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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的聚集点。中小学德育课程在德育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中小学德育课程仍面临如何批判继承传统文化,如何借鉴国外优秀文明成果,如何整合中西方文化,以发展和创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德育文化的历史性课题。对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以对两种文化主导要素的把握为前提。这种主导要素以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为标志。
1、民族思维方式和民族精神的体认。
文化哲学和文化人类学研究表明,一个民族在其历史演进和文化行为中积淀形成的长久地起作用的思维方法、思维习惯,对待事物的审视趋向和众所公认的观点,就是这个民族的思维方式。思维方式是人类文化现象的深层本质,是对人类文化行为起支配作用的稳定因素。了解了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就把握了该民族文化演进的纲要。中华民族传统思维方式的总体特点是整体和谐、辩证综合。中国古代哲人观察宇宙、人生运用整体思维,把人放在与天地社会的动态联系中认识。中国古代哲学是本体论、认识论、道德论的统一,化伦理道德、人生价值的探究为中心。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言:“中国哲学家所思所议三分之二都是关于人生问题的。世界上关于人生哲学的思想,实以中国为最富,其所接触的问题既多,其所达到的境界亦深。”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及其主导思想,就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所有传统美德都与这种整体精神相联系。传统价值观总是置国家、民族的利益于第一位,要求个人服从整体,强调国家统一、社会太平。自秦汉以来,中国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尽管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暂时的分裂局面,但很快又获得了统一,这与民族精神的影响是分不开的。这些内容完全可以成为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思想材料。这种思维方式及其传统道德对维护国家统一,幸民族团结,调解人际关系,保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不仅重视整体和谐,而且强调辩证综合。例如:儒家追求“仁爱”,崇尚道德,但并不否定刑罚;主张“德政”,但不否定法治,从而形成了“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这里边蕴含着辩证综合的思想。儒家还特别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在人际关系中的调节作用。正己修身的人生修养也具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这种修养方法对调节人际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中西方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中国传统道德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同任何事物一样,中国传统道德也具有两重性,既有进步性,又有局限性;既有精华,又有糟粕。建立在小家生产基础和封建宗法制度之上的传统道德,必然有封闭性和保守性的一面。因此,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批判地继承,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趋势不可逆转。我们要顺应时代潮流,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同时,还要有世界眼光,实现中西文化的整合与互补。
在对待西方文化问题上,我们有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现在可以清醒地认识到,采取闭关自守、全盘否定,或崇洋、全盘西化的两种极端的态度都是错误的。正确的态度应当是分析、鉴别、学习、借鉴、吸收、利用,在的指导下,实现中西文化的互补与整合。首先,在思维方式上,西方学者注重归纳和实证,沿着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逻辑,从道德现象、具体事例、个案分析入手,总结归纳各自的教育理论,实用性、可操作性强;中国学者则注重演绎,沿着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逻辑,从概念出发,说明或指导实践。这两种思维方式恰好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其次,在教育方法上,西方主张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鼓励学生自由选择,师生平等对话;而我们则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理论讲授和教育导向。这方面同样可以互相借鉴,互相补充。再次,在教育内容上,特别是西方文化中那些适用于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如改革开放观念、民主法制观念、权利义务观念、公平竞争观念、效率效益观念、互利互惠观念、公关信息观念、商品市场观念、文明消费观念等,更需要借鉴和吸收,使其与中国传统美德相融合。同志指出:“发燕尾服社会主义文化,必须继承和发扬一切优秀的文化,必须充分体现时代精神和创造精神,必须具有世界眼光,增强感召力。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党和人民从以来形成的革命文化传统,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我们都要积极继承和发扬。”这是中小学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重要指导思想。
二、综合性与实践性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特点
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运用整体性的德育内容,通过教育才各受教育者双主体互动的实践活动,培养受教育者完整德性的教育过程。德育课程是实现这种教育过程的最重要的活动载体。要培养学生完整的德性,必须加强德育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和实践性,全国教育科学“九五”“十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研究与实验”,经过几年的研究与实验初步构建出德育的目标内容体系和实践活动体系,为中小学德育课程的改革与创新提供了决策依据。
1、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目标内容体系
整体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的做法是:总体目标,一以贯之;学段目标,各有侧生;年级目标,具体明确;情意兼顾,知行统一。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总目标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总目标内在包含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中小学德育目标要根据学生年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将总目标转化为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具有年级梯度的具体目标,并体现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
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依据总目标,从广义上认识德育,确定德育内容由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心理教育五项要素构成。政治教育主要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使他们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思想教育主要是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教育、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教育、集体主义的价值观教育及“五爱”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思想观点。道德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教育,进行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环境道德、刚强道德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正确的道德认识、高尚的道德情感、坚强的道德意志和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法纪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纪律教育,培养他们具有法律观念和遵纪守法的品质。心理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健康的积极向上的性格、气质、兴趣和能力的教育,培养他们具有适应环境、承受挫折、自我调控的心理素质。德育内容五项要素各有自己的特定内涵,但又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为条件,互相制约,构成了德育统一体。其中思想教育是灵魂,政治教育是方向,道德教育是核心,法纪教育是保障,心理教育是基础。要分别研究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教育各自的特点和规律以信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五者不可割裂,更不能互相取代。如果在理论上仅仅把德育视为“政治思想教育的同义语”或“道德教育的简称”,那么在德育实践上就会失之偏颇。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就是以五项要素为纬,以各项要素质的不同层次为经,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横向贯通、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螺旋上升,从而解决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德育内容的倒挂、脱节、简单的重复、脱离实际的问题。中小学德育内容的整体性,不仅指五要素横向结构的整体性,还包括五要素在年级与学段纵向衔接中体现出来的整体性。经过德育实践活动的“内化”与“外化”的过程,五要素促进着学生德性的整体化发展。
2、整体构建德育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
德育课程不仅是德育目标内容的知识体系,同时还是德育实践活动体系,这是由道德的本质属性决定的。道德来源于社会生活,社会生活是实践的,因而实践是道德的发展基础,也是道德的存在形态。实践体现着道德的本质,反映着德育的基本规律。
首先,德育目标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德育目标是对德育结果的预期规定,因而其制定的依据和标准是品德的整体形成状态。德育目标既包括对学生道德认知、道德情感的培养,也包括对学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的锻炼,归根到底是道德信念(知、情、意)和道德行为的统一,落脚点在学生的道德行为上。只有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实践中践行、践言了,才标志德育目标实现了。
其次,德育过程是实践活动。德育的本质是实践的,实践的观点是德育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德育不同于智育,智育的任务是传授知识兼培养能力,它主要解决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而德育中到此并没有完结,它不仅要解决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而且更要解决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即不得要授之以知、晓之以理,而且还要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德育过程是上知、情、意(信)、行诸环节构成的,只有知识传授,而无情感陶冶、意志磨炼和行为引导不是完整的德育。这就如同体育与智育不同的道理一样,体育如果只在课堂上讲授体育知识和理论,不让学生到体育声上去实际锻炼,怎能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同理,德育如果只重视知识传授,而忽视或轻视德育实践活动,怎能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德育活动有多种形式,既有课堂德育活动,又有课外德育活动;既有校内德育活动,又有校外德育活动。其中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是最直接、最经常、最普遍的德育活动。它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途径。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应当形成制度,列入课程表,作为德育活动课的基本形式,从而避免单纯传授知识、空洞讲授理论、死记硬背概念而脱离实际的倾向,增强德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再次,道德实践能力是学生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学生的品德素质只有在现实的生活实践中才能表现出来,这是因为学生在面临的生活情境中,其道德认识、道德情感转化为道德行为,潜在的品性变为显性的德行,只有在这种状态中才能根据学生的具体行为表现来认识和评定其品德发展水平。同时,只有在生活实践中才能认识个体品德对人、对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在德育过程中,学生如果不把认识理解的道德知识运用到道德实践中,不仅自身品德不能得到切实提高,而且会出现“知行不一”的情况。只有把品德培养引向道德实践,德育才能取得实效,同时,德育实践也是克服学生主行不一现象的最好途径。所以真实的道德实践能力是品德形成和品德评价的根本标准。
因此,中小学德育课程在整体构建德育目标内容基础上,要树立“新三中心”(以学生为中心,以情景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的德育理念,整体构建本课程的实践活动体系。这一实践活动体系包含德育的途径、方法、管理、评价四个紧密联系的要素。
三、回归生活应成为德育课程改革与创新的主要形态
1、回归生活是德育课程形态的一种改革趋向
回归生活的趋向一方面拓展了德育课程理论的研究视野,另一方面促进了德育课程类型的变革和发展。其表现为原来占一统地位的德育学科课程开始由理论体系向生活体系转移,同时,一些新德育课程类型在实践中逐步发展,如德育活动课程、德育综合实践课程和德育校本课程等,德育隐性课程(校园文化、人际关系、精神环境等)也纳入德育课程范围。在近年来的德育课程改革实验中,“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课题组研究编写的《德育》系列实验读本在德育回归生活上进行了从个人精神生活、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区生活、自然办生活、国家民族生活六个层面上设计活动内容。内容的选择坚持“近、小、实、亲”的原则,即贴近社会生活和学生思想情感实际,提出问题小一点,回答问题实一点,使学生感到亲切一点。2002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所持的德育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上要求,即“我们在品德教育方面所持的基本理念是一种生活德育的理念。我们认为道德始终存在于人的整体生活之中,没有脱离生活的道德。人们是为了生活而培养个体品德,改善、提升社会的道德的,并不是为了道德而道德。同样,个体品德和社会道德的提高与发展也只有通过人们自己的生活。脱离生活的道德和品德必将导致道德和品德的抽象化、客体化,脱离了生活去培养人的品德也必将使这种培养因为失去了生活的依托和生活的确证而流于虚空、形式、无效。”新课程标准设计了健康安全地生活、愉快积极地生活、负责任有爱心地生活、动脑筋有创意地生活等四个生活维度,提出了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的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进世界六大生活主题,充分体现了生活德育的理念。
2、回归生活是学生道德主体性形成的源泉
德育课程回归生活的重大意义在于更加切近德育的客观规律。第一,生活是德性发展的动力源泉。道德是人的“生活规则”和实践结果,人的道德素质所体现的是对生活规则的运用能力。社会实践不断丰富着道德活动家的条件和环境。使道德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水平逐渐提高,随着人参与社会实践程度的加深,社会实践不断对人的道德水平提出新的要求,这种要求与人目前道德水平这间形成一种不平衡状态,产生道德需要。这种道德需要包含着人的认识、情感和意志,是人参与道德实践、发燕尾服自身德性的动力。德育活动课本形式和途径灵活多样,与社会生活建立起多种联系,为学生的道德成长引进了源头活水,增强了动力。第二,促进德性的整体性发展。传统德育课程偏重于道德知识体系和道德认知,现代认知派又将认知引向单纯的道德判断和思维技巧,造成德性发展的片面性。完整的德性应是知、情、意、行的协调统一,个体只有置身于道德实践之中才能达成这种统一。同进,道德意义上的完整德性不仅要成就自我,还要通过成就自影响社会,成就他人,即完整的德性是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完美统一。同样,只有参与生活实践,才能实现这种统一。这两种统一表现为人在现实的道德情境中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能动性,即道德主体。《德育》读本坚持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是主体的“双主体”理念,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根据教育止的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对德育环境、德育内容和德育方法进行选择、加工和设计,对学生的主体性进行引导和培养;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在教育者指导下,积极主动地参与德育活动、发燕尾服道德能力,在教育者的引导下,学生逐步做到自订成长目标,自析成长环境,自寻成长动力,自开成长渠道,自开成长方法和自评成长效果,道德主体性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提高。
社会生活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德性发展应有整体性开放性,这就给德育课程提出了如何具有与之相应的整体性开放性问题。《德育》读本在德育课程的整体性和开放性进行了多角度探索。如在内容体系上把德育内容五要素融为一体;在德性结构上把知、情、意、行融为一体;在德育过程上把德育目标、内容、途径、方法、管理、评价融为一体;通过德育活动课,在综合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社会实践活动、德育基地和隐性课程之间建立起有机联系,建构了一个既有开放性,又有整体性的德育课程体系。
上述三个方面反映着现阶段中小学德育课程的发展趋势,在这种趋势中,尚隐含着需要深化研究的课题,如德育回归生活、注重实践并不意味排斥知识的系统性,如何适应中小学阶段德育的规律性,如何在道德的“认知课程”、“经验课程”、“体验课程”之间找到合理的结合点,仍有待继续探索。
论文关键词:课程改革;显性德育课程;隐性德育课程
一、问题的提出
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有什么样的德育课程,就会教出什么样的学生,德育课程实施的效果如果,关键是看德育课程实施的效果,相当长一段时期以来,人们总是把德育局限于政治教育,甚至把两者等同起来。随着人们对高职教育质量观的重新认识,越来越多的人把德育置于更高的位置,德育是一个比政治教育更为丰富的以育人为背景的广阔范畴。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德育,具体到德育课程,就是引导受教育者该怎么做人,做什么样的人的教育过程,以及影响或渗透受教育者作为人的应有的思想、态度、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等。高职教育要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包括高素质和高技能。这种对态度的要求包括个人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等方面的态度的养成。而传统的做法是把德育工作以“两课”的开设来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与实际岗位工作联系不是很紧密,因此,单纯依赖“两课”课程的开设来完成德育工作显然是不够的,而实际上也是收效甚微。因此,高职德育课程改革有必要在德育课程设置、德育课程建设方法上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加强德育课程的实施效果。
二、高职课程改革中德育课程的建设方法
(一)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融合
在显性德育课程实施中还应该把加强学生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学校道德和家庭美德等的建设落实到显性德育课程中,显性德育课程在每个道德范畴内分别要界定各自的道德标准、道德要求、道德规范和道德准则。德育从隐性课程的角度来看,教书育人是十分必要的,“教书”离不开显性的正规专业课程,而显性的正规专业课程又包含着大量的隐性德育信息,它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因此,在德育课程改革中应该更多地重视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的融合,着重注意几个问题。
1.教学内容的合理选择。隐眭德育课程主要属于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由课程设计者有意渗透到正规课程之中的,在正规课程的教学内容中,渗透着观点和方法,蕴涵大量的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和集体主义道德精神,我们的正规教学内容不单教会学生专业性的知识,还是学生德育教育的一个载体,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就显得非常重要。
2.教学方法的科学有序。良好的教学方法也会传递给学生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的信息,如活泼有序的课程活动、正确的思维方法及思想认识等都可以培养学生正确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意识,把更多的认识性的德育课程内容转化为实践性德育课程3.教师良好精神面貌和行为规范的展现。教师的人格和行为在教学过程严重地影响着学生,教师的言传有时还不如身教的效果好,如果教师只注重教学,为了教学而教学,没有育人的内容,只能是一个教书匠。只有做到言传身教合二为一,才能真正实现人师和经师的合一,教师的世界观、价值观,教师的品行和生活态度无一不影响着成长中的学生。也可以这样说,优秀教师永远是学生模仿最直接、最具体、最生动的榜样和道德形象。教师对工作的敬业和热爱、教师无私的奉献精神及忘我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学风、高度的责任心等无不对学生具有直接和强大的感染作用。对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情操的形成产生着深刻的影响。
(二)环境建设
学校环境是学生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培养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与社会环境和家庭环境相比,学校环境是可被控制的。所以,在进行德育时应把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所谓创造良好的学校德育教育环境,就是学校德育工作者根据德育目标和内容,一方面对现存的德育环境因素给予正确认识和区别对待,尽可能利用积极因素,摒弃消极因素;另一方面改造不良环境,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简言之,那就是对学校德育环境的合理利用和积极创造。只有通过利用和创造良好的学校环境,如美化校园环境,陶冶情操;加强校园秩序的管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等,才能协调学校环境因素的影响,形成德育的合力。
(三)社会实践
丰富的校园生活可以给学生以潜移默化的作用,而更为广阔的社会天地也同样可以给学生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巨大的影响。因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校早已不是一方净土,成为与社会紧密相连的一个部分。随着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转换,高校必须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可通过多种形式将德育工作渗透其中。
1.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是以学生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地方或社会实践活动的单位提供多种服务的实践活动。比如进行科技、教育、心理、法律等咨询服务,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工业生产环节的改造等。
(一)“直接道德教学”的困局
杜威对作为“直接道德教学”的德育课程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直接的道德教学只能帮助学生形成“关于道德的观念”,不能形成“道德观念”。这一论断影响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德育课程设置,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德育课程设置,提出了德育课程至今还没能很好解决的困局:直接的道德教学只能让学生学到“与道德无关的、对行为没有影响、即不使行为变得更好或更坏的观念和片断知识。”而“能够影响行为,使行为有所改进和改善道德观念”是通过学校整体生活才能获得的,所有“直接道德教学的影响,即使充其量说,比较地在数量上是少的,在影响上是微弱的。”[1]涂尔干与杜威所见略同:“当一个人按照课程规定把整个道德压缩成几节道德课,并在一周之内用比较短的间隔来不断重复这几节课的时候,他很难满怀激情地完成这项工作,因为这种间歇性的课程特点几乎不足以给儿童留下任何深刻或持久的印记,而没有这些印记,儿童就不能从道德文化中获得任何东西。”[2](123)
对应否开设专门的德育课程,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总起来说,东方国家倾向于开设专门的德育课程,西方国家多倾向于否定专门的德育课程。近年来,这一大体上的分界已经有所变化,一些东方国家开始走向否定专门的德育课程,而一些西方国家也开始尝试开设一些专门的德育课程。①但总起来看,专门的德育课程都没能很好地解决杜威和涂尔干提出的自身困局。因为开设专门的课程进行道德“专修”的另一个常见后遗症是课程的知识化,走向以教授道德价值知识(德目),走向德育说教。“德目本身是历史地、社会地规定理想的人类生活面貌的重要概念。但德目说教却使这种德目远离日常生活,而把它作为独立的固有价值加以实体化,只求表面地、唯心地理解它;德目说教者还认为,借助这种方法,可以有效地培养出德目所意味的道德性格特征和道德实践能力。其错误的根源即在于此。”[3]道德知识(德目)是人们生活经验的概括、抽象与总结,虽然是来源于生活过程之中,却因其经过抽象加工过程而具有了一定的抽象性和符号性。因此道德知识的意义并不在于知识符号本身,而在于这些知识符号所代表的生动而丰富的道德意蕴。以传授道德知识为特征的品德教育舍本逐末,将道德符号而不是这些符号所代表的道德意义看成教育的目标,在教学过程中远离这些道德知识符号得以产生运行的、历史的、现实的生活,虚构一个虚幻的道德知识世界,热衷于对这些道德符号的记诵和逻辑演绎。在这种品德教育过程中,学生学到的不是沉甸甸的生活与道德智慧,而是枯萎的道德语言符号和知识气泡。
可能很多人不同意这样的观点,认为这样的判断不公平,认为原来的德育课程在学生品德培养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效,自有其存在意义。我们承认几十年来,我国相关德育课程所起的巨大作用,在儿童品德发展中的影响不容一笔勾销。但这些成绩的取得并不意味着已经突破了杜威和涂尔干所讲的德育课程的困局。首先,儿童品德发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虽然不能否认德育课程的作用,但其作用到底有多大很难说清楚。其次,任何事情都是要讲效率的,我们在德育课程上的付出和投入是不是得到了我们期望的“产出”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第三,如果说以往的德育课程在儿童发展中起到了巨大作用,那我们就得认真分析在儿童发展的哪些方面起到了作用。相关德育课程确实使儿童学到了很多社会科学知识,但对儿童品德的影响却相对小得多。
(二)解决困局的思路
德育课程要想为自己的存在辩护,就必须解决好两个问题:(1)重建与其他课程和教育活动的联系;(2)重建与儿童生活的联系。涂尔干认为“我们不能僵硬地把道德教育范围局限于教室中的课时:它不是某时某刻的事情,而是每时每刻的事情。”[2](123)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把道德教育融合在整个学校生活之中,但这并不能否认专门课程的意义。如果专门的课程与其他课程和教育活动是相通的,而不是隔离的,专门的课程就可以发挥一定的作用。因为其他课程和活动,或者说整个学校生活其德育意义的发挥多是“自在”的,而专门的德育课程在道德教育方面则是“自为”的。“自为”的道德教育必须以“自在”的学校生活为基础,而“自在”的学校生活其道德教育意义的充分发挥也需要上升到“自为”的层次。德育课程如果能将学校整体生活中的突出的、有代表性的问题纳入到自身结构之中,起到一种对学校生活的反思与整理的作用,其存在就是有价值的。
但是,学校生活并不是儿童生活的全部,它只是儿童整体生活的一部分。虽然学校生活是儿童的主要生活,是一种制度化的、同龄人密集的特殊生活,但这种“人为”的生活毕竟不是儿童生活的全部。儿童品德的形成是在儿童整体生活中实现的,学校生活不能单独承担培养儿童品德的任务。德育课程如果只是贯通了与学校生活的关系,而没有贯通与儿童整体社会生活的关系,其效果和影响必然会大打折扣。事实上,学校生活与儿童的整体社会生活并没有截然的鸿沟,而是互动、互渗的。如果德育课程只反映儿童的学校生活,那这种反映不可能是有效的,因为割断了与社会生活的联系的学校生活必定是静态的、僵化的。因此,德育课程要想摆脱脱离生活的困境,在反映儿童学校整体生活的同时,也必须将视野扩大,将儿童的整体社会生活纳入课程,贯通与儿童整体社会生活的关系,为儿童反思、整理自己的生活提供专门的时机与引导。
二、德育课程回归生活的理路
(一)课程价值取向的转向:培养有道德的人而不是“道德研究者”
以往的德育课程往往有一个潜在的价值取向:培养“专门研究道德的人”或者说是“伦理学者”。这种价值取向的着眼点不在于儿童道德的发展,而是将道德视为研究对象,往往从抽象的道德概念开始,从什么是“诚实”开始,然后再讲到“为什么要诚实”,最后落到“如何做一个诚实的人”。在这种价值取向导引下,儿童俨然成了一个专门研究“诚实”的伦理学者。同样,情绪教育也是这样展开的:“什么是情绪”“情绪变化的个人与社会条件”“情绪的功能”“情绪调节的方法”。这样的教学要求实际上不是为了儿童的情绪发展,而是想将儿童培养成一个“情绪心理学家”。
这样的价值取向所持的是一种“理论态度”,而生活中的道德却是一种“实践态度”,是与生活融为一体的完整生命表现。课程价值趋向的转向实际上就是由培养研究道德的理论态度,转向践行道德的实践态度。这种转向要求德育课程及其教育不能将道德视为与儿童生活无关的学习和研究的对象,而是将道德视为生活的构成性因素,通过对自己生活经验的整理、反思与丰富,在课程生活和整体生活的互动与融通中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课程的逻辑:生活的逻辑而不是学科的逻辑
课程价值取向的转向实际上意味着德育课程的深刻变化,影响到德育课程的内在逻辑。培养“道德研究者”这一价值取向实际上所遵循的逻辑是伦理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逻辑,用学科知识的框架淹没了人。培养“有道德的人”这一价值取向应该遵循生活的逻辑,将人从学科知识的窒息中解脱出来,让其重归生活的海洋,在其自身生活中成就自己的德性。
生活的逻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认为生活的逻辑就在于生活本身,遵循生活的逻辑就是要遵循生活的特性。首先,生活是劳作性或实践性的。生活是需要过的,单纯的思想活动无法使人浸入生活。当然,“过”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身体行为,而是人的整体生命表现,其间少不了意识和情感的投入。其次,生活是人的生活,生活中不能没有人,任何将人遗忘的活动都是对生活的背离。第三,生活具有主体间性。生活中的人不是单独存在的,生活中有他人是我们的一个根本的存在境遇,与他人的交往也是我们人性发展与充盈的自然需要。第四,生活具有整体性。生活的整体性不单是指生活领域划分的相对性,即科学世界与生活世界,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划分的相对性,还意味着构成生活的要素的整体性与不可分割性。比如,道德是生活的一个构成性要素,但道德与生活的其他要素是无法分割的,强行分割只能导致生活与道德的双重死亡。第五,生活的意义建构性。生活离不开日用常行,但生活也需要建构意义。生活的过程也是意义建构的过程,或者说是创造“可能生活”(赵汀阳语)的过程。
德育课程遵循生活的逻辑也就是在课程中将生活的这些特性体现出来,用真实、完整的生活来设计课程结构,融通与儿童现实生活的关系。
(三)德育课程与儿童生活的关系:不能涵盖儿童的整体生活,但力求反映儿童的整体生活
德育课程应该反映儿童的全部生活,也包括学校生活。儿童在社会生活和学校生活中遭遇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该是课程关注的重点。当然这种关注不是单一的角度,既有品德教育,也有生活指导和科学知识学习。儿童生活中所遭遇的事件和问题,有些是道德性的,或者说是与道德有关的;有些则是非道德性的,或者说是与道德无关的;但更多的时候是两种情况结合在一起,很难区分得开。德育课程对生活的关注应采取一种整体关注的方式,将原本综合在一起的生活按生活的本来面目呈现给儿童,同时实现多种教育目的。
德育课程不能涵盖儿童生活的全部,只是为儿童整理、反思与拓展自己生活提供一个范例。一门课程,在有限的文本和时间(教学时间)内根本无法涵盖儿童的全部生活,即使这门课程以“生活”来命名。儿童在德育课程学习中所用的时间和获得的经验都不能代表儿童生活的全部。但德育课程却应力求反映儿童的整体生活,通过课程学习促使儿童在专门的时间和空间里对自己以往的和现在正在过的生活进行整理与反思,并在这种整理与反思的基础上对未来将要过的生活进行规划与展望。
三、初步的探索
(一)课程标准的探索
在中国全面展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鲁洁教授等人受国家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委托,主持、参与制定了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国家课程标准(实验稿),现已正式颁布,对德育课程如何回归生活作出了可贵的初步探索。《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的设计是:以儿童生活的四个价值纬度;健康安全的生活、愉快积极的生活、负责任有爱心的生活、动脑筋有创意的生活为课程的基本框架来确定课程的目标和内容标准。[4]《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则是以“我在成长”“我与家庭”“我与学校”“我的家乡(社区)”“我是中国人”“走进世界”等六大主题,按儿童逐步扩大的生活领域为课程框架来确定课程目标和内容标准。[5]
新课程标准的特点在于“品德培养回归生活”“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积极引导儿童的发展”“情感、态度、行为习惯与知识、技能培养的内在统一”“倡导自主、探索性学习”。②这五个方面精确地概括了新课程标准在德育课程开发与研制上的创新之处,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使课程回归儿童生活的努力。课程标准一改以往按知识或德目为逻辑的组织方式,关注儿童现实生活,从儿童现实生活出发来组织课程目标与内容标准。《品德与生活》从儿童生活的四个纬度或者说四个价值追求出发来精选儿童生活素材,使儿童在健康、安全、积极、愉快、动脑筋、有创意的生活过程中学习道德,重新摆正了生活与道德的关系。《品德与社会》则从儿童不断扩大的生活领域出发来组织内容和素材,力求使课程建立在儿童自身生活经验的基础之上。
(二)教材的探索③
以往的相关教材的一个惯性就是按学科知识或以道德规范体系的逻辑来编写。以这样的方式建构的教材虽然看似有较为严密的逻辑体系,但与儿童的生活却是不相关联的,它们所载负的世界往往是与儿童的生活世界相分离的。我们编写的教材所遵循的内在逻辑是儿童生活的逻辑而不是学科知识或道德规范的逻辑。对于生活的逻辑,我们创造性地用“生活事件”来加以体现。
我们的思路是先理清儿童成长历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生活与品德发展的问题,弄清每一个阶段儿童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惑、所欲所求,在此基础上生成、设定单元和课文教育主题。我们不是机械的图解课程标准,而是创造性地运用课程标准“回归生活、关注儿童现实生活”的理念,从儿童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生成教育主题话题和范例,以此实现课程标准的要求。教材所生成的教育话题和范例,是以儿童的“生活事件”的形式呈现的。在生活事件的选取上,我们的取向是:(1)以“真实”的生活事件来促进真实的学习过程;(2)以普通的生活事件为主;(3)以日常生活事件为主;(4)以今天的生活事件为主;(5)以首属群体中的生活为主。[6]
之所以选取生活事件来体现生活的逻辑,是因为我们认为生活事件是儿童生活的真实体现,不是远离生活的概念和知识体系;生活事件本身是综合的,能够贯通生活的所有领域和所有要素;生活事件是儿童的,处在交往关系中的儿童是这些生活事件的主人;我们所选取的生活事件是典型的、有教育意义的事件,因而对儿童过去的生活来说是有意义的,更重要的是这些生活事件对儿童现在的生活和将来的生活来说也是有意义的:它们是促使儿童整理、反思、拓展自己的生活经验,进而创造更好的生活话题和范例。
(三)尚待研究的问题
由于课程标准研制与教材的开发都是全新的尝试,仍然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1.生活常识与社会科学知识的处理问题。
在课程标准研制过程中,我们提出了处理历史和地理等社会科学知识的基本原则:散点式,即根据儿童生活的实际,打破历史和地理知识原有的学科逻辑,将各种知识分散到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求知识的系统与全面,只求其与生活的连接。这一原则为社会科学知识的处理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思路,具有创新意义,遗憾的是这一原则在课程标准中并没有得到彻底的贯彻与落实。原因在于我们对于小学生应该掌握多少社会科学知识、能够掌握多少社会科学知识没有把握,本着对儿童负责任的态度,课程标准还是保留了很多我们以为应该保留的知识。另一方面,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的学科逻辑,这种严密的学科逻辑正是其科学性的保证,如果打破了这种逻辑,专业人员就可能对其科学性提出质疑。课程标准上存在的问题为教材编写带来了困难:如果按照学科逻辑来组织某一方面的知识,就有悖于生活的逻辑,如果按生活的逻辑来组织一些知识要求,就可能遭遇科学性问题。
2.如何坚持和体现生活逻辑的问题。
《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从生活的四个价值追求的纬度来组织课程的内容标准,这无疑是一种创新。但生活是整体性的,四个价值纬度也是无法截然分割的。是不是还有更好的方式来体现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生活逻辑,这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另外,在四个纬度下的具体内容标准,如何进一步体现与生活的一体性,避免德目化的痕迹,也需要研究。《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按逐步扩大的生活领域来组织内容标准,将生活领域作为生活的逻辑主线,这是一种尝试与创新。且不说这是不是体现生活逻辑唯一或者最佳方式,就是这一逻辑本身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如生活领域的渐进性与跳跃性问题、儿童对自在的生活领域的感受性问题等。我们在实地考察中发现,儿童并不一定是对范围较小的生活领域熟悉,相反,他们可能对较大的生活范围熟悉。比如家乡是一个相对较小的生活领域,但由于儿童自然地在这一生活领域中成长,缺乏跳出这一领域进行反观的生活经验,所以没有家乡的概念。相反,儿童却对遥远的世界很熟悉,知道很多我们意料之外的事情。
在教材编写中,我们是用生活事件来体现生活逻辑的,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些内容标准,特别是一些知识性的内容很难用生活事件来呈现。有些教材直接用课程标准中的生活领域这一逻辑主线来组织教材,效果不错,但也必须面对儿童生活领域的跳跃性问题。另外,由于教材开发立项要求教材体系必须有三级标题,几乎所有的教材都设立了单元,将相类似的教育主题放在一起。这样处理的一个后果是教材的“块状”结构,但儿童生活并不是块状的,这样一来教材的逻辑与生活的逻辑就有了错位。
3.如何面对儿童生活的“空壳化”(鲁洁老师语)倾向。
我们在教材开发过程中通过实地考察发现一些儿童的生活经验非常单一、贫乏,他们的生活经验仅限于学校和家庭生活的经验,就是家庭生活经验也以学习经验为主,在学校以外,与他人、包括同龄伙伴的交往很少。这种状况一方面是由我们的应试教育造成的:应试教育将儿童丰富多彩的生活缩减为单一的学习生活,导致儿童生活的贫血化和空壳化。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人际关系淡漠,人与人之间戒备心理比较严重,父母不愿意子女与其他儿童交往。德育课程和教材如何面对这一现实,是我们迫切需要研究的课题:我们既不能脱离儿童的这一生活现实,否则课程学习与教学就不能唤起儿童的生活经验,儿童就会用空壳化的语言来应付课程学习与课堂教学;又不能迁就儿童的这种生活现实,否则就有加剧儿童生活空壳化的负作用,无法改变儿童的这种畸形生活,无法使他们自身回归真实的生活之中。
4.如何面对农村与城市生活的巨大差异问题。
课程标准和教材开发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农村儿童与城市儿童生活的巨大差异问题,虽然我们作出了很大努力,但这一问题仍然未能很好地解决:客观地讲,课程标准与教材以城市儿童生活为基础的基调还是十分明显的。有人讲,以城市儿童生活作为课程与教材的基础是合理的,因为“城市儿童生活的今天就是农村儿童生活的明天”。这种观点有一定程度的现实性,但并不具有完全的说服力。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我们国家的自然资源能否承载完全城市化还是一个问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农村与城市生活的差别仍然存在。农村与城市生活的现实差异决定了课程与教材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客观上的难度,而课程开发者与教材编写者自身的城市生活经验与背景,则导致了主观上的难度。我们都是在城市生活的人,思考问题时所依据的时空背景自然而然的是城市生活,这是我们无法摆脱的生活局限性。
①如英国威尔逊、麦克菲尔,美国的纽曼等人分别设计的道德教育课程。这些课程设计上都比较理想,重视道德教育的知情等多方面的整合,但在课程实践中,往往也是避免不了知识化、认知化的倾向。
②这是鲁洁教授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课程标准制定情况时对课程标准的概括总结。
③按照新课程标准编写的各个版本的教材(第一册)已经出版,可以说各有所长,对课程标准都有自己创造性的理解。但由于对各教材的编写思路并不了解,这里只能以笔者参与编写的教材为例来分析教材的创新。
参考文献:
[1]杜威.学校与社会·明日之学校[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43—144.
[2]涂尔干.道德教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123.
[3]筑波大学教育学研究会.现代教育学基础[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366.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实验稿)[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