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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当前我国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可以发现其存在的主要不足:
(1)支付结算系统与联行往来往来系统自动化程度不高,系统不具有统一性和协调性。迟滞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速度。
从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功能分析,商业银行支付结算是为商品的流通结算提供结算渠道,它以客户为中心形成收款人与收款人开户行、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行之间的资金往来关系。
通过两个层次的结算结构,将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系统与联行往来系统“嫁接”完成本为一体的异地支付结算,实则是割裂了整体的异地支付结算系统。现行商业银行与客户、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两个层次的结算系统不具有统一性和协调性。这种做法的缺陷是按照手工操作的模式,移植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上,形成结算业务数据与核对业务数据的双重发送。而且部分票据还使用信函传递,大大降低了联行业务监督的时效性,也不利于商业银行的资金清算速度的提高和业务数据的共享,形成票据满天飞局面,同一结算业务往返传递所需的票据近十张,甚至超过十张。浪费了人力、物力,降低了系统的工作效率。同时,通过结算系统外传递票据速度慢,易丢失,保密性差,给不法分子提供的作案机会多。同时,也为商业银行延压资金的划拨时限提供了借口。
(2)支付结算系统没有把人员的管理和权限有机结合起来,在整体上实现对从业人员操作权限的控制和操作风险的防范。
票据一经签发形同钞票,对于持有人形成资产,对于债务人形成真实的债务,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的经营思想,商业汇票可以充当资金融通的工具,成为商业银行贴现与再贴现金融工具,但是回首我国票据法颁布以来,商业银行票据信用业务的开展状况,不难看出,商业银行除对国内企业商品交易所使用的银行承兑票据开展了票据贴现业务外,商业承兑票据的贴现与流通难于开展,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除商业承兑票据信誉度低于其它票据外,商业承兑票据自身所应具备的信息,如业务的背景、票据的真伪的鉴定、企业的背景等各种环境要素信息不畅,也成为制约票据流通的重要因素。因此,强化票据的开发管理,严格支付结算系统各工作环节的权限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没有商品交易背景的票据开发,对于我国商业信用业务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同时也成为商业银行加强内部牵制制度建设,防范商业银行票据操作风险的重要举措。
(3)支付结算系统没有企业的资信评估与支付结算风险的防范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数据共享。
创造良好的资金结算环境,杜绝虚假票据的产生,成为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在计算机网络被商业银行广泛使用的今天,各工商企业的资信状况和企业形象,不应成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的独家财产,而应成为商业银行领域内办理相关业务的经办人员判断业务风险程度的共享资源。在支付结算过程中,按照业务风险防范需要,企业开户银行通过建立工商企业资信档案,全程控制商品购销合同的签定、票据的签发、企业债务结算的进度,以及债务票据结算的历史,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权限有限开放这些信息,将是推动工商企业形象建设和商业票据流通、融资、贴现业务开展的前提。也是我国银行系统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笔者认为,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商业票据贴现与票据流通发展缓慢的制约因素是票据的背景信息不畅,同时也成为产生票据纠纷的重要因素。因此,在金融结算系统内,有限开放企业资信信息和票据背景信息,并将企业的资信评估纳入支付结算系统建设之列意义重大,同时也会成为推进企业资信建设的加速器,也是商业银行实时防范金融风险,拓宽商业票据流通范围和贴现范围,推进和监督商业信用的重要保证。
(4)支付结算系统没有把重要凭证管理纳入其中,银行内部重要往来凭证的管理停留于折角验印和密押的检验上,与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所能提供的内部牵制相差甚远。
在支付结算系统中,重要凭证是指能够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种空白传票,是企业重要的支付工具和信用工具。按照来源可以分为二类:一是外来凭证,主要是三票:支票、汇票和本票,即银行受理业务时客户提供的支付工具。二是内部凭证,这是银行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所产生或使用的凭证,如各种支付结算方式所产生的借贷方凭证。落后的凭证管理手段,使不法分子有机可承,商业银行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风险防不胜防,商业银行获取这些凭证信息的渠道闭塞,不能从源头上证明这些凭证的合法性和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企业负债资信状况无从查找,也妨碍了商业银行的对外授信业务,不乏分子在结算渠道上无法得到遏制和信用惩罚,商业银行的内部牵制成为一纸空文。
(5)支付结算系统没有把会计核算系统纳入其中,使商业银行的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会计核算是清算银行与客户之间,银行与银行之间债权债务的重要手段,我国银行系统的电子化和现代化,必须把会计核算系统纳入自动处理体系之内,这样既减轻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提高核算的精度,也加快了资金的清算速度。在中央银行总体调控金融行为的工作中,可以做到足不出户既实现对商业银行账务的监督,即使该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其威慑力也可想而知,将会计核算纳入支付结算系统迫在眉睫。
实践证明,近来我国商业银行系统连爆大案,与落后的银行系统密不可分。在计算机网络普及的时代,我国电子银行系统只是实现了部分业务功能的改造和通讯硬件手段的现代化,整个银行系统业务软件系统的改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业务软件系统具有强烈的升级换代需求。解放思想,创新银行支付结算体系,实现商业银行的支付结算与银行联行往来的有机结合,成为目前中央银行解决金融操作风险,遏制大案要案发生的重要举措。
2我国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发展对策
2.1升级我国银行支付结算系统和电子联行往来系统,实行流程再造
重新设计支付结算和联行往来的软件系统,根据金融电子化的要求,重新组织票据的传递流程、业务的组织、会计的核算、人员的管理、权限的设定等工作,健全银行信息共享、企业资信查询、票据查询等体系。支付结算和联行往来系统的生机换代可以吸收当前电子银行系统已经取得的成果,对应该纳入而尚未纳入电子银行系统的各种子系统重新设计,为了节约成本,这一工作的开展可以由中央银行牵头实施,商业银行上线出资的做法,笔者认为这一新系统可以有以下子系统构成:
(1)业务处理系统,再造三票即支票、汇票和本票和三种结算方式即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的处理流程,按照计算机网络的处理的特点重新设计业务系统。
(2)会计核算系统,整合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统一管理银行对外服务业务所使用的会计业务,重构商业银行电子化账务处理体系。
(3)资金清算系统,完成同城票据交换结算和联行往来结算以及存款帐户异地存取结算。实现结算业务在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横向业务与中央银行之间的结算功能。
(4)信息管理系统,为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管理信息,主要包括会计报表、企业资信管理、票据保证信息管理、票据信息查询等经营管理所需要的管理信息。
(5)事后管理系统,完成支付结算所必须的事后检查处理,必要时可讲该部分内容并入业务处理系统,在流程再造时重塑内部牵制制度。
(6)凭证管理系统,主要对内外重要凭证进行有效管理,包括凭证印制注册、请领发放以及凭证状态的查询。
(7)其它管理系统,主要是未包含在上述系统之内需要追加的各种管理措施,如人员管理、权限管理、入网机构管理等。
通过流程再造,增强系统的开放扩充功能,强化银行内部牵制制度,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功能,促进商业信用的发展,为商业信用时代的到来提供净化经济环境保证。
2.2商业信用制度的完善——开展票据创新
商业信用制度的完善有赖商业票据自身信誉的提高,票据联保制度也是提高商业票据信誉的一个重要方面。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对企业签发的大额商业票据,可实行企业联保机制,既允许其它企业为票据签发企业所签发的票据出质、出保,完善票据保证的立法规定,保证债权人的经济利益,并经司法机构公证。票据的保证情况载行企业资信查询数据库中,为了推进商业票据的流通,还可允许企业签发附息商业票据,以保证债权人的权益。在此基础上,由商业银行提供承兑、授信、贴现为主的多种方式资金融通,以促进商业信用的健康发展。
2.3实行支付结算票据债务备案制度,以央行为中心,通过立法形式,建立区域企业资信评估制度
商业银行是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除了疏通支付结算的结算渠道和信息渠道之外,建立工商企业的信用档案,也是支付结算完善的重要举措。每个工商企业开户的商业银行应为其工商企业建立资信档案,对企业的基本状况、近期的财务报表、使用结算工具对外产生的债务及其偿还情况应以立法的形式,纳入支付结算网络范围之内,通过设定权限,在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之间任意查询,并根据一定标准为企业进行资信评级。商业银行可以在支付结算涉及的关系银行之间公开企业的资信状况和企业票据债务发生及结算进度情况以及对票据的拒付情况,由于涉及面广泛,信息畅通,企业无理拒付票据将影响其资信状况,从而产生推动工商企业自身形象建设的内在动力,净化经济环境,减少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的完善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健全,是我国开展商业信用,促进商品流通,繁荣经济的根本保证,也是化解金融操作风险,净化经济环境的根本举措,对我国商业银行系统的健康发展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基于信息的银行危机理论
这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当存款人得知一些与评估他们银行风险相关的信息后,尽管这些信息并不是针对某一家特定的银行而是有关宏观经济的负面消息,风险规避型的存款人也会据此调整他们对银行风险的评估,并理智地做出提款的决定,而大规模提款造成的挤兑就导致了银行系统的危机。大多数的经济学家都持有这一基本观点,并从不同的方面对其加以阐述。
Gorton(1987)认为银行资产价值受到银行所特有的因素和宏观经济中的一般因素的双重冲击,而存款者只能根据他们所能观测到的宏观经济冲击来更新他们对银行资产状况的了解。因此,当他们害怕银行系统中存在许多质量低下的资产组合时,就会选择提取存款而不管他们的银行是否也处于这种状态。
在JacklinandBhattacharya(1988)的模型中,银行不能得知存款者真实的流动性需求,而存款者也无法观测到银行资产的真正质量,当一些存款人收到有关银行资产的负面消息时,特殊的银行危机便发生了。而Chariandiagannathan(1988)认为,希望早消费的存款者的比例和银行资产的状况都是随机的。存款者可能只是看到银行门前等候提款的人排起了长队而立即加入到他们的行列当中,而排队的人可能得知了银行资产的不利消息,也可能仅仅是希望早一点消费而提款。
AllenandGale(1998)对Diamond-Dybving的模型改进后提出,银行持有的长期资产的价值具有总体的不确定性,从而将银行危机与经济周期联系起来,认为危机一般发生在经济周期的顶峰或接近顶峰时期。
CortonandHuang(2001)将银行危机与银行业的行业组织结构相联系,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使银行在资产质量低时反而参与更多道德风险,而存款者只能依靠提款来对银行进行监督。
(二)其它危机理论
BhattacharyaandGale(1987)注重研究银行间的相互联系,包括银行间的借贷系统和清算系统。他们认为银行依赖在同业市场拆借来满足无法预期的流动性需求,从而降低其在流动性资产上的投资。
AllenGale(2000)则着重研究了对银行冲击的传导的这一类“传染”性银行危机。
由此可见,以往的银行危机理论都普遍认为银行危机的实质是流动性不足。他们强调银行破产不是源于自身流动性不足就是因为银行系统的总体流动性短缺。而本文是基于Diamond-Rajan模型,说明银行破产本身也会造成流动性短缺。一些银行的倒闭会导致一系列银行的倒闭,甚至是整个银行系统的彻底崩溃。在本文中,银行倒闭的传染性并不是由银行间的契约或信息的联系引起的,而是因为在政府干预下的银行倒闭导致了总体流动性的收缩。
二、银行危机模型的构建
本模型考虑社会中存在企业家、投资者和贷款人;经济持续3个时期;存在两种类型的商品:消费品(这里主要指现金形式)和生产品;每个企业家手头都有一个项目,并要求在t=0时获得1单位的现金进行投资;无论是早到期项目(t=1)还是晚到期项目(t=2)都会产生C的现金流。
企业家自己没有资金须先向“关系”贷款人筹资。而当项目能产生γC收益时“关系”贷款人就会取代企业家,因为他知道对资产运用的次优选择是不需要企业家的人力资本的。所以γC即贷款人要求企业家在项目完成时须支付的利息,剩下的(1-γ)C为企业家的投资收益。“关系”贷款人(或企业家)可以在任何时候重新调整资产项目结构立即获得c(c<C)的现金流。
我们很容易假定“关系”贷款人本身没有现金,并且这些项目所需资金超过了投资者所提供的资金,潜在的贷款人须从投资者手中筹集到资金。投资者在t=0时拥有资金却只在t=1时进行消费(即他们只在t=1时有流动性需求)。在t=1时资金的唯一新来源是早到期项目产生的现金流。任何人都可以持有现金,这意味着只有当实际收益率r≥1时投资者才会投资。
“关系”贷款人为非流动性贷款进行融资的途径有两条:一条是组建银行发行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因为未经保险的活期存款遵循“先来先服务”(first-come-first-serve)的原则,没有存款人愿意在银行还有剩余资产时做出让步。相反,每个存款者都会迫使银行卖掉资产来偿还其全部的要求权。换句话说,存款人一旦认为他们未来将得到的资金比实际应该得到的少时,就会选择抽逃存款;另一条是通过发行资本金对银行可能发生的存款抽逃而面临的脆弱性进行缓冲。使用资本金的好处在于它的支付可根据银行的价值来调整。而它的不利之处在于银行的股东要吸收一部分股息,假定资本融资至少有k的收益,则在t=1时,银行家只承诺在t=2时付出γC/[1+K)r),而获得余下作为股息收入(=γC-γC/(1+K)=γCk/(1+k))。
下面考虑调整银行资产项目结构对总体流动性的影响。假定银行在t=0时发放项目贷款,每笔贷款中的活期存款数为d=1;每家银行有相同的活期存款和资本金构成;银行只存在两种类型:L型银行与H型银行。L型银行指只有晚到期贷款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H型银行是既有晚到期项目又有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占银行总数的1-.因为银行所有的流动性资金都进行了投资(DiamondandRajan,2001),所以每类银行的存在与否依赖于其是否能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来满足存款者的流动性需求。
这时银行系统中会存在两个潜在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银行可能因为没有偿付能力而破产。无论投资项目何时到期,从中获取的现金总量是相等的,银行仅能凭借晚到期项目所偿还的资金来筹措新的资金。因此,当晚到期项目在银行资产结构中比例不恰当时,银行将无法在t=1时筹措到足够的资金。当存款者预计到这种情形,就会在t=1/2时提走款项。大规模的提款迫使无偿付能力的银行调整所有的项目以立即获得现金流。这种调整将从两个方面影响总的流动性供给;如果银行为只有晚到期项目的银行,则提款会增加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原本晚到期项目的资金流必须立即转化为现金;但是当银行所持有的都是早到期项目时,提款将减少资金的总供给,因为在t=1时存款者没有等待的耐心使得潜在资金流C被迫在t=1/2时分解为c.
第二问题是总的流动性供给会低于总的流动性需求,从而迫使时期t=1与t=2之间的利率提高,帮助银行调整晚到期项目马上获得流动性,但利率的提高会使更多的银行变得资不抵债,因为要支付存款人更多的利息。
在不存在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破产的多是将资金投资于晚到期项目的银行,它们是内在最缺乏流动性,对流动性总供给的贡献最小的银行。由于它们在总体流动性短缺时倒闭,从而使总流动性需求与供给之间的不均衡得以缩小,银行系统的总体流动性状况得到改善。但是当这些银行被重新调整资本时,就需要从别处获取流动性来满足存款者的缺乏弹性的需求。如果没有提供流动性的新来源,那么面临破产的银行就会由政府的保证和注入资金来支撑,而比它们更具流动性的银行则会因为实际利率水平的上涨而最终破产。但是,这类银行的破产不但不会增加整个系统的流动性反而会减少总体的流动性。因此,只有有限资金的政府调整缺乏流动性的银行资产结构的必然后果是整个银行系统的崩溃。
三、关于银行危机的一个例证
银行在t=1时所能筹集到的最大资金额由下式确定:
L型银行的,只能筹集到γC/[1+k]r)=0.98/r<d=1.当这类银行试图通过调整所有的项目来维持支付时,项目的价值只为c=0.4.L型银行在任何可行的利率水平下(r≥1),都不可能存在。
H型银行的,能筹集到0.65×1.28+0.35max[4,0.98/r]的资金。可以看出对于任何的利率水平,r<2.05,该银行都能偿付所有的存款。他们通过直接(从早到期项目贷款中的收益)和间接(由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家进行再投资)的方法产生自身的流动性来维持运营,而无须调整资本结构,提前收回贷款。
(一)不存在政府救助下的均衡
如果没有政府干预,L型银行会因为无偿付能力而在t=1/2时破产。在银行破产前赶到的存款者将得到银行调整后项目的所得c=0.4.而破产银行不再获取新的存款和卖出其他资产,结果是破产的L型银行在t=1时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为零银行危机与银行救助
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6-12-2213:42:00]作者:谢赤魏诃薇编辑:studa20
(二)存在政府救助的均衡
1.L型银行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假定现在L型银行经过了资本的调整:最简单的模型是政府对其存款进行了全额保险。结果是L型银行能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继续存在(在t=1筹集到d=1的资金)。如果L与H型银行都存在,在t=1时对流动性需求为1,供给却少于1.这将导致总体流动性短缺和利率的上涨。
在没有晚到期项目被调整的情况下,总的流动性供给为:
L型:0.65C=0.65×1.6=1.04
H型:0(所有项目都为晚到期项目)
所以总的流动性为0.6×1.04=0.624.这说明L型银行在r<0.25的任何利率水平下都能对存款进行偿付,而保证两类银行都存在的流动性是不充足的。如果对L型银行通过资产调整进行了救助而H型银行没有,L型银行会从系统中吸收流动性,以致于总流动性减少而使H型银行破产。一旦H型银行破产,会使总体流动性大幅度减少到0.65×0.4=0.26.因为H型银行所有早到期项目都被调整以应付所面临的挤兑。
换句话说,因为流动性供给和流动性需求相对来说都是缺乏弹性的,对缺乏流动性的L银行的救助将把问题转移到比其更具流动性的H银行上。但是流动性银行H的破产对总体流动性更具危害,因为他们破产不仅不会增加系统的流动性反而会减少流动性。
如果利率上升的情况发生,那么政府也可能对H型银行进行资产调整。当利率水平很高时,银行会选择对晚到期的项目进行调整来提高流动性。然而,即使这样也不会有充足的流动性。
2.L与H型银行都经过资本调整后的均衡
H型银行:0.65C+0.35c=0.65×1.6+0.35×0.4=1.18
L型银行:c=4
总流动性为0.4×0.4+0.6×1.18=0.868,少于总存款额1.因此,即使两类银行都进行了资本的结构调整,流动性的约束依然存在,市场不会出清。所以,如果政府对银行救助应用的方法只是保证或注入资金,则两类银行都会破产——任何数量的注入资金都是不充足的,政府救助最终会受到预算的约束。
四、政府对银行的救助
(一)银行救助的含义与形式
对于非金融企业而言,一旦陷入资不抵债,通常的做法就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而当银行面临流动性困境,金融系统出现潜在危机时,政府为了实现金融系统的稳定,预防和避免大的金融动荡,一般都会倾向于对问题银行进行救助。银行救助指的是不以关闭清算为前提的银行事后管理,政府采用包括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制度和法律在内的一揽子措施,旨在改善银行的流动性状况,挽救问题银行和银行体系,使其具有可持续的金融清偿能力、经营能力和赢利能力,从而达到使问题银行持续经营,银行体系稳健运行的救援或援助行动(王一林,2001)。
因为银行系统外没有闲置的资金,政府要实施任何救助行为都必须先对一部分人征税并将税收传递给需要救助的银行。救助机构可以通过对现有商品(t=1)征税来增加对金融系统或某个特定银行外部资金的现时供给。如果资金是在既定的利率水平或当前市场利率水平下提供的,我们称这种征税和传递的救助行为为纯流动性注入。纯流动性注入通过尽量避免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而引起的利率上涨来防止银行倒闭。如果政府运用征税权力为特定银行提供未来价值,例如t=2时对商品的征税,则把这种救助行为定义为纯资本注入。纯资本注入允许经过资本调整的银行在既定的甚至更高的利率水平下得到救助,以避免其倒闭对其他银行的影响。事实上,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几乎所有的对金融市场的干预行为都可以看作是纯流动性注入和纯资本注入的结合。其他形式的银行救助还包括存款止付(suspensionofconvenibility)和存款保险(depositinsurance)等,在本文中对此不多加讨论。
(二)政府对银行救助的问题
长期以来,银行救助被认为是一种优化机制,是在商业银行失去清偿能力时,使个别银行或银行体系整体恢复健康的必要措施,它同样是存款动员,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稳健增长的基础之一。然而,政府对银行的救助都是没有危害的吗?中央银行需要对其所选择的银行救助方式担心吗?答案是肯定的。首先,如果系统存在的是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则无法实施可行的资本注入方式进行救助。这时,资本的注入只会迫使利率提高,导致对资本注入的更多需求。同样,当系统存在根本清偿能力短缺时,也会难以找到合适的流动性注入方式来救助所有的银行。
正如本文以上所述,不完全的和方向错误的资本提供会使情况更加糟糕,例如,假定系统流动性紧缩,持有较少的早到期项目的银行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会面临倒闭,中央银行通过改变资本结构对这类银行进行救助,这种不调整银行晚到期项目的救助会增加对流动性的超额需求,允许他们对存款支付更高的利率会提高整个市场的利率水平,这时比其更具流动性的银行会因此而破产,从而导致银行系统总体流动性的收缩,这对银行系统的整体稳定更具危害,甚至可能引发银行破产的“传染”。
如果银行既不是存在基础流动性短缺问题,也不是根本清偿能力不足,则无论进行流动性注入或资本注入对于挽救银行系统都是有效的。但是,究竟选择哪种方式仍然非常重要。因为救助本身是有成本的且成本随救助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有时候小规模的流动性注入能挽救整个系统,而为了达到同样的效果却可能需要注入大量的资本,反之亦然,例如,假定一个系统中存在少量的L型银行,其余大多为H型银行。当系统流动性短缺时,利率会上涨直到L型银行倒闭,此时在较高的利率水平下不会有流动性的增加直到利率上升到H型银行认为调整晚到期项目是必要的。所以对于L型银行来说,在高利率下维持其清偿能力需要注入大量资本,而采用少量的流动性注入方法救助成本会少的多。
五、结论与思考
关键词跨国银行对外直接投资理论分析
关于银行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及其理论渊源的研究,西方学者大都借鉴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进行分析。由于跨国银行是以提供金融服务为经营对象的特殊的金融服务性企业,所以对跨国银行发展动因的理论分析,又不同于一般的跨国企业。
1比较利益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的延伸
对跨国银行理论的研究是在跨国公司理论的基础上进行的,1960年,史蒂文·海默在他的博士论文中开创性地将传统的产业组织理论应用于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分析。产业组织理论是以同一商品市场的企业关系为研究对象,以产业内的最佳资源分配为目标,研究产业内企业规模以及企业之间竞争与垄断关系的应用经济理论。
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的罗伯特·阿利伯教授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研究跨国银行对外发展的比较优势。阿利伯得出的结论是:在给定的市场上,银行的效率和银行的数量是反向关系的,即银行在集中率高﹙数量少﹚的国家比集中率低﹙数量多﹚的国家有更高的收益,也就是说在银行集中率越高的国家,银行的存贷利息差越大,其银行体系的效率越高,未来的成长潜力越大。在银行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的规模往往很大,相对较小的国内市场限制了这些银行的发展,只有走向国际市场,才能实现其规模经济效益。
美国经济学家赫伯特·格鲁贝尔在产业组织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跨国银行功能的三分类理论,这个理论回答了跨国银行在与东道国的竞争中如何获取比较优势。格鲁贝尔将跨国银行分为跨国零售型、跨国服务型和跨国批发型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相应的比较优势。跨国银行会根据自身的优势实行不同的发展战略,以便发挥优势,避免趋同,寻找自己的利润增长点。格鲁贝尔的三分类理论为跨国银行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
2内部化理论———交易费用理论的延伸
1937年科斯在其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中首次提出了“交易费用”的概念。内部化理论是科斯交易费用理论在跨国公司对外投资战略中的一种应用,最初由巴克莱和卡森提出。卡森在《跨国银行演变的理论透视》一书中,用“内部化理论”来解释跨国银行形成和发展的原因。他认为,由于金融市场的不完善及处于国际财务保密等一些特殊金融服务的需要,有些金融业务很难与别国银行合作展开,而跨国银行通过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的灵活性,可以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和风险。
内部化理论的两个假设前提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和不完全市场,强调市场的不完全性如何使企业将垄断优势保留在企业内部,并通过企业内部使用而取得优势的过程。当这一过程超越国界便会形成跨国企业。内部化理论认为,中间产品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是导致企业内部化的根本原因。这些中间产品,不只是半成品、原材料,更为重要的是专利、专有技术、商标、商誉、管理技能和市场信息等知识产品。由于中间产品市场的不完全,企业在进行知识产品的外部交易时,存在着泄密的危险和定价的困难,企业为了克服这些障碍需要付出高昂的交易费用,所以外部市场对于中间产品的交易既是昂贵的,又是低效的。企业不得不以内部交易机制来取代外部市场,将知识产品的配置和使用置于统一的所有权之下,并在对外直投资中加以利用,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使企业的技术投资获得充分的报偿。
跨国银行不仅向客户提供最终产品,而且还进行研究开发、培训员工、形成独具特色的服务技术和管理技能等,并利用转移价格通过跨国银行网络销售这些中间产品。由于信息不对称,这些中间产品很难定价,因而存在不完全外部市场,因此传统自由贸易的赫克塞尔———俄林模型(以下简称H-O模型)不再适用。为了克服外部市场不完全性,跨国银行通过组织内部市场以降低交易费用,此时H-O模型中的国家特有优势变为企业特有优势,正是这种优势激发了银行服务的跨国界延伸,因而内部化的前提条件是不完全市场。由于市场不完全,银行在让渡其中间产品时难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也不能通过市场来配置其资源,保证银行效益最大化。通过形成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银行可保留对中间产品的控制权,防止中间产品的扩散以免失去这种优势,所以中间产品的内部市场化尤为重要。中间产品优势是银行的公共产品,通过离岸扩张这种优势可被充分利用。20世纪60年代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发展可以很好地说明内部化理论,60年代初期,欧洲美元市场形成,欧洲市场宽松的监管环境及较高的获利水平吸引了大量美国银行向欧洲市场投资,1963年,美国政府实行利息平衡税、自愿对外贷款计划等条例限制美国银行对国外客户贷款以防资本外留。美国银行为了逃避这些管制,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特别是在伦敦从事欧洲市场业务。跨国银行从事欧洲业务的机理有:由于跨国银行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它们能内部化对某种货币的优势;由于跨国银行仅与大客户打交道,它们提供的产品具有优势,因而跨国经营可以在比较低的固定成本下内部化这种比较优势;跨国银行通过跨国界经营以逃避国内监管趋严引起不断增加的经营成本并将其内部化。
银行实行市场内部化的目的是消除市场缺陷,目标是获得内部化本身的收益,但市场的内部化也会增加其它成本,银行此时必须承担分配和定价成本,所以市场内部化也并不是没有成本的。银行市场内部化的进程取决于其对内部化收益与成本比较的结果,内部化最好的结果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
3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对跨国公司各种理论的折衷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由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邓宁提出的。1977年,英国里丁大学教授约翰·邓宁发表著名论文《贸易,经济活动的区位和跨国企业:折衷理论探索》,提出了国际生产折衷理论。邓宁认为:早期理论都只是对跨国公司行为作了部分的解释,不能成为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他强调,对外直接投资、对外贸易以及向国外生产者发放许可证往往是同一企业面临的不同选择,不应将三者割裂开来。应该建立一种综合性的理论,以系统说明跨国公司对外投资的动因和条件。他把自己的理论称为折衷理论,其意图是要集百家之长,熔众说于一炉,建立跨国公司的一般理论。
邓宁认为,一国企业﹙包括跨国银行﹚之所以能跨国经营,关键在于拥有:所有权优势。主要表现为企业所拥有的某些无形资产,特别是专利、专用技术和其他知识产权;内部化优势。这是指拥有无形资产所有权优势的企业,通过扩大自己的组织和经营活动,将这些优势的使用内部化的能力;区位优势。这是指特定国家或地区存在阻碍出口的因素而不得不选择直接投资,或者使直接投资比出口更有利的各种因素。区位优势是造成对外直接投资的充分条件,当一个企业同时具备前两种优势,并能确认获得特定国家或地区的区位优势时,对外投资常常是企业不可避免的选择。邓宁对这三种优势的分析见表1。
根据邓宁的国际生产折衷理论分析框架,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各种因素对银行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的影响见表2。
4总结
以上各种理论各有侧重,但总体上遵循这样的机理:当银行境外业务比境内业务存在超额利润,即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时,银行境外投资就更有利可图,实现净收益的最大化,从而产生国际化经营的动机。可以用一个模型来分析此结论。
模型假定:①银行和厂商一样,是具有有限理性的“经济人”。②金融市场由境内市场和境外市场两部分组成。③银行占有有限的生产要素。④金融市场为非完全竞争市场,包含以下几点:a.要素流动限制,要素报酬国家间差别化;b.金融产业流动限制,金融产品价格国家间差别化。c.各国税负、技术水平、风险系数不一致,且不同市场均存在信息成本。d.有些国家存在金融管制,产品价格(如利率)并非市场出清。
银行在国内、国外要素投入的过程为:
MRi=αIim﹢bi;MRj=βIjn﹢bj;
s.t.m﹤0,n﹤0,TR=Ri﹢Rj,I=Ii﹢Ij
其中,MR为边际收益,I为投资量,TR为总收益,R为收益,i为境内,j为境外,则:
maxTR=dTR∕dIi=0,推出MRi=MRj
由于是非自由竞争市场,m≠n,bi≠bj,α≠β,则:
MRi=MRj推出αIim﹢bi=βIjn﹢bj
当βIjn﹤αIim﹢bi-bj时,Ij>Ii
即此时银行在境外业务的收益比境内业务的收益大(收入更高或成本更低),这时银行境外投资的收益最大,产生跨国经营的动机。无论是用哪一种理论来说明跨国银行的国际投资,最终都是在当境外投资存在超额利润即境外收益比境内收益大进行国际投资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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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e通道”——我们共享的空间,电子银行业务已成为中国工商银行在同行业中的优势项目,也是我行大力推出的精品品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的重点产品有两项: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电子银行的最大特点就是客户能够实现自助服务,即客户不必每笔业务都要跑到银行来办理,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电子银行提供的产品和方式,自己来进行交易、查询和控制,真正实现“足不出户,自主理财”的现念。
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它将逐步取代传统银行业务。2002年工商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发展非常迅速,全年实现交易额超过了8万亿元,业务量超过了6千万笔。工商银行威海市分行的电话银行交易额超过了5亿元,交易笔数为2.5万笔,客户数量超过了7千户;网上银行交易额达到10亿元,交易笔数为4千笔,客户数量接近400户,目前威海市所有的财产和人寿保险公司、政府机关、财政机构、通信公司、移动公司、供电公司、百货大楼、新华书店、中石油、中石化、海通证券、南方证券、三隆期货、三角轮胎、威海船厂、客运公司、双轮集团、华垦房地产、成山橡胶、好当家、黄海造船、华力电机、荣成玻璃厂和几家较大的渔业公司、铃兰味精、亿达公司、文登电机、三环双连等等,一大批机构、集团、企业已经成为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的客户。
一、中国工商银行的电子银行业务对广大客户提供的好处
1、安全可靠: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在网络安全上采用了国际上最先进的防黑客技术,软件使用了5级先进的加密校验技术,企业在使用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能够看得见的防范措施还有客户软件、读卡器、客户证书及其密码,个人通过卡号及多级密码登录,还可自主申请e通卡进行网上购物。目前全国的广大客户通过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结算的资金已经超过8万亿元,结算量已经超过6千万笔,至今还没有发生一笔资金丢失、帐务差错的情况。从以上的情况看,客户完全可以解除资金是否安全的忧虑。
2、方便实用:客户自己可以随时查询帐户的余额、今日明细和历史明细等详细信息,查看某笔款项是否到帐,还可打印出电子回单做为临时入帐的凭证;即使是非银行工作日或者是非银行工作时间都可以进行帐务对帐和转帐结算,也就是说工行网上银行业务真正实现了24小时银行服务。
3、结算快捷:无论是收款还是付款,无论是威海本地还是全国异地,只要对方在工行开户,客户都可以在瞬间完成结算工作,对方如果在其他行开户,客户在网上发出付款指令后,也将由银行专人替您办理,结算方便快捷。
4、强化管理:对于大客户特别是集团客户能够通过企业网上银行监控分支机构的帐户,进行资金的双向调拨或横向调拨,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是我行推出的优势项目,目前只有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能提供此项功能,全国的一些大集团、大客户为了强化自身的财务管理,将其下属所有企业全部移至工行开立网上银行,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盈利也大大增加。
5、降低费用:客户开通电子银行业务以后,不必每笔结算业务都要跑银行,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工、车辆等费用,还节省了支票等票据的费用;网上银行自主理财的功能给客户提供了很好的资金调度手段,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财务损耗,客户的财务费用也相应大大降低。
6、提高形象:客户开通电子银行还可以在自己的客户群体当中树立现代的、先进的形象,在e时代一展身手,为自身业务的开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帮助。
二、电话银行的功能
机构、团体、企业和个人拨打电话银行“95588”服务热线后,根据语音提示可以实现:
1、账户查询:客户可查询在工商银行开立的活期账户、牡丹信用卡、牡丹灵通卡等账户余额及未登折、当日、历史明细。
2、转账服务:可以进行自己的注册卡下所有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3、自助缴费:可自助查询和缴纳电话费、手机费等费用。
4、银证转账:能实现银行账户与证券保证金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
5、银证通:可直接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股票买卖业务。
6、基金业务:可以进行基金买卖和查询。
7、外汇买卖:可使用个人外汇买卖专用存折帐户进行外汇交易。
8、公共信息:可以查询我行的各种信息,如存款利率、外汇牌价、基金净值等。
9、业务申请:客户在电话银行中可以自助下挂帐户。
10、账户挂失:客户可通过此项业务办理牡丹卡、存折等账户的紧急临时挂失。
三、企业网上银行的功能:
机构、团体、企业使用客户安全软件、读卡器、客户证书,输入证书密码后,进入网站可以实现:
1、帐户查询:可以查询本企业在工行开立的所有帐户的余额、历史明细、当日明细,还可以把它们下载打印出来,帐户的发生情况一目了然,外面来款是否进帐一查便知。
2、网上结算:企业自己可通过网上银行把资金从其账户中转出,实现与其他单位(在国内任何一家银行开户均可)之间的同城或异地资金结算。
3、集团理财:集团总公司可随时查看各分公司账户的详细信息,还可主动向分公司下拨或上收资金,实现资金的双向调拨,达到监控各分公司资金运作情况、整个集团资金统一调度管理的目的。
4、贷款查询:企业可对注册的所有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贷款账户进行贷款主账户查询以及利随本清贷款、贷款表内欠息、贷款表外欠息和贷款借据账的查询。
5、基金业务:客户可在网上进行基金认购、申购以及基金基本信息查询。
6、国债业务:客户可利用网上银行进行国债帐户查询,进行网上即时交易,对债券价格及债市信息也可查询。
7、网上收费站:企业客户可以通过我行网上银行主动收取其授权企业用户或个人用户各类应缴费用的一项功能。
8、贵宾室服务:对有一定经营规模、效益良好、合作关系密切的企业客户提供特别服务。可以为集团企业客户管理本部及下属分支机构帐户提供方便,对设定的帐户进行单笔余额超限提醒;可提供现金预约、收款预约、票据查询预约、汇票申请等服务;可根据客户设置的参数,每日按照客户选择的时间、收付帐号、额度选择自动发起转帐指令,可以实现代报销、工资等业务。
四、个人网上银行的功能
个人客户输入注册卡号、登录密码后,进入网站可以实现:
1、账务查询:客户可对自己的账务信息,如卡/账户余额、历史明细、网上购物明细进行查询,并可下载明细。
2、账户转账:客户可以实现自己的账户之间的资金互转以及向同城(本地)他人的活期帐户、牡丹信用卡、灵通卡、贷记卡等账户划转资金。
3、异地汇款:客户可向国内其它任何地方的工商银行开户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款项。
4、银证转账:客户可以实现自己的储蓄存款账户与其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相互划转资金,并可查询自己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余额。
5、基金业务:客户(基金投资人)可以进行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等交易及查询有关基金信息。
6、外汇买卖:客户可根据我行提供的汇率信息进行即时和委托买卖外汇交易、撤单及查询有关外汇交易信息等活动。
7、B2C在线支付: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的特约网站上购物时,可实时支付货款并获得银行反馈的有关支付信息。
8、代缴学费:客户可向与工商银行签订协议的全国各个学校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9、牡丹卡办卡/换卡申请:客户可提交办理或更换牡丹卡的申请,同时可在线获得申请结果。
10、个人抵押贷款:个人客户可提交抵押贷款申请并实时获得申请贷款。
11、账户挂失:客户的信用卡、灵通卡或贷记卡遗失或被偷窃时可在线对其进行本地挂失。
五、办理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的流程
1、开办企业网上银行的流程:要办理企业网上银行的机构、集团或企业须是优质客户,在我行开立结算帐户,仔细阅读并遵守《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填写了《中国工商银行企业网上银行申请表》,与我行签定了《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才能成为我行企业网上银行注册客户。我们在接到客户的注册申请资料以后,先由注册行录入客户的信息资料,注册行领取客户证书以后,再安装客户安全软件,并进行企业网上银行的调试和业务辅导。企业在网上银行办理业务时,首先要把财务人员自己的客户证书插入读卡器,然后使用客户安全软件输入用户密码后才能到企业网上银行进行操作。
2、开办个人网上银行的流程:个人客户申请网上银行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网站进行自助注册,步骤是登录网站;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点击“网上银行自自助注册”;阅读并同意“网上自助注册须知”后点击“确定”;阅读并同意“中国工商银行网上自助注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后点击“接受此协议”;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按提示输入个人信息以后点击“提交”;进入“用户自助注册确认”页面,点击“确认”后用户自助注册成功。自助注册的个人客户除不能使用个人网上银行的对外转账、个人汇款和代缴学费功能外,其它功能均能正常使用。自助注册客户若要开通对外转帐、个人汇款、代缴学费功能,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注册卡到我行任何一个网点办理开通手续,当日即可开通使用我行个人网上银行系统。另外一种是到我行任何一个网点办理注册手续。客户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注册卡,签署“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服务协议书”,填写“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设置网上银行密码后,下一个银行工作日可开通使用我行个人网上银行系统。
3、开办企业电话银行的流程:企业财务人员到我行营业室填写申请表、签定协议书即可开通使用。
(一)电子银行业务发展战略不明晰
品牌建设相对滞后邮储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起步较晚,目前仅仅作为传统物理渠道的补充,从战略性角度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尚未明确。另外,邮储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宣传力度不足,仅采用简单的、层次较低的宣传广告来推介,独立鲜明的邮储银行品牌形象还未建立,客户认知度不高。
(二)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创新能力不足
自助设备使用有待提高邮储银行电子银行业务产品创新能力较弱,以个人网银为例,尚未开通跨行资金自动归集;电子银行支付商户数量较少,商户类型需拓宽;自助机具的智能化水平较低,功能单一,自助开卡、缴费、理财等功能尚未开通。邮储银行自助设备、电子银行业务体验终端等硬件配备不足,已配备的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三)电子银行业务营销机制不健全
专业人才配备落后邮储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缺乏科学的经营考核机制,存在“重开通、轻维护、弱反馈”的现象;营销手段较为单一,过于依赖网点传统营销方式,微信、易信等新型网络营销工具利用不足。电子银行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大堂经理的配备,但当前很多网点未能配备大堂经理,而柜面员工又缺乏对电子银行业务的深度了解,营销电子银行业务的主动性、积极性较差。
(四)电子银行业务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滞后
数据安全易受到威胁邮储银行缺乏统一的电子银行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办法,管理人员、柜员等对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点不明晰;风险事件发生后,由于部门之间的权限不清晰,不能及时做出反应;科技技术保障力量薄弱,数据安全易受到威胁。
二、邮储银行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主要策略
(一)实施电子银行优先战略
加强电子银行品牌建设邮储银行应尽快组织实施电子银行优先发展战略,总行层面要制定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自上而下加速推进电子银行的应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金融服务体系,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新趋势。具体来讲,对电子银行发展所需资源配置要给予倾斜,积极整合产品、渠道,强化电子银行对各项业务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邮储银行可以委托专业公司设计邮储电子银行的特色品牌,加大在高端媒体的宣传,逐步树立鲜明的电子银行形象。加快电子银行体验中心建设,开展客户体验工作:对于不信任电子银行的客户,要不厌其烦地向其宣传电子银行业务及其优越性,让其逐渐接受电子银行服务方式;对习惯使用电子银行的客户,要强化客户体验与反馈,让邮储电子银行品牌逐渐深入人心。
(二)加大电子银行产品创新力度
提升自助渠道服务能力邮储银行应加速电子银行新功能的研发推广和既有业务的优化升级,加快推进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电子渠道化,扩大电子银行业务覆盖面。加强同更多电子商务企业的合作,拓展水、电、煤气、招投标平台等公共事业类、政务类平台,引导各省叠加区域特色业务自助功能,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同时,邮储银行应加大自助设备、电子银行体验终端等硬件的投放力度,加快离行式自助银行的建设,拓展电子银行各类渠道,强化对自助设备的运营管理,做好自助设备的使用引导,提升自助设备使用效率。
(三)健全电子银行营销考核机制
提升员工专业素质邮储银行应尽快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案和奖惩措施,尽快将电子银行客户渗透率、激活率和替代率纳入对网点经营业绩的考核,以此调动各级对电子银行营销的积极性。邮储银行总部应对电子银行营销活动进行包装策划,完善现有“手拉手、大学生网商大赛”等营销活动平台。邮储银行还可以依托网点经营管理转型,通过交叉营销大力发展电子银行客户。针对电子银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的现状,邮储银行一方面应引进懂金融、懂营销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大堂经理队伍,充分发挥大堂经理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员工电子银行营销意识,尤其对一线员工要系统性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知识、营销策略等知识培训,提高其营销以及维护电子银行的技能。
(四)完善电子银行风险防控机制
(一)融入社区,充分挖掘客户软信息。从根本上看,社区银行最重要的特征在于“社区”二字。因为基于社区银行地方化的特点,并且熟悉贷款对象的特征、贴近社区、机构设置简单、委托链条短、监管有效,而且擅长利用“软信息”来降低交易成本,这类机构可以解决社区金融有效供给的问题。社区银行在审批客户贷款时,评估的不仅仅是一堆财务数据,实际上社区银行的信贷人员还会考虑这些作为邻居的借款人的性格特征、社会关系、家族的历史和家庭的构成、日常的开销特征等个性化的因素。这些个性化因素就是所谓的“软信息”。由于社区银行实行集中经营,又在经营区域内拥有天然的地缘人缘优势,而且社区银行的员工通常十分熟悉本地客户,同时这些员工本身也是融入到社区生活的成员,这大大缓解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而且通过与目标客户群建立长期信任合作关系,社区银行存在投入更多人力、物力、财力去收集目标客户相关风险信息的积极性,并把这部分投资费用分摊到一个更长的时期内,从而从总体上降低了贷款的平均成本,实现了商业上的可持续经营。我国要发展社区银行,绝对不能只是让银行机构“进社区”,而是要让其“融入社区”。我国相当多的地方中小银行对于当地众多中小企业、农业从业者和个人贷款者的情况并不十分了解。当这些贷款申请者到这些银行申请贷款时,它们常常像大银行一样主要依据财务数据、信用记录等硬信息来判断该笔贷款是否能够执行。由此可见,社区银行具有的软信息优势在我国准社区银行还没有充分地体现出来。因此,我国的中小商业银行在未来必须加强与当地社区的联系,真正融入到当地社区中去,以充分挖掘软信息。(二)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美国的社区银行有自己特定的客户群体——中小企业、农场主、个人借贷者等,而大银行则主要面向高中端企业客户。与大银行相比,无论从规模、资金实力,还是信息搜集能力、人才配备等几乎所有方面,社区银行都不具备与之竞争的能力。这种差异化的市场定位为社区银行带来了集中经营的优势。社区银行之所以将他们锁定为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一方面,社区银行的贷款很大程度是依赖于关系型贷款。作为地方性的社区银行,由于其主要针对本地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且业务范围相对较小,基本属于一个熟人区域,社区银行可以利用这一优势与客户建立长期的信任、合作、交易关系,在与客户交易过程中不断积累有关客户的信息。同时具有血缘、亲缘、地缘、人缘特点的与客户建立的关系易,可以有效的克服信息不对称问题,化解贷款风险。另一方面,美国中小企业和农场主的经营用款具有很强的时效性。由于社区银行大部分业务金额小,客户分散,具体业务开展往往由业务人员和客户面对面进行谈判。在这一过程中业务人员对客户需求状况及相关信息了解最多,往往在谈判后就基本可以判断是否可以放贷,不必如大银行审贷过程层层审批。目前,我国的地方中小银行尽管有一定比例的贷款投向了中小企业和农业部门,但是指导思想还是和大银行一样争夺大客户,限制了产品的创新和业务的开展。大银行比起地方中小银行来说有更加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品牌优势,他们可以用更加优惠的利率和附加条件去争夺这些优质客户资源。而地方中小银行去与大银行争夺这些优质客户很多情况下是低利润甚至是负利润经营。这样,社区银行应该把目光更多地放在中小企业和农业部门,与大银行差别化经营。
(三)开发具有当地社区特色的金融产品。美国的社区银行最为典型的特色之一,是对客户的深入了解并相应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其贷款主要面向附近社区的存款者及相关社区内的中小企业和农户,是以社区成员现实生活中的金融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便利化的“一对一”式金融服务。贴近社区、方便百姓、亲情服务、灵活应变的经营理念是社区银行克敌致胜的法宝。事实上,社区银行已经成为美国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主要金融服务提供商。这些服务涵盖中小企业贷款和农业贷款、较低收费的支票和一些投资产品、不同种类的楼宇按揭和消费者贷款产品、较低收费的信用卡和借记卡服务、以及自动提款和电子银行等等。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很不一样的,各个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社区银行因为立足当地社区,在金融产品开发自上就有很大的优势。社区银行针对地方不同的企业量身定做适合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利用银行信息广泛和拥有相关专业人才的优势,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提出建议或者帮助其拿出开发的具体方案。
(四)政府政策的支持是发展壮大的重要条件。从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在社区银行成立的初期,政府的保护性政策使得尚未成熟的社区银行取得了蓬勃的发展。而且美联储一直没有专门针对社区银行的限制性政策。而且为促进社区银行发展,美国出台了诸如免征各种税赋,无需交存款准备金,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自主决定存贷款利率等特殊政策。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为社区银行的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强大的助推力。反观我国,不但对中小银行的鼓励措施不多,反而限制规定比比皆是,对有民间资本、外资背景的中小银行在市场准入、持续经营等方面设置重重障碍与枷锁,使其发展步履维艰。虽然最近政策限制有所放松,但是程度还远远不够。要逐渐破除束缚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的障碍,鼓励其发展。
二、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情况
根据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ICBA)的定义,社区银行是指在特定地区范围内组建并独立运营,主要为当地中小企业、农场主和个人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并保持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小银行。美国社区银行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殖民时代,是由移民社区中的商人或农民建立起来的。总的来看,发展过程包括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由发展时期(1837~1929年)。这一时期不存在严格的银行进入壁垒,由此银行在短期内迅速增加,其中大部分是小规模的社区银行。第二阶段,严格管制时期(1930~1980年)。这一时期由于严重的世界经济危机,美国监管当局出台了一系列的限制政策,直接后果就是隔离了地域竞争、产品竞争(至少是部分业务)和价格竞争,因而实力较弱、规模较小、专门服务当地的社区银行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第三阶段,放松管制时期(1980年至今)。这一时期限制措施相继被取消,管制逐渐放松。这种状况给大银行带来了扩张的良机,而中小银行则面临严峻的考验。实践证明,美国社区银行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在新环境下进入了一个平稳经营的时期,并逐渐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摘要】美国社区银行自组建以来,经历了发展的高峰和低潮,但是至今仍然有旺盛的生命力。研究美国社区银行对于我国中小商业银行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社区银行中小银行美国中国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中国银行业产业效率低下,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中型银行相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比较弱小。最近几年中国对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极其重视,但对于中型银行没有足够的关注,殊不知中型银行的充分发展对于提升整个银行业的竞争和效率具有关键作用。
关键词:中型银行竞争银行产业效率
中国经济要保持高速、稳定增长,需要转变经济增长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特别是金融资源运用效率。银行储蓄资金是社会资本形成的主要渠道。
一、中国中型银行比较弱小,小银行极不发达
中国的信贷市场份额商度集中于四大国有银行,中型银行(本文指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份额很低,小银行(特别是民营小银行)极不发达。
根据2000年的数据,中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及外资银行)的资产总额为116406.9亿元,四大商业银行占84.6%,其他商业银行比例为13%,外资银行只占2.4%。当然,随着业务经营范围管制的放松和专业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深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呈现出缓慢下降的趋势。如果我们将其他商业银行理解为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果把城市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理解为小型金融机构,他们的力量更加弱小。
在银行体系方面,美国银行有8000多个,大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全国性的银行,例如花旗银行、摩根大通银行,这些银行也是大的跨国银行,影响遍及全球。第二层次是跨地区银行,例如美洲银行、富利特银行。第三层次是地区银行。这类银行数量很多,一般都在某一州开展业务。为当地大的企业和大城市的居民服务。第四层次是社区银行。这类银行有几千家。主要为某一小城镇或大城市的某一社区的小业主和居民服务。这四类银行形成自然的分工。都有自己特定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工具,使社会不同层次的企业和居民都能得到相应的金融支持,从而使经济活动在不同层面上都能有效的开展。
中国银行业的区域结构很不合理。作为第一层次的全国性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开发银行,与美国相比有两大区别。一是中国全国性银行的资产集中度太高,集中了全国银行资产额的80%多(美国全国性银行只占全国银行资产额的40%,但服务的范围却不对称,广大农村,小城镇以及大城市的小企业都得不到应有的金融服务;二是中国没有跨国银行。中国银行虽然在国外有一些分支结构,但基本上是为中国进出口企业和当地华人服务的小机构,不能叫做跨国银行。
作为第二层次的地区超级银行,如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同美国同类银行相比,也有两个主要区别。一是美国地区超级银行一般都在某些地区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而中国的这几家跨地区中等银行在任何地区的市场份额都很小,对任何地区都无大的影响力。二是美国的地区超级银行,一般都有相当的跨国业务,而中国的上述银行都是纯国内银行。作为第三层次的地区银行,在中国非常薄弱。美国基本每州都有在当地颇有影响的地区银行,中国只有少数省有省级地区银行,如广东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和北京、上海、天津等直辖市由城市信用社改组的城市商业银行。与美国相比,中国地区银行数量很少,规模很小,没有形成气候。作为最后一个层次的社区银行,从严格意义上讲,在中国还没有。综上所述,中国银行业产业结构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据了信贷市场的极大份额,竞争还不充分,中型银行比较弱小,小型银行极不发达。这种状况会造成银行业集中度过高,不利于形成充分竞争的信贷市场环境。金融业是一个有机联系、互相补充的多样性生态系统,既需要大中小型商业银行,也需要面向社区中小企业和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
二、中型银行的壮大有利于银行业竞争和效率的提高
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中中型银行的市场份额非常小,这使得中型银行没有力量对大型银行形成真正的挑战,使大银行得以长期维持低效运行的状况而没有改革的压力。笔者认为,中型银行的壮大是提升银行业竞争和效率的关键。
银行业的市场竞争应该是梯度传递的有序竞争,才能衍生出一个富有竞争和产业组织效率的信贷市场。小银行在市场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直接竞争外,还会部分地和中型银行直接竞争,但由于实力有限却无法给大银行造成实质性竞争压力;中型银行在业务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地直接竞争以外,还会部分地与大银行和小银行两边都发生直接竞争:大银行在业务上除了和同等规模的银行全面展开直接竞争外,还部分地会和中型银行直接竞争,而不屑于争夺小银行的客户。
三、做大做强中型银行的政策建议
1、实施做大做强中型银行的战略。
大力支持中型银行做大做强战略的实施将带动和加快银行业改革和产业组织效率提升。做大做强中型银行是提高中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关键。这一步棋下好了,可以将银行改革的全局“盘活”。鼓
励现有的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等中型银行做大做强,将会较快地打破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主导的寡头型市场结构,加速整个银行业的竞争和改革,带动中国银行产业效率的提升,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银行业对民间投资者要全方位、多层次开放。
中型银行的做大作强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要鼓励民间的资金投资银行业,鼓励银行间的重组和兼并,支持帮助中小型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2003年十六届三种全会文件以及2005年10月召开的五中全会文件都已明确提出,要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而目前为止全国意义的民营银行只有一家,这值得我们深思。银行业要能相对自由的进入和退出才能保证在足够的竞争中产生有效率和竞争力的银行。微观层面银行有良好的经营效率才能保证宏观层面信贷资金乃至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3、鼓励小型银行(特别是民营小型银行、社区银行)的发展。
当前中国银行产业生态结构存在重大缺陷,小型银行(特别是民营小型银行、社区银行)极不发达已经严重影响到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的解决。要鼓励民间资金进入这一领域。另外,可以考虑将现存的各类信用合作社拆分、改组为小型社区银行和规范的合作金融组织。各类信用合作社的改革不宜按照目前的趋势全部引导其向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其绝大多数仍应定位为面向社区中小企业和农民的合作金融组织,这也是其在未来的金融业竞争中唯一的生存之道。因为进入中国的外资银行不会涉足其毫无优势可言的社区关系型融资的领域。但中国的信用社必须尽快改造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区银行和合作制金融组织。
(一)经营理念的转变。当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已发生了三个方面的主要变化:一是国内同业竞争局面已经形成。新型股份制银行已成为商业银行行列中的重要力量。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的占有份额也逐年加大,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不容忽视的有力竞争对手。二是国际金融市场竞争态势业已显现。作为世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约国之一,我国已将银行业作为优先开放的行业清单提交相关国家和地区。因而,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外国同业竞争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三是国内金融市场需求多样化已成为现实。随着社会公众现代金融意识不断增强,买方市场的形成,金融市场上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呈多样化,如何面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以具有独家特色的金融服务去满足各个层次的客户需要,是各商业银行所无法回避的严峻现实。
面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各银行都意识到需要在营销观念和策略上进行深层次的变革,以适应市场的需求,求得在竞争中的生存与发展。银行必须走出去,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观念,让人们充分地了解、熟悉其银行企业,进而接受它。广告成为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
(二)品牌意识加强。所谓品牌意识就是指一个企业对品牌和品牌建设的基本理念,它是一个企业的品牌价值观、品牌资源观、品牌权益观、品牌竞争观、品牌发展观、品牌战略观和品牌建设观的综合反映。当一个企业非常清楚地知道“他的企业、他的产品和所提供的服务在市场上、在消费者中间的影响力,以及这种影响力所造成的认知度、忠诚度和联想度,并能够采取适当的战略将品牌融入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的生活过程”时,他也就在一定的意义上培育了自己的品牌意识。品牌能有效地增加产品的附加值,为企业带来更高的市场份额和新的利润来源。品牌意识为企业制定品牌战略铸就强势品牌提供了坚实的理性基础,成为现代竞争经济中引领企业制胜的战略性意识。
由于银行机构越来越多、产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商业银行需要借助品牌来塑造个性,扩大知名度,增强识别性和消费者的认同性。所以品牌营销在银行营销中将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经营成功将依赖于对客户需求的深层理解,而银行品牌的广告宣传恰恰是与客户之间沟通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招商银行推出的金葵花理财服务为例,招商银行将他所有的理财产品,统称在这个品牌下,无论在平面和影视,都是以这个品牌来宣传,让消费者容易记住和形成视觉记忆,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品牌推广。
(三)产品多元化,盈利能力增强。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福利和医疗保障及养老保险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居民的消费、储蓄、投资观念有了很大的变化,居民个人对银行产品和需求也开始涉足贷款领域,消费信贷、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个人贷款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大,各类信用卡业务也日益增多。另外,由于股票市场与基金市场的高收益,各银行也推出了与股票、基金挂钩的各类理财产品。这些产品信息通过广告传达给消费者,给消费者提供了广泛的理财机会,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盈利能力。银行广告的投入规模与增长幅度也说明了这一点。
二、银行业广告营销存在的问题及营销策略选择
广告是现代商业银行不可或缺的营销策略。广告与人员推销、公关活动、直接销售以及赞助等都属于促销策略,广告策略只是营销策略的一个分支,其实施不仅要与同一层次的策略配套,还要与比它高一层次的策略协调,从而发挥营销策略整体的系统联动作用。广告策略的准确运用将会极大地促进我国商业银行在自身的发展,加强自身的竞争力。但是我国的银行广告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如广告没有全局观,各省区各自为政,缺乏正确的企业定位,造成消费者无法形成一个连贯的品牌认知;广告投放的随意性强,目标消费群体不明确等。
如何充分利用广告上的投资,来加强产品的吸引力,更好地塑造企业品牌形象,从而在目前混乱的广告市场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广告策略的基础
1.准确的自我认知,形成统一的全局观。自我认知是指详细了解企业内部条件,包括企业拥有的人、财、物资源、信息资源、管理体系等等,了解本银行企业在该市场中所处的地位,是处在市场的导入期、成熟期、衰退期中的哪个阶段。因为处在不同时期的银行采取的广告策略有很大不同。分支行广告要与总行广告风格保持一致,总行要对分支行广告监督管理,分支行在全局观指导下,又要针对自身的特点进行广告策略。
2.做好客户市场调研,有的放矢。客户市场调研实际上就是对消费者进行研究。首先应该对市场进行细分,这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如按客户性质标准把客户分为个人客户和团体客户;按地域因素分为本地客户和异地客户;按客户对银行的忠诚程度分为忠诚型、不坚定型、变化型和游离型;按行为因素分为追求利益型和规避型等等。通过对市场细分,了解市场规模、位置和未来发展趋势,为银行选择目标市场找出依据。其次要对消费者心理进行研究。广告要创造消费者内心所期望的产品或服务,使消费者达到一种内在的满足。相反,广告创造了与人们期望不相符的东西,就会使其产生一种严重的失落感,被推销的产品就会陷入困境。
3.竞争对手分析,知己知彼。竞争分析包括分析竞争对手的优劣势和当前定位,并把本企业目前的状况与竞争对手比较,做到知己知彼,才能在自身企业的广告定位上突出自身优势,并与其他企业差异化。
(二)广告定位
定位理论的创始人艾·里斯和杰·特劳特曾指出:“定位是一种观念,它改变了广告的本质”。“定位是你对未来的潜在顾客心智所下的功夫,也就是把产品定位在你未来潜在顾客的心中”。准确的广告定位是说服消费者的关键,并有利于本企业与它企业的产品识别。现代社会中的企业组织在企业产品设计开发生产过程中,根据客观现实的需要,企业必然为自己的产品所针对的目标市场进行产品定位,以确定企业生产经营的方向,企业形象定位又是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所开展的企业经营意识、企业行为表现和企业外观特征的综合,在客观上能够促进企业产品的销售。消费者对商品的购买,不仅是对产品功能和价格的选择,更是对企业精神、经营管理作风、企业服务水准的全面选择。
1.企业形象广告定位。企业形象是组织的识别系统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留下的印象,是企业物的要素和观念的要素在社会上的整体反应。一般而言,不同的企业,经营理念、经营风格、价值观、企业文化等等都是不一样的,那么,企业形象广告定位应该突出本企业在风格、理念、文化上的特征,更关键的是展示一种文化,标示一种期盼,表达一种精神,奉送一片温馨,提供一种满足,从而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
著名银行品牌——瑞士银行,其竞争力不仅是产品赋予的,更是其卓有特色的品牌内涵铸就的,它在1934年制订的《银行保密法》,在瑞士的大小银行中得到了严格的执行,从而使瑞士金融界在全世界树立起“安全、稳妥”的品牌形象,使其成为世界各地资金聚集的安全港,也成为人们喜爱的保险箱。我们国内的某些银行并没有深入探究自身的企业精神与企业文化,所以在宣传定位上意义模糊,缺少一种激动人心的感召力和清晰的品牌聚焦力。如中国工商银行的口号是“您身边的银行”,原本是突出自身的网点优势,但随着电子银行的普及,这种优势也面临挑战,从而造成定位的不准确性。建设银行的“建设现代生活”、中国银行的“全球服务”等形象定位都显得空洞,缺乏精神内核。但是国内有些银行的在企业形象定位上还是比较清晰的,如农业银行的“大行德广、伴您成长”、浦东发展银行的“笃守诚信,创造卓越”、广东发展银行的“创造卓越、追求超越”、中信银行“承诺于中,至任于信”、招商银行从“水因时而变、山因势而变、人因思而变、招商银行,因您而变!”到“我思,故我变。”等口号都体现了企业的经营理念与文化风格。
2.产品广告定位。现在各行推出的产品和服务品种繁多,拿人民币理财产品来说,就有农行的“金钥匙”理财、光大银行的“阳光理财”、民生银行的“民生财富”、工行的“理财金账户”以及中行的“中银理财”等等,还有各种各样的银行卡业务。在如此众多的产品推广战中,如何让消费者认知自身的产品呢?
(1)市场细分法。广告在进行定位时,要根据市场细分的结果,进行广告产品市场定位,而且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定位对象区域。只有向市场细分后的产品所针对的特定目标对象进行广告宣传,才可能取得良好的广告效果。比如可以按消费者的年龄、抗风险能力财力和实际需求来细分,再针对目标对象制定不同的产品推广计划。中国建设银行的房贷产品的口号“要买房,找建行”,非常鲜明地突出了产品特色。
(2)品质定位法。如花旗银行为了实现“花旗永远不睡觉”的响亮承诺,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效稳定的应用系统,确保每一个客户打电话到呼叫中心,任何时刻都会有人接听,而不只是电话录音,虽然付出的代价不少,但花旗银行由此获得了巨大成功。
(3)功效定位法。在广告中突出产品的功效,比如产品的收益性、安全性、便利性。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的质量衡量标准主要体现在安全性、便利性和收益性三个方面。安全性是人们对金融产品的最基本要求,即保障资金安全,规避金融风险;便利性是指如何让消费者享受到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收益性是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消费者对于获取更多回报的要求。如今,银行为了抢占营销制高点,在金融产品包装上可谓煞费苦心,“金钥匙”、“乐得家”、“圆梦宝”等金融产品品牌相继步入老百姓的视野。奇怪的是,多数公众能说出产品名称,却无法说清产品的内容。可见,银行新产品的宣传只停留在介绍产品名称的阶段,产品所包含的服务内容却未向公众广泛介绍。银行促销缺少通过产品广告宣传让客户了解产品内容,引导客户根据个人的需要选择创新产品的环节。所以在广告宣传中有必要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加强产品内容、功效的介绍。
3.选择恰当的媒体组合。在广告定位完成以后,银行就应根据目标选择符合要求的媒体。其标准是花费的广告费用最少而效果最好。广告媒体是银行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物质手段,是广告信息的载体。广告媒体主要有报纸和杂志、电视和广播、计算机网络、公众传媒、高层建筑顶部和道路两旁的灯箱以及机动车辆的车身等户外广告媒体。这些媒体各有利弊,因区域、对象不同以及自身的局限性,有的广告媒体出现和影响的地区很广,而有的广告媒体则很小,且受众的针对性也不同,因而在宣传效果上会产生很大的差异。例如,报纸和杂志的发行量大小和阅读者广泛程度、广告在电视和广播中的播出时段、路牌广告的地点和车辆广告流动路线的选择、高层建筑的地理位置和醒目程度、计算机网络在不同区域的覆盖和使用情况等等。银行在选择广告媒体时必须把这些差异综合考虑进去,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进行选择。
例如招商银行在电梯平面媒体的运用上,可以看出招行新的品牌形象推广策略。招行的目标受众是生活在城市中,收入很好、生活无忧,追求从富到贵到生活品味的人。而电梯平面媒体覆盖高档小区和写字楼中的高学历、高职位、高收入、高消费这四高人群的特点,和招行的受众恰好符合。电梯平面媒体恰恰为影响他们提供了一条高效的渠道。调研数据显示有71%的目标受众在看过招行框架电梯平面广告后,提升了购买招行金融产品的意向。同时很多消费者在接受采访时反映,在无聊的电梯等候时间看看广告是一种消遣。CTR对北京市场的调查显示出该广告投放对品牌认知带来了积极作用。
21世纪是新经济时代,也是网络称雄的时代,网上银行、网上营销、网上购物,都已走进寻常百姓家。现在全国网民已经突破1亿人,银行应当积极利用各种网络资源,宣传银行对外形象和金融产品。
另外,我们还不能忽略自身媒体的宣传功能。银行营业网点的液晶显示屏、银行给VIP客户定期投寄的内部刊物等都是可以被开发利用的。在营业网点,液晶屏幕上及时的全球股市汇市的最新动向及财经新闻可能会比反复放着一个穿着靓丽的美女说“XX信用卡”之类的广告更让整个银行网点的形象高大起来。内部刊物中财经类的内容会比生活类内容更受客户欢迎。像花旗银行的《花旗财富贵宾专刊》,是被很多专业人士奉为重要参考的。而我们的自媒体也应借此传达和体现银行独有品牌和业务的特质。
4.及时测定广告效果,广告计划稳中有变。广告宣传一段时间后,银行要及时测定广告的效果,依据效果调整产品或广告的设计,最大限度地满足目标市场中顾客的需求。
广告效果比率=业务量增加额/广告费用增加额广告费用收效率=S2-S1/P×100%(S1——广告前的平均业务量;S2——广告后的平均业务量;P——广告费用)
西方商业银行曾有一例产品广告很成功的案例:英国储蓄银行以397280英镑的广告支出换取了5000万英镑的投资,其中有3/4来自新的投资者。按以上公式推算,英国储蓄银行的广告效果比率为93.75%,收效率为94.4%。
我们国内银行进行产品广告也要经常及时地测定广告效果,若效果比率、收效率偏低时就要好好总结问题出在哪儿?是定位不准,还是和消费者沟通不够?找到问题症结,及时调整广告计划,而不能一味求稳,对效果视而不见,也不能一味求变,从而影响产品形象的认知。
参考文献:
[1]LynnBUpshaw.塑造品牌特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2]里斯·特劳特,著.王恩冕,等译.定位[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3]袁晓懋.银行业品牌形象推广策略生变[N].财经时报,2007-08-12.
廊坊市自2009年设立第1家村镇银行以来,目前已发展到5家,且均已开设了分支机构。另外还有5家新设村镇银行已进入筹备阶段。从科技方面看,不但没有专职科技部门,而且所谓的专职科技人员仅10人,占比不到4%。目前村镇银行的业务系统基本都是依托发起行和行来运行,各项规章制度都是照抄照搬发起行,缺乏具有自己行针对性的内控制度,有些村镇银行新设立的分支机构由于在农村条件有限,不具备双运营商线路备份的条件。
二、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薄弱,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村镇银行由于成立时间短,急于开展存贷款业务,因而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系统的、行之有效的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如部分村镇银行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制度,仅将发起行的信息安全规章制度改头换面,难以对信息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约束,个别村镇银行连最基本的机房出入登记、应急演练记录都没有。即使制度制订较为完善的村镇银行也未能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建设与管理指引》的要求进行规范,反映出村镇银行普遍存在注重追求业务拓展而忽视制度建设与执行,信息安全意识不强的问题。
(二)未设立专职科技部门,兼职科技人员自身水平不高。村镇银行都没有设置专职的科技部门,从最初机房建设到后来发展分支机构,科技工作均是由发起行派科技人员实施和管理。从人员素质看,10名科技专管员中,计算机专业人员仅占5%,大部分专管员难以胜任科技工作。此外,各家村镇银行所谓的专职科技专管员实际上都是身兼数职,而且流动性大,更换频繁,不利于信息安全工作的开展。
(三)网络线路繁多,资源浪费严重。目前每个村镇银行需要硬性接入的网络线路为7到10条不等,比如人民银行省会中心支行城市金融网、地市中心支行城市金融网、发起行网络、行网络等,此外还要与银监局、下属支行互通,按照网络双线路备份的要求,一个村镇银行总行机房的网络线路达到近20条,不但给本来就不大的机房增添了不少负担,而且繁多的网络线路不便于日常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同时,一个村镇银行每年在网络线路上的花费均在30万元以上,高额的支出也给本来规模就不大的村镇银行增加了财务负担。
(四)过度依赖业务外包,不利于内部风险控制。廊坊辖内村镇银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由发起行来实施,发起行能否长期提供免费系统升级支持且升级是否及时,值得引起重视。日常设备维护、巡检基本由第三方IT外包服务公司来做。由于廊坊本地没有外包服务公司,出现问题不但不能第一时间进行维护,更为重要的是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无法保障,存在泄漏重要信息的可能。
(五)机房环境普遍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按照《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建设与管理指引》,村镇银行要达到B级机房标准,而廊坊市的村镇银行机房环境设施过于简单,与指引相差甚远。主要表现:一是面积过小不能实现机房分区操作;二是装修没有达到国际有关要求;三是空调设备和供电未达到冗余要求。这不但对今后机房设备的拓展存在影响,而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科技制度建设和落实。人民银行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村镇银行信息科技建设与管理指引》,要求村镇银行针对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科技管理制度。科技部门要加强对村镇银行的执法检查,评估科技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强化村镇银行科技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切实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二)加强科技人员管理。每个村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必须设立至少一名科技专管员专司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科技专管员要具有计算机专业学历,严禁非专业人员为应付监管部门检查而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现没有专业人员的要通过公开招聘尽快解决。要减少科技专管员兼职,有条件的机构应设立科技部门。
(三)建议全省村镇银行参照农村信用社的方式统一管理。由于村镇银行科技力量薄弱,没有能力自行开展信息化建设,而搭建独立的核心业务系统,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和财力,短期来说困难重重。农村信用社也为独立法人,与村镇银行类似,由省联社统一开发业务系统后各独立法人机构接入。建议村镇银行也采取此方式,在省一级成立公司,全省村镇银行业务系统以及人民银行相关系统的接入,系统升级和改造也由公司完成。采用此方式可以规范村镇银行的接入标准,减少对发起行或行的技术依赖,最重要的是通过整合可以节省人民银行网络资源,减少村镇银行的网络线路,节约经费。
(四)以人民银行地市中支为节点一点接入。目前,村镇银行接入需直接由所在地连到省里,建议以人民银行地市中支为节点,村镇银行通过地市中心支行接入。随着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通过接入征信系统逐渐提上日程,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需要接入,省网络资源会越来越紧张,以地市中支为节点接入可以有效分担省里压力。与此同时,以从廊坊到石家庄单条线路月租费5000元计算,仅网络租用费每年就可以为村镇银行节约10多万元。
(五)规范外包服务公司资质。由于村镇银行涉及资金往来,对外部人员的管理需要更加严格,而IT行业是人员流动很快的行业,建议确定外包服务公司资质标准,对现实用外包服务公司进行评定,指定统一符合条件的外包服务公司进行服务,此举可以有效避免泄密及失窃风险。
关键词:银行内部管理网点整合
一、经营理念决定经营网点的设置
银行经营网点不仅是服务客户的窗口,而且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如何有效配置经营网点资源,提升网点的竞争力,与银行经营管理层的经营理念有着直接的关系。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银行经营管理层的竞争意识、风险意识、集约化经营意识不强,为抢占市场份额,曾不计成本、不讲效益,尽可能多地在城市主要街道市口、居民小区、甚至大企业(公司)、高等院校内部设立经营网点或设立单一功能的联(代)办储蓄所。这种靠外延广设网点的经营模式,虽然一度对吸收存款,做大负债业务起到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成本高、效益差、风险隐患多等弊端也逐渐凸现。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金融监管的加强,经营管理层眼界的开阔,以及电子化发展的快速推进,各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尤其是众多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组建及经营网点设置模式、经营理念的出新,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带来了巨大的冲击。过去那种广设网点、依靠外延扩张型经营冲动已回归理性。各行在加强成本管理、强化内控建设、网点合理布局、加快自助服务网络建设等方面都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并形成了清晰的理念,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一家银行的经营网点布局在一个城市要形成网络,不仅要方便客户,而且要有一定的业务覆盖面并能产生幅射带动效应。
2、经营网点的功能要齐全,网点要成为能为客户提供对公对私、本币外币、存款贷款、中间业务及以电子化为载体的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各类服务的金融“超市”,或成为把某项业务做大做强的“特色银行”。
3、为满足客户需要,经营网点除必须有足够的“窗口”为广大散户和VIP客户提供优质柜面服务外,还要有一批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熟悉银行产品、有营销技巧的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以此实现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由传统的单一柜面“微笑服务”向多元化、人性化服务方式转变。
4、经营网点的形象是银行的无形资产,“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了。今天银行的经营网点,不仅要有宽畅明亮的营业大厅,统一标识的装修和便民的服务设施,而且要有星级酒店的服务水准,使客户享有“宾至如归”的优质服务和“养眼”的视觉享受。
5、在行式、离行式自助服务银行(区)是人工经营网点的补充,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的金融自助工具是银行服务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在行式还是离行式自助服务银行(区)都应配有存、取款机、以及查询等多种自助设备,才能满足客户多种自我服务的需求。同时,以电子化为载体的自助服务不仅操作要方便,而且一定要安全、可靠,让客户无后顾之忧。
基于以上认识,各家商业银行近年来在经营网点布局调整、开发推出新型金融服务工具方面,开始了新一轮资源整合和更加激烈的竞争。
二、同业经营网点设置给我们的启示
近期笔者对同城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设置及有关情况作了初步了解,截止2005年9月30日,存款余额超过200亿元商业银行经营网点及存款情况见表。
通过上表对比,可以看出: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虽然人工网点数量多,但是网均存款很少,均在5亿元以下,农行网均存款仅为2.8亿元。而招行、民生、浦发、华夏等4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虽然网点不多,但是网均存款均达15亿元以上,招行甚至超过了20亿元,达到24.7亿元。城市商行也相类似,数量偏多,人员配备少,网点功能单一,制度制约机制薄弱,网均存款较少,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尤其是与招行等4家行相比,有很大的差距。除网均存款上的差距外
笔者还了解到,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数量虽不多,但都实行综合性经营,其特点是网点功能齐全、人员配备充足,一般经营网点员工数都在20人以上。岗位配置为:正、副支行行长2-3人,分工明确,有的侧重外部营销,有的侧重内部管理。高、低柜柜面窗口8-10个不等,配备综合柜员10-12人左右。另配备客户经理、产品经理8-10人左右,专司公、私业务的营销和新品推广工作。这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使经营网点既可经营对公、对私、本外币业务,又可从事票据、贴现、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还可以办理诸如保险、有价债券等中间业务,这种全功能的经营网点通过各种业务的优势互补,形成了团队合力的放大效应,对客户具有强有力的吸引。笔者同时了解到,民生、浦发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工经营网点数量虽不多,但自助银行(区)为数不少,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开展得非常活跃。这种以现代化通讯技术和电子化平台为载体的新型服务工具的使用和推广,与传统的人工网点的柜面服务形成了优势互补,相得益彰。新型服务方式的转变吸引了广大有潜质的中青年客户和贡献率较高的VIP大客户。
三、整合经营网点资源,加速银行新型服务方式转变
为实现银行服务转型,就经营网点设置这一具体问题而言,商业银行应根据战略转型和办精品网点的发展目标要求,加快经营网点布局的重新整合和新型金融服务工具的开发、推广工作。
一是更新经营理念。各级经营管理层一定要跳出传统的柜面“文明用语”、“微笑服务”等被动模式的经营理念束缚,充分认识在同业愈演愈烈的竞争中,要想求得速度、质量、效益的三者和谐健康发展,必须要更新经营理念,加快服务方式的转变。一定要整合现有经营网点资源,实行综合经营;一定要从过去靠外延型的单一服务模式,向大力发展无柜台的自助服务模式转变,加速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络银行建设,大力推进知识服务、技术服务、诚信服务、个、亲情服务、综合服务、通过服务模式的转变赢得市场,赢得竞争的主动权。
法律通过对多元利益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实现利益均衡,进而促进社会生活的有序运转。基于利益均衡的思想,各国公司法不仅关注公司与股东、股东和董事、公司与雇员、公司和社会公众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强烈关注对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正在酝酿修改公司法,在修改过程中立法机关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问题给予了很大的关注。然而十分遗憾的是立法机关对公司债权人保护问题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理论界也缺乏系统的研究。基于此本文在对外国和中国相关立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公司法债权人保护制度进行了探讨,并就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下银行债权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
公司客户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最主要的客户,而信贷业务是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的主业。因此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有效运行,对银行银行债权保护、信贷资产安全乃至中国整个金融安全都有不可或缺的意义。然而由于中国现行公司法律中制度设计存在的缺陷、粗疏和空白,使得银行在现存公司法律架构下,维护银行债权十分被动、无奈和尴尬,屡禁不止甚至可以说在某些地区还在愈演愈烈的企业逃废银行债权行为即是上述问题的一种典型反映。因此检讨我国现行公司公司法律制度,借鉴引进国外先进的公司立法,完善我国公司法债权人保护制度对于促进银行债权保护工作,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乃至中国整个金融安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公司法债权人保护制度之考察
公司以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存在很大冲突。首先,公司以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决定了出资者的优势地位,决定了公司机关进行经营决策时是以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作为公司的经营目标,也决定了法院在衡量董事和经营者是否违反其对公司所负的义务时,也是以股东利益是否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为前提的,至于股东以外的债权人利益往往没有被公司法视为公司存在的目标。其次,公司以营利为本,以股东利益为重的观念决定了公司法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倾向于保护股东利益,而不利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公司法确认了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用资本三原则确保公司资本的稳定,确认了股东的一系列权利和利益,以股东的有限责任隔离了债权人对股东债务的直接追索。在公司组织机关方面,设计了体现股东中心主义、至少享有结构性决策权的股东大会、就日常经营事务享有临时处置权的董事会、就公司的经营管理予以监督的机制,以确保公司实现营利,以保护股东利益。最后,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履行的信息公开披露义务,虽然对保护公司债权人有一定的好处,但其设计该义务的初衷往往出于保护现行的股东、潜在的股东和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而非出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而且这种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主要局限于公司的财务状况。
此外,有限责任制度是公司法的基石,而有限责任制度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存在先天不足。有限责任制度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且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和完善,到本世纪初,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为普遍和典型的企业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制度的确立,被誉为是一次影响不亚于一场重大工业革命的公司组织形式的创新。有限责任制度克服了无限责任对企业发展的束缚,将股东个人财产与其投资而形成的公司财产分开,减少和转移了投资风险,为更多的人创造了参与投资的制度环境和安全保障,从而刺激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行为。然而,公司的有限责任制度并非完美无缺,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缺乏有效保护就是其弊端之一。公司债权人与公司股东是两种性质不同、权利义务有别、法律地位迥异的利益主体。在公司组织与经营管理中,公司股东相对于公司债权人来说,总是居于有利的地位。股东有权经营管理公司或监督公司运行而公司债权人无权介入,公司股东就有可能滥用公司人格,利用公司从事不正当的活动,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当其管理不善致使公司亏损不能履行债务时,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责任,公司资产不足以偿付的部分债权额的损失则由对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完全无辜的债权人承担。而有权控制管理、可以避免亏损发生的股东却不用承担这种风险,这与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对等,因而显失公平,与社会公平正义观念不符。
法律是协调利益关系的平衡器。公司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贯穿了多元利益的冲突与利益规制的均衡这样一个反复互动的过程,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的完善正是公司法利益均衡理念的一个实证,公司股东利益与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协调也遵循均衡——不均衡——均衡的发展轨迹,对股东、债权人等多元利益主体的保护方法和体系不断完善,进而实现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利益的合理均衡。基于公司法的利益平衡的思想,现代各国公司法不仅关注公司与股东、股东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且还关注公司雇员、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在对公司股东的利益提供法律保护的同时,现代各国公司法亦对公司债权人的法律地位表示强烈的关注。
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始于公司设立之际,贯穿于公司营运之中,终于公司清算结束之时。
公司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是公司法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首道屏障,即在公司设立条件和程序上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各种情形,并设计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从具体立法制度看,设立阶段的债权人保护主要通过公司注册资本额、股份认缴制度、股东出资方式与比例、发起人的责任等途径而实现。
公司营运阶段的债权人保护主要体现在公司法中的资本维持制度、资本不变制度、股份转让限制制度、董事责任制度、公司越权行为的处理原则、公司信息公开披露制度以及债权人对公司经营的制约机制如债权人会议制度、公司重整制度、债务和解制度等具体制度中。
公司清算结束阶段的债权人保护是公司法中保护制度的最后一道屏障,它主要体现在公司因合并、分立、破产、解散等各种原因引起公司终止而导致清算程序时债权人享有的一系列特别权上,如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债权人的责任制度、公司破产时债权人有优先于股东获得清偿的权利、适用公司清算规则、抑制公司在即将解散或破产前非法处分公司财产的行为制度、对公司清算中的欺诈易追究责任制度等。
二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对银行债权保护的缺陷
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我国现行《公司法》在民法债权原理的指导下,结合公司制度特点,已设立了若干制度,如:公司财产合理处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公开制度等。上述制度在保护银行债权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就整体而言我国公司法对债权人的保护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异化、绝对化为企业的逃废债行为提供了安全庇护。
有限责任是企业对外承担责任的一般原则,成为世界各国公司法的共同规则。但由于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中欠缺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规制以及当代中国社会信用基础和信用理念的薄弱,使得公司有限责任制度成为公司股东逃避法律监督的工具,甚至异化为一种法律难以追究股东责任的障碍,成为公司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获取法外利益的工具。
受立法缺陷的影响,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更是存在着将有限责任绝对化的倾向,即认为不管在何种情况下,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而不管股东的欺诈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多大的损害。甚至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个公司的股东利用另一个公司的名义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的情况下,某些司法审判人员也不敢动用另一个公司的资产清偿原公司所欠的债务,给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也助长了债务人的逃废银行债权的气焰,损害了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
2、关联交易规制的空白给银行的债权保护带来了被动和无奈。
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型企业集团的相继组建和国外跨国公司的大量涌人,关联公司带来的“公司问题”已日益突出。目前我国公司法等法律领域均没有对关联交易专门的、系统的规定,在从属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从属公司及其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关联交易及董事抵利益交易的规制等方面均是空白。在此情况下,我国目前的法人制度实际上是严格的股东有限责任,缺乏相应的制衡机制以规范控制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从而使商业银行在面对关联企业客户通过关联交易侵害银行债权时,难以找到真正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实践中关联企业逃避银行债权的种种表现,恰恰就是利用了现行公司法律制度的弱点。如某市一大型企业集团下属十几家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企业的利润常常被转移到一家职工持股的、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的一家子公司中,然后年年进行利润分配,债权银行对此束手无策,数千万贷款均成为不良贷款。
3、公司合并制度中片面追求公司合并的效率,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足。
我国现阶段,在公司合并的实践中银行债权保护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债权人利益得不到适当保护,侵犯债权人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不少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政绩对一些公司强制性进行合并、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时侵犯债权银行利益的现象更为突出。造成我国公司合并中债权人保护方面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的还是立法方面的原因,即公司法律制度对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保护程序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
4、未明确规定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使公司债权人在受到损害时缺乏保护自己利益的手段。
董事在执行职务时是否就其过错行为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法没有规定。公司董事与公司债权人的关系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董事在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活动时,是否就其侵权行为直接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但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知公司董事的侵权行为就是公司的侵权行为,应由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责任,而董事免责。另一方面,董事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就其致公司的损害而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我国公司法也没有规定。因此,董事损害公司资财的行为,公司债权人是无能为力,不能加以干预的,这势必会侵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它们削弱、动摇了债权实现的基础。
5、债权人自治制度的缺陷及其对债权人的软约束,加大了债权保护和债权实现的成本。
我国立法确立了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但立法存在较多缺陷,我国公司法未规定公司重整制度,不利于在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时,促进公司通过重整重新获得再生,进而避免因公司破产而使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同时我国没有协调公司债权人的法律机制,以致使得公司财务状况一旦出现恶化时,各债权人纷纷从自身本位利益出发,采取不同的债权保护措施,对公司的资产采取法律强制措施,甚至对对公司进行法律制裁,加大了债权保护和债权实现的成本,同时使得个别有可能化解暂时财务危机重新获得发展的公司丧失时机,走向破产或清算,扩大了公司全体债权人的整体利益的损失范围。
6.对公司清算制度的规定不完备,使公司债权人在公司需要清算时无法保全债权。
虽然公司法规定了不同公司的不同清算主体,但对清算主体在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清算义务对公司进行清算时应付何种责任,并未明确规定,以致现在公司被关闭或解散时,其法定清算人置之不理或相互推委,法院在处理时,也最多只是要求清算人对关闭、解散公司进行清算而已,使得银行在进行债权保全时追索无门,进行呆坏帐核销时又因债务公司并未消亡而存在政策障碍,左右为难。此外,清算组在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时,如果发现公司在设立以后有从事欺诈债权人的行为,而公司债权人或清算人可否对此采取某种措施,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
7、对于不同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规定不同的最注册资本额,使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平等有效的保障。
我国公司法第23条根据不同的公司类别规定不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当然这种分类的立法本意在于强调不同经营性质的公司对最低资本额要求的差别性,体现区别对待,但其弊端也是明显的,首先在于这种分类本身并无多大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其次更在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越来越适应市场的需求而从事多种经营,很难再把生产与销售、批发与零售等截然分开,最后在于作为平等市场主体的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由于受行业注册资本额差别性的影响而无法得到平等有效的保障,从而减少了某些行业经营的风险,这势必造成行业差别的扩大,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8、公司越权行为绝对无效的原则,使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维护。
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而对公司债权人从事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处理原则未作明确规定,但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知这种行为是越权无效行为。根据这一原则,势必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以下后果,其一是,公司如果超越其经营范围与公司债权人从事交易活动,其行为对交易双方均无约束力,任何一方都没有向对方承担履行越权契约责任的义务。因而即便公司明知自己越权而仍然与债权人缔结合同、从事交易,它也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它已根据越权契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该义务的履行没有给公司带来预期利益,公司还可以提起越权无效之诉,从而使公司债权人的合理期待权因公司拒绝履行越权契约而落空;其二是,如果公司债权人没有查阅公司章程或虽然查阅公司章程但未知公司越权,公司还可以以公司债权人有过错为由而提起损害赔偿之诉,从而使公司债权人的交易安全权因公司越权无效抗辩权的行使而被剥夺,因此严重地影响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三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保护立法,保护银行债权的建议
由于我国公司法存在着上述不利于银行债权保护的诸多缺陷,在实践中损害银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屡屡发生,严重地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信贷资产安全。因此,积极地借鉴国外公司法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已是当务之急。
1、建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人格否认(disregardofcorporatepersonality)是指法律原则上承认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各为不同的法律主体,各自仅以自身财产对其法律行为和债务承担责任,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债务不承担出资之外的额外责任;但当控制公司无度操纵从属公司,从而使从属公司实际上丧失独立法人资格时,法律可以揭开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之间“面纱”,把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视为同一法律主体,从而责令控制公司对从属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我国应正视现实和立法中的问题,通过修改公司法的途径确立和完善法人格否认制度。不过,建立法人格否认制度,并不是无条件地否定从属公司的主体资格和抛弃股东有限责任,而是在维持股东有限责任和规制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2、建立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制度。
我国的对从属公司债权人的保护制度,应在建立法人格否认制度的基础上,借鉴外国立法,建立以下制度:
(1)对于公司型关联企业,可借鉴德国公司法采取提高法定盈余公积金、限制移转利润的最高数额、对损失进行补偿及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措施等事前保护措施。
(2)借鉴美国“深石原则(Deep-rockDoctrine)”,确立非关联债权相对于关联债权的优先制度。即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权且该无论债权有无别除权或优先权,在子公司支付不能或宣告破产时不得主张抵销,不能与其他债权人共同参加分配,或者分配的顺序应次后于其它债权人。
3、完善公司重整制度、建立公司债债权人会议制度。
要完善公司重整立法,明确公司重整使用的对象、程序及重整机构等问题,促进公司财务状况出现危机或暂时恶化时进行重整,避免债权人因公司破产而遭受更大的损失。
应借鉴国外立法,建立公司债权人会议制度。规定在公司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出现财务危机,或出现个别债权人对公司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公司全体债权人(包括公司债券持有人和公司普通债权人)的整体利益面临威胁时,由公司或公司债权人召集债权人会议,决定有关公司债债权人利益的一切事项,监督公司的重大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运用、重大项目管理等),防止公司股东及公司成员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有关债权人会议召开、决议执行的费用以及受托人、代表人、执行人的报酬由债务公司支付。
4、规定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义务的原则。
应确立公司侵权时,公司和董事应该共同地和连带地对公司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对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也应借鉴以英美过失侵权责任制度为要件。构成过失侵权,需符合四个条件:(1)董事在法律上有承担注意义务的情形,即法律对过失强加法律责任的情形;(2)董事粗心大意的行为,即董事未达到法律所确定的行为标准和范围;(3)预见到其粗心大意的行为将对原告造成损害,即此种注意义务应由董事对原告承担;(4)董事的粗心大意与原告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5、完善公司合并中的债权人保护制度。
公司合并中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基于“对债权提供适度保护,平衡债权人保护与公司利益、合并效益”,采用事前防范与事后补救相结合的方式,在此基础上对债权人利益保护范围、强化债权债务概括继承的原则,详细规定统一的涵盖一切企业合并的债权人保护程序;要明确公司未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未对债权人清偿或担保时进行合并的法律后果,对债权人平等对待;引入资产收购制度,并高度重视债权人保护,规定在合理确定资产价格的基础上,在被收购方获得的资产对价及剩余财产不足以满足履行对债权人的债务时,资产收购不得进行,以防止债务人非法转移资产、处分资产,使债务清偿落空,债权人利益受损。
6、强化公司清算主体的责任。
应在公司法中,明确清算人的义务,避免出现相互推委的现象,若清算人未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则应与债务公司对债权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还应借鉴英国公司法的清算中的欺诈易追究责任制度制度,规定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中发现不利于公司债权人保护的交易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责令有关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7、规定统一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额。
公司资本不仅是公司设立时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之一,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而且也是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最低财产担保,公司的责任能力和范围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大小,所以依法确定统一的公司最低资本额是公司成为平等的交易主体的前提,也更有利于公司债权人的保护。而且各国公司法一般都规定统一的公司最低资本额,这也是公司法国际发展的趋势。为了适应公司法现代化、国际化的需要,我国公司法应当采用国际通行的立法方式,规定统一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资本额。
8、确立越权行为相对无效原则。
公司越权行为绝对无效原则已被相对无效原则所取代,成为公司法上的一大发展趋势,在现代公司法中,已很少有国家采取严格的越权行为无效的原则。为了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我国公司法应当摒弃不利于公司债权人的公司越权行为绝对无效原则,确立越权行为相对无效原则,即:第一、公司越权并非绝对无效,在越权双方对越权交易无争议时,法律不应主动加以干预,只有经过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审理撤销以后,这种交易才为无效;第二、公司越权相对无效之抗辩只能由善意一方当事人,恶意一方当事人不得援引;第三、公司越权相对无效之抗辩只能为尚未依越权契约履行自己义务的一方援引,已依这种契约履行了自己义务的一方,不得援引。
9、合理设计债权人保护程序。
应借鉴韩国等国公司法中债权人保护程序的规定,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公司债权人保护程序,规定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时行使权利的途径、方式和方法、期限及其解决机构、解决方式等,使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规定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
四现行公司法律制度环境下银行债权保护的建议
银行的信贷业务工作尤其是信贷资产保全工作是丝毫松懈不得的,决不能消极地寄希望于立法的完善乃至完美、浪费时日,而应立足现行公司法律制度,正视立法及信贷业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地发挥主观能动性,采取相应的措施,尤其是立足于采取事前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防范风险。
1、增强对关联企业融资的风险意识。
目前,我国的公司贷款客户背后常常存在一个或几个关联企业。虽然公司贷款客户与其关联企业在法律上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由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缺陷及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实践中公司贷款客户与其关联企业之间资金使用上常常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十分混乱,公司贷款客户的关联企业尤其是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贷款客户资金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在向公司客户尤其是存在关联公司的公司客户发放贷款时,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能孤立、片面看中企业集团中个别公司的经营状况而忽视整个企业集团的风险。。
2、切实做好对关联企业贷款的统一授信及贷款评审,包括关联企业体系中与我行没有融资关系的企业。
对关联企业的风险进行控制首先在于对企业集团进行统一授信,将公司与其所有关联企业作为一个主体来评审,避免其因资本或资产的虚增而导致的信用膨胀,从而降低企业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统一授信时,不仅要考虑与银行有融资关系的企业,而且要将与银行没有融资关系的公司的关联企业纳入授信评审时的范围。因为企业集团通常会将所控制的所有企业纳入统一管理的范围,包括重大资金的运用、利润的分配,在此情况下,如果银行仅将与银行有融资关系的企业纳入评审范围,势必不能准确防范融资风险。
此外,需要指出,按现行统一授信制度,银行主要将有股权控制关系及有同一法人代表的关联企业纳入统一授信的范围。笔者认为,上述做法尚不足以防范关联企业产生的融资风险。根据实践,可以将纳入统一授信的企业范围予以合理扩大,建议参照国外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法理,将虽不存在股权控制关系但事实上存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的企业纳入统一授信评审的范围,如存在资产混同、人格混同(人员、资金、财务没有隔离)以及其他存在不适当控制关系的企业。
3、重视贷前调查。
鉴于目前公司法律债权人保护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及现阶段我国的社会信用状况,贷前调查对于贷后管理以及可能进行的信贷资产保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践表明,不少问题贷款的出现以及问题贷款的保全工作之所以被动或者收效甚微,与贷前调查工作的薄弱有很大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要充分重视贷前调查工作。就公司客户而言,贷前调查工作除在现在常规调查的基础上,要着重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否规范(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分开等);公司的业务运营模式、管理运作模式(尤其是财务管理模式);公司的重大资产状况及其产权归属;存在关联企业的,要尽量弄清楚所有关联企业间的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控制关系)、关联企业间的财务关系等。
目前银行在积极开拓民营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但民营中小企业普遍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不规范,尤其是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与控股股东常常不分,股东法律观念、信用观念淡薄等问题,因此对民营中小企业尤其注重对民营中小企业贷款的贷前调查,并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认真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范贷款风险。
4、关联企业贷款的要选择合适的借款主体。
由于关联企业背后常存在一个企业集团,而企业集团内部组织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不同,集团本部即母公司的性质也不同。银行应根据母公司的不同性质,确定借款主体。
通常情况下,可以选择从事核心业务或拥有获利水平较高的业务的企业作为借款主体,也可以选择控股公司作为借款主体,追索借款责任时可以通过追索控股企业,进而执行控股企业持有的从属公司股权。
此外,鉴于母公司对成员企业的控制能力强,且母公司本身拥有核心资产或核心业务,可采取母公司统一融资方式。在合同安排上,由母公司与贷款行签订总的融资合同,同时要求实际使用借款的子公司或成员公司向贷款行出具承诺,明确同意接受总融资合同的约束,从而使母、子公司成为共同债务承担人。此种方式相对于子公司借款、母公司担保方式而言,其好处是贷款行对集团客户授信控制更易于操作,同时从法律角度来说,一旦发生违约,贷款行可及时追索母公司,避免中间环节。
母公司对成员公司控制力不强,本身没有核心资产或核心业务的,或本身为投资控股公司,本身净资产很少,其对外投资大大超过《公司法》规定的50%的,应由符合借款条件的子公司作为借款主体。
5、担保方式的选择注重物的担保,即使选择保证,也要避免循环保证、超额保证,杜绝担保的形式化。
关联企业贷款时,选择担保时应以抵押、质押等物权担保方式为主,即使选择保证担保,也应尽可能做好保证人的保证能力的审查,尤其是保证人的或有负债情况。同时选择保证人时,应尽可能选择控股公司(母公司),因为追索保证责任时可以通过追索控股股东,进而执行控股股东持有的从属公司股权,要避免或杜绝为了形式上的完美或追求对制度的形式上的遵守而采取互相担保或不考虑保证人保证能力的担保。
即使母公司不直接提供担保,也可以要求其出具安慰函,声明:总公司知道该笔贷款,确保进行监督,使子公司正常发展以尽量归还贷款,母公司在未通知银行的情况下不会出售对子公司的股份,等等。同时在债权银行和母公司同时对子公司享有债权的情况下,要求母公司承诺其对子公司的债权在受偿顺序上次于债权银行。虽然母公司的上述声明或承诺并不构成对子公司融资的担保,但对于维持子公司的偿债能力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另外,对大多说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常常存在公司资产、资金运用同企业主个人财产、资金运用混同的现象,但法律上企业主个人和其企业又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为防范上述问题给银行融资带来的风险,可应考虑在向民营中小企业借款时,要求企业主个人或家庭以个人财产或家庭所有财产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6、加强贷后管理,对关联企业贷款贷后管理中将整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密切关注。
在贷后管理中,有关联企业的,贷后管理中尽可能将整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整体。不仅要关注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而且要关注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尤其是控股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因为在控制和被控制关系存在的影响下,单个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恶化势必影响、波及到整个企业集团。
此外,贷后管理中,要避免将贷后管理简单化、等同于收息的做法。要切实将贷后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尤其要注重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掌握、了解,关注企业的重大资产处置情况,关注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企业面临的诉讼风险等。
7、贷款出现风险时,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手段保护银行债权,化解风险。
现行公司法律制度对债权人的保护虽然存在较多缺陷,但毕竟为债权人利益不断提供了一些保护手段。银行应充分运用这些手段,同侵害银行债权的行为作斗争,维护银行权益。银行可以运用的保护自身权益的现有法律手段主要有: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投资权益、申请变更和追加被执行主体、申请执行企业尚未支取的收入等。
然而遗憾的是,银行的不少信贷人员尤其是基层行信贷人员不重视法律知识的更新,不了解法律赋予债权人的这些权利,因而也就更谈不上运用这些手段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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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银行业的创新就不如证券业?原因之一应该是银行业一直由国有银行垄断,受巨额呆帐、呆滞帐之累,已经到了身染沉疴、积重难返的地步。与之相比,证券业简直是一张白纸,可以写最美的文字,画最美的图画。当然证券业从一开始就走了弯路:上市公司都必须是国有企业(特权化);股票得分A股和B股(市场分割),或者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等级化);只要有风险,就弃用或者不启用某项金融工具--比如我们的国库券回购市场曾经一度关闭,股指期货迟迟未推出(单方面强调防范风险)。但是,证券业较年轻,病症相对而言要比银行业轻了许多,只要药方对头,不仅可以痊愈,而且可以轻装上阵。
银行业的改革主要集中在国有银行内部的调整。从方法论角度看,领导者所遵循的解决问题思路是结构-行为-绩效范式(structure-behavior-performanceparadigm):即局限于先从银行结构看各银行的现有功能及其行为,然后看其行为所实现的绩效。对于银行改革来说,遵循这种范式是有其局限性的,它主要着眼于原有结构内部的修修补补、拆拆装装,或者把杂牌军收编到正规军系列当中,比如把城市信用社改头换面为城市银行,把农村信用社看作为准国有银行。这样,银行改革举措不少,老问题却还没有改掉。此外,这种改革思路导致有大一部分需要发挥的功能还没有银行或者其他信用机构去发挥。举一个例子:在我国农村地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在从农村收缩业务,农村合作基金会去年已经清理撤并,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发放三农贷款的最主要机构,但已经基本失去合作金融的性质。根据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课题组对全国五个省中五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最新调研结果,这些现有正式金融机构已经不能满足农民的金融服务需求。五个村中,唯独温州的一个村的金融服务需求满足得好,其原因是当地的地下钱庄和非正式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得好,尽管它们“非法"的这类基本的问题。一种更好的银行和信用体系改革思路应该是从该系统的功能出发,探究需要什么样的信用制度、信用机构、规则等等来承担这些功能。
证券业的改革除了其现有结构内部的改革之外,有更大一块内容涉及在现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也就是大量的金融创新。开放式投资基金即将出台,《基金法》即将出台,私募基金出台问题也提到了日程上。这种原有证券业务边界之外的增量改进,从方法论上看,实际上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结构-范式(functional-structuralapproach)的结果;如果从演化角度看,有些像是无意识地遵循功能-发生学-范式(functional-geneticapproach)的结果。功能-结构-范式是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卢曼(NiklasLuhmann)提出来的,功能-发生学-范式的形成也与他的贡献有关联(Willke,1993年,第6-7页)。笔者去年年底曾向德国中国问题专家何梦笔教授探讨过这类方法论问题。最近美国著名金融学家博迪在北京作报告,也建议我国金融学家多注意从金融的功能出发去看金融问题(博迪,2000年),这一方面为我国学界开阔了思路,另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对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一直来重视不够,不能把一些已经规范、成型的东西及早吸收,以至于博迪教授能够语境四座。看来我国经济学家应该多从其他学科吸收方法论养分,包括从社会学。
功能-结构-范式的要义在于:在一个系统(system)形成过程中,得关注系统与环境(environment)的功能关系,比如证券业系统与整个金融业系统的功能关系、或者与整个中国经济乃至与全球经济的功能关系;从系统的功能出发,我们为实现这些功能而发展一些规则和制度,对系统结构化,这一方面包括对现有系统内部构造进行优化,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加入一些现有系统中尚未存在的必要因素,这类因素可能是随后构成一个子系统。实际上,我国考虑开放式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和股指期货出台,均属于此意义上的增量改进;如果我们从功能出发来看我国证券业制度、机构和规则从无到有的演化过程,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是从演化角度看证券业功能的实现过程,那么功能-发生学-范式与上述功能-结构-范式一样适用。两者均强调系统形成过程(Systembildung),只不过后者更强调生物学特征,如演化/进化(evolution)和发生学(genetics)的维度。
私募基金的功能是多方面的。比如它能满足这样一种需求:有一部分投资者拥有万贯家财,看中某一高风险创业投资项目,因而在基金管理人的安排下,共同为该项目筹资,至于它的销售与赎回(涉及投资者的退出机制)都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包括监管者在内的证券业人士恰恰是因为看到了私募基金的某种功能,从而考虑到“零星构建"(在哈耶克的意义上)这样一种制度安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终将促成证券业系统中这一"子系统"的形成。
功能视角与一般经济学中的需求导向(demand-orientation)观点是一致的:市场上的供给者必须面向需求,类似地,制度供给者必须面向制度需求者的需求。这里,需求的满足就是实现功能。上述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与下“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是截然不同的,有着质的差别:有些决策者今天认为我要这么来,明天想那么来,干脆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得了,这不也是功能视角的结果吗?问题没那么简单。前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面向的是制度需求者/消费者的需求,在其中,消费者发挥了作用;后一种"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所面向的是制度供给者本身的"需求",因为不成其为真正的需求面向型制度安排,而体现一种专断独行的自行裁量权,在其中,制度生产者在行使本该由消费者行使的""。
据《中国证券报》最新报道,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中国证券市场监管思路发生了从控制风险思路转向揭示风险思路的转变。这一转变非同小可!这正是投资者/需求者所需要的。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程度不同,有些人属于风险中性型,有些人属于风险偏好型。一般来说,风险与回报存在对称关系:低风险,低回报,比如国库券市场情况;高风险,高回报,比如股市的情况,私募基金的情况,股指期货的情况。让不同风险偏好的人都能满足其需求,就需要多种多样的投资工具,包括私募基金、股指期货等等。
如果银行主管部门能够从各种制度安排的功能、需求出发看问题的话,我们的银行改革可能就会走得快一些,目标取向也会明确一些(那就是金融服务需求取向)。如果银行主管部门多学一点证券业主管部门,思路也能从控制风险思路到揭示风险思路,那么能够更多面向民营企业(这就是一种功能!)的民营银行就会加入我国的银行业,温州的地下钱庄和成会就会正式化和合法化,它们可以通过风险定价来提供金融服务,获得相应回报。监管部门就可以通过加强风险监测和监管取“不发展"战略。而恰恰是由于我国银行主管部门片面重视现有结构/系统的稳定,即片面重视抑制金融风险和保持金融与社会稳定,从而抑制和禁绝这方面的制度创新--于是制度供给者的"需求"(即对稳定和听话的"需求")替代了制度需求者的需求(即民营银行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银行系统本身也因此陷入一种国有银行垄断、坏帐率高、效率低的低水平"均衡"当中,而尤其说这是一种"均衡",毋宁说是一种"非均衡"状态,因为国有商业银行高额不良贷款问题仍在累积,"火山"仍在冒烟。看来是银行主管部门学习运用功能论的时候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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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库资金风险监测与控制的充分性:我国中央银行国库资金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建设要充分考虑我国金融、财政体制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要与世界经济、金融、财税发展的趋势接轨;满足社会政治、经济、人民生活稳定的需求,体现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态金融环境、生态财税环境需求和对外开放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提高民族生活质量的要求;保证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执行的有效性;保证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合法性,提升央行国库的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2)国库资金风险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国库资金风险控制要达到控制的目标就必须得到有效实施。国库的风险控制体系必须要保证有效地履行经理国库职责,维护国库资金安全、完善结算手段、保证服务质量,促进经济发展。
(3)国库资金风险控制体系的可操作性:国库风险控制必须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满足各国库的内部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和风险治理工作需求,只有可控的才是可行的,才能确保证国库资金安全。
(4)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的目标性:国库资金风险控制体系是为实现国库工作目标体系服务的,国库的资金风险控制必须保证更好地履行职责,实现央行国库工作目标。
(5)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的科学性:国库资金风险控制实际上是方法和程序的结合,只有保证风险监测与控制的科学、合理,才能保证方法的可行、程序的适用,否则南辕北辙,达不到预期效果。
(6)国库资金风险控制体系的效率性:国库资金风险监测与控制要有讲求效率,只有高效的监测与控制机制,完善的组织结构,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
2国库监管要素
2.1控制环境
影响国库资金安全的因素很多,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对建立和实施控制这些因素的内外态度和采取行动总称就是控制环境。
(1)诚信和道德价值观;无论是国库组织最高管理层(库主任、库副主任)、中层(部门负责人)、还是一般业务人员都应当严格一致地保持诚信行为和道德标准。通过加强央行的内部审计、纪律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和国库的实地,使其客观监督国库管理者和员工,并提供道德方面的指导,通过制定国库行为准则和业务标准,使所有员工在一般和特定环境下能够保持正确的操作行为,规避不诚实、非法和不道德行为。
(2)管理理念和管理风格;央行国库内部无论高层、中层、还是一般管理者都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内部控制重要性认识,支持、配合、参与机构内部资金风险监测与控制,加强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
(3)组织结构控制:国库组织结构是指为国库活动提供计划、执行、控制和监督职能的整体框架。具体应考虑:组织结构的合适性,及其提供管理国库所需信息的沟通能力;各主管人员所负责任的适当性;按照主管人员所担负的责任,判断其是否具备足够的知识及丰富的经验;当环境改变时,配合改变其组织结构的程度;员工、尤其是负责管理及监督职能的员工人数的充足程度。组织机构要科学、可行,具有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
(4)权力的分配和责任的划分:国库部门敏感职位较多,因此权力分工要准确明晰,只有明确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才可以大大增强国库部门的风险控制意识,以规避管理风险和操作风险。
(5)人力资源政策和惯例:建立有效的员工调配、培训、待遇、绩效考核、提升政策和执行机制,才能保证央行国库员工的胜任能力和正直品行。
(6)人员的能力:包括领导在内的全体员工,都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业务操作技能,只有具备相应的能力,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7)完善的内部检查制度:建立完善的国库内部检查制度是促进国库履行职责的需要。检查方案要完善、科学,检查内容全面、完整,检点准确,检查方法和程序要符合效率、效益的原则。
此外,金融生态环境、财政、税务政策和地方利益分配也将对各级国库的内部资金风险监测和控制产生重大的影响,各级国库组织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加强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关系。
2.2国库会计业务核算和资金清算系统
(1)国库会计核算系统。规定各项国库会计业务的鉴定、分析、归类、登记和编报的方法,明确预算收入收纳、划解、入库和支付的管理责任。健全的国库会计系统应实现下列目标:鉴定和登记一切合法的核算业务;对各项业务按时进行适当分类,作为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确定国库业务发生的日期,以便按照会计期间进行记录;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地表述核算业务以及对有关内容进行揭示。
(2)国库资金清算系统。国库资金清算系统包括:资金支付系统、内部行来系统和同城清算系统。
2.3控制程序
控制程序指各级国库部门所制订的用以保证达到资金安全目的的方针和程序。它包括下列不同的控制程序:
(1)业务授权:国库各项业务和活动通过依法授权,合理界定各级国库的业务权力,确保各级国库依法治库。
(2)责任划分:明确各个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岗位互控,防止有关人员对正常业务图谋不轨的舞弊行为。
(3)凭证与记录的控制:指派不同人员分别承担记录业务和保管重要凭证的职责;凭证和账单的设置和使用,应保证业务和活动得到正确的记载。
3国库监管的内容
从中央银行国库职能和业务性质看,央行国库资金风险监测与控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职务岗位分离控制:中央银行国库的各项业务岗位要达到互相制约,相互牵制要求。责任的分配与授权,强调对于国库内部的全部活动要合理有效地分配职责和权限,并为执行任务和承担职责的工员、特别是关键岗位的人员,提供和配备所需的资源并确保他们的经验和知识与职责权限相匹配,要使所有员工知道:他们的工作行为,以及职责担负形式和认可方式,与达成央行国库资金安全目标的联系。
(2)金融政策、法规的执行监督控制:建立健全央行国库依法行政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国家各项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国库所有的员工都能够掌握国库业务所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成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和监督者。
(3)授权批准控制:授权必须符合实际,过度授权可能造成下级机构权力过大,风险难以控制,一旦出现权力乱用、滥用现象,就会造成较大的损失;若权力收缩过大,易影响下级机构的工作积极性,造成工作效能低下。只有通过合适的授权程序、方式进行适度的授权,才能保证权力的可控、风险的可控。
(4)业务程序控制:包括预算收入收纳、划解、入库、退库、拨付和国债兑付等业务的会计核算控制、国库资金清算控制等。员工必须充分掌握所从事工作的业务操作规程,知道不按规定业务程序操作的危害,能够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业务操作,就可以有效地防范国库操作风险。
(5)网络系统控制:国库网络系统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优化,加强网络登录的管理与权限控制,加强计算机病毒实时监控,提高网络核算的可控性。
4国库监管手段的类型
中央银行国库风险业务是以序时操作为基础的,这就决定了其内部监测与控制也应是以序时控制为主。具体可分为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结果控制三类
(1)事前控制:就是为了保证央行经理国库职责在履行中不发生偏差,进行的事前控制。如:各项预算收入退库审批业务、预算收入的更正审核业务、大额预算支付的审核业务、国债兑付的审批业务等等;
(2)过程控制:就是对央行国库业务活动中针对正在发生的行为进行的控制。如:会计核算记录、重要事项的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的登记等等;
(3)结果控制:对国库会计业务活动最终结果采取的各项控制措施。如:对会计核算业务的事后监督、国库风险业务的定期排查、国库的内、外部对帐等等。我国中央银行国库的业务活动应逐步建立事前、事中控制机制。国库核算事前控制有利于国库资金的风险预防;过程控制往往能在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比结果控制更可靠、更完善,更符合国库资金风险大的特点。
5对国库监管体系的评价
对国库资金控制所作的研究和评价可以分为三个步骤:①调查了解资金风险监测控制情况,并做出相应的记录;②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证实有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效果;③评价资金监测与控制的风险,确定资金监测与控制的薄弱环节和领域,实施扩展监督领域,降低风险。
5.1了解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的方法
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观察记录关键控制活动、潜在的关键点、控制缺陷或控制过度情况。
流程图法:就是用符号和图形来表示中央银行国库部门业务和凭证在组织机构内部有序流动情况。
调查表法:就是将与保证业务记录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与保证业务完整性有关的事项列作调查对象,并列表由有关人员填写。
5.2进行符合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为了确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而实施的程序。主要包括:实质测试、凭证测试和模拟测试;
实质性测试:对央行国库的控制程序检查、业务处理程序检查、数据信息可信程度检查。
凭证测试:就是要查阅国库内部有关文件、资料;查阅国库业务、会计帐目;核对有关帐证、账账、账表;进行对比分析,进行科学的判断与评价。
模拟测试:就是按实际业务处理过程进行模拟作业,核查资金风险监测与控执行情况。
5.3国库资金风险控制的评价
国库资金风险控制体系风险评价步骤:(1)确认国库政策执行、业务管理、操作中可能发生哪些潜在风险;(2)确认哪些控制可以防止或者发现这些风险;(3)执行符合性测试,获取这些控制是否适当设计和有效执行的证据;(4)评价所获得的证据;(5)评价该项认定的控制风险。
国库资金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的风险评价:国库资金风险监测与控制体系风险可评为高水平,也可以评为低水平。
评价为高风险内部控制:(1)控制政策和程序与认定不相关;(2)控制政策和程序无效;(3)取得证据来讨价控制政策和程序显得不经济。
评价为低风险内部控制:(1)控制政策和程序与认定相关;(2)控制政策和程序有效。
5.4控制风险评价的记录
控制风险评价高水平时,只需记录评价结论;控制风险评价低水平时,还必须记录评价的依据。
5.5出据管理意见书
检查人员要根据工作底稿和控制风险评价记录,出据管理意见书。管理意见书必须客观、公证、真实、有建设性。当然,由于管理意见书有其局限性,只为管理者提供风险管理的参考意见,并不是必须执行的法律文件。
(一)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镇银行的设立正赶上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其建立是由于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以往农民主要是依靠农村信用合作社来解决融资问题,但审批时间长,容易使农民错过最佳发展时机,使许多农民无法实现投资需求。村镇银行向农民提供一定的无需担保的小额贷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资金保证。据中国银监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底,三类新型机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互助社)共筹集各类资本12726.65万元,其中,银行资本6480.21万元,占比50.9%,产业资本1953.89万元,占比15.4%,个人资本4292.55万元,占比33.7%。而其资产总额也达到了32446.16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2008.43万元。
(二)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利于促进农村新金融竞争格局的形成,由此形成村镇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各种非正规金融机构同时并存的局面。村镇银行的进入对我国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起到促进作用,增加一条支持“三农”的金融渠道,可以弥补商业银行撤离农村地区所形成的空白,还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因审批严格、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对“三农”和中小企业支持不足的问题,有利于“三农”和地方经济的更好发展。中外资商业银行进驻农村金融市场,增大了农信社的竞争压力。由于涉农贷款机构的增多,农信社已经开始主动上门服务了。这对于农信社的发展、进步而言,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
(三)村镇银行的设立为农村金融创新提供了舞台。首先,为农产品企业或者个体业主提供金融服务。长期以来,这类企业或者个人融资需求较大,而且基本上是通过民间融资(非正规金融)完成的,村镇银行的出现无疑拓宽了融资渠道,从而为形成规模化农业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其次,村镇银行的出现可开拓我国农村消费信贷需求。农民生活支出中教育、医疗比例较大,村镇银行可在这方面做出一定的探索,从而促进农村消费信贷市场。再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较快、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一些农民拥有一定的闲余资金,村镇银行的出现可以满足广大农民的理财需求。
(四)设立外资村镇银行——汇丰村镇银行是创新农村金融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从“开放”的角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战略,注重统筹利用国内国际资源,积极引导外资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二、村镇银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市场定位偏离服务“三农”的目标。银监会《村镇银行暂行管理规定》显示,村镇银行是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低收入人群的小额信贷需求一直未能被信用社很好的覆盖,这是农村金融的空白点,也是最需要解决的难题,村镇银行在这方面的能力也比较弱。部分村镇银行无意“高风险、高成本、低收益”的三农业务,而将目光放在贷款金额比较大的小企业主及出口企业上,某种程度上偏离了当时设立村镇银行的初衷。
(二)村镇银行信誉度不强。商业银行法规定,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75%,如果没有资金来源,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也无从做起。一些村镇银行人士介绍,他们行在村民中的信誉度还比不上其他银行甚至农信社,吸存十分困难。在我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的南充市仪陇县,仪陇县乡村发展协会小额信贷的名义利率是8%,实际利率在13%以上,比村镇银行和信用社都高,但农户却更愿意到协会贷款,而不是村镇银行或者信用社。出现了协会资金不够贷,村行、信用社资金贷不出的情况。另外,该银行现在只有一个网点,没有加入银联,村民存款、取款都必须要到网点来,让客户感到不便。
(三)缺乏差别化金融产品,创新性不足。很多村镇银行目前开展的贷款业务与当地信用社业务基本重合,由于规模经济原因,其信贷能力远弱于信用社。因此,实际工作中常与信用社“撞车”,从而引发村镇银行存在必要性的质疑。
三、解决村镇银行运行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充分认识村镇银行的独特性,明确村镇银行的定位。组建村镇银行有一个最大的政策背景,就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已经富裕起来的群体扶持弱势群体的指导思想适时组建村镇银行,让具有优势的金融机构把信贷支持延伸到村镇,并通过股份制吸收和引导民间资本,从而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让贫困农民尽快富裕起来,让弱质产业尽快升级换代,让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符合十七大精神、具有长远意义的战略决策。当前农民状况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在贫困线以下的农民,农田不多,收成不好,没什么技术,也没有打工的经济来源,勉强维持着生计。二类是正在脱贫致富的农民,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成为种植、养殖大户,已经解决温饱问题,成为农村经济活动中的有生力量。三类是已经富裕起来的农民,他们办企业,办商场,办学校,从事一切有利可图的规模化的经营活动,基本实现小康水平,走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列。村镇银行的根本任务,是要帮助农民脱贫致富,首先应该为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最贫困、最需要扶助的人提供帮助,否则,它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村镇银行。
(二)加强监管。村镇银行市场定位与政策目标的差异应得到及时矫正,否则,试点效应一旦扩散,再来进行规范就比较被动。要从农村经济平衡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国家的整体利益上,定位贷款的投向。金融监管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年度或阶段性考评,对不符合市场定位要求的村镇银行提出改进措施,直至责令退出农村金融市场。村镇银行的组建和运行虽然是经济现象,但要看到它关系到民生问题。
(三)制定适当的优惠政策,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性发展。要建立健全村镇银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村镇银行实行适当的优惠政策,比如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减免税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给予政策性贷款利差补贴、允许申请央行再贷款、提供征信服务、及时解决支付结算等方面的障碍问题,等等。对外资金融机构组建或参股我国村镇银行,要积极引导鼓励,并利用其成熟的管理技术和小额信贷经验,来增强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
(四)产品及服务创新。要推出适合农村中低收入阶层的产品,没有好产品的推出,就没有生命力。村镇银行可以在寻求合作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主动加强与政府各部门的联系,了解当地重点发展农业产业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同时与当地经济合作组织接洽,把握本地农村经济发展特征和农户金融需求特点,针对不同需求的农户和农村小企业,探索并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另外,除有贷款的需求外,部分农民也有理财需要,村镇银行可借鉴城市银行的理财经验,设计适合农民的理财产品。在提供金融服务上,应把村镇银行建设成为“田野上的银行”,让农户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银行。在村级层面将金融与生产、流通、采购结合起来,更有利于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创新。在降低信用风险方面,对村镇银行来说,可以由三个途径来强化这方面的工作:提高信息的对称程度;创新担保方式;与专业合作社进行融资担保合作等。村镇银行要真正深入基层,了解收集大量客户资料,降低因对客户信息的不知情而导致的信贷风险;寻求和开发新的担保方式;对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贷款时可要求专业合作社提供担保等。
(五)放开农村信贷利率限制。放开利率限制是农村金融得以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为基准利率的0.9~2.3倍。对于信贷供给方,关心的是成本收益,考虑到农户居住偏远、分散,借款额小、借款频率低等因素,要想使农村金融商业化可行,2.3倍的贷款利率上限还是太低,应该实现利率市场化。对于信贷需求方,最迫切的问题是“贷款难”而不是“利率高”。
(六)建立农村存款保险体系,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我国目前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一直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在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再由国家承担隐性担保已不合时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势在必行。在鼓励发展各种农村金融机构的同时,为保护存款者的合法权益,可先在农村试点,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与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功能一起被认为是支撑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它可以提高存款人对农村金融体系的信心、抑制个别金融机构倒闭造成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通过该制度,运用存款保险机制对有问题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及时监测和早期纠正措施,有效防止农村金融机构只能存活、不能退出市场的情况发生,促进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总之,发展适合中国国情、适合广大农村地区不同需求的农村金融,需要打开思路,勇于创新和探索,走出新的路子,创造出可持续的多种新模式来发展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这对于整个金融行业来说是一个挑战。
论文提要:人们日益认识到,在一国内部和国与国之间强化风险管理机制,包括信息交换、区域经济监测和政策对话,对于维护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全球经济金融稳定至关重要。而在众多倡议之中,一个引起政府、多边组织、投资机构和学术界关注的倡议是早期预警系统。这个系统能够对正在逼近的金融危机发出信号。早期预警系统模型为系统研究危机事件和相关因素提供了一个有用框架。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表明,宏观经济政策的不一致性会危害金融体系的安全,而脆弱的金融体系反过来又可以很容易地损害宏观经济基础。随着全球化和国际资本流动的深入发展,一个经济体的脆弱性能够很快溢出并影响到另一个经济体。明智的政策选择和制度改革不仅会使本国受益,还会使与其有紧密经济联系的邻国受益。因此,自从危机以来,各国家、地区一级全球层面上对加强经济金融风险管理的兴趣不断提高。
最初银行危机的第一个信号经常决定是否会产生更加系统性的银行危机。然而更重要的是,国家要不断改进其整体激励框架,以使私人部门的金融机构及企业有意愿也有能力合理地管理其金融风险。这需要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适度的汇率管理,并确保实现金融部门和公司部门稳健的所有支柱都到位。国家应该预期到未来的金融危机,并为此做好准备。为了限制金融危机的风险和实际危机的冲击效应,需要对脆弱性和金融风险进行实时监测。这可以通过运用设计良好的分析和预测框架——早期预警系统经常对金融稳定进行评估来实现。一定的危机应急计划也很有用,特别是如何应对早期银行危机的第一个信号的计划。因为
一、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理论:文献回顾
(一)货币危机理论。对于过去30年来发生在拉丁美洲、欧洲和亚洲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的起因,目前已经有了大量的文献。研究货币危机的文献通常在一开始就介绍有关模型用来解释一些拉丁美洲国家在20世纪七十年代末所经历的危机。这些模型把货币危机看作是脆弱经济基础的结果。第一代模型开始于Krugman(1979)、Flood和Garber(1984)的创造性研究,重点关注广义的宏观政策的不一致性,这些宏观不一致性可能包括过度的国内信贷增长、脆弱的财政状况和疲软的经济表现。这些研究的贡献不在于指出不一致性会导致货币调整,因为这一点我们都能很好的理解,而是在于它预言:当有远见的市场参与者意识到目前的汇率不能再维持下去的时候,外汇储备可能会急剧突然流失。
Obstfeld开创了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Obstfeld强调在一个国家追求的各种政策目标之间可能存在相互抵消的关系。由于银行体系崩溃预期,财政出于救助而导致的财政赤字也可能触发货币危机——这种政府不得不救助银行体系的预期可能会导致债权人抽离资金,从而引起货币崩溃并产生危机。这意味着一个国家可能会遭受自我实现式的货币危机。也就是说,因为一些时间或行动(例如由一个投机者所发起的时间或行动),这种均衡可能会从固定汇率体制转换到浮动汇率体制,或从一个固定汇率水平转换到另外一个贬值了的固定汇率水平。
自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货币危机的理论研究已经深入了许多。所谓的第三代模型将货币危机看作是一国的资金外逃或者金融恐慌。第三代模型更关注对一国债权的结构,因为它会影响金融危机的风险。债权人,特别是那些短期债权人,能够突然撤回债权,从而导致该国外汇和流动性的急剧短缺,从而触发货币或金融崩溃。
广而言之,第三代模型已经注意到资产负债表效应对货币目标可持续性的重要影响。这方面的文章认为,资产负债表的不匹配会迫使银行或公司快速产生外汇需求。当很大一部分金融部门或者公司部门都有外汇需求时,汇率就会面临压力。但汇率贬值时,会有更多的金融机构或企业为了应对无止境的头寸需要而寻找外汇,进一步加剧资本流出,引发货币危机。
(二)银行危机理论。银行业的困境有两个:一是单个银行困境;二是系统性银行困境。有关第一种类型银行困境的原因,理论上更多地是从微观角度展开研究。一些主要发达国家使用的实证模型广泛运用这一理论来预测金融困境。单个银行困境可以导致系统性银行困境。Chari和Jagannathan(1988)的模型假定银行危机是这样的误解造成的:没有信息来源的存款人错误地认为,其他提取存款是因为一些有关银行资产的不利信息而行动的。
危机的另一个传播机制是通过银行间存款进行传导。单个银行困境的溢出效应通过同业拆借可以影响整个银行体系。金融机构的规模、银行间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的功能等因素将决定传染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型市场中的银行风险更大。
决定银行体系困境的重要微观因素是一国整体制度框架的质量。由于道德风险、信息披露有限、公司治理框架薄弱、存款保险过度或者监管水平低所导致的市场纪律差,是决定信息不对称的程度、银行管理的质量以及脆弱性积累的关键因素,这些都会引发系统性银行危机。在系统层面上,宏观经济因素——对利率的冲击、汇率贬值、商品价格的冲击、经济增长减速和资本外流——也是危机的重要决定因素。
二、预测金融危机
(一)开发早期预警模型的原因
第一,发生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的国家损失惨重——由危机溢出效应而影响的其他国家受损也特别严重。自从20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以来,已有93个国家发生了100多次系统性银行危机事件(Caprio和Honohan,2001)。从公共部门解决危机的成本来看,其中约有18次危机(均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的成本达到了危机发生国GDP的10%或更多。根据货币基金组织1998年的一项研究报告,一国在银行业危机爆发后需要约3年时间才能使产出恢复到正常趋势,平均累积产出达GDP的12%。
危机还有“传染”的特征。即使是在一个相对较小的经济体中发生的金融行业严重问题也会有广泛的溢出效应。若世界某地发生了货币危机,其他国家(经济体)遭到投机性冲击的概率上升7%,即使相关国家对其政治经济基本因素采取了控制措施。
第二,简单观察货币风险及违约风险的传统市场指标往往不能获得多少关于即将发生危机的预警信号。目前的证据表明,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发展过程中,利差和信用评级等指标的表现令人失望。研究表明,3个月期限的离岸证券利差这一指标没能对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菲律宾的困境发出预警。也就是说,这类指标不是平坦就是下降,只是对泰国给出了断断续续的信号。
在新兴经济体中,预测单个银行困境和破产也存在一些问题。最近一项研究分析了一些国家的银行困境,结果表明,传统的银行脆弱性指标,如资本资产比率、净边际利润率、营运成本与资产的比率、流动比率等,在找出有问题银行方面的作用十分有限。也就是说,传统的CAMIL类型的比率——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管理稳健程度、收益、流动性——将不能预测单个银行是否要陷入困境。总而言之,仅仅集中精力于一个或者两个“包治百病式”指标的“廉价做法”不太可能得到一个良好的早期预警系统。若投资于一个综合的早期预警系统,则更可能获得成功。
(二)早期预警实验的一般规则。第一,在金融危机起源中寻找系统性模式意味着不能局限于最近的一次危机(或者一系列危机),而是要研究一个更大的样本。否则,在重要因素与不太重要因素之间进行区分就可能会有太多解释,或者所得出的最后结果经不起更多实际经验的检验;第二,要像关注货币危机一样关注银行危机。关于金融危机先行指标的文献大都涉及货币危机。然而,发展中国家银行危机的成本比货币危机成本更大。银行危机似乎是引致货币危机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第三,尽量使用比较广泛的早期预警指标集合。因为在新兴经济体中,金融危机的根源很多,因此需要大量指标来反映潜在风险源;第四,采用样本外检验来判断先行指标的有用性。一个模型的样本内表现会使人们乐观地误以为模型在样本外也能表现良好。
(三)早期预警实验中有意义的发现。通过实际数据的运用,Goldstein、Kaminsky和Reinhart(2000)从早期预警模型中获得了一些实证结果。下面介绍一些有代表性的发现:(1)新兴市场中,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在爆发前都有征兆,有些现象有重复发生的行为特征;(2)对于新兴经济体而言,利用月度数据对银行危机进行准确预测的难度要大于货币危机。在样本内,银行危机的平均噪音信号比货币危机的要高;同样,在样本外,该模型对货币危机的预测表现也比对银行危机的预测表现要好很多;(3)对于货币危机来说最好的月度指标是实际汇率(相对于趋势)的升值,而对于银行危机来说最好的月度指标是证券价格的下跌、出口的下降、M2与国际储备比率的偏高以及经济衰退;(4)银行危机和货币危机的最优先行指标之间既有很多共同之处也存在很大的区别,因此应单独考虑这两种危机;(5)在预测新兴经济体的货币危机和银行危机方面,信用评级变化的表现比经济基本因素中较好的先行指标的表现要差很多;(6)先行指标的样本外检验结果一直是令人鼓舞的——至少在货币危机方面是这样;(7)国家间危机传染效应表明,在理解新型市场发生货币危机的脆弱性时,要更加关注国家特有的经济基本因素。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