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拓宽工程论文范文

拓宽工程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拓宽工程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拓宽工程论文

第1篇

1.从政府管理部门角度分析

有的地方政府受错误政绩观影响,盲目攀比,搞“业绩工程”、“形象工程”。为了出政绩,许多项目仓促上马,甚至盲目扩大预算,搞“无米之炊”。要么分文不出,要么要求施工企业部分垫资,给施工企业造成巨额负债经营。

2.从建设单位角度分析

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只要有工程,即使“垫资”、“带资”也承建,当工程项目到了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时候,发包方没有资金,施工单位即使不愿施工,但由于已投入了不少资金,此时撤出损失会更大,也只能一垫再垫,继续施工,从而致使施工单位资金短缺,并形成恶性循环,影响企业发展。

3.施工单位风险意识淡薄

施工单位风险意识差,对应收工程款的账龄分析、风险程度缺乏辅助管理。只重视找工程抓项目,片面追求“高产值高利润”,不注重对企业自身综合营运能力和资产变现能力的考核分析,不按制度建立坏账准备金风险制度,对应收工程款的计算期、分别超期多长、有无超过诉讼期等问题模糊不清;对客户的资信程度、经营状况不了解;另外,施工单位由于承建项目的地点不同,往往一个地方工程结束了,没有任务就再换一个地方,存在不理旧账现象,造成往来账款管理混乱。

二、施工企业工程拖欠款现状分析

1.工程拖欠款逐年增加,长期挂账难以清结。应收账款成为施工企业总资产中比重最大的一块,造成极为普遍的资产虚高、利润虚假的现象。

2.围绕施工企业的工程拖欠款,形成大量的“三角债”,债务链拉长。引发了许多债务纠纷,造成了社会信用关系的极大扭曲,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3.施工企业在夹缝中生存。利润丧失,信用降低,正常经营举步维艰,严重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为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

4.引发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发生,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三、施工单位回收工程款的对策

1.规范建筑市场行为,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政府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督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推进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把建立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作为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性建设。政府积极带头清欠,树立“诚信政府”的形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管理,特别是对投资项目的审批和过程监督。要健全法规,加强执法力度,限制和打击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为施工单位创造一个公平、合理、有序的竞争环境。

2.从建设单位约束角度分析

施工单位要进行信用风险管理,要具备足够的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一方面,施工企业要讲信用。充分认识信用是企业信誉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只有坚持以信用为本,加强信用建设,才能赢得客户,赢得市场,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另一方面,施工企业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完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生产经营所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以及这些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时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我保护,善于防范、控制和转移经营风险。同时,施工单位经营者要加强法制学习,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施工企业行业防范管理角度

(1)自律防范。施工企业应教育每个职工树立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文明施工,确保质量;加强行业、企业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反对和抵制不合理的低价竞争行为;维护行业信誉,坚决反对和抵制工程转包、挂靠施工以及违规分包等有损行业信誉的行为。

(2)加强事前控制,评估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施工企业应深入调查建设单位的资信情况,掌握其信誉度和资金筹集渠道、资金到位情况,争取做到信誉低的工程不揽,资金不落实的工程不揽,巨额垫资的工程不揽,项目相关手续不全的工程不揽,防止工程一开始就形成工程拖欠款。

(3)加强事中控制,对形成拖欠款的环节及时做好工作。在工程施工环节,要做好工程项目中期结算,及时催收工程进度款。对因设计或其他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要提前征得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的同意,并保存好相关资料,以备施工结算之用,防止建设单位以结算资料不全为由拖延结算时间,推迟支付结算款。在施工结算环节,要及时办理结算,多方清理工程余款。

(4)加强工程拖欠款的内部财务管理。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部门监控下的工程拖欠款管理制度,建立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建立应收账款年度清查制度,建立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清查制度,设立“工程拖欠款清欠档案”,以便对工程拖欠款分类、排队,随时跟踪清欠进展情况,以免错失清欠良机。

(5)正确运用法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聘请业内信誉好的律师,掌握法律,分析形势,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加强诉讼证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铁证如山;三是注意诉讼时效,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

4.加强信用管理,完善激励和惩罚机制

(1)建立健全的企业信用政策。确定适当的信用期间和信用条件,采用最佳的收款政策,及时回笼资金,积极利用政策催收工程拖欠款,降低平均收账期,提高营运资金周转率,减少因工程款长期拖欠而增加的管理成本、风险成本、机会成本等不利因素。

(2)建立健全应收工程款档案,建立赊销审批制度、应收工程款总量控制制度、赊销客户监控制度、账龄分析控制制度、欠款催收制度以及坏账准备金制度等管理办法,对不同的客户、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

(3)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施工单位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对应收工程款提取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的提取能很好的应对发包方发生经营状况恶化、财务收支危机、严重法律纠纷等例外事件的发生对本企业造成的影响,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4)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施工企业应建立一个在总经理或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信用管理部门,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应收工程款的管理与清收,务必加强老款清欠工作,实行科学而严格的工作业绩考核,坚持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动态跟踪,严密监控工程合同执行情况,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科学的风险制约机制,防止任何部门或各层管理人员盲目决策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只要政策落实,措施得当,清理旧欠,防止新欠,就一定能治理好拖欠工程款的建筑业顽疾。

【摘要】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工程垫款越来越多,工程款拖欠率一直居高不下,致使施工企业资金紧张,市场竞争力弱,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因此,施工单位应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和方法,建立强烈的风险意识,通过制定合理的信用管理政策,指导和协调内部各部门的业务活动,加强对应收工程款管理,努力把企业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以增强获利能力。

【关键词】

参考文献:

第2篇

关键词: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抗辩权;催告权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合同的一种主要合同类别,在实践中,由于工程施工是一种复杂的动态过程,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经常产生诸多纠纷,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工程款拖欠问题。建筑市场“粥多僧少”的状况导致施工方始终处于弱势,而施工方与业主方这种先天的不平等关系在工程款纠纷中往往造成施工方权益受损,因此,在合同履行中如何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业主方无理拖欠工程款,从而实现合同利益,对于施工方来说尤为重要。

工程款拖欠是不履行法律规定义务、侵犯合同权利的行为,我国合同法及相关的建筑法律法规有相应的规定,承包人可以运用法律规定的抗辩权和催告权以保障其合同利益的充分实现,因此如何正确使用这两大权利无疑成为承包人应高度重视的问题。

一、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预防工程款的拖欠

所谓抗辩权是指对抗双方请求或否认对方的权利主张的权利,又称异议权,与请求权相对。我国合同法特别规定了双务合同履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抗辩制度。抗辩制度是公平原则的体现,旨在维持合同履行上的权利义务平衡。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承包方正确利用抗辩权是预防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重要手段。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所负债务同时履行,双方享有的债权同时实现,因此双方债务实际存在且履行上具有牵连性以及债务同时届清偿期时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存在的法理基础。

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进度款而言,合同中往往约定了一定的支付期限,如在确认进度计量结果后14天内支付工程款,即承包方按时申报的月工作量经发包方审核确认后,发包方应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方未支付经确认的进度款时,承包方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同样,如发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结算款或其他款项的,承包方也可以援引同时履行抗辩。

2.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承包方对抗发包方延期支付工程款最常用的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付款而言,发包方支付预付款通常是承包方开工的前提条件,如发包方不支付预付款或没按约定足额支付预付款,承包方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开工。就工程进度款而言,如发包方没按约定支付进度款,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开展后期工程施工。承包方通过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可中止履行自己债务,对抗发包方的履行请求,为此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当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影响承包方对发包方主张违约责任。

3.不安履行抗辩权

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异时履行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履行期限到来后,将不能或不会履行债务,则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以前,有权中止债务的履行。《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前提条件是承包方已履行完毕施工义务,如承包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发包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支付工程结算款的情形,有权中止履行继续施工的义务。承包方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时要慎重,因为在证据缺乏确切充分的情况下擅自中止履行,需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必须密切留意发包方的经营状况和收集相关的证据,而且行使时必须立即通知对方。

二、运用催告权预防工程款的拖欠

催告权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1)催告权的具体适用

1.承包人对工程进度款的催告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GF―99―0201《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26.3条规定:“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第26.4条规定“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上述《司法解释》以及《通用条款》的规定赋予了承包人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工程款不能及时收回时向发包人行使催告的权利。发包人经催告后如果仍未支付工程款,并且这种拖欠工程款的行为已导致施工无法继续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承包人对工程结算款的催告权

按照《合同法》286条的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GF―99―0201《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 33.4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这是承包人的权利也是其行使优先权的前置程序。

承包人具体运用该法条行使催告权时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这种催告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如“催告函”、“催款函”等,而不是随口说说;第二、在书面催告中应明确具体的付款期限。

综上,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针对容易引发争议的工程款问题,处于弱势的承包方应当注重合同管理,把好合同履行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特别是通过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催告权预防和对抗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切实保障工程款如期如数收取,这样才能完全实现自身的合同利益,在严峻的利益博弈中争取更大的生存空间。

参考文献:

[1] 王长勇、林建伟主编.合同法原理与实务.法律出版社,2007.2

[2] 徐崇禄、任燕增、刘新锋 编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用指南.中国物价出版社.2001.11

第3篇

关键词: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特色;质量保障;措施

作者简介:张华杰(1973-),男,河北保定人,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部,讲师。(北京 100192)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科研立项课题(课题编号:2012GJZD05)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13-0008-02

随着招生数量的逐年递增,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它作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都与工学硕士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侧重点。培养质量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中心和生命线,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如何确保培养质量、突出工程应用性和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则是各高校面临的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对此采取措施应对。

一、在培养方式上,应充分发挥“双导师制”的优势

“双导师制”是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一大特色。在培养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双方导师在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指导上的特长,落实好专兼职导师的岗位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校内专职导师除了要具备较高学术水平,还要具有丰富的实际工程经验。工程硕士在校内学习过程中如果遇到理论上的问题可以请教校内导师加以解决。校外兼职导师一般是常年工作在工程一线具有丰富工程实践和工程管理经验的工程科技人员、企业高管、技术精英,如果遇到工程实践上的问题可以向校外兼职导师请教研讨,帮助解决。通过这种双方导师制的培养方式共同保障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近几年就根据合作培养协议聘任了145名工程硕士校外兼职导师,他们在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工程实践指导、论文环节、课题具体实施过程中把好技术质量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在培养方案上,应充分体现工程针对性的特点

培养方案是结合培养目标确定的,是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主要依据,明确了工程硕士的培养过程和主要环节。工程硕士培养方案要与工学硕士培养方案有明显区别,应突出工程硕士培养的目标要求,按企业和工程部门的实际需求宽口径培养工程技术应用型和管理型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要充分体现工程性特点,突出鲜明的实践性,要能够体现培养学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加强实践环节的培养。培养方案在要求掌握工程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更要强调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的工程管理方法,培养其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应实行灵活的选修制度,提供足够的选修课程,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爱好进行选修。可探索实行弹性学分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学习,拿到规定的学分就可以进入论文环节,进行答辩。

三、在课程设置上,应强调知识的应用性和复合性

构建工程硕士合理的知识结构首先要建立科学完善的课程结构体系。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因生源中没有实践经验的应届本科生较多,因此在课程设置中应强调专业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课程体系应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按领域设置,由过去以“学科为中心”转变为“以工程为导向”,突出“厚基础理论,博前沿知识,重实际应用”的特点,把培养目标牵引和适应企业需求作为工程硕士课程计划应坚持的基本原则。课程设置既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又以符合企业需求为第一标准。同时,课程应按一级学科甚至跨一级学科来设置,以体现多学科相互交叉、渗透、融合和综合的特点。设置宽口径课程不是简单地进行学科专业的“拼盘”,而是以某一专业为主,向邻近学科、专业拓宽,并按主体专业授予学位。拓宽培养口径的核心问题是依据学科、专业的内在联系,坚持以综合为主的原则,重新组织课程体系,着眼于为学生构建“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高素质”的知识结构。根据相应职业岗位对人才规格和口径的要求,不仅要掌握本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各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且要掌握跨学科领域的相关知识,强调复合性、应用性、创新性。

四、在教学方法上,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

全日制工程硕士的教学改革要着重改变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方式,避免出现单纯知识传授的填鸭式教学,将课堂搬进实验室、工程现场,在保证学科知识体系系统性的同时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启发、活跃思维,开拓学生的视野。在教学方法上要将课堂讲解、案例研讨、团队学习、专题讨论、现场教学、实验模拟和专题讲座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掌握分析与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以及创新能力和研究实践问题的能力。授课教师要将课程教学内容进行优化提炼,重点突出,使之能体现学科领域发展的前沿。因此,应选派具有较丰富实际工程经验的教师任课,他们能较好地将基本理论应用于实践,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又教会学员如何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工程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可聘请行业、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授课或开设讲座,让学生了解各行各业的发展动态和前沿成果。

五、在教材建设上,应编写系列工程硕士专用教材

编写适合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需要的教材是目前的迫切需求,也是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基础性工作。考虑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区别,工程硕士的教材内容不宜等同于工学硕士,应多着重阐明理论基础,讲清基本概念;要联系实际,列举典型案例;要与时俱进,注意拓宽和加深工程技术知识;要削枝强干,删减繁琐推导,对数学模型进行不失真的简化。另外,工程硕士的教学应该强调案例教学的作用,特别是针对专业核心课程应组织相关学科、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工矿企业的高级技术专家,借鉴国外先进的案例教材并结合我国的实情合作编写一系列适合工程硕士特点的教学用书。工程硕士教材建设问题是一个宏大的工程,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和搜集翔实的资料,并通过实践检验,这方面必须下苦功夫花大气力。

六、在师资选拔上,应强调具有实际的工程背景知识

教学师资、导师的工程背景和素养是保证全日制工程硕士实践教育水平的关键因素。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必须要针对性地加强“教师—工程师”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要坚持校内选拔、兼职选聘、人才引进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工作背景、项目研究背景,高标准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一方面可以选拔校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优秀教师进行授课;另一方面,应主动与企业建立密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从实践工作部门引进一些高水平专家、聘请兼职教授等方式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工程硕士教育师资队伍。此外,还应积极探索全日制工程硕士指导老师的准入制度,改变以往按照教学课时数、论文数、得到的科研经费数、获得奖项数等的教师考核模式,在指导教师应聘过程中注重对实践能力的考核,实施竞聘上岗、定期评估制,综合专家评估组、学生、院系、教学点的意见,给予综合评价,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指导老师的准入门槛。

七、在实践环节上,应搞好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建设

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点是要在实践教学环节下功夫。实践环节应反映学科的发展,应与理论教学相适应,并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实践环节的地位和作用及应达到的目标。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常态化的产学研结合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可弥补培养脱离工程实际、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不足等问题,可有效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和学科建设水平。对于进一步促进学科融合、实现资源整合、打造实训平台、拓宽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要意义。联合基地建设及校企合作的深层次融合也对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全日制工程硕士结合专业学科背景、选择就业发挥更大作用。基地的建设应以企业为主导,让学生在企业中进行将所学直接应用到实际工作中的生产实践训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建立反馈机制,学校根据反馈调整教学,从而将教学机制和创新实践机制有机连接起来,并形成良性互动。

八、在学位论文上,应加强对各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控制

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要通过对论文选题、论文指导、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环节的有效控制得到保证。

1.选题应有工程背景和实用价值

首先可结合实习单位或预就业单位,本着来源于生产实际和具有实用价值的原则进行选题。论文应能应用学科前沿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解决企业在工程技术中的急需难题;应结合企业单位的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生产关键,或开发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别注重研究成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突出论文选题的应用性、现实性和经济性;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专题研究、案例编制、工程设计、调研报告等。选题时除了研究生必须撰写文献综述及选题报告外,应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成工作评议小组对选题是否科学、有无研究前景、依据是否充分及研究方法、工艺流程是否合理进行审议,然后就开题是否通过给出结论性意见。[1]这些都对提高学位论文选题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双导师密切配合进行论文指导

在论文指导方面,为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要充分发挥校企联合培养模式下实行密切配合的双导师制的指导优势,加强校内外导师的合作。学校导师主要从专业理论的高度提升论文的水平,并且按照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规范来进行要求;企业导师主要负责帮助和引导工程硕士的学位论文与企业的生产、工程实际密切结合起来,把好应用关。[2]这种基于校企联合的相辅相成、互相取长补短的双导师制的确对工程硕士做出较高质量和较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大有裨益。

在选题后论文撰写约一年左右时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进度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对论文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工程硕士应汲取良好的建议及时调整技术路线,改进研究方法,[3]以使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和轨道持续下去。

3.严把论文评审和答辩质量关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审制度,盲评通过才能参加答辩。应在相关领域挑选一批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骨干作为评审专家,并调整评审指标体系中的构成和权重,就论文的工程实际背景、研究方式是否科学、论文内容是否合理、研究成果是否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工程应用性是否明显、是否表现出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审重点,并给出中肯公正的专家意见。[1]在答辩时学生先就所完成的论文进行汇报,然后答辩委员会专家组进行提问质询,只有通过答辩者才能申请学位,通不过者还要根据意见继续修改,准备二次答辩。通过这些措施有力地保证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4]

综上所述,全日制工程硕士教育是一种特殊的学位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工程硕士教育必须能够在培养方案、培养方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实践环节、论文撰写、师资队伍等方面充分体现其特点,这样才能使全日制工程硕士教育健康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成峰.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J].技术与创新管理,2012,33(3):336-337.

[2]王钰,康妮,刘慧琴.清华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培养的探索与实践[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