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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系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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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体系论文

第1篇

论文摘要:韩国是新兴工业化国家的代表,在其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同时,韩国金融制度也在不断的进行变革。从韩国金融制度的演变可以得到一些经验教训,对我国正在进行的金融改革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韩国的金融制度是较为实用性的金融制度,自建国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其金融制度的沿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虽然在每个阶段,韩国的金融制度在理论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但其操作性一直不错,为韩国经济的起飞提供了保障。其发展历程可表示为“自主中立金融——管制金融——自由金融”三个阶段。

一、历史沿革

1自主中立金融阶段。建国初期为了治理混乱的经济金融秩序,消除严重的通货膨胀,消除殖民地金融制度的影响。1950年5月颁布的《韩国银行法》确立了韩国金融业的民主性、自由性与独立性,紧接着其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成立标志了韩国自由中立的金融体制开始运作。在整个50年代,韩国政府都在为巩固其新建立的自由中立的金融制度而努力,颁布了多部关于银行的法律,例如《韩国产业银行法》、《农业银行法》等。到50年代末,韩国自主中立的金融制度已基本成型。

2管制金融阶段。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金融业进入管制阶段,也是政府主导型产业金融体制时期,金融体制独立性逐渐丧失,转而成为政府推行其产业政策的工具。1962年韩国修改了《韩国银行法》,政府接管了中央银行的大部分权利,使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金融具有了合法的依据。在这一阶段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很不发达,甚至可以说是无足轻重。进入70年代,政府逐渐意识到金融多样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972年,韩国政府采取措施,整顿民间金融市场,调整和转换银行债务,降低利率等,其目的是改善金融机构状况,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3自由金融阶段。1980年韩国颁布了《一般银行经营的自律化方案》,1982年修正了《普通银行法》,开始了韩国金融业向自由化国际化发展的变革,并通过出售银行股份等方法完成了部分银行的私营化,以此来刺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但一直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金融自由化改革仍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完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私有化,而没有完成预期的自由化。

二、亚洲金融危机前后的韩国金融制度改革

20世纪90年代起韩国政府开始加大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步伐,但至爆发危机时仍有部分步骤尚未实施,例如原定于1996年实行的取消活期存款外的所有对贷款和存款利率的管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管制金融的惯性,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改革在有的地方还不够完善,甚至出现了漏洞和负面的影响,这也是其后的金融危机能在韩国造成激烈动荡的原因之一。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是政府的定位不当,在自由化改革中政府提倡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这类机构背后大都有工业集团或财阀的支持,它们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干预能力较强。第二,自金融自由化改革以来,利率管制放松过急,使韩国国内利率上升,刺激了国外游资的大量注入,并刺激了国内企业举借外债的程度,至危机爆发时,韩国企业举借的大量外债加剧了韩国金融状况的恶化。第三,金融监管不够明细化,过于追求理想目标而忽略了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政府对于金融企业的保护性太强,纵容其盲目扩张而不允许其破产,这些措施加剧了韩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三、韩国金融制度变迁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有助于恢复韩国金融的稳定,同时给其他国家提供了一定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1金融自由化是大的趋势所在。但是金融管制或者说是由政府控制金融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好处之一就是金融业可以明确而直接的为政府的战略目标服务,可以集中金融业的力量为全国的经济发展服务。韩国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正是在管制金融时期韩国的经济得到了腾飞和发展。

2政府在本国金融业发展中的定位要正确。政府干预虽然有些时候会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这却是防止金融动荡最有效的手段,但同时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干预过多就会扭曲金融业,在我国目前可表现为政府对银行的不当干预要减少,但对资本市场的控制要有力。

3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严格控制不良资产率和保证资本充足率,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加大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加强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

4协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金融倾斜的程度不能太大,强化直接资本市场在国内资本运作中的作用,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要降低,同时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降低准入门槛。

第2篇

关键词金融体系金融风险监管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显重要。国际上,金融市场动荡不定。如墨西哥金融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巴林银行倒闭等等。这些都告诉我们加强金融监管,规避金融风险,使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明斯基认为金融体系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的特征,所以金融体系风险大,动荡不稳定。克鲁格曼认为货币供给是导致金融动荡的原因,金融危机爆发的机制是货币政策不协调。从这些经济学家的观点看来,金融体系中存在着一些缺陷,所以有必要对金融体系进行监管。本文将讲述金融监管的必要性,论述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及有效的监管措施。

1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金融危机的爆发启示我们,正是由于人们对金融体系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才使经济遭受重大损失。鉴于金融体系存在着脆弱性,金融监管当局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防范和减少金融体系风险的产生与蔓延。所以金融监管是有必要的。

1.1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分为事前的逆向选择和事后的道德风险。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前,贷款人可能害怕由于对借款人的情况了解不够而遭受损失,两者在价格上无法达成一致。在金融交易发生之后,借款人可能用贷款人的资金从事风险更高的业务,以使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的运行是缺乏效率的。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信息不完全了解,监管要付出成本,以及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信息的真伪难以辨别,使得贷款人的利益和风险受到影响。相对于零散的投资者,金融中介有相对的优势处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是这种优势业只是相对的。金融中介监管作用的发挥也受储蓄者对金融中介的信心以及金融中介对借款人监管的效率两个条件的制约。

1.2金融主体的非理性

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主体绝大部分是有限理性的,一旦其决策失误,就会遭受损失。在日常经济生活中,金融市场的主体可能会盲目跟随主流,就像羊群中的羊一样,这就是“羊群效应”,也是金融主体非理性的表现之一。在金融市场上,人们常常对市场上的信息会忽视。当市场受到某些不良因素的影响时,人们往往不敢根据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而且他们对自己的投资决策怀有侥幸的心理状态。正是由于市场主体容易做出非理性的判断,就加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使金融市场变得复杂而动荡。因此就更加需要对市场进行监管。

1.3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性

利率、汇率、股票的价格是很容易变化的。一些国家为了不受国际上的因素的影响采用固定利率和固定汇率制。当他们所采用的固定水平难以维持下去时,就蕴藏了极大的金融风险。有些国家采用的是浮动利率和浮动汇率制,不对其限制,这样就会导致金融资产价格的过渡波动,过渡波动也会使金融市场受到冲击。而且各个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也非常紧密。当一方的价格发生变化时,多方的价格也会受其影响而产生波动。所以金融资产价格的波动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从东南亚金融危机我们就可以看出危机的传染力度。只有事先采取措施,才能防止危机的发生。

2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

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监管,形成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对金融机构的准入、经营以及退出进行监管。王兵、胡炳志认为,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不是一种有效监管,而只是一种存在诸多缺陷的权力监管。石全虎认为,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化程度还不高,金融体制和企业制度还不够完善,因此银行监管制度也存在一定缺陷,使银行监管的有效性打了折扣。我国的金融体系确实存在很多缺陷。

2.1我国的金融体系缺少新的金融监管理念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对金融机构的运作管理过多,致使金融机构缺乏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这对金融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阻碍作用。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差,造成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为了剥离不良资产,我国成立了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但还是有很多新的不良资产产生。由此看来我们的监管方法还是落后的。所以我们要用新的理念来应对不断变化的情况,尝试用新思路来管理我们的金融市场。让金融机构变被动为主动,提高自身的风险防范能力。

2.2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金融市场缺少约束力

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所以各个金融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导致金融市场混乱的重要原因,这也是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因素。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金融市场运行非规范化,市场上就会产生很多非公平的交易和不正当的竞争,经济主体的利益遭受损失,欺诈行为时有发生,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虚假信息、做假账。我们应从法律上保证经济主体的利益,使金融市场在良好公平的环境下运用多种手段,提高盈利水平,应对国际竞争。

2.3信息披露不完全,信息公开性差

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对金融监管的作用时非常明显的。准确、及时、全面地获取和处理各种信息对于金融业的监管和风险管理至关重要,它是对金融业实施有效管理的一个基本前提,也是市场公开原则的集中体现。因此,一国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度应与该国的市场化程度相适应。鉴于我国经济目前所处阶段,信息的公开程度是很差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的披露不完全,有的甚至做假账。由于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金融机构的报表数据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监管当局的分析就会有一定的误差,所以其提供的信息缺少参考价值。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也成为金融发展和监管的一个重要趋势。

3实现有效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3.1改进监管方式,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参照西方的监管制度,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的监管体系要形成一套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监管机制。加强金融机构的自律监管。金融机构应该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建立内部监控制度,为了实现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充分发挥各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在加强金融机构自律监管的同时,发挥行业互律组织的监管作用,防止不正当的竞争,规范金融行为,实现外在约束和内在自律的统一,使金融机构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按国际化标准建设。建立符合国际要求的监管制度和监控指标体系,培养一大批监管专家,按经济区域设立分支机构,淡化地方政府干涉,提高监管效率。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上日益复杂的金融环境。

3.2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

近年来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先后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保险法》、《票据法》、《担保法》等,初步建立了金融法制框架。但当前金融法规还存在着前瞻性不强,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等问题。某些重要领域还处在空白阶段,如基金法、期货法,是有待加强的金融监管重点。从而为制度化、规范化金融监管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础。制定的法律细则要具有可行性。如果制定出来的法律没有可操作性,那就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所以我们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修改法律,对不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修改和删除,以及增加新的法律条款。我们还要加大金融执法力度,对于违规违章的操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处理。金融监管部门要忠于职守、整顿纪律。提高金融队伍特别是管理层的素质。为金融业健康发展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金融体系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3.3加强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建设,完善市场约束机制

金融市场的主体对市场信息的了解程度对其经营决策是非常重要的,也是衡量市场发达程度的标准。加强信息披露可以改变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这对金融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也产生了强大的市场约束力和推动力。同时,通过收集、评价和金融机构的经营和信用信息,增强了信息的透明度,也为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监管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有效的信息载体。在这种金融市场参与者了解信息的市场机制下,经营状况优良,信用水平高的金融机构比较容易获得和拥有广泛的客户;而资产状况差,信用水平低的金融机构难以拓展市场,并有可能失去已有的市场份额,最终将退出市场。

参考文献

1戴国强.商业银行经营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刘红樱.金融风险与监管体系研究[J].求索,2004(7)

3刘兴亚.建立行之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0(10)

4石全虎.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分析[J].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2003(3)

第3篇

关键词:金融工程金融体系影响

金融工程是根据系统工程理论,综合采用工程技术方法,设计、开发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从而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在具体运用中主要是利用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公司风险,并为客户设计、定制一些特殊的金融产品。金融工程为资本资源的优化配置、防范金融风险和加强金融监管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但同时对全球金融体系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的正面影响

1.金融工程提高了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宏观调控的效率。金融工程开发设计出的新型金融工具打破了金融机构传统的专业分工,使其业务种类经营范围扩大。从需求的角度看,金融工程有助于提高金融机构的服务质量,同时使金融机构更加注重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增强金融信息管理系统的技术水平,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日趋融合,决策效益增强。金融工程所创造的新的金融产品以高度流动性为基本特征,提高了投融资便利的程度,极大地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交易,壮大了市场规模,从而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而中央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实现宏观调控和风险管理。

2.金融工程强化了现代金融管理。金融业的现代化推动了数理方法的应用研究,反过来,金融管理特别是金融风险的防范,也越来越需要量化决策分析和研究。金融工程的发展,提高了人们对金融运行规律的认识,从而能更好地把握市场的发展动向而进行科学决策。运用金融工程各种先进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手段,对客户所面临的利益与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分解、取舍和重组,形成客户所能接受的风险收益,进行风险控制。金融工程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及时发现金融市场的不均衡性,从而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有效性。用金融工程处理各种证券金融数据,可以比较全面地分析各种因素的影响力度。

3.金融工程可以有效控制金融风险。金融工程是一种系统性的分析方法。其具体运作过程包括五个步骤:诊断、分析、开发、定价和定制。即识别客户遇到的金融问题的本质与根源,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依此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并确定金融产品的开发成本和边际利润,从而为每个客户定制能满足其特定要求的金融工具。由此可见,金融工程是在新的金融产品开发过程中有效地实现经营风险的控制。

二、金融工程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

1.使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下降。金融工程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更高效率的产物,其发展在促进金融效率全面提高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这是由于金融工程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界限日益模糊,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空前激烈,金融业务的多元化和金融机构的同质化,使金融机构可以涉及诸多领域,金融机构体系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受到冲击。2.使金融体系面临着新的风险。随着金融自由化及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各种信用形式得到充分运用,金融市场价格呈现高度易变性,金融业面临的风险相应增加。金融机构推出的规避风险的创新工具,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但同时也使金融业在传统风险的基础上面临新的风险。

3.增强了金融交易的投机性。金融市场出现的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金融工程为投机活动创造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增强了市场的有机性。

4.削弱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工程模糊了各种金融机构间传统的业务界限,金融机构为了增强竞争力,逃避管制,大量增加资产负债表以外的业务,这就使得同一种经济功能可以通过不同的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来实现,从而使金融监管出现了真空地带。

三、推动金融工程发展,完善金融体系的思考

1.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特别是金融信息网络建设的覆盖率、安全性等方面急需大力加强。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完善国内的清算交易系统,加快电子化进程,减少金融交易的时滞,增强市场效率和流动性,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不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制约“瓶颈”,为金融工程的运用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2.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手段,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资金流的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研究针对金融工程运用及其产品的有效监管手段。具体可采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交易所自我管理三级共同监督管理体制。监管部门对金融工程可能产生的负面效果应有所准备,建立起一套全程的、动态的跟踪管理体系,对市场的发展进行预测把握,引导金融工程的顺利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基本稳定。与此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3.创造金融工程实施的有效主体,促进金融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加快企业尤其是国企的改革步伐,积极培育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主体,促进企业管理方式和股权结构转变,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完善金融市场,提高金融工程的效率。努力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逐步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步伐,引进国际金融市场上较为成熟的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效率,促进金融行业的竞争。

参考文献:

[1]周凌峰徐德富:金融深化理论对我国金融改革的影响[J].时代经贸,2007,(03)

第4篇

从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的角度对金融全球化进行反思,已成为发展中国家无法逃避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全球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与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安全问题.

一、全球金融体系脆弱性的根源在于金融经济的过度扩张。

金融经济的过度扩张是金融全球化过程中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自美元与黄金脱钩,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来的20多年里,金融经济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其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真实经济的增长速度。目前,它的规模大约是真实经济的30-50倍。

金融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张是国际货币体系的制度安排、储备货币国家的货币制度和政策以及发达国家私营机构的金融创新决定的。

第一,1971年美国黄金窗口的关闭造成了储备货币与黄金的脱钩,这使得货币这一传统上真实而具体的财富变成了一种没有基本价值的抽象符号和新兴债务,从而使得金融经济与真实经济的分离成为可能。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美元的价值与黄金脱钩,这不仅重新定义了货币,而且拆散了金融经济与真实经济的最后联系。

第二,货币这种没有基本价值的抽象符号或新兴债务脱离真实经济发展需要的过度创造,使金融经济与真实经济的分离与背道而驰成为现实。

中央银行创造货币非常容易。创造货币的方式有大杠杆和小杠杆之分。大杠杆指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小杠杆指中央银行改变银行存款的准备金比例和调节中央银行的贴现率或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来间接增加或者减少进入经济体系的货币。

商业银行也有创造货币的巨大能力。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传统方式是贷出存款。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海还可以通过创造"近似货币"来增加经济体系中的货币。最典型的"近似货币"是信用卡。花旗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平均信用额度是2000美元,如果发行3000万张,花旗一家银行就可以创造600亿美元的近似货币。还有很多种近似货币,全部由私营金融机构创造出来,而且除了市场力量以外不受任何约束。

从国际方面来看,欧洲美元市场形成后的二十多年中,数以千亿计的欧洲美元在银行和银行间不断流转,反复贷出,随着欧洲美元贷款的增长而不断增长。不过欧洲美元终究不是具体的纸币或金属货币,而是一种电子货币。虽然这些货币的创造过程与国内银行的货币创造遵守同样的规则,但在1987年以前,这种无国界的美元代表一种自治的货币,完全由民间控制,因此与它们的美国表亲相比更少受到限制。例如,欧洲美元没有存款准备金的限制,经营欧洲美元的银行创造货币的能力就比国内银行要大的多。此外,在近20多年里,美国政府又通过巨大的贸易赤字把成堆的新美元送往国外。

第三,养老金、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崛起,金融期货与期权等衍生工具的开发和应用,以及布莱克-肖期权定价理论的完成使金融投机资本通过组织效率的提高、现论的指导以及金融衍生工具高杠杆率的运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

第四,电子网络和电子结算系统的引入极大地增加了货币或资本流动速度的增长潜力。科技的进步已使得每一笔交易的速度和准确性大大提高。作为购买力的货币或资金可以以光的速度在属于全球市场组成部分的各地市场间流动。在金融经济和真实经济的距离不断扩大之时,科技更造成两者间迅速的疏离。

世界经济财富价值体系示意图

金融经济过度发展的直接后果便是造成了世界经济财富价值体系的极度扭曲(如上图所示)。今天,世界经济巨大的财富价值,其形成如一座倒置的金字塔,在底层是实际的物质和知识产品,在其上是商品和真实的商业服务贸易,再往上有复杂的债务、股票和商品期货,最后位于金字塔顶端的是衍生期货和其它虚拟资本。金字塔的维持和扩张,有赖于各层的适当比例以及上一层结构有多大能力从下一层汲取收入。在整个财富体系难以维持所需的日益增长的收入时,整个金字塔就会轰然解体。由于连锁反应,庞大的金融体系可能就要顷刻垮掉。

世界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金融体系的可信度和稳定性归根结底还是要以货币资产转化为实物(含知识和信息)。但是,金融经济的过度扩张使得虚拟经济与实质经济严重脱节。目前,全球外汇交易额大于世界市场进出口总价值的60倍,并且还在不断繁衍。目前美国对金融和房地产投资的新信贷是制造业的3倍,美国实物贸易额不到期货贸易额的一半。跨国债券和股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在美国、德国、英国和日本分别高达151.51%、196.8%、690%和120%。其中衍生交易市场的发展最为引人注目,1987年以来,每2年,这个市场的规模就要翻一番。根据巴塞尔国际清算银行的在11个国家67家银行的调查,这些机构手中持有的衍生交易合同总值在1995年以来已高达63.6万亿美元。这是全球GDP的总和的两倍多。1997年初,仅美国的商业银行就持有25.7万亿美元的衍生合同,这是美国GDP的三倍以上。与此同时,世界真实的实物生产,不论人均和地均计算,均比过去20年有实际的缩减,而实物生产中还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服务于虚拟经济的运作。美国劳动生产率近20年来仅为1%左右,即使是在经济最为景气的20世纪90年代,整个劳动生产率的增长也仅为1.1%,为战后甚至1870年(至1970年为2.3%)以来的最低水平。

我们可以看到,在金融全球化进程中,金融经济过度扩张所带来的大量的纯粹的"虚拟"的金融资产近年来无节制地增长,结合整个世界真正物质生产的停滞和下降,已使金字塔严重变形、失真,为全球性的金融崩溃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美国经济学家乔纳森·特尼鲍姆指出:

第5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问题思考

经过多年的改革与发展,我国已建立了以合作金融、商业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为基础的农村金融体系,但它们之间的功能既有重叠,又有空缺。因此,必须对它们进行革新、调整和补充,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一、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金融力度不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规定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并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政策金融体现国家意向。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农发行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一是作为政策性银行,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长期以来资金拨付有限,且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有时不得不向央行借款,使筹资成本上升,制约了农业发展银行的发展;二是对农业发展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与农业发展银行承担的农村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存在一定的矛盾;三是业务单一。本来政府建立农发行的目的就是要给农村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但后来成了农副产品收购银行,仅在农产品的收购、储备、调销等纯政策性方面发挥作用。而农村很多需要政策性支持的事情,如农业的开发,农业科技的推广等方面作用较少。

2.商业金融嫌贫爱富。农村商业银行,全国数量较少,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人们的认识尚不全面,具体的经营中表现为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农村商业银行的资本不足及所涉业务的自然脆弱性,使其经营发展天生具有局限性,商业金融要赚钱就必须考虑交易成本和风险。大部分农民需要小额、频繁、多样的贷款,交易成本相对高一些。风险管理方面,商业金融对农民担心较多。发展空间很大,但愿意投入的主体很少,对从事农业的资金投入缺乏政策、法律上的倾斜保护。

3.合作金融名存实亡。农村信用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农村信用社在发展中日益突显出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不顺、历史包袱沉重等一系列问题,已经逐渐失去了合作金融的特性,严重影响到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和效益提高,逐步成为制约扶植“三农”发展的瓶颈。

4.民间金融缺乏规范。农村民间金融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体系,适应于农村传统的固有经济模式,再加之其形式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在农村的金融体系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农村经济融资的主要渠道。农村民间借贷在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扩大农户生产经营资金来源、促进农村个私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目前民间借贷来源主要是地下钱庄等。因此,我们也不能忽视其由于缺乏监管所容易引发的问题。首先,由于民间金融活动缺乏必要的管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支持,民间借贷风险大,容易引发债务纠纷。而且民间借贷具有为追求高盈利而冒险或投机的一面,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其次,民间借贷其利率比银行同期利率较高。一方面加重了农民和中小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国家利率政策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思考

鉴于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以上问题,应当从以下几方面为切入点,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以实现农村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1.在政策金融方面,拓宽政策性银行服务功能。针对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单一,难以发挥政策性金融的职能的局面,重新界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增加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首先,要根据国家农业政策在作好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同时,资金的运用要支持农村的社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资力度。一是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支持农村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村社会化、现代化建设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化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抓住重点企业项目进行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四是全面支持贫困地区人口尽快脱贫解困。紧紧围绕稳定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稳定地增加农民收入的目标,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其次,加大财政投入规模,使农业发展银行的资本金充足。最后,加快农业发展银行管理的各项立法,使各项金融政策能更好地贯彻落实。

2.在商业金融方面,把农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按照农业银行服务“三农”的基本方向和市场定位,商业银行要按照商业化原则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用一定比例的资金来支持农村,决不能把农村的资金抽到城市中去。农业银行可以成立专门的涉农贷款分支机构,利用自己熟悉农村市场、充分发挥农业银行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传统优势,为农村金融市场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精准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农行应设立更多的金融产品,扩充服务功能,发挥对农村经济强有力的拉动作用,控制农村县域金融的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商业化程度高、资金需求量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县域以上工商企业。鼓励农业银行在改革中,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农业银行多余的机构和人员,或改制成农村信用社、试办农村小额贷款机构和农村保险机构。对农行剥离的扶贫贷款业务,国家采取招标方式由多家金融机构平等竞争贴息优惠。

第6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体系改革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至关重要的问题,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本质上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农村建设,其中一个重点和难点就是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而作为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能否为此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则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关键,因此,研究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对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农村地区的持续稳定和农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本概况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较为齐全的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为主体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前,我闻农村金融主要由中国人民银行的农村信贷和农村信用社业务组成。1979年中国农业银行恢复后,由中国农业银行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社,从而确立了中同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制。1994年从中同农业银行分离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村金融增加了政策性金融部门。1996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标志着农村金融体制又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1986年开始设立的邮政储蓄机构被界定为其他金融机构,但因得益于政策优惠,近些年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也成为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要组成部分。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供给方为农发行,农行和农村信用社,而需求方则主要包括了农村经济活动的主体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产品受制于供给水平、能力及意愿等因素,目前品种较为单一,对于各种类型的农户和农村企业千差万别的金融需求则显得供不应求。还有,客观上由于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存在较为明显的短缺和抑制,供给方在市场体系中基本处于垄断者的地位,加之资金的价格未能市场化,由此导致金融交易行为扭曲现象普遍存在。

(三)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主要是中国人民银行。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的监管主要是按金融机构的类型来划分的,既包含银行监管部门也包括合作金融监管部门,其中银行监管部门主要监管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农发行、农行以及邮政储蓄等。而合作金融监管部门主要监管数量众多的农村信用社,在监管的同时还负责对农村信用社进行行业管理。另外,银监会等其他金融组织对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也发挥重要作用。

二、我国当前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不足之处

目前虽然建立了以政策性、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为主体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但由于受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我国完全意义上的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尚未发育成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农业发展银行资金来源不稳定,筹资成本较高,与优惠贷款形成较大反差;业务范围狭窄,功能单一,仅是在农产品收购方面发挥着政策性金融组织的作用,从某种程度来说,只是扮演着“粮食银行”的作用。

2.作为商业银行的中国农业银行,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发生了重大变化,信贷业务重点向城市倾斜,农业银行信贷资金已基本从农村市场退出。

3.农村信用社“支农”力不从心,其管理体制、经营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三会”制度形同虚设,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率较高。

4.农业保险不适应“三农”发展需要。目前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一是受到国家财力限制补偿不足;二是不适应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对农业保险的要求;三是不利于培育农户参与保险的秘极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

5.民间金融依然活跃,且缺乏必要的规范。农村的民间金融组织和融资活动,其运行极不规范,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1)存贷款利率普遍较高,影响了农村经济主体的发展后劲;(2)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的不足之处

1,资金供求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未确立,影响资金的优化配置。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实行十分严格的金融管制,资本的基本价格——利率形成机制还未完全市场化,在民问借贷市场活跃的情况下,资金市场存在两个价格,即利率的“双轨制”,导致资金供求基本信号被扭曲,影响了稀缺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本身也是导致农村资金抽往城市和地下金融禁而不绝的一个重要原因。

2,存在明显的供给短缺,局部形成寡头垄断的局面。由于农村金融的供给方仅为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且资金供给长期难以满足农民和农村经济的需要,资金的卖方市场长期存在。

3,金融产品供给不足,水平较低,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户和农村企业由于经济活动内容和规模不同,其金融需求也表现出多层次性的特征。而以农信社为主力军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仍然停留在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上,且资金规模有限、金融产品创新少、结算手段落后,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农村经济和农民的需求。

(三)金融监管体系的问题

1.对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缺乏长远规划。主要表现在:对农村政策性金融的发展缺乏明确方向,政策性金融业务散布在多个金融机构。

2.农村金融监管力量有限,难以适应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监管要求。由于存在监管体制设置上的问题,监管结构呈现“倒三角”形态。在基层地市、县人行的金融监管力量最少,而监管任务却最重,情况最复杂,监管人员往往疲于奔波,忙于应付,监管的有效性受到很大影响。

三、改革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战略措施

(一)统筹考虑,进一步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1.完善农业发展银行职能,使其真正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要改变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只负责国家粮棉油收购贷款的格局,扩大其业务外延。一是把目前由农业银行经营的农业开发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二是将国家开发银行农业信贷业务、国际金融机构农贷的转贷业务划为农业发展银行管理;三是改变目前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还可将邮政储蓄存款、社会保障基金等划为农业发展银行。

2.整合和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国农业银行,使其更好的为农村、农民、农业服务。一方面通过农业产业化的优秀项目去吸引商业银行的投入;另一方面,国家可规定商业银行向农业投放贷款的最低限额或比例,或要求商业银行将存款增长的一定比例用于购买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另外,随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实施,其国有银行业务逐渐从农村市场淡出是必然的趋势,可以考虑将其分支机构统一整合基础上,吸收民问资金参股,改组成地方性质的中小型商业银行,增强对县域经济的支持。

3.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积极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主要内容首先是要进一步明确信用社改革的总体目标。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总体方向应是合作制,按照合作社原则进行改革,农村基层信用合作社应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其次,应明确信用社的财产的归属,即所有制性质。改革中应尊重农民社员的股权和集体所有财产的所有权,任何人不可平调,也不可随意改变其性质。第三,应进一步完善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

4.要尽快组建以地方政府为依托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鉴于商业性农业保险尚缺乏市场基础,建议在政府推动下争取成立地方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该公司可以采取“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模式经营,并享受相应的税收和财政优惠。在经营中,公司要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基础,走“大农险”之路,在完善农村风险保障体系,开发培育农村保险市场的过程中稳步发展。

5.正确引导和充分利用民间金融,实现民间金融适度发展。对民间金融,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人手,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的情况下,引导和鼓励民间私人借贷机构等有规范组织形式的农村民间金融健康发展,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满足“三农”多层次的融资需求。同时,对投机性民间金融组织和以民间金融为幌子进行非法金融活动的要予以严厉打击。

(二)创新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推动以农村资金价格形成机制市场化为中心的改革,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逐步建立起更加广泛的金融市场,包括农村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并实现正式的农村信贷市场与非正式农村金融市场间的有机联系。推动农村资金拆借市场的发育,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提供便利。鼓励金融创新,产品创新,为农村客户提供包括存贷款、证券融资、证券交易、财产担保、租赁、人寿和再保险和支付结算等中间业务在内的多样化金融工具,以适应多样化的农村金融需求。

(三)创新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尽早实现对农村信用社金融监管和行业管理的分设

随着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分设,银行监管委员会将专职负责对农信社的监管工作;要积极推动成立信用社行业管理协会,实现行业自律管理的完善;要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长远规划;在监管体制设置上的问题,要加强基层监管力量,改变农村金融监管结构的“倒三角”形态;要加强关于金融监管的立法工作,做到金融监管有法可依。

第7篇

关键词:金融体系;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商业银行

一、金融体系的功能与中国金融改革的战略模式

中国金融改革应该朝着什么方向走?中国的金融体系、金融模式应该是怎么样的?这些重要的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如果我们的改革事先没有一个模式的勾画,那么改革的方向将会不清晰,政策也会出现摇摆。我们现在有责任也有能力研究中国金融改革应当追求的战略目标。中国的金融改革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之后开始进行了20多年,这20多年的经验使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达到我们追求的战略目标。在这20多年改革中,对于金融体系改革的目标,有多种表述,比如教科书上说,金融体系应当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发展。但问题是,这样一种模式是不是中国金融改革未来的目标?我们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做一些修改,甚至是重大的修改。

金融体系的分类标准非常多,有一种分类得到全球金融学家的认可,即从功能的角度分类。我们把金融体系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另一类是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我国现在的金融体系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今天传统的商业银行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未发生质的变化。我国当前的这种金融体系能不能持续存在下去?能不能保证中国金融的安全而有效率?能不能使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下去?能不能使居民、投资者以及市场主体享受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好处?我国当前的这个金融体系恐怕难以实现这些功能。

金融功能决定金融体系。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中,金融功能分为两大类:一是提供支付清算。贸易活动发达之后,支付清算非常重要,一个发达的金融体系必须提供支付清算的功能以提高全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实质上,商业银行形成之后这个功能已经具备了。传统金融体系的第二功能是媒介资源配置,这是因为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风险无法分散等原因,所以市场需要一个中介来完成从储蓄到投资的转化。早期金融体系受技术的限制,只能在一个狭窄的地域发展,工业社会后原来的金融制度满足不了要求,所以现代股份制银行开始出现。上述两个功能是金融体系必须具备的。今天,金融功能升级了,上述两个功能仍然存在,但它们不是最核心的功能。最核心的功能应当是成长性最好的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功能。经济发展到今天,经济活动不但要具有支付清算及资源配置的简单媒介功能,而且更需要分散风险、对冲风险、管理风险的功能,以使整个经济体系能够安全运转。这是现代金融体系必须具有的一个新功能。第二个新功能是将经济增长的财富通过金融体系表达出来。只有经过证券化处理的金融市场才有可能与整个经济增长保持动态的联动关系。

简言之,金融体系必须增加分散风险与管理财富这两个新功能,但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具备这两种功能,因为我们的资本市场非常微弱,因此,我们所要选择的一个战略目标是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即建立以充分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与未来金融体系三元素

自2004年起,中国的商业银行真正进入市场化改革。在此之前的20年中,整个中国金融体系改革具有自我

循环的特征,找不到一个正确的方向。显然,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建立在资本市场平台上的,离开这个平台,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不会成功。从2005年起,建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在境外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必须的,同时,商业银行需要一个很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商业银行改制以资本市场为平台,它的股权通过证券化的处理与资本市场相对接,进而成为资本市场一个重要的投资产品。

商业银行的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资本市场与商业银行之问存在着挑战、竞争、合作的关系。就挑战而言,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债券,这对传统的银行的资产结构会产生直接的挑战。从发行者来看,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成本很低,与贷款相比利息下降了1%~2%。

如果一公司发行30亿元短债,那么就会节省3000~6000万元的财务成本,而且这种产品还是投资者喜欢的,因为会有3.5%~3.9%的利息收入。货币市场很多资金就会进行这种投资。老百姓在银行存款,一年期的利率是2.25%,还要交税。但进行这种投资不用交税,并且利率比较高。这实际上会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带来全面的挑战。

商业银行还面临另一个更严重的挑战是公司债券市场。短期融资券是一年期以内的,公司债券是一年期以上的。它对商业银行传统的主体业务会产生正面的冲击。按照1983年企业债券发行有关条例,企业债券的发行当时是由现在的国务院发改委来审批的,所以在中国,发行公司债需要很高级别的领导来审批,比发行股票难得多。从目前看,政府主要是让国有大型企业发行公司债,这显然是极其落后的管理办法,它严重地阻碍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不仅仅是一个股票市场,它还必须拥有一个庞大的、有厚度的债券市场,这个债券市场主要品种应是公司债券。没有一个公司债市场,中国的资本市场就是残缺不全的,它就无法进行企业内部的资本结构调整,也很难使资本结构达到最优。所以公司债市场一旦放开,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带来的挑战就更加巨大。如果所有优质的企业都能够发行公司债,5年就能达到5万亿元的规模。5万亿元公司债加1万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就将“穷途末路”了,没有客户了,没有利润来源了。对于投资者来说,商业银行从中问拿走的那部分利差太多,投资成本太高,所以投资者更愿意供需双方直接见面,把商业银行截留的利差交给投资者。

可是我们现在还没能做到这些,其中有很多理由。有人说,股票市场发展了15年,问题层出不穷,如果再把公司债市场发展起来,问题将会更多,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一个充分发展的资本市场,风险控制的主体是投资者,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提供信息披露的标准,制定提供虚假信息披露的惩罚机制,而不是由政府来具体过滤市场风险,谁来过滤风险呢?谁把真正的信息给投资者呢?不是政府,而是专业性中介机构。政府的出发点很好,致力于使投资者、老百姓不受损失,所以基本对每家上市公司都要进行审查,但实际上,这不是政府的职能。应该把过滤虚假信息的功能交给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我们的很多事情还没有做到位,社会中介也缺乏应有的诚信。我们很多中介的理念是为客户服务,实质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的天职是为社会服务,为投资者服务,代表全体的投资者,审查投资对象的信息是否真实。如果是虚假的,中介就要提示。而我国的中介机构往往参与作假,把一个明明能看出来的虚假,通过专业技术做成很难看出来的虚假。所以,如何发展客观、公正、尽责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等显得非常重要。没有合格的资信评估机构,公司债市场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因为公司债市场的价格与信用高度相关。公司和公司之间的资产价格和筹资成本应有根本差别。

商业银行的确能够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一个没有商业银行体系支持的资本市场一定是弱小的。

其弱小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有效的、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这并不是说要商业银行通过提供信贷资金进入股市,而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转型,把原来储蓄客户变成代客理财的客户,进行业务结构的调整。中国商业银行有很好的信用,并且愿意通过其信用帮助顾客理财。通过这样的过程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虽然瓶子还是那个瓶子,但是里边已经不是醋了,而是酒了,你不能再说它是一个醋瓶子。同样的道理,虽然名称可以是商业银行,但业务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它做的事情已经不是原来的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了,其业务结构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了。未来的商业银行将成为社会的资产管理公司,在锁定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投资者的收益。金融服务是分等级的,资产管理是金融服务链条中最高端的服务。未来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提供的最主要的服务应该是资产管理。到那时,我们的市场有足够的宽度和足够的厚度,市场上有大量的金融资产可供组合,它可以有效地为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我有一个极端的想法,未来的金融体系大致有三个元素:第一个元素是又宽又厚又大的资本市场,或许还包括货币市场,这是一个巨大的资产市场或资产池,任何人都可以到这个市场进行资产组合。进行组合就需要资产管理公司,所以,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是现代金融体系中第二个元素。第三个元素是保险市场。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讲,保险不属于金融,只不过在中国这样比较落后的阶段把它归到了金融体系中。有人认为,还需要有中央银行来发行货币,我甚至认为,未来货币不见得由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实质上是一种可交易的信用。从这个角度讲,一个大企业,只要发行了可交易的信用,就可以视为货币了。未来的金融业可能就是这样的框架。

如果金融体系朝这个方向发展,那么金融就是安全的了。虽然市场每天在波动,但它是一个有弹性的市场。中国需要一个有弹性的金融体系,而不是一个脆弱的金融体系。有弹性的金融体系虽然由于资产负债的证券化,而使市场每天都在波动,但其貌似风险,实质安全,因为它在波动中释放风险。金融不能消灭风险,但是可以通过科学的市场结构的安排来分散风险、降低风险。金融是永远与风险联系在一起的,任何人只要从事金融就不可能没有风险,只不过风险大小不同而已。风险大,其收益预期就大;风险小,其收益预期就小。我们永远不可能有收益很高但风险很低的产品,也不可能有收益很低但风险很高的产品。如果有,就说明制度设计出了问题。所以我们不要害怕市场波动。很多投资人不愿投资股票,依我看,股票是目前最好的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因为股票的收益明显高于债券。可是在中国,我的这个理论有时得不到验证。我认为,我的理论逻辑没有错,可现实不是这样的。所以我现在思考的是,到底应该修正我的理论,还是改革现实。

三、中国发展资本市场必须翻越的三座大山与股权分置改革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金融体系会出现很多问题。资本市场要发挥功能,必须要有规范的制度安排。中国的资本市场难以发挥基本功能,可能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有制度层面的,有文化层面的,有政策层面的,等等。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翻过三座大山。第一座大山是我们的文化。我们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但是我们的信用文化严重缺失了,甚至到处存在作假。在这种文化下,资本市场的发展是很困难的。因为没信誉,从而不可能建立起发达的委托-制度。没有发达的委托-制度,资本市场是发展不起来的。另外,我们有点钱就存进银行,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有效地建立起来。当然我不相信“文化决定论”。我确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文化会逐渐发展起来。第二座大山是我们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我国法律体系属大陆法系,一般而论,大陆法系更强调公权力,对市场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不过,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我们法律制度的架构虽然还是大陆法系,但在微观之处也在逐渐吸收英美法系的某些内容,这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第三座大山就是我们强大的商业银行。我国资本市场只是一只小猫,旁边站着却是商业银行这只老虎。资本市场受到了强大的商业银行的压抑。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股权分置改革。我本人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个推动者。实际上,从20世纪90年代,我们就开始研究中国的股票市场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后来,我们终于发现存在缺陷的制度设计,即股权分置。从理论上说,股份公司的股东是有共同的利益取向的,是平等的,都是按自己的股份取得权利。但是股权分置却把股东之间的利益取向变成股东之间的利益对抗。在这种制度下,大股东的利益来源于对中小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剥夺。在股权分置的条件下,大股东有巨大的收益却没有相应的风险,而中小股东有巨大的风险却只有较小的收益,违背了收益与风险匹配性原则,从而使上市公司以及整个资本市场失去了发展的动力。这就是我们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

第8篇

(一)中美国际收支失衡

中美两国近些年国际收支经常账户的差额状况,为与IIP数据形成对比,该表同样选取2004—2013年的经常项目差额数据。中美国际收支失衡是形成中美IIP巨大差异的主要原因。10年间,中国国际收支连续保持巨额顺差。2004年顺差额最低仅为689亿美元,至2013年顺差额已扩大至1829亿美元,期间差额有较大波动,但仍保持巨额顺差水平。与中国不同,美国国际收支则连年保持巨额逆差。2004—2013年,其经常项目逆差额从6338亿美元降为4003亿美元,虽呈总体下降趋势,但仍保持巨额逆差水平。中美经常项目的巨大差额直接导致了两国IIP结构差异的形成。

(二)现行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平等

在美元本位制下,中国主要依赖美元进行国际清偿。为国际贸易的需要和自身的经济发展,中国须通过大量出口实物资源和提高国内市场融资成本为代价来换取美元流入。而在不兑现的信用货币制度下,大量美元资金又变成了外汇储备和美国国债等金融资产流回美国,美国再利用这些资金向其他国家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因此,美国可以利用其在国际货币体系的核心地位不断扩大自己经常账户的逆差。同时,随着国家对美元需求的不断增加,美国可以通过“估值效应”和增发美元货币等手段不断侵蚀对外债务。目前中国外汇储备主要以美元储备为主,汇率的非预期变化带来负的估值效应,使我国被动承担美元贬值带来的损失,造成大量实物资本无偿外流,外汇储备面临缩水风险。近些年中国持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如果未来中国仍保持如此高速增长的外汇储备规模,那么损失将更大。

(三)金融体系发达程度不同

中国属于典型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资本管制开放程度有限,与发达国家相比,市场总量依然有很大差距,债券市场发展程度尤为落后。2013年中国债券市场总交易规模达42.06万亿美元,增速为3.85%。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市场总交易规模占GDP比重和整体融资规模来说还远远不够。一方面中国吸纳以直接投资形式流入的资金需要付出较高成本;另一方面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的限制,导致了国外资金以证券投资形式流入较少,这些都使中国一直面临较高成本的融资局面,故造成中国IIP结构失衡。与中国相反,美国则是典型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较其他国家而言,其资本市场的发展更加成熟,并拥有发展完善的证券市场。截至2013年10月美国发行国债总额已突破17万亿美元,但是美国国际储备仅有1400亿美元。美国国债凭借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等特点,成功以较低的融资成本吸引了世界各国政府的投资,因而产生了美国负的巨额净国际投资头寸。

二、改善中国国际投资头寸结构的对策建议

(一)有效控制储备规模

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内外失衡是导致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迅速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此,为控制外汇储备增长,平衡对外资产结构,应先恢复内外经济平衡,通过降低国民储蓄规模、扩大内需、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等方式逐步调节国际收支平衡。对于降低国民储蓄规模方面,可以通过养老、医疗体制改革以及住房抵押贷款等措施。在扩大内需方面,可采取增加国民收入、削减税负、降低利率和加快居民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等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组合搭配,逐步减少对出口的依赖程度,从根源上控制外汇储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二)完善金融制度

加快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中国的金融体系经过20多年的发展与改革,形成了以商业银行为主、金融市场为辅的金融体系。在这种体制下,我国社会融资的90%以上来自银行贷款,且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储蓄难以向投资转化。推进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金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更能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可以通过产权改革、管理规范化和创新市场化等措施逐步发展和完善债券市场,促进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向证券和其他投资等投资方式的转化,改善社会融资结构,推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

(三)加快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第9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问题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oE6]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第10篇

关键词:现代企业;金融体系;成本会计

一、前言

从成本会计的基本职能来看,企业开展成本会计管理主要是对产品单位成本、总成本进行计算,并核算全过程费用。在企业金融活动中,成本会计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企业实现成本控制的重要前提。但随着企业内外经营环境的快速变化以及会计电算化发展,成本会计的内涵已经得到改变和延伸,需要立足于新的企业金融体系,更加全面的开展成本会计管理工作,从而为企业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二、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中的成本会计特点

随着现代企业金融体系的发展和成熟,成本会计管理发生了巨大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会计电算化发展改变了传统成本会计工作方式,使成本会计核算、管理的响应速度得到明显提升,而且使成本会计人员从传统的机械化、重复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可以更好地发挥成本会计的内部控制和决策支持功能;(2)随着新型会计理论的逐渐成熟,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分工更加明确,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会计等不同会计种类界定清晰,相辅相成,成本会计作为会计管理的基础工作,其成本控制功能越来越突出,对企业经营效益影响显著;(3)在经济全球化、金融全球化发展趋势下,我国企业不断加快与国际市场的接轨速度,成本会计管理也体现出更多的国际化特点。特别是一些合资公司,需要采用国际规则进行成本核算管理,新理念、新方法、新技术在企业成本会计管理过程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三、企业成本会计管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应对现代企业金融体系发展的新趋势,企业成本会计管理都在积极做出改变。但受企业管理水平和成本会计基础的影响,各企业在成本会计转型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显著差异。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主要包括:(1)成本会计管理思想的更新速度跟不上成本会计发展速度,受传统管理思想影响,许多企业对成本会计核算缺乏重视,具体表现为缺乏资源消耗意识、缺乏过程监管意识、缺乏管理效率意识,在此影响下,成本会计核算质量和核算速度受到严重影响,进而导致成本控制效果不理想;(2)许多企业在开展成本会计管理过程中,缺乏与现代企业金融体系的联系,成本核算范畴较为狭窄,只关注于产品成本,忽略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间接损耗,特别是缺乏基于企业价值链的成本会计管理,对企业内外资源的整合能力偏低;(3)成本会计管理过程中主体作用的缺失,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下的成本会计管理需要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共同参与,并按照成本会计管理计划和制度,规范成本核算过程。但从企业实践情况来看,不仅人员参与度较低,而且受主观意识影响较大,给企业成本会计管理增加了许多不确定性。

四、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中的成本会计应用策略

1.加强成本会计核算管理

针对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下成本会计管理面临的形势和目前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必须积极构建新的成本会计体系,从而适应企业可持续发展需求。首先应加强成本会计核算这一本职工作,树立新的成本核算理念,调整成本会计核算结构,并采取新的核算方式,确保核算结果的可靠性。在此方面,应从以下几点着手:(1)提高成本会计人员的核算意识,加强成本会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操守和专业知识技能,采取全面核算方法,对企业各项成本支出进行详细核算,真实反映企业成本管理过程及成效;(2)立足于新的企业金融体系,减少资金成本,加强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账款回收速度和回收率,将订单数据合理分解至各个市场链,并落实到具体会计人员身上,采用负运营等方式,降低业所资金数量,提高成本会计核算成效;(3)合理选择成本核算方法,包括分批法、分步法、品种法、简化分批法等,明确各类方法的适用范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同时协调好成本会计与其他会计管理工作内容,坚持“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确保成本计划落到实处。

2.关注于市场定位和售后服务管理

成本会计体系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进行新产品开发、扩展企业经营业务的过程中,都需要参考成本会计的各项数据,帮助企业找准市场定位,确保投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及项目回报率。因此,成本会计管理必须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经济信息,对产品成本、数量、生产情况等信息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并对企业内部资源与外部市场特点进行结合分析,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支持。关注于市场定位管理,可以充分发挥企业成本会计的决策支持功能,使企业成本控制目标能够更易于实现。另一方面,在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下,为提升企业信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成本会计还要关注于售后服务管理。提升企业售后服务水平会在客观上导致短期成本的增加,但可以有效帮助企业争取忠实客户,建立长久合作关系,在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这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十分重要。在成本会计管理工作中,需要更多的关注于企业的长期效益。通过将市场定位管理与售后服务管理相结合,帮助企业累积竞争优势,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3.引进价值链管理体系

现代价值链管理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通过对投入总成本进行考虑,关注于企业全部功能,实现对企业价值链的优化处理,最终使企业价值保持在一个最佳水平。在现代企业金融体系下,引进价值链管理体系十分重要。对于成本会计管理而言,只有在价值链基础上开展各项管理活动,实现信息共享和信息实施处理,才能提高企业内部运行效率。如果信息传递和处理出现阻滞,使企业只关注于局部功能和价值,必将会导致最终成本管理的失效。因此,基于价值链的企业成本会计管理应关注于两方面内容,一是价值信息管理对象,二是增值活动管理对象。企业应制定价值信息标准,对实际工作中的相关价值信息进行有效跟踪。并对各业务流程进行合理化设计,及时开展成本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增值活动的有效进行。针对目前越来越复杂的企业内外经营环境,为实现上述管理目标,需要积极引进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提高价值成本分析和挖掘能力,拓展成本会计核算范围,以实现增值目标为主要目的,着眼于企业整体价值利益,进而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目标。

4.加快成本会计现代化发展

为应对成本会计核算国际化发展趋势,全面实现与国际接轨,在现阶段的企业成本会计管理过程中,必须不断创新成本会计管理理念,积极引进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管理自动化、核算智能化、分析便捷化。其中,成本会计信息化发展是现代化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企业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成本会计信息化已不再局限于使用信息化软件和系统,而是通过信息化技术与会计业务的深度融合,创新成本会计管理模式。为使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果真正发挥作用,在继续提升成本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应实现制度配套和人才配套。制定适用于新管理模式的成本会计管理制度,为日常核算和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同时加强成本会计复核型人才培养,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应用技术,在新的管理环境下高效开展成本会计管理工作。利用实时反馈的成本信息数据,及时发现成本管理问题,实现对企业成本的有效控制。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比现代企业金融体系对成本会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以及企业成本会计管理存在的现状问题,可以找到企业成本会计转型发展的正确方向。在此基础上,创新成本会计理念和工作方法,关注于新经营环境下的企业价值链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经营效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王瑶.企业管理中现代成本会计的应用分析[J].中国市场,2018(12):142+144.

第11篇

一.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使用效果及评述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包括:变动法定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操作、贴现率政策。我国的贴现、再贴现业务从1981年开始试办,经历了从试点、推广到规范发展等几个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调控机制日益完善,逐步成为中央银行的一项重要货币政策工具。但是,由于我国整个社会商业信用水平不高,市场发育不成熟,商业银行承兑、贴现操作不规范以及再贴现操作规则的自身局限,使得再贴现政策效应受到一定的限制。存款准备金制度自1998年改革以来,运行体系日益完备,效果有了很大改善,而且,我国变动法定存款准备金不必象西方发达国家一样要经过议会的批准,增加了可操作性,为中央银行越来越重视。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就是中央银行根据当前的经济形势,为了既定的经济目标,在债券市场上买卖有价债券,以调整市场中的货币供给量,影响利率的波动,最终将产出和物价控制在既定的水平。1998年5月26日,中央银行恢复了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在现货和回购市场操作的基础上,还发行央行票据,以控制货币的供给量。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已经成为中央银行最频繁使用的货币政策工具。

同时,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性,直接的信贷导向也是央行的手段之一。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国家,金融领域由于其风险性较大,开放较晚,国内的私有银行更是无从谈起,这种情况下,四大国有银行仍处于主导地位,其他一些股份制银行也是国企控股,因此,中央银行代表国家,完全有能力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进行影响,自从信贷配额制取消之后,央行主要“有针对性地对商业银行加强‘窗口指导’和风险提示,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完善各项金融服务”。

2005年,我国在物价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9%,并且已经是连续第三年将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速维持在10%附近,在超额完成既定发展目标的同时,也形成了对经济增长过热的担心。具体表现为:1、在信贷的支持下投资热度偏高。2005年,人民币贷款增加2.35万亿元,同比多增871亿元。与此同时,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以房地产为例,总投资额为6850亿元,增幅达23.1%。2、产能过剩突出。2005年底我国已形成炼钢能力4.7亿吨,还有在建、拟建能力1.5亿吨,而2005年钢的表观消费量为3.5亿吨,即使考虑到未来需求的增长,供求也严重失衡。不仅钢铁行业,水泥、电解铝、焦炭、煤炭等产能过剩的现象也很严重。3、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我国是能源储备大国,更是能源消耗大国,而且能源的利用率远远低于发达国家,这使得我国的能源利用趋于紧张。2005年夏季,在华南和华东地区,都施行了限电或错峰用电的措施就是证明。综上所述,2005年经济的增长仍是一种粗放的模式,无论是历史经验还是别国经验,都已经证明,这种靠投资拉动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是难以为继的,最终会导致产能过剩和金融风险不断加剧。

2006年,为防止经济增长过热,中央银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开始逐步采取紧缩的措施,包括一次上调贷款利率、两次上调银行准备金率和加大公开市场操作。截至6月末,广义货币(M2,即社会流通货币总量加上活期存款以及定期存款与储蓄存款)余额为32.28万亿元,同比增长18.43%。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具体情况如表一所示。

从表一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银行的逆回购操作只有一次,交易金额也仅相当于正回购操作的十分之一;央行票据发行数量已接近2005年2.8万亿的发行总量,央行的紧缩政策非常明显。但是,在中央银行“紧信贷”的要求下,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仍增长迅速,1~5月全部金融机构累计新增人民币贷款已达17834亿元,超过了今年全年预期目标(2.5万亿元)的七成以上。仅六月份贷款同比少增706亿元。总体来讲前6个月人民币贷款增加了2.18万亿元,同比多增7233亿元,为央行全年新增贷款目标的87%。另外,截至6月底我国外汇储备已达9411亿美元,同比增长32.37%。这两点对紧缩的货币政策效果产生较大的冲击。如前所述,发行票据是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手段之一,但是,央行票据的效率已经越来越低,根据中信证券的分析师杨辉的计算,考虑到滚动对冲的成本,目前“发行1块钱的央票,大约只能回笼0.3元的市场流动性”。同时,商业银行的状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经历了改制、上市过程的国有商业银行,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信贷扩张的能力和愿望开始慢慢复苏。为抑制信贷资金的投放,央行有加息的愿望,如此以来,外资将大量涌入,在强制结售汇制下,人民币的投放将进一步加大。正如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吴晓灵所言,“如商业银行投资选择余地增加和贷款意愿增强时,央行票据的发行将处于比较被动的局面。”

因此,尽管自3月份以来中央银行已实施了一系列抑制投资和信贷增长的宏观调控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上半年GNP增长率仍高达10.9%。

二.货币政策效果不佳的原因分析

我国的货币政策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主要是因为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所致。我国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低,信息也是不完全的,银行的资产(主要是贷款)与其它金融资产不可完全替代,某些贷款人(特别是小企业、新企业以及消费者等)很难从公开的金融市场上获得融资,所以银行信贷对他们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另外,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信贷市场上存在信贷配给,银行贷款利率不表示市场出清的均衡利率,它与市场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因此,除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货币市场外,银行信贷取向也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也就有两条,即货币渠道和信贷渠道。无论哪一条,在当前我国的金融环境中,其畅通程度都不能令人满意。

1.固定资产投资难以控制。在推动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中,固定资产投资是主力军。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2371亿元,同比增长29.8%,增速比去年同期加快4.4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36368亿元,增长31.3%,加快4.2个百分点,地方政府的投资热情远远高于中央。在“十一五”规划中,中央的目标是年均增长7.5%,而各省普遍定在10%以上,甚至达到13%。一些地方政府的推波助澜,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为投资扩张的决定性因素。而地方政府推动经济高增长的主要办法,就是上项目、扩大投资。地方政府的这种做法与地方官员的任用机制、激励机制有关,中央银行显然对此无能为力。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与当地政府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各分支机构存款的主要来源,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公积金等必须存放在银行,而存哪家银行完全是政府说了算。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各分行的职员都来自当地,他们的人际关系都在当地,与政府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对于政府想要投资的项目,各分行不得不给予大力支持,对于此类贷款,央行的调控政策是无法影响到的。

2.来自商业银行的制约。商业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和工商企业的中介,在存款货币扩张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只有得到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而我国的货币政策传导链条过长,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要经过商业银行的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到支行才具体地执行经营活动,在这么长的传导过程中容易产生偏差。而近期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上市,使这些国有银行有了充裕的资金,再加上储蓄的强劲增长(详见图1),更增强了他们资金扩张的能力。同时,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也增大了他们赢利的预期,他们已经不满足于投资央行票据和债券,而要为过剩的资金寻找新的出路。当央行紧缩的政策出台时,商业银行对此反应迟钝,即便是商业银行总行紧缩信号,各分支机构出于本部门利益的考虑,在执行上也会大打折扣。

3.企业的行为对货币政策的制约。随着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国有及其他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赢利能力增强,一季度,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利润3363亿元,同比增长21.3%,增幅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在良好的赢利预期下,各企业开始又一轮的生产投资。同时,商业银行资金过剩,他们比以往更容易获得贷款。国有企业面对改革的压力,本来就有扩大生产规模解决下岗人员安置的动力,虽然总体效益不高,但他们不愿放过扩大规模的机会。游离在贷款主渠道之外的中小企业,在货币市场资金宽裕的情况下,从民间借贷市场获得资金的利率将有所下降,这刺激了他们增加投资的愿望。央行的紧缩政策只要没有使总的货币供给量减少或增速有较大的放慢,将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影响。

4.外汇占款的制约。我国的外汇管理名义上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实际上是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各种贸易出口实行强制结汇。随着我国对外经济交流的发展,已经实现了在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顺差,使得外汇储备越积越多,已经接近万亿美元,约合8万亿人民币。如此庞大的货币投放对于央行的货币政策产生巨大影响。前6个月外汇储备增加了1222亿美元,约合9800亿元人民币,接近于中央银行上半年正回购操作的交易量,很大程度地抵消了回笼的货币量。

5.居民的储蓄和消费等因素也会对央行的货币政策产生影响。我国人口众多,其间蕴含的经济力量不可低估,自1997年东南亚经济危机以来,城乡居民的消费很长一段时间处在低迷状态,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提高,消费的倾向得到加强,尤其是在城市,对住房的需求使得居民消费大幅上升。农民的生活也由于农业税的取消有较大的改善,对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大幅增加,这无疑给工业品的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从而刺激整个社会总产出的增加。而央行的紧缩政策一般不会得到普通居民重视,他们的消费行为是央行政策实施的又一个阻碍。

三.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看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从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的货币政策间接调控和传导机制。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从政策工具、操作目标到中介目标的信息传递的顺畅程度。因此,理顺信息传递的渠道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调控目标的实现。

1.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水平,使之真正成为市场经济中能够应对各种竞争与风险的、充满活力的经济主体。在货币政策的传导主体中,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机构是传导的关键环节,它连接金融市场和微观经济主体的中介,其运行状况直接决定着企业,居民对市场信号的反应程度以及货币政策效果。所以,国有商业银行对货币政策的敏感程度决定了各经济主体对货币政策的反映。

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的粗放经营现象普遍存在,人均成本较高,各项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为此,在银行内部要通过科学管理来达到降低成本、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改变过去以垄断地位自居、坐而放贷的态度,真正实现经营模式和收益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起权责统一的约束—激励机制,鼓励金融创新,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主动性和赢利能力。在整个金融体系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建立起对资金供求反应灵敏的货币市场,形成完整的国债收益率曲线,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引导,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积极建立金融衍生品市场和存款保险制度,增强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抵御金融风险的手段和能力。

2.稳步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东南亚金融危机后,经历过挫折的各国政府为维护本国币值的稳定,应对可能的风险,都增加了外汇储备,我国也不例外。但我国目前的外汇储备已经超过了应有的水平,经济学家的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保持的理想外汇储备额是“足以抵付三个月进口”。IMF(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订的标准是足付四个月进口外汇所需。一季度我国的贸易进口为1973美元,而我国拥有外汇储备是它的数倍。因此,有必要改革当前的结售汇管理,逐步从强制结售汇过渡为意愿结售汇。目前可先进一步放宽所有出口收汇企业的留汇额度,这样就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外汇储备而减少国家的货币储备,藏汇于民间,进而减轻外汇占款的压力。另外,通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外资项目,以抑制不必要的资本流入;同时,鼓励资本输出,控制资本输入,这对于平衡资本项目,缓解基础货币增长过快的矛盾是十分必要的。

3.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一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尽管其他性质的企业发展迅速,但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区域间平衡发展、协调宏观经济运行状况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上仍具有不可替代的决定作用,自然而然,国有企业如能对货币政策的反映灵敏,那么整个货币政策的效果就能在国民经济中体现出来。

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把国有企业改造成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济体,就是要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与约束机制,以提高竞争力和资源的利用效率。在坚持这一目标下,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法办事,积极应对,既要提高在岗职工的积极性,又完善激励机制,最终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获取资金不再依赖于指导性贷款,销售业绩不依靠垄断地位,真正能在市场的竞争中谋求发展。

4.金融体制改革必须有政治体制改革相配合,才能达到预期效果的最大化。我国金融体制的特征之一就是政府隐含担保下的企业、银行信贷扩张,以及地方行政对金融机构的不适当影响,导致企业、金融机构信用残缺,社会信用处于失衡状态。投资扩张经由金融机构信贷扩张使货币政策操作不能有效地影响微观经济主体行为,货币政策意图无法得以彻底实现。因此,要提高货币政策有效性,必须改变粗放的、投资拉动型的宏观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地方政府对银行信贷的直接干预。

地方政府官员之所以热衷于大规模投资,与中央根据经济绩效的晋升机制分不开的。地方官员为了获得晋升机会,往往搞一些形象工程,以引起上级领导的注意。虽然这些工程对地方的长远发展没有好处,且耗费大量的税收,但地方官员仍乐此不疲。如某些地方的房地产开发,大量地掠取农民的土地建设豪华市政大楼和高档住宅区,完全不顾本地方的实际需求,同时也违背了中央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政策。因此,必须通过适当的行政体制变革改变这种状况,使地方的发展与中央的经济总目标相适应。

第12篇

瑞士金融监管体制实行的是瑞士银行和证券由瑞士联邦银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FBC)统一监管,瑞士私营保险业由瑞士联邦私营保险业监督局(以下简称FOPI)监管的分业监管体制。其中FBC又实行两级监管体系,既监管活动在FBC与授权的外部审计公司之间的监管职责的分工。

在瑞士,除了最主要的FBC和FOPI(这两个机构目前监管着大约330家银行和200多家保险公司),金融市场的监管职责还由很多监管机构承担。

(一)监管机构框架

1.联邦银行委员会(FBC)。(1)组织结构:FBC由7至11名成员组成,由联邦委员会选举产生。FBC在行政上隶属于瑞士联邦财政部(以下简称FDF),但独立于联邦委员会的指示。FBC基于其独立性对金融部门的各个部分的监管拥有绝对权威。(2)监管活动:瑞士的银证监管是采取两级监管体系,银证监管是基于作为国家监督机关的FBC和一些得到授权的审计公司之间的任务分工。在这两层监管体系下,FBC委托授权的审计公司进行现场审查,而自己保留负责全面监督和执法措施的权利。FBC只有在非常罕见的情况下才进行直接现场确认审查。由于大银行集团在瑞士金融体系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FBC需要自己亲自对瑞士两大银行—瑞士联合银行(UBS)和瑞士信贷银行(CS)实施直接监管。同时,为确保监管体系的活力,FBC对授权的审计公司开展质量控制和检查,有时FBC会直接监察审计公司对银行或证券交易商的审计程序。(3)运行费用:为了维持运作,FBC每年向受其监管的机构征收监管费。监管费的多少是比照FBC上一年度的支出来征收的。因此,监督机构的活动经费是独立于邦联的财务预算的,同时也不用纳税人承担。

2.联邦私营保险业监管局(FOPI)。FOPI受联邦委员会委托对瑞士私营保险业:寿险、意外险、损害保险和再保险进行监管。它的主要权限有给保险公司颁发经营许可;对人寿保险公司和医疗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审批;审查保险公司递交的年报;为保险业起草有关法律文件;代表瑞士保险业签订国际协定等。此外,作为对联邦社会保险局(FSIO)监管的补充,FOPI开始监管可以接受的健康保险。从2006年初开始,保险中介机构也纳入FOPI的监管范围。

FOPI实施监管的费用由被监管的保险公司承担,该办公室每年发票的税收额就可以完全涵盖监管当局购置的保险设施所带来的成本。

3.反洗钱控制局(AML-CA)。AML-CA行政上附属于FFA组织,AML-CA有四个部门:自律监管组织(self-regulatingorganizationsSROs)部门,直属金融中介(financialintermediariesdirectlysubordinatedDSFIs)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审查部门。审查部门协助其他三个部门完成工作设在联邦财政部财政事务管理局,负责直接或通过行业自我监督组织监管所有其它非银行系统的金融中介机构和个人。另外根据FATF的要求成立了洗钱报告处(MROS),隶属于联邦司法部,负责报告洗钱嫌疑问题,也是瑞士的情报中心。

4.瑞士国家银行(SNB)。SNB在他的职责范围里,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SNB必须按照宪法和章程的规定以国家利益为首位,其首要目标是确保物价稳定,同时考虑经济发展。

(二)监管规则体系

瑞士监管当局的监管权利有法律保证,同时必须严格遵从法律规定。监管当局实施监管,对金融问题进行裁决必须有法律依据,严格依法执行监管行为,从法律上保障了监管权威性。

在瑞士,金融部门是多层次的,反映在金融监管规则上也是如此。瑞士联邦行政局有权参与联邦立法,除了宪法、联邦法以及联邦条例以外,监管规则架构里还包括监管当局的通告和通知。规则架构的完整性还包括指示:指示自律规则在监管范围不同程度的执行。这些指示部分是基于法律的授权委托(如股票交易的自律规则就是基于联邦股票和证券交易法),另一部分是通过达到监管机构授权的准标准化条件作为最低标准(如SFBC的某些通告)。自律规则比较贴近市场,在瑞士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国际层面上,有许多与金融监管规则相关的双边以及多边协议,如与欧盟、WTO/GATS的双边协议。

二、监管体制特点

(一)监管主体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

1.金融监管当局拥有高度独立性是国家金融体制健全的表现之一,瑞士金融监管拥有的高度独立性主要表现在行政独立和财政独立上。(1)行政独立。在瑞士担负银行监管职能并不是国家的中央银行,而是银行委员会。银行委员会的七名成员由瑞士联邦委员会选举产生,七名成员除主席外,其余均为兼职成员。由于银行委员会的特殊性质,银行委员会成员不能在银行和金融机构中任职,其现任成员多为瑞士著名金融专家和经济学者,每月定期举行会晤,研究谈论金融监管的方向性、战略性问题,每年向联邦委员会提交本年度工作报告。银行委员会的成员虽然由联邦政府任命,但联邦政府却对银行委员会没有指示权,无权插手银行委员会的监管工作和内部事务,亦无权过问银行委员会对具体案件的处理结果。这种高度的自主性无疑成为银行委员会有效、充分地行使监管职能的前提。(2)财政独立。瑞士监管当局实施监管的费用不是来自联邦财政部的统一配置,而是向被监管机构收取费用来弥补监管成本,维持机构运行。并且监管当局独立编制本机构的财政预算以及财政支出,这样监管当局通过财政独立而拥有充分的监管行使职能。

2.瑞士银行委员会拥有绝对金融监管权威。FBC每年向银行公告,对银行、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的有关法律条具体阐述和解释;银行委员会有权在联邦法律框架的基础上,起草、制定涉及金融监管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规定,经联邦委员会批准即生效执行;在监管工作中,如果遇到难以参照现有法律条款解决的问题,或根据新的国际条约必须对瑞士现行的部分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和调整,即由银行委员会牵头,会同国家银行、瑞士银行家协会等机构,共同组成专家工作组,制定出相应的补充管理规定或法律条款修订草案,送交联邦委员会审批。FBC有权根据法律获得全面的信息,即使是银行保密法也不能例外,但是审计公司例外,因为其信息来源需要多方面的审批,通知规定,通讯及其他机关的报告,客户或第三方、以及媒体报导等。除审计机构必须向银行委员会提交审计报告外,各银行对银行委员会有诸多的报批义务和申报义务;各银行在一个营业年度结束的60天内必须汇总所有核心数据,直接提交银行委员会,以便银行委员会及时掌握银行业最新动态,尽早察觉薄弱环节。在银行违反银行法规以及出现其它弊端的情况下,银行委员会有权采取措施,以维护金融秩序并消除弊端。措施的严厉程度视违规情节轻重而逐步升级,例如:指出银行的违规行为并予以警示性告诫;责令银行重新制作年度财务报告;指示银行进行机构变动,乃至明令将某人开除出银行董事会或业务领导层等。在债权人的债券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银行委员会有权将审计公司人员派到该银行作为观察员,对该银行业务进行深入监督,这种监督对银行的业务有时会构成直接干预。银行出现违法行为时,银行委员会将报告给联邦财政部,由财政部对银行进行跟踪调查。在银行已不能再履行其基本义务,或对法律构成严重侵害的情况下,银行委员会将撤销其营业许可,任命清查人员对该银行进行强制性的停业清查。银行委员会必须本着公平、适度、诚信的原则采取上述措施。银行若对银行委员会的决定持有异议,可以向联邦法庭上诉,但联邦法庭一般都赋予银行委员会极大的权衡及操作空间,而且通常留置对专业问题的评判。

(二)重监管人员的高素质培养

瑞士监管当局一直注重人才的培养,每年投入大笔资金用于行业培训,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质的金融管理人员。不但如此,它们还从国外招纳大量人材,以弥补本国市场上人力资源短缺的弱点。瑞士监管机构的就业人员一向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而著称,成为了瑞士监管机构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的一大法宝。同时高素质的监管人员也提升了监管当局的权威性以及监管能力。

(三)监管法律体系完整,提供有力的法制基础和保障

瑞士的法律体系的完整性不仅表现在法律领域上,同时也表现在法律结构上。

1.瑞士目前的法律体系涉及瑞士现行的各个金融监管领域:银行,证券,投资,私营保险等,瑞士于1934年公布了《银行法》,按规定成立银行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瑞士银行是否依法从业。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银行经营范围的逐渐扩展,瑞士又相继颁布了《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法》,以及《银行和储蓄银行规则》、《外国银行管理规则》、《投资基金规则》、《交易所和证券交易规则》和《洗钱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瑞士监管当局作为国家监管机构所拥有的权限和各被监管机构必须履行的接受监管的各项义务,在各个金融领域使得金融监管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2.瑞士金融监管当局行使监管职能有不同层次的法律保障,其中最主要的还是宪法、联邦立法的保障,如瑞士七大法律如《银行法》、《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法》、《投资基金法》、《保险监管法》、《洗钱法》,这样就从高层次上保证了监管的权威性。同时还有各种细则性法规,如《银行自有资本条例》、《银行流动资本条例》等又为监管当局的监管提供精确的法律尺度,保证监管的有效性。

三、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瑞士的分业监管以及两级监管体系形成了一套对个人、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立体监管制度,同时打击黑钱和各种恐怖融资活动。此外,加上监管主体的高度独立性和权威性以及法律的保障使得瑞士的金融部门非常发达,保持了瑞士作为国际著名金融中心的地位。根据瑞士银行家协会提供的数字,瑞士的金融业掌管着全球三分之一的私人境外资产,几家著名的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世界同行中享有极高的声誉。

虽然瑞士的监管体系对瑞士作为国际金融中心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国际监管政策背景的改变以及国内金融的动态发展,瑞士现行的监管体制逐渐暴露出了不足,主要表现在首先有些监管规则的适用非常良好,但是缺乏法律基础,如审计公司的审计程序,以及洗钱报告处的信息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这样就减弱了监管主体的权威性;其次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新兴实体和集团实体的出现,比如银保集团等,在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对该类新兴实体和集团就存在着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问题;再者,与国际监管规则相比,现行的监管手段单一,效率不高,不适应防范金融发展带来的新风险防范的需要;监管主体在监管过程中由于信息不足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以及对被监管机构的不公平对待等。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有所降低,同时瑞士为了稳定其金融中心,加强其国际地位,需要紧跟当前的发展,重新审查和调整现行金融市场监管体系。

四、结论

基于以上分析的瑞士金融监管现状,同时瑞士金融市场正在发生急剧变化,各种新兴集团实体出现,创新的节奏加快,跨境资金流动加速,国际金融业务竞争压力增强,以及应国际协定和监督标准要求等。为了稳定瑞士的金融中心,加强其国际地位,需要紧跟当前的发展,重新审查和调整现行金融市场政策。

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对金融市场极其重要,它可以增强市场稳定性,增加国内外公众信心。假如没有合适的金融监管体系,那么瑞士的金融中介机构就无法在国际规范的环境中运作,那么瑞士的金融中心就无法生存。因此针对动态环境,不断优化监管架构是不容置疑的。这个结果使得监管当局不仅具有额外义务,而且必须改善和简化现有的监管框架。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改革与金融安全”课题组.金融监管与金融改革.中国发展出版社,2002

2.陈威华.瑞士税收环境宽松、监管体系严格.中国税务,2003(11)

第13篇

1.互联网信息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重要前提条件之一是安全高效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但现阶段互联网信息技术中的密钥管理及加密技术不完善,当某个程序被病毒感染,则整台计算机甚至整个交易网络都会受到该病毒的威胁,给互联网金融交易、支付和结算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2.虚拟金融服务的业务风险操作风险包含内部操作风险、第三方风险、客户操作风险。市场选择风险。首先是道德风险,客户为了自己的私利很容易牺牲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利益。其次是逆向选择,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质量参差不齐,高质量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被市场挤出,而价格低而且服务质量差的却留在了市场。声誉风险。当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时,就会给交易平台带来不良影响,交易平台的声誉会大打折扣。法律法规滞后的法律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极为迅速,相关立法与政策法规跟不上其发展的速度。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具体建议

1.建设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针对目前互联网金融安全薄弱、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等现实情况亟需构建更加安全、有效的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需要加大投入到计算机物理安全措施,加强计算机系统的防攻击、防病毒能力,使得互联网金融在正常运行依赖的硬件环境中能够安全正常地运转。提高互联网金融第三方平台准入资格为了降低互联网金融相关风险,应提高第三方平台的准入门槛。首先平台的注册资本要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且必须是实缴资本,并有完善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分类监管按照监管的力度可以将金融监管分为四个层次,即市场自律、注册、监督和审慎监管。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点,以及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和风险暴露情况,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评估,再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的确定不同层次的监管方法和力度,动态进行监管。

2.建立健全筹资者的资格审查与信息披露首先将互联网金融接入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将筹资者在第三方平台上的注册申请(内容包括财产状况、经营情况、消费习惯、信誉行为)和以前在互联网金融中交易的履约情况等重要信息融合在一起制成加强安全防护后的“二维码名片”(该名片需用专门的安全技术保证其不能转载复制)放在第三方平台网站上供投资者查阅选择。如果将所有第三方平台上的筹资者相关交易信息和信用评级全部汇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就能让投资者得到筹资方信用资质和盈利前景方面的完整信息。其次,在大数据金融库的支持下,投资者可以在第三方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并自行完成信息甄别,与筹资者进行匹配、定价和交易。这样就可以大大的削弱信息不对称,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最后,在每一次交易完成后,筹资者和投资者可以对彼此进行互评,若对方有违约现象可及时报告第三方平台,平台核实后将违约信息及时更新到互联网金融数据库中,在云计算的保障下,资金供需双方信息被搜索引擎组织和标准化,形成时间连续、动态变化的实时更新信息,计算出筹资者的动态违约概率,以供其他投资者参考。

第14篇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约束;金融体系

FINANCEEVOLUTIONTHEORETICSAND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

CHENLiu_qin

(TianjinEconomic&DevelopmentResearchInstitute,Tianjin300202,China)

Abstract:Thispaperanalyzesfinancecontrolanditslocalization,financedeepenanditsdisfigurementinherently,financerestrainanditstropismonthepolicy,putforwardthatourfinancialsystem''''sreformationshouldconfirmthefinancedeepenasanultimategoalofthereformation,takethefinancerestrainasanessentialmeasure,andharmonizetheconnectionbetweencurrencyfinanceandeconomicdevelopment.

Keywords:Financecontrol;Financedeepen;Financerestrain;Financialsystem;

一、金融抑制及其局限性

金融抑制,是指中央银行或货币管理当局对各种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经营流程和市场退出按照法律和货币政策实施严格管理,通过行政手段严格控制各金融机构设置和其资金运营的方式、方向、结构及空间布局。金融抑制可以促使银行等金融企业谨慎运作,控制经营风险,确保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清偿力,能促进银行体系的稳健发展和市场竞争机制良好运作,在银行业的稳定和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当出现金融风波,甚至金融危机时,可尽可能以最小的代价保持银行业等金融企业的稳定。

但随着金融国际化,自由化和国际金融电子化技术迅速发展和金融创新,金融抑制难度不断增大,抑制成本激增,在金融领域造成“非市场性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扭曲了金融资源的价格,造成虚假供求关系。金融抑制的最主要特征就是实际利率(存、贷款利率)被压得过低,不能真实反映资金的稀缺程度和供求状况。其表现为政府对公营部门强制性低息信贷以及外汇市场的外汇管制等。对银行体系规定过高的准备金率和流动性比率也是价格扭曲的一种形式2、导致金融市场发育不健全,损伤市场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金融抑制是以人为的力量替代市场力量,其直接成本是各项管理费用,间接成本是阻断市场力量的资源配置作用而产生的对银行等金融企业效率的破坏,同时,金融业务易被少数国有金融机构所垄断,缺乏竞争,金融效率低下。3、导致市场分割。市场分割首先表现为金融抑制经济中金融体系的“二元”状态:一方是遍布全国的国有银行和拥有现代化管理与技术的外国银行的分支网络,组成了一个有限的,但却是有组织的金融市场;另一方则是传统的、落后的、小规模的非正式金融组织,如钱庄、地下金融市场等。其次表现为与“二元”体系相关或不相关的资金流向的“二元”状态:有组织的金融机构遵循政府制定的低贷利率,将资金贷给公营部门及少数大企业,而大量小企业及住户则被排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之外,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从非正式金融机构获得所需的贷款。另外,金融抑制还导致政府不适当的资金投向干预而累积大量的金融风险。

可见,金融抑制是“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或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金融抑制政策主张以金融管制代替金融市场机制,其结果自然难免导致金融体系整体功能的滞后甚至丧失。

二、金融深化及其内在缺陷性

第15篇

经过2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金融业得到了长足,金融资产总量已今非昔比,但金融结构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扭曲的症状,其主要特征可以“一高七偏”来概括。“一高”即金融相关率大大提高。我国的金融相关率,1978年为95.2%,2000年为225%,22年增长了129.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增长 5.9个百分点。尽管与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1988年)的326%、392%、294%和254%相比还有差距,但与巴西和印度 (1988年)的175%和114%相比,已明显居高。

所谓“七偏”,一是非金融机构(居民、和政府)的融资结构偏间接融资。我国非金融机构(居民、企业和政府)国内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 1981年为1.68:98.32,2000年为26:74.尽管直接融资的比重大大提高,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属偏低。其他国家或地区非金融机构直接融资的比重平均值为56%,最高为80.8%(马来西亚),最低为34%(印度尼西亚),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分别为78%、41.0%、 42.5%和48.1%。

二是金融机构的类型结构偏商业银行机构。从证券市场和银行金融资产结构看,1993年证券资产占总金融资产(证券资产十银行资产)的比例为13. 5%,截至2000年6月上升为23.8%,也仍比其他各国(地区)1993年56%的平均水平低32.2个百分点。至于我国购买保险的支出,2000年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79%,1999年更仅占1.63%,与英国的13.35%及香港的4.72%比较,明显偏低。这表明,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商业银行占有突出地位。从国际比较看,美国的传统银行业正以不同的方式萎缩,30年前,银行业在美国中占金融资产总额的50%,已经收缩到25%,而且这种萎缩还在继续。

三是银行市场结构偏大银行垄断。到2000年底,我国有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88家城市商业银行、2057 家城市信用社、39333家信用社、239家信托投资公司和69家财务公司。截至2001年12月,国家银行的存款占上述全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的 73.4%,贷款占上述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76.9%。而且,一段时期以来,还出现了中小金融机构整体信誉受、存款向国有大银行集中、中小金融机构市场份额下降的趋势。从国际比较看,经过90年代银行间的并购风潮,美国银行业的集中程度大大提高,其前100家大银行在资产方面的份额也才70%。由此可见,我国银行业的集中程度在世界上是多么独特。

四是银行所有制结构偏国有银行。我国3家政策银行和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占总银行资产的83.4%,在国际上只有印度超过这个比例。如果考虑到其他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有很大的国有成份,我国国有银行所占比例实际上还要大得多。据世界银行2001年上半年发表的一个报告,该行对100多个国家的金融业进行的调查表明,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官方(即国有)银行数量大幅度减少,减少最多的是那些高收入国家。与此同时,大约占世界人口40%的 30多个发展家的绝大多数银行资产仍为政府所有。国有银行占银行业资产75%一100%的国家有印度、中国、伊朗、阿尔及利亚和叙利亚等。而沙特和大部分海湾国家的国有银行已大幅减少,现仅占10%。突尼斯、摩洛哥和大部分南美国家的国有银行也已减少到了10%~25%,埃及、巴基斯坦、巴西和俄罗斯减少到了50%~70%。

五是银行贷款类型结构偏企业生产经营贷款。截至1999年,我国银行业一直偏重企业生产经营贷款,而忽略居民消费贷款,后者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还不到 2%。而美国银行消费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份额在50%以上,日本银行在20%以上。2000年情况有所改变,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住房、和消费贷款为人民币2347亿元,占其新增贷款的29.7%。

六是银行贷款对象结构偏国有大型企业贷款。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底组织全国15个省市对包括工、农、中、建在内的7家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抽样调查,对非国有经济贷款仅占全部贷款余额的42%,对国有经济的贷款占58%。2000年情况有所改变,对非国有经济贷款的比例上升到48%,较1999年增长了2%。但与非国有经济在增加值中占70%以上、提供着90%以上的新增就业机会、支撑着80%以上的经济增长率相对照,其贷款仍是偏重国有企业的。

七是金融区域结构偏大中城市。1996年底,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农业银行逐步向大中城市收缩、集中,留下农村信用社经营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业务。而农村信用社却是严重先天不足:不良贷款比例居高不下,亏损社、资不抵债社、高风险社量大面宽。这就决定了农村金融的严重落后,使本来就很少的农村资金流向城市。这从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比仅为69%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比为84%(1999年数)即可见一斑。据统计,2000年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两项之和为10949.77亿元,仅占总贷款余额123804.35亿元的11%。这与农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18%,乡镇企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约30%,显然是极不相称的。

(二)结构性扭曲的低效能效应

不合理或扭曲的金融结构,必然造成金融体系的低效能。我国金融体系的低效能主要体现在以下8种现象上。

一是个人和企业“借钱难”与“投钱难”同时存在。例如,据有关方面调查反映,广东惠州、佛山、肇庆、江门等市中小企业目前银行融资的渠道很窄,“求贷无门”,“融资难”成为其发展的最大障碍,珠海市佳讯实业有限公司近年来订单充足,但由于流动资金无法及时到位,仅1999年放弃的订单就有600万元,约占当年销售额的1/3.而另据调查,2000年6月,仅浙江温州、台州就有450亿元民间资金找不到投资方向。

二是较多年份国内投资小于国内储蓄。据有关研究机构测算,在1980~1997年总共18年间,我国国内储蓄减国内投资的实际缺口有13年出现正值,其中最高的1997年名义缺口为2745亿元,实际缺口为898.5亿元,占GDP3.01个百分点。这表明,我国国内储蓄并没有完全用于本国经济建设,正缺口所代表的实际资源以贸易顺差的形势流往了境外。正如王小鲁、樊纲在《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跨世纪的回顾与展望》一书中所指出的:“中国的储蓄一投资缺口经济为正值,对外贸易则相应地处于顺差状态,外国净储蓄实际上为负数,这意味着本国业已十分稀缺的实际资源没有用于满足经济建设的迫切需求,而是源源不断地输往海外,供别国使用。这种现象出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速度很快且资金严重短缺的大国确实令人费解”。

三是外资进入和内资外逃同时存在。我国每年究竟有多少资本外逃,一直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但历次外汇大检查都发现了大量逃、骗汇行为,仅1998年就查出100多亿美元。有关专家分别采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对我国1997~1999年的资本外逃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按直接法测算,1997~1999年我国资本外逃的规模分别为128、233和122亿美元,3年合计为483亿美元;按间接法测算,分别为141、317和130亿美元,合计为588亿美元。大量资本外逃毫无疑问对我国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国家付出高额的机会成本借贷外资,这边却不断有巨额资金流出并消失在国外。而资本外逃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国内资本市场缺乏效率。

四是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资金利税率相差迥异。据统计,1993-1995年在我国39个行业中,资金利税率最高的烟草行业为67.69%,最低的煤气生产和供应业为-0.8%,极差达68.49个百分点;资金利润率最高的烟草行业为10.9%,最低的煤气生产和供应业为-2.21%,极差达13. 11个百分点。不同地区企业之间也存在类似的差别。这表明,配置在不同行业和地区的资金的边际收益是极其不均等的,同时也表明体系的流动性效能是极差的。

五是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主要贷款对象的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每况愈下。据统计,国有企业资金利润率1978年为24.2%,1999年为6. 39%,1999年比1978年下降了17.81个百分点,其中1995、1996、1997和1998年还低于贷款年名义利率。

六是作为银行主体的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积累了太多的不良贷款。据官方确认,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划拨了1.3万亿的不良贷款到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而使不良贷款下降10%之后,截至2001年9月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1.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26.62%。其中,实际已形成的损失约占全部贷款的7%左右。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银行机构的不良贷款仍是相当高的。例如,日本1998年1月12日公布的全国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为 76万亿日元,占贷款总额的12.28%;美国截至1997年底参加联邦存款保险的商业银行和储贷机构全部不良贷款(逾期30天以上和呆滞贷款)占总贷款比例为2.27%;韩国官方1997年11月初公布其银行业约有呆、坏帐510亿美元,占总贷款16%左右,其中坏帐(损失)平均占总贷款约1.6%;泰国官方1996年报告的不良资产比例为9.8%,而据亚行官方透露,1998年这一比例可能达到18%左右;印尼官方1996年公布的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为8.8%,其中次级贷款占2.6%,可疑贷款占3.3%,坏帐占2.9%;新加坡六大银行次级、可疑和损失三个等级的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的3%,均大大低于我国的水平。国外观察家正是据此而断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技术上已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