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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观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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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观论文

第1篇

在我们慨叹研究生的能力不足、自身修养不够的同时,要避免片面地把事实夸大。诚然,研究生的队伍中有部分“书呆子”、“混日子”的学生存在,但从哲学角度来讲,任何事物都应该看主要方面。在研究生的队伍中,主流的学生素质是处在社会上层的。总体比较而言,无论在自身修养还是专业技能上都要高出其他群体,我们不能仅仅根据两个特例的比较就草率地下结论,这是不符合哲学思想的。因此,社会舆论导向的盲目性无疑是影响研究生就业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社会也随着盲目的认知,对研究生刚开始的过分宠溺发展到了现在的过分排挤,使得很多优秀人才无法定位,出现了用人单位紧缺人才,人才市场人才过剩的畸形局面。对于此必然是广大研究生的缺憾,同时也是用人单位的损失。长此以往,社会必然会出现畸形态势,从而阻碍社会的发展。最后,很多研究生对自己定位的不准确,是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研究生从刚开始的待价而沽到后来的饥不择食,无疑没有做好自身的定位,也搅乱了当今研究生就业的局面。总而言之,当今的研究生就业形势已经成了一个恶性循环,怪事、荒诞事频繁出现,在这个尴尬而怪诞的社会现实中我们必须积极探寻出路,并以此来改变现状,促进社会的发展。

中国哲学的指导作用

我们应该习惯将哲学思想充分地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真正使其指导我们的生活,这样才是真正做到了对哲学的最深刻理解和认识。中国哲学对我国高校研究生就业中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从辩证的角度来看研究生就业难的问题。一方面,如果用人单位真正做到了以中国哲学为指导,那么就会辩证地看待社会上的某些特例,不会因为部分特例就对广大研究生群体产生偏见,犯下以偏概全的错误,从而在用人选择上造成大量的优秀人才的流失。另一方面如果广大的研究生群体能够辩证地看待就业问题,就不会只选择城市不选择工作,要么眼高于顶,要么妄自菲薄。造成中小及西部城市人才极其匮乏,而东部沿海和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人才极其过剩的现象。不能辩证地分析工作的地点和工作的发展前景,过于的主观主义。最后,如果各渠道媒体能够秉承着辩证思想,将报道客观化、平衡化,而不是为了赚眼球的极端化,那么现在的舆论导向将得到明显提高。其次,我们应以唯物思想来看待当下研究生就业难的问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也是很多人产生误解的地方,觉得现实的实践证明研究生的能力是值得质疑的。不可否认,由于高校研招的扩招,研究生的质量的确存在大幅度下降的现象,这也是通过社会检验后反馈出来的,但是社会的过激反应必然会是一时性的。因为遵照事实可以看出,研究生的质量相对之前有所下滑,就像本科生的质量相对之前也有所下滑,但是研究生比不上专科生的论断是绝不成立的。而且研究生的就业主要在于位置选择上的集中化,从而造成了就业困难的假象。因此,当研究生群体冷静下来必然会认识到这些客观存在,从而就业选择更趋于平衡化。最后,我们以历史的观点来探讨研究生就业难的问题。教育的发展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部分,历史的发展离不开教育的发展和完善,教育发展的完善程度是促进历史发展的重要一环。我们应该遵从历史的发展规律,历史的发展在于人文的进步,人文的进步在于教育的完善,那么当人们从过分重视学历的泥潭中清醒,经历这样的低谷后,社会也必然迎来对研究生群体的客观定位。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其过程是,其结果更是。

中国哲学指导研究生就业的必要性和前景展望

我们根据中国哲学可以对趋于理性的社会加以分析,也可以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中吸取一定的经验,就如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样,道路很崎岖,但是我们相信未来一定是光明的。换言之,就是在社会和研究生群体等都逐渐正确选择和认识后必然会有一个让大家接受认同的社会状态。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其他国家对待高校研究生教育的态度和社会现状,以此来吸取一定的经验,希望对我们有所启示,这也是市场经济大潮必然需要经历的,对研究生就业来讲也不能独善其身。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都有着较多的优秀高等学府,培养研究生人才也是大量的。在美国也有这样一个奇怪的现象,白领的工资待遇是比不上蓝领工人的,这不是对白领知识分子的否定。首先两者的社会地位等都是不同的,其次工作环境等也不尽相同。随着社会的发展,适应于市场经济,大量的机械化代替人工后,人工费开始逐渐升级,这也是发达国家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可以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也在向着这一方向发展,这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应该从根源上探讨,而不是单纯地去追求高学历。这样研究生群体就会相对完善化,因为自己的真心选择,那么质量自然会有所提升。这样学生会对自己有一个较准确的定位,和社会的经济发展直接接轨,而不会造成研究生群体就业的畸形形态。其次,将中国哲学融入到高校研究生就业指导教育中的必要性。将中国哲学融入到高校研究生就业指导教育中,能够在主观意识上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促使其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观,进而改变广大研究生的就业观念,正视现实,增强危机感,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只有自身观念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才能在人才市场上拥有明确的就业目标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改变目前广大研究生就业难的尴尬境地。最后,我们可以展望在我们充分将中国哲学融入后的研究生就业前景。虽然是畅想,但是有了中国哲学的支撑必然是能得以实现的,当然这需要我们共同的努力。当考取研究生成为一种兴趣而不是一种就业需求时,从学生本身的定位上来讲会客观化,从研究生的素质上来讲会得到显著的提高。当社会只关注需要的人群而不是只关注学历时,对一切的评价就会趋于理性,这样社会就不会过多地去要求研究生,那么研究生群体无论在压力上还是对自身认识上都会有重新的规划。

第2篇

关键词:逻辑性哲学、逻辑观点批判

逻辑性作为表征思维项目思维能行性的一般性特征,提供了判别思维项目理论价值的重要方法。基于这一方法,可以简明地通过在缘起依据方面的公认,项目要素的构成及施用具有的规范约定,项目作用范围在现有条件下的周全覆盖,以及项目要素及其演进的相互一致,直接判断一项思维项目的程式可靠性。

一、唯心论的倒错

如所周知,唯心论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中国汉代董仲舒提出的“天”是“百神之大君”、“万物之祖”,南宋的陆九渊提出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柏拉图的“理念”说,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等等。尽管有主观唯心论与客观唯心论的形式区别,但本质根源基本相似。论文百事通以下就英国哲学家贝克莱,在其《人类知识原理》一书中提出的关于万物本原的著名命题“物是观念的集合”,借助逻辑性判别进行分析:

由于贝克莱并没有给出本命题中各观念的特殊含义,因此其含义也就只能是默认的通行含义。“物”当然是指世界万物,而且应当包括“观念”的主体;“观念”只能是三种情形中的一种:一个具体的人的观念,或者人类作为整体的共同观念,或者不仅仅包括人类而且包括神作为整体的观念——基于宗教观念的历史存在。

“集合”则是汇集、凝聚。从缘起契合性来看,贝克莱在引入这一命题时,没有依据其他命题,因此,该命题的缘起应当属于基于直觉的创设。而命题自身的复杂性,直觉的肯定或者直觉的否定,并没有强劲的说服力,这也正是唯心论之所以仍然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更为透彻、简明地考察其逻辑性,就需要根据逆否性进行识别。

考察“物是观念的集合”,这里的“观念”,首先,不可能是某一个人的观念,否则,当该个人不存在时,“物”也随之不存在,这显然过于荒谬;其次,这里的“观念”也不可能是人类作为整体的共同观念,各类非常确凿的证据已经充分显示,人类的历史远远低于自然界的历史,换言之,人类及其观念产生之前,自然之物已经产生了,要让尚未产生的观念去产生业已产生的物,也显然过于荒谬;最后,这里的“观念”只能来自神的观念,也即“贝克莱的整个形而上学都建立在上帝存在的基础之上”——这正是各类唯心论不能在人类的基础上找到自圆其说的理论依据,而不得不最终归于神的帮助的根本原因。

然而,认可这里的“观念”来自神的观念,将面临新的更严重的问题:由于现实世界的“物”显然包含各种丑陋、邪恶的物,如果这些包含丑陋、邪恶的“物”是来自神的观念,则意味着神的观念包含丑陋、邪恶——那么,“神的观念包含丑陋、邪恶”这一论断是任何信奉神的人所不能接受的,也必定是“被任命为爱尔兰南部的克罗因的主教”3的贝克莱所史料不及的。简言之,贝克莱的主观唯心论导致与自身一贯认可的信念相逆否,因而是缺乏逻辑性的。

二、唯物论的泄漏

与唯心论有多种表现形式相似的是,唯物论观点也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中国春秋时期的管子“水者万物之本原”说,或者如古希腊米利都学派的泰利斯“把水解释成是一切事物由此产生和构成的基质”说,尽管形式上存在朴素唯物主义、形而上学或机械唯物主义以及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分,而根本观点都是: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的,精神是第二性的;物质是不依赖于精神而独立存在的客观实在。

目今流行着的唯物主义主流观点尤其主要在中国大陆占据主流地位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主要源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哲学思想,并经由列宁及俄国其他哲学研究者加以系统化(以下统称苏俄唯物主义)。苏俄唯物主义最杰出的创建是:由列宁对物质概念给出了人类哲学历史上称得上最明确的概括;而最致命的缺陷则是将世界的组成过度抽象到近乎简陋的地步,并且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哲学思想的严重偏离——并且这一偏离甚至直接导致了中国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以下简称中国唯物主义)的囫囵吞枣式的照搬继承。其偏离点主要表现为:

恩格斯基于某种原因(注意其叙述上的改动,这种改动应当不是偶然的或疏忽的),在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后5,在具体划分哲学阵营时说“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

而苏俄唯物主义则在断言“我们所接触的一切现象,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类是物质现象,即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外的现象(如外部世界的事物和过程);一类是精神的、观念的现象,即存在于我们的意识之中的现象(如我们的感觉、思想等等)”后,认为“凡是承认物质第一性的哲学家,就是唯物主义者”。

不难看出,恩格斯是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划分哲学阵营的,而苏俄唯物主义则采取了较为简单化的处理——中国唯物主义的观点与之一脉相承,以下仅以苏俄观点为例进行说明。毕竟“自然界”的本原性远远丰富于“物质”第一性,后文将看出这一偏离的重大差别。

问题的关键是,所有唯物主义关于世界分为存在与意识或物质与精神的根本性划分是逻辑不完备的,或者简单地说,上述划分存在过于粗略的严重遗漏。具体表现为至少有以下两方面:

一是物理学中的“小孔成像”、海市蜃楼产生的影像,蓝天、白云在水面上的倒影,很显然,这类影像首先不可能属于人类(或类似人类)意识、精神范畴,并且也不应该属于物质范畴,毕竟这些影像只是临时甚至偶然存在的现象。

二是关于空间、时间的归属问题。关于空间,唯物主义的一般理解为“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这样(暂且撇开该观点是否存在问题),既然是物质存在的形式,自身也就不可能属于物质范畴了。然而,空间又显然不可能属于精神范畴。对时间而言也存在类似的情形。

简言之,苏俄唯物论将世界过于简单地划分为“一类是物质现象”和“一类是精神的、观念的现象”,直接违背了既备性因而是缺乏逻辑性的。

三、不可知论的自我删除以及相对主义的自我否定

如前所述,“不可知论”的典型论点是“人心也不能经验到知觉和物象的联系”,如果要接受这一论断,则势必导致接受者对该论断自身也不能“经验”的结论,也即已经直接构成了自身观点不能够备接受的否定结论。换言之,“不可知论”在作出一论断后又演化出了直接否定自我的论断,从而违反了逆否性原则。类似的,极端的相对主义思维也是自我否定的。如所周知,其典型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A、古希腊辩证法家赫拉克利特提出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B、以及他的学生克拉底鲁提出的人“连一次也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C、其极端表现则是“一切都是相对的”。

对于A类观点,按其思路,如果“河”在“两次”是不同的,同样也应当根本就没有“人”存在“两次”的概念,因此原观点已经自我否定了。因此,赫拉克利特的学生克拉底鲁敏锐地感觉到了老师的不完全,而加以再彻底为B。然而,如果按照B类的“连一次也不可能踏进同一条河”思路,则又应当根本不存在“同一条河”的概念,这样B类也已自我否定了。而C类观点,如果作为命题成立,则显然其本身就是绝对的。因此,极端相对主义思维是缺乏逻辑性的。

四、传统逻辑学的缺失

如所周之,传统逻辑学,主要是指自亚理士多德的逻辑体系为核心的,以真、假二值为判断(命题)取值的普通逻辑。亚里士多德在初始构造逻辑学理论框架时,没有专列篇幅对判断亦或命题的“真假值”以及“真假”本身进行严格定义性的论述。他在其《范畴篇》中首次提到“真假”时说:

所有的肯定命题和否定命题必然被看作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

这似乎应当看作是,他对判断仅取“真假”二值的逻辑“必然”性的公设前提。

但是,在《解释篇》中,他也分别指出:

因为“菲罗的是”这样的表达,既不能构成一个真实的命题.也不能构成一个虚假的命题。“菲罗的不是”也同样如此。

并非任何句子都是命题,只有那些自身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句子才是命题。

关于现在或过去所发生事情的判断,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必然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无论是关于普遍的全称命题,还是关于个别的单称命题,正如我们所说的那样、总要或者真实.或者虚假。但适用于普遍的非全称命题则并不一定是这样。

但关于将来事件的单称命题则有所不同。

这一系列观点应当看作亚里士多德业已注意到对真假概念的使用,并非可以无条件的全盘套用,而是有其自身特定范围的,尽管那样的“范围”未必经受得起严格深入的区别性推敲。比如,“总要或者真实,或者虚假”也例外“并不一定是这样”,以及“只有那些自身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虚假的句子才是命题”:前者隐含了亚里士多德对并非“全盘真假二值”的预留,尽管他以后一直也未再细究;而后者隐含了亚里士多德对其未加严格定义的“真假”与“命题”概念之间关系的理解含混。因为后者将难以摆脱这样的循环:

第3篇

事实价值观,是人关于外在世界的伪真价值观,指元伦中的主义。其根本的命题,是从事实引出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它不仅把价值与事实等同起来,而且要根据事实解答价值。但事实作为事实本身,它不是价值,更不可能充当价值的根据。事实在事实上的事实性,即它的有限性。有限性的事实,不可能成为与终极差别相关联的价值根据的设定者。事实价值观,对象化在人身上则为肉体价值观。肉体价值观首先将肉体与价值的差别抹去,再用肉体的生存性来规定价值的内涵,从肉体的生存中引出价值的根源、价值的根据。它是一种伪真价值观:基于对肉体和价值的同一性信仰,而且是价值向着肉体同一而非肉体向着价值同一的信仰,肉体成为价值根据、价值本源的承诺者;全部价值观念——意识、精神、文化——的规定性,无不以肉体生存的事实性为内容;人在价值论上,仅仅被当作肉体生存者。他的一切生成性活动的目的,指向肉体生命的生存本身,而不是把人创造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另外,在价值论上,事实价值观构成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一;肉体价值观成为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二。

关键词:事实价值事实价值观肉体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差别指向力终极差别

在史上,是斯多葛派最早把伦理的善与价值(axia)相区别。他们将“有用的东西”、“值得渴望的东西”理解为有价值的。“价值作为哲学的中心概念开始被使用、传播在19世纪末的德语文化圈的思想界中。”[1]希腊语“axia来自形容词axios。axios本有‘与……相当’、‘与……有同样价值’的涵义。因此,axia即某物内含的有用性。此物和拥有与己相当程度的有用性的其他事物是可能交换的。在这点上,价值同‘价格’的意义相近。”[2]一个事物有用,当然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成立。而且,物的价值即与物相当的有用性。这个与物相当的东西,给与物以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源于其本身的个别性,源于物自身与它物不同的差别性。所以,差别性的物,规定着物的个别价值。但是,物的差别性来自何处呢?

物与物的差别,或物的自在本性,由物的意识主体来确立。价值是“明确地被意识到的、能作为判断内容的东西。”“它在寻求妥当性中向我们逼近,但作为相对于我们的价值,是由我们对妥当的对象承认、拒绝、或各种价值评价而成的东西。”[3]没有意识物的人,物的价值因其丧失了差别性的根源而不可能呈现出来。是有差别指向力的人最终使物的差别性成为现实的差别性,即物所呈现出的有用性。离开主体的“选择基准”[4],物的价值就无从诞生。一般意义上关于物的有用性的规定,只因为是物在向差别性的人打开自己才获得了价值的规定性。这样,价值一词内含的“与……相当”除了向人唤起物的差别性之外,还向人启示了物的差别性的根源——人的差别性存在。所谓价值是相对于人而言的这句话的意义,就表现在其中。人关于世界的价值论言说,是通过规定物的差别性来展开规定者的差别性、人的差别性。

以上关于价值的词源意义的一般,使我们得出如下结论:价值,是差别性的人关于物的差别性的规定。物从人获得的差别性,构成其有用性的根源。物的价值同物的差别性相关联,同时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勾结,它向人打开一个由差别性与相关性构成的世界。所以,人关于价值论的言说,最终都必须置身于个别价值相的言说,必须借助人的差别性指向力展开个别价值相的在场空间和它们之间的区别。

价值论是关于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价值的展开方式的理论。在关于价值论的思想史上,由于没有把价值论的探究植根于逻辑论,没有追溯价值的终极根据,出现了以事实、肉体(人的存在所背靠的事实)为价值本源的理论。前者称作事实价值观,后者为肉体价值观。它们以价值的非本真样式展开价值的本真言说,是一种伪真价值观。价值逻辑论,以伪真价值观为论述起点,目的是为本真价值观的开启消除障碍。

一事实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指元伦理学中的自然主义。其根本的命题是从事实引出价值的本源、价值的根据,它不仅把价值与事实等同起来,而且要根据事实解答价值问题。[5]“根据自然主义,伦理的言明在一切关于经验事实的言明上并没有减少其内容,因而能翻译成后者。”[6]用事实的言明代替伦理的、价值的言明,以此给出价值生成的根据,乃是所有自然主义伦理学的理想。将伦理学“化”,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伦理学中的价值问题,以科学知识论建立逻辑价值论,从而在最终意义上遗弃价值论的言说,成为分析伦理学的目标。

英国伦理学家穆尔,在其《伦理学原理》中把善的性质比作黄色的性质。人能够用认识黄色的说明善。[7]不过,20世纪上半叶关于颜色的表明,黄色是光的一种客观特性,依靠颜色的色泽度、光亮度和饱和度,可以对之加以具体的解明。但怎样以此阐释善的性质呢?

由于不可能从事实性的言明中推出价值性的言明,逻辑实证主义者只有提出价值情绪说,以此为价值论的开启给出回避的理由。A·J·艾耶尔在《语言·真理·逻辑》中说:“在命题中伦理符号所表达的并没有在其命题的事实性内容上增加任何东西。”[8]关于伦理上的善恶陈述如同发音的语调和句子的感叹号,这不会为文章的意义带来什么新的东西,只对表现说话人的感情有作用。

企图从事实引出价值的事实价值观的结局,必然是价值情绪说。因为事实不是价值,情绪也不是一种现成性的事实。把价值同人的情绪联系起来,用人的情绪给出价值的根据在终极意义上是不可能的。在情绪和价值之间,不存在必然的相关性。何况,情绪本不可能加以经验性的言说,以不可言说的情绪去言说价值,暴露出自然主义者最初抱着的价值不可言说的信念。

事实价值观集中体现在伦理学中,这源于伦理学始终没有将价值同伦理的善相区别。“价值一般是在与道德的关联中被当作问题提出,甚至将道德价值认定为最重要的决定性价值。”[9]现代分析哲学家们,继承这种对价值和善不加分别的传统,误以为关于善的观念的分析就能代替对价值本身的分析。其结果当然是无的放矢。价值不是伦理的善,斯多葛派哲学家如是区别。按照我们前面关于价值一词的语义分析,价值是物的有用性;物的有用性来自物的差别性,物的差别性由人的差别性指向力或人规定差别性的能力给与。这在根本上同逻辑相关而不是与伦理的道德相关。价值之所以是价值,因为它不是事实,因为它同事实存在终极的差别。事实价值观,表达的是一种关于世界的事实性言说信仰,而且是一种没有终极根据的信仰。认定天地阴阳气之类的事实性在者,这不可能言明人的存在、人的共在、人的同在的价值,不可能开启作为意识生命而存在的人、作为精神生命与他人共在的人、作为文化生命向终极者同在的人。

事实价值观内含如下的信仰:“从事实导出价值、从陈述性的东西引出规范性的东西”[10]在逻辑上是可能的。这种可能性的前提为:事实与价值的同一性和以事实代替价值的合理性,从而抹去关于世界的价值性言说,即人关于世界的差别性言说。具体地说,这种抹去的工作开端于物和人的差别处,进而将事实价值化、物人化。

在价值论上,事实价值观构成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一。

根据事实价值观,逻辑虚无主义,相信世界只由事实性在者构成而不由人的主体活动生成,相信没有关于世界的逻辑性言说和差别性言说。不仅世界中的物与人没有差别,而且物的差别就是人的差别。一切价值论在逻辑虚无主义者看来毫无意义。人关于物质自然的在、自然生命的生长、肉体生命的生存的差别性规定,在逻辑上不存在终极的根据。由上帝承诺的终极差别,对于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甚至整个人类无效。这样,逻辑虚无主义的展开方式为物的人化。它包括物质的人化、生命的人化、肉体的人化。

广义的物概念,指物质自然、自然生命、肉体生命,这也是事实一词的真正涵义。广义的价值概念,唤起的是作为价值给与者的存在者、共在者和同在者。物的人化,即事实的价值化,目的是为了以物的差别性代替人的差别性。所谓事实与价值不分,实质上是物与人无差别,人这个差别性的存在者丧失给与差别性的能力。

物的人化观念,把物的事实性之在理解为人的价值性存在,进而以物质的物性、植物的生长性、动物的生存性规定人性。在人的心理逻辑和物理逻辑、生理逻辑、生命逻辑之间没有根本的差别,并且,是后三种逻辑相的规定性规定着人的心理逻辑相的内容。动物的生存延续本能、植物的生长本能、物质的在的本性,就是人的人性的全部内涵。

作为逻辑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物的人化和作为虚无主义的一种展开方式的人的物化,仅仅在出发点上有差别。前者以物性为人性,后者以人性为物性。由于物的人化必然通过人的物化来实现,所以,逻辑虚无主义与在言说内容上出现了相同的地方。[11]不过,两者发生的根据却不同。物的人化,根据物与人无差别的信念即逻辑虚无主义;人的物化,依凭人的过去时间观即。

二事实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法哲学家拉德布尔夫,属于新康德派成员,在其《法哲学》中说:“当为命题只能由其他当为命题给出基础使之得以立证。正因为如此,终极的当为命题是不可能证实的,如同公理一样不能证明只能确信。所以,和终极的当为命题关联的、相对立的主张,即相对立的价值观与世界观在相互争论、对抗的时候,人们用科学的一义性来解决它们,这在先是不可能的。科学考察的是可以教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但无能教人应干什么。”[12]这里,拉德布尔夫不仅指出科学对于价值问题在逻辑上的有限性,而且认为价值论中的“当为命题”同“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是终极的当为命题给出一切个别的价值观的立证基础。

科学告诉人物质界、植物界、动物界是什么,它无法为此提供更多的为什么的解释。它甚至对于人是什么这个事实性命题只能做出非本质的描述。因为,人是什么,在根本上不属于事实性命题而属于价值性命题。

事实价值观这种价值论上的科学主义形式,在面对价值问题时同样有拉德布尔夫所说的有限性。事实作为事实本身,因为它不是价值,更不可能充当价值的根据。事实在事实上的事实性,即它的有限性。有限性的事实,不可能成为与终极差别(“终极的当为命题”)相关联的价值根据的设定者。在另一方面,当我们言说物的价值的时候,实质上是言说此物在相对于被言说前的又一种功用或又一种差别。这种差别,唤起人的注意。不过,人关于物的差别的意识,却取自于他相应的差别意识力,是人的差别指向力言说出物的差别、物的价值。

人的差别指向力,根源于人的差别性存在。人的差别性存在,由终极差别给与。只有终极差别关于人的存在的差别性承诺,才使同在者全体相互差别。在此,价值的根据在人的差别指向力,在逻辑上由终极差别设定。价值的根源,显然不在事实上,相反,是价值本有的差别性决定着事实的事实性。

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的差别,其根据在于差别的规定性。因为,事实给与事实的,只能是又一个有限的事实。事实的个别性作为事实的共性,来自于终极差别通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即人的逻辑能力的承诺。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使一个事实差别于另一个事实。

事实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本身的成立,建立在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基础上。从事实引出价值,以事实规定价值,其最低条件在于事实与价值的差别。否则,事实怎样去承诺价值呢?而把事实和价值区别开来的恰恰是价值。价值本来意味着差别。价值在逻辑上先于事实。它既把自身同事实分别,又给与事实之间以差别。事实之间的差别,和事实与价值的差别,无不背靠着价值。这在本源论上可以称为事实的价值性。

还有,事实在事实价值观中,即使能够给与以价值什么,其所给与的至多也不过是事实性的事实,而不可能是价值性的价值。事实无力像价值那样充当差别性的承诺者。

三肉体价值观

事实价值观,是人关于外在世界的伪真价值观,它对象化在人身上则为肉体价值观。

肉体价值观首先将肉体与价值的差别抹去,再用肉体的生存性来规定价值的内涵,从肉体的生存中引出价值的根源、价值的根据。人作为肉体的在、它的生长、生存是人的意识的中心和人与他人共在的目的,同时是人这个同在者全体向上帝同在的基本意向。

按照肉体价值观,肉体的差别性是人的价值差别性的给与者。人与人在价值上的差别,自始至终是肉体生存者之间的差别。肉体这个事实性在者——人的身体,是人的价值根据的所在。人作为人就在此诞生、成长、终结。为了生命的自我保存,每个人都有相应的自然权利,“就是每一个人按照自己所愿意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天性——也就是保全自己的生命——的自由。”[13]这里的人的“天性”,无非是人作为肉体生存者的生存。它和动物这种肉体生存者在根本上没有区别,甚至可以等同于植物的自然生命的生长。另一个唯物论者拉美特利,在其《人是机器》书中指出:我们尊重他人的钱包和生命,是为了保全自己的财产、名誉和我们的身体。[14]个人的身体的自我保存,构成人生的全部主题。人和人的差别,只不过是肉体生命体间的差别,但在肉体价值观看来,这是人和人在价值上的差别。

肉体价值观以肉体的生存规定人的价值存在,使之成为逻辑虚无主义的根源二。依照我们关于逻辑的语义阐释,逻辑承诺价值的差别性以终极性,它为肉体和价值的终级差别设定边界。逻辑虚无主义,在肉体价值观中表现为肉体与价值的终极边界的消失,或者说是抹去两者的差别。边界消失后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中充当价值的给与者和承诺者。肉体生存化为价值的根据。

由于价值同终极差别的内在关联,由于终极差别是自在永在的上帝和人作为承受者的差别,那么,肉体价值化的结局自然是人的上帝化。人“将像上帝一样,认识善恶”[15],充当善与恶差别的判断者。肉体在人的价值存在中、在肉体价值观中的功能,根本上是承诺者的功能,类似于终极差别的给与机能。终极差别的给与,表现为上帝在下的言成肉身的努力。不过,对于肉体价值观而言,上帝不过是一个同人一样的肉体生命体。

肉体价值化这种人把自己上帝化的方式,通过人的意识生命的上帝化、精神生命的上帝化和文化生命的上帝化得以展开。人的意识、精神、文化在事实性上的三位和在以肉体生存为目的的一体,即上帝的三位一体,人性即上帝性。此种现象发生的原因在于:肉体价值化对于肉体与价值的差别的终极根据的取消,耶稣基督在以肉体为价值本源的肉体价值观中被取消。他的灵生及受死后的复活,由于没有圣灵的根据只有肉体的根据,因而是一种无根据的根据。无根据的耶稣基督,在肉体价值观中没有存在的必然性。这正好是肉体价值化所盼望的结果。

肉体价值化为人的存在本质,价值化为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本质。这样,人的上帝化所带来的,必然是人的肉体的上帝化,因为人的差别性存在由其肉体生存所规定。肉体的无差别本身,导致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无差别。它的事实性,使其在上帝化中代替了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的生成性。这样,意识所意识到的,除了同样的肉体事实性外将不会有差别,精神的创造沦为一种事实向另一种事实的转换活动。至于文化生命这种人自觉自己的心灵的产物,也降格为一个事实性在者。

“如果人是他自己的上帝,那么,他就能为所欲为而对审判无所畏惧。……他应当崇拜和侍俸他自己而不是创造者”,[16]不是承诺终极差别和价值的上帝本身。人在自己的上帝化中已经登上了上帝的宝座,代替上帝给与自己的生存以终极合法性。人在肉体生存中作为事实性在者的无差别性,使其对自己在肉体价值化的行为中的差别承诺成为空洞的承诺。肉体因人的上帝化,而堕落为肉体自身的价值根据和生存边界。人顺从肉体的欲望,行各样污秽的事,“装满了各样不义、邪恶、贪婪、堕落,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恶念;又是谗言的、诽谤的、憎神的、不逊的、傲慢的、自夸的;他们还是捏造恶事的人、背逆父母的人,是无知、无信、无情、无慈悲的人。”[17]保罗在此列举的人的罪,都是根源于人的上帝化或肉体的价值化的信仰。只要不信上帝在三位一体的承诺中所承诺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在逻辑上,人就无法避免上帝化自己的必然性;一旦人上帝化了,人的肉体及灵魂所行的一切过犯便找到了最终的合法依据。

因为,肉体的价值化和人的上帝化所带给意识生命、精神生命、文化生命是同一事实性的规定——人的肉体生存性的规定,人在价值论的意义上被创造为一个虚无性的在者,他的精神活动将围绕生存的事实而展开,他的文化最多不过显现为关于肉体如何生存的非价值性理念体系。总之,肉体生存占领了人的全部意识空间、精神家园和文化传统。人在价值论上的存在样式——意识、精神、文化——只是肉体生存的不同表达。所以,逻辑虚无主义,实质上以价值的虚无化为特点,其说到底是在为肉体生存主义辩护。四肉体价值观的非价值性

肉体价值观是这样一种伪真价值观:基于对肉体和价值的同一性信仰,而且是价值向着肉体同一而非肉体向着价值同一的信仰,肉体成为价值根据、价值本源的承诺者;全部价值观念——意识、精神、文化——的规定性无不以肉体生存的事实性为;人在价值论上,仅仅被当作肉体生存者。他的一切生成性活动的目的,指向肉体生命的生存本身,不是把人创造为一个独立的存在者。

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的价值化、人的上帝化来实践其伪真的价值理想。说它是伪真的,因为它不是本真的,不是价值根据的终极承诺者,更不是价值本源的给与者。由肉体价值观所带来的事实上相互差别的世界,实质上是一个在价值论上毫无差别的世界,因为肉体价值观通过肉体承诺给价值的只是作为事实性在者的肉体。在肉体价值观所生成的世界图景中,肉体的生存,既是中心又是边缘,既为目的又为手段。

价值本来代表逻辑承诺的差别,或者是人通过逻辑承诺的差别。价值概念,内在地要求差别性而不是同一性的规定性。一个对象和其它对象如果没有差别,它就谈不上什么价值;一个对象如果无能唤起人的差别性意识,它也没有价值根源。价值这个概念,一方面同对象的差别性相关,但更重要的是同人的差别指向力相关。是人主观的差别指向力,赋予一个对象以独特的价值。不过,人的差别指向力又建立在什么基础上呢?

在谈论逻辑这个概念时,我们发现:逻辑内含有终极差别的涵义,还一般地讨论了终极差别与价值的相关性。[18]按照我们前面的言说,只有终极差别才是一切价值所唤起的差别性相的终极承诺者。由上帝借着三位一体的承诺所建立起来的人与上帝的终极差别,即逻辑的内在规定性。人作为终极差别的承受者,因此具有了差别指向力或赋予对象以价值的能力。

但是,肉体价值观,从抹去肉体与价值的差别开始,通过肉体的生存性规定人的价值和差别指向力,以此企图实现对人的意识世界、精神世界、文化世界的差别性的规定。其结果,在根本上不仅没有给与它们以差别,反而是以肉体的生存性把它们统一为同一性的肉体世界。人的生成性世界,堕落为以肉体的生存性为内核的现成性世界。人在这种现成性的事实性规定中,丧失了自己作为与物的差别和作为一个类与植物、动物的差别。其中,动物的肉体生存性,一跃成为人的人性。

此外,肉体价值观这种伪真价值观,因不可能在价值论上承诺价值与肉体本身的根本差别,其承诺本身实际上与价值没有关系。价值承诺的差别性,在肉体价值观中的不可能性,使肉体价值观关于价值的伪真承诺在终极意义上和价值无涉。和价值不相关的肉体价值观,当然同差别也不相关,因而无关于终极差别。也可以说,肉体价值观,仅仅承诺了一个在终极意义上无差别的世界(包括对人自身的承诺),一个以肉体生存为主体的无价值世界。所以,肉体价值观,是非价值性的伪真价值观。

另一方面,人和人肉体上的相互差别,根源于给与差别的价值本身。人与人之间在肉体上的生理同一性能够显明出差别,只是因为各人所背靠的价值的差别性。各人按照自己对终极差别的信念向他人言说出自己的个体性,即他在人类中的终极差别性。俗话说,相随心变,在价值逻辑论中即肉体的差别取决于它所依托的价值的差别。肉体自身,并不能给出人和人的差别性,尽管有人在生理上有缺陷,但那造我们的那一位从来没有承诺过在肉体上何为人的完全的形象;相反,他要求我们追求的是一种价值上的完全和他的身量,满有他的信仰。肉体,不但不能给与价值以差别,而且自身的差别还得自于价值承诺的差别。人的言说与书写,不过是这种差别承诺的表达方式。

注释:

[1]岩波讲座卷9《·价值》,111页,细谷贞雄文“价值与主体”,岩波书店,1971年。

[2]同上,27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的”。

[3]同上,转引自213页,此段为韦伯关于价值的定义。

[4]同上,293、353页。参看上山春平“价值研究的课题”一文;尼采将价值同道德相关联起来阐释,并在生命价值逻辑与生理价值逻辑两个层面上展开全部价值逻辑图景,这一方面带来了价值与个别价值逻辑相的混乱,另一方面致使各种个别价值逻辑相之间的界线模糊。由于作为至高价值根源的生存意志在生命世界(植物界、动物界、人物界)中的有限性,由于人借助成长为超人的神化和由此而来的与神圣世界的分隔,尼采必然陷入虚无主义的相对价值论。他在《权力意志》258节中说:“我的主要学说是:没有任何道德现象,有的只是关于现象的道德解释。这种解释本身的根源在道德之外”(214页,伦敦,1924年)。这个之外的根源,就是以生存意志为核心的权力意志,解释者的生命和生存意志。尼采关于道德价值与生价值的相关性,参看日本学者原佑的论文“价值的转换——尼采”一文(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34—139页,岩波书店,1971年。

[5]岩波讲座卷9《哲学·价值》,11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6]同上,87页。碧海纯一文“事实与价值”。

[7]同上,48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

[8]同上,转引自95页。关于价值情绪说,碧海纯一在其论文“事实与价值”中有较详尽的讨论,参看从89—99页。

[9]同上,134页。

[10]同上,257页。关于事实价值观在逻辑上的不可能性问题,参看同书中粟田贤三“与价值问题”一文。

[11]虚无主义与过去时间观的关系,我将在另外的文章中作详细的讨论。

[12]转引自岩波讲座9卷《哲学·价值》,43页,山下正男文“价值研究的历史”,岩波书店,1971年。

[13]霍布斯:《利维坦》,97页,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

[1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下卷,118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

[15]《创世纪》3:5。新国际版(NIV),密歇根,1984年。

[16]WarrenW·Wiersbe,《要公义》,23—24页,伊利诺伊,1977年。

第4篇

春秋战国之际,虽然礼崩乐坏,但是受西周礼仪风俗的影响,其礼制痕迹仍较为明显,此痕迹可见于规范记载和考古发现。据《左传·禧公元年》载,妇女在当时的婚姻中处于从属的、无权的地位,而女子也只是“从人者”。在记载中,我们常常看见妇女被当作附属品或者玩物送人,正如恩格斯曾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讲到,结婚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扩大自己势力的机会,起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这绝对不是个人的意愿。在这种联姻的方式中,女人往往成为政治利益或者家族之间往来的牺牲品。在男女婚姻关系中,不平等性也极为显著。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表现出不对等、不平衡的关系,呈现夫于中心而妻妾围拱之势。而丈夫一方,可以终止夫妻关系,决定妻子在婚姻家庭中的去留,这也就是所谓的“出妻”,也被称为“绝妻”。    

在周代,婚姻关系中,男尊女卑的倾向开始明显,这使得妇女所处地位显著低于男子。而在周代确立的“冠、婚、丧、祭、乡饮酒、相见”这“六礼”当中,我们也可见男子在婚姻关系中是居于主动地位的。前文也讨论了《仪礼》中记载的这其中的一些内容,分析了男女之别以及男外女内等特点。而孟子出妻的记载也说明到了孟子之时,男子已经在婚姻中占据了主要地位,并且掌握了控制婚姻状态的主动权。据《韩诗外传》和《列女传》记载,孟子因为其进人私室,见到妻子袒而在内,则把妻子休掉了。由此可以看出孟子对于礼教的格外重视。虽然此事确凿性有待考证,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孟子观念中女性地位之弱。孟子出妻之事遭到了其母的责怪训斥:“将人户,视必下,恐见人过也。今子不察礼而责礼于人,不亦远乎?”    

在出妻的事件上,孟子听从了母亲的训诫,再也不提出妻之事,可见孟子对母亲的意见还是十分重视的。这也是孟子孝梯观念之重的体现。孟子的思想与孔子思想乃是一脉相承,《中庸》记载,“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焉。“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亲亲则诸父昆弟不怨…儒家之爱人,不仅仅体现在社会政治层面的尊贤,还体现在家庭生活中的亲亲。其对于父母之尊亲,是十分重视的。在强调男女有别的基础上,孟子与孔子一样,认为丈夫应该爱护妻子,这与孔子的“夫妻有敬”是有相通之义的。孟子有云:“身不行道,不行于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于妻子。“正义曰此章言率人之道,躬行为首者也,孟子言人身子不履行其道德,虽妻子之间且有所不行,以其无所效法者也使人如不以道理,虽妻子且有不顺,况能行于民乎。”   

据《孟子外书》的记载,孟子曾听从母亲之教诲,聆听其讲述妇女之德及家庭伦理的相关内容,而且孟母向来是遵守伦理纲常的妇女典范,孟子对其之尊爱并不带有任何对女性的歧视性色彩。在这一点上,孟子与孔子持相同的态度,这也是儒家爱人、孝梯思想的延伸。因此在孟子的妇女观中,并不因为其母是女性而对母亲有所偏视。孟子在对待父母态度上,乃是一视同仁的。“事,孰为大?事亲为大;守,孰为大?守身为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闻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亲者,吾未之闻也。孰不为事?事亲,事之本也;孰不为守?守身,守之本也。”在这里孟子将事亲置于侍奉之首,将守身持善作为事亲的根本,表达了对事亲的重视。这里的事亲,孟子并未有所特指,而是包括父母双方在内,不是专指侍奉父亲,在孟子重礼的观念中,礼乃是尊亲的形式上的体现,因此其对于母亲之尊,也不容忽视。

第5篇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按其本性说,实践既是造成人的本质双重化的根源,又是造成世界双重化矛盾性质的根源,但是,实践同时又是解决人和世界双重化矛盾,并且实现它们统一的基础。在实践活动中,既体现着自然物质的本原性作用,又体现着人及其精神的能动创造作用。所以,人的物质本质与精神本质统一为实践,而自在的自然世界与自为的精神世界则统一为以人类实践为基础的“生活世界”。当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实践,让哲学回归生活世界时,就可以大声宣称:“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lJ所以,“哲学再也不能被容纳于传统的唯物论与唯心论派别抽象对立的模式之中,哲学诞生的秘密、变革的实质,恰恰就在于对抽象的两极对立模式的超越”LI引。

第6篇

有人認為一部哲學史便是人類自我覺醒、自我發現與成長歷程的紀錄,當人類在自己存活的自然環境中覺醒,發現到人與自然的區別之後,便開始嘗試去瞭解自然、瞭解自己,發掘自然與人之間的關係,更重要的是人類幡然醒悟到認識人自身、解開生命之謎、追求生命的意義,才是人生命在自然中奮鬥、存活的真正目的,也就是說認識人本身,追求生命的意義,才是人終極關懷的首務。從剛開始素樸的理解到現在多學科的發展,例如,醫學、心理學、社會學、文化人類學、政治學、經濟學……等等,一言以蔽之,無不是在探究與解釋人類生命過程中的各種現象而已。

然而由於近代以來,學術的分工,專門化、部門化的發展,固然深化了各個層面的理解,相對的,也造成各個學科都只偏重研究人類的某一個面向;再則由於受到實證主義的影響,各學科對人的研究也都傾向於把人當作一個客觀事實來研究,並嘗試經由經驗歸納去表述和證明「人這一客觀事實。長期以來,造成人被當作一個客觀的存在物來觀察,並且被割裂地去研究。相較於這種割裂分析的研究,哲學則採取較為宏觀、整體的觀點去思索人的問題,哲學不是將人割裂地、當作一個客觀對象而已,哲學所要研究的是做為一個整全的人是什麼;主要探究的不只是當下的人,而是探索人始終是什麼的問題。主要問題有:人開始時是什麼?什麼力量賦與人去改變所遭遇到的環境?在主體性的意義上,屬於人自身的東西是什麼?人可以相信些什麼,能運思些什麼?人應當在什麼範圍內懷疑自身所要求的對象的確定性?人能對其自身所遭遇而又參與其中的日常生活和活動指望什麼?在艱難的人生過程中,人繼續生活的勇氣從何而來?超越自身、超越自身所接納的對象的人本身是什麼?人生命終止於何處?此種種便是哲學所探究人類生命問題的主要課題(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換句話說,從哲學立場整體地去探索生命,可以避免把人當作對象物、割裂的研究傾向;而且透過哲學性的探索,不僅只是知道現實上的「人是什麼、「人能知道什麼而已;更可以瞭解到作為一個理想的人,「應當做什麼,「可以期望什麼。如此哲學性探索的方向,可以作為人類謀劃未來,應當如何行事的參考,更是有關人的生命教育課程中所不可或缺的學科。有關探索生命的課題相當多,無法一一陳述,在此僅嘗試就哲學的立場擇要探討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問題。對其他生命問題有興趣的讀者,則可進一步閱讀有關生命哲學的相關著作。

什麼是「生命的意義

在探討如何活出生命的意義之前,首先必須要澄清的是究竟什麼是「生命的意義問題。這個問題不是在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也不是在問「生命是什麼。「生命是什麼是有關「生命的本質是什麼的詢問;而「生命的意義是什麼是在追問「生命本身有什麼意義。本文所要探討則是「生命的意義本身是什麼。人的「生命從人類受胎開始就已經存在了,但是「生命的意義並不是始於人的受胎成形,也不是天生現成的,而是人在有所自覺之後才開始自己構畫賦與的。誠如諾齊克(Nozick)所說的:「生命的意義:一個人根據某種總體計畫來構畫他的生命,就是賦與生命意義的方式;只有有能力這樣構畫他的生命的人,才能具有或力求有意義的生命。(尼古拉斯.布寧、余紀元,2001,頁596)「生命的意義是人類自我所賦與的,是在人們根據某個總體計畫,或者說是依照某個總體的生命藍圖來構畫自己的生命方向時才賦加上去的,也就是說隨著每個人所選擇總魯生命藍圖的不同,所構畫出的「生命的意義也有所差異。在這層理解之下,當我們面對生命,或許不必先急著問:「生命的意義是什麼,而要先問:「人應該如何賦與生命意義,或者說:「人應該如何去構畫出生命的意義,只有人們開創了自己生命的意義,而後才能去追問我們生命的意義是什麼,去對人所建構出來的生命意義進行肯認。因此不必惋歎生命沒有意義,畢竟「生命的意義是在每一個人如何去構畫自己「生命的活動中賦與的,責任在每一個賦與生命意義的人,只有人們去構畫自己的生命,並努力成就自己的生命,生命才活出了意義。

如何活出有意義的生命

一個人想要活出生命意義的人,首要的工作就是要自我立定志向、目標去找尋一個總體計畫或是總體生命藍圖,依照這個總體生命藍圖去構畫自己的生命,同時能夠貫徹實行自己的構畫,才能活出自我生命的意義。一個有的人可能會根據宗教的計畫來構畫自己的生命,並活出具宗教意義的生命;一個注重傳統的人,可能選擇根據傳統的計畫來構畫自己的生命,並活出承襲傳統的生命意義;一個凡事要求合理化的人,可能根據各種不同的理論模型來構畫自己的生命,過著他所認為的合理的生活;……。無論我們從事什麼樣的選擇、找到了什麼樣的總體生命藍圖;然而依照該計畫來構畫生命,進一步活出有意義的生命,並不是件簡單的工作。因為總體生命藍圖不是現成的羅列在眼前,任由我們隨意去評比揀選,就可以對我們的生命活動產生影響力的;總體的生命藍圖必須要內化為自己堅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才能影響生命的方向。

一、總體生命藍圖的內化與建構--一種永恒的追求

總體生命藍圖在內化為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的過程中必須經過漫長而艱辛的磨鍊:人必須經過一段不斷選擇、結構、解構、重構的接受過程。這個內化的過程從人們還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從我們開始會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去詢問「為什麼並努力找尋解答的時候就已經開始從事一種建構的謀劃,至於說要到人生的那個階段才構畫冗成滿則不得而知,或許可以說人終其一生都在構畫一個總體而完整的生命藍圖,這是人終極的追求。這並不是說要構畫完成一個最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人的生命才有意義;事實上,隨著個人生命的成長與發展,隨著個人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之增廣,個人所構畫出的總體生命藍圖有其廣度及深度上的差異,每個階段的完成,對個人而言都有其階段性的意義;只不過對一個追求成為完備的人而言,永遠不會停滯於現階段的完成,因為他明白只有不斷地開拓總體生命藍圖的廣度與深度,個人的生命意義,才能不斷地開展。總之,內化到個人心中的總體生命藍圖不是一個封閉的世界,而是開放的,一個可以不斷擴展與加深的內在世界,所以人與其說是在找尋一個總體的生命藍圖,不如說是人在心中不斷地調整與構畫著一個較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而正是因為這個永恒的追求,使人生命的意義具有了無限開展的可能性。

二、建構內在總體生命藍圖的重要性

人究竟該如何在心中建構總體的生命藍圖呢?簡單地說,就是「即事而問,在日常生活的遭遇中,不斷地去扣問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及問自己「為什麼如是存在、「為什麼展現如是的生命現象並積材地去找尋解答。在人生過程中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問「是什麼,與問「為什麼是兩個不同的發問。「是什麼的發問,主要意味著我們想要進一步瞭解所遭遇到的事物本身的結構如何?這個事物本身有那些特性?這個人事物本身之所以為人事物自身的本質又是什麼的問題;而問「為什麼的問題則並不只是想要去認識人事物本身是什麼而已,「為什麼的發問是人們企圖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進行解釋與理解,企圖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納入到他個人內在意義世界時的一種提問。接觸過小孩子的讀者,大概都領教過他們每事必問的工夫吧?!一連串的「為什麼時常會問到大人們無力招架,或感到困窘,甚或有時會因為不耐煩而惱怒。小孩子真的是每事必問,這為什麼這樣,那為什麼那樣,何止十萬個為什麼!孩子這一連串「為什麼,意謂著在孩子的小腦袋瓜子裡正在尋求一個解釋、一種答案,以便去編織一個對自我而言充滿意義的世界,他必須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一一在他腦袋中加以編碼連結,使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都能納入到他意識中原本已經自我建構的意義網絡中而得到安頓與理解,才會使孩子暫時的停止發問。若是面臨到無法理解的人事物,也就是無法將現實中所遭遇到的人事物納入原先已經構成的內在意義網絡,孩子們就會又開始進行這個「為什麼的提問過程。在詢闆與找尋解答的過程中,孩子不只是將獲得的答案納入一己原先構畫的網絡中,同時也開始去對原先建構起來的意義網絡進行解-相應新的人事物,調整自己原本建構起來的意義網絡,直到重構出一個可以將所遭遇到的、新的人直物一一納進來的意義網絡為止。這個相應於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不斷地追問「為什麼並找尋解答的過程,並因此而建構起來的內在意義世界,就是一個已經內化為個人世界觀、人生觀或人觀的總體生命藍圖。

人的真實生命是在與情境的互動中展開的,相對於人的內在世界,外在世界雖然是被給與的,但是外在世界也必須被人的內在理智所掌握,並稚有經過人的詮釋才能被人理解。人雖然是世界的一個部分,但是人必須經過不斷的與世界交往互動,並經過人不斷地去向世界追問「為什麼,從而為自己的提問找尋答案,再三琢磨確認,才能消除內心對世界的陌生感,有了這種確切的認知,人在生存世界之中,才能逐漸獲得一種安居其中的熟悉感及確定自己該如何行事的方向感。如果仔細觀察,或許會發現當孩子們面對新的環境,接觸新的人事物時,「為什麼、「是什麼的發問特別多,多到令大人們覺得有些聒噪了,換個角度想想,似乎這也意味著這個孩子急著重構自己內在的意義世界,因為他原本建構起來的內在意義世界,無法安置所面臨的哀的人事物;孩子的聒噪,顯示了孩子無法將新的人事物納人內心意義世界時,內心引發的焦慮不安,及不知所措、失去行動方向感的困窘。所以說對所遭遇到人事物去追問「為什麼的問題,並找尋解答的努力,絕不只是哲學家們無聊的思想遊戲而已,基本上這種活動,是參與生存世界中的人,企圖在心中構成總的生命藍圖,活出生命意義的嚴正活動。有意義的生命,意味著我們可以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都轉化成為可理解的,並且能運用在實際生存情境中,去獲得一種熟悉戊及決定行動的方向感,讓人安居在生存世界中而不致焦慮不安、不知所措。

三、建構內在總體生命藍圖的可能方式

如前所述,人是在日常生活的遭遇中,不斷地去扣問「為什麼並努力找尋解答的過程中建構起生命藍圖的。根本而言,找尋解答的方式非常的多,比如我們問說:「為什麼我會感到痛苦?一方面我們可以對這個問題提出生理學角度的解釋,亦即把痛苦當作一種生理現象,並去描述痛苦的生過程;另方面我們也可以提出宗教上的解釋,將痛苦解釋成源自人本身的無名;或者也可以從心理的角度來理解,將痛苦理解成是某種心理狀態;……總之,找尋解答的方式可以是多樣,同一件生命事件,放在不同的脈絡中則展現不同的意義。換句話說,生命的意義是如何的,決定在我們將生命現象放在什麼樣的脈絡背景中去理解。

醫學、生物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人類學、歷史學……等學科,乃至哲學,所有的知識都足以提供人們作為理解生命現象的背景。所以廣讀這些學科的知識,可以幫助人們走出狹隘的認知,而廣泛的理解生命現象,從而在其中揀擇、構成總體的生命藍圖。但必須要指出的是,無論我們採取那一個學科領域對人的研究成果來理解生命現象,所構成的總體生命藍圖,仍只是一種思想的存在或是意識的存在。這種思想的或是意識的生命藍圖,所能解決的不過是我們理論理性的要求,滿足我們知性上合理化的需求而已。不可諱言的,凡事要撾有一個合理化的解答,對人類的生存而言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我們總是不可避免的會去思索「為什麼的問題,而各種知識性的理論模式,都是勇於嘗試解答者,儘可能的為我們提供一種可能的、理解生命現象的途徑。然而人類的認識能力終究是有限的,生命對我們而言永遠是個待解的謎,我們似乎永遠無法知道生命「為什麼如此,對一個明白自己認識限度的人而言,再完備的理論體系,都無法完全安頓他對生命的提問。如果他還堅持要問「為什麼,那麼似乎要尋求其他的解答途徑了。在這種狀況下,訴諸傳統、信仰都是可以嘗試的途徑,也是一般較熟悉的途徑。

不過以下所要討論的並不是傳統的或是信仰的答解途徑,而是較為人們所忽略的另一種途徑,亦即人透過身體與周圍的一切保持不斷的互動關聯時,身體所體會和感受到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四、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綜觀整個西方哲學的發展,可以發現,西方傳統哲學雖然早就開始研究人,但主要的觀點卻是採取身心二元的理解結構,以致忽略了人的基本生活體驗,受這種理解結構的影響,造成身心的疏離,人們與自己的身體失去了緊密的聯繫:或有人視肉體是罪惡、痛苦之源,肉體是心靈的牢籠而不重視肉體;或認為我們要追求的是心靈的滿足而把肉體放在一邊;或是否認在身體內發生的感覺,以為這些是不好的、有害的,以致逃避而不敢面對自己身體的反應(瑞尼.威爾菲爾德,2001,序言)。廿世紀以來存在主義的發展,促使人們重新開始重視人的基本生活體驗,到了廿世紀中葉,法國哲學家梅洛.龐蒂(M.Merleaau-ponty)創立以身體為基礎的存在現象學,詮釋了身體在世界構成中的基礎作幅,更進一步提昇了身體在當代思想中的地位,引發了人們轉回對身體的關注,並意識到身體是人構成世界的原型這一事實(梅洛.龐蒂,2001)事實上早在一八九六年,柏格森林(H.Bergerson)出版的《物質與記憶》一書中,就已經非常注意身體的問題,指出了身體會選擇一種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儲存它所發現的東西(柏格森,1999,頁8-9)。有關身體的研究到上世紀八年代以來,更整合為對身體的跟學科研究,在西方並已獲得了相當豐碩的成果,社會學、文化人類學、文化研究、精神分析學、主姓主義等都把它作為主要的研究論題。

其實從遠古時候起,神話、巫術與瀰漫下的人類,就是以自己身體的原型去構想宇宙的形態、社會的形態、乃至精神的形態,但西方人卻走了那麼遠的路,到了十九世紀末、廿世紀才回頭重新開始注意到這種現象;相較於西方,或許可以說中國人老早就有意識的、自覺的注意到這個現象了,例如,漢朝的董仲舒就曾經提出了「察身以知天的說法,不僅意識到,更進一步反省與考察人是如何以自己的身體為原型去構想天地萬物的形態,指出想要知道在人們構想中的天地萬物形態究竟是如何的,就必須反身自省,由考察人的「身體入手。

在中國傳統思想中,所謂的「身體是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心合一的整體。所謂的「察身,並不是把人從具體的生存情境中抽離,孤立地去研究人類自身內在的事物,如思想、靈魂和肉體的作用如何?而是把人納入實際情境中加以掌握;中國人也觀察人,但是中國人對人的觀察,是將人置於現實生存情境中,所掌握到的是人相應生存情境而產生的一種動態關聯。這種人與情境相關互涉的動態關聯,也可以作為我們構畫生命的總體生命藍圖。有關這種心想,可以在中醫理論中找到系統的說明,對於有興趣從醫學背景中來構畫生命意義的讀者,或許可以進一步去研究中醫理論,並從中發現與理解中國傳統醫學中所提供的總體生命藍圖究竟是如何的狀況。此非本文所探究的範圍,不遑多論。

在此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關「察身的另一層意義──「察身不只是對身體作對象化的觀察,「察身也可以指人們在自己的生存情境中,對自己身體活動的整體知覺,或稱之為身體的知覺。這種身體的知覺不是把身體當作一個對象化的客體,不是從外部來觀察自己的身體,而是「以身觀身(《老子》),回返身體本身,從內部感受身體自己在運動時的震顫狀態。

(一)如何構成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

誠如德國哲學家赫爾曼,施密茨(HermannSchmitz)對哲學所下的定義,以為哲學可以界定為「人對自己在遭際中的處身狀態的沉思(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現代身體現象學的主要意圖,即在試圖揭示性的和理性的去接近身體無意識的生活體驗(赫爾曼‧施密茨,1997,頁IX),而傳統中國思想不僅只是教人揭示性的和理性的去接近身體無意識的生活體驗;更要進一步的教人在生活情境中調整無意識的身體活動,使其能展現理想的活動狀態,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同時也教人開發身體的各種感知能力,去感知原本是無意識的身體震顫。這種以人的身體去建構總體生命藍圖,或生命意義的方式,有其特殊性與簡易性,以下即以中國傳統思想為主,詳細分析中國傳統思想是如何教人在具體的生活情境中,調整自己身體的活動,使身體向所遭遇到的賽事物開放,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以及如何教人用身體去感知身體的震顫;希望由此引述,指出這種構成生命意義方法的特殊性。

(二)論「心齋,「坐忘

大體而言,《莊子》書中有關「心齋、「坐忘的敘述,或可視為瞭解中國古人對於如何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開發身體知覺等相關問題,相當典型的範例。為了清晰的說明上述經由身體構成總體生命藍圖的見解,首先得分別解析式的揭示在《莊子》中有關「心齋、「坐忘描述。《莊子‧大宗師》說:

然日:「何謂坐忘?顏回日:「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同於大通,此謂坐忘。仲尼日:「同則無好也,化則無常也。而果其賢乎!丘也請從而後也。

在(大宗師)中,莊子借孔子與顏回的對話來闡述何謂「坐忘,根據其中的對話可知,所謂的「坐忘,就是要使自己「同於大道;而「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所描述的是人處於「坐忘狀態中,人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體與外物的認識關係如何。

首先要說明的是所謂人自己必須「同於大通的意思,基本上指的是《莊子》所認為的一種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所謂的「同除了具有「會合、「淵的意思之外,還有參與共謀以及和諧的意思,循著這些意義,「同於物或是「同於大通(大道),主要是說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應廳是指與天地萬物會合,與天地萬省以一種相互關聯、相互配合的方式,構成一種相反相成,共同謀劃的、共在的、和諧關係(林文琪,2000)。

其次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依莊子的看法,主要在說明人應該要如何調動自己包含感官、心知、百體在內的身體,去完成理想的身體活動狀態。有些人以為(大示師)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主要是指人應該要去情去我,而抑制形體、感官、心知的作用。若依照一般的看法,那麼所謂的「坐忘豈不就像是《莊子.天下篇》所記載的慎到之流的人物,追求「至於若無知之物而已(《莊子‧天下》),如草木樹石般無情、無知之物的生命狀態?!其實莊子並非如此之主張,反而以為這根本是「非生人之行而至死人之理(《莊子.天下》),由此可見《莊子》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並不是要使人的生命「至若無知之物的狀態。那麼竟究該如何理解(大宗師)所謂的「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呢?本文認為應該回到「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等「墮、「黜、「離、「去在人身體上所發生的活動狀態如何,來作重新的反省。(林文琪。,2000)

「墮字,有「易,轉變、簡易的意思:之有惰的意思。循此義衛伸,則「墮枝體,並非要放棄身體的意思,而是指轉變肢體本身的運作方式,使其由繁而簡,讓肢體的運動回復到最簡單、基本的運作狀態:而「墮作「惰的意思,則是指調整肢體相應外界的反應方式,使其由積極主動的活動方式,轉而採取一重被動因應,「待物而動的活動方式。(林文琪,2000)也就是要調整身體的活動使其展現「聽之以氣的狀態。《莊子.人間世》說:

回曰:「敢問心齋?

仲尼曰:「若一志,無聽之以耳而聽之以心,無聽之以心而聽之以氣。聽止於耳;心止於符;氣也者,虛而待物者之。唯道集虛。虛者,心齋也。

《莊子》指出,人與外界的人事物相遇時,若只是開放我們的耳目口鼻等身體的感官去接受他們,那麼就如「聽止於耳般,我們只對所遭遇的人事物開放身體的感官而己。《莊子》以為人與外界的人事物相遇,除了引發我們感官的活動之外,還會進一步的引發心知的成活動-「聽之以心:但是「心止於符,心知構成活動,容易將外物當作一個客觀的存在物來觀察,因此如果囚對所遭遇到的人事物進行心知的構成,亥即囚對外界人事物進行知識性的理解,如此一來,心知所建構起的內在生命藍圖,不過與外界的人事物有一種相符合的關系而己,並沒有產生具體的、存在上的關聯。因此《莊子》進一步指出,理想的人與外界人事物的互動方式,是「聽之以氣。所謂「氣,主要是指身心合一的身體在參與情境互動中所展現出來的總體活動狀態:「聽之以氣,則是說我們在與外界的人事物交接互動時,必須整個身體參與到情境中,以整個身體向情境開放,展現「虛而待物,讓身體活動展現「應物而動的狀態,才能與情境保持一種動態的協作關係。

「黜與「屈相通,具有收斂的意思。如《國語.周語下》:「為之六閒,以揚沉伏,而黜散越也。工引之的《經義述聞》說:「引之謹案:黜,讀之屈。屈,收也,謂收斂散越氣之。……沉伏者,發揚之;散越者,收斂之,此陰律所以聞陽律,成其功也。發揚與沉伏義相反,則黜與散越義亦相反。從身體活動的角度而言,「黜是一種反向的調整活動,亦即收斂呈現散越狀態的氣。在這個理解之下,所謂的「黜聰明,是指調整耳目的運作狀態,亦即收斂耳目指向外界,逐物而不反的狀態,轉成為一種「反聽內視的狀態。這就是《莊子.駢拇》所說的:「吾所謂聰者,非謂其聞彼也,自聞而己矣。吾所謂明者,非謂其見彼也,自見己矣。「黜聰明就是指調整感官知覺的作用,使其成為「反聽內視的自聞、自見,回返身體活動本身來加以感受。(林文琪,2000)

「離具有兩行並立,以及明的意思,循此義而論,所謂的「離形,並非說「坐忘時要超越形體,心靈脫離形體而進人出神的狀態,而是說「坐忘時人不僅從未超越形體,反而在坐忘狀態的當下,人的身體本身對自已所展現的形體,有一種與形體活動兩行並立的自知之明,亦對活動中的身體形成一種身體的知覺,感受到形體活動時的震顫狀態。(林文琪,2000)

「去具有「人相違、行的意思。循此義而論,則所謂的「去知,人是人用心知、脫離心知的意思,而是「違其心知而行的意思,亦即調整「心知的作用方式,使「心知的作用方式與一般主動構成的用方式相反。例如,相應於我們與物交接時,心知指向外物去認知外物的指向活動而言,所謂的「違其心知而行(「去知),就是說要調整心知的指向作用,使其由向外物的意向轉而成為一種對「思的活動「反躬個省的意思:另就心知的構成活動而言,心知的構成活動,主要是先將外物與我對立,而後去對外物進行批判性的考察,使外物脫離直接經驗的或感知的所對,而成為一種可理解的、具有確定性的、思維的對象。相應心知的這種構成活動,「違其心知而行(「去知),旨在調整心知的構成成活動,使心知能以「徇耳目內通而外於心知(《莊子.人間世》)的方式展開,亦即當感官心知「徇耳目內通,經感官、心知作用形成關於外物的知覺時,心知能發揮其「反躬自省的能力,自我調整,不以持有(having)的方式來固持心知構成之成果,不視之為唯一的真理,重反直接面對事物的交往活動。(林文琪,2000)

(三)小結

綜合前面關於「心齋,「坐忘討論中,有關身體活動狀態的說明可知,《莊子》以為理想的人與天地萬物互動的方式是,人整體身心的活動必須處於「同於天地萬物的狀態,亦即與天地萬物的活動相會合,與天地萬物形成一種相互關聯的、相互配合的、相反相成的、共在的、和諧的互動狀態。也就是說,人以實際身在情境中,以與情境融為一體的狀態,與情境互動,而在「墮枝體,黜聰明,離形去知之後,與情境成為和諧共在的整體。

基本上,這種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是通過一種本體同一化的運作,向外物開放,以「虛而待物的方式,因應外物之動而動,與外物的存在活動,使人的存在活動與物的存在活動,在密切而具體的交住(communion)之中,相互諧調,和諧共動。這不只是一種理智的構畫,而是實際身體的活動,在身體實踐中完成的生命意義。

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就是在我們「虛而待物的身體活動中構成的。然而《莊子》認為我們不只要調整身體的活動方式來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而已,而且在相互諧調的互動中,人對自己理想的身體活動方式要有一種「反聽內視和「反躬自省。這種身體在活動過程中不斷地向內的「反聽內視和「反躬自省,就是身體構成自身身體形象的過程,或可稱之為形成身體知覺的過程。比如當自已在打字時,除了調整我們的身體,使自已身體動作都能展現與情境中的條件協調的狀態外,在過程中還要去感受打字時自己身體整體的震顫狀態,像:肌肉的收縮與放鬆,整個身體的運動方向,自己身體在整個環境中的位置等。身體知覺的開發,不僅使我們發現身體所構成的、理想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肯定、確認了自己所構成的理想的總體生命藍圖如何:而且可以讓我們感受到自己是身心合一的整體,引發一種與整個生存情境相互協調的、共同體的感受。這就是《莊子》所說的「物化。《莊子.齊物論》說:

昔者莊周夢為蝴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適志與!不知周也。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人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周與蝴蝶,則必有分矣。此之謂物化。

所謂的「物化是人以其自已全身心的存在向物開放,讓自己的生命律動展現為因應外物之動而動的狀態,與外物形成一種交互同步、複調性的和諧互動。在互動中,人不僅致力於調整自己以與外物形成同步的互動,而且體驗著自己活動的成果,形成一種與外物合而為一的感受:但是這種一體的感受,這種與外物合而為一感受,不是自我縮減,放棄自我投入對象的密契經驗,而是如莊周夢蝶般,自己化作另一隻蝴蝶,栩栩然地與所交往的蝴蝶共舞,是一種與他物共在的感受,一種共同體的感受。所以「物化不是化身為對象,而只是調整自己,使自已與對象成為同一層次的存在,以與外物形成交互同步、複調性的和諧互動。雖然「物化時人是調整自已的活動使之與對象成為同一層次的存在,但是人在與物交互同步的互動中,是隨時保持著清楚的自覺,「俄然覺,則蘧蘧然周也,儘管在互動中會引發「人知周之夢為蝴蝶與?蝴蝶之夢為周與?密切不可分割的一體感,但是「周與蚑蝶,則必有分矣,人們不僅感受到整體,而且也能感受到自已是整體的部分,自已與共舞的對象是有分別的。(林文琪,2000)

此外,身體知規的開發,也使得人對自已與外在人事物互動時的身體活動婦身,產生一種全神貫注而且沒有外在目的性的知覺,以及引發「躇躊滿志的「自得之樂這就像《莊子.養生主》中庖丁解牛故事所描述的,解牛本來不過是個技術性的操作而已,但由於庖丁不僅追求技術的純熟,而且對自已整個解牛的活動過程,有非常清楚的感受,且能欣賞自已所完成的動作,引「躇躊滿志的自得之樂,賦與了生命活動審美的性質。

結語

回到本文主要的論點必須再三申明,生命的意義人不是現成的某物,而是我們所賦與的看法。賦與生命意義的方式,主要在根據某一個總體的計畫或是生命藍圖來構畫自己的生命方向,並實踐這種生活,如此才能活出有意義的生命。

一個總體的生命藍圖,必須內化為個人的世界觀、人生觀或是人觀,才能在生活實踐中發揮影響力。但是總體生命藍圖內化的過程,人是一勞永逸的追求,而是在與所遭遇到的人事物互動中構成的,隨著我們遭遇的不同、個人選擇的不同,所建構出的總體生命藍圖也會展現出不同的廣度與深度。

大體而言,我們可以持以構畫自己生命的總體生命藍圖有很多,比如各種理論模型,例如,醫學的、社會學的、心理學的、歷史學的、哲學的……等等;或影響著我們生活的傳統;或各種的等等。本文集中介紹較為人們忽略,但現在似乎又開始引起注意的一種方式,亦即透過身體來構成身體化、總體的生命藍圖。事實上,對身體而言,「生命藍圖的措詞並不恰當,因為身體化的生命藍圖並不是透過對象化的觀察所得到「視覺圖像,而是身體從內部感受到的身體活動狀態,亦即人們在具體的生存情境中,身體本身所感受到的、在身體中發生的、整體的震顫狀態。

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的建構方式與知識性的總體生命藍圖的建構方式人不同。知識性的總體生命藍圖是透過「為什麼的提問和解答的尋求在意識中這構起來的;但身體本身人問為什麼,身體構成意義的方式,是以相應情境作出不同的活動方式來展現的。也就是說身體會相應情境作出不同的反應,而這些不同的反應方式本身,就蘊含著身體對情境的理解。無論是意識所構成的知識性總體的生命藍圖,或是身體所構成的身體化的生命藍圖,對追求完整的總體生命藍圖者而言,二者都是同樣重要的。本文所以特別著墨論述身體所構成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旨在起大家不要因為身體化的生命藍圖是在無意識的狀態下建構,並在無識意識的狀態下影響著我們生命的展,而忽略它。

文中分析《莊子》所敘的「心齋、「坐忘,來進一步說明古人對於身體化的、總體的生命藍圖有何構想。「心齋、「坐忘的身體經驗,並不是一種脫離情境的、純粹心靈的活動,而是可以在日常的行、住、坐、臥當中發生的,關鍵在於我們要在日常行、住、坐、臥的當下,關注自己的活動過程,關注自己的身體如何相應外界的人事物來展現如此這般的活動方式;並開始有意識地調整自己身體的活動方式,以「虛而待物的方式向情境開放,展現應物而動的狀態,恢復身體與情境的直接交住;再則要有意識地開發自己的身體知覺,恢復我們與自已身體的關聯,從內部來感知自己身體的震顫狀態。如此,只要持之以恆,我們自然可以在自己日常的行、住、坐、臥中展現出和諧與平衡的身體震顫狀態,構成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並活出有審美意義的生命。

行文到此,熟悉傳統中國文化的者或許會發現:中國古代用來教育世之、國子的樂之教中,有許多演習禮議、樂舞的課程設計,這些課程至東周禮崩樂壞之際,孔子還依非常重視,並用來教育平民學生。這種重視身體操演的教育課程,意味著什麼呢?順著本文的脈絡,您或許會回答說:古人的禮樂教化課程,不正就是一套訓練學生如何在各種生存情境中做出理想的身體活動,建構理想的、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並開發學生身體知覺的課程(林文琪,20001)?沒錯!有與趣的讀者,不妨進一步去探究中國傳統禮樂教育的實質,或許可以從中解消您閱讀本文帶來的、有關如何建構身體化的總體生命藍圖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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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论文关键词:诺丁斯;德育;身体哲学

在我国,诺丁斯德育理论颇受重视。但是,研究者关注的重点却是诺丁斯“关心教育”的基本内容以及它的价值。关心教育受到重视的基本原因是突出了人在教育中的地位与价值。反思当前在社会政治、科学、经济、文化发展背景下重视人的教育的意义,这些研究与教育实践,是非常富有价值的。但是,我们认为诺丁斯以关心教育为主旨的德育理论与实践,尚需深入研讨,即反思诺丁斯形成德育理/2的理/2假设与认识前提,也就是要深入考察诺丁斯德育理/2是如何处置身体的问题。身体是“关心教育”能够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如果没有人的身体的存在,也就无法维持人的生存。因而,关于身体与德育之间关系的思考,是学习与分析诺丁斯德育理论务必要关注的课题。本文就此探讨诺丁斯德育理论中的身体哲学,这一课题的研究将具有重要的学理和实践价值。

一、身体哲学与诺丁斯德育的同一性

诺丁斯的身体哲学与德育具有同一性。她运用身体哲学的基本理念构造了德育理论,提出了不同于传统德育的理论立场。我们从两个方面来进行论析。

首先,诺丁斯认为关怀身体足道德教育的基础与起因。她说:“关怀理论家所认可的仅有的普遍性是那些描述人类处境的普遍性:出生、死亡、身体和情感的需要之共通性,以及期待被人关怀。这最后一点——无论它表现为一种对爱、身体的关怀、尊重或仅仅是认可的需求——是关怀伦理的基本起点。”?众所周知,诺丁斯德育理论的核心是学会“关怀”。激发她把关怀作为德育核心,源于她对生产的认识。她说:“生产标志着一种爱的开始,这种爱引导我们抚养和教导孩子的历程。我们在痛苦中诞生新的生命,新生命赋予我们这些作为父母和教师的人以新的力量。这过程使我们学会接受、保护和成长。身体的诞生是对女性身体创造性的解读。诺丁斯从身体诞生开始,谈到了身体对爱的成长过程的影响。她认为,身体对爱的产生和影响是全程性的、互动的,对出生者和生产者都是一个培育爱的良机。但身体有诞生也有消亡的过程,身体的消亡即死亡。诺丁斯关于在世“经验”的观点表明她并不把死亡作为自我的最高的肯定。她在批判约翰·塞尔博尔和弗洛伊德关于道德和伦理生活是源于对死亡的恐惧的观点时,曾经提到:“讨论死亡对增强自我理解很有必要,不过我们与孩子们讨论死亡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保全他们的生命,而不是为了无休无止地提醒他们每个人都难免一死。”“这种教育应该植根于对生命的维系和保护。应该探索如何珍惜有生之年,利用宝贵时间去探索,去奋斗,去享受生活,去热爱人和这个世界。”我们知道,真正的死亡是个体失去了最根本的生命基础,它是脱离人类文明的一种方式,并且是人类必然要面对的一个不确定性,最为无个性了。如果说,在海德格尔看来,“此在”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可能性而非现实性的存在,“死亡”是作为“此在”最终极的可能性的话,那么,诺丁斯在“死亡”成为“确实性”之前,就更加关注了“死亡”的道德教育意义。诺丁斯曾经教育孩子们,因为每个人最终都要死亡,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尊重自己,尊重他人。

其次,身体是诺丁斯德育理论系统内部的链接点。诺丁斯的关怀道德教育思想中,有两个重要概念,一个是“自然”关怀,一个是伦理关怀。所谓“自然”关怀是指在许多共同的人类情境中,我们会自发地对别人的困境做出回应。也就是说,这一关怀的动机是自动生成的,不需要别人的召唤。所谓伦理关怀是指需要别人的召唤,用康德的话来说,就是那些基于义务而采取的行动。而诺丁斯将这个概念表述为:出自于我们对自己理想的忠诚而采取的行动。诺丁斯并曾指出,“自然”关怀和伦理关怀之间是有冲突的,也就是“想”和“应该”的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如“我应该但我不想去做”;“为什么我要做出回应呢”;“这家伙活该受苦,我为什么要帮助他呢”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呢?

诺丁斯认为:“在这些情境下,我们不必诉诸原则;更为有效的是,我们回到我们的关怀和被关怀的记忆、我们自己作为关怀者的图景或理想。”这里所谓的“关怀和被关怀的记忆”,就是源于婴儿期身体感受到的关怀。正如她所指出的:“渡过婴儿期的任何人都至少有一种曾经被人关怀的印象。这一印象或许还不足以用来真正解释被人关怀意味着什么,当然,它也不足以用来培养一名关怀的成人,但它是我们相互间责任的根源。”呤‘因而,在诺丁斯看来,德育的有效性是依赖于人的自觉、自发的行为。

而人的自觉、自发行为的实现,是基于人对自身经历的回顾与省思。人的自身经历、生活经验,的的确确是在经历着、发生着,它们与人的身体密切相关。脱离了身体,就不能获得生活与生存的经验,因而,对身体的理解,在诺丁斯看来,是实现人的关怀的出发点。

由此,诺丁斯便将身体作为道德教育的出发点,同时又把身体的延伸性作为德育开放性的基础。就强调身体的延伸性这一点来看,诺丁斯与梅洛一庞蒂非常相似。梅洛一庞蒂曾说过:“只有当我实现身体的功能,我是走向世界的身体,我才能理解有生命的身体的功能。”走向世界的身体,是人与世界交往关系的确立,也是人的主体性实现的必然选择。

因此,走向世界的身体,使身体的功能获得了延伸,这正是人确立主体性,建立与世界交往关系的重要条件。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身体不仅是生理意义的身体,即用体重、身高、血压、心跳等生理学指标可以测量出来的客观存在,而且是维系着人与世界关系的中介,是人的感性实践所必不可少的。因而,从身体的角度来理解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意义,就在于试图超越经验和理性来理解人是主体。诺丁斯曾说:“关怀作为一种道德取向是不限于一个领域或一个性别的”,“理论就像孩子一样,会成长发展,走入公共世界。”这种说法表明诺丁斯的德育是一种走向世界的德育,它同身体的延伸性是同质的。关于这一点,诺丁斯在《学会关心——教育的另一种模式》中论述得非常明确。她说,关心身边最亲近的人,关心与自己有各种关系的人,关心与自己没有关系的人,关心动物、植物和自然环境,关心人类制造出来的物品,以及关心知识和学问等等都是从关心自我开始的。关心自我就从关心自我得以在“此世”存在的身体开始。由此可见,诺丁斯德育的开放性与身体的延伸性是同一的。

诺丁斯还将身体的意向性与意识的意向性进行融合,以达到两者在德育中的统一。意识的意向性不仅是指一种趋向,而且还指意识的超越性。意识要超越自身所指向的被关心的对象(物或人)这一他者的世界,我和他者,也如同我和自我一样,是紧密联系着的。身体把自身的经历赋予外界,这就是身体的意向性。身体的意向性和情感的意向性,涵义比较接近,身体运动与身体行为是和情感经验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身体的意向性指的是一种全面的意向性,包括意向活动的主体、意向活动、意向活动的客体等等。因而,自我身体体验并不是客观的静态的无意义物,而是本身就能够生成意义的动态结构。这种身体体验是有别于笛卡尔的自我意识的。

它不是概念的、抽象的纯粹活动,而是通过关心他者的身体把关心意识传达给他者,他者通过意识感受身体的意向性而在意识中作出回应。所以,诺丁斯特别强调身体,认为道德是植根于身体的,目标是否弃主体是纯思的形态。

二、诺丁斯德育中身体哲学的启示与反思

诺丁斯说:“身体是母子之间最初的纽带。母子曾是不可分离的统一体,在出生时,母子成为彼此可见的独立的实体。”哺1这句话表明了,对母子身体之间关系的体验是个体最原初的关系性经历,它不是促逼的,而是自然的成长经历。最原初的、非促逼的、自然成长的经历是最值得信赖的。诺丁斯还进一步指出,学会关心的教育就是从关心自我身体开始,把对身体的信赖作为德育的起点,而这正是对德育身体指涉性的认同。德育的身体指涉性对传统模式下的德育认知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对德育身体指涉性的认同,有别于传统德育中把德育过程视为开始于道德灌输,完成于机械的道德行为和纯思状态的观点,也有别于传统德育中把师生关系认知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单向性认知关系的观点,同样也有别于面向实践的三大德育方法。以下,我们分别加以论析。

把德育过程视为开始于道德灌输,完成于机械的道德行为和纯思状态的观点,抹杀了个体的道德需要,因为它不重视身体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身体在道德教育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它能够通过对身体的信任来探知个体真实的存在,以达成个体道德发展的目的。个体真实的存在是内在的,而不是道德灌输和机械的道德行为所能获得的。正如现代存在主义的创始人克尔凯郭尔所指出的,真实的存在应该是个人的内心体验,象痛苦、欲望、恐惧等等,它不能被逻辑体系所包含。逻辑体系所不能包含的东西,身体却能体会得到,这是因为身体乃探知内心体验的途径,谁也不能否认身体对个人内心体验的影响。因而,对身体的尊重也就是对内心体验的尊重,对身体信任的德育也就是认同学生多元的起源于身体的需求,由此,可以从源于个体身体复杂而特殊的需要来进行德育。

传统的德育是把师生关系看作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单向性认知关系,认为教师肩负着改造学生的使命与职责,学生是被动的受改造的客体。尽管它也强调学生在被改造中要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但是,学生始终被看做是未成熟的、未适应社会文化的存在物。有鉴于此,诺丁斯认为传统的学校德育从根本上否决了德育效果实现的前提,其前提就在于对学生的发现。发现学生,也就是要重视学生的直接介入与参与,要重视德育是在为学生建构一个值得交往的空间。交往行为的发生以及德育效果的呈现,都是在学生的活动中得到体现的,它不是封闭的、静态的,而是一个逐步呈现、逐步展现学生主体意志与力量的过程,因而,学生的参与就显得十分重要与关键。学生的参与,不仅是学生的思想和观念活动,不仅是“我思故我在”那样纯粹思维的活动,而是学生全身心的投入,尤其是身体,它是学生获得经验、感受世界的重要媒介。正是在这种观念的导引下,诺丁斯通过对身体哲学的研究,否定了先验性的德育理论,而着眼于师生的共同交往及融人世界的体验活动在德育中的价值。诺丁斯说,身体与体验,不是常识所理解的人的肉体存在,而是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的意义。身体存在于时间绵延之中,它通过回忆、经历、情感、态度等表现出来;它也同样存在于空间。身体在时间性与空间性方面与他者保持同质性。在道德领域,身体“经验”在道德实践的时空中自我展开和超越。“身体并不满足于肉体所给予的空间体积范围,它通过想象、欲望、情感和意志,将自己延伸到物质性空间之外,试图占有一切象征性的空间。”身体通过超越自我,指向他者世界,以此探求一种不同于自我的绝对他者,来形成自我身体与他者身体的同质。这种同质建构就形成了身体之间“互文”的艺术性关系,由此达成了主体间象征性空间的占据。这种关系体现在师生之间,就是师生“互文”的艺术性关系。因此,教师与学生之间就不再仅是教师对学生的认知,学生处于被物化的状态,而是师生的身体通过超越自我,指向他者世界,共同构成师生身体之间“互文”的艺术关系。这一点,对于我们厘清师生之间的关系具有重大的意义。

诺丁斯的身体哲学并不是抽象的,相反,它更关注人类的感性和肉体层次的活生生的体验,事实上,在德育中,这是对“体验主义”德育的召唤。“体验主义”德育在此是指通过身体体验赋予关怀德育以生活的意义。诺丁斯的观点既是创新德育的一种方法,又是理解德育思想的一种方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德育实效,寻求德育与人的日常生活相结合也提供了启示和思考。在道德哲学中,面向实践的三个主要的德育方法是:功利主义的方法、亚里土多德式的方法以及康德式的方法。功利主义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做那些使净效用最大化,或者使它们所影响到的每个人的满意度最大化的行为,但是,这种方法却没能将效用在相关各方之间的分配加以考虑。亚里士多德式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做那些将会促进一个人作为人类的恰当发展的行为,但这种原则对行为所施加的限制却太强。康德式方法的基本原则是做那些人们在一个想象的无知之幕背后将会一致认为应该做的行为,但这个原则却无法被应用到所有的问题上¨?。而诺丁斯的关怀德育理论,是以身体哲学为指导,让德育方式回归到个体日常生活世界,使得德育与人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联。例如,由教育学生对自己身体的尊重使得他们树立反对报复攻击者或有过失者的意识。通过这种德育方式,学生的社会道德意识的形成则来源于他们生活中身体层面的记忆。传统的三种德育方式,不论是使净效益最大化,还是促进一个人作为人类的恰当发展的行为,或是“无知之幕”,都是试图在正义体系中找到最佳的起点,而以身体为起点的德育,寻找的却是具有生活意义的人类的感性和肉体层面的体验。诺丁斯的身体德育脱离了以正义为体系起点的思维方式,对我们今后的德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我们认为,诺丁斯的身体德育是以身体所体现的开放性的内心体验来型塑道德的一种尝试,是对传统德育反思的结果。当然,对身体的信任,并不表示对心灵的排斥。诺丁斯就曾说过,“读者须记住,我不把心智、身体和精神割裂开来;它们全都属于人类生物体。”以上我们所探讨的是身体指涉性德育对于传统德育改革几个方面的启示,它们体现了诺丁斯德育理论对传统德育研究路径的超越。诺丁斯说:“这里的研究始于身体——最初相遇的实体。”这里的研究“包括对德育的研究。诺丁斯以身体作为德育研究的路径主要表现以下三方面:

首先,将身体研究作为出发点,探寻他者的真需要,去除伪需要,以他者的需要为中心探寻德育模式;其次,把“身体”这一概念放在德育语境中重新加以阐释,达成“身体”与“道德”的“共振”;最后,在德育理论中,她创制了一系列能够充分表现身体层次的“经验”的“话语”和“概念”,如“关怀”、“情感移置”等,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话语”和“概念”都具有“外在性”。这种“外在性”,其实就是对开放性的隐喻,即隐喻这种身体德育研究的多种可能性。

当然,要全面而深入地理解诺丁斯的身体德育理论,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思考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在德育工作中,用对身体的信任来取代对理性的信任,我们会不会重蹈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覆辙?反之,身体会不会仅仅成为道德教育的一个手段?如果答复肯定的话,则道德就会走向无能,最终会导致自身成了终极目标,排除了所有的过程。诚然,也会排除在没有美德的情况下拥有必然性这样一种可能性。

第二,在德育理论中,身体哲学是一个假言命令,还是一个绝对命令?如果是一个假言命令,那么它的条件性在哪里?如果是一个绝对命令,那么,它是自明的吗?

第三,人至少具有三重属性:自然性、社会性和个性。自然性也就是指人的动物性本质,起源于动物界,永远关联与自然性的本质特性。社会性是指人是社会的一员,是人类的一分子,因此,具有人类的普遍性、共同性本质。个性指的是人的个性本质,即人的特异性存在。它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气质性格等。人的三重属性都以身体为活动场域。关于这一点,伊格尔顿就曾说过,”当前对身体的偏见部分是作为一种针对某种理性主义、客观主义的观点做出的反应形成的。这具有反讽意义,因为人的身体乃是给予我们一个客观世界之物。它是客观性的扎根之处。固然,存在着一大群文化世界,全都要求得到某种客观的身份,但是它们只有在由‘物种身体''''[species—body]本身形成的母体中才可能是客观的。不可能存在一个人们定期用大剂量硫酸为彼此的成就干杯的文化世界,一个没有任何社会关系的世界,一个没有涉及确实如此的某种东西之概念的世界。“我们认为,与之相应,人的身体也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文化性三个本体论维度。人的身体存在是主词,自然性、社会性和文化性这些属性是主词的谓词。换言之,身体就是一种本能的联合,具有自然性,它优先于人的存在。正如诺丁斯所言,”人并非’被抛到这个世上‘,我们是被生到其中的“。“生到其中”,说的就是身体的优先性,因此,我们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在德育领域中,诺丁斯身体哲学能否从这三重身体属性的充分开启来达成人的三重属性的充分开展,使得我们回归到维系德育秩序的最后因素,即对基于身体的习惯、虔诚、情感和爱的信任呢?

身体哲学在德育中的延展,既是德育研究中的一次路径转向,也是德育被“日常生活”融化的表现。胡塞尔的先验自我本体论会导致萨特所认为的本身就是统一的“主体一我”与“对象一我”之间的虚假区分。在这种虚假区分的意义上,“主体一我”是“最内在的”自我;而“对象一我”是生理一心理的自我,是经验的自我。“主体-我”与“对象一我”,两者是分离的,但诺丁斯并没有将人的存在在道德上区分为两个独立的存在对象。诺丁斯从人的生存真实性和自觉性的整体角度来理解存在。在诺丁斯看来,身体比意识更具多元化。她接受了现象学中的“回到事情本身”这一思想,但没有停滞于有关事物的实在性的争论而是接受了身体世界的丰富性。

诺丁斯指出,在消费社会中,人们应该更加重视“身体”。因为身体把道德视为带有感性认识的因素,而不是一直被认为的纯思状态。诺丁斯的主张从身体视域对理性主义道德教育传统进行了颠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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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在一定的意义上,这“近似”之处,往往正是它的价值所在。一件艺术作品,不仅表现出作者的思想感情,也表现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共同的心理氛围,和一种文化共同的价值定向。表现得越多,作品的艺术价值就越高。无所表现的艺术,也就是没有价值的艺术。

人们常常用“镜子”来比喻艺术,这个比喻并不恰当。艺术不同于镜子。一面镜子是一个死的物理事实,它所反映的事物,事实上存在于它之外。而一件艺术作品则是一个活的有机体,它就是它所反映的事物。一个民族、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要求、理想、信念与价值在艺术作品中获得的意义与表现力,离开了艺术作品就不复存在。所以艺术,尽管与哲学有许多明显的区别,还是有共同的基础。

一个民族、时代、社会的艺术,必然与这个民族、时代、社会的哲学相联系。哲学是民族、时代、社会的自我意识,伟大的艺术作品总是表现出深刻的哲学观念,它不仅是民族性格、时代精神、社会思潮等等的产物,而且也能动地参与形成民族性格、时代精神、和社会理想,是自己的民族、时代、社会的代表。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艺术和哲学,我们到哪里去找一个民族的灵魂。

艺术与哲学的联系,在中国古典美学看来,是不言而喻的:“画以立意”,“乐以象德”,“文以载道”,“诗以言志”,最广义的艺术也就是最广义的哲学。自觉地强调这一点,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二个重要特征,也是我们探索艺术的民族形式、建立现代化的中国美学时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

中国艺术高度的表现性、抽象性和写意性,来源于它同哲学的自觉联系。通过中国哲学来研究中国艺术,通过中国艺术所表现的哲学精神来理解它的形式,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哲学,作为人类的自我意识,是理性精神的直接表现。如果借用康德的术语来比较,我们不妨说,西方哲学偏于“纯粹理性”,偏重于追求知识;中国哲学偏于“实践理性”,偏重于追求道德。前者多描述自然界的必然,后者多强调精神领域的自由。中国哲学是内省的智慧,它最重视的不是确立对于外间世界的认识,而是致力于成就一种伟大的人格。所以,和西方哲学相对而言,它并不重视对于客观对象的分析、区分、解释、推理,并不重视对于对象实体及其过程的精确叙述,而是把最高的真理,理解成一种德性的自觉。它始终不曾脱离人的社会关系,不曾脱离伦常情感的具体实践和具体感受。

这不是偶然的。中国历史上无情的阶级对抗关系,从来是笼罩在原始时代保留下来的血缘氏族宗法关系之下的,这种双重关系所形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以及在这种文化心理结构的基础上形成的中国哲学,首先考虑的就是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人与物的关系。为了协调人与人的关系,就要讲统一、讲秩序、讲仁爱、讲礼让、讲义务、讲亲和、讲道德。而不是象西方哲学那样,更重视讲知识、讲方法、讲逻辑因果规律等等。现实的人生问题,在中国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中国哲学较早达到“人的自觉”。这种自觉首先表现为宗教观念的淡薄。东方思想宗教观念的淡薄是哲学史家们常说的问题,其实这种淡薄,不过是用对君主、族长和关系结构(礼)的崇拜和服从,来代替对神的崇拜和服从而已。这种双重结构是一种异化现实,自觉的人必然在其中找不到出路,而体验到强烈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是中国哲学的起源,也是中国哲学发展的基础。这一点决定了中国哲学不同于西方哲学的许多特征。

在西方哲学史上,直到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才有所谓“人的发现”,或者说“人的自觉”。与教会、神学和经院哲学所提倡的禁欲主义相对立,以薄加丘为代表的文艺复兴作家们宣称发现了与彼岸天国的幸福相对立的此岸的、地上的欢乐。这种欢乐意识是西方哲学觉醒的契机。以此为起点,西方哲学强调幸福的价值,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以及“叛逆精神”、反抗性格等竞争性道德。我们不妨说它的.基础是“欢乐意识”。产生于欢乐意识的痛苦必然伴随着消沉和颓废,产生于欢乐意识的悲剧必然伴随着恐怖和绝望。这些,正是西方表现痛苦的艺术作品共同具有的总的特点。

中国哲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很高的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忧患意识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从文献上追索渊源,可以一直上溯到《周易》中表现出来的忧患意识。正是从这种忧患意识,产生了周人的道德规范与先秦的理性精神,以及“惜诵以致愍今,发奋以抒情”的艺术和与之相应的表现论和写意论的美学思想。这也不是偶然的。正如没有阻力,生命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没有忧患,人也不会意识到自己的存在。生命的力量和强度只有依照阻力的大小才有可能表现出来,与之相同,只有忧患和苦恼才有可能使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和返回他的自我,而思考生活的意义与价值,而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

《易·系辞传》云:“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的:其有忧患,所以对于人间的吉凶祸福深思熟虑,而寻找和发现了吉凶祸福同人的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使命感。通过对自己的使命的认识,周人的以“德”(“敬德”、“明德”)为中心的道德观念与行为规范,就把远古的图腾崇拜和对于外在神祗的恐怖、敬畏与服从,即那种人在原始宗教面前由于感到自己的渺小与无能为力而放弃责任的心理,转化为一种自觉的和有意识的努力了:通过对忧思的思考,在图腾文化中出现的“天道”和“天命”观念,都展现于人自身的本质力量。人由于把自己体验为有能力驾驭自己命运的主体,而开始走向自觉。人们所常说的先秦理性精神,不就是这样一种自觉的产物吗?

周人亡殷以后没有表现出胜利的喜悦,而是表现出那样一种冷静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是人们走向自觉的契机,是先秦理性精神的前导。我们很难设想,如果没有那样一种主体观念的先期确立,先秦学术能够呈现出如此生动丰富而又充满活力的局面。

《汉书·艺文志》云:“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出并作”。这一段话,比较正确地概括了诸子兴起的原因。东周列国互相兼并,战争绵延不绝,灭国破家不计其数,富者剧富,贫者赤贫,百姓生死存亡如同草芥蝼蚁,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深的思索。为了寻找这一切忧患苦难的根源及其解脱的途径,各家各派参照《易经》的启示,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言虽殊,譬犹水火相灭,亦相生也。”虽说是各家互相对立,没有一家不从对方得到好处,虽说是法家“严而少恩”,墨家“俭而难遵”,名家“苛察缴绕”,阴阳家“拘而多畏”,不如道家和儒家那样源远流长,影响深广,但如果没有这些学说与之竞争,儒家和道家也不会得到如此长足的发展。儒家和道家,附带其他诸家和外来的佛家,相反相补,相辅相成,挟泥沙而俱下,成为后世中国学术思想的主流,而渗透到和积淀在中国文化的各个方面。相对而言,儒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政治关系和伦理规范方面,道家思想更多地渗透到和积淀在艺术形式和审美观念方面。但无论哪一个方面,都存在着两家共同的影响。

儒家强调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道家主张任从自然才能得天真。它们之间的矛盾,常常表现为历史和人的矛盾,政治和艺术的矛盾,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从美学的角度来说,前者是美学上的几何学,质朴、浑厚而秩序井然;后者是美学上的色彩学,空灵、生动而无拘无束。前者的象征是钟鼎,它沉重、具体而可以依靠;后者的象征是山林,它烟雨空濛而去留无迹。从表面上看来,二者是互相对立和互相排斥的,但是在最深的根源上,它们又都为同一种忧患意识即人的自觉紧紧地联结在一起。正如历史和人、政治和艺术、以及社会和自然都有其同一的根源,儒家和道家也都是同一种忧思意识即人的自觉的两种不同的表现。那种早已在《周易》、《诗经》和各种文献中不息地跃动着的忧患意识,不但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思想的核心。

儒家尚礼乐,道家说自然,从同一种忧患意识出发,都无不带着浓厚的伦理感彩,都无不是通过成就某种人格的内省功夫,去寻求克服忧患的道路。两家道路不同,而所归则一。《孟子·告子下》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人恒过,然后能改;因于心,衡于虑,然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土,出则无敌国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也”。这是儒家的道路。老子《道德经》则主张“贵大患若身”,“处众人之所恶”,这不是退避和忍让,而是顺应自然的法则(“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来和忧患作斗争(“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这是道家的道路。二者殊路而同归。那种单纯强调儒家入世,道家出世、儒家积极进取、道家消极退避的流行观点,恐怕失之片面,有必要加以补充才是。

从能动的主体的责任感,产生了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这是儒道两家都有的态度。孔子所谓“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起子所谓“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庄子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都无非是表现了这样一种人的自尊和对人的尊重而已。“寂今寥今,独立而不改!”这是什么力量?这是一种自尊自爱的、人格的力量。无论是儒家、还是道家,人格理想的追求,在这里都充满着积极进取的实践精神。与忧患作斗争,与命运作斗争,这是一种普遍的实践。在这种实践中思想感情的力量不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外在的、异己的宗教、国家、法律等等,而是首先被导向成就内在的人格,则是一种特殊的实践。这是中国哲学的特殊性,也是中国艺术、中国美学的许多特殊性的总根源。

总之,起源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和在忧患意识之中形成的积极进取的乐观主义、以及建基于这种自觉和乐观主义的、致力于同道与自然合一的伦理的追求,以及在这种追求中表现出来的人的尊严、安详、高瞻远瞩和崇本息末的人格和风格,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精魂。经过秦、汉两朝的扫荡和压抑,经过魏晋人的深入探索和韬厉发扬,它已经深沉到我们民族类生活的各个方面,成为构成我们民族文化、精神文明的基本元素。尽管千百年来兴亡相继的、统政治、经济、文化于一体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力图按照自己的需要来熔铸和改造它,它始终保持了自己的活力。从另一方面来看,也许正是这种封建体制的压迫,才使它得以保持自己的活力吧?

古代思想,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满于当时灾难深重的现世生活,把希望寄托在对于彼岸世界的信仰上面。在西方,这个彼岸是以宗教方式提出来的天国,在中国,这个彼岸是以伦理方式提出来的“先王世界”。前者是一个外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是知识和信仰。后者由于它的伦理性质又获得了此岸的实践意义,基本上是一个主体性的、内在的世界,通向那个世界的途径,主要是内省的智慧。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对救世主之类抱着一种充满理性精神的怀疑态度。庄子的泛神论和孔子的怀疑论都反映了这个特点。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他说出了一个事实:以“敬”为中心的天道观念并没有把人导向外在的宗教世界。而这,也就是最高的智慧。从这种智慧产生了人的自尊、自信、自助的责任感,和苟卿所说的“制天命而用之”的主体意识,以及它的乐观主义的进取精神。这种精神表现在哲学之中,也表现在艺术和美学之中。

所以在中国,艺术创作的动力核心是作为主体的人类精神,它先达到意识水平,然后又沉入无意识之中,不断积聚起来,由于各种客观条件的触动发而为激情,发而为灵感,表现为艺术。所谓“情动于中,故形于声”,(《乐记》)“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磋叹之,磋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大序》)这是一种内在的动力,而不是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外在的动力,例如神灵的启示(灵感),或者外在现象的吸引所造成的被动的“反映”。

但是这种内在的动力,却又力图与外间世界相统一。例如,它追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统一(“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追求人与自然、即“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大乐与天地同和。”“乐者,天地之和也。”)这种统一,作为艺术表现的内容,也就是情感与理智的统一,即所谓“以理节情”。把“以理节情”作为音乐创作和一切艺术创作的一条原则,是中国古典美学的一个独到的地方。

情是生生不息,万化千变的事实,它呈现出无限的差异和多样性。理是万事万物共同的道理,它贯穿在一切之中,所谓“道一以贯之”,它呈现出整体的统一。“以理节情”,也就是“多样统一”。“多样统一”作为“和谐”的法则,不但是西方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也是中国美学所遵循的法则。但西方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自然的和谐,它表示自然界的秩序。中国所谓的和谐主要是指伦理的和谐,它表示社会和精神世界的道德秩序。中西审美意识的这种差别,反映出西方物质文明的务实精神同东方精神文明的务虚精神各有不同的侧重。

若问这个贯通一切的道理是哪里来的,那么我们可以简单地回答说:来自此岸的忧患意识。产生于忧患意识的情感是深沉的和迂回的,所以当它表现于艺术时,艺术就显出含蓄、敦厚、温和、“意在言外”,所谓“好色而不、怨诽而不乱”。这是中国艺术传统的特色。“以理节情”的美学法则,不过是铸造这种特色的模子而已。它不但是美学的法则,也是一切政治的和伦理的行为法则,所谓“乐通伦理”、乐通“治道”,它们归根结底都是“忧患意识”的产物。

产生于忧患意识的快乐必然伴随着沉郁和不安。产生于忧患意识的痛苦必然具有奋发而不激越,忧伤而不绝望的调子。而这,正是中国艺术普遍具有的调子。中国的悲剧都没有绝望的结局,即使是死了,也还要化作冤魂报仇雪恨,或者化作连理枝、比翼鸟、双飞蝶,达到亲人团圆的目的。“蝴蝶梦中家万里”,正因为如此,反而呈现出一种更深沉的忧郁。这是个人的忧郁,同时也表现出一个社会、一个时代的心理氛围。

《史记·太史公自序》云:“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里,演《周易》;仲尼■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奋(愤)之所为作也。此人意皆有所郁结,不得其通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又《屈原贾生列传》云:“屈原正道直引,竭忠尽智以事君,谗人间之,可谓穷矣!信而见疑,忠而被榜,能无怨乎?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这个说法,虽然在个别细节上与考证略有出入,但总的来说是符合史实的。屈原本人就说道,他之所以写作,是“惜诵以致愍今,发愤以抒情”。这不仅是屈原的态度,也是中国艺术家普遍的创作态度。我们看古代所有的诗文,有多少不是充满着浩大而又沉重的忧郁与哀伤呢?诗三百篇,绝大部分是悲愤愁怨之作,欢乐的声音是很少的。即使是在欢乐的时分所唱的歌,例如游子归来的时分,或者爱人相见的时分所唱的歌,也都捞着一种荒寒凄冷和骚动不安的调子,使人听起来感到凉意袭人,例如

昔我往矣

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

雨雪霏霏(小雅《采薇》)

或者:

风雨如晦

鸡鸣不已

既见君子

云胡不喜

(郑风《风雨》)

这种调子普遍存在于一切诗歌之中。“正声何微茫,哀怨起骚人”,普遍的忧患,孕育着无数的诗人。所谓诗人,是那种对忧患意识特别敏感的人们,他们能透过生活中暂时的和表面上的圆满看到它内在的和更深刻的不圆满,所以他们总是能够在欢乐中体验到忧伤:紧接着“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后,便是“忧从中来,不可断绝。”紧接着“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弹筝奋逸响,新声妙入神”之后,便是“齐心同所愿,含意俱未伸,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这种沉重的情绪环境,这种忧愁的心理氛围,正是中国诗歌音乐由之而生的肥沃的土壤。

读中国诗、文,听中国词、曲,实际上也就是间接地体验愁绪。梧桐夜雨,芳草斜阳,断鸿声里,烟波江上,处处都可以感觉到一个“愁”字。出了门是“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在家里是“梨花小院月黄昏”,“一曲栏干一断魂”,真个是“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何人,谁不怀忧?”以致人们觉得,写诗写词,无非就是写愁。即使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也还要“为赋新词强说愁。”浩大而又深沉的忧患意识,作为在相对不变的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代代相继的深层心理结构,决定了中国诗、词的这种调子,以致于它在诗、词中的出现,好象是不以作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似的。“愁极本凭诗遣兴,诗成吟诵转凄凉,”即使杜甫那样的大诗人,也不免于受这种“集体无意识”的支配。

不仅音乐、诗歌如此,其它艺术亦如此,甚至最为抽象的艺术形式书法也不例外。孙过庭论书,就强调“情动形言,取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书谱》)这种奔放不羁、仪态万方而又不离法度的艺术,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杜甫欣赏张旭的书法,就感到“悲风生微绡,万里起古色,”这不是偶然的。绘画,是另一种形式的书法。它在魏晋以后的发展,内容上逐渐以画神怪人物为主转向以画山水竹石为主;技法上逐渐由以传移模写为主,转向以抒情写意为主;形式上逐渐由以金碧金彩为主,转向以水墨渲淡为主。这种转变和发展趋势,也不过是“取会之意,”把忧患意识所激起的情感的波涛,表现为简淡的墨痕罢了。“秋江上,看惊弦雁避,骇浪船还。”在那种平静和超脱的境界背后,横卧着我们民族的亘古的苦难。

“发愤以抒情”的观点,用现代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表现论”。

“表现论”是相对于“再现论”而言的。艺术的本质是什么?是再现作为客体的现实对象?还是表现作为主体的人的精神、即人的思想感情?主张前者的是再现论,主张后者的是表现论。二者并不互相对立,但各有不同的要求。西方美学侧重前者,它强调模仿和反映现实,中国美学侧重后者,它强调抒情写意。这种不同的侧重是与它们各自不同的哲学基础相联系的。

西方美学思想是在自然哲学中发生的,古希腊最早提出有关美与艺术问题的人是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天文学家、数学家和物理学家,他们着眼于外在的客观事物的比例、结构、秩序、运动、节奏等等,提出了美在和谐的理论。这种和谐是一种数学关系,所以在他们看来,“艺术创作的成功要依靠模仿数学关系”,“艺术是这样造成和谐的:显然是由于模仿自然。”后来的苏格拉底考虑到美与善的联系,但他仍然认为艺术的本质是模仿,除了模仿美的形式以外,还摹仿美的性格。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前人成就的基础上,即在模仿论即再现论的基础上,建立了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美学体系——《诗学》。在《诗学》中他提出了三种模仿:按事物已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应有的样子模仿它;按事物为人们传说的样子模仿它。后来的达,芬奇和莎士比亚,还有艺术史家泰纳,都继承了这一观点,他们先后都宣称艺术是客观现实的镜子。左拉和巴尔札克则把艺术作品看作是历史的记录。车尔尼雪夫斯基则更进一步,他宣称“艺术是现实的苍白的复制”。这是一个在历史上不断完善的完整体系,在这一体系的范围之内,所谓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模仿事实和模仿理想的区分而已。所谓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区分,不过是摹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摹仿事物的现实现象的区分而已。为了模仿事物的“本质属性”,在这一体系中产生了“典型论”。“典型论”是更深刻的模仿论,但它并非近人所创,其根源仍然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论。这是西方美学的主流和基调。

与之相比,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走着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与《诗学》同时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美学著作《乐记》,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确立了一种与《诗学》完全不同的理论。除了把艺术看作是思想感情的表现以外,它还把艺术同道德、同一种特定的人格理想联系起来。这在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中本是一种固有的联系,《乐记》把它应用于创作,指出“乐者,德之华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样的概括,标志着一条与西方的模仿论完全不同的发展道路。《乐记》以后的中国美学,包括各种文论、诗论、画论、书论、词论、甚至戏剧理论,都是沿着这一道路发展的。

现在我们看到,西方美学所强调的是美与“真”的统一,而中国美学所强调的则是美与“善”的统一。质言之,西方美学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科学价值,中国美学则更多地把审美价值等同于伦理价值。前者是“纯粹理性”的对象,后者则是“实践理性”的对象。它们都以情感为中介,不过前者更多地导向外在的知识,后者更多地导向内在的意志。二者价值定向、价值标准不同,所以对艺术的要求也不同。

把艺术看作认识外间世界的手段,自然要求模仿的精确性,反映的可信性,再现的真实性。自然要求对它所再现和反映的事物进行具体的验证。例如西洋画很重视质量感、体积感、空气感、色感和光感等等,那怕是画虚构的事物,想象出来的事物(例如拉斐尔的圣母和天使,鲁本斯的魔鬼和精灵)都力求逼真,力求使人感到若有其物。这就需要求助于对透视、色彩、人体结构和比例等等的了解,这些都可借实用科学来验证。透视可以用投彩几何来验证,色彩可以用光谱分析和折射反映来验证,人体的结构和比例可以用解剖来验证。验证就是认识必然。画如此,文学、雕刻、电影等等亦如此。

中国美学把艺术看体一种成就德性化人格的道路,所以它不要求把艺术作品同具体的客观事物相验证,而是强调“以意为主”,即所谓“取会之意。”即使“传移模写”,目的也是为了“达意”。所以也可以“不求形似”。越往后,这一特点越明显。魏晋人“以形写神”的理论,发展到宋代就被解释为“以神写形”了。对象实体不过是情与意的媒介,所以艺术创作贵在“立意”,可以“不求形似”。欧阳修诗:“古画画意不画形,梅卿咏物元隐情。”苏轼诗:“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作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迥然各异。

在中国美学的词汇中,所谓“创作”,也就是“意匠”的同义词,杜甫诗“意匠惨淡经营中”,一句话说尽了创作的甘苦。意匠功夫来自人格的修养,所以做诗、作曲、写字、画画、必须以在一定生活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定的人格修养、一定的精神境界作基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这种诗外的功夫同样也就是画外的功夫。中国画家论创作,强调“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强调“人品不高,用墨无法,”就因为“意诚不在画也”。既如此,实物的验证就完全没有必要了。因为画的价值不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精确逼真地再现了对象,而是由它在何种程度上表现了人的精神境界、和表现了什么样的精神境界来决定的。

音乐也不例外。在中国美学看来,音乐的形式并非来自模仿客观事物,例如模仿小鸟的凋瞅或者溪流的丁咚,而是来自主体精神的表现,来自一种德性化了的人格的表现。所以它首先不是要求音乐反映的真实、具体、精确、可信,而是要求“德音不理”,“正声感人”,要求“情见而意立,乐终而德尊。”孟子《公孙丑上》云:“闻其乐而知其德。”《吕氏春秋·音初篇》云:“闻其声而知其风,察其风而知其志,观其志而知其德。盛、衰、贤、愚、不肖、君子、小人,皆形于音乐,不可隐匿。”我们认为中国美学的这些观点,比西方美学更深刻地触及了艺术的本质。

如所周知,人物画在中国画史上不占主导地位。与之相应,小说和戏剧在中国文学史上也不占主导地位。虽然在明、清以后,中国也曾出现过一些真正伟大的小说、戏剧作品,但是,这几种西方艺术的主要形式,总的来说不曾受到中国艺术的重视。鲁迅说:“小说和戏曲,中国向来是看作邪宗的。”(《且介亭杂文》二集)他没有说错。《汉书·艺文志》早就宣称这类作品是“君子弗为”的“小道,”而把它黜之于“可观者”诸家之外。唐人以小说戏曲为“法殊鲁礼,亵比各优。”(《通典》),来人以小说戏曲为:“丧志”、“德政之累”(《漳州府志》)。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种擅长于模仿、叙事的艺术门类,同中国美学的主导思想有一定的距离。

这并不是说,古籍中没有关于戏剧和小说的专著。也有过一些这样的专著,如《东京梦华录》,《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梁录》,《武林旧事》、《醉翁谈录》,《少室山房笔丛》……但是这些著作,没有一本算得上是美学著作。都无非野史、笔记,资料性、技术性的东西。《焚香记总评》和几本小说集的序言,虽然也发过一点议论,都无非随感、杂说,没有什么系统性、理论性。所以在中国传统美学中,小说戏剧的研究是十分薄弱的一环。这最弱的一环恰恰是西方美学中最强的一环。因为从模仿论的观点看来,这种叙事的形式正是再现现实的最好形式。

在西方,最早的诗歌是叙事诗,即史诗,如《伊利亚特》、《奥德赛》,它着重描绘事件发展过程,人物状貌动作,以及发生这一切的环境。西方的戏剧、小说就是从史诗发展而来。所以西方戏剧小说理论强调的是情节,认为戏剧小说的要素是情节而不是人物的个性或者思想感情。亚利斯多德《诗学》第八章规定,史诗必须遵循情节发展的逻辑必然性这一规律,达到“动作

与情节的整一,”他指出这种“动作与情节的整一”是史诗与历史的区别。后来新古典主义者在“动作与情节的整一”之上加了诸如“时间与空间的整一”等等,被称为“三一律”,“三一律”一度是西方古典戏剧小说创作公认的原则。

在中国;最早的诗歌是抒情诗,如《诗经》,它直接表现、或通过自然环境或人物动作的描述间接表现主体的人的心理感受。“劳者歌其事,饥者歌其食。”饥寒劳苦(忧患),以及起于饥寒劳苦的喜、怒、哀、乐、思虑(忧患意识),才是它的真正动力和内容。它有时也着重叙述人物、环境和事件,如《七月》、《伐檀》等,但即使在这些作品中、环境和事物也仍然不过是表现的媒介而已,它的要素仍然是思想感情而不是故事情节。中国文学史上最重要的叙事诗是《孔雀东南飞》,即使是《孔雀东南飞》,它的形式、结构也无不从属于情感的旋律。从“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到“徘徊庭树下,自挂东南枝”,在徘徊而又徘徊之中表现出来的无穷的苦恼意识,才是这篇作品的中心内容。这个内容不仅决定了它的一唱三叹的形式,而且赋予了它以无可怀疑的抒情性质。其他如《木兰诗》等,无不如此。

不论小说戏剧是否确是从诗歌发展而来,中国的戏剧小说都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同中国诗的性质相近。《红楼梦》中有一段叙事,脂砚斋评道:“此即‘隔花人远天波近’,知乎?”其实整部《红楼梦》,又何尝不是“隔花人远天涯近。”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典型的剧本故事,但是,你看它一开头:

可正是人值残春浦郡东,门掩金关萧寺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无语怨东风!

一种炽热的、被压抑的、在胸中汹涌骚动而又找不到出路的激情,成了揭开全剧的契机。这是诗的手法,而不是戏剧的手法。汤显祖的《牡丹亭》,以出死入生的离奇情节著称,但是这情节所遵循的,仍然是情感的逻辑:“袭晴丝吹来闲庭院,摇漾春如线,停半晌,整花钿,没揣菱花,偷人半面。”“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由于是沿着情感的线索发展,而不是遵循逻辑的公式进行,全剧的结构就成了一种抒情诗的结构。连《桃花扇》那样的历史剧也不例外,“斜阳影里说英雄”,“闲将冷眼阅沧桑,”忧国忧民的愁思,交织着荣衰兴亡的感慨,就象是一首长诗。

与表现论相联系的是写意原则。这一点,即使对于小说戏曲来说也不例外。“优孟学孙叔敖抿掌谈笑,至使人谓死者复生,此岂举体皆似,亦得其意思所在而已“(《东坡续集》卷十二)。苏轼这段话,可以看作是写意原则在小说、戏剧中的应用。中国戏剧的程式化动作已成为一种惯例,象诗词中的典故一样,信手拈来,都成了情感概念的媒介。例如在京戏中,骑马的时候不必有马,马鞭子摇几下,就已经走过了万水千山,这是无法验证,也无需验证的。所谓“得鱼而忘签,”“得兔而忘蹄”,“得意而忘言”,这些中国哲学一再强调的道理,在这里既是创作的原则,也是欣赏的原则。西方的戏剧电影,务求使人感到逼真,演戏的骑马就得处处模仿真实的骑马,草原和道路伴随着得得的蹄声在银幕上飞掠过去,这种手法比之于京戏的手法,其差别就象是中医同西医的差别。前者讲虚实、讲阴阳,后者讲血压体温,细菌病毒。后者可以验证,前者不可以验证。不可以验证不等于不科学,有许多西医治不好的病中医能治好,就是这一点的证明。这就叫:“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致意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庄子·秋水》)

“发愤抒情”是关于动力的理论。“不求形似”是关于手法的理论。二者在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缓慢而又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统一起来,成为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主流。这一主流的发展线索,同中国哲学的发展线索基本上符合。

“不求形似”的“形”,犹言形质、形象、器用。也就是各个具体的事物之所以存在的、或者说之所以被我们感知、认识和利用的方式。在中国哲学看来,形质、形象、器用都不重要。只有这些事物之所以成为这些事物的道理才重要。道理是无形的,所以在形以上;器质是有形的,所以在形以下。《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重“道”轻“器”,重“意”轻“言”,是中国哲学一贯的立场。

西方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经验科学的语言,即“形而下学”的语言,它首先是人们认识一事一物与一事一物之理的工具,它的功能是描述性的,所以言能尽意而力求名实相应,力求反映的忠实性,摹仿的精确性、再现的可以验证性;与之相异,中国哲学所使用的语言是“形而上学”的语言。它主要地是人仍追溯万事万物本源的工具,它的功能是启示性,象征性的,所以常常“书不尽言,言不尽意”。中国哲学常常强调指出这一“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而这,也就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所谓“不求形似”的理论来源。

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追求“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象外之旨”,是同中国哲学的形而上学精神相一致的。正如西方艺术和西方美学要求反映的精确和描述的具体,是同西方哲学的形而下学精神相一致的。形而上学要求越过物物之理而迫索那个总稽万事万物的道理,所以表面上看起来同辩证法相对立,有点虚玄,其实不然。这种思想恰好是要求从联系的观点和整体论的观点来看问题,所以它与辩证法息息相通。“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它是启迪我们智慧的一种途径。《易经》讲相反相成,老子亦讲相反相成,我们常说《易》和《老》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但是我们又把它们的“形而上”立场同辩证法的立场对立起来,这岂不是很值得商榷的吗?

宋人最喜欢用“形而上”和“形而下”达两个概念,美学上的“不求形似”说之所以首先出现于宋代,不是偶然的。中国绘画之所以到宋代特别明显地趋向于写意,不是偶然的。“运用于无形谓之道,形而下者不足以言之。”(张横渠《正蒙·天道篇》)不足以言之,故“贵情思而轻事实,”“逸笔草草”,宜矣。

所以中国美学不承认有西方美学中所常说的那种、“纯形式”。中国美学从来不讲“形式美”。在中国美学看来,形式不过是一种启示,一种象征,它无不表现一定的道理、一定的人格。“道者器之道,器者道之用”,“尽器则道无不贯,尽道所以审器、知至于尽器,能至于践形,德盛矣哉!”(王夫之《思问录内篇》)。艺术创造形式,不仅是为了明道,而且是为了明德。“德盛矣哉”,于是乎有“文”。“象者文也”,“文以载道,诗以言志”,哲学上的人格追求,导致了艺术上的写意原则。

道就是理,理就是德,德就是人格,人格的表现就是迹,迹就是器,所以器虽小,却又足以发明道。“夫道,弥纶宇宙,涵盖古今,成人成物,生天生地,岂后天形器之学所可等量而观!然《易》独以形上形下发明之者,非举小不足以见大,非践迹不足以穷神”(郑观应《盛世危言·道器》),这种从具体达到抽象,以个别领悟普遍,由感性导向理性,把概念和实在、形式和内容、必然性和偶然性统一起来的观点,虽然说得虚玄晦涩,却深刻地触及了审美与艺术的本质:艺术,在中国美学看来,就是要即小见大,以器明道。借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要在个别中见出一般。不过黑格尔所说的是本体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价值论,黑格尔所说的是认识论,中国哲学所说的是表现论。话虽同,含义还是不同的。

《周易·系辞传》云:“生生之谓易。”“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易象是一种抽象,又是一种具象。人们出于忧患,探索盈虚消息,因卜篮而有象,因象而有情,因情而有占,它是以形而上者说出那情而下者,又是以形而下者说出那情而上者,所以既是哲学的精义,又是艺术的精义。象形文字的形声和会意,也包含着许多哲学和艺术的要素。当然,卦、爻和象形文字既不是真正的哲学,也不是真正的艺术,它们是介乎哲学和艺术二者之间的、象征性的东西,但它们是中国艺术的雏形。正如胚胎发育的过程是生物进化的过程的缩影,在这个雏形之中包含着许多中国艺术由之而生成的要素。

最基本的要素是“道”与“德”。道是忧患所从之而来和从之而去的普遍规律,德是生于忧患意识的责任感和行动意志。由于忧患与人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所以“道”与“德”是统一的。“道德实同而异名”,把道与德相统一是中国哲学的伟大成就之一。所谓“文以载道”,实际上也就是“文以明德”,它所表现的仍然是德性化的人格,而不是外在于人的客观事物。《庄子,天地篇》云:“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形非道不生,生非德不明。”《关尹子·一宇篇》云:“道终不可得,彼可得者,名德不名道。”《大戴礼记·主言篇》云:“道者所以明德也,德者所以遵道也,是故非德不尊,非道不明。”道与德这两个概念,可以说是中国哲学的骨干子。实际上,它也是中国艺术与中国美学的骨干子。从往后的发展来看,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强调表现人格、愈来愈强调“以意为主”,愈来愈把表现在艺术中的喜怒哀乐,同一定伦理的、政治的状况联系起来,这种发展趋势,也反映出哲学的影响。

与中国哲学相一致,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之所以“贵情思而轻事实”,缘其着眼点在德不在形,在意不在象。“乐者,所以象德者也,”所以“情见而义立,乐终而德尊。”“画者,从于心者也,”所以“人品不高,用墨无法”。这是完全合乎逻辑的。根据这一逻辑,自然“逸笔草草,不求形似”,否则就是自相矛盾了。

道是形而上的东西,看不见也听不着,“道也者,口之所不能言也,自之所不能视也,耳之所不能听也,所以修心而正形也。”(《管子·内业篇》)修心而正形,于是乎有德,有德便有象。由于“言不尽意”,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这个意义上,人对道德的追求,也就是对美的追求,这两种追求在艺术中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艺术都是“六经”,而“六经”也是最广义的艺术。明乎此,我们就知道为什么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愈来愈倾向于不求形似了。

王弼《周易略例·明象》云:“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象生于意而象存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象,即形象,不过是一种符号,一种象征;一种启示,一种过程的片断,不是实体,不是目的,不是对象的留影。所以“忘象”才能“得意”,拘于“形似”,是“舍本逐末”的“余事”,是“与漆污墁之工争巧拙与毫厘”,这样的人,不唯不可以作画,也“不可以与谈六经”。

这样的观点是逐渐建立起来的。早先,艺术家和美学家们还兼顾到形似。在讲表现的同时也讲再现,例如《乐记》在讲表情的同时也讲“象成”。顾恺之在讲传神的同时也讲“形神兼备”,谢赫在讲“气韵生动”的同时也讲“传移模写”。刘勰在讲“情在词外”的同时也讲“状如目前”。但是越往后,再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少,表现论的因素越来越多,这一发展道路,是同艺术通向德性化人格的道路相一致的。

艺术,作为德性化人格的表现,不言而喻,它首先要求诚实。不诚实,不说真话,要表现德性化的人格是不可思议的。中国美学对艺术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就是诚实。这个要求,同中国哲学的传统精神完全一致。

《周易·文言传》:“修辞立其诚。”《苟子·乐论篇》:“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庄子·渔父篇》:“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不悲不哀,强怒者虽严不威,强亲者虽笑不和。真在内者,神动于外,是所以贵真也。”这个儒、道两家一致的意见,成为中国美学的一个核心思想。

中国哲学是实践理性,所谓“修辞立其诚”,也有其实践意义。忧患意识是对德与福之间因果关系的意识。“天道福善祸”(《尚书·汤浩篇》),“唯厚德者能受多福”(《国语·晋语》),“诚”是德,故能致福,不诚是失德,故能致祸。古人所谓的“福”与“祸”,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说的“社会效果”。按照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传统精神,只有说真话的作品才能表现自己的时代精神和引起好的社会效果。说假话的作品尽管一时好听,从长远来说则是有害于社会和国家的。李《潜书》云:“善卜筑者,能告人以祸福,不能使祸福必至于人。喜福而怠修,则转而致祸;但祸而思戒,则易而为福。若是,则龟英皆妄言。故歌大宁者,无验于昏主,恤危亡者,常失于明后。善言天下者,言其有以治乱,不言其必治乱。”艺术家和哲学家都不是预言者,他们只要说出自己的真实的感受,真实的思想,他们也就对社会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钟嵘《诗品》:“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东方树《昭昧詹言》:“古人论诗,举其大要,未尝不喋喋以泄真机。”刘熙载《艺概》:“赋当以真伪论,不当以正变论。正而伪不如变而真。”《袁中郎全集序小修诗》:“非从自己胸臆中流出,不肯下笔……真人所作,故多真声。不效擎于汉魏,不学步于盛唐;任性而发,苟能通于人之喜、怒、哀、乐,嗜好,是可喜也”……像这样的例子,不胜列举。诗、文如此,绘画、音乐等等亦如此。“俗人之画必俗,雅人之画必雅,”“……

贤、愚、不肖……皆形于乐,不可隐匿。”所谓文如其人,画如其人,乐亦如其人,这是中国美学一贯的观点。这种观点同西方美学的着重强调真实地再现客观事物,真实地反映客观现象,其着眼点和出发点显然是不同的。

因为说真话,所以艺术作品才有可能表现出自己的时代,表现出自己时代的时代精神和社会心理面貌。“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如果说假话,治世之音怨,乱世之音安,那就不真实,不能表现时代思潮了。另一方面,由于艺术在本质上是真诚的,所以从你的作品,不仅可以见出时代,也可以见出你自己的人格,如果你说假话,也可以见出你虚伪的、或者阿谀取宠的人格,“不可隐匿”。“予谓文士之行可见: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则典。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或问孝绰兄弟?子曰,鄙人也,其文。或问湘东王兄弟?子曰,贪人也,其文繁。谢眺,浅人也,其文捷。江聪,诡人也,其文虚。“(王通《中说》)作品的形式结构,也表示出作者的心理结构。心理结构又可以纳入道与德的范畴。所以大至国家的道德(政治),小至个人的道德(人品),都无不在艺术作品中表现出来,而起到不同的社会效果,而成为衡量作品价值的一个重要尺度。

这个尺度,不仅是美的尺度,也是善的尺度。所以艺术作品,在中国美学看来,是真(真诚)、善、美的统一。这种统一也就是人格的统一。艺术不仅表现这统一,也通过人与人之间思想感情的交流,导向这统一。所谓“同民心而出治道”,从古以来,一直是这样。这可说是中国艺术的一个传统。

当然,中国艺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曾出现过偏离这个传统的倾向,如辞、赋骈文的纤巧,齐、梁宫体的浮艳,“俪采百字之偶,价争一字之奇”,完全颠倒了文与质的关系。但是这种倾向出现以后,立刻就受到中国美学的批评。当时的刘勰、钟嵘、斐子野、苏绰、李谔……以及后来唐代古文运动诸大家,都曾在批评这种倾向的同时,重申了“修辞立其诚”的原则。

刘勰《文心雕龙》云:“夫铅熏所以饰容,而盼情生放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放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昔诗人篇什,为情而造文;辞人赋颂,为文而造情。何以明其然?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诵性情,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诸子之徒,心非郁陶,苟驰夸饰,鬻声钓世,此为文而造情也。故为情者要约而写真,为文者丽而烦滥。而后之作者,采滥忽真,远弃风雅,近思辞赋,故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故有志深轩冕而讽泳皋壤,心缠几务而虚述人外,真宰勿存,翩其反矣。……是以衣锦裂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刘勰这一段话,在批评“为文而造情”的同时,也指出了艺术的本质是“为情而造文”,“为情而造文”者是诗人,“为文而造情”者,辞人而已。按照刘朋的语义,诗人和“辞人”的区别,是说真话和说假话的区别,也就是真艺术和假艺术的区别。后世论画者,多指出金碧重彩画是“功倍愈拙”,是“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其所持的理由,基本上与刘勰相同。

“为情而造文”的所谓“情”,也不是任何一种“情”,而是在“以礼节情”的哲学思想指导下受“礼”所调节的“情”。即符合仁义道德的“情”。这一点在批评齐梁风气的许多文献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中说·王道篇》云:“古君子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而后艺可游也。”《隋书·文学传序》云:“易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传曰,言,身之文也,言而不文,行之不远。故尧曰则天,表文明之称,周云盛德,著焕乎之美。然则文之为用,亦大矣哉!”“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盖亦亡国之音乎?”柳冕《与徐给事论文书》云:“杨、马形似、曹刘骨气,潘陆藻丽,文多用寡,只是一技,君子不为也。”韩愈《答李秀才书》云:“愈之所志于古者,不惟其辞之好,好其道焉尔。”又《答李书》云:“行之乎仁义之途,游之乎诗、书之源,无迷其途,无绝其源,吾终身而己矣。”柳宗元《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云:“始吾幼且少,为文章以辞为工。及长,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为炳炳,务采色,夸声音,而以为能也。……本之以书以术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以礼以术其义;本之春秋以术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源也。参之谷梁氏以厉其气;参之孟、苟以畅其友;参之老、庄以肆其端;参之国语以博其趣;参之离骚以致其幽;参之太史以著其洁,此吾所以旁推交通而以之为文也。”我们看,韩、柳古文运动之所以有:“起八代之衰”的力量,还不是由于它的根子是扎在中国哲学的深处的吗?

古文运动给了虚伪浮夸和片面追求形式美的倾向以有力的冲击,但是那种“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的作风,直到宋明以后才真正廓清。“真诚”问题作为一个艺术的本质问题。被明确地提出来,正如“不求形似”的问题作为一个创作方法提出来,都是宋、明以后的事。最明确地突出这于点的是李贽。李贽认为:“结构之密,偶对之切,依理于道,合乎法度,首尾相应,虚实相生”等等形式美的要求,之所以“皆不可以语于天下之至文,”其根本原因就是“假”。他写道:“岂其似真非真,所以入人之心者不深耶!”(《焚书》)他指出,真正的艺术家,只能是那种有话要说,不得不说,“宁使见者闻者切齿咬牙;欲杀欲割,而终不忍藏之名山,投之水火”的人。他的这种思想,上接屈原的“发愤抒情”说、司马迁的“发奋著书”说和刘勰的“为情而造文”说,下通袁宏道的“率性”说和龚自珍的“童心”观,可以说是中国艺术和中国美学的核心思想。

“临邛道土宏都客,能以精诚致魂魄。”艺术家不是方土巫师,没有摧眠术,但他确实“能以精试致魂魄。”精诚,是一种能摇撼别人灵魂的力量。不仅是情感的力量、人格的力量,而且是一种意志的力量。这种被西方美学普遍理解为“形象感染力”的东西,在中国美学看来,无非是一种贯注着精诚的意志的形象。意志由于贯注着精诚,所以才能够在形象上表现出坚忍和顽强。

《论语·子罕篇》:“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尽心上》:“士何事?孟子曰:尚志。”《礼记·学记篇》:“官先事,士先志。”从事艺术创作和哲学研究的中国知识分子——士,最重视的就是“尚志”。“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孟子·尽心上》)“志于道而道正其志,则志有所持也。”(王夫之《读四书大全》)中国哲学所祟尚的道与德,其支柱就是志。

所以志是一种动态的精神力量。其强度愈大,则人格愈高。“义所当为,力所能为,心欲有为,而亲友挽得回,妻孥劝得止,只是无志”(吕坤《应务》)。所以有志者,“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尽心上》)中国哲学上的这个“志”的概念,也就是中国艺术上的“力”的概念。

那种《易》所借以“观我生进退”的力,在艺术中表现出来时渗透着作者的情感和意志。这就是构成艺术的最基本的要素。各种力的不同形式的运动所留下的轨迹,若无“志”的充实,便不会形成一个方向性结构。如果是画的话,线条就会在纸上轻飘飘地、无目的地滑过去,而不会“力透纸背”,或者“如锥划沙”。情意力的基质是画的“骨”。没有力也就是没有骨。荆浩《笔法记》云:“生死刚正谓之骨”。画家们所谓笔法,其实也就是骨法。所以思想感情不同,笔情墨趣也就不同。

张彦远《历代名画记》云:“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旧乎用笔。”这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艺术修养,技术修养基于人格修养、道德修养。必须“精诚忽交通,百怪入我肠”,然后“龙文百斛鼎,笔力可独扛”。没有这种画外功夫,画是不会有力的。中国书法家画家论字画,常说“有力量”或者“没有力量”很少说“美”或者“不美”,这种用词上的差异,是值得研究的。吕凤子先生说:

“根据我的经验,凡属表示愉情的线条,无论其状是方、圆、粗、细,其迹是燥、涩、浓、淡,总是一往流利,不作顿挫,转折也是不露尖角的。凡属表示不愉情的线条,就一往停顿,呈现出一种艰涩状态,停顿过甚的就显示焦灼和忧郁感。有时纵笔如‘风趋电疾’,如‘兔起鹘落’,纵横挥所,锋芒毕露,就构成表示某种激情或热爱、或绝忿的线条。不过,这种抒写激烈情绪的线条,在过去的名迹中是不多见的。原因是过去的作者虽喜讲气势,但总要保持传统的雍穆作风和宽宏气度。所以状如‘剑拔弩张’的线条且常被一些士大夫画家所深恶痛绝,而外紊内劲的所谓‘纯棉裹铁’或‘绵里针’的圆线条,就从最初模仿刀画起一直到现在都被认为是中国画的主要线条了。”(《中图画法研究》)

这一段话不但说明了艺术以渗透作者情意的力为基质,也说明了中国艺术所追求表现的力,不是“剑拔弩张”的力,而是“纯棉裹铁”的力。

其实,中国美学对中国画的这种传统要求,也是中国美学对诗、文、书法等等的通同要求。书法固然是反对“剑拔弩张”了,诗、词也反对“剑拔弩张”。所谓“怨诽而不乱”,“好色而不”,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不也就是诗、文领域中的“纯棉裹铁”和“棉里针”吗?!中国美学认为,只有这样的作品才是理想的作品。所以,虽然象《胡笳十八拍》或《窦娥冤》那样呼天抢地的作品也能感人至深,却很少有人那么写。传世名作大都是合乎“温柔敦厚”的所谓“诗教”的。这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强毅的表现。西方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急促凄厉,处处使人感到恐怖和绝望。中国表现忧患与痛苦的作品,音调多从容徐缓:处处使人感到沉郁和豁达,感到一种以柔克刚的力量。

刘琨诗:“何意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我想我们不妨拈出这后一句,来形容中国哲学和中国艺术的特点。如果说民族气派、民族精神的话,那么我认为这就是中国艺术的民族气派和民族精神。流行的观点认为中国的艺术是消沉的,避世的,退让的,我一直不敢苟同。我认为恰恰相反。在慢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封建社会,中国艺术很好地表现了处于沉重的压力之下不甘屈服而坚持抗争,不甘沉寂而力求奋发,不同流合污,而追求洁身自好的奋斗精神。所谓:“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所谓“举世誉之而不加劝,举世非之而不加诅”,联系发展缓慢、数百年如一日的中国封建社会巨大的历史背景来看,它的进步含意应该是很清楚的。“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这是什么力量?!这是在异化现实中追求自由解放的力量,是起于忧患意识的人的自觉的力量。所以它是入世的力量而不是出世的力量,是进取的力量而不是退避的力量。但它又以出世和退避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是“纯棉裹铁”的力量。这种力量,归根结底,也就是“志”的力量,“骨”的力量,是在强大的持久的压力下坚定不移的力量。这种骨也就是所谓的“傲骨”,这种封建社会的“傲骨”是中国艺术的主干。例如中国画,虽然也有画牡丹和芍药者,但更普遍的题材却是梅、兰、菊、竹,这是因为它们有“傲骨”的缘故。“菊残犹有傲霜枝”,“冷处偏佳,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些题材,是中国艺术最好的象征,也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理想人格的象征。

当然,一切艺术都表现力量,西方艺术也表现力量。但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力量,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表现。拿敦煌采塑和一些西方雕刻比较一下,这一差别可以看得很清楚。面对着外间世界的忧患苦难,二者都表现出一种反抗的力量。但前者的反抗通过实践理性表现为一种精神的力量,后者的反抗通过求生本能表现为一种物质的肉体的力量。一如西方雕期中的人物各有个性,敦煌采塑中的人物亦各有个性。阿难是朴实直率的;迦叶是饱经风霜的;观音呢,圣洁而又仁慈。他们全都赤着双脚,从风炎土灼的沙漠里走过去,历尽万苦干辛,面对着来日大难,既没有畏缩,也没有哀伤。既不横眉怒目,咬牙切齿,也不听天由命,随波逐流。不,他们没有被苦难征服,而是迎着苦难平静地走去,不知不觉征服了苦难。138窟的巨大的卧佛,是释迦牟尼临终时的造像,他以单纯的姿势侧卧着,脸容安静、和平而又慈祥,“如睡梦觉,如莲花开”,好象是在对弟子们说:“如来正在消逝,去宣扬佛法吧。”这个人没有被死亡所征服,而是平静地迎着死亡走去,不知不觉地征服了死亡。死亡的主题,被表现为一曲生命的凯歌,它像壮严徐缓的进行曲,给我们以无穷的力量。

这是什么力量?是一种精神的力量而不是物质的力量。我们只有把它同西方雕塑的力量放在一起比较,才能对它有一个比较明确的认识。你看西方同样以死亡为主题的雕塑作品,例如《拉奥孔》,米开朗其罗的《死》或者罗丹的《死》,其主题莫不是在强壮肉体的剧烈挣扎中展开的:雄厚宽阔的胸脯中骚动着恐怖,郁结着生活的渴望。大块大块隆起而纠结的肌肉中凝聚着生命力,而脸孔上绝望的表情却呈现出一种无声的哀号。在这些里面我们也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它带着雷雨般的气势,猛烈地摇撼我们的灵魂。它是对死的抗议,是对于外在的忧患的外向的抗议。这种抗议的表现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但它同东方艺术中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力量迥然异趣。

不管论质、论量,前者都不亚于后者,甚至比后者更强,虽然它是通过一些体质文弱、动作安祥、姿势单纯的形象表现出来的。这也是一种“纯,棉裹铁”。它的这种神秘的表现性很能说明中国艺术的美学特征。你看那些修长而又柔和的衣褶,它们互相跟随,时而遇合,时而分离,徐缓伸展又蓦然缩转,轻悠下降又徒然上升,交织、纠缠而又分开,飞向四面八方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好象是一首无声的乐曲,它有着管弦乐的音色,但不软弱。有着进行曲的旋律,但不狂放。它从容不迫,而又略带凄凉。不是禁欲的官能压抑,也不是无所敬重的肉体解放。不是宿命的恐惧或悲剧性的崇高,也不是谦卑、忍让或无所依归的彷徨。深沉而又冷静的忧患意识,表现在一种情感和理性相统一的形式之中,使我们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力量。这样的一种力量,不正是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民族特征的一个最好的象征吗?如果说精神文明的话,中国艺术和中国哲学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共同特征,不正是中国民族精神最集中的反映吗?

用历史唯物主义来分析,这一切特征都是时代的产物。明清以来,随着市民社会的兴起,随着小说、戏曲和重彩画、人物画的兴起,雕塑也开始世俗化,敦煌清代的塑象和云南纬竹寺五百罗汉,就流露出前所未有的市井气,说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族精神需要寻找新的表现形式。这个形式是什么,是另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不过可以肯定,不论这个形式是什么样的,它必然要表现我们传统的民族精神。所以市井气,也像六朝宫体的浮艳,终必不能构成中国艺术的特点。每一个民族、每一个社会,都有其独特的、不同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文明。并且这个文明可以通过符号信号、语言文字和劳动产品的使用,而被学到和被传播,因而具有一种超生物的、历史的遗传性。正因为如此,一个民族、一个社会的文明的独特性才能够在漫长的历史行程中保存下来和得到发展,而渗透到这个民族的个性深处,表现在这个民族各项活动的各个方面,而形成一种独特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

一种文明,对于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会,具有价值定向的意义。通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这种价值定向不知不觉构成了该民族、该社会与其他民族、其他社会的不同标志,而在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的基础上,为该民族、该社会的进步规定了自己的方式,从而使得各个民族、各个社会不仅在活动形态上,而且在发展速度上,表现出参差不齐。有差异才有竞争,有比较才有选择,然后人类才有进步,在这个意义上,一个民族的精神特征,一个民族独特的文明,不但是属于民族的,而且是属于全人类的。所谓属于全人类,是指它以自己的独特性为人类的进步作出贡献。这独特性正因为它是民族的,所以才具有全人类的意义。

从这一思想出发,我们认为,如果比较中国艺术、中国美学同西方艺术、西方美学的异同,并不一定非要分一个什么高低优劣。这其间不存在什么高低优劣。正因为存在着差异,人和艺术才呈现出丰富性多样性。艺术作为艺术,它的价值也就在于它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所以西方艺术的特点,也正如中国艺术的特点,同时也就是它们各自的优点。如果一种特点得不到发展,它就会消失而不成其为特点。没有特点的艺术是什么艺术呢?!

第9篇

论文关键词:图书馆;图书馆学;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客观知识;知识社会管理

关于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据统计至今约存在五、六十种观点。认识论认为人类对事物的认识要有过程。以德国学者施莱廷格于1807年首创的“图书馆学”这一名称作为开创性的基本标志,图书馆学已经走过200年的发展历程,并已步人具有自我认识的成年期。”’然而一门科学的研究对象不确定,便无法奠定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也无法确定该学科的学科地位乃至从根本上危及该学科的存在。问题的要害是必须首先确定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本文仅就此问题从哲学的观点进行的探讨。

1科学研究的对象

1.1科学和学科研究的对象“研究对象是一门科学的逻辑起点。”要讨论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首先要讨论科学研究的对象。“科学的直接目的是对客观世界做理论的表达。”科学研究客观事物和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一门科学只有上升到研究一种客观事物的运动规律才能称之为一门科学。诸如:物理学,研究物体的运动规律;化学,研究物质性质变化的(运动)规律等等;科学研究的对象只能是某一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同时,一门学科之所以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所研究的对象必须是独特的,是在本质上区别于大干世界中其他任何事物的事物,这门学科才有存在的必要和道理。依此逻辑推理,图书馆学必须是研究一种本质上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独特的客观事物及该事物的运动规律的科学。《图书馆学》应该揭示“图书馆”这一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一般规律。

1.2图书馆的本质图书馆只是一个社会现象。社会机构只是其表象,并非其本质。依一件事物的表象去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这种研究没法进行。“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成了多余的了。”对现象层的描述,可以通过直观思维实现,而对本质的揭示和解释,则必须通过抽象思维去把握。”哲学认识本质。”图书馆学要求我们必须首先认识图书馆的本质(已另文探讨)。

2知识的客观性与主观性

2.1知识具有客现性关于知识的定义,笔者认为只有一句话解释的极为精辟。即“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的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词典》。首先,本概念中的“客观事物”即是人类意识以外的客观存在。其次,“正确认识”的含义即认识到“客观事物”的本质。知识实际上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类头脑中的映像。这种映像一旦形成并被确认,就可以离开人类而单独存在。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原理之一是:“关于客体的真理性知识是这个客体的复写……”精神的活动,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关于物质客体的知识也可以成为反映的客体。”‘人类文化信息(知识)在本质上就是……一种公共记忆。”说得再清楚不过了。知识可以成为客体。当知识脱离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时候,也就是大家一直在讨论的客观知识——客体——客观事物的一种。反之,如果否认知识的客观性,则既不利于图书馆学对象的确立,同时也没有任何科学道理。

2.2关于客观知识和主观知识(1)客观知识是那些已经脱离了人们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比如各种各样的文献知识。知识一旦脱离了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文献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而已),就成为客观意义上的知识,也就成为一种客观存在。“主观知识”在这里指知识进入人的意识范畴,并且与人的意识发生交互作用的结果。所谓“主观知识”其规律性不好轻易言谈。人的意识和潜意识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知性。“隐性知识的共享与利用需要复杂的知识交流与逻辑思维,这是基于文档的显性组织系统无法完成的。”主观知识是否能够研究其规律、把握其规律不妨以后慢慢探讨。要避开哲学误区。哲学是科学的科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如果哲学观点有问题,科学的认识肯定要受到影响。我们把介入人类意识范畴和人的意识发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知识叫做“主观知识”不论它是初次介入还是再次介入,也不论是对个体的还是对群体的介入;而把那些能够离开人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知识叫做“客观知识”。如果我们把“图书馆学”定义在研究客观知识的范畴之内,其理论框架就比较清晰了,理论体系也比较容易建立了。以下笔者提到的“知识”基本指客观知识。(2)关于真知识和伪知识。不能否认在客观知识中含有伪知识。因为所有的真知都是在同谬误不断地比对,不断地批判中而更加趋近于绝对真理。伪知识的存在不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然的。它们存在于各个种类的文献之中。但它们并不妨碍我们对整体的客观知识的规律的研究和把握。

3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

3.1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图书馆”从存在的那一天起,就在对“知识”进行工作。中国古代的藏书楼——对知识进行工作。搜集、贮藏、整序、组织——知识。如当时的校雠、目录、分类等等。后来,西方正式有了“图书馆”,对知识的工作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知识的社会传播。直至今日融贯中西的图书馆,其工作对象仍然是知识。对知识的搜集,贮藏、整序、组织、流通、传播、传递。“图书馆作为公共知识的记忆系统,使知识得到了有序的存贮和积累”我们一直在说:图书馆是对文献进行工作。其实文献是知识的载体,知识才是文献的核心,本质和价值。应该说图书馆一直都对“知识”进行工作。

3.2图书馆学对知识的研究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实质是一知识。“知识中的客观知识是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客体。”而图书馆的本质就是对客观知识的社会管理。所以可以说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就是关于“客观知识社会管理”的学问。

4几个概念的区别和联系

图书馆学的对象的论述,涉及几个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非常具有迷惑性,所以必须将它们的本质区别叙述清楚,才能确定图书馆学研究对象的唯一性。

4.1知识和信息信息是客观事物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的外在表现。——《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图书馆学情报学辞典》。信息是客观存在,但它的存在及规律不一定都为人们所认识。如迄今为止,大到宇宙、太阳系以外的星系;小到基本粒子以下的粒子,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认识。这些事物本身所表现出来的外在特征是信息却不是知识。冗余和垃圾信息也不是知识。二者的联系是都具有客观性;二者的区别是:信息包含尚未被人类认识或不需认识的客观事物,而知识是已经被人们认识的并必须认识的客观事物。

4.2知识与情报纵观了许多关于“情报”的解释,基本上认同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既然是有意识有效用的信息,怎么可能不是知识?所以不能认同将情报(或情报的一部分)划分在知识之外。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二者的区别是:知识包含情报,情报是知识的一部分。

4.3知识与文献二者的联系是:都是知识的存在形式。二者的区别是:a、一种是包含着事物本质的事物的存在形式;b、一种是某一种客观事物的本身。

5图书馆与其他社会构件的区别

若想清晰地阐述图书馆学研究的对象与其他很多的相似和相近的学科不同,必须阐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和其他许多社会构件的本质的不同。也即图书馆工作对象的唯一性。

5.1图书馆与媒体(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的区别:图书馆有对知识进行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的功能,而媒体没有;

5.2图书馆与教育构件的区别:图书馆具有知识的社会记忆和社会管理功能,教育构件没有;

5.3图书馆与档案馆的区别:图书馆是对全社会知识的记忆和管理,档案馆只是对部分知识的记忆和管理。综上所述,图书馆的工作对象是“知识的社会性管理”,这是图书馆于任何一个其他社会构件的本质性区别。

6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

6.1“图书馆”的概念(1)图书馆不是一个社会机构,它是一个社会现象。无论有无“图书馆”这个社会机构存在,这个社会现象都将存在并伴随人类社会的始终。(2)“图书馆”不是一个物理实体,而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即离开固定化的、规程化的物理实体,“图书馆”照样存在。例如,现在的数字图书馆、虚拟图书馆等等。“图书馆”概念的确立关系到“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的确定。“图书馆”是“知识的社会依托”。

第10篇

论文关键词: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言语行为理论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1889~l951)是“二十世纪六个最有影响的哲学家之一”。他的思想改变了哲学争论的术语.在当代西方哲学的“语言转向”中发挥了决定性的影响。维特根斯坦一生以1933年为界(44岁,开始向学生口述《蓝色笔记本》,表明他的思想发生了转变).前后发展了两种哲学.即所谓“前期维特根斯坦哲学”和“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前期以《逻辑哲学论》(1922)为代表.讨论了弗雷格和罗素提出的一些问题,但同时也追求他自己在逻辑、语言及其哲学意义方面的独特目标.对逻辑实证主义产生影响了后期以他去世后出版的《哲学研究》(1953)为代表,对日常语言学派产生了影响。同一个维特根斯坦,其前后思想迥然有别.而且义分别对语言哲学的两个不同流派产生了重大影响,这种情况在哲学史上是罕见的。

除却其哲学思想。维特根斯坦的个人生活在人们心中也有着许多传奇色彩——与艺术界的若即若离,性格孤僻和作风怪异.渴望人类本真情感和追求近乎原始生活。笔者研读了关于他的传记和著作,试图走近这位“西方哲学工周的虽后牛仔”。本文是在此基础上的一些述评.着重阐释其后期的语言哲学主张,并试图深入分析言语行为理论与维氏观点的思想渊源关系。

1后期维特根斯坦语言哲学观

维氏后期的语言哲学思想散见于《蓝色和棕色笔记本》《哲学语法》《哲学研究》《论确定性》及其他的一些相关论述中,其中,《哲学研究》最为主要,它是后期维氏思想的总汇和代表。其实。维特根斯坦后期的哲学思想源于他对自己前期思想的反恩与批判。自20年代起.维特根斯坦就摈弃了《逻辑哲学论》中的观点.从重视逻辑语言的研究转向日常语言的分析.逐步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语言哲学观。

“语言游戏(sprachspie1)观”是维氏后期语言哲学的基础。这一观点的提出是出于对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传统语言观念的批判。在《哲学研究》的一开篇.奥古斯丁给我们描绘了“人类语言本质的一幅特定的图画,即:语言中的语词是对象的名称——句子是这样一些名称的联系蚍。这就导致了这样一种语言观;“每个词都有一个含义;含义与语词一一对应;含义即语词代表的对象。为了批判奥古斯丁的哲学图厕,为了批判传统的语言观念.维特根斯坦提出了“语言游戏”观。在《哲学研究》中。维氏像在后期的其他著作中一样,并没有给出“语言游戏”的一个明确定义。在他看来,“语言游戏”不可定义,只可描述。“我们会向他描述一些游戏,也许还会加上一句:“这个.以及诸如此类的,就叫‘游戏。”维氏正是这样向我们描述的:“孩子们学习母语的诸种游戏”。“某种原始语言”.“跳皮筋时的唱词‘小皮球,香蕉梨。马兰开花二十一”,“语言和活动所组成的整体”等相类似的事情就是语言游戏。

语言游戏具有复杂性.如同“迷宫蚍。]卸”,如同“老城”;语言游戏又是多种多样的.例如:请求.感谢,问候.唱歌。报道一个事件,把一种语言翻成另一种语言等等。“这种多样性决不是什么固定的东两。一旦给定就一成不变i新的语言类型。新的语言游戏.我们可以说.会产生出来,而另一些则会变得陈旧。被人遗忘”。

在这些多种多样的语言游戏之间并没有什么共同的本质,“你睁着眼睛看.看不到所有这些活动有什么共同之处.但你会看到相似之处、亲缘关系,看到一整系列这样的东西。这种相似是“盘根错节的复杂网络——粗略精微的各种相似阳。维特根斯坦用“家族相似”来表达这些相似形的特征.因为家族成员之间的各式各样的相似形就是这样盘根错节的;身材、面貌、眼睛的颜色、步态、脾性。等等.等等”.因此“各种‘游戏’构成了一个家族”。

在语言游戏观的基础上,维特根斯坦对于意义问题进行了重新理解。提出了“意义即用法”的口号。维特根斯坦问:“符号自身似乎都是死的。是什么给了它生命?”答日“它在使用中有了生命。”维特根斯坦呼吁:“请把句子视作上具,把句子的意义视作其使用!”一个词的含义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字词的用法相同,它们的意义也相同.用法相同的句子就是意义相同的句子。在此需要提醒的是.“维特根斯坦并不是给‘意义’一词下定义。也不是要提出任何关于意义的理论“尽管后人常把他的观点称为是意义的用法理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他仅仅描述了“意义”。

意义即用法的观点实际上是反对人们讨论字词、语句时抽象地讨论它们的意义问题,要求人们深入生活,从丰富的日常生活中探讨它们的具体意义。例如,“这是红的”这句话.要了解其意义.只有将其放到使用这个句子的语言游戏中。这句话用于不同的语言游戏.就有不同的意义.它可以是一句台词、教师讲课时的例句、一句泽文、某种特殊的“黑话”或口令……在每一种用法中都有不同的意义。正如游戏没有统一的本质。只有一种家族相似一样,语言也不存在一种共同的本质(如语言的逻辑形式),也没有统一性意义.而只有意义的家族。总之.意义存在于语育游戏之中.由在语言游戏中的用法(使用、功能)决定。按照这种理解.语言有意义就是语言具有能在游戏中使用这种功能或性质.因此语言的意义不再是某种实体。也就避免了对应实体是否存在与意义之间的那些无法解决的困难。“无论是否具有承担者,只要它仍能在交际中使用.就应该说是有意义的,而不必再去追问其意义是什么实体。

语言游戏说与“意义即用法”的理解离不开一个关键的概念。生活形式。生活形式的概念在《语言哲学》中先后仅仅出现过5次,但却有着特别的意义。它是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观的基础。从广义上来说.人类的生活形式是“人类对待自己生存环境的特殊方式.“语言行为是人作为生物有机体的存在物对于环境的反应的自然延伸。维氏说:“命令、询问、讲述、聊天.这螳都和吃喝、走路、玩闹一样,属于我们的自然历史。”狭义的生活形式是指“一定的民族一定的社会群体等的生活形式钉”,在这样意义上的生活形式是多样的。“想象一种语言就叫做想象一种生活形式。语言游戏是生活形式的一个组成部分:“用语言来说话是某种行为举止的一部分.或某种生活形式的一部分。”由于语言游戏与生活形式的联系.语言的意义也与生活形式紧密相连。因此理解意义。就要深人理解生活。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如果一头狮子会说话.我们也不能理解它。这是因为它的生活形式(不管是广义还是狭义的)对于我们来说是完全陌生的.即使它所说的是我们的话语,我们也无法理解它。

最后.我们还要注意到.作为游戏的语言活动具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没有规则就没有语言游戏.语言符号就失去了意义。语言游戏的规则具有实践性,正如我们不是在岸边学会了游泳规则再下水.而是在下水后才懂得如何遵守游戏的规则一样,我们是从语言游戏活动中感受规则的存在,并在语言游戏中体现对规则的遵守的。语盲游戏的规则具有多样性,不同的规则带来不同的语言游戏。也会使语言符号具有不同的意义。语言游戏的规则也是易变的.在我们玩游戏时.“我们不是也有‘边玩边制订规则’这样的情况吗?而且也有我们边玩边修改规则的情况。借助于语言与游戏的类比,维氏说明了语言使用规则的不确定性和可变性。给语言制订新的规则实际上就是使语言在新的情况下具有新的用法,而新的用法则意味着字词具有新的意义。

有规则,就有遵守的问题。人们如何遵守规则呢?维特根斯坦在此提出了一个悖论在他看来.人们往往“盲目的遵从规则:因为语言游戏是在我们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我们又只能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才能从事语言游戏遵守规则成了一个进退维谷的问题悖论如何消除呢?我们还需诉诸于上面提及的实践。“遵守规则’是一种实践”在生活形式的实践中,在每个具体的语言游戏的活动中来显示遵守或违反规则的情况。“规则悖论”只是脱离语言游戏,抽象的静观规则而产生的问题。总之.在其后期.维特根斯坦提出了一种全新的语言哲学观:语言游戏观.否定了奥古斯丁关于语言与实在一一对应的精致的语言图画.摈弃了追问语占本质的企图,而且在意义、规则等问题上提出了崭新的观点。与前期语哲观相比,他从理想语言观转为后期的lt-常语言观,从追求意义转换为观察用法.不求本质,但求相似.摈卉了《逻辑哲学论》中严格的埋辑形式而转向流动的生活形式。

2后期维氏语言观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影响

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丁首创,他指出.“说话就是做事”,人们借助于语言表达式可以完成各种各样的行为。其学生塞尔继承了他的言语行为理论,并在分类等一系列问题上作了重大补充与修改,使理论进一步系统化、严褂化仔细分析这一理论,不免发现其与后期维氏语言哲学观之问的相似之处。笔者拟在下文深入分析言语行为理论对后期维氏哲学的继承与发展。

(1)日常语言分析。奥斯丁与塞尔属于鼎盛一时的日常语言学派,他们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关于日常语言的理论。奥斯丁说:“我们所拥有的日常词汇体现了多少代人所发现的各种值得注意的区别与联系。”。因此.他认为语言哲学的目的不是七制造“理想语言”。而应该从人们惯常使用的日常语言出发,研究现实语青现象.研究日常语言的功能。塞尔继承了奥斯丁的日常语言分析法。

他们所持的这一日常语言观是与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青观一脉相承的。维特根斯坦说:“我们踏上了光滑的冰面,没有摩擦,因此往某种意义上条件是理想的.但我们也凶此无法前进。我们要前行;所以我们需要摩擦。回到粗糙的地呵上来吧!”从这里我们町以看出。后期的维特根斯坦茜定了“光滑”“没有摩擦”的理想沿青.要求回到日常生活语言。他呼吁:“我们把语词从形而上学的川法重新带回到日常用法。”“他展示了对符合常识的日常语言的充分信任,认为日常语言不仅是合适的研究对象.而且是有效的表达手段:“我要对语言(词、句等等)有所说.我就必须说日常语言。”维特根斯坦还认为,日常语言并非如罗素、逻辑经验主义者、甚至他前期所言的那样,全是混乱与迷障.阻碍了人们对世界对生活的正确认识#而是相反.由于它嵌进了我们各种各样的“生活形式”中,因此更加接近,更加真实地反映了我们的生活。维氏的日常语言观颠覆了索绪尔等人确立的“语言”的统治地位.将抽象的语言还原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具体的“言语”活动。奥斯丁与塞尔等人继承了这些观点.认为日常语言本身是完美的、正确的。奥斯丁相信:“对一种自然语言.比方说英语的某些表达式的日常使用方式进行艰苦的研究具有肯定的价值”正是在这种日常语言的分析上,奥斯丁才首创了后来卓有影响的言语行为理论。

不过.需要注意.维特根斯坦与奥斯丁、塞尔等人对日常语言分析在研究动机上是不同的。维特根斯坦“没有而且也不希望对日常语言作出语言学或逻辑上的技术分析,他的日的只俏送ü吻寤蛎枋鋈粘s镅缘闹谷酚梅ǎ瘟拼?a class=content_a href=lunwentianxia.com/class_free/21_1.shtml>哲学的语言疾病’,而言语行为理论则是描述某些语词所能完成的各种不同的功能以及完成这些功能的条件。维氏也曾洞察到.日常语言学派的成员“与其说是哲学家,不如说是语言学家”。

(2)行为角度。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在于“说话就是做事”。“一段育语的发出正是一个动作的实施”。这一点从奥斯丁的著作名“howtodothingswithwords”即可见一斑。后人对这一“说话即做事”的角度评价极高。当代德国哲学家施太格缨勒在《当代哲学主流》一书中曾写过:“说起来这正是荒唐。而且对于过去2500年问所有那些以任何一种方式研究语言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件令他们感到麓耻的荒唐事,即他们竟然没有远在j.l.奥斯丁之前就作出这样一种其本质可以用一句很简单的话来表示的发现:我们借助与语言表达可以完成各种各样的行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到有一位哲学家发现存在象言语行为这样的东西时,已经是现代哲学中‘语言转向’几十年后的事了”。施太格缪勒充分肯定了奥斯丁在创立言语行为理论方面的功绩,但对奥斯丁之前的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做的批评却不免偏颇其实。在后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观中就有与之相近且比较明确的“行为”论述。维特根斯坦说:“语言游戏’这个用语在这里是要强调.用语言来说话是某种行为举止的一部分。“词语就是行动”。他把语言与活动紧密相连.

将无主体的语言分析引向有语言主体的言语行为分析。把维氏与奥斯丁的思想对比一下,我们不难发现两者庄主张方面的共同点.这充分说明了言语行为理论中的“维氏烙印”。当然,不可否认,奥斯丁、塞尔等人对言语行为的研究要比维特根斯坦在这方面的论述深入、全面和系统得多。.

(3)初步分类:述谓句与施事句。奥斯丁早期将日常语言的基本功能分为述谓式和施事式两种。相应的,就有述渭句与施事句。述谓句的功用在于描述情况和报道事实.施事句则在交际过程中直接利来施行某种行为.例如:许诺、命令、命名、感谢等等。维特根斯坦虽来做明确的分类.其论述却是与奥斯丁异曲同工。他要求与传统观念彻底决裂:“别认为语言始终以单一的方式起作用.始终服务于同样的目的传达思想。”这一决裂实际上是区分了语言的描述功能和其他功能。“我们称之为‘符号’、‘语词’、‘句子’的.所有这些都有无数种不同的用法”,略举一些,各种各样的语言游戏包括:下达命令以及服从命令、演戏、唱歌、讲笑话、把一种语言翻泽成另一种诳言、请求、感谢、谩骂、问候、祈祷等等,这又是何其相似的论述。与奥斯丁不同的是。维特根斯坦以“多样性”来指这各式各样的功能,而“多样性”是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对“语句描述事实”这个传统观念的冲击不太明显,而奥斯丁则明确提出了“施事”的概念,矛头直指传统。在此之后,他还作了更系统的分类:评判行为、施权行为、承诺行为、论理行为、表态行为;塞尔进一步修改,分为:指令行为、承诺行为、断言行为、表情行为、宣告行为。言语行为由此得到广泛关注与研究。

(4)言语行为三分法。奥斯丁在其言语行为理论后期提出了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法.分别为“说话行为”(1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e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也有学者把它们相应的译为“言之行”、“言之的”、言之果”)。通俗的说,说话行为是指说出合乎语言习惯的、有意义的话语;施事行为指在特定的语境中赋:有意义的话语一种。言语行为力量”(illocutionaryforce)}墩效行为则指说话行为或施事行为在听话者身上所产生的某种效果。例如:a说话行为——他对我说:“你不能做这件事。”;b施事行为一他抗议我做这件事;c墩效行为——他使我清醒过来,不让我任性下去或他使我烦恼等等。如果我们把上述三分法与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对“板石!”的分析对比一下.便不难看出奥斯丁的三分法与后期维特根斯坦对具体交际中语言意义的分析的相通之处。维特根斯坦假设一个在建筑工地上建筑师和其助手的对话过程。a——建筑师对助手喊出;。板石!”“在喊‘板石!’时.我(建筑师)所要的却是他(助手)拿给我(建筑师)一块板石。阻助手把板石递过来(“一方喊出语词.另一方依照这些语词来行动”可以说,相通之处。显而易见。不过.维特根斯坦如此分析的目的是为了提出语言游戏说.以反驳奥古斯丁为代表的传统语言观,也因此并未沿着行为这条线深入下去,而奥斯丁则志在从行为角度对日常语言的分析,三分法的提出,使其言语行为理论进一步趋于系统化和精确化。

(5)间接言语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丁的理论并作了重大补充。其中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是其最重要的成就之一。塞尔区分了说话者话语中旬子的字面意义与他交际的话语意义。句子的字面意义与话语意义一致的是直接言语行为;字面意义与话语意义不一致,则为间接言语行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通过完成一种以言行事而间接的完成另一种以言行事行为。”例如.你能把盐递给我吗?”字面上只是一个询问,实际上却是一个命令。其实.维特根斯坦早就在二十年前就注意到,句子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问接的关系。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可以设想一种语青,其中所有的断言都具有设问的形式和语调;或每个命令都具有‘你愿意这样做吗?’这样的提问形式。这样一来,人们也许会说;‘他说的句子具有问句的形式.实际上却是个命令。’一一即在语言实践中具有命令的功能。维特根斯坦在此揭示了语句的结构与功能间存在的非直接的多元关系。不过维氏旨在以此说明语言游戏的多样性、复杂性,而塞尔在这方面比他走的更远,明确区分了结构与功能问的直接对应和间接对应关系,使得言语行为理论更为完善.

第11篇

关键词:哲学;建构主义;国际关系

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开始突破了现实主义一统天下的局面,朝多元化、跨学科、交叉性的方向发展。冷战结束后,这种多元竞争的局面更加活跃。这一时期兴起和逐步完善的以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Wendt)为突出代表的国际政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日益受到人们重视,成长为势头强劲的理论学派。它与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制度)主义一起,成为了当代最有影响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且渐有后来居上之势。建构主义的理论基础,探讨的主题,考察问题的角度、方法和思路都与哲学有着紧密的关联,或者说有着鲜明的哲学特征。

一、建构主义的哲学基础

建构主义原本并不是国际关系学界的概念。它最初被用于教育心理学领域,曾经出现在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论述心理发生发展及认识形成的著作《发生认识论原理》当中。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被用来说明儿童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通过“同化”与“顺应”两个基本过程,逐步建立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发展自身的认识结构。这一心理学基础应用于教育学中,即演化为以学生为主体,教师、学生、教材(知识)、媒介四要素相互作用的建构主义教学模式。[1](P58-60)

对建构主义使用最广泛、最深刻的是社会学领域,建构主义被人们公认为社会学领域内的概念或方法。这也是国际关系领域内的建构主义被称为“国际政治社会学”的原因。在这一领域,建构主义主要是指一种系统的社会学方法论,即从社会化、规范化的宏观整体出发,研究社会体系、构成这一体系的个体及其观念、身份和行为实践。

国际关系社会建构主义理论可以从法兰克福学派的批判社会理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韦伯的政治社会学、米德的符号互动理论等找到其深厚的社会学渊源。[2](P1)然而,作为一种足以挑战国际关系主流理性主义学派的全新理论,建构主义首先要做的就是夯实它整个理论大厦的根基,建立与之相联系的深厚哲学基础。

哲学是什么?形而上地说,“哲学是指导人们生活的艺术或智慧”。形而下地说,哲学是人们理解世界和人自身的一系列基本观点和方法,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价值观。哲学源于人类好奇的本能和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它的永恒主题是人。[3](P4)

亚历山大·温特的《国际政治社会理论》是全面提出和阐述国际关系建构主义理论的代表作,著作的第一部分基本上是社会理论和哲学理论。[4](P3)温特从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等各个方面讨论了社会建构问题,同时建构了他“温和建构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一是基础性层面,即第二层面问题,涉及有什么内容以及我们怎样解释和理解建构主义”。[4](P5)建构主义在其理论部分的中心词语是:社会结构,施动者,共有观念,建构。即认为:国际社会的结构是由国际体系的施动者通过其共有观念来建构的社会性结构,而非纯粹的物质性结构;即使是行为体自身的身份和利益也不是天然固有的,而是由共有观念和与之相应的社会性结构来建构的。这是国际关系几大要素的基本关系问题。

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建构主义承认社会结构和行为者身份是一种存在,观念属于思维范畴,但是这一存在并不是先验的、绝对的存在,而是物质因素和思维共同建构的存在。它们的联系就在于思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存在,同时建构了存在。而存在既是已有的物质存在,同时也是受思维影响的存在。因为世界毕竟只是人们所认知的世界。(比如,我们现在看到的太阳,其实只是感受到了它在几分钟以前放射出的光芒,而不是此刻真正的太阳的状态。)这也就是说,建构主义并不否认理性主义所讨论的世界具有客观性,并且可以认识,但是这种客观性只有在认识的主体间才能得到体现。因为认识客观世界必须在认知实践中才能实现。[5](P30)

建构主义试图以整体主义和观念主义的方法,诠释国际政治的体系和个体及其相互作用,对观念的建构作用、社会结构和行为体的相互作用的阐发带有明显的黑格尔辩证唯心主义哲学的痕迹。它所宣称的“探求国际政治环境从洛克文化到康德文化的过渡”,追寻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友谊的目标取向,则更鲜明地展现了建构主义类似哲学的价值追求。

二、建构主义与人、社会、观念

在国际关系的动力和构成问题上,建构主义认为,国际社会的主要施动者“国家”实际上是无法看到的,国家行动依赖于个人活动,个人的共有知识再造了国家作为团体人或团体自我的观念,“国家也是人”[4](P272-278)。实际上,相对于理性主义把国家设定为“理性经济人”的那种人格化来说,建构主义更加深刻地分析了个体主义的人和人性,它揭示出,施动者(国家)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意愿的多元化作用建构了国家的共同观念,从而影响国际政治。它甚至把国家比拟为人,但它是一个有观念和主观性的“人”,而不是一个客观的符号。从这一点来说,建构主义可以称得上是人本主义。

而人恰恰是哲学的主题。哲学探讨人的肉体与灵魂、生存与毁灭、精神与价值以及人与他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建构主义从具有主观观念和主体认识功能的“人”的角度来观察世界,考察国际关系,实质上是在阐述关于人、人的观念、人与社会(国家层次和国际层次的)相互关系的建构主义主张。

建构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关系规定了人的存在,而社会的人及其观念共同建构国家,从而建构整个世界。建构主义从它的角度揭示了人存在的意义以及国际关系的实质:即国际关系从根本上说是人与人的关系,从特征上看是扩大了的人际关系,是人以及人们的共有观念建构起来的一种社会关系。由此,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凭空的,不是先验的,而是人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互动的结果;不是不包含人的观念与价值的“冰冷的机器”,而是能够体现人的主体性、社会实践性和主观能动性的政治现象。它跟国内政治一样,是公民的意愿与选择的多元化作用的结果。建构主义发掘人,人的观念和国际社会与国际关系的联系,把三者有机地统一了起来。它拉近了个人与国际关系的距离,使国际关系变得人性化,使国际关系不再是实质上只作为概念存在的“国家”之间的事,使人性回归国际政治。[4](P31)这不能不说是建构主义对国际关系理论的重要贡献。

三、建构主义的世界观与价值观

所谓世界观,通常是指人们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而价值观则反映人们的需要、取舍、倾向和意愿。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说”,注重价值观,世界观与价值观反映哲学的特性。

建构主义的世界观是明确的。它认为,“世界无政府状态”是一种特定事实,但是它不是先验的、自在的。它是世界体系的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因而也是可变的。这在哲学上就是说,世界是我们所认识的世界,也是我们的世界,人对世界来说不是无为的。这样,建构主义既肯定了现实主义关于世界无政府状态的实在性,肯定了新现实主义关于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又修正了这两者的观点,把这两种理论避而不谈的“世界无政府状态到底是怎么来的”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并且深入研究,进而提出了自己革命性的理念主义观点:“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由物质力量决定的”[4](P1)。与此同时,建构主义用辩证主义哲学的方法,把新现实主义体系理论所忽略的单位层次因素对体系的建构作用,作为建构主义所要解决的另一个中心问题。而它的答案就是:“结构引导角色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重新界定它们的利益和认同甚至角色自身。”[6](P380)简言之,这个国际关系的世界,实质上是体系和施动者(包括共有观念)之间的相互建构。这是国际关系的基本状态问题。

与此相应的,在国际关系的发展趋势和方向问题上,建构主义坚决摒弃了科学行为主义的所谓价值中立,在现实的基础上提出了国际关系研究的价值观问题,提出了理性的“理想主义”。它认为,既然国际体系的施动者国家是个体人共有观念的集合,世界体系是由施动者及其共有观念建构的,体系也建构了施动者的身份和利益,而和平、幸福与友谊是正常的个人的需要,那么也就有理由相信,国际社会可以坚决地抛弃“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霍布斯式无政府文化,从竞争对手式的当代洛克文化状态走向相互友爱的康德文化,从而确保世界的和平和人类的福祉。建构主义认为,国际体系结构可以变化,变化的方向是向前的、进步的、乐观的,从而国际关系也将向着和解与和平的方向发展。它断然拒绝了现实主义关于国家的自私本能导致国际关系悲剧循环的理论,在肯定由于国家的选择和实践的消极和失误有导致国际社会“依然陷于洛克文化之中不能自拔”[4](P42)的可能性的同时,展望了国际社会的光明前途,并对有实力的大国以及它们的选择和努力寄予厚望。这一点与哲学中关于社会发展的螺旋式上升理论殊途同归。四、建构主义的方法论

建构主义成型于旧的国际格局解体、新的格局尚未形成的国际关系大变革时代,实践的需要呼唤理论的创新,建构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由此应运而生。但是,理性主义方法统治国际关系理论界已有多年,建构主义如何引导人们摆脱绝对理性主义的束缚,从一个崭新的视角来分析和研究国际关系呢?

建构主义的方法论特征是整体主义,它从国际体系结构的总体出发,强调体系对国家的建构作用,特别是国际体系文化对国家身份和利益的建构。首先,它引导人们怀疑理性主义关于行为体身份不变的假定前提,通过两个相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不同关系和观念,[4](P40)轻而易举地对理性主义理论的这一固有缺陷进行证伪。国家间关系是变化的,国家之间彼此的看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一点人人皆知,因而理性主义理论派别对此根本无从反驳。然后,进一步归纳得出:建立在实证主义和因果性解释基础上的理论假定———国际关系是一个外在的客观现实,可以通过自然科学方法加以证实的观念———是错误的。因为社会历史事件是不可逆转、不可还原的,它只能由我们,站在各自不同的位置,带着各自特有的知识、经验、价值和道德观念去认知。进一步说,完全客观的现象即使存在,对于人来说也是没有意义的,理论研究者诠释的所有事件都是人们主观认知的现象,它不能脱离物质因素的作用,但观念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的。而国际关系的实质,就是结构、施动者和共有观念的互相建构。建构主义用普通的哲学逻辑方法,向人展示了一个建构主义的国际关系世界。

但是,如果我们追问,建构主义最初是何以发现和断言国际关系的这种建构主义特征的?因为观念建构体系,体系与施动者互构本身也是不能由科学加以证实的,恐怕这只能归功于建构主义的最初创立者们所谓“智的直觉”了。

五、结语

从哲学视角考察和分析建构主义,无疑会让对这种理论更加充满期待。温特的建构主义理论是辩证的,它重视理念的作用,又不否定物质;它是实践的,它把国际关系中问题的最终解决出路放在国家的实践上;在分析体系结构和国家时,它实际上是真正承认现实的理性主张,却又对国际社会达到互相友爱的康德文化状态充满理想主义的激情;它把国家比拟为人,从人本、人性来考察国际关系的真实属性。温特“温和建构主义”的本意是要在传统理性主义与反思主义之间找到一条中间道路[4](P2),却开辟了一方研究国际关系理论的全新领域。

[参考文献]

[1]何克抗建构主义革新传统教学的理论基础[J]中学语文教学,2002(8)

[2]郭树勇,叶凡美试论建构主义国关理论及其社会学渊源[J]国际观察,2002(1)

[3]胡军哲学是什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4][美]温特国际政治社会理论[M]秦亚青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第12篇

作为复杂的大系统,大学拥有诸多利益相关者。根据利益相关者所依存空间的不同,又有外部利益相关者和内部利益相关者之分。大学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伴随现代大学逐渐由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影响大学生存、发展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主要有政府、社会和学生家长。首先,政府是大学外部首当其冲的利益相关者。在我国,现代大学的产生具有鲜明的政府介入因素。近年来,虽然政府对高校的管理方式正逐渐由“传统的垄断式全能管理,转变为赋予学校一定自的有限管理”。但政府作为利益相关者,对大学的生存发展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始终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其次,社会是大学外部十分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当代,大学与社会已日渐形成深刻的互相“嵌入式”关系。一方面,大学的发展离不开社会,企业、社会的参与和捐助是大学获取资源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社会的发展也离不开大学,社会需要大学源源不断地为其提供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所需要的各类高级人才,需要大学直接为其提供知识、技术和咨询等服务,以解决社会生产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再次,学生家长是大学外部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学生能进入大学就读,家长是主要的“买单者”。作为高等教育产品的实际出资购买者,学生家长自然十分关心产品的性价比问题,即与自己所付出的学费相比,子女在大学的求学能否“学有所值”。大学的内部利益相关者。大学是学校管理者与广大师生员工共同工作、生活的场所。在大学场域内,管理者、教师和学生是最主要的三大利益群体。管理者是指在组织中通过协调其他人的活动,达到与别人一起或者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目标的人员。大学的管理者主要包括学校机关及下属二级学院的管理人员。教师是大学职能的践行者,是影响大学生存与发展的首要因素。因此,教师理当是大学内部十分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学生是大学教育的对象,是大学赖以存在的根本。在我国,随着所有高校基本完成招生并轨和学生缴费上学改革,成本回收制度逐渐全面推行,学生缴费开始成为大学发展的重要的、可靠的资金来源。学生成为大学的买方市场,使其作为大学利益相关者的地位日趋凸显。

二、大学利益相关者的实践立场

大学组织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由自身的利益诉求出发,往往具有不同的理念认识和实践取向。他们对大学为何存在、大学应如何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回答,正是其实践立场的具体表现。社会与政府立场。在我国,政府与社会的立场应具有较高一致性。理由在于,政府内生于社会,是代表统治阶级实行政治统治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构,而我国的国体又是人民民主。因此,从本质上讲,为社会服务是政府的根本宗旨,政府与社会的理念认识、价值取向是一致的。众所周知,自19世纪末以来,政治论哲学开始成为高等教育合法存在的重要根据。高等教育机构在理解与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其随着自身规模的膨胀而表现出的对资源的渴求,促使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合作关系。在大学的办学过程中,政府与社会以政策干预、资源投入等为手段,充分展示自己对大学为何存在的理解。就总体而言,政府和社会立场具有鲜明的社会本位特征。在他们看来,大学存在的根本依据是以社会需要为导向,为社会解决发展中遭遇的各种问题。从当前来看,发展经济是国家的第一要务。因此,政府与社会的高等教育立场更侧重于大学必须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特性。学生及其家长立场。从利益视角来看,家长与学生理当属同一阵营。虽然从广义来说,学生家长也是社会公众的组成部分,学生家长与社会公众存在角色重叠,但显而易见,一切为了子女的心态,促使其作为学生家长的立场要远甚于其作为社会公众的立场。学生及其家长对大学为何存在、如何发展等一系列问题的立场,主要源自他们对大学教育的期望。从理性视角分析,学生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其对学校教育的期望也是多方面的。对于学生而言,接受教育的最完美结果,无疑是成为百科全书式的人物,不但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且最好琴棋书画无所不能。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层面的人才培养目标。由于学校教育以及个人智能结构的局限性,真正的百科全书式人物实在屈指可数。因此,对于大多数学生家长或学生来说,接受教育还有更现实的立场,那就是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从实践层面审视,较完美的未来生活首先取决于获得较理想的职业,而大学教育本身就带有明确的职前教育性质。换言之,借助于大学学习,发展职业技能,以在未来获取理想职业,是学生及其家长的主流认识和基本实践立场。大学管理者立场。大学管理者肩负着大学生存、发展的重任。在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垄断式全能管理,致使大学成为行政部门的附属机构,政府直接主导着学校的运营。管理者在事实上扮演着政府代言人和指令执行者的角色,政府立场与大学管理者的立场具有高度一致性。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有关大学为何存在、大学如何发展的立场,事实上也就是大学管理者的立场。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推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政府对大学的管理逐步由传统的事务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大学开始成为具有相对自的办学主体。大学自主办学地位的增强,意味着大学管理者立场的部分调整。大学管理者无须再紧跟政府指令亦步亦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有权决定大学的发展方向。然而,即便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学校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共性,依然决定了政府的高等教育投入是大学最重要的资源保障。因此,出于组织生存发展的需要,大学管理者往往会基于理性最大化的视角,对政府的高等教育投入政策做出一种有利于自己的解读。即以如何实现自己所在组织的资源最大化为出发点,来确定自己的实践立场,进而安排自己的行动。由此可见,大学管理者的立场并不完全代表政府的立场,而是一种相对功利主义的,带有一定“投机行为”的立场。教师立场。从学理上讲,大学教师应与政府和社会持相同立场,因为在相关教育理论中,教师往往被视为社会的代言人,教育活动据此经常被解析为“社会通过学校对学生所施加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然而,从实然层面看,受传统教育理念和教师个人主义利益视角的影响,教师对于“大学为何存在”的认识和行动,并不与政府和社会相一致。具体说来,教师立场,尤其是关于大学人才培养的立场,通常呈现两大鲜明特征。第一,认识上的素质取向。近年来,在提倡素质教育的时代背景之下,大学教师对培养什么样的人的认识,经历了从知识取向到能力取向,再到素质取向的转变。在当前,大多数教师已充分认识到大学所培养的人才,应注重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知识、能力与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均衡发展。第二,行动中的知识取向。作为传统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人才,多数大学教师习惯于把知识的获取作为他们学习的根本任务。大学教师的这种学习经历,深刻地影响到他们的教育行为。由此,在教育过程中,多数教师依然坚守“知识至上”的实践立场。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的高校教师教学评价

高校教师的教学评价活动是大学的重要事务,必然会引发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关注。为提高评价活动的效能,进而有效地推动大学的可持续发展,教师教学评价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必须考虑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或接受他们的约束。从利益相关者理论观之,合理的高校教师教学评价应秉承以下一些思路。确立并保障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在利益相关者视角看来,社会组织的发展有赖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任何利益相关者的消极和抗拒都可能给组织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因此,高校应把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作为追求目标,而不仅仅是个别或某些主体的利益。在高校内部,各项管理活动不是单纯的高校管理者的管理事务,而是高校内外部的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共同职责,高校的运行和发展,最终取决于不同利益相关者所集聚的“合力”。基于上述认识,作为指引高校教师发展与改进教师教学活动的教学评价,同样不能只追求部分人的局部利益,而应该确立整体利益观,保障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力求通过教师教学评价的实施或调整,促使高校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得到维护或进一步的满足。唯有这样,教学评价活动才可能获得最为广泛的认同和支持。创设不同利益相关者参与评价的平台。现代大学已不是纯粹的象牙之塔,而是更多被人们认为是仅次于政府的社会服务站和社会变革的工具。换言之,现代大学已非社会的孤岛,它正在走进社会的中心。鉴于大学与社会的关系如此密切,有关大学的改革活动绝不是社会的孤立事件。人才培养是大学的中心工作,而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要路径和手段。因此,教师教学评价改革理应是大学改革活动的重大事件。

第13篇

关键词: 高中哲学教学 人文关怀 惯性做法 渗透方式

一、反省两种惯性做法,警示人文关怀。

高中哲学,即哲学的入门。哲学是揭示整个世界,即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领域的规律的科学理论。哲学,逻辑严密、体系清晰。教师在教授高中哲学这门课程时,往往非常注重教材的网络和体系,比如,强调高中哲学的两大模块: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中,分为辩证唯物论(物质和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唯物辩证法(联系、发展、矛盾以及辩证否定观)及认识论(实践、真理)。历史唯物主义中则包括:历史观、价值观、人生观。许多教师这样的操作已经持续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已经驾轻就熟。诚然,这样的教学方式是必需的,也是合理的,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学生把高中哲学“读薄”,“读易”。但是我们不应该忽视掉,在这样非常强调高中哲学的“科学性”、“正确性”、“系统性”的教学过程中,往往被忽略掉的是如何让学生在哲学的教学中,感悟人生,反省人生,激励人生,如何让哲学温暖心灵,指明方向。

和上述的教学中的惯性做法相比,“实践性”乍看起来,被认为是贴近学生的人文关怀的维度的。哲学从实践出发认识人和社会,把社会生活的本质归结为实践,并且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教师在高中哲学的教学实践中,对哲学观点的阐释中,教师往往也会截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实例。在有限的教学资源环境下,有些教师也能够带领学生参加实践活动,丰富人生经历。这种教学方式诚然使晦涩的哲学理论生动化,易于学生的理解与接受。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高中哲学教学中的“实践性”操作,很难有较好的效果。首先是受到课时、教学资源的限制,教师无法把“实践”贯彻到底;其次,蜻蜓点水式的举例无法深入学生心灵;最后,如果教师无法改变“教授者”这一单一的身份,填鸭式的灌输“实践”甚至会产生反效果。所以,仅仅注重课堂举例和有限的社会实践往往难以体现人文关怀的真正主旨。

那么,在高中哲学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给予学生怎样的人文关怀呢?

二、直达心灵,哲学课堂“变身”抚摸教育。

(一)鼓励学生思考和探索

大教育家夸美纽斯说过:应该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把孩子们的求知与求学的欲望激发起来。[2]教学如果不成功,不能归咎于学生,而要归咎于教师无能,“假如学生不愿学习,那不是别人的过错,而是教师的错处”。因此,在哲学的教学中,如何通过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让学生理解并参透哲学的观点和理论,就需要教师鼓励学生做一个真正的追求“智慧”的哲学人。“物质”概念是高中学生最先触碰的哲学概念,论证“世界的本质是物质”,则是学生首先面对的一个命题。有一位政治教师在讲解“世界的本质”时,首先,带领学生畅读了一本哲学启蒙书《苏菲的世界》,把学生带进一个梦幻般奇妙的哲学世界,学生们仿佛自己是就是主人公“苏菲”,然后聆听学生们对世界的思考。让学生充分探讨,在你心中,世界是什么?“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位教师还让学生假设自己身处古希腊的爱琴海,为什么古代哲人会发出“世界的本原是水”的感慨。学生的思维一下子被打开了,学生不仅探讨了为什么世界的本原是物质,而非神、上帝等,而且在探讨的过程中感受到了自身的伟大和渺小,感受了生命的力量。此外,师者可以通过辩题的设计、活动的探究等形式,引导学生去感悟哲学,领会观点,学生不仅仅是哲学知识的学习者,更是哲学智慧的探寻者,学生的学习真正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直面学生的困惑与不安

高中生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对世界的审视有他们的理由和关注点。同时,他们也是非常容易困惑的群体,他们会困惑我为什么要学习?学习如此辛苦到底为什么?他们也会困惑我们逐渐恶化的环境何以让人类世代延续?他们还会困惑为什么社会上的阴暗面越来越多?教者虽然不能为每一位同学指点迷津,但是可以与他们共同探讨生命的真谛和生存的价值。我们常常讲,矛盾具有普遍性,教师首先要直面学生的困惑,敢于把学生的困惑呈现于课堂。我在讲解“矛盾”时告诉学生,不是我们的社会阴暗面多,而我们的阳光越来越灿烂。很多学生因为这句话,一下子豁然开朗了,“是啊,是啊”,他们发出由衷的感叹。我们可以通过课堂教会孩子一分为二地看问题;鼓励孤僻的孩子,正确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不拘泥于自己狭小的世界;激励沉闷的孩子,直面未来,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理论是晦涩的,呆板的,可是课堂是充满灵性的空间,哲学教学决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的讲解上,让学生记住一个观点是很容易的,而让学生对哲学的观点和理论心悦诚服,则需要教师拥有无限的智慧和无比的责任。

(三)关怀“人的幸福”

人文关怀,最终要关怀人的幸福。这里的人,不是具体的每个人,而是“大写”的人,当然包括学生,也包括教师自身。高中的学生即将面临择业或者进入高等院校进一步深造。无论怎样,他们都将接受社会的洗礼,都将承担社会的责任。作为高中生的他们,会特别关注自身的幸福与否,努力做一个“大写的人”。在走出高中课堂之前,他们对于成为怎样的人才应该有成熟的思考,如何做一个大写的人,立足于社会,应该有理性的回答。哲学教师要引导学生,“用心灵去孕育心灵、感应心灵”[3],由关注自身,到关注他人;由关注身边,到关注周边,每一个师者都有责任告诉学生,要以世界为己任。高中生对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并不深入,可是他们的人生即将大步迈向前。哲学教师应该用社会的现实、成功的典范、身体的力行来引导学生,敢于思考,认真思考整个世界与未来。我们的课堂,是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的课堂,是可以思味人生的课堂,课堂虽小,海纳百川。

因此,关于高中哲学课堂如何实践人文关怀的话题是非常深刻的。如何正确处理好哲学教学中的诸多关系,达到人文的关怀的初衷,是每个哲学教师刻不容缓的使命。坚持人文关怀,需要每一个哲学教师秉持对学生的责任和对事业的热爱,关键是对“哲学”本身的热爱,对“哲学”本身孜孜不倦的追求和不断的反思,让“哲学”真正浸润师者和学生的心灵。

参考文献:

[1]张燕.新闻报道中的人文关怀[EB/OL].中国广播网,2005-11-18.

第14篇

1.临床资料

本组56例病例,男性52例,女性4例。年龄50-107岁,平均年龄为73.8岁。冠心病23例,脑梗塞13例,基底动脉供血不足3例,慢支、慢阻肺15例,其中上述疾病中伴失眠者20例,顽固性皮疹1例。

2.治疗方法

本组56例病人均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应用He-Ne激光血管内照射治疗。从外周静脉经静脉留置套管针导入光针进行血管内照射1小时,同时给与低流量吸氧3-5ml/分,激光波长632.8μm,光纤端功率2.5mv,每天一次,连续治疗5-10天为一个疗程。

3.结果

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应用ILLLI,3天内症状改善为显效

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应用ILLLI,3-5天症状改善为有效

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应用ILLLI,5-10天症状仍无明显改善为无效

4.讨论

4.1老年冠心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患者,多数由于心脑血管的痉挛,动脉粥样硬化斑块阻塞血管,或因血球压积增高,血液粘稠度增高而影响心脑血管供血、供氧而加重病理变化[1]。ILLLI利用光针将激光导入体静脉,对血管内流动的血液进行直接照射,激活红细胞,增加红细胞的变形性,降低红细胞和血小板聚集,使血粘度下降,从而改善心脑等脏器的缺血、缺氧。我们应用ILLLI治疗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有效率为75%,冠心病有效率为81%,说明ILLLI是治疗老年心血管疾病及缺血性脑血管病非常有效的治疗方法。

4.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是由于支气管粘膜及粘膜下层以增生为主的慢性炎症,一旦遇有感染、过敏或全身抵抗力下降,易引起疾病的反复发作,因此此病多见于老年人。而ILLLI治疗通过光化学和光物理作用,使机体产生一系列生物学效应,其中可调整机体免疫状态,包括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提高机体抗病能力。因此,运用这一原理,我们在临床上运用ILLLI对慢支及慢阻肺的治疗取得了一定的疗效。

第15篇

中国哲学所蕴涵的“文化生态模式”为人们反省全球范围内环境与生态危机问题提供了总体性思考的角度。“文化生态模式”是指维护文化生态生存、绵延的根本律则与运行机理。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基本的世界图式可名之为“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图式。在这一图式中,天地万物通过被生命化而统合为紧密相连的一体;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既内在于自然,又有着自己的特殊使命。立足于这一图式,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表现出了和谐性、平衡性与稳态性等颇为独异的理论特质。与现代西方以强调人和自然的二元对立为基本特征的世界图式、以通过对自然的征服和占有而求得人类社会不断“增长”为基本理论特质的文化生态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

近年来,与全球范围内对环境与生态危机的深入反省密切相关,中国哲学的“生态意蕴”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我们认为,要进一步深入讨论这一问题,应当从中国哲学所蕴涵的“文化生态模式”的角度加强总体性的思考。这里所谓“文化生态”,是指由构成文化系统的诸内、外在要素及其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生态关系。“文化生态模式”则是指维护文化生态生存、绵延的根本律则与运行机理。

由于人是以类的方式存在于宇宙之中的社会动物,一个文化系统的文化生态必然涉及到人与终极实在、人与自然宇宙、个人与他人以及人之身心之间的关系。正是这些方面构成了特定文化系统的基本存在形态,亦即文化生态模式的基本“世界图式”。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基本的世界图式可名之为“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图式。

在这一图式中,天地万物通过被生命化而统合为紧密相连的一体。中国哲学看待天地宇宙以及万物的基本范式就是“生命典范”的,即自觉地把天地宇宙以及万物均看作是类人的存在、有生命的存在。这在作为中国哲学之思想源头的《周易》哲学中即已奠定了基本精神方向。正是借助于生命典范,《周易》建构起了一个涵容天地人“三材”、足以“曲成万物”、“范围天地”而又以“道”一以贯之的机体网络系统。沿着《周易》哲学所开辟的基本精神方向,以儒家和道家为主体的中国哲学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这一以生命典范贯通天地万物的世界图式,从而形成了“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论”。在这一世界图式中,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既各自构成相对独立的系统,又共同构成了一个紧密相连的整体。它们之中莫不包含了某种内在的生命力量亦即“道”或“天道”。“道”或“天道”构成了万物的存在根源,同时也是贯通万物的内在本性。以生命体存在的万物统领于“道”或“天道”,共同构成了充满生机的大化流行。

在这一图式中,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既内在于自然,又有着自己的特殊使命。它强调,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人是内在于而非外在于天地万物的。《周易》哲学从两方面突显了天地万物对人的内在性。其一,天地万物构成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存在前提。《序卦》明确指出:“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这显然是把天地万物的存在看作是人、人类社会存在的前提。其二,天地宇宙亦是人的价值之源,人之所以为人所应具的德性是“法天效地”的结果。这从《系辞》“生生之谓易”与“天地之大德曰生”的论断中即可清楚地见出:“生”不仅是天地之基本的存在形态,而且更是天地之最高德性,正是天地宇宙所昭示的“大德”为人类提供了价值的源头。由此,《周易》开启了后儒以“生”释“仁”,将人之本质属性与天地之德相联系,以为之确立形上根据的基本精神方向。与此同时,人作为大宇长宙中唯一具有灵明者,又不是完全类同于其他万物的存在,而是具有一种特殊使命,即只有通过人的存在而不仅更为充分地实现天地之道,而且使之发扬光大。《中庸》所谓“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所言明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人虽有着与其他万物不同的特殊使命,但归根结底依然是为了实现天地万物自身本有的内在价值。

立足于“生机主义的万物一体”的世界图式,中国哲学“文化生态模式”表现出了和谐性、平衡性与稳态性等颇为独异的理论特质。

追求和谐是中国哲学中包括《周易》哲学、儒家哲学与道家哲学共同具有的价值取向。即以儒家而言,对普遍和谐的追求自孔子起就已奠定了基本精神方向。原始儒家的这一理论意向经后儒的不断发明推广而成为儒家基本的价值取向之一。《中庸》指出:“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明确地表示,建立在“中”这一天下之大本基础上的“和”是天下之达道,人能够达致天下之达道,则可以使天地万物达到各安其所、物各付物的理想境界。在儒家哲学中“和谐”与“生生”又是紧密相连的。扩而大之,亦可以说,“生生”与“和谐”的一体,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的价值理想。

所谓平衡性,即将万物走向和谐看作是一个趋向于生机平衡即事物的构成要素之间和谐共处、共生并形成相对稳定、协调之均势的过程。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其一,就世间万物的基本存在要素而言,它们均是由既相区别又相渗透从而形成相对稳定均势的两方面即阴阳构成的。在中国哲学家看来,天地宇宙、万事万物无一不是阴阳二气的产物。阴阳二气又是互相渗透的。阴阳互渗互透,阴中有阳、阳中有阴,阴阳相需、调协而生化万物,成为中国哲学世界图式论的一个基本观点,本身即是相互渗透的阴阳之间的协调、平衡被看作是天地万物得以存在的一个基本前提。其二,就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来看,亦体现为阴阳之间在相互对待的平衡中通过此消彼长的不平衡而走向新的平衡的过程。换言之,亦即将事物的变化发展看作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中国哲学的这一理论特质在作为理解天地宇宙之基本观念框架的“阴阳五行”论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其三,就对事物发展趋势的价值取向来看,中国哲学特别注重“中”,即构成事物的诸要素均合理合度的状态。《周易》开启了中国哲学“尚中”的价值取向,在日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中庸”、“中道”、“中和”、“中行”等学说和理念。如果说中国哲学中的“中和”理念是以中求和的话,那么,“中庸”则至少包含了为人处世以“适度”(无过无不及)为原则、通过各种不同因素的差异互补来寻求整体上的和谐统一(和而不同)、随时而中(时中)等方面的基本内容。这其中所追求的,不仅是有机的平衡,而且是动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