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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从德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转化方式角度,概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的现有模式.并提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知识组织转换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少数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创造并继承下来的,是整个中华民族整体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植根于各民族特定历史之中的特质文化,其特殊性和丰富性已成为民族地区乃至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由于受外来文化的冲击,这种资源不断受到弱化,不能发挥其资源优势,经济学家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富饶的贫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特殊性和濒临灭绝性,需要对其进行保护性的开发,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能够有效进行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有不同的转换模式,对其进行研究,有助于发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为知识资本,为少数民族成员知识共享、为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理论和决策服务。
1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类型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是指记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并通过组织可资利用的资源。这种信息资源从形式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物质载体信息资源;一类是非物质载体信息资源。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物质载体信息资源,又可分为少数民族文献信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实物信息资源。前者包括用用汉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而后者主要是民族文化的传承物(如考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非物质载体的信息资源,又称之为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i>智力型信息资源:这类信息主要表现为储存在一些少数民族特殊人才的头脑里,他们掌握有本民族特有的文化技能。对这类信息,需要借助特殊管理模式,进行开发和利用。例如没有一纸一画的存于侗族匠人头脑的鼓楼设计。(2)口语信息资源:这一类信息是指无文字的民族,甚至是有文字民族的口耳相传,并不被现代技术设备所记录的信息。在少数民族传统的生产、生活和医疗中有大量的口授秘方,这类信息资源有很大的随机性,需要在尊重少数民族生活习俗上采取特殊的方法搜集、记录、整理和存储。这类信息资源的转换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3)体语信息资源:少数民族大量的文化的传承,是靠宗教仪式、舞蹈等这些特殊的体语表现进行的,这些特殊的文化形式,是本民族成员认同的一种价值体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中含有大量的知识,其中既有显性知识,又有隐性知识。通过文献和实物载体记录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我们称其为显性知识,而隐性知识是指如少数民族成员中的个人经验、特殊人才的技能或蕴涵在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
2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现有转换模式
“转换”的含义较为广泛,包括交换、重新整合、功能改变等。厉以宁在《资源转化和西部开发》一文中,指出“资源转换就是资源资本化……要把潜在的优势变成现实的优势,把潜在的资源变成现实的资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是指利用现代技术设备或管理方法,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提升为知识资源,保存和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充分发挥其信息资源的作用.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成知识资本。
纵观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其实质是系统内知识的转换。根据系统内的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不同转换形式,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分成下列几种转换模式:
2.1实体展示模式
实体展示模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的一种常见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现实展示、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化。实体展示模式又可分为活动展示模式和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2.1.1活动展示模式
从文化产生的形式来看,文化的产生离不开人的生产和生活,没有人类活动,就没有人类的文化。少数民族中的游牧文化、节日文化、宗教文化和风俗文化等活动形式,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一种综合体现,属于一种活动文化的形式,这种文化需要在活动中继承和发展,其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是一种活动方式转换。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转换方式有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和政府组织2种方式。民族文化传承自然形成的展示模式,如侗族鼓楼修建中,徒弟向师傅学习鼓楼建筑知识的习得过程;苗族13年1次的枯藏节,通过一种悲壮的杀牛祭祖仪式来祭祀祖先的活动;每年农历的正月、二月黔东南南部侗族的萨玛节,通过祭萨活动,来增强村寨的团结、祈求五谷丰登、人畜兴旺等,这些都是属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活动展示方式。政府组织方式主要是以政府组织的各种展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庆典,例如一年一度的“中国雷山苗年文化周”、表现云南民族歌舞和民俗的《云南印象》等等。这种信息的转换方式,是民族群体成员之间获得和建立本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的过程,成员获得这种知识的关键是通过观察、模仿和亲身实践等形式使隐性知识得以传递。作为活动文化的展示方式其优点就是真实再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对于这种信息转换方式取决于受众群的多少和民族文化的自觉。而在现实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的冲击,缺少传承人,它的受众群正在不断消失,这种转换模式的发展面临挑战。要使这种模式得以继续发展,一是需政府通过一定的经费资助,鼓励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寨开展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展示保存这种文化现象;二是把活动文化资源扩展成文化旅游、文化产品资源,扩大其受众群,让更多的受众感知和理解这种文化,使这些隐性知识在更广泛的空间传递,为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社会化创造条件;三是保护和培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人,使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
2.1.2文物古迹展示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离开物质载体是不可能产生的,不可能存在的,负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物质载体,称之为传承物,它包括古遗迹和名胜古迹、民族文物、生产生活用具等,对于传承物我们统称为实物信息资源。这种信息资源的转换,一是采用文物古迹实物展示;二是采用博物馆信息软件,把文物、古迹和遗址数字化形成数字产品,通过多媒体形式或基于网络平台向大众传递数字化博物馆知识资源模式。
文物古迹展示是通过在有特殊民族文化现象的地区和具有古遗迹的地方,兴建博物馆、陈列馆、古遗址展区或建立网络平台,让这些文化现象成为历史文化记忆。例如雷山朗德苗寨、黎平地坪风雨桥、台江苗族刺绣馆等。文物古迹展示作为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转换形式受到推崇,这种信息转换模式是一种通过收集少数民族民俗文物,对其进行解读提供信息资源的一种转换。文物展示模式是把文物及古迹中的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转化,是将隐性知识形象化和具体化的过程,转化的方式主要是实物和模型。这种模式是通过大量文物搜集,解读文物产生的年代、背景和文化现象,用显性化概念和语言将文物隐含的知识明确表达出来。这种转换方式其优点保存和保护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物,但这种转换方式取决于文物收集的多少、鉴别以及对文物的解读提供的信息资源。
2.2数据库模式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转换,发展迅速的模式是数据库转换模式。这种模式是通过知识的融合,用各种显性化语言或符号将各种相关显性化概念进行组合、整理和系统化的过程。它是把记录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据、文字、图片、音像资料,通过筛选、归类并数字化而建成可供查询的数字文档。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等单位已经建设了民族文化和研究数据库50多个,涵盖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同时在因特网上还有大量的介绍一个或多个民族文化和民族研究信息的网站。一些商用数据库中也有大量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信息资料。但由于这些数据库、网站是使用不同的硬件系统、平台与软件建设的各自独立的数据源,没有形成一个知识仓储,所以其知识转换形式是一种显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换。
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实体展示模式、数据库模式都是一种外部形态的整合,还不能形成一种内容形式的整合,在知识转化过程中分别属于群化、外化、融合方式。知识转换过程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知识的内化过程,这个过程是一个将显性知识抽象化的过程,通过归纳和提炼使显性知识被民族成员所掌握、吸收和消化,并升华成为民族成员自身的隐性知识。这个过程需建立一个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的知识组织,将少数民族特殊技能人才的经验、少数民族研究专家技能或蕴涵数据库、数据仓库中的知识,通过数据挖掘、知识挖掘等技术将之发掘出来,从而提升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数量和质量,并为广大的民族成员所共享。
3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发展过程中所自主生产、享用和传递的知识体系,包括以文字形式或非文字形式保持的民俗、习惯、信仰和思维方式。在这个知识体系中有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易于表达和传递,而隐性知识通常难以表达和记录。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中的隐性知识变为显性知识需要寻找有效的方式,将难以表达的隐性知识表达出来。记录者必须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持有者的眼光来记录传统文化知识,而不仅是从研究者的视觉来对传统文化现象做出记录和解释。该方式主要是语言和符号的比喻,可以将人的直觉或心灵顿悟表达出来,因此往往通过隐喻、类推、丰富的语言想象、故事等支持转换。传统的方法是民族研究者通过实地考察和田园调查,形成研究性的论文和论著。这种知识转换是一种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的转换,但这些知识由于受众群少,难于在民族成员间共享,还不能形成大多数民族成员个体的知识。为此需要创建一种新的模式,使民族成员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通过建立的显性知识向显显性知识转换的机制,使创新的知识被民族成员所共享,从而实现由个人隐性知识推动本民族的传统知识的发展,即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
所谓少数民族传统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是在组织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民族传统文化知识进行概念关联,形成共享知识库。构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的知识组织模式需要一般信息资源转换的基本条件,如组织机构、软件工具和系统平台、标准和关键技术等,还要满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转换的特殊条件。
3.1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组织模式需要有组织机构组织实施,通过建立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完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知识组织模式的构建。知识基地的主要任务是把具有特殊文化现象的村落作为研究的中心,由此推广到整个民族社区。具体作法是通过民族研究人员长期蹲点记录或本村寨民族成员自己记录这个村落的所有生活现象,由民族研究者分析记录这些生活现象,并整理、存储、加工、研究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库。文化信息源库建立的目的有三:一是通过信息源的数据加工,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总库,只有一定量的资源库,才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进行隐含信息的关联和知识挖掘;二是形成系列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知识基地是效进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组织的机构,它的任务,就是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显性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研究成果是隐性知识显性化的直接体现;三是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概念化,人的知识获取过程,首要是对知识概念的了解和理解,然后接受知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要获得更多的受众,成为有效的资源,需要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概念化,比如说,“中国最后一个部落”,人们就会与从江的芭莎联系在一起;鼓楼、风雨桥自然与侗族联系在一起。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是其他民族无法复制的资源,这些传统文化资源蕴含着巨大的开发潜能,有着显性和隐性的经济价值。但由于这些资源长期隐藏于乡间僻野,不为外人所知,需要有意识的对这些资源概念化,让更多的人去了解,成为人们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影响人们的行为。对这些资源在概念化的基础上开发和利用,加速其知识的显性化,使之带来“取之不尽”的收益。
3.2创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共享机制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隐性知识,主要是指深藏在少数民族成员中的知识、智慧和技能。这些隐性知识难于共享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具有这些知识、技能的民族成员生活在乡间,外界了解甚少,隐性知识传播空间狭窄;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受外来文化冲击,本民族的年轻成员不愿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接受和理解本民族成员的传统文化知识和技能;三是受本民族风俗习惯和价值观的影响,他们有很多智慧和技能是不愿意让外人所知晓的,甚至在本族人中都是有限制的传播。为促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隐性知识资源的共享,有效的进行信息资源的转换,必须创造一种机制,使民族成员能积极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技能。一是应该有一个看得见的知识平台,使每一个民族成员和团体都能清楚地看到本民族和团体有哪些资源,哪些民族成员贡献了哪些知识资源,同时知识基地向国家和地方政府申请部分资金用于对这些民族成员提供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奖励;二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要帮助持有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的民族成员、团体申请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以获得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保护。
3.3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
要建立有效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转换体系,必须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机构知识库是利用网络及相关技术,依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基地而建立的数字化数据库,它通过数据化知识基地所搜集和整理信息资源,以及保存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和民族研究人员所产生科研成果,并将这些资源进行规范、分类、标引后,按照开放标准与相应的互操作协议,允许机构及其民族成员通过互联网来免费地获取和使用。
在知识库的建立中,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库的建立应给与高度关注。在我国少数民族中的一些特殊文化现象和文化技能是掌握在个别少数民族成员中,他们被民族文化研究者称之为这些文化的“活化石”,他们一旦离世,将会出现人亡艺绝的惨况。对这些特殊人才,要实行特殊的管理方式,由政府和相应的科研机构出资,由知识基地采用现代技术设备抢救性的记录这些智力型资源,使这些濒临灭绝的智力型信息转换成可保存的信息资源,通过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组织,动态地调整民族特殊技能人才数据库,依据知识挖掘技术自动处理数据库中大量的原始数据,从中挖掘、抽取出必然、有价值的知识元,即对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的个性化知识挖掘,然后系统对这些知识元进行关联、对比、评价,形成知识库,使少数民族特殊人才技能中的隐性知识显化,并为广大民族成员所共享。
3.4建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
本体具有描述特殊领域知识概念和关系的能力,能够对领域概念的层次、属性和实例进行描述,提供表示和交流领域知识的词汇,在概念层次上提供词汇术语的关系集合,并对语义描述结果作进一步的约束。构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可以形成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资源相关组织结构的共同理解,开展该领域的信息资源整合,使众多的少数民族文化数据源上的异构信息资源通过一套共享的术语进行重新编码、转换,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信息的语义检索、知识表示、自动标引、知识导航、数据挖掘和知识发现的应用研究奠定基础。对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本体的构建,可以通过知识本领域内的专家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概念及概念词之间关系的确定,信息管理人员利用本体构建工具对知识概念的组织,而形成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领域知识本体。
论文关键词:传统文化教育;高等教育;意义
中国作为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博大精深的民族传统文化,它不仅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光辉灿烂,而且在当代也已经和正在受到亚洲乃至全世界日益众多的国家和人民的重视。从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特点来看,传统文化对于培养和提高人的思想、文化、审美和道德素质,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中国古代传统文化中的崇尚道德、重视智慧、强调文化艺术修养、注重人文素质的培育等思想,有利于新时期的大学生思想素质的提高,在21世纪的人才培养中,应当认真地加以弘扬。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优秀传统文化,使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一、中国传统文化应当成为新时期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特殊的自然环境、经济模式、政治结构、意识形态等条件的作用下所形成的文化习惯和文化积淀。它既散见于经典文献、制度规章等程式化的客体形式之中,又存在子中华民族的思维模式、知识结构、价值观念、伦理规范、行为方式、审美情趣、风俗习惯等主体形式之内,经过数千年的演绎与扬弃,这种文化积淀已深深地融进中华民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之中,渗透到社会政治、经济、特别是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制约社会历史发展、支配人们思想行为和日常生活的强大力量,是中国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传统文化是民族新文化创造和发展之基点,当代大学生是21世纪中国文化的建设者和创造者,这是历史赋予他们的重任。传统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是传承性,而要建设、创造和发展,首先离不开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内在价值,在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大学生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等方面的教育有着极为重要的导向作用。
(一)中国传统文化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潜在的推动因素。当代大学生是未来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承担者,中国现代化的实现,离不开他们的努力。任何一个国家的现代化,都是根植于民族传统之中,以传统文化为前提。只有把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与本民族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才能赋现代化以民族特色,也只有这样的现代化,才是真正现实的、具体的、有活力的现代化。英国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最早向现代化发展的国家之一,同时也是西方保存传统最多的国家;即使在今天,日本的传统文化依然大量存在于政治、文化、经济和社会生活诸方面。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所以,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科学”的现代化教育中,应当加人传统文化教育,以增加高等教育的深度和力度。
(二)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中华民族精神,是培养、激发大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树立民族自豪感的重要因素。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灵魂,它对于塑造民族的品格和风貌,对于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增强,作用之大不可量化。而蕴含于传统文化之中的中华民族精神就是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之上产生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民族历史愈悠久,传统文化愈丰富,民族意识和民族情感则越深邃,民族精神越强烈。民族文化是民族精神的客体,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之主体。传统文化与民族精神这一辩证统一关系,决定了我们在对大学生进行民族精神教育时,离不开传统文化教育。诸如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天下为公”的理想精神、协和万邦的宽容精神、献身祖国的爱国精神、“先天下之忧而优,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博怀等等这些中华民族精神的精华,在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冲击精神文明建设的时候,必须进行认真的整理、挖掘,用以武装当代大学生,从而重新树起民族文化的旗帜,以激发人们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使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可以抑制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弘扬社会主义新文化,为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市场经济是一种自由竞争的经济,或者说是一种效益驰动的经济,与其它事物一样,它具有双重性:市场经济强化了人们平等观念和经济意识,但可能导致以拥有金钱、商品的多寡作为划分人们等级地位的标准和判断人们的价值尺度;市场经济追求利润的最高极限,也会导致人们“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市场经济可以提高人们的自主意识,但一些人追求无限自由。产生无政府主义;市场经济以企业甚至个人为经济运行主体,容易引发极端个人主义;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劳动使相互服务意识增强,同时又使交换关系渗透到人际关系和权力结构之中。市场经济双重作用中的负效应,将对大学生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如果我们在教育大学生时赋予传统义利观以时代的内涵,则对于冰释滞存于大学生思想中的金钱至上、享乐主义等错误观念,会有立竿见影的积极效果。除了对大学生灌输集体主义奉献精神之外,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就是进行传统文化中的群众精神教育。千百年来,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形成了这样一种民族心理积淀:社会是一集合之整体,个体总是生活于群体之中,是民族、国家之一员,如果整体利益受侵害,则个体利益也难以保障,因此,个体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整体利益。传统文化中这种社会成员服从群体、群体服从国家的集体精神,与市场经济的负效应引发的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和个人主义是直接对立的。在青少年教育过程中,继承、发扬这种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的群体精神,通过分析与取舍,将群体精神注人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之中,无疑会对大学生的价值取向起到举足轻重的影响。不仅如此,中国传统文化的又一大特点是强调“先义后利”、“义以为上”,认为在获取个人利益时,要看是否符合公正、公平和诚实原则。
二、寻找和发掘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结合点.赋予它新的时代气息,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学生思想道德的规范
在大学生思想教育问题上,笔者认为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加强大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历经坎坷、动荡而巍然屹立于当今世界,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集体主义精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维护国家社会整体;孝敬父母、关爱兄弟是维护家庭整体;
“天下为公”是人类大同世界的最朴素想象,集体主义的具体内容因时代和社会的条件不同而各异,但就群体生活中个人需要顾及他人利益及大众利益这一点却是共同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正是这种精神维系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民族团结和国家的持久不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与国家、杜会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仍然存在着矛盾,而二者必须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来。大学生由于思想尚未成熟易走极端,崇尚绝对自由,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的时候,潜意识不可避免地要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因此,教育大学生在继承传统文化整体精神时,应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而对他们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一定要从传统的整体主义精神出发,上升到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高度上来。
(二)发扬仁爱精神,加强热爱人民、尊师爱生教育。孔子把“仁”由西周时的“爱亲”扩展为“爱人”,由家族之爱推广为天下之爱,不但体现了由亲而疏的爱的变化而且包含着“泛爱众”的质的升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与人之间应当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将心比心、以情交情、以诚求诚,正如孟子所言:“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古今社会必然有种种差异,但以“仁爱”为总纲所提倡的礼让、保民、爱人、尊亲、团结、互助、谦虚、同情等,仍为年轻一代不可或缺的优良品质。现在一提“现代化”,人们往往就与竞争、紧张、高科技、高消费相联系,很少与“人情”挂钩。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我们今天受益于现代文明,同时也受害于现代文明:一方面知识激增,科技发达;另一方面人口失控、战争不断;科技的日新月异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与现代化之进程,但同时却加深了竞争的激烈程度;经济的突飞猛进满足了人们的物质需求,却俗化了精神领域,淡化了人情关系。上述不良影响反映在大学生身上,集中表现为注重自我设计、自我发展,甚至以金钱作为评判人生价值的标准,所以,我们应对大学生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仁爱”教育,使其热爱人民,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牢牢确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交际准则。
(三)倡导“重家庭”伦理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家庭观念教育。家庭是在原始社会氏族解体过程中产生,历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至今仍存在和发展着的社会最基层组织。在中国封建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中,家庭既是社会基本的生产单位,又是社会婚姻的生活单位,它兼顾赔老扶幼、教育子女等众多的社会职能,千百年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伦理一直是伦理道德的核心。“齐家”思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妻和敬’,、“邻里和睦”等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在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在促进中国经济腾飞的同时,随之而来的西方不良文化观念也在猛烈地冲击着中国的每一个家庭。大学时期正是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时期,其思想品德可塑性很强,对事物的真假优劣辨别能力不够,因此对大学生进行家庭伦理道德教育是当务之急。目前,有部分大学生对父母口出狂言,视为“保姆”,当作“包袱”,因此批判继承传统文化中的“重家庭”伦理道德,发扬中华民族特有之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妻柔以及扶弱济贫、尊老爱幼这些传统美德,加强大学生品德修养,不仅能使千万个家庭和乐融融,而且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健康和谐,建设精神文明,促进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四)主张慎言力行,发扬自强不息的实干精神。中国传统文化在处理言与行的关系间题上主张“懊言力行”。“慎言力行”这是古圣先贤务实品格的集中体现,这种品格对今天大学生的健康成长,也是极为可贵的。年轻人富于理想,热情浪漫,年纪轻,阅历浅,往往誓言多于行动,好高,远,脱离实际。因此,教育大学生发扬务实精神,刻苦学习、精通学业、奋力拼搏、自强不息,这对他们将来建功立业,成长成才,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三、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对待人类一切传统文化成果
传统文化既是人类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继续前进的基础,又是一个可以阻止人们前进的包袱。因此,在继承传统文化的同时,就必须强调对一切传统文化进行鉴别和选择,采取“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抛弃其保守的、不符合时代要求的糟粕,吸取其为时代需要的精华,并赋予其新的意义。学校中的传统文化教育要和大学生日常生活行为规范联系起来,和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相联系。只有从具体的小事人手,才能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要尽量避免呆板、说教式的方式,避免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
(一)古建筑和传统村落现状
这一领域的调查村落有三都水族自治县水东片区、荔波县瑶山乡、平塘卡蒲毛南族乡、惠水县绿水苑村和长顺县马路乡等。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村落已经开始现代化进程,不仅表现在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现代化,也表现在建筑方式的现代化。从纵向角度看,很多村落里的传统建筑基本上被钢筋水泥的西式楼房代替,50年以上的木结构建筑损毁严重。从横向角度分析,传统木质、石质古建筑保存范围小,多零星分布在现代建筑群中,建筑面积不大。如卡蒲乡乡治所,存在较小的一片传统木结构建筑群,有一定的艺术价值。但在其周围,密布着仿古式现代建筑和西式楼房,影响了村落整体审美观和民族气息。在卡蒲乡下的众多村落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影响整体布局的现代建筑。又如摆金的绿水苑广泛存在着村民拆旧房材料建新房和马路的现象,笔者在考察中就发现一块雕刻精美的石碾成了铺路石。这就亟需当地政府制定规划进行指导。
(二)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总体上来说,南部黔南州民族文化保存相对完整,但和其他地区一样,存在着消失的危险。笔者认为其现有优势主要有:种类繁多:南部地区现有平塘打猴鼓舞、马尾绣、水书、端节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也有其他各级和没评上级别的民俗。这些民俗技艺涵盖了表演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传统节日和祭祀仪式等民俗领域,可以说这一地区的民俗种类繁多,是非遗的“富矿”。分布面广:各县均具备丰富的、能体现当地民族文化气质的非遗,很多乡镇也或多或少保存着相关的自然、历史遗产。价值突出:这些民族文化能体现当地人较高的艺术水平和审美情趣,具备较大的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如三都的水书对先秦时期的历史研究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马尾绣、新塘(平塘)苗族服饰技艺、摆金(惠水)苗族服饰技艺等传统织造技艺对现代纺织技术的提升和创意设计很有助益;端节对加强族群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强化民族意识和提高民族自豪感具有较大作用,至于其他的民族文化也具有特定的价值。经过调查,笔者同样发现当地的民族文化遇到了不小的危机。具体表现在:传承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以长顺县马路乡地戏为例,现有的传承人年纪普遍在四、五十岁以上,而年轻人由于多在外打工,学习的机会不多,地戏遇到后继乏人的困境。一些地方保护意识淡薄,重视申报和开发,忽视保护和管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样是在马路乡,有一座朱元璋时期修建的“贞节牌坊”,是皇帝为表彰马路黄氏终身守寡养育子女而立,并且当地至今还有关于这一事迹的历史传说。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古迹已经被人涂上了厚厚的油漆,使得牌坊面目全非。据笔者了解,该县某部门认为古迹年久失修,故在上面有文字和图画雕刻的地方涂上油漆,以凸显古迹的“辨识度”。民间文学所依存的自然遗产失去本来面目,就会影响民间文学的活态存在。附近的马路乡村落,具有深厚历史底蕴的屯堡建筑也正遇到村民为改善居住条件而重建房屋所带来的大面积毁灭。在牌坊旁边,当地政府则努力打造民俗大舞台,进行商业开发。村落民族文化的整体性遭受破坏而进行局部的开发显然是不现实的。法律法规建设的步伐与非遗保护工作的紧迫性不一致。田野点的居民虽然对民族文化保护的认识程度不同,但都还是强调必须加强对其的保护。可是,一旦涉及到法律层面,多数人是一无所知,不知国家层面的法律,也不知地方上的法规,更不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文化。同时,南部黔南州现有的很多非遗保护工作不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除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出台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和《三都水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外,其他县基本没有与本地实际相对应的、可行性强的地方性法规对非遗进行保护。另外,管理资金和人员不足的困难普遍存在。
(三)民族旅游发展状况
从整体来看,黔南州的旅游还处于起步阶段,主打“喀斯特”和“民族风情”两张名片。但很多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和景点还处在“养在深闺人未识”的状态,而在旅游这一板块,南部的荔波无疑是发展最快的,但还是起步较晚。旅游发展的滞后是一种劣势,说明政府、商界、学界、社会团体等层面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但这同样是一种机遇,因为“滞后”为以后的发展留下了较大的可发挥空间。南部黔南州的民族旅游事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表现在:旅游开发度不高:一些较有特色的民族文化还未进行针对性强的开发,民族风俗、民族建筑、人文历史景观、自然遗产等相对处于开发初期,欠缺知名度,分布多偏远、分散。如瑶山、掌布等村落离交通发达区域就很远。不少景区内外管理有限,配套落后:以掌布风景区为例,笔者在2个半小时的考察中就遇见三起争吵事件,两起是游客之间的踩踏,另一起是游客与景区保安的门票纠纷。而景区工作人员对这些突发事件的处理不及时,更未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样在旅游行业发展速度较快的荔波,国庆期间也出现了因客房爆满和大幅涨价导致游客打地铺和搭帐篷的情况。在荔波瑶山等新开发的民族旅游地区,当地基本上不能提供住宿,游客只能回荔波解决,而县城的客房数量未能完全满足游客需求。民族风情旅游开发意识有所欠缺:以卡蒲毛南族风情园为例,国庆期间有散客自驾游到访,他们想观看毛南族的打猴鼓舞和其他民族文化,结果发现园子内除了几个业余“客串”的讲解员外空空荡荡,最后只得走马观花一番而去。这说明民族旅游的深度开发、梯度开发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建议
从以上论述来分析,南部黔南州的民族文化总体保存较好,但在古建筑和传统村落、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民族旅游发展等三个方面存在不足。笔者在调查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关于该地域相关事业发展的思考,并提出以下建议:
(一)古建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青岛泰之认为:“古村落、城镇和城市属于历史文化遗产群落,它们是一个特定的历史文化发展的珍贵的有形见证,反映了在某一地方居住的人们的文化、哲学和审美价值的演变过程的连贯性。与考古遗址和废墟相比,历史文化遗产群落是活态的遗产,人们在传统的物质环境中继续从事其日常生活。换言之,就是传统的生活方式、价值体系以及空间结构得以延续,而不仅仅是单体建筑。”因为古建筑和传统村落对印证中华文明的多样性具有重要作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和财政部等部门分别于2012年12月和2013年8月联合公布了第一批和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3年10月17日,国家新闻办举行新闻会,发言人赵晖明确指出:如果有传统村落的地方,要把这些村落保护好,要避让开,不能因为城市要开发、要利用把这片拆掉,即“禁止拆建”。传统村落的保护路径多种多样,结合南部黔南州的实际,笔者认为有两种保护思路:一种是集中整体保护,以平塘卡蒲毛南族乡为例,虽然在乡治所存留的传统结构建筑群规模不大,但仍有整体保护的价值。所要采取的就是:一是由住建局和有资质的科研机构对古建筑逐一进行登记造册,确立禁止拆建的建筑群。如果拆除或改建老屋必须征得当地政府和文物部门的许可。二是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木质古民居的修缮保护,重点整修屋顶、房梁等部分,在修旧如旧的基础上保存建筑群的原真性。对已存在于古建筑群中及周边的现代水泥建筑则尽可能保持经过仿古设计,并融入古建筑群中的整体风格。允许和鼓励村民在古建筑外按照仿古设计修建现代住房,也鼓励他们尽可能地采取古法木质建筑技艺。三是由平塘县非遗中心等部门对卡蒲毛南族传统建筑技艺进行普查,摸清当地人在选址、选料、修筑、工匠组织、后勤保障、建筑禁忌、仪式等方面的地方性知识,整理成文本和音、视频资料并登记归档,为以后相关研究和当地古法仿建做准备。四是保护古村落不只是保存古建筑,还要保存当地的传统文化。如果要在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之间寻求平衡点,笔者认为可以开辟村落旅游。游客可以参观传统民居,与村民同吃同住体验生活,领悟杆栏式建筑的魅力,这种方式能带动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当地还可以加大投入,在民族风情园定期定时举办原生态的毛南族民俗展演,重点展示国家级非遗毛南族打猴鼓舞及毛南族山歌、婚嫁等民俗,并寻求与观众的互动。只有这样才能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另一种保护模式是异地保护,主要面向村落传统建筑规模不大、分布散乱和损毁严重的情况。以马路乡为例,当地政府欲在青山村贞节牌坊边打造民俗大戏台以发展旅游业,但青山村现有的屯堡建筑已经不多、分布散乱,很多古建材已经被村民建新居挪用。如果要修建民俗大戏台以发展旅游业,较理想的方式是先由政府出资从无力对房屋维修的户主处收购古建筑(当地无力维修老屋的住户较多),然后文物部门对每一块砖、每一根木头编号登记造册,最后拆卸到戏台边号选址按编号重建。这一构思曾在三峡工程建设时进行的张飞庙搬迁活动中得到很好地实践。同时,政府出资收集居民家中的历史遗物陈列到重建的古建筑中。重建的古建筑可以作为商业用途,如仿古的茶肆、酒馆、土特产店等。关于牌坊政府应组织文物部门对被损毁的牌坊进行修复,确保修旧如旧。如此一来,古建筑、大戏台、古道和古牌坊形成集群效应,游客既能观赏民俗的展演,也能从古建筑中体会屯堡文化。将古建筑异地重建从而“抱团”重现整体优势,这就是异地保护的思路。
(二)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之路
虽然南部黔南州非遗的保存和发展有其优势,但其传承保护方面的困难始终要解决,相邻的黔东南州在这一领域做得相对较好。如果结合其他地域保护的经验,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年长的非遗传承人实行抢救性保护,积极培养年轻传承人。
非遗的传承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对于年事已高的非遗传承人,政府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延续他们的生命。黄永林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征是以人的个体或群体世代相承的活动而传承,一旦人的个体或群体活动终止,它也就消失。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与对传承人生命的保护是同步的。”学术界对其所掌握的地方性知识进行抢救挖掘,通过访谈、文本分析和参与观察等手段获得更多的田野调查资料并进行录音、录像、文本等方面的记录以备以后的相关研究。对于年长但身体状况尚可的传承人,从政府层面来说,政府应多关心他们的衣食起居,适当给予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如果财政上有困难也可以采取颁发“民间工艺美术大师”、“民间戏剧大师”等荣誉证书,以期提高传承人的产品和表演艺术的潜在经济价值。政府和机构也可以适时安排传承人外出参加非遗的展演、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他们知名度和荣誉感;鼓励传承人培养青少年传承人,鼓励农民在闲暇时参与非遗传承,对参与非遗传承的学习者进行适当的补贴。学术界对学习者进行相应的指导,协调和沟通传承人和学习者的关系,解决他们的困惑,保证非遗的活态传承。
2.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保护与开发本来就是一种矛盾。南部黔南州的非遗要充分发挥其文化资源优势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就必须将其保护好、管理好。保护非遗还得靠地方政府文化自觉,这是最重要的保护主体,所能产生的正面效果远远大于学界、商界和新闻媒体界。政府可以组织专家学者对南部黔南州的非遗进行再确认普查,编制非遗名录,然后依照普查结果按非遗重要性分类管理,加强保护。只有政府意识到非遗的保护和管理是申报和开发的基础,这样才能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
3.建立符合整个黔南州实际情况的地方性非遗法律法规。
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先生认为:“立法保护是根本性的保护,只有健全的立法保护,才会使行政保护、财政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得到保证。”政府再在确认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地方性法律法规,咨询省内外的专家学者,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为蓝本,按照非遗的九大门类和社会各界的作用编制整个黔南州的非遗保护法规。明确职责,分步实施,依法保护黔南州的非遗,促进黔南州的非遗保护和发展。
(三)民族旅游的发展
南部黔南州的旅游事业虽然发展迅速,但由于起步晚的原因导致其存在着开发度不高、景区内外管理和配套落后以及民族风情旅游开发意识欠缺等三大问题。按照笔者的思路,可以尝试采取以下的策略:一是政府对南部黔南州的重点旅游规划区域加大宣传力度,按照黔南州政府的“一圈两翼”部署,主要在广东、广西、贵州、重庆、湖南和四川等相邻区域进行宣传。在宣传的同时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景区管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保障旅游者的吃、住、行。笔者建议:作为黔南州最具知名度的荔波景区,可以学习凤凰的经验,采取收通票制度。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很多游客只会去大、小七孔而不会选择去水春河、茂兰和开发中的瑶山等景区。其原因有三:其一大、小七孔知名度比其他景点高,游客不愿去他们不熟悉的景区;其二荔波地处三省交界之地,缺乏便利的交通,游客到来时耗费太多时间,他们参观完主要景点后就只能赶时间回去;其三景区离县城较远,游客吃住却只能在县城解决。荔波县城因为住宿条件跟不上旅游业发展速度,导致游客住宿花费太大。当地普通旅馆的双人标间暑假多为280元以上,单间为180元,而某四星级酒店双人标间则最少为320元,黄金周和法定节假日期间游客的住宿费更高。如此窘境间接拉低了游客旅游期望值,导致他们为赶时间游完主要景点就匆匆离去。如果采取通票制会连片带动整个荔波的旅游点,因为通票包含了荔波所有的景点,直接刺激了游客游览完大、小七孔后去其他地区旅游的愿望,这样能更好促进荔波旅游业的整体发展。当然荔波在实行通票制的同时也要完善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降低游客旅游成本,提高单位游客游览时间,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荔波旅游的发展。如果通票制实施顺利,可以将这一经验扩展到整个黔南州甚至贵州省,实现全州、全省一票制旅游。这是一个可能性选项,毕竟四川已经发行过“一票游四川”的金熊猫卡。二是将民族风情与自然风景有机结合。在风景区设立富有当地特色的民俗展演,例如掌布喀斯特风景区在国庆期间安排了布依八音表演、荔波安排了民族风情展示。如果实现景点民俗展演的常态化,常年让游客领略黔南州民族特色,则会很好地带动非遗的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在内容安排上,可以设置民族歌舞、民族书画(如水书)的表演和拍卖、体验式互动或者能满足游客猎奇心理的活动。而对于端节等特定地域、特定时段的文化空间,政府可以通过宣传手段让游客提前知晓该活动的主要情况以便积极参与。同时开辟体验式旅游,鼓励本地居民在活动期间有偿接纳游客,后者在体验地同吃、同住、同劳动。这样也能获取经济利益,也能打响文化空间旅游知名度,还能将非遗保护和乡野风景观赏有机结合。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