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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中国政治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中国政治论文

第1篇

1、自然观的缺失以及缺乏相应的土壤;

2、中国崇尚实用主义,擅长总结经验而非创新;

3、“学而优则仕”的第一追求扼杀了人们对自然规律探索的兴趣,读书人的思想被束缚在名利上,过度注重道德而不注重定量经济管理,缺乏数字进行管理。

二、主观因素的影响

1.闭关锁国政策在政治制度上的体现。我们国家没有积极走出去了解其他国家而是一直以“天朝大国”自居,在其他国家开展科技革命的时候,自认为我们国家物产富饶,固步自封,仍旧过着三跪九叩的生活。这种夜郎自大的闭关锁国的政策导致我们国家各个方面日趋落后,严重阻碍了我国近代科技前进的步伐,甚至成为挨打的罪魁祸首。

2.实行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上,忽视了资本主义萌芽。我国古代一直是“重农”,这固然无可厚非,但“抑商”政策的实行却产生了很多消极影响,严重阻碍了社会工商业的发展。中国古代历代统治者实行的重农抑商政策并与之紧密相连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人们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这不仅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还可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的物质生活,但是对商人采取严格的限制管理措施,压制商业经济的发展,这些苛刻的条件严重地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正是因为工商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压制的这种现象到了近代中国依然没有缓解,从而使我国没有充分产生和发展近代资本主义经济。

三、对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启示

第2篇

依林教授之见,如果说“最佳政制的问题”引导着西方古典政治哲学的话,那么,正是理想政治主体和最佳治道的问题引导着中国古典政治哲学。基于上述深刻认识,林教授借鉴和参照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史家斯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定义,并依据中国政治哲人“固有的问题意识、义理结构和思想脉络”,从“政治主体”的角度给“政治哲学”下这样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定义:“政治哲学就是试图真正了解政治事务的性质以及最适宜于统治天下或作天下王的政治主体这两方面的统一之道。”具体而言,“所谓‘了解政治事务的性质’,对中国的政治哲人而言,主要指的是了解和探究天下的事务和本性”;换言之,“对中国的政治哲人来讲,最大的政治问题便是由谁和如何来平治和统一天下的问题,答案是最好或最理想的就是由圣人作王才能平治和统一天下,而圣人作王并不是一个制度性的问题而是一个主体性的问题”。因此,“了解天下的事务与本性并期之以必待圣人而治之,这便是中国政治哲人的最根本的政治信念”[2]22。

根据林教授的上述定义和见解,圣贤与天下无疑是中国古典政治哲学所特有的概念,它们之间的政治性关联,正是中国古典政治哲人问题意识的核心关切,体现了一种迥异于古希腊政治哲学以城邦政体的制度架构为核心问题关切的极富中国特色的政治思维理路。不过,中西古典政治哲学也有其基本的相似处,那就是“哲学与政治的统一”,即中西政治哲人都希望将他们的哲学反思落实于政治实践,他们都“要求即知即行”[3]191。具体就中国古典时期的政治哲人来讲,他们无不希望将他们各自关于“内圣外王之道”的政治理想落实于政治实践的领域,赢得实际统治者或执政当权者的认可与践行,从而使自己的政治理念得以贯彻实施,而且他们都深信由他们心目中理想的圣贤式政治主体来实行其各自的治国理政之道便可以变“天下无道”为“天下有道”。

诚如清代学者章学诚所说,诸子纷纷而言道,“皆自以为至极,而思以其道易天下者也”(《文史通义•原道中》)。余英时先生亦曾指出,正是基于其各自对“道”的信念,诸子各家学派“各自创建了一套言之成理、持之有故的系统学说”,“而且他们所寻求的‘道’虽各有特色,但在大方向与终极目标方面,却殊途而同归”,共同造就了具有中国文化特性的“轴心突破”,诸子对“道”的追求正体现了作为“轴心突破”的最显著标志的“超越世界的出现”[3]50-52。对此,林存光教授同样借用西方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的“轴心期”理论[4],从中国古典时期“轴心突破”或精神觉醒的角度来解读孔子、老子以及诸子百家之学的思想意义与历史贡献,以期在那个时代的哲学与政治的思想统一中,找到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源头活水,与余英时先生的看法可谓有不谋而合之处。梁启超先生曾说:“中国学术以研究人类现世生活之理法为中心,以今语道之,即人生哲学及政治哲学所包含之诸问题也。”

第3篇

证券交易技术的发展并没有伴随无纸化证券登记、存管、交易、结算法制的完善。立法层级、立法理念、法律规则、法律关系、法律风险和权益保护等构成证券无纸化时代的主要挑战。

一、证券无纸化下中国证券登记存管法规范体系

我国证券登记存管法律规范体系目前主要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业务规则)以及相应的习惯做法等构成。尽管行业规范的效力层级最低,但从数量来分析,其大约占90%以上,在实践中发挥着指导和规范证券登记存管的作用。

(一)证券登记存管法律的滞后性

从法律性质分析,证券登记是对公司发行的证券的资产确权行为,而证券存管则在证券存管机构与证券所有人之间建立起保管合同关系。登记的确权功能以及保管合同在民事法律中都有一般性的规定,但这些规定仍主要基于动产和不动产这种实体物而言。证券的无纸化彻底消灭了纸质证券的实物载体,投资者也不再通过持有“证券”而证明证券所有权,证券登记表现为登记机构储存的电子记录,证券存管也是以证券账户的形式保管的电子记录。这样,以实物为基础建立的民法上的登记和保管法律规范就无法真实、完整地表彰无纸化证券权利,确立无纸化证券的保管关系。

无纸化证券登记存管规则在典型民事法律中的空缺在《证券法》中仍没有弥补,第159条、160条和166条虽基本确立了证券直接登记、证券登记确权以及证券存管制度,但证券直接登记的唯一化使之前和之后立法规定的间接登记面临合法性问题,以“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作为确权依据含糊不清,证券存管的规定则更显简陋。显然,《证券法》此次修订并没有为无纸化证券的登记存管提供完整的指引性规范。

(二)其他证券登记存管规范的合法性问题

部门规章以及行业规范对无纸化证券的登记存管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有以行业规范为主,从证券持有方式,到证券登记确权,再到证券托管存管,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但行业规范在证券登记存管操作中的主导性地位在我国的法制环境下却面临合法性问题。首先,配合证券登记存管业务发展需要而创制的行业规范或者习惯做法可能与传统的法律原则或规则不一致;其次,无纸化情况下证券登记、转让、抵押的效力和结算规则的效力等还没有得到立法确认,近年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据业务规则做出的许多行为被诉诸法院,严重影响了结算秩序和证券市场安全运行。

二、证券无纸化与我国证券登记存管法规范的不适性

《证券法》确立了我国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基本框架,即“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模式。从时间来看,我国证券登记存管的法律制度建立在证券无纸化之后,立法基础比较充足,但从规范内容来看,立法质量并不高,证券登记存管法律规范仍表现出相对证券无纸化技术性规范的不适应性。

《证券法》将我国证券登记体系建立在证券直接持有模式基础上,但国务院及证监会、中登公司等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等则在法律之外创造了证券间接持有模式。如国务院早在1995年《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就确立了境内上市外资股的间接持有方式,即“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权益拥有人,可以将其股份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中登公司2002年《关于落实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中有关B股账户业务补充通知》第7条规定:“境外投资者可以名义持有人的名义开立证券账户。”而证监会《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通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记录在名义持有人证券账户内的,从其规定”的规定,以例外的方式将证券间接持有方式一般化。尽管如此,证券间接持有还是因上位法依据的欠缺面临合法性问题。

第4篇

[关键词]教化;审美;社会功用

[中图分类号]1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9)02-0126-02

在古代文艺观中,一直存在着对“文”的追求和对“质”的追求两种理念。由此古代的文学作品上表现形式也体现出了不同理念下各自的特点和形态。这就要求我们必需对古代“文”与“质”的文学观进行一下探索分析,从而更好的把握这两种形式对今天文学作品现实意义所产生的影响。

“文”在《说文》中解释为,错画也,象交文。故以有纹理之意,《易·系辞》下中有其旨远。其辞“文”之词,便有华丽之意。《孟子·万章》上也提及“文”这一说,这里除了指偏于形式方面的事物外,还含有美、誉、漂亮等意思。从《说文》中对“文”的解释到作品中“文”的体现,我们可以知道在古代文学当中,“文”是表现文学作品的华丽秀美,词藻丰富。

“质”,《说文》中解释为以物相赘也。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所提到“若仆大质已亏缺矣”的质,便是朴实,与文相反的意思。由此可以看出在古代文学当中,“质”趋向表现为作品语言的质朴,形式简洁。在思想上,“质”更是体现载道与教化相结合的社会功用方面的意义。

同时,也正是在这两种不同的创作观念中产生了重文与重质这两种文学倾向。

一、从“文质相合”到“质朴之词”

早在春秋时代的孔子便在《论语·雍也》中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的“文质”说观点,他认为“文章的内容胜于词彩,则过于质朴。文章的词彩胜于内容,则过于虚饰,浮夸,而不实在。只有外在与内在相伴,才称的上合适。”这也就成为了早期“文质相合”的理论观。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之下,魏时的曹丕也在《典论·论文》中提出了“文以载道”的观点。因为在魏晋前期,普遍的士人还都用作品表现民生,讽喻社会,他们是借助文章的讽喻来达到对自己理想世界的追求。这也就为“重质轻文”的理论建立了文学基础。

汉朝王充在《论衡·超奇》中就体现出了“质”胜“文”的观点,“有根株于树下,有荣叶于上,有实核于内,有皮壳于外,文墨辞说,士之菜叶皮壳也。实诚在胸臆,文墨著竹帛,外在表里,自相副称”。虽然他也把“文”与“质”看成是相互依赖的,但在这段话中,王充认为起着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的仍然是“质”——内容。其载道的政治教化意义。若不顾及文章的内容而一味追求形式,文艺作品无论其辞藻多么华美都是“有皮壳于外”。所以注意内容的同时也不应忽略文章的词彩。

从孔子“文质”,曹丕的“载道”,再到王充《论衡》中所提出的理论观点,可以看出他们在重视文学的教化功能的同时,并没有忽略文的存在,他们把文学的政治功效与文学的审美功效结合在一起,使得文章在外在形式。语言华丽的基础上更好的表现文章的本质内容。

而墨子的文章则是脱离了文的华茂。体现出一种质朴与实际效用的文学观念。正如墨子在《非乐上》中所说的,“华文章之色,以为不美也”。这里的意思说出了墨子对言辞富丽的文章,虽然大多数人都认为美。而他则认为这并不是属于真正的美的文章。

重质轻文除了受到文学自身的影响之外,也受到政治基础对其的影响。从孔子时期,到魏晋前期,再到汉朝的前期,以曹丕,王充为代表“重质”的这些人。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把文学单一的看成一种具备审美功效的东西,实际上他们是把文学作品看成是一种载体。因为在他们所生存的那个时代下,文学必有着它现实的政治意义,这使得它所承载的意义要远远高于文学作品本身的意义。这种高于文学本身的意义,便是作家对社会的关注,对政治的关注,对人自身的内在思想的关注。也正是在这种时代下使得文学作品的本身审美价值成为了第二位。而教化,关注实际和关注人自身就成为了其主要内容,这也就形成他们文学作品理论中的主要内容。

“文”以载道的观念,便作为了文学作品的重要发展方向,逐渐忽视了文学作品审美功能,使得文艺观从“文质相合”而走到了“质朴之词”,“文”以载道的观念更注意了文学作品内容的政治教化作用。

二、从“文辞秀丽”到“靡靡之音”

而与之相反,重文轻质的文学风格也作为一种理论观,存在于古代文学观中。他们以文学的审美功能,为其基点,减弱了文学的教化功能,他们更注意文学的语言特点,文学作品的形式特点,而其内容却很空泛,对社会现实的讽喻意义也在减弱。

(一)“质”的教化功用的淡失

就如汉代的大赋,在形式上更加注重言语的华美,结构的宏大。一句“可其少进也,浩浩皑皑,如素车白马帷盖之张。其波涌而云乱,扰扰焉如三军之腾装;其旁作而奔起也。”就是其汉大赋语言和结构的代表形式。刘勰评其为“腴辞云构,夸丽风骇”。班固《汉书艺文志》评其为:“汉兴枚乘,司马相如,下及扬子云,竞为侈丽宏衍文词,没有讽喻之义。”其后文学作品的形式更是有骚体赋,“九体”“七体”赋都相继的出现更增加了文学作品的文学艺术样式,再语言上和文学作品的形式上更是把“文”的这种审美功能表现出来。

直到后来的梁陈为代表的宫廷诗,也更加注重文学的审美功效,而其对文学作品的教化功能则彻底的失去。在文学作品的内容上,他们更多是对女性和对宫室、器物以及服饰等方面的审美关照,通过艳丽的辞藻和声色来推动形式。这时的文学作品更注重语言的形式美和音乐美,他们忽视了文艺作品的政治教化意义,而更加注意了文学的娱乐性,审美功能。

以谢眺,王融为永明体的代表人物,更是把文学作品的审美性与娱乐性放在了首位。其文章的风格也不再着眼于对人的教化作用而是更加追求文章的形式与语言的新奇,音韵的和谐。使文学作品真正成为了游戏性活动,加大了其审美的功用。“游人欲骋望,积步上高台”。“潮落犹如盖,云昏不作峰”。由此可以看出,其注意了音节的顿挫,但同时过分追求词彩的华美,未免产生刘勰所说的“文贵形似”。直到萧纲入住东宫时,这种宫体诗真正的发展到了极端,这种体式也是继承了永明体的形式风格,在此基础上继续发展,更注重辞藻,对偶与声律,其内容上也是以女人,景物为其创作源泉,彻底的颠覆了文学的教化公用,其内容彻底的从反映现实关注社会,走向了单一追求审美性与音乐性的方向上。刘勰的《文心雕龙》中所说,“丽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情必极貌以写物,辞以穷力而追新”。颜之推也说“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这就充分说明了,永明时期的官体诗人对文学作品娱乐性与审美功能的注重。

从这些发展中,我们可以看出+在这种文学观念下,已经完全把文学作品当成一种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其形式,语言,都给人呈现的是一种美感。它所注重的不再是对社会有多大的教化作用,而是注重文学作品的审美价值与娱乐价值,这就使文学从政治上剥离出来。展现出一种单纯的艺术样式。这种文学与政治相分离的现象,也许正是与当时社会,政治的松懈、糜烂的上层生活,对文学提出了新的要求,才会产生这种新的审美需求。但也正是这种对文学艺术美的追求,对审美价值的追求,才会对后来的文学观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二)物的描写细致及扩大文词的丰富性

从后梁的宫廷诗到以后的谢眺,王融他们在内容上不再是对家国社稷的关心,而是转移到了,或是宫廷、或是美女、或是山水园林上来,要不就是抒发自己个人的离情别意上来,这与重质轻文理念下的“家国”的内容为主要表现方式形成强烈的对比。由于他们在文学作品中“质”的内容上的局限,也必然促使着他们对所描写事物更加细致入微,想出那些“重质轻文”下不可能出现对物的细致描写的词语,这使得词语的丰富性得到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同时也增强了作品的新鲜性。对那些曾不能用言词形容的物品,出现了新的词语对其形容,这样描写事物的复杂性也得到了解决。

而对这种山水或器物,宫廷美女的描写,也促使他们对美进行了重新的价值评判,追求一种全新的审美方式,他们把这种美的景色与其音韵相结合,促进了四声音律的出现,有助于语言的发展。对后代文学的言语美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但不管怎么说在“文”与“质”的关系上,它们还是相互依存的。梁朝的刘勰在其《文心雕龙》中提及道“文”与“质”:夫水性虚而沦漪结,木体实而花萼振,文附质也。虎豹无文,则同犬羊,犀有皮,而色资丹漆,质褥、文也。这些都是刘勰运用比喻,指出了文艺作品中的这种关系。同时中国古典文学也正是在“重质轻文”和“重文轻质”的影响下出现了不同时期下的不同文学样式。

三、中古文学与西方古典时期文学中“文”与“质”比较

但从整个古代的中国文学来看,还是更强调“质”这种内容上的教化作用,这种对内容上的凸显,使得形式上受到过一定的影响,即使在一些时期和流派,“文”的形式被加以重视,但“文”始终没有占主体地位。而相对于古代的西方来说,在“文”与“质”,这种内容与形式来说,形式的重视更成为了一个主要方面,对在艺术方面的成为其主要特点,从《伊利亚特》和《奥德休斯》到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底浦斯王》和欧利比德斯的《特洛伊妇女》,都是运用着写作的形式,艺术的方式,来取胜的。这些作品在人物的刻画和语言的运用都体现着“人”的性格而不是“神”的性格,而对人的教化作用确是没有显现出来。正如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中所写的那样,把一切诗人与艺术家赶出理想国,在他看来文艺作品亵渎神灵,丑化英雄人物,并且使谎言夹杂其中,而这种对“人”的描写,更会滋养人的,使人心灵中低劣的部分显现出来。

第5篇

关键词:沈从文;文学创作:道家自然观;人化的自然

沈从文的文学创作与他生活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生态学中,“生境”fhabitat)又称“栖息地”.是生物个体或种群所处的特定环境.比一般说的环境更为具体从心理学的意义上讲.除了遗传基因.儿童时代的早期经验在一个人个性的形成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对于一个文学家、艺术家的生长发育来说,早期经验更具有重大意义.它可以持久地影响到文学艺术家的审美兴趣、审美情致、审美理想,而如此重要的早期经验正是从一个文学艺术家童年时代所处的“生境”中获得的正如托尔斯泰在晚年时向人们诉说的:“孩童时期的印象,保存在人的记忆里.在灵魂深处生了根.好像种子撒在肥沃的土地中一样.过了很多年以后.它们在上帝的世界里发出它的光辉.绿色的嫩芽”。

自然环境对于作家童年心灵的濡染.沈从文算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沈从文出生在封闭而又美丽的湘西风凰县.那里山清水秀.风景秀美童年的沈从文尽管受到学校和家庭的禁锢.但是他还是想尽一切办法冲破这种牢笼.沉入到自然界中.沉人到社会人生中顽童沈从文对书本以外大干世界充满好奇和渴望.这使他能超脱学校与家庭的束缚.甚至是摧残而进入与自然山水.自然人生融为一体的身心两自由的境界.而他对自由的追求首先表现为与自然山水的亲近。沈从文的童年一直在湘西度过,20岁后他才到北京求学.然后在郁达夫、徐志摩的帮助下开始文学创作。于是。童年静美的生活记忆.故乡淳朴的民俗风情.一齐涌出沈从文的笔端湘西的淳朴民风和秀美的山水风光造就了其阴柔内向,酷爱幻想的气质特征,这种性格特征决定了沈从文对湘西“人生形式”的追求和对“乡下人”精神的张扬这一心理倾向.表现在他的创作中.就有着明显的心理倾斜:对“乡下人”的“人性”的赞扬和对“城里人”的讽刺沈从文经常自诩为“乡下人”或“乡巴佬”.以与城里人相对照在沈从文看来.“湘西世界”是美于“城市文明”的.他用富有浓厚乡村气息的笔触和传统的情操同“现代文明”相抗衡.在自我慰藉中达到心理的平衡这一点既不同于艾芜的边地作品.也不同于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表现对纯粹自然的崇拜和原始淳朴的怀恋。

在谈到《边城》的创作时,沈从文曾说:“我主意不在领导读者去桃源旅行.却想借重桃源上行二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人事连在一起时.各人应有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这种通过个人的哀乐而达到人类之爱的企图不正与道家“自爱”与“爱人”精神如出一辙吗?在沈从文的小说中.人物极其平凡普通.然而正是这些平凡普通之人却具极高的心性.他们与世无争.自珍自爱却又能与世共融.他们对生活始终充满热情和执着.他们是精神上的“贵族”《边城》中摆渡的老人因为精神世界的丰富与敏感.被傩送二老误认为“弯弯曲曲”“不利索”,过渡人给的钱.他坚决不收,有时推却不了.他也决不占人家半点便宜.必用这些钱买些茶叶和烟草供过渡人享用在外人看来,老头是助人为乐。是爱人,而在他自身恐怕首先是求得心里安稳与平衡.是出于自珍自爱.所以在这里自爱与爱人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重自然是沈从文对道家精神的认同重视自然是道家精神的核心。认为:“道的作用.并不是有意志的作用.只有一个‘自然’”沈从文认同道家重自然的精神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自然环境沈从文认为.自然是人类活动的场所,是个体生命展示个性的舞台所以.沈从文在小说中.总是极力渲染各种自然环境因而沈从文又说.他的小说人物大部分是“由皈于自然而重返自然”.人物可以“在背景中凸出.但终无从与自然分离.但把人缩小到极不重要的一点上,听其逐渐全部消失在自然中”二是自然即人之本来,也即先生所说:“自是自己,然是如此,自然是自己如此”沈从文力主道家重自然的精神.希望以此来恢复中国人的自然性.即人性要自然而然.不受约束。

沈从文重自然源于他的个性与生活经历孩童时的沈从文很顽皮.想尽办法逃学,拼命从自然这部书中吸取养分沈从文的自传里就说过:“二十年后我‘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这份性格的形成,便应当溯源到小时在私塾中的逃学习惯极明显,对于后来用笔有显著影响。”他喜欢水.他认为自己幼小而美丽的生活大部分与水分不开水教会他美和思索以至日后.他的许多作品里都有水的影子15岁时.沈从文成为一名军人军人的经历让他对社会又有了新的认识.对他的创作有很大的影响这也可以从他的自传中看出:“这一份经验在我心上有了一个分量.使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我看了些平常人没看过的蠢事.听了些平常人没听过的喊声.且嗅了些平常人没嗅过的气味.使我对城市中人在狭窄庸懦生活里产生的作人善恶观念.不能引起多少兴味.一到城市中来生活.弄得犹豫孤僻不像一个正常‘人’的感情了”。

沈从文的创作是一部崇尚自然的生命哲学.关怀人性是其根。30年代的中国战乱频繁.沈从文先后当过士兵、班长、文书、书记,过早经历了生活的残酷和战争的野蛮.然而他的作品却呈现与同代作家不同的世界。茅盾、巴金、老舍等作家主要描绘了正在变革的社会现实.其作品的批判色彩甚为浓厚与此不同.沈从文在生命的建构与人性的缅怀中淡淡流露出对现实的不满.这种精神可以说是与庄子的思想一脉相承的对自由人性的歌颂与对自然的崇尚是庄子生命哲学的精髓所在.庄子哲学最重要的恐怕就是歌颂生命.歌颂人的自由自在的存活状态他生活在乱世.那时的人们人性扭曲,生存压抑.生命处于极不自由状态庄子以他对自然的热爱、对生命的超然姿态实现了自我对生命与人性的关怀。

第6篇

论文关键词:沈从文;文学创作:道家自然观;人化的自然

沈从文的文学创作与他生活的自然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生态学中,“生境”fhabitat)又称“栖息地”.是生物个体或种群所处的特定环境.比一般说的环境更为具体从心理学的意义上讲.除了遗传基因.儿童时代的早期经验在一个人个性的形成中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对于一个文学家、艺术家的生长发育来说,早期经验更具有重大意义.它可以持久地影响到文学艺术家的审美兴趣、审美情致、审美理想,而如此重要的早期经验正是从一个文学艺术家童年时代所处的“生境”中获得的正如托尔斯泰在晚年时向人们诉说的:“孩童时期的印象,保存在人的记忆里.在灵魂深处生了根.好像种子撒在肥沃的土地中一样.过了很多年以后.它们在上帝的世界里发出它的光辉.绿色的嫩芽”。

自然环境对于作家童年心灵的濡染.沈从文算是一个典型的例证沈从文出生在封闭而又美丽的湘西风凰县.那里山清水秀.风景秀美童年的沈从文尽管受到学校和家庭的禁锢.但是他还是想尽一切办法冲破这种牢笼.沉入到自然界中.沉人到社会人生中顽童沈从文对书本以外大干世界充满好奇和渴望.这使他能超脱学校与家庭的束缚.甚至是摧残而进入与自然山水.自然人生融为一体的身心两自由的境界.而他对自由的追求首先表现为与自然山水的亲近。沈从文的童年一直在湘西度过,20岁后他才到北京求学.然后在郁达夫、徐志摩的帮助下开始文学创作。于是。童年静美的生活记忆.故乡淳朴的民俗风情.一齐涌出沈从文的笔端湘西的淳朴民风和秀美的山水风光造就了其阴柔内向,酷爱幻想的气质特征,这种性格特征决定了沈从文对湘西“人生形式”的追求和对“乡下人”精神的张扬这一心理倾向.表现在他的创作中.就有着明显的心理倾斜:对“乡下人”的“人性”的赞扬和对“城里人”的讽刺沈从文经常自诩为“乡下人”或“乡巴佬”.以与城里人相对照在沈从文看来.“湘西世界”是美于“城市文明”的.他用富有浓厚乡村气息的笔触和传统的情操同“现代文明”相抗衡.在自我慰藉中达到心理的平衡这一点既不同于艾芜的边地作品.也不同于劳伦斯《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表现对纯粹自然的崇拜和原始淳朴的怀恋。

在谈到《边城》的创作时,沈从文曾说:“我主意不在领导读者去桃源旅行.却想借重桃源上行二百里路酉水流域一个小城市中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人事连在一起时.各人应有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这种通过个人的哀乐而达到人类之爱的企图不正与道家“自爱”与“爱人”精神如出一辙吗?在沈从文的小说中.人物极其平凡普通.然而正是这些平凡普通之人却具极高的心性.他们与世无争.自珍自爱却又能与世共融.他们对生活始终充满热情和执着.他们是精神上的“贵族”《边城》中摆渡的老人因为精神世界的丰富与敏感.被傩送二老误认为“弯弯曲曲”“不利索”,过渡人给的钱.他坚决不收,有时推却不了.他也决不占人家半点便宜.必用这些钱买些茶叶和烟草供过渡人享用在外人看来,老头是助人为乐。是爱人,而在他自身恐怕首先是求得心里安稳与平衡.是出于自珍自爱.所以在这里自爱与爱人达到了高度的统一。

重自然是沈从文对道家精神的认同重视自然是道家精神的核心。认为:“道的作用.并不是有意志的作用.只有一个‘自然’”沈从文认同道家重自然的精神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自然环境沈从文认为.自然是人类活动的场所,是个体生命展示个性的舞台所以.沈从文在小说中.总是极力渲染各种自然环境因而沈从文又说.他的小说人物大部分是“由皈于自然而重返自然”.人物可以“在背景中凸出.但终无从与自然分离.但把人缩小到极不重要的一点上,听其逐渐全部消失在自然中”二是自然即人之本来,也即先生所说:“自是自己,然是如此,自然是自己如此”沈从文力主道家重自然的精神.希望以此来恢复中国人的自然性.即人性要自然而然.不受约束。

沈从文重自然源于他的个性与生活经历孩童时的沈从文很顽皮.想尽办法逃学,拼命从自然这部书中吸取养分沈从文的自传里就说过:“二十年后我‘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这份性格的形成,便应当溯源到小时在私塾中的逃学习惯极明显,对于后来用笔有显著影响。”他喜欢水.他认为自己幼小而美丽的生活大部分与水分不开水教会他美和思索以至日后.他的许多作品里都有水的影子15岁时.沈从文成为一名军人军人的经历让他对社会又有了新的认识.对他的创作有很大的影响这也可以从他的自传中看出:“这一份经验在我心上有了一个分量.使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我看了些平常人没看过的蠢事.听了些平常人没听过的喊声.且嗅了些平常人没嗅过的气味.使我对城市中人在狭窄庸懦生活里产生的作人善恶观念.不能引起多少兴味.一到城市中来生活.弄得犹豫孤僻不像一个正常‘人’的感情了”。

沈从文的创作是一部崇尚自然的生命哲学.关怀人性是其根。30年代的中国战乱频繁.沈从文先后当过士兵、班长、文书、书记,过早经历了生活的残酷和战争的野蛮.然而他的作品却呈现与同代作家不同的世界。茅盾、巴金、老舍等作家主要描绘了正在变革的社会现实.其作品的批判色彩甚为浓厚与此不同.沈从文在生命的建构与人性的缅怀中淡淡流露出对现实的不满.这种精神可以说是与庄子的思想一脉相承的对自由人性的歌颂与对自然的崇尚是庄子生命哲学的精髓所在.庄子哲学最重要的恐怕就是歌颂生命.歌颂人的自由自在的存活状态他生活在乱世.那时的人们人性扭曲,生存压抑.生命处于极不自由状态庄子以他对自然的热爱、对生命的超然姿态实现了自我对生命与人性的关怀。

在沈从文笔下的湘西世界里.人们终日与古朴、宁静、和谐、美妙如画而又充满灵性的大自然为伴,拥有原始、野性、蓬勃旺盛的生命力。他们的人性、人情、道德与孕育他们的大自然保持着一种异质同构的关系在作者的审美意识中.他们完全是自然孕育造化的精灵他们真情所至.率性而为.不受任何陈规陋俗羁绊.也不为任何世俗礼法约束四狗和阿如在山雨洗净了的大自然中“撒野”,神巫违反“魔鬼习俗”去追求“天许可”的爱情.儿子特意筑路以方便母亲去庙里与和尚相会湘西民间的道德处于一种自由自在的状态.它体现了人们的习惯、乐趣和愿望.反映了生命的需求和生命的趋向.完全符合人的生理自然和心理自然,彰示出生命的自由。生存的洒脱。

庄子把对人性的理想寄托在“神人”身上.在《逍遥游》中写道:“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不食五谷,吸风饮露;乘云气,御飞龙,而游乎四海之外;其神凝.使物不疵疠而年谷熟。”所有的描写都具有脱离尘世的美的特征。沈从文笔下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的自然之子.他们似乎同藐姑射之山的神人一样纯洁善良.和湘西古雅的风情融为一体边城的女子是温柔纯净的.是爱与美的化身.她们心底善良淳朴却又执着刚强。就像一泓深泉,清灵却不见底。《边城》里的翠翠.是老船公的孙女.她的身影飘荡在山水相融的风景中.生活简单而又自足。勤劳自然、美丽善良、恬淡温和、宁静执着构成了她人性美的全部.显然作者在这里倾注了自己的全部理想如果说女性在这里体现了自然和谐与人性恬静优美的一面.那么他笔下的一部分男性则带有自然原始的力量和生命的冲动在《龙朱》中,龙朱便作为男性人格的完美代表自然不加雕饰的原始的出现了.他“美丽强壮像狮子.温和谦顺如绵羊”.集狮子与绵羊于一身的男性完全是纯粹的自然之子,他们热情、真实、诚实、勇敢、女性的阴柔和男性的阳刚配合的恰到好处。完全体现了人性的完整和自然。两性之爱是沈从文经常关注的.它自然而又美丽纯洁.不在乎一切外来的干涉.沈从文常常把男女之间的恋情置于自然的背景之下。《雨后》中“听一切大小虫子叫.听晾干了翅膀的蚱蜢各处飞.听树叶上的雨点落在地上的跳跃,听在身边一个人的心跳.全是诗的”。静谧中生命跃动的声响交合着从林间隐隐绰绰的意象.四狗的爱情就在这充满生机的自然环境中萌发、膨胀、生长.情感及欲望在一种饱和状态中走向极致.生命力在充分的张扬过程中也正蕴蓄着新的生命依山傍水的湘西无疑孕育了沈从文对湘西的向往与崇敬.他的笔端.随处都流动着自然的身影.人则在自然的掩映之下生存活动。

《三三》中,三三从小就在“比屋连墙、嘉树成荫”的堡子里长大.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她完全生活在几乎纯自然的环境中.没有与人错综复杂的关系.也没有外在力量的限制和束缚。

生命形式如真空一样纯净透明。三三与自然互为象征,互为背景。互为对象。三三还在与宽容博大的自然的交流与对话中达成共识和默契:“三三的事.鱼知道的应当比母亲还多。”他们互相依赖唇齿相依.从而使三三完全释放生命的欲望与冲动.尽显生命的欢愉与跳跃。自由人格获得了解放与归依在这走向返朴归真的过程中.人其实也就实现了精神上的自由与逍遥.在无根的飘浮中找到了生存的立足点.自然也就成了人类的生命之根.

沈从文从道家的思想中寻觅到了心灵的契合点.因而极为赞同道家的“返乡”之说.尤其羡慕道家恬淡虚静的“化外之境”的理想.在自己的小说中.沈从文构筑了一幅幅原始意味极浓的湘西世界图式:兵卒纯善如平民.与人民无侮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全.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同平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人人洁身信神.守法爱官。……一切事保持一种淳朴习惯.遵从古礼。

第7篇

(1)以人为本原则。确切地说,这里的“以人为本”是指以“劳动者为本”。众所周知,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本质区别之一是立场不同。政治经济学根本方法论是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它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强调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强调在阶级社会,人总是从属于一定阶级的人。因此,经济学认为,在经济关系中不存在孤立的、抽象的人,而是从属于一定阶级利益的人。政治经济学的起点是人的劳动不断生产和再生产出供人类消费的物质资料,终点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资料极大丰富的前提下,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劳动者在不同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始终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动力源泉。西方经济学则是以“经济人”假设作为出发点形成的理论逻辑,这一理论体系的逻辑实质上就是资本发展的逻辑。所以,在西方经济学逻辑中存在悖论:一方面把人假设为可以按照最大化原则进行理性选择的“经济人”,另一方面又把劳动者仅仅视为与资本、土地相同的生产要素,根本无视与其他生产要素相比,劳动者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这一事实本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更是强调以人为本,以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本,理应成为它的首要原则。我国实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涉及多方面深层矛盾和利益关系的调整,这种调整甚至会带来社会阵痛。我们的各项改革措施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阵痛、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应该成为深化改革坚守的重要理念。

(2)满足需要原则。在政治经济学中,“需要”(need或want)和“需求”(demand)有重要区别。“需要”通常是指人的生存和发展对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客观要求。马克思在分析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构成时指出,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是由生活资料的价值表示的,而劳动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构成具有层次性,包括劳动者自己和家属所需要的“生存资料”,如衣、食、住、行等,也包括教育、文化、健康保健等“发展资料”。因此,“需要”是以使用价值来衡量的。而“需求”概念则不同,它用以描述市场中的交换行为,只要有货币、有购买力,就形成“需求”,“需求”是从价值实现角度分析的。“需求”不一定是客观“需要”,比如市场上有1万套商品房,从客观需要即使用价值角度来说,可以满足1万个家庭的需要,但也许由于房价过高,1000个家庭购买了这1万套商品房,从市场的角度看,商品房的价值得到了实现,也就形成了市场“需求”,但显然这些买房者不是为了“需要”,而是为了资本的价值增殖,其后果必然是房价虚高,一方面是需要房子的人买不起房,另一方面是不需要房子的人囤积大量房源。类似的问题还存在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其他公共产品中。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表明,我们的生产是以“满足需要”为根本目的的。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还要利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借助价值规律来满足需要,但这不妨碍“满足需要”理应成为指导我们各项经济工作的重大原则。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说,化解产能过剩,可以以“满足需要”为原则制定相应政策,比如化解商品房过剩,可以采取政府购买、百姓廉租的形式;化解钢铁、水泥等过剩,可以考虑增加基础设施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转型、结构升级,可以考虑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能力、消费需求差异性问题;等等。

(3)共享发展原则。共享发展理念是我们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理念之一。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表明共享发展已经属于社会制度深层内容。共享是政治经济学追求的理念,这一理念与以劳动者为本理念一脉相承。马克思在科学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运动规律基础上,指出了共享是未来社会的重要制度特征。我们党从强调“共同富裕”到强调“共享发展”,在理念上是一个新发展。共同富裕的实现途径强调先富带动后富,这在一定历史时期有其必然性,但今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了新阶段,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有了较好的经济实力,强调“共享发展”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发展动力,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提到共享发展,人们往往想到劳动成果分配方面的问题。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共享发展包含的内容很丰富,从微观领域看,企业层面的共享既包括分配领域的共享,如提高工资,也包括生产领域的共享,如劳动条件、劳动资料、劳动保护、劳动管理等。在宏观领域,不仅包括基础设施、公共资源的共享,还包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共享;在消费层次上,不仅包括生存资料的共享,还包括发展资料的共享等。就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言,共享发展意味着在微观企业领域,不能一味把降低工人工资作为提高企业效率的口实。影响企业效率的因素有很多,包括技术高低、生产资料的性能好坏、企业管理的先进与否、工人积极性创造性的高低等。尽管政治经济学认为新创造的价值是V+M,二者之间存在此消彼涨的关系,降低工资就可以提高利润。这是一种静态认识,马克思这一公式揭示了劳资之间的对立关系。但利润和工资之间的关系要复杂得多,因此不能用线性思维套用马克思这一思想,认为降低工资就能提高利润,即提高企业效益。

(4)公有主体原则。“公有”是指公有制,“主体”是指主体地位,即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原则。众所周知,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有根本区别。西方经济学是把资本主义私有制作为理论前提,认为市场经济与私有制是孪生兄弟,并把二者看作是人类社会永恒的制度,整个理论体系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资源配置问题。而政治经济学则是把资本主义所有制以及由其决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作为研究对象,认为资本主义所有制只是人类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可以与不同所有制相结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特征是公有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则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资源配置方式上,也是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原则,它是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满足需要原则和共享发展的制度保障和物质基础。同时,坚持公有制主体性原则,也就坚持了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

第8篇

自从新教进入美国之后,新教就从政教认同、政教关系和政治参与这三个相互关联的方面对美国政治文化产生着重要影响。

(一)政教认同

美国是个移民国家,是各个民族的“大熔炉”。美国人来自世界各地,具有各种文化背景。各种异质文化融入美国,没有使美国社会陷于分崩离析、四分五裂的状态,反而使其斑斓多彩、百花齐放。而且,美国人无论其祖先来自何处,肤色如何,使用何种语言,只要他们怀揣“美国梦”,不辞跨洋过海来到美国,成为“美国人”,绝大多数人都会表现出强烈的爱国心和作为一个美国人的骄傲。这一点对一个由血缘、肤色、语言、文化、生活习俗等高度不同的移民组成的国家来说,是极其可贵的。将形形的移民及其后裔凝聚在一起,使其成为具有统一道德标准与价值观的“美国人”的法宝是什么?是基督新教及其伦理观。美国中小学学生每天要宣读《效忠誓词》:“我宣誓效忠美利坚合众国国旗,以及它自所代表的共和国:在上帝庇佑下的统—国家,不可分割,人人享有自由和正义”。“OneNationunderGod”的概念从小就植入美国人民的心中。在2011年6月的一项调查中,盖洛普公司发现目前美国有92%的人声称信仰上帝。在2011年一月到十一月这段时间里,该公司对327,244名美国人,进行了一项关于宗教偏好的调查。调查显示,在美国,大概有52.5%的人信仰基督新教,这远远超过其他和不信教者。

基督新教对美国的影响不仅仅是因为大多数美国人将基督新教作为信仰,而且还是因为大多数美国人内心已经将基督教价值和伦理作为道德标准和生活准则。盖洛普公司举行的另一项调查显示,尽管近年来有所下降,但是在2011年仍有55%的美国人认为宗教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26%的美国人认为宗教在美国人生活中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仅有19%的美国人认为宗教在生活中不起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出生在美国的本土人,还是刚刚拿到“绿卡”,进入美国社会的新移民,无论文化、经济背景如何,信仰什么,要想正常生活,只能接受源于基督新教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这是由价值观与道德标准的实用性和不可空缺性决定的。尽管一个人可以不相信基督新教、可以在思想上拒绝甚至批判美国的价值观与道德标准,但在美国的社会实践中,却不能不使用这套标准。”宗教机构仍然是人们了解公民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新教的道德督导和教化在美国社会现实生活中的指导意义远远超出了本身,已经深深地融入美国人的一言一行中,是美国公民政治社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人可以选择不同的宗教,可以不相信新教,可以从法律上强调政教分离,但却无法在现实生活中拒绝基督新教的道德规范。因此,基督新教及其伦理价值是美国人的凝结剂,是美国人的基本共识,构成了美国人政治认同的重要因素。

(二)政教关系

美国所实行的政教分离主要是指宗教与国家在组织制度上的分离(通常意义上,即指教会与政府的分离),其主要目的是防止世俗政府干预神圣的宗教事务,这一原则深深地扎根于当代美国公民的心中,展现于当代美国人民对待政治的态度中。而这一原则是与新教信仰分不开的。基督新教徒有着超越主义价值观,严格区分人的精神生活和世俗生活,将个人的私域与国家权力二元化和相互对立,认为世俗生活只不过是通向天国旅途中的一个客栈。相对于人的彼岸命运,国家只有工具价值,只是“必要的恶”。新教教徒对于国家权力往往是不信任的。在六十年代的民权运动中,马丁•路德•金针对种族隔离制度进行批判时,说了这样一段充分反映美国公民对政教关系的认识,“你拥有双重身份。你既生活在现在也生活在永恒。你的最高忠诚应奉于上帝,而非凡夫俗子或政府或民族,或其他世俗机构。如果其他世俗制度或习俗与上帝意志相冲突,作为基督徒,你有义务反对它。你永远也不可让世俗机构短暂的、易逝的要求战胜全能上帝的永恒要求”。也就是说,新教教徒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基督经”。“政教分离”不是指政治与宗教的完全分离,也不是指宗教信徒与政治活动的分离,更不是宗教与政治在精神上的分离。宗教信徒当然可以参加政治活动,比如根据自己的信仰来选择总统候选人。因为政治需要道德,而道德源自信仰。

宗教在公民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当涉及到政治问题,进行政治决策时,宗教考虑必然占据着重要的作用。今年三月份,皮尤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大多数(60%)美国白人新教徒和多数(51%)美国黑人新教徒中认为教会和其他宗教组织应当对社会和政治问题发表他们的看法,而天主教教徒和不信教者中的大多数(60%和66%)则认为宗教应该远离政治。由于新教主导着美国社会,在大多数美国人的观念中,摆脱了,政治会陷入无道德;而过于强调自身宗派的,又会激化甚至导致国家内部的冲突和分裂。与此相一致,基督新教往往鼓励教徒在一定的时候要积极干预政治,并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了各种机会,对公民们的参与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提供了便利。

(三)政治参与

1986年重新修订的《国内税收法典》规定,教会有遵守禁止参加某些特定活动的义务,这些活动包括:将社团收益分配给其成员或理事、参加政治运动或试图影响立法(游说议员)等。这只是指禁止以这个教会团体的名义参加这些活动,而宗教组织中的个人还是可以以公民的身份参加这些活动的,也不禁止宗教活动中对于公共事务的探讨。民主政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公众能够通过参与政治,从而影响政治决策。然而,良好有序的政治参与是需要具有一定参政技能的公民与之相适应的。这就牵扯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得有愿意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二是这些公民得具有一定的参政技能。具体来说,一方面,教会之所以能够提高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前提是教会唤起了人们参政的热情,教会为其成员提供了一个平等与民主的内部环境,其所宣扬的互助精神又往往使成员受到感染,激发起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

这一点在非洲裔美国人身上表现比较典型。教会是美国黑人中最古老和最有活力的社会组织,黑人的教会活动都与社会活动关系密切,部分原因就在于教会为黑人提供了独一无二的社交机会和平等的社会参与机会。1990年的全国宗教情况调查显示,81.8%非洲裔美国人自称基督教新教徒。美国的民意测验多次显示,非洲裔美国人的宗教观念和宗教行为比其他美国人要强烈。在非裔美国人教会的鼓励和组织下非裔美国新教徒往往积极参与政治活动,而政治参与活动所带来的丰厚成果(如非裔美国人民权运动、奥巴马的当选)又反过来刺激非裔美国新教徒参加政治活动,形成了一个有序活跃的良性政治参与循环。另一方面,在培育公民参政能力上,有组织的新教教会对于民主有着极其重要的维护作用。有组织的新教教会是人们学习政治技能、培养政治能力的机构,能够帮助教徒获得基本的文化素养和公共活动技能,从而有效地参与民主政治。就一个地区而言,教会是社区的中心,是获取社会资源的最佳途径,是社交兴趣、规则和技巧的孵化器。

二、结语

第9篇

一、中国传统文化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联系

从本质上讲,人们所受的教育,主要指的是文化的教育。众所周知,文化是人类社会经过数千年的历史创造出来的,是人类社会行为的内在提炼。中国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丰富而视角深邃的传统文化背景相联系,通过汲取传统文化中优秀的东西来陶冶人的情操,促进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从而达到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其一,思想政治教育与中国传统文化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目标是塑造人们健康的人格,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修养,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提升人们理解人与人、自然以及社会的关系的能力。所有这些都符合今天我们所大力倡导和追求的道德品质和理想,与今天我们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中培育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的目标是一致的。目标的一致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在今天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不可忽视的作用。

其二,中国传统文化是思想政治的活水源泉。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饱含着爱国主义思想和献身精神。“爱国主义是我们中华民族崇高的精神追求,是我们民族的精神支柱,是我们民族的价值信仰,是我们民族的优秀品格。”爱国主义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是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重要衡量指标。传统文化中蕴含的题材广泛的爱国主义思想正是今天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不竭源泉。

总之,只有“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和智慧,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根深叶茂,健康发展。否则,丢掉了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民族精神,发展先进文化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当代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是无法绕开的“结”,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

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其优秀的文化成果对我们今天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积极而有效的引导作用,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不竭的资源,人们通过不断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优秀的文化成果,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会使我们今天的思想政治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概括来说,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塑造人、培养人的功能等方面。具体来说,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背景。传统文化是人类精神智慧的结晶,为人类社会文明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文化基础。“教育是人类文化发生发展的一种生命机制,没有文化传统就不会有教育,因为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无法拒绝的历史传承,这就注定了教育必须以传统为前提、为基础,去继承传统,承认历史和传统对人类的作用,从而根据民族传统采取特定的教育行动向下一代提供有关人类历史发展的范型和参照系。”现代文化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经过社会不断发展,结合时代要求变化而来的,没有传统文化这一历史文化基础,现代文化发展必将成为空中楼阁。因此,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对人们的教育功能,必须以传统文化为背景和基点,充分利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价值。

其次,中国传统文化丰富着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传统文化中包含的爱国主义思想和为理想献身的精神是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正是这些内容优秀而题材广泛的传统文化哺育了一代又一代人,它激发了我们的民族白尊心、自信心,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并且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共识,积淀成我们民族的共同心理。”我们中华民族有着许多优秀的文化传统,如,“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的高尚人格;“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情怀;“刚健奋进”、“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处事标准;“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英雄气慨;“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品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勤勉风格;“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的奉献精神;“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民族气节等等。这些最优秀、最可贵的中国传统文化为我们当代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及其宝贵的教育内容。

最后,中国传统文化为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教育原则和方法。一般来讲,中国传统文化中包含着如下几种教育原则和方法:一是教育注重言传身教的原则。如孔子主张以道德示范为特点的教育方式。“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些都说明了以身试教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为我们今天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供了很好的视角。二是道德教育与内心自省相统一的方法。中国传统文化特别重视心理教化的积极作用,“内省”“慎独”的人身修养以及“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道德修养方式,为我们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在心里教化方面提供了一种很好的借鉴。三是德育与智育相结合的方法。中国古代教育家大多认为德育要高于智育,一个人首要的是要学会如何做人,知识只有用于符合社会道德规范的条件下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意义。

三、强化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的现实途径

中国传统文化的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表明,当代思想政治教育能否取得切实的效果,能否始终保持思想政治教育的继承性与发展性,必须充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思想政治教育的积极引导作用和功能。新形势下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切实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第一,积极利用各种传媒,大力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大众传媒是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平台,通过各种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载体具体而形象的向广大群众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可以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群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人们深入理解和把握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现实意义,从而达到对广大群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

第二,构建全国性的文化网站,使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到广大青年朋友。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说:“谁掌握了信息,控制了网络,谁就拥有整个世界”。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已经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个的新的重要阵地。通过构建全国性的文化宣传网站,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一方面可以让广大青年朋友远离媚俗,陶冶情操,培养爱国主义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同时也可以使中国传统文化在青年一代的心中扎根,从而为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10篇

(一)片面理解自主学习

新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不再是单纯的知识传播者,而是课堂教学的主导者、组织者、合作者和促进者。教师应以学生的学习质量与学习结果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但在课堂教学中,教师却过分提倡学生自主学习:有的教师说得少甚至不说,成了课堂教学的“旁观者”;有的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集中时间完成各项教学指标,很少去研究教学方法,做事畏首畏尾,驾驭课堂的能力甚是不足。

(二)课堂教学方式流于形式

新课程改革要求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与探究创新能力,新课程标准强调合作学习和活动教学。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然而。部分教师为追求愉快教学并体现合作学习,使学生团团坐、乱发言;有的教师则恪守活动——讨论——发言的教学模式,使教学过程中充斥各种各样的活动。殊不知,这种课堂使学习方式流于形式,导致教学效果收效甚微。

二、初中政治课堂教学策略

(一)改进教学手段,由单一向多元

传统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教师凭借“一块黑板、一根粉笔、一本书、一张嘴”基本解决所有问题,教师的教学手段较为单一。伴随现代科技的发展与教育教学环境的改善,人们对新课程的理解不断加深。政治教师在此背景下需要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如图片影视资料、历史文献、学科资源、专家讲座、网络资源等),成为课程资源的开发者。在课堂教学中,教师需借助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将各种教学资源引进课堂教学,从而达到活跃课堂氛围,提高课堂效率,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及参与教学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创造力的目的。运用现代化的各种教学手段是现代化教学活动发展的趋势,也是推进课程改革的有效保证。中学政治教师要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提高自身的信息素养,大胆尝试,不断积累和创新教学。

(二)优化整合教学方案,提高教学效率

为了弥补单一教学方案的不足,教师需对各种教学方案进行优化整合,然后结合教学实际进行综合性的教学。这样既可以帮助学生吸收知识,也可以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教师可以综合利用师生互动、归纳与演绎相结合以及互相合作等方式来改善学生的学习效果,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三)实施探索性教学

教学方法的创新是教学形式的变化与创新,而形式总是受限于内容。政治学科特有的内容决定了其教学形式的实践性与多样化。教师可以通过让学生再次发现知识来培养其探索精神。学生不能盲目、被动地接受教师所传授的知识,而要把学习过程变成一种再次发现知识的参与式活动。课堂教学的探索必须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为中心。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需充分发挥主体性,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地参与教学活动。教师要鼓励学生认识自我,树立信心,积极地进行动手操作。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还需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要千方百计地让他们动起来。如教师可以鼓励学生在全班同学面前谈自己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然后让全体学生共同讨论研究,从课本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教师要鼓励学生畅所欲言,让学生“多思”,即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对所学知识进行分析、比较、综合、概括。教师可以用恰当的“问题”激起学生思维的浪花,使他们产生新奇感和探索感,使思维向新的广度和深度发展。

(四)紧密联系时事新闻,将教材内容有机整合

第11篇

Abstract:The 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evolution is affecting the Korean Peninsula situation security trend, the realism and the construction principle two international politics theories have given the different explanation to the 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positively interacts and increases the mutual recognition solves the 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direction.

关键词:朝核问题 现实主义 建构主义

Key words:North Korean Nuclear Issue realism construction principle

朝核问题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朝鲜为应对美国在韩国布置核武器的威胁而开始核研究,经过60年代至80年代的发展,朝鲜初步建立起部分核设施。然而,朝鲜的系列核研究引起了国际社会尤其是美国的关注,1985年朝鲜迫于国际社会的压力,加入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但却没有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保障协定,这成为此后美朝争端的导火索。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由于苏联解体而造成的核武器可能失控、核技术和核材料扩散,以及核门槛国家增多的趋势,使防扩散成为美国对外政策的优先目标之一。美国因此以卫星照片为由,认定朝鲜违反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规定,正在秘密研制核武器,并要求对朝的核设施进行检查。几经交涉后,朝鲜予以断然拒绝,并于1993年宣布退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一次朝核危机由此爆发。1994年6月美国前总统卡特访朝,推动朝美于当年10月达成关于朝核问题的《框架协议》。2001年2月,小布什上台以后对朝实行强硬的遏制政策,直接导致朝鲜公开承认自己拥有核武器研发计划,朝核问题升级为第二次“核危机”。随后,中国政府于2003年发起的六方会谈将各方拉回到谈判桌上,但朝美双方分歧仍然严重。朝渐渐对六方会谈和布什政府失去信心,2005年朝鲜公开宣称拥有核武器,2006年和2009年分别进行了两次核试验和数次导弹试射。直至2010年以来“天安舰事件”和“延坪岛炮战”的发生。

第12篇

[关键词]《战国策》;政治思想;时代背景;诸子学说

《战国策》一书,是反映战国时期历史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典籍。它记载了许多的言谈游说之士——即所谓的纵横家的言论,正如西汉刘向所言,此书“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历代学者也大体认为书中的主要内容“大抵皆纵横捭阖,谲诳相轻倾夺之说也”。但是笔者认为,书中的言谈游说之士的纵横捭阖,就其本身而言,主要还是一种“干人主”的方法和技术,作为一种政治活动来说,是属于技术层面的性质,其中并不带有什么政治思想与政治学理。用通俗的话来说,它就是教人如何为了某种利益而打动对方,“皆揣摩人君心理之术”。然而我们知道,战国时期是许多政治思想并行于世的时期,而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它必须包括如何治理国家、如何统治民众、权利的分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等等这些内容,并且对进行政治活动的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与支配作用。换句话说,政治思想是在抽象的层次上研究政治主张的概念及论证涉及政府(政治机构)的措施与制度,以及具有政治行为的人,如古时的君、臣,近代的议员、公民,皆在其讨论诠释的范围之内。正如张舜徽先生在论及当时的游说之士时所言:“不外拿自己的一套主张,游说诸侯,乘机爬上统治地位,成为最高统治者周围的显赫人物。他们的任务,不外想拿各人自己的一套议论主张,实行于当时,来巩固统治者的权位,维护统治与服从的社会秩序。”《战国策》中所记载的言谈游说之士,在他们的言论中,自然也存在着一些政治思想。作为“自己各人的一套议论主张”来游说上层人物,以此来达到他们自己的某种目的。本文就是对这些游说之士的政治思想进行研究和探讨。

因为在《战国策》里很多的政治思想大都散见于各个篇章之中,因此,在研究探讨时,必须从宏观的层面上把握其总体面貌,抓住其主要的观点。

战争的重要性。对战争研究,是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战国时期,七雄并立,彼此之间征战不休,都想战胜对方,或是达到保存、扩大自己的实力,进而达到统一天下的效果和目的。所以在当时战争就体现了它的极其重要的意义。虽然战争之惨烈正如孟子所言,各国国君“以土地之故,糜烂其民而战之,大败,将复之,恐不能胜,故驱其所爱之子弟以殉之”。但是各国之间的征战依旧如故,并且各种指挥打仗的人才如白起、廉颇等人也都为人君所重,而如何进行战争并取得胜利,也成为了一种专门之学,即所谓的“兵家”。所以《战国策》中所记载的那些言谈游说之士,在他们的言论中,也就将战争赋予了很大的重要性、合理性了。如《战国策·秦策一》载苏秦说秦惠王曰:

夫徒处而致利,安座而广地.虽古五帝、三王、五伯,明主贤君,常欲坐而致之,其势不能,故以战续之。宽则两军相攻,迫则杖戟相撞,然后可建大功。是故兵胜于外,义强于内;威立于上,民服于下。今欲并天下,凌万乘,诎敌国,制海内,子元,臣诸侯,非兵不可也。

这段话中,就提出了当时的人主治国的两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致利”和“广地”。但是在当时群雄并立的情况下,要达到这些目的,不是那些整日“恬于教,乱于治,迷于言,惑于语,沈于辩,溺于辞”的人可以得到的,“非兵不可”才是最主要的手段。我们可以查阅《史记》中所记载的战国时期的历史,几乎无年不战,无战不是杀人逾万、血流成河,最终的政治利益的实现靠的就是战争。不但“致利”和“广地”需要战争,守护国土、避免邻国强占本国的土地,更是离不开战争。《战国策》中所载的郑同说赵王之辞就说明了这一点:

今有强贪之国,临王之境,索王之地,告以理则不可,说以义则不听。王非战国守围之具,其将何以当之?王若无兵,邻国得志矣。

在战国这个纷争惨烈的时代,想要保住国土,不能向邻国“告以礼”、“说以义”,用文章或口头作道义上的论争,而是必须备守城之具,有充足的军队,通过战争来守卫国家。这与上文所引的以“致利”、“广地”为主的目的虽有不同,但两者欲达到目的的手段必归于战争。由此可见,《战国策》中对战争的重要性的叙述,是占有重要地位的。这也是深深符合当时的历史背景的。此外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战国策》中尽管夸大了言谈游说之士的重要,如通过苏秦的“和纵”之计,“秦王解兵不出于境,诸侯休,天下安,二十九年不相攻”,俨然是一言而定天下安危。但是在纵横捭阖的背后,仍然是以各国的实力为基础的,而这种实力的最好体现,就是用来进行战争的军事实力。所以哪怕是书中极力夸大的人物苏秦等人,在游说国君之时,也是必说“带甲数十万,车千乘”这样体现一国实力的话语,这也是《战国策》中重视战争的一个良好的佐证。

增强君主集权,有效驾驭臣下。战国时期的一大特点,就是春秋时的封建国家开始解体,郡县制的集权国家开始出现,“各国的政权组织相应的发生了变革,废弃了原来各级贵族统治的制度,开始形成以将相为首脑的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大臣开始由国君任命,并且听命于国君,而对于国君而言,如何加强集权、有效地使用自己的权力,如何控制驾驭臣下使之完全为己所用,也就显得特别重要了。《战国策》中对这方面自然也是极为重视。如书中所载的有人向秦惠王所进之言就提到:

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今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为主.大忘更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雠也,愿大王图之。

虽然这段话是否符合史实值得商榷,因为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本身就是打击当时的贵族势力,使君主得以集权,并非是让自己的声名盖过君主。但姑且不论这些,这段话就是要君主独揽大权,不能使大权旁落。因为“大臣太重者国危,左右太亲者身危”,如此一来,则“木实繁者枝必披,枝之披者伤其心。都大者危其国,臣强者危其主”。作为新兴的集权式的君主,应该全力制止“商君反为主,大王更为臣”的情况,否则,是很不利于君主独揽大权的、臣下完全听命于君主的集权统治。故而要极力避免“大王更为臣”的现象出现,哪怕杀掉威胁君主地位的大臣也在所不惜。这段引文的后面正是这样的结果,“商君归还,惠王车裂之”。除了君主要独揽大权之外,还要使君主的命令能够顺利执行,不能出现“今天下之府库不盈,囷仓空虚,恶其士民,张军数千百万,白刃在前,斧质在后,而皆去走,不能死,罪其百姓不能死也,其上不能杀也。言赏则不兴,言罚则不行,赏罚不行,故民不死也”的情况。作为集权的君主,要想在战乱纷争不止的战国之世有所作为,就必须让全国民众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一切以君主之命为鹄的,“士民”不许违背君令、有自己的独立意志,使君主“言赏则不兴,言罚则不行”,一位合格的集权君主,应该像书中所载的范睢之言,做到:

臣闻古之善为政也,其威内扶,其辅外布,四治政不乱不逆,使者直道而行,不敢为非。

如此一来,臣下“不敢为非”,君主中央集权、独揽大权的目的才是完全达到了。最后《战国策》还提到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劳”与“佚”的关系,具体讨论了君主的“统治术”问题,这就使得书中所论的关于增强君主集权、有效驾驭臣下的思想更加完备了。如《战国策·齐策五》就写道:

故夫善为王业者,在劳天下而自佚,乱天下而自安,诸侯无成谋,则其国无宿忧也。何以知其然?佚治在我,劳乱在天下,则王之道也。

控制权力,不让臣下权侵君主,使君主的命令能够顺利执行,再加上重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劳佚关系,使主佚而下劳,这样就可以实现增强君主集权、有效驾驭臣下的目的了。这些观点符合当时的政治现状,达到了为统治者服务的要求。王夫之说战国是“古今之一大变会”,而政治上的中央集权正是这“变会”的主要特征之一。《战国策》中所记载的增强君主集权、有效驾驭臣下的思想,体现了这样的时代要求和特征,并且代表了新兴的集权君主的利益,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因此,不能仅从技术层面上将《战国策》看做是“阴谋诡计”“纵横捭阖,谲诳相轻倾夺之说”。

重用贤臣,摒去奸侫。上文提到,战国时期君主的中央集权倾向明显加强,臣下的录用与升黜,都以君主的意志来执行,春秋时代的“世卿政治”——国家的各种职位由各国的封建贵族担当,职位世袭,国君不得随意干涉的贵族政体——趋于解体,而“贵族阶级垄断政治之制度既废,平民遂获得登上政治舞台之机会”。一时间,求贤用贤成为各国君主的当务之急和时尚,所以如何才能获得贤人并且有效地使用贤人,也就成为当时政治思想的一个主题。《战国策》中就提到了“国亡者,非无贤人,不能用也”的观点,说明了“贤人”对于国家的重要性。要想获得贤人,首先就是要尊重贤人,书中所载郭隗对燕昭王说道:

帝者与师处,王者与友处,霸者与臣处,亡国与役处,诎指而事之,北面而受学,则百已者至。先趋而后息,先词而后嘿,则什己者至。若恣睢奋击,啕籍叱咄,则徒隶之人至矣,此古服道致士之法也。

这段话就说明了越是尊重人才,则越优秀的人才就会来到朝廷为人主所用。如果君主大摆架子,“恣睢奋击,啕籍叱咄”,则只能得到平庸昏碌之辈了。战国时期由于私人讲学的兴起,使得许多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学习获得知识,从而走上仕途。当时许多属于不同君主的政权同时存在,为这些新兴的“士”阶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施展才能的机会和空间,他们的地位也因之提高,能够“说大人,则藐之,勿视其巍巍然”,以一副很自信、很有尊严的面貌出现。《战国策》中记载的齐宣王见颜斶,后者俨然为王者师的姿态,直呼“王前!”,要齐宣王走到他跟前说话,并指出“明乎士之贵也”才算得上是“明主”,更是形象地表达了这一点。除了尊重贤人之外,还应该虚怀纳谏,广开言路,并且择善而从。这样可以使国力强盛,国政清明。书中著名的“邹忌讽齐王纳谏”就说明了这一点:

(齐威王)乃下令:“群臣吏民,能面刺寡人之过者,受上赏;上书谏寡人者,受中赏;能谤议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令初下,群臣进谏,门庭若市,数月之后,时时而间进。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此所谓战胜于朝廷。

这段文字不但写出了作为一国之君应该如何的鼓励臣下来进谏,而且还极力突出了虚怀纳谏、广开言路、择善而从的良好政治效果,国内是“期年之后,虽欲言,无可进者”,颇有孔子所谓的“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的景象;诸国是“燕、赵、韩、魏闻之,皆朝于齐”。齐国也因君主的虚怀纳谏而强盛起来。虽然这里有一定的夸张性,但从另一方面也体现出《战国策》一书鼓励君主应虚怀纳谏的思想。不但君主应如此,在书中,作为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也说道:“有能扬文之名,止文之过,私得宝于外者,疾入谏”。可见虚怀纳谏的重要性。最后,在重用贤人的同时,书中也提到了应该除去奸佞之人,使得贤人可以无阻碍无滞累的行其治国的主张。书中所记载苏秦说赵王之辞就提到这一点:

臣闻明王绝疑去讒,屏流言之迹,塞朋党之门,故尊主广地强兵之计,臣得忠于前矣。

“流言之迹”“朋党之门”都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官僚政治的典型弊端,若贤人整日被流言所诋毁,遭朋党所排挤,就无法有效地为君主贡献自己的才能了。所以除去奸佞之人,是重用贤人的一个重要的前提,作为臣下而言,也应该做到“贤臣之事其主也,亦必无女石而进贤”,公忠体国,不做嫉妒排挤同僚之事。重民爱民,关注民生。《战国策》一书中所体现的最后一个政治思想就是重民爱民、关注民生。我们知道,中国自西周起,就有了重民爱民的思想。《尚书》中如“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其惟王以小民用百彝,亦敢殄戮用义,民若有功”这类的语句,就明显地体现出统治者要重民爱民、勿滥施刑于民的治国理念。战国时期的各国国君,也十分重视民众问题。《孟子》中所载梁惠王对孟子说“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一副十分关注民众生计的样子,并且十分希望自己国内的民众数量繁衍增多,故而询问孟子在他这样关注民生之后,为何依旧是“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在这样的时代风气下,《战国策》一书中就有了体现关于重民爱民思想的语句。书中所载的齐国使者出使赵国,赵威后问齐使“岁亦无恙邪?民亦无恙邪?王亦元恙邪?”齐使不高兴她的询问顺序,赵威后便解释道:

不然。苟无岁,何以有民?苟无民,何以有君?故有问舍本而问末者耶?

指明了民众才是使统治者得以顺利统治的最根本的因素。民众生计有问题,统治者的统治地位也就要动摇了。而民众生计得到保证,则会使一国的生产储备、作战能力、田赋税收都有所增加。所以对于统治者而言,必须重民爱民,关注民众的生计问题。这段话的思维逻辑是“岁—民—君”,虽然与孟子著名的民本论“民为贵,社稷为次,君为轻”中的“民一社稷一君”的思维逻辑顺序有所不同,但是两者都承认民众是统治者治国的根本与基础则是一致的。此外,书中记载的齐襄王问人如何对待齐国重臣田单,那人主张应嘉奖田单,理由便是:

寡人忧民之饥也,单收而食之;寡人忧民之寒也,单解裘而衣之;寡人忧劳百姓,而单亦一比之,称寡人之意。

正是因为田单一系列的举动,都体现了重民爱民的思想,民忧饥则使之有食,民忧寒则使之有衣,关注民众的温饱问题,这样就可以让统治者更得民心,获得民众的支持,所以值得嘉奖,“乃赐单牛酒,嘉其行”。以此二例,可见《战国策》中提倡统治者应重民爱民。或许有人会问,战国时期各国国君都驱使民众上战场,彼此厮杀,使无数民众丧失生命,正像孟子所说:“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另外,那些言谈游说之士,也多半是游说统治者如何消灭对方、打击对方,这些都是以民众生命为代价的。从这点上讲,战国时期哪有什么重民爱民的思想存在呢?其实,攻城掠地与重民爱民这二者并不矛盾。战国时各国君主为了扩充自己的军队,国内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这都需要国内有充实的人口。如商鞅主政秦国之时,就千方百计招挟三晋之民来秦国耕作,以此来扩充秦国国力,而为了招挟民众,使民众服从管理,为统治者的利益服务,故有必要摆出一些重民爱民的姿态,以麻痹民众、使之心安理得地被统治。因之在《战国策》中出现体现重民爱民的思想也就不足为怪了。

第13篇

关键词:古代;户籍;制度

《史记•萧相国世家》载:“沛公至咸阳,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项王与诸侯屠烧咸阳而去。汉王所以具知天下厄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

萧何私自收藏的图书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秦国户口版籍,这一举动在中国古代王朝更替的惨烈斗争中具有强烈的符号象征,可谓意味深长:拿到了户口版籍就可以了解秦国的国情,并进而控制土地和人民,获得了它,也就象征着获得了国家政权。

中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虽经无数次的战争、内乱和王朝的更迭,户籍制度总是以某种方式继承或沿袭下来,并且越来越严密,其原因就在于它的功能是全方位的:组建军队、分配土地、征收税赋、推行礼教、维持治安都与它有关。如果说官僚制度是君主对官吏进行管理的有力武器的话,那么户籍制度就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民的占有与支配。《商君书•画策》云:“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专制王权对民的生杀予夺之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户籍制度。大体说来,中国古代户籍制度的发展经历了这么几个阶段:

1萌芽阶段

中国历史上最早对人口进行管理的记录应当从商代开始。甲骨文中,常常出现“登人”的字样,即登记人口的意思。但当时的“登人”,几乎都以人丁为计量单位,而且在甲骨文中经常出现“口”、“人”等字,但却很少出现“户”、“家”的说法,因此后人推测,商周时“登人”,主要目的是为了征集兵丁、组建军队以满足战争的需要,还不具备后代户籍制度所具有的多重功能。

据《周礼》记载,周王朝分别在国野设六乡、六遂对人口进行地域划分:

“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五比为闾,使之相爱;四闾为族,使之相葬;五族为党,使之相救;五党为州,使之相賙;五州为乡,使之相宾”。“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酇,五酇为鄙,五鄙为县,五县为遂”。

又据《周礼•秋官•司民》:

“司民掌登万民之数,自生齿以上皆书于版,辨其国中与其都鄙及其郊野,异其男女,岁登下其生死。及三年大比,以万民之数诏司寇。司寇及孟冬祀民之日献其数于王,王受拜之,登于天府。内史、司会、冢宰贰之。以赞王治”。

由于目前对《周礼》一书的成书年代仍然聚讼纷纭,因此,西周时是否真有如《周礼》中所言的那种系统而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当然是值得怀疑的。不过,虽然《周礼》并不一定反映周代的真实情况,但它至少说明和反映了中国古代管理户籍的思想和实践,很早已经萌芽。

2奠基阶段

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经济的发展和诸侯势力的壮大,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频繁四起。战争需要有兵源的保证,由于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都意识到了人是宝贵的财富。为了增加人口,各国都采取了多种措施。首先是用减免赋役的办法来招徕别国人口,其次是限制本国人口逃亡,如秦律就规定严厉处罚拐带秦国人出境的行为:“游士在,亡符,居县貲一甲,卒岁,责之。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还有就是提倡早婚,鼓励生育。在这些措施实施的过程中,人口登记和户口管理方面的制度也就逐渐完善起来了。通过清查登记人口并实行管制,一方面可以了解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限制人口流动,防止人口流失,保证兵役和赋税源源不断。

有关战国时期各国重视人口管理的情况,我们还可以从考核官僚的上计制度中找到证明。所谓上计,就是官吏将一年的预算收入,以及户口、垦田、库藏的增加等事项,事先写在木券上,然后剖而为二,国王执右券,臣下执左券,年终上计时,国王根据原券考核实征数目,决定官职的升迁。在上计制度中,对户口的考察一直是对官吏进行考核的一个重点。

战国时期,秦国的变法最为成功。秦的户籍制度的创立,大约始于秦献公时期。《史记•秦始皇本纪》云:“(献公)十年为户籍相伍”。所谓“相伍”,大约是按五家为“伍”的办法编制户口册,这表明“伍”是当时户口编制的最基层单位。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进行了改革,不仅将其作为增加人口和社会控制的手段,而且极大地强化了通过户籍制度对民间社会进行社会控制的专制工具这样一种色彩: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罪。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所谓“令民为什伍”,就是把国中所有人口,按五户为一伍、十户为一什的办法编制起来,每伍之中,设一伍长,每什之中,设一什长,平时为民,战时即为兵。伍、什就是军队中最基层的建制。商鞅变法的主旨,就是奖励耕战,富国强兵。凡在战场上杀敌多者,不管原来是什么身份,都可以按规定晋升爵位。同时也规定,行军作战时,什伍之中如果有一个逃亡或降敌,什伍之中的其他人都要连坐。

秦的户籍制度,自秦统一天下之后,更加严格和完备,不仅按不同情况区分了各种不同的户籍,还确定了户口的什伍编制方式,规定了生著死削的统一办法,制定了户主申报和典老审查核实的登记户口的程序,登记的内容非常详细,有户主的姓名、身份、籍贯和年龄,也有户内成员的姓名、年龄和健康状况,祖宗三代出身情况及家内人员与财产类别等项内容,有时还有身高的记录。所有这些内容,都是为了对民户加强控制和便于征发兵役、徭役及课取赋税服务的。对不报、虚报和假报户口的或未经官府批准而擅自更籍的,统统严加惩罚,还作出了不许擅徙、迁徙时必须审核和必须办理更籍手续等规定。

西汉年间,户籍管理备受统治者的重视,萧何制定的《九章律》,其中之一就是“户律”。西汉在秦代户籍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严密的户口统计制度,汉代的户籍制度之明显不同于秦制的地方,还在于汉代有户等的划分。尽管汉代户等的划分不如唐宋以后明显和具体,但确实是户等划分制度的萌芽。汉代还采用了编户以及乡亭制等有力措施,乡有乡长,亭有亭长,他们主要负责户口管理和基层社会治安,从而使户籍管理更加完善和周密。

为了严格户籍制度,禁止任意迁移和逃亡,汉代统治者还为此制定了“舍匿之法”,又叫“首匿法”。《汉书•淮南厉王传》:“亡之诸侯、游宦事人及舍匿者,论皆有法”。汉代的“舍匿之法”,等于是秦的禁亡之法的发展,它由打击逃亡犯本人,发展到了逃亡犯的藏匿者;而且“舍匿之法”执行甚严,以致汉代诸王侯中,不乏因“藏匿亡命”而被削爵下狱者。

3发展完善阶段

从隋唐开始,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进入到了发展完善阶段。隋初人口大增,主要是隋初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索貌阅”和“输籍法”,将隐漏的户口检括出来了。开皇五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进行全国性的户口清查。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据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在“大索貌阅”的同时,还实行“析籍”政策,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隋朝还因袭北魏的三长制,把它作为检括户口的地方组织,五里为保,设保长;五保为闾,设闾正;四闾为族,设族长。畿外设置里正、党长,前者相当于闾正,后者相当于族正。畿内保长、闾正、族正与畿外的保长、里正、党长称“三长”。三长是推行均田、劝课农桑、催驱赋役和检查户口的农村基层组织,都有检括户口的职能。另外,隋朝时还把户籍制度和科举制度结合起来,按照地域来分配考试名额,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唐承隋制,户籍管理更加周密。唐代检查户口、劝课农桑的基层组织是乡里:“唐制,百户为里,五里为乡”,每里设里正一人,是最基本的政权单位。里正由勋官六品以下的富户白丁担任,用来“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察非违,催驱赋役”。

唐代户籍可以分成编户与非编户两大类。编户是编入户籍的居民。可以是品官,也可以是白丁,但必须是良民。编户又可以分为课户与不课户两类。按租庸调法纳税服役的普通民丁,称为课口,有课口的户称为课户,无课口的称为不课户。非编户有三种,一是贱户,分为三等,最低的是官奴婢,较高于奴婢的有部曲、客女,均为私家的家仆,身份近似农奴,因为都属私人使用,所以附属在主人的户籍中。贱户中还有一种是官户,唐代官户大多是“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今朝配役”之人。二是方外,指释、道及为逃避赋役而避入寺院的逃户。三是士兵,唐初实行府兵制,士兵来源皆所属下户、白丁。士兵本来在原编户内,自玄宗开元年间府兵制破坏,改为募兵后,兵农分离,成为一种专门职业,因此,也不在户口统计之列。

宋代的户籍制度在唐代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唐代虽然已经用“坊郭户”来称呼城市居民,但并没有为他们单独设立户籍。宋代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户籍制度上分别设立“坊郭户”户籍和乡村户户籍。在户籍实行城乡分别治理的基础上,宋代又将户口划分为主户与客户:有常产的称为主户,没有常产的民户称为客户,分别列入户籍。坊郭户与乡村户都划分为主户与客户。坊郭客户为城镇贫民,多为小商贩,商业、手工业的雇工和帮工以及富户的佣工;乡村客户则主要是佃户、主户的雇工和佣工。另外宋代还将城市主户划分为十等,乡村的主户划分为五等,作为征发赋役的依据。除了主户与客户之外,还有一种官户,即品官之家,他们属于特权阶层,享有免除大部分差役和科配的权利。

王安石在变法时力主推行保甲制,他于宋神宗熙宁三年“始联比其民以相保任。乃诏畿内之民,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干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选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又以一人为之副。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附保。两丁以上有余丁而壮勇者亦附之,内家赀最厚、材勇过人者亦充保丁”。

推行保甲制,既可以清查户口,又可以通过这一“兵民一体”的制度维护社会治安、为军队提供后备兵源,可谓一举多得,对后代影响极大。保甲制度还通过“保”和“甲”两级建制,实现了王权专制主义国家对县以下的乡里社会的逐渐渗透:由于在这种制度采取的是人人相结,家家相联的形式,从而充分保证了乡里组织被牢牢控制在统治者手中。

明朝的户口制度,承上启下,既有历史的继承,又有时代的更新,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在中国古代户口建设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朱元璋建立明朝后,总结前代的经验教训,并与当时的赋役制度的变革相适应,创造以登记人口为主的“黄册”和以登记土地为主的“鱼鳞册”,标志着中国古代户口调查登记制度的相对成熟。这个制度肇创于明太祖朱元璋,虽然随着形势的变化而代有增损,但其基本框架和根本原则,终明之世并无改变。

与宋代相比,明代户籍管理的人身控制功能大大加强了。赋役黄册编定以后,户籍不得随意改动,从农村到城市所有的人户都处于封建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任何人不得擅自流动,邻里之间,相互监视,相互举报,如有知情不报者,要受到连坐,外出百里之外时必须持有官府发给的“路引”,其组织系统之完备,层层管制之严厉,实超越于前代。由此可见,明代严密的户籍制度,把农民的人身牢牢地束缚在乡土之上,农民寸步难行,只能安土乐耕,向政府纳赋税,服兵役。

清代的户籍制度大体上沿用明制,清初就沿用明代的黄册制度,在黄册之外,〖JY〗另编《赋役全书》和《编审册》作为配套。但满族以一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实行各民族分而治之的政策,对户籍管理也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整体说来,清代的户籍管制比明代略有放松,究其原因在于康熙和雍正两朝实行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和“摊丁入亩”政策,使得赋税与人丁之间没有了直接的联系,统计户口的意义也就不如以往那么重要了。清代税收方面用里甲,治安用保甲。在州县城乡,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每户发给一印牌,登记人口及姓名;外出时必须注明目的地,对迁入者必须检查其原籍。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的统治者们都非常重视对户口的清查、登记和管理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并非真正出于对百姓利益的考虑,而主要是为了维持专制王权统治的需要,这是户籍制度能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另外,中国各个朝代的封建统治者之所以都高度重视户籍编制,还在于它是一项具有多重功能的重要制度。户籍制度在不同朝代的不同时期,又各有侧重。“大致而言,早期或战乱时,寓兵于民、维持治安的作用要强一些,其余时候,则重在调查户口、征收赋税和劝导风俗。此外,一般在王朝初创和前期,户口编制比较严格,到了王朝的中后期,则逐渐松驰”。但无论如何,户籍制度都是维护专制王权统治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是理解中国历史的一把钥匙,而且中国的历史还表明,“在以农为本的农业社会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迁徙自由。因为农耕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要固定居所,因此,安土重迁,就成了农业社会的基本思维方式和生活习惯,而封建国家也强调要以农为本,以此维持国家的安定。基于此,中国历代王朝对户口迁徙,都设有种种禁限,有时,还把迁徙作为一种处罚”。这其实也是专制王权通过实施人身控制而维持其统治所必需的。

参考文献

第14篇

摘要:首先阐述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深远意义,介绍了国库集中支付的含义和基本流程,并深入详细分析了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对单位财务工作的新要求,最后提出有效的改进建议,为预算单位更好开展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关键词:国库集中支付;财务工作;改进

国库集中支付是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明确要在全国推行的,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依托的一种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2001年开始已在部分地区试行。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但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利于加强财政监管,有效防止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对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含义及基本运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就是改变现行财政性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将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其基本运作流程:财政部门在中央银行设立一个统一的银行账户(财政集中支付专户),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专门对应的银行账户(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需要使用财政资金时,必须按照批准的用款计划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申请,经财政支付部门审核同意后,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直接向商品和劳务供应方支付款项,然后通过银行清算系统由零余额帐户与财政集中支付专户进行清算,再由集中支付专户与国库单一帐户进行清算。

2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对单位财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的使用权、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权限,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也未发生实质变化,但是国库集中支付实行单一账户体系、统一资金结算,“零余额账户”的支付和清算的管理方式,使资金的核算渠道和划拨方式、支付方式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1)财务管理的重心向“预算”转移。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财政资金是按年度预算批复直接划拨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各预算单位许多财务工作都是围绕资金管理来展开。上级主管部门要负责拨付和管理各基层预算单位的经费,基层预算单位更是“看钱吃饭”,根据单位的银行账户存款数额来安排工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不再划拨到预算单位的基本账户,所有资金归属国库,单位只有用款指标和用款计划,各单位不再负责财政性资金的拨付,各项行政性收费也只是代国库办理,单位日常财务管理已不再涉及具体资金的管理。

(2)财务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加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前,因为财政资金是直接划拨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所以所有对资金使用的监督都只能是事后进行,资金的安全、合法使用得不到有效的保证。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资金不再划拨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是存放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零余额账户支付的支付方式,财政部门能够对每项资金的使用的全过程,包括用款计划、授权额度和实际支付情况等进行全面监控,有效杜绝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得到安全、合法、有效使用。[next](3)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要求越来越高。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财务管理重心由资金管理向全面预算管理转移,这要求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非常了解宏观经济情况和单位的经济状况,熟悉财政政策,能够熟练运用现代的经济管理知识、财务知识,对单位未来一定时期的经济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全面实行预算管理。(4)会计核算科目的转换。

①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财政拨款只通过经费指标、用款计划和额度进行反映。所以会计核算也不再使用“银行存款”科目,而是相应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和“财政应返还额度”等新科目。

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应作会计分录为:

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③对财政授权支付的支付,预算单位应作会计分录为:

收到授权支付额度时:行政单位: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事业单位: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零余额账户实际支付时:

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库存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材料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如果上述2、3项支出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目,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④年末,零余额账户的授权支付额度被注销时,预算单位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行政单位:借: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对财政直接支付指标余额不进行账务处理。

另外,如果年末被注销的授权支付额度是属于跨年度项目,财政应该在下一年度返还的,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⑤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收费主体已经从预算单位变为财政国库,行政事业性收费业务转变为业务,原“应交预算款”“应交财政专户”也就失去意义,预算单位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再纳入核算体系核算。

3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建议

(1)预算单位的领导应该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的文件精神,了解国库集中支付的运作流程,大力支持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针对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的工作调整。

(2)上级主管单位要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预算单位对国库集中支付的认识,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和办法。另一方面,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强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统一国库集中支付各阶段流程的信息平台,使各项工作更安全更快捷。

第15篇

论文摘要: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建立以来,在近20年间获得了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在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由于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制度的滞后等原因,导致证券市场监管不力,在证券市场上出现了诸多混乱现象,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是证券市场走向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根本所在。

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在近20年间获得了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据中国证监会2009年8月25日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7月底,我国股票投资者开户数近1.33亿户,基金投资账户超过1.78亿户,而上市公司共有1628家,沪深股市总市值达23.57万亿元,流通市值11.67万亿元,市值位列全球第三位。证券市场作为我国资本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我国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由于监管、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原因,中国证券市场。这些问题的出现使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备受困扰,证券市场监管陷人困境之中。因此,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者存在的问题

1.证监会的作用问题

我国《证券法》第178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从现行体制看,证监会名义上是证券监督管理机关,证监会的监管范围看似很大:无所不及、无所不能。从上市公司的审批、上市规模的大小、上市公司的家数、上市公司的价格、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及认可标准,到证券中介机构准入、信息披露的方式及地方、信息披露之内容,以及证券交易所管理人员的任免等等,凡是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事情无不是在其管制范围内。而实际上,证监会只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的附属机构,其监督管理的权力和效力无法充分发挥。

2.证券业协会自律性监管的独立性问题

我国《证券法》第174条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同时规定了证券业协会的职责,如拟定自律性管理制度、组织会员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处分违法违规会员及调解业内各种纠纷等等。这样简简单单的四个条文,并未明确规定证券业协会的独立的监管权力,致使这些规定不仅形同虚设,并且实施起来效果也不好。无论中国证券业协会还是地方证券业协会大都属于官办机构,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机构负责人多是由政府机构负责人兼任,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规章如一些管理规则、上市规则、处罚规则等等都是由证监会制定的,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没有实质的监督管理的权力,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律组织,通常被看作准政府机构。这与我国《证券法》的证券业的自律组织是通过其会员的自我约束、相互监督来补充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的初衷是相冲突的,从而表明我国《证券法》还没有放手让证券业协会进行自律监管,也不相信证券业协会能够进行自律监管。在我国现行监管体制中,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依然没得到重视,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

3.监管主体的自我监督约束问题

强调证券监管机构的独立性,主要是考虑到证券市场的高风险、突发性、波及范围广等特点,而过于分散的监管权限往往会导致责任的相互推诿和监管效率的低下,最终使抵御风险的能力降低。而从辨证的角度分析,权力又必须受到约束,绝对的权力则意味着腐败。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监管者也是经济人,他们与被监管同样需要自律性。监管机构希望加大自己的权力而减少自己的责任,监管机构的人员受到薪金、工作条件、声誉权力以及行政工作之便利的影响,不管是制定规章还是执行监管,他们都有以公谋私的可能,甚至成为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工具,而偏离自身的职责和牺牲公众的利益。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分析,公共权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它是从人民权利中分离出来,交由公共管理机构享有行使权,用来为人服务;同时由于它是由人民赋予的,因此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但权力则意味着潜在的腐败,它的行使有可能偏离人民服务的目标,被掌权者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在证券市场的监管活动中,由于监管权的存在,监管者有可能,做出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必须加强对监管主体的监督约束。

(二)被监管者存在的问题

1.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机制的问题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上市前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股权过分集中于国有股股东,存在“一股独大”现象,这种国有股股权比例过高的情况导致政府不敢过于放手让市场自主调节,而用行政权力过多地干预证券市场的运行,形成所谓的“政策市”。由此出现了“证券的发行制度演变为国有企业的融资制度,同时证券市场的每一次大的波动均与政府政策有关,我国证券市场的功能被强烈扭曲”的现象。证监会的监管活动也往往为各级政府部门所左右。总之,由于股权结构的不合理,使政府或出于政治大局考虑,而不敢放手,最终造成证监会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出现问题。

2.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治理问题

同上市公司一样,我国的证券市场中介机构的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等也有在着上述的问题。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证券市场的中介机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虽然也成长起来,但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尚不成熟、法制尚待健全、相关发展经验不足的境况下,这些机构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等也都存在很多缺陷。有些机构为了牟取私利,违背职业道德,为企业做假账,提供虚假证明;有的甚至迎合上市公司的违法或无理要求,为其虚假包装上市大开方便之门。目前很多上市公司与中介机构在上市、配股、资产重组、关联交易等多个环节联手勾结,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或以能力有限为由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做出有倾向性错误的审计结论,误导了投资者,扰乱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和秩序,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造成冲击。

3.投资者的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离理性、成熟的要求还有极大的距离。这表现在他们缺乏有关投资的知识和经验,缺乏正确判断企业管理的好坏、企业盈利能力的高低、政府政策的效果的能力,在各种市场传闻面前不知所措甚至盲信盲从,缺乏独立思考和决策的能力。他们没有树立正确的风险观念,在市场价格上涨时盲目乐观,在市场价格下跌时又盲目悲观,不断的追涨杀跌,既加剧了市场的风险,又助长了大户或证券公司操纵市场的行为,从而加大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管理的难度。

(三)监管手段存在的问题

1.证券监管的法律手段存在的问题

我国证券法制建设从20世纪80年展至今,证券法律体系日渐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以《证券法》、《公司法》为主,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四个层次的法律体系,尤其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使得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框架最终形成。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首先,证券市场是由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及其它市场参与者组成,通过证券交易所的有效组织,围绕上市、发行、交易等环节运行。在这一系列环节中,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应当是应有俱有,但我国目前除《证券法》之外,与之相配套的相关法律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平价法》等几乎空白。其次,一方面,由于我国不具备统一完整的证券法律体系,导致我国在面临一些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时无计可施;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过于抽象,缺乏具体的操作措施,导致在监管中无法做到“有章可循”。再者,我国现行的证券法律制度中三大法律责任的配制严重失衡,过分强调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而忽视了民事责任,导致投资者的损失在事实上得不到补偿。以2005年新修订的《证券法》为例,该法规涉及法律责任的条款有48条,其中有42条直接规定了行政责任,而涉及民事责任的条款只有4条。

2.证券监管的行政手段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历程中,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模式曾长久的站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舞台上,这种政府干预为主的思想在经济发展中已根深蒂固,监管者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政府不敢也不想过多放手于证券市场。因此在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中,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被弱化。

3.证券监管的经济手段存在的问题

对于证券监管的经济手段,无论是我国的法律规定还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均有体现,只不过这种经济的监管手段过于偏重于惩罚措施的监督管理作用而忽视了经济奖励的监督管理作用。我国证券监管主要表现为惩罚经济制裁,而对于三年保持较好的稳定发展成绩的上市公司,却忽视了用经济奖励手段鼓励其守法守规行为。

二、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一)监管者的法律完善

I.证监会地位的法律完善

我国《证券法》首先应重塑中国证监会的权威形象,用法律规定增强其独立性,明确界定中国证监会独立的监督管理权。政府应将维护证券市场发展的任务从证监会的工作目标中剥离出去,将证监会独立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委员会。同时我国《证券法》应明确界定证监会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实施监管权力的独立范围,并对地方政府对证监会的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在法律上做出相应规制。这样,一方面利于树立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权威,增强其监管的独立性,另一方面也利于监管主体之间合理分工和协调,提高监管效率。

2.证券业自律组织监管权的法律完善

《证券法》对证券业自律组织的简简单单的几条规定并未确立其在证券市场监管中的辅助地位,我国应学习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监管体制,对证券业自律组织重视起来。应制定一部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证券业自律组织法》,其中明确界定证券业自律组织在证券市场中的监管权范围,确定其辅助监管的地位以及独立的监管权力;在法律上规定政府和证监会对证券业自律组织的有限干预,并严格规定干预的程序;在法律上完善证券业自律组织的各项人事任免、自律规则等,使其摆脱政府对其监管权的干预,提高证券业自律组织的管理水平,真正走上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以利于我国证券业市场自我调节作用的发挥以及与国际证券市场的接轨。

3.监管者自我监管的法律完善

对证券市场中的监管者必须加强监督约束:我国相关法律要严格规定监管的程序,使其法制化,要求监管者依法行政;通过法律法规,我们可以从正面角度利用监管者经济人的一面,一方面改变我国证监会及其分支机构从事证券监管的管理者的终身雇佣制,建立监管机构同管理者的劳动用工解聘制度,采取惩罚和激励机制,另一方面落实量化定额的激励相容的考核制度;在法律上明确建立公开听证制度的相关内容,使相关利益主体参与其中,对监管者形成约束,增加监管的透明度;还可以通过法律开辟非政府的证券监管机构对监管者业绩的评价机制,来作为监管机构人事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被监管者的法律完善

1.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完善

面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治理机制出现的问题,我们应当以完善上市公司的权力制衡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目标。一方面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减少国有股的股份数额,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不合理的股权结构;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能够使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法律环境,并在其内部建立一种控制权、指挥权与监督权的合理制衡的机制,把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积极作用作为改革和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突破口和主攻方向。

2.中介机构治理的法律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中介机构同上市公司一样,在面对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历史和国情时也有股权结构、治理机制的问题。除此之外,在其日常管理、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经济信用等方面也存在很多缺陷。我们应当以优化中介机构的股权结构、完善中介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为根本目标,一方面在法津上提高违法者成本,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处罚力度:不仅要追究法人责任,还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的经济乃至刑事的责任。另一方面在法律上加大对中介机构的信用的管理规定,使中介机构建立起严格的信用担保制度。

3.有关投资者投资的法律完善

我国相关法律应确立培育理性投资者的制度:首先在法律上确立问责机制,将培育理性投资的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投资者投资出问题,谁应对此负责,法律应有明确答案。其次,实施长期的风险教育战略,向投资者进行“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思想灌输。另外,还要建立股价波动与经济波动的分析体系,引导投资者理性预期。投资者对未来经济的预期是决定股价波动的重要因素,投资者应以过去的经济信念为条件对未来经济作出预期,从而确定自己的投资策略。

(三)监管手段的法律完善

1.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我国证券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已经日渐完善,形成了以《证券法》和《公司法》为中心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四个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我国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无论从总体上还是细节部分都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足。面对21世纪的法治世界,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在对证券监管中的作用不言而语,我们仍需加强对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视与完善。要加快出台《证券法》的实施细则,以便细化法律条款,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并填补一些《证券法》无法监管的空白;制定与《证券法》相配套的监管证券的上市、发行、交易等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证券交易法》、《证券信托法》、《证券信誉评价法》等等;进一步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使其在我国证券市场中发挥基础作用,弥补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害,保护投资者利益。

2.证券监管行政手段的法律完善

政府对证券市场的过度干预,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原理是相违背的,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要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手段,正确处理好证券监管同市场机制的关系,深化市场经济的观念,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涉。尽量以市场化的监管方式和经济、法律手段代替过去的政府指令和政策干预,在法律上明确界定行政干预的范围和程序等内容,使政府严格依法监管,并从法律上体现证券监管从“官本位”向“市场本位”转化的思想。

3.证券监管其他手段的法律完善

证券监管除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外,还有经济手段、舆论手段等等。对于经济手段前面也有所提及,证券监管中的每个主体都是经济人,我们利用其正面的作用,可以发挥经济手段不可替代的潜能,如对于监管机构的管理者建立违法违规的惩罚机制和监管效率的考核奖励机制等,促进监管者依法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在法律上对新闻媒体进行授权,除了原则性规定外,更应注重一些实施细则,从而便于舆论监督的操作和法律保护,使舆论监督制度化、规法化、程序化,保障其充分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