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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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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第1篇

从外延上看,法人治理结构应包括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从内部结构上看,外部治理和内部治理结构在逻辑层次上是不一样的。外部治理是处于主动地位的,它是法人治理的首要条件和基本机制,而内部治理则是以外部治理为基础的,它是外部治理的内生性制度安排。判断某种具体的法人治理模式是否有效,要以其是否适应其外部治理条件为标准。由此,可以展开如下推论:其一,作为外部治理的内生性制度安排,内部治理只有在适应外部治理的条件下才能有效率;其二,现实中外部治理条件千差万别,不总是完善的,因而不存在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完美”的内部治理模式;其三,内生性制度安排的特点又意味着,对应于各种不同的外部治理条件,总能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相对有效的内部治理模式。把对这种逻辑结构的理解应用于我国的投资银行问题,意味着只有首先着眼于投资银行外部治理环境的改善,并在此过程中不断探寻与改善特定外部治理条件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效能的提升。其基本思路如下:

一、外部治理机制的优化

外部治理是指所有者通过市场对经营者的间接控制。在产品市场、资本市场及人力资本市场都具备竞争性特征的条件,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与评价就可以借助于具有可比性的指标来进行.这会增加法人治理过程的透明性和客观性,并可以降低其成本。外部治理机制的优化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控制权市场的建立与完善。所谓控制权市场是指公司的控制权被交易的市场,主要的方式有兼并、收购、要约收购与委托书收购等。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可以通过一些组织和市场方面的机制来得到有效控制:法玛和詹森(1983)假设当一家公司的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时,该公司的决策体系将决策管理(创立与贯彻)从决策控制(批准与监督)中分离出来,以限制人决策的效力,从而避免其损害股东的利益;控制职能由股东选出的董事会来行使;报酬安排和管理者市场也可以使问题得到缓解(法玛,1980);公司可以通过奖金或股票期权等方式将管理者的报酬与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这不仅促使管理者拥有自己的声誉,而且劳动力市场将会根据管理者在经营业绩方面的声誉来确定其工资水平;股票市场则提供了外部监督手段,因为股价可以反映管理层决策的优势,低股价会对管理者施加压力,使其改变行为方式,并且忠于股东的利益。

现在,中国国有企业还没有真正达到公司化,而且中国股票市场还不够成熟完善,股价不能真实地反映一个企业的综合价值,况且,能够上市交易的投资银行只是凤毛麟角,因此,股票市场并不能真正起到外部监督作用;其次,现有的报酬安排对企业的管理者也不能取得真正的激励作用,因为经理人员可以获取与其职位相联系的“控制租金”,这些大量的控制租金远远地超过他们的工资收入和持股所能带来的收益;再次,中国不存在一个积极的管理者市场,大部分经理人员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因此经理人员的选拔标准不全是经济绩效,评价方法也比较落后;再则,政府虽是名义上的大股东,但其在企业的监督管理上仍然是缺位的。

因此,当所有这些机制不足以解决问题时,控制权市场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最后一种外部控制手段。构建控制权市场的前提是对投资银行进行公司化改造。当前最为紧迫的是要建立健全与投资银行并购活动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框架以及制订具体措施,为投资银行业的并购行为扫清障碍。

2、积极推进董事和经理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建设,人力资本市场有长期的记忆力,它能识别和评价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力资本数量和质量,并通过其人力资本市场价格的波动,刘其施以赏罚。高素质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上佳表现会为他们带来新职位;而表现不佳则在离任后很难再被聘用于其他的公司。就中国现实而言,积极的经理人市场尚未形成,而人力资本市场对企业家资源的配置作用日益突出。有鉴于此,推进董事和经理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建设,最为现实的选择是要催育高效率的人力资本市场。

二、内部治理机制的改革

内部治理是指特定企业的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激励和约束的一整套具体制度安排。要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银行风险管理效能的提升,必须建立与外部治理机制相适应的内部治理机制。

1、投资银行激励机制的重构。据从各证券公司对激励方式的重要程度的调查显示。薪酬是公认最重要的激励手段:50%以上的证券公司认为薪酬是激励人员的最重要的手段;80%以上的证券公司认为薪酬对人才激励处于最重要和次重要的位置。仅有20%的证券公司认识到员工职业发展计划和培训开发对员工激励的重要性与薪酬是处于相同的地位,大多数证券公司将其放在次重要和第三重要的位置。与国外投资银行相比,中国投资银行在激励机制方面明显存在以下不足:重物质激励,轻精神激励;重短期激励,轻长期激励。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由低到高有五个层次:生存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激励的过程是多层次、多元的,在需要棣鹰满足的连锁过程中,激励需要体现在许多方面,激励工具也应是多元的。就中国投资银行的现实来看,现有的激励机制正在弱化,这一点从证券业内人员的高流动性可窥见一斑,重新构造新型的激励机制已是迫在眉睫。

(1)虚拟股票期权

在英美等发达国家,股票期权作为一种激励工具十分风行。而在我国由于相应配套机制的缺乏以及现有政策对证券公司员工持股的限制,造成对证券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刚性制约,从现实的可能性来看,虚拟股票期权对我国证券公司可能会有参考价值。在虚拟股票期权计划中,公司给予计划参与人一定数量的虚拟股票的期权,即—个仅有购买名义而非真实股票的期权。从激励机制和效果来看,其与真实的股票期权计划有异曲同工之处。

用虚拟股票期权替代真实的股票期权,从近期来看,对绕开股票来源和证券公司个人持股的政策限制有阶段性的策略效果。但从长期来看,虚拟股票毕竟不同于真实股票,特别是涉及到公司控制权的场合,其激励效力将大打折扣。所以,随着相应配套机制的建立健全和政策的松动,还是要向真实股票期权计划演进。

(2)员工自我治理

保罗·麦耶斯的研究表明,在激励职工的4个因素中,物质激励仅占7.7%权重,而个体成长、工作自主和业务成就这3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33.74%、30.51%和28.69%,而这3个因素都与公司的控制权有关。可见,如何参与分享公司控制权已经成为现代公司治理的重大课题。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的职工持股计划曾经红极一时,但对于投资银行这一特殊的企业组织而言,并不具备可行性。根据西方国家公司再造的经验,结合中国投资银行发展的现实体制背景和政策框架,最为现实的选择是积极推进投资银行内部职工自我经理化、工作团队化和公司事务参与化等管理创新,这既有利于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的合作,增强投资银行的财富创造力、竞争力,又能培养和提高他们的风险意识以及对风险的抗御能力,使他们由风险管理的旁观者升格为当局者,由消极的风险管理主体转变为积极的风险管理主体。

2、构建投资银行风险收益良性互动管理的新型机制。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风险管理理念的更新与转变。一是专员管理全员参与。即要变过去风险管理专职部门在风险活动中孤军奋战、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为全员共同参与、共同关心风险管理的生动景象;二是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展开以及相关信息的及时、正确、全面的沟通;三是要摈弃风险管理可有可无的机会主义倾向和思想,牢固树立“风险管理也是生产力,也能创造效益(风险损失的减少,负负得正)”的新思维;四是要由局部风险管理变为整体风险管理,树立风险管理的全局观和系统观;五是要变过去被动的、消极的事后“亡羊补牢”型风险管理,为包括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的全过程化的、积极的、主动的风险管理。

(2)投资银行风险管理组织的重构与整合。据统计,1999年约有65%的投资银行在其内部成立了专家评估委员会为核心的业务管理体制和风险控制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小组,以健全与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应该说,我国投资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组织建设已具备了一定基础,但随着与投资银行风险的生成、扩散速度加剧,现有组织的风险反应灵敏度,以及对风险的驾驭能力己越来越不适应。重新建立新的组织体系,意味着高昂的组织成本支出,并且震荡较大。较为可行的是对现有的风险管理组织进行重构与整合。

第2篇

为了规范内审人员对组织控制中风险管理状况进行审查评价。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本准则对风险管理的审计方法、评价标准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范,有助于内审人员提高风险管理审计的效率和效果,并能够帮助组织建立并实施适当、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

在风险环节分析活动中,各级人民银行的工作目标、战略部署、计划安排要合理地反映外部环境、可使用资源,要考虑到存在的主要风险。内审部门需要对中央银行的“固有风险”和“剩余风险”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价。近年来,由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办公自动化程度日益提高,控制人员逐步减少,风险的性质和影响程度也发生了变化。例如:各大系统的成功上线和职能部门的应用系统上线运行,虽然减少了人力资源的投入,但也给管理者和监督部门制造了更多的风险隐患,内审人员要分析这些环境因素的变化,才能进一步考虑组织机构的风险的变化和控制是否与形势变化相符,并将分析结果反馈给管理层的审计报告中供行领导决策时参考。

2.风险环节识别和风险评估中的作用

风险识别就是能辨别出有可能发生的、影响单位实现其目标的重要事项(情况),即所有的风险。然后对风险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概率)和影响(损失)程度,包括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在风险环节识别活动中,识别新型的风险环节和风险点是摆在中央银行内审人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中央银行的管理层要识别内外部环境中所有的风险环节,不论大小都不能遗漏,保证风险轮廓勾勒的完整性。除了做个别风险分析,还要考虑同时发生某些风险的情况。内审人员可以采用通用的风险分析法,识别单位本身的风险和重要合作者带来的风险。内审人员还可以运用“情景模拟”等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分析,判断管理层是否完全识别了单位的所有风险,若有遗漏的风险要及时提醒管理层加以考虑。比如,上级主管可以出于整体考虑,认为某部门经营风险较高,二该部门负责人则认为风险在控制范围之内,内审人员由于特有的独立地位,可以从客观的角度分析风险的假设条件、计算方法来评价风险,提供专业意见。

3.风险反应和控制中的作用

了解了风险的重要程度后,中央银行的各级管理层应迅速做出“反应”,决定是否接受风险、避免风险,还是减轻风险。对于中央银行完全不能接受的风险,比如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一般是避免这种风险,即放弃带来这个风险的工作计划或行动安排,因为任何风险控制的措施都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某些风险在中央银行各业务部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单位可以接受,不必再采取额外的措施。其他的风险有相对的风险回报,单位可以考虑接受,但要采取减轻风险的措施,才能将风险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获得预先希望的回报。减轻风险的措施包括减少风险、转移风险或分担风险。内审人员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评价风险回报的合理性、减少风险的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接受风险转移和风险分担的另一方的风险。如果另一方不能接受该风险,则这种风险控制的措施是无效的。一般说来,内审人员在进行审计活动过程中,都要测试这些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也是内审工作的重要环节。

4.控制活动和风险信息沟通

控制是指管理层设计的一系列工作控制程序和政策,其目的是为了减少日常工作中的风险以及意外事件带来的风险。控制贯穿于人民银行各职能部门的各业务系统及各项工作。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等。例如各大系统的操作规程、内部控制制度、国库等部门的授权、审批等等。这些控制程序和行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质量得到保证,各项降低风险的措施得以贯彻实施。另外,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内审人员要及时将风险信息准确地传递给相关人员。虽然在风险识别、评估、反应和控制行动过程中,相关人员已了解了初步的风险信息,但由于风险信息的复杂和微妙,单位要确定恰当的形式传递风险信息,并及时在工作人员、管理层之间进行有效沟通,使各层面的人员能及时了解情况,履行相应的控制职责,内审人员可以通过OA系统及时将风险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给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控制措施5.监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人民银行还要建立对风险管理系统的监控。与前面的控制某一具体环节的控制程序不同,这是对人民银行整个单位风险管理是否有效进行监控,包括对内部控制系统运行情况的持续监控。内审人员可以通过分析环境和风险变化,检查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更新,是否能控制新的风险,还可以通过后续审计,检查管理层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对意外事件的处理情况,检查新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将分析结果和建议提供给管理层以便改进控制措施,提高人民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第3篇

现代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制的最大特征是纵向式的,而目前农行是以分行为经营单位的体制,其风险管理体制也以横向为主,不利于风险管理效率的提高。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可从两个层面进行调整:

一是在风险管理的决策层面,适应商业银行股权结构变化,在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董事会管理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在总行一级设一个独立于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风险管理系统的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该委员会主席由全行的首席风险管理主管担任,负责制订全行的风险控制标准及风险管理规划,完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判断和决策重大风险管理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关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行风险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二是在风险管理的执行层面,改变行政管理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在矩阵式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实行上级行风险管理部门对下级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同级业务部门风险管理窗口负责人的直接管理和考核,下级行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窗口管理人员在所管辖的区域和领域内全面监控执行总行风险管理政策,包括搭建运作组织,推广风险管理工具,量化评估与分析报告等,以利于总行风险管理部门综合归纳各区域、各领域的风险暴露,进行全面风险整合和对冲,实现对整个机构的积极风险配置。同时,为确保矩阵式垂直化管理的有效执行,还应建立一系列相关的配套制度,包括推行风险经理制和风险报告制,对所有业务流程和关键风险点实施有效监控,对重大风险事项及时预警和报告,确保对业务流程中的任一环节均能体现“四眼”原则,真正实现风险管理重点的三个转变:即从现实的风险向潜在的风险转变,从风险的事后处置向风险的前期控制转变,从风险资产的管理向资产风险的管理转变。

此外,风险管理部门必须保持一定的独立性。风险承担者不能同时为风险监控者,风险承担与风险监控必须分离。风险管理部门应该相对独立于业务部门,承担起平行制约和行为监督的责任,从而形成有效制衡,抑制过度追求商业机会、利差贡献或业务量而违背风险管理原则的行为。为达到有效制衡,可采取风险管理执行官下派制,即总行向各省分行派驻风险执行官,省分行向二级分行派驻风险执行官,风险执行官的人事任免、业绩考核、薪酬分配等均由上级行确定,不受派驻行的限制。

二、培育新型的风险管理文化

没有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就谈不上风险控制,无数的事例也证明了这一点。国际上不少金融机构因风险控制不当而造成倒闭的案例中,原因往往并不是因为它缺乏风险控制的机制,而主要是因为其从业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过于薄弱。因此,自上而下树立科学的风险管理理念和营造浓厚的风险文化至关重要。农行可在内网上分类汇集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各业务产品及操作过程中的风险指引,明确提示风险点及防范要点,通过广泛的风险教育、科学的风险评估,来培养所有人员对风险的敏感和了解,并将风险意识贯穿于所有人员的自觉行动中去,促使风险管理的理念深植于商业银行的组织文化中,亦即是一种融合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思想、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行为、风险道德标准与风险管理环境等要素于一体的文化力,树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涵盖事前监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风险管理行为。要让全行上下认识到:对商业银行来说,只要持续经营资产和负债业务,就永远会面对各种风险,甚至是破产、倒闭的风险。任何岗位的银行员工都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任何员工做任何事情都要自觉地考虑到风险因素,并尽可能将风险压到最低限度。通过对风险的有效管理,实现风险与收益的优化以及价值的创造。

与此同时,要加快建立一支风险管理队伍,提高素质。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国外高级风险管理人才,通过他们成熟的理念、技术来推动全行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另一方面,立足自身,培养人才。除在工作上有意识地培养风险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外,要充分发挥内部网络的作用,建立风险管理知识学习网站,及时更新学习内容,并指定一些风险管理专家定期在网上答疑,解答风险管理人员学习中遇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一个开放的培训平台。对高级管理人员,派往国际上先进的商业银行跟班学习考察,重点学习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先进的风险计量技术。培训不能“一时冷一时热”,要形成制度并作为长期发展战略。

三、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

信贷风险预警机制是现代商业银行对出现影响资产安全的风险信号,提前做出识别和判断,并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信号处理方法的一种机制。商业银行只有通过有效的、科学的风险管理技术,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减少经营活动中的相关风险,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风险预警体系的建立与应用,将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下风险判断表面化和风险反应滞后的状况,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宏观面上,总行应组织高层次人才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变化情况,重点加强对不同行业的长期、深入研究,了解和把握不同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趋势和主要风险因素,在对宏观经济政策、区域经济政策、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客户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信贷资产行业、区域、品种、集团客户风险分析的基础档案,并通过与各部门、各行业、各媒体业已建立的信息交流渠道,定期对一些行业或地区进行预警通报,确定高风险行业及高风险地区,前瞻性地提出重点扶持及退出对象,全国性的行业贷款限额及地区授信总额,解决基层行因信息不对称,将贷款集中于某个已处于衰退期的行业,引发贷款风险的问题。要设计出全面覆盖银行在业务运行中的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大额资金流向、资金清算及经营效益信息的合理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起到风险预警作用。同时,在开发新产品和开展新业务之前,要充分识别和认真评估其中包含的风险,建立相应的内部审批、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明确风险防范要点,做到“未雨绸缪”。

微观面上,要建立和完善包括财务报表的早期预警信号、经营状况的早期预警信号、企业与银行关系的早期预警信号、管理人员的早期预警信号等的预警机制,在风险出现苗头时,就能通过一些信号敏锐地捕捉到风险点,以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将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各级行的客户经理要经常深入企业,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关注企业发展动态,监控企业资金走向,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分析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发现风险预警信号,并及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避免风险的扩大和漫延。同时,通过信贷管理系统,加大在线监测力度,对到期贷款收回情况及信贷资产质量情况进行监控,及早发现并处置信贷客户的潜在风险。

四、提高风险计量水平

通过对国际银行业流行模型的考察,不难发现银行风险管理模型如下的发展趋势:一是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化、指标化形式向模型化形式或二者结合的形式转化、单个资产分析向组合分析转化的趋势;二是运用现代金融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的趋势,比如对期权定价理论、资本资产定价理论、资产组合理论的运用;三是汲取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的趋势,比如经济计量学方法、保险精算方法、最优化理论、仿真技术等等;四是运用现代计算机大容量处理信息和网络化技术的趋势。

根据历史数据资料对不同信用级别业务的实际违约率和损失程度进行统计分析,是检验风险管理结果客观性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农行开展风险管理的时间不长,相关数据积累不足,这方面的工作还较为滞后,加上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各类企业在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尚有很大的差距,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财务资料无从搜集,已公开的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着失真现象。因此,农行应结合自身特点,在采用信用评分方法等传统模型计量信用风险、强化贷款五级分类管理的同时,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相关数据库,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资料、历史上的违约率资料以及金融市场数据资料等,并与有关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一起,结合自身特点,对有关的现代风险管理模型进行改进,或“量体裁衣式”地开发新的风险度量模型,如信用评估模型、破产预测模型、产品定价模型等,逐步运用现代风险管理方法对每一项业务和产品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分解和分析,并根据本行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对不同类别的风险选择适当的、普遍接受的计量方法,尽可能准确计算可以量化的风险和评估难于量化的风险,并采取压力测试等其他分析手段进行补充。

五、完善风险控制方法

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总行要出台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指引,包括柜面人员操作风险指引、银行业务法律风险指引、新业务产品风险指引等,列示风险内容,细化风险标准,使每位员工都明确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严格控制风险。并注重加强业务制度的更新与完善,特别是新业务、新产品的推出要配套出台风险控制制度及办法,以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同时,对违规违纪人员严肃追究责任。二是提高风险监控水平。在风险管理中综合运用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控两种手段,实现优势互补、相辅相成,提高风险管理整体效能。在非现场监控方面,要建立高效的非现场监控网络,提高信息获取的深度、广度、频度和精度,为风险管理提供充分的依据。三是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在搞好宏观、定性分析的同时,逐步将一些适合农行情况,且较为成熟、科学的数学分析模型植入信贷风险管理之中。要通过对企业重要财务变量的不间断测试,掌握借款企业未来收益的趋势,降低信贷风险。要建立科学的贷款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贷审会议事规则,将贷审会审议项目的风险情况作为衡量贷审会成员工作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准,对贷审会成员实行动态淘汰制,决策能力不佳的则促其离开贷审会,必要时引入“外脑”,邀请有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参与决策,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以提高贷审会成员的整体素质和决策水平。四是完善稽核审计体系。要建立独立的、垂直的、具有监督权威的内部审计部门,实行审计派驻制,即总行向省分行、省分行向二级分行派驻审计人员,对下级行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派驻审计人员不接受被派驻行的领导,直接由上级审计部门进行考核。同时,不断完善审计程序、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效果,充分发挥审计在风险管理中的监督作用。五是推行经济资本管理。以经济资本作为业务计划编制的先行指标和核心指标,指导信贷资源有效配置,强化对风险资产总量特别是风险资产新增总量的约束,以资本约束风险资产增长,控制全行的风险水平。

六、灵活运用风险应对策略

银行风险无处不在、无可避免,但农行可以通过灵活运用一些风险应对策略,达到减少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

一是规避风险策略。考虑到风险事件的存在与发生的可能性,事先采取措施回避风险因素,或主动放弃和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导致风险损失的方案。在贷款方面,应认真做好贷前尽职调查,科学评估贷款抵押物价值,避免抵押品不足值或难以转卖,而使贷款遭受损失。同时,注重贷款期限与负债期限的匹配,设置科学的中长期贷款控制指标,防止中长期贷款发放过多,出现贷款长期化与存款短期化,贷款流动性降低与存款流动性增强,产生流动性风险。在外汇业务中,对有关货币汇率走势做出明智的判断,采用“收硬付软”、“借软贷硬”等策略,规避汇率风险。在经济紧缩期采用固定利率,在通货膨胀期采用浮动利率,以避免可能产生的利率风险。根据内部政策和程序对市场风险实施限额管理,包括交易限额、风险限额及止损限额等,涵盖承担市场风险的主要业务,并按照地区、业务经营部门、资产组合、金融工具和风险类别进行分解。

二是分散风险策略。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就是“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就要求农行在信贷投向上,不要过分集中于少数行业、地区或客户,避免某个行业的长期不景气、某个地区的严重经济萎缩或某些客户经营状况的急剧恶化,遭受致命的呆账损失。同时,要在大力开拓信贷业务的同时,不断创新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积极发展中间业务,实行多元化经营战略,改变营业收入中贷款利息收入“一枝独秀”的现状,以分散贷款信用问题带来的风险。对金额巨大、风险难于控制的大项目,可采取银团贷款的方式发放贷款,万一贷款形成事实风险,可与其他行共同承担,避免因此承受太大的损失。

三是转移风险策略。通过合法的交易方式和业务手段,将风险尽可能转移出去。如,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一旦借款人发生风险,可以将风险“转移”到担保人,这就要求对担保人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发放抵押贷款时,要求对抵押物进行投保,一旦抵押物发生损失,就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时,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或提供100%资金质押等,一旦客户失约,银行可向担保单位进行追索或直接划扣保证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过期货交易、期权交易、互换交易(货币互换和利率互换)、远期协议及套期保值等交易方式来转移利率和汇率风险。

四是抑制风险策略。在承担风险后,加强对风险因素变化的关注,当出现风险爆发征兆或实际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风险恶化,争取化解风险,或者尽量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农行要严格落实客户经理制度,密切关注客户重大经营状况变化情况,跟踪检查和评估担保者、抵押物、质押物,及时发现客户预警信号,通过采取追加抵押物、追加担保人或担保金额、停止新增贷款、提前收回贷款等方式,抑制风险的进一步扩大,将损失减到最小;或通过财务重组、信息咨询等方式大力帮助客户改善经营状况,从根本上提高客户贷款偿还能力,控制风险的恶化。

第4篇

论文摘要:风险限额管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国际实践证明,风险限额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款集中性风险,实现贷款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文从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出发,介绍了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组织框架.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设想和展望。

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核心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风险限额管理涉及银行的所有业务条线,对全行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对此做出战略决策。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偏重业务扩张,轻视风险控制,对限额管理理念在短时间恐怕难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方能有效地推动。决策者应对实施限额管理的战略意义形成共识,对工程实施难度做出充分估计,做好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启动阶段的前提规划至关重要,可考虑聘请国外咨询公司协助完成规划,并由银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第5篇

在世界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我国商业银行开始重视风险的管理的重要性,风险管理体系也逐渐建立起来。但是和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比较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揭示风险和控制风险上明显还存在较大差距,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种风险并存,风险管理存在一定难度。首先,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融资信贷规模得到大幅度增长,银行在资本管理上的难度逐渐增大。我国的货币政策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直采取宽松的政策形式,主要依靠投资来拉动内需,这也就意味着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迅猛增长,资本管理的难度达到空前难度,企业不愿意偿付或者没有足够的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面临着严峻的信用风险。其次,银行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日益险峻。我国目前开始运用市场化的方式对金融市场的资金筹集和运用,这使银行面临着资金流动和资金支付困难的可能。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性管理,但是我国的同业拆借市场发展不完善,商业银行很可能面临资金流动性危机。最后,我国金融市场中利率、汇率和其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风险逐渐增加。我国近年来进行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中央银行也通过利率调控手段进行宏观经济调控,利率变化的频率和幅度正在进一步增加,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也在逐渐增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各个商业银行外汇交易和外汇业务规模逐渐增大,汇率波动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也在逐渐增加。同时,由于缺乏管理经验,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涉入使其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2.商业银行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没有形成完善的体系,缺乏有力的组织结构作为保证,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缺失,相对来说比较分散,部分商业银行在信贷审批中依然存在着靠经验、靠领导的工作方式,在信贷前不审查、信贷中不检查、信贷后也不复查的弊端。

3.风险管理理念与文化的缺乏。我国商业银行缺少风险管理的文化理念,风险管理缺少专业人士指导。企业文化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灵魂和生命,企业文化中能否有效的融入风险管理意识决定了企业风险管理成功与否。风险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技术能力和专业能力,在实际操作中具有复杂性,对风险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比较高,要求风险管理人员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和前瞻性,否则对商业银行各项业务和产品的风险本质很难有精确的把握,建立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很有必要。

二、增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谨慎的监管制度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应该对金融机构流动性、杠杆率和资本充足率进行严格的管理,按照相关的管理标准进行管理;另外金融监管部门要审时度势地确定金融监管的重点,考虑到经济周期运行的特点和货币政策的要求等,使得金融机构能够正常的运作下去。在当今的经济发展世界,金融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点和要点,美国金融危机虽然对我国的金融和经济发展影响不大,但是却使得我们意识到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性,积极吸取发达国家发展的教训,在后金融危机时期我们不仅仅要关注单个行业或者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更应该站在宏观的角度上加大审慎政策的力度。

2.加强杠杆率监管。《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这使得商业银行资本套利的机会大大减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管理模型存在的缺陷可以用杠杆率监管来弥补,使得金融体系中的资本规模保持在一定的、合理的水平上。另外,杠杆率监管可以避免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过度扩张,避免商业银行承担过度的风险,控制银行体系杠杆化水平的非理性增长和系统性风险的持续累积。

第6篇

1.在政策上,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要给予倾斜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面向市场,建立适应市场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而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因而,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家对其进行政策上的倾斜也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对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更有必要。这有助于国有企业尽快地走出困境,减轻负担。

2.在结构上,建立完整产权结构我国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原因,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人、管理人和受益人存在不统一的情况,改变这种状况就要从根本上改变产权结构。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是一条可行之路,尽管国企问题并非“一改就灵”,但从责、权、利统一的基础入手,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各主体利益与企业利益的矛盾。

3.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1)国有企业承担的就业职能多,在职冗员过多。据统计,全国每年用于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的费用约达到550-750亿元,再加上其他费用,接近1000亿元,远远超过很多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造成国有企业的沉重负担。因此,国有企业急需建立科学合理的招聘体制和法律体系,以保证在职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2)国有企业承担着庞大的养老费用。截止2009年,我国国有企业向离退休人员发放的养老基金也高达近5000亿元。因此,国有企业要大力发展社会保险保障基金,使职工收入中的适当比例成为基金积累,逐步形成职工养老、失业保障由社会基金承担起来的模式,让国有企业真正能够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发挥其规模优势,摒弃负担过重的劣势。(3)国有企业承担着过重的税负。2002年到2009年,国有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1475亿元,年均增长21.62%,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因此,财政应减轻国有企业的税负,帮助其走出困境。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二)国有商业银行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上加强体制改革

1.国有商业银行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要认真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国有企业改革方法将是多样的,除破产以外,银行要本着贷款跟着资产走的原则,资产到哪里,贷款就落实到哪里,要防止企业借改制逃债、赖债行为。企业破产,也要按照法律规定清理资产,对于应归还银行贷款的,银行要坚决收回。

2.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重视化解不良资产(1)国有商业银行必须下决心一次性解决不良资产问题。我们要接受东欧和日本的教训,下决心“快刀斩乱麻”,把不良资产问题解决在酿成金融危机之前。(2)避免诱发严重的经济动荡。对于银行不良资产的解决,必须根据国家财力水平和经济环境,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切忌盲目利用赤字政策来冲销不良资产,或通过中央银行增发货币来处理。否则,势必诱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引发经济动荡,给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3)政府、国有企业和银行三方面紧密合作。政府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制定法律规范国有企业的借贷体制;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规开展贷款业务,以保证贷款收得回来,有效益,严防新的不良贷款发生。对已有不良贷款要清查、登记和认定,加强监督。要了解企业改制情况,参与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贷款债权的保全工作,对信用差有可能发生逃债的企业要及时补办财产抵押和担保;

第7篇

一、银行保险的发展及其现状

银行保险于20世纪80年源于欧洲,目前已成为国际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组织形态:1.销售联盟。银行和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销售保险产品;2.合资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建立合资公司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3.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开发和销售保险产品;4.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进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我国的银行保险起步于1995年,主要形式是保险公司与银行联盟销售保险产品。

近两年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极为迅猛,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合作的范围包括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代销保险产品等;同时还开展了融资业务、资金汇划、网络结算、电子商务、联合发卡、保单质押贷款、客户信息共享等业务的合作。200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为1287.19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166亿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中有20%来自银行保险业务,金额超过100亿元;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为54.11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22%;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则实现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30亿元,超过上一年保费的总收入;2001年底复业的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开业5个月就实收保费1.5亿元,其中银行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60%以上。据统计,2002年全国银行寿险业务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7.1%,可见银行保险业务已成为寿险主要销售的产品之一。

银行保险的发展给银行、保险公司和消费者带来三赢:银行可以提高各项资产的利用率,扩大业务品种,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进而提高顾客的忠诚度,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得到稳定的资金来源;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扩大营业规模,从而降低分销成本,提高保险产品的生产率和品牌形象;而消费者可以提高安全感,并享受“一站式”服务的便利。但是,银行保险作为一种创新,在带来收益的同时,必然会带来新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以规避与控制。

二、银行保险的风险分析

在银行保险业务中,直接的行为人是消费者、银行、保险公司。对于消费者来说,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主要在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对银行保险产品的误解,从而导致的错误购买,以及购买了搭配销售的商品。对于银行来说,作为保险公司的销售,自己并不生产保险产品,同时也不承担经营产品的风险。因此,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银行信誉与品牌的风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作为银行保险产品的设计者和银行保险经营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及最终承担者,所承担的风险较高,而且由于消费者的某些行为,更有可能加大保险公司的风险。因此,这里主要分析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

(一)产品开发风险

新险种的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包括信息反馈、资料收集、方案筛选、定价、营业分析到最后推向市场的全过程,这当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失误,都将导致风险发生。以目前占银行保险市场份额最大的产品——趸缴的分红保险为例,2002年占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43.6%。由于分红型产品比例过高,而我国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势必造成过高的资本运用和分红压力。当然,银行保险主推分红保险与我国民众保险意识不强有关,因为相对于保险而言,人们更容易接受传统的储蓄方式。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导致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的问题。

(二)营销渠道风险

1.合作短期化。目前国内大多数保险公司和银行签订的都是一年期的协议,这种随意性很强的短期协议根本无法保证未来稳定的保费收入来源。尤其当前银保双方还不能进行资本参与或就某类特定产品的分销建立合资企业时,银保之间没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保险公司的发展是有影响的。

2.经营成本加大。为了扩张业务,各家保险公司都把精力放在与银行网点建立合作关系上,却忽视了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这一关键问题。银行利用手中的网络、信息、客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占有银行保险业务,通过索要高额手续费方式,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2002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保险法》规定,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如果各家保险公司的佣金差别过大,银行可能弃旧取新,选择与高回扣、高佣金的公司合作,这将导致价格竞争加剧,使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进一步加大。

(三)经营技术风险

1.发展银行保险需要大量的技术投入。银行保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专门的技术来支持其发展。在目前的运作机制下,银行的网点和柜台是现成的,大量新技术的投资(如银行保险产品的研发、计算机系统的开发、银行柜台人员的培训)主要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技术投资不能在短期内产生预期的由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节约,导致规模不经济,就会出现技术风险。这种技术风险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竞争效率的重大损失,并有可能致使保险公司长期不景气。

2.银行保险的技术含量远高于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在传统的保险人营销方式中,保险公司只需引进一些管理模式在内部消化,而银行保险需要银行与保险两个行业的密切协作。例如,我国银行的电子结算网络不但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起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及自动化水平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还要求保险网络能够与银行结算网络融通。而现在我国保险公司无法提供银行网点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也无法实现银保联网和实时管理的现代化。因此,这些新技术的运用,也有可能会增加银行保险的经营风险。

(四)承保操作风险

由于保险产品不同于银行储蓄产品,保险产品的销售实际上就是保险合同的签定,其中销售人员的诚信,客户的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因此,在银行保险业务的承保环节中会出现以下风险:

1.由于操作失误或银行柜台人员违规操作而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保险公司发出的指令执行不当,或是由于有关信息未能及时传递给银行柜台人员,或是在传递过程中出现偏差,或是银行柜台人员未能正确领悟指令意图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二是因银行柜台人员业务技能不高或在操作中偶然失误而造成的损失。

2.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在银行保险业务经营中存在着三个层次的委托——关系:银行业务人员希望客户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希望银行业务人员加强承保管理;保险公司希望自身的业务人员加强核保、核赔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然而,由于三方信息不对称和目标函数的不一致性,各自从利益最大化出发或由于道德上的某些行为,造成了保险公司在经营中的道德风险。其具体表现为:(1)客户的道德风险。如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制造保险事故或捏造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夸大保险事故损失,使保险人支付额外赔款等等。(2)银行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由于银行业务人员在受理投保时可能明知保险标的不符合承保要求,但为了实现自身利益而盲目接受投保,加大了承保风险。(3)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有可能是由于利润和费用原因,在核保和理赔时,为了上保费规模,放松承保条件;或扩大保险责任,对除外责任造成的损失也随意进行保险赔偿。(4)客户、银行业务人员、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三方中的两方或三方共同勾结形成的道德风险。

(五)法律政策风险

法律政策风险是指金融机构或其他经济主体签署的金融交易合同,因不符合法律或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或由于国家政策的调整,而得不到实际履行,从而给合同的当事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它不仅包括合同文件是否在法律上具有可执行性的风险,还包括是否将自身的法律责任以恰当方式转移给对方的风险。目前,银行保险的法律政策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保险关系复杂,容易滋生法律风险。银行保险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关系,在法律关系上必然表现为多重法律关系的组合,不同权利、义务的衔接,其中还需相当的灵活性,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同时,保监会对银行兼职人员是否应经过相应的培训或通过人资格考试并没有做出严格审查与监管的规定。因此,法律风险较大。

2.银行保险产品的创新与法律、法规相对滞后的矛盾突出,导致其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目前银行与保险合作的法律、法规还未见到一个成文的法令和政策出台,使得银行保险的创新还缺乏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加之我国确立了银行、保险、证券分业经营模式,使得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必须小心翼翼,保险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更加突出。

3.银行保险受国家政策,如税收、资金运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影响较大,政策性风险突出。以汽车消费信贷保险为例,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已将大部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但由于国家鼓励汽车消费,车价不断下跌,旧车型全面加速淘汰,现已发放的汽车消费贷款面临抵押车辆处置存在大幅度贬值的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经营中不得不面临着政策风险的挑战。

除上述五种风险因素外,信誉风险、心理风险、信息风险等都会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不良的影响。各种风险还可以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三、银行保险的风险规避与控制

(一)提高保险公司研发产品的能力

保险公司将部分产品销售职能转移给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效率;另一方面尽管保险公司是银行保险产品的实际设计者和经营者,但由于其产品均由银行进行销售,使它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往往弱化,对消费者需求的了解也越来越少。因此保险公司要维持生存,就必须开发出适合消费者需要和银行柜台销售的保险产品。解决这个问题的首要办法是银保联手创新产品,不能完全由保险公司闭门造车、独家开发。保险公司应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使产品能集保障性、储蓄性、投资性为一体,以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提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水平

客户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通过加强客户服务,除可以维护已有的客户外,还可以了解客户需求的变动,并通过带动效应,拓展新客户,促进产品开发和保证客户利益。应该消除顾客对银行保险产品存有的搭配销售的心理障碍,要让消费者感到银行保险产品提供的附加服务是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的。对银行销售保险产品人员的资格应作出限定,例如要求他们参加上岗前的培训并必须取得保险人资格等。

(三)建立银保长期合作机制

国际保险业和金融业这些年来发生了巨大变化,保险与银行一体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为此,银保双方要有紧迫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尽快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起长期合作的机制。保险公司与银行应有战略眼光,树立稳健、持续发展的观念。银保双方都应重视对现有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如长期储蓄寿险、退休金规划、养老保险和保险基金管理等都是银保双方在未来很有潜力的合作点。

保险公司和银行在定位清晰,各司其职的基础上,从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风险防范出发,应立足长远,避免短期行为。保险公司要加强银行网点的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银行柜台人员保险的积极性。应考虑银行柜台人员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偏差,既要照顾企业的利益,更要照顾银行柜台人员的利益,做到按照经营状况和绩效,对银行柜台人员作出适时、客观、公正的奖惩,使其行为目标接近资本所有者的目标,有效化解银行保险的操作风险。

(四)建立银行保险的客户管理系统

首先,由于现有保险公司的系统不能支持多家银行的保费自动转帐功能,客户无法通过电话、ATM机或各个网点的银行系统,实现保单自动查询、保单自动更改、保单贷款等操作。因此,加快银行保险的电子化建设,实现保险公司数据系统与银行业务处理及结算系统的联网是当务之急。其次,人工操作易带来操作风险,所以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之间必须尽快建立起客户管理系统,对客户的关键信息进行有效的传递和控制,减少操作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第三,银行保险业务客户资源的有效利用,也需要与相应的客户管理系统匹配。保险公司应利用银行已有的客户信息,建立起自身的客户信息档案,通过这些信息,提高续保率,以获得客户的长期忠诚度,并利用现有产品充分开发客户的潜在需求,提高保单的附加值。

第8篇

论文摘要:风险限额管理是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技术和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国际实践证明,风险限额管理可以有效地降低贷款集中性风险,实现贷款风险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本文从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出发,介绍了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组织框架.并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设想和展望。

一、引言

现代商业银行业务是由多个产品、部门、地区等维度组成的资产组合,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决策者需要在组合层面上判断业务与产品的风险与价值,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和业务决策。风险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各类金融危机的发生更进一步说明,风险集中度管理上的失控,不仅容易导致银行遭受难于承受的损失,而且也使得风险十分容易在不同机构、不同地区之间“传染”,造成系统性风险。对于超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管理层级多,分散风险、控制集中度风险的难度更大,且显得尤为迫切。近年来,许多国外先进银行开始应用经济资本管理方法,设定各类产品和交易的风险敞口设定七限,实行风险限额管理。这些限额之问相互联系和制约,在风险管理中发挥着制约、分散和预警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风险限额管理体系。

二、风险限额管理的理念

风险限额是根据风险调整后资本收益率(RAROC)的最大化原则,应用资产组合分析模型设定的风险敞口(EAD)或风险价值(、aR)的最高上限。风险限额代表了银行在某一项业务中所能容忍的最大风险,凡在限额以内发生的非预期损失,都可以通过银行经济资本来抵御,超出限额则意味着损失会超过承受能力。限额管理是一种基于风险计量的管理方式,它综合体现了银行的经营战略、政策导向以及资本配置,代表了当今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方向。与传统风险管理方式相比,它具有如下特征:

(一)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事前管理。在风险管理体系中,各类敞口的限额都是根据对风险变化的预测提前设定的。当某类风险敞口保持在限额以下,说明业务发展稳健,风险基本可控;当风险敞口逼近限额时,监测系统将发出预警信息,提示风险经理采取防范措施;而风险敞口一旦突破限额,就预示着风险正在显著上升,风险经理应启动紧急处理程序。可见,限额管理应发生在资产损失形成之前,属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管理。

(二)限额管理是对风险的实时动态管理。限额管理强调实时动态监控,即在每个时点上,系统都可以根据最新市场变化和业务数据,计算调整各项限额,并监测所有限额的执行状态。业务经理和风险经理通过客户终端,随时从限额管理系统获取最新数据,了解所辖业务的风险状态,做出及时、准确的决策。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必须依托一个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在畅通发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全行范围的连续监控。

(三)限额管理是对风险和收益的综合管理。风险限额是对业务经营规模施加的一种硬性约束。从短期看,限额管理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形成一定的制约,但长期而言它有利于银行的持续、健康发展。某项业务的开展在初始阶段会给银行带来较大的收益增加,但随着业务不断扩张,就会出现边际收益递减的现象;而如果业务规模突破风险限额,就会使RAROc降到较低水平,甚至出现负值,反而不利于银行增加实际收益。因此,风险限额不单纯是业务发展的约束,更为重要的,它是银行经营策略和风险承受能力的综合体现。

(四)限额管理是基于资产组合分析的全面风险管理。商业银行的限额管理体系建立在风险计量和组合分析的基础上,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同时也贯穿了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各个层面。该体系不仅包括对单笔业务或某一客户的交易限额,也包括国家、行业、区域、产品等资产组合层面的额度限制。它基于对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风险敞口(EAD)的准确计算,也通盘考虑了资产风险之间的相关性以及整个银行的实际资本状况。从这个意义上讲,限额管理体系具有全方位、全流程和全要素的管理功能,是银行真正实现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风险限额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风险限额设定。风险限额管理模式的基理就是在一定资本约束的条件下,按照组合的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最大的规则将贷款限额总量分配到各个债项。风险限额设定是整个限额管理流程的重要基础,其本身就构成了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风险限额的设定分成四个阶段:首先是全面风险计量,即银行对各类业务所包含的信用风险进行量化分析,以确定各类敞口的预期损失(EL)和非预期损失。根据BaselⅡ的要求,信用风险可通过银行内部评级系统进行计量。第二,利用会计信息系统,对各业务敞口的收益和成本进行量化分析,其中制定一套合理的成本分摊方案是亟待解决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三,运用前文介绍的经济资本分配和配置模型,对各业务敞口确定经济资本的增量和存量。第四,综合考虑监管部门的政策要求以及银行战略管理层的风险偏好,最终确定各业务敞口的风险限额。

(二)风险限额监测。银行总行在风险限额后,需要对限额执行情况实施连续监测,限额监测是为了检查银行的经营活动是否服从于限额,是否存在突破限额的现象。为监测贷款限额的执行情况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变化情况,设置单笔业务的贷款限额和经济资本限额监测指标。总行风险监控部按月对监测指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通过内部评级系统和授信业务风险监测系统有关监测信息。当实际新增贷款余额超过新增贷款限额的理想额度时,或贷款实际占用经济资本超过该业务经济资本限额的理想额度时,对贷款限额按旬进行监测。此时,信贷经营部门应对资产组合结构情况进行分析,甄别出潜在突破风险限额的行业,及时调整营销重点。

(三)风险限额预警。根据经济资本配置要求,商业银行需要针对设定的各类敞口理想额度和限制额度(即风险限额),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当实际交易额超过理想额度时,系统发出蓝色预警信号;当实际交易额超过风险限额时,系统发出红色预警信号。当行业出现预警信号时,风险监控部应对出现预警信号的业务单元进行差别化分析,向总行有关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审批部门及一级分行发出预警提示书,同时抄报首席风险。

(四)风险限额控制总行相关部门及一级分行在收到预警提示书后,根据不同的预警信号在单笔信贷业务的审批及贷款发放两个环节分别采取先核准后审批、暂停审批、先核准后发放等相应的措施,在核准时应把分行贷款经济资本占用系数是否下降作为考虑因素,促使分行进行结构调整。确保信贷投放在行业限额内。对于限额执行情况,应定期在风险报告中加以分析描述。对超限额的处置程序和管理职责必须做明确规定,并根据超限撷的程度决定是否上报5风险管理部门要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超限额后的风险缓释措施,定期进行返叵检测?(五)风险限额调整。风险限额的调整分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两种,定期调整是指在限额执行的中期,总行风险管理部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及行业风险变化、限额执行情况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酌情提出调整行业限额的建议报营彳亍风控委审议。不定期调整是指总行信贷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充分理由认为需要调整某业务单元的风险限额,以书面形式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提出调整限额的建议,风险管理部在进行风险评估和测算后,提出调险限额的意见,报总行风控委审议或报首席风险官签批。

四、风险限额管理的组织框架

风险限额管理工作由总行风险管理部牵头,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贷审批部、风险监控部及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集团客户部等经营和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一)风险管理部门职责:负责组织设计、优化行业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管理模型;负责风险评级和风险限额的计量;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系统计算的评级结果和风险限额进行论证和调整,并上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负责拟定贷款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将审定后的风险限额录入内部评级系统;负责行业经济资本占用比例变化的监测;负责对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调险限额的需求进行审核并报有权审批机构审批。

(二)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职责、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机构业务部和集团客户部。对公信贷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指令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调控措施;负责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指令性风险限额调整的意见;负责指导和督促分行执行风险限额管理,在行业限额内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三)信贷审批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审批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落实风险限额管理的相关风险政策和预控措施。

(四)风险监控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根据风险监控情况提对评级结果、风险限额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风险限额的监测和预警,并及时预警信号。

(五)资产负债管理部、计划财务部门职责。负责参与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模型的优化,提供风险评级及风险限额计量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负责参与风险限额管理的研究和讨论;负责综合经营计划与风险限额的衔接。

五、风险限额管理的体系构建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风险管理,但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不多,真正掌握的核心技术也较少。实践表明,风险限额管理具备较强的系统性、及时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项适用于现代金融体系特点的风险控制手段。我们应该加快引进和国外该领域的成熟技术,结合本国银行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地开展这方面的研究、设计和探索工作。根据国际先进银行的经验,实施风险限额管理一般需要经过2~3年时间,其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启动阶段。风险限额管理涉及银行的所有业务条线,对全行经营管理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和高管层必须对此做出战略决策。尤其是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习惯于粗放式经营模式,偏重业务扩张,轻视风险控制,对限额管理理念在短时间恐怕难以接受,所以需要最高决策层下决心,方能有效地推动。决策者应对实施限额管理的战略意义形成共识,对工程实施难度做出充分估计,做好战略部署,集中优势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工程建设。启动阶段的前提规划至关重要,可考虑聘请国外咨询公司协助完成规划,并由银行专家进行充分论证。

第9篇

有观点认为此次“钱荒”是央行的有意为之,目的是向商业银行施加压力,使其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中。但笔者认为,此次“钱荒”本质上恰恰反映了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缺乏重视

2008年以来,由于政府为了救市投入4万亿计划,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处于流动性过剩的环境中,流动性风险监控及管理意识淡薄。并且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都有一个共同的心理,即“政府兜底”———不论什么重大的问题,都会由政府解决。正是由于“政府兜底”意识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缺乏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视。而此次“钱荒”正好给我国商业银行一个警示。在此次“钱荒”中,央行冷面旁观,按兵不动,向金融机构传递了坚决去杠杆的决心。没有了国家这个后盾,商业银行只能独自面对此次“钱荒”。

(二)资产结构配置不合理

此次“钱荒”反映了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的不合理。最近几年,我国存款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商业银行的各类融资性表外业务迅速发展,不少业务的长期投资依靠短期资金滚动对接,期限错配矛盾凸显。在同业存款利率放开后,商业银行之间大肆进行同业往来业务,以获取收益。本应从金融领域到实体经济的信贷业务,却在加杠杆的操作后,成为金融机构“钱生钱”的手段,银行同业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加大了流动性缺口。并且我国大部分的商业银行没有一个流动性的二级储备,只有一个一级储备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因此,就商业银行来说,是难以自由提取其在央行里的储备,再加上长期贷款期限比较长,风险大,若发生短期大量提取存款的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三)风险监管体系不完善,缺乏动态预警机制

在发生“钱荒”时,由于银行间信息披露不及时,各行相互之间情况不了解,造成不敢随便拆出资金的后果,进而加剧了“钱荒”。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策略不到位,管理技术和经验存在不足,加大了流动性和利率的影响程度,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监管体系有待完善。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对数据和管理信息系统的精细化程度、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程度以及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都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其有效实施仍然面临挑战。而且,一直以来都是央行制定流动性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据此实行。由于规定难以全方位地考虑到各银行自身的特点,做不到因“行”而异,也就难以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采取的流动性监管指标多为静态监管指标,例如,存贷比、流动性比例等,动态预警机制不足。这些静态指标只能反映某一时间的流动性风险,不能做到实时监控,监控反馈的信息不够准确,容易对银行整体流动性水平的前瞻性判断造成影响。(四)“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三原则难平衡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三原则———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一般难以平衡。我国商业银行现处于流动性过剩的状态,即商业银行拥有大量流动性资产而没有进行很好的投资,这就导致了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低。一般情况下,由于商业银行对利润的追逐,流动性风险是必然存在的。而且,在央行2013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也谈到了有待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与盈利性等经营指标的平衡性。商业银行通过扩张贷款,增加盈利的冲动,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利润目的,因而在平衡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三者的关系时,就容易忽视流动性风险。

二、“钱荒”对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启示

经过此次“钱荒”事件,我国商业银行认识到了流动性风险管理问题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商业银行要加强流动性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优化调整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

首先,商业银行需掌握好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对象,减少对房地产等产能过剩的行业贷款,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及制造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扶持力度,合理配置资源,合理调整资产负债总量和期限结构,合理控制信贷规模,从而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发生。其次,优化资产储备结构,扩大二级储备,以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再次,要推进商业银行资本结构多元化,积极进行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提高其流动性,盘活银行存量资产。

(二)建立较为有效且先进的流动性管理体系以及预警机制

对流动性管理而言,应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来预测流动性缺口;二是搜寻合适的策略以弥补缺口。这就需要选择一个较为先进且系统化的流动性管理方法。目前主流的流动性管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流动性缺口法、线性规划法、期限阶梯法,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选择。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流动性预警机制。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使用的流动性监控指标不能准确掌握流动性的供给、需求及缺口的变化,而流动性风险在不断的动态变化中。因此对于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时,应该和这种动态变化的情况相适应。商业银行应借鉴国际上先进的流动性覆盖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比率两大流动性标准,建立市场动态的流动性监测指标。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理预案,以防风险的出现,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

(三)关注宏观经济以及金融市场形势,实施动态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时,不仅要从自身出发结合本行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流动性管理,还需重点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因素的影响。流动性是货币政策实施和传导的直接对象,因此对宏观政策的分析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应加强分析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趋向和金融市场变化对流动性的影响,及时估计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取向,做好流动性安排,加强流动性管理能力。

三、结语

第10篇

国家风险的特点与分类

作为银行业风险之一的国家风险,就是一个国家或其居民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偿还外国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因国际结算款项、投资收益等汇回受阻,给银行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这种风险是由银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决定的,通常与借款人所在国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等方面紧密联系。

1.国家风险的主要特点。国家风险与一般商业风险相比,有以下特征:

(1)国家风险是和国家有密切关系的风险,表现在东道国制定的有关法律、法令对外国投资者或外国经营者的一些不利规定或歧视待遇。

(2)国家风险存在或产生于跨国的金融经贸活动中,属于国际之间经济交往的风险。

(3)国家风险是指一国的个人、企业或机构作为投资者或债权人所承担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由不可抗拒的国外因素形成的。

(4)国家风险源于东道国的法律和法规有强制执行性,这种风险非合同或契约条款所能改变或免除。

2.国家风险的分类。国家风险可分为政治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三类。政治风险是指境外银行受特定国家的政治原因限制,不能把在该国贷款等汇回本国而遭受到的风险。政治风险包括政权风险、政局风险、政策风险和对外关系风险等多个方面。社会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或非经济因素形成特定国家的社会环境不稳,从而使贷款银行不能把在该国的贷款汇回本国而遭受到的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境外银行仅仅受特定国家直接或间接经济因素的限制,而不能把在该国的贷款等汇回本国而遭受到的风险。

3.国家风险的表现形式。国家对于其债务责任或其公共和私有组织的债务决定,往往采取两种形式:一是债务拒绝,即取消其所有的当期和远期国外债务和资本责任;二是债务重组,一个国家宣布对于其当期和远期债务责任进行延缓或推迟,进而通过对诸如债务期限或利率等的契约修订来放宽信用条款。

商业银行的国家风险评级

商业银行的国家风险评级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对各国的国家风险进行评级,第二层次是根据评级结果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国家给予不同的交易信用额度,并拟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通常,商业银行采用外部评级法和内部评级法对国家风险进行评定。

1.外部评级法。即商业银行直接采用外部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对国家风险进行管理。目前,全球有一些著名的评级机构定期对外公布其国家风险评级结果,如环境风险信息机构(BERI)的国家风险评级、《欧洲货币》的国家风险评级等。评级机构运用不同的方法将特定国家一系列定性和定量的信息整合为一个单独的指标以反映国家风险的高低。

2.内部评级法。银行分析家选择宏观和微观的经济变量和比率开始分析,这些变量和比率在解释一个国家违约概率方面是非常重要的。应用关于国家违约的历史数据考察何种变量最具特征性,以确认一套关键变量,这些变量可显示国家风险程度。主要的考察变量包括清偿力指标、流动性指标、国民经济发展指标、经济管理水平指标等。在挑选主要变量之后,一般将国家分为违约国家和履约国家两组。然后,管理者应用统计分析模型判定哪些变量能够在债务重组与非债务重组中起重要作用。一旦主要的变量及其相对重要性或权重被确认下来,就应当对各变量的当期价值进行考察,从而鉴别当前政府负债质量的好坏以及政府贷款申请人的风险等级。

根据现代资产理论,任何一个资产管理者都面临非系统风险和系统风险。对于跨国界贷款或从事国际贷款的银行,其受险资产主要具有非系统的国家风险特性,即受每一特定贷款国本身具有的变量因素的影响。银行国际贷款的另一种国家风险便是系统国家风险,是由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或变量因素而引起的资产损失。经济学家依据上面的逻辑思维,结合计量经济学技术,设计了多种样式的国家风险计量分析模型。目前,比较常见的风险评级模型有:多重差异分析、逻辑分析、分阶段回归分析以及政治稳定性分析等。这些模型的共同特点是在大量历史数据基础上,通过统计分析提炼出最具敏感度的风险评价指标,形成对国家风险的有效估计。在建立指标体系之后,模型提供的算法能够很好地对各指标的变化程度及发展趋势作出整合分析。通常,商业银行对国家风险评级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建立国家风险评级的宏观分析模型;二是建立国家风险评级的微观分析模型;三是建立专家分析系统。

通过对所有国家各方面情况的综合分析,将国家风险分为A、B、C、D、E五个从高到低的信用等级,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国家给予不同的额度。一般来说,A级信用等级国家没有额度限制,商业银行可以与其进行任何种类的业务往来,而且在交易量上没有限制,E级信用等级的国家没有额度,商业银行不能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其他信用等级国家可以与其发生业务往来,但每类业务都有最高额度限制。

商业银行的国家风险管理

1.国家风险管理的基本准则。有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仅考虑贷款对象的信用风险而忽视其国家风险,往往作出错误判断,从而带来风险损失。同时,国家风险与信用风险在风险损失补偿方面也有很大区别。如果纯粹只是信用风险,而交易双方又处于同一法律制度约束下,那么当信用风险发生时,贷出者可以向当地破产法庭寻求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发生国家风险,银行不可能找到一个国际破产法庭使其可以向某国政府索取补偿,则弥补风险损失的手段是非常有限的。这意味着,在向国外投资和借款的决策中,至少包括两个步骤:首先,与一般国内投资和贷款一样,对借款客户进行信用风险评级。其次,必须评估借款人的国家风险。若借入方信用风险低,而国家信用却处于次级状态,则该贷款不应当执行。事实上,在国际借款或投资决策中,国家风险的考察应当优于对单个的信用风险的考虑,对于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

2.设定国家信贷风险限额。

(1)对信贷国家设定放款最大百分比。对任何国家的信贷,皆依其可供贷款的资金订立一个固定百分比,限定对任一国家的信贷不超过该百分比。在实际操作时,则依每个国家的风险、政治情况、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与其他因素等,在此最高限额内采取弹性信贷。

(2)按资本额设定放款百分比。按资本总额订定贷款给任一国家的最高百分比,通常是就各个国家的风险程度设定不同的百分比。

(3)按外债状况订定信贷百分比。依据一国的偿债能力,就其所能承担的外债程度,分别订定最高信用限额,实际信贷额不得高于此最高信贷限额。

(4)不预先设立信贷限额,而按交易性质个案决定信贷额度。对信用的核定是按个案性质审理,而非以年度为基础计算全年的信用限额。然而,此种个案分析法仍须辅以全年度的审查,才能使当期的债务与当期偿债能力配合,并可按将来预期偿债能力,提供新的信贷额度。

3.国家风险的化解。

(1)寻求第三者保证。国际性银行在从事跨国贷款时,为减少风险损失,一般均要求借款人寻求第三者对贷款提供保证。在实务上,担任此种贷款的保证者通常为借款国的政府或中央银行,以及第三国银行或金融机构。在由借款国政府保证的情况下,债权银行所面对的国家风险便转为风险,风险程度相对减轻。如果债权银行对风险仍有疑虑时,则往往要求借款人寻求第三国银行保证,而使国家风险转移至信誉较佳的第三国。

(2)采用银团贷款方式进行。当国际贷款金额庞大且不易取得第三者保证时,通常是以银团贷款方式实行,由参加银团贷款的银行共同承担风险,而减少个别银行单独放款的可能风险。商业银行亦可通过与世界银行或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合作融资的方式,达到化解风险的目的。

(3)贷款力求多元化。多元化是指投资国别分散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银行一般不是从单个国家的角度来管理国家风险,而是从银行资产组合的总体安全性来把握国家风险。在分散化基础上,对于特定国家贷款项目的国家风险问题,应当做到数量化分析。从理论上讲,就是把对债务国的风险估计结果变成银行资产组合的种种约束,加入银行管理的决策函数之中。运用数学模型,对目标国家的风险作出合理评估,并采取应对措施。

(4)转贷和债转股方式。当债务国发生债务危机,不再有能力偿还到期的公共及私人的国外债务时,银行的直接损失就已经发生了,但为控制损失的程度,借贷双方往往共同协商,就债务的支付安排作出变动。目前,债转股方法比较受债务国欢迎。虽然银行要接受比原有账面价值低得多的债权市场价值,但至少为债权银行和债务国解决债务问题提供了一个途径。

第1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风险管理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指商业银行通过风险分析、风险预测、风险控制等方法,预测、回避、排除或者转移经营中的风险,从而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保证经营资金乃至金融体系的安全。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外资金融机构纷纷抢滩登陆,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变得异常激烈和残酷。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在市场竞争中举足轻重,经营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作为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商业银行,如何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风险,建立一个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关键。

一、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面临的主要风险

目前的国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还没有形成一个全面整体的风险管理系统,仅在个别业务部门有所体现,缺乏统一管理,全行业风险管理零散,各自为战,从决策层面到基层机构缺乏整体的、系统的风险评估、识别、预警和反映机制,特别是风险管理的理念还没有根植于银行从业人员思想中去。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普遍实行“行长负责制基础上的分级授权职能分离”的审批制度,具有信贷审批权限的银行的决策程序简单概括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

在上述决策程序中,当客户提出信贷申请时,首先由信贷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开展贷前调查,收集客户的各项资料,并进行初步审查。若受理申请,则在收集到客户的完整资料后,交给贷前风险管理部门,由其运用有关方法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主要包括评定客户资信等级、评估项目风险以及设定客户信用限额等,然后将有关资料提交信贷审批机构。再由信贷审批机构按照有关的信贷政策和客户的信贷限额对具体的信贷项目进行审批,作出是否发放信贷的决策。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审批一般包括审查和批准两个子环节,即首先由信贷审查机构对信贷项目进行审查,然后再由银行行长进行确认批准,作出最后决策。信贷发放后,由信贷经营部门客户经理负责对信贷的各种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到期收回信贷。若信贷项目发生风险,则由资产保全部门负责采取措施进行资产保全。

根据金融风险管理基本流程,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信贷决策程序整体尚欠完整,仅涵盖了信用风险识别与度量、防范与控制等两个步骤,风险战略及管理评价等两个环节相对薄弱,有的银行甚至没有明确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也未对一定时期的风险管理效果进行系统地评价和反馈,同时各银行在决策环节中也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

1.理念上的认识还和现代风险管理存在着差距。商业银行是高风险的行业。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极不发达,企业融资需求主要是通过间接融资来进行,这就使得银行的资产运作空间十分狭窄,加上我国银行业产业集中度较高,产值多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银行风险一触即发。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认识极不充分,主要表现为:一是过分看重商业银行经营规模,而对利润、资产质量等质的提高认识不足。由于商业化改革的加强,竞争压力的加大,以及考核评价体系的偏差,商业银行特别是商业银行分、支行仍把“存款立行”作为指导思想,以存款论英雄;而对“质量立行”则停留在口号上,只求规模越来越大,不求银行质量最好。二是对现代银行的长短期经营目标认识不足,这在资产质量的提高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三是商业银行对资本覆盖的风险认识不充分。一方面,错误地把风险管理摆在业务发展的对立面上,认为风险管理是为难业务人员,没有把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看作是同等重要的事情,未能把风险和利润紧密地联系起来。另一方面,不能把风险控制与市场营销、市场拓展有机结合起来,部分风险管理人员简单地认为控制风险就是少发展业务,通过否定业务逃避承担风险的责任,使很多该发展的业务发展不了,反而降低了银行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2.在风险管理体制上还存在着差距。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一般都是按照严格的法律程序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它们产权清晰、制度完善、运作规范、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健全有效,特别是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体制优势使国外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我国商业银行由于产权归属缺位,致使委托—关系(1)流于形式,政府以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化、非透明的方式影响银行经营行为十分方便,加上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欠缺,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极不健全。商业银行即使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也由于其独立性、权威性不够,以及风险承担主体的不明确,而无力对金融风险实现有效的控制;风险管理也只能停留在以盈利为目的的业务决策服务的层次上,而不能上升到银行发展的战略高度。另外,我国商业银行都是实行以分行为核算主体的横向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不利于董事会的控制,极易受外界因素干扰,使银行在风险的评估、控制、监管等方面存在事后性。

3.风险管理机制上的差距。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诸因素的密切配合,才能真正达到有效降低银行风险的目的。国外商业银行之所以风险管理比较到位,很重要的一点是具有健全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具体包括:风险甄别机制,用于分析风险来源及成因,区分风险类别及危害性程度;风险预警机制,主要进行风险预警、传递风险信息并建立风险资料库;风险决策机制,确立、行使风险管理原则,制定风险指标以及避险策略等;风险避险机制,具体实施风险规避行为,对风险进行再分配和转移,并作出风险管理评估报告。我国商业银行则普遍存在风险管理机制缺失问题,具体表现在风险管理的体系不完善,制度落实不到位,监控机制不健全等方面。

4.风险管理技术上的差距。首先是风险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商业银行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不同类别的风险,其管理方法有所差异,特别是对于市场风险的管理要求较高。但是,我们由于缺乏科学的定价信用,难以实现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分离,难以实行独立的专险管理。其次是风险量化管理技术比较落后。目前,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大致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和头寸管理的水平上,风险管理的内容大多还只是简单的比例管理,采用一些静态的财务数据计算一些比例指标进行比较,分析方法也主要是账面价值分析法,而较少使用市场价值分析法。对于当今国际上流行的分析量化和管理方法,只停留在理论介绍和引入阶段,尚未在实践中具体运用。

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对策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是一个识别和管理所有潜在重大风险的过程,它应该运行于银行的所有结构层次、经营过程和活动中,是为防范银行业务风险、保障业务正常开展所制定的相互补充、相互制约、协调运作的行为规范和监督机制。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应该是根植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而不是依附于经营管理之上。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目的是实现机构的总体目标,具体包括:财务和经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经营的有效性和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遵循法律、制度和合同。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有商业银行面临着比国内市场更大的金融风险和经营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创新风险管理制度,其目标模式是建立面向未来的综合风险管理制度,即改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再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构建风险管理制度基础设施,实现对所有风险准确和及时地度量、分析、防范和化解。

1.改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随着国内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控制环节——决策层和高级管理层,应着力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划分和权力制衡的有效机制迫在眉睫。董事会设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揽全行全面风险控制,负责制定、执行内部控制程序,从整体上对全行经营管理风险的控制和管理,构建以风险管理委员会为核心的全行经营风险管理体系,有助于对全行经营风险实行有序、规范的动态管理,完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风险防范环节的权限控制、整体运作和信息支持。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决策的组织执行部门——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全行经营中的风险因素进行实时的识别、分析、预测和评价,负责机构业务平行部门的风险管理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方案,各业务部门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条线风险管理职能,从而形成在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纵横交错、层次分明、相互配合、齐防共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评价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遵循性,督促管理层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按照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准则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职能上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行政上向总行行长报告工作,排除了总审计室、审计办事处的行政经费、组织人事受制于一级分行的干扰,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得到了保障。

2.再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西方发达国家大多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都采用矩阵式结构(2),这种组织结构是将银行的部门分为两类:一类是业务部门,按经营产品的不同种类进行分类,如信托部、基金部、个人业务部;另一类是职能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和财务部。这种矩阵型结构可以促进部门之间相互合作与相互制约,同时又能保证银行有效率、低风险地运作。借鉴西方商业银行组织结构体系方面的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应采用矩阵型结构,将业务与管理按照部门分工的不同,划分为三类,即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和分行部门。银行的风险由总行进行统一管理,在总行专门设立综合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行的风险管理政策,确定重大客户的信贷限额、行业限额,监督业务部门风险限额的制定,汇总衡量全行整体风险。综合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受行长领导,对行长负责。在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如零售业务处、计划处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定期向综合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本部门风险情况。总行下设各分行原则上只设立与销售有关的部门,各分行面向客户的部门可以包括零售业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贷款审批中心和贷款清收中心。其中零售服务中心和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开拓市场、寻找黄金客户、规定利率和办理经审批后的贷款发放;贷款审批中心主要负责贷款人的调查,贷款的审批,其内部应设立风险管理岗位,负责监测贷款风险度并直接受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垂直领导,贷款清收中心主要负责贷款本息的清收。这样便实现了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催收的四分离。

3.构建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设施。为了实现综合的风险管理,应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构建综合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设施,包括支持综合风险管理程序的庞大数据库。综合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结构须依托金融机构自身的计算机系统和网络技术。综合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架构应当能够将信息技术、定量模型和复杂的金融业务操作和流程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综合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架构中,人们首先要对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进行量化度量,这包括一系列各种各样的复杂算法和程序。在综合风险管理制度的基础架构中,还应当包括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其中包括有关客户的数据,如客户的信用等级、风险偏好、产品构成、内部组织框架、财务状况,还应包括金融机构本身对客户选择的限制性规定,包括行业、国家、客户竞争力以及风险状况等。

注释:

〔1〕平狄克.微观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13-414.

〔2〕德鲁克.论21世纪管理的挑战〔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1.203-205.

参考文献:

〔1〕张世波.试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改进〔J〕.福建金融,2002,(10).

〔2〕尤玲玲.试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策略〔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04,(5).

〔3〕黄宪,金鹏.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其在我国的构成〔J〕.中国软科学,2004,(11).

〔4〕徐朝科.全面风险管理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5,(8).

〔5〕王少锋.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04,(1).

第12篇

论文摘要: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在有些地区还表现得比较明显,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消费信贷风险。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1)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2)、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3)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一)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消费信贷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应采取浮动利率制,按年度调整一次,从而减少银行利率风险。

第13篇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市场全球化、金融衍生品迅猛发展等,银行面临日趋复杂且难以控制的操作风险。银行风险导致的金融案件使银行业蒙受巨大损失,国内外银行业中不时发生农村信用社倒闭事件。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的各个领域普遍存在操作风险,是农村信用社经营中的三大风险之一,而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就是强化信用社的合规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

1.1构建合规文化是确保农村信用社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

农村信用社不时发生管理层违规经营、业务操作有章不循的现象,内部相互制衡机制不能发挥有效作用,造成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和社会形象的负面影响。操作环节的不合理和操作人员合规守法意识的欠缺导致大量的风险反映出农村信用社日常的管理和决策中没有吸收合规文化。江西鄱阳国家级贫困县因为信用社业务操作风险而爆出被套取近亿元财政资金案。该县财政局经建股股长李华波伙同县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主任徐德堂等人,涉嫌转移财政局存储在农村信用联社城区分社的资金9400万元,这都是违规操作带来的直接后果。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强调指出,合规文化建设是农村信用社实施风险为本管理的基础和载体,是农村信用社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农村信用社必须积极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

1.2构建合规文化是农村信用社主动适应外部监管新要求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法律体系、法治环境等依法治理的进程日益完善,对农村信用社的操作规程的要求也日益全面、规范、严格,明确农村信用社遵循法律、规则、建立一套有效管理各类风险的职业行为规范,在信用社内部自觉形成浓厚的合规文化。

据鄱阳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晓明介绍,在江西鄱阳农村信用社挪用财政资金案中财政资金划拨存在诸多环节——按照财政账户管理流程,凡是动用资金,必须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业务股室出具意见、预算科室核定指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局长签字批准,然后由业务股室开具支票、加盖公章和经手责任人私章,支票最终送达信用社才能进行资金划拨。从此案看出,信用社资金划拨存在诸多的监管程序,但仍然发生了资金挪用案件,这是农村信用社不能适应外部监管,没有形成合规文化,管理者监守自盗的具体表现。

1.3构建合规文化是农村信用社提高制度执行力的核心所在

不断加深的社会变革和不断加剧的利益冲突,金融企业原有的制度建设已力不从心。这些制度的建立忽略人文关怀,造成行业文化的缺失,制度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引发大案、要案。事实上,信用社真正缺少的是执行力而不是制度,究其根源就是文化的欠缺。再好的制度也只是提供了一个共同的规则,落实有效的渗透要做到,在执行中形成共同的习惯并上升为稳定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取向。农村信用社有效控制风险就要求信用社从整体上实现强化内部控制、优化流程管理、实现稳健经营,需要建设良好的合规文化、实现信用社内部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真正做到制度管人转变为文化管人。

在鄱阳县农村信用社挪用资金案中,据说鄱阳县联社派到各分社的委派会计负责鉴章和审核工作,行使监督职能。而在李华波和徐德堂等人持续数年的套取转移资金过程中,却无人发现异常。这是农村信用社的合规建设的又一次被挑战的例子。农村信用社的合规文化没有高而强的执行力才导致信用社的控制风险,制度没能管住信用社的管理者。

二、信用社导致内控操作风险的成因

我国农村信用社按行政职能划分内部组织结构是其进行内部风险控制的薄弱之处。一是农村信用社的垂直式管理制度使各信用社之间缺乏沟通、协作,很难做到呼应、整合;二是信用社许多业务流程简单地依据业务金额划分管理权限,而不是根据客户需及业务的风险程度进行业务设计,不利于临柜人员的操作风险防范,也不利于业务操作的监督检查。

2.1管理因素

农村信用社面向农村,为“三农”服务。但是随着金融改革的发展,农村信用社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已不能再适应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需要。目前,农村基层信用社尚未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内控体系,存在着重经营、轻风险现象,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加上农村信用社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造成了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混乱、经营方向不明,不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业务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在业务操作中操作流程脱节,业务监督制约机制运行脱钩,内控制度存有一定滞后性,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员工没有照章办事,从而形成操作风险。

2.2人员素质

目前,基层农村信用社会计队伍普遍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结构老化、操作技术落后、文化程度偏低、职业道德有待加强的问题。虽然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各级管理部门很重视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但由于社会一些不良风气的侵蚀,一些员工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扭曲,成为影响金融业稳定的重要因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使少数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引发了金融业中的许多大案要案,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教育水平较低、业务素质偏低。加上制度和管理在基层网点的缺陷和盲点,导致基层信用社更易于引发因道德而产生的操作风险。由于基层信用社选人、用人标准低、忽视对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结算部门对新的结算业务开展善缺乏熟练和精准,操作方面容易出差错,操作上的薄弱环节容易被利用,从近几年的发案情况来看,内部人员作案和与外部人员勾结作案的比较多,引发的操作风险也非常多。

三、信用社风险防范和合规建设的建议

3.1、制定制度合规

基层信用社要健全内控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根据对现有制度执行中的一些疏漏,及时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建立执行信息的反馈渠道,对在日常操作中发现的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以便于制度的补充、修订和完善。通过上下级之间的良性互动,逐步完善防范操作风险的内控制度,比如授权、授信明确各部门、各基层信用社的职责权限;还有将内部岗位职责进行细分,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责任,按照从严治社的原则,完善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体系,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3.2、操作业务合法

农村信用社要防范金融操作的风险,人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风险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在金融活动中,重点加强人员的管理。只有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水平,农村信用社员工的自我约束、相互监督能力提升了,业务操作能力提高了,才能确保各项内控制度自觉执行到位;因此要加强业务教育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会计基础理论、操作技术、核算知识等教育和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行为有效监督,建立和落实对员工行为排查制度,通过实行严格的上岗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重点培养风险管理人才,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行为;才能使基层信用社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防范的有效范围内。

3.3、思想意识到位

信用社实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过程中,作为信用社文化建设重要部分的合规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建立切实有效的合规文化是信用社实现长期、全面风险控制的重要措施。只有将合规文化在信用社中内化为从管理者到全体员工内心的信仰,合规文化才能在信用社的的业务工作中体现信用社的形象和特征,为信用社创造无形价值。在合规文化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工确立依法按章办事和合规经营理念,增强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第14篇

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企业,通过承担金融风险而获得收益,只有拥有足够的资本才有能力应付可能的损失,并确立市场信誉,因此充足的资本已经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根据对损失的预测能力,可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损失分为预期损失(ExpectedLoss,EL)和非预期损失(UnexpectedLoss,UL)两大类。通常情况下,预期损失可以通过计提拨备的方法予以弥补,而非预期损失则需要通过持有一定量的资本予以抵御。从广义来讲,商业银行资本分为账面资本、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三种类型[7],其中账面资本是指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监管资本是指监管部门规定商业银行必须持有的与资产状况相对应的最低资本数量(JonesDandJMingo,1998)[8],经济资本(EconomicCapital)则是指在一定置信水平下一定时间内弥补银行非预期损失所需要的资本水平(CareyM,2001)[9]。新资本协议较大幅度地丰富并改进了各类风险的监管资本计量方法,其中,高级计量方法下的监管资本更加符合经济资本的核心理念,但为了确保计量方法的多国适用性、公平性及可比性,新资本协议监管资本公式忽略个体化差异,同时未考虑组合风险分散化效应。由于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最主要风险,其所需要的监管资本占比最大,因此相较于其他类风险监管资本计算方法调整所产生的影响,实施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的影响最大。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监管资本公式采用了渐进单风险因子模型(AsymptoticSingleRiskFactor,AS-RF)和默顿模型(MertonModel)的思想,认为商业银行为覆盖风险暴露的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所必须持有的总体经济资源,应等于该风险暴露的组合风险价值(Var)。在假设资产组合不变性的前提下①,风险暴露的条件预期损失可以表示为PD*LGD,其中违约概率(probabilityofdefault,PD)反映了系统风险因子处于一定保守水平时该风险暴露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违约可能性,违约损失率(lossgivendefault,LGD)为该风险暴露在经济衰退期发生违约时所可能产生的损失率[11],则非预期损失为:K=[LGD×N[(1-R)-0.5×G(PD)+(R1-R)0.5×G(0.999)]-PD×LGD]×[1(1-1.5×b)×(1+(M-2.5)×b)](1)其中:函数G(PD)代表采用以PD为参数的标准正态分布逆函数,作为违约门槛。函数G(0.999)代表采用置信区间为99.9%的标准正态分布逆函数,作为系统性因素的保守估值。LGD作为ASRF模型和预期损失的输入参数。1(1-1.5×b)×(1+(M-2.5)×b)为完整的成熟期调整。在统一的模型构建原则与思路下,结合不同风险暴露与系统风险因素相关性差异等特点,针对不同风险暴露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设置了差异化的资本计量公式,因此单笔风险暴露的监管资本需求将取决于其所归属的风险暴露类别以及自身风险参数水平。这也为寻找资本套利策略提供了突破口,因此需要商业银行深入解析监管资本要求(K)与各风险参数之间的相关性,探求监管资本变化规律。图1商业银行风险暴露组合风险价值示意图

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监管资本计量公式解析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利用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有效期限(M)、违约风险暴露(EAD)等风险参数,较为全面地勾勒出单笔风险暴露所面临的风险,亦将其作为监管资本公式的重要输入变量,以确定所需的监管资本水平。

(一)监管资本要求与违约概率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违约概率(PD)是指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债务人不能按合同要求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可能性。在内部评级法中,PD由商业银行自行估测。在非零售内评体系中,PD是针对债务人自身风险的评估,多受到债务人财务情况、经营特点、系统性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在零售内评体系中,PD则是针对债项而言,除了受到债务人自身风险因素的影响,还会受到抵质押品、保证、业务品种等债项因素的影响。从监管资本公式结构来看,PD对监管资本要求(K)的影响最为复杂,不仅仅来自于自身,还来自于资产相关性(R)、期限因子(b)等中间参数,且影响是非线性的,故较难得到K与PD之间清晰明了的数理解析关系。鉴于此,本文采用图形法分析K值与PD之间的相关关系求K与PD之间关系具有一定的共性。K(PD)是PD的非线性上凸函数,在[0,1]的PD取值空间内,K值存在极大值点,所对应的PD为PDK极大值。当PD小于PDK极大值时,K与PD呈正相关关系,即PD越大K越大,而当K大于PDK极大值时,K与PD呈负相关关系。以一般企业风险暴露为例,当LGD为45%,M为2.5年时,该PD接近30%时,K达到极大值0.1991,RW为248.83%,而大部分非违约零售客户违约概率在30%以下,即服从PD越大K越大的规律。值得注意的是,在PD低于PDK极大值时,K随PD变化弹性从富有弹性逐渐变化为缺乏弹性。资本要求K与违约概率PD值之间“先升后降”的相关关系,充分体现了内评法对资本、拨备等风险抵御措施的目标界定。当违约风险足够高(即PD大于PDK极大值)的时候,风险暴露所蕴含的风险基本可被预测由拨备所覆盖,体现为预期损失PD*LGD,相应地无法被预测的非预期损失会随PD的增加而减少,体现为监管资本要求(K)的逐步下降。目前大部分商业银行采用主标尺进行PD估测,即将PD∈[0,1]的取值区间划分为若干个风险级别,用各区间平均PD作为该级别所有债务人的PD值进行监管资本计算,由于PD较低时,K相对于PD的变化是富有弹性的,所以应尽可能细化低PD风险级别划分规则,减少因级别平均PD替代债务人真实PD而产生的资本耗费。同时,在非零售内评初级法下,合格保证的风险缓释作用表现为保证人PD替代债务人,即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将债务视作合格保证人的债务,采用较低的保证人PD替代债务人PD计算监管资本需求,因此选择低风险的保证人是获取资本套利的有效途径。

(二)监管资本要求与违约损失率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违约损失率(LGD)是指债务人(或债项)违约后所产生的损失比例,即违约损失率=1-违约回收率。在非零售内评初级法下,LGD由监管给定,高级债权LGD为45%,次级债权LGD为75%。在非零售和零售内评高级法下,LGD由商业银行自行估算,可考虑抵质押品、保证、经济环境、业务品种等因素。以非零售风险暴露监管资本(K)公式为例,计算K与LGD之间的一阶导数、二阶导数,并绘制K与LGD相关关系图①。dKdLGD=[N(11-R×G(PD)+11-R×G(0.999))-PD]×{}11-1.5×b×1+M-2.5×b>0(2)d2KdLGD2=0(3)从公式(2)、(3)和图3可知,各类型风险暴露的监管资本要求K相对于违约损失率LGD单调递增,即LGD越高,K值越大。对于同类型风险暴露,单位LGD变动带来相同绝对量的K值变动,但对于不同类型风险暴露,资本要求K与LGD的弹性略有差异。相比较而言,金融机构风险暴露K相对于LGD的弹性>一般企业风险暴露K相对于LGD的弹性>中小企业风险暴露K相对于LGD的弹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暴露K相对于LGD的弹性>其他零售风险暴露K相对于LGD的弹性>合格循环风险暴露K相对于LGD的弹性,即单位LGD变动给金融机构风险暴露K值所带来的影响高于给一般企业所带来的影响,该原理可以此类推。在很大程度上,PD是用来衡量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债务人自身风险的,LGD则是衡量以抵质押物为代表的“第二还款来源”风险的。与权重法相比,内评法更大范围的认同第二还款来源的风险缓释作用,而且在高级法和初级法下处理方式略有差异,总体来看,高级法下商业银行具有更大的灵活度,可认定的合格风险缓释品范围更广,且合格保证的缓释作用可体现在PD上亦可体现在LGD上。因此,在高级法下,合格风险缓释品所能提供的监管资本套利空间更大。

(三)监管资本要求与有效期限之间的相关性分析

债项期限(M)是较为重要的业务风险评估因素,通常情况下,业务期限越长所面临的业务风险和波动性越大,所需消耗的资本也有所提升。为了体现期限对业务风险的影响,在非零售风险暴露的监管资本要求(K)公式中引入有效期限(M)作为模型参数。在非零售内评初级法下,除回购交易类业务

(四)不同类型风险暴露监管资本要求的系统性差异

考虑到各风险参数、系统性风险、成熟期调整等对不同类型风险暴露业务风险所产生影响的差异性,信用风险内评法设定了差异化的监管资本(K)公式和相关性(R)公式,使得即使在相同风险参数情况下,不同类型单位风险暴露所消耗的监管资本各不相同底层平面最远的曲面代表金融机构风险暴露,第二远的曲面代表住房抵押贷款,第三远的曲面代表一般企业风险暴露,第四远的曲面代表中小企业风险暴露,第五远的曲面代表合格循环零售风险暴露,离底层平面最近的曲面代表其他零售风险暴露。

1.资产相关性(R)公式的差异性作为内评法监管(K)公式的重要中间变量,不同类型风险暴露的相关性(R)公式略有不同,以体现不同类型风险暴露与宏观经济之间差异化的相关性。首先,吸取2008年金融危机的教训,为了防范金融机构与宏观经济之间高相关性所潜在的巨大风险,部分缓解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窘境,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风险暴露设定了严格的、惩罚性的相关性计算公式,即以一般企业风险暴露资产相关性公式为基础,乘以1.25的惩罚性倍数,使得在相同风险参数情况下,金融机构风险暴露K高于其他各类风险暴露K。其次,由于中小企业单笔风险暴露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弱于一般企业,故以一般企业风险暴露相关性公式为基础,予以一定程度的规模优惠,且规模越小优惠幅度越大,使得在相同风险参数情况下,中小企业风险暴露K低于一般企业风险暴露K。再次,在相关性(R)公式中引入差异化的K-fac-tor,其中非零售风险暴露R公式中K-factor为50大于零售的35,K-factor越小,R随PD增加而递减的速度越慢。最后,区别对待不同类型零售风险暴露的相关性问题,给予资产高度分散的合格循环零售和其他零售风险暴露较低的R,而给予高度依赖于房地产市场和宏观经济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较高的R,以至于在LGD相等且PD较高的情况下,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资本要求甚至会超越一般企业风险暴露的。

2.监管资本(K)公式的差异性从监管资本(K)公式自身结构来看,仅区别对待非零售和零售风险暴露,即在非零售风险暴露中K公式考虑期限调整因子,在M∈[1,5]的取值空间内,期限调整因子为保守性调整,与违约概率(PD)、有效期限(M)相关,且M越大,期限调整因子越大,即有效期限越长保守性调整幅度越大。坚持“风险越高的业务所需监管资本越多”的核心原则,内评法监管公式不但给予不同类型风险暴露差异化的监管资本公式,以区别对待业务风险与监管资本需求之间的影响关系,而且不同类型风险暴露之间平均风险水平的绝对差异,也会对各类风险暴露的监管资本总需求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以非零售风险暴露为例,在通常情况下,银行风险暴露平均风险水平<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平均风险水平<一般企业风险暴露平均风险水平<中小企业风险暴露平均风险水平,对于平均风险水平较高的风险暴露而言,较高的平均风险水平完全有可能会侵蚀掉监管资本公式给予的资本优惠。因此,在内部评法级下,下大力气加强风险管理,提升“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和化解风险”的能力,降低业务总体风险水平,是获得监管资本套利的最根本途径。

三、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下监管资本套利策略建议

综上所述,由于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下,监管部门制定了不同类型风险暴露差异化监管资本计算公式,将体现单笔风险暴露特点的风险参数作为参数输入模型,因此为商业银行保留了监管资本套利的可能。在资本日益稀缺的市场环境中,商业银行应在确保所持有监管资本能够抵御经营风险的情况下,采取较为灵活的策略方针,获得监管资本套利优惠不失为增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重点可考虑以下措施。

(一)积极推进内评应用,推动监管资本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方向的协调统一

在内评法下,商业银行监管资本需求与资产结构、平均业务风险水平紧密相关,为了取得监管资本管理目标与业务发展方向的协调统一,商业银行应积极推进内评风险参数在信贷全流程的使用,以风险水平为重要参考因素,执行差异化的准入、授信审批、贷款定价、绩效考核、限额、信贷、贷后管理等政策,促进行内资源向“高风险收益,低资本消耗”的业务倾斜,通过提升优质客户占比、增加合格风险缓释品比例、减少中长期业务占比等方式,有效降低业务风险,获得监管资本的节约。

(二)优化资产结构,促进零售业务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

考虑到各类资产风险与宏观经济的相关性差异,在相同风险参数水平下,监管部门给予资产分散度较高的零售业务、中小企业业务一定程度的资本优惠,而对系统性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业务予以本惩罚。鉴于此,商业银行在完善风险控制手段的前提下,要不断优化资产结构,降低金融机构业务占比,提升零售和中小企业业务占比,将开展零售和中小企业业务所获得的监管资本套利优惠切实转化为竞争优势。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权重法下银行业务被赋予较低的风险权重,这与内评法的资本惩罚有较大差别,因此在大部分情况下,商业银行采用内评法计量其所开展银行业务的监管资本需求时,会较权重法计量结果出现一定程度的资本浪费。

(三)以组合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微型和小型企业业务发展

依照内评法要求,若商业银行采用组合方式管理符合标准的微型和小型企业业务,可将其作为其他零售风险暴露计提监管资本,在相同风险参数情况下,此举可大幅节约资本。因此商业银行可通过开发微型和小型企业业务组合管理工具,制定组合管理政策,设置组合管理流程等方式,完善组合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微型和小型企业业务发展,在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的同时,获得较大规模的监管资本套利。

(四)提升合格风险缓释品的覆盖比例

更大范围地认同合格抵质押品、保证等风险缓释品对业务风险的降低作用,是内部评级法的一项较大改进。为了充分挖掘内评法此项改进所带来的资本套利空间,商业银行应下大力气提高风险缓释品的监管合格率及有效覆盖率,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气。一要加强风险缓释工具的内部管理,努力缩小抵质押品的业务合格性与监管合格性之间的差距,最大可能地在业务层面和资本层面均发挥抵质押品的风险缓释作用。二要将风险缓释品合格性认定监管标准提炼成可操作的业务规则,并辅以详尽的制度和系统实施方案,提升监管合格的可执行性。三要加强培训宣导,引导一线业务人员在业务可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满足监管合格性认定条件且缓释效率较高的风险缓释品,同时尽可能避免房地产及其他抵质押品价值与对应风险暴露价值的比例低于最低抵质押率的情况。四要加强对风险缓释品的合格性认定信息、风险缓释品与债项对应关系的收集及系统记录,防止出现因无法进行合格性认定、确认对应关系等原因,导致风险缓释品不能发挥监管资本节约的作用。

(五)设置合规且有效的合格风险缓释拆分规则

第15篇

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在有些地区还表现得比较明显,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消费信贷风险。

一、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因素

(一)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开展程度。在美国消费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乐于接受的消费方式,除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健全外,银行有周密完备的信用网络,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通过网络可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能否向消费者提供贷款。美国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按揭购车,银行职员立即将他的“社会安全保险号码”输入电脑,查询以往的消费贷款有无不良记录,查实能按时还款后,立即通知汽车经销商可以为其选车。

而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比如,浙江省某银行自2000年初开展住房和汽车的消费信贷以来,发现约有15%的借款人根本就没有在银行代扣账户上存钱,如此高的违规比例显然会造成很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例如,在发放助学贷款时,许多银行经常采用学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毕业生就业压力上升,那么大多数学生都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加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商业银行就很难查寻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状况,这种互保方式蕴含的风险自然会显现出来。

(二)银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潜在风险增大。

现在,国内商业银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费信贷方面的管理经验,对同一个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资料分散在各个业务部门,而且相当一部分资料尚未上机管理,难以实现资源共享。通常,仅仅凭借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表现,有无违法纪录,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现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费信贷业务的规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仍采用手工办理,加上从事消费信贷业务的人员紧、网点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笔贷款的审查都与借款人当面调查核对,加上一些业务人员素质不高,审查不严,难免有疏漏。同时贷后的监督检查往往又跟不上,一旦发现风险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消费信贷的潜在风险增大。

(三)与消费贷款相关的法律不健全。“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实践中常常发生“欠债有理”的现象,一些法律法规中似乎也有“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如汽车消费贷款,国外通行的做法是以所购车辆抵押担保。而在我国购买汽车的单据中,没有一项是出具给银行的,因此汽车抵押给银行后,银行却无法控制过户行为,造成不小的风险隐患。

发展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础,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实际司法过程中,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也给风险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消费贷款一般额度较小,而小额债务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观的诉讼费,使银行利益受损。因此,要从法律上对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给予必要的保护。

(四)借款人多头贷款或透支,导致信贷风险上升。目前,国内许多银行严重,部门之间缺乏整体的联动机制,使一些道德水准不高的借款人有机可乘,如公司业务部、房地产信贷部、零售业务部、银行卡部等基本上是各自为政、自成体系地办理各不相同的消费信贷业务,且各自都有一套不完整的借款人信息资料,一套核算管理办法和风险控制措施等,致使一些借款人在同一银行里多头借款或透支的现象时有发生,增加了消费贷款风险。

(五)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和抵押贷款的增加,这类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现阶段,我国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对大量非商品房产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又无法进行过户转让,银行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六)缺乏资产证券化的有效手段,导致银行流动性风险增加。资产证券化将不具备流动性的贷款转化成为具有流动性的资产,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缩小商业资产和负债在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差距。而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等主要消费贷款期限都比较长、金额较大、客户分散,可商业银行的负债期限相对较短,在允许银行参与的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健全的情形下,银行无法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建立融通长期资金的渠道,从而形成“短存长贷”的格局,使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流动性风险显著上升。

(七)利率尚未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贴水,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八)指令性发放消费信贷,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近年来,为扩大内需,扭转宏观经济形势,人民银行制定了有关指导原则,鼓励各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一些地区的基层行甚至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大量收入无保证的下岗职工发放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消费贷款,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逐步建立全社会范围的个人信用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个人征询体系是银行控制消费信贷风险的前提保证。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可以分两步走:先在银行内部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总账户,个人与银行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总账户进行。同时,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第二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可以先易后难地组建征信公司,起初只联合金融机构,以后再逐步扩大。征信公司应遵循“会员免费提供信息,有偿提供查询服务”原则,把各家金融机构作为会员,金融机构免费向征信公司提供个人信用记录,参加组建的其他部门同样要免费提供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金融机构和个人查询时要付费,以便保证征信公司正常运转。目前,这项工作的试点已经在上海展开,应下大力气将成功经验向全国推广,为消费信贷的全面开展创造条件。&nbsp;

(二)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在建立全社会个人信用制度和信用档案的基础上,各银行还应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以此作为放贷的基本标准,使之从源头上发挥防范信贷风险的作用。

信用评价体系一般采用积分制,具体分成四个部分:①基本情况评分:包括个人的一系列情况,如出生年月、学历、职业、工作地点、工作经历、工作单位、家庭情况等等,不同情况有不同的积分。②业务状况评分:在信用记录号下,每发生一笔业务,无论是存款、贷款、购买国债及其他金融债券、信用卡消费、透支等等,都有一定的积分。③设立特殊业务奖罚分,如个人信用记录号下屡次发生信用卡透支,并在规定期内弥补透支就可以获得额外奖分;个人贷款按期还本付息情况良好可以获奖分;若发生恶意透支,并且不按时归还所欠本息,就应额外罚分,甚至列入黑名单。④根据上述累积得分评定个人信用等级。

信用评价体系是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的基础,银行可以根据个人信用状况规定不同层次的服务与优惠,如信用累积分达到一定数额,可定期寄送银行资料和服务信息;信用卡透支额度可增大、期限可延长;个人消费贷款、按揭贷款利率在可行范围内可适当下浮;个人贷款担保可根据信用状况等调整。而对信用积分低的客户,则限制办理某些业务,列入黑名单的客户,银行应拒绝提供服务。

(三)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一、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二、从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目前,发展形势较好的行业有电信、电力、外贸、金融、计算机、教育、医药等。三、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四)建立银行内部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

从跟踪、监控入手,建立一套消费信贷风险的预警机制,加强贷款后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监控,掌握借款人动态,对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本息情况,或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列入“问题个人黑名单”加大追讨力度,并拒绝再度借贷。

要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制度,逐步做到在线查询、分级审查审批,集中检查。从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几个环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强化稽核的再检查和监督。

银行内部要建立专门机构,具体办理消费信贷业务,同时建立消费信贷审批委员会,作为发放消费信贷的最终决策机构,做到审贷分离,形成平衡制约机制,以便明确职权和责任,防范信贷风险。

(五)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分散消费信贷风险。

消费信贷一般期限较长,造成商业银行短资长贷,加大了流动性风险。西方国家的对策是实现消费贷款证券化,赋予其转让、流通职能,从而达到分散消费信贷风险、缩短放款机构持有时间的目的。我国商业银行也应以此为鉴,加快实现资产证券化进程。

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将其持有的消费信贷资产,按照不同地域、利率、期限等方式形成证券组合,出售给政府成立的专门机构或信托公司(SPV〕,由其将购买的贷款组合经担保和信用增级后,以抵押担保证券的形式出售给投资者。由于消费贷款具有利率、借款人违约、提前偿还等多种风险,通过SPV对证券组合采取担保、保险、评级等信用手段可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同时也降低了发行人的融资成本。同时,抵押担保证券以消费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量为基础,期限较长,相对收益风险比值较高,为金融市场中的长期机构投资者提供了较理想的投资工具。

(六)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在欧洲国家,一般采用住房抵押担保发放住宅贷款,在香港实行购房抵押,又称“按揭”业务,是购房的单位或个人以购房合同作抵押获得贷款的方式,美国的抵押贷款之所以不亚于其它贷款的吸引力,不仅因为有三个抵押市场中介来增强抵押券的流动性和偿还力,而且还因为有抵押担保机构来保证抵押贷款的如期收回,在美国进行住房贷款担保的机构有官办的,也有私营的,一旦购房者违约,它们承担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美国抵押担保的成功还在于设定了融资机构和二级抵押机构,并建立抵押保险,有效增强了贷款的清偿力。我国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第三,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如美国有四家政府性质的按揭担保机构,主要为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提供住房贷款担保,并向银行收购部分个人住房贷款,发行住房按揭担保债券,从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部分居民难以提供担保和银行的资金流动性问题,促进了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第四,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都要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规定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全部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七)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八)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1.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同时,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消费信贷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应采取浮动利率制,按年度调整一次,从而减少银行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