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
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贝政新,陈瑛主编.证券投资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2.[美]查尔斯•W•史密森著.管理金融风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美]艾伦•J•马科思,亚历克斯•凯恩著.投资学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4.戴国强编著.基金管理学.上海三联书店,1997
5.古学彬,向进编著.投资基金理论与实务.暨南大学出版社,1997
关键词:投资基金风险管理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
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贝政新,陈瑛主编.证券投资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2.[美]查尔斯%26#8226;W%26#8226;史密森著.管理金融风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美]艾伦%26#8226;J%26#8226;马科思,亚历克斯%26#8226;凯恩著.投资学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投资基金风险管理
截至2004年末,国内规范化发行并实际管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40多家,共计54只封闭式基金和近百只开放式基金,拥有约三千亿份基金单位,若以60%的持股市值计算,基金拥有的股票市值占股市流通市值比例已近20%,成为了一支举足轻重的市场投资力量。因此,基金的风险管理引起人们关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以及资本市场监管体制的完善、法制的健全都将使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背景和环境发生巨大变迁,从而对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基金业风险管理根基不稳
证券市场市场化发育程度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使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处于根基不稳的不利处境。我国现有的基金产品多为股票型基金,投资对象结构布局也多集中于股票,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定位一开始即把支持国企改革作为基点的历史局限,导致证券市场实际上成为了国企筹资解困的重要途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市场化功能被置于次要地位,使得投资行为预期极不稳定,助长了市场投机风盛行,投资者的权益保护问题成为长期以来不能很好解决的市场之痛。
证券市场承载过多的政府意图、行政意志等非市场化的功能和任务,证券市场“政策市”的色彩挥之不去。证券市场不仅要承接数量庞大的国企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的扩容黑洞,又要面对大量非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这必然助长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频率和幅度,增加了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投资者普遍缺乏专业素养和监管滞后,众多不规范投资者和投资行为的存在以及由此衍生的羊群效应,叠加并放大了市场风险,而监督层并未细分市场风险源而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结果是严重牺牲了市场的效率和功能,限制了市场竞争和活力,造就了市场对政府政策投入的过度依赖与股市长期以来“不牛则熊”极端走势的市场格局,对于追求长期收益的基金来说不利于有效开展资产风险管理。
市场交易制度不够完善,风险管理手段严重不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单一,基金的投资组合品种选择范围狭窄,通过构建多元化资产组合分散非系统风险存在困难,而同时指数期货、无风险套利等规避系统风险的交易手段尚不具备,基金管理机构既不能根据市场趋势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又不能运用其他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这降低了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加剧了股市的波动。
市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集中在收益性上,忽视了从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角度展开评价,使基金出现了单一片面追逐净值的倾向,从而产生过度投机行为。
基金业风险监管效能不高
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生态不佳,监管效能不高,致使基金业运作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和问题,不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建设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不完备,基金在实际运作中存在风险生存的制度漏洞。尽管作为纲领性大法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业已颁布,还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快速,更需要对基金业的监管动作向前移位,加大事前监督力度。
相关的投资比例限制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如不同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在利益冲动下,通过幕后的默契和联手可以操控单只股票绝大多数的流通筹码,在短期利益驱使下个别基金投资在个股上过度集中极易诱发流动性风险。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实践中,缺乏独立、公正和权威的第三方责任审计和问责制度,而基金管理人掌握着基金的实际控制权,仅依靠基金管理人的自律不足以有效制约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契约。
虽然基金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基本分离,但基金持有人没有适当和相应的诉讼、追偿权利,持有人大会功能形同虚设,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不拥有实质性话语权,而且由于基金托管人一般由基金管理人选择,基金资产托管协议由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签订,基金托管人演变成基金管理人的人,这种错位导致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放弃了托管监督和委托管理责任,形成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事实上的利益趋同,基金持有人利益往往不能放在最优先位置,极易诱发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
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不尽完善,管理费计提办法弊端较多,不利于刺激基金管理公司提升资产运行效率,降低资产风险水平。
基金业风险管理制度存在风险
内部治理存在缺陷,形成制度性风险源,损伤了基金的风险管理制度优势。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结构普遍存在“一股独大”问题,基金管理公司决策高层和管理高层来源于或受聘于公司股东,其股东背景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倾向,在基金投资者成为弱势群体和基金持有人的约束严重软化情况下,实际上基金管理公司行为的利益考虑当然地将公司股东利益置于最优先地位,偏离了证券投资基金兼顾基金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股东二元利益平行的设计初衷。
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由大股东和高管提名选任,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这种利益关联格局很难保证其独立性。
基金经理权限过大而缺乏有效制衡。有的基金经理甚至将投资建议、评估投资建议、构建投资组合、下达投资指令与执行投资指令等职能集于一身,这种把控制决策和操作失误风险寄托于对基金经理人的充分信任和道德判断的幼稚做法显然没有制度、规则和机制的约束更有效、更先进。
加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风险管理的建议
针对目前我国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的诸多弊端,必须从制度安排、监管方式、市场结构等若干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增强证券投资基金业加强风险管理的动力和压力,全面提升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稳健发展。
构建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进一步推动证券市场市场化改革,营造市场运行新生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的市场大环境。认真落实“国九条”,积极实施“全流通”战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促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改变上市公司“重上市、轻转制;重筹资、轻回报”状况,以有利于基金管理机构坚持崇尚充分研究和清晰价值判断以及“稳定持仓、长期投资”的理性投资理念,引导市场投资理念逐步走向成熟,降低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的成本和难度。
从完善市场交易制度、推动沪深股市与国际市场接轨和促进市场走向成熟着眼,在尽快推出我国统一指数基础上适时推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一方面通过基金实施套期保值动作和在做多与做空之间顺势转化,提高基金资产管理效率,增加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达到活跃和繁荣市场、降低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效果,以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增加基金管理机构风险管理手段,增强应对系统风险的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资产风险管理水平。
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评价要全面结合“新兴加转轨”的不成熟市场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特征的实际状况,从单一的收益性考量转向对收益性、风险性和流动性的综合评估,评价体系要有利于引导基金重视风险管理和提高风险管理质量,改变单一、片面追求净值的倾向。
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监管
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合法合规经营,促使基金管理机构构建有足够功效和长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监管层要抓住《基金法》颁布和实施的有利时机,提高本行业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基金法》在实施中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和不定期巡访,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高效、公正和严格处理,硬化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力和严肃性。
从有效提高基金资产流动性出发,防止发生操控市场价格的情况,在监管办法上要更具体地明确基金投资比例限制,特别是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总和不得超过该股流通市值的10%。
证监会应指定部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诚信卓著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定期或不定期对基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运营合规性、资产流动性、内控运行状况的现场稽核,加强第三方责任审计,建立独立、公正和权威的问责制度,以提高监管效能、促进证券投资基金业增强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层要引导、支持和鼓励基金单位持有人依法启动持有人大会机制,切实发挥持有人大会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制约作用。为了增强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机构的实质话语权,建议对基金持有人适当的诉讼地位和追偿作出安排。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栏,提高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竞争性。若基金在收益、资产流动性上存在限期内不能改变的问题和状况就必须终止运作,以强化基金管理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
改变目前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做法,建立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最大的共同利益目标函数。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只能来源和体现在其运营带来基金净值不断增长中。
完善基金管理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
消除制度性风险源。在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审批时,要关注其股东出资结构状况,严格审核股东诚信记录等,以均衡股东权利和增加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使基金管理机构高管层不仅代表股东利益,更要维护基金持有人权益,实现基金管理公司二元利益平衡格局的设计初衷。
为了确保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履行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打破独立董事、监察员与股东、高管层的利益关联格局,建议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监察员一律由监管层指定有专业水准、诚信良好的相关专业人士担当司责,以形成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
针对目前普遍基金经理权限过大问题,从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出发,基金管理机构在制度层面要做到基金的投资建议、投资建议评估与构建投资组合、执行投资指令的投资过程关键环节做明确的人员区分和操作隔离,也就是说,研发人员采取定性与定量的技术手段,充分尊重统计规律,对价值高估或低估的品种进行科学遴选排列,提出具体的投资建议,基金经理要利用现资管理技术对投资建议作出评估和判断,在征询意见基础上依据现代证券投资组合理论构建投资组合,并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从而建立完备火墙机制以有利于基金强化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
1.贝政新,陈瑛主编.证券投资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2.[美]查尔斯•W•史密森著.管理金融风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3.[美]艾伦•J•马科思,亚历克斯•凯恩著.投资学精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关键词: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组合;规模;风格;组合绩效
Abstract:This paper builds fund portfolios using the non-back home weight-equivalent sampling method with weekly data out of a pool of 133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s established in China prior to October 1,2004 which are categorized into 8 groups according to their investment styles over a dataframe from January 1,2005 through March 31,2008(161 weeks). Based on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relationships respectively between scale and risk,fund portfolio’s performance,we proceed to explore the connections between funds’styles of fund portfolio,the style abundance index and risk,fund portfolio’s performance. Finally,some 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of optimal fund portfolio are postulated which take into account the twin factors of scale and style,moreover, an optimal investment style model and an optimal style abundance index model are presented.
Key Words: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fund portfolio,scale,style,portfolio’s performance
中图分类号:F830.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10)03-0068-05
截至2008年3月31日,我国共有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封闭式基金)3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353只,市值规模达2,471.97亿元。同时,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产品不断增多,类型也日渐丰富,基金已经成为各大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重要的投资和理财工具。
当前,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以基金作为其主要的投资品种。那么,为了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各类投资者在持有基金时,应将组合理念应用于基金这一资产类别,即选择一揽子基金产品来构建基金组合。这样,我们面对的问题就是,投资者应据何种标准从现有庞大的基金池中选择基金构建最优基金组合呢?本文即在考虑经典组合理论关注的最优组合规模的同时,根据基金的特性,选择基金投资风格为基金产品类型的界定因素,通过对最优规模和最优风格丰富化程度的研究,探讨基金最优组合的构建。本文的结构安排为:第一部分为文献综述,评析已有研究;第二部分为研究设计;第三部分为实证研究及分析;第四部分为结论及启示。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1952年,Markowitz将投资分散化思想用数学语言进行表述,首次提出了预期收益率―方差原则,即投资者在相同预期收益率条件下选择风险最小的资产组合,在相同的投资风险下选择预期收益率最大的资产组合;同时也给出构建投资组合的一个基本原则,即组合中资产的相关系数要尽可能低。这些为投资组合理论奠定了基础。随后,在Sharpe(1963)、Lintner(1965)等人对组合理论给以简化与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投资组合理论开始在有效算法、交易费用、跨期组合等方面不断深化。
与此同时,学术界对投资组合中的资产多样化、风险分散化以及最优投资组合的构建做了深入的研究。Evans和Archer(1968),Fisher和Lorie(1970),Statman(1987),Newbould和Poon (1993)等研究都发现,在一定范围内,随着组合内股票数量的增加,组合的风险在趋于降低;Campbell等(2001)则比较研究了不同时间段投资组合股票数量和非系统风险分散之间的差异,发现市场非系统风险增加时,充分分散的投资组合所需股票数目也大大增加。
在上述投资组合理论与实践不断深化特别是二十世纪90年代以来证券投资基金迅猛发展的基础上,国外学者们也开始将组合资产选择对象转向基金,探讨基金组合的构建(主要是作为组合投资工具FOF① 的构建)问题,其中一个研究主线是关注基金组合的最优规模,如Morltrup(1998)发现基金组合最优规模为7至13只;Louton (2006)利用简单随机等权方法构建组合,发现在10年投资期限的基金组合中,持有10至12只基金能分散60%组合风险。另一研究主线是考虑基金组合规模和跨风格投资,代表性研究主要有:O’Neal(1997)研究得出规模为6只的基金组合能足够有效地分散终期风险,而且,跨风格投资比单一风格投资能获得更好的收益;Fant和O’Neal(1999)发现基金组合最终财富的波动能通过风格类别多元化和选用更多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而分散。
在国外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学者也对以基金为资产构建基金组合做了相关研究:普继平和马永开(2005)通过建立简单随机等权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得出了基金组合适度规模为7至13的结论;黄少安和韦倩(2007)分别构建简单随机等权组合和跨投资风格组合,发现机构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最优组合规模为73只左右。
上述研究为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启示。同时我们也看到,现有研究存在的主要缺陷是,在研究基金最优组合构建时,主要侧重点是研究组合内基金数量即最优规模而很少考虑到基金特征,少数考虑到跨风格投资的研究要么是将规模与风格因素分开研究的(如O’Neal,1997;黄少安和韦倩,2007),要么是仅仅考虑了风格因素对组合风险的影响(如Fant和O’Neal,1999),而没有将基金投资风格作为基金资产的界定因素来考察,更缺少将规模因素与风格因素结合在一起研究最优基金组合的构建。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本文即以中国证券市场为背景,将经典组合构建理论与基金资产特征――基金投资风格相结合,对投资组合内部资产的选择由单一股票、证券上升到股票、证券的组合――证券投资基金,并将最优基金组合的构建目标由单一的最优规模拓展到对“最优规模与最优风格丰富化程度”的综合考量,以期使基金组合构建理论更为科学,并更好地指导实践。
二、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由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成立较晚,因此,必须在样本的数量和时间序列的长度上有所权衡。一方面如果样本数选择太多,会使基金收益时间序列太短,不具说服力;另一方面如果基金时间序列过长,则可纳入研究范围的基金数目就会减少很多,这同样会降低研究结果的可信度。本文考察2005年1月1日―2008年3月31日共161周的情况。考虑到基金的建仓期,本文选择2004年10月1日前成立的133只基金,其中包括1只保本型基金、2只消极配置开放式基金、12只普通债券型基金、31只股票封闭式基金、10只货币市场型基金、33只积极配置开放式基金、5只混合型基金和39只股票开放式基金。本研究所涉及到的基础数据来源于Wind和ccer。
(二)计算方法
1. 计算基金i在样本期内的各周收益率。
,其中,如果基金为封闭式基金,则为基金在第周的收盘价;如果基金为开放式基金,则为基金在第 周的单位净值;为基金
在第周的分红。基金在 周内的平均收益率是:
;基金在 周内的标准差是:
2. 简单随机等权基金组合的对数差分收益率及标准差的计量方法。基金组合在第周的平均收益率是:
,其中N为组合中含有基金的个数,即组合的规模;T 周内基金组合的平均收益率是:
;T周内基金组合的标准差是:
3. 组合的Sharpe指数的计算方法。Sharpe指数用来测度对总风险的业绩回报。包含只基金的组合的Sharpe指数为:,其中表示无风险资产的平均收益率 , 为基金的组合收益率。
4. 组合的风格丰富化指标计算方法。综合规模因素N和风格种类K两大因素,我们设计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 。该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的具体涵义是基金组合内部单只基金所承载的风格丰富化水平,充分考察了同等组合规模不同风格类型数目的基金组合以及同种风格类型数目不同组合规模的基金组合,客观全面地体现出基金组合内部基金风格丰富化状况。
(三)组合的构造方法
本文根据基金风格将所有样本基金分为普通债券型、积极配置型开放式、消极配置型开放式、保本型、货币市场型、股票型开放式、股票型封闭式、混合型共8种不同风格的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风格分类的标准为:各风格基金互斥,一只基金只属于一种风格类别;不同风格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这些风格基金都是完备的。
以161周整体样本期为研究区间,从可选的133只基金中,依照非回置式的抽样方法。
1. 研究基金组合规模N时的抽样方法:从133只基金中随机抽取1只基金,计算标准差和Sharpe指数;从剩下的132只基金中随机抽取另1只基金,与刚才的基金构成2只基金的投资组合,计算组合标准差和Sharpe指数;按此类方法一直计算下去,直到基金组合规模达到100只为止;将上述过程重复5000次,以减少随机抽样带来的误差,使结果具有稳健性,最后计算每种规模基金组合的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
2. 研究基金组合风格类型K时的抽样方法为:首先随机选择 种风格,在其中各选1只基金,确保该基金组合内部基金风格数为K;然后将这K类风格的其他基金混合,进行非回置性等权随机抽样并计算平均标准差和平均Sharpe指数;最后,将上述过程重复5000次以减少随机抽样带来的误差。
3. 研究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时的抽样方法为:在上述抽样基础上,在风格类型K 抽样时纳入组合规模N,分别计算不同Sm值时的平均标准差和平均Sharpe指数,同样将该抽样过程重复5000次减少随机抽样带来的误差。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依照非回置式的抽样方法,从8种风格共133只基金中抽取基金构建基金组合,首先研究基金组合规模N与组合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之间的关系;然后探析基金组合内部基金风格状况即风格类型数目K与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之间的关系;接着结合基金组合规模N与基金组合风格类型K两种因素,研究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程度指标Sm与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之间的关系;最后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推断出平均标准差与基金组合风格类型K、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的两个模型。
(一)基金组合最优规模的确定
我们来观察基金组合规模N与组合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之间的关系。按照以往研究中关于研究资产组合规模的思路,得出关于基金组合规模N与组合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的关系图,如图1和图2所示。
从图1和图2可以看出,随着基金组合规模的扩大,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不断减小,平均Sharpe指数不断增大。当组合内基金数量由1只增加到30只时,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减小幅度很大(下降了10.55%),平均Sharpe指数上升幅度也很大(上升了3.78%);此后组合规模再增加,组合风险和绩效的变动幅度越来越小,特别是组合规模达到40只基金之后,无论是平均标准差还是平均Sharpe指数都基本趋于稳定,基金组合的系统风险约为0.0252。这就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已有国内外研究所得出的存在基金最优组合规模的结论。考虑到随着组合规模的扩大所带来的管理成本的提高,就本文的研究样本和时期内,可以初步得出基金最优组合规模在30-40只基金左右。
(二)基金组合最优风格类型的确定
由图3可以看出,从总体趋势来看,随着基金组合内部风格类型数目K的增加,基金组合的平均标准差呈现下降趋势,这反映出组合内部风格增加会带来组合风险的降低;从变化幅度来看,当风格类型唯一时,基金组合风险最大(为0.0184),风格类型数目由1种增加到2种时,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减少幅度最大(下降了13.04%),风格类型数目由2种增加到4种时,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减小幅度较大(下降了9.38%),风格类型数目再增加时,比如增加到5种之后,要么组合风险不变,要么其风险的下降已经微乎其微,由此我们可以推断,从风险分散化的角度看,基金组合的最优风格类型数目为4到5种。
由图4可以看出,从总体趋势而言,随着基金组合内部基金风格类型数目K的增加,基金组合的平均Sharpe指数随之增加,这反映了组合内部风格增加会带来基金组合绩效的增加;从变化幅度而言,当基金组合内风格类型唯一时,其平均Sharpe指数最低(为0.1403),风格类型由1种增加到3时,组合平均Sharpe指数的增加幅度最大(上升了9.76%),当风格类型大于3种时,组合平均Sharpe指数的变化则比较平缓,甚至在风格类型为5种的时候,Sharpe指数还出现了较明显的下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从绩效角度而言,在我们的研究样本和时期内,基金组合的最优风格类型数目为3到4种。
(三)规模与风格的结合: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与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的关系
由图5可以看出,总体而言,基金组合风险随着组合风格丰富化程度的增加而不断减小,且在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在(0,0.2]时,组合风险分散效果最为明显,而超过0.2时组合风险分散幅度则趋于平缓。
由图6可知,总体上看,基金组合平均Sharpe指数随着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程度增加而不断上升,表明在构建基金组合时增加组合内部基金风格丰富化程度将有利于组合绩效的提高;局部而言,平均Sharpe指数最大值出现在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为0.15处,我们可以推断在构建组合规模为N的基金组合时,如果使其内部基金风格数K为0.15N,将使得基金组合绩效达到最优。
(四)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与基金组合风格类型K、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的函数关系模型
本文在研究基金组合的风格因素进行简单随机等权抽样时,拟合出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与基金组合风格类型K、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的函数关系模型,见图3和图5曲线。结果如下表1所示。
从表1的两个模型可以看出,基金组合的风险
与基金组合内风格类型K呈反比例关系,即风格类型越多,基金组合的风险分散效果越好,而在综合考察组合规模N与风格类型K时,基金组合规模因素与组合标准差成正比,这与Evans和Archer(1968)、Latane和Young(1969)、Markowitz(1979)单一考虑规模因素与组合标准差关系时所得规模因素N与组合标准差成反比例的结论不同。这就说明,基金组合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且在构建最优投资组合时,规模并非是唯一考虑因素,换言之,在构建基金组合时,我们要同时考虑组合规模因素N和基金风格因素K。
(五)基金“双优”组合的确定
综合以上的结论,我们可以尝试建立同时具备最优规模和最优风格丰富程度的“双优”基金组合。按照0.15N的结论,如果N=30的话,则最优风格类型为4种左右,当N=40时,最优风格类型为6种,这样,按照各角度的结果互相支持的原则,我们即可得到基金组合的最优规模为30只基金、组合中的最优风格类型为4种,从而满足了0.15N时基金组合绩效最大化的状态。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将投资组合思想应用于证券投资基金这一迅猛发展的投资工具来构建基金组合,在对已有文献比较关注的组合规模N的研究基础上,本文着重考察了基金组合内部风格类型K对基金组合构建的影响,并实证分析了规模因素和风格因素相结合即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对基金组合构建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启示如下。
(一)从基金组合规模N与组合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之间的关系来看:随着基金组合规模的扩大,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不断减小,平均Sharpe指数不断增大,且组合规模增加之初,其分散风险、增加绩效的效果最为明显,而达到一定规模时(本文得到的最优规模大致在30-40只基金左右),组合内基金数量再增加,组合风险和绩效基本趋于稳定。这进一步印证和说明了组合规模并非越大越好,构建基金组合时必然存在最优规模。
(二)从基金组合风格类型数目K与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之间的关系来看:随着基金组合内部风格类型数目K的增加,基金组合的平均标准差呈现下降趋势,平均Sharpe指数随之增加,且基金组合风格类型数目超过4时,组合风险和绩效变动甚微。这说明组合内部风格类型K的增加会带来组合风险的降低和组合投资绩效的提高,换言之,构建最优基金组合不能忽视基金的风格类型因素。
(三)从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与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平均Sharpe指数的关系来看:随着组合风格丰富化程度的增加,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不断减小,平均Sharpe指数不断增加,这说明基金组合内部基金风格越丰富,将越有利于组合风险分散和组合绩效的提高。另外,由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等于0.15时基金组合绩效达到最优可知,如果在构建组合规模为N的基金组合时将其内部基金风格类型数目K定为0.15N,将使得基金组合绩效达到最优。
(四)从基金组合平均标准差与基金组合风格类型K、基金组合风格丰富化指标Sm的函数关系式来看:一方面,基金组合风格类型K与组合平均标准差成反比例关系;另一方面,与以往研究存在差别的是,基金组合规模N与组合风险呈正比例关系,这是因为在该模型中综合考虑了风格类型K的因素,使得规模的增加反而会提高组合风险,这进一步说明并启示我们,在构建基金组合时,单一考虑规模因素可能结果适得其反,我们要得到最优基金组合就必须综合考虑规模因素和风格因素。
注:
①FOF(Fund of Fund)发源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它是指以基金为资产标的进行集合投资,在一个委托账户下持有多只基金,分散投资降低风险,更好地发挥专家集合理财的优势。
参考文献:
[1]Markowitz,Harry M.,Portfolio Selection[J].Journal of Finance,1952,Vol. 7,77―91.
[2]Sharpe,W. F.,A Simplified Model for Portfolio Analysis[J].Management Science,1963,Vol. 9,277-293.
[3]Lintner J.,The Valuation of Risk Asset and the Selection of Risky Investment in Stock Portfolios and Capital Budgets[J].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65,Vol.47,13-47.
[4]Evans J F,Archer S H.,Diversification and the reduction of dispersion:an empirical analysis[J].Journal of Finance,1968,23(5),761-767.
关键词: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其特点可以概况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但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要比证券投资基金大。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可以将风险分为两部分:一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风险;二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而这两方面的风险又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构成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因素很多,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和基金市场发展初期,基金市场中各类行为尚未完全规范,因此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对这些风险的准确把握,有助于各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
(一)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本身或者所投资的资金是否具有合理的流动性而产生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有5-10年,投资对象是特定的企业,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所以流动性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固有特性。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的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是否能够达到有效规避和防范。其次,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见效周期较长的实业、未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未流通证券,因此其投资的资产缺乏流动性。缺乏流动性使资金的周转存在困难,一旦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不佳,基金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特别是当基金的存续期满后,基金仍不能从所投资资产中变现,那么,整个产业投资就以失败而告终。
(二)市场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指市场主体因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包括经济周期波动、利率变动、通货膨胀导致的购买力变化等宏观经济因素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所引起的行业供求关系改变所产生的风险。从微观环境来看,市场风险指投资企业产品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容量的不确定性。其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商业总价值,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最后形成的产品对本行业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产品市场的容量不大,会导致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利润甚微或亏损。市场接受新产品的时间不确定性。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是市场中尚未出现的新产品。新产品被市场认可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确定的。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不管产业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如果投资的产业市场竞争激烈,高的预期投资收益一般就难以达到,投资结果不理想。
(三)经营管理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及其在具体项目经营管理上的不确定性。具体包括项目选择风险和决策管理风险。项目选择风险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决策管理风险则指由于管理技能缺乏或管理方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运行,通常遇到的经营管理风险有: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所采取的设立方式,及其基金运作过程中责权利的划分方式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由项目选择风险和规模选择风险两部分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由于对项目的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项目的规模风险是指项目在选取规模和种类上存在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人才的流失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个别技术人才的流失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的崩溃,因此人力资源风险也是时时存在的。
(四)投资环境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环境风险指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政策环境风险指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收益变化。随经济形势的变动政策不断变化,从而使产业投资基金政策不明朗。
第二,法制环境风险是指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产业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我国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各种规范市场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就可能存在与其它法规产生冲突、甚至由于理解不同而出现触暗礁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原因,在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发生纠纷时,产业投资基金的正当权益保护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第三,市场环境风险指由于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不完善而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产生收益减少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市场机制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的行政干预更加普遍。
(五)市场交易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交易风险指由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因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风险。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依封闭式方式设立的,与封闭式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它股票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一旦上市流通,就要接受市场法则的检验。普通股票的风险同样存在于产业投资基金中,买进卖出、市场炒作等二级市场的各种风险都会发生。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通货膨胀)也可能使同样数量的货币在不同时期的购买力产生差异,从而引起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变动。
(六)道德信用风险
道德风险指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或收益减少的可能性。投资过程是基金管理人对资金的运作过程,除了资金因素,还有投资水平、投资技术等因素。其中基金管理人的道德水平和价值取向对基金收益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投资项目选择、论证决策、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等一系列环节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有关人员的道德品质的影响。同时,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秩序还比较混乱,专业性的组合投资和高素质投资队伍比较欠缺,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股权)市场不够有效。最突出的问题可能是企业会计做假账,审计结果缺少诚信,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对项目做出科学判断,增加投资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需要不断探索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与方法。
(一)以预期的高收益性抵消流动性风险
由于产业投资资金大都投资于特定的企业,有一定的投资回报周期,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往往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和防范。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流动性不足是一个很大的风险。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常常是以预期的高收益来抵消。
(二)以科学的管理决策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对于项目选择风险的控制,一方面要具有科学的决策机制,使选择的项目具有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要尽量利用有效的渠道争取到有益的项目。而对于基金管理风险的控制,则要求尽量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要从根本上规避经营管理风险,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基金的运作过程有一套高效、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
(三)以规范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控制环境风险
对于投资环境风险的控制,要不断地完善市场体系和规范市场行为,理顺政府职能,使行政干预从微观经济领域中脱身,让位于市场机制。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等多种途径逐渐减少和消除这类风险。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规范道德信用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外,要避免道德风险,最根本的措施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管理,将个人收益与业绩真正挂起钩来,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让每一个基金经理在获得合理报酬的同时相应地承担风险及其它责任。
(五)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起运作产业投资基金
我国大部分产业投资基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由当地政府牵头发起,上报国务院申请设立。其发展思路是:先由地方政府设立一个目标,然后想方设法寻找投资人,再去寻找基金管理人。这种做法实际是本末倒置。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不过是打着设立产业基金的旗号筹集发展资金,根本没有市场化思维,更无法适应投资者,特别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产业基金可能会沦为地方政府操控投资的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运作应该真正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从而杜绝非市场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1.鲁育宗.产业投资基金导论——国际经验与中国发展战略选择[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2.李敏.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基础研究[M].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6
3.徐燕鲁.产业投资基金风险研究[J].低温建筑技术,2008.3
关键词:产业投资 基金风险 分析控制
一、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借鉴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规范的创业投资基金运作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其特点可以概况为集合投资、专家管理、分散风险、运作规范。但是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要比证券投资基金大。从产业投资基金风险产生的环节上看,可以将风险分为两部分:一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对象的风险;二是源自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方面的风险。而这两方面的风险又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构成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的因素很多,此外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和基金市场发展初期,基金市场中各类行为尚未完全规范,因此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必然是多种多样的。对这些风险的准确把握,有助于各方面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防范,使产业投资基金得到健康发展。
二、产业投资基金风险分析
(一)流动性风险
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本身或者所投资的资金是否具有合理的流动性而产生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的存续期有5-10年,投资对象是特定的企业,需要一定的投资回收期,所以流动性不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固有特性。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的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是否能够达到有效规避和防范。其次,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见效周期较长的实业、未上市企业或上市企业的未流通证券,因此其投资的资产缺乏流动性。缺乏流动性使资金的周转存在困难,一旦所投资项目经营状况不佳,基金的处境将会十分艰难。特别是当基金的存续期满后,基金仍不能从所投资资产中变现,那么,整个产业投资就以失败而告终。
(二)市场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风险指市场主体因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包括经济周期波动、利率变动、通货膨胀导致的购买力变化等宏观经济因素的改变而产生的风险,以及行业政策的变化所引起的行业供求关系改变所产生的风险。从微观环境来看,市场风险指投资企业产品市场风险,包括:市场容量的不确定性。其决定了产品的市场商业总价值,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投资规模较大,最后形成的产品对本行业会造成一定的冲击。如果产品市场的容量不大,会导致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降,利润甚微或亏损。市场接受新产品的时间不确定性。产业投资基金所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生产的产品往往是市场中尚未出现的新产品。新产品被市场认可的过程和结果都是不确定的。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不管产业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新兴产业或者是传统产业,都会面临着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如果投资的产业市场竞争激烈,高的预期投资收益一般就难以达到,投资结果不理想。
(三)经营管理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经营管理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能力,及其在具体项目经营管理上的不确定性。具体包括项目选择风险和决策管理风险。项目选择风险指由于对投资项目选择失误而产生的风险;决策管理风险则指由于管理技能缺乏或管理方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产业投资基金运行,通常遇到的经营管理风险有:体制风险。体制风险是指由于产业投资基金所采取的设立方式,及其基金运作过程中责权利的划分方式而产生的投资风险。经营风险。主要由项目选择风险和规模选择风险两部分组成。项目选择风险是由于对项目的选择的失误而造成的损失,项目的规模风险是指项目在选取规模和种类上存在的风险。人力资源风险。人才的流失对企业来说是致命的打击,个别技术人才的流失有可能导致整个技术的崩溃,因此人力资源风险也是时时存在的。
(四)投资环境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环境风险指资本市场投资环境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风险。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政策环境风险指由于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对待产业投资基金的政策发生了变化而引起收益变化。随经济形势的变动政策不断变化,从而使产业投资基金政策不明朗。
第二,法制环境风险是指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执法部门执法不力等造成对产业投资基金损害的可能性。我国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期,各种规范市场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特别是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明显滞后于经济建设的发展。在这样的环境下,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就可能存在与其它法规产生冲突、甚至由于理解不同而出现触暗礁的现象。同时,由于我国执法队伍的素质原因,在产业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与有关部门发生纠纷时,产业投资基金的正当权益保护就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第三,市场环境风险指由于市场体系和市场规则不完善而对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产生收益减少的可能性。目前,我国的市场机制仍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干扰,特别是在金融领域的行政干预更加普遍。
(五)市场交易风险
产业投资基金的市场交易风险指由于在市场交易过程中因价格的变动而引起的风险。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一般是依封闭式方式设立的,与封闭式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它股票一样,产业投资基金一旦上市流通,就要接受市场法则的检验。普通股票的风险同样存在于产业投资基金中,买进卖出、市场炒作等二级市场的各种风险都会发生。另一方面,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变动(通货膨胀)也可能使同样数量的货币在不同时期的购买力产生差异,从而引起产业投资基金收益变动。
(六)道德信用风险
道德风险指基金管理人为了自身利益而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或收益减少的可能性。投资过程是基金管理人对资金的运作过程,除了资金因素,还有投资水平、投资技术等因素。其中基金管理人的道德水平和价值取向对基金收益也有很大的影响。因为在投资项目选择、论证决策、经营管理、获取收益等一系列环节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有关人员的道德品质的影响。同时,当前我国的社会信用环境不完善,秩序还比较混乱,专业性的组合投资和高素质投资队伍比较欠缺,资本市场特别是产权(股权)市场不够有效。最突出的问题可能是企业会计做假账,审计结果缺少诚信,使得产业投资基金无法对项目做出科学判断,增加投资风险。
三、产业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
产业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了避免和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需要不断探索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对策与方法:
(一)以预期的高收益性抵消流动性风险
由于产业投资资金大都投资于特定的企业,有一定的投资回报周期,因此,流动性风险是产业投资基金最大和最突出的风险。产业投资基金能否生存和发展,往往取决于对流动性风险能否有效规避和防范。由于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流动性不足是一个很大的风险。为了弥补这个不足,产业投资基金常常是以预期的高收益来抵消。
(二)以科学的管理决策控制经营管理风险
对于项目选择风险的控制,一方面要具有科学的决策机制,使选择的项目具有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要尽量利用有效的渠道争取到有益的项目。而对于基金管理风险的控制,则要求尽量提高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通过一定的激励措施吸引高素质的基金管理人才。要从根本上规避经营管理风险,还必须建立有效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结构,使基金的运作过程有一套高效、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
(三)以规范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控制环境风险
对于投资环境风险的控制,要不断地完善市场体系和规范市场行为,理顺政府职能,使行政干预从微观经济领域中脱身,让位于市场机制。同时,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等多种途径逐渐减少和消除这类风险。
(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并规范道德信用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除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外,要避免道德风险,最根本的措施是强化规章制度的管理,将个人收益与业绩真正挂起钩来,制定合理的激励约束制度,让每一个基金经理在获得合理报酬的同时相应地承担风险及其它责任。
(五)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起运作产业投资基金
我国大部分产业投资基金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由当地政府牵头发起,上报国务院申请设立。其发展思路是:先由地方政府设立一个目标,然后想方设法寻找投资人,再去寻找基金管理人。这种做法实际是本末倒置。很多情况下,地方政府不过是打着设立产业基金的旗号筹集发展资金,根本没有市场化思维,更无法适应投资者,特别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产业基金可能会沦为地方政府操控投资的工具。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运作应该真正采取市场化的方式,从而杜绝非市场化造成的市场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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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建立起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经过四个阶段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至今仍在探索中徘徊。本文并提出了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建议。
一、扩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彼益面,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从刚刚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很大的空间发挥,关键就在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符合农民的实际情况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建立就是为了保障年老农民的基本生活,因此在实施之初就不该设置门槛、把一部分农民拒之门外,而是役盖所有农村人口。但考虑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保险待遇应该确定在比较低的水平,以保障最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另外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区农民的收入情况存在差别,从而参保的承受能力各异,所以决定了在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上不能一刀切,不能实现全国统一的标准。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必须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逐步建立起不同层次、标准有别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推动当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如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收人较高,农民具有较高的自我保障能力,如深圳市横岗镇的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率已达96.2%.,其中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占70%,集体补贴的占30% ,而收人水平较低的中西部地俄,对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供款能力较差,可以制定水平稍低的保障制度。
二、加大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扶持
长期以来,通过工农产品“剪刀差”,农业为工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上世纪的半个世纪我国农业为工业提供资金积累为10000亿,极大地促进了工业现代化的发展,目前工业回报反哺农业应是理所当然的,在亿万农民步人老年时,应该由政府从税收收人中拨出一定的资金给一子相应的社会保障,改变目前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扶持微乎其微的状况,在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前提下,可把财政今后增加的社会保障支出拿出大部分用于农村社会保障。
从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和国际经验来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完善和政府给予的财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启动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由于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因而举步维艰,有的地区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在发达国家,由于政府给予充分的资金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得以建立和完善;正如温克勒在总结欧洲国家农民养老金的财政状况时说:“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光依靠所缴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余的支出。他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它方式来补贴”。例如,德国和奥地利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助占70%。在加拿大有nisa账户,是指农场主社会养老计划,也叫收人稳定账户,每一个参加人都有个人nisa账户,包括基金1和基金2两部分,基金1是投保人自己存进去的款项及保险费,基金2是联邦政府和省政府每年向基金2中存人与个人相同数额的配套款项作为保险补贴。日本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份额在43 %以上,且有逐年增大趋势。波兰政府也负担农民老年金的2/3。
在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中,政府需要下大力担负起经济责任,并拿出相当的财力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支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以平均每年8%左右的速度发展,近两年的发展速度在9%以七,到2020年,我国将进人小康社会,2050年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可以预期政府的财政收人在今后几十年内,仍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届时政府应有能力提供较多的财政支持。若省级地方政府对参保的农民实行如3%一5%的补贴,10亿元的保费收入政府也不过支出补贴300万一5000万元,省财政应能承担。若其他各级财政都能够补一些,则补贴可以大幅提高,还可以带动村集体对农民参保给予补贴,从而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政府的财政扶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经办机构的经费实行财政拨款,把农民的“养命钱”还给农民;二是政府从每年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中拿出一部分财力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直接补贴,以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三是从政府对农产品的价格补贴中,提出一部分作为农村社会保险基金,以弥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四是调整扶贫资金的使用,将扶贫资金按适当比例提取转化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这样才能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性”、“福利性”。
三、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
国家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变化无常,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在这方面也没有规范统一的业务、财务及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这都导致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不稳定性。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如果再不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立法,就会贻误大事。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加快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间题。为了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建议在拟定《社会保险法》的同时,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从法律上确认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养老保险的性质、对象和标准;规范参保者权利、义务。并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的运营情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法,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而通过立法是达到稳定政策的最好途径。
四、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Li Hui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 650031)
(Yunnan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of Agriculture,Kunming 650031,China)
摘要:在当前全球性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扩大融资渠道已经成为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私募基金是我国当前金融市场中的新生力量,论文探讨了私募基金及其相关概念,我国当前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现状,私募基金法律确认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主要障碍,必须及时确认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意义等方面的内容。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current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the paper pointed out that China SME financing is an important issues of their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Privately offered fund is new blood of China's market economy. This thesis discussed privately offered fund and its related concept, the status quo of its legal status. The law identification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 has become the main obstacle of its development; we should identify the significance of legal status of privately offered fund.
关键词:私募基金 法律确认
Key words: Privately Offered Fund;be recognized in the law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20-0290-02
1私募基金及其相关概念
1.1 私募基金的概念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指不通过公开招股,而是通过私下在特定范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方式所筹集的基金,用投资专业知识理财,与投资者的关系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其主要投资方式是进行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其组织形式有:契约型、公司型和合伙型。[1]
私募基金的本质是一种信托服务。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把资金以一种信托的方式交给基金的管理人进行管理,基金的管理人运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投资组合,基金的投资人和管理人按照约定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1.2 我国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资的区别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关权利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其主要特点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其主要采用以许诺高利润、高利率为回报的欺诈行为,由于其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以欺诈为目的,极易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根据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非法集资”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了: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不参与联营体经营,不承担联营体经营风险,但投资合同或协议规定联营体不论盈亏,均可获得本息或者按期获得固定利润的行为,实为借贷行为,违反了金融法规,其合同无效;在2001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保证最低收益”,同时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按照非法集资处理,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人负责;2003年《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书面、口头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由以上法律内容可以看到,我国法律从来不承认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不允许以保底方式募集资金。
私募基金区别于非法集资在于两点:第一,从募集对象来看,私募基金是指不通过公开招股,而是通过私下在特定范围内,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方式所筹集的基金,而非法集资是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极易造成金融风险的社会化;第二,从目的来看,私募基金的目的在于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而非法集资的目的在于许诺高利润、高利率为回报的欺诈。
1.3 我国私募基金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我国金融主管机关批准,以给付固定利息方式公开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违法行为。私募基金的目的必须是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和共担风险,如果以给付固定利息或保底收益的方式募集资金,则应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我国当前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现状
我国的私募基金从形成到具有了一定规模,一直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曾公开表示,私募基金的运作不合法、不透明,对金融市场的影响难以估量,政府必须进一步研究对私募基金的监管方式。当前我国私募基金法律缺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法律上没有确认其主体地位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信托法》中一直没有明确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私募基金和非法集资的区别、私募基金和非法吸收存款的区别,也没有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范围和组织形式。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适应本法。这一条把私募基金明确地排除在该法的适用范围之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8条第3款规定股份制公司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的证券非公开发行制度为私募基金的监管有了意向性的规范,但对私募基金的运作和监管没有明确规定。从国际私募基金的最主要形式有限合伙制来看,我国的有限合伙制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不具有法人资格,目前还需要工商管理部门确定其法律主体地位。
2.2 没有明确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的区别对于当前私募基金普遍存在的保底收益、高承诺收益必须从法律的角度加以禁止,因为私募基金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其根本无法保证收益和本金,如果私募基金以高承诺收益或保底收益作为宣传来募集资金,就有以欺诈为目的的嫌疑,具有欺骗性,容易误导投资者,产生经济、合同纠纷;同时对于具有投资理财能力的、运作规范的私募基金来说,以保底收益、高承诺收益的私募基金无疑具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破坏了应以自由竞争为目的的金融市场环境,不利于私募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案例一:最近发生在我国浙江的一个投资理财纠纷。甲某委托乙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双方签订合同:该公司保证甲某50万元人民币本金的安全,并承诺每年放还甲某8%的收益。后甲某无意间发现其账户内资金只剩10万元人民币,就向法院,要求乙投资公司按照合同规定条款予以赔偿。但让甲某、乙某没有想到的是:法院判定该投资理财合同无效,并认定乙投资公司的保本、高承诺收益行为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案例二:2001年6月5日至2004年8月31日,上海友联组织金新信托、德恒证券、恒信证券、中富证券、伊斯兰信托等公司,采取承诺保底和以22%至1.98%不等的固定收益率与公众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35890份,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亿余元人民币,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172亿余元,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此案是我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最大的一例。
2.3 没有明确对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发起人和管理者的资格确定和必要限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国当前构成私募基金的三个方面主体不具有法律资格:投资者不具有将其资产交给他人经营的权利;基金的管理者以投资咨询、财务顾问的名义进行私募基金的管理,但一般没有经营资产管理的法律资格;第三方监管者――托管人,比如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都没有从法律上给予其对私募基金的监管资格。我国当前的私募基金大都是松散性的组织体,没有形成所有权、管理权和监管权“三权分立”式的、有效防范风险的组织机构,有不少是皮包公司,三者的责、权、利不清晰,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不清。
2.4 没有明确对私募基金第三方监管的制度按照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的要求,有限合伙制基金的资金必须通过银行托管,银行是否有对合伙制基金托管的权限,还需要银监会进一步明确。当前,由于我国私募基金没有具有法律主体地位,因而法律上没有对私募基金帐户要求托管的规定,这很不利于我国私募基金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2.5 没有完善的对私募基金的评级体系目前我国对公募基金的评级主要以基金净值为标准,来对公募基金投资理财的运作能力进行排名。我国私募基金相对于公募基金来说,收益较高的同时,风险更大,我国还没有对于私募基金进行评级,更谈不上评级体系。
3法律确认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主要障碍
从我国私募基金发展的现状,我们已经看到当前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一大特点是:发展非常迅速但运作很不规范,可以说我国私募基金目前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采取操纵市场、坐庄式的经营方式。究其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目前相关的法律体系很不完善,立法的滞后束缚了我国私募基金的规范发展。由于没有法律的确认,监管部门也找不到对其监管的依据。
3.1 由于没有法律的确认,私募基金组织形式混乱,缺乏法律主体资格,不利于我国基金业与境外投资者的竞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成倍增长。从证券投资角度看,QFII(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数量在不断增加。从前面“蒙牛”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到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正面临国外机构投资者的竞争,很多国外机构投资者看好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再加上近5年来,人民币不断升值,使国外机构投资者以各种手段进入中国资本市场。面对我国优质企业和资源的流失,我国私募基金要与已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或者即将打算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国外机构投资者竞争,但现在在法律上还没有明确、公开的主体身份,不受本国法律的保护,如何面对竞争?
3.2 由于没有法律的确认,私募基金运作不规范,严重扰乱了金融安全私募基金的来源应是向特定投资者募集,但由于没有法律上的规范,实际上我国私募基金的部分资金来源于企业或上市公司向公众募集的闲散资金和银行贷款。我国《证券法》、《公司法》明确规定:向公众募集的资金和银行贷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否则视为违法、违规;在私募基金运作中,由于没有法律的确认和监管,私募基金与上市公司联手,操纵股票价格,逃避监管和税收等等不当行为屡禁不止;私募基金的资金来源还没有从法律上来进行严格审查,这为非法资金提供了机会,难免在私募基金中有洗钱的行为;由于没有法律的确认和监管,我国目前对于投资者资格和基金管理者资格没有严格限制,导致市场主体混乱,对风险的承受能力降低,一旦基金损失,纠纷不断,成为我国金融和社会的极不稳定因素。
3.3 由于没有法律的确认,私募基金容易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我国私募基金大部分是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委托原则来设计私募基金合约。“保本承诺”、“高收益承诺”是各类私募基金的常规做法,承诺的收益率一般在10%-30%之间,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非法集资,由于法律上没有确认私募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没有明确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因此造成对投资者的损害不受法律保护。从各地法院的审理结果中也可以看出,这类合约均为无效合约。从很多私募基金的合约设计和运行中,可以看到许多私募基金没有内部风险控制机制和外部监管约束,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很大。
3.4 由于没有法律的确认,私募基金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首先是在资金的募集过程中,存在非法集资行为。根据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的《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非法集资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四款明确规定了:企业法人和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不参与联营体经营,不承担联营体经营风险,但规定联营体不论盈亏,均可获得本息或者按期获得固定利润的行为,实为借贷行为,违反了金融法规,其合同无效;在2001年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保证最低收益”,同时规定: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按照非法集资处理,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投资人负责;2003年《证券公司从事集合性受托投资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书面、口头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托人承诺投资收益。由以上法律内容可以看到,我国法律从来不承认合同中的保底条款,不允许以保底方式募集资金。
其次,是在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存在集资诈骗行为。在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携带集资款逃跑、挥霍、用于违法活动等行为,使集资款无法收回的行为视为集资诈骗行为。私募基金应把募集到的资金用于不事先承诺收益的投资行为中。
4必须及时确认私募基金法律地位的意义
4.1 及时确认私募基金,有利于形成“增加投资性收入”的社会前面已经提到私募基金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是大势所趋,是市场需求的必然产物,对于冒出芽的事物,这里挖出了,别处必然还会长出来,存在就会有其合理性,关键是疏导。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投资人和基金经理人发生纠纷,受损的往往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中小投资者,他们无法诉诸法律;如果进一步被不法分子利用,携委托资金潜逃,发生,更会严重威胁社会的安定、和谐。由于没有法律的保护,使本可以对我国经济发挥积极促进作用的私募基金推到了“非法集资”的地步,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明智的。
4.2 确认私募基金,有利于稳定金融市场由于没有法律对私募基金的确认与规范,两万亿的游资随时可能冲击我国尚不健全的金融市场,容易造成金融市场动荡,从“中科创业”股票事件,可以看到私募基金和证券公司联手,以股票作抵押,从银行套取数倍的贷款来炒股票,有文章称“私募基金是引发信贷资金违规入市并导致生产经营资金流失的源头。”前面也提到由于法律的不认可、不规范,私募基金的来源不清,不排除非法收入利用私募基金洗钱。
4.3 确认私募基金,有利于公募基金的发展由于没有法律认可和必要的监管,私募基金可以暗箱操作,逃避税收和管理费用,因此比公募基金运行成本低,同时私募基金给予基金经理人的高回报使公募基金中大量人才流失,这是私募基金对公募基金的不利之处,但是私募基金的出现,使公募基金多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由于市场多了一种投资工具,投资人多了一份选择,为了稳住投资人,公募基金需要交出更好的成绩单,改变原有的分配方式,推出更为优惠的申购、赎回条件。私募基金的出现有助于公募基金革除弊端,建立高效灵活的运作机制。如果私募基金不浮出水面,就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4.4 确认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和必要的政府监管措施,有利于私募基金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私募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行业,通过法律和政府必要的监管,将有利于私募基金控制运作风险,比如明确私募基金投资者和管理者的资格,规范私募基金运作手段和利润分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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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投资收益,偿付能力,保险资金运用,房地产
一、我国保险资金投资现状和意义
中国保监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0年上半年全国保费收入7998.6亿元,同比增长33.6%,增速较去年同期提高27.1个百分点。其中,财产险增长33.5%,人身险增长33.7%。截至6月底,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4.1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3%。其中,银行存款占比30.5%,债券占比51.8%,投资基金、股票、股权等权益类投资占比15.1%,其他投资占比2.6%。上半年,保险公司共实现资金运用收益755.2亿元偿付能力,投资收益率1.93%。 经营效益方面,财产险公司上半年实现承保利润39.6亿元,实现承保盈利的公司24家,较去年同期增加13家,车险业务扭亏为盈,承保盈利22.7亿元。与此同时,业务结构调整成效初步显现,人身险公司预计利润总额295.2亿元,实现盈利的公司15家,比上年同期增加3家。
保险资金运用和保险保费收入一样,是推动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双轮之一。保险公司一个重要的利润来源就是运用保险资金,运用保险资金也就是保险投资。保险合同是一种长期契约,保费进入保险公司后,重要的是如何通过保险资金的投资运用使保费保值增值论文提纲怎么写。因此,保险投资在保险公司的经营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对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有力支持,是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基础和前提。2009年10月1日,新《保险法》开始施行。新《保险法》与时俱进,适应保险资金运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新修订的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对保险资金运用方面作出了重要的修改和完善,必将进一步促进保险资金的科学、稳健、安全运用。
二、保险资金投资变动的主要方向
新《保险法》第106条第2款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增加了“投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的规定,删除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之条文。随后,2010年8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公布偿付能力,并于8月31日起正式实施,打破先前规定的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和购买基金的比例,打开进入创业板的大门。2010年9月保监会又出台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分别规定了保险资金进入不动产领域的投资规则和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规则。
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成为此次保险法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之一。不动产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比较符合保险资金追求长期、价值、稳健投资的特点。放开该渠道可发挥保险的资本融通功能,支持国家经济建设,并优化保险资产结构,科学合理地防范金融风险。
保险公司资金涉足不动产是伴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房地产行业跌宕起伏而不断变化的。早在90年代初,保险公司与其他领域企业一样,对于房地产热潮兴奋不已。当时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来约束,保险公司已经挖了不动产第一桶金,开辟了不动产处女地。随着中国保监会的成立,国家相关监管政策也陆续出台。保险公司资金涉足不动产转变为利用自有资金购置自用办公楼,通过集团旗下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或者是与其他公司合办专业公司进入不动产领域。在新保险法出台之前,各家比较大的保险公司在不动产方面的投资已经初具规模,它们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投资不动产的保险资金,已经在市场上形成一种不可小视的力量:如,中国平安借助平安信托和物业公司,分别在四川、云南、北京、上海等地进入不动产领域;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也有各自得意之作,他们在金融街的办公大楼已经成为醒目标志;泰康人寿和民生人寿在京城东三环购置的两栋大厦,价值已经翻番;泰康人寿早在2006年就成立了泰康置地公司,2009年投资10亿元打造泰康养老社区;新华人寿在长安街购置的楼宇,太平保险在上海大手笔购置的大楼。并且保险公司还通过签订协议,为未来拓展做好准备,如:2009年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10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国寿投资与信达投资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平安借助旗下信托公司与地产巨头金地集团和绿城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09年12月30日偿付能力,生命人寿与佳兆业及其附属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策略联盟框架协议,将以租赁、买卖、信托、抵押融资等方式开展合作。
就不动产市场而言,有商业地产、养老地产和写字楼建设及疗养院、廉租房建设等等。商业地产和写字楼建设是获利丰厚的领域。《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中对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规则的划定,可以看成是对保险资金不动产投资的正式启动论文提纲怎么写。《办法》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基础设施类不动产、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及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而《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三不”原则:不得投资或销售商业住宅、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含一级土地开发)、不得投资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或投资未上市房地产企业股权(项目公司除外)。不动产投资须遵守专地专用原则,不得变相炒地卖地,不得利用投资养老和自用性不动产(项目公司)的名义,以商业房地产的方式开发和销售住宅。投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不动产,其配套建筑的投资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投资总额的30%。《办法》要求保险机构不得以投资股票的方式控股房地产企业,已投资设立或者已控股房地产企业的,应限期撤销或者转让退出。对超大项目投资,保监会将重点关注。按照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投资金额超过20亿元或者超过可投资额度20%的,应当在投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以上也可以看做是保监会对保险资金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资金投资不动产,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实现资金长期匹配,获得稳定收益。房地产市场资金密集性的特征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资金可能大量投资在此,保险公司一旦在该市场受到损失,必将是非常巨大的,而最终的承受者将是广大投保人。那么从保护投保人利益以及保险资金安全方面考虑,在保监会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措施以后,保险公司也应该未雨绸缪,建立健全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风险管理机制。保险公司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偿付能力,增强改善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运作,强化披露,采取新的方式,运用新的手段,科学评估保险资金管理风险,逐步构建全面覆盖、全程管理、全员参与的新型风险管理体系。
1、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是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重要措施。首先,细化流程,规范风险管理行为。各级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树立依法合规管理观念,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制定铁的规则,依法合规运作,严格财经纪律,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其次,改进技术,完善系统,增强风险管理能力。加快引进成熟市场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经验,实施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完善技术支持系统,推动风险管理由定性管理向定性与定量管理相结合方向转变,不断提高对投资风险的分类、识别、量化和评估能力,能够迅速有效的应对风险事件的发生。此外,由于不动产投资种类和模式繁多,也要注重对操作风险的监控和管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保险来转移风险,一般来说房地产保险业务主要有房屋保险、产权保险、房屋抵押保险和房地产委托保险论文提纲怎么写。
2、完善政策保障
外部调控在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是非常必要的偿付能力,因为我国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尚未健全,我国不动产市场仍不够规范。因此各种宏观调控措施应配合使用,不能顾此失彼。目前已经出台多部规定,但这些规定必须要经历时间的检验。监管层必须在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探索的同时,加强对其投资不动产的外部监管。总体监管思路上仍要以偿付能力监管为重点,以便使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约束下更为自主地进行不动产投资。
保监会已经明确不允许险资投资居民住房、商业房地产以及参与房地产开发,这样要求是有必要的。但是由于这种要求主要是禁止投资普通商品住宅,但是如果保险资金投资写字楼的话,写字楼价格上去了会产生比价效应。另外可能有曲线投资和擦边球的现象。这样会对已经高的离谱的房价产生推高作用,对正在实施且困难重重的房地产调控产生不利影响。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中国老百姓买不起房子的还有很多,目前北京市的房价收入比已达27:1,超出国际平均水平5倍;中国还有很多地方老百姓需要价格低廉的房子,所以建议保险公司先考虑廉租房建设。国家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和保监会可以给予高度支持和放宽投资比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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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基金风险; 风险波动; VaR; 顺周期
【中图分类号】 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7)08-0035-05
一、引言
自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后,国际监管当局普遍认识到传统的微观审慎监管不足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因此逐渐采用宏观审慎监管体系。如2009年,美国和欧盟均宣布要建立宏观审慎监管体系;G20峰会宣布成立金融稳定委员会(FSB)作为全球宏观审慎监管国际组织;国际清算银行也呼吁各国及国际社会采取宏观审慎监管原则;我国央行也先后宣布在2010年启动宏观审慎监管、2011年着手建立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2016年实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MPA),以进一步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由此,金融风险监管理念已从微观审慎监管转向宏观审慎监管,而在政策中增加逆周期要素是我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旨在防范金融体系中可能存在的顺周期。
同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基金业市场地位和影响也不断提高。截至2015年底公募基金规模达到8.4万亿元,较2014年增加3.9万亿元,年度增幅达85.27%;2015年12月末,货币基金资产规模达到44 443.4亿元,突破4万亿元,较11月末增长9 617.8亿元,创历史新高②。显然,目前基金业的规模对我国A股市场具有明显的影响。为了保证国内A股市场的健康发展,基金业的发展现状对监管层的要求更高,现行监管体系亟待完善。因此,为了使得基金业风险监管也向宏观审慎监管方向发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正是研究基金业风险波动是否存在顺周期特征。虽然基金风险波动顺周期特征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但目前仅有周琼等[1]对该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
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对基金风险波动的顺周期特征进行实证检验,为对基金风险进行宏观审慎监管打下良好基础。所以本文以开放式基金为例,对基金业风险波动是否存在顺周期特征进行研究。首先,本文选取和计算相关基金的风险价值(Value at Risk,VaR),当作风险测度的评价标准;其次,在宏观和中观方面验证其风险波动是否具有顺周期性特征;最后,对相关结论进行总结归纳。
二、文献回顾
目前不少学者对金融体系顺周期性的特征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从内容来看主要可以分为两个方向:存在性和产生原因。存在性主要研究各金融体系中顺周期特征是否存在;产生原因则主要分析金融体系顺周期特征的产生根源和内在逻辑。
(一)顺周期特征的存在性
在理论研究方面,Asea et al.[2]提出银行的信贷标准会受到系统经济波动的影响;Peek et al.[3],Lown et al.[4]指出银行的信贷供应量会随着GDP变化而改变;Andersen[5]发现经济不景气时,《巴塞尔协议Ⅱ》要求的银行资本却有很大提高。国内也有相当多的学者验证了银行业的顺周期特征,如张宗新等[6]及冯科等[7],主要从银行的最低资本、贷款的损失准备、公允价格三个方面研究其顺周期性;杜朝运等[8]指出金融体系存在着内在的、外在的顺周期性。部分学者也对金融体系其他方面的顺周期特征进行了探讨,如周辉[9]发现货币政策会影响股票价格;周琼等[1]认为开放式基金的风险与GDP增长率存在正相关关系。
(二)顺周期特征的产生原因
一般来说,宏观经济对金融市场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即金融体系具有顺周期特征。不少学者也证明了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业具有比较明显的顺周期特征。那么这种顺周期特征是如何产生的呢?部分学者从经济学角度进行了阐述。在经济萧条期,由于货币供需方之g的信息不对称,投资效益好的项目可能得不到融资[10];也有学者指出在《巴塞尔协议Ⅰ》和《巴塞尔协议Ⅱ》的条件下,银行的信贷监管会加强顺周期性[11-12]。国内学者则主要从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缺陷[13]、银行业监管的外部规则[14]、银行业内部管理机制[15]、宏观经济政策和银行体系的监管[16]等角度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顺周期行为的原因。此外,宋科[17]也从金融体系的角度探讨顺周期性。
总体上,一方面国内外对于顺周期性效应的实证检验一般用研究对象的特定指标与总体金融指标(GDP、指数等)构建参数模型,探讨相关性;另一方面对于顺周期性效应的研究主要集中于银行业,研究证券业尤其是基金业顺周期性效应不多,仅有部分学者[18-19]研究了证券业的周期性特征,周琼等[1]研究了开放式基金的顺周期性。因此,本文选取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数据为样本,使用VaR方法测算中国基金市场风险;其次进一步探讨我国公募基金风险、GDP增长率和上证指数之间的关系,实证检验我国基金业是否存在顺周期性效应。本文的研究结论一方面有助于监管层施行宏观审慎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另一方面有益于投资者构建最优决策组合。
三、数据处理
目前我国基金业主要包含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一方面,基金业中公募基金规模占主体地位。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进行测算,截至2015年12月底,私募基金的规模不到公募基金规模的一半;而公募基金中,封闭式基金规模仅为0.19万亿元,开放式基金规模达到8.2万亿元。由此可见开放式基金占基金业的绝对份额,可以作为基金业的当然代表。另一方面,开放式基金的数据可得性高、连续性强、可比性好。而私募基金的数据可得性不高,各私募基金品种业绩公布周期不一致也给私募基金间业绩比较增加了难度。因此,本文选择A股开放式基金作为我国基金业的代表,并选取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代表市场上开放式基金的总体绩效表现。同时,2014年至2015年期间我国A股市场波动过大,而创业板指数在2013年中期以后即呈现上升趋势。为避免这一段时期A股的波动对开放式基金业绩的影响,本文选取的样本为2 484组中证指数的日收盘价,时间跨度为2003年初到2013年第一季度,数据全部来源于锐思数据库。
(一)样本序列特征
从表3看出,0.6297
五、基金风险的周期性检验
为了便于顺周期性的验证,选择在5%显著水平上的中证基金指数VaR值,并取其绝对值。
(一)开放式基金风险波动与GDP增长率
由VaR季度均值和GDP的季度增长率,做出两者之间的时序图(图3),得到两者之间的回归关系(表4左侧)。从中可得:(1)影响当期的VaR季度均值的变量有前一期的VaR季度均值和前一期的GDP的季度增长率,其中前一期的GDP的季度增长率的系数为0.99,t值在5%水平显著,表明GDP增长率与VaR值正相关性很强;(2)前一期而非当期的GDP增长率影响VaR值,可能是由于季度GDP增长率公布的滞后性引起的,不会改变两者的顺周期效应;(3)由于方程中存在被解释变量的一个滞后项,可能引起残差的自相关性。通过拉格朗日乘数(LM)检验后,发现残差序列服从MA(1),系数为0.78,对残差序列进行相关修正后,得到的方程回归结果如表4左侧所示,在5%显著水平上,残差检验中nR2和F统计量的p值均大于0.05,因此不能拒绝原假设,即此时不存在残差的序列相关。显然,基金风险波动在宏观层面上表现出顺周期性。
(二)开放式基金风险波动与上证指数涨跌幅
由VaR季度均值和上证指数涨跌幅,做出两者之间的时序图(图4),得到两者之间的回归关系(表4右侧)。从中可得:(1)影响当期的VaR季度均值的变量有前一期的VaR季度均值和当期的上证指数同比涨跌幅,srt系数的t值在5%水平上显著,表明上证指数同比涨跌幅与VaR值存在正相关性;(2)由于方程中存在被解释变量的一个滞后项,可能引起残差的自相关性。通过拉格朗日乘数(LM)检验后,发现残差序列服从AR(2),系数为-0.57。对残差序列进行相关修正后,得到的方程回归结果如表4右侧所示,在5%显著水平上,残差检验中nR2和F统计量的p值均大于0.05,说明此时不存在残差的序列相关,这进一步说明基金风险波动在中观层面的顺周期性十分明显。
从表4的两个实证检验结果可以发现,以开放式基金为代表的我国基金业风险波动在宏观、中观两个层面均表现出顺周期性。
六、结论
本文研究发现:当期的中证开放式基金指数VaR值的季度均值既与前一期的GDP季度增长率正相关,又与上证指数同比涨跌幅正相关,我国基金业风险波动的确具有顺周期性。
1.基金风险波动受整个市场的波动影响。从数据测算结果来看,基金风险波动在绝大部分样本检验区间内较为稳定,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存在明显的异常波动。基金风险波动受整个市场巨幅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程度的顺周期性。
2.基金风险波动具有自相关性。从实证的结果来看,VaR季度均值受到其自身前一期的影响十分明显,不仅系数明显大于0,t统计量也显示系数在0.0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显然基金风险波动的自相关性明显,基金风险波动具有趋势惯性,其顺周期性有自我强化可能。
3.基金风险波动的顺周期性表现显著。从宏观经济角度来分析,基金风险波动受到GDP增长率的正向影响十分显著;从中观行业角度来看,基金风险波动受到上证指数涨跌幅的正向影响十分明显。总体而言,基金风险波动的顺周期特征表现十分明确。
正因为金融业顺周期将加剧经济的周期性波动,造成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所以对基金业实行逆周期监管将是我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平抑金融体系不稳定性,降低对系统风险的推波助澜。因此,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基金业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基金公司抵抗周期性风险能力。在市场低迷时,监管层应公募股票型基金适当降低最低仓位限制、扩大金融衍生品的投资上限等,使基金能够选择更为灵活、多样的投资策略,抵御周期性风险。另一方面,基金公司作为专业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深入推进所带来的各类潜在投资机会,服务实体经济转型,促进产融结合,提升资源整合和逆周期运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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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机构投资者;基金风格;基金排名
中图分类号:F83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2)05-0039-07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2.05.09
一、引言
研究基金排名,主要是想了解业绩排名压力会对基金的投资行为产生什么影响。在排名压力下,基金会经常变换投资风格(Brown and Goetzmann,1997;Chan,Chen and Lakonishok,2002;Kim,Shukla and Thomas,2000;熊胜君,杨朝军,2005)。如果投资风格发生变化,基金能否保持业绩排名优势呢?或者说是否会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这些问题正是本文所关心的。
对于基金投资策略风格的变动,本文用“漂移”一词来表述,以体现这种变化的经常性和不稳定性。基金风格在不同年度是频繁变换的,主要原因有三个:基金的业绩排名压力、宏观经济的波动以及基金本身治理结构的改变(包括基金经理的变动)(熊胜君,杨朝军,2005; Gallo and Lockwood ,1999)。但是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哪种原因起主要作用呢?目前尚未达成一致认识。
研究基金的风格漂移问题,必须先解决基金投资风格的分类问题。本文采用纵向收益率方法(Sharpe,1992),对各基金的投资风格进行分类。一改以往国内只关注基金截面研究角度,对不同年度的基金风格分类进行了连续观察。
二、文献回顾与假设发展
(一)有关基金风格漂移的研究
国外的相关研究认为,基金风格漂移是存在的,尽管有些基金的风格漂移可能是由于与基金经理决定不相关的疏忽所造成的,但是有证据表明风格漂移是外界压力所致的故意行为。Gallo and Lockwood (1999)认为,基金风格的漂移可能是管理方人员变更所导致的。Cooper, Gulen and Rau(2005)发现,风格改变后的数月中会引起显著的异常现金流,这可能暗示基金进行了时间选择以利用投资者的非理性。Brown, Harlow and Starks(1996)研究发现,当市场基准回报为负时,风格变动频繁的基金会表现出更好的业绩。国内相关文献不多。熊胜君,杨朝军(2005)认为市场预期是主要原因,其次是前期业绩压力,最后是基金经理调整。刘荔(2003)认为,市场巨幅波动、基金资产分配变化、基金经理调整和投资过程变化都可能导致基金投资风格变化。从文献看,早期的研究多集中于漂移现象存在性研究,之后有关漂移现象的解释成为了学者们关注的热点,但国内外关于基金风格漂移的成因还没有形成共识。
(二)有关基金风格分类的研究
国内关于基金分类也有定性和定量两类。在定性方面,依据中国证监会的分类,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混合基金。另外,还可以根据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所宣称的类型进行划分。后一种分类方法在对国内基金进行评级时比较常见,也有一些论文是照这种分类方法来进行研究的。这一方法也称“事前分类方法”。国内对基金定量分类的研究主要出现在2003年之后。张经孟(2003)借用了MORNINGSTAR的分类方法,针对有两年完整数据的20只基金,选取市盈率和市净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相对比重所组成的复合指标作为风格值,确定每只基金的具体分类。罗真(2004)运用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等多元统计方法,利用2002年以前成立的50只封闭式基金在2002年度的相关数据,考虑收益、风险、流动性、资产配置、投资风格、选股思路以及成本费用等7个因素,把样本基金分为了两类:指数基金和非指数基金。曾晓洁等(2004)提出按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策略等特征为标准进行划分,结果发现我国基金的投资风格趋于相同,而宣称的投资风格在很大程度上不能代表其实际的投资风格。杨朝军等(2004)在投资风格分类中引入了聚类分析方法,并同时采用晨星风格箱方法和聚类分析方法,结果表明,大多数基金违背了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风格。周铨等(2006)也发现类似的结果,即投资基金风格趋同现象严重,实际风格与宣称风格有较大差异。
(三)研究假设
本文重点考察影响基金风格漂移的因素。从文献综述中可以看到,影响基金风格漂移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市场预期的影响、基金业绩评价机制和基金经理的变动。一般来说,基金对市场的预期包括三个方面,即对宏观经济、资金面和二级市场的预期。
由于这些因素会对资本市场中不同行业、不同公司的股票产生不同的影响。另外,各种评级机构推出不同排名,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改变基金的投资行为,排名压力可能也是导致基金风格漂移的一个原因。此外,国外学者利用欧美市场数据得出基金经理的变化会使基金的投资风格发生变化。由此本文推测,业绩排名、市场预期、基金经理变化是导致基金风格漂移的重要因素。本文的第一个研究假设是:
假设1。基金风格漂移的主要原因是市场预期、业绩排名、以及基金经理变动。
如果假设1成立,业绩排名是基金风格漂移的主要原因,那么本文是否可以进一步推测,业绩排名的基金变换其风格更主动积极呢?或者说,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可能会表现出与其他基金不同的投资手法和策略,风格漂移程度上也表现出差异。
短期来看,基金业绩压力较大,体现投机获利的动机,各基金投资者风格的高低可能被掩盖。但从长期来看,如果基金能够始终处于排名靠前位置,表明基金具有较强的长期战略性资产配置能力。这也即是说,长期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比业绩排名靠后的基金风格漂移现象更明显。由此提出第2个假设:
假设2。短期来看,排名靠前的基金其风格漂移程度与排名靠后的基金没有显著差别;长期来看,排名靠前的基金其风格漂移程度显著高于排名靠后者。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
样本筛选遵循以下原则:(1)选取在2006年1月1日之前设立以及存续期超过2008年12月31的基金,以保证有三年的完整数据;(2)剔除研究期间内相关数据缺失的基金。截至2008年年末,我国基金一共有574家,剔除不满足第一条件的基金(365家)以及数据缺失的基金(20家),最后得到研究样本基金(189家),具体的研究样本的分布见表1。本文中样本分类指标各变量数据分别来自Wind金融数据库、港澳资讯金融数据库、上海财汇金融数据库,样本风格漂移解释模型中各指标变量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部分宏观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收益率风格分类收益率变量选取的是2006―2008年间的周数据,样本风格变化分析中各指标变量选取的是2006―2008年间的季度数据。稳健性研究采用的横向分类法中各指标变量选取的是2006―2008年间的半年度数据。
(二)基金风格漂移的研究设计
(1)基金风格漂移的界定。本文采用两种基金风格分类方法:纵向收益率分类法和横向截面指标分类法。纵向收益率分类法的基本原理是,选取现存的标准的风格资产,把单个基金的历史收益与各种风格资产的历史收益进行回归分析,根据回归系数大小以及可决系数(R square)来决定基金与哪类风格资产关系更接近,从而定义该基金为哪类投资风格。风格资产的划分有两个标准。标准之一是资产收益来源,依次分为成长型、价值型和平衡型。标准之二是按照所投资股票规模的大小分为大盘、中盘和小盘。为了排除基金分类方法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本文在稳健性检验部分还运用了横向截面指标分类方法。该方法主要是选取能够反映基金投资风格的影响因素,之后运用统计聚类分析,把风格相同的基金归为一类。如果不同比较期间同一家基金的类别归属发生了改变,那么本文就认为风格发生了漂移现象。
(2)纵向收益率分类法。纵向收益率分类法就是通过对比基金的历史收益率和同期风格资产收益率的相关程度从而判别基金类别的一种方法,这种相关程度的量化是通过以下限制条件回归模型的求解来实现的:
Rpt=(bp1f1t+bp2f2t+…+bpnfnt)+ept
s.t ∶ bp1+bp2+…bpn=1
bp1,bp2…bpn≥0
在模型中,假设不同基金收益中的非因素部分是不相关的。其中:Rpt指基金p在时期T的收益率,f1t表示在时期T选取的第一种风格资产的收益率;第一个约束条件表示所选取的风格资产能代表基金在市场上完备的风格手法;第二个约束条件标志基金在资本市场上不能卖空。该模型首先是由Sharpe(1992)提出的。根据他的解释,ept代表是基金的择时选股能力。(Rpt-ept)才是代表的基金的投资风格。因此,基金投资策略的资产配置对收益的方差解释(即资产配置对基金收益的贡献度)比例为:R2=1-。
本文采用基金的累计净值增长率作为基金收益率的衡量指标。具体计算公式如下:Rpt=累计净值增长率=(t期累计净值/t-1期累计净值)-1。
风格资产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选取的风格资产必须是互斥的,这样才能保证一种特定的资产只能归为一种类别。二是选取的风格资产的收益相关程度较低,如果是高相关,则需要求它们的标准差应该显著不同。三是所选取的风格资产应是完备的,也就是能够代表基金所投资的所有股票。本文选取中信风格指数作为模型中的一系列的风格资产,包括大盘成长、大盘价值、中盘成长、中盘价值、小盘成长以及小盘价值。考虑到现有的关于基金资产的政策性规定,本文还选取了中信国债指数作为控制变量①(见表2)。从表2可知,除了中信国债gb与大盘成长lg以及中盘成长mg表现出高相关性之外,总体上相关性不强,且中信国债的标准差与大盘成长和中盘成长的标准差有显著的差异,因此,中信风格指数作为风格资产符合相关性条件要求。
(3)基金风格漂移的解释模型
本文选取基金投资风格变化的虚拟变量作为被解释变量(见表3)。其中,基金风格类别的划分主要是利用本文的研究方法进行分类。
对于假设1的检验,本文主要考察三大影响因素:基金业绩排名、市场预期、基金经理变化。作为解释变量,基金业绩排名变量不同以往研究,本文将综合现有的评级机构的业绩排名,取其加权平均。基金对市场的预期包括三个方面,即对宏观经济、资金面和二级市场的预期。本文用四个变量来衡量基金经理:GDP同比增长率(gdp)、消费者价格指数环比增长率(cpi)、银行同业拆借利率(bank)、基金的二级市场表现(mar)。这些变量在模型中均取上一期的值,以考察它们对当期的影响。有关变量的定义见表3。
下面是本文Probit的回归模型:
表4(a) 给出了风格漂移解释模型中变量的均值和标准差。从表中可知,三年来国内基金的平均评级为2.75,最好为5,最差为1。从基金经理变动来看,均值为0.1,表明总体上不是很高。表4(b) 则为相关分析表,各自变量之间相关度不是很高。除自变量bank与cpi和gdp以及业绩排名(per)之间的相关性在10%的水平上显著之外,其他自变量之间的相关性都不显著。风格漂移变量(ms)与业绩排名在1%的水平上高度相关,但是与基金经理变动无关,同时与市场预期指标的相关性很大,这就为本文提出的假设1提供了初步经验证据。
四、结果与分析
1. 纵向收益率法下的分类
根据第三部分的研究设计,本文对基金进行了纵向收益率限制条件下的回归。分类的依据为各基金对6个风格资产的回归系数以及R2。为了说明分类的详细过程,本文列举了2006年业绩排名前10%基金的回归结果以及分类情况(见表5)。按照此种方法,本文对2006-2008三年的基金进行了分类(见表6)。从表6可以看出,基金存在风格集中的情况,2006 年以成长型(大+中)最多,占55.92%,2007年亦是成长型(大+中)最多,占54.29%,2008年则以价值型(大)为主,占33.90%。为了能够清晰的反映基金宣称类型与实际类型的差异情况,本文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了基金类型变动的比较表(见表7)。其中,表7的第一行是按照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上宣称的类型进行划分,共分为六类,第一列是表示未来不同的年份。表格中的数字表示在某一年度末基金的实际类型与比较期类型相比发生变动的基金数量占该类型基金总数的比例。例如表格7中的第二行和第六列交叉的数字为0.2857,表示属于收益型类别的基金总数中,在2006年末大约有28.75%的基金与比较期类别相比发生了变动。具体来看,2006年的成长型、2007年和2008年的平衡型以及2007年的价值型等都表现出了较高的类别变动比例,这也就说明了基金宣称类型与实际类型在不同年度存在显著的差异。
2.基金风格漂移影响因素分析
风格漂移解释模型的回归结果见表8。就模型的整体显著性水平来看,Log Likelihood数值都在600以上,最大的为626.05,最小的为608.28,因此三个模型整体上是显著的。在模型1中本文剔除了基金经理变动因素,只观察业绩排名和市场预期对基金风格漂移的影响程度,回归结果与预期符号一致,表明在考虑市场预期影响的前提下,业绩排名仍然在1%的水平上与风格漂移正相关,说明业绩排名越好、漂移越大。另外,四个考察市场预期的变量中除二级市场表现(mar)、银行间拆借利率(bank)外,均在10%的水平上显著。模型2只考虑了基金经理变动、市场预期对基金风格变化的影响,结果表明基金经理变动不显著,市场预期指标当中除了反映资金供求的因素(bank)以及银行间拆借利率(bank)不显著外,其他与模型1的结果相同。在模型3中,同时考察了市场预期、业绩排名和基金经理变动的影响,结果表明业绩排名仍然在1%的水平上显著,基金经理变动同样不显著,市场预期的显著性水平与模型1一致。因此,本文认为,我国基金投资风格漂移的主要原因在于前期业绩排名以及前期市场预期。此外,从模型3的显著性水平视角来看,前期业绩排名较前期市场预期更显著,表明在两个影响因素当中,基金风格漂移的现象更大程度上受到外界业绩排名的影响,这与本文的预测是一致的。假设1中的前两个因素得到支持,后一个因素未得到支持。
3. 排名两端基金的风格漂移差异
从表8可以看到,业绩排名对基金风格漂移程度显著正相关,也就是排名中名次越高,风格漂移程度也越高。对于假设2,本文的检验思路如下:考察排名前后10%的基金风格漂移变量Shtch(1年期)及lotch(3年期)的均值,对其进行T检验。该变量是一个2值变量,如果处于排名中的基金在下一年(或第三年)度末类别发生了变动(即基金所属分类)则定义为1,否则为0。基金排名采用Wind数据库提供的市场综合评级,通过对五家基金评级机构的基金评级求算术平均值后再取整得到的。如果排名两端的基金的Shtch / lotch均值有显著的差异,那么就表明位于两端的基金其风格变化程度是不同的。另外,检验中本文还分了两个时间区间:1年内、3年内,即比较1年内基金的排名变动、以及3年内基金的排名变动。对1年内基金风格漂移Shtch量的均值T检验结果见表9,3年内的结果见表10。从表9可见,排名后10%的基金与排名前10%的漂移变量Shtch的均值之差为0.25,反映出排名后10%的基金变动更加频繁,但显著性水平为0.28,即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都不显著。因此,本文得出结论,从1年期来看,排名前后10%的基金投资风格漂移情况没有显著差异。
表10描述了排名前后10%的3年期基金风格漂移均值T检验。从表中检验结果看,排名前10%的变量Lotch的均值与排名后10%的变量Lotch的均值之差为0.271,且在10%的水平上显著。这表明,从长期来看,排名靠前的基金投资风格策略的变动比排名靠后的基金程度更大。也就是说,排名靠前的基金可能具有较强的资产组合调整能力,比排名靠后的基金表现出更加活跃的风格漂移现象。由此可知,假设2成立。
4.稳健性检验
为了排除基金风格分类方法对研究结果的影响,本文在这里采用横向截面分类,选择了17个关键的分类指标,运用因子分析法从中提取了8个主因子。分类指标和因子分析结果如表11所示,其中表格中加星号的因子表示该指标与对应主因子之间是反向关系。最后通过聚类分析,把所有研究样本中的基金分为8种类型(表12)。在上述重新分类的基础上,本文重新考察了业绩排名前后10%的基金的风格漂移现象(表13)。从表中可以看出,1年期内业绩排名前后10%的基金风格漂移现象差别不大,但3年期内排名前10%的基金比排名后10%的基金发生了更大程度上的风格漂移。这同样证实了假设2,排除了分类方法的不同对研究结果的影响。
五、结论与评述
研究发现,基金投资风格有集中的趋势,并且实际的投资风格与宣称的类别有较大的偏离,基金存在一定的投资风格漂移现象。在风格漂移影响因素中,市场预期可以解释大部分基金的风格漂移的现象,前期的业绩排名的压力也解释了占比29%的基金风格漂移现象。然而,对于在欧美国家具有很好解释力的基金经理变动因素,在我国却不能很好地解释基金风格漂移。本文还发现,处于业绩排名前后10%的基金风格漂移程度不同,那些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从3年业绩来看表现出更为积极的风格漂移,体现出了基金经理的一些高业绩的资产配置能力。在业绩排名压力下,排名在前的基金采取了积极的变换投资风格的行为,这对基金投资者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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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实现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的主要手段,开展投资运营要求必须强化风险控制管理。本文针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风险控制,首先概述了社会保障基金概念以及投资运营现状,进而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系统地论述了强化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管控的几项措施。
关键词 :社会保障基金 投资运营 风险控制
一、引言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压力不断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问题越发突出。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上通货膨胀问题的加剧,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压力不断增加,迫切要求实现更高效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然而社会保障基金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储备基金,是确保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对社会保障基金进行投资运营,必须是以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稳定为前提,因此这就要求必须针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作管理,建立一套系统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可靠,真正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现状分析
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指为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而设置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涵盖了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基金以及社会福利基金,其中最为关键也是最主要的就是社会保险基金,由养老保险、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基金组成。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则主要是通过托管机构或者是社保投资专业机构将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股票、债券、不动产、基础设施等金融或者是事业投资参与市场资本运作的投资方式。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作主要是以银行存款以及购买国债为主,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上相对较为单一;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渠道正处于逐步拓宽的阶段,在股权投资以及股票投资方面比例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逐步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率的波动较大,主要是受到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但整体来说社会保障基金随着投资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整体平均收益率逐步呈上升趋势。
三、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防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两类,系统风险主要是由基本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包括市场、利率、购买力、政治因素等造成的风险问题,非系统风险则主要包括了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与经营风险等几类。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的管理上,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管理落后。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正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决策还主要是经验决策的模式,对于外部市场环境中的金融风险以及资本市场风险等还没有较好的防范控制手段,这对于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于银行存款或者是国债等低风险金融工具的情况下,不会产生较大影响;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多元化发展特别是在股权股票证券方面的投资,如果没有完善的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很容易威胁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
2.对于社会保障基金风险评价缺乏相应的量化指标。社会保障基金进行市场投资运营,所面临的投资风险逐步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我国在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风险防范管理上,缺乏系统全面的指标来对各种投资风险问题进行量化的评价,也无法准确的预估各种风险对社会保障资金安全性的影响程度,不能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提供合理的决策建议。
3.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监控管理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风险还没有形成系统的监控体系。在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监管控制方面,往往是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流程、渠道以及资金规模等进行监管,但是在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度量方面还较为薄弱,对于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的监控管理还处于相对较为迟钝的状态。
四、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研究
1.采取社会保障基金多元化投资战略防范投资运营风险问题。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于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范围作了明确的界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可以用于存款、购买国债以及包括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金融或企业债券在内的一些流动性相对较好的金融工具投资。鸡蛋不能装在一个篮子里,防范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风险应注重多元化的投资来分散风险,首先应该进一步的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渠道,在保持传统金融工具投资的基础上,进一步的进行延伸拓展,在一些资金需求量较大、收益相对较高的能源、交通、港口、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中进行投资,甚至可以参与一些大型央企国企的海外并购,进一步提高投资收益率。其次,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管理上应当合理的搭配投资期限,通常情况下投资期限越长收益越高但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因此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管理方面应该在满足社会保障基金流动性的前提下合理的组合短、中、长期投资。
2.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合理的风险预警模型,依靠全面的评价指标体系来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进行监管是防范控制社会保障基金运作风险的基本手段。在风险预警机制的具体运作过程中,首先应该建立社会保障基金风险预警管理信息系统,全面的收集、统计、分析、处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中的各项信息数据,并依靠数据分析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分析。在识别评价上,需要建立全面的权重适当、可量化分析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重点包括反映市场波动风险、通货膨胀风险、资产负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类评价指标体系,准确的对风险问题进行评价分析。进而准确的判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的发生概率、影响范围以及可能时间等,并通过不同投资风险的性质类别以及影响程度等进行针对性的防范,进而形成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的动态管理。
3.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活动的监管。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系的作用发挥是防范控制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最有效的手段。政府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监管的主体作用,充分运用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与银行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及时的掌握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执行情况、税收征管、资本金基础管理情况,监督基金投资的收支结余情况,确保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依靠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来防范风险问题。此外,在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风险管理方面,应该注重各种外部社会监督的利用,及时准确的将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以及收支管理情况等向外部社会公布,进而防范社会保障基金资金被挪用或者是不合理投资等有可能造成风险的问题发生。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基金参与到市场之中进行投资运作,势必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潜在风险问题,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可靠,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强化风险的防范控制管理,采取多元化投资,完善社会保障基金运作信息披露,加强外部监管,强化对社会保障基金投资风险的控制能力,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杨辉.中国社会保障基金多元化投资风险规避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