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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技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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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技论文

第1篇

1.科技三项费用(以下简称科三费)是中央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财政科三费在辽宁的流向和使用情况,我们无从准确了解,不在本章研究内容之列。

2.本章通过对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状况和运行效益的回顾与总结,对其发展态势和投入水平进行描述和定位,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其它章节对问题的深层次分析和对策的提出奠定基础。

3.本章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九五”期间(1996-2000年)。这一方面是受限于统计数据资料,但更重要的考虑,是能使我们的分析更具针对性和有现实意义,更好地为当前的科技部门管理工作服务。

4.本章的分析研究从以下四个层次进行:

(1)通过全省总量(包括省本级、市本级、区(县)级)的分析,判断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的总体发展态势及在全国的水平;

(2)通过对省本级中省科技厅掌握的科三费的分析,判断其发展态势并利于在各省之间进行比较研究;

(3)由于不掌握各市科技三项费的具体使用情况,我们只对省科技厅科三费运行效益进行了分析,但也应该能从总体上基本反映出全省的情况。

(4)对市级科三费(含区(县)级)和市本级科三费(不含区(县)级)的分析,主要判断各市科三费的投入水平及发展态势;

5.为了使分析结论更具可信性,本章尽量采用连续性数据,并大量地使用了统计表格,主要分析结论都建立在对相对量指标上(文中有关的主要统计指标解释附本章后)。

二、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现状

1.总量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

2000年,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从上年的7.59亿元猛增至10.24亿元。“八五”以来,总量始终居于全国三甲之列。“九五”期间累计投入科三费33.87亿元,为“八五”期间的2.66倍。

地方财政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提高。2000年,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已接近2%,比1995年增长1.51个百分点。

“九五”期间,地方财政科三费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4.14%,而同期全省地方财政支出增长速度为24.1%,高出0.04个百分点;占地方财政收入和全省GDP比重的比重呈连续上升势头。2000年分别占4.35%、0.22%,为近年来最高。

“九五”期间,占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比重均在60%以上,平均为64.81%,远远高于全国地方财政49.59%的平均水平。同“八五”期间比较,这一比重增长了7.21个百分点。

表1“九五”期间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基本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亿元)4.635.086.337.5910.24

年增长速度(%)31.539.7224.6119.9134.91

占全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比重(%)62.5560.9164.0668.2768.26

占全省地方财政支出比重(%)1.471.491.621.661.98

占全省地方财政收入比重(%)2.942.933.033.384.35

占全省GDP比重(%)0.150.140.160.180.22

全国地方财政科三费(亿元)49.9063.7773.8894.93120.12

占全国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比重(%)47.1647.6049.6350.4253.14

占全国地方财政支出比重(%)0.860.950.951.041.14

数据来源及有关说明:

1.本文所引用数据,除另有注明之外,均来自科技部、财政部全国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统计结果。

2.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和地方财政支出均采用当年价格,在计算增长速度时未考虑价格因素。

表2-1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亿元

辽宁广东吉林山东江苏四川浙江河南黑龙江福建河北

1995年3.523.733.222.432.332.191.781.401.481.381.24

在全国位次2134567981113

1996年4.634.784.463.423.293.012.192.031.991.971.91

在全国位次2134567891011

1997年5.086.315.774.374.342.702.942.652.232.743.14

在全国位次3124597101186

1998年6.337.404.626.264.992.784.082.762.722.993.74

在全国位次2153496101187

1999年7.6013.102.567.975.723.115.593.664.124.274.34

在全国位次31162411510876

2000年10.2421.472.629.257.923.609.183.544.225.124.74

在全国位次21163512413867

表2-2地方财政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

辽宁北京吉林山东江苏四川浙江陕西福建

1995年1.290992.660.880.920.790.990.790.80

在全国位次241658487

1996年1.470.863.070.951.060.921.030.850.98

在全国位次21117394126

1997年1.490.773.441.141.190.981.221.011.22

在全国位次21717512393

1998年1.620.782.431.281.180.871.420.971.17

在全国位次217145143118

1999年1.661.101.091.451.180.861.621.041.53

在全国位次11112510172134

2000年1.980.701.011.511.340.802.130.941.58

在全国位次2211357161154

2.和中央财政科三费投入水平相比,尚有不小差距

“九五”期间,中央财政科三费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6.66%,高出辽宁2.12个增长百分点;科三费占中央财政支出的比重虽从最初的7.21%降至2000年的5.02%,但也远远高于同期辽宁1.47%至1.98%之间的水平;科三费占全国GDP比重的最高值为0.31%、最低值为0.23%,最低值也高于辽宁的最高值水平。

表3“九五”期间全国中央财政科三费基本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全国中央财政科三费(亿元)155.01189.97189.90272.80277.22

年增长速度(%)34.6127.8015.8528.4926.53

占全国中央财政科技拨款比重(%)44.4646.4643.3050.1648.16

占全国中央财政支出比重(%)7.217.506.086.575.02

占国家财政收入比重(%)2.092.201.922.382.07

占全国GDP比重(%)0.230.250.240.330.31

3.和兄弟省市相比,面临严峻挑战

(1)和领头羊广东比,差距在不断拉大

1996年,广东的地方财政科三费为4.78亿元,我们仅与之相差0.15亿元。但到2000年,广东已达21.47亿元,为辽宁的2.1倍;

1996年,辽宁的地方财政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为1.47%,要远远高于广东0.80%的水平,但到2000年,广东已达1.99%,反超过辽宁0.01个百分点。

从中可以看出,广东的地方财政科三费,无论规模总量还是相对投入强度,从“九五”以来其发展速度都要远远高于辽宁,我们和广东的差距正在迅速拉大。究其原因,我们认为主要在于经济实力之间的差距。从GDP总量看,1996年广东为辽宁的2.06倍,2000年为辽宁的2.07倍;从地方财政收入看,1996年广东为辽宁的3.07倍,2000年则为辽宁的3.87倍;从地方财政支出看,1996年广东为辽宁的1.91倍,2000年则为辽宁的2.09倍;从地方财政科技拨款看,1996年,辽宁和广东基本持平,但到了2000年,广东则为辽宁的2.1倍。从中可以看出,科技和经济发展之间有极为密切的关系。

表4广东、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对比情况单位:亿元

1996年

2000年

广东(A)辽宁(B)A/B广东(A)辽宁(B)A/B

国内生产总值(GDP)6519.143157.692.069662.234669.062.07

地方财政收入479.45157.53.04910.56235.43.87

地方财政支出601.23314.781.911080.31518.082.09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11.817.411.5939.4213.502.92

其中:科技三项费4.784.631.0321.4710.242.10

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0.801.470.541.991.981.0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8)》,《中国统计年鉴(2001)》。

(2)山东、浙江、福建等省迅速赶上来,差距不断在缩小

山东地方财政科三费曾于1999年超过辽宁居全国第2位,只是在2000年又退居辽宁之后。其科三费总量从1995年的2.43亿元迅速增至9.25亿元,紧跟广东和辽宁之后;

浙江地方财政科三费从1995年的1.78亿元一路升至2000年的9.18亿元,紧随山东之后,在全国的位次也从第7位升至目前的第4位;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5年的0.99%猛增至2000年的2.13%,从当时的全国第4位到2000年居于全国之首;

福建地方财政科三费于2000年挺进5亿元,从1995年的1.38亿元增至2000年的5.12亿元,在全国的位次从第11位升至目前的第6位;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从1995年的0.80%增至2000年的1.58%,从当时的全国第7位升到2000年的第4位。

河北的地方财政科三费增长也较为迅速,2000年达到4.74亿元,在全国的位次从1995年的第13位迅速升至第7位。

以上省份,山东、浙江、福建和辽宁同为沿海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但市场经济基础目前较辽宁更为完善,经济发展充满活力;河北依托首都优势,经济发展很快。这些使上述省份能够对科技发展给予更强有利的支持和关注。

(3)北京、上海在中科院所属和中央部委所属科研机构等方面的优势地位非辽宁所能及

尽管从统计数据上看,北京和上海地方财政科三费和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居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但它们集中了大量的中科院和中央部委所属科研院所,是中央财政科三费的重要流向地。同时,随着中国加入WTO,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这届奥运会的一个申办主题为科技奥运)和上海浦东大开发带来的机遇,北京作为全国政治、科技、文化、教育的中心,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地位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势必加强对其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而跨国公司研发活动的国际化,北京和上海应该是全国受益最多的省份之一。这一切都远非辽宁所及。(4)西部省份发展潜力巨大

西部省份除陕西、四川之外,地方财政科三费水平普遍偏低。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西部各省的科技发展带来了机遇。西部省份普遍加大了对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陕西的省本级科三费(12811万元)及其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重(1.77%),1999年分别居全国的第7位、第5位;1999年,宁夏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居全国之首,山西、云南、广西、四川也居前十名之列。这样,在当年省本级科三费占同级财政支出比重全国前10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占据6席。这一发展势头不容我们忽视。

二、省科技厅科三费情况

1.省本级科三费增长较快,但低于同级财政支出平均增长速度

2000年,省本级科三费达2.75亿元,是1996年的2.28倍。从全国情况看,1999年从上年全国的第7位升至第3位,位居北京(39022万元)、天津(21075万元)之后,略高于上海(19237万元);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为2.36%,居宁夏(2.58%)、浙江(2.45%)之后,居全国第3位。

整个“九五”期间,省本级科三费的平均增长速度为24.5%,增长速度应该说不慢。但由于低于同期省本级财政支出年均增长速度1.1个百分点,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由1996年的2.88%降至2000年的2.60%。

表5“九五”期间省本级科三费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省本级科三费(万元)1210011850127912063627535

比上年增长(%)--5.999.2361.3333.43

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2.882.622.322.332.60

省本级地方财政支出(万元)4198924516955503828862971058125

比上年增长(%)-7.5721.8561.0311.94

注:省本级科技三项费含风险资金,其中1999年5000万元,2000年15000万元。

表6-1省本级科三费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万元

辽宁北京上海山东广东江苏黑龙江陕西天津

1999年206363902219237179401307510354124511281121075

在全国位次31458141072

2000年275353408121160125791780311332137901536136987

在全国位次324116141091

表6-2省本级科三费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

辽宁浙江宁夏山东陕西山西吉林云南广西四川

1999年2.362.452.581.781.771.771.521.441.411.35

在全国位次32145578910

2000年2.602.661.711.071.341.251.101.460.930.7

在全国位次21411891071621

2.省科技厅科三费增长停滞不前

2000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省本级科三费为10291万元,和上年比没有变化,比“九五”起始年还有所减少。1999、2000年,省财政从科三费中分别列支5000万元、15000万元用于支持风险投资,这样实际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并未增长,2000年仅居全国第9位,比上年又后移一位,远远落后于北京、上海之后,也低于我们的近邻黑龙江。由于省财政计划5年内将风险投资资金从省本级科三费中列支10亿元,预计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数量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很难有大的增长。

表7省科技厅科三费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万元

辽宁北京上海黑龙江广东天津江苏山东山西河南

1999年102911841019237121551170011190110451099077207388

在全国位次82134567910

2000年102912753121160137901570011581123201170080498033

在全国位次912437561112

3.省本级科三费中科技厅所占比重下降趋势明显

1996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约为90%,但到2000年,这一比重仅为37.37%;占省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也从2.58%降到不足1%。可以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无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下降趋势都非常明显。

表8“九五”期间归口省科技厅管理的科三费情况

年份19961997199819992000

省本级科三费中省科技厅经费(万元)1085010200111411029110291

占省本级科三费比重(%)89.6786.0887.1049.8737.37

占省本级财政支出比重(%)2.582.262.021.160.97

从全国1999年的情况看,省本级科三费全部或基本全部由省科技厅掌握的省市有江苏、上海、福建、湖北和黑龙江,但也有约1/3的省份在50%以下。2000年,辽宁仅为37.37%,在全国列第23位,比上年后移3位。对于这种状况,在我们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之前,不好对此妄加评断,但从管理部门的职能和科技发展的自身特点,这一比例过低无疑会削弱省科技厅各项科技计划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利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匹配资金的落实,对科技事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表9省科技厅科三费占省本级科三费比重在全国位次情况单位:%

注:1.江苏省科委管理的科技三项费大于省本级总数,这与财政决算体制有关,省本级决算数是指安排在省级单位的经费,省级经费安排在非省级单位,不列入省本级决算。

2.海南、没有提供省本级决算数字。

三、省科技厅科三费运行效益分析

对地方财政科三费的执行情况的跟踪和调查,一直是我们科技管理工作的一个非常薄弱的环节。以省科技厅科三费执行情况为例,1966年原省科委根据国务院对科研经费归口管理的决定,开始负责编制、分配科三费和科学事业费,由于没有建立相应的统计调查制度,直到目前,也很难对科三费的运行效益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和评价。另外,由于科三费是归口管理,省计委、经贸委等有关部门掌握的科三费的执行情况,我们更是无从了解。在此,我们只截取了“九五”期间,对省科技厅科三费支持的各类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由于掌握的统计数据十分有限,统计数据本身也比较粗略,以下的分析结论仅供有关部门参考。1.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项目资助强度增强

为使科技计划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省科技厅对科技计划体系作了进一步调整,把科技计划分为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攻关、科技产业化三个层次,安排科技计划项目数量逐年减少,项目资助强度逐年加大。2000年计划项目数量仅为1996年的21.42%,但项目资助强度为该年的3.54倍。

表10“九五”期间省科技厅科技计划基本情况

年份科技三项费(万元)项目数(项)资助强度(万元/项)

合计57773307918.8

19961085010979.9

199710200104210

19981114145623

19991029124941.3

20001029123543.8

资料来源(表10-13):《辽宁省科学技术年度报告》(1997-2001),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突出农业和工业的基础性地位,促进农业和工业经济发展

根据1998-2000年的统计结果,省科技厅工业和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约占计划经费总量的80%。在农业方面,以实施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为重点,加强农业高新技术研究,实施“科技进山增效工程”和加强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在工业方面,紧紧围绕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摆脱困境,加速产业结构、技术结构的调整和优化,重点攻克解决了一批经济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起到重大作用。

表11省科技厅计划项目行业分布情况

项目数(项)经费(万元)经费比例

1998年1999年2000年1998年1999年2000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合计456249235111411029110291100100100

工业2841319949004610342844.044.833.41

农业84596837603478391533.733.838.04

社会发展36273216101369134514.513.313.07

软科学2829294204228233.84.17.9

其它24374514127804.04.07.6

3.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线,加大投入力度

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关键,是我省科技工作的重点。2000年省科技厅科技产业计划项目中,电子信息、先进装备、生物工程和新材料项目数量所占比重依次为25.4%、19.8%、19.4%、14.6%,经费所占比例依次为24.4%、19.6%、19.9%、15.8%。省科技厅通过组织实施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主要内容的“新高地”计划和“135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有利地推动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1355”工程是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主导工程,集中了我省大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涉及的150余家企业是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坚。

表12省科技厅科技产业化计划项目技术领域分布情况

经费所占比例(%)项目所占比例(%)

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电子信息17.217.82021.524.417.718.720.523.225.4

先进设备23.122.221.419.719.621.621.420.818.919.8

生物工程17.717.218.319.519.915.816.817.218.619.4

新材料19.318.318.117.115.818.417.118.616.414.6

农业8.58.87.77.87.48.98.27.88.77.1

其它14.215.714.514.412.917.617.815.114.213.7

资料来源: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4.加强了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储备

“九五”期间,省科技厅共安排自然科技基金项目1398项,省科技厅投入科技基金3283万元,项目平均资助强度比“八五”期间有较大幅度提高。省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基金按每年资助10人,每人资助30万元的规模,在“九五”期间,资金投入强度居全国地方同类基金之首。

从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层次看,用于高新技术知识储备和技术难题攻关计划项目数量和经费所占的比例,2000年为66.6%、67.3%,分别比1996年高出2.2个和13.0个百分点。

表13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计划层次情况

经费所占比例(%)项目所占比例(%)

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1996年1997年1998年1999年2000年

应用基础研究17.317.715.018.916.552.551.621.723.723.8

科技攻关37.038.735.037.650.811.913.738.439.432.8

科技产业化45.843.548.443.532.735.634.639.936.943.4

资料来源: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5.经费主要流向沈阳、大连地区

据对省科技厅计划项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的三年时间里,流向沈阳市的项目数量约占62.75%,经费约占74.65%;流向大连市的项目数量约占8.12%(大连市计划单列),经费约占4.41%;其它市则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沈阳、大连在地理、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较其它市更具优势。

6.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多头管理。科技三项费使用范围极为广泛,按项目类别分别由计委、经贸委等几个部门管理,造成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局面,难以集中有限的资金,使之发挥更大的效益,延缓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二是项目分散。“九五”期间,省科技厅虽然压缩了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但从全省情况看,项目分散、资金投入相对不足依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项目多而资金不足,科技三项费只能作为导向资金。

四、各市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状况简析

从总体上讲,全省各市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增长迅速,但总体水平偏低。其中,沈阳、大连在各市中居于遥遥领先地位,在全国部分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居于中上水平。以下是我们的具体分析。

1996年,全省市级地方财政科三费(含区、县级),只有大连、沈阳、鞍山、抚顺超过1000万元,但2000年本溪、营口、辽阳、盘锦等市也在1000万元以上,这样全省就有一半的市超过了这一水平;1996年,锦州科三费为650万元,尚居全省第7位,但到2000年,科三费只有676万元,增幅很小,位居后列;而葫芦岛的科三费2000年为1996年的4.47倍,从200万元猛增至894万元。虽然沈阳、大连、鞍山地方财政科三费基数大,增长较为困难,但2000年同1996年比,也分别增长了1.71、1.93、2.19倍。

表14“九五”期间市级财政科技三项费情况单位:万元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1996年82601358325521643915377650217426719260253421200

在全省位次2134510713861112914

1997年1071815422285010078007516002153131010300161585230

在全省位次2134678131051114912

1998年12965235274598120612399516102356241000685318610441

在全省位次2135471014968131012

1999年14128262175577900115011809747154941504871399573479

在全省位次2138657101249141113

2000年165653645168639221591942676136678216961828850736894

在全省位次2139781461254111310

注:包括区(县)一级的科技三项经费投入。

从科三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看,“九五”期间,除大连、沈阳、鞍山始终保持在1%以上之外,抚顺(1996年)、本溪(1999年)、辽阳(1998年,2000年)、盘锦(2000年)在括号内所注年份高于1%之外,其它各市始终在1%之下。2000年,全省最低的锦州市仅为0.34%,最高的大连为其11.26倍。各市除大连、沈阳和鞍山高于或接近同期全省水平外,其他均远远低于全省水平。

表15“九五”期间市级财政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单位:%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1996年1.662.11-1.620.720.330.500.020.450.660.510.230.330.20

在全省位次21-34971385611912

1997年1.792.172.140.540.600.580.400.670.320.900.240.130.450.21

在全省位次3128671051141214913

1998年1.982.951.520.730.790.660.370.560.601.720.970.550.410.32

在全省位次2147681310935121114

1999年1.813.101.610.371.170.670.550.810.402.250.610.280.400.35

在全省位次3141257961128141013

2000年1.883.831.890.360.810.490.340.920.731.081.590.530.460.52

在全省位次31213712146854101311

从各市本级科三费情况看,通过表16和表14的对比可以看出,除沈阳、大连、鞍山外,各市区(县)一级的科三费较少,而且差距不大,也就是说各区(县)科技活动比较薄弱。

表16市本级科技三项费情况单位:万元

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盘锦铁岭朝阳葫芦岛

1999年1160568703985810415510694675319440308

其中:科委883436623985810154360393675239440-

占财政支出比重(%)1.820.932.110.221.370.600.850.450.78-

2000年1010032136527681060859267650078211761013850714610

其中:科委61055276810810-1746762905377001012300480-

占财政支出比重(%)-7.732.600.510.700.220.780.780.741.441.170.430.690.71

注:1.市本级科技三项经费不包括区(县)一级财政科技三项费拨款。

2.大连市科技三项费中,含高新区22426万元、经济区2000万元.

从1995年以来对全国14个城市的地方财政科三费的不完全统计结果,沈阳的最低排位是1997年的第6位,其它各年均为第5位。大连的最低排位是1995、1997年的第4位,最高排位是1996、1999年的第2位。从总体上讲,广州、深圳、大连是全国各大城市中财政科三费拨款水平最高的城市,长春、哈尔滨和沈阳、大连差不多。

表17国内部分城市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投入情况单位:万元

年份199519961997199819992000

沈阳7972(5)8260(5)10718(6)12965(5)14128(3)16565(5)

大连8808(4)13583(2)15422(4)23527(3)26217(2)36451(3)

哈尔滨6087(6)6991(7)6270(9)10485(6)13343(4)18270(4)

长春20313(1)32493(1)42654(1)31898(1)5514(8)5131(12)

青岛1903(11)-9795(7)2980(12)3920(10)12522(8)

南京1863(12)4323(10)5247(10)7112(10)8052(7)15473(6)

厦门3374(8)5018(9)6512(8)9074(8)3750(11)11627(9)

武汉3169(10)5360(8)5512(11)7415(9)8553(6)12299(10)

广州10536(2)12287(3)19518(2)26876(2)41450(1)68962(2)

深圳9065(3)11943(4)16248(3)18523(4)-69740(1)

重庆3528(9)7658(6)----

成都4369(7)-11101(5)9194(7)12328(5)13132(7)

西安788(13)681(12)-3542(11)4054(9)4243(13)

宁波-3331(11)---10339(11)

注:表17和表18括号内的数字为统计排序。

从科三费占地方财政的不完全统计结果看,沈阳的最低排位是1997、2000年年的第6位,最高排位为1995年的第3位。大连的最低排位是1997年的第5位,最高排位是2000年的第1位。2000年,深圳、南京、广州居大连之后分列全国前4位。长春这一指标水平在1995-1998年一度居全国之首,但近两年来下滑幅度很大,不排除统计口径上存在问题。

表18国内部分城市地方财政科技三项费占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单位:%

年份199519961997199819992000

沈阳1.73(3)1.66(5)1.79(6)1.98(5)1.81(5)1.88(6)

大连1.56(4)2.10(3)2.17(5)2.95(2)3.10(3)3.83(1)

哈尔滨1.84(2)3.10(2)2.37(2)1.79(6)3.63(1)2.36(5)

长春7.91(1)10.90(1)12.21(1)11.03(1)1.15(8)1.00(12)

青岛0.56(11)--1.03(12)1.44(6)1.34(10)

南京0.51(12)1.08(7)1.04(10)1.33(10)1.12(9)2.67(3)

厦门1.32(5)1.90(4)2.21(4)2.50(3)0.84(11)1.39(8)

武汉1.01(7)1.36(6)1.13(9)1.35(9)1.16(7)1.38(9)

广州0.95(9)1.01(8)1.40(7)1.53(8)1.86(4)2.55(4)

深圳0.97(8)0.87(10)1.17(8)1.05(11)-3.09(2)

重庆0.87(10)1.00(9)----

成都1.24(6)-2.25(3)1.60(7)3.12(2)1.75(7)

西安0.43(13)0.20(12)-2.43(4)1.05(10)0.57(13)

宁波-0.74(11)---1.23(11)

五、小结

本文的主要分析结论有:

1.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增长迅速,发展势头良好。但和中央财政科三费投入水平相比,尚有不小差距,和兄弟省市相比,面临严峻挑战。

2.省本级财政科三费增长较快,但省科技厅科三费增长停滞不前,所占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并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很难在量上有大的增长。

3.省科技厅科三费运行效益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4.各市地方财政科三费投入增长迅速,但总体水平偏低。

通过以上逐层分析,我们注意到,省本级财政科三费拨款水平要高于全省地方财政科三费拨款水平,而后者又远远高于各市的平均水平。在各市中,沈阳、大连又遥遥领先于各市。这说明,辽宁地方财政科三费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省财政和大连、沈阳投入量大,从总体上带动了全省水平。从这一意义上讲,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是促进地方财政提高科三费拨款水平的重要保障和基础。

必须指出,地方财政科三费及其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只是反映地方政府支持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的参考性指标,并不能完全代表政府的科技拨款水平,更不能代表一个地区科技投入的水平。目前,我国的科技拨款还包括科学事业费和科技基建费等;从国内外经验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全社会科技投入的最主要力量。政府的资金主要用来支持科学研究和社会公用知识的产生,这也是我们设置科技三项费的本来目的,也符合国际上通常的作法。

附:指标解释:

1.地方财政科技拨款:是指地方财政的直接拨款数,包括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基建费等,不包括国家和地方采取减税让利的优惠政策等间接资金投入,如开发区退税、新产品减免税等。

第2篇

1.1财政科技投入的方式不够科学投入方式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不能充分引导社会资金流入科技领域;较多采取直接投入方式,较少采用贴息、担保、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的融资,一些科技开发项目和企业受到融资的制约;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没有真正确立,民营企事业、高技术企事业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等科技项目财政投入回报机制尚未建立。

1.2科技投入重研发轻成果转化高校和科研院所获得财政科技资金的支持后,往往把精力集中在前期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这两个阶段,一味追求科学论文的发表、科学著作的出版等,不注重科研项目成果的转化;由于缺乏转化资金,使得成果推广的专项活动经费捉襟见肘,企业从科研院所购买科技成果的意愿不高,结果是科技成果很难成为现实生产力。

1.3财政科技投入管理体制不健全科技计划项目预算调整较为随意,项目设置有待完善,计划项目申报程序繁琐,科研项目重复立项,资金使用较为分散;科技经费评估有待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的使用缺乏科学合理的标准,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财政资金投入缺乏严格而科学的预算管理,没有形成预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监管。财政部门参与经费管理不够到位,缺乏对科技投入资金的监管与跟踪。

2财政科技投入机制创新的思考

2.1财政科技投入的目标定位政府财政科技投入的目标定位在于增强创新主体投入能力、提高创新项目的收益预期、降低技术创新成本和风险。政府要通过财政政策和财政投入,帮助创新主体增强投入能力,吸引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提高创新项目的收益预期。同时,政府要通过财政政策分担创新成本和创新风险,帮助创新主体减少投入,降低创新成本,使创新主体能够控制风险。因此,明确政府在财政科技投入方面的职责和作用非常重要,其主要职责在于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完善企业投入与政府财政投入相配套的科技投入机制。财政资金要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对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决定研发方向、要素配置等。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搞基础科研,又搞应用研究,促进科学与技术、科技与产业融合,推动成果产业化、市场化。

2.2财政科研投入的主要模式政府科技投入可分为直接投入、间接投入两类模式。直接投入模式主要包括无偿补助贴息、政府采购等方式,通常作为补贴性或奖励性资金,具有无偿性和公益性。间接投入模式主要通过税收、金融等政策优惠手段,降低从事科技开发企业的成本,激励企业投入留存的科技溢出,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科技型企业的低息贷款,促使中介服务机构完善科技服务平台。相比于直接投入模式,间接投入模式作用类似于杠杆,具有放大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科研创新,分担科研创新中的风险。因此,间接投入应作为财政科研投入的主要模式,直接投入仅在特定领域使用。要综合运用无偿资助、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贷款贴息和后补助等多种间接支持方式,引导企业、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积极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平台作用,以股权投资和贴息等杠杆,支持中小企业商业的融资。

第3篇

1.1资金安排“碎片化”,导致重点不突出或重复申报多

目前,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主要通过科技、发改委等部门以二次分配资金的方式安排,各部门按照各自制定的计划设置名目繁多的专项资金进行分配,科技资源配置“碎片化”,缺乏统筹设计、通盘考虑,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多头管理,引发项目重复申报、项目审批制度漏洞较大、项目过程管理监管不严、科技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例如,笔者在某县级科技局2014年度科技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某区科技局在民生科技专项安排52项合计1050万元,主要支持卫生、教育、街道和部门科研,项目资金最高1项170万元,资金集中度为16.19%;自主创新计划33项1200万元,主要支持创新型企业、企业科技攻关、产业化示范等,其中:项目资金最高1项100万元,资金集中度仅为8.33%,未能集中资金用于支持对该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重点产业。同时由于科研计划项目分属多个部门安排,缺乏一个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宏观统筹管理,不仅难以体现财政科技经费对科研投入的引导示范作用,而且很容易产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重复申报。这种重复申报体现为:同一申报单位采用相同的项目重复申报多项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或申报不同部门专项资金的情况,也有多个申报单位重复申报同一科研课题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1.2项目审批“模糊化”,导致违规审批屡有发生

随着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级科技部门在科技计划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已制定了相关的制度,但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的逐年增加以及公众对财政资金绩效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审批制度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是申报指南的制定过于笼统不明晰,对财政资金的补助对象不明确;二是监管机制和问责机制相关规定不够明确,项目监管环节缺位,主要体现为科技部门管理缺位、科技中介管理机构管理缺位和评审专家管理缺位;三是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未能明确专项资金的补助对象、未能明确资金的具体使用范围、标准。现行制度的漏洞导致项目审批制度的刚性不足,自由裁量权过大,违规审批的情况时有发生,易造成财政科技资金的流失。

1.3项目监管“形式化”,导致挤占、挪用财政科技资金情况屡见不鲜

目前,科技计划项目普遍实行合同制管理,科技部门与项目承担单位以签订项目合同书的方式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但由于科技部门管理缺位,中期检查流于形式,造成财政资金使用环节监管失控。项目监管的漏洞主要体现在:一是制约机制上缺乏手段。二是项目验收把关不严。例如在审计实践中经常发现,项目承担单位未能严格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的约定,出现挤占科研业务费、虚列费用支出等问题,但项目仍通过了验收的情况。三是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合同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只重视“申报环节”,签订《项目合同书》后,则“束之高阁”,总量控制、单项控制、专项使用等都“置诸脑后”;资金到位后自筹配套资金往往迟迟未到位;实际支出未能按预算“对号入座”;接受检查时,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改记账凭证、以表代账来应付检查。

2.财政科技资金审计监管重点

针对上述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认为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2.1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关注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是否建立了相对分离的项目分权管理机制,是否明确了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职责,对主管部门、组织单位、承担单位、科技服务机构、评审专家等各方的职责权限做出明确规定。通过分析科技项目的管理流程,针对指南编制、专家评审、立项决策、资金分配、中期管理、结题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找出科技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点及重要节点,关注制度的制定能否有效控制上述关键节点,堵塞漏洞。

2.2科技项目审批立项环节的合规性

关注立项审查和审批程序,重点加强对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申请者的资质、科研能力等进行审核,对比相关的申报指南、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审核项目申报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存在降低标准核拨专项资金的情况;同时关注项目评审质量,目前科技项目的评审一般实行专家评审与行政审核相结合的立项决策方式,关注审批程序能否严格执行两个标准,即严格按照专家评分的高低,项目资助的经费额度严格按照各专项申报指南所规定的的额度确定。

2.3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关注项目实施进度与中期检查情况,关注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能否严格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书》的预算使用资金,能否做到专款专用、有否被挤占挪用,应配套的资金是否足额、按期到位,应拨付给参与单位或协作单位的资金是否及时拨付,项目到期是否能按期提出验收申请或延期申请,对已验收的项目,重点审查项目合同书的任务目标是否足额、保质保量的完成,已完项目的结余资金不按规定上缴财政,专项结余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2.4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运用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4篇

在1998年第1季度后,经济发展的宏观统计数据一出来,政府遂决定增加投资,扩大内需。在货币政策效应不理想的情况下,考虑更多运用财政政策实施扩张。1998—2003年期间,财政政策以增加财政支出为主进行宏观调控,以带动民间投资、促进社会消费和扩大出口潜力,以此实现拉动社会总需求,达到拉动经济增长的目的;通过增发长期国债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调整税收政策来扩大出口,吸引外资,减轻企业负担。与此同时,增加社会保障、救灾和科教领域的重点支出,并作出了支持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战略部署。第二轮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仍然以扩大内需为主要目的,4万亿主要用于投资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等项目上。后经过两次调整,基建项目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方面投资比重有所下降,用于医疗卫生和文化教育事业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所占比重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

2政策效果分析

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保持平稳发展态势作用明显。从1998年到2004年的7年间,GDP增长率分别为7.8%,7.6%,8.4%,8.3%,9.1%,10%,10.1%;有效扩大了对外出口和消费需求,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1999-2003年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由6.8%上升到25%;出口商品增长率也处于6.1%~34.7%之间,说明虽面临通货紧缩状况,积极财政政策给我国乃至亚洲经济都带来了正面的影响。第二轮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将处于低迷期的经济拉回到平稳较快增长轨道,2009年GDP增长率达到9.2%,2010年为10.3%,2011年达到9.3%,2012年也保持了7.7%的增长率,居民消费需求也呈现逐渐扩张态势,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的情况看,2009年以来,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保持了14%以上的增长速度,特别是2010年增速达到了23.3%。政政策实施期间,固定资产年投资额与递增率均呈现上升趋势。拉动经济增长,集中力量建成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推动西部大开发迈出实质性的步伐;特别是2008年后,4万亿元投资计划的付诸实施,使得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为25%,2009年则达到了30.1%,为1993年以来的最高水平。

3积极财政政策的可持续问题分析

3.1赤字问题

赤字财政政策是在经济运行低谷期使用的一项短期政策,在短期内,社会若处于非充分就业状态,闲散资源并未充分利用时,财政赤字可扩大总需求,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刺激经济回升。但财政赤字也可能增加政府债务负担,引发财政危机。从1998年的第一轮财政政策实施以来,财政赤字问题一直存在。1998年至2002年连续5年财政赤字年年递增,2002年更是达到了3149.51亿元。2008年以来的第二轮财政政策实施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从1998年到2012年的15年间,只有2007年财政是盈余的。这反映出以中央财政投资性支出为引导,地方投资性支出为配套的财政支出规模的扩大直接导致了财政赤字规模的扩大。另外,赤字财政政策还可能诱发通货膨胀,进而引起社会动荡。

3.2经济结构失衡问题

可发现我国两轮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期间的GDP与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关系特征:首先,第一产业比重在下降,而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在上升;其次,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增长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第三,我国目前产业结构中第一、第二产业比重偏高,第三产业偏低,且内部结构不合理、效率偏低。而2005年美国的三大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20.4%和78.6%。自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很大部分是依靠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的,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在2012年更是达到了70.23%。国家发改委的资料证明,2008年以来的新一轮积极财政政策资金投入安排中,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电网改造的资金安排占总资金的比重达到了37.5%,而用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比重只占3.75%,这样一种偏向于基础建设和重工业的投资方式,强化了产业结构失衡与经济发展方式粗放问题。

4对策及建议

4.1国外经验借鉴

4.1.1美国奥巴马经济振兴计划2008年次贷危机以来,美国出现了银行倒闭风潮,并且危机到了实体经济。国内生产总值下滑,失业率持续上升,自2008年8月以后,CPI和PPI变化率皆表现为紧缩状态。鉴于经济快速下滑,奥巴马政府于2008年12月提出了经济振兴计划的初步方案。主要包括:大规模改造联邦政府办公楼、大力投资公路和桥梁建设、大规模改造学校硬件设施、安装节能系统、在美国各地推广宽带网络应用、改善医院等设施等5个方面。另外,奥巴马政府在2013年年初调整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确保经济平稳运行。

4.1.2欧盟联合应对策略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欧盟采取了许多措施进行应对。财政政策方面,采取了直接作用于欧盟经济、扩大内需的财政相关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则注重协调各成员国财政政策,尽量将各国政策措施纳入统一框架,以整合全欧盟资源共同应对金融危机。从2008年至今,欧盟的财政相关政策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08年至2009年末金融危机发生并不断恶化,欧盟在这一阶段将政策重心放在大规模经济刺激上;第二个阶段是2009年末希腊发生债务危机及随后出现的欧债危机,欧盟将政策重心放在救援债务危机国家和建立安全网;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欧盟将政策重心放在强化财政纪律上。

4.1.3俄罗斯稳健财政政策俄罗斯普京政府实行中性稳健的财政政策,利用减税来促进经济增长、财政收支平衡、稳定财政。并设立财政稳定基金,将政府在资源丰沛期获得的一部分“超额”收入存储起来,以备资源枯竭时使用,以便化解财政收支不可持续性带来的财政风险,保持政府预算长期稳定。出于这一目的,俄罗斯于2004年开设稳定基金。短短几年内,国际原油价格的持续攀升为俄罗斯稳定基金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全面下行的情况下,储备充沛的俄罗斯稳定基金有效发挥了抑制经济波动、减缓经济衰退、加速经济复苏、保障国家预算平衡、防范财政金融危机发生的积极功效。

4.2几点建议

第一,慎用赤字财政政策,特别是连续使用。政府采用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发行国债扩大政府投资、刺激经济增长是必要的,但从中长期来看,正向的政策效用不一定大于逆向效用,也不会总是可持续积极的。因为赤字财政政策以国民经济中存在闲置资源为前提,但闲置资源毕竟有限,长期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超过经济承受能力,会导致经济过热,引起通货膨胀。故而,采取赤字财政政策必须审时度势,谨慎而行,政策调整要留有余地和空间。第二,权衡短期与中长期发展,调整财政收支结构,积极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与经济结构调整考虑,调整财政政策,努力改变我国经济增长主要由投资和出口拉动向投资、出口、内需三驾马车共同拉动的局面,带动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系统规划,进行全面绩效管理。增加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实质上扩大内需,以解决民众的后顾之忧,从而带动消费拉动内需,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内需不足的问题。第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财政政策运行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落实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等,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可持续积极财政政策的运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

5结束语

第5篇

关键词: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开放获取;利益冲突;利益主体;开放获取专门法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G250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09-0003-05 DOI:10.13535/ki.11-4406/n.2015.0759

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4年5月19日《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这是我国官方机构的第一份开放获取(Open Access)政策。开放获取运动肇始于2002年2月的《布达佩斯开放获取计划》。其宗旨在于通过互联网向公众免费提供特定文献,公众可以通过阅读、下载、复制、传递、打印、搜索、建立超链接和索引的方式使用这些文献,从而最大限度地促进科学知识的传播。《布达佩斯开放获取计划》提出了开放获取的两种实现形式,即开放出版和开放存储。前者指期刊出版后,在互联网上实现对作品全文的免费开放,即公众可以免费获取期刊中的文章,这类期刊也被称为开放获取期刊(即OA期刊)。后者指作者在传统期刊后,将论文存储到机构知识库或学科知识库,立即或延迟一段时间(一般为6~12个月)后免费向公众开放。根据英国诺丁汉姆大学主办的OpenDOAR的统计,开放获取机构知识库从2005年12月1日的128家,增加到2014年10月1日的2730家。开放获取的主要推动者是科研项目财政资助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少数国家和地区已经通过立法方式推进开放获取。美国伊利诺伊斯州的开放获取法已经于2013年8月9日生效,秘鲁、阿根廷分别于2013年3月和11月通过了推行开放获取的相关法律。

对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生的期刊论文等作品(下称“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涉及作者、作者雇主单位、财政资助机构、出版者等不同主体,各主体的著作权和相关权益是不一致的。这些权益冲突是开放获取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障碍。因此,探寻解决这些利益冲突的有效机制,是促进开放获取发展的必然途径。本文尝试对此问题进行研究。

1 财政资助科研论文的权利归属分析

2002年2月的《布达佩斯开放获取计划》将开放获取的对象重点放在科学文献上。2003年10月,在德国马普学会发起召开的柏林会议上通过了《关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知识的开放获取的柏林宣言》,提出开放获取的对象是经科学界认可的人类知识和文化遗产的综合性信息资源。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06年12月颁布的《开放获取公共资助研究数据的原则和指南》,公共财政资助的科学研究数据也是开放获取的对象。从数量上说,开放获取的对象主要是受版权保护的科研论文等作品。财政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包括期刊论文、学位论文等论文,由于开放获取主要是针对期刊论文,故本文主要以财政资助项目期刊论文的开放获取为研究对象。下文将结合我国《著作权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对开放获取所涉及的不同主体对财政资助科研论文所享有的著作权和其他权益进行分析。

1.1 作者的权利

科研人员申请并完成财政资助科研项目,是履行其作为雇主单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开展这种项目研究所产生的论文、著作属于职务作品或雇佣作品。学术界通常将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务作品分为普通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种。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由单位享有,普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其雇主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生的期刊论文等作品属于普通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作者的著作权要受其雇主单位优先使用权的制约。

1.2 作者雇主单位的权利

作者雇主单位对特殊职务作品和普通职务作品的权利是不同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特殊职务作品,作者雇主单位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论文、著作等普通职务作品,虽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作者雇主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这项优先使用权的内容是,在普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法律对雇主单位优先使用普通职务作品的方式并没有明确限制,应当理解为雇主单位有权以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使用这类作品。雇主单位对作者普通职务作品的优先使用权,为对这类作品实施开放获取留下了操作空间。

1.3 科研项目财政资助机构的权利

《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或者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所形成的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但此款规定并不适用于解决财政资助项目论文、著作等普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所以,不能依据此条规定得出科研项目财政资助机构或者项目承担者对一般职务作品享有著作权的结论。财政资助机构对财政资助科研论文不享有法定的著作权,却可以依照约定对这类作品享有一定的著作权。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科研项目财政资助机构与项目承担者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委托研究合同关系。财政资助机构可在资助合同中约定资助机构对财政资助科研论文享有某些著作权。

1.4 出版者的权利

出版者对论文、著作提供编辑出版服务,为传播作品做出了贡献,因而有理由要求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法定的权利,而是源自作者的授权。根据德国《出版法》,出版者享有的排他性的复制权、发行权、网络传播权均需要取得作者的许可。法国《知识产权法典》第L.132-1条规定,出版合同是作者或其权利继受人,以一定条件向出版者转让制作一定数量作品复制件,并由出版人负责出版和发行的合同。这说明在法国,出版者对其出版的作品的权利也来自于作者的同意。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出版者对非图书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也应当来自出版者与作者的约定。由此可见,出版者对其所出版作品的权利类型和期限都取决于作者的授权。

概括地说,对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产生的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归作者享有。作者雇主单位对普通职务作品享有两年的优先使用权。财政资助机构对普通职务作品不享有著作权,但可以通过约定享有一定的著作权,并有权对作者向境外出版商转让或独占性许可著作权进行控制。出版者仅仅依据其与作者间的出版合同享有一定的著作权。

2 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开放获取导致的利益冲突

开放获取推动者希望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免费供公众使用,促进文化科学事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利益存在差异,不同的权利主体对开放获取的态度有明显差别,从而在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开放获取问题上产生利益冲突。

2.1 财政资助机构、教育科研机构与作者的直接利益冲突

当财政资助机构和作为作者雇主单位的教育科研机构强制性要求作者参与开放获取时,就可能与作者产生直接的利益冲突。这可从科研人员对开放获取的态度上体现出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研究人员于2005年就科研人员对科技信息开放获取的态度进行了一个调查,向中科院位于北京的16个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共发放问卷262份,回收有效问卷223份,问卷回收率85.1%。调查显示,对于是否愿意在开放获取期刊上,愿意并且已经发表过的科研人员仅有8.3%,愿意但未发表过的科研人员比例高达60.6%,明确表示不愿意的占31.2%;对是否愿意将经过同行评议的、拟在传统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预印本)自行存储到机构知识库中,仅有9%的科研人员有过向机构知识库自行存储论文预印本的经历。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的研究人员于2009年初就科研人员对机构知识库的认知程度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在线调查。调查表明,超过60%的科研人员对开放获取只是了解,而没参与。这表明科研人员对机构知识库的认知程度和实际使用情况存在很大反差。科研人员排斥开放获取的原因包括现行学术评价体系不看重开放出版论文、开放出版论文和传统期刊的预印本论文质量不高、作者对开放出版论文需要支付出版费用、担心预印本开放后受到剽窃、担心在机构知识库存储传统期刊论文与出版商发生权利冲突等等。

上述调查研究表明,科研人员对开放获取的参与程度还比较低。科研人员作为作者,有权决定以何种方式,也有权决定是否向机构知识库存储论文。如果财政资助机构、作者雇主单位利用权力或其他资源强制性要求作者参与开放获取,就与作者的权利发生了矛盾和冲突。这种冲突是制约开放获取发展的一种重要因素。

2.2 财政资助机构、教育科研机构与传统出版者之间的间接冲突

如前所述,开放获取的主要途径是开放出版和开放存储。根据开放程度划分,开放出版可分为多种类型。按期刊是否需要付费订阅,可将开放出版分为全开放出版和复合开放出版。根据论文开放时间划分,开放出版可分为立即开放出版和延迟开放出版。虽然传统出版者对开放获取的态度越来越开明,开放获取的进展也越来越大,但是,根据2011年的一个统计,开放出版的论文仅占17%。可见,多数出版者还是排斥开放出版的。一般说来,开放获取推动者没有权力要求传统出版者参与开放获取,但是其通过对作者施加参与开放获取的强制性要求,与传统的出版者产生了间接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最终是通过作者与传统出版者的直接利益冲突体现出来的。

2.3 作者与传统出版者的直接冲突

开放存储要求作者将期刊论文的预印本或印刷本存储在机构知识库中,供公众免费获取。这对科技期刊出版的传统商业模式造成了冲击。传统出版模式是出版者不向作者收取出版费用,但是要求作者转让或独占性许可论文的版权,再通过收取订购费用的方式获取收益。出版者出于获利之目的,不同意免费公开或过早免费公开论文。作者受尽快发表作品、建立学术声誉动机的驱使,就倾向于向出版者转让或独占性许可论文的版权。因此,当作者遵循财政资助机构或其雇主单位的强制性要求,将论文的预印本或者印刷本存储在机构知识库时,就会侵犯作者在出版协议中已经转让或独占性许可给出版者的版权,从而发生冲突。

上述三种利益冲突是开放获取推行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冲突,依法妥善解决这些利益冲突,是推动开放获取所不可逾越的一关。

3 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开放获取利益冲突的解决途径

从开放获取的发展进程中可以看出,开放获取利益冲突的解决实际上采取了多种途径并举的解决机制。下文分别阐述:

3.1 财政资助机构的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

科研项目财政资助机构是开放获取最重要的推动力量。越来越多的国家财政科研资助机构颁行了自己的开放获取政策。科研人员向机构知识库提交论文是其接受资助的一项先决条件。比如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英国研究理事会、澳大利亚国家卫生和医学研究委员会及其他国家的一些财政资助机构都有类似的资助政策。我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4年5月19日的《关于受资助项目科研论文实行开放获取的政策声明》也属于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我们认为,特定财政资助机构的开放获取政策虽然对向本机构申请研究资助的科研人员具有约束力,但是这种约束力难以通过科研人员作用于出版商,况且其约束力也不是普遍性的,即一个财政资助机构的开放获取政策不能约束获得其他财政资助的科研人员。

3.2 教育科研机构的开放获取制度

科研教育机构也成为开放获取运动的重要推动力量。截至2013年12月30日,全球已有280余家科研教育机构了自己的强制存储政策,即教育科研机构内部的开放获取制度。哈佛大学是较早建立机构知识库的大学,制定了相应的开放获取政策。哈佛大学法学院教师理事会于2008年5月1日通过决议,明确要求每个教员允许院长和其他教员接触其学术作品。

哈佛大学其他一些学院也有相同的开放获取政策。麻省理工大学于2009年3月18日由全体教师投票一致通过与哈佛大学相同的政策。相比西方发达国家,我国内地教育科研的机构知识库起步较晚。北京大学要求教员将其学术作品无偿提供给北京大学机构知识库使用。但是没有强制要求。清华大学机构知识库鼓励师生向机构知识库提交作品,同时不要求作者转让版权,只要求提交许可协议。中国科学院于2014年5月19日了开放获取的政策,要求接受财政资助的科研论文必须实现开放获取。实际上,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机构知识库在2007年已经开始运行,中科院一些研究机构也建立了自己的机构知识库。

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强制性要求作者向机构知识库存储作品相比,国内教育科研机构的开放获取制度大都是鼓励性的。这导致知识库收录的作品数量较少,且很多作品只收录元数据,而不是全文。这显示出国内教育科研机构的开放获取制度无法有效解决上述利益冲突。

3.3 与出版者的协议机制

机构知识库的建立对出版商的利益冲击较大,因此在机构知识库建立的早期,出版商大都持反对态度。出版商若能同意作者将经其出版的作品实施开放获取,无疑可以大力促进开放获取的发展。目前,取得出版商对开放获取的同意是通过作者与出版商的协议以及财政资助机构或教育科研机构与出版商的协议实现的。

3.3.1 作者与出版商之间的出版协议。作者在时会与出版商签订出版协议,而国内外很多专业学术期刊都会要求作者无偿转让版权或许可期刊对经其发表的论文拥有无期限限制的专有使用权。作者为了使自己的科研成果能够及时在具有较高学术声誉的期刊上发表,往往只能接受这种条件。因为作者在丧失版权的情况下,已无权再许可机构知识库传播其作品,这种出版协议就给开放获取带来了极大难题。因此,作者必须在出版协议中保留通过机构知识库对作品进行开放获取的权利,才能将作品存缴机构知识库中,供公众免费

获取。

3.3.2 教育科研机构与出版商之间的协议。教育科研单位作为高质量学术文献的产出单位,在与出版商的谈判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完全有可能获得出版商允许本单位科研人员对论文实现开放获取的授权。例如,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等机构已经与部分出版社签订了允许开放存储的协议。2010年10月27日,中国科学院也与Springer科技与商业媒体集团签署了开放存储合作框架协议。因此,即使作者将著作权转让给具体期刊的出版商,也不会影响作者单位的知识库对作品进行存储和开放获取。

3.3.3 财政资助机构与出版商之间的协议。作为开放获取运动的推行者之一,财政资助机构也多方寻求在现有的出版模式下促进开放获取的途径。财政资助机构资助的科研论文在所有出版的期刊论文中也占据了很大的比例,因此,财政资助机构与出版商谈判也是有一定的地位的。针对开放出版模式中要求作者支付论文处理费的形式,财政资助科研论文部分是由财政资助机构替作者支付。因此财政资助机构可以与出版商签订关于财政资助科研论文的开放获取协议。例如,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与Elsevier出版集团就接受NIH资助的作品的开放获取问题达成协议,要求接受NIH资助的作者的作品在Elsvier期刊上发表后12个月都允许存储在机构知识库中。这种形式与教育科研机构与出版商的协议有异曲同工之处,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作品的开放获取。

3.3.4 开放获取专门立法。鉴于上述解决机制均有不足,一些国家在尝试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推动开放获取。美国曾就开放获取问题提出过数个法案。2003年6月26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马丁・奥拉夫・萨博(Martin Olav Sabo)向美国国会提交了《公共获取科学法案》(Public Access of Science Act,简称Sabo法案)的议案。

2005年12月14日,又有议员提出CURES法案,法案要求对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实施强制性开放获取,要求作者在论文被期刊录用时即进行存储。2006年美国第109届国会上,参议院的两位议员John Cornyn和Joseph Lieberman提出了联邦科学研究成果公共存取法案(Federal Research Public Access Act of 2006,简称FRPAA)。美国的这三个法案虽然都没有获得通过,但对开放获取还是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美国的伊利诺伊斯州已经率先通过该州的开放获取法,要求所有的伊利诺伊州公立大学都必须制定对研究成果的开放获取政策,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确保开放获取的推进。另外,阿根廷、秘鲁制定了全国性的开放获取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受财政资助的研究成果应当开放存取,存储在机构知识库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开放获取,受公共财政资助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教师、博士生及硕士生的研究论文,要在论文正式发表后的6个月内存储到机构知识库中。秘鲁的法律要求所有接受财政资助产生的研究成果,都必须提供开放获取。秘鲁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网络平台,收集财政资助研究成果的数字档案。

比较而言,上述四种机制都有不足。财政资助机构的开放获取政策通常直接约束受其资助的科研人员,其约束力不具有普遍性,而且会因为科研人员相对于出版商的绝对弱势谈判地位而大打折扣。与此相似的是,教育科研机构自身的开放获取制度更不具有普遍性,亦会因为科研人员的弱势谈判地位而不能作用于出版商。至于与出版商的协议解决方式,作为个体的科研人员不可能做到让出版商同意开放存储,倒是教育科研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的学术影响力与出版商达成协议,允许其科研人员将通过该出版商发表的论文进行开放存储。开放获取专门立法可以具有普遍的强制约束力,但是其不足是不能一蹴而就,不能等到有了专门立法再实施开放获取。因此,我们必须在现有法律环境中探寻出解决开放获取利益冲突、促进开放获取发展的途径。

4 关于解决开放获取利益冲突、促进我国开放获取的路径思考

我们认为,我国在制定开放获取专门立法之前,应通过如下途径促进开放获取:

第一,我国所有的财政资助机构都应制定具有相同效果的强制性开放获取政策,从而对所有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而对科研人员产生普遍的约束力。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财政资助机构对财政资助科研论文不享有著作权。所以,资助机构的开放获取政策应写入科研项目合同或在合同中载明其开放获取政策构成科研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应制定开放获取制度,以贯彻财政资助机构的开放获取政策,具体可以通过行使对普通职务作品的优先使用权来实现。教育科研机构是财政资助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科研人员开展项目研究产生的论文属于普通职务作品,其著作权归科研人员所有,但是作为雇主单位的教育科研机构享有优先使用权,因此其有权利通过机构知识库对该作品实行开放获取,也有权要求科研人员将该作品存储至指定的机构知识库。

第三,鉴于科研人员不能通过协商取得出版商对开放存取的授权,我国科研教育机构,尤其是国家级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应积极与世界主要出版商协商,取得允许其科研人员对经由该出版商发表的论文实施开放存取的许可。

同时,我国应启动开放获取立法工作。如果将财政资助科研论文界定为不受著作权保护的政府作品或者将资助机构视为财政资助科研论文的作者,从而可以任意实施开放获取,将对现行的著作权制度造成很大的冲击。因此,我国的开放获取立法应立足于在现行的著作权法律制度框架中进行。我们建议,未来的开放获取立法应规定开放存取的作品文本类型(预印文本还是印刷文本)并针对不同文本的开放存取规定最长的延迟期限;开放获取是财政资助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法律义务;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只能在开放出版期刊和出版商同意开放获取的期刊上发表。在这种法律制度之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出版商同意对其发表的我国财政资助科研论文实行开放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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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作者:李大玲 单位: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在一些科研单位,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系统的没有集成,因此,当需要了解某个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信息时还需要重复填写有关统计数据。根据纲要,今后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评价要克服唯学历和论文这些客观指标的倾向,转向注重通过实践和贡献评价人才,实践和贡献本身并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即使今后制定了有关的评价指标体系,也一定是客观指标与主观指标的组合,这些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均需要有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科研活动信息、研究成果信息、研究成果的社会评价和效益等方面信息的整合,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科技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提出了整合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需求“纲要”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中提出建立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中介服务提供服务、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注重发挥人才服务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人才档案安全管理服务系统。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部门要进行宏观调控,需要有人才总量、人才布局的信息支撑才能够制定出正确的人才政策。推动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不能够把所有人才服务管理工作与政府剥离,对于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高层次人才信息要在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有总体的把握,特别是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次、工程师等,由于其在我国社会发展和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这些人才的情况与管理国家应当从国家战略安全的角度引起足够重视,不能交给人才服务中介管理,因此政府需要对这些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进行整合,从而在人才的流动配置的宏观调控方面,政府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十二个重大人才工程的推进需要进行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纲要”提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十二个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这些计划涉及高层次科技人才选拔、引进、支持,以及潜在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等多个方面的工作,同时这些人才工程的落实由科技部、教育部等多个政府部门负责。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这些人才工程在2020年得以落实之前,涉及到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采集和管理。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资源的建设是实现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有效开发和利用的基础,是推进政府进行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的高效管理与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进行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的整合,便于国家掌握人才工程推进的进展。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需求现状提出了人才信息整合的要求国家发改委、科技部、教育部等各大部委以及各地方都针对性的进行了一些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资源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信息共享、信息汇交合信息整合工作还比较欠缺。总体来讲,我国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资源建设较为滞后,不适应高层次科技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决策的需求。主要表现在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来源渠道纷繁,信息归口单位多元复杂,人才信息结构和内容各异,存在大量科技人才信息重复建设的情况,不同的科技人才信息系统之间共享程度较低,无法全面、系统地反映科技人才的总体状况缺乏对各类科技人才信息进行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整合,人才信息利用的深度不够,更难以满足科研管理和人才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对科技人才的信息需求,无法为科技人才的宏观管理和政策制订提供参考。这不仅仅是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管理问题、协调问题,更是一个机制和体制改革问题。通过科技人才信息整合我们可以摸清科技人才的总体情况,为制定正确的人才政策提供依据。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工作是适应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和国家对科技管理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一方面要对高层次科技人才本身进行研究,不断增强其成长规律性的认识,另一方面要分析研究高层次科技人才成长、流动等方面的背景和影响因素等,以供决策部门、决策人员参考,也是建立人才安全预警机制的重要依据。利用搜索引擎技术无法完成高层次人才信息整合的任务目前从技术的角度进行信息整合的搜索引擎技术不能够满足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的需求。搜索引擎只是抓取部分信息[9],而后续的信息甄别、分类、评价、标准化、数据清洗和质量控制、集成等均无法满足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后利用的需求。再就是,搜索引擎只能采集互联网上公开或者信息者同意其他人使用的信息,关系到国家战略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的信息如果被商业性的搜索引擎公司或者非公共、国家机构所掌握将可能威胁国家的安全。另外,搜索引擎检索的准确性、相关性还有待提高。综上所述,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正处于科技人才建设的关键时期,又面临着科技人才信息整合的挑战,因此应当给予适当的政策配套,从而尽快促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的整合,从而促进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改变各个系统各自为政的科技人才信息建设现状,建立宏观统筹协调机制随着国家创新人才工程的日益推进,迫切需要建立由宏观统筹协调机制,来协调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信息资源整合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协调好各个整合主体之间的关系。宏观协调机制的建立需要有牵头部门来主导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的整合工作。由于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涉及到的主体包括政府、科研院所、企业和个人,需要协调好各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应该定位成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资源整合和服务的主导者,同时也是资源最大拥有者和服务的使用者。通过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可以满足政府不同部门的需求,如领域/行业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宏观监测的需求、专家遴选的需求、项目评审的需求、科研管理的需求等。科研院所作为从事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资源整合与服务的业务主体,其主要职能是按照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平台制定的信息整合规范,基于本机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库,同时从分布结构的信息资源网中获取其他科技人才信息,进行信息重组和二次开发,开展高层次科技人才数据库建设和决策支撑服务。高层次科技人才个人和企业参与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需要保障企业个人的利益,并保证其拥有对信息整合服务的利用权,但是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和个人的信息服务利用权只限于利用一般权限的个人信息;宏观信息和受限个人信息将不在此列。在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各方面权益均衡的前提下,应该保障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与服务集成者的业务权益,包括信息整合与服务者有条件的网络信息资源获取权;信息二次开发权;信息重组权;信息服务权。上述权益也应以不损害相关方及第三方利益为准则。统一科技人才信息标准目前,重建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系统的方式来进行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的整合由于涉及到不同的主管单位,从操作层面不够现实,这就提出了统一科技人才信息整合标准的要求,从而为科技人才信息的整合从技术上得以实现。我国科技人才信息化程度差异很大,信息资源的分布、存量、内容、数据结构、数据建设等都存在很大差异。为了解决科技人才信息化过程中的重复建设,提高科技人才信息整合的效率,在不同机构之间建立起快速、及时和透明的信息传递机制,其基础就是科技人才信息的标准化。制订出不同机构之间信息交流与处理的标准协议或规则,作为跨系统、跨机构和跨地区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的桥梁,才能最终完成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的高效整合。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标准化主要工作为:①统一的科技人才信息描述标准,包括科技人才个人信息标准、科研产出描述标准、统计信息标准等;②统一的科技人才分类体系,包括人才信息详细分类分级、定义及其科学依据;③统一的人才记录格式标准及不同标准格式之间的转换。目前我国科技人才信息资源非常丰富,建设与服务单位众多,分布在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个部门,这些机构在建库时,都有各自不同的目的和用,因此科技人才数据库信息也各不相同,而统一的元数据标准是信息整合的基础,是保障信息整合和互联互访的前提。针对科技人才信息建设的现状,采取区别对待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整合政策针对已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和需要新增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建议采用有差异的信息整合方案来实现科技人才信息汇交与共享。对于已有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建议由中央部委牵头进行科技人才基本信息的整合,并由各个科技管理单位和个人进行协作,对于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关联信息可以由科技部牵头进行整合。

对于新增科技人才信息的整合,可以由科技人才计划实施部门牵头,由科技人才和个科技管理单位进行协作,通过专家上报,科技管理部门增补的方式进行整合。搭建科技人才整合合作平台搭建科技人才整合平台,促进多方交流合作平台,包括启动部门之间高层联系会议制度,通过项目合作,课题合作与相互交流等形式,建立各科技人才信息宿主单位之间的合作制度等。从而通过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实现“纲要”提出的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每年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着眼于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每年重点扶持1000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依托一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若干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依托,建设300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促进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从而为造就世界一流水平科学家队伍服务;科研领域设立100个科学家工作室的目标。构建以人才保障为核心的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安全政策首先,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有关部门负责的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安全保障体系。科技人才竞争是国际竞争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人才的建设关系到国家未来科技竞争力,高端科技人才,特别是前沿领域、关系国家产业命脉的科技领域的科学家更是国家科技发展的重要资源。为了避免这些科技人才的流失,应该建立全国统一的,有关部门负责的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安全保障体系,从而避免高端科技人才信息及其研究内容和成果的流失。其次,应该加大科技人才研究投入力度,完善科技人才信息整合体系。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对科技人才研究的需求,各人才研究有关机构应该加大科技人才研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过深化的政策支持来增强科技人才信息整合及研究,加快我国科技人才,特别是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和成长。在科技人才信息整合与研究过程中要注意科技人才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一些科技人才研究项目不能以公开的形式科研成果。综上所述,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是一项关系国家发展的重要工作,涉及到政策、技术、安全等多个维度,其有效的完成涉及到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我们期待,在高层次科技人才信息整合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遵循本文提出的整合思路,并在高层次科技人才整合的政策建议的指导下,辅助以具体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整合措施,才能实现“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我国要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确立国家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入世界人才强国行列。为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基础的人才发展总体目标。

第7篇

论文关键词:县级财政,支农投入

 

农业的重要性及其特殊性决定了政府必须对农业予以支持与保护,财政对农业投入是建设现代农业、强化农业基础的迫切需要,财政投入对农业的发展具有长期深远影响。本文立足围绕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现状,着眼于全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结构的现实分析,就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支农投入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行相关分析与思考。

一、对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基本判断

我们可以通过财政支农投入比例的纵向变化以及与周边相关县(市、区)的横向比较,来判断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规模的情况。

1、从纵向比较,赤壁市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呈上升之势。近些年,赤壁市财政部门努力加大支农力度,农村面貌正在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农民人均收入逐年递增。“九五”、“十五”时期以及2008年、2009年至今,全市财政支农投入呈增长之势。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从“九五”期间的5.3%增加到2010年的10.7%,农投入绝对值从“九五”期间的924万元增加到2010年18026万元,支农投入增长率从2008年的12.4%提高到2010年度的24.1%。所以,从“九五”、“十五”和2008年至2010年预算内财政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比重与预算内支农支出比上年的增长率两个指标来看,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处于逐年递增的态势。

2、从横向与其他周边县(市、区)比,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小。我们选择了周边具有较强可比性的咸安、崇阳、通城、通山四县(市、区),进行了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比较。以2007~2010年四年为例,这四年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0.2%、10.4%、10.6%和11.5%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而四县(市、区)平均比重达到了12.2%、12.5%、12.2%和12.8%。由此可见,赤壁市预算内支农投入的规模偏小。

3、从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判断,赤壁市农业仍处在贡献地位。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财政支农投入/财政总支出)/(农业生产总值/国民生产总值)是衡量财政支农投入和农业产值贡献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果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越高,说明农业获得的财政投入支持越大。倾斜指数为1,表明农业获得了与农业产值地位平等的财政支持度。根据上述公式计算,赤壁市2006~2010年五年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分别为0.53、0.57、0.63、0.64和0.69。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呈逐年上升的变化,首先表明了政府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在进一步加强,其次表明了赤壁市的农业经济还没有获得与其在国民经济中贡献相等的地位,仍处在贡献地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任务还任重而道远。

通过对赤壁市支农投入规模的横向和纵向比较,以及近几年的财政支农投入倾斜指数变化,表明赤壁市的财政支农投入规模和投入能力处在一个稳步上升的阶段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随着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发展过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扶持由原来单一的农业发展项目拓展到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各个领域,因此,尽管赤壁市财政对农业的投入绝对规模有所扩大,但经济发展水平所决定的支农投入能力的有限性与新农村发展的巨大需要之间还存在较大缺口,在财政支农投入规模逐步提升的基础上,如何提高财政支农投入资金的结构效率,提升财政支农支出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密切度,是我们建立完善现代财政支农投入机制的关键所在。

二、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赤壁市财政对“三农”投入的总量增长迅速,但市本级财政支农投入结构仍不尽合理。

1、农口系统事业费支出比例偏高。农林水利气象事业基本支出,主要是维持农口事业单位的“吃饭”问题。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农口事业费支出比例的变化看,尽管财政支出中农口单位基本支出比重有所下降,但是各年度农口单位基本支出仍处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如2009年、2010年财政支出中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占农口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例分别达到了51%和48%,过高的农口单位基本支出,对农业生产的直接作用甚小。

2、农村基础建设投入不平衡。从赤壁市近几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实际看,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都占财政支农支出的较大比例,如2008年对农村的基础建设投入达653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5%;2009年投入农村基础建设投入6791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57%;2010年投入7280万元,占财政支农项目总支出的67%。但这些支出中用于大中型的带有社会性的水利、交通等全社会普遍受益的项目投入比重较大,而对一些农民直接受益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可以真正用于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关系农业和农村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公益性项目,如动植物防疫设施建设、农业品种改良、农田水利以及节水灌溉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所占比重较小,缺乏足够的投入保障。

3、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培训投入较低。农业科技投入是农业投入的重要

摘要内容。据统计,农村教育投入每增加1元,就可以使农业产值增加8.43元。当前赤壁市对农民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也明显不够,2009年这块投入只占财政支农总投入的0.65%。

三、赤壁市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对策与建议

根据赤壁市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按照农业效益和可持续发展并重的原则,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兼顾、合理配置,不断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的规模结构,确保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目标的有效实现。

1、加大投入,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的稳定增长。一是确保预算内支农资金稳步增长。坚决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和“三个主要”的要求,进一步调整财政分配政策,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将新增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向“三农”倾斜,努力增加预算内支农资金,确保预算内支农支出按法定比例增长。二是广辟途径,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筹资渠道。在加大财政预算内对“三农”投入力度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稳定的支农资金筹措渠道,努力做到支农投入多渠道,资金来源多源化。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筹集力度。加强水利资金、土地开发资金、水资源费等预算外资金的征收管理。二是确保土地出让金的支农支出。列入土地开发成本的耕地开垦费、补充耕地成本回收款、农业土地开发出让金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和省返回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支农支出;从安排给经济开发区、中心镇、城市防洪工程、工业功能区及乡镇的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8%用于全市新农村建设;大幅提高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净收入用于支农支出的比例;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提高后,新增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用于支农支出。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农业项目库,以优势项目争取省、咸宁市财政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其他各项支农专项资金上对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支持。

2、科学安排,合理调整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合理配置农业投入,正确处理好生产性与非生产性投入的比例、产业之间的投入比例、长期投入和短期投入的比例关系,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制定完善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补贴政策。积极改进补贴方式,加大对农业生产环节的补贴,增强农产品政策性补贴转作直接补贴资本的能力,提高财政支农投入与农业生产的联系密度。要把农产品政策性补贴一部分转投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业科技上去,进一步扩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范围和规模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农业论文,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在补贴对象和补贴重点的选择上,目前除重点补贴粮食生产者外,还需注重对农业保险的补贴,支持建立农业灾害保障机制。二是适当稳步减少农业事业费支出。在现有财政支农投入水平下,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财政支出存量中的一般性支出,根据各个农口单位的实际情况,努力创新体制机制,开源节流,腾出财力用于增加“三农”投入。三是加大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力度。合理调整农、林、水等投入比例,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本级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30%以上。结合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重点支持与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关系密切的中低产田改造、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配套机械、乡村道路、山间林道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四是增加农业科研和推广、质量安全和检验检测、农产品流通设施、农民培训等方面的投入。科技投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核心期刊目录中国知网论文数据库。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及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财政对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的投入比例要提到财政支农投入总额的2%以上;加大对种子工程、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的投入,加快品种引进和改良;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的投入,提高农业社会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大对农产品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投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农民教育和科技培训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

3、形成合力,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市、乡镇(办、场)两级政府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发挥农业财政支持和导向功能,进一步建立农业投入的激励机制。积极探索“民办公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以奖”、“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鼓励农民投资,政府适当补助,引导农民自愿筹资、投工投劳。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抵御机制和加大财政贴息力度,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

第8篇

论文摘要:文章利用1997-2007的年度数据,通过协整检验方法,对河北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与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能够促进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对区域创新能力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并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政策建议。

一、引言

在知识经济时代,科技是推动一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要进行科技创新,就离不开各方面的投入。本文借助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的数据,构建指标,分析了河北省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对于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得出地方科技投入对于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作用和地位。

二、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为了分析政府科技投入对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本文将政府科技投入视为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在指标选取方面,将河北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dfbk)作为投入指标,用专利申请受理量(z1)、科技论文数((lws)、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cje)等指标来反映区域创新能力。所有的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8》及中国科技网站。为了消除数据间可能存在的异方差的影响,对数据进行了取对数变换,分别记为lnzybk.lndfbk.lnzl.lnlws,lncje,经过变换后的数据不影响对结果的分析。

(二)单位根检验

首先,对所选取的变量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所研究的时间序列变量都属于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其一阶差分变量仍然是非平稳的时间序列,但其二阶差分变量属于平稳的时间序列,因此,lndfbk. lnzl, lnlws. lncje都是二阶单整序列。

(二)协整检验

经过验证,所有的变量都属于二阶单整序列,可以进行协整检验。文中采用的是EG两步法,对各变量进行回归分析,并对其残差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然后确定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协整关系。

首先运用最小二乘法((OLS)分别去估计lndfbk与inzl.lnlws.lncje的长期线性均衡关系,得回归方程:

lnzl=6.7467+0.81131ndfbk+ul (1)

(27.0728) (7.1259)

RL0.8494 F=50.7786 > D. W.9580

lnlws=5.6119+1.42161ndfbk+uz (2)

(28.0406) (15.5486)

R}0.9641,F=241.7587 > D. W=2.0816

lncje=1.7656+0.24241ndfbk+u, (3)

2.0894)(0.6281)

R}0.0419 } F=0.3 944. D. W=0.6495

其中,括号内数值为t值,u,,uz,u3分别为各个方程的误差项。为了检验lndfbk与lnzl, lnlws, lncje是否有长期均衡关系,需要对各个方程的误差项进行平稳性检验,检验通过Eview3.1软件来实现,检验结果显示,对残差序列u,进行平稳性检验,得出ADF检验统计量为.5.438421,在5%显著性水平下的临界值为-3.3350 P值为0.00736,并且DW值为2.485392,说明残差序列没有单位根,是平稳性序列,且残差序列不存在自相关性,所以变量回归方程(

表1表明:1997-2007年河北省地方财政科技拨款(Cdfbk)与专利申请受理量(z1)、科技论文数(lws)、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cje)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从回归方程中可以看出地方财政科技拨款(dfbl)每增加一个百分点会使专利申请受理量(z1)、科技论文数(lws)、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cje)分别增加0.81,1.42和0.24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地方财政拨款投入增强了地方科技创新能力,对地方科技创新能力具有推动作用。

三、政策建议

1.明确中央科技拨款与地方科技拨款的职责

中央科技拨款与地方科技拨款的投入重点有所不同。中央财政科技拨款应该更注重宏观方面的投入,对于一些前沿技术的研发活动应给与更多的支持,对于诸如基础研究等公益性强的项目应在投入上有所倾斜,由中央科技拨款来承担。地方科技拨款则应着眼于本地的实际情况,围绕本区域的重点科技项目和关键项目进行支持,将科技资金合理的应用到本地的科技创新中。

2.加大地方科技投入,具体区域具体对待

由于各个区域在经济、资源、科技发展阶段方面存在不同,所以政府在科技投入上应该针对不同地区的特点区别对待。

第9篇

1科技论文与开放存取

11科技论文的作用

科技论文是科技成果的总结、学术水平的标志,是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有效途径,更是评价一国科技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指标。近几年来,我国财政科技拨款及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呈稳步增长态势,科研队伍不断壮大,科技论文数量也持续稳定增长。2008年中国科技论文统计结果表明,我国作者2007年发表国际科技论文总数仍居世界第2位。科技论文的迅猛增长,对我国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随着全球开放存取模式的兴起,我国在强调科技数量的同时,却忽视了科技论文在网络时代开放存取的版权管理和保护问题。

12开放存取定义

2001年12月,OSI(openoilyinstiue)在匈牙利的布达佩斯召开信息自由传播会议,并于2002年2月正式对外公布《布达佩斯公开获取计划》(BUdPestcpenaccessjiitiativ,eBOA)布达佩斯开放存取计划认为,开放存取某一文献是指可以在互联网公共领域免费获取,并允许用户阅读、下载、复制、分发、打印、检索或链接到这些文章的全文,用于编制索引、作为软件数据使用或用于其他合法目的,而没有经济、法律以及技术障碍。进行复制和传播的唯一限制和版权在此唯一作用是给予作者控制其作品的完整性及以适当的方式对作者表示致谢,并注明相应的引用信息的权利151。2003年3月《巴斯达声明》、10月《柏林宣言》更加明确了开放存取的意义、概念、特点和对象,并明确提出未来发展目标。开放存取旨在通过国际环境建立一个免费的、不受限制的学术论文获取渠道,消除信息资源的获取障碍,促进教学科研,分享学术成果,推动世界范围内的学术交流,让学术成果成为全世界的共享资源。PETR认为,开放存取模式就是把同行评议过的科学论文或学术文献放到互联网上,使用户可以免费获得,以打破学术信息传播的人为壁垒。

2科技论文开放存取的合理合法性

(1)国际图联开放存取声明解读。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一直关注信息的开放存取议题,设有开放存取信息及表达自由委员会(FAFE)积极推动信息的开放存取。2004年2月,国际图书馆协会联合会发表的《关于开放存取学术信息和研究文献声明对旨出,经同行评阅的学术文献对人类的进步具有重要的贡献,全面开放存取学术文献是了解世界及缩减数字鸿沟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呼吁作者、编者、出版商、图书馆及信息服务机构,坚持开放存取原则,提供学术文献服务。

(2)开放存取宗旨与知识产权法目标是一致的。科技论文开放存取旨在借助互联网的优势,实现学术成果的广泛传播,促进科技进步,使公共利益和著作权人利益同时得以实现。知识产权法的终极目标是鼓励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科技进步,由此带动整个社会的进步,这在我国《著作权法〉〉和《专利法》中第一条都有体现。科技论文开放存取宗旨与知识产权法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扩大知识成果的广泛交流与传播,促进科技的进步、繁荣和发展。

(3)科技论文具有一部分公共性质,其大部分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资助。科技部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国际最多的部门是高等院校,占8458%;2007年国内最多的也是高等院校,占6603%,研究机构占10.19%。而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正是受国家财政经费资助研究的主体。同时,科技论文资料来源离不开现有科技资源的支持,科技论文的创作需要建立在对现有科技成果和经验吸收借鉴的基础之上,科技论文肩负着传播科技成果,促进科技进步的命。PUbHeLibraryofScience认为学术信息应属于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3科技论文开放存取版权管理的新模式

(1)开放存取出版仍然是有版权的出版。开放存取出版模式以承认版权为前提,仍然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传统版权环境下著作权法被商业出版者利用来阻止人们对信息内容的随意获取与使用。开放存取模式的诞生标志着不同于传统版权控制下的出版模式的新型法律关系的确立。在这种新的出版模式下,著作权以一种使科技论文共享和可以被他人获得的方式发挥着作用。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知识共享组织的创始人劳伦斯。赖斯格(LAWRENCE)旨出,开放存取出版不是没有版权的出版11)。

定义中指出,对文献复制和传播的唯一限制,或者说是著作权的唯一作用,应该是给予作者对其作品完整性的控制以及作品以适当的方式表示致谢和引用的权利。在开放存取中,作者仍然保留对作品享有基本权利,比如,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和署名权等,一些作者还禁止作品用于商业用途。通过这样的著作权安排,使作者在保留基本权利的同时,鼓励作者放弃其他权利,授权认可合法的学术活动中所需要的一切使用,从而尽可能地扩大作品利用的程度与范围。

(2)开放存取不依赖读者支付版权使用费。传统版权控制下出版模式的维持主要依靠用户支付版权使用费,即用户的订阅费,出版商对市场的垄断性愈强,获得的版权使用费就愈多。相反,开放存取出版模式所需的经费则越来越多地来源于作者支付的出版费,即出版费用由读者转移给作者或其他机构。对于被发表的论文每篇收取较高的评审费用。比如,BiMedCeta每篇论文收费330英镑,而PLS对每篇论文收费1500美元。收取作者出版费用是0A期刊成本弥补的主要手段。

(3)开放存取是在现行著作权法的法律框架下运行的。开放存取的作品只限于作者同意和授权免费提供使用的作品。这与现行的著作权法并不冲突。因为现行著作权法赋予作者拥有限制作品传播的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作者自由传播作品的权利。英国研究理事会(RCUK)在一项开放存取政策草案中指出,不与现行版权法规相冲突。明确指出,不倡导突破现有的版权法,而只是在现有的版权法体系内,根据著作权人的意愿,最大限度地实施开放存取出版。这样,开放存取就形成了既承认版权法和以维护版权规则为前提,又在版权法的保护下打破版权垄断的知识信息传播的新模式。

(4)版权归作者所有而不是转让给出版者。传统出版模式下,作者将版权转让给出版者,而开放存取改变了传统的学术出版权利归属方式,由作者拥有所发表作品的版权。1C一SURFPatneHngcnOPyHh”项目关于开放存取与版权的研究报告指出,开放存取期刊采用4种不同的版权政策,或者说学术作者有4种方式管理其作品的版权,分别是:①作者将部分版权转让给出版机构。作者保留版权,但允许他人使用和再利用作品,包括商业利用(如两个主要的开放存取出版者PLCS和BKMEDCeta采用这一模式)。

②版权可以由作者保留,但是商业利用权通过许可协议转让给出版者。这一许可协议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学术使用。作者可以再利用其作品,只要不涉及商业利用权利,不必征得出版者的同意。

③开放存取作品再利用和作品转换权利受到限制。这一模式是基于“知识共享”许可证,其限制商业目的的再利用,即“相同方式共享”。“相同方式共享”是指,基于此作品修改、转换和创作新作品,只有在与此相同的许可证下才可以传播结果作品。④所有权利或大部分权利由作者保留而不是由出版者保留,作者保留商业利用权利。采用这一模式的期刊版权公告声明,课堂使用免费,但其他使用要依作者本人许可而定。这些期刊大多由学术界自身出版,且没有商业出版者的参与。不需作者付费,期刊只以电子形式出版。

4科技论文开放存取版权管理策略

(1)确立许可协议的法律地位。版权许可协议是网络科技论文开放存取的灵魂。开放存取许可协议的法律基础在于版权是社会通过立法对版权人许可的权利,同时法律允许版权人通过“许可”的方式,以缔结契约的途径来变更和调整版权人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许可协议中版权不是剥夺用户的自由,而是通过协议给了用户比以往商品化资源更多的自由。但是,许可协议并非法律规则,许可协议是建立在特定国家法律之上的专门解释。没有法律的支持,仅靠许可协议这种格式合同是很难实现开放存取理念的。应通过立法对版权人许可权利进行规定,制定相关法律条例和条款赋予许可协议法律地位。

(2)完善政府政策引导与宏观管理机制。从开放存取的发展来看,开放存取出版模式更多的是一种自下而上的运动。目前已引起了一些国家政府的重视。2003年6月,美国参议员SAO向参议院提出议案,建议所有政府资助的科研成果让公众共享。英国科研会议有关加强科研成果获取的立场声明也在2005年进行了修订,公布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一些国际组织也提出了各自有关开放存取的原则立场。我国也应加强对受国家财政资助的科技论文的管理,进行合理的科研经费分配、出台法律政策要求公共资助的科研成果让公众共享,指导相关部门,如科研政策管理部门制定开放存取期刊的评价体系等,从国家层面给予开放存取以宏观引导和支持。制定相关开放存取的版权政策,开发版权政策指引工具,提供给研究人员使用。同时对版权归属、版权转让进行宏观干预,协调学术出版链条上的利益关系,为鼓励科技论文开放存取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

(3)建立网络科技论文认证制度。对科技论文的发表时间进行客观、正确的记录,可以使作者的科研成果为他人所知,通过享有首创权、发明权来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和尊重。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可以为在该网站的作者提供的时间证明,便于作者在第一时间公布自己的创新成果。网络科技论文认证工作所发挥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文献的发表时间,以确保作者的首创权和发明权。但是,仅对时间作出证明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对作者的主体资格开展认定。同时政府要将网络发表的科技论文作为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学术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也要将网络发表的科技论文作为评定职称和考核的重要指标,以及申报课题的重要参考条件。只有这样,才能激励科研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最大限度地传播和使用科研成果,促进科技的繁荣和发展。

(4)建立国家许可证制度。国家许可证是指通过政府授权,由出版商同第三方的非营利信息服务组织之间签订国家许可证,允许后者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前者的开放存取科技论文并负责向所有公众免费提供、接入、检索、浏览、下载、打印或复印的通道。国家许可证起源于20世纪末的北欧国家,目前,关于国家许可证的计划和项目有:加拿大国家站点许可项目,英国国家电子站点许可证计划,土耳其国家电子站点许可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国家电子站点许可证计划等1171。国家许可证制度减少了要求用户事先同出版商谈判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降低了授权成本提高了授权效率,照顾了公众利益。实践证明,在开放存取中实行国家许可证制度,可以较好地平衡作者、出版商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开放存取所需要的经费,还可以大大提高开放存取科技论文的利用率。

第10篇

>> 浅析货物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探析 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的比较分析 也谈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的理性思考 对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的探讨 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之管见 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探析 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例解 浅析视同销售业务 视同销售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浅析 浅析视同销售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 视同销售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的归纳分析 对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会计处理的探讨 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论增值税中视同销售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关于视同销售业务处理的差异比较 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视同销售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分析 浅谈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 2011-03-23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运用指南(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8.12

[4]国税发[1998]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1998.08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

[6]石帆,视同销售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浅析(J),财会通讯,2011.12

[7]陈留平,刘通.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方法再探讨,财会通讯综合,2010(12)

[8]刘瑞山.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收入确认探讨.《中国证券期货》- 20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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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郭西强; 视同销售行为账务处理的探讨.《中国管理信息化》- 2008-08-01

[11]视同销售业务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异同=账务处理专版=东方CFO会计论坛|行业会计|会计网校|会计培训|兼职会计|会计招聘.Powered by phpwin-.《网络()》- 2011-04-13

[12][转载]视同销售的税收政策和会计处理技巧_阿城区国税局税源一科.《网络()》- 2012-11-19

[13]售价-营销百科全书- 科技中国――欢迎光临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博物馆 -全球第一互联网博物馆,你我的知识加油站.《网络()》- 2012-11-14

[15]新准则对流转税等若干税种的影响-会计网站|会计分录|做账技巧|会计职称-《网络()》- 2010-10-24

[16]新会计准则对流转税等若干税种的影响_中国论文下载中心_会计研究论文_会计审计论文- 《网络()》- 2012-03-05

第11篇

>> 企业创新投入与产出关系实证研究 河南省R&D投入与技术创新产出的实证研究 区域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 凉山州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投入与产出研究 基础学科论文的基金资助引用优势研究 科技投入与科技产出关系的时间序列分析 基于科技进步的区域科技投入与产出比较分析 河南省区域R&D投入与创新产出关系实证研究 财政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因果关系的实证研究 基于灰色关联分析的江苏省科技投入与经济增长实证研究 企业新兴资本投入与产出绩效关系实证分析 基于DEA模型下的科技投入产出效率评价研究 基于DEA的不同学校类型高校科技投入产出效率研究 基于数据包络分析视角的广东科技投入产出研究 基于DEA的济南市科技投入产出效率研究 政府资助对高校科技产出的影响分析 辽宁省装备制造业科技投入与产出效率的DEA分析评价 测绘科技投入产出的经济理论与测算方法 地方财政对企业科技投入的实证研究 科技投入和产出分析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3] 国家统计局、科学技术部编:中国科技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2012.

[4] 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绩效国际评估综合证据报告[R].

[5] 国际评估专家委员会:科学基金资助与管理绩效国际评估报告[R].

[6] 肖向晨、马卫华、欧阳国桢:华南理工大学2006―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资助情况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2(2).

[7] 张璐、张秀梅、赵辉:1986―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机高分子材料项目分析[J].广州化工,2012(8).

[8] 辛都强:陕西省在十一五期间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情况分析[J].中国科学基金,2012(4).

[9] 周兴明:科学基金制是调控我国科学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1982至199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化配置情况的统计分析[J].科研管理,1997,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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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Granger C W J. Investigating causal relations by econometric model and cross-spectral methods[J].Econometrica.1969, 37(3).

[13] 中国统计年鉴2000[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

[14] 中国统计年鉴201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第12篇

参考文献的写作是为了方便读者在同一学术研究的时候指引方向,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那么人身保险论文参考文献的写作标准格式大家都知道吗?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人身保险论文参考文献,给大家在写作当中阅读借鉴。

人身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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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梁霄.中国人身保险市场结构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4.

[5]汤琳.我国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问题研究[D].广西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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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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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论文参考文献:

[1]民事诉讼法/杨荣馨主编,—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7

[2]保险原理与实务/吴定富主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2

[3]保险法律评论/2010年.第1集/胡晓柯,陈飞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4

[4]保险法/李玉泉主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1

第13篇

为什么要写参考文献呢?论文的作者必须通过参考文献标注来表明哪些学术论点是引用了前人的,这样才能把知识产权很好的划分开来。关注学术参考网,可以查看更多优秀的论文参考文献,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审计实训论文参考文献来和大家一起分享。

审计实训论文参考文献:

[1]林克明.基于工作过程导向的审计实训校本课程开发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11,(7).

[2]彭东生,袁红萍.高职会计实训与审计实训教学的无缝对接[J].财会教育,2013,10(20).

[3]李岩,杨粲.高职院校审计实训教材开发的实践研究[J].全国商情,2013(10)75-76.

[4]缪喜玲.审计实训教学研究[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6(28):72-74.

[5]罗立立,吴奇峰.浅谈案例教学在高职审计实训课程中的应用[J].改革与开放,2010(7).

审计实训论文参考文献:

[1]马春静.审计模拟实训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梁冠华.审计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科技信息,2008,(06).

[3]刘峥,范莹莹,蔡文芬.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教学改革研究[J].中国校外教育,2011,(22).

[4]夏艳姝.审计专业实训教学体系优化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4,(10).

[5]李岩,梁平,李航.高职院校审计实训校本课程开发探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19).

[6]陆迎霞.综合性设计性实训项目建设研究——基于会计学专业审计实训课程[J].国际商务会计,2012,(06).

[7]缪喜玲.审计实训教学研究[J].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3).

[8]夏艳姝.审计专业实训教学体系优化研究[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4,(10).

审计实训论文参考文献:

[1]汪燕芳.审计案例教学模式探析[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1).

[2]叶江虹.案例教学在审计课程中的创新实践[J].会计之友,2011(3).

[3]何芹.审计实践教学及其管理模式——以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为例[J].中国管理信息化,2009(8).

第14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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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蒋理.基于MDA的Web应用系统开发框架的设计与实现[D].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0.

[4]张晓峰.基于MDA的Web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D].上海交通大学,20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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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晟.基于用户体验的APP设计研究[D].西安:陕西科技大学,2012(5).

[3]于洋.浅析HTML5的特点及其在移动WebApp中的应用[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12).

[4]MarkoGr?nroos,BookofVaadin[M].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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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莲峰.移动互联网App标识商标侵权若干问题探析[C].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5年年会论文集,2015.

[5]邸紫琪.基于风险管理的互联网金融的内部控制研究——以阿里巴巴为例[D].河北大学,2015.

[6]邓勇.移动医疗APP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探讨,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205办公室,2015.

[7]李琳.我国图书类App的现状与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201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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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文玺.形象塑造:企业制胜的王牌[J].中国石化出版社,1998(2).

[3]李巍.对塑造企业形象的思考[J].辽宁经济出版社,2007(9).

[4]谷虹,陈梓妍.让你的企业APP更有创意[J].销售与市场(管理版),2012(8).

第15篇

[关键词] 自主创新体系;创新行为;体系建设

[中图分类号] F204 [文献标识码] A

1 问题背景

根据著名的竞争力战略大师Michael Porter教授的研究[1],任何一个经济实体竞争力的发展必然要依次经历要素驱动型、投资驱动型、创新驱动型和财富驱动型四个阶段。中国的国家经济发展在本质上尚处于要素驱动型和投资驱动型阶段,基本上以资源、环境、大量劳动力、特殊政策等为代价,属于一种高消耗、低效率、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在现代经济体系下,创新驱动型或财富驱动型的国家创新能力才是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世界主要发达经济实体早已将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作为国家层面的战略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基准模式。所以,中国必须切实地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以引导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为指导方针,在若干重要领域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从而尽快演进到创新驱动型的国家经济发展模式。

区域自主创新体系是国家自主创新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系统角度上,国家自主创新体系只有在其各区域性创新体系获得巨大发展之后才可能真正得到提升完善,因此对于以行政区域划分(各省、市、自治区)或者经济联合体划分(长三角、珠三角、中原经济区等)的各种区域创新体系进行深入的科学研究是非常必要的。而作为国家级中原经济区战略的核心,河南省的长期目标是打造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区域性的科技创新中心。所以,针对河南省区域特点以及区域创新体系现状,本文就河南省在区域创新体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综合严谨的分析,并提出了在新形势、新环境下较为科学合理的对策,从而获得区域科技资源和优势资源的高效配置,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优化重组,并最终形成区域创新体系的核心竞争力。

2 河南省自主创新体系现状分析

河南省经济发展在全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近几年的GDP总量一直保持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第5位,在华中6省中GDP总量一直排名第1位。根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1》[2]的分析数据可以看出,河南省的综合区域自主创新的规模实力基本处于全国的中游水平(排名第17位)。该报告将区域创新能力指标分解为5类指标:①知识创造能力②知识获取能力③企业创新能力④创新环境以及⑤创新绩效。各类创新能力指标又可分解为实力类指标组和效率类指标组:实力类指标组包括了一个地区拥有的创新资源,如绝对的科技投入水平、科研人员规模、创新的产出水平、专利的数量、新产品的数量等等绝对数量的创新能力指标;而效率类指标组则包括了如单位科技人员产出的论文或专利数量、单位研发经费投入产生的论文和专利数量等等表示一个地区单位投入所产生成果的相对创新能力指标。河南省在上述5类创新能力的实力类指标组排名分别为第12、15、11、6、和10位,但在上述5类创新能力的效率类指标组排名则为第19、24、25、31、和24位,创新效率明显滞后于创新实力。根据河南省自主创新能力的特征结构雷达图(图1),可以看出从综合实力角度,河南省的各项创新实力能力差距不大,均大致处于全国中游区间上下浮动,其中创新环境综合实力较高,而知识创造和知识获取方面相对较差。然后,从综合创新效率而言,河南省的创新能力指标均大幅下降到全国最低排名区间,其中创新环境的效率指标竟然列在全国31省市最后一名!与河南省较强的创新环境实力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进一步选择标杆省份广东省(GDP排名第1名及综合创新能力排名第2名)以及和河南具有较强省际经济发展竞争关系的湖北省(GDP排名第10名及综合创新能力排名第13名)进行横向对比。可以发现,河南省的综合创新实力和规模水平甚至部分超越湖北省,但综合创新效率却是全面的大幅落后,同标杆广东省相比更是差距巨大。因此,我们可以据此推断,河南省的自主创新能力同其经济发展结构比较相似,那就是“总量较大,效率低下”(即所谓的“大而不强”)。因此,河南省非常有必要进行面向创新效率的制度性改革,从而改变目前这种需要花2元钱才能达到标杆省市1元钱就能达到的创新成果。

3 河南自主创新体系问题的解析

为了客观地解析河南省创新体系深层次的内在问题,参考创新能力报告[2]的统计指标数据,从政府行为、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学术行为、企业创新行为、产业结构以及产学研协同创新与技术产业化五个角度进行分析。

3.1 政府行为

政府财政支出总量虽然较大,但相对于河南省的GDP总量政府财政支出依然有所欠缺。更关键地,政府在研发投入上严重不足,和河南省GDP总量比例差距过大;且这种研发投入的不足并没有减缓的趋势。这说明在宏观角度上,需要注意在增加政府财政支出的同时,要以更大的增幅加强政府在学术科研与技术研发的投入,不能仅仅以自身不同时期的前后投入对比作为研发投入的考量,更要考虑同时期与标杆省市或者同级别省市的横向对比,从而为全省的创新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最基础的财政投入。

3.2 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学术行为

河南省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对于一般论文的发表较为重视,发表总量及个人平均发表数量均较大,但是主要集中在国内较低平均水平期刊或学术会议,而在更权威的国际水平的论文数量上则远远滞后,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国际水平论文相对于之前有所增加。这说明,省内高校及科研院所对于学术论文属于“重量不重质”,数量很大,但高水平论文较少,研究内容缺乏创新性与引领性。另外一方面,从论文合作范围的数据可以看出,省内高校与科研院所对于省内、国内合作较为重视,但是与国外的合作成果却非常匮乏,从人均的角度排在了全国的倒数第一(与河北省山西省并列),甚至不如教育科研资源极度落后的、青海等地。这说明省内高校与科研院所在学术科研方面相对比较闭塞,缺乏国际前瞻性的眼光或者对于国际间合作不太重视;抑或,省内高校与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未与国际主流科研接轨,造成与世界科技界产生一定的学术领域隔阂。综合而言,省内高校与科研院所在高水平国际论文以及与国际科研合作方面表现非常不理想,因此主管部门或管理层需要从这两方面入手,有目的性地制定相应政策,提高相应的高水平论文或者国际合作项目申请的奖励,同时尽量杜绝“假大空”之类的低水平科研成果或论文,提高有限科研资源的有效利用效率。

3.3 企业创新行为

河南省内规模以上企业研究开发资源(研发人员、研发经费以及研究中心)总量而言都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相对于企业总体的销售收入,研发人员与研究中心数量较居中,但研发经费支出严重不足,企业用于技术改造的投入总量及比例均比较合理,但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新产品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销售收入中总量及所占比例均偏低,说明河南省内企业产品创新动力不足,对产品创新所带来附加值的追求缺乏激情。不过,研发经费支出、技术改造以及新产品销售收入增长速度较为明显,这对于河南省企业创新能力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潜力,目前的扶持政策方向大体合理。

3.4 产业结构

河南省的工业企业整体偏向于资源性产业,因此具有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和高科技产业产值在整体GDP中所占比重偏低,出口额在GDP中所占比重过低,在全国范围内处在最落后集团。而这几项指标,国内经济实力与创新能力较强的如广东省、江苏省等均大幅高于河南省。资源性产业从能耗上也具有很大的效率劣势,河南省单位GDP的能耗、电耗、工业污水与废气在中国均处于较落后地位,耗能较高。主要能耗单位可以通过技术改造、科技攻关从工艺角度提高用能效率,同时尽量配合中国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尽快实施已在欧美发达国家实施的能源管理体系。

3.5 产学研协同创新与技术产业化

河南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在科研研发方面的合作程度处于中等偏下的水平,说明产学研的协同创新并未达到系统的完善,需要进一步配合教育部的2011计划实现更合理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的协同创新水平。在技术的产业化转移上,技术交易总量中等,但基本上均属于小规模技术项目的转移,缺乏高端的先进技术。河南省企业和国内其他实体间技术转移较为频繁,但国家间的技术转移及技术合作却缺乏先进的国际技术。外商投资的利用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方面均在去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政策引导鼓励含量更高、更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专利技术。

参考文献:

[1]Michael E. Porter, Competitive Advantage of Nations, Free Press,1998.

[2]中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小组.《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2011》[R].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蔡雁岭(1977-),男,博士,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新兴产业发展与策划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方向:创新管理、产品开发策略以及远程医疗管理。

和本论文相关科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