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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机关,档案工作也参差不齐,存在许多问题。在年检中我们发现,一是不少单位没有建立综合档案室,各种门类、载体档案没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业务档案、会计档案、特种载体档案分散保存的现象尤为严重;二是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没有及时收集、归档,散存在部门或个人据为己为的现象屡见不鲜。
究其原因。一是历史的原因造成了许多档案馆位于党政机关的深宅大院内,俨然一个保密机关,较为封闭;二是《档案法》虽己颁布近二十周年,但档案法律法规的权威没有真正树立起来,档案执法的刚性也不够。一种违法行为的长期存在并呈普遍性,至少说明相关法律法规缺乏足够的震撼力和威慑力。
社会档案意识的增强是做好全社会档案工作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如何培养全社会的档案意识是每个档案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新时期社会档案意识的培养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探索新时期档案宣传的新方法。只有加强档案宣传,社会档案意识才能得到提高。“酒好也怕巷子深”,档案是一坛酿造多年又陈封许久的好酒,连闻名遐迩的国酒茅台都做广告,何况“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档案呢?
1、把开展宣传贯穿到工作的始终,档案工作开展到哪里,宣传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使工作与宣传同步进行。
2、抓重点,不断掀起宣传工作的新。根据档案工作的规律性,抓住重点时间、重点内容、重点形式,不断掀起宣传。要掌握好时间,不要错过最佳宣传时机;内容要典型生动,才能吸引观众;形式不能陈旧,否则会使人不屑一顾。例如:在《档案法》颂布重点纪念日前后,开展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内容上要集中宣传档案法规,除正面内容的宣传外,配合一些违法案例宣传,使人对法律的理解更深刻,效果更佳。形式上不应仅搞搞展览,展览存在较大局限性,应考虑利用电视、报纸、网上、向各单位普发小册子、向各镇、街道提供宣传内容要求他们在各社区、村居代为刊出宣传板报等宣传面广的宣传形式。
3、抓时机,把主管领导作为主要宣传对象。各级主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有效开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主管领导一般不仅仅是档案部门的主管领导,往往分管几个口、多个部门。档案部门应积极主动、抢抓时机,向主管领导汇报档案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应突出一个“勤”字,即勤请示、勤汇报、勤动脑,不失时机、千方百计地争取领导的关注与支持;勤动手,经常把工作情况、计划思路形成材料上报领导。档案部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要争取主管领导参与,以便领导全面地了解档案工作。
4、高瞻远瞩,把在校学生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档案意识应从学生抓起,且学生量大面广,是一个正在集中接受教育的庞大群体和后备力量,目前也是档案宣传的一个薄弱环节,应高度重视。
建立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教育功能,教育青少年学生;省、市级档案部门可编写图文并茂、内容丰富的档案通俗读物,服务学生教育工作;普及档案知识,让学生完整保存成长足迹,通过整理、制作个人成长档案,学生们重温自己的成长历程,增强档案意识;走进学校,为学生开设档案专题讲座。
二要加强档案立法、执法力度。档案法规是档案工作的指南针,依法治档,用强制力强化档案意识的培养。营造以法促规范,以法促发展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加强动态管理,完善执法机制,重拳强化档案意识。
十多年来,经过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努力,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客观地分析,档案行政执法工作与社会预期和档案事业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并暴露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首先,档案违法现象与行为仍具有很大的普遍性。其次,档案行政执法乏力,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制裁。档案行政执法的对象有其特殊性,主要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许多部门、单位面前,倒显得档案局这个执法主体是弱势部门,加上档案法律法规授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权非常有限,导致许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因此畏缩不前。
因此,加快立法步伐,通过立法,进一步扩大行政处罚的范围,授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更大的执法权。对于普遍存在的同时危害很大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出现的拒绝归档、拒绝档案安全保管等进馆之前的违法行为作为档案法规调整的重点。因为这些档案在进馆之间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很大,进馆这后倒相对安全了。
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专项执法,使执法工作的影响面日益扩大,努力推进档案工作法治化。
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其中关键的是开展年检制度和与之配套的将档案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制度,这两项制度对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档案工作及意识的全面提高尤为重要,且见效迅速,各地应全面建立。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对扩大档案的知名度与提高档案意识也大有裨益。
四要重视新农村档案工作。在我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一个地方其他档案工作做得很好,农村档案工作未做好,是不完善的,档案意识的覆盖面也大有问题。长期以来,只重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农村档案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正因为农村档案的薄弱,所以应格外关注。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的形势下,各地应制定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总体规划,全面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村居建设档案、农村基础设施档案、土地承包档案、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龙头企业档案、村民档案、农民素质培训档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农业科技档案、农村文化档案。在现实条件下,推广“村档镇管”管理模式。主动加强服务,以规范化为抓手,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有力地促进全社会档案意识的提高。
五要促进家庭档案观的树立。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档案工作做好了,社会档案意识真正会达到深入人心的境界。家庭档案应成为档案工作的新领域,档案部门要积极倡导开展家庭建档工作,更好地为和谐社会服务。
随着生活的逐渐富裕,不管是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农民,家庭建档都有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各地应积极开展家庭档案宣讲活动,通过建立示范家庭档案,举办家庭档案展览、讲座、经验交流会等,让百姓通过自己的档案感受生活的变化和祖国的进步。这是一项新工作,在建档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档案部门应积极提供技术指导。家庭档案的建立会使百姓充分体会到家庭档案与社会文明的密切联系,更多地感悟“修身齐家”的中华古训,这样社会档案意识也随之提高。
六要全面推进民营企业档案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民营企业遍地开花,已成为经济建设的一支强大力量,民营企业档案意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要积极探索开展民营企业档案工作的思路和方法,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主动服务。举办民营企业档案业务培训班,讲解档案管理业务知识,提高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时向民营企业提供有关档案工作业务标准、规范及制度汇编等适用的工作参考材料,引导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积极主动上门为民营企业服务,引导、帮助其开展科学规范的档案工作。通过挖掘档案的利用价值,为企业发展创造效益,使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认识到档案的重要作用,将档案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要的档案管理体系,促进民营企业档案意识的全面提高。
笔者从因特网上浏览了2000年来全国一部分省(直辖市)和市、地区、县以及某些专业系统的档案网站,对其刊登的关于档案继续教育的内容作了些简单的梳理。国内档案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可分为如下几大类:
一、计算机、信息技术与电子政务、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
这部分内容是完全适应社会和档案工作发展需要的。由于档案工作在国家信息化系统中有一定的地位,档案部门必须紧跟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为了落实国家档案局信息化建设纲要,各地、各系统的档案部门近年来十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同时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在各单位行政工作、业务工作中的普遍应用,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在各单位形成和使用的文件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也日益显现;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发展快、更新快;为此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才能适应形势发展、满足工作需要。
二、国家及档案系统对档案工作的新标准与新规范
随着社会的发展,档案工作也有了相应的发展,为了适应档案工作的发展以及满足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国家档案局了相关的标准与规章。而这些新的标准与规章既是以往教材中未曾包括的内容,又是在现实档案工作中必须遵守或具有指导意义的内容,因此在档案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中应该将它作为必学内容之一。
三、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
档案鉴定是档案工作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的一个环节,因而档案价值鉴定也就成为我国档案学中一个具有较高难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管理理念也为档案工作所不断吸纳,档案工作信息化成为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而我国现有的传统意义的档案鉴定工作目标仅针对档案存毁,已不能适应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必须进一步研究与探索能适应档案工作发展所需要的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在现实中一方面是档案工作者(主要是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档案工作人员)面对大量的文件、档案很难仅以以往十分简略的《归档与不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表》来进行鉴定工作;另一方面是许多档案理论工作者与实际工作者对档案鉴定进行了不断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不少专著与大量的论文,这些论著中有创意的观点应该到实际工作中去验证、有价值的内容应该推广。继续教育是这两者连接的桥梁,将档案鉴定理论研究成果通过继续教育的途径向档案专业人员介绍、推广。档案鉴定理论与实践作为档案干部继续教育的内容除上海市,在湖南、浙江、江苏等省和全国环保等系统均有采用。
四、档案工作新动态、发展趋向
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势必会影响和推动档案工作的发展,档案专业人员应该对影响档案工作发展的环境与各种因素有所认识与了解,更应该了解档案工作自身发展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正确把握自己的前进方向、改进自己的工作、激发自觉的学习愿望,真正做到与时俱进。
五、与资格证、职称考试相关的内容
有些省市将与资格证、职称考试相关的内容也列入档案干部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
笔者曾先后给上海市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做过3个专题讲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介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介绍》、《档案鉴定新论》。在教学过程中,体会最深的是继续教育的内容从宏观方面看应该是“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而在此前提下,具体的教学内容应做到:来源于实际需要、与实际工作关系紧密、能满足档案专业人员工作直接需要。
必然带来了培养手段的迥异。而培养手段的合理性直接决定了培养目标的实现效果。对于档案专业的“学历教育”来说,实现其培养目标必定要走“学院派”的常规培养路线。与其他高等教育的学科相同,培养手段通常是让培养对象从档案学的历史来源、基础学理入手,加之情报学、图书馆学、文书学等临近专业、学科和公共课程的研修后,使其档案学知识由浅入深地逐渐提高,最终达到具有一定档案文献、史料编研的能力,以此通过这种循序渐进的教学方式和一定的学习年限,培养出档案行业中的“建筑工程师”。对于档案专业的“在职教育”来说,实现其目标必定要走“职业派”的特殊路线。为了使“非档案学”专业的档案人员快速达到从业水平,对各单位的基础业务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故培养手段往往侧重于实际工作的方式、方法,其课程设置也较为务实且针对性强。比如,“文书档案管理”、“科技档案管理”、“会计与声像档案管理”等。而宏观、学理性的课程,如“文书学”、“档案发展史”等则分量较轻,以此培养出档案行业中的“建筑工人”。
二、培养师资不同为了使培养手段更好地发挥作用
培养师资的选择就成为要仔细斟酌的一个问题。这就好比说,培养“建筑工程师”的人,其本身一定也是“建筑工程师”;而培养“建筑工人”的人,其本身也一定是“建筑工人”。而只有这样,才能在人才培养中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档案专业的“学历教育”培养师资必定是具有较高的学理知识和文献、史料编研能力的档案行业的教育家、学者、教授、讲师等诸如此类的“学院派”人物。因为他们掌握着丰富的学术资源,了解国内外最新的档案学动向,参与并编写相关的学术著作,具有很高的史料编研造诣。同理,档案专业的“在职教育”培养师资必定是具有丰富的档案管理实操经验,多年从事档案行业的监督指导人员,以及相关行政业务人员。因为他们常年接触基层单位档案工作,熟悉档案整编的实操流程,对于部分机构特殊的档案管理状况具有丰富的处置经验。总之,由于培训目标和培训手段的不同,造就了不同的培训模式在师资来源选取上要有所差异。相同性质的师资培养相同性质的学员体现出档案专业的“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培养师资侧重的不同。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进一步反映出两种培养模式的本质差别。
三、培养周期不同
档案专业的“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可以说是“道”与“术”的关系。所谓的“道”更侧重于理论,知识结构更加系统、全面,偏向于档案实际工作中的研究与编研;所谓的“术”更侧重于实践,知识结构更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偏向于档案实际工作中的“收集、管理、借阅利用”。由于档案专业的“学历教育”与“在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培训手段、培训师资的侧重不同,故在通常情况下,前者的培养周期要远高于后者。就前者而言,培训周期一般为几年(无论是本科阶段或是研究生阶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培养者的知识体系建构,以及学科敏感性的养成;而对于后者来说,由于培训目标、手段较为有针对性,主要关注于档案日常工作中一些常见问题,故其培训周期可以精华至一周或十余天。
四、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