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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数据优势显著。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主要特征是获取和处理利用大数据的能力较强。这为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以阿里小微金融为例,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完成订单交易后,可将企业持续经营状况、销售规模、资金回笼速度以及售后服务评价等信息进行纵向传递,能够帮助阿里金融判断资金需求方的资质和征信状况,并决定其是否能够获得贷款。2.低成本优势突出。互联网融资平台通过大数据优势,降低资金供求双方信息沟通和业务对接成本,在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同时,降低了银企双方的交易成本。随着云存储与云计算能力提高,信息的可获得率与可利用率大大提升,金融机构分析处理大数据能力进一步增强,网络融资个性化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通过平台企业数据分析,对资金需求方的资金实力、征信状况和风险定价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主动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贷款选择,单个企业在互联网模式下的贷款成本降到甚至只有几元。3.便利性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微金融创新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系数,为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提供了经常性的可能,中小资本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互联网微金融模式、方法、产品创新进程进一步加快,融资便利性更突出。
二、网络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及其创新机理
(一)互联网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1.加速企业资金流动。资本充盈率和资金周转率是企业经营的重点,防止资金链断裂,提高资金流动性,改善资金供给结构和配置状况,是实现企业稳定、持续经营的核心所在。互联网条件下,网络平台的直接融资使中小企业摆脱传统融资模式的诸多束缚,使由来已久的资金问题得到较大程度解决,为企业进一步发展释放了活力。2.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互联网融资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费用,为成本和费用节约提供了较大空间,也可以为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购进机械设备、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提供资金支撑,进一步改善企业的成本利润率和资本有机构成。3.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互联网融资可节约企业融资成本,缩短资金匹配期限,加速了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同时,通过网络融资平台的粘连效应,能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市场空间、客户群规模、产品广告的影响力,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和生产状况改善。4.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互联网融资便利化使得资金需求方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到企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核心层面,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各种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效率损失,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和科技研发,培育核心竞争力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实力。根据中小企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95.7,比2012年提升了2.4点。其中,东、中、西部指数分别为95.4、99.6、93.2,分别上升2.1、4和1.8个点。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市场指数、劳动力指数、投入指数、效益指数分别为107.1、105.9、94.6、108.9、101.4、79.4,分别提升3.8、4.3、3.4、1.7、2和3个点,成本和资金指数分别为91.4和95.4,分别下降了1.9和0.3个点。
(二)网络融资创新主要机理
1.制度变迁激活融资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开发创新是经常性的主要金融活动,在金融管制和风险约束收敛范式下,作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微观行为结果的金融管理制度创新成为金融市场内在发展的要求。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由于微观层次的金融管制创新极易造成信息传递路径曲折,信息扭曲度高,决策反馈敏感度差,使得微观层面的金融制度显得相对滞后,并成为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金融市场内在的金融制度创新需求不可避免。经历变迁的金融管理制度能够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改进提供制度、政策和环境层面创新驱动,具有较强的正向外部性,互联网金融就是典型的新金融创造的自然选择。2.成本选择驱动融资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以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进行创新和升级,大数据和便利化优势使得金融交易成本加速递减,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互联网融资模式下直接融资比例提高,推动交易成本选择金融制度再创新和管理结构再优化,进一步形成新的金融交易成本节约。3.风险控制倒逼融资创新。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强,内外需求不振,利率和汇率不确定性风险提高,金融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急剧上升,金融风险管理压力增大,防线管控机制倒逼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业务优化,以实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降低。
三、对策和建议
(一)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
加快推进民间借贷管理新机制,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发展,防范和化解新的危机爆发。在互联网金融起步初期,中小微企业发融资困难问题仍未达到有效解决。短期内,做好民间借贷市场管理、避免新危机爆发的有效途径是实行疏堵结合,禁止“一刀切”,大力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将地下融资变为地上融资。通过政府倡导成立民间借贷中心,对民间借贷实施阳光化监督和管理,可以对地下钱庄和黑市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制,进一步扩大金融监管半径,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
(二)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
一是构建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的横向合作监管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提高“一行三会”监管合力。二是强化对第三方支付和网络货币的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对网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状况、资本充盈率、现金流状况等的监管,严格规范融资平台发展基金、保险和理财产品。三是按照中央监管要求,对于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理财等主体进行有效监管,重点排查“理财资金池”潜在风险。四是利用人民银行在支付清算、征信体系方面具有监管和信息优势,重点加强对P2P融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众筹融资等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推进互联网金融监测和宏观调控,完善反洗钱规则,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三)优化和整合地区网络融资资源
一是推广浙江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经验,优化和整合本区域内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互联网,采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对网络融资参与各方进行信息匹配和信用定价评级。二是实施区域层面融资统筹,搭建银-企、网-企融资直接对接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与银行系统和网络融资平台公司对接,全流程一站式高效对接,引导银行和互联网融资平台公司不断提升网络融资技术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三是推动传统贷款与互联网技术有效结合,创新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整合银行以及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客户开拓更多的全新贷款渠道。四是实行贷款计划申请预匹配模式。中小企业据实提出融资申请,互联网平台负责接收企业贷款申请,政府对融资双方进行第三方协调沟通,根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推荐,帮助企业争取更多融资计划额度。
(四)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
1.互联网理财持续火爆
银行低成本负债业务面临挑战2013年6月,支付宝推出对接货币基金的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截至2014年2月末,其资金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客户数突破8100万户。腾讯、百度等也推出了如“理财通”、“零钱宝”等一批互联网理财,受到客户的追捧。据统计,我国货币型基金净值规模由2013年6月的3038.7亿元,快速增长到2014年4月的1.75万亿元,不到一年时间增长近4.8倍,超越股票型基金成为我国市值最大的基金品种。而客户资金向互联网理财的单向流动,对银行存款造成了一定的冲击。2014年4月,我国居民人民币存款较上月减少1.23万亿元①,剔除“时点”因素,各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分流作用不可小视。从存款所具备的“交易”、“预防”和“投资”三大功能看,当前,互联网金融已经开始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分流“交易”和“投资”类的个人存款。虽然说短期内对商业银行的冲击有限,但集腋成裘,商业银行低成本的存款资金将面临严重挑战
2.互联网融资迅速升温
银行小额信贷面临挑战信贷业务一直是商业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然而,互联网金融以其信息、成本、效率的巨大优势,对传统商业银行信贷模式进行颠覆。目前看,互联网融资主要分为三种模式:一是P2P模式,即借助网络撮合借贷双方、将小额资金聚集借贷给资金需求人的一种商业模式。由于广阔的市场需求和较高的利率,目前已经吸引了大量个人客户以及招商银行、平安集团等金融企业参与其中。截至2013年末,我国P2P贷款余额约为268亿元②,是2012年的4.8倍,预计2014年余额将超过1000亿元。二是众筹模式,即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项目需求,向网友募集资金,并提供一定回报的融资模式。从国内实践看,项目以影视、动漫、音乐等文化创意类项目为主。2014年3月,阿里巴巴推出投资于《小时代3》等电影的“娱乐宝”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7%,不保本不保底,该产品首期四个项目募集资金7300万元,22.38万网友抢购一空,这就是典型的众筹模式。三是电商小贷模式,比较典型的代表是阿里小贷、京东和苏宁等。阿里小贷依托阿里巴巴、淘宝、支付宝、阿里云四大电子商务平台的资金流、信息流和客户数据信息,借助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并向“抵质押物不足”的互联网平台商户提供信用类贷款,截至2014年2月,已累计向70万家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发放贷款超1700亿元。目前看,越来越多的小额借贷行为以网络融资的方式实现,资金供求双方直接匹配,对商业银行信用中介主体地位造成冲击。
3.第三方支付厚积薄发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面临全面挑战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承诺、担保、代销、咨询等,其中作为支付结算业务是最核心的部分。然而,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业务领域的不断延伸,对银行支付结算市场份额进行抢占,已然替代了商业银行大量的中间业务。除未拥有实体账户介质外,第三方支付平台自身已形成相对独立、与银行功能类似的跨行结算账户体系。例如,支付宝、财付通等能为个人客户提供快捷支付、信用卡还款、转账汇款、购买保险、生活缴费等支付服务,并为对公客户提供大额收付款、多层级交易、批量付款等各种结算产品。数据显示,2013年第三方支付金额达16万亿,虽然与商业银行近千万亿的规模相差甚远,但其150亿笔的业务处理量已与商业银行近200亿笔的数量相当。同时,在支付2.0时代,互联网平台还以支付为基础,深入挖掘行业潜力,如银联依托支付数据打造POS贷,快钱借助客户交易数据开展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和供应链融资等产品。总之,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与银行相同或相近的服务,已然对银行的支付、结算、收付等中间业务形成了明显的挤占效应。
二、互联网金融新模式下商业银行转型研究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商业银行应顺应客户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网点数量、客户规模、电子渠道、风险管理和商誉品牌的优势,推动客户服务、物理网点、新兴渠道和产品的全面转型。
1.推进客户服务转型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设计理念
优化完善现有产品,采用交互设计理念让新产品易用好用。充分利用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搭建与客户的交流互动平台;借助大数据技术收集和深入挖掘客户信息和金融需求,根据客户金融消费习惯和偏好构建智能化的客户聚类集群,并实现分层分类管理和特色营销。运用网站、微信、微博和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借助有奖体验、赠送“红包”等方式将线上流量转变为线下客户资源;在高校、高新区、中心商圈等区域开展电子渠道类产品营销,将线下客户流量转化为线上流量。
2.推进物理网点转型一是定量分析
优化网点布局。对物理网点的业务量和投入产出进行量化分析,对部分已沦为“人工存取款机”的产出效能低、服务功能弱的低效网点进行撤并或功能改造,结合产业迁移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做好新增网点布局,如工行2013年优化调整了370家低效网点。二是结合技术发展趋势,探索低成本的“微银行”模式。在社区、高校等以零售客户为主、需求相似的地区,加大VTM(虚拟柜员系统)等自助设备布放,探索电子渠道和物理渠道相结合的低成本、少人员、多自助的金融便利店经营模式。三是线上线下结合,物理网点带动电子渠道发展。顺应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电子化升级的趋势,打造特色小微企业专业支行,将POS、转账电话等支付系统和设备与市场及客户进行对接,全方位掌握客户资金流、物流等信息,为特定产业行业的小微企业群体提供批发类金融服务。
3.推进电子渠道转型
一是加快传统业务和产品的电子渠道部署,如加快外汇、贵金属、公共事业缴费等产品线在网银、手机银行等的部署,提升电子渠道类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优化新增自助设备,提高电子渠道分流率。增加繁华地段、专业市场的离行式自助银行布设,加大VTM、移动发卡机等自助设备的研发和投放,完善理财产品、跨行转账、外汇业务等在ATM等设备的功能加载。三是关注新兴电子渠道,拓展社交群体。探索打造移动视频在线银行,结合指纹、虹膜等验证技术开展高端私人银行业务;加大微信、微博等新兴社交媒体渠道创新,推动微信银行建设,培育社交消费客户群。
4.推进产品转型
互联网金融不是简单的银行线下产品线上化,而是按照互联网思维基于客户体验对银行产品的拆解和重构,在产品渠道接入、经营模式、信息处理、客户交互、风险管理等方面都产生颠覆式变化。建议围绕移动支付、网络融资和网络电商等重点领域,加强银行类互联网金融模式产品的研发。同时,借助银行在信息技术、客户资源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创新互联网产品接入模式,探索纯互联网经营的虚拟化专业支行。
三、结语
关键词: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1-0080-02
引言
2015年3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明确列出了有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规划,互联网金融正从金融服务体系的完善者逐步过渡为金融体系的参与者和合作者。“互联网+”是从工业时代的创新1.0到信息时代、知识社会的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指以互联网为主,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等一整套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扩散,本质在于传统行业的数据化和在线化。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实际运用的一种形式,凭借其快捷便利、准入门槛低等优势迅速崛起,使大众拥有更加多元化的投资融资方式,无抵押贷款、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等多种商业模式不断发展完善。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等一系列现代科学信息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型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原因可以从供给与需求两个方面阐述。需求方面,由于传统金融机构高门槛高手续费,导致了处于长尾理论尾巴上的有资金需求的中小企业或中低收入者长期被排斥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之外,而新兴的互联网金融因其方便快捷、透明度高、成本低,恰好满足了中小理财投资者的需求。供给方面,信息通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的迅速发展,刺激了互联网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提高了金融效率,丰富了金融生态。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以下六种商业运作模式:一是第三方支付,目前常见的第三方支付有中国银联、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支付、易宝支付、拉卡拉等。二是众筹,主要有京东众筹、众筹网、点名时间等,据国内金融市场研究资料显示,从平台的影响力和可靠度方面排名,众筹网综合第一,京东众筹位列第二。三是P2P网贷,常见P2P平台有陆金所、拍拍贷、人人贷、宜信等。四是大金融数据,主要有两类,以阿里小额信贷为典型代表的平台模式和京东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五是信息化金融机构,主要有三类,分别是以“融E购”为代表的金融电商模式、以网上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务电子化模式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六是互联网金融门户,常见的有网贷之家、融360、91金融超市、大童网、安贷客等。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的影响
(一)对存款业务的影响
存款业务是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中的基础业务,是银行的重要资金来源途径。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范围逐步扩大,本质上具有商业银行存款方面的特点,因而对商业银行存款业务造成极大的冲击。互联网基金因其明显高于商业银行存款业务的收益率,吸引了大量商业银行储户的闲置资金,从而对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款形成分流。以余额宝为例,2013年6月上线,是目前规模最大的货币基金。2014年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一度高达6.76%,最近也一直维持在2.4%左右,远高于银行活期储蓄。
(二)对贷款业务的影响
商业银行传统的信贷业务具有复杂的征信体系、烦琐的审批过程和较高的手续费用,这也会导致信用记录不完备的小微企业获取贷款十分困难。互联网信贷模式则利用海量的大数据资源细分目标客户,分析客户贷款需求和还款能力,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互联网融资的出现分流了对商业银行融资服务的需求,给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业务带来一定的挑战。互联网融资包含三种主要模式:P2P网贷、众筹融资和电商小贷。以中低端理财市场为主要业务目标的P2P网贷公司,不受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的要求,低门槛,低成本,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近三年来,网贷运营平台数量增长迅速,从2013年的800家上涨到2015年的2 595家,网贷成交量自2013年的1 058亿上涨到2015年的9 823亿元,增长幅度高达828.45%。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将会进一步增强,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冲击也一定会不断加大。
(三)对中间业务的影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银行卡、、担保、承诺、交易、咨询等。互联网金融创新,金融市场化改革,使得商业银行存贷利差缩小,从而更加重视中间业务的盈利性,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打破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垄断格局。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第三方支付被广泛采用,因其价格较低,操作便捷,很容易被消费者接受,中间业务有被替代的可能性。在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如支付宝、财付通等既可为个人客户提供信用卡免费跨行还款等资金支付服务,也可为企业客户提供大额收付款、一对多批量付款等资金结算服务。作为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的支付结算功能涉及网络支付、转账、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等多个领域。
三、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分析对比
(一)商业银行的优势
1.资金和客户资源丰富。传统商业银行依靠几十年来的稳健运营,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对其顺利开展业务起到了基础性作用,这是近几年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一时无法超越的。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加快,但是自身经济资本实力依然无法与商业银行相抗衡。
2.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商业银行拥有更专业的风险控制管理体系和信用风险管理经验,切实履行着稳健经营的理念,确保了客户资金安全性,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好的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优势。互联网金融目前的发展仍缺乏规范性和自控力,例如P2P跑路的事件屡见不鲜,整体的风险水平较高,资金安全保障不完善,一旦出现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违约可能性极大。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1.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商业银行传统主流业务往往需要较高的信用水平和较高的交易费用,重心放在需求曲线的头部,即资金力量雄厚的大企业上,因而中小企业难以及时获得所需的资金和服务。而互联网金融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搜索技术,成本较低,效率较高,整合跨地域的分散资源,能满足中小企业和中低收入者的金融需求,实现长尾效应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2.信息处理分析能力高效。互联网金融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记录和分析客户消费与商户经营的数据信息,掌握了客户的消费意愿、财产状况、信用水平和还款能力,获取了一些个人或机构没有完全披露的信息。而这一信息采集和分析过程,又在互联网上完成,发挥了大数据强大的整合分析能力,从而省去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大大提高了信息处理效率,降低了资金成本,这是传统商业银行无法高效低廉实现的。
四、我国商业银行应对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
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各具有不同的优势和资源,商业银行想要得到长足发展,下一步就需要与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借鉴互联网金融成功发展的经验,将互联网技术同传统金融业务相结合,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调整商业银行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提高客户黏度和忠诚度,突破发展瓶颈。如百度与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开展合作,涉及联名信用卡、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金融支付等多个领域,这是银行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的典例,较好地整合了双方资源。
(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
互联网金融通过获取的客户需求信息提供差异化的金融产品,自身得以快速发展的同时弱化了商业银行原有的代销产品经营模式。银行若想要在扭转因互联网金融导致的客户大量流失的局面,就需要依据客户的需求与体验感受开发特色化、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可通过细分市场,构建客户相关行为数据库,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度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及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同时,开展网络营销,通过应用互联网技术降低成本费用,保证利润来源。
(三)加强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育
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的竞争取决于人才的竞争。在“互联网+”时代下,商业银行面对拥有高端人才的互联网金融的冲击,要积极转变发展策略,进行金融创新。在这方面,除了积极引进具备金融营销知识与互联网应用技能的专业复合型人才外,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还要定期对银行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避免员工知识结构单一化。只有培育出一支既懂银行金融业务、又了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商业银行真正才能保持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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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杜国强.互联网金融对中国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影响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必要性;建设思路
在近些年,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大大的冲击了传统金融体系,同时也给我国金融产业带来了更多的发展契机。而发展迅速必然其中就会有弱点存在,而如何减轻问题,从而加快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是我们所要认识并探索的问题,通过进行良好的建设,能够进一步推动我国朝现代化社会迈进。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现状
目前我国网络第三方支付已经在逐步形成一个体系,通过不断的完善和建立,已将大大的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第三方支付监管主要具有是两个问题,首先是作为主要的监管部门的人民银行在近些年连续的颁发了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都有效了限制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一些潜在风险,避免了一些由于监管不力而引发的金融漏洞。其次,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目前的发展推出了一些规范性文件,有效的预防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带来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能够有效的进行。
(二)众筹融资的现状
我国近几年流行起一种融资形式,叫做众筹,而这种融资方式存在着不规范行为,我国在2014年推行了相关文件对重筹融资进行规范,这项文件的推出对于众筹融资具有很大的限制性,但是众筹已经是非常广泛的一项行为了,文件是难以杜绝的,因此,面对不规范和风险的地方可以进行有效的管理,而不是遏制。
(三)销售渠道业务的现状
销售渠道的业务主要指的就是电子商务,目前,随着生活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购物,而一些金融支付机构与互联网销售进行有效的合作为销售机构和金融支付机构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一)个人会在利益驱使下产生不理智行为
以互联网作为媒介来进行金融交易本身不是面对面的进行交易,存在着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网络上不能够准确的核对交易双方的信息,因此中间产生金融欺诈的行为是非常多的。现在网络上有很多借贷机构,由于出资人不能准确的核对借资人的信息,因此这种交易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而如果被欺骗,那么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而很多人即使了解其中的风险,但为了丰厚的利息报酬,还是会不惜以身犯险,从而损失的更多,对于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二)个人的不理智行为会影响整个市场的不理智行为
个人的不理智投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整个金融市场。例如在购买一些基金或者股票,在投资人出现一些情况急需用钱时,会出售一部分,平台或者其他的消费者会购买和回收,而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会恐惧发生经济损益,就会将所具有的所有投资产品进行转出,投资者自身处于一种保护自己的理,但是很有可能会引起大量人来转出投资产品,进而对于平台来说是巨大的损失,甚至会破坏市场经济链条的一部分。
(三)市场经济本身存在着缺陷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鼓励发展,对于市场建设是比较松弛的。金融最大的特点就是风险性,互联网本身的风险性指数也很高,并且更多的情况下都是隐形风险,而政府很难在问题出现时就发展问题,因此有的时候难以发挥“有形的手”的作用。而金融市场一旦出现问题,所给投资者带来的将是巨大的损失,而资金链条如果断裂的话,影响的就是整个金融体系,而市场本身是制造风险,不负责解决风险,没有及时进行解决,那么对于国家,甚至与之相关联的国家都会是一场灾难。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设思路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形势发展的时间并没有很久远,但是发展形势十分迅猛,这就导致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没有监管的状态,风险很大。而面对我国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建立起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是十分紧迫的,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健全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明确,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有法必尊的状态。而我国正处于发展状态,不了解其中的运行,可以借鉴一些其他国家已经建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组织体系
互联网金融产业所涉及的项目十分广泛,虽然同为一大类,但其中的差异还是很大的,因此,仅仅建立一个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可以学习目前国际上最为流行的分开监管和综合监管共进,我国可以建立不同的监管部门,将不同种类的互联网金融产业分归到不同的类别中,进行明确的分类管理,这就可以充分发挥各个监管部门的优点,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自律管理系统
而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安全本质上还是身处在互联网内部的自律性,这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十分重要。一般的自律组织都是地方性的,比如我国的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并不具有规模,但是对于一些金融主体是有很大的影响的,但是毕竟号召力没有那么强烈,因此,我国相关部门应该积极进行互联网金融自律系统建立,结合我国现实情况,可以在下面的自律协会设立多个监管委员,从而不断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和互联网合作的不断深入,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呈良性的状态,但是新型产品,肯定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有识之士应该不断深化认识,不断对其进行深化改革,实现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林洁然 单位: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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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高等金融教育;SWOT;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7)10-0008-03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崛起并深刻影响着金融学子的学习生活、社会实践和思维观念。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的新概念进入高等金融教育的视线:“大数据”、“云计算”、“社会征信”、“共享经济”、“数字货币”、“机器学习”、“人工智能”等,让金融专业的师生既兴奋又备感压力。互联网金融相对于传统金融的思维观念已经改变,经济和金融明显可分的界限被打破。当前,互联网“经济”、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下的“大数据”高度融合,浑然一体,不可分割。一切资金支付活动均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几乎不需要现实货币参与,点对点的资金流动使得“金融脱媒”趋势来得异常凛冽,基于大数据的分析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受此影响,复合型人才和跨界发展不再是空洞的口号,传统金融教育的专才培养模式不再可行。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其实践远远走在了当前高等金融教育的前面,对传统高等金融教育产生强烈冲击,但也带来了变革和发展的机遇。因此,强化对互联网金融教育的研究,通过互联网金融思维重塑和再造高等金融教育势在必行。
一、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和特点
(一)大数据优势
互联网金融首先是从“草根金融”兴起的,在民间金融“野蛮生长”和“乱象丛生”的时代中逐渐走向成熟,对传统正规金融形成强大压力。实际上,历史上非正规金融发展缓慢的根源在于一系列困境的桎梏:信息不对称导致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社会征信缺失、无足值抵押等。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较好克服了这些顽疾,信息不对称可以依靠大数据技术有效缓解,移动终端的广泛使用结合人工智能使社会征信和债务催收都不再成为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催生了众筹、共享经济等变革创业方式、生活方式的全新业态。
(二)人工智能优势
与传统金融相比,人工智能效率高,错误率低,模型不断进行自主训练和优化,大大提高了适应性,在量化投资、决策咨询和风险控制等方面逐步取得优势。人工智能的核心是机器学习,互联网金融下每日新增的海量用戶数据,以及公司之间的数据共享使得感知机、决策树、随机森林、支持向量机、Logistic回归、BP神经网络等一系列机器学习的核心算法和模型不断“学习成长”,在实践中取代了传统基于人工授信、核查和对客户分类的工作模式。在不远的将来,这种开放、大维度、多渠道的人工智能下的“智能”金融,必然取得对银行依赖中央银行建立的封闭客户数据系统的优势。
(三)“互联网+”的后发优势
“互联网+”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智能化、去中心化、脱媒化、信息化以及便捷快速的推广模式催生了各类体量巨大的新兴业态,作为这些业态的基础和共同体,互联网金融拥有显著的后发优势,领先于传统产业成为近年创新创业的最大落脚点。
(四)规模优势
2008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规模迅速扩大,经营上的规模优势日益明显,各项交易成本明显下降。与传统金融业态不同,互联网金融由一系列的产业链构成:征信、借贷、催收和服务等环节可分散于不同的公司,在业务模式上可以灵活分散也可有效整合,每一环节聚焦其优势业务,可将规模优势带来的低成本优势发挥到极致。
(五)双创优势
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成本低,可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交易效率高等的优势愈发明显,不断与其他行业形成跨界融合发展,催生创新,推动创业,极具双创优势。一是依托互联网的移动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不仅远程支付场景不断完善,近场支付也在爆发;二是支付产业链的受理端及其延伸的综合金融增值服务——海量支付数据以及数据驱动的增值服务,为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三是区块链技术的融合运用引爆了“跨境支付”的探索热潮;四是在P2P等典型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上,从以往只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平台的模式创新发展出了引导P2P平台与担保机构合作、整合线上与线下服务以及增加债权转让等服务的新型模式;五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帮助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客户的理财或量化投资业务;六是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大大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体验和观念。
二、当前高校金融教育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SWOT分析
表1是高校金融教育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SWOT分析矩阵,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为当前高校金融教育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提供了分析思路和依据。
(一)优势
首先,传统金融教育具有雄厚的人才基础和优势。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建立高等金融教育事业以来,到目前为止高等金融教育已取得质的突破,金融专业的品牌认可、高考招分、学生素质、国际化程度、毕业后的薪资水平、社会评价等各项指标均处于各行业的前列。同时,国内金融领域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的论文数量也在整个社会科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其次,当前高校金融专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一般采取模块化搭建的思路,从公共基础、学科基础、专业培养、素质教育和实践实习等方面进行模块化管理,具有良好的可拓展性,互联网金融的相关课程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进行优化组合,体现功能性。第三,互联网经济和互联网金融给高校师生带来了良好体验和观感,高校师生有充分的积极性迎接新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二)劣势
传统金融教育是单一化的金融专才培养模式,一般分为货币经济、金融市场、投资、金融工程、银行经营与管理、公司金融、家庭金融等方向,注重对货币、投资、资产定价、股票、债券和财务等“纯金融”知识的讲授,对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等涉及计算机与统计学习等跨领域的知识鲜有涉及。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到来之后,我们发现业界需要复合型的跨界人才,单一聚焦金融领域的教学思维和模式开始变得落后和陈旧,金融教育需要“混业发展”。另一方面,教材建设相对滞后。目前,比较缺乏互联网金融的专业教材:一是自编教材的质量令人担忧;二是优秀的互联网金融的国外教材引用较少;三是互联网金融跟风开设课程的现象比较突出,没有因地适宜,教学内容和难度都过犹不及,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机遇
互联网金融是朝阳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人才极度缺乏,不得不采取“挖墙脚”的无奈之举,导致银行业人才流失严重。限于人才奇缺,互联网金融目前的进入门槛较低,人员素质和水平良莠不齐,原因在于高校对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培养处于摸索阶段,传统金融教育毕业的学生青睐于在正规金融行业就业,对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心存疑虑甚至偏见,人才供给严重不足。显然,传统金融教育向互联网金融教育转型发展的机遇巨大。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还在科研立项、论文选题、学生的实习实践、就业创业、高校金融教育的学科点申报、专业建设和师资培养等方面开拓了广阔空间,前景可期。另一方面,相对于传统的金融业而言,互联网金融是典型的跨界金融,从一开始就在进行业务模式的细分和产品之间进行内部整合。互联网金融也正在逐步通过用户、大数据和场景的互动来实现对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和资产管理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强有力的整合运作。互联网金融的跨界整合实现了不同行业功能的有机结合,推动了我国区域经济在空间和深度上的拓展。互联网金融需要既懂得信息技术又懂得金融业务、营销和管理知识的跨界复合型人才,这就对高等金融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从高等金融教育实践来看,金融、计算机及营销和管理类专业的教育还是各自为政,独立培养,忽略了跨界知识的构建,导致学生难以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四)挑战
首先,传统金融教育“分业培养”的理念和当前互联网金融“混业发展”的现实需求严重冲突,需要解决“并轨”发展问题。其次,传统高等金融教育的课程设置和培养体系相对成熟,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实践远远走到了学校教育的前面。再次,互联网金融教育强调“长尾性”。与传统金融的“二八定律”正好相反,互聯网金融的优势在于服务80%的小微客户,推广的是普惠金融的理念。但在传统金融教育中关于普惠金融、微型金融的相关课程几乎从不开设。消除“教育偏见”达到在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间的教育平衡,更加注重“长尾性”仍然任重道远。
三、结语
高等金融教育承担着为金融行业输送急需人才的重任,也是社会和家长的关切所在。互联网金融是未来金融行业的制高点,需要高校金融教育培养复合型人才,要求他们具备金融学知识,理解金融业务的原理,掌握信息化技术并能对大数据进行分析,还要具有一定的营销和管理能力。因此,主要的启示有如下几点:(1)注重学科交叉,优化课程设置,培养复合型人才。(2)加强师资建设,促进传统金融教育向互联网金融转型发展。(3)加强互联网金融的“产学研”的合作,树立“干中学”的务实求真精神。对此,高校金融教育是有优势的,要秉持开放理念加强彼此合作,使研究向应用转化。(4)加强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关注,引入相关课程。此外,在互联网金融风险高发的背景下,高等金融教育也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适时向社会进行互联网金融知识的推广和普及,提高民众规避风险的能力,达到普及金融教育的目的。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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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分析
一、研究的意义
理论意义:本文通过从金融中介的理论出发,引入管理学企业核心竞争力理论并以国内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指标框架为标准,从理论到案例,对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遴选甑别,并给出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当坚持的优势和改进的不足,进一步丰富和发展商业银行业务建设理论,提升实效性,实现对商业银行业务和信贷建设的创新发展提供新的理论素材。
实践意义:本文试图激发互联网金融对于商业银行的“鲶鱼效应”,促进商业银行的升级转型,强化商业银行作为实体经济催化剂的功能,使其在信息化和市场化的改革发展中健康稳定的发展;另一方面使商业银行转变观念,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创新产品种类,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二、国外研究进展
国外关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研究中,多是关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技术创新方面的影响。
在国外研究方面,约瑟夫熊彼特早在年就系统性地分析了创新的概念。他认广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互联网金融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与对策研究为,创新是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建立起生产条件和生产要素的组合。该学着指出,创新包含多种形式,诸如如引入新的工艺方法以及新的技术手段、以及开拓新的市场、创造新产品或服务等各种方面。
在信息技术和金融理念都领先全球的美国,互联网金融最先获得发展,而后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流行。随着互联网金融在国外的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也日益丰富。在借鉴互联网金融模式方面,Thomas Schoberth (2006)等论述了社交网络对于电子商务的积极作用,建议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在线服务时考虑社交网络的影响;Sally Mckechnie(2006)等分析了互联网为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分销渠道的优势;Xin Ding(2007)等研究了线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设计方案对于消费者的影响。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风险分析方面,Rui Zhu(2012)等分析了人们借助社交网络进行金融活动的风险;LeeJ.-E.R(2012)等研究了网络购物过程中运用金融支付的风险;Gujun Yan(2013)针对互联网金融融资,提出了对应的监管办法。在互联网与商业银行方面,Mingchi Lee(2009)运用模型分析的方法,分析了网上银行存在的风险点;Dexiang Wu(2010)比较了英、美两国各家大型商业银行网上银行的服务质量;Kuo Lane Chen(2012)等研究了银行规模的大小与网上银行的策略的相关关系;Jyh-Shen Chiou(2012)等阐述了网上金融服务和银行实体网点的辩证关系。
三、国内研究进展
国内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的研究以谢平为代表,他首次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他从三个角度对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行阐述,第一个角度是支付方式;第二个角度是信息处理;第三个角度是资源配置。陈明昭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集中主要发展模式,并具体阐述了各种模式对商业银行的影响。李博,董亮具体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三种主要模式,并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宫小林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征和功能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影响,分别是客户渠道、融资、定价以及金融脱媒。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作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在短期内不可能动摇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和经营方式,长期来看,银行应该借助互联网进行创新、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研究以陈一稀为代表,他从价值基础、商业逻辑、财务模型等方面研究了互联网金融不同于传统金融的特征。然后按照四种创新方式,如支付方式创新、渠道创新、投融资方式创新和金融机构创新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赵昊燕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特点,其次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对策。
在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研究方面,国内学者做了较多研究,但由于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影响的直接数据难以获得,因此研究停留在定性研究上,尚无实证研究文献。袁博,李永刚,张逸龙在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去中介化”、“全智能化”和互补共赢”,并指出商业银行应立足自身优势和条件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冲击。赵南岳首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征进行分析,进而深入研究其对在支付结算领域、金融产品销售领域、物理网点设置以及服务方式变革等方面对银行业产生的冲击。邱峰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使得商业银行的中介角色逐渐弱化,中间业务受到冲击,并造成客户资源流失,收入来源受到影响,但作者认为由于互联网金融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以及银行业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互联网金融无法撼动银行的地位,两者应该加强合作,实现互利互赢。包爱民在分析互联网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提出了传统商业银行应对挑战的措施,然后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建议。周华分析了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和表现形式,然后分析了其对传统金融业产生的影响,进而提出了商业银行如何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参考文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产品;储蓄业务
中图分类号:F4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1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走进了越来越多家庭的生活中,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局的数据,我国互联网普及率在2010年6月达到了31.8%,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此后,互联网普及率仍稳步提升,至2015年6月,中国网民已达6.68亿人,比整个欧盟的人口数量还要多。这样巨大的网民基数无疑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优渥的土壤。
回望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公司推出了余额宝,引起了市场的轰动,到如今,互联网理财产品呈现爆发式增长,银行、基金、互联网企业纷纷杀入这片蓝海,互联网理财产品总量快速增长。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支付宝就融资超过100亿人民币,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支付宝共融资5412.75亿元,整个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融资超过一万亿元人民币。
互联网理财产品有着随时可申购赎回、没有申购资金门槛要求、年化收益率远高于活期存款等优势,再考虑到对于熟悉互联网的人士来说,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通常可以“一键式”完成,比去银行存款更加便利。由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这些先天优势,以及互联网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尤其是活期存款)的高度可替代性,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兴起对传统银行储蓄业务造成了一定冲击。
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都拥有相似的商业模式,下面就以“余额宝”为例分析狭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商业模式。
“余额宝”的发行主体是支付宝公司,是以“余额宝”为桥梁,将用户的闲散资金和货币型基金联系起来,能够带来余额增值的一项服务。在一个完整的使用流程中,用户首先通过将银行卡里的资金充值进入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再用支付宝账户申购“余额宝”;申购“余额宝”的资金将被统一划至天弘货币基金账户内,天弘货币基金在市场上进行合理投资、获得收益;当用户申请赎回或使用支付宝进行支付时,天弘货币基金将获得的收益扣除其他费用后转入用户的支付宝账户。
在这个流程中最重要的一个创新就在于实现了“余额宝”和天弘货币型基金的无缝对接,通常货币型基金都是T+1赎回的模式,但考虑到这会极大影响用户体验,支付宝公司通过自行垫资,使得“余额宝”实现了T+0日赎回。即当用户把账户余额转入“余额宝”时,后台系统自动申购了天弘货币型基金,当用户转出资金或进行支付时,后台系统从支付宝公司的垫资中即时抽出相对应的数额完成转出,同时赎回天宏货币基金,T+1日到账填补垫资,从而实现了即时转出和无缝对接。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产品还有投资起点较低,开通方便,流动性高等优点。
回到商业银行储蓄业务来看,由于客户手中的资金是有限的,活期储蓄和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功能性上的高度替代性,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相对较高的收益率,使得活期储蓄最容易被互联网金融产品挤占,个人定期储蓄由于收益率仍稍高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因此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
在理财产品方面,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门槛较高,用户体验也有提高的空间;在活期存款方面,活期储蓄业务不受重视,商业银行给出了极低的利率;在基金销售方面,大型商业银行对代销佣金有极大的定价权,大幅削减了基金公司的利润率,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基金公司在与银行合作时更加被动。互联网金融产品正是针对商业银行这三个“不够合理”的现状而生,为客户提供高利率、低门槛、良好体验的金融产品,使得银行客户开始转投互联网金融产品,银行的理财产品、活期存款、基金代销三块业务受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冲击比其他业务更大。
银行作为有实体网点金融机构,比互联网企业有更多的线下优势,相对来说,经常去网点储蓄或办业务的客户都比较依赖于线下,因此,中小型银行若要守住现有市场,一定要立足实际情况,利用好线下优势,定位于主要服务线下客户,强化营业网点的业务服务能力,加强自身优势。
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建设,下沉中小型银行经营重心至老百姓身边,在社区内部设置网点。这种加强为个人客户服务的业务模式符合中小型银行的实际情况,只有差异化竞争,才能够在互联网时代的竞争下存活。
另一方面可以推广银行业务和小型便民点相结合的新模式。现在大多数小区或者村镇都设有小型便民点,有许多区域的小型便民点已经开始和银行合作,通过委托模式,用互联网或信息电话等手段为社区内及社区周边持卡用户提供信息转账、缴费、查询、存取款、支付等业务的便民服务点。该策略不需局限于传统的便民点模式,现在许多小区还设置了网购提货点,这是方便将网络支付和线下业务相结合的绝佳渠道。
大数据是目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杀手锏,商业银行也应及时跟进,享受互联网时代带来的技术红利。各个行业都开始尝试运用大数据来进行运营决策,这是一次巨大的转型,工作方式和思维都有很大的变化。当互联网平台公司用大数据作为工具、高举互联网金融产品进军金融行业时,商业银行应奋起应对,大力挖掘数据背后的信息,推出依托银行海量历史数据的电商平台。实际上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始推出自己的电商平台,以此积累交易和转账数据,打好数据基础,例如中国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上线一周年的营业额超过90亿,之后还有交通银行推出的“交博汇”,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业分别开设了自己的电商银行。在大数据时代,商业银行需要的是能将金融和大数据融会贯通的人才,由懂大数据的人才为商业银行进行决策分析,可以让商业银行跟上互联网时代,一定程度上保持现有优势地位。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 一专业教学论文,欢迎光临dYLW.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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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金融;市场纪律
前言:信息技术水平和经济的腾飞,是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前提条件。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占据了金融界的半壁江山,网络经济、网络营销、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也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继续发展。借用网络信贷平台迅速崛起的信贷公司,和银行合作打造第三方支付的支付平台,这些金融业务已经成为了国内金融业的新革命,如何做好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是我们当前需要探索和考虑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几大风险
1、技术方面的风险
计算机技术本来就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计算机网络遭到蠕虫病毒、木马病毒或黑客的入侵,很容易使病毒在网络道上蔓延,不仅使客户个人信息和遭到外泄,严重的可能造成资金损失,威胁到整个互联网金融交易系统。因此,技术方面的风险,已经成为了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一大风险。
2、运营风险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平台,互联网金融虽然在先前不被人们认可,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网络的认识,互联网金融开始被人们逐渐接受,有一些企业管理者愿意拿出一部分资金投身于互联网金融中,但是,由于定位的错误以及经验上的不足,企业互联网金融的运营模式不符合社会环境,导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总是碰壁,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企业终究被互联网金融的大市场所淘汰。笔者认为,其终究的原因是因为这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缺乏创新性,无法紧跟时代潮流,因此才会被互联网金融所淘汰,互联网金融的运营风险也是相当大的。
3、法律风险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法律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和干预,国家法律对于金融业的管制主要体现在对传统金融行业的管制上,法律监管上的几乎空白,使互联网金融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部分企业从人员素养和运营模式上都钻了法律的空子,使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给社会公民以及国家带来较大的损失。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探析
1、互联网金融个体理性并不代表集体理性
货币市场基金+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产品里,投资者所购买的是货币市场基金份额,虽然,在这种产品里投资者能够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赎回自己的钱财,但投资者还需要付出相应的折扣才能将这些资金在市场中卖掉,从而产生了流动性转换以及期限错配等问题,一旦互联网货币市场的波动变大,这时投资者将会选择赎回资金来防范风险,这从集体行为而言不是理性的,但是从个体行为而言却是理性的。
2、互联网金融用户量庞大,需要通过法律监管来防范问题
由于用户数量和资金数量的巨大,互联网金融一旦出现问题,很难通过市场来处理和解决问题。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业务如果还涉及到清算,一旦公司或机构破产,将会使互联网金融的基础设施受到严重损害,使互联网金融系统承受巨大的风险。比如:余额宝和支付宝由于业务规模与资金规模大,用户多,其系统的安全性也会非常高。
3、互联网金融中可能存在非理及欺诈行为,需要政策监管
由于利益驱使,金融机构和工作人员可能会给投资者推荐风险比较高的金融产品,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味的听从金融机构的意见,而对金融产品并没有太多的了解。例如,网络销售金融产品时,为了提升业绩、隐瞒风险,金融机构并没有向投资者详细介绍该金融产品,很多投资者也并不清楚银行理财产品与网络存款、贷款等理财产品有什么不同,严重的,还可能存在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
综上,互联网金融产品需要法律和政策上的监管,我们应当尽快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理念,通过监管推来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正规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原则
1、有效结合原则性监管与规则性监管
原则性监管模式是监管当局目前对互联网行业进行监管的主要模式之一。该模式下,监管当局会引导监管对象,而不会对监管对象提出太多的要求,也很少干预或介入监管对象的各项金融业务。全靠监管对象的自身规范,监管当局在监管的同时会重视是否完成的监管目标。在规则性监管模式下却是另一种情况,监管当局会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来对监管对象的业务内容和业务程序加以明确规定,使其强制执行相关规定。相比之下,原则性监管模式和规则性监管模式有自己的优点,也有自己的缺点,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时,可以有效结合两种监管模式,使两者的优缺点得以互补。
2、要重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是互联网监管的重要内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和行为监管两者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很多学者认为,消费者保护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就属于行为监管。受到消费者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互联网金融机构很可能会侵犯金融消费者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这正是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条件与背景。为什么要重视和展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呢?我国很多学者对此展开了调查和讨论,有关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两者之间有着不完全一致的利益,在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行为,使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因此,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是必要的。
3、实施动态比例监管
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人们都没有对金融监管有明确的定义和阐释,因此,在实施动态比例监管时,我们首先需要理清金融监管的内容。笔者认为,从松到严,我们可以将金融监管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市场规律,金融企业、当地政府以及行业协会了行业的自律准则,这个准则主要是以自愿的方式实施的;第二个层次是注册,有关企业或者部分可以利用注册这个渠道来掌握相关的机构信息;第三个层次是监管和监督,政府或行业部门要持续监管机构和互联网金融市场,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直接监管的对策,反之则可以不采取直接监管对策。第四个层次是严格的审慎监管,向一些相关的机构提出对资本或是流动性的监管要求,同时有权对现场进行检查。除此之外,市场主体行为本来就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监督,因此,我们可以将法律看做是一种广义的监督形式,如果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个人或企业,司法机构就会对这些个人或企业进行依法制裁。
结束语:总而言之,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和金融产品的迅速发展。这种新兴的金融模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爱,但是,由于监管上面的几乎空白,其中存在着很多风险,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们一定要加以重视,以核心原则为依据,开展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使互联网金融产品更好的服务于人民,服务于社会。(作者单位:沈阳城市学院(经济学院/金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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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了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态和金融理论研究带来的影响,研究了互联网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从重构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结构、革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模式四个方面提出了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思路。
关键词:
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金融学;人才培养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移动终端等技术被广泛应用于金融服务领域,对传统金融业产生了挑战和冲击,出现了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的金融业态。互联网时代金融领域日新月异的变化,对金融学专业的人才培育目标和培育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互联网技术给金融业态和金融理论研究带来了巨大影响
1、互联网技术对金融业态的影响
(1)支付模式的创新。传统的支付模式主要是线下银行间支付体系,互联网技术为支付业务创造了更便捷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是由非金融机构作为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的支付中介,提供网络支付结算、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业务,全面覆盖了线上和线下,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网络购物、充值缴费等功能。Analysys易观的2016年上半年金融类APP排行榜,移动支付类App排行前五名依次是:支付宝、翼支付、京东钱包、银联钱包和百度钱包,预计未来两年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支付规模将达33.51万亿元,第三方移动市场规模可达52.11万亿元。(2)融资模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通过数据挖掘与信息处理,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提供供需双方直接联系交易的网络平台,个性化金融产品,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主要有P2P网络借贷、电商小贷、众筹融资。2015年,通过互联网融资模式获得融资的企业已达370家,融资金额为944亿元左右①。同年,互联网金融被纳入中国的十三五规划,P2P网络借贷、电商小贷、众筹融资等各个互联网金融领域得到了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支持,互联网融资步入快速发展阶段。(3)金融产品销售与理财模式的创新。互联网金融拓宽了理财产品的销售和购买渠道,用户通过互联网平台能够及时评价理财产品的收益、风险等特征,进行产品的申购、赎回,由此形成了互联网理财模式,例如余额宝、理财通、平安盈等。互联网理财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来管理理财产品,也促进了传统金融机构理财模式转型。据宜信公司与零壹财经研究院的《一站式互联网理财报告》,未来五年内,一站式互联网理财规模或将达10万亿元,产品与服务供给将更加多样化、智能化。(4)虚拟货币。随着互联网和电子支付的普及与发展,为实现支付的便捷、迅速,人们对虚拟货币的需求也越来越多。虚拟货币相对于传统货币而言更加通用、便捷,主要分为电子币和电子货币。其中,电子币主要是指游戏币和专用货币,例如腾讯Q币;电子货币与传统货币等值,持有者从发行人处获取并以电子形式存储于电子设备之中,可用于支付结算、兑现、储蓄、信贷,例如比特币。
2、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理论的影响
传统金融理论是建立在工业经济的基础之上的。在互联网和信息经济时代,许多传统的金融理论受到挑战,正在孕育着新的金融理论。(1)突破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现代金融中介理论主要是利用交易费用理论及信息经济学来研究金融中介为降低交易费用、减少信息不对称所进行的金融创新活动。由于市场存在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金融中介才会存在。然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传统的金融交易可以在网络平台实现,这种交易模式,首先能够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其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信息搜寻成本,从而降低交易费用;最后,实现网络平台的规模经济效应,促进价格发现机制的形成。传统金融中介的部分职能正在被互联网金融所取代,现代金融中介理论的基石已被挑战。(2)打破传统货币理论。传统的货币理论指出货币的供给由国家控制,国家发行货币的基础是国家信用。而互联网货币产生的目的是为支付结算提供方便。然而,虚拟货币的产生与应用势必会打破传统的货币形态,与现实中的货币不同,互联网货币是在社交网络的共同信用价值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虚拟货币形态,它的整个发行和运作流程均在网络之中。虚拟货币种类繁多,运作模式有别于传统货币,需要创新新的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
3、创新金融监管理论
传统的金融监管理论主要是《巴塞尔协议》提出的资本监管要求。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态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货币形式、产品形态、金融交易模式、金融风险的生成与传导等,都与原来有很大不同,因此,改革传统的金融监管模式迫在眉睫。互联网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为金融监管部门提供更为科学的监管手段和决策依据。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研究应该着眼于将信息化技术合理运用于监管之中,同时要跟随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步伐,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4、催生互联网金融相关理论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与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研究也在不断深入,新的理论层出不穷。KMRW声誉模型被广泛运用于研究互联网交易主体的声誉特征;互联网经济学理论主要研究互联网经济的边际特征;梅特卡夫定律主要研究网络技术发展规律以及网络外部性的乘数效应;长尾理论主要研究信息传播的边际成本以及网络属性;平台经济理论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平台经营特征和经济效应;大数据主要注重数据的采集与分析,云计算主要进行数据的计算处理,将大数据与云计算加以结合,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更有价值的金融服务。
二、互联网时代对金融学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据前程无忧的《2015年第一季度雇主招聘意愿调查报告》可知,2015年互联网、计算机软件、电子商务及金融相关领域人才需求增幅超过88%,职位需求占全国职位总数的16%,市场对网络运营管理、互联网产品经理、软件工程师等职位需求数量快速增加。可见,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需把握当下行业形势与人才需求机遇,合理应对互联网时代对金融专业人才培育的新要求。
1、掌握金融基础理论,把握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现代金融人才培养要求厚基础、宽口径、重能力、求创新。为此,学生要牢固掌握金融学基础理论,能够解读宏观经济及金融相关政策,能将微观层面知识应用于实践,能对金融市场、金融企业管理等进行理论分析;其次,学生要熟悉互联网金融的业态特点及发展现状与趋势,学习互联网金融产品设计、发行、交易等各个环节的原理和实现方式,熟知互联网金融中可能涉及的风险及风险管理方法;最后,学生要学习法律、计算机技术、电子商务、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
2、具备互联网工具运用与数据处理能力
根据怡安翰威特和领英中国智库联合的《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人才白皮书》,互联网金融急需高科技行业人才,吸引力指数排名第一。因此,金融学专业要加强交叉复合型人才培育,要求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数据库技术,掌握一定的互联网金融的技术支持知识,具备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能力;学习并掌握相关数据处理软件,例如MATLAB、SPSS、STATA、EVIEWS等经济计量软件,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数据处理软件;掌握HTML5、JAVA、SQL、C、C++等编程语言,顺应程序化交易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3、加强持续学习能力的培育,培养互联网思维和金融创新思维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产品融合创新的产物,同时也是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融合,涉及金融、数学、法学、计算机、社会学等多门学科。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因此,互联网金融时代要求金融学专业人才需具备持续学习的能力、互联网及创新思维,具备自主学习的精神,形成跨学科、跨专业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创新意识,形成创新思维,具备在互联网金融环境和业态中思考、工作的能力。
4、强化风险意识,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互联网金融主要借助互联网技术来传播个人、机构以及产品等信息,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信息披露,节省了交易费用。交易信息披露是否真实、有效、完整,比较难以监管;安全性是交易双方关注的重点,它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传统的金融风险有了新的表现,技术风险、信息泄露风险愈显突出。这就要求金融学专业的人才要加强新的风险管理技术的学习,具备开发新的风险管理技术的能力。
三、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思路
1、重构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当前金融业态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征和趋势,形成新的培养目标,遵循专业基础扎实、学科知识宽广、应用能力强的培养原则,培养数据技术型、IT综合型、应用型等高素质复合型金融人才。
2、优化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
传统的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比较偏重于文科教学,对金融量化分析、大数据以及新的金融业态关注不够。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创新的产物,因而互联网时代金融学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要在传统模式上进行优化改革。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要使学生形成全面的、最新的、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如下知识模块:一是金融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基本金融理论、金融企业、风险管理、公司财务、互联网金融等基础知识;二是金融产品知识,包括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等传统的金融工具知识,以及结构化产品以及互联网金融产品等新型金融工具知识;三是基础数学与数理统计知识,包括概率论、数理统计、数学分析、随机过程、多元统计分析等数学与统计知识,熟悉这些知识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四是计算机网络技术知识,包括金融计量与统计相关的软件操作与编程知识,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数据挖掘等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信息技术知识。金融学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要使学生形成综合性、多层次的能力结构,培养学生理论知识应用与创新的能力。金融学人才要具备的能力结构:基础业务操作和管理能力,能够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的基础业务工作;计算机操作能力及互联网营销能力,能够熟练使用新技术、新平台管理公司业务系统,运用新媒体进行金融产品销售、宣传;金融分析能力,能够撰写行业研究报告,对新的业态、新的政策等有独特的见解,能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处理经济金融信息;互联网思维及金融创新能力,能够熟悉互联网金融的运作流程和潜在的风险,设计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用新技术进行金融创新。
3、革新金融学专业教学内容
从当前金融学专业人才市场需求来看,金融学专业教学应趋于微观化、互联网化、产品化、数量化。因此,革新金融学专业教学内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整合各门课程的内容,避免重复,去除不合时宜、陈旧的知识,纳入新知识;在专业课程中加入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反映互联网金融的最新发展;增加案例分析、金融资讯、研报分析等热点内容,让学生了解新的财经资讯,学会解读行业变化和政策信息;加强实验与实践教学,培育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创新能力;注重定量分析与数据处理能力的培育。
4、全方位创新金融教学模式
教师应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和技术,学习新的教学手段和技术,加快金融学专业教学模式创新。在课内教学模式方面,要丰富授课手段,可采用讨论会、研究组、结构化、演讲等形式,将PPT、音视频、案例讲解、学术沙龙、远程教学等模式加以组合实现课堂教学;邀请知名学者、业界人士到课堂中与师生进行交流,实现跨校联合、校企联合等培养模式。在课外教学模式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网络精品课程、慕课资源、云课堂、微信公众号、学术论坛等,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学习任务,方便师生交流讨论。加强作业布置和考核方式改革。可采用案例分析、小论文写作、行业研报、财经新闻评论、新金融产品介绍等多元化作业内容,采用课堂布置、网络布置双重任务安排模式,激发学生完成课程作业的积极性。将考核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之中,利用大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进度,实行全面考核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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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风险
自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来,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资本市场的持续深化,我国金融体系逐渐步入正轨,建立了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实现了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而近年来,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成为金融领域最引人瞩目的潮流之一,并深刻影响着传统商业银行的改革与发展方向,商业银行的审计重心随之改变,由此也对商业银行审计风险的防范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互联网金融概况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互联网金融有机结合了互联网技术与传统的金融功能,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在开放的互联网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业态及服务体系,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异于传统金融的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实质。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区别于传统的金融模式,它是与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完全不同的一种全新的融资模式,从本质上来讲它仍然是一种直接的融资模式。但是与传统的直接融资模式比较的话,互联网金融具有信息量大、交易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蓬勃发展,并迅速成长。在2013年之后,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我国大量出现,互联网金融的业务体系也从单一向多元化发展,互联网理财、互联网贷款、互联网保险等诸多互联网金融产品走入人们生活之中。据蚂蚁金服公布的余额宝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余额宝的规模增至6207亿元,其规模已经相当于一家国内中型银行的规模。另外,互联网金融综合运营成本低,以小微客户为主要客户群体,并且注重客户体验,对客户的粘性较强,服务范围广,潜在客户群体广阔。蚂蚁金服的数据显示,2015年余额宝用户中,农村地区的用户规模同比2014激增了65%,数量占到整体的15.1%;发达城市新用户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上升至一半以上;90后取代80后,成为互联网理财中坚力量。
互联网金融的异军突起不可谓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同时也加速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2015年提出的“互联网+银行”计划,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这一时代大背景下的变革指明了出路。与此同时,这些改革也使商业银行的审计面临新的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现状及成因
(一)风险管理的变革带来的审计风险。风险管理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我国商业银行从安全控制、信息共享、流程管理等方面入手,同时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扩宽了风险管理的数据源,重检并规整了内部IT整体框架,实现了商业银行对风险管理的升级与完善。银行也逐步从传统的追求利润的粗放经营模式,向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
在对银行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时,考虑到风险管理对商业银行的特殊意义,要求审计人员要对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和模式有整体细致的把握,评价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因此,要求审计人员了解并熟练运用风险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这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
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各种风险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性,给注册会计师识别和评价风险因素带来了困难,使得审计人员在考虑与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相关性时难以确定相关的风险因素。这也给评估风险范围和程序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带来的审计风险。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直销银行应运而生。《2016中国直销银行市场专题研究报告》显示,截止到2016年3月1日,已有55家商业银行推出直销银行服务,其中81.8%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60%以上的直销银行以货币基金、银行理财及存款产品为主要业务,成为商业银行扩展理财业务的主要渠道。而直销银行多选择移动端及PC端作为推出渠道。
与此同时,“互联网+银行”计划给银行的跨业经营提供了便利。传统的银行业务不再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越来越多的银行通过新设或者并购的方式形成子公司,涉足证券、保险、基金、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业态。另一方面,也有越来越多的银行成为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的子公司。
直销银行等一系列创新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往往不是很明确,对于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缺乏统一标准,相关的信息披露也没有明确要求。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在不断深入了解新产品,对其风险和收益做出评价的同时,考虑如何合理运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对被审银行的会计处理方案进行判断。
而商业银行的跨业经营也使审计工作的组织难度加大,对于那些控股多个金融业态的商业银行,注册会计师不仅要考虑被审单位业务是否符合各个行业的监管要求,而且要考虑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这是对注册会计师综合服务能力的巨大挑战,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的审计风险。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用带来的审计风险。“互联网+银行”的模式促进了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改革与升级。为了做好资源挖掘,商业银行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了解客户消费倾向与习惯,预测客户行为,为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更加系统化的支持。同时,由于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大背景下,推出多种跨业业务,银行不得不同时使用多种不同的业务处理系统。此外,直销银行多采用线上业务办理,打破了传统银行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民生银行的线上客户数据显示,超过80%的客户选择通过移动终端使用民生直销银行,超过40%的客户选择在下午进行投资理财,甚至有3%的客户会在凌晨打理资产。直销银行的产生使银行网点虚拟化,为客户与银行提供了便利。
传统商业银行的有非常清晰的审计线索,因为所有的经济业务都用文字记录,有凭证可查。但是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的资料全部实现了电子化及会计业务处理的程序化和自动化,传统的审计线索被中断。而多种业务系统的运用,也给注册会计师在不同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选取审计对象和方法审计方法带来了诸多困难。而计算机信息系统如果对一些新业务处理功能欠缺或者运行不稳定,这往往是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高风险区域。
三、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风险防范措施
(一)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通过以上对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审计业务所面临的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变革对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变革要求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管理要有深入全面的了解,所以,审计人员应加强对风险管理有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熟练掌握风险管理的相关技能。注册会计师也要在工作中对风险管理这方面多做总结,得出经验,才能在识别和评价错报风险时有的放矢。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过程中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已经超出了注册会计师通常了解和掌握的范畴。在这样的情况下,聘请风险管理专家有助于审计人员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评价,做出合理的错报估计。另外,聘请专家参与审计工作时也要考虑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客观性,审计组也要对聘请的专家实行严格管理,专家也应遵守相关审计规范,保持职业操守,保守工作机密。
(二)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策略。商业银行庞杂的分支机构和繁多的业务品种相较于其他行业而言,为注册会计师带来了较高的审计风险,特别是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商业银行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不断创新,更是增加了审计的风险。因此,更需要审计人员以风险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对高风险领域投入更多的审计资源。注册会计师需要对商业银行行业性的普遍风险以及被审单位的特别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以便对财务报表的高风险区域进行识别和评估。在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除了需要关注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还要考虑合规风险、声誉风险等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领域。
同时,注册会计师要保证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充分贯穿审计过程始终。审计人员要以风险评估为前提,时刻围绕高风险领域开展工作,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全程高度保持严谨的职业怀疑态度,并且要根据测试结果不断调险评估结果。在审计完成阶段,注册会计师要对所有审计发现结合审计风险进行判断并得出适当结论,及时就发现重大错报风险领域与管理层进行沟通。
(三)配置专门的信息技术审计团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用为商业银行的审计增加了新的风险。因此,为了能有效地开展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需要对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全面了解,以便更好的规划和获取必要的审计证据。计算机信息系统特有的复杂性和高技术性,使得对其的了解和评价建立在相当的专业知识积累基础上。因此,在商业银行审计团队中,配置专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审计人员,以便对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正确性以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分析和评价,配合财务审计团队,为审计程序的实施建立必要的基础和支撑。
四、结语
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体现出的新的形态,在对其开展审计业务时,为了规避新的审计风险,注册会计师可以从提高自身专业素养,聘请专家,采用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引入专门的信息技术审计团队等几方面入手,对审计风险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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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兴起了以阿里巴巴等公司运营的以余额宝为代表的新形式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以其方便、快捷、高回报率为新的吸引力的金融投资方式,这引起了对传统金融业的新的互联网金融挑战,面对挑战,传统金融业该如何面对?
本文将分析目前形势下的互联网新形式的挑战方式,分析其运作方式、弱点、预测其发展方向等内容,并将浅析现代金融行业将采取何种方式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分析,传统金融行业,现代金融行业,应对挑战的措施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 A
一、互联网金融概念
互联网金融,顾名思义:互联网的概念是超越计算机技术本身的,代表着交互、关联、网络。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参与形式,而不是传统金融技术的升级。其中每个人作为其中某一个体,都有充分的权利和手段参与到金融活动之中,在信息相对对称中平等自由地获取金融服务。逐步接近金融上的充分有效性和民主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这样的蓝图成为了可能。尤其是数据产生、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有力支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量。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信息。这些技术的发展极大减小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其中技术实现所需的数据,几乎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代名词。“以技术为驱动的数据金融业务”成为了京东商城的发展目标之一。阿里巴巴也将“数据、平台、金融”作为未来的三大业务发展方向。建行甚至也自建了电商平台。很多机构在争抢第三方支付牌照。互联网的便捷性和金融产品数据成为了战略资产。
简而言之,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互联网络进行金融服务的金融交换形式。
二、互联网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产品具有代表性的有,支付宝(余额宝)、财付通、微博钱包、盛付通、国付宝、掌柜钱包、至尊宝、理财通、零钱宝、百赚、现金宝、如意宝、点融网、拍拍贷、安心贷、翼龙贷、有利网、人人贷……多达上百种金融产品,经过了几年的发展,有些已经发展壮大,有些已经逐渐萎缩,甚至销声匿迹。
这其中有的是金融产品的输入方,即借方,如:拍拍贷、安心贷、翼龙贷……,还有金融产品的输出方: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在这其中做得比较成功的就是结合了借方和贷方的理财通、余额宝……
三、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挑战的对策分析
以以下几种金融产品为例,浅析现有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对传统金融业的挑战。
下图一为2014年4月1日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统计表。位居收益率榜首的依然是兴业银行发行的掌柜钱包,其收益率为6.1840%,紧随其后的是广州农商银行的至尊宝。愚人节里,银行的“宝宝”仍包揽前二。但是我们不难发现,其实第一位和最后一位的收益率并不是相差太多,虽然两大银行产品暂居排行榜前两位,但是这也是暂时的现象,其中依托互联网服务的理财通、百赚、现金宝和依托互联网销售的苏宁和支付宝也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其实竞争仍然处在胶着状态。
图一、8款“宝”类产品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下图二为这几种收益率的曲线比较表,由此表中明确地发现近7日以来各个理财展品的收益率变化曲线,除了两大银行的领先,其他产品其实是处在激烈竞争的阶段
图二、收益率播报表
三、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风险管理
客观上,数据给金融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也是降低成本和风险的主要手段。但互联网金融不仅仅是数据金融,而是现阶段出现的一种新的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在交易主体、交易结构上的变化以及潜在的金融民主化,才是具有革命意义的一个论述。而其也是未尝不可期待的。
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可能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全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可以达到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互联网金融的形式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这样判断的假定条件过于完美,也不可能完全出现。金融媒介仍然会承担一定的职能,但是其职能的大幅减小是极有可能出现的。个体间的直接金融交易值得期待,就像微博让个体之间的信息交易直接化。虽然金融交易需要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交易安全保证,但是这个趋势确实慢慢显现出来。
若是金融的交易完全互联网化,互联网成为一个巨大的公开的交易所,会给监管造成很多挑战。交易的发生小微密集,交错复杂。但是金融的发展是为了好的社会,不是为了方便监管。好的金融是让更多的人享受金融服务,让金融服务更加透明,最大限度减小信息不对称和中间成本。只要金融行为是朝着这个方向去的,监管跟上就行了。
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组建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复。该协会由央行条法司牵头筹建,旨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自律管理。
此前成立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一级协会)下设的专委会,而此次成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为一级协会,级别更高。值得注意的是,该协会还邀请了基金公司等更多传统金融业机构加入,覆盖面很广。
据了解,央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监管早已明确五大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便是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并举。成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是为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推动形成统一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规则,引导互联网金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其他四大原则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除了成立全国性的一级协会,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也在加紧制定中。
由央行牵头,包括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等多个部委正在加紧制定一份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办法。央行条法司也已召集了腾讯、阿里、宜信等涉足互联网金融的企业进行座谈,听取意见。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与此前成立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可能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尽管同属自律组织,但相较于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级别更高。
2014年3月26日,筹备多时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该专委会由央行下属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并发起,其会员单位涉及银行、券商、综合性金融集团、互联网公司、支付清算、P2P借贷平台等多个领域的75家机构。
该专委会的阵容相当“豪华”,不仅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其主任单位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平安集团”),主任委员为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此外,还有腾讯、阿里等互联网金融巨头的加入
此外,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分工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的出台,监管职责分工将进一步明确,初步确定为:银监会负责监管P2P行业,众筹由证监会监管,央行则负责第三方支付的监管。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有其领先于传统金融业的优势,但是也有其不可回避的劣势。优势在于其有方便快捷,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的金融交易方式,但是也有其安全性低,运营机构的合法性普通人士无法查证等等劣势,造成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风险。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传统金融业正迎面赶上,完善现有的交易流程,增加互联网交易方式,例如开通网上银行,与新技术新服务联盟推出同样的服务,例如微信绑定经过安全认证的银行卡进行网上交易,传统金融业必将用其现有的稳定可靠、且被大多数人信赖的银行金融交易系统及其不断发展得外延互联网金融服务迎接互联网金融的挑战,厚积而薄发,且能取得最后的胜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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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余额宝;法律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含义与特点
自2013年6月余额宝上线开始,互联网金融理财就开启了振兴之路,各种金融理财创新模式竞相发展,中国进入全民理财时代。理财,简单来说,就是对自己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互联网金融理财其实就是金融理财与互联网的结合,就是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各种互联网平台,实现金融消费者的理财目的。目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众多,涉足货币基金、保险、借贷等多种领域,截止2014年7月,互联网理财产品用户规模达到6383万,使用率为10.1%。
互联网金融理财有如此规模是因为其具有传统金融理财所不具备的特点,以余额宝等宝类产品为例。第一,手续简单、操作方便。余额宝是支付宝公司推出的,与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已有支付宝账户的用户只要将账户内资金转存至余额宝内,就意味着购买了增利宝货币基金进行投资,就可获得基金增值收益。第二,投资门槛低、实现零散化理财。余额宝转入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即其对接的货币基金的销售起点是1元,有别于以前传统基金1000元甚至更高的认购金额,大大降低了用户的投资门槛,调动其理财积极性,广泛吸收了社会零散资金。第三,当天结算、收益透明度高。收益当天结算,对于用户来说,在手机上打开操作界面就可以随时关注账户收益情况。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相比传统金融理财有许多优势,但也存在着许多风险,除了理财的市场盈亏风险之外,还有其本身特有的风险。
1.网络技术安全与操作风险。互联网金融建立在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其理财平台的管理运行都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撑,一旦网络技术出现问题,导致系统瘫痪,不仅影响产品信誉,严重地还会损及用户利益,发生纠纷。同样,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操作简单,一旦系统安全出现问题,极可能出现用户资金丢失、被盗的情况,甚至会导致用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损及用户权益。
2.流动性风险。流动性是指资产能以一个合理价格顺利变现的能力。以余额宝为例,其收益率越高,资金赎回的比率就越低,其流动性就越好。而余额宝初期产品讲求的是“T+0”即时赎回,即账户资金能随时消费和转出,而账户内资金实际已投资于货币基金,这就使支付宝公司要用自有资金或客户备付金先行垫付赎回资金,而2010年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支付机构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备付金”,因此,一旦出现用户扎堆赎回或巨额赎回资金的情况,余额宝的流动性就可能出现问题。虽然,支付宝公司针对余额宝用户又推出新的定期理财产品以吸引客户分流资金,但这种流动性风险依然存在。
3.法律风险。还是以余额宝为例,在其推出之初,大肆宣传“保本保底”高收益,资金被盗全额补偿等等,但却没有对余额宝的运行做出详细说明,也没有任何的风险提示。虽然在后期余额宝撤回“保本保底”的宣传承诺,也做出风险提示,但提示字句过小颜色过浅,并不足以引起警示,再加上相关法律的缺失,一旦发生纠纷,影响及后果难以估计。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互联网金融整个领域及其各个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监管问题,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监管也是如此。
(一)监管主体不一,监管权责不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0年起就相继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法规,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规范等进行管理,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的支付业务是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而余额宝是与货币基金对接的余额增值服务,应是由证监会进行监管。这意味着支付宝公司依据业务的不同,接受不同监管主体的监管,但是,由于余额宝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自由消费、流转,如果没有对监管主体的监管权责依照具体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很可能出现监管空白或重叠的情况。甚至由于对理财机构的资金流转等监管不严,还会给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机,使其利用互联网理财的隐匿性和便利性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平台定位不明,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
支付宝公司在《余额宝服务协议》中作出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并非为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参与方,不对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的协议方的任何口头、书面陈述或者向支付宝网上传的线上信息之真实性、合法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或对此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本公司亦无义务参与与理财产品协议交易资金划转及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也就是说,支付宝公司仅将自身定位为支付平台,并不参与实际交易。但有人认为,支付宝公司在此交易中充当委托人的角色,即用户将资金置于支付宝账户中由支付宝公司进行管理,支付宝公司选定基金管理公司与其合作,再由基金管理公司对用户资金进行投资。到底支付宝公司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应如何定位,其是否如其单方的服务协议说明的那样不承担任何责任?另外,余额宝推出一年多来,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过多起用户信息被盗、资金被盗刷事件,暴露出他们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技术安全不过关等一系列问题。
(三)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足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其他义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做出了相关规定,保证投资人能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查阅或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披露内容包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定期报告、重大事件报告、资产与份额净值、申购与赎回价格、基金发行与运作信息披露等等,而余额宝只在开通界面上设有小字的介绍链接,用户需要点击若干链接之后才能了解部分信息资料,甚至在开通账户之后在余额宝界面也不能查找到相关信息,难以充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此外,宝类产品大多仅在界面下方显示一行“货币基金不等同于银行存款,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的浅色小字作为提示,既没有更加详细的说明,也不足引起用户的重视。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法律监管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理财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部分,对其监管应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之内,除此之外,针对具体问题还要作出特殊的监管规制。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一般规制
1.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构建体系化监管制度。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制定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依据明确的监管法律确定监管的原则和规范,确定监管主体及其职责范围,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从国际上看,各国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类别实行不同的监管,例如,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性监管,实行较为严苛的监管方式,相反,欧盟国家对第三方支付实行机构监管,实行比较宽松的监管方式。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国情和市场发展需要,选择妥适的监管路径,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强化监管重点,鼓励金融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做到主次分明,将保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放在首位,以此为中心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强化市场准入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同时,充分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对促进金融业和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因此,要在审慎监管的同时,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这其实也是对互联网金融监管提出的特殊要求,要求我们建立的监管机制,既要灵活规定不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又要能将未来出现的创新发展纳入监管范围之中,使互联网金融能健康积极发展。
3.重视行业自律管理,加强各部门协作及国际交流。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依托已成立的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自律管理,通过联合设立专门互联网金融网站,分门别类地列出相关互联网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信用等级,开设通报板块和投诉专栏,对违规企业公开通报,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将投诉结果予以公开,以此来约束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行为。由于网络的隐匿性,互联网金融很有可能成为投机者和犯罪分子进行不法活动的工具。因此,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必须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仅是监管部门之间,还包括与其他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的协作,同时,由于网络的即时性和跨地域性,还必须加强国际间交流合作,做到统一监管、共同打击犯罪。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的具体规制
1.明确机构定位,注重审查工作。首先要明确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在互联网理财过程中充当的角色,对此不应由机构自身声明或外界推测决定,而应由监管机构在考查相关交易信息、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做出认定,确定相关机构的权利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审查互联网理财机构的宣传信息和服务协议,如果发现有夸大宣传、规避风险提示或避重就轻推脱责任等情况,就要责令相关机构予以改正,作出相应处罚。
关键词:山西省 中小商业银行 互联网金融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F83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2-159-03
引言
互联网金融即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也就是借助互联网与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用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既包括非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本文主要探究的是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
在金融脱媒,利率逐步放开,银行利润增速放缓的背景下,银行传统的经营模式越来越不能适应当今时代的发展。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与发达地区银行同业及早认识到互联网金融的潜力,推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其互联网金融业务普遍较好。而山西省中小型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与经营方式不同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与发达地区,其发展相对缓慢,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尤甚。本文通过对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的实地调研及网站体验等方式,分析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现状,提出发展互联网金融对策与建议的探讨,以期对山西中小商业银行及我国类似银行的发展有一定的积极的作用。
一、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现状分析
在互联网金融大背景下,我国银行同业,一方面快速推出各类银行系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另一方面,各家银行也开始从原来的金融互联网化道路,转变为尝试成立专门的互联网金融职能部门或独立机构,摸索互联网金融发展新的突破口。就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来看,我国各商业银行基本处于初始阶段,其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普遍较好,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层次不一,山西省中小型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方面,普遍相对落后,但是他们在互联网金融理论与实践方面也进行了尝试。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新服务不断涌现。比如,晋商银行作为山西省最大的城商行,在其网站开通有:小微网上银行、个人网银、企业网银,针对不同客户群提供基础金融业务的办理,为客户提供足不出户的便捷服务。但是尚未完善直接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在线融资、网络信贷类产品亦不足;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网站有个人网银、企业网银,但在“理财E站”,只有理财信息公布,而无实质交易界面,该银行的“小额农户贷款”产品,以农户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无需担保的贷款,方便农户进行贷款,但是网上只有申办流程,未能在网上提供实际办理贷款业务;尧都农商银行作为山西省首家改制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在网上交易界面比如,“特惠商户”,信用卡业务下,只罗列了各个行业,竟然没有图片上传,截至2015年5月23日,“E融九州投融资平台”,有投资意向的人数仅166人,累计交易额仅13,000,000元;大同银行金融业务中:个人业务公司业务、中小企业专项服务、卡业务、结算业务,无直接的网上银行及网络金融服务。有些小型银行没有网上业务,比如,类似曲沃新田村镇银行,有存贷款业务,为小区域客户金融服务,在互联网方面未涉足;山西省长治银行发展惠普金融,推出创新型产品:“2013年引入德国IPC微贷技术,长治银行开展小微贷业务,截至2015年末,累计发放贷款达到27744万元,总计1487笔金额,而微贷中心营销客户累计达99792户,覆盖全市包含13个县市区全部小微客户的70%”。本质上来说,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也就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理财业务,解决资金闲置的问题,提高资金利用率与收益的问题;另一类主要是面向本省资金需求者,特别是小微企业及个人急需资金者,通过在互联网信息,为资金需求者解决资金需求的问题。对于这两类金融产品来说,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于大型商业银行,不同于发达地区客户群,在产品设计方面也应不同,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提供方面缺乏个性化,产品不规范,使用过程出现诸多麻烦,高风险的品种又会造成不利影响。
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有不足也有优势:首先,对山西省区域内的客户资信与经营状况比较熟悉,在产品供给时,容易把握,“关系型”投融资易于建立。范围内的业务相对集中,审批环节少,容易决策,当市场发生变化时,业务调整速度快。其次,还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比如晋商银行可主要定位在山西省内发展,在本省内建立社区营业网点,重点在太原市建立社区物理营业网点,结合山西省会城市区域优势,客户个人基本信息、资金实力等信息容易获得。在区域内开展运营活动,可充分运用本地人才资源,因而,其信息成本、经营运作成本、固定设施成本等都较低。面对用户的不同需求,能发挥自身易于决策、业务集中的优势,及时高效满足客户需求,同等技术条件下,相比较外省及大型银行,更能设计出独具特色的不同金融产品和服务,如有针对客户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理财产品及提供结算便利条件等,不仅实现业务收入,还方便调整收入结构,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
二、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机遇与挑战
山西省中小银行商业银行,面临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同行业竞争压力以及新的发展阶段中风险控制把握等问题与挑战。在这种背景下,中小商业银行开始根据自身特色和当地环境优势发展互联网金融。一是中小银行在山西本地和城间区域发展上更具竞争优势;二是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可以重点发展省内或地市h域小规模区域的经营规划,在自己熟悉的“市场土地”上精细耕作,充分了解客户需求和反馈,挖掘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信息,特别是关于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资产变动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首先,发展定位不甚成熟是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面对的问题之一,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多样化,客户追求服务个性化,需求高层次化,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要立足创新发展模式,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发展定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信息管理手段,实现组织结构转变,把信息技术应用到管理决策层,扮演好原本作为支付中介和信用中介的角色,得到客户特别是本省客户的认可。其次,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传统经营模式急需变革。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大多数仍为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一方面,银行需要在互联网金融大背景下调整客户结构,利用大数据资源和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不断完善客户信息,把握客户的经营行为,正确评价定位客户信用等级,减少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为银行发展综合服务提供业务基础,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需要有效联合互联网各参与方,对银行不同的产品进行分类,对相同类型的进行整合,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传统银行要发展必须将传统业务与互联网金融结合,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最后,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综合经营模式有待完善。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虽然有部分中小银行发展了网上互联网业务,搭建自身银行综合平台,但是还存在信息技术不完备,网上银行服务功能少,提供的服务有限,大多手机银行还不完善或者没有手机银行业务,这必然需要加强跨行业的合作,拓展不同产品和服务,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突破地域和时空限制,转变传统的经营方式,完善综合经营管理模式。除上述之外,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创新能力也有待提高。
三、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策略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思路
中小商业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总体思路:以简约、极致、体验优越的产品和服务吸引客户,利用区域优势,互联网低成本优势,以客户为中心,运用平台思维、大数据思维、社会化思维和跨界思维,在资金理财、消费金融服务、新型支付探索以及省域联名账户基础上全方位合作理念,建立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相适应的省内区域范围的相对独立的体系。通过实施与互联网生态相适应的社会化营销传播及跨界渠道结合的新型营销策略,推进快速聚拢客户,促进新型互联网银行体系的建立,实现在大零售业务方面打造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连锁超市的远期目标。
(二)确立本土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
在总体思路基础上,确立本土化互联网金融发展策略:(1)在市场定位方面,以客户结构中小化、经营对象地方化、产品服务个性化为策略。在客户选择上,应避免与国有大型银行重叠,避免脱离自身比较优势与大银行争夺大客户、大项目。应注重培养稳定的具有忠诚度的客户,可以通过关心初创期的小企业,扶植成长期的小企业,与小企业共同成长,相互支持,探索银企深度融合,形成稳固持久的银企关系。对于同样服务农村地区的山西省中小银行而言,专注服务“三农”,培养忠诚客户,也是理想的选择。(2)在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方面,可与电商平台合作。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数据整合,获取用户有效信息,关键交易数据,提供网络融资平台,在此基础上构建完备的用户信用评级体系,以便快速挖掘和分析系统用户数据。也可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将线下金融产品在第三方平台上实现在线金融服务,不断研发新的网络融资创新产品,提升知名度,开拓市场,利用其客户数据资源,拓展新的目标用户群,搭建客户基础数据平台。在合作机构的选择上要慎重,结合中小商业银行特点,提前制定有关的应对策略,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决策,提高服务质量。(3)在完善综合经营能力方面可搭建自有平台。借鉴国有四大银行成功的经验,建立省区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根据地县市区域产品特点,进行各种电商交易,找准目标,比如农产品、土特产等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电商平台,这样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既结合自身地域优势,又弥补在资金、人力等方面的不足。允许信誉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在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链接,实现债权转让,资金流动,合理利用自有客户资源,满足客户资金需求,带动区域经济。还可与省内同等级的银行进行平台合作,针对同业金融产品,不定时地进行交流,对经营活动产生的信息流、物流、商流等相关信息进行交换,整合信息。与此同时,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顺应移动支付的大潮流,采取线上支付和线下支付并行的模式,满足客户需求,降低成本支出。为此,还须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既要培养掌握互联网金融专业知识、电子商务专业知识以及金融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又要关注国内外银行互联网金融新的举措,取长补短,学习其先进技术和思想,在借鉴中进步。
(三)构建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体系
结合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特点,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在客户定位、互联网银行发展方向、基础平台建设等方面,构建商业银行互联网银行产品业务体系。首先,推进互联网账务核算系统、联名账簟⒅绷支付机制、收银台建设,为互联网银行的产品部署、渠道合作、移动金融创新、融资授信产品的推出提供基础平台。应用零售信贷平台,通过山西省内中小商业银行零售信贷平台的授信模块功能,对多渠道合作客户进行征信评分,进行统一授信管理,对接信用卡借贷系统,促进互联网银行业务的发展。
其次,围绕互联网生态,建立专业化的线上营销机制,辅以传统媒体和网点渠道,开展以口耳相传为特征的微营销、众口营销,策划分享、体验、推荐、交易等系列营销活动,实现客户规模和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提升山西省互联网银行品牌的知名度。此外,在积分与优惠机制方面加强客户关系管理,增强客户黏度、培养客户忠诚度。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为快速响应互联网金融市场需求,在传播推广、数据采集分析、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逐步引入优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快速、专业的营销宣传配套服务。
最后,从山西经济发展现状出发,探索建设互联网银行业务发展的组织保障体系,诸如在加强客户体验,推动产品创新及引进,推进市场化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建立差异化财务管理以及完善在线直销银行风险管理措施与机制。并探索山西省中小商业银行网络银行发展配套措施和机制,构建山特的企业群、个人群与山西经济发展现状出发的网络银行的新业务新模式的体系,促进山西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合作与发展。
结语
互联网金融带来的新商业模式、新运作机制和新表现形式对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产生了深远影响。随着政府高层对互联网金融采取鼓励创新与加强监管兼顾并举的政策,互联网金融将更加规范有序发展。为此,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策略指引下,基于移动互联网及传统银行互联网化,银行以简约、极致、体验优越的产品和服务吸引客户。发展低成本优势、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运用平台思维、大数据思维、社会化思维和跨界思维等方式,在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消费金融服务、新型支付方式探索等基础上增值应用方向不断发力。建立与互联网银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独立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体系。打造山西地方特色的在线直销银行品牌,推出联名账户、线上理财、融资授信、信用支付、移动支付等产品线。通过与互联网生态相适应的社会化营销传播渠道与跨界渠道结合的新型营销策略,推进快速聚拢客户,促进新型互联网银行体系的构建,实现山西区域地方特色的互联网金融连锁超市的远期目标。以期为我国中小银行业互联网金融发展找到适合自身发展路径的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
(本文为山西省社科联2015至2016年度重点课题,课题主持人:任新利,课题编号:SSKLZDKT2015090)
参考文献:
[1] 郑岩.变革时代的痛点: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探索之路.金融电子化,2015(12)
[2] 白志鹏.中小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的机遇与挑战.天津经济,2015(8)
[3] 姜增玲.中小银行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研究.当代经济,2016(19)
(作者单位:山西省商务学校 山西太原 030000)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网点转型
1互联网金融的含义及特征
1.1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支付、信息中介和资金融通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从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第三方支付公司、新兴小贷公司、以及金融中介公司是三种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
1.2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革新和发展,互联网企业已不满足于传统的IT业务,也不满足于为金融机构输送数据和提供技术服务的层面上,而是向更广阔的领域发展:将数年来在实际中累积下来的丰富数据信息进行总结、分析,与金融业务进行应用结合,创新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相结合的一个全新领域。
依托现代信息科学技术,互联网金融目前发展迅速的领域主要有支付、交易中介和融资等功能,突出运用了搜索引擎、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会化网络和数据挖掘等现代信息科学技术。
1.3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
按照业务模式分类,互联网金融目前的三种主要形式为传统金融业务在线化、以电子商务等平台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和以互联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新金融形式。
2商业银行面临的压力与挑战――银行面临金融中介角色弱化的风险
商业银行在传统金融业务往来中扮演着金融中介的角色。商业银行之所以能够担当金融中介的角色,主要源于商业银行的两个功能:
2.1资金清算中介功能。
银行是货币流通的媒介,银行间搭建起的清算、支付系统,能够完成银行与客户、银行与同业间的清算,同时能降低资金融通的交易成本;
2.2信息中介的功能
银行通过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收集客户信息,经过处理,能够将储蓄者与资金短缺者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加以综合运用,从而缓解了两者之间天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然而,互联网技术冲击了商业银行支付中介地位。商业银行作为支付环节的中介,主要是依赖于在债权债务清偿活动中人们在空间上的分离和在时间上的不匹配,但自 2011年 5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到 2013年 10月,已有超过 250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业务涉及货币兑换、互联网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以及银行卡收单等多种类型。
第三方支付模式打破了商业银行对于线下支付的垄断,商业银行的垄断收益将被持续分流。目前第三方支付模式已经成为电子商务领域运用最广泛的支付模式。例如“充值”业务,通过支付平台将该账户中的资金划转到收款人的账户中,完成支付。
互联网科技的高速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功能越来越重要,将银行支付结算功能弱化,甚至是撇除掉了。第三方支付涉及的客户数量越来越多,交易量也越来越大,据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2年的第三方支付交易量已达到 2.16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 99%。同时,互联网金融公司新技术频出,相继推出了各自的快捷支付产品,该产品无需登录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即可完成支付,完全撇除了商业银行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支付功能。这对商业银行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恐慌。
3商业银行的有效应对策略
3.1加快推进营业网点战略转型
3.1.1重新规划并实施网点功能定位
互联网金融在经营范围上逐渐向传统商业银行靠拢。近年来,商业银行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冲击,网点业务分流较快,简易销售类产品以及传统结算的交易量显著下降。商业银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推进网点功能定位步伐,实现营业网点业务的升级,简而言之,就是商业银行要实现主要网点经营策略的改进,将功能定位为为中心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服务,同时,商业银行要逐步向下设机构推动低效网点转型工程。
3.1.2逐步升级为投资理财顾问中心
商业银行要逐渐转变经营重点,致力于为顾客提供投资理财意见,建立起投资理财顾问中心,为顾客提供私密性、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在为顾客提供理财意见的同时,顾客对企业的忠诚度将会大幅度提升,从而便于商业银行充分挖掘顾客价值,提高营业网点的市场竞争力。而要顺利建成投资理财顾问中心,商业银行就要加强网店经营的专业化、规范化,提升团队综合素质,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组合。
(1)网点经营范围的综合化。投资理财顾问中心的经营范围较广,除了传统业务以外,还兼营理财规划、外汇、小企业贷款、个人贷款、理财以及存汇业务等,为顾客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营销团队的专业化。产品经理、市场经理以及客户经理等共同构成了专业化的客户营销团队。商业银行要加快推进客户服务客户经理负责制,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向客户提供小额贷款、产品销售以及理财规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备理财和营销等专业技能。市场经理具备过硬的营销技能,但是理财技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客户经理主要负责挖掘客户,转岗员工或者新员工在经过系统培训以后即可担任。在掌握了一定的理财技能以后,就可升任客户经理。营销技能获得大幅提升以后,即可升任支行市场经理。产品经理的主要职责是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营销团队各部门间的职责互不干扰,但又是紧密联系的整体。
(3)人力资源的规划重组。要实现营销团队的专业化,拓宽投资理财顾问中心的营业范围,商业银行就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要在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冲击下取得生存和发展,就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而要有效储备人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加快培养专业化的营销团队队员;其次,吸纳网点的优秀人才,壮大投资理财顾问中心人才储备;最后,为人才提供优厚条件。
3.1.3低效网点的转型
商业银行在实施低效网点转型的过程中要坚持以离行式自助银行、“自助 +理财”以及网点撤销为主,减少因拆迁重建而增加的费用,释放更多的优秀人才,推动商业银行的网点战略转型。
3.2推进营业网点线上线下联动战略
3.2.1线上线下联动营销
商业银行要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充分发挥营业网点的资金和客户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联动营销。在营业网点宣传、演示和推介互联网金融产品,让客户更加充分的了解移动金融产品。以互联网金融客户端的形式向顾客全方位的展示营业网点各项信息,让客户对营业网点充满兴趣,进而吸引更多的金融客户。
3.2.2线上线下联动业务办理
商业银行要积极开拓新的业务范围,增加预约业务、业务预填等,针对客户的具体情况开展差异化服务。让客户感受到优质的服务,提升营业网点效率,增加客户忠诚度。同时,有利于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配置,实现了营业网点资源的合理配置,最大限度的拓展了网点服务功能,提升了网点的市场竞争力。
3.2.3线上线下客户服务互动
商业银行要充分挖掘移动终端以及互联网终端的优势,为中高端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线上线下互动服务。专属客户经理和客户代表是客户服务资源的主要类型,客户代表会在24小时内为中高端客户提供业务受理、服务咨询等业务。专属客户经理的客户群指向更加个性化,它能在营业时间内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服务,实现了线上线下客户服务互动。
3.3拓展移动金融落地,提升客户忠诚度
3.3.1在营业网点内推广移动支付设备
营业网点要加快推进使用环境建设,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移动金融落地展示,让客户了解其便利;营业网点要发行并推广NFC设备终端、异形IC卡以及非接触IC卡等在线支付设备,让客户享受到快捷的移动支付设备。同时,移动网点应全面配备非接触及接触IC卡读卡器,为客户提供良好的IC卡使用环境,让客户感受到移动支付设备的优势。
3.3.2推进移动金融落地商业应用
非接触式IC卡读卡器布放快速、使用方便、成本低、安全系数高。商业银行要在建立营业网点的基础上,推广非接触式IC卡,加强与自动售货机、酒店、电影院以及便利店等经营主体的互通。移动金融落地应用的推广,为商业银行移动支付设备的综合应用奠定了基础。而且,移动金融落地商业应用的全面开展,可以帮助商业银行抢占客户资源,加强与关联商户的合作,还能进一步提升顾客的忠诚度,挖掘客户资源。
4总结
总而言之,在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冲击下,商业银行营业网点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商业银行要加快网点战略转型,削弱互联网金融的影响,提升营业网点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商业银行的全面转型。同时,推广并实施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联动战略,提升营业网点服务水平和效率。此外,移动金融落地战略的全面开展,有助于增加商业银行的结算手续费用,提高客户忠诚度,为营业网点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军.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3).
[2]刘俊峰.互联网金融时代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应对建议.中国金融电脑,2014(1).
[3]梁尔政.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竞争力提升研究.时代金融,2014(2).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继续保持中高速增长,人民收入水平不断上升,理财日益成为一个人们关心的问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从单一化产品向种类丰富多样化更新升级。而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了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更是成为商业银行的一大挑战。因此,本文通过分析互联网金融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研究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概况
互联网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带来了新的市场参与者及金融服务模式的持续创新,消费者也因此取得了更多获取信息的方式。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与金融业的不断渗透,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互联网活跃用户不断开拓。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7.10亿,上半年新增2132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51.7%,比去年年度提高1.3个百分点,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2016年上半年互联网金融类应用持续增长,互联网理财用户和网上支付用户规模增长率分别为12.3%和9.3%。各大互联网金融理财机构对大众理财产品的不断补充,“一站式”服务理念的持续推广,场景化的设计理念以满足客户的各种需求。
2.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突破传统业务模式,在现阶段主要围绕这六种模式:金融业务网络化、大数据金融服务、第三方支付、P2P、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和众筹,突出表现在以下两点:第一点是第三方支付上,客户通过这个结算方式有了全新选择,不但拓宽了购买渠道,而且不再受限于传统金融机构。与此同时,保险、基金等行业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创新结合共同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潜在客户。第二点是P2P网络借贷上,由开始单纯依靠中介服务平台提供各种信息到之后与担保机构的跨界融合,使债权的买卖转让有了进一步的保障。
3.交易成本逐渐减低。就办理银行基本业务而言,现阶段人们越来多的会选择通过网上银行交易,简单易懂的操作程序使人们动一动手指就可以完成。这不仅节省了时间成本,还能省下一些额外的手续费用。再者,像每个月的水电费人们也无需到营业网点人工缴费,除了直接卡上扣款外,还可以通过小区微信水电费公众服务平台办理即可。银行等金融机构只要在互联网技术和电子设备上投入一定资金,就可以减少不少的柜台人员压力以及网点的建设投入。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近几年来,互联网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全新的模式深得人心。在此背景下,我??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也受到了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既有有利的一面,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1.理财产品种类多样。现阶段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多样化主要体现在理财产品发行量和业务范围方面。从产品发行量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需求市场较大。2014年全国银行发行理财产品66512款,2015年发行数量上升至77860款,仅2016年上半年银行业理财市场累计发行理财产品97636款。从业务范围上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业务范围从发展初期到现在已得到很大拓展。现今的产品业务种类不再单一化,而是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分成各类,比如有按投资期限分类的产品、按是否保本分类的产品和按投资渠道分类的产品等。在投资期限方面,中长期理财产品占比持续增加,而互联网金融理财投资期限相对灵活,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带来一定冲击,但与此同时也激励商业银行在投资期限上再作创新。
2.理财业务竞争激烈。随着当下各个商业银行陆续推出各式各样的个人理财产品,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在不断创新理财业务,导致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是比较激烈的。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近些年的发展态势良好,各个银行都希望在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中有一席之地。加上近几年商业银行受到“降息”政策影响,这又给各商业银行间增添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家对于银行业发展理财业务的监管比较严格,相关政策更完善,因此受限程度较高,而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行业的监管机制尚不完善,因此其创新个人理财业务的途径更丰富,这对商业银行而言无疑造成了很大威胁,加剧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竞争压力。
3.理财产品品牌效应明显。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发展同一般的产品发展情况相似,会根据产品特色树立品牌效应。品牌效应的影响使得该理财产品辨识度更高,更容易被客户信任,从而为商业银行带来忠实客户。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的影响是双面的。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中发展较好的产品会削弱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如余额宝、活期宝、理财通等著名互联网金融企业产品不仅知名度高,而且发展态势良好时收益率较商业银行高,这无疑将削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另一方面,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管制尚不完善,于是不少不法分子钻漏洞欺诈客户资金,相比之下,我国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上的监控更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不安全性增强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牌效应。
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同质化严重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得到蓬勃发展,与其发行产品的创新力度有着密切关系。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种类丰富并且收益高,这些优势建立在其不断优化的互联网技术以及更低的业务成本上,再加上互联网发展理财业务限制相对较少,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创新度更高。而纵观目前各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尽管做了创新,但从服务内容、功能等地方都如出一辙,缺少自身的个性特点和吸引力,并且含技术量不高,客户难以准确选择针对性的产品。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营销模式滞后
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使银行获得更多的销售途径,近几年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销售量在不断上升,但仍没有突破性进展。一方面,由于缺乏预期收益,一些银行的理财产品推广理念较落后,科技含量不高,导致销售平平。另一方面,销售团队建设的滞后性,无法一时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很难达到吸引客户注意的目的。据统计,2009年以来第三方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50%以上,2013年突破17万亿元,2014年达23.3万亿元,2015年达31.2万亿元。以“余额宝”为代表的理财产品以更低风险,比银行存款更高的收益在人们生活中普及开来,与互联网金融相比,落后的营销模式使得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三)客户体验不佳
由于传统的金融业对于资金流动性存在数量和期限上的限制,客户体验不佳,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互联网金融更具透明化和人性化,方便、灵活、快捷,同时,信息的更具对称性也使得互联网金融处理业务交易成本更低,从而给予客户更好的服务体验,也吸引越来越多的客户选择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第三方支付为例,这一业务已经包含甚至于覆盖了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学费缴纳、水电费代缴、转账汇款、理财投资等一站式服务使得第三方支付更贴近人们的生活。
(四)创新动力不足
由于我国国情、制度、政策与别国不同,在银行业的管控上也大不相同,我国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在发展初期阶段,这与我国整体的金融行业环境离不开关系。不够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遭遇大大小小的限制,尽管在个人理财产品和业务上不断改革和创新,但纵观当下几乎所有商业银行都存在“行政色彩”。一些银行在趋势引导下忽视了为客户服务的初衷,一味追求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在整体金融环境和服务体系背景下,各个银行的分行往往需要根据总行推出的理财计划进行工作,按部就班,更别提在理财业务和服务理念上的创新,创新动力严重不足。
四、对策建议
(一)创新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下想要发展好个人理财业务,创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做好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首先应调整传统理财产品的结构。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往往风险更大,对普通客户而言门槛较高并且风险承担能力较差,而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对高端客户而言达不到理财的理想目标。因此,银行可以抓住这点多研究保本收益类与高风险类相结合的理财产品。其次是普惠金融的理念创新。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以中小客户群为中心,与基金、保险、投资等金融公司互相合作,打造低风险、较银行更高的预期收益、门槛低、资金流动性高等特点的理财产品,使银行流失了不少客户资源。商业银行应借鉴互联网金融这样的理财思维,努力创造出像“余额宝”、“活期宝”这样适合大众的理财产品。
(二)提升服务
面对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局面,短时间内对产品的多样化发展难以实现,这样银行的服务质量就显得格外重要。尽管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但却缺少了与消费者的正面沟通和服务。因此,商业银行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可以在提升服务上多做努力。首先,在业务程序上,商业银行应合理简化操作流程,这既能降低银行额外的成本,又能节省客户的时间和精力,达到优质服务的目的。其次,在服?渣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4.html" title="管理论文" target="_blank">管理上?银行应定期对理财专业人员进行素质培训和检查,保证理财专业性。最后,在服务宣传上,良好的宣传是成功的一半,银行应借助互联网平台和线下的各个商店推广自身理财业务,有针对性对不同客户打造不同产品,加深客户认同感,转变客户对银行的服务印象。
(三)调整策略
商业银行应牢牢抓住互联网金融平台已有的独特优势,在此基础上打破传统的营销模式,借力发展自己的产品品牌。一方面,银行可以合理运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迅速发展,关键还是因为其拥有庞大的数据库和数据整合分析的先进技术。因此,银行应运用好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提升客户服务,缩小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压力,设计针对性的理财产品并运用到管理监控上。另一方面,银行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当下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企业逐渐往互联网金融过渡,特别是中小型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能够在更低成本下,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满足客户进行投资消费。商业银行应合理利用互联网金融的这些优势,线上线下共同经营,发展自身业务。
(四)加强合作
当前,商业银行与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已是大势所趋,尽管银行推出越来越多创新型理财业务,但同质化严重。互联网金融平台拥有成熟的数据信息处理技术、大量客户资源、优质化服务体系、专业的理财团队、完善的风控机制等优势,是传统商业银行可以紧密合作的对象,通过双方优势互补,达到互利共赢。当然,商业银行不仅可以与电商合作,也可以发展与线下热门行业的合作。除了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汽车、房地产也都是商业银行可以合作的对象,通过这些机构对于银行拓展个人理财业务,使其更多样化有重要意义。
注释
《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