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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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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研究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服务贸易己成为当今国际贸易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中国服务贸易发展仍处于较低水平,整体竟争力低下。本文就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影响进行了研究,并提出我国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对策。首先,论文阐明了国际服务贸易的概念、提供方式和特点,然后,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竞争力进行分析,总结出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而提出相关建议。

一、国际服务贸易方式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向另一国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并获得外汇收入的交易过程。服务贸易作为货物贸易的辅助项目是二战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的发展日益崭露头角,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随着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多边贸易的谈判重点也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AgreementonTradeofServices,简称GATS),服务贸易被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对各国服务贸易,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都产生着重大影响。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通过四种提供方式被定义:过境服务(CrossBorderSupply),即从一成员方境内向另一成员方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接受服务;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到另一成员方境内建立经营企业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即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个人到另一成员方境内提供服务。

国际服务贸易作为一种新兴的贸易形式,其特点鲜明:第一,服务贸易是一种无形贸易,具有不可触摸性、不可储存性和不易运输性,因而导致服务出口方式多样化;第二,服务贸易的生产与消费往往同时发生,所以服务的生产和出口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也就是服务的进口和消费过程;第三,服务贸易的对象主要是智力,如专利、版权、法律和会计等,且贸易过程中通常不涉及服务所有权的转让,仅与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有关;第四,服务贸易更多地依赖于生产要素的国际移动和服务机构的跨国设置,都与资本、劳动力和信息等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密切相关;第五,服务贸易的统计数据一般只在各国的国际收支表中显示,而在各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没有显示;第六;对服务贸易的监控不能通过海关监督和征收海关关税的方式进行,而只能通过国家立法和制定行政法规来达到目的。

二、我国服务贸易现状分析

入世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视程度在履行我国对WTO有关金融、通讯、旅游、教育和咨询等方面的各项承诺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但受各种制约因素的限制,整体竞争力较弱。

1.发展速度快,但整体水平低下

中国产业结构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发生了标志性的变化,服务业比重于1985年开始超过农业,国民经济总量增长从主要由农业、工业带动转为主要由工业、服务业带动。按可比价计算,在1990年~2004年GDP增长的9.3%中,5.8个百分点来自工业的贡献,2.5个百分点来自服务业,1.0个百分点来自农业。与此同时,中国的服务贸易取得快速发展,2003年进口总额为46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1%出口总额373亿美元,增长20%2005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达到730亿美元,同比增长24.5%。显示出服务贸易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正在日益上升。但是,我国服务贸易的整体水平仍然较低,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率仅占1%左右,这与我国的人口、总体经济实力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水平是极不相称的。并且我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2006年上半年,我国服务贸易占整个对外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的比重为10.2%,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远低于货物贸易所占比重,说明中国服务贸易对货物贸易的匹配程度大大低于世界水平。

2.发展结构不合理

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我国服务贸易体系基本形成,从服务贸易进口看,已形成了以金融业、零售商业、旅游业民用航空运输业、房地产业、租赁业等为主的服务行业;从服务贸易的出口上看,已形成了以国际旅游业、国际金融业与保险业、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运输业为主的行业。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结构很不合理,我国目前仅能提供40多种服务,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消费,如旅游业、商业、餐饮业等,生产很不发达,许多种类的服务尚难以提供,特别是一些资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产业,有的刚刚起步,有的尚属空白。我国服务贸易收支中规模最大的三个项目仍然是运输、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从总体上看,我国服务业的基本特征是: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企业居主导地位,技术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企业所占比重十分低,以至于人们习惯于把服务业就业视作解决企业富余人员的渠道,其实这是我国服务业行业水平低给人们造成的误解。

3.服务贸易逆差不断扩大

我国服务贸易近几年国际收支逆差变动较大,并且逆差有不断加大的趋势。这说明我国服务业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上处于比较劣势。(1)国际运输支出增长迅速。(2)保险收支差额进一步扩大。(3)其他商业服务顺差有所回落。(4)专有权利和特许支出明显上升。

4.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提高

入世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将不断提高。过去禁止外商进入的领域,现在逐步开放,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开放格局。根据实际情况,我国已先后在零售商业、金融保险、旅游和一些专业服务领域开放了国内市场。国外服务业的进入与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他们带来了先进技术、规范化的企业制度和管理经验,带来了国际通行做法与观念,为我国服务企业的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建议

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和趋势的分析,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实际情况及发展制约因素,我国需要从产业结构优化、发挥政府职能,以及其他方面选择符合国情的发展策略,以应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1.优化产业结构

(1)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我国服务业的总量偏小,比重偏低,服务贸易的扩大,尤其是服务出口的扩大,基础在于本国服务业的发展。只有不断发挥服务业的比较优势并积极培育竞争优势,服务出口才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我国服务业的落后严重制约了我国服务贸易出口的发展,要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增强我国服务业的整体实力,全面提高我国服务业的竞争能力,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创造有利条件。按照《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首先,国家要继续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使产业政策适度向第三产业倾斜,并明确第三产业发展的重点。其次,要注意发挥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在发展服务业中的作用。发展服务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服务业门类多,层次高低悬殊,仅靠某一方面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由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和外资企业一起上。(2)调整服务业结构,增强竞争优势

从国内产业发展的基础看,我国具备了在“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基本条件。一是国内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在较快提升,包括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电站设备在内的一批技术含量较高、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有望出现突破性的决速增长。二是传统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提升,即使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也可以从出口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三是外商投资企业继续提升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强研发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出口商品的国内增值率。我国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优势资源是劳动力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因此可根据服务产业部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增长速度和比较优势等方面的排序,确定发展服务贸易的战略重点,优先发展旅游服务、工程承包、劳务输出等具有传统竞争优势的服务行业,提高这些行业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增加贸易的附加值,并不断挖掘其发展潜力。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服务。我们还应注意培养新兴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发展诸如咨询、金融、技术专利和通讯等高层次服务行业。加快建立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的市场供给能力。国际服务贸易的竞争应该建筑在高等要素的生成机制上,最终落实于人力资本要素上的竞争。我们在制定服务贸易发展战略时,要注意加大对教育、科研和开发等高等要素的投入,加速建立健全服务贸易高等要素生成机制,努力提高高等要素的供给能力,这对于促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中国服务产品的科技含量是至关重要的。

2.调整政府职能

(1)灵活运用保护政策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是一步开放服务业的,也没有一个国是毫无保留地开放所有服务部门的。因此,面对国际高水平服务业的冲击,中国必须制定适度的服务贸易保护政策《服务贸易总协定》给予发展中国家若干特殊的优惠待遇、宽限期,以及保护措施,中国应充分加以利用。保护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有选择地、适度地开放国内服务市场。这样对未开放的国内服务市场客观上形成了保护。第二,在对外开放的服务市场领域,实行一定的进入限制,如对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资格限制等。第三,对外国服务提供者在国内服务市场的竞争行业进行管理,如价格管理、垄断竞争行业管理等。第四,对国内部分服务行业和领域制定产业倾斜政策,在税收、财政、信贷、人员培训及科技支持等方面提供优惠条件。

(2)加强制度建设,提高透明度

目前,我国已有限制地开放了部分服务市场,但由于缺乏配套的管理法规,使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应有的混乱场面。所以,为了促进服务贸易沿着正常、健康的轨道发展,应尽快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把对服务贸易的投资、税收及优惠条件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尤其要制定一部我国服务贸易基本法,并加快各服务部门

的立法进度,建立系统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在《服务贸易总协定》生效前,做好立法的准备,也是我们争取主动的一项措施。此外,在不影响国家安全和机密的前提下,我们应进一步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对有关各项服务的政策及有关规定予以公开,以便外国服务提供者更加了解中国服务市场,寻求合作机会,同时也防止了有些国家以此为借口采取相应的报复措施。

(3)完善服务贸易体制

我国正处于转轨时期,对于服务业,一方面存在管制过多、过严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存在着管制不力或缺乏管制的问题。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实施有效的宏观管理,关键是要迅速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首先,要明确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范畴。其次,建立国际服务贸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服务贸易涉及诸多部门,有必要成立全国性的服务贸易管理组织。

另外如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有选择的实施服务业对外开放等都是目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从长远来说,提高我国服务业竞争力、改善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状况的根本举措是加大对人力资本投资的力度,深入开发人力资源。从本质上说,现代服务贸易是以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为制高点的贸易,在迅速发展的国际服务贸易领域,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更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

参考文献:

[1]李杏谢正勤: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江苏商论,2004.9

[2]饶友玲:《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产业特征.与贸易政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3]王仁曾:产业国际竞争力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统计研究,2002,(4)

[4]程大中:《服务就业与服务贸易出口》,载《世界经济》,2000(11),49页

第2篇

争力较弱而又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宏观稳定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农业和金融服务业,而后者主要为了节省稀缺性的外汇资源和避免严重的冲击失衡。

(二)政治民主化和经济改革使中国社会中利益的多样化逐步得到政府的承认和重视,并且可以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渠道和机制进行利益表达。他们对贸易政策的影响比以前得到加强,其中中央行政机构和地方政府具有较显著的影响,体现了“主义”的作用,而国内各类企业、外国投资者、特殊利益团体以及消费者对最高决策的直接影响效力则仍然是边际性的或趋向减弱。利益团体对贸易政策的疏通和影响作用在今后的政府过程中可能会越发重要,这表明中国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简明、公正和透明度高的决策制度和机制,使更多的利益(特别是那些被忽视的集团,如消费者)能够在政策决策中被倾听,并避免“政出多门”的以及为少数特殊利益所左右。

(三)世界贸易体系和国际集体行动对中国的贸易政策有非常显著的影响。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接受国际通行的惯例和规则,在承担合理义务的同时享受外部市场准入的权利符合中国建立市场经济的总体目标。但这意味着中国必须面对和承受其他贸易伙伴国家的压力和要求,包括贸易摩擦和争端,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中国在加入以法规为基础的GATT/WTO多边体制框架中的谈判;中国在APEC区域贸易组织内的复边协商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国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双边贸易争端与解决,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而外国政党的对华战略、外国政府贸易政策的基本理念、利益集团乃至公众的各种要求和观念将通过这些渠道影响中国的政策决策过程。外部压力和制度约束对中国贸易政策决策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贸易改革的日程、幅度和速度必须跟上国际集体行动的步伐,另一方面,政府也希望通过参加多边或区域贸易协定来推动国内的经济改革,以“锁定”的方式保持改革政治上的可预见性和可信性,当然这种对外承诺对于中国来说必须是建立在“可接受”的公平的基础上的。

(四)中国贸易保护的特征是平均水平较高,而且在结构上易变而分散。实际征税率与名义关税率的差别较大,以配额和许可证等数量限制为核心的非关税壁垒的频数比依然较高,同时关税保护和非关税措施之间多呈现出互补而非替代的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在贸易自由化方面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改革,使贸易的扭曲程度和结构有了显著的改善,贸易的中性刺

激增强了。实际保护率的水平和结构比名义保护率更高而离散,鼓励下游行业生产而歧视上游行业生产的倾向更明显,统计检验还表明名义的和实际的保护率在部门排序上是近乎相同的。不同贸易保护形式在工业行业之间的差别表明它们在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中具有不同的地位以及它们自身行业特征所导致的迥异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

(五)利用中国36个工业行业三个年度的实际数据对贸易保护率的计量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促进和发展战略产业的“国家利益模型”最能反映中国贸易保护结构的政治经济决定因素,而“利益影响模型”的效果是“边际”性的,维护社会公平、减少调整成本和收入再分配的“公共利益模型”并不十分适用于中国的现实情况。应用“向后法”和截面与时间序列合并数据法估算的“混合”模型也印证了这些结果。实证检验表明那些人均增加值高、比较优势大、对产业需求关联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创造利润和税收多、国有企业作用较小、反对势力薄弱的行业越能够获得更高的保护率,同时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贸易保护措施之间呈现出显著性的互补而非替代关系。

第3篇

论文内容摘要:坎昆会议失败之后,世贸组织和大多数成员国都在努力促使多边贸易谈判重回正轨,并为谈判寻找突破点。首次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参加的中国,应针对本轮贸易谈判的新特点,制定相应对策,以维护中国的利益,推动多边贸易体系的发展。

新一轮多边贸易会谈是WTO第四次部长级会议确立的,WTO成立以来的第一轮谈判。它确立了8个谈判领域,主要包括:农业贸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服务贸易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由于各成员对新一轮谈判的不同期望以及在各项谈判议题上存在的尖锐的利益冲突,多哈回合谈判进展十分缓慢。到坎昆会议之前,农业谈判没有按照预期达成农业减让的框架协议。其他领域的谈判虽各有进展,但也都没有完成多哈议程所制定的计划。坎昆会议,作为多哈回合的中期检验,由于在农业问题和是否把“新加坡议题”纳入新一轮谈判等主要问题上的巨大分歧,最终无果而终。至此,本轮的多边贸易会谈陷入僵局。

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进程

坎昆会议失败之后,各国都进行了反思,WTO也开始着手对其决策机制进行改革。

世贸组织所作的努力

为了避免重蹈坎昆的覆辙,2003年10月WTO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考虑如何简化目前必须一致同意方能生效的决策模式等问题。由贸易专家们组成委员会针对导致全球贸易谈判崩溃的问题提出了可能的解决办法:包括“建议当WTO成员对某项协议不同意或不愿参加时,允许他们选择参与或退出”;“将WTO议程回归到降低农业和工业品关税上来”,以及“显著增加WTO的工作人员规模,以帮助弱小国家”等措施。

2003年12月15-16日,按照坎昆会议的声明,WTO总理事会议在日内瓦召开,大会主席卡斯提洛(CarlosPerezdelCastillo)做了报告。他提出了对4个关键性问题:农业、棉花、非农产品市场准入、“新加坡”议题的技术性解决方案及对今后工作日程的安排。Castillo先生认为新加坡议题是一个有争议的没有达成共识的议题。对于这个议题应分开来逐个讨论。他建议继续已经开始的两个话题即贸易便利和政府采购的透明度问题,并寻求可能的解决模式。其他议题留待以后合适的时间再讨论。对于以后工作的安排,Castillo先生建议在2004年年初,各谈判小组主席确定之后,重新开启多哈回合的谈判。这次会议为多哈回合谈判的关键性议题提供了可能的解决途径,为今后多边贸易会谈的方向指明了道路。

世贸组织的成员所作的努力

2003年11月底,欧盟发表在本轮谈判中的最新立场,对于一些关键性的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欧盟表示,欧盟已做好重返世界贸易谈判的准备,并将继续大力支持WTO框架下的多边谈判,而不会转去追求零碎分散的双边协议。

同时美国也表示了自己的积极态度。2004年1月12日,美国贸易代表佐立克表示,他将给WTO146个成员写信,敦促大家忘掉坎昆会议的失败,把精力集中在农产品、货物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谈判上,并希望不要将2004年白白耗掉。

2004年1月30日,来自亚洲和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的外交部长们在马尼拉召开的会议期间发表一份联合声明,呼吁恢复停滞的全球贸易谈判,并希望陷入僵局中的WTO市场开放的谈判最终能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2004年2月11日,在美国和欧盟宣布支持重启全球贸易谈判从而为之注入新的动力之后,WTO146个成员的贸易部长和大使在日内瓦总部举行为期两天的总理事会,希望恢复多哈全球贸易谈判。

2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宣布,“多哈回合”谈判小组已初步确定了重启谈判的日期。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谈判小组将于3月29日至4月1日开始就削减关税和改善工业品及消费品的市场准入进行谈判。规则谈判小组将谈判日期定在3月16日至17日。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将在3月22日和4月2日之间举行一系列会谈,并将于4月2日召开服务贸易谈判特别会议。最为关键的农业谈判,将于3月22-26日进行。除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外,其他各组都是自去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部长级会议失败后第一次进行会谈。

当然也有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日本经济日报3月17日在其网站宣布,日本将提出一个新的农业贸易自由化的方案以抵制美国提出的对WTO谈判下的所有产品实施关税限制的建议。瑞士和韩国等其它9个国家也将加入日本的这一动议。

新一轮谈判进展艰难,议题的选定充满了妥协、折中和矛盾,各方分歧难以弥合,这反映了各成员对新一轮谈判的不同期望以及在各项谈判议题上存在的尖锐的利益冲突,体现出各成员都试图在这种利益攸关的谈判中通过寻求最佳战略,努力使自己处于有利的地位,以获得尽可能多的好处。谈判,事实上就是一场艰苦的对抗赛。相信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将会在艰难中继续向前推进,各方将会在激烈的讨价还价中痛苦地、一点点地让步,以维持谈判的进行。“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新一轮谈判最后是会成功的。中国相关政策的调整

新一轮多边贸易会谈也是中国加入WTO后,首次作为规则的制定者进行的贸易谈判。作为WTO的新成员,作为其中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应积极研究对策,以赢得WTO框架下的有利地位,最大限度的维护我国的利益。

促进农业的发展

农业问题一直是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核心问题,在农业问题没有结果之前,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我国在农产品方面的国内支持。这不仅可以增加未来的谈判筹码,还可以使农民真正受惠,真正做到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农民利益。一是要充分运用WTO允许的“绿箱政策”,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如对农民的一般支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的投入并向农民提供调整结构、保护生态环境的补贴。二是调整和加大“黄箱政策”支持。因为目前我们的补贴还不到农产品总产值的2%,远小于入世时8.5%的承诺,我们需要做的是改革支援和保护农业的方式。

加强市场保护机制的建立

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中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特保措施的谈判正在进行。针对我国的入世承诺及谈判的进展情况,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临时性贸易措施、法规体系和运作机制,按照严格的法律规范对国外进口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调查、裁决和采取措施。但是不论从这些保护措施的产业覆盖面还是保护方式来看,保护机制都还不足。另外在保护范围和程度的把握上也较困难。针对目前国际上运用技术标准、防疫检疫措施等作为市场保护的工具的情况,我国也应该制定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并充分考虑对外贸易的实际情况,根据我国进口产品的不同来源和数量,有针对性地制定一些有利于我国的技术标准。这需要我们不仅要熟悉国际市场各种技术、环境壁垒,还要了解和研究各种不合理的技术法规、标准和评定程序,以及卫生检疫要求、商事法律,探讨研究各种案例。

加强区域合作

在坎昆会议召开之前,WTO多边谈判的进展就已经十分缓慢,以至于成员方已多次错过了达成多边框架协议的期限。与此同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则呈现加速发展的趋势。尽管区域贸易协定有其局限性,不能像多边贸易协定那样给世界各国带来普遍的、公平的、平衡的好处。但针对目前多边贸易谈判进展缓慢,世界范围内区域贸易协定兴旺的局面,笔者认为,一方面我们应积极参加多哈回合的谈判;另一方面,我们应全面启动双边和区域贸易的谈判,否则将会有被边缘化的可能。

推动新一轮多边贸易会谈,重视发展议题,对于中国完善市场经济,加快我国小康社会的建设意义重大。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