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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充分做好活动前调研发动等准备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学生,所以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应首先对学生对活动主题的认知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这样才能进一步确定实践活动的方向和深度。可以通过调查问卷、有奖征文等形式了解学生对主题的认知情况。之后再通过摄影展、图片展,时事报道,等多种发动手段,引发学生对身边司空见惯的不合理环境状况的关注和思考,点燃学生积极参与活动的热情。有必要的话还要联系当地政府取得必要支持,这是非常重要的。当地政府能否对一项社会实践给予支持对于一项实践活动的成败有着重要影响。由于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优势地位,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对于深入基层的社会实践是大有裨益的,可以省去很多繁琐的程序,以最快的速度深入到目标层面展开活动,从而保证活动的积极有效。我校在确定“韩资假发厂”作为“拒绝河流污染再现清水长流”社会实践活动的实践地点之后就积极同目的地地方政府———洋湖乡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地方政府在充分了解了实践团队的实践目的、调研过程、实践意义等内容后,洋湖乡人民政府同意给予大力支持参加水污染调查的学生进入当地假发厂内部生产车间做水污染源头调查,取得了第一手的详实资料。
第三步:分工明确和记录及时的实施过程活动方案制定后,活动进入实际意义上的实施阶段———这是整个社会实践活动核心阶段,同时也是最艰难的阶段。由于人数多、年龄小、范围广、不确定性影响因素多,所以在参与实施实践活动前,首先要进行细致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范围,并制定详尽可行的活动方案,这是实践活动保质高效、安全有序的保障。在开展“拒绝河流污染再现清水长流”活动时,首先把每个班的学生按照回家线路分为东、西、南、北四个小组,并选取其中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同学任组长,并指导他们制定出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沿什么线路调查,哪些同学负责书面记录,那些同学负责拍照等。由于计划的比较周密,组织得力,所以这次实地调研活动取得了较圆满的效果。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要同事书写活动笔记,及时记录活动过程情感体验,保留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为以后成果展评提供依据;要制作活动档案,将活动中拍摄的照片、记录的笔记、收集资料及时汇总,并定期开展阶段性成果的展示活动,以促进活动的进度。
第四步:及时展示成果扩大社会影响社会实践活动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参与使学生形成良好的社会行为习惯,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所以在每一次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进行成果总结与展示对他们进行肯定和表彰,是综合实践活动不可缺少的环节。组织学生将活动中积累的调查资料进行筛选整理,将成果以一定方式展示出来。如编成文艺节目演出,或召开活动成果会,或制作成微电影,或布置宣传展板等,及时进行成果的展示交流,这既是对实践成果总结与肯定,也是学生展示自我才能,分享他人成功喜悦的大好机会,同时,通过思维的碰撞,会迸发出智慧的火花,产生新的活动主题。
一、我国农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与障碍
1.二元经济格局迟迟不能改变
根据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而不同。由于中国经济特有的生产要素禀赋特征、经济体制特征,三次产业的演变不同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首先是中国经济在其发展过程中二元结构特征迟迟不能转变和消失,虽然农业占整个GDP的产值比重不断下降(降到10%以下),但是农业吸纳的就业人口比重仍然居高不下(近50%),使得三农问题在中国长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其次,服务业的发展大大落后于工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长期缓慢,无法吸纳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工业中劳动生产率提高后劳动力的转移。
2.农业资本投入不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一份报告显示,2003年用于农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仅为11.5%,这与我国农村拥有9亿农民相比不成比例。同时,由于农村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减弱了农村吸引社会投资的能力。从农业信贷规模发展情况来看,农业信贷规模有所扩大,但是农业贷款占银行贷款总额的年均比重不到3%,农业企业和农户贷款相比之下比较难。国务院在1996年便出台了《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但实际上农村建设、发展的信贷资金很难到位,而且农村大量资金外流现象严重。
3.农村劳动力质量与边际产出较低
建国后,为优先保证工业建设所需资源,我国建立了严格的户口管理制度,这一方面使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了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另一方面也为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制造了制度性的障碍,造成了我国城市化滞后于经济发展,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受城乡分割治理的影响,我国农村人均受教育年限较城市而言要低得多,教育投入更是不足;同时,由于薪资待遇的城乡差异大,农村人才难以回流。于是便形成一种悖论,贫穷的农村越需要人才,却越是难以获得人才。人才短缺造成新农村建设中智力支持的缺位。农村普遍存在的高素质的劳动力和人力资源短缺现象,导致农村劳动力的质量与边际产出较低。
4.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较低
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贡献率为48%左右,而发达国家已经达到了70%—80%。从整体来看,我国科技自主创新实力薄弱、核心技术缺乏,农业科学研究多数仍属于“跟踪式”、“模仿式”或“转化式”研究。表现为:一些出口创汇农产品品种和重大技术装备仍主要依赖进口;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环节薄弱,很多成果不能变成现实生产力;农民科技素质总体不高,对新技术的吸纳能力不强,农业科技普及不普遍;农业科技投入总量偏低,创新与应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农业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没有根本消除。二、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建议
1.政府应加大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
要实现农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政府必须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水资源严重匮乏的现状,政府应出巨资兴建和维护水利设施,在干旱时期通过蓄水工程或人工降雨等方式为农户提供价格低廉的农业用水,解决干旱地区农业生产的缺水困难。政府还应定期拨款改良土质。虽然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度,农户拥有几十年的土地经营权,但对于土质的改良等生产要素的资金投入,政府仍然有责任负担部分投资费用。此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准确、快速的信息对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各级政府可以有线电视网络为基础,尽快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同时,全面开发利用国内外信息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因特网,让农民通过因特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推动农业发展。
2.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为新农村建设全力提供资金支持
近年来,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增加较多,但同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和农村发展的客观需要相比,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要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加快金融业立法,确保农村金融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运作,努力构建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要以市场化为导向,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并稳步推进包括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储蓄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改革,支持并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组织的发展,合理分工,适度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构建多层次、高质量的农村金融体系;要以商业化为要求,努力拓展农村金融业务,探索支农的新方法、新途径,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努力促进资金回流;要借鉴发达国家农村金融的先进经验,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覆盖全农村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抵御风险的能力。
3.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促进农村科技进步
21世纪农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农业科技尤其是高科技的竞争。改革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政府应专门拨出经费,形成农业教育、科研、科技推广三位一体的科技服务体系。各地区应设立至少一所农业技术学校(推广站),承担本地区农民的技术普及工作。技校还应承担起当地农业科研任务,把科研成果及时用于当地的生产中,提高技术转化速度。此外,技校科技人员还应深入田间地头,随时解决农民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通过三位一体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逐步提高我国农民的素质与技术水平。另外,继续加大农村基础教育的投入与扶持力度,全面推行九年义务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与技能。
4.逐步构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要以新型工业化道路为指引,努力提高工业化的速度与质量,系统带动城市化;要以提高城市化质量为核心,科学规划,大力促进结构升级与产业集聚,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要加快城镇住房、就业、医疗及社会保障等多项制度改革,优化生活环境;要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城乡平等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强化法律约束,切实规范劳动力市场,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及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
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公共服务仅依靠基层政府来供给,这体现了政府单一供给在特定条件下的现实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应运而生,将逐渐取代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并在满足村民多样化需求以及提高效率等方面显示出很强的优势。就多元供给模式而言,各主体间的关系成为优势能否发挥的关键因素。
(一)农村公共服务的单中心供给
公共服务自身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基层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重要主体地位。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长期实行政府单中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即政府是唯一的供给主体,负责农村范围内所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在这种模式下,基层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是一种垄断关系,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主要表现为对生产的垄断、对销售的垄断以及一定程度上对价格的垄断,这是由相关行业和事务的特性导致的。例如,环境卫生、体育设施等行业的非盈利性将私人企业拒之门外,致使这些服务只能由政府提供。从长远利益出发,政府单一供给模式不仅不能适应公众需求的变化,而且导致供给效率低下。首先,村民的需求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村民自身文化素质的函数,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繁荣和村民精神世界的不断丰富,公众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内容、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农村,供给主体不重视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相关的服务设施不健全,难以满足村民对其量的需求。同时,农村的全面发展也催生出了许多新的公共服务内容,例如村组安全、生产互助等。在需求结构方面,村民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发展型需求,当温饱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之后,大家更希望能在农业信息、农业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得到更多援助。其次,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垄断供给向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发起挑战。造成供给低效率的原因有很多,其一,公平优先是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计划内统一分配的主要原则,其二,政府的成本效益观念不强,其三,政府内部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力腐败行为,第四,政府缺乏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线的支撑。总之,在村民需求与供给效率面前,基层政府这一唯一的供给主体已显得力不从心。
(二)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合作供给
实际上,必须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由政府单一供给向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转变,只有各种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社会力量都参与进来,才能满足村民不断丰富、变化的需求,才能提高供给效率。总体来说,多元主体协同供给就是打破原有的基层政府垄断供给的格局,改变供给主体单一、服务内容单一、生产方式单一、销售渠道单一、决策机制单一的局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发扬农村社会组织的公益精神,发挥农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身的积极作用,让政府、市场、社会在协同供给网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进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这种多主体的供给方式,符合多元治理的理念,即在社会信任和互助合作的基础上,通过营造社会网络和运营社会资本,使得政府与公民、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能实现良好的合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资本存量提升,最终促成善治的过程。市场经营主体的丰富以及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得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由政府垄断向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转变成为可能,这种转变同时也体现为各供给主体间关系的转变,即从垄断关系转变为协同合作关系。协同合作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公私伙伴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合作就是企业、社会贤达和地方政府官员为改善状况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在协同合作关系中,各主体相互信任、相互作用、相互协助、相互影响,各司其职。第一,基层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同时也要承担起管理、规划、统筹、监督的职责,积极引导其他供给主体的参与。第二,企业凭借其较高的生产效率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处于重要的主置。要大力开展服务生产创新工作,使社会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第三,农村社会组织有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等多种优势,负责提供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弥补其他主体供给的不足。第四,村委会要帮助村民将公共服务需求、意愿表达出来,做村民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人,实现公共服务的自我供给。目前,各供给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还处于断裂状态,这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长期以来政府对人力、财力、物力的控制,农村社会组织独立性不强、能力不足,企业的供给动力不足,村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观念不强等。为了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必须完善协同合作网络,重构多元主体间合作互助的关系。这需要依靠各种体制机制、规范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共意识和精神的加强。
二、社会学制度主义与制度构成要素
(一)社会学制度主义
社会学制度主义是新制度主义主要流派之一,是从社会学组织理论中发展出来的,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其主要特征是:倾向于比政治科学家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强调制度行为的方式是通过提供行为所必不可少的认知模板、范畴和模式,而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制度就不能解释世界和其他人的行为;采用某一制度,是因为它提高了组织或其参与者的社会合法性。社会学制度主义在分析视角和关注对象方面倾向于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主张同人类行动者的意义框架有关的符号、认知、道德模式等因素都是制度,甚至认为文化本身也是制度。社会学制度主义从四个方面体现其对制度的一般性理解。第一,不明确区分制度与组织的不同,一部分学者认为组织构成了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需要从制度角度去认识组织。第二,文化包含在制度中,社会学制度主义定义了一个制度世界,在这个制度世界中,文化是其构成要素,制度通过提供道德性或认知性模板阐释外在和人们的内在认知,进而对个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控制。文化和制度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标题下成了同义词。第三,社会学制度主义关注行为者个体受制度的影响程度,只有将人类个体置于社会角色中,且让规范、认知、符号等因素产生作用和影响,社会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第四,肯定了制度化过程在制度创设和演进方面的作用,制度化过程体现为人们按照规定办事以及对违规成员所作出的处罚,这有利于制度本身的建立和维护。作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JamesG.March和JohanP.Olsen(1989)在其《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中认为,制度即规则。规则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是惯例(routines)、程序、角色、规划(strategies)、组织形式以及政治活动建构的技术等,也可以是信仰、范式、符号、文化以及相关的知识等。此外,他们强调在充满文化性、经济性、社会性、政治性的具体背景下,人们努力行动以实现其预期效果。人们的行动受到与义务相联系的适当性逻辑的牵引,遵从一定的规范和程序。Powell和DiMaggio(1983)则强调了强制、规范与模仿的作用。强制因素包括政治要求以及政府强迫,它们对组织进行规制、监视和官僚控制;规范因素源于专业与高等教育社会化功能的强大影响;模仿则源于很多行动者往往通过模仿同辈来应对不确定性的倾向。
(二)制度的构成要素
W.RichardScot(t1981)在《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中从三个视角来理解制度的含义。第一,将制度具体化为制约、控制、限定或禁止行为人行为的规则和规定,其约束力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具体可表现为与行为相关的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第二,因为制度具有适当性和其合理性,行为人会自觉地接受它,并愿意服从于符号体系或价值体系的约束。第三,不同行为人之间会产生一种共同信念,且同时表达出对制度的理解与认同,那些被广泛认知和认可的文化因素将推动制度去发挥作用。基于对以上三个视角的理解,斯科特将制度界定为一种持久、有序的社会结构,它是符号要素、活动和物质的统一体,具体则包括了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基于对制度的界定和运作过程的分析,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构成的基础要素有三,即制度性要素、规范性要素以及文化—认知性要素。根据三种要素的性质、特点和条件的不同,可将其归为制度表层、中层和深层三个层级,各层级间制度构建的难易程度以及稳定性成递增趋势。规制性要素在制度中的表现形式易于建立、规划和更改,可在短时间内形成并产生一定的效果,处在表层位置;规范性要素需要对行为人的社会角色和责任进行界定,使之行为符合社会需求和合理性原则,这是制度的中间层;文化—认知要素作为社会历史的沉淀物,通过共同的信念、理解获得广泛认可,则位于制度的最深层次。要注意的是,根据制度的三大基本要素进行制度构建时,必须同时建立这些要素,使得它们之间相互促进、相互辅助。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要素
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间平等合作关系的过程伴随着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体表现为强制性规章制度、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以及多元主体对平等合作关系的强烈认同感这三个因素的共存与共同作用。只有明确界定各个要素的基本内容、作用条件和方式,以及它们各自在重构多元主体间互动关系中的功能,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制度体系,从而使得各基本要素充分发挥作用并相互辅助。各要素通过引导和制约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的行为,使多元主体在制度体系的约束下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共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规制性要素
规制性要素主要包括国家制定的各项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强制性规定和标准等。通过明令禁止供给主体的某些行为、激励某些行为或者是给予某些行为以引导和便利等方式,使其思想和行动等向着稳定的、有序的方向发展,减少由于供给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给供给主体自身以及社会所带来的利益损失。与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相比较,规制性要素具有强制性大、易于建立、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在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这一过程中,强制性要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主要是因为各主体参与合作的自主能力和积极性不强。规制性因素主要体现在主流意识形态、国家规章制度、农村公共服务协同供给体制和具体的合作供给政策和标准等。为了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国家制定了《教育法》《卫生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有关促进多元合作的政策有:对市场主体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进行保护的政策,对企业和农村社会组织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因素由统筹到细化、由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广泛地规定着协同供给的发展方向、政策的实施、各供给主体的行为、资源的优化配置等,为构建合作互助、平等协商的主体间关系提供了强制性保障。
(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规范性要素
规范性要素体现为价值观以及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规范等。这些规范性要素通过合理的证明而形成,将适当的社会责任根植入多元供给主体的意念中,使其自觉地遵从正确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参与供给,违背这些要素的主体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就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合作关系而言,其规范性要素主要表现为机制的规范,例如,协调机制、表达机制、监督机制、决策机制等方面的规范。这些规范性要素要发挥以下功能:第一,规范合作秩序,即对多元主体的供给行为进行规范,使得供给主体并不是简单的生产和给予,而是全力地为居民的公共需求提供服务。以各主体的分工合作和相互间良好关系为宗旨,规范稳定的合作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多元主体各自承担起责任,进行平等、自由的参与和协商。第二,规范性要素要注重合作互动关系所带来的效益。通过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财政收支公开程度、减少行政开销、降低供给政策执行的复杂程度等来促使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绩效得以提高。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文化—认知性要素
文化—认知性要素包括共同的信念和认知、符号系统、道德模板和意义框架,具体表现为信念、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它通过聚合积极文化和消极文化(如合作互利观和自利观)形成一种组织文化来影响行动者的偏好和对自我的价值认同,进而影响组织活动。而处于这种组织文化中的行动者,根据对符号系统、意义系统等形成的理解和信念而开展活动,其行为已经被制度化。JohnGray(1998)形象地指出:“社会制度是由人们信念构成的。一张纸头能够充当货币是因为大家相信它就是货币,否则它啥都不是。”在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合作关系方面,文化—认知性要素主要体现为多元主体间的信任、多元主体对合作关系的认同感、农民的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以及农民自主服务、自主供给、自主管理、自主组织、自我教育的观念等。增强文化—认知要素的有效作用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供给主体规模。因为随着人数增加,文化的影响机制越来越具有局限性,供给主体更倾向于破坏合作互动的关系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二是农村社会变革。文化的形成需要一定时间积淀,但如果没有跟上农村经济社会变革的速度,其规范作用就会因为弱适应性而骤减。三是公共服务信息的传播。信念认知的形成依赖于信息的传播速度,促进信息流通有助于供给主体形成对合作关系的认知。总之,变革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开展协同合作,归根结底依赖文化和意义世界的变革。
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困境
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有赖于多元主体合作关系的重构,但事实上,各主体协同关系重构的过程已经陷入了一定的制度困境,这种困境是由政府单一供给的路径依赖、多元主体间难以平衡的利益关系和多元主体认知滞后导致的。
(一)制度困境一:政府单一供给的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一样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这即是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单一主体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这种路径的选择会产生像物理惯性一样的特性,这一特性表现为一种路径依赖。在政府单一供给情况下,公共权力主要依靠暴力或对稀缺性的权利资源的垄断性占有所获取,而不是公共选择的结果。政府通过强制权力提供公共服务,供给类型和数量都完全取决于上级政府的指令,而真正需要这些服务的农民群众却只能被动地接受,长此以往,将导致公共服务类型和生产的单一化,难以实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如果路径依赖持续下去,不仅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会增加,而且政府的行政控制力会把其他潜在的供给主体拒之门外。在狭小的发展空间中,企业、农村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是不会与政府形成协同合作关系的,公共服务的供给陷入了巨大的制度困境。
(二)制度困境二:多元主体间利益难以平衡
根据“经济人”假设对人性以及人的行为的分析,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会基于各自的成本—收益分析而作出能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不同主体所追求的目标不同,主体间利益难以平衡,很难找到使得它们都积极参与的动力因素,这就导致了合作关系难以重构的制度困境。首先,有些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经济发展才是政绩,为了追逐GDP指标的提升和个人仕途的顺利,他们常常以牺牲村民的实际需要为代价,不断增加那些能够满足政绩和利益需要的公共服务的供给。由于考核指标向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的倾斜,那些真正能够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有时会被看作是无用的。某些情况下,正是由于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驱动使得基层政府的供给动力是不足的。其次,企业生产的高效率决定了它在农村公共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供给主体地位。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他们倾向于不提供或者少提供公共服务而使自身收益最大化,因为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导致的生产成本较高,同时政府购买成为企业参与的主要形式,这有时会导致企业自身收益比生产其他产品要低。再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最终享受者,村民的利益需求是复杂多样的,是根据不同经济环境、不同地域条件所变化的。但无论怎样,他们始终希望享受到水平高、质量好、成本低的公共服务。但当前农村村民的需求表达机制还不健全,缺乏用于收集农民的公共服务的需求、满意程度、基本评价等信息的制度、民意收集制度、听证制度等。这充分表明公共服务供给所面临的制度困境。
(三)制度困境三:多元主体认知的滞后
农村现阶段邻里关系疏远,人际间情感淡化,难以形成村民之间、村民与供给主体间的信任网络,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对农村的认知普遍呈现滞后、不足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其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供给的认知滞后,认为供给等同于生产;村民对自身主体地位和参与权利认知的滞后;各供给主体对村庄的现状和发展的认知滞后;各供给主体对协同供给的重要性的认知滞后。这必然会制约农村的发展,影响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进程。导致认知缺失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大家普遍认同公共服务就是要政府负责的这一观点,在现实政治参与中,服从性、接受性、被动性因素占很大比重。第二,人员流动弱化了对村庄的认同和认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以及村户院落的逐渐消失,村庄变得越来越陌生,村民与村庄的利益关联度日益降低,从而降低了村民对村庄的关注和认同。基层政府、企业以及农村社会组织很少对农村的发展现状以及前景作细致的观察和调查,对村民真正的需求缺乏准确的认知。第三,合作思维缺乏。多元供给主体倾向于只考虑现实的、眼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了通过协同合作而带来的潜在的、长远的、广泛的、多数人的利益。这与中国人的行动思维定式有很大关系。供给主体的认知缺失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困境。
五、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改进
为了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效果,满足村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供给的有效性和高水平目标,必须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协同配合。在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控制以及社会组织参与能力低下和意识薄弱的现实困境下,地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从法规制度的健全、行为机制的规范、社会资本的积累方面入手对供给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进行制度构建,引导各供给主体为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开展而努力。
(一)健全法规制度
法律以及各种强制性制度完善与否,对供给主体间的关系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首先,健全供给参与制度。破除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主要障碍,丰富参与形式与内容。各主体不仅要做到协助行政机关进行供给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施,而且要对供给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查。其次,健全利益共容制度。奥尔森认为,个人或组织获得社会所有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而且同时会因总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则该个人或组织便拥有一种共容利益,它给所涉及的人以刺激,诱使或迫使他们关心全社会产出的长期稳定增长。也就是说可以建立一种制度,使得在合作供给过程中,各主体为了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都会选择合作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例如,政府为了避免矛盾冲突而保护村民权利,企业为了扩大市场而参与供给,任何一方的不合作将受到共容利益的减少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惩罚。再次,健全政策激励制度。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采取减少税收和基础费用的政策来降低经营成本,进而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在慈善捐助项目中,允许一些社会组织及企业借机宣传、扩大知名度。为保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政府可以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采取财政补贴政策和资金担保政策。
(二)规范运行机制
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互动合作关系,需要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的支撑。首先,规范合作机制。若缺乏一种有效的协商合作机制及便于多个组织参与协商、决策与行动执行的策略体系,那么公共事务的协调处理将变得复杂而艰难。因此,必须在政府推动下,探求有利于基层政府、企业、农村社会组织以及村委会和农民自身协商互动的平台,建立他们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这一合作机制中,各供给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细化、明确,他们进行平等的学习和交流,共同协商、讨论公共服务供给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其次,规范效率机制。基层政府必须做到克服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并建立成本效益观念,企业要从村民实际需求出发进行供给同时降低排他技术成本,村委会和村民要充分考虑成本负担能力,积极表达需求意愿,农村社会组织需要克服组织结构不合理、资金运作困难、人员调配滞后等自身局限性,最终形成一种高效运作的供给机制。
(三)积累社会资本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主管划归劳动保障部主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清理、整顿”,陷入停顿不前的困境,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以及重要性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各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了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老问题将是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农村养老这个被我们回避了半个世纪的课题,在人权制度逐渐完善、社会物质文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我们已经没有了回避理由。
(一) 农村居民生产方式分化,大量农村劳动力从土地转移。我国正处于从农业会走向工业社会的转型期,社会流动性大大增加。(二)农村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传统家庭模式改变。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农村60岁以老人已超过农村总人口的10%,且高出城市1.24个百分点,进入老人典型的老龄社会。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困境的分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新意义不言而喻,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为农民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然而现如今却产生了“政策微效”的现象,即政策结果距离政策预期有很大的差距。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政策微效”的结果呢?许多研究者大多从经济学的角度或是具体操作层面寻求制度萎缩的原因。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价值理念发生偏移。
社会学研究探讨的问题很多,但社会公平一直是核心问题。因此在社会学视野中,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社会政策,应该是以追求社会公平为价值目标,旨在保障公民个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要求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目前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指导。面对城乡收入的逐渐扩大和当前最大的弱势群体—农民的边缘化和弱势化的进一步加深,政府将更多的社会保障资源投向了城镇居民。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能很好的适应社会变迁
目前社会正处于快速变迁过程中: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农村人口出现分化等。这一系列变迁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农民养老问题就是其中之一。鉴于此,政府积极探索为农民养老建立正式制度安排。可以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对社会变迁的积极回应,但却又未能很好地适应并促进这一变迁过程。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分类实施对策建议
1.为纯农业人口(以经营土地为生的农民)建立农村养老保障。在已经推行的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与改革。最重要的是改变“个人缴纳为主、集体缴纳为辅、政府给与政策扶持”的原则,政府应该给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定的财政投入,由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政府投入一部分纳入到社会统筹基金,农民个人缴费和部分政府投入一部分纳入划入个人账户,国家投入要偏重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同时鼓励建立由集体补助的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式的商业养老保险。
2.为农民工建立社会养老保障。农民工是一个流动不定、庞大而且复杂的群体。因此,为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有一定困难的,但鉴于农民工中的绝大多数客观上已经走上了非农化、城镇化的不归之路,并必然会因各种生活风险的客观存在和平等意识的觉醒而提出相应的社会保障诉求,应该从现在起开始起动建立这项制度,并根据进城务工农民的不同情况纳入有差别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资金来源
除了通过发行国债的部分收益和部分国有资产的部分收益进行融资外,我们还要注意到另一条新的融资当道,就是把在城市化进程中的征地补偿转化为社会养老保障资金。但是,农民的土地被征用之后,只能得到政府和用地单位支付的数额不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按目前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只能维持7年左右的生活。按目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仅能维持2年多的生活。如果把这仅有的补偿转化为养老保障基金是不现实的,对于建立养老保障基金也是杯水车薪。因此,今后应该提高征地补偿,从其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保障基金。但需要引起注意的是不能仅仅把这笔资金用来为失地农民建立保障基金。如果认为谁的土地被征用谁得益的话,这样又会制造出新的不公平。因此,征用土地的补偿应该为全体农民甚至全体城乡人民分享。
1.劳动社会学研究面临的问题和可能的选择
2.承前启后:袁方的劳动社会学思想
3.劳动社会学视野中的服务业研究
4.我国劳动关系的调节路径和研究方向——劳动社会学专委会夏季座谈会实录
5.从范式到类别:当今法国的劳动社会学
6.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所研究的劳动力的区别
7.理解劳动社会学
8.从劳动社会学的视角探析大学生观念教育
9.劳动社会学的由来和发展
10.劳动社会学之我见
11.恩格斯对劳动社会学的奠基
12.劳动社会学浅论
13.劳动社会学的地位和使命
14.简论劳动社会学——兼论分支社会学的成立条件
15.关于劳动社会学的对象和任务
16.马列主义劳动社会学的对象与职能
17.论有中国特色的劳动社会学的创建
18.对陕南农村劳动交换的社会学解读
19.应用社会学的可喜尝试——《劳动社会学概论》
20.关于劳动关系的法社会学分析
21.劳动社会学
22.巴黎通讯:记法国的劳动社会学小组(GST)
23.内部劳动市场中的互惠行为与技能外溢效应——基于经济社会学视角
24.应加强对劳动社会学的研究
25.“嵌入性秩序”——幼儿教师劳动价值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26.民主德国《劳动社会学》已翻译出版
27.评施托贝尔格:《劳动社会学》
28.体育的社会学意涵:以NBA停摆为例
29.经济学与劳动社会学:供学习经济专业的大学生参考
30.法律社会学视角下的劳动关系
31.劳动参与过程的社会学研究
32.《劳动合同法》的法社会学分析
33.劳动监察权运行的法社会学分析——从政府帮助农民工讨薪的现象切入
34.引进职业客体 成就职业主体——承接跨境外包的劳动社会学分析
35.劳动模范:在道德与权力之间——从社会学的视角看一种道德教育制度
36.从社会学视角看《劳动合同法》
37.社会学范式视域下的劳动模范研究及思考
38.劳动分化、关系网络与农民工抗争的消解——一项基于服务业劳动过程的实证研究
39.劳动就业和社会学——讨论人口普查中“在业人口划分标准”的一些想法
40.劳动卫生社会学研究
41.劳动权的法社会学论析
42.企业中的社会劳动关系及社会学调查的经验
43.农村“留守妻子”家务劳动经济价值的社会学思考
44.个人潜能的社会激发
45.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现状分析国际研讨会综述
46.资本主义萌芽阶段劳动产品“质”与“量”的形成与优化分析
47.交易阴影下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法》法律效果的法社会学解读
48.建立劳动科学学科体系的构思
49.新时期有关劳动关系的社会学分析
50.青年工人劳动发展状况的社会学研究
51.劳动价值论的三个维度: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意义
52.劳动经济学教学中的社会学思考
53.社会政策和科研人员的劳动效率:社会学研究经验
54.技术、劳动异化和被掩盖的减损——一个社会学观察
55.涉外劳动雇佣合同法律适用的法社会学思考
56.科学劳动休闲观的模型构建与社会学启示
57.从社会学的角度浅析劳动“岗位挤压”的功能和处理方式
58.困境与出路——对劳动积极性问题的社会学透视
59.劳动管理的社会学分析
60.从范式到类别:当今法国的劳动社会学
61.农村“留守妻子”家务劳动经济价值的社会学思考
62.承前启后:袁方的劳动社会学思想
63.从范式到类别:当今法国的劳动社会学
64.劳动社会学的由来和发展
65.劳动社会学视野中的服务业研究
66.引进职业客体 成就职业主体——承接跨境外包的劳动社会学分析
67.理解劳动社会学
68.恩格斯对劳动社会学的奠基
69.我国劳动关系的调节路径和研究方向——劳动社会学专委会夏季座谈会实录
70.劳动社会学研究面临的问题和可能的选择
71.简论劳动社会学——兼论分支社会学的成立条件
72.劳动社会学与劳动经济学所研究的劳动力的区别
73.马列主义劳动社会学的对象与职能
74.论有中国特色的劳动社会学的创建
75.应加强对劳动社会学的研究
76.关于劳动社会学的对象和任务
77.劳动社会学的地位和使命
78.比较劳动经济学与劳动社会学看问题的角度分析
79.“嵌入性秩序”——幼儿教师劳动价值的经济社会学分析
80.城市化进程中农业劳动力转移的社会学解释
81.农村流动劳动力与成人教育的社会学分析
82.青年工人劳动发展状况的社会学研究
83.对陕南农村劳动交换的社会学解读
84.劳动管理的社会学分析
85.法律社会学视角下的劳动关系
86.企业政治结构与劳动治理——基于社会学视角的讨论
87.劳动就业和社会学——讨论人口普查中“在业人口划分标准”的一些想法
88.劳动参与过程的社会学研究
89.山东省青壮年劳动力人口健身观念的社会学分析
90.高校教师劳动力流动的社会学分析
91.改革开放前我国劳动就业思想的社会学考量
92.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的社会学反思
93.科学劳动休闲观的模型构建与社会学启示
94.劳动力市场排斥的社会学解析
95.困境与出路——对劳动积极性问题的社会学透视
96.劳动经济学教学中的社会学思考
97.技术、劳动异化和被掩盖的减损——一个社会学观察
98.劳动价值论的三个维度:哲学、社会学和经济学意义
99.增强学生学习社会学效果的几点尝试
100.历史社会学的兴起与发展脉络分析
101.社会学本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分析与培养方案制订
102.中国社会学的学术成长与农村社会学的发展
103.默顿科学社会学思想的发展:从科学与社会的互动到科学共同体
104.社会学视角下管理会计研究理论概述
105.对社会学最有学术影响的百家出版社分析
106.社会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不足与创新:围绕社会调查的分析
107.高校课程优化视角下的社会学专业大学生就业能力的培养
108.文学社会学理论与中国当代文学研究
109.组织社会学中的社会学想象力
110.社会学视野下的“社会”意义研究
111.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融合的反思与发展
112.方法论个人主义的经济学与社会学解释
113.基于社会学视角下人力资源开发的社会环境
论文摘要:根据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作为社会保阵的主体,存在诸多政舟责任的缺失。只有正确地分析和把握农村社会保障中村存在的问题,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和干预职能才是突破农村社会保阵困境的关健。
专家学者对这个问题的学习研究从没有间断过,郑功成i、邓大松、石秀和等学者在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实践、改革发展等很多方面有很大的贡献,多集中在从社会学的角度去分析,本文着重从行政管理的视角去审牛卿玫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角色,指出政府在职能和责任存在的不足,以及如何履行政府责任,这对转型期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长期以来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现状分析
(一)城乡二元结构的的形成
1986年民政部开始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探索,至今确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但是在农村,由于人口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呈现了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非农人员享有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而广大农民却始终在徘徊阶段。
(二)资金是影响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关键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金来源是农村社会保证体系建立的关键因素,刘书鹤老师提到“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问题和中心环节,是社会保障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障的最大困难”。然而长期以来政府并没有完全把充足有效的资金注人到农村保障体系的建立中。邓达松教授文章中提到“由于医疗机构行为不规范,导致费用居高不下,在很多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公费和劳保医疗保险的运作模式是同或类似,即它们都是被动的报销保户的医疗账单,涉及第三负费的问题,这种模式容易引发医疗供方甚至患者的道德风险,最终导致医疗支出急剧增长”。
(三)农村社会保障管理混乱法律体系不健全
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存在多个政府部门共同驾驭的问题,权力分散导致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相互推读。管理权力过度分散,加之管理不科学不规范,这种管理的混乱就造成不能从制度上系统地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其次,从立法体系上讲,一些过去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法规条例和规章多是单向的,功能单一。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处于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这种状况的产生,也使的一些投机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造成寻租或是滋生腐败。
二、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建设中的责任
首先,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政府支持的必然性。其次,由政府从全社会角度加以引导调节和管理,要有包括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能。最后农村的社会保障对政府形象政府执行力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夏书章老先生曾提到的:“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是当务之急,发展经济,固然更能提高经济领域的管理水平,但如果公共管理水平不能得到及时相应提高,那就或早或迟会产生这样或那样消极的影响,有时甚至非常严重”。以上都明确提到社会保障是政府责任的重要方面,所以政府必须重视农村社会保障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对出现的问题加以解决,弥补长期以来对农村社会保障建设的“欠账”。
(一)政府推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进程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落实,农村人人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可见党和政府已经对社会保障医疗改革问题十分重视。政府作为社会保障建设的主体,应加强组织实施,强化政府的行政职能。首先,组织一个权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理顺各方关系,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管理水平。其次,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宣传,提高农民参与的积极胜。
(二)政府要多方面凑集资金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正如温克勒在总结欧洲国家农民养老基金的财政状况时所说:“没有一个社会保障机构能光依靠所交费用来承担农民养老金的支出,他们都需要依赖政府补助和其他方式来补贴。资金是农村社会保障的基础,可以说只有真正把资金问题解决好,才能推进农村社会保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应承担起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责任和监督责任
关键词: 乡村社会地理; 综述; 国外
乡村研究很多学科都能够找到切入点, 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其研究较早。乡村社会学研究侧重乡村社会变迁, 乡村地理学则侧重于从地域分布、空间的观点分析乡村的各种问题[1]。随着乡村的演进及学科的发展, 二学科研究内容交叉重叠的现象比较明显。乡村社会地理即是针对乡村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现象, 从地理学视角进行分析: 时间上以乡村社会变迁为主线, 空间上探讨社会现象对乡村各主体空间分布及分异规律的影响。
1 研究进程
1.1 乡村社会地理研究溯源
1.1.1研究时序分析
乡村地理学发展较早, 二战前, 其研究内容主要是农村聚落的历史分析( 包括农村聚落的起源、结构与类型) 、土地利用问题, 同时有一些对于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 如德国学者如魏伯、奥特伦巴描述并研究了土地利用形态、乡村道路网、农舍、村落等农业活动所引起和制约的文化景观或乡村景观, 但总体上研究较少[2]。
二战后到1970 年, 各国( 不仅是欧洲国家) 的城市重建以及经济发展引发的城市化浪潮, 毕业论文推动了城市地理学研究的高涨, 而忽视了乡村的研究[1], 另一方面, 这一阶段由于把对乡村区域的研究简化为对农业问题的研究, 世界各国普通存在农业地理兴盛而乡村地理极度薄弱的现象[3], 这一阶段是乡村地理学的衰退期[1], 而乡村社会地理因而没有发展起来, 但社会学对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较多, 地理学也存在一定研究。
1970-1990 的二十年间, 环境压力及可持续发展的提出,导致对乡村可持续发展研究, 乡村地理学出现“再生( rebirth)”现象[1], 这一期间对乡村社会的研究一直成为国外乡村地理学的一个热点, 推动了乡村社会地理的发展, 但不同国家研究内容存在一定差异[2]。表现在研究者的重视, 组织了许多学术活动, 并提出了一些发展理论。如美国经济史学家Johnson 在1970 年代初所提出乡村增长中心发展理论; 弗里德曼( 1975,1979) 等人提出了乡村社区发展理论等[4]。随着研究的深入, 相关研究范围逐步扩大到包括乡村发展的许多方面, 主要有乡村社区、乡村人口结构、迁移和就业, 居住问题、乡村城市化、城乡相互作用以及乡村规划等。一些研究中寻求地理学者和社会学者共同研究的关键主题。1980 年代许多学者还进行了乡村地区发展政策效果评价的研究。对乡村社会现象的研究具体如下: Ambrose 认为乡村仍然是明显的等级社会, 包含至少五个明显区别的阶层; Newby( 1979) 认为乡村居民被多种因素所束缚( 如贫困) , 因而形成社区以寻求互惠[5]; Bunced 研究在这一过程中乡村居住模式演化; Gilg 研究了乡村区域人口和雇用问题; Roger 对于乡村住房问题有一定研究; Lewis 运用新的方法对乡村社区进行了研究; Tanner对乡村区域娱乐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 Robins 总结了乡村规划和环境保护的不同方面[6]。
1.1.2研究对象分析
从研究对象角度分析, 1990 年代以前的乡村社会地理研究基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研究客体主要为物质实体, 并由1950、60 年代增加的量化和科学化所加强, 这反映了环境决定论持续的影响; 伴随人口的减少和逆城市化, 在一系列乡村研究中出现对人口学特征的研究, 如列举人口数量、分布和密度; 对社会公正的研究, 如Harvey 提出地理学要与社会公正相连接; 对家庭和社区的研究, 许多地理学者在研究中寻求与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关联, 认为这类研究至少也是社会地理学的一个方面[7]。
1.2 新的研究进展
1990 年代以来, 国外社会地理学主要研究如下方面: 围绕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来确定研究出发点; 从社会问题的空间表述、空间因素、空间过程和区域特征来确定研究角度; 针对社会问题中受害一方来确定侧重面; 重视城市社会在西方社会中的主导地位来确定重点区域[8]。此时的乡村地理学出现两个明显转向, 其一是社会文化转向。与二十世纪人文地理学第三次转型趋于一致[9], 乡村地理学研究也开始由侧重空间分析向社会文化转型, 特别是近年来特别明显, 使得社会文化成为地理学“社会论”的核心理念, 并构建了明晰的新的研究内容[10]。许多学者将社会和文化研究的理论用于乡村社会地理研究。Pratt 指出了乡村和文化地理学融合的形势; Seymour 在乡村地理学理论发展讨论会中, 也提到放松文化和乡村地理学的明确的边界; Halfacree 把乡村作为“非物质的感知构建”来研究。这些研究显示乡村社会地理超越了自身和文化地理学的界限。其二是乡村地理研究的后现代转向。1990 年代早中期, 很多学者开始认为对乡村的研究已经、或将要、或必须向后现代转型。人们开始着眼于从更加人文化的角度研究乡村的优势、局限和问题, 表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①陆续有一系列的对乡村“被忽视方面”的研究; ②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对性别关系角色进行了重新认识。Murdoch 和Pratt 在其研究中, 对乡村的现代主义进行了分类: 作为时间概念的现代主义; 抽象理论的现代主义; 结构分类的现代主义( 特别指乡村和城市间的划分) ( 表1) [7]。此时许多乡村地理学的研究, 已超越了早期有限的地理思想的界限, 开始了明显充满政治色彩的研究。Philo 认为关注不公正、开发以及乡村居民生活的改善推动了此种研究, 并认为此时的乡村具有多元的文化结构和意义; Phillip 认为此时在乡村社会地理研究中, 已将政治的、物质的和非物质的因素联系在一起[7](
具体来说, 除继续关注早期乡村现象外, 乡村社会地理顺应上述趋势, 其研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主题。Michael Roche在2001 年对乡村地理学研究进行总结后, 指出现在缺少对乡村可持续性的研究, 并针对广泛的争论, 对后生产主义者的乡村空间进行了再思考[11]; 之后他又基于对乡村地理学2002 年出版的期刊总览, 认为许多传统的研究没有减少, 只是近年有些转变, 研究并指出三个共生的乡村发展模式: 农业—工业化、后生产主义和乡村可持续发展[12]; 基于人们对乡村过于理想化的印象, Cater 和Valentine 等人对于乡村剥夺( exploitation)进行过相关论述[5,13]。
另一方面, 近年来人们开始关注网络与信息对乡村的社会影响。Grimes 研究了信息社会中乡村地区的发展前景, 他认为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及大量信息的掌握, 缩减了乡村与市场的距离, 并提高了乡村地区的对外学习的能力与机会, 但远距离的工作( teleworking) 即使被夸大为乡村地区最美好的前景, 将来也只会给城市和市郊而不是偏远的乡村, 带来绝对的发展优势[14], 此外他还对信息技术对乡村发展的利弊及乡村网络社会的增加状况进行了探讨[15]。
1.3 发展的路径
纵观乡村社会研究的整个历程, 不难看出乡村社会地理发展而来的两条路径。首先, 乡村地理学研究向社会转向。地理类的文献中, 关于乡村社会的探讨和研究十分丰富, 并且包含乡村社区、乡村景观、城乡关系、乡村旅游、各种乡村冲突和问题及政策制度等诸多方面[5,13]。其次, 社会学者开始关注涉及乡村空间的问题。早期乡村社会学者研究中就部分涉及到地理学的内容, 近年来出于研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 逐渐将空间现象纳入研究范围, 相关学术论文明显增多。Lobao 和Saenz 指出“: 在乡村社会学科中忽视空间的分析, 地理空间在组织阶级关系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16]; Friedland 对于乡村研究虽然从乡村的社会学表象写起, 但对农业和田园风光的问题分析, 却有着强烈的地理气息[17]。
2 当前主要研究内容
2.1 乡村社区
最先研究乡村社区的是乡村社会学家。罗吉斯和拉伯尔认为“社区是一个群体, 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所组成”, 硕士论文主要研究社区变迁、类型、边界、权力机构及发展趋势[18]。乡村社区是地理学研究社会的切入点, 它促进了乡村地理学的社会化[19]。同时乡村由于存在不同层次的发展实体, 因而能够较好地展示社区的演化系列。Liepins 认为可以“通过社区来寻找到乡村性”, 并提出一个从物质和意象角度来理解“社区”的框架( 图2) , 认为从地理和社会形成角度, 社区可被分成四维进行分析, 同时他认为舆论和能力对于社会的形成很重要[20]; Little 研究认为社区是乡村生活最重要的特征[13]。
国外乡村社区地理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乡村社区变迁及机制研究, 它一直是乡村社会学研究的重点[18], 而乡村地理学善于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寻求事物的时空变化规律。近年来此类研究逐渐增多。如Valentine 和Cater 等在其论著对乡村社区变迁均有描述, 并试图寻求其内在机制[5, 13]。②乡村社区空间分析, 是乡村社区地理的核心。Mormont 认为乡村可以体验一种与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社会物质空间[21]。Havey 等也分别从乡村政治经济学中积累与消费的观点论述了乡村空间的作用, 认为非城市空间的存在对于城市空间本身的再生产也是必要的[22]。③乡村社区可持续研究, Scott 等人基于新西兰北部的调查, 发现种族、阶级和职业结构的不断分化给“可持续的乡村社区”带来复杂性, 并建议“可持续的乡村社区”应被视作一个民族范畴, 而乡村社会地理中应采用更为宽泛的社会可持续能力的概念[23]; 英国学者MacKenzie 也对社区与可持续性进行了深入探讨[24]。④社区文化与制度变迁研究,以往社区文化经常被研究者忽略, 但近年来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不应让世俗社会代表乡村、法制社会代表城市, 而是应将社会看成一个整体, 乡村社区的大众文化已被城市化。⑤乡村社区与产业的联系, 如Joseph 研究指出了在新西兰两处地方农业和乡村社区的联系[25]; ⑥社区问题研究, 如社区内部各阶层及内部与外部的冲突、贫困及其它一系列出现的问题; ⑦此外还有乡村社区规划研究等等。可以看出近年来地理学者对于乡村社区的各个方面, 往往从更为广阔的社会学视角加以研究。
2.2 城乡关系
城乡关系牵涉到城市和乡村的许多方面, 其研究一直是地理学( 尤其是1970、80 年代) 的重点之一。Mormont 认为,城市和乡村的对立现在已经逐渐成为过去, 城乡之间的差异与界限现在日益变得模糊“, 乡村不再是单纯的乡村空间, 多样化的社会空间能够存在并且在一定的地理区域内叠加在一起”[13]。随着社会及经济的发展, 出现了新的城乡关系, 也促进了对新城乡关系的研究。城乡关系研究的领域包括城市对乡村作用、乡村对城市作用及城乡结合部的现象。
具体研究内容主要有如下方面: ①城乡关系变迁研究。②城乡连续体研究, 如Cloke 运用16 个变量对城乡分界点问题进行研究, 得出并不存在重要的自然分界点, 支持了城乡连续体这一说法[5];Murata 提出了城乡相互依赖的工业化模式[26]。③城乡人口迁移研究, 城乡人口流动是贯穿城乡关系的主线,研究也较多, 如Audas 等人于1990 年代对加拿大城乡人口迁移的研究, 讨论了移民的方式、迁移前后环境变化的对比、人口迁移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也讨论了职业、受教育水平和身份地位对人们作出迁移决定的影响[27]; Cook 和Christopher 用一个量化指标对城乡人口迁移速度与发展进行了研究[28]。④城乡关系协调及制度创新研究, 通过一系列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协调存在于城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⑤城乡隔离及重构研究, 目前各个国家均试图以新的方式( 如新的人口流动政策等) 来重构历史上的城乡隔离; Bronwyn 在研究中量化分析了在新西兰商务中出现的城乡数字隔离的程度[29]。
2.3 乡村景观
乡村景观及规划概念缘于迈克哈格( 1969) 、西蒙兹的( 1978) 和刘易斯( 1998) 对大地景观概念和规划的提出[30,31]。乡村景观规划就是在综合大地景观和乡村人居环境理论的基础上, 对乡村区域进行的综合景观规划设计。目前乡村景观研究是景观科学和景观规划研究的一个前沿领域, 往往综合景观规划学、景观地理学和景观生态学加以研究[32]。地理学角度研究乡村社会如何改变其生存的景观和环境[33]。
当前国外对于乡村景观的研究包括如下一些方面: ①乡村景观演变的动力机制研究, 无论对于生态学还是地理学, 分析景观格局和动力机制是景观研究的一个主要目的。Nelson介绍了关于经济、人口统计学和环境驱动力三维组合重构而成的美国西部乡村景观, 并认为作用于区域的最重要的驱动力是移民, 流动人口的力量正转变着区域的社会文化景观( 图3) [34]。Isabll 和Sabin 等人对诺曼底地区25 年来的景观格局进行了分析, 发现导致乡村景观发生变化的主要动力来自三方面: 农业耕作的增强或废弃、城市化对景观构成的改变、地方保护政策的作用[35]。②乡村景观规划, 它是一个人类与环境关系的调节工具。国外乡村景观规划研究始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 开展较早的主要是欧洲一些国家, 对世界农业与乡村景观规划起了很大推动作用。美国景观环境规划学之父Olmsted 认为, 景观规划不仅要提供一个健康的城市环境,也要提供一个受保护的乡村环境[31], 同时研究也注意到景观规划面临着文化景观发展带来的挑战[36]。③乡村景观与人、文化、建筑等主体相互作用的研究。Naveh 认为文化景观是物质与精神的融合, 并提出景观感知的文化维[37]; Ruda 认为, 要使乡村聚落保持可持续发展, 必须对建筑区与自然平衡、当地社区、历史传统及本土文化进行保护[38]。④不同国家、不同类型乡村景观的对比研究。Arriaza 等人对地中海地区两个乡村的若干图片进行对比研究, 指出了与乡村景观视觉质量有关的要素, 并对其进行了排序[39]。⑤乡村景观感知与视觉评估, 研究认为乡村景观可以从视觉( 形态) 、感知( 内涵) 和经验( 功能) 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评估[40]。⑥乡村景观可持续研究。1996 年“欧洲乡村景观的未来”会议中, 分析了目前中欧与北欧地区人类对乡村景观的影响, 并研究了景观可持续发展的概念[41]。同时一些研究也提出从景观生态学角度恢复可持续的乡村, 并保护乡村景观的多样性。⑦“特殊的”乡村景观,如对性别及同性恋的研究等。Bryant 和Morris 等人通过调查,认为农业中同样存在着很多工作需要女性做出贡献[42,43]。
2.4 乡村社会问题
乡村发展的不同阶段伴生着不同的社会问题, 国外不同学科学者对其研究一直十分关注。一些社会问题始终伴随社会存在( 如贫困、社会保障等) , 只是程度的差异, 而不同时期又会出现新问题。留学生论文 地理学者对乡村社会问题的视角, 主要是社会问题对乡村空间布局与演化的影响及由于乡村空间布局与演化所形成的问题。
近来国外乡村存在如下一系列社会问题及相应的研究: ①乡村区域各主体间的冲突, 包括乡村内部各阶层间的冲突及乡村与外部进入者间的冲突[44]。②贫困与就业, 是乡村最古老的话题, 对于乡村的贫困问题存在一定争议, Cloke 将乡村生活描述为田园诗画, 一定程度掩盖了英国农民的贫困, 但他指出应从政治上提高农村生活自身的收益、减少农民被剥夺的现象[5]。③不可进入性, 对于主流乡村地理学者和规划者, 可达性被看作是理解乡村绝对的中心, 这种关注已在近来大量的著作中体现出来; Phillips 和Williams 对乡村可进入性的研究中提出“自然不可进入性”和“社会不可进入性”[45]。④“特殊的”乡村问题, 主要包括儿童、少数有色人种、无家可归者[11]、男女同性恋和旅行团体等, 近年来这类问题的研究更加引起人们的关注, 研究认为在乡村人们的实际境况与乡村表面上平静的生活不一定相符。除上述一些社会问题外, 乡村还存在着住房、老龄化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各国此种问题的程度存在较大差异, 不同国家对此研究的内容与深度也有所不同。
2.5 其它相关研究
除上述几大方面的研究外, 国外乡村地理工作者对于影响乡村发展的政策制度、热点问题及突发事件等也有相应的研究。如杜赞奇从国家政权建设的角度, 探讨了随着国家政权力量的渗入, 乡村社会权力结构的变迁, 并提出了一个具有综合性的分析模式———文化网络[46]; 经济全球化对上述各要素的影响研究, 如McGee 探讨了全球化与发展中国家的城乡关系[47]等等。
3 结语
本文回顾了国外乡村社会地理的发展历程及各阶段研究的重点内容, 并详细介绍了当前国外这一领域研究的几个主要方面。能够看出乡村社会地理研究已受到关注, 并逐渐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学科特征。伴随着20 世纪人文地理学的第三次转型, 乡村社会地理也出现明显的文化及后现代转向, 并且在未来一定时期内, 将成为学科发展的主流方向。分析中不难发现, 在学科发展过程中, 相应理论的进展相对较为缓慢, 全新理论的探索及学科的交叉研究, 将会是未来乡村社会地理学研究的难点与突破点。此外, 全球化背景下的制度转变、社会转型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社会分层日益严重, 如何从乡村地理学角度加以研究; 学科交融与学科体系重新整合的研究等, 也将成为这一领域研究的主要内容。与国外相比, 我国乡村社会地理研究尚处于起步、缓慢发展阶段, 因而积极、科学地借鉴国外先行发展的理论、方法与实践, 有助于推动我国乡村社会地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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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内容提要]中国乡村社会秩序随着社会变迁而发生着演化,当前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是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则为其中的因素之一。因此通过灌输“勤勉、合作、自助”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培养“自立、自助与合作”的精神,调动并依靠社区成员积极自愿地参与,改善自身的文化环境,建设适应形势的农村文化成为构筑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
一、原子化与集体行动困境
乡村秩序主要指农村社会结构要素之间平稳有序地互动,乡村社会处在相对稳定和均衡状态。一般来说,乡村秩序主要由国家和农村社会的二元整合而实现的。虽然政府的合法性迅速增强,农村社会自我整合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但其它影响乡村秩序的一些深层负面因素并未因经济发展而消除。相反,经济发展与乡村秩序的悖论越来越突出,乡村秩序的弱质性将在今后表现出来[1]。
在众多深层次负面因素中,原子化与集体行动的困境是影响乡村秩序基础的基本因素之一。农村的这种原子化关系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相比之下,城市工作者在工作之外是原子化的,日常交往很少;而农民是工作上的原子化。这一点在组织合作上得以体现。农村的这种原子化,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发展到个人生产力可以解决自身问题,但又没有产生更大范围内的社会分工合作需求。这反映了当地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因此,在东部农村,这个问题并不明显。
吴思红对农村目前所反映出来的这个特点做了确切的描述。原子化,即社会上个人与个人的联系很少,主要通过与一个共同权威的联系才得以建立,而不是直接发生联系,不是生活在一个互相依赖的群体之中。孙立平在此基础上确定了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个人间社会联系的薄弱,二是在追逐自己利益时,是以个人而不是以群体的形式行动的。
这一理解相对淡化了“差序格局”中传统文化的因素,而强调个人利益的动机性。从目前农村的具体情况来看,这种“工具性差序格局”不是在减弱,而是处于不断加强的态势中。虽然农村各种礼俗习惯和人情往来并未减少,并且以内在道德的评判表现出来,但实际上个人利益的至上藏着世态炎凉的真实背景。[2]
这种农村“原子化”关系的存在不仅不能强化农村的合作能力,反而使集体行动陷入了困境。奥尔森强调,理性的、自我利益中心的个体一般不会为了集体利益而行动,因为此类公共物品不会按照集体成员是否做出过贡献来进行分配,扣留没有做出贡献者的那一份。因此,理性的行动者将会是一个“搭便车者”;但是,如果每个人都想搭便车,那么集体行动则无法可能实现。
二、文化关联的缺失
农村的这种原子化,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文化断裂,即从合作化至中,消除传统文化中的整合因素,强行用一个新的整合因素。建国后历次政治运动强有力的打击成功地将传统表层的东西瓦解掉了[3]。另外改革开放以后,出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断裂,这就导致新旧文化之间的误读,特别是对改革开放的误读。在今天的农村,可以听到过去历史上从来不存在的这种日渐单一的评价:谁会挣钱,谁就了不起,且令人钦佩[4]。
在传统社会中,也即弱国家强社会整合模式时期,以儒家文化为主导思想的宗族自治和农村社会关系结构的特殊性产生了持续的整合力。这种社会,人的行为有着传统的礼制管束着,从俗即是从心,稳定的文化传统是有效的保证[5]。因此社会自我整合促进了村庄集体认同的形成,为村庄社会的集体行动提供了内生动力。
在村庄场域中,由于传统文化影响逐渐减弱,通过契约产生的内生强制力十分弱小,普通村民和体制外精英即使拥有明确的共同目标,仍然难以采取有效的一致行动[6]。
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之所以能形成村庄集体认同、引起村庄集体行动、实现村庄社会整合,是因为它一经形成便能将村民纳入到同一文化场景之中,让村民在同一文化场景中体验并遵从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使村民在村庄社会中的活动越来越体现村庄文化网络的要求[7]。但是,随着市场化力量对村庄社会生活影响的不断加深,乡村社会传统文化的支撑力在市场化过程中不断减弱,村庄文化网络的张力逐渐弱化,村庄社会的文化关联不足以形成集体行动和社会整合。
生活在同一村落活动空间的村民原本极易形成特有的文化关联,但是村民之间的交往活动中曾经存在的遵守共同
规范的默契和自觉性发生了关键性的断裂,这些最终导致文化关联的缺失,从而无法形成集体认同,也就不能进一步形成集体行动。
三、集体合作的可能
化解农村原子化,从直接目的来说是要达到社会活动中的“技术”集体如分工协作,但最终这个目的还是通过要达到文化认同与“心理”协作如强调共同的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感相依来实现,也就是重新实现农村的社会整合。
科利尔认为不管是政治社会资本还是民间社会资本,二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通过克服集体行动困境而解决社会秩序问题的。普特南认为,社会资本指的是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从这个定义,我们得出,村庄内村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具有可以共同遵守的规范以及具有凝聚力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于克服当前原子化以及集体行动困境,提高整个村庄的社会资本,达成集体合作都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贺雪峰认为,在传统社会中,村民们团结起来,共同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依靠的是建立及强化以宗族组织为代表的传统组织体系。在传统社会中,也不是不存在有强烈搭便车欲望的“落后分子”,但是因为存在一套相对有效的惩罚机制,也就是将不合作者边缘化的办法,使大部分人不愿意(或不敢)变成那种事事搭便车的懒汉,从而使有限的合作进行下去了[9]。但是这个办法最终要依托的是传统社会中的传统组织及传统文化。
总的来看,有条件是能实现合作的,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体系,因为合作需要起码的信任氛围,需要谈判,要有合适的沟通话语。但是在转型时期,农民合作赖以发生的诚信社会制度不存在了,早已没有了传统的文化基础,而现代价值还未建立。在这种情况下,农民人生意义的重建、农民整体人生价值的建构,从而形成农村的文化传统。
四、文化何为
在许多社会中,个人并不是唯一的行动者,尤其是在中国农村社会,社会行动单元是多元化的,而且具有强烈的文化性。文化的重要性在于,它保护创造力,让个人独立地发展,却又发挥凝聚力,让个人在多元中结合成社会。化解原子化,文化一方面是提高农民素质,引导其重新构建生活意义;另一方面是为农村社区的整合提供文化支持。
文化对社区的整合作用在农村社区整合中是不可忽视的。文化是依靠价值、规范以及风俗习惯等发挥作用的。由于文化整合属于深层次整合手段,所以它对集体认同感,个体意识有着深刻、深远的影响。采纳一个集体行动框架,则涉及到了文化体系(即一个特定的关于世界的分享理解)的产品和个体意识的相互拼合。一个持续的、用于维持社会运动参与者忠诚和承诺的集体认同感的创造,本身就是一个文化成就。因此农村文化的内容以及文化内容的有效组织则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要方面。首先,农村文化内容涉及到了农民的生活意义和农村社区的意义共建,因此是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原有的文化底蕴和价值观念确立了农民自身想当然的、不自觉的认同对象。但是,当文化背景发生变化时,农民原有的认同对象和认同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出现了个体权利的不断膨胀,人际交往的异化,公共善的丧失。在社会学和人类学里,“价值观”常被用作表示共享文化的标准。而这些有效的共享价值观即普遍价值观必须在学校教育体系进行中进行。梁漱溟认为,无论广义还是狭义的教育,平时皆为“绵延文化而求其进步”,换言之即为“不使文化失传,不使文化停滞不进”,而“所谓文化者,一切文物制度,礼俗习惯莫不属之”;即“着意在改造文化、创造文化,而不是绵续文化”[10]。只有这样才能在农村形成新的文化传统,从而在文化传统的基础上能够获得集体行动的条件。
其次,对文化内容进行有效的组织是进行文化扩散的一个重要方面。文化内容应该在农村的信息构成即一种等级制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文化内容在农村要使用最强的中心服务器,并建在传统知识扩散的中心,这样可以保证内容的质量。农村文化内容组织的不足,在现代化冲击之下,现代社会成员丧失了共享的政治和文化传统,每个人都将自身想象成为完全自由、独立的自我,其进入社会、接受社会责任,只是为了减少冒险,保证自己的安全、利益的实现。这样在各种思想的冲击之下,村庄内部的文化联系就被逐渐削弱,因为农村文化表现形式的增加就随即增加了联系社区的纽带,文化纽带的凝聚力是抵御由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不稳定的盾牌和必备的平衡力。以先进文化以及传统文化的可继承部分作为文化内容的主要内容在农村社区的中心位置进行传播,同时对于文化的组织方式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要以农民最容易接受以及最乐意接受的方式。目前各地的文化中心户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这也正是对文化组织方式的一种调整。
再次,农村文化活动是农村文化建设和发展的动力,没有活动,农村社区的凝聚力就得不到提升。一些民俗活动在内部具有特殊的维护内部秩序和自我生存的作用,对其自身来说,是有特殊价值的,是村民自我文化价值的实现。许多古老的神话故事、节日仪式、古歌、古物等,被现代化趋势冲击着生存地位,现在又重新为人所捡拾。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进一步借助乡土文化来重新建构农民的日常交往方式,使得村落公共空间的文化网络得到恢复和发展。而且通过运用一些现代话语体系的解释,使传统文化的自我体系纳入到现代科技社会和民族国家意识形态的话语体系中,可以使传统文化得到更好的延续。
最后通过发展地方文化,实现文化产业化来化解原子化,在传统文化日益消减和衰微的现代社会,通过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文化产业,并且作为当地的发展优势,能够唤醒村民的文化自觉,即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势,使其村民意识到自己的文化重要性,重估文化的价值,从而会更珍惜和保护自己的传统。这样可以延续传统文化,增强社区“领域”感,培养认同意识,形成社群共识;同时也可带动地方发展,提高地方经济效益,提升地方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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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华先生的社会学力作《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庄孔韶、林余成翻译,三联书店1989年版,以下简称《金翼》)作于1940年,该书是用小说体写作,集真实性、历史性与理论性为一体的社会人类学学术专著,包含着作者的亲身经历和家族历史,是中国农村社会与家族体系的缩影。
在本书中,作者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以及后来的两次田野调查,向西方读者展示中国南方农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将之理论化。也正如作者所说的“真实地再现了30年代前后中国农村生活的情景,科学地认识这一自然经济社会的剖断面。真实性、历史性、理论性的结合,是本书追求的宗旨。”①倘若作为人类学或者社会学等专业的学生把《金翼》这本著作单一地当作小说去读,是十分不适宜的。故而,“《金翼》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它是一个故事,一段情节,同时也汇聚了社会学研究的必须种种资料,展示了种种人际关系网络――它是应用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的结果”。②
二、家族的定义
中国著名的学者先生,曾于1985年对我国农村家族给出了一个最为经典的定义,即家族是指以父系亲属为组成原则而形成的一个社群,家庭是构成家族的基本单位,它实质上是对家庭概念的扩大,可以称之为“社群的社群”。在此基础上,很多学者认为中国农村家族就等同于宗族,所谓的宗族与家族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区别。而孙本文却认为家族是一个“大”的概念,“‘家庭’为最小的单位,限于同居共财的亲属,‘宗族’是由家庭扩充,包括父族同宗的亲属,‘家族’则更由‘宗族’扩充,包括父族、母族、妻族的亲属。‘宗族’为同姓,而‘家族’则未必为同姓,盖包罗血亲与姻亲二者。”这两种观点,本质上都是依据我国传统社会中男系血缘为家族成员的界定标准来定义“家族”这个概念的。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国农村的家族现状也有了明显的变化。本文考虑到家族定义的灵活性、宽泛性和时代性,把“家族”的定义解释为:家族或者叫作宗族,是指基本上按照男性血缘建立起来的一个社会群体,可以包括女儿、女婿、儿子、媳妇等,只要获得他们自己的认可和其他家族成员的承认。也可以包括某些拟血缘关系的亲属,前提条件就是要获得双方认可。这个群体具有某种严密或松散的组织形式,进行着具有家族特色的相关活动,在内部成员之间必须得到认同,而和外部之间有着某种清晰或模糊的界限。
三、家族与家族主义
家族和家族主义是我国过去封建社会生活的主要特征之一,在农村的表现尤其突出。家族群体和家族主义思想是中国数千年来“以农立国”的封建社会长期积累的产物,而在思想上主要是儒家理论观念作为这种群体活动的理论基石。
我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的主要表现,至少可以有下列几个方面:(1)祖先崇拜。(2)门第观念。(3)以数代同堂共居的大家庭为荣。(4)注重男系及由此而产生的宗法制、家长制与诸子继承财产制。(5)家族和家族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封建主义的土地所有制。③
四、《金翼》中所折射的家族与家族主义的现象及相关理论
(一)家族中男性地位的重要性
从以上的家族与家族主义的各种定义与文献资料中“父系”“男系血缘”等词不难看出男性在家族地位中的重要性。
而就书中黄东林和张芬洲两个家族截然不同的境况,最直截了当的解释就是黄家的男性子嗣远较张家来得多,而且寿命也更长一些。或者,确切一点说仅仅这几十年间,黄家的男性子嗣比张家多一些,因为由于战乱、灾祸、疾病和吸毒等原因,男性死亡率还是挺高的,而相对而言女性的死亡率反而比较低。
男性对一个农村家族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首先,男性在农业系统中承担着主要的地位。其次,男人是乡村社会社交网络中重要的节点。最后,男丁的多少是一个家族“势”的重要依据。
(二)“家族”与“家庭”
近代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理想中的大宗望族实际上已是很少存在,在城镇中,以小宗小族的存在为数较多;在广大农村则一般是一个家族共居一地,形成了大家族小家庭结构。
家庭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它在我国社会倍受人们的重视。而家族由家庭构成,“家庭是一种人类社会最根本的制度,由婚姻、血亲关系或收养关系而形成的亲属间的社会生活组织单位”。然而,本书所记述的年代和社会毕竟不同于闭关时代,西方文化的传播,近代化的历程逐渐开始,使社会生活在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深刻地影响到了个人和家庭的生活和选择。
在本书中,黄、张两户人家都是大家庭,也就是家族。但是小家庭在两户人家中都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我们从黄家搬到新居这件事情中可见一斑:东林一家列队举行仪式时,东林作为一家之主走在最前面,接下来是祖母潘氏、大哥、二哥、三哥、四哥、五哥和小哥,再接下来是,背着叫珠妹的小女儿的黄太太和林氏,再后来是大哥的妻子大嫂,他背着儿子少台,家里的长工南明走在队尾。这当然显示出了一个蒸蒸日上而且井然有序的大家庭,而在具体安排居住房间时,小家庭的趋向占了上风。“从道理上讲,这座房屋被认为是分属于东林和她死去的兄长东明。按照惯例,兄长位于座、弟弟在右,因此,当黄家搬入新居时,东明的长子大哥占了左边最上方的厢房,同妻子、子女住在那里,第二套厢房以后要归二哥,现在是他和母亲林氏住。东林一家住正厅右边的厢房。祖母潘氏住在后面一间厢房,同她疼爱的儿媳黄太太共用。”由此可见,小家庭的划分对家族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三)家族中的婚姻与家庭关系
从社会意义上来说,婚姻家庭是一种社会设置,就个人意义上说,家庭是个人置身于社会关系中的首属群体。④由此可见,婚姻对于一个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中国农村的婚姻和家庭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传统荫庇下,得以绵延滋长。⑤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却一直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的来说,一个是婚姻的不自主,再者是男女的不平等,即重男轻女。这些在书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大家庭对小家庭的组成有一定的影响,首要的便是择偶的过程。东林是自主择妻的,但他的婚姻“还必须征得叔父黄玉衡的同意,他现在是这房长辈中仅存的男性。他还要征求母亲和兄长的同意。他们均没有不满,于是两家定亲了。”在王惠兰和茂德的婚事中,芬洲的态度很关键。他收下红帖,放在堂屋里的一张大桌上,供奉祖先牌位的香炉下,他这是为了征求祖上对前来提亲的女孩子和茂德之间婚事的“意见”。算过八字以后,就是商定女方的嫁妆和男方的聘金。此后,直到订婚这一天,才通知茂德,把他从学校叫回家。五哥的几次婚姻,都受到了来自父亲的干预。五哥在结婚前和一个名字叫红花的姑娘有过一段美好的恋爱,但是这位姑娘从辈分上来算是五哥的甥女,东林为了怕儿子会破坏亲戚间同辈内婚的传统,就给自己的儿子找了第一个老婆。五哥的第二个妻子去世以后,留下了一个女儿,五哥一直希望有个儿子,便决意再娶,他认识一个女孩,产生了爱情,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却遭到了来自他父亲的反对。他父亲希望五哥与一个离了婚的女人结婚,因为她拥有一笔财富,五哥最后只好很不情愿地再次牺牲自己的爱情以遵从父命。
婚后最主要的一个新成员确定他在家庭中地位的主要指标就是生育。确切地说,是否有儿子,意味着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新五嫂生出一个死男婴后,便遭到了全家人的敌视。没有子嗣的寡妇处境很差,她或许会因家中公婆的要求抱养一个儿子,茂魁的妻子就抱养了一个儿子。也有回到娘家的,茂德死后,王惠兰的公婆也要求她抱养一个儿子,然后安分守己过着寡妇的日子,惠兰没有答应,而且她还寻死觅活,后来还是回到了娘家。娘家并不会因结婚而和女儿断绝关系,娘家人往往会和女儿家发生一些往来。两家儿女相婚配结成的亲戚关系,即“亲家”,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在一般社会礼仪和事务中多有往来。值得一提的还有,老祖母潘氏去世以后,潘家来了十一个人,七女四男,他们全部都是祖母潘氏父亲家的后裔,每一个人都代表与潘家有关的各个支派。十一人中有六个人根本就没有见过潘氏并且与黄家也没有什么联系。但是由于血亲关系,他们必须来参加丧礼履行自己的义务。
(四)家族中女性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地位
本书中还提到了不少特殊的女性,因为各种不同的原因,遭受了家庭的破裂,为了生活或者其他的目标,她们中有许多与家族之外的男子进行各式各样的交往。张茂恒被土匪枪杀以后,他只有一个女儿,就是张月英,她逃到县市里找义父吾云寻求帮助。事实上,张月英在这个世界上就成为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了,她的命运如何,本书再也没有提到。还有当时已有不少女性进入新式教育机构,如前文所提到的陈素珍和张月英等人。这可能和城里或者说集市中男女平等的观念密切相关。文意提到了,在东林寿筵场所,席位是男女都混在一起的,这被认为是象征着城里男女地位的平等。而在当时乡下举行的仪式中,妇女的餐桌是放在厨房里的。也有一些女性和家族中的男子产生了感情,有的甚至发生了不合常理的行为。
全书分析到这里,我要提到一个概念,上面所有的分析都或多或少提到了这点,那就是“社会性别”。社会性别是一个社会把人们组织到男性和女性范畴里去的方式,以及围绕这些范畴产生出意义的方式。经过上述一系列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以下这几点:首先,妇女在家庭中担当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她们从事生产和再生产,对下一代进行教育和培养。其次,小家庭在整个大家庭或者说家族中是基本的利益单位,妇女或者服从小家庭的利益,或者竭力维护大家庭的完整性,这全然依据该妇女在家庭所扮演的角色而定。再者,嫁出去的女儿,也会竭力维护她所在夫家的利益,但也有可能因为在夫家境遇不佳或者犯了过失而去寻求娘家的庇护。最后,由于婚姻而形成的姻亲关系是一种重要的亲属关系,它会影响到个人的选择和命运。本书中两户主要的大家庭的两个户主,黄东林和张芬洲就是姻亲关系,姐夫和小舅子的关系。他俩因为有着这层关系,相互信任,在湖口镇上一起开店,开始了两户家庭不平凡的经历。此外,还可能因为战乱、匪灾、瘟疫等种种不同的原因,出现许多单身的女子,他们的境遇一般都会比较差。因为这些游离在家族体制之外的女子,得不到家族体制的庇护,这在一个变动不居的社会里是很危险的。
五、结束语
中国的家族和家族主义在历史文化中的显耀地位与活动,以及渗透到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村人民生活的思想的深度,近几十年来引起了中外学者们深究的兴趣。⑥本文所讨论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林耀华的博士论文:《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就是从具体家庭活动的历史来分析中国家族的实际情况。
腊斯克在1944年版的序言中说:“中国社会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这不仅仅因为它必须进行显而易见的调整,以适应技术革新和来自国外的不同影响,而且在于观念的更新。现在陈规旧习正在瓦解,新的观念正在形成。”⑦对于《金翼》而言,仍然是家族研究,但这种用应用社会调查研究的方法,为的是个体,而每个个体的变动都在这个体系中发生着影响,反之它也受其他个体变动的影响。本书为本土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素材,作者透过大大小小的事件叙述,从微观到宏观,超越了一个家族、一个地区的范畴,赋予其社会学上的普遍意义,这也正是该书成为经典之所在。
综上所述,本文所分析的以《金翼》为例的农村家族社会现象的出现有其必然性,是指社会发展到现阶段,还不具备使家族制度和家族主义彻底消亡的条件。家族主义作为旧时代的产物,具有两重性。家族制度和家族主义中消极的东西,必须加以剔除,绝不可以放任自流。《金翼》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素材,但是中国的家族与家族主义还有很多的问题等待我们继续去探究。
注释:
①林耀华.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2-22.
②般睿.金翼:人类学的想象力[J].中央民族大学党报,2005,(10):30.
③韩明谟.农村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48-150.
④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精编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165.
⑤韩明谟.农村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154.
【关键词】 农村扶贫开发;社会工作介入;必要性;可行性
贫困作为一项全球性的问题,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不可避免的,缓解贫困以至消灭贫困是我们始终关注的话题。我国政府一直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建设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使农村基本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生产力得到发展。大包大揽的扶贫方式一直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主要方式,但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式扶贫逐渐显现出一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提高我国扶贫开发效率和可持续性值得我们思考。
一、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困境
1、贫富差距逐步扩大,相对贫困凸显
当前,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差距的新阶段。首先是国家地域发展不平衡,西部地区贫困人口数量远远大于东部,但经济发展和脱贫速度都滞后于东部地区,西部农村的连片困难地区是中国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贫困结构最复杂的地区,也是扶贫开发最难实施的地区。其次,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高增长与农民收入低增长、城镇繁华与农村发展缓慢、少数人的富裕与多数人收入较低并存的现象比较突出。
2、重物质发展、轻人文发展
目前的扶贫开发工作主要围绕如何增加贫困地区农民经济收入的目标来展开,帮助农民修路、通水通电,搞特色种植养殖,搞结对帮扶等。这一系列的扶贫开发工作的确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没有发生质的改变,农民的文化水平、道德水平、技能水平依然落后,不能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3、扶贫开发项目缺乏针对性
我国的扶贫开发规划由上级部门制定,下级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从1998年开始实施村村通工程,各地方的扶贫开发工作大同小异,缺乏重点和针对性。地方在落实扶贫开发政策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制定出适合本地区发展的科学合理的扶贫开发规划,往往造成扶贫资源的浪费。
4、农民参与扶贫的主动性不强
长期以来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造成了一部分农民思想僵化、存在惰性心理。这种惰性心理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扶贫开发项目不能给自己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与自己关系不大,所以很少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建议;二是对自身的权利和能力缺乏正确认识,不认为自己可以创造价值,一味只想依靠政府给予的帮助。
二、社会工作介入农村扶贫开发的必要性分析
首先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需要。经济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贫困和贫富差距过大都会造成社会动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贫困问题,我国本身扶贫工作量大,依据国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发展,我国的贫困标准也在调整,贫困标准提高的同时又会新增不少贫困对象,而且近年来返贫压力也在逐渐加大。
其次是丰富农村扶贫开发模式的需要。长期以来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重物质轻思想,绝大多数贫困对象通过政府的帮扶,基本的生活得到保障,但是政府一旦停止帮扶就恢复原样,对政府产生依赖心理,未能彻底脱贫。单靠政府进行扶贫开发显得势单力薄,国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尤其是社会服务机构等非政府组织参与扶贫的加入将有很大的用武之地。
最后是注入专业的工作方法和人才队伍的需要。为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国家成立了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出台了很多相应的政策,这些政策的执行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基层的社会服务人员有限且不具备专业素质,他们大多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培训,从事着非专业的社会工作,这些都预示着社会工作介入的必要性。
三、社会工作介入农村扶贫开发的可行性分析
第一,社会工作的理念与我国扶贫开发的思想也有很多契合之处,都是帮助弱势群体改善生活,决定了社会工作介入的可行性。早期的社会工作是在慈善救济活动中表现出萌芽形式,并随着救助活动的逐渐规范化和制度化,最终发展成为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发展成为一个职业、一项专业、一门学科。社会工作的助人理念是“助人自助”,帮助贫困人口从物质和精神上全面脱贫,重新建立自身的社会支持系统,恢复生产生活和人际交往的能力,重新回归和适应社会。
第二,社会工作的专业理论和方法具有很大优势。社会工作者不仅重视助人自助的理念,在实际工作中还可运用专业的技术和手段。首先,“优势视角理论”、“增权理论”和“参与式理论”等为社会工作应用于扶贫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其次,运用社会工作中的小组工作、个案工作、社区工作的某些原则与技巧,可以深入理解贫困者的困境,正确评估他们的需求,侧重培育、动员和增强贫困者的自助能力,协助他们走出困境,增强他们融入社会的能力;最后,社会工作者对案情的总结、定期回访等过程都极大的提高和巩固了工作的成效。
第三,《社工规划》提出,要通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到201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通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新建等方式培育发展200个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一家社会工作服务站,带动培养5万名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国家对农村社会工作的支持,社会工作对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介入将打破固有的扶贫开发理念、打破原有的扶贫开发模式,为农村扶贫开发注入一股新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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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廖敏.社会工作视域下农村扶贫开发策略探析[J].湖湘论坛,2011(4)83-85.
论文摘要:山东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占相当大的比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医疗卫生条件不断完善,农村老年人口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在不断减退,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这必将成为制约山东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本文对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对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完善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一、对山东省农村养老问题的简要分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以及医疗水平不断改善,同时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成功实施,山东省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大幅度下降,人均寿命越来越长,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山东省人口中,0-14岁的人日为1892. 78万人,占20.85%; 15-64岁的人口为6457. 09万人,占71. 15%; 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29. 44万人,占8. 03%。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 7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 83个百分点。据了解,国际上通常把65岁及以卜人口占总人日的74'0作为人日老龄化的起点。按照这个标准,山东省已经进入“老年型”人口社会。与此同时,老年抚养比进一步提高,家庭养老面临严峻挑战。2000年11月1日0时,山东省共有家庭户2700. 6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677. 74万人,占总人日的95. 58%,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 21人,比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 75下降了0. 54人。人部分亲缘家庭将呈现4:2:1结构,即一对夫妇在抚养一个孩子的同时要照顾四位老人,家庭养老的经济负担和生活照料负担日益加重。到2020年,山东省老年抚养比将由2008年的20. 86%提高到69. 19%,平均1. 45个劳动年龄人口抚养1个老年人。2030年老年抚养比将达到77. 04%,2050年达到108. 724'0,老年人的赡养将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社会。
然而,山东省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根据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由于缺乏“社会性”和保障水平低等缺陷,不能很好地吸引富裕农民参保;由于农民的认识与信任程度、集体、政府资金补助的缺失、农民交费能力、基金管理的问题、农村养老保障支付利率不断下调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管理机构改革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大部分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保障工作出现了停顿状态,养老保障基金运行困难,到1998年底全省有不少参保农民退保。大部分农村地区又回到了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到1999年7月,国务院明确指出我国农村还不具备普遍适应社会养老保障的条件,不再开设新业务。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养老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山东省将面临巨大的养老保障压力。
二、本文研究的意义
山东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自然资源非常丰富,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是在农村,家庭养老仍然是主要的养老方式,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健全,这必将成为制约山东省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绊脚石。本文的研究将有利于帮助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重要性,有助于我们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与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障问题,对山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重要意义,也为山东省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依据。
三、进一步完善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对策及建议
(一)加紧培养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专业人才
只有专业的人才才可以领导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建设队伍为我国广大农民撑起一片安全的天空,为他们贡献一份力量。由于我国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时间比较晚,所以研究社会保障的专业人员也就比较缺乏。对于山东省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来说,相关的专业人才更是少之又少。为了今后能够大力发展稳定的、适合山东省农村实际情况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应该加紧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人才的培养是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首先,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根据制度建设的需要,与相应的高校共同建立社会保障专业,开设社会保障方面的专业课程,专门输送社会保障方面的人才为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所用。其次,提高社会保障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与综合素质。这主要是针对己经在这个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织他们参加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以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综合素质。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快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以及高层次的专业人才队伍,有针对性地派到国外相关机构或者国内相关大学进行对口培训,强化岗位培训,促进岗位成才。只有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才一能为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发展县域经济,提高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障的经济承受能力
山东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在县域范围内进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主要是依靠农民自己交纳保费来实现的。缴纳保费的积累金额决定到时候能够领取养老金的数量。因此,社会养老保障的覆盖面以及保障水平直接取决于农民收入的多少和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是社会保障得以顺利发展的根本前提和物质基础,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就很难建立起完善的、持久的以及有后劲的社会保障体制。只有在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提高的基础上,广大农民才能来参加社会养老,并且在年老时能领到一笔确实可以解决他们养老问题的养老金。因此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水平。因此,应该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支撑点,运用改革开放的新思路来探寻县域经济发展的新体制与新模式,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断增加农村居民的务工收入,增加国家财政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在此基础上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培育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民和农村集体组织参与社会养老保障的经济承受能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障意识
制度是对社会现实和需求的反映,如果得不到社会的广泛认可,那么它就很难长久存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也是如此,社会养老意味着我国广大农村居民必须从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意识向现代的社会保障意识进行根本转变,但是这种转变必然会受到传统心理、文化、思想以及价值取向的阻滞。实际操作过程中,农村居民对社会养老这个新生事物的认识不足,很多人持怀疑和观望的态度,甚至有的人认为这是乱收费。因此,要想使所有的农村居民都能理解、支持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障,就必须认真做好扎实而又细致的宣传普及工作,使农村居民的养老意识发生根本的转变。结合农村家庭养老面临的实际情况,首先,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传播媒介和舆论工具,有针对性地采取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抓住农民养老心态,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效果:其次,在宣传内容上,要认真耐心地向农村居民宣传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方针政策;再次,要本着先领导后群众的原则分层次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认识的自觉性,做好示范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增强广大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意识,引导农村居民由思想L的“要我保障”向行动上的“我要保障”转变,使他们真正明白这是为了自己的将来。
(四)缴费方式多元化
传统的养老保障缴费方式主要是由农村基层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去收,这种方法既费时又费力,不但工作成本高,而且容易引起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障的抵触情绪,因此应该采取灵活多样的缴费方式。例如,农民可以自己选择按月、季、年或者一次性足额缴费的方式。同时,在某段时间内出现经济困难的农民可以暂缓缴费,以后再补交或者续交。在缴费时间上,针对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每年分夏、秋或者夏、秋、冬缴纳,有条件的农村居民也可一次性缴纳。如果遇到农业灾害等特殊情况的发生也可以暂缓缴纳。出资形式多样化,既可以是钱,也可以是实物。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模式也反映了一个时展的特点并且与之相适应。关于社会学的论文题目有哪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1社会学毕业论文题目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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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民间组织;农村社会救助;经济法;解读
1对相关基础概念的理性梳理
1.1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NGO,No—governmentalOrgani—zations)在我国又被称为民间组织,同时还被称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社会中间组织…中介组织”“第三部门”等。俞可平先生在《中国社会科学》上撰文对上述概念进行了比较梳理和辨别分析,最终认为,“民间组织”概念突出了公民社会组织的民间性,其外延可以涵盖上述各概念所要表达的主要含义,比较而言,这是一个表达公民社会组织的恰当概念。笔者建议,在谈及作为公民社会主体的组织或团体时,尽可能地一致使用“民间组织”的概念,以避免在概念术语上的不必要争议和混乱。
研究中笔者亦使用“民间组织”(英译仍为NGO)作为规范性用语,但并不试图对其进行界定,因为“理解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作用比确定其概念的一致重要得多”。根据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非营利比较研究中心的研究,民间组织应具备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5个特征。
1.2农村社会救助社会救助是指对社会上的老弱病残和生活困难的低收入者及遭受紧急患难或非常灾害的人员或者家庭,国家和社会所提供的各种救济和社会福利的总称。具体到该文的农村社会救助主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的各种救助和福利服务的总称。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户制度、农村扶贫开发、农村急难救助、农村法律援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特殊人员救助等诸多方面。
农村社会救助的主要特征有:①救助对象具有选择性。古今中外,尤其是农村地区总会有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孤、老、幼、残、病或因突发性灾难而陷入困境的人,国家和社会应给予相应的救助。②社会救助的标准较低。社会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履行的最起码的社会保障职责,提供满足受助对象最低生活需求。③社会救助具有临时性。社会救助形式多种多样,除部分长期救助对象外,大部分的社会救助对象,是临时性的救助,一旦其困境解除,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对其社会救助就不再继续。
2民间组织经济法主体地位的确定
目前经济法学界对于经济法主体的构成还没有高度一致的认同和普遍的使用,与传统部门法的法律关系直观、明了相比,经济法法律关系比较复杂。而要对这种复杂、多维法律关系的主体进行抽象并类型化,极易出现概括不全和类型交叉的缺陷。这是经济法主体研究的现实情况。
客观的说,对于民间组织的研究,政治学、社会学领域的研究已颇具规模,相对封闭的法学对此的关注与探讨已大大滞后。近年来,经济法学界开始对民间组织进行研究:有的学者将社会组织列为与国家、国家机关、内部组织等并列的经济法主体;有的学者将社会经济团体明确为经济法主体;有的学者将社会中间层主体与市场主体、经济行政主体置于“政府一社会中间层一市场”3层框架中加以研究,明确了社会中间层的经济法主体地位;有的学者从“公共管理观点”对社会自治组织进行经济法审视;有的学者提出了市场、社会、国家三大经济法主体群的分类观点;还有的学者从经济法中法律机构的特点和第三部门的经济法功能分析,探讨第三部门的经济法意义。
以上学者的研究尽管在称谓或侧重点上不尽一致,但他.们研究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重新设计经济法主体制度,确立第三类主体(民间组织)在经济法中的法律地位.该研究持同样的观点,并认为理解民间组织的经济法主体地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认识和把握。①民间组织是独立于政府和市场主体特殊经济法主体。民间组织的出现既能克服“市场失灵”,又能克服“政府失灵”;既能规制私权滥用,又能遏制国家干预。民间组织的宗旨与经济法的价值追求契合,也可以说民间组织是为了实现经济法的日的而存在和活动的,其应当属于经济法主体。民间组织应该定位为独立于政府和一般市场主体自成一类的经济法主体。对于民间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既不能简单替代,也不能过度扩大,而应在经济法所建立的体系结构中,保持适当地位,发挥应有作用。②民问组织是经济法的特别调节机制。弗里德曼曾经指出:“法律与所有的有机体相同,必须随着环境之更易而变化,并在变化中求其生长,否则难免限于僵化,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当前法律体系已经从公私法二元结构向三元结构嬗蛮,经济法成为独立于公法与私法的第法域,面对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失灵”,民间组织成为介于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特殊调节机制。一方面民间组织承担了越来越多原由政府部门履行的诸如消除贫困、环境保护等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的公共服务职能,弥补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不足和官僚化缺陷,制约政府权力。另一方面民间组织作为利益化的代表,通过自律协调以及与政府的沟通尽可能地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克服市场之手在利益分配上的缺陷。正是在此意义上,民间组织显示了其存在的合理性,凸显了作为经济法特别调控机制的深刻价值。
3社会救助法的经济法体系范畴归属的确立
社会保障法可分为社会救助法、社会保险法、社会福利法3个相对独立的领域。结构上,现阶段的社会保障法是以劳动法为基础,社会救助法为底线,以社会保险法为核心,以社会福利法为辅助。社会救助法目的在于通过提供救济保障居民合乎人道的生活,使处于困境中的人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一方面,社会救助立法是最早形成的社会保障制度,众多国家的社会保障法是在社会救助法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起来的;另一方面,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成员中总会有部分人因为收入低或者遇到重大患难而陷人生活困境,需要通过社会救助得到帮助。
社会救助法与经济法的关系,同样表现为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学界对于市场秩序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是经济法体系组成部分方面基本达成共识,而在市场主体(或称经济法主体)规制法和社会保障法是否属于经济法体系观点则不统一,对于社会救助法的归属研究的代表性观点有以下几种。第1种认为社会保障法与经济法都是国家干预社会生活的法律形式。社会保障法为解决社会分配矛盾,满足社会成员生存需要;经济法则为排除经济发展之障碍,满足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之要求。两者的基本价值不同,社会保障法侧重于谋求社会公平,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则为经济效率。两者同为市场经济的双翼,相辅相成,同属社会法范畴。第2种认为社会保障法是以社会法属性为主,兼具经济法属性。此观点与上述第一种观点类似。第3种认为社会保障法中仅有社会保险法可以成为经济法的研究对象,并不能全部的构成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第4种认为社会保障法是经济法的有机组成部分,认为社会保障法是强制法,不是意思自治法。经济法是国家干预或协调经济之法,社会保障法体现了社会分配领域的国家干预或协调,因此从属于经济法”…。目前这种观点影响较大,许多高等院校法学院系都把社会保障法作为经济法系列课程开设。
具体到社会救助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笔者根据以上观点的梳理认为,社会救助法作为社会保障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反映的也是一种国家对社会再分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制和调控。不仅仅追求社会稳定、社会公平和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权,而且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市场机制对社会被救助对象的可能损害,弥补市场调控缺陷和市场失灵,维持市场经济的良性运作,追求经济效益当然为其应有之义。其中运用经济法理念实施的国家干预不仅以经济性为手段,而且也是以经济性为目的——即使这些接受社会救助的当事人尽快渡过难关,重新投入到市场经济活动中,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继续付出自己的努力,同时也获得自己应得的财富分配额。因此,从社会分配法的角度和经济性的纬度分析,包括社会救助法律制度在内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为经济法中强制性分配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可以获得正当性理由和根据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是国家干预社会分配法律制度的子系统,更是整个社会分配法律制度的最底防线,当然从属于经济法范畴体系。
4民间组织参与农村社会救助经济法解读的意义
4.1廓清认识误区,丰富经济法理论内容①进一步充实经济法学的理论研究内容。通过对民间组织和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理性考察,明确前者的经济法主体地位和后者的经济法体系归属,相信会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的进一步充实丰富作出贡献。②进一步丰富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理论研究成果。一般学界认为,社会保障体系包含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3个层次。其中社会救助为社会保障的底线,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它的对象往往是社会最弱势群体。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改革仍然在继续,统一的“社会救助法”迄今仍然没有出台。因此,梳理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尽可能地挖掘探求新的理论解释,以期为农村社会救助法律制度乃至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提供新的理论支撑。
4.2提高重视程度,促进经济法良性发展①有利于确保经济法合理运行的方向。通过民间组织这种组织化的形式与国家干预机构进行交涉协商,可以有效避免单个预者势单力薄、信息不对称等弊端,使干预决策立法符合社会利益,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对于遏制“恶法”出台无疑具有现实意义,从而确保经济法运行的方向。②有利于监督、纠正不正当的干预行为,维护经济法的权威。民间组织由于自身资源优势,所以在行使监督职能,与干预机构的沟通、协商、谈判中效果会更好,纠正不当干预行为,维护经济法的有效运行和权威。③有利于降低经济法运行成本。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立法过程,提高经济法的立法合理性和可接受性,进而使预者乐于遵守这种于己有利的法律规定,增强其合作意识,减少经济法执行阻力,降低经济法执法守法成本”。
关键词: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模块式”整体课程体系、“3+1”教学模式一、独立学院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
农村经济管理专业是农村管理、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积聚于一体的综合性较强的专业。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繁琐,涉及的问题具有综合性的特点。我国有少数公办一本学院与二本学院开设了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但其培养目标主要是定位于培养农村经济管理理论研究,不能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一部分高职高专近几年也进入农村经济管理方向人才的培养,其培养目标主要是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具有一定单向性,所以效果都不太明显;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长期以来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作为自己的办学目标,所以适用于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培养。
作为一名优秀的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必须具备以下知识与能力:
(1)能够领会国家相关的农村政策。农村经济管理者在开展经济管理过程中,会涉及许多国家相关的政策及法规,所以应全面掌握农村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如农村政策法规、农村环境保护、财政与金融(农村)等。
(2)具有一定的农业技术知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农村经济管理人才,除了应该掌握农村政策外,还应该能掌握农业种植技术、了解农作物特点等技术知识,能够及时解决一般的农业技术问题。做到上能写字做文章,下能指导种田插秧,提升农业的管理水平。
(3)必须具备经济管理知识。随着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多种经营业务的开展,优秀的农村经济管理人才还要能够掌握农村经济管理、财政与金融学、农业资源经济学、农村市场营销等相关知识,能充分开发利用本地资源,将本地资源产品加工推销,为农民增收创造机会,根本解决农民的生活水平。
(4)具有融资、财务管理等知识。农村经济管理人才,要能解决农村融资和财务管理问题,做到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村经济、壮大农村的建设。
所以,独立学院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是“懂经济,善管理,会技术”的应用能力为主线的全能型复合人才。
二、独立学院建立具有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与能力的培养
独立学院农村经济管理专业应以“懂经济,善管理,会技术”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来构建的“模块式”整体课程体系、“技能化”专业课程体系和“梯进型”实践课程体系:
(1)建立“模块式”整体课程体系。
农村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可分为“三种类型、五大模块”, 即基本素质类、专业素质类和综合素质类。基本素质类由政治人文体育模块和基础知识及信息模块构成,主要课程有英语、计算机基础、农业信息、农业政策、就业和创业指导等课程。基本素质类课程设置是解决人才培养“共性”能力问题,即学生能够领会国家相关的农村政策和掌握农村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准确把握日常人际交往中的交谈技巧等基本能力。专业素质类课程设置是解决人才培养中“个性” 能力问题,体现了专业特色,是针对学生未来就业方向而设置的,它由专业素质基础模块、专业素质技能模块和专业素质拓展模块构成,主要课程有农业经济学、农业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乡村社会学、植物生产技术、畜牧概论、水产概论、设施农业概论等课程组成,通过学习,学生能够解决农业产业中基本的技术问题;其中,专业素质拓展模块课程开设主要是根据农村对管理人员的要求,实现复合型人才培养的要求而设置,主要课程统计学、农村财务管理、农村会计学基础、农村投资项目评估、农业推广学等课程。综合素质类课程是解决人才培养中“应用”能力问题,主要通过设置实践教学模块来实现,即校内专业实训类课程和校外课程实践环节。主要课程有“农村投资项目评估”、“ 农村会计学”仿真性模拟实训等,在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与调查、建立“班村共建”农村、技能比赛等一系列社会活动。
农村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要立足于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必须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农民技术需求相适应,培养全能复合应用型人才,才能够满足农村人才市场对多元素的要求,才能够解决农村经济、管理、决策、营销、融资等遇见的实际问题。
(2)设置 “技能化”的课程体系,建立科学的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课程体系
设置“技能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要与农村生产经营、实际管理相结合,在体现“农”的专业特色基础上,课程设置的顺序、时间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将专业理论课程和相对应的专业实验课程、实践课程一一对应,做到理论与实际结合,提高学生解决农业生产中技术性问题的能力和农村经济管理能力,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农村经济管理专业采用“3+1”教学模式:即三年课程教学和实训加一年社会综合实践,共设置45门课程,其中基本素质类课程15门、专业素质课程19门、课程实训课程5门、社会实践课程6门,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基本素质类课程:计算机基础、英语、数学、体育、农村政策、农村应用文写作、礼仪规范。第二学期基本素质类课程:网络技术、英语、数学、体育、农村信息、微观经济学;专业技能课程:植物生产技术。课程实训:植物生产技术实践。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基本素质类课程:时事政治、农村法律法规;专业素质课程:乡村社会学、农业管理学、农业推广学;专业技能课程:设施农业概论;课程实训:设施农业实践。第二学期基本素质类课程:农村经济常识;专业素质基础课程:农村产品营销学、农村经济统计分析与应用、农村财政与金融;专业技能课程:农村会计学;课程实训:农村会计学全真模拟实训。
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基本素质类课程:计量经济学;专业素质课程:土地资源管理、农村财务管理;专业技能课程:新农村规划与科学发展、农村干部领导艺术、水产概论;课程实训:农村财务管理。第二学期基本素质类课程:就业与创业指导;专业素质课程:农村投资项目评估、税法、电子商务;专业技能课程:农村经济纠纷处理、畜牧概论;课程实训:电子商务。
第四学年组织学生进行社会综合实践,其方法可采取专题调研和分析、农村市场调查与预测,并撰写毕业论文。
科学的设置“技能化”专业课程体系,才能培养出服务“三农” 经济管理人才,既能做一名农村生产技术人员,又能当好一名“村官”,解决农村一些现实问题。
(3) 突出“分层实践、逐层提升”的“梯次型”实验课程体系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和解决关键问题的能力既是实践教学设置的目的,每学期对核心专业课和技能课应安排相应的实验、实训课程,形成“梯次型”实验课程体系。
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核心内容由以下三大模块组成:①基本技能训练模块:包括统计分析软件应用、财务分析软件应用和科学研究基础训练三方面内容;②专业技能训练模块:以建立实验、实训平台,进行仿真性模拟实习为核心内容演练,如投资项目分析模拟、现代企业经营决策仿真系统等内容;③综合能力训练模块:以大学生社会实践与调查、专业素质拓展训练、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为主要内容。
大学生社会实践与调查可利用寒暑假期间组织学生进行“大学生寒暑假回乡公益活动”、“走进千村万户,回乡社会调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调查”等系列调查活动。
三、独立学院农村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应注重以下问题
1. 突出专业特色,解决好农村管理课程与经济类课程的平衡问题
农村经济管理专业课程体系必须注重农、经、管知识复合,以系统的观点科学处理好各课程之间的比例关系。根据农村经济管理现状,在增加农科类课程的门数的同时,使农业技术与管理各门课程与经济类各门课程学时比例合理,突出其专业特色,这样,才能提高和拓展农村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经济管理素质、知识与能力。在教学内容上,应从各门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入手,进行系列课程优化与整合。
2. 强化实验实践教学,建设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
论文摘要:进入21世纪,中国老龄化速度加快,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诸多层面带来巨大的冲击,农村空巢家庭将会面临更加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开展时农村空梁老人养老问题的研究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趣,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越来越显现其弊端,因此社区养老应当成为当前农村空巢老人养老的主导模式。
一、人口老龄化给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带来严峻挑战
老龄人口是我国人口中增长最快的群体之一。截止到2009年10月,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己达1.69亿,超过总人口的10%,且以每年近1000万的速度增加。我国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70%,由此推算,全国农村老人应该在1.2亿左右,农村老龄化问题尤为突出。南方网曾经对中国的老龄化问题进行相关报道,其中民政部中国社l:协会副会长赵鹏奇谈到,中国老龄化的速度、规模要大于一般国家,并已表现出”两高两大两低”特征,即高速、高龄;基数大、差异大;社区养老社会水平低、自我养老和社会意识低的现状。人口老龄化给老年人口,特别是农村老年空巢人口的养老问题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空巢家庭是指身边没有子女和他人照料,只剩下老年人独自生活的家庭,包括独居空巢家庭和有伴侣的空巢家庭。这些家庭中的老人被称为空巢老人。本文所述农村空巢老人是指户口在农村且年龄超过60岁的老人。
二、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家庭养老观念弱化,养老危机加重
家庭养老直是农村养老的主导模式。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敬父毋”是最基本的传统美德,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同时还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但在当今社会转型中,出现了一些道德和信仰缺失的地带,传统的道德约束力逐渐变小,再加上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使得社会上形成了“重幼轻老”的现象,各种不善待老人的行为屡见不鲜,老年人承担子女不赡养的风险严重加大。
2.经济供养不足,劳动负担重
城市空巢家庭的老人大部分都享受退休金、养老保险、社会优抚和各种救助,但农村老年人绝大多数是不享有像城市老年人这样的保障和救助的。目前农村主要还是“经济养老”。在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劳动耕作来获取经济收入抚养自己;当丧失劳动能力时,他们唯一的祈求就是获得子女的资助。然而依靠子女供养具有很强的不可确定性,一方面与子女本身的经济收入有关,另一方面还要承担子女是否孝顺的风险。
3.子女不在身边,生活照料不足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推进,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进城务工,形成一个新的“农民工群体”,留下了大批不能务工的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孩子。由于多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并且一直过着质量较低的生活,加上农村医疗设施的不完善和保健的意识相对淡薄,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素质较城市空巢老人差,经常同时患有多种疾病。
4.重老龄化发展更快,高龄空巢人日养老困难的问题突出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寿命也在不断延一长,并呈现重老龄化趋势。同时,随着年龄增长,特别是超过75岁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状况有所恶化,患病率、伤残率会上升,自理能力卜降,将更多地需要日常护理、生活照料和社会服务。目前,我国80岁以卜的高龄老人己经超过2000万。到本世纪下半叶,将保持在8000-9000万,高龄化水平达到 25-30%。现在,空巢家庭有两种情况更值得关注:(1)自己年岁己老却还要抚养其更加年老的父母,(2)对于那些子女已经不在人世的高龄空巢老人来说,其孙辈往往认为不应承担赡养义务。处于这两种情况下的高龄空巢老人处境更加艰难,如何给这些高龄空巢老人提供帮助变得急迫而重要。
三、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的对策建议
1.创造尊老供老养老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百善孝为先”这是古人教导我们的传统美德,也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在农村我们应该大力营造尊敬长辈赡养老人的文化氛围,使孝敬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农村基层组织要重视”空巢”老人与子女的亲情联系工作,使外出务工的子女认识到他们有义务为父母提供物质上和精神上的赡养扶助。
2.老年人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适应能力
首先,当子女到了“离巢”年龄,自己就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逐步减少对子女的依赖。其次,农村空巢家庭的老人应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老年人应调整好心态,在理解和支持子女工作的同时,自强自立,广泛地参与农村的各种活动,增强自己的适应能力。再次,增强心理上的自立程度。克服孤独感的有效途径就是寻找精神寄托,充实新的生活内容,提升生命的意义。
3.加强农村社区引导,积极发挥社区在养老保障方面的作用
目前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依然存在,政府对承担农村养老保障方面仍心有余而力不足,在农村家庭养老保障功能还不健全的情况下,社区养老服务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一种很好的过渡形式。正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先生所言,中国的农村社区是“一个,熟人,的社会,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同一村的人交往频繁,人际关系比较密切。老年人生活在社区,对社区具有地缘上的归属感和心理上的认同,这有利于养老工作的积极开展。
4.建立和完善农村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农村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和农村空巢家庭养老危机的迫切需要,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积累模式,这样既可以避免国家过大的财政负担又可以通过统筹基金的调剂和再分配以体现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同时充分调动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