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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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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论文

第1篇

1、是提升风险管理运行效能的需要。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之间存在着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关系,由于受制度建设、业务水平等因素影响,在各环节工作开展中肯定会出现偏差,通过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对各管理过程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和评价,能及时发现需要改进和完善的事项,并引导各环节工作开展中的工作重点,提高工作绩效,从而充分发挥各环节的应有作用,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运行效能。

2、是提升税源风险管理效能的需要。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税收风险分布实时进行监督和评价,并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税源风险点,发现区域、行业、税种等方面税收风险严重程度和分布情况,明确管理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差别措施,合理配置资源,实行重点管理,从而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效能。

3、是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需要。税收风险绩效评价贯穿于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实际上对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全方位督查、管理,在使相关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责任感的同时,也能及时发现税收管理工作中的违规问题,使各层面税务人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廉洁从税。

4、是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需要。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的结果能够全面反映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和指出在税收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握下一步工作改进和努力的方向,从而能促进更紧密地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架构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建设。

组建专门的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机构作为评价主体,承担绩效评价行为的发动,在全系统建立省、市、县税务机关三级“绩效评价机构”,专司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该专门机构直接向本级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构人员组成可以打破现行架构,以现行征管部门或法规部门为基础,集中具有对各税种和分税源管理经验、税收分析与规划能力、信息化处理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员。

(二)评价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有效开展评价、保证其结果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条件。评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评价目标。评价目标是绩效评价体系运行的理由,是整个评价体系运行的指南,绩效评价实质上是税收风险管理的一部分,绩效评价目标应当和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目标相协调,引导全体税务人员自觉为实现税收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而努力。

2、明确评价对象。评价对象是绩效评价行为的受体,具体指对税收风险管理过程的监督控制和对单位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综合水平的评价。风险管理过程指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事项的办理过程。评价对象不能仅限于单位部门和过程事项,还应包括处理过程事项的人。

3、明确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即考核内容,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税收风险管理从计划管理到监控评价全过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二是对全流程各事项的单项成效考核和税务机关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考核。

4、明确评价方式。评价工作主要通过考核的方式实现,对评价对象具体的评价内容,考核方式也有所差别,必须有针对性加以明确,一般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能定量考核的尽可能创建考核指标和算法,实现信息化自动考核。

5、明确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即考核标准,是评价工作的基本准绳,也是客观评判评价对象优劣的具体参照物和对比尺度,是实施绩效评价体系的前提。评价标准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可采取百分制等形式体现,一经明确必须相对稳定。

6、明确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是评价工作完成后,向领导小组提交的文本文件。内容要反映评价工作目的、评价程序、评价标准、依据和评价结果分析、运用等。

(三)评价方式实现

评价方式实现采用税收风险管理单项事项评价方式和税收风险管理水平评价方式。

税收风险管理单项事项评价是根据制定的考核标准对税收风险管理各环节相关事项的办理过程中,对制度、规范遵守情况进行监管和督察,以跟踪管理方式及时发现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税收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提高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

税收风险管理水平评价包括对单位税收风险管理能力指数、税收风险指标,税收风险状况评价分析。能力指数是单项事项评价指标的集合,风险指标是以地域进行税收风险存在程度和分布分析,反映一个地区、一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总体状况,税收风险状况评价分析是对一个地区、一级税务机关的税收风险管理状况进行评价,便于各级税务机关查找原因,明确一段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重点,实现整体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评价结果运用。

税收风险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反映了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结果运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发现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存在的不足。通过运用评价结果查找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本身存在的缺失和不足,及时予以完善和修改,不断完善从计划管理到监控评价合理规范的良性互动的闭环运行系统,逐步形成健全的税收风险管理运行体系。

2、发现税务执法人员存在的执法风险。通过运用评价结果发现问题责任人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格责任追究,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同时消除执法风险,提高工作质效。

3、发现税收管理的薄弱环节。通过运用评价结果发现税收风险存在较高的地区、税种、行业,发现税收风险管理的薄弱环节,以突出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指导风险较大地区有效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实现各级税务机关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共同提高。

我局秉承“先试先行”的理念,依据绩效评价体系理论,对实现风险管理的无障碍运转与全过程评价进行了有效的摸索和尝试。

(一)明确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组织职能。一是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对税政征管等业务部门和风险监控部门的绩效评价。二是税政征管等业务部门和风险监控部门负责对高中低风险应对单位(稽

查局、管理分局、纳服局)的绩效评价。三是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绩效评价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二)逐步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制定了《宜春市地方税务局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创新项目实施方案》、《宜春市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办法》等一系列的制度规范,明确了评价目标、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和评价标准,逐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三)牢牢抓住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核心。一是抓住税源管理风险点。二是抓住税收执法风险点。严格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一是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方法,形成纵横交错、相互制约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评价到岗到人,以个人的风险管理绩效推进单位的风险管理绩效;三是严格奖惩,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要与荣誉相挂钩,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

(四)广泛营造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氛围。一是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体干部的共同奋斗目标。二是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科学设立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纳税人的宣传,帮助他们知晓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意义和风险管理中的做法,营造更为融洽的征纳关系。

(五)初步建立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使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科学、有效,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措施,促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发挥更大作用。

在税收风险管理能力全流程关键绩效指标体系中,共设立二类评价指标18个,一类指标5个,均按标准分100分计算,指标最低得分为0分。一类指标根据其对应的二类指标得分加权计算确定。一类指标得分=∑二类评价指标得分×指标权重。

税收风险管理能力是对某地区税收风险管理水平的整体评价,

根据一类指标得分与一类指标权重加权计算确定。某地区税收风险管理能力 = ∑一类指标计算得分×一类指标权重。

我局针对计划管理、数据整备、风险分析、等级排序、风险应对和监控评价环节以及参与风险管理流程的实施主体,设计评价标准,着力构建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模型,分别设置评价考核指标,科学配置权重,通过人机结合的分析方式进行公开评价,形成税收风险管理能力综合指数,从而实现对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总体情况和各部门围绕风险管理开展的具体工作实时进行同步评价,取得了初步成效。1至6月全市共推送风险任务1907户,己采取应对措施1881户,风险应对率为98.63%,其中存在问题共1682户,入库税款6149.51万,风险分析识别率91.4%。逐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操作标准,有效提升了风险管理运行效能。

今年是全省地税系统全面规范有序、稳步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第一年。我们在探索和实践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和经验,同时也面临一些疑难和困惑。

(一)体系架构建设缺乏理论支撑。在我国,第一个税务风险管理指导性文件是2009年5月5日总局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至2014年9月12日,总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风险管理工作下发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可见风险管理存在理念起步晚、理论尚不完善的现状,对于构建税源专业化模式下的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更是缺乏科学统一的评判标准和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价结果的规范评判。

(二)指标设计尚未做到科学规范

由于征管业务系统与金税三期未完全对接,全省统一的税收风险控制管理平台尚未建成,评价指标缺乏统一、科学、规范的设计标准。当前风险管理工作处于稳步推进阶段,两类指标体系设计仅能初步适应当前工作开展阶段,尚未精细覆盖到各环节的每项具体工作,指标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和指标的量化程度不高,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公正。

第2篇

近年来,自治区地税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依托,以分类分级为基础的税收专业化征管新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明确了“征、管、评、查”各环节的工作职能,建立起纳税服务、风险监控、风险应对的税源管理新格局。可以看出,在新体系中,风险管理所担当的角色十分重要,风险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征管改革是否成功,影响到税收任务的完成。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是风险管理规范高效运行的保证。基层税务局就如何建立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作初步的探讨。

税收风险管理是将现代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税收执法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征收成本,创造稳定有序的征管环境,提升税收征收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税收管理模式。而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则是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在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科学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各工作环节的工作绩效,对风险管理的制度建设和体系建设,起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是风险管理绩效的保证。

一是税源管理的需要。要把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税收,在税源风险识别源头环节上,必须结合社会环境、经济发展程度、经营者素质、企业效益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税源风险点。建立起有效的,与实际情况差别不大的风险识别模型是关键,风险模型建设的成效如何,针对性是否较强,风险识别的准确如何,均需要通过考核体系来评估,以便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二是风险管理的需要。风险管理是由“信息采集-信息核实-风险识别-风险应对-绩效评价”等环节组成。风险管理工作本身,既是对征管质量的再次检查,也是对税收执法过程的重新评定。因此,风险管理自身的工作,必须纳入监控之中,如果风险管理存在无计划性、无目的性、无责任性,则风险管理就失去了其生存的基础。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就是来保障风险管理的正常秩序的开展,使风险管理形成完整的闭合运行环链。三是纳税人遵从度的需要。促进提升纳税人遵从度,是风险管理的目标。通过风险管理的一整套工作流程,最终达到消除风险的目的,这种风险的消除,对于某一对象而言,是一次依法纳税的教育,是一次提高纳税意识的过程,可以说是一次性的,如果能达到同一问题而不再次发生,则对纳税人遵从度的提升起到了应有的成效。因此,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重大,必需要依靠税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来对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和督查。

风险管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必须要符合其规律,符合风险管理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管理的需要,贯穿于风险管理的全过程。风险计划环节考评。此类考评的对象是风险计划的制定、下发和落实,要对其内容的合理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考核,对未按要求的进行扣分。如:未及时编制年度风险计划等的情况。风险识别环节考评。一是数据信息的准备。基础数据来源于大集中系统和第三方,基础数据必须符合其固有的基本属性,风险识别对此应提出标准和要求。二是模型建立。依照税收政策和相关征收管理的规定,建立起规范的、可操作的、有针对性的数据模型,是风险识别的基础和条件。风险等级排序及推送环节考评。风险监控部门首先要负责依据风险识别结果对税源管理影响的大小,分别计算风险点的得分,按纳税人归集风险积分,实行积分制排序。其次,对临时突发性并有迹象表明可能产生重大税收流失等问题的税收风险点,及时调整相应风险指标的权重系数。排序结果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第三,根据按户综合排序结果将纳税人风险等级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三个等级。第四,按已确定的风险应对任务,及时将高等风险推送稽查部门、中等风险推送税源管理机构、低等风险推送纳税服务部门,并明确应对期限及反馈要求。第五,及时收集风险应对的反馈结果,并对反馈结果进行初步分析,为风险应对复审工作提供依据,为监督、评价和考核提供依据。风险应对环节考评。高等风险的应对主体的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考评的重点是是否严格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进行风险应对,并以稽查考核质量标准进行流程控制。中等风险应对的主体是税源管理部门。其应对的主要方法是纳税评估,应按纳税评估的工作规范进行考评,重点考评评估过程的合规,时效性准确、应对指标是否达标、应对结果的成效等。低等风险的应对的主体是纳税服务部门,一般情况下的风险应对在日常的服务中完成,可以结合征管质量指标对其进行考评。风险应对复审环节考评。风险应对的复审是对应对的最后的监督和检查。对应对的复审也有具体的标准和要求,如每年复审数量应不低于该级风险完成应对总量的1%,其中应对过程未发现问题的不低于3%等,这一系列的指标,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是我们进行评价的抓手。

紧紧抓住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核心。要紧紧抓住风险管理的核心风险点:一是抓住税源管理风险点。二是抓住税收执法风险点。严格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过程。一是要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方法,形成纵横交错、相互制约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要评价到岗到人。以个人的风险管理绩效推进单位的风险管理绩效。三是要严格奖惩。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要与荣誉相挂钩,成为促进税收工作的有力抓手。深入营造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氛围。一是在评价指标建立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全体干部的共同奋斗目标,逐步形成习惯、养成氛围,并长期坚持。二是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完善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措施,促进风险管理绩效评价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对纳税人的宣传,帮助他们知晓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意义和风险管理中的做法,营造更为融洽的征纳关系。

第3篇

论文提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自身经营或投资活动的适当安排,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达到税负最小化的目标。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收筹划的概念,以及税收风险的概念和特征,针对税收风险提出了防范的措施。

税收筹划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因此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合理预测筹划成本和筹划收益。所谓筹划收益指的是纳税人因税收筹划而取得的税收利益,通常是由于采取税收筹划方案而减少的税收,而筹划成本指的是因选择筹划方案而付出的额外费用或放弃其他方案的机会成本。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及特征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企业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从多种纳税方案中进行科学合理的事前选择和规划,利用税法给予的对自己有利的可能选择与优惠政策,选出合适的税收方法,从而使本身税负得以延缓或减轻的一种行为,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行为过程。

(二)企业税收筹划的特征

1、政策导向性。税收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国家的产业政策、生产规划布局均体现在税法的具体条款上。属国家鼓励的产业往往少征税款;属国家需要限制的产业,则大多加重征税。而企业税收筹划,则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的,以税法为依据,并在深刻理解税法精神和有多种应税方案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做出缴纳税负最低的抉择。

2、选择最优性。因为企业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为此某项经济行为,当税法有两种以上的规定可选择时,或完成某项经济活动有两种以上方案供选用时,就存在税收筹划的可能。也就是说,企业税收筹划就是在若干方案中选择税负最轻或整体效益最大的方案。

3、事前筹划性。税负对于企业来说是可以控制的,也就是说,在应税义务发生之前,企业就可以进行事先的筹划安排。如可利用税收优惠规定,适当调整收入和支出,对应纳税额进行控制等。这从税收法律的角度来讲,税收要素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从理论上讲,应纳税额也应由法律明确规定,但目前法律所规定的却仅仅是税收要素,如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基、税率、税收减免等,而无规定纳税人税基的具体数额,这就给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来减少税基提供了可能。

4、成功性不确定。企业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安排,涉及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其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企业税收筹划的经济效益也是一个预估的范围,不是绝对数字。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尽量选择成功概率较大的方案。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一)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定义。风险是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不仅包括负面效应的不确定性,还包括正面效应的不确定性。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决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结果同样具有不确定性。税收筹划风险是筹划结果的不确定性。风险管理中人们更关注的是风险的负面效应,即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因此,对税收筹划风险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税收筹划风险是纳税人的财务活动和经营活动针对纳税而采取各种应对行为时,所可能出现的筹划方案失败、筹划目标落空、偷逃税罪的认定及其由此而发生的各种损失和成本的现金流出。

(二)企业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对税收筹划风险成因及其防范进行研究,从而达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小风险损失,提高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税务筹划者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税务筹划活动以达到减轻税负目的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总体上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第一,政策选择风险。政策选择风险,即错误选择政策的风险。企业自认为所作出的筹划决策符合一个地方或一个国家的政策或法规,但实际上可能会由于政策的差异或认识的偏差受到相关的限制或打击。由于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时空特点,因此税务筹划人员首先必须了解和把握好尺度。第二,政策变化风险。国家政策不仅具有时空性,且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其时效性也日益显现出来。

2、不依法纳税的风险。选择纳税核算方法是进行税务筹划的重要手段,有时纳税核算方法从表面或局部的角度看是按规定去操作了,但是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漏税、避税,从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如某服装厂接受个体经营者代购的纽扣,由于未按要求完成代购手续,被税务机关确认为接受第三方发票而受到查处就是一例。

3、信息风险。对于那些综合性的、与企业全局关系较大的税务筹划业务,纳税人通常聘请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如注册税务师来进行。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往往会使税务筹划处于盲目状态。如果税务筹划专业人士对纳税人了解不够或者纳税人故意隐瞒有关信息,就会导致筹划人员提出不当的方案,从而发生信息风险。

4、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进行税务筹划,由于许多活动是在法律的边界运作,税务筹划人员很难准确把握其确切的界限,有些问题在概念的界定上本来就很模糊,比如税务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等,况且各地具体的税收征管方式有所不同,税收执法部门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可能导致纳税人实施的税务筹划方案不被税务机关认同的风险。5、投资扭曲风险。建立现代税制的一项主要原则应是税收的中立性,即中性原则,纳税人不应因国家征税而改变其既定的投资方向。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纳税人往往因税收因素放弃最优的方案而改为次优的其他方案。这种因课税而使纳税人被迫改变投资行为给企业带来机会损失的可能性,即为投资扭曲风险。这种风险源于税收的非中立性,可以说,税收非中立性越强,投资扭曲风险越大,相应的扭曲成本也就越高。

三、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针对上文提到的税收筹划风险,提出了以下防范措施:

(一)提高税务筹划的风险意识。确立法制观念,认真选择,避免筹划手段选择上的风险。税务筹划的规则决定了依法筹划是税务筹划工作的基础,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规是进行筹划工作的前提,一项违法的税务筹划,无论其成果如何显著,注定是要失败的。这就要求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核算系统,完整、真实和及时地对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准确计算税金、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树立风险意识。

(二)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趋势。由于企业经营环境的复杂性,税收筹划的风险无时不在。因此,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到筹划方案的风险,然后再作出决策。即税法常常随经济情况变化或为配合政策的需要,而不断修正和完善,其修正次数较其他法律规范更频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收集和整理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及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对企业涉税事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立法宗旨,适时调整税收筹划方案,确保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在税收法律的范围内实施。

(三)提高税收筹划人员素质。税收政策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因此进行税务筹划就是要不断研究经济发展的特点,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这也要求不断增强筹划人员素质,使他们对税收政策有很好的了解,同时也可避免筹划具体执行上的风险,这就要求筹划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必须够“专心”,一方面要提高筹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具体需求,专心培养使用或聘用专业化的筹划团队,优化筹划队伍的素质结构,使其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另一方面要给予筹划队伍足够的信任,尽量减少对筹划具体操作的人为干扰,使筹划人员能专心开展工作,从而将筹划执行过程中的风险降至最低。

参考文献:

[1]苏强.企业税务筹划误区及风险防范,兰州商学院学报,2006.1.

[2]吕建锁.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与规避新探,山西大学学报,2005.5.

第4篇

1、企业所得税。

是煤炭企业是涉及税种金额最庞大、范围面最宽广的一种。煤炭企业会在每一年年终清算的时候,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严格且认真的清缴。

2、增值税。

主要就是以自产货物的实现以及煤泥充当燃料生产的电力两者所形成的增值税,主要是实行即征即退百分之五十的政策。

3、房产税。

主要就是指:煤炭企业专门为老人提供的休闲、聊天及进行娱乐活动的场地,这些是免征房产税的。还有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煤炭企业按照政府的规定,对职工出租的公有住房、廉价住房及提供的自有住房,如:煤炭企业面向职工所建公寓收取的租金,这些都是暂免房产税的。

4、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煤炭企业自行建设的医院、幼儿园等,这些用地可以与煤炭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并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或者在针对煤炭企业的塌方地、荒山,再继续使用之前,可以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税收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

1、缺乏税收筹划的专业人才。

煤炭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纳税人的主观判断在决定企业到底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方案开始税收筹划,以及应该如何执行等举措实施上占了很大的比重。在我国,许多的煤炭企业在实施税收筹划时,大多都是交给一般会计人员来进行的。而一般会计人员因为专业知识的认识程度不充分,专业素养不够高,导致了税收筹划工作不能够很好的进行,达不到理想效果。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因为专业人才的确实,对税收筹划的把握力度不够,导致煤炭企业税收筹划风险加大,以至于达不到目标任务。

2、税收政策多变增加税收筹划的风险。

市场经济发展飞快,也导致其制度方面的不稳定。对煤炭企业来说,国家的税收法规时效性某种程度上相当不稳定。每一次国家进行产业政策及经济结构调整时,都会导致税收政策出现变化。因此税收筹划的风险也受税收政策的不稳定影响。

3、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导致的风险。

税收筹划的前提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与偷税漏税有着很大的区别。煤炭企业在开展税务筹划时需要得到相关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认可。但是,在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确认的过程中,会因其执法不规范导致风险的存在。因为国家制定的税务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做法,所以整个执法的过程有着一定的弹性。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在确认税收筹划合理与否时,一般都是经过自身的判断,来断定税收筹划的合理性。在税收行政执法时税收筹划可能产生风险的原因有:主审税务官员在收到企业的合法税务筹划案例时,评估和稽查的第一反应就是企业可能有偷税避税的嫌疑。

三、针对税收筹划风险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

严格防范税收风险的基础就是要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因为导致税收风险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而税收风险的产生和存在有着不定性,这就导致风险防范的时候困难重重。仅仅是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还不足以做到杜绝风险的发生。煤炭企业必须与时俱进,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快速将税收筹划预警系统建立起来。

2、依法实施税收筹划方案。

第5篇

随着现代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知识经济(Knowledge-basedEconomy)将取代产业经济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旋律。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与使用上的经济,是一种信息化、网络化、创新型、智力支撑型、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形态。从本质上讲,知识经济是以现代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在知识经济社会中,高新技术产业不仅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发动机和增长源,而且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的生力军和主要支柱。

但是由于高新技术产业难以通过传统融资手段满足其资金需求,所以必须挖掘新的融资途径来满足其需要。通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风险投资机制应运而生,并承担起弥补传统融资的巨大缺口、孵化高新技术产业的重任。①

一、风险投资与税收的关系

风险投资指运用股权或准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具有高速增长潜力的创业公司,通过协助企业发展使其资产增值,在适当时机以上市交易或转让企业股权的方式回收投资并获得高额资本收益。

同传统投资相比,风险投资有如下基本特点:

1.该项投资特定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以高新技术产品为基础的新建企业;

2.投资者与所投资的企业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3.风险资本一般不以企业分红为目的,而是在退出时以资本增值作为回报,退出的时间一般选择在企业上市或出售时;

4.风险投资同时投资多个项目,以某些项目的高额回报补偿另一些失败项目的亏损。

税收这种集经济手段和法律于一身的属性,使它对风险投资有着其它经济手段无法比拟的效果。从表现形式上看,税收是一种经济活动。税收的征收与否、起征点的高低、纳税环节的多少、税率的高低等,直接与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的有无与多少紧密相关。从其实质而论,税收是一种法律行为。税法使每个社会关系领域都清楚地了解自己受制于何种税收法律关系的调整,应当承担多大的纳税义务,以何种方法,在什么时间,通过怎样的程序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风险投资的投入将主要依靠各个市场主体,而各个市场主体投资的动因又取决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政府有关经济政策包括税收政策的诱导。通过税法对风险投资规定优惠条款,就可使投资者尽可能地降低投资成本与风险,创造较多的风险投资效益,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便得到保护和调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分配以多种方式与价格机制相互配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或决定着社会的投资方向和规模,各市场主体在其它市场条件和环境相同的情况下开展竞争时,税收负担的轻重和税收优惠的多少自然成为影响其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若国家在税法中赋予风险投资产业较轻的税负或较多的优惠,风险投资产业便会形成快速发展的态势。因为当有关促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付诸实施后,各市场主体便进行经济利益的权衡,在可预见的巨大经济利益驱动下,必然会有相当一部分市场主体显示出投资于风险投资产业的强烈欲望,最终大量的社会资本将会向风险投资产业转移。而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必然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随着以资金密集、知识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高回报率为主要特征的高科技产业的蓬勃兴起和不断壮大,一大批配套产业、辅助产业或相关的新兴产业便会相继问世。这一局面的形成不但为国家税收创造了丰富的税源,同时也为政府制定更优惠的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奠定了物质基础。可见,税收政策处于推动风险投资及高科技发展的最前沿,其所产生的强烈“加速”作用是非常明显的。

二、美国风险投资状况与税收机制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经济呈现出罕见的繁荣态势,走在了世界各国的前列,从1995年起到现在美国的国际竞争力名列世界第一。这归功于美国牢牢把握住了以信息化、网络化和知识驱动为主要内容的高科技发展潮流。高科技产业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美国经济持续增长。而建立、保障和推动高科技产业以惊人速度发展的直接因素是同高科技创业行为紧密相连的美国风险投资机制,如著名的高科技企业DEC(数字设备公司),Intel(英特尔公司),Microsoft(微软公司),Compaq(康柏电脑公司),Apple(苹果电脑公司)等都曾受到风险投资对它的投资、支持和帮助,是按风险投资模式发展而逐步壮大起来的。②

现任布什政府认为,20世纪80年代降低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推动了风险资本的产生,现在正是这些风险资本支持着网络技术和其他技术的增长。“低税收、有限管制、贸易开放的国家比之更大、更集权的政府和税负重的国家增长更快,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享有更高的生活水平。”③

通过对美国风险投资状况进行探讨,我们发现:税收对风险投资的影响十分显著。例如,美国1957年的投资收益税税率为25%,后来提高至29%,1969年又进一步提高到49%,严重阻碍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1969年初,美国的风险投资额已经达到1.71亿美元的规模,然而在税率提高的影响下,1975年风险投资资金规模迅速萎缩至0.01亿美元。有鉴于此,美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一直对风险投资给予大力支持。例如1978年了《1978年岁入法》,规定风险投资收益适用的税率从49.5%下降到28%。这项法律的出台使得美国下一年的风险投资资金增长了40%。1980年国会通过《小企业发展法》,明确规定年研究与开发费用超过1亿美元的国防部、国家科学基金等部门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每年可以拨出其1.25%研发经费支持风险企业的创新活动,这一计划从1983年到1995年共向小型风险企业提供了60亿美元资助,有力地推动了美国风险事业的发展。1981年了《经济减税法案》,规定个人支付的风险收益税率再度从28%下降为20%,结果导致当年的风险投资资金比上年几乎又增长了1倍。1986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税收改革法》,规定投资额的60%可以免除课税,其余40%减半课征所得税。④同时,美国联邦政府及各州政论积极制定各项政策,如削减风险投资利润税,降低风险投资贷款利率等等,从而使风险投资成为一种主要而又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到1994年,风险投资总额达到1000亿美元,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⑤克林顿总统上台以后,又进一步降低税率,并于1997年制定《投资收益税降低法案》,一方面延长税收改革法规定的减税有效期限,另一方面,进一步降低投资收益税,使风险投资的投资额处增长达到4.6%,风险投资总额高达240.6亿美元,产生了60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为了解决风险资本的来源问题,美国政府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SBA),鼓励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规定SBIC的发起人每投入风险企业1美元便可以从政府得到4美元的低息贷款,并可以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随后大量的SBIC得到创建,并从社会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美国政府的上述做法对风险投资事业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1993年,美国的风险投资基金为60亿美元,到1999年猛增至483亿美元,7年增长了7倍,而且美国的风险投资资金有90%用于生物、通讯、计算机及其设备、电子、环保、医疗器械、半导体、软件和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成为这些高科技产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因素之一。这些促进美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也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网络经济的发展。⑥

三、优化我国风险投资税收的法律环境

根据我国风险投资发展要求和具体国情,借鉴发达国家运用税收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成功经验,完善现行风险投资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我国风险投资税收的法律环境势在必行。

(一)加强风险投资立法,建立健全风险投资税收法律体系

国外发达工业化国家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均通过税法和风险投资法为主干,辅之以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风险投资与税收的规定,加上各种配套政策和措施,形成一整套较为完整和风险投资税收法律体系,对风险投资税收所涉及的风险投资主体、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成果商品化及风险投资成果转化等各方面的税收问题,进行统一、规范调整,使整个风险投资税收有法可依。有关风险投资主体,包括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参与风险投资的其他社会主体,均可在国家通过法律所提供的各种风险投资税收优惠的前提下为风险投资进步作贡献。因此,我国要实现风险投资税收服务于风险投资进步的目的,不加强风险投资立法,建立健全有关风险投资税收法律体系是无法实现的。

具体而言,我国风险投资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健全应该分为三个步骤进行,从而使各种法律法规相互协调、配合,发挥税收的应有效应。

第一,制定《风险投资法》,从而以立法形式将风险投资主体、风险投资退出渠道、风险投资成果转化等问题予以明确。然后根据《风险投资法》,制定《税收支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条例》,使税收支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的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第二,开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税”。风险投资具有风险大、周期长的特点,所以部分国家在风险投资成果转化为商品前,对其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给予先期补偿。如果投资失败,或对亏损予以一定程度的弥补;而一旦成功,则可按成果转换收入征税收回预先支出的款项。我国可借鉴这一经验,考虑出台《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税暂行条例》,开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税”,为风险投资发展筹集专项资金。

第三,以《税收支持风险投资发展进步条例》和《风险投资发展进行税暂行条例》为基干,辅之以其它税收法律法规,在风险投资过程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即围绕风险资本市场、风险投资成果转让市场和风险投资人才市场等另行制定税收优惠措施,以刺激市场主体对风险投资的投入,从而为风险投资进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与秩序。

(二)规范现行所得税法,注重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时效

风险投资税收优惠应确立以税基式减免为主,与税额式减免有机结合的优惠机制。税收负担的轻重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税率与税基。税负与税率、税基呈正比关系,税率一定时,税基大税负重;税基一定时,则税率高税负重。为了提高税收优惠政策促进风险投资进步的效果,发达国家比较讲究税收优惠方式,注重搭配使用,在税率和税基之间,侧重点在税基方面。而我国的税收优惠方式侧重于优惠税率、减免税方面。税基式优惠强调事前优惠,即只要企业开展了风险投资活动,就成为税收优惠的对象;而税额式减免优惠则偏重于利益的让渡,它强调的是事后优惠,只有企业取得利益时才能享受此种优惠,而风险投资本身风险性就很大,没有利益就无法享受优惠,很不公平。确立以税基式减免为主,并以税额式减免为辅的优惠方式,就会使企业感到真正从税收上受益来自于风险投资,从而诱导和鼓励企业对风险投资的投入。

具体说来,企业风险投资所得税税收优惠措施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扩大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我国目前对从事高新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的广告费予以明确规定:自登记成立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超过5年以上的,按上述8%的比例规定扣除。这种做法很好,应再加以扩大范围和标准。如业务招待费、坏账准备金、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等的扣除标准还可以适当调高。同时还可以参照新加坡政府的做法,即允许风险投资公司从所得税中扣除从被批准的风险企业购买股票而造成的损失,同时风险企业可以从以后的所得税中扣除损失金额,从而支持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和壮大。

2.实行加速折旧或特别折旧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期限偏长(房屋建筑为20年,机器设备等为10年,其它为5年),且规定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前必须扣除残值。而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加速折旧对企业从事风险投资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有鉴于此,我国税法应在企业固定资产税务处理方面注重加速折旧问题,规定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特别折旧,并允许不扣除残值计提折旧。

3.给予税收抵免

与加速折旧相比,税收抵免能给风险投资企业带来更直接更明显的税收利益,因而更能产生刺激作用,是发达国家促进风险投资进步经常运用的方法。如意大利于1998年实行“税收信用”优惠政策,国家根据风险投资企业经费开支,采用冲抵企业应缴税款的方式给予支持,每年的额度限制在3500亿里拉以内。然而,我国税法至今尚无关于税收抵免的规定,为健全我国的所得税制,应考虑增加税收抵免的有关条款。

4.给予风险投资家个人所得税优惠

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最终还是取决于人,对风险投资专业人才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以人为本的税收政策,也成为各国政府的共同选择。如韩国政府规定,对于从事风险投资业的人才给予一定的所得税减免,对在韩国国内风险投资企业工作的外国专家给予5年的所得税减免。因此,我国可以对风险投资家的劳务报酬所得及资本所得,在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来华开展风险投资的专家,其附加减除费用予以增加,税率予以减半。

(三)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法,强化风险投资税收的实施力度。

风险投资税收是税收在风险投资领域的表现形式,它毫不例外地具有税收行为本身的强制功能,即使以优惠形式表现出来也是如此。因此,要强化风险投资税收行为,使其成为法律义务被其涉及对象履行和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尤其是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风险投资税收的监督和管理。

1.实行风险投资项目立项登记制度

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跟踪管理,认真检查、督促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真正用于风险投资事业,从而力求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应注重税收优惠政策与财政、金融、外汇、融资历等其他政策的配合效用,为企业推进风险投资进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建立风险投资税收执法保障机制

税务部门应会同司法部门,制止任何侵犯风险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家基于风险投资税收法律规定而享有的税收优惠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打击违反法律规定的各项活动,使风险投资税收的强制作用与优势功能充分体现与发挥。

3.实行风险投资成果的验收、鉴定制度

税务部门应会同风险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对曾被认定的风险投资企业,如其不再从事风险投资事业,应立即取消其税收优惠,并责令退还所享受的优惠,甚至视同漏税行为予以严惩。

4.实行电子申报和计算机审计制度

对风险投资企业可实行电子申报和网上咨询服务,从而减轻风险投资企业的负担。由于风险投资企业一般计算机普及程度较高,所以可对其实行计算机审计,为风险投资企业会计核算的无纸化创造条件。

主要参考资料:

⑴成思危主编《科技风险投资论文集》(民主与建设出版社1997年版)。

⑵刘曼红主编《风险投资:创新与金融》(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⑶庄恩岳《风险投资与案例评析》(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年版)。

⑷陈少英《科技进步与税收法律环境》(载《科技与法律》2000年第2期)。

⑸NationalVentureCapitalAssociation,"TheSeventhAnnualEconomicImpactofVentureCapitalStudy",L.L.P.,1997.

作者单位:广州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

通信地址:广州市小北路54号

邮政编码:510045

联系电话:020-83567333-1310

①参见拙作:《知识经济基石--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风险担保法律制度》,载《科技与法律》2000年第2期。

②杜莉:《美国风险投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载《经济纵横》1998年第11期。

③ThePresident''''sAgendaforTaxRelief,.

④郭庆旺、罗宁:《促进风险投资发展的税收思考》,载《当代财经》2001年第1期。

第6篇

风险投资是指在高风险的情况下,向处于起步阶段或发展初期、具有市场前景和风险的高科技项目进行的投资,是一种高风险和高收益的长期投资,它不需要任何资本抵押和担保,一般通过企业上市或收购、兼并获得回报。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风险投资在拓展融资渠道、克服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障碍、加快高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持体系。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为了提高我国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培育和发展风险投资体系在我国具有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拟从税收政策的角度探讨如何对我国风险投资进行扶持。

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发展起来的。1985年,中央在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对于变化迅速、风险较大的高科技工业可以设立创业投资给予支持”。同年初,选择以深圳为代表的华南地域四个经济特区作为第一批研究风险投资可行性的调研地。9月,第一家专营风险投资的全国性金融机构一一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成立,1987年全国第一家风险投资基金在深圳成立。

90年代后期,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一批超大规模的风险投资基金开始形成。例如,经过近一年的调查与研究,中国国家科技部、深圳市科技局、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国情证券有限公司联合发起,于1997年12月决定成立“深圳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该基金的规模为10亿元。再如1998年10月28曰由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创立的“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金为5亿元人民币。至1999年底,全国规模超过1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超过30个。

国外的风险投资资金也开始进入我国,例如,中外合资的“北京太平洋优联风险技术创业有限公司(BPTV)”,它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所属的美国太平洋技术风险基金会与北京市优联科技发展公司共同创办的。该公司拥有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投资总额达3000万美元。与此同时,我国一些企业也开始积极地引进外资,例如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初是在吸引500万港币种子贷金的基础上创立的,它经过长期准备与精心挑选,终于得到美洲银行罗世公司、华登国际投资集团、艾芬豪国际集团等三家高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的650万美元新投资。

显然,我国的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是比较快的,它在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立和成长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的风险投资业只经历了较短的发展历史,至今尚处于初始阶段,还无法独立支撑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在发展中还存在大量的问题,其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表现在:

1、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不足。据统计,1990年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资金总额为1257.3亿元,而实际仅投入资金188.49亿元,存在1068.8亿元的缺口。

2、风险投资主体单一。目前,我国许多风险投资总会看到政府的身影,主角大多是政府,或者是带有很明显的行政色彩。

3、风险投资人才极度缺乏。搞风险投资既要有经验丰富的风险资本家,又要有具备创新能力和创业管理能力的风险企业家或创业家。而我国这方面的人才还是比较匮泛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

风险投资的最明显特征,即这种投资行为具有较高的失败率。从一些发达国家的有关数据可以看出,它的失败率平均在50%以上。例如日本,1983年所进行的26项重要投资中,有10项最后成功了,另外16项却失败了。另外根据美国权威杂志《风险投资期刊》刊登的研究报告中对1969年至1985年接受了风险投资的393家风险企业进行统计表明,有6.9%的风险企业当初的投资在回收时翻了10倍,而投资收不回来的企业占60%。

正是由于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性,收益很不稳定,与传统投资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而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却不利于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从企业所得税来看,主要存在两个问题。首先,风险企业的无形资产(技术投入)投入比重大,资产更新换代的时间短,而当前折旧速度不够快,往往是资产的自然寿命尚未到达就因为技术进步而不得不被淘汰。其次,当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重产品和企业,轻研究开发过程,但风险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往往占企业支出的相当大部分。

2、从增值税来看,生产型的增值税不利于鼓励投资。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通常是高科技企业,一般都是知识密集型企业,尤其是软件开发行业的风险企业,其产品附加值高,销售收入也较高,但由于它消耗的原料较少,而且由于技术转让费不能抵扣,所以风险企业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就低,因而事实上承受了比一股企业更高的增值税负担。

3、从个人所得税来看,没有年度抵扣制度,不利于发挥风险资金提供者的积极性。对于投资者来说,他们进行投资必然希望获得一个较高的收益,而风险投资者的收益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有的年度可能会获得很高的收益,而有的年度则一无所获,甚至要承受较大的亏损。而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的,并且没有亏损前转或后转的条款,显然这非常不利于风险投资者的经营,在他们获得较高收益时,他们要承受较高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在亏损时则只能完全自己消化,而亏损的情形对于风险投资者来说又是经常发生的。而且,国家对高科技企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企业的投资者却没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我国应该制定促进风险投资事业的税收政策

从理论上讲,税收政策的制定者在设计税收制度时,必须考虑税收的两个基本原则,即公平原则与效率原则。笔者认为,从税收原则的角度出发,我国应该制定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它既有必要性又有现实可能性。

前面已经讨论,风险投资由于它独有的特征,使得它在税收负担方面与传统投资相比处于不利的地位,即处于劣势地位。而通过对它实行税收上的优惠政策,让政府也分担部分投资风险,这显然可以降低风险投贸的风险程度,从而使风险投资的竞争条件有所改善,使之与其他类型的投资处于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下。从这个意义上说,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激励措施具有必要性,它有利于维护税收的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收制度的设计应该有利于提高资源在全社会配置的效率,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即通过税收的征收,引导或促使资源从低效率部门流向高效率部门,并促进人们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开发新资源,以此提高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的进步。对风险投资实施优惠的税收政策,可以促进风险资金的形成,推动对高科技企业的投入,加快高技术成果的转化,从而可以把资金引导到效率更高的部门,提高整个社会的效益和效率,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从税收效率的原则来看,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激励措施是可行的。

我国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措施选择

既然对风险投资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既有必要性,又是切实可行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税收激励措施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首先,企业所得税应当给予风险投资适当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净收益的多少,影响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结果。风险投资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活动,其收益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在对风险投资适当给予企业所得税上的优惠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允许接受风险投资资金的企业在计提折旧时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高新技术生产部门是风险投资的主要对象之一,它们所采用的生产设备及技术更新速度大大高于传统生产部门,经常在它们的自然寿命结束之前就不得不被淘汰,因而,对于这类资产应当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以支持其技术发展。2、允许把风险投资的损失直接用于抵减其他投资的资本利得。风险投资发生亏损的情况是很常见的,这项措施可以直接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有利于增强风险投资者进行投资的愿望和信心。3、对风险投资者实行再投贸减免。也即如果风险投资者把从其风险投资中取得的收益再用于风险投资,则这部分收益应当免征所得税。从理论上说,这项措施可以促进新风险投资行为的发生,加速风险投资资金积累。4、适当降低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边际税率,或者实行所得税的适当减免。这是最直接的措施,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许多国家已经实际采取了该项措施,例加瑞典的税收改革之一就是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其减免总额达到股东所获股利的70%,减免额最高达到70万克郎。这样做可以鼓励小企业支付股利,从而促进小企业的股票交易,增加小企业吸引权益资本的可能性。

其次,结合风险投资企业及被投资企业的特征,应当改革当前增值税的征税方法,即由生产型增值税改革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把购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额去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收入型增值税则允许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分次把其所含增值税额纳入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而消费型增值税则允许把购入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额一次性地用于抵减当期销项税额。显然,消费型增值税对于新企业和生产设备更新速度快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有利条件。这也有利于扶持风险投资的发展,因为风险投资企业大多投资于那些高技术产业,相对而言,它们所投资的企业一般都是比较年轻的企业。由此可见,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以促进接受风险投资的企业加速生产设备更新,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从而鼓励风险投资行为的发生。

再次,促进风险投资行为还要注意发挥风险投资资金提供者和管理者的积极性,这主要从个人所得税上入手。为了确保风险投资者不至于在税收上处于劣势,可以采取一种求平均的方式,即对于投资于风险行业所取得的收益,在每年年末按其实际收益适用税率预交个人所得税,然后按照一定的期限(例如5年)确定该期限内每年的平均收益,并根据这个平均收益选择适用的边际税率.按照该税率计算出风险投资者在此期限内(投资期限内)应该缴纳的税款。假设该税为B、而投资者实际已缴纳的税款为A,比较B与A,以此来决定是否应当对投资者退税或补征税款,若B大于A,则应当对其退税,反之则应当补税。而对于投资管理者,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其实也在进行投资,只不过他们所提供的不是货币资金,而是人力资本,他们代表了一种先进的管理理念,体现了管理技能与资金的结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对其进行扶持的,因此,对他们的个人所得也应该适当照顾,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促进他们更好地进行风险运营,具体采取的措施可以是提高他们的免征额,或者专门为他们制定一个减税条款,降低其所得适用的边际税率。

对促进风险投资税收政策措施的效应分析

那么,对风险投资实施税收优惠,将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我们不妨以个人所得税为例来分析一下实施这些税收优惠措施的效应。

我们现在假设有一个风险投资者,其拥有的资金总额为Q,市场利率为r,税率为t,他们可以投资于三个方案,其投资项目税前收益的概率分布情况如

A方案相当于进行储蓄,B方案是一般性的投资方案,而c具有风险投资的特性。该投资者投资于A,B,c方案,税前收益的期望值都为r,(A方案显然是r,而对于B方案,为:

-r×15%+O×20%+r×35%+2r×40%=r,对于C方案,为:一2r×20%十(-r)×40%十O×O十r×5%十2r×5%十5r×15%十6×15%=r)

可以看出,这三种投资方案的税前预期收益率相等,但我们接着再考虑税后的情况,则会发现c方案将处于很不利的地位。由于现行个人所得税一般没有亏损后延的做法,所以这三种方案的纳税情况加下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投资于方案A,该投资者预期缴纳的税收颇为Qrt,投资于方案B,该投资者预期缴纳的税额为Q(O.35rt+O.8rt),而投资于C方案,预期缴纳的税额为Q(O.O5+O.1+O.75+O.9)rt=1.8Qrt。显然,C方案明显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而且,如果我们注意到绝大多数国家奉行的都是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制。则这种税收上的不利地位将会更加突出。如果不给予其一定的税收方面的优惠。显然,任何理性的投资者都会把资金从这种方案撤出,造成大量类似c方案的投资项目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不利于新兴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而扶持新兴产业,尤其是高科技产业,是大多数国家的一贯做法。从税收方面,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弥补这种不平等的状况。假设我们对高风险产业实行减税的政策,减税率为50%,则经过计算后,可知C方案应纳税额将降为O.9Qrt,此时c方案在税收上不仅没有处于劣势,还拥有一定程度上的优势。就一般情况来说,任何产业都会经历产生、发展、成熟和衰弱四个阶段,从此意义上说,风险投资行业目前可以被归入处于发展阶段的行业,它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尤其是在以高科技为竞争基础的当今,它的发展对于国民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应该对其采取一定的扶持措施。因此,对c方案实行减半征收后,税收负担为O.9Qrt,这在短期内可能被看作是产生了新的不公平(不考虑到实际中的累进税制,情况也许未必如此),但从长期的产业发展计划来看,这其实是符合公平原则的,因为所谓公平并不是平均主义,对弱者的扶持就是对强者的激励,只有采取相应的支持策略,才会有更多的弱势产业成长为强势产业。

另外,从表现来看,对c方案实行减税后,国家就会减少从类似c的产业中获得的税收收入,便如本例中该投资者所交纳的税收额将会减少0.9Qrt,但注意到长期的效应,我们就会发现情况就未必如此了,假设实行优惠措施后,该投资者的经营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他的投资资金迅速成长为3Q,那么尽管税率下降为以前的50%,但税额反而多于减税之前的税额。因此,对c方案实行一定税收优惠措施,从长期来看,并不会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

总之,一系列实践和理论证明,税收激励措施对风险投资行业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至少它可以使风险投资相对于其他类型的投资而言不会处于不利的地位,并使之在“公平的基础上”竞争。许多发达国家从相关的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了风险投资一定的优惠,我国也应及早重视和完善有关的税收政策。

注释:

①见《风险投资:理论、政策、实务》第217页经济学出版社99年12月黄宝印等著

②《风险投资和中国经济建设》《中国对外贸易》99年第5、6期作者:张海燕

②《资本利得—一无原则的税种》《税收译丛》99年第5期罗宁、杜毅辉译

参考资料:

王峻峰主编:《风险投资:实务与案例》,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Venturecapital作者:MIKE·Wright

Ken·Robbiel994

BuildingEuropeanVentures编者:SUE.BIRIEY1995

RISKYASSETSANDTHECHOICEOFTAXBASE作者:IBA·KOBOWITZANNR.KOROWITZ

第7篇

上世纪90年代风险管理理论开始进入税收管理领域。在我国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国际贸易和国际市场的扩大,跨区域经营、连锁经营、网上交易等方式逐步扩展,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收逐渐成为各种利益、矛盾交织的焦点,涉税违法案件也出现许多新的形式和特点,税收征管中的不确定因素也越来越多,导致税收征管面临的风险也在加大。因此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征管质效,逐步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

一、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征管中的重要地位

税收风险管理,是指纳税遵从风险管理,也就是税务机关以纳税遵从最大化为目标,利用征管资源,以有效方式进行风险目标规划、识别排序、应对处理和绩效评价,根据风险等级高低合理配置征管资源,以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的过程。其中:风险目标规划是管理层对一定时期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主要措施等做出的决策安排;风险分析识别是借助风险特征指标、数据模型等工具,寻找发现存在的税法遵从风险;风险估算排序是对存在税法遵从风险的纳税人进行归类分析,对其风险度高低做出判断形成风险等级;风险应对实施是根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采取纳税辅导、跟踪监控、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稽查等不同的服务管理措施;风险管理绩效评价主要从税法遵从度和征管成本效益两方面对税收风险管理质量和效率做出评判,促进风险管理持续改进。

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重要地位

从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概念来看,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要寻找税收风险存在的领域,即发现并确定风险发生的主要范围,归纳并能准确描述税收风险的共性特征;二是要分析识别税收风险发生的具体目标,即利用归纳的风险特征进行全面扫描,锁定符合风险特征的风险纳税人。从税收风险管理的各环节来看,是一个有机的不可分离的整体,哪个环节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针对层出不穷的偷骗税手法来讲,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将是最重要的一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既使依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征管体制机制,同时无论风险应对人员业务怎样娴熟精通,但是如果税收风险分析识别不到位,所有一切只能成为泡影,不仅仅通过风险管理实现税收遵从最大化的目标难以实现,也会造成基层税务人员极大的不满和对整个风险管理的不信任,让整个风险管理的体制形同虚设。所以,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是风险管理中最能体现“信息管税”应用和防范风险的环节,其在整个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三、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的重要作用

一是具体实现税收风险目标规划相关内容的主要途径。每阶段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都会基于当前或今后一段时间的内外部环境的判断,明确一定时期内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等内容。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从宏观上分析相关的税收风险的动向,提出防范的要求和目标。而风险分析识别就是这些风险管理目标和重点落实的具体体现,是联系目标规划和其他环节的纽带,分析识别的准确与否关系到目标和重点是否能够实现。

二是风险排序评定、风险应对等环节实施的基础。如果我们考虑税收风险管理与信息系统的结合,那在系统中的第一个环节就是风险分析识别。这是后续各环节的基础,风险分析识别为排序提供了具体的风险信息,为风险应对提供的按户归集的丰富全面信息,不仅为风险应对全面客观的分析风险度的大小和指向性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也从分析识别的方法上为风险应对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是风险管理技术含量和不断提升发展趋势的最主要的体现。风险分析识别的工作过程,实际上就是税收业务水平和现代科学技术融合并产生效益的过程,它必须对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程序的各个方面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入的研究,才寻找出税收风险所在的环节和领域。当然这些风险存在于哪些纳税人,必须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撑才能实现。因此在风险分析识别这个环节一定是风险管理中最能体现技术含量的部分。同时,借助于信息技术,我们才可能对风险应对过程中,各个风险特征的有效性和指向性进行统计分析,并不断地改善和调整在风险分析识别方面的思路,使之更趋向于合理、准确,迈入循环提升的良性步调。

四是最能让基层税务人员接受和认可风险管理理念并激发他们参与风险管理热情的环节。在我们看来,通过分析风险管理的各环节的实施,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理念,会给现代税收体制机制带来深刻且富有积极意义的变化。要贯彻落实好税收风险管理,除了我们在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和大力宣传风险管理理念的同时,基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接受与否是其成败的关键。而让基层感受是否有效、能否接受,最主要的就是要让其能够在工作中感受到风险管理对税收征管的巨大的推动作用,相比以前无论工作的方式、压力、成效都有积极的变化,从而才能认可,使风险管理真正落实到位。同时,基层人员的对风险分析识别的方面的认可度,通过风险应对积累的经验,也会激发其在风险分析识别方面新的思路和理念,促进整个风险管理的向前迈进。

四、加强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建设的可行性方法

一是要以现有信息数据为基础开展风险分析识别。要做好风险分析识别,首先要有信息,没有基础信息,风险分析识别就无从谈起。只有积极努力拓宽数据源,特别是内部及第三方信息的取得将会给我们风险分析识别带来更大空间。同时,信息数据的范围、要求是永无止境的,风险分析识别要立足以现有的信息数据为基础来开展。

二是要以与纳税遵从有关的风险作为主要分析识别对象。在风险分析识别方面,首先要进行定位,风险分析识别应该识别什么。在税收风险管理中,有把征管基础类指标、发票监控类指标、税务机关工作差错类指标、质量考核类指标统统列入了风险分析识别范围内,这是不可取的。这些指标也是有风险指向的,但并不是符合纳税遵从风险。所以风险识别的目标一定要与纳税遵从有关的,其他类别的指标也可以作为补充,组合运用的效果更佳。

三是要通过科学的方法来进行风险分析识别。要开展并实施好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就必须掌握科学的方法。要善于从纷乱复杂的税收经济业务中发现风险;要善于要实践中做到宏观与微观相结合;要善于从众多繁琐的指标中选择最能衡量和甄别风险的指标;要善于把复杂的风险模型以简单的方式进行展示和描述。

四是要建立机制,从实践出发不断完善和优化风险分析识别。风险分析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成败的关键,尤其表现在风险分析识别能不能适应整个经济税收的发展。这就需要建立机制,来保证风险分析识别的有效性,且能根据应对结果不断地调整完善和优化整合。这应该是一种保证持续研究分析、寻找识别税收管理中的风险的协调机制。

五、依托税收风险管理平台加强税收风险识别建设

1.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的理念,加强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建设

“信息管税”已经成为税务部门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落实信息管税就必须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做好税收风险的分析识别工作也已经成为贯彻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和落实信息管税的关键环节。因此,只有始终坚持风险分析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的认识,在风险分析识别中抓住主要矛盾,从风险管理的整体运行考虑;明确风险分析识别的职能分工,配备高素质专业人员,建立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特别是风险分析识别方面的培训,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建立面、线、点有机联系的风险分析识别的立体框架。

2.加强职能部门明确分工、紧密合作的风险分析识别机制

第8篇

关键词:税收风险种类规避

目前,税收风险已经构成我国经济、社会乃至政治风险中的重要部分,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引起企业足够的重视。

税收风险的种类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大家所熟知的,企业的涉税行为未能够正确有效遵守税法规定,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如某些企业为了增加利润,减少成本,而在税收上动脑筋,要求纳税人员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使企业在将来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惩处。

一般来说,很多企业并不想在税收上出问题,以致被追究法律责任,影响到企业的发展,但无论企业怎么做,企业在税收上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为什么企业不想偷税漏税,但却总是在税收上出问题呢?这是第二类风险,企业虽遵守税法规定,但是由于企业忽略税收与企业其他方面的联系等原因,而造成企业未来利益的损失。

如何规避企业将要面临的税收风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考虑:

一、建立重视税收风险的意识

笔者认为,企业如果要规避税收风险,必须首先重视税收风险。上至企业管理层,下至企业当中的每一个小员工,都应该高度重视纳税风险的规避,并将这种意识深入到企业的各项活动当中。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普遍存在认为,税务人员登门一定没有好事,这种观念需要转变。对于税务问题,税务机关作为专业部门,可以成为企业的老师。如在遇到不明确的涉税事项时,可以主动向税务机关咨询。

二、培养高素质的企业涉税人员

涉税人员不仅仅是企业内部主管税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营销人员、采购人员以及审计人员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不论采取什么措施,税收风险的降低都离不开涉税人员的实际工作。他们是规避税收风险的重要人员,他们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税务风险规避水平的高低。国家法律不断更新更新和完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涉税人员,应通过有关涉税的报刊、杂志、法规汇编、税务、上网查询等多种信息渠道主动了解、更新和掌握税务新知识,提高运用税法武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以及规避企业税收风险的能力,为降低和防范企业税收风险奠定良好的理论基础。同时,企业涉税人员应注意同机关税务人员、社会中介机构如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的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

三、构建税收风险的管理机制

如何规避税收风险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部门,而且是一个长期的活动,因此要求企业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而这一机制的关键在于协助各部门责任人来识别、量化并管理税收风险,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评估税收风险

在企业的日常活动中,需要识别必须管理的税收风险以确保企业经营模式的成功,对这些必须进行管理的税收风险进行分析,如为什么会出现、如何出现、来自于何处等。评估税务风险的重点是依据企业所要的精度来选择多种分析方法测定税收风险的严重性、可能性以及产生的财务影响求的精度来选择多种分析方法。

(二)制定税收风险规避策略

不同的税收风险可以用不同的策略予以规避,例如有些风险的存在是合乎需要的,合乎需要的税务风险是那种在今后企业经营模式正常运做中所固有的那种税务风险。那么企业在制定风险规避策略时,必须侧重于降低税收风险,而不是使其消失。对于那些不合乎需要的税收风险如无法对承担的相关风险提供有吸引力的回报或企业没有能力控制类似风险,那么采取的规避策略应当是使其消失。

(三)通过处理各种因素,保证税收风险规避策略的实施

这些因素包括:(1)能够支持过程改进的因素,如负责引导、组织与督促企业各级员工不断学习新的税法知识,保证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手段与政策的不断更新。(2)高级管理人员因素,如行政领导必须保证税务风险管理的优先度,具有很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与素质。(3)支持机制运转的因素,如保证不同级别的风险管理人员都可以依据相同的步骤、规范与程序开展税务风险控制工作。(4)确定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的因素,如建立的对风险控制后果的责任承担制度和风险管理授权制度。

四、建立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中的涉税制度

把如何规避税收风险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日程当中,将税收风险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不隐瞒收入,不报假账,诚信纳税,合理避险。注重企业规避税收风险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而事前更侧重于筹划,如可进行纳税筹划,协调企业涉税部门,合理安排各种活动,事中侧重于控制,以降低各业务环节的风险,以较低或者为零的税收风险进入企业的财务部门,从而达到税收风险最小化的目标。这也是在实践中学习的一个过程。事后则侧重于总结,企业通过事后审阅可以总结规避税收风险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是规避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个主要方面,企业还可以选择其他方面进行规避税收风险,如定期进行纳税健康检查,一些有条件的企业还可以建立专门的税收管理机构,进行专门的规避税收风险活动。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随着税收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自身应做到依法诚信纳税,准确计算税费,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税款,重视在税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并予以合理规避,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高翔.最新税收政策下企业税收风险防范与控制[J].《河北企业》,2009(12)

[2]岳海龙.谈如何避免企业税收风险[J],《现代商业》.2009(23)

第9篇

论文摘要:税收管理员制度施行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作用得以强化,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税工作,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然而,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分类不够细化、管理幅度过大、缺乏奖优惩劣机制等问题。本文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税收管理员制度执行的实证分析,就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和手段做了一些有益的思考。

税收管理员是指税务机关从事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的税收行政执法人员。为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对税源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自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起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以来,税收管理员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得到了强化,“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税收征管的质量、效率、税源控管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税收管理员制度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经营形式的多元化、税源管理日趋复杂,以及受传统管理理念、税收管理员素质、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为更好地适应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笔者结合对吉林省国税局2008年度税收征管审计调查的有关情况,就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想法。

一、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管理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为繁杂

在基层税务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包括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欠税管理、纳税评估、税法宣传、发票管理、金税专票协查、税控装置管理、信息采集等内容,几乎覆盖了除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违章处罚、减免税和税务稽查以外的面向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事宜。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增加,使税收管理员面临较大的工作压力,造成税源管理的重点不突出,税收管理员的主观能动性得不到充分调动,影响了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以吉林省国税局为例,该局虽然制定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但由于工作绩效考核尚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基层税务人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转变。

(二)结合税源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够深入

在税源管理工作中,基层税务部门的分类管理不够细化,没有很好地结合辖区纳税户生产经营规模、性质、行业、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以及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部分税收管理员的经验特长、专业特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特别是对那些经营规模较大、会计核算复杂、利润形成隐蔽以及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专业化、有针对性的重点管理做得还不到位。

(三)管理幅度过大,征税成本过高

目前,在税源管理一线执法的税务人员较少,实施税收管理员制度必然导致管理幅度过大。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的总纳税人有2800多户,但税收管理员仅30多人,平均每人分管近100户,若要管好,难度显而易见。从征税成本看,目前,我国的征税成本几乎是美国的l0倍。要实现精细化管理,则需要增加税收管理员的数量,从而增加管理成本,而这显然与国家实现征管目标的前提相悖。

(四)保姆式管理并未废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

税收管理员担负着对纳税企业进行日常的纳税管理、催报催缴、纳税辅导等多项职责,并且还要对所管理的事及管户负全责。一方面,这种管理方式与专管员制度下的保姆式管理没有大的差别;另一方面,现行税收管理员制度下,没有设立相应的奖优惩劣机制,使税收管理员制度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五)税收管理员与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风险加大

税收管理员每完成一项工作都要给相关职能部门和纳税人出具税务文书。这种税务文书导致税收管理员要承担纳税人管理方面的责任。假如纳税人在其财务、纳税等方面采用欺骗、隐瞒等手段,那么税收管理员出具的文书则存在不真实等问题,税收管理员就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税务机关也可能会有连带责任。仔细分析,问题的症结在于税收管理员制度还是建立在对企业直接“管”的基础上。

二、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构想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的概念

税收管理员应扩大概念的外延和内涵,外延方面不仅仅基层税务部门的税务人员是管理工作员,每一层级的税务人员都是税收管理员;内涵方面不仅是管理,而应该是管理与服务并重,这里的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服务,而是要让纳税人遵从税收法规的服务。按照税收风险理念,作为一名税务人员,每个人都有采集纳税人涉税信息的职责,真正形成税收管理团队去应对纳税人群体;让一些管理能力强的税务人员去处理复杂税收事项,将无差别的对纳税人平均管理转变为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特定的纳税人管理。

(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

明确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思路:在全员管理的框架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依托税收基层管理平台实行层级和岗位之间的考核评价体系、管事和管户相结合的执法与服务并行,形成“全员管理、专业评估、重点稽查”的税收风险管理团队。税收管理员从层级上应分为总局、省、市、县、基层五级;从每个层级的岗位分工上应细化为:风险采集、纳税服务、税源调查、综合管理、稽查监督等岗位。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种日常管理和专项评估相结合、分户管理和综合管理相结合、全程管户和环节管事相结合的系统管理模式。也就是要推行适度的专业化管理,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管理事项,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政策执行情况的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收风险识别以及一些重点涉税事项的调查等交由专职管事人员负责。同时,专职管事人员要将在分析、评估、重点涉税事项调查中获取的信息及时反馈给税收管理员,由税收管理员进行跟踪监控;税收管理员也要结合日常管理,将发现的疑点及时交给专职管事人员作为分析的依据。

(三)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原则

推进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和完善工作,应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收管理权分成若干个环节,分解到不同的岗位,通过流程控制,建立起各个征管业务岗位之间相互衔接和相互监督的征管工作机制,其核心为权力的分解、过程的控制和岗位的制约。分解权力并不等同于弱化责任,要坚持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管户和管事的责任,明晰哪些事情是以管户的形式出现的,哪些是以管事的形式出现的,通过强化责任,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和税源管理能力、遵从服务能力的提高。

由于税收管理员是税收征管的重要抓手和载体,人数众多,并且有相关的管户责任,必然会带来“管户责任”的执法风险。而一些行政执法的监督部门在监督税收行政执法过程中,也以此为依据,追究税收管理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这在基层实际工作过程中也屡次出现。因此,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过程中,要坚持规避风险的原则,对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减少不必要的签字等执法风险的事项,同时在管户上采取集体履职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等方式,弱化个人管户的概念,在管事上采取交叉执法等方式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三、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手段

(一)合理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

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要合理划分管户制税收管理员与管事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管户税收管理员是指以特定纳税人为管理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管事税收管理员是指以不特定纳税人的重点事项和一次性(或偶发性)重要涉税事项管理、纳税服务为主要职责的税收管理员。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1.按事项分类。管户制,指税收管理员以划定的特定纳税户为管辖对象,以特定纳税人的税源管理、纳税服务等为主要职责。管事制,指税收管理员不以特定的纳税户为具体管辖对象,而是以不特定纳税人的特定涉税事项作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的主要职责。管事与管户结合制,指纳税人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中的日常涉税事项由管户的税收管理员承担,纳税人的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等专业涉税事项由管事的税收管理员承担。

2.按级别分类。国家税务总局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特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省级税收管理员负责省级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市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市区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县级税收管理员负责全县重点税源、五级风险企业的税源监控及特定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基层税收管理员负责规定区域内的税源监控及一般事项的税收风险应对。

3.按岗位分类。风险采集岗,负责日常管理和接收的各种信息,在发现纳税人有涉及税收风险的可能而计算机又不能自动提取该风险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手工录入异常信息的内容并提交给纳税人所在税务机关综合管理岗审核。风险采集为全员采集,对一些特殊任务的风险采集由特定人员采集。纳税服务岗,负责向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解读及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规范性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理、传递与反馈。税源调查岗,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基础信息的核实、优惠、认定信息的核查、一般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税收政策和宣传解读。综合管理岗,负责特定纳税人、特定事项的涉税风险的识别与应对,监控和缩小纳税人纳税遵从偏离度。稽查监督岗,负责追补没有遵从税收法规的纳税人的应纳税款,提出税收管理建议,并对上一环节的税收管理人员从管理能力、廉洁自律方面实施监督。

(二)合理优化税收管理员人力资源配备

税收管理员可按“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类型配置,也可按行业、产业类型、规模配置,还可聘请“院校管理学者、行业管理大师、标准认证专家”或其他有效方式成立管理员专业管理团队。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结构应为:行政机关20%左右,税收服务厅15%左右,税收管理员65%左右,其中,调查核查人员为30%,纳税评估人员为20%,税收稽查人员为15%。

(三)逐步建立以流程管理制度为主线的考核机制

第10篇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日益发展,企业间的竞争不断加剧,所以使企业的税务环境变得更加复杂。 当人们不能充分把握复杂的环境时,税务风险便会产生。而与企业税务风险不同,商业风险带来的风险随收益的增加而增加,随收益的减少而减少。但是税务风险并非这样,一旦企业选择了税务风险,肯定会有一部分的增加支出,这些增加支出就是未来的损失,它们远远大于企业的风险。

 

一、税务风险对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影响

 

(一)税务风险影响内控制度的建设。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单位内部为了有效地进行经营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措施和方法的总称。企业为了明确提出内控制度,在风险控制方面,在每个风险控制点上都务必要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控制系统。但是因为企业中每个业务流程以及税务风险产生原因多种多样,所以企业在实施内部会计控制策略时,务必要时刻注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不同的企业风险,提出相应的内控策略。企业只有完善其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和控制税务风险,进而避免因为税务风险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税务风险影响内控目标的实现。在实现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目标的过程中税务风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企业内控目标的实现紧密联系于税务风险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企业必须依照会计信息数据来缴纳所应的税额,如果会计信息存在错误,将直接影响税额的准确度,这样企业就可能会被追究一定法律责任或者承担被罚款的结果。所以,企业要完善内部会计控制目标,完全杜绝因为会计环节而造成的税务风险。第二,造成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能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而企业内控目标能够提醒企业严格遵循其法律规范、会计控制制度进行办事,能够最大化地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

 

二、影响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的因素分析

 

(一)影响企业内部税收风险的主观因素。一方面原因是:企业会计部门的工作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对经济活动的认知不准确。因为许多企业招收会计以及出纳员的门槛较低,所以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知道如何下手,如何做,不能清楚彻底地了解税收知识,有的工作人员甚至对其了解出现错误,不能及时准确地规划税务,直接导致所在企业承担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原因是:企业内部的会计管理制度不全面,一些预警机制严重缺乏,反馈机制也不够完善,管理极其混乱。企业如果没有一整套全面有效的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就可能出现漏洞百出的现象,最后的还要承受巨大的经济代价。

 

(二)影响企业税收风险的外部因素。近几年来,虽然我国的法律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比如在会计领域内的相关法规、规章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是企业在税法中对会计的约束力还是相当削弱的,是远远不够的。这些法律法规对具体事项的规定都比较概括,不够清晰,只是起到了一定的参考作用。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主观原因,即企业自身的自律,也需要客观原因,即良好的外部环境。主客观原因应共同作用,相得益彰,才能真正促进企业的发展。

 

三、企业如何加强、规范会计的内部控制

 

(一)企业要树立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心理学理论认为,一定的动机才能引起人的行为的发生。没有动机就没有人们行为的结果。目前学者所关注的话题是:如何纠正危险的思想意识或者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企业领导者(或相关的管理人员)应当给予企业内部会计工作人员培训或者对其进行宣传教育,待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在经过严格的培训并各方面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只有工作人员达到企业所需的要求,才能富于专业性与职业性的进行工作。以上方法的目的是为了加深工作人员对税务信息、财务知识以及社会经济状况的分析以及把握,从而进一步规范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促进企业经济的积极健康发展。

 

(二)企业要健全内部的会计控制体系。人们行为的依据依赖于企业规矩的制定,这些企业规矩也能有效的控制活动过程,以防其偏离企业既定的轨道。如何健全企业内部的会计控制体系,有以下几种方法。首先,要加快企业建立会计控制制度体系的步伐,这些体系的建立均可以根据所选中行业的优秀企业作为目标,根据自身企业的经营状况,分别给予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方法。这些内容应当包含企业的每个方面及企业的每一分子,比如有形资产以及无形资产;企业高层管理者以及底层管理者,反馈企业各方面的信息,健全企业的会计控制制度体系。

 

(三)企业要加强内外监督力度。企业对内部会计活动控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如内部的制度约束、舆论压力、内部的法律等。有效的内部审计对企业监督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及时而准确地发现会计部门存在的错误,还能有效规范企业的行为,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所得利润。内部审计“审”的内容包括这几个方面:内部审计质量、内部控制监督程序、会计账目、以及制度设计的有效性以及合理性。外部监督主要是指社会监督。社会监督如果能发挥其最大效应,其不但促进企业管理的不断成熟与完善,还有利于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当然,社会监督的力量不只是有机关的审计部门的力量,还有行政机关(如税务局、工商局)、立法机关、社会媒体、甚至成千上万网友的力量。

 

(四)企业要增强税务风险信息的沟通。企业内部不但要进行思想交流,同时也要联合与外部企业。 在上述企业内部制度的内容要包括内部信息与沟通制度、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的相关法律规范等方面。紧密联系税务机关,只有保证合作关系的融洽,合作才能愉快。因此,税法的执行要紧密遵循税务机关的要求,才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使企业获得应有的效益。

 

四、结束语

 

总之,企业的税务防范风险非常复杂,涉及到很多个方面的问题。日前,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的业务不断增多,这导致涉及的税收数额也越来越多,所以规范内部会计控制措施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税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企业发展得不够成熟,就会导致其误入歧途,企业则面临严重风险。因此,应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措施,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

第11篇

【关键词】中小企业;税收风险;防范措施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概念

企业税务风险就是在一定的税收政策下,企业因某些涉税行为不合规合法,影响了纳税的规范性,从而可能为企业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和未来利益的损失。它的直接表现就是企业或多或少缴纳了税款。它是普遍且客观存在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具有可转化性、损失性、无形性、积累性以及诱发性等特点。

二、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原因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具有一般企业税务风险的普遍性特征,在企业中是普遍是存在的。现实中,无论这个企业规模怎样,无论企业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也无论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和专业税务人员素质高低,企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税务风险,而中小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要比一般的企业更大。一般而言,中小企业产生税务风险主要包含内部与外部两方面的原因。

1.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内部原因

文章对企业内部税务风险进行的探讨,是建立在遵守税法各项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的,对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必然产生的税务风险则不在原因的探讨范围之内。

(1)中小企业依法纳税的意识薄弱,对涉税事项重视程度不够

对企业的纳税意识及涉税项目重视程度属于企业的主观态度因素,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主观态度。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税款的缴纳会使企业的利润减少,一些中小企业为了自身的经营业绩往往会采取偷税漏税的违法手段,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而对企业本身的一些涉税项目重视程度不够也是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主要内部原因之一。一些中小企业认为企业的涉税事宜理应由财务部门进行处理,企业的税务风险也理应由财务部门进行规避和防范。实际上,企业税额的产生是在业务活动的过程中,而并非在财务核算过程中,因此业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税务及税务风险的认识[1]。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不健全

中小企业存在税务风险制度层面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就是企业财务制度、内控制度等的不健全。制度在企业运营与管理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与否更是直接关系到中小企业的生死存亡。当前,一些中小企业制定的财务制度相当不规范,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这就为企业的涉税事项埋下了隐患,成为了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源头。

(3)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与财务信息的准确度有待提高

企业的财务核算是进行企业涉税处理的基础,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税务状况。企业财务核算的基础数据是企业涉税活动的基础,许多税额的计算都要依靠财务核算所提供的基础数据。在很大程度上,中小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就决定了企业的涉税处理情况。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对企业税务风险的影响巨大,利用一些不真实不准确的财务信息进行税务处理,其结果无疑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税务风险。

(4)中小企业内部缺少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与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

中小企业往往因为规模小,资金有限,在企业内部往往缺少专门的税务管理机构和专业的税务人员。这样就使得中小企业在防范税务风险的职责上不能够得到充分履行。中小企业内部专业机构的缺失,可以说是“先天”上的不足,这也成为企业税务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中小企业的内部税务人员上,也存在着专业水平低和责任心欠缺的问题。很多中小企业中的税务人员不够专业,专业水平与业务素质都有待提高。专业的税务人员不仅要了解本企业内部的涉税业务和最近的税收政策,还应精通税法,对一些税制要素要全面掌握,这就对专业税务人员的要求相当高。但当前大多数中小企业的税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很不规范,缺少对专业知识准确、系统的把握,很可能会出现问题。还有一些中小企业的税务人员缺少责任心,在工作中疏忽大意,造成一些失误与不当的行为,而这些都是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

(5)中小企业缺少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控制

企业税收的筹划与企业其他经济利益管理活动一样,都存在一定的风险[2]。只要对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说,税收筹划是企业的一把“双刃剑”,中小企业应当充分关注。中小企业如果忽视税收筹划方案的风险控制,那么就可能会使企业出现一系列的税务问题,从而产生巨大的企业税务风险。

2.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外部原因

(1)税法和国家政策的不明确性、多变性与会计准则的差异性

税法自身存在的一些不确定因素是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产生的一个重要外因。税法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或多或少的存在着一些模糊、笼统或易引起歧义的条文,这就给中小企业在运用中增加了难度。并且,税法的解释权并不在企业一方,使得企业往往处在不利的地位。税法的多变性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与税收政策不断变化的结果。目前我国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之中,税法也在逐步完善中,因而一些法律法规都处在频繁的变动之中,这就给中小企业的税务处理增加了难度,企业税务人员稍有疏忽就会导致一些违法违规操作,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2)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与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存在

中小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外部原因就是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与不规范执法行为的存在。在我国的税收法律关系中,国家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同纳税人之间在权力与义务上不对等。税法赋予了税务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它有权在税法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判断对纳税人进行行为认定。而中小企业作为纳税人往往只能处于一种相对弱势的地位。税务机关的执法不规范与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等行为通常都会侵害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增加了税务风险。

三、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防范对策建议

1.更新观念,树立企业全员防范意识

在对中小企业的税务进行风险防范时,最先要着手的就是观念的更新。我们应认识到税务风险绝大多数并不是来自财务部门,企业日常业务的涉税项目一旦开展,就会产生相对应的税务风险,财务部门也仅仅是对已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相应处理。中小企业管理者在进行决策时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税务风险,业务部门在制定方案与签订合同时,也应充分考虑到税务风险,财务部门在进行财务处理、开展税收筹划过程中同样也应充分考虑到税务风险。由于企业的涉税人员和涉税岗位较多,几乎所有的人员都是涉税活动中的一员,因而中小企业应当更新观念,避免一些误区,树立全员税务风险防范意识。

2.合理确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

由于增加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因素很多,因而必须要合理确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这也是准确识别与评估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的基本前提,同时也为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措施的选择指明了方向,对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防范具有重大意义[3]。中小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点一定要结合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态度,特别是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理念与经营风格来确定,这样就能适当的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

3.建立健全税务风险预警系统

风险预警就是在风险发生前,依据过去总结的经验与规律,向有关部门发出的传递风险的信息,从而能够在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所造成的危险与损失的一种事前行为,它是一个自成体系的整体。中小企业构筑的风险预警系统不仅能够发出相关预警信息,引导中小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为企业尽可能地减少损失,还能够帮助企业堵塞税务漏洞,完善中小企业的业务流程。主要可以从推行内部税务风险评级制度、及时税务风险分析预测以及合理设定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三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操作。

4.完善中小企业内部制度

制度是企业进行管理的基础,企业内部的各项制度是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的重要制度保障。完善企业的内部制度,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完善内控制度与财务制度、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部的监察审计,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的税务风险。

5.开展合规税收筹划,控制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是中小企业产生税收风险的重要原因,开展合规的税收筹划也是中小企业降低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4]。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一定要遵循战略性、动态性、整体性和安全性的原则,重视税收筹划过程的风险控制,不仅要考虑到其自身的风险,还要考虑到由此给企业带来的其他税务风险。

6.加强中小企业和外部的沟通合作

中小企业加强同外部的沟通联系有助于企业对信息的全面、准确把握。首先就应加强同税务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其次应加强同税务中介机构的合作;第三应积极参与到税收法制建设当中去,注意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参考文献:

[1]李明俊,李柳田.企业领导者如何“税”得香[M].企业管理出版社,2010.

[2]陈志勇,薛钢.税收筹划理论与实践——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C].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第12篇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最近几年房地产企业发展非常迅猛。但是由于经济形势日益复杂,房地产企业势必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税收环境,因此,税务风险得到房地产企业的高度重视。本文简要分析了税务风险可能为地产企业带来的一些影响,并尝试性提出规避税务风险的策略。

关键词 房地产企业 税务风险 策略

房地产企业成立的那天开始,就已经存在税务风险。随着我国税务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当前税务风险存在于房地产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中,也逐渐成为企业必须重视的部分。基于税务风险的本质来分析,主要是我国税收制度与企业纳税之间存在的差异,而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可预见的损失。税务风险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很多后果,直接体现在房地产企业会支付一大笔资金用于缴税与罚款,而这笔资金会一定程度影响到房地产企业的正常运作,导致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流比较紧张。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会让房地产企业失去享受某些指定政策的机会,较为常见的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发票开具资格、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等等,而这些资格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发展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为房地产企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法务风险,无论什么企业一旦涉及到法律上的问题,就必然会影响其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最后,税务风险的存在还可能影响到整个房地产企业的信用与声誉,房地产企业必然会涉及到各大银行、供应商等等,而这些合作企业必然因为企业的信用问题而不愿继续合作。由此可见,税务风险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基于这些影响度,房地产企业也必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科学管理,对税务风险进行合理规避。笔者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尝试性提出房地产企业规避税务风险的一些策略,如下:

一、建立管理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多达十余项,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等,贯穿土地竞拍、前期准备、项目开发、房子销售、后期物业管理整个过程。难怪房地产行业流传着“房地产每个毛孔都含着税”。同时房地产交易金额比较大,缴纳税款的金额也很大,不同算法对税额的影响也很显著。根据相关统计报告显示,2010国民税收收入为77390亿,同年真正的房地产税收收入为17025.8亿元,占22%,2011年全国税收收入增长超过1/4是房地产行业增加的,说明房地产行业的整体税率偏高。目前,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销售收入5%缴纳营业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率为30%到60%的。总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因此需要建立专门管理、应对税务风险的专设机构,而且还必须明文规定房地产旗下所有涉及到税务的工作都必须由专门的机构进行处理,尽力为企业打造一个科学合理的涉税事务专业化处理流程,最大限度保障相关业务的实效性、准确性与客观性。税务管理机构的规模需要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实际业务规模与实际要求来进行规划,针对大企业来说,推荐设置税务管理部,而且需要配置专业能力与责任心都比较强的人才来进行管理与实施。房地产企业根据实际的需求,来确定其规模的大小,中小型可以设立税务管理科。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管理机构来有效管理税务风险,并且可以及时全面的获取与税收相关的优惠政策,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机构可以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与联系,这样便能帮助房地产企业对税务风险进行更好的规避。

二、对税务风险控制活动进行规范

税务风险涉及到的控制活动主要是指企业管理层对税务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房地产企业相关经营活动能否正常稳定的开展,是由控制活动的质量来决定的,由此可见,对房地产企业实现战略目标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控制活动具体由一系列流程、授权、分权以及集权等等环节与制度构成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也指出:企业需要在考虑税务风险管理成本效益的基础上,来对税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设计,主要从这些环节入手,例如:风险评估办法、应对策略、流程处理等等,进而制定出能够对税务风险进行有效应对的内部控制机制,进而一定程度上规避房地产企业可能会面临的税务风险。

案例:青岛国际轻纺城拥有一块土地500亩,拟转让其中的400亩,另外100亩建写字楼自用。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其土地并为轻纺城建设写字楼。

税务风险管理措施要注意取得政府收回土地的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和单据,作为税务处理的依据。土地储备中心、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轻纺城签署“拆迁补偿费协议”,同时,轻纺城与甲公司“委托代建协议”,写字楼以轻纺城名义立项、报建,所有与写字楼有关的建造成本单据抬头必须开给轻纺城,由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单独装订凭证(先预计拆迁补偿费,支出时冲减),竣工决算后,整体移交给轻纺城,由轻纺城做固定资产管理,同时轻纺城给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拆迁补偿费收据,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凭政府收回土地文件、拆迁补偿合同、拆迁补偿费收据确认拆迁补偿费出让金、拆迁补偿费、税费共同构成400亩地的成本。根据财税[2004] 134号,为取得土地支付的全部对价,包括出让金、拆迁补偿费、农民安置费、青苗补偿、市政配套费,均作为契税税基,青岛政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土地证时要先预估这些费用。

三、重视建立企业税务风险防范管理体系

房地产企业如要真正实现科学规避税务风险的目标,建立企业税务防线防范体系是重要的实施手段。房地产企业需要根据实际的经营状况,并且结合《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当中的一些规定,进而构建相关税务信息的传递渠道与沟通制度,要收集、处理、传递信息的责任真正明确到每一个岗位上,建立房地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责任制度。通过这种方式将责任进行划分,不仅能保障房地产企业税收管理相关工作能够一一落实,其中相关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也能实现有岗可查,更重要的是保障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涉税信息反馈,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采取应对措施进行改善。例如:土地增值税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利用这个优惠政策对土增税进行筹划,可以利用销售定价临界点筹划法,就是建立一个计算模型,计算出房屋定价,使得增值率控制在上述20%以内,这样也能很好的规避税务风险。

又可以做好营业税策划,例如:合作建房。一方提供资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共同建造房屋的行为。合作建房有纯粹“以物易物”和成立“合营企业”两种方式。成立合营企业,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符合营业税法中“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规定,故不必缴纳营业税。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将营业税策划工作做好,有利于规避营业税务风险。

四、加强内部审计与自查

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内部监督通常由内部审计与自查两个部分组成。通过内部审计与税负自查相关工作的开展,房地产企业能有效提升涉税事务的处理质量,能够合理保障房地产企业安全纳税,有助于降低税务风险率,有效规避税务风险。具体来讲,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房地产企业需要坚持定期对涉税业务进行审计与自查,若是发现有问题的环节要针对性进行改善与纠正。而针对一些阶段性涉税的工作。可以以统一检查或者专项审计等等方式,例如:一些专业性或者规模较大的涉税业务,可以请专业税务机构来进行指导,进而提升房地产企业管理税务风险的水平。例如:融资阶段。融资阶段的税收筹划应该做好以下的风险管理: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意识到利息费用虽然有税遁的优势,但是过重的负债也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房地产企业在利用税遁优势时应该考虑到最优资本结构的问题; 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尽量向金融机构贷款,虽然现在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限制越来越多,但是为防止税务机构对于超额利息的剔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要向正规的金融机构贷款,比如说向非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是不允许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过程中作为扣除项目的。

我国在 2009 年 5 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就企业防范、评估、应对税务风险所涉及到的各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和阐述。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当前税法体系还存在一些漏洞,很多办税环节还停留在比较粗略的条例框架之下,当然税法体系的不健全也会造成政策的真空地带与更大的弹性空间,而这种尺度不好把握,很容易给房地产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基于这样的背景,房地产企业要与当地税务机关加强沟通,要及时全面的了解相关税收政策,要善于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与提醒,这样才能保障房地产企业对于税法的理解与税务机关保持一致,进而更好的规避税务风险,降低税务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李琳.浅谈大型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交通财会.2009(10).

第13篇

【关键字】企业;税务风险;措施

现在,我国的一些中小型企业受到国内和国际的双重压力。在饱受国内经济危机压力的同时,还会受到很多大型企业和国外企业的施压,虽然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去减轻中小型企业的压力,但是就目前来看,这些政策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是很大。其实企业能够找到很多的方法去走出困境,如果能够把企业的税务风险降到最低,那么企业的资金运转就可以保证了,这也是中小型企业难以发展的最大阻碍。

1 税务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些特点

风险其实就是企业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的一些不定因素。每个企业最终的目的都是要取得相应的利润,不过,想要盈利需要我们对企业面临的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这样企业才能够一直正常的发展下去,假如企业的盈利风险非常高,那么企业很可能会因为这些高风险而导致盈利失败,严重的会对企业造成难以想象的影响。其实税务风险指的就是企业税务责任的一种不定性,每个企业都不能避免出现税务风险,因为每个企业都需要交纳一定金额的税款。每个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回遇到税务问题,下面我们就税务风险的特点和控制税务风险的一些方法进行简单的描述。

1.1 税务的合法性

所谓的税务合法性指的就是企业必须要把税务风险控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税款是由国家征收的,在税收方面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有纳税的义务,所以,每个企业都应该依法纳税,同时相关的税务机关也必须要进行合理的税款征收,偷税漏税都是违法行为。所以,企业应该在相应的风险之上对需要征收的税款进行审阅,相应的纳税规范必须要在国家法律和相应法规的规定之内进行,企业需要进行依法纳税。

1.2 税务的规划性

企业肯定是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税款的,在进行税款缴纳之前,需要对税务进行合理的规划,只有通过规划才能够让税务的风险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只有当企业通过交易之后才会产生一定的增值税或者是相应的销售税;当企业的收益完成之后再进行税款的缴纳,也只有把所有的税款全部缴纳之后,剩下的才是企业的到的利润。所以,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的时候,一定要做好税务缴纳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税务风险降低的可能。

1.3 税务的目的性

税务的目的性主要是对纳税人进行一个比较合适的风险规避作用,想要有效的降低税务的风险就必须要明确纳税的目标,并且需要进行专业的设计和管理,对税务风险中的一切活动都必须要进行合理的规划,这样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可以有一个比较明显的降低了。企业在进行税务风险规避的时候,主要是对一些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控制和把握。

2 怎样加强对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

2.1 建立纳税管理部

建立起比较专业的纳税管理部对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一些大型的企业更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纳税管理部门,因为这样才能够加强对税务风险的控制。目前我国的很多大型企业已经涉及到了经济复杂化的问题,而且越来越多的企业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着,与此同时纳税管理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困难。最近这些年来,我们国家的很多企业,对纳税风险控制不够好导致因为企业税务问题比较多,同样国际上也有很多企业因为这一问题而遭受了非常严重的损失。“定时炸弹”这个词语就可以很好的形容企业对税务风险的恐惧和无可奈何。所以,我们就可以通过以上的这些例子看到,企业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纳税管理部门,这样企业的税务风险就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了,这是企业内部税务管理方面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的结合,只有这两方面能够充分的结合起来,才能够保证企业能够免受税务带来的损失,企业才能够有一个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企业建立起来的税务管理部门还是企业管理组织当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因为税务管理部门能够对企业需要缴纳的金额有一个很好的定位,这样就可以保证企业的资金流转正常进行了。

2.2 聘用高素质的纳税管理人才

如果企业想要加强对税务风险的控制,那么就一定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这样就需要很多的高素质管理人才。税务管理工作之所以那么繁琐,是因为我国出台的税收政策变化比较大,而且数量多,所以,负责企业税务管理的人员必须要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保证能够掌握最新的税务知识。想要提高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我们需要做到下面这几点:

2.2.1 加强对管理人员法制观念的训练

企业应该努力提高每一位税务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对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的道德修养要进行综合训练,在强化企业税务管理人员综合能力的同时,还应该建立起相应的监督制度,让每位工作在税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都能够依法执行自己的任务,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出现,这对管理人员和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

2.2.2 增强对业务的学习

想要把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做好,首先税务管理人员都应该拥有比较宽范的理论知识,和相应的基本功。有一些税务管理人员并没有真才实学,他们是在靠他们的一纸文凭吃饭的,在工作过程中也没有进行相关的学习,所以,在短期内他们可能还能够胜任企业税务管理工作,不过时间一长他们的缺点就完全暴露出来了,他们最终也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被企业解雇。企业的财务人员应该不断的学习心的业务知识,并想方设法去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这样在面对比较复杂的税务问题的时候,才能够选择正确的方法去处理问题,对企业才能够有更多的贡献。

3 结语

总而言之,现在我国在税收方面提出的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完善,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危机的大环境给很多的企业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所以企业必须要做好税务风险的预防工作,并对这些工作进行很好的控制。

【参考文献】

[1]张晓.基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税务风险管理.期刊论文.商业会计,2011年3月.

第14篇

关键词: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转移定价 价格瞒骗 海关税收征管机制 电子口岸

上海市教委创新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9YS504

全球经济一体化必将对各国经济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跨国公司在生产、投资、贸易、技术等方面切实充当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动机,其推动力量无可替代。据统计,2000年全球跨国公司达63000家,设立分支机构70万家。其生产总值已超过世界总产值的30%;其平均跨国指数为37%;其对外直接投资约占全球直接投资的90%;其内部及互相贸易占世界贸易量的60%以上,其海外附属企业货物和服务出口占世界货物和非要素服务出口的46%;其研发经费占全球研发经费的70%。但是,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在使促进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同时,跨国公司全球避税问题也日益突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撰写的《有害税收竞争的报告》披露全球90%以上的跨国公司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国际避税。其中通过转移定价实现的避税总额占整个跨国公司避税总额的60%。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不仅严重侵蚀东道国的财政权益,也扰乱了东道国的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所以,打击和防范跨国公司国际避税是世界各国政府共同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国内、国际在国际税收方面的合作与协调,才能成功遏制国际避税,保护各国税收权益。

一、中国目前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的基本态势

我国自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2009年我国出口总额跃居世界第1位;在全球500强的跨国企业中,有400多家都已经在我国设立了分支机构。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居世界第2位,并连续19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外商投资企业在全部进出口贸易、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中分别占到55.2%、56.0%和54.2%;外商投资企业的贸易顺差占全部顺差的64.7%。显然,快速扩张的跨国公司不仅主导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也使中国成为全球产业链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跨国公司是把双刃剑,也会对东道国产生消极影响。如跨国公司利益与东道国财政权益的冲突。而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东道国,财政权益造受的冲击更大。据商务部统计,在我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50%以上是亏损。其中有相当部分是为了避税而制造的人为亏损。据国家税务总局估算,跨国公司每年国际避税给中国造成的税收损失至少在300亿元以上。其中,通过转让定价避税占其避税总额的60%。当然,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也必然体现在进出口贸易价格方面。而征收关税是海关的职责,海关完税价格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税收权益和贸易政策的实施。因此,海关也是监管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主要力量,与国家税务机关共同构成了我国反国际避税的中坚力量。

据海关统计,2008年――2010年期间,全国海关审价补税案分别为22.37万宗、28.01万宗、33.64万宗;审价补税额分别是72.6亿元、105.14亿元、108.22亿元。可见,价格瞒骗的案发数量及补税额不断增长,且呈现出集体化、专业化、行业化、智能化等特征。其中,转移定价成为价格瞒报的一种技术性、隐蔽性很强的方式。因此,反价格瞒骗是海关开展反国际避税工作的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所以,海关应该建立现代化海关税收征管长效机制,完善我国海关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

二、完善我国海关税收征管机制,是完善我国海关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的基础和核心

(一)以贸易便利为基础,倡导分类管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1、建立关企合作伙伴关系,引导企业守法经营

海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首先必须通过执法来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职能,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国际经济的协调,海关职能已经从传统的征税、缉私等向社会安全、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武器控制等方面扩展。同时,我国政府必须更多地为纳税人的利益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贸易效率。不但要管得了,而且要管得好。因而,实现执法和促进贸易效率两者的平衡,最大限度地提高贸易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构成了现代海关制度重要特征。为此,必须在海关征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建立起一种执法与守法、服务与合作、信任与沟通的良性互动关系。一是要在继续完善关税立法、强化依法征管方面严于律己。征管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依法征管的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既重实体,又重程序,坚决制止各类违规操作行为的发生。二是要深入推行“行政公开”。“行政公开”包括税收征管的依据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首先,行政公开是企业学习法律、自觉守法的基本前提,起到普法教育和警示作用,应该作为促进企业守法自律的基础来抓。其次,行政公开为企业营造公开公平的经营环境,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行政公开使相对人对海关税收有明确的了解和预期,也能提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从而降低征管成本。

2、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整合税收征管作业模式

贸易便利化是企业对海关的基本要求。随着商品、劳务、资本、信息大规模跨国界自由流动,跨国经营、全球采购、电子商务、零库存等现代商业模式不断出现,现代物流业蓬勃兴起,海关税收征管理念、征管模式和方法手段已与现代经济条件下不断变革出新的商业模式、金融模式和物流模式不相适应。因此,要满足企业对贸易便利化的不同需要,海关就必须结合经营模式、贸易方式和物流方式等对企业进行分类征管,实行一是打破关区壁垒,按照供应链自身流向实现无障碍监管,实现税收征管的严密性。建议充分考虑各区域的不同发展程度和口岸与内陆海关不同的监管资源状况,努力在大宗散货数量确认、装卸运输等方面探索一种高效规范的监管模式,除“属地报关、口岸放行”模式外,可更多采取“一点报关、多点放行、区域联动”来缓解口岸通关压力。二是实行无纸化通关等新模式后,口岸直接清关成为主要趋势,内陆监管点的职能将会弱化。建议根据实际监管需要,将监管点的资源在口岸及其他监管现场之间进行合理调整或机动,实现税收征管的高效性。

(二)以服务企业为导向,扩大税源税基,开拓广阔的征管空间

1、优化通关监管服务,增强税收工作主动性

海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窗口,肩负着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和维护进出口秩序的艰巨任务。“改造服务意识,重新定位海关与企业的关系”是进一步深化海关改革、提高海关税收征管水平的关键。根据“六西格玛”企业管理法,海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提供的服务应该是监督进出动的合法性,最大程度地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在监管企业的过程中,要及时和企业沟通,简化程序、提高效能,逐步建立税收大客户联络员制度,将各项海关各项服务经济的措施与预期目标的对比情况通告企业,实现海关对企业量体裁衣式的纳税服务。为此,各级海关必须认真探索落实税收抽样考核制度,提高税收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总结和推广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经验和做法,对于在税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和奖励。

2、净化执法环境,提升税收征管效能

可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在媒体上新闻素材,召开新闻会、记者招待会、编辑出版宣传性出版物,制作影视作品等,协调与公众的关系、优化海关执法环境、实现海关税收管理目标。针对一些重大经济问题,海关应当主动与社会团体、守法经营者开展磋商洽谈工作,根据各自权利和义务签订MOU,并利用学术理论研究等机会促进相互间的理解,大力开展海关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实施网上办事、网上咨询、红绿通道、便捷通关等措施,进一步强化海关队伍的服务意识和为民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海关工作效能,建设一个高效便民的服务型海关。具体而言,一是要推进有关减免税制度改革,清理不合理的减免税政策规定,使企业在依法缴纳海关税收的基础上,真正享受到国家进出口贸易优惠政策;二是要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对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加快转型增值税转型进程,在进出口环节尽量缩短转型过渡期,促进加工贸易的健康发展;三是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关员自觉学习,培养税收征管专家型人才并建立相应的人才管理库,加强对进口软件及软件特许权使用费等的审价和征税,保证海关单位和关员个人的发展适应形势要求。

(三)以风险管理为手段,整合监管资源,实现部门间联动协作

1、开展税收动态分析,全面推行风险管理

要建立贯穿于综合治税各项工作的风险信息流转公共平台,以风险信息流转公共平台为纽带,将综合治税各部门有机连接起来,体现风险信息在各部门间的运行状况及相互关系,形成左右联动、上下配合的生动局面。一是要建立前台与风险管理、后场的信息互动机制。现场海关要加强实际审核和实际查验,认真总结分析现场监管动态与风险线索,及时移交风险管理、后续管理部门;要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反馈风险布控指令,便于及时改进布控,提高命中率;要主动接受职能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的指导,建立起风险管理在通关监管全过程中的“链锁”机制。二是要建立风险管理与前台、后场的联系配合运作机制。要以完善税收分析监控制度为载体,通过参与风险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在自身专业领域内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和监控,认真分析和处置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风险,把握与控制当前税收风险,查找税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形成税收分析报告,充分发挥对现场海关决策参考的支持作用,提高后续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2、统一思想认识,实现税收工作“全国一盘棋”

海关税收工作涉及到关税、通关、监管、稽查、缉私等职能部门。加强各部门之间联系配合形成合力是提高综合治税的根本保障。面对目前的一线监管、后续管理和打击走私等3支力量相互衔接不紧密,整体合力不明显等问题,一是要以建立健全税收征管长效机制为目标,要以“优化配置、优势互补、深度融合”为要求,充分利用风险管理平台和执法评估系统,做到前期实际监管到位,突出加强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形成信息互通、管理相容,实现风险布控与分析评估、前期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后续稽查与规范行为的有机统一和深度融合,形成环环相扣,相互作用的管理模式。二是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以税收征管工作“轴心”全局意识,摒弃各部门自身利益,充分把握工作规律,创新体制、创新机制,从抓好“结合部”建设这一关键入手,以“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密切、反应敏捷、运作高效”为要求和目标,建立综合治税联动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形成有机整体。

(四)以后续核查为保障,落实内控机制,确保税款的应收尽收

1、加强后续管理,延伸监管链条

后续管理是一线实际监管的延伸和扩充,是构筑综合治税大格局的关键之一。要以“三查合一”为新起点、新契机,建立完善后续管理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做到风险分析与稽查工作相结合;常规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稽查工作与规范企业相结合的“三个结合”。要以企业为单元、重点敏感商品为对象,按照点面结合的要求,选择重点企业和敏感商品进行重点分析,确定稽点。建立完善常规稽查与专项稽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从行业、渠道、商品等不同方面确定稽查对象,积极开展常规稽查,适时组织专项稽查。要健全完善税收风险预警监控与核查机制。适时对重点行业及政策调整期的敏感商品和重点领域开展全国性的税收核查和稽查。要从资金流、信息流、货物流入手,积极探索贸易调查的新思路、新方法,严厉打击商业瞒骗行为,达到“调查一类商品、摸清一种行情、规范一个行业、促进企业守法”的目的。为此,必须要动员各方力量保全税收,综合运用关税分析监控、风险管理、执法评估等手段,防控主要纳税企业及重点行业和商品的税收风险。打私工作要研究新形势,发挥打击走私促进税收的作用,以打私促进税收保全,防范和打击各类政策性、行业性、倾向性商业瞒骗,加强对一些重点海关、商品的税收专项审计。

2、落实关警融合,形成打私整体合力

现场稽查和缉私部门要根据打私会的部署和安排,以货运现场低报价格、伪报品名规格数量的情报搜集和风险分析为先导,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敏感商品和高风险口岸的筛选分析,挖掘走私线索,不断提高打击走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别要通过对敏感商品走私案件的深挖细查,发现带有行业特点的价格瞒骗走私活动线索,作为打击重点进行专项打击。要深入开展贸易调查和价格调查,紧紧围绕关系我国国计民生、进口量大、对税收影响较大的商品和有境外特殊经济关系的重点企业在进出口环节的单证流、货物流、资金流开展调查,认真查处价格瞒骗走私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各主要贸易伙伴国海关之间的行政互助和司法协作,利用国外海关和警方合作渠道,联手打击跨境商业瞒骗走私行为。要切实加强物流监控。积极务实地推进舱单管理改革,建立同审单作业系统相匹配的物流监控系统。规范监管场所管理,加强人工核查,做到有效掌控。强化保税货物在保税区域、监管场所、加工企业及流转过程中的全程监控。要切实加强对缉私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缉私部门作为海关打私工作的主力军作用,保持反走私高压态势,以“贴近业务现场,融入监管一线”的思路,推动缉私办案部门与海关业务部门的深度融合,形成操作规范、高效运作、统一协调的缉私工作体制。要以建立齐抓共管的打私格局为目标,密切与地方党政、打私办的联系配合,与地方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打私协作关系,实现海关主管、企业自管、社会共管。

三、充分发挥中国电子口岸的功能,构筑我国海关、税务、工商、外汇等部门共同合作的跨部门反国际避税工作新机制

中国电子口岸是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12个部委共建的公众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平台。它依托国家电信公网,实现工商、税务、海关、外汇、外贸、质检等部门以及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外贸中介服务企业、外贸货主等单位的联网,将进出口管理流信息、资金流信息、货物流信息集中存放在一个集中式的数据库中,随时供国家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数据交换和联网核查,并向企业提供应用互联网办理报关、结付汇核销、出口退税、网上支付等实时在线服务。

电子口岸的服务功能不断进行拓展和强化,即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服务于海关建设、服务于共建部门、服务于进出口企业。电子口岸已经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实现企业便捷通关的应用项目28个,整合物流商务信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应用项目11个,为企业提供贸易便利、加快通关速度、减低贸易成本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目前,入网企业超过55万家,日均登录电子口岸办理业务的企业达15万家,日处理电子单证数量140万笔。

同时,电子口岸在为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电子口岸已实现了与国务院12个部门和香港工贸署、澳门经济局等单位,以及14家商业银行的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在线运行项目达到65个。目前典型应用项目主要有:出口退税联网核查系统、进口增值税联网核查系统、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深圳陆路口岸快速通关系统、CEPA原产地证明核查系统、集成通系统等。国家应进一步加强电子口岸建设,使其真正成为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和相关物流商务于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单一窗口”工程。

当然,电子口岸也能建设成为我国一个跨部门反国际避税的综合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逐步构筑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的综合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海关与各国海关之间以及与世界海关组织的合作,加大打击通过价格瞒骗进行国际避税的行为。目前主要是通过《WTO海关估价协定》统一各成员的海关估价行为规范,消除估价的非关税壁垒作用和提高通关效率,而针对反价格瞒骗开展的国际合作也主要依靠双边合作。在这个方面,可以借鉴各国之间国际税收合作方面的经验。有关国家通过谈判签订估价协定或条款中增加反价格瞒骗国际避税、偷漏税的合作条款,由各国海关负责执行。主要是相互交换价格情报,包括交换关联企业的情报、交换防止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逃税避税的资料、互为对方海关在本国进行价格调查提供帮助等,提高国际反避税的实际效果。

综上所述,以建设现代化海关税收征管长效机制为基础,完善海关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以电子口岸为纽带,逐步构筑我国海关、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的跨部门综合反国际避税工作机制;加强海关与各国海关及世界海关组织在反国际避税方面的合作,在世界范围内形成反国际避税的天罗地网,保护各国政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贸易环境。

参考文献:

[1]冼国明:《跨国公司与中国经济发展》,凤凰大讲堂

[2]陈渊.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剖析[J],《企业研究》,2010

[3]丁丽柏.海关估价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

[4]罗伯特.史密斯.解析转移定价与海关估价[J],《中国经贸》,2006

[5]朱伟.电子口岸十年[J],《中国海关》,2011

[6]李九领,马永飞等.我国海关反价格瞒骗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J].《财经界》,2011

第15篇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企业日益繁荣,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我国现行的一些财政税收制度与政策已经不再适应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需要进行制度创新与改革。论文结合笔者研究,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内容与意义入手,探讨了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财政税收制度;中小企业;创新;影响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财政税收制度影响着人们社会生活与工作的方方面面,更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壮大。但是随着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已经不再适用,需要进行创新与改革。因此探讨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内容与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中小企业不断发展繁荣,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而要想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稳健与繁荣,就必须进行财政收税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以便减小其对中小企业的束缚。当前时期,我国财政税收制度创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出口退税制度改革、企业各类收税制度统一、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等。这些改革创新制度给予中小企业极大的便利,为其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实践证明,进行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既改善了现有的财政支出体制和预算体制,又促进了税制的合理转型,健全了我国税收执法的相关政策。不仅如此,财政税收制度创新还弥补了传统财政税收制度中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弊端,更加灵活,极大推动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财政税收制度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探析

(一)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经济的发展,实现社会经济的增长

众所周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离不开中小企业的支持,中小企业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便是美国其国内生产总值的40%也是由中小企业贡献的。因而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可以针对中小企业的不同类型,以不同的税收政策加以规范,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弥补财政税收政策中的不足之处。与此同时,创新后财政税收制度更加系统与科学,能够给与中小企业更大的税收优惠、奖励政策,可以实现中小企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确保其经济的快速、稳定增长。

(二)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也同样如此。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自主创新,而要想自主创新,进行技术性研发,就必须投入大量的如设备、人力、物力、资金以及风险等诸多成本。通过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就可以利用众多的补贴、优惠政策对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与研发进行补贴。除此以外,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推动还体现在借助财政税收政策进行政府采购,给予中小企业以极大的便利。这样一来,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与科技研发就得到了充足的保障,极低的风险以及大量的优惠政策和利润刺激中小企业主动创新,这自然提高了中小企业的生命力与活力,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与成熟。

(三)有效优化企业资源结构,提升企业的实力与竞争力

实践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需要多种形式的企业,不能只注重大型企业,也不能只发展中小型企业。大中小型企业只有相辅相成,共同发展才能提高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保证我国经济的稳定与繁荣。有鉴于此,我们在发展过程中要认识到中小企业的优势,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实现企业资源结构的调整。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与创新则实现了这一点,提升了中小企业的活力,进而将集中的资源进行了合理的分配,提高资源量利用效率,提升企业竞争力。

(四)促进中小企业进行融资,降低经营风险

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在融资上具有先天的劣势,这在社会腾飞,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今天也同样如此。这种融资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制约了其规模的扩增,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中小型企业的性质也决定了它在融资时具有的低收益与高风险。通过财政税收制度的创新,就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所面临的尴尬局面,有助于中小企业通过融资实现发展。与此同时,虽然改革后的财政税收制度无法要求政府为中小企业的风险买单,但是却可以利用多样化的政策资助中小企业,助其规避风险,提高运用的安全性。

(五)给中小企业带来更加平等的税收待遇

通过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在税收待遇上的不平等问题,有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首先,改革增值税制后,取消了增值税发票对中小企业的限制,避免了中小企业因为营业额不足的原因而无法享受到与大型企业同等待遇的问题。其次,完善所得税制后,中小企业就可以与其他企业享受相同的扣税标准,有效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负,给与中小企业更大的推力。最后,施行的统一出口退税政策可以避免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等问题所受到的限制,从而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推动其出口贸易的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与繁荣提供了条件与机遇。为了中小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我们就必须对现有的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以便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证明,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是十分积极的,不仅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还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在降低企业风险的同时提高就业率。有鉴于此,我们要认识到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必要性,不断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冯锴.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探微[J].财经界.2016(20)

[2]谢毅哲.财政税收制度创新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作用分析[J].现代交际.2016(07)

[3]梁倩.浅析完善财政税收制度创新的对策——以扶持中小企业为例[J].知识经济.20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