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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关于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ADR)的报道和讨论比较多,已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临床上对药品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同时也要求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所使用的药品应当尽可能少地出现ADR。根据WHO报告,全球死亡人数中有近1/7的患者是死于不合理用药[1]。在我国,据有关部门统计,药物不良反应在住院患者中的发生率约为20%,1/4是抗生素所致。每年由于滥用抗生素引起的耐药菌感染造成的经济损失就达百亿元以上[2]。
合理用药始终与合理治疗伴行,是一个既古老又新颖的课题,也是医院药学工作者永恒的话题。医院药学工作的宗旨是以服务患者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用药,其核心是保障临床治疗中的安全用药。目前公认的合理用药的基本要素:以当代药物和疾病的系统知识和理论为基础,安全、有效、经济及适当的使用药物[2]。
下面结合临床工作实践,并结合文献,浅谈一下临床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与安全用药问题。
1抗生素滥用,导致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现如今医疗纠纷频发、医源性或药源性事件居高不下、医疗以及用药成本过高等,已成为多数国家、地区面临的问题,我国在这些方面也有许多相似之处。合理用药的实践步履艰难,进展迟缓,远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实际上,药物不良反应已成为危及人类健康的主要杀手,而抗生素的滥用现象在我国临床中已非常普遍。有资料表明,我国三级医院住院患者抗生素使用率约为70%,二级医院为80%,一级医院为90%[3]。抗生素的滥用,不仅使药物使用率过高、导致医药费用的急剧上涨,同时也给临床治疗上带来了严重的后果。现在,很少有医生对抗生素进行过系统、全面的了解,使用的盲目性很大,在选择抗生素时不加思考,不重视病原学检查,迷恋于“洋、新、贵”,盲目的大剂量使用广谱抗生素,或几种抗菌药同时应用,致使大量耐药菌产生,使难治性感染越来越多,医疗费用也越来越高。临床上很多严重感染者死亡,多是因为耐药感染使用抗生素无效引起的。ADR以抗生素位居首位。
比如说上呼吸道感染,有90%以上是由病毒引起的,但临床上使用抗生素的却不在少数。滥用的后果是在宏观上造成细菌的抗药性增强,抗生素的效力降低甚至丧失,最终导致人类无药可用;在微观上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药源性损害。由于人体内部有许多菌群,正常情况下他们相互制约,形成一种平衡,抗生素的滥用就可能对某些有益菌群造成破坏,使一些有害菌或病毒乘虚而入导致二重感染甚至死亡。另外,临床分科过细,医师缺乏正确的抗菌药物知识;正确的药品信息获取困难;医师缺乏全面的药学知识等,也是导致用药错误的重要原因。长时期以来,人们已经习惯把抗生素当作家庭的常备药,稍微有些头痛脑热就服用;而有一些患者主动要求用好药、贵药,就更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细菌耐药的发生。
由此看出,合理用药不仅仅是医学问题,也不仅仅是临床医师需要注意的问题。要真正做到合理用药,医生、患者、药师、药品管理部门需要互相协作才能得以实现。
2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导致ADR的原因十分复杂,而且难以预测。主要包括药品因素、患者自身的因素和其他方面的因素。
2.1药品因素(1)药物本身的作用:如果一种药有两种以上作用时,其中一种作用可能成为副作用。如:麻黄碱兼有平喘和兴奋作用,当用于防治支气管哮喘时可引起失眠。(2)不良药理作用:有些药物本身对人体某些组织器官有伤害,如长期大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能使毛细血管变性出血,以致皮肤、黏膜出现瘀点、瘀斑。(3)药物的质量:生产过程中混入杂质或保管不当使药物污染,均可引起药物的不良反应。(4)药物的剂量:用药量过大,可发生中毒反应,甚至死亡。(5)剂型的影响:同一药物的剂型不同,其在体内的吸收也不同,即生物利用度不同,如不掌握剂量也会引起不良反应。
2.2患者自身的原因(1)性别:药物性皮炎男性比女性多,其比率约为3∶2;粒细胞减少症则女性比男性多。(2)年龄:老年人、儿童对药物反应与成年人不同,因老年人和儿童对药物的代谢、排泄较慢,易发生不良反应;婴幼儿的机体尚未成熟,对某些药较敏感也易发生不良反应。调查发现,现60岁以下的人,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9%(52/887),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为15.85%(113/713)[4]。(3)个体差异:不同人种对同一药物的敏感性不同,而同一人种的不同个体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也不同。(4)疾病因素:肝、肾功能减退时,可增强和延长药物作用,易引起不良反应。
2.3其他因素(1)不合理用药:误用、滥用、处方配伍不当等,均可发生不良反应。(2)长期用药:极易发生不良反应,甚至发生蓄积作用而中毒。(3)合并用药:两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5%,6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15种以上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发生率为80%[5]。(4)减药或停药:减药或停药也可引起不良反应。例如治疗严重皮疹,当停用糖皮质激素或减药过速时,会产生反跳现象。
各种药品都可能存在不良反应,中药也不例外,只是程度不同,或是在不同人身上发生的几率不同。出现药品不良反应时也不必过于惊慌,患者用药时,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如果出现了较严重或说明书上没有标明的不良反应,要及时向医生报告。
3怎样做到安全用药
(1)不能轻信药品广告。有些药品广告夸张药品的有效性,而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却只字不提,容易造成误导。(2)不要盲目迷信新药、贵药、进口药。有些患者认为,凡是新药、贵药、进口药一定是好药,到医院里点名开药或在不清楚自己病情的情况下就到药店里自己买药,都是不恰当的。(3)严格按照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用药前应认真阅读说明书,不能自行增加剂量,特别对于传统药,许多人认为多吃少吃没关系,剂量越大越好,这是不合理用药普遍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4)药品消费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用药后如出现异常的感觉或症状,应停药就诊,由临床医生诊断治疗。这里需要告诫药品消费者的是,有些人服用药品后出现可疑的不良反应,不要轻易地下结论,要由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地进行因果关系的分析评价。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生活质量问题的日益关注,药品不良反应的危害已经越来越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国家正在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尽量避免和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给人们造成的各种危害。因此,人们应抱着无病不随便用药,有病要合理用药,正确对待药品的不良反应的态度,正确的服用药物和保管药物,不断提高用药水平,从而达到真正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徐年卉,林国生,付洁,等.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的经验探讨.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2,12(2):143-144.
2唐镜波.合理用药的评价与实践要点.全军临床合理用药研讨班论文摘要汇编,1990,64.
3刘振声,金大鹏,陈增辉.医院感染管理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0,314.
众所周知,计划经济时期,因统购统销政策的约束,药品流通企业(这里主要指医药公司)都是依靠自己的力量管理和承担医药商品的储存和运输的。长期以来,这种经营和物流模式直接影响了我国药品流通管理,尤其是药品物流管理等诸多政策法规的定位.在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生产力水平下,这种物流模式对我国医药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确实是非常必要的,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至今这种模式依然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改革开放之后,医药企业开始自寻出路,无论是药品生产企业还是药品经营企业渐渐地告别了传统意义上的药品经营管理和药品物流管理模式。医药企业随着销售网络的延伸和扩大,由于自身的承运能力所限,医药企业开始寻求委托第三方进行药品的储运管理(其中包括借助海运、空运和陆运等力量),即所谓的外包物流(又称之为物流托管,下同)。时至今日,这种外包物流模式依然是药品流通的重要手段之一。
然而,就在上述药品物流运输的托管过程中,药品在运输部门滞留、中转达数天甚至多至一个月的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其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及经济损失不容忽视。药品企业原本以为借助第三方可以节约运输成本,但对于如野蛮装卸以及中转库温过高等造成的药品包装破损、污染、变质等问题却又无可奈何。长期以来,在此运输环节中,药品的安全和质量隐患始终未能得到各方面应有的重视。国家没有要求作为第三方物流的运输部门必须对托管承运的药品进行质量验收和养护。诚然,这也是我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最难以监管的一个薄弱环节,因为这是一个需要跨行业协调管理的问题。
那么,医药物流的现状是怎样的呢?近年来,一部分正规的全国性制或区域性制的药品企业,由于其市场覆盖面广等原因,在销售目标市场区域找一家较有实力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该区域经销商。该经销商按照GSP规范管理,药品通过这样的流通渠道最终进入当地的医疗机构或零售终端系统。
但也有些企业仅仅从当地名义上的经销商那里过过票而已(于是挂靠者有之,转让证照者有之。近年来出现的针对私人性质的招商活动及非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药品的现象比比皆是),药品根本就不进入该分销商仓库等管理系统。更有甚者,在当地随便租赁一个仓库,或者干脆将药品直接存放在各地的办事处,亦未进行任何质量验收就进入终端。也有相当一部分的药品经营企业即使有仓库,亦形同虚设,对经销的药品按照GSP要求储存、质量验收、保管、养护等基础工作根本就没有条件开展。目前,在国家限期实施GSP认证的政策下,药品流通企业的经营条件有所改善。但药品流通是一个长期而系统的工程,如何才能做到安全高效而富有竞争力,需要多方积极的探索。
1第三方物流托管之思路
药品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是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管理。但随着市场细分和物流业的发展,我们设想:是否可以将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物流管理剥离出来?即把药品流通过程中的一般入库、质量验收、储存、保管养护、配送、包装、装卸、承运及其相关信息管理等各项物流业务工作,全部委托给更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管理。自己则在承担法定责任的同时,集中精力做好市场营销工作,将主要精力转移到资金流、信息流的管理上来,以达到节约时间、成本,加快物流和资金的运转速度,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的目的。换言之,基于药品管理的特殊性,药品物流能否像一般商品一样亦实施第三方托管呢
笔者认为,这是当前医药企业尤其是一些小型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如果真的能够采用这样一种简捷的物流管理运行机制,那一定会得到众多企业的欢迎。也有人大胆预言:将来取代现有药品流通方式的最佳物流方式,必然是通过专业的、合法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当第三方物流业高度发达,其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迅速提高,那时任何药品企业都愿意将药品物流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代为管理。
但设立纯粹的、不参与药品经营活动但又涉及药品质量管理内容的全新的药品第三方物流企业,笔者认为并不现实。首先在现行的药品管理法规体系框架下,其企业属性尚无法界定,即它到底是属于药品经营企业还是属于一般物流企业,有没有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能的主体资格,尚缺乏法定依据。这个法律瓶颈问题不解决,严格意义上的纯粹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就难以得到合法与健康的发展。其次是药品安全问题。再次是其配备、规模等条件对于经济实力的要求。
我们再进一步设想,那些有能力承担物流托管的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可以取代上述纯粹的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进行药品物流托管服务呢?笔者以为,这完全有可能,而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第三方物流托管的重要意义
药品经营企业之间药品物流的托管和被托管行为在现行药品法规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如果将药品物流业务委托给已经通过GSP认证的、有足够配送能力的企业托管,在现有的药品法规框架内还是有一定的依据和一定可操作性的。
(1)按照现行药品管理法及GSP的要求,作为药品物流管理最重要的硬件设施之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设有达到标准要求的仓库,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照GSP的程序和方法予以管理。
然而药品法规并没有严格的定义规定企业设置的仓库必须拥有产权。所以,目前在实施GSP的具体过程中,国家允许企业可以采取租赁的方式等变通方式设置企业仓库,而实施第三方物流托管即是这种变通方式之一。
(2)按照现行药品GSP的规定,国家允许药品经营企业从厂家或商业企业直调药品,其本身考虑到了药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尤其是流通过程中的实际操作性问题。国家考虑到这一“特殊需要”,为了节约企业的运输和管理成本而制定这一政策。换言之,这一部分药品的物流业务完全是国家赋予企业免于实行自有仓库储存、养护和配送管理的一种特殊政策。
可以设想,将来随着药品制经营模式的发展和丰富,直调药品的业务比重将会越来越大,甚至极有可能一个企业的所有药品物流全部采用直调方式运作。这就不只是GSP所说的“特殊需要”的个别业务问题,而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根据现行GSP规定,按照企业的经营规模,硬性地规定企业的仓库面积要求,其现实意义并不大。否则,这种质量管理的成本太高,这也是目前国家推行GSP认证难度大、企业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笔者认为,政府在依靠设立技术屏障、采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以推行GSP认证制度的同时,应适当地考虑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和大多数企业的承受能力,能更好地达到预期目的。
仓库是药品物流环节的一个重要的基础硬件设施。因此,我们可以考虑让一部分企业设置仓库,另一部分不设置仓库。换言之,一部分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偏重于做药品物流业务,而另一部分企业偏重于做药品经营。如果强行要求每个企业设置仓库,将会使企业陷入重复建设的覆辙,造成国家和企业资源新的浪费。而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托管将是节约资源、缓解这一矛盾的有效措施之一。
(3)近年来,随着药品管理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尤其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注册、流通管理等上游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家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已经逐渐形成了制度化、系统化、标准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作业。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的物流管理过程中,在技术上已经没有太大的差异性。因此,这些都为药品经营企业之间实行第三方物流管理创造了技术条件。
(4)按照GSP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承担GSP及其他药品法规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笔者认为,企业可以将其中的责任和义务在适当的情况下予以分开:药品质量的最终责任理应由自己一方承担;而义务,只要不存在商业竞争的风险,作为药品流通供应链上的一个物流管理环节,则完全可以将其中的药品质量验收、储存、养护和配送等业务内容全部或部分委托给另一家已经通过GSP认证的、又有能力承担第三方物流管理的企业承担。这在技术上是可行的,也不违背现行GSP等药品管理法规的原则精神(前提是后者的药品仓库、验收、养护及配送等硬件设施、管理软件以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素质要求已获得了国家的认证,其各项作业活动已经完全标准化、程序化了,完全能够满足GSP的要求)。因此,在现有的药品法规体系框架下,这将不失为一种更直接、更有效、更理想的第三方物流托管过渡方式,而且更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这比现在有些经营企业异地设置仓库(甚至不设仓库),“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尴尬储运管理方式要好得多。
此外,有能力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服务、愿意接受托管的药品经营企业,仓库等硬件设施齐全、适宜,配送能力足够强,在药品物流托管过程中,既能满足现行药品流通法规中的诸多法定义务,又能确保药品的安全、质量以及药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第三方物流托管也是对其产能的一种充分利用。
3第三方物流托管的过渡问题
作为国内药品流通主渠道的国有商业企业,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其基础设施完全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惜成本地投资建设,特别是在药品物流仓储设施方面的投入更是巨大。但发展到现在,据有关报告显示,国有商业中的亏损率已高达35.5%以上。其亏损原因,除了体制问题以及管理上的漏洞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以往在仓储设施等固定资产的投入比重过大,使得产生的历史包袱过重。目前,国有商业企业中,有相当多企业的仓库是吃不饱甚至是闲置未用的,这是极大的资源浪费。
如果我们实施了上述第三方物流托管的模式,国有商业企业正好可以将它闲置未用的仓库物流资源优势发挥出来,与那些需要仓库的企业共用,完全或部分开展药品物流托管业务,合理地收取一些费用补偿因仓库闲置损耗增加的亏损。这种把劣势变优势的双赢战略,何乐而不为呢?
实际上,目前国内有些大的企业集团已经就其下属的医药商业企业进行仓储设施、人力资源的整合,就属于第三方物流管理的模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有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尤其是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虽然起初声势造得很大,亦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和本地市场的辐射力,但时下却存在业务量吃不饱、面临亏损的边缘。因此,如果政府能够出台实施第三方药品物流托管的相关政策,那么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托管服务的收入极有可能成为这些企业的重要收入来源,将为这些企业的健康发展助一臂之力。
兽药残留指的是动物性食品中具有的首要母体代谢物和化合物以及和兽药相关的杂质的残留。在动物的生产过程当中,为了有效的促进动物的生长以及防治动物疫病的发生,一定会使用兽药,但是动物食用了兽药之后,在对其进行屠宰的时候会在组织体中发现残留。兽药残留不但包括原药,还包括药物在动物体内当中的代谢产品。动物体内残留的兽药包括驱虫兽药、抗生素类、激素药类、磺胺药类、抗球虫药以及呋喃药类等。这些高效强力的兽药用到动物的生产当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兽禽的产量,但是如果滥用或者过度的使用兽药会使得药物在动物体内残留,这些兽药残留会通过食物链对人类的身体以及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伤害;比如:食用残留在动物体内的药物会使得人体内的胃肠菌群不平衡、干扰体内代谢的正常代谢、产生致突变、致癌以及致畸作用。现如今的早熟门事件就是因为食用了添加雌激素的食物造成的。所以,为了避免人类的身体以及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就一定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动物体内兽药残留问题。
2加强兽药残留和动物性食品安全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建设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对兽药残留进行监控的基础就是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我国制定的首要残留限量依据的是欧盟以及美国等国家的标准。然而,因为我国的兽药种类比较多,制定得这个标准并不能对我国兽禽养殖的实际情况。所以,我国需要对这个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另外,还要依据我国广大人民的饮食习惯建立并完善兽药残留风险评估体制,进而保障动物性食品的安全。
2.2加强建设兽药的休药期标准
现如今在对兽药的休药期进行完善的时候,还要加大力度研究以及制定新剂型和新兽药的休药期。在对新剂型以及新兽药进行申报的时候,一定要提供其休药期资料。兽药的休药期指的是从不给动物注射药物到许可这些动物屠宰或者制作动物产品(蛋和奶)的间隔时间。规定兽药的兽药期是为了避免或者减少供人类使用的动物性食品中有过量的兽药残留,保障食品的安全。在休药的这段时间,动物或者动物性食品当中存在毒理学的残留物能够得到逐渐消除,直到其残留量达到标准量。对兽药休药期的规定主要是依据规定动物体内的消除规律制定的,兽药在动物的体内的消除规律是给动物注射最长用药量以及最大剂量给药,在停止用药之后在不一样的时间对其进行屠宰,并对其体内残留的兽药量进行检测,知道采集的动物的所有组织内都检测不到药物的存在。休药期是根据不同的药物、不同的动物、给药途径、制剂方式而变化的。因此,在对动物体内的残留药物的消除规律进行研究的时候,一定要找到检测限量小于药物的残留限量的能够付诸实施的检测方法。
2.3制定并完善兽药残留的检测标准
药物的检测技术直接影响着食品的安全水平。所以,每个国家都建立了药物检测机构。在2002年,我国出台了《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提出了100多种兽药在可使用动物组织的残留最高限量。然而,对这100多种兽药的残留检测标准却只有90多种,而且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现在我国对动物体内的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基本上都是高效液的相定量的检测方式,这种检测方法用时比较长、检测程序比较复杂,并不适应当今社会的要求。所以,我国一定要加大对快速高效药物检测方法的研究。当前国际上存在的快速筛选方法主要有基因芯片法、酶联免疫吸附法、PCR探针法、放射免疫法等,这些方法通常是在非实验室状况下对动物样品进行检测的方法,如果检验结果呈现的是阳性,就说明此动物的药物残留量不符合标准,是不允许这些产品上市的。当前还有许多的高效检测方法,它们属于定量检测方法,比如: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质谱联用法、原子吸收光谱法、气相色谱法以及原子荧光光谱法等,这些检测方法需要使用很多大型的精密仪器。还有一类方法就是确认检测方法。这些方法在国内外贸易纠纷、政府检测等时间中使用频率比较高,这类方法一定要对动物体内的药物残留进行确认性的检测,该确认性检测主要是对其分子式、结构以及分子量的检测,这类检测方法是一般的实验室办不到的,只能在国家级的兽药安全评价中心进行。
3总结
分类安排实习地,加强实习全过程的监督
毕业实习前三月,与实习单位联系,初步确定实习人数、带教老师研究方向,并向学生公布。让学生根据自身及实习单位实际填报实习志愿,在充分尊重学生志愿情况下于实习前半月公布实习分配名单。实习前一周,对全班同学进行一次毕业实习动员,宣讲专业思想及安全知识,强调实习纪律及注意事项。下发《指导老师学生版实习要求》电子版(主要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毕业实习计划,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及其实施办法,论文评分标准等),详细规定了毕业实习全过程的具体要求,使学生和老师有据可查,非常有利于实习顺利完成,提高论文质量。为确保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我们建立了实习督导制度。前期督导重在了解学生是否及时到岗、是否及时查阅相关文献并做好开题准备工作;中期督导重在了解学生实习纪律、实习态度、实习进度;后期督导重在了解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度。通过三次督导,从程序上保证了毕业论文的顺利完成。
严格规范答辩过程,不断提高论文质量
学生可提前通过网络将论文材料发给审核老师审核,审核老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学生及时改进,保证了论文质量。提前张贴及网上发部实习安排及要求,如答辩时间安排,答辩审查资料要求,答辩过程注意事项等,使学生在答辩前心中有数。答辩委员会根据审核通过的学生论文内容,按照专业细分方向,如药理研究、药品质量研究、临床药学、药物制剂研究、药品营销等分类成立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成员按他们研究方向及从事教学课程选派。按照答辩要求完成答辩后,以指导老师初评成绩占30%,评阅老师评阅成绩占20%,答辩成绩占40%进行核算汇总,为学生毕业成绩。
论文摘要:列举微生物实验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分析事故原因,对高校实验室的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提出自己的见解。
随着现代教育的改革,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的培养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高校实验室是学生的这些能力锻炼和提高不可缺少的平台。资金投入逐年增多,实验设备不断更新,仪器和药品也不断增多,实验室变得更加复杂,随之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为保护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的财产安全,安全问题成为实验室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为提高仪器使用率,实现实验资源共享,广东海洋大学水产学院微生物实验室,除承担水产养殖、海洋科学和生物工程专业的微生物学以及水产动物病害防治专业的细菌分类学实验教学外,每学年还有部分本科学生在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所以实验室使用频繁,进出人员较多,给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笔者总结7年的工作经验,谈谈如何做好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做到零事故的发生。
1 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及原因分析
1.1 消防安全
1)供电线路老化,以致漏电着火。近年来,高校实验室由用电引起的事故占实验室安全事故比例较高,可见实验室用电安全不容忽视,特别是线路老化而又未及时改造的。
2)设备原因导致失火。①任何仪器设备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对超过正常使用寿命的仪器,要及时报废。有的工作人员只要仪器还没出问题就照常使用,以致设备“超期服役”,留下安全隐患,容易导致失火。②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发现和维修。如恒温培养箱和恒温干燥鼓风箱等仪器有时需要工作过夜,如果未及时发现故障,在夜晚无人值守时出现温度失控,就容易导致失火。
3)未关电源引起失火。下班离开实验室时忘记关闭电源,致使设备通电时间过长,可能因温度过高而失火。
4)仪器操作不当,温度设置过高引起失火。如使用控温范围为0~300 ℃的恒温干燥鼓风箱,若将温度设置超过300 ℃,就有可能失火。
5)操作不慎,使火源接触易燃物质,引起着火。例如在进行微生物无菌化实验时, 一般需要在酒精灯旁操作,同时还需用酒精消毒手。如果未等手上酒精挥发就进行操作,就可能将火引到身上。
6)爆炸事故。高压蒸汽灭菌器是微生物实验室的常用设备,如果压力表失灵,安全阀堵塞,或者操作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药品危害普通微生物实验室内较少使用剧毒药品,但是也有许多常用药品是有毒的。如用来擦拭显微镜镜头的二甲苯容易挥发,人体吸入过多,会直接影响健康;作为芽孢染色用的孔雀石绿,为致癌物质,如果不慎溅到皮肤上,就会给师生的健康留下隐患;常用于显微镜油镜镜头的香柏油也为剧毒药品;另外,若操作不慎,浓硫酸、苯酚等试剂飞溅出来会严重腐蚀实验仪器,甚至伤害实验者的皮肤、眼睛,等等。往往因为是常用药品,操作者容易掉以轻心,不仔细阅读药品说明,酿成不良后果。
1.3 细菌感染和污染许多师生认为普通微生物实验室内菌种致病性不强或无致病性,所以容易麻痹大意,消毒意识淡薄。但是细菌是可能产生变异的,在某些特定条件下由非致病菌转变为致病菌,如果人体感染就非常危险,特别是身体上有伤口危险性就更大。另外,由于实验的需要,学生做毕业论文设计时,经常要从水体、土壤或动物身体上分离细菌或真菌菌株。因为数量大,常常没有对分离到的每株菌都进行鉴定;但在分离过程中有可能会得到少数致病菌,因未被鉴定而不易被发现。如果没有被严格消毒处理,那么这些致病菌就可能会危害师生健康,甚至污染环境,危害周围更多的人与生物的健康。
1.4 辐射损伤微生物的实验操作经常要在无菌的工作台上进行,在操作之前常用紫外灯照射消毒。由于强紫外线对人体有害是一个基本常识,所以实验指导教师有可能不会预先强调。正因为这点忽视,有的学生可能不会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甚至直接在紫外灯下操作部分实验,而导致身体受损或受伤。
2 防范措施
2.1 重视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面对安全问题,应防范于未然,千万不要等到问题出现后才重视。安全意识的淡薄是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警惕性高、防范意识强,许多安全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所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非常重要。在新生进实验室之前,必须由实验室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且每次实验课之前由任课教师提前强调实验的注意事项。毕业班学生在实验室内做毕业论文设计时间较长,而且晚上和节假日都有可能要进行实验操作,所以应当专门进行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操作和各种应急措施。
2.2 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操作步骤实验仪器的使用都有一定的规程,应严格按照说明进行正规操作。最好将每一台仪器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打印出来贴在仪器上面,让学生一目了然。每个学生和工作人员都要在了解实验流程、熟悉仪器操作后才能正式开始实验,降低因操作不规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
2.3 完善规章制度,实施规范管理
1)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由于高校实验室的使用人数较多,使用次数频繁,管理也较为复杂,所以完全有必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对实验操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发达国家的著名高校早在多年以前就制定了严格规范的生物安全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如美国印第安那大学专门设立了一个环境健康与安全部,主要致力于保护学生、教员、职员和来访者以及大学财产的健康和安全[2]。广东海洋大学也制定了《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等,张贴在实验室最显眼的位置,时时提醒学生避免不规范行为。
2)规范管理。实验室难管理往往不是因为制度太少,而是因为监督管理不到位。有些规章制度如同虚设,所以要落实各项制度,必须规范管理。有毒和易燃试剂要专柜保存、专人管理;精密仪器集中在一个房间,定期抽湿防潮;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包括药品、仪器的使用,记录每次使用的日期、时间、使用者姓名和使用前后的状态等情况,实验员经常对记录进行核对和检查。
3)安全检查。做好实验检查监督工作,有备无患。每次进入实验室都要打开门窗通风,离开时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过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定期检查各仪器的使用状态,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确保每一件仪器设备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冰箱经常清理,对不明菌种进行灭菌处理。
互联网发展速度迅猛,电子商务成为21世纪商务发展道路上的一大热点。通常,任何医药产品都不可能由生产公司直接推销给最终用户,必须通过医院、药店和医生处方等来实现销售。因而对于一个医药公司的销售管理而言,需要关注的将不仅仅是销售额,而更多的是销售过程、销售地区(医院/医生/药店)、产品和费用等信息的管理,这些信息中有许多是难以量化的。对于许多大型国有医药贸易企业和跨国公司来说,如何在这样的条件下,有效地进行销售过程中的产品管理、地区管理、过程管理和费用管理,用以控制销售的投入产品状态,就成为一个富有挑战性的课题。
二.题目的主要内容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1.功能模块:根据系统功能的要求,在线医药销售管理系统订以分为两个功能层次:一个是区域职工的送检申请和到货确认;另一个就是总部职工的送检申请、送检审批、出库、发货,以及查询库存情况等。其核心为中央的"药品销售系统"。对于区域职工,根据系统的功能分析,它具有的功能包括送检申请,和收到药品后发送到货确认信息对于总部职工,根据系统的功能分析,它具有的功能包括送检申请、送检审批、出库操作、发货操作、以及对库存中药品的情况进行查电子商务资料库"-&%7+1!39+7"$4询。
(图一)在线医药销售管理系统功能模块
(图二)在线医药销售管理系统的页面逻辑结构图
2.主要内容:
该系统包含了客户下订单、总部职工确认订单、将药品出库、然后发送药品、直到客户收到药品、给总部发送确认通知等一系列的过程。包括一个数据库,数据库由药品商信息数据表、所有用户信息数据表、所有商品信息数据表、系统商和职工信息联系表、系统所有仓库信息表、系统送检申请表、系统库存明细信息表、系统销售信息统计表、系统发货信息表、系统出库明细信息表、发货单记录表等。
3.实现目标:
本系统主要是实现医药药品的在线库存查找、在线销售,以及对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在线管理。使医药公司有效地进行销售过程中的产品管理、地区管理、过程管理和费用管理,用以控制销售的投入产品状态。
三.所用工具,方法及手段
本系统采用Browser/Server结构,使用ASP的ADO组件来访问实际的数据库。利用SQL的查询语句实现对数据库表的添加,查询和修改,删除。
采用ASP+SQLServer数据库的模式来订制一个小型的电子商务环境。系统采用了模块化设计方法,根据用户的需求及程序的应用与维护的易用性,将系统各个部分置于不同的模块当中,方便了程序的扩展与维护,同时建立了程序功能复用的基础。本系统尤其注重了安全性问题,能够防范恶意的入侵用户操作所出现的失误,极大程度上减少了系统出错的几率及维护系统所需的开销。
四.实验环境和实习条件
1.软件环境:WindowsXP/2000/98,SQLServer2000,Internet信息服务器。
2.硬件环境:Cpu:Pentium166MHz以上,内存至少128MB,硬盘空间60M,显示器800*600或更高分辨率TAGS:实现管理系统销售医药在线系统报告论文学生信息
。(注)开题报告要点: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来源,理论或实际应用意义。2、题目主要内容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3、拟采用哪些方法及手段。4、完成题目所需要的实验或实习条件。5、完成题目的工作计划等。
(开题报告不够用时可另附同格式A4纸)
开题报告五.工作计划
第六周布置内容、书写报告
第七周开题报告
第八周整理材料
第九周需求分析
第十周概要设计
第十一周详细设计
第十二.十三周编程实现
第十四周系统测试
第十五周撰写论文
第十六周论文定稿
第十七周准备答辩
查阅资料、文献目录⑴ASP数据库系统开发实例导航宣小平但正刚&nb电子商务资料库-91*''''5..;/*9#3(sp;张文毅人民邮电出版社
⑵ASP数据库开发实例精粹郭瑞军李杰等编著电子工业出版社
⑶软件工程导论(第三版)张海藩清华大学出版社
⑷ASP精解案例教程石志国王志良薛为民清华大学出版社
⑸相关的DBMS应用书籍
⑹应用程序开发工具应用教程
⑺SQLServer数据库应用系统开发技术朱如龙机械工业出版社
⑻有关该课题业务介绍书籍
指导教师意见:
(对本课题的深度、广度及工作量的意见和对设计结果的预测)
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教研室意见: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月日
开题须知
一、学生要认真填写开题报告。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学生须向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提交开题报告,作为答辩评分的参考材料,没有开题报告不能参加答辩。如果丢失要及时办理补交手续。学生毕业后,开题报告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一并存档备案。
二、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确定,指导教师要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进行开题,一般安排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的第二周至第三周进行。
三、开题报告的审查由各专业教研室主持,每个学生的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开题通过后学生才能正式获得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
四、学生要充分理解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内容和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并且要具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所要求的实验或实习(调研)条件。
【关键词】药品供应链 全程质量管理 体会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病人的用药安全。随着我国各种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患者用药自我保护意识的加强,更加提高了我们医药工作者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力度。本文通过药品在我院整个流程的全程质量管理,层层把关,确保了我院的药品质量。
1 严把 进货渠道关
我院药品购入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常用基本药物,它是经过院药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在省药品招标网中所招企业的药品;二是求购药品,它是根据临床需要,由病人申请,由主治医生、科主任、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共同签字方可购买的药品;三是特殊药品,它是按照药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购买。它们都是经过具有药品供应资格的公司所配。
2 严把药品入库关
以上所购药品,由采购员、药品保管员、药库管理人员共同核对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批文、批号、商标、包装、生产厂家、外观质量、效期、采购计划等内容,认真填写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表,并各自签字,符合规定方可入库。
3 把好在库药品养护关
3.1 对在库药品常规保管
对于已经入库的药品,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根据不同药品贮藏要求合理存放,注意仓库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放入冰箱、冰柜、阴凉库,并对在库药品每日早、晚各监测温湿度一次,进行记录,对超过管理要求的,及时进行调整;对中药材、饮片注意防鼠、防虫、防霉等事项,定期翻晒;对破损、质量改变或可疑药品及时清理、登记,年终统一处理;对特殊药品严格按照各自管理方法进行管理。
3.2 对在库药品效期的管理
药库、药房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效期清理,并对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按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产地登记成册,每月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及时送达药剂科 进行调剂。
4 严把药房药品领用关
药房药品来源主要为领药人员从药库领回药品,为保证药品质量,经办人员应对药品外观、有效期进行核对。对有效期不足半年的药品,填写《近期药品催销表》,由药剂科与临床联系合理调剂,快要到期的药品及时与医药公司联系退换或报损。其次为职工借药还回药品,病人药物过敏退回药品,各药房之间互借还回药品,临床科室节约药品,这要求药房经手人对以上收回药品除了药品外观、药物完整性常规检查外,应对其批号、效期、产地进行核对,确认为我院所购药品,且有效期半年以上才能接收。 中国论文下载/
5 严把药品发放关
药库、药房工作人员发放药品时,认真执行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药品出库原则。药库人员对药品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向药房领药人员说明,由药房经办人根据药房用药情况,决定领用与否。药房窗口司药人员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对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向病人说明使用期限,由病人决定是否需要请处方医师更换药品。对拆零药品在药袋上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效期。
6 用药后的药学监护
我国近年来有关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有上升的趋势,据北京药学会药师深入临床专业组报告:1993~1998年30所医院2848例药物不良反应,其中28例死亡,126例产生严重后遗症〔1〕。黄瑞珍等报道:北京协和医院1994~1998年5年间由于药物过敏引起的药疹住院262例,占同期皮肤科住院人数的18.8%〔2〕。因此,做好药学监护是药剂科做好药品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各临床医生、护士及时进行登记,由药剂科派人到各科收集,定期向药监局上报;特殊严重不良反应由各科及时上报,药剂科负责从各药房召回药品,与公司联系,厂家查找原因,决定该药临床应用与否。
通过药品供应链全程质量管理,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障病人生命财产安全和医院的健康运行、发展做出了贡献。
参考文献
(1)封面封面由文头、论文标题、作者、学校名称、专业、年级、指导教师、日期等项内容组成。
(2)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提要是论文内容的概括性描述,应忠实于原文,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是从论文标题、内容提要或正文中提取的、能表现论文主题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词语,通常不超过7个。
(3)目录列出论文正文的一二级标题名称及对应页码,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对应的页码。
(4)正文正文是论文的主体部分,通常由绪论(引论)、本论、结论三个部分组成。这三部分在行文上可以不明确标示。
(5)注释对所创造的名词术语的解释或对引文出处的说明,注释采用脚注形式。
(6)附录附属于正文,对正文起补充说明作用的信息材料,可以是文字、表格、图形等形式。
(7)参考文献作者在写作过程中使用过的文章、着作名录。
4、毕业论文格式编排
第一、纸型、页边距及装订线毕业论文一律用国家标准A4型纸(297mmX210mm)打印。页边距为:天头(上)30mm,地脚(下)25mm,订口(左)30mm,翻口(右)25mm。装订线在左边,距页边10mm。
第二、版式与用字文字、图形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1.5倍行距。文字一律通栏编辑,使用规范的简化汉字。忌用繁体字、异体字等其他不规范字。
高中化学教育课程中绿色化学的实施
摘要:高中化学的课程目标之一就是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随着环境问题的凸显,作为科学素养的一部分,绿色化学理念应该为学生所接受并内化。这就要求教师在高中化学教学中涵盖绿色化学理念,主动创设情境,立足实验,在课堂中渗透绿色化学理念,并对学生的绿色化学理念进行评价。
关键词:高中;教育;绿色化学
一、高中绿色化学教育目标
绿色化学是用现代化学和化工生产技术,消除或减少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有毒的原料、催化剂、试剂和溶剂的使用,不生产有毒有害产物、副产物和废物的一门新兴学科,其宗旨是实现有害物质零排放,从源头上防止污染、保护环境。对于高中化学教育而言,绿色化学教育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其教育目标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知识与技能。理解绿色化学概念、原则,了解绿色化学诞生与发展,认识生产生活中的绿色化学现象;学习绿色化学的研究方法,掌握化学实验基础知识与技能,能够完成简单的绿色化学实验;理解绿色化学与其他科学之间的联系,能够运用有关知识和方法解决绿色化学问题。
2、过程与方法。在探究绿色化学问题的过程中,理解绿色化学意义,学习科学研究方法,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增强科学探究能力;掌握获取、加工绿色化学信息的方法,能够提出具有探究价值的绿色化学问题,提高自主学习、自主思考、自主探究绿色化学知识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习绿色化学的兴趣,激发参与绿色化学宣传与科技活动的热情,感受绿色化学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关系;增强将绿色化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中的意识,能够合理判断与绿色化学有关的社会和生活问题;关注与绿色化学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树立绿色意识和可持续发展观念,主动承担起学习绿色化学的责任,强化保护环境和造福后代的使命感。
二、绿色化学在中学化学教学中的实施途径
1、主动创设情境,善于利用教材素材。教师在教学时,应以主动创设的或者教材中的生活化情境或问题为中心,通过主动探究式教学,鼓励、引导学生主动建构绿色化学理念,比如可以把绿色化学的理念渗透在元素化合物教学中。如在卤素教学中,教师可组织学生讨论氯气用于自来水消毒的利弊;在高分子材料的教学中,教师可以以废旧塑料的再生利用为例,让学生认识到化学对废旧物资的综合利用的作用,讨论其可能的途径。通过这些活动渗透绿色化学思想,学生经常了解及关注身边的环境问题的热点,从而提高其深入了解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并将其所学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培养学生防止污染、关注人类生存发展的责任感。
2、立足实验,渗透绿色观念。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学科,实验是化学教学的关键所在,所以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绿色化思想的重要手段。中学化学实验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大部分实验的药品用量在教材中都未明确量化,都是用“适量”、“几滴”等笼统的词语限定,而中学生做实验时好奇心比较重,无法准确地把握实验药品的实际用量,所以造成药品的损失,甚至可能造成污染。二是实验的产物有毒。所以要对化学实验进行调整,要定量,实验室明确告诉学生药品的用量情况,这样既可提高实验的科学性,又可为实验操作规范化奠定基础,更是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保证。三是让学生根据有毒物质的性质,探究针对该种物质如何进行回收与处理。对于实验可以进行细节上的优化和处理,使得实验更绿色化。例如在萃取操作的演示实验中,由于溴的挥发性强,毒性大,而碘的毒性较小,可以将四氯化碳萃取溴水改为萃取碘水。在铜和浓硝酸反应的实验中,将铜片改为可调节高度的铜丝,这样就可以控制反应的进行,当实验结束时可以及时将铜丝取出,减少空气污染。演示白磷和红磷着火点对比实验时,该实验反应发生时燃烧物易爆溅并且燃烧时有大量白烟产生且有毒等,实验时在铁片上方罩个玻璃罩,取用的药品也要尽可能少。由此可见,在实验时,要确保实验的安全及环保问题。另外,教师要引导学生从不污染环境、不吸入有毒烟雾及安全和便于观察等角度出发讨论、分析,共同改进完成实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环境意识及绿色化理念。
三、循环使用化学试剂、充分利用反应产物
绿色化学是一门从源头上阻止污染的化学,所以,我们应该应用化学的处理方法,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及反应产物。这不仅从源头上防止了污染,而且增加了经济效益。例如:在中学化学实验用CO还原Fe2O3的实验中,如果将反应后的混合集体(含未反应的CO)直接释放到空气中,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空气,产生了新的隐患。如果进行循环利用,就能达到节约化学资源和保护自然环境的目的。在实验工作中,用绿色化学的思想来指导,更能有效地防止污染。
四、妥善处理化学实验中的废弃物
在中学化学实验中,大部分实验的药品用量在教材中都未明确给出限量以致学生很难把握药品的实际用量,这样既影响实验的科学性和实验效果,又会造成药品的浪费,还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规范化操作。若将药品规定了用量和浓度,既方便施教,又方便操作,更易让学生接受、观察和记忆,从而培养学生严谨的实验态度和科学的实验方法,同时节约药品,减少环境污染。教师实验教学过程中,限定用量,把好的经验传播给学生,妥善处理化学实验的废弃物(回收、无害化处理),加上正确引导,既提高了实验的科学性、为实验操作的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又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实验习惯、使学生学到实际应用技术,同时也增强了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作为减少环境污染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董量耀.中学绿色化学教育实施策略探讨.化学教育[J].2002,11.
[2]吴光才.中学化学实验绿色化的探索[J].南平师专报.2001,02.
[3]张婉佳.中学绿色化学教育的思考与探索[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01,12.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职能和任务要求,其依法出具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科学、真实、准确,而决定实验室检测/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人员、设施和环境条件、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设备、测量的溯源性、抽样、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等各个方面,其中第一要素为人员的科学管理,要求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拥有一支各类专业人才齐全、技术全面、能快速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精英队伍。如何科学管理和规范建设这支队伍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面临的一项重要问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是实施人力资源技术信息储备和人才发展战略的基础。人员技术档案是全面反映人力资源整体情况,充分发掘人力资源的基础,现就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管理作以探讨。
一、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的作用
1.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事业发展的要求。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做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工作,能便于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队伍各类专业人员现有的状况,为合理使用、培养和开发利用各类专业急需人才,提高专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专业人员快速应对和处理各种饮食用药安全突发事件能力,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2.满足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人才管理要求。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够完整地记载各类专业人员的资历、能力、业绩和专业技术水平。管理并运用好专业人员技术档案,能为各项科技工作招聘、人才交流、推荐科技人才、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聘、人力资源储备提供详实、可靠的材料依据。
3.满足社会服务的需求。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按照相关准则和法规,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出具的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满足服务社会的需求。
4.满足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的要求。《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实验室管理者应确保所有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的能力。当使用在培员工时,应对其安排适当的监督。对从事特定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实验室应保留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授权、能力、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或能力确认的日期。这些信息应易于获取。”所以,完善的、行之有效的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管理程序,也是满足质量管理体系及实验室认可/认证工作要求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与技术档案材料分类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以食品、药学(含中药学)专业人员为主,同时应有医疗、生物、药物制剂、分析化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档案管理、图书情报、会计、法律等各类专业人员,以确保各学科互为补充,合理配置。
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档案应全面、客观、真实,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基础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履历表、学历和学业证书(含毕业、结业、修业、肄业)及后继学历证书;各种专业技能考试、考核合格证、资格证;参加各种科技研讨会、专业技术会议、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及能反映专业人员个人资历和技能水平的各种材料。
2.任职资格材料。主要包括专业人员历次任职资格评审表、任职资格证书、任职聘书及检定员证、操作员证、上岗证、上机证、内审员证、监督员证、审核员证、评审员证等相关的任职证书。
3.科研技术成果材料。主要包括反映专业人员业绩的专业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发表的学术论文、论著;主持或参与各项科研课题鉴定证书、获奖证明、证书及完成者证书;发明创造专利证书及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4.考核材料。主要指每年度对专业人员进行考核的考核登记表。内容包括:本人述职;培训进修学习情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完成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创造发明及成果情况;工作失误、失职情况等。
5.其他材料。指专业人员参加各种专业学会、学术团体的聘书、聘任证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每一卷技术档案应具备的基本信息有:档案号、姓名、科室、最高学历、毕业时间、第一学历、毕业时间、第二学历、毕业时间、工作时间、职称、任职时间。论文信息管理:档案号、题名、出版时间、责任者、级别、(标有ISSN或CN)收录、数量、归档时间。论著信息管理:档案号、书名、出版项、出版时间、科室、主编副主编、编委、编者一、编者二、编者三、数量、归档时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课题来源、类别、经费、研究起止时间、承担单位、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科研课题完成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课题名称、研究起止时间、鉴定时间、鉴定单位、证书编号、科室、负责人、参加者名次、归档时间。获奖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获奖名称(科技成果、医疗成果、优秀论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授奖单位、授奖时间、级别(国家、省、部、市)、证书号、归档时间。学术会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会议内容、参加地点、会议时间、主办单位、科室、参加者、归档时间。培训、进修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起止时间、专业内容、进修单位、参加者、培训鉴定归档时间。学术职务情况信息管理:档案号、学术团体、职务、任职时间、聘任单位、科室、受聘者、归档时间等。
三、专业人员技术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
1.实施“一人一档”。为便于档案管理,了解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岗位变动情况,需要建立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内的每人一套的技术档案。
2.将文件的收集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业务报告、年终工作总结,国内外各种刊物发表或会议交流的论文等材料,医学科技成果,都属于收集的范围,应该随时注意收集;还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规定外出人员学习结束后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上交培训资料,由培训归口管理部门再向人员技术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等。
3.把好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材料关。技术人员档案大部分是技术职称评聘过程中形成的,评聘工作为个人技术能力和业绩的集中展示提供了机会,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工作中的经历、品德、业务专长、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所以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定和技术职务聘任时同步收集材料,大量的专业技术证明材料可以通过这一渠道来收集。
4.在完整收集各类资料的基础上,档案管理人员逐人、逐项进行整理、编目、著录,整理完毕的技术档案材料,存放档案盒归档。有条件的机构,在保存文本技术档案的同时,还可以将计算机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采用电子表格录入,将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档案的全部信息建立关联,集中表达在一个窗中的各页面内,直观地展示个人的基本信息、技g信息,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内部局域网点击查阅本人的技术档案材料,最终达到技术档案管理自动化的目标。
5.对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收集的论文、成果等个人技术材料,要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同时,对散失在外没有登记的文件材料,各有关科室要集中收到档案室进行统一管理,避免遗漏,定期收集。要做好这方面的收集工作,还需要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共同完成。
20__年月,本人由区物价局调任新成立的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担任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大家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
一、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物价工作有序开展
上半年本人在物价局工作,能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物价认证,保障市场供应,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努力工作。
(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机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自调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来,面对新情况、新任务,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发挥“五加二、白加黑”精神,经过几个月的积极建设,目前已有职工4人,办公用房2间,现有人员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也已逐步配备到位。二是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通过省专家组验收。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刚一成立,就接手创建省城市社区药品“两网”示范区工作,在人手少,药品监管工作还没有正式开展,与市局事权划分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专门组建创建班子,用短短100天的时间,建立健全了药品安全三级监管网络,规范涉药单位进货渠道,零售药店通过gsp认证,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基本满意,10月20日高分通过省专家组考评验收。三是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开展。今年8月区政府将区食安办由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整到区药监局,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完善了“统一协调、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监管得力”的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先后组织开展“食用油”、“奶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全区的食品安全。
二、努力学习,不断提升政治业务素质
一是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先后参加发展论坛学习和浙江大学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聆听了张应杭、余潇枫等专家教授的讲课,收获很大。二是参加市委手机党校的学习。目前自己在手机党校的学习积分为41分。三是认真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思索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体会,完成读书笔记2万余字。四是学有所得,撰写论文2篇。在学习彭国华的《工作标准攸关工作质量》一文后,对“有什么样的工作标准,才能有什么样的工作质量”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体会,撰写理论文章《以更高的标准、全局的意识、务实的作风开创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近期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调研,撰写了《有效落实政府责任,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谈政府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责任》调研报告。
三、依法行政,努力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江苏省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多部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学习和自学,并参加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理论知识,提高法律素养。二是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重要事项,在组织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因违背法律法规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决策。三是依法开展工作。目前我局还没有相应的执法权,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时限符合要求,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没有违法办事引起事件和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形。四是全力推动本单位法治建设。积极推动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拟定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学法,督促开展个人自学,组织外出学习食品药品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单位法治建设水平。
四、廉洁自律,积极塑造勤政廉政作风
作为单位领导,一年来,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平时生活中,都能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时坚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不断提高自己和班子成员的勤政廉政水平。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工作,平时注重党风廉政工作的学习和宣传,切实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公布药品安全质量投诉举报电话,结合药品
“两网”示范区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系统内外群众满意度调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二、在实际工作中勤恳履职,廉洁从政
一是积极塑造勤政廉政作风。在全局倡导“想大事、谋远事、干正事、办实事”的勤政之风,争当“勤动脑想事、勤用心谋事、勤动手干事”的“三勤”干部。半年来,初步完成了单位的组织架构建设,以创建为平台,迅速规范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开展。加班加点,带领一班人顺利完成省药品“两网”示范区创建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各项工作任务。二是严格做到清政廉洁。做到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无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无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无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无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无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无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对身边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教育、管理和监督,身边的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我院为山东省二级甲等医院,是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急救,预防和管理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为提高医院药学服务水平,确保静脉药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2012年6月份,筹建PIVAS静脉药物配置中心。
1布局
在院外科系病房楼东首,约340平方米配有休息区、普通更衣室、审方区、排药区、校对区、配置区、交校区、洗刷间、药库等。校对区为三十万级净化环境,仓内更衣间为十万级净化级别,配置间为万级净化环境,生物安全柜为4台,5个洁净层流操作台均为百级净化环境、配置间分为抗生素药物配置间及细胞毒性药物配置间,均为苏净装置,3台电脑用来接收医嘱,2台打印机,打印标签。
2人员构成
共有4名药剂人员,均为主管药师,和5名护理人员。工作时间架用弹性排班制,早7;30-10:30,下午2:30-5:00。
3工作流程分职责划分
药剂人员负责药品请领,保管,信息的维护,医嘱单的接收、处理,实行电话首接负责制,与病区的协调,收集病区反馈意见。护理人员负责洁净室的维护与清洁保养,消毒仓的处理,协调退药。
4工作流程
5总结
从我院的PIVAS运行情况来看,药师已从简单的发药、退药、进药、汇总发药细化到病人实施个体化给药,使药师走向临床参与药学服务,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服务,针对患者特有的情况建议一个合适的营养供应制度,临床药物治疗中的药物-药物、药物-试验室检查、药物-营养、药物-疾病状态的潜在相互作用,为避免这类相对相互,提出建议修改药物治疗方法。药师应做到评估、营养诊断、供给建议。
建立静脉配置中心的意义:保证药品配置的质量和静脉用药安全,减少药品浪费,降低医疗成本,加强职业防护,提高了护理质量,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4]
参考文献
[1]曹红梅,杨海苓,米文杰.新建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运行初探[J].中国民康医学,2012,(16):2048-2049.
[2]张丽萍.我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建立及工作探索[J/OL].论文天下,2012.04.24.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
全科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充分认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重要意义,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学习和领会医院职代会精神和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在日常繁忙的工作中,不拘形式,结合科室的实际情况开展学习和讨论,激励职工积极参与推进医院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实施。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提高了科室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了法制意识,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做到自觉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以提高窗口服务为己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做好一线窗口药学服务工作。
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病人。
门诊药房是药剂科直接面对病人的重要窗口,如何方便病人、如何提高工作效率,是药房工作的重点。随着2月份急诊绿色通道的开通,我科通过将中心药房与急诊药房合并、岗位人员整合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了住院病人及急诊病人24小时的药品供应,保障了急诊流程的正常运作。5月份,医院为站所的医保病人开通绿色通道,安排站所病人在住院部挂号看病交费后再前往门诊药房取药,为避免病人在住院部及门诊部间来回奔波,我科主动将站所病人取药的工作任务改由急诊药房承担,让站所病人真正享受到“一条龙”服务,树立了医院的良好形象。通过完善工作流程,合理设置窗口、机动配备人员等,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克服困难,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改变了取药排队、取药难等现象,为病人提供方便。
三、坚决执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保证临床用药供应。
严格执行药品网上阳光采购,保证了购进药品的质量,并密切联系临床,及时了解各科药品需求动态及掌握药品使用后的信息反馈,通过医院信息系统将药品供应信息通知至临床科室,保证了临床药品的及时供应。
四、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为了加强药品在购进验收、在库养护等环节的质量管理,我科成立了药品质量监控小组,质控小组成员每月不定期对科内工作流程及各岗位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并督促科室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每月28日全科召开质控会议,由质控员将检查结果汇总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质控小组成员督促整改。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根据广州市药监局发关于《广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出我院《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质量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标识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并相继实施,从而有效保证了我院药品质量,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且减少了医院因药品过期造成的损失。
五、做好每月药品盘点,协助财务部做好药品经济核算工作。
2007年6月全院住院输液患者221名,其中136名静脉滴注中药注射剂,85名静脉滴注西药成分注射剂。其中男性98例,女性123例,男女比例为80∶100,年龄最小25岁,最大88岁。
2结果
调查所涉及住院输液患者221名,其中136名静脉滴注中药注射剂,有11名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占用药人数的5%。85名静脉滴注西药成分注射剂,只有2名出现轻微不良反应,占用药人数的1%,可以看出中药注射剂所引发的不良反应是西药注射剂所引发的不良反应的5倍。
3讨论
3.1重视和关注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
传统中药大多口服给药,由于肝脏首过效应一般副作用较少,配成注射剂后,直接进入血液循环,其中有效成分未经过肝脏首过效应,相对于口服给药其浓度较大,所以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多。2005年,占我国药品总数不到4%的120种中药注射剂所引发的不良反应,占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总数的10.5%,在中药的不良反应病例中占了75%,足以说明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的高发生率。另据调查,在2005年1~10月全国1412家医院采购的前20种中成药中,有16个产品是注射剂,所占比例高达86%,表明了中药注射剂的高使用率。提醒广大医师在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必须重视其安全性。
3.2保证中药注射剂的质量和临床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文献[1]报道,复方丹参注射液用5%葡萄糖注射液和生理盐水稀释,后者不溶性微粒明显增加,不符合药典对不溶性微粒的规定。有些中药注射剂中不溶性微粒与浓度成正比,微粒数随药物浓度的增加而增加,如复方丹参注射液、双黄连粉针等,浓度过大将不符合药典要求[1,2]。随着对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认识程度的加深,新颁布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有关中药注射剂的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且对中药注射剂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目的就是为了保证中药注射剂的质量和临床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然而,鉴于中药注射剂的复杂性,要切实达到这一目标还需进行大量的探索性研究和相关基础研究的积累,在此基础上,才能不断完善研制规程和审评技术要求。
3.3重视中药注射剂的配伍问题
中药注射剂成分比较复杂,一种中药注射剂本身就是由多种成分组成,再与其他药物配伍,可能发生的反应往往难以预测。如复方丹参注射液与肌苷更换输液组时,发现输液管内出现黑绿色改变[3]。两种中药注射剂的配伍也应尽量避免,因为其中有些成分可能因pH值改变、相互作用等因素的影响,出现溶解度下降或发生聚合反应,甚至产生有害物质,造成不良反应的发生。鉴于中药注射剂临床配伍应用时常发生过敏反应的现象,建议临床应尽量避免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若临床试验时拟将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则应在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按临床应用的实际情况进行联合用药的安全性研究。
4小结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合理应用中药注射剂不仅关系到药效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用药安全,故应引起广大医务人员的重视。中药注射剂成分复杂,临床应用中应注意以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稀释液体稀释;以药品说明书推荐的用法和用量应用;避免中药注射剂与其他药物的配伍;严格掌握适应证;注意过敏史;避免用于年老体弱、儿童或心肺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宜在家自我诊疗;加强用药监护和应急抢救准备等等。
[参考文献]
[1]邹亚群,王晓玲,李东,等.复方丹参注射液与输液配伍的质量考察[J].中国药业,2002,11(6):51-52.
[2]阳波,曹正辉.双黄连粉针与输液配伍的不溶性微粒计数考察[J].中国医院药学杂志,2000,20(9):572.
[3]隋书英,郭玉霞.复方丹参与肌苷发生配伍反应的观察[J].南方护理学报,2000,7(3):12.
关键词:急性盆腔炎;康妇消炎栓;临床疗效
急性盆腔炎,主要指的是发生在女性患者盆腔生殖器官以及四周的盆腔腹膜、结缔组织等的一系列急性炎症,通常包括盆腔腹膜炎、子宫炎、盆腔结缔组织炎以及输卵管卵巢炎等等[1~4]。急性盆腔炎对患者的[lunwen. 1KEJIAN.C OM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危害较大,若不及时治疗,极容易转为慢性炎症,不仅加大了治疗的难度,也为患者带来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负担[5]。在中医临床理论中,盆腔炎的发病原因主要是由于热伏胞中、毒邪感染,导致患者气血瘀滞,影响到了气血运行的通畅性。本文抽取2009年10月~2013年05月,在我院进行治疗的急性盆腔炎患者90例,按照[lunwen. 1KEJIAN.C OM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患者的入院治疗时间将其分成平均的两组(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有患者45例。对对照组患者进行常规治疗,对观察组患者进行康妇消炎栓辅助治疗,并就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情况和效果进行统计、比较和分析。以通过对比分析找出针对性的治疗措施,达到能够有效的缓解患者病症,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的目的。现将结果进行详细汇报。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选择2009年10月~2013年05月以来,我院收治的急性盆腔炎患者90例。患者年龄22岁~58岁,平均年龄为(40.6±5.1)岁;发病时间约1d~3d,平均时间为(1.8±0.7)d。根据入院就诊时间将90例患者进行平均分组,其中:对照组45例患者,患者年龄22岁~53岁,平均年龄为(37.5±4.9)岁;发病时间1d~2.6d,平均时间为(1.3±0.4)d;观察组45例患者,患者年龄27岁~58岁,平均年龄为44.2±4.5岁;发病时间1.2d~3d,平均时间为(3.1±0.2)d。经临床鉴定,两组患者均为首次发病,且不存在意识障碍、慢性盆腔炎史、肝肾等器官功能障碍等疾病,并在年龄、发病时间、临床症状等方面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1.2.1 对照组 采用常规方法对患者进行治疗。具体方法为:给予患者相应的抗感染治疗,静脉滴注1次/d 200 mL的替硝唑(药品名称:替硝唑氯化钠注射液;生产企业:青岛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106;规格:100ml:0.4g)[6];入液静滴2次/d 2g的头孢哌酮钠(药品名称:注射用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钠;生产企业:河南新帅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13309;规格:1.0g),并在症状全部消失后再用药7d[7]。
1.2.2 观察组 采用康妇消炎栓对患者进行辅助治疗。康妇消炎栓,是一种鱼雷型、黑褐色的中药栓剂,其主要成份包括:苦参、紫草、穿心莲、地丁、猪胆粉、蒲公英、芦荟、败酱草。具体方法为:给予患者常规治疗(方法同对照组一样)的基础上[8],每天睡前给予患者康妇消炎栓(药品名称:葵花妇康消炎栓;生产企业:伊春葵花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3022143;规格:2.8g/粒)辅助治疗,1粒/次,1次/d,给药,用药时间同对照组相同[9]。
1.3 评价指标[10~12]
1.3.1 痊愈 B超检查造影图像显示患者的盆腔不存在异常影像情况,且临床异常体征和症状表现均完全消失;
1.3.2 显效 B超检查造影图像显示患者的盆腔的包块明显缩小,积液量明显出现降低,且临床异常体征和症状表现均出现明显的好转;
1.3.3 有效 B超检查造影图像显示患者的盆腔的包块没有出现明显的缩减,但积液量有所降低,且临床异常体征和症状表现出现部分化的改善;
1.3.4 无效 B超检查造影图像显示患者的盆腔的包块没有出现缩减趋势,其积液量也没有出现降低,且临床异[lunwen. 1KEJIAN.C OM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常体征和症状表[lunwen. 1KEJIAN.C OM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现没有出现改善;
1.3.5 总有效率=(痊愈+显效+有效)/患者总病例数*100.0%。
1.4 统计学分析 通过SPSS16.0软件统计、比较和分析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情况和效果,并进行χ2检验和t检验。当比较差异P<0.05时,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经过统计学分析显示,观察组患者的用药时间为(15.3±3.1)d、不良反应率为4.44%,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的用药时间(19.2±5.7d)和不良反应率(13.33%),组间比较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总有效率为95.56%,明显高于对照组患者的总有效率(82.22%),组间比较均具有显著性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3讨论
在传统的中医临床医学中,没有盆腔炎的具体概念,而是将其归属于"痛经"、"带下"、"症瘕"等辨证范围中。中医临床理论认为,盆腔炎的发病原因主要是由于热伏胞中、毒邪感染,导致患者气血瘀滞,影响到了气血运行的通畅性。因此采用针对性的中医辅助治疗能够有效的缓解患者病症,提高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经过临床研究,在急性盆腔炎的诊疗过程中,采用中药保留灌肠法进行治疗,其临床效果明显,因此目前临床上常常采用常规治疗+中药保留灌肠的方法进行急性盆腔炎的临床治疗,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康妇消炎栓,是一种鱼雷型、黑褐色的中药栓剂,其主要成份包括:苦参、紫草、穿心莲、地丁、猪胆粉、蒲公 英、芦荟、败酱草。其中,苦参具有良好的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的作用,紫草具有良好的燥湿止痒的功效,穿心莲具有消肿燥湿、清热解毒的功效,地丁具有利湿通淋、清热解毒的功效,猪胆粉和蒲公英都具有显著地清热解毒效用,芦荟具有泻下解毒的作用,能够有效使湿热自下而走,败酱草具有止痛祛瘀、消痈排脓的作用。将这些中药材按照相应配方进行制备,使其具有杀虫止痒、利湿散结、清热解毒的效用,常[lunwen. 1KEJIAN.C OM专业提供写作论文和毕业论文写作服务,欢迎您的光临]用来治疗盆腔炎、宫颈炎、附件炎、滴虫性阴道炎以及其他的妇产科疾病。临床研究显示,本次抽选的90例急性盆腔炎患者中,采用康妇消炎栓辅助治疗患者的用药时间为15.3±3.1d,不良反应率为4.44%(2/45),明显低于常规治疗的患者(19.2±5.7d,13.33%),其临床治疗总有效率(95.56%)明显高于常规治疗患者(79.31%),组间比较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由此可见,在急性盆腔炎的治疗过程中,采用康妇消炎栓进行辅助治疗,其临床效果明显,能够有效的缩短用药治疗时间,降低不良反应率,提高治愈率和治疗效果,确保患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因此,应当在临床治疗中给予广泛的推广和应用,采用常规治疗+中药保留灌肠的方法进行急性盆腔炎的临床治疗。
在1978至2004的26年中,中国法学在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问题,而它的根本问题就是未能为评价、批判和指引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作为理论判断和方向的“中国法律理想图景”。
于是,我在《中国法学向何处去》一文中,对“中国为什么会缺失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这个理论问题进行了回答,并对中国法学这个“时代”做出了“总体性”的反思和批判。具体而言,我采用经过界定的“范式”分析概念,对中国法学中四种不同甚或存有冲突的理论模式即“权利本位论”、“法条主义”、“本土资源论”和“法律文化论”进行了深入探究。最终我得出结论认为,中国法学之所以无力引领中国法制发展,实是因为这四种理论模式都受一种“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这种“范式”不仅间接地为中国法制发展提供了一幅“西方法律理想图景”,而且还使中国法学论者意识不到他们所提供的不是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与此同时,这种占支配地位的“现代化范式”因无力解释和解决因其自身的作用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最终导致了所谓的“范式”危机。正是在批判“现代化范式”的基础上,我认为,我们必须结束这个受“西方现代性范式”支配的法学旧时代,开启一个自觉研究“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法学新时代。
据此,我们需要思考和追问的是,那种“现代化范式”具体以什么样的方式支配了中国法学的研究,甚至使中国法学的研究意识不到这种支配?或者说,“西方法律理想图景”在中国法学研究中究竟是如何不加反思和批判地被误置为中国自己的“法律理想图景”的?在本文中,我将以 “消费者权利”的法学研究为个案,对此做出比较具体的考察和说明。
我之所以认为“消费者权利”与针对中国法学研究的讨论具有相关性,从根本上说是因为,我认为中国法学研究与中国现实生活中切实面对的“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之间的关系,可以典型地说明中国法学所陷入的困境。我们将看到,一方面,中国法学对于关乎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 “消费者权利”保护这个日益突显的现实问题,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另一方面,即使是那些有限的围绕“消费者权利”问题所进行的讨论,也都带有严重的“都市化趋向”和“部门法学科趋向”,以西方法律中的概念或法条来“裁量”或“量度”中国“消费者权利”问题上的具体现实。也就是说,在中国法学关于“消费者权利”的研究中,作为研究出发点和依凭所在、并赋予它以根本意义的“中国”这一特定时空的要素,不知不觉中被消解掉了,中国法学研究中的“中国”因此而严重缺位。
为什么“打假法律越‘完善’,造假案件越泛滥”
就“消费者权利”在中国体制方面所受关注的程度而言,我们大体上可以指出:
第一,自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把每年的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始,广州于1984年9月便成立了在当时中国影响最大的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同年1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也正式成立。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接纳为正式会员。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的同时,中国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当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包括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还包括分散在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法律、法规中相关的规定或条款。再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对消费者所享有的下述九项权利进行保护,即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知权、受尊重和监督权。
第二,更为重要的是,中国通过每年3月15日展开的“消费者权益日”运动,国务院领导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合行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并由公安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制定《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以及展开的各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所颁布的一批有关打假的司法解释,各省市持续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和“清柜台”等活动,以及创建“购物放心店”、“放心街”、“放心市场”等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可以说是得到了中国各阶层应有的关注。
但是与此同时,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不见收敛,反而呈现出了日益猖獗之势。一如我们所知,卫生部于2002年底公布了当年的十大食品制假售假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又于2003年公布了当年的造假案例。近来,关于假冒伪劣食品的新闻,更是越来越直逼人类生存的安全底线:藏着吊白块的米粉、饱含生长素的豆芽、劣质婴儿奶粉、氨水泡制的粉丝、敌敌畏浸泡的火腿、死猪肉制作的肉松、添加工业冰醋酸的老陈醋、“福尔马林”浸泡的水发食品、工业盐腌制的泡菜、用色素养出来的红心鸡蛋,乃至韭菜、香肠、肉丸、饺子、竹笋、酱油、瓜子、果丹皮、黄花菜、饮料、烟酒等日常食品都可能含有不同程度的毒物质。
面对这种逆向发展的情势,亦即我所谓的“打假法律越‘完善’,造假案件越泛滥”的情势,我们必须做出直接且严肃的追问:为什么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之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的情况下,为什么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之运动越来越“彻底”的情况下,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却反而呈现出日益猖獗之势?
显而易见,这是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中国法律问题和中国法学问题,或者说,这既是一个极具中国性的“问题束”,也是“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法学因受“现代化范式”的支配而不关注中国现实生活的典型性之所在,因为从理论上讲,其间还隐含有至少这样几个我们不得不直面的问题:
第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屡禁不止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情势,在我看来,乃是与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当下世界结构之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冲击下所必须面对的一种困境紧密相关的。这是中国在当下世界结构中的特有问题,因为在西方现代社会影响下的中国,一方面,那些以西方现代化社会之景象为基础的各种新的预期和希望;而另一方面,由这些景象而形成的对贫困和低水平生活的强烈意识,都经由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的广泛渲染和强调而变得更加突显了。这些新的预期和希望以及这种强烈的贫困意识,在既有的政治经济制度安排不可能急速扩大财富以满足大众需求的情形下,除了导致广大民众竭力想摧毁或改革那些造成匮乏的现行经济结构以外,在无法以合法的方式迅速致富的情势下,还会转换成另外一种趋势,即以“低成本”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方式达致迅速致富的目的。
第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的日益猖獗,在我看来,主要有这样两大趋势:一是迎合中国“都市化”和“现代化”进程而主要制售“假冒伪”的中高档时髦产品,二是抓住中国依旧是一个以农民和贫困人员为主要人口的社会而主要制售廉价的“劣”质产品,而其间则以食品和药品为重。必须承认,上述第二种趋势更是“中国”的,而且也是对消费者生命权利侵害更大的,因为我认为:
首先,中国迄今为止的消费者组织或机构都有明显的“都市化”趋向。法律法规或相关的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运动也都有着明显的“都市化”趋向。因此,无论是在数据的统计上,还是在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上,它们也主要是与中国的“都市化”相应和的。显而易见,这种“都市化”的趋向,在很大程度上遗忘了中国的农村和农民,归根结底中国即是由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新兴的“贫富差距结构”构成的真实社会。
其次,与上述构成鲜明对照的是,“劣”质食品和药品正在大规模地流向贫困的地区和农村。一如我们所知,“劣”质食品和药品的特征不仅是廉价,而且这些“劣”质食品和药品往往不会马上表现出它们所具有的毒害,而等到人们发现这些毒害结果时,已经对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了重大伤害。这里的要害之处在于:这些“劣”质食品和药品不仅会极容易侵害到每个正在食用食品和服用药品的中国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更会因其价格低廉而流向低收入阶层,尤其是流向贫困的中国农民阶层。
第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中国屡禁不止并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的情势,在我看来,还涉及到中国社会转型阶段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政府监管和地方司法机构执法缺位的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指出,大规模的恶性食品或药品安全事件的背后,往往是相关地方政府部门在某个环节的监管出了问题。在众所周知的山西白酒中毒事件中,无疑表明了地方政府部门对工业酒精销售监管的缺位:不法商贩勾结地方政府个别官员,致使工业酒精随便售卖,然后一兑水就变成了侵害人命的散装“白酒”。这里的关键点在于:一、大规模的、专业化的、灾难性的假冒伪劣商品生产活动往往是在相关地方政府部门保护下形成的;二、售卖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也往往能够得到当地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所提供的各种形式的保护(比如王海发现的大连销售伪劣电缆电线的公司正是被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予的“质量信得过单位”称号者);三、地方政府部门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以罚代刑(比如2003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6.14万件,案值18.86亿元,但是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仅有191件),而这实际上是在与制假售假者进行“共谋”,纵容制假售假者在罚款的“制裁”下继续制假售假,甚至为地方部门或政府官员个人谋利益。
所有上述现象都表明,在中国保护“消费者权利”方面,一个核心的维度是中国地方政府的执法质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针对性:这里不仅涉及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力度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对地方政府部门的权力本身进行制约,以及如何对地方政府部门滥用权力的做法进行追究和制裁的问题。
法学家们的“空中楼阁”
显而易见,“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问题,或者说,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乃是中国当下所面临的一种 “活的”、日常的、每时每刻都关乎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问题,更是关涉到中国在当下的特定时空中所不得不直面的一个具有中国性的“问题束”。面对这样一个问题,我认为,我们确实有必要对中国法学在这个领域中的研究状况做一番分析和检讨。根据本文的论旨及结构安排,我选择分析和检讨的,乃是CSSCI即“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所收录的中国法学期刊中所发表的有关消费者权利的论文。
就CSSCI历年收录的中国法学期刊而言,1994年至1998年共收录17种法学期刊:《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1999年又增加4种法学期刊,2000年再增加1种。至此,CSSCI共收录了22种中国法学期刊。
在对这22种中国法学期刊进行检索以后,我们可以发现:第一,这些法学期刊(其中的18种)在这个期间共发表文章3245篇,而在篇名中直接表明讨论和研究“消费者权利”问题的论文仅有25篇。即使在这仅有的25篇文章中,在笔者看来,还有6篇论文与中国“消费者权利”保护的问题无甚关联,即《关于启动消费需求的税法思考》、《试论消费信用合同的“冷却期”制度》、《大力培育我国的教育消费市场》、《欧盟消费者销售法指令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之比较》、《欧盟统一大市场中的消费者保护一体化研究》和《论西方消费者保护法的历史演进》等论文。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基本上可以认为,中国法学论者对中国人时刻面临着的关乎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消费者权利”保护这个现实问题,并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
第二,再就CSSCI所收录的中国法学期刊发表的那些讨论“消费者权利”问题的论文来看,我认为,它们主要是围绕着这样几个问题展开其论述的,即如何理解“消费者”、如何界定“生活消费”、单位是否为“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问题。因此,从这些论文讨论的重点来看,我们大体上也可以认为:
首先,这些法学论文表现出了一种与消费者组织、有关消费法律法规或打假运动相同的明显的“都市化”趋向,亦即在“现代化范式”支配下把原本复杂的中国“城乡二元结构”与“贫富差距结构”重合的社会做了一种盲目比照西方现代社会的“都市化”同质处理;从本文所选择的这一具体个案来看,那些信奉“现代化范式”的中国法学研究者实际上是把“消费者权利”当成了一个“同质”的现代性问题,进而把“消费者”视作一个“同质”的现代主体。因为无论是在案例的选择上(比如“王海打假案”、“薛萍诉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案”、“何山诉乐万达商行案”、“耿某诉南京中央商场案”等),还是在论题题域的限定上(比如“定式合同”、“房地产”、“电子商务”、“知假打假”等),他们都在很程度上遗忘了“消费者权利”的保护问题在中国的农村或贫困地区与在中国的发达都市或地区是截然不同的,他们在根本上忽略了“消费者权利”的保护问题实际是在中国的农村或贫困地区――归根结底是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的重大困境。
其次,这些法学论文大都出自部门法论者(尤其是民商法论者)之手,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不仅在较深的层面上表现出了中国法学在对待具体论题(比如说“消费者权利”)时往往具有的狭隘的“部门法学科趋向”(在这一方面,中国法学中的“法条主义”论者之所以研究“消费者权利”的问题,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个问题是其部门法所处理的问题;而类似于“权利本位论”的论者之所以不研究这个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个问题属于部门法),而且还在更深刻的层面上突显出了中国法学对中国现实问题的淡漠。
再次,这些法学论文所关注的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关“消费者”概念的明确性、有关消费者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在逻辑上的自恰性、在调整范围上的确定性、以及消费者权利在种类上的完善,而不是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所经验的现实而具体的问题,更奢谈去研究和追问“消费者权利”在中国当下的政治经济安排或地方政府制度中,为什么总是不能得到很好保护这样的“问题束”了。
最后,这些法学论文基本上都以一种笼而统之的方式对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些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违法活动,而根本意识不到制售“劣”质食品和药品要比制售“假冒伪”商品更是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大恶”,对于广大只能消费廉价食品和药品的贫困农民来说,尤其如此。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现代化范式”的支配下,中国论者所关注的更可能是宏大的、民主和法治,而不太可能是与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的生活紧密相关的地方政府和司法的品质;更可能是中国“都市化”浪潮中的城市居民的利益或中国受全球化浪潮的冲击而生成的各种新型权利,而不太可能是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和“贫富差距结构”下的广大中国农民或贫困者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切实权利;更可能是“大写”的人权,而不太可能是 “活的”、日常的、每时每刻都关乎到人之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具体权利;更可能是西方式的“陌生人社会”预设下对法律的配置和普遍运用,而不太可能是中国“陌生人社会”和“熟人社会”同时共存的情形下所导致的更为复杂的问题;更可能是法律体系的逻辑和注释,而不太可能是赋予这种逻辑或注释以生命力的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所经验的现实且具体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