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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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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配给论文

第1篇

关键词:信贷配给;金融抑制;金融约束;信贷配给双重性

一、信贷配给及其西方经济学家对此的理论研究

信贷配给是信贷市场存在的一种典型现象,信贷配给理论是新凯恩斯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或许可与凯恩斯主义的有效需求原理相提并论”(傅殷才,1993)。现代信贷配给理论评述信贷配给是指贷款人基于风险与利润的考查不是完全依靠利率机制而往往附加各种贷款条件,通过配给的方式来实现信贷交易的达成。它表现为两种情况:(1)在对借款人信用评级基础上,一部分申请人可以得到贷款而另一部分则被拒绝,即使是后者愿意支付更高的利率也得不到贷款;(2)借款申请人的借款要求只能得到部分的满足。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信贷市场仅仅是利率机制在起作用,利率灵活的变动能够自动地调节信贷市场的供求关系,使信贷市场趋于均衡,而信贷配给仅是由于外部振动所引起的一种暂时的非均衡现象。下面我们介绍两种对信贷配给有不同看法的理论,用来说明我国信贷配给的双重特点。

20世纪70年代初期,麦金农和肖通过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压抑和金融深化模型(以下简称M-S模型),说明了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严重金融抑制是制约储蓄积累和经济发展主要障碍,概括地说,M-S模型明确了凯恩斯主义低利率刺激投资的政策模式在发展中国家的不适用性:即有管理的低利率必然会要求在有管理的信贷市场上进行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而信贷配给将使低效率的投资获得廉价的贷款,从而阻碍了经济增长。

麦金农和肖的理论认为,金融体系在国家控制下以配给的方式供应信贷,能获得信贷的多为享有特权的国营企业以及与官方金融机构有特殊关系的私营企业,而大多数的中小企业得不到金融机构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出现大量存贷差。但这些借款者的投资并不总是获得较好的效益。因此,信贷配给政策可能挤掉一些高效益投资项目,从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下降。

而对信贷配给现象作出更深入研究是斯蒂格利茨和韦兹。1981年,以斯蒂格利茨和魏斯为代表的新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从不完全信息市场的角度提出了“金融约束论”。他们认为金融深化论的假定前提为瓦尔拉均衡的市场条件,这在现实中难以成立。在斯蒂格利茨和魏斯的理论(以下简称S-W模型)中,论证了由于信贷市场上借款人在项目的风险收益水平及资金实际使用方面掌握着比银行更多的信息,因此,信贷市场上的信息必然是不对称的,由此而产生的“人为”的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就使得银行业无法完成对自身信贷资产的全部有效控制,信贷风险由此产生。信贷配给的出现,与利率的刺激效应和逆向效应有关。从信息不完全发生时期看,事前信息不完全是信贷交易发生前银行缺乏辨别顾客风险状况的充分信息,这时,如果银行在基础利率上增添“风险补偿费”使利率上浮,风险较大的借款人愿意接受贷款而不可能拖欠,比较安全的借款人往往放弃借款申请,这就是“逆向效应”;事后的信息不完全是由于监督成本高昂使得银行难以获得信贷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信息,接受较高利率的顾客在获得贷款后,必然追逐高风险项目,这就是“刺激效应”(即道德风险效应)。由于利率双重效应的存在,贷款利率的上升将促使信贷资产风险的增加和配置效率恶化。因此,银行应采用非价格手段来配给资金:当信贷市场上出现信贷需求大于信贷供给时,银行会把利率定在市场均衡利率水平之下,鼓励那些资信度高、只愿意以低利率借款的顾客借款,限制那些资信度低、愿意以高利率借款的借款者,以实现银行利润最大化,改善信贷资金配置效率。

由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借贷市场上均衡信贷配给可以实现。S-W模型强调了由于市场微观主体的逆向选择作用,存在着比瓦尔拉均衡更稳定的信贷配给均衡,它使得银行在信贷市场上可以通过利率的甄别机制(ScreeningDevices)来选择贷款对象(避免高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我国的信贷配给及其两重性

笔者对近几年中国商业银行利率变化和存贷差额数据进行统计并观察,发现有以下两个变化:从1996年起到2002年,央行八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利率从1996年的9.18%下降到2002年的1.98%,一年期贷款利率从1996年的10.98%下降到2002年的5.31%;我国金融机构信贷收支持续7年出现存差,而且存贷差额呈递增趋势,从1996年的7439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43585亿元。这两种变化完全符合麦金农和肖M-S模型中的信贷配给特征,说明在我国信贷配给现象确实存在。但笔者认为我国信贷配给的形成原因有两重性,兼具M-S模型和S-W模型所提出的信贷配给的成因,下面我们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本文所指的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一层意思是指:政府努力动员金融资源向有特权阶层的企业配给资金的麦金农和肖式的“政府主导型”信贷配给,很显然,第一层信贷配给是一种计划经济体制行为。

这一点可以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构成上看出,笔者首先把全国的企业类型分为两大类: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其中包括集体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股份制经济和其他经济),然后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金额中的信贷又细分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信贷额,这样计算1996年到2002年7年间的数据,我们发现从1996年到2002年国内贷款总额增长了将近2倍,但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从中获得贷款额比例很不均衡,虽然非国有经济获得贷款的比重在加大,但一直到2002年,国有经济从国内贷款中还获得了56.26%的份额,仍然占到一半。而且国有经济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政府通过银行转贷给对国企的预算内资金。我国信贷配给第一个特性形成的原因在于:(1)我国的金融体制依附并服务于经济体制,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要优先考虑对国有经济的扶持与发展,在国有经济尤其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出现困难时,政府通过金融和财政加大对其的投资力度也就不足为奇了。(2)计划经济体制下国企不光担负经济任务还有许多社会功能:国企必须对地方经济增长,雇员和退伍军人安置等问题负责,同时履行许多“政治任务”。经济转型时期的国企改革就是要企业甩掉这些“包袱”,轻装上阵,其中包括:下岗分流冗员,医疗、住房等福利费用的削减等等。那么这部分改革成本在国家出于安定团结的政治目的,要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现代化企业的建立要求他们随时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的投入,但在国企效益好转有盈余资金支付这些开支前,政府作为他们的所有者,肯定要从资金上加以支持。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在财政无力负担或“赤字”财政亦无成效的情况下,国家必然转而求助于金融体系,即对国有经济进行信贷扶持。

我国信贷配给双重性的第二层意思是指斯蒂格利茨等提出的“市场主体型”信贷配给,它体现的是发展中国家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微观主体行为的增强。这一点可从我国近年来金融机构存差日益扩大,银行“惜贷”看出,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在选择授信对象过程中的主体性在加强。但是从数据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金融机构主体行为增强主要表现在:对非国有经济信贷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第二个特性形成的原因是:(1)近年中国金融改革步伐加大,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大幅削减人员,精简机构,消化不良债权,为早日上市融资创造条件。这样,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形成了具有一定市场行为的相对独立的主体,它们需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决定贷款时必须考虑一定的自身利益。(2)民营经济融资信息渠道不畅。这种状况主要表现在银行对申请授信的中小企业既没有充分的时间又没有合适的渠道进行了解,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因为民营经济数量大,情况千差万别,难以达到“完全信息”。中国私营企业共有150万个,占注册登记的工业企业的99%,且分布的行业、地区,自身规模、产品状况等情况十分复杂,这就限制了银行对民营经济的授信;二是有些信息本身就缺乏,无从获得。例如:竞争力、成长性等决定银行授信行为的有关民营经济发展前景的信息,当前对民营经济的评估不仅缺乏,而且信息的确难以获取;三是很多民营经济成立的时间短,其信息的真实性难以甄别,尤其是民营经济的信用度和信用史无法给银行以可靠的保证,使银行对民营经济授信“望而却步”。

三、结论及建议

第2篇

一、从项目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首先对项目选择风险进行分析。假定一个企业决策者有优、劣两个项目可供选择,优项目可以按概率PG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G;劣项目可以按概率PB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B,那么优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GG,劣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BB。项目的好坏取决于预期收益水平,而并非取决于项目的单位投资产出。一个预期收益高的项目即使其单位投资产出低也是一个优项目,而一个预期收益低的项目即使其在低概率成功条件下能获得高产出也只能是一个劣项目。由于银行是从项目投资者处获得固定收益,因此,从银行的角度考虑,它当然希望所有的投资者都选择优项目。

但是,从企业管理者角度而言,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完全遵从银行的意愿。在银行不监管企业使用贷款R的前提下,企业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自觉地选择优项目,即PG(G-R)>PB(B-R)(1)

对式(1)进行变换可得:R<RC=(PGG-PBB)/(PG-PB),其中RC是企业选择优项目和劣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它意味着银行为了避免企业选择劣项目而把贷款的数量控制在RC以内。但是,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计算RC谈何容易,银行不可能了解所有企业的所有可选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也不可能了解所有项目成功的概率,所以银行往往预先设定一个合理的预期收益E=P′N′。

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优项目,故在开始阶段,银行预期收益E随R的增加而增加;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劣项目,而劣项目成功的概率PB极小,所以银行会选择一个适当的信贷量RS,它是一个与预先设定的预期收益E相对应的信贷量RY很接近的数量,用公式表示为:RS=RY+ε,ε是一个很小的正数,以保证RS不能大于RC。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控制对借款者的满足度(即信贷配给)来控制借款者的道德风险。

二、从企业贷款偿还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假设企业从银行得到利率为r、数量为R的贷款,企业的投资收入为贷款数量R的函数f(R)。那么,企业在单位时间的静态利润可用下式表示:л=f(R)-(1+r)R≥0(2)

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f(R)<(1+r)R,企业将无力偿还贷款,此种情况并非贷款还款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风险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选择了劣项目。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支付本金和利息与不偿还成本有如下关系:f(R)>(1+r)R>Cno,即R>Cno/(1+r)(3),其中,Cno是不偿还成本,则企业会选择不偿还策略。

上述方程反映了企业是否偿还贷款的经济决策过程。方程(2)表明企业偿还贷款的条件是企业要有正的现金收入,投资收入要大于本息之和。因此,对银行而言,选择贷款项目的首要条件是利润为正。方程(3)表明银行要消除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风险,应使信贷总量少于Cno/(1+r),也就是使信贷总量少于企业不偿还成本的贴现值。因此,分析和观察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就成为银行决定信贷配给额度的重要因素,它决定了企业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数量。

对于银行而言,面临不偿还风险的情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品的市场机制,抵押品的专用性强(多数企业以厂房、设备作抵押),最严重的是有的银行在信贷时没有索取抵押品,导致在企业不偿还信贷时无法对企业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借款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债务。如果银行决定将贷款不能收回的信息私有化,企业所面临的机会成本将更小,企业的损失也会低于债务赖账所带来的损失。债务赖账将使债务人失去继续融资的机会,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不存在有效的信息共享,企业实际上还存在其他融资机会。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上述不利情况,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信贷的企业提供抵押品。抵押品的作用在于它提高了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机会成本。

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成本(Cno)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失去抵押品价值;二是失去再融资机会的可能性;三是受债权人的惩罚。用数学公式表示为:Cno=aA+PL+F。

其中:A—抵押品的折旧价值;

a—抵押品拍卖时的折旧系数;

P—无法再次融资贷款的可能性;

L—企业预期的未来信贷融资额;

F—银行对企业采取惩罚行为时发生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进行法律诉讼时的支出以及败诉后被迫偿付的数额。

在不偿还成本中,A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前可以选择或谈判的内容。如果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大于银行信贷本身(1+r)R,而且进行拍卖使得折旧系数较大,则银行面临不偿还的风险较小。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PL项的数值越大则企业的不偿还成本越高。PL项中的因素P和L对银行和企业而言,如果金

融机构存在信息共享,则P值将会很高,这样,对于一个较高的L值,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将较高。但是,如果银行间不存在信息共享,如果面临贷款损失的银行试图将损失转嫁给其他的银行,则P值将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P对整个银行业是一个外生变量,对单个银行则可能是内生变量。L对企业来讲似乎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际上L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再次的信贷额仍然需要新的抵押品,因此,这一变量对企业而言并非外生变量。不偿还成本中的第三项因素F对企业和银行均是内生变量,它取决于法律体系的效率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在分析企业不偿还成本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银行在面临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时可以采取的策略有两种:第一种是进行信贷配给,即按照Cno既定的数额控制信贷总量,即控制方程(3)中的数额;第二种是银行试图影响Cno的成本。所以,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面临的道德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信贷配给的产生。三、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企业的项目选择与贷款偿还选择等道德风险导致了信贷配给现象的产生。如果能够消除道德风险,那么信贷市场就能够达到瓦尔拉斯均衡(即市场体系中的所有市场通过价格运动而使供求达到均衡,在均衡状态下,经济行为人都唯一地根据价格信号做出自己的行为决策,它撇开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时间调整过程并假定这种过程是瞬间完成的),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即生产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如果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或财富分配的方法,已经不可能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更好)。防范信贷市场上道德风险的措施有:

1.加强企业资信评级和贷款的评估,尽量减少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要强化信用观念,不仅要把个人信用看成一笔无形资产,而且要尽力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对逃避债务的企业,企业之间要联合制裁,停止对其提供商业信用。政府要加强企业对会计报表的约束力,整治信用环境,重视发挥行政手段,把信用评估列入企业的业绩考核。

第3篇

首先对项目选择风险进行分析。假定一个企业决策者有优、劣两个项目可供选择,优项目可以按概率PG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G;劣项目可以按概率PB获得每单位投资产出B,那么优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GG,劣项目的预期收益就是PBB。项目的好坏取决于预期收益水平,而并非取决于项目的单位投资产出。一个预期收益高的项目即使其单位投资产出低也是一个优项目,而一个预期收益低的项目即使其在低概率成功条件下能获得高产出也只能是一个劣项目。由于银行是从项目投资者处获得固定收益,因此,从银行的角度考虑,它当然希望所有的投资者都选择优项目。

但是,从企业管理者角度而言,它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并不完全遵从银行的意愿。在银行不监管企业使用贷款R的前提下,企业只有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才会自觉地选择优项目,即PG(G-R)>PB(B-R)(1)

对式(1)进行变换可得:R<RC=(PGG-PBB)/(PG-PB),其中RC是企业选择优项目和劣项目的贷款临界债务量,它意味着银行为了避免企业选择劣项目而把贷款的数量控制在RC以内。但是,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社会中,计算RC谈何容易,银行不可能了解所有企业的所有可选项目的预期收益水平,也不可能了解所有项目成功的概率,所以银行往往预先设定一个合理的预期收益E=P′N′。

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优项目,故在开始阶段,银行预期收益E随R的增加而增加;当贷款数量R>RC时,企业会选择劣项目,而劣项目成功的概率PB极小,所以银行会选择一个适当的信贷量RS,它是一个与预先设定的预期收益E相对应的信贷量RY很接近的数量,用公式表示为:RS=RY+ε,ε是一个很小的正数,以保证RS不能大于RC。这实际上就是通过控制对借款者的满足度(即信贷配给)来控制借款者的道德风险。

二、从企业贷款偿还选择角度看信贷配给

假设企业从银行得到利率为r、数量为R的贷款,企业的投资收入为贷款数量R的函数f(R)。那么,企业在单位时间的静态利润可用下式表示:л=f(R)-(1+r)R≥0(2)

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f(R)<(1+r)R,企业将无力偿还贷款,此种情况并非贷款还款的道德风险,引发这种风险的原因可能是企业选择了劣项目。如果企业的投资收入、支付本金和利息与不偿还成本有如下关系:f(R)>(1+r)R>Cno,即R>Cno/(1+r)(3),其中,Cno是不偿还成本,则企业会选择不偿还策略。

上述方程反映了企业是否偿还贷款的经济决策过程。方程(2)表明企业偿还贷款的条件是企业要有正的现金收入,投资收入要大于本息之和。因此,对银行而言,选择贷款项目的首要条件是利润为正。方程(3)表明银行要消除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风险,应使信贷总量少于Cno/(1+r),也就是使信贷总量少于企业不偿还成本的贴现值。因此,分析和观察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就成为银行决定信贷配给额度的重要因素,它决定了企业可从银行获得贷款的最大数量。

对于银行而言,面临不偿还风险的情形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处置抵押品的市场机制,抵押品的专用性强(多数企业以厂房、设备作抵押),最严重的是有的银行在信贷时没有索取抵押品,导致在企业不偿还信贷时无法对企业进行惩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借款实际上有些类似于债务。如果银行决定将贷款不能收回的信息私有化,企业所面临的机会成本将更小,企业的损失也会低于债务赖账所带来的损失。债务赖账将使债务人失去继续融资的机会,但是,如果债权人与其他债权人不存在有效的信息共享,企业实际上还存在其他融资机会。因此,为了避免出现上述不利情况,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信贷的企业提供抵押品。抵押品的作用在于它提高了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机会成本。

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的成本(Cno)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一是失去抵押品价值;二是失去再融资机会的可能性;三是受债权人的惩罚。用数学公式表示为:Cno=aA+PL+F。

其中:A—抵押品的折旧价值;

a—抵押品拍卖时的折旧系数;

P—无法再次融资贷款的可能性;

L—企业预期的未来信贷融资额;

F—银行对企业采取惩罚行为时发生的成本支出,这部分支出通常包括进行法律诉讼时的支出以及败诉后被迫偿付的数额。

在不偿还成本中,A是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前可以选择或谈判的内容。如果这部分资产的价值大于银行信贷本身(1+r)R,而且进行拍卖使得折旧系数较大,则银行面临不偿还的风险较小。在其他因素一定的情况下,PL项的数值越大则企业的不偿还成本越高。PL项中的因素P和L对银行和企业而言,如果金融机构存在信息共享,则P值将会很高,这样,对于一个较高的L值,企业的不偿还成本将较高。但是,如果银行间不存在信息共享,如果面临贷款损失的银行试图将损失转嫁给其他的银行,则P值将会很低。在这种情况下,P对整个银行业是一个外生变量,对单个银行则可能是内生变量。L对企业来讲似乎是一个外生变量,但实际上L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变量,在正常情况下,获得再次的信贷额仍然需要新的抵押品,因此,这一变量对企业而言并非外生变量。不偿还成本中的第三项因素F对企业和银行均是内生变量,它取决于法律体系的效率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因素。

在分析企业不偿还成本后,得出的基本结论是,银行在面临企业选择不偿还策略时可以采取的策略有两种:第一种是进行信贷配给,即按照Cno既定的数额控制信贷总量,即控制方程(3)中的数额;第二种是银行试图影响Cno的成本。所以,由于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面临的道德风险较大,从而导致信贷配给的产生。三、建议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由于企业的项目选择与贷款偿还选择等道德风险导致了信贷配给现象的产生。如果能够消除道德风险,那么信贷市场就能够达到瓦尔拉斯均衡(即市场体系中的所有市场通过价格运动而使供求达到均衡,在均衡状态下,经济行为人都唯一地根据价格信号做出自己的行为决策,它撇开从非均衡到均衡的时间调整过程并假定这种过程是瞬间完成的),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境界(即生产资源的配置和财富的分配如果已经达到这样一种状态,任何重新改变资源配置或财富分配的方法,已经不可能不使任何人的处境变坏的情况下,使任何一个人的处境更好)。防范信贷市场上道德风险的措施有:

1.加强企业资信评级和贷款的评估,尽量减少银行与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企业要强化信用观念,不仅要把个人信用看成一笔无形资产,而且要尽力维护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对逃避债务的企业,企业之间要联合制裁,停止对其提供商业信用。政府要加强企业对会计报表的约束力,整治信用环境,重视发挥行政手段,把信用评估列入企业的业绩考核。

第4篇

摘要:本文从资金供求中占据主动地位的银行视角出发,研究了大企业和小企业各项贷款总额对银行利息收入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银行贷款给大企业比小企业更能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规模较大的企业具有贷款的规模效益。本文的结论为商业银行小企业银行信贷配给原因提供了经验证据,并提出了进一步提高小企业融资效率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 :小企业融资信贷支持利息收入规模效益

1 概述

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来已久,融资难的问题成为制约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国内外学者在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研究成果集中在信息不对称、银企关系、银行规模结构等方面。国外学者在抵押贷款、S-W 模型的修正、银企之间的互动关系等诸多方面对信贷配给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Bester,1985;De Meza&Webb,1987;Diamond,1989)。我国学者主要从与中小企业融资相关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进行理论和实证分析。如邓超等(2010)认为关系型贷款是大银行与小企业的最佳结合路径,大银行发放关系型贷款具有多种优势,银企之间的长期合作可以为银行带来潜在的收益。

从小企业融资的实践经验来看,银行信贷仍是小企业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而目前的研究多是从企业和政府视角出发来研究融资难的原因,而在小企业和商业银行的博弈中,小企业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从资金供求中处于主动地位的商业银行的角度识别和规避风险已经成为解决小企业发展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本文选择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出发,运用计量经济学工具进行实证研究,结合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现状分析小企业贷款风险的具体因素,探讨信贷配给的原因,为破解小企业信贷融资困境提供崭新思路及其现实途径。

2 实证分析

2.1 数据来源

净利息收入是商业银行利润的主要构成部分。净利息收入由利息收入减去利息支出构成,而利息支出相对固定,因此可以通过对银行向企业放贷的利息收入,来研究小企业和大企业对银行利润的影响,从而通过银行视角分析银行对小企业信贷配给的原因。本文实证研究的样本数据来源于某商业银行2008 年1 月-2011 年12月的月度数据,主要来自银行资产负债表、会计月报表、各项财务执行情况表、信贷收支日报和基础指标日报等相关报表。

2.2 模型构建和数据分析

根据以上分析,建立以下模型进行分析:

Y=β0+β1*X1+β2*X2+ε其中,X2 为定性变量,表示企业贷款类型,大企业取1,小企业取值为0;Y 表示银行对企业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在公式中表现为被解释变量(企业贷款总额)样本观测值的n*1 阶列向量,ε 表示随机误差项的n*1 阶列向量。相关数据的描述统计量见表1。

表1 大企业与小企业各项贷款描述统计量

单位:万元

从表1 分析,银行对大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最大值为8713 万元,最小值为1119 万元。大企业利息收入的标准差系数为0.456,较小企业低0.045,说明大企业利息收入较小企业稳定。

2.3 实证结果分析

对大企业和小企业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各项贷款总额,进行分析,结果见表2。

表2 大企业与小企业利息收入回归结果

从表2 回归结果分析,X1 和X2 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R-squared 为0.672,X1 系数为正,表明企业的贷款总额对贷款利息收入有显著的影响。X2 的系数为正,则表明银行大企业的贷款总额比小企业贷款总额对利息收入影响更为显著,即银行贷款给大企业比小企业更能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规模较大的企业具有贷款的规模效益,其贷款规模越大,银行所能获得的边际利息收益率也就相应地越高。

3 政策建议

3.1 国家应该加强监管,提升银行对小企业融资的科学化管理水平

在宽松货币政策下,面对贷款的规模和数量在短期内快速增长,部分商业银行管理粗放,因此,监管部门应当敦促商业银行严守贷款新规,从改造审贷流程等方面全面落实各项贷款规定,将授信级别细化,对贷款质量采取精细管理,引导小企业优化财务管理制度。

3.2 探索并试行针对小企业信贷的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当地放宽小企业融资业务的申请门槛,广泛拓展适合小企业融资的各种渠道,通过颁布规范、条例,给予适当补贴等激发商业银行向小企业贷款的动力。

3.3 架构中小企业融资专门机构和组织框架

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融资专营机构,负责全面落实利率风险定价、高效贷款审批等,逐步实现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科学化、高效化,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3.4 借助行业协会搭桥融资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业协会的发展非常迅猛。这些商会成立的其中一项重要目的就是为各个会员企业解决经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等实际问题。这种银行联手协会的模式,有助于解决小企业融资难中信息不对称、可抵押资源缺乏的难题。

参考文献:

[1]黄双凤.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及其出路[D].湖南师范大学,2013.

[2]吕慧君.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3.

[3]陆克发.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原因分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1(25).

作者简介:

第5篇

【关键词】 家庭特征; 金融机构; 信贷配给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07-0053-04

一、引言

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导致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贷配给是一个普遍现象(Jaffee & Russlle,1976;Stiglitz & Weiss,1981;Williamson,1988)。近年来,国内学者对金融信贷配给研究主要围绕信贷配给对农村经济和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来展开。其中,研究信贷配给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主要从对经济发展的意义、造成的经济影响等方面(林毅夫,2000;徐忠、程恩江,2004;钟笑寒、汤荔,2005;张龙耀、江春,2011)。研究影响农村信贷市场主要从微观角度展开实证研究(朱喜、李子奈,2006;褚保金等,2009;李庆海等,2012)。

这些研究无疑非常重要,它们有助于我们了解农村金融市场,特别是正视信贷市场的现状,并为破解当前农村金融困境和寻求合适的改革方案提供了思路。但是这些研究没有很好地探讨申贷农户的家庭特征与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行为的关联性。事实上,申贷农户的家庭特征是正式金融机构作出信贷供给行为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金融机构在贷款发放前,都要依据申贷农户的家庭特征及以往的信贷记录对申贷农户的信用进行审查,如果信用审查结果不好,金融机构自然会对农户进行信贷配给并据此确定信贷配给的程度。基于此,本文将尝试弥补这方面的空白。

二、理论模型

四、实证分析

(一)数据说明

数据来源于2011年初笔者在山东泰安农村地区收集,采用了三阶段分层抽样策略。第一阶段,按照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采取分类抽样的方法,随机选择了山东泰安的两个乡镇,分别是满庄镇和伏山镇;第二阶段,在每个所选的乡镇中再随机抽取两个村,共计四个村,分别是满庄镇的曹家寨村和新庄村,伏山镇的马家庙村和朱家庄村;第三阶段,在每个被抽取村庄中随机选择50~70户农户发放问卷或入户调查,共问卷220户。数据库中,收集了这些农户2006—2010年间的金融信贷活动、家庭基本情况等方面的经济社会数据。这些农户中,未参与金融信贷调查、未在2006—2010年间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农户有30户,在此期间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的190户农户中有19户提供的信息不全,因此,本文分析中将这些农户剔除掉。最终本文采用的样本农户为171户。其中,102户遭受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占总样本的59.6%,这同我国大部分学者的研究,即中国农户受到信贷配给的程度至少在50%以上的情况相吻合(田俊丽,2006)。在遭受信贷配给的农户中,84户遭受完全信贷配给,占总样本的49.1%;18户遭受部分信贷配给,占总样本的10.5%,这表明农户遭受的信贷配给主要是完全信贷配给,这一点也同国内许多学者(例如李庆海等,2012)的调查相类似;其余69户的信贷申请均获得满足,不存在信贷配给。

(二)变量选择

本文所用的被解释变量是:信贷配给的程度是多少?这一变量是连续变量(Continuous Variable),用Level表示。解释变量反映农户的家庭特征,主要有:(1)农户自有的土地规模(Land)。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承包的土地规模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衡量信贷农户的期望收益。(2)农户信贷前的家庭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Asset),包括房屋,土地,银行存款,农机具,农产品等。家庭资产值越大,其可被用作抵押、担保的资产就越多,农户受到信贷配给的可能性越小。(3)户主的受教育水平(Education),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信贷申请农户家庭的综合能力。(4)户主的性别(Gender)也是非常重要的变量,国外学者Fletschner & Kenney(2011)的调查研究发现,女性借款者信用往往好于男性借款者,因此,户主为男性的家庭可能较户主为女性的家庭更容易遭受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5)户主的年龄(Age),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农户家庭的家庭结构,农户的家庭结构越年轻,其农业生产能力和效率相对要好些,从而较少遭受信贷配给。(6)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总数(Labor1)。显然我国目前劳动密集型的农业生产方式决定了一个家庭劳动力越充裕,农业生产的期望收益才会越高。(7)农户家庭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labor2),外出务工劳动力越多意味着农户家庭收入来源越多,抗击风险能力就越强,有助于信贷的偿还。(8)农户家庭无劳动能力成员总数(Nonlabor)。相对于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通常意味着无法创造财富。因此,家庭成员中无劳动能力成员人数越多,就意味着家庭消费支出越大,这样的家庭遭受信贷配给的可能性也越大。(9)户主是否具有非农专业劳动技能(Skill)。作为一家之主,在我国农村地区户主通常意味着家庭经济的顶梁柱,因此户主具有非农的专业劳动技能意味着这样的家庭获取财富途径和手段多元化,这样的家庭也可能较少遭受信贷配给。表1给出了所有变量的定义、说明及统计特征。

(三)实证结果分析

农户家庭特征对信贷配给程度影响的估计结果见表2。实证分析表明信贷申请农户家庭自有土地面积(land)对金融机构信贷配给度有极显著的负向影响,即农户家庭自有土地面积越大,遭受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程度的概率越小;农户家庭自有土地面积越小,遭受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程度的概率越大,这与褚保金等(2009)和李庆海等(2012)的研究结论一致。他们的经验分析表明农户的耕地面积对其受到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的概率有统计上显著的负向影响。同时,这一发现也说明金融机构对信贷资金的供给更倾向于种植大户。另外,户主的年龄(age)对金融机构对其的信贷配给程度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即户主年龄越大,越容易遭受信贷配给;户主的年龄越小,越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信贷供给,这与褚保金等(2009)和朱喜等(2009)的研究结论一致。他们发现农户户主的年龄对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决策有显著的负向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农户的其他家庭特征变量如户主的教育水平、年龄、是否具有非农专业劳动技能,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非农劳动力人数和无劳动能力人数等对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程度的影响不显著,这反映出调查地区的正规金融机构对上述变量不敏感,可能的原因是正规金融机构并没有把向农户提供贷款真正作为自己的经营方向,而且其在信息收集成本方面也较高,因此没有动力去了解或评估样本农户的信用状况。

农户的家庭资产市场价值大小也没有显示出显著性,这虽与以往的研究结果显著反映了家庭资产价值越高的农户很少遭受信贷配给不同,但却暗示调查地区样本农户的家庭资产价值主要由其拥有的土地和建于宅基地上的住房市价构成的事实。由于中国农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正式金融机构无权在农户违约时没收其土地和宅基地(含住房),因此,土地的抵押功能基本无法实现,因而无法提高金融机构的资金供给意愿。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运用山东泰安地区农户调查数据分析了农户家庭特征对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程度的影响。本文发现,样本农户中有59.6%受到了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配给;户主的年龄和农户家庭自有的土地面积对金融机构信贷配给程度分别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和负向影响,其中,农户家庭自有土地面积有着极显著的影响(1%水平显著)。因此,在农村地区,能够减低农户受到信贷配给的最重要因素便是农户自有的土地面积,这一代表农户未来收益率的数值越大,越能降低农户受到信贷配给的概率。

本文的结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提供了重要启示。未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深化离不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我国当前法律明确禁止农业用地和宅基地进行抵押或者转让,这导致农户在信贷申请中能够提供给金融机构的抵押物相当有限,以至于相当部分涉农贷款只能开展小额信贷业务,虽然此类金融产品符合我国农村基层的信贷生态环境,但从建立现代金融业的理念看其成本收益比不佳,而且无法满足种养大户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对资金的有效需求。因此,如果允许农户将土地作为抵押品进行融资,那么金融机构会更主动地开展涉农贷款业务,因为相对于其他抵押品而言,土地无论是在价值稳定性还是市场接受程度上都较高,能极大地降低银行的信贷管理风险,进而可以发展出具备可持续性的农村金融商业模式。总之,鉴于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配给现象依然严重,除了继续加大农村金融体制自身改革以外,农村金融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也需要同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结合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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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朱喜,马晓青,史清华. 信誉、财富与农村信贷配给:欠发达地区不同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行为研究[J]. 财经研究,2009,35(8): 4-14.

[11] 李庆海,李锐,汪三贵. 农户信贷配给及其福利损失:基于面板数据的分析[J].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2(8): 35-48.

第6篇

关键词:信贷配给 信息经济学 不对称信息

关于信贷配给现象的描述,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凯恩斯在1930年出版的《货币论》中强调“未被满足的借方需求”是影响投资流的重要因素。战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居于主流经济学核心地位的“可贷资金”范式,简单地把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形作为“信贷配给”。类似的定义还有“均衡配给”和“动态配给”。关于信贷配给定义的这个说法在20世纪70年代之前较为通行。这个定义仍然因循了传统的供给――需求范式。

上世纪70年代末以后,根据信息不对称范式和合约理论,经济学家对于信贷配给有了新的认识,认为均衡信贷配给是当借方的借贷需求即使在满足贷款合约中所有的价格和非价格条件的情况下也得不到满足。更宽泛的定义如,信贷配给指的是这样一种情形,由于市场利率低于市场出清的瓦尔拉斯均衡水平,信贷市场上出现了超额需求。下面结合我们的研究思路整理了已有的几个信贷配给成因理论。

一、非均衡的信贷配给

在早期的研究中占重要地位的可贷资金理论在解释信贷配给现象时,把发生在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配给行为归结于银行无法在上游资金市场上获得足够的资金,从而在下游的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资金市场上无法满足借款人的借款需求而被迫采取的行为。

20世纪60年代后兴起的“金融抑制”学派通过考察发展中国家的情况提出了独到的看法。他们认为,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赶超战略和重工业化政策下,政府对金融市场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干预,对国家试图扶植的投资项目采取优惠利率等措施,对其他的项目或者直接拒绝其贷款申请,或者在贷款数额和利率上施以苛刻的要求。

这两种解释都把信贷配给的原因归结到市场之外的因素,将政策的影响放在首要地位。这种解释同战后流行的凯恩斯主义思想有一定的共通之处。

二、均衡的信贷配给

尽管信贷配给的非均衡解释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被认为是对信贷配给的最合理的解释,但这种解释“毕竟有悖于经济学传统的‘最大化’范式”,许多经济学家做了相当多的努力试图回答“信贷配给究竟是不是理性的”这个问题。

最早试图回答这个问题的是Hodgman。他从信贷风险入手构建了第一个均衡信贷配给的模型,在假定借贷双方的信息完全相同,同一时间市场上只有一个借贷的标准合约的情况下,利率的上升,带来的预期收益和借款人违约概率的递增反映在信贷市场的供求曲线上,表现为“后向弯曲”的供给曲线。于是可能出现资金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不相交,也就是资金需求始终高于资金供给的情形。当面临过度需求时,银行必须有一种方式能够给借款人排队,于是就出现了配给。在Hodgman的基础上考察并且发展出了“红线注销”的理论解释。

另一种解释从银行和借款人的关系入手。用银行和借款人的关系解释了为什么银行会对一些借款人提供低于市场出清水平的利率。在这些模型中,假定借款人在银行拥有长期连续的存款账户,因此这些借款人得到了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优先权。进一步的解释如,银企之间的长期关系是一个隐性合约,银行给予企业较低的利率,换取长期的合作关系,一方面是因为银行可以从同企业的其他业务中获得收入;另一方面是因为获取一个新的借款人的信息是有成本的。企业则在这种长期的隐性合约中获得未来资金需求增加时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贷款的承诺。

还有的理论认为信贷配给是一种价格歧视,垄断的银行通过将不同的借款人按照不同的标准分成不同的组,对不同的组要求不同的利率来最大化银行的收益。他们认为,当存在对垄断的管制(例如利率上限)时,某些组里被银行认为高于平均风险的成员,这些借款人就可能面临信贷配给。更一般地,这种配给只要面临着制度上的限制从而银行无法设置差别利率时,配给都可能出现。

三、不对称信息与信贷配给

根据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信息不对称所发生的阶段来分,信息经济学对信贷配给的成因的解释可以分为三种:事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结果是逆向选择;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结果是道德风险;事后信息不对称,这种情形通常用事后有成本的状态检验来解释。值得指出的是,当引入信息不对称假设后,传统的瓦尔拉斯均衡的概念已经无法解释新的现象。这是因为瓦尔拉斯均衡的市场中,假定了所交易的产品的价格仅仅同交易的数量发生关系,所有的交易品都是同质的,或者至少在时间序列上是相同的。然而在信息不对称的信贷市场上,信贷合约的质量在签订合约时是未知的,而只能在未来履约时显现。于是,信贷合约的质量对于银行或者贷款一方来说是不确定的,换而言之,信贷合约的质量不仅仅同利率有关,同时也同合约条款的规定以及各方履约行动有关。因而,在解释信贷市场的均衡时,必须引入新的概念。博弈论的发展为信贷配给理论提供了新的均衡概念。如上面所提到的,信贷市场的交易包含着从缔约到履约,是一个过程。在一般的商品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过程只包括了谈判缔约到交割,相对来说,这个过程比信贷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交易要短。信贷市场的交易实际上是多时期的行为,因此,序贯均衡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学者应用于研究中。这个解概念比纳什均衡更强,它不仅要求在最后一个时期双方战略是均衡的,更要求在每一个时期双方的行为都是均衡的,或者简单的说要求借贷双方的行为在整个时间序列上都是理性的。分离均衡和混同均衡也是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两个概念。

80年代以后的研究,实际上是成因和解决方法相结合的研究,在这些文献中,侧重于考察不同假定下信贷市场上是否能出现分离均衡。显然,如果在某种合约安排下信贷市场呈现出分离均衡的话,信贷配给现象就找到了解决方法。

在信贷市场上引入信息不对称假设的努力最早由Jaffee和Russell做出,之后Stiglitz和Weiss(简称SW模型,下同)的模型为未来该领域的发展打下了框架,信息不对称假设下的信贷配给模型在前两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的模型可以以这个模型为基准。作为最早的讨论均衡条件下信贷配给的模型,SW模型是开创性的,同时也是不完善的。首先,模型假定抵押为零或者在一些版本中被外生决定了,借贷成为完全或者大部分的信用借贷,这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模型的适用性;其次,模型在对不同项目的风险度量和排序上采用了一阶随机占优,将不同的项目按照预期收益分组,这实际上将其他的可能用于鉴别和分组的特征排除在外,这一点受到了许多批评。如Riley认为,根据SW模型的逻辑,只要能够将不同的借款人分成更小的几组,那么当小组分得非常细小时,信贷配给反而不复存在。对于Riley的这个评论,Stiglitz和Weiss回应说,他们的模型仅仅表明一种可能性,换而言之仅仅是必要性而不是充分性。

作为对SW模型的扩展,Bester将抵押作为一个内生变量引入了模型。Bester考察了当借款人风险中性时以利率和抵押为两个内生化的同时发生变动的变量去鉴别借款人类型的情形。Bester的思路是,如果摒弃外生的标准化合约,而采用内生化利率和抵押的贷款合约之后,借款人的自选择作用能够将不同类型的借款人分离出来,即存在分离均衡,那么信贷配给可能就不存在;但是倘若存在的是混同均衡,那么银行随机化选择贷款对象从而配给掉其他看起来一样的贷款申请者,即信贷配给就是合理的。Bester认为,高风险的借款人总是倾向于“低抵押高利率”的合约,而低风险借款人则偏好“高抵押低利率”的。在这个模型中,Bester指出了在使用更多的鉴别信号的情况下,这两种均衡都可能出现,无疑这个假说对信贷配给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指出了未来的发展方向,然而可惜的是Bester并没有对均衡的存在性做出证明。

尽管后来的一些研究都声称通过利率和其他一些信号能够实现分离均衡,但是信号传递中分离均衡的存在性还是有待证明的。当存在多维信号传递时,均衡的存在性变得非常复杂。一维信号传递模型区别不同类型的个体是通过假定不同个体在传递同一个信号时所付出的成本不同实现的,把信号传递从一维扩展到多维,问题变得非常复杂。现有的结果只能证明,多维信号传递的分离均衡仅在信号传递的成本函数为连续拟凸型时才可能存在。

道德风险的概念最早在研究健康保险市场的文献中提出。在信贷市场上的应用最早在SW模型中。利率一方面对借款人有一个甄别作用,另一方面利率也影响了借款人借款后的行为。银行对借款人得到贷款以后的行动没有或者只有有限的控制,于是就存在道德风险问题。对于道德风险对信贷配给成因的讨论基本上是一致的。引入抵押条款以后,违约的可能性随着抵押品价值的提高而下降,即借款人会选择低风险项目。也就是说,抵押降低了借款人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另一个研究的路径是有成本的状态检验,这条研究路径由Townsend1979年的论文开创。他们认为,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固然是信贷配给的重要原因,借贷合约的条款,特别是当借款人违约时的安排也是非常重要的。从这个角度而言,如果某个项目未来收益的分布对于借贷双方是共同信息,同时所有的借款人是同一的(在SW模型中,借款人被假设为不一致的,借款人知道自己的类型而贷款人不知道,于是对于某个项目的可能收益对于双方而言就是不对称的信息),借款人投资于某个有风险项目的最终收益对于他自己是清楚的,但是对于贷款人就必须付出一定的成本去获知。由于此,借款人有可能声称项目收益为零,从而获得全部剩余,为了避免这种情况,贷款人在事后可能通过检验项目最终收益而保证自己的收益。但是检验行为有成本,贷款人是否行使这个权利成为成本和收益之间的一个权衡。

[参考文献]

[1]Stiglitz,Joseph.Information and The Change in The Paradigm in Economics[J].Nobellecture,Columbia Business School,2002.

第7篇

【关键词】 区域特征 温州 新型金融机构 行业协会

一、温州银行业目前的服务困境分析

1、信贷配给显著,中小企业在市场中所占份额与得到的金融支持份额不成比例

根据温州统计局的资料显示,截止2011年6月底,温州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993家,其中99.5%属于中小型企业,而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温州2011年上半年的银行贷款中,仅有20%左右流入中小企业,显然,还有很多的中小企业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与中小企业在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成比例。产生信贷配给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贷款风险上升,目前的银行服务无法进一步降低风险,只有提高贷款利率,最终导致信贷配给。

2、银行服务的“经济稳定器”作用不明显,甚至加剧经济波动

一方面市场中有大量的资金在游走,寻找投资机会,2011年民间借贷危机爆发之前,中国人民银行温州支行调查数据显示,有1100亿元民间资本活跃在借贷市场上,说明资金的疏导渠道不畅,资本的逐利性很容易引发实体经济的波动;另一方面,民间借贷年息却高达72%~96%,可见中小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缺口巨大,而2011年民间借贷风波爆发后,银行业加入了要债大军,原本取得银行贷款的少数中小企业的资金链更是雪上加霜,最终导致企业倒闭、老板跑路现象的发生。

银行服务的“经济稳定器”作用失调的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目前的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二是作为贷款者的中小企业自身信息不透明导致商业银行的惜贷。

可见,不管是信贷配给显著还是银行服务的功能失调,产生的共同原因之一就是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如果能结合温州的中小企业协会发达、产业集群特征明显的优势,成立可以改善信息不对称的行业银行,将对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改善目前的信贷配给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二、结合区域特征构建行业银行

1、温州产业集群特征

目前,温州已经具有相当规模的五大产业集群:低压电器产业集群、鞋革产业集群、服装产业集群、眼镜产业集群和打火机产业集群,按产值规模可划分为三类:三角形产业集群、梯形产业集群、方形产业集群。

三角形产业集群。低压电器产业集群属于三角形产业集群,三角形顶尖是正泰和德力西两家年产值超过40亿元;第二层是产值超过1亿元的有12家企业;第三层是产值超过5000万元的16家企业;第四层是产值超过1000万元的115家企业;最底层为产值在1000万元以下的3000多家企业,总体呈三角形产业集群。梯形产业集群。服装和鞋革产业集群属于梯形产业集群,以服装类为例:位于最上面的是年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的30家企业;第二层的是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850家企业;底部第三层的是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1000多家企业。总体呈梯形产业集群。方形产业集群。打火机和眼镜产业集群企业规模相差不大,它们中最大的产值只有3000万元左右,总体呈方形产业集群。

显然,产业集群的形状与集中度有关,顶部越尖的集群,集中度越大,位于顶部的企业在整个产业中的信息收集、议价、成本控制等能力也越强,三种群模式中,三角形集群的集中度最高,梯形集群次之,最差的是方形集群。

2、行业协会在产业集群形成中的作用

温州产业集群是由最早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而来的,企业内部多为家族管理模式,企业间的关系也有着亲戚、同乡等乡亲关系,遇到困难时也更容易形成行业协会来抱团取暖,在产业集群发展过程中,行业协会有着巨大作用。

行业协会的对外作用。(1)行业协会通过要求低行政成本的方式对国家政府构成压力,获取税收和行政执行的低成本以促进产业发展。(2)行业协会通过游说或政治参与等方式介入行政决策或政治程序,进而获取有利于产业自身发展的资源,促进产业升级。

行业协会的对内作用。(1)在技术及其研发方面,行业协会帮助企业在生产过程和生产技术上促进产业升级,甚至通过共性技术的设计和研发实现价值链转移。(2)在生产内部管理环节,行业协会可以协调标准制定、统一平台提供和信息共享。(3)在品牌营销方面,为产业品牌的创建进行提供行业内的公共服务。

总之,行业协会是温州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可以在行业内发挥资源共享及提供公共服务的民间组织,该种组织对所在行业内的企业信息比较了解,也具备一定的威信。

3、根据集群特征构建行业银行

发挥行业协会的资源优势,由行业协会牵头,主干企业参与,根据集群特征构建行业银行。对于三角形产业集群和梯形产业集群,可以由所在的行业协会牵头,由处于顶层的的企业为主要参与成员,横向构建行业银行。比如由低压电器行业协会牵头,由正泰和德力西为主要参与成员成立低压电器行业银行,由鞋革类行业协会牵头,由奥康、红蜻蜓、康奈等为主要参与成员成立鞋革类行业银行,由服装行业协会牵头,由报喜鸟、森马等为抓哟参与成员成立服装行业银行;对于方形产业集群,可以由行业协会牵头,由产业中的大部分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供应链银行,比如打火机集群,可以由打火机行业协会牵头,由各协会会员共同出资成立打火机行业银行。

三、信息改进视角下行业银行的优势分析

与传统商业银行比较,行业银行在信息对称、交易成本、风险控制方面都存在一定的优势。

1、行业银行具有更透明的信息优势

温州企业90%以上是中小民营企业,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财会制度不健全,财务行为不规范,财务信息失真严重;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记录较少,致使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差。另外,中小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不如大企业合理、规范,企业家往往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这样就使得关于企业家自身的一些私人信息,如身体状况、情感波动以及价值观等,成为判断企业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而这些信息的通明度就更差了。信息的透明度差,这也是目前产生信贷配给的主要原因。

行业银行相对传统商业银行在以上这些方面具有更大的信息优势。首先,温州的产业集群由“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而来,企业间的关系也有着亲戚、同乡等乡亲关系,因此,企业家之间的“私人信息”对由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的行业银行来说,也变成了“公共信息”,更加透明。其次,参与到行业银行的主干企业掌握着行业发展的最新动态,对行业的发展的趋势把握更到位,同时,由于业务上的竞争或合作关系,主干企业对同行企业的进货渠道、生产成本、生产技术、销售状况、财务状况、管理状况等信息更易取得并进行甄别分析,而主干企业与行业银行的合作,可以将这些信息进行再次利用,为行业银行服务行业内部企业的决策提供有力的信息保证。

2、行业银行具有更低廉的交易成本优势

银行与企业达成一项融资交易,其交易成本可以划分为事前的交易成本(BC)和事后的交易成本(AC),则总的交易成本(TC)函数TC=BC+AC,假设传统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交易成本为TCL=BCL+ACL,行业银行的交易成本为TCS=BCS+ACS。

事前的交易成本(BC)主要包括贷款前对贷款企业的信息搜索成本、谈判成本。对传统银行而言,中小企业的融资记录较少,对中小企业的信息搜索多限于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而中小企业的财务相对不健全,因此,传统银行对中小企业准确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息索更加困难,成本较高,而对民营企业家的个人信息搜索成本更加高昂;对于行业银行来说,同行加企业家间的亲友关系,行业银行很容易从主干企业那里取得贷款企业的经营、财务信息和企业家的个人信息,信息搜索成本大大降低,这种关系型融资的的谈判成本也很低,甚至为零。因此行业银行的贷前交易成本低于传统银行的贷前交易成本:BCL>BCS。

事后的交易成本(AC)主要包括贷款后对贷款企业的监督成本及违约的损失。传统银行一般通过限定贷款用途、监督贷款去向等方法对贷款进行监督,这种监督多通过实地调查、资金运动轨迹的手段进行,这种控制方式下容易产生造假漏洞,效果相对较差。行业银行对贷款企业的监督相对方便,因为主干企业日常合作或竞争中搜索的信息可以在行业银行贷款过程中二次利用,分摊了信息搜索成本,因此在进行合作或竞争的过程中就可以进行贷款的监督,节约了专门进行监督的成本,而且获取信息的方法也不局限于实地调查或资金活动轨迹跟踪,可以在业务合作和竞争中进行信息搜索和印证,丰富了监督的途径提高了信息质量,大大降低监督成本同时提高监督质量。对于违约损失通常指一笔贷款损失扣除抵押物变现值后的净损失,因此违约损失净额的大小取决于贷款损失的大小和抵押物变现值的大小,与贷款损失额成正比,与抵押物变现值成反比。相对传统银行,由于行业银行的具有行业背景,行业银行对本行业企业抵押资产的变现速度和变现能力更强,另外,贷款企业违约在行业协会很可能形成信誉损失,加大了企业的违约成本,降低违约风险,因此,行业银行的违约损失也较传统银行低。所以,行业银行的时候交易成本也低于传统银行的事后交易成本:ACL>ACS。

综上可以看出,行业银行在交易成本上比传统银行有优势:TCL

3、行业银行具备更大的风险控制优势

和传统银行相比较,行业银行在贷前、贷后、违约三个阶段都具有风险控制优势。首先,行业银行是由各行业协会牵头成立的,行业协会内部企业是围绕某一产业发展,产业特征较为明确,行业银行较易了解和把握企业信贷的需求程度,从而减少了逆向选择风险,同时,行业协会内部的企业众多,银行也可以在同类企业内进行比较和选择,因而能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其次,贷后在行业协会的协助下,行业银行更加了解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风险所在,通过商会提供的信息比企业自己提供的报表更可靠,在很大程度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最后,因为行业协会与本行业企业的“亲缘关系”,协会对企业资信度、产品的市场前景、设备价值的判断都会比较客观准确,而且有行业自身的风险测算办法。企业申请担保贷款后,协会可根据其贷款时限、贷款金额,组织专业人员对企业提供的可资抵押物进行审核、评估。如果抵押物是生产设备,协会可预测该设备贷款时限后的市场价值,并与行业内需要该设备的企业先行签订购买意向书。这样,即使申请担保的企业到时无法偿还贷款,也可利用业内兼并方式降低风险,甚至可以满足规模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要。

综上所述,结合温州区域特征基于行业协会基础上的行业银行较传统银行在信息优化、交易成本降低和风险控制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从金融中介的演变上来看具有演变优势,如果能加以政策引导扶持,能更好地服务温州地方中小企业。

四、发展新型金融机构的政策建议

1、借助金改东风完善金融政策,为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铺路

由民营资本参与的金融机构,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处于探索阶段,政策准入一直是压倒民营资本进军金融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在政策松动的温州,借助金改东风,完善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政策,为发展新型金融机构铺平政策道路。

2、加强引导行业协会的自我完善,发挥行业协会的潜在能量

行业银行是由行业协会牵头组织,过去的行业协会是一种松散的民间组织,没有完善的内部制度,在委以重任前,政府最好引导行业协会进行自我完善,以便更好地应对更加苛刻的政策要求。

3、协调行业银行与传统商业银行的对接,更好服务中小企业的同时分散金融风险

与传统商业银行比较,行业银行更专注服务于某个行业内部,因此,风险相对集中,协调好行业银行与传统银行的对接,不但可以弥补传统银行中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部分不足,而且可以将行业银行这个小篮子放进传统银行的大篮子里,分散金融风险。

(注:本文系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区域特征视角下温州新型金融机构发展模式研究”(编号13wsk199)和温州市科学技术局项目“信息改进视角下温州新型民营银行发展模式研究”(编号R20140051)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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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关键词:信贷配给;涉农贷款;信用环境

Abstract:In the current rural credit markets,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as the main body of the formal financial and personal loans as the informal financial constitute the supply side of credit. However, for various reasons,as the main force of rural supporting,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take up many responsibilities. There are some of the reservations. But the informal finance has a lot of “congenitally deficient”,its lending activities still need long-term policy guidance and market supervision. All of these lead to the “difficulty of agriculture-related loans”. To this end,this article from the point of “Three Rural”,uses the relevant theories of micro-economics to analyze the problem incurrent rural credit rationing and put forward corresponding policy recommendations on how to solve the “agriculture-related difficulty in obtaining loans”.

Key Words:credit rationing,agriculture-related loans,credit environment

中图分类号:F83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2265(2009)12-0076-04

一、预算约束下“三农”信贷需求的最优选择

面对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和私人借贷等非正规金融组成的信贷供给方,在“三农”信贷需求偏好一定的条件下,二者放款量的各种组合对“三农”来说都有一定效用。也就是说,在由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分别提供的放款量组成的坐标平面上,“三农”总可以找到若干组可以给其带来相同效用水平的组合点,将这些点用一条平滑的曲线连接起来,就构成了“三农”的无差异曲线(如图1所示)。

其中, 表示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对“三农”的放款量, 表示私人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对“三农”的放款量,并且 ,即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所代表的效用水平越高。

作为农村信贷市场中信贷的需求方和贷款的消费者,“三农”对信贷供给方的选择和贷款量的确定取决于其经济实力和对贷款利率水平的承受能力。一般来说,“三农”的经济实力与其收入水平密切相关,因此,如果假定“三农”的经济实力与其收入水平 存在某种线性关系,即 , ,则在以 、

分别表示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贷款利率时,“三农”能从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和私人借贷等非正规金融获得的贷款量 与一定满足不等式:

由此可以得到“三农”的预算约束线(见图2)。

其中,、 两点为极限点。 点表示“三农”仅从农村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时所能获得最大贷款量,点表示“三农”仅从非正规金融贷款时所能获得最大贷款量。

由图2可以看出,两轴与预算约束线围成的三角形包含了“三农”所能获得的所有贷款组合,而在预算线以外的其他点都有,“三农”可望而不可及。

将“三农”的无差异曲线与其预算约束线叠加,可以得到图3。

对于图3中的三种不同的贷款组合 、 、 , 点位于预算约束线的上方,因此该贷款组合为“三农”所不能及;点虽然位于预算约束线上,但其并未使“三农”获得最大效用,因为在将点沿预算约束线移至 点时,“三农”获得的效用已由 提升到。因此, 点才是“三农”的最优选择,即该点代表的贷款组合( ,)是在“三农”综合经济实力和贷款利率一定的条件下能够给“三农”带来最大效用的贷款组合。

二、涉农贷款难:“三农”无法实现信贷需求最优选择的原因分析

目前,“三农”未能实现信贷需求的最优选择,其中最突出的表现是涉农贷款难。银监会2007年第三季度的统计资料显示,全国约有7742万农户从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6%,但仍有超过40%的有合理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无法获得贷款。由此可见,现阶段“三农”面临的金融环境不容乐观。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样的,具体来说,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信贷市场竞争机制的缺失造成了信贷配给效率的低下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损失

近年来,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金融市场退出,涉农贷款成为典型的卖方市场,在许多农村地区“只农村信用社一家、别无分店”,农村信用社逐渐在农村信贷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底,农村信用社发放的贷款已经占到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71.8%。由于缺少外部竞争压力,农村信用社不仅对农村金融需求“反应迟钝”,而且建立在垄断基础上的价格决定权也造成了信贷配给的低效率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损失。

(二)僵化的贷款制度设计限制了涉农贷款支农作用的发挥和“三农”贷款效用的提升

现行制度规定,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的额度一般为1至3万元。这个额度基本可以满足纯农户的需求,但对于养殖专业户和农产品收购、加工业主则显得有些“捉襟见肘”。而小额信用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的限制则降低了涉农贷款对水果、经济林种植等长周期行业生产的支持力度。调查资料显示,小额信用贷款的最适度期限为15至18个月。此外,随着近年来农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其对贷款额度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强,但因农村信用社贷款制度设计滞后等问题限制了涉农贷款支农作用的发挥,阻碍了“三农”贷款效用的提升。

(三)单一的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和匮乏的贷款担保体系使“三农”失去了获取贷款的支撑和后盾

为了降低风险资产权重、避免风险资产的再生,农村信用社在贷款发放过程中日渐注重抵质押贷款和担保贷款的发放,这也是基于《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国际惯例。但从客观上看,农户往往难以提供足额、有效的抵押品、质押物或担保人,从而使其获取贷款相当艰难。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对信贷担保实行严格控制,对于民间担保公司的设立也只是近几年才解禁。伴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撤出,为国有商业银行和“三农”牵线搭桥的公有制信贷担保机构正在消失,而处于起步阶段的民间担保公司却因为规模小、缺乏管理经验而难堪大任,从而使“三农”失去了获取贷款的重要支撑和坚强后盾。

(四)恶劣的农村信用环境挫伤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目前,乡镇企业和农民的信用观念仍然比较淡薄,逃废贷款现象时有发生,这种恶劣的信用环境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质量乃至生存发展,挫伤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因此,为了提高贷款质量,农村信用社加大了对新增贷款的审批力度,缩小了基层机构的信贷授信额度,增大了对信用风险的补偿即在发放贷款时贷款利率在市场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这些措施的采用对农村信用社防范信用风险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造成了农村信贷资金的投放瓶颈和“三农”贷款效用的下降。

(五)非正规金融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其难以长期、持续地支持“三农”发展

作为一种补充,非正规金融起到了弥补农村信贷资金缺口、支持“三农”发展的作用。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研究报告,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的贷款大约为来自正规信贷机构的4倍。根据农业部农业经济研究中心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农户数据,2003年观察点农户来自银行、信用社的贷款仅占年末借入款的19.27%,占年内累计借入款金额的36.09%。从局部数据来看,部分地区的非正规金融已有相当规模,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信贷资金的缺口。但由于非正规金融借贷活动导致了大量资金“体外循环”,这不仅加大了政府对资金运作的监管难度,减少了国家税收,增加了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还容易由其自发行为造成金融信号失真,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并且由于缺乏合法的手续和健全的监管机制,私人借贷等非正规金融的借贷活动容易引起纠纷,进而影响社会稳定。

三、优化“三农”信贷配给的对策选择

优化面向“三农”的信贷配给、解决“涉农贷款难”问题必须清除阻碍“三农”实现信贷配给最优选择的桎梏,从而实现“三农”、农村信用社、非正规金融乃至整个社会福利水平的最大化。

(一)引入合理、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银行职能,拓展信贷支农业务,利用其政策性资金优势,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促进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逐步由城市经城乡结合部向农村渗透,以点贷的方式择优放款,拓宽信贷服务领域。加快农村金融组织制度创新,适度放开农村信贷市场的准入限制,允许设立民营金融机构,允许民间资本、外资参股农村金融机构,发展具有产权结构优势、低交易成本优势、经营灵活、适应性强的中小型金融机构,特别是发展地方民营中小商业银行,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二)逐步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不断推动信贷业务创新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的作用,推动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创新,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不断总结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经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灵活掌握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共同体贷款、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等贷款业务。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延伸支农领域,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的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主导产业优势,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极,从而实现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建立健全农村担保体系,完善涉农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采取多种形式建立信用担保机构,健全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大力推动由专业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村集体组成的信贷联保体的组建,通过建立联保体担保基金,为专业大户和农业产业化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促进由政府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地方性担保机构的建立,立足县域经济和农村信贷市场发展担保业务。鼓励和引导商业担保机构进入农村信贷领域,对农户、企业贷款提供有偿担保。尝试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分散因担保金额过大而导致的过度集中的风险。

(四)积极培育信用文化,逐步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通过建立以“诚信”为核心并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夯实农户的信用思想基础,积极培育信用文化,营造良好的信用氛围。建立完整、系统的农户、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健全规范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的法律法规体系,保证农户及中小企业信用征集、评估的真实性,使守信者得到实惠,使失信者寸步难行。通过不断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农村信贷市场。

(五)加强对非正规金融的引导与监管,使之真正成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尽管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一向对非正规金融采取否定态度,但其借贷活动却屡禁不止,这说明非正规金融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因此,对待非正规金融重在加强引导和监管。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民间借贷条例》,就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借贷活动的利率最高浮动界限、还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与时间等细节做出详细规定,在此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格式的借贷合同,通过立法使非正规金融逐步走向正规化,并在适当的时候对满足一定条件的非正规金融进行改造,尝试建立新的金融组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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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关键词:高科技中小企业 信贷融资模式 风险

西方经济学对信贷融资模式与风险的研究

西方经济学分别以信息不对称、生命周期、不完全合约等角度对信贷融资模式及风险进行了研究。

(一)信息不对称角度的研究

Masako Ueda(2004)从项目评估、筛选与所有权独占角度的研究得出结论:信息不对称和产权保护水平决定了企业选择银行融资还是风险资本融资。产权保护越弱,信息不对称越弱,企业越愿意选择信贷融资。

Massimo G. Colombo(2006)研究了信贷市场的不完善程度,发现信贷融资金额偏小,而初创阶段高科技公司的每一笔私人股权融资金额要比信贷融资金额大得多。高科技中小企业缺少抵押、担保,巴塞尔协议II客观上强制性地使银行将这些初创公司定为高风险级。银行审查流程判断公司业务计划的完善程度和创业人员的能力,从而发放贷款。由于筛选和监控高科技初创公司困难大,成本高,银行就通过减少贷款金额来限制暴露的风险头寸。要改变这种状况,除了要减少信息不对称,如高科技初创公司的运营更加透明,创业项目的预筛选,不需要银行面向高科技公司信贷风险的积极态度等。

郭嘉(2004)指出,近30多年来,发达国家银行为解决“信息不对称”,创造了多种信贷评估技术(如信贷评分、抵押品价值分析和管理)、多种金融服务产品(如信贷承诺、应收账款融资)以及多种信贷风险控制技术(如信贷配给、契约管理、期限管理、长期关系、信息共享、贷款定价)等。

谢沛善等(2009)认为关系型贷款有利于克服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银行获取企业信息的成本,提高获取信息的质量,从而达到降低贷款利率,提高贷款质量的目的。

陈玉娟等(2009)在肯定抵押和担保作用的前提下,提出了倡议:其一,知识产权、股权、企业固定收益都可以质押。其二,建立评级体系,奖励守信单位,并惩罚失信单位。其三,建立科技交流平台,利用现代交流工具降低交流成本,增加交流频率。

仲玲(2006)研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理论与实践时发现,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比一般分散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众多优势例如交易成本优势、外部经济优势等,特别是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二)不完全合约角度的研究

Jensen M C等(1976)指出,债务契约赋予债权人的特定权力将会产生成本,包括监督成本、破产重组成本,以及机会成本等,人们可以通过契约的设计和履行降低成本,消化风险。Ahgion P.等(1992)提出,控制权应该分配给创业者,并且使用优先股融资。目前这种观点已经演化成通过可转换债券融资,以保证在融资的前一阶段的控制权为创业者掌握,而同时又考虑到投资者的后期利益。

秦兴俊等(2009)、谢涛(2009)将高科技创业形式分为三种,专利人不参与管理、专利人参与管理、专利人创业。不同的创业形式有着不同的契约安排,不同的契约安排影响着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家精神的发挥。

为了获得外部资金的支配和使用权,企业家必须将一部分产权让渡给外部投资者。企业家让渡“剩余优先索取权”和“赎回权”,留下了“最后剩余索取权”。而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实现与否最终要看控制权(决策控制权和经营决策权)的配置和执行状况。资产专用性和非人力资本投入大的人(Williamson,1975;Dow,1993)和团队中处于监督地位的人(Alchian,Demsetz,1972) 应获得“决策控制权”,要素贡献估价难度大、更不易观察和确认从而也更难监督的人(Holmstrom,Tirole,1989;张维迎,1996),间接定价成本高的人(杨小凯,黄有光,1994)和最能影响企业资产价值变化的人(Barzel,1997) ,应该获得“经营决策权”。

马永强(2004)将人力资本分为技术创新型、管理创新型和投资创新型三种。合约对人力的资本的激励较为困难,风险与收益的分摊较难。因为有限理性(西蒙,1961;阿罗,1974)、交易成本和机会主义三者导致了不完全合约。创业者和银行在合作前以及合作过程中尽量降低他们之间的交易成本,即最小化事前的签约成本与事后的激励成本之和。

(三)生命周期角度的研究

20世纪70年代,C Weston & Brigham提出了企业金融生长周期理论。叶山梅(2007)分析了不同成长阶段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融资策略。种子期和成长期的“资金互助会”融资是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资金互助会”将很多中小企业费集中起来,然后按照短期、小额的方式进行放贷,入会的会员都有机会申请到数倍于会费的贷款。成长期可以利用票据贴现融资,以及商品与贸易融资。成熟期可以申请银行贷款,以私募或可转换债券等形式发行债券。

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模式及风险

将现有信用风险模型进行整理,得到图1。

(一)专家分析法

“5C”包括:信用(Credit)、品质(Character)、企业能力(Capacity)、资本实力(Capital)、抵押物(Collateral)。

“5P”包括:个人条件(Personal)、目的因素(Purpose)、偿还条件(Payment)、保障条件(Protection)、前景预测(Perspective)。

“5W”包括:借款人(Who)、借款用途(why)、还款期限(When)、担保物(What)和如何还款(How)。

(二)统计方法

Altman & Narayanan(1997)提出了Z-score模型:Z=1.2X1+1.4X2+3.3X3 +0.6X4+1.0X5。其中,X1,X2,X3,X4,X5分别为营运资本/总资产比率,留存盈余/总资产比率,息税前收益/总资产比率,股权的市场价值/总负债的账面价值比率,销售收人/总资产比率。

(三)人工智能

神经网络方法包括模式神经网络(MNN)、概率神经网络(PNN)、扩展的学习向量器以及多层感知机(MLP)。Coats& Fant(1993)、Odom& Shard(1990)采用美国银行信贷数据,建立了神经网络信用评分模型,实证认为神经网络方法预测效果很好。

(四)非指标模型

Majd et al.(1987)讨论了分阶段投资期权的定价问题。在银行信贷评估方面,杨辉(2005)从银行角度出发,探讨了实物期权在信贷评估过程的作用。王文柯等(2010)则针对项目信贷,详细介绍了分阶段信贷期权价值的计算方法。

Credit Portfolio View模型将失业率、经济增长率、长期利率等当前宏观经济变量的值与违约率和信用等级转移概率联系起来。违约概率是一个变量为宏观经济变量的Logistic函数:

。式中,X1、X2...X是宏观经济变量。

Credit Risk+模型是瑞士信贷银行金融产品部开发的信贷风险管理系统。债务人要么违约,概率P,要么不违约,概率1-P。不同债务人是否违约彼此独立,整体违约数目服务泊松分布。CSFP Credit Risk+模型利用了财险精算的计算风险的方法。

KMV模型是美国旧金山市KMV公司于1997年建立的用来估计借款企业违约概率的方法。它利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公式,根据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资产价值的波动性、到期时间、无风险借贷利率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估计出企业股权的市场价值及其波动性。对于本研究来说,该模型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即对于那些还没有上市的高科技中小企业来说,无法应用该模型。

(五)综合分析

马欣等(2009)从风险定义、风险驱动因素、信用变动、回收率、数值方法等方面比较分析了VAR、Credit Portfolio View、CSFP Credit Risk+、KMV等风险管理方法的异同,并将实物期权引入了信贷风险评价,而分阶段信贷就是一种期权。对于将实物期权思想引入分阶段信贷,还有徐冬冬(2009)。

韩岗(2008)提出了我国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有个体因素、地区、行业、宏观经济因素四个因变量,行业i、地区r的企业j在第t年的违约概率Pj,i,r,t是自变量。

云俊等(2006)在做信贷风险评估时,既考虑了定性因素,也考虑了定量因素,共七大类因素。主客观评价后得到23个评估点的值,再利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最终得到一个唯一的数值。根据数值大小所在的区间,可以对风险做出判断。

政府主导的信贷风险宏观配置体系

(一)政府引导的主要模式

投资公司模式,如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形式。肖卓(2005)提出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自筹为主体,银行贷款为后盾,并以深圳为例。1996年,在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引导下,深圳的绝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都建立了研究开发机构,研究开发支出占销售额从3%(生产型)到10%(开发型)。深圳市的博士后流动站也设在企业。印度的政府投入占R&D投入的90%,这意味着我国也应要加大政府对高科技的投入。

科技金融机构模式。Dorothea Schafer、Axel Werwatz、Volker Zimmermann(2004)研究了德国政策性科技金融机构KFW向金融中介发放再融资贷款的资助机制。银行按照KFW的条件发放高科技贷款,VC、私人投资者、银行、公司可以向高科技企业进行权益投资。

董彦岭(2000)详细研究了中小企业政策性信贷担保机构。对信贷担保公司普遍缺乏规范的担保保证金制度、再担保制度、集体审核制度、风险内控制度、运行监测制度、代偿制度和债务追偿制度,以及担保过程中的行政指令、人情担保现象表示忧虑。

小企业管理局模式。范肇臻(2008)在研究美国国防科技工业的金融支持时,发现以下规律:

小企业管理局(SBA)与全国7000多家商业银行合作,直接发放贷款、协调贷款或是担保贷款。这些贷款,从3-5年甚至到25年。1993年,美国通过一个法案,规定银行向风险企业贷款可占项目总投资的90%。如果风险企业破产,政府负责赔偿90%,并有权拍卖风险企业资产。美国每年用于国防科研的资金占国防费的10%左右,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与国家研究发展经费的10%要用于小企业的技术开发。

政府提供综合服务的模式。倪杰(2008)认为政府要:确保各种融资渠道和融资市场发挥作用的法律法规体制及市场维护制度,放松养老金、保险金等的投资限制,以扩大创业资本的供给,创新公司制度,允许设立有限合作制公司等。在信息服务体系方面,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加交流机会。例如建立创业投资者网络,设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评估机构,制定为企业进行技术定级的标准和办法等。

(二)比较研究

企业信用担保模式的比较研究。潘楚楚等(2007)利用张卓琳(2005)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理论模型假设,推导出在政策性担保机构、互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中,互担保机构较为有效的结论。

中英中小企业融资的对比。Javed Hussain等(2006)在对比研究中英两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时发现:在企业发展的前五年,英国人更多地依靠金融机构,而不是自己的储蓄。按照“啄食顺序”理论(Holmes and Kent,1991;Scherr et al.,1990; Mayers,1984),中小企业的融资顺序是:个人金融资源、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权益融资。中国由于缺乏长期的、系统的、统一和相对独立的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难以向金融机构融资,其社会服务系统需要升级,税收需要改善。

对现有国内外研究的评述

可行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是建立在风险控制的基础上的,需要宏观配置、微观技术、合约等方面关键要素的组合,以缓解甚至解决信贷融资风险问题。但目前缺乏这方面的综合研究。

一方面,发达国家如美国有着先进的信用风险模型评估风险,为市场服务,另一方面,政府也有着宏观进行风险配置的机制,再加上不完全合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等所给予信贷双方的指引作用,从理论上说,高科技中小企业信贷融资规模能够得到提升,风险能够得到控制。这些值得我国借鉴。

高科技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模式,我国仍处于政府与市场皆不完善阶段,美国处于政府市场皆比较完善的阶段。对于从不完善阶段过度到完善阶段的问题,应完善政府宏观配置信贷风险的机制,为市场发育配置信贷风险的能力撑起一片空间。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个条件是需要我们研究的),市场配置信贷风险的能力得到发育,如市场公平竞争、市场规模足够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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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抑制;福利;文献综述

1.金融发展或金融抑制对经济影响的传导机制

在早期的研究中,很少涉及金融发展或金融抑制对福利影响的相关文献,金融发展或金融抑制对福利影响的研究,一致隐藏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研究之中。阿马蒂亚・森认为,提升福利的前提是要发展经济和提高收入水平。17-18世纪的经济学家已经开始体现出这样的理论趋向,这个时代的学者已经注意到了良好的资本借贷体系、强有力的货币体系及不受约束的金融中介对于产业部门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进入20世纪以来,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从企业家创新的角度阐述了金融体系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那些拥有卓越才能的企业家只有在信贷和金融市场的支持下发挥才能,从而推动经济发展。正如熊彼特所说:“纯粹的企业家在成为企业家以前必须首先使自己成为债务人”,换句话说,完善的金融市场是企业家才能、创新以及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在20世纪60年代,随着金融体系的迅速拓展和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结构也在不断的变迁,金融结构变迁的规律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引起学者的重视。戈德斯密斯在其1969年出版的代表性著作《金融机构与发展》中指出,金融发展理论的职责是找出决定一国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存量和金融交易流量的主要因素,并阐明这些因素怎样相互作用,从而形成和促进金融的发展。戈德斯密斯认为,对各国金融发展和金融结构的比较研究,其目的就是在于揭示不同国家在金融发展的不同阶段上金融机构的差异,探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在20世纪70年代,麦金龙和肖在同一年分别出版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和《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两部经典著作,两部著作都探讨了金融发展、金融抑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自此以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开始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经济学家不断探讨金融深化对经济发展的传导机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理论主要有四种:(1)麦金龙和肖主张取消利率管制,实施利率自由化,通过正的实际利率水平提高储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其传递机制为利率自由化真实利率水平上升储蓄水平提高经济增长;(2)卡普和马西森建议通过利率市场化扩大投资规模促进经济增长,其传导机制为利率自由化投资数量增加经济增长;(3)加尔比斯主张通过利率自由化提升投资效率来促进经济增长。其传导机制为利率自由化投资效率提高经济增长;前三种理论的共同之处就是强调了理论自由化或市场化对经济增长的积极意义。(4)帕加诺的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建议通过金融深化增强金融体系效率从而促进经济增长,其传导机制为金融深化金融体系功能加强经济增长。

2.我国金融抑制的根源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前,大部分发展中国对金融市场严格管制,对利率水平、金融机构业务领域和金融产品创新等加以限制,这些采取相似金融政策的发展中国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制定并实施了重工业优先的超赶战略。发展中国家要获得发展所需的资本品,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一是出口初级产品,积累外汇来换回资本品;二是发展自己的工业体系。劳尔・普雷维什认为,整个世界经济体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少数工业化国家,处于国际经济体系的中心;另一部分是广大的非工业化发展中国家,处于国际经济体系的。中心国家和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截然不同。中心国家依靠资本和技术优势占据主导地位,享受着国际分工产生的绝大多数利益。国家由于技术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主要靠出口初级产品与中心国家发生交往,成为中心国家的经济附庸,几乎享受不到国际分工的利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如果依据传统的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将永远无法改变贫穷落后状况。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但中心国家对初级产品的需求弹性很低,收入增加并未带动对初级产品需求的明显增加。国家进口工业制成品,而制成品的需求弹性较高,收入的增长会显著增加对制成品的需求。上述特点决定了初级产品的相对价格不断下降,工业制成品相对价格不断上升,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因此,普雷维什主张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贸易保护政策,实施超赶战略,优先发展重工业,促进国内工业化进程,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业体系,这样才能改善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摆脱受控制、受剥削的处境。

发展中中国家一旦制定了超赶战略,其面临的目标函数也就随之确定,即是在重工业优先发展下的资金积累最大化,重工业本身的产业性质决定了这样的目标函数。从产业性质上看,重工业是一种需要密集资金、投资规模巨大且投资周期长的产业。在这样的约束条件下,为实现超赶战略的重工业化目标,发展中国家必须对金融进行严格管制,原因如下:首先,发展中国家的资本是一种稀缺要素,资金的稀缺性导致其市场出清价格较高,即实际利率水平较高,发展重工业所需要的密集型、大规模、长周期的资金使用成本高昂,不利于重工业化战略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贷款利率实施上限管制,用低于市场出清利率的优惠利率来鼓励重工业的发展。此外,严格管制存款利率,较低的存款利率有利于银行以非常低廉的成本从公众手中获取稀缺的资金,达到低成本凑集资金以供工业部门使用的目的;其次,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发展落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短时间内凑集重工业化所需的大规模资金,因此发展中国家有必要建立一种最大限度的凑集资金的金融体系。发展中国家限制资本市场的发展,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的直接联系渠道被堵,而由国家控制的银行体系一股独大,居民分散的资金没有其他投资选择,储蓄成为了唯一的投资方式,银行也成为公众盈余资金的唯一投资渠道,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只有通过银行这种金融中介发生作用,从而最大限度的将公众的资金集中到银行;第三,为了克服外汇资金的短缺,有必要对汇率实施严格管制,低估本国货币币值,最大限度的增加出口来获取外汇。对稀缺外汇的使用上也有严格的规定,外汇优先用于重工业化急需的进口设备上;最后,为了保证资金按照既定目标的有序流动,必须对金融体系的市场机制进行严格限制,以保证金融体系不严重偏离国家的总体发展轨道。“金融抑制”战略就按照这样的逻辑应运而生。低利率降低了公众的储蓄意愿并刺激对资金的旺盛需求,投资需求所需资金远远大于银行体系资金的供给数量,因此国家对有限的资金给予指导性贷款,通过信贷配给的方式将资金优先配给给重工业部门使用,以满足国家超赶战略的需要。

具体到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市场上,农村金融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处于一个被抑制和被边缘化的位置,农村金融抑制的内在根源在于在超赶战略的重工业化过程中,农村金融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金融剩余,成为制度变迁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需要付出代价,这种代价在不同阶层和集团之间的分摊机制是决定和影响制度变迁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在发展中国家,实际承担制度变迁成本的是农村金融部门,本质是由广大的农村居民和农业部门所支付。以中国为例,我国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其中制度变迁过程中影响最大的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因为国企改革涉及整个经济的市场化转型,国企改革的顺利推进对于计划经济体制国家顺利实现转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国企改革的制度变迁成本高昂。首先,国企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与民营企业共同成为市场微观活动的主体。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稳定性和垄断性受到挑战,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减弱,国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了破产和倒闭的风险,而且体制的惯性使得国企在较之民企更缺乏竞争力和灵活性,这又加大了国企破产的可能性;其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承载了绝大部分城镇人口的就业,国企的破产必然导致大规模的失业,在我国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的状况下,国家没有足够的财政实力维持失业者的基本福利水平,过多的失业人口会加剧社会的不稳定;最后,我国对国企改革采取的是渐进式改革,政府还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国有企业的资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并保证国有企业就业的基本稳定性,政府需要进一步投入较多的资金补贴,而对于已经实现由“国家财政主导型”向“银行体系主导型”融资模式转型的转轨经济,国企渐进改革的成本让国家财政补贴难以为继,金融体系则成了这种制度变迁的实际承担者,而农村往往成为资金的净输出者,农村金融为制度变迁的成本买单。

3.农村信贷约束及其福利效应的实证成果

国外学者对信贷约束的影响因素及其福利效果进行了较为广泛的研究。多数理论研究和经验分析的结果均发现,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市场效率低下,贫困的农村地区信贷约束现象非常普遍,农户的信贷需求很难以得到有效满足。农户信贷资金的缺乏会直接或间接的对农户的技术选择、生产效率以及农产品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等方方面面产生消极影响。国外的多数研究认为,农户的家庭特征是影响农户获得正规信贷的重要因素。Binswanger and Khandker(1995)基于印度农户的平行数据研究发现,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对农户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农村社区的发展。Khandker(1998)注意到小额贷款与其他项目与以工代赈等形式具有相同的福利效果,小额贷款对贫困农户很重要也很有益。孟加拉国的信贷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福利效果,具体来说,研究了信贷项目对农户收入、小孩入学、劳动供给、财产、化肥和避孕工具等方方面面的影响,结果发现借贷对农户的产出影响显著,并且对改善孟加拉国贫困地区农户的福利发挥着积极作用。埃及的经验研究表明,农户正规信贷约束主要受农业收入比、土地面积、家庭规模等因素的影响。非正规信贷市场约束主要受工资收入、家庭资产等因素的影响南非学者研究发现,南非家庭特征与融资约束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较大的户主年龄,男性户主、较大的家庭规模、较高的教育水平、较高的收入水平的白人更容易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

国内学者对我国信贷约束的原因及其福利效应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信贷约束现象普遍并抑制了农户福利的改善。沈高明(2004)通过考察收入波动与消费波动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二者显著正相关,说明我国农户普遍面临信贷约束,否则理性的消费者应该通过自由借贷来实现平滑消费以满足效用最大化需求。何广文和李莉莉(2005)研究发现,家庭劳动力数量、当前是否有投资及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都有农户的信贷需求负相关,依靠非农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家庭信贷需求较弱。朱喜(2006)利用工具变量法研究了农户借贷对农户福利的影响,结果发现不管是正规借贷还是非正规借贷都会显著的改善农户的福利状况。李锐,朱喜(2007)利用3000个农户的微观数据,计量分析了农户金融抑制程度及其福利损失。研究结果发现,农户金融抑制程度为70.92%,样本农户由于金融抑制所损失的纯收入、净经营收入、消费支出和家庭资产净值分别为9.43%,15.43%,15.57%和14.58%。黎翠梅、陈巧玲(2007)基于对湖南的234户农户的调研数据研究发现,农户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支出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农户的非农业生产支出和文化教育支出对民间借贷需求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程郁、罗丹和韩俊(2007)研究发现,农户家庭收入、生产经营特征和家庭特征是农户信贷需求行为的决定因素。张建杰(2008)从农户的社会资本的角度来考察“关系”这种特殊资源在农户金融抑制中的作用机制,分析表明,社会资本高的农户正规信贷的实际发生率高且户均信贷规模大,农户非正规信贷发生率又随着社会资本水平的提高而下降的趋势且户均贷款规模则有增加的趋势。不同社会资本的农户通过非正规途径的信贷发生率高于正规途径的信贷发生率,且前者户均贷款规模小于后者,不同社会资本水平对农户贷款项目的差异不显著。贺莎莎(2008)基于湖北的调研数据,实证发现当地54.3%的农户存在资金难题,这些资金缺口难以得到有效满足。程郁、韩俊和罗丹(2009)分析了制度性信贷配给所引发的信贷需求压抑现象,认为正规金融机构交易成本过高和不完善的信贷配给机制与农户风险规避行为交互作用,提高农户所感知的信贷成本并降低了信贷获得预期,从而产生了需求型信贷约束。研究还发现,估计型约束和需求型约束具有明显的结构性特征,年龄、收入。社员身份及与金融机构的关系等因素对两种约束邮政不同的影响。金烨、李宏彬(2009)研究发现,农户民间借贷行为的选择主要受家庭结构、人口特征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刘西川,程恩江(2009)从“潜在和隐蔽性”需求出发,依靠特殊的农户意愿调查,在经验层面衡量农户所面临的正规信贷约束,并用调查数据估计农户正规信贷约束背后的信贷配给机制。研究发现,贫困地区农户不仅受到供给信贷约束,也受到需求信贷约束,数量配给、交易成本配给与风险配给是农户被排挤出信贷市场的三种重要方式。黄祖辉,刘西川,程恩江(2009)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分析我国贫困地区农户信贷约束的程度,基于双变量的Probit模型研究发现,农户参与正规信贷市场程度低的原因是供给与需求因素的共同的作用结果。工资收入会降低农户的正规信贷需求,非农收入占总收入越高的农户越容易获取贷款,但对信贷需求影响不显著。由此他们得出结论,在忽视信贷需求的情况下,仅依靠增加供给难以降低农村金融抑制程度,也不能有效的提升农户的福利水平。白永秀,马小勇(2010)采用Logistic回归方法,基于陕西1151户农户的调研数据,检验了收入水平、非农程度、风险规避趋向、社会网络等农户个体特征对农户正规和非正规信贷约束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收入水平和非农程度对农户两类信贷约束都具有负向影响;正规信贷约束受到“关系”的影响显著,但不受农户在内的风险规避趋向影响;非正规信贷约束不受“关系”的影响显著,但受到农户在内的风险规避趋向等因素影响。钟春平,孙焕民和徐长生(2010)基于安徽的问卷调查,研究认为安徽农村信贷约束现象并不普遍,大部分农户的信贷需求可以从各种渠道得到满足,农户收入较低和投机机会较少等因素是农民参与信贷市场不积极的重要原因。马永强(2011)基于全国十省市农户借贷的微观数据,分析了影响农户民间借贷的主要因素。结果发现,信贷约束、利息成本、风险、家庭经济和人口特征是农户选择民间借贷的显著因素,并且这些因素对不同类型的民间借贷影响不同。

4.结语

国内外关于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户福利影响的研究文献很多,为进一步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但是参阅众多文献后,发现依然有值得进一步研究的地方。比如大部分研究文献以全国或者部分中东部省市整体作为考察对象,忽视了我国幅员辽阔,地区经济、金融、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这一现实情况,以贫困地区农村农户的金融行为作为考察对象的研究文献较少,如果将中东部地区的相关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应用于贫困地区,其政策效应可能由于经济文化差异等诸多原因而南辕北撤,因此专门考察贫困地区金融发展、信贷约束及对农户福利影响的作用机制,对于全面认识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其次,在研究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文献中,各文献把农民的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这忽略了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存在的一个社会现象:农民的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比重持续下降,而非农收入在农民总收入比重中持续上升。不区分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而将二者合为一体进行研究,这可能忽略了农村金融发展对不同类型收入在影响上的差异性。第三,在关于农村金融与农户消费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大部分学者是从流动性约束和不确定性的角度来研究二者之间的关系,很少有学者在直接在传统的消费函数中引入农村金融发展变量来分析金融发展对农户消费行为的影响。最后,研究信贷约束程度及其影响因素的文献,几乎都是基于计量模型的角度加以研究,从描述性角度来分析的文献较少,而描述性分析与计量分析相结合,使得结论更加具有直观性和准确性。此外,在福利指标设计上,大部分学者用家庭总资产或金融资产余额等来作为度量福利的指标之一,本研究用家庭净资产替代家庭总资产,是一个更好的福利度量是一个更好的福利度量指标。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3PYYJ13);重庆三峡学院校级重点项目(13ZD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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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程郁,韩俊.供给配给与需求压抑交互影响下的正规信贷约束:来自1874户农户金融需求行为考察[J].世界经济,2009(05):73-82.

[5] 白永秀,马小勇.农户个体特征对信贷约束的影响:来自陕西的经验证据[J].中国软科学,2010(09):148-155.

第11篇

Abstract: The credit risk profit is researched by using Marxist philosophy. The paper proposed that whole perspective is the base of researching and resolving the credit risk profit, structural perspective is the essence requirement; open perspective is the necessity to realize the maximization of credit risk profit, level perspective is the determining factor of realizing the reasonable credit risk profit.

关键词: 哲学;信贷风险;利益

Key words: Marxist philosophy;credit risk;profit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3-0114-02

0 引言

信贷风险归根到底是一个利益问题,是一个利益分配问题,狭义地讲,就是银行、国家和客户三者之间利益分配的问题;广义地讲,它不只是一个经济问题,由信贷风险引发的政治动荡和严重的社会问题在全球屡见不鲜。由于信贷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导致了信贷风险的产生,从而导致了银行损失、客户损失、国家损失的系统性连锁互动反应。认为,系统是一个标志发展着的物质客体最重要特性的辩证范畴。哲学把“系统”(希腊文systema,即由部分组成的整体)理解为具有一定的自身存在的内部规律的某种统一,完整的共同体。用系统的观点看待信贷风险利益问题,把信贷风险利益问题放到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去考察,寻求解决银行、国家、客户的利益问题,对于我们更加有效地处理这一问题是非常有益的。

用系统的观点研究信贷风险利益问题,就是要求坚持系统性,不能静止孤立地研究信贷风险,不能把信贷风险单纯地归结为银行自身的问题,它是一个“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综合体”。系统的整体功能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银行只是这个系统的一个部分。系统在运行中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开放性、层次性等基本特征,现实的系统都是开放的系统,系统功能的表现过程也就是它与环境不断地相互作用的过程。

1 整体性视角是研究解决信贷风险利益问题的根本所在

认为,系统具有整体性特征。我们在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时,要从事物的整体出发,把整体的功能和效益作为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实际上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好整体利益与部分利益的关系,部分利益必须服从于整体利益。在金融系统内,可以把金融资产质量作为金融系统整体功能优化的重要目标,强化银行内部控制,强化信贷决策管理;强化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维护合法权益;强化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制止违法违规经营,从而有效地防范和杜绝案件与风险的发生。但在信贷风险问题中,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经济利益系统,在这个大系统中,银行仅仅是一个利益个体。要维护整体利益,就必须兼顾国家、银行、客户等各个利益主体。信贷风险利益的整体性是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的重要渠道。用系统的观点研究信贷风险利益问题,就避免了仅从银行的角度孤立地看待信贷风险的局限性,而是从利益的链条“国家——银行——客户”这个大系统或更大的系统中来研究。国家在制定信贷政策的过程中,实际上已经奠定了总体利益格局,规定投向哪些群体,哪些群体就是在这一特定时期信贷政策的受益群体;银行把贷款——这个贷款本身是利益的创造者,按政策分配给特定的企业或个人,或未按政策违规发放给其他企业或个人等客户;客户把信贷创造的利益分配给自身、工人、企业发展、银行本利和国家税务;银行又把贷款创造的利益分配给自身、员工、银行发展、国家税务或进行新一轮贷款分配;国家把税收利益的一部分分配这些客户、银行,其他分配给国家的其他群体。这就形成了国家——银行——客户系统信贷风险利益的循环,在这个循环当中,存在着有效循环和恶性循环,有效循环形成良性循环利益,国家、银行、客户都受益,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增长,恶性循环形成风险利益,这部分利益既得了部分个人,但造成了系统循环的中断,大量资金沉淀,企业破损,银行亏损,国家损失,经济疲软下滑。

2 结构性视角是研究解决信贷风险利益问题的内在本质要求

认为,系统具有结构性特征。系统的结构性特征表明,要优化系统的功能,基本途径就是使结构合理。用结构性探讨信贷风险,有利于研究解决银行信贷的效益问题。长期以来,银行信贷结构形成了历史惯性,贷款投向哪里,不投向哪里,似乎有着既定的轨道。只要哪个企业“好”,哪个个体户“有钱”,银行就一窝蜂去给其放贷款,使其供大于需。得到的贷款过剩,导致企业胡乱发展,最后破产,银行资产化为乌有;而真正需要贷款支持的企业,没有起步,准备起步,或者已经起步刚刚开始发展,但由于外界一时看不到它的发展前途,银行没有几家给予支持,导致其资金不足,发展不起,资金供小于需,无法盈利,裹足不前,进而倒闭,企业本钱和银行本钱都化为乌有;相反,如果银行能满足这类企业的资金需求,则很可能就是双赢。就是要对穷人或穷企业进行投资,不能一味地惜贷。支持穷人或穷企业发展,信贷利益和信贷风险利益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而且有利于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试想,银行都争先向某个大型企业投资,一旦这个企业破产,则蒙受的损失非常大。而且,信贷风险利益既得了少数人,绝大部分下岗的一般员工则毫无收益,并陷于生活的窘迫,造成社会不安。在区域金融信贷风险利益问题中,要优化经济利益分配格局,对客户群体科学分配经济金融资本,不能嫌贫爱富。我国金融体系目前仍以大银行和股票市场为主,主要为大公司和富人提供资金服务。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以及小农户很难从中得到资金服务。穷人将钱存到银行,实际上是补贴了富人和大企业。这是严重的信贷利益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也是信贷风险的“火山”积压。我们必须坚持并善于运用系统的结构性观点,着眼于金融企业信贷功能的有效性来通盘考虑问题,片面地强调结构的某一方面,就会背离问题的本质,不仅不能解决信贷风险问题,而且使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化。

3 开放性视角是研究实现信贷风险利益最大化的客观必须

认为,任何一个系统都无时无刻地与环境进行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传递和交换,联系是系统维持自身发展的客观必然和必要条件。银行是在给客户合理分配资金的过程中,是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实现自身安全、实现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的。经济与金融密切相关,相辅相成,一方面,经济决定金融,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和经济环境,就有什么样的金融体制和金融运行;而金融又反作用于经济。现代经济中,由于经济的巨大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趋向,金融业已日益成为经济运行的核心,成为社会经济资源配置至关重要的渠道,对经济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杠杆作用。毫无疑问,如果金融机构发挥好这个强大的特有功能,就能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这是降低不良资产的积极行动和根本出路;如果资源配置不当,惧怕不良资产而不作为,或者决策不当乱作为,或者拔高贷款条件集中作为,那么,不但会使银行自身经营陷于绝境,造成更大的信贷风险,导致大量企业破产,社会经济衰退,银行自身金融运行和资产质量全面崩溃,失去最根本的基础和条件,而且会造成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使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形成广泛的社会危机,造成国家的灾难。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乃至全球经济危机。2010年,美国共有157家银行破产,高于2009年的140家,创下自1992年以来的历史最高纪录。我国因应对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产生了10.7万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务。两轮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都使地方政府性债务急剧增加,仅1998年和2009年,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同比增速分别达到48.20%和61.92%,国内企业的危机转嫁给银行,银行的危机几乎全部转嫁给了国家,其深层原因都与系统的封闭性直接关联。

4 层次性视角是研究实现信贷风险利益合理化的决定性因素

认为,任何事物都处在系统之中,某个问题自身是一个系统,这一系统又置身于一个较大的系统之中,而这个较大的系统又置身于一个更大的系统之中。一国经济基础可以说是一个最大的系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政治体制变革时,经济体制会随之变革。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国有企业几乎彻底破灭,四大国有银行形成大量呆账,国家不得不建立专门的资产管理公司,将各行的不良资产打包划出,银行把包袱甩给了国家,但实质上形成的“创伤”却依然在国家身上存在。20年前下岗的国企工人,至今仍有大量人员因无法生活而四处上访。所以,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大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这是一个层次。经济系统对信贷风险问题发挥着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1993年前后式的房地产热、开发区热以及热浪之后经济泡沫的破灭,1995年后乡镇企业的迅速消亡,1997年后国有企业的不规范改制,导致了不良资产急剧飙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在改制上市之前,可以说都应破产了,只是没有以破产的名义操作,而是进行了财务重组,直至现在,遗留的问题仍然存在。而金融系统可以说是经济系统中的一个小系统,从银行自身层次来看,信贷风险直观地表现为金融业自身的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包括技术原因、体制原因、人文原因等,构成了银行内部产生信贷风险问题的系统性因素。金融业是经济系统的一员,经济系统又是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由于社会信用环境不健康、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地方政府不当干预、金融监管机制不规范等等社会因素的交织影响,信贷风险似乎变得无可避免。但归根到底,所有这些因素中,问题的实质仍然是一个经济利益驱使的问题。而形成的后果却是,在整个系统中,或者说是系统的末梢——人民群众蒙受了巨大的损失,成批的下岗工人家庭陷入困境,血气方刚的大中专毕业生无法就业与日俱增,这部分人的利益无法保障,国家、集体、个人利益显失公平。实践证明,用系统的层次性观点来看待信贷风险利益问题,把不同层次问题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研究,对于我们更加准确地把握国家利益、银行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公平合理具有决定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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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戴维巴尔博扎.中国地方政府债台高筑酿风险[N].参考消息,2011-07-08.

第12篇

1内源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中内源性融资占主导地位,但其总体状况却不尽人意。首先.我国中小企业依赖于内部人融资的程度很高。企业内部股东的亲朋好友和企业内部股东提供的初始资本以及随后追加的资本起了主导作用。其次中小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中小企业内部利润分配中多存在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自身积累意识淡薄,在利润分配上几乎近于”分光”。

2间接融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其间接融资过分集中于银行贷款。在国有商业银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形势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首先,银行贷款数量少。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不足国有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国有大型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比例远低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比例。其次.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等特点因而银行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最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

3直接融资——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近几年随着中小板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开辟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然而我国的股票融资机制还存在这许多的不足之处。首先IPO审核时间长、不可预测。虽然我国证券发行上市采用了核准制但仍以实质审核为主基本无法确定能否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其次发行上市门槛高、层次较单一。虽然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但与主板市场的区别不大只向多层次市场迈出了很小的一步。此外,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于股市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其不发达程度在交易市场上表现突出1995年~1999年股票交易额占交易额的8356%,债券占1644%其中企业债券仅占233%。由于我国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方式,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获取资金。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主要分为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种情况。

1内部原因

(1)中小企业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净收益理论认为企业债务融资的成本比股权融资的成本低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选择不同而发生变化企业更多地利用债务融资增加债务资本比例,会提高财务杠杆比例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应提高。由此中小企业为了求得较低资本成本会尽量保持较高比例的负债。然而较高的负债水平,必然会使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增大从而导致较高的财务风险。

(2)中小企业信用道德风险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而且大多缺乏抵押品金融部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依赖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因此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高。而且中小企业通常自有资本较少,面临更为激励的市场竞争亏损和破产的可能性更大。由于破产成本低自身没有更多的商誉价值因此中小企业比大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大.破产逃债的动机更强,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证明。

(3)权益资本成本过高。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要求融资规模大这样与筹集到的大规模资金相比.发行费用微乎其微。而中小企业所需资金的规模一般偏小.发行费用相对来说很大,导致其在资本市场上等资难。

2外部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的所有制歧视。长期以来.我国在资金配置方面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因素,融资渠道被国有银行垄断,银行贷款完全为国有经济服务。改革开放后,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长期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不可能一下子随着经济体制变革而发生实质性变化,这个转变需要更长的过程。国有银行垄断了资金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资本市场处于政府控制之下,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资金中小企业只能从银行得到很小一部分贷款。

(2)过度的金融管制。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金融机构不可能满足所有人借款人的请求而会进行信贷配给。在金融过度管制下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更为严格并且金融机构对风险也会更加敏感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与信息不透明更加严重从而它的风险也就会最高,从而中小企业将成为金融机构进行信贷配给的首要对象,甚至会拒绝给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3)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结构上看中小企业对长期资金需求最为迫切金融机构即使给予贷款多为短期一般在1年以下这种短期资金只能作为企业流动资金运用而对于企业长期资金周转和长期发展投资资金则无法满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数量过少实力和规模也不大使得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受到制约。

参考文献:

[1]赵尚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2

[2]孙兰兰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研究.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5

[3]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5,7

第13篇

关键词:信息共享信贷市场效率

由于信息不完全和非对称,银行在贷款活动中往往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信贷配置的低效率。要缓解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必须投入资源,收集信息。银行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收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但如果信息搜集成本很高,银行唯一的选择就是拒绝对那些没有抵押品或自有资金很少的企业提供贷款,结果一些净现值(NPV)为正的投资项目有可能得不到融资。

银行的信息来源有三个:一是在长期的银企关系中获得的客户信息,但这类信息只局限于特定的客户,面对新的贷款申请人,银行必须有其他信息渠道。二是在提供贷款前走访贷款申请人和他们的企业,直接搜寻信息,或者从公共记录中收集信息。第一种方法可能成本太高,而第二种方法对大部分非公共公司而言是无效的,因为这些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很少。三是从其他贷款人那里获取信息,以了解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记录和总负债情况,这是相对而言成本较低的信息来源。但这一般要求贷款人承担对等义务,也将自己拥有的信息提供给他人,也就是说贷款人之间必须存在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

信息共享制度的类型

信息共享制度为银行低成本地搜集和加工信息提供了有效渠道。信息共享的正式制度安排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私营的征信机构,它可以是由企业家创立的、以盈利为目的信息中介,也可以是贷款人联合起来建立的、以互惠原则为基础的合作安排。另一种是由政府当局建立的“公共信用登记机构”(PCR),通常授权中央银行进行管理。

由贷款人联合建立的征信机构遵循信息自愿交换和互惠的原则。贷款人向征信机构提供自己客户的资料,征信机构将这些资料与来自其他渠道(法庭、公共注册部门、税务当局等)的信息进行比较,然后对每个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汇总。贡献资料的贷款人今后可以向征信机构申请“信用报告”,获得经过整理的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全面资料。为避免搭便车行为(利用别人提供的信息,而不透露自己拥有的信息),征信机构对不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不准确信息的贷款人会进行制裁。制裁手段从罚款到取消会员资格(从而无权进入数据库)。

在欧洲,这种制度安排在消费信贷市场和小企业贷款市场上很普遍,因为这类市场中贷款申请人的数目庞大,但申请的贷款规模通常较小,如果进行单独的财产评估成本会很高。因此,对申请人的特征和信用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对贷款人的信贷决定是有帮助的。不过,对大中型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所要求的信息更为复杂,涉及企业的信贷记录、财务状况、企业历史、管理经验、母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具体营业情况等,并不像家庭信用评估那样标准化,这要求信用机构在信息的生产、处理和中必须更为积极和主动。因此,面对企业贷款、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贷款的信用信息机构通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不是贷款人的合作组织。

与私营征信机构不同,公共信用登记机构(PCR)的最大特点是其参与的强制性。在中央银行监督下,一般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加入,所以它的覆盖面很广。信息在贷款人和PCR之间的流动是双向的。各个金融机构都必须按时向PCR提供每笔贷款的资料,然后PCR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获得不同的贷款人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情况,从而得出借款人的总负债。信息回流的形式一般有两种:对已有信贷记录的借款人,银行会自动获得有关其总负债的信息,而对新的借款人,只有在银行主动要求下才能获得该信息。PCR的运行所遵循的原则是:不泄露金融机构的机密,不侵犯个人借款人的隐私。因此,PCR对参与机构所提供的数据仅仅以总计的形式对信贷机构,并且信贷机构也只能在提供贷款时使用这些数据。

虽然PCR全面覆盖一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但它通常并不搜集和报告所有的借贷信息,而只报告一定贷款金额以上的信息。如果报告的临界值太高,家庭贷款甚至小企业贷款的信息就被排除在外。私营征信机构虽然覆盖面相对小,但能提供更详细的个人和小企业贷款信息,并综合了其他来源的资料,比如来自法庭、公共租赁、财产登记和税务当局的信息等。因此,这两种类型的信息共享安排在很多情况下是互补的。

信息共享制度的作用

(一)降低信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效应

逆向选择是信息非对称的结果之一。如果贷款申请人的特征是银行不了解的私人信息,那么信贷市场就不能通过利率的调整自动出清。Stiglitz和Weiss(1981)在其著作中讨论了逆向选择与信贷配给的关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高利率会使借款人的质量构成发生变化,低风险的借款人逐步退出市场,这种逆向选择效应使借款人的平均风险程度增加,从而可能降低贷款人的预期收益。银行预期收益与利率变化间的非单调性决定了银行不会通过利率调整使市场随时出清,因而信贷市场可能出现配给均衡的结果。可见,由于逆向选择,信贷市场并不总是将信贷资金配置给预期收益最高的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可以增进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特征的了解,从而改善借款人的质量构成。这有助于降低平均违约率,并因此降低利率水平,减弱逆向选择效应。

(二)抑制借款人的道德风险

借款人可能存在两种类型的道德风险:一是努力程度不够而导致项目失败,从而客观上违约;二是有可能故意隐藏投资项目的收益,进行战略性违约。在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及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的情况下,声誉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在信贷市场上,声誉机制是一种将现在的交易行为与未来的交易可能性相联系的动态激励机制:违约的借款人今后不再可能获得贷款。如果未来的合作建立在双方过去的行为基础上,并且从合作中获得未来收益的现值大于一时欺骗的收益,那么对失去未来收益的惧怕就可能对今天的机会主义行为起到一种震慑作用。然而,声誉机制的效率必须以信息的流动为基础。只有当银行共享违约信息时,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才会成为一种公共知识,这有助于强化借款人的还款激励,减少道德风险。

(三)避免多重银行关系导致的过度负债

贷款申请人可能同时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并且从多家银行获得贷款或贷款额度,形成多重银行关系。这种现象在大多数国家都很常见,特别是大型公司,它们往往能从多家银行获得资金。

从借款人的角度看,保持多重银行关系有几方面的好处。它迫使贷款人之间进行竞争,从而有助于降低信贷成本;每个贷款人承担较少的信贷风险,因此要求的利率风险贴水也较低,这也有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多重银行关系可使借款人避免资金中断的风险,当一家银行突然收回贷款或撤消信贷额度时,借款人还有其他资金来源。

然而,对银行来说,多重银行关系的存在可能带来一些弊端:由于免费搭车,每家银行对借款人的监督积极性都很小,因此借款人违约的概率可能增加;如果贷款人不能获得借款人总负债的信息,借款人就有过度负债的激励。一般而言,违约概率是负债总水平的增函数。当借款人同时从两家银行获得贷款,而银行之间没有信息共享安排时,他每获得一单位资金就降低了对另一家银行的本息偿还概率,而这家银行又不能通过修改贷款合同对这种行为作出反应。这样,对借款人来说,单位债务的利息负担是总债务的减函数,因而有很强的过度借款激励。如果存在信息共享机制,银行在做贷款决定之前就会了解到一个借款人的总负债情况,避免借款人过度负债的道德风险。

(四)增进信贷市场的有效竞争

信息共享可以从两个方面增强信贷市场的有效竞争、缓解信贷约束,促进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在引入新的银行机构时保证借款人的还款激励不会恶化。如果银行拥有其客户的私人信息,那么这种信息优势使它们对客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并在借贷关系中从客户那里获取很高的信息租金。如果借款人的类型是银行的共享信息,那么它们之间的价格竞争就会更加激烈。这意味着信息租金的减少,投资项目产生的总剩余中大部分会由企业家拥有。这反过来会增强企业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降低违约概率;而银行利率也会随着违约率的降低而下降。因此,整个信贷总量可能会增加,实体经济可能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此外,信贷市场的竞争也可以通过引入新的银行机构来实现,但银行数量的增加是否能产生积极的福利效应,还取决于是否存在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如果缺乏信息共享,更多的新银行机构的进入有可能恶化借款人激励,因为违约被发现的概率将会降低,违约者也更容易与另一贷款人建立新的借贷关系。因此,只有在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下,银行业竞争者的增加才可能缓解信贷约束。

(五)有利于监管部门对银行业的监管

信息共享制度,特别是公共信用登记制度,除了直接帮助银行减少信用风险评估中的错误,增加资产的安全性外,还有助于中央银行对银行体系的监管。由于公共存款保险制度或政府隐性救援承诺的存在,银行经理人员有过分冒险的道德风险行为。公共信用登记制度可以强制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及时提供真实数据,这有助于中央银行对银行体系的监管和进行谨慎的干预。实际上,这正是许多国家建立公共信用登记制度的重要原因。

结论

以上分析表明,信息共享制度有助于缓解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增进信贷市场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中央银行对整个银行体系的监管,也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目前我国信贷市场上仍然存在故意拖欠甚至逃废银行债务、过度负债、企业间的相互担保“怪圈”等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都与信息的封闭有关。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公共信贷登记机构与市场运作的征信机构并存的局面,中央银行与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动覆盖面更大的征信体系的建设。然而,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首先,是法律制度的缺位。目前,国家层面尚未颁布统一的《征信管理法》,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其次,信息的流动和开放程度还不高。与企业信用有关的大量信息仍分散在工商、税务、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银行等不同的部门。这些部门的数据库有大量的企业和个人信息,但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和对外开放程度都不高,造成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被闲置和浪费。最后,信贷数据和企业信息的登记不及时。除了网络不畅、上报环节多、基层信贷机构自动化水平低、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客观原因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我国银行登记咨询系统的运行中仍然存在金融机构的数据迟报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各金融机构通过该系统进行信贷甄别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金俐.信贷配给论:制度分析[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第14篇

关键词:信息共享 信贷市场 效率

由于信息不完全和非对称,银行在贷款活动中往往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信贷配置的低效率。要缓解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必须投入资源,收集信息。银行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收集和加工信息的能力。但如果信息搜集成本很高,银行唯一的选择就是拒绝对那些没有抵押品或自有资金很少的企业提供贷款,结果一些净现值(npv)为正的投资项目有可能得不到融资。

银行的信息来源有三个:一是在长期的银企关系中获得的客户信息,但这类信息只局限于特定的客户,面对新的贷款申请人,银行必须有其他信息渠道。二是在提供贷款前走访贷款申请人和他们的企业,直接搜寻信息,或者从公共记录中收集信息。第一种方法可能成本太高,而第二种方法对大部分非公共公司而言是无效的,因为这些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很少。三是从其他贷款人那里获取信息,以了解贷款申请人的还款记录和总负债情况,这是相对而言成本较低的信息来源。但这一般要求贷款人承担对等义务,也将自己拥有的信息提供给他人,也就是说贷款人之间必须存在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

信息共享制度的类型

信息共享制度为银行低成本地搜集和加工信息提供了有效渠道。信息共享的正式制度安排一般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私营的征信机构,它可以是由企业家创立的、以盈利为目的信息中介,也可以是贷款人联合起来建立的、以互惠原则为基础的合作安排。另一种是由政府当局建立的“公共信用登记机构”(pcr),通常授权中央银行进行管理。

由贷款人联合建立的征信机构遵循信息自愿交换和互惠的原则。贷款人向征信机构提供自己客户的资料,征信机构将这些资料与来自其他渠道(法庭、公共注册部门、税务当局等)的信息进行比较,然后对每个借款人的信息进行汇总。贡献资料的贷款人今后可以向征信机构申请“信用报告”,获得经过整理的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全面资料。为避免搭便车行为(利用别人提供的信息,而不透露自己拥有的信息),征信机构对不及时提供信息或提供不准确信息的贷款人会进行制裁。制裁手段从罚款到取消会员资格(从而无权进入数据库)。

在欧洲,这种制度安排在消费信贷市场和小企业贷款市场上很普遍,因为这类市场中贷款申请人的数目庞大,但申请的贷款规模通常较小,如果进行单独的财产评估成本会很高。因此,对申请人的特征和信用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对贷款人的信贷决定是有帮助的。不过,对大中型企业进行信用评估所要求的信息更为复杂,涉及企业的信贷记录、财务状况、企业历史、管理经验、母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具体营业情况等,并不像家庭信用评估那样标准化,这要求信用机构在信息的生产、处理和中必须更为积极和主动。因此,面对企业贷款、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贷款的信用信息机构通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而不是贷款人的合作组织。

与私营征信机构不同,公共信用登记机构(pcr)的最大特点是其参与的强制性。在中央银行监督下,一般所有金融机构都必须加入,所以它的覆盖面很广。信息在贷款人和pcr之间的流动是双向的。各个金融机构都必须按时向pcr提供每笔贷款的资料,然后pcr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获得不同的贷款人向同一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情况,从而得出借款人的总负债。信息回流的形式一般有两种:对已有信贷记录的借款人,银行会自动获得有关其总负债的信息,而对新的借款人,只有在银行主动要求下才能获得该信息。pcr的运行所遵循的原则是:不泄露金融机构的机密,不侵犯个人借款人的隐私。因此,pcr对参与机构所提供的数据仅仅以总计的形式对信贷机构,并且信贷机构也只能在提供贷款时使用这些数据。

虽然pcr全面覆盖一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但它通常并不搜集和报告所有的借贷信息,而只报告一定贷款金额以上的信息。如果报告的临界值太高,家庭贷款甚至小企业贷款的信息就被排除在外。私营征信机构虽然覆盖面相对小,但能提供更详细的个人和小企业贷款信息,并综合了其他来源的资料,比如来自法庭、公共租赁、财产登记和税务当局的信息等。因此,这两种类型的信息共享安排在很多情况下是互补的。

信息共享制度的作用

(一)降低信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效应

逆向选择是信息非对称的结果之一。如果贷款申请人的特征是银行不了解的私人信息,那么信贷市场就不能通过利率的调整自动出清。stiglitz 和weiss(1981)在其著作中讨论了逆向选择与信贷配给的关系。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提高利率会使借款人的质量构成发生变化,低风险的借款人逐步退出市场,这种逆向选择效应使借款人的平均风险程度增加,从而可能降低贷款人的预期收益。银行预期收益与利率变化间的非单调性决定了银行不会通过利率调整使市场随时出清,因而信贷市场可能出现配给均衡的结果。可见,由于逆向选择,信贷市场并不总是将信贷资金配置给预期收益最高的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可以增进银行对贷款申请人特征的了解,从而改善借款人的质量构成。这有助于降低平均违约率,并因此降低利率水平,减弱逆向选择效应。

(二)抑制借款人的道德风险

借款人可能存在两种类型的道德风险:一是努力程度不够而导致项目失败,从而客观上违约;二是有可能故意隐藏投资项目的收益,进行战略性违约。在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及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的情况下,声誉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借款人的道德风险。在信贷市场上,声誉机制是一种将现在的交易行为与未来的交易可能性相联系的动态激励机制:违约的借款人今后不再可能获得贷款。如果未来的合作建立在双方过去的行为基础上,并且从合作中获得未来收益的现值大于一时欺骗的收益,那么对失去未来收益的惧怕就可能对今天的机会主义行为起到一种震慑作用。然而,声誉机制的效率必须以信息的流动为基础。只有当银行共享违约信息时,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才会成为一种公共知识,这有助于强化借款人的还款激励,减少道德风险。

(三)避免多重银行关系导致的过度负债

贷款申请人可能同时向多家银行申请贷款,并且从多家银行获得贷款或贷款额度,形成多重银行关系。这种现象在大多数国家都很常见,特别是大型公司,它们往往能从多家银行获得资金。

从借款人的角度看,保持多重银行关系有几方面的好处。它迫使贷款人之间进行竞争,从而有助于降低信贷成本;每个贷款人承担较少的信贷风险,因此要求的利率风险贴水也较低,这也有助于融资成本的降低;多重银行关系可使借款人避免资金中断的风险,当一家银行突然收回贷款或撤消信贷额度时,借款人还有其他资金来源。

然而,对银行来说,多重银行关系的存在可能带来一些弊端:由于免费搭车,每家银行对借款人的监督积极性都很小,因此借款人违约的概率可能增加;如果贷款人不能获得借款人总负债的信息,借款人就有过度负债的激励。一般而言,违约概率是负债总水平的增函数。当借款人同时从两家银行获得贷款,而银行之间没有信息共享安排时,他每获得一单位资金就降低了对另一家银行的本息偿还概率,而这家银行又不能通过修改贷款合同对这种行为作出反应。这样,对借款人来说,单位债务的利息负担是总债务的减函数,因而有很强的过度借款激励。如果存在信息共享机制,银行在做贷款决定之前就会了解到一个借款人的总负债情况,避免借款人过度负债的道德风险。

(四)增进信贷市场的有效竞争

信息共享可以从两个方面增强信贷市场的有效竞争、缓解信贷约束,促进银行之间的价格竞争,在引入新的银行机构时保证借款人的还款激励不会恶化。如果银行拥有其客户的私人信息,那么这种信息优势使它们对客户有一定的市场垄断力,并在借贷关系中从客户那里获取很高的信息租金。如果借款人的类型是银行的共享信息,那么它们之间的价格竞争就会更加激烈。这意味着信息租金的减少,投资项目产生的总剩余中大部分会由企业家拥有。这反过来会增强企业家努力工作的积极性,降低违约概率;而银行利率也会随着违约率的降低而下降。因此,整个信贷总量可能会增加,实体经济可能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此外,信贷市场的竞争也可以通过引入新的银行机构来实现,但银行数量的增加是否能产生积极的福利效应,还取决于是否存在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如果缺乏信息共享,更多的新银行机构的进入有可能恶化借款人激励,因为违约被发现的概率将会降低,违约者也更容易与另一贷款人建立新的借贷关系。因此,只有在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下,银行业竞争者的增加才可能缓解信贷约束。

(五)有利于监管部门对银行业的监管

信息共享制度,特别是公共信用登记制度,除了直接帮助银行减少信用风险评估中的错误,增加资产的安全性外,还有助于中央银行对银行体系的监管。由于公共存款保险制度或政府隐性救援承诺的存在,银行经理人员有过分冒险的道德风险行为。公共信用登记制度可以强制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及时提供真实数据,这有助于中央银行对银行体系的监管和进行谨慎的干预。实际上,这正是许多国家建立公共信用登记制度的重要原因。

结论

以上分析表明,信息共享制度有助于缓解信贷市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从而增进信贷市场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它有助于中央银行对整个银行体系的监管,也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目前我国信贷市场上仍然存在故意拖欠甚至逃废银行债务、过度负债、企业间的相互担保“怪圈” 等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都与信息的封闭有关。

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公共信贷登记机构与市场运作的征信机构并存的局面,中央银行与地方政府也在积极推动覆盖面更大的征信体系的建设。然而,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几个问题:首先,是法律制度的缺位。目前,国家层面尚未颁布统一的《征信管理法》,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其次,信息的流动和开放程度还不高。与企业信用有关的大量信息仍分散在工商、税务、海关、法院、技术监督、财政、税务、银行等不同的部门。这些部门的数据库有大量的企业和个人信息,但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和对外开放程度都不高,造成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被闲置和浪费。最后,信贷数据和企业信息的登记不及时。除了网络不畅、上报环节多、基层信贷机构自动化水平低、人员配备不到位等客观原因外,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当前我国银行登记咨询系统的运行中仍然存在金融机构的数据迟报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各金融机构通过该系统进行信贷甄别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金俐.信贷配给论:制度分析[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第15篇

[论文摘要]本文从内源融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三个方面描述 了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并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分析了产生困境的原因。

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民经济 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特别是在解决就业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根据新的中小企业标准 .我国中小型企业 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9.6%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 GDP的55.6% 中小企业提供的出13额 占62.3% .上缴的税收占42.3%。此外.中小企业还提供了大约 75% 的城镇就业岗位。然而与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极不相称的是,融资难一直是 困扰中小企业发展 的一个大问题 。

一、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 内源融资。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中 内源性融资占主导地位 ,但其总体状况却不尽人意。首先.我国中小企业依赖于内部人融资的程度很高。企业内部股东的亲朋好友和企业内部股东提供的初始资本以及随后追加的资本起了主导作用。其次 中小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留利不足自我积 累意识差。中小企业内部利润分配中多存在短期化倾向,缺乏长期经营思想 自身积累意识淡薄,在利润分配上几乎近于 ”分光”。

2 间接融资。中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以及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和不成熟,其间接融资过分集中于银行贷款。在国有商业银行加强金融风险防范的形势下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重重。首先,银行贷款数量少。由于中小企业 自身的不足国有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将贷款发放国有大型企业致使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比例远低于其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比例 。其次 .信用担保制度不健全 使中小企业融资难。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等特点 因而银行贷款需要第三方提供担保。最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制不健全没有专门的金融服务机构 。

3 直接融资——股票融资和债券融资。近几年随着中小板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开辟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 然而我国的股票融资机制还存在这许多的不足之处。首先 IPO审核时间长、不可预测。虽然我国证券发行上市采用了核准制 但仍以实质审核为主基本无法确定能否通过发审委的审核。其次 发行上市门槛高、层次较单一。 虽然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但与主板市场的区别不大 只向多层次市场迈出了很小的一步。此外,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远落后于股市和银行信贷市场的发展其不发达程度在交易市场上表现突出 1 995年~1 999年股票交易额占交易额的83 56% ,债券占1 6 44% 其中企业债券仅占2 33%。由于我国实行 “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规模管理方式,中小企业很难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来获取资金。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因素主要分为内部原 因和外部原因两种情况。

1 内部原因

(1)中小企业有较大的财务风险。净收益理论认为企业债务融资的成本比股权融资的成本低 企业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会随着企业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选择不同而发生变化企业更多地利用债务融资 增加债务资本比例,会提高财务杠杆比例 降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率企业的市场价值相应提高。由此中小企业为了求得较低资本成本会尽量保持较高比例的负债。然而较高的负债水平 ,必然会使企业还本付息压力增大从而导致较高的财务风险。

(2)中小企业信用道德风险高。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信息透明度低 而且大多缺乏抵押品 金融部 门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依赖于中小企业的“软信息”,因此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高。而且中小企业通常自有资本较少,面临更为激励的市场竞争亏损和破产的可能性更大。由于破产成本低 自身没有更多的商誉价值 因此 中小企业比大企业发生道德风险的可能性更大.破产逃债的动机更强,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的实践中也得到了充分证明。

(3)权益资本成本过高。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在资本市场上融资要求融资规模大这样与筹集到的大规模资金相比.发行费用微乎其微。而中小企业所需资金的规模一般偏小.发行费用相对来说很大 ,导致其在资本市场上等资难。

2 外部原因

(1)中小企业融资的所有制歧视。长期以来.我国在资金配置方面存在着所有制歧视因素,融资渠道被国有银行垄断,银行贷款完全为国有经济服务。改革开放后 ,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长期计划经济思维模式不可能一下子随着经济体制变革而发生实质性变化,这个转变需要更长的过程。国有银行垄断了资金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 资本市场处于政府控制之下,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资金 中小企业只能从银行得到很小一部分贷款。

(2)过度的金融管制。在市场不完全条件下金融机构不可能满足所有人借款人的请求而会进行信贷配给。在金融过度管制下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更为严格并且金融机构对风险也会更加敏感由于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与信息不透明更加严重从而它的风险也就会最高,从而中小企业将成为金融机构进行信贷配给的首要对象,甚至会拒绝给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3)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滞后.制约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结构上看中小企业对长期资金需求最为迫切金融机构即使给予贷款多为短期一般在1年以下这种短期资金只能作为企业流动资金运用而对于企业长期资金周转和长期发展投资资金则无法满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中小金融机构数量过少实力和规模也不大使得中小企业的间接融资受到制约。

参考文献 :

[1]赵尚梅: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 北京:知识产权 出版社200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