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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外延上看,法人治理结构应包括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从内部结构上看,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结构在逻辑层次上是不一样的。外部治理是处于主动地位的,它是法人治理的首要条件和基本机制,而内部治理则是以外部治理为基础的,它是外部治理的内生性制度安排。判断某种具体的法人治理模式是否有效,要以其是否适应其外部治理条件为标准。由此,可以展开如下推论:其一,作为外部治理的内生性制度安排,内部治理只有在适应外部治理的条件下才能有效率;其二,现实中外部治理条件千差万别,不总是完善的,因而不存在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完美”的内部治理模式;其三,内生性制度安排的特点又意味着,对应于各种不同的外部治理条件,总能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相对有效的内部治理模式。把对这种逻辑结构的理解应用于我国的投资银行问题,意味着只有首先着眼于投资银行外部治理环境的改善,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探寻与改善特定外部治理条件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效能的提升。其基本思路如下:
一、外部治理机制的优化
外部治理是指所有者通过市场对经营者的间接控制。在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及人力资本市场都具备竞争性特征的条件,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与评价就可以借助于具有可比性的指标来进行.这会增加法人治理过程的透明性和客观性,并可以降低其成本。外部治理机制的优化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控制权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所谓控制权市场是指公司的控制权被交易的市场,主要的方式有兼并、收购、要约收购与委托书收购等。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可以通过一些组织和市场方面的机制来得到有效控制:法玛和詹森(1983)假设当一家公司的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时,该公司的决策体系将决策管理(创立与贯彻)从决策控制(批准与监督)中分离出来,以限制人决策的效力,从而避免其损害股东的利益;控制职能由股东选出的董事会来行使;报酬安排和管理者市场也可以使问题得到缓解(法玛,1980);公司可以通过奖金或股票期权等方式将管理者的报酬与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这不仅促使管理者拥有自己的声誉,而且劳动力市场将会根据管理者在经营业绩方面的声誉来确定其工资水平;股票市场则提供了外部监督手段,因为股价可以反映管理层决策的优势,低股价会对管理者施加压力,使其改变行为方式,并且忠于股东的利益。
现在,中国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达到公司化,而且中国股票市场还不够成熟完善,股价不能真实地反映一个企业的综合价值,况且,能够上市交易的投资银行只是凤毛麟角,因此,股票市场并不能真正起到外部监督作用;其次,现有的报酬安排对企业的管理者也不能取得真正的激励作用,因为经理人员可以获取与其职位相联系的“控制租金”,这些大量的控制租金远远地超过他们的工资收入和持股所能带来的收益;再次,中国不存在一个积极的管理者市场,大部分经理人员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因此经理人员的选拔标准不全是经济绩效,评价方法也比较落后;再则,政府虽是名义上的大股东,但其在企业的监督管理上仍然是缺位的。
因此,当所有这些机制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控制权市场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最后一种外部控制手段。构建控制权市场的前提是对投资银行进行公司化改造。当前最为紧迫的是要建立健全与投资银行并购活动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框架以及制订具体措施,为投资银行业的并购行为扫清障碍。
2、积极推进董事和经理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建设,人力资本市场有长期的记忆力,它能识别和评价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数量和质量,并通过其人力资本市场价格的波动,刘其施以赏罚。高素质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上佳表现会为他们带来新职位;而表现不佳则在离任后很难再被聘用于其他的公司。就中国现实而言,积极的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而人力资本市场对企业家资源的配置作用日益突出。有鉴于此,推进董事和经理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建设,最为现实的选择是要催育高效率的人力资本市场。
二、内部治理机制的改革
内部治理是指特定企业的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一整套具体制度安排。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效能的提升,必须建立与外部治理机制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机制。
1、投资银行激励机制的重构。据从各证券公司对激励方式的重要程度的调查显示。薪酬是公认最重要的激励手段:50%以上的证券公司认为薪酬是激励人员的最重要的手段;80%以上的证券公司认为薪酬对人才激励处于最重要和次重要的位置。仅有20%的证券公司认识到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和培训开发对员工激励的重要性与薪酬是处于相同的地位,大多数证券公司将其放在次重要和第三重要的位置。与国外投资银行相比,中国投资银行在激励机制方面明显存在以下不足:重物质激励,轻精神激励;重短期激励,轻长期激励。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由低到高有五个层次:生存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激励的过程是多层次、多元的,在需要棣鹰满足的连锁过程中,激励需要体现在许多方面,激励工具也应是多元的。就中国投资银行的现实来看,现有的激励机制正在弱化,这一点从证券业内人员的高流动性可窥见一斑,重新构造新型的激励机制已是迫在眉睫。
(1)虚拟股票期权
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工具十分风行。而在我国由于相应配套机制的缺乏以及现有政策对证券公司员工持股的限制,造成对证券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刚性制约,从现实的可能性来看,虚拟股票期权对我国证券公司可能会有参考价值。在虚拟股票期权计划中,公司给予计划参与人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的期权,即—个仅有购买名义而非真实股票的期权。从激励机制和效果来看,其与真实的股票期权计划有异曲同工之处。
用虚拟股票期权替代真实的股票期权,从近期来看,对绕开股票来源和证券公司个人持股的政策限制有阶段性的策略效果。但从长期来看,虚拟股票毕竟不同于真实股票,特别是涉及到公司控制权的场合,其激励效力将大打折扣。所以,随着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政策的松动,还是要向真实股票期权计划演进。
(2)员工自我治理
保罗·麦耶斯的研究表明,在激励职工的4个因素中,物质激励仅占7.7%权重,而个体成长、工作自主和业务成就这3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33.74%、30.51%和28.69%,而这3个因素都与公司的控制权有关。可见,如何参与分享公司控制权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重大课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的职工持股计划曾经红极一时,但对于投资银行这一特殊的企业组织而言,并不具备可行性。根据西方国家公司再造的经验,结合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现实体制背景和政策框架,最为现实的选择是积极推进投资银行内部职工自我经理化、工作团队化和公司事务参与化等管理创新,这既有利于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合作,增强投资银行的财富创造力、竞争力,又能培养和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以及对风险的抗御能力,使他们由风险管理的旁观者升格为当局者,由消极的风险管理主体转变为积极的风险管理主体。
2、构建投资银行风险收益良性互动管理的新型机制。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风险管理理念的更新与转变。一是专员管理全员参与。即要变过去风险管理专职部门在风险活动中孤军奋战、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为全员共同参与、共同关心风险管理的生动景象;二是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展开以及相关信息的及时、正确、全面的沟通;三是要摈弃风险管理可有可无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思想,牢固树立“风险管理也是生产力,也能创造效益(风险损失的减少,负负得正)”的新思维;四是要由局部风险管理变为整体风险管理,树立风险管理的全局观和系统观;五是要变过去被动的、消极的事后“亡羊补牢”型风险管理,为包括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过程化的、积极的、主动的风险管理。
(2)投资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的重构与整合。据统计,1999年约有65%的投资银行在其内部成立了专家评估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小组,以健全与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应该说,我国投资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已具备了一定基础,但随着与投资银行风险的生成、扩散速度加剧,现有组织的风险反应灵敏度,以及对风险的驾驭能力己越来越不适应。重新建立新的组织体系,意味着高昂的组织成本支出,并且震荡较大。较为可行的是对现有的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重构与整合。
为了规范内审人员对组织控制中风险管理状况进行审查评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本准则对风险管理的审计方法、评价标准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有助于内审人员提高风险管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并能够帮助组织建立并实施适当、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
在风险环节分析活动中,各级人民银行的工作目标、战略部署、计划安排要合理地反映外部环境、可使用资源,要考虑到存在的主要风险。内审部门需要对中央银行的“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价。近年来,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办公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控制人员逐步减少,风险的性质和影响程度也发生了变化。例如:各大系统的成功上线和职能部门的应用系统上线运行,虽然减少了人力资源的投入,但也给管理者和监督部门制造了更多的风险隐患,内审人员要分析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才能进一步考虑组织机构的风险的变化和控制是否与形势变化相符,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管理层的审计报告中供行领导决策时参考。
2.风险环节识别和风险评估中的作用
风险识别就是能辨别出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单位实现其目标的重要事项(情况),即所有的风险。然后对风险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概率)和影响(损失)程度,包括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在风险环节识别活动中,识别新型的风险环节和风险点是摆在中央银行内审人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中央银行的管理层要识别内外部环境中所有的风险环节,不论大小都不能遗漏,保证风险轮廓勾勒的完整性。除了做个别风险分析,还要考虑同时发生某些风险的情况。内审人员可以采用通用的风险分析法,识别单位本身的风险和重要合作者带来的风险。内审人员还可以运用“情景模拟”等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分析,判断管理层是否完全识别了单位的所有风险,若有遗漏的风险要及时提醒管理层加以考虑。比如,上级主管可以出于整体考虑,认为某部门经营风险较高,二该部门负责人则认为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内审人员由于特有的独立地位,可以从客观的角度分析风险的假设条件、计算方法来评价风险,提供专业意见。
3.风险反应和控制中的作用
了解了风险的重要程度后,中央银行的各级管理层应迅速做出“反应”,决定是否接受风险、避免风险,还是减轻风险。对于中央银行完全不能接受的风险,比如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一般是避免这种风险,即放弃带来这个风险的工作计划或行动安排,因为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某些风险在中央银行各业务部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单位可以接受,不必再采取额外的措施。其他的风险有相对的风险回报,单位可以考虑接受,但要采取减轻风险的措施,才能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获得预先希望的回报。减轻风险的措施包括减少风险、转移风险或分担风险。内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评价风险回报的合理性、减少风险的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接受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担的另一方的风险。如果另一方不能接受该风险,则这种风险控制的措施是无效的。一般说来,内审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过程中,都要测试这些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也是内审工作的重要环节。
4.控制活动和风险信息沟通
控制是指管理层设计的一系列工作控制程序和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日常工作中的风险以及意外事件带来的风险。控制贯穿于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的各业务系统及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例如各大系统的操作规程、内部控制制度、国库等部门的授权、审批等等。这些控制程序和行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质量得到保证,各项降低风险的措施得以贯彻实施。另外,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内审人员要及时将风险信息准确地传递给相关人员。虽然在风险识别、评估、反应和控制行动过程中,相关人员已了解了初步的风险信息,但由于风险信息的复杂和微妙,单位要确定恰当的形式传递风险信息,并及时在工作人员、管理层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使各层面的人员能及时了解情况,履行相应的控制职责,内审人员可以通过OA系统及时将风险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给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控制措施5.监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人民银行还要建立对风险管理系统的监控。与前面的控制某一具体环节的控制程序不同,这是对人民银行整个单位风险管理是否有效进行监控,包括对内部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的持续监控。内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环境和风险变化,检查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更新,是否能控制新的风险,还可以通过后续审计,检查管理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对意外事件的处理情况,检查新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将分析结果和建议提供给管理层以便改进控制措施,提高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的最大特征是纵向式的,而目前农行是以分行为经营单位的体制,其风险管理体制也以横向为主,不利于风险管理效率的提高。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可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
一是在风险管理的决策层面,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在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在总行一级设一个独立于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风险管理系统的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该委员会主席由全行的首席风险管理主管担任,负责制订全行的风险控制标准及风险管理规划,完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判断和决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行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二是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实行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对下级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同级业务部门风险管理窗口负责人的直接管理和考核,下级行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窗口管理人员在所管辖的区域和领域内全面监控执行总行风险管理政策,包括搭建运作组织,推广风险管理工具,量化评估与分析报告等,以利于总行风险管理部门综合归纳各区域、各领域的风险暴露,进行全面风险整合和对冲,实现对整个机构的积极风险配置。同时,为确保矩阵式垂直化管理的有效执行,还应建立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推行风险经理制和风险报告制,对所有业务流程和关键风险点实施有效监控,对重大风险事项及时预警和报告,确保对业务流程中的任一环节均能体现“四眼”原则,真正实现风险管理重点的三个转变:即从现实的风险向潜在的风险转变,从风险的事后处置向风险的前期控制转变,从风险资产的管理向资产风险的管理转变。
此外,风险管理部门必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风险承担者不能同时为风险监控者,风险承担与风险监控必须分离。风险管理部门应该相对独立于业务部门,承担起平行制约和行为监督的责任,从而形成有效制衡,抑制过度追求商业机会、利差贡献或业务量而违背风险管理原则的行为。为达到有效制衡,可采取风险管理执行官下派制,即总行向各省分行派驻风险执行官,省分行向二级分行派驻风险执行官,风险执行官的人事任免、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均由上级行确定,不受派驻行的限制。
二、培育新型的风险管理文化
没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就谈不上风险控制,无数的事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国际上不少金融机构因风险控制不当而造成倒闭的案例中,原因往往并不是因为它缺乏风险控制的机制,而主要是因为其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过于薄弱。因此,自上而下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和营造浓厚的风险文化至关重要。农行可在内网上分类汇集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各业务产品及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指引,明确提示风险点及防范要点,通过广泛的风险教育、科学的风险评估,来培养所有人员对风险的敏感和了解,并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所有人员的自觉行动中去,促使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植于商业银行的组织文化中,亦即是一种融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力,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监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要让全行上下认识到:对商业银行来说,只要持续经营资产和负债业务,就永远会面对各种风险,甚至是破产、倒闭的风险。任何岗位的银行员工都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任何员工做任何事情都要自觉地考虑到风险因素,并尽可能将风险压到最低限度。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实现风险与收益的优化以及价值的创造。
与此同时,要加快建立一支风险管理队伍,提高素质。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国外高级风险管理人才,通过他们成熟的理念、技术来推动全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立足自身,培养人才。除在工作上有意识地培养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外,要充分发挥内部网络的作用,建立风险管理知识学习网站,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并指定一些风险管理专家定期在网上答疑,解答风险管理人员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一个开放的培训平台。对高级管理人员,派往国际上先进的商业银行跟班学习考察,重点学习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先进的风险计量技术。培训不能“一时冷一时热”,要形成制度并作为长期发展战略。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信贷风险预警机制是现代商业银行对出现影响资产安全的风险信号,提前做出识别和判断,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信号处理方法的一种机制。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有效的、科学的风险管理技术,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减少经营活动中的相关风险,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与应用,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宏观面上,总行应组织高层次人才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重点加强对不同行业的长期、深入研究,了解和把握不同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因素,在对宏观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客户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信贷资产行业、区域、品种、集团客户风险分析的基础档案,并通过与各部门、各行业、各媒体业已建立的信息交流渠道,定期对一些行业或地区进行预警通报,确定高风险行业及高风险地区,前瞻性地提出重点扶持及退出对象,全国性的行业贷款限额及地区授信总额,解决基层行因信息不对称,将贷款集中于某个已处于衰退期的行业,引发贷款风险的问题。要设计出全面覆盖银行在业务运行中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大额资金流向、资金清算及经营效益信息的合理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起到风险预警作用。同时,在开发新产品和开展新业务之前,要充分识别和认真评估其中包含的风险,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明确风险防范要点,做到“未雨绸缪”。
微观面上,要建立和完善包括财务报表的早期预警信号、经营状况的早期预警信号、企业与银行关系的早期预警信号、管理人员的早期预警信号等的预警机制,在风险出现苗头时,就能通过一些信号敏锐地捕捉到风险点,以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各级行的客户经理要经常深入企业,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关注企业发展动态,监控企业资金走向,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分析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及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避免风险的扩大和漫延。同时,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加大在线监测力度,对到期贷款收回情况及信贷资产质量情况进行监控,及早发现并处置信贷客户的潜在风险。
四、提高风险计量水平
通过对国际银行业流行模型的考察,不难发现银行风险管理模型如下的发展趋势:一是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化、指标化形式向模型化形式或二者结合的形式转化、单个资产分析向组合分析转化的趋势;二是运用现代金融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的趋势,比如对期权定价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资产组合理论的运用;三是汲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的趋势,比如经济计量学方法、保险精算方法、最优化理论、仿真技术等等;四是运用现代计算机大容量处理信息和网络化技术的趋势。
根据历史数据资料对不同信用级别业务的实际违约率和损失程度进行统计分析,是检验风险管理结果客观性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农行开展风险管理的时间不长,相关数据积累不足,这方面的工作还较为滞后,加上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各类企业在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尚有很大的差距,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财务资料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着失真现象。因此,农行应结合自身特点,在采用信用评分方法等传统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强化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相关数据库,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资料、历史上的违约率资料以及金融市场数据资料等,并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结合自身特点,对有关的现代风险管理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风险度量模型,如信用评估模型、破产预测模型、产品定价模型等,逐步运用现代风险管理方法对每一项业务和产品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并根据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别的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尽可能准确计算可以量化的风险和评估难于量化的风险,并采取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
五、完善风险控制方法
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总行要出台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指引,包括柜面人员操作风险指引、银行业务法律风险指引、新业务产品风险指引等,列示风险内容,细化风险标准,使每位员工都明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严格控制风险。并注重加强业务制度的更新与完善,特别是新业务、新产品的推出要配套出台风险控制制度及办法,以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同时,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提高风险监控水平。在风险管理中综合运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控两种手段,实现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提高风险管理整体效能。在非现场监控方面,要建立高效的非现场监控网络,提高信息获取的深度、广度、频度和精度,为风险管理提供充分的依据。三是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在搞好宏观、定性分析的同时,逐步将一些适合农行情况,且较为成熟、科学的数学分析模型植入信贷风险管理之中。要通过对企业重要财务变量的不间断测试,掌握借款企业未来收益的趋势,降低信贷风险。要建立科学的贷款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贷审会议事规则,将贷审会审议项目的风险情况作为衡量贷审会成员工作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对贷审会成员实行动态淘汰制,决策能力不佳的则促其离开贷审会,必要时引入“外脑”,邀请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参与决策,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以提高贷审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决策水平。四是完善稽核审计体系。要建立独立的、垂直的、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审计部门,实行审计派驻制,即总行向省分行、省分行向二级分行派驻审计人员,对下级行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派驻审计人员不接受被派驻行的领导,直接由上级审计部门进行考核。同时,不断完善审计程序、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果,充分发挥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五是推行经济资本管理。以经济资本作为业务计划编制的先行指标和核心指标,指导信贷资源有效配置,强化对风险资产总量特别是风险资产新增总量的约束,以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控制全行的风险水平。
六、灵活运用风险应对策略
银行风险无处不在、无可避免,但农行可以通过灵活运用一些风险应对策略,达到减少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
一是规避风险策略。考虑到风险事件的存在与发生的可能性,事先采取措施回避风险因素,或主动放弃和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在贷款方面,应认真做好贷前尽职调查,科学评估贷款抵押物价值,避免抵押品不足值或难以转卖,而使贷款遭受损失。同时,注重贷款期限与负债期限的匹配,设置科学的中长期贷款控制指标,防止中长期贷款发放过多,出现贷款长期化与存款短期化,贷款流动性降低与存款流动性增强,产生流动性风险。在外汇业务中,对有关货币汇率走势做出明智的判断,采用“收硬付软”、“借软贷硬”等策略,规避汇率风险。在经济紧缩期采用固定利率,在通货膨胀期采用浮动利率,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利率风险。根据内部政策和程序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包括交易限额、风险限额及止损限额等,涵盖承担市场风险的主要业务,并按照地区、业务经营部门、资产组合、金融工具和风险类别进行分解。
二是分散风险策略。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就要求农行在信贷投向上,不要过分集中于少数行业、地区或客户,避免某个行业的长期不景气、某个地区的严重经济萎缩或某些客户经营状况的急剧恶化,遭受致命的呆账损失。同时,要在大力开拓信贷业务的同时,不断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实行多元化经营战略,改变营业收入中贷款利息收入“一枝独秀”的现状,以分散贷款信用问题带来的风险。对金额巨大、风险难于控制的大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万一贷款形成事实风险,可与其他行共同承担,避免因此承受太大的损失。
三是转移风险策略。通过合法的交易方式和业务手段,将风险尽可能转移出去。如,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旦借款人发生风险,可以将风险“转移”到担保人,这就要求对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发放抵押贷款时,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一旦抵押物发生损失,就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或提供100%资金质押等,一旦客户失约,银行可向担保单位进行追索或直接划扣保证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过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互换交易(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远期协议及套期保值等交易方式来转移利率和汇率风险。
四是抑制风险策略。在承担风险后,加强对风险因素变化的关注,当出现风险爆发征兆或实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恶化,争取化解风险,或者尽量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农行要严格落实客户经理制度,密切关注客户重大经营状况变化情况,跟踪检查和评估担保者、抵押物、质押物,及时发现客户预警信号,通过采取追加抵押物、追加担保人或担保金额、停止新增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方式,抑制风险的进一步扩大,将损失减到最小;或通过财务重组、信息咨询等方式大力帮助客户改善经营状况,从根本上提高客户贷款偿还能力,控制风险的恶化。
论文摘要:风险限额管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国际实践证明,风险限额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款集中性风险,实现贷款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文从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出发,介绍了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组织框架.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设想和展望。
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核心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风险限额管理涉及银行的所有业务条线,对全行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对此做出战略决策。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偏重业务扩张,轻视风险控制,对限额管理理念在短时间恐怕难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方能有效地推动。决策者应对实施限额管理的战略意义形成共识,对工程实施难度做出充分估计,做好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启动阶段的前提规划至关重要,可考虑聘请国外咨询公司协助完成规划,并由银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风险的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管理体系也逐渐建立起来。但是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比较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揭示风险和控制风险上明显还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风险并存,风险管理存在一定难度。首先,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融资信贷规模得到大幅度增长,银行在资本管理上的难度逐渐增大。我国的货币政策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直采取宽松的政策形式,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内需,这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迅猛增长,资本管理的难度达到空前难度,企业不愿意偿付或者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面临着严峻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日益险峻。我国目前开始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对金融市场的资金筹集和运用,这使银行面临着资金流动和资金支付困难的可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管理,但是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发展不完善,商业银行很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危机。最后,我国金融市场中利率、汇率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逐渐增加。我国近年来进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中央银行也通过利率调控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利率变化的频率和幅度正在进一步增加,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在逐渐增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各个商业银行外汇交易和外汇业务规模逐渐增大,汇率波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也在逐渐增加。同时,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涉入使其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2.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缺乏有力的组织结构作为保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缺失,相对来说比较分散,部分商业银行在信贷审批中依然存在着靠经验、靠领导的工作方式,在信贷前不审查、信贷中不检查、信贷后也不复查的弊端。
3.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缺少风险管理的文化理念,风险管理缺少专业人士指导。企业文化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灵魂和生命,企业文化中能否有效的融入风险管理意识决定了企业风险管理成功与否。风险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能力,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复杂性,对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和前瞻性,否则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本质很难有精确的把握,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很有必要。
二、增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谨慎的监管制度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对金融机构流动性、杠杆率和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的管理,按照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另外金融监管部门要审时度势地确定金融监管的重点,考虑到经济周期运行的特点和货币政策的要求等,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正常的运作下去。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世界,金融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和要点,美国金融危机虽然对我国的金融和经济发展影响不大,但是却使得我们意识到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吸取发达国家发展的教训,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们不仅仅要关注单个行业或者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更应该站在宏观的角度上加大审慎政策的力度。
2.加强杠杆率监管。《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这使得商业银行资本套利的机会大大减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模型存在的缺陷可以用杠杆率监管来弥补,使得金融体系中的资本规模保持在一定的、合理的水平上。另外,杠杆率监管可以避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度扩张,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度的风险,控制银行体系杠杆化水平的非理性增长和系统性风险的持续累积。
1.在政策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要给予倾斜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面向市场,建立适应市场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因而,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家对其进行政策上的倾斜也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对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更有必要。这有助于国有企业尽快地走出困境,减轻负担。
2.在结构上,建立完整产权结构我国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原因,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受益人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改变这种状况就要从根本上改变产权结构。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一条可行之路,尽管国企问题并非“一改就灵”,但从责、权、利统一的基础入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各主体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矛盾。
3.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1)国有企业承担的就业职能多,在职冗员过多。据统计,全国每年用于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的费用约达到550-750亿元,再加上其他费用,接近1000亿元,远远超过很多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造成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因此,国有企业急需建立科学合理的招聘体制和法律体系,以保证在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2)国有企业承担着庞大的养老费用。截止2009年,我国国有企业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养老基金也高达近5000亿元。因此,国有企业要大力发展社会保险保障基金,使职工收入中的适当比例成为基金积累,逐步形成职工养老、失业保障由社会基金承担起来的模式,让国有企业真正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其规模优势,摒弃负担过重的劣势。(3)国有企业承担着过重的税负。2002年到2009年,国有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因此,财政应减轻国有企业的税负,帮助其走出困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二)国有商业银行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加强体制改革
1.国有商业银行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要认真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国有企业改革方法将是多样的,除破产以外,银行要本着贷款跟着资产走的原则,资产到哪里,贷款就落实到哪里,要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债、赖债行为。企业破产,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清理资产,对于应归还银行贷款的,银行要坚决收回。
2.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化解不良资产(1)国有商业银行必须下决心一次性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我们要接受东欧和日本的教训,下决心“快刀斩乱麻”,把不良资产问题解决在酿成金融危机之前。(2)避免诱发严重的经济动荡。对于银行不良资产的解决,必须根据国家财力水平和经济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切忌盲目利用赤字政策来冲销不良资产,或通过中央银行增发货币来处理。否则,势必诱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引发经济动荡,给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3)政府、国有企业和银行三方面紧密合作。政府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制定法律规范国有企业的借贷体制;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规开展贷款业务,以保证贷款收得回来,有效益,严防新的不良贷款发生。对已有不良贷款要清查、登记和认定,加强监督。要了解企业改制情况,参与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贷款债权的保全工作,对信用差有可能发生逃债的企业要及时补办财产抵押和担保;
一、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其现状
银行保险于20世纪80年源于欧洲,目前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组织形态:1.销售联盟。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2.合资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3.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4.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我国的银行保险起步于1995年,主要形式是保险公司与银行联盟销售保险产品。
近两年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极为迅猛,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等;同时还开展了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业务的合作。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为1287.19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66亿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有20%来自银行保险业务,金额超过100亿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54.1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2%;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则实现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0亿元,超过上一年保费的总收入;2001年底复业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开业5个月就实收保费1.5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60%以上。据统计,2002年全国银行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7.1%,可见银行保险业务已成为寿险主要销售的产品之一。
银行保险的发展给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三赢:银行可以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率,扩大业务品种,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进而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扩大营业规模,从而降低分销成本,提高保险产品的生产率和品牌形象;而消费者可以提高安全感,并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利。但是,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在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以规避与控制。
二、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析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直接的行为人是消费者、银行、保险公司。对于消费者来说,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银行保险产品的误解,从而导致的错误购买,以及购买了搭配销售的商品。对于银行来说,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自己并不生产保险产品,同时也不承担经营产品的风险。因此,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银行信誉与品牌的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作为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和银行保险经营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及最终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高,而且由于消费者的某些行为,更有可能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这里主要分析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
(一)产品开发风险
新险种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信息反馈、资料收集、方案筛选、定价、营业分析到最后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这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失误,都将导致风险发生。以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趸缴的分红保险为例,2002年占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43.6%。由于分红型产品比例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导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二)营销渠道风险
1.合作短期化。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一年期的协议,这种随意性很强的短期协议根本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尤其当前银保双方还不能进行资本参与或就某类特定产品的分销建立合资企业时,银保之间没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有影响的。
2.经营成本加大。为了扩张业务,各家保险公司都把精力放在与银行网点建立合作关系上,却忽视了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这一关键问题。银行利用手中的网络、信息、客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占有银行保险业务,通过索要高额手续费方式,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如果各家保险公司的佣金差别过大,银行可能弃旧取新,选择与高回扣、高佣金的公司合作,这将导致价格竞争加剧,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
(三)经营技术风险
1.发展银行保险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银行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技术来支持其发展。在目前的运作机制下,银行的网点和柜台是现成的,大量新技术的投资(如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系统的开发、银行柜台人员的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技术投资不能在短期内产生预期的由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节约,导致规模不经济,就会出现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竞争效率的重大损失,并有可能致使保险公司长期不景气。
2.银行保险的技术含量远高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在传统的保险人营销方式中,保险公司只需引进一些管理模式在内部消化,而银行保险需要银行与保险两个行业的密切协作。例如,我国银行的电子结算网络不但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起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及自动化水平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还要求保险网络能够与银行结算网络融通。而现在我国保险公司无法提供银行网点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也无法实现银保联网和实时管理的现代化。因此,这些新技术的运用,也有可能会增加银行保险的经营风险。
(四)承保操作风险
由于保险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产品,保险产品的销售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的签定,其中销售人员的诚信,客户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银行保险业务的承保环节中会出现以下风险:
1.由于操作失误或银行柜台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发出的指令执行不当,或是由于有关信息未能及时传递给银行柜台人员,或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是银行柜台人员未能正确领悟指令意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二是因银行柜台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在操作中偶然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2.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在银行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着三个层次的委托——关系:银行业务人员希望客户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希望银行业务人员加强承保管理;保险公司希望自身的业务人员加强核保、核赔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然而,由于三方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各自从利益最大化出发或由于道德上的某些行为,造成了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道德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客户的道德风险。如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制造保险事故或捏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夸大保险事故损失,使保险人支付额外赔款等等。(2)银行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业务人员在受理投保时可能明知保险标的不符合承保要求,但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盲目接受投保,加大了承保风险。(3)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有可能是由于利润和费用原因,在核保和理赔时,为了上保费规模,放松承保条件;或扩大保险责任,对除外责任造成的损失也随意进行保险赔偿。(4)客户、银行业务人员、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三方中的两方或三方共同勾结形成的道德风险。
(五)法律政策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主体签署的金融交易合同,因不符合法律或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得不到实际履行,从而给合同的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包括合同文件是否在法律上具有可执行性的风险,还包括是否将自身的法律责任以恰当方式转移给对方的风险。目前,银行保险的法律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保险关系复杂,容易滋生法律风险。银行保险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上必然表现为多重法律关系的组合,不同权利、义务的衔接,其中还需相当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保监会对银行兼职人员是否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或通过人资格考试并没有做出严格审查与监管的规定。因此,法律风险较大。
2.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突出,导致其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银行与保险合作的法律、法规还未见到一个成文的法令和政策出台,使得银行保险的创新还缺乏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加之我国确立了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模式,使得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必须小心翼翼,保险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突出。
3.银行保险受国家政策,如税收、资金运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影响较大,政策性风险突出。以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为例,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已将大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但由于国家鼓励汽车消费,车价不断下跌,旧车型全面加速淘汰,现已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面临抵押车辆处置存在大幅度贬值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不得不面临着政策风险的挑战。
除上述五种风险因素外,信誉风险、心理风险、信息风险等都会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不良的影响。各种风险还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三、银行保险的风险规避与控制
(一)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
保险公司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转移给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效率;另一方面尽管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产品的实际设计者和经营者,但由于其产品均由银行进行销售,使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往往弱化,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也越来越少。因此保险公司要维持生存,就必须开发出适合消费者需要和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产品。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办法是银保联手创新产品,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闭门造车、独家开发。保险公司应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使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客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客户服务,除可以维护已有的客户外,还可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动,并通过带动效应,拓展新客户,促进产品开发和保证客户利益。应该消除顾客对银行保险产品存有的搭配销售的心理障碍,要让消费者感到银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对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人员的资格应作出限定,例如要求他们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并必须取得保险人资格等。
(三)建立银保长期合作机制
国际保险业和金融业这些年来发生了巨大变化,保险与银行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此,银保双方要有紧迫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尽快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起长期合作的机制。保险公司与银行应有战略眼光,树立稳健、持续发展的观念。银保双方都应重视对现有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如长期储蓄寿险、退休金规划、养老保险和保险基金管理等都是银保双方在未来很有潜力的合作点。
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定位清晰,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从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风险防范出发,应立足长远,避免短期行为。保险公司要加强银行网点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银行柜台人员保险的积极性。应考虑银行柜台人员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偏差,既要照顾企业的利益,更要照顾银行柜台人员的利益,做到按照经营状况和绩效,对银行柜台人员作出适时、客观、公正的奖惩,使其行为目标接近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有效化解银行保险的操作风险。
(四)建立银行保险的客户管理系统
首先,由于现有保险公司的系统不能支持多家银行的保费自动转帐功能,客户无法通过电话、ATM机或各个网点的银行系统,实现保单自动查询、保单自动更改、保单贷款等操作。因此,加快银行保险的电子化建设,实现保险公司数据系统与银行业务处理及结算系统的联网是当务之急。其次,人工操作易带来操作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必须尽快建立起客户管理系统,对客户的关键信息进行有效的传递和控制,减少操作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第三,银行保险业务客户资源的有效利用,也需要与相应的客户管理系统匹配。保险公司应利用银行已有的客户信息,建立起自身的客户信息档案,通过这些信息,提高续保率,以获得客户的长期忠诚度,并利用现有产品充分开发客户的潜在需求,提高保单的附加值。
论文摘要:风险限额管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国际实践证明,风险限额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款集中性风险,实现贷款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文从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出发,介绍了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组织框架.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设想和展望。
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核心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风险限额管理涉及银行的所有业务条线,对全行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对此做出战略决策。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偏重业务扩张,轻视风险控制,对限额管理理念在短时间恐怕难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方能有效地推动。决策者应对实施限额管理的战略意义形成共识,对工程实施难度做出充分估计,做好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启动阶段的前提规划至关重要,可考虑聘请国外咨询公司协助完成规划,并由银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有观点认为此次“钱荒”是央行的有意为之,目的是向商业银行施加压力,使其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中。但笔者认为,此次“钱荒”本质上恰恰反映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缺乏重视
2008年以来,由于政府为了救市投入4万亿计划,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处于流动性过剩的环境中,流动性风险监控及管理意识淡薄。并且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即“政府兜底”———不论什么重大的问题,都会由政府解决。正是由于“政府兜底”意识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而此次“钱荒”正好给我国商业银行一个警示。在此次“钱荒”中,央行冷面旁观,按兵不动,向金融机构传递了坚决去杠杆的决心。没有了国家这个后盾,商业银行只能独自面对此次“钱荒”。
(二)资产结构配置不合理
此次“钱荒”反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的不合理。最近几年,我国存款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商业银行的各类融资性表外业务迅速发展,不少业务的长期投资依靠短期资金滚动对接,期限错配矛盾凸显。在同业存款利率放开后,商业银行之间大肆进行同业往来业务,以获取收益。本应从金融领域到实体经济的信贷业务,却在加杠杆的操作后,成为金融机构“钱生钱”的手段,银行同业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加大了流动性缺口。并且我国大部分的商业银行没有一个流动性的二级储备,只有一个一级储备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因此,就商业银行来说,是难以自由提取其在央行里的储备,再加上长期贷款期限比较长,风险大,若发生短期大量提取存款的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三)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动态预警机制
在发生“钱荒”时,由于银行间信息披露不及时,各行相互之间情况不了解,造成不敢随便拆出资金的后果,进而加剧了“钱荒”。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策略不到位,管理技术和经验存在不足,加大了流动性和利率的影响程度,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有待完善。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对数据和管理信息系统的精细化程度、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以及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都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其有效实施仍然面临挑战。而且,一直以来都是央行制定流动性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据此实行。由于规定难以全方位地考虑到各银行自身的特点,做不到因“行”而异,也就难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采取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多为静态监管指标,例如,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等,动态预警机制不足。这些静态指标只能反映某一时间的流动性风险,不能做到实时监控,监控反馈的信息不够准确,容易对银行整体流动性水平的前瞻性判断造成影响。(四)“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三原则难平衡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原则———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一般难以平衡。我国商业银行现处于流动性过剩的状态,即商业银行拥有大量流动性资产而没有进行很好的投资,这就导致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低。一般情况下,由于商业银行对利润的追逐,流动性风险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在央行201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谈到了有待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与盈利性等经营指标的平衡性。商业银行通过扩张贷款,增加盈利的冲动,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利润目的,因而在平衡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三者的关系时,就容易忽视流动性风险。
二、“钱荒”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启示
经过此次“钱荒”事件,我国商业银行认识到了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商业银行要加强流动性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优化调整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
首先,商业银行需掌握好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对象,减少对房地产等产能过剩的行业贷款,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及制造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扶持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合理调整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合理控制信贷规模,从而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发生。其次,优化资产储备结构,扩大二级储备,以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再次,要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多元化,积极进行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提高其流动性,盘活银行存量资产。
(二)建立较为有效且先进的流动性管理体系以及预警机制
对流动性管理而言,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流动性缺口;二是搜寻合适的策略以弥补缺口。这就需要选择一个较为先进且系统化的流动性管理方法。目前主流的流动性管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流动性缺口法、线性规划法、期限阶梯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使用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不能准确掌握流动性的供给、需求及缺口的变化,而流动性风险在不断的动态变化中。因此对于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时,应该和这种动态变化的情况相适应。商业银行应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两大流动性标准,建立市场动态的流动性监测指标。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预案,以防风险的出现,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三)关注宏观经济以及金融市场形势,实施动态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时,不仅要从自身出发结合本行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流动性管理,还需重点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因素的影响。流动性是货币政策实施和传导的直接对象,因此对宏观政策的分析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应加强分析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趋向和金融市场变化对流动性的影响,及时估计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取向,做好流动性安排,加强流动性管理能力。
三、结语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一般都采取总行、分行和支行的组织架构,遍布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较多,各分行的各种不同类型的信贷产品也比较多、差别也较大,各分行的具体组织结构也不尽相同,因此,也就形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条块交错的情况。不同的条块在信贷风险管理上就会形成不同的标准,在对标准的把握上也会出现不同的松紧尺度。另外,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信贷管理上都实行前后台分开的制度,如果前台业务部门和后台风险管理部门的人员没有一致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则部门之间的摩擦必然会对银行信贷业务的健康和稳定发展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我国商业银行内部不同条块之间、在信贷经营管理的前、后台部门之间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统一的信贷风险管理文化和理念是一个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的首要条件,是保证信贷制度、标准和程序得到严格遵守的关键。因此,所有商业银行的员工,都必须自觉自愿地接受本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文化和理念的约束。同时,按照贴近市场,便于为客户服务,有利于控制风险的原则,赋予各分、支行应有的管理经营权限。对于商业银行来讲,如果文化和理念不统一,或者说上下说不到一块,想不到一块,纪律不严格,不管有多么高明的机构设置,多么严密的规章制度,多么庞大的组织规模,都起不了多大的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二、设置合理高效的信贷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信贷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的设置关键在于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我国商业银行一般在总行设置风险管理部门,统管全行的信贷风险管理事务,但是部门总经理的级别不够权威和独立,也就影响工作的高效性,重大风险管理事项还要向主管行领导汇报后才能向行长通报。因此,为了保证信贷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合理高效,需要在组织架构上加予保证,需要在总行设置一位总行级的首席风险经理,由副行长或副行长级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全行各种风险的控制和管理,监控各种可能对全行业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风险”。在首席风险经理领导之下,各主要业务领域(如公司业务、零售业务等)也都设有一位首席风险经理,在其领导之下则有一个班子为其工作,称为首席风险经理办公室或风险管理部。在业务领域首席风险经理的领导下,各分行都有自己的高级风险经理,再往下依此类推,各级支行都有风险经理。风险经理和业务经理平行作业,各司其职,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贷风险管理机构的独立性是维护风险管理的客观正性、控制银行资产风险的重要条件。
还要逐步建立信贷风险管理部门垂直领导体系。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要发挥其客观真实地评价资产质量、有效实施风险监管的职能,必须强调建立一个独立的组织体系。同时,各分行的信贷风险管理部门也必须对上级信贷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以保证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三、建立个人消费信贷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和决策制度
我国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量大、单笔金额小的特点,一般实行的都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度,而不是对部门、一级分支机构或其法人代表授权。授权的依据主要是被授权个人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从业经验,其过去所经办过的个人消费贷款的质量,对个人消费市场的了解以及审批资格考试的结果等。每一位获得审批权限的风险经理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逐个层次的资格考试,风险经理一般分为若干个级别,各级风险经理的授权额度大小依据个人的级别和所审批项目的风险评级而定。同一行政级别的风险经理,其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是不尽相同的。个人审批权限的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商业银行还要建立对所有风险经理的审批业绩进行动态的考核,根据每位风险经理审批贷款的质量,每年对其审批权限进行调整,对审批贷款质量好的风险经理升高其授权额度,反之则下调,对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权限进行动态管理。
为提高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效率,我国商业银行应实行授信审批“双签制”。即每一笔个人消费贷款授信业务的批准,根据其额度的大小,需要有一定级别的两位风险经理签字同意就可以放款。这种“双签制”实际上是授权个人审批制,只要超过权限就上报有权审批人审批,不存在层层审批问题,因此这种“双签制”可以说是一级审批决策制。但是对于一些特殊的、比较复杂的、或数额较大的个人消费授信项目也可以通过上会讨论决策。审批决策的重要原则就是审贷分离原则,也就是说贷款的拓展发放部门跟贷款的审批部门不能是同一个部门,从而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便明确责任,防范风险。
四、强化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研究和监控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监控水平还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不能利用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历史信用评分,风险预警能力较差,行业分析、数理模型应用和计算机应用水平较低等。因此,强化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进行研究,提高对风险的监控水平,是当务之急。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对个人消费贷款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尽快补充完善数据格式,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的统计分析功能,提高本行计算机系统的风险预警功能。一是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应用程成全行性的数据中心;二是对全行的计算机应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打破目前各分行各自为政,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三是借助外界的力量加强计算机网络的研究和发展,请商业银行外部的计算机公司对程序进行优化和升级,但需要行内的计算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和提需求。根据个人消费贷款单笔规模小但笔数多,违约率高但单笔违约损失小的特点,因此个人消费贷款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系统风险,这与公司业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对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研究主要是:宏观层面系统风险、群体消费行为和信用研究,人文结构变化研究等等,提高对系统风险的控制能力。
其次,尽快研究和建立自己的内部风险评级模型,用来对客户或债务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模型中有定量分析指标,也有定性分析指标。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个人的信用评级还显得相当粗糙,主观、定性指标过多,客观、定量分析指标较少,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准确性。
再次,要建立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统一全行的风险标准。缺少这种深度数理分析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的一个不足之处,随着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扩大,在统计学基础上对各项业务指标进行控制己变得非常急迫,但目前业务管理模式的创新已经落后于业务本身的发展。在风险管理上,我们也面临着经验升华高度不够的问题。这种状况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体制运转惯性有很大关系。这种科学抽象程度较高的非常规事务性工作往往被视为一种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事情来看待,因此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几乎全部要集中在事务性工作的第一线,管理队伍的阵形压得很扁,后方相对就变得空虚。而开发新的管理模式,恰恰是要由后方的决策支持性组织来完成的。所以,我国商业银行应当适当地拉长业务部门的管理阵形,将日常管理事务和管理模式创新工作从机制和机构上分开,选择合适的人员,建立各级业务主管人员的参谋支持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要对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搜集、研究、消化和借鉴,并要结合商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定的实施规划,以便切实有效地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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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用风险征信系统内部评级
2008年9月雷曼兄弟宣告破产,从而拉开了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的序幕.尽管一些国家近期出现了一些积极信号,但诸多经济学界的权威人士都表示,全球范围内的经济衰退其实并未结束,全球经济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适逢金融危机一周年之际,回顾我们走过的历程,不禁引发笔者诸多思考。
1我国银行业存在的风险隐患
为应对金融危机,中国自zoos年11月开始实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提出了未来两年4万亿元人民币的投资计划。在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中国银行业及时调整策略,取消信贷规模管理,开始了高速的信贷投放进程。2008年最后两个月信贷投放额分别为4600亿元、7700亿元,2009年1-8月各项货款就增加8.15万亿元,同比多增5.04万亿元。信贷的投放对于各经济主体信心的恢复和投资的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投放如此天量的贷款,实体经济是否可以真正消化掉
2009年8月15日,《银行家》杂志《2009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报告》.该报告以2008年商业银行的基本业绩和表现为主,结合近几年的发展历程,并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的现状.该报告通过对1一6月份贷款增量结构的分析指出,由于实体经济部门缺乏良好的投资机会,可能导致大量的信贷资金选择资本市场.从下面的数据我们可见一斑:在全球经济一片低迷的情况下,我国资本市场却一枝独秀,掀起了强劲的上涨行情.上证综数在过去6个月里涨幅超过了60%a,1500只股票股价翻倍;同时楼市更是异常火爆,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全国平均住宅销售价格在1-5月上升了22%。我们都知道,虚拟经济是要以实体经济为依托的,本轮资本市场的繁荣不禁让笔者想到了美国的次贷危机.次贷危机就是因为信用的滥用,动摇了整个金融体系的基础,从而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海啸.商业银行作为储蓄投资转化的中间一环,是经营和管理风险的主体,一旦商业银行出了问题,积聚的风险将危害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最主要的业务就是信贷业务,上半年的天量信贷投放必然使银行的风险随之增大.标准普尔评级服务的《中国经济政策转向,中资银行2009年喜忧参半》报告中就指出,中资银行2009年的最主要风险就是信用风险。
2加强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建议
由于我国经济正处在转轨时期,制度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与欠缺,银行的风险管理又是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外部宏观环境与银行内部微观环境相配合才能取得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是要加快社会征信系统的完善.社会征信系统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切实防范信贷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增添一道防线,也能为银行提高工作效率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发放贷款之前,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查看申请人的信用档案,也就是信用报告,了解申请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信贷审批重要的依据,同时银行还可以根据信用记录的好坏,在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上给予贷款申请者一定的优惠,这样不仅简化贷款的审贷程序,提高审贷效率,而且也促进了银行信贷业务的良性发展,不仅如此,银行还可以在发放贷款以后在风险防范管理中随时对该客户进行查询跟踪,以便实时监控.
其次是相关法律的完善.国家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社会信用法律规范,对我国信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信用风险管理体制的模式、信用行为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政府、中央银行、银监会、商业银行以及其他主体在防范信用风险、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权利与义务以及失信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为有效防范银行信用风险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次贷危机
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管理的核心,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当前情况下,尤其要加强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这是因为:首先,存贷利差还是我国商业银行当前经营收入的主要利润来源,信用风险的加大会减少银行的盈利,恶化银行的资产质量,增加银行的坏账呆账,使得银行经营发生困难;其次,在次贷危机的发展蔓延下,我国的经济受到影响,企业经营环境恶化,利润下降,使得企业的财务状况堪忧和信用质量下降,加大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关注次贷危机的进一步影响,监视银行的资产质量,防止银行呆账坏账的大量出现,加强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2008年9月,以雷曼破产和两房被接管为标志,美国次贷危机进入了更为严重的时期,迅速冲击着全球的金融市场,使得全球金融市场产生了剧烈的动荡,各国央行纷纷降息和注资以稳定金融市场,重振投资者信心。我国也受到了次贷危机的巨大影响,主要表现为:(1)我国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年初的双防(防通货膨胀和防经济过热)到年中的一防一保(防通货膨胀和保经济增长)再到年终的一保(保经济增长),以及现在的双保(保增长保就业);(2)宏观经济政策本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货币政策由紧缩性货币政策转变为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开始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投资支出,减少税收,提高出口补贴;(3)我国经济增长放缓,企业准备过冬,说明次贷危机已开始影响实体经济,各企业纷纷出现了经营困难和流动性不足,尤其是出口企业,需要大量的融资。在目前情况下,向银行贷款融资是最好的选择。
在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的情况下,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很大的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原有的贷款面临着日益增大的信用风险。由于次贷危机的冲击,经济增长放缓,很多企业出现了订单减少、存货增多、生产萎缩、资金周转困难等经营问题,甚至出现破产倒闭,尤其是中小企业,使得商业银行的已经贷出的款项无法按预期收回,这些贷款随着次贷危机对实体经济影响的加深信用风险日益增大。(2)新增贷款的信用风险大。由于金融危机导致的宏观经济的不景气,企业经营的困难会日益加大,其经营风险也会加大,当然,银行向其贷款的信用风险也就越大。一般情况下,发生金融危机期间,由于银行坚持贷款审批条件会出现惜贷的场面。但我国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在国家政策面前,商业银行会降低贷款审批条件去支持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如为不严格符合贷款条件的经营困难企业或者信用级别低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甚至为了配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为风险很大的正进行产业转型的企业或新建企业进行贷款。(3)金融危机期间,社会资产价值缩水,这也会导致商业银行各类资产信用风险加大,一旦真的发生违约事件,银行资产难以保全,发生损失的程度加大。例如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如果贷款违约,由于抵押物或质押物资产缩水,不能够完全清偿银行的贷款,银行就会发生损失。
根据以上分析,金融危机期间,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加大,为了银行的稳健经营,势必要加强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商业银行存量贷款资产和新增贷款资产的质量控制
对于还没有到期的存量贷款资产,应密切监测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如果企业生产的是没有什么市场的产品。生产落后,应同意其破产,并进行破产清算以保全银行资产或减少损失;如果企业很有发展潜力,只是出现了暂时的资金困难,银行应允许其提出贷款展期申请,甚至于对其新增贷款以帮助其度过难关,企业救活了,银行的资产也就安全了,这是个双赢的结果;对于一些其它的特殊的企业,银行可采取增加抵押和担保的方式降低信用风险。
对于即将发放的新贷款,银行应严格执行贷款审批条件,加强银行的内控制度和强化外部监管,做好贷前调查和审查,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过程及方法的监督、检查和引导,建立完善的银行内部风险评估体系。应主动积极争取支持国家建设的大型项目贷款融资,对于国家出台的降低贷款条件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银行应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制定出各自更为具体的措施和细则,对于数额比较大的贷款,应组织银团贷款以分散信用风险。
2大力降低信用风险管理的成本,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效率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主要问题是管理成本过高且效果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信息科技支持落后,我国商业银行要不断的加大对信息系统的投入。使得信息管理延伸到商业银行业务管理的各个方面,建立起功能强大的信息数据库,实行信用管理的量化分析和管理,从而降低信用管理的成本,提高信用管理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落后,必须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一个全方位、全过程的高效、规范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评价体系等内容,其中尤其是要加强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建立起高效并且相互监督的信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是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效率的关键。3创建自己的信用风险实时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
信用风险管理事前预防效果最好,实行谨慎的贷款政策,但是,过于谨慎的贷款政策在减小了信贷风险的同时也降低了商业银行的利润。其次是信用风险管理的事中监测,一旦监测到某种贷款信用风险过大,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分散和转移。一旦信用风险发生,虽说进行事后的补偿是必须的,但已发生了很大的损失。所以,建立自己的信用风险实时监测系统和预警系统,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内在要求。
4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切实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减少行政干预,维护商业银行微观主体经济责任
我国的商业银行虽然进行了改革,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与国外的商业银行相比,在资本结构中,我国的商业银行国有股或集体股独大,导致所有人缺位,银行的领导也是由政府任命的,银行内部按照行政级别管理,贷款的发放人为影响因素很大。银行管理层的信托责任不强。易受政府控制和影响,这会导致银行的信用风险增大,我国本世纪初两三年银行坏账比例很大,国有企业贷款不还,就是因为银行承担了政府进行经济改革的成本。
5重视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来降低信用风险
[摘要]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一起被巴塞尔协议界定为金融机构面临的三大主要风险。本文从行为科学的角度对商业银行员工操作风险进行了分析,并相应地提出了改善员工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行为科学员工操作风险风险管理
一、银行操作风险概述
操作风险是指在金融机构内由于工作人员的行为错误、不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错误,以及不可控制的事件所引起的收入或者现金流的波动。操作风险可以分内部操作风险和外部操作风险。内部操作风险分为员工风险、流程风险和系统风险。员工风险又分为操作失误、员工内部欺诈和内外勾结、越权行为、违反用工法、关键人员流失。本文所研究的操作风险指的是员工操作风险。员工操作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其在商业银行风险中的比重远大于国际同行的水平。近几年我国的商业银行员工操作损失频发,已经引起了我国金融界高度重视。因此,员工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在我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基于行为科学的商业银行员工操作风险管理分析
1.组织价值观在商业银行员工操作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现代行为科学理论认为组织价值观是规范和管理人员行为的核心。根据行为科学理论,人的一切行为都出自于人的心理活动,即人的动机、态度,而动机、态度又受制于人的需求和环境的刺激这两大因素。环境是一种客观事物,人无法选择,而需求则是主观的东西。因此为了控制人的行为,就要对人的需求进行调节。由于价值观对人的需求具有巨大的作用,因此就可以成为行为的控制器,也自然成为了员工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所以要对员工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使得员工按照银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业务操作,使得员工时刻保持以银行利益最大化的自觉性,就必须从员工的职业观、价值观着手,努力营造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共创银行业绩的氛围。同时,对员工操作风险的管理不是通过强迫命令、硬性服从来统一员工的行为,而是用柔性化的手段对人的心理进行改造。通过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使它内化为员工的意识、观念、态度和习惯,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与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使员工有归属感和价值认同感,进而使得银行员工始终按照银行的规则和程序来操作,减少操作失误。这还可以减少监督成本,提高银行业绩。
2.行为激励功能在商业银行员工操作风险管理的作用
由诱因触发动机,再由动机到达目标的过程就称为激励过程。根据行为科学理论,银行员工风险的激励功能可以从以下方面解释。从“目标理论”看,目标是引发人的动机诱因,是一种极其有效的激励因素,缺乏目标激励的行为将是低效率的。应该将员工的理想追求与银行的目标结合起来,使双方为了共同的目标奋斗。这种共同目标的形成不能只是对员工进行价值观培养,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整套的规章制度,在制度中实现二者目标的统一。在银行内部设置完善的奖惩制度,使员工受到激励,这样可以使员工尽量减少操作失误,从根本上降低员工操作风险。同时银行良好的激励机制,使得员工增加自我意识,使得员工更加认真工作以争取奖励,尽量减少操作失误以避免惩罚,透明的奖惩制度还可以减少关键员工的流失风险。
三、从行为科学的角度对加强商业银行员工操作风险管理的研究
根据行为科学理论,可以从价值观和激励功能角度来加强员工操作风险管理。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员工操作风险的管理。
1.在银行内构建全体员工与银行共同发展的价值观。行为科学告诉我们,共同的价值观能很好地团结全体员工为银行的利润和声誉共同努力。首先,要构建商业银行内部的企业文化,形成一种为抑制操作风险共同努力的氛围。其次,要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强团队建设,员工之间形成一种分工协作的关系。再次,要把这种共同的价值观体现在银行的规章制度中。这种共同价值观会增加员工的责任感,降低操作风险。
2.完善银行风险管理规章制度。首先,银行内部要建立一个全面的、系统的操作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员工要按照此规章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金融业务操作。其次,对于一些难以规定、时效性较强的金融业务要有一个大致的应急方案。再次,要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面对一些特殊情况能随机应变,做出最合适的选择。风险管理规章制度可以使员工进行金融业务时有据可依,降低操作风险。
银行业的竞争日趋白热化,国有商业银行许多机构网点正面临着生存考验,而网点是否撤并的决定性指标就是存款量。今年年初,一个正苦苦挣扎在死亡线上的网点——已经进入省行直接监控的“黑名单”——向全行再次发出了紧急求援。一天,一名员工向这个网点介绍了一个客户,手里拥有一笔金额极其可观的存款,目前存在别的银行。转移过来不难,但有一个条件,要求银行开一个活期一本通存款账户,这个账户不留密码,只凭印鉴取款。在普通人眼里,这一笔存款,金额极具诱惑力,而条件也不苛刻。与普通人一样,这个网点主任一听首先是满口答应,讲到开户条件的时候却开始犹豫起来了,后来想了想还是心痛、委婉但断然拒绝。原因很简单,风险不容易控制。活期账户一般都是凭存折及凭密码支取;凭存折支取须存款人前来,这很好控制,没有存折,自然就不能取款,这符合习惯;凭密码支取也须存款人前来输入密码,这也很好控制,没有密码,电脑自动会拒绝取款;凭印鉴支取就不一样了,万一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够疏忽大意,那是天大的麻烦。正好,这个网点的经办人员就是这个情况,网点主任心知肚明,自然放心不下。
这一个案例反映的是银行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一对矛盾——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之间的矛盾。这一笔业务到底是做还是不做?如果不做,那么当前的银行业需要做的到底是什么?笔者首先提出“风险价值”理念——规避风险与实现价值一一对应,进而引申出一个结论——银行的全部工作归根结底就是风险管理,用以分析这一个矛盾,并回答这两个问题。进一步,笔者以新制度经济学的人力产权理论,深入分析,并得出结论:操作风险是当前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银行职员操作权归属不清是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整合IT平台清晰界定操作权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二、“风险价值”理念:规避风险与实现价值一一对应
价值是什么?资源的价值,是相对于投资而言。这里指的是广义的投资,即投入资源,包括狭义的投资——投入资金。价值,是“代价所值”(张五常),是耗费的效用(恩格斯)。投资,在耗费价值的同时实现价值。成本,即“代价”,是“耗费”的价值;收益,即“所值”、“效用”,是实现的价值。成本和收益,都是价值的表现形式(费雪)。耗费的价值和实现的价值,是资源价值一个硬币的两面。平常所说的价值,一般指实现的价值。
风险是什么?风险就是未来的不利的不确定性,更准确说,指具有概率事件的不利的不确定性。经济学上有一个结论,风险与收益对等。笔者认为,这是指规避了一定的风险,就会实现一定的收益。高风险高收益,意味着规避了高风险,就能实现高收益。由于收益是实现的价值,笔者认为,风险究其实是实现价值的障碍,它是实现价值过程中的不利的不确定性。投入资源的过程,就是规避风险的过程,也是排除障碍的过程,也是实现价值的过程。所以说,投资过程中,规避风险与实现价值一一对应,这就是笔者所定义的“风险价值”理念。
现实中是否存在“无风险”价值呢?笔者认为,理论上绝对的“无风险”价值不可能存在,现实中也不存在。但这并不排除理论上存在形形的相对“无风险”价值。作为“无风险”资金价值的银行存款利率在现实中的存在就是一个例子。价值的存在,相对于投资,即投入的资源而言,而资源却存在于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之内。理论上,可以假定特定时空范围以外的世界是确定不变的,也就是系统风险为零。这时,可以集中精力研究资源所处特定时空范围内的不确定性,即只存在特定风险。这时,投入资源实现的价值——收益,实际上是规避了现实中客观存在的两类风险——系统风险和特定风险而发生的。相应地,收益也分化成两类——系统风险收益和特定风险收益。由于理论上假定系统风险为零,对应的这一块收益——系统风险收益就是“无风险”收益,即投资的“无风险”价值。但是,“系统风险为零”——这一理论上的假定,并不等于现实中的存在,现实中只能表现为一种极限——趋近于零,无法抹灭系统风险的客观存在。所以,现实中只存在相对的“无风险”价值。而实务中,作为“无风险”资金价值的银行存款利率,实际上是假定银行业系统风险为零的情况下形成的,它是一种相对的价值。当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外的环境发生巨大变化时,系统风险就无法忽略不计了,这时相对的“无风险”价值也无法存在了。比如,上个世纪90年代末东南亚金融危机中,东南亚主要国家货币的银行存款利率,这时就不是“无风险”利率了。
在实务中,风险总是面向未来,它总是包括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规避了可控风险,即实现了预期收益。但这个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因为资源仍然暴露在不可控风险之下。不可控风险,体现为平常所说的预期收益的调整系数。所以,直观而言,实务中的风险指的就是实现预期收益的不利的不确定性。综合来看,相应地,资源的价值,即未来收益由预期收益和调整系数两部分组成。
三、产权价值理念:控制权与收益权一一对应
在制度经济学的意义上,资源的价值,归根结底是资源产权的价值。在经济学意义上,资源,因人而存在。正因为有了人,才有资源的价值。然而,在现实中,人不是一个个孤立的存在,而是生活于社会之中。经济学正是由于人生活于社会中变得复杂而美妙。在多人组成的社会中,资源的存在,依存于每一个人对资源的支配。由于资源存在于多人组成的社会中,资源的存在也相应地归属于这个多人社会中的相关个人的共同支配。在制度经济学意义上,每一个人对一份资源的支配,被定义为产权,即一个人对一份资源所能支配的权利边界。由于权利和义务对等,产权同时也意味着一个人对一份资源所承担的义务边界。从而,资源的价值,其实就是资源产权的价值。
产权理论认为,资源产权包括控制权和收益权。在资源的投入既成事实的情况下,一个个人对资源的控制权,意味着在一定的成本已经“沉没”的基础上,利用资源规避风险的能力和规模。由于规避风险和实现价值一一对应,相应地,控制权自然也与利用资源实现价值的程度一一对应。这后者,就是资源的收益权,它体现了个人利用资源实现价值的程度。这里的控制权,包括“用手”投票权-使用权,和“用脚”投票权-转让权。由于资源的转让本来就是基于资源本身具有价值而发生,而资源具有价值归根结底是由于资源的使用可以规避风险,从而实现价值。笔者认为,资源转让权的内容,实质是资源使用权的转让。但是,转让权不仅仅是使用权的转让,因为转让行为本身为资源在不同的个人之间的配置提供了机会,机会将影响规避风险的能力和规模,从而影响乃至决定了资源的价值。所以,转让权究其实是使用权基础上的机会选择权。由于选择权本身具有价值,相应地,资源转让的价值由使用权的价值和选择权的价值共同决定。换个角度看,如果说使用权就是“用手”投票权的话,相对应的“用脚”投票权,就是机会选择权,它是名符其实的转让权。可以说,使用权和转让权,构成了控制权的全部,从而与收益权一一对应。
然而,自由转让权,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并不意味着转让必然会发生。换句话说,在真实的世界里,转让权从来就不是充分自由的。由于转让权涉及到多个主体的利益交换,它受制于特定的环境各方面条件的约束。在一定的环境中,转让权的价值基本趋于稳定,这时,资源价值的变动将主要取决于使用权的发挥。
四、操作风险是中国当前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与所有企业一样,银行的运作过程,是一个投资过程。银行的最高目标是创造价值,即在投资过程中,银行追求实现的价值弥补耗费的价值有余,即创造价值最大化。由于“风险价值”理念上,实现价值和规避风险一一对应,可以说银行的全部工作,归根结底就是“风险管理”,即整合资源,规避风险。分解来看,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整合资源,提升避险能力,二是整合资源,做大避险规模。实务中,前者对应的是狭义的风险管理,后者对应的是业务拓展。笔者认为,在银行的运作过程中,风险管理必须与业务拓展相适应,即避险能力和避险规模相适应,否则无法创造价值。换言之,当避险规模增长过快时,应适当控制业务拓展的节奏,同时努力提升避险能力,以使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相适应。
银行业的风险,主要包括三大类: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第一部分引言中案例,涉及的风险主要是操作风险。特定网点的操作风险避险能力处于一定的水平,当一笔交易的风险超越了这一避险能力时,银行的资源实际上暴露在风险之下,形成资源的风险敞口。这时,如果银行实施了交易,投资中风险被规避的部分,实现价值在弥补耗费的价值有余,从而创造了价值;风险敞口部分,不仅没有创造价值,而还要耗费价值。当这笔交易,敞口部分耗费的价值,超过投资中风险规避部分创造的价值时,从逐利的角度综合考虑,银行并没有必要去办理这一笔交易。
在实务中,不管是狭义的风险管理——提升避险能力,还是业务拓展——做大避险规模,不管是规避信用风险,还是市场风险,银行都需要投入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非人力资源。然而,人力资源天然附着于职员个人身上,和个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特点,注定了人力资源是一种主动资源,非人力资源是被动资源,而非人力资源只能在人力资源的支配下发挥作用。所以,规避风险关键在于投入人力资源。换言之,归根结底,作为银行工作全部的风险管理必将落实到银行职员的具体操作上。笔者认为,对于职员个人来说,银行每一个职员的操作行为,都是职员投入人力资源,规避个人风险,实现个人价值的过程。
在这个操作过程中,银行需要职员投入人力资源去规避银行风险,实现银行价值。而银行职员自身却希望通过投入人力资源去规避个人风险,实现个人价值。由于个人价值与银行价值的要求不可能完全一样,还可能完全不一样,这将造成银行职员操作过程的目标冲突。这时,由于人力资源天然附着于职员个人身上,出于“经济人”的自利本性,职员首先会去想方设法规避个人风险,实现个人价值。这时,银行的操作风险就发生了。换言之,职员操作失当将给银行带来操作风险。
按照巴塞尔银行业委员会的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由于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发展到仅次于信用风险的地位,举足轻重。笔者认为,不仅如此,在当前中国的银行业经营环境中,如果能有效规避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几乎很难转化为实质的损失。根据笔者的观察,几乎找不到没有操作风险而使得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能转化为损失的例子,而不管是市场风险导致巴林银行的倒闭,还是蓝田事件中由于信用风险而遭殃的大大小小的各色银行,无一不是银行内部操作风险酿成的大祸。所以,笔者认为,操作风险管理,是当前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五、银行职员操作权归属不清,是操作风险产生的根源
那么到底什么是操作风险呢?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定义:“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然而,不管是内部原因,还是外部冲击,“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不同的是,操作风险中的风险因素是内在于银行的业务操作的”(巴曙松,《论操作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中的引入》)。所以,与所有的风险一样,对于银行而言,操作风险可以说,就是职员操作过程中银行预期收益实现的不利的不确定性。由于“单个的操作风险因素与操作性损失之间并不存在清晰的、可以定量界定的数量关系”(巴曙松,《论操作风险管理在金融机构中的引入》),这意味着操作过程中操作风险与预期收益没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实务中,银行的预期收益于是往往体现为操作目标,即银行内部的各项操作规程,这是银行对职员操作的要求。这意味着,银行业操作风险实际上就是银行职员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银行职员的违规操作有两种情况,无意失误和故意作案。如果是无意失误,这仅仅是由于能力所限操作不当酿成失误,不存在道德风险。而如果是故意作案,性质则完全不同,那是道德风险。由于银行职员的操作,是一个投入人力资源,规避人力风险的过程,能力所限造成的无意失误,究其实是人力资源的素质问题,而道德风险造成的故意作案,对应的是人力资源的产权问题。笔者认为,操作风险归根结底是银行职员的人力产权问题。因为产权是一种制度,在经济学自利假设的意义上,好的制度可以使有败德动机的职员,不敢滥用人力资源,故意作案,还可以使好的职员往银行要求的方向,进行人力资源的再投资,提升人力资源的素质;而不好的制度却可能使有败德动机的银行职员滥用人力资源,好的职员怠用人力资源,做不了好事,也失去道德动机去防范败德职员的败德行为。当然,好的制度在规避操作风险方面,并非万能,因为人力资源作用的发挥在特定时空范围内,有它的极限。这是经济学的需求定律的含义,即:与所有的经济资源一样,在特定时空范围内投入的人力资源边际产出效率递减。换句话说,在人力资源边际产出效率递减规律作用下,产生的操作风险,源于银行赋予职员个人的操作“目标”,即制定的各项操作规程,超出了职员个人人力所能及的范围,这归根结底是决策风险所致。考虑到,此类由决策风险而来的操作风险与日常所涉及的操作风险的明显不同的特点,另文论述。
那么,当前银行职员的人力产权问题到底是什么?银行职员的人力产权,是职员人力资源的产权,与别的产权一样,它包括控制权和收益权,而控制权包括使用权和转让权。在实务中,职员的人力使用权对应于操作权,人力转让权对应于换岗权,而收益权对应于收入权。控制权与收益权一一对应,这意味着,有什么样的职员换岗权和职员操作权,就有什么样的职员收入权。笔者认为,职员操作过程中,个人目标与银行目标冲突时,银行职员之所以首先会选择个人目标,违规操作,形成银行的操作风险,归根结底是因人力产权中的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而起。
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是酿成银行操作风险的根本原因。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这意味着,操作过程中银行职员责权利无法充分匹配。在这个背景下,银行职员行使操作权,出于“经济人”的自利目的,在利益一定的情况下,会极力怠工,不使用或少使用操作权,或者“反生产性”使用操作权,极力推卸责任;而在责任一定的情况下,会极力越出操作规程的规定,滥用操作权,极力追求私利。前者是“怠用”操作权,后者是滥用操作权:这是职员操作权边界不清的两种表现形式。现实中,这两种情况俯拾皆是。信贷员的调查报告,做花样文章。多少笔信贷资金,在这花样文章中,走完了形式的合规,而流出银行。反过来呢,作为有效防范信用风险而使用的财务分析工具和SWOT分析工具,多数是小摆设。也就是说,为有效防范操作风险而通过信贷所作的调查失去意义。这是银行职员“怠用”操作权的典型。与此不同的是,滥用操作权,却是在特定岗位上职员为了实现个人目标,利用拥有操作权的便利,“设租”以牟取私利,置银行目标于不顾,或多或少妨碍了银行目标的实现。无原则的利率、汇率和费率优惠、一味放松信贷条件放款、放松重组条件清收贷款,往往背后隐藏着“滥用”操作权的见不得人的原因。综合来看,当前中国银行业庞大的不良资产,不能不说是银行职员长期、普遍“怠用”操作权和滥用操作权酿成的严重后果。
在职员收入权一定,或者说人力资源整体控制权一定的情况下,银行容忍职员“怠用”操作权和滥用操作权,意味着操作权的廉价,这,凸显了另一类控制权——换岗权的价值,从而将激励职员对换岗权的争夺。这样,一旦职员有了一个好的岗位,就不愿意下来,别的职员试图竞争,也不容易得手,国有商业银行“岗位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的局面,就这样发生了。因此,每一回换岗都需要银行高层以管制方式干预。过度管制的弊端,不言而喻。进一步,由于银行内部人力资源的不充分竞争,做得好没有动力、做得不好没有压力,银行职员在岗位上无法充分利用操作权,这意味着职员操作权价值的“生产性”低水平开发。但是,作为天然拥有人力产权的银行职员,总会想方设法去实现操作权的价值,这样会进一步激励银行职员对操作权的“非生产性或反生产性开发”(周其仁,《真实世界的经济学》),加剧粗率“怠用”和拼命滥用操作权,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必将恶化银行操作风险。反过来,如果在事先就能明确界定操作权边界,是越权,“怠用”职权则是失职,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好的岗位,自然责任就大,职权也大,没有相应的能力谁还敢去争好的岗位。这时,对于一个银行职员来说,一个好的岗位,那就不是人人敢去争的,因为岗位首先意味着责任,想去争的人自然得三思而后行。
六、整合IT平台,清晰界定操作权,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当务之急
当然,操作权的界定,首先是一个竞争的过程。因为环境多变,没有竞争体现不出在多变的环境中,每一个岗位操作权的相对价值。所以需要放开管制,需要在银行内部和外部形成充分竞争的人力资源流动机制。
然而,操作权的界定过程,需要界定费用,笔者进一步认为,在放开竞争的同时,整合IT平台,清晰界定职员操作权,是当务之急。这是因为IT平台,具有高效、客观、统一、规范的特点,它在界定操作权的过程,界定费用相对低廉。
第一,高效。IT技术的反应速度、处理速度,处理准确性,多人多业务并行处理方式,大规模处理能力,通信速度,注定了IT技术在界定银行职员操作权方面,无与伦比的高效率。
第二,客观。IT技术可以不间断处理,处理标准一经设定,不容易更改,也不是哪一个人就可以改的,更改时需要经过一整套严密的程序,不容易受到人为的干扰。对于一个职员来说,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什么先做,什么后做,应该做一些什么,不应该做一些什么,这一切都一清二楚。所以,可以说IT技术在界定银行职员操作权方面,是非常客观的。
第三,统一。IT技术的实现,可以全系统一个标准,或者一个地区一个标准,整齐划一。标准统一的操作权,不仅有利于在系统内部进行具可比性的定价,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充分的竞争,又可以统一对外产品及服务CI形象。
第四,规范。IT技术在界定操作权的过程中,究其实是实现了制度功能,即规范的功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后果怎么样,会得到什么奖惩,可以在职员心目中形成稳定的预期,也有利于形成稳定的银行绩效预期。操作风险自然就可以控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了。
在整合IT平台之后,银行职员还需要做些什么?一是IT平台维护和优化,二是IT平台无法实现的工作,还需要银行职员的手工操作,但这决不是简单的机械操作了,而必须提升理财知识含金量。前者是IT平台对银行职员手工操作的智能化替代,这是银行业务的“自助”化。后者是银行业务的“理财”化。鉴于此,笔者认为,知识经济时代下,“自助”化和“理财”化,必将成为银行业务发展的两大方向。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操作风险管理;政策建议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系列因为操作风险所导致的金融案件震惊了国际银行界(见表1),使银行经营者和监管者普遍认识到了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安永国际会计公司2001年对美国前100家大银行的风险管理调查报告证实了这一点。报告间隔一个月或更长时间,94%的银行衡量了市场风险,100%的银行衡量了信用风险,69%的银行衡量了操作风险。在不少国际金融机构中,操作风险导致的损失已经明显大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2004年6月通过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反映了这一风险管理趋势,正式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综合起来考虑,并首次明确了对操作风险的资本配置要求。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相应的制度环境尚待完善,人们求富的急切心态导致各种违规事件的层出不穷(见表2),操作风险正成为我国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新巴塞尔协议与银行操作风险
新巴塞尔协议(2004)第一次对银行操作风险提出了资本要求,并把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正确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该定义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这一定义侧重于风险形成的原因,委员会认为这样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度量都是合适的,同时又鼓励对定义中损失类型(见表3)进行讨论以形成更为完备的定义。操作风险相比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意味着纯粹的损失;而后两者是一中性概念,损失机会和盈利可能并存。根据新协议的监管要求,银行必须全面收集业务活动中有关操作风险的损失数据。可以依照巴塞尔委员会定义的8种银行业务类型(具体包括:公司金融,交易和销售,零售银行业务,结算和支付,和保管,资产管理,零售经纪业务)和7种操作风险事件类型(具体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物资产的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进行数据分类。分别统计发生概率大而每件的损失额度较小和发生概率小而每件的损失额度较大的事件数量。同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样,不论是对操作性风险简单的定性估计,还是复杂的模型计量,都必须涉及风险的种类,风险敞口,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以及风险损失。
二、新巴塞尔协议下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建议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2003年2月公布的《操作性风险管理与监管的最佳实践》,不管银行规模的大小,监管当局应当要求所有的银行都建立起自己的操作性风险计量和监管框架。银行应同时进行足够的信息披露,以便市场能够就其操作性风险管理方法进行评估。操作性风险管理越来越被置于同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管理同样重要的地位,对操作性风险管理计量的技术要求也在逐步向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看齐。操作风险管理正作为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被纳入到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中。目前我国在银行操作风险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中国有五家规模各异的银行参加了十国集团国家监管当局之间对新资本协议第三决定量影响测算(QIS3测算),其合计的资产占到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48%。按标准法计算,操作风险的贡献率为3.83%。由此可见,我国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的水平是相当低的。虽然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9月并开始实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对我国银行建立操作风险管理和控制框架提出了要求,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组织基础工作薄弱,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滞后,相关的信息披露严重不足,缺乏操作风险的计量模型和损失数据等问题。基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和我国银行业操作风险管理的现状,要解决上述问题,建立起适应我国银行业发展要求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本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确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加强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我国商业银行应从以定性为主的传统风险管理方式向以定量分析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现代风险管理模式转变,树立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综合管理的理念,积极借鉴新巴塞尔协议的银行管理精髓,打造我国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管理文化,使高层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对各自业务部门防范操作风险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认真履行风险管理责任,确保操作风险管理活动被很好地理解和执行。
2.建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选用适当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新巴塞尔协议指出:“委员会认为,根据统一的损失、风险和业务的定义,在业内有序地收集及分享数据,对于制定处理操作风险的各类先进方法十分重要。若没有这类数据,委员会将被迫在制定操作风险最低资本规定时采用保守的假设。”尽管目前我国很难采用那些先进的操作风险量化方法,但是操作风险的量化将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要提前做好风险损失数据库的建立,为日后使用先进的操作风险管理方法作准备。根据新协议的提议,“委员会计划允许银行采用更加先进的方法按业务处理操作风险。如银行可以采用标准法处理某些产品,并同时采用内部计量法处理其他产品。”因此,当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不同业务的操作风险采用不同的度量方法。前面分析的几种度量方法为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提供了一种可以参照的标准,但这些方法有自身的特点,就现阶段的中国商业银行来说,并不都适用。基本指标法过于简单,损失分布法和极值方法属于高级计量法,对损失数据要求高,必须满足一系列的分类标准,这些标准有许多在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无法达到,应用难度较大。而标准法和内部度量法介于两者之间,既克服了基本指标法的不足,又不像高级计量法那么复杂,应当是大多数商业银行的短期努力方向。尤其是内部度量法,能很好地结合绝大多数中国商业银行自身业务状况(如业务规模、范围、业务类别等),对风险的衡量有较强的针对性,可以建议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着重考虑对该方法应用的熟悉和完善,为今后更高级方法的使用积累经验。
3.借鉴国际经验,创造一个合适的操作风险管理环境。新协议对操作风险管理环境提出了三条原则。一是董事会应当意识到操作风险的主要方面,并将其做清楚的分类以能够实施管理,并应当批准和定期地检查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二是董事会应当确保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从属于由受过培训能力的员工所独立进行的、有效的和全面的内部审计;三是高级管理层应当负责董事会批准的操作风险管理框架的实施。这个实施在全行范围内应当是一致的,所有层面的员工都应该理解其相关的操作风险管理责任。我国的操作风险管理应该积极借鉴这些原则,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应基本覆盖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缓释、控制和报告等程序和环节,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覆盖整个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构建责权明晰的管理架构。与此同时,由于国有银行权责不明晰,操作者是银行经营者,而风险承担者是国家,这样使得银行经营者缺乏实施风险监管的动力。因此,国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管理必须与银行的产权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为操作风险管理提供一个好的企业制度环境。
4.健全银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人才建设。最重大的操作风险经常由内控制度的失灵引起,而这又是银行可控范围内的内生风险,所以防范操作风险的关键在于健全银行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建设应从银行实际出发,设计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发挥信息披露的作用,要求银行应向公众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以便于市场参与者能够对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价。由于操作风险的复杂性,客观上要求其业务人员必需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操作风险管理质量的高低。目前我国熟悉操作风险管理业务的人员非常匮乏,加强这方面的人才培养和引进非常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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