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精品范文 自然经济论文范文

自然经济论文范文

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自然经济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自然经济论文

第1篇

地形是一个环境存在一个实质性的基础,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景观中的所有景物在空间以一种链接的形式存在着。园林自然景观的地形在其设计上要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一定的规模景观的韵律和自然景观的一种美学特征有机的相融合,一个现代化的风景园林的独特设计首先就要有一定的灵敏熟练对地形进行一定的设计和利用,园林自然景观的地形设计要与现如今的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设计以及低碳集约型园林的发展战略相结合,在现代化信息时代的影响下,本着创新科学的设计理念对现代化自然景观进行一定的展现。

2风景园林自然景观的土壤设计

土壤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决定风景园林的设计成效,在实际的设计中,更应该严格的考虑现代化的自然景观其自身植物的一些实质性的特点,进行一定的分析,尽可能地使得自然景观中植物所需要的土壤有着一定的肥力和保水性。尤其是在风景园林的生态环境的一种恢复设计模式中,要对当地的自然景观的土壤情况分析测试,及时处理已经污染过的土壤,进一步地采用生物疗法,增加土壤的腐殖质,保证土壤情况的完善。

3风景园林自然景观中植物配置的设计

对于风景园林自然景观的植物选择上,在一定程度上应该严格本着生态优先理论,合理地进行配置植物种类,尽可能地使得自然景观的特征展现出来。同时严格做到各个植物的营养需求达到一种动态上的平衡,充分地利用环境资源,尽可能地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种群稳定的复层群落结构,使得现代化的园林有着良好的视觉效果。一般情况下,对风景园林自然景观中的植物配置设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①充分利用当地的乡土资源。所谓的乡土植物就是在一定时间的沉淀下,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及物种的演替之后,在一定程度上对某一特定地区的高度生态适应性的自然植物区系成分的一种总称。这种乡土植物相对容易适应于当地的大气生态环境的植物群体。还有着自我养护的一种功效。②合理地运用具有生态效益的植物。由于树种的不同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的生态和效益上的不同,所以研祥真正的实现植物造景的生态高效益,就要选择一些与各种污染气体相对应的一种抗性树种和生态效益较高的树种进行一定的设计。③遵从生物多样化的原理,尽可能地模拟自然群落的植物配置。物种的多样性主要是对群落和环境中物种的丰富度、均匀度以及群落的动态稳定性的一种反映过程,同时,群落的结构越复杂,则整个生态系统也就越稳定.所以在风景园林自然景观中的植物配置设计中,更应该保持物种的多样化,进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环境建设。总而言之,在对风景园林自然景观中的植物配置进行设计时,更应该因地制宜,充分地发挥各种植物的不同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最大限度地满足植物生长所需要的一种动态生存条件,进而充分地展现现代化自然景观的特征。

景园林设计中水的设计

现代化的风景园林设计中要想更好地把自然景观的特征充分的展现出来,一个更重要的因素则是对自然景观所需要的水进行一定的设计,而这种水的存在主要由自然状态下的水体,在实际的风景园林设计中,从生态角度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对水质进行一定的清洁,确保其安全无污染,进而使得大型动植物得以健康成长,给自然景观一种生机勃勃的动态生命。

5风景园林设计中生态化的设计

第2篇

首先从自然经济说起。

什么是自然经济,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人们对它有各种各样的理解和表述。是从人与自然、人与人关系所反映的个别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出发,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出发,来考察自然经济的。凡生产是直接用于满足生产者个人或经济单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换的经济,不论它在人类历史上以何种形式存在,都可以认为它是自然经济。物质生产的自给自足,就是这种经济的本质特征。我国学术界通行的这种理解和表述,体现着自然经济一般。

自然经济是一个历史范畴。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曾经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存在。在这几个不同的社会形态中,自然经济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质变。探讨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讨这个经济范畴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

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封建地主、个体农民以至个体手工业者,都经营有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如在中国,封建国家经营有满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业,封建地主经营有“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以赡衣食”的自给性生产等等。然而个体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是社会的主要生产者,农民家庭是社会基本生产单位,小农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都集中通过小农经济的发展变化而表现出来。

当时的社会经济中,自然经济已是与商品经济相联系而存在。从农民来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民足以把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结合于家庭内部。农民为了直接取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特别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资料,就要进行自给性生产。他们既从事农业,又从事手工业,并形成通常所说的“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结构。

随着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日益多样化。由家庭经营和个体劳动所局限,任何一个农民家庭都不可能满足自己全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需要。小农的这种特点,就迫使他们卷入市场交换,从事商品性生产,与其他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产品,取得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持续自己的生产,维持一家的温饱。生产使用价值的自给性生产,与生产交换价值的商品性生产,就相辅相成地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也就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在同一个主体之上。

当时,自然经济又与封建剥削制度相联系。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通过缴纳封建赋税或封建地租,养活封建主阶级。缴纳封建租赋,是农民获得小块土地进行生产的先决条件,因此,他们必须把封建租赋同自己直接消费的产品一样,摆在自给性生产范围之内,当作使用价值生产出来。自然经济成为农民既为自己消费需要,又为封建地主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就体现着自然经济与封建经济的本质联系。

尽管封建社会自然经济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但是,由于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极大的广泛性,整个农民的自给性生产,具有封建国家、封建地主和手工业者所经营的自给性生产所不可比拟的巨大规模,自然经济就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存在于封建社会之中。

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存在的条件下,自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式,仍然会同其他任何经济形式一样,具有体现自己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我曾经在《论清代前期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会中,由于自然条件和农民自身生产条件的差异,农民启给性生产与商品性生产的结合程度,是会各不相同的。在整个小农经济中会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商品生产结构。这个结构从另一个角度来考察,也就是自给性生产的多层次结构,即农民自然经济保持程度的多层次结构,其具体构成如下。

第一,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绝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产品投入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这里所说的总产品,是指农民所生产的包括农产品、手工业品和其他副业产品在内的全部产品。自用有余的产品,可能是属于其中的这种或那种产品。

这种农民的生产,不但自给性生产占有显然的优势,而且其出售的产品,本来是为了自用而生产的,即不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换,才具有商品的性质。这是一种具有自然经济痕迹的、在流通领域里形成的商品,还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

这种农民少量产品的出售,只能补偿少量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不可能更新生产过程的各种要素,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主要还是自己生产的,即经济条件的“绝大部分,还是在本经济单位中生产的,并直接从本经济单位的总产品中得到补偿和再生产”[2]。尽管已经有了商品交换,但生产循环仍然是一种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马克思把这种农民直接消费其产品的绝大部分,只有少部分进入流通过程的生产,叫做“真正的自然经济”[3]。

第二,半自给型生产。这种农民总产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费和缴纳封建租赋,同时又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换其他生产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会中,特别是在封建社会前期,这部分商品还会包括一些是自然生产物的土特产品和奢侈品。尽管它们的再生产过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实现的,但一经由“任土作贡”的方物,转化为商人贩运贸易的商品,农民的狩猎,采集、捕捞等活动,也就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这种农民出售的产品,都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这是他们与上广种农民的区别所在。

这种农民已经有了部分商品性生产,他们的生产也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生产分工的体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给性生产比重大,商品性生产比重小,其生产要素通过市场实现价值补偿和实物替换的部分,并没有超过自己生产的部分。因此,从整体来看,这种农民的生产,还基本上不是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产。所以恩格斯说,这是商品生产“还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换型生产。这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有些农民,其总产品除了缴纳封建租赋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费,大部分用于交换,以换取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品。他们从事商品生产,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以维持一家的温饱。这是一种在交换价值形式下的使用价值生产,还没有脱离自给的内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为买而卖”。由于商品性生产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给性生产已退居次要地位。这类农民已成为或基本上成为小商品生产者。

交换型生产的另一类是,农民商品性生产的比重更大,自给性生产比重更小,甚至已无足轻重。他们从事商品生产,已不仅是为了获取使用价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润,即交换价值增值,以发财致富。其商品流通是“为卖而买”。这种农民已属于从小商品生产者向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过渡形态。

上述这四种类型的生产,以具有部分质的差异相区别,存在于整个封建社会阶段。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任何事物不仅有质的规定性,而且有量的规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着多种运动形态和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质。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就是由其主要的质所规定的。当其次要的质的量变没有达到一定的数量界限,它仍然会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质,而不会转化为另一事物。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的自给性生产,超过或大大超过其商品性生产,自然经济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质,商品经济仅是其次要的质。因此,它们就应当属于或基本属于自然经济范畴,成为封建社会中体现自然经济关系,即自给自足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是自然经济单位在封建社会中存在的具体形式。

自给自足是对自然经济本质的一种通俗概括。现象总是以丰富多变的形式表现本质,特别是在事物具有多种质的条件下,现象与本质之间更会出现差别和矛盾。所以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会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对地存在于社会经济生活之中。在事物质变和量变错综复杂的运动过程中,如果不区分主要的质和次要的质,如果不把握住决定事物性质的数量界限,而是机械地把完全意义的自给自足作为衡量小农家庭是否是自然经济的绝对尺度,必将导致对自然经济过多过早的否定,这无疑是不适当的。

封建社会的农民,已是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并具有自有经济和一定独立性的生产者,他们比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生产者,具有更高的生产积极性,具有更优越的生产条件,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封建社会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相比较,生产者产品自给的品种、数量和质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综上所述,以个体农民的自给性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铁制农具和牛马畜力的小生产方式为生产条件,这就是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具体的历史内涵。它体现着自然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二

在封建社会中,自然经济具有强大的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经济会逐渐削弱,并随着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会最终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代替。在封建社会中,封建国家和封建主都经营有使用徭役劳动、奴婢劳动或雇佣劳动的商品生产,还有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农业和手工业中,以生产资料个体私有制和个体劳动为基础的小商品生产。因此,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可以说主要是小商品经济。列宁指出,“在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中有两个重要关键:(1)直接生产者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2)商品经济转化为资本主义经济。”[5]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过程,主要是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过程。这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关键,也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在封建社会初期,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低下,作为一切生产首要条件的粮食生产,还不能在农民满足自己消费之后,有更多的剩余,从而为从事农业的人和从事手工业的人,为从事食物生产的农民和从事原料生产的农民,提供实行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给型农户这时就必然占有大多数,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还只是居于少数。

这时在市场上,特别是在农村市场上交换的产品,既有半自给型、交换型农户和手工业者商品性生产的产品,又有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这时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已不是偶然的、间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断反复出现的剩余品。广大自给型农户把这种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使它在整个市场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经说过,自给型农户自用有余的产品,不是基于社会分工而生产的。生产的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的基础。因此,这时的商品经济还不具有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欧洲的封建社会就有过这样的阶段,马克思说过,“曾经有这样一个时期,例如中世纪,当时交换的只是剩余品,即生产超过消费的过剩品”[6],(马克思所说的中世纪,一般是指欧洲的9-14世纪)在中国,《孟子》所说的,农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纷纷然与百工交易”的阶段,是否属于这样的时期,有待于经济史学者的考证。

尽管剩余品的生产还不是交换价值的生产,但是,农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种以流通、以设定交换价值为目的的趋势”[7],经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换,就会促进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并且促使它们朝着交换价值生产的方向发展,推动自给型农户逐渐转化为半自给型农户和交换型农户,从而使整个市场逐步从以使用价值生产为基础,转向以交换价值生产为基础。这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长期趋势。

半自给型农户由于根据社会需要生产一部分商品,它们的生产就开始纳入整个社会分工体系之中。在封建社会的某一个阶段中,如果半自给型农户在整个农户中占有多数,它们投入交换的商品,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这时商品经济的社会分工的基础,也就是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就会进一步完备。

在封建社会中,各种生产力因素经过长期积累,会出现一系列发展变化。劳动人口和耕地面积的不断增加,扩大了农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系列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效率;水利设施、陆路和水路交通的发展,改善了农业生产的劳动条件;自然资源的开发,丰富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对象;耕作技术和生产经验的积累,提高了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到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会加快自己的发展步伐,为商品生产的发展,提供比较充分的农业基础。

在上述条件之下,商品生产就会得到较快的发展。通过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逐渐向交换型农户转化,会出现大量主要生产粮食和其他食物的农民,主要生产原料作物的农民,和“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8]的农民。通过农民家庭手工业以一定规模与农业分离,会使许多农民转化为手工业者,并逐渐形成从事各种原料加工的独立手工业部门。

这种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不同,他们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产品,必须在市场上补偿他们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产要素,甚至包括种子和口粮。他们的生产已经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础之上,成为“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转化为货币和再由货币转化为产品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9]他们的这种商品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与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自然经济性质的生产循环,就具有质的差异。

封建社会的农民和手工业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赋之外,还能“生产出一个超过必要生活资料的余额”[10],也就是在封建租赋以外的剩余产品。这是一个变量,在封建租赋既定的条件下,就决定于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成果的大小。交换型农户和独立手工业者是最有能力生产这种剩余产品的个体生产者。这种剩余产品都是要投入交换的,因此,这种农民和手工业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个体生产者。

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如果不从事自给性生产,“生产专业化即社会分工的完成”[11],他们就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列宁在讨论农民的自然经济转化为商品经济的时候,就是以这种小商品生产者为准绳的。他说,“单独的个别的生产者专门从事一种生产部门的生产”,“是商品经济的必备条件”[12]。这种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确实是存在的,如城市独立手工业者。列宁在此加以强调,是理论彻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现象的统一是一个本质上无止境的过程”[13],在封建社会的实际经济生活中,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刚在发展的时候,大量出现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产者,而是不完全脱离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即具有一定程度专业分工的小商品生产者。

出现这种情况,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原因。在封建社会中,最大量的是生产粮食的农民。他们的商品性生产不论如何发展,也不会脱离粮食的自给性生产,这是毫无疑义的。

农民的商品性生产从一开始出现,就“已经包含着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萌芽”[14]。在交换型农户中,商品性生产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场条件发生变动,它的产品的价值不能实现,其生产和生活就会出现危机。保留一定的自给性生产,特别是粮食的自给性生产,就可以缓解危机,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论是生产原料的交换型农户,还是生产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粮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给性生产。

特别值得提出的农村手工业者。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农业生产和农民商品生产的发展,广大农民的需求增多,会引起农村手工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西方学者把西欧各国出现的这种发展叫做前工业化阶段。这种农村手工业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不是封建剥削者,而主要是广大劳动群众,就必然要求成本低,价格廉,生产就必须接近原料产地。这种大众化的产品,质量不必精细,生产技术容易掌握,因之这种手工业必然首先从农村中发展起来。农民从农业转向手工业只能是逐步进行的,在这个转轨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农民保持着一定的粮食和原料作物的生产。就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之后,基于上述应付市场变动的原因,农村手工业者也会自然地保有一定粮食或者原料的自给性生产。当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农业生产力的不够发展,没有充足的稳定的粮食供应,农民和农村手工业者也无法切断自己的自然经济脐带。

这种保留有一定自给性生产的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户,同独立的小商品生产者一样,都已属于商品经济范畴,都同样是封建社会中体现商品经济关系的经济实体,与属于自然经济范畴的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是不相同的。所以马克思把“以种地为副业,而以工业劳动为主业”的农民,叫做“新的小农阶级”[15]。根据这一原则,那些生产粮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换型农户,也同样可以视为新的小农阶级。

自然经济既是历史范畴,又是地域范畴。在封建社会的一定历史阶段,自然经济不会在全国各个地区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经济也不会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发展。它们的发展变化,同任何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一样,总是在不平衡的运动中实现的。各个地区由于气候、交通、土壤和资源等自然条件的差异,经过人们长期开发,又会出现社会分工发展程度的差异,即出现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从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经济强大、比较强大和比较薄弱的各类地区,也就是商品经济不发达、比较发达和发达的各类地区。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地区中,还会形成具有不同专业分工的地区,有的是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自给性生产,成为粮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专业性生产地区;或者是手工业中的商品性生产超过农业中的商品性生产,成为手工业品专业生产地区。因此,在封建社会后期的一定阶段,由于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的大量出现,由于各种专业分工地区的形成,商品经济就会具有更为完备的社会分工的基础。

总之,任何封建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内,都会通过各种类型农户的不同比例配置,通过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着不同的自然经济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经济水平。在任何一个封建国家中,我们都不可能获得各种类型农户比例配置的数据,也不可能获得自给性生产产值和商品性生产产值的精确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推断,在封建社会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自给性生产具有强大的地位,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商品性生产的产值则可能大于自给性生产的产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以至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发达地区,交换型农户和农村手工业者无论多么发展,也不会导致自然经济的消失。这种历史连续性甚至可以延至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的时代。在十九世纪后半期,德国的机器大工业已经兴起。许多雇佣工人或者是自己拥有土地和菜园,或者是通过租佃拥有土地和菜园,以从事自给性生产。他们的这种“园艺业和耕作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曾经是保证工人阶级物质状况可以过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过得相当不错的基础”[16]。

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终封建社会之世,自然经济还会始终存在,商品经济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发展。这都有待于资本主义,特别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只有资本主义,才能“把一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17]。因为“只有当雇佣劳动成为商品生产的基础时,商品生产才强加于整个社会。”[18]这是马克思总结西欧历史发展所得到的结论。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相对纯粹的自然经济,经过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在对立统一中消长,然后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相对纯粹的商品经济,这正是历史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三

商品经济同自然经济一样,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会性质,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质的社会经济相联系。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以至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其性质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在总的量变过程中,也会出现阶断性的部分质变。

在封建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由各种类型农户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经济,既会具有不同的社会分工发展水平,又会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经济痕迹,因而呈现出部分质的差异。试以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作点粗略比较。

首先,从农村市场看。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农民生产的自给性水平还很高,农民和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种生产者自用有余产品余缺调剂的交换,那种生产者必要产品同特殊需要发生关系时品种调剂的交换,会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这两种交换都具有使用价值生产的自然经济痕迹。因之,农村市场主要是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直接交换,假手于商人的情况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场交易量要分散在广大农村,市场因之是狭小的,一般不能摆脱小范围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广大农村形成以墟集贸易为主体,以市镇贸易为补充的“地方小市场的网”。[19]这种农村市场一般只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能满足他们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销售农副产品和家庭手工业品的需要。

通过商品交换,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不但是个体农民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一定地区,如一县一州,必需有自己的产品,能与其他地区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实现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会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这就会形成一定的地区间的贩运贸易。因此,某些农村市镇,特别是商品生产比较发达地区的农村市镇,除了具有保证供给与需求的经济功能之外,又会具有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使它成为农村外销商品贩运贸易的起点,农村输入商品贩运贸易的终点。在这种农村市场上,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互通有无的直接交换就会缩小,而以商人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会扩大。

到封建社会后期,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大体还会保持封建社会前期农村市场的那种状况。但在其他地区,由于粮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业品的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农村市场就会发生变化。如果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商业资本主要是以自己的运动,使农民的产品发展为商品;在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特别是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却是农民和手工业者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农民和手工业者已无法自己在当地销售全部产品,也无法互相提供足够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只能要求商业资本为他们的产品实现价值,并为他们的再生产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补偿。因之,这里的农村市场已由主要是生产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变为主要以商人为媒介的交换。并且会突破地方小市场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业市镇和手工业市镇,建立起长途运转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区以至跨越国界的市场网络。在商品经济发达地区,还会在生活资料市场之外,形成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在生产分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雇工市场;在农民和手工业者生产借贷增多的基础上,从传统的高利贷资本中出现金融市场,从而构成以商品市场为主体的农村市场体系[20]。这种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证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经济功能)的、以市镇贸易为主体、以墟集贸易为补充的农村市场,就为农民扩大再生产、发展商品生产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但是,生产者之间余缺调剂、品种调剂的交换仍然会存在,甚至会有一个较大的绝对值。只是在商品成交总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缩小了。

其次,从贩运贸易看。在封建社会中,通常存在着从农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剥削阶级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费的,以农副土特产品和奢侈品为主要内容的贩运贸易。同时,由于农民和手工业者需求的多样性,他们也必需与外地区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互通有无,也会形成一定规模的贩运贸易。因此,贩运贸易就成为当时的重要商业活动。

在封建社会前期,贩运贸易的商品,除了手工业者的产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给型、半自给型农户所提供的。它们每家每户投入交换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万户的投入,也会成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可以形成繁荣的贩运贸易。它们出售一些农产品或者家庭手工业品,虽然标志着农业和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结构开始分解,但它们还主要从事农业,它们的手工业和其他副业还从属于农业,基本上没有专业分工。没有生产的专业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区分工。自然条件的差异性和由它所带来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是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这种地区的贩运贸易,更多地是建立在这种具有自然分工性质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比如粮食这种重要的贩运贸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丰歉,或籴之使来,或粜之使去”的地区间丰歉调剂市场。这种地区间籴来粜出的市场,就不是由地区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经济正是这样的贩运贸易中保留着自己的痕迹。

在封建社会后期,农产品和农村手工业品流向城市的贩运贸易,在继续发展的同时,地区间特别是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与手工业品产区之间的贩运贸易,会有明显的发展。如果说,前者是地区间的一种纵向联系,后者则是地区间的一种横向联系。前者主要是体现农民、手工业者和封建剥削阶级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资料,后者则主要体现农民与农民之间、农民与手工业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贩运贸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资料,又有生产资料,说明它已大体是建立在一定的专业分工的基础之上。粮食作物区、原料作物区和手工业品产区之间出现大规模、长距离的贩运贸易,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的重要发展。

再次,从城市市场看,在封建社会中,城市市场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从、军队等以自己的收入,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他们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赋的转化形态,即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产品。数量巨大的剩余产品集中在数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换,就会出现繁荣的城市市场。封建赋税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实物形式。它们是由农民和手工业者作为使用价值生产出来的,只是因为投入交换才成为商品。这种商品可以说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没有商品的生产方式。这就使城市市场既建立在交换价值生产之上,又建立在使用价值生产之上。因之城市市场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生产的基础,也就不是完全意义的商品经济。尽管实物租赋会逐渐向货币租赋转化,使城市市场的商品生产的基础有所发展,但这种转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商品生产基础的不够完全,是封建社会城市市场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会前期,由于城乡商品生产不够发展,城乡生产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就不够发达。尽管城市中有比较发达的手工业,但其产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费,并不流向农村,与农民的产品相交换。因此,城市市场规模的大小,主要决定于投入市场的封建租赋价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场保有较多的自然经济痕迹。

到封建社会后期,由于地区间贩运贸易的发展,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具有贩运贸易的中转市场,或者形成新的中转贸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业在发展中逐渐向城市转移,有些上述那种消费性城市可能发展为手工业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业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随着城市经济功能的发展,在这些城市市场的商品成交总量中,封建剥削者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产品相交换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会缩小。农民之间、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商品交换所形成交易量(包括体现在贩运贸易中中转的部分),其比重必然会扩大,后者甚至可以超过前者。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无疑已大大下降。当然,封建租赋投入这种城市市场还会有一定的数量,加以还会有许多消费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封建租赋在城市市场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视的。总之,在城市市场,以至在整个国内市场上,封建租赋所形成的市场交易量,在封建社会前期和后期,是会各不相同的。它在整个市场交易中所占比重较大,市场促进生产和分解自然经济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会中,由于各个时期的各个地区、各个部门商品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许多经济现象总是交错地存在,难以划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种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相比较,已具有不同的生产基础,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场结构),不同的流通规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结构),不同的社会作用。特别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的形成,不但会为本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开辟道路,而且会通过与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扩大和深化社会分工,推动其他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生发展提供历史前提。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正是通过这种不同层次的发展,即部分质的变化,逐步排除自然经济的制约和痕迹,逐步趋向完善。

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表明,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以怎样的广度和深度相结合,会反映出自然经济历史地位变化的阶段性,会反映出商品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也会反映出封建经济的成熟和发展。生产对于任何社会经济都具有基础的作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变化,都是基于其生产基础的具体变动而来,考察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及其历史地位,考察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及其发展水平,首先应当对它们生产基础的发展变化,作出正确的估量。不论在什么生产基础上生产出来的商品,一经在市场上出现,都不会改变它作为商品的性质,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决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它们不同的生产基础作具体的分析。否则,就容易夸大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把封建社会前期的商品经济与封建社会后期的商品经济同等起来,把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与不发达地区的商品经济等同起来,从而模糊对自然经济历史地位的认识。这就不能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研究中,更好地贯彻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四

商品经济所以能适应生产力的不同发展水平,在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产生的基础是社会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分工的发展又会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在封建社会中,社会生产力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商品经济既是封建经济(包括领主制经济和地主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而封建经济又可以容纳小商品经济有较高程度的发展,甚至可以容纳以工场手工业为代表的商品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因之,在封建社会中,商品经济的一定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领主制下,在统一的封建国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国家中,还会得到更多的发展。

广大农民商品性生产的发展,就把市场机制引入千家万户的生产领域,扩大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范围,推动他们改善工具,提高技术,较好地发挥人力、物力和土地资源的经济效益,这对于发挥各个地区自然条件的优势,扩大农业基础,调整农业结构,增加社会积累,都会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不但农民商品经济的个体比自然经济的个体,具有较高的发展生产的活力和能量,也会使整个社会经济含有市场机制,可以较灵活地较有效率地进行,从而有利于满足消费,促进生产,加强地区间、民族间的经济联系,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封建大国说来,也会为封建国家处理集中的政治与分散的经济的矛盾,为征收赋税、加强国民经济管理,提供有利的条件。在封建社会中,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就会有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会有社会生活水平的相对提高。总之,封建生产方式如果能允许商品经济发展,就说明它还具有生命力,还没有达到它的历史终点。这是判断封建生产方式价值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封建社会中,对立统一的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是互相制约、互相排斥的。自然经济天然地排斥社会分工,排斥商品经济,从而限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时,不管自然经济多么强大,商品经济却具有导向性,具有主导作用,它总是通过不断分解自然经济,引导社会经济向前发展。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无庸赘述。但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下,它们又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对立物相互补充的这种深刻的辩证关系,充分地体现在社会经济过程之中。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既与商品经济相联系,又与自然经济相联系。他们总是通过二者的相互补充,使自己的生产得以完全。在自给型农户和半自给型农户中,是商品交换对于自给性生产起补充作用;在交换型农户中,是自给性生产对于商品性生产起补充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就使小农家庭的再生产得以顺利地运行,使小农家庭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得以顺利地实现。

在封建社会中,个体农民和手工业者既都是互相分离、互相独立的,各自通过自身的循环持续自己的生产。但是,他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因为他们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供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又需要别的农民和手工业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产单位,而更多的是消费单位。作为生产单位,它必须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就是作为消费单位,也必须以封建租赋与农民和手工业者交换消费品。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就必须以商品交换为纽带,把农民、手工业者和地主家庭联系起来,才能形成整个社会再生产过程,使整个封建经济成为一种一定程度的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

要使这种复杂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顺利实现,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和各个生产部门之间就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在封建社会,社会生产的技术构成低,不论是进行简单再生产还是扩大再生产,主要是靠投入劳动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产资料。而且农民不但要养活自己,还要不经过交换无偿地养活封建剥削者,因此,第二部类生活资料的生产必然要大于第一部类生产资料的生产,而扩大再生产更需要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优先增长。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的这种比例关系,主要是由农民的自然经济来保证的。

封建社会的自然经济,如前所述,是农民既要为自己的消费需要,又要为封建地主的消费需要而生产的经济,因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资料、特别是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摆在优先的地位,以安排好农业、手工业和其他副业的关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块土地上,种植各种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灾害时,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谓“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在粮食总供给不足与总需求发生矛盾时,农民就会去开垦荒地,开发山区,以至围湖围海造田,以解决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会中,粮食尽管是具有最大市场量的商品,却又总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农作物。

农民的这种遵循自给自足目标运行的经济活动,就会使全社会劳动力与土地这两种最重要的资源的分配,首先保证了粮食与衣著等基本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保证了封建经济顺利运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关系。如果说,封建经济因为有了商品经济,可以更灵活地运转,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为有了自然经济,才能保证它顺利进行,保证它可以稳定地发展。

自然经济这种基于人类生存本能需要的经济,在封建社会的发展,保证了广大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繁衍,保证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的分工,从而促进了封建国家、法律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尽管在封建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农民和手工业者在封建租赋之外,还可以生产出另外的剩余产品,扩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艺术发展的物质基础,但是,从整个封建社会来看,强大的封建国家和繁荣的文化艺术,始终主要是建立在作为使用价值生产的封建租赋基础之上的。

但是,自然经济的这种基本历史作用,又必须依靠商品经济才能得以充分实现。在封建社会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获取大量实物封建租赋之后,除了直接消费一部分之外,他们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赖于出售这种剩余产品。同时,他们又必须把大量的封建租赋,通过商业渠道转化为商品,转化为各级官吏,文人学士、仆役和军队的收入,并且进一步转化为多种多样的消费品和奢侈品,通过市场以实现社会总产品的最终分配,从而保证封建政治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总之,封建经济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它们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补充。如果我们只强调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自然经济,就是一种片面性;如果只强调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经济简单地看成是商品经济,就会是另一种片面性。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国经济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资本论》第3卷,第896页。

[3]《资本论》第3卷,第8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13页。

[5]《列宁全集》第1卷,第77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页。

[8]《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9]《资本论》第2卷,第226页。

[10]《资本论》第3卷,第893页。

[11]《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2]《列宁全集》第1卷,第83、77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7页。

[1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816-81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464页。

[17]《资本论》第2卷,第43-44页。

[18]《资本论》第1卷,第644页。

第3篇

1.1自然环境空间设计所具备的低碳环保价值

从目前我国自然环境空间设计的实施方案内容来分析,往往很多的自然环境空间设计项目中的环保问题需要通过科学化的方式进行改进,基于低碳理念的自然环境营造方式便浮出水面。从总体情况来看,大气、土地、阳光、空间、植被、动物、山川河流等都属于自然环境规划建设项目中常见的自然环境元素。实质上,尽管这些设计元素对于总体设计及建筑室内环境设计会带来或多或少的影响,但关键在于如何进行组合设计与应用,这就需要本着低碳理念来进行设计规划。低碳理念,是一种意识形态,其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景观氛围中各类型物质的协调布局,同时,还蕴含着资源的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由此可见,自然环境空间设计所具备的低碳环保价值极高。此外,最重要的是,自然环境设计以及室内环境设计要参照“因地制宜”的属性来编排设计,尤其是在制定自然景观设计方案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材料及运输过程的低碳特性,往往采取就近取材的原则来进行设计。

1.2室内环境设计内容当中的低碳理念

在自然空间中,通过将植物、山石、水体等可以移动的自然环境元素,以及对自然景观的再创造,可以充分的体现出对自然的一种渴求。室内庭园设计中,最具有生命力的自然环境元素就是植物。由于植物可以通过本身的形体、线条以及视觉色彩等自然美的展现,可以给人带去无限的活力,并且,植物本身具有的一种自然活泼的姿态,与室内的几何空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给人以柔和丰富之感。

2.自然景观环境设计与建筑室内环境设计之间的微妙关联

2.1生态环保理念是连结自然景观环境设计与建筑室内环境设计的桥梁

随着人们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人们对于居住环境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求室内居住环境的舒适环保,所以,将自然通风设计引入到现代室内环境设计之中,对于当前建筑设计中的室内设计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人们对于居住环境舒适度要求的提高,空调作为能够有效调节室内温度的电器被广泛应用于人们日常的生产生活之中,但空调的使用会消耗大量的能源,为了有效的降低能耗,许多新建成的建筑都选择减少通风量的建筑设计策略。可是由于房间新风量的减少,以及对运行没有进行妥善的管理,使得室内装修材料的气味无法快速的挥发,造成室内空气的有机混合物含量增加,导致室内的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因此,采用自然通风设计,可以有效的提高室内空气中负离子的含量。

2.2自然采光设计与室内水体环境设计是现代设计的精髓

在人类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阳关、空气和水都是人们获得生存条件不可缺少的自然元素,所以,将自然采光技术运用到当前建筑室内设计中,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自然光无论是在室内环境自然环境元素设计还是在能源系统中,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是因为,它不仅仅只是具有一定程度的经济意义,更重要的是,人们对于自然光的习惯,使得自然光具有极高的生理卫生价值。另外,除去人们本身对于自然光自然而然的需求之外,自然光还是重要的太阳能,是当今社会所需要的主要绿色能源之一。因此,将自然采光设计应用于室内设计之中,不仅可以满足人们对于生存环境舒适度的需要,还符合节约能源、合理利用绿色能源的社会发展理念。在室内设计诸如水池、小型瀑布。喷泉等水体,可以有效的调节微气候对室内空气中水元素的增发,使室内的湿度始终处于一个微妙的平衡状态,并且,水具有储存热量的作用,在冬天,室内水体可以在白天从太阳辐射中获得热量,并储存起来,到了夜晚的时候,水体再将储存的热量释放出来,从而提高起到提高室内温度的作用;在夏天,水可以吸收热量,使得室内的温度低于室外温度,有效的保持室内的凉爽度。实际上,室内环境的设计在虽然在主观上没有利用自然环境,但是却被动的将自然元素运用到了设计之中,在探知到二者的关系以后,就要侧重将生态环保的理念科学化、合理化的注入到设计内容之中。

3.结论

第4篇

晚年的费尔巴哈将摩莱肖特的学说看成是实现了自己青年时期的“未来哲学”大纲。与此同时,施密特还考证了马克思的物质变换概念与谢林自然哲学的理论渊源。他认为:“在‘草稿’中,马克思完全使用了谢林的语言,讲到构成自然过程要素的‘元素的东西不断个体化’,正如‘个体化的东西不断分解为元素的东西一样’”[1]。谢林“正确地说:任何天然物质,‘仅在它靠人工去获得一定形式的时候’,才可以说它是能够破坏的'”[1]。我们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施密特的推断是正确的。马克思使用“物质变换”的概念就给人与自然的关系引进了全新的理解,即在根本上从对人的“效用性”[1]来考察自然。在施密特那里,自然是与人的活动目的相关的,而尚未经创造的物质。同时施密特指认了自然科学的历史本质。作为劳动的成果及其出发点来说的自然,是劳动占有的对象,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2]。在这里,他把自然规定为外在性,而且是以黑格尔的方式。另一个层面上来说,马克思承袭了费尔巴哈的观点,但是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比“纯粹唯物主义者”更具有长处,因为他承认人是“感性的对象”。随着启蒙的进展,撕裂了人与自然的原始统一,进而建立起被“中介”了的统一。马克思把这样一种依靠工具而建立起来的中介的人与自然的高度统一叫做“工业”。而人“作为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工具作为“已经被同化了的自然的一部分”,则使人“用自己的活动把自然物质和自己联在一起”。劳动者和他尚未占有的自然的关系,即人和他的劳动对象并不直接发生关系,而通过劳动资料来建立某种关联[1]。施密特认为,马克思那里通过对社会的物质变换的分析,解释和批判了物质变换背后的资本逻辑。马克思把《资本论》中一直使用的“物质变换”看成是对这一事态的最好的表达方式。首先,商品的自然形式被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规定交换价值的劳动是抽象的、一般的而且相等的劳动,作为规定使用价值的劳动是具体的、特殊的劳动”,自然物质与劳动是绝不可能分离的。在个别的使用价值中,也许能够把劳动同作为商品体的“物质的始基”的东西抽象地分离开来,但是,谈到感性世界的整体,是完完全全不能把自然物质从使之变化的时间的社会方式中分离出来。在简单的商品形态阶段,商品交换停留于物质内容商品换商品,即实际的物质变换,W-W,商品交换商品,也就是使用价值交换使用价值。施密特所要讨论的对象,一方面是针对着人本主义哲学的人化自然,另一方面是青年卢卡奇式的社会关系本体论。其次,资本的物质变换。所谓的劳动是诸事物之间的一个过程,这是哲学的唯物主义为经济学分析所设的前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系统地论及了劳动的这个自然始基,同时分析了商品以及在商品生产中被物化了的劳动的二重性。在对劳动过程的阐释中,马克思“把仅在人与自然间进行的”劳动过程,而“同样作为规定一切发展形式的特征的东西时”,他总是使用“物质变换”来表达。人的本质仅仅是通过对象而设定的,正是因为它本来就是从自然而来的,所以他就是通过对象而设定的。“劳动的一切力量转化为资本的力量。”

二、历史与自然

施密特大胆提出“人的历史的实践是怎样在总体上构成逻辑的统一的,这种逻辑的统一不只是主观的、人的认识能力的逻辑的统一,而是相应的被称为经验世界的逻辑的统一。”[1]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哲学认识论中,世界也是被构成的。一方面,由于社会历史是“自然史的一个现实部分”[2],另一方面,“自然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之间存在着差异”。当然,这里,施密特必须为该命题加上限定说明,即当认为社会步入工业社会之后,世界才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结果。反之,则必将是个唯心主义的命题。首先,由于实践的工业生产的规定,人的知识已经直接参与感性事实的构成。[4]施密特说,“文艺复兴时期,开始了对自然的规律性认识,它同资产阶级世界的建立拧在一起,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在工业文明中,生产才成为自然科学的应用。也就是说,历史发展已经步入了知识与物质生产相协调的阶段,“历史使得人的生活过程愈益不可避免地置于‘一般知识’有效的‘控制’之下”[1]。科学知识已经成为存在的先导性构成要素。第二,施密特认为,在马克思那里,感性世界都是工业实践的产物,我们构成了客体世界。感性世界都是人类主体在工业进程中,“从主体与客体的劳动关系中,形成一个独立于各个个人的坚实的客观的世界”,这些特殊的“客体本来在严格的意义上,只是经过人对它们进行生产加工,剥去了它们‘自然发生的’独立性之后,才开始成为惯性对象的”,当然,“人的干涉领域是历史地扩展的”。换言之,一旦外部对象进入到人的工业实践中时,它就是被构成的了。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的世界构成理念的基础是康德,“在马克思与康德之间,存在着人们历来尚未充分考虑到的关系”,即“康德的辨证法的构成问题”对马克思的辨证法有着“根本的意义”,表现在于康德发现了感性世界中先验形式与经验质料的相互作用关系,而马克思则是将康德的先验形式转换成有生产创造出来的“自然之社会形态性”[1]。再次,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在经济认识论的意义上批评费尔巴哈将自然视为“始终如一地给定,把认识看成是反映自然的镜子”,因为马克思认为“在农业经济方式的条件下,自然作为生活资料的富源展现在人们的面前,人们对它采取被动的受容态度而行动”。在经济学的尺度上,费尔巴哈一类的“唯物主义并不考虑从农业生产向工业生产的历史转变”,而仍然是立足于土地是不依赖人的自然存在这样的自然经济立场。施密特正确地指认道:“费尔巴哈当时就呆板地看不到自然界‘不过是人的对象’,自然界早已‘不再被承认是自为的力量’。随着现代的开始,愈益降低了自然在社会活动要素上的地位,其客观性的规定逐渐进入主观之中。”[1]

三、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的特色和本质

第5篇

一、城市中需要自然

确实,现代的城市景观设计中有不少优秀的作品带给人们愉悦的感受。但是以上出现的种种问题却常常让人无所适从。试想如果每个城市都把城市中心广场的冷硬铺地脱去,开辟成公园绿地,那么自然的绿化空间,那会带来什么样的效果呢;如果政治性办公的场所能够像公园绿地那样,那么不仅可以减少严肃的官僚衙门之感,且有助于亲民形象之塑造;如果把小区中繁杂的铺地改得简单些,是不是可以减少人们的视觉疲劳呢;如果把小区中过剩的雕塑小品和硬地都换成绿色的自然,那么回家的路是否会觉得更轻松一些呢。所以说,景观设计不是为了体现设计师的创意才华,也不是为了体现某些人的地位财富,更不是为了迎合甲方或领导的成就感。而是为他人,为大众,为平民百姓而设计,景观设计最重要的就是要使处在景观中的人感受到美好而愉快的生活。人是城市生活的主体。任何景观空间的设计都应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体现对人的关怀。马斯洛的“需要层次”学说曾经说过:只有当某一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能使追求另一个层次的需要成为现实。当一系列需要的满足受到干扰而无法实现时,低层次的需要就会变成优先考虑的对象。因此,我个人认为,景观设计师最大的成就应该是在使用者的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再满足其对美的追求,从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同时给人带来愉悦的情绪。在这个经济高速发展的年代,在这个城市钢筋混凝土的森林里,人们越来越感觉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绿色设计也成为一个时髦的概念。试想想,为什么一到周末公园里会人山人海?为什么城市里的居民会自架车到遥远的郊区踏青?为什么办公桌上常常会出现一些绿植?为什么人们会对草地上的大树如此喜爱?这一切都说明人类是打心眼里热爱自然,崇尚自然的。何赛•卢岑贝在《自然不可改变》一书中说道,生态决非仅仅是自然的问题,也是人自身的问题。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和自然应该和睦相处。所以景观设计师在设计的时候应尽可能地尊重自然,减少设计元素给自然带来的伤害。同时也应尽可能的在没有自然的地方创造自然。让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很容易的在身边找到自然,拥抱自然。以下几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说明如何在城市中寻找自然卢森堡市的佩特罗斯大峡谷,大峡谷宽约100米,深约60米,长叉3000米,将卢森堡市自然地分为南北两个城区。峡谷内两边峭壁上长满了大树,一片绿荫。谷地则是草地。朴实的混凝土小路在大树之间穿行,山坡被一片草坪覆盖,开敞而又简洁,与周围的密林相映成趣。踏着金色的落叶,身旁是潺潺流淌的小溪,会顿时忘了峡谷外的喧嚣,心情在这一刻分外平静。植物群落所营造的美是大峡谷的精髓。它的自然和质朴深深的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令人留恋忘返。纽约中央公园也处于城市中,毛绒绒的绿树成为纽约市的幕后英雄。非常难得地在寸土寸金的商战之中保留下来了这块绿地。为纽约人在周而复始的机械生活中注入了大自然的深情,纽约人有机会到中央公园运动、休闲、娱乐、慢跑、散步。公园中不定时的文化活动也为邻近居民得来不易的半日悠闲带来清凉绿意和文化享受。纽约人可以挑个风清日暖的日子,在中央公园亲自走上一遭,体会在水泥丛林中开放空间里的万种风情。

二、对城市景观设计未来发展方向的一个展望

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那么“以人为本”应是景观设计中永恒不变的一个原则,是每一个设计师在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在中国景观设计蓬勃发展之际,希望“以人为本”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应是落到实处。人类在起源之初是害怕自然,敬畏自然,到后来慢慢地认识自然,继而改造自然,但现在很多自然却被改造得面目全非,这当然是人类所不希望的。如今在都市生活的人们越来越渴望回到大自然的怀抱,但人们又离不开城市,于是,绿色设计就好像把自然轻轻地放在城市当中,能有效缓解人们一天的疲劳和倦怠。

作者:徐荣珍

第6篇

根据窗洞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天窗采光、侧窗采光及角窗采光。

1.1天窗采光

天窗是顶面采光的主要方式,采光效率比侧窗高出2~3倍,可以引入不同方向的自然光,但容易出现室温过高,垂直照度不均匀,产生眩光等问题。天窗采光应避免室内热能的损耗,根据所处地理位置不同采用合适的开窗比例,我国南方温暖地区,开窗率为5%时节能率达到13%,节能效果明显,而北方严寒地区节能效果不明显。为使室内照度更加均匀,顶面开窗可以化整为零,将大的天窗分散为多个小天窗。路易斯?康是运用自然光的大师,他在金贝尔艺术博物馆的天窗设计中将德克萨斯州强烈的自然光优雅地引入展厅的内部空间,解决了一个进深过大的直线性建筑的采光问题。他在拱顶中央设计了一条水平的窄缝,下部安装了弧形的反射板,直射的太阳光被反射到拱顶上,转化成柔和的散射光,均匀地撒满展厅的每个角落。他在菲利普?埃克塞特图书馆的圆形天窗里面设置了一个三角形板,自然光经过反射进入室内,获得柔和而优雅的室内漫反射光线。

1.2侧窗采光

侧窗采光是在房间的侧墙上开采光口,是最常用的一种采光方式。侧窗光线具有明确的方向性,有利于形成阴影,但是照度不均匀,从近窗处往里衰减速度很快。一般房间的窗洞上口至房间深处的连线与地面所成的角度不小于26度,则可以保证房间进深方向的均匀性。侧窗通常做成矩形,就采光量而言,在相同房间和窗台高的情况下,正方形侧窗的采光量最高,竖形次之,扁形最少。窗户的大小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选择合适的窗墙比,提高窗周围墙面的反射能力,减少与窗口的亮度对比,改善室内亮度分布。斯蒂文?霍尔在西雅图大学的圣依格那修教堂设计中利用彩色玻璃和垂壁将侧窗的自然光反射到室内空间,呈现出各种不同的光照效果。东侧圣坛上方有一扇巨大的高侧窗,窗户内侧悬挂的窗板背后被涂成明亮而厚重的黄色,阳光从高侧窗射入,将明亮的黄色光线反射到室内,十字架的轮廓也被清晰地投射在墙壁上,运用自然光便达到一种神秘的灯光效果。在忏悔室中,自然光从装有紫色玻璃片的高侧窗射入,与下方墙面的橙色表面结合起来,紫色的反射光中漫射着橙色光芒,将北侧的墙壁烘托的暖意洋洋。

1.3角窗采光

角窗是建筑物四角的纵横墙交接处的折线形窗户,具有良好的视野和采光。卡洛?斯卡帕在卡诺瓦石膏像博物馆的改造设计中使用了独特的角窗采光,将地中海充沛的阳光引入室内。内凹的玻璃角窗仿佛是一个发光体,照亮了四周的墙壁,墙壁的抹灰面层采用威尼斯抹灰工艺,具有极好的漫反射效果,将光反射到室内每个角落,墙面和角窗之间设计成适宜的角度避免了眩光的产生。

2中庭采光

中庭就像一个“光通道”,为进深较大的建筑实现了天然采光,至于庭院、天井和建筑凹口可以看作中庭的特殊形式。对于中庭顶部采光,其它条件相同时,随着中庭采光面积的增大,中庭采光系数也会随之增大,但面积和高度越增加,采光系数增长越缓慢。英国剑桥大学马丁研究中心研究表明,中庭高宽比在3∶1数值范围以内,中庭相邻空间就能得到符合工作照度要求的足够的天然光线。德国国会大厦曾因战火失去了中央的穹顶,只剩几尺厚的外墙。福斯特在改造时,利用新技术模拟了一个玻璃穹顶,同时保留了原来的庭院。玻璃穹顶的内侧是可供市民参观的盘旋坡道,底部是议会大厅的玻璃天窗,核心部位就是被称为“光线雕刻家”的倒锥体光反射装置。巨大的锥体上覆盖着360块各种角度的镜子,将水平光线反射成柔和的漫射光,均匀地散射到下面的议会大厅里,再加上两侧庭院的天然采光,基本可以确保议会大厅的日间照明需要,降低了人工照明对电力的消耗。班尼士在美国剑桥市的辉瑞中心的中庭内营造了“光瀑布”。他将中庭内侧南向的墙面设计成反光栏板和光墙,增强自然光的反射。中庭内悬挂的“枝形吊灯”,下面垂下768个可自由移动的光偏转板,不仅能将光线折射到四周房间和中庭底部,还可以控制折射角度避免眩光,同时又成为中庭内极具美感的立体装饰,兼具了节能性和艺术性。

3导光装置

导光装置主要是利用光的反射、折射或衍射等特性,利用技术手段将自然光引入到需要的地方,主要有反光板、导光管、光导纤维、导光棱镜窗。

3.1反光板

反光板的应用非常普遍,通常是在高侧窗内下方安装的一块水平或者倾斜的挡板。根据窗户形式的不同,可分为反光板下部有观景窗和无观景窗两种。反光板安装于观景窗和高侧窗之间时,上部采光窗的玻璃透光率要高,以便使更多光线进入室内被反射到房间后部,下部观景窗的透光率要低,降低近窗处照度,减少直接眩光。反光板的上表面要采用浅色饰面以提高反射率,表面光滑程度要适当,避免晴天由于光滑程度过高导致天花板上产生过亮的光斑。

3.2导光管

导光管主要由日光集光器、传输光的管体和室内出光口三部分组成,集光器有固定和移动之分,移动的集光器可以跟踪太阳轨迹,最大限度地收集日光。导光管传输光线的距离可以达到十几米甚至几十米,易于安装和维护,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天然采光装置。美国华盛顿的摩根?刘易斯国际法办公总部的中庭是一个高42.7m,宽仅2.4m的狭窄空间,自然光无法深入,利用导光管获得了足够的天然采光。这套导光管在屋顶有一个日光反射装置,可以追踪太阳轨迹,将阳光引入到导光管中;导光管的中心是由棱镜玻璃组成的锥体,能够向外折射阳光;导光管外层是合成弹力纤维制作的表皮,引入的光线透过这一表皮发散到中庭的墙面和窗户上,最后还在底层休息厅的地面上投下美丽的放射状图案。

3.3光导纤维

光导纤维采光系统是由聚光、传光和出光三部分组成,聚光部分将太阳光聚在焦点上,对准光纤束,使光线进入光纤束后经过不断的全反射传输到另一端,由室内的散光器输出光线。光导纤维相对于导光管不仅要细很多,而且可以随意弯曲进入每个楼层的吊顶内,按照需要布置出光口。

3.4导光棱镜窗

导光棱镜窗的一面是平的,一面带有平行的棱镜,利用棱镜的折射作用改变入射光的方向,有效地减少窗户附近的眩光,提高室内采光的舒适度。同时棱镜窗的折射作用,可以在建筑内距较小时,获得更多的光线。由于导光棱镜窗呈现的室外景象是模糊或变形的,所以多用于天窗。德国波恩国会大厦执政党厅使用了导光棱镜窗作为天窗,室内光线均匀柔和。

4遮阳措施

路易斯?康说过:“在没有人工控制的情况下,太阳光有时对人类来说是充满暴力的。”太阳光虽然能带来光亮,但是过多的眩光和太阳辐射热也会影响室内环境的舒适度,采取适当的遮阳措施可以改善室内的自然光环境。常用的遮阳措施主要有选用镶嵌材料、中空内置百叶窗和遮阳设施。

4.1镶嵌材料

采光窗的镶嵌材料多以玻璃为主,我国北方采暖地区通常采用透光率较高的双层中空玻璃,南方夏热地区可以选择折光型或漫射型的印花玻璃,单银或双银Low-E玻璃,阻挡紫外线的光致变色玻璃或阻挡红外线的电致变色玻璃,还可以选用环氧树脂玻璃钢替代普通平板玻璃,降低太阳辐射热的同时减少眩光。

4.2中空内置百叶窗

近几年,我国已有厂家研制生产出中空内置百叶窗,它其实是把中空玻璃和百叶窗结合为一体,将可调百叶窗密封在中空玻璃的内部空间,靠手动磁控变换叶片的方向。中空内置百叶窗除了保留中空玻璃的全部特点外,还具有更好的遮阳隔热效果,用最普通的透明玻璃便可达到镀膜玻璃制作中空玻璃的节能效果。

4.3遮阳设施

在室内设计中宜采用结构简单、安装方便、便于维护、经济美观的遮阳设施,主要有遮阳百叶、遮阳帘和遮阳纱幕等。遮阳百叶的材质有帆布、玻璃钢、玻璃、金属等,其中金属的遮阳效果最好,其次是玻璃钢和厚帆布,最后是玻璃,而深色玻璃又比浅色玻璃的遮阳性能好。德国国会大厦玻璃穹顶内安装了一个巨大的弧形叶片状遮阳设施,它可以跟随太阳的运行轨迹运转来更好地遮挡耀眼的阳光,圆形金属管做成的百页使透射下来的光影更加柔和。遮阳帘有竹帘、布帘、纱帘及再生材料等,最显著的优点就是可活动性,对光线的获取完全随心所欲。布帘的质地厚薄疏密不同,能满足遮光的不同需求,南通火车站玻璃幕墙利用可收缩的布帘减少室内眩光。纱帘具有半透明的遮光效果,可以采用不同面料达到上部透光而下部遮光,增加房间深处光线的同时避免近窗工作面上形成眩光。遮阳纱幕是一种新型遮阳材料,主要由玻璃纤维制作,紧贴窗户外侧安装,几乎不影响建筑外立面效果。纱幕的稠稀度决定射入室内阳光的多少,不仅保持了玻璃的天然采光,而且可以清晰的观赏室外的景色,纱幕的颜色越深,视野越清晰。GSW总部大楼的遮阳纱幕密集而细小,窗外的柏林都市全景清晰可见,室内光线非常均匀,同时冬天又不会减少热能的获取。

5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