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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音化或意化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应着眼于作为汉字构成成分的字符。一个字符若要成为某语素的书写形式或书写形式的一部分,就要实现字符与语素的结合。结合的道路主要有两条:一是用字符所示的意义与语素的意义沟通,这叫表意,这种字符增多就叫意化;二是用字符所示的声音与语素的声音沟通,这叫表音,这种字符增多就叫音化。由此看来,所谓表音表意,所谓音化意化,是就字符与语素结合的方式来说的,是着眼于字符的。字符与语素的结合,有“初婚”和“再婚”两种情况。例如甲骨文中的“日”与语素“日”的结合是“初婚”,而“晴”“马日”中的“日”与语素“晴”“马日”的结合都是“再婚”。“初婚”时字符只有形体意义,它与语素只能沿着意义这条道路走到一起;“再婚”时的字符,已有了它最初记录的语素的音和义,它与新语素结合的途径就可以有意义和声音这两条了。
一个汉字,不论它有几个字符,也不管这些字符是通过什么途径与相应语素结合的,一旦成了语素的书写形式,它就成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是“能指”,而相应的语素是“所指”。作为“能指”的字,是既有音,又有义的,因为语素是音义结合体。因此,说到音化意化时,不能着眼于作为语素书写符号的汉字。在这一点上,中西文是一样的。例如我们不能说英文“sun”这个字只有音,而中文“尖”这个字只有义,但可以说“sun”字所使用的字符“s”“u”“n”只表音,而“尖”字所使用的字符“小”“大”只表意。
第二,应着眼于汉字字符的实际运用。我们知道,在记录语言时,一个汉字有时记录这个语素,有时记录那个语素;有时表示本义、引申义,有时表示假借义。汉字记录的语素不同,所表示的意义不同,汉字所使用的字符表音表意的情况就有所不同。所谓表音、表意,实际上是指在汉字实际运用过程中字符与相应语素的结合方式,而不是指在创造汉字之时字符与相应语素的结合方式。例如古文字中的“来”,就其来源而言,是表意的;而就其运用讲,是表音的。当然,这两者有时是统一的。例如古文字中的“日”,当它表示本义时,是表意的;而就其来源说,也是表意的。
纵观几千年来汉字发展的历史,我们发现,汉字的结构依次有三个不尽相同的发展方向,换句话说,汉字结构发展的方向是因时而异的。
一、在完整的汉字体系形成的过程中以及这种体系形成的初期,汉字结构发展的方向是音化。
完整的汉字体系是在原始文字的基础上形成的,而原始文字(包括文字画和图画字)都是表意的。汉字的文字画材料,至今还未发现。而图画字的材料却有一些。例如《金文编》843号,是一幅画,像手里拿着刀杀猪,它的意思应该是杀猪祭祀祖先。从这类材料来看,图画字中已有可以反复使用的单体符号。这些符号,或者是代表有形事物的,或者是代表概念的。
当汉字完整的体系开始形成时,图画字中的许多单体符号被吸收进来;此外人们还仿此创造了许多类似的符号。然而光凭这些表意符号,还不能做到按照词序无遗漏地记录语言,这是因为,语言中的许多词(如虚词)是无法以形表义的。要想全面地记录语言,只有走假借的道路。完整的汉字体系形成的过程,就是假借字不断增加的过程。
汉字完整的体系形成的时间,大约是在夏商之际。殷代距离夏商之际相当近。在殷代的甲骨文里,假借字占了74%左右。〔2〕属于西周早期的《利簋》铭文,假借字的比重也大抵如此。
这时文字里假借字的比重如此之大,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在原始汉字里,可能也有一些假借字,但是其比重肯定很小。与原始汉字比较起来,殷商时代和西周早期文字里的假借字急剧增加。假借字是由音符构成的,这种字占大多数,那就是音符占大多数。这就是说,从原始汉字到殷代甲骨文、西周早期金文,汉字结构的发展方向是音化。
二、从西周时代起,汉字结构的发展方向是音意化。
从用字这个角度来看,自西周时代起,假借字逐渐减少:
西周前期的《大盂鼎》铭文,共有291个字,假借字约70个,约占总数的24%;西周中期的《史墙盘》铭文,共有284个字,假借字约60个,约占20%;西周晚期的《毛公鼎》铭文,有497个字,假借字约有70个,占16%;〔3〕春秋时代的《栾书缶》铭文,共有40个字,假借字5个,占12%强;战国时的《鄂君启节》,总字数164个,假借字3个,仅占2%;秦汉时的帛书《老子》乙本共有5500个字,假借字320个,占6%;帛书《经法》约5000字,假借字320个,也占6%;现有的《老子》假借字30多个,不足1%;现有的《荀子》首三篇,共有5700多个字,假借字54个,占1%弱。
上述统计说明,时代愈晚,假借字越少。
若从造字角度来看,自西周时代起,形声字迅速增加。甲骨文中的形声字,仅占20%左右。自西周时代起,形声字大量增多。到了春秋时代,形声字的数量已超过了表意字。秦国的小篆,依据许慎的《说文解字》,共有9353字,形声字有8057个,占82%。南宋郑樵分析过23000多个汉字的结构,结论是形声字已超过90%。清代的《康熙字典》,形声字也占90%。与形声字在全部汉字中的比重逐渐增大相伴随,汉字的数量也逐渐上升。汉字的数量和形声字的比重成正比地增加,说明西周以后增加的新字主要是形声字。
前面讲过,自西周时代起,假借字在全部汉字中的比重逐渐减少,这就是说,西周以后形声字在运用过程中,基本上是用来表示本义或引申义的。一般说来,当表示本义或引申义时,形声字中的音符有表音作用,意符有表意作用。
形声字是由意符和音符构成的,这种字数量逐步增多,也就是音符和意符逐渐增加。这种现象,既不能说是音化,也不能说是意化,而应称为音意化。
所谓音意化,并不是说音化和意化平列,而是有主有从的。应该说,音化是主要的,而意化是辅助的。为什么这样说呢?
先,形声字的最主要来源是在假借字上加意符。这样做的目的,是区别同形同音的字。例如,“辟”的本义是法,但是被借来表示躲避、开辟、邪僻等意义。当多义的“辟”在语句中出现时,有时就分不清它是什么意思。为此,当表示躲避这种意思时,就在“辟”上加“走”旁;当表示开辟义时,就加上意符“门”(繁体);当表示邪僻义时,就加上“亻”旁。这样就不容易混淆了。由此看来,意化是在音化遇到困难时的补救措施,它是为音化服务的。
其次,形声字中的意符所表示的,一般只是相应语素的意义类别,而不能确切地指出其意义;而音符则通过表示语素的音,确切地表示出语素的意义。
认识到音意化中音化的主导地位,就可以把后期的音意化与前期的音化联系起来,笼统地称汉字结构的发展方向为音化,但在这样概括的时候,要意识到汉字前期的音化和后期的音化是有差别的。
三、现代汉字结构的发展有记号化趋势。
所谓记号,是指跟文字所代表的语素在语音和意义上都没有联系的字符。记号化就是指记号这种字符在汉字体系里逐渐增多。
汉字体系里的记号,有一些是原来就有的。例如甲骨文中的“五”“六”“七”“八”等等。但绝大多数是在汉字演变过程中产生的。时代愈后,记号越多。
有些记号原是意符。意符都是表示意义的,其意义大别有二:一是形体意义,即用图形所显示出来的意义,所谓图形,是指实物之形或抽象、象征之形;二是语素意义,这是字符最初所记录的那个语素的意义。意符凭其意义与语素的意义沟通。具有形体意义的意符,当汉字变得不象形以后,它的意义丧失了,它跟相应语素的意义沟通被阻断了,变成了记号。这种变化过程,其实自殷商时代起就已经开始了。例如甲骨文中的“有”为什么写成“ㄓ”,“亡”为什么要写成“”?对这样的问题,不用说一般人,就是古文字学家也回答不好。到了隶楷阶段,汉字形体笔画化了,具有形体意义的意符绝大多数变成了记号。有语素意义的字符,当它的意义与语素意义的联系被切断时,也就变成了记号。这种联系为什么会被切断呢?主要原因有三条:一是字符形体发生讹变,二是字符独立成字时的意义发生变迁,三是相应语素的意义有了改变。
有些记号原是音符。音符跟相应语素的结合都是“再婚”,它的声音就是它最初所记录的那个语素的声音。音符凭它的声音与相应语素的声音沟通。当这种声音联系的桥梁被拆掉时,音符也就变成了记号。声音的联系为什么会被阻断呢?主要原因有四条:一是字符形体发生讹变,二是字符原来所记录的语素已被人遗忘,三是字符独立成字时的声音有了改变,四是相应语素的声音发生变迁。
由于在汉字体系里记号大量增加,所以现代汉字里的记号字和半记号字所占的比重已经很大。
我们曾对2500个常用汉字的结构做过分析,分析时所用的字形是现代楷书规范字形,所用的音义,是现代汉语普通话中的音义。当这些汉字表示相应语素的本义或基本义时,它们结构类型的情况如下:
第一,单意符字,共19个,占总数的0.76%;第二,多意符字,167个,占6.68%;第三,变体音符字2个,占0.08%;第四,多音符字,有3个,占0.12%;第五,意音字,有1321个,占总数的52.84%;音符有义的意音字有30个,占1.2%;第六,记号意音字,5个,占0.2%;第七,记号意符字,286个,占11.44%;第八,记号音符字,131个,占5.24%;第九,记号字,有536个,占21.44%。
记号意音字、记号意符字和记号音符字,都可以称为半记号字。如果把记号字、半记号字统计到一块,则占总数的38.32%,数量仅次于意音字(形声字)。
有人曾以《新华字典》(1987年重排本)中的“又、冫、刂、鱼”四部字作过抽样测查,结果如下:〔4〕
部首总字数理据字半理据字无理据字
又276417
冫24789
刂64292510
鱼8868164
总计2031105340
上表中的半理据字相当于半记号字,无理据字相当于记号字。如果把表中半理据字和无理据字合起来,则有93个,占总数的45.8%。
应该着重指出的是,上面的统计都是站在一个文化水平比较高的汉族人的立场上进行的,而且是依据相应语素的本义或基本义而进行的。谁都知道,汉字除了表示本义或基本义外,还表示为数众多的引申义。若据其表示的引申义进行统计,含有记号的汉字比重会更大(当汉字表示假借义而其本义或基本义又被一般人所了解时,它就是假借字。这种字在汉字运用过程中占有一定数量)。
上面的统计说明,现代汉字的结构正朝着记号化的方向发展。目前,在汉字体系里记号虽然不占优势,但是数量已相当可观。估计在不久的将来,含有记号的字很可能赶超意音字,成为汉字的主流。
早在40年代,唐兰先生就指出:“图画文字和记号文字本是衔接起来的,图画演化得过于简单,就只是一个记号。”但是,他认为“截至目前为止,中国文字还不能算是记号文字……还是形声文字。”在这两段话里,唐兰把记号文字看作是文字的一个独立发展阶段,认为它与图画文字、形声文字是相衔接的,这都是正确的。
我们的汉字已经走完了原始文字、假借文字和形声文字三个发展阶段,如果不被废弃,它将迈进记号文字(在文字体系里记号这种字符占大多数)的大门,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注释:
〔1〕自建国以来,许多学者持“音化”说,例如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59年)、蒋善国(《汉字学》,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年)、黄伯荣等(《现代汉语》,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近年来,一些学者持“意化”说,例如申小龙(《文化的语言视界》,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万业馨(《略论形声字与汉字表意性》,载《徐州师院学报》1992年4期)、苏瑞(《论汉字的义化》,载(香港)《语文建设通讯》1992年12月)。
〔2〕参看姚孝遂《古汉字的形体结构及其发展阶段》,载《古文字研究》第4辑。
近来,关于简化汉字及其产生的年代,出现了一些不同的说法。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产生于宋代说。1995年11月8日《光明日报·文化周刊》专版刊登了邹晓明、唐信忠二先生《汉字简体字九百年前就出现》一文,认为“早在900年前的北宋时期,简体字已在人们的手书中流行,这是有关学者对最近发现的米芾手书《昼锦堂记》碑刻进行深入研究后得出的结论”,并举出“记、将、荣、盖”等14个共17处简化字作为证明。
1995年12月4日新华社又发了一条电讯稿《宋明清文物上发现简体字》证实上述消息,1995年12月5日的《光明日报》予以登载。文中报道说,在江西吉安市兴桥镇钓源村“发现一北宋书法家米芾手书《昼锦堂记》的清代道光年间碑刻,清晰可辨的159字中,有13个简体字,这又将简体字的出现前推了400多年”。
二、产生于唐代说。1993年10月24日《光明日报》刊载魏奕雄的文章《唐碑已有简体字》,谓《嘉州凌云寺大弥勒石像记》碑文的撰刻时间为“贞元十九年(公元803年)十一月五日”,“碑文共800多字,尚有270字清晰可辨”。“在270个可辨识的字中,发现‘弥、万、将、与、继’5个简体字,与我国大陆现在通用的规范简化字完全相同,其中‘弥’和‘万’出现两次。”
三、产生于晋代说。1996年1月3日《文汇报》载王春南先生文《中国何时出现简化字》,说“现今通用的某些简化字,岂但北宋的米芾用过,在米芾之前700多年,东晋王羲之就用过”,并举出王羲之在《兰亭序》、《游目帖》及唐怀仁和尚集王书《大唐三藏圣教序》等传世墨迹、碑刻中使用简化字22个。据此,该文认为:汉字简化字出现的上限应在王羲之生活的东晋年间。
上述几种关于简化汉字出现的年代的说法,都是值得商榷的。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首先应弄清楚简体字和繁体字的基本概念。在文字学中,简体字与繁体字是两个相对的概念。一般来说,经过简化的汉字称为简体字,而已有简体字代替的汉字,则称为繁体字。因此,用笔画简单的字代替笔画繁多的字,称为汉字的简化。其次,考诸汉字的结构及其发展变化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简化的趋势是从有了文字之后就开始存在,并且贯彻在文字发展的整个过程中的,是文字本身内在的规律”[1]。也就是说,简体字是从汉字产生的时候起就出现的客观实在。
下面依次加以说明。
殷商甲骨文是我国最古老而成体系的汉字类型,它以象形、会意等造字方法为基础,同时大量使用假借字以适应记录语言的需要。迄今可辨识的甲骨文字约有2000个。从这些可识的甲家文字的笔画和结构看,简繁无定是这些锲刻文字的突出特征,常常有一个字出现几种乃至数十种不同的写法。如“贞”字,就有67个繁简不同的形体[2],“马”字有50个繁简不同的形体[3],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文字学上把这种“一字多形”的字称为“异体字”,也称“或体”、“重文”。异体字是在汉字创始之后和新陈代谢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现象。这是因为,作为表意文字的汉字,在与语言的适应过程中,往往导致独立的记录符号随着语言表达的细密而相应增多,于是就产生了代表一个音节的符号出现几种不同的形体和结构的现象,所以在甲骨文中,几乎每一个字都有异体。另外,与文字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亦有很大的关系。
甲骨文中的异体字,多数出现在不同的甲片上。而在同一甲片上,复用字一般都保持着笔画的一致。如果把这些异体字作一归纳比较,可以发现使用频率越高的字异体越多。若进一步把同一字的异体按笔画的多少排列,可以看到年代越早的字笔画越繁,其图画性越强,反之,年代较晚的字笔画就越简单。如“马”字,商王武丁时期的字形要比武乙、文丁时期的字形简单很多[4]。这种现象反映了表意文字由具象图形向担象符号发展的趋势,也说明了使用频率促进着文字的简化。另外,甲骨文字由于书写工具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字形的简化产生了影响。从已出土的商代后期的甲骨和玉石、陶等类物品上残存的少量书写文字看,这些字是用毛笔蘸墨或朱砂书写的,可见,在商代,毛笔已经是主要的书写工具。“笔”字繁体作“笔”,从(附图略)
在西周金文当中,文字虽然存在着简化和繁化两种倾向,但简化始终是汉字发展的主流。
与甲骨文相同的是,两周金文中的异体字依然大量存在。如“国”字,不同的写法形体仍有数十种,多数字仍是异体各存。这个时期的文字多是范畴于器物之上,工艺复杂,因而对一些字在笔画上进行了较多的省简,形体也逐渐规整。这是两周金文发展的基本趋势。同时,由于社会分工的日渐繁复和人类思维的发展,相应地要求语言文字的表达与之适应,因而通过假借法赋予新义,或用指事法增加义符,或用形声法增加音符,或增加笔画以区别同音异义字等,创造了一些新字;这些新字不同程度地使文字的笔画增多了,出现了所谓“繁化”现象。两周金文繁化的另一个特点是图画形文字的复现。这主要是器物铸造日益精美,在青铜器上采用了装饰性极强的图案花纹,这种装饰意味也渗透到了文字之中。郭沫若说:“东周而后,书史之性质变而为文饰,如钟磔之铭多韵语,以规整之款式镂刻于器表,其字体亦多作波磔而有意求工。……凡此均于审美意识之下所施之文饰也,其效用与花纹同。中国以文字为艺术品之习尚当自此始。”[6]如东周时期的“鸟虫书”,在笔画的上下或左右增加了一些变形的鸟、虫图案,无疑使文字变得复杂了。但这些文字具有艺术性而无实用性,很快就因为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生活的发展与实用汉字相分离,进入纯艺术的殿堂;而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的汉字,仍然沿着简化的道路向规范化、科学化、抽象化、实用化发展。
战国时期,群雄争霸,各自为政,“书不同文,车不同轨”,文字的使用也产生了混乱状况。正像唐兰先生指出的那样:“特别是到了战国末年,贵族社会崩溃,在商人社会里,书法也不讲究了,锲刻文字笔画草率,简体跟破体盛行。”[7]从汉字发展的历史来看,这个时期文字混乱的状况具有两面性:一方面,诸侯国各按所需、各自为文,任意增减笔画,造成文字交流的困难,影响了汉字的规范化进程;而另一方面,这种率意简笔与破体省略,却又在客观上为新体汉字的产生准备了条件,促进了汉字向着简化方向发展。
秦始皇统一六国,下令全国“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8],命李斯等人作小篆,废弃六国异文,这是中国文字发展史上的第一次规范化运动,也是第一次由政府主持的文字简化运动。王国维曾经考证过秦统一文字的情况:“班孟坚言《仓颉》、《爰历》、《博学》三篇文字,多取诸《史籀篇》,而字体复颇疑,所谓秦篆者也。许叔重言:‘秦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文字,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秦之小篆本出大篆。而《仓颉》三篇未出,大篆未省改以前,所谓秦文,即籀文也。”[9]也就是说,小篆是经过“省改”大篆而产生的;所谓“省改”,即是简化之意,通过对史籀大篆的规范、简化,才得以使新的字体小篆作为统一文字颁行天下。相对于大篆,小篆即是它的简体字。
现代意义上的简体字的大量出现,是在汉字完成了隶变之后。隶变是古汉字演变为现代汉字的关键,同时也是汉字的一次大规模的简化过程。所谓隶变,准确地说应该是“草变”。郭绍虞先生曾指出过这个问题:“隶书对篆而言,是篆书的草体。”[10]这在已出土的大量简牍、帛书中可以得到证明。事实上,古草书在小篆之前就存在了。侯马盟书、温县盟书、信阳楚简、仰天湖楚简等文字都已出现了简省连写的笔画,这些与常见的铭刻文字不同的率意而写的篆草书体就是古草书。在秦以小篆正定文字之前,主要是因为这些古草书才形成了“书不同文”的局面。小篆的不易书写加大了文字与实用的距离。许慎说:“秦焚烧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11]赵壹说:“盖秦之末,刑峻网密,官书烦冗,战攻并作,军书交驰,羽檄纷飞,故为隶草,趋急速耳。示简易之指,非圣人之业也。但贵删难省烦,损复为单,务取易为易知,非常仪也。故其赞曰:临事从宜。”[12]秦代的隶书就是篆书的草写,史称“古隶”,以睡虎地秦简为代表。古隶的发展分为两途:一是在草化省略圆转弧曲笔法的基础上规则端正,形成左右对称、方正波磔的“八分书”即今隶;二是在草化连笔快写的基础上规则简率,形成了轻捷便利的章草。
从已出土的文物考察,篆书草化的进程肇始于战国晚期。1980年在四川青川战国晚期墓葬中发现的木牍文字即有明显的草化痕迹。省略、连笔、方折的笔法已经较多地取代了圆转的篆书笔法。稍后一些,从睡虎地秦简、马王堆汉墓帛书和银雀山汉墓竹简文字中,更可以清楚地看到秦隶的形体和章草的雏形。至少在西汉时期,章草已经成为可以应用于各种重要场合的正式字体,其使用范围已相当广泛。据笔者对现存已出土的西汉景帝(前156年-前141年)时期至东汉章帝(76年-88年)时期的两汉简牍、碑刻用字的不完全统计,当时使用并和今天简化字相同的简体字有30多个。如“记、兴、为、东、张、问、来、时、麦、铺、杨、书、伦、车、头、陈、长、贯、郸、孙、干、朴、夹、鱼、萧、赋、事、门、稻”[13]等字。这些字绝大多数来源于古隶的草写,并且都有着较高的使用频率。草写在客观上完成了对汉字繁复笔画的简化,因而在汉字简化的历史演进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到了东汉后期至魏晋间,出现了现代形体的楷书。楷书又称“真书”,它是从今隶和章草中演变而来的。从汉晋木简的字体和笔法中考察,在章草中已渐次具备了楷书的形体。从存世的碑刻、墨迹看,汉代没有楷书的遗迹。现在可以见到的最早的楷书,是钟繇(151年-230年)所书《宣示表》、《荐季直表》等碑刻。又有吴之《谷朗碑》,字体笔画亦近楷书[14]。而流传最古的西晋陆机《平复帖》,仍存章草笔法,可见晋初章草与楷书尚在进行嬗变交替。楷书的出现,使汉字在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汉字形体系统,使方块汉字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固定下来。
楷书的定型是在对今隶的简化和对章草的吸收和基础上完成的。在笔画上,简化了今隶的波折和方撇;在结构上,吸收了章草的简省和连写替代,形成了科学的、规范的方块汉字。因此,可以说,楷书又是对今隶的一次简化。此后,简体字随着行书、草书的快写而使用得日益普遍。魏碑中已大量出现了如“万”、“无”等简体字。晋、唐佛教译经、写经鼎盛,宋代雕版印刷大为发展,话本小说、说唱诸宫调、戏曲等市民通俗文艺崛起迅速,都促进了简体字使用的社会化。特别是宋、元雕版书籍中大量出现的“俗字”,是刻工贪图省工省时恣意简省笔画的结果。虽然其中很大一部分因违背了汉字简化的规律而被淘汰,但这些“俗字”在汉字由繁趋简的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注释:
[1]梁东汉:《汉字的结构及其流变》第48页。
[2][3]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甲骨文编》卷三·二九、卷十·一。
[4]高明:《古文字类编》第192页。
[5]裘锡圭:《文字学概要》第42-43页。
[6]郭沫若:《青铜时代·周代彝铭进化观》。
[7]唐兰:《中国文字学》第120页。
[8]《史记·秦始皇本纪》。
[9]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七《战国时秦用籀文六国用古文论》。
[10]郭绍虞:《从书法中窥测字体的演变》。
[11]许慎:《说文解字·叙》。
[12]赵壹:《非草书》,见《法书要录》卷一。
论文摘要:语言文字除了需要规范、标准之外,还必须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没有不断的丰富和发展,规范就只能是僵死的、停滞的条条框框,也就不能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无法为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服务,因此,任何规范标准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社会在发展,科学在发展,文字语言就必须是动态发展的,对规范标准应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这就是文字规范、丰富和发展的记辩证关系:规范是发展的基础,丰富是发展的渠道,发展是规范的前进,三者相辅相成,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互相转化。
1我国文字规范的形成及现状
汉字产生之前“上古结绳而治”,自然是没有规范的。后世从图画和契刻受到启示,文字“是劳动人民在劳动生活中,从无到有,从小到多,从多头尝试到约定俗成,所逐步孕育、选练、发展出来的”。“约定俗成”便形成了初步的体系,也就是早期不成文的规范。
汉字规范是客观存在的,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规范。旧中国长期以繁体字为正体,那么,以繁体字为代表的正体字也就成了当时的规范字。虽然当时以繁体字作为规范,但是,人民群众长期以来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手头字、俗字已经开始流行。这便是对汉字的丰富和发展。
两表的调整表明我国语言文字规范的一个立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一个不断进行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一毗而就,也没有终止的时候,需要从语言文字的自身发展规律和我国的国情出发,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使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过程成为积极引导规范而又不断丰富发展的过程”。
从这一立场出发,我们研究了目前作为字形规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认为此表还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现在把我们的意见提出来。
1.1笔形的变化规律不够统一
①末笔是横的部件作左偏旁的横变成提,“车”和“牛”作左偏旁时改变笔顺把横变成了提,按照这种变化规律,“革”字作左偏旁时也应改变笔顺把横变成提。另外“黑”字作左偏旁时末笔不是横,四点上面部件的横不应该就提。
②末笔是竖的部件用作左偏旁时,竖变成撇,如:翔、邦、等,按照这种变化规律,韩、郸、韧等字也可以变,特别是“”变“艳”字,左边部件与“邦”相同,理应变撇。
③“月”字用作下部件时撇变成竖,如:肖、胃、能、俞等,但在筋、崩、葫、萌、旅等字中却没变。
④“木”字做底时,如果上部是撇捺对称且覆盖“木”字的部件,要把捺变成点,如:条、茶等。如果上部不与撇捺对称的部件为邻,则不必改变捺的笔形,如:桌、梁、棠等。可是“杂、亲、杀”三个字本属后种情况,却按前者的规律把捺变成了点。考查这三个字的来历,原来它们在繁体字时代只是该字的左边部件,简化时把右边简掉,却没有把作为整字时“木”字该有的捺恢复过来。与此相反本应根据避重捺的原则把其中的“米”字的捺变成点,然而《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中的“乘”字却设计为两个捺。
1.2笔顺的规则也不够统一
汉字的笔顺基本上是按人体臂、腕、指的运动生理特点和视觉审美要求约定俗成的,这叫作自然笔顺;规范笔顺是在自然笔顺的基础上加以整理而制订出来的。规范的笔顺主要有从上到下、从左到右、先横后竖、先撇后捺、从外到内和先外后内再封口等几条,除此之处,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但一般都应该符合人的臂、腕、指的运动生理特性。
汉字的历史太久远,形成的因素太复杂,要想通过几条规律把它们统一起来,简直是办不到的。不过,作为汉字的规范标准,是文字继续丰富和发展的基础,这个基础越有规律、越容易掌握,推广起来就越有效率。我们应该从“有利于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原则出发,尽可能地使汉字难认、难写、难记的现状得到改善,使汉字构形及组合时的变化规律趋于统一,为语文教学、社会应用和对外汉语教学开创新局面。
2文字规范发展的方向和措施
汉字喜逢盛世,必须抓住机遇,尽快适应世界汉语热的需要、中国加人WTO后因交际的需要、科技发展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速度。
2.1调动国家与民间两个个积极性,加大汉字研究的力度
国家“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多年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民间的积极性调动得不够充分。汉字产生于劳动人民的劳动生活,又服务于社会生活,如果只有国家主管部门的研究而没有民间的研究,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不能只盯着民间用字出现混乱现象的消极因素,而忽视人民群众使用和创造文字的积极因素。语言文字的政策应该适当放宽,鼓励民间建立语言文字研究机构,并积极征求汉字使用者特别是语文教师的意见,吸收民间汉字研究的成果,使语言文字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
2.2制定对内汉语汉字考试等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