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经济哲学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经济哲学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经济哲学论文

第1篇

(一)功利主义者反对政府供给公共物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政府的强制供给无法实现帕累托最优。功利主义者认为公共物品虽然是公众所需要的,也不能在市场当中获得,但是如果国家介入,那么这种“家长式”的公共物品供给,就会满足社会中一部分群体的需要,而伤害到另一部分群体的幸福,不是帕累托最优解。第二,政府供给容易出现依附文化,鼓励懒惰,大量劳动者“依附”国家福利而生存,降低社会幸福。第三,政府供给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居民可能利用信息不完全而违背道德享受福利,政府也可能利用公权力获取私利,所以功利主义者反对政府供给公共物品,提倡“小政府,大市场”。

(二)工具理性主义的批判工具理性源于马克思•韦伯的“合理性”(ra-tionality),只注重功利,借助理性达到目标,重视效率而忽视人的情感和精神。“物质和金钱成为了人们追求的直接目的,于是工具理性走向了极端化,手段成为了目的,成了套在人们身上的铁的牢笼。”瑏瑠工具理性主义将“经济人”假设运用到政治分析中瑏瑡,把政治行为视作政治市场,将公务人员假设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分析政治活动中的激励问题、寻租问题和外部性问题,运用计量经济学证明政府供给效率较低,而市场供给效率较高,否定政府供给,强调市场供给。认为政府只是传递个人偏好的管道,而不应该承担收入再分配的作用。无论是自由主义者、功利主义者还是工具理性主义者在分析时都忽视了公共物品的社会效应。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不同,作为社会福利的代表,公共物品具有缩小社会收入分配差距,减少社会不平等,提升社会正义,维护公民基本人权的作用。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其意义更为重大。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地区,公共物品极度匮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差,经济发展受到极大拖累。所以盲目套用发达国家经验对经济发展不利。同时,传统批判忽视了公务人员的利他性,忽视了人性的复杂性和道德伦理对人行为的规制,忽视公民、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心和道德感,忽视公共伦理的感召,只强调人行为中的不合作和自利,与社会现实不符。所以,我国仍然要强调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作用,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

二、政府供给公共物品的正效应

政府天生就是公共物品的最优供给者。霍布斯在《利维坦》中从社会契约论的角度,提出政府就是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的组织。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政府的作用在于提供最低限度的公共服务,包括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以及私人因为缺乏激励而不愿意提供的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斯图亚特•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运用》中提出政府在于建造私人不愿建造的对公众有利的物品。马克思也提出“……因此亚洲的一切政府都不得不执行一种经济职能,即举办公共工程的职能。”瑏瑢。

(一)人权与公共物品权利一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的私法中,也是最难定义的概念。哲学家范伯格干脆直接定义权利为“简单的、不可定义的、不可分析的原始概念”瑏瑣。按照资格说的看法,权利意味着是否拥有某种资格,或者对某个事物是否拥有某种资格才对其享有某种权利。形成权利有两个要素:第一,别人不能否认你能够享有某物的资格;第二,你享有某物时别人不能让你处于不利的状态或者让你受到打扰。公共物品满足这两大特征是权利对象。人权是一权利束,包含了发展权、知情权、受教育权、平等权、参政权、安全权、社会保障权等一系列权利,而这一系列权利的实现基本上都依靠公共物品,所以公共物品的消费权利构成了人权的基本内容。鉴于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每个人都不可能占有公共物品,所以公共物品的消费权实质上是享用权。社会公共物品的享用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但它和私权不同,这项权利不能排除其他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所以首先针对的是社会而不是个人,针对的是政府而非他人,“在现代国家中,这种责任直接赋予了政府,并为它设定了一项严格的和特定的义务即政府本身不得破坏或忽视它有责任保障的权利。”瑏瑤对于政府来说,保障人权是其基本责任,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当中对政府的这一职责也有所论述。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之一,享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是公民的基本福利权利,作为政府,提供充足的、多样的公共物品是保障人权的基本手段。

(二)平等与公共物品平等和自由一样,是人类历史中的强势概念。其理论基础来自于“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生而平等。斯多葛哲学学派反对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人类不平等学说,认为每个人都具有理性,都在自然法的统治之下生活,都拥有平等的权利。英国17世纪哲学家洛克认为“就作为一个人的地位与权限而言,人人都应该是平等的,这是毫无疑问的自明之理”瑏瑥。不平等作为平等的反面,体现了个体在权利上的差异。卢梭认为“不平等使人类失去自由,……,要让人类获得自由,必须先追求平等”瑏瑦。公共物品的享用权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就极易在社会中造成不平等感,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决定了不能排除其他人的使用,就很容易让那些无法享受到公共物品的人感觉到不平等,抚慰和劝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种不平等感,但是只有最终得到了享用权之后,不平等感才能消除。对于政府来说,消除社会不平等就是大量供给公共物品,让最大多数人得到公共物品享用权。而市场供给公共物品时,收费、隔离等方法限制了未缴费主体对公共物品的享用权,扩大了社会不平等感,造成不和谐。

(三)公共治理中“公共性”和公共物品“公共性”体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是主体的公共性,主体必须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其在行为上具有公益性、平等性和法定性;第二是价值观的公共性。私人管理关注私利性,而政府公共治理目标体现公共性,以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公平、社会民主和社会责任为目标;第三是手段的公共性。恩格斯认为国家是同群众相分离的公权力,政府公共治理依靠的就是公权力;第四是对象及目标的公共性。公共治理的对象一定是国家事务、政府事务和社会事务;并且在本质上是以民主为基石,追求人民、社会平等、社会公正、社会公平和社会福利等多元目标,所以政府公共治理的终极目标是社会福利和公众利益。公共物品与公众福利和公众利益紧密相关,第一,公共物品具有提高社会福利的效应。无论收入高低,公共物品的非可分性和非排他性使享用者能够得到完全一致的服务,提升了社会福利;第二,公共物品具有再分配效应。政府通过税收提供公共物品使低收入家庭免费地、完全均等地享受福利,有利于再次分配,可以缩小分配差距;最后,公共物品有利于提升社会公平和正义。公共物品能提供完全一致的消费,保证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利,特别在公共教育和公共医疗等一些关乎最大多数人利益的问题上,由政府供给更能体现社会正义与公平。

(四)满足农村及落后地区的需要农村及西部地区天然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公共物品品质差、供给结构不合理、总体数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仍是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桎梏。落后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总量低,市场活力不足,居民财富较少,寄希望于民众的合作意识,建立市场组织提供公共物品几乎没有可能。而且市场供给中,每个参与者都希望减少支付,这是群体性的占优策略均衡,并且在参与者数量众多的情况下,监督每个参与者如实表述需求的成本较高,在经济上不可行,公共物品会供应不足。政府供给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三、政府供给的公共物品的界定

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1954)界定公共物品是“每个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导致其他人对这种物品消费的减少”瑏瑧。人们习惯于把具备完全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商品界定为纯公共物品,且认定纯公共物品应当由政府提供。但严格意义上的纯公共物品范围极小,因为消费容量无限的物品几乎没有;严格的非排他性物品也几乎没有,因为随着技术的发展,许多物品都有实现排他性的可能,如高速公路,这些变化使得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范围越来越窄[6]。随着工具理性思维的流行,政府供给缺乏效率的问题为人们所关注,在减小开支、缩小范围的呼声下,政府供给的种类越来越少,许多原本由政府供给的公共物品纷纷改革,完全或者部分由市场提供,企业逐渐成为公共物品供给主体。但是公共物品有较强的社会属性,与公众利益和公众福利紧密相连,效仿发达国家缩小政府供给对我国并不合适,特别是农村和落后地区,政府退出供给带来的福利损失大于成本节省,制约了经济发展。政府供给的公共物品范围应当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认定。在经济发达地区,经济总量大,市场经济活力强,社会财富积累丰富,合作意识较强,应强调市场供给,政府只保障最低限度和最少种类的公共物品供给;在西部落后省份和农村,经济总量小,市场经济活力不足,合作意识不强,政府应放弃工具理性思维,更多的介入供给,提供更多数量和种类的公共物品,保证经济发展和公众福利。

四、结论

从工具理性的角度过分强调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认为政府应该退出公共物品供给,忽视公共物品的社会效应会降低整个社会的效用水平。在公共物品供给中应该强调公共治理精神与价值理性,以此合理判断政府在公共物品供给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升社会效用函数水平。

(一)强化公共治理精神公共治理应以民主为基石,追求社会平等、社会公正、社会公平等多元目标,核心价值在于承担公共责任并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这要求政府扭转“注重效率,忽视公共”的问题,实现治理目标和行政价值的转移,做到“公共第一,效率第二”,回归公共性。同时在公共治理中提高公务人员素质,发挥利他精神,以最大化社会福利为目标,强化公共治理精神,让公共性和公共福利最大化的价值取向体现在每一个公务人员的工作作风、观念及信仰中。

(二)强调价值理性工具理性观念把手段作为目标,禁锢了公共政策最初的理想,忽视了公共物品的社会性;价值理性是“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举止的———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瑏瑨价值理性强调行为本身的道德价值高于行为的效率。马克思•韦伯定义价值理性为实质理性,他认为“实质理性是基于目的和后果的价值,是一种主观合理性。……这些目的……往往以价值而非经济利益为取向,……要求保障一个社会中每一个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即政府抛弃传统观念,更多注重价值理性,注重人文关怀,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为最终价值取向。当经济学、管理学失去人文价值关怀时,也就成为了失去灵魂的躯壳。要求建立多元的公共物品供给模式,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减少直接供给,通过建立效率引导、结果引导的行政调控机制,间接控制公共物品供给,依靠市场提高供给效率,减小效率损失;而在经济落后地区,适当扩大政府直接供给范围和数量,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提升社会福利水平。

第2篇

关键词:生态危机;欲望;科技理性;和谐生态观

在人类发展史上,随着“人类中心主义“的出现,人类将自身设定为主体的同时自然界的存在成为“他者”,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立使得作为主体的人对作为客体的自然界的过度盘剥和压榨,导致了生态危机的产生。从根源上探究,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是这一问题的逻辑起点。因此,探究生态危机的根源,需要将人类的财富欲望纳入历史通道进行反思。财富欲望的张力随着世俗社会商业精神的发育而开启,在利润最大化的指引下,欲望聚焦于可以带来财富的自然界。发达的科技是对自然界进行深度开发的关键力量,技术在人类财富欲望的驱使下,“促逼”着自然界,使其被过度开发而遭到破坏,深层次里破坏着“人—自然命运共同体”。

一、生态危机产生的根源: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

现代社会是以资本为轴心的经济社会。在马克思看来,资本的存在在于价值增值,“既然它生出剩余价值的运动就是它自身的运动,它的增值也就是自行增值。它所以获得创造价值的奇能,是因为它是价值。它会产仔,或者说,它至少会生金蛋。”[1]因此资本家的目的不是获得使用价值,“他的目的也不是取得一次利润,而只是谋取利润的无休止的运动,这种绝对的致富欲,这种价值追逐狂,是资本家和货币储藏者所共有的。”[2]这种财富欲望具有一种扩张自身的内在张力。“就欲望概念自身的意义定位,它乃是指社会的人基于一定的需要而产生对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事物的渴求。是人的有意识的并指向清晰的目的的行动倾向,也可以说是趋向于一定的目的的意向。”[3]人类欲望的闸门被打开以后,欲望的张力使得人类对货币、资本的追求日益强烈。货币是天生的平等派,但是当货币越来越集中于少数人的手中,这导致了货币持有者与无产者之间的极大的不平等。货币持有者极力将货币继续投入再生产过程中,以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无产者则对货币持有者掌握的生产资料日益依赖,越来越多的劳动力转化为生产剩余价值的工具。货币持有者日益成为劳动者、生产资料的主宰者,货币力量由此转化为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带来增殖的资本力量。资本的扩张逻辑不断生产出剩余价值并将其投入扩大再生产。“资本扩张过程是资本向自然界的扩张,向自然资源的扩张。资本自诞生以来进行的数百年的扩张过程,就是将从地表到地下,从表层到深层的自然资源不断货币化、资本化,吸收到不断运转的资本机器内部的过程,也即吞噬自然资源的过程。”[4]因此,资本的扩张必然以消耗自然界,对自然界无休止的掠夺为前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的资本”[5]的原初形式是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资本”[6]需要支配和使用自然资源,才能表现为资本的现实存在。马克思指出,“黑人就是黑人。只有在一定的关系下,他才成为奴隶。纺纱机是纺棉花的机器。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它才成为资本。脱离了这种关系,它也就不是资本了,就像黄金本身并不是货币,砂糖并不是砂糖的价格一样。”[7]因而“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8]世界上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被纳入经济系统中,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体系中,由此进一步刺激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欲望。人类不断开拓着尚未被资本化的资源,资本追求扩张的本性具有使这些资源进入扩张体系中的魔力。尚未被资本化的资源在人类欲望的驱动下与货币相结合,进入生产领域中,便被赋予了人的主观意志,被资本化后便获得了不可遏制的扩张本能。我们亟需对人类疯狂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深层次追问。人类企图将一切资源都资本化,纳入资本扩张的逻辑体系,刺激着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欲望,有各种痛苦甚至死亡本身作为它的武器,支配了劳动,鼓起了勇气,激发了远见,使人类的一切能力日益发达。每一种欲望获得满足时的享受或愉快,对于那些克服了障碍和完成了自然的计划的人,是一种无穷尽的报酬的源泉。”[9]追求财富的欲望是资本扩张的推动力。人类把劳动价值注入到自然资源中时,资源被资本化了,人类追求财富的欲望这种心理因素就通过物质得以显现出来。这种获得物质资源的力量承载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意志,使得人类进入了疯狂追求物质力量———资源。当人类对尚未资本化的资源进行开发,要投入大量的资本预付金,因此必须获得利润,否则就将血本无归,因此人类陷入资本逻辑体系的深度座架中。欲望推动着人类的行为动机,人类的行为由于这一欲望的满足而终止。这一欲望的满足又激发了新的欲望的产生,一种物欲造波着另一种物欲,由此导致欲望动力机的马达强劲,不断刺激着人类追求资本扩张的触角。亚当•斯密指出:“每一个人对于事物的欲望都要受人胃的有限容量的限制,但对于住宅、衣服、车马、家具等舒适品和装饰品方面的欲望似乎是没有限制和确定界限的。”[10]满足这类没有限制的欲望的资本扩张也就处于无止境状态。鲍德里亚在《消费社会》一书中也深刻指出了,这种资本扩张的欲望逻辑,“物品都彻底地与某种明确的需求或功能失去了联系。确切地说这是因为它们对应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可以是社会逻辑,也可以是欲望逻辑———那些逻辑把它们当成了既无意识且变幻莫测的含义范畴。”[11]这是深度资本扩张的欲望带来的消费社会的图景。尚未开发的资源被资本化后获得了一种价值通约的社会性,这种经济性符号通兑着对象化世界的一切存在。价值通约有着一种将五彩斑斓的生活世界量化的神奇魔力,通过货币把异质性的社会变成一种可量度、可计算、可兑换的存在,使得人类的生活世界被货币和资本的增殖体系宰制。人类在这个体系下追求资本的不断扩张,并在资本力量的驱动下研发出越来越多的高尖端的先进科技,进一步武装着人类进行资本扩张的欲望。人类的资本扩张欲望在吞噬着自然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当愈来愈多的自然资源消耗在资本体系中时,资源的可再生能力也在不断衰减,最终导致资源枯竭、环境破坏。“资本主义经济把追求利润增长作为首要目的,所以不惜任何代价追求经济增长,包括剥削和牺牲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这种迅猛增长通常意味着迅速消耗能源和材料,同时向环境倾倒越来越多废物,导致环境急剧恶化。”[12]人类破坏着与自己的身体发肤密切相关的自然机体而不自知。资本扩张欲望无资源可寻而无法得到满足时,或许人类真的会将触角伸向到地球之外的“潘朵拉星球”,将世代诗意的栖居破坏,人类被疯狂追求资本扩张的魔咒附身。

二、科技理性与生态危机的勾连

发达的科学技术对生态危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给人类带来快捷、便利、现代化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资源破坏与生态危机。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主体地位得到确证的同时,人类对科技的依赖性愈加强烈,对科技的盲目乐观的态度实际上带来的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缺失,人类的深度异化并日益成为机器的奴仆。因此,可以说“科学进展是一种悲喜交加的福音。”[13]科技理性是导致生态危机的技术力量。在古希腊和中国的先秦时期,将对德性的追求视为“至善”,柏拉图、老子等哲学家都提出技术是“奇技巧”会败坏人的心智,反对技术的应用。近代以来,随着“科技乐观主义鼻祖”培根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科学知识获得了存在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并迅速发展为人类战胜自然的武器。笛卡尔通过“我思故我在”进一步确立了人的存在,自然在这种反思哲学中成为人的“思中之物”,因此“征服自然意味着,自然是敌人,是一种被规约到秩序上去的混沌;一切好的东西都被归为人的劳动而非自然的馈赠,自然只不过是提供了毫无价值的物质材料。”[14]人的主体地位的确证使得自然越来越被沦为人类征服的对象。科技理性由探究真理的本体论变成一种实证的技术手段,这种技术手段追求对自然的深度开发,以达到人类自身的财富欲望,将自然定义为为人的利益而服务的存在。在挖掘自然的内在价值的利益驱使下,使科技理性日益排除了人类的价值判断,如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等。科技的发展使科学的理念成为现实,带来便捷与舒适的同时,也越来越抛弃了对人文意义的追求。科技的发展不断助推着人类财富欲望的扩张,也使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的生存困境与自然困境。比如,农药、化肥、催熟剂等化学药剂的超标使用,在提高产量的同时却破坏了土壤,同时产出的作物含有未完全降解的药物残留,直接危害人类自身。人类开始意识到科技理性所导致的人的发展悖论。人类开始将科技理性作为批判与讨伐的对象加以审视。首先对科技理性提出批判的是卢梭,他认为科学每往前推进一步,人就随之往后堕落一尺,因此他将科学定义为人类的祸患和敌人。在《论科学与艺术》中,他指出:“科学的创造神是一个与人类安宁为敌的神。”[15]胡塞尔也强调“科学观念被实证地简化为纯粹事实的科学。科学的‘危机’表现为科学丧失生活意义。”[16]科学家在实验室里丧失了主观性,拼命追求物的逻辑而缺失了对人自身的思考,只追求动力因,不断求解着X而忽视了科技对人类应用领域的后果。实证科学导致了现代人漫不经心地丢掉了那些对真正的人来说至关重要的问题的思考,使人类陷于不幸的困境。贝尔纳在《科学的社会功能》中指出:“把科学应用于实际所创造出来的武器使战争变得更为迫近而可怕,使个人的安全几乎降低到毫无保障的程度……不可否认,假如不是由于科学,这些祸害不至于象现在这个样子。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科学对文明的价值一直受到了怀疑,至今仍然如此。”[17]因此,科学必须接受审查。海德格尔认为技术作为人类征服世界的工具,向自然提出蛮横要求、“促逼”着自然界,要求自然提供本身能够被开采和贮藏的能量,与此同时,人类自身也成为被“促逼”的对象。对自然和对人类自身的“促逼”达到了“座架”,“座架占统治地位之处,便有最高意义上的危险。”[18]法兰克福学派的霍克海默和阿尔多诺认为,工具的价值在于它被主体运用在实现主体目的时的作用,工具理性遵循一种效用逻辑。科学技术在工具理性的效用逻辑下发展起来并成为对人类而言行之有效的工具。马尔库塞延续了对科学技术批判的思路,认为科学技术在发展的过程中缺失了对事物的人文意义的考量,只追求技术手段的实用性而缺乏目的性的考察,科学发展成为一种奴役人类的异化形态,社会发展成为一种人性扭曲的病态社会,导致全面的奴役和人的尊严的丧失。以科学技术为载体的高度发达的工具理性剪断了人与自然的脐带关系,同时工具理性的体制化运转也侵占着人类的生活世界,导致人与人之间被各自分离的意见的机械组合的量化计算所代替。工具理性企图以对世界的操纵为目标,在影片的情节推进中体现的非常明显。工具理性实质上是科技发展进程中产生的异化现象,工具的发展正从带给人类的裨益走向反面,越来越缺失对人类自身的存在论境域的思考,成为危害自然生态环境和人自身发展的“罪恶之源”。科学技术强大的工具性和功能给人类带来的便捷与舒适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科学的发展和运用离不开人类的导控。人类之所与陷于工具理性的崇拜中不能自拔,源于人类自身价值理性的畸形、正确价值观的缺失。科学技术从属于资本的逻辑体系时,逐利的秉性操控着科技,疯狂的资本扩张欲望带来科技的飞速发展,这种科技的发展当然是一种人类仅仅为满足自身利益的异化的发展状态。这种异化状态可以深层次追溯到主体性哲学的痼疾,人类从原始的自然神教的神秘、蒙昧中走出来,发现了自身的主体性力量,“人是万物的尺度”“我思故我在”“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人的主体性得到了无与伦比的彰显。然而人类在将自身设定为主体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其他的存在对人类来说都是“他者”(Theothers),这就导致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分立。人类在自然科学与工业革命的迅猛发展中感到欢欣鼓舞,主体性力量达到了一种近乎疯狂的盲目自信,科技与工业在主体性力量下发展日益迅速,提高了生产效率,带来了物质生活的日益丰盈。但是人类却沉迷于机器与技术的世界中,技术越来越高端、机器越来越精密,人类对工具理性越来越着迷,将人之外的一切存在都视为客体和“他者”,工具在缺乏对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的考量之下畸形发展,由此破坏着与人类发展休戚相关的自然界机体。

三、基于对象性关系的和谐生态观

人类的财富欲望在科学技术的助推下不断扩张,最终带来了生产危机。那么能否像一些学者所提出的那样,消灭资本也就消灭了人类的财富欲望,生态危机就能迎刃而解了呢?马克思指出,“留恋那种原始的丰富,是可笑的,相信必须停留在那种完全的空虚化中,也是可笑的”[19],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资本,只有通过资本才能创造出资产阶级这一最发达和最多样的生产组织。资本作为人类剩余劳动的结晶,本无善恶是非可言,其性质主要取决于它运用于何种生产关系之下以及人类运用资本的目的。因此,可以说对资本扩张的考察也就是对人自身的反省。人类在世界资本化的浪潮中,可以寻找到一个与自然之间的合理距离。马克思指出,“人们需要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合适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交换。”[20]人类生活于自然界中,自然界是人类无机的身体,人与自然不是简单的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生态伦理学基于旧唯物主义的理论,将人与自然主客二分,从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观念出发,强调人类自身的主置和中心地位,人类的利益高于一切,将只对人类有意义的伦理观、价值观赋予自然,自然就沦为了人类利用征服和掠夺的对象。人类的主体地位导致人类为了自身利益始终将与自身生存休戚相关的自然视作“他者”,自然成为满足人类利益的奴隶。人类无限膨胀的欲望导致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掠夺,产生了一系列生态灾难。生态伦理学把自然当作在人之外的孤立存在客观事物而不是与人产生内在联系的人类学自然界。自然界的存在对人类的意义在于给人类提供资源,将自己视为主体的人类竭尽所能去掠夺自然,以满足自身的需求与欲望。埃里希•弗罗姆指出“我们奴役自然,为了满足自身的需要来改造自然,结果是自然界越来越多地遭到破坏。想要征服自然界的欲望和我们对它的敌视态度使我们人类变得盲目起来,我们看不到这样一个事实,即自然界的财富是有限的,终有枯竭的一天,人对自然界的这种掠夺欲望将会受到自然界的惩罚。”[21]人类错误的生态观导致无节制地从自然界获取资源而忘记了自然与人的生命休戚相关的对象性关系。人类在资本的驱动下疯狂破坏自然界的可再生能力的同时也是在破坏着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即人类在进行着自我毁灭。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不是单纯以人的利益为中心的生态伦理学,同样也不能简单地回溯到“生态中心主义”。生态中心主义认为“自然物的多样性具有它自身的内在价值”[22],所有自然物因为自身固有的内在价值应当得到保护,而不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受到保护。福斯特深刻地指出人类中心主义与生态中心主义“仅仅是对诸如人类征服自然和自然崇拜之间的对立这样古老的二元论的重新阐述。”[23]“这里永远存在的二元论观念往往妨碍了知识和有意义的实践的真正发展。实际上,这种观念中所体现出来的二分法往往使‘人类与自然相对立’的观念长期存在。”[24]福斯特指出了根植于人与自然二分法的生态学理论导致的生态学困境。人类错误地将自然视为外在于人的独立存在物,这种自然被误以为是外在的,其存在的全部意义只在于给人类提供资源;也正是错误地将人与自然分割,以自然界自身的价值为中心,导致“唯自然至上”的“生态中心主义”。幸运的是,人类已经意识到上述两种基于人与自然主客二分的不正确的生态观的问题所在,并已经开始采取行动,为建构和谐生态观而努力,和谐的生态有赖于人与自然的对象性关系。马克思将自然划分为第一自然即“自在自然”与第二自然即“人化自然”,马克思认为,自在自然“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26]“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27],即不存在脱离自然界这一对象的孤立的人也不存在不以人为对象的孤立的自然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想象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28]事实上,现实的、有意义的自然是对象性存在的人化自然,不存在独立于自然界的孤立的人同样也不存在不以人为对象的自然界。对象性关系意味着“别人就是我的‘你’……就是我的另一个‘我’,就成为我的对象的人,就是我的坦白的内隐,就是自己看到自己的那个眼睛。只有在别人身上,我才具有对类的意识。”[29]“也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它的存在。”[30]这就意味着人与自然是作为对象性关系而存在的并通过对象性活动而相互内在联系。这种对象性活动即人的实践活动。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对象世界,改造自然界,使自然界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31]通过实践活动建构“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人在与自然的内在联系随着实践活动而不断深化,自然成为人的“无机身体”。通过实践活动人类建构起与自然的生理性、理智性、情感性以及道德性的内在联系,使自然并不是外在于人的自我存在物,人亦是如此,因此要立足于对象性关系以及实践活动来研究人与自然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这种“命运共同体”不能屈从于资本力量和人类的财富欲望,不能被科技理性所左右,不能“唯自然至上”,也不能以牺牲自然为代价换取人类生产力的发展,相反人的财富欲望应该服从“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科学技术的进步应立足于“人—自然命运共同体”的和谐生态观。这才是满足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正确的生态观。

作者:郑柏茹 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1][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80、179.

[3][9]张雄:市场经济中的非理性世界[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5:96、103.

[4]鲁品越:资本逻辑与当代现实[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111.

[5][6]伊特韦尔、米尔盖特、纽曼: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1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356、362.

[7][26][27][28][30][3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723、220、210、211、187、162-163.

[8][20]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922、928.

[10]亚当•斯密:国富论(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58.

[11]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4.1.

[12]福斯特:生态危机与资本主义[[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2-3.

[13]波普尔:科学革命的理性[J].世界科学,1979(8).

[14]施特劳斯:现代性的三次浪潮,现代性基本读本(上)[C].汪民安,陈永国,张云鹏主编,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161.

[15]卢梭:论科学与艺术[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16.

[16]胡塞尔:欧洲科学危机和超验现象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6.

[17]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33.

[18]海德格尔选集(下卷)[M].上海:三联书店,1996:946.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2.

[21]埃里希•弗罗姆:占有还是生存———一个新社会的精神基础[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10.

[22]ArneNaess,IdentificationasASourceofDeepEcologicalAtti-tudes[J].RadicalEnvironmentalism,PhilosophyandTactices,EditedbyPeterC.list,WadsworthPublishingCompany,1993:25.

[23][24]福斯特: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21.

第3篇

经济危机中的投资哲学

中国人把知识当智慧,其实,知识是思维方法导致的结果,并非是智慧。人类真正的智慧是思维方法。也有人把思想当智慧,其实这种看法也不对,因为,思想也只是价值观念的集成,而发现价值观念的,还是思维方法。

中国的“易经”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高智慧的思维方法。我称这种思维方法叫“多元并列发散式系统闭环思维法”,而且是正反两个方向可以同步进行的思维方法。

阻碍人类进步的有两大因素,一是自私,二是智慧的盲区。所谓智慧的盲区,是指那些人类思维抵达不到的地方。自私是蒙住人类智慧的眼睛的一叶。开发发智慧就是开发思维能力。由此可知,人类智慧的盲区小一点,人类的智慧也就扩展一点。而缩小智慧的盲区的唯一途径,就是思维的扩展。

意识形态是什么?很多人做出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解释。我个人认为,所谓意识形态就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相互支持的价值标准体系。不同的价值标准,是为不同的政治集团服务的,或基于一国之利益,或基于一个政治集团之利益。如果一个国家被另一个国家的价值判断标准所取代,这个国家就会为另一个国家的国家利益所努力。因此,一个国家保卫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和保卫国土一样重要,因为,价值判断体系的丢失,就意味着国土上的一切的丢失。

一个国家什么都可以挑战,唯独不允许挑战的是主体价值标准。因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主体价值标准一旦被解构,就意味着这个国家失去了价值目标整合能力和社会的价值秩序的失序。所以,主体价值标准是任何国家都必须强制性执行的标准。但是,这个主体价值标准,首先是这个国家民众认同并支持的,其强制性才具有国家意志的意义。

我在一些文章中一再说,投资是一种命运战略的哲学,当然,这是在资本主义制度机制下的投资。而在社会主义制度机制下,投资则是一种动态均衡、动态制衡的机制哲学。命运战略的哲学使少数人富有,动态均衡、动态制衡的机制哲学使大众受惠。

中国主流精英反对经济学中的动态均衡、动态制衡的机制哲学,崇尚自由经济学说,有人说这是不同经济学思想的斗争。但是,思想的斗争往往基于利益的争夺。也就是说,自由经济学捍卫者,是为了捍卫精英、官僚、资本阶层永远占居利益的高端,保持社会财富更多的占有率,而反对者,往往是从捍卫民众利益出发,志在保持社会的动态和谐,良性发展。

动态均衡、动态制衡的机制哲学,是科学哲学,也就是说,通过量化动态均衡标准,形成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动力机制。但是,命运战略哲学唯一目标为是更多的占有,而占有,只会导致占有率膨胀式涌堵,造成重大的社会灾难和经济灾难。

经济发展是个有限逐年递增,循环往复系统闭环的积累过程,也就是说,有一定的模式性,没有模式就没有循环往复了。也就是说,资本主义有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主义有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共同点就是都在循环往复的闭环系统中逐年递增,其不同点是,前者在逐年递增的过程中,少数人占有率在逐年比重增加的同时,多数人的分享率却逐年递减。后者则相反,保持相动态对均衡是其经济发展的路径,造福于大多数人是其目的。

中国的投资者可以挣政策的钱,因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共有两条主线,一条是社会主义的,另一条是自由经济的。在这两条主线中,赚取命运战略哲学的钱,但懂得的人不多,赚取政策的钱懂得的人就海了去了。但赚取政策的钱,有合法与不合法之分,合法的利润空间虽然很大,比方说出租车公司收取份子钱,但比之不合法的利润空间总是小了很多。利润空间越大,越能逗起人的冒险精神。

金融创新的本质,就是在总量不多的前提下,想着法子从别人的占有率中获取占有权,并从中悄悄的占取别人的占有率。因此,这是一套获取占有权而后再获取占有率的创新游戏。中国金融界知道占有的不少,但知道金融创新的本质就是获取占有权的不多,所以,中国总是用占有权换取占有率,结果是奉送给人家的占有权越多,自己的占有率就越少。

十一

风水是物质场的动态制衡。但人类的意识也是物质场。如果一个投资者光知道自然界的物质场,不知道人类最大的物质场就是暗流涌动的人类意识,那种借助风水打拼事业的想法,无疑是过于天真的愚蠢选择。

十二

一个投资者能获取别人获取不到的财富,不是真本事,获取了别人获取不到的财富,并且守住了,这才是一个投资者最大的本事。故而,投资谓之创业,守业谓之风险管理。

十三

对于一个真正的投资者来说,危机是最大的机遇,因为,这是占有欲望,也就是投资者的陷阱纷纷撤离的时候,也是劣质产品被扫荡一空,剩下优质资产,而优质资产也无力自救的时候。也就是说,一本万利的投资时代,就是由危机制造出来的。

十四

对程序的规范,就是流程化管理。但流程化管理的灵魂,是化规范为员工的自觉。所以,规矩为行,自觉为行,是流程化管理的最高境界。

十五

风险是可知的,如果不可知,就失去了管理风险的一切办法。正因为风险是可知的,管理未来对人类来说也就拥有了可能。但是,管理未来的关键,永远是管理今天的机制。

十六

读不懂中医,最好别投资,学不会(玄空)风水,最好别玩管理,因为,风险在于一动一静之间,虚实更替之中,一隐一显,变化不穷,枢机在于守衡,动变始于加减,故而,凶中有无限风光,吉里有不尽风险。奇门临事,甲干隐遁于六仪,三奇流转于九宫,故而权变在于制衡,枢机常隐于无形。

十七

过去有人称,不懂经济,所以把中国搞糟了、搞乱了,搞得崩溃了,借此证明少数人占有大多数财富的发展模式正确。现在有人说张宏良不懂经济,借此证明张宏良理论的错误,但问题是,一个无法否定的事实是,张宏良留美就学十余年,学习、研究的经济,现在在中央民族大学教授的也是经济学。

十八

认真想想,经济其实是一种思想,也就是说,思想在先,模式居后,因为,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经济模式。有人批评我左,任什么都与思想挂钩,但是事实上,西方有了亚当。斯密斯的经济学思想,才有了资本主义模式,马克思经济学思想出,也才有了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再后来,弗里德曼创造了专门解构马克思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自由经济与政治”,并推荐给我国,我国才有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十九

投资也是一种思想,一种哲学思想。

二十

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钱总是那么多,你多点,我就必然少点,这是资本制度机制下无法改变的定律。有人认为,我有文凭,比别人聪明,聪明人的效率高,所以我得比别人多拿,只有这样才合情合理,反之就是不合理的。但聪明人真的就效率高么?聪明人会占有,但不会创造,会创造的人不会占有,但有真正的效率。现在的问题是,会占有的,被称颂为创造,会创造的,被视为无能。如果有一天,中国的投资者学会在创造中占有,中国才算到了真正的资本时代。搞资本主义而不知道资本机制是什么样子,也就只有以中国特色而名之了。

二十一

投资,是命运琴弦上的舞蹈。

二十二

投资也是一种文化。当普惠众生的投资文化蔚然成风时,投资便进入了一个高度文明的理性时代。虽然那个时代遥不可及,但是,当人类最终发现,欲望是人类灾难的陷阱时,或许会重新选择各自的人生道路。

第4篇

关键词:循环经济;理论研究;哲学分析

“循环经济”是最近几年国内学术和政策研究领域频繁出现的一个学术词语。国内学者对循环经济的理论进行了大量探讨,国家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实践。但是,国内生态经济学界、环境经济学界以及主流经济学界对循环经济实质的认识至今仍存在较大差异[1]。为深入揭示循环经济理论内涵,部分学者从哲学的角度进行了探讨。如,董艾辉在分析循环经济与中国传统哲学价值观一致性的基础上,指出循环经济是对近代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扬弃,也符合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2]。张连国等认为,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有二,即知识论基础与存在论基础[3]。崔胜辉等则从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在内涵和目标上一致性的角度,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和经济伦理观[4]。

应该说,从哲学角度探讨循环经济,既是对循环经济理论研究的丰富,也为哲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的研究课题。但从已有研究来看,循环经济的哲学研究在哲学分析与梳理上还不够全面和系统。本文试图从哲学的角度,比较系统地分析循环经济的哲学内涵、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展望循环经济的未来发展。

1.循环经济的哲学涵义

1.1循环经济的产生、发展和目标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循环经济思想起源于人们对自身生活环境和质量的忧虑,也是对上世纪五六十年达国家工业化带来的环境后果的直接反思,主要针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这种对环境的忧虑逐渐变成一种全球性的反思,环境问题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关注。我国从参加1972年斯德哥尔摩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开始加入这个行列。循环经济不仅反思工业化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耗竭,也积极探寻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方法。循环经济的目标就是提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说新的技术经济范式[5]。这种发展模式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强调通过生产技术与资源节约技术体系的融合,减少单位产出资源的消耗,节约使用资源;通过生产技术与环境保护技术和清洁生产相结合,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排放甚至“零”排放;通过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和再生利用,实现物质资源的循环使用;通过垃圾无害化处理,实现生态环境的永久平衡等。在经济层面上,循环经济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和经济运行方式,旨在实现经济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环境的均衡,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和社会公平。它把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看成社会大众共有的、稀缺的自然资本,因而要求将生态环境纳入经济循环过程中参与定价和分配。它既要求改变生产的社会成本与私人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成本内部化;也要求改变环保企业治理生态环境的内部成本与外部获利的不对称性,使外部效益内部化。

哲学是实践的哲学,实践性是哲学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循环经济的实践性符合的实践观点。无论是其思想来源和目标指向都是实践,循环经济的理论发展更是离不开实践,需要在实践中反复检验和总结。因此,循环经济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或者实践是循环经济的基础或唯一尺度。

1.2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符合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并对认识起决定作用;人的认识的发展总是从感性到理性;认识总要有一个过程,充满着复杂性和曲折性。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完整体现了上述观点。首先,循环经济在特定时代产生体现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在工业化以前和工业化的低级阶段,人类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消耗较少,还不足以使人类对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产生像今天这样的深刻后果。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产生足够大的冲击和影响时才可能产生循环经济思想。其次,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循序渐进的。人类不可能一下子就认识到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内涵或全部规律,而且,认识的深化不可能脱离经济和历史发展阶段。最后,对循环经济的认识是能动的认识。这不仅仅停留于理论层面,也不是对实践的简单反映和被动认识,而是为了应用于实践,改造经济发展的模式。通过循环经济的这些特点,可以较好地理解当前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所遇到的种种思想障碍。比如,有人抱怨目前我国生产方式仍较粗放、环境破坏和资源消耗较大等。这是事实,但也要注意到,我们不可能脱离我国的历史前提来谈论这些问题。者从来就不是先知先觉的智者,而是实事求是的实践者。在实践的过程中可能会犯这样或者那样的错误,但错误本身并不可怕,关键要遵循规律,对自身发展方式进行反思和扬弃,最终解决问题。毕竟,在一穷二白的薄弱基础上搞史无前例的社会主义建设,没有现成的道路和方法可以照搬。尤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决定了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经济起步、经济总量和人民温饱问题,难以为了保护环境从一开始就放弃经济和工业发展。

1.3循环经济的模式特征符合哲学的普遍联系规律

哲学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正是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而不是孤立地探讨经济问题,或单纯采用经济手段分析解决问题。它要求综合考虑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循环经济深刻分析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对人与自然和谐模式进行大量有益的探讨。同时,将生产和生活各个领域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作为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加以考虑,既注重分析经济生产领域各个部门、行业及其相互联系,又注重生产流程的各个阶段及其相互联系,还注重生产与生活两大部类在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中的具体情况与相互联系,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地区之间、工业与农业、国内经济与对外经济等在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方面的关系。循环经济在分析问题和提出对策时,也认识到单纯经济知识和经济手段的局限性,强调学科间的联合,强调经济社科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学科领域的统筹并重。

1.4循环经济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

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确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本质,为理解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和认识论基础。循环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范式,强调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代际公平以及国际视野,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些思想体现了哲学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的统一,既包含科学的逻辑推论,也汲取国内外经济发展的正反经验;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也体现了向历史、向子孙的负责态度。循环经济是在环境已遭受重大破坏、资源过度消耗的情况下产生的。根据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历史教训、现代科学和经济学的推断,如果这种趋势不加以阻止和逆转,造成的后果将不堪想象。但环境破坏和资源过度消耗的趋势并非不可逆转,通过循环经济的途径,人类完全有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种分析和对比揭示了人类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体现了哲学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统一。2.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

循环经济的定义是目前国内学者争论的焦点,根本分歧主要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问题。笔者认为,只有解决本质属性问题,学科的理论基础才能更加扎实,学科才能逐步走向成熟。本质属性问题解决了,相应的内在要求就容易了。前面分析的循环经济哲学内涵已为探讨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与内在要求作了铺垫。

2.1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

笔者赞同齐建国教授关于循环经济的描述,即循环经济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是中国新兴工业化的最高形式,是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种新的经济形态[6]。齐教授认为,从技术经济学角度看,循环经济实际上是一种技术范式的革命。微观上,按照著名经济学家乔瓦尼·多西的定义,所谓技术范式可定义为解决所选择的技术经济问题的一种“模式”。宏观上,技术范式可定义为社会生产主导技术体系的基本特征和程序模式。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对应不同的技术范式。在技术层次上,与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源消费产品废物排放”开放(或称为单程)型物质流动模式相对应,循环经济是“资源消费产品再生资源”闭环型物质流动模式。其技术特征表现为资源消耗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再生化,核心是提高生态环境的利用效率,本质是生态经济。

笔者认为,在齐教授定义的基础上,还可从哲学高度对循环经济的本质属性作进一步的归纳和总结。根据的基本原理,人类社会总是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变,每个社会历史阶段都有与其相应的社会形态。因此,循环经济应是人类社会在特定历史阶段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或者技术范式。循环经济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产生和发展,承载着特定的历史使命。可以预见,循环经济将对世界的可持续发展进程起重大的历史作用;同样可以预见,循环经济绝不是万能的,不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范式的最高形态或终极形式。

2.2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

2.2.1特定的时空观念。在我国开展循环经济的理论和政策研究,需要明确特定的时空观念。我国是一个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的21世纪开展循环经济,离不开立足自身现实发展循环经济。要花大力气研究我国的实际,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问题,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胜利。同时,要对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的复杂性和曲折性有着足够的心里准备。

2.2.2统筹观点。发展循环经济需要统筹的观点和系统的观点。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面临很多问题,但由于资源有限,只能统筹加以考虑。要把握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确定重点领域和优先发展领域,循序渐进,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

2.2.3理论联系实践。发展循环经济要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上升为理论,并以此指导实践,然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理论。如此反复,推动经济与社会向良性方向持续发展。循环经济是实践的学科,循环经济理论和政策如果只停留在书本中、文件中、口头上,不能在实践中得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的目标就会是水中月、镜中花。因此,必须贯彻实事求是的观点,尊重客观规律,努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同时反对把循环经济夸大化、万能化的倾向。

2.2.4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涉及全社会的各领域,离开公众参与的循环经济将难以成功。目前,我国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尚有待提高,特别需要在社会上进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启蒙,通过政府政策宣传,引导社会生产和消费观念。公众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的觉醒将是循环经济得以贯彻落实并取得成功的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3.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

3.1系统的工作思想

发展循环经济特别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要立足现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五个统筹,制定系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区域、行业和部门利益,以长远发展和大局为重,抓住主要问题,确定重点领域、优先领域和战略步骤。

3.2制度和技术并重

要坚持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统一,既注重制度层面的政策设计,也注重技术层面的政策设计。加强对现有经济模式、生产技术与过程、管理方法的改进和创新;加强对项目立项进行充分论证以及项目中、后期的评估;加强对节能减排领域重大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开展大量调查,掌握循环经济的动态发展,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

3.3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循环经济的不同参与主体,包括政府、企业、大学、公众等,制定相应的政策,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探讨建立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有效联系机制,完善政府考核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

3.4自主创新与学习借鉴

既要立足自身国情积极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理论和政策,又要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国外经济、管理和政策实践的成果;既要发扬自主创新的精神,建立基本技术支撑体系,又要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模仿消化。4.未来展望

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这个必然既凝聚着人类对自身处境的深深忧虑,也包含了对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美好愿望。认为,尽管过程往往充满曲折,世界一直是向前发展的。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形态和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有着自身发展规律,虽然当前还有很多争论,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氛围,将促使循环经济研究更快走向成熟。循环经济在中国已经启航,并将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历史复兴的进程长期相伴。尽管道路充满艰辛,但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李兆前,齐建国.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综述,《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4年第9期.

[2]董艾辉.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3月第20卷第1期.

[3]张连国.循环经济的哲学基础,《东岳论丛》,2005年3月第26卷第2期.

[4]崔胜辉,洪华生,黄云凤.关于循环经济的哲学思考,《科技进步与对策》,2003年10月号(下半月).

第5篇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40,149.

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9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121,466-46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8.

第6篇

晚年的费尔巴哈将摩莱肖特的学说看成是实现了自己青年时期的“未来哲学”大纲。与此同时,施密特还考证了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概念与谢林自然哲学的理论渊源。他认为:“在‘草稿’中,马克思完全使用了谢林的语言,讲到构成自然过程要素的‘元素的东西不断个体化’,正如‘个体化的东西不断分解为元素的东西一样’”[1]。谢林“正确地说:任何天然物质,‘仅在它靠人工去获得一定形式的时候’,才可以说它是能够破坏的'”[1]。我们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施密特的推断是正确的。马克思使用“物质变换”的概念就给人与自然的关系引进了全新的理解,即在根本上从对人的“效用性”[1]来考察自然。在施密特那里,自然是与人的活动目的相关的,而尚未经创造的物质。同时施密特指认了自然科学的历史本质。作为劳动的成果及其出发点来说的自然,是劳动占有的对象,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2]。在这里,他把自然规定为外在性,而且是以黑格尔的方式。另一个层面上来说,马克思承袭了费尔巴哈的观点,但是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比“纯粹唯物主义者”更具有长处,因为他承认人是“感性的对象”。随着启蒙的进展,撕裂了人与自然的原始统一,进而建立起被“中介”了的统一。马克思把这样一种依靠工具而建立起来的中介的人与自然的高度统一叫做“工业”。而人“作为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工具作为“已经被同化了的自然的一部分”,则使人“用自己的活动把自然物质和自己联在一起”。劳动者和他尚未占有的自然的关系,即人和他的劳动对象并不直接发生关系,而通过劳动资料来建立某种关联[1]。施密特认为,马克思那里通过对社会的物质变换的分析,解释和批判了物质变换背后的资本逻辑。马克思把《资本论》中一直使用的“物质变换”看成是对这一事态的最好的表达方式。首先,商品的自然形式被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规定交换价值的劳动是抽象的、一般的而且相等的劳动,作为规定使用价值的劳动是具体的、特殊的劳动”,自然物质与劳动是绝不可能分离的。在个别的使用价值中,也许能够把劳动同作为商品体的“物质的始基”的东西抽象地分离开来,但是,谈到感性世界的整体,是完完全全不能把自然物质从使之变化的时间的社会方式中分离出来。在简单的商品形态阶段,商品交换停留于物质内容商品换商品,即实际的物质变换,W-W,商品交换商品,也就是使用价值交换使用价值。施密特所要讨论的对象,一方面是针对着人本主义哲学的人化自然,另一方面是青年卢卡奇式的社会关系本体论。其次,资本的物质变换。所谓的劳动是诸事物之间的一个过程,这是哲学的唯物主义为经济学分析所设的前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系统地论及了劳动的这个自然始基,同时分析了商品以及在商品生产中被物化了的劳动的二重性。在对劳动过程的阐释中,马克思“把仅在人与自然间进行的”劳动过程,而“同样作为规定一切发展形式的特征的东西时”,他总是使用“物质变换”来表达。人的本质仅仅是通过对象而设定的,正是因为它本来就是从自然而来的,所以他就是通过对象而设定的。“劳动的一切力量转化为资本的力量。”

二、历史与自然

施密特大胆提出“人的历史的实践是怎样在总体上构成逻辑的统一的,这种逻辑的统一不只是主观的、人的认识能力的逻辑的统一,而是相应的被称为经验世界的逻辑的统一。”[1]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中,世界也是被构成的。一方面,由于社会历史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2],另一方面,“自然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之间存在着差异”。当然,这里,施密特必须为该命题加上限定说明,即当认为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之后,世界才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结果。反之,则必将是个唯心主义的命题。首先,由于实践的工业生产的规定,人的知识已经直接参与感性事实的构成。[4]施密特说,“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了对自然的规律性认识,它同资产阶级世界的建立拧在一起,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在工业文明中,生产才成为自然科学的应用。也就是说,历史发展已经步入了知识与物质生产相协调的阶段,“历史使得人的生活过程愈益不可避免地置于‘一般知识’有效的‘控制’之下”[1]。科学知识已经成为存在的先导性构成要素。第二,施密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感性世界都是工业实践的产物,我们构成了客体世界。感性世界都是人类主体在工业进程中,“从主体与客体的劳动关系中,形成一个独立于各个个人的坚实的客观的世界”,这些特殊的“客体本来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是经过人对它们进行生产加工,剥去了它们‘自然发生的’独立性之后,才开始成为惯性对象的”,当然,“人的干涉领域是历史地扩展的”。换言之,一旦外部对象进入到人的工业实践中时,它就是被构成的了。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的世界构成理念的基础是康德,“在马克思与康德之间,存在着人们历来尚未充分考虑到的关系”,即“康德的辨证法的构成问题”对马克思的辨证法有着“根本的意义”,表现在于康德发现了感性世界中先验形式与经验质料的相互作用关系,而马克思则是将康德的先验形式转换成有生产创造出来的“自然之社会形态性”[1]。再次,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在经济认识论的意义上批评费尔巴哈将自然视为“始终如一地给定,把认识看成是反映自然的镜子”,因为马克思认为“在农业经济方式的条件下,自然作为生活资料的富源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对它采取被动的受容态度而行动”。在经济学的尺度上,费尔巴哈一类的“唯物主义并不考虑从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的历史转变”,而仍然是立足于土地是不依赖人的自然存在这样的自然经济立场。施密特正确地指认道:“费尔巴哈当时就呆板地看不到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自然界早已‘不再被承认是自为的力量’。随着现代的开始,愈益降低了自然在社会活动要素上的地位,其客观性的规定逐渐进入主观之中。”[1]

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特色和本质

第7篇

对知性思维的内在性批判仅仅说明了它的局限性并没有揭示它的真理性,仅此还无法解释它如何是我们认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如果启蒙所宣扬的自由能够像黑格尔所说被扬弃的话,那么扬弃这种自由的新哲学就必须能够在论证自由的同时顺利地协调与知性思维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批判性地肯定知性思维方式的前提下,论证自由的可能性。因此,当黑格尔把对哲学的需要界定为“当统一性(Vereinigung)的力量在人的生命中消失,对立丧失了它们的生动的联系和相互作用获得独立性时,哲学的需要就产生了”[4],这种对立就是上文所分析的以知性思维方式为工具的传统形而上学所产生的对立,即知性无法把握作为理性对象的普遍物所产生的对立,以及作为概念的诸规定性自身相互之间的差别,那么作为统一性的哲学就必须能够说明这种对立的相对性,进而使之被扬弃。这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哲学的最后的目的和兴趣就在于使思想、概念与现实得到和解……它是一种精神的和解,并且是这样一种精神的和解,这精神在它的自由里和在它的丰富内容里把握住了自己的现实性”[5]。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黑格尔所采取的论证策略是:把哲学的发展界定为“返回自身的圆圈式发展”。一方面,这个圆圈式发展意味着哲学作为克服了知性思维方式对立性的统一性体系,在其开端处同时也是一种统一,而这种统一同时必须能够向前发展推演出知性的诸规定;另一方面,这种知性的规定作为总体的一个环节又是必不可少的,但仅仅是总体的一环而已,它必须能够向前过渡到统一性之中。所以,这个最终的统一性原则摆脱了抽象性,是一种具体的统一性,之前的对立的知性思维方式也被统摄在其中。这种统一性思想并非黑格尔首创,而是斯多葛学派关于统一性思想在当时德国学界影响的结果。迪特•亨利希认为,斯多葛学派关于自然的统一性学说通过一定的阐释方式,甚至能够揭示黑格尔哲学中的核心思想[6]。他认为如果把该学派中的统一性思想(它被表达为“多中之一”,即“henpanta”)与其“熟知自身”(oikeiosis)的思想相结合,就能阐释一种观念论意义上的理性存在者的思想。首先,“多中之一”所表达的就是宇宙多样性的统一性,必须贯彻在一个统一性原则之中才能得以保证。这个统一性原则,就是各个有限的部分之间互相的“化学混合”(chemicalmix-ture),通过这种混合,产生了一种新的质,即统一性。因此,宇宙的统一性原则是渗透在它的各个组成部分之中,但不能被还原为各个组成部分。其次,人类只有在熟知自身的情况下才能保存自身,如果不能熟知自身就意味着一种自我异化(allotriosis)的状态。这种熟知只有通过自身意识成功地反思并了解自身在世界中的位置之后才是可能的,达到这种状态的存在者就是理性的存在者。显然,斯多葛学派对这种意识的状态的界定与黑格尔关于意识最终状态的概念并无本质的区别。当然,斯多葛的统一性思想还只是初步的自然哲学,它并没有结合认识论去探讨参透其中的统一性原则是否能够被认知的问题。如果不能够在思维本身当中证明这种统一性原则是可以认识的,那么关于它可以认识的论断就很容易走向神秘主义,例如通过神秘的启示等方式获得。黑格尔与其根本的区别在于:他把这个统一性原则置于人类理性当中去理解,通过思维自身的发展去论证它的可能性,用黑格尔的术语来表述就是:“不仅把真实的东西或真理理解和表述为实体,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7]10按这一理路,黑格尔关于统一性哲学的构建所要解决的首要难题是:在思维当中,如何找寻这种绝对的统一性原则,并且如何能够从中演绎出它与世界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换言之,作为统一性的理念如何自在自为地体现在纯粹思维当中,并且如何以外化的形式体现在自然界当中?进一步阐述黑格尔对此难题的解答并非本论题的任务。通过上述勾勒,我们只想阐明,黑格尔通过理性来建构统一性哲学体系的构想,决定了该哲学的开端含义与近代哲学对开端的理解大相径庭。因为由上述对统一性哲学的构想,我们能够推论出,黑格尔意义上的哲学开端必须一方面具有“本原”的意义,即理解世界或一切存在的首要的东西;另一方面它也是我们思维中首要的东西,是我们一切意识行为的前提。而在古希腊哲学中,开端仅仅具有第一个方面的含义;在近代哲学的语境中,则仅具有第二方面的含义,虽然它常常被认为是关于第一个方面的证明。

二、逻辑学的开端:从纯粹的自我意识到存在

既然黑格尔把最高的统一性原则(理念)置入主体的思维当中,把纯粹的思维等同于最高的统一性,那么为何黑格尔把逻辑学的开端界定为纯存在,而非纯粹的自我意识或自我的原始同一性呢?

(一)纯粹自我意识与哲学的开端从先验哲学的角度,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最高的统一性原则,似乎能够作为《逻辑学》的开端。首先,因为这个纯粹自我意识始终是同一个自我。理由很明显,如果我们不能把我们任何的思想或认识归结为同一个自我的意识,我们便无法意识到一个能够思维任何对象的自我。既然我们能够意识到能够思维一切的自我,这个自我就必须是同一个自我。其次,由此便容易推出,这个自我意识具有统一性,它能够把一切的思想综合到纯粹的自我之中。这就是康德所说的“我思必须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再次,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也是空无一物的自我意识,它是抽象掉一切内容的纯粹的我思,否则的话它就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具有同一性的自我了。由于这个纯粹自我意识既具有统一性又是最抽象的,它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那么这个纯粹自我意识似乎是符合一般意义上开端的含义,即作为直接性的东西。“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并非是说抽象的纯粹“我思”无需任何对象还能被我们思维到,因为只要是“我思”就必须要有思维的对象,而是指只要对象被给予意识,意识对此进行思维时,我们便能够直接意识到纯粹的我思。但是,这里的纯粹自我意识不是反思的结果吗?它怎么能够是直接性的呢?为了阐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清楚地区分认识事物的中介和事物本身的中介。比如说某物X,如果我们要说出它是什么,就必须借助于一定的知性范畴才能对之进行规定,这被称为认识事物的中介;当我们说X只有在Y的条件下它的存在才是可能的,这就被称为事物本身的中介。因此,纯粹自我意识既然不能够通过特殊的知性范畴对之进行界定,那么它显然就不能够通过认识的中介来被认识。在观念论中,它一般被规定为“理智直观”,它无需认识的说明,是我们直接就能够体验到的。但这并没有排除它本身的存在是经由中介得出的,即只有在一定的对象被给予的条件下,才能对我思进行理智的直观。因此,这个进行理智直观的纯粹自我虽然是中介的结果,但它仍然可能是直接性的。当然,黑格尔并没有否认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最高的统一性原则。在《精神现象学》中,黑格尔就已论证,康德的作为彼岸存在的自在自物世界其实就是纯粹的自我意识的抽象[7]113-114。在《小逻辑》中,黑格尔直接认为康德的理性对象“即无条件东西或无限事物,无非是自相等同的东西,或者说,是已经提到的思维中的自我的原始同一性。理性就是把这种纯粹同一性当作对象或目的的抽象自我或思维”[3]110。但是,黑格尔却明确反对它能够充当逻辑学的开端。在对费希特以自我为哲学的开端的批判性考察中,黑格尔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首先,黑格尔认为,虽然费希特以自我为出发点并考虑到“一切后继的东西都必须从最初的真的东西演绎而出”和“最初的真的东西是一个已知的、尤其是一个直接确定的东西”[8]61,但是由于这个纯粹的自我并非在意识中是直接现成的,所以以它作为哲学开端便是不当的。黑格尔所指责的这个自我不是直接现成的,是指这个纯粹自我是在除去意识的一切具体性之后的一个纯粹的综合活动,也就是费希特所说的“本原行动”。黑格尔虽然正确地指出了费希特的自我在此意义上并不具有开端的直接性含义,但是当他把存在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时,也遭受到人们这样的指责(本文将在第三部分具体指出这种指责)。其次,由于这个纯粹的自我不是指一般意义上与客体对立的主观自我,而是客体与主体统一的纯知,既然如此,在黑格尔看来,就没有必要再以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的纯粹自我作为开端了。它不但容易引起人们把它与普通的自我相混淆,而且通过更进一步考察,我们会发现它仍旧是一个主观的自我。因为从自我出发的科学真实发展,“表明了对象经常具有并保持着对自我说来是一个他物的规定”[8]140,所以这个自我并非是完全克服了主体与客体对立意识的纯知。最后,黑格尔认为纵使作为理智直观的纯粹的自我能够作为开端,但是一方面由于科学(逻辑学)所研究的,并不是自在的或内在现成的东西,而是“思维中内在的实存(Dasein)和这思维中这样的实存所具有的规定性”①,[8]64,另一方面理智直观固然是没有认识的中介,能够被我们直接体验,但是它说出来的东西,都比简单直接性要更多些,比方纯粹的自我、绝对等。因此,黑格尔认为,纵使纯粹的自我意识能够充当统一性原则,即克服了意识中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但是它仍然不能充当逻辑学的开端。

(二)《逻辑学》的开端和存在与无的相互转化虽然黑格尔从开端所具有的直接性含义方面否定了纯粹自我意识能够充当逻辑学的开端,但是这里仍然具有的疑问是:在科学还未得以论证之前,我们如何知道科学必需要有一个开端?显然,我们对此的任何说明将是前科学的,也就是说,这种先行的界说无法合理地证明自身就是科学的。对此,费尔巴哈曾用一种反讽的口吻说道:“人为什么一般地要有这样一个开端呢?难道开端的概念不再是一个批判的对象,难道它是直接真实并普遍有效的吗?为什么我就不能在开始的时候抛弃开端的概念,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现实的东西为依据呢?”[9]黑格尔并非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他在《小逻辑》中明确指出:“哲学的开端仅仅与决意作哲学思维的主体有关,而不是与这门科学本身有关。”也就是说,在我们对科学本身进行论证时,我们必须要有个出发点,至于这个出发点是什么才是最合理的,在科学本身得以论证之前,我们确实是不知晓的,但我们进行哲学思维时必须要有个出发点这是毫无疑问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随意用一个事物或假设作为哲学的出发点。因为只要我们假定任何一个具体事物作为出发点,我们就必须对此进行说明,而这样的说明在科学本身尚未界定之前无疑是不合理的。所以真正的问题是:必须用什么作为科学的开端才能无需另外的说明?这也是上文所说的,它无需通过认识的中介才能被我们意识到,尽管它本身可能是中介的结果。黑格尔有时干脆把这样的开端称为“无规定的直接性”(dasunbestimmteUnmittel-bare),即它是无需任何认识的中介就能被我们意识到的东西。至于费尔巴哈最后的指责,即“为什么我就不能直接以现实的东西为依据呢?”黑格尔在《小逻辑》中曾回答过相似的质疑。这种质疑是,既然存在和本质的真理是概念,那么为何不用真正真的东西作为开端,反而用不真的东西作为开端呢?黑格尔明确地回答:“在求得思维认识的地方,之所以不能以这个真理为开端,是因为这个真理在构成开端时,是以单纯的保证为基础,而被思考的真理本身却必须向思维证明自身是可靠的。”通过上述这番说明,黑格尔为何把逻辑学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同时也称为存在的问题就不难被回答了。我们知道,存在(Sein)在德语中是经由系动词的原型(sein)名词化得来的,由于它一方面是任何定义必须首先要使用的,包括对它自身的界定也是如此,另一方面它也是一切存在物总体的抽象,所以我们无法按传统的“种加属差”的方式对之进行定义。但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没有妨碍人们对它的使用,就像海德格尔所说的,在对存在的使用中,我们“‘无需深究’,谁都懂得。谁都懂得‘天是蓝的’、‘我是快活的’。然而这种通常的可理解不过表明了不可理解而已”[10]。这与上文中所指出的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含义是一致的,即我们仅仅知道我们的思维必须要有一个开端,但这个开端是什么,我们则毫无所知。在此情况下,把存在界定为《逻辑学》的开端就是最恰当的选择了。从这一层面来看,存在并非完全不同于纯粹的自我意识。上文已经指出,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也是最抽象的不可定义的东西,并且它能够被我们直接意识到,所以,这个纯粹的自我意识在此意义上就是纯粹的存在。黑格尔由此认为:“假如纯粹作为形式,还应该被认为与纯有的统一体有所不同,那么,纯有也就是纯知的内容。”[8]57既然黑格尔是从《逻辑学》的开端的无规定的直接性方面推出它同时也能被表述为存在,那么显然,从无规定的直接性中也能直接推出它就是无①。因为无规定的直接性已经蕴含了否定性,即它是对一切规定性的否定(un-bestimmt),也是对一切中介的否定(un-mittel),所以它仅仅是一个纯粹的否定。因此,有和无是相互过渡的统一体,当我们谈论纯粹的存在,其实它已经是无,当我们谈论纯粹的无,它已经是纯粹的存在。但是,从“无规定的直接性”出发论证存在与无的辩证关系,并非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是一种简单的见解,无需任何怀疑。黑格尔在世时,就已经有大量的异议针对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为了使人们避免一些可能的误解,黑格尔在《逻辑学》阐发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一章中增加了在篇幅上远远超过正文的四个注释。尽管如此,在黑格尔逝世后,他的诸多阐释者和反对者对存在能够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以及对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的解读仍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争论仍然不断。

三、对逻辑学开端的批判与反批判

根据迪特•亨利希的考察,在历史上,人们对黑格尔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的批判粗略地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否定的批判,他们认为根据黑格尔所阐发的开端观念,不可能发展出存在与无的统一性的辩证法,并没有什么思想的前进运动;第二类是肯定性的批判,他们认为如果黑格尔整个体系要能够保持一致性,那么人们就必须放弃黑格尔所阐发的开端的辩证法形态[11]76-84。由于本文主要是从黑格尔对统一性哲学思想的构想推出逻辑学的开端所必须具有的含义,而第一类的批判基本是针对这样的解读理路,因此下文将集中阐述这类批判。

(一)对逻辑学开端的否定性批判这类批判主要认为,从无规定的直接性出发,我们无法推论出黑格尔所阐发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亨利希对这样的批判理路勾勒如下:如果我们假定,存在和无确实是能够相互区别,那么,第一,它们要么是一个相同的思想规定即“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方面(Aspekte),在其中,它们能够被区别开来;第二,它们要么是两个相互区别的思想,无规定性和直接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第三,如果我们相反地假定存在与无是无区别的,那它们就仅仅是同一个事物的两个不同的名称,这个事物就是无规定的直接性。这样,无论经由哪个方面,我们都无法得出存在与无的相互过渡。在第一个反驳中,存在与无不存在相互过渡主要因为:①存在与无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相互反对的方面,这意味着直接性被设定时,它是存在的,但当它没有任何规定性,所以它也是无。如若如此,这个无规定的直接性就不是直接性的了,而是被设定的,即仅仅被设定为没有内容的形式,那么它由此也就成为一个反思的规定,而这与开端的含义不相符合。②在黑格尔看来,存在与无的过渡是指,存在本身中已经蕴含着过渡到无了,而无中已经蕴含着过渡到存在了,或者说存在直接就是无,无直接就是存在①。因此,存在与无并非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不同的要素,它们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整体,是相同的;同时也具有绝对的差异,因为如果它们有关系的话,它们各自就需要一个他物的中介,那么它们就不是无规定的直接性了。所以,如果存在与无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两个方面,那么无规定的直接性就不是真正的直接的东西,而是通过反思被设定的思想规定,由此便无法从中推出存在与无的相互过渡。第二个反驳与第一个相类似。如果存在与无是两个相互不同的思想,同时无规定的直接性是它们的共同特征,那么无规定的直接性和存在与无就必须首先是直接性的,其次它们之间必须相互区别,这样它们就必须是被中介的了。这显然与黑格尔所指出的存在与无的差别是无需中介的直接的和绝对的差别相矛盾。第三个反驳主要是指出,即使存在与无能够等同于无规定的直接性,但它们只不过是无规定的直接性的不同名称而已,如果人们不想采用其他称呼,只用无规定的直接性,那么存在与无是可以被丢弃的,因此根本不存在从无规定的直接性推出存在与无的辩证法。在这类否定性的批判中,一个由阿多尔诺提出的批判值得一提,尽管这个批判没有完全被阐发出来,我们将在勾勒这个批判的同时,进一步指出它所包含的真正的批判性要素。阿多尔诺不仅否定存在与无的辩证法,而且通过对这个辩证法的否定,试图彻底否定黑格尔统一性哲学的建构,认为它不是事情本身的表达,而是思想对事物本身的歪曲和统治。他认为黑格尔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是一种概念间不合理的偷换,即把存在是“无规定的东西”(dasUnbestimmte)悄悄地偷换成了“无规定性”(dieUnbestimmtheit)②。首先,把存在界定为“无规定的东西”意味着概念与事物之间并没有任何差别,也意味着范畴与这个无规定的东西没有差别,所以,这个存在既可以是一个抽象的思维概念,也可以是未规定的某物。其次,当这个“无规定的东西”被置换为“无规定性”时,它本身作为无规定的存在就被置于“无规定性”这个概念之中了,所以这是思维的抽象活动,即把“无规定的东西”所可能表述的两个方面被抽象为一个方面,即概念的无规定性,这就意味着事物本身被剔除出去了。所以,阿多尔诺认为,黑格尔的《逻辑学》并非如其所述的那样完全是表达事物本身的发展逻辑,而是思想对事物的剥离和统治。当然,黑格尔可以否定说,如果没有思想的抽象我们根本无法形成某物的概念,所以问题不在于思想的抽象,而是思想是否能够具体地把握对象本身。阿多尔诺的这个指责所包含的真正的批判性因素不在于此,而在于把“无规定的东西”置换为“无规定性”,如果仅仅是概念抽象的话,那么从无规定性的存在推出存在与无的辩证法就仅仅是反思的思想规定。因为这时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无非是指:这个无规定性,在概念的抽象形式的意义上而言,是存在,同时由于它没有任何内容,仅仅是空洞的形式,所以它也是无,但这个无内容的形式也是一种存在,所以它也是存在。显然,这与黑格尔的表述相冲突。因为,在思维的开端处,形式与内容的划分尚未出现,它们是在反思的逻辑中所出现的范畴,所以存在与无的辩证法不能被认为“只能在存在某物条件下过渡到无,或在非存在的条件下过渡到存在”[8]94。因此,从存在的无规定性无法推出黑格尔意义上的存在与无的辩证法。统观这类反驳,如迪特•亨利希所说,它们无非是想最终证明:无规定的直接性与存在与无的辩证法是相互割裂的,从前者并不能推论出后者,因为无规定的直接性本身是一个反思的思想规定[11]79。

第8篇

(一)基本价值

以法律价值扭合与法商复合理念为考量长久以来,之于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的争议不断,在政府工作报告给予官方认可之后,学界争议暂时搁息。但之于经济法理念价值的思辨,法学学者仍然力求日新。2根据漆多俊教授的观点,经济法的价值亦不外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其指出,“以上各项价值及他们间的层次关系,无论对于法或对于其他社会规范,是一致的,这是它们共同的价值体系(价值链)”;“经济法是法体系中的一个部门法,同一般法的价值一样,它也具有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价值,它的价值链的中心环节也是效率与公平”。笔者认为,这并非是法价值的简单堆砌,而是相互关联、有机联系。真正被累加的要死,形成法价值净效应的合拢。之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的价值体系,不妨视为某种程度的缔结与扭合;从另一方面观察,“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的价值体系完成经济法乃法之一部的有效证成,使其与政策规范相区分。笔者赞同漆多俊教授的观点,还落于其与法商复合理念的契合。笔者将法商复合理念分解,“法”对应制度与规范,“商”对应经济与管理。则探求制度、规范、经济、管理背后的价值关怀,仍可得出正义、公平、效率、秩序的结论。而漆多俊教授强凋的中心价值链“效率一公平”,恰与“经济一规范”中的“效率一公平”吻合,使之(“经济一规范”)与经济法又存在某种冥合。鉴于法商复合理念的提出,仍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漆多俊所提的法价值已然包括四项内容,何以法商复合理念之“法”只有两项内容。笔者认为,不应简单囿于所谓广义与狭义的文字之辩,尚应另觅佳径。具体而言,包括两点:其一为法制与法治的区别,法商复合理念之“法”强调法制(静态居多),与“商”对应;漆多俊教授所提的法价值由应然角度出发,发端于法治的思考,故而内涵不同。其二为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映经济基础,对照经济基础,法(规范)同步体现的价值便只得后退。

(二)主导价值

以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为考量之于经济法的特殊性,其主导价值不应简单落于“秩序一效率一公平一正义”。根据一些学者的观点,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所烘托的价值可以视作其经济法的主导价值。笔者认为,人是社会性群居动物,“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本观念与社会本位仅就概念而言固然存在字面差异,但究其实质,探其逻辑,则应属连贯一致无疑,并无相悖之处。强调经济法的主导价值,作用有三:第一,符合一般社会科学的研究逻辑。科学本身是人的一种理性思维运动,与人性有着天然的联系。休谟指出,因其潜在地受制于人们的认识范围且要由其的权力与能力来判断,所有各种科学均或多或少地与人类本性有关,也均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关于人的科学。西方古典人文与近现代人文主义的实践已经证实:人性问题是一切社会科学的研究起点。第二,勾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政策。笔者认为,社会本位是异于(但不介于)个人本位与国家本位的“第三条道路”。经济法价值由人本观念主导并不意味着其政策性有所削弱,经济法所带有的隐性公法色彩业已基本得到学界的公认。与以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为前提假设的民事法律不同,经济法与政策的关系要紧密得多。所幸的是,当下政策同样倡导“以人为本”的和谐,使得经济法所受政策影响间接成为经济法主导价值的佐证。另一方面,“以人为本”的价值内涵,在不同时代的侧重各有不同,当下经济法理念中“以人为本”的诉求突出对可持续发展观念的表彰。“第三,厘清与法经济学的关系。12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伊始至今,影响最盛的当数法经济学思潮。除了在分析方法上为经济法的正当性提供了一种间接证明外,它成为一种研究方法的变革,一定程度上支撑经济法存在与发展。然而,法经济学有其固有特性——在法经济学领域,一切法律制度作为一种被经济效益(成本与效率)衡量的对象以及衡量经济效益的一种尺度。有学者从“道义价值”、“功利价值”、“实证价值”来论证经济法学与法经济学的关系,固然为两者区分提供有效依据,但笔者认为人本观念的架构,除了夯实民法之外经济法的特殊地位,也进一步明确“经济法学理念”与“法经济学工具”的关系。

(三)辐射还是反映

管窥部门法反映经济法理念的“悖论”之于部门法反映经济法理念,似乎存在悖论:部门法既然反映经济法理念,其何以不是经济法之一支?笔者认为,解释这一“悖论”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第一,部门法的划分与现行法的制定并未完全吻合。“部门法”的提法,或滥觞于中国法理学界的理论划分,多对应于应然体系;现行法的制定则是依据现实生活所需,由政策或习惯转化而来,多受命于实然需要。例如,关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的部门法归属,似乎存在纳入商事法与金融法两可的情况,甚而一些金融法领域的学者根据现实需要与国际潮流,将民法中担保法亦纳入金融法研究范畴,力图使之体系日臻完整。之于经济法所周延的对象,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仅竞争法的归入在学界尚无较大争议。“部门法”既是动态变化的,用静态的形式逻辑进行判断或者实现类似民法上的“涵摄”,多少存在困难。有学者提出经济法“时空性”的特点,意在验证经济法的发展与融合、逡巡至圆熟,笔者简陋,仅假借“时空性”特点作为部门法变化演绎的理论依据,以证与现行法不存在全然的“对号入座”。第二,基于程序事项的需要。以婚姻登记与物权登记为例,登记本身具有行政色彩,婚姻登记与物权登记确属行政程序无疑,但仅就常识而言,亦能断定婚姻法与物权法不属行政法之流。究其立法的原因背后,乃基于程序事项的需要,以表彰或确认相应法律关系或权属关系。第三,基于解释学的技术。以刑法醉酒驾驶入刑为例,刑法学的解释借助社会危害性、可非难性等价值判断、犯罪构成要件等工具,而笔者以法经济学之外部性解释,似乎亦能自圆其说。法律规范的犬牙交错与成文形式,为解释学的活跃提供了空间,基于各部门法的理念对法律规范的解释,为法律规范的“良法证成”与修葺完善提供条件。但是笔者认为,(其他)部门法反映经济法(作为部门法)理念的表述或存瑕疵。考虑到法律的消极性,使用“反映”一词或有不妥。笔者认为,应当是经济法理念的辐射效应,对其他部门个别或些许法律规范的深入。以侵权责任法为例,2009年《侵权责任法》第一次明确在法律中使用了“惩罚性赔偿”的概念:“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与大陆法系的一般民法理论——以填补为要旨,多有不符。但衡酌其立法时间与立法背景,《侵权责任法》此一立法规定受经济法理念影响(辐射)的颇深痕迹显而易见,但若言其旨在反映经济法理念或难成立。法律在其消极性之外,作为固有制度的存在,其推定力与拘束力对社会正向的有效效应,成为其他立法的有益借鉴。对于经济法理念的辐射,理宜亦然。

二、经济法的价值回应: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能涵盖之殇

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同一主体(不论自然人或法人)由于不同法律部门调整对象与调整任务的不同,以不同的身份成为不同法律部门的主体,对该“身份”的概括与类型化即是对不同部门法主体的提炼。“经济法是否存在自己的独特主体制度,关键就在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调整任务是否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对于其主体产生什么特殊要求,赋予了何种权利义务,从而形成了不同于其他部门法的主体特色。”李友根教授认为,经济法的主体可概括为经营者、消费者与政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概念已经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使用,且法律对其亦有明确定义,是市场规制法保护或规制的对象。在确定经济法的主体为消费者、经营者与管理者之后,以何者为中心,三者的利益如何衡量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笔者赞同徐孟洲教授的观点,应以消费者为中心构建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根据徐孟洲教授的观点,“‘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以消费者为本”’、“从经济学的理论出发,消费者也应该得到优先保护”、“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应该给予特殊保护”。20除此之外,笔者认为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由还有如下两点:第一,消费者的保护需要建立并完善各种措施与制度,并非消费者保护的单行法所能解决。在现代社会,消费者的法律保护除了依靠基本的民法外,必须依靠经济法,发挥政府与消费者组织的作用,运用经济法理念与调整手段,体现政府的管理与参与。相关法律或者直接为消费者的保护而制定,或者将消费者的保护作为主要目标之一,是消费者保护的专门制度,体现以消费者为本的观念。第二,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较之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理论更为直接。“市场失灵”、“无形之手”的缺陷构成经济法宏观调控的理论依据。笔者认同这一观点,但笔者认为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界限较难廓清,因其建立于“否定”之上的理论,伴随固有的间接性。不妨以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奠定经济法的主体体系,毕竟政府何时干预、如何干预都是依赖于对消费者行为反馈后的决策,而消费者保护是贯穿始终的,具有直接性。国家政府保护消费者的理念与国家政府有限干预的理论,窥其实质是一物两面,但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可有“横看成岭侧成峰”之效。此外,强调经济法之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恒为国家,易与行政法混淆,经济法的社会性色彩消褪。就此而言,关注以消费者为本的理念,实践经济法主体的观念革新亦颇有必要。

(二)回应经济法价值

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辐射效应经济法属于由公权力合理敢于(市场)经济的法律,通过综合的调整手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体现了经济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的价值取向,同时也是经济法法益目标的深入与具体化,使得经济法在立法的价值取向上更具针对性。。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构造经济法的体系,就是以市场规制法为主体构造经济法的体系。因为市场规制法有着共同的主体(消费者、经营者与管理者),其调整市场的竞争关系与交易关系,以消费者的保护为基本价值追求设计经济法的规范与体系,可以增强经济法的体系性和不同制度之间的内在一致性,提升消费者保护的力度。具体而言,其能体现其与民事法、商事法、金融法、社会法的内在联系,甚而有效发挥经济法理念的辐射效应。依徐孟洲教授所言,“概言之,以消费者保护为中心构建经济法的体系是现阶段中国消费者保护现状的需要;是‘以人为本’理念在经济法中予以落实的需要;是推进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体系化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法内在体系和谐的需要。”

三、经济法的价值表彰:扬弃部门法理论的对峙与融合

(一)实践需求

经济法的发展进路政府主导经济发展成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主旋律,改革开放最强烈、最直观的呈现无疑是一种渗透于经济、政治与社会各个领域的转型。强烈而直观的社会转型过去存在,现在正在发生,将来也会出现,如此的社会转型孕育着巨大的法律调整需求,实践需求催逼经济法的酝酿与成型,勾勒经济法的发展进路。转型脉络抑或清晰可陈,但经济现象浩如烟海,笔者仅枚举几例典型并试做如下概述:之于“三农问题”,中国农村已由熟人社会转向半熟人社会,民间纠纷的解决机制逐步规范,市场运作的发展机制逐步渗透,农村金融的形成机制逐步发育。解决“三农问题”,既要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市场交易、投资设立乡村企业,又要通过粮食补贴、小额信贷扶持等公共管理机制予以扶助,两者的交叉运用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筹。而当农民逐步成为消费者时,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济法理念将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之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既要考虑民商法层面的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还要考虑国有资产法意义上的国有金融资产监管。国有金融资产监管本身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筹当无异议,就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而言,涉及上市公司对金融}肖费者的投资保护问题,贯穿以消费者(保护)为重点的宗旨,依然反映了经济法的理念辐射。之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7,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是其类型化治理的核心。与一般的营利性机构不同,事业单位的非营利性决定了其在适用“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Theory)时势必涉及社会公众,且事业单位理事会构建也遵循吸收外部理事的做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主要目的即落于减政放权,对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完全适用行政法显然已无法满足时展的需求,基于教育医疗的服务对象实属消费者无疑,其部分法律关系由经济法调整是更优选择。上述问题是当下中国社会、经济面临转型问题的缩影,亦由此可见,除了政府主导之外,中国现代市场经济的鲜明特征还包括“体制转型”与“进程压缩”。所谓“体制转型”,意指中国的现代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而来,由于缺乏发育成熟的市场机制以及配套的制度设置,这种转型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不牢固,尽管推动这一转型的力量理论上会越来越增强。所谓“进程压缩”,意指中国用短短二十多年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二百多年走过的路,迈进了现代市场经济的门槛,这种跳跃式的速成发展诚然给国人带来了莫大的欣喜,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巨大的惊呼,但同时由于过分强调速度而忽视质量也遗留了无数的问题。“体制转型”与“进程压缩”的经济实践导致众多经济与社会问题以一种“叠加式”或“复合式”的形态存在,为经济法的发展进路明确方向。

(二)理论回应

第9篇

1.三农问题的重要性。

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只有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确保农产品供给,才能顺利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才能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内需,推动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才能使农民富裕,从而保持农村和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和长期稳定。

2.农业、农村、农民问题。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供给充裕,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但是,我国农业基础地位仍然比较脆弱。①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比较薄弱;②农业生产率低,农业效益低;③农民收入低,增长缓慢,城乡贫富悬殊扩大。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3.问题原因。

生产力方面:

⑴ 物的因素:农业物质技术基础比较薄弱;农业资源人均占有量低;

⑵ 人的因素:农村教育、科学文化、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

⑶ 市场因素: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不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国际竞争。

生产关系方面:

农民负担重;城镇化水平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突出。

4.解决我国农业的思路。

发展我国农业,必须走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道路。①要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②要增加对农业的投入;③关键是发展农业科学技术,加快农村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④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面向市场调整农业结构。

生产关系方面:(国家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

⑴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⑵要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减免农业税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⑷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生产力方面:(依靠科技,面向市场)

⑴加快和深化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拓展外部增收空间。

⑵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也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根本措施。

坚持按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要优化品种、品质结构,大力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积极推动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积极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

注意几个问题:

1.关于粮食安全问题。

必须高度重视、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原因:①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是重要的战略物资。②我国是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国家,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国民经济的头等大事,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立足于国内。③我国粮食总量供过于求是阶段性、地区性的,人均粮食产量仍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④耕地、水资源紧缺对粮食生产的制约,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粮食供给的需求,决定了对粮食问题始终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培育。

(2)举措:确保粮食安全,首先要注意处理好调整农业结构与稳定粮食生产的关系,抓好粮食生产,是保证农业结构调整顺利进行的基础和前提。重视保护粮食生产能力,注意保护好基本农田,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

其次要兼顾保障粮食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两个目标,把发展粮食生产与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市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再次,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提高主产区粮食生产水平,完善粮食储备调节体系。

2.关于农民增收问题:

一是推进结构调整,充分挖掘内部增收潜力。

二是加强技能培训,改善就业环境,努力拓展外部增收空间。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积极发挥国家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四是认真落实政策,放活农村经济,充分调动农民自主创业和增收的积极性

4.关于农村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转移问题。

5.调整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问题。

6.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重视发展农村教育。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关键的发展阶段,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的重要作用。世界新科技革命的兴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对广大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优先发展农村教育。

(2)发展农村教育的意义。发展农村教育,是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是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关键所在;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扩大的客观要求。它有利于缩小社会差距和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积累国民经济增长后劲;在西部地区,大力推进农村教育,还有利于推进西部扶贫开发,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

(3)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7.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进城镇化

(1)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正确处理工农和城乡关系,使城市和农村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使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与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2)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在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主要措施有:①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②调整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实现城乡工业一体化。③公平对待农民工,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④加大户籍改革力度,加快城镇化进程。⑤加快建立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推动农村全面进步。

(3)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对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财政支持,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表现。

(4)积极推进城镇化。①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②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经济差距;有利于促进投资,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有利于促进我国工业化进程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就业渠道。

二.工业化问题(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1.工业的地位:主导地位(一个国家的工业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着这个国家的技术水平和经济发展平)

2.存在的问题:城镇化水平低,工业化没有完成;面临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挑战。

3.解决措施:把握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机遇,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具体措施:

⑴调整产业结构,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提高工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信息产业就是高新技术产业,是高新技术产业的代表)

⑵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大力振兴支柱产业(装备制造业)。

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

⑷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要结合我国国情,既要注重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也要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广劈就业岗位,充分发展我国人力资源优势.

4.意义: ①经济效益的提高;②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促进一、二产业的发展);③推进城镇化的建设;④增加劳动就业;⑤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第三产业的发展及意义

1.地位:衡量一国经济发达程度。

2.第三产业的发展。

⑴技术进步与第三产业的关系

科学技术的进步必定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社会分工、协作,直接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⑵第一、二产业发展水平与第三产业的关系(劳动力资源)

⑶消费水平与第三产业的关系(市场)

⑷国际交流与第三产业的关系(促进、推动)

3.发展第三产业的意义: ①促进我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既新型工业化道路);②扩大就业领域和就业人数,保证社会安定;③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何发展第三产业: 增加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加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的比例(现状--相对滞后)。

四.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权利:依法取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2.义务: 提高职业技能;

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

3.遵守职业道德的作用

① 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妨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因而必须加强道德建设,使每个劳动者都遵守职业道德。)

②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4.遵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例题:某著名男高音歌唱家已过花甲之年,历时三年,跋涉十几万千米,克服重重困难,深入少数民族地区,拍摄制作了一部系列音乐风光片《长歌万里情》,引起群众高度赞扬。与此相反,另有两篇有关歌星的报道却令人遗憾甚至愤慨:一是歌星演出前嫌酬金少而罢演;二是歌星演出时用磁带代唱。这三件事反映了什么问题?

答:1. 遵守职业道德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遵守职业道德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2. 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3. 某著名男高音歌唱家的行为遵守了职业道德,是值得肯定的。而另一些歌星缺乏职业道德的行为是要受到谴责的。

五、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问题

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和政府关心弱势群体,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体现党和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㈠社会保障制度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客观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它是企业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必要条件;是增强企业活力的客观要求;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安定的根本措施。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

2.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原则:要遵循既有利于生产,又要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社会保障体系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社会保障的标准和水平,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与实现,社会保障费用需要多渠道筹集。

(2)目标: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㈡就业问题

1.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我国人口众多,就业问题具有长期性,随着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会逐步增加,在农村富余劳动力自由流动,需要进城务工。但这是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我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这是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根本保证。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推进,这是增加就业的有利因素。

2.解决就业问题的意义。

就业是民生之本,搞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3.解决就业问题: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

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处理好以下几个个方面的关系:

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扩大就业与经济结构调整的关系;扩大就业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关系;扩大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

具体措施:

第一,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要坚持把抓好发展作为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根本途径,确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并举的发展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就业增长点,大力发展吸纳劳动力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就业岗位增加的目标。(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的作用。);

第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摒弃只有正规就业或端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竞争观念,树立职业平等和劳动光荣的观念。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第三,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五,既要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又要切实搞好再就业工程,多渠道安置富余人员。

第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扩大国际交换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优势。

第七,充分运用财政、税收、信贷等手段,加大再就业的资金投入,增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援助。

第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就业提供保障。

例:

1.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就能解决就业问题。

2.调整经济结构必然增加失业。

3.农民进城务工是城镇就业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

4.管它什么职业,只要稳定干一辈子就行。

选择职业时,考虑相对稳定是应该的,也是合理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变化,知识的不断更新,要求劳动者要适应这种环境,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是必然趋势。劳动者要转变就业观念,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创业和就业能力。

5.工作既要舒适又要多挣钱,否则不如待业。(哲学考虑)

选择职业时,考虑收入是无可非议的,必须从整个社会经济收入水平和个人劳动能力水平考虑收入较高的职业。不能只想收入高不高而不考虑个人能力,更不能宁肯不就业也不选择收入低的职业。

6.工作必须合乎个人的志趣、爱好。(哲学考虑)

(考虑个人劳动能力及相应社会能提供的就业岗位)。

第10篇

开幕式由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杜宝贵教授主持。东北大学宣传部部长丁义浩、辽宁省社科联主席张沈立、辽宁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陈涛、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环境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清华大学哲学系主任卢风教授、中国环境伦理学会会长、哈尔滨工业大学叶平教授、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会理事长、大连理工大学学院院长魏晓文、辽宁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军出席了开幕式并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

在13日上午的大会报告阶段,先后做主题报告的有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叶平教授、吉林大学的刘福森教授、北京大学的郇庆治教授、南京师范大学的曹孟勤教授、东北大学的秦书生教授、北京工商大学的王鲁娜教授。14日上午的大会交流阶段,清华大学的蒋劲松副教授、南京林业大学的曹顺仙教授、四川师范大学的唐代兴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解保军教授、北京林业大学的杨志华副教授、东北大学的于春玲副教授等做了主题发言。专家学者们就生态文明的研究范式、理论体系构建、实践路径选择等相关主题做了报告。

13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会持续了三个多小时,与会专家、学者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展开了激烈的对话与争鸣,现场气氛热烈,迭起,围绕“生态文明与社会主义”这一会议主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充分交流。

第11篇

研究目的及意义:施蒂纳是青年黑格尔派的重要人物和逻辑终结者,他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第一次全面的批判了费尔巴哈甚至是启蒙思想以来的古典人本主义逻辑,也是西方思想史上在现代性的语境中第一个自觉地消解形而上学的人,而且他直接地影响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在传统的思想史教学中,施蒂纳被贬为一个小丑式的浅薄理论家,虽然国内目前有个别学者深刻地认识到了施蒂纳的重要意义并作了简要的分析,但这种不受理论界重视的情况仍未完全改变。我的研究试图对施蒂纳的代表作的理论特色及其思想对费尔巴哈、马克思等当时各种哲学的巨大影响进行阐述分析以及对其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当代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进行浅要发掘。

研究计划:立足现有资料,力求先把握施蒂纳的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主要内容与理论逻辑,同时参照早年和现有学者对施蒂纳的研究成果(如张一兵《回到马克思》中对施蒂纳的研究),然后进一步寻找分析施蒂纳反对形而上类本质思想的当世影响,以及他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及后现代思想的理论相似性。

章节目录

一.施蒂纳其人及其代表作介绍

(1) 施蒂纳其人及其所处的历史环境。

(2) 施蒂纳代表作《唯一者及其所有物》的文本分析。

(3) 施蒂纳的理论观点及对其分析。

二. 论施蒂纳的当世影响与冲击

(1) 施蒂纳思想对当时各种哲学(重点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

(2) 施蒂纳对马克思思想形成的直接影响。

三.施蒂纳思想的后世意义:分析施蒂纳的思想与克尔凯郭尔、尼采、阿多诺甚至后现代思想的相似性。

1. 施蒂纳与克尔凯郭尔

2. 施蒂纳与尼采

3. 施蒂纳与阿多诺

4. 施蒂纳与后现代思想

四.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商务馆89年版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孙伯揆《探索者道路的探索》2002年版

张凤阳《现代性的谱系》南大出版社2004年版

道格拉斯.凯尔纳《后现代转向》,南大出版社2002年版

张一兵《无调式的辩证想象》,三联书店2001年版。

罗素《西方哲学史》商务馆1982年版

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商务馆1992年版

尼采《权力意志》商务馆98年版

尼采《偶像的黄昏》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梯利《西方哲学史》商务馆2000年版

赵敦华《西方现代哲学新编》北大出版社2001年版

刘放桐《现代西方哲学》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谭培文《唯物主义如何可能成为社会主义哲学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华中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第12篇

中国哲学史上的“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国哲学原创建构的先秦时期,既是中国哲学或哲学史的中心论题,同时也是中国哲学原创建构的理论和方法。魏晋“言意之辨”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终极价值的哲学建构为旨归,既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基石——“言尽意”论和“象尽意”论——及其经典诠释方法的解构和颠覆,同时也是对先秦时期“言意之辨”的理论和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它既不是玄学家发现的“新眼光”,也不是玄学家用于本体论哲学体系建构的“新方法”。“言意之辨”在魏晋时期的重新兴起,以“言(象)外之意”的发现和“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有赖于“言意之辨”,而这恰恰也正是魏晋“言意之辨”的实质、意义和价值所在。

【关键词】 魏晋玄学/言意之辨/经典文本/终极价值

魏晋时期是中国哲学史上的“言意之辨”的鼎盛时期,而魏晋“言意之辨”的概念,则是由汤用彤先生于1942年首先提出来的[1] (P. 240)。按照汤用彤先生的观点,魏晋“言意之辨实亦起于汉魏间之名学”,而“名理之学源于评论人物”,“故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2] (P. 24)。然而,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中国哲学史上的“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国哲学原创建构的先秦时期,既是中国哲学或哲学史的中心论题,同时也是中国哲学原创建构的理论和方法。它既不是玄学家发现的“新眼光”,也不是玄学家用于本体论哲学体系建构的“新方法”。魏晋“言意之辨”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终极价值的哲学建构为旨归,既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两大基石——“言尽意”论和“象尽意”论——及其经典诠释方法的解构和颠覆,同时也是对先秦时期“言意之辨”的理论和方法的继承和发展。“言意之辨”在魏晋时期的重新兴起,以“言(象)外之意”的发现和“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有赖于“言意之辨”。

从现代哲学的视域看,中国哲学史上的“言意之辨”肇端于中国哲学原创性建构的先秦时期或中国“哲学的突破”期,以“天人合一”的“文化生态模式”为背景,以社会治乱和终极关切为旨归,既缘起于“所行之道”或“生生之道”,向着为形上本体之“道”的理性升华及其语言的表达,又缘起于《易传》作者对《周易》文本的哲学解释,并集中体现在两个问题上:其一是人类语言能否完全表达体认主体对本体存在之“道”的体认以及究竟应当如何表达主体对本体之“道”的理解和认识的问题;其二是《周易》文本中的“言”、“象”、“数”符号系统是否完全表达了圣人之意,通过《周易》“言”、“象”、“数”符号系统能否可以完全理解和把握圣人之意的问题。可以说,这两个问题既是中国哲学的初始问题,也是中国哲学的中心论题和先秦诸子的“言意之辨”经过“两汉诸儒的宗经正纬”在魏晋时期重新兴起的思想基础、理论来源和深层原因。

“道”是老子哲学乃至中国哲学的最高本体范畴。而如果说中国“哲学的突破”以“道”作为哲学本体论范畴的提出为标志的话,那么老子则不仅是“道”本体论哲学的创立者或中国哲学的开创者,而且同时也是从“道”的形而上的层面上“非言”的第一人。而当老子作为本体存在之“道”的体认主体和言说主体同时出现时,即在他不得不提出和表达自己对“道”的体认时,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能否言说和究竟应当如何言说的问题。而当他试图对“道”进行言说时,便发现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在本体存在之“道”与人类语言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这就是著名的“言道悖论”。

《老子》开宗明义便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老子》二十五章)在老子看来,“道”虽“可道”,但言说出来的“道”已不是心中的那个“道”或本来意义上的“道”;“道”虽可名之为“道”,但可名的“道”也已不是心中的那个“道”或本来意义上的“道”。而“道”之所以不可言说,不可以名之,首先是因为“道”是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本质和本体。其次是因为,“名”是相对于“实”而言的,“道”既非“有”,又非“实”,当然,不可以“名”举之。而依照“物固有形,形固有名”的命名标准,故有“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的说法和“寻寻呵,不可名也”的感叹。

当然,这并不是要放弃一切形式的言说。事实上,当老子在说“道可道,非常道”时,本身就是在言说那本不可言说的“道”。不过,在老子看来,言说出来的“道”,已经不是心目中的“道”,或本然“存在”的“道”了。“道出言,淡无味,视不可见,听不足闻,用不可既。”(《老子》三十五章)可见,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要不要言说和能不能言说,而在于究竟应当以何种方式言说才能使其得以本然的呈现的问题。

综观《老子》文本,其所推崇的言道方式主要有二:其一是“行”的方式。其作为最高境界的言说方式,就在于它凝聚了体认主体对“道”的全部体悟和理解。“是故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二章)“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老子》四十章)其二是“反”的方式。老子说:“正言若反。”(《老子》七十八章)“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二十五章)所谓“反”,就是“复命”、“归根”、“复归于朴”(《老子》二十八章)。只有“反”才能超越外物的遮蔽和语言的界限,回归本然、本真之“道”,以实现对本然、本真、本体之“道”的整体性把握。而如果要归结到一点,那就是“不言”。而“不言”的实质,就是要以“行”为“言”,以“反”代“知”,超越外物和语言对“道”的遮蔽,以达到对本然、本真、本体之“道”的整体性的表达、理解和把握的思维境界。

正是从“言道悖论”这一中国哲学的初始问题和理论难题出发,而有庄子“道不可闻,闻而非也;道不可见,见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知形形之不形乎,道不当名”的宏论和“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的“言不尽意”论的提出,以及“得意忘言”的方法论对“言道悖论”的超越和对以儒、墨、名、法诸家为代表的知识论和逻辑学理论和方法——“言尽意论”的解构和颠覆。

就此而论,庄子的理论贡献主要有二:一是从本体论的理论视角对“道”与“物”关系作了明确地区分,并设定了人类知识的界限。他说:“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有所极。”(《庄子·则阳》)而“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庄子·应帝王》)而“物物者,非物。”“物物者与物无际,而物有际者,所谓物际者也。”(《庄子·知北游》)所以,在庄子看来,“道”,不仅不是一个言说的对象,而且正是它构成了人类知识的界限。二是从经典诠释学的理论视角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得意忘言”的理论和方法。“得意忘言”以“言不尽意”为基础,既是对“言道悖论”的理性超越,更是对以名实关系的概念论为基础的“言尽意论”的解构和颠覆。

正是以老子、庄子及其道家的“道论”和“言不尽意论”立论,《易传》作者则不仅明确提出了“言不尽意”和“圣人立象以尽意”的思想和命题,而且造就了中国哲学特有的注重类比和义理性的“意象”思维的哲学传统。《易传·系辞上》云:“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是故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也就是说,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就是因为“言不尽意”,而“言”之所以不能“尽意”,就是因为,这里所谓的“意”,既是圣人之“意”,也是天地之意,是天地之理,是“天人合一”之“意”,是人合于天之“意”,人文创造之“意”,是意义生成之“意”,是理想境界之“意”,是文化创造的原动力,是元文化之源。如此无限延伸、生生不已的天人之理,非语言文字所能容纳和承载。而圣人之所以要“立象以尽意”,在《易传》作者看来,除“言不尽意”的原因外,最根本的就是因为,“象”具有无限大的容量,可以容纳和承载那说不完道不尽的“道”和“意”;就是因为它源于“自然”、模拟“自然”,是那生气勃勃的“自然”之“象”[3]。

《系辞上》云:“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系辞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系辞下》又云:“易者,象也。”“象也者,像此者也。”所以,“象”是万物之“象”,是人文之“象”,是整体之“象”,是系统之“象”,是运动变化之“象”,是万物和谐存在之“象”,是圣人之“意”的表达,也是“天地之道”的诗意表达。但需要指出的是,“立象以尽意”与“象尽意”有别。“象尽意”强调的是“象”与“意”之间的完全对应关系,而“立象以尽意”以“言不尽意”为基础,其作为《易传》作者对《易经》“言”、“象”、“意”之关系的一种解释,则主要强调的是圣人“立象”的目的是为了“尽意”,至于“象”能否尽“意”,《易传》的作者并没有说。没有说,当然并不等于没有问题。

问题就在于,它不仅蕴含了“言”、“象”与“意”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且以“言不尽意”为基础,同时蕴含了三种可能的理解和方向。其一是“象(言)尽意”论;其二是“象(言)不尽意”论;其三是“得意忘言(象)”论。如果说,以“象(言)尽意”论为基础,而有两汉经学及其方法论的产生和发展,那么,“象(言)不尽意”在汉魏之际的重新发现、提出和讨论,则正是魏晋“言意之辨”之所以发生的深层原因。

魏晋“言意之辨”肇端于汉魏之际,以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终极价值的哲学建构为旨归,而以“言(象)不尽意”在汉魏之际的重新发现、提出和讨论为滥觞,既是对先期“言意之辨”的继承和发展,同时又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言(象)尽意”论的理论和方法的解构和颠覆。

先秦以后,经学繁盛,故有汉代经学中的“章句之学”和“象数之学”的兴起。“章句之学”源于荀学,亦可追溯自墨家经学,以名实关系的概念论或“形名之学”的“言尽意论”为基础,所以最重“师法”。“师之所传,弟之所受,一字毋敢出入;背师说即不用。”[4] (P. 136)以后逐渐演化为一种繁琐哲学。不仅繁琐、荒诞,而且遮蔽了儒家关于“性与天道”问题的形上学思考。正如此,王弼所说:“夫立言垂教,将以通性,而弊至于湮。寄旨传辞,将以正邪,而势至于繁。既求道中,不可胜御,是以修本废言,则天而行化。”不仅深刻揭示了圣人“立言垂教,将以通性”的根本目的,而且针对经学舍本逐末“而势至于繁”的弊端,从而明确提出了“修本废言,则天下行化”的主张,不仅振聋发聩,而且直接引发了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

而晋人张韩则作《不用舌论》,并引“天何言哉”为论据,亦述重“意”轻“言”和“不言”之说而趋向于整体把握和直觉体认。他说:“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徒知无舌之通心,未尽有舌之必(疑本“不”字)通心也。仲尼云:‘天何言哉,四时行焉。’‘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可以说,“性与天道”问题的重新提出和在这个问题上的“言意之辨”,既是对儒家经典的神圣性的颠覆和经学方法的解构,也是魏晋“言意之辨”重新兴起的重要原因。

而两汉“象数之学”以《易传》之“立象尽意”论立论,主要以孟喜、京房,及《易纬》为代表。关于解释《周易》的原则与方法,孟、京提出了两个观点:一是主张以奇偶之数和八卦所象征的物象来解释《周易》经传;二是主张以“卦气说”解释《周易》原理。前者反映出汉代易学的根本特点是采用了“象数学”的研究方法。后者诠释原则的提出则与汉代流行的“阴阳五行说”及“今文经学”有关。“阴阳五行说”强调阴阳二气的运行及五行生克对社会人事的影响;“今文经学”则在天人之间作牵强附会的沟通,而当时易学中的“卦气说”恰恰是在八卦、八十四卦的原理与阴阳二气的运行及五行生克之道之间划了等号,这使西汉易学同样打上了时代烙印而与《周易》本义有很大距离。至东汉时,这种“象数学”与“卦气说”相结合的诠释方法演变为一种数字游戏并最终引出了玄学家的否定[5] 和汉魏之际以《周易》为核心的“言”、“象”、“意”关系问题的提出和讨论。

需要指出的是,两汉经学以“言尽意论”和“立象尽意论”立论,固然具有其思想的合理性和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然而,其“究心”于“系表之言”和“象”内之“意”,只在语言文字上讨意度,而忽视对“性与天道”或“道”一类抽象本体的形上追思,实际上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思想主题和内在精神的严重背离。而这种背离的严重性正在于它从根本上导致了终极价值的缺失和社会秩序的失范,而这也正是玄学家倚重“道”、“玄”而“究心抽象原理”的深层原因。而当玄学家以价值重建为己任而“究心”于终极价值——“性与天道”或“道”——一类的抽象本体的哲学建构之时,故有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和价值重建以及先秦“言意之辨”的重新继起。而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则既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承继和发展,又是对两汉经学赖以立论的“言(象)尽意”论的理论和方法的解构和颠覆。而两汉经学及其方法的极端化发展,则不仅为“言意之辨”在魏晋时期的重新讨论和再度展开提供了直接而深刻的学术背景,而且为“言意之辨”在魏晋时期的重新讨论和再度展开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动力机制。可以说,魏晋“言意之辨”的发生、发展,正是两汉经学及其方法的极端化发展的必然产物。

魏晋“言意之辨”肇端于汉魏之际,既以两汉经学及其方法的极端化发展为基础,又以“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而魏晋时期“言不尽意”论的首倡者,正是“独好言道”的魏人荀粲。可以说,“以儒术论议”的荀氏家族,因对经典文本的理解不同而有“言意之辨”,其作为魏晋“言意之辨”发生的一个缩影,无疑为我们进一步深刻揭示魏晋“言意之辨”缘起之谜提供了具体的分析路径和重要的思想史信息。

据《三国志·魏书·荀彧传》,裴松之注引《晋阳秋》载何劭《荀粲传》云:“粲诸兄并以儒术论议,而粲独好言道,常以为子贡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然则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粲兄俣难曰:‘《易》亦云圣人立象以尽意,系辞焉以尽言,则微言胡为不可得而闻见哉?’粲答曰:‘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象)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及当时能言者不能屈也。”从现有文献资料来看,荀氏家族的“言意之辨”是先秦以后和魏晋以前有关“言意之辨”的最早和最集中的记录。而从这段记述性文字的思想内容来看,其所讨论的问题依然是主体、语言(包括“象”)和存在即“性与天道”和“圣人之意”的关系问题,并具体体现在对前述儒家两个经典性元命题的理解上。其一是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的理解问题;其二是对《易传》“言不尽意”和“立象以尽意”两个命题及其关系的理解问题。以粲兄俣为代表的传统观点认为,《易传·系辞上》所言“立象以尽意”,即“立象”能够“尽意”。

正如王夫之所说:“天下无象外之道,何也?有外则相与为两,即甚亲而亦如父之于子也。无外则相与为一,虽有异名,而亦若耳目之于聪明也。”(《周易外传》卷六)强调的是“言”、“象”与“意”之间的对应关系,而这也正是“言尽意”论者的思想特点和理论根据。然而,在荀粲看来,既然“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所以“六籍虽存,固圣人之糠秕”。《易》之“意”是即“圣人之意”,是圣人对“天地之道”的感悟和体验;而《易》之“象”,则为“物象”,而“物象”是所无法容纳和承载“圣人之意”的。所以通过《易》之“言”、“象”符号系统也是无法完全理解和把握“圣人之意”的。因此,“立象以尽意”只能尽“象”内之“意”,而不能尽“象外之意”。

正如管辂所说:“夫物(按:即物象),不精不为神,数不妙不为术,故精者神之所合,妙者智之所遇。合之几微,可以性通,难以言论……孔子曰:‘书不尽言’,言之细也;‘言不尽意’,意之微也。斯皆神妙之谓也。”(《魏志·方技传》注引《辂别传》)而这也正是荀粲以“六籍”为“圣人之糠秕”,而主张“言(象)不尽意”的理论根据。所以,综观荀氏家族的辩论,以“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以经典文本的意义,即“圣人之意”的形上追寻为旨归,既是对先秦“言意之辨”的继承和发展,也是对两汉经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言尽意”的理论和方法的颠覆和解构。因而这里主要涉及两个问题:其一,“六籍”是否完全表达了圣人关于“性与天道”的思想,通过“六籍”能否完全把握圣人关于“言性与天道”的思想;其二,“立象”能否“尽意”,通过“观象”能否完全把握“圣人之意”。而依据各自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故有最初的“尽意”与“不尽意”之说和“言意之辨”。然而,这两个问题的进一步讨论又必然涉及两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其一是基于“尽意”和“不尽意”的内在矛盾,而有如何对待圣人之“言”和《周易》之“象”的问题;其二是“道”与“有”、“无”的关系问题。如果说前者涉及两汉经学及其方法论的合法性问题,那么后者则是荀氏兄弟留给后世哲学的根本性问题。而这两个问题的最终解决,显然有赖于老庄道家言意思想的引入,而这也正是道家思想之所以能够成为玄学家用于解构经学和创建玄学本体论哲学体系的理论和方法的深层原因。而站在儒家的立场对这两个问题作出全面系统论述的正是“正始玄风”的开创者何晏和王弼。

何晏广集两汉“论语学”诸家之大成,以“无”释“道”,继往开来,不仅凸显了《论语》的形上学意义,而且创立了一种自然、生命的本体论,而这个本体就是“无”。而如果说何晏以道家思想诠释儒家思想,开创了玄学化的新经学的话,那么作为“正始玄学最强音”的王弼,则更主张“以无为本”,“执一统众”,从而不仅实现了儒道思想的会通,而且将儒学真正推向了玄学本体论哲学建构的新阶段。正是从“无”的本体论出发,他不仅在《老子指略》中对“言不尽意”进行了具体而深入的论证,而且在《周易略例》中对庄子“得意忘言”的理论和方法作了全面而系统的阐发。何晏、王弼主张“以无为本”,而郭象“崇有”,则主张“独化”于“玄冥之境”。而所谓玄冥之境,正是由魏晋“言意之辨”所开出的生命境界和思维境界。

应当承认,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以荀粲“言(象)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汉魏之际“人物多拟伪”也是不争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品评人物”和“名理之学”的兴起就是魏晋“言意之辨”发生的直接诱因。事实上,无论是先秦时期的“言意之辨”还是魏晋时期的“言意之辨”的兴起都是以“言不尽意”论的提出为标志,而后有“言尽意论”对“言不尽意论”的诘难和主体、语言和存在关系问题上的“言意之辨”。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有赖于“言意之辨”,而这恰恰也正是魏晋“言意之辨”的实质、意义和价值所在。

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以荀粲“言不尽意”论的提出为滥觞,首先是被视为异端而存在的。而异端相对于传统、正统而言,其主要是“言尽意”的观点。所以“言尽意”论者又有“违众先生”之称。而荀氏兄弟之间的“言意之辨”作为魏晋“言意之辩”的最早记录,从时间上看当在汉魏之际的太和年间。而这一时期也正是两汉经学转向魏晋玄学的重要时期。其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因谈论“才性”和“品评人物”而有“名理之学”的兴起。因为“识鉴”和“品评”人物要有一定的名目和准则,而这些名目和准则,在当时就叫做“名理”。魏晋“名理”,分“才性之名理”和“志识之名理”。就其思想理论渊源而言,多与儒家的“正名”理论和“心性之学”乃至法家的“形(刑)名之学”的概念论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然而,从思想内容上看,“名理之学”“源于评论人物”,多以“形名之学”的概念论为基础,不仅主要体现在“察举”取士和人物“才性”方面,而且多与“言尽意论”相联系,虽然最终要涉及“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即理想人格和终极价值问题,但从“言意之辨”的起源来看,则多以名实关系的概念论为基础,而与“言不尽意论”的提出并无直接的关联。而“名理之学”以先秦以来的“形名之学”的概念论为基础,多与“言尽意论”相联系,不仅不是“言不尽意论”的理论根据,相反正是“言尽意论”反对“言不尽意论”的强大思想武器。所以,说魏晋“言意之辨”缘起于“人物识鉴”,显然是缺乏根据的。

关于这一点,还可以从荀粲等人谈论的内容和语境中得到进一步证明。据《世说新语·文学》载:“傅嘏善言虚盛,荀粲谈尚玄远。每至共语,有争而不相喻。裴冀州(徽)释二家之义,通彼我之情,常使两情相得,彼此俱畅。”“是时何晏以才辩显于贵戚之间。邓飙好变通,和徒党,名于闾阎。而夏侯玄以责臣子,少有重名,为之宗主。求交于嘏,而不纳也。嘏友人荀粲,有清识远心,然犹怪之。谓嘏曰:夏侯泰初一世之杰,虚心交子,合则好成,不合则怨至。二贤不能,非国之利。”另据《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注引何劭《荀粲传》云,荀粲在家与诸兄论辩之后,于太和初年(227年)到京邑与傅嘏谈。而《三国志·魏书·傅嘏传》谓:“嘏常论才性同异,钟会集而论之。”《艺文类聚》十九载晋欧阳建《言尽意论》说:“世之论者以为‘言不尽意’,由来尚矣。至乎通才达识咸以为然。若夫蒋公之论眸子,钟、傅之言才性,莫不引为谈证。”以至于主张“言尽意”的欧阳建,在论证“言尽意”的过程中,同样也透露出了“言不尽意”的思想。其文曰:“夫天不言而四时行焉,圣人不言鉴识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色不俟称而黑白已彰。然则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可见,钟、傅所引“言不尽意”的观点,当来自荀粲的影响。《钟会传》载:“中护军蒋济著论,谓‘观其子,足以知人’。”据《蒋济传》载,济任中护军,约在太和二年(228年)冬以后,著论当更在其后。其引“言不尽意”也在荀粲之后。《荀粲传》载:荀粲“所交皆一时俊杰。至葬夕,赴者裁十余人,皆同时知名士也。”可见,其在当时的影响[6] (P. 112)。

因此,从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视角来看,先有“言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而后有“人物鉴识”问题的提出和“名理之学”的产生。“名理之学”缘起于“人物识鉴”,以“人物伪似者多”为背景,而无论是儒家的“正名”还是法家的“刑名”或“形名”理论,不仅失去了原有的价值,而且面临着严重的危机。而这种危机既是方法的危机、标准的危机,更是价值和信仰的危机。这表明儒家传统“名教”思想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因此,如何确定“名理”,即给某个人物以一定的名目时,是根据外在的仪表举止,还是根据内在的精神气质?便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7]。而这个问题的最终解决,固然,既有赖于圣人之意即经典文本的意义追寻,又有赖于终极价值的形上追思和哲学建构,但并不是“言不尽意论”提出的直接原因。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人物鉴识”,而是“人物鉴识”有赖于“言意之辨”。而这恰恰也正是魏晋“言意之辨”的实质、意义和价值所在。

需要指出的是,“言尽意论”以“形名之学”的概念论、名实之间的对应关系为基础(如欧阳建),而主张“辨名析理”(如郭向等),其所“析”之“理”,不过是形下之“理”,而并非形上本体之“理”。其作为传统的思想和方法,既是“言不尽意论”解构的对象,又多发生在“言不尽意论”提出并成为主流思潮之后,所以,以“言尽意论”的提出“引起言不尽意之说,而归宗于无名无形”为魏晋“言意之辨”的起源,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也就是说,魏晋“言意之辨”的兴起,以“言不尽意论”的重新提出为滥觞,而有“言尽意论”的提出和诘难,不是“言意之辨盖起于识鉴”,而是人物“识鉴”有赖于“言意之辨”。从这个意义上说,魏晋“言意之辨”发生、发展的过程,既是先秦“言意之辨”的主题思想、内在精神和基本方法的价值回归过程,也是两汉经学及其诠释方法的解构过程;既是天地之理和圣人之意——经典文本的意义(言外之意、象外之意)——的追寻过程,也是玄学本体论哲学体系——终极价值的建构过程。可以说,这既是玄学本体论哲学的显著特征,也是玄学之为玄学的内在根据和深层原因。

参考文献

[1]汤用彤. 汤用彤全集(第5卷)[M]. 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

[2]汤用彤. 魏晋玄学论稿[C].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3]刘明武. “立象尽意”之“意”:元文化之源[J]. 人文杂志,2002,(6).

[4]皮锡瑞. 经学历史[M]. 北京:中华书局,1959.

[5]李霞. 易学诠释原则与方法的演变[J]. 孔子研究,1999,(4).

第13篇

最新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

弹指一挥间,大学四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当自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从当年一个从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几年的求学生涯,虽然只是一个本科毕业,但也实属不容易。首先,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当然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是农民,没有他们的勤勤恳恳和细心安排,我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学生活。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经济学第二专业的学习。当然,一个农民家庭要同时供两个大学生上学,没有别人的帮助和接济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要感谢那些在我求学时对我经济和精神上帮助的亲戚、朋友、老师和同学们,我的生活因你们而精彩和充实。

华中科技大学,这里严谨的学风、优美的校园环境使我大学四年过的很充实和愉快。我第一学期是在哲学系度过的。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幸和许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听睿智的哲学老师讲授哲学。后来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时冲动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哲学系,离开了亲爱的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时光,但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尤其是对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这些有用的东西一直对我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这些东西将伴随我走完整个人生的道路。现在回想起在哲学班的日子,还是那么的温馨和惬意,我不能不感谢当时哲学班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跟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那真是其乐融融,妙不可言!

第14篇

最新历史论文致谢词

弹指一挥间,大学四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当自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从当年一个从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几年的求学生涯,虽然只是一个本科毕业,但也实属不容易。首先,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当然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是农民,没有他们的勤勤恳恳和细心安排,我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学生活。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经济学第二专业的学习。当然,一个农民家庭要同时供两个大学生上学,没有别人的帮助和接济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要感谢那些在我求学时对我经济和精神上帮助的亲戚、朋友、老师和同学们,我的生活因你们而精彩和充实。

华中科技大学,这里严谨的学风、优美的校园环境使我大学四年过的很充实和愉快。我第一学期是在哲学系度过的。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幸和许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听睿智的哲学老师讲授哲学。后来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时冲动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哲学系,离开了亲爱的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时光,但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尤其是对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这些有用的东西一直对我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这些东西将伴随我走完整个人生的道路。现在回想起在哲学班的日子,还是那么的温馨和惬意,我不能不感谢当时哲学班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跟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那真是其乐融融,妙不可言!

第15篇

最新本科毕业论文致谢词

弹指一挥间,大学四年已经接近了尾声。当自己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完成这篇毕业论文的时候,自己也从当年一个从山里走出的懵懂孩子变成了一个成熟青年,回想自己的十几年的求学生涯,虽然只是一个本科毕业,但也实属不容易。首先,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这当然要感谢我的爸爸妈妈,他们都是农民,没有他们的勤勤恳恳和细心安排,我是无论如何也完成不了我的大学生活。没有他们的支持和鼓励,我也不可能完成我经济学第二专业的学习。当然,一个农民家庭要同时供两个大学生上学,没有别人的帮助和接济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要感谢那些在我求学时对我经济和精神上帮助的亲戚、朋友、老师和同学们,我的生活因你们而精彩和充实。

华中科技大学,这里严谨的学风、优美的校园环境使我大学四年过的很充实和愉快。我第一学期是在哲学系度过的。在这短短的半年时间里,我有幸和许多优秀的同学一起学习,听睿智的哲学老师讲授哲学。后来由于一些本可抗拒但一时冲动的原因,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哲学系,离开了亲爱的哲学系的老师和同学们。虽然只有短短的半年时光,但我确实学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尤其是对我思想和方法上的指导。这些有用的东西一直对我大学的学习和生活有很重要的指导作用,我相信,这些东西将伴随我走完整个人生的道路。现在回想起在哲学班的日子,还是那么的温馨和惬意,我不能不感谢当时哲学班的每一位同学和老师,跟你们在一起学习、生活,那真是其乐融融,妙不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