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建筑工程招投标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1、无视法规,有法不依,以至于法律条文缺乏权威性和严肃性
国家制定了《建筑法》和《招投标法》,要求基础设施项目必须公开招投标,择优中标。对于公开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制定了相关处罚条例,但是因为进行招标工作的负责任往往手握大权,由因为招标双方的利益均沾问题,属于联手坑害国家或者相关单位利益,一来由于人情风,二来由于调查取证有难度,往往被认真处罚依法追究的不多。
2、规避、干预招标现象普遍存在
有的单位或部门为了规避招投标,而将一个整体建筑工程“肢解”,化大为小,或者化整为零成一个个达不到招投标要求的小工程,以此来避开招标。有的以党政集体为了局部利益而以集体决策的名字干预招投标工作,以此来钻政策空子,把本应公开进行的招标变相为自主性较强的邀标。
3、多头监管体制混乱
对于政府部门的招投标项目,可以监管其招投标项的主管部门太多,从县、市、省逐级上去,如果不巧每一级都能管到投标部门,该投标部门会很容易被这种多头监管的局面弄得无所适从,这是一种管理体制上的混乱。
4、“围标”普遍存在
一种围标方式是竞标企业行为,有的竞标企业为了能够中标,便花钱收买几家有竞争资质而没有竞标意向的企业一起竞标,以达到公开招标对投标企业数量的要求,实际上这些花钱请来做配角的企业无论哪一家中标,最后都会把工程转给花钱“围标”的企业承建。另一种围标方式是招标方行为,有的招标单位为了内定中标企业,随意更改招标书或者打时间差,更严重的是公开弄虚作假,替内定企业做标书。
5、转包或“卖标”现象普遍存在
有很多大型的有竞争优势的外地企业竞标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承建工程,而是要将工程非法转包给本地的中小建筑企业或个体建筑商,从而按标的额赚取一定比例的“卖标”费。接受转包或者“卖标”的企业往往资质不够或者根本就是“游击队”,这样出来的建筑工程往往到最后都是“半拉子工程”或者“低价低质工程”,对于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以及对企业和建筑行业的发展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6、存在挂靠投标现象
目前的建筑行业内,大型的有资质的企业相对较少,而目前需要施工的工程又较多,一些资质较低的企业为了能参与投标,便挂靠一个高资质企业,以其名义参与竞标,可想而知,最后一旦中标,其承建任务是落在资质低的企业身上,而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其工程质量是难以保障的。
7、盲目地追求低价
竞标企业为了能中标,不惜于以很低的价位来抢标,而有的单位为了省钱,明知对方的价位已经远远低于安全生产合格生产所需要的预算底线,还是贪图便宜给竞价最低的企业。一来二去,竞标企业工程是承包到了,可是建筑材料以次充好、为了省钱随意更改设计、聘用没有资质的人工费用便宜的工人等等问题便顺势而来,这样的工程除了叫“豆腐渣工程”,还能叫什么呢?
8、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
几乎每一个城市都不缺乏地方保护的想法,尤其是同一个地方的同一行业,往往会联合起来找借口排斥外地企业的竞标。也有的地方政府由于各种关系的盘根错节,也会优先考虑本地企业,把招标信息的范围缩小,或者只在本地,以达到排斥外地企业投标的目的。
二、对建筑行业招投标市场出现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及对策
鉴于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通常适用于大宗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大,而招投标工作由需要一系列的环节衔接而成,涉及的人员也甚广,故规范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管理意义十分重大。
1、加大对《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度
增强大家的法制意识,并建立相关制度,提高建筑市场的公正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公检法部门和建筑行业政府职能部门加强对招投标中出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案例分析,并对违法招标的手法和手段及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广而告之,不仅针对建筑行业宣传,也在全社会宣传。
2、改善招投标环境
要改善招投标环境,首先要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对于地方保护主义来说,其地区和部门一般会根据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一旦发现和国家统一的规范的制度政策相冲突的,即严肃查处负责人。其次一旦发现地方建筑行业或者招标单位的围标、内定等行为,即进行查处。目前的技术力量已经能使高科技电子信息技术成为保证建筑工程招投标阳光作业的重要手段,因为网络既可以把招标信息做普遍的宣传,自动化监控体系又可以对投标现场以及涉及的区域进行录音录像,指纹门禁系统还可以在封闭的评标区对评标专家进行指纹检查,而评标专家对所评标采取随机抽取的模式,整个过程公开公正,一来便于政府监管部门的即时监控,又能对竞标落选单位释疑。已有少数地方政府采用,建议全面铺开。
3、规范监管单位权利
目前我国对于招投标单位的监管,除了每一级别的上级部门可以监管之外,还设置了招标监督单位和招标机构。针对多头监管的情况,建议只以直接上级部门监管,以尽量避免批条子、打招呼,或者直接干预招标的情况出现,更可以避免指挥的方向不同。对于按着规定设立了招标监督单位和招标两套机构的,严格人员的设置,避免一套人马管两套班子的情况,因为一套人马毋庸置疑是完全失去了相互监督和制约意义的。只有管理部门首先规范化,才能带动所监管的行业规范化。
4、加大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加大对转包、卖标行为的惩处力度
职能部门对对有形建筑市场的性质、功能、工作原则和程序,对于招投标所涉及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既有重点,又要全面的监管。其中资质的审要的一环,对于资质的严格审查可以有效地将部分素质低下的建筑企业和“杂牌军”挡在门外,也就化解了部分诸如挂靠的非法招投标机会。对于资质的审查每一个地方政府都应建立完整的有权威的有资质的审查机构来完成。对于评标和定标这两个工程交易中的关键环节,务必建立和完善专家评标制度,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务必聘请各专业学科的专家进行评标,并建立完整的有规模的评标专家库。对于竞标之后产生的转包和卖标行为,是最难理清也是最容易发现的,主要是由于承建方的资金问题,故一旦发现此两种行为,务必对转和卖的企业进行重罚,其罚款金额远大于其转包和卖标的额度,并规定在某个时限内不得参与竞标行为。
5、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一般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往往和金钱交易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一是要严格监督相关部门并依法履行职责,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要严肃查处,二是要针对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漏洞,延请人大等部门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行业市场主要监督市场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了各项制度和规定,对招标投标的各个环节是否实行了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对工程招投标双方督促其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对中标方监督其是否有挂靠、非法承揽、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投标方监督其是否按规定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从招标、立项、建设、审计到工程结算、交付使用的一系列建筑工程发包及建设过程对涉及的部门进行监督。对一切违规招投标行为进行惩处,对于情节严重、涉及金额数量大、涉及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依据法规移送公检法机构进行处理。
建立有效地举报机制,对于举报查实的招投标违规行为,对检举者奖励并予以保护,对违规者严惩,还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不稳定性和繁复性是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点,建筑工程涉及到的专业种类繁多,并且涉及到很多高新科技行业,又由于建筑工程拥有一次性以及不可复制性的特点,这样就使得建筑工程在进行招投标阶段和建筑工程合同执行阶段出现了不稳定。除此之外,建筑工程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之前,首先要签署合同,确定价格和工期,然后再进行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而在招标投标阶段,就会出现很大的差异,这样就造成了招标投标阶段和合约履行出现了矛盾。
二、招投标过程控制造价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1、不合理的评价体系
从我国建筑行业招投标过程的现状来看,不合理的评标体系是建筑工程常见的问题。在进行建筑工程评标中,采用的是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办法,它主要是由工程造价与各投标单位的平均投标报价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组合,然后再与市场平均下浮率相乘得出的数据。最后中标的就是接近投标人的平均报价,这种评价体系带有很大的随机性,会造成投标人串标或哄抬造价的可能,不利于建筑工程的发展。
2、恶意竞标
恶意竞标也是招投标阶段严重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还没有形成规范,要想形成一定的规范还需要很多的一段时间,同时,我国的承包商没有成熟的市场行为,甚至有时会出现争抢市场的行为。在中标以后,为了减少亏损,采用一些不正常的手段增加费用,甚至有的承包商在增加不到费用的情况下,以停工威胁和偷工减料等方法,这样就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从而导致造价成本失去控制。
3、价格锁链尚未打开
招投标核心内容就是建筑工程的计价定价模式,在招标阶段,一般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定价。这种计价定价模式没有真正打开市场,也没有达到市场化的要求,要想真正通过对投标者的优胜劣汰的竞争,促进投标者自觉的行为,就必须降低自身的劳动力消耗水平、提高技术水平以及管理水平,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打开价格锁链,从而降低成本,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的造价控制的措施
1、建立完善建筑招投标制度
要想控制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完善建筑招投标制度是控制招投标阶段造价的有效措施。首先要建立符合法律规定的招标组织,并且在控制管理的过程中要加大监督力度。然后,各地方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并且要相关部门监管招标全过程。再次,建筑业主要对工程进行规划,提出投资的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完整编制,同时在招投标之前要对投资单位的实力信誉等进行有效的审核。最后,确定中标方案,同时在中标方案确定以后,要召开招、投标者以及各单位专业人员会议,共同研究讨论方案以及方案优化,促使施工方案更加经济、科学。
2、建立完善的建筑评标系统
建立完善的建筑评标系统也是控制招投标阶段造价的有效措施,公平、公正是招投标的基本准则,因此,在建立一个完整的建筑评标系统,这样在施行招标过程中,招标信息、程序,以及评标过程就可以完全的公开,让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者都有机会投标,并且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投标者进行竞选,这样就可以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招投标造价。
3、加强对以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依据的推行
在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中,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应用,同时投标者还要及时的分析单位工程成本、利润等进行合理的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最终确定出投标报价。
4、重视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工作
评审工作最后的环节,也是非常主要的环节,所以,投标者一定要高度重视评标工作。在评审工作中,要按照实际建筑工程的特点、专业以及专家进行合理的安排,同时在时间上,要进行合理的投标。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还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的评定,如果投标书出现了问题,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及时的进行弥补,这样才能减少时间的浪费,从而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结束语
一.我国建筑工程清单模式下招投标的必要性
1、传统的招投标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方面,现行的计价不合理,国家对计价统的过死,同时又存在着过多的弹性,导致不能发挥施工企业的技术优势与管理优势,甚至误导一些企业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标底,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采取工程量清单招标后,可以改变这种局面,投标人可以依据自身优势进行自主报价,充分尊重了市场规律。另一方面,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不合理,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综合评估法,把各种指标分成不同权重进行积分,这种方法重商务轻技术,显然非常片面。
2、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优点。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完善工程投标机制,工程投标机制同时推进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施。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下,直径了统一的计价规则,使得计价行为更加规范;政府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使得企业有据可依;同时企业自主报价,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形成良好的公平公正的竞争规则。这种竞价方法,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规则的作用,发挥企业各自的优势,有利于把工程的质量与价格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工程的效率,控制成本,获得更加合理的工程价格,体现招投标的宗旨。
二.企业参与建筑工程清单模式下投标计价策略
投标策略是指承包商在投标竞争中的指导思想与工作部署及其参与投标竞争的方式和手段,策略的运用是否得当对投标成功很重要。
1、通过加强管理减低成本取胜。企业的管理对于成本控制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在招投标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企业要加强对自己成本的管理,优化管理环节,减少浪费。以较低的成本在投标中形成价格优势。同时,有效的管理是企业良好形象与实力的体现,也是投标中的重要参考方面。
2、依靠技术优势在投标中取胜。投标企业可以通过自身拥有的技术优势,任何研究原有的设计图纸等,发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或者值得改进的地方,提出降低造价的修改设计意见,对业主形成吸引力,让业主对企业刮目相看。同时,如果企业拥有较高技术含量或者较先进的技术装备,能完成难度较大的施工项目,这样竞争对手少,可以在招标中获得较高的利润。
3、靠价格优势参与竞争。对于一些施工条件好,工程量较大的项目,企业又处在开工不足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低价中标的策略。通过减少利润来实行低报价,争取中标的机会。另外,如果企业为了掌握某种新技术新设备,为了积累施工经验,也可以“缴点学费”,减低利润,实行低价策略。
4、通过后期索赔来挽回利润。在工程的招标阶段,企业可以采取低价竞标的策略,但是同时认真研究各种报价文化、施工图纸与合同等,发现其中存在的漏洞,然后通过施工过程中的漏洞进行索赔,补偿招标中的低价造成的利润减少。
5、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者对工程量大的项目报“单价分析表”,投标时将单价分析表中的人工机械费报得较高,而材料费报得较低,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选用“综合单价”,因而获得较高总体收益。[2李潇潇,林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报价的策略与技巧;山西建筑;2007年10月;250页]2
6、采取联合报价措施。如果项目竞争者较多,可以进行联合报价,把实力较强的几家联合起来,由其中一家出面,再将部分项目转让给其他承包商,或轮流保标。这样的做法可能会被业主惩罚,但是有很多企业在利用这个方法。
三.企业参与建筑工程清单模式下投标技巧
报价技巧是指结合工程实施情况,根据投标策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用一定的方法寻求一个能让业主接受同时又能获得合理利润的最有报价。企业掌握报价的技巧,对于投标成功以及未来的利润保证具有积极的意义。
1、综合考虑工程特点与自身优势来选择报价方法。一方面,有的情况下报价可以高一点,例如一些施工条件差,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工程时间紧的项目,如果这时候企业珠宝由此专长,且竞争对手少,则可以提高报价,获取较高的利润。另一方面,在有的情况下报价可以低一点,例如施工的条件较好,工作简单,但是工程的量较大,这样的工程竞争对手又多,这样的工程竞争激烈,报价不适宜过高;同时,如果本企业正好处于市场的开拓期,急需工程项目,或者开工情况不足,则可以采取低报价策略,获得工程施工权。
2、灵活平稳报价的方法。在项目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在各个子项目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意识地挑战某些分项目的报价,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例如:提高前期报价减少后期报价,这样可以较快收回资金,减少银行贷款的利息,例如:在公路工程招标时,根据招标文件,对于承包人的驻地建设费与临时道路养护费等,是按照总价报价的项目,可以报高一些来提前收回投资,而其他的如路坡防护工程等,是在工程后期施工的,可以报价低一些。同时,还有很多其他的灵活方式,如:可以征求业主的意见,预测未来工程量的变化,对可能增加的部分提出加价,对可能减少的部分提出减价的策略;对施工难度不同的项目进行分析,增加难度加大的单项报价,减少难度较低的单项报价;对于工程图纸不明确的,可以减低单价,奖励可以进行工程索赔;如果工程不分包,单价可以报高一些,如果分包会施工,则可以报低一些,防止抬高总价格等等。
3、通过暂定工程量的方式进行报价。当业主对工程量的内容与总价进行了暂定以后,投标的单价应该适当高一点,防止工程量的变更;对于没有限制工程量总价的过程,一般来讲报价可以低点,未来工程量改变的时候可以提高单价。
4、通过额外建议让自己中标。企业可以依据自身拥有的技术优势,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优化改进,同时提出自己的设计建议与成本减低的意见,这样对于业主来讲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使得自己在业主眼中得到重视,并获得标的项目。
5、加强对项目成本核算管理与企业的内部管理。一方面企业要加强管理,包括质量管理与企业的成本管理,使得企业的成本能够降下来,这是在投标中实行有竞争力的价格报价的基础;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培训,让参与投标人人员认真学习各种关于投标的法律、法规以及程序、技巧等,提高其制定正确投标策略的能力,提高中标率。
主要表面形式有为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投标者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确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通过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从而谋取利益。
2建筑工程中串标围标现象产生的原因
2.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制不尽完善
由于招标投标在我国实施较晚,缺乏长期实践考验和法制法规的及时修订补充,存在不完善、不细致、不严谨和不配套等一系列的问题,使串标围标行为有机可乘。在处罚方面一般往往只针对中标者,而对其它参与串通的单位多会不予制裁。
2.2政府部门监管缺乏统一协调
政府各部门在监管中存在执法的力度和尺度不一,缺乏统一协调。为了防止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各级监察、纪检、审计和财政等部门积极介入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这些措施对维护招标投标的严肃性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实践中参与监督的各部门角度各不相同,起到的作用并不明显。
2.3建筑施工企业诚信度较低
串标围标是一种目光短浅、投机取巧的不良行为。其主要根源在于当前建筑工程领域施工企业缺乏诚信原则。做为串标围标行为的主体,大多是管理落后、注重短期利益行为、忽视企业诚信建设的施工企业。
2.4招标方案存在漏洞
评标环节把关不严也是导致串标围标现象产生的原因之一。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投标单位往往是一个系统的多家企业参加,虽然表面上都是企业独立法人,但实际上存在业务配合密切、人员相互熟悉等关联,想要串标围标操作起来十分方便。如何防止招标人就要多想办法,从资质审查到专家评标,各环节都应提高自身识辩能力,防止招标投标环节中的各种可能漏洞。
3建筑工程中串标围标现象的防范
3.1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
(1)组织成立专门机构来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各种串标围标现象,完善管理制度、探索应对方法和强化监管,使串标围标现象失去生存空间。
(2)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将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和行业监督。
(3)进一步加强资格审查环节的把关力度,对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和歧视潜在投标人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
(4)健全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制度,将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方式向社会和行业公布。对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利益关系的投诉事项要认真核实落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和行业公布。
3.2积极开展网上招标投标活动
网上招标投标活动有着其他招标方式不可替代的优势:一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不见面,减少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二是投标人相互不见面不知道竞争对手是谁,充分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三是降低招标投标活动的成本,增加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3加大串标围标行为处罚力度
首先要加强监管措施和制度,提高处罚串标围标行为的成本;其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从招投标制度的长远发展出发,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强化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力度和严厉查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串标围标行为。
3.4加强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加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强化法制意识促使招标人自觉遵守;建立责任追究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理;根据《招标投标法》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程序,提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和定标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避免招标人非经济、技术专业相关领导直接参与,减少招标人在评标和定标过程中的影响作用;加强招标机构的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和借用资质的行为,对招标机构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3.5加快建立投标人的信誉体系
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加快建立投标人诚信档案,制定出台诚信评价标准,对于诚信度较差的投标人除依法给予必要的处罚外,还应禁止其参加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对投标人的串标围标行为一经核实,无论中标与否均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结语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引文: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它是一种有规范的竞争活动,通过公平竞争,不仅能够防止市场垄断现象,还能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而好的制度的实施需要严格管理去约束,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本文通过对招标投标管理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
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意义
1.1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化
法律规范下进行招标投标,意味着建筑市场的交易都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够促进建筑交易行为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可以促进企业重视并不断加强自身的经济管理,提高技术能力和施工效率。
1.2有助于控制建筑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
投标的企业为了能够中标,必然会提供优秀的施工和建设方案,认真评估和计算工程报价,并通过各种方法降低工程报价,如改进建设方案,优化资源配置,不浪费人力、物力等。这样不仅控制了建筑工程成本,也保证了工程质量。
1.3有利于遏制腐败,提高经济效益
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行为的重灾区,通过对招标投标进行层层监督的严格管理,有效遏制行贿受贿等现象的发生。另外,工程招标不仅能降低企业的经营花费,还能带来合理的报价,使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2招标投标管理中常见问题
2.1规避招投标
(1)在设计上做手脚。在工程建设中不断变更设计,扩大建设规模,增加投资额,使项目决算远远超过中标价。有些工程就采用这种手法,低标准招标,一旦中标开工,就不断变更设计。
(2)巧妙的利用融资和垫资。融资人或垫资人常常是由业主或主管部门推荐,先由垫资人出资,再由政府分期付款。这可以看出,融资和垫资工程实质上是政府投资工程,是一种典型的规避招标的手段。
(3)集体拍板做幌子。有些地方为了规避招标,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以工期短、要求高为幌子,在按意图形成会议纪要,公然违反法律,以集体拍板的行为来规避招标。
2.2虚假招投标
(1)假招投标是所有的投标文件均由一家投标企业制作,拟中标的设计方案制作优秀,而其他方案故意粗糙混乱,报价也是由这一投标企业统一报价,使拟中标人最具有竞争力,顺利的赢得招标。
(2)一些没有准入资格的个体承包商为了谋取利益,通过某些手段挂靠在有资质企业,然后以具有资格的投标单位的身份进行投标,以达到目的。
(3)行政干扰投标。个别领导为了谋私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方式干预招投标活动,也有某些投标企业打着领导的幌子排斥其他的投标人。
2.3权利标和关系标现象严重
所谓的权利标是指一些相关部门利用其在职权利进行建筑项目内定,并找一些相关联的单位作为竞标陪衬,在开标前就已内定中标单位。而关系标是指一些施工单位有一定的能力中标,但是在中标后该建筑施工项目本身没有能力施工或相关施工资质不够,这样就可以凭借其关系转包给施工资质够或有施工能力的单位,这样在没有施工经历情况下的施工企业通过层层外包,层层拼缝压价就使得最终承包的施工单位对于整个建筑施工项目缺少相应的人员和成本资金,对于一些承包的施工单位,其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能力参差不齐,图纸设计不符合标准,就会使工程的质量大打折扣。标底的错项、漏项、重复项都无法避免和挽回。权利标主要以报价高低为基准,评分多少,定量多少均以控制人为准。关系标则以找熟人、托关系为主,这种投标其后期的施工质量难免让人担忧。
3招投标管理问题的解决办法
3.1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是把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按数量、单价、合价的分类表示出来,以作为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我国经过多年的摸索,提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由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市场自主定价,相关部门动态监督。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能引导企业进行价格竞争,消除定额的阻碍作用,让企业拥有定价权,能有效剔除违规报价,维护市场秩序。
3.2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服务与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对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相互联网,并且各建信息数据库,共享招标项目信息、投标单位资信及评标专家信息,这不但方便承发包双方及中介机构的交易活动,而且还有利于管理部门的集中指导监督。
如图1建筑工程交易市场监管体系。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工程交易中心在招投标管理中的作用。一是要建立高效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二是要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项目总承包、专业和劳务分包等各项招投标活动提供相关服务。三是行政监督部门在工程交易中心对工程招投标实施监督提供相关服务;发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
3.3逐渐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杜绝权利标和关系表的出现
为了使招投标工作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下运行,就必须完善招投标法,组建专业的评标机构。具体可从几方面进行入手:首先,应从招标过程中基本建设的部门入手,组建层级建设项目责任制的业主单位,然后则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小组或招标办公室的规模建立相关机构,最后应组建第三方招标机构。前两种的组建和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的临时负责工作有关。他们对建筑工程的整体理解程度和行政干预影响较大,以此会出现招标人贿赂招标机构负责人的情况,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则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也不能使工程如期的进行下去。对于第三方专业的招标机构,应对招标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让招标工作和建筑工程的实施者具有专业化的知识。这种机构和行政机关还有国家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属于完全独立的机构运营体,以此就更能够保证机构的招标质量,提高招标效率,从而有效的规范我国的招投标市场,这也将是我国未来建筑工程招标发展的主流业务模式。
4总结
我国的招投标工作存在着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的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还不完善。因此,应不断完善,不断对评标专进行管理,创新管理手段,避免出现假招标的问题,严格按照招标法进行,杜绝出现权利标、关系标,在投标过程中可以开放的选择和优化开标形式,简化投标流程,建立电子商务招投标平台,实现招标管理的网络信息化,在计算机互联网等辅助工具的帮助下逐渐实现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评标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使招标市场在一个严谨、规范的环境下运行,利用相关的市场审批管理系统还够按照流程进行,逐渐减少招投标风险,使我国建筑工程招标市场在一个稳定、公平、公正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字】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存在的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 前言
招投标是如今建筑工程承发包的主要方式,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得到普遍应用。招投标是一种旨在引入市场竞争的采购形式,不仅能方便业主选择较好的承包人和供货商,还能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使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公平、公正、公开和充分竞争是招投标制度的本质特征。许多建筑工程的实践表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科学和成熟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加快建筑工程项目进度、保证建筑工程项目质量、获取理想经济效益的重要方式。然而,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却不容乐观。近年来暴露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关注。本文首先揭示了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然后分析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后指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有关同行提供参考。
二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2.1招标文件不规范
按照我国招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和招标人都应该具备相应的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评标的基本能力。目前,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都是自行编制招标书。由于招标人的构成及其复杂和不稳定,从业经验、受教育程度和专业能力的差距也较大,我国建筑企业编制的招标文件有很多是不符合要求,这样使得一旦发生报价失误,评标、定标工作的难度就会加大。
2.2评标定标不科学
评标与定标工作是招投标工作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因为这两个环节体现了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科学的招投标工作必须有科学合理而又准确的评标与定标方法。就目前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实际来看,评标过程随意性、自主性大,缺乏规范化的操作;评标的过程中定量因素考虑得较少,定性因素考虑得较多;议标现象大量存在,把公开招标转化为透明度很低的议标等这些问题普遍存在。
2.3存在不合理的压价行为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建筑企业施工能力过剩、工程不足、施工队伍庞大、内部管理薄弱是我国建筑业的突出特征。因而,许多建筑企业都不顾客观现实,片面强调节约投资,人为缩短工期,压低工程造价。在招标与投标的过程中,工期评分在评标总分中所占份量也较大,许多建筑施工企业明明知道工期不合理,但是为了接下工程项目,也坚持投标,最后造成工程项目管理滞后,工程成本控制不到位,形成越做越亏的局面。
这一方面会使得中标企业为了节省工程开支和避免亏损而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从而影响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另一方面如果招投标的过程中存在不合理的人为压价行为,就会导致中标价很低。 此时,一旦施工过程中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工程就很难继续,工程项目要么被迫停工,要么改换施工队伍,要么追回投资,施工和建设双方都会蒙受损失。
2.4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违规
有些工程项目在执行的过程中,其招标的评委大都由项目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计划委、财务局、审计局、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所组成,这些部门相互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仅不利于招投标的监督工作,而且极易产生行政干预。有些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宁可让不懂技术的人员担任,也不让真正的专家担任,这些都严重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的原因分析
3.1建筑市场法律意识淡薄
2000 年我国颁布《招标投标法》后,各行各业对招投标工作的法律认识普遍提高。但是,建筑行业由于受“政绩需要”和“利益驱动”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招标投标法》的法律约束,使得建筑工程招投标不规范的行为大量存在。
3.2评标受人为因素干扰较大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评标工作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 评委在评定技术标的过程中,经常有“人情分”,量化判定不够。 评标专家库建设滞后,在建筑行为高级人才比较缺乏的前提下,要达到《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专家人数就更少。部分评委专家职业道德的缺失、整体水平的不高使得招标监督力度不足,最终影响了评标工作的公正性。
3.3承包商与业主间的制约机制不健全
通常情况下,业主希望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承包商则希望用最少的投入换取最大的利润。二者相互排斥的关系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来加以协调。监理工程师就是用来约束、协调二者关系的第三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工程师摇身一变,成为承包商的第二甲方,他们往往站在业主的角度行使职权,这使得如今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只存在业主对承包商的制约,承包商对业主的制约并不存在,二者的地位十分不平等。
四 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的解决对策
4.1加强政府监督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完善相应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意识,杜绝不规范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行为。政府要成立专门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并使其独立于招标人、投标人行使执法监督的权力。该部门的职责范围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和定标等全过程。创建招投标监管信息平台,保证公告信息的准确与及时,杜绝暗箱操作,努力为建筑企业搭建透明高效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4.2. 严格控制邀请招标项目的审批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在项目招投标的审批中,应严格把关,控制邀请招标形式的审批,因为邀请招标招来的只能是招标人熟悉或有关系的企业,这些企业与招标人的关系可能较好或较密切,但在整个建筑市场上不一定是最优秀的企业。因此不是特殊工程,上级主管部门不应批准邀请招标。多批公开招标,因为公开招标可以避免对优秀投标人的排斥和腐败现象的滋生。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外来企业为了得到招标人的“邀请”,不得不寻找和利用各种关系,采取各种手段与招标人进行“亲密接触”,在此过程中,很可能会发生行贿受贿等腐败问题。
4.3.规范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对于招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评标办法、废标条件、主要合同条款、投标承诺、技术标准、主材标准、工程量清单、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和安全施工措施、预防陪标和围标措施应该是编审的重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单独列项报价,以保证招标文件的针对性和合法性。不仅如此,还要对建筑企业的投标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在进行开标和评标的时候,要严格审查所有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级别和近些年来的中标记录,对其编制的投标书应该逐一审查。 凡是存在编制不认真、资料抄袭的就可以判定为陪标。招标单位应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处理,以弥补这种行为给招标单位带来的损失。
4.4严格执行招标和投标程序
招标的组织单位和操作单位要保持行为的公正,对招标的工作内容要保密。要认真编制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详细准确,以方便确定合理的标底。在编写合同时,合同内容应该详细、全面、缜密,技术规范内容应该准确、详实并具备可操作性。完善招标、投标、评标和定标的全过程,制定详细、科学和公正的评标细则并严格执行。
4.5加强投票中的价格管理
要规定工程报价的浮动幅度,如果把标底作为基础准价,超过规定浮动幅度的即为废标。如果所有工程报价都比标底高,招标单位就应该在投标单位中选择更优的建筑企业,这样能避免不合理的人为压价行为给施工单位、建筑单位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
五 结束语
总之,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招投标的进程。因此,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就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利益,要平衡这些关系,招投标的过程就要按规范的程序进行,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应该加强对其的管理。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对策探讨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异常火爆,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也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的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的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的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开展。
二.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招投标的法律规范依然不够健全
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虽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的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建筑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规避招标情况较为严重
主要表现在通过手段将整个的建筑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配给不同施工单位。国家规定,如果一个建筑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估价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那么这个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有的单位为了不实施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3.评标和定标缺乏公正和科学性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4.招投标缺乏公平性和透明化
(一)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二)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来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干扰了整个建筑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5. 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三,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对策分析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当前,项目业主虚假招标,承包单位“陪标”、“串标”、“挂靠高资质企业”,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对招标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已是习以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标还没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打击不及时。因此,为防止招投标走形式,应积极完善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杜绝不合理的竞争体制,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明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限制业主供材的范围,坚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绝转包。
3.做好评标工作的保密性
评标专家的抽取是开展评标工作的第一步,若是人为选取评标专家或是评标专家名单泄漏,都会造成评标公正性名存实亡。因此,评标专家的抽取应是随机的,而且要对所抽取到的专家名单进行必要的保密,直至评标结束。在评审专家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判时,可以隐去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名称、背景等内容,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干扰,促使专家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评分工作。
4.合理确定评分方法
招标文件中要确定合理的、有针对性的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最好采用百分制评标。在采用百分制评标时,需对评分标准、评分顺序作明确规定,评分顺序应先对有自由裁量权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然后对业绩、商务等硬性指标进行评分。评标过程中,评委需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分顺序进行评标,防止个别评委出现定向打分现象;尽管评标时间有限,仍需要求评标专家对投标报价、过低总价、投资占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全面比较,对不合理低价或过高报价,要提出质疑,有效遏制投标单位无序竞争,恶意压价抢标、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哄抬报价等行为的发生。
5.鼓励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工程招投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企业之间的有序竞争是其核心。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由竞争往往会产生不公平的竞争方式,这需要国家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
首先应提供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要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固定的法定媒介工程招投标信息,让所有的潜在投标企业公平地获得工程的招标信息,也使招标人能从更多的潜在投标企业中寻找到适合施工企业;其次应完善建筑交易有形市场的建设,为招标人和投标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使整个招投标活动在“阳光”下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再次应加强政府的指导功能,加快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标准和信用信息收集、整理、的基本框架,尽快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监管平台,实行失信惩戒制度,用市场经济手段约束各工程建设主体的行为,为招投标工作创造—个良性的发展环境。
四,结束语
在未来,如何使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高质量的理想化投标,是建设工程企业经营管理者考虑的重要课题,也是摆在行政单位面前的一道难题。希望在未来,建筑行业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蒋永东 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及对策的探讨 [期刊论文] 《中华民居》 -2012年5期
[2]姚璐璐 邢彤 付文璟 姚文超 建筑业招投标现状探究 [期刊论文] 《企业家天地(下旬刊)》 -2010年4期
[3]陈婉玲 诌议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应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21期
[4] 建筑工程招投标双方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和对策 [期刊论文] 《四川建材》 -2009年3期
[5]彭慧芳 彭兰芳 浅议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9期
关键字: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成因;解决措施
Abstract: the 21st century,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China's economy, a type of construction market got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bidding has slowly towards specialization, standardization, but in this process there are still a lot of problems not to be neglected. This paper is mainly targeted at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 the bidding process, existing problems and causes to make analysis, and in the light of the problem of the unreasonable science,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measures.
Key word: building engineering; Bidding; Problem; Cause;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前言
近年来,经济的发展使我国的建筑市场异常火爆,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也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话题。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保证规范的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坚实基础,有效的解决了其中的一些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所以发展至今,它的运作仍然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的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的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确保规范工作的正确开展。
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干预仍有较大影响
从表面看,很多建筑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之上的,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也是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单位的招投标是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建筑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串通投标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建设单位违反有关程序采取手段限制竞争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参加投标之前,想参与投标的建设单位通过事前的沟通,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报价通气,达到自己的不良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投标者泄露标底,破换正常的招投标工程,达到不法的目的。
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手段将整个的建筑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配给不同施工单位。国家规定,如果一个建筑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估价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那么这个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有的单位为了不实施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存在不正当竞争
主要表现在招投标双方未来达成双方的不正当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干扰了整个建筑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造成招标项目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
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功课,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秩序,甚至使许多不怀好意的投标者钻了不合理方法的空子,让这个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6、招投标工作完成后招标方与中标方违背原来的合同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依据招投标时双方出示的文件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之后,双方有一方违背当初的招投标文件,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存在的问题的成因分析
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制建设健全,导致国民的法制意识不强
虽然前面提到国家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纵观整个的法律法规,惩罚招投标市场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十分少见,惩罚的力度的措施也不够。这就导致一些招投标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违法行为
整个建筑市场的供求关系严重不平衡,从业人员的素质。
因为市场的供求不平衡,所以整个市场出现了激烈的竞争,有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就往往会铤而走险,做出违法的行为。
我国诚信经营的意识薄弱
因为我国现在仍然处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步阶段,所以虽然市场经济已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作用的结果及传统文化占据一定的地位,诚信经营的意识还没有深入到我国国民心中和企业的文化中。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看重的更多是人情世故。另外,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全国统一信息平台整合工作滞后于现实监管需要,从而给“暗箱操作”者提供了机会。
行政部门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
我国目前的行政单位由于工作量大,人员复杂,本身的建设工作就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加上目前建筑市场处于建设高峰期,项目规模大、数量多、分布广,许多建设项目法人作为一次性业主缺乏工程项目经验,建筑市场必然会产生大量问题。而行政单位的工作能力有限,不能对其实施很好的监管,问题就这样出现了。
四.应对这些问题的措施
1、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当前,项目业主虚假招标,承包单位“陪标”、“串标”、“挂靠高资质企业”,建设市场主体各方对招标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已是习以为常,其主要原因是招投标还没有真正走上法制化轨道,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对有关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不够,打击不及时。因此,为防止招投标走形式,应积极完善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管理。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立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杜绝不合理的竞争体制,加强评标、定标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行无标底招标。明确资金到位情况,严格限制业主供材的范围,坚持合理工期、合法分包、杜绝转包。
3、规范评标过程,完善评标方法。在招标文件中应该对评标的相关事宜进行规定,为评标过程中各个单位的投标价格的比较提供统一的口径,使得投标文件具有价格上的可比性。同时要求公开唱标,有标底评标的要求标底绝对保密。评标时应综合考虑技术标、商务标,尤其应以技术标为核心,不应片面追求低价,同时投标应以合理低价中标为好。
五.结束语
从上面的分析研究中我们看到,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我国的发展确实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着我国建筑市场的有序发展,和建筑施工的专业化、规范化进程。这些问题不仅是建筑部门本身的问题,行政单位在这其中也有着不小的责任。在未来,如何使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实现高质量的理想化投标,是建设工程企业经营管理者考虑的重要课题,也是摆在行政单位面前的一道难题。希望在未来,建筑行业能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有效”的原则树立起我国招投标制度的良好形象,为我国工程项目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张昕 蒋晓红 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及成因分析 (被引用 4 次)[期刊论文] 《浙江建筑》 -2009年1期
[2]朱珩琰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分析与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6期
[3]蔡辉鹏 论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13期
[4]王英 曾 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若干思考 (被引用 9 次) [期刊论文]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 ISTIC EI PKU -2000年3期
关键词:建筑 招投标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引言
近年来,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大,这给包括建筑工程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是我国建筑工程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业主可以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好的建设成果,最终可以实现建筑建设事业持续发展;承包商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以适当的报价去争取建筑工程项目,这是维持承包单位正常运运营的前提条件。
建筑工程建设程序是指从项目的决策、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工作过程的先后次序。完成一个建筑建设项目,要进行多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次进行,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实行招投标制,企业必须进入市场,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靠自己的能力在市场上竞争,自我经营和发展。实行招投标制促使企业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这就要求企业内部要改革经济体制和管理体制。招投标制给企业带来了外部压力,使其产生前所未有的紧迫感、迫使建筑企业必然要注意自身的经营管理,注意技术进步,提高管理水平,以求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1.1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控制不严。有的建设企业中并没有专业的法律与合同方面的人才,如果涉及到施工招、投标机制的工程管理以及经济方面问题时所显现对业务不熟悉的现象,并且在制定评标过程中所考虑的细则也不够全面,编制的招标文件也比较粗糙,在针对工程量的清单和实际的出入是比较大的,这也就导致了对标底不确定,较多的变更会影响到对招、投标文件的公平和公正性。另一方面,因为监督机制不够健全,会经常出现串标和泄露标底的情况,没有完善的评标办法,这也是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加强合理科学的评标方法,与此同时,由于在施工企业中因自身的需要并且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就会特意的压低标价,以无利和微利甚至是无利的方法,这也是导致缺乏对投标书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1.2对于一些部分行业与没有完全打破的部门和地区的垄断,其统一的开放建筑市场并没有形成。在一些部门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设置障碍,限制或者是排除在本地区或者是系统之外的企业参与投标的情况还仍然存在。比如在一些当外地队伍进入地方市场时就需要交纳一些费用,还存在一些规定就是如果没有取得地方或者是部门认证是不允许参加投标的。另外,还有一些会限制地方或者是本部门以外的施工企业进行参加投标,并且存在规定评标时会给予地方和本部门的相关奖项的投标人额外的优惠等问题。
1.3传统的政府管理模式使工程招投标缺乏约束机制。项目代建制模式和建筑项目总承包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代建制模式就在于促使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各个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由此实现政府投资职能、投资管理职能和工程管理职能的分离;建筑项目总承包分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采购施工(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DB)/工程总承包。国际上很早就推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特别是进入90年代初发展更为迅速,美国现在50%的工程实行总承包管理,而我国目前建筑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仅占1%,建筑建设市场真正意义上的总承包还很少。
2对于评标和中标实施中的问题
2.1对于一些承包商为了可以获得工程项目建设的目的,以低于项目的成本价参与竞标,以一种只要可以先拿到手,不计后果的态度进行投标。如果一旦中标,但可以为了达到更高的利润且不择手段。把工程项目的设计进行不断的变更,就是为了提高工程的造价,有些投标组织甚至会把工程项目以更低的价位进行直接的转包以及分包给个体没有认证的施工队,并且也不具有投标资质的施工队伍,以赚取中间的差价。更为严重的还有对实施项目没有把握继续施工,干不下去,所以就选择半路退出,或者是处于停滞怠工的状态来威胁业主提高造价等问题。通过这些行为所反映出的问题都是可以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以及管理,给投资企业造成极大的损失。
2.2有些企业因中标的价位比较低,因此一部分的承包商会在工程的材料方面做一些手脚,用不达到技术标准的材料进行施工。并且还有一些企业会使用减少施工的工序等手段从而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在一些施工企业中作为施工监理单位并没有起到监督的作用,管理也比较混乱,因此这对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在以后交工使用时会留下众多的安全隐患。
2.3由于勘察设计周期较短,致使设计文件的精度、深度不足,变更较多;编制招标文件不够细致深入,在合同条款等方面存在漏洞,部分承包商利用合同条款的漏洞进行索赔,加之建设管理部门、施工监理单位个别人为因素影响,导致合同管理难度加大,工程造价不易控制,致使部分工程的竣工结算远远高于中标合同价。
3要规范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措施
施工招投标是工程建筑市场中的一种竞争方式,能够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工程建筑市场也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
3.1增强招投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筛选、评标办法、专家选择、合同签订、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流程的制度规定,真正建成一个高效、权威的统一招投标平台。
3.2建议各地政府应建立机构,提高领导制度,对各个部门要分工明确,完善监管程序,作到提前介入,执法中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建好集中统一的招投标平善有形市场。要加强对建设单位、主管单位和监管部门及领导遵守执行招投标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3.3要加强投标企业和中介机构之间的违规成本操作是关键问题,这就需要健立健全的招投标惩处激励制度。对其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与投标活动需要进行记录,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应予公示。并且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之间的违法成本,需要采取以限制参与招投标与降低资质等措施,以解决此类问题的发生。
4结论
总而言之,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方式中要以积极的方式进行改革,这也是作为规范建筑市场体系与整顿的根本问题,同时也是提高投资效益和保证工程质量以及从源头上遏制不良行为的关键举措。以全面的解决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问题中目前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不断更新的新问题,需要健全和落实和招、投标问题的法律法规制度,充分建立起有效约束机制和激励作用。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实行公告制度,增强执法力度与监督检查制度,全面的改善招、投标的管理体系,加强市场的准入制和清出制。除此之外还需要完善对招标人的管理制度,加强评标人的考核以及培训,提高评标人素质。因此,只有更加全面的提高招、投标的方式,加强监督、加强廉政建设,以公正、公开、公平的态度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招、投标活动。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
一、概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工程投资体制的不断变革和改善,建筑工程市场逐步规范化,并且实现了全面开放,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者们对项目招标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有了更加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他们认识到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控制不仅仅限制在建设工程的实施阶段和结算阶段,它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建筑企业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行为,为建筑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或结算阶段进行造价控制提供了前提条件,奠定了基础,这一阶段的控制是整个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阶段之一。
但是由于建设者们认识上的偏差和招投标单位的不重视。建筑企业通常认为在施工阶段或者竣工决算审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是重点,这虽然在短期内有一定的作用和效益,但是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造价控制。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却对整个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产生着重要影响,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必须引起重视。
从实质上讲,建筑企业招标就是通过建筑产品的卖方市场,由买方(即招标人)择优选择承包方(即投标人)的一种商品买卖的交易行为。而建筑企业投标就是投标人通过报价的方式销售自己的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交易行为。建筑工程造价是建筑工程领域中项目管理三大控制目标之一,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就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开展各项管理活动,以求工程项目能在既满足进度要求又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实际的投资费用不超过计划的投资费用。
二、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一)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鉴于我国工程造价体系管理体制现状,在我国的企业定额尚未形成的情况下,还需要按照预算定额的体系向实行实物工程招投标方法过渡,因此,还不能真正发展为由市场决定价格。 目前,我国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不合理的评价体系
在我国目前的建设工程评标中,主要采用“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办法,它的评标价是参考工程造价与各投标单位平均投标报价按一定的权数组合,再乘以市场平均下浮率确定。这种评价体系决定中标的主要条件是接近投标人的平均报价,带有很大程度的随机性,造成投标人的废止性,甚至串标或哄抬造价或恶意竞价。
2.恶意竞标
由于建筑市场规范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国内的承包商与发达国家成熟的承包商不同,缺乏成熟的市场行为,有时为了争夺建筑工程项目,无视市场风险,视招标投标为搏彩,以拿标为目的,恶意降价,进门再说,中标价格甚至连买材料都不够,中了标以后,不是亏损,就是采用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追加费用。有的承包商追加不到费用时,以停工要挟,有的偷工减料,更有甚者以更低价的手段分包转包,致使工程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留下了极大的隐患。返工重建的费用远远超出成本,导致造价失去控制。
3.价格锁链尚未打开
涉及招投标核心内容的工程计价定价模式,尽管已逐步在向按市场计价定价模式转变,但招标项目一般仍按定额计价的方式计费定价,承包商没有建立企业内部定额,多数业主和招投标机构离不开定额计价定价模式,“控制量、竞争费、指导价”的计价模式尚未真正开放和达到市场化的要求。要真正达到通过投标者优胜劣汰的竞争,来促使投标者自觉减少自身劳动力消耗,提高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从而降低成本及工程造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影响因素
1.计价方式的选择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我国的建设工程主要有两种计价方式: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长久以来,我国采用的方式都以定额计价为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和发展,产生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是一种新型的计价模式,计价模式的选取不同,会对造价控制产生不同的影响。
2.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的好坏,直接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产生着一定的影响。所以,招标文件中的图纸、规范依据、计价依据、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材料供应方式和付款方式等,都直接决定着建筑工程造价的高低。
3.询标工作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在开标之后和正式确定中标单位之前要进行询标工作,对潜在的中标单位进行标书的质询。通过询标工作,不仅可以及时的发现投标报价中的错项、漏项和重项,还可以避免双方任何一方的利益受到伤害,使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保证,而且还可以把其中的低于成本的报价、不合理的报价排除在中标候选人的范围之外 ,这在维护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同时,也使工程造价得到了有效控制。
4. 控制价的编制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控制价是招标单位自己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招标机构,根据规定编制的一种投资业主期望的合理预期价格。招标控制价编制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投标报价结果,而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高低适中,才能真正体现出各个投标单位的竞争水平,提高招投标效率以致控制工程造价。
5.评标办法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选择科学合理的评标办法对建筑企业的造价控制也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采用的评标办法主要有综合评分法和合理低价报价法两种方法。但是这两种评标办法主观性很强,带有较强的随意性,不能确保评标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如果不能合适地选取评标办法,就出现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比如,参与招投标工作的某方就会利用评标办法比较隐蔽地进行一些不法活动。因此,评标办法的选择会对建筑企业造价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三、建筑企业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改进措施
(一)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
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推行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是一种合理有效的招标方式,可以克服只看单价不看相应工程数量的缺点。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报价和进行公平竞争的基础。因此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保持清单科学合理和内容明确。
(二)改进评标办法
由于目前的评标办法不能够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主观意识强烈,为此,需要选择一种较具有客观性的评标办法,提高造价控制的效率。
(三)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一个完美的招标文件,有利于体现建设方的意愿,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因此,一定要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 细化委托编标合同内容
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编标责任和义务的了解,进一步促使其谨慎地按规范执行业务。
结语
在招投标阶段要达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必须正确处理好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及建设工期的关系,工程经济人员必须提高造价管理水平,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依据。业主必须优化投资方案,选择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可靠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对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施工单位必须优化施工方案,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施工成本,创精品工程。
参考文献:
[1] 王波,冉晓霏. 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研究.科技咨询导报,2007(18).
[2] 刘昌明,宋会莲.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 杨莹.我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问题研究:[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8.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管理;措施
1引言
在建筑工程以及企业的发展中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是最为重要的内容,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成熟,建筑行业也慢慢得到了强化。同时建筑项目也慢慢变得复杂、涉及的参与方以及建设方逐渐增多,各方都应用了投招标的形式而确定合同关系。因此就出现了其合同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同时也要求合同管理和招投标的功能逐渐提升。建筑企业也从以前缺乏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意识到成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部门,同时引进人才。从这之中可以看出,在建筑企业对于投招标以及合同管理逐渐重视。而《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则是主要分析研究建筑工程领域中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问题,作为学生可以通过对该课程的学习掌握课程方法和原理,培养学生的项目招投标、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等等能力。与此同时,作为学生要求对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程序以及重要性有所掌握,可以掌控建筑工程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方法、实务以及方法。
2《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性质以及知识体系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该课程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以及建筑工程管理中一个较强的专业技术课程。具有着一定的独立性,同时也同《建筑工程计量和计价》以及《建筑施工技术》等等组成一个专业课程群,可以形成建筑工程招投标整个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从教学要求以及知识体系的结构等等进行分析,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中一般会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以及工程法律等等结构体系,其内容一般包括有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以及投标报价措施、合同管理的基本概念、法律以及的合同订立的程序、索赔的程序等等。
3高职《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教学方法和具体实践
3.1应用多媒体教学
在教学过程中应用教师可以制作多媒体可见,可以包括有图片、文字以及视频等等资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兴趣,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学生对理论知识更好的理解。与此同时在多媒体教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应用与之相关的网络信息,比如说使用网络来查询当前最为流行的合同法以及投标法等等内容,便于提升学生的信息量。进而便于弥补因为课程内容较为新颖而导致教材内容落后给学生带来的问题,导致学生的知识以及行业岗位的具体需求可以进行对接。
3.2应用工程案例教学方法
因为《建筑工程投标与合同管理》课该门课程具有着较强的实践性,其培养的目的可以是促使学生可以较为熟练应用理论知识到实际中。案例教学也是一种具有较强实践性的教学措施,注重培养学生对案例中问题而进行分析、判断。进而可以逐渐加深对招投标和合同法的理解。在进行教学中,注重应用一些比较典型工程案例而将其引入到课程中,可以积极调动起学生积极性。在对理论知识的传授之时,也应该给学生提供合适的招标与合同管理的案例,对学生进行分组,应用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进而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性。在具体工程案例中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3.3应用BIM教学方法
作为一种造价软件,其可以实现对此工程案例全过程造价管理进行模拟,可以从项目决策阶段、设计、招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等等全过程来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同时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过程中,则就可以应用BIM软件实现对招投标以及施工等等阶段进行模拟。可以在学习招投标时,通过设置情境让学生来模拟编制招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学生可以使用课本的理论知识拉来对出现的合同和索赔合理解决,如此就可以促使课程知识得到融会贯通,提升学生的操作能力,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升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3.4推动双师型的师资队伍建设
在高职教育中应该应用“工学结合”的教学模式,应用此模式则要求学校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如此才可以实现对专业进行整合,进而制定一个比较合理的课程体系,同时实施以及设计其教学内容。在对双师型的教学团队建设过程中,不仅仅要求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质以及高学历的人才,同时也可以企业中邀请一些有着分丰富工作经验的人才,来充实教师队伍,进而可以逐渐构成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的人才队伍,进而推动学校教学和企业生产之间的结合,确保同目前最新的技术结合。
3.5注重应用问答式教学模式
通过应该用问答式教学模式,可以实现教学氛围活跃,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逐渐扩宽学生思维,使其可以积极思考课堂知识,提升教学的效果。作为教师在课堂上应该积极组织学生对教学内容进行讨论,鼓励学生对教材知识质疑,如果学生的具体认知同教师的观点存在的分歧,可以立即提出问题,主动同教师之间沟通,进而询问,便于教师可以实时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对其中的难点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也是一个理论和实践不断循环和提升的过程,作为教师应该注重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对教材的知识点进行讲解,合理使用问答式的教学模式,提升教学的质量和时效性。
4结束语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的基础学科,在目前其重要性也在逐渐凸显,应用范围十分广泛,比如所在毕业论文以及课程设计中该方面的知识应用比较多。在参与到工作中很多有很多方面要求应用其中的知识。同时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制度的逐渐完善,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步,其建筑市场的竞争也逐渐加剧,为了同目前的发展情况相适应,因此,《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同时展相适应,因此,对于《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进行改革以及创新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张卉.“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堂教学改革探讨[J].新课程研究(中旬刊),2016(3):29~30.
[2]任非.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J].四川水泥,2016(6):323+256.
[3]陆婷,《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微课课程探究[J].江西建材,2016(24):295.
【关键字】:建筑;工程造价;现状;控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投资主体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建筑工程造价不仅关系到承包商和投资主体的利益,也关系到建筑市场竞争机制的规范化,科技的进步以及建筑行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等问题。当前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还远远赶不上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形势,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所存在的很多深层次的问题严重阻碍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对工程造价进行改革也就自然的成为建筑行业改革的关键问题。
二.工程造价的现状
1.工程造价和市场轨道严重脱节。
首先,国家所制定出的工程造价统一定额更新慢,过程长,变化小。其次,除了国家相关部门编订统一的定额之外,各省级行政单位通常也制定出了本省的工程造价统一定额。而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上述所制定出的计价资料往往是依据大中城市的价格水平来进行编制的,相对而言这些城市之外的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就很难得到反映。实际上市场的价格水平以及供求关系变化都是瞬间万变的,即使市场具有流动性的特点,各地区的差异仍然是十分明显的。所以定额的盲目统一性和时滞性必定会导致工程造价难以及时反映市场变化情况。它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也就更加难以谈起了。
2.工程造价没有反映出市场竞争机制的要求。
在市场经济的范围之内,自由的市场竞争机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必要前提。建筑行业领域内的市场竟争主要体现在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而竞争的核心因素则是价格。但实际情况是当前的建筑工程造价方式严重妨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形成。例如:过于精细的定额,想要绝对精细地反映出建筑工程项目所消耗的各项资源,从而导致缺乏价格弹性。在计算建筑工程量过程中对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法严格加以区分,这就使得竞争性费用难以从工程造价中分离出来,不利于形成市场竞争体制的和提高施工水平。
3.建筑工程招投标受到限制。
当前全国各地相继都建立了有形建筑行业市场,将政府所投资的工程招投标活动也纳入进来进行统一集中的管理,明确了招投标的方式,统一了招投标的手续和程序,审定了各项建筑工程项目评定的主要方法,但是各地的评定方法存在差异。例如:直接发包法,合理低标法,评审法,议标法,二次报价法。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通过招标来确定标底,报价受到国家制定出的定额标准的限制,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最后确定出中标者。而在理论上达到最优,实际中又可行的最低价中标法目前在我国还处在尝试阶段,没有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所以在招投标过程中,滋生了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人为的复杂操作过程,投资成本过高,无法有效降低招标各环节的交易成本,而且还使得建筑施工企业不图进取,安于现状。
4.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素质偏低。
在欧美发达国家,将建筑工程造价预算被不仅视为是一门科学,也视为是一门艺术。在现阶段我国从事建筑工程造价的人员达到八十万之多,但是这其中绝大部分人员的主要工作是照套定额。而在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中,建筑工程造价专业的学生学习的最主要内容仍然是学习如何套单价,如何使用定额等等。这就致使大部分建筑工程造价人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价格实务和理论了解甚少。甚至在建筑行业流行这样的口号“赚钱不赚钱,全靠预算员”,由此可见在建筑行业中不正当竞争,暗箱操作,偷工减料,层层转包工程的混乱现象达到的严重程度。
三.工程造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随着不断深入开展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已打破了地区建筑市场的壁垒,跨行业承揽和异地承揽工程施工、设计的企业和单位正在逐年增加。由于目前有关预算编制、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取费基础的规定因行业和地区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导致一些跨行业、跨地区承担工程施工和设计的企业没有清楚了解建筑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的规定,难免在实际编制建筑工程造价的过程中出现差错。
2.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不断涌现,在编制建筑工程造价时,应该经常来实施定额换算。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多为滞后、静态的方法,定额消耗量往往是以几年前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的统计资料数据作为基础,代表的是以往的工程建设水平,并不能真正反映现在及将来的真实情况。
3.现行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大多还处在阶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往缺乏相互沟通的机制以及统一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目标,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阶段。设计单位虽然在设计阶段做了建筑工程预算和概算,但由于缺少控制和约束设计方案的造价指标,容易导致投资偏高、设计保守。
四.有效控制建筑工程造价的对策
1. 完善法制建设,加强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建设工程造价要依法管理,尤其在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更应该注重加强法制建设,要完善法规,健全法制。逐步建立起以《建筑法》为核心的建筑法律体系,使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向有法可依、执法必严的法制轨道迈进;要继续完善建筑施工企业招投标法、资质管理办法、质量管理法、施工合同法等法规制度;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还要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结合实际进行法制建设,对建筑工程建设的各个实施阶段都要确立相应的约束机制。
2.按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办事。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是由建筑工程客观存在的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它除了是高速、优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获得满意的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的建筑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方法,还是科学的合理确定建筑工程造价的依据。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规模大, 人财物消耗大,技术复杂,并且考虑到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因素,一旦出现决策失误,将导致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为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必须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多次计价,也就是按基本建设程序合理确定不同阶段的造价,充分体现建筑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3.建立约束机制,规范业主的行为。在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的过程中,业主始终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建设过程的各个阶段都离不开业主的参与。所以业主的行为对建筑工程建设产生很重要的影响,政府各主管部门应对业主在建设阶段的行为要依法进行约束和规范,强化施工总承包职能。总承包单位有资质和能力的,禁止建设单位强行分包工程任务。
4.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市场。成立有形市场后,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要进入该市场,政府代表的监管范围和力度将得到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企业如不自律,政府可以将其绳之以法,从而更充分的发挥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职能,真正起到维护造价咨询工作严肃、公正、公平的作用,保证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控制的实现。有形市场的建立能够为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平台。
5.实施限额设计,按批准的投资估算和设计任务书,按照批准的初步来设计总概算,控制设计施工图。采用价值工程的原理来对工程造价实施分解,分析设计产品的功能,以实现功能较低成本的设计方案。结构设计人员在选取柱截面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配筋等方面,尽管同样满足结构强度和刚度的要求,但是不同的做法会导致工程造价的差异。即使限额设计不能够一味地只考虑节省投资,还应当尊重实际,尊重科学,在实行限额设计的时还应注重兼顾功能,优化和提高设计。
6.改变传统的设计收费办法,实行设计质量奖罚的制度。通常在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的时候,会采取相对保守的方式,使设计方案达到最优化但并不能达到最实用、最经济。所以在批准的项目投资限额内,要求设计单位采取动态控制方法,在设计的各阶段比较和分析投资计划方案。在不降低功能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通过采取新技术、新方案、新工艺、新材料,达到节约工程投资的目的。建设单位要做到奖罚分明,对设计过程所节约的投资额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反之,对超额投资的设计要给予一定的罚款,以较好的控制工程预算。
五.结束语
合理确定以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是有效实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关键,目的在于提高建筑工程的效益。有效控制是合理确定的保证,合理确定是有效控制的基础,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达到两者有效的补充和搭配,才能够最终实现目标。我们要敢于开拓,转变观念,勇于探索,努力创造条件,促进建筑工程造价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开创出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新局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胡新智.中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期刊论文]-低温建筑技术2010,32(1)
2. 王玉山.关于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分析探讨[期刊论文]-煤2010,19(Z1)
论文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造价管理,质量管理
一、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认识
工程建筑项目管理是指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按照一定的管理原则,采用一定的管理手段,对工程建筑进行计划、协调、决策、评估和控制的活动。在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工程建筑的方方面面,需要对工程建筑过程中的质量、造价、安全和施工手段进行管理,所以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工程建筑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在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中,还应该注意项目管理的特点,比如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特点:工程产品生产过程与交易过程相互交替、生产的不可逆性、工程产品的单件性和控制过程的阶段性。在实施管理策略的过程中,应该根据这些特点制定具体的策略,保证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的质量。
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造价管理
1、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中也不能忽视了对造价的管理工作,因为工程建筑过程是一项涉及金额巨大的工程,但是在我国目前的造价管理中普遍存在粗放式管理的现象,存在很多的问题,使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造价管理并没有对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地影响。
在对工程建筑进行造价管理的过程中,没有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及时的进行造价的管理,导致在工程决策阶段所制定的造价计划与实际的市场经济不符。在工程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中,原有的招投标制度在制定的过程中,过分强调制定人的主观性,没有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做出及时的调整,或者是在招标的过程中过分追求竞标的成功,导致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再加上在招标的过程中,部分建筑单位出现串标的现象,影响了招投标的额公平性,使工程造价的管理出现问题。
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部分建筑单位也没有做好造价管理的工作,在实际的建筑过程中,经常出现变换设计方案的现象,但是没有及时的对造价计划进行变换,导致在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出现问题。在工程建筑材料的采购过程中,也没有按照规范的工程造价标准进行。
2、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造价管理水平的措施
首先,对工程建筑的全过程进行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为了提高造价管理的水平,必须对工程建筑的全过程实施管理,通过施工前的设计和决策、施工中的建筑设计变化、竣工后的验收等工作对工程建筑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最终实现对工程建筑项目的有效管理。
其次,做好招投标的管理工作。为了实现对工程建筑的有效管理,必须对现有的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严格的管理,建立畅通的招投标信息渠道,保证招投标的公平、公正。
最后,做好施工中与竣工后的造价管理工作。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对施工过程中的造价变化应及时的作出调整。在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做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三、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
1、存在的问题
造成建筑工程在项目管理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是与质量管理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数学论文在对工程建筑进行质量管理的过程中,由于影响工程建筑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所以在进行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遵循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政策和法规,规范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行为,使他们在一定的标准和要求下,保证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施工工序等影响工程建筑质量的工作能够顺利的进行。但是在目前的工程建筑的过程中,很多建筑企业在经济利益在驱使下,很少按照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工程建筑工作,这种现象不仅不能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质量管理水平,还会对建筑企业的整体发展产生恶劣的影响。
导致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理中的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的原因还包括部分建筑企业所指定的项目管理体系与现有的质量管理水平不符,这直接导致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建筑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质量管理意识淡薄,也是导致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水平不高的原因,在质量管理的过程中,只重视经济利益,出现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在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上不足,不能对工程建筑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也影响了质量管理的水平。
2、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质量管理水平的措施
为了提高质量管理的水平,需要建筑工程各个方面,各自承担自己在工程建筑过程中的责任。
首先,项目部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公测后那个建筑的过程中各个项目的负责人应该施工前做好项目的准备工作,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时应及时的将施工图纸送到技术部门,并与有关部门做好交底工作。在施工的过程中,项目部还应做好对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工作,对建筑材料、设备及人员进行检查,确保建筑的质量。
其次,施工单位应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工程建筑的设计图纸进行,符合工程建筑的规范。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为了激励建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可以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通过奖励和惩罚,保证施工人员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能够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保质、保量的施工,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
再次,监理单位做好质量监督工作。监理单位在对建筑工程进行质量建立的过程中,应该严格的按照设计图纸、建立图纸、技术要求,对建筑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理,并保证监理人员的素质与数量,做好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对每一道建筑工序都能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反应到有关部门,使每道工序合格后,在进行下一项工程建筑的项目上。
最后,提高项目质量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想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水平,必须保证有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虽然与发达国家的建筑行业相比,我国缺乏高质量的管理人员,所以管理人员的建设中应该根据我国工程建筑的实际水平,在大学教育中,就重视对管理人员素质的培养,在管理中定期对这部分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
结语:
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工程建筑的质量,必须重视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保证造价管理和质量管理的水平,及时发现在工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最终提高我国工程建筑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1]奚昌恩.强化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有益探索[J].建材与装饰(下旬),2012(10)
[2]于昊田.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浅析[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12(10)
[3]温晓军.关于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水平的探讨[J].中国建设信息,2010(04)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控制
中图分类号: TU7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建筑工程阶段主要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和实施阶段及竣工阶段。建设工程造价的控制就是在这些建筑工程阶段中,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预先设定的造价限额以内,避免出现偏差,最终取得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1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管理重要性
建筑工程造价主要是指在静态投资下一些费用的组成,例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建筑器材的采购费、和一些其他费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建筑工程领域中项目管理三大控制目标之一,是指通过专业知识与技术,对资源、成本、盈利和风险进行筹划和控制,从而使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受到直接影响。对于建筑工程的造价,我们必须要建设的整个过程里,进行合理的确定造价,在每一个工程阶段,按照其特点进行计价,把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和合理范围以内,保证工程项目能在既满足进度要求又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能够实现实际的投资费用不超过计划的投资费用。在建筑工程阶段工程的造价中,影响工程造价最主要的环节为工程设计和工程实施阶段,因此,加强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将对降低工程造价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的投资决策阶段是工程造价的前提,投资项目的决策对项目的建造及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他的造价必须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样才能够保证投资的精准度,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2.1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注意要点
要保证参与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应由市场分析专家、经济专家、土木工程师、企业管理资深人士、造价工程师等组成。分析的数据来源要可靠、准确,这样才能保证分析结果客观准确,从而有根据的降低工程造价,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
2.2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措施
合理的控制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首先要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并且熟悉资料的内容,确保直接影响项目投资预测资料的准确性,然后要特别注意建设标准的确定,及选择合适的建设地点及位置。在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中,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对工程造价的高低以及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控制都有直接的影响。
3、建筑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设计阶段是建筑工程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这个阶段中的主要任务是控制设计标准、材料、工程量等一些方面,从而实现造价的预测。
3.1实行限额设计
工作人员进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预算要了解材料的预算价格以及建筑工程的预算定额,这样才能合理的控制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然后根据项目投资估算的造价做出施工图设计,从而有效地且合理的控制投资。
3.2 设计方案优选
建设场地、建筑节点的设计以及工程的总平面布置的选择,都应进行多方案比较,然后选择出最优方案,在比选时,主要进行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最终选出技术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最佳设计方案。
4、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是对造价控制的关键环节,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和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首先招标单位要进行公开、公平的招标工作;然后投标单位结合工程质量、工期并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进行报价;招标机构要以“三公”为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合理评标;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要对投标工作进行监督。
4.1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重要性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不仅需要招标单位的参与、投标单位的参与、招标机构的参与,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只有这些参与方做好各自的工作,工程招投标阶段的工作才能顺利进行。在公平、公正、规范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下,在政府相关部门大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下,打击建筑市场中的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项目交易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最终选出技术能力强、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给出真实合理公正科学的工程造价的承包单位进行施工,选出的承包单位会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优化,最终创造出优秀的工程项目,从而使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不但降低工程成本,而且提高投资效益。
4.2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无论从招标单位、投标单位、招标机构还是其他的参与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各方,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的过程中,招标单位要提前预测下招标工程的合理造价范围,从而更好控制工程造价。工作人员要收集大量资料,并且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更好的编制招标文件。要重视询标工作,要在定标之前对投标人进行询标,为确定合理的合同做好前期工作,排除不合理报价,确保质量、工期前提下,保证合理低价中标。
因此,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要达到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必须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采取合理的措施,从而使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有个好的开始。
5、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一环, 要正确地处理工程造价和工期、质量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施工阶段主要任务是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好现场签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和索赔工作。
5.1 加强施工合同管理
在施工阶段,必须要保证合同造价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纠纷、维护权益,有效的控制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这些都要通过加强合同的管理来实现。由于一些原因导致施工合同所涉及的内容多而复,因此,需要加强合同的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最终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提高企业的利润。
5.2 注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
合理的施工组织, 能充分发挥各生产要素的作用。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编制中,要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在施工过程中广泛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办法等,合理经济的执行施工方案。
5.3 做好现场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现场签证,做好每一个细节,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5.4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变更,保证按照原来的工程方案进行,从而控制工程造价。在施工中,若遇到必须变更的工程项目,必须要对其进行分析,计算出造价的增减情况,判断出变更对总投资的影响,进而调整原合同确定的工程造价。
6、竣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竣工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个阶段。竣工阶段是工程实施总结性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极为重要,在这一阶段中的造价控制主要包括竣工验收、工程计量以及办理竣工结算等工作。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汇总建筑安装工程实施的投资,并分析投资是否超标。所以,在这一阶段要编制好竣工结算,积累、整理好项目资料,对于各种资料要进行熟悉,以编制好竣工决算。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要对工程款项使用进行严格审查,防止通过虚报、多报材料用量、高套定额和重复计算等方式, 套取工程款,以降低工程造价。
7、结语
对于建筑工程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中出现的问题,根据其特点提出合理的措施,并且得到行政部门的支持,以期保证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效益最大化,使我国建设市场稳定发展,建筑工程阶段工程造价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
参考文献:
[1] 罗兆银.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实施中若干问题探讨:[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广州:华南理工大学,2010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形式下,政府陆续启动了许多重大项目,有力的拉动了内需和推动社会投资。在这种新的环境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发挥建筑工程投资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宗旨在于如何有效的控制造价和合理确定造价。而有效控制造价则贯穿在建筑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当中,是以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导向的建筑工程建设十分重要的环节。
二.建筑工程造价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长久以来,因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匆匆上马,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概算超估算,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投资失控的风险。究其发生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随着不断深入开展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已打破了地区建筑市场的壁垒,跨行业承揽和异地承揽工程施工、设计的企业和单位正在逐年增加。由于目前有关预算编制、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取费基础的规定因行业和地区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导致一些跨行业、跨地区承担工程施工和设计的企业没有清楚了解建筑工程所在地相关行业的规定,难免在实际编制建筑工程造价的过程中出现差错。
2.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建筑工程领域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不断涌现,在编制建筑工程造价时,应该经常来实施定额换算。但由于目前我国的工程造价确定方法多为滞后、静态的方法,定额消耗量往往是以几年前材料、人工、机械台班的统计资料数据作为基础,代表的是以往的工程建设水平,并不能真正反映现在及将来的真实情况。
3.现行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大多还处在阶段性的管理模式,缺乏对建设项目全过程实施综合管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往缺乏相互沟通的机制以及统一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目标,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往往只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很少介入投资决策分析阶段。设计单位虽然在设计阶段做了建筑工程预算和概算,但由于缺少控制和约束设计方案的造价指标,容易导致投资偏高、设计保守。
4.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的随意性大。通常来说,建筑工程项目在经过了严格的投资额度与可行性研究的审批程序后,在建筑工程建设实施的各个阶段,只要科学合理地进行组织实施、精心准备、严格监控,能够将建筑工程造价的实际发生额控制在批准限额范围以内。但是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往往盲目急于项目开工,却没有做好相应的准备,没有对建设标准的把握、投资额度的要求、设计深度的审查、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完善与合理程度严格把关,导致边施工边变更,对处在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工程想改就改,有的工程项目甚至是一改再改,对更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也缺乏监督和研究,从而对更改造成的相应损失没有责任制约。
5.当前在建筑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制度管理和设计中存在着很大漏洞。限额设计没有能够实现全面推行,不够重视设计工作,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使设计单位去限额没计和精心设计。许多建筑工程项目没有进行优选设计方案,也没有推行设计招标。更有不少设计单位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片面的追求设计的经济效益和工作量。除此之外,在当前的建筑工程市场管理体制下,很多承发包单位在投标报价或者是编制标底时,故意抬高或者是压低建筑工程预算造价,使得一部分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偏离了正常的平均水平轨道。
6.由于造价管理人员受到自身专业素养的制约,不能有效满足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首先,由于缺乏专业知识素养不能果断独立地处理复杂的建筑工程技术有关的经济问题,对投资的预控能力不强,大量的工作仍然停留在事后的处理阶段;其次,对项目本身缺乏深入了解,不能很好地协调、组织建筑工程项目各主体之间的关系;最后,由于缺乏法律和经济知识,对合同条件的理解不到位。
三.加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1.加强对建筑工程建设造价的全过程管理。通过对建筑工程经济指标的预算,从而制定出合理的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和投资估算指标依据。通过推行限额设计和加强管理投资估算,充分预测动态投资,合理的确定工程的静态投资,从而保证建筑工程建设项目在决策时不缺资金。加强在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验收完成时,应该注意要同设计方案进行对照检查,对建筑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要通过原项目批准机关审批认可。未通过批准同意,而擅自改变设计、进行追加投资、扩大建筑面积、提高标准的,在审查工程造价时不予承认,还要追究相应单位的责任。
2.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机关应该对建筑工程预结算环节加强监督管理。首先,面对当前建筑工程预结算环节十分混乱的情况,要切实加强对建筑工程预算的指导工作。做好取费标准、预算及定额、材料及设备价格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完善相关经济的法律法规。应认真审查报批的预算报告,严格跟踪和监控已批复的建筑工程投资与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经济活动。其次,需要定期预算编制的相关信息,从而满足预算编制以及管理的要求。最后,还要将预算管理工作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的重点,适时的组织检查建筑工程预结算。
3.动态造价信息系统的应用与开发是控制投资的有效工具。利用当代信息技术开发高性能的动态造价信息系统,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可以通过采取回归分析方法,依据收集到的历史资料,来预测未来的价格走势;通过企业实际的施工技术水平以及多种价格组合,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制定施工企业动态定额。通过动态造价信息系统的智能套价功能,可以快速导出清单综合价格和实现动态计算工程造价。
4.加强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当前工程建设单位为了能够缩短招标的时间,往往把编制招标造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进行。因建筑施工图纸无法在施工招标前进行会审或者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到位问题等因素;控制价编审和工程量清单时,对施工图纸相矛盾或者不清楚的,编审时往往采用“暂估、暂按、暂定”原则。因此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应重点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在确保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描述准确清晰的同时,要严格审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是否相符;第二,工程造价管理机关应加强管理编审从业人员,通过定期召开编制及管理学术研讨会,举办工程预算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提高预算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意识,以保证控制价的编审和工程量清单质量。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本文的学习,我们了解到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改革之举势在必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要求我们应该舍弃原有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观念。要从如何有利于建筑工程的发展来考虑问题,控制和规范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良好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海飞.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期刊论文]-才智 2012(4)
2.刘文娟.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措施[期刊论文]-商业经济 2011(3)
3.李冀.陈柏荣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期刊论文]-中国房地产业 2011(4)
4.陈海华.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期刊论文]-中国房地产业 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