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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启动,其改革的基本走向是商业化和市场化。经过二十多年的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问题主要表现在:
其一,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医疗服务公平性的下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卫生费用不平衡。占全国人口2/3的农村居民只拥有不到1/4的卫生费用,而占人口1/3的城镇居民享有3/4以上的卫生费用,而且农村居民占卫生费用的比例有逐年下降的趋势。东部地区的人均卫生费用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二是医疗保障的可及性低。近八成农村人口和近五成城市人口――亦即全国近3/4的人口尚未参加各类医疗保险,在遭遇疾病风险的时候无法得到政府的扶助。
其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日益严重。医疗体制改革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的增长和卫生费用的增长极为迅速,大大超过了GDP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据统计,从1989年到2001年,按当年价格计算,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39.3%,而在同一时期,平均每一门诊诊疗费和日均住院费则分别增长了96.5%和99.8%。
其三,医疗卫生服务和卫生投入的绩效低下。有关卫生统计表明,虽然中国人口还在增长,但医疗机构的门诊量却在下降。2003年全国医院和卫生院门诊总量为20.96亿人次,比1993年减少了1.09亿人次。但同期城乡居民的两周患病率却从140.1%提高到143.0%。另据统计,2002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已经增至5.24%,2003年超过5.4%。但尽管如此,居民综合健康状况却没有明显的改善,在某些领域特别是公共卫生领域,一些卫生、健康指标甚至恶化。
其四,卫生资源的布局与结构不合理,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并存。我国的卫生资源约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大城市。大城市一些高精尖医疗设备的占有率已经达到或超过发达国家的水平,明显过剩。而医疗机构为了收回投资成本和追求高收益,随意对患者使用大型医疗设备,乱检查、重复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患者的负担。与此同时,市县以下公共卫生机构特别是一些农村的医疗卫生机构却缺乏一些基本的医疗设备和条件。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以商业化、市场化为走向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规律,将市场经济的原则移植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医疗卫生事业中来。二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管理责任缺失:如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卫生资源的配置极不合理,对医疗卫生机构缺乏有效地监管等。
二、要解决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的问题,既不能继续沿着完全市场化的方向继续走下去,也不能走回头路,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卫生体制。必须根据我国国情,在总结以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卫生体制。
一是要明确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定位。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社会所能提供的医疗卫生资源是有限的,但社会成员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几乎是无止境的,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确立合理的医疗卫生的基本目标。要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的目标定位,坚持这一目标定位,对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在医疗体制改革中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一般来说,在经济活动中,公平与效率是一对矛盾。坚持了公平,就会影响效率;讲究效率,就会有失公平。但两者不是绝对矛盾的,也有相统一的一面。如果经济活动的规则公平,制度完善,管理科学,是能够同时实现公平与效率的。计划经济时期,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当低的情况下,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中国用占GDP3%左右的卫生投入,大体上满足了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国民健康水平迅速提高,不少国民综合健康指标达到了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绩效十分显著。因此,在我国未来的卫生体制改革中,应理直气壮地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论文摘要:本文从明确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目标入手,依据公共经济学原理,提出了构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框架的思路,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体制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城镇和农村医疗体制等方面的内容。
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目标
(一)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
医疗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所谓“公益”,泛指公众的、公共的利益。公益事业是一种行业性质的界限划分。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共同需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体现广大人民和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共同需要。福利性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属性,体现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承担一定社会分配职能的特性。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目标
本文所指的医疗卫生资源是开展医疗卫生保健活动所使用的社会资源,即社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
1、实现全体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目标。
2、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NI标(MDGs)中的人口和卫生健康发展目标
3、实现与小康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目标。
4、普及医疗卫生教育,实现全民健身和建立高效、灵活、接近患者的医疗卫生体系。
二、对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和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划分
(一)对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划分
对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进行划分,即运用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界定医疗卫生产品的性质,原则上可将其划分为: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产品,如有些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督监测。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私人产品,如私人保健。
(二)对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划分及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需求组合
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权利和义务规范,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可以划分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与非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政府应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而居民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由个人负担。
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城镇和农村医疗体制
(一)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医疗体制的建立
1、从医疗服务的供给来看,主要实现两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二是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2、从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方来看,要建立完善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
(二)区分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因地制宜的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对中国农村贫困地区举办合作医疗的政策建议。第一,各级政府应将卫生工作放在与发展经济和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第二,多方筹资,明确政府支持的力度、水平和目标人群。中国农村贫困地区举办合作医疗,筹资是一大难题。正常年景下,农民个人筹资1.5%一2%,各级政府用1%一1.5%的财政收入支持合作医疗是可以承受的。在多方筹资中,明确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水平不仅是合作医疗筹资的稳定来源,而且是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三,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主要理由是,如何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的健康保障制度还有一个探索的过程不宜过早的进行合作医疗立法或采取强制性措施。第四,建立合作医疗“筹资风险基金”使合作医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建议由乡(镇)政府财政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加上历年合作医疗结余资金的部分或全部,逐年累计,形成合作医疗“筹资风险基金”。第五,扩大合作医疗筹资统筹面,增强互助供给和抗疾病风险的能力。合作医疗应尽可能做到乡办乡管。在全面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可以逐步向以县为单位的社会统筹与以乡为单位的互助供给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抗大病风险的能力。
2、对农村发达地区举办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建议
合作医疗保险是合作医疗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抗大病风险是其主要特征。这一制度适合农村发达地区采用。
第一,加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立法。
第二,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村集体为单位参加。“自愿原则对社会医疗保险来讲就不适用了,这将造成逆向选择,不能广覆盖、风险分担和使抗风险能力降低,以及筹资标准不断提高,最终失去社会保障的意义。因此合作医疗保险应当采用凡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民主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以村集体为单位自愿参加。
论文摘要:在中国医疗市场存在着公立医院垄断、供者诱导消费者过度消费、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弱势群体被排除在卫生服务提供系统之外等问题。政府应该纠正医疗市场的缺陷,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如果没有政府的干预,现实的医疗市场是无效率和不公正的,也不会健康发展。医疗保健即使是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它的特殊性质也不会改变。这就决定了政府在医疗保健领域不应该放任不管而是应该有所作为。
一、消除进入市场障碍
医疗市场是个特殊的市场,存在着技术上的垄断和不完全竞争,这些特点弱化了市场机制的作用。如果没有政府的介入,医疗市场机制既不能提高效率,也不能实现公平。“第一,市场充其量只能解决资源配置的效率问题,无法解决资源分配的公平性问题。第二,也许在经济的很多领域,市场能够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但在外部性很强、。信息不对称的领域,市场往往失灵,亦即,不光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反倒会降低效率。”
政府应当承担宏观调控的责任,应将其医疗服务筹资者的职能和购买者的职能分开。无论私立还是公立医院,只要政府引导得当,都能为社会大众造福。私立医院也可以从事公益性的事业,只要政府给予支持,他们也能做得很好。政府不一定直接承办医疗卫生事业,政府应该发挥自己的监督职能,应该对市场运作的结果进行测量,而不是说只要公立医院承办了医疗卫生服务,保证了这个过程,结果就一定是实现了医疗卫生公益性的要求。
二、建立监督机制
我国的医疗卫生市场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造成医疗卫生费用失控、医疗纠纷失控、宏观调控失控。“我国医疗运动场是一个没有裁判员的运动场,或者确切地说,只是一个有着不称职、不负责任的裁判员的运动场。”因此,政府必须发挥公共管理的职能,必须设立守门人的制度,必须建立第三方购买者的监督机制。
政府发挥公共管理的职能会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公共管理有3个重要的价值取向:政治责任、公众参与和公众获得信息。公共管理的过程就是实现这3种价值取向的过程,它们都有助于控制医疗卫生费用。”政府通过提供信息以纠正自由市场的信息失真: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和法规以影响公共和私人医疗活动:政府可以向公立或者私立医疗机构购买服务纠正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垄断力量。政府可以纠正市场功能不完善,高额收费的现象。中国政府应该通过设立初级和二级医疗服务分工制度,充当守门人的角色,一方面为基层百姓享受到关心和照顾提供条件,另一方面也防止普通病人涌人大医院,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医疗保障系统涉及医疗需求方、服务提供者的关系,但医疗保障机构作为第三方对于更好地协调二者的关系起着重要作用。“要使被保障对象的健康得到有效的保障,政府还必须通过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来协调和保障三方的利益,规范各方的行为。”在医疗卫生监督方面,第三方的监督机制必不可少,“医疗保险机构建立在卫生部之外,政府会提高政府各机构实施该系统的协调能力和推进标准的压力。”
政府不应该允许医疗保险机构设定赔付的固定限额,这样保险机构就会有动力监督服务提供者的收费状况,建立医疗利用审查制度。如在美国这样的医疗市场化的国家,也设立了严格的医疗审查制度。“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美国,几乎每一个重要医疗决定都要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住院治疗需要医疗利用审查机构的批准,手术需要批准,为做其他检查延长住院时间需要批准,将患者转到康复中心也需要批准。”这种审查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标准作出决定。
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控制不是通过成本效益分析实行理性化的配给,而是通过设定~个赔付额度保证医疗保障机构收支平衡,因此医疗保障机构不关心供者是怎样提供服务的,是否选择了节省费用的合适的医疗技术,它只负责赔付固定部分的费用。所以保险公司没有激励机制去激动医疗保障机构监督约束供者的行为。医疗保险机构通过设定自付率、起付线、封顶线、可报销药品目录等各种手段,对病人的就医行为施加了严格的控制,但是对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却近乎不闻不问。
三、纠正市场的趋利性
自由市场的趋利倾向导致社会弱势群体不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救治。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干预措施,不完全依赖市场获得医疗资源的享有权。医疗卫生服务分为纯粹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准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和个人属性的医疗卫生服务3个层次。政府对于这3个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负有不同的责任。
(一)负责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关系到社会人群的健康,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是以人群为服务对象而开展的医学干预活动。这类服务包括公共卫生系统的建立、清洁水源的提供、健康教育、重大传染病的控制和预防、地方病控制与监测等服务,这类服务应该由政府承担。政府应该对具有显著公共特征的医疗卫生领域的研究开发进行直接投资,或对研发企业进行补贴和专利保护。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受益者是全体社会成员,政府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保护和增进国民健康就是履行自己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