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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经济中,国际直接投资是最能体现经济全球化概念的经济运作方式之一,且与国际贸易有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从总体上看,国际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相互作用、相互促进,都在大幅度增加和日益扩大。但具体而言,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是具有互补性还是具有替代性?对外直接投资是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还是相反?在加入WTO之后,我国政府和企业如何充分利用WTO的规则,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促进贸易出口的增长,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做一分析。
一、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理论解析
影响国际贸易增长的因素有许多,从理论上讲,仅就国际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的关系而言,直接投资究竟是构成对贸易的替代,还是产生了对贸易的创造,这主要取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类型。
按照小岛清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从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分析,国际直接投资可分为三种类型:(注:[日]小岛清:《对外贸易论》第423页,南开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1)自然资源导向型投资。在东道国寻求某种自然资源既是为了满足母国本国的需要,也可以向其他国家出口。因此,资源导向型的投资不仅扩大了母国自然资源的生产规模,而且也促进了母国与东道国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甚至还扩大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贸易发展。(2)市场导向型投资。如细分起来还可以分为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和占领市场型投资。因此,在这种类型中,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后的初始阶段,因各种需求的存在,贸易是创造性的;当投资和生产形成一定规模时,“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结果势必会减少贸易的往来,因而具有贸易替代效应。但如果是突破贸易壁垒型投资,也许这种投资对贸易的间接促进会使贸易的规模进一步扩大。但全面地分析,即使是前面所述的替代贸易时,在东道国进行市场导向型投资也可能会带来服务贸易方面新的需求。(3)生产要素导向型投资。这主要是指在东道国寻求低成本劳动力的投资。这种类型的投资,因国家之间比较优势而形成的国际分工,在初始乃至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中无疑是加大了贸易的发展,如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投资而进行的加工贸易。但因比较优势是动态而非静态的,这种投资与贸易的关系也要视具体情况而进行具体分析。
在理论上阐述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贸易的替代关系的还有佛农(Vernon.R),他在其著名的产品周期理论中,通过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创新、模仿和扩散的动态分析,阐述了母国的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新产品的第一阶段,产品在技术创新国国内的生产、销售主要以满足国内需要为主(也存在向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比较接近的其他国家出口的可能性);但是,随着技术的成熟化,同时又面对其他国家企业的竞争,降低产品成本成为技术创新企业维持其海外市场占有率的必然要求,这时便出现了技术创新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佛农认为,一般地这种对外直接投资不会产生对母国出口的替代效应。但是,如果这种投资发生得过早,就有可能替代母国的出口。在技术进步日益加快的情况下,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新产品的生命周期不断缩短,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贸易的替代影响将越来越明显。
总之,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的关系即存在互补性,也具有相互替代性,这要根据母国(或跨国公司)投资的动机、类型和发展阶段而定。
二、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实证检验
当我们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再来看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会发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这方面存在一些异同。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将对这两类国家分别进行研究。
(一)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国外一些学者将对外直接投资与某些产业的实际出口联系起来进行了实证研究。如,伯格斯坦(Bergsten.C.F.)认为,在美国不同的对外直接投资产业中,那些对外直接投资程度较低的产业,其出口水平也较低;随着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提高,出口规模也相应上升;但是当对外直接投资超过一定规模后,追加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出口的促进效应就逐渐消失了。因此,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贸易之间既是互补关系也是竞争关系。随着跨国公司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外直接投资与出口的竞争(替代)也将不断加剧,因而海外子公司的生产将逐渐替代美国的出口。同时,学者们也有相反的发现,利普赛(Lipsey.R.E.)和威斯(Weiss.M.Y.)的研究表明: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市场上,美国的出口与美国海外子公司销售额都是高度正相关的,而且美国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销售都部分替代了美国出口竞争伙伴中的发达国家企业的出口
(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除去个别的现象,较大规模的起步应从20世纪60年代算起,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西、墨西哥和委内瑞拉,亚洲的印度、韩国、新加坡、菲律宾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是从那时起陆续向国外或境外进行直接投资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中东石油输出国组织一些成员的投资方式也从贷款转向间接投资,再由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注:宋亚非:《中国企业跨国直接投资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而且由原来主要投资于邻近的国家和地区,逐步转向向发达国家进行直接投资。
伴随着经济实力的提高,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世界级大企业的数量也在逐渐增加。1997年,发展中国家企业进入“全球500强”的仅有22家,平均营业收益率为3.6%;而2000年入围企业增加到33家,平均营业收益率提高到5.2%,且高于“全球500强”4.7%的平均收益率(注:张金杰:《国际直接投资形势与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王洛林、余永定主编《2001-2002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健康发展对贸易的促进也有其特点。首先,小规模和特殊商品是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的优势。由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大多数属劳动密集型的小规模生产,资本劳动比率比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低许多,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更愿意接受劳动密集型高的项目投资。即使是进行规模较大的生产性投资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作为母国的发展中国家也占据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同时,这种生产性投资也将给母国带来原料、设备的出口增加,因而具有很强的投资与贸易互补性。其次,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一般侧重于扩大出口的市场销售战略。无论是为保护原有的出口市场,或是开辟新的市场,还是避开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多采取各种方式保障出口,在达到一定实力和经验积累后,逐步再向全球经营战略发展。
考察韩国的经济,其迅速发展得益于通过出口把国内产业与国际市场紧密连接的结果,从而使国际市场容量的不断增大,并对国内经济的增长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1991年韩国全国经济学家联合会的一份《韩国制造业的国外投资经营成果调查表》(注:参见杜玲博士论文:《发展中国家/地区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经验与趋势》,2002年5月。)中,我们看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总的来讲与贸易联系较多,所占比重也较大。如开拓市场与回避进口限制两项都与贸易紧密相连,其之和所占比重在韩国整个对外直接投资动机中达到35.7%。当然,从表中还可以看出,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因区域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北美洲和欧洲地区,开拓市场的动机比重最高,占到29.3%,比其他动机的比重平均高出10个百分点,这是为适应当地区域化经济和确保新产品市场的结果;在拉丁美洲、大洋州地区,最高比重的动机为回避进口限制,占27.3%,也比其他动机高出10.4个百分点,这说明韩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此两个地区对贸易壁垒的突破动机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但具体到韩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行业,还有更进一步的动因分析。如李宏格(音译)(Lee,Honggue)对韩国电器行业的研究。电器是韩国最重要的制造业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初韩国就已成为世界第五大电器生产国。李宏格指出,韩国电器行业在1989年的对外直接投资额比1979年增长了85%,显示出韩国在该行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于20世纪80年代末达到了顶峰——尽管与韩国电器产品的出口相比其投资的规模是非常有限的:1976-1992年间电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为5亿美元,而1992年电器产品的出口额却高达161亿美元。李宏格分析,韩国电器行业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主要表现为维持和扩大出口的需要,即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那么,这种对外直接投资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韩国本身国内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压力,迫使电器行业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在国外寻求廉价劳动力以降低生产成本(主要是在亚洲地区);另一方面,则是来自欧美国家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在韩国扩大对欧美出口的同时,其电器产品也已成为反倾销的对象——这一点对我国在加入WTO之后,重新审视海外投资与贸易的关系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尽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有所不同,但总的趋势是积极的,对外直接投资有利于一国的对外贸易乃至国际贸易;由于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的互补关系和替代关系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表现不一,所以对外直接投资对母国出口的影响具有动态效应;在经济全球化的今日世界,对外直接投资已不仅仅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它对发展中国家来讲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运作方式。
三、中国海外投资发展与贸易的关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与国土概念上的准确,我们把以下涉及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称为“海外投资”。
(一)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与现状
中国海外投资的发展,比较准确的提法应该从1949年算起。但因那个时期的海外分支机构都是一些贸易企业,规模又非常小,一般不在我们的讨论之内。从1978年的改革开放至今,中国海外投资的步伐越来越大。截至2001年年底,经外经贸部批准的企业就达6610家,中方海外投资总额已达83.5731亿美元,遍布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注:此海外投资的区域数字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2001年)为准。)。
1.中国海外投资的区域分布。中国海外投资在全球的区域分布正逐步由集中化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但目前从投资的额度来看,集中化的表现还依然存在。截至2001年底,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数量在全球主要63个国家和地区的分布见表1。从基本格局看,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占28.99%,发达国家(欧洲、大洋州和北美)占27.99%,加上中国港澳地区33.46%的分布,大致呈现出各占1/3的态势,可以说是一个多元化的分布。具体的投资额度和比重见表1。
表1中国海外投资区域分布表(截至2001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外经贸部《对外经济贸易简要统计》(2001)整理。
通过以国家和地区分布的形式进一步对投资额排序,我们就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分布的集中化:即地缘优势和人缘优势使相邻国家(地区)和海外华侨聚集的国家(地区)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集中区域。至于在拉美地区和非洲投资额分布得较高,一般为投资行业的原因所致,这将在下面进一步阐述。
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分布。中国海外投资是从贸易型企业起步的。这些贸易型企业开始在海外做的商业性工作是为对外贸易企业提供信息、进行市场调查和客户联系服务的。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中国政府有关政策的引导下,生产加工型企业有所增加。但总的来看,服务贸易型的投资行业特点仍十分突出。根据对外经贸部的统计,截至1999年,中国海外投资中服务贸易型企业,无论从企业数量上还是在投资额度上仍占绝大多数;生产加工型企业虽然在企业数量上增加较快,但在投资额度上还处于较小规模;而资源开发型企业在投资额度上比生产加工型企业还要大些。详见表2。
表2中国海外投资的行业与投资额分布(截至1999年底)
附图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提供的数据整理。参见:外经贸部发展司:《中国的境外投资状况》,《国际贸易论坛》2000年第5期。
一般地,中国海外投资在发达国家的多为服务贸易型和研究开发型,即非生产性项目。服务贸易型企业的运作主要是为了服务于国内企业的出口,以促进中国产品的出口;在海外投资于研究开发型企业则是为了更有利地接近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技术,以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而中国在发展中国家的投资则大多为资源开发型和生产加工型,即非贸易性项目。资源开发型的投资,主要是为了获取国外开采条件较好或储量、品位较高的石油、矿产、林业、渔业等资源,以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生产加工型投资,主要为转移国内长线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发挥中国在技术、管理上的比较优势以占领当地的市场,同时带动相关材料、设备、零配件的出口。因此,这也是生产加工型的投资大多集中在亚洲、拉美和东南亚地区的主要原因。
(二)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互动
1.中国进行海外投资的动因。从外部条件上看,经济全球化使各国经济进入生产、销售、采购的全球体系成为必然。中国既然已经实行了“引进来”的改革开放,也必然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以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现资本、技术和人力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从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上看,“走出去”到海外投资不仅是政府的政策号召,更主要的是国内企业自身发展的利益驱动和内在要求。如前所述,一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有许多动因,具体而言,中国海外投资的动因主要有如下五点:(1)寻求资源开发。中国虽地大物博,但人均资源占有率很低。在进入21世纪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资源短缺对中国经济将是一个严重的制约。其中,开发的重点放在对我国经济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对外能源投资,即对石油、天然气的开采;此外,还有一般性资源(如:黑色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树林资源等)的开发。在海外投资开发资源,主要是为了保障我国资源长期、有效和稳定的供应。(2)扩大出口贸易。无论是从中国政府政策的角度,还是从企业投资的角度,利用对外直接投资带动材料、机器设备、零部件的出口,甚至带动服务业的出口,都是目前进行对外投资最多的动机。在政府制定的有关海外投资政策中,着眼点基本上都是扩大出口,是与对外直接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综合对中国海外投资企业的动机调查,扩大出口也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注:参见段云程:《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与战略》,中国发展出版社1995年版;谢康:《跨国公司与当代中国》,立信会计出版社1997年版;鲁桐:《中国企业海外经营:对英国中资企业的实证研究》,载世界经济学会编《世界经济与中国:2000-2001年》,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3)开拓国外市场。在中国国内需求不足以及同类企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积极开拓新的国外市场是企业利益驱动的内在动力所致,也是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动机之一。这与理论上阐述的发展中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之一——寻求市场型是相同的。(4)规避贸易壁垒。从对外直接投资的理论上讲,规避贸易壁垒或突破贸易壁垒都是寻求市场型的一种动机。由于我国现已加入WTO,关税逐步下调后,规避各种贸易壁垒已成为扩大出口和占领国外市场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近年来,出口配额限制、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等情况越来越严重,因此利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可谓是突破贸易壁垒的一个有效方式,也是对特殊贸易限制的一个反应。(5)获取高新技术。在海外投资是中国企业获取高新技术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国的一些航天、航空、电子、生物化学和机械业的大型企业已经开始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渠道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少数中国企业还在国外投资建立了研究和开发机构,用最近的距离、最快的时间学习、研发最新、最前沿的技术。当然,这种类型的投资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持,但它将是最具潜力的海外投资。
2.中国海外投资对贸易的影响。如前所述,无论是从理论研究还是实证分析上,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即存在互补关系也不乏替代关系,即存在贸易创造效应也有贸易替代效应。具体到中国的实际,由于投资行业的特点和投资区域的不同,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要视具体的投资行业和投资区域而定。首先,服务贸易型企业的投资,动机与目标非常明确,肯定是为扩大出口服务的,因此这类企业的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无疑是积极的;其次,资源开发型企业的海外投资,进口的资源都是我国相对成本低或战略的需要,同时还能带动设备、制成品(如钢材)、技术和劳务的出口,虽然会带来一定的进口贸易增长,但从整体上看对我国出口贸易还是起到了促进作用;最后,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情况较为复杂。我们将对生产加工型企业的海外投资做一个具体分析。(1)机械行业。机械行业中如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组装,家用电器中的CKD、SCD(注:CKD:CompleteKnock-Down,即全分解装配:将产品全部拆散成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SKD:SemiKnock-Down,即半分解装配:将产品拆散成部件或部分部件、部分零件后提供给买方组装成整机。)等,由于绝大部分甚至全部都要使用国内的零部件,在初期设备投资之后,后续的零部件就成为组装生产的必备条件。因此,从总体上看,机械行业在海外投资对我国出口的带动作用是持续且长期的。特别是大型家用电器,这是典型的加工组装型产品,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统计,家电行业投资带动出口的系数比其他产品高达20-30倍。金城集团的案例也显示,摩托车产品在海外投资建厂生产后,大幅度地带动了该集团的出口:1997年海外销售收入250万美元,带动出口近150万美元;1998年海外销售收入近600万美元,带动出口达400万美元(注:李钢主编:《“走出去”开放战略与案例研究》,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版。)。实证分析表明,机械行业由于技术与原材料、散件的高度结合,海外投资就可带来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2)轻工行业。严格地讲,轻工行业中也有属于机械行业的产品,区分出来的主要是体积较小的机械产品如自行车以及其他轻工产品。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体积较小,出口运费没有体积较大的机械产品高,与海外加工的生产成本比,在国内的生产成本更低,因此这类产品的海外投资与出口很可能出现替代关系。也就是说,在国内生产此类产品后出口更经济,就很少会有企业再到海外投资生产;即使在海外投资并形成规模生产,对国家的出口带动作用也不大。(3)纺织服装行业。纺织服装业的投资主要是规避贸易壁垒,由于根据多种纤维协议,在投资国的出口配额已经用尽时,如果东道国尚有未使用的配额,投资国便可以使用。中国在纺织品领域受欧美出口配额的限制非常严重,因此不少的纺织服装企业到海外投资主要动机都是为了突破配额的壁垒,在海外寻求更广阔的市场。这种类型的企业在海外的投资也要视情况而定:一次性投资建厂可以带动国内纺织机械的出口,但对出口贸易没有持续的带动作用;使用国内材料多的,可以促进国内原材料、面料的出口,但有原产地规定比例的国家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在有的国家(地区)可以享有免配额、免关税的优惠,则可以大大提高我国产品出口或向第三国出口。因此,纺织服装行业在海外的投资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是扩大还是替代,兼而有之,目前尚未找到实证数据。
四、结论
1.综合国际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的理论,回顾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对外直接投资与贸易关系中的发展,以及中国海外投资与贸易的现状与特点,论述了中国海外投资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我们进一步证实了对外直接投资与对外贸易既存在互补又存在替代关系、中国的海外投资既有贸易创造效应又有贸易替代效应的理论。有意义的是这些互补和替代关系,或称贸易创造和贸易替代效应,在不同的投资领域、投资行业、不同的投资区域以及不同的发展阶段中是有所差异的。
ErnstandKim(2001)提出了“全球生产网络(globalproductionnetwork)”这一概念,在文中它们提到全球生产网络不但带来产品的转移同时伴随着知识扩散。全球生产网络带来的是中间品贸易,而加工贸易正是中间品贸易的主体。发展中国家的加工贸易基本上处于全球生产网络的低端,有低附加值、无自我品牌、缺乏自我创新等特点。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是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网络内部的自我提升和外部产业、政策环境的引导促进这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关于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网络中的自我提升,学者们普遍认为需要依靠生产网络所带来的知识和技术溢出作用。JayBarney(1996)在文章中提到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加工贸易中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技术转移及技术外溢来提高本国企业的技术水平,促进本国产业的升级。由于加工贸易的投资方需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占领产品的国际市场,这使得投资方会主动提供一部分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刘志彪、刘晓昶(2001)认为,全球生产网络的产品生产链会不断向具有更低劳动力成本的国家延伸,我国企业应抓住机遇、总结经验和积累知识,从而达到产业优化与升级的目的。PerterJ(2004)在文章中论述到加工贸易方式可以将东道国与投资方利益捆绑在一起,由此,通过技术和市场的不断渗透和溢出,东道国企业可以逐渐建立起自己的营销网络,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促进本国的产业升级。Grossman和Helpman(2005)认为,同加工贸易密切相关的垂直专业化分工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影响,既与发展中国家本身的技术水平有关,也和制度环境有关。刘德学等(2006)提出,在全球生产网络中,高层级主体特别是领导厂商之所以能够占据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价值链环节,是因为他们控制着相关的“稀有资产”,这些稀有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加工企业要想取得网络主体地位及其所从事价值链环节的提升,就必须逐步获得或创造这种“稀有资产”,而这一过程可借助于全球生产网络中的知识转移与扩散机制得以实现。
在分析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升级的外部影响因素时,学者们分析因素的焦点基本上集中于劳动力禀赋、技术、外资企业的战略和目标以及政策环境等方面上。如庞大同(2001)在文章中提出,要促进加工贸易,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应从优化配套环境,制定发展战略,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建立出口加工区等几方面入手。潘悦(2002)动态考察和调研分析了我国加工贸易的产业分布和产品性质,指出中国加工贸易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换代的阶段,中国的加工贸易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较之从前已有了显著提升。BoyLüthje(2004)在以IT产业为例论述全球生产网络和中国的产业升级时认为,除企业内部工资和工作标准等因素外,经济、产业的状况和外商投资政策也会影响到产业的发展。
综合已有的研究观点,本文认为外部环境的作用只是辅的,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根本在于加工贸易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地位的转变和提升。要达到这一目标,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溢出以及东道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将是关键;政策环境也将从外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提供引导和支持。
2加工贸易出口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加工贸易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升级取决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外部因素包括服务联系成本、环境因素等。然而内部和外部环境这两方面是否对于中国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有显性影响,需要实证的检验。
针对中国加工贸易的现状,本文选取了加工贸易增值率作为衡量加工贸易产业升级的指标。依照全球生产网络的特征,所处网络层级越高,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因此增值率可以综合反映加工贸易产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地位状况。
加工贸易增殖率=(加工贸易出口额-加工贸易进口额)/加工贸易进口额
在对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的衡量上,本文选择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亿元)作为衡量标准。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指标由科研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亿元)来代替。
外部环境方面,邮政电信业产值(亿元)将作为服务联系成本的衡量指标。
数据选取自1992-2007年,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实证分析所用计量软件为SPSS10.0和EVIEWS5.0。
通过相关性分析发现,1992年至2007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研发)同邮政电信业产值(邮电)三个变量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如果直接用于分析,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共线性问题,这里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做变量转换来解决共线性问题。
通过SPSS软件的因子工具,确定各个变量权重可得:
表1主成份分析法各变量权重
由上表中可看出回归变量的T值分别为-3.341和5.292,在1%的显著水平下T检验通过。调整后R2=0.659,方程拟合度较好。回归方程为:
增殖率=-0.731+0.131LN(0.911*FDI+0.980*研发+0.981*邮电)(2)
根据以上计量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外商直接投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电信业产值与江苏省加工贸易出口结构比的变化之间有较强的相关性,且对加工贸易增值率的影响效应均为正。由此可见,加工贸易企业的升级,同自主创新、研发与知识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知识与技术溢出效应;以及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有密切的联系。
考虑到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投入和加工贸易出口增殖率(Y)之间可能存在的时间上的滞后关系,利用计量软件对两个变量做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下:
表3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由相伴概率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FDI不是增殖率(Y)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而不拒绝“增值率(Y)不是FDI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因此,从2阶滞后的情况来看,FDI的增加是加工贸易增殖率上涨的原因,从而进一步说明FDI的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了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3加工贸易出口升级策略
加工贸易出口的产业升级源于加工贸易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地位的提升。这种提升要从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入手。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首先在企业层面上,要鼓励企业加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并且在生产经营中进行学习积累和自主创新,提高自身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地位;其次外部环境方面,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产业政策来引导加工贸易的发展,为企业的升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具体而言,可以借助于以下策略与渠道加以改进和提高。本文由中国收集整理。
3.1加强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有多种渠道,包括市场竞争、技术示范、人员流动、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等。可以通过建立公平的竞争市场,打破垄断和改变原有的市场结构,提高企业效率;制订相关政策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对内资企业技术信息的传递;建立合理有效的人才利用机制,鼓励有外资企业工作背景的高层次人才进入内资企业,由此会把外资企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文化带给内资企业;加强内外资企业的合作开发和生产,通过生产链上下游的联系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传递到内资企业。
3.2提高国内企业的学习能力和技术吸收能力
国内企业的学习能力与技术吸收能力同样影响着技术溢出的效果。具体可以采用的方法为:(1)制订相应的促进政策,鼓励内资企业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开展合作项目,联合培训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鼓励内资企业参与跨国公司的各种重大科技活动,承担部分研究工作,加强外国直接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之间的技术沟通。(2)充分利用高校的研究优势,鼓励国内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及员工的培训合作,提升内资企业的技术支持能力,从而达到更好地吸收技术外溢的目的。
3.3鼓励技术自主创新和开发
加大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推动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员工培训,推动加工贸易的更快升级。同时要努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的发展,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的扶持性政策。在制定加工贸易政策时,可以采用将高新技术产业与一般制造业区别对待的方法,利用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加工贸易参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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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全球生产网络;外商直接投资;加工贸易出口升级
1相关研究综述
ErnstandKim(2001)提出了“全球生产网络(globalproductionnetwork)”这一概念,在文中它们提到全球生产网络不但带来产品的转移同时伴随着知识扩散。全球生产网络带来的是中间品贸易,而加工贸易正是中间品贸易的主体。发展中国家的加工贸易基本上处于全球生产网络的低端,有低附加值、无自我品牌、缺乏自我创新等特点。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是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网络内部的自我提升和外部产业、政策环境的引导促进这两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关于加工贸易企业在生产网络中的自我提升,学者们普遍认为需要依靠生产网络所带来的知识和技术溢出作用。JayBarney(1996)在文章中提到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加工贸易中跨国公司对东道国的技术转移及技术外溢来提高本国企业的技术水平,促进本国产业的升级。由于加工贸易的投资方需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占领产品的国际市场,这使得投资方会主动提供一部分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刘志彪、刘晓昶(2001)认为,全球生产网络的产品生产链会不断向具有更低劳动力成本的国家延伸,我国企业应抓住机遇、总结经验和积累知识,从而达到产业优化与升级的目的。PerterJ(2004)在文章中论述到加工贸易方式可以将东道国与投资方利益捆绑在一起,由此,通过技术和市场的不断渗透和溢出,东道国企业可以逐渐建立起自己的营销网络,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促进本国的产业升级。Grossman和Helpman(2005)认为,同加工贸易密切相关的垂直专业化分工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影响,既与发展中国家本身的技术水平有关,也和制度环境有关。刘德学等(2006)提出,在全球生产网络中,高层级主体特别是领导厂商之所以能够占据附加值相对较高的价值链环节,是因为他们控制着相关的“稀有资产”,这些稀有资产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加工企业要想取得网络主体地位及其所从事价值链环节的提升,就必须逐步获得或创造这种“稀有资产”,而这一过程可借助于全球生产网络中的知识转移与扩散机制得以实现。
在分析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升级的外部影响因素时,学者们分析因素的焦点基本上集中于劳动力禀赋、技术、外资企业的战略和目标以及政策环境等方面上。如庞大同(2001)在文章中提出,要促进加工贸易,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应从优化配套环境,制定发展战略,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建立出口加工区等几方面入手。潘悦(2002)动态考察和调研分析了我国加工贸易的产业分布和产品性质,指出中国加工贸易正处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产业升级换代的阶段,中国的加工贸易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较之从前已有了显著提升。BoyLüthje(2004)在以IT产业为例论述全球生产网络和中国的产业升级时认为,除企业内部工资和工作标准等因素外,经济、产业的状况和外商投资政策也会影响到产业的发展。
综合已有的研究观点,本文认为外部环境的作用只是辅的,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根本在于加工贸易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地位的转变和提升。要达到这一目标,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溢出以及东道国企业的自主创新将是关键;政策环境也将从外部对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提供引导和支持。
2加工贸易出口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加工贸易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升级取决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内部因素包括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外部因素包括服务联系成本、环境因素等。然而内部和外部环境这两方面是否对于中国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有显性影响,需要实证的检验。
针对中国加工贸易的现状,本文选取了加工贸易增值率作为衡量加工贸易产业升级的指标。依照全球生产网络的特征,所处网络层级越高,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因此增值率可以综合反映加工贸易产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地位状况。
加工贸易增殖率=(加工贸易出口额-加工贸易进口额)/加工贸易进口额
在对外商直接投资技术溢出效应的衡量上,本文选择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亿元)作为衡量标准。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指标由科研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亿元)来代替。
外部环境方面,邮政电信业产值(亿元)将作为服务联系成本的衡量指标。
数据选取自1992-2007年,数据来源为中国统计年鉴。实证分析所用计量软件为SPSS10.0和EVIEWS5.0。
通过相关性分析发现,1992年至2007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FDI)、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研发)同邮政电信业产值(邮电)三个变量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如果直接用于分析,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共线性问题,这里本文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做变量转换来解决共线性问题。
通过SPSS软件的因子工具,确定各个变量权重可得:
表1主成份分析法各变量权重
由上表中可看出回归变量的T值分别为-3.341和5.292,在1%的显著水平下T检验通过。调整后R2=0.659,方程拟合度较好。回归方程为:
增殖率=-0.731+0.131LN(0.911*FDI+0.980*研发+0.981*邮电)(2)
根据以上计量回归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解释变量外商直接投资、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电信业产值与江苏省加工贸易出口结构比的变化之间有较强的相关性,且对加工贸易增值率的影响效应均为正。由此可见,加工贸易企业的升级,同自主创新、研发与知识的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知识与技术溢出效应;以及信息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有密切的联系。
考虑到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投入和加工贸易出口增殖率(Y)之间可能存在的时间上的滞后关系,利用计量软件对两个变量做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如下:
表3格兰杰因果检验结果
由相伴概率知,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拒绝“FDI不是增殖率(Y)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而不拒绝“增值率(Y)不是FDI的格兰杰原因”的假设。因此,从2阶滞后的情况来看,FDI的增加是加工贸易增殖率上涨的原因,从而进一步说明FDI的技术溢出效应促进了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
3加工贸易出口升级策略
加工贸易出口的产业升级源于加工贸易企业在全球生产网络中地位的提升。这种提升要从企业自身和外部环境两方面入手。根据实证研究的结果,首先在企业层面上,要鼓励企业加大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并且在生产经营中进行学习积累和自主创新,提高自身在全球生产网络中的地位;其次外部环境方面,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产业政策来引导加工贸易的发展,为企业的升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具体而言,可以借助于以下策略与渠道加以改进和提高。
3.1加强外商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
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有多种渠道,包括市场竞争、技术示范、人员流动、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等。可以通过建立公平的竞争市场,打破垄断和改变原有的市场结构,提高企业效率;制订相关政策来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对内资企业技术信息的传递;建立合理有效的人才利用机制,鼓励有外资企业工作背景的高层次人才进入内资企业,由此会把外资企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文化带给内资企业;加强内外资企业的合作开发和生产,通过生产链上下游的联系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传递到内资企业。
3.2提高国内企业的学习能力和技术吸收能力
国内企业的学习能力与技术吸收能力同样影响着技术溢出的效果。具体可以采用的方法为:(1)制订相应的促进政策,鼓励内资企业同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开展合作项目,联合培训其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同时鼓励内资企业参与跨国公司的各种重大科技活动,承担部分研究工作,加强外国直接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之间的技术沟通。(2)充分利用高校的研究优势,鼓励国内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及员工的培训合作,提升内资企业的技术支持能力,从而达到更好地吸收技术外溢的目的。
3.3鼓励技术自主创新和开发
加大政策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和开发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推动企业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员工培训,推动加工贸易的更快升级。同时要努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的发展,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加工贸易的扶持性政策。在制定加工贸易政策时,可以采用将高新技术产业与一般制造业区别对待的方法,利用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加工贸易参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分工。
参考文献
[1]刘志彪,刘晓昶.垂直专业化:经济全球化中的贸易和生产模式[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1,(10).
[2]庞大同.深圳加工贸易产业结构优化的思考及建议[J].企业改革与管理,2001,(1).
[3]潘悦.在全球化产业链条中加速升级换代——我国加工贸易的产业升级状况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2,(6).
[4]刘德学,付丹,卜国勤.全球生产网络、知识扩散与加工贸易升级[J].经济问题探索,2005,(12).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迅猛,贸易额有较大幅度提高,为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从1998年到2001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年均增长分别为3%、2%和4%。2001年11月,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该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为279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160.7亿美元。入世后的六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年均增长分别提升到21%、15%和27%。2002年,即我国入世后的第一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在大幅度增加的同时进口额度也有所上升。2003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214.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2004年,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233.9亿美元。2005年,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农产品进出口总额比上年增长8.57%。2006年,农产品出口额稳中有升,继续保持了2005年的增长态势。2007年农产品贸易总额达781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比重约为4%,居世界第五位。2008年农产品贸易总额达991.6亿美元,同比增长27%。
根据对以上2000-2007年我国大类农产品出口额(表1)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从2000年到2007年,我国大类农产品出口总额呈上升趋势,各大类农产品(除棉花外)出口额稳中有升。特别是水产品、蔬菜和水果的出口增长迅猛,已经成为我国主要出口的农产品。2007年,中国水产品、蔬菜和水果出口额分别为97.54亿美元、62.14亿美元和37.49亿美元,比2000年分别增加1.55倍、1.99倍和4.18倍,这三类产品的出口已占我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53%,贸易顺差为139亿美元。同时,2007年我国畜产品的出口也大幅增长,由2000年的25.9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40.46亿美元,增幅达56%。另外,我国谷物产品的出口增速也快于进口增速,由小额逆差变为顺差。2004年,我国粮食贸易出现了13.9亿美元的逆差。2005以来,粮食生产实现恢复性增长,供求关系得以改善,粮食出口大幅增加,进口大幅下降,到2006年和2007年分别实现了3.32亿美元和16.66亿美元的贸易顺差。
2我国农产品贸易摩擦现状
随着我国农产品出口数量的日益增多,以及我国融入世界农产品市场程度地不断加深,农产品出口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额更持续快速增长,由2001年的279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781亿美元,占世界农产品贸易总额比重约为4%,居世界第五位。但是,伴随着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一个严峻的现实也摆在我们面前,那就是我国农产品出口面临越来越多的障碍。
2.1反倾销贸易摩擦
反倾销是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最多的贸易摩擦类型。
加入WTO以来,我国出口产品每年都要遭遇来自各个国家的反倾销调查达50多起,其中农产品出口遭遇美国等11个国家(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共11起,涉及商品有薄荷醇、塑料编织袋、蘑菇罐头、松香、蜂蜜、大蒜、小龙虾、非冷冻苹果汁等17种。同时,我国的同一产品也出现多次遭遇反倾销调查的现象。这些反倾销调查,导致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不断丢失,给我国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造成很大影响,也给农产品出口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外,在反倾销调查频发的同时,波及范围广、涉案金额高的反倾销大案也不断涌现。2004年,美国对我国暖水虾反倾销案涉案金额高达2.48亿美元,直接或间接影响163家企业、数百万虾农和专业捕虾渔民的生产和生活,是我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高、影响最大的农产品贸易救济调查案件。2005年,印度对我国丝绸织品反倾销案,是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农产品反倾销较大案件,涉案金额达1.8亿美元。
2.2检验检疫型贸易摩擦我国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为欧盟、美国和日本等国,它们凭借自己的技术优势,对进口农产品设置了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这些检验检疫标准也是限制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受限制的产品范围由禽肉、水产品等动物源产品扩展到蔬菜、水果等植物产品,几乎覆盖了我国出口的所有农产品。
从整体来看,肉类制品、蔬菜、水果及制品、水产品、食用菌、茶叶及谷物均是日本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我国出口风险较高的大类商品。据初步测算,受影响最大的茶叶出口涉及就业310万人,蔬菜涉及314万人,烤鳗涉及43万人。另外,欧盟和日本等进口国也以我国出口农产品中存在口蹄疫、禽流感疫病和农药残留等卫生安全问题为由,多次对我国农产品进行封杀,并逐步强化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检验检疫,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3技术壁垒型贸易摩擦
技术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
近年来,据商务部调查,我国有近9成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受影响的农产品范围广、周期长,造成每年的经济损失约合90亿美元。
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有日本、韩国、美国和欧盟等国家,这些国家都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了一系列严格而又繁琐的技术标准,防止外国农产品进入本国,这样就增加了我国农产品打入国外市场的难度,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
3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初探
对外贸易必然会伴随着不确定的对外贸易摩擦风险,这些风险源自于贸易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复杂性和外贸企业的实力与能力的局限性。
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就是为了尽可能地防止对外贸易摩擦风险的出现、蔓延和加剧,避免对外贸易受到过大的损失。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不断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的贸易摩擦,因此对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的研究和完善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立较晚。2003年5月,商务部确定了对456个大类、2733个税号的重点敏感产品进行预警监测分析,还先后在汽车、化肥、钢铁、纺织和电子信息产品等行业建立了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2006年5月22日,商务部对外贸易司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联合《对日出口农产品风险评估报告》,正式启动农产品出口行业预警机制。这些年来,农产品出口预警机制处在不断地探索和完善之中,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政府对农产品市场风险的监测能力和先兆预警能力,保障了农产品安全,加强了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有效的信息资源缺乏问题。
具体表现为,一是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信息,或者得到的信息仅仅是未经分析的原始数据,不能从中提取出有用的信息;二是信息的收集不够及时,往往是外国的相关措施已经开始实施了,我们才意识到对这方面信息的整理和收集;而且信息的传递也不够及时,在传递的过程中也有损耗,造成信息到达企业时已经失去意义了。因此,针对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建议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收集系统。信息收集系统主要用来完成信息采集、信息标准化、信息存储、信息整合和信息共享等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具体可细化为如下流程(如图1)。
3.1数据采集流程
根据预先设定的时间周期(每天或每二天)由数据采集人员通过预定义的采集规则抓取涉农网站(如中国农业信息网、新农村商网等)的相关农产品出口贸易信息,抓取的内容经审核后,根据预定义的规则与现有的数据信息进行对比,如果抓取的信息相对较新则覆盖现有的数据信息,否则新建该条信息并存储。
3.2数据提取流程
根据预先设定的时间周期(每三天或每周)由技术人员从相关涉农资料库、数据库中提取相应的农产品出口贸易数据,并对得到的数据进行清洗、处理及格式转换,使其符合我们现存信息的数据格式并存储。
3.3数据的整合
将从涉农网站采集来的信息和涉农数据库中提取的信息进行整合,并按分类、按主题进行划分和组织,然后装载到核心的数据库中,形成农产品出口贸易信息数据仓库。数据仓库内的数据是将原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后的有效数据,且频繁的更新率保证了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农产品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信息收集系统的建立,一方面可以缓解农产品出口贸易信息匮乏且时效性不强的问题,并为下一步分析预警提供有力的数据保障。另一方面,也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并为广大农产品出口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帮助,有效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趋同性,减少了政府层面和出口企业层面双重的经济损失,保障农产品安全,抵御国际市场冲击,提高我国农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出口贸易摩擦涉案数量多、比重大、增长迅速
据商务部的资料显示,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我国应对的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案件一共842起,涉及案件金额736亿美元,其中涉及河北省的案件数量共计254起,占31.28%。2012年国外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双反调查、保障措施、特保调查77起,案件涉及河北省的数量为42起,即54.55%的国外贸易救济案件与河北省的出口贸易有关。从总体上来说,十年来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案件数量、企业数量、涉及的国家和地区及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多。从涉案的情况来看,2006年开始无论是涉案数量还是涉案企业,以及涉及到的国家、地区和金额,均呈现波动式增长增加的现象。2006年共有14个国家和地区对河北省出口产品实施贸易摩擦共有35起,同比增长288.89%,涉案企业为101家,同比增长90.57%;2008年共有11个国家和地区对河北省实施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案件共40起,涉案企业33家;2011年虽然与上年持平,涉案企业465家,同比增长75.47%,但涉案金额则高达4.66亿美元,同比增长约5倍,其涉案企业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创历史最高纪录。2012年是河北省遭遇贸易救济案件最多的一年,达到了42起,比2011年又增长了50%。而且,2012年超千万美元的较大案件多达8起,占当年全部案件涉案总金额的96.84%;而2013年上半年,国外对华涉及河北省的贸易救济案件呈现新的特点,涉案金额同比大幅下降45.25%。
(二)反倾销仍是出口贸易摩擦的主要形式
2002-2013年河北省遭遇到的国外贸易救济案件中,贸易救济形式多样,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双、保障措施等,但反倾销依然是主要贸易摩擦形式,而且这种态势还会继续保持,但双反案件和反补贴案件有上升趋势。如2012年的42起贸易摩擦案件中,反倾销调查21起,占50%;反补贴案件6起,占14.29%;“双反”调查3起,占7.14%;保障措施调查3起,占7.14%;特别保障措施调查1起;反规避调查8起,占19.05%。2002-2013年河北出口的290起贸易摩擦案件中,反倾销案件186起,占64.14%。从各年的数据来看,除了2009年反倾销占当年的贸易摩擦案件的47.22%外,其余各年反倾销案占当年贸易摩擦案件的50%以上。双反案自2006年开始出现,共有43起,占14.83%,其中2009年有10起,占当年的27.78%,是历年来河北省出口企业遭受双反调查最多的一年。反补贴案2012年才被单独使用,共计8起案件,占2.76%。另外,还有保障措施案共计21起,占7.24%。特保措施案共同计10起,占3.45%。其它案件共计22起,占7.59%。但值得关注的是,在反倾销案实施后国外很多国家又针对出口产品采取的规避措施提起了反规避调查,2012年反规避案件增加到8起,其中欧盟占了5起,美国、墨西哥、土耳其各1起,比2001年至2011年入世后11年的总和还多1起。
(三)涉案行业不断增加,钢铁、新能源行业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点
自2001年至今,河北省先后有白水泥、草甘膦、纯碱、铸铁产品、冷冻草莓、陶瓷、紧固件、机涂层钢板、镀锌板和镀铝板、棉及棉混纺织品、苯胺类产品、晶体硅光伏电池等多个产品和行业遭遇反倾销等调查,涉及钢铁、化工、医药、能源、轻工等诸多行业,涉案产品相对集中,其中钢铁行业和新能源则成为贸易摩擦的重灾区。如2010年的28起案件中,涉及钢铁产品的案件占比36%,轻纺产品占比29%,化工产品占比21%,此三类产品合计占案件总数的86%,其他案件占比不到14%。2011年,钢铁及钢铁产品案件与上年持平,但涉案企业同比增长41.98%,涉案金额更是急剧增长了2.5倍。2012年涉及钢材及钢铁产品案件多达16起(其中钢材产品11起,钢铁制品5起),比上年增加9起,同比增长128.57%。此外,新能源产业遭受国外贸易调查成为新的重点,2011年和2012年美国与欧盟先后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的“双反”调查,涉案企业多达31家。同时,金额占到涉案总金额的90%以上。河北省是我国光伏出口大省,拥有英利集团、晶龙集团、新奥集团等光伏巨头,其中,英利绿色能源对欧洲的出口占其出口的一半以上。出口贸易摩擦对河北省的出口贸易及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四)新兴市场成为发起贸易救济的主要国家
入世后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的国家和地区不断扩大,2008年之前,涉及河北省出口产品的贸易摩擦国家和地区主要为美国和欧盟等发达成员。而目前除了上述国家和地区外,随着印度、加拿大、俄罗斯、土耳其、哥伦比亚、澳大利亚、阿根廷以及墨西哥等国家为保护本国家和地区企业的利益,纷纷对中国产品进行贸易救济调查,其中有一些案件涉及到河北省的出口产品。从现在的案件数量来看,新兴市场国家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不断增多,已经成为案件的主要发起国,如印度、巴西、阿根廷、墨西哥等国家。2010年河北省涉案的28起案件中有18起为新兴市场国家发起,占案件总数的64.29%,发达国家发案数量只占35.71%;2011年14起,占比50%;2012年有22起,占52.38%;2013年上半年,新兴市场国家发起的案件数量为5起,占比为55.56%,同时涉案金额也占到总金额的67.11%。
(五)国外贸易救济的联动效应增强
贸易救济的联动效应是一个国家的一种产品被某个国家发动贸易救济调查,会接连有若干国家针对该国的该种产品提起贸易救济调查,或者某个国家被一个国家发动贸易救济调查,会引起其它国家针对该国提起贸易救济调查。以光伏太阳能产品为例,近几年国外针对我国光伏产品采取的“双反”调查不断,2011年美国对我光伏太阳能电池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接着在2012年欧盟和印度又分别对我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14年1月美国又对我国光伏产品提起了新一轮的“双反”调查,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河北省的光伏产业不仅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在河北省的经济发展中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欧美国家连续对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对河北省的光伏产品的出口及光伏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打击。
二、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一)贸易保护主义升温是国外的主要原因
2008年金融危机,2009年的欧债危机,导致许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处于低迷状态,经济发展缓慢,引起出口下降,国内失业增长,内需不足等现象,这种影响不仅包括发达国家,也包括发展中国家。一方面各个国家将经济复苏建立在政府的政策刺激上;另一方面各国政府及各种利益集团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和利益、缓解就业持续低迷诱发的国内社会和政治矛盾,利用贸易保护政策将矛盾焦点转移到国外,加大了贸易保护手段的实施。而作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中国产品自然会面临贸易保护主义的空前打压,河北涉案的产品自然不可避免。
(二)出口产品以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为主
从河北省出口商品结构上看,出口结构比较单一,存在较多的“两高一低”产品,即高物耗、高能耗及附加值低的产品,也就是说,出口产品主要以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在河北出口产品中,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一直处于增长趋势,但增速放缓,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近几年均处于下降状态。2011年钢材、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轻工等传统产业出口占64.8%,比上年提高1.6%;2012年纺织品、服装、家具、塑料制品、箱包、鞋类、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出口比上年增长8.3%,占21.5%;2013年上半年出口比上年增长8.5%。机电产品2011年出口占34.9%,同比下降2.1%,2012年出口微降0.5%,2013年上半年出口同比下降6.2%;高新技术产品2011年出口占13.3%,同比下降2.5%,2012年1~11月同比下降18%,2013年上半年同比下降14.3%。
(三)出口产品的高技术含量较低
河北省出口的产品包括机电产品、钢材、服装、纺织品等,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比重低。河北省出口的劳动密集型的产品,不仅是发达国家缓解部分就业压力的传统优势产业,也是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比较优势行业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很容易招致贸易救济调查,是反倾销的多发领域。近几年发展中国家频繁对我国发动贸易救济调查的原因,主要就是我国出口产品与当地国家的产品结构相似,导致竞争激烈而引起的。如2012年欧洲、南美、美国、澳大利亚等地区(国家)成为河北钢铁企业的主要出口市场,而上述主要出口市场频频对我国钢铁出口产品启动贸易救济调查,尤其是南美的巴西,针对钢铁产品就发起了5起反倾销调查,在各国中居首,占35.7%;其次是泰国,为3起,占21.4%;澳大利亚、加拿大、马来西亚、墨西哥、土耳其和中国台湾,均为1起,各占比7.1%。
(四)出口企业应诉不利
从总体上来说,河北省出口企业的应诉在全国各地区中居于前列,据相关统计,2002~2010年,在我国遭遇的反倾销调查中,有36起案件涉及河北企业应诉;在我国遭遇的反补贴调查中,有1起案件涉及河北企业应诉。在河北省企业应诉的36起反倾销调查中,涉及化工的案件数最多,为10起;其次是冶金产品;再次是机械产品。但也有部分案件及部分企业在遭受国外发起的反倾销调查或“双反”调查时不应诉或应诉不利,尤其是中小企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其生产规模及出口规模较小,本身缺乏反倾销、反补贴的专业人员,缺乏应诉的能力与技巧;二是应诉成本过高,而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金;三是没有充分认识积极应诉的意义,有“搭便车”的思想,享受其他企业积极应诉的成果。如南非对华无框镜反倾销调查案中,涉及4家河北企业,由于企业不应诉,最终南非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40.22%的临时反倾销税。
三、化解河北省出口贸易摩擦的有效途径
(一)加快出口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为了进一步调整河北出口商品结构,加快河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步伐,应该加快建设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成长性特色产业基地,形成多个产业聚集区,促进产业聚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尤其要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钢铁、纺织等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形成合理的产业布局。同时,要积极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境保护等新产业,加强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降低能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如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等产业的技术投入和关键技术的研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一些瓶颈制约。
(二)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注重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产品的质量,增加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企业应注重出口产品的品牌培育,提高产品的品牌知名度,更要重视并获得各种国际认证。从发达国家当前贸易壁垒的实际来看,卫生检验检疫、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越来越严,出口企业获得相应的认证等于拿到了进入相关市场的通行证。另一方面,政府还要进一步出台鼓励出口企业创新的相关政策,以调动出口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结构的产学研联合,激发各种力量参与企业的创新。还要从技术改造、国际市场开拓、通关便利、商品检验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包括建立高水平的质量评估体系,推动出口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与国际接轨,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出口
在巩固传统的美、欧、日市场的基础上,应当大力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利用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扩大与区域内新兴市场的贸易往来,努力开拓东盟、中东、南美等地区的市场,以减少由于市场过于集中而导致的贸易摩擦问题。为此,应该积极鼓励出口企业参加国际性商品会展,尤其是新兴市场国举办的会展;同时有关部门应该有目的、有重点的组织对相关国家的市场调研,对新兴市场的基本状况,贸易政策,及当地市场的需求特点有所了解,降低企业进入的风险和成本。近几年河北对欧美的出口下降,而对新兴市场的出口则出现了增长。2011年,河北省对欧盟等十大市场出口占全省出口总值的比重为74.2%,下降1.4%,其中,对欧盟、美国、日本三大传统市场出口占比下降3.0%,对东盟、韩国、俄罗斯联邦、印度、澳大利亚等地出口占比提高1.9%。2012年河北对欧盟出口下降24.1%,对东盟出口则增长34.8%,对俄罗斯出口24.9亿美元,增长18.3%。
(四)加强行(商)协会的调控管理
结合国内外经验,行(商)协会在处置国际贸易摩擦中的作用日趋重要。表面看来企业是发起和应对国际贸易救济措施的主体,实际上国际贸易摩擦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它往往不是不同国家(地区)的单个企业之间的较量,而是不同国家(地区)统一产业或行业之间的博弈和竞争。这就需要依靠行业组织的力量来联合应对,行(商)协会在信息、协调、公共关系、人才技术、成本等方面具备单个企业所不具备的优势。政府可以通过对行(商)协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供资助或培训等其他措施,培育和扶持行(商)协会加快发展,并为行(商)协会的发育成长提供必要的发展空间。
(五)建立科学高效的产业安全预警机制
1.1私营企业增长迅速
由加工贸易出口构成层面来看,私营企业在2001年时,占据0.22%,加工贸易额为5.26亿美元;至2006年时,所占比重上涨到2.1%,加工贸易额达到176.75亿美元。而由加工贸易进口构成层面来看,私营企业在2001年时占据总比重的0.1%,加工贸易额为2.5亿美元;至2006年时所占总比重上涨至1.3%,加工贸易额增加为109.5亿美元。六年时间外资企业的贸易额实现了33.6倍增长,而私营企业增长速度则更甚与外资企业,达到了43.8倍的上涨水平。
1.2进料加工贸易占据主导地位
2009年时,进料加工贸易占据了总比重的81.4%,而来料加工贸易所占比重降低至18.6%。不难看出占据我国加工贸易主体地位的便是进料加工贸易,并且其所占比重呈现上涨的趋势。
2我国出口加工贸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占据较大比重
通过对深圳工业产业的调查后发现,其加工贸易总比重中,有70%均为劳动密集型产品,而这70%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企业所掌握核心技术的产品不足5%。另外,我国企业投入研发与销售收入的比例还不到发达国家与地区的五分之一。企业研发投入不足,直接延长了产业技术进步的周期,使得绝大多数企业的关键部件以及技术均依靠与进口,直接对这些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以及提升利润空间带来了阻碍。
2.2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比重较大
我国出口加工贸易中,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占据极大比重,尤其改革开放之初,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加之过于重视就业率扩大以及短期经济效益,并且加工技术不够先进,使得我国进出口加工贸易在发展与引进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测算,我国每生产世界GDP的5%左右便需要消耗掉30%-40%的资源。另外,来华投资的出工外商加工企业,不仅对我国土地资源、劳动力等进行利用,更是寻找到我国尚未健全的环境保护体系中的漏洞,将资源价格进行扭曲,将许多其本国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加工业转移至我国。
2.3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基本处于国际产业增值链条低端环节
我国加工贸易产品处于国际产业链条的低端环节中。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能够占据价值链上游,随着不断投入设计与研发,能够促使产品保值增值。目前我国多数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均处于价值链低段,不得不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换取甚少的价值增值,不利于长久发展。
3我国出口加工贸易完善对策
3.1改善加工贸易产品结构,推进服务加工贸易发展
各级政府需要定制出一系列有关政策,推动我国加工贸易链条能够在国内完善运转,这样才能够使得相关企业把握更多的具有高附加值的内容,有传统的单纯加工发展为能够自主创造、营销以及服务等。另外则需要根据目前实际情况重新定制颁布限制类商品以及禁止加工贸易的商品目录,将落后的低技术含量、高污染以及高耗能的进出口加工贸易阻挡在加工贸易优惠政策之外,保护具有绿色环保特点的加工贸易的发展。
3.2提高加工贸易监管力度
首先需要利用“圈养式”代替传统的“漫山放羊式”,对进出口加工区进行模式管理,其管理需要始终贯彻限制增量、规范经营,优化存量以及提高水平的总原则。这样的管理模式能够使得各级政府对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另外,我国需要不断健全以及出台新的法律法规监管体系,定制出相应进出口加工贸易准入规定,将目前诸多监管机构各自为政的现象改善,促进重点部门,如税务、海关、外贸等对进出口加工贸易的协调监管,提高监管的力度以及有效性。
3.3促进加工贸易企业技术创新
金融危机中,由于一些国家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收购、接管,信用恶化和萎缩,贸易中的履约风险和结算风险增大,使国际贸易萎缩,加剧国际市场激烈竞争,全球范围内各国贸易政策开始趋于保守,贸易保护主义威胁增大。在趋紧的贸易大环境中,我国出口面临前所未有的困境,以致于国内现在关于人民币应该保持升值趋势还是通过贬值来刺激出口的争论再起。
2人民币升值对国际收支变动的影响
2.1人民币升值对经常项目帐户收支变动的影响
至于贸易互补度方面,新疆国际商贸大通道的贸易定位,就是缘于我国与中亚国家间极强的贸易互补性存在,这是新疆边贸发展的基础。人民币升值会否使贸易互补度下降从而降低贸易流量呢?应该不会,理由是:第一,中亚国家由于历史原因,产业结构失衡造成国内对新疆出口的日用消费品和机电产品需求强烈。虽然新疆也面临着其他国家如土耳其、韩国、日本、美国、俄罗斯以及一些西亚国家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但新疆出口商品物美价廉的竞争优势短期内还不可动摇;第二,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而国内能源供应增长较慢,使能源进口依存度不断提高,2007年开始已经上升到50%以上。中亚作为世界上能源储量排名第三位的地区,能够通过陆路通道向我国供应油气资源,对实现我国能源进口市场多元化和运输方式多样化,减少我国面临的能源安全威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显然,即使人民币继续升值,也不会因为其带来贸易互补度降低,从而缩减贸易流量。总体来看,人民币升值对扩大贸易规模是有利的,对新疆经常项目帐户会产生收入增加效应。至于支出方面,升值使人民币购买力增加,带来的通常是进口成本下降,进口贸易流量显著扩大。
2.2人民币升值对资本和金融项目帐户收支变动的影响
(1)人民币升值对短期投机资本流动的影响。
如果人民币长期升值趋势确定,就会产生不断继续升值的心理预期,从而使人民币升值投机将加重,短期资本流入增加。而且,短期资本还可能通过外贸套汇、假合资项目等渠道入境。入境的国际热钱将选择诸如房地产等受益于升值而产生明显增值的市场进行投资,因为人民币升值预期会增加国外机构的投资信心,也可能使他们获得投资收益和升值收益的双重利润。
(2)人民币升值对直接投资流动的影响。
人民币升值看似会增加直接投资成本,降低直接投资热情,其实未必。因为:第一,如果直接投资目的是为了发展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则存在人民币升值使其出口制成品美元价格提高,削弱了价格国际竞争力,如不提高美元价格,则出口利润减少的情况。但人民币升值同样会带来进口原材料的美元价格下降的现象,两者相抵后的结果是汇率升值对出口利润影响没有想象那么大。2008年我国沿海地区出现的大面积的加工贸易型企业倒闭和转移风潮,关键因素并非人民币升值,而是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在我国到了转型升级的转折点;第二,如果是大型跨国公司的战略投资,其并不在乎人民币升值所增加的一点投资成本,而是看中了我国拥有巨大消费潜力的国内市场。而且其投资基本是长期投资,升值后其在我国存量资产反而能够得到增值收益。
3人民币升值对新疆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3.1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
不能否认,人民币升值会使新疆出口商品美元价格提高,降低其在国际市场价格竞争力。但这从另外一个方面看,也为原先一味依靠廉价优势,在国际市场打价格战的出口企业敲响了警钟,使其在关注比较优势的同时,还必须提高对竞争优势的关注程度,在国际市场的竞争手段也将逐渐从单一的价格竞争手段向各种非价格竞争手段转变。从长远来看,人民币升值将有助于新疆外贸增长方式从粗放型转向质量和效益型,促使新疆企业降低消耗和成本,加快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提高非价格竞争的能力,提高出口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2改善贸易条件,避免“贫困化增长”
“贫困化增长”往往是由贸易条件恶化导致的。其出现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出口商品是在国际市场占有较高市场份额,而且需求价格弹性较低。从新疆2008年出口商品结构来看,主要属于消费刚性较强的服装、鞋帽、箱包、纺织品、农产品等日用消费品,其也是我国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在中亚市场占据较高市场份额。显然,新疆一定程度上具备出现“贫困化增长”的可能性。解决办法只有提升出口价格水平,降低进口价格水平,改善贸易条件,而人民币升值正好带来了这种价格效应。
3.3降低资源进口成本,增加进口规模
新疆进出口贸易严重不平衡,比如2007年新疆出口额115亿美元,而进口只有22亿美元,贸易顺差程度远高于全国水平。这本身就意味着新疆外贸发展并不合理和健康。出口只是换汇手段和过程,进口才应该是最终目的。因为只有进口,才能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设备乃至经验、文化等等,以及国内短缺的商品和物资。后者可以保障国内各部门发展的平衡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健康,前者可以帮助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等,最终使经济实现高效率、高质量的发展。人民币升值使进口成本下降,一方面使中亚能源和资源等主要进口品在不考虑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的前提下变的比以前廉价,从而为新疆大量增加能源、资源进口带来良好机遇。目前进口规模有限,主要是因为能源、资源运输通道的制约。随着中哈输油管道一期的竣工输油,二期的开工建设,随着中国—中亚输气管道在2010年的全面竣工使用等,新疆能源进口将面临快速增长态势。人民币升值显然可使进口节约更多成本;另一方面,人民币升值使中亚国家资产价格变的更便宜,在我国积极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的背景下,新疆企业完全可以抓住升值的机遇,积极购买中亚国家的能源、矿产资源资产,为将来扩大能源、资源进口奠定坚实基础。
4结论
(1)人民币继续升值对新疆国际收支的影响表现在:经常项目项下会带来贸易规模的增加进而使国际收支额上升;在资本和金融帐户下会产生短期投机资本的增加,但直接投资不会受明显影响,所以该帐户国际收支额也会相应上升。(2)人民币升值对新疆出口贸易的影响,短期来看是不利的,长期来看,通过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贸易条件改善等等,有利于新疆外贸实现可持续发展。(3)对新疆进口贸易来说,升值意味着巨大的机遇,在新疆能源、资源运输瓶颈解决后,如果升值,必将带来新疆进口空前增长的井喷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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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与贸易保护的契合决定着绿色壁垒的应用较为广泛,涉及到的不仅包括制成品,还包括中间产品;不仅包括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的加工生产方法以及产品的设计和消费处理过程。绿色壁垒应用的广泛性,使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
1.绿色关税制度
发达国家对一些污染环境和影响生态,可能对环境造成威胁及破坏的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或者限制和禁止商品进口,甚至对其实行贸易制裁。但是,在标准的实行上常常内外有别,明显带有歧视性,可以说是以绿色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2.绿色技术标准制度
通过立法手段,制定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标准,限制国外商品进口。发达国家凭借自己的经济技术优势和垄断地位,不考虑或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对进口产品不分国别一律采取非常严格的技术标准,事实上导致发展中国家产品被排斥在发达国家市场之外。
3.绿色环境标志制度
绿色环境标志又称绿色标签或环境标签,是环保产品的证明性商标。发展中国家产品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取得绿色环境标志。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行绿色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对发展中国家产品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形成了巨大障碍。
4.绿色包装制度
发达国家制定的较高且比较完善的包装材料标准,包括废弃物的回收、复用和再生等制度,是为了防止包装材料及其形成的包装废弃物给环境造成危害,结构不合理的包装容器可能损害使用者的健康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但某些过于严格的绿色包装措施,则可能事实上妨碍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引发贸易争端。
5.绿色补贴制度
发达国家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内部采用比较宽松的环境标准,这些国家的产品就不必支付高昂的环境成本,与本国产品竞争时就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其实质是政府在对企业及其产品提供消极的环境补贴,所以进口国基于环境保护和本国的利益而有权征收反补贴税。
6.绿色卫生检疫制度
绿色卫生检疫制度是指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确保人类及动植物免受污染物、毒素、微生物、添加剂等的影响,对产品实施全面的严格检查,防止超标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绿色卫生检疫制度影响最大的产品是药品和食品,为保障食品安全,许多国家采取了严格的检疫制度,有些国家通过立法建立了近似苛刻的检疫标准和措施,形成了实质上的贸易保护。
二、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由于世界经济的不平衡,发达国家对环保的标准和认识往往超过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运用绿色保护来实施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限制和歧视行为,使发展中国家的产品被排斥在世界市场之外。我国处在发展阶段,绿色保护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产生很大的影响。主要有:(1)缩小出口产品市场范围;(2)增加出口产品成本;(3)引发出口贸易摩擦;(4)高污染产业的转移。
三、应对发达国家绿色贸易壁垒的对策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国家以环境保护为幌子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其发展较早在环境方面的标准和措施远远超越了发展中国家。所谓的绿色壁垒对我国形成了歧视性,并严重限制了我国的出口贸易。
1.正确认识绿色贸易壁垒
要对绿色贸易壁垒有一个客观认识。绿色贸易壁垒存在着有利于市场发展和国际贸易一面,也有阻碍国际贸易发展一面。以保护环境为目的而采取的绿色壁垒措施,一方面限制甚至禁止了严重危害生态环境产品的国际贸易与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使这些产业成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新的增长点,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2.加大对绿色产业资金投入
要使我国的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增强我国绿色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绿色产品和技术走出国门,离不开财政金融部门的扶植。财政部门应给予绿色产业以优惠的鼓励政策,加大对绿色产业的资金投放。金融部门应在信贷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
3.实施出口贸易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家的基本战略,出口贸易也就必须服从于这个基本战略,这就要求出口不仅要追求增长的数量,还要追求增长的质量,及其与生态环境保护、劳动条件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4.发展环保产业,推行绿色管理
以环保产业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政府应制定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把环保产业培育作为提升出口产业结构的重点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应设立绿色银行和绿色产业基金,为环保产品的开发与出口提供专项贷款和信贷担保基金。
对我国的出口企业而言,应积极推行绿色管理。绿色管理是指将环境保护的思想观念融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这一思想可概括为“5R”原则,即研究(Research),将环保纳入企业的决策要素中,重视研究企业的环境对策;消减(Reduce),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消除有害废弃物的排放;再开发(Reuse),变传统产品为环保产品,积极采取环保标志;循环(Recycle),对废旧产品进行回收处理,循环利用;保护(Rescue),积极参与社区内的环境整洁活动,对员工和公众进行环保宣传,树立环保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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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茶叶出口总体增速放缓
中国茶叶出口量,2008-2011年平均年增长率为2.8%左右。2012年,因受绿色壁垒限制,欧盟与日本市场份额萎缩,导致茶叶出口总量下降,打破了历年来递增的趋势。2013年1-11月,茶叶出口量29.4万吨,同比有所回升,增长率3.0%。中国茶叶出口额一直逐年增长,2008年6.8亿美元,2012年10.4亿美元,平均年增长率11.3%。其间,受金融危机冲击最大的是2008-2009年,茶叶出口额仅增长3.3%,增长率为近几年的最低。危机过后茶叶出口额增长放缓,2013年1-11月,茶叶出口额11.1亿美元,同比仅增长6.1%,低于历史平均水平。总之,后危机时期中国茶叶出口呈现总量回落,而总额依旧缓升的态势。这与国际市场上茶叶单价震荡上涨的背景不无关系,2013年1-11月,中国茶叶出口平均单价涨幅14.8%。
(二)茶叶出口结构不合理
1.国别结构
从商务部统计报告来看,中国茶叶出口市场主要集中于非洲、亚洲和欧洲,其中非洲是中国最主要的茶叶出口市场,出口额占比一直维持在45%以上。2013年1-11月,中国出口非洲的茶叶15.4万吨,5.39亿美元,占中国茶叶出口总额的48.6%。中国茶叶出口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达120个以上,在所有出口国家或地区中,摩洛哥、日本、中国香港、美国和阿尔及利亚近年来基本占据出口额的前五名,其中摩洛哥是中国茶叶最大出口国。2013年1-11月,共进口中国茶叶19160.7万美元,占中国茶叶出口17.3%的比例。中东国家占中国茶叶出口比例较小,这跟这些国家大多信仰伊斯兰教、习惯消费红茶有关。后危机时期,中国茶叶出口到发达国家的增量减小,这主要体现在出口到欧洲、北美洲等地区的比重降低。中国茶叶出口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占比有限,主要源于欧盟对中国茶叶出口设置高标准,形成中国茶叶出口的最厚壁垒,2005年8月1日起,欧盟将硫丹在茶叶中的残留限量从30mg/kg调整为0.01mg/kg,检测标准严格了3000倍;另外,发达国家有着较高的生活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更倾向于名牌茶叶且顾客忠诚度较高,而中国茶叶产品整体上较为低端,因此中国并未占据发达国家的广大市场。相反是一些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对农药残余等技术标准不那么严苛的国家,如东盟、非洲的一些国家对中国茶叶有较大的进口需求,出口到这些国家的中国茶叶总额年年增长。
2.产品类型
在中国出口的茶叶种类中,绿茶是最大出口茶类,占比遥遥领先。2013年1-11月绿茶出口量占茶叶总出口的81%,出口额占茶叶出口总额的74.8%,近年来的趋势基本如此。红茶和特种茶在茶叶出口中的比重紧随其后,不管是金额还是数量都占比相当。国际市场中,中国当属第一大绿茶出口国。但是由于东西方茶文化的差异,中国红茶在国际市场上并不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相比于茶的种类,外国消费者更关注茶叶的质量是否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哪怕是乌龙茶、普洱等在国际上享有盛誉的中国茶叶品种,出口消费更多的仍为人数较少的海外华人群体,国际市场极为有限。中国出口的茶叶大多属于初级产品,附加值低,多是充当外国品牌的原料形成外国的自有品牌。因此茶叶出口单价总体水平较低,一直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甚至低于斯里兰卡、肯尼亚等比中国更不发达的国家。
二、绿色壁垒对中国茶叶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绿色壁垒的内涵
上世纪80年代,绿色壁垒被某些国家用于国际贸易政策中,到90年代开始在全世界兴起。随着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各国更加关注进口产品的质量问题。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由,制定严苛的技术标准,限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国外产品的进口。这些国家一般具有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标志等非关税壁垒,对外国商品实行进口准入限制。目前绿色壁垒已经成为发达国家运用最频繁的贸易壁垒,作为贸易竞争中有利的限制措施,绿色壁垒实际上已成为发达国家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有利手段。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壁垒是我国学者提出的概念,在国际中基本等同于“环境壁垒”。在实践中,绿色壁垒主要包括绿色包装与标签要求、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国际或区域性的环保公约、生产和加工方法或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众多类型。
(二)绿色壁垒对中国茶叶出口的消极影响
1.降低茶叶出口增长
发达国家对外设置的绿色壁垒对中国茶叶出口最直接的负面影响为茶叶出口受阻,这不仅表现为中国茶叶出口增量下降,也表现为中国茶叶出口到高标准的发达国家的总量减少,这影响了中国茶叶对全球的出口总量,也影响了中国茶叶出口的国别结构,出口更集中于绿色壁垒不那么严苛的非洲等低端市场。中国在日益严格的外国市场环境中,竞争力明显下降。进入欧盟的中国茶叶可被任意抽检,只要超过限量标准都会被全部退回或者销毁。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近年来也纷纷效仿欧盟,提高了茶叶进口标准,中国面临的茶叶出口环境日益严峻。
2.增加贸易成本
美国曾经对绿色壁垒的施行所造成的贸易成本进行测算,结果发现由于绿色壁垒在产品检验等方面的严苛要求,相关的贸易成本会增加15%左右。为达到相关国家对中国茶叶所规定的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或者其他环保标准,中国企业需探索改进生产方式或工艺的手段,创新更高效率的生产方法,这需要资金和人员的加大投入,进而增加了茶叶生产成本;另外,企业也要投入成本于茶叶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这无疑提高了产品出口的价格,削弱茶叶的国际竞争力,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3.促使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设立绿色壁垒的发达国家都声称出自于保护自身国民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目的,看似公平公正,但其实这种壁垒有着严重的歧视性。发达国家往往具备更高的技术水平,更容易达到绿色壁垒的高要求,国家之间对绿色壁垒的要求有贸易利益的冲突,实践中容易发生贸易摩擦,不排除有些国家用这样的理由制定高标准,限制其他国家茶叶的出口,引发国际贸易保护。在国际争端中,包括绿色壁垒在内的技术性壁垒时有发生,且呈现年年增加态势。
(三)绿色壁垒对中国茶叶出口的积极影响
1.健全我国茶叶行业标准
过去中国的茶叶标准与国际上其他进口国家有较大差距。有些在欧盟或者日本禁用的农药而中国农业部并没有禁用,卫生部制定的部分茶叶卫生指标高于外国标准,这些随时都会成为外国实行贸易壁垒的借口。这些年中国茶叶行业标准的制定尽量做到和国际接轨,消除二级市场对中国茶叶出口的不利影响;另外,面对国际上日益严峻的绿色壁垒的出口限制,为扩大中国茶叶的出口,实现出口创汇和保证社会就业水平,各级政府也正抓紧时间制定符合国外高技术标准的行业准则,以提高中国茶叶的产品质量。各单位也在思考、探索和执行茶叶生产环节中的各项质量控制体系,在保证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的同时促进茶叶的出口和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提高我国茶叶产品出口质量
随着各国纷纷加入WTO,国家贸易间的关税壁垒逐渐被消除,紧接着是诸如绿色壁垒之类的无形的贸易壁垒在国际贸易保护浪潮中不断涌现。但不管进口国是为维护本国国民的生命健康还是环境保护,执行严格的绿色壁垒实际上也能使国际竞争中的中国企业加大对茶叶生产环节中茶叶质量的控制,提高出口茶叶的质量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茶叶质量水平的提高刻不容缓,国人也更加青睐绿色茶叶、有机茶叶,壁垒的设置给了我国提高茶叶质量的压力和动力。广泛成立的茶叶研发中心为有机茶的生产提供质量认证,尽量减少或防止人为大量使用人工合成农药、化肥等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为促进茶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3.促进科技进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
绿色壁垒的设置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我国茶叶生产的技术要求,是全球技术进步所需的必然过程。面对这些无形的贸易壁垒,我国除了引进外国先进的生产加工方式或设备外,更需要依靠自身力量加强自主研发,创造适合茶叶生产的更高技术,提高我国茶叶生产效率,实现茶叶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精细化的技术标准的施行,对出口企业来说是一个巨大压力,迫使企业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对原有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改进,革新生产工艺和方法,促进茶叶产品的升级换代,优化产品出口结构。
三、面对绿色壁垒,应采取的主要措施
面对后危机时期中国茶叶出口的现状和绿色壁垒对中国茶叶出口的影响,为促进中国茶叶出口贸易的发展,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该齐力合作,探索并实施促进中国茶叶出口对策。
(一)政府方面
1.构建我国绿色壁垒的法律体系
中国是茶叶出口大国,特别是绿茶的出口,基本年年占据世界绿茶总出口额的首位,如此大的贸易量,行业标准却掌握在他人手里,着实吃亏。中国在面对绿色壁垒时,不仅要设法规避,还需尽可能制定本国的环境与贸易准则,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保障我国的茶叶贸易。即为尽量减少中国与发达国家在绿色壁垒上的冲突,需要加快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以提高我国环保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同时,中国还应加强与发达国家在茶行业标准的制定上的交流合作,一方面可借鉴他们在立法方面的经验,另一方面可通过积极参与,影响其他国家制定出适合我国茶叶出口的标准。
2.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高农药残留检测
政府应该加大对茶叶农药残留检测的投入力度,保证从源头上减少茶叶中农药残留量。加大对科研院所等的资金、设备和人才投入,大力研制生物农药。为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保护环境以及促进出口,生物农药的研制十分关键。但不管是生物农药的研发还是提高农药残留检测水平,资金、人力的投入都是相当大的,政府的扶持力度显得非常关键。
3.加强对茶叶产业的补贴和茶农的培训力度
一方面,政府应该提高茶叶生产方面的农业补贴水平,包括“绿箱补贴”和“黄箱补贴”,以降低企业和农户生产成本。“绿箱补贴”是不要求各成员方作削减承诺的补贴,而“黄箱补贴”则相反。发达国家都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规则对本国茶叶生产进行“绿箱补贴”,而中国的补贴则远远不够;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开通各种可能渠道对茶农进行免费培训,指导茶农科学用药,帮助企业从生产的第一步便控制农药残留。
4.建立绿色预警机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毒性大、农药残留程度高的茶叶必将被市场淘汰。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也使得农残指标变化迅速,特别是欧盟等发达国家。中国商务部在绿色预警机制的建立上日益完善,未来应更全面而及时地通报茶叶出口国家绿色壁垒的监控、评估信息,让出口企业在第一时间可进行生产和出口调整,以规避绿色壁垒。
(二)企业方面
1.鼓励有机茶的开发和规模化生产
有机茶的开发生产,是从根本上解决农药超标问题、突破绿色壁垒的良好途径。每年的有机茶市场世界总销量达6000吨左右,美国、日本、西欧等发达国家是主要市场。由于其科技含量高,价格高,市场认同度高,目前其生产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市场潜力巨大。要寻求茶叶种植的可持续发展,应建立有机茶“公司+基地+茶农”的生产模式,加强产茶区农药的使用管理,引导茶农使用有机肥等环保农药,控制茶叶中的农药残留。
2.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理,提高茶叶质量和附加值
企业为成功突破绿色壁垒,需要在生产加工环节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农药采购、管理上慎重选择来源,做到对施药时间有记录,掌握茶叶安全间隔期,保证茶叶生产环节安全环保。生产企业也应该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增加科技、人才投入,尽量对茶叶进行深加工,提高茶叶出厂时的附加值。这可提高茶叶出口价格,提高出口效益。
3.努力创建茶叶国际品牌
目前来看,中国茶叶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非洲等一些欠发达国家和与中国有着相似茶文化的亚洲地区,要扩大中国茶叶的出口市场,需要中国企业在创建茶叶品牌上倾注更多努力。目前中国几乎没有国际公认的品牌茶,中国茶叶出口更多为原材料出口,深加工环节基本被国外大企业垄断。中国企业应在包装、茶产品加工、茶保健品等领域进行创新,从精神、文化和情感上充分挖掘茶文化的内涵,规范企业生产制度,利用现代营销手段,创立国际市场大品牌。
(三)行业协会方面
目前,中国茶叶生产的集约程度较低,散户、私企进行茶叶种植的比重较大。在行业协会的作用下,几个茶叶出口大国在茶叶生产加工的集约化程度较高,如印度的60个茶叶种植场便占了全部茶叶产量的60%;日本的茶叶种植在农协的组织下统一购置农业机械,连防治病虫害、加工等环节也进行了统一,尽管其茶叶种植以农户经营为主,但农协的存在有力地把资源的配置优化了。中国的茶叶协会或商会应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联手茶叶生产知名公司、集团公司或龙头企业进行茶产业战略布局,减少茶企之间的恶性竞争,为增强茶叶生产质量、提高茶叶出口经济效益提供推动作用,制定茶叶出口行业标识,向外国客商推荐获得行业标识的出口企业。此外,茶叶协会还可在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沟通桥梁,做到生产、销售、市场预警信息的及时沟通,帮助企业在成功突破绿色壁垒的同时扩大茶叶出口。
四、结语
(一)出口数量少、货值低。多年来,河南茶流通体系不健全,经营和交易方式落后,出口依赖浙江等省转口,这使得河南茶产业在出口数量和货值上不仅难以与安徽、福建等产茶大省抗衡,也落后于江西、湖北等省份。根据国家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公布的数据,2014年1~5月,河南茶叶出口的数量在全国排名第11位,出口货值在全国排名第12位。
(二)品牌创建力度不足。众所周知,信阳毛尖作为河南信阳当地的著名土特产,和西湖龙井一样,是一个地理标志,是证明商标。由于地理商标不是某个机构或者个人刻意宣传的结果,而是由于地理条件和历史原因形成的,所以没有明确的权利主体。大量经营者共用一个品牌,使得大家都缺乏维护商标声誉的积极性,以致很多低质劣质甚至假冒产品出现,严重影响信阳毛尖的声誉。目前,信阳毛尖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基本局限在河南,在外省乃至国外很难见到信阳毛尖的影子。品牌创建力度不足成为制约河南茶叶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障碍。
(三)绿色贸易壁垒的压力。近年来,随着全民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茶叶质量安全受到广泛关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不断提高茶叶检测标准。2008年8月1日起欧盟将对残留在茶叶中的农药硫丹限量从30mg/kg调整为0.01mg/kg,把检测标准提高了3,000倍。同年9月1日,对出口到欧盟的茶叶检验由原来的100多项增加到200多项。2011年10月1日起欧盟对我国出口茶叶采取新进境口岸检验措施。2012年12月20日,欧盟法规(2012/1235/EU),调整来自非欧盟国家进口非动物源食品与饲料进境抽查比例,其中涉及我国的茶叶。日本于2009年5月实施的新《食品卫生法》将设限农药残留由83种增加到约144种。2013年2月20日起,日本实施新的食品、添加剂等规格标准,对杀虫剂三唑磷的限量由前的0.05ppm/kg修订为0.01ppm/kg,除草剂苄嘧磺隆的限量由前0.02ppm/kg修订为0.01ppm/kg。愈发严苛的检测标准,使得河南出口茶叶被检出不合格率风险大大提高,出口压力倍增。
二、河南茶叶出口贸易对策
(一)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拓宽出口渠道。河南茶叶出口,要坚持巩固欧洲、开发日本、非洲和北美洲市场的原则,积极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一方面要利用多方力量推动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转型,从目前在国际市场影响有限向跨国集团迈进。政府、企业和行业组织应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大型茶企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延长产业链,最终成为具有影响力的跨国集团;另一方面要进一步促进茶叶外贸企业发展,支持茶叶外贸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尽快形成若干家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茶叶外贸企业和企业集团。鼓励茶叶外贸企业发展在线外贸等现代外贸方式,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销售价格,扩大外贸额。鼓励茶叶外贸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对茶叶外贸企业面向非洲、北美等新兴市场的拓展,以及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创建国际知名品牌。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茶企赴境外参展,宣传河南茶叶品牌。对企业当年参加重点境外展览会的前若干个标准展位的展位费给予全额或一定比例的补助,将企业参加由省外经贸厅组织举办的境外大型综合展览会发生的运输展品的海运费纳入补助范围,并适当提高对单个企业的年度补助限额。茶叶企业则应在包装、茶产品加工、茶保健品等领域进行创新,从精神、文化和情感上充分挖掘茶文化的内涵。要结合中国传统茶文化及河南茶文化,再融入国外文化理念,创新出合适且有效的河南茶文化国外特色宣传,通过茶叶保健功能的宣传来扩大欧美国家的销路。还应该大力宣传河南茶叶的优质、无污染和保健效果,树立河南茶叶的良好国际形象,搞活茶经济、推动茶文化,以茶文化来推动茶消费,提高河南茶叶国内外知名度,创立国际知名品牌。
催生了大量的物流需求,推动物流业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作为进出口贸易活动中的重要一环,物流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进出口贸易发展的速度,两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一方面,随全球一体化呈爆炸式增长的进出口贸易对物流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现代物流业健康、高速发展已经成为进出口贸易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现代物流业的业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水平较高,可以满足进出口贸易品类不断丰富、贸易量持续增长的要求,促进进出口贸易的飞速发展。具体来说,物流业的多样化发展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多品种、小批量发展;物流业的及时性和高效性也促进了进出口贸易的快速发展。综上所述,物流业的高效发展可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2物流业与进出口贸易关系分析
一般来说,物流业与进出口贸易存在正相关关系,基于以上认识,本文选取货物周转量指标代表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水平,进出口总额代表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发展水平,并运用相关性分析和弹性分析两种统计学分析方法,实证检验物流业对华北地区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是否有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3.1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相关性分析对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进行相关性分析,其目的是验证物流业对进出口贸易是否有积极的影响,如果有影响,影响程度的显著性如何。华北地区2003-2012年间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统计数据
3.2货物周转量和进出口总额的弹性分析以上研究通过相关性分析验证了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对其进出口贸易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但无法计算出影响程度有多大。本部分研究以经济学原理中的弹性理论为依据,力求定量分析出华北地区物流业发展的变化引起进出口贸易变化的幅度有多大。
3结论现
1.出口贸易总量增长迅速,对外贸易顺差不断扩大。
从2003年到2012年10十年间,我国出口贸易额由4382亿美元增长到20488亿美元,年平均增幅达18.9%。2009年,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超越德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出口国。在出口贸易额迅速增长的同时,进口贸易额的增长相对缓慢,因此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不断扩大。2003年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54.7亿美元,2008年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981.3亿美元,6年间增长了11倍多。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我国对外贸易顺差额出现三连降,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1956.9亿美元、1815.1亿美和1551.4亿美,但2012年又出现回升,对外贸易顺差额为2311亿美元。
2.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较高。
2003年我国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为26.7%,2006年高达35.7%,虽然近年来有所下降,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为:27.5%、26.1%、24.9%,但由于中国经济增长模式所形成的长期惯性,我国经济依赖出口增长的趋势还将延续。目前,美国、日本、巴西和印度等国的对外贸易出口依存度都在10%左右,我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不仅远高于美国、日本等发展国家和地区,也高于同为发展中大国的印度、巴西等,中国的出口贸易依存度长期同GDP增长率脱节,经济存在严重的出口贸易依赖性,也由此引发许多的贸易争端和摩擦。
3.出口产品中的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不断上升,但仍以低附加值产品为主。
根据联合国的分类方法,工业制成品中的第5和第7大类属于资本密集型产品。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比重不断上升,由1980年的46.5%上升到2010年的94.8%,2012年达到95.1%,资本密集型产品比重由1980年的22%上升到2011年的57%,我国出口商品结构得到了一定的优化,但其完全的优化转型远未完成,因为我国大部分出口生产企业仍然处于资本与技术密集型产品生产中的劳动密集型加工环节。例如2010年我国机电产品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分别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9.2%和31.2%,但如果再进行细分,这些出口产品中大部分依然属于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马源(2013)的分析得出2010年我国出口欧盟的机电产品中,66%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只有34%属于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总体来看,我国出口的机电产品大部分属于中低档次,产品附加值低和技术和知识含量较低,和发达国家出口的“高、精、尖”机械设备相比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主要以来料加工和装配贸易为主,主要生产和出口计算机、通信和电子技术等产品的中间产品和零部件,依然以劳动力为比较优势,缺乏核心技术。
4.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依然占据较大比重。
目前我国初级产品出口中的矿物燃料、油等高排放、高耗能产品出口占据30%左右,工业品制成品出口中的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制品等均属于资源性和高污染产品,由于不具备核心技术,机电产品主要以中低端产品为主,大部分依然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低附加值产品。同时,自2006年以来,加工贸易占据我国出口贸易的半壁江山,由于我国加工贸易主要以“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来料加工方式为主,国内加工企业从国外大量进口原材料进行组装后再出口,仅赚取少量的加工费,却在加工过程中耗费大量能源并排放大量二氧化碳含量。
二、我国出口商品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的计算
1.数据说明
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分类)把商品分成10大类(0-9),文章主要选取其中的第3、5、6、7共4类商品进行研究,这4类商品出口额合计近年来均占我国总出口额的70%以上,所以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出口商品金额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能源消耗量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由于《中国统计年鉴》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上对商品的分类标准不一样,因此按照SITC分类对《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上的商品分类进行了归并,这样才能应用其数据。自中国加入2001年加入WTO以来,出口规模迅速扩大,但同时能源消耗也由2000年的14.55亿吨标准煤上升到2011年的34.80亿吨标准煤,据《2013年BP世界能源统计回顾》的数据显示,从2009年开始,中国就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耗国。在能源消耗大幅上升的同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快速上升,由2003年的约35亿吨上升到2010年的约85亿吨,跃居世界第一。因此,文章选取2005年和2010年的数据进行计算,为了剔除价格因素,使两年的数据具有可比性,以2005年价格为不变价格对2010年的出口额和工业产值进行了处理。
2.计算我国出口商品能源消耗量和碳排放量
目前计算商品能源消耗量的方法有投入产出法和直接消耗计算法。文章采用第二种方法,先计算4类商品的单位能耗(能源消耗强度),它等于各商品的能源消耗量除以其总产值,各出口商品的源消耗量就等于4类商品的出口金额乘以单位能耗。直接消耗法由于只计算了商品的直接能耗,而没有计算在生产该商品的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及辅助材料等所产生的间接能耗,因此会造成能耗量的低估,但是通过计算结果发现,即使在低估我国出口商品的能源消耗从而低估碳排放量的情况下,也不影响中国大部分出口商品属于高能源消耗和高碳排放的结论。
3.计算结果说明
通过以上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我国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较高。2005年、2010年我国4大类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分别为1.3亿吨(约合4.8亿吨CO2)和1.4亿吨(约合5.1亿吨CO2),而同为出口大国的德国2005年和2009年整个制造业的CO2排放量分别为1.12亿吨和1.02亿吨。第二,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在下降。2005-2010年我国4大类出口商品的碳排放总量增长7.9%,而同期的出口贸易增幅为76.7%,碳排放量增幅远远小于出口贸易增幅得益于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和2005年相比,2010年4大类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1.77、2.11、2.08、0.16,降幅分别为:34%、40%、35%、27%。
三、低碳经济对我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综合前面我国出口贸易现状特点和出口商品碳排放总量的计算结果来看,我国出口贸易发展迅速,经济增长的出口依赖性较强,但我国对外贸易发展模式依然建立在高碳排放的基础上。发达国家和地区在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同时,其逐步实施的低碳规制和措施如碳关税及非关税绿色贸易壁垒将会对我国出口贸易产生较大影响。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显示,将来美国和欧盟对进口产品全面征收碳关税,故我国产品出口量可能下滑21%。但对不同的出口商品影响会有所不同,具体表现为:
1.第3大类出口商品,即矿物燃料,剂和有关原料。
该类商品属于高排放高污染类商品,2005年和2010年碳排放强度分别为6.67、3.46,但由于出口额较小,其碳排放总量在4类商品中最小,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1175.99万吨、763.67万吨。受我国能源短缺的制约,国家对该类产品出口采取限制措施,其出口额5年内仅上升了20.08%,同时不断提高减排技术,碳排放强度5年内下降了48.1%,因此第3大类产品出口受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较小。
2.第5大类出口商品,即化学品及有关产品。
此类商品碳排放量较高,其碳排放强度2005年和2010年分别为5.31、3.20。2005年和2010年的碳排放量分别为1898.71万吨、2317.14万吨,两年均位于第3位,虽然该类商品的出口比重较小,但5年内的出口增长率却高达102.3%,碳排放强度下降40%。因此,随着出口量的不断增加,第5大类产品出口将会受到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会越来越大的影响。
3.第6大类出口商品,即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
这类商品2005年的碳排放强度仅次于矿物燃料等商品,其碳排放强度为5.92,而2010年碳排放强度为3.84,排名第一。2005年、2010年的碳排放量分别为7638.77万吨和7914.37万吨,占总排放量的比重分别为50.1%和49.1%,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的主要来源。此类商品2005年和2010年的出口比重分别为16.9%和15.8%,是我国的第三大出口商品,5年内出口增长率为59.4%,碳排放强度下降35%。因此第6大类出口商品受低碳规制和措施的影响最大。
4.第7类出口商品,即机械及运输设备。
第7类商品2005年、2010年碳排放总量分别为2117.71万吨、2852.28万吨,碳排放强度最低,分别为0.60、0.44。虽然该类产品一般认为属于清洁生产,但由于是我国最主要的出口产品,且出口增长较快,出口额占总出口额的比重2005年、2010年分别为46.2%、49.5%,5年内出口增长率为83.6%,远远大于碳排放强度的下降幅度的27%,所以碳排放总量在不断攀升,5年内增长率为34.7%。有学者对影响出口商品碳排放的因素分解进行分析,王天凤(2012)的研究表明,规模效应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增加的主要来源。高海燕(2011)的研究表明,规模效应在机械制造业出口产品碳排放中所占比重为70%以上。同时由于这类商品的中间投入品碳排放强度较高,包括间接排放的完全碳排放强度会比直接碳排放强度高很多,因此第7类出口商品也会受到低碳规制和措施的较大影响。
四、低碳经济背景下我国出口贸易发展方向
低碳经济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系统受到空前挑战的背景下提出的,但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不遗余力地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另一个动因是自上个世纪80年达国家制造业大规模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后,欧美国家经济由实物主导模式逐步转变为非实物生产主导模式,出现经济服务化和虚拟化的趋势,2008年金融危机使发达国家开始重新重视实体经济,制造业的比较优势已经失去,重新回到制造业已经不现实且也不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所以必须找到一个新的产业作为拉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发展以新能源产业为代表的低碳经济成了发达国家的首选。19世纪的工业革命和20世纪的信息革命,中国均未赶上发达国家的步伐,所以在国际分工中只能处于“微笑曲线”的低端,大量出口低附加值、高耗能的劳动和资源密集型产品,进口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品,贸易条件在不断恶化。此次低碳革命对我国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我国应该顺应低碳经济发展趋势,在应对低碳经济给我国出口商品带来的冲击的同时努力进行低碳技术创新。
1.积极应对发达国家和地区低碳减排规制和措施对我国出口商品造成的冲击。
一国的对外贸易模式是由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比较优势所决定的,由于我国工业化起步较晚,劳动力丰富但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目前只能大量出口具有较高碳排放量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产品。发达国家在完成了高耗能高排放的工业化后,对正在进行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低碳减排规制和措施显失公平。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实际上是碳密集产品的主要消费者,按照生产过程中的全部碳排放来征收碳关税是不合理的。因此,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我国应该积极主动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的讨论,并联合其它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展开谈判,共同抵制以碳关税为代表的新型绿色贸易壁垒和贸易保护主义。在抵制发达国家碳关税政策的同时提出反制性政策,“可以考虑从消费者社会责任的角度,提出基于人均碳消耗量或者累计人均碳消耗量标准的碳关税政策。”
2.发展低碳经济,降低出口商品碳排放量。
首先,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提出从2020年全面征收碳关税的计划表,而据测算,我国的碳排放量将在2020-2030年之间达到峰值,如果不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则在未来就有可能发生剧烈的贸易摩擦和贸易战,所以努力降低出口产品碳排放量已势在必行;其次,由低碳经济所引发的低碳贸易已是大势所趋,低碳绿色贸易壁垒必然会对各国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产生重要的影响,高耗能、高碳排放、低附加值的产品的出口比重将大幅下降,而低碳排放、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比重将逐步上升;最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30多年是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换来的,随着资源的短缺和环境污染的日益严重,改变过去不可持续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迫在眉睫,发展低碳经济是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3.优化出口产品的能源消费结构。
按照电热当量计算法,2005年和201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构成中煤、石油、天然气的比重分别为74.1%、20.7%、2.8%,2010年这三种能源的比重分别为71.9%、20%、4.6%,我国的能源结构5年来几乎没有得到优化,一直以高污染高排放的煤炭和石油为主,其它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较低。全世界核电发电约占总发电的10%左右,而我国近年来核电所占比例基本保持在0.3%左右,因此,我国出口产品能源消费结构有很大的优化空间,逐步减少高污染高排放的煤炭和石油的比重,增加天然气的消费比重,并大力发展水电、核电和风电等清洁能源,能够有效降低我国出口产品的碳排放量。
4.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创新低碳产品,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不利地位。
由于技术创新具有正的外部性,先行的企业风险很大,如果研发失败,则成本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如果研发成功,则其他企业就会通过模仿等溢出效应掌握新技术,企业缺乏研究开发的积极性。所以政府应该加大对低碳技术研发的投入,对先入企业进行补偿,才能激发企业对低碳技术的研发进行投入。碳排放强度主要受能源消费构成和能源效率的影响,我国4大类主要出口产品的碳排放强度5年内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降幅。近年来,我国能源消费构成均呈现以煤炭为主的特征,各能源的消费构成变化不大,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强度的降低主要原因是能源效率的提高,因此提高低碳技术是降低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量的重要途径。
5.重点控制轻纺产品,橡胶制品,矿冶产品及其制品的碳排放量。
第6大类出口是我国出口商品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一旦实施低碳贸易壁垒,将对这类商品的利润和竞争力产生很大影响。此类产品是我国重要的传统出口产品,由于我国目前仍属于发展中国家,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会大量出口该类产品,因此提高这类产品的能源使用效率尤为重要。
6.培育机械及运输设备新的出口增长点的同时注意扩大内需。
[关键词]贸易术语FOB风险防范
在我国的出口贸易实践中,最常用的贸易术语有FOB、CIF、CFR。选用不同的贸易术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各有不同。究竟使用哪种贸易术语对出口更为有利,并不能一言以蔽之,每个出口企业都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外进口商的信誉状况来慎重选择。但是,近些年来在出口贸易中由于使用FOB贸易术语,而使出口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略有上升的趋势,在此有必要论述一下在出口时使用FOB贸易术语的弊端,以向广大的出口企业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贸易术语选择得恰当与否,将会对贸易双方当事人产生极大的影响,因为它关系到贸易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一、FOB贸易术语的本质
FOB贸易术语原意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英文为FreeOnBoard(…namedportofshipment),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义务。买方从该时起承担有关货物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在FOB贸易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主要责任、风险和费用概括如下: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单证;自付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货物出口手续,缴纳出口税费;并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和费用。
买方必须支付货款并接受卖方提供的交货凭证;自付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并办理进口手续;自费租船订舱并将船名、交货港口及时间,及时地通知卖方;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和费用。
FOB贸易术语的使用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产生距今约有180余年之久。它仅适用于以船舷作为风险分界线的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方式。近年来,随着国际运输业的蓬勃发展,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联运方式已成为国际贸易运输的主流,FOB贸易术语已不适应现代的运输方式。为此国际商会(ICC)反复强调如果当事人不打算将货物越过船舷交付,应使用FCA术语。尽管如此,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贸易商,仍然执著地使用FOB贸易术语,可见FOB贸易术语在实物界人士心目中根深蒂固的程度。
FOB本质上是在装运港船上实际交货的一种贸易术语,其结汇时间本应该是以交货付款为原则。但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卖双方相距甚远,难于完成在卖方交货的同时买方支付货款的“实际付”操作,更多的是通过运输单据进行“象征付”,即卖方将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运输单据通过银行交到买方时,买方相应地对其付款赎单。在实际业务中,FOB贸易术语项下也常常采用这种信用证支付方式。
出口贸易采用FOB贸易术语时,由于买方负责租船订舱,使得卖方不能有效地控制象征货物的运输提单,这便给卖方留下了风险隐患。
二、出口贸易中使用FOB贸易术语的风险类型
1.卖方面临市场行情风险
在国际贸易中,一单出口业务一经签订,直到履行完毕,不仅要经过许许多多的操作环节,还要受市场行情变化因素的影响。买卖双方如有一方不恪守信誉,就会给对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出口时采用FOB贸易术语,卖方更容易受市场行情的左右。现举一实例说明。
2002年江西T进出口公司向韩国Y公司出口3000匹手工夏布,以每匹FOB深圳28美金价签订,交货期为4月15日之前,付款条件为即期信用证。卖方在4月10日把货物运至深圳的笋岗仓库,等候买方的装船通知。可是临近装运期,买方却迟迟不来装运通知,卖方多次致电催促,但直至信用证装运有效期逾期,买方也无任何反应。据了解由于当时韩国市场行情不好,此商品价格一落千丈,买方便打了退堂鼓。因为夏布是季节性较强的商品,卖方唯恐积压,迫不得已地将货物降价转售他人,使其蒙受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从此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租船订舱的装运主动权掌握在买方手中,一旦市场行情有变化,买方就可以种种理由拖迟装运,直至信用证过期,有的甚至反过来逼迫卖方降价出售。当然这种情况纯属买方违约,根据合同可以向买方索赔,但此类买方本身就无信誉可言,即使要向他们索赔,通过友好协商大多是无济于事的,只有通过国际法律机构来解决。但是,我国一般的贸易公司觉得打索赔官司即费人力又费物力,大部分只好自认倒霉。
2.卖方面临无法结汇风险
采用FOB出口时,由于买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所以往往要求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买方的名头,这种情况如果是在买方付清货款的条件下未尝不可。但如前所述,国际贸易很难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实际交货”方式,只有通过递交代表货物物权的包括海运提单在内的运输单据,完成“象征货”。如果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买方的名头,那么在整个提单中找不到卖方与货物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提单一旦签发,卖方的风险之大不言而喻。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卖方不能接受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注明买方名头的要求。卖方持有此类提单去结汇,要承担巨大的风险。要求在提单的托运人栏里打上自己名头的买方本身不值得信赖,带有这种条款的合同及信用证不能接受。
3.卖方面临欺诈风险
采用FOB出口时,由买方指定的船务公司或其的资信状况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卖方的利益。近年来大量采用FOB出口的合同,买方往往不指定船务公司接货,而是指定境外货代公司在装运港接货。一些境外货代公司在国内设立办事处,不仅不具备实际装运能力,有些甚至根本未经注册。此类货代公司为了赚取费,根本不恪守海上运输法规以及履行承运人的职责,这样就给不法买方以可乘之机。
当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所指定的货代时,货代签发给卖方的运输单据是货代提单(HOUSEB/L),这种货代提单并不具备海运提单“物权凭证”的性质;由于货代公司没有实际运输货物的能力,而为了运输货物,只能再与具有运输能力的船务公司签订实际的运输合同,此时货代所获得的这张单据才是真正的海运提单。按理说,货代应把此提单交给卖方,但是有些货代并不按规则操作。这样,在运输一笔货物时,就会产生两套运输提单。买方委托此类船代,目的就是为了从船代手中套取货物的提单。买方在开立信用证时,又往往增加一些苛刻条款,使得卖方制单时稍有不慎便无法结汇。卖方虽然掌握货代提单,但由于货代提单并不具备海运提单“物权凭证”的性质,这样实际上已经货款两空。事发后,当卖方追究货代责任时,往往已是人去楼空。因此,以FOB出口时,为防范此类情况的发生,卖方应坚决杜绝接受货代提单,以确保货款的安全回拢。
4.卖方面临货船衔接不顺风险
在出口货物时,船舶经常会受台风等天气状况的影响,而不能如期到港。当买方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临近,而买方所指定的船舶又未如期到港时,卖方要承担货物在启运港的仓储费以及在此期间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直到货物上船为止。如果船舶能在信用证装运有效期内到达还算万幸,假如船舶逾期到达,那么卖方不仅要与买方磋商修改信用证装期及有效期等事宜,而且还要承担更长一段时间的货物在启运港的仓储费,以及在此期间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这样会大大地影响卖方的资金周转,在市场行情不佳时,还有可能造成货物的积压。
在出口贸易中使用FOB贸易术语的弊端,不仅限于上述四种,在此不一一枚举。出口贸易中应尽量避免使用FOB贸易术语。
三、出口贸易中使用FOB贸易术语的风险防范
加工贸易是一国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进口原料、材料和零件,利用本国的生产能力和技术加工成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获得外汇体现的附加值。加工贸易是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其方式主要有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现已成为我国外贸出口和增长的主导力量。
一、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现状
我国加工贸易由1981年以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到2001年的20年间,加工贸易出口总额从10亿美元扩展到1400亿美元,从占我国出口总额的不足5%跃升到55%以上。2003年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突破4000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47.6%,其中加工贸易出口额占商品总出口额的55.17%。2004年第一季度,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贸易1111.2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3%,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46.3%,其中加工贸易出口651.9亿美元,增长38.0%,占全国商品总出口的56.34%。加工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出口的一个主要方式,它对扩大出口、促进就业和带动地区经济增长等方面的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经过20多年的发展,加工贸易的方式和内容都有了许多新的变化:
第一,加工贸易方式的变化。加工贸易可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等。对我国来讲,来料加工是一种盈利较小但风险也较小的加工贸易方式,而进料加工是一种盈利较大但风险也较大的加工贸易方式。按照加工贸易的主要方式,可以将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
(1)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料加工为主,这一阶段以对外的来料加工和装配作为利用外资,扩大出口的启动模式。
(2)八十年代后期和九十年代初以进料加工为主,这一阶段以亚洲“四小龙”向我国转移劳动密集型产业为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直接动力。进料加工是比来料加工更为成熟的一种加工贸易方式。
(3)九十年代初期开始以外商投资为特征,以跨国公司为主的外商投资成为推动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主要动力,在产业特点和技术档次以及分工的层次上都有较为明显的提升。这意味着我国的加工贸易进入了一个更高的综合发展阶段,其综合性特征表现在以外商投资为基础带动各种方式的加工贸易发展,因而是一种投资式的,而非单纯契约式的加工贸易。
第二,我国比较优势的变化。加工贸易的最初发展缘于发达国家在劳动力成本上升之后将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移植于交通便利的发展中国家,因而传统产业的转移主要着眼于东道国的劳动力优势和区位优势。随着技术的进步,产业分工的深化和细化,新兴的高新技术产业将走向国际化。在高新技术产业的转移过程中,跨国公司更加注重东道国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研发能力和信息基础设施、配套产业水平等因素,劳动力优势和交通便利条件的重要性正逐步降低。经过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的劳动力成本正在上升,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
第三,外商投资主体的变化。我国加工贸易的投资主体随加工贸易的发展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经历了与港、澳、台毗邻的东南沿海地区的乡镇企业,然后到港、澳、台商投资,再到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的变化过程。投资主体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我国加工贸易的投资规模、技术与管理水平,经营方式,销售渠道以及行业结构的改变,反映出我国经济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比较优势的渐进过程。
二、我国加工贸易中的主要问题
1、国内加工贸易配套产业的发展堪忧。目前,我国加工贸易的本地采购比例不仅低于新兴工业国家,而且低于东盟国家。国际经验表明,随着加工贸易的发展,多数国家和地区都能提高自身产品的竞争能力和产业的配套能力,加工贸易逐渐与本地经济相融合。然而,我国加工贸易发展20多年,配套产业仍不理想。这是由于加工贸易关联程度较差和技术含量不高的特点造成的。传统加工贸易的最突出特点就是两头在外和大进大出,因此传统加工贸易的大规模发展,必然要大量进口原料,这给我国国内相关原料工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使原材料工业的发展的提升受到阻碍。加工贸易本是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的一个台阶。发展加工贸易的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充分利用其波及效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但在我国,加工贸易是典型的大进大出模式,原材料与零部件从国际市场上来,产成品到国际市场上去,而在国内只进行简单的加工装配,产业链条短,使得加工贸易对国内其它产业缺乏前向和后向的带动作用。因此加工贸易出口的快速增长没能大规模地,有效地带动基础产业的改造和进步,产业结构也没得到应有的优化和升级。一旦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丧失,经济发展与对外贸易都将受到恶劣影响。因此,鼓励和培植加工贸易的配套产业的发展,是目前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既有紧迫性又具有长远意义的问题。
2、我国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一直是我国加工贸易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在目前我国较高的贸易壁垒和不同程度的贸易管制下,加工贸易相对于一般贸易的税负优惠对加工贸易本身发展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优惠政策使得大量出口企业纷纷争取将其出口业务列入加工贸易中以享受增值方面的优惠,这其中包括一些进口料件及其关税在产品成本中不占重要地位的企业和原本使用国产料件从事一般贸易的出口企业,从而出现中国加工贸易出口过度膨胀的态势。
第二,优惠政策使得多数出口企业弃国产中间品不用而采用进口料件,从而严重压制了国内中间投入品的生产,加工贸易始终停留在“飞地”状态,不仅难以带动国产原材料的进口替代,而且自身发展也因缺乏国内产业力量的支持而难以摆脱劳动密集型加工组装的阶段。
3、加工贸易监管不严,打击力度不大,走私现象普遍。由于加工贸易的基本政策是对进口料件采取保税政策,在我国相应原材料进口关税水平较高的制度背景下,走私者利用加工贸易的名义,偷漏税款,导致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同时对国内相关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造成了极度不平等的市场竞争格局。
三、我国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策略
随着加工贸易不断发展,其地位在未来贸易中越来越重要,如何引导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已关系到我国外贸未来的发展前景。
1、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目前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的特点,跨国公司开始将内部服务业和研发中心向外转移,中国要鼓励国内企业加强国际间的科研合作,不仅把加工贸易作为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的载体,更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参与国际分工的模式也要从引用外资为主转为引用外资与对外投资齐头并进的新策略。
2、突破传统的监管理念,建立和完善加工贸易的有效监管体系。传统监管理念认为,经营加工贸易的企业应当具备生产能力,否则不得开展加工贸易;加工贸易应以有形物质为监管对象,无形知识产权的生产不能成为加工贸易监管对象。在这种理论基础上制定的加工贸易产业政策,已严重不适应当前产业垂直分工引起的产业链环节外包化的加工贸易发展趋势,如不加以调整必将严重制约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无论是高端产业还是传统产业,对于跨国公司而言,产业链上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环节蕴涵的附加值最大,因此在国际分工中也是各国争夺的焦点。我国在国际分工中要摆脱单纯制造业基地的不利境地,就必须调整加工贸易监管制度,创造一切条件使产业链“上伸下延”,提高加工贸易的质量和效应。当企业的产业链条有效延长,产业层级向高端推进的时候,政府部门管理职能必须及时以平面监管向立体监管跃升。此外,政府部门加强监管力度,也有助于打击加工贸易偷税走私的活动。
【论文关键词】 后配额时代纺织服装业贸易壁垒
根据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进口纺织品服装配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进入了自由贸易时代,事实表明,两项“特保”措施、反倾销、绿色技术性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区域经济集团对区域外贸易的歧视性等将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后配额时代努力设置的主要贸易壁垒。
一、我国纺织服装业出口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
1.“特保”措施 “特保”措施指中国加入WTO文件中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和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从2005年至2008年年底,在WTO成员认定中国产品造成“市场扰乱”的情况下,可对中国已取消配额限制的纺织品服装重新实施数量限制,此条款称为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中,规定从中国入世直至2013年底,WTO成员如认为中国出口造成或其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可对中国采取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限制中国产品流入。两项“特保”措施含义大体相同,其明显的不同是前者针对纺织品服装,而后者可针对任何产品且有效期长。 2005年1月1日,随着配额的取消,为降低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我国政府曾以加征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关税进行自限,但并未遏止住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潜力在短时间对美欧等国和地区的集中释放,导致美欧于2005年5月23日、27日先后对中国纺织品根据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实施限制。贸易摩擦发生后,中国政府委派专人赴美殴进行反复磋商,并与殴盟于6月11日签署纺织品备忘录,与美国于11月18日签署了备忘录,中殴、中美纺织品备忘录将分别于2007、2008年底到期。根据中欧、中美纺织品备忘录,从2005年至2007年,中国有10类纺织品对欧盟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8%~12.5%;在2006年,有21类服装和纺织品对美国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10%~15%,在2007年,被限制在12.5%~16%,在2008年被限制在15%~17%。可以认为,在2013年底之前,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会始终处于“特保”阴霾之中。
2.反倾销措施 我国纺织品服装遭受贸易摩擦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据WTO统计,1995年~2005年,成员方共发起贸易保护调查案件2840起,反倾销案我国469起,占16.4%,其中2011年,我国遭受52起,占24.5%,2005年57起,占29.8%。对华贸易反倾销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06年前三季度,已达到70起,从中看出欧美等国利用反倾销手段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设限的意图明显。反倾销措施对产品出口的危害要比数量限制大得多,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的制约,更将受到严重影响。一旦某类产品遭遇反倾销,那么该类产品出口环境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将受到影响,波及产业和产业链的发展,最终导致投资和就业等出现困境。
3.绿色技术壁垒 纺织品服装绿色技术壁垒是指发达国家依靠其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以所谓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目的,通过颁布法令或技术法规,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产品技术标准,实施环境标志和其合格评定程序,对不符合它们要求的纺织品服装实施限制或拒绝进口,以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目前主要有两类: 一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代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14000,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具体内容是要求调查企业使用的能源、用水、原料、排水及工业废气物的处理情况及噪音、振动、臭味等状况,并要求企业提出改善期限及数值等。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可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绿色环保标志认证。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中最有影响的环保标志是生态纺织品标准100(OKO-Tex Standard 100)。该标志只涉及对纺织品服装本身所含有害物质的检验,它由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颁布,现在该协会已包括了13个欧洲国家的协会,加贴该标志的产品在欧盟更为普遍。
4.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由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标准是由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在1997年 10月制定的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该标准是国际采购商要求供应商的标准,其内容涉及以下方面: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工作环境等。我国作为纺织品服装出口大国,由于劳动力成本低,因而中低档产品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但若实行SA8000与订单挂钩,企业必须额外增加大量费用去申请SA8000认证,这样势必增加出口成本。若企业申请认证未获成功,会因此失去不少跨国公司的订单,导致我国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
5.区域壁垒 目前,全球区域集团已超过50个,区域集团在便利了区域内贸易的同时,却形成了对区域外贸易出口方的歧视。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内,美、加、墨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迅速增长,且NAFTA的纺织品原产地规则极为苛刻并带有歧视性,由于该规则的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在美国市场的份额急剧减少,1994年以前,我国一直是美国最大的服装供应地,而在2001年,墨西哥的出口数量已经是中国的1.5倍;对欧盟而言,纺织品服装贸易以区域内部贸易为主,区域外国家进入欧盟市场的屏障越来越厚。
二、我国纺织服装业扩大出口的对策
1.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众多,但总体来讲,其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且企业研发投入很低,难以适应开发新产品的需要。虽然低廉的劳动成本使我国出口产品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亚洲周边国家纺织服装业的崛起,这种优势正逐渐弱化,加之国外贸易保护主义频繁用各种手段对我国产品设限,致使企业出口获利日趋艰难,因此,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应在发挥自身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的同时,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消化吸收,加强自主研发,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借此来发展我国纺织品服装产品的出口。
2.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 凡国外对我发起“特保”、反倾销调查,直接原因往往是进口产品量大价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国纺织服装业确实具有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二是国内纺织服装业重复投资现象严重,造成某类产品增长过快,致使有些企业竞价销售。因而,要求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维护出口秩序。首先,要建立产品出口数量、价格监控系统。对增长过快,易引起进口方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产品,做好出口价格、数量、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其次,通过价格协调机制控制出口总量的适度增长,避免个别企业压价竞销,发现竞价销售的情况要坚决制止。
3.加快认证步伐,主动应对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面对绿色技术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我国纺织服装业不要被动适应,要主动应对 。为此,企业要从保护环境、关注人类健康角度出发,推行绿色生态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直至废弃使用后消亡的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并争取最终获得绿色技术标准认证。与此同时,要不断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薪酬,维护工会权利,主动申请SA8000标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