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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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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制论文

第1篇

社会管理在我们国家包含着若干复杂的价值判断,例如在政治学体系中社会管理所包含的价值判断就是在社会系统中进行合理的权力分配,进行适当的利益平衡。而用社会学的眼光来观察,社会管理则是要实现国家对社会过程的有效统治、国家对社会关系的有效处理,国家对社会角色的有效分配等。在行政管理学中,社会管理的基本价值则是强化行政对社会的干预和控制,强化政府行政职能在行政管理中的体现等。也许社会管理的诸种价值判断和理念是可取的,但是我们认为在现代法治国家社会管理的理念必须回归到法治中来。我们允许学术上有关社会管理理念的多元化存在,但是我们不能够容忍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同样赋予社会管理理念不确定的元素。也就是说我们应当用行政法强化社会管理的理念,通过提炼和强化使社会管理理念与行政法治理念相融合,使现代行政法治理念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管理理念。

2以行政执法重塑社会管理的意识

从概念上来讲,社会管理是一个涵盖内容较大的系统,在某种层次上讲还包含了文化的因素,其中所包含的事项众多,需要管理的内容比较繁杂。但是对于社会管理的意识来讲,从内涵的角度来讲,却有着与之较大的差别,相对来讲范围较窄。社会管理意识是一种主观上的认知行为,是一种意识领域的执行思维,主要表现在社会公职人员以及行政主体在进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思维认知。社会管理的过程具有公众性,公职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需要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态度,从理性的角度出发,严格按照国家所赋予的权利来参与社会管理,但是很多时候恰恰出现了相反的现象,破坏了这种和谐,过多的将自己的情感片面的带入工作中,为我国社会管理的意识造成了不良影响。这种行为的出现,对于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造成了一定的打击,大大的降低了参与的积极性,制约了社会公众权利实现的职能,所以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公权对私权压制的行为。因此,我们必须以行政法意识构造社会管理意识,我们必须树立一种科学的社会管理意识,我们必须用行政法意识来统摄社会管理意识,我们必须对我国行政法意识中的陈旧部分进行更新甚至创新。这样便使行政法意识与社会管理意识予以统一。

3以行政执法设计和实现社会管理的秩序

第2篇

1.1档案记录形式呆板,缺少创新性

管理形式雷同性强是社会失范的突出症结之一,也称作“形式主义”。社会管理失范促生了呆板的档案管理形式,严重降低了档案的内在价值。现阶段,信息互动频率逐渐增加,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补性进一步加强,因此,档案管理方案和管理模式范本就会流行于各个单位之间。会议和文件是管理的主要方式,无论是领导的言论,还是文件的内容都要求具有真实朴质的特点,严禁出现“套话”和“管腔”等形式主义的语言模式,然而受社会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领导演讲和文件中大多出现了缺乏实用性、创造性的观点,从而导致档案中出现重复记录的现象。比如在不同级别的文件中屡次出现“科学发展”、“人本主义精神”和“和谐团队”等方面的内容,极大地降低了档案的保存价值。档案管理方式也是提升档案价值的关键因素之一,然而单位档案管理模式多是沿用社会上通用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对增强单位竞争力无益,不利于企业的个性化发展。

1.2档案信息失真,可靠性降低

真实性体现了档案的基本价值,但由于受各种社会失范形式的影响,档案管理中出现明显的信息失真和浮夸现象。比如,在现代社会中,某些单位为了逃避税收,篡改经济数据;有些行政领导为了减少自身责任,少报或者隐报管辖内的安全责任事故或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从而致使档案记录缺乏真实性,不利于国家及时做出指导政策。为了局部利益而背离客观事实的做法较为常见,是形成管理失范现象的根源之一,客观的社会实践记录才是确保档案生命力的源泉。档案失真包括两个方面,即记录内容失真和管理过程失真,后者是前者的保障。内容失真主要是指档案记录没有真实反映社会实践过程和实践情况,以造假和虚构出的文字或者数字记录活动情形,无实质性的档案价值。管理过程失真,是为达到某种不正当的目的,而将真实的记录进行销毁或者更改,弱化档案的原有属性,不能真实地反映不规范的实践过程。

1.3档案内容缺失,完整性差

在现实的社会活动中,管理理性程度较弱,严重影响了档案管理内容的完整性。社会失范易导致人们做出一系列的不规范行为,比如,在会议上,某些单位领导为了推脱自身责任,而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作为处理意见,或者谈话时避重就轻,甚至要求相关记录人员对自己的发言不予记录。在这种情况下,档案内容缺失较大,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决策和方案没有得到及时、完整的记录,或者方式较为含糊,不能为日后提供的参考依据。在社会管理缺失的环境下,各级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降低,因此,不利于日后成绩的发展。受管理缺失的影响,由于各种背景因素的影响,档案记录长期处于一种片面的记录状态,若不加以制止,不但降低了档案价值,而且容易造成档案管理短板,人们对档案完整性的追求也会逐渐消退,对社会的长远发展及其不利。

2提升档案价值的方法

2.1优化管理内容,改变虚假的记录习惯

在不同的社会中,档案始终发挥着重要作用,传统的档案是密闭的、独有的,档案中的技术和经验可以成为企业对外竞争的优势,也容易导致企业陷入孤独的境况。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公开程度逐渐加深,档案内容日益透明化,单位之间的信息互动越来越多,并在相互借鉴中取得共同进步。如何使公共的档案管理经验成为单位特有的竞争性力,必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对档案管理办法进行革新。比如,对于单位内外部的技术文件、重大过失的处理方法进行收录,并进行长期保存,然而,档案的保存期限并不是越长越好,对于价值较为一般的档案通过鉴定文献类型,设定保存期限,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档案保存管理条例,定期评定档案的价值,及时更新和消除“过期”文件。

2.2建立档案管理体制,灵活创建管理机构

开展档案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也是提高档案价值的重要途径。一般情况下,档案管理组织形式分为以下两种,即集中式和分散式,档案管理形式必须与企业的发展情况相对应。目前,管理体制均有了很大的转变,从单位的发展趋势来看,一方面,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朝着团队化组织方向发展,企业档案的管理权逐渐公开化,单位领导需要进行统一设定设置专业的管辖部门,强调档案管理的独立性。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单位采取单位总部档案管理和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即单位内部设立自上而下的档案管理机构体系,任命总部的管理人员为档案部门主管,各项目的档案管理员为部门成员,进行综合管理。

2.3创新档案管理方法,吸收时代元素

档案管理方法关系到信息的有效收集量和保存价值的大小,单位应不断更新档案管理观念,及时吸纳优秀的管理方法。传统的档案管理方法已经成形若干个范式,并在相应的时期促进了单位的发展。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信息化逐渐成为当今的发展趋势,又创造出更多的档案实体形式,为了更好地开展实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工作,人们进行了多次尝试,但管理效果仍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要向同时做好不同类型的档案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应根据不同的档案种类,确定相应的档案管理方法。比如,对于数量较大的、使用频率高的档案,使用胶片或者磁盘的形式进行存储,对于数据原始档案,通过建立数据库进行存储,对于机密性较强的档案则可利用以上两种方法进行储存。

3结束语

第3篇

思想政治工作的我教育使人们会认识到,一个发展的社会需要合法有效的社会管理,一个发展的社会需要良好的思想保证,所以思想政治工作是社会管理的优势,我们必须将这个优势继续发挥。让思想政治工作体现其闪光点。

二、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管理功能中的作用

1.思想政治工作是社会管理的有效方式、重要保障、具有导向作用

思想政治工作为社会管理提供思想保证,拥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国家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思想政治工作社会管理功能具有导向作用。现如今社会在高速的发展,社会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思想文化,在多元化思想的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就是引领主流意识形态,引导人们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思想政治工作必须着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形成先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局面,保证人们的利益,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同时,在坚持主流意识时,倡导形成包容、多元、互补的文化氛围,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思想保证。

2.发挥社会教化功能,让社会拥有良好的氛围

思想政治工作应充分发挥其社会教化功能,不断净化社会风气,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各种工作高效运转。思想政治工作有助于提高社会效率,当今社会是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文化多元给管理社会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当代的年轻人更加追求新鲜事物的刺激与享受,追求与众不同、标新立异。因此需要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其教化功能,教育引导年轻人的心态,减少人们因为价值取向、价值判断上的差异所带来麻烦摩擦,减少社会问题。

3.思想政治工作能提高社会管理的应变性

社会管理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是人,每一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个性,性格特点,在社会中每个人之间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差异,不同人的生长环境,文化教育程度高低,思想水平状态都会影响人的社会行为。而社会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强制性,思想教育恰恰相反,思想政治工作教育相对比较柔和。思想教育是将良好的社会观念,社会观、人生观、价值的判定在无形中传播给人们,让人们自己先进行判断什么是对与错,这样无形中的传播不会让人反抗。而且也可以填补社会管理中规章制度所带来的局限性。思想教育工作的开展就像是一把尺子,能很好的丈量社会道德,社会规范。思想教育能提升人们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人们明白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才能更好的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回报社会,让社会良好运转,不断发展。

4.思想政治工作能促进社会管理的公平公正

我国拥有广大的人口数量,人是社会动物,在一起必然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社会公平、公正是最主要的,要想社会正常发展,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平、公正是每一个人的追求,人人都希望可以受到平等公正的对待。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发展中阶段,部分体系可能还在完善当中,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时社会竞争压力的不断加大,普遍让人们情绪无法得到有效的缓解。这时候就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让人们从认知思想上得到根本的改变,提升人们对于生活的幸福指数,让人们拥有幸福感,不会出现消极的态度,所以必须由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社会的公平、公正。

5.思想政治工作在社会管理中协调社会关系

社会的长治久安,长远发展,必须有长久的眼光,从全局出发,不能仅仅只局限于一隅,看问题不能片面。思想政治工作会拖动社会管理的有序运行,想要得到更好的发展,就要从实际存在的问题出发,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升科学文化水平,发展经济,发展科技,了解国家各个地区的经济生活,民俗现状,尊重不同地区的不同的价值观念,调整发展的方向及目标,让人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体现。同时思想政治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完善到社会的机制当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们对于社会当中存在的一些事情的诉求,从而使社会高速有效地运作,让社会得到更好的发展。

三、总结

第4篇

我们所讨论的学风特指狭义的学风,主要包括学习基础、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学习心理。民族院校学生大多是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不高,教育教学能力相对薄弱,受到文化习俗、语言历史、生活习惯、民族心理特点等方面的影响,民族院校学风呈现出一定的特点。学习基础相对薄弱。当前,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国比例不到10%,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贫困人口比例却占全国总数的40%1.社会经济发展条件和家庭经济条件直接制约了民族地区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家庭教育经费支出,这就直接导致了来自中西部和民族聚居地区的学生学习基础相对薄弱,“当地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中东部地区存在着一定的差异”2,进入大学之后,在一些科目的学习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接受慢”、“听不懂”等情况。学习态度有待提升。学习态度大体上稳定,但是一部分学生由于学习基础薄弱、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等原因影响,容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左右,在社会活动和学习时间的分配上,在未来职业规划上会出现迷茫与困惑,在学习的目的上,部分同学是为了个人更好地发展,呈现出“拜金主义”“个人主义”,个别学生甚至没有制定职业发展规划,急功近利。学习积极性不足。部分学生不了解或不喜欢所学专业,这就导致了厌学情绪的产生。一方面在部分学生在选择专业时,父母家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自己的想法不被重视,或者是以未来就业为取向,对所选专业没有兴趣。另一方面,大学的专业与自己的设想有很大不同,这直接影响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部分同学被迫学习,被动接受知识,“依赖心理严重,创新精神不足”3.学习状况有待加强。大多数学生能够按时上课,但是一小部分学生自控能力较差,会出现逃课、玩手机等情况,课堂学习效率有待加强。课后复习情况有待提升,大多集中在期末考试前“临阵磨枪”。调适能力不足。个别学生由于以上原因会产生消极的心理情绪,应付老师、应付家长、应付考试、甚至做出“考试作弊”、“独往独行”等行为,如果不及时加以干预,便会出现恶性循环。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

充分挖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特别是其中的“个人”层面,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教育和学风建设相结合,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丰富发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形式,提升学习态度的崇高性,把“求功求利”的学习目的转化为爱祖国,爱家乡,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远大的理想目标,坚定学好本领的理想信念,把热爱伟大祖国,发奋学习,建设美好家园作为学习生活中的动力源泉。挖掘“敬业”的本质意义,加强学生的“责任教育”和“职业教育”,一方面,加强学生的责任教育,帮助学生在社会、家庭、自身三个维度明确所肩负责任,做好一名学生的本质工作。另一方面,在入学之初进一步加强专业教育,帮助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自身情况的学习、职业发展规划,为各层次的学生搭建适合自身的发展平台。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在考核考试中,引导学生正确看待考核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增强学生的自律能力,帮助学生养成正确的学习科研方式。一方面,引导学生重在平时,在点滴中积累,严禁抄袭作业。另一方面,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养成诚信品质,提升学生的个人品德。培育学生团结友善,互帮互助的学习生活氛围,“积极营造多民族和谐团结的校园文化,形成学生快乐学习氛围”4,作为学风建设的载体,为学生发展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增强学生的“融入感”,加强对学生的情感支撑,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保证。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学习互助小组的实践形式,教师和学生结对子,学生和学生结对子,在学习和生活上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三、结语

第5篇

一、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必要性

关于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投资者的心理比较复杂,一方面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股东地位,但是另一方面,投资者担心一旦庞大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证券市场无法及时消化,会造成股市价格的大幅度回落,给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可是,从社会资源配置角度看,庞大的国有股、法人股不能变现流通,以至于长期沉淀,既不能有效地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不利于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国有资产结构,盘活和有效利用这些国有资产。

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仅仅限于其所代表的国有资产不能盘活可能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它还带来一系列十分不利的社会经济后果。当初开放证券市场,目的是配合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希图通过证券市场促进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走出困境,实现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然而,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的规定将上市公司股权分为国有股和法人股,占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将近70%,这部分股权是封闭的,由政府或上市公司主要发起人集中掌握,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不但不会被削弱,反而会因为送配股而增强。上市公司真正可以上市流通的普通股总额一般只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左右,且高度分散于广大股民之手,这部分股权高度大众化。上市公司的这一股本结构削弱甚至完全摧毁了股份制的法人治理优势,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与改制上市前没有实质性区别,因为在股东大会里,无论是实行累积选举法(即不给予多数股票所有者对结果的完全控制权),还是实行直接选举法(即给予多数股票所有者完全控制权的“一股一票”,我国目前使用此法),都不可能动摇国有股、法人股的优势地位。众多分散的小股民既因为各自股本太少而没有联合起来行使监督制约董事会和经理人员的积极性,也因为联合的组织成本、监督成本等交易费用过于昂贵而不可能联手与国有股法人股相抗衡。

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股份制流于形式,一些企业并未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因此不可能达到股份制改造的目的,不可能真正取得好的经营绩效,以至设立证券市场的初衷落空。一些企业通过股票上市,从广大股民那里筹集了一大笔资金,企业财务状况暂时好转,长期积累的问题暂时被掩盖,但随着这笔资金的耗尽,企业很快会重新陷入困境。

有一种观点认为,造成我国上市公司效益逐年滑坡趋势的原因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流通时,过度包装,信息披露不真实。其实,纵然我国上市公司存在比较严重的过度包装问题,但是,一旦企业上市成功,就会无一例外地从股市上圈到大笔资金,即使原来企业效益和实力(比如财务状况)并不如公开披露出来的好,也会因为平白无故地突然得到这么一大笔不需要还本付息的资金而彻底好转。所以,只要企业上市成功,应该说,无论上市前有多么差,上市以后从财务和管理会计的角度看,起点应该算得上是一个相当好的企业的起点。如果企业能够好好利用从股市上募集到的巨额资金,借着改制上市的机会转变经营机制。踏踏实实加强经营管理,那么即使当初是包装上市的,效益也没有理由出现普遍滑坡的趋势。上市公司效益出现逐年滑坡的趋势,根本原因仍然是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并没有丝毫改变企业的经营机制,并没有因为改制上市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只是单纯为了融资圈钱的需要。

实际上,绝大部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流通,只是凭空虚设一部分所谓流通股公开发行上市,并不是将已经存在的一部分实质性资产出让给(哪怕是溢价出让给)广大股民,企业原来的实质性资产则通过包装折合成庞大的国有股、法人股保留在原来的所有者和经营者手中,其中的虚增部分数额十分巨大。企业包装上市,提供虚假信息欺骗投资者本质上属于经济诈骗,是十分错误的行为,也可以说是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彻底予以纠正和惩处,不能因为上市的是国有企业,上市可能“有助于”国有企业脱贫解困就姑息养,破坏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但是,即使如此,倘若没有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的规定,国有股、法人股与现在的流通股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或出资方代表也不至于置市场规律于不顾,将计划经济的东西披上股份制的外衣。如果国有股、法人股可流通,那么其持有者必然会积极追求证券市场溢价的好处,即使为了控股,也会改变行为方式,而不仅仅是僵硬地控制企业,这样就不得不遵从市场规律,否则就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投资者,股价得不到追捧。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国有股、法人股能够上市流通,在市场特性上与现在的流通股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么企业上市时的过度包装和虚假信息披露问题也会得到有效遏制,换句话说,正是因为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才产生或加剧了我国证券市场的过度包装、虚假信息披露和过度的投机炒作问题。如果国有股、法人股能够上市流通,就会使我国的证券市场保持合理的股票供给和需求关系,不至于供需过于失衡,股票价格过于偏离其价值,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防止股市的过度投机和泡沫,规范投资者行为。而且,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会大大增加证券市场的竞争性,如果过度包装,信息披露虚假,即使一时得逞,欺骗了投资者,但是,一旦败露,企业股票价格就会跌落下来,原来的国有股和法人股市场价值也回复到正常水平,甚至更低,从而使弄虚作假的企业遭到惩罚,其损失可能要大大高于从过度包装中一次性骗得的收益。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其市场价值也是虚拟的,当然也就不存在市场价值回落风险,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根本就没有这种担忧。

吴敬琏等教授批评我国证券市场不规范,其实,问题的根源依然是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对这部分股票的管理只能继续使用计划经济的行政手段,而国有股、法人股又在证券市场上居于绝对优势地位,流通股的市场表现在很大程度上也依附于国有股和法人股,所以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也只能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以至出现我国目前这种用计划经济的行政控制手段来管理在市场经济各类要素市场中市场因素最为活跃的证券市场的怪现象,当然也就不能完全避免不当干预的不良后果,甚至出现政策市的“松紧”恶性循环。如果不是因为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股票供给和需求失衡,投资者对企业上市融资就不会是被动的接受者,企业上市融资时就不会不担心甚至撇开证券市场上可能存在的发行风险,而将主要精力放在争取监管部门的行政审批和上市额度上,不得不苦练内功,尽力提高自身价值。现在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虽然已经开始朝市场化方向发展,但是,只要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等待上市的企业和券商就有激励继续冒险,过度包装,披露虚假信息,上市成功以后得到的高收益足以填补包装中留下的缺陷,支撑一年以上的会计业绩。

在二级市场上,因为股票供需失衡,泡沫本来就很严重,对国家相关政策和管理层监管的松严变动自然会很敏感,政策市的状况也就不奇怪了,加上国有股、法人股不能上市流通,法人治理结构无效,投资者不可能对企业经营真正产生影响,长期持有一个企业的股票风险很大,不得不以追求股票价格的短期溢价为主要目标,追逐收益最大化的机构投资者同样也不能免俗。相对于股票内在价值的变动而言,股票价格的短期波动对信息更为敏感。在获取和利用信息(特别是内部信息)方面,机构投资者和所谓的大户股民天然具有相对的优势,券商和上市公司都更愿意为他们服务,他们也更有能力获取和利用政策层面的信息。这样就形成了今天的二级市场混乱局面,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都十分显著,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了生存和发展,也没有像原来设想的那样以中长期投资为主,发挥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二、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客观需要

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保险型制度,社会保险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从1986年起开展了企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基本的做法是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将“企业养老”过渡到“社会养老”。1995年“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改革思路被提出。1997年统一了企业和职工的缴费比例和个人账户规模,我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初步建立起来。

一般论者,特别是证券业和部分研究社会保障制度的人士,在讨论我国养老金制度时,都认为我国对养老金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并且对现收现付制大加挞伐。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可以看出,1997年以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际并非单纯的现收现付制,而是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混合形态,其中基础养老金部分属于现收现付模式,而个人账户部分则属于基金积累模式。在养老金给付构成中,基础养老金的收入替代率为20%,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收入替代率为20%~30%,可见,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甚至有些稍微偏重基金积累模式。

之所以有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以至有些方面呈现出现收现付制的假象。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带有明显的制度转轨特征,当初设计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时,并没有对旧体制下的养老保险欠账采取专门措施,而是寄希望于暂时挪用个人账户的资金满足已经退休和即将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支付需求。这就造成个人账户的“空账”现象,当我们谈到我国养老保险金收入和支出的平衡时,一般也没有将个人账户和基本养老金账户区分开来,而是笼统地说是收大于支还是支大于收,本质上是将个人账户和基本养老金账户混为一体,用个人账户的积累弥补基本养老账户的亏空,忽视了个人账户的基金积累性质,暂时掩盖了基本养老金账户的巨额赤字现状。

这种筹资模式符合我国社会保险(主要是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现实条件,有其合理性。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已经退休和即将退休的人来不及建立个人账户,甚至也没有积累起能够保证基本养老金发放所需的资金,这部分养老金给付只能由国家包下来,但是实践中国家并没有这样做,而是指望依靠现有的社会保险缴费,加上少量财政拨款加以解决。至于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则指望将来随着经济发展和时间推移,等到纳入养老保险制度中的“老人”养老金给付问题自然消失,再腾出力量充实个人账户,实际就是想利用代际之间的时间差来解决问题。但是,这种改革思路和做法危机重重,很难实现,而且负面影响很大。

比较理想的情况是,基本养老保险金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筹集和给付彻底分开,真正做到专户管理,不要相互挪用,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应该真正积累起来,保值增值。可是,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妥善解决养老保险金的欠账问题(或者说是养老保险制度中“老人”的全部养老保险金筹措问题,以及“中人”的部分养老保险金筹措问题),放弃动用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错误做法。依靠财政拨款解决养老金欠账问题不太现实,财政不可能有那么多资金,而且因此而增加财政收入同样是增加在职人员的负担,在性质上与挪用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什么区别。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动用存量国有资产。我国存量国有资产超过9万亿元,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盘活。从社会保险金对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的要求出发,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出发,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将所得充实社会养老保险金,特别是满足应该由国家包下来的“老人”养老保险金需求,以及“中人”养老保险金中应该由国家承担的部分对资金的需求,是十分必要和可行的。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所需资金既主要应由国家负担,同时又不能依靠国家财政,那么资金来源只能是庞大的存量国有资产了。非经营性国有资本和非竞争性领域的国家投资积累要承担带有公共品性质的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职责,一般不能进行变现流通,适于变现的国有资本是国家在竞争性领域的大量投资积累。如果国有企业改革成功,则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会带有很强的保值增值能力,并且因此有条件具备比较强的流动性,很容易通过一部分国有资本变现筹集到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所需资金。即使只考虑由1000来家国有企业(只占国有企业的极小部分)改制而成的A股上市公司,其中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目前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7.8%,如果将这一比重降低到51%,那么就有478亿股可以上市变现,以每股平均价格2.1元计算,则可筹集1003.8亿元资金,如果将这一比重进一步降低到30%,那么就有597.5亿股可以上市变现,以每股平均价格2元计算,则可筹资1195.32亿元,两者合计超过2000亿元,加上其他配套措施,基本可以满足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资金需要。

三、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和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结合模式

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解决社会保险金资金筹措问题应该和拓宽社会保险金投资渠道,解决社会保险金资金保值增值问题一并考虑。可以考虑将准备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折股之后划入专门成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作为保险基金财产,然后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或券商经营,实现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和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具体的做法是逐年划拨一部分国有股、法人股进入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成为社会保险基金的资产,这种特殊的社会保险基金的营运委托给基金管理公司,由基金管理公司选择合适的时机对基金持有的国有股、法人股进行变现流通,满足迫在眉睫的养老保险金给付需要,解决应该由国家负担的“老人”全部社会养老保险负担和“中人”的部分社会养老保险负担,并将挪用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填平补齐,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

至于国有股、法人股的价格和折算问题,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不完善的实际,国有企业在改制上市的时候,往往有一定程度的包装,加上二级市场投机气氛比较重,存在一定的股市泡沫,完全按照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划入社会保险基金和变现流通显然不合理,也会给证券市场带来太大的冲击。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是根据上市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再综合考虑市盈率因素,在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适当溢价,最后形成国有股、法人股划拨到社会保险基金时的划拨价格。当前我国股市市盈率平均在70倍左右,显然偏高,为了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划入社会保险基金的国有股、法人股应该虚设一个用以计价的市盈率,比如10倍以内,最高不能超过该支股票上市时的发行市盈率。这样,国有股、法人股的划拨价格就等于每股净资产乘以虚设的市盈率。

这样确定的价格与二级市场上的现行价格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会诱使社会保险基金托管人和受托的证券经营机构急于将基金持有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对证券市场造成太大冲击。为了防止这种可能的市场风险,可以在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的步骤上定出严格的时间表,并且在证券市场逐步规范的同时,对划拨到社会保险基金的国有股、法人股进行折股处理。比如按照划拨价格与证券市场现行股价的百分比对国有股、法人股进行折股计算。当然,这只是一个思路,实际怎样折股,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特别是要在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和证券市场稳定发展之间取得平衡。为了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养老保险金领取者的利益,完全以市盈率很高的二级市场现行价格为基数折股可能就不合适,也许需要稍稍缩小这个基数。这种价格确定方法应该说是经得起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考验的。如果完全按照部分人的设想,给国有股、法人股定价特别低,比如不到流通股价的1/10,不但有违公道,管理层难以接受,而且不利于尽快筹集养老保险金,对证券市场未来发展也不利;如果完全按照另外一部分人的主张,国有股、法人股与流通股同股同价,既会严重打击股市,又不具备现实可行性。

国有股、法人股划拨社会保险基金的流量和时间的选择,可以一次性划拨完成,也可以根据养老保险金给付需要分期分批划拨,从筹集资金,解决养老保险历史欠账角度看并无太大的区别,可是,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角度出发,分期分批划拨可能就不如一次性或较快地完成全部划拨工作好。因为国有股、法人股一旦划拨到由专业人士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虽然一时没有上市流通,也十分有利于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有利于国有企业尽快建立起规范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变目前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流于形式的弊端,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成功。

社会上还有一种先变现后划拨的方案,即直接变现方案。这种方案主张直接将国有股、法人股在证券二级市场上变现,所得资金补充养老保险金。与我们这里设计的方案相比,虽然这种方案也考虑通过逐步分批上市来减缓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对证券市场的冲击,但是,相比之下对证券市场的冲击仍然要大一些,而且,这种方案也没有充分考虑利用证券市场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因而付出的代价要高一些,需要更多的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才能满足社会保险的需要。

我们的方案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而是与整个社会保险体制改革和完善连在一起,并且通盘考虑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初步解决了养老保险历史欠账以后,就可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着手解决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空账问题和保值增值问题。现有的养老金领取者资金给付以10年期计算,由国有股、法人股组成的特殊的社会保险基金可以分10年从容地完成国有股、法人股的变现流通和养老保险资金筹措任务。在这10年期间,这种特殊的社会保险基金所持有的国有股、法人股数量逐年减少,直至基本消失,即使最后仍然持有一部分股票资产,那也纯粹是为了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实施的正常的资产组合策略的结果,已经与特殊的国有股、法人股减持没有关系了。在进行国有股、法人股变现的同时,可以考虑为个人账户养老保险提取一部分资金,归还原来的挪用亏空,解决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问题,然后进一步将原本是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历史欠账和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而成立的特殊的社会保险基金转变为专门为个人账户保险基金服务的养老保险基金。利用证券市场实现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为将来的退休人员(即现在的社会保险体制中的所谓“新人”)分享社会经济发展好处创造条件。

对于养老保险金进人证券市场,目前社会上存在若干十分流行的错误看法。为了论证养老保险金进入证券市场的必要性,有的人提出养老保险金入市不但可以实现保值增值,而且可以利用证券市场筹资,即通过在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运作解决社会保险金的历史欠账问题。这种想法是根本行不通的。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起步阶段,很不完善,系统性风险很大,容量也有限,根本无力满足庞大的社会保险金的筹资需求,将养老保险负担转嫁给股民也不公平。每年抽出大笔资金满足养老金给付需要也是不现实的,即使将来我国证券市场比较成熟了,也只能作为基金积累式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场所。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是依靠证券市场为社会保险事业筹资的。我国养老保险中属于现收现付性质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部分如果走上健康发展轨道,本来就不应该有太多的结余资金,否则就失去了现收现付性质,增加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负担,而且,即使有少量资金结余,也应该以安全性和流动性都十分强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国库券形式持有,以满足基本养老保险金的给付需要。真正能够投入证券市场的只有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因为它属于基金积累式的,而且资金筹集与给付之间存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差,不但有条件进行各种投资组合,客观上也需要保值增值,但是现在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处于空账状态,严格地说养老保险是没有多余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

当然,一旦解决了社会保障资金的历史欠账问题和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个人养老保险基金真正积累起来,那么个人养老保险基金将十分庞大,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人口与劳动力状况,恐怕要形成能够与银行存款和证券市场资金相提并论的第三股资金力量。那时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就变得十分重要,对证券市场发展的影响也会十分显著。解决社会保险金保值增值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实现社会保险金的商业化运营,其中社会保险金进入证券市场是重要内容。目前在社会保险金积累比较少,证券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社会保险金进入证券市场应以间接方式为主,可以考虑允许社会保险金以一定比例投资封闭式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来也可以允许社会保险金以一定比例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甚至少量进入房地产市场。随着社会保险金的积累,特别是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的充实和积累,需要成立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从效率角度考虑,没有必要专门成立新的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社会保险金进入证券市场应该以委托给专业基金管理公司为主,投资实物资产应该以委托给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为主。

在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解决社会保险金资金筹措问题上,也可以首先借助国有投资公司的力量,在通盘解决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的大背景下考虑养老保险金的筹措问题。国有股、法人股规模十分庞大,除了满足社会保险金筹资需要之外可能仍然绰绰有余。将国有股、法人股交由国有投资公司经营,由国有投资公司选择受托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国有股、法人股的变现流通,未尝不是一种可行的办法。

四、结论性评论

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问题涉及面很广,既关系到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又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分配问题。如果不将国有股、法人股的上市流通与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结合起来,单纯考虑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就没有多大意义了,而且实际也很难行得通。国有股、法人股上市流通工作应该加紧进行,并且要优先保证社会保险金的需要,不能挪用。要将这件事做好,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与配合,采取许多配套措施。

第6篇

应科学规划制定出具有中职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的序列化内容,构建较为完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活动的“校园隐性课程”。主要通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学习和研究,针对学情实际,编写出适合中职学生心理特点的校本教材,以校本行动研究为依托付诸推广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

通过教育理念、学校传统、理论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等形式来促使学生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通过党团活动、班级活动、主题活动等方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实践;通过校园建筑、校园文化设施和校园美化物态来助生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形成;通过建立教育和实践制度来帮助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完善,使学生达到知、情、意、行相统一的培养目标。通过毕业生的升学和就业情况跟踪调查分析,检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的成效。

引导和教育学生从小事做起、在行动中感悟,使其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激励,使其违背价值观的行为受到制约,树立主旋律意识与阵地意识,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立足于学校内、外丰富的教育资源,发挥学校现有的品牌与经验

借鉴其他学校的成功做法与经验,着眼于学生的直接感受与体验,依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的诸多科学模式,注重培育过程中的动态互动,注重学生的直接参与的体验与感悟。挖掘德育实践活动的环境资源、人员资源、德育资源,结合具体的德育工作,合理设计并完善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相适应的教育和实践活动,拓展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内容和意义,细化推进目标,创新项目推进的途径,形成德育实践活动的设计的原则和方式,以由小见大的层次递进的方式,力争教育内容体现时代精神,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符合学生需要,有效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实践的具体目标。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制度文化养成教育对策文化心理

制度是一种规范性文化,“社会规范和制度对人们行为指出一定的方法,形成一定的样式”。①高校制度文化实际是人们对“制度的态度、价值观和认同感等”。②高校制度文化是大学存在与大学所必须遵循的规范体系及文化心理调适制度,其本质是行为问题及影响人行为的思想观念、习俗习惯和文化心理等文化范畴。高校制度文化建设既是大学养成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

一、高校制度文化与大学生养成教育的互动功能

高校制度文化是指高校的组织形式(结构)和存在于高校中现实的正式、非正式制度(规范)的总和以及大学人对大学制度的设计、执行、监督以及变革制度的内在价值取向、理性原则和认可程度等观念体系的总和,包括各种成文和不成文的制度以及人们对制度的态度、价值观和认同感等。它既包括学校长期形成的道德规范、师生之间惯常的互尊互爱礼仪习惯,也包括成文或约定俗成的规章制度等,既是高校发展中长期的积累与沉淀的结果,也是学校为适应教学管理由专门部门经过特定程序制定的,是高校发展的内在支撑,是调节高校社会关系的稳定器。

高校制度文化与大学生养成教育二者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内在联系。陶行知说过:“什么是教育?简单一句话,就是要养成习惯。”养成教育是学校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心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的行为规范和严格的管理与教育实施过程。高校制度文化既是养成教育的外壳支撑,也是内在价值保障,二者协调发展,能产生良好的互动功能。

1.制度规范是养成教育的初始阶段。养成教育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良好的育人环境对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文明行为的形成具有极大的熏陶作用,尤其是高校制度文化对养成教育效果的扩张具有重大影响。从心理学上讲,人类有归属感、受暗示性、无意识等心理特征。在归属感的驱使下,个体会渴求归属和被集体所接纳,以便成为集体中的一员。大学生作为大学校园一分子,自然会受到各种各样的暗示和感染,这些影响会有意无意地影响学生品德结构的形成,以及思想品德、个性特征和行为模式的形成。一所高校的制度性文化氛围,会对大学生的言行形成影响,符合道德的言行会受到鼓励、支持和肯定;不符合道德的会受到谴责与惩罚。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当事人改正和转化,这种转化就是高校良好制度文化下学生自觉调控的结果,而非他人强制的结果。因而,制度规范是养成教育的初始阶段。不过,当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水平达到了更高的阶段之后,制度规则的作用就不那么明显了,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否定其在养成教育的早期所起的重要作用。

2.制度文化是德育养成目标合理定位的基础。所谓德育就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系统的影响,把一定的社会思想和道德转化为个体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的教育”。③德育目标的定位必须合理,必须与养成教育的目标一致,而且不能与学校、学生的特有文化习性相差太大,如果德育目标的定位太过于保守,大大落后于学校和学生的现实情况,那就根本起不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反而会妨碍到学生道德品质的发展。“制度文化的一大特征就是制度本身的科学性。这是制度的规范性特征在制度文化中的体现。它指的是制度的形式是公正的,同时制度的具体内容也是公正合理的。只有当制度具有科学性才能满足教育管理的需要,才能实现教育管理的预期目标”。④

3.制度文化是探索高校养成教育规律的结果。高校大学生的养成教育有其独特的发展规律,而制度文化的形成正是这种规律探索的结晶。我们探索高校制度化的发展规律,终极目标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的养成教育,而大学生的养成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需要有一种机制能够保证养成教育持久而有效地进行。这种机制应当是按照公正的原则,由严密的体系和行之有效的手段组成。这种机制应当不仅能够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更重要的是能够使学生形成自我约束的习惯,形成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形成客观看待事物的宽广眼界、审视客观世界的批判精神与开拓品质,这些恰恰是高校制度文化建设的宗旨和终极关怀。

二、我国高校制度文化缺陷对养成教育正功能的弱化与泛化

制度性文化是人类文明的最高体现。完善的高校制度化建设是管理成熟的标志。传统的制度文化是一种约束性文化,它用“不准”“严禁”之类的话语形态把人的行为和精神圈定起来。这种制度文化常常以管理为标榜,在管理之中,又常常是只“管”不“理”或重“管”轻“理”。这种制度文化在对人进行约束的同时,纵容制度的扩张,导致“泛制度化”,严重削弱了对养成教育的正向功能。

1.规章制度缺乏系统性与延展性弱化了养成教育的功能。高校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制度文化的外壳和依托,对学生养成教育具有直接导向作用。由于高校制度文化具有多层次性、多样性特征,具体规章制度形成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缺乏完整的系统性,甚至出现制度与制度之间相互抵触、同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局面,极大地弱化了制度文化的养成教育功能。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划,制度之间的指导思想差异很大,有的比较灵活,有的充满刚性,有的体现对大学生的引导,有的强调大学生对纪律的遵守。由于制度之间缺乏统一性、协调性和连贯性,造成了大学生养成教育缺乏延续性,从而延缓了其整体建设的进程。

2.制度文化培育参与机制的匮乏淡化了民主意识的形成。目前,高校制度文化多数是管理者考虑到管理的需要自上而下制定的,很少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它忽视了作为被管理者和受教育者的大学生的参与权,从而导致大学生在制度制定过程中主体性的缺失,造成广大师生对制度缺乏认同感与信任感,因为“意向制度要获得完全的效力,就必须使人们相信制度是他们自己的”⑤。高校大学生对制度文化形成过程的缺位与匮乏直接导致学生缺乏民主意识,缺少参与精神,并使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严重削弱,对我们培育具有现代民主精神和公民意识的大学人文教育目标十分不利。

3.制度文化建设的功利化倾向削弱了公平和自由价值观的形成。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公平价值、自由价值等秩序价值,当前许多高校热衷于搞校园经济,追求经济效益,而在校园制度文化建设方面也侧重于维护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忽视了与全体师生之间的协作关系,也忽视了规章制度应有的公平价值。在高校,“官本位”思想突出,学术隶属于行政的现象直接压制了学术自由,对大学生追求真理和学术自由思想养成造成摧毁性的后果。在校园文化的塑造中,学术团体应当成为主要塑造者,因为只有学术的力量才能够真正体现大学精神与大学价值。⑥以行政来引领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结果就容易滋生“制造学术”现象,制造学术泡沫,导致学术腐败,扰乱学术氛围。大学生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难免会沾染急功近利的学习风气,甚至有的学生养成弄虚作假的学术习气,不能静心于踏实的研究与探索。

4.制度文化缺乏人性化关怀降低了文化心理的认同。高校制度文化具有刚性,校内各级人员,基于制度本身的约束力以及对各种制度的认可,其行为自由必须接受制度文化的约束,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或谴责。但目前高校制度文化的价值取向上,惩罚居多,校园规章制度严酷,缺少人性化关怀。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由于大学生群体受到的压力空前,人性化关怀就显得更为珍贵。在大学所有的教育资源中,“以人为本”是现代大学最重要的办学和管理理念。高校制度文化建设只有以“以人为本”为基础,尊重人权,满足人的需要,才能使学生产生心理认同,才会主动参与到制度文化的形成中去,才能使他们形成良好的主人翁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和守纪精神。

三、发挥高校制度文化建设对养成教育功能的路径设计

1.优化与融通制度文化,推进大学生制度化建设。加强高校制度文化与非制度文化、制度文化之间的整合与融通,增强高校制度文化的系统性与传承性。大学制度文化既是对规章制度硬性规定的认同与遵守,也是对价值体系、文化形态等文化心理的培育。所谓的大学生制度化建设,就是指大学生自觉地把校园制度文化建设的内容当做自己发展和修养的目标,把存在于外部的制度规章内化成自己内心世界中的道德原则信仰,并自觉加以实施的过程。首先,要完善大学生对高校制度文化的参与机制。要使全校师生拥有学校发展决策制定的参与权和对重大事件的质询权,使他们能参与到校园管理制度尤其是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中来,提高他们对校园制度文化的认同与敬畏感。其次,整合校园制度文化与非制度文化,提高其合法性、权威性与可操作性。需要对高校校园制度文化进行梳理和整合,绝不能出现相互抵触、甚至违反法律的情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高校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学生实际,培养学生的认同感,最大限度降低执行的阻力。再次,加大高校制度文化改革,坚持以人文本,把以德治校与依法治校结合起来。高校在制度的取舍中,应当从“人之好奖不好罚”的本性出发,多采用奖励性规范,尽量避免惩罚性规范,把人文关怀与纪律要求结合起来,重点培育学生的纪律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第8篇

关键词:文化馆;文化责任;社会职能;服务

中图分类号:G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08-0215-01

目前,文化馆在新形势的影响下已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因此,为取得可持续发展,文化馆应清晰认识自身的文化责任、社会职能,并在日常工作实践中找寻二者的契合点,强化社会职能,通过扩大服务项目和服务对象来努力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

一、文化馆承担的文化责任

文化馆具备较强的文化性质,理应承担社会文化责任,主要内容包括文化服务、传承、传播、教育及构建等责任。(1)文化馆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依托先进的文化确定出自身指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事业的服务责任,具体体现在信息利用、社会服务两方面,即为社会各方提供各项文化信息利用需求,发挥主导公益文化的重要作用,以提高群众的文化品位,提升全民文化素质;(2)文化馆是保护并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基地,这些宝贵遗产是真实的历史记忆,文化馆应履行文化传承责任,科学利用并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该项责任文化馆义不容辞;(3)文化馆是传播文化信息、普及大众科学知识的源头,应充分发挥传播文化资源的优势,挖掘文化馆的文化价值,并及时将社会需求的科普文化知识吸收,肩负文化传播责任并认真履行。四是文化馆是一个公益单位,承担着提高群众文化素质、广泛开展文化教育的责任,这是其他教育机构不能代替的。五是文化馆的存在就是一种文化景观,承担文化建构责任,体现人类的文化活动,从而构建一种普遍的社会化活动。

二、文化馆拥有的社会职能

文化馆主要拥有三大社会职能:(1)组织文化活动,具体包括积极参与政府举办的重大文化活动,以及自办活动、合作活动等。文化馆组织开展的日常文化活动主要是文化娱乐活动,是经营性质的;(2)辅导群众文化,包括群众艺术辅导、组织管理辅导、理论研究辅导、文化娱乐辅导、宣传鼓动辅导。文化馆基层辅导主要由群文工作部和文艺辅导部完成,最主要的职能就是辅导群众艺术。当下,部分群众艺术辅导是有偿性质的,也有一部分是基层无偿辅导,但文化馆辅导群众文化的工作体系内的公益性群文理论辅导、文艺辅导急需加强;(3)创作群众文艺,这是文化馆拥有的重要社会职能之一,是主要的对外宣传窗口,不仅体现着地区文化层次,还展示着地区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果。文化馆主要通过创作音乐、小品、舞蹈、歌曲等艺术样式,为群众文艺演出、文艺表演团体、文艺调演等提供创作节目,以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参与并承担起政府指定的文艺创作活动,对大型文艺演出提供节目策划等;探讨并研究文艺创作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推动文艺更快地发展;辅导并帮助群众进行文艺创作,支持社会创作活动等。

三、融合文化责任与社会职能,提升文化馆服务水平

(一)扩大文化馆服务项目,及时树立品牌意识

与专业文化比较,群众文化的重点是不同的,不仅要负责组织开展业余的文艺展览及文艺创作活动,还要为社会各界提供群众文化人才,这就是文化馆自身的品牌优势。文化馆可尝试开展各种形式的、独具文化特色的培训辅导活动,把艺术培训转变成考级班,如礼仪文化培训、普通话培训、企事业单位文化干部培训、餐饮业领班培训、舞蹈编排培训等,并协办、策划各类大型的庆典活动、文化活动,辅助企业做好文化宣传工作等,扮演社会各界文化交流的桥梁角色,进行专家文化咨询,保护民间艺术遗产并做好文化传承工作,打造文化品牌,成功将文化馆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号召力扩大,最终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二)扩大文化馆服务对象,积极适应文化需求

社会大众对于文化的需求在于享受文化馆提供的社会文化服务,而企业文化、广告文化、家庭文化以及社区文化等的兴起为文化馆走向市场提供广阔空间。(1)广告文化、品牌文化及所有的商业文化等赖以生存的基础就是文化的宣传及信息传递功能,它能在文化馆塑造良好社会形象、扩大文化宣传、提供文化资源信息等方面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文化竞争,并应成功赢得主动权;(2)地方形象的改变要依赖社区文化,以宣传地区特色,促进地区投资环境、市场环境等及时得到改善,展示地区精神面貌,促进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在新形势下,文化馆更应积极参与市场,努力适应文化需求,大量开展不同形式的文化活动,确保自身在发展中更好地为市场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结语

在新形势下,文化馆要正视自身的文化责任及社会职能,充分发挥服务于群众文化发展的主导功能,积极扩大服务项目和对象,拓宽基层文化工作,勇于突破,与时俱进,以有效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争取促使社会广泛关注并认可文化馆,给予文化馆建设事业更多的支持。

参考文献:

第9篇

改进学校食堂管理和运营机制是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体健康,安全和正常的学习,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学校的后勤部门应加强对食堂的管理,要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食堂管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与监督始终是学校与后勤管理部门的责任。虽然改革了学校食堂的运营机制,但学校作为甲方,既承担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改变,因此,常抓不懈,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对食堂菜品质量安全卫生和餐厅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认真把好经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关以及各方面的素质相关合同关,严禁腐败行为,对违约违法经营、诱发事端的食堂经营单位和个人,学校及时与后勤管理部门进行处理。转变相关人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坚决防止与杜绝诱发事故的苗头和隐患。加强内部管理,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学校食堂工作

学校食堂改革始终要坚持为教育,为师生服务的方向为原则,应注意结合具体情况。因此,因地制宜、积极稳定推进学校食堂改革方案,要特别注意纠正各种错误倾向。不能随意改进企业和个体经营人员承包食堂,以包代管,一包了之。注意纠正“随意涨价”的错误认识。经营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学生食堂的主要功能是为师生,更主要的是为师生服务,既要考虑经营者利益,又要讲究职业道德。学生食堂的主要功能是为师生,提供餐饮服务,是有明显的公益性。更要兼顾广大师生利益,决不允许不顾学生兼受能力,以涨价、质量差,在采购原材料时发生差别。来推动经营,来衡量食堂工作的标志,保质保量,价格适当,是搞好食堂改革的关键。学校食堂改革推进过程中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大多数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对食堂的就餐价格实行最高限制。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对学生的健康安全关心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学校及后勤部门要积极宣传《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产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中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按卫生程序操作,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在安全卫生管理和食品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食堂经营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加强各食堂检查、评估。对食堂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承包单位或个人的责任。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同时为防止发生意外,建立健全学生食堂食物中毒和疫、病情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制度。

四、严格学校饮食经营准入制度,实行食物招标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对学校食堂经营者加强管理,严格要求是提高学校食堂经营管理水平的关键,学校食堂经营部门要建立餐饮经营准入制度。全面审核投资方面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投资能力、资质信誉以及道德素质。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坚决杜绝有其他不正之风发生。切实保护师生利益,以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质量要求和处理处罚办法,严把卫生准入关。学校食堂在采购正常使用的主副食品时,必须要到合法的经营单位采购饮食物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看有关饮食物资经营的执照。特别是要确认经营者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验看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对大宗饮食物资要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制度。对零星饮食物资也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货比三家,对食品包装原料要验看他的生产日期、合格标志、保质期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制度。选择的定点供货单位及采购品种应报学校后勤管理机构或饮食服务实体等有关部门备案。学校职能部门要通过各种办法,对采购的全过程进行严密的监控,坚决杜绝不良行为的发生,并制定严格的监督措施,发现问题,迅速、严肃追究处理。加强对食堂所选择定点供货单位生产加工、储备、配送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特别要重视在传染病多发季节的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堂饮食物资的卫生、安全、质量。对学生食堂制定管理细则,加大管理力度,切合实际的提高学生食堂经营水平,确保万无一失。

第10篇

1.保险基金缺乏有效管理。完善、科学的信息基金管理对于社会保险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制度规范行为,是指导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操作的准则和办法。只有具有一套系统的科学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才能规范信息社会保险人员的行为,使得操作有依据,社会保险相关人员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但是,根据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不少地区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使得很多行为没有操作依据,不少社会保险人员的行为得不到约束,出现了许多不负责任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阻碍了地区的发展,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不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2.相关法律法规缺失。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不少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但是不少法律法规太过于笼统,不能适应所有地区的情况。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由于颁布的时间已经久远,其中很多条例已经不适用于当今社会的发展,无法切实解决现实问题,反而会阻碍问题的解决。同时,每个地区的社会保险现状不同,城市和乡村的社会保险现状也大不相同,同一部法律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地域。有的法律也许适用于城市地区,但这部法律不一定适用于乡村地区。除此之外,现有的法律过于宽泛,只是界定了几个大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具体的细节适用性不强。对于很多细节性的问题,很难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这就为问题的解决带来不小的麻烦和阻碍,大大影响了社会保险的进展和全面开展。

3.专业人才缺乏。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任何组织都是由人组成的,没有人才,组织就不能取得长远发展,更谈不上不断进步和自我完善。目前,社会保险专业方面的专业人才还不够,可以说,社会还没有形成重视社会保险的氛围。就目前的状况来看,不少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人才十分匮乏。有的单位虽然有一些社会保险人员,但大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知识培训,经验也不够丰富,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好作为一名社会保险人员的基本职责。

二、完善社会保险的对策

1.加大社保宣传。一些非政府组织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保险的思想深入人心,使传统的观念得以改变,努力营造一种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步一个脚印加快推进参保工作。进一步增加补贴力度,努力增加农村居民收入。防止农产品价格发生剧烈波动,使生产资料价格保持稳定,建立和完善农业保护制度。对农业收费严加管理,力求减少乱收费现象。不断增加政府对广大农民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稳定地发展农业集体经济。市政府可以考虑每年从财政收入中划拨一部分作为农村社会保险风险基金,并遵循专户专存的原则,真正使农民从中受益,从而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2.强化基金监督管理。良好的监督是社会保险正常活动的前提,没有完善的监督体系,很难确保业务的正常开展。各个地区的社保单位应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为此可以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有计划地控制,及时发现社会保险工作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应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除了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的监督工作,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外部监督工作也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外部监督主要包括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企事业单位管理者要认识到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管理的不足之处,认真改正有缺陷的地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同时,也要不断加强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是一项巨大的完整的工程,具有完善的体系和结构,必须保证每个环节都落实到位,才能确保整个体系的良性运行,从而发挥出最大的效益。

3.扩大覆盖范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受到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也呈现二元分化的特点。改革开放前,城市居民通过单位制获得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各类社会保险,在农村的农民依靠家庭保障和生产社集体经济制度为基础的集体保障,以及集体经济资助的合作医疗,然而与城镇居民享受的社会保障在各方面均存在差距。我国上世纪末开始推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时至今日,各项改革依然受制于户籍制度对城乡的分隔,入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不仅覆盖面小,而且往往享受不到与城市常住居民同等的待遇。因此,国家和政府必须尽快完善社会保险各项制度,使得社会保险的开展有充分的依据,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真正做到社会保险惠及人民,全社会的人民都能享受到社会保险的好处,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

第11篇

[论文摘要]:图书馆社会职能包括教育职能与传递情报职能,如何认识这两大职能,如何改进这两大职能,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图书馆是为社会服务的文化机构,社会的需求决定了图书馆的服务内容,也决定着图书馆的社会职能。图书馆的社会职能是在图书馆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在图书馆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侧重点。但他们的落脚点都与社会需求发生着联系。没有社会的需求,就不会有价值属性。因此,对图书馆社会职能的认识也应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需求来看待。

对于图书馆的社会职能,长期以来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观点。1975年在法国里昂召开的图书馆职能科学研讨会上,国际图联将图书馆社会职能总结为四个方面:一是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二是开展社会教育,三是传递科学情报,四是开发智力资源。后来我国图书馆界将其归纳为教育与传递情报两大职能,这是对图书馆社会职能比较确切的定义。笔者拟就这一问题发表自己的一点看法。

一、图书馆社会教育职能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在知识更新加快的今天人们需要的已不仅仅是获得新知识,而是学会如何获取新知识。而获取新知识的一个有效途径就是加强学习。读是最好的学习方法,读书最好最方便的地方莫过于图书馆。它以丰富的藏书,使所有人终身受用,并且不受学历、年龄、专业限制。图书馆是人们学习知识和掌握知识的最重要的一条途径,是广大群众共享知识的最重要的通道。它已成为社会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全民族素质在全社会的科学文化水平方面,肩负着全社会教育的职能。

那么,公共图书馆在社会教育中又肩负着什么特殊的使命呢?

首先,公共图书馆对所有人开放,对全社会开放。它综合了各门学科,以培养自我,终生学习为目的。以丰富和提高社会文化生活为宗旨,它提供给个人一个终身教育的阵地。其次,公共图书馆馆藏丰富的特点,可针对不同读者的需求,开展多样化的教育活动。公共图书馆可利用其馆藏丰富的特点,尽量为不同需求的人提供不同的服务,并且可利用其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发挥其社会教育职能。第三,公共图书馆可以向社会提供一条提高国民素质的途径。公共图书馆可以利用藏书丰富,对全社会开放的这一优势,吸引读者利用图书馆,喜欢图书馆,从而助长全社会的读书风气,实现对个人的教育,从而提高全社会人员素质。另外,公共图书馆还可利用其遍布的网络和藏书的优势,不定期地举办一些活动来有意识地进行社会教育活动提高人们的知识修养和自身素养。根据以上有利条件,公共图书馆应积极发展自身的优势,丰富服务手段,来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社会的职能。

二、传递情报职能

一个图书馆的藏书再多,再全面,如果这些文献资料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不能为广大读者所利用就等于是一堆废纸。图书馆收藏文献资料,是为传递人类的文献信息实现其藏书价值。图书馆工作的社会价值就在于真正实现其藏书的价值。因而就要向人们不断地传递图书馆的文献信息,以供人们利用其藏书。图书馆实现其传递情报的职能有赖于图书馆信息化。只有实现信息化,图书馆将能为读者提供各种信息和信息产品,以实现其传递情报,传递信息的职能。

随着社会的发展,网络的普及,电子化阅读对传统阅读模式产生了强大的冲击,文献资源的电子化,数字化,使得文献信息的传递更加快捷,方便。图书馆传递情报的这一职能日益明显,未来的信息化图书馆,将是传统图书馆,自动化图书馆,数字图书馆共存的图书馆。纸印型图书,缩微图书,电子图书,虚拟图书,将共同构成它的馆藏。未来社会的发展将以信息产品的生产为中心,信息知识将成为比物质和能源更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为适应未来社会信息化的要求,图书馆的信息化将成为必然的发展趋势。历史证明,科学技术是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因,缩微复印技术,声像技术,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将使图书馆事业发生质的变化。

三、如何强化

提高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关键是提高图书馆的社会教育职能与情报传递职能。首先要求图书馆有一定数量、一定质量的藏书,有一个合理的藏书结构。选购图书时要保证所选图书的内容、质量,及时把握需求动态,了解各科各专业对文献的要求,以减少购书时的盲目性,并且要紧跟时代潮流,密切注视科技的发展,与现代社会日新月异的科技水平相一致,从而提高藏书质量。其次,强化图书馆的教育职能,必须树立主动服务的思想,图书馆教育职能发挥得如何,取决于图书馆藏书的利用程度,图书藏而不用,教育职能只能是处于待开发状态。重藏轻用,教育职能只是部分地被实现。这两种情况都不能使教育职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图书馆有一定数量的藏书,是实现其教育职能的物质基础,但教育职能最终能否实现,则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图书馆的服务方向。图书馆工作有其自身规律性,这种规律性取决于自身的工作环节程序及相应的技术管理方法。从读者方面来说,文献册数越多,范围越广,开馆时间越长,外借形式越灵活,读者利用图书馆就越方便,图书馆发挥社会教育职能就越大,但这和图书馆的自身条件,如设备、经费人员、劳动强度等方面密切相关。这样便使图书馆的自身管理与读者的利益形成对立,如果不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进而影响到图书馆教育职能的发挥。因此,图书馆必须克服困难,把满足读者的要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加强馆员的教育及职业道德培养,尽量方便读者,尽可能满足读者要求。同时,积极改善图书馆的自身条件,更大程度地服务于读者,方便读者。

加强咨询工作,强化情报意识是较为直接、较为重要的强化情报传递职能的方法。图书馆的咨询服务主要是普及检索方法,帮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检索到自己所需的文献,以利用图书馆来提高知识。同时在加强咨询服务的同时要注意强化情报意识,强化情报意识是情报咨询工作的更深层次要求。作为图书馆馆员,其工作不是简单、机械地借还书,而是处在读者与文献的中间,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教育情报职能的发挥程度,因此馆员要具有丰富的图书馆知识与其它学科知识,以便对读者进行阅读指导。

图书馆的社会职能与传递情报两大职能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探寻图书馆的社会职能,对于更有效地发挥图书馆的作用,提高图书馆服务社会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潘仁彬.图书馆社会职能探讨.图书馆建设,95.3.

[2].试论公共图书馆社会职能的传承和发展.理论观察,2000.2.

第12篇

(一)学生管理队伍稳定性不足、职业化不够

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流动性大、稳定性不足是一个普遍问题,常常出现干满一届就想方设法调岗的情况,愿意把辅导员当成终身职业并长期奋斗的人不多。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与同期入校的教师相比其收入往往偏低,职称评定也总是落于人后,副高及以上职称的辅导员极少,难以让他们产生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另一方面,辅导员队伍发展空间得不到保障,外出培训次数少,参与科研课题机会少,内部提拔竞争时也往往难以显出优势。

(二)学生管理系统部门协调不够

多数高职院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整体谋划少的情况,各部门或院(系)往往各自推进、很少整体协调。日常工作中,根据各自上级部门的要求安排工作,往往是动员部署多,检查落实少,一方面工作内容有重复,另一方面又难以避免出现“三不管”地带。

(三)学习动力不足,自学习能力差

高职学生普遍缺乏良好的听课、阅读、自学习惯和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不足。由于文化基础差,自学习能力弱,学习方法不当,难以持续学习。相当一部分高职学生缺乏较长远的人生规划和明确的人生目标,管理难度大。

(四)学生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

高职院校的学生同样是有理想、有抱负,并且想通过积极学习为实现美好未来而奋斗的。然而,高职院校的学生与社会接触密切,一些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的学生,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干扰。当他们接触到社会上一些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或者一些不健康的事物时,就容易模仿他们。这时候如果没有及时有效地疏导和教育,他们就会以混日子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大学生活。旷课、抽烟、酗酒等不良行为就会接踵而至。

二、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应采取的措施

(一)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

学校可以定期邀请一些优秀学生和专家教授来讲述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当年的学习体会,通过面对面的交流,让学生们确实体验到自主学习是优秀人才应有的素质之一。只有切实认识到这一点,才能让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工作中有意识的培养这些习惯,并在实践中落实。

(二)加强学生社会适应性

教育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成长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大学生可以通过社会实践调整自己的心理适应能力。学校应该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应该为学生创造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让学生能广泛地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这对于促进大学生积极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是十分重要的。

(三)优化管理体制机制

从横向上看,学生管理工作应在学校顶层制度设计中对各个职能部门管理职责进行合理划分,尤其要对具体管理工作中的交叉部分明确操作办法,形成既分工、又合作良性机制。从纵向上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管理体系也需进一步理顺。应当充分赋予院(系)和班级适当的学生管理权,便于相关管理人员及时应对学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提高处理问题的实效性。

(四)加强第二课堂文化建设

高职院校应该不断加强对校园第二课堂文化建设的重视,培养以综合能力为基础的专业的技术人才。可以通过第二课堂文化建设将学习理论知识、培养实践能力、塑造综合素质三者紧密联系在一起。校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心理健康辅导课程、职业教育指导课程等,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总结

第13篇

1.方法论的相对主义:

溯源上来说,布鲁尔在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纲领性著作《知识与社会意象》中,提出知识社会学探寻知识本性的“强纲领”(因果性,无偏性,对称性,反身性),要求以一种无偏的态度对待所有的知识,用同样的方式寻求知识何以成为知识的因果解释,就已经预设了其持一种相对主义的立场(主要通过对称性和反身性表达)。而在具体的概念界定上,布鲁尔等人在通常的相对主义的定义上作了修正,限定了一种特殊的形式。通常相对主义具有下列条件:(1)同一论题有不同的信念;(2)信念依赖于所处的环境。除(1)与(2)外,布鲁尔等人又为此增设了一条“等值假设”:(3)“所有信念,就它们可信性的原因而言,都是彼此平等的。”3对科学知识社会学来说,并不是说所有信念都是真的或都是假的,而是,它们都是有问题的,需要经过经验研究,找出其为真或为假,为合理或为不合理的原因。这种相对主义的界定,使布鲁尔等人更愿意称自己为“方法论的相对主义”。而这种界定,正是科学知识社会学的旨趣所在:反理性主义,反科学主义。反对传统的知识社会学仅涉足人文社会知识(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而不敢涉足科学知识;反对对知识本性的分析只限于哲学家的任务这一传统观点,主张社会学家应该介入这一领域;反对将科学的社会学研究只止步于“科学家的社会学”(默顿的科学社会学),而不是“科学知识的社会学”;反对科学中的正确用理性解释,而错误用社会因素说明的不对称做法;反对科学至上的权威主义,科学主义。因此,他并不是主张所有知识都是错误,而是所有知识的可信性都是同样有问题的,都应该受到开放的,审慎的重新检验,哪怕在显然的自明性的数学与逻辑领域。

2.认识论的相对主义:

借着强纲领,布鲁尔等人开启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经验研究历程,揭示出知识的社会本性:“所有知识都包含着社会维度,而这种社会纬度永远无法消除或超越”。这使得其相对主义立场成为非常显著的“认识论相对主义”。虽然布鲁尔自己坚持称,“强纲领之强并不在于说知识纯粹是社会性的,或完完全全是社会性的”,但随着经验研究的累积,尤其后期“社会学有限论”纲领的提出,使认识论相对主义立场尤其鲜明:“任何语词的使用,其未来的使用都是开放式的,实用主义的,充满情景偶然性的,社会利益深入其中。”。认识论相对主义是关于知识的一种相对主义形式,即宣称知识相对于某种背景,如文化、语言、社会环境等。如果说方法论的相对主义尚不那么激进,认识论相对主义就激进得多,“道德方面的相对主义丛哲学方面看是可以接受的,认识方面的相对主义却是无法忍受的”。当然,其相对主义特点,正是布鲁尔等人为之辩护的起点。

二、相对主义的特征

1.反对绝对主义的相对主义

布鲁尔从作为爱因斯坦的继任者、物理学家弗兰克(PhilippFrank)对于真理概念的定义出发,认为弗兰克在《真理:相对还是绝对》一书中指出的科学中的真理概念不指向任何绝对属性,相对主义被定义成绝对主义的否定,承认相对主义就是否认绝对知识与绝对真理,根据这一定义,科学永远不曾拥有“绝对”这一特征,因为它预设了知识是完美的、不可改变的,不受时间、空间与视角限制的,它不可能是假想,臆测,估计或依赖于知识主体所处的环境等的。而事实上,科学总是伴生着简化、理想、范围限制、折中、选择、臆测和近似等等不确定的因素。布鲁尔将弗兰克对于相对主义的定义形式化为:R=~A(相对主义=绝对主义的否定),指出,这一定义大多数哲学家并不太接受,因为他们会宣称自己毫无疑问并不是绝对主义者,同时也不是一个相对主义者。他们认为抛弃绝对主义并不意味着拥抱相对主义,一定有某种问题存在于这种非此即彼的定义中。由此,布鲁尔认为,根据这些哲学家们的观点,这个定义需要修正成:R=~A&F,即反对绝对主义是成为相对主义的一个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要成为相对主义者,除了反对绝对主义,还需要附加一个条件F:即拥有别的什么信念F。至于这个附加的信念F,布鲁尔分析了反相对主义者对相对主义的几种误解,揭示他们所强加给相对主义者的这个F到底是什么。

2.坚持唯物主义的相对主义

夏皮尔(Shapere)批评相对主义者接受如下假设:科学家完全被自己的假定所主导。实际上科学中总是有些东西是独立于我们的假定的,不管我们自己如何解释与选择,总是会出现实验与假定不符的情况。无论科学共同体对于预测多么有信心,世界总有办法让人们惊奇。布鲁尔认为夏皮尔对相对主义的这种理解可称为“唯心主义”。从哲学上来说,唯心主义是指认识对象依赖于认识主体而存在,没有独立的物质实体是知识的对象,没有存在独立于思想,实在的东西其实是心理的产物,———也就是说,这个世界之所以存在,完全因为我认为他存在。布鲁尔指出,这种对相对主义的误解具有如下形式:R=~A&I(I表示唯心主义)。即反相对主义者认为相对主义反对绝对主义,并且接受唯心主义。在布鲁尔看来,“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再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大谬不然的了”。因为这种对相对主义的理解存在如下问题:它把相对主义绝对主义之间的区分同唯心主义唯物主义间的区分给混淆了,而两者并不是一回事。相对主义者可以是唯心主义者,也可以是唯物主义者。布鲁尔坚持认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所持的相对主义,在唯心主义唯物主义的立场上是持唯物主义而非唯心主义的。相对主义者并不否认物理世界的存在,也并不认为科学家在选择数据与解释证据时能够独立于物理世界,坚持物质世界的实在是理所当然地、无论如何都不依赖于认识主体的知识或信念而存在的某种东西,但同时,布鲁尔又指出,相对主义者坚信,所有被选择的数据与被解释的证据都是需要因果解释的,都是在科学家共同体内得到共识的,“即科学家需要两个世界:面对物理世界与社会世界”。如果有人故意质问:多少知识来自自然,多少知识来自社会,这个问题是毫无疑义的,假如你给出一个百分比,说95%来自物理世界,百分之五来自自然世界,这就如同你问物理学家,人们的视知觉中到底多少来自视感官刺激,多少来自大脑一样,物理学家从来不这样提问,同样的,社会学家也不这样。可以说,承认相对主义又承认唯心主义,是布鲁尔一再强调的立场:存在着独立自存的客观世界,它不依赖于人们的认识而存在,人类共享着这个共同的外部环境,但是关于这个外部世界的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处于一个动态的网络中,是一个语境化的认知世界。对于逻辑来说,人们有着一致的心性,但是个体的推理能力并不足以决定何者成为集体共享的推理模式,这里存在着一种集体化的建构过程,成为逻辑规则的,是那些经过群体间的互动与协商,以及去语境化的解释过程而被甄选出来的。所以布鲁尔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自己可视为“实在论”的,它承认实在论的各种一般的假定,世界并不是社会的世界,实在(就其一般意义)也并不是某种社会的构想,相反,关于世界、实在的知识才是从社会角度被人们创造出来的。因此布鲁尔并不接受批评者强加给他的知识纯粹是社会的,或者说知识完完全全是社会性的(如,知识根本没有任何来自实在的、感性方面的输入),而是一再强调:我们所主张的,或者隐含在强纲领中“强”的力量是指:所有的知识都包含着社会维度,这种维度永远存在,无法消除与超越,无论是数学知识、逻辑知识、科学知识、还是日常经验知识。“强纲领的意思是说,社会成分始终存在,并且始终是知识的构成成分,但并没有说,社会成分是知识唯一的成分,或者说,必须把社会成分确定为任何变化的导火索,事实上,它可以作为一种背景存在。”

3.坚持客观主义的相对主义

鲍伊德(Boyd)把相对主义定义为没有客观的认识论标准,布鲁尔认为这种定义是把相对主义定义成:R=~A&~O,即相对主义等同于与反对绝对主义,并且反对客观主义。布鲁尔认为这种定义同样混淆了相对主义绝对主义与主观主义客观主义的区分。科学知识社会学所持的相对主义是客观主义的而非主观主义的。布鲁尔指出,什么是客观性呢?客观性的反面是主观性,要问客观性不妨追问科学中的客观性是相对的还是绝对的。如果客观性仅仅是知识的相对属性,那么相对主义者并不拒绝客观主义:“相对主义接受科学的客观性,但是拒绝以绝对主义的立场理解客观性。”承认相对主义又承认客观主义,是科学知识社会学一再强调的立场。科学知识社会学断言科学构成客观性知识,亦即断言知识并不仅仅是主观性的,科学知识来自个体心灵中的情感、倾向等。而知识的客观性主要来自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来自物理世界的环境,另一个层面来自于知识的主体之间彼此互动的需要,二者作用共同构成了客观性。在对于客观性的理解上,布鲁尔并不否认存在客观的认识论标准,相反,他指出好的实验实践或可接受的推理,必须能够被科学家全体所共享,也即一个共享的标准是一种社会惯例或制度,存在于人们使用它指涉它的实践中。面对相对主义带来“怎样都行”或“科学家在竞争性理论间的选择是任意的”诸如此类的指责,布鲁尔指出相对主义可能会带来此类问题,但不一定必然会带来此类问题。科学知识社会学否认的是存在绝对的标准,而不是根本不存在标准,若根本不存在标准,那么确实“怎样都行”,“随意选择”,因为科学知识社会学所持有的相对主义没有否认客观性,没有否认客观性标准的存在,所以并不会出现这个问题。

4.反对绝对普遍主义的相对主义

相对主义如何回答诸如“伦敦与柏林的重力加速度一样,光的本性在爱丁堡与芝加哥一样”之类关于科学知识的普遍性问题?相对主义强调信念跨时间与空间的变化,这些似乎与人类学家关于文化的普遍性与人类的共同之处似乎有些冲突。比如,所有语言都有“红”这个词,它们指向同样的那个物理刺激。由此,相对主义被指是某种形式的特殊主义,否认常识与文化的普遍性,他被定义成如下形式:R=~A&~U。布鲁尔又一次追问:这种普遍性是绝对的还是相对的?如果是相对的,那么相对主义便不与此矛盾,如果绝对的,这定义就自相矛盾,而且人类如何知道它是绝对的普遍性的呢?按照弗兰克对科学的理解,科学中从来没有绝对性的,所有的绝对性仅仅只是它超出了人类现有认知的范围,因此被认为是绝对的、非相对的。

5.反对理性主义的相对主义

对绝对普遍性的反驳,也集中反映在布鲁尔、巴恩斯等人的战斗檄文似的《相对主义,理性主义和知识社会学》一文中。面对理性主义者郝里斯(Hollis)与路克斯(Lukes)提出人类有共同的基本知觉信念和共同的基本推理规则等共享的合理性内核,布鲁尔等人指出,这个有一定的貌似合理性,因为只有假定异族人像我们一样对知觉刺激做出反应,向我们一样进行推理,才能使得翻译成为可能,才能使得不同文化间的交流与理解成为可能。正是在这里,问题就出现了。首先,整个论证是以假定翻译的作用作为前提的:翻译是触及意义的最直接途径。布鲁尔等人指出,母语的获得并不需要一种翻译过程,为了理解一种异族文化,人类学家只需要像当地人一样去做就好了。如孩子学习简单的概念“鸟”,这是个孩子在大人的帮助下不断的尝试与不断的获得纠正的过程。大人可能指着天空中某个飞行的物体,说这是鸟,在几次获取这样的示意以后,孩子可能就会对不同的鸟作出辨认与区分。但他也可能指着空中的飞机说:这是鸟。此时大人就会对他进行纠正:不,那是飞机,不是鸟。布鲁尔指出,这个学习的过程是“社会控制与文化传播的过程,是一个缓慢的、从文化中的特定惯例中获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体的知觉经验被加以组织成序,纳入到社会特有的惯例与习惯以及特定的文化模式之中。这里不存在合理性的桥头堡,不存在标准的意义、标准的翻译。因此“合理性的桥头堡,亦即所有文化具有共同的信念内核,不过是一种纯粹想象的构造,没有任何经验的基础。”其次,针对理性主义者所假定的人类有共同的推理规则,诸如演绎规则:(p,pq)q(读作:p,p蕴涵q,所以q。)布鲁尔指出,演绎推理的有效性如何得到保证?理性主义者可以说演绎知识的有效性可以用理论得以证明。但这并不能说明问题,就合理性的证明来说,不能用演绎的方法证明演绎规则,因为它会陷入循环论证;不能用归纳的方法证明演绎规则,因为它过于微弱。也许推理的有效性是从逻辑连接词的意义得来,但普赖尔(Prior)已经使这种想法变得无望。那么是否演绎推理的有效性可以从人们的生物构成与大脑组织方式找到答案呢?布鲁尔发现,“在我们已生物构成为基础的推理倾向的解释中,没有哪一种解释能够证明某个独特的逻辑系统是合理性的。正如我们关于一个共享的物质世界的经验不能保证共享对他的语言描述一样,我们共享的自然理性也不能保证某个独特的逻辑系统是先天合理的。”

三、相对主义的实现途径

总体来说,科学知识社会学中的相对主义是一种方法论的、认识论的相对主义。它从反绝对主义出发,坚持客观主义,坚持唯物主义,反对理性主义。这种相对主义立场通过几个途径来实现:

1.经社会学修正的自然主义立场

科学知识社会学将知识视为一种自然现象,主张用科学的方法,像研究自然现象一样探求它的因果关系,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立场,但有其自身特点:通过社会学修正的自然主义,即在寻求知识成为知识的原因的时候,既寻求它的自然原因,又寻求它的社会原因。布鲁尔从密尔对于数学的自然主义分析受到启示,认为密尔注意到了数学所具有的经验因素,却无法说明数学如何从经验中产生,通过增加社会学因素,则可解决这个问题:知识来自于经验,却不完全是经验。知识所“分享”的东西确实存在,但是,这种分享并不是柏拉图分享“理念”意义上的分享,存在于知识“之外”的东西,比知识更加伟大的东西,使知识得以存在的东西,正是社会本身。经社会学修正的自然主义坚持知识具有自然与社会原因,使得相对主义者坚持唯物主义成为可能,但同时又要接受客观主义,还需要承认以下立场:社会实在论立场。

2.社会实在论立场

科学知识社会学延续了康德以来自然与社会的二分法,将社会对称地处理为某种同自然相对应的实在,使得知识的形成既是一种自然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现象。仍以逻辑为例,根据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定义:知识是集体共享的信念,则逻辑推理是集体共享的行为模式,因此推理模式的接受性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探求其自然与社会原因,通过寻求逻辑的自然与社会基础,布鲁尔发现,所有人都有相同的心理构造,但是可能处于不同的社会或文化之下,不同文化型塑了不同的推理模式,对于解释逻辑而言,“心理学是必要的,却不是充分的”,必须从心理学开始而从社会学结束。心理学解释处理的是人们趋向于如何推,而社会学解释处理的是人们应该如何推。通过社会实在论,科学知识社会学坚持知识具有社会本性,但并不是随意约定,而是集体认可的惯例,坚持客观主义立场的社会认识论。当然,在实际操作的时候,由于过分强调社会原因而忽略自然原因,使得自然原因在知识成因中几乎不起作用,尤其后期的社会学有限论,强调了两个观点:一、个体变成社会的利益傀儡,人们完全受到利益的驱动而无自主性;二、世界如同一个蛋糕,刀子掌握在社会手中,如何切割由社会所决定。这样的处理尽管在方法论上合理,强调社会性且为了清晰解释这些社会性,将其置于明处,而将知识的自然性置于暗处。但它显然为人们尤其科学家所不能接受,由此引发了20世纪末的“科学大战”。

3.客观性的社会学解读

第14篇

在党的十报告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首次得到了全面而清晰的表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个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三个层面进行表述。首先,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注重的是理念构建,它从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等各个层面为国家的基本方针政策提供了依据,也从意识形态的战略高度对国家发展提出了整体目标。其次,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讲求的是制度建设,它为公共领域的规范与公民德性的建设提出了要求,这既是对个体进入公共领域、参与政治生活进行制度上的规范,也是为政府关注公民权利、推进个人福祉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最后,核心价值观的个人层面强调的是道德提升,它围绕社会、工作、家庭等领域明确了个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对个体发展进行了规范和指导。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次互相关联,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对个体的价值取向、社会的价值需求和国家的价值目标进行了阐明。对于学校德育工作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分层有着特别的意义——它为德育的整体设计指明了方向。十报告强调,一切教育活动都要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最终目的。这一论断凸显了德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位置。但在强调德育的重要性时我们也需要注意避免一个可能存在的误区,那就是,将“立德树人”的“德”直接等同于某种“独善其身”式的“私德”,将德育的目标片面理解为促进孤立个体的内在发展。事实上,德育的目标并不仅仅在于培养拥有高尚道德情操的个体,同样在于塑造拥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和超越一己之身、关注普遍价值的理性存在。在北京大学的讲话中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显然,不仅是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所关注的道德提升,国家层面所关注的理念构建和社会层面所关注的制度建设同样需要依托德育工作展开,它们同样是“立德树人”的重要任务。同样,“人的全面发展”不再仅仅指向个人的内在完善,它也对个体、社会与国家三个层次的上下贯通与有机整合提出了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既在理论上阐释了“德育为先”的基本方针,也在实践上为我们进行德育的整体设计提供了重要指导。首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个人、社会、国家三个层次的划分深化了德育的内涵:德育应使人达成小我与大我的贯通为一,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在道德提升、制度建设和理念构建的方方面面中,贯彻在个体、社会与国家的互相促进与共同完善中。其次,社会主义价值观对德育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在上海考察中指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注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使每个人都能感知它、领悟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实际行动,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此有两点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一是内化与外化的平衡,二是大德、公德和私德的贯通。为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需要深化德育内涵,构建德育系统,通过德育的整体规划来保证个体、社会与国家三个层次的有机关联与有效统一。

二、德育系统的纵向延伸:内化与外化的平衡

尽管十提出的“立德树人”与“全面发展”为德育工作提供了基本方向,两者的关系依然需要进一步解释。“立德树人”揭示了一切以人为目标的教育活动都要将“立德”作为基本前提。我们需要坚持德育为先的基本方针,为德育寻求某种稳固的理论内核。“全面发展”强调受教育者的个体发展与个体实现必须得到充分的尊重。这两点可以分别用“共性塑造”和“个性培养”来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分层揭示了“共性塑造”与“个性发展”的内在关系。首先,当我们强调核心价值观的国家层面时,我们确实是从意识形态的战略高度进行宏观理念的构建,以此来为整个国家的发展提供方向上的指引。然而仔细考察“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内涵我们会发现,这些宏观理念并非是压在个体之上的沉重负担,相反,它们作为对人类文明精华的理智表述,是一切个体追求自我完善行为背后的真正精神依归。在此,“大我”的完善为“小我”的实现提供了理论指引,而共性塑造也就充当着个性发展的精神基础。其次,当我们强调核心价值观的个体层面时,我们确实是在关注个体在社会交往、职业发展、家庭生活等诸多活动中成就的各种道德品质。然而,当“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这些具有强烈精神内涵的价值观念被确定为个体道德提升的着力点时,道德提升就不再仅仅关乎个体的内在完善,它必须通过外化于行的过程,在公共领域中得到真正的树立。这样一来,在道德提升的过程中,不同个体对于自我实现的共同追求就最终汇集为文明建设的整体提升,并指向宏观理念的现实。在此,“小我”的完善为“大我”的实现提供了现实基础,而个性发展也就成为了共性塑造的实践保证。最后,处于国家层面和个体层面之间的,即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主要关注的是公共领域的制度建设与公民德性的建立。这一层面的倡导既对个体进行了最为直接的张扬,也对个体进行了最为严格的约束。一方面,它们将每一个体看作独立的自由主体——对自我实现拥有绝对权利,另一方面,它们又将每一个体看作是社会共同体的普通一员——对理念落实负有绝对义务。归根到底,只有当我们成功地从自我发展转向公共福祉,从个体之人转向人类整体,我们才能在坚持人的全面发展与自我完善的同时,保证宏观理念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展现。可以看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个体、社会与国家的分层并不是一种静态划分,而描述的是抽象理念的内化与个体本质的外化所达成的某种动态平衡。一切个体的自我完善必定会伴随着“外化于行”的实践活动,为宏观理念的实现提供现实基础;同样,一切宏观理念的现实运行必定会伴随着“内化于心”的精神影响,为具体个人的实现提供理论指引。将这一结论运用于德育的整体设计,我们就能够从纵向延伸的角度进行德育系统的构建,即达成共性塑造与个性发展的均衡。一方面,在德育活动中讲求共性塑造,就是在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原则,强调个体发展必须依据宏观理念而展开。在共性塑造的维度下,受教育者必须明确人的自我限定,服从社会需求与国家意志,在具体社会关系与文明形态中中寻求自我的定位,将小我看作是大我的自然产物。另一方面,在德育活动中讲求个性发展,就是在坚持人的全面解放与全面发展,强调一切宏观理念的实现过程都不能压制个体自我实现的基本诉求。在个性发展的维度下,受教育者必须明确人的无限自由,主动为自身的一切行为负责,担负起特定的社会职责与文化使命,将大我看作小我的自然延伸。

三、德育系统的横向铺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贯通

为了继续完善德育的整体设计,我们需要结合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次,对德育体系的构建进行更为细致的探讨。有如下三个问题:其一,内在于个体的德性品质究竟如何通过“外化于行”,最终服务于宏观理念的实现?其二,外在于个体的意识形态究竟如何通过“内化于心”,最终服务于具体个体的实现?其三,外化过程与内化过程究竟如何在公民德性的建设中得到贯通?事实上,这三个问题恰恰可以与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具体内涵,即“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相互对应。在此我们需要对“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的意涵进行说明,解释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分别在什么意义上可以被归结为一种“德”。

1.“严私德”与德性品质的养成。

我们可以将核心价值观的个体层面所提出的德育要求概括为“严私德”,它主要关注德性品质的养成。如最早将“德育”一词引入现代汉语的王国维认为,教育的宗旨就在于“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德性的建立,正是成为“完全之人”的关键。王国维对德育的强调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他强调德性的建立是内发而非外铄的,促进个体的自我觉醒与内在完善是德育的关键;其次,他强调“教化”与“风尚”之紧密关联,唯有当个体建立起作为立身之本之德性,我们才能进一步从政治、社会、文化乃至意识形态之角度谈论各种道德风尚的形成。但是“严私德”的提出并非倡导某种“独善其身”的避世哲学。相反,自我完善的最终依归是理想人格的建立和人性的完善。我们关注的并不是孤立的原子个人,而是在社会发展与国家建设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文化人与理性人。个体对于内在价值的追求必定在外化为行的过程中得以升华,凝结为某种影响与指导一切个体发展的文明精神与普遍价值。而不同个体追求自我实现的行为也将形成合力,与宏观理念的实现关联起来。相应的,在进行德育的整体设计时,我们也需要将“个性发展”看作是“共性塑造”的必要前提,将个体的全面发展看作一个将个体的“内在德性”不断“外化于行”,为宏观理念提供现实根据的实现过程。

2.“守公德”与社会风尚的树立。

我们可以将核心价值观的社会层面所提出的德育要求概括为“守公德”,它主要关注社会风尚的树立。在此,公共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公民德性的树立成了德育的核心问题。著名教育家强调教育要以“公民道德教育为中坚”。新国民的道德教育必须围绕“公民的塑造”与“公共精神的培育”而展开。在此,公共领域的引入引发了对于“自我完善”的全新理解,我们关注的不再是个体的自我觉醒,而是各种社会、文化共同体中自我与他人的共同福祉。个体与共同体有着双向关联:一方面,个体不再将“内在修为”看作是道德核心,而是意图从“修身齐家”进一步扩展为“治国平天下”,将共同体的完善看作是自我完善的自然扩展;另一方面,个体也更为清醒地认识到特定社会文化情状在其自我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关键作用,将自我完善看作是共同体完善的逻辑后承。结合两个方面,谈论自我完善,既是在探讨公民个体如何在自我发展过程中为社会共同体提供力量,又是在探讨社会共同体的制度建设如何造就出具有公德的公民个体。“守公德”的提出最为明确地体现了德育的“实践转向”:一方面,每一个体意图在包罗万象的公共生活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明确自己的价值;另一方面,每一个体也能够自觉地按照社会共同体的需要进行自我规定与自我限制,为其他个体的自我实现提供服务与帮助。落实到德育系统的构建中“,守公德”关注的是社会风尚的树立,其根本任务在于引导受教育者将自我的内在发展与宏观理念的贯彻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同时展现出来。相应的,在进行德育的整体设计时,需要取得“个性发展”与“共性塑造”的均衡,将受教育者培养成为真正拥有公共精神的出色公民。

3.“明大德”与意识形态的建设。

第15篇

党和国家提出了要改革和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并明确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法治保障”要求。那么,社会管理创新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推进,首要方面是理念的更新,另一个是方式方法上的转变。当前社会管理的方式存在一个显著的矛盾性发展,即管理设备与技术越来越先进,然而管理手段却依然像过去那样粗放与粗暴,暴力执法经常被人们所诟病。究其原因是,虽然社会管理设备的性能是提高了,但我们在社会管理理念上却没有与时俱进,作相应的调整与转变。如,我们早就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但是有些管理者和执法者缺乏严格依法办事的精神,把法律当作管理老百姓的工具,某法律对自己的管理工作有利则要依法执行,如果对己不利则放置一边。他们仍然没有从最为根本的观念上进行转变,对社会管理法治理念存在诸多误区。中央已提出要用法治思维武装领导干部和管理者的头脑,要用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但由于法治理念未及时更新,尚未来得及对社会管理法治的支撑要素做出相应的调整。而社会管理法治理念的及时更新,则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动力与引导,促成社会管理创新内外部动力的一种及时回应,这种回应反过来又会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稳步推进。

二、法治理念更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先导

前已述及,我国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理念的更新及社会管理方法与方式的转变。理念的更新是首要的,这是因为理念更新是行动创新的先导,人们的思想和眼光决定人们的行为选择。一个没有法治思维的领导干部,很难想象他在解决所遭遇的社会管理问题时会想到用法律解决问题;人们具有不同的法治理念,就会对社会管理中的问题与做法有不同的认识,就会形成不同的法治实践效果。在目前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推进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树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法治理念,以全新的思维与眼光来体察社会,认识自己,以避免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发生重大偏差,把社会管理创新引向歧途。实现民主和善治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为此,我们必须要严格依法办事,依照法律和制度管理社会;而这需要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法治理念的指引。哈耶克指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的约束”。①换句话说,政府必须要法律的框架内活动,其社会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必须由法律授予,在社会管理过程既不能越权、也不能滥用权力、更不能怠行职责;要形成“权为民所授”、“权为民所用”,以及权力的行使由人民进行监督的意识与氛围。如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还固守原来的理念,如“权大于法”、“把法律作为管理和控制社会的国家”、“不严格依法办事”等,将会把社会管理创新引向歧途,无法达到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

三、法治理念更新是规范和保障社会管理权力的需要

社会管理政策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均具有一定的权力,因而存在着社会管理权力侵害相对人权利的可能性,这已被现实中大量实例所证明。因此需要对社会管理权力进行必要的规制,其实规制也是一种保障。为达到规范和保障社会管理权力的目的,需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社会管理人员进行法治理念教育,用正确的法治理念能够武装其头脑,使社会管理者树立依法行使权力和注重保障相对人权利等正确的社会管理的法治观,远离与排斥超越职责范围行使权力、滥用权力、侵害相对人权益的行为。二是将正确的法治理念具化于具体的社会管理制度和机制中,使社会管理的各项制度与决策能够体现现代法治观的要求,能真正保障公民权利。对社会管理相对人而言,具备正确的法治理念也非常重要。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这当然要求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活动时依法而为和自我克制,也需要相对人对法治理念的接受与理解,才能在权益被侵害时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能采用合法方式维权,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和谐与稳定。

四、市民社会的良性成长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包括人们的衣食住行等在内的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由政府统一安排和管理。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均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发展是日新月异,社会结构日益多元,人们的诉求更加多样,利益格局日趋复杂。传统的“全能型政府”、由政府大包大揽的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管理模式进行变革和创新是呼之欲出。于是,国家权力逐渐从一些领域退出,逐步构建起职能范围适度、组织规模适中的政府,在管理中是提供引导、指导与服务。

五、政府职能转变及法治政府的建立需要更新法治理念

我国传统的治理模式是以行政机关为主体,采用强制命令等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一方面政府大包大揽,包打天下,另一方面政府应负责的公共职能却长期履行不到位;一方面政府承担一些不该管也管不好的社会事务,另一方面应该由政府履行的一些社会管理职能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说明倚重行政手段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是弊端丛生。经济市场化、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市民社会的生成与发展等社会结构的变化促使政府要转变职能,要求变革传统的“一元化”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打破政府发号施令、群众被动接受的单向管理方式;我们要顺应社会结构发生的新变化重新为政府定位,形成多元多维、社会协同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形成公民人人参与管理,服从管理,并从中受益的格局。这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建立法治政府,政府需依法治理,不能越权、不能滥权、更不能怠行职责。公民需要依法参与管理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最终,在社会管理中充分体现民主,使社会管理成为政府与公民之间双向的互动的活动,政府与公民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

六、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