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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力资本;地位;作用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淮安市的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已步入新进程。在国有企业的改制进程中,国有股份全部退出,由企业经营者及企业员工持股,认购国有股份,国有企业将逐步转化为民有民营。企业改制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中将从企业产权结构、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文化等三方面对企业产生积极的影响。
人力资本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与人力资源相比较而言,是两个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其实二者是有区别的,人力资源,通常是指企业员工整体的劳动素质、生产技能和知识水平等,培养手段是不断招募优秀员工并对现有员工进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培训。而人力资本指的是劳动者投入到企业中的知识、技术、创新概念和管理方法的总称。具体来说,它仅包括企业中的两类人,一类是掌握核心技术的技术人员,另一类是具有企业家素质的经营者。在改制后的现代企业中,人力资本对企业的影响将越来越重要,有时甚至是决定性的。
在资本市场日益成熟的今天,每个企业的经营者都有一定的营销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常识,但只有那些眼光锐利,分析判断准确的经营者才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这种高素质的经营者就是企业家。企业家的对企业的巨大推动作用是毋庸质疑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很多企业乃至一个地区的发展可能就靠一两个人的带领,人们通常贯之以“能人经济”(华西村的发展即是最好的例证)。假如在同一区域同一行业有相同规模的两个工厂,派两个能力差异很大的人分别担任厂长,其收益肯定不一样。那么对于多出来的那一部分收益,我们既不能归之于资本,也不能归之于劳动,而只能归之于企业家的个人才能,我们同样称之为人力资本。
一、人力资本对企业产权制度构造的影响
在传统企业形式中,企业的产权是以企业成立时法定货币资产的出资为标志和起点的,即出资方依各自出资多少拥有企业产权,而经理、技术人员等只是资方的雇佣劳动者。劳动者按工作量取得相应的报酬,并没有企业的产权,也就没有对企业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在这种产权构造中,货币资本是主动方,而劳动力处于一种被动的、受支配的地位。但在人力资本出现并且作用日益凸显以后,企业中已不再是货币资本一统天下,人力资本开始拥有了部分产权。而且,二者的关系正发生了某种逆转,货币资本逐渐变为被动资本,而人力资本逐渐变为主动资本。企业的产权构造发生了悄然的变化。
相较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人力资本拥有产权的进程要慢得多。技术入股刚刚开始尝试,而且有很多的限制条件;而企业家以其经营才能折价入股还没有起步。这也是传统观念的偏见所致,我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向来重视具体劳动,轻视抽象劳动;重视体力劳动,轻视脑力劳动;重视生产性劳动,轻视经营性劳动。这些偏见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相关政策的制定,阻碍了人力资本取得产权的进程。
人力资本价值得不到承认的后果是拥有人力资本的人缺乏动力为企业工作,企业凝聚力下降,甚至造成人力资本流失。国有企业受传统观念影响最深,因此人力资本流失问题也最为严重。流失的人员绝大多数是管理、技术骨干,具相关统计,有的国有企业流失人员多达60%,而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和技工70%以上来自国有企业。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事例:某个国有企业搞一个大型研发项目,就在项目即将成功之际,该项目的负责人带着成型的项目到其它企业入股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带着管理经验、营销网络倒向其他企业或是另起炉灶的事例也屡见不鲜,这不但给国有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给这类企业带来了惨痛的教训。因此,国有企业产权结构调整的关键是处理好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的关系,要改变以往那些只有实物资产才能拥有产权的条规限制,允许某一方面的专家、精英尤其是企业家和高级技术人员以其自身的人力资本折作股份,拥有一部分的产权。因此,只有真正重视人才和以人为本的企业才能得到迅速的成长和不断的发展壮大。如天津的光华教育集团,作为一个创立于1990年的民办学校,其创业初期便从全国各地招聘优秀的教育工作者,不但给他们优厚的待遇,同时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还给予企业的原始股份。经过的十几年的努力,如今的光华教育集团在全国各地拥有几十所分校,其资产也由原来的几十万发展到现在的几十亿元。从光华的成长不难看出:企业的发展需要对人才的重视,更需要给予他们对企业的收益权和处分权,这样才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对企业的发展起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人力资本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特有的运行机智,其特点是权力的分力与制衡、决策的科学与民主,它是与企业的产权结构紧密相连的。既然人力资本的形成对企业产权结构产生了冲击,这一影响就必然延及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基本要务是解决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关系问题,按照简单的理解,就是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分离,总经理负责企业的经营运作,董事长对总经理进行监督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人力资本形成以后,这一点逐渐发生了变化。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上,都不再强调董事长与总经理职能的截然分离。西方国家出现了CEO(首席执行官),CEO除对企业的经营管理直接负责外,还具有提名内部董事的资格,因此一般认为CEO拥有50%~60%的董事长权力。CEO受企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领导,而这一委员会的成员不一定是财产所有者,非财产人士占据了相当的席位。这说明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已开始重视人力资本,而不再强调所有者对企业的控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中国企业在经历了种种挫折和坎坷后,从逐步理解CEO到重视CEO。在2003年的《服务导报》上曾报道了中国最昂贵的CEO课程揭密:20天,学费2.8万美元,对参加者还有一个要求——企业资产不低于10亿美元,面对这样的苛刻条件,报名者也有很多,同时招募的学员必须是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的企业家。这也说明了人力资本对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三、人力资本对企业文化的影响
人力资本对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么,企业文化也必然发生相应的变化。具体而言,人力资本对企业文化的影响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调协作和团队精神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营才能的专业化,以及市场环境的日益复杂化,使得管理者往往领导着比自己更专业的下属,管理的是自己并不熟悉的领域,不同的岗位人员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因此,传统的命令与控制手段已经落伍,必须充分尊重雇员的个人价值,给他们创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工作环境。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也不再主要依靠指派和命令,而更多的依赖于成员之间的配合和协作。由于人力资本的生产影响很大,因此企业必须致力于培养“团队精神”,使每个成员找到自己的归宿感、使命感,相互理解,相互协作。这是因为在当今社会,人才的流动越来越重归属感、使命感。
(二)强调个人之间的能力差异很大
新的企业理论认为,人与人之间不仅存在能力上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的幅度可能很大。正是能力的差异,因此老总就是老总,清洁工就是清洁工,他们的岗位差别已由其能力差别而决定。摩托罗拉公司的雇员每个季度都要交一个总结,其中第一条就是:你觉得目前的工作与自己的能力是否相符?这与我们传统的观念恰好相反,我们一直认为人与人之间不存在能力差异,每个人的贡献大小仅是由分工决定的。因此,把个人视为螺丝钉,拧到哪里就在哪里出力。与之相应的,是岗位与能力的不相匹配,经营能力较差的人可能成了厂长、经理,而真正的企业家可能只有很低的职位,这样的安排是缺乏效率的,也导致了高级人才的大量流失。这种状况不扭转,企业的效益就很难提高,也直接导致大量人才的流失。为什么现在好多民营企业中有60%~70%的技术骨干和高层管理人员全部来自国有企业,这便足以说明一切。
(三)强调人们收益方式的不同
由于员工间的能力差异很大,由此导致了他们对企业的贡献大小、贡献方式都是不同的,因此其收益方式也是不同的。对于一般雇员来说,仅根据其劳动量和契约获得劳动收益,而人力资本不仅要的劳动收益,而且还要获得相应的产权收益,产权收益的大小以其自身价值折价入股来计算。这也是我们国有企业中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国有企业中奉行严格的“按劳分配”原则,对于技术人员的特殊技术才能和企业家的经营才能始终视而不见,只承认他们的劳动收益,而不承认他们的产权收益,后果是企业的经营者往往想方设法扩大“在职消费”,铺张浪费、吃回扣、出卖企业技术等现象十分普遍,从新闻媒体的大量报道中我们知道,这些行为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远比承认人力资本价值而分配给他们的产权收益的部分大的多。
1引言
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代人类普遍关注的问题。提供专业论文写作服务,包括写作毕业论文,写作硕士论文等高端论文服务,请联系:电话13795489978,qq35750002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人类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越来越多,其危害性也越来越大,城市废弃物污染问题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十大环境问题之一。目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的废弃物管理水平较落后,既缺乏削减废弃物排放的激励措施,又缺乏对废弃物的收集/中转/运输/处理等全过程的科学规划和管理,导致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和二次污染。由于城市废弃物物流过程中具有的地理信息特点,本文将探讨GIS(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在废弃物物流管理中的应用,并建立基于GIS的废弃物物流管理信息系统,这对于提高城市废弃物物流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可靠性和方便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城市废弃物物流的特殊性分析
2.1废弃物物流的含义目前在物流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中,人们更多地关注具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如何合理地流动,对于不具有使用价值的废物的流动问题却很少关注。实际上,城市的物流活动是一个吐故纳新的过程。我国国标中对废弃物物流(WasteMaterialLogistics)的定义是指“将经济活动中失去原有使用价值的物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收集、分类、加工、包装、搬运、储存等,并分送到专门处理场所时所形成的物品实体流动。”可见,废弃物物流也是一种物流过程,是消费领域的延伸。国外学者将资源、原材料经过生产转化成产品、并经流通而使用消费的过程,称为“动脉物流”;而将废弃物的产生、收集、搬运、处置及资源化的过程,称为“静脉物流”。因此,废弃物物流属于“静脉物流”。如图1就是这两种物流的循环示意图,图中实线部分连接起来的是动脉物流,虚线连接起来的部分是静脉物流。正像人体的动、静脉血管一样,“动脉物流”与“静脉物流”缺一不可,两者结合到一起,才能形成完整的物流活动[1]。
2.2城市废弃物物流的特殊性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和其他物流系统一样具有运输、设施、库存、信息四大要素J但由于其特殊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所以和一般的物流系统相比具有显著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废弃物在质量和数量上的高度不确定性。城市废弃物的组成成分因人们的生产活动、生活方式、消费习惯不同而变化。即使是同一个区域,在不同时期,其废弃物的数量和质量也有所不同。同时,经过收集并处理好的废弃物所面向的终端市场也不是非常明确的,这给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的规划带来了很大困难。
(2)城市废弃物的组成状态复杂。一般物流系统中,流体的物态或是固体、或是液体,物态相对稳定。但是城市废弃物一般是固、液、气的混合体。因此,在废弃物的搬运和运输途中通常会产生一些散状物、粉尘和渗沥液,这会对城市的街道、垃圾中转站等造成污染。同时,某些废弃物具有较强的腐蚀性,这对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收集、中转、运输的作业工艺及装备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3)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网络规划的特殊性。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网络结构是一个收敛结构,也就是从许多源点到汇点的结构,即“多对一”、“多对少”的网络结构,而传统的物流系统模型通常考虑的是一个发散的网络结构,即从少数源点到达众多的汇点。这一差异导致废弃物物流网络规划的特殊性[2]。
(4)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具有社会价值,但经济价值较低。虽然城市废弃物中一些成分可以回收再利用,但是从经济角度看,其整体经济价值较低。同一般物流系统相比,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的目标具有多重性,其首要目标是满足城市环境保护及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追求环境效益及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其次才兼顾经济效益。随着公众对生存、生活环境的日益关注,对城市废弃物处理问题的研究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装卸、运输等物流过程,任一环节如果缺乏合理的规划和科学管理,都会给城市环境、交通运输等各方面带来很大的影响。虽然废弃物物流与一般物流系统存在着许多共同点和相似点,但是,由于废弃物物流在物流对象、目标和处理过程方面的特殊性,在进行废弃物物流系统规划时,不能将一般的物流系统模型简单套用,而是要对传统的设计模型和方法进行修改和拓展。
3地理信息系统在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中的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项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管理和研究空间数据的技术系统,是多学科交叉的产物
地理信息系统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对地理数据的采集、输入、存储、检索、操作和分析,迅速地获取满足应用需要的信息,并以地图、图形或数据的形式输出[3]。在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中,废弃物的产量和分布、收运设施、处理处置设施以及交通状况、区域功能等,都具有很强的空间分布特性。对城市废弃物物流进行设计、规划时,利用GIS强大的地理数据功能,能更方便地处理城市废弃物物流的收集、装卸、运送、储存等各环节的分析和规划,不仅可以实现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管理区域的地图矢量化,还可以对系统中的废弃物收运路线选择、废弃物收运设施的选址、运输车辆的调度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决策分析[4]。随着地理信息系统的迅速发展,GIS技术越来越多地应用废弃物物流相关的问题,但一般只限于理论研究,真正得到实际应用的却很少。
4基于GIS的城市废弃物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及系统集成
4.1系统集成开发的基本思路系统选用ESRI推出的GIS组件MapObjects,同时应用VisualBasic6.0作为开发环境,实现基于GIS的城市废弃物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集成开发。其基本思路是先对采集的地理空间数据和物流信息数据集成;再在此基础上加入GIS组件对数据进行查询、分析和管理,然后应用VisualBasic6.0和MapObjects相结合,进行二次开发,将MapObjects引入到传统的物流管理信息平台中,进行无缝的系统集成,使得用户面对一个屏蔽了技术细节的操作方式简单、系统功能齐全的可视化界面。
4.2系统的体系结构城市废弃物物流管理信息系统所要处理的信息包括废弃物从产生、收集、暂存、加工、运输、中间加工利用与处理、直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的所有相关信息。根据废弃物物流系统的特征,本管理信息系统将由五大子系统组成,分别为电子地图子系统、数据采集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数据分析预测子系统、网络规划决策子系统。
(1)电子地图子系统:系统的电子地图模块。其功能是对地图实现分层综合显示,以及无极缩放、任意漫游、直接选择定位等功能;还可以对地图进行地理编码,将数据库的数据与地图有机结合,实现对地图数据库的操作。
(2)数据采集子系统:系统的信息收集模块。通过采集某城市的基础地图(包括行政地图、等高线、交通地图等)、城市废弃物分布图(包括垃圾收集点、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所等)、收运车辆的属性数据(包括车辆的种类、型号、燃料种类、基本技术资料、驾驶员信息等)以及各种图形数据(包括垃圾收集点照片、中转站照片、填埋场照片等),来建立GIS的空间数据库。这样,就可以快速精确地查询、检索所需要的图层。
(3)数据管理子系统:系统的数据管理模块。具体包括数据输入输出、数据检索、数据更新和数据维护等功能,另外,还将为各级用户提供信息检索服务,实现包括地理信息在内的多种信息的管理、更新及维护。
(4)数据分析和预测子系统:系统的数据分析和预测模块。该模块将通过数据分析,并运用相关预测模型对未来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预测,包括数据加工分析、信息预测等功能。
(5)网络规划决策子系统:这是针对废弃物物流系统特点而设立的模块,其功能是进行废弃物物流系统网络节点规划和收运车辆行车路径决策。
4.3系统的集成本系统是利用ESRI提供的建立在OCX(OLECustomControlsHOLE自定义控件)技术基础上的GIS功能控件MapObjects,以VisualBasic6.0为开发平台,直接将GIS功能嵌入其中,进行二者的集成开发。在本系统的集成开发中,最关键的技术是数据的集成。城市废弃物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主要有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因为空间数据是非结构化的、不定长的,而且施加于空间数据的操作需要通过MapObjects来实现,我们采用文件结合关系数据库管理方式,利用文件存储空间数据,而借助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RDBMS)管理属性数据。在进行存储、显示、查询和分析时,由于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是分开存储管理的,所以需要通过地理编码来实现它们之间的关联。即为文件中的每个地理事物都分配一个唯一的地理编码,而在关系数据表结构中也对应有一个编码,这样数据表中的每条记录可以通过该编码确定与文件中对应地理事物的连接关系。本系统的集成开发结构按照数据流主要分为两大块。超级秘书网
(1)利用MapObjects控件显示电子地图数据,并对地图数据进行查询;
(2)利用ADO组件访问电子地图数据的原数据,通过对原数据的查询可以进一步查询地图数据的分类信息。
5结束语
本文将GIS应用系统开发的一般原理与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具体实际相结合,首先分析了城市废弃物物流系统和GIS的特点并归纳了GIS应用于废弃物物流的主要问题;然后提出了基于GIS的城市废弃物物流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集成的初步方案。当然,进一步来说,GPS定位和WebGIS的集成开发也是集成的关键,这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所在。
[参考文献]
[1]章竟.绿色物流与废弃物物流[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2.
[2]蔡临宁.物流系统规划--建模及实例分析[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一是土地利用发展战略政策。当前影响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相关政策中主要是与江西省有关的国家级发展战略6个,省级发展战略5个。二是土地规划实施监督政策。当前,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监督政策主要有:动态监管机制、规划目标的管理责任制、建设用地管理三项基本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审批政策。三是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政策。江西省按照保障重点、兼顾全面、差别化管理的原则实行“三个三分之一”计划下达、省重大产业项目“点供”制等计划差别化管理制度,促进各地在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方面更加节约、更加高效。同时江西省也出台了城乡增减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耕地补充政策。
2实施管理成效分析
2.1土地规划实施监督政策管理目标成效分析
江西省于2012年4月编制《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后的调整方案》(以下称《规划衔接方案》)对《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补充完善。《规划衔接方案》对部分县、乡级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或布局进行了局部调整。一是优先安排结构性调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对部分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结构性调整,将部分节余且暂不使用的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到城乡建设用地。二是市域范围内县与县之间局部调整。在本设区市范围内,允许矛盾突出的个别县(市、区)耕地保有量或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作微调,县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县与县之间作适当调整。显然,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次数为一次,修改原因是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衔接。说明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非擅自修改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变建设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而规划调整修改符合法定条件,调整修改程序符合要求,严格按江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或调整审批政策执行。
2.2土地利用发展战略政策管理目标成效分析
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经济效益明显。向莆铁路、沪昆客运专线(江西段)、德兴至南昌高速、济南至广州高速瑞金至寻乌段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得到切实保障。城市建设有序进行,经济水平快速增加。(1)GDP、固定资产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2006~2012年江西省GDP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4.05,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6.39。(2)GDP、固定资产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2006~2012年江西省GDP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3,固定资产投资与城乡建设用地增长弹性系数为4.73。
2.3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目标成效分析
(1)计划管理。规划实施以来,江西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为全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提供了良好的土地资源保障,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近5年统计数据显示,江西省新增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地率达70.48%,利用率达58.41%,新增建设用地的供地率和利用率水平总体较好。计划管理目标实现程度较好。(2)规划管理。江西省有效控制了11个设区市、100个县级、1493个乡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指标,指导了《江西省土地整治规划》等多个专项规划的编制,引导城市、交通、村镇、能源、水利、旅游和生态建设等相关规划的编制,规划管理目标得以实现。
2.4耕地补充政策目标成效分析
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实施期间(2007~2011年),全省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建设规模16.9×104ha,新增耕地4.6×104ha,总投资43.1亿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4年来,全省共批复11个设区市80个县(市、区)250个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批复拆旧区总规模9300ha、预计补充耕地8100ha;建新区总规模8873ha、拟占用耕地5893ha,可净增有效耕地面积2206ha;2012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12个项目区复垦区,总面积704.7ha,可新增耕地150.4ha;2012年,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年均控制规模为2000ha。显然,江西省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的耕地补充政策中各试点政策效果好,示范效果明显。
3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存在问题
(1)新的试点政策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未体现,造成试点政策实施较难,如: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项目区,未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布局,在报批时往往会因为不符合规划而被搁置,导致新的试点政策在规划实施中较难开展。(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对中央重大发展战略预计不足,无法满足中央重大发展战略政策对土地利用的需求。(3)差异化土地管理政策不明显,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空间分布不均衡。(4)建设用地管理政策中缺乏建设用地管理与相关用地管理人员的切身考核体制,致使实际用地超出规划目标规定。
3.2对策
(1)增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使试点政策和土地利用战略政策变化成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2)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机制,定期评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3)建立并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动态机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结果及时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调整。(4)参考耕地保护责任体制,建立建设用地管理与相关用地管理人员的切身考核体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4结语
我国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包括: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偿费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1、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2、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3、征地补偿过低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毫无保障。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导致上述问题的成因包括:1、为局部利益故意模糊“公共利益”的概念。2、农村土地征用权的滥用。3、征地程序中欠缺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4、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不健全是成为引发纠纷的争端的主要原因。
对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1、要确立规范的征地制度标准。2、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3、要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4、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加强征地的民主性。5、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制度,合理安置失地农民。
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概念的理解以及阐述了农村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和在土地征用时应补偿范围和标准。另外,根据我国目前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其存在的原因,并在“公共利益”范围界定,征用制度完善,补偿制度完善,规范政府征地行为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制度“公共利益”范围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程序
我国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
一、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我国人口多,耕地少并且在某些地区耕地又浪费严重。随着人口的逐年增长,耕地将继续减少,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中要做到这一要求,必须坚持:(1)加强规划,严格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建设用地(2)要优先利用荒地,非农业用地,尽量不用耕地(3)要优先利用劣地,尽量不用良田(4)加大土地监察和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制止乱占耕地的滥用土地行为。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被征地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这不但因为征用土地是国家政治权力的行使,而且因为国家权力的行使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是一国的最高利益,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体现,私人行使权利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在与社会公共利益相抵触时就得对私人利益加以限制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建设即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因此应在贯彻节约土地,保护土地的前提下保证国家建设用地。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集体土地征用意味着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意味着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利益的丧失,故用地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一是对被征用土地的生产单位要妥善安排生产,二是对征地范围内的拆迁户要妥善安置,三是征用的耕地要适当补偿,四是征地给农民造成的损失要适当补助。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土地征用的补偿并不是由国家支付,而是由用地单位支付,这是因为,国家并不直接使用所征用的土地,也不是使用该被征用土地建设项目的直接受益者,而用地单位则兼具这两个因素,由其支付征用土地补偿是合理的。用地单位的补偿是一项法定义务,承担此项义务是使用被征土地的必要条件。用地单位必须按法定的标准,向被征用土地的集体组织给予补偿。
二、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补偿费用。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土地补偿费,主要是因国家征用土地而对土地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损失给予的补偿,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2、安置补偿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标准规定。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如房屋,水井,林木及正处于生长而未能收获的农作物等,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我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相关法律中“公共利益需要”缺乏明确界定。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这些规定都强调了征用的前提必须是为“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也就是说,只为某个或某些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利益需要,是不能征用集体土地的。但是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界定哪些建设项目用地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或界定哪些项目用地不是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征地审批程序的规定,可以间接推断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城市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占用土地,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应当属于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而事实上,为实施城市规划分批次征用土地后,由哪些具体的建设项目来使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是谁申请使用,就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出让或划拨给谁使用。这里面的“公共利益需要”尺度很难把握。
2、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目前已查处的大量违法批地占地案
件,往往是未批先征,未批先用,事后再补办手续。即使被查处了,也常以“生米煮成熟饭”为由,再补办手续,做善后工作,最终实现征地占地的“合法化”。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现违法占用土地案件4.69万件,结案2.78万件。然而,只有193人受到行政处分,62名违法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1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处罚率仅为千分之几。既破坏了司法的权威性,也没有使违法者受到震慑。
3、征地补偿过低导致失地农民生活毫无保障。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用后,政府通常给予四种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前两种费用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后两种费用则是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人的。国家在对农村土地征用后,受偿的主体主要是集体经济组织,而个人承包经营农户不能作为受偿的主体,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受偿,失地农民不仅丧失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且丧失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成了多余的劳动力。加之没有配套措施安排其生产和生活,造成农民失地又失业生活极度困难。
四、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导致上述问题的成因。
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为局部利益故意模糊“公共利益”的概念。我们并不否认为了公共设施和公益事
业建设需要牺牲部分人或集体的利益,但不得不对征用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征地适用的范围、征地的程序和损失补偿产生了质疑。国家征用权的滥用和土地所有权的强制转移,产生了明显的不公平:政府以低补偿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又以拍卖、出让等形式高价转移给土地开发商。把这一行为认定为了“公共利益”,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该行为使农民的私权利受到侵害,另一方面,被征土地的利用率也远远不及农民对自己土地的利用率。2、农村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农村土地的征用主要针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其中也涵盖了一部分农民个人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对农村土地的征用也主要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农民个人的利益。有的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幌子,以较低的补偿强行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甚至要求村集体单方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强行征用农
民承包的土地。当农村土地被肆意的征用,社会上便出现了一种新的群体-“失地农民”,他们丧失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又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寻求不到新的生存出口,于是,他们不断地上访、告状,成为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3、征地程序中欠缺有效的监督机制,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这是征用农业用地的基本程序,但在我国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最大的问题是不按审批程序进行。我国的广大农村中,县、乡、镇政府对农村土地享有着绝对的权力,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县、乡、镇政府部门却是所有者主体的代表,同时又是征用土地的使用者和管理者。在涉及农村土地征用的决策上需要听从于政府,由于在征用程序上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很多时候便会出现政府擅自占用土地、买卖土地等非法转让土地和越权审批,或先征后批,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占地的现象。由于农村土地征用费低,很多土地在被征用后由于种种原因被闲置,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浪费,致使农村土地流失严重。
4、土地征用补偿制度不健全是成为引发纠纷的争端的主要原因。
首先,行政补偿法律体系不健全。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但未规定应给予相应的补偿。与宪法此规定相配套的法律规范对于补偿制度的规定也不完备。如《环境法》、《水法》、《草原法》中只有各种禁止性、限制性的规定,但却未规定应当给予何种补偿的规定。其次,补偿办法规定不合理、不科学,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较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征用前三年该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六倍至十倍,对安置费的补偿规定为最高不超过十五倍,两者相加不超过三十倍。这样的规定能否合理体现被征用土地的实际价值令人怀疑。据权威部门统计,
近三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9100多亿元。这其中又有多少真正补偿到了农民的手中呢?
五、对农村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提出的相应对策。
1、要确立规范的征地制度标准。
在实际征地过程中,之所以出现损害农民权益和农地非农化失控的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征地的指导思想有偏差,目的动机不纯,往往是出于利用土地做无本买卖,以求尽快实现资本原始积累,加快建设,或者为了体现个人政绩。其实,规范的征地制度应具备两项基本功能,或者说能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具备保障农民权益的功能,以确保农民在失地的同时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居住、就业、医疗和养老的条件;二是具备控制农地非农化趋势的功能,将农地占用纳入合理利用和保护有限土地资源、实现生态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轨道。这是衡量征地制度是否科学、合理、规范的唯一标准。只有以此为出发点,并作为实施征地过程的指导思想,辅以切实措施,才能确保在推进城市化过程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民权益和有效地实现耕地资源的动态平衡。
2、要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由于“公共利益”概念的抽象性,而我国现行法规对“公共利益”的范围未作出明确界定,这为任意解释“公共利益”、扩大征地范围留下了空子,以至于出现“公共利益”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可往里装的情况。为了避免出现这类现象,参照国际上有关国家《征地法》的规定,有必要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主要包括:(1)、国防、军事需要;(2)、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修建的铁路、公路、河川、港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需要;(3)、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修建的铁路、公路、河川、港湾、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及环境保护等建设事业;(4)、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修建的机关,以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的研究机关、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公共利益”具有动态性,为如何把握“公共利益”带来了一定难度。所以,应倡导、重视社会民众的参与权、选择权。对于社会普遍承认的、独立于社会和国家现行政策之外的公共利益用地项目,如有关国民健康、市政基础设施等,政府应严格按有关土地征收、征用法规办事,而对那些由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所引发的符合社会、国家急需要的相对公共利益项目,尤其是有争议的项目,则应建立特定的制度,即通过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说明其“公共利益”之所在,提倡由政府和全体民众讨论、认同。
3、要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
在对农民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过程中,政府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它既是征收、征用的主体,又是补偿的主体。虽然,新修改的《宪法》对有关土地征用的条款作了重大修改,突出了对农民利益的保护,但政府在征地过程中的强势地位并未有多大的改变,对“公共利益”的解释权仍在政府,征地的程序仍掌握在政府手中,对征地如何补偿的决定权还是在政府。因此,如何规范政府、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行为,构成了规范征地制度,保障农民权益的关键。为此,首先要严格控制政府的征地权力,理清征收、征用的界限。其次强化平等协商和监督机制。国家因“公共利益”需要而要征收或征用集体土地时,必须尊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主体地位。政府在对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决策作出之前,必须与集体农民进行平等的协商,征得绝大多数农民的认同。再次要弱化乃至剥离政府与征地行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现行征地制度下,在征地和供地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利益空间。它构成了滥用征地权力、任意降低补偿标准的症结。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规范、约束政府行为,弱化乃至剥离政府与征地行为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
4、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加强征地的民主性。
笔者认为,农村土地征用事关农民的生存,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在原有的程序上还需要注意完善和增加几个步骤:其一应该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的审批程序。其二,应该增加农村土地征用的听证程序。在农村土地被征用时,农民往往是最后一个知道自己的土地被征用了。为了提高征用土地的透明度,防止在征用农村土地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应当增加听证程序以听取被征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意见,满足他们的知情权,提高征地的透明度。其三,加强农村土地征用的民主性。虽然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无权决定土地被征用的用途,但对征地补偿的确定及补偿费用的分配及使用,却有权进行参与,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是少数农民的土地被征用,那么更有必要让失去土地的农民参与决策,如此才能更好的监督征地使用单位对土地使用情况,如果被征土地被闲置,农民当然地有权申请恢复土地的耕种,如此不仅达到了提高被征土地的利用率,还更有利于保护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
5、完善农村土地征用的补偿制度,合理安置失地农民。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如何完善是学者们一直关注的问题,《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补偿标准中的“土地年产值”是个极不易确定的数值,各地差异也相当大,计算时主观性很强,不仅增大了政府自由补偿的随意性,而且在实践中征地的双方多数时是达不成共识的。因此,笔者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应该从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补偿标准。现在是市场经济的时代,只有以土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才较为合理,让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切实了解土地征用,参与讨价还价,如此才能满足、保障土地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土地的征用。第二,合理的给予安置。应该在给予金钱补偿的同时,对他们今后的生活给予安置。另外,笔者认为还可以将一部分补偿拿出为失地农民办理保险,这也是维护他们合法利益可行的途径之一。第三,扩大补偿的范围。笔者认为在对农民的实际损失给予了补偿的同时,还应该加入预期的利益。预期的利益当然是很难确定,但是可以从失地农民近五年甚至近十年的平均利润中予以确定,尤其是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承包期限还未到期,承包的土地就被政府征用了,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该给予维护。
参考文献资料:
1、《宪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
2、《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3、《房地产管理法及配套规定新释新解》梁书文马建华张卫国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
一、我国对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以及立法地位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分为两种:即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城镇居民。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没有确认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在农村建房、对集体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城镇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解放以后因历史的原因形成的城镇私房所有者及经批准在城镇建房的城镇居民。
由于农村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宅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而城镇宅基地则不具有这一特点。因此在物权立法时,是否可以将宅基地使用权限定为农村居民因建造自有住宅对集体所有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至于城镇居民因历史原因对私有房屋的宅基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通过立法将其纳入到土地使用权制度中进行调整。今后城镇居民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通过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程序进行。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我国学者大都认为,宅基地使用权本质上属于土地使用权。据此,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将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也应当纳入到土地使用权制度的调整之中,从而没有必要在法律上设立单独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笔者认为,这一看法是不正确的。因为,一方面,土地使用权在我国具有特定的含义,它主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了划拨的土地以外,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通过出让、转让、出租的方式进行。这些方式在本质上都是一种等价交换的交易方式。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仅具有物权的属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福利是联系在一起的,这就决定了它不可能作为交易对象自由转让。另一方面,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在管理机构、管理方式以及基本规则等方面也是不同的。例如,根据法律规定,一户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则没有这样的限制。我们还应当注意到,宅基地使用权主要发生在农村,它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在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定的用益物权形式在物权法中规定后,它就应当和土地使用权区别开来。因此,不能以土地使用权替代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农村的宅基地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和利益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者农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一般不能申请宅基地。所以,宅基地通常是与成员权联系在一起的。农村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这也是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相比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宅基地,农村居民享有了基本的居住条件,从而维护了农村的稳定。由于宅基地具有福利的性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获得宅基地大多是无偿的或者只要支付较少的地款就可以获得,而不可能按市价购买。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是特定主体对于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宅基地作为用益物权,首先表现在权利人可以对宅基地长期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对于宅基地,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和附属物。由于房屋可以继承,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实质上也可以继承,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无期限限制的即长期的权利。尽管权利人对宅基地享有长期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不是长期不变的。如果因为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或者村镇规划需要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居民个人的宅基地实际过多,远远超过了当地规定的标准,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合理的调剂或重新安排。应当指出的是,由于宅基地主要是作为生活资料提供的,所以权利人不能将宅基地作为生产资料使用,例如将宅基地投资建厂或者改为鱼塘等。
第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因为土地资源的有限性,不可能给每个农村居民提供更多的宅基地,而每户申请到一处宅基地,即足以保证其基本的生活需要,如果允许申请多处,则将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许多人认为应当保留这一规定。笔者认为这一规定是必要的,但应当有一些例外的规定。因为,一方面,在农村中客观上存在一户可能拥有多处宅基地,如某人分家离去之后又继承父母的房屋,这就形成多处宅基地的情况。又如子女成家盖房,申请了一块宅基地,不一定分户,这样一户形成两块宅基地。那么法律是否禁止公民获得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呢?对此存在着两种以上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现行法律禁止公民拥有一处以上宅基地,因此对于多出的宅基地,应当由集体收回。另一种观点认为,公民只要是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宅基地,集体不能予以收回,否则,等于禁止对公民的房屋进行继承和买卖。笔者认为,公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只是就申请而言的,法律上不应当禁止公民通过继承等方式取得两处以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当然,公民拥有两处以上的宅基地可能会造成土地的浪费,如果宅基地长期闲置的,集体应当有权重新规划、调整,以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集体如果因规划调整需要收回宅基地的,应当给予恰当的补偿。所以,建议将立法改为“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
宅基地依法经过统一规划的,以规划后确定的使用权为准,公民原用的宅基地已经依法统一规划另行分配了的,不得再要求收回。宅基地经过法定程序个别调整了的,以调整后的所有权为准。抢占、多占集体土地或他人的宅基地的,一律无效。不按审批权限或程序划拨的宅基地,一般不予保护。城市房屋所有人在原宅基地上翻建、改建、扩建自己的房屋时,未按规定办理合法手续的,依法不予保护。
二、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
关键词:建设和谐税收执法公正服务规范
同志指出,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要扎扎实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落实到税务部门,就是要不断推进和谐税收的建设。
一、建设和谐税收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和谐税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税收是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财力基础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税收法律法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税收征管筹集财政收入,参与社会收人分配,可以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通过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可以推进社会进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等等。因此,和谐税收建设得如何,税收征纳关系怎样,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成效。
(二)建设和谐税收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税收与社会和谐发展、依法治税与优质服务共同发展、税收事业与税务人员全面发展等问题。税收事业的全面发展,必然涉及和谐税收问题。
(三)建设和谐税收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发展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逐步树立起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建设;推行以能定级、以岗定责、岗能匹配、绩酬挂钩、动态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单位税务人员能级管理,构建起科学的税收质量管理体系。
二、建设和谐税收的内涵
(一)公正执法。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好国家制定的促进科技创新、文化发展、救灾防疫等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切实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农民销售农产品和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缓解就业压力,推动收人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既不“寅吃卯粮”收“过头税”,也不能有税不收。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办事,避免因税收执法不当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诚信服务。把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健康良好的征纳关系。坚持税法公开、透明,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税,促使市场主体在现代市场体系中平等竞争,使经济资源得到有效配置,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实现最优。方便纳税人办税,通过多种方式,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要求,增强征纳双方的良性互动。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为纳税人提供法制、公平、高效的税收环境。
(三)科学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征管工作,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实现税收管理制度的标准化。按照精确、细致、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税收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按照一体化的要求,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廉洁奉公。坚持廉政教育先行,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化税收改革,完善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完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提供制度保证。加强监督制约,规范税收权力正确行使,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团结奋进。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倡导与人为善、和衷共济、平等友爱、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使和谐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成为税务干部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队.推行能级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的竞争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倡公正执法、热情服务、规范管理、团结协作的税收文化,形成团结奋进的税收工作氛围。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税务干部队伍,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建设和谐税收的举措
(一)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助推经济发展。发挥税收调节作用,落实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支持社会进步。落实好环境治理、生态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政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涉农优惠政策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就业、收人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四是依法组织税收收人。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人原则,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可靠的财力支持。
(二)推进依法治税,营造法治公平竞争环境。一是严格税收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加大评议考核和奖惩力度。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偷税、骗税行为。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公平,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维护社会正义。
(三)优化税收服务,建立良好的征纳关系。一是树立现代服务理念。做到纳税服务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职业道德要求向具体行政行为转变,由注重形式向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转变,由有偿服务向无偿服务转变。二是健全纳税服务制度。完善税务公开制度,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所有税收法律法规及纳税人办税事项全部公开;完善服务责任制度,公开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时限标准,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完善服务便捷制度,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尽可能简化办税环节和程序,提供多种办税途径。三是优化纳税服务方式。按照深化“一窗式”管理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探索预约服务、办税绿色通道等个性化服务,通过语音电话、网络等开展征纳双向互动服务。:
关键词:企业用工;劳动合同;风险
当前,全国大多数供电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日趋规范,但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了一场全新的革命,《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直至解除、终止都采用书面化管理,否则将面临巨大用工风险。新形势下,企业如何在劳动合同管理环节重新构造一个全新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要求,降低用工风险,这已经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1、企业用工风险
1.1用工机制风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的,便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样,企业将面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工比例的逐年上升,固定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从过去的短期化调整为中长期,劳动合同长期化趋势不可逆转的局面。由此,用人单位长期习惯于用劳动合同终止来调整劳动关系的方式已不适用。稳定就业的确对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益,但会减弱企业用工机制的活力,使企业竞争力减弱。
1.2用工成本风险
这里指的用工成本风险是企业因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和新增的企业违规成本风险。
1)劳动合同终止成本风险
由于新法规定,企业终止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补偿金基数由原来的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收入(扣除个人税与费)调整为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税与费),而这个经济补偿金总是隐性存在,企业始终存在风险。
可能会有人认为,既然合同终止会产生经济补偿,那么企业不终止合同不是就可免除补偿了。这是一个误解,企业不终止合同,经济补偿只是暂缓发生而已。另外,大量的劳务派遣员工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也不能忽视,因为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是同样适用法律规定的。
2)新增的企业违规成本风险
以下五项内容,都是新增的企业违规的成本风险。
(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向劳动者支付双倍补偿金。
(4)用人单位不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要按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1.3用工管理风险
用工管理风险是指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不到位或用工管理不严造成的风险。
1)用工管理不到位产生风险
(1)不签劳动合同就用工;(2)本企业工龄未连续计算;(3)非全日制用工不签劳动合同;(4)合同到期不续签。
2)用工管理制度不严产生风险
(1)规章制度不健全;(2)内容不合法;(3)缺少民主程序;(4)制度未使劳动者知晓;(5)制度缺乏操作性。
2、化解企业用工风险措施
2.1化解用工机制风险
用人单位必须牢固树立人力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以人为本,处理好灵活的用工机制与控制好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增长的关系。
1)严格把好招聘关
把好招聘关是劳动合同管理的开始,企业一定要树立“招聘合适的人到合适的岗位”的理念,特别是在招聘录用前书面告知员工录用条件和做好考核录用工作,绝对不能只看履历,或让应聘者经受心理测试等,忽视了招聘管理,放松了用工第一关,使企业丧失了试用期内单方解除权。
2)采用形式多样的灵活用工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用工机制的灵活性。进行岗位分析,有的岗位可以订立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的岗位可以采用非全日制形式、外包形式、劳务派遣形式等形式多样的灵活用工。
3)根据岗位性质和企业不同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劳动合同管理有不同的侧重点。企业可根据岗位性质和企业实际需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再者,企业的性质也有不同,有劳动密集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其岗位不同,对人员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不可能都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建议可对专业性较强的骨干岗位签订3至5年甚至更长期劳动合同,对替代性较强的熟练岗位也要按企业实际需求签订,期限也可3至5年或较长一点,合同期满后,除少数人员留用外可终止合同。
4)控制好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企业为了灵活用工,形成员工“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竞争机制,必须控制增长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某上市公司测算,管理、技术岗位、班组长和技术工种岗位的可替代性较弱,无固定期合同可适当控制在70%以内;可替代性较强熟练岗位,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控制在30%以内。企业总计无固定期合同比例一般控制在50%左右为好,以保持用人机制的相对灵活性。
2.2化解用工成本风险
1)计提“终止准备金”,消化“终止”成本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发生,是潜在的用工成本。因此,企业可以通过设置劳动合同“终止准备金”来合理消化“终止”成本。企业可根据当年的平均工资计提1个月工资作终止准备金。如2008年1月1日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企业终止补偿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年限。2008年1月1日之后订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企业终止补偿该员工在本企业全部工作年限。计提“终止准备金”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发生的一次性补偿成本合理地分摊至每年用工成本,客观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2)杜绝违规成本发生
企业应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先订劳动合同后用工和续签合同领导审核制度,防止用工超过1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和违反规定不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合同情况发生;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杜绝违规成本发生。
2.3化解用工管理风险
1)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应结合实际,建立合法合理的规章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管理、考勤管理、招聘、年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定额、岗位标准与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不仅保障员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也保障企业依法行使管理权。企业在建立或修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依法经过民主程序和告知义务,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2)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企业必须建立劳动管理台帐,劳动合同签订、变更、终止、解除台帐;员工培训记录台帐;员工考勤统计台帐;员工医疗期管理台帐;员工年休假台帐;人事管理台帐等,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杜绝用工管理不到位和用工管理制度不严等弊病,化解用工风险。
3)加大劳动用工自查自纠
企业在用工时依法进行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开展自查自纠可以及时纠正错误用工行为,减少企业损失。从用工基本状况、劳动合同订立、工作时间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费、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等方面检查,还可聘请专业单位检查。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以免造成损失。
【摘要】大家平时都懂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最长可达3-5年,而物业管理工作则长达100年左右。从延长物业寿命、完善使用功能来看,物业管理项目就是房地产的第二次开发。我在文章中针对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行业之间的互补关系谈点自己的看法,可供同事们批评指正。
【摘要】物业管理;项目;综合业务;消
物业管理项目就是房地产的第二次开发,这种说法似乎有自己的道理。它说明一个问题,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存在着一定的互补关系。具体地讲;有了物业管理项目的发展就有房地产事业的正常消费。房屋是一个耐用的不动产,是所有消费商品中寿命最长的一个种类。它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需要维护和保养,有居住主人不断接受服务的需求,同时,还有时时刻刻美化环境的功能。而且这些工作不是房产经营事业可以独立完成的,而是要物业管理机制的综合服务才能完成。这不是简单的维修和保养,而是一种长期的、综合性质较多的服务。所以,要想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就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管理服务必须保持经常性
房地产作为一种耐用品,实际上经常需要连续不断的保护和保养的不动产之一,这才是房产的全部寿命。因此,房地产服务流量和外部的管理及服务流量等三大要素才能共同构成完整的物业管理事业。这说明物业管理不仅是房地产的消费、使用时不可缺少的工作项目之一,而且是需要经常性的辅助房产寿命的唯一行为。
2.要认识物业管理在房地产开发中的实际作用
物业管理要与房地产开发事业并排起步才好,这有助于把握市场动向。对于所有的开发商来说,把握市场动向相当重要。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各类楼盘的硬件在不断改善,这需要我们如何把握消费群的心理需求已成为问题的核心。而这恰好是物业管理机制的发展机遇。只要物业管理者与消费者面对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倾听使用者的评价,时常对房产经营市场进行调研定位,改进设计有服务类型,才能塔好物业管理工作和房产市场之间的桥梁。
3.要让物业管理早期介入优化、完善房屋建造高阶段
规划设计原本就是房地产开发源头,物业管理工作能否早期介入规划设计阶段,需要完成以下两个工作,一方面要把规划设计功能形成一个完整、舒适、便利的工作项目之一。另一方面在市场经营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保持良好的竞争实力。就是要以高的要求充分考虑客户对房屋产品和居住环境变化的需求。站在尊重科学的发展立场上,遵循现代技术的进步规律,以经济实力的逐渐增长为出发点,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居住、工作环境及质量的要求当成工作的核心,千万不能忽视物业管理工作的社会意义。
4.通过物业管理工作促进房产销售
物业管理已越来成为投资者选择的一项重要指标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居住的观念有了很大提高,对居住的安全、文明、舒适以及它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而着想。当然其中最大的问题还是要求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一步到位。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土地管理;研究
1当前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质量低,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占补平衡”。《土地管理法》在确立占补平衡制度时,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占补平衡必须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但是,不少开发整理项目为了使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能够得到及时的补充,以满足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的需要,对补充耕地的质量往往只停留在几个简单的数字上,项目质量不符合要求,开发出的耕地质量较差,很难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甚至一边开发整理一边抛荒。这不仅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耕地占补平衡”,而且造成了资源的破坏和开发资金的浪费。
(2)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过程中以牺牲长远的整体利益来换取近期的局部利益。土地开发整理投资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一些地方急功近利,追求当年开荒、当年收益而不顾被开发区域的小气候环境、土壤环境和土质水文环境,对后备资源的开发没有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适应性。这边退耕还林,那边毁林开荒;这里退耕种草,那里毁果园开发的怪现象,或者在土地整理项目中只重视田块的方整,而忽视对河流、丘陵地等生态景观的规划,其结果是短期得益,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区域环境的恶化将逐步显现,致使所开发的土地再一次荒芜。
(3)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专业队伍素质不高。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诸如: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农业设施工程等众多分项工程,具有跨行业、多学科和多技术的特点。
(4)开发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的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对于土地开发整理,应当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目前,政府的投资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导向作用,发挥了主渠道作用。政府的投资主要来源于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上地开垦费、农业重点发展基金等等。但是,单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包揽土地开发整理所需的资金。
2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工作的对策
(1)土地开发管理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切实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前提。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的收入结合起来,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土地开发整理的指导思想、管理政策与规划设计上,要从增加和建造高质量耕地与农用地出发,立足干服务现代农业,服务农业规模经营,服务提高农业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只有这样,土地开发整理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2)土地开发规划应充分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开发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工程规划、林业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结合起来。实行生态型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必须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使其融合于现有农地与社区景观中,构成和谐的统一整体,做到既增加耕地,又不破坏环境。实现经济效益、资源、环境三者有机地统一。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开发;利用
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0—0185—02
搜集与整理地方文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丰富多彩的地方文献,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几千年来,生活在不同地域的各族人民用勤劳和智慧创造了各自的物质和文化财富。一代代传承下来的独特的地方文献,蕴藏着十分厚重和与众不同的文献价值。地方文献是特定区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历史、自然、地理等一切文化遗产的载体记录。其最大的特点是文献内容所体现出的鲜明的地域性和独特的历史文化。长期以来,它是图书馆藏书的一个重要组成,也是读者利用率较高的文献。
开发地方文献信息资源,整理、研究地方文献,将其准确、系统地提供给用户,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又是为所在图书馆特色馆藏建设和地区文化研究及地方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信息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力开发、传递地方文献信息,为现代化建设服务,已成为高校图书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高校图书馆收集与开发地方文献的必要性
(一)地方文献具有较强的文化价值
作为地域文化的组成部分,地方文献肩负着传承、创新、发展地域文化的责任。对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开发和利用,其实质就是对地域文化的揭示、传承和交流。丰富的地方文献是地域文化传承的物质依托,人们通过地方文献认识了解、继承传播优秀的传统特色文化。为促进文化交流和推动学术研究提供服务。
(二)地方文献具有较强的信息价值
地方文献能够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对省地的自然资源、社会结构、文化风俗等各个方面做出全面及时的反映,因此,可以作为重要的信息依据,为政府机构进行决策时提供参考。从而发挥其“资政”作用。地方文献主要包括历史文献和现实文献两大部分,不论是历史文献或是现实文献都是一个地区内自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领域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真实记录。其中关于地理区域开发、物产资源开发、以及地区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业、运输业、文化古迹、民风民俗等方面发展历程的记录,都为本地区经济社会再发展提供了可供参考的重要信息,据此可以寻找适合本地区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本地区创新发展规划的制定提供历史借鉴和决策依据。
(三)地方文献具有较强的史料价值
地方文献通过对特定地域内各个方面的信息所进行的记录,是具有史料性的文献信息,不间断地传递给后人,由于其内容完整、详细而又相对客观,因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史学工作者可以通过对这些文献资料的研究,提供新的史学观点。而且随着时间的发展,地方文献的史料价值会逐步增高,文献的价值与时间成正比,而且使用的人越多,其价值越高[6]。
二、高校图书馆地方文献征集方略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做好地方文献工作,应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对地方文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地方文献经费的投入、工作的力度。充分认识地方文献在地方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价值,加强对地方史料保护的宣传,促进社会各界对地方文史资料保护、开发和利用,地方文献的收藏与地方文化振兴、民族文化发扬紧密结合。高校在成立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时,邀请本地各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听取专家意见,集思广益,制定规划,明确馆藏重点,进行系统收集、整理。
(二)建立健全地方文献征集渠道
收集地方文献不仅仅是依靠出版社,更重要的是要拓展收集渠道,与政府各级部门建立联系。如,与本地人大、党史办、方志办、文化局、社科联、文联、群艺馆等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加强交流。地方文献征集渠道很多,主要应采取如下几种方法。
1、建立呈缴制度
出版社呈缴图书是图书馆收藏地方文献的固定来源,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呈缴的内部出版物是地方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人、团体呈缴的文献资料是地方文献的重要补充。高校图书馆要争取地方政府及社会的支持,积极向文化主管单位反映情况,促成当地政府为征集地方文献制定地方法规,建立呈缴制度;通过地方政府发文,规定各文献编辑机关、学校、科研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公开出版的报刊、书籍、个人编辑出版的书籍、发表在刊物上的各种著述等,都应向地方高校图书馆呈缴样本。
建立呈缴本追缴制度,为确保呈缴本征集不漏不缺,图书馆应建立呈缴本追缴制度。对呈缴本定期核查,如发现有漏缴品种,及时追缴;如确定追缴不到的,应及时把该文献信息交给采访人员,进行补购,填补馆藏空缺。
2、上门征集
为加强地方文献的征集工作,高校图书馆要建立健全地方文献征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拟定需要征集地方文献的内容范围和书目,找准征集对象,逐一采访联系,主动上门到有关单位去征集地方文献资料。如,我馆从2007年成立了地方文献特色书库以来,每年都要组织专人到各县、市有关部门进行地方文献征集工作。共征集文献资料1137种、3794册,丰富了我馆地方文献馆藏。
3、深入民间搜集
贵州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地方文献很大一部分都是非正式出版物,散落在民间,一般难以发现与征集,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才能采访搜集有价值的民族地方文献资料,以补充馆藏。
4、向专家学者、社会名流搜集
专家学者、社会名流是社会文化的精英人物,他们收藏或撰写的关于民族地方文献的资料及书籍有相当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这是民族地方文献搜集的又一重要途径[3]。
5、购买、馆际交换和协作
近些年来,高校图书馆的购书经费已大幅度增加,这为购买地方文献提供了经费保障。我们应该在检索地方文献目录的基础上,补充缺漏,避免重复购买,打造自己的特色馆藏。高校图书馆不仅要与本地区各县、市图书馆协作,还要与各高校图书馆建立广泛联系。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向交流,互通有无,互为补充,共同丰富馆藏。促进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读者服务,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6、网络征集
地方文献信息不可能集中于任何一个图书馆,要想满足读者的全部需求,必须集合网络搜集,充分利用互联网上公布的信息,了解地方文化动态,逐步整合地方文献资源,才能逐步形成一个区域性整体资源。
7、复印复制
对于一些刊行年代久远、存世不多、具有收藏价值、不宜收集且读者又很需要的文献资料,可以通过抄写、复印、拍照、缩微复制等方法收集。
三、高校图书馆地方文献的开发与利用
地方文献的发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一个“去粗取精”的过程。首先,对陆续到馆、杂乱无序的原始地方文献的整理,使之科学化、系统化。其内容包括:登记、标引、著录和编制检索工具等。在这过程中标引是关键,著录组织是整个工作内容的核心[5]。其次,根据地方文献分类的特点,在了解读者或用户需求的基础上,对文献内容进行辨识,然后按文献反映的内容加以集中,形成专题文献,或经过进一步浓缩、提炼,按专题汇集有关知识信息。然后,通过大量的原始文献的辨识,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揭示某一特定知识信息群的内在联系及其社会价值,形成一种全新的知识。
(一)编制地方文献的书目、索引、文摘、目录
要使地方文献资源便于开发利用,就要编制很有参考价值的书目、索引、文摘等各种专题资料目录。编制中要把文章题目、责任者、刊名、日期、关键词等著录清楚,以方便读者查阅原文,编制加工力求做到资料面广、内容集中、观点全面。这项工作既要做到合理有序,又要详尽地揭示内容信息,这样不仅能使来馆阅读、咨询、检索的读者一目了然,很容易找到所需材料,省时又省力,而且对工作人员来说,也利于管理、使用。因为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来的地方文献,不是架上一放,束之高阁,更重要的是怎样进一步利用和达到充分利用这些文献资料的目的。
根据地方文献工作的不同需求,可以编制各种不同目录。如,按地方文献类型可以编制古籍、普通图书、期刊、报刊、视听和电子文献等目录;按检索途径可以编制学科、主题、题名、著者目录以及各种地方文献专题目录。还需要编制地方文献联合目录,实现资源共享。
编制地方文献索引,提高文献检索精度。将分散的地方文献论文线索,编制成专题索引;将不同的知识点从地方文献中提取摘录下来,注明出处,编制主题索引、著者索引、地名索引等等[4]。
(二)建立馆藏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
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首先要将各种不同来源、不同内容、不同著述形式、存于不同介质的原始数据以相应的电子记录组织成联机目录数据库,把编制的各种形式的目录、索引挂在本馆主页上以供用户了解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信息,并免费提供给网络用户使用,这也是实现馆际互借、促进地方文献资源共享的重要环节。
(三)建立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
地方文献不仅以书籍形式出现,而且更多的是发表于各种各样的报刊上,散见于各种会议文件之中,甚至出现在各式商业宣传品里,地方文献和其他文献一样,不仅以更快的速度,而且以有效的方式向读者传播。因此,除了馆藏地方文献目录数据库外,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馆藏地方文献资源中利用率高、有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地方文献,在解决了著作权问题的前提下,转化为数字化的可检索的数据,建成具有本馆特色的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传输上网[2]。目前,我馆正在深入、广泛地将收集到的地方文献信息资源,筹划建设地方文献专题全文数据库,将为网络用户直接提供所需的全文信息。
(四)开展合作协调,实现资源共享
加强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是提高地方文献开发与利用水平的重要途径,随着地方文献数量急剧增长,地方文献信息资源越来越多,我馆不可能将所有的地方资料收藏齐全。因此,必须与其他相关单位建立合作关系,不仅要同本地区内与地方资料有关联的个人和集体建立联系,而且要同省内外各高校图书馆建立起顺畅的合作网络,根据地方专业的发展加强大范围的合作与协调,向专业整体化、数据网络化发展。
(五)深化文献内容,突出特色服务
突出特色服务,是提高地方文献利用率的核心。特色服务要深化文献内容,因其有别于流通借阅服务,尤其是知识经济时代,地方文献的特色性更为突出,它已由被动的利用文献渐渐进入有计划按步骤开发利用,就是根据主题要求把分散、低质、凌乱的资料加工成集中、优质、有序的文献,按读者需求进行综合提炼,深度分析,使他们迅速获得所需要的有效资料[1]。
总之,在新的发展时期,图书馆必须重视和加强地方文献的收集和开发利用,同时,随着地方文献的不断积累,其利用价值的不断提高,地方文献工作必将走向制度化、法制化。
参考文献:
[1]李智劲.我馆地方文献开发与利用[J].图书馆,2005,(6):95.
[2]盛剑锋.高校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建设与利用探讨[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10,(6):39.
[3]李沛.浅论民族地区图书馆地方文献资源建设[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1,(3):91—92.
[4]邵景峰.高校图书馆地方文献的征集与开发利用[J].科技文献管理信息,2006,(3):3—4.
关键词: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理论;关键技术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基于利用地下空间去主动弥补、协同地面上的历史文化街区的研究思路,探索了地下空间在城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再生中的角色、作用与策略,通过对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的科学规划和有效利用、实现其“地面保护、地下发展”,不仅为历史文化街区的再生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而且为城市节地与地下空间的利用做出了有益的补充。
1、城市地下空间的利用对于现代城市规划的意义及作用
总体上看,城市地下空间的有效利用提高了城市土地的综利用价值,并很好的达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发展的协调,是今后城市发展规划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1)开发地下空间,不仅扩大了城市空间容量,还提高了土地价值。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带来的土地紧张和交通拥挤等一系列影响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问题,增加了城市安全平稳发展的不稳定性,给城市发展带来了多方面的不利因素和牵制。另外,开发地下空间,不仅充分扩展了城市空间资源,增加了城市的空间容量能力,通过修建地下交通系统如地铁和把商业文娱项目转入地下如地下商城等,而且还可以使地上方面增加绿化面积和能力,促使生态环境的维护向前更走快了一步。
2)提高城市对灾害的应急能力。当灾害到来时,地上城市部分的功能陷于瘫痪和紊乱,但地下空间可以继续部分城市功能,比如,地下综合管廊便于管线的安装维护,遇有灾害时可以有效避免管线遭到严重破坏,从而大大提高了总体管道网的防灾几率和能力。这些对于地上的救灾行动是很有用处的。还有,与地上部分相比,地下空间具有较强的抗爆、抗震等防灾抗灾能力与特点,将基础设施转入地下,因为暴露的机会大大减少,所以城市对灾害的应急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3)优化城市交通,带动经济发展。发展地下空间,使得地下交通系统与地上部分可以协调发展,从而保证城市整体交通的运作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实现了城市交通及发展的可持续性。尤其能够避免沙尘暴、大雪和暴雨等恶劣夭气对城市交通的影响。随着地下商业街的发展,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也必将成为很有潜力的经济开发模式。
4)展示城市魅力,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城市空间是一个由地上和地下空间共同构成并一起运转的有机的空间组合体,地下空间达到一定规模时,可形成相对独立、较为完善的功能体系,包括大型的商业、娱乐、文化设施等,成为城市空间中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空间环境质量是城市环境的重要方面,适度开发地下空间,可以为城市空间环境的处理提供更多更大的自由度,对良好的城市空间环境的形成和保护有着积极影响。
5)历史文化古城得到保护,并促进其更新改造。城市历史地段由于记过漫长历史的演变和发展,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形式,导致了开发强度偏低和旧城需要保护等诸多影响现代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所以地上城市部分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翻新扩建,迫切需要开发地下空间来帮助分担这些需要,从而解决影响城市发展的这一系列问题。
2、城市地下空间布局的方法
以城市形态为发展方向。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必须和城市相对应和协调。这种协调和对应首先表现在区位上,地下空间的开发通常选择城市密集的地方。然后城市交通轨道的发展带动着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以点线面为主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各种形式的链接构成城市整体。以城市轨道的交通网络为骨架。地铁是目前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中覆盖面最大,规模最大的工程,其按照城市人流方向形成网络。从某种程度上说,地铁反映了城市结构。以地铁为骨架的城市地下空间有效的提高了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效益。以大型地下空间为发展资源。城市地下空间的形态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是地铁经过的地方一种是地铁不经过的地区。在地下空间规划的时候,对于那些地铁经过的地区,要充分考虑到地铁的重要性,可以在其四周建设大型公共设施,商业写字楼等,形成商业娱乐、文化一条龙。对于那些没有地铁经过的地方,可以以地下商业街或是大型的广场作为结点,利用地下商业街将其链接成一个整体。地下城市规划是一项长期的项目,需要逐渐的形成,并随着城市的变化和发展而调整。
3、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关键技术
3.1、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资源评价利用现代化地质勘测与数字化可视技术,对历史文化街区现有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特性、生态敏感性要素、既有文物及其他埋藏物、既有古建筑基础、城市规划管制四线范围等关键要素进行勘明,准确测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限定范围、深度,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及可建设区。
3.2、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预测根据宏观、中观及微观区位分析、发展现状条件与发展趋势、深入分析历史文化保护区城市发展诉求与增长方向,并结合经济效益分析,综合分析确定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功能、需求规模、需求建设模式与需求建设分期。
3.3、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专项系统设施的规划发展模式
根据地下空间资源评估与需求预测的分析结论,提出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的主导发展需求功能,并结合建设可行性合理确定保护性建设发展模式。包括:
①历史文化街区地下交通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将动态交通及静态交通部分导入地下、控制地面交通环境,是协调地面交通容量扩展与环境风貌保护的有效途径。②历史文化街区地下市政公用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实现市政管线共沟化及部分市政场站、环卫设施地下化发展,是实现历史文化风貌区基础设施翻新与扩容、提升基础设施管线的可维护性、减少路面开挖及增强基础设施安全性的有效途径。③历史文化街区地下文物储藏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文物储藏空间的新建、翻建、空间拓展等需求,可利用地下空间进行实现,有利于文物保护。④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配套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发展所需要的相关配套设施利用地下空间设置,包括管理设备、库房、小型活动教室及展览室、纪念及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以及其他不符合风貌保护要求的构筑物与设备等功能。⑤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防灾设施保护性规划发展模式。
3.4、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技术
①对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进行先期数字计算模拟,如测定可开发的地下空间范围、分析不同的开发形式和开发深度对地上建筑的影响;模拟地下空间与地上空间的耦合关系和人流组织等。并对核心保护区及保护协调区提出不同的地下空间开发管制导则与保护技术措施;如保护距离控制、扰动与振动控制、加固保护措施等。②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地上空间的资源特点,针对不同类型的用地提出不同的地下空间利用技术。③根据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的开发深度,提出不同的开发技术。深层地下空间开发时,开挖的深度应足够深,保证相应的地上建筑的持力层不被破坏。
结束语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已经成了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作为承担城市多种功能的重要场所,地下空间在城市中的开发利用规模会越来越大。
参考文献
[1]张琳,束昱,路姗.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理论与关键技术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2014,07:79-83.
[关键词]地方文献;体系建设;理论研究;社会作用
一、地方文献的体系建设
1.1地方文献的概念
首相要准确地了解这项工作的概念,那么什么是地方文献呢?通常对地方文献的理解是这样的:地方文献是指针对不同区域的不同发展阶段所做的实事求是的记载,在未来各个领域的发展和建设中,其作用是其他类型文献无法替代的。就文献的著述形式来说,学位论文、专著、报刊、会议记录、文告、传单、各类文件的汇编、谱录、各种注释及说明书等形式至少应包括在地方文献里面;地方文献的载体类型,则包括了光学和化学制品(照片、影片和缩微制品)、数字化存储介质(磁带、光盘、硬盘、U盘)、纸制品(如铅印本、写本、抄本、拓本、手绘本及各种影印、复印本),及当代图书文献的所有载体类型。就出版发行渠道来讲,地方文献中除公开出版物外,更有大量的非书资料和非公开出版包含其中。
1.2地方文献体系建设
1.2.1做好地方文献体系建设的规划
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化,图书馆工作尤其是地方文献相关工作受到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如何在变化的条件下继续做好地方文献的体系建设就需要一个科学、稳妥的规划。首先,要对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历史、地理、风俗等方面有全面的了解,并且聘请专家进行论证,以此来确定地方文献征集的区域和范围,以及征集内容的范畴。其次,在前期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出一个符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地方文献收藏、利用的工作条例,来保持地方文献体系建设的一贯性和长期性。最后,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工作团队,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为开展高效的工作奠定人员基础。
1.2.2地方文献征集的内容和范围
以吉林省图书馆为例,我馆对省内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编撰的图书、图片、图册、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进行全方面的收集。有关吉林的史志史料、民间流传的谱录;满铁文献、抗联文献、洲国文献,还有金代、辽代、渤海国、扶余国、东夏国、后金等国文献资料;玉米、大豆、关东三宝、东北虎、鹿等吉林省丰产和特有的动植物文献;朝鲜族、满族(包括萨满资料);吉剧、二人转文献等等。
1.2.3地方文献资源全方面、多载体的多元化变化
伴随着计算机技术、声像技术、光盘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文献信息越发生动和直观的改变图书馆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例如,通过网络信息传输平台,将电子出版物资源、虚拟图书馆资源及地方专业网站上的信息资源收集和整理。运用数字化的技术,深挖隐含在地方文献里的知识单元,对这些知识单位进行采集、提取,建立系统的、多层次的地方文献资源数据库,整合有形的和无形的数字资源。这样无疑将合理优化地方文献资源的体系结构,充分展示地方文献所体现的魅力和风采。
二、地方文献的理论研究
2.1地方文献的原则
2.1.1地域性原则
地方文献的“地方”二字,充分体现了其专属性之强的本质特征,这就说明了地方文献具有显著的地方特色,能够反映出这一地域范围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灾异、语言文字、风俗人情、名胜古迹、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地域性原则必须以行政区域的划分为标准,各地根据当地的用户群的需求和习惯,将区域划定在合适的范围内。
2.1.2文献性原则
地方文献必须具备存史、资政、励志的特性和具有历史价值。只要内容涉及到这一地区的图书资料,无论其出版形式、出版地、出版者都应被看做是地方文献。文献的特质,也使地方文献成为当代人为后代人留下的珍贵的文化遗产。
2.1.3内容原则
广泛性:凡是涉及到本地区经济、政治、教育、文化、民风民俗等方面的相关图书资料都应该被视为地方文献收集的对象。
全面性:就是收集的地方文献的内容要全面,无论涉及到该地区的任何重大事件,只要属于收集的范围,必须对此事件的发生、发展、结束及产生的重大影响完整无误的进行收录。
精选性;就是收集的地方文献质量必须要高,尤其是对于一些非正式出版物、非法出版物,必须对其文献真伪、使用价值、保存价值进行认真的筛选,以确保文献收集的准确和客观。
2.2地方文献的分类
地方文献因其特性和使用目的,各地都根据本地情况制定特殊的分类法,虽然体现了各地方在文献分类工作当中的创新探索,但是因为各地都根据本地地方文献的特点制定了不同的分类法,严重制约了地方文献藏书数据库的标准化进程和资源共享。所以,我们要努力客服某些地域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现象,制定一部通用的地方文献分类法和主题词法,用来规范文献整序的基础工作。
三、地方文献工作的社会作用
长期以来,地方文献工作者甘于默默无闻的四处收集整理各类文献资料,埋头苦干。但是多数人对地方文献工作的认识还很模糊,对于图书馆收集地方文献工作更是知之甚少。对于地方文献工作者来说,不但对文献的收集工作造成一定难度,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就吉林省图书馆而言,因充分发挥其地域优势,开展宣传活动,广造舆论,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例如,可开展洲国宣传活动,展示时期各类珍贵文献、地图、画册,尤其在中国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暨胜利七十周年之际,更加会有重大意义;还可借助地方文化特色,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吉剧和二人转理论、发展、表演的文献资料,充实吉剧和二人转信息库;吉林是朝鲜族和满族聚居地,也可借助独特的民族特色,开展朝鲜族和满族的宣传周,促进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文献共享。通过以上活动,增添地方文献收集工作的途径,增强地方文献工作的社会影响。
地方文献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作。从事地方文献的工作人员不仅要克服资金有限的困难,还要努力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地方文献的管理,优化地方文献的服务工作。大力加强地方文献的数据库的宣传和阅读指导工作,通过地方文献的开发,使地方文献转变成为动态的情报信息源,有针对性的将地方文献的信息提供给广大读者,展示图书馆的地方文献的信息含量和功能。在吉林省近年来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大环境下,吉林省图书馆作为省级图书馆,更要做好地方文献工作,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地方特色出发,做好长远规划,探索出一条更好更新的地方文献资源建设、开发和服务工作的新途径。
参考文献
[1]邹华享.地方丈故工作若干问题的再认识.图书馆论坛,2004(6)
论文关键词:采煤塌陷区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煤炭企业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优质服务,但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及相关部门对采煤塌陷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尽管已经恢复了大片土地,但是还远远不能恢复生态安全。故应对采煤塌陷区生态安全进行综合评价,以引起当地决策者注意,尽快使采煤塌陷区恢复到最佳状态。
1.1采煤塌陷区的现状
随着煤炭产量的增加与采掘面不断延伸,采煤下沉区面积不断扩大。来自国土资源部门的统计显示,我国因采矿引起的地方塌陷较大的达180多处,塌陷坑1600多个,塌陷面积为15000hm2全国发生采煤塌陷灾害的城市近40个,造成严重破坏的25个,每年因采矿发生的地面塌陷造成的经济损失近4亿元以上,
采煤塌陷致使大多数人失去大量耕地,人均耕地变得越来越少,达到了联合国的人均耕地的警戒线,因此选择人均耕地、土壤环境作为采煤塌陷区生态安全的评价指标,
土壤环境指标分为:
1)土壤退化
土壤退化用土壤中有机质含量以及土壤的孔隙度为代表指标,土壤退化分为7种类型,即土壤侵蚀、土壤荒漠化、土壤盐碱化、土壤贫瘠化、土壤潜育化、土壤污染以及土壤生产力丧失等,土壤退化直接影响农业的生产,以及生态环境的发展,采煤塌陷区土壤退化主要是土壤侵蚀及土壤盐碱化,土壤侵蚀会造成土壤肥力的下降和生态环境的恶化项目管理论文,土壤体积质量增大,离子交换量,田间持水量及孔隙度降低。
2)土壤酸碱度
土壤酸碱度是土壤化学特性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对土壤的肥力和农作物的生长有很大的影响,土壤过酸或过碱都会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值在6-8的范围许多作物都能很好生长。
2.1采煤塌陷区的形成
当地下采煤层被采出之后,采空区的顶板岩层在自身的重力和其上覆盖岩层的压力作用下,产生向下的弯曲和移动。当顶板岩层内部所形成的拉张应力超过该岩层层抗拉强度极限时,直接层板发生破碎和断裂并相继冒落,接着上覆岩层相继向下弯曲、移动进而发生断裂和离层。随着采煤工作面向前推进,受到采动影响的岩层也不断扩大。当采煤层开采扩大到一定时,在地表就会形成一个比采空区大得多的近似椭圆形的塌陷盆地。如,1983年大通兴隆一矿,兴隆沟一带产生的塌陷坑深度达20m,直径约10m,并出现数条互相交织的裂缝,裂缝最宽为1.6m,最深则不见底,有的裂缝切面陡直,伴有热气冒出。此外,因矿区占用农田,使当地耕地减少,农民就在25°以上陡坡耕作,从而加剧矿区水土流失。
受煤层赋存条件和自然地理位置以及开采技术等因素的影响,地表沉陷呈现出不同的破环特征,主要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
1)地表下沉盆地
地下煤层采出后,顶板岩层开始断裂、冒落,形成冒落带论文提纲格式。冒落带上部岩层也随后断裂,使上部岩层发生弯曲。当影响到地表以后,地表就会从原有标高下沉,在采空区上方形成一个比采空区面积大的洼地。在下沉盆地形成的过程中,地表原有形态均发生不同程度变化,主要是出现坡度,高低以及水平位置的变化,其对耕地的影响主要是产生坡地,积水和凹凸不平等直接造成耕地退化,并且严重的破坏了地表道路,管道、沟渠以及建筑物的正常状态,影响人们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活动。
2)产生裂缝及台阶
开采缓倾斜煤层时,在移动盆地的外边缘区,由于受水平拉伸变形,地表可能出现裂缝,裂缝的发生及其宽度、深度与表土的塑粘性大小及表土受到的拉伸变形大小密切相关。塑性大的粘性土,一般在地表拉伸变形值超过6-10mm/M时才发生裂缝;塑性小的砂质粘土,粘土质砂或岩石,但地表拉伸变形达到2-3mm/M时,就发生裂缝。地表裂缝破坏了土地的连续性和自然特性,引起已发展成为地表耕层土壤水肥下移的通道,给土地耕种带来了困难,加剧了水土流失。
3)山体滑坡
这种局域性大位移的土地破坏通常发生在山地矿区项目管理论文,由于地下开采引起岩层移动变形,山体因失去稳定性,在弱面形成滑移,造成山体滑坡。山体滑坡不但直接破坏山地资源,还因其压占而破坏其周围的土地的资源,且引起突发性强,危害极大。
4)出现塌陷坑
塌陷坑式破坏大幅度地改变了原有地形地貌,由于受积水、侵蚀等影响,导致耕地资源易耕性大跌,难以直接有效利用。塌陷坑多出现在极倾斜煤层开采的地区,但在浅部缓倾斜或倾斜煤层开采时,地表亦可能出现漏斗(如图4-1)状塌陷坑。这种不规范椭圆形或矩形塌陷坑多发生于小型煤矿采空区上方,塌陷坑按其形状可分为漏斗状塌陷坑和槽形塌陷坑两种形式,见下图所示,地表漏斗使地表腐殖土溃入井下或流失,破坏了土地的营养成分。常对地表作物和耕地产生破坏性影响。
图4-1 煤矿地表塌陷漏斗示意图
例如峰峰矿区1986年产煤月1032万吨,13个矿采煤,总面积约369万m2,而地表沉陷面积约1471万m2,淮北矿区投产至1985年累计采煤19020万t,塌陷农田5381万m2,万吨塌陷耕地约2667 m2,其中常年积水的塌陷区占38%。
3.1塌陷区对土壤的影响
井下采煤对土壤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土壤水渍(积水)、土壤盐渍化和土壤侵蚀三个方面。
1)土壤加速侵蚀
土壤是植物生长的介质,良好的土体构型为植物生长提供适宜环境。开采沉陷过程改变了原有地表形态,使平坦的耕地产生附加坡度或使原有坡度增大,从而加剧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薄层化、砂质化、土壤养分循环失衡。同时不规则的塌陷坑和地表裂缝易形成地表水肥下渗的通道,造成上层土壤侵蚀下移,破坏了原有土壤的层状分布条件,改变了土壤自身的营养条件和外界环境条件,自然破坏了植物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导致作物减产甚至绝产,塌陷形成的下沉盆地是地表倾斜、坡度改变。坡度是决定径流冲刷能力的基本因素之一。径流是指雨水流向排泄区的过程。坡度越大则径流量越大,冲刷量也越大,引起水土流失和土地侵蚀也越严重,所以根据地面倾斜估算侵蚀程度是适当的。李树志等在《矿区生态破坏防治技术》中将地面坡度与侵蚀程度之间关系列表。
表4-1 地面坡度与侵蚀程度之间的关系
影响级别
地面倾斜(mm/m)
侵蚀程度
1
<17
不发生侵蚀。
2
17-52
不发生明显侵蚀,灌溉要采取相应措施。
3
52-88
轻度侵蚀,有少量沟文出现。
4
88-123
中度侵蚀,农业耕地要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机械化,水利化不方便。
5
123-176
中度侵蚀,耕地要修梯田。
6
论文关键词:生态足迹模型,碳足迹产值,碳足迹效率,对策,岩溶地区,贵州省
0前言
全球的气候和温室效应发生的变化已经严重地影响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发展低碳经济是各国未来经济发展的应对方式,而提高碳足迹效率是重要的环节。贵州岩溶地区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其碳效率动态变化如何,如何提高碳效率,减少其环境压力,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是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该项研究从基于生态足迹模型的碳足迹产值的历史过程分析研究,把握岩溶地区碳足迹效率的变化规律,提出提高碳效率的对策,对贵州岩溶地区可持续发展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理论基础简述
1.1 生态足迹理论模型
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 简称EF) 分析法是加拿大生物经济学家William Rees 和其博士生Wackernagel 于1992 年提出的一种用以衡量可持续发展的生物物理方法[1]。生态足迹是衡量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对生态系统所产生影响的一个重要指标项目管理论文,它是人类对生物生产性土地面积的占用量。生态足迹的定义为“生产人们所消费的所有资源和消纳这些人所产生的所有废物所需要的生态生产性土地的总面积”[2]。生态足迹的单位是“全球性公顷”。一个单位的“全球性公顷”相当于1hm2具有全球平均产量的生产力空间[3]。也就是说,生态足迹主要用于计算在一定区域一定人口与经济规模条件下, 维持资源消费和废物消纳所必须的生物生产面积。生态足迹可以分为资源生态足迹和能源生态足迹两部分,前者指生产所消费资源而需要的生物生产土地的面积,包括耕地足迹、林地足迹、水域足迹、建筑用地足迹;后者指吸纳所产生的废弃物需要的生物生产土地的面积。生态足迹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评价自然资源消耗的方法[4]。
1.2 碳足迹与碳足迹效率
碳足迹的概念来源生态足迹;但是,对于“碳足迹”的准确定义目前还没有统一,各国学者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和认识[5]。Global Footprint Network(2007)碳足迹是生态足迹的一部分,可看作化石能源的生态足迹[6]。由此可见,碳足迹指的是生态足迹中的化石能源足迹;Grub & Ellis(2007)指出,碳足迹是指化石燃料燃烧时所释放的CO2总量;另外,有的学者指出,碳足迹是排放的CO2以及其他温室气体转化的CO2 等价物。自2001 年以来,国外一些学者陆续以生态足迹的方法对碳足迹进行研究,但国内对能源消费的专门研究还不多见[4]。总体来说,国外仍处于起步阶段,而国内的碳足迹研究尚处于萌芽阶段[5]。而关于化石能源足迹方面国内已有少数学者的研究。但是对西南岩溶地区的碳足迹研究还是空白。由于用能是二氧化碳最主要的排放源[7],本研究以生态足迹中的化石能源生态足迹作为碳足迹加以研究。
就碳足迹,也就是能源足迹而言,采用世界上单位化石燃料生产土地面积的平均发热量为标准,将当地能源消费所消耗的热量折算成一定的化石燃料土地面积[8]。也就是将化石能源消费转化为吸收其燃烧后释放出来的温室气体所需的森林面积[9]。具体来说,是将各类能源的消费实物量转化为标煤量,再将各类能源的标煤量转化为相应的热量,再通过热量与CO2吸收率的比值计算出各类能源消费所占用的足迹。所以,用于CO2的林地面积,乘以均衡因子,就可以得到CO2用地生态足迹(碳足迹)。区域能源(碳足迹)生态足迹具体计算公式:
EF =ΣrjAj =Σrj ( Pj+Ij-Ej )(2)( j =1 ,2 ,3 ,4 ,5 ,6)
式中: EF为区域能源生态足迹(hm2 ) ; rj为均衡因子; Aj为各类土地的生态足迹。
人均能源生态足迹为:ef = EF/ N (3)
式中: ef 为人均能源生态足迹( hm2/人) ; N为总人口数[9] ; Pj为第j项消费项目的总生产量;Ij、Ej为第i项消费项目的进口和出口量。
由于贸易的影响项目管理论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生态足迹可以跨越地区界限,所以需要进行贸易调整。贸易调整是考虑贸易对能源消费的影响而对当前的消费额进行调整,出口为负值,进口为正值。能源的贸易调整计算采用的计算方法如下:
Ni=Mi×(Hi/Gi)×Wi
式中,Wi为中国第i种商品贸易的净价值量,Hi、Gi为中国该类商品的净贸易的实物量和价值量,Mi为该类商品的能源密度,Ni为第i种商品的能源携带量[10]。
根据世界银行和世界自然基金会的统计, 目前生态足迹效率的计算方法, 主要有生态足迹产值与生态足迹强度。能源生态足迹产值(Value of Energy footprint , VEF) 体现单位能源生态足迹产生的经济价值, 定义为人均GDP 与人均能源生态足迹的比值。通过VEF 分析, 可将某一国家(区域) 经济与能源、生态环境发展定量化处理, 探索其能源效益与发展趋势。当VEF 较高时, 对分析区域的意义为: 经济发展较良好; 单位土地面积产值较高;单位能源生态足迹创造的经济价值较高等[9]。所以,碳足迹产值(Value of carbon footprint , VEF)计算公式:VCF=GDP/EF=gdp/cf
式中,VCF 为碳足迹产值;GDP为国内生产总值;gdp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cf为人均碳足迹。
1.3 数据处理与说明
运用贵州省的历年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以及各县份的统计年鉴等。根据历年的统计资料计算煤、石油、天然气、电力和焦碳等几种能源的足迹,计算时将能源消耗转化为化石能源土地面积。本研究采用Wack-ernagel 等所确定的煤、石油、天然气和水电的全球平均土地产出率: 55GJ / hm2 、71GJ / hm2 、93GJ /hm2 、l000GJ / hm2 。
2.贵州岩溶地区碳生态足迹产值的动态变化分析
贵州岩溶地区碳足迹产值计算结果见表1,由表1看,贵州岩溶地区1978-2009年的碳足迹产值呈逐年递增趋势(图1),由1978年的0.1008万元GDP/ hm2上升到2009年的0.2434万元GDP/hm2,净增加0.1326万元GDP/ hm2,年平均净增加0.0041万元GDP/hm2。进一步分析认为,贵州岩溶地区1978-2009年的碳足迹产值可分为3个演化阶段(图1):1978-1987年为第一阶段,碳足迹产值从0.1008万元GDP/hm2增加到0.1296元GDP/hm2,平均每年增加0.0009万元GDP/hm2,属效率平缓增长阶段;1988-2002年为第二阶段,碳足迹产值从0.1585万元GDP/hm2到0.4786万元GDP/hm2,平均每年增加0.010万元GDP/hm2,是第一阶段增长量的11倍,属碳足迹产值的过渡阶段;2005-2009年为第三阶段,碳足迹产值从0.4332万元GDP/hm2增加到0.845万元GDP/hm2项目管理论文,年平均增长约0.0129元GDP/hm2,是第二阶段增长量的1.3倍,第三阶段属于碳足迹产值的快速增长阶段。
上述的研究结果, 它说明贵州岩溶地区碳效率逐年提高,充分表明了32年间贵州岩溶地区能源的利用向着高效利用的方向发展,逐步由粗放型经济转向集约型经济发展;也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表1 贵州岩溶地区碳足迹产值的动态变化(单位: 万元GDP/hm2)
Tab.1 Dynamic change of value of carbon footprint in GuiZhou karst area
年份
碳足迹产值
年份
碳足迹产值
1978
0.1008
1995
0.2736
1979
0.1016
1996
0.3305
1980
0.1039
1997
0.3293
1981
0.1097
1998
0.3251
1982
0.1167
1999
0.3533
1983
0.1201
2000
0.3922
1984
0.128
2001
0.414
1985
0.1295
2002
0.4562
1986
0.1299
2003
0.4152
1987
0.1296
2004
0.4283
1988
0.1585
2005
0.4786
1989
0.1506
2006
0.4332
1990
0.1607
2007
0.6017
1991
0.1595
2008
0.7281
1992
0.1736
2009
0.8457
1993
0.2213
1994
0.2434
平均值
0.2888
Fig.1 Dynamic change of value of carbon footprint in GuiZhou ksrst area
3.贵州岩溶地区与全国的碳足迹产值的比较分析
将贵州岩溶地区的碳足迹产值与全国的进行动态比较研究,其中全国的碳足迹产值主要来邹艳芬[9]的研究成果, 其余的通过相关计算得出。1978-2009年,贵州岩溶地区碳足迹产值一直低于全国(见图2),多年平均碳足迹产值为0.2888万元GDP/hm2,年平均增长率为23%,而全国多年平均碳足迹产值为0.6947万元GDP/hm2,年平均增长率为56%。可见,贵州岩溶地区多年平均的碳足迹产值只有全国的2/5,增长比较缓慢。与全国差距在1978-2006年之间逐年加大,差距从1978的0.0012万元GDP/hm2上升到2006年的1.1368万元GDP/hm2,年平均增加量0.0355万元GDP/hm2,2006年达峰值后,差距呈现减少趋势,到2009年降为1.0743万元/hm2 。可见,贵州岩溶地区碳足迹效率比较低,提高比较缓慢。
Fig.2 Comparison of value corban footprintbetween GuiZhou karst area with that in China
4.提高贵州岩溶地区碳足迹效率的对策
根据上述研究表明:在研究时段,贵州岩溶地区的碳生态效率呈递增趋势;但是,与全国相比,一直低于全国项目管理论文,并且差距比较大。如果继续保持此势头,与全国的差距还将继续拉大。然而,贵州岩溶地区本身的生态环境就十分脆弱,而碳足迹效率较低,严重地制约贵州岩溶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如何提高贵州岩溶地区的碳生态效率?特别提出如下对策。
4.1建立节能型的社会经济消费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从研究结果表明,贵州岩溶地区碳足迹产值比较低。贵州岩溶地区除了生产性能源消费外,生活性能源消费2005年占总消耗能源的15.6%[11]。生活排放碳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所以,提高贵州碳足迹效率,必须从社会和经济系统的各方面进行,需要建立有完善的生活和产业节能、节约资源型、低碳型和低污染型等环境友好型的消费体系,促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活生态化。同时,必须有制度的保证,所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强有力的管理体系。
4.2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改变资源型和高能耗的经济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
贵州长期以来,资源密集型和高能耗型工业一直是我省的支柱产业,2003 年度我省电力、燃气等生产和供应、黑色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采矿业所创造的工业总产值占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约62 %[12]。由于高能耗的产业比重大,到2005年生产性能源消耗占总消耗的84%,能源消费仍以工业为主, 工业能源消费占比达到67.7 %[11]。所以,应该积极调整现有的产业结构,改变资源型和高能耗的经济发展模式,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向高效益和低碳的产业方向发展。
4.3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水电等的比例,发展新型的低碳能源
贵州能源消费品主要为原煤、电力和天然气,2005年分别占49.60 %、35.30 %、1.20 %[11],而电力主要来自火力发电。然而项目管理论文,贵州水能资源总蕴藏量1874.5万KW,居于全国第六位。可开发水能资源1324.95万千瓦,居全国第七位[13]。按单位面积占有量计, 拥有106KW/平方千米, 是我国平均水平的1.5倍, 居第三位。贵州水能可开发量1683万KW, 占全国可开发总量的4.4%[11]。目前开发程度不高,开发潜力很大,应该充分挖掘自身的水力资源潜力,发展水电。所以,应该调整能源结构,积极开发水能、太阳能、风能、地热等资源开发和利用,降低不可再生能源(煤炭、原油等)比重,加大水电等的比例份额。
4.4 采用新的节能技术和低碳产品,并且加强碳回收
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低碳产品,在工业企业内部推行清洁生产。例如用能耗低、污染轻、经济效益高的先进工艺设备替代高能耗、重污染、经济效益低的工艺设备。加强低碳技术的开发和利用,改进企业的生产工艺,用“绿色”生产工艺重组,最终达到治根。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污染物的回收利用。同时,在接纳吸收东部地区所转移来的企业时,应该把环境利益放在首位,保证低碳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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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未来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巨大。土地整理项目将带来巨大的综合效益。其中,经济效益表现为土地整理活动对国民经济与整理区的经济收入;生态环境效益表现为土地整理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社会效益表现为土地整理活动对农村社会环境、社会经济与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的贡献与影响。因此,研究我市土地整理对未来社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项目概况
项目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类型,四季分明,雨水较多,光照充足,小气候差距显着,具有典型的丘陵山地气候特征。气温年平均为16.3℃,常年平均降水量约1373.6毫米,降水日年均约158.3天,相对湿度约82%,日照年均约1887.6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45%,四周群山环抱,地势由南向北渐次倾斜,地貌为低山丘陵、河谷盆地和河网平原组成,地理位置优越,公路交通便利,项目区水资源丰富,水源以引运河水为主。适宜农业生产。土地均适宜稻、多种经济作物生长,水面适宜养殖鱼、虾、蟹。温度年季变化的影响较大,易出现旱涝、台风、冰雹、寒流等灾害性天气。项目区有23个行政村,总人口有4万余人,项目区经济基础较为雄厚,近年来经济发展更为迅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2、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区土地总面积1346.75hm2,其中耕地703.56hm2~,园地178.98hm2,林地8.56hm2,其它农用地257.09hm2,城镇及工矿用地116.78hm2,水利设施用地0.38hm2,未利用土地7.56hm2~,其他土地73.84hm2~。其中参与本次整理的地类为耕地、园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项目区的新增耕地有以下几个来源:通过对原有耕地进行整理,可以增加耕地52.68hm2;通过对农村道路整理,可增加耕地8.98hm2;通过对坑塘水面整理,可增加耕地8.04hm2;通过对农田水利用地整理,可增加耕地21.89hm2;通过对零星田坎进行整理,可增加耕地6.06hm2;通过对零星荒草地整理,可增加耕地1.15hm2;净增耕地率为5.39%。具体来说,土地整理效果表现在:通过农田水利工程的配套,扩大了项目区灌溉面积,土壤质量有所提高,耕层厚度有所增加,能够较好地适应农作物的生长,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显着提高了耕地产出率;通过土地平整,沟塘和荒地整理,农田水利配套和水土流失治理,道路林网建设,既可有效增加耕地面积,还可显着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速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维护基本农田的沟、路、渠等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的抗御洪涝和干旱灾害的能力。注重增施有机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形成完善田间道路、林网、沟渠配套的基础设施,真正形成“田成方、路成框、木成行、管相连”的农田生态系统,有效地改善了当地的农业生态环境,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中国论文服务网,本站刊载大量环境管理论文范文格式,经济管理职称论文。供广大论文答辩需要者、经济管理评职称需要者参考。
3、经济效益分析
通过土地整理,项目区可新增耕地90.76hm2,按照整理后新增耕地数量,计算新增耕地效益。该效益的计算考虑当地发展高效农业种植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整理后,增加早地面积38.12hm2,增加水田面积51.64hm2。耕地农作物产量可增加1 500、1 500、750kv/hm2,可净增效益1672354元/hm2。项目区基础设施年运行费用。按工程施工费的5%考虑,项目区基础设施年运行费用为90.75万元/年。项目区年经济效益。经计算,项目区年经济效益为335.3万元/年。土地整理项目经济评价。项目经济评价按动态分析法计算项目的经济净现值、经济效益费用比。项目总投资为2563.78万元,年经济效益为356.40万元,经济分析期取30年,按12%的社会折现率计算经济净现值、经济效益费用比。
4、社会效益分析土地整理的社会效益指的是土地整理实施后, 对社会环境系统的影响及其产生的宏观社会效应。也就是说,土地整理在获得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基础上, 从社会角度出发,为实现社会发展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缩小城乡差别、公平分配等) 所作贡献与影响的程度。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社会效益分析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协调一致,防止单纯追求项目的经济效益;有利于项目与所在地区利益协调一致,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防止产生不利的社会影响和后果,促进社会稳定;有利于避免和减少项目建设和运营的社会风险,提高投资效益。项目区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项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90.76hm2,保障了农民的生产安全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起到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土地整理调整了农业结构,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改善了生产条件,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