与赞许,这也很大程度降低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从而让这种偏见进一步在他们心里深化。
2.2 档案收集欠齐全过程
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能够很好的完成档案收集工作,只有从各方将有效资源汇集起来才能够从中提取更为珍贵的资源,从而进入后期的整理归档及一系列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在低保申请、审批、发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都是档案管理的重要对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档案收集欠齐全的状况,这不仅会导致无法搜集到有效资源,也为后续工作的进行留下障碍。档案收集的齐全与否对于整个档案管理工作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前期的收集工作无法落实,后期的管理工作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这个问题是很有必要尽快做出改善的。
2.3 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直接决定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完成的质量,档案管理是一项庞杂而系统的工作,过程中需要工作人员有专业的理论知识作为辅助,也需要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态度。然而,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发现,很多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都很局限,首先存在的问题就是档案管理人员对于自己的工作在认识上就存在偏差,他们通常会觉得档案管理工作繁琐复杂并且不太重要,如果抱有这样的心理将会很难让实际档案管理工作得以良好实施。此外,很多档案管理人员不仅不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自身的工作水平及工作态度也不够,这给实际工作带来很多障碍,经常会造成档案管理工作效率低下的状况。
3 如何规范、完善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
3.1 加强档案管理意识
想要让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更为规范与完善,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加强档案管理意识。这需要从两个方面展开:首先,从社会层面而言要提升社会整体的档案管理意识,只有大家都认识到并且认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国家才会有更多的资源及扶持投入到这项工作中,这会让实际工作更容易展开;此外,要提升管理人员的档案管理意识,要让他们领会到这份工作的价值与意义所在,这份看似乏味的工作其实十分重要,它不仅能够为低保的申请、审批、发放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某种程度上这份工作在改变着部分人的生活,只有让档案管理人员从思想层面意识到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及意义,才会使得他们在平时的工作中更投入、更认真。
3.2 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决定档案管理工作落实的程度与质量,实际工作中经常会碰到由于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不够而造成的各类问题,因此,想要规范、完善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首先要从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开始。一方面,在后续的管理人员的招收上可以设置更高的门槛,那些具备系统而完善的专业知识并且有相从业经验的人才是人才首选,另一方面,对于已有职工要更多的展开学习培训,这不仅能够巩固与深化他们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能,过程中也能让工作人员间就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展开探讨,这不仅是一种很有效的交流,也能够让很多棘手的问题更好的得以解决。
3.3 做好文书处理
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文书处理过程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各类资料及文书只有做好有效的处理工作才能够让后续的档案管理过程更容易展开。文书处理应当按照相应的流程执行,首先对于新收集的资料需要做好文书的登记,这个过程能够很好的为文书留下记录,随后应当做好文书的收发及分发,这是将文书进行整理归档的过程,最后需要做的是文书的拟办与批办,这是让相关人员对于部分收文的办理提出意见,从而供领导参考,最后相关领导或负责人会就文书提出批示性意见的过程。整个文书处理过程是有较为严密的执行流程的,工作人员只有严格按照相关章程来具体执行,文书处理工作才能更好的被落实。
3.4 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
想要让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更为规范与完善,一个最直接的途径就是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让计算机及互联网的使用深入到各行各业,档案管理工作也不例外。借助计算机及互联网的帮助,可以很大程度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及质量。信息一体化能够让各个相关部门实现联结,这不仅能够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也能够更迅速的解决档案管理中的实际问题。此外,如果能够建设信息化数据库这不仅大大提升了档案保存的空间,这也让很多档案的保存更为有效。因此,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很有必要的。
4 结语
城乡低保档案建设与管理工作是有很实际的意义与价值的,然而在工作展开中仍然存在各类问题,想要规范、完善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从相关方面做出积极改善。首先,要加强档案管理意识,这是提升工作质量的根本所在。同时,要提升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且做好文书处理,这样才能让工作质量更高。此外,要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这样才能让城乡低保档案管理工作更有效。
参考文献
[1].徐娟娟;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1年.
[2].刘彩霞;城市低保工作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J];大众商务;2009年06期.
为了确保今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年镇公共卫生工作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今年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季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3.要有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或以上。
4.开展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必须要有记录资料,受教育率达80%。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农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3.方便群众报销进行代办,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农户对报销工作满意度达到90%或以上。
(五)、儿童保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为浙江省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周接种,我中心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0以上%,由儿保医生负责。
(六)、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论文写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5%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七)、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9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4.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5)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汇总上报。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永州市的情况看,经济欠发达,598.5万人口中农业人口达504.6万人,占总人口的84.3 % ;农村贫困人口达89.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其中绝对贫困人口36.9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7%;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不同程度的遭受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龙卷风、冰雹、干早等多种自然灾害,常年受灾人口达200余万人次,需政府重点救助的45万余人。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强、整合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众的救助需求,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是从根本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意义深远:助弱同进,共享发展
“按照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过上合乎人类尊严的生活,这构成了对弱势群体实行的公益救助的基本理据。”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扶助弱势群体,对于促进社会各个层面和谐进步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事业进步和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当前,永州市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比较复杂,弱势群体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这种特点一方面使他们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如果被忽视或处置不当,就会使他们采用非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隐患,进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利于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缓解弱势群体的失衡心理,有效促进社会的持续稳定。
2.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发展合力
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热情充分进发,让个体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困难群体作为社会成员的组成部分,由于处于弱势位置,容易被忽略,不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对党和人民缺少归属感、认同感和信任感,不利于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更可以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到社会全体成员,有利于团结弱势群体,凝聚促进发展的合力,调动全体成员谋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
3.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真诚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民族。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能给予困难群体物质上的救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而且能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共同关注弱势群体,进一步营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风气,有利于更好地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促进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的形成,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进步。
二、工作成效:因地制宜,扎实有序
1.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永州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万户27.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5.5 %,月发放低保金1049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为38元。2008年上半年,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农村低保扩面,将农村居民中无劳动力或因病、因残等原因致使主要劳动力丧失、因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方常年生活困难居民等三类家庭全部纳人保障范围,新增低保对象1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
为缓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压力,根据上级要求,永州市从2004年开始在东安县、新田县开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迈出了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第一步。2005年,对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五保户等特困对象家庭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腹水、白血病以及其它年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大病的,给予500-3000元的医疗救助金,在全省领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结合全市实际,在救助范围上扩大到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病种增加了精神病种,救助标准提高到1000-4000元。2008年,面向全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城乡低保边缘户、百岁老人等特定对象,逐步建立和实施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共累计救助农村大病救助对象1.4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68.8万元,人均年救助水平为1738元;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参合34.3万人次,资助金额533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
永州市共有五保对象51214人,占农村总人口1.27%。共有乡镇敬老院106所,村级“五保之家”46所,集中供养4854人,其它46360人由村、组分散进行供养,分散供养标准由2005年年人均600元提高到1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05年1200元提高到2070.46元,农村五保户生活有了较大改善。2006年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后,五保供养资金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县财政预算中列支,建立了“政府牵头、民政负责、财政投人、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五保供养工作新体制。2008年,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要求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列人财政预算,不得在发给五保供养对象本人的供养资金中列支,从而有效地保障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权益。
4.灾害救助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工作。2008年,永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州市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操作规程》的通知,对救灾款物的申请、拨付与发放、管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确保了救灾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救灾款物及时落实到灾民手中。二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成立了永州市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应急救助体系,形成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三是救灾资金投人大幅度增加。2008年我市累计受灾人口702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45.07亿元。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9395万元,救灾棉被39111床、棉大衣1000件、帐篷443顶,市本级财政配套救灾资金500万元;一年来,发放救济粮3522吨,救济灾民42万人,发放衣被20万件,救济灾民巧万人,救济伤病人口7.83万人。全市共为灾民恢复重建房屋12042户45163间。由于救灾工作应对处置及时果断,救助措施得力,在应对2008年百年不遇的冰冻雨雪灾害和五十年不遇的“6·13”洪灾过程中,做到了大灾面前零死亡,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基础薄弱,任务艰巨
1.社会救助立法滞后
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社会救助方面的专门性法律,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中除五保供养以政府法规形式颁布以外,其它各项工作都是通过各种规范性文件的,缺乏法律权威、制度刚性和惩处力度,实施过程中有令不行、违规不禁的现象比较突出。
2.基层机构队伍薄弱
据调查统计,撤区并乡建镇以前,全市有区乡镇430个,按每个区乡镇配一名民政干部,至少有430个,撤区并乡后,全市共有198个乡镇和办事处,只有民政干部271人,平均每个乡镇1:37人,比撤区并乡前减少1s9人。所配民政干部专职的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素质不高。近几年民政部门新增城乡低保、城乡大病救助、乡镇敬老院和村五保之家建设和管理、五保供养资金发放等工作,全市每年救济灾民30万人以上,城乡低保人数30余万,农村五保户有4.2万人,重点优抚对象s.3万,大病救助近万人,还有71万老年人,直接工作对象140万人,日常管理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民政救助资金大幅度增加,由乡镇发放的民政救助资金,有的几百万元,最高的达到近1000万元,社会救助各项资金在基层的发放问题令人担忧。如宁远县水市镇,辖区人口7.3万人,有民政工作对象5000;余人,全市发放各类资金335万元。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将乡镇民政职能划人社会事务办,明确由s3岁的李某1人负责全镇民政工作,并兼驻村任务。李某不仅要负责5000名民政对象的人户调查、初审、年检年审、动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还要逐户建立规范的统计台账和工作档案,该人不懂电脑,工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只能应付了事,导致社会救助基础工作不扎实。
3.救助资金投入少
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各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普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导致保障水平偏低。以农村低保为例,2008年全市低保人数为27.6万人,全年上级下拨的农村低保资金为6765万元,按人平计算,月人均仅有20元,人数是城市低保的2.6倍,上级下拨资金不足城市低保的一半,月人均救助水平不足城市低保对象的1/3。二是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均要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于市、县区财政困难,往往未能足额配套,或列而不支,致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工作开展乏力。
4.城乡救助发展不均衡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民政、劳动、教育、卫生、房产、司法、扶贫、国土、规划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存在各行其事的现象,尤其是在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项目安排,救助资金的投人等方面缺乏统一安排,导致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社会救助整体优势的发挥。同时,还存在城乡救助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如城市低保对象享有的廉租房政策及生活用水、用电、有线电视收视等价费优惠措施,农村救助对象暂时不能享有,整体救助水平较低。
四、根本举措:统筹运作,合力推进
1.加快救助立法进程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家应尽早出台《社会救助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把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对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人员、资金保障作出刚性规定,为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上给予重视支持,特别是要解决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的公务员身份问题。加强乡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解决有机构、有人做事的问题,我们建议在乡镇设立民政所或社会救助站,小乡镇安排3至4个,大乡镇安排4至6个干部,专门从事民政工作,在行政村设民政联络员,并适当解决待遇,以切实解决好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为工作落实,规范管理,资金发放公平公正提供组织保证。同时,要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准人机制,严把进人关,加强在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扩宽资金投入渠道
一是加大财政投人。市、县两级政府应根据本级财政实际,把社会救助资金列人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乡镇也要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要加大跑“部”进“厅”力度,多争取上级支持。三是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各种慈善募捐活动和对口捐助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如救助服务、志愿者活动等。要发动社会力量,搞好救助对象在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的专项救助。
4.强化救助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对灾民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进一步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健全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农村,通过全面总结低保试点经验,积极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在基层推广实施。同时,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建立健全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论文摘要: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搞好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永州市的情况看,经济欠发达,598.5万人口中农业人口达504.6万人,占总人口的84.3 % ;农村贫困人口达89.7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17%,其中绝对贫困人口36.9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7%;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自然灾害频发,每年都不同程度的遭受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龙卷风、冰雹、干早等多种自然灾害,常年受灾人口达200余万人次,需政府重点救助的45万余人。由此可见,进一步加强、整合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弱势群众的救助需求,是各级党委、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是从根本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加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
一、意义深远:助弱同进,共享发展
“按照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应过上合乎人类尊严的生活,这构成了对弱势群体实行的公益救助的基本理据。”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扶助弱势群体,对于促进社会各个层面和谐进步有重要意义。
1.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事业进步和改革发展的基本条件。当前,永州市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比较复杂,弱势群体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这种特点一方面使他们表达和追求自身利益的能力增强,另一方面他们的利益如果被忽视或处置不当,就会使他们采用非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隐患,进而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有利于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权益,缓解弱势群体的失衡心理,有效促进社会的持续稳定。
2.有利于更好地凝聚发展合力
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工作热情充分进发,让个体社会成员的聪明才智充分涌流。困难群体作为社会成员的组成部分,由于处于弱势位置,容易被忽略,不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对党和人民缺少归属感、认同感和信任感,不利于他们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更可以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到社会全体成员,有利于团结弱势群体,凝聚促进发展的合力,调动全体成员谋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力促进和谐社会的实现。
3.有利于更好地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真诚友爱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的民族。进一步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仅能给予困难群体物质上的救助,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而且能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的群众共同关注弱势群体,进一步营造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社会风气,有利于更好地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促进团结友爱、平等互助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观念的形成,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发展进步。
二、工作成效:因地制宜,扎实有序
1.农村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永州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万户27.6万人,占农业人口总数的5.5 %,月发放低保金1049万元,月人均救助水平为38元。2008年上半年,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农村低保扩面,将农村居民中无劳动力或因病、因残等原因致使主要劳动力丧失、因生存条件特别恶劣地方常年生活困难居民等三类家庭全部纳人保障范围,新增低保对象12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目标。
2.农村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完善
为缓解农村困难群众的看病就医压力,根据上级要求,永州市从2004年开始在东安县、新田县开展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工作试点,迈出了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第一步。2005年,对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五保户等特困对象家庭中患恶性肿瘤、尿毒症、肝硬化腹水、白血病以及其它年医药费在1万元以上大病的,给予500-3000元的医疗救助金,在全省领先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2007年,结合全市实际,在救助范围上扩大到城乡低保边缘户,救助病种增加了精神病种,救助标准提高到1000-4000元。2008年,面向全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城乡低保边缘户、百岁老人等特定对象,逐步建立和实施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五位一体的新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市在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以来,共累计救助农村大病救助对象1.42万人次,发放救助金2468.8万元,人均年救助水平为1738元;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参合34.3万人次,资助金额533万元。
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进一步提高
永州市共有五保对象51214人,占农村总人口1.27%。共有乡镇敬老院106所,村级“五保之家”46所,集中供养4854人,其它46360人由村、组分散进行供养,分散供养标准由2005年年人均600元提高到1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005年1200元提高到2070.46元,农村五保户生活有了较大改善。2006年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实施后,五保供养资金从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和市、县财政预算中列支,建立了“政府牵头、民政负责、财政投人、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五保供养工作新体制。2008年,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要求将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经费和工作人员工资列人财政预算,不得在发给五保供养对象本人的供养资金中列支,从而有效地保障了五保户的基本生活权益。
4.灾害救助工作不断规范
一是规范了救灾款物管理工作。2008年,永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州市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操作规程》的通知,对救灾款物的申请、拨付与发放、管理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确保了救灾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救灾款物及时落实到灾民手中。二是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初步形成。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永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并成立了永州市减灾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应急救助体系,形成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三是救灾资金投人大幅度增加。2008年我市累计受灾人口702万人次,直,接经济损失145.07亿元。向上级争取救灾资金9395万元,救灾棉被39111床、棉大衣1000件、帐篷443顶,市本级财政配套救灾资金500万元;一年来,发放救济粮3522吨,救济灾民42万人,发放衣被20万件,救济灾民巧万人,救济伤病人口7.83万人。全市共为灾民恢复重建房屋12042户45163间。由于救灾工作应对处置及时果断,救助措施得力,在应对2008年百年不遇的冰冻雨雪灾害和五十年不遇的“6·13”洪灾过程中,做到了大灾面前零死亡,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转贴于 三、存在问题:基础薄弱,任务艰巨
1.社会救助立法滞后
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一部社会救助方面的专门性法律,农村社会救助工作中除五保供养以政府法规形式颁布以外,其它各项工作都是通过各种规范性文件的,缺乏法律权威、制度刚性和惩处力度,实施过程中有令不行、违规不禁的现象比较突出。
2.基层机构队伍薄弱
据调查统计,撤区并乡建镇以前,全市有区乡镇430个,按每个区乡镇配一名民政干部,至少有430个,撤区并乡后,全市共有198个乡镇和办事处,只有民政干部271人,平均每个乡镇1:37人,比撤区并乡前减少1S9人。所配民政干部专职的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素质不高。近几年民政部门新增城乡低保、城乡大病救助、乡镇敬老院和村五保之家建设和管理、五保供养资金发放等工作,全市每年救济灾民30万人以上,城乡低保人数30余万,农村五保户有4.2万人,重点优抚对象S.3万,大病救助近万人,还有71万老年人,直接工作对象140万人,日常管理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近年来,民政救助资金大幅度增加,由乡镇发放的民政救助资金,有的几百万元,最高的达到近1000万元,社会救助各项资金在基层的发放问题令人担忧。如宁远县水市镇,辖区人口7.3万人,有民政工作对象5000;余人,全市发放各类资金335万元。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将乡镇民政职能划人社会事务办,明确由S3岁的李某1人负责全镇民政工作,并兼驻村任务。李某不仅要负责5000名民政对象的人户调查、初审、年检年审、动态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还要逐户建立规范的统计台账和工作档案,该人不懂电脑,工作效率十分低下,难以按规定要求完成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只能应付了事,导致社会救助基础工作不扎实。
3.救助资金投入少
一是国家财政投入不足,各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普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导致保障水平偏低。以农村低保为例,2008年全市低保人数为27.6万人,全年上级下拨的农村低保资金为6765万元,按人平计算,月人均仅有20元,人数是城市低保的2.6倍,上级下拨资金不足城市低保的一半,月人均救助水平不足城市低保对象的1/3。二是本级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均要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于市、县区财政困难,往往未能足额配套,或列而不支,致使农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工作开展乏力。
4.城乡救助发展不均衡
社会救助工作涉及到民政、劳动、教育、卫生、房产、司法、扶贫、国土、规划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存在各行其事的现象,尤其是在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项目安排,救助资金的投人等方面缺乏统一安排,导致多头救助、重复救助、遗漏救助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社会救助整体优势的发挥。同时,还存在城乡救助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如城市低保对象享有的廉租房政策及生活用水、用电、有线电视收视等价费优惠措施,农村救助对象暂时不能享有,整体救助水平较低。
四、根本举措:统筹运作,合力推进
1.加快救助立法进程
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家应尽早出台《社会救助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把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对社会救助工作机构、人员、资金保障作出刚性规定,为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在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上给予重视支持,特别是要解决社会救助机构人员的公务员身份问题。加强乡镇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解决有机构、有人做事的问题,我们建议在乡镇设立民政所或社会救助站,小乡镇安排3至4个,大乡镇安排4至6个干部,专门从事民政工作,在行政村设民政联络员,并适当解决待遇,以切实解决好基层民政工作有人干事的问题,为工作落实,规范管理,资金发放公平公正提供组织保证。同时,要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准人机制,严把进人关,加强在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3.扩宽资金投入渠道
一是加大财政投人。市、县两级政府应根据本级财政实际,把社会救助资金列人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乡镇也要设立专项救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要加大跑“部”进“厅”力度,多争取上级支持。三是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大力开展各种慈善募捐活动和对口捐助活动,积极引导和鼓励慈善团体等非营利性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帮困活动,如救助服务、志愿者活动等。要发动社会力量,搞好救助对象在医疗、教育、住房、司法援助等方面的专项救助。
4.强化救助工作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以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为基础,社会动员机制为补充,应急措施相配套的灾害救助体系。对灾民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进一步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健全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临时社会救济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在农村,通过全面总结低保试点经验,积极扩大保障范围,逐步在基层推广实施。同时,进一步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完善“五保”供养制度,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建立健全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为骨干,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一、保险销售为什么要一体化
保险产品的销售是整个保险营销论文过程的重要环节,同时,它还是一个复杂的运作过程。保险产品的销售不是一个单线的流程。经济的发展使得客户基础日益复杂化,保险公司所提品和服务的范围也在扩大,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有一个多层次的销售方法,以期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在当今竞争激烈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市场中,单纯地依赖一种销售渠道是极其短视和自毁性的行为。因此,保险公司试图通过产品组合的增加,使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传统销售方式有什么弊端。
传统的销售模式主要是指销售,包括直接邮递法和电话销售。这些传统方式存在着弊端:
一是销售成本。这种销售渠道主要适合简单、薄利产品的销售,因此需要销售大量的产品才能得到该项投资的回报。实际上,对一些经营者而言,要获得收益需经过好几年时间,而一些实力较弱的公司可能得不到任何回报。
二是销售力量。当前,一些保险公司系统的销售能力(在欧洲通常称之为直销力量)处于长期财务存活指标之下。虽然一些人做得非常成功,但在极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只是整个直销中力量的一小部分,直销力量中只有20%的人真正产生销售业绩,这些业绩占了总业务量的80%,这其实导致了一系列非常昂贵和低效的销售过程。
三是客户所有权。只要单独运作的销售力量掌握着各自的客户档案,在客户所有权的问题上总是存在争议。而新业务的归属总是掌握在人的手中,并非由公司控制。
四是有权利的消费者。随着消费者保险知识越来越丰富,他们购买保险产品就越来越有信心,也就要求得到更多的选择、效用和服务。少数消费者热衷于通过电话咨询获得建议,而其余的大部分则未然。由此可以清楚看到,不需要告诉消费者他们该怎么做,他们希望能够做出自己的选择。
二、一体化销售渠道如何运作
将其它销售渠道简单地附加在原有的销售框架上通常是不够的,它只会导致各种销售渠道之间的潜在冲突。
为了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生存并发展,保险公司需要熟练地将现有的各种销售渠道融合在一起,使它们的销售业绩都有所增长。这些销售渠道:一是面谈,在传统的系统基础上增加专业销售力量的比例;二是直接邮递法;三是电话销售;四是通过召开研讨会或深入工作场所进行销售;五是相关团体的销售;六是银行保险。当然,还包括网络销售。它具有使销售范围变得很大的潜力,而其范围大小取决于安全水平,即保证客户资料的机密性所能达到的程度。
还有其它一些销售渠道在一些市场中得到了充分发展,并开始在亚洲地区使用,如商店零售保险——通过零售店来销售保险产品和服务。根据已建立的模式将各种销售渠道完全融合在一起,保险公司就能大量降低成本,提高销售能力。
将来的销售渠道一体化要求将客户放在整个销售系统的中心。通过各种销售渠道和责任的重新联合,以及一个崭新的一体化销售过程的产生,品牌产品的销售也将达到最大化。不管各种销售渠道的综合体是什么,保险公司必须寻求合适的销售方式,以期不断增加客户数量,更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一体化销售究竟有哪些好处
以销售渠道一体化这种方式来经营,将会为保险公司所面临的大量挑战提供应对方法。
一是增强销售人员的销售能力——将销售品牌产品的负担从系统转移出去,并将电话销售作为销售品牌产品的主要方式,能够使销售人员的销售能力存在巨大的增长潜力(假设提供的品牌产品有足够的数量和良好的质量)。此外,可以将连续销售或服务责任转移给电话销售部门,这样可以允许销售人员将更多的时间用在他所擅长的方面——推销上。现在欧洲有几个公司就是采用上述的品牌产品的销售方法,来保证人最大限度地将时间用在与客户打交道方面。
二是降低销售人员的离职率——将销售人员的展业责任转移开来可以使销售力量更稳定。
三是将销售渠道之间的冲突降到最低——将客户市场分为几部分,采用不同的销售渠道为每一部分提供服务,在适当的地方同时使用多种销售方法来销售品牌产品,这将有助于将各销售渠道之间的冲突降到最低。
四是客户享受的服务增加,但其价格却更低——现有的客户和“孤儿客户”需要获得服务。
五是提高了保单的持续率——与客户接触的增多及改善后的服务有助于降低保单失效率。
【中图分类号】 R 179 R 395.6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10-0936-03
【关键词】 精神卫生;档案;问题解决;学生保健服务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工作力度越来越大。心理档案是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而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重要基础性资料,已为各高校普遍认可,成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献资料显示,仅2007-2008年,有关高校心理档案建设的论文就有近40篇,从数量上看,比前几年有明显提高。但从文章的内容来看,关注和讨论心理档案建设的意义、必要性、基本内容构成的比重较大,而对实际操作层面,如心理档案究竟应该怎么建、由谁来建、建档范围如何确定、应包含哪些相关材料等问题讨论相对较少,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目前高校心理档案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笔者对此提出如下思考。
1 目前高校学生心理档案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将心理普查所形成的基础数据材料简单等同于学生心理档案 自2004年教育部在部属重点高校中开展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开始,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迅速在国内各高校中普及开来,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历年来积累的大量第一手学生心理健康测试数据,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测试数据是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但不能把这些基础材料简单等同于学生的心理档案,原因包括:第一,心理普查的结果体现的是心理健康标准的一个方面――统计学标准,另外还有社会学标准、医学标准及个人体验等标准,如果以此数据结果直接作为心理档案内容,至少说明档案内容不全面。第二,心理测试有其局限性,其中最大的一个局限性是测试不能保证100%准确[1]。测试的结果与受测者的主观心态密切相关,如果受测者有意隐藏客观心理状况,或是由于对心理普查有误解、偏见、恐惧而不认真作答,会导致数据失真、失实,从而影响普查数据的有效性,导致档案信息不准确。第三,心理测试的结果只能反映一段时间内的个体心理状况,而个体的心理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心理测试数据有一个时效性问题。即使普查数据真实、有效,也只能是当时受测个体的心理状况反映,不能反映现在和将来的情况,学生的心理状况是不断变化的。因而心理普查数据只能作为学生心理档案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而不能直接将测试结果作为心理档案。
1.2 心理档案材料单一、不成体系 从档案材料的构成来看,主要存在2个问题,一是材料内容单一、不够丰富。如前所述,心理档案的内容大多以心理普查数据结果为主,另外可能包括学生的访谈记录、学生的基本情况、奖惩情况等,内容比较单一。二是限于专职人员短缺、学生数量庞大、档案意识薄弱等客观现状,档案材料比较零散,容易出现将原始材料直接归档的情况,缺乏合理的组织、编排,形成不了有机统一的体系。使心理档案不能全面、系统地反映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完整、有效的工作参考,从而导致心理档案使用价值不大,无法满足工作的实际需要。
1.3 建档范围规定模糊 建立完善的学生心理档案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目前,很多高校都在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但面对数量庞大的学生群体,建立高覆盖率的、内容翔实的个体心理档案系统目前尚不具备现实条件,因此先为少部分学生建立翔实的心理档案,然后逐步扩大建档对象的范围似乎更加可行。但对哪些同学需要首先纳入建档范围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缺乏工作规划。从心理疾病的预防角度来看,首先需要建档的应该是需重点关注的学生群体,但这部分学生的范围如何界定,筛选的标准是什么,比例应该有多大等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其结果是在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重建档数量而轻建档质量,前期工作风风火火而后期工作虎头蛇尾,看上去人人都建档了,而实际上档案无法满足工作的需要,一些需重点关注学生的心理档案建设力度不足,导致有限的资源、精力无法发挥最大的功效。
1.4 心理档案规范性不足 心理档案虽有其自身的特点,但究其本质仍是档案工作的一个分支,必须要遵循档案工作的基本规范和一般要求。目前各高校从事心理档案建设的工作人员大多是专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接受档案工作知识培训机会较少,对档案学的基本知识了解不多,档案工作意识普遍不强,心理档案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1.5 心理档案重建设、轻使用 各高校对心理档案建设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都有了明显的提高,都将心理档案建设作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于心理档案具有私密性强、学生敏感程度高的特点,在心理档案建立后,管理单位过分考虑档案的保密性原则,轻易不视与人,造成了心理档案实际上被束之高阁的现状,能接触到档案的人过少,不能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
1.6 对心理档案最低保密限度执行不严 与此相对,心理档案最低保密限度的扩大化也是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2]。中国心理学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在 《卫生系统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者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心理档案的保密性原则:“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者应对其病人或来访者的有关资料、病历予以保密;这些资料应单独保管,不应列入医院其他病历之中。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工作者只有在专业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与其他专业人员讨论其服务对象的案例。如果为专业的目的需要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和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但此规定在实际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由于各学校专职心理工作人员普遍较少,在实际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工作是由兼职的学工系统人员完成的,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一是在对个别重点心理问题学生进行干预和教育过程中,为了工作方便,将档案内容告知学生的班主任、任课教师,甚至是学生骨干,请他们协助开展工作,造成档案内容的外泄。二是心理档案没有单独存放、管理不严,心理档案在学工系统内随意翻阅,甚至个别学生干部都有可能知晓档案的内容,造成档案内容的外泄。三是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会以本单位在校学生心理档案内容作为案例,虽然隐去了个案的姓名,但一些关键信息没有处理好,使学生仍能对号入座,“找到”案例中的具体对象,给学生本人带来不应有的伤害和压力,造成工作的被动。无论哪种情况出现,都会对学生本人和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增大了工作开展的难度。
2 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应注意的问题
2.1 正确使用心理普查数据,为学生心理档案提供基础材料心理普查工作的重要作用之一是通过普查,建立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跟踪、控制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做到大学生心理问题的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和有效控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从这个角度来看,心理普查工作应该是全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基础、一个开端,而将普查数据直接作为心理档案的做法,实际上是人为终止了整个工作流程。
正确使用普查数据,需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对数据进行整理、筛选,提高数据的有效性。目前,各高校大多使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集中开展网上心理测试工作。数据结果汇总后,首先需要对数据的有效性进行考查,筛选出无效数据。无效数据一般有以下特征:答题时间明显过短;选项过份集中;测伪部分得分过高等。这部分数据一定要剔除出来,要向学生本人了解原因,对测试目的、意义宣讲清楚后安排他(她)们重测。(2)开展回访工作,详细考量数据的准确程度,确定心理问题的性质、等级。心理测试的结果反映的是一种量化的统计学指标,是衡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参考,但心理测试本身也具有一些局限性,如心理测试不能保证100%的准确率,心理测试具有时效性的特点,一种测试量表只能反映心理状况的一个方面,心理测试难以反映被试答题的客观程度(目前通用的普查量表大多无测伪项目设置)等。
每年心理普查结束后,对数据超标的学生发出回访邀请,进行一对一的访谈,重点了解他们数值超标项目的实际情况,安排不同的量表进行第2次测试,综合2次测试及面谈的情况确定他们是否存在心理问题、什么心理问题、心理问题处于什么程度,制作详细的回访记录。通过这种方式,了解测试的准确程度,将机械的数据转变为更为直观的学生具体心理健康状况信息。
2.2 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确定心理档案的建档范围 目前,各高校专兼职心理工作队伍人数严重不足是一个共性问题,在一个万人规模学校中,专职人员的人数一般为1~3人,兼职队伍以辅导员为主体,每个学院有1人主要负责学生的心理工作。面对庞大的学生群体,大范围的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不现实,而且容易流于形式。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应筛选出确实存在心理问题、急需重点关注的学生群体,首先把他们列入建档范围:(1)充分利用心理普查后的回访结果。通过回访,根据他们心理问题的性质和轻重划分不同的等级,分为较重心理障碍、一般性心理问题或适应不良、无心理问题3类,分别以ABC标识,对于A类学生必须纳入建档范围。(2)对于通过语言、行为流露过轻生意愿,或是已发生轻生行为的学生必须建档。(3)已发生心理危机事件,被正规医疗机构确诊为存在心理疾病,或因心理问题而休学者,首先纳入建档范围。
2.3 以学院兼职人员为建档主体,实时、全面掌握学生信息 关于心理档案的建档主体,现在主要有2种模式,一是由专职人员,如学校心理中心的老师来完成;二是由兼职人员,如辅导员来完成,2种模式各有利弊。由专职人员建立,能够满足对档案规范程度的要求,但缺点是建档范围比较小,对建档对象的实时情况掌握不及时,档案内容不全面,无法及时更新。由兼职人员建档,档案的内容比较丰富,实时性较好,但规范程度可能不够。
笔者认为,心理档案的建档主体由兼职人员来担任比较好,他们在一线工作,面对的学生群体相对较小,而且更方便了解学生情况,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学生的心理动向和行为表现,更有利于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实时性。关于档案的规范程度,一是要允许有一个提高的过程;再则,可以通过相关专题培训,结合专项检查的方式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档案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可以使更多的学生从中受益。
2.4 详细了解建档对象的家庭背景和应对方式 应重视对以下内容的收集:一是建档对象的家庭背景材料,主要包括家庭基本构成、主要经济来源、父母教养方式、家庭成员交流情况、家庭氛围等。笔者在大量个体访谈的实践中发现,学生心理问题的形成大多都有其家庭背景的因素,因此这部分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在进行个体访谈时,这是一个必谈内容,对于这个问题学生一般不会很戒备和避讳,相关信息一般容易掌握。对学院而言,应在日常工作中有意识关注和了解学生殊家庭构成的情况,如单亲、离异、经济非常困难等。收集这部分信息时,应更注意学生家庭的交流方式。二是应注意收集建档对象在应激状态下的行为表现材料。对存在心理问题或障碍的学生,要特别留意他们在应激事件出现时的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面对同样的应激源,他们可能比普通同学有更剧烈的情绪波动,更激烈的行为反应,因此,在应激状态下的表现是评估他们心理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需认真记录。
在学校环境下,应激源一般包括:学业上不顺利,如考试不及格,各种等级、资格考试未通过等;人际交往问题,如舍友、同学关系紧张,与个别同学产生剧烈冲突等;恋爱失败,或是追求异性被拒绝;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如父母离异、直系亲属亡故等;出现重大挫折事件,如竞选失败、财物损失、身体受到伤害等。
建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在应激状态下的行为表现信息,实际上是提供了他们心理问题的潜在背景和诱发因素,掌握这些情况有利于干预工作者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2.5 注重心理档案内容的更新,及时反映建档对象的实际情况 人的心理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复杂系统,不同的时间,不同的阶段,对同一个个体而言其心理状况是不同的。更新可以每月集中更新1次,如遇应激、危机事件需随时更新。对档案的更新可以选择几项主要内容,基础性资料一般不需定期更新。需更新的主要内容包括:(1)个体访谈记录、师生谈话、交流等原始记录材料,此部分材料需特别留意整理。对于少量存在心理障碍的重点关注对象,根据学生的主观意愿,学校一般会安排定期心理访谈,学院的老师也会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交往情况,这些关注、干预工作一定要有意识留下原始记录,一来作为反映工作的过程材料有留存的价值和需要;二来也能持续记录他们的心理变化过程,为有效的干预工作提供依据。(2)建档对象的近期行为表现,尤其是遇有应激事件时的行为表现。(3)建档对象的近期学业成绩、奖惩情况、人际交往情况等信息。
2.6 规范使用和管理心理档案,充分发挥心理档案的作用 心理档案的作用在于及时掌握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是有针对性地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只有充分、规范使用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功用。过分考虑对学生心理隐私的保护,而只在很小的范围内使用,甚至以保护学生隐私之名将其束之高阁,既是对大量人力、物力资源的一种浪费,同时也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将档案秘而不宣,其结果只能是使相关工作人员各自为战、重复劳动,不仅工作效果打折扣,而且易于引起学生的抵触、反感,不利于工作开展。
充分使用是指在严格遵循个体心理信息最低保密制度前提下的充分使用,不能以工作之名而行损害学生心理隐私受保护权利之实。应在一定范围内鼓励相关工作人员通过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深入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这个范围可以包括学院的学生工作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及部分任课教师,但需绝对避免学生了解档案内容。
充分使用的另一方面是发挥心理档案的教育作用,有2层含义,一是通过心理档案的详细记载,使建档对象能更清楚地认识、了解自己,进而不断有意识进行自我调整,从而悦纳自己。另外,心理档案中的访谈记录、师生交流记录等材料,其中包含很多专兼职教师的疏导、干预、调整措施,当他们在阅读自己的心理档案时,能用一个“局外人”的眼光,换一个角度看待自己,也能很好地帮助个体解决自己的心理问题。有学者提出,心理档案也可作为一种“新”疗法。二是通过大量心理档案材料的积累,能整理出很多典型的学生心理问题案例,这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对促进广大学生关注自身心理健康、主动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帮助很大,比单纯的基础知识普及、宣传的效果要好很多。
规范管理档案应做好以下几点:(1)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对其使用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借阅制度,如非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应外借。(2)心理档案只能用于心理教育之用,不能用来作为学生操行评定、奖惩评定的依据。如需作为科研、教学、教育之用,必须要隐去姓名、专业、籍贯等可能泄露学生身份的关键信息,原则上在校学生不作为案例的来源。(3)心理档案不进入学生档案系统,学生毕业后1 a内集中销毁。对于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因个人原因泄露学生心理档案信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 参考文献
[1] 聂振伟.正确认识和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档案建立工作.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5(3):63-67.
[2] 刘慧.试论学校心理档案建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江西教育科研,2007(6):24-26.
论文关键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乌江镇 存在的问题 对策
论文摘要: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乌江镇现行的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就此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统筹城乡就业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手段,是确保“两个率先”目标早日实现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乌江镇2005年,实现农民参保率在85%以上;2007年,实现农民参保率在90%以上。近两年来,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制度比较成熟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在这一条件下,周文青、陆晓和我等人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农场社会保障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一些资料,获得了大量真实、有价值的数据,通过对所获取的信息材料及相关数据的分析研究,为乌江镇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一、调查内容简介
1.调查时间和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是当代草圣林散之的故乡,素有“金陵门户”之美誉,地处南京市长江北岸,与南京老城隔江相望,位于东经118.37,北纬 30.23,总面积57平方公里。乌江镇目前总人口数为22000人,农业人口14000人,占总人口的64%。其中已参加农保人数7300人,其他社会保险人数约2000人,参加农保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此次调查自2010年4月份开始,至5月中旬结束,我们利用业余时间对乌江镇进行了集中调查。
2.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为具有本镇户籍,男年满18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8周岁不满55周岁,当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各类农村居民(不含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为了更全面、真实地了解问题,我们还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乌江镇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就业局的负责人以及当地的企业主管进行了专门的走访调查。
3.调查方法
在团队出发前的准备阶段,我们设计了相关的调查问卷。我们全队共分为两个小组,每组两个人。其中一个小组着重对五一村的农村社会保障情况进行调查,填写调查问卷。另外一个组对武家嘴造船厂进行了调查,调阅其所掌握的统计数据及相关政策文件以作参考。
二、调查成果综述
1.乌江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总体评价
乌江镇现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主要由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五保’制度、扶贫救济及优抚安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构成。但各种保障制度在规范化程度、覆盖率、保障水平以及实际发挥的作用上差异较大。南京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意见》,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细则,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制度比较成熟规范,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比较领先的地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国正在试点,乌江镇与南京市同步,全面推进,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筹资困难较大,报销水平偏低,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民养老仍以家庭赡养和土地保障为主,与全国大多数地区的状况相同,存在制度上的不稳定性,保障效果不尽理想。另外,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普遍缺乏立法支持。总的来说,在目前城乡经济快速发展所能提供的基础条件上,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相对滞后,全市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水平亚待提高。
2.乌江镇的农村社会保障具体情况分析: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农村保障对象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乌江镇于2007年开始实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目前已初现成效。
(1)初步建立了农村生活保障体系。一是实施农村五保制度,保障老人安度晚年。按照“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原则,对农村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纳人救助的五保户。目前,五保户共有127户,其中集中到敬老院供养为63人,占五保户总数的49.6%。二是建立农村低保补助制度。按照“特困重保,阳光操作”的原则,乌江镇自19%年起,对农村中因残、因病等因素导致的贫困户建立低保补助制度。目前,已年有275户农村贫困户纳人了农村低保补助范围,涉及1100人,占总人口的5%,根据社会生活指数和农民平均收人每户每月260-360元不等的标准进行补助。启动了农村低收人纯农户增收工程,对人均纯收人在2000元以下的农村纯农户在“增收项目”“多免多补”等方面给予全方位地资金补助,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村低收人群体的收人。
(2)着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保障。一是不断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面,同时实行村干部农保进城保制度,现已将在职的50余名村干部由农村养老保险转纳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从而彻底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二是切实保障失地农民生活。对被征地农民长远生活通过养老保险渠道进行解决,从土地征偿费中切出一块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改变以往将土地征用的各种补偿一次性发放到失地农民的做法,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三是着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21560人,占应参保人口的98。四是推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近几年浦口区财政持续增加投人,建立疾病防控中心,壮大了乌江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配套了医疗设施,村村建有卫生室,形成了以区为中心,以镇为纽带,以村为基础的疾病防控体系。
(3)逐步健全农村教育保障体系。加大贫困学生的教育费用减免幅度。自1996年开始已对农村中小学生减免部分学杂费,对特困生发放助学券,免费提供基本学习用品,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助,利用社会资源解决贫困生的上学问题。
(4)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民生命安全。自19%年开始实施危房改造,截止到目前已经基本完成,在改造过程中,政府按每户6000元的标准补贴,镇政府和农户各筹一半,浦口区联合乌江镇共投人200.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占总额的一半,对农村家庭危房进行了改造,保障了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乌江镇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1.群众参与养老、医疗保险意识不强,缺乏主动性
乌江“十里造船带”,劳动力就业的途径多数是到周边船厂务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2009年造船企业也面临较大困难,开工不足,用工减少。春节后已有so余人离开船厂回家,农民就业压力增大,农民增收的压力逐渐显现。在收人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农民连温饱都得不到保障,更何谈参保呢?此外,还有部分乌江镇的群众错误地认为保险的资金应由政府负担,不愿意自己出钱。这些种种原因使得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覆盖面不广。
2镇集体经济收入低,社会事业投入负担较重,社保工作缺乏资金支持
由于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仅2008年,村投人集体道路建设、河塘清淤、办公场所建设等项目的资金达100多万元,镇集体负债较重。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投资量大、涉及面广、情况繁杂的重要工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除了省市补助、个人出资外,县级财政补贴托底是关键,因此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做到养老、医疗保险人人惠及,乌江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3.社会保障管理制度不够规范
目前,乌江镇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着体制不顺,条块分割的现实。像民政部门管社会救助,卫生部门管农村合作医疗,劳动部门管农村养老保险,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造成了政策、协调、资源共享等诸方面的矛盾,不利于社保工作的推动和开展。
4.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有限,需要注入新鲜血液
目前,乌江镇的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依靠乌江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开展,但是全所只有16名工作人员,他们又要照顾到各个村和各个组,可谓是一人多用,而且他们只拿标准工资,无专项经费,从中可以看出镇政府在对社会保障方面人力资源的配置缺口较大。
5.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有力的法律法规来支撑。从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立法的状况来看,突出的表现是立法层次低、立法主体混乱、立法层级无序,乌江镇也不例外。
四、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议
按照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原则,以多层次的保障方式覆盖全镇农村各类人群,将有条件的农民纳人城保,被征地农民纳人征保,纯农民纳人农保,低收人贫困农民纳人低保,同时给予生活困难补助。加快建立“低水平、广覆盖、适度保障”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1.扩大宣传,在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横幅宣传,制作展板、宣传单,录制宣传磁带、光盘,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同时各村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要内容、办理手续程序在公开栏张贴,张贴到自然村,并分片召开村民代表、生产队长和有一定影响力的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广播的村每天要滚动宣传和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2.完善和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在乌江镇范围内,依靠各行政村和各生产队,开展普查,对无收人来源、无劳动能力的农户,一个不漏地进行登记造册掌握实情,分类确定保障对象和标准,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低保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在每一个行政村设立巡礼员,积极配合好镇政府做好社会保障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使一些突发贫困户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建立个人账户,确保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各人享受保障基金,主要靠自己的劳动积累,国家和地方财政给予大力扶持。加强规范管理,保证社会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流失。对社会保障资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和完整。
3.大力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机制。建立和巩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把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及好处宣传到各家各户,提高农民参保率。同时县镇增加财政投入,完善医疗保障救助办法,切实解决好报销手续繁琐、报销费用偏低、农户积极性不高、资金筹集难度大总量小、医疗救助面窄等具体问题,确保村覆盖面达100% ,参保率达95 %以上。乌江镇应该在完善现有农村敬老院设备的基础上,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把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全部集中到敬老院供养。依靠政府补助和社会资源,解决当前本镇老年人看病难问题,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真正解决好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
笔者认为,我国不仅存在建立文件中心的现实需要,而且这一需要还很迫切。理由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经济高效化的要求;二是多元化的需求。
首先,尽管我国已建立有比较完备的机关档案室体系,但其整体效能与具有经济和高效优点的文件中心相比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其次,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档案工作环境使半现行文件管理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相应产生了建立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多元化需求。我国当前正处在变革时期,社会环境复杂多变,这对档案工作环境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和影响。一方面,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引发的机构精简和人员调整使得相当一批政府机关的档案部门不得不撤销或合并,档案人员也不得不下岗或分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使我国所有制成份和企业资产形式从单一走向多元化,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大量建立,国有中小企业大量改组、转制、兼并甚至破产,这些企业的档案工作或需要新建,或需要调整,或需要移交。政府机关和企业档案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和面临的新形势需要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不同特点和需求。
必须强调一点,笔者针对上述现实需要提出我国当前建立文件中心的设想必须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应将文件中心不再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一种特定称谓,而应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最佳组织形式的代名词。假如一味纠缠于文件中心的狭义概念,结果可能就会像某些学者那样,依据我国没有对应称谓得出“我国没有文件中心”的结论1。退一步说,即使如此,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建立文件中心的必要,相反恰恰证明了建立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在追求文档管理最优化目标的驱动下,我国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它们与文件中心可以说是名异而实同的。
二、我国现有新型档案管理机构
及其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一联合档案室
联合档案室主要是针对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不足,从80年代起建立的一种新型机关档案管理组织形式。一般做法是在相同的行业系统或区域,在充分考虑机关单位驻地远近和档案利用方便的基础上,将原来若干“小而全”的机关档案室以纵向或横向的方式联合起来,组织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档案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整体开发、综合利用。这种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于牵头单位领导,它的库房、经费和编制由牵头单位和参联单位共同解决。8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区、县都出现了联合档案室,较富代表性的包括河北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四川长寿县县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等等。
近20年的实践证明,联合档案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它不仅有利于消除区、县级机关原有单一档案室管理模式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制度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等不足,更重要的优点是节省了人财物资源,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因为联合档案室可以通过人财物资源的集中配备和使用确保档案室设施的齐备,改变了原来档案工作各自为政、参差不齐的局面,提高了管理质量。仅以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为例,它是由区政府下属16个机关档案室联合而成的。联合前共有16名兼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累计192平方米;联合后只设2名专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仅用35平方米就满足了工作需要。为此,理论界对联合档案室的优越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它是一种适合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切实可行的组织形式。目前,联合档案室已经推广到全国许多地区,成为档案室体系中的一种新型形式。
二档案寄存中心
档案寄存中心主要是针对企业档案的多元化管理需要到90年代末建立的一种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这种多元化管理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只不过是政府分支机构,它们与政府机关一样也是无论大小均设置档案室保管档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性质上看,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以市场为中心、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利益主体。从特点上看,企业不仅数量急剧增加,而且类型大大丰富。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资产联合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资产单一化的形式,企业的类型划分具有多标准、多结果的特点。
企业类型的多元化使得各个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存在相当差异,档案工作自然也是千差万别,相应产生了多元化的管理需求。特别是90年代以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了企业档案管理不善甚至流失的现象。在“抓大放小”的指导思想下,不少国有中小企业由于破产、拍卖、改组、兼并、转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发生变动,长期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企业档案处于失控状态,整理不及时、管理不完善、流向不合理的情况常有发生,有的档案落入个人手中,有的档案甚至被当成废纸销毁,致使大量档案流失。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大多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近年来,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相当迅速。它们大多租房办公,部门设置简单,人员流动频繁;加之在盈利目的驱动下,主要精力放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很难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来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人员,致使档案保管条件较差,档案的损毁现象比较严重。这两方面的问题表明,企业在档案室撤销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新的形式来实现档案的安全保管,否则就会造成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
企业档案管理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在经济特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深圳市先行一步,探索出了一种以档案部门代管企业档案的管理模式,成为最早建立档案寄存中心的地区。1996年以来,深圳市档案馆就接收和代管了一些破产国有企业的档案,有效地避免了企业档案的流失。为了进一步适应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需求,深圳市档案局馆于1998年专门设立了档案寄存中心,用于为本市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或有需要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档案寄存的有偿服务。这一举措是档案部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大胆改革,是向档案社会化管理的积极迈进。在深圳市带动下,目前我国一些市县档案馆或其他有关部门也都设立了档案寄存机构或开展了档案寄存业务。比较典型的有山东省济南市成立了非公有制档案服务中心、湖北省姊归县档案馆为本县财产保险公司的档案提供有偿寄存服务、北京市农科院情报所代管了市科委的全部成果档案,等等。
三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笔者认为,联合档案室和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我国追求档案管理组织形式高效化进程的产物。它们与文件中心均有着紧密联系,甚至可以说它们都是文件中心的一种形式,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
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共同之处可概括为五点。第一,二者的性质相同。从文档管理系统的所处阶段来看,它们同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都是介于机关与档案馆之间的过渡性机构,都具有“中转站”的性质。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半现行文件的价值特性决定了它们都具备两项基本功能:一是妥善保管机关的半现行文件,满足机关的利用需求;二是对半现行文件进行最终处置,将其中具有长久价值的部分移交档案馆保存。第三,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联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和文件中心保管的文件,都仍然归属形成机关所有。第四,二者的建立目的一致。它们都是为了避免各机关分散保存半现行文件、降低保管成本、精简机构和人员而建立的一种机构。第五,二者都具有明显的效益优点,包括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实现规模效益等等。美国早在70年代末就尝到了建立文件中心带来的效益,联邦政府每年因此可节省经费上亿美元。我国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1984年的一组对比数据,也可反映这种效益优点:28个参联机关在联合前有专兼职档案员28名、档案柜52套、库房面积为150平方米;联合后档案人员为2名、档案柜38套、库房面积为75平方米。
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相对复杂一点,因为寄存中心是一种隶属于档案部门,为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有偿服务的机构。国外文件中心就隶属关系而言,有属于政府档案系统、某一特定机构、甚至私人之分;就服务方式而言,也有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之分。据此,笔者认为寄存中心同样可以看成是文件中心的一种特殊形式,原因主要基于五点:第一,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它们保管的档案或文件都仍然是原形成机关的财产,档案或文件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二者都只是机构,它们受形成机关的委托,负责为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的代管服务。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它们既要为形成机关提供代管服务,满足机关利用需求;又要对属于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那些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处置服务,确保进馆档案的质量。第三,二者的隶属关系存在相同之处。寄存中心隶属于政府档案系统,这一点与国外政府文件中心相同。第四,二者的服务方式也有相同特点。实行有偿服务的寄存中心与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第五,二者也都具有效益优点,它们以集中的方式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或文件,同样可以获得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和实现规模效益的良好效果。
之所以说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主要是因为它们作为传统档案室的革新形式,吸取了文件中心的突出优点棗经济和高效。一方面,它们以联合或集中的方式避免了机关档案管理盲目追求“小而全”的倾向,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优点,具有经济实用的特征;另一方面,它们,特别是寄存中心可以使档案馆全面控制档案从机关直至进馆的整个运动过程并确保质量,实现管理高效化。但是,它们与文件中心并非毫无差别。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最大区别在于隶属关系的定位不同,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牵头机关领导,文件中心则大多归属档案部门领导。这种定位差别表明国外多将文件中心纳入档案系统,更有利于档案馆通过控制文件中心来实现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寄存中心则是国外政府文件中心与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有机结合,它的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与政府文件中心相同,它的保管任务与服务方式却与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这表明寄存中心的建立充分体现了中国国情,既能保证政府档案系统对国家档案的有效控制;又能符合市场经济下追求利益和效益的要求。总之,联合档案室与档案寄存中心作为我国尊重现有国情建立的两种经济高效化的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就可以说成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两种有效形式。
三、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和布局
应当说我国在建立文件中心进程中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迄今为止,除了联合档案室与寄存中心外,我国还出现了企业档案托管中心、档案中介机构、档案事务所等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尽管名称各异,但它们都有着力图追求经济高效的共同特征。因此,笔者认为对文件中心建立形式这一问题,预测可能出现的具体名称既无必要,也无法穷尽。笔者仅就文件中心建立的总体形式和布局提出较为宏观的设想。当然这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事务,笔者无权也无意插手,只是通过理论探讨提供一点参考意见。
国外文件中心的类型可以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提供参考。概括起来国外文件中心包括三大类:一是政府系统的文件中心,包括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州市、县等的文件中心,一般是指由政府出资建立,归属政府档案部门领导,免费为政府机关提供半现行文件保管和利用服务的机构。二是特定机构的文件中心,这类文件中心分布很广,从学校、企业、医院到社团组织均有设立,严格说来属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文件管理机构,类似于我国的机关档案室。以上两类均是非营利性机构。三是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般是指为工商企业或其他有需要的机构或个人提供文件管理有偿服务的营利性机构。其中,政府文件中心和商业性文件中心应当说更集中体现了经济高效的优点,而且它们也分别代表了服务方式的两种发展方向棗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依据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国情,笔者认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总体上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系统中设立无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各级各类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提供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服务。这种文件中心与传统机关档案室的不同之处在于,每一个机关单位不再单设一个档案室,而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分级、分区域、分系统设立若干文件中心。每一个文件中心集中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文件。如果可能,这种文件中心最好能归属于各级综合档案局馆领导,必要时一些行业系统的文件中心也可归属专业档案馆领导。另一种是适应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要设立的有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或者是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全方位服务。这种文件中心又可以分两种方式设置,一是以各级档案馆为依托设置,借助档案馆的专业管理和人才资源优势,对有需要或是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档案代管服务,这既能减轻形成机关的压力,又能避免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二是允许设置纯粹商业性的文件中心,好处是可加快实现档案的社会化管理,激发良性竞争;但在目前条件下,国家可以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对它加以控制和规范,避免出现盲目追求利益的不良后果。
文件中心的总体布局是指国家对需要设置文件中心的地区、部门或机构作出全盘规划和统筹安排。根据上述设想的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笔者认为除了商业性文件中心以外,国家均可对政府系统文件中心和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进行合理布局。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就政府系统文件中心而言,我国目前中小城市和区县的机关建立了其中的一种形式棗联合档案室,但这远远不够,还应上下延伸,在大中城市的大、中型机关以及乡镇推广建立文件中心。另一方面,就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而言,我国可以在总结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然后逐步向有需要的地区推广。这是因为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比较突出,而且人们的效益观念也比较明显。只要文件中心能够为企业、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提供省时、省力、省财的优厚回报,它的前景就必然光明。对于这一点,文件中心自身的效益优点以及档案部门的资源优势可以提供有力的保证。
至此,笔者对文件中心这一热点问题的思考暂时告一段落。
注释:
[1]参见林清澄:《我国没有文件中心》,《北京档案》,2000年第5期。
论文关键词 执行 五大体系 执行难
一、执行五大体系的提出
2010年,浙江省综治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运用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这五个工作系统综合治理执行难。五大系统包含了23个环节,54项措施:通过建立执行失信信息的管理、、共享机制,运用失信信息记录杠杆作用,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通过建立完善法院与相关部门内网“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使得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运用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施以惩戒,使拒不履行的债务人在融资、投资、出境、获得荣誉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通过完善当事人监督、分权制约等监督方式,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执行。
二、五大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系统方面
乐清法院将超三个月未结或程序终结的案件,由经办人进行审查后,将案件清单交给中国人民银行由其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录入频率为每月一次,现有7千余人被纳入征信系统。纳入征信系统后,银行贷款也会参考该系统进行审批,有多人因此贷款未成功。纳入征信系统后,如欲去除该不良信用记录,需要主动履行义务并向法院申请。
另外还有失信名单库的录入,就是将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要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低保对象的,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的,都要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是最高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但目前乐清法院录入的案件数偏少,与数量巨大的程序终结案件相比较也只是冰山一角,除了人力上的欠缺外,与经办人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序不够也有较大关系。
(二)查控系统方面
目前乐清法院有23家协助查询单位,每月的案件查询数均有200件左右,且查询速度较快,基本上在48小时内完成查询内容,查询结果直接会反馈到执行经办人的桌面,经办人也可对案件进行多次反复查询。婚姻信息、个人身份信息查询机制先后投入运行,省级银行“点对点”冻结机制也取得了突破,法院确定一个执行员和书记员对网上冻结进行操作。虽然网上冻结带来不少便捷,但是也正由于是网上操作,对信息的准确性要求就较高,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不能有差错,否则就会导致查询失败。
“点对点”系统也非常考验各单位的协作能力,目前从乐清法院“点对点”系统运行情况来看,银行的反馈的较好、较快,而土地等部门由于部门人手欠缺,反馈时间较长,存在查询国土资源部门的档案信息与法院要求不匹配的问题。
(三)监督系统方面
案件流程规范化,对执行流程中财产报告、调查、控制、执行款发放、失信信息、通报曝光、拘留等重要节点,都明确工作标准。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建立多渠道监督模式,接受当事人、社会公众监督。执行案件在立案后,申请执行人可凭告知书在浙江法院网及本院网站上查询执行案件办理进度。对重大执行活动,邀请政协委员、村居干部、当事人参与执行,保证监督权、知情权。
(四)惩戒系统方面
每月在《乐清日报》刊出《曝光台》栏目,每周向温州中院报送1-2个老赖用以电视台曝光。除了每月一次的乐清日报曝光外,针对一些有身份、有地位的被执行人采取悬赏、上网公告的方法,以起到教育、震慑作用。如某人大代表,在人大常委会不批司法拘留的情况下,我们将乐清日报排版好的悬赏公告传真给他,告诉他拟定几月几日刊登在乐清日报的第一版面,促使其履行。以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务罪、妨碍作证罪移送公安5件,已经判决3件4人。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想方设法通过“软暴力”来规避执行,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乐清法院对这些规避执行的行为人进行了惩处,经法院审理判刑的有5件,罪名分别是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拒不执行判决罪、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
(五)保障系统方面
乐清法院和乐清市财政局早在2006年间联合制定《关于执行救助基金管理的暂行办法》,并于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具体规定了救助金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数额标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积极推动执行救助金的发放,促成一批本难以执行的案件执行完毕。但目前,执行救助金的运用还不广泛,每年都有余额,原因有三:(1)经办人自己不重视,未用好、用足该项制度;(2)申请人无法提供家庭困难的证明;(3)申请人不申请或救助金审批后,申请人无故不领取。
除此之外,对于法院自身方面,目前乐清法院的执行实施人员未配备具有录音录像功能的现场执法仪。执行指挥中心的建设还不到位,如需要建成数据集中、响应及时、系统集成的执行指挥中心,仍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需要技术支持。
三、执行五大体系几点完善意见
(一)查控系统
“点对点”协助执行查控机制还将继续完善,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在立案阶段就要准确输入。在硬件设施方面,特别是在网络对接、数据覆盖仍要提高,查询方式服务对象等方面。网上冻结被执行人存款机制也在完善中,接下来“点对点”冻结系统运用会更广泛,以“直连批冻” (即各家银行依托软件和计算机技术,将全省法院要求协助冻结的数据集中发送至后台实施冻结并反馈结果,全过程自动操作) 为主,“落地处理” (即一时不具备条件的银行,在接收全省法院要求协助冻结的数据后,拆分下发到开户网点办理,办理完毕后,汇总冻结结果并反馈给法院)为辅的模式将广泛开展。像地处偏远的银行,就可采取网上冻结措施,提高效率,避免出现查询时银行账户还有余额,到达银行时,款项被取走的尴尬局面。因此完成历年程序终结案件信息补录工作,建立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常态机制也变得尤其重要,可以重复查询被执行人信息。通过查阅电子档案或信息认证系统摘录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在保质的前提下提高录入效率,以此可以有效对接点对点查控系统。接下来,省高院还将建立省级统一的网上查控房产系统,乐清人在外经商、购房者众多,如能进行网上查控房产,这对法院来说是也省下不少时间。但是,“点对点”查控系统对案件经办人的要求较高,银行存款账户是经常变动的,需要案件经办人积极频繁的点击提交查询,最好每天上班前、中午午休前、下午下班前都能查看一次,提高命中率。
(二)征信系统
根据最高法院的要求,凡是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不能证明其是五保人员或者低保对象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凡是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只要没有申报财产或者申报不实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做到依法应予公布的失信名单全部公布。根据要求,今后原则上程序终结案件都应该同步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由于乐清地区需要贷款的人很多,目前银行只要发现该人在法院有执行案件的一般都不予贷款,除非法院出具证明案件已履行完毕。因此,在执行时明确告知被执行人,只要有案件不履行的,将来银行贷款审核就通不过,这样也可给被执行人一定的威慑力。
(三)监督系统
法院的监督系统与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也息息相关,建设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是最高法院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正在完善执行公开的路径,打通浙江法院网、各级法院网、各级法院执行专网及信用浙江、网拍等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之间数据链接通道,实现数据共享还需要时间。
(四)惩戒系统
公安网上布控和限乘飞机是一项实用有效的措施,但是这两项也都在倒逼各法院尽快建立和有效运作快速响应机制,因为要保证已上网布控的就要确保能快速响应。相关的经费目前可根据申请执行人自愿原则采取相关措施,但是有些申请人也是不愿意缴纳的,甚至还会误解法院强制收费,这就需要案件经办人作好解释工作。对拒执行为加大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对构成犯罪的规避行为加大刑事追究力度。
笔者认为,我国不仅存在建立文件中心的现实需要,而且这一需要还很迫切。理由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经济高效化的要求;二是多元化的需求。
首先,尽管我国已建立有比较完备的机关档案室体系,但其整体效能与具有经济和高效优点的文件中心相比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其次,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和档案工作环境使半现行文件管理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相应产生了建立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多元化需求。我国当前正处在变革时期,社会环境复杂多变,这对档案工作环境产生了相当大的冲击和影响。一方面,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引发的机构精简和人员调整使得相当一批政府机关的档案部门不得不撤销或合并,档案人员也不得不下岗或分流。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使我国所有制成份和企业资产形式从单一走向多元化,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大量建立,国有中小企业大量改组、转制、兼并甚至破产,这些企业的档案工作或需要新建,或需要调整,或需要移交。政府机关和企业档案工作出现的新特点和面临的新形势需要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方式,以适应不同特点和需求。
必须强调一点,笔者针对上述现实需要提出我国当前建立文件中心的设想必须基于一个前提,那就是应将文件中心不再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的一种特定称谓,而应视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最佳组织形式的代名词。假如一味纠缠于文件中心的狭义概念,结果可能就会像某些学者那样,依据我国没有对应称谓得出“我国没有文件中心”的结论1。退一步说,即使如此,这一结论并不意味着我国没有建立文件中心的必要,相反恰恰证明了建立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在追求文档管理最优化目标的驱动下,我国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它们与文件中心可以说是名异而实同的。
二、我国现有新型档案管理机构
及其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一联合档案室
联合档案室主要是针对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不足,从80年代起建立的一种新型机关档案管理组织形式。一般做法是在相同的行业系统或区域,在充分考虑机关单位驻地远近和档案利用方便的基础上,将原来若干“小而全”的机关档案室以纵向或横向的方式联合起来,组织成为一个综合性的档案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整体开发、综合利用。这种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于牵头单位领导,它的库房、经费和编制由牵头单位和参联单位共同解决。8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区、县都出现了联合档案室,较富代表性的包括河北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四川长寿县县直机关联合档案室、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等等。
近20年的实践证明,联合档案室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它不仅有利于消除区、县级机关原有单一档案室管理模式中存在的机构不健全、人员不稳定、制度不规范、管理水平不高等不足,更重要的优点是节省了人财物资源,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因为联合档案室可以通过人财物资源的集中配备和使用确保档案室设施的齐备,改变了原来档案工作各自为政、参差不齐的局面,提高了管理质量。仅以吉林市船营区区直机关联合档案室为例,它是由区政府下属16个机关档案室联合而成的。联合前共有16名兼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累计192平方米;联合后只设2名专职档案人员,库房面积仅用35平方米就满足了工作需要。为此,理论界对联合档案室的优越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它是一种适合区、县级机关档案管理的切实可行的组织形式。目前,联合档案室已经推广到全国许多地区,成为档案室体系中的一种新型形式。
二档案寄存中心
档案寄存中心主要是针对企业档案的多元化管理需要到90年代末建立的一种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这种多元化管理需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企业只不过是政府分支机构,它们与政府机关一样也是无论大小均设置档案室保管档案。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企业的性质和特点发生了明显变化。从性质上看,企业从政府的附属物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成为以市场为中心、追求最大经济效益的利益主体。从特点上看,企业不仅数量急剧增加,而且类型大大丰富。多元化的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资产联合改变了过去国有企业资产单一化的形式,企业的类型划分具有多标准、多结果的特点。
企业类型的多元化使得各个企业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都存在相当差异,档案工作自然也是千差万别,相应产生了多元化的管理需求。特别是90年代以来,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档案管理都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了企业档案管理不善甚至流失的现象。在“抓大放小”的指导思想下,不少国有中小企业由于破产、拍卖、改组、兼并、转制等因素导致产权发生变动,长期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企业档案处于失控状态,整理不及时、管理不完善、流向不合理的情况常有发生,有的档案落入个人手中,有的档案甚至被当成废纸销毁,致使大量档案流失。另一方面,非国有企业的档案管理大多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近年来,三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发展相当迅速。它们大多租房办公,部门设置简单,人员流动频繁;加之在盈利目的驱动下,主要精力放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很难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来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人员,致使档案保管条件较差,档案的损毁现象比较严重。这两方面的问题表明,企业在档案室撤销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的情况下需要采取新的形式来实现档案的安全保管,否则就会造成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
企业档案管理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在经济特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深圳市先行一步,探索出了一种以档案部门代管企业档案的管理模式,成为最早建立档案寄存中心的地区。1996年以来,深圳市档案馆就接收和代管了一些破产国有企业的档案,有效地避免了企业档案的流失。为了进一步适应企业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需求,深圳市档案局馆于1998年专门设立了档案寄存中心,用于为本市不具备档案安全保管条件或有需要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提供档案寄存的有偿服务。这一举措是档案部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大胆改革,是向档案社会化管理的积极迈进。在深圳市带动下,目前我国一些市县档案馆或其他有关部门也都设立了档案寄存机构或开展了档案寄存业务。比较典型的有山东省济南市成立了非公有制档案服务中心、湖北省姊归县档案馆为本县财产保险公司的档案提供有偿寄存服务、北京市农科院情报所代管了市科委的全部成果档案,等等。
三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
笔者认为,联合档案室和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我国追求档案管理组织形式高效化进程的产物。它们与文件中心均有着紧密联系,甚至可以说它们都是文件中心的一种形式,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
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共同之处可概括为五点。第一,二者的性质相同。从文档管理系统的所处阶段来看,它们同为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都是介于机关与档案馆之间的过渡性机构,都具有“中转站”的性质。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半现行文件的价值特性决定了它们都具备两项基本功能:一是妥善保管机关的半现行文件,满足机关的利用需求;二是对半现行文件进行最终处置,将其中具有长久价值的部分移交档案馆保存。第三,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联合档案室保管的档案和文件中心保管的文件,都仍然归属形成机关所有。第四,二者的建立目的一致。它们都是为了避免各机关分散保存半现行文件、降低保管成本、精简机构和人员而建立的一种机构。第五,二者都具有明显的效益优点,包括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实现规模效益等等。美国早在70年代末就尝到了建立文件中心带来的效益,联邦政府每年因此可节省经费上亿美元。我国张家口地区地直机关联合档案室1984年的一组对比数据,也可反映这种效益优点:28个参联机关在联合前有专兼职档案员28名、档案柜52套、库房面积为150平方米;联合后档案人员为2名、档案柜38套、库房面积为75平方米。
档案寄存中心与文件中心的关系相对复杂一点,因为寄存中心是一种隶属于档案部门,为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有偿服务的机构。国外文件中心就隶属关系而言,有属于政府档案系统、某一特定机构、甚至私人之分;就服务方式而言,也有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之分。据此,笔者认为寄存中心同样可以看成是文件中心的一种特殊形式,原因主要基于五点:第一,二者保管对象的归属权一致,它们保管的档案或文件都仍然是原形成机关的财产,档案或文件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因此,二者都只是机构,它们受形成机关的委托,负责为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的代管服务。第二,二者的基本功能相同。它们既要为形成机关提供代管服务,满足机关利用需求;又要对属于档案馆接收范围内的那些机关提供档案或文件处置服务,确保进馆档案的质量。第三,二者的隶属关系存在相同之处。寄存中心隶属于政府档案系统,这一点与国外政府文件中心相同。第四,二者的服务方式也有相同特点。实行有偿服务的寄存中心与国外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第五,二者也都具有效益优点,它们以集中的方式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或文件,同样可以获得节省保管费用、精简人力物力资源和实现规模效益的良好效果。
之所以说联合档案室、档案寄存中心都是有中国特色的文件中心,主要是因为它们作为传统档案室的革新形式,吸取了文件中心的突出优点棗经济和高效。一方面,它们以联合或集中的方式避免了机关档案管理盲目追求“小而全”的倾向,取得了明显的效益优点,具有经济实用的特征;另一方面,它们,特别是寄存中心可以使档案馆全面控制档案从机关直至进馆的整个运动过程并确保质量,实现管理高效化。但是,它们与文件中心并非毫无差别。联合档案室与文件中心的最大区别在于隶属关系的定位不同,联合档案室大多归属牵头机关领导,文件中心则大多归属档案部门领导。这种定位差别表明国外多将文件中心纳入档案系统,更有利于档案馆通过控制文件中心来实现文件的全过程管理。寄存中心则是国外政府文件中心与商业性文件中心的有机结合,它的隶属关系和经费来源与政府文件中心相同,它的保管任务与服务方式却与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致。这表明寄存中心的建立充分体现了中国国情,既能保证政府档案系统对国家档案的有效控制;又能符合市场经济下追求利益和效益的要求。总之,联合档案室与档案寄存中心作为我国尊重现有国情建立的两种经济高效化的半现行文件管理机构,就可以说成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两种有效形式。
三、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和布局
应当说我国在建立文件中心进程中已取得了初步成效,迄今为止,除了联合档案室与寄存中心外,我国还出现了企业档案托管中心、档案中介机构、档案事务所等新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尽管名称各异,但它们都有着力图追求经济高效的共同特征。因此,笔者认为对文件中心建立形式这一问题,预测可能出现的具体名称既无必要,也无法穷尽。笔者仅就文件中心建立的总体形式和布局提出较为宏观的设想。当然这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事务,笔者无权也无意插手,只是通过理论探讨提供一点参考意见。
国外文件中心的类型可以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提供参考。概括起来国外文件中心包括三大类:一是政府系统的文件中心,包括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州市、县等的文件中心,一般是指由政府出资建立,归属政府档案部门领导,免费为政府机关提供半现行文件保管和利用服务的机构。二是特定机构的文件中心,这类文件中心分布很广,从学校、企业、医院到社团组织均有设立,严格说来属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文件管理机构,类似于我国的机关档案室。以上两类均是非营利性机构。三是商业性文件中心,一般是指为工商企业或其他有需要的机构或个人提供文件管理有偿服务的营利性机构。其中,政府文件中心和商业性文件中心应当说更集中体现了经济高效的优点,而且它们也分别代表了服务方式的两种发展方向棗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
依据国外经验,结合本国国情,笔者认为我国建立文件中心总体上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政府系统中设立无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各级各类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机构提供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服务。这种文件中心与传统机关档案室的不同之处在于,每一个机关单位不再单设一个档案室,而是由国家统一安排,分级、分区域、分系统设立若干文件中心。每一个文件中心集中保管若干机构的档案文件。如果可能,这种文件中心最好能归属于各级综合档案局馆领导,必要时一些行业系统的文件中心也可归属专业档案馆领导。另一种是适应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要设立的有偿服务的文件中心,专门面向有需要的企业、团体或个人,提供档案寄存或者是档案保管、利用和处置全方位服务。这种文件中心又可以分两种方式设置,一是以各级档案馆为依托设置,借助档案馆的专业管理和人才资源优势,对有需要或是不具备安全保管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档案代管服务,这既能减轻形成机关的压力,又能避免国家档案财富的流失。二是允许设置纯粹商业性的文件中心,好处是可加快实现档案的社会化管理,激发良性竞争;但在目前条件下,国家可以通过采取一定措施对它加以控制和规范,避免出现盲目追求利益的不良后果。
文件中心的总体布局是指国家对需要设置文件中心的地区、部门或机构作出全盘规划和统筹安排。根据上述设想的文件中心的总体形式,笔者认为除了商业性文件中心以外,国家均可对政府系统文件中心和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进行合理布局。这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就政府系统文件中心而言,我国目前中小城市和区县的机关建立了其中的一种形式棗联合档案室,但这远远不够,还应上下延伸,在大中城市的大、中型机关以及乡镇推广建立文件中心。另一方面,就以各级档案局馆为依托的文件有偿服务中心而言,我国可以在总结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建立,然后逐步向有需要的地区推广。这是因为在经济发达的城市或开发区,档案管理的多元化需求比较突出,而且人们的效益观念也比较明显。只要文件中心能够为企业、单位或个人的档案管理提供省时、省力、省财的优厚回报,它的前景就必然光明。对于这一点,文件中心自身的效益优点以及档案部门的资源优势可以提供有力的保证。
至此,笔者对文件中心这一热点问题的思考暂时告一段落。
注释:
[1]参见林清澄:《我国没有文件中心》,《北京档案》,2000年第5期。
一、基本情况
此次督查先后检查了区公安分局及茨菇塘派出所、新华东路派出所、区城建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分局及荷叶塘农贸市场、区委宣传部、区劳动人事局、区卫生局及区卫生防疫站、明照卫生院、区教育局及仙庾中学。从总体情况看,各部门都把计生工作作为本部门一件大事列入议事日程,按照目标责任合同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市里对我区的考核要求来看存在一些差距。
公安部门:分局机关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分管计生领导和工作人员,召开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计生工作一次,分局与各派出所均签订了2005年度计生工作责任合同书,并且在一季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检查局机关办理迁户的资料,共迁户59人,均有计划生育证明,但其中规范的计划生育证明只有5人,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12人,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47人,均已告之,告之率100%;检查茨菇塘派出所,办理新生儿上户手续86人,均已查验计生证明,查验率100%。抽查黄家塘社区办理暂住证情况,发现无计生证明55人,及时通报计生部门55人,有计生证明的人员相关资料未见,办理户口迁移40例,无违反计划生育人员;检查新华东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296例,无违反计划生育人员,办理暂住证登记146人,发现无计生证明的127人,均已通报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儿上户116例,均已查验计生证明。
工商部门:分局领导对计生工作非常重视,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召开了2次专题局务会议,将计生工作纳入了分局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计生工作人员职责;同时,分局与五个工商所签订了责任合同书,建立了以各工商所执法监督的“条条管理”和以各工商所计生信息员宣传服务的“块块管理”相结合的的管理体制;在四年一次的年检换照工作中,彻底清查在册个私企业计生登记情况,对未换计生证的个私企业,采取先换证再换照的方法,并在注册大厅和各工商所张贴有关计生政策;抽查分局55份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档案,有《婚育证明》复印件的55份,登记率为100%;抽查荷叶塘农贸市场持证情况,随机抽查14人,持6人,持证率43%,未达到考核指标,工商部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不规范,存在提前盖上查验章的现象。
教育部门:区教育局把计生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明确了局长为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指定了一名局领导分管,配备了一名计生专干具体负责;对计生领导小组和计生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计生协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补充;召开了4次局务会议专题研究计生工作;局长与11所学校校长签订了目标责任状;抽查了仙庾中学,有统一编印的讲义,有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有教案、有总结,每学期安排不少于5课时对学生进行计生政策宣传和青春期性知识教育,学校定期出宣传版报,开展知识抢答赛,并组织学生撰写人口与计划生育小论文和采取黑板报、手抄报、宣传厨窗、校园广播等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
卫生部门:区卫生局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与院、站、所签订了责任合同书;抽查区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47份,均已登记和查验计生证明,但只有登记没有相关资料,建议将婚育证明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后附于登记表后备查;抽查明照卫生院,孕妇孕期保健数0,孕妇入院分娩5人,查验生育证5人,查验证率100%,其中登记数3人,登记率60%,有2人未登记,已登记的资料不全。
财政部门:区财政局与各财税所均签订了责任合同书;召开了2次局务会议研究计生财政投入工作。存在的问题是局务会议记录不及时,未见上年度表彰通报文件和本年度检查督促通报或记录,本级财政投入方面还存在不足,按省、市考核要求行政经费、计生协会经费、手术减免费没有完全到位。
其他部门:宣传部因准备不足未见相关资料,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城建局、民政局均调整补充了计生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各项工作均按年初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合同书运作。其中,民政局还在办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明确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不能享受低保,并每月底将本月结婚对象名单及详细资料登记一份送交区计生局,解决了婚姻登记制度改革以后计生部门难以摸清新婚对象底子的问题,工作较有特色。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1.公安部门办理“空挂户”现象仍然存在,这些对象户在人不在,村(居)委会根本无法管理到位,造成计生工作隐患,而一旦出现违法生育,责任往往又全由村(居)委会承担;办理暂住证时查验登记计生证明存在漏洞,与计生部门联系还不够及时。要求公安部门在办理上户、迁移户口时严把查验和登记计生证明关,建议公安部门杜绝办理“空挂户”,加强公安与计生部门的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每个季度清查一次,加强对计生干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的保护。
⒉无营业执照的个私业主和流动摊贩的管理未到位。目前,工商部门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主要是在其办理营业执照时查验《婚育证明》和对固定门面、摊位的个私业主进行管理,而部分个私业主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有些商贩没有固定营业场所,持证率极低,存在着较大隐患。建议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协会的作用,充分利用“点、线、面”的控制格局,加强信息交流,把这部分人的计生管理工作抓起来,堵死漏洞。另外,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要与业主签订计生合同,强化业主的责任,要求业主管好其所有从业人员和帮工的计划生育工作。版权所有
3.个别医院、卫生院在接待孕产妇时,未全部查验登记生育证,在接受引产对象时没有要求其出具计生部门证明,没有详细登记其身份证。我区今年出生婴儿性别比较高,区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B超机的管理,加强B超医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签订合同,杜绝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加大对个体诊所非法接生和违法施行计生手术的打击力度;各医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的病历档案管理要加强,所有新生婴儿均要登记造册存档,并登记好《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引产手术病历要真实可靠,时刻备查。
⒋计生扶贫救济面需进一步加大。我区计生救济面较少,没有充分显示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民政部门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残疾家庭及时给予救济,救济面要达100%,从而提高群众自觉执行计生政策的积极性。
一、**中医药进社区基本情况介绍
我区成立于**年3月,地处深圳经济特区东部,下设沙头角、海山、**、梅沙4个街道办事处、17个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72.63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2.54平方公里,人口为16.28万,其中户籍人口3.02万,暂住人口13.26万。全区共有各类卫生机构42个。其中有社区医院3家,社康中心16家,社会医疗机构10家(其中个体诊所8家,门诊部2家),企、事业单位内部医疗机构12个。现有医疗急救网点3个,居民拨通急救电话后,救护车可在2分钟内出车,辖区居民在最短的时间内可以得到医疗救护服务。**年末,全区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10人,病床350张。**年全区卫生事业总投入6822万元,业务收入7850万元。
(一)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依托三家社区医院,即区人民医院(二级甲等医院)、盐港医院(一级甲等医院)、妇幼保健院,按照“院办院管”的思路,截至**年3月底,我区17个社区居委会均建立了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每个社康中心都与医疗保险支付系统联网,率先在全市实现了社康网点和医保网点两个100%覆盖率。在4个街道各建立了一个残疾人康复站,将社康中心纳入为低保人员提供医疗救助的定点机构。为13.2万居民建立了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实现了居民足不出社区,就可享受到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保健服务。
(二)较丰富的中医中药卫生资源。盐港医院一直按照中医特色建设医院。区人民医院设有中医科、中医康复科、中医制剂室。全区有四所放心中药房。另外,我区设有2家中西医综合门诊部,2家中医诊所和1家中西医联合诊所。辖区内中医专业技术人员45人,其中,主任医师3人,副主任医师6人,主治医师12人,医师(士)24人。在社区卫生服务医务人员中,中医类别的专业技术人员有23名,占社区医务人员的28.4%。近年来,我区加强了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开展了创建区级医院示范中医科活动。**年,区人民医院引进了1名全国重点培养的名中医,该院脾胃病专科、肾脏病专科和肝病专科在全市具有了一定的发展优势。盐港医院不仅注重中医药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效果,而且突出中医药治疗疑难杂病的疗效优势,对风湿病症、痛风、软组织损伤、肩颈腰腿痛、面神经麻痹、骨质疏松症等病的治疗,采取中药内服外用、针灸推拿等综合治疗,显示出中医药独特的疗效优势。此外,我区重视中医药研究工作。**年,全区在国家级和省级刊物发表中医论文7篇,区级科研立项1项。
二、中医药进社区的主要做法
我区户籍居民以客家人居多,他们对传统的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易于接受,中医药简、便、廉的治疗方法,符合老年病、慢性病人的需求,深受社区居民欢迎。
(一)政府高度重视中医中药服务。“十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全面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充分挖掘传统医学的特色和优势,把优先大力发展具有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构建新型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程,作为全民安康工程的首要任务列入十五期间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并相应制订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中医药发展规划。在社康中心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卫生、计划、财政、人事、民政、计生、社保、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支持的良好发展局面。**~**年,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社区卫生服务经费1943万元;每年中医事业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例达到7.8%,社区健康服务经费占16.5%;区社保管理部门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区规划部门将社康中心的选址在法定图则和详细蓝图规划层面具体落实,区建设部门在办理报建手续和工程验收时予以把关;在区机构编制部门、区人事局的大力支持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编制、中医药人才培训等问题也逐步得到了解决,并为中医人才的引进开通了“绿色通道”;各街道办事处积极协助社康中心解决用房问题、协助入户调查和开展家庭访视等工作;稳健的人、财、物投入机制,保障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了**区中医药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二)全面配套发展中医药技术的资源。为了保障中医药技术在社区得以持续发展。我区要求社康中心在设置业务用房时,在符合《**社区健康服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40~6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在设备上,为各社康中心配置了推拿床、针灸针、针灸治疗仪、拔火罐等简廉实用的中医设备。为使社区社康中心更好开展中医药工作,我区除在社康中心充实中医药人员外,还定期安排中医专家坐诊,鼓励退休老中医专家定期到社区工作等。为了提高社区中医队伍的素质,我区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方式,对非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员进行医学继续教育,并把中医药知识与技能纳入了全科医生培训内容。
(三)建设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点。为了满足本地居民多样化的医疗保健需求,**年,我区对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桥东、中英街、小梅沙、海涛、**等以中医特色为主的社康中心收入中,药费只占总收入的32.3%(全区平均水平42.7%)。在调研的基础上,我区提出了“中医进社区”的总体思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把中英街社康中心和新建的桥东、海涛等社康中心作为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示范点。
目前,桥东社康中心为近万名居民提供健康服务,配备多名中医主治医师负责全科诊疗工作,设立独立的中药房,开展了中成药、针灸、推拿、火罐、敷贴、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9种中医、针灸特色服务,配备374种中成药品种。为了满足居民的需求,该社康中心添置了煎药机,方便了居民煎服中药。中英街社康中心运用中医药进行系统医疗,护理照顾,为老年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和社会环境,**省城市初保评审团认为这是“小规范,大方向”。该中心于**年被**省评为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点。
(四)全面普及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年,我区印发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医工作的通知》,把“中医进社区”纳入政府工作,形成了推动“中医进社区”工作的合力。目前,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都配备了1~2名中医主治医师,64.5%以上的全科医师接受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所有中医执业医师接受过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开设中医诊室,配备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和体现中医特色的诊疗设备等。走上了中西医结合的发展道路。全区有13家社康中心开展了中医药服务项目,占社康中心的81.25%;**年全区中医诊疗人次为12.56万,占全区诊疗人次的22.4%。
(五)中医药技术服务融入六大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是融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六大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医疗保健机构。为了加强内涵建设,适应群众需求,在加强社康中心的内涵建设时,我区充分把中医药适宜技术融入六大功能中。一是将中医工作融入健康教育工作中。中医药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贴近生活,百姓易于接受,中医在社区卫生服务的健康教育中,逐渐显示出自身优势。各社康中心运用中医理论与技术,参与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我局出台了《健康教育宣讲实施方案》、《关于规范我区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组建了“健康教育宣讲团”,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学校和企业的协助下,每周深入居民区、工厂、学校开展中医养生保健知识讲座,提高了居民的自我保健能力。目前,全区共制定了中医健康教育处方11种。此外,区广播电视台,每天准时播出中医健康保健养生知识讲座。二是运用中医积极参与辖区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年抗击非典型肺炎期间,盐港医院每天向该片区的大企业赠送煎服中药,起到了良好的预防作用。三是将中医工作融入保健和康复工作中。各社康中心制定和实施有中医药内容的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方案,开展具有中药特色的养生保健工作。为了加强对老年人和慢病病人的管理,改变居民的不良生活习惯,中英街社康中心在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功能中,指导社区老年人开展太极拳、太极剑等健身活动,用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肿瘤等老年病和慢性病。在疾病诊治、康复上,该中心积极采用中医、中药、推拿、针灸、药浴等中医药知识与技术综合手段,提高疗效。四是将中医药技术融入社区医疗服务中。我区外来劳务工占全区人口的80%,为了解决他们就医难的问题,**年,我区组建了“健康大篷车”,以中医药适宜技术为主,每周到各个社区、工人生活区轮流开展基本疾病诊疗活动,免诊金,常规检查收半费,送去治疗常见疾病的“一元药”,让外来劳务工和居民享受到了便捷的中医药服务。五是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咨询及指导。
三、中医药进社区的主要成效
中医进社区在**的实践证明,发挥传统医学特色和优势,能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让每个家庭、每个居民都能享受到物美价廉的医疗保健服务,既符合民情、又顺应民意,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减负,为百姓解愁,把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国策落到了实处。
(一)缓解了群众医疗费用上涨过快趋势。近年来,我区各医院不断更新观念,拓展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逐步办出了中医特色,使社康中心更好地完成社区卫生服务的六大任务,成为社康中心中医药工作的示范。中医的廉价服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深受居民的欢迎。据**卫生局公布的**年全市居民医疗费用情况统计表明,我区社区医院每诊疗人次费用、每出院者费用、每床日费用、单病种费用及药品费用远远低于全市其他同类医疗机构水平。
(二)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医疗需求。近年来,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从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多样化的角度,走中西医结合的发展道路,主动运用中医理论与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药防治一体化的服务,参与健康指导和行为干预,制定和实施有中医药内容的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亚健康人群的保健方案,开展具有中药特色的养生保健工作,迎合了居民的服务需求,提高了居民满意度。
(三)推进弱势群体就医难问题的解决。为解决弱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年我区提出了的“病者有其医”计划。区民政部门利用社康中心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廉价优势,将社康中心纳入为低保人员提供医疗救助的定点机构。低保人员在社区医院和社康中心就诊,免收挂号费,药品费和材料费8.5折优惠,其它医疗费用按7折优惠。同时,低保人员可凭社康中心开具的医疗收费票据,按规定向区民政局申请医疗费用补助。通过推出“一元药”,开通“健康大篷车”,依托社康中心开展劳务工合作医疗,让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和外来劳务工的医疗保健得到了保障。
(四)促进了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中医药进社区,在满足了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对推动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形成了稳定的病源,促进社康中心建设走向良性循环的轨道,提高了社康中心的利用率和服务质量。市卫生局**年组织的全市社康中心年度考核评估中,**区有7家单位参加考核评估,成绩均在900分以上,其中鹏湾和中英街社康中心在全市269个被检查单位中脱颖而出,名列第一名、第四名;大梅沙、小梅沙社康中心也排在25名内。**年,全市参评社康中心275个,**区7个社康中心中有5个在900分以上。
四、中医药进社区的展望
[论文关键词]高校 贫困生 资助体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和高等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高等教育的成本从主要依靠政府投资,逐渐转变为由学生家庭和个人进行成本补偿,高校贫困生的数量出现逐年增长的趋势。1999年9月,国家开始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并逐渐推广,各高校也各自建立了贫困生资助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压力,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生的问题,还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资助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顺利完成学业。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资格认定难度大。高校贫困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难的学生。贫困生一般分为困难生和特困生。在实践中,多数高校认定贫困生的依据如下:一是学生有无乡、镇、市级的贫困证明以及民政局开具的低保家庭证明;二是学生填写的家庭月收入、年收入概况;三是学生支付各种费用的能力以及学生的日常开销。但由于某些因素很难量化,导致认定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例如,对不同级别(乡级、镇级、市级)的贫困证明所代表的贫困程度的理解影响着学生贫困等级的划分;一些生活并不贫困的学生却持有贫困证明要求申请助学金;很多贫困学生不愿意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实说明等。这就使得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未能得到帮助,一些非贫困生却占用了宝贵的经济资源。
2.贫困生经济资助体系不完善。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和勤工助学是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方式。这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生的入学问题,但随着资助的不断深入,很多问题便逐渐突显出来。从资金施予方来看,一些省市银行并不支持在外省就学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在很多省市若要申请到助学贷款,必须首先由学校出具申请,而学校则会限制高年级学生的申请名额;在助学金和奖学金名额分配上,学校也倾向于将机会留给低年级的学生;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助学贷款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带来了较大的还贷压力,使得很多学生不愿意主动申请助学贷款。同时,各种助学金和奖学金在很多时候都以成绩为衡量标准,导致一个学生获得多项奖学金的情况。
3.贫困生的心理支持不受重视。家庭环境和特殊的生活经历,使贫困大学生承受着较大的压力,他们也较容易出现自卑、孤僻、人际关系敏感、自我封闭等心理问题。一方面,他们把自己视为校园中的弱势群体,自卑心理严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希望被贴上贫困的标签,自我封闭,很少参加集体活动,甚至不愿承认自己是贫困生。甚至有些学生视“贫困”为羞耻,自惭形秽,采取逃避、退缩的消极态度。因此,高校也需要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心理辅导。
贫困学生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去打工挣钱,除了必要的支出,他们会尽量节约生活花费。学生能够额外支配的钱越少,人际交往中的主动性往往会越低。这种主动性的降低使得学生在交往过程中表现出自卑、不自信、焦虑等特点。但事实上,贫困生本身并不是致贫的原因,因此仅在经济上资助贫困学生是完全不够的,更需要在人际交往、学业、个人成长等方面给予帮助。
此外,很多学校都将学生的日常消费水平作为贫困生认定的标准之一,这一标准被很多学校所采用。这一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贫困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曾经有一位贫困生这样诉说:“当我拿到助学金的时候,宿舍氛围就会很紧张。虽然其他人的生活条件比我优越,但看到我领到一下好几千块钱,他们都会有些不高兴,那段时间我很怕会和他们发生矛盾。”由此可见,这种人际关系上的张力使得受到资助的学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对贫困生进行心理辅导是非常有必要的。
4.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困难。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目的是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学习的机会,获得生存的本领。然而,有的受助学生却没有珍惜继续求学的机会,学习状况不佳;有的则是肆意挥霍资助金,甚至产生“等、要、靠”的不良心态。因此,尽管这部分学生的贫困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如果放任其浪费宝贵的社会资源,就无法实现资助贫困生的真正目的。目前,高校只是对资金如何发放、名额如何划分等进行严格把关,却忽略了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问题,这不仅会减弱施予者的信心,也会导致贫困生资助不能长期而有效地实施下去。
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必要性
1.“贫困”概念再认识的需要。“贫困”不是简单的经济概念,它涉及更多难以估量的隐性指标,除了指所拥有的金钱和物质资料达不到某种必需水准这一经济内涵之外,“贫困”的外延还包括贫困主体与所处环境中的物质资源的关系、与人的关系、与知识和技术的关系以及与社会机构的关系等。当个人或者群体失去或者被部分剥夺这些关系,以致其无法得到所需资源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或者没有能力去调动资源和关系时,该主体就是贫困的或者会沦为贫困。可见,贫困生的形成不仅仅是由于物质的匮乏,也由于在精神、能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占有不足,甚至还包括其自身素质及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的不足。仅仅从经济上来理解和消除贫困,则必然导致资助理念和资助方式的片面性。
2.贫困生多层次需求的需要。贫困生作为社会贫困群体的一部分,既有贫困群体的共性需求,又有不同于一般贫困群体的特殊需求。在思想上,他们积极构建对社会和他人、对自身价值取向的认知;在行为上,他们急于融入社会,证明自己的成人性,试图减轻家人的压力,具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因此,仅仅对贫困生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并不能完全解决贫困生的多层次需求,贫困生在精神世界上的诉求也是学校和社会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其在精神世界上的诉求主要表现为自尊自强的心理需求、人际关系和谐的需求、得到心理支持的需求、自我成长的需求等。
3.贫困生资助体系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贫困生资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它一方面增加了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另一方面体现了社会的优越性,为贫困家庭带去了希望和力量。但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种种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后续发展,不仅缺乏完善的认定体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将经济压力转移到就业初期的年轻人身上,就目前我国大学生的经济收入情况来看,这种压力必然会迫使学生出现不诚信的行为。
综上所述,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建立贫困生与高校、社会及其他学生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对于促进贫困学生的健康发展以及形成体现“人文关怀”的资助方式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三、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途径
1.建立科学的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第一,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在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而要保持认定过程的动态性。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其家庭生活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水平都存在差异,这就造成学生的贫困水平截然不同,有的学生交不起学费,且无力承担生活费用;有的学生勉强交齐学费,但无力承担生活费用;有的学生能基本承担生活费用,但无力交付学费等。以上差异要求高校贫困生认定应该设立等级,形成差异性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此外,在大学期间,学生家庭的情况也会发生改变,保持认定过程的动态性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学生的信息,每学年的定期复核可以保证更多的学生获益。在此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同伴的监督作用,在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原则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第二,形成初中、高中、大学一体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如果由高校完全承担贫困生认定工作,要想了解贫困学生的真实情况,高校就必然需要派人实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产生高昂的认定成本。由于大部分贫困生家庭的“贫困”不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如果能将认定工作延伸至初中或高中,不仅能够节省成本,还可以对贫困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的观察和管理。学生曾就读的初中和高中通常在学生的生源地,初高中教师也比较了解当地的贫困线标准以及高校的教育支出,因此初高中教师能够较为公正地确定该学生是否为需要救助的重点对象,该评价可随学生档案一起进入高一级学校。这样高校就可以根据学生的申请、学生初高中的贫困档案、地方的民政证明等进行贫困鉴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认定的准确性。
2.建立更为合理的还贷政策。建立助学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在就读期间的经济压力,它是以学生未来的收入作为还款保证的。但目前高校扩招导致毕业生数量快速增长,而就业市场需求增长率却相对缓慢,供需比例失调导致大学生就业难,大学毕业生的工资水平也较低。当前的还贷政策为刚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带来了很大的经济压力。因此,在国家、社会和学校多方面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就业的同时,制定合理的助学贷款还贷政策是非常必要的。这一方面能够保证学生顺利还贷;另一方面能够保证学生安心工作,不为贷款所累。完善还贷政策的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最高全额还款年限;将个体的收入所得与还贷比例相挂钩;个体的年收入低于某一水平后,可以免除当年未还款数额的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