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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言符号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每一种语言符号都蕴涵着约定俗成的意义——它们都与文化有关。在文化沟通方面,语言与非语言符号都是习得的,“是社会化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象征以及意义是由每一种文化教给它的成员的”②,比如“龙”字,英语通常把“龙”翻译为“dragon”,是一种很可怕的动物,这与中国人心中神圣的图腾“龙”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文化既教我们符号,也教我们符号所代表的意义,每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在吸收某种社会文化的同时也吸收了符号的意义。跨文化传播在语言符号方面的难度就在于“理解任何文化的语言意味着必须超越这种文化的词汇、语法和范畴。扩大我们对文化的理解角度而达到一种宏阔的视野。”③
我们在日常进行交流时使用词语好像毫不费力,这是因为我们对词语产生的意义达成了高度的共识。我们的经验背景十分相似,所以给正常交流中使用的大部分语言符号基本上赋予了相同的意义。但是当我们一旦置于一个多元的文化背景和国际市场,我们面临着众多的语言文化差异——语言文字的种类、使用范围、使用习惯、语言歧义时,就必然会产生沟通的障碍。在跨文化广告传播中,无论是品牌名称,广告文本还是包装及说明,广告语言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所造成的误译、误读或误解,主要是缺乏对语言差异的深入了解所致。翻译既不是建立在共同的词汇基础上,也缺乏熟悉的指标对象,以至广告想传播什么信息与实际传播了什么信息有时是不一致的。
我国出口的白象牌电池在东南亚各国十分畅销,但在美国市场却无人问津,因为白象的英文“WhiteElephent”,其意思为累赘无用令人生厌的东西,谁也不喜欢。美国布孚公司在德国宣传该公司的薄棉纸时才发现,“puff”在德语里是“妓院”的意思。CUE作为美国一个牙膏的品牌名,在法语俚语里却是屁股的意思。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完全没有攻击性的品牌名称,对于另一种语言的人们或许就很具有攻击性。语言的差异使得一些信息不是被错误传播就是根本无法传播,即使同样的词在不同的文化中都会有完全意想不到的语意。由此可见,要进行有效的跨文化广告传播,语言文字如何得到当地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是至关重要的。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对语言的多样化和差异性作深入的了解,精通受众国的语言,适应其语言习惯及特色;了解文化造成的词语的直意、隐意的变化,以免产生歧义而影响广告效果。广告中有很多反映各民族事物和观念的语言,它们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体现了特定的价值观,在翻译过程中要尽可能用对等的语言表达出来。
二、风俗习惯
风俗习惯是很难改变的,无论哪个国家、民族都存在这样那样的忌讳,对于千百年来形成的民族风俗,我们应给予必要的尊重,正如ABB总裁阿西·巴尼维克所言:“我们如何能取消千百年来的风俗习惯呢?我们没有并不应企图去这么做。但是我们的确需要增进了解。”④不同的社会习俗对广告的影响很大,对于跨文化广告传播来说,只有了解与尊重当地特殊的风俗习惯,有的放矢地传递信息,才能使广告奏效。
尊重风俗习惯意味着广告信息不能触犯当地的禁忌,否则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受到抵制。比如对性有着特别禁忌的东方国家如泰国和印度,广告一旦涉及到“性”,很可能冒犯风俗。里斯特公司(Lister-ine)试图将它著名的美国电视广告照搬到泰国,该广告表现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手拉着手,一个建议另一个用里斯特治疗其呼吸困难。这一广告没有获得成功,因为在泰国公开地描绘男孩与女孩的关系是无法接受的。后来当广告把人物换成两个女孩后,产品的销售就明显地增加了。
有时“甚至一些无意识使用的颜色、数字、形状、象征物、身体语言等等都可能会潜在地冒犯某种特定的文化习俗,”⑤因为在不同的文化中,数字、颜色、动物形象的意义是各不相同的。百威公司广告中的青蛙形象已深入人心,它的很多广告都是以青蛙为“主人公”,并用青蛙叫出公司品牌。但它在波多黎各却使用一种叫做“coqui”的当地吉祥物,因为波多黎各人把青蛙看作是不干净的。
再如,“高露洁”牙膏在马来西亚开拓市场时,广告诉求一再强调其增白的功能,而该地区却以牙齿黑黄为高贵的象征,且通过咀嚼槟榔来使牙齿变黑,显然这则广告是在帮倒忙。很多时候人们经常立足于自己的文化去看待他人的文化习惯,所作出的判断可能恰好触犯了文化禁忌。
三、价值观念
每个人乃至每个民族,都是在价值观的支配下行事的。不同的价值取向,会使同一事物异化,并被拉开距离,使得事物有天壤之别。广告作为商品信息与文化信息的传播载体,必然会融进民族文化特定的价值观念,尤其是当广告从传递有形的产品信息转向传递无形的文化附加值之后,广告中很多反映本民族文化事物和观念的诉求,都再现了各特定文化的价值观。而在跨文化广告传播中,对传播效果产生重要影响的一个因素就是如何理解不同文化人们价值观的差异,因为价值观所反映的思想观念、道德行为准则、态度等等,实质上代表了社会的意志和广大消费者的意志。所以一旦广告中传递的价值观得不到认同甚或引起反感,那么广告当然会受到排斥。耐克精心打造的广告语“Justdoit”(想做就做),以其对自我、个性、叛逆的推崇和张扬而风靡美国,影响了整整一代人的精神理念。但是这一广告所宣扬的价值观在香港和泰国等地却没有产生应有的共鸣,该广告被认为有诱导青少年不负责任、干坏事之嫌而屡遭投诉,无奈耐克只得将广告语改为“应做就去做”以平事端。[page_break]
四、宗教与法律
宗教作为一种精神现象,从消费的角度看,既有精神消费的内容,又有物质消费的成分,能满足人们的双重需求;从传播角度讲,它又是能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注意力元素。因此,把宗教作为广告传播的题材元素,除了能立即引起受众注意外,更有不可低估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同时,宗教作为敏感的话题,也容易引起争议,对广告传播而言,这本身就是某种意义上的成功。中外广告史上以宗教入题的很多,由于宗教元素运用不当而引发的争议、冲突甚至诉讼在国际广告界也是屡见不鲜的。1989年春,超级巨星麦当娜为百事可乐拍了一部广告片,并作为其新歌《像个祈祷者》的音乐电视。这个耗资500万的广告片在美国及世界40个国家同时上映,场面感人。然而在“百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麦当娜又为同一首歌拍了摇滚版,并在音乐电视台几乎同一时段的黄金档播出。在这部渎圣的音乐电视中,麦当娜在燃烧的十字架前跳来跳去,向人们展现手掌上的圣痕,还和一个黑人圣徒在教堂的长椅上亲热。这部片子立刻激起公愤,“百事”不得不撤下它的广告。
广告被喻为“带着镣铐跳舞”,除了宗教,广告的“镣铐”还有法律。国与国之间对广告内容、形式和传播等方面在法律上的差异也是非常大的。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法律层面上对广告控制的日益加强已成为广告业的一个普遍趋势。不同国家有关广告实施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各异,它们直接限制、影响着跨国广告的进行。因此,在跨文化广告传播中,必须了解各国的法律环境,知晓并遵循各国政府制定的有关广告的法规。一般而言,在法律上各国政府关于广告的各种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对某些产品的广告限制。如,2003年欧洲议会通过一项决议,从2005年7月起,禁止在报纸、广播和互联网上刊播烟草广告,也禁止烟草公司赞助一级方程式等国际性体育赛事。此举是为了减少德国、希腊和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居高不下的烟草消费量(但禁止播发烟草广告的范围不包括电视台,因为电视广告受到欧盟其它法律的保护)。
(二)对广告信息的限制。如1991年,法国颁布了对酒精类广告进行限制的《艾文法》,该法规定广告中不得出现正在饮酒者的形象;酒精饮料广告中不得涉及酒精度、原产地、酒的种类、产品的成分、生产厂家、商和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包装样式、销售方式和饮用方式等;广告中应清楚指明饮用酒精饮料会危及健康。在美国频繁出现的比较广告,英国和德国禁止使用。许多国家的广告法都禁止在电视广告中使用儿童形象。在斯里兰卡禁止电视广告使用儿童作模特儿来推销商品,其理由是因为斯里兰卡太穷,在160万人口中2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对于那些无力购买的父母来说,这种电视广告会引起伤心和为难。
[论文关键词]国际广告传播文化调追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融八世界体系我国企业不论在国内市场还是国际市场上,都日益面临着国际跨国企业的竞争。走出国门赢得国际竞争成为我国越来越多企业的必然选择。国内企业的商品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必须要利用国际广告作为开路先锋,才能迅速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然而在国际背景下,由于地域、民族、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具有很大差别,这将直接影响到国际广告的传播效果。因此,一个成功的国际广告必须考虑到自身广告所蕴涵的文化因素、广告的制作传播方式等与广告对象、广告地区的独特文化的调适,以避免由于文化隔阂、冲突而降低广告活动的质量和宣传效果。
这种文化调适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
一.就广告自身的内容而言,国际广告传播要充分注意不同地区的文化对国际广告的语义、语音形象等具有不同地要求和禁忌
首先是语义上国际广告的文字撰写者不仅应注意不同语言之间的表面区别更应注意文字是否符合当地习惯。如弥尔盖特·帕尔莫利夫公司选用CUE作为牙膏的牌号,而cuE一词在法语国家的习语中却是”屁股”的意思,这就显得有粗俗、猥亵之嫌。其次是语音上国际广告词的语音要符合广告对象广告地区的发音习惯。如跨国公司在巴西南部推销一种叫“山露”的饮料时却发现该饮料的英语发音”MountainDew”在当地竞无人能够念出以至这种饮料最终无人问津。再次是广告形象图案设计上要避免与当地的习俗信仰冲突。日本索尼音响曾在泰国做过一创意广告,广告中佛祖释迦牟尼随着索尼音播放的音乐节全身扭动起来.后来居然睁开了慧眼。这一广告一播出就遭到泰国佛教徒的强烈抗议,最后只好停播,并赔礼道歉。当然广告的内容不止于此。广告作为一种符号还具有更深层的意义。
根据符号学的理论观点广告同样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能指和所指。能指表现为声音和形象.是广告符号的物质形式:所指是指由这种声音和形象在人心理所引发的概念例如阿尔卑斯奶糖使人联想到情人拥抱的甜蜜舒肤佳使人联想到健康卫生,法国香槟酒使人联想到浪温古典。在广告的所指层面.国际广告所指意义的确定也要考虑到不同地区的文化的影响。一则成功的广告不仅在于它对商品的实际功能的介绍上,更在于它能够从商品本身延伸出某种与当地流行的信仰、追求、价值观相吻合时,往往就可以对广告宣传起到很好的推动效果。如法国鸡尾酒人头马的广告口号”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满足了国人追求吉利的思想:1998年百事可光的广告中.郭富城身着蓝色礼服.唱着”唱这歌”、“一变倾城以其活力无边外形和矫健的舞姿演绎百事“百事一代、“新生代的选择”的主题契合于国人追求青春活力的时尚观念。这两则广告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二、就广告作为商品信息的重要传播途径而言,国际广告传播要充分注意国际广告的制作和传播的策略性
论文关键词:广告;传播;真实性;道德性;艺术性
广告(这里主要指商业广告)是“向公众介绍商品,报道服务内容和文艺节目等的一种宣传方式,一般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招贴、电影、幻灯、橱窗布置、商品陈列的形式来进行”。现在广告媒介又增加了计算机网络、移动电话等。
广告对于社会生活的作用与影响越来越大。美国经济史学家D·M·波特如是说:“论社会影响,广告可以同由来已久的机构(如学校、教堂)相比,它统治了媒介,对大众标准的形成有巨大影响,它是很有限的几个起社会控制作用的机构中货真价实的一个。广告,作为信息传播的手段,作为一种促销产品的催化剂,已成了人们传播经济、文化、科学技术、社会信息的强有力的工具。广告除了具有传播商业信息的功能之外,同时也携带着文化传播的功能,消费者的思想、行为往往会在广告传播中不知不觉地深受其影响。广告传播对消费者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因此,广告在传播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一、广告传播的真实性原则
广告的真实性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必须强调它的经济信息,文稿内容要真实准确,不能虚夸,更不能伪造。真实性是广告的生命,广告是传达信息的,是对商品、劳务、企业以及企业经营思想、经营观念的反映。只有真实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商品和服务,反映企业本来面貌的广告才是有生命力的。广告要取信于人,就必须以真实的信息去打动人、去影响消费者。广告内容应如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广告创作人应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消费者,本着“顾客至上,诚信第一”的宗旨策划广告,忌用虚假空洞不切实际的广告。如某口服液的广告里,一个头戴博士帽的少年,一边喝着该口服液,一边念着广告语:“易聪明,易增高,快快服用xx一号”,似乎只要喝了这种口服液,学习上不要用功也能成为博士,而且天底下就再无矮子了。这种广告不但不能吸引消费者,反而使他们更反感,从而达不到促销产品的目的。实践证明,只有真实可靠的广告才会带来经济效益。德国奔驰汽车公司在世界汽车行业能独树一帜,与其奉行质量至上、诚信第一的商业宗旨是分不开的。该公司的广告词是:“如果有人发现我们的奔驰汽车发生了故障,被修理车拖走,我们将赠送奖金一万美元。”没有抽象而空洞的文字,而是用事实和承诺表达了其产品的质量。因此,真实是广告创作的灵魂和生命。
二、广告传播的道德性原则
广告传播是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手段之一。广告除了考虑企业的经济效益外,在传播时还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观念。广告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广告应当为扬“善”贬“恶”做出相应的努力,也就是说,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下,广告还应当承担一种社会伦理导向的责任。笔者认为,广告传播应遵循的最基本的道德原则是:1)诚信原则,即广告必须讲究信用,禁止传播任何虚假广告。2)无伤原则,即广告不能损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如张贴在一些公共场所的治疗性病、不孕不育症等广告,侵犯了人们的公共生活空间,影响了人们的视觉。还有在居民楼门上、墙壁上张贴的广告宣传单,侵犯了私人生活的空间。3)有益原则,即广告必须是健康向上的,不得含有、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等内容。如某方便面的一个路牌广告的标题叫“泡的就是你”,画面上白色的浴盆里泡着一位女子,在丰富的泡沫中扬起骄傲的头,翘着苗条的腿,目光充满,手中拿着一碗该品牌方便面。尽管图文并茂,略带幽默,却格调低俗,这样的广告既污染人们的视觉,又污染人们的精神。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广告在传播产品信息、促销产品的同时,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品位并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由此可见,广告不能仅仅追求一种技术上的实用或艺术上的美观,它应当把伦理道德上的“善”价值也看成自身追求的目标;广告不能停留在简单地引导消费的层面上,它应当是对当前可行且正当的生活方式的一种诊释,并对导向全社会普遍认可的“善”价值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
三、广告传播的艺术性原则
(一)广告语言的艺术性
广告不是单纯为了欣赏,而主要是为了更好地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引发消费者的联想,刺激他们的需求欲望。为了更好地传达广告信息和思想内容,应将思想、信息、知识、情趣寓于富有美感的美术、摄影、歌曲、诗词、戏剧、舞蹈、文艺等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中去表现广告的主题和创意。这是广告艺术的内在的感人力量所在。广告以其艺术性来增强它的娱乐性、趣味性和欣赏性,让人们通过广告作品的形象获得丰富的文化内涵,给人以精神上的愉悦,达到广告的目的性和手段性的统一。广告内容是通过广告的主题表现出来。广告主题必须借助语言文字,才能得到准确的阐释和揭示。同时,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如果没有语言文字,很难达到广而告之的效果。广告语言能打破时空的限制,较之其它视觉形象更富有说服力和吸引力。语言的这种特性决定了语言艺术是达到“广而告之”这一综合艺术赖以存在的基础,是构成广告艺术总体的支柱。因此,语言是表达广告主题、塑造广告形象所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或媒介。所以,广告艺术在语言文字上应力求简洁,寓意深刻,令人回味。
广告在语言文字上还要讲究一定的文采,譬如运用人们所熟悉而且通俗易懂的双关语、成语、谚语、俗语、比喻、口头禅等来传递广告信息,往往更能引起消费者的兴趣和购买欲。广告语言中首先要写好广告标题,因为广告标题是广告艺术的眼睛。好的广告标题能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美国一位广告专家对获奖的广告作品所进行的分析发现:有三分之一的广告标题使用了谚语。如美国的一家银器制造公司,用“发光的不全是黄金”这句谚语作为广告标题,以此来说明他们公司制造的银器也是发光程亮的。拟人也是广告语言中的常见用法,就是把商品人格化。例如,诗人流沙河写过一首关于火柴的广告诗:“磷是你的灵魂,隧人氏是你的祖辈,你烧毁自己,点火给人类,短促的一生不过几秒钟,却比虚度百年的人更可贵。”虽是寥寥数语,却把火柴的成分、历史功用、价值介绍得一清二楚,并赋予深远的诗意。可见,在广告艺术中适当地运用一些修辞手法,既可以丰富广告标题的内涵,又能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
(二)广告传播方式的艺术性
广告的艺术性除了体现在语言上,还体现在其传播方式上。广告在传播时必须符合人们的审美需求和审美标准,广告传播时应注意广告的形象美和视听效果,其形象应使消费者易于接受,乐于接受。一句话,广告形象要有利于培养和激发消费者的兴趣和美感。俗话说:“远看颜色、近看花。”这句话说明了色彩对人的刺激作用,一幅具有个性和色彩的广告往往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更能抓住人们的视线。在传播广告时,其声音、音乐要以和谐为美。玛克思·德索在《审美经验》一书中说:“当倾听某种歌声时,我们还没有听清其歌词与旋律,便觉得已深受感动了。有些音色会使人立即兴奋或松弛,有时会使人狂怒,有时会像微风一样轻抚我们。它们作为生动性情感的美感激发,只在几秒钟对我们起作用。”因此,广告时的音乐应当用和谐优美的曲调在极短的时间里打动受众的心,既给受众以美的享受,又达到了广告的效果。
(三)广告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