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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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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管理论文

第1篇

马克思认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马恩全集》第一卷,P15)意味着道德价值的根据在于人自身而不在人之外。

康德认为:真正品德的产生,是来自人们意志的自愿,不受外界的约束,可以自主规范来约束自己,故道德的最高境界是“自律”。(转引自《道德与文明》1996年第1期,P29)

杜威也认为:学校德育不应背记某些规则,良训箴言,关键是发展道德判断力,才能适应变化着的社会。

然而,现实中人们的道德行为似乎大都来自外在的某种压力或利益驱动(他律),而很少自主选择、自我践行(自律)。在教育中,对学生仅提出社会规范要求或目标,而对学生如何去习德、自育、践行,即自我教育、自律能力的培养研究不多。从我国历史上看,传统德育的核心是封建德育,其目的是培养维护封建制度的“奴才”——各级统治者与“听话”的“愚民”,品德评价标准为:被动接受,盲目服从,唯唯诺诺,师云亦云,因循守旧等。在道德教育上一切努力可称为“听话”教育:从一个刚出生还不懂事时起的“乖孩子,听话”到要求儿童青少年“在家听父母的话,在学校听老师的话”,直至要求成人“在单位听领导的话”,一个人即使毫无独立思考、判断、选择与行动以及负责的能力与精神,只要是“听话”就是“好孩子、好学生、好同志”。鲁迅在评论中国的家庭在教孩子时曾指出,那种教育只是“使他(孩子、学生、青少年)畏葸畏缩,仿佛一个奴才,一个傀儡,然而父母美其名曰“听话”,自以为是教育的成功,待到放他到外面来,则如暂出樊笼的小禽,他决不会飞鸣,也不会跳跃”。这种教育,“其实都不过是制造许多适应环境的机器的方法罢了。”(《鲁迅全集》第4卷,P565,第11卷,P9)平平庸庸,唯唯诺诺虽不是坏学生,但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对人的品德要求(开拓、进取、创新素质)。

另一方面,自律符合学生道德心理特点和德育规律。当代青少年处于探索社会、探索人生的重要时期,他们的思想特点是不轻信、不盲从,既不唯书,也不唯师,在观察和对照中思考,在思考中观察与对照。个体道德意识发展是影响道德内化的重要因素,自律是促进道德内化的重要手段,它可以使个体不断评判自己的道德认识,找出差距,主动吸取道德上的要求以充实自己。只有将社会要求的价值观转化为自己的价值取向(自化),外在的道德规范经个体分析、判断、选择、尝试,才能形成自己的信念;只有在实践中切身感受,知行统一,情理交融,才能持之以恒,只有具有主体精神的人,才能自觉行动,而真正的权威也正是来自于人内在的精神力量。

因此,自律能力的提出是以学生个体身心发展的主动性、能动性特征、需要及其规律为基础的,也是以现代社会及其发展趋势的需要为基础的。

所谓自律,是指根据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和道德思维,为自己立法,并按自己的意志和立法去行动。即指不受外界困境和邪恶影响,不为快乐、幸福、欲望等情感所驱使,也不受神意、天命的支配,而是根据自己的“立法”,为实现自己的道德理想而行动的道德原则。它是依赖于理性的“善良意志”,而不是个人随心所欲的任性,强调“出自法则”去行动(利他、利己)。自律使人自觉选择道德行为,纠正不道德动机,在道德法庭上,自己充当人和审判官,检查和审判自己的言行。皮亚杰研究儿童道德发展中的“自律”,指的是人的行为受自己内在独立思考和价值标准的支配而不是外在的社会规则。

自律能力,指道德选择和行为是依据通过作为道德活动的主体的人理性思考后选择的道德原则自愿作出的,它可以表述为道德上的“三自能力”即自立、自行、自控能力。所谓自立即自我“立法”,也即自我要求,这涉及道德认识,道德理想诸方面;所谓自行即自我“行政”,也即自我锻炼、自觉践行,养成道德行为习惯;所谓自控即自我“司法”,也即自我评价自我调控,与通常所谓“良心”或“内心的道德法庭”相似。具体内容包括:自主思考、自我劝告、自我选择、自我修养、自我践行、自我克制、自我防御、自我督促、自我评价、自我调控、自我塑造、自我判断、自主责任心和自我负责,以及独立的社会适应和交往协作等能力。

相对而言,他律是指由外在因素决定自己意志的道德准则,即道德选择与行为是由主体自身之外的、未经自己理性思考的、被迫接受或考虑的各种规则和原因支配的(如恐惧、压力、图取报偿等)。处于学龄前和小学低年级的儿童,往往没有约束自己的能力,道德评价能力较低,需要靠教师和家长的约束来行动。随着主体自身成熟,这种外在权威形式逐渐转换为青少年内心的某种觉悟和信念,开始有意识地自觉地服从自己,即走向自律。但应该看到,学生在其道德意识建构过程中,情绪性动机、遵从权威和功利性动机占很大比重,效果与动机很难统一,这决定自律的不稳定性。

自律是道德人格完善的内在机制和主观途径。所谓道德人格就是人格在道德方面的规定性,它由价值目标(动力和导向因素)、价值原则(准则因素)和道德责任心所构成的统一体。道德人格完善,则指主体自主作出的道德决定在道德实践过程中不受任何阻碍地被实现的状态或境界。具有自律的人表现出健康人格特质如自觉性、自制性、包容性、坚持性和自主性等。

德育应该培养学生在个体道德生活和社会道德生活中学会自律。然而,青少年学生存在的问题表现在自我评价障碍、意志薄弱、人格障碍、挫折心理等。中国古代道德修养论中的“慎独”、“主敬”与西方的“有得于内,无待乎外”对我们培养学生自律能力的方法有所启示,下面来谈一些具体做法。

(一)挫折教育。也称逆境磨炼,是指通过展示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挫折因素,培养学生正确认识驾御挫折能力的一种教育活动。即是说让学生不在挫折中消沉、徘徊,向挫折学习,在挫折的锻炼和考验中成熟,奋进、崛起,自处逆境仍然保持心理平衡和正常活力,从而培养对未来生活的适应性和调节周围环境的能力。当今时代充满着竞争、挑战和风险,青少年需要挫折教育、改革开放需要挫折教育,社会呼唤挫折教育,那么,如何提高学生挫折承受力和适应能力呢?孔子借“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暗示身处逆境更利于修养砥砺品行,颜回在陋室而不改其乐,表现出对贫困逆境的超越和对“道”的神往,得到孔子的赞扬。孟子也曾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肌肤,空乏其身,行佛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不能”。(《孟子·告子下》)俄国的奥斯特罗夫斯基在经历童年的磨炼,战争的考验后,在身残志坚下写成《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光辉巨著。日本教育也规定:要创造机会把孩子投入艰苦环境中锻炼,让孩子学会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据说在一所私立小学的校门口,有一块水池,学生每天脱下木屐从水中走进校园,即使寒冷冬天,也从不在教师面前喊冷。挫折可从反面丰富人生的经历,加强品德实践能力,“吃一堑,长一智”,“失败乃成功之母”,便是这一道理。当学生遭遇失意、失败时,教师要增强其挫折心理免疫力,克服输不起的心理障碍,从跌跤中学会走路,在水中学会游泳。此外,人不可能在“真空世界”中生活,在学生中开展负面教育(反面教育),做到“出污泥而不染”,克服保姆式的教育。

(二)自我评价教育。自我评价是学生依据一定的品德评价标准,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价值判断。自评作为自律的有效手段,表现在三个方面:(1)自我意识,它是指人对自己以及自己和周围事物关系的一种认识,也是人认识自己和对待自己的统一。学生对祖国集体的爱、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廉耻感等品德知识,都建立在对个人需要同社会需要之间的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上的。(2)自我激励,青少年学生自觉性、自制力较差,品德中好行为习惯不稳定,通过自评可帮助学生自我反省,进而自觉地进行思想转化和行为控制。(3)自我调控,在实际生活中,常有的行为不为人知即“个人独处”的情况,经常检查一言一行可以保持正直的人格和品德的纯洁,从而抵制外界的不良诱因。

(三)道德问题讨论。所谓道德问题,是由个体在特定条件下不能实现预期目标而形成的,它包含认识、目标、障碍三个因素。问题的解决,是从困难障碍中寻找一条出路。德育实质上是一个由“已知”出发,帮助学生在个人与他人、集体、祖国利益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利他利己,动机与效果相结合,实现德育目标的过程,可以说,德育是道德问题解决的教育和教学。当代西方德育课大多数都引进美国科尔伯格的道德认识发展理论,采用道德难题讨论方法,把培养判断力作为德育的中心任务。一是不要简单地告诉学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而要让学生参与德育实践,对善恶作出评价;二是德育要注重学生批判性思维和决策能力的培养。科尔伯格设立不同的道德两难问题(情境),如海因茨偷药的故事,供学生讨论,或者提供体验道德疑难问题的实践机会,帮助学生正视问题所固有的道德内容,引出学生谈出所作的判断基本理由,并鼓励他们以不同的道德观相互交谈,目的在于发展学生道德认识能力,选择能力,判断能力,更加适应社会生活。应该指出的是,学生在进行道德选择时,不但要有行为上的自由,而且要有理智上的自由,不但要有外在规定他律性的保障,而且要有内在需求自律性的支撑。

(四)道德责任心培养。强调个人对社会尽责是我国德育的传统,孔子主张“仁以为己任”,明末顾炎武疾呼:“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小学思品课本里提到“心中有他人,心中有集体,心中有祖国”。然而,当前青少年学生普遍缺乏责任感,为此,德育应指导学生树立对己、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甚至对全球的责任,树立学习责任心、生活责任心、工作责任心等,在家庭生活、社会公德、职业规范等方面接受社会关于个人道德责任的各种要求。如在班级中,让学生明白是班级的主人,让学生承担各种对集体负责的角色,引导他们对班级负责,激发学生履行道德责任的动机,强化因履行道德责任而引起积极的情感体验,同时,对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责任,处于现实可能的道德主体,他律性。

出于责任,处于自为的道德主体,自律性。(五)设置活动性德育课程。实践活动为自律能力的形成提供一个锻炼机会。学生在课堂上习得的道德观念,可以说是:“认知性德育课程”中的“理智的道德”,易导致学生在走向社会面对道德困境时,常产生言行脱节、表里不一等“双重人格”现象。而活动性德育课程是让学生在参与真实的社会生活过程中认识社会生活的真面目,进而参与社会生活改革与创新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在社会道德环境中具有独立的、理性的道德判断与选择能力,自主负责的行动能力,不妨称为“实践的道德”。因为学生是道德生活的主体,“参与者”,而不是被动的客体,“接受者”、“旁观者”,德育的效果是从外显行为来评价的。活动性德育课程的内容包括勤工助学、社会公益、生产劳动、社会宣传和咨询、晨会、班团活动、课外活动等。其作用:(1)引导学生分辨周围发生的突出社会现象,(2)注重学生自育的主动性,(3)为自律品德发生提供保证。

培养学生自律能力应注意的几项原则:

层次性原则。真正具有自律能力的人,可以说“从心所欲不逾距”,但面对不同教育对象,我们只要求:在幼儿园,培养学生自理能力(生活习惯养成)、自控能力(控制自己的脾气、性情);在小学,培养学生低层次的自主自制,是非判断能力;在初中,初步形成自主自制,是非判断能力和道德评价能力;在高中,比较自觉地进行自我教育,较强的自主自制能力、是非判断和交往协作能力等。

主体性原则。人在自身发展中处于主体地位,品德发展也存在自我构建的问题。主体所具有的独立、自觉、能动和创造的内在特性,是主体得以确立的内在依据和根本标志。如果我们不能说服学生应该自育,而又想塑造学生品德,那只会是徒劳,因为外在道德观念必须为道德主体所认同,才发挥作用。正如苏霍姆林斯基说的:“道德准则,只有当它们被学生自己去追求,获得亲身体验的时候,只有当它们变成学生独立的个人信念时候,才能真正成为学生的精神财富。”(《给教师的建议》1984年版,P348)具有自律能力的人,在何处何时遇到问题,先想到依靠自己的道德思维,判断标准,而非依靠外部的标准和力量去解决。所以,教育要启发学生作为活动主体有权利有责任自愿地主动地民主地参与各种校内外活动,以此发展自主意识、自律能力,引导学生做生活的主人、集体的主人、学习的主人、实践的主人、评价的主人。强调的是自觉的行动积极的行动。

针对性原则。从德育实际需要出发,顾及学生个性年龄特征和思想品德基础,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和学生主体作用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使自律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多变。

总之,道德教育的最高目标是教会学生学会自律。自律能力的培养,可以说是学校德育今后长期的任务,由于作者才粗识浅,本文提及的几种方法,仅供教学参考,其操作效果如何?有待于实践的验证和理论的进一步探讨。

参考资料:

1.魏贤超:《现代德育理论与实践》杭州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2.李道仁:《学会学习》陕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3.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第2篇

【关键词】会计制度;差异;会计规范体系

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第一大国,其会计也是国际会计的领先者,其会计体制改革的经验是很多大国借鉴的对象。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我国企业会计制度面对很多问题,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与美国存在着很多差异,诸如对汇兑损益的处理不同,对应收账款的坏账记提方法不同,对开办费的处理不同等等。

一、美国会计制度的特点

(一)会计的多样性

美国是一个有50个州的联邦制国家,每个州都有自己的立法机构,这些立法机构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控制各自州界范围内的各种经营活动并征收税款;各个州负责自己州内授予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事宜,各州授予资格的要求略有不同。正是美国的这种行政划分导致了各个州的会计制度制定灵活多变,使得美国会计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这种因地制宜的会计制度建立方法使美国整体的会计制度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相应地,会计实务操作更能适应当地企业的实际需要,满足各种信息使用者的各种需要。

(二)突出的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美国现有的会计准则是由1973年6月成立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脱离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直接领导,而归属于由六个职业团体代表所组成的“财务会计基金会”(FinancialAccountingFoundationFAF)。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设七位专职委员,这些委员均由财务会计基金会任命,因而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可见,美国会计主要强调的是民间的自律约束机制,导致美国政府干预机制相对较弱,从而呈现出弱强制性,而这种弱强制性恰恰加快了美国会计制度改革的速度,使得美国会计制度准则能很好的迎合美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而导致美国的会计准则在全世界范围内有很大的影响力,其“公认会计原则”也被视为会计制度制定的基础,比如我们现在使用的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主要就是以美国会计准则为依据的。

(三)会计监管体制上体现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新特性

由于2001年下半年,安然公司爆出财务舞弊事件,接着环球电讯、施乐、世界通信等一大批上市公司因会计违规而受到的指控不断见诸报端。导致美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会计诚信危机。针对这种问题,美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公司与审计的责任、义务和透明度2002年法案》(简称3763号法案)、《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简称《公司改革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SOX法案》),以加强对会计行业的监管。上述法案要求建立由五人组成的公共监察委员会来监管会计行业,该委员会委员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美国财政部、联邦储备委员会磋商后任命。该委员会负责监督上市公司审计时,所有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证券的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都必须向该委员会备案。同时为了防止利益冲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还制定一系列相关规定,诸如有关金融分析师的新规则;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不经法院审理就可以将有公司舞弊行为的人定为上市公司禁入者,禁止其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设立上市公司审计规则管理局,隶属美国SEC,但应相对独立。其基本职能是对公司财务作假、审计规则运用有出入等行为进行监管,而且原来由民间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利,重新划归到审计规则管理局等。这些措施的建立使得美国的监管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它完全打破了局限于行业自律基础上形成的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新特性。这种新特性表现为:一方面仍然要求行业自律,另一方面成立专门的机构对会计行业进行实时监督,二者相互结合形成了美国新的监管模式。我国目前同样存在着严重的会计信用问题,其表现形式与美国的相关事件具有相似之处。因此,美国会计制度改革的这一新特性对我国有很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中美两国会计制度的差异分析

尽管美国会计制度在改革上有许多的成功之处,但是中美会计体制上存在着诸多差异,这限制了我国对美国改革经验的吸收和借鉴。这些差异主要是政治、经济、法律、科教、自然、人文因素等方面的宏观因素,以及企业管理体制、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经营目标和方针、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企业领导和职工的会计意识等方面的微观因素。其中经济因素、法律因素和人文因素对会计的影响最为显著,同时也是导致微观因素产生的诱因。

(一)经济因素是直接影响会计发展的最重要的环境因素

会计理论的形成、会计规范的制定及会计实务的发展,其根源在于会计环境中的经济方面,也即取决于社会经济结构、经济体制、经济的发展程度和稳定程度、政府基本经济策略和重大经济政策、经济的开放度和国际化程度、经济组织现状、企业筹资体制、企业管理水平等因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我国会计的优势和缺点比较明显,我国的会计制度在政府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干预和管制的前提下,其优势是便于宏观经济调控和对国内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弊端是制约企业会计的积极性难以应对变化万千的经济环境。而美国采取宽松自由的模式优缺点与我国截然相反。

(二)法律因素是对会计发展具有直接影响力的因素

不同的法律制度造就了不同的会计体制,如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会计”模式和英美等英美法系国家的“民间会计”模式就有很大的差异。美国属英美法系,美国没有专门的会计法,美国会计发展主要强调的是行业自律,只是在联邦立法和州立法有关法律中对会计问题做出相应规定。《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是对美国会计影响最大的法律,并对会计信息的披露、保存会计记录等作出相应规定。我国总体上属于大陆法系,因而目前我国会计总体上也属“立法会计”模式。中国《会计法》对有关会计内容进行法律规定,且《会计法》是制定一切会计法规制度的母法,公司法等其他法律虽然也有少量会计规定,但处于附属地位。根本体制的不同是导致中美两国会计发展出现差异的直接原因。

(三)人文因素是两国会计制度存在差异的根本原因

人文因素也称社会文化因素,作为会计宏观因素的一个重要方面,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业已形成的社会秩序和公众长期积淀的传统思维习惯、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以及人们对经济、会计的传统态度和看法等因素。人文因素对会计的发展有着十分特殊和重要的影响。使得每个国家的会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国特有的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国家的、民族的特色。在我国,长久以来形成的民族文化决定了我们主张国家、民族、集体利益高于一切,强调社会价值的实现,集体主义观念深入人心;由于长期受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民众对上下等级、长幼排序更是泰然视之,人们对现存社会秩序容易接纳;人们对不确定、不明朗因素反应较强烈,习惯于按规范行事,讲究中庸之道。这就影响了我国对其他国家文化主动借鉴的魄力。而美国是一个开放性的国家,民众对不确定、不明朗因素反应较弱,善于接受新生事物和有差异的因素;人们注重成就感、英雄感、决断能力和物质上的成功。他们有着很强的借鉴能力。

三、美国会计改革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的借鉴

(一)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是当今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模式之所以能维持几十年不动摇,关键在于市场中的制衡力量在规范行业行为中起着真正决定性作用,政府监管只是一个重要的辅助措施。当然,制衡力量要切实发挥作用,还要有良好的制度与环境为前提,包括无限责任合伙人制度,以质量和公信力为标准的竞争环境以及独立的司法制度。而自律监管模式难以为继的原因,也正在于市场中的制衡力量不能切实发挥作用。目前,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承接往往是由行政权力决定的,立业的基础是权力而不是诚信,质量的竞争也就变成了权力的竞争,人们不再有动力去提高执业质量。再加上司法力量的缺失,市场制约力量薄弱,监管的重任只好由政府来承担了。但是,对于会计行业来说,政府管制机构处理会计专业信息的效率远远不如市场机制。更重要的是,我国的管制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既像是其上级主管,又像是其股东。谁又来监督监管者呢?从美国的会计改革来看,应当加强我国的行业自律,同时要保持适当的政府介入是我国会计改革的一个势在必行的措施。

(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和非审计业务应逐渐分离

美国这次会计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就是限制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从事审计和咨询等非审计业务。不可否认,这对减少会计师事务所参与上市公司造假的机会与概率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但这种方法是否可行,我国目前有没有必要效仿美国的这一做法?美国发生监管体制变化的前因就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与非审计业务进行混淆。使得事务所的主体不清,使得美国会计行业的诚信度下降。而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以来也是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相混淆的。这种现状目前已经暴露出其存在很大的弊端。首先,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相混淆容易造成我们事务所在审计主体上发生错位。其次,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的混淆导致事务所在主体业务与非主体业务发生偏倒。最后,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对注册会计师非审计服务的监管政策也表现出较大差异。国外的改革措施对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带来深刻的启示: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业务与非审计业务应该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地进行分离,规范会计市场和审计市场,最终形成独立的审计机构和独立的会计服务公司,根据二者不同的职能,确立不同的经营内容。

(三)不断加强和完善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体系的主要手段

美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是基于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但是这种情况下制定的会计准则过于复杂与繁琐,虽然对会计估计和会计判断提出了较多的数量标准和判断标志,但企业仍可以通过精心策划“业务安排”和“组织设计”来绕过规则的束缚,利用会计信息的复杂性掩盖经济实质。因此,对于会计准则的完善应注重经济事项的实质,而不是形式上的细微差别,在涉及公司具体实际时,应强调实质,允许在准则约束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专业判断。此外,还应该简化会计披露模式、裁减冗余信息、对核心信息增大披露频率以及简化整个会计披露模式。

这些对于我国的会计制度改革都是具有极其深远的借鉴作用。我国制定的新会计准则正是在为了完善会计制度、适应市场需要的基础上颁布实施的,它在一定程度上对避免出现美国已经暴露出的某些问题有很大的借鉴作用,但是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亟待进一步改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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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3]孙雅川.会计原理新探[M].中国商业出版社,1997.

[4]陈玲凤.解决国有企业块及信息失真问题初探[J].会计之友,2008,(5):35.

[5]董润香.浅析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及对策[J].会计之友,2008,(8):34.

第3篇

所谓自律管理,也称自我管理,是指行业中的企业按照一致的意愿,自行对各成员进行管理,以促进行业的公平、有序发展。

自律管理不可替代的地位,源之于相对政府监管,其所具有的比较优势和特殊作用。一般说来,自律性监管之所以行之有效,主要原因有四点:

首先,自律管理与行政监管具有互补性;其次,自律管理具有灵活性;再次,自律管理具有专业性。自律组织来自市场、接近市场、了解市场,拥有直接的市场经验,并储备了大量的专业人士,在自律管理中能够发挥专业优势;最后,实行自律管理满足了证券市场监管的多层次性需要。

自律组织与政府监管应该互为依存,相互补充

境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自律制度成功的关键,在于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应该是互为依存,相互补充的。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在世界范围内,政府主导下的监管模式和自律主导下的监管模式正在发生改变,一个基本趋势是:出于证券市场监管及时性、有效性需要,自律组织和政府机关在分工监管的基础上,相互协作和补充,自律管理和政府监管被紧密结合在一起。其中,政府更多地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政策的支持者、违法行为的查处者,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自律组织更多地作为市场运作的组织者、市场秩序的一线监管者、违规行为的发现者。

我国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十余年发展,已经初步建立了自律管理体系,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职能得到了重视,自律管理作用也得到了一定的发挥。但整体而言,我国证券市场仍然是一个新兴市场,并处于转轨阶段,市场的发展主要由政府主导和推动,市场的监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权力,监管体系缺乏层次性。与此相对应,在实际运作中,自律管理机制和职能没有真正到位,实践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有在法律上,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缺乏应有的地位。我国《证券法》所规定的证券市场监管,基本上是行政监管为主,自律监管未作系统性表述。

在主体资格上,证券市场自律管理组织独立性不够。由于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国情,现阶段,我国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都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还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律组织,通常被看作准政府机构。相应地,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实行的自律管理,也经常被理解成政府监管的延伸。

在职责分工上,自律管理与政府监管的权限不够明晰。在对证券市场监管过程中,自律组织与证券行政主管机构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权力边界不够清晰,职责分工和监管机制还没有理顺,有的地方存在交叉或重叠,有的地方出现了缺位或越位。此外,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作为自律组织,二者分工和协作关系也没有完全理顺。

强化和落实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发展

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组织者,为证券发行人提供筹集资金的场所,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直接面对上市公司、投资者、证券商和广大中介机构,能够对证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这种特殊的角色、职能和优势,客观上要求证券交易所承担起对会员公司、上市公司、证券交易的一线监管责任。

由于特定的历史和国情,在现阶段,证券交易所对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职能还没有到位,作用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强化和完善交易所自律管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国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完善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制度建设中,要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的成功经验,遵守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普遍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相应的制度完善和创新中,如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第一、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有效性首先取决于其主体资格的独立性。交易所进行有效的自律管理,必须首先取得独立的法律人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自律管理组织。

第二、交易所自律管理权力应来源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行政授权。法定自律是更为高级的自律制度,能够提高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效力层次,保证自律管理的权威性,清晰划分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管之间的权责边界。在修改《证券法》时,对交易所的监管权限,应从现阶段的授权自律向法定自律转变,恢复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的本来面目。

第三、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赋予证券交易所进行制度创新、品种创新和交易方式创新的权利,恢复市场的应有功能。在适当的约束条件下赋予证券交易所及时、自主地进行制度、品种、交易方式等方面的创新权利,增强核心竞争力,既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和变革的内在要求,也是迎接全球市场竞争挑战,创建区域或国际易所的外在要求。

第四、必须妥善处理好交易所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管之间的关系。我国证券市场过于依赖政府监管,交易所自律管理职能弱化,是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历史背景下产生的,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今后,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固然离不开政府监管,但应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优势,发挥其在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起交易所自律管理与政府行政监管并重的格局。其中,交易所自律管理应处于监管第一线,优先发挥作用,交易所自律管理无法覆盖、难以作用的领域,由政府进行行政监管,同时,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活动本身应接受政府监管。

第五、交易所自律管理以契约关系为基础。目前,我国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中的契约关系已基本建立,但还没有充分到位,应进一步树立其在市场中的权威性。

第六、应发挥证券交易所在多元化解决证券纠纷中的作用。自律管理,意味着证券行业内的相关事务,包括证券纠纷事务的处理,应尽可能自律,事实上,提供一定范围内的证券纠纷解决渠道,是自律管理职能的有机组成部分。证券交易所作为主要的自律组织,在多元化解决证券纠纷方面,无疑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一点已经在纽约等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制度中得到充分体现。建议在《证券法》修改时,建立我国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并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有权建立和解、调解机制,为一定范围内的证券纠纷提供解决渠道。

第4篇

提高企业资本运营质量,确保投资决策效果,笔者以为,应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造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

l、完善资本市场环境。资本市场的高效运作,必须具备合理的市场结构和良好的监管机制。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存在着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1)国家对资本市场管理仍有行政干预的现象;(2)市场割据,流动性不足;(3)市场价格机制尚未健全;(4)监督不力。对此,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减少行政计划因素;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市场结构;三是增进市场流动性;四是完善市场的价格机制;五是建立与整个经济开放程度相适应的高度权威的管理体制。

2.完善法律制度。(l)完善证券法律制度,规范证券机构、发行公司和上市公司;(2)扩展金融市场容量,完善金融法规体系;(3)完善公司法律制度,规范公司的合并、分立和破产等行为;(4)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企业产权界定、国有资产评估以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行为。

3、改善政治环境。应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卸下企业的包袱,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政府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投资,增加就业。这要具体做好下列工作:(1)打破社会保险分散管理格局,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的管理制度。

4、净化社会中介环境。资本运营是一项系统性、操作性极强的活动,这一活动的各个环节,均需中介机构参与运作,中介机构的行为直接关系到资本运营的成败。要建立并规范包括信息网络、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在内的中介机构。

二、营造必备的企业内部环境

首先,要提高企业管理者自身的素质。管理者应做到:(1)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用现代知识武装自己;(2)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学习科学的管理方法并运用于实践;(3)提高创新能力,不拘泥于现状;(4)牢固树立风险观念和竞争观念。

其次是重视对人的管理。做到:(1)强化职工培训,提高全员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2)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优势;(3)弘扬先进,培育职工的团队精神;(4)关心职工生活,不断理顺职工思想情绪;(5)不断增强职工“主人翁”地位,加强民主管理,健全激励机制。

三是要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1)要立足现有基础,积极盘活存量资产;(2)对外拓宽融资渠道,对内抓好产品生产,降低产品成本,以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3)应不断优化内部资本结构,扩大直接融资的渠道和比例,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盈利能力;(4)完善企业的科学决策体系,无论进行投资、扩大经营规模、拓宽经营项目或是兼并其他企业,都要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上进行;(5)建立对资本运营项目的考核制度。

三、加强企业结构调整,优化企业资本结构

企业资本的优化配置要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资本的产业结构关系。企业通过多个产业的投资,既可以避免单一行业经营的风险,又可实现资本的优化组合。二是资本的产品结构关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要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态势将资本投放在不同的产品上,使不同的产品满足不同层次顾客的需求。三是资本的空间结构关系。企业应考虑不同地域的资源条件、自然条件、投资环境和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战略。四是资本的风险结构关系。资本收益总是和一定的风险相关的。因此,要注意投资的安全性。首先,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合资、合作等办法吸引多个投资者联合进行项目投资,共同分享利益,分担损失风险;其次,要保持合理的资产负债率;再次,进行投资的风险组合。投资要在不同的产业,不同风险的项目间进行组合,既保证资本的安全性,又保证资本的增值性。使之做到:运行协调、供求平衡、资产流动和风险适度。

四、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多元化资本经营

筹资已成为企业一项重要而经常的活动,那种靠企业自我积累或传统的间接融资渠道,已不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在资本市场,企业可以自身的法人财产权实现直接融资,也可以股权出让和转让的形式以及以存量资产出让、土地置换、发行债券等形式筹资。

五、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培育资本运营动力机制

一是要重塑国有资产所有权主体,增强所有权虚拟化程度。将有竞争性、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折成股份,组成一批国有控股公司,建立法人产权,代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成为国有资产所有权的主体和一级企业法人,行使资产收益权和处置权,成为资本市场的主体。二是要改革国有资产管辖权制度,将管辖权由政府部门让渡给作为企业法人的国有控股公司,政府的资产管理方式则相应由收益权、处置权直接行使过渡到政策法律的制定,为企业资本运营营造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氛围。三是要广泛建立法人产权制度,架构以企业法人产权为核心的企业资本运营体系。

六、理顺商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的关系,建立企业资本运营的联动机制

国有企业资本运营的根本目标是为了扩大主导产品或主营业务的规模,使企业商品生产经营达到规模经济。因此,企业的资本运营应该有利于剥离企业非经营生产,提高企业资本质量,使商品经营成果直接转换成资本经营成果,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和商品经营效率。资本运营要在有关联的企业之间进行,尽量减少无关联企业的兼并,以合理的市场结构,形成企业适度的竞争状态。抛弃或防止资本运营中一哄而上的做法,将资本运营行为和商品生产经营的切实需要紧密结合,规划出有序的、渐进的资本运营轨道。

七、正确认识市场规模与资本规模的比例关系,建立有序的资本扩张机制

处理好国有企业资本运营中资本规模与市场规模的关系,应该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企业资本扩张不能依靠行政命令搞外延式的扩张,而要着重培育国有企业通过资本的运营和相关生产能力的配置增强竞争力,占领市场份额所引起资本利润率的提高来转增资本的机制。二是国有企业的资本运营过程中资本扩张必须重在存量盘活,而不是铺摊子,搞重复建设,通过存量重组,扩大相对市场份额。三是国有企业的资本运营必须注重无形资产的运营,通过创立品牌,运用品牌的市场渗透力来达到资本规模和市场规模的统一发展。四是国有企业目前资产状况是固定资产大于流动资产,存量大于流量,资产负债比率和净资产比率都相当低。要有效的达到规模经济即资本规模和市场规模的统一,还需依靠政府制定兼并政策、产业化政策和市场容量扩张政策来扶助和指导,以加速国有企业资本运营扩张机制的培育。

八、处理好国有资产管理与企业法人治理的关系,完善资本运营的决策机制

企业资本运营必须正确定位,明确决策的权限和管理责任,形成良好、快捷、有效的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资本运营决策的分权模式,明确划分决策权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控股公司的决策权,应限于当企业资本运营涉及资产所有权在不同性质的主体之间重组或变更时作出明确的选择;而当资本运营在相同所有权主体之间发生,则只需企业法人批准;至于企业的资本运营只涉及所有权的派生权能如经营权、占用权,则其决策权利属于法人。二是明晰企业资产决策的责任,构建资本运营决策的风险约束机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控股公司资产运营决策的任务是促进企业中国有资产的价值保值和有利于提高资本的生产配置效率,降低资本运营风险。王是建立资产运营决策的价值实物协同机制,促进国有企业资本运营

决策的回馈循环。资产运营决策必须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对经营性资产的运营决策确定价值量化指标,企业法人则根据这些指标运营法人财产,完成价值量化指标与资本运营协同,使国有资产运营决策形成回馈循环。

九、加强资产评估管理,力求评估结果正确公平

资本运营离不开资产评估。只有准确、完整、合法地评估目标企业的资产与负债,合理确定转让价格,才能保证国有资产不被侵蚀。

1、制定统一的资产评估标准。对同一资产用不同的评估方法,评估的结果往往会有较大的差异,但不同方法共存是与资产评估对象、评估要达到的目的及评估的经济环境相关的,即这三者的结合状态是决定采用哪种评估方法的内在依据。对企业整体分析时应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企业以某项固定资产投资入股时,则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在外部条件允许时,也可以考虑使用收益现值法,非特殊情况时,一般不采用清算价格法。

2、加强对评估结果的确认工作。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合法、真实,标准和方法是否正确、科学,资料是否完整等都需要进行审核和鉴定,以保证评估结果正确无误、公平合理。

3、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并非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可以从事该项业务。对资产评估的从业人员,应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十、强化企业财会工作,促使企业资本有效运营

1、只要是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的经济资源和经营活动因资金纽带关系而置于一个管理机构或集团控制之下,就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准确地确认和计量企业的负债,并对坏帐发生的可能性和大小进行合理地估计。

第5篇

关键词:投资率消费率因素分析

一、研究合理投资率的意义

(一)避免投资膨胀对国民经济的危害

1.投资膨胀会严重影响消费,这既不利于劳动者积极性的调动,也不利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在国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积累与消费是此多彼少的关系,过大的投资规模与过高的积累率会严重影响人民的消费,致使劳动者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不能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压抑,结果是我国劳动力素质低下。

2.投资膨胀降低了投资效益,反而影响了经济增长速度。我国50多年的经济发展经验表明,要提高投资效益,必须保持投资规模适度。投资规模过大,超过了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一般都会降低投资效益,并对社会经济发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减缓经济增长速度。

3.投资膨胀会引发通货膨胀,结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危害。从我国近20年来的情况看,投资规模大小与总供求平衡有很密切的联系,投资规模膨胀一般都会引起总需求大于总供给,从而使物价水平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

(二)避免投资不足对国民经济的危害

1.从短期看,投资不足会加重社会商品供大于求的矛盾,会对当前经济增长、就业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投资不足在很大的程度上会影响社会总量,是我国当前社会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就业和经济增长是一对孪生兄弟,在一般情况下两者是同增同减的关系。投资不足引起的社会不足和经济增长速度下降,必然使我国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失业、待业和下岗人员会进一步增加,并由此对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2.从长期看,投资不足会使我国投资资源不能充分利用,这会影响我国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如果投资不足,投资规模过小,投资品大量积压,就意味着社会上有一部分投资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不利于综合国力的增强和经济的长远发展。

3.投资不足尤其是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不足会阻碍我国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4.投资不足会使企业经济效益下滑,经营更加困难。投资膨胀与投资不足都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为此,必须确定合理的投资率。

二、确定合理投资率的原则

1.合理的投资率应与我国的国力相适应。一方面,我国综合国力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已明显提高。21世纪的中国已经告别了“短缺经济”,由温饱型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进。人民对消费有了更高的需求,对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更加迫切,需要扩大投资、增加投资品和新型消费品的生产与供应,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交通和耐用消费品的需求。所以,我国经济的发展必须有一定的投资规模,即必须保证一定的投资率。

2.合理的投资率要与较高的经济增长率相适应。经济增长是我国经济政策目标之一,合理的投资率必须服务于经济增长的目标。“发展是硬道理”,当今中国诸多问题,只有在发展中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保持合理的投资率是经济增长的起码条件。在现代经济中,投资是促进增长的一个主要因素,由于投资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经济的发展速度和水平。因此,要有计划地加速经济发展速度或要达到某一经济发展目标时,就要保持一定的投资率。

3.投资率与消费率要保持产业投资的协调,不可相互占用。从最终使用结果看,国民收入无非用于积累和消费两个基本方面,这两者是此多彼少的关系。积累本质上是为了扩大未来的消费。但是积累比重过大,必然损害现期消费,从而挫伤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另一方面,为了扩大未来消费,就必须增加投入,即使当今世界上高度发达的欧美及日本等国家新增投资规模也越来越大。所在,一味强调现期消费需求,势必影响生产的发展。在发展中国家,适度抑制消费扩张,提倡节俭和扩大积累,是完全必要的,但任何一个方面都有一个限度,不能走极端。若投资率过高,势力影响消费,这已被我国发展的实践所证实。若投资率过低,又不能促进经济的发展。所以,投资率与消费率要保持协调。

4.合理的投资率要有利于保持较低的失业率。当前我国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要实现我国经济政策目标中的充分就业,合理的投资率应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构,从而降低失业率。

5.合理的投资率不应引起经济过热,以避免通货膨胀。

三、合理投资率的确定

(一)有利于我国保持较高投资率的因素分析

1.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一些较发达国家及地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经济的腾飞必然要经历一个高投资阶段。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的20世纪60~70年代,固定资产投资率一直很高,1961-1971年间为32.6%,1971-1980年间达33.2%;韩国在这一阶段投资率高出一般年份7个百分点左右;新加坡从70年代开始,投资率明显提高,由60年代的28%以下,提高到70年代的40%以上,80年代仍高达35%左右。而且,韩国、新加坡这样的新兴工业化国家,2000年的投资率仍然高达31%,作为发达国家的日本的投资率仍然处在26%的较高水平上。这些国家特别是与我国投资率较为接近的新加坡、韩国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高积累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由于高积累、高投资,新加坡、韩国迅速进入发达国家的行业。同样,我国要实现赶超战略,必须维持较高的投资率。

2.我国工业化的历史任务尚未完成,正处于工业结构的高加工度化和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加速发展的工业化中期阶段。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我国第二产业在GDP中的比重较重,而第三产业的比重则较低。第二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生产过程较为复杂,需要大规模投资;而第三产业的生产过程相对简单,需要投资量较少。考虑到现阶段我国工业化比重高而服务业比重低的结构性特点,以及完成工业化任务的客观需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适当高的投资率可能是难以避免的。

3.我国的国土调整任务尚未完成,东部地区要继续发展,西部地区要进行大开发,同时东北老工业基地要进行调整和改造,这些都要求有大量的资金投入。首先,东部发达地区已处于产业结构更新和换代时期,产业结构更新换代以及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经营改变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因此,东部地区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投资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次,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要加快西部地区的发展,也必须在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方面下功夫。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今后几年西部在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投入大量的资金。第三,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和改造”。随着工业科技水平的日新月异,东北企业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的问题日益突出,但东北不可能淘汰和转移所有的老工业部门,这就使东北面临更艰巨的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因此,增加更新改造投资将是一段时期内东北地区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需要。

4.我国目前正处于改革时期,各种社会保障体系和经济运行机制正在从过去计划经济的有序状态向新的社会保障体系过渡。转轨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的无序性使很多消费者对未来收入持悲观态度,从而使边际消费倾向处于相当低的水平,降低了投资乘数,并且这一状况很难在短期内有所改观。因此,未来几年消费对经济的贡献将是有限的,所以,目前刺激经济仍主要依赖扩大投资。

根据发达国家经济腾飞阶段的投资率及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投资率还会在一段时期内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二)有利于我国消费率上升的因素分析

1.与目前同样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及各国普遍情况相比,我国投资率偏高而最终消费率偏低,其中居民消费率偏低尤为突出,这种差距表明我国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有很大的余地。到2020年,我国居民最终消费率可能由2000年48%逐步提高到60%左右,即介于2000年的中下等收入国家平均水平(56%)和世界平均水平(62%)之间;我国投资率则相应地可能降低为30%左右,这仍然高于2000年中下等收入国家的25%的平均水平,但同其中的东亚和太平洋地区31%的平均水平大体相当。

2.自1952年以来,我国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大都表现为投资过度和消费不足,而且只有在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而被迫压缩投资的情况下,消费才得到应有的重视,这给我国的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但1996年以来作为对前期过度投资的调整期已基本结束,我国投资率进入了一个新的提升期。因此,从保证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增长的角度看,需要抑制投资率的过度提升,防范再次出现过度投资现象,避免对长期经济增长产生不良影响。故此,违背客观规律的人为因素对经济增长的干扰可能越来越少,而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则可能会遵循经济内在的要求和发展趋势进行变化。这样,投资率就有下降之势,而消费率有上升之势。

3.消费率过低延缓小康进程。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是本世纪头20年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是经济建设和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逐渐从温饱型农产品消费向小康型工业品消费过渡,并且部分已向比较富裕型的服务类消费迈进。但近些年来,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呈现加速下降趋势,分别由1978年的57.5%和67.7%下降到2000年的39.2%和49.1%,这表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步伐在加快。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在客观上要求最终消费率适当上升和投资率相应下降。如果投资率长期偏高而消费率长期偏低,特别是在许多产品生产能力闲置、浪费的情况下消费率持续偏低,使大量的社会产品价值得不到实现,使投资形成的大量生产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并且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这非常不利于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利于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生产建设积极性,从而延缓小康进程,不利于发挥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我国居民消费增长的潜力还很大,需要进一步拓展居民消费的空间,因此消费率有上升之势。

4.逐步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已成为小康路上的障碍。要缩小工农差别,就必须增加农民的收入;要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就必须提高消费率。

以上的分析表明:我国消费率上升的潜力和空间很大。

(三)综合分析

合理投资率应保持经济稳定、协调增长的投资率。根据有利于消费率上升的因素和有利于保持较高投资率因素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我国的投资率还会在一段时期内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考虑到我国消费率上升趋势明显且上升的空间和潜力很大,我国的投资率有下降之势,但投资率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达到理想的状态:25%~30%,借鉴日本在经济高速增长的20世纪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其平均投资率保持在30%左右的实际,我国的投资率也应保持在30%左右,这比较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参考文献:

1.张合金主编。投资规模调节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第6篇

医保总额预付制是医保部门在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后,预算出医疗机构下一年度医疗费用规模,并以此为标准向医院预付医保基金应支付的医疗费额度。施行医保总额预付制以后,医院必需根据上级医保部门每年预付的医保总额指标,通过加强管理约束医院医疗费用的增长,保证当年医院实际执行的医保总额规模不超支。总额预付制下,医院医保预付额度确定后,医院的收入就不能随服务量的增长而增长,一旦出现亏损,保险机构不再追加支付,亏损部分由医院自负,相反,如果出现结余,则结余由医院留存。作为我国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医保总额预付制以高度的控制力控制了医疗费用的增长,解决了之前在按服务项目支付制度下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的问题,有效缓解了由于医疗费用快速增长给医保基金带来的巨大压力。

2医保总额预付制实现了医保基金封闭式管理模式

2009年以前,从全国范围内看,无论是按服务项目支付的主要医保支付方式,还是按服务单元支付或按病种支付等补充医保支付方式,都是属于开放式的支付方式,即通过制定政策和规范,拟订药品、检查、治疗的限定支付条件,调整医保支付范围来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管理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但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尤其在一些发达地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相应医院所要服务的对象也出现了经济条件层次不齐的情况,患者对基本医疗的需求水平普遍提高,同时,患者医疗需求的差异也越来越大,在这种经济发展背景下,在“一切以患者治疗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下,医院即使严格执行有关医保政策和规定,也很难避免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而给国家医保基金带来巨大压力。2009年,我国开始试行医保总额预付制,2012年人社部发文在全国推行医保总额预付制。医院在这种医保支付方式下,每年年初收到医保机构预付的当年医保总额,其实质就是政府当年向医院购买的医疗服务的服务量。医院到年终实际提供的全年医疗服务规模中,如果医保支付范围的规模超出政府购买规模,则超出部分政府不予以追认,由医院自行负担,相反,如果医保支付范围的规模未超出政府购买规模,则节余部分作为医院收入自留。可见,医保总额预付制在一定程度上切实缓解了医院医疗费用增长给医保基金带来的压力,通过直接干预医院业务量规模,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制约力,实现了医保机构对医院医保工作封闭式的“箱式管理”。

3医保总额预付制对医院管理的影响

3.1施行医保总额预付制,对医疗服务供方加强约束,却没有相应的约束医疗服务的需方,医疗服务仍然供不应求,医疗费用调控压力大

施行医保总额预付制以后,医院医疗费用的增长受到一定的抑制,对维持国家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医保总额预付制政策的约束对象主要是医院,即供方,而对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却没有约束。目前,国内医院主体都是国家公立非盈利性医院,以提供基本医疗为主。但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基本医疗服务的需求量和需求层次都与过去相比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此外,就上海来说,2012年户籍人口平均期望寿命82.41岁,期望寿命比过去提高了。同时,上海作为一个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流动人口多、人口密度高的地区的人口特点势必会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也就是说,病人的医疗需求不管是从“质”的方面,还是从“量”的方面,显然已经大大增加了。所以说,即使医院一直在强调医疗费用的管理,还是无法遏制均次医疗费用水平的逐年上涨,其中原因主要是由于刚性医疗需求增加推进的医疗费用增加。作为公立医院,必需满足病人的医疗服务需求,但在医院向病人提供基本医疗的同时,院方却没有立场以医保预付总额的限制为由选择性地为医保病人救死扶伤,医院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

3.2施行医保总额预付制后,出现医疗不足的情况,医院的医疗质量受到影响

由于医保预付总额的限制,医院会出于经济考虑而非治疗需要做出一些主观选择,比较突出的情况有2种。一种是医师在治疗过程中,减少检查项目,更多地凭借个人经验推断拟订治疗方案和措施。另一种比较普遍的情况是,医师在选择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同类药品时,更倾向于选择更便宜的药品而不是疗效更好的药品,这容易影响病人疾病治疗的疗效,出现医疗不足的情况,不利于病人的康复,医院保证医疗质量的压力也相应增大。这对于患者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也不利于医院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发展。

3.3施行医保总额预付制后,引发卫生人力资源新矛盾

医保总额预付制下,医院预付额度确定后,医院的医疗收入就不能随服务量的增长而增长,也就是说,医院的医疗收入也受到了约束],相应的,医院医师的收入也受到了负面的影响。众所周知,医师是一个高成本的行业,从完成基本专业学业,到入职后的继续教育、深造,到医师工作本身的时间成本、人力价值成本等来说,与其他行业相比,其成本是比较高的。就中国上海来说,与国际上各国家医师的职业成本比较,中国上海的医师职业成本并不低,但通过对比各国医师的收入我们发现,上海医师的收入是属于低收入范畴的。而医保总额预付制下,医师收入进一步受到负面影响,这必然导致了医师不合理医疗行为的产生。比如,医师未经批准“走穴”,这个现象现在在上海很普遍;还有就是医师为病人开大处方以获得非法药品销售回扣,却不积极为病人进行细致的医学检查后谨慎用药;同时,医师为病人治疗,尤其是为病人做手术时,收受“红包”情况比之前更普遍。从这些例子不难看出,由于受到制度的影响,医院和医师,即医疗服务提供者的医疗行为也发生了改变,这些行为改变直接影响了医院提供医疗服务的质量。

3.4施行医保总额预付制后,医患矛盾形势严峻

医保总额预付制下,医疗服务提供者从紧执行医保政策,病人一旦患大病、重病,医师制定治疗方案时不得不考虑医保总额限制的压力,尽量避免使用较贵的药品、治疗和检查,这往往使病人得不到积极、疗效显著的治疗,而同时,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却进一步提高了,这种部分医师的投机行为、患者对医疗相对过高的期望并存的现象,导致了医患矛盾越来越激烈,这与我们医疗制度改革的初衷不符。

4结语

第7篇

1.1国有资产的产权分配不清目前的法律不承认地方的国有资产归属地方政府支配,但是事实上地方政府已经在对地方的资产行驶管理权,导致地方产权与中央的产权不一致。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己发展的需要,凭借行政权力来支配地方的国有资产致使中央资产使用脱节,影响国家整体的发展建设;而中央政府把地方的国有资产全部收归中央的做法,也会极大的挫伤地方国资委的工作积极性,影响国有资产的实际使用效率。

1.2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管不力国有资产管理的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腐化分子,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给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造成重大的损失,其中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尤其是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立法项目还不够完善,一方是对监管的法律不够重视,另一方面是法律的监管不够系统,导致管理非常的杂乱、分散,没有针对性和强力的约束力。

1.3国有资产使用的预算制度还不完善预算是经过法律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的计划,它指引着国家资产的投放,是保证国有资产使用和管理不出现严重疏漏的基础环节。但是我国一些政府部门在使用国有资产方面却没有建立完善的预算制度,导致国有资产的使用没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也不能把国有资产的作用充分的表现出来。

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制定的探索

2.1必须坚持的原则分析国有资产的管理与国家的兴衰强弱有直接的关系,因此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首先,必须依据《宪法》来制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制定和执行的基础。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的制定和出台,都不能违反《宪法》的根本要求,这样才能保证经济法制定的合理性和正确性。其次,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国家的权利来自人民,国有资产也是来自人民的,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时,也必须充分发挥民主的特性,让群众参与到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更好的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价值。再次,细致具体而又分权制衡的原则。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制定要结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进行,尤其是各个政府部门对于国有资产有不同的使用形式,要想将这些资产真正的用在为公众服务上,在国有产权内部就要将产权的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管的权力分开设置,规定每一种权力使用者的权力范围。

2.2国有资产管理的经济法律的内容分析经济法律的制定是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效率,充分发挥为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能,就必须解决现代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问题:首先,划分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的管理权限。国有资产是归国家所有的,但是其使用者却有中央和地方之分,法律要明确二者处理地方国有资产的职权,在满足地方政府使用的前提下其余的资产归中央政府支配。其次,划分国有资产使用的范围,任何超越规定的范围或者中饱私囊的人员,都要受到经济法律的严厉惩处,真正起到国有资产监管的作用。再次,细化国有资产使用的程序,如预算机制的制定和执行必须符合经济法的规定,这样国有资产的投放才更加有针对性,收益也会更大,群众才能真正享受到国有资产的福利。

3结束语

第8篇

依据水资源费征收工作是国家调控与管理水资源、保护资源与环境的主要措施,随着法治建设的健全,水资源费征收的法律法规也逐步完善。目前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规定: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3、《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超计划取地下水和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超计划取地表水的,对超计划取水部分,按照累进加价原则加收水资源费:超计划取水百分之五以上不足百分之十的部分加收一倍水资源费;超计划取水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加收二倍水资源费;超计划取水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加收三倍水资源费;㈣超计划取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部分加收五倍水资源费。另外,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水资源费和超计划加收水资源费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二、水资源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当前,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困难比较多,通过对征收工作人员的调查走访,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在于:

1、法律法规不健全

水资源的使用情况复杂,虽然国家在1988年制定了《水法》,国务院出台了《管理条例》,江苏省出台了地方《管理条例》,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均存在着很多不完善之处,缺乏统一的、权威性的征收标准。导致各地区各自为政,部门之间职能分工不清,执法盲区与较差执法现象时有出现,很多地方对水库用水、矿泉水、地热水、城市地下水的水资源费征收问题还在争论不休,有的地方水政部门在执法中还承受了败诉的结果。使得水资源费的征收严重缺乏权威性。

2、取水户认识不足

许多人认为水资源和空气一样,不应当交费。同时,在实践中出现各地水资源费政策不统一、征收程序不规范、使用方向不合理等问题。而地方性的收费标准给人一种乱收费的假象,导致水用户对政策不理解。有的用户认为自己已经交了水费,不应该再交水资源费,对水资源费的概念都不理解,因而部分用户拒绝交费。

3、执法力度不足

过去受立法限制,对于无证取水者只能“责令停止取水”,对于不按规定取水的只能“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水政部门的这些处理手段对当事人没有足够的约束力,也难以实现纠正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目的,给水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当前,虽然执法的法律依据已经解决,但是无论是执法者与违法者在接受上还需要宣传教育。

4、地方行政干预严重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除了经常遇到的人情阻力之外,更多的是来自行政部分的干扰。一些政府人员把干扰水资源费的征收作为对企业的保护措施来对待,给水政部分增加压力。这种至上而下的压力,严重干扰水资源费征收,也影响了征收的权威性。

5、执法人员信心不足

执法人员在本身在长期的执法难过程中,逐步形成了执法信心不强,在征收过程中有畏缩现象。缺少与违法现象做坚决斗争的信心,导致了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有的“意思意思”了事,有的比之不谈。

6、管理监督难,标准不统一

一方面,对于用水的监管与定量不准确,存在过大的弹性,例如:一些工业企业取水普遍采用包年协议收费方式等。另一方面,存在着监督难的现象,例如:一些单位和个人偷偷打井,或者在打井的时候避开执法人员的检查,甚至不让执法人员进门;一些用户私自更换计量表等等。

三、建议与对策

第9篇

我国税法体系没有关于外资并购所涉及税收问题的统一规范,但税法对外资并购存在一般规制和特殊规制。外资并购可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类,该两类交易涉及的税种及税收成本有着显著区别。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过程中,涉及的税法问题主要影响或涉及并购中行业和地域等的选择、筹资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选择、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收、并购后的税务处理、外资并购后变更设立的企业身份的法律认定及税收优惠等。外资并购的税收筹划包括但不限于并购目标企业的筹划、并购主体的筹划、出资方式的筹划、并购融资的筹划、并购会计的筹划以及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筹划等。

主题词:外资并购税收筹划

外资并购已成为当代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外资以并购境内企业的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将逐渐成为外商在华投资的主流。外资并购中最主要的交易成本,即税收成本往往关系到并购的成败及/或交易框架的确定,对于专业的并购律师及公司法律师而言,外资并购的税收筹划问题不得不详加研究。

笔者凭借自身财税背景及长期从事外资并购法律业务的经验,试对外资并购涉及的税收筹划问题作一个简单的梳理和总结。

1.我国税法对外资并购的规制

我国没有统一的外资并购立法,也没有关于外资并购所涉及税收问题的统一规范,但已基本具备了外资并购应遵循的相关税法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股权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一系列针对一般并购行为的税收规章共同构筑了外资并购税收问题的主要法律规范。

外资并购有着与境内企业之间并购相同的内容,比如股权/资产交易过程中的流转税、并购所产生的所得税、行为税等。在境内企业并购领域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税法规制体系,在对外资并购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适用于外资并购。在外资并购境内企业过程中,涉及的税法问题主要影响或涉及并购中行业和地域等的选择、筹资方式和支付方式的选择、并购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收、并购后的税务处理、外资并购后变更设立的企业身份的法律认定及税收优惠等。

以下主要从两个层次论述外资并购中的税法规制,分别是税法对外资并购的一般规制和税法对外资并购的特殊规制。

1.1税法对外资并购的一般规制

1.1.1.股权并购税收成本

1.1.1.1被并购方(股权转让方)税收成本:

(a)流转税:通常情况下,转让各类所有者权益,均不发生流转税纳税义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及增值税。

(b)所得税:对于企业而言,应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将股权转让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所有者权益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行税率为20%,值得注意的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股票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此外,如境外并购方以认购增资的方式并购境内企业,在此情况下被并购方(并购目标企业)并无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c)印花税:并购合同对应的印花税的税率为万分之五。

1.1.1.2并购方(股权受让方)税收成本:

在并购方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主体的情况下,将涉及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税务处理。并购方并购股权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消,也不得作为投资当期费用直接扣除,在转让、处置股权时从取得的财产收入中扣除以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1.1.2资产并购税收成本

1.1.2.1被并购方(资产转让方)税收成本

1.1.2.1.1有形动产转让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

(a)一般纳税人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非固定资产(如存货、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应按被并购资产适用的法定税率(17%或13%)计算缴纳增值税。如被并购资产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应依法缴纳消费税。

(b)小规模纳税人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非固定资产(如存货、低值易耗品)以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应按法定征收率(现为3%)缴纳增值税。如被并购资产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还应依法缴纳消费税。

(c)有偿转让有形动产中的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文)、《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中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增值税。

1.1.2.1.2不动产、无形资产转让涉及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a)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应缴纳5%的营业税。

(b)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含视同销售不动产)应缴纳5%的营业税。(被并购方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并购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

(c)在被并购资产方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情况下,还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d)向并购方出让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的增值部分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e)转让处于海关监管期内的以自用名义免税进口的设备,应补缴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

(f)并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印花税应税凭证(如货物买卖合同、不动产/无形资产产权转移书据等)应按法定税率缴纳印花税。

(g)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转让受赠的非货币资产外,其他资产的转让所得收益应当并入被并购方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一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h)企业整体资产转让原则上应在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全部资产和进行投资两项经济活动进行税务处理。并按规定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1.1.2.2并购方(资产受让方)税收成本

(a)在外资选择以在华外商投资企业为资产并购主体的情况下,主要涉及并购资产计价纳税处理。

(b)外国机构投资者再转让并购资产应缴纳流转税和预提所得税。

(c)外国个人投资者再转让并购资产应缴纳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

(d)并购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印花税应税凭证(如货物买卖合同、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等)应按法定税率缴纳印花税。

1.2税法对外资并购的特殊规制

1.2.1税法对并购目标企业选择的影响

为了引导外资的投向,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等法律法规对投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经营性质不同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在并购过程中,在总的并购战略下,从税法的角度选择那些能享有更多优惠税收的并购目标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1.2.2并购后变更设立的企业税收身份的认定

纳税人是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纳税人的税法身份决定着纳税人所适用的税种、税率和所能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对于并购双方而言,通过对纳税人身份的设定和改变,进行纳税筹划,企业也就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身份的认定以外商投资企业中外资所占的比例为依据,一般以25%为标准。外资比例低于25%的公司也为外商投资企业,但在税收待遇上,根据《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其投资总额项下进口自用设备、物品不享受税收减免待遇,其它税收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2.外资并购中的税收筹划

2.1并购目标企业的筹划

目标企业的选择是并购决策的重要内容,在选择目标企业时可以考虑以下与税收相关的因素,以作出合理的有关纳税主体属性、税种、纳税环节、税负的筹划:

2.1.1目标企业所处行业

目标企业行业的不同将形成不同的并购类型、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环节及税种。如选择横向并购,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若选择纵向并购,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增加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并购,该等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

2.1.2目标企业类型

目标企业按其性质可分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我国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区别对待,实行的税种、税率存在差别。例如,外资企业不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鼓励类外资企业可享受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免税等。

2.1.3目标企业财务状况

并购企业若有较高盈利水平,为改变其整体的纳税地位可选择一家具有大量净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进行并购,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消,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整体筹划。如果合并纳税中出现亏损,并购企业还可以实现亏损的递延,推迟所得税的交纳。

2.1.4目标企业所在地

我国对在经济特区、中西部地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实行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购企业可选择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措施的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取得此类税收优惠。

2.2并购主体的筹划

出于外资并购所得税整体税负安排及企业集团全球税收筹划的考虑,境外投资者通常会选择在那些与中国签署避免双重征税税收协定/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关联方作为并购主体。其实道理很简单,投资者不希望在分红的环节上缴纳太多的(预提)所得税,而与中国签署税收协定/安排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从其所投资的中国企业取得的股息所得所适用的优惠税率可以让境内投资者节省不少税收成本。

2.3出资方式的筹划

外资并购按出资方式主要可分为以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以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以及其他出资方式的并购。不同的出资方式产生的税收成本均是不同的。

2.4并购融资的筹划

各国税法一般都规定,企业因负债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抵减当期利润,从而减少应纳所得税。因此并购企业在进行并购所需资金的融资规划时,可以结合企业本身的财务杠杆程度,通过负债融资的方式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提高整体负债水平,以获得更大的利息节税效应。

2.5并购会计的筹划

对企业并购行为,各国会计准则一般都规定了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权益合并法与购买法。从税收的角度看,购买法可以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因为在发生并购行为后,反映购买价格的购买法会计处理方法使企业的资产数额增加,可按市场价值为依据计提折旧,从而降低了所得税税负。

2.6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筹划

鉴于资产并购涉及的税种较多较为复杂,且外资并购实务中资产并购的数量并不多,因此以下简要介绍一下股权转让所得税的筹划(认购增资式股权并购不涉及所得税问题)。

对企业股权转让行为进行税收筹划,一个基本的问题是正确地划分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及其不同的计税方法。在相关的税法规定中,投资企业的股息所得应缴纳的税款可以抵扣被投资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而股权转让所得则是按转让收入减去投资成本的差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不同的计税方法使股权转让行为有了一定的筹划空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和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及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2.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

因此,内资企业的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除非被并购方(股权转让方)持有目标企业95%以上的股权,被并购方(股权转让方)应分享的并购目标企业留存收益(累计未分配利润及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并入被并购方(股权转让方)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有一个可能的节税办法就是在外资并购前先由并购目标企业对拟转让股权方(企业)进行分红,在此方案下将降低股权转让所得的基数,从而降低被并购方(股权转让方)的应纳税额。

第10篇

关键词: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信用问题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已成为21世纪国际商务往来的主流和各国经济活动的核心。而完整的电子商务要求做到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都尽可能在网上进行,这有赖于网络银行与网上支付制度的建立。

国外电子商务与旅游业结合比较密切,据调查,全球有17万家旅游企业在网上开展综合、专业、特色的旅游服务;2000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达到4200亿美元,其中旅游电子商务销售额突破630亿美元,占24%;全球旅游电子商务连续5年以上以350%的速度发展。这都离不开良好的网上支付体系的运行。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国网上年旅游交易额已达到40亿至50亿元人民币,约占所有互联网电子商务总量的20%。电子商务与旅游业的结合改变了我国旅游业的管理模式和行为模式。当前,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发展期,电子商务对于旅游业的积极作用日益凸显,而网上支付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对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应用与发展进行了探讨。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方式与工具

(一)网上支付方式

1.信用卡支付方式。互联网针对消费者商务的交易(B2C为主)的支付主要通过信用卡来完成。信用卡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发行的,授权持卡人在指定的商店或场所进行记账消费的信用凭证,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和金融工具。功能包括:ID身份功能,证明持卡人身份;结算功能,可用于支付购买商品、享受服务的款项;信息记录功能,将持卡人的属性、对卡的使用情况等各种数据记录在卡中。

2.电子支票支付方式。电子支票是—种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数字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个账户的电子付款形式。一般通过专用的网络、设备、软件及一整套的用户识别、标准报文、数据验证等规范化协议完成数据传输,从而控制安全性。在交易中,商家要验证支票的签发单位是否存在,支票的单位是否与购货单位一致,还要验证客户的签名。

3.电子现金支付方式。又称数字现金,是一种以数据形式流通的、通过Internet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使用的货币。即以电子方式存在的现金货币,其实质是代表价值的数字。这是一种储值型的支付工具,使用时与纸币类似,多用于小额支付,可以实现脱机处理。主要有两种形式:币值存储在IC卡上;以数据文件存储在计算机的硬盘上。电子现金具有人们手持现金的基本特点,同时又具有电脑网络化的方便性、安全性、秘密性,正逐步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手段之一。

4.网上银行支付方式。网上银行是指银行使用电子工具通过互联网向其客户提品和服务。银行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提存款服务、信贷服务、账户管理、提供财务意见、电子单据支付以及提供其他电子支付的工具和服务如电子货币等。完整的电子商务一般包括信息沟通、资金支付及商品配送三大环节,缺少资金支付,商品配送将难以完成。因此,网上银行所提供的电子支付手段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关键的支持作用,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自从美国的安全第一银行SFNB(SecurityFirstNetworkBank)诞生以后,网上银行已经成为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争取业务增长的重要手段。1999年以来,我国银行网上业务也有了重大发展,各大国有和商业银行均陆续推出了网上银行服务,实现了网上支付。

(二)网上支付工具

目前市场上主要的在线支付工具,如表1所示。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现状

(一)旅游中介商

本文以携程旅行网为例进行分析。携程的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酒店预订费;机票预订费;自助游与商务游中的酒店、机票预订费,其收入的途径与前两项基本一致;线路预订费,携程通过与其他旅行社合作,经营一些组团的业务(非主营业务)。

除了酒店预订大多采用酒店前台支付的办法,对于其他三项的交易而言,顾客既可以选择网上支付,也可以选择线上浏览、电话确认、离线交易的办法。尽管携程采取了积点奖励的办法来鼓励网上支付,但是大部分交易还是离线完成的。

(二)旅行社

自2000年4月中青旅推出“青旅在线”后,国内三大旅行社(国旅、中旅、中青旅)和其他具有地区优势的旅行社(如上海春秋旅行社、广州广之旅等)都陆续开展了旅游电子商务。本文以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春秋旅游网)为例进行分析。

春秋旅游网的盈利模型是由网站、春秋国旅总社及各网点、上游的旅游企业(各地分社及合作旅行社、航空票务商、目的地酒店)和网民市场共同构成。其目标市场主要为观光和度假游客,由于春秋国旅具有强大的资源,线路预订成为了网站的主营业务。春秋旅游网提供的产品,顾客可以选择网上支付,也可以选择网上浏览、电话确定、离线交易的办法,同时还可以到春秋国旅的各分社进行购买。但就目前的经营状况而言,电话确定与离线交易仍然是消费者的主要选择。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的旅游电子商务活动中,消费者对于网上支付并没有真正接受;主流的B2C网站中,最主要的支付形式仍是货到付款。网上支付的滞后,将阻碍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的发展。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消费者对网上支付的排斥呢?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主要障碍:信用缺失

我国旅游企业网络营销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与旅游电子商务相配套的网上支付等手段还没有找到安全便捷的解决方案。

根据艾瑞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的中国网上支付调查报告显示,有近六成的网民认为不使用网上支付的原因是“担心交易的安全性”,如图1所示;而据CNNIC的调查报告表明,大约有四成的网民认为电子商务的最大障碍是信用问题。

首先,消费者传统的购物习惯对旅行社的网络营销具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已经完全习惯于面对实物进行挑选商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购物方式。人类思维和行为方式的惯性使人们在短时间内不可能适应面对虚拟旅游产品使用虚拟的电子货币、电子机票进行的电子商务模式。因此,同传统的营销手段相比,网络营销还需要经历一个被消费者接受的过程。

其次,在网上支付的实际使用中,信用问题成为一个制约因素。在以纸质媒介作为支付交易的商务活动中,由于是面对面,并有纸质交易凭证,加上法律体系的保证,人们在这种长期形成的商务活动中建立起了对这整套体系的信用,如果出现经济纠纷会由法律体系仲裁而给予经济利益的保证。但电子商务的经济活动过程与传统的方式完全不同,交易过程中没有确认过程合法存在的纸质凭证,这就带来了可信度的问题。因此,消费者和商家在网上交易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信用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相互连带的问题。

当前,是否信守服务承诺,即是否拥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成为人们衡量电子商务服务商或电子商务网站好坏的重要指标。但据统计,2007年互联网服务投诉中,网购被骗位居首位。企业或个人商家的不诚信行为,更加重了网民对网上支付的排斥性。目前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各种失信现象时有发生,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可以完全确定交易行为人的信用。并且,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远未达到任何行为都有记录可查的情况,在这种信用环境下发展网上支付会有较大的障碍。

由于上述原因,国内旅游企业通常的做法是:旅游预订用网络,付款交易用传统方式。电子商务的快捷性、低成本性等特征未能得到体现,使旅游网站的功能还停留于提供信息的初级层次。

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发展建议

由上可知,推动网上支付在旅游业的有效发展与普及,必须从增强“信用保障”入手。一方面,政府应制订旅游电子商务网上支付的相关法律规范,建立和健全我国的信用体系;另一方面,企业需要面向市场积极探索各种信用保障机制与措施。下文主要从企业方面进行阐述。

(一)加强旅游企业网络支付的安全建设

首先,旅游企业应积极与知名度、信誉度较高的银行合作,普及信用卡、电子现金、电子支票等电子支付方式。保证游客所使用的电子支付工具必须由其账户所在的银行发行,游客可以到与旅行社有业务关系的银行去使用现金购买货币卡,当游客进行网上支付时可以向旅行社和银行同时发通知,将资金从银行的账户上转移到旅行社的账户上。其次,旅游企业的网站应安装防火墙,防止“黑客”攻击,保障网民的隐私权和财产安全,促进网上支付的实施。

(二)加强宣传以增强消费者的信任程度

旅行企业应通过广告宣传、新闻会、现场活动、网上促销等多种形式,尽可能让更多的消费者知道本旅行企业的网址,树立企业的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网络信誉,为网络营销的发展减轻阻力。

(三)推进网上支付工具的多样化

目前的网上支付方式中,以信用卡使用为主,为解决社会信用风险较高的问题,我国出现了具有“信用担保”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将网上支付平台演变成了资金流的中间环节。走在前列的商家已经涵盖了B2B、B2C和C2C三个领域。如阿里巴巴的诚信通及诚信指数,易趣的买家、卖家互评制度,淘宝网的“支付宝”,都是建立诚信体系、保障用户利益的有效举措。与此同时,以第三方信用评估为基础的交易行为逐渐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手段。

旅游企业应结合我国目前的信用状况,推进网上支付工具的多样化。除了推广电子支票、移动支付、手机钱包等工具外,应推动“诚信支付工具”的使用,其代表是“支付宝”和“贝宝”。

在零售行业,由于阿里巴巴“支付宝”和eBay的“贝宝”等支付平台大力拓展市场,个人和中小企业的网上支付和收款变得更加容易,从而促进了个人网上交易以及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化进程。旅游业引入这种模式将很有前景,可以让不同的机票商、酒店和旅行社分别与消费者实现网上交易和支付。这种平台的成功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信用体系的建立,即通过商家信用认证、信用凭证上传、支付信用度累计和用户监督(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尽可能确保商户的诚信和信息的真实;二是引入类似“支付宝”的诚信支付工具,确保用户在享受到服务后再正式支付费用,进一步减少交易风险。

综上所述,网上支付信用缺失及相关信用体系的不完善是阻碍网上支付在旅游业普及的主要因素,也是导致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虽然当前对于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很多游客还是处于观望状态,但相信随着旅游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技术日趋完善,信用保障机制日益健全,网上电子支付的方式会为广大游客所接受,将有力地促进我国旅游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葛晓敏,刘敏,王少华.电子商务网上支付安全策略的研究[J].商场现代化,2006(11)下

第11篇

摘要:专项支出在公共支出中所占比例甚高,专项支出使用管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产生直接影响,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将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整体效率和效益起到重要影响。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资金管理

在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政府职能发生转换,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财政资金使用及全过程监督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此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问题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一、专项资金及其管理环节

1.专项资金基本理解

为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政府会对国家资金实施合理化运作,专项资金即是其中一项确保资金正确运用的有效手段。从定义上将,专项资金即为完成特定工作或达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给出专门用途的资金;从预算管理角度将,专项资金主要是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向行政事业单位拨付,并用于某一专项工作或工程,同时需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项目。由概念分析,专项资金具备三大特点,即源自财政或上级单位及单位自筹部门,专用于特定事项,且须单独核算。

2.专项资金具体管理环节

根据资金使用的差异,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发展性专项和事业性专项,其资金规模大、使用影响范围广,适用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多个方面。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和部门预算的普遍实行,资金使用单位在对专项资金管理上,具体的规范环节应分为:专项资金预算环节,如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取得财政拨款;未被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须经追加申请后争取财政专项;专项资金使用环节,如资金近授权审批、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专项结束后的项目决算,如结余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分析等;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和跟踪调查。

二、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非税收入使用不合理

根据相关规定,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和基金收入均应专款专用,单位内部财政对其不能加以统筹。近几年来,财政预算体系改革不断深入,行政事业单位一些收入明显增加,单纯的专款专用模式已显得不合时宜,其不仅容易造成单位内部突击安排项目,使得项目质量难以得到保证,还极易致使资金大量结余,甚至使诸多政府急需安排的项目缺少可用资金,降低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如此一来,非税收入使用不尽合理,公共财政功能相对难以充分发挥。

2.制度约束不够有力

目前,较多行政事业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缺乏力度,许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未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造成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对专项资金支出行为的监管力度不强,当那些不合理、超预算的支出行为发生时,领导予以姑息,相关办事人员难以实施强有力的监督,最终使制度流于形式,制度约束欠佳。

3.专项资金预算准备工作不到位

预算是资金管理的基础,对专项资金管理而言尤为如此。从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专项资金预算的处理可以看出,专项资金预算工作中前期准备工作十分不充分、不详细,制定预算方案时不够认真、严谨,所制定预算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作为非税收入的征收主体,行政事业单位仍然是专项工作的组织单位,也是专项预算的申报单位,由于其负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则行政事业单位仍然要实施严格的申请立项、专家论证以及可行性研究等一系列的工作程序。在上述资金预算前期准备工作中,往往需要中介机构和专项实施单位的介入,但此类机构和单位又难免对专项资金预算的意义和重要性把握不足,结果导致责任主体缺位、专项资金预算不到位。

4.绩效评价体系及跟踪机制缺位

完善的绩效评价体系是专项资金有效使用的客观保证。但一些专项资金管理单位抱持“花完钱才算完成任务”的观念,对绩效评价体系完全忽略,使得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不合理列支现象严重。此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管理上缺少跟踪机制,资金流向何处、使用在哪个环节、项目实施中哪些地方更需要资金、项目实施仍缺少多少资金等一系列问题,资金管理单位均无法跟踪了解,对某些领导政绩做足表面文章的负面行为亦无法及时掌握,项目正常运行受到极大影响。

5.过程管理及专项成果管理缺失从现有情况下,较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并非对应的资金使用部门,专项资金经上级单位申请后,往往还须按照业务所需拨付给下级单位,从账务核算到资金管理,上级单位均无法对资金使用状况做出精确的反映,若下级单位又未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至上级单位,则容易形成信息交流不畅、挤占乃至挪用专项资金、滋生腐败等不良现象。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具备过程管理和监督管理意识,但较多财务人员均对专项支出过程管理和专项成果管理甚为忽略,导致超预算、不合理项目列支等恶屡屡发生。加上上下级单位间信息交流不畅,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难以一致,则上级单位专项资金则长期滞留,下级单位项目无法开工,即项目资金与项目进展脱节,专项资金管理失控,或者当上级单位其他工作任务紧张时,下级单位项目实施进度将被一再延误,项目开始陷入超期状态。

三、完善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有效举措

1.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及管理体系

建立和完善科学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管理体系,增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执行的规范性。首先,应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状况,以标准项目文本方式,实施恰当管理,即通过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项目核定和组织实施、项目监督和考核等四个具体阶段,对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全过程管理,并组织专家组对其做出可行性研究和评审,根据研究报告和评审结果,在一定规定程序下,申报项目支出。然后,要建立部门项目库,积极采取事前论证、过程监督和事后审计,不断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保证预决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2.加强财务职能和财务人员角色定位

财务职能应定位为全面参与资金使用及运转过程的决策与控制。一项专项预算批复后,财务管理将在专项资金运作中起到监督和控制作用,整个资金流将对行政事业单位所有业务的开展、工作实践进度等产生重要影响。这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提高对财务部门、财务工作以及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一则合理规范财务部门分工和岗位职责,保证财务职能有效实现;二则财务人员正确树立角色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关注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尤其要对资金流向进行统筹规划,促进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

3.促进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

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对专项资金运转的作用仅仅是一个方面,在具体实践中,还应完善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促使资金管理者、使用者、财务人员对资金申请、下拨、使用、报销结算等全过程均十分了解,任何人员均不得违规办事。从财务管理角度分析,应建立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和评价制度,建立科目设置、结转等规范化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将专项资金会计核算纳入“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科目中核算,同时规定“专款支出”的结转时间定在项目完成后,由有关部门单独列报,年终“拨入专款”余额须向拨款单位单独报账且获得核准项目时,方可予以结转。通过对专项资金的有效管理和监控,专项资金完整性与安全性才得以实现。

4.强化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支出的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应集中专项资金之财力办大事、要事,这促使资金管理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控制,以保证专项资金存在的意义。项目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实践,则是对专项资金使用最优的监控手段,比如先由各级主管部门通过绩效评价机制,充分调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节约资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然后区分不同项目的不同特点,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以科学的方法评价和奖惩专项资金使用状况,最后根据考评结果审批年度专项资金,使财政拨付资金和事业开展项目尽可能保持进度上的一致性。

参考文献:

1.刘欣.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思考.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8第28卷(1).

第12篇

关键词:旅游集团;旅游投资;投资风险

1我国旅游集团投资的现状

随着我国旅游业集团化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目前已经有不少的旅游集团为了不断壮大其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从而实现资产的不断增值,相继采用纵向一体化战略和多元化经营战略,不断的扩展自己的经营领域,选择新的投资方向和新的投资机会。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领域的多元化,也构成了中国旅游业新一轮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因。

从旅游集团特别是一些上市公司的投资行为来分析我国旅游集团的投资行为,可以看出,我国旅游集团所进行的投资方向仍集中在旅游行业,是在原主业的基础上,通过进行产品价值链的管理实行相关旅游产品所涉及的旅游投资,如对会展,景观房产,旅游景区投资。一些旅游集团还开始了对航空业的投资,如武汉的东星国际旅行社就已经建立了自己的航空公司。随着投资活动的日趋复杂,投资所存在的潜在风险也日益增多。为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分析投资风险,并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本文就将通过研究投资风险的相关理论,结合我国旅游集团的实际,对加强旅游集团投资的风险价值管理进行初步探讨。

2旅游投资的特点

由于旅游资源的公有性、垄断性和非流通性;资源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性;旅游项目投资的区域依赖性;旅游项目投资的综合复杂性;旅游产品的生产和消费的同时性使得旅游集团的旅游投资相区别于其他集团的投资项目具有很多独特的地方:

(1)投入高,回报期长。旅游投资的门槛逐步抬高,不再是低投入的产业,进入性投资的加大,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及竞争环境的国际化,也使得旅游投资回收期延长。

(2)旅游产业链整合与多产业整合特征:旅游产业链的延伸,与城市景观、房地产、小城镇、休闲娱乐等等深度结合,产生了一个整体的、互动的结构——“泛旅游产业”。旅游投资,已脱离单一项目时代,投资商进行区域整体投资,力求整合旅游产业链,与相关产业相结合,寻求综合收益的最大化。

3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

(1)重项目规划和投资评价:对于投资方来说,旅游的投入是一个长线的过程,风险性主要在选项和规划上。因此,旅游项目投资必须重视项目规划,以明确的投资评价为前提,以有效的资本运营为保证,极其清晰的把握投资运作的思路。

(2)争取区域政府的支持:提高产业的绿色GDP已经成为新时代下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旅游项目能够提高地区的绿色GDP,调整城乡产业结构,形成绿色产业链,旅游集团可以通过政绩策划,尽量争取政府的有效支持,争取的旅游项目开发的最大优惠条件(低价资产收购、税费减免、申请扶持资金等)。

(3)开展有效的营销活动:进行有效的营销活动,提高项目在国际、全国、区域的定位和影响,为融资、招商、资本升值提供巨大的支持。

(4)多方位融资:从沪深股市统计,我国国内上市公司有近千家,但是以旅游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只30多家,涉足旅游业的上市公司也只有40家。这说明我国的旅游企业的大多还是以资本自筹为主,没能很好的利用资本市场。更好的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可以有效降低旅游企业融资的风险。旅游集团可以依托收购兼并、政府优惠等方法低价获取大量资产产生资产大幅升值的市场评价,从而增长现金流量,实现大规模融资。

(5)多产业整合和跨行业投资:泛旅游业具有极大的区域聚集和经济带动作用,往往会带动一个区域的城市化进程,形成游憩区、度假区、会展区、娱乐区、步行街区、购物游憩区、及旅游小城镇等等,推动区域型旅游房地产和商业房地产发展。另外,为了分散投资风险,还可以适当的进行跨行业投资。以青旅控股为例,目前该公司的主营业务,除了组织、接待国内外人员的出、入境旅游以外,还出资3,000万元控股了北京尚洋电子技术公司,整体收购青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并且参与证券业,使公司旅游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同时拓展,有效的防范了经营和金融风险,提高了资产收益率。

4从财务管理角度做好投资的风险管理

投资风险是指在投资活动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出现差异的可能性,是在特定条件下和特定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各种结果的变动程度。由于对未来的经济活动的投资的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客观存在。但是,人们总是能够通过对风险的管理从而降低投资的风险,实现投资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投资所具备的价值所在。在进行一项投资时,风险越大,其预期的收益或亏损也越大,投资如果产生亏损,将会使资本受侵蚀,最严重的情况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承担这些风险是为了给集团盈利,问题的关键在于,进行投资的主体应在风险与收益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财务管理在投资的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4.1在旅游集团内建立投资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1)建立风险度量模型和风险管理模型,研究旅游集团内各种投资及各种风险,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各种其他风险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资产或资产组合,对各类风险再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并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利用资产风险度量模型,定量地分析资产组合的风险价值。

(2)确定公司各种旅游投资的风险容忍度,限制由于各种影响因素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对某些风险高度集中的投资进行特别处理,将风险限制在公司可接受承受的范围内。

(3)建立旅游集团投资的约束-激励机制,在各项投资中,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如果激励机制仅仅与经理人管理资产的收益挂钩,经理人则可能会为了追求高收益而承担高风险。所以在追求收益的同时,考察经理人管理资产的风险度,限制和防止经理人的过度投机行为。

4.2进行投资风险的制度管理

对于旅游集团的投资风险的财务管理应该是一个系统,对于投资项目来说,它起始于项目的考察论证阶段,结束于项目资本变现退出以后,贯穿于风险投资公司从资金——资本化——资金的长循环之中。

(1)投资前期财务评价。

旅游项目投资前的财务评价很重要,它关系到旅游投资项目的价值认定问题,没有较大价值的项目是不值得投资的,但投资的价值点在何处,它是否真实可靠,这不能仅仅根据项目有没有产品优势,有没有市场来定性判断,还要做细致的经济可行性及投资价值的评价。财务评价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缺乏财务评价的经济可行性是令人怀疑的。在投资决策程序中,其中一个环节就是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由财务部门参与并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前调查与了解是否充分,对其价值的判断是否准确,定价是否合理,谈判条件是否有利,直接决定了投资后管理的难度,也决定了将来获利空间的大小,因此,投资前的尽职调查和各种评审就显得非常重要。财务部门对可行性报告出具财务审核意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分析项目的投资价值,规避投资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投资企业动态财务管理。

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是投资实现增值的必然阶段。可以从财务审核与监督的角度出发,专门设计财务管理方面的约定,包括由旅游集团委派财务经理的约定,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约定,上市的旅游集团还可以有对股东定期公布财务信息的约定等等。这些必要的法律文件从制度上保证了旅游集团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和监控权,从而更好地保证了投资的收益权。

4.3投资风险价值管理的过程

投资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有:(1)采用统一的风险识别语言,对投资风险进行界定与识别,建立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目标及建立完善的风险监督体系;(2)设计风险识别、度量、评估的统一方法;(3)评估投资风险;(4)制定投资风险管理战略;(5)设计、实施风险管理能力。整合风险管理能力的要素,包括集团战略政策、集团管理与投资风险管理过程、管理人员、管理报告、管理方法、风险数据等;不断改进风险战略、过程与度量方法;(6)汇总多种风险评估方式,与集团经营情况挂钩,制定、调整集团层面投资风险管理战略。

5把投资的风险管理从财务管理层面提升到整个集团管理层面

集团层面则意味着全局化、一体化的思想。只有扩大时空范围对企业投资进行思考时,才能识别它对集团整体运作的影响。所以,从集团层面进行投资风险管理可以将企业的战略、业务程序、企业资源同集团投资、集团整体目标紧密地结合到一起,从而使风险管理更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投资风险管理的出发点是使整个集团的风险、收益、价值达到最优化,而不是某个职能部门或风险管理部门。集团层面的风险管理使投资风险管理与集团战略、业务计划得到有机结合,将投资风险管理提高到战略层次,这种集团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具有以下作用:(1)集团项目投资过程得到控制的同时,风险也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同时提高了对风险的注意程度与敏感程度,使集团更为集中地监控风险;(2)在确切了解集团所处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判断最佳的投资机会;(3)对投资风险有全盘的、集团层面的了解,有利于优化集团的风险结构,优化集团的资源配置;(4)设计集团范围内的信息沟通,收集、综合分析内外部数据的方式,为集团提供可靠、及时的投资风险管理信息;(5)事先建立一套有效的控制制度,帮助集团业务部门实现业绩目标,控制风险。(6)公集团不应该只是片面的强调短期的投资效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的正面影响,发而应该从长远出发,全面的提高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的盈利性。

参考文献

[1]顾华详.建立中国旅游业风险投资机制研究[J].社会科学家,2000,(3).

[2]李平.浅谈企业投资风险及防范对策[J].前沿,2002,(11).

[3]李平.我国旅游投资存在的误区及建议[J].宏观经济研究,2003,(10).

[4]李富红.中国旅游开发投融资实践及走向[J].渝州大学学报,2002,(12).

[5]贝洪俊.企业层面的投资风险管理初探[J].现代企业管理,2002,(11).

第13篇

[关键词]人力资源管理;可持续发展;旅行社

一、中国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一)旅行社人力资源结构严重失衡

目前,我国旅行社人力资源中存在的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人力资源结构失衡。这种失衡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学历结构。旅行社业的发展呼唤着素质高、外语好、专业知识扎实、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的旅行社行业,导游队伍中本科以上学历的仅占从业人员总量的18.9%,旅行社经理队伍中这个比例也仅为26.9%。(2)等级结构。中国目前旅行社的导游队伍中,充斥着大量低水平的导游人员,高等级的导游却太少(中、高、特级导游的人数总和比例尚不到4%,特级导游人员全国只有27人),这与中国潜力巨大的旅游市场不太匹配,而且还会导致一个严重的后果一一高级导游的流动率过高。(3)语种结构。目前,中文导游的数量已经达到供需平衡,在有些地方甚至供大于求;但外语导游却供不应求,尤其是一些小语种导游的数量更是缺乏(见下表)。(4)地区分布结构。中国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大大高于中西部地区,旅游资源却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也就是说,在旅游业的发展方面,东西部各有优势。但在导游人员的分布上,东部10省(市)和中西部21省(区、市)基本上各占一半(分别为51.3%和48.7%),很明显的比例失调。(5)专业结构。从横向看,旅行社人力资源存在着严重的专业缺口问题。主要表现为既有实践经验又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旅游人才难觅。

(二)机制不灵活,人员流失严重

只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留住人才,提高旅游人力资源配置的效益。调查中发现,我国旅行社行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普遍。在导游人员中,不同等级的导游人员流失率也各不相同,持资格证书者和特级导游员流失率较高,初级、中级、高级导游人员流失率较低。在持导游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的人员中,目前已不再从事导游工作的有65471人,占33.2%。其中,持资格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45.3%,持初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6.4%,持中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14.6%,持高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10.1%,持特级导游员证书人员的流失率为37%。

(三)对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意义认识不清,缺乏专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才

调查中发现,多数旅行社还没有设立人力资源部,而是把人力资源管理与行政管理归属于一个部门,缺乏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专门人才。通常由办公室的行政人员承担规划、招聘、考核、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忽视业务市场需求对人才的要求,不重视人才的培训,低水平激励,把人力资源等同于一般资源看待。

二、可持续发展的旅行社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构建

(一)确立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地位

快速多变的环境和动态的需求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如果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停留在运营(职能)层面,无法满足企业竞争与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企业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为人力资源的瓶颈状况而处于下风。只有从战略的高度思考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才可能使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能不偏离企业的整体发展方向,企业战略的顺利实施也具有了人力资源保障。也只有从战略的高度审视人力资源的状况,才能真正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融入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

在一年中的不同时间段,旅行社对旅游专业人才的需求是不均衡的。如果不把人力资源管理上升到战略高度,一到旅游旺季旅行社就招聘人员,而一到旅游淡季却又解聘人员,从而造成员工更迭频繁,忠诚度下降,既增加了旅行社的人工成本,也损害了旅行社的声誉。而实行人力资源管理战略就可以避免这种状况。通过分析旅行社的内外环境和相关的历史数据,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保持一定量的人力资源储备,或者提前招聘、租借一些临时人员等都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二)对人力资源实行分层分类管理

按“价值性”和“唯一性”两个维度将企业的人力资源划分为四种形式:独特性、辅、核心和通用性人力资源(见下图),针对不同的人力资源采取不同的管理政策。对企业来说,最为关键的是核心人力资源,他们直接关系着企业的兴衰成败,因此企业要尽最大可能留住和激励核心人力资源。

从前面的资料可以看出,导游人员的流失率是相当高的,流失率最高的又恰好是头和尾西部分——持导游员资格证书的(45.3%)和持高级、特级导游员证书的(分别为10.1%和37%)导游员。这其中固然有地区经济水平失衡的原因,更多的还是因为旅行社没有对其拥有的人力资源进行分层分类管理,或者做得不到位。持导游员资格证书的员工流失严重可以解释为有许多人报考导游员并非出于职业选择,而是为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如游览景点可以免门票等)或出于一时的兴趣;但高级导游和特级导游的高流失率就与旅行社对他们的管理和激励严重缺位有直接关系,而他们正是旅行社的核心人力资源。

(三)建立完善的内部劳动力市场并保持合理的员工交换率

企业人力资源的流动有两种方式:内部流动(如升迁、轮岗等)和内外流动(如招聘、辞退等)。对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来说,人力资源的流动要兼顾内部流动和外部流动,尤其是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流动机制。员工的内部流动具有许多优点,如可以减少招聘和培训员工的费用,提高组织对员工的吸引力和员工对组织的忠诚度等。而且适当的员工内部流动可以使组织充满活力,保持员工的创造性张力,减轻他们对重复性工作的厌倦程度,同时也间接地为企业储备了人力资源。但仅仅依靠员工的内部流动尚不能满足企业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企业必须定期、不定期地淘汰一些绩效不佳的员工(如采用末位淘汰制等方法),同时从外部招聘新的员工来补充。通过员工内外交换,可以激励员工努力工作,给企业注入新鲜血液,使企业获得新思想和新观念。

(四)建立以信息管理为基础的知识管理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离不开大量数据与信息的收集,在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仅有信息管理还不够,企业必须具备知识管理的能力,把企业信息上升为企业知识,实现质的飞跃。通过建立知识管理平台,形成知识共享网络。

旅行社经营的路线通常有很多条,有地方的、跨区域的、全国范围的以及国外的线路,只靠单个导游人员从书本上获得的有限知识是无法满足游客和旅行社发展需要的。旅行社可以通过组建知识管理网络,将游客需求、导游员已有的知识加上每一次导游所积累的经验等信息整合成为旅行社的独特知识,并将该知识管理网络向员工开放,使每一位导游人员都成为多面手。同时,旅行社也可以在需要时从系统里找到足够的信息支持来解决某些突发事件。

(五)重视企业教育,创建学习型组织

未来最具竞争力的企业是学习型企业,其核心是企业教育。对旅行社而言,企业教育除了正常的导游人员和经理人员的业务学习、年审培训之外,还应包括有目的地安排导游人员的轮岗(如导游线路轮换)等,这也是完善内部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这样,不但可以消除导游人员对固定工作的厌倦感,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要求他们不断学习与进步,既满足了他们职业生涯发展的要求,增强了他们对企业的忠诚度,又保证了旅行社的未来发展前景。随着中国加入WTO,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开放其旅游市场,使得中国公民有了更多的旅游目的地选择,同时这也给我国的旅行社提出了更大的挑战。只有通过持续的企业教育和员工学习,使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经理人员素质不断提升,才能满足这种持续增长的需要。

(六)构建区域(地方)乃至全国的旅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目前,中国每年有两个黄金周以及一个春节长假。在这些时段内,出游的居民数量非常大,旅行社的接待能力经常达到饱和甚至超负荷状态,对导游人员的争夺也会达到白热化程度。但对导游人员短时间内的过度无序竞争只会从整体上给当地的旅行社行业造成损害,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而且也无法保证导游的质量,每年大量的游客投诉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虽然有导游人员道德缺失、主管部门监管不力等诸多因素,但根本原因还是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系统化管理问题。单从一个旅行社的角度出发是难以解决导游人员短期失衡与长期平衡的矛盾,只有通过组建区域(地方)旅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将单个旅行社的人力资源纳入系统内进行管理和调配,才能从根本上保障导游人员的长期均衡。

第14篇

关键词: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策略;政策扶持

一、引言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旅行社达到1.97万家,星级饭店1.3万家,全国县级以上旅游景区达2万个。根据2006年、2007年、2008年连续三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副本)中有关旅游相关企业家数、从业人数及其营业收入统计,2005年至2007年这三年我国旅行社和星级饭店所占旅游企业的家数、从业人数及其营业收入等平均比例分别为76%、70%和80,8%。若按照我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我国旅游统计年鉴中的许多全国双百强旅行社仍属于中小企业,比如上海国内旅行社2007年度列入全国100强的上海杨浦休养旅游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排名第4、全国排名15)的营业收入总额为7106万元;2005年至2007年这三年星级饭店的中小型饭店的平均比例高达95%。除了星级饭店外,我国存在的大量社会旅馆和个体旅馆,在经营规模上几乎都属于中小企业。无疑,中小旅游企业尤其是旅行社和住宿类中小旅游企业是我国旅游业创造就业的重要载体,是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国内外实践证明,旅游业是比较适合中小企业经营的产业。旅游业是出售吸引物、给人观光休闲度假的产业,旅游者的旅程不是单一的产品,是由交通、住宿、餐饮、旅行社、旅游景区等不同要素构成的组合型产品,所以生产过程即服务过程是可以分割的,其中许多单项服务分包给中小企业会更经济。其次,在旅游业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繁荣来自竞争,大量中小旅游企业能够对大型旅游企业构成压力,始终保持竞争态势。而且,中小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使它们与大企业相比更容易接近顾客需求等。与旅游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旅游产业的状况是“大的不强,小的更弱”。就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来说,一方面,我国中小旅行社普遍采用“小作坊”经营方式,产品单一,除因国家特许经营权力的分配和地理分布的原因而导致的部分旅行社的市场差异外,不同规模的中小旅行社之间基本上没有明显的专业分工,竞争的主要手段是降价;我国中小饭店基本上是属于经验型管理,面对“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市场国际化”的住宿市场格局,各行其是,通常中小饭店难以提供标准化服务,缺乏明确市场定位;对国有中小景点景区,市场化运作困难,服务质量差,效率低等。对民营景区景点,景点景区管理经验缺乏,产品档次不高,市场定位泛化,重复性建设多等。另一方面,由于重点在“抓大”,不少政府部门对中小旅游企业的关注明显不够,更有把“放小”执行为“放弃小”的倾向。另外,资金的短缺、银行贷款的高门槛、信息和知识的获取缺乏系统的路径等等,均是我国尤其是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中小旅游企业发展遇到的较大困难。所有这些情形与中小旅游企业在我国旅游产业中的地位是不相称的。因此,应正视我国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剖析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探讨我国中小旅游企业如何应对问题和挑战,为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多的优势,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二、欧盟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经验借鉴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旅游业是欧盟最大的产业之一。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Eurostat,2004-2006),广义旅游占欧盟GDP的11%,所提供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12%。尽管欧盟国家之间的文化、社会和政治各不相同,但旅游业中大部分企业是中小企业。这些中小旅游企业成为欧盟旅游业的主体,对当地的经济有很大的贡献,平均每个国家的中小旅游企业对国家的GDP的贡献为6.5%。目前,欧盟99%的旅游企业的员工不超过250人,94%的旅游企业员工不超过10人。同时,平均每个中小旅游企业的员工人数是6人,家庭式经营酒店、餐馆和旅馆等小型旅游企业在欧盟随处可见。在欧盟,中小旅游企业同样容易受到经济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包括需求、接待力限制、游客偏好改变等,这使中小旅游企业面临一个不确定和不稳定的市场环境。现实中的欧盟中小旅游企业之所以发展得比较好,是受内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一方面是因为这些中小旅游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当地的旅游资源等,采取合适的发展策略,获取旅游市场上生存和发展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是因为自20世纪80、90年代起欧盟十分重视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中小旅游企业扶持和配套政策等(如图1所示)。

(一)采取合适的发展策略,提高中小旅游企业自身竞争力

一些欧洲学者实证研究发现,欧盟比较成功的中小旅游企业在制定发展目标时很多都会有一套系统的发展战略和策略制定方法和流程,他们总结了这些成功中小旅游企业的经验:

1把握好战略计划和选择。中小旅游企业良性发展第一个阶段就是要制定一个正式的战略计划。分析宏观和微观环境,弄清企业现有的资源和能力(包括可以获得的政府补助等),来考虑可以选择的发展战略。通常,这一战略制定过程是为中小旅游企业提供一个结果型的导向,并为中小旅游企业设立一个标准进行有效的控制。根据欧盟经验,除了中小旅游企业可以采取模仿战略,即模仿其他比较成功的企业经营模式外,中小旅游企业战略上的优势首先取决于多大程度上能利用差异化战略与竞争对手区分开来。比如,西班牙是仅次于法国的世界第二大旅游目的地国,从度假游、文化游、外语游到会议游和体育游,项目多样化和特色化是西班牙中小旅游企业蓬勃发展的秘诀。其次是实施集中战略,又称利基战略。比如,法国一些以康体为目的的度假者就非常青睐能提供一些健身、美容的场所和一系列相关项目的中小精品度假酒店等。第三,虚拟增值战略,即中小旅游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把握虚拟价值链与企业实体价值链一体化,提升中小旅游企业服务竞争力。比如,由于互联网的普及性和便捷性,目前欧盟中小旅游企业不少采用了电子商务虚拟团队的发展策略,加强中小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弥补自身“短板”,实现增值服务。

2构建关系网络和合作联盟。这一策略主要是考虑中小旅游企业和利益相关者(尤其是顾客和其它中小旅游企业)的各种关系的建立。中小旅游企业自身服务能力的制约以及单靠一次性的生意买卖不会保持其持续有效的发展,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网络的建立和企业之间的联盟的成立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比如,通过和其他区域的旅游企业保持好的合作联盟关系,对于本地有效的营销和配送产品和服务是十分重要的。中小旅游企业之间的联盟也可以作为一种跨区域销售,以及增强创新能力和提高技术水平的一种有效的方式。在欧盟,对于那些因为网络基础设施欠发达和资源匮乏而很难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的中小旅游企业竞争的国家或地区,加强中小旅游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区域集群是提高他们服务优势的有效选择之一。而对那些有一定竞争力的中小旅游企业则可以选择加入国际连锁品牌或者创造国内自己的连锁品牌。

3关注培育企业家精神和素质。通常,欧盟很多中小旅游企业都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中经营管理权力大部分集中在家族成员手中。由于财务方面的原因,在一些中小旅游企业里,许多管理者基本上参与企业运作的每一个流程,但他们作为“外人”却很难参与企业的决策。这种家族式的企业模式会抑制企业更好的发展,特别是一些国家和地区,人力资源不是很发达,同时管理者和员工也不太愿意创新,这时家族管理者作为企业家精神和素质的培育显得尤为重要,要注意把一些权力下放,让员工感觉到被重视同时愿意为企业做出自己的贡献,要培育一种现代企业制度,而不是作坊业主式的什么事情都要亲力亲为。

4挖掘和培训适用人才。中小旅游企业面临的很大的一个威胁就是员工流失,这导致了企业人才的流失和专业经验的不足。特别是在欧盟那些市场转型国家的中小旅游企业,往往缺少对培训的重视,同时,由于劳动力廉价,他们很多依赖于外包公司,这样使得人力资源很不稳定。因而,挖掘和培训适用人才是欧盟一直努力的方向。尽管有人承认正式的员工培训对中小型旅游企业的业绩表现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员工培训的投资对于培养员工专业化技能和灌输企业的发展目标仍然是十分重要的。

5保持创新思维定式。面临十分激烈的竞争,中小旅游企业要保持好的竞争力,必须浸透一种创新的意识,在开发产品和服务时保持创新性,以及关注利益相关者的信息并做出反应。对欧盟不少成功的中小旅游企业来说,一种值得倡导的企业文化的核心就是加强对变化的管理。一方面,需要全体员工一起沟通,提高员工参与创新的积极性,让他们在组织里成为创新的主力军。另一方面,还需要将创新的范围扩大到外部的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将外部和企业内部联系起来,有效促进不同层次之间的信息通畅等。

(二)制定比较完善的中小旅游企业扶持和配套政策

早在2000年3月,欧盟委员会在里斯本宣布,在未来的10年将采取一些措施使欧洲成为一个现代的、有竞争力的、知识型的经济体,成为一个能持续发展、不断创造就业机会、有更好的社会凝聚力的经济体。其中,欧盟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者意识到中小旅游企业的重要性,针对中小旅游企业面临许多挑战,欧盟国家的公共政府部门提供了许多旨在为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建立信息化中心网络,中小企业政策制定以及一些财政扶助的手段等,比如创业技术便利、中小企业担保便利,种子资本行动计划等。所有这些政策扶持措施在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投资渠道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需要提出的是,欧盟特别重视对创业企业的扶持,通过各种财政补助和金融工具为创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扶持,包括从中小企业的前种子期到发展壮大期再到后期的上市都有一系列相关的金融机构和基金来提供扶持基金,帮助创业的中小企业能顺利地成长发展。当然,也有欧盟研究者认为中小企业一味依赖财政扶持不利于培养企业的创造性,因而需要设置一个提供扶助的标准,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可持续性的发展来说是很重要的。

在欧盟,政策扶持每个国家都不尽相同。比如,斯洛伐克政府有专门针对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扶助计划。主要的受扶助项目是:旅游基本设施的建设,旅游中小企业网络系统的开发和培训,合伙制的辅导。除了这些方面得到政府的帮助,斯洛伐克的中小旅游企业还有一些财政和非财政方面的补贴。在财政方面。包括信用贷款、利息补贴、政府担保贷款、免费的资助、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等。在非财政方面,扶持主要是在咨询和培训上,因为这些活动的成本超过了中小旅游企业所能负担的能力范围。而作为一个旅游业比较成熟的欧洲国家,英国政府在政府行政管理、法律支持、财政税收、融资支持、社会化服务以及人力资源支持等方面形成了完善有效的中小旅游企业政府扶持体系。(1)在行政管理支持系统方面,英国政府在地方都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机构、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形成一个行政管理网络。(2)在法律支持体系方面,目前关于英国中小旅游企业的法律几乎包括中小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这些法律为中小旅游企业稳定经营提供了有效、可靠的法律保证。(3)在财政税收支持方面,形成了较全面的中小旅游企业优惠税收体系。为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吸收社会剩余劳力,减轻失业压力,从1997年7月开始,英国政府还从已私有化的公用事业单位征收“暴利税”,用以资助中小企业招收失业青年,每招收一名工人,雇主可以获得政府当时提供的每周75镑的补贴。(4)在融资支持方面,建立了一个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和相互补充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比如出台了小型企业贷款担保计划(SFLG),成立了专门投资于中小企业的“31”金融公司,以便对中小企业提供长期信贷支持,解决所谓“麦克米伦缺口”问题。(5)在社会化服务支持方面,成立了一个被称作“企业联系”的商业合作网络来对中小企业提供中介服务。(6)在人力资源支持方面,强调教学、研究与实际相结合。其中值得提出的是“英国跳板”组织,这一个国家性的组织主要目的是使人们得到关于旅游业相关的职业教育以满足旅游业对人力的需求,尤其重视实践,吸引一定素质的、有技术的合适人才加入到旅游业中。

三、我国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中小旅游企业主体自身发展策略

1找出自身的“短板”与“长板”,把握自身所处发展阶段,实施“小而专、小而精、小而特、小而新”发展特色和优势。很多中小旅游企业在发展时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加之规模小、资源有限等“短板”,中小旅游企业在旅游市场尚未形成品牌的情况下,产品雷同而导致价格战也就在所难免了。但是,“船小好掉头”,同时,中小型企业具有补缺的功能。鉴于大型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主导地位,中小型企业可以开拓那些不被大型企业注意的或者大型企业没有精力去做的细分市场。在我国,中小旅游企业健康发展首先要找准自己在整个旅游价值链的“长板”,努力避开与大型企业的正面竞争,走“专、精、特、新”路线,打造自我品牌。其次,要深入分析和把握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各省市不同区域、不同产业以及不同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灵活运用“以转型为主导”(如发展新兴产业)、“以升级为主导”(如传统产业创新)、“转型与升级并重”等不同创新发展战略,有效解决大众旅游时代人们正在迅速膨胀的旅游需求与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约束下的旅游有限供给之间的矛盾。同时,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体系,寻找潜力企业,加以重点培育和扶持,不断推进在线旅行社、分时度假产品、旅游书店、会展旅游等创新业态,建立创业基地,产生旅游业态创新示范效应,实现我国中小旅游企业可持续发展。

2学会“借势”。谋求企业间各种形式的合作,共享资源和品牌。虽然中小旅游企业有“船小好掉头”的优势,但对于一些“小、散、弱、差”中小旅游企业,仅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很难取得好的发展。所以要学会“借势”,积极谋求企业间的合作,获得协作效应。首先,对大型旅游企业而言附加值低的业务、或不具规模经济的市场,对中小旅游企业而言却是不错的商机。中小旅游企业可通过产业价值链并在大型旅游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下,把自身纳入分工和协作生产体系。其次,合作不仅要寻求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还需要跨越时空,积极寻求和其他的企业组织合作。比如,除了那些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中小饭店和旅行社,可以考虑“借鸡下蛋”加入旅游企业集团的特许连锁经营,获得品牌效应和专业化管理模式外,大部分中小饭店和社会旅馆可以和当地其他饭店和社会旅馆结成联盟,或共同使用订房系统,或共同使用一些建筑和一些服务设施(比如游泳池、网球和高尔夫球场,以及一些文化艺术场馆等),或在营销渠道、员工的培训和教育等方面同经销商和教育机构、培训机构实现合作。第三,中小旅游企业还可以在一定地域空间上形成旅游企业集群,发挥集群发展效应,合创共享一个品牌。要鼓励中小旅游企业集群内的分工协作,以及树立与集群内龙头企业在生产、研发、设计、营销等方面开展协作配套的示范中小旅游企业,实行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生产方式,以快速响应消费者需求,体现集群竞争力。

3讲求信用,增强组织管理执行力,是中小旅游企业应有的“襟”。提供让游客满意的旅游产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注意去保持好与游客的关系,是中小旅游企业吸引游客和维持现有游客的关键。通常。中小旅游企业比如小型饭店在保持顾客关系方面可以做得比大型饭店好,这可能是因为更为个性化、友好的服务和与游客更亲密的接触的原因,或者游客对小型饭店的期望比对大型饭店的期望要低很多的原因。但是,当前中小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存在大量诚信缺失现象,同时,现实中大量的诚信缺失现象通常也多非故意所为,其中不少原因或是企业为了获得业务而盲目过度承诺;或是企业缺少计划而超出自身接待能力;或是其他超出企业自身掌控能力的外在因素,等等。要避免这种非故意诚信缺失的发生,首先要提高员工的诚信意识和业务能力,执行严谨的业务操作规范和程序;其次要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予以保障。这需要增强组织管理执行力,组织管理执行力是中小旅游企业讲求信誉的重要支撑要素。就中小旅游企业来说,增强组织管理执行力离不开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的创业者,要认识到当务之急不是为了取得短期的财务目标,而是要不断通过“干中学”与“用中学”,获得经营企业所必须的经验和技能。

(二)中小旅游企业扶持和配套政策

1健全中小旅游企业政府服务体系。设置重点扶持“风向标”。针对当前我国不少中小旅游企业(比如“夫妻老婆店”、“挂靠经营”等)存在着行业管理不规范、服务意识差甚至出现“不合理收费”、“黑车”等问题和现象,当务之急的是中小旅游企业的行业规范问题首先必须提到议事日程,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有效约束和规范中小旅游企业,恪守诚信原则,促进中小旅游企业的健康发展。其次,通过制定财税、工商和劳动等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尤其要改变某些企业重复享受政策优惠,而中小旅游企业特别是小型旅游企业享受不到政策优惠的问题。要区分不同的市场结构,研究和制定发展大、中、小型旅游企业之间的分包制政策,制定保障中小旅游企业经营领域的反垄断政策,逐步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中小旅游企业政府服务体系。第三,从国内外的发展经验来看,健全中小旅游企业政府服务体系,建立统一的专门管理中小旅游企业的行政职能部门,从宏观上指导和促进中小旅游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要把政府扶持重点和倾向转移到帮助中小旅游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来。

2完善中小旅游企业融资担保支撑体系,解决银行“惜贷”问题。由于不少中小旅游企业诚信度不高或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倾向、缺少资产抵押物等,商业银行一般“惜贷”。针对当前现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完善中小旅游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缓解融资难题:一是,或在现有的一些金融机构中,根据中小旅游企业特点设立专门面向中小旅游企业融资的独立部门;或根据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相应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方式,适度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民营中小银行,探索建立适合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的区域性金融体系;或将服务上有一定联系的中小旅游企业联合在一起,建立一种有效机制和平台,鼓励民间的散资、游资参与中小旅游企业的发展。二是,根据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的区域性和特殊性,组建不同的形式的适合本地的中小旅游企业融资担保体系。中小旅游企业还可以把握大型旅游企业在某项服务方面(如信息技术)对其的依赖性,而让大型企业担当中小企业和银行之间的担保中介;或者进行互助形式担保,如类似我国宁波的“贷促会模式”,中小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形成担保规模效应,消除银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的疑虑。三是,尝试股权投资形式的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基金。中小旅游企业从最初的创立到市场开拓扩张到后期的资产更新换代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扶持,可以尝试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向新成立的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投资基金,基金可以分享企业成功经营的利润,同时也要负责对企业的后期发展提供后续的监督和扶持。

3正视中小旅游企业培训的实践性和多样性。不断提升“软实力”。人才流动和从业人员素质低是制约中小旅游企业发展的突出的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教育机构和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合作,进一步调整教育的内容和方法,以适应实践的需要,探索个性化、模块化的培训方式,促进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相结合。国内外经验表明,中小旅游企业培训的参与程度不是很高,尽管很多都是免费提供的,所以有必要考虑其他的一些更有创造性的措施,比如可以有效利用网络化虚拟情景教学的方式,或者采取一些措施如关键事件的学习或基于社会网络(虚拟团队)的方式促进企业之间的学习和培训合作,激发主动性,有效帮助解决中小旅游企业人力资源问题。

4完善中小旅游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借助“第三方”健全中小旅游企业信息平台。中小企业旅游的健康发展除政府部门对中小旅游企业提供针对性支持外,大量的支援服务工作需要由社会机构承担(包括公益性社会服务和商业性中介服务等),并与政府部门的服务工作形成较强的互补优势。针对当前我国中小旅游企业的社会化服务很不完善,建议建立“东”“中”“西”部地区从各省区市到县的多层次的服务中小旅游企业的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广泛而多样化的服务功能,最终形成行政性协调服务、公益性社会服务和商业性中介服务相互连接、功能互补的中小旅游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另外,加快促进网络化建设,构建中小旅游企业信息平台。带有“零散性质”的旅游业是非常适合信息化经营的产业,电子商务和网络组织可以使中小旅游企业有效突破规模制约和时空壁垒。但由于中小旅游企业的实力很难自己单独开发信息网络系统,需要借助社会“第三方”的技术平台(如公共商务网、商业性旅游网站、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等)来实现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化,尤其是可以建立中小旅游企业参与的网络化联盟,最终实现中小旅游企业虚拟价值链与实体价值链一体化发展,提升自身服务优势。

第15篇

关键词:文物保护 旅游资源开发 关系处理

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国,文物古迹遍布全国各地,保护好文物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文化财富,是每一个中国人应尽的义务。我国也是一个旅游大国,近年来旅游经济蓬勃发展,旅游产业成为炙手可热的朝阳产业,许多地方大力开发旅游资源,力图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旅游事业的发展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抢抓机遇,迎接挑战,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关系,促进两者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对中国这个文物大国和旅游大国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文物是重要的旅游资源

(一)文物是一种历史资料,可以满足人们的探古求知心理。文物对文献的记载起到一个证实和补充的作用,同时作为一种实物资料,也有助于专家研究和恢复史前社会面貌。许多游客对我们的民族、国家的历史十分感兴趣,直观、形象、生动的文物古迹正好满足了这部分游客的需要,使得他们在轻松愉快的游览中观赏文物古迹,感受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

(二)文物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对国内外游客有着巨大的吸引力。我们国家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5000年文明史孕育了古老的东方文明,像被称为“世界第奇迹”的秦兵马俑、有“东方艺术明珠”之称的敦煌莫高窟,等等,这些神秘的东方文化代表总能勾起国际国内游客的好奇心,总想一探究竟。同时,我们国家疆域辽阔,各个地方的文物反映了各个地方不同的历史风貌、风土人情和区域文化,像山西平遥古城、苏州园林等等,也促使国际国内游客络绎不绝前往参观游览。

(三)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促使游客先睹为快。文物不可再生的特点,推动各个地方大量开发文物旅游,文物景点成为许多地方的旅游业的支柱,像我们的首都北京,号称十朝古都的西安等等。可以这样说,丰富的文物古迹,对促进这些地方旅游经济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旅游发展与文物保护可以相互促进

(一)旅游发展可以促进文物保护。首先,旅游发展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通过对文物的参观及旅游景点的宣传,游客可以从中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深刻的教育,认识到文物的重要价值及对社会的重要意义,从而促使他们增强文物保护意识,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自觉保护文物。其次,吸引游客参观有利于文物保护。文物是许多地方吸引游客的看点,也是当地旅游经济的引爆点,少了这个点,旅游业发展必然受到重挫。加上文物独特性、稀缺性、不可再生性的特点,决定着文物一旦遭受损毁,就无法恢复。因此,无论是旅游主管部门、旅行社,还是文物景点单位,都不愿意出现这种局面,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永续利用这一宝贵资源,尽量完好无损地展现给游客。再次,旅游发展有利于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问题。我国文物古迹很多与国家地方财力有限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许多地方在文物保护经费支出方面总是捉襟见肘,导致许多文物由于缺乏经费保障而遭致损坏,甚至是毁灭。旅游发展可以为文物景区创造经济效益,进而提取部分资金对文物进行修缮和维护,通过市场化手段摆脱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困境。

(二)文物保护可以促进旅游发展。文物保护和文物利用是一个辩证关系,文物保护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文物开发与利用的前提。反过来讲,保护文物资源,最终的目的是进行文物利用,否则,就进入一个为保护而保护的怪圈,无法最大限度地发挥文物的效用。文物利用一个重要的方式是旅游开发。要牢固树立合理利用是对文物的最好保护的理念,通过科学管理、适度旅游开发,产生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反哺文物保护,形成文物保护-利用-再保护-再利用的良性循环,进而推进文物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三、旅游发展也会给文物保护增添困扰和压力

(一)过度开发利用损坏文物。一些文物景区鼠目寸光,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对文物进行掠夺式开发利用,景区超负荷运转,致使文物老化、破坏甚至是毁灭,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二)随意改造破坏文物。有的文物景区在文物维修和保护方面不遵循科学规律,相关维护人员缺乏专业素质,不是按照维持原样、符合历史时代特点的要求对文物进行维护,而是对一厢情愿的对文物古迹进行随意改造,从而破坏了文物的原真性。

(三)配套设施建设威胁文物。许多文物景区为增强承载力,加大道路、宾馆、饭店等配套旅游设施建设力度,甚至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大兴土木,恶化了文物原有的保存环境,以致直接威胁着文物保护。

(四)游客不文明行为损毁文物。一些游客在观赏文物的时候举止不文明,有的在文物上乱写乱画,有的随意踩踏、攀爬、抚摸文物,有的甚至打砸盗取文物部件,致使一些文物严重损坏,有的甚至流落他乡,损失无法挽回。

四、找准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契合点

(一)牢固树立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理念。首先,树立以文物保护为主,旅游开发为辅的理念,推动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可持续发展。其次,树立文物既是我们的财富,也是子孙后代的财富的思想,注重长远发展,兼顾眼前利益,不能急功近利,吃祖宗饭,断子孙粮。再次,树立统筹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理念,注重发挥文物的社会效益,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造成金钱无法衡量的损失。

(二)将文物保护规划纳入本地区旅游发展规划当中。按照摸清家底、科学规划、注重衔接的思路,统筹编制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摸清家底”,就是地方文物及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专家,结合全国文物普查,启动本地区文物全面普查、分级分类认定和登录工作,建立文物清单和数据库。科学规划,就是要按照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的要求,抓紧编制本地区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统筹处理这两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关系,科学描绘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 “路线图”。 注重衔接,就是要抓好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规划的上下对应衔接,使文物布局更加合理,旅游发展更加有序。

(三)增强文物部门和旅游部门的工作合力。文物部门与旅游部门应加强合作、密切配合,推进文物保护和旅游事业协调发展。文物部门要主动作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文物资源,挖掘文物的历史文化内涵,带动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要争取本级政府和旅游部门支持,在当地旅游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文物维护基金,在开发利用中保护文物;要加强对文物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特别是游客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旅游部门在文物开发利用上要加强同文物部门的协商,无论是文物修缮,还是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安排,要主动征求文物部门意见;要在文物景区和旅游线路上中,对游客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宣传教育,对游客破坏文物并造成不良后果行为,应采取相应手段给予制裁。

(四)合理划分文物景区的功能分区。根据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将文物景区划为控制性保护和非控制性保护区域,控制性保护区域一律不准搞经营开发,最大限度地保护文物原貌原状,让游客享受文物本身带来的知识和乐趣;非控制性保护区域可以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各种旅游服务,推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共生共荣、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潘洪.论文物的保护和开发利用[J].科教文汇,2007(6):5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