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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物权的一些基本表述
《物权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六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五十七条:“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在企业改制、合并分立、关联交易等过程中,低价转让、合谋私分、擅自担保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档案的物权特性
《档案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某一件具体档案从形成到消失,始终体现为一种动产物的基本属性,并可能经历形成者、保存者和利用者三个环节,其档案物权体现形式又各不相同。
1.档案对于形成者的物权。档案对于形成者来说拥有完整的物权,即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此时,档案的物权所有人是明确而单一的,即形成者就是物权拥有者。从法律上讲,各个档案形成者不论其属于何种所有制形式,对于自己形成的档案享有的物权都受到《物权法》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2.档案对于保存者的物权。档案形成后,由于各形成主体所有制及其所形成档案对国家和社会保存价值的不同,就出现了档案流向问题,即某些档案形成者形成的档案在其自行保存一段时间后需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或部门、行业档案馆移交,而有些则仍由形成者长期保存。档案流向的变化,有时会引起档案所有权的变化。如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的同时,档案的所有权即从档案形成者向真正意义上的国家所有转变(因为此时的档案面向的是整个社会,而在机关档案室保存时面向的只是本机关),并由国家设立的档案馆代为行使国家所有权。此时档案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也随之转移。
3.档案对于利用者的物权。档案的作用在于为利用者提供原始凭证、法律依据等服务,从而帮助利用者解决问题。由此看出,档案利用者对档案并不拥有所有权和担保物权,他只是通过利用而享受用益物权。
《档案法》应当增设有关档案物权方面的规定
1.应当设置专门条文界定我国档案所有权形式和种类。目前《档案法》中还没有具体规定档案所有权的条文。只在第十六条和第十七、十八条中提到了“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及“国家所有的”这三种类型。虽然涉及档案所有权的三种类型,但在本法中均无先前设定作为基础。所以,从文字中只能看出三种所有制形式,却无法确定不同所有制档案的所有者及其内容范围。
现行的《上海市档案条例》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组织和国家所有的其他组织的档案归国家所有,列入国有资产管理的范围。非国家所有的组织的档案归该组织所有,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在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或者以继承、受赠等合法方式获得的档案归个人所有。”从规定中可以看出这三种不同所有权的档案的主体,似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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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邓涛.解读《国家档案法规体系方案》之一档案法规体系建设的历史和现状[J].中国档案,2011(8):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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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律关系主体规制
个人信用档案管理的法律关系实则是以个人信用档案为核心在征信机构、个人信用档案主体、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信用档案使用者之间形成的多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内容体现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是立法的重点①。由于目前我国没有个人征信法起草的计划,最有可能尽快出台的全国性征信法规仍是《征信管理条例》。因此,笔者将结合《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具体阐述对个人信用档案管理法律关系主体的规制,并对《征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出改进意见。
一、对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的规制
个人信用征信机构,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采集、存储、加工处理信用信息,提供信用档案和其他信用咨询服务的组织。它是独立于信用交易双方的第三方,具有中介性质。
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对征信机构的管理,以地方政府规章或部门规章为主,尚没有法律位阶较高的专门法对征信机构的从业资格、经营范围进行监管。征信机构设立无序、混乱。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对征信机构的义务做出规范。
1.尊重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权利的义务
征信机构应充分保障公民对自己的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知情权、异议权。这在《条例》中也有所规定,“第四十条信息主体认为其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受理异议申请,并在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异议信息的核查和处理,书面答复异议申请人。个人提出异议申请,征信机构未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该信息主体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该征信机构一次性删除其全部信息。”但是《条例》中缺少了对征信机构通知、确认等义务的规定,通过立法要求征信机构记录信息主体不良信用信息时,即负面信用信息将被列入‘黑名单’时,征信机构应通知本人,并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美国信用档案管理中,对于负面信息入库,一般会有2-3次的友情提醒。
2.对个人信用档案信息规范化管理的义务
在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收集时,首先须有特定的、合法的目的,并且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和方式进行,不得以欺骗或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手段取得他人信息。《条例》中第十五条也体现了“合法收集的原则”,但是却没有对“限制收集”做出明确的规定,应尽快完善。限制收集是指,将需收集的个人信息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尽可能不收集或者收集最少的个人信息,即可收集可不收集的信息,采取不收集的原则。
在个人信用档案使用时应采用限制原则。征信机构利用个人信用档案,应通知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并征得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同意,法律规定的除外。征信机构还应对信用档案申请使用者的身份、使用目的进行严格的把关,以保证信用档案的使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这在《条例》中也有所体现。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信机构对所收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及时进行整理、保存和加工,不得歪曲、篡改,并应当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这正是征信机构保障个人信用档案信息准确性、真实性的义务。信用信息真实、准确是个人信用档案发挥作用的生命线。因此征信机构在收集信用信息时,就应按照法定的程序征集、审查,制定相关的内部操作机制与校对机制,保证信用信息处理前后一致。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征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征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信息查询内部分级管理制度,在信息收集、整理、保存、加工和使用过程中确保信用信息不被泄露。征信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查询或越权查询该机构拥有的信息,不得泄露在业务工作中获悉的信息。这对征信机构的安全保护义务起到很好的法律规范作用。
3.保持独立、公正的义务
信用信息对个人关系重大,信用信息的公正性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果征信机构受某种利益的左右,信用档案信息失去了公正、客观性,不仅不能服务于社会,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相反还会贻害于人,成为扰乱市场的一个根源。因此,征信机构作为独立于市场交易的第三方,应客观、公正地收集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不应受到除法律以外的政府、企业或个人的干涉。《条例》中对于这点并没有提出,笔者认为在总则或征信机构的一般规则中应有所体现。
二、对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
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就是指其信用信息被征信机构收集、处理和利用的人,即被征信人。对于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称呼,美国使用的是“消费者”,而欧盟使用的则是“数据主体”。一般而言,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应当为个人(即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
整个信用档案管理流程是围绕个人信用信息展开的,个人信用档案的建立又是以个人信用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为前提的,因此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隐私问题,这也是个人信用档案立法的焦点。《条例》对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从“总则”中的基本原则到“分则”中的具体规则都有体现。但是笔者认为《条例》对于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是不全面的,随着个人权利空间的逐步拓展和权利种类的渐趋细化,与个人信用档案有关的个人权利不仅包括隐私权,还有可能涉及个人的信用权、自由权、姓名权、名誉权等多种人格权。因此应充分明确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信息权。
为了有效规避公民信息在经济社会中可能受到的侵犯,我国个人信用档案立法应强调个人信用档案主体享有以下信息权利③:
个人信用信息同意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决定其信息是否被该征信机构征收,基于何种目的、以何种方式在什么范围被处理、利用的权利。《条例》也规定除了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已经依法公开的信息和其他已经公开的信息外,征信机构收集、保存、加工个人信息应当直接取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个人信用信息知情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有权知道其信用信息处理情况。个人信息知情权是实现个人信息权其他方面的基础,因为只有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才会对自身的信息存在高度的敏感性,最容易发现个人信用信息中的错误,能积极主动更改错误信息和已过时信息,从而保证收集和使用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条例》第三十九条中的“信息主体有权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自己的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应包括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来源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正体现了这一点。
个人信用信息更正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发现其信用信息不正确、不完整、未更新,可要求有关征信机构更正、补充的权利。个人信用信息更正权的赋予,既是个人信用信息知情权演绎和发展的必然逻辑,也是实现对个人隐私权保护的有效制度安排。
个人信用信息删除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要求征信机构删除其信息的权利。在个人信用档案管理中,对确认为错误的信息,征信机构非法储存、超范围储存、逾期储存个人信用信息的,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均有权要求予以删除。
应该说《条例》中以上规定对公民的信息更正、删除、保密权的保护是比较完善的,但是对异议处理完毕以后除了书面答复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外,还应免费提供一份信用档案,以保证个人信用档案主体了解自己的异议处理的最终情况。
个人信用信息救济权,当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获得事后的民事、行政、司法上的补救。《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者和信用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救济制度可以启动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对征信机构、信用信息提供者、信用档案使用者的监督程序,使我国对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个人信用信息封锁权,是指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对其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在异议未解决期间,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有权要求征信机构以一定方式暂停信息继续处理和利用。另外,当双方对信用资料的正确性发生争议,征信机构又无充足理由证明的情况下,也必须对该信用信息进行封锁,不能予以提供。这是《条例》中所欠缺的,笔者认为有必要增加。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封锁权可以保障异议处理期间,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对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的规制
个人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是指为征信机构提供其掌握的关于公民的信用信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如银行、保险公司,公共服务部门(如水、电、气)等。
信用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信用信息提供者的行为规范,但我国对于信用信息提供者约束的法律条款少之又少。对于征信法律关系中重要的当事人之一,如何对其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其法律责任,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
笔者认为,信用档案信息提供者的义务应包括类似于征信机构义务的方面,因为他们都涉及到信用档案信息的传输环节。要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信用信息保密,应当告知信息主体该信息特定的提供对象和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等。
四、对个人信用档案使用者的规制
个人信用档案使用者,是指利用征信机构为其提供的个人信用档案进行授信、雇佣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当前社会中,信用档案使用者往往也正是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提供者,如诸多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
笔者认为,个人信用档案信息使用者的义务主要应该有④:
一是使用目的限制。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使用者,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取得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的授权后才可使用。
二是信用档案信息来源披露义务。信用档案信息使用者根据信用档案信息,做出不提供服务或拒绝交易的决定后,有义务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个人信用档案主体关于做出决定的依据或原因,并且提供出具信用档案征信机构的联系方式,还应清楚、全面地告知个人信用档案主体提出异议的权利和途径,这样一方面有利于信息主体及时向征信机构查证征信机构所收集的自身信息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还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某些不法行为,如身份盗窃行为。
《条例》对信用信息使用人也进行了使用限制,并规定了侵害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使用范围定位的缺失,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笔者认为,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信用信息披露进行约束,可将个人信用档案信息的披露限制在以下方面:
一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等向公民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时,调查其信用状况,以判断其支付能力与偿还能力;二是有关政府机构做出行政许可时的调查;三是潜在雇主需要了解个人诚信情况,以便做出是否雇佣的决定;四是个人信用档案主体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记录或授权他人使用;五是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披露的。
注释:
①吴国干.个人信用征信基本法律关系探略[J].湖北社会科学,2008(8):131-134.
②谢静.关于征信机构的几个法律问题[J].社科纵横,2006(7):90-91.
1其考核程序基本覆盖了高校近期档案工作的发展进程
(1)增强档案意识,建立高校档案领导体制
近年来,凡申报考评的学校基本建立起相应的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以及与学校整体发展相适应的档案工作机构。一些高校档案馆的建立,表明高校档案工作地位正稳步提高,标志着档案工作迈出了与学校整体建设同步发展的第一步。多数高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对档案工作进行决策、监督、执法、调控的力度,如成立校级档案工作委员会等。多数学校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的中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之中,为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创造了良性发展的环境。
(2)加强队伍建设,档案管理形成网络
随着学校对档案工作认识程度的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得到重视,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人员年龄呈现年轻化趋势,知识层次及专业素质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多数学校已形成由学校领导分管、校办主任主管,专职档案人员负责,兼职档案人员配合的档案工作网络体系。为学校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与此同时,各校建立了相应了岗位责任制,与考核制度互为制约,将档案工作“目录管理”融入学校的“目标管理”中,从而形成“目标管理”的公共环境。因而有效的保证了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全过程的实施。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与档案工作进程保持同步发展
由于档案工作程序日趋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更新的任务日渐艰巨、为适应档案工作快速发展变化的特点,各校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将档案规章制度重新修订后汇集成册,制订特色档案管理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了学校档案管理方法和程序,档案材料的系统性得到制度保证,同时档案人员通过完善的制度建设,对档案进行实时控制成为可能。
(4)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步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高校档案工作“目录管理”将传统的档案管理注入了生机和活力。自此,打破了传统模式中由于缺乏统一的工作标准而出现的分散管理局面,提出了科学、规范、标准的操作方式。部分高校档案部门据此展开各具特色的有益尝试。此外,档案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参与学校科研成果鉴定、基建项目竣工、设备开箱验收等重大活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档案工作和学校主要职能活动的同步管理。档案分类日趋势科学、合理,逐步形成了适合学校档案工作实际的档案分类方案,并在实体分类的基础上,开始多途径的尝试信息分类的实践。多数试点高校在经历了整改过程的“短期阵痛”后,已开始步入良性发展阶段。并为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
(5)引入现代化手段,主动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高校档案部门在积极探索利用途径,不断丰富检索工具的基础上,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分析档案需求信息,编制出大量适合当前高校改革和发展的档案编研资料。转换被动服务方式,突出主动服务特色。依托现代科技,制备出多层次档案编研成果,不仅满足了利用者的需求,而且深化了档案编研的层次。
2其实施效果给档案部门带来双重收益
(1)硬件设施地更新、充实,使档案管理条件和信息开发手段得到改善。
高校普遍增加了对档案工作的投资份额,为档案部门单独配备或更新了现代化设备,并配备了与之相应的专业人员,辅助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并已取得可喜成果。
(2)软件收益显著提高:
领导档案意识加强,为档案部门解决了大量现实问题。通过“目标管理”使档案部门获得与其他教学部门等同的位置,接授档案专业考评,其考核过程和结果在校内引起关注和重视,客观上提高了档案部门在学校的知名度,为档案工作在学校综合管理中赢得了相应的地位。档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在实践检验中全方位得到锻炼。考核和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档案信息开发成果倍出,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其整体收益不难看出,高校档案目标管理不仅是对高校档案部门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而且是帮助高校档案部门从档案管理的初级阶段步入中、高级发展阶段的转折点。
3从推进程度分析其实施过程的难点“目标管理”推广实行后,一些学校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某些实际情况和“目标管理”的有关条款不兼容的难题,突出体出在档案工作与学校整体工作要求保持“四同步”发展等问题。究其原因,高校档案“目标管理”是从档案工作发展角度出发,对档案工作的主体环节及周边方面加以规范,力争使之尽量合乎标准。然而,档案管理作为一门边缘学科,其承载内容涉及各个领域,管理方式渗透到多个层面。如果将档案作为一个隔离体研究,则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同样,档案工作作为一种动态的存在方式,应考虑到它与周边介质的相互作用与影响。上述问题的主要症结是“目标管理”的设置初衷没能找准档案工作的位置——服务性、辅,过分夸大了档案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其基础性、局域性表明它无法与学校整体的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并举,更不能单方面越级协调学校的整体规划和片面干预教、科、研工作的实施过程。相反,如果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高校“目标管理”的难点,站在管理者的高并,与平等级别的管理机关协调和处理档案工作及周边关系,相对而言则简单些。从所周知,横向协调和纵向隶属的关系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显然是不同的。据此可见,如欲加快高校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推进速度,应当采用“最小阻力法”,将问题的难点由制发机关与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协商解决。以此保证其下行的通达性,加强实施的可操作性。
4从高校档案部门对考评工作的反馈意见分析其可能产生的中期影响
2012年4月28日,江苏省档案局印发了《江苏省档案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各市档案局、省级机关各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如今,江苏省法院系统已全面迈入档案数字化进程中,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亦紧跟步伐,持续走在全省前列。2008年,吴中法院获得了江苏省第一批档案五星级称号,并于2010年顺利通过复查。为更好发挥档案资源服务审判、服务社会的职能作用,吴中法院于2012年全面启动档案数字化工作。一方面对库藏的历史档案集中进行数字化加工,建立数据库以备连网。截至2014年底,该院共扫描各类档案186492卷、314546册,对库藏所有经济、执行、行政卷宗和自2001年始所有民事、刑事卷宗进行了数字化扫描,顺利完成当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另一方面对在办案件实现“即收即扫”同步数字化,以备办案过程中的查询利用和共享。扫描公司特派专员进驻档案科,书记员整理材料完成后直接交付扫描专员进行信息化处理,以保证信息档案的即时性,借查阅卷宗均实现电子化。该院的具体做法是:一是党组重视。吴中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档案数字化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方案,部署工作。在人案矛盾突出、办公经费偏紧的情况下,抽调人员充实档案科力量,拨出专款,优先保障数字化扫描工作。二是有序推进。精心挑选实力较强、工作经验丰富、具有相应保密资质的公司负责具体扫描工作,并督促该公司严格按文件要求备案;及时安排工作场地,安装现场监控系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签订协议,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工作过程中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扫描档案完整清晰,挂接及时有效,实体及电子档案安全。三是齐心协力。档案科在坚持做好日常查档、归档工作的同时,强化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扫描公司开展工作,每天从库房调档、归档数百卷,并加派专员每日值班。法院网络部门积极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持,扩大数据库容量,以保障档案数据的挂接。正是在如此条件下,吴中法院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才得以迅速发展。
二、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
相较于以纸质为主要载体的档案保存和管理,法院档案信息化建设有三大优势。第一,提高查询便捷度。档案数字化,是实现档案信息化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数字化资源存储于硬盘、光盘等数字储存介质上,其优势在于不易遗失损毁,复制、转移及查询方便快捷,大大保障了档案的安全度和使用便捷度。第二,提高档案利用率。法院档案的管理归根结底是诉讼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建立一体化的档案信息化管理体系,把档案管理纳入局域网建设总体格局中,减少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占用,既便于管理,又能够实现资源高度共享,从而扩大档案利用率,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意识。第三,降低空间占用率。现在各级法院档案室均或多或少面临着库藏档案“爆满”的问题,随着微缩技术、扫描技术、光盘技术的运用,档案信息的储存量大幅提高,存储密度大大高于纸质档案,利用很小的空间就可以保存大量的信息,而且开发利用的速度快,易操作。但在法院档案信息化实际操作中,也难免遇到一些问题。首先。法院干警“重纸质轻数据”的思想仍然存在。一些法院干警对数字化的档案存在抵触情绪,特别是一些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干警,对于翻阅传统纸质档案的工作模式已然习惯,对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接受度较低,有些甚至不熟悉计算机操作,仍旧要求借阅纸质档案,造成电子档案的“有而无用”。其次,档案管理软件本身开发尚不完善。应用于档案管理的软件还不成熟,其稳定性、实用性还有待加强,软件自身的程序问题造成档案的丢失、重号状况时有发生。再次,数据在不同系统中转录易出现差错。法院的数字化档案是在多个平台上产生,以江苏省法院采用的办公系统为例,档案数据由信息管理系统转入档案管理系统,或由办公管理系统转入档案管理系统,需要二次加工,再次录入难免出现一定比例的人为误差,不能完全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最后,专业数字化公司对法院工作缺乏了解。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院诉讼档案的扫描工作,大多由相关专业公司派驻员工进行数字化处理,这些员工精通数字化扫描工作,但对法院本身的工作全无了解,对纸质诉讼档案的形式及内容亦无基本概念,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加诉讼档案数字化的错误率。
三、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第一,加强档案工作与使用人员的培训。一方面,根据信息化档案管理使用的新技术、新软件的特点,对法院档案部门人员进行培训,另一方面,对外聘的数字化专业公司人员进行法院档案基本内容、构成方面的培训。此外,要抓好档案的安全教育和维护教育工作,使档案调用人员在接受便捷的信息化档案服务的同时,树立档案安全负责的意识,已有扫描电子档的诉讼档案,均不再以实体借阅形式对外借卷,尽量降低档案安全管理的风险。第二,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积极应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照片修复技术,电子信息回复技术,计算机录音处理技术等,为档案安全提供技术支持。切实落实异地备份制度,对有多套档案或档案复制件的,确保异地存放至少一套,以防重大灾害或事故对档案造成毁灭性损失。第三,加强财力和人力支持。要将法院档案信息化纳入法院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之中,从诉讼信息集成、服务审判一线的角度出发,统筹兼顾,相辅相成,互为作用。拨放一定资金专门用于档案安全维护,用以更新先进的档案保密系统,增加档案信息化软、硬件设备。
一、档案干部队伍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档案工作的特点也有了新的变化,从而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也更加重要。如何提高档案干部的管理水平,首先我们应对档案干部队伍的现状有个全面的认识。
下面是顺义县专职档案人员人数、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务情况。
从表中分析:
1有利形势:
1专业档案人员队伍逐年壮大。从1994年的45人,增加到1997年的143人,1997年的专职档案人数是1994年的217倍。这说明,我们有了一个较完整的网络体系,有了一支稳定的档案干部队伍。也表明,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在增强,各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有了一定提高。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数占有一定比例。1994年有25人,占总人数的55%;1995年有43人,占总人数的50%;1996年有73人占总人数的51%;1997年有72人,占总人数的50%,大学本科毕业的人数逐年有所增加。从中看出,我们不仅有一支团结奋斗、无私奉献、兢兢业业、敢打硬仗的档案干部队伍,而且在文化知识的结构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为档案事业的发展注入了生机。
2存在的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偏少。从1994年至1997年这四年看,专职档案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44%,186%,176%,244%。社会的发展对档案工作的专业文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占有极其微弱的比例,是目前档案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
2档案专业人员贫乏。几年来,档案专业人员队伍和文化水平虽普遍有所增加和提高,但档案专业人员却极其贫乏,毕业于档案专业学校的寥寥无几,包括档案专业职业高中毕业生在内,1994年5人,占总人数的11%,1995年3人,占总人数的34%,1996年6人,占总人数的42%,1997年5人,占总人数的35%。
目前,我们虽然有了一支稳定而发展的档案干部队伍,但这个队伍的文化程度和专业素质还不适应新时期开展档案工作的需要,特别是进入本世纪末到下世纪初,熟悉档案内容,能进行档案信息深层次研究和开发的人才十分匮乏,跨世纪人才短缺,如果不加强人才的培养,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的素质,档案馆功能将受到很大制约。
二、几点思考
1注重人才
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使档案工作的任务、工作环境、服务对象、管理方式都发生着变化,现代技术也广泛应用到档案工作中,这些无疑需要人去操作、去管理。因此,提高档案工作者素质,是加速档案科技进步,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关键,这些应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
1把住人才入口关,注意引进招聘一些有文化专业知识,有专业技术、技能的人才充实档案队伍。
2注重人才的使用,要敢于大胆使用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特长的年青干部,对他们身上存在的不足应加以正确引导教育,发现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大胆启用。
(3稳定档案干部队伍。档案工作连续性强,许多工作,特别是基础业务和规章制度建设,需要档案人员较长时间的学习,积累经验,才能逐渐适应或逐步完善。档案干部的频繁调动,无疑将影响到档案工作的连续性,因此,必须抓紧做好档案干部的稳定工作,从维护档案工作的长远利益考虑,加强档案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使他们安心本职工作。另外,要建立健全必要的人员进出管理制度,促进档案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
2加强对现有档案人员的继续教育
面对目前档案部门知识老化,新技术知识贫乏的状况,加强现有人员的继续教育是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任务。继续教育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实用性
要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与实际工作紧密配合,并根据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需求,按需施教,学以致用,便于实际操作,讲究实效。
2拓宽知识面
面对二十一世纪档案工作的未来,为适应岗位发展的需要,必须拓宽知识面,学习技术,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开阔视野,增长技能,以适应本学科最新发展的动态。
3因材施教
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类型和形式方法与手段,可因人而异。有些单位的档案人员,由于人员变动,需要学习基础知识,掌握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但也有些单位的档案人员稳定,又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需要补充一些新技术、新方法,因此,继续教育的内容应根据各层次人员的情况,因人而异。
根据档案管理流程,可以按照管理过程将档案管理系统划分为文件整理过程,归档验收过程,档案管理过程,档案利用过程,系统管理工程等几个部分。
(一)文件整理过程。项目文档管理人员在获得的分配的项目后,即可进行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理工作,在本人负责的文件完成后即可交付档案部门归档验收。项目文件整理过程包括a、项目立项(包括项目申请、项目登记、项目计划、项目组成员等);b、项目文件的编辑、输入、整理、归档;c、对项目文件的生成、收集、积累、归档过程,系统监控。d、非项目文件的存档准备。
(二)归档文件验收过程。档案人员和文档人员归档文件验收过程是靠“归档申请单”和“验收通知单”进行联系的。文档人员在进行文件归档时应向系统发出“归档申请单”,档案管理员接到“归档申请单”后,便可根据其中所列目录调阅对应的文件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将符合归档要求的文件登记入库,同时向文档人员发出“验收通过通知”,否则,向系统发出“返回修改通知”。
(三)档案管理过程。档案管理过程包括以下几项工作:a、对库存档案进行整理编排组卷;b、档案目录及检索工具的维护管理;c、定制报表,生成报表数据;d、档案日常管理数据统计(包括库房温湿度记录,库房状况记录等);e、档案鉴定,档案移交;f、档案信息的。
(四)档案利用过程。系统应向用户提供电子档案的查询、阅览、在线档案的分级下载、实物档案的借阅、催还、归还管理,利用档案的分类统计,档案的修改与复制,对外发图管理。
(五)系统管理过程。系统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工作:a、用户管理;b、数据的导入导出管理;c、制作档案数据光盘;d、定义档案数据类型及数据结构;e、审批过程的管理。
系统共包括8个模块:项目管理、归档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利用管理、审批管理、统计管理、系统管理。
(一)项目管理功能模块对应现在文档组采用的项目管理软件,包括项目的立项、项目配置、项目进度、项目查询这四个功能
(二)归档管理功能模块包括:文件的输入,文件修改,文件导入,可连接扫描的PDF电子文件,可发送“归档申请单”,可查询“存档状态”。
(三)验收管理功能模块包括:项目验收与归档验收。项目验收主要是验收项目立项是否正确,数据是否正确齐全。归档验收主要功能是归档数据的验收、入库是否完备齐全,对验收结果评论,并发出“出错信息修改单”。
(四)档案管理功能模块包括:工程档案领号、档案整编管理、档案密级管理、档案鉴定管理、档案库房管理(包括排位图、库房温湿度记录)、档案维护管理(对已有的档案数据增减修改)。
(五)档案利用管理:利用管理分为两部分,1、电子档案的利用:包含电子档案的查询,电子档案的浏览复制打印管理。2、实体档案的利用:包括利用实体档案审批手续,实物档案条码管理,实物档案借阅归还记录。
(六)审批管理:包含档案利用审批申请,利用审批查询,审批权限管理等。
(七)档案统计管理:统计管理的主要功能是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包括项目统计,归档统计,利用统计,电子档案汇总统计,实物档案汇总统计等。
(八)档案系统管理:主要功能是完成系统的全部定制工作及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包含用户管理功能(建立部门、组、用户,定义角色、授权);在线监控功能:可查询所有登录过系统用户的详细信息,并禁止特定用户登录)日志管理功能,可按日志事件组合条件查询系统的使用日志,可将日志导入导出。
基础数据维护功能:可对档案系统的基础数据进行编辑,基础数据包括,档案分类码,档案密级、图纸设计阶段,归档整编数据修正。数据备份与修复功能,如遇异常情况数据系统遭到破坏,可及时恢复系统数据。
案件材料实行档案管理人员(书记员可以兼任)立卷制度,做到谁承办,谁立卷,案结卷成。案件承办人员在结案后15天内,应当认真检查案件的全部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文件材料不齐备应当及时补齐或补救,并去掉与该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归档的专利行政执法文件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批示的除外),重份的材料应当剔除。多余的调解书、处理决定书、撤销案件通知书,为备日后查考,可以保留3份夹在已装订好的卷内。
2专利执法案件的立卷整理
执法文书应当使用A4纸,双面打印,纵向使用。执法文书应当加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骑缝章。对专利执法案件材料的归纳立卷整理。专利执法案件的立卷原则是真实原则,即收集的内容应当是执法过程中产生的原始文件,独立原则,即每一个案件应当建立一份独立的案卷。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立卷的形式是对收集的的执法案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保证相互关联,全面客观地反映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专利执法案件材料必须用A4规格纸张,或折叠为A4规格大小。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的案卷包括:案卷夹、卷宗封面、卷内目录、案卷夹内的各种文件。
3专利执法案卷的移交案件
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由案件承办人员向案件档案管理员移交。专利行政执法的文件材料,按年度、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每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所形成的法律文书、公文、函电等一律使用立案时编定的案号。案件移交前,案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逐卷清点,检查案卷质量,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应当及时地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案件档案管理人员确认移交案卷符合要求后,交接双方要在案卷移交清单上签字。
4专利执法案件的档案管理
4.1专利执法案件的报送管理专利
工作的部门要建立及时、准确、全面、有效的专利执法档案数据报送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责任人负责对执法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联系人负责数据采集和数据报送工作,由报送单位负责对报送的案件数据的质量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执法数据报送情况按年度进行检查,有关报送和工作情况,做为评价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之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报送专利纠纷调处案件或假冒专利案件查处时,应当同时报送相应的立案表或结案表。对重大专利案件报送管理时,必要时还应当报送调解书、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书、案件涉及的主要书面证据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市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本单位专利执法案件报至所属的各省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省级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在每月20日之前将上月本辖区内的专利执法数据整理上报至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重大专利案件报告的时间要求,按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执法数据包括纸件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件通过邮寄方式上报,电子文档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电子邮箱。
4.2专利执法案件的备案管理专利
执法案件报告备案,必须坚持真实、全面、高效的原则。重大专利执法案件应当自结案之日起1周内,也可以在办案过程中,由承办案件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承办单位是市(地、州)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还应当同时向省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报告。对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与人身安全的特别重大的专利案件,办案机关应当在立案前或立案之日起1周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告,承办单位是市(地、州)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还应当同时向省级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报告。重大专利执法案件调处或查处后,当事人不服,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决定,向当地法院提讼的,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诉讼结束或执行情况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具体的报告接收、备案及相应的管理、协调工作。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备案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报告备案的重大专利案件材料实行规范管理,按年度进行综合分析,并通告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重大专利案件报告情况按年度进行检查,有关报案和工作情况,作为评价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之一。专利管理部门要按照转换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检查。将资源向执法一线倾斜,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执法宣传手册。在市民中开展侵权、假冒专利案件的宣传教育并发放宣传手册,让广大市民深刻了解专利执法案件的相关知识。更好的维护了市场的经济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利保护和维权援助制度,为专利权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求助渠道,并发挥行业协会、专利服务机构的作用。指导专利维权机构开展相关活动。专利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支柱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数据库,促进专利信息的传播、开发和利用。专利管理部门应当监测本地区重点行业、支柱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国内外专利状况,建立专利预警通报制度,指导有关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企业建立专利预警与应急机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学技术等行政部门应当将拥有专利的质量和数量,作为财政资金支持和研究开发、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项目立项和审批的重要条件,作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认定和考核的指标。
5总结
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加快了信息社会前进的步伐,也给社会道德注入了新的活力,促进了社会道德的开放性和多元化。然而网络技术在促进人与社会全面自由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传统的伦理观带来了不小的冲击,一系列的伦理难题应运而生,成为当今社会潜藏的危机。
1.信息安全
信息系统自身存在的漏洞,给黑客的非法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从而使网络信息的安全性极端脆弱,严重的安全失范行为会给国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我们目前采取的各种防范措施,还无法从根本上保证信息的安全,正如美国计算机软件专家科思所说:“我们甚至有理由怀疑,绝对可靠的防范措施可能永远也找不到。”[1]如何保证信息安全,成为我们面临的新的信息伦理难题,也是我们在构建数字档案馆过程中,至今仍无法完全克服的一个“瓶颈”。
2.信息侵权
提供文化信息资源为社会服务是网络的一个主要功能,然而由于网络传播的不可控性,信息侵权现象时有发生。所谓信息侵权指的是未经版权所有者允许擅自转载、复制其信息内容。可以说网络上的版权纠纷成为时下纠缠最多的问题之一。据国家版权局的消息:近两年来国家各级版权机关共受理版权案件2824件,有关著作权、技术专利权和软件盗版等所涉及的金额已达到数亿元人民币。[2]另外,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个人隐私被采集和公开的可能性大大增加,互联网为某些居心不良的人获取和传播他人隐私提供了便利,使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受到潜在的威胁。
3.信息犯罪
信息犯罪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或信息故意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危害公民合法权益并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作为一个犯罪概念和特殊的犯罪形式,学术界有几种相关的概念和定义,如电脑犯罪、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等。[3]从类型上说,信息犯罪可以分为信息窃取和盗用、信息欺诈和勒索、信息污染和滥用、信息攻击和破坏等。无论哪一种犯罪,其危害都是相当大的。信息犯罪给知识产权、个人隐私、社会信用和国家安全都带来巨大威胁。档案部门向来是国家保密机关关注的重点,信息犯罪对档案工作的破坏作用不言而喻,如果发生档案失窃、被篡改或恶意传播,将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影响。
4.“非人性化”问题
网络只是一个技术平台,只能充当人与人之间相互交往的媒介,隔着计算机屏幕,人们感受不到对方作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的反应,忽略了对方的感情需要。在网络社会,人们终日跟计算机打交道,在家办公、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等新事物的出现,使具有可视性、亲切感的人际交往活动越来越少。人们在这种“非人性化”的世界中,产生的孤独感、紧张情绪、对周围事物的冷漠都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网络的“非人性化”问题已经成为信息时代伦理建设不可回避的话题。[4]
二、信息伦理建设必须重视法制化
如果说以上出现的新的伦理问题中,诸如网络非人性化、信息肆意传播我们还可以通过加强“道德自律”加以控制的话,那么信息安全问题、信息侵权行为的控制和防范问题,信息欺诈、信息攻击和破坏等信息犯罪问题,仅仅依靠人们在道德观念上的自我约束恐怕已经很难奏效了,迫切需要强制性法律措施的配合。信息活动管理上的法制建设滞后是信息犯罪增加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法制化建设是信息活动规范的迫切需要,也是对信息关系调整的外在约束力。法律手段在档案信息伦理建设中的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传统伦理道德在信息时代的约束力已远远不够信息技术带来的诸多新的伦理问题依靠传统伦理已经无法解决,信息时代处理新的伦理问题缺乏传统的价值参照体系,这就导致了人们心中的道德模糊感。[5]人的某种观念的形成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培养和适应,我国传统价值观是几千年悠久历史的积淀,要使人们在短期内建立新的价值观体系,在这种道德缺失中维护正常的秩序,法律,是一个有力的工具。
2.传统伦理与信息伦理的区别
传统社会人们的活动和交往范围狭窄,伦理规范不仅容易建立,而且容易形成固定的自我约束和舆论控制功能。而在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在缩短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把地球变成“地球村”的同时,使人们的心灵接触越来越少,感情逐渐淡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退化成了计算机的语言和符号,信息伦理调整着的人们的感情逐渐疏远,传统社会所谓的“熟人约束”、“面子管制”在这样一个相对自由的时空中变得软弱无力。因此,信息伦理需要法律规制,而且应改变传统伦理中法律只是作为道德辅助手段的观念,把法制化作为调控信息伦理的主要方式。
3.法律是化解和消除信息环境下各种问题的主要和重要手段
伦理道德只是一种软性的社会控制手段,它的实施依赖于人们的自觉性和自主意识。而对于一些道德沦丧、良心泯灭的人来说,伦理道德就显得苍白无力了,不足以制止其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且,由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操作的隐蔽性,人们无法判断行为的真正发出者,依靠社会舆论和风俗习惯来维系的信息伦理很难发挥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作用。法律作为一种最专门化、最具效力和强制性的控制工具,仍然是化解和消除信息环境下各种问题的主要和重要的手段。只有将那些成熟的、共性的信息伦理规范适时地转化成法律法规,使之具有法律的强制性,才能更好地规范个人与社会的信息行为,构筑社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6]
4.信息立法是促进建立全球伦理价值观的有效措施
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信息本身的普遍性、共享性和无国界化要求与之相适应的信息伦理应包含全球伦理或普遍伦理的成分。然而,通常的观点是,生长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伦理往往具有不同的性质,具有文化上的“异质”性,但若仅仅局限束缚于伦理的“异质”性,则不利于信息的无国界传播和信息全球共享。[7]因此,达成信息伦理基本准则上的共识,能更好地促进信息交流和传播。信息立法不仅有效打击了在信息领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者,而且为信息伦理的事实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信息伦理的“同质”构建提供了一个平台。
另外,法律法规作为一种“他律”,为我们的道德“自律”提供了可遵循的规范,也给信息时代提供了一种可量化的是非评判标准。
三、现有档案法制建设的不足及应采取的措施
通过以上论述,使我们认识到了法制建设在信息伦理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可否认,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规范信息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但与飞速发展的网络技术相比,我国的信息法制化建设还是很薄弱的,迫切需要加强。具体到档案工作领域,到目前为止,已经形成了法律、部门规章及文件、地方规章及文件等多层次的档案法律体系。1987年颁布的《档案法》是我国档案法律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同时还出台了《档案法实施办法》、《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种地方性行政规章,还先后制定了《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等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则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档案管理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但就目前的现状来看,档案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是不容忽视的。
1.档案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一,档案信息化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立法空白点。目前除了少数几个法律层次较低的部门文件以外,还没有出台其他以电子档案为主体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我们在面对电子档案的归档管理、档案网站建设、电子档案数据备份管理等问题时仍无法可依。在已建立的档案网站中普遍存在着档案站点、站名设置不规范,提供信息内容的水平和深度参差不齐等一系列问题。这些弊端会直接损害档案,尤其是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的保密性和真实性[8],极易导致电子档案的泄密、贩卖、恶意传播等严重违法行为。而立法上存在的空白点使我们无法追究这些行为的法律责任,不能对犯罪行为展开有效的打击和实施应得的惩罚,从而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和危害。
第二,现有《档案法》中的条款需要增加和调整。由于1987年的《档案法》是在当时特定的技术水平和社会发展状态下制定的,其中缺乏有关信息时代规范电子档案、进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内容,而且有关档案定义、档案归档期限、档案违法现象等的规定也与新的形势不太适应,需要加以补充和调整。
尤其在人们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今天,有关档案著作权、知识产权的问题,不能再仅仅借鉴邻近的《著作权法》、《合同法》来保护电子档案的版权或确认电子档案的归属,档案管理是一个独立、特定的行业,要给其提供有力的法律理论支持。第三,现有的档案法规中有关信息化方面的规定立法层次偏低。《档案管理软件功能要求暂行规定》、《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等规则和标准,都属于层次较低的行政部门文件,在法律效力上远无法满足档案信息化发展的需要。这种状况造成的后果就是,在某一案件出现时,无法对其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和制裁。电子档案管理中的利益维护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而长期处于不利地位。
2.加强档案法制化建设
第一,加强档案立法。这包括了很多方面和层次,具体说就是要制定有关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网站管理、电子文件数据备份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填补现有档案法律体系的空白点;对《档案法》中不适应信息时代要求的条款进行修正和补充,特别要增加有关电子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保护、利用等方面的内容,对于档案著作权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则和惩处措施;把一些必要的原有的部门性行政规章上升到以国家名义制定的法律的高度,避免一些肆意破坏者钻立法层次低的空子,降低由于对档案信息化管理和规范力度不够带来风险的可能性。
第二,档案立法建设要与现有的法律体系保持良好的兼容性。不仅要制定管理性的法律法规,更要坚持发展的原则,制定能够促进档案信息化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同时,在对原有条款进行补充和修正时要考虑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使整个体系更加科学完善。
第三,档案信息法制化建设不仅强调“立法”的重要性,还要全面考虑法制化体系的系统建设,包括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多个方面;要积极进行机构改革(如现有的局馆合一模式),为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四,认真研究档案信息法制建设的国际动向,积极参与保障信息网络安全的国际合作。走向国际不仅使我们在制定相关国内法律法规和实施管理时能博采众长,更使我们在打击跨国计算机网络犯罪时,在解决网络侵权、网络违约等跨国纠纷时有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做到公平、公正、有效、合理。[9]
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实践活动的产物,是一个人成长经历的记载,有原始材料和历史证件组成,它记录了一个人的个人经历、德才表现及发展过程。它服务于本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服务于当事人。高校人事档案作为教职工的重要履历资料,既是学校各级部门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凭证,在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又是改革发展的重要信息资源。
1.1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依据
新时期的高校人事制度要求组织及领导能够“知人善任”,这就要求组织在选拔人才的时候能够善于了解人、使用人和培育人,做到选贤举能。因此,在选拔人才的时候要全面了解其历史经历,以能够是学校的人事制度更加科学地制定。而人事档案中记载着一个人的政治思想、道德水平、政策水平、组织活动能力、学历知识水平、业务技术专长、家庭社会关系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查阅一个人的人事档案就能够对被查阅者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上级组织只有将一个人的现实表现与历史情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才能全面的了解他,以能够在日后的任用中扬长避短,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不断完善学校的人事制度。
1.2人事档案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法律信证
档案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学校中也是一样,教职工如果没有档案,很多手续就无法办理。随着学校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退休后保险金的发放问题上,个人档案所记录的工龄、工资、待遇、职务、受保时间等都是最主要的依据,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障与本人福利将受到影响。同时,在教职工的职称评定时,也需要档案作为信证,而职称的评定直接与教职工的收入挂钩。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能够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使他们更加积极地投身到学校的建设中去,为学校的发展服务。
2.文书档案对高校发展建设的服务作用
高校文书档案是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高校综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文书档案管理,不仅能够有助于健全文书处理工工作制度,提高公文质量,更有助于高校作风建设,提高高校工作效率。
2.1文书档案在高校发展建设中的助手作用
文书档案是高校档案的集散地,无论是上级下达指示、下级请示工作,平行业务联系,还是各部门人员查找资料,都要首先使用文书档案。文书档案作为高校信息传递的窗口,对高校各种工作起到很大的辅助作用。既可以收集各个职能部门的信息,为行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及咨询服务,促进高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可以为各部门的人员起草文书、拟办、催办等工作提供资料和借鉴,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
2.2文书档案在高校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行政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作为行政工作的记录者,文书档案记录着学校各种行政工作的通知、公告、文件等重要信息,对于日后开展行政工作具有很大的借鉴作用。行政人员可以通过查阅文书档案了解类似事件在历史中的处理方式,结合当前要求做出最佳的方案,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同时,文书档案的存在还可以对行政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约束,工作人员所做的任何工作都会在文书档案中有所记录,一旦出现违纪的现象便会在档案中有所记录,这样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也是一种监督,促使工作人员自觉地遵守规则,有利于高校和谐有序的发展。
3.基建档案在高校发展建设中的作用
高校的基建档案是高校建筑规划、建设、管理;旧房改造、功能变化;校区开发、基础建设的改建等的历史档案。高校中的基建档案是指在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标及声像载体材料等。这些档案是高校工程项目的历史凭证,是各种工程建设、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工程的依据,对校园规划、施工管理以及解决产权、经济纠纷等都有重要意义。
3.1基建档案在高校建设中的可以多次利用
基建档案承载了高校建设的大量信息,这这些信息的是科技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用集体智慧在实践中不断创造的成果,其中含有大量十分有价值的信息。这些信息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可以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重复利用的。例如:工程设计档案都是经过众多科技人员的设计,经过实际施工的考验,并在实践中得到检验的成果,在以后工程中有相似的设计时,重复利用可以减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减少不必要的浪费,而且是提高设计质量的最佳途径。
3.2基建档案是高校建设的历史凭证
在众多的基建材料中有很多具有依据性的文件,例如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任务书、建设书、批复报告、可行性研究、规划、征地、计划资料等,它们客观地记载了当时的事实情况。在对学校进行改造的时候,利用这些档案资料可以准确、迅速地完成改造任务,大量减少人力、物力的投入,既节省了时间又减少开支。如果施工单位与学校发生分歧,这些档案资料可以为学校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以维护学校的利益,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4.设备档案在高校发展建设中的作用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各种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大批引进学校,尤其是教学实验设备更是教学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仪器。学校作为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引进这些设备需要大量资金,因此,管好用好这些设备显得尤为重要。设备档案的存在就为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维修、技术改造提供科学技术依据,减少因为档案缺失而造成的种种不便。设备档案可以为计划引进提供信息,为学校论证提供论据;为仪器设备使用把关,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设备的维修、保养、技术改造提供有价值的技术依据,对学校的科学管理与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5.教学档案在高校发展建设中的作用
高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工作状况的真实记录,是以文字、图表及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历史记录材料,是反映和评价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具有保存价值。高校教学档案是教学研究与改革的依据,它真实的记录了以往教学活动的整个过程,集中了丰富的教学经验,是十分珍贵的材料,它可以为提高教学质量,完善教学体系,改革教学方法提供宝贵的参考经验,使教学的改革在取得可喜成果的同时更加省时、省力;教学档案还具有重要的凭证作用,它能够准确的反映出全体教职工的教学活动,为人们提供了无可置疑的证明材料和重要依据;教学档案还有为院校间相互交流学习提供可靠的交流资料,提供有效地利用;教学档案还是教学评估通过的保证,教学评估中的信息多取自教学档案,虽然教学档案本身没有在教学评估中单独设立条目,但评估指标体系的各个条目的评分标准都是以教学档案所反映的情况作为依据的。
(一)对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有些领导同志把执法工作的重点放在抓行政执法的过程上和抓行政执法的效果上,他们并不了解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往往忽视了水行政执法后的执法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因此对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就不足,从而造成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无法良性开展。
(二)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根据河南省水政监察总队对河南省24个支队和154个大队的调查结果显示:水政监察大队的人员(3832人)中,中专以上学历为2017,占总人数的52.6%;大专以上学历为1497人,占总人数的39.1%;本科以上学历为318,占总人数的8.4%。从学历结构看,本科以上学历人数较少,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也不足50%,学历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有的大队虽然引进了文书档案管理专业的人员,但在案卷的整理和法律文书方面的知识还不足,需要展开专门的培训。
(三)经验交流欠缺档案利用不足要想提高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各个水政监察大队之间就要不断地进行经验交流,只有通过经常性的经验交流才能找出本单位在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也才能总结出本单位在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方面的经验。通过经验交流会促进各个水政监察大队在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另外,只有不断利用水行政执法档案,才能提高领导同志对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加大对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
二、加强现代水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的办法及措施
(一)强化责任,提高认识要加大对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管理的重视力度。各级各类水行政监察机构要把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管理和利用工作提升到重要的办事日程上来。明确各个水行政监察机构的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管理责任,经常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通报。对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管理不力、不善的要责令整改,并对整改方案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严格执行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要想使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的管理更好地服务于水行政执法工作,就要严格执行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根据《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中对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要对各种档案资料立卷归档进行严格的要求,认真收集、积累、整理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然后分门别类进行归档,使所有的水行政执法资料都达到统一格式、统一标准。
(三)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整理应按章有序进行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整理与分类应按照水行政执法档案形成规律和特点,将水行政执法档案分成一定的类别和属类。保持水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的有机联系,使其有系统、有条理地反映执法活动的历史面貌。划分类别和属类的标准要一致,层次要清楚,条理要明晰,不按年度分类,只按项目分类。
(四)强化水行政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水行政监察执法人员中有些人未经过专项培训,监察执法队伍中即懂专业又懂法律的人才比较缺乏,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法律知识掌握不够,业务不熟悉,造成执法水平较低。一些案例告诉我们,因对执法证据收集程序、步骤的不熟悉,造成执法过程不规范,不能把案件办成铁案。因此,必须经常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水行政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应建立“案件首问负责制”和“案卷档案调用管理制度”对每一起违法案件都要明确主要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同时负责案卷、证据的整理,并负责及时将案卷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案卷档案的调用和管理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并有专门场所保管案卷,做好调卷记录,要做到“专人、专柜、专室”。
三、结束语
关键词温湿度监测;网络通讯;数据传输;XSL/B-08BS1
1引言
档案馆库房的温度、湿度变化,是影响档案材料老化变质的重要因素。因此,控制档案馆库房的温度、湿度是档案馆库房管理的重要任务,一旦档案馆库房的温湿度失控,就会对档案材料的安全管理产生重大隐患。传统的方法是通过人工进行检测,对不符合温度及湿度要求的库房进行通风、去湿和降温等工作,但这种方法费时费力,效率低并且测试的温度和湿度误差大、随机性大。为此,我们研制了档案馆库房管理的远程智能监测系统。这个系统能够对档案馆内每个库房中各库位的温度及湿度的变化情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并可以对历史数据进行分析比较,一旦出现异常现象便于及时处理,有效地提高了档案管理的预见性和工作效率。
2系统结构设计
本系统的硬件以XSL/B-08BS1巡检仪和主控PC为核心,其设备包括交换机、显示器、打印机、键盘、鼠标等等。系统结构图如图1所示。
图1系统结构原理图
3系统工作原理
各个档案馆库房通过XSL/B-08BS1巡检仪实时采集数据[1],同时,XSL/B-08BS1巡检仪通过网络将数据实时传输主控PC,供工作人员监测。其中,主控PC对XSL/B-08BS1巡检仪数据的读取主要是利用串行通信控件ComPortLibrary。
3.1ComPortLibrary控件
ComPortLibrary作为第三方控件可以非常方便的扩展到Delphi语言环境中,其中主要的事件与方法为:ComPortRxChar,WriteStr和ReadStr。
WriteStr和ReadStr分别为写串行数据和读串行数据,ComPortRxChar为串行口接收数据事件。在使用中,通常把ReadStr函数设置在ComPortRxChar事件处理函数中,详细使用方法请阅读ComPortLibrary的帮助文件。
3.2XSL/B-08BS1巡检仪
XSL/B-08BS1数据巡检采取了基于TCP/IP协议的网络成熟技术[2],能实现中远距离数据传输。仪表的基本功能单元包括模拟量输入,输出,开关量输入,输出,参数存储器。这些单元都能通过不同的命令与计算机进行数据传送,计算机也能通过控制权转移的方法,直接操作仪表的模拟量输出和开关量输出:由于仪表内部有独立的输出缓冲区和计算机控制输出缓冲区,因而可实现控制的无扰动的切换[3]。
3.3通信协议
XSL/B-08BS1巡检仪使用的通讯命令有很多,包括通讯和测量等参数值的设置,现以读取巡检仪测量值命令为例[3]加以说明:
命令#AABBDD
说明本命令读回指定仪表1个或数个通道的测量值和告警状态。
#为定界符。
AA(范围00~99)表示指定仪表二位十进制地址;
BB(范围01~96)表示需读回测量值的开始通道号的二位十进制数;
DD可省略(范围01~96)表示需读回测量值的结束通道号的二位十进制数。
例:命令:#010103
回答:=+123.5A=-051.3B=+045.7@
本命令读取地址为01的仪表第01通道至03通道的测量值。XSL/B-08BS1的具体通讯协议请参考使用手册。
4系统软件设计
温湿度监测系统软件采用C/S结构,以Delphi作为开发环境,利用SQLSever2000作为后台数据库,并利用第三方控件ComportLibrary进行读取数据。本软件最大的好处是类似Windows的图形界面和操作方法,使用多窗口管理技术,简单、易操作。其完成的主要功能是:数据实时监测,历史数据分析、报警设置、设备管理、输出报表和图形显示等。系统结构框图如图2所示。(1)用户管理模块:主要是对操作软件的用户进行管理,包括用户的添加删除,密码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等等。
(2)系统设置模块:是对监控系统软件基本参数的设置,例如温度、湿度的报警临界参数设置,各个库房所在传感器的地址参数的设置。
(3)数据显示模块:对档案馆各个库房温度、湿度的实时采集。实现窗体图3所示。
图3温湿度实时采集显示窗体
(4)设备控制模块:当温度、湿度超过预设值以后,对报警开关的控制,以及对档案馆内温度调节设备,湿度调节设备的控制。
(5)历史数据分析:这个模块的主要功能是对以往各个库房温湿度记录的查看、分析、统计,可以通过软件针对每一年、每一月、每一天的平均温度或者某一天某一时刻的温度,湿度进行查询,并且包括了对历史数据温度,湿度曲线的观测,以及各个时段温度,湿度报表的打印。其中曲线绘制的功能实现窗体如图4所示。
图4温湿度曲线的显示窗体
5结束语
采用先进的温湿度监测系统,再加上安装优质的温湿度调制设备,是加强档案室库房温湿度管理的重要条件,分析研究温湿度变化规律,调控档案室库房的温湿度,是企业的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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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中增设“学生类”档案,突破了一直以来高校档案的界定范围,从而拓宽了高校档案的内涵和范围,意义深远。
1.彰显了“以人为本”和重视民生档案的理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惠及民生,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这是我们党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来,并在党的十上被确定为全党的指导思想。国家档案局依据所学发展观,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后,提出了“人的档案最重要,最有价值”的新理念。在高校中,占主体地位的是学生,而不是领导,更不是校长,是学校主体中的重中之重,因此学生档案最重要,最有价值。增设“学生类”档案是对过去传统的档案管理观念的彻底否定,它有利于学生对其个人档案的查询和利用,突出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众所周知,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我国的人事档案是处在一种极度封闭的状态,过分强调保密,公民个人根本无权查看自己的档案,在高校中,学生也无权查看自己的档案,对于自己档案中的内容处于一无所知的状态,一些学生档案中的不实之词致学生在走向社会后,得不到公正对待而贻误发展前途,以致影响一生的情况多有发生,而本人并不知晓其原因。《办法》明确提出并列举了学生档案包括的一些基本内容,并强调学生本人是档案形成的主体。对自己的档案享有知情权。符合现代社会人事档案必须阳光化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彰显了“以人为本”和重视民生档案的理念,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
2.有利于高校学生档案管理体制的规范。《办法》实施五年来,纵观各高校学生档案管理的现状,用一句话概括,仍呈比较混乱的状态。从表面上看,有的高校学生档案由各院(系)管理,有的是研究生档案由研究生院管理,本科生档案由学生处管理,有的由学校档案部门管理。这种不统一性必然使学生档案管理混乱,但这只是一种表象,而本质问题则是由于管理体制不规范而造成的。因此,《办法》在分析了高校档案管理混乱原因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高校学生档案归档案馆管理,这是既体理了学生档案的本质特征又符合档案工作规律的。实行高校档案馆管理的体制有诸多优势,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才优势。学生档案有其自身的特点,不仅需要专人管理,更需要有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的人去管理。而学校各院(系)、学生处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兼职做档案工作,平时事务性工作就比较多,很难有专门的时间和精力来管理学生档案,突击整理学生档案是家常便饭,由于他们一段都不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因此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从近年来社会用人单位对学生档案利用反馈中提出的诸多问题中可以看到这种管理形式带来的各种负面后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只有高校档案馆的专门档案人员才能真正胜任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二是保管优势。档案馆以外的部门管理学生档案,一般将档案存放于普通的办公用房中,档案丢失、损毁时有发生,而高校档案馆有专门的库房和保管设施,能够从根本上保证学生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此外,各部门管理学生档案的做法,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互相推诿,造成学生档案质量差、可信度低,降低了学生档案的利用质量,不利于学生本人和社会各方面的查阅和利用。
3.有利于实现高校档案馆藏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集中统一地管理党和国家的全部档案是我国档案工作最重要、最根本的基本原则。高校档案是国家档案,而高校学生档案是高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是国家档案,必须由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急剧增加,各高校逐步建立了档案馆或档案信息中心,其目的就是实现对高校全部档案信息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维护高校档案的完整与完全。《办法》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中,对学生类档案的范围做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这些材料既包括了学生个人档案中的大部分内容,也包括了教学档案归档范围中的部分内容、即学生的“入学登记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等是比较完整的学生档案材料。校档案馆或档案信息中心以此为标准,可对学生档案形成院、系、班级进行指导,及时归档,保证学生档案信息的完整,并与学校其他档案信息共同构筑馆藏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实现高校档案馆藏资源的集中统一。
二、高校学生档案管理规范化的途径
高校学生档案要真正做到“档如其人”,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大学生本人在校期间的成长历程,其根本途径就是实现高校学生档案管理规范化。
1.建立并不断完善高校学生档案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办法》对“学生类”档案的一些主要和基本的内容做了规定,这是十分必要的,有指导意义,但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去收集和保管,各高校的做法不尽相同。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制度层面上做文章,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具有较强针对性和较强操作性的高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体系,提出明确的任务目标和全面的归档范围,对产生学生档案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细化和提出基本规范要求,从而确保学生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虽然我国高校的规模、所有制千差万别,但各高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明确由档案部门牵头,与各院系协同单位协作建立相应的档案工作制度去明确各自的职责。建立一个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学生档案的不同模式。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开展系统考核,强化过程管理和监督。
2.充实档案内容,提高档案质量。《办法》颁布以来,许多高校在学生档案的内容上,除保证基本的《办法》所列举的内容外,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沿着学生自身成长的轨迹,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进行丰富档案内容的各种有益尝试,体现高校素质教育的成果和学生自我发展的过程,从而实现“档如其人”的目标,这样形成的学生档案能够涵盖其全貌,为用人单位全面了解毕业生提供了准确真实全面的信息,同时也为学生本人在日后的成长发展提供了鉴借依据。各高校现阶段对学生档案的不断充实基本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为表现情况,反映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二是身体健康情况,反映学生是否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三是学生的心理素质,反映学生的心理状态,个性倾向和职业倾向。四是技能水平记录情况,记录学生参加各种技能水平的鉴定,能力水平考试等。五是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及效果,记录学生在校任职情况及评价,参加大型活动,科技活动效果等,反映学生社会活动及社交情况。六是信用情况,个人信用是人们关注的重要品德,是现代社会关心的基本要素。经过不断充实,使学生档案更具个性特征,避免了“程式化”、“公式化”千人一面的档案现状。为了保证充实工作,高校应建立学生档案信息动态跟踪机制,及时收录学生各种全面信息数据,动态地记录大学生的成长历程,丰富学生档案信息资源。
3.运用现代科技推进学生档案管理信息化。当前,我国已进入信息化时代,高校招生、就业都已基本实现信息化和网络管理,学生档案在载体上已形成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存。高校应充分利用电子技术和网络优势,整合各方面信息资源,开发运用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档案库,依托互联网建设学生档案管理与服务网站,为学生和社会提供各种学生档案咨询、查询等服务,从而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优势。
三、总结
(一)群众对于参保的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保险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形式过于单一,使国家的利民的政策未能很好的进入千家万户,对于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的意识不强烈,导致了我国目前的城镇居民的参保率不到50%。
(二)我国医疗保险的的管理机制的欠缺
鉴于我国目前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大多数的群众到了有病才知道参保的重要性,网络平台建设的体系也存在滞后的现象,各个医院、冒名顶替住院、挂床等等一系列的现象逐渐出现。
(三)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
我国关于医保局的改革时间较短,成立时对于工作人员并未实行公开招聘,很大的一部分是关系户或是有关的单位抽调组成,与此同时也没经过专业的培训,从而导致了对于这项业务不熟悉,工作中也会出现许多的误差。
二、我国医疗保险中的医保档案资源分析
(一)医保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现状
1.档案的管理观念较落后,导致了档案的利用率过低。一方面医院管理人员的传统思想过于落后,认为档案的信息资源建设工作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因此忽视了档案资源的作用;另一方面,对于档案的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的程度较小,从而导致了大部分的档案材料闲置了,使这些档案本身失去了在医院建设发展所提供的价值和实际的意义。2.医疗信息档案资源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大部分的医院对档案的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标准,都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有的医院虽然建立了一些管理制度,只是拘泥于形式上,执行却是不严格。而目前,信息化的时代,档案的信息资源逐渐的规范化、标准化,但是医院人事考核的方案中,尚未将档案的管理纳入考核之中,致使档案工作人员缺乏激励性,无法做到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统一化的标准。3.档案信息化的进展速缓慢。由于国家对于档案管理的软硬件的设施基础、技术保障、以及信息化的建设体系尚未健全,医保档案的信息化较为落后。对于档案的管理没有独立的档案管理网,档案的信息化资源更新的周期较长,信息化的内容和形式过于单一。
(二)面对医保档案信息资源这种状况,做出的措施
1.从思想上改变观念。医保的档案信息资源与人的意识是紧密联系的,因此更应该观念上改变传统的思想意识,逐步认识到档案信息对于医院的服务的重要性,从而更加的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确立以档案信息服务于医院的思想,逐步的开发关于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2.逐步的完善关于档案信息的设施。档案信息资源的建设,基础设施是最基本的物质条件,确保了档案实体的存在不受人为或自然灾害的影响,完善档案管理的设施能够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科技的发展需求。3.完善和健全医院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制度。只有健全完善了医保档案的管理制度,才能更好的使档案信息资源运作有序,适用于医院。真正的实现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使档案信息资源工作做到统一的标准,更加的利于电子文档的归档、管理,进一步的完善的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档案数据的建设,从而保证了档案工作统一管理。
三、开发利用医疗保险档案资源,对城镇居民和各单位职工带来的作用
1.我国的城镇居民和单位的职工生活能否安康最基本的保障就是医保措施的实行,这种措施改善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2.医保档案信息化的开发,是参保单位和人员最真实的记录,也是医保相关的数据录入唯一的依据,有效的确保了资金的使用权。
四、结语
“新闻档案”是指新闻媒体在日常工作和宣传报道活动中形成的大量文字、照片、影像等方面的档案和资料。而“网络新闻档案”则侧重于由网络新闻媒体所产生的新闻档案资料。随着当代互联网技术的日新月异,网络新闻媒体以其迅速、全面、传播广泛等特点迅速赶超传统新闻媒体,成为新闻宣传与报道中日渐壮大的新途径。
“网络新闻档案”不同于传统档案,它兼具新闻档案和网络档案的性质和特点。从新闻档案的角度来看,网络新闻档案作为新闻档案的一种,具有新闻档案的基本特点,其内容真实客观,分布广泛分散,种类式样多样化。另一方面,网络新闻档案同时又是一种网络档案,网络新闻档案“突破了以纸张或其他实物介质为载体的传统档案的限制,将大数量、多类型、多媒体、非规范的信息融合为数字化形式,在计算机或计算机网络上方便地存储、处理、传递和加工,实现了信息表达和传输的质的飞跃。”(1)然而,与之而来的也是网络新闻更新周期的缩短,网络新闻数量的激增,以及网络新闻质量的良莠不齐,这对网络新闻档案从收集、筛选到整理、利用都提出了较大挑战。
网络新闻档案作为新闻档案的发展和创新,首先具备新闻档案的重要价值。“新闻档案是社会信息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业性和社会性的双重特性。保存新闻档案既是为记录历史,更是为开发利用,为新闻工作服务,为社会服务,彰显新闻档案的价值。”(2)另一方面,网络新闻档案又具有网络档案的价值。在当下,随着媒介融合趋势的不断深化,记者在报道时通常不只使用文字、摄影、录音等手段,更多地采用多媒体结合的报道手段,因此常常会出现图片新闻、音频新闻、视频新闻等,形成多媒体新闻。而在网络时代,博客、微博、播客等新型网络新媒体的出现,为公众提供了更为全面的独家新闻报道,而这些信息的独特性正是网络新闻档案价值的体现。
二、网络新闻档案发展现状
客观来看,我国当前网络新闻档案的价值却并未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发挥,管理现状不尽人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网络新闻档案的档案意识较薄弱。
在当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对于新闻档案的归档意识一直就比较薄弱,而网络新闻档案作为一种新型的新闻档案,更加没有唤起社会的足够重视。在信息爆炸、新闻爆炸、媒体竞争激烈的网络社会,绝大多数网络新闻媒体为追求经济利益,提高自身的行业竞争力,大多较注重新闻的前期采集和,而忽视了对网络新闻的保存和归档。而网络新闻内容繁杂、良莠不齐、更新迅速、时效性强等特点也使得读者多把网络新闻看作“一次性新闻”,仅将其作为一种获取信息的来源,而没有认识到其档案价值和对社会发展的档案参考作用。网络新闻档案管理意识的薄弱成为新闻行业和档案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第二,网络新闻档案管理方法的不当。
网络新闻不但载体种类和形式多样,媒体数量庞大,甚至相同形式的网络新闻档案也具有不同格式的保存载体。如同样是新闻图片,可以有JPG、GIF、PSD、PDF等不同格式;同样是新闻视频档案,可以通过FLV、MP4、RMVB等不同格式保存;即使是最简单的文字新闻,也可以通过TXT、WORD、PDF文档甚至网站截图等不同方式来进行收集和整理。网络新闻载体和格式的复杂性更需要科学、系统的档案管理方法来予以保障,然而现在我国尚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新闻档案。更没有较为系统的网络新闻档案,缺乏科学的归档方法和相应的标准,档案管理的随意性较大。
第三,忽视网络新闻档案的开发利用和主动服务。
我国的档案工作一直呈现出“重藏轻用”和被动服务的特点,在当前的网络新闻档案工作中更是如此,即便采用了科学的归档方法进行网络新闻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对其档案价值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仍十分落后。新闻档案对于新闻部门自身和社会历史发展都具有较高的参考和借鉴意义,然而从现实来看,由于缺少缺少相应的标准和科学方法,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受到极大限制,这两方面价值均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当前网络新闻档案工作“服务模式仍未完全摆脱看摊守业、等客上门的单一被动局面,不能满足网络环境下利用者的需要。”(3)
第四,网络新闻档案管理的技术水平落后。
网络信息的急剧膨胀,网络新闻档案的快速增长,对新闻档案的档案管理技术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深远的影响。网络新闻产生于网络、传播于网络,更要依靠网络和现代化手段进行档案管理。而我国的电子型服务模式还相对缺乏,不能适应网络环境下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需要,还不能更多地把可以开放的档案通过网络形式向社会传播。此外,由于网络新闻从形成主体、新闻内容、载体形式等各方面的复杂性,更需要研发与之特性相吻合的专业档案管理系统对其进行系统整合和科学管理。然而,我国目前的档案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无法满足新兴档案管理的需要。
第五,网络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的很多新闻单位都缺乏具有专业素养的档案管理人员,在网络新闻媒体中更是尤为严重。据调查显示,许多新闻单位的档案工作者多为兼职人员。这不仅导致网络新闻档案的管理工作者缺乏专业的档案管理技能和管理经验,而且严重影响了网络新闻单位档案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而且,在现代网络活动中,极易出现病毒、黑客等网络攻击行为,这对档案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更决定了网络新闻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更多技术水平高超的维护人员。
三、网络新闻档案的管理开发新途径
针对我国当下网络新闻档案管理现状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笔者从现实状况出发,浅谈几点对探索、创新网络新闻档案管理新途径的看法和建议。
1.加强宣传,增强网络新闻档案的档案管理意识
当前网络新闻档案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根本上还是全社会网络新闻档案意识的薄弱所导致的。因此,增强网络新闻工作者的新闻档案意识是当务之急。对于网络新闻采编者来说,在新闻的前期采集和撰写中就应当树立网络新闻档案意识,从而在新闻的产生阶段就能有意识地选择和保存好档案信息资源。其次,还应当建立起有效、全面的网络新闻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新闻档案管理机制。
2.注意网络新闻档案归档的筛选,既要全面又要抓重点
当前网络新闻质量参差不齐,网络新闻的题材和内容也五花八门,因此在归档时要注意加强对原始网络新闻“去粗取精”的筛选整理;既要突出管理的全面性,也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管理。应当选择新闻价值高且档案保存价值较高的网络新闻进行归档处理。另外,在重视归档、接收等传统渠道外,也要加大非主渠道的收集。从多个角度出发完善全宗。由于网络新闻媒体的特殊性,在归档时也应当注意网络新闻档案内容与传统新闻媒体的互补和统一,尽可能保证档案全宗的完整真实。
3.采用科学的分类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技术
网络新闻数量庞杂、浩如烟海,因此更应采用科学合理的分类方法对收集来的档案进行分类。由于网络新闻载体形式的多样性,可以根据档案载体的不同进行分类整理,如音频档案、视频档案、文本档案、图片档案等;也可以根据网络新闻形成主体的不同,按新闻媒体的不同进行分类;还可以根据新闻中涉及的事件和包括的部门将档案归入合适的全宗;当然也可以采用多种分类方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其次,要重视提升网络新闻档案的检索功能,根据不同种类新闻档案的特点,可以设立关键词检索,把新闻档案资料的内容以不限量的关键词的形式储存在电脑管理系统中,需要时只需输入相关关键词进行检索,就可以查找出此类资料的相关内容,这样可以提高搜索的准确率,也可以提高新闻档案的再利用率。
此外,网络新闻具有极强的时效性,新闻档案工作者需要把握好新闻信息的时间,对新闻资料随时归档,及时收集信息。如果是时间较长的系列报道,或者是专题报道,也可以采用分段收集的方法。
4.提高网络新闻档案的保护技术,适当借鉴采用“双套制”
网络新闻档案产生并传播于网络媒介,理应采用现代化的网络档案管理方式。在管理工作中,要注意做好档案的备份和保护工作,以防在工作中出现文稿错误或者误删现象;还要着力提高电子档案的保护技术,如防火墙技术、存取权限控制、数据加密法、数字水印法、数字时间印章法等,从而保护网络新闻档案信息不被修改、盗窃和删除。避免档案原始记录性的改变及其档案价值的损坏。
然而,网络新闻档案同时又属于电子档案的一种,电子文件具有不稳定性和易修改性,而且易受到计算机病毒的攻击;加之新闻档案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我们在管理中也应当适当借鉴并有选择地采用“双套制”的管理模式。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网络新闻报道,可以印制相应的纸质档案并做好备注,方便利用时可以相互参照;万一电子档案出现破坏,也可以避免档案信息的完全消失。
5.提高网络新闻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网络新闻档案的管理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这就要求新闻档案工作者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因此,首先要培养新闻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培训活动,从而加强工作人员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网络新闻档案管理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作为网络档案的管理者,它需要档案工作者不仅熟练操作计算机,懂得规范准确地使用档案软件,还要具有创新意识,跟上时展的步伐。网络新闻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不断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善于使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档案,使网络新闻档案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服务。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为网络新闻档案的管理提供人才保障。
6.重视利用,创新网络新闻档案的开发与利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