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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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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文学论文

第1篇

基于以上诸多方面的考虑及对研究内容的把握,《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除“绪论”外共设八章二十五节,其中“绪论”部分主要讨论了选题的基本依据和研究的基本思路。接下来的八章是全书的主体,也是本项研究的核心,其在结构安排上大体可以分为三大部分:[1]4第一部分是对唐代御史制度及御史选任情况的研究,该部分研究在书中主要是通过第一章“唐代御史制度概述”和第二章“唐代御史的选任”来展开探讨的;第二部分主要对唐代御史台的文化氛围、唐代御史的政治、法律思维及心态进行研究,旨在全面、深入地把握唐代御史群体相对其他社会群体的特殊性,该部分研究在书中主要是通过第三章、四章来展开探讨的;第三部分是对唐代御史群体文学活动及其对中国文学贡献的研究,该部分研究在书中涉及到第五章“御史活动对唐代文学的影响”、第六章“唐代御史的几种代表性著述”、第七章“唐代御史的文学创作”以及第八章“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等相关的章节。毋庸讳言,不论是在结构的安排上还是在研究内容的设置上,《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无疑在很大程度上都弥补了当前唐代文学研究中所出现的结构性缺失,因而使得全书取得了整体创新的原创性成就。

二、优点及特色

古语云:“入山唯恐不深,入林唯恐不密。”通读《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全书,我们不难发现,作为一部学术著作该书确有不少优点和特色,就起荦荦大者言之,约有如下数端:第一,立论坚实,论证有理有据,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南宋大思想家、大教育家朱熹说:“如人要起屋,须是先筑教基址坚牢,上面方可架屋。”这里朱子虽然谈的是为学与读书的道理,但用于学术研究同样有效。我们认为无论是从事自然科学的研究,还是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研究者都应该努力做到立论坚实,论证有理有据,这是做研究最起码的要求。从《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一书的研究情况来看,作者始终以“文学是人学,文学研究无论出发点还是落脚点,都是对人的呵护与关怀。文学创作是建立在作家的精神生活、生命意识之上的,而其精神生活、生命意识又不能不受某一时期特定的文学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为理论基点,在此基础上深入考察了唐代御史的监察、谏诤活动作为国家整个政治生活的组成部分,其是如何影响有唐一代的文学生态,进而触及唐代作家的心灵建构,从而对作家的创作产生深远影响的。其立论可谓客观公允、坚实有力,论证也是条理分明、有理有据,因而取得了不俗的成绩。通读全书,想必大家一定会有同感,并对此有更为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兹不赘述。第二,视野开阔,能够始终把研究置于唐代特定的文学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制约下,从文、史、法等多学科交叉的角度展开,并力求做到会通。诚如作者所云:“目前的唐代文学研究中,由于学界相互间研究方法和认知标准的差异,研究中各自为政、融通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使得若干文学思潮、文学现象的发生、演进的本质处于被遮蔽的状态,不利于对唐代文学的正确认识。”有感于此,作者在自己的研究中努力从文、史、法等多学科交叉的角度来展开,力图通过传统法律文化与文学相结合的方法解读唐代文学。

第2篇

古代文学论文论唐代的规范诗学

这里使用的“规范诗学”一语,来自于俄国形式主义文学理论中的一个定义。鲍里斯·托马舍夫斯基(1890—1957)在《诗学的定义》一文中指出:“有一种研究文学作品的方法,它表现在规范诗学中。对现有的程序不作客观描述,而是评价、判断它们,并指出某些唯一合理的程序来,这就是规范诗学的任务。规范诗学以教导人们应该如何写文学作品为目的。”① 之所以要借用这样一个说法,是因为它能够较为简捷明确地表达我对唐代诗学中一个重要特征的把握。唐代诗学的核心就是诗格,所谓“诗格”,其范围包括以“诗格”、“诗式”、“诗法”等命名的著作,其后由诗扩展到其他文类,而出现“文格”、“赋格”、“四六格”等书。清人沈涛《匏庐诗话·自序》指出:“诗话之作起于有宋,唐以前则曰品、曰式、曰例、曰格、曰范、曰评,初不以话名也。”② 唐代的诗格(包括部分文格和赋格)虽然颇有散佚,但通考存佚之作,约有六十余种之多③。“格”的意思是法式、标准,所以诗格的含义也就是指做诗的规范。唐代诗格的写作动机不外两方面:一是以便应举,二是以训初学,总括起来,都是“以教导人们应该如何写文学作品为目的”。因此,本文使用“规范诗学”一语来概括唐代诗学的特征。

一、“规范诗学”的形成轨迹

研究中国文学批评史的学者,对于隋唐五代一段的历史地位有不同看法,比如郭绍虞先生名之曰“复古期”④,张健先生名之曰“中衰期”⑤,张少康、刘三富先生则名之曰“深入扩展期”⑥。言其“复古”,则以唐人诗学殊乏创新;谓之“中衰”,则以其略无起色;“深入扩展”云云,又混唐宋金元四朝而言。究竟隋唐五代约三百八十年(581—960)间的文学批评价值何在,地位如何,实有待从总体上予以说明并作出切实的分析。

唐代是中国诗歌的黄金时代,也是文学批评史上的一大转折。在此之前,文学批评的重心是文学作品要“写什么”,而到了唐代,就转移到文学作品应该“怎么写”。当然,从“写什么”到“怎么写”的转变也并非跳跃式的一蹴而就。下面简略勾勒一下这个转变的轨迹。

文学规范的建立,与文学的自觉程度是一个紧密联系的话题。关于什么是文学的自觉,依我看来,文学是一个多面体,无论认识到其哪一面,都可以说是某种程度上的自觉。孔子认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孟子认为说《诗》者当“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⑦,能说这是对文学 (以《诗》为代表)的特性无所自觉吗?《汉书·艺文志》中专列“诗赋略”,这表明自刘向、歆父子到班固,都认识到诗赋有其不同于其他文字著述的特征所在。但其重视的赋,应该具备“恻隐古诗之义”;至于歌诗的意义,也主要在“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厚薄云”。一句话,他们重视的还是“写什么 ”。从这个意义上看,曹丕《典论·论文》中“诗赋欲丽”的提出,实在是一个划时代的转换,因为他所自觉到的文学,是其文学性的一面。不在于其中表现的内容是什么,而在于用什么方式来表现。“诗赋欲丽”的“欲”,假如与“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中的两“宜”一“尚”联系起来,表达的不仅是一种内在的要求,似乎也含有一种外在规范的意味。所以我认为,唐人“规范诗学”的源头不妨追溯到这里。

唐以前最有代表性的文学理论著作,允推刘勰《文心雕龙》。《文心雕龙·总术》专讲“文术”之重要,所谓“文术”,就是指作文的法则。其开篇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文、笔的区分是对作品文学性的进一步自觉,但刘勰并不完全认同这一提法,他认为这种区分于古无征,“自近代耳”。又对这一说的代表人物颜延之的意见加以批驳,最后说出自己的意见:“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笔为翰。”⑧ 口头表述者为言,笔墨描述者为翰,这反映了刘勰对于文采的重视。“翰”指翠鸟的羽毛,晋以来常常被用以形容富有文采的作品,这是时代风尚。然而在刘勰看来,用笔墨描写的也并非都堪称作品,强弱优劣的关键即在“研术”。据《文心雕龙·序志》,其书的下篇乃“割情析采,笼圈条贯,摛神性,图风势,苞会通,阅声字,崇替于《时序》,褒贬于《才略》,怊怅于《知音》,耿介于《程器》”,涉及文学的创作、批评、历史等诸多方面的理论。其中创作论部分,又涉及文学的想象、构思、辞采、剪裁、用典、声律、炼字、对偶等命题,部分建立起文学的写作规范,虽然还不免是笼统的。

第3篇

唐太宗李世民的文治武功,自古就被人们颂扬备至,他酷爱书法文化,对王羲之的书法文化名品《兰亭序》更是爱不释手,亲自写下了《晋书•王羲之传赞》。李世民在统一天下之后,要求书法文化能够承前启后,又能服务朝纲,凸显出唐王朝的审美理想及格调。李世民所欣赏的书法文化具有平正温润、文雅清和、骨力刚劲等特点,在王羲之的书法文化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因此,深得李世民的赞赏,甚至不惜以帝王之尊来推崇,这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初唐时期书法文化的美学思想的根本是经世致用,因此,这一时期以志气平和为特点的楷书特别兴盛。此外,这一时期的书法文化美学思想还融入了偏于阳刚的“中和”之美,继承了汉代书法文化所追求的“势”“力”以及魏晋书法文化所注重的“骨”,形成了此时基本的审美范畴。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主要有:

1.欧阳询。意法并重是欧阳询的书法文化理论追求,欧阳询可以说将楷书技法的难度发挥到了顶峰,他与虞世南、褚遂良、薛稷合称为“初唐四家”。欧阳询通过总结别人的书法文化,创新性地提出了书法文化的“八诀”,如,横若千里之阵云,竖如万岁之枯藤……,他的书法文化作品集中体现了统一风格———险劲。欧阳询以严谨工整、平正峭劲、气势奔放、气韵生动等书法文化特点,将楷书的书法文化推向程式化、规范化模式,由此也在书法文化史上确定了自己的重要地位。从欧阳询诸多令人瞩目的书法文化作品和书法文化理论中,可以看出他涉及最多的还是具体用笔和结字的方法。他的用笔讲求稳健流畅,用笔方整,挥洒自如,笔力刚劲;间架结构则要求四面亭匀,八边具备。在用墨方面,欧阳询提出了“墨淡则伤神,绝浓必滞笔锋”的观点,可以看出,“冲和之美”的儒家美学思想已经渗透于其审美思想之中。

2.李世民。对书法文化艺术尽善尽美的追求,从李世民对王羲之书法文化的推崇中得到深刻的体现。唐太宗李世民不仅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军事家,还是一位出色的书法文化家。他极力倡导王书,朝野上下对王书的学习成为一种风气,李世民的书法文化作品中不乏传世精品,其书法文化理论著作也赢得了极高的评价。李世民认为王羲之的书法文化神气冲和,不激不厉,优美无比,他对王书倍加推崇,称之“详察古今,研精篆素”。李世民认为,王书表现出了一种创新,这从某种意义上与开国之君励精图治、继往开来的精神相融合。不可否认,这也是它对王书赞赏的因素之一。李世民认为,书法文化创作如同战争,必须有指挥,就是书法文化中所指的“心”。李世民“以阵喻心”的说法,更加强调“骨力”的作用,他所追求的书法文化形态体现了筋骨劲键、笔墨温润的特点。

3.虞世南。他所追求的书法文化美是“冲和之美”,楷体风格具有内柔外刚、萧散洒落、圆润遒劲之美,在书法文化创作中,注重对书意的理解,在他看来那些模拟性的作品不能称之为书法文化,只有领悟书意的书法文化,才是书之妙道。此外,虞世南的书法文化中还美融入了儒道的“太冲“”太和”之气。

4.孙过庭。其书法文化美学思想是情动形言,强调书法文化是人本性的流露,是由情而发,是书法文化家表现自己精神世界的物质形式,不论哪种字体,哪种表现形式,都是字如其人,蕴涵了书法文化家的性情和修养。孙过庭推崇不激不厉、文质彬彬的书法文化美学思想,这一点继承了李世民的观点,把王羲之推为典范。对于书法文化的创作状态,以及书者与作品的关系,他提出了了具有重大影响的“五乖五合”之说,论述了创作中的五个方面的问题。孙过庭的《书谱》,对此时的书法文化美学作出了较为全面的总结,从中也看到了盛唐浪漫主义书风的曙光。

二、盛唐代书法文化美学思想:狂逸恣情,情怀壮美

盛唐是大唐帝国的黄金时代,“开元盛世”的局面,让社会的物质和精神都得到了极大的丰富,这一时期,美学思潮彰显了自由、豪放、典雅、包容等特点,表现在书法文化上非实用性的狂草,似乎饱蘸了这个时代的浪漫主义审美色彩,迅速兴起,书法文化美学上充满了对逸气纵横的壮美情怀的追求,这在张怀瓘的书法文化理论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1.无形之象,无声之音张怀瓘之书论无论数量及哲理性都是罕有人及的,他的美学体系堪称博大精深。其美学思想体系中贯穿始终的是“意象”,他在对自己的草书进行探讨时,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理论就是:“探彼意象,入此规模”。意象最早起源于《易•系辞》,首次将“意”“象”共用于文论的是南北朝的南朝梁代文学理论家、文学批评家刘勰。张怀瓘所说的“意象”包括“意”和“象”两个方面,他认为书法文化美的“意”是高深玄妙的,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非世智所能诠释。书法文化之意必须要传递才能赋予作品之中,那么,就只有以“象”为载体来表现。张怀瓘在《六体书论》中提出:“臣闻形见曰象,书者法象也。”“书者法象”指的是在书法文化创作中,要善于效法和运用自然之象,将其精神、气势等融会贯通于书法文化,凡是那些具有极高艺术造诣的书法文化作品,无不是借助“象”来表现字势与体势,达到出神入化的艺术境界。他认为,书法文化不是再现现实之象,是在创造意识和宇宙意识的启发下,获得现实之象的意味。意象之美令人回味无穷,遐思不尽。

2.风神骨气,阳刚之美张怀瓘对风神骨气的审美价值情有独钟,尤其是对“风神”倍加关注。风神是书法文化家在自己的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韵、胸怀、修养、才华等。书法文化艺术的欣赏,要着眼于作品中书法文化家的学识、气质、道德、情感等精神境界。张怀瓘认为书法文化是一种满怀激情的创造,是全力以赴的投入,书法文化家的作品应该是自己的精神与字体神采、志趣的融合。他认为神采是一种生命本质的自由表现,大自然中的花鸟草虫、飞禽走兽都是各具神采的,书法文化家的艺术神采与其天性具有直接的关系,其成就首先要依靠天分,其次才是锲而不舍的练习功夫。他要求,书法文化的学习者首先要对自己的禀赋有准确的把握,然后再结合实际制定学习的目标。在张怀瓘的书法文化理论中,风神的内核是书者的个性修养。张怀瓘推崇具有阳刚之美书法文化,他认为草书表现充满着活力感、节奏感的壮美,十分欣赏王献之书法文化中所蕴含的动态美,横溢而出的逸气,喷涌奔泻的活力,具有扣人心弦的阳刚之美。这种美不露筋骨,率意、率性,自由,他书法文化理论独到、精深,形成了深远的影响,他的意象理论为宋代的“尚意”,拉响了序曲。

三、中晚代唐书法文化美学思想:崇尚法度,遍寻禅意

中晚唐时期,随着儒学的兴盛,书法文化领域的美学思想也随着发生了变化,尚法之风逐步形成,替代了曾经在盛唐风行的书法文化美学思想,自然、抒情、性灵等书法文化美学思想也寂然沉默。在此,对颜真卿、韩愈两位代表人物及晚唐五代禅境的追求,作如下分析论述。

1.颜真卿。强调法度美是颜真卿书法文化美学思想的集中体现。在中唐时期,经世致用的儒学得到了特别的重视,受之影响在书法文化领域内尚法之风也逐步形成。以韩愈、颜真卿为代表的艺术家,追求的是一种雄强豪放的精神气概,并用法度将其固定下来。颜真卿的书论中对“筋骨”与“雄媚”的联系着墨最多,他认为刚劲有力的点画为结构的字体,书品雄阔媚好,在此观点的指导下,“颜体”逐渐展示出了清新端庄、气宇不凡、丰腴秀丽之美,颜真卿的书法文化技艺理论,大多能够将自己所感悟到的书法文化意象联系起来,并寓技法于意象之中。

2.韩愈。韩愈是一位大文学家,虽然他不是书法文化家,却以特有的艺术敏感,对当年张旭的创作草书的情景,给予热情的描述,表达了自己书法文化的美学思想理论。书艺情表可以说是韩愈的书法文化美学思想。韩愈站在儒家积极入世的立场指出,书法文化蕴含和表现的是一种情感,动乎于心,发之于书。与张怀瓘所强调的书法文化表现情感的观点不同,韩愈所说的情感是一种强烈的、一触即发的情感,在其内心是一种“不平则鸣”的心态。他认为,书法文化家只有在这样的心态下,才能表达出自己的情感。韩愈所倡导的书法文化理论,在当时只能是非主流的状态,因为,当时浪漫主义难以取代对法度之美的推崇。

3.禅境的追求,晚唐五代法美学思想。晚唐时期,佛教兴盛,随着禅宗思想的发展,一大批禅僧书法文化家出现。禅宗认为,世界万物,佛我僧俗,都是我心的幻化,要达到佛我合一的境界,需要心悟。对于书法文化创作,自己的心悟也是至关重要的。在禅僧书家看来,书法文化理论不是言传身教的,需要在心悟中获得灵感,他们主张书法文化要能“通”“变”,他们在书法文化上所追求的禅境,主要表现为超尘脱俗,自然清新。另外,晚唐书法文化审美还体现出对“逸”之美的追求,“逸”作为一种超凡脱俗的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被书僧运用到身法之中,表现出一种超脱,一种韵致。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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