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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社会音乐实践,其本质就是音乐的传播实践。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动力,又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在当代大众传播环境中,音乐的传播已呈现出诸多新的特点和状态,并正在深刻地改变着音乐艺术的方方面面。弄清音乐传播的新特点和新状态,对于理解和探究当代音乐艺术的现实状况,具有重要的价值与意义。
一
所谓传播,从广义上说,就是“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中的移动和变化”;人类的传播活动则是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的过程,它一般包括传播者、传播内容、受传者、反馈信息四个基本要素。作为音乐文化传承原动力的音乐传播,是指“乐音音响符号所负载的音乐艺术意图、音乐思想等音乐信息为人们所分享或共享的过程,是音乐现象得以存在、音乐作品得以实现其功能的人的一种社会行为”(曾遂今《音乐社会学概论》)。由于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音乐传播与其他信息传播有着较大的差异性。比如在音乐传播中,传播的信息即乐音音响符号,是一种在时间中展开的、具有非语义性特征的听觉性符号。由此使得音乐传播的各过程凸显其特有的品质。但与此同时,作为传播子系统的音乐传播,注定会受到社会整体传播环境的巨大影响,而这种影响力又是持久的、革命性的。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人类的传播活动也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原始形态到现代数字多媒体时代的历史演进过程。而且传播的发展和进步总是受到传播媒介的制约,一部传播史就是一部媒介发展的历史。从媒介技术的发展来看,人类的传播可大致划分为五个时期,即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数字化传播时期。从传播类型和功能来划分,又可分为人内传播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与组织传播以及大众传播等几种模式。在不同的传播媒介和传播模式中,传播活动具有不同的状态和特点,并直接影响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艺术以及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
毫无疑问,随着电子技术和网络数字化技术的广泛运用,当代社会已经进入由广播、电影、报刊,尤其是电视、互联网及摄录音像制品等大众传播媒介强力控制的文化时代,即所谓的大众传播时代。作为“由一些机构和技术所构成,专业化群体凭借这些机构和技术,通过技术手段向为数众多、各不相同而又分布广泛的受众传播符号内容”的大众传播,正在经常而全面地诱导和制约今天人类的日常生活;各种政治的、经济的和思想的信息,包括艺术活动的多样现象,纷纷随同大众传播的巨大辐射力及其快捷、直接、形象具体的方式而漂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逐渐形成为一种新的文化模式和生活方式,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二
如上所述,我们已进入一个传播媒介丰富多彩、大众传播强力控制的文化时代。与其他传播类型相比,大众传播模式更加成熟,其功能更加突出,使得它已成为当代社会中最重要的传播形态和信息系统。其一,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包括报刊、电台、电视、网络、音像公司等在内的专业化媒介组织;其二,大众传播是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手段大量生产、复制和传播信息的活动;其三,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即传播学术语中的“受众”;其四,大众传播的信息既有商品属性,又具有文化属性;其五,大众传播属于单向性很强的传播;其六,大众传播是一种制度化的社会传播。在这样强势的大众传播环境下,当代音乐艺术传播又具有哪些新的特点和状态呢?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究。
第一,传播者和受传者(受众)。在大众传播环境下,尽管仍然存在“口传心授”“口头接力”等个体式的、人际式的音乐传播方式,但传播的主体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电台、电视台、网络、音像公司、唱片公司等专业化媒介组织完全掌握了传播的主导权,成为了社会音乐艺术的传播主体。在当代音乐传播活动中,创作者与表演者所共同阐释的音乐作品,或被记录、还原、复制的音乐音响信息,都不是直接呈现给受众,而是通过电台、电视台、网络、音像公司等专业化媒介组织进行传送和传播。也正因为大众传媒的强大复制功能和传播效应,昔日笼罩在“艺术”之上的神秘光彩开始褪色,艺术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而非少部分人的纯粹精神领地。其受传对象也从精英分子、专业人士走向了一般大众和普通平民,从而使音乐受众成为一个多元化、多层次的音乐接受群体,真正开创音乐艺术传播的“大众化”时代。第二,传播方式和传播形态。“艺术作为审美体验的一种结构性活动,总是同人的活动及其技术联系在一起的。”(杜夫海纳《当代艺术科学主潮》)从最早的“留声机”到今天的各种摄录设备,从磁带、唱片到光盘,从广播电视到MP3及互联网,当代音乐艺术传播的技术性质变得日益突出,甚至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技术的成功运用使得音乐传播能够有组织、大规模、专业化地进行,但同时也加深了人们对技术的依赖性和技术的控制力。在当代音乐传播活动中,虽然口语传播(现场传播)和乐谱媒介传播仍然发挥着其独特的传承作用,但传播的主要形态却是以电子媒介和网络数字化媒介为主体的大众传播,由此给当代音乐文化的传承、发展带来深远影响。比如,一次音乐会或歌会的传播,既有演奏者(演唱者)与听众(观众)之间的现场传播和共同参与,又有电台、电视台或网络进行的同步直播,还有广播电台、电视台采录编辑的专题节目以及音像公司加工复制的音响音像制品。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代音乐传播也呈现出一种综合性、市场化、产业化的特点。
第三,传播过程和时空。由于唱片、光盘、互联网、电视等摄录技术和传播技术的使用,从音乐传播源到接受者的传播过程更加快捷,音乐符号的记录时间更为持久,当代音乐传播已经突破“面对面、近距离”的“在场性”和“即时性”限制,从而完全实现了长时间、远距离、跨地域的传播。正是电子及网络数字化媒介的记录和传播功能,使我们今天既能欣赏到20世纪初的著名京剧唱段,又对帕瓦罗蒂、多明戈、卡雷拉斯等著名歌唱家的歌声耳熟能详,并能引起那些“不在场”地域居民的“共鸣”,实现如麦克卢汉所说的“地球村”或是“跨地域”传播。比如,在传播媒介的“远距作用”下,摇滚乐从美国传到欧洲和全球的大多数城市,中国的“西北风”以及当下的流行网络歌曲,也成为不同地域人群的共有文化。另外,在音乐的网络传播中,作曲家只要把音乐文件推上互联网,音乐的社会传播和交流活动就已开始。当然,由于技术的使用以及大众传播的“影响(制约)——接受”(认同)过程,也使当代音乐传播在一定程度上更为复杂化了。
第四,传播内容和功能。传播的本质在于信息的流通,即一种符号化的传播内容的移动、变化和共享。在大众传播环境中,“作为意义的生产和流通”的音乐信息(内容),人们通过传播市场来接受和消费,都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说明传播的音乐信息产品本身就是一种商品;另一方面,音乐艺术作为文化系统中最活跃的因素,人们对它的消费主要是精神内容,即意义的消费。意义是一定的社会文化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文化属性。其内容是一种“神性与物性的双重变奏”。但是,随着音乐商品价值的挖掘和膨胀,以及艺术复制技术的广泛运用,导致“文化的生产被驱回到一种精神空间之内,但这种空间不再是旧的单个主体的空间,而是某种被降低了的集体的‘客观精神’的空间”(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或后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又如阿多诺所批判的“标准化和伪个性化”。当代音乐艺术的审美价值、个性特征、情感深度等“经典”标准被逐渐“削平”,而大众娱乐功能和商品消费功能得到加强,音乐传播的内容、功能及其整体模式都正在发生显著的变化,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探究的重大课题。
参考文献:
[1]戴元光,金冠军主编.传播学通论.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1、创作观念的改变
当代艺术不仅仅要求艺术家向观众证明自己,而是为了激发受众,比以往更需要观众的支持。许嵩、徐良等歌手及其演唱的歌曲一夜走红,无不是在网络的点击和公众支持的表现。同时,网络传播的过程中受众具备较强的主观能动性和参与性,强调创作者与受众间的沟通。交互性和这种沟通过程中公众评价的巨大力量,使创造者,才能赢得更多的支持率,将尽可能从公众层面的公众为本,勇于创新,越来越多的好玩的审美标准对于公共艺术作品。
2、审美观念的转变
从历史的角度看,当代的音乐文化正在经历从音乐到民族音乐学者的转变,从精英文化到大众文化。纵观我国当代音乐文化的美感,大多内容形式多样,很难创新功能。由于形式美可以更直观地把握审美心理的观众,因此音乐内容与音乐内涵解释的重要性也愈来愈突出,而并不是仅限于体验音乐深层次的享受。在快节奏的社会生活环境下,音乐信息铺天盖地,人们很难对其进行合理地筛选各种音乐信息,并在自我实现的精神审美的一个超现实的状态经验,在其引导下进行音乐文化消费。音乐自身功能越发突出、音乐审美享乐主义大肆膨胀,很多人传播音乐仅仅是为了获取精神上的,其音乐内涵反而被严重忽视。随着音乐文化和传播技术不断的更新发展,大量的音乐和各种来源的文化信息融入人们的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在信息全球化时代,人们在享受音乐便捷服务的同事,大量音乐垃圾也涌入到人们面前,人们对音乐的感觉逐渐麻木,出现一定程度的审美疲劳。当前人们对待音乐有两种态度,一是拒绝接受音乐,觉得听累了;二是拒绝被动接受。
3、价值观念的转变
随着音乐的商业化,人们成为音乐文化消费者,美妙的音乐不再是高尚的,但已经成为一个方便的“精神快餐”。由于大量的流动性和音乐资讯,音乐文化快速更替,人们往往经过短暂的体验丢弃,或者选择接受它没有所有的音乐信息,失去了个人自己的音乐兴趣和价值观,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音乐原来的价值。
二、结论和启示
(一)网络传播的优势
因独有的形式和特征,网络在音乐传播过程中有着特别的优势。经网络传播的音乐,都是以数码格式存储于网络服务器之中,通过与听众的网络终端设备相连,实现音乐的还原。因此,网络更加有利于音乐的储存和音质的还原。同时,网络是一个整体,在网络中的音乐可以存储在多个服务器和网络终端之中,不会因设备的损坏和丢失而发生音乐消失的现象。同时,网络设备下音乐的保存还方便了听众收藏以及将音乐分享给周边的人。这种音乐的分享与复制的效应,是造成音乐在网络环境下大规模传播的根本动力。中国网络的音乐传播大部分具有免费性。只要有网络终端,听众就可以在网络上任意收听喜爱的音乐,这些音乐大部分为免费向听众开放。同时,听众还可以将音乐下载或者是收藏到自己的网络终端中去,反复收听,并且省去了之前听音乐时对音乐设备的磁带、CD的购买。因此,网络音乐就吸引到了更多先前因为经济原因而对音乐产生疏离感的人,就有了更为广阔的受众群体,同时也拓宽了音乐的传播范围。音乐的传播范围越广,就越容易在社会群体中引起连锁效应,促进音乐文化的进一步传播。在网络环境下音乐广泛传播的基础上,音乐制作人也开始以网络为导向,回收更为广泛的听众的意见与反应,从而开始了对音乐制作风格的调整。音乐产生时点和收听时点间距离的缩短,也引起了人们对于新的音乐元素的追求,并逐渐形成社会性的音乐需求。网络技术和传播模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音乐制作人在音乐方面的制作理念,从而形成了如今音乐文化大繁荣的局面。
(二)网络传播中存在的问题
就当今我国音乐网络传播的现状来说,最大的问题莫过于音乐的版权问题。因互联网的自由性一机动性的原因,和网络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的现实状况,网络在音乐传播上存在着侵权盗版、非法营利、非法传播等一系列对知识产权的侵犯行为。我国互联网发展中存在监管失衡和制度缺失的现象,也曾一度导致音乐产业的萎靡。而国外,如美国,就有完整的版权管理机制,通过对在网站上下载音乐的用户进行收费,从而保障和解决整个音乐行业的知识产权问题。虽然我国网络知识产权管理上还存在一定难度与问题,但我国的音乐产业在现有形式下走上了另一种形式的发展道路。一般来讲,音乐产业,如唱片发售公司多以唱片发行收入和艺人的演艺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但在国内网络大环境下,数字化的音乐传播形式几乎代替了传统的磁带、CD等唱片形式,因此音乐产业公司多倾向于增加艺人的演艺收入。他们利用网络作为音乐传播和宣传的平台,通过网络增加知名度,再由艺人的知名度来获取更多的经济收益。这种现象就给网络时代的音乐带来了另一个问题,那就是音乐的产业化形式强,商业味道浓重。音乐制作人对于音乐的产业化与商业化太过看重,导致网络下的音乐产业渐渐发展出“速食文化”的味道,音乐本身所承载的精神、理念和追求不断减少,一味迎合听众的胃口,从而导致了网络时代音乐的低俗化现象的产生。这种音乐文化良莠不齐的状态,一方面受到松散的网络制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也给音乐的发展与传播带来了很大的问题。一些网络上流传的低俗歌曲,虽然迎合了大众的口味,却给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带来了威胁。
二、音乐的网络传播对当代人音乐观的影响
音乐传播的网络化给当代人的音乐观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给整个社会的音乐文化和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挑战与机遇。第一,从音乐的传播主体来讲,网络的传播媒介打破以往以电台和电视节目为主的音乐广播传播主体一元化的局面。听众的喜好程度决定了音乐传播的广度。同时,网络技术为个人电台以及个人音乐网站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平台与技术上的支持。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2013年推出的手机App荔枝FM就是以“人人都能做主播”为主打的个人音乐电台应用软件,为使用者自己录制广播并借用软件平台推广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从而也为网络前提下音乐传播过程中听众与音乐制作人之间角色的互换提供了可能。网络技术不断的革新和发展将为音乐的传播开拓更加广阔的空间,音乐也将打破由创作人到听众的单线模式,而转变为多元化的发展模式。第二,音乐产业的商业化发展模式带来的市场僵化也促使网络音乐和个人音乐制作的出现。个人音乐依托网络歌曲的形式出现,这种音乐往往不以盈利为目的,且只在网络上进行传播,作者也大都不具有专业的音乐知识。网络音乐制作人通过翻唱或者自己谱曲填词为手段,将制作好的音乐在网络上分享。这一类音乐大都制作成本小,曲调和歌词朗朗上口,很容易引起听者的共鸣。如今网络歌曲在日常的人们的音乐生活中慢慢开始占据越来越大的位置。从2003年的《老鼠爱大米》到筷子兄弟翻唱的《老男孩》,网络音乐逐渐走入人们的实现生活。同时在国外,还有日本niconico网站借助虚拟音频软件的形式为个人音乐制作人和个人演唱者等提供了发展与交流的平台,加速了网络音乐传播模式的形成。这种形式出现后,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他们可以由欣赏音乐扩展到创作音乐,而创作的多元化可以为整个音乐文化氛围带来更加鲜活的力量。第三,由于网络对音乐制作与传播的影响越来越深入,网络对音乐的作用也渐渐改变了网民对于音乐的态度。随着大量音乐信息的不断涌入,网络平台上的听众对传统音乐的模式越来越熟悉,因此就产生了求异、求新的心理需求。2012年韩国歌曲《江南style》盛行,并在全球互联网上获得10亿次以上的点击率,一跃成为youtube上最受喜爱的歌曲。这些成果同这首歌曲独特的风格和新奇的制作方式是分不开的,这种新鲜感恰好满足了众多网络听众的需求,从而成就了这种另类音乐的成功。音乐进入网络时代以后,带给人们观念上的影响是巨大的。音乐由特定的群体间的传播渐渐扩大为整个社会范围的文化。便利的网络环境和视听条件为人们选择自己喜欢的音乐风格提供了可能和技术上的支持。听众口味的分化逐渐推动各种不同类型音乐风格的出现,也促使了各种不同的音乐元素之间的交融。音乐风格和形式上的多元化也引起了音乐功能的变化。网络音乐的传播性不断加强,引起了音乐情感承载力的不断上升。因此,只要具备一定的音乐基本技能和知识,人们就能通过音乐向社会发出自己的声音,传达自己的感情。可以说,音乐的网络传播推动了音乐的大众化,而不是局限于特定的文化范围和产业之中。
三、结语
[关键词] 流行音乐;歌手;传播
【中图分类号】 J6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244(2014)02-227-2
对文艺战线来说,以新的思路推动文艺的繁荣,以贴近群众的方式进一步服务好群众,这是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重要方面,也是包括流行音乐创作在内的所有的文艺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对于从事文化传播工作来说,应用广泛的视角和各种传播方法对我国流行音乐创作、歌手品牌的创立进行宣传。
一、流行音乐的现场表现形式
现场音乐发展到现在为止有三种表现形式。一种是所谓的俱乐部文化,Club Culture,在酒吧,现场的这种小型的表演场所,非常典型的北京有一个星光现场。第二种表现音乐的形式就是歌手的巡回演唱会。所谓的巡回演唱会就是这个歌手到处去表演,我们叫做铁打的歌手,流水的地盘。最后一种表现形式就是音乐节,我们叫做铁打的地方,流水的艺人。现在有雪山音乐节,北京有朝阳公园音乐节,有摩登天空音乐节等等很多的音乐节,这些都是现场音乐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
二、我国流行音乐的发展
我国流行音乐的发展及流行文化的建立大致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质疑与争议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认可与探究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深化与超越的阶段。
(一)质疑与争议
从1979年到80年代中期,大陆的流行歌曲应该是还处在一个探索的阶段,但是音乐批评与理论研究界没有趁机积极介入,他们与人民音乐研究、北京音乐周报以及中央音乐学报等这样的全国核心的音乐刊物、报纸为平台,就当时的音乐文化的思想意识和音乐实践的新动态展开了一系列的争论,他们质疑与政论的焦点话题之一,就是对新兴流行音乐所持有的观念、态度以及流行音乐性质问题。
(二)认可与探究
第二个阶段是认可与探究的阶段。认可与探究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研讨会的举办,1986-1997年这十年当中,全国各地和各文化部门举办了很多有关流行音乐的研讨会,我在这地举了几个代表性的,比如说1986年的通俗音乐理论研讨会、1987年11月河南郑州全国通俗音乐研讨会等等,这些音乐会的举办反映出理论批评与研究从第一个阶段,民间自发性的研讨上升到一个有组织的研讨,他们广泛地就过去的流行音乐的发展成败、得失、流行音乐所面临的局势问题进行讨论,对流行音乐的发展是起到的积极的推动作用的。
(三)深化与超越
第三个阶段是深化与超越的阶段。深化与超越体现在专注专题性的研究非常的丰富,他们主要有史料的梳理。比如刚才付林老师的中国流行音乐20年,还有金兆钧老师的光天化日之下的流行,这些书籍都给我们研究者们提供了非常丰富的史料资源。还有实践理论的研究,主要是歌词、歌曲的创作,还有演唱的方法等研究。这个阶段的特点可以说它比前面两个阶段来说,它的音乐批评与理论探讨不再只是现象的附属或者回应,而是更多的独立性,而且更加理性,广度和深度都在拓展,并且与其他学科广泛地接触。研究人员也相对的丰富起来,体系性的研究在开始逐步形成。
三、流行音乐的传播和发展
(一)我国流行音乐的传播形式变迁
传播的本质,就是一种复制。复制的本质就是一种艺术形态,经过技术手段,产生出一种新的、和原来艺术形态相同的形态。
过去,流行音乐的传播靠电视、广播、图书、唱片或者是盗版唱片等。但是,今天的音乐作品经过了数字化的技术处理,已经充满于全国的英特网管道之中,音乐网民的音乐复制已经形成了传统的音乐复制不可能具备的一些特质。这就是复制的海量性、自主性、多重性、和廉价性。相对于广播、报纸之外的新的媒体形态,对于新媒体的定义,学者们众说纷纭,目前对流行的定义是新媒体是一种较为宽泛的概念,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新媒体条件下,对于流行音乐及其文化传播有三方面的改变:
第一,传播载体的改变。音乐需要载体进行传播,而新媒体给流行音乐带来最初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改变了过去传播音乐的载体,在口口相传的年代,空气是音乐进行传播的介质。后来的唱片、盒带、音乐录音带等都是音乐传播发展过程中陆续出现的重要的媒介。而在新媒体时代,互联网和以手机为代表的互联网终端成为最具代表的载体。
第二,传播主体的改变。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把自己创作的歌曲上传到互联网上供人下载,或用手机通过无线通讯系统发给别人,每个人都可以创作自己的歌曲,每个人都是音乐家。近年来迅速走红的一批《那一夜》、《单车恋人》、《香水有毒》、《老鼠爱大米》等。
第三、传播效果的改变。中国流行音乐的主要传播形式是一点对多点,广播对听众,电视对观众,音乐生产商对音乐购买者,使得音乐产品的生产缺乏针对性。而在新媒体时代,没有丰厚的宣传资源的独立音乐像获得了新生一样,在新媒体的点击下迅速地蔓延开来。同时,音乐用户对音乐的各种意见也可以反馈到网络上,促进歌手改进自己的作品。我们知道流行音乐是一种大众文化,新媒体给了流行音乐一个机会,让音乐更加贴近大众,让潮流更加符合用户的需求和情感需要。同时,对于音乐生产者来说,可以无拘无束。歌手只需让听众挑选检验,对音乐发行者来说,用户互动能够记录下所有用户的全部行为轨迹,可以分析歌手总红的规律,降低音乐投资的成本,使投资收益最大化。
最后,传统的广电媒体面临新媒体的严峻挑战。新媒体的传播手段的便捷性、快速性形成了音乐消费群体的广泛性。新媒体的收费模式增加了音乐生产者的经济收入,新媒体信息的海量为用户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菜单。受众接触的音乐不再单一化,新媒体的出现虽然带来了冲击,但并不能彻底取代传统的媒体。所以总体而言传统媒体在新媒体时代的流行音乐市场上仍然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
由此,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时候,有一个著名的传播学家叫做马谢尔说会出现任何一种全国都逃脱不过的电子传播形式。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通过了光纤传输信息的全球性的英特尔网就产生了,英特网覆盖了全球。我们流行音乐的传播也搭上了这条网络信息的高速公路。
(二)流行音乐的传播对大众生活的影响
我国流行音乐在争议中崛起,在探索中前进,涌现了一批脍炙人口的佳作,至今还发挥着很大的影响。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中国流行音乐以独特的方式记录了中国社会所有宏大和细微的变化。改革开放30年,每一个重大的历史阶段,每一次重大的社会事件,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进入到我们的流行音乐的词曲当中。比如2008年,也就是今年,无论是年初的抗击冰冻灾害,还是5・12之后的抗震救灾,以及刚刚结束的北京奥运会。中国流行音乐都迅速地在我们耳边唱响,并因其具有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的巨大力量因其反映社会现实的公民心态而广为传播。
(三)流行音乐传播对文化生活的影响
我国流行音乐的传播对文化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我国流行音乐的创作很多歌曲都和我国传统文化中的感恩;我国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回报社会;幸福生活在这个美好国家以及对家人对朋友的美好生活相联系。我国的流行音乐自身的传播同时,也建立了流行音乐的交流平台,更紧密地将社会生活、大众文化紧紧的联系在一起。30年来,在每一个重大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生活的重大事件中,中国的流行音乐以其独特的魅力奉献于社会。特别是今年,无论是年初的抗击冰雪灾害,还是四川的抗震救灾以及刚刚结束的奥运盛典,我们都真切地感到、看到、听到了流行音乐界的积极行动和有力声音。因此,展望中国流行音乐的创新发展,我们音乐人是充满信心的。我们将以饱满的热情、创新的理念投入到音乐创作中,谱写出更多更有特色、更有深度、更有艺术感染力的优秀作品。
四、结论
流行音乐以及文化的传播在新媒体时代对大众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在媒体融合的趋势里,传统媒体获得了建设新媒体平台的空间,从而使得为用户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成为可能。所以,我们要在遵循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同时,利用新媒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文化观念的价值体系。在音乐作品当中,融铸于人民,与大众共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真挚情感,弘扬共同的理想,培育和谐的精神,畅想时代的主旋律。
参考文献:
[1]付林著.歌星成功之路[M].北京:海潮出版社,1993 .
[2]金兆均.光天化日之下的流行:亲历中国流行音乐[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2002.
[3]余明阳,梁锦瑞.名牌:在传播中诞生[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
[4]翟群,应妮,任姗姗.演出、推广、交流一个也不能少[J].中国演出,2010,(10).
本次文论征集活动特点有三:新领域、新视角、新生力量。
所谓新领域,是指音乐传播是21世纪伊始在中医药国开始起步的音乐学领域的新的学科。伴随这一学科成长步伐的有:全国各艺术院校中音乐传播及艺术管理等相关专业的设立及21世纪传媒音乐专业系列教材的相继出版,两届(2002、2005)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的召开及《中国音乐传播论坛》(第一辑,2004;第二辑,2007)的出版,中国音乐传播学会的成立(2005),等等。本次活动正是在这一学术背景与前提之下举行的。
在音乐学的研究中,音乐与人类、民族、社会等相互的关联,构成各交叉学科不同的研究视角。随着现代传媒的迅速发展,“音乐―媒介―人”构建了音乐传播研究的新的视界,由此形成了围绕这三个基本元素及相互关系的多种研究视角。作为一门新的焕发生命活力的学科,音乐传播研究不仅吸引着一大批音乐学各领域的研究者来积极参与,更重要的是,它应吸引更多的新生力量自发、自觉地深入进来。正因为如此,本次征文活动以面向高校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青年教师为主体,旨在积极地引导他们,也希望借这样一支新生力量所拥有的开拓性与创新性,以利于这一现代型学科朝着更加前沿的方向发展。
从入选文论作者的学术背景来看,主要来自这么几个专业领域:音乐学各专业、传播学相关专业、广播电视艺术学及媒介管理等其他专业。这些作者基本上是围绕音乐与传媒的两大领域。其中,中国传媒大学由于同时占据这两类专业领域,并具有传媒的综合实力,所以取得了相对突出的成绩。
入围的作品大致可分为以下五个研究领域。
(一)音乐传播理论思考。这一领域主要借鉴传播学以及音乐传播的自身理论,就当前的音乐传播现象进行理论思考。如张川《浅析音乐传播过程中影响人们选择的因素》、何莲《对电视传媒方式下音乐传播非透明关系的研究》、邓志勇《当下大陆大众媒介在民族音乐本土传播中的作用》等。其中王爽《用户创建的个性化音乐媒体时代》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该文通过研究音乐媒体受众从被动―>互动―>主动―>自主的转变过程,对未来音乐媒体的传播活动及其对受众的影响进行了预测与分析。认为未来的音乐媒体将转变为个性化、独立化的空间,以满足受众自主性、多样性的需要,而电视音乐节目以及互联网技术手段的更新也将实现受众的主动参与,从而催生传播终端向创造型用户的转变。
(二)音乐传播实践与评论。实践领域是丰富多样的,本部分如韦杰《谈“古典跨界音乐”》、丁成梅《浅谈节目单》、陈晓阳《深入挖掘流行音乐产品商业利用价值的方式――市场中的音乐传播初探》涉及到了音乐传播的实践内容与形式。姚慧《当代音乐环境观――当代音乐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利益》提出的音乐环境观具有新意,该文论述了在社会生态环境变迁中的中国当代音乐,受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因素特别是大众媒介与音乐的商品化的本质性影响,从而形成信息一媒介、商品一受众、权益一法律的社会传播环境。姚杰《论新闻报道中的恶意叙事所造成的音乐传播效果的偏差》,以“新民乐”事象为例,分析了在商业利润的驱使下,新闻报道中的“有选择性写作”与“恶意叙事”所造成的音乐传播效果的偏差。
(三)影视音乐。对于影视音乐的研究,既有从本体与属性出发,如韩建勇《音乐与影像可兼得――一个关于叙事性MTV的探讨》、党岱《大众文化视野下的电视音乐选秀》,也有从传播的角度思考,如邢晓丽、刘小寅《电视音乐文化的传播学思考》、王艳锋《从(梨园春)的成功思考我国戏曲音乐的传播走向》、陈旭《音乐传播的视觉化――创新?回归?》等。
(四)网络音乐。网络音乐的研究集中在传播技术发展与近年十分红火的网络歌曲上,前者如程晓婷《WEB2.0时代的网络音乐传播》、李姝《网络技术给音乐传媒带来的冲击》等;后者如陈镇华《网络歌曲互联网内传播特征及其文化现象思考》、冯玲《网络歌曲传播的大众化特质》等。其中陈镇华的文章提出了网络歌曲的网内传播与网外传播的概念,并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了网络音乐传播与历史上音乐传播现象的共性。
(五)“原生态”音乐现象与思考。对于学术领域而言,“原生态”音乐带来的更多的是思考,如张璐《对当代“原生态”音乐的几点思考》,指出“原生态”音乐的商业行为所导致的问题,并存在自身发展与适应社会发展的双重矛盾,解决这对矛盾在于遵循与时俱进中求本质不变的原则。还有戎龚停《关于民间音乐的“生态”问题》、陈江南《以审美性原则代替正宗性原则――论对待传播过程中当代“原生态音乐”的态度问题》、陈欢《对原生态音乐走商业化道路的一些思考》等。而何岭《从阿宝与喻显斌看民间音乐传播的两种路向》,则通过对这两个来自民间的艺人分别依赖电视媒体与民间唱片走进大众传媒的比较分析,论述了两种相辅相成的民间音乐传播的路向。
学术创新是个不言而喻的话题。缺乏新意也就成为研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追逐学术热潮与另辟蹊径。也是个两难的选择。在所有来稿中,有这么几个热点:电视音乐、网络音乐、“原生态”音乐,这也正是近年特别是2006年音乐传播的热点话题:西部民歌大赛、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原生态”唱法、民间歌舞盛典、超级女声、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络歌手、网络歌曲、在线音乐……在备受关注的话题中,视角的切入尤显重要。如何岭从两个民间艺人归纳出民间音乐的两种传播路向,在关于“原生态”与民间音乐研究中具有个性化的视角:王爽关于音乐媒体的研究突出了容易被忽视的受众决定因素,姚慧关于当代音乐的生态环境中的媒介、受众、法律等三种音乐传播环境,具有新颖的视角:姚杰则抓取了“新民乐”事象中的新闻报道来透析其传播行为,具有独特的视角。这也是他们能够从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的原因之一。
音乐传播研究是一个新的领域。还有很多新的课题需要我们来发掘与思考。我们既要不断寻找新的视点开拓创新,又要拥有一定的宏观构思,有步骤有规划地建立起属于本学科的理论体系。这次文论征集活动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期待更多的参与、创造。
附:首届“全国音乐传播文论征集”活动获奖名单
一等奖:(空缺)
二等奖:
王 爽《用户创建的个性化音乐媒体时代》
姚 慧《当代音乐环境观――当代音乐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利益》
三等奖:
姚杰《论新闻报道中的恶意叙事所造成的音乐传播效果的偏差》
何岭《从阿宝与喻显斌看民间音乐传播的两种路向》
张璐《对当代“原生态”音乐的几点思考》
陈镇华《网络歌曲互联网内传播特征及其文化现象思考》
优秀奖:
张川《浅析音乐传播过程中影响人们选择的凶素――以一种理论传播学视角》
邓志勇《当下大陆大众媒介在民族音乐本土传播中的作用》
戎龚停《关于民间音乐的“生态”问题》
何莲《对电视传媒方式下音乐传播非透明关系的研究》
韦杰《谈“古典跨界音乐”》
丁成梅《浅谈节目单》
陈晓阳《深入挖掘流行音乐产品商业利用价值的方式――市场中的音乐传播初探》
韩建勇《音乐与影像可兼得――一个关丁叙事性MTW的探讨》
邢晓丽、刘小寅《电视音乐文化的传播学思考》
党岱《大众文化视野下的电视音乐选秀》
王艳锋《从的成功思考我国戏曲音乐的专播走向》
陈旭《音乐传播的视觉化――创新?回归?》
程晓婷《wEB2.0时代的网络音乐传播》
冯玲《网络歌曲传播的大众化特质》
李姝《网络技术给音乐传媒带来的冲击》
1. 数字音乐的内涵
数字音乐是指用数字格式制作存储与传播的,可通过网络来传输的音乐。无论该音乐被下载、复制、播放多少遍, 其品质都会保持不变。行内人士通常按照数字音乐网络不同的将其分为互联网在线音乐和手机等移动终端无线音乐两种。互联网和无线网上的数字音乐传播活动在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开始出现, 在21 世纪初步入到商业化发展。
2. 数字音乐的特点
( 1) 技术性。运用多种数字技术手段, 使数字音乐除了在一般意义的形式结构上包含音乐常见的具象、抽象等形式外,还产生了意象、重构、空间等多种形式。
( 2) 即时性。数字音乐在创作、传播过程中,都是以数字格式进行,传播速度异常快。
( 3) 准确性。基于数字技术的机械性, 使得数字音乐常用的记号以及节奏和节拍等方面得到了近乎完美的准确保留。
( 4) 便携性。数字音乐运用数字化的手段进行音乐创作和编辑,使得其方便保留、携带和传播。
3. 数字音乐的发展现状
数字音乐作为数字时代的创意产业, 在全球的产业规模持续增长十余年。2010 年, 通过数字渠道获取的数字音乐 的 收 入 占 据 了 其整 个 数 字 产 业 收 入 的29%。相较于 2009 年, 2010 年全球数字音乐的预估产业价值为 46 亿美元, 同比增长了 6%。全球数字音乐市场的总额超过图书、报纸和电影在线收入总和的四倍。相关调研机构预估 2011 年全球在线音乐销售额将会达到 63 亿美元,相较 2010 年增长了 7% 。在世界市场发展的驱动下, 我国数字音乐产业蓬勃发展。2009 年,我国在线音乐市场产值高达 1. 4 亿元。2010 年,数字音乐收入接近 2. 8 亿元。2012 年,在线 音 乐 用 户 规 模 增 长 至 4. 36 亿, 年增长率高达13. 0% ,在线音乐市场规模达到 18. 2 亿元, 比 2011 年增长了 37.9% 。截至 2015 年底, 我国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历史峰值 4. 5 亿。其中手机音乐用户人数由2014 年的 0. 96 亿增长到 2015 年的 2. 91 亿,年增长率高达 20.3% 。
4. 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网络服务商及最终用户的法律规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包括音乐作品原创人和音乐公司。原创人和音乐公司对音乐作品进行创作、改编等,二者根据法律规定,享有著作权,享有音乐作品的表演权、传播权、网络传输权、广播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利。在英美等国家, 音乐作品原创人还会通过将音乐作品的全部财产权利转让给音乐公司这种形式, 使得音乐公司因著作权的让渡而享有著作权 。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同网络服务商是一种合同关系,基于二者之间的合同约定,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将作品的授权给网络服务商, 供网络服务商复制、传播,而网络服务商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一定版费。而最终用户作为音乐作品的最终欣赏和使用者,与网络服务商之间是一种有偿服务关系,通过支付网费等来享用网络服务商上传的数字音乐。最终用户与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通过网络服务商而使用其作品。
二、网络数字音乐传播收费的法律依据
数字音乐在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收费主要涉及到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有以下国内外立法。
1. 传播收费的世界性公约规定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 1996 年 12 月 20 日通过了两个国际条约 WCT(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公约) 和WPPT(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品条约) , 这两个国际条主要涉及的就是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和邻接权的相关条款 。在这两个国际条约中规定了出于私人目的对作品进行欣赏和使用应该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报酬③。
2. 传播收费的国外法律规定
( 1) 美国。20 世纪 90 年代,数字化时代来临, 作品的数字化也使得对作品的复制与传播变得极其简单与迅捷,著作权法难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基于此,美国在 1995 年对著作权法做了很大程度的修改,扩大了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和著作权的权能范围,同时将音乐作品的机械复制、发行等纳入强制许可的范围。此外,美国于 1998 年通过的《数字千禧版权法》以国内立法的方式明确了录音制品数字表演权这一概念, 将交互式数字音乐传播行为纳入到其范围之中。音乐著作权人享有非排他性的报酬请求权, 使用者通过强制许可
使用,并交纳强制许可版费 。
( 2) 英国。英国知识产权局为适应网络时代, 规定了允许消费者进行音乐、电影 CD 和 MP3 播放器之间的转换权利, 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费用, 同时不能损害其权益。
( 3) 日本。日本在 1997 年对著作权法修改时增加了网络传播权的内容, 同时增加了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了出于私人目的进行数字化录音录像须向著作权人交纳补偿金。
3. 传播收费的国内法律
我国民法第 94 条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享有署名、出版、发表、获得报酬等权利。《著作权法》与 2001 年 10 月修改,其中第 10 条第12 款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此外, 著作权法第 3条、第 37 条、第 38 条、第 14 条、第 42 条等分别规定了著作权人的权利内容及使用其作品应当给予一定报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该解释针对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的管辖、网络著作权作品的默示许可使用、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内容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保护措施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等内容等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2012 年,国家版权局将《著作权法》第 3 次修订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议。此次修订主要针对互联网环境下对著作权的保护, 增加了对数字传播行为的规定。例如,送审稿删除了现行《著作权法》合理使用规定中的个人欣赏,将其从合理使用范围删除, 意味着用户不能再以个人欣赏为借口而免费欣赏数字音乐。新增加了孤儿作品的使用费提存制度。孤儿作品是指享有版权但是又无法找到版权主体的作品,尤其在网络环境下孤儿作品的数量更多。本次送审稿新增的提存使用费用的制度主要针对孤儿作品的数字化利用,利用时政府部门应当向用户提存使用费用,从而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孤儿作品的利益④。
三、数字音乐付费问题的提出
数字音乐付费, 是指通过网络下载和传输数字音乐制品的行为,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版费。然而,我国网络用户却早已习惯免费使用数字音乐。发达国家也遭遇了与我国类似的网络侵权问题,但是其国内相关音乐产业主体坚持通过司法诉讼和立法游说, 还对包括最终用户在内的数字音乐使用者进行施压, 使得其建立适应网络音乐市场的商业付费机制。数字音乐初期的免费获取对于音乐著作权人来说难以接受,因其免费获取既不利于保护著作权,也难以支持和鼓励著作权人的创作热情。数字音乐在网络环境下的传播,打破了以前的产业模式。网络服务商这一新的主体的加入打破了之前的数字音乐的产业链条,之前是音乐著作权人 - 录音制品制作者 - 最终用户,数字网络时代下的产业链条: 音乐著作权人- 网络服务商 - 最终用户。产业链条的变迁使如何收费这一问题浮现。
经历过多次的著作权人对互联网平台以及用户的起诉,结果却只是在网络服务提供商和音乐著作权人之间达成了利益分配机制网络服务商向音乐著作权人或者录音制品制作者购买版权,而网络用户服务商通过广告植入等延迟收益来维持这种传播[12] ,广大用户仍是免费享受数字音乐。这种模式的弊端逐渐凸显,所以通过付费来保护版权被提上了日程。不管是国家著作权管理部门还是音乐著作权人,都一直在积极呼吁推行数字音乐付费制度。但是在网络用户习惯免费消费数字音乐的背景下, 如何建构新的付费制度, 着实让人为难⑤。不仅用户不支持收费,就连部分音乐人也反对,某音乐人表示不应该向用户收费,他认为: 网络平台重在分享,网友已经贡献了广告流量,交钱的应该是渠道和运营商⑥。
四、数字音乐付费制度的分歧
1. 作品原创人与音乐公司的分歧作品原创人基于创作作品根据法律规定获得著作权,成为原始著作权人。由于数字音乐作品的制作、发行、宣传、包装等不仅需要巨大的财力, 还需要巨大的人力,因此单靠作品原创人难以完成数字音乐从创作到被听众使用的整个过程,在英美等国家中,作品原创人会把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让渡给音乐公司等相应商业主体,而获得音乐公司的补偿⑦, 音乐公司就成为了继受的著作权人。在我国, 音乐公司通过对音乐作品的制作等, 也获得了相应的著作权。现行的付费模式是网络服务商直接向音乐公司购买版权,然后支付一定费用。在音乐公司与原创人费用分成时,音乐公司仅仅将很少一部分给原创人,大部分收益归音乐公司自己所有。数字音乐版费这块蛋糕会越来越大,如果不能很好地将蛋糕切好,那么将导致原创人与著作权人的矛盾更加激化。新的付费制度模式不得不考虑 如 何 在 著 作 权 人 和 作 品 原 创 人 之 间 的 利 益分配。二者之间分歧的实质并不是权属问题, 而是对著作权的收益分成的矛盾。
2. 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商的分歧
互联网产业的运作是通过提供高效便捷的传播平台来实现用户数量的规模化,网络服务商追求的是传播效率,寻求传播最快速度来达到自己的收益最大化,相反,传统音乐产业建立在产业模式的基础上,作品的创作与传播处在数字音乐著作权人控制之下, 以提供内容为收益模式的音乐产业主体, 始终坚持以排他性的财产权利来控制音乐作品⑧。在此前提下, 著作权人追求的是许可效率, 以最低成本追求音乐作品许可收益的最大化。因此, 在传播效率优先还是许可效率优先的分歧中, 著作权人和网络服务商很难达成一致。新的付费模式的创制必须将此分歧考虑在内,要能够有效地平衡二者。
3. 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与用户的分歧
数字音乐与互联网的结合因其快速性和免费性而广受用户欢迎,而免费性是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即使在数字音乐产业化比较完善的美国亦是如此,更何况在数字音乐产业有待发展的我国,广大用户早已经习惯了免费享受数字音乐。而免费这种方式不仅无法补偿著作权人的版权费用, 更加重了随意复制、改编等侵权行为的泛滥。因此,只有就建立合理的收费模式,才能更好地保护版权和用户的使用。
五、数字音乐现有的付费模式
1. 国外的付费模式
( 1) 苹果的 iTunes 模式。早在 2001 年,苹果公司推出了便携式媒体播放器 ipod, 这款音乐播放器需要注册搭载相关软件 iTunes,通过付费下载音乐, 而其专有的数字音乐压缩格式 ACC 只有在特定播放器才可以播放,这就减少了用户的非法传播,进而促成了音乐著作权人与网络服务商的合作。其合作方式是将单曲定价 0. 99 美元 /首, 盈利分成的 70% 给予著作权人。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数字音乐的盗版行为, 但是仍然难以满足著作权人的利益要求, 著作权人表示其在数字音乐市场上的损失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
( 2) 瑞典的 Spotify 模式。Spotify 花费大约 70%的收入来应对高额的版费,所以想要盈利,必须获得足够多的注册用户。2009 年以后, 该公司推行了梯级收费方案,注册用户限时 10 个小时免费收听歌曲,且每首歌曲不能超过 5 次,用户可以购买 4. 99 美元的包月套餐,改套餐支持电脑无限制欣赏音乐, 且没有广告;9. 99 美元的包月套餐,支持任何设备享用该公司的所有服务,用户还可在移动设备上进行流媒体下载和储存歌曲。相较于 iTunes 模式, 其特点在于 Spotify 具有社交功能,用户可以了解其好友收听的歌曲及向好友推荐歌曲,还具有在线试听和离线功能。
2. 国内的付费模式
( 1) 虾米音乐的高品质分享模式。虾米网通过P2P 用户分销模式、协同过滤技术及高品质歌单音乐,在国内获得了认可, 具有相当多的用户。虾米音乐所特有的 P2P 用户分销模式, 让每个消费者都成为了数字音乐的分销商,网络用户可通过虾米音乐 APP 来与下载没有 DRM 保护的高品质音乐, 其模式是系统赠送 - 上传专辑 - 下载收益 - 推广收益, 版权人将会从每次付费下载中获得相应的分成。
( 2) 网易音乐的包月套餐模式和 QQ 音乐的会员模式。其付费模式主要是通过单曲下载收费和包月、包年套餐收费。最初,付费音乐是高品质的音乐,如果用户想要下载高品质音乐就要付费或者是注册成为其平台会员。之后,越来越多的音乐需要通过付费来实现,例如网易音乐的包月限量下载和 QQ 音乐的钻石会员等。虽然从免费到收费, 音乐平台已经做出了很大改进,但是相当部分歌曲可以在这些平台免费下载,版权侵犯现象依旧存在。
六、进一步完善数字音乐付费模式的建议
1. 许可效率和传播效率的选择
在网络服务商出现之前, 音乐著作权人和录音作品制作者作为音乐产业主体已存在多年,姑且将其称为旧产业主体,把网络服务商称为新产业主主体。那么,在新旧产业主体之间是更应该注重许可效率呢,还是传播效率呢? 应该是许可效率。许可效率是指法律对著作权和邻接权等许可制度的规制, 不论是一站式许可还是分段许可都是对利用著作权的限制。对许可效率的追求, 意味着数字音乐制度的构建应以音乐作品效用的最大化为首要立法价值, 同时能够全面弥补网络传播给数字音乐作品发行带来的消极影响。
2. 现有模式的完善
( 1) 分层协商许可。针对许可效率和传播效率的分歧,可以采用分层协商许可的方式来解决。分层协商许可,是指通过对数字音乐产业链主体间的分层划分,进行不同目标主导的许可制度选择。如在音乐著作权人和录音制品制作者与网络服务商之间, 继续采用现有的集中许可,在保持许可效率的同时,方便网络服务商通过集体管理组织获得复制权、公开表演权等,这类一站式许可的方式能够满足网络服务商的巨大需求。在网络服务商和最终用户之间, 采用传播效率优先的许可模式, 由集体管理组织根据网络服务商自身平台的商业模式制定专属许可制度。由于网络服务商直接与最终用户打交道, 所以了解用户的消费习惯,应当放开其许可的选择权限。分层协商许可可以较少地降低利益分配损耗, 同时保证了许可和传播效率,有利于实现音乐作品效用的最大化。
( 2) 成立新的集体管理组织。针对互联网环境下的数字音乐新的形式的发展以及网络服务商这一新的主体的加入,打破了前互联网时代的数字音乐利益分配格局,基于此需要完善符合互联网用户需求的数字音乐付费制度和网络服务商作为付费对象的身份,准许网络服务商成立新的集体管理组织。数字音乐著作权人直接向新的集体管理组织实施许可,淘汰存在价值的交易环节和产业主体, 提高数字音乐的传播效率。网络服务商自由决定新组织的策略, 根据市场需求变化选择最优付费制度, 这样既能在社交网络中免除用户的费用,而向第三方收费保证版费来源; 还能直接适用效率比较高的频率收费模式, 直接向网络用户收费。新的集体管理组织的构建使网络服务提供商直接参与到付费制度的创制中,这样促使数字音乐付费制度符合不同利益主体的需求。
3. 构建新的商业模式音乐原创人 + 网络服务商模式
课题名称: 浅论音乐表演中的情感体验
学生姓名:
系 别: 音 乐 系
专 业: 音 乐 学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一、综述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音乐表演是音乐存在的活化机制,无论在任何音乐行为方式中,音乐表演都使整个音乐活动处于激活状态。表演可使作品得到介绍、传播、完善、获得长久的生命力。音乐表演的目的不是引起有声调声觉的声波运动,而是通过内在的情感动态形式的注入,引起深层心理体验,赋予无生命的形式以生命的活力,给人以人性的体验。音乐表演的二度创造,就是通过表演者对音乐的理解、投入感情,再次赋予音响的动态结构以生命的形式,即充满着丰富情态意味的音乐运动。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内容:
音乐是一种表演艺术,在表现方式上与非表演艺术很不相同。而音乐表演艺术则不同,他必须通过表演这个环节,才能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实现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而音乐表演中根据艺术表现的需要,使表演者的对于投入的情感能做到呼之即出,挥之即去,达到挥洒自如、变化有序的境界,真正成为音乐表演所需要的情感。他有表演的真实情感作为种子,同时它又是经过提炼,升华了的与音乐中的情感内涵融为一体的。应该说,只有这种艺术化了的情感,才是音乐表演所需要的。
主要问题:
1、什么是音乐表演艺术及意义。
2、音乐的表现与精神性内涵。
3、音乐表演的二度创造本质——情感体验。
4、音乐表演的情感体验——投情。
5、音乐表演—赋予情感以生命。
6、音乐表演中审美情感的体验。
7、对于音乐表演者的技巧与表现统一的要求。
三、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步骤:
1﹑大量阅读古筝方面的文献和著作;
2﹑找出有价值的课题;
3﹑依据论题精确寻找相关资料;
4﹑论文撰写;
5﹑在老师的知道下进行修改;
6﹑定稿并准备论文答辩。
措施:
1﹑在图书馆和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文献;
2﹑真理原有资料;
3﹑请教知道老师,与同学交流探讨本论题。
进度安排:
1﹑2005年11月-12月初:查阅相关的资料;
2﹑2005年12月中旬:确定选题;
3﹑2005年12月底:写开题报告并准备开题答辩;
4﹑2006年1月-3月:开始正文协作,完成初稿;
5﹑2006年3月-4月:修改完善文稿;
6﹑2006年5月:论文答辩。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次沼著:《音乐美学通论》人民音乐出版社
[2] 修海平 罗小平著:《音乐美学基础》上海音乐出版社
[3] 苏珊•郎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出版社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六、教研室意见:
签名:
注: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系里存档,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课题名称: 浅论音乐表演中的情感体验
学生姓名:
系 别: 音 乐 系
专 业: 音 乐 学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一、综述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音乐表演是音乐存在的活化机制,无论在任何音乐行为方式中,音乐表演都使整个音乐活动处于激活状态。表演可使作品得到介绍、传播、完善、获得长久的生命力。音乐表演的目的不是引起有声调声觉的声波运动,而是通过内在的情感动态形式的注入,引起深层心理体验,赋予无生命的形式以生命的活力,给人以人性的体验。音乐表演的二度创造,就是通过表演者对音乐的理解、投入感情,再次赋予音响的动态结构以生命的形式,即充满着丰富情态意味的音乐运动。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内容:
音乐是一种表演艺术,在表现方式上与非表演艺术很不相同。而音乐表演艺术则不同,他必须通过表演这个环节,才能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实现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而音乐表演中根据艺术表现的需要,使表演者的对于投入的情感能做到呼之即出,挥之即去,达到挥洒自如、变化有序的境界,真正成为音乐表演所需要的情感。他有表演的真实情感作为种子,同时它又是经过提炼,升华了的与音乐中的情感内涵融为一体的。应该说,只有这种艺术化了的情感,才是音乐表演所需要的。
主要问题:
1、什么是音乐表演艺术及意义。
2、音乐的表现与精神性内涵。
3、音乐表演的二度创造本质——情感体验。
4、音乐表演的情感体验——投情。
5、音乐表演—赋予情感以生命。
6、音乐表演中审美情感的体验。
7、对于音乐表演者的技巧与表现统一的要求。
三、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步骤:
1?大量阅读古筝方面的文献和著作;
2?找出有价值的课题;
3?依据论题精确寻找相关资料;
4?论文撰写;
5?在老师的知道下进行修改;
6?定稿并准备论文答辩。
措施:
1?在图书馆和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文献;
2?真理原有资料;
3?请教知道老师,与同学交流探讨本论题。
进度安排:
1?2005年11月-12月初:查阅相关的资料;
2?2005年12月中旬:确定选题;
3?2005年12月底:写开题报告并准备开题答辩;
4?2006年1月-3月:开始正文协作,完成初稿;
5?2006年3月-4月:修改完善文稿;
6?2006年5月:论文答辩。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王次沼著:《音乐美学通论》人民音乐出版社
[2] 修海平 罗小平著:《音乐美学基础》上海音乐出版社
[3] 苏珊•郎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出版社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六、教研室意见:
签名:
注: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系里存档,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课题名称:浅论音乐表演中的情感体验
学生姓名:
系别:音乐系
专业:音乐学
指导教师:
年月日
一、综述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音乐表演是音乐存在的活化机制,无论在任何音乐行为方式中,音乐表演都使整个音乐活动处于激活状态。表演可使作品得到介绍、传播、完善、获得长久的生命力。音乐表演的目的不是引起有声调声觉的声波运动,而是通过内在的情感动态形式的注入,引起深层心理体验,赋予无生命的形式以生命的活力,给人以人性的体验。音乐表演的二度创造,就是通过表演者对音乐的理解、投入感情,再次赋予音响的动态结构以生命的形式,即充满着丰富情态意味的音乐运动。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内容:
音乐是一种表演艺术,在表现方式上与非表演艺术很不相同。而音乐表演艺术则不同,他必须通过表演这个环节,才能把艺术作品传达给欣赏者,实现艺术作品的审美价值。而音乐表演中根据艺术表现的需要,使表演者的对于投入的情感能做到呼之即出,挥之即去,达到挥洒自如、变化有序的境界,真正成为音乐表演所需要的情感。他有表演的真实情感作为种子,同时它又是经过提炼,升华了的与音乐中的情感内涵融为一体的。应该说,只有这种艺术化了的情感,才是音乐表演所需要的。
主要问题:
1、什么是音乐表演艺术及意义。
2、音乐的表现与精神性内涵。
3、音乐表演的二度创造本质——情感体验。
4、音乐表演的情感体验——投情。
5、音乐表演—赋予情感以生命。
6、音乐表演中审美情感的体验。
7、对于音乐表演者的技巧与表现统一的要求。
三、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步骤:
1﹑大量阅读古筝方面的文献和著作;
2﹑找出有价值的课题;
3﹑依据论题精确寻找相关资料;
4﹑论文撰写;
5﹑在老师的知道下进行修改;
6﹑定稿并准备论文答辩。
措施:
1﹑在图书馆和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文献;
2﹑真理原有资料;
3﹑请教知道老师,与同学交流探讨本论题。
进度安排:
1﹑XX年11月-12月初:查阅相关的资料;
2﹑XX年12月中旬:确定选题;
3﹑XX年12月底:写开题报告并准备开题答辩;
4﹑XX年1月-3月:开始正文协作,完成初稿;
5﹑XX年3月-4月:修改完善文稿;
6﹑XX年5月:论文答辩。
四、主要参考文献:
[1]王次沼著:《音乐美学通论》人民音乐出版社
[2]修海平罗小平著:《音乐美学基础》上海音乐出版社
[3]苏珊郎格:《情感与形式》中国社会出版社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六、教研室意见:
1.地方师范院校音乐艺术硕士培养模式的探索与研究——以重庆师范大学为例
2.回忆我“音乐硕士”的学业历程
3.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能力的培养研究
4.山东省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现状调查
5.我院首次颁发音乐硕士、学士学位
6.中美音乐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
7.有关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问题的若干思考
8.音乐教育硕士研究生教学模式初探
9.综合性大学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之研究
10.音乐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现状与思考
11.上海音乐学院第一个音乐硕士诞生
12.日本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部的研究生教育情况
13.关于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规模及质量的探讨与思考
14.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硕士培养解析
15.中美德音乐表演专业硕士教育的并置比较
16.台湾师范大学在职音乐教学硕士培养模式探究
17.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现状之反思
18.我国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使用调查研究方法的分析与反思
19.积极探索 勇于实践 积聚能量 服务社会——记流行音乐作曲与理论硕士研究生论坛
20.从NBPTS音乐教师专业标准谈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硕士的培养
21.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2.浅议英国的音乐表演硕士教育
23.音乐教育研究的社会调查方法应用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调查分析
24.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
2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量化分析的可行性
26.回忆我“音乐硕士”的学业历程(上)
27.关于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思考
28.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的创新
29.2000-2010年中国近现代音乐史方向硕士毕业论文综述
30.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的假劣之风当遏止
31.新疆音乐学硕士点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32.中美艺术管理硕士研究生入学要求比较之思考——以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和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艺术管理专业为例
33.儿童钢琴音乐在硕士研究生论文中的研究状况综述
34.中美音乐学科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之比较及思考
35.社会现实下的分享与抗争——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教学与毕业要求
36.音乐硕士研究生扩招现状与分析
37.音乐教育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学探索——基于108篇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
38.留美硕士座谈音乐治疗学
39.论音乐学硕士创新能力的培养机制
40.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的若干思考
41.民族音乐学方向硕士论文的社会调查方法审视
42.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硕士点介绍
43.简论加强音乐硕士导师队伍建设
44.学术的探讨 人生的启迪——王耀华老师一堂普通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的记录与感想
4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教师调查问卷简析
46.音乐学系92届硕士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
4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学生调查问卷简析
48.普通高校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的定位思考
49.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态度调查研究——以音乐舞蹈生为例
50.我国音乐教育硕士培养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51.我国应当设立音乐表演类硕士专业学位
52.音乐治疗的临床操作规律
53.音乐艺术硕士教育研究中的标志性参数
54.论艺术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平台构建的学科价值与意义——以广州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学术活动周为例
55.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的动态致变因素分析
56.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舞台表演实践的教学保证
57.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问卷的调查分析
58.《民族乐器演奏》选修课程在高校音乐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中设置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59.音乐专业艺术硕士课程设置研究的数学实证
60.音乐学硕士“声乐教学与研究”方向专业课程改革探析
61.赴美留学生马淑慧获音乐教育学硕士学位回国
62.武汉音乐学院200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
63.音乐学硕士“声乐类研究方向”名称需准确和规范
64.中国音乐学院、中国美术学院获准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65.吉林艺术学院喜获音乐学、绘画艺术(油画版画)两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66.高师音乐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课程体系的建构
67.長江師范學院艺术硕士(音乐)学科简介
68.来自汾河畔的歌声——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硕士研究生杜兵印象
69.艺术硕士(音乐)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现状调查与思考
70.音乐教育学科研究方法现状分析——基于五所高校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研究
71.音乐类硕士学位论文的定量评估
72.音乐节奏与英语节奏的共性研究
73.聚焦多元选题理念 彰显传媒音乐特色——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音乐学硕士学位论文综述
74.中西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现状比较及启示
75.音乐艺术硕士需提高文学修养
76.思考与实践——表演方向硕士研究生的西方音乐史教育
77.技巧·修养·境界——音乐“专业硕士”学位教学的三个基本追求
78.对吉林大学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思考
79.从博硕士论文看流行音乐传播的研究
80.皖西锣鼓——中国传统音乐的一支奇葩——读田耀农先生的硕士论文《皖西锣鼓研究》
81.高师“音乐艺术硕士”(MFA)培养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82.高等师范院校音乐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引入“社会导师”的可行性研究
83.音乐殿堂里解译密码的行者——记徐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杨健
84.中央音乐学院一九八七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
85.《西安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序言
86.大陆电视音乐传播的价值观调整
87.音乐和语言神经基础的重合与分离——基于脑成像研究元分析的比较
88.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改革
89.音乐训练对认知能力的影响
90.四川音乐学院表演专业首届硕士研究生举行毕业音乐会
9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92.民族器乐演奏专业的就业形势
93.“普通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师资培养模式与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报告
94.国际关系中的音乐与权力
95.关于歌剧《党的女儿》中音响运用的实践与探索
96.春花秋实 继往开来——武汉音乐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97.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导师谈研究生教育
98.为了一个承诺,呈一片赤子之心——高佳佳教授
99.聚焦区域音乐文化研究 促进音乐地理理论建设
100.开启心灵 共筑前沿——访著名音乐心理学教授周世斌
101.面向移动终端的普通高校音乐教学云平台构建研究
102.论仪式音乐的系统结构及在传统音乐中的核心地位
103.音乐与情绪诱发的机制模型
104.中国传统音乐在高校存在方式的反思
105.北京市音乐旅游资源分布规律研究
106.音乐疗法配合长强穴按压对初产妇产程及分娩结局的影响
107.音乐疗法在失语症康复中的应用
108.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
109.音乐干预在痴呆症患者中的应用研究
110.高师音乐学硕士生课程结构失衡的审视
111.民族音乐学:学术前沿与教学研究——访中央音乐学院杨民康教授
112.中国当代音乐学家
113.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概况
114.“学生喜欢音乐,不喜欢音乐课”现象之探究
世界经济的1体化、互联网络、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加速了全球音乐文化之间的交流,改革开放的进程使得中国大陆的流行音乐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本文从音乐传播学的视野和角度来,根据现实的音乐传播中的各种现象,将当今社会流行音乐传播分为两大类传播模式,传统传播模式和数字化网络传播模式。总结出流行音乐在当前信息社会中数字化网络传播的新特性:创作自由化、媒介数字化、传播的交互性、受众的年轻化、科技与艺术结合使流行音乐更具有时代性;流行音乐的传播模式和途径已经出现以数字化信息技术为中心的多元化多变化,而在市场经济和数字化的传播模式下流行音乐作品的版权和传播权出现举步维艰的境况。我们的未来流行音乐要有“鲜明的时代感”,要走“民族和流行相结合的道路,加强对中国流行理论的理论研究、课程建设和人材培养。同时,要尽快建立和健全市场经济下对网络音乐文化的法制。
关键词:中国流行音乐;音乐传播学;音乐产业;展望
ABSTRACT
The globalization of economy, internet, biolog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ies have speeded up the music-culture communication among different countries in the world. And the popular music of the mainland is also developed rapidly as the reform and open-door policy have been carried out.
Considering various kinds of phenomena, in music communication, this paper divided the popular music communication into two kinds: traditional communicating mode and digital internet communicating mode. As well it also discussed new features of digital internet communicating on popular music in modern information society. They are free -creation, digital communication, interaction of communication, the trend of younger audience, modernization due to integration of science and art, digital-concentrated communicating multimode. The popular music works was confronted with great difficulties on right of publish.
1.从“音乐听赏”到“音乐与听众关系”的音乐社会学类型论
2.音乐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
3.中国当代音乐学中的音乐社会学
4.音乐社会学在中国——中国音乐社会学研究20年述评
5.音乐社会学学科规训及操作机制新论
6.论音乐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范型
7.音乐社会学应用价值研究——对音乐社会学学科理论、方法、功能的一些思考
8.论舒茨的音乐社会学思想——音乐内社会关系的研究
9.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理论问题
10.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浅谈中国音乐商品化的发展趋向
11.荀子《乐论》与音乐社会学
12.音乐的生产与传播举隅——以音乐社会学视域分析
13.紧跟时代步伐的音乐社会学著作——研读曾遂今先生不同时期两部相关著作有感
14.音乐社会学说略
15.从阿多诺的《音乐社会学导论》看其对室内乐的批判
16.五版“江姐”人物塑造的音乐社会学分析
17.阿多诺音乐社会学的自律与他律的共生关系
18.民族音乐学与社会学学科交叉之我见
19.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音乐社会学概念
20.试论裕固族民间音乐的音乐社会学价值及其文化传播
21.十年心血之结晶 开创性成果之总结——《音乐社会学》读后
22.音乐的生产与传播举隅——以音乐社会学视域分析
23.音乐社会学视野下音乐剧接受体系建构之探究
24.音乐社会学在音乐学体系中的特点与价值
25.从音乐社会学对音乐史学的渗透性研究谈学科的融合性发展
26.试论音乐社会学学科发展及学科结构的历史演变
27.如何认识作为社会现象的音乐——伊沃·苏皮契奇的《社会中的音乐:音乐社会学导论》刍议
28.他山之石——音乐社会学视阈下的声乐教学
29.中国音乐社会学领域继承与开拓的一大步——评《音乐社会学教程》
30.孔巴略的音乐社会学思想浅释
31.开山之作 理性之光——读韦伯《音乐社会学:音乐的理性基础与社会学基础》
32.卡登和他主编的《音乐社会学丛书》
33.从音乐社会学角度分析清商乐于汉末魏晋时期流行的原因
34.音乐社会学学科认识论要
35.音乐社会学研究对象初探
36.社会学对于音乐史学的几个切入点——以18世纪维也纳音乐生活并莫扎特为例
37.阿多诺音乐社会学观批判
38.音乐社会学的理论与研究
39.音乐社会学视阈中的龙州民间歌谣
40.音乐社会学问答
41.中国音乐社会学研究未来走向试估
42.从音乐社会学角度看“花儿”的传承与发展
43.简论阿多尔诺音乐社会学的否定精神——从阿多尔诺对勋伯格和斯特拉文斯基的评论谈起
44.关于音乐社会学的几点思考
45.思想的交锋:荀子与墨子在音乐社会学方面的分歧
46.音乐社会学视阈中的二人台的发展
47.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的仪式及其音乐——以西林白苗烧灵仪式为例
48.音乐社会学视域下当代高校校园歌曲发展探析
49.国外音乐社会学的历史与现状
50.音乐社会学——浅论音乐与社会的关系
51.试论群众音乐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群众音乐社会学研究之二
52.五版“江姐”人物塑造的音乐社会学分析
53.延安“鲁艺”音乐的社会学特征
54.试论群众音乐社会学的对象
55.民间音乐传播的社会学讨论
56.对奥运会经典主题曲主题音乐的社会学分析
57.联系实际谈谈对我国听众分类的思考——结合《音乐社会学》中的分类进行讨论
58.《音乐教育学与音乐社会学》评
59.捷克和斯洛伐克的音乐社会学研究概要
60.从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看其对音乐本体意识形态化的批判
61.克奈夫的音乐社会学对象观
62.音乐社会学视角下的社区文化建设
63.《声无哀乐论》的典型命题及其音乐社会学意义
64.基于音乐社会学课程的“Presentation”教学法研究
65.对音乐社会学学科的认识
66.音乐社会学——音乐的理性基础与社会学基础
67.加强音乐社会学的研究
68.对校歌歌词的几点音乐社会学观察
69.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看歌剧《骆驼祥子》
70.音乐社会学与民族音乐学
71.卡尔布西茨基谈音乐社会学
72.音乐社会学视野中的中央苏区红歌生产
73.当代中国古琴音乐传播的社会学思考
74.音乐社会学研究
75.九十年代的音乐与社会学:一个评论界的变化的前景
76.音乐社会学在音乐学体系中的特点与价值
77.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电影《刘天华》的音乐叙事及传播效应
78.音乐社会学教程
79.港台流行歌曲冲击后的回顾——音乐社会学实践思考笔记五
80.探索音乐社会运动 开拓崭新研究领域──《音乐社会学概论:当代社会音乐生产体系运行研究》读后
81.交响乐演奏中“指挥”角色探析——以《音乐社会学导论》中“指挥”理论为例
82.国外音乐社会学研究的情况与动向
83.音乐社会学的渊源和流派
84.克罗地亚的《国际音乐美学与音乐社会学评论》
85.声乐艺术情感论的社会学视野
86.作为群体行为的音乐——彼得·马丁音乐社会学思想撷菁
87.新世纪的音乐社会学
88.关于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理论问题
89.武昌平湖门地区戏曲演出的音乐社会学审视
90.一本新颖独特的音乐学著作 《音乐社会学概念——当代社会音乐生产体系运行研究》读后
91.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的汉代乐府民歌产生与流行
92.时空的重构——当代蒙古族创作音乐的社会学分析
93.关于中国古代大众音乐的音乐社会学思考
94.沈阳音乐学院音乐社会学专业简介
95.关于音乐社会学的几点思考——以殖民统治下的台湾歌曲创作为例
96.论《吕氏春秋》的音乐社会学观点
97.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的干部教育
98.音乐社会学的对象、结构和方法
99.文化社会学视角下的音乐与日常生活
100.浅谈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之音乐艺术
101.音乐的经验社会学要解决什么问题?
102.节庆群众合唱活动的音乐社会学思考
103.传统和现代的矛盾与融合——原生态音乐流行性的探讨
104.《岁月如歌》 一部关于音乐社会学的经典影像
105.呼唤音乐社会学
106.音乐社会学——论社会音乐商品
107.音乐流行考析——音乐社会学实践思考笔记
108.社会学调查方法在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意义与实践
109.评析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之音乐接受者类型化
110.新学科 新视野 新建设——《音乐社会学》评介
111.“体裁”概念在音乐社会学中的意义
112.中国流行音乐演唱风格研究的前期理论思考
113.当代中国音乐的借鉴与发展——对马克思文艺社会学思想的思考
114.中国传统音乐记谱法的社会学释读
115.山东民歌的音乐社会学视角研究——以《沂蒙山小调》为例
116.社会学视野下的古希腊与古罗马音乐
117.中国民间音乐阶层分析对音乐形态划分的影响
118.当代流行爱情歌曲歌词研究述评
119.解析迷幻文化:一个音乐社会学的视角
120.学校音乐教育的社会学视角研究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音乐传播与文化发展”。10月27日国内相关专家作了大会主旨发言,28日上午进行了分组讨论,分会场的议题分别是:音乐传播教育与区域文化产业发展;音乐传播学的理论与文化发展策略;民族音乐文化与国际交流。其内容涉及音乐传播学的学科性质、研究方法,音乐传播教育,民族音乐的文化变迁,商业环境下的音乐传播,音乐传播与艺术管理,音乐著作权,大型音乐演唱会的策划,文化创意、文化产业发展,网络音乐传播,音乐传播声学、音乐治疗学等多个领域。
一、学科建设深化与教育体系建立
与前两届研讨会相比,本次会议音乐传播的学科建设与教育依然是代表们所关注、讨论的主要议题之一。学者们认为,学科的属性、定位问题应从学理的层面继续深化;学科的研究方法应多样,其基本方法应采用人文类研究方法(即定性研究的方法)、实证类研究方法(即定量研究方法)相结合;学科的发展应与自然学科相结合,如传播声学、治疗学等;音乐传播与产业化之间的关系等。
《音乐传播的时空关系研究》(曾遂今)基于“对音乐传播现象是怎样依赖于时空的?人类音乐传播活动的发展演变,又是怎样影响着音乐传播活动赖以生存的时空环境?在今天音乐传播时空变化的条件下,我们的音乐文化面临着什么样的挑战与机遇”等问题的思考,将音乐传播方式归纳为音乐的“零信道”传播、“信道”传播、“盲信道”传播、“网络信道”传播四种模式,由此产生两种效应:时空同向效应和时空反向效应。也是因为这两种时空效应观念,从而对音乐文化中的一些美学问题有了新的认识。通过对音乐美学、文化人类学、民族音乐学在研究音乐本质问题上的探究,为今天的音乐传播学研究奠定了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基础:在音乐传播现象的研究中,把握时空观念,以时空作为该学科的切入点之一,是音乐传播学对音乐传播现象考察的关键环节。
《流动的声音景观――音乐传播与地域分布研究方法新探》(薛艺兵)通过对“声音景观”概念的界定和其理论引申的阐发,探讨了这一概念在音乐地域分布研究和地方音乐历史流变研究中值得思考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文中还提出“流动的声音景观”概念,并对其学术含义进行了理论阐述,指出音乐分布和传播研究应突破以往静态研究的局限,以时间和空间双维度动态变化的新视角去审视在历史过程和地理分布中流动变化着的“声音景观”。作者认为西方民族音乐学近年来常用的“声音景观”一词是一个值得肯定和推广的学术新概念,这一概念对于扩展我们有关音乐空间理念的认识具有理论价值,对于深化我国音乐传播学和音乐地理学的研究具有方法论启示意义。在发言时,作者就音乐的时空语境做了进一步的阐释,提出了空间概念、时间概念、传播方式、音乐声音手段分类。
《再谈音乐传播学的学科建设》(汪森)用图表分析的方式,从我国现行的学科设置、体系出发,通过与艺术学、传播学、音乐学的比较,并就美国该专业的发展状况提出:(1)音乐传播学科的学科属性与学科地位。认为音乐传播学不属于横向交叉学科、综合交叉学科,而应围绕音乐与传播的本质构建其学科体系的内容和框架。(2)音乐传播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关系,在音乐传播的研究对象与范围方面,可分为作为音乐美学的音乐传播和作为音乐社会学的音乐传播学两个层次。学科关系借助传播学的视角、观念、方法,结合音乐史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进行研究,至于哲学、美学、心理学、社会学就更是传播学直接的理论来源。
《音乐传播导论》(赵志安)运用传播学的研究视角,指出所谓音乐传播,是指“信息化的音乐文化在社会环境中被交流与共享的系统活动过程”,进而提炼出作为学科范畴的音乐传播所具有的特征:(1)音乐传播是一种特殊的信息传播活动,其内容就是“信息化了的音乐文化”。(2)音乐传播是一种特殊的社会传播活动,主题是社会关系中的人,其活动的展开受到多重社会环境的影响。(3)音乐传播是一种动态的系统传播活动,其中包括多种传播行为和系统活动过程。(4)音乐传播是一种独特的艺术传播活动,其本质是依托音乐艺术符号和共同的艺术经验,音乐信息在音乐传播的传播、接受主题双方之间引起心灵共鸣的一种精神交流行为。
有关学科建设的论文还有:《实践是音乐传播学的永恒话题》(陈荃有),认为音乐传播的实践性很强,应密切联系具体研究对象和实践活动,充分挖掘音乐传播活动的特殊性。《流氓学视野中的音乐传播》(陈镇华),运用跨越了社会学、政治学、文化学和美学等多重论域,解析音乐传播过程。《“施之予鱼”不如“授之予渔”》(佟雪娜),论述了音乐传播调查方法的分类及步骤的重要性等。
音乐传播学的研究刚刚起步,建设具有科学体系的理论条件还不成熟,学科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音乐传播学学科理论是建立在传播学基础之上,“对于音乐信息及其传播活动规律的深入认识,不仅要音乐学的知识素养,还需要依托一般传播学中的理论和方法,并且广泛吸收艺术审美、人文社会科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乃至相关法学等多方面的学科知识”。尽管传播学是音乐传播学的学科基础、知识基础、观念基础,但音乐传播学毕竟还是音乐学领域的一个分支学科,其研究更多地表现为“音乐学领域的传播学研究”,偏重于从音乐学的角度来研究音乐的传承、交流、传播。所以,从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治疗学等诸多学科中汲取营养,从而丰富本学科的理论来源,对于构建音乐传播学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源泉无疑具有重大的意义。
王建元从我国音乐传播学科的历史与现状出发,介绍了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音乐传播专业的定位,即以音乐学、传播学、管理学为基础,整合现代传媒、音乐文化事业 和产业等多种组合方式和管理手段,着力培养适应现代传媒和音乐事业、产业的应用操作型、复合研究型的高级应用性音乐人才。对于音乐传播学科建设的设想,他提出四个方向:一是培养音乐传播(音乐编导与策划)人才;二是拓宽音乐商务渠道;三是加强音乐传播研究;四是尽早开设音乐疗法专业方向。
宗晓军则从中央音乐学院艺术管理学科的成长历程,坚持认为实践是一个学科核心理论成长过程中的必走之路,新兴学科的理论形成与总结应该建立在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理念基础之上,而人才的培养必须和实践、就业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形成有中国特色的艺术管理学科。
曾原纪则主要对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传播专业的发展和建设做了简单回顾,就该校在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媒介教育领域的优势和培养人才的体系和模式做了简单分析。
《由南广模式引发的思考》(周烨)通过对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近几年的办学经验和自己教学的分析,尤其注重在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过程中渗透创新教育的特色,认为面对音乐产业化的发展趋势,努力为学生寻求可持续多元发展的道路,走实用性和创新性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条必由之路。
由于音乐传播所具有的跨学科性质,因此对于该学科人才的培养尤显重要。在我国现阶段,艺术管理与音乐传播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表述,实质基本上是一致的。有的专家认为,音乐传播人才要有全面的知识结构,在立足于传播学研究的视角上,把对音乐传播这一特殊信息传播的研究,与多学科的知识理论联系起来。然而,当面对艺术管理专业或音乐传播专业学生时,有相当一部分人的认识仍然很模糊。所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怎样培养这种人才,如何建立合理的教育体系、就业体系,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传播现象分析与民族音乐传播
音乐传播是一种社会现象,是在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之间实现的。音乐传播现象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现象,因此,在对现实关注的同时(媒体新技术),离不开历史与传统(民族音乐),只有在音乐历史和音乐现实中充分地研究音乐传播问题,通过历史与当代的比较,才能发现音乐传播的规律,揭示音乐现象的本质。
《江南丝竹的传播》(伍国栋)通过江南丝竹历史的、现实的传播事实,尤其是对“天下彝家第一寨”迤沙拉的实地调查和对近现代江南丝竹的外传事实的梳理,运用个案分析与史料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认为在音乐传播学的研究视野中,居于核心位置的操纵音乐之主题成员流动,应当是音乐传播方向、途径、范围、影响诸多内容判断之根本的或核心的依据。根据这一乐种的传播现状而言,在现当代音乐传播学的研究视野中,物质的、人文的、精神的诸多因素,共同组成了音乐传播、流动、扩散的综合条件。现代音乐传播学作为一个独立化的人文学科,也就成为了一个艺术、传媒与教育结缘的综合性学科。
《音乐传播视野中的曲牌考释研究》(冯光钰)在特别强调实地调查与地域文化相结合的作用下,对音乐传播中的“传者”与接受者的“受众”的研讨,运用定性、定量结合的方法,将众多的曲牌放在传播视野中进行考释研究,通过追流溯源,力求找出各种曲牌及其变体的血缘关系及变化规律。
《音乐传播媒介与原生态文化保护》(吴非)通过参与中央电视台“中国民族民间歌舞盛典”栏目编导工作的体会,对原生态文化传播理念、特点等进行了分析与梳理,并对原生态文化的保护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作曲包揽制”、非繁衍性传播与中国戏曲声腔的“太监化”》(周来达),通过对目前戏曲音乐中出现的不良现象的分析认为,只要强大的戏曲音乐自身的繁衍能力能继续存在,戏曲和戏曲音乐的生存就大有希望,当务之急是要抓住戏曲音乐“创作”、“传播”两个根本环节,改变策略,恢复民间戏曲的主体意识和音乐创作机制等,努力改变戏曲音乐的生存环境。
《南高洛古乐本土受众的观演及听闻状况之田野观察》(邓志勇、史东宁)通过田野个案的描述,以南高洛音乐会的本土受众为重点,考察当下古乐的观演和听闻状况,强调本土受众在民间音乐活动所显示出来的流动性和行为的多元性,并初步讨论了本土受众对民间音乐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影响。
《大众传播的多元化音乐传播》(曾田力)就作者自己在北京搭建的传统文化传播平台为例谈了体会,进而从文化身份、文化认同、文化重建的角度提出了应加强对中西文化的深入了解。在此基础之上,运用多元化的传播交流手段,最终建立文化生态平衡,改变中国传统文化弱势的不利局面。
《试论数字时代新技术媒体对音乐传播的影响》(庄元),尝试用传播学的视角就数字时代新技术媒体(主要是指以数字技术平台发展的与音乐传播直接相关的数字音视频、计算机与MIDI、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讯等个人媒体和大众媒体)对音乐传播的影响做较为深入的分析。
《当中国音乐家遇到传媒革命的挑战》(冯效刚)从以数字化为代表的传媒革命对社会的影响出发提出:中国音乐家必须面对大众流行音乐文化的挑战;中国音乐家必须争夺大众传媒的“话语权”。
《论音乐传播中的现场互动行为――多重音乐语境中的比较视野》(张谦)力图将音乐传播中的现场互动行为还原到具体的音乐文化语境中,以多重语境的视野比较了西方艺术音乐、北印度古典音乐和流行音乐语境中典型的互动行为,关注互动行为产生的原因和结果。
除此之外,还有学者从音乐编辑学、新技术媒体、音乐心理认知等的角度,分析、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是当代的一个重大命题,运用音乐传播学的视角,或者立足于以民族音乐的土壤为资料源泉,针对历史的、当代的音乐传播现象和行为,来探讨千百年来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变迁和发展。或者把研究的视野聚焦于当代的音乐生活,结合现代高科技,诸如媒体、网络、电视等来研究音乐传播现象的新发展。尽管上述每位专家、学者观察问题的角度和层面不尽相同,但无论怎样,殊途同归,都会促进民族音乐传统和现实的研究与发展,深化民族音乐传承与发展在当代意义的认知。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在研究文化变迁过程中,从音乐传播学的角度切入必将大有可为。
三、音乐传播事业与文化产业
“音乐除了拥有文化产品的特质之外,还有商品特质,音乐产品尤其是大众流行音乐产品更多地成为以商业利益为主而产制与分销的商品。”但是,盗版、侵权的发生不仅因为暴利的驱使,其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大众媒介的传播方式。大众媒介,尤其是广播、电视、网络提供了极为便利的音乐传播环境,使我们无时无刻不在与音乐发生关系。在我国,由于科技的高速发展和法制建设的相对滞后,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科技与版权夹缝中的音乐产业――从P2P技术所带来的音乐侵权问题谈起》(姚 杰),以P2P网络传输技术为例,认为音乐产业的前提在于传播科技的发展,而版权问题又是传播科技中音乐产业遇到的根本问题。作者从音乐传播科技发展的历史趋势、音乐艺术功能的社会共享性、音乐版权产业的利益博弈行为等综合角度出发,提出国家应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强版权法的建设,积极引导传统唱片业与新生技术之间相互整合,构建一种和谐的利益分配关系。
《盗之道,非常道――对中国音乐传播活动中侵权现象的思考》(冯玲),以“音乐传播产生权利”为基点,运用音乐社会学、音乐传播学的视域,试图在音乐传播活动背景下,来探寻音乐作品使用中的各种侵权现象及其原因,从而提出了在传播中加强音乐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文化传播从业人员张正军从文化产业的角度出发,结合自己公司在运营方面的困境,建议音乐传播要与商业紧密地结合,希望各位专家把好的理论导人到市场中来,以便规范文化市场运营,建立健全的市场法律保护机制;建立良好的音乐传播教育体系,在培养学生知识养成的同时,也要积极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讲诚信、不浮躁。
《音乐出版界的思考》(杜晓十)认为,中国是一个文化资源大国,但在文化产业上是一个弱国,究其原因是我国的文化产业体系还未完全建立,相关的体系保障还不健全。通过介绍人民音乐出版社近几年的发展,比较了国外专业音乐出版社的出版与经营状况,结合这几年和国外出版界的横向合作情况,提出了加强数字化出版的设想。
《文化产业与音乐的著作权》(谢涛)通过案例分析,就日本文化产业的运行、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做了详细介绍。认为日本的文化产业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在政府重视文化事业的发展下,他们不仅从艺术创作到所属公司再到所属的行业协会形成的一系列相对完整的文化产业链条,还有健全的法律保障体系支撑着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的良性循环保障了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流行音乐产业环境分析及其发展》(黄德俊)从流行音乐产业的概念及特征出发,利用产业理论对流行音乐产业的一般环境和行业环境进行梳理,尝试运用SWOT方法分析其所具有的优势与弱势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对我国流行音乐产业未来发展的途径提出了几点建议。
另外,还有一些学者、文化产业职业经纪人就文化事业和产业间的关系,原创音乐在网络交易中遇到的一些困境,尤其是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唱片公司的经营理念、运作模式和成功经验,中国演艺业宏观管理中的政府角色等有关问题做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会议期间代表各抒己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首先,积极推动了音乐传播和音乐传播学的纵深发展。本次会议对于学科属性及定位的探讨,尽管个别问题(学科属性)还不统一,但是增强了大家对本学科整体的认识。针对诸多的音乐传播现象,观察问题的方法、思考问题的角度有所提高。关注现实生活,关注文化事业,关注民族音乐的传承与发展等内容得到与会代表的共识。其次,会议代表大部分都是年轻人,其中硕士生、博士生、年轻教师所占比重较大,对一些新的音乐传播现象,如“粉丝经济”、“3G音乐手机”等给予了积极的关注,表现出这门新兴学科的发展潜力和蕴含的活力。纵观此次会议,笔者以为还有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1)作为一个全国性的学术组织,参与的广泛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出席本次会议有部分文化产业的职业经纪人,有利于音乐传播与实践的密切结合。但是,对于一个学科来讲,参会单位比较集中,缺少师范性或综合性大学的参与,缺少政府文化部门的参与,缺少全国性的参与,不利于该学科的全面建设。(2)音乐传播学的学科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音乐传播学既然是一门人文学科、自然学科结缘的交叉学科,那么音乐传播的一些基本问题就必须清楚。如音乐与传播的关系,音乐传播的目的、本质、社会功能,音乐为什么会传播,传播的特性,音乐传播与音乐传播学之间的关系,建立音乐传播学的学科理论与学科体系,音乐传播学的学科方法论,音乐传播事业与传承民族文化的关系等等。(3)尽快建立完善的音乐传播教育体系。近几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建立起艺术管理本科专业,艺术管理与音乐传播之间的关系究竟怎样?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认识却不尽相同。学生认识模糊,社会认可率不高,似乎艺术管理的人才什么都会,但什么都不懂。从培养目标、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等都不尽相同,更缺乏专业教材。要汲取好的经验,构建招生――教学――就业一体化的良性循环机制,建立合理的音乐传播教育体系,是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的呼唤。
一、评奖活动
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奖”和“人音社杯”书评奖与中国音乐评论学会同根并蒂产生,一直以来都是学会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此次“人音社杯”书评奖共有28篇获奖文章,分别为本科组一、二等奖各7名。“学会奖”共15篇文章,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
戴嘉枋代表评委会进行点评来稿问题:1.文章多为书评,对鲜活的音乐生活关注度不够。其症结在于“听音乐太少”,他用“纸上得来终觉浅”来形容此类文章,倡导关注社会音乐生活才是音乐评论得以发展的长久之计;2.获奖文章集中在几所院校中,~方面反映出这些院校的参与带有明显组织性,应该鼓励和提倡。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文章内容雷同”的缺陷,尤其是“书评”类文章多以几个专家的某几本书为主。对此他建议“书评的写作要打开眼界、拓宽思路,在书目范围上更丰富,这样才能有利于整个学术视野开拓。”3.文风、结构太相似,在立意和文风上缺乏新意,究其原因是“学院式”教育模式的结果。他指出“评论写作是在对评论对象有广泛涉猎的基础之上,对其优、劣有所见地的评价,不是说套话”。笔者认为,指导教师应该特别关注这个问题,多反省自己的教学,思考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最后他呼吁“音乐批评的从业者们应投身到社会音乐生活中去”。明言结合往届“学会奖”的情况指出:本届评奖文章在以下几点有所提高:1.研究深度有所深入、文化视野有所开阔;2.涉及音乐活动更为广泛;3.作者来源广泛。虽然仍以高校为主,但也有社会上的音乐爱好者参加。与此同时,他还指出两个问题:1.评论文章以出版物学术评论为主,书目选择过于狭窄;2.文章内容对社会音乐生活关注度还不够全面。两位老师的点评集中了评委会的意见:“音乐批评应该全面地关注社会音乐生活、反映社会音乐生活,真正成为社会音乐文化传播、交流的一部分,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音乐批评对社会音乐文化生活的引领作用。”
二、学术研讨
学会研讨主要围绕着音乐评论的学风和文风问题展开。
学会会长王次熠发言认为:一、音乐评论写作要加强学术自觉性,表现在三个方面:1.选题自觉性;2.评论态度自觉性;3.评价内容自觉性。他以《纽约时报>中音乐评论的例子作为范本,指出音乐评论不是一味的阿谀奉承或者挖苦讽刺,而是能够发现音乐生活中的硬伤,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使其在学术高度上有所提升。二、呼吁音乐评论关注社会音乐生活。这一点与评奖环节的呼吁一致,他认为“长期以来集中在专业音乐院校中的音乐评论,习惯以一种学院式(“四大件”技术模式)的眼光来评价音乐,显然这对于丰富的社会音乐生活来说是单一的。”解决此问题的第一要务,是吸收社会乐评人,“用多种眼光去评价音乐”。另外他还提出“专业音乐评论的意义是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来帮助、促进社会音乐生活进步,真正推动社会音乐生活发展。”三,强调批评意识在各个专业研究领域的重要作用。他说:“所有的音乐研究领域都应该重视批评意识,它是使研究取得学术提升,推动其深入的重要因素。”他还倡导音乐评论界要成为学术民主的领地,老一辈的专家学者不以“学霸”、“权威”的姿态对待莘莘学子,年轻学生更不能妄自尊大、一味批评前辈思想僵化,而是要客观公正的评价学术问题。最后他对学会寄语:“多产生高质量的音乐评论,使音乐评论真正地推动社会音乐生活进步。”王次熠的讲话触及到了音乐评论写作、社会作用、学风建设等多方面的问题。“三个学术自觉性论题”对音乐评论写作具有启示意义,关注社会音乐生活的提议开阔了音乐批评活动视野,强调批评意识建立和对学术民主的呼吁更是体现了音乐批评对社会文化所承担的职责。
上海音乐学院杨燕迪教授以《论音乐评论写作的文字表述>为题发言。作为活跃在当代的专业乐评人,数十年来他不仅积极投身评论写作,发表了多篇音乐评论文章,还对音乐评论写作的方法论和教学有深入研究。他以自己多年的写作经验告诉大家:音乐评论的写作首先要好看、耐读,其次要清楚自己的读者是谁,这是音乐评论文风的核心问题。对于文风问题他提出两个反对:警惕学院“八股”和避免业余“八卦”。一语中的直指当下音乐评论的通病,如何在两者之间取舍,他讲到音乐评论的最佳状态是文字表达与技术分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是由于音乐无主题性、情感文字一般性以及评论出版篇幅限制等原因,写作中很难达到这种状态。面对挑战我们应该何去何从?答案是:“首先要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存在,其次应积极地寻找方法解决。”随后他开列了三个方法:1.借鉴相关发达学科评论文章(如台湾文学评论家王德威);2.学习同行业优秀乐评家的范文,如约瑟夫·克尔曼(Joseph Kerman)、查尔斯·罗森(Charles Rosen)、科恩(Edward T.Cone)等人。3.不牺牲音乐本质技术分析前提下,充分发挥文字的修辞功底(当然这需要长时间的磨练)。笔者在奋笔疾书做笔记时,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在依靠文字与音乐本体说话的音乐评论中,大量的阅读和广泛的倾听无疑是开启评论者写作灵感的不二法宝。
上海音乐学院韩锺恩教授发言《描写、表述与评价一兼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批评教学与实践》。他认为:1.“学院式”批评教育应以艺术音乐为主要对象,尤其是正在上演的音乐会。音乐会评论写作要善于从作品入手去把握演出,作品整体结构、历史背景、文化历史价值等都是考量演出的标准;2.音乐批评的两种极端文风(纯粹感性语言描述或干冷技术分析)与音乐批评学科没有建立自己的学科语言有直接的关系。音乐评论亟待建立属于自己的学科语言,这种语言应该以音乐批评对象为基础,在描写时切中其特点,在表述时凸显个人语言风格,在评价时深入到文化价值高度;3.关于上海音乐学院音乐批评专业学生的培养,他谈到前不久学校举办的音乐评论评奖活动及与《文汇报》合作的音乐评论活动,提出音乐评论人才应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经历术有专攻去培养,凸显个人特色;4.音乐批评学科建设,音乐批评意识应该逐渐渗透到各个音乐学学科研究中,“批评音乐学”是未来发展的新方向。他对音乐批评教育和学科建设所做的思考表现出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和超前的学科意识,对音乐批评的教育者们具有启示意义,对学科发展更具有指向作用。
《人民音乐》原主编张弦老师发言《热爱音乐、尊重音乐、解读音乐——关于音乐评论学风、文风的一些感触》。她指出当前一些评论文章之所以不好看或者比较干涩,主要原因是评论者写作时对评论对象没有付出热情,应付工作和出于功利目的写作都是不可取的。她认为,评论者首先要对对象付出热情,这是保证文章有血有肉、有生命气息的基础;其次要尊重批评对象,这体现着乐评人的职业操守。另外,她还谈到音乐评论中一味充斥溢美之词的现象,认为这是牵涉多方面利益的结果,也是音乐评论面临的一个雷区。呼吁乐评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以音乐艺术的品质为准则衡量作品,尽量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这是社会赋予批评家的责任。张弦的发言切实反应了读者的心声,指出现实问题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如何做一个真正热爱音乐、尊重音乐、理解音乐的乐评人?是我们每个从业者都应该思索的问题。《中央音乐学院学报》编辑部编辑高拂晓发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审稿谈音乐学论文写作问题》。来自学报的大量的投稿是他发言的材料基础,他把审阅稿件分为综述、作品分析、学位论文、音乐表演评论、书评几大类,就这些论文中的问题进行细致分析总结,并结合个人经验一一提供了解决方案,同时提出文章写作者应注重培养“道德、问题、语言、自省”四种意识。他的发言直面每一个投稿人,一定程度上代表着期刊、出版社等平面媒体对文章的投稿要求,对写作和投稿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性。
甘肃音协彭根发老师发言《音乐评论要求真务实——谈音乐评论的文风问题》。他提出:音乐评论应该是音乐文化的“出入口”和“传播平台”,我们如何将这个平台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这取决于音乐评论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而这两种力来源于评论文风的求真务实。“求真务实”现在看来似乎有些过时,但恰是音乐评论文风问题的根源所在。我们碍于各种原因不敢“说真话”、“说实话”,实则是对“求真”思想的亵渎。试想:如果所有的演出和作品都被叫好包围,音乐评论还有何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呢?天津师范大学孙光军教授以《科研评价体系与艺术学科规律的矛盾问题我见》为题发言。他从师范院校中科研评价体系与艺术学科规律的矛盾出发展开批评,认为:一方面艺术学科教师在学科专业上术有专攻,另一方面不同专业的教师在授课安排上有所不同,但管理者对他们的科研活动评价标准却毫无区别。这种矛盾引发了科研文章写作质量、可信度等一系列的问题,这与不科学的教育管理体制有直接关系。与此同时笔者还认为:这也反映出一些表演专业教师文字功底薄弱的现实,身为艺术文化的传播者,各个专业的教师都需要有扎实的文化基础,只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教师文字水平提高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改善这些问题。
音乐的传播既是音乐得以产生和生存的原动力,也是推动音乐艺术不断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国际互联网和多媒体技术的广泛运用,音乐的网络传播已成为当下音乐艺术传播的全新手段。与传统媒介相比,网络传播具有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综合性传播手段、整合传播模式、多元化传播者以及跨国传播等重要特征,并已渗透到人类生活的诸多方面,形成了新的传播模式和文化理念。论文百事通作为网络传播子系统的音乐网络传播,在传播实践中除了传播音乐作品外,还传播音乐的创作、演奏、制作技术,传播各种音乐新闻、音乐学术论文、音乐思想,以及提供各类音乐软件的共享等。这种音乐的传播方式,把每一个人所面对的计算机世界,变成了一个音乐的虚拟大社区。
音乐的网络传播,既具有上述传播共性,也具有自身的个性和特点,即:“即时性、反复性、时差性、主动性、交流性、自由性”(曾遂今语)。此外,我们认为,基于网络传播的强大效应,以及复制技术的广泛运用,导致“文化的生产被驱回到一种精神空间之内,但这种空间不再是旧的单个主体的空间,而是某种被降低了的集体的‘客观精神’的空间”(弗?杰姆逊《后现代主义,或后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又如阿多诺所批判的“标准化和伪个性化”,艺术的审美深度、个性价值、历史感等“经典”标准逐渐“削平”,大众娱乐功能和商品消费功能得到大大加强。再者,由于传播技术、使用环境、欣赏心理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音乐网络传播只能以在线获取(pull)为主,而非在线欣赏(take),如曾遂今所讲的只不过是“音乐复制的自来水效应”罢了。由此必然带给人们音乐审美观、价值观的变化,并最终使得整个音乐艺术范式发生革命性的变革,给当代和未来人类的音乐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
如上文所述,音乐的网络传播将给音乐艺术的创作、表演、接受等带来深刻的变化,促进当代音乐艺术的发展和范式转换。对音乐艺术创作观念而言,其影响和变化具体表现为:
首先,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前瞻性。网络传播的海量信息和高速传播,资料、信息获取的广泛性和即时性,导致了音乐创作观念的丰富和前瞻性。互联网络为人们构筑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虚拟现实”世界和信息宝库,使得艺术创作可以坐享科技进步带来的各种便利,迅速获得当今世界不同风格、各种类型的艺术信息和音乐作品。可以说,当今艺术创作者的视界比以往任何时代都要开阔和广博。反过来,一部音乐艺术作品只要问世,就有可能随着网络和其他数字多媒体传遍世界的任一角落,艺术创作者可以很快听到、看到受众的评价,与他们展开双向的交流和艺术观念的碰撞。与不同地域、不同专业、不同目的的人们的交流和互动,将极大促进创作观念的丰富性和前瞻性。但不容忽视的是,这种交流带来的艺术创作的观念和创作意识的趋同,对艺术创作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作用。
其次,创作观念的个性化、技术化。网络是一个自由空间,网络的创作和传播具有极大的自由度,每一个创作者都可以尽情释放自己的艺术激情,随心所欲地进行艺术语言的探索和创造并直接进行自由的传播。过去传播中的人为导向、人为干扰基本消失了,创作者也不必考虑为了博得某些组织、评委的肯定和爱好,其个性化创作思想、创作观念得到极大解放,将会创作产生大量不同特色、独具一格的网络原创音乐作品。另外,在音乐网络传播中,技术对音乐创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许多以前难以实现的个性化艺术构思和设想,通过网络及数字多媒体技术与电子音乐制作技术的协同配合,现在已经可以做得干净利落、无懈可击了。如利用计算机动画制作、音乐制作、音频处理的技术优势,创作出现了大量的flash音乐文件,把音乐创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同时,技术的进步和使用也加深了人们对技术的依赖性。
再次,创作观念的生活化、娱乐化。作为大众传播的强势媒介,网络传播在引导大众的艺术接受、消费过程中,促进了艺术与大众之间的相互亲近,艺术不再是少部分人的精神领地,而成为当代大众可以共享的日常生活对象。这种艺术与大众日常生活的广泛对话,直接促使音乐创作走向生活化、娱乐化。比如《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特务小强》《芙蓉姐姐》《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等网络歌曲,多数作品以通俗易唱的生活化曲调和趣味幽默、娱乐搞笑的歌词为主(歌曲常被称为“口水歌”;歌词如“翠花,上酸菜”以及“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等),表达的是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和普通人的自娱自乐,展现的是艺术的消费功能和大众娱乐功能。从宏大叙事到日常生活、从心灵审美到感官消费,音乐艺术的创作观念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新晨
最后,创作观念以大众(受众)为本。“当代艺术不仅仅要求观众证明自己,而是要激发观众,并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观众的支持”,“今天的作品并不需要成为绝对权威或受人顶礼膜拜,它们把观众作为朋友”(杜夫海纳《当代艺术科学主潮》)。在网络传播和网络艺术中也是如此。雪村、香香、庞龙、杨臣刚等歌手及其演唱的歌曲一夜走红,无不是网络大众的点击和支持所赐。同时,网络传播非常强调受众的主观能动性、参与性,强调沟通。这种传播过程的交互性和大众评价的巨大威力,使得创作者(艺术家)为了赢得更多的支持率(点击率),将会尽可能地从大众的层面出发,以大众的审美标准为本,创作更多适合大众艺术情趣的作品,即所谓的“民间性情之响”。从这个意义上说,以大众(受众)为本的创作观念,与接受美学的基本立场、观点相一致,延续了文艺理论从“作家创作——作品文本——读者接受”的历史演进,也进一步提升了网络传播的文化价值和历史意义。
结语
笔者认为,网络传播为音乐创作观念带来的变化具有普遍的意义。这种从经典到通俗、从审美到娱乐、从精英到大众的变化,已逐渐成为当代音乐艺术的基本范式。为此,我们有必要在理论上重新审视,在实践上作出更为有效的探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