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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林业发展的目标是将自身打造成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模型,一个包含众多林产内容的工程体系。通过向生态林业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资,来保证生态的平稳性以及多样性,这也是生态林业具备高效能和高能量运输率的前提基础。在发展生态林业时需要遵守以下几点原则:第一,因地制宜,顾名思义,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遵守生物的生活规律,以便设计出最合适的安排方案。第二,完善组织原则,在众多生态林业发展的途径中,组织的完善是确保物种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第三,效益最大化原则,由于物种丰富、食物链复杂等情况,当存在较多选择方案时,应该选取效益最大化的方案,达到较少投入、较大产出的目的。
2生态林业技术特点以及发展情况
2.1生态林业技术的主要特点。
保证生态林业具有科学结构框架的核心内容便是水土,因为水资源是生活、生产必不可缺的元素,为了防止出现土壤被侵蚀或是水文效果,应从根本上改良目前生态林业的水资源问题。在针对上游地区的环境,应主要对土壤表面径流以及水资源涵养等问题进行处理,而针对内地环境,则应该做好防旱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综上所述,在流域地带,主要通过预防水土流失、水资源涵养等形式来加强生态林业的建设,一帮采用的技术有构建山洪引导体系、建设蓄水小型灌溉设备等等。生态林业的技术特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成多种形式和种类,从而最大程度的加快生态林业发展速度,提高技术应用效率。
2.2生态林业技术的发展情况。
自从我国成立之初,生态林业技术的发展就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将治理生态林业作为全国性会议的重点问题,而生态林业所应用的技术也在全国各地展开讨论,以此寻求最佳的应用方案。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由于部分生态流域出现水土流失的现象,我国设立专门的研究小组,目的在于突破这一难关,寻找到有效的生态林业应用技术。在六十年代以后,我国已经掌握了红豆草等优良乔灌品种的培育技术,并开展对不同生态环境的实验研究,取得的结果颇为丰富。而如今生态林业技术逐渐成熟,已经具有相关体系对其进行归纳总结,以便实际应用。
3生态林业发展主要途径
3.1制定可持续发展策略。
何谓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在于不仅要满足当代人的基本要求,还能够达到后代设定的标准。生态林业正需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理论,将发展与自身环境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不但突出发展的重要性,还强调了满足基本要求的必要性。制定可持续发展策略时需要遵守以下两点要求,第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规划,将全国的可持续发展放在第一位。第二,充分了解生态林业的现状,根据生态林业的特殊性制定最为适宜的方案。相信这样的话,才能提高研发新技术的速度,增加群众的环保理念。
3.2完善生态林业管理机制。
完善生态林业管理机制是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力度的有效途径,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要重视资金投入以及政府扶持问题,更要注重管理机制是否起到必要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促使生态林业技术的发展逐渐步入正轨。完善生态林业管理机制可以通过加强部门之间相互管理、提高监管和检查水平等措施来完成,从而保证生态林业工程的顺利进行。
4生态林业主要应用的技术
4.1土地应用技术。
土地应用技术也叫做土地资源规划设计应用技术,某一区域,受到天气、地形变化的影响,导致土地表层或是土壤成分存在区别,通过选取更为适宜的生态林业种类,来充分发挥土地自身的生产能力,达到综合治理生态林业的目的,这便是土地应用技术。这一技术的应用基础在于首先需要了解适用面区域、实际土壤利用状况和土地差异情况。选取出不同土地生活的物种,并将其按照科学的比例进行调配是该技术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当然该技术也受到资金、市场要求等环境因素的影响,只有多方面考虑周全,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4.2生态林业结构技术。
生态林业结构技术主要应用在具有明显层次的种群当中,在同一区域,考虑生态林业存在的特异性,充分应用立体空间从而获取最大利益的技术被称之为生态林业结构技术。主要具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是空间结构养殖,该技术应用在同一水域养殖动物的体系当中,将动物分成二至三层垂直结构,既方便卫生的清洁,又有利于集中管理。其次,空间结构种植,理论思想与前者大体相同,差别在于该技术针对的是不同种类的植物,通过空间结构的种植,有利于调整喜光程度存有差异的植物,以便提高生态林业的构建速度。
5生态林业技术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5.1生态林业技术存在的问题。
生态林业技术目前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林业作业者的专业技术没有得到广泛普及,目前大多数林业企业的工作者的技术水平还未达到建设生态林业的要求,即使掌握了大部分实际应用技术,往往也都是陈旧的知识,在现代化建设中作用不明显,久而久之便会导致生态发展效率低下。第二,管理方面的技术存在较大漏洞,举例而言,生态林业发展的基础是造林,造林环节固然重要,这一点林业单位的工作较为合理,但是造林后的护林工作却往往被忽视,最终导致实际经济效益与预期相差甚远。
5.2针对生态林业技术的问题采取的对策。
最重要的举措就是提高林业企业的科技能力,科技基础是生态林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生态林业发展技术可以通过完善创新科技系统来加以实现,依靠新技术的发展是目前的主要途径。加强对生态林业构建的保护力度,首先各级政府应起到表率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促进生态林业的发展。其次,各个企业做好防护措施,提高部门间的监管能力。
6结论
以微电子技术、通讯技术和电子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社会正由传统的工业时代向信息时代迈进,正将世界林业带入数字和信息时代。它将推动电子信息技术及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农业系统的发展,引发林业科技革命,是21世纪林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所谓精确林业,是指由信息技术支持的根据空间变异、定位、定时、定量地实施的一整套现代化林业操作技术与管理系统。事实上,这种林业技术体系是信息技术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综合应用的体现,核心是实时测定工作对象所需工作的质、量和时机等数据。通过对影响林木生长环境因素实际存在的时空差异性分析,判别林木长势优劣,确定影响长势的原因,提出科学处方,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有效的调控措施,消除和减少这些差异。并按需定量实施灌溉、施肥和喷药,以实现最小资源投入、最大林业收益和最少环境危害。制定出针对性的林业生产措施,在取得最优效果的同时,减少污染,保护生态,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2精确林业主要支撑技术
精确林业以3S技术(GPS,全球定位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RS,遥感遥测系统)、信息技术、智能化决策技术、可变量控制技术等为技术支撑体系,以生态学、造林学、工程学、系统学、控制学、测绘学为指导,能在自动化、智能化、一体化、时效性、准确性、可靠性等方面满足人们的需要,它的建立依赖于地球空间信息基础理论及其他高新科学技术的发展。
3精确林业的源头
由于精确林业依赖于3S系统,而3S系统在欧美发达国家发展很快,因此精确林业在发达国家崭露头角,发展较快。精确林业的概念和实践,起源于发达国家林业生产高效化程度的提高、林业生产中降低成本、提高投入产出率、发展优质高效林业的要求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再生利用、林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需求。这些要求反映了人类的共识,既要经济效益和快速发展,又要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精确林业的构想是美国在20世纪80年代首先提出的。提出这个概念的基础,是当时微电子技术发展推动了智能化监控技术,同时又结合了作物生长模拟、栽培管理、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由于GPS技术在1990年海湾战争中大显身手,此后美国将这一技术应用到林业生产领域,开创了精确林业技术体系的雏形。到了1992年4月,美国召开了第一次精确林业学术研讨会,精确林业这一概念才逐渐被人们广为接受。
精确林业最基本的技术组成部分是全球定位卫星。后者主要是针对林地面积、林木生长情况等因素的差异而指导人们分别采用不同的经营管理措施等。
4精确林业现状
在我国,精确林业的理论框架逐步完善,技术体系初步建立,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产业部门逐渐形成。
3S技术及其他高新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森林资源清查、林地面积实时测量、林界划分、护林防火、飞播造林、荒漠化监测等方面。目前,山西省二类调查和数字生态都使用3S技术,林业信息管理系统不仅是林业资源管理的工具,同时也可以为用户创建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益。总之,有如下3个优点:一是节省经费。制作一张林相图或林业规划图,从勾绘草图、小班求积、清样、标注、描色、数据分析、统计等都可以实现计算机化,与人力相比在总体上可节省50倍的经费。二是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了内业制图速度,缩短了林业资源数据更新周期;提高各类林业专题调查,如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划、森林资源分类区划、森林资源分类经营工作效率;提高制作经营决策方案的效率。如此高效地提供林业数据,从而达到了林业决策的适时性。三是使林业经营管理更趋科学化。将空间数据作为不可缺少的因素与属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改变了单一属性数据分析缺陷,使制作的决策方案更加合理;对森林资源的空间属性数据进行动态管理,一旦资源发生变更,即刻对资源数据进行更新,从而准确掌握资源状况,做出有效的决策;制作与生长模型、决策模型等有关的专题地图提供形象化决策分析方案,为经营方案准确、有效地实施奠定了基础。
目前,全国精确林业建设已经启动,这标志着精确林业的研究进入了系统集成与平台建立阶段。随着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精确林业示范地的建立,我国精确林业将由实验转向生产,由技术形成产业,必将拥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强大的生命力。
5精确林业之路
精确林业是一种基于知识的林业技术体系,是知识经济在林业中的最好体现,也是林业创新体系主要组成部分,可以说是一次世界性林业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更为重要的是,发展精确林业是有效利用生态资源,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求。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地大物博早已成为一种过时观念,因为多年来的粗放性和掠夺性开发早就造成了自然资源的匮乏,再加上人口众多,人均资源就更少。比如,人均林地占有量逐年下降,水土流失、气候异常、环境污染、土地荒漠化严重,致使自然灾害愈加频繁。
在此情况下,实施精确林业必然可以优化资源,保护环境,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实际上这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战略。但是,在实施精确林业上还有很多困难,如实施精确林业技术必须使计算机控制的林业技术与土地状况的空间差异精确匹配。我国疆域辽阔,林业生产条件复杂,林业领域电子计算机和信息等技术应用较少,基础设施还不先进。所以,一方面,购买精确林业软件并不实用;另一方面要自行开发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土壤土质、适应不同气候的精确林业软件也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比如,要创建识别树种、林龄、断面积、蓄积量等的3S软件需要测取大量数据,需要若干年的各个地区、地块的投入、气候变化等历史数据,但各地区在这方面都还没有基础。此外,如果能建立适合不同地区土地情况的精确林业软件,林业工作者的操作和认识也需要有一个过程。
5结束语
精确林业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超前性的林业新技术,是信息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国情、省情,研究发展适用的精确林业技术体系、运用体系是必要的。精确林业的研究与发展,将有助于人口、资源与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解决,有助于林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林业环境保护。GIS作为精确林业的核心技术,也应适应精确林业需要,作技术上的改进与深入。
【论文关键词】精确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林业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
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其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林木在漫长的生产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风、雪、水、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袭击,又易遭到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等人为破坏。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466起,比2003年增长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分别为6894起和6531起,分别比2003年增长23.5%和34.4%;重大火灾38起,比2003年增长171.4%;特大森林火灾3起,比2003年增长57.1%。森林火灾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从人员伤亡看,公伤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179.92万个人工日,比2003年增长1.1%;出动车辆11.67万辆次,出动飞机575架次,共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13278.5万元。此外,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也很严重,2004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4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6.3%,其中:森林虫害744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6%,病害76万公顷,与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虫发生152万公顷,有害植物45万公顷。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林业自身具有巨大的风险性,且有增大的趋势。如此大的林业灾害给林业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林业经营无法承受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对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依靠国家补偿,林业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和各种灾害的预防、救灾、恢复等责任均由国家承担,团也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林业生产市场化后,这些风险责任转移到林业经营者身上,而林业生产流通规模小、分散化的个体林农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弱。要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降低林业投资的风险,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并能在损失后给予必要的补偿,这就离不开林业保险的支持。
(二)林业保险发展滞后子林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林业保险出现较早,但发展十分缓慢。早在1982年就开始了森林保险和森林灾害共济方面的研究,从1984年开始森林保险试点,其后几年发展比较顺利,至1988年已经有劝多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开办了森林保险,承保面积达133多万公顷。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森林保险却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业务萎缩的现象。随着林业市场经济的到来,林业保险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较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业保险研究一直进行着,当前我国林业保险有四种类型: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办、林业部门业务,如广西的桂林、湖南的会同等地;二是林业部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业部门自保,如辽宁的本溪;四是农村林木保险合作组织自保,如四川、山东。
目前我国林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林农的收入偏低、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过低。他们觉得保险增加了其经济负担,不愿保险,因而林业保险的需求有限;而保险从业人员少,没有合适的林业保险机构,主要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且保险险种单一,造成林业保险承保率低。以福建省南平市为例,近3年来其森林保费收入年均减少21%,2004年该地区森林保险保费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42%,承保面积0.93万公顷,不到南平市所有林地面积的0.5%。另一方面,林业保险经营效率较差,亏损严重,供给主体严重不足。由于承保面小必然带来风险的相对集中,导致森林保险者经营风险集中,保险企业赔付率高。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其森林保险赔付率高达796%,近3年的平均赔付率也达176%,造成林业保险业务经营效益差,亏损严重。这就使得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或限制责任范围,从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抑制了投保需求,进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扩大,形成恶性循环,我国的林业保险一直处于这样一种“两难困境”。由于林业保险经营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国内的商业保险都不轻易进入林业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上就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开办森林保险业务,且业务量在急剧萎缩。这种现状可总结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费率、高赔付和低保障、低覆盖、低投入。
总之,林业保险发展呈现出一种矛盾状态。即林业本身存在巨大的保险需求与林业经营者投保率低下矛盾;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市场巨大与其承保率低下矛盾;发展林业保险意义重大与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矛盾。
二、当前我国林业保险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一)林业保险供需双向不足
1.投保人收入低下,保险意识薄弱
林业本身的高风险性,决定了林业发展对保险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然而,林业经营者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对林业保险需求不足,投保率低下,存在这一矛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营林者的收益低下,森林投保增加了林农经济负担,他们心存侥幸,缺乏对保险的认识,认为投保是乱收费,不愿意投保。二是,营林者的保险意识薄弱。虽然林业保险对林业生产尤其是木材资源培育的积极作用已为政府、营林者所认可,在经济较发达的林区,已被一部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林农所认识和接受,但是在更多的林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林区,森林保险的意义还没有为林农所接受。
2.经营效益低下,供给严重不足
林业保险公司有着巨大的潜在林业保险市场,而林业保险公司没有积极地开拓这个市场,增加林业保险供给,相反表现出林业保险供给不足,这一矛盾主要原因在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因其与商业保险不同,使林业保险公司效益低下。一方面,保险的数理原理是概率论中的大数原理,有大量的风险保单才能够分散风险。而林业本身是个高风险的产业,又加之承保面小,这就使得林业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对集中,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必然高。另一方面,大部分林农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保险公司经营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风险管理的难度大,导致经营林业保险的成本高于一般的保险,森林保险的经营收益就相应低于其他保险。最后,支持林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林业保险公司技术有待提高,赔付率有待优化等问题,使得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业不愿意从事收益低甚至亏损的林业保险,导致林业保险的供给不足。
(二)林权制度不完善制约林业保险发展
林业保险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林权不清,林业产权人的权、责、利界定模糊,这种制度上的弊端更加阻碍了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一方面林区的产权主体不明,往往签保险合同找不到对象。国有林原则上属于国家,但实际经营者是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如果大面积的投保,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都难以界定,例如,大兴安岭是国有林区,其实际经营者是黑龙江森林工业局,由于现在林区内天然林禁伐,该局经济困难,根本就无力支付保费。另一方面,产权不明使得一些林业部门根本就没有森林投保的意识,责任相互推诿。因此,林业产权不明,从保险的投保和承保两个方面阻碍着林业保险的发展。
(三)林业保险政策不明,法律法规不健全回
森林保险业务带有明显的公益性,其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立法保护、政策支持和各项措施的配套建设。然而;我国森林保险到底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是单独成立农业保险公司,还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兼营?是由政府参与实行补贴,还是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这些政策方向多年来一直有人提出看法,但到如今,仍没有得到解决。林业的弱质性和保险公司的盈利性,使得两者完善结合较困难,需要政府的介入,那么,政府是直接补贴还是间接支持以及以何种方式支持等政策并不明朗,这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开展。此外,我国森林保险缺乏法律规范,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的法律法规,对森林保险的性质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森林保险的组织机构、业务经营方式和会计核算制度等都按照《保险法》中对商业保险的规范来实施,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体制中,但由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和商业保险有着很大的差别,使之难以完全取得自身发展的业务空间。
(四)林业竞争力薄弱、林业保险技术不高
林业的弱质性及林业保险技术的薄弱不利于林业保险发展。一方面林业先天的弱质性对投保者采说,其营林收益低下,高额的保费使得部分营林无法承担,即使能够承受,由于收益低,保费占收益的比例较大,使得林农不愿投保,从而抑制林业保险的市场需求。对保险公司而言,林业市场竞争性弱,盈利能力低下,风险高,导致其赔付率高,经营成本高,开办林业保险比其他保险的收益率低,甚至出现亏损。另一方面林业保险技术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森林资源价值(涉及森林面、年龄、投入标准、当地市场价格等因素)和赔付率这两个森林保险的核心内容至今还没有科学的计量、测算模式,这阻碍林业保险险种的拓展以及实际保险业务的运作。
三、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对策
(一)加大林业保险投入
应从供需两方面加大对林业保险的投入,提高林业投保者、承保者的积极性。
1.提高林业保险意识、加大投保补偿,刺激林业保险需求。一方面要对林业经营者普及林业保险知识,加强林业保险意识,鼓励其积极投保;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实行林业保险的补偿机制,对营林者投入的保费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的形式可以多样,依据林农的需要,可以直接补贴资金,也可以是营林投资品、技术指导、税收优惠等方式。以此减轻林农的经济负担,使其从林业保险中获益,从而意识到林业保险的意义,提高投保的积极性。
2.提高保险公司的林保收益,促进其进行林业保险供给的积极性。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促进保险公司林业保险的供给:一方面对于大型的林场,由于其风险巨大;保险公司对其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限。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巨险证券化的措施来分散风险。做法是(图1)保险公司发行巨险证券,让全社会来分担林业的风险。当投保的林业遭受巨大的风险时,保险公司可以用保费和巨险证券融到的资金对林业灾害进行补偿,此时巨险证券的投资者就失去了其本金及利息;当投保的林业没有发生灾害时,巨险证券投资者和保险公司共同受益。这样既可以承担巨额的风险,又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对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资金补贴,也可以通过出台林业保险相关的优惠政策来间接支持保险公司,如政府可以减免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所得收益的税费,从而激发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的积极性。
(二)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
完善的林权制度能促进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林业保险牵涉到林业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建立明晰的林业产权关系,是林业保险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要加快林权改革,建立明晰的林权结构体系以及规范林业产权流转体系,使得林业产权主体明确,林业经营者的权、责、利对等,这样使得林业保险的主体明晰,且投保的责任和利益关系明确,能有效促进营林者的投保积极性。
(三)加强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建设
积极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加强林业保险的法制.建设,是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保障。当前,我国开办林业保险的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其实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简化操作,提高效率,也便于政府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此外,林业保险的实施还需要法律作保证,有关森林保险方面的专门法律当前还很少,有些甚至是一片空白,而且部分林业法律滞后于林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加快林业保险方面的立法,部分法律要依据新形势的需要修改,为林业保险发展和运·行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林业和保险业的自身建设
1.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提高其盈利能力
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是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林业的弱质性制约了林业与保险业亲密接触。因此,要加快林业保险的发展,首先要加快林业自身的发展,提高林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使其对保险有吸引力。
2.加强保险业自身的建设,提高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
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成本和收益,提高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技术,有利于促进林业和保险业的结合。要加强保险公司在开办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可以从3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林业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林业保险研究者和保险业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探索和创新最适合我国林业建设的保险;二是,通过现实林业建设的调查研究,提高林业资源价值评估的水平,科学合理地评估林业资源的价值,采用合理的林业保险赔付率,使得林业保险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最后,要依据市场的需要,开拓多元化的保险险种,使林业保险灵活化经营,提高其经营效益。
1.1林业建设的主要特点
平和县地类结构以有林地为主。据2009年资料统计,平和县全县林地总面积178340.64hm2,占县土地总面积的77.22%。森林总面积162041.92hm2,森林覆盖率70.17%,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85个百分点。森林经营类型商品林面积达到121708.00hm2,占林地面积68.24%;生态公益林面积56632.64hm2,占林地面积31.76%。有林地中以集体林地占优势。集体林面积140310.79hm2,占林地面积78.68%,国有林面积38029.85hm2,占林地面积21.32%。森林起源以人工为主,人工林面积116615.48hm2,占林地面积65.39%,天然林面积53811.84hm2,占30.17%。林种结构主要是用材林和经济林,其中用材林面积66541.64hm2,占林地面积37.31%,经济林面积50677.71hm2,占28.42%。森林年龄结构以中龄林为主,占森林面积的35.43%,幼龄林占20.91%,近熟林占28.72%,成过熟林占14.94%。平和县经济林面积较大,琯溪蜜柚和白芽奇兰为主的经济林产值远高于用材林价值。
1.2林业建设主要成效
1.2.1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多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各级领导带领干部群众坚持不懈进行造林更新,特别是在2004年实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调动广大社会群众造林和营林的积极性,向林业注入的资金不断增加,形成了全社会参与造林护林的局面。造林地点从山上向非规划林地包括房前屋后、四旁、通道两侧、农田林网、城镇等拓展。2005年实施纵深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建设以来,加快了低质低效林分的改造和生态公益林重点区位和地段的封山育林,加大资源培育力度。
1.2.2林地保护成效显著
平和县严格控制林地占用,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积极介入涉林项目的前期工作,严把征占林地审查审核关,严格执行占用征收生态公益林地“占一补一”制度,有效减少境内未批先占、不批也占和少批多占现象的发生;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使用调查、跟踪监测等措施,有效地保护了重要生态区位的林地资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以及名木古树资源等,林地保护成效显著。
1.2.3林业产业和生态体系持续发展
2000年平和县实施生态公益林地区划界定,把林地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地,按各自的特点和规律实行分类经营、定向培育。合理的分类经营后,平和县林业产业得到了健康发展,逐步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商品林产业体系,林业产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同时,严格落实公益林生态补偿制度,全面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不断完善九龙江西溪自然保护区建设,圆满完成纵深防护林造林任务,林业生态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2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2.1林种、树种结构不尽合理
林业发展中存在注重经济效益、轻视生态保护的现象。在平和县商品林中经济林比例占41.6%,大部分是琯溪蜜柚;用材林占54.7%,而桉树占较大比重。蜜柚经营中要高强度垦复造成地表,易引起水土流失;纯林桉树大面积种植导致了地力退化和病虫害等问题。
2.2林地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平和县处于九龙江西溪上游,历史上洪涝灾害严重,是福建省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区域之一。五大水系的水源地均处于西部的高地势,台风带来的暴雨常引起山洪暴发,使下游出现洪涝灾害。特别是矿产开采造成森林植被及琯溪蜜柚高强度种植区常伴生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形成局部水土流失,林地损毁严重,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2.3林地保护管理形势较为严峻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工业园区、城镇、道路、能源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日益增大,林地保护面临新的威胁。尤其是一些建设项目多处于城区周边、江河两岸、水源地等,涉及的林地多为防护林,人口集中,生态脆弱、人地矛盾突出,有的生态区位重要,进一步增加了林地保护的难度。
3平和县林业发展对策
3.1加强林业工程建设
推进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保障并积极培育生态公益林。按照调高、调优和相对集中的原则,逐步将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区位内的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形成以面为主,带面结合的布局构架。加大溪江两岸的森林管护,以美化流域生态环境、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的,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绿化宜林荒山荒地,营造水土保持林及护堤护岸林,建立多功能的林业生态防护体系。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快交通干线两侧及一重山造林绿化,形成环境优美的森林通道。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工程,以一般用材为目标,培育生长快、产量高、质量好、周期较短的人工林;以培育笋竹两用丰产竹林为重点,加强护笋养竹,积极推广施肥技术,合理采伐毛竹,大力改造低产竹林。
3.2优化森林结构,提高培育质量
大力提倡营造混交林,恢复土壤肥力,减少病虫害和森林火灾的发生。坚持引进外来树种和开发本土树种相结合,丰富和充实森林生态系统及景观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实现树种的良种化、乡土化和速生化。加强中幼龄林的抚育管理,培育后备森林资源,适当减缓成熟林、过熟林采伐,合理调整森林龄组结构,实现人工林可持续经营。加大对林种结构调整力度,增加防护林和特用林比例,构建起多树种、多层次、高效益的生态公益林体系,充分发挥森林多种效益,不断改善生态环境。
3.3强化经营管理水平,提高森林生产力
论文摘要: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科学的发展观,已经深入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要求我们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个层面,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义
1987年,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其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系统地阐述了人类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思想并把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即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这一定义因具有最概括意义而被广泛接受,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得到认可。可持续发展是对传统价值观和发展观的挑战与变革。其内涵反映在以下5个方面:①可持续发展强调生态与经济的整体性。②可持续发展强调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的综合性。③可持续发展强调资源利用的高效性。④可持续发展强调体制与法制建设的必要性。⑤可持续发展强调社会的公平性。
2林业的定义及主要特点
林业的定义可概括为林业是人类对森林资源的全面保护、全面利用、全面发展的经营活动,是以森林的多功能来满足经济、社会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基础产业。
为了正确地理解林业,还需要进一步了解林业的特点,以掌握林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林业的主要特点有如下几点:生产周期的复杂性;劳动过程的特殊性;初期培育森林的经济依赖性;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性;生产经营成果的多样性;林业效益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3可持续林业的含义及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1可持续林业的含义
综合国内外研究者已有研究成果,可持续林业的概念可归纳为:可持续林业是对森林生态系统在确保其生产力和可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物种和生态多样性不受损害前提下的林业实践活动。它是通过综合开发、培育和利用森林,以发挥其多种功能,从而保护土壤、空气和水的质量,以及森林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既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木质、非木质林产品和良好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需要,又不损害未来社会满足其需要的林业。
3.2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3.2.1依靠科技发展林业。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3.2.2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保证。要采取“以二促一带三”的策略,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3.2.3注重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林业的生态效益是指林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生态方面的正面影响。人们普遍认识到,森林兼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等三种效益,且经济效益往往最先受到关注,但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况下,生态价值远远大于其经济价值。而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林业的生态效益可以创造经济效益。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①林农结合式;②造林规模化;③造林多样化。
4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机制
4.1我国法律中关于林业可持续发展思想的体现我们目前关于林业的单行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事实条例。在这一立法宗旨中,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目的。在总则中,第5条规定“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第11条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开展植树造林活动。”这些规定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国法律对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和关注。4.2对我国现存林业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已经设立的林业法律制度的完整性、严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则、履行程序、实现方式、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制度内容上有遗漏、空白、不明确之处。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补充和完善:①重新确立林业立法思路;②立法原则的创新;③在执法方面,一是必须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健全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须认真加强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转,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总量控制制度,严惩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必须认真执行凭证运输木材制度,严格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四是必须坚持依法治林,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置于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建设,实现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④在法律责任方面,应建立健全法律责任制度。
参考文献
[1]蔡守秋等著.可持续发展与环境资源法制建设[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
[2]金瑞林.环境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
[3]薛建辉.森林生态学[M].中国林业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原田尚彦著,于敏,译.环境法[M].法律出版社,1994年4月第1版.
[5]陈泉生.环境法原理[M].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论文摘要我国正处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的过渡时期,可持续发展作为一种新的科学发展观,已成为林业发展的核心理论。针对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严峻状况,应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入到林业建设的制度、政策和法律等各个层次,构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从而实现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和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1可持续发展思想
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Development)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一个新概念。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第1次阐述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可持续发展是指以不损害后代人的发展需求为前提,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和发展。换句话说,就是指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这是因为它们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
2林业的定义及目前我国林业的发展状况
所谓林业,是为进行森林经营组织起来的、以进行木材、林产品生产和实现各种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事业。林业部门包括营林和森林工业两大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有计划地绿化现有荒山荒地,扩大森林资源;科学地经营管理好现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并进行合理地开发利用;提高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增加木材和其他林副产品的生产,以满足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通过林业建设,可充分发挥森林的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护农田和环境保护等多种效能,为确保农业高产稳产而服务;森林经营包括森林的采伐与更新、森林保护、森林再造及抚育间伐和城市森林的建立和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动。
我国林业发展有三个阶段,一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年),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二是1978~1992年,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在集体林区和其他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三是始于1992年至今,受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状况影响,我国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原林业部根据《中国21世纪议程》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确定了中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
3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及其实现对策
3.1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是从森林生态系统在生命支持系统中的整体作用出发,以森林生态系统在自然、社会系统中的功能维护为中心,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管理,向社会提供可持续的服务,而不仅仅是某种物质产品。这种功能的维护不仅是获取森林使用价值的基础,而且是由使用价值所表现出的经济获益持续的保障,更是人类持续生存所依赖于生命支持系统的根本,是森林价值的本质所在。
林业可持续发展决定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能力,即能源、资源、资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长率、人均收入、资源储量和资本可替代性等;二是社会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质、公共意识、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等;三是生态支持力,即生态自我调节能力、资源承载力、资源环境等。
3.2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应从诸多方面发展
3.2.1依靠科技。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因而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方法是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1)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将科研成果转化成生产力以加快林业的发展。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如今的“数字林业”已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使林业经营和管理逐步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2)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和监测;二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抓好良种育苗和树种结构调整;三要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加市场竞争力。
3.2.2注重林业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
(1)林业的生态效益。森林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降低噪音、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效益,它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正面影响,人类普遍认识到森林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种效益,其生态效益价值远远超过其经济价值。林业的发展可同时带来这三种效益,其中,经济效益在过去往往是最受关注的,但如今生态效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生态效益可创造经济效益。
(2)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林业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二者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矛盾、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忽视生态环境而过度追求经济增长,势必会引起环境恶化而最终阻止经济的增长。在当前这个既注重生态效益又注重经济效益的时期,不仅要使当前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还要使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所以如果采取单纯只注重生态效益而放弃必要的经济增长,最终要导致经济效益滑坡,从而使生态环境建设也失去了物质保证。有学者提出“生态效益经济”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生态效益、经济效益是在生态环境系统良性循环的条件下,追求经济效益总量最大化的社会再生产活动。
(3)注重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实践中的对策。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对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措施:一是造林规模化。从提高生态效应、景观效果、经济效益出发,成片造林。片林建设以发展苗木基地、经济林、速生丰产林为主;二是造林多样化。采用多样化的以林养林,以发展林木加工养林,以发展经济果林养林;农民还采取林苗结合、林禽结合、林菜结合、林果结合等方式,提高林地产出和经济效益;三是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大力推广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兼备的兼作方式,如:实行林草兼作、林药兼作、林灌混植等种植模式。
3.2.3转变传统经营模式,建立森林可持续经营机制。遵循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开展森林的分类经营和生态系统经营,实行森林资产化管理,在经营模式和技术体系上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4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法律机制
(1)我国的林业立法没有全面反映生态规律的要求,没有贯彻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的立法思想,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环保优先原则,在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及其他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考虑生态利益。
(2)林业立法中要充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尊重和体现生态规律的原则;二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原则,林业立法应充分考虑实现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条件,考虑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三是突出生态利益和经济利益协调平衡的原则。
论文摘要:林业资源的合理利用需要知识需要人才。知识和占有知识的人才,是知识经济社会最重要的资本。知识经济,就是以知识为资本,主要依靠同代科学技术来发展经济。人才是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资源。建立全国人才信息网,以期利用这一电子人才信息平台,使林业人才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利用,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进程。因此,人才资源是市场经济社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
据第四次森林资源调查,全国现有森林面积1.34亿hm2,森林蓄积量101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建国前的8.6%提高到13.92%。我国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经国家批准黑龙江等8个省已跨入生态系统行列。我国现有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的绝对值是可观的,在世界上占有一定地位,但由于国家大、人口多,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蓄积量分别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2%和13%左右,属于森林资源严重缺乏的少林国家。全国现有沙漠化面积达171.1km2,占国土总面积17.85%,其中风沙化土地5.4万km2,沙尘暴时有发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以黑龙江省为例,全省沙区每年有460多万亩农田不同程度地受风沙危害,其中重灾年份毁种面积达40多万亩,300多万亩草原由于沙化造成草质退化,载畜量减少,每年因风沙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2亿多元(林业厅提供)。林业企业地处偏远,条件艰苦,待遇偏低,加上长期单一生产结构,致使人才结构不合理,知识在创新过程中的创造性尚未激活,使得一些人才外流。要建立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建立接近自然的林业,建设具有多样性的生态系统的林林,必须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为实现这个奋斗目标,关键在于人才,根本在于人才。
首先,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与实现现代林业现代化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全新发展新理念,把实施林业人才战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之中,坚持以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为根本出发点,人才要打破系统之间、部门之间、省市之间的界限,实施人才共享。人才共享是充分发挥最大创造力一种人才资源配置新方式,它既包括人才的引进,也包括在不改变人才原有身份和人才所在单位利益情况下,对人才能力充分发挥和合理使用。建立人才信息网,就必须大力发展“数学林业”。信息化是当代林业现代化的标志,它主导着未来一个时期林业现代化的方面,而电子信息技术是实现林业现代化管理和发展持续林业的重要支撑技术之一,只有通过全局性、整体性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才能直接为林业经济建设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资源与智力保证。
其次,加快整体性林业科技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开发利用创新型人才,坚持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主题,发挥人才的潜能,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人才开展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让科技人才自觉参与国家林业创新体系建设,在林业领域保持技术优势,促进部分学科、专业有重大突破。让知识资本参与分配,知识经济已成为决定生产力、竞争力、经济成就的关键因素,以知识为资本将高技术成果产业化,高技术成果可作无形资产参与项目产业化投资,依据效益应获得相应的股权收益。开发国内外两个人才市场,吸引人才为林业经济建设服务,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坚持以调整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以市场为依托,以需要为导向,通过市场机制合理调整人才结构与布局,既保证人才分布的动态平衡。人才要坚定不移地稳步推向市场,以实现人才资源市场化,优质化。加强对人才的宏观调控与科学管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及基层对人才的需要,两种手段结合并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
一、我国林业保险的发展现状
(一)林业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
林业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其对保险有着巨大的潜在需求。林木在漫长的生产周期里,既易受到火、风、雪、水、病虫害等自然灾害袭击,又易遭到乱砍乱伐、毁林开荒等人为破坏。据统计,2004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466起,比2003年增长28.7%,其中: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分别为6894起和6531起,分别比2003年增长23.5%和34.4%;重大火灾38起,比2003年增长171.4%;特大森林火灾3起,比2003年增长57.1%。森林火灾对我国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从人员伤亡看,公伤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179.92万个人工日,比2003年增长1.1%;出动车辆11.67万辆次,出动飞机575架次,共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13278.5万元。此外,我国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也很严重,2004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4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6.3%,其中:森林虫害744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6%,病害76万公顷,与2003年基本持平;鼠(兔)害12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2.3%,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虫发生152万公顷,有害植物45万公顷。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林业自身具有巨大的风险性,且有增大的趋势。如此大的林业灾害给林业发展造成的巨大损失是林业经营无法承受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对灾害造成的损失主要依靠国家补偿,林业扩大再生产的投入和各种灾害的预防、救灾、恢复等责任均由国家承担,团也给国家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林业生产市场化后,这些风险责任转移到林业经营者身上,而林业生产流通规模小、分散化的个体林农承担风险的能力很弱。要增强林业风险抵御能力,降低林业投资的风险,使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小,并能在损失后给予必要的补偿,这就离不开林业保险的支持。
(二)林业保险发展滞后子林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林业保险出现较早,但发展十分缓慢。早在1982年就开始了森林保险和森林灾害共济方面的研究,从1984年开始森林保险试点,其后几年发展比较顺利,至1988年已经有劝多个省、市、自治区先后开办了森林保险,承保面积达133多万公顷。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森林保险却一直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业务萎缩的现象。随着林业市场经济的到来,林业保险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一些较为注重效益的商品林。林业保险研究一直进行着,当前我国林业保险有四种类型:一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主办、林业部门业务,如广西的桂林、湖南的会同等地;二是林业部门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共保,如福建的邵武;三是林业部门自保,如辽宁的本溪;四是农村林木保险合作组织自保,如四川、山东。
目前我国林业保险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林农的收入偏低、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过低。他们觉得保险增加了其经济负担,不愿保险,因而林业保险的需求有限;而保险从业人员少,没有合适的林业保险机构,主要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且保险险种单一,造成林业保险承保率低。以福建省南平市为例,近3年来其森林保费收入年均减少21%,2004年该地区森林保险保费收入19万元,比上年减少42%,承保面积0.93万公顷,不到南平市所有林地面积的0.5%。另一方面,林业保险经营效率较差,亏损严重,供给主体严重不足。由于承保面小必然带来风险的相对集中,导致森林保险者经营风险集中,保险企业赔付率高。福建省南平市2004年其森林保险赔付率高达796%,近3年的平均赔付率也达176%,造成林业保险业务经营效益差,亏损严重。这就使得保险公司提高保险费率或限制责任范围,从而加大了投保人的经济负担,抑制了投保需求,进一步限制了承保面的扩大,形成恶性循环,我国的林业保险一直处于这样一种“两难困境”。由于林业保险经营效益低下,亏损严重,国内的商业保险都不轻易进入林业领域。目前,国内市场上就只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开办森林保险业务,且业务量在急剧萎缩。这种现状可总结为“三高三低”。即高风险、高费率、高赔付和低保障、低覆盖、低投入。
总之,林业保险发展呈现出一种矛盾状态。即林业本身存在巨大的保险需求与林业经营者投保率低下矛盾;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市场巨大与其承保率低下矛盾;发展林业保险意义重大与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滞后矛盾。
二、当前我国林业保险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一)林业保险供需双向不足
1.投保人收入低下,保险意识薄弱
林业本身的高风险性,决定了林业发展对保险存在巨大的潜在需求,然而,林业经营者在林业经营过程中对林业保险需求不足,投保率低下,存在这一矛盾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营林者的收益低下,森林投保增加了林农经济负担,他们心存侥幸,缺乏对保险的认识,认为投保是乱收费,不愿意投保。二是,营林者的保险意识薄弱。虽然林业保险对林业生产尤其是木材资源培育的积极作用已为政府、营林者所认可,在经济较发达的林区,已被一部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林农所认识和接受,但是在更多的林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的林区,森林保险的意义还没有为林农所接受。
2.经营效益低下,供给严重不足
林业保险公司有着巨大的潜在林业保险市场,而林业保险公司没有积极地开拓这个市场,增加林业保险供给,相反表现出林业保险供给不足,这一矛盾主要原因在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因其与商业保险不同,使林业保险公司效益低下。一方面,保险的数理原理是概率论中的大数原理,有大量的风险保单才能够分散风险。而林业本身是个高风险的产业,又加之承保面小,这就使得林业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对集中,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必然高。另一方面,大部分林农生产规模小,保险标的分散,保险公司经营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风险管理的难度大,导致经营林业保险的成本高于一般的保险,森林保险的经营收益就相应低于其他保险。最后,支持林业保险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配套措施还不完善,林业保险公司技术有待提高,赔付率有待优化等问题,使得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业不愿意从事收益低甚至亏损的林业保险,导致林业保险的供给不足。
(二)林权制度不完善制约林业保险发展
林业保险制度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林权不清,林业产权人的权、责、利界定模糊,这种制度上的弊端更加阻碍了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一方面林区的产权主体不明,往往签保险合同找不到对象。国有林原则上属于国家,但实际经营者是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如果大面积的投保,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都难以界定,例如,大兴安岭是国有林区,其实际经营者是黑龙江森林工业局,由于现在林区内天然林禁伐,该局经济困难,根本就无力支付保费。另一方面,产权不明使得一些林业部门根本就没有森林投保的意识,责任相互推诿。因此,林业产权不明,从保险的投保和承保两个方面阻碍着林业保险的发展。
(三)林业保险政策不明,法律法规不健全回
森林保险业务带有明显的公益性,其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立法保护、政策支持和各项措施的配套建设。然而;我国森林保险到底实行什么样的政策,是单独成立农业保险公司,还是由商业保险公司兼营?是由政府参与实行补贴,还是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这些政策方向多年来一直有人提出看法,但到如今,仍没有得到解决。林业的弱质性和保险公司的盈利性,使得两者完善结合较困难,需要政府的介入,那么,政府是直接补贴还是间接支持以及以何种方式支持等政策并不明朗,这不利于保险业务的开展。此外,我国森林保险缺乏法律规范,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森林保险的法律法规,对森林保险的性质也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森林保险的组织机构、业务经营方式和会计核算制度等都按照《保险法》中对商业保险的规范来实施,森林保险始终被包容在商业性保险体制中,但由于林业保险的特殊性,其和商业保险有着很大的差别,使之难以完全取得自身发展的业务空间。
(四)林业竞争力薄弱、林业保险技术不高
林业的弱质性及林业保险技术的薄弱不利于林业保险发展。一方面林业先天的弱质性对投保者采说,其营林收益低下,高额的保费使得部分营林无法承担,即使能够承受,由于收益低,保费占收益的比例较大,使得林农不愿投保,从而抑制林业保险的市场需求。对保险公司而言,林业市场竞争性弱,盈利能力低下,风险高,导致其赔付率高,经营成本高,开办林业保险比其他保险的收益率低,甚至出现亏损。另一方面林业保险技术十分薄弱,主要表现在:森林资源价值(涉及森林面、年龄、投入标准、当地市场价格等因素)和赔付率这两个森林保险的核心内容至今还没有科学的计量、测算模式,这阻碍林业保险险种的拓展以及实际保险业务的运作。
三、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对策
(一)加大林业保险投入
应从供需两方面加大对林业保险的投入,提高林业投保者、承保者的积极性。
1.提高林业保险意识、加大投保补偿,刺激林业保险需求。一方面要对林业经营者普及林业保险知识,加强林业保险意识,鼓励其积极投保;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实行林业保险的补偿机制,对营林者投入的保费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贴,补贴的形式可以多样,依据林农的需要,可以直接补贴资金,也可以是营林投资品、技术指导、税收优惠等方式。以此减轻林农的经济负担,使其从林业保险中获益,从而意识到林业保险的意义,提高投保的积极性。
2.提高保险公司的林保收益,促进其进行林业保险供给的积极性。政府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促进保险公司林业保险的供给:一方面对于大型的林场,由于其风险巨大;保险公司对其风险的承受能力有限。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巨险证券化的措施来分散风险。做法是(图1)保险公司发行巨险证券,让全社会来分担林业的风险。当投保的林业遭受巨大的风险时,保险公司可以用保费和巨险证券融到的资金对林业灾害进行补偿,此时巨险证券的投资者就失去了其本金及利息;当投保的林业没有发生灾害时,巨险证券投资者和保险公司共同受益。这样既可以承担巨额的风险,又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对保险公司直接进行资金补贴,也可以通过出台林业保险相关的优惠政策来间接支持保险公司,如政府可以减免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所得收益的税费,从而激发保险公司开办林业保险的积极性。
(二)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
完善的林权制度能促进林业保险业务的开展。林业保险牵涉到林业产权关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林权制度,建立明晰的林业产权关系,是林业保险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因此,要加快林权改革,建立明晰的林权结构体系以及规范林业产权流转体系,使得林业产权主体明确,林业经营者的权、责、利对等,这样使得林业保险的主体明晰,且投保的责任和利益关系明确,能有效促进营林者的投保积极性。
(三)加强林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建设
积极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加强林业保险的法制.建设,是加快发展林业保险的保障。当前,我国开办林业保险的仅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其实可以出台相关政策,建立专门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简化操作,提高效率,也便于政府出台林业保险相关政策。此外,林业保险的实施还需要法律作保证,有关森林保险方面的专门法律当前还很少,有些甚至是一片空白,而且部分林业法律滞后于林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应加快林业保险方面的立法,部分法律要依据新形势的需要修改,为林业保险发展和运·行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林业和保险业的自身建设
1.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提高其盈利能力
加强林业自身的建设是促进林业保险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林业的弱质性制约了林业与保险业亲密接触。因此,要加快林业保险的发展,首先要加快林业自身的发展,提高林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使其对保险有吸引力。
2.加强保险业自身的建设,提高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
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成本和收益,提高林业保险公司的林业保险技术,有利于促进林业和保险业的结合。要加强保险公司在开办林业保险的技术能力,可以从3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林业保险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林业保险研究者和保险业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不断探索和创新最适合我国林业建设的保险;二是,通过现实林业建设的调查研究,提高林业资源价值评估的水平,科学合理地评估林业资源的价值,采用合理的林业保险赔付率,使得林业保险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最后,要依据市场的需要,开拓多元化的保险险种,使林业保险灵活化经营,提高其经营效益。
关键词:林业;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义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伦特兰夫人的领导之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向联合国提交一份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在报告里提出了我们应致力一条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并且对可持续发展作了明确的定义:既满足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需要能力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包括三个方面的内涵: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所谓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是指社会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的可持续发展。人类的生存离不开一定的自然条件,而自然条件的优劣往往又会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影响。
二、我国林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林业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时期,第一个阶段是林业的初期发展阶段,(1949-1978),即传统林业发展阶段。这是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积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过程。第二阶段是林业发展的探索阶段(1978-1992),这一时期的核心活动是在集体林区和其它非国有林区进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但由于对改革的目标认识不足,林业改革的进展,远远落后于其它部门,迄今未走出一条可行之路。第三阶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环璄大会和国际林业转轨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环境恶化的现状的影响,我国的林业迈向新的发展之路,但这一过程非常漫长。特别是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林区分布不均匀。一般说林区多在山区,而这些地区也是经济上最贫困的地区。因此,基于经济的诱惑,各地破坏性掠夺式采伐利用仍时常发生。这一时期林业的发展必须落实到林业的科学经营上。这也就提出了兼顾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经营模式。
三、林业生态、经济效益综合评价
3.1林业的生态效益的重要性。林业的生态效益是指林业的发展所带来的生态方面的正面影响。森林兼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等三种效益。在这三种效益中,经济效益往往最先受到关注,但我们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况下,生态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有着密切的联系,林业的生态效益可以创造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实质上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林业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有时一致的。
3.2林业的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二者之间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关系。在忽视生态环境而过度追求经济增长时期,尽管当期的经济增长速度相当快,但后期的经济发展却受到了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而增长环境恶化的巨大报复,使得经济发展停滞不前或萎缩。在既重视经济效益又注重生态效益的时期,不仅当期的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后期的经济增长也能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当然,我们应注意,对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极的注重,而是积极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极的注重,即单纯注重生态环境而放弃必要的经济增长,那么,终究会因没有必要的经济增长而导致经济效益滑坡,缺乏强有力的经济实力支撑会使得生态环境保护失去现实意义或物质基础。
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应作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4.1依靠科技发展林业。我认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发展,因为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包括经济的发展和对资源与环境的再发展能力的保护。那么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证资源与环境的发展力,最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依靠科技来发展经济,改变传统的以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林业发展上,实施科技兴林,不断提高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4.2建立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核心、以效益为目的的林业科技创新体系,以促进林业生产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数字林业”的概念,即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动林业经营和管理的精确化、科学化,加快实现林业的现代化。
4.3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研成果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指导林业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科研与生产建设脱节的问题。要鼓励科技人员通过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联合开发、创办经济实体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4.4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一要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研究,开展森林生态系统的监测;二要抓好良种壮苗和树种结构调整,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提高良种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术,尽快提升木材工业总体技术水平,增加木材和林产品的经济价值,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优化林业经济结构,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物质保证。在第一产业方面,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丰产林和名特优新经济林建设;在第二产业方面,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促进以低层次原料加工向高层次综合精深加工转变的步伐;在第三产业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业、花卉业的发展。要大力调整生产力布局,淘汰落后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型产业,推动产业重组,解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调整林产工业产品结构,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发展优势产品,努力开拓木材林产品的新用途,延伸产业链,增加附加值,解决林产品结构不合理和产品缺乏竞争力的问题。调整企业布局和资产结构,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发展战略,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力。
六、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在实践中的对策
这些年来,林业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各地在实践中采取了各种应对措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6.1林农结合式。应用和推广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成果,采用科学的生产、管理方法,以林为主,林农结合,多种经营,逐步建成具有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林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兼备的生态经济兼作。如实行林草间作、林药间作、乔灌混交等种植模式,最终使退耕还林成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收入的良机,同时实现了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效果。:
1.1林业产业发展制度缺失
林业作为具有生物质能源的独特性与能源替代的突出作用已被世界各国所认可,并成为开发新能源的战略选择。但是,我国地方政府并未充分认识到低碳化林业产业发展的重要性,黑龙江省在这方面也有欠缺,其在推进林业发展方面虽有部分政策、法律、制度支持,但远不能达到产业快速发展的目的。
1.2林业资源与生态环境发展失衡
如前所述,黑龙江省的林业自然资源是相当丰富的,长期以来都存在着资源利用率低、超限额采伐与破坏森林资源等突出问题。低碳化林业经济构建是在人们对森林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认识基础上进行的。当前,黑龙江省对林业资源低碳化建设研究开展的不充分,人们对低碳并不了解甚至心存疑虑,低碳化林业产业开发明显不足。
1.3林业产业经济发展缓慢黑
龙江省林业产业经济面临的最大发展阻碍就是资金的匮乏。林业的低碳化建设需要地方政府长期投入,在片面追求GDP增速的时下,发展低碳化林业经济很难让地方政府看到立竿见影的经济回报,因此,造成因资金不足而使林业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1.4林业科技发展滞后
低碳视角下,林业产业发展需要技术创新的支撑,尤其是在林业生产过程中林木病虫防治、环保化学品的使用、生态产业链的建设等等方面,没有创新的技术应用是很难实现低碳化林业产业发展的。但另一方面,科技创新研究需要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与支持。黑龙江省作为林大省,对林业科技的发展还应加大支持力度[4]。
2低碳经济视角下黑龙江林业发展模式构建
2.1低碳化林业产业发展模式
这一模式主要围绕低碳经济需求展开,依托技术创新、能源开发、产业转型三大趋势,探索低碳化林业发展之路。一是立足黑龙江省实际,积极调研,政府牵头,制定林业产业低碳化发展规划,引导低碳林业经济;二是实现森林分类经营策略,在注重现有森林质量基础上,全力推进造林工程,实行产业化经营;三是进行技术创新,在推进低碳化林业经济的同时,加快生物质能源的研发与推广,充分利用新能源优势。
2.2森林碳汇贸易发展模式
众所周知,森林是大自然中当之无愧的“碳源”,森林凭借其独特的生存方式发挥着生物固碳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全球变暖的趋势,发挥着其环境保护的优势。碳汇贸易就是建立在森林碳汇功能之上的。所谓森林碳汇贸易发展模式强调的是通过投资造林以消减二氧化碳排放过多,这种模式的需求主体多为发达国家。纵观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的现状,可以说黑龙江省具有充足的森林碳汇容量,缺少的只是走出去的魄力与勇气。黑龙江省可以通过发展人工种植碳汇林的方式,增加碳汇储备,寻求合适的时机打开国际碳交易市场的大门,实现碳汇林资源向经济效益的转化。碳汇贸易的建设不仅能够有效吸收、合理转化森林建设资金,而且在建设过程中能学习、引进发达国家的先进林业技术,可谓一举多得。
2.3绿色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互联网时代为绿色林下经济带来新的发展契机。从低碳经济视角看,黑龙江省可以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鼓励发展林下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包括药物种植在内的高附加值产品。例如,可以推广具有广阔销售前景与较高营养价值的黑木耳林下种植,形成种植、网上销售、物流运输为一体的产业链,创新传统林业发展思路,为黑龙江省林业发展带来新契机。此外,应重视旅游业飞速发展对经济的推动作用,绿色林下经济可以从打造黑龙江省林区旅游品牌入手,精心规划旅游路线,形成特色旅游产业,实现低碳经济背景下绿色林下发展模式[5]。
3结论
(一)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我国在近些年来提出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无论是何种经济的发展,都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目标,以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生态自然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从而更好的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相互适应。
(二)有利于林业经济自身的发展
林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并不是单方面的,不仅仅可以为我国的自然环境保护带来更好的发展空间,更主要的也可以为自身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同时,也可以为自身的发展带来源源不断的自然资源,细水长流的经济发展模式可以持续不断的为经济发展带来效益。
二、当前我国林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一)林业经济结构较为单一
当下我国的林业经济发展还相当的不成熟,大多数地区的林业经济发展还处于粗放的发展状态。另外企业的发展规模都相对较小,缺乏技术含量,在进行林业发展的过程当中,总是会造成许多的原材料浪费和资源浪费,进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这种粗放型、低水平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结构形式和生产模式只会严重的阻碍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
(二)森林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都直线下降
由于林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乱砍滥伐对自然造成的影响,导致了我国的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都呈现出直线下滑的趋势。而且,我国绝大多数植树造林的树种也相对单一,树种的死亡率相当高。再加上树种的产期较低、效益低下,进而造成了森林资源的不断匮乏,最终必然也会影响林业经济的发展。
(三)缺乏相应的林业体制改革
缺乏相应的林业体制改革是现阶段林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阻碍。故而,在林业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就会出现许多政企不分、职责不分明以及林业经济发展受阻的现象产生。林业体制的完善可以更好的对林业经济发展起到监督和保障的作用,而这种体制的缺乏势必造成林业经济发展得不到合理的保障。
三、我国林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一)科学配置人才,促进林业经济高速发展
林业经济要想更加集约型的发展一改以往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经济生产方式,首先就要对这一行业进行严格的规范,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科学的配置。这就要求广大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实现科学的人才配置,建立起一个专业的个人人才平台,为林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可能。具体而言,需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相关专业的人才进行对整体行业的规划。
2.企业也应该不断的对人才进行升华培养,包括对其创新意识、资源意识的培养。
3.大量储备高水平、高学历、专业能力高的人才队伍。确保林业经济发展过程中能够不断创新,多层次、多形式的进行林业发展创新。为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带来较多的空间和可能。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规范条例
我国林业发展之所以会遇到许多的问题,产生很多破坏自然资源的现象出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相关的法律制度做为保障以此规范林业企业的发展行为。在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法律制度和法规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为了促进我国林业经济更好的发展,林业主管部门应该努力的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在林业发展当中制定的相关制度和条例,确立环境优先的原则。当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二者发生冲突的时候,要本着环境生态优先的原则,充分的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
(三)优化林业经济产业结构
由于林业经济产业结构还不完善,因此一定要不断的对此进行优化,从而形成相对完善的经济产业结构。针对传统的林业经济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和改变,建立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新的市场对策。同时要加大引进各种先进生产技术,尽可能的缩短生产周期,引进新的原材料和树种,确保树种数量的提升和质量的改进。最后还应该加大改革的步伐,引进和创新新的产品,努力发展服务性项目和产业。
(四)建立林业经济生态评价体系
建立林业经济生态评价体系实际上就是权衡林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表现,也就是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的重要展现。建立起来的林业经济生态评价体系,应该是客观、科学的,并且人们现在已经逐步的认识到林业经济所具有的独特的社会效益。所以在发展林业经济的时候,应该找到一个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切合点,使得林业经济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的结合起来。
(五)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对于林业相关企业,应该不断的贯彻和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思想。可持续发展是和科学发展观相继提出来的我国的重要发展战略,也是近些年来我国各个产业发展的首要要求和根本依据。企业应该不断地进行这种思想的学习和普及,从根本上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进而在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过程当中,都可以真正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将生态环境保护提上日程。当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有所取舍,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四、结语
城市林业起源于北美,ErikJorgensen、美国林业工作者协会城市森林组、日本专家及我国学者分别对城市林业的范畴进行了不同的定义和诠释。总之,现代城市林业体现了4点核心内容:
①能够服务城市发展,并带动城市四周农林发展,取长补短,从而达到城市和林业共同发展、持续发展的目标。
②建立以城市为中心,带动郊区和远郊区一体化绿色发展的绿化体系,并以此为城市林业的指导思想。
③城市林业应区别乡村林业和大林业,将园林和园艺的优势融合为一体。
④兼具城市林业典型性、服务性、示范性和生态性等特点。总之,城市林业是现代林业的一个分支,它不但是园林的扩大和延伸,更是林业的提高和升华,是以服务城市为主旨的。
2我国城市林业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关于我国城市林业的研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显著的差距,我国城市林业发展中仍存在以下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①城市林业建设资金不到位。任何一项建设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和保障,城市林业作为一项通过为全社会提供林产品及生态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其经济效益是可持续的却非显而易见的。这就容易造成投资在城市林业建设中的资金大量转移到其他行业,从而使城市林业建设资金短缺,阻滞其可持续发展。
②城市林业建设尚未完全纳入城市整体规划,致使城市林业建设赶不上城市发展的步伐,滞后于城市发展速度,城市发展为了满足商业需求,绿地和森林被征占和破坏,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严重制约着城市林业的发展。
③城市林业结构不合理,人们盲目追求绿地覆盖率和绿化面积,导致树种结构配置不合理,在树种的选配上表现为“结构单一”“绿化质量差”“立体效果差”,难以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的综合效益,无法满足城市可持续发展。
④我国城市林业的经营管理粗放,致使我国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在生物多样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表现不良。
⑤城市林业发展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由于我国科技化和机械化滞后,认识不足,致使我国城市林业得不到重视、总体质量不高,和其他国家的城市林业以及本国其他领域内的企业相比,我国林业发展有“规模小”“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少”等劣势,阻碍了城市林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⑥政府扶持力度不够,领导重视程度不够,降低了城市林业建设效率。
3我国城市林业的发展对策
3.1增加城市林业建设的资金投入
建立保护城市绿色植物、优化城市生态环境的多元投资机制,为城市林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制定一项由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并有银行信贷做支撑的投资政策,专门针对城市绿化工作的开展。并建立城市林业建设基金会,加大该项投资力度。同时,成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城市林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3.2合理规划布局,并提高规划设计品质
首先,应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将城市林业建设纳入到城市建设中来,以保证城市设计建设的整体性,如此才会实现布局的最大合理化和设计方案的最优化。此外还要将有关部门划入统一的管理体系中并协调好各部门间的关系,以保证城市林业的有序和持续发展。
3.3优化城市林业结构,扩大城市绿地面积
根据城市自然特点科学选择树种,加强乔灌木良种的选育,对古树及珍稀树木建立保护机制,适当增加木本观赏植物的比例。并根据城市的气候条件和土质适当进入外来树种和乡土树种,丰富城市森林生态的多样性。
3.4加强对城市林业的管理力度
建立科学的、健全的城市林业经营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城市林业进行分类经营,并加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技术的研究,鼓励推行清洁卫生生产以提高城市森林资源的利用效率,将城市林业发展水平推向国际化标准。
4结语
一、发证好,让林农充分认识林权证的重要意义
林改最终归结到农户身上,就是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林权证。林证证要求做到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要让广大林农主动积极投身林改,就必须让他们真正了解核发林权证的好处,“发证好”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林权证为维护林区经济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县在1982年林业“三定”时也曾发过林权证,但是当时过程粗糙,验收不严,群众认识不足,留下有山无证、有证无山、一山多证、界线不清的隐患;加之“三定”后农村林权归属变化比较大;相关依据与证件保管不善等原因,近年来林权纠纷呈高发态势。重新换发林权证,可以从根本上避免林权纠纷的发生,维护林区经济社会稳定,减少基层干部纠纷调处工作量,从而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和三农服务。
(二)林权证是林权所有者行使处置权和收益权的法律依据
林权证将在林区生产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林权证像房产证一样,是林权所有者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法律凭证,农户将可以凭林权证到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直接申请林木采伐、依法享受征占用林地的补偿,在林权流转时林权证是明晰产权归属的重要法律依据。
(三)林权证是林权所有者确保利益不受侵犯的法律凭证这次发放的林权证,与林业“三定”时相比有几个特色:一是全国统一样式;二是有效期的变化,自留山永久不变,责任山承包期限为70年;三是林权证权源依据清晰,所有的宗地要求现场勘界,四至填写规范,相关权益人签字确认,每一份林权证的权源依据将完整存档,以供备查。可以说,林权证将是依法保护林农长期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唯一的法律凭证。
二、按程序,充分发挥群众在林改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主体改革要求规定程序全部到位,坚持“尊重历史、尊重现实、尊重民意、尊重法律、兼顾利益”的五个基本原则,其中尤其要注重尊重民意。林改方案要通过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落实两个三分之二原则,明晰产权后一榜公示10天,现场勘界的群众参与、30天二榜公示等规定动作要全部到位。确保改革符合政策规定,改革成果合法有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四个要求:
(一)政策让群众知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林改的政策、内容、操作程序、结果都要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作业,杜绝暗箱操作,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林改宣传,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政策宣传要进村到组入户,让群众主动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真正成为改革的主体。
(二)方案让群众讨论,确保群众的决策权。林改的方案制定和村组明晰产权之中,要充分发挥群众的决策权。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改什么,怎么改,何时改的问题,以及集体山分不分、如何分、何时分等核心问题由群众自行决策,尽量体现大多数成员的意愿。
(三)勘界确权让群众参加,确保群众的参与权。在村组明晰产权后,由村向乡镇申请,由乡镇统一向县林改机构申请现场勘界。现场勘界中,除林业技术人员、乡镇、村组干部深入现场之外,尤其要确保宗地所有的权益人共同参加,所有参与现场勘界人员都要在现场核实登记表上签字。
(四)林改成果让群众知道,确保群众的监督权。林改的最终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公示,对存在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调处,所有的资料要及时、完整、规范的存档,确保改革成果通过省市验收,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三、讲质量,落实“三高”全面保障林改的稳步推进
(一)统一认识,站在对历史负责,对子孙负责的高度,确保林改的质量。林权制度改革涉及时间长,影响深远,是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度从农田向山地的延伸,必将极大的解放林业生产力,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促进林区发展、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各级各部门都要高度认识林改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
(二)组织一支高素质的林改队伍,确保林改的质量
林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社会工程,林业部门要发挥技术优势,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县林业局要打破股、室、站、所的职能界限,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建立一支业务精练、作风优良的林改专班,全力以赴的保障林改稳步推进。在林改的政策宣传、组织发动、业务指导、现场勘界、登记发证上做好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按分级培训的原则,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由县级培训乡镇,乡镇培训村组,各乡镇和村组都要明确林改专干,所有的表格填写都由村组林改专干负责,农户只负责签字,从而确保填写内容的规范、整洁、齐全。
税收体系健全
在许多林业发达国家,林业税收被作为调节、鼓励林业生产的一个重要手段。这些国家根据林业的特点、国家对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扩大林业生产经营规模等的需要,调节林业税收,刺激私有林业投资和经营活动。私有林主不但不需要比其他职业和阶层的人额外承担一些税费任务,反而因为所从事产业的特殊性而享有种种税收优惠。
除法国等少数国家外,德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等林业发达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以所得税为主的林业税收体系,注重考虑横向公平性与纵向公平性,目标明确。例如,美国国家木材供应主要依靠公司林和小型私有林。其林业税收政策的目标被确定为:“林地税收应当公平并且有利于森林保护;林地税收必须以土地使用状况和土地生产力为基础;对林木以及林木采伐的税收应能对林业生产经营产生激励作用。”
税收减免扶持
澳大利亚税收法规定,对采伐1985年前由非政府部门经营的林地上的天然林所获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以鼓励私有林主对天然林进行更新造林活动。对于从事林业经营的公司和私人在所得税征收上还有如下特殊优惠:凡用于清理采伐迹地、营林、育林的收入,可免征所得税;收入中用于购置林业生产必须的易耗资产的、用于改善林木生产条件(如改良土壤等)的、用于林区道路或林间便道建设等方面的部分,可免征所得税;收入中转化为木材的就地加工等方面的投资,可免征所得税;出售的零星可加工木材(如间伐材,因风灾等自然因素导致的风折木等)所得的收入,可免征所得税。
日本对私有林的采伐和加工,年所得收入在3000万日元以内的,实行免税。
英国从1992年起,商业用材林的立木不算收入,所以不交纳所得税。如果木材尚未出售,林主死亡,其税款债务将予以免除。
法国对私人再造林和更新造林,在30年内免交土地税。经营林业的所得税,依据树种的不同的年限,可减半征收。但林主如果把林地转作他用,则须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费,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发展林业,防止森林面积减少。
芬兰林业税收有两种:一是所得税,一是资产税。对于私有林主的所得税,下列情况可以免税:退耕还林者免税25~35年;采伐后立即更新且幼林生长良好并保证成林者,可以免税10~25年;此规定也适用于荒地造林或低产林的重新改造;沼泽地排水后重新造林,可以免税15~25年,造林投资由林主和国家共同承担;森林遭到非人为因素破坏时可享受15年内的免税待遇。
优惠税率鼓励
澳大利亚通过对造林公司股票持有者的股息收入的优惠税率,提高居民购买造林公司股票的积极性,以吸引社会对林业的投资。
加拿大所得税的税率依林业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类型而实行不同的税率,鼓励私有林主积极参与林业经营,促进私有林业的发展。
美国税法规定在森林施业中,采伐道路的全部或部分被当作可取得减税或优惠税率的投资,采运设备在通常情况下,也可以取得这种优惠。税法还规定,对采伐迹地如果3年之内达不到规定的更新造林数量和质量要求,政府将以较高的税率征税。
澳大利亚对于林业公司或私人的非林业收入实行优惠税率。德国对林业只征收增值税、地皮税,林业的增值税为5%,远低于其他行业;在发生灾害大量采伐时,可依法降低所得税率。
税基构成优惠
在澳大利亚,从事林业活动的纳税人被视为初级生产者,因此,造林和造林地维护的成本可以从当年的收入中扣除。“可分期抵减条款”中允许林业生产者将营林生产中发生的成本在当期收入中抵减,或在未来几年内的收入中分摊。
新西兰为了鼓励造林,对公司、企业的造林费用,均可在税前由成本列支,等于减少了造林企业的纳税额。
挪威森林信托基金在私有林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林主出售木材时即将销售所得的5%~25%的收入存入基金。存入的基金免交所得税,林主可以从基金中提款用于营林作业。但如果林主从基金中提款用于其他用途时,就必须纳税。
税制规范合理
关键词:永续利用;林业可持续发展林业历史性转变;林业建设方针
林业可持续发展是对森林生态系统在确保其生产力和可更新能力,以及森林生态系统的物种和生态多样性不受到损害前提下的林业实践活动,它是通过综合开发培育和利用森林,以发挥其多种功能,并且保护土壤、空气和水的质量,以及森林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既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损害未来满足其需求能力的林业。可持续林业不仅从健康、完整的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良好的环境及主要林产品持续生产等诸多方面,反映了现代森林的多重价值观,而且对区域乃至整个国家、全球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生存环境的改善,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几乎渗透到人类生存时空的每一个领域。
一、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现状
森林可持续经营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没有可持续经营的森林就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的林业。自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后的5年里,森林可持续经营进入了实质性阶段,世界林业发达国家都开始调整和改造传统森林资源管理系统的理论与技术,并组织研究和实践森林资源可持续标准和指标体系。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和林情提出了不同的实现途径。加拿大侧重于林地生产力的保护,提出了以模式森林计划为依托的林地综合管理系统;美国注重人们对森林的整体需求,提出了生态系统经营;德国由于几乎没有原生林,大多为人工次生林,因而着重于回归自然的人工林经营,即近自然的林业。许多发展中国家也采用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来调整各自的林业发展战略着手研究和制定适合发展中国家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标准和指标,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总目标是林业可持续发展,而对于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途径,以美国1995年《森林和林地资源的长期战略规划》为典型,它明确了“管理生态系统------通向可持续性的工具”的模式。
二、林业在可持续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
林业是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基础。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生态平衡准则,要在经济―环境协调中求发展。森林是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基础,也是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物质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必须依赖以森林生态系统为基础的环境而发展,否则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森林是自然界功能最完善、最强大的资源库、基因库、蓄水库和能源库。科学与实践证明,森林既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调节气候、蕴育物种等多种生态功能,又有贮碳释氧、吸纳粉尘、降解有害气体、阻消噪声、美化环境等防治环境污染功能。
1、森林能提高大气质量。体现在:能有效地减缓温室效应。
2、森林能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森林与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遗传多样息相关,地球上有一半以上的生物在森林中栖息繁衍。
3、森林可防止水土流失。森林土壤对降水有极强的吸收和渗透作用,其稳渗速率一般在200mm/h,比世界上最大的降雨60mm/h还要大得多。森林的枯枝落叶层不仅可以吸收2―5mm的降水,还可以保护土壤免遭雨滴的冲击。
4、森林能有效遏止沙漠化。林网超过10%,沙地植被盖度超过0.3,沙暴的危害就会减少到最小限度。
5、森林可防止地力衰退。林木的根系能固持土壤,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吸收利用盐分;枯枝落叶可增加有机质、腐殖质,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
6、森林能缓解水资源危机。森林是“绿色水库”,森林及其土壤像“海绵”一样可吸收大量的降水,并阻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可以促进水分循环和影响大气环流,增加降水,起“空中水库”的作用。据测算,森林蒸腾的水汽58%又降到陆地上,可增加陆地降水量21.6mm,占陆地年平均降水量2.9%。
7、森林能消除噪声污染。据测定,100m的防护林带可降低汽车噪声30%,摩托车噪声25%,电声噪声23%。
三、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区域对林业发展的需求所决定的。一般说来,应当从森林所发挥的作用方面来考虑。而森林的作用受制于特定区域的社会意义和国民经济意义,就其作用来划分,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3个方面。
1、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目标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目标,强调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和较高层次的社会文化要求,持续不断地提供林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这是持续林业的一个主要目标。作为社会经济大系统的林业产业,担负着为社会发展提供生活资料(燃料、食品等)与生产资料(原材料)的双重任务。随着全球范围内不可再生资源的不断消耗,森林作为主要的可再生资源,其满足人类社会物质需求的作用是绝对不会消失的。人类对森林的社会、文化需求的不断扩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总趋势。满足人对森林的多种需要和愿望,是林业的根本任务。
2、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目标
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目标,主要关注于林业生产者的长期利益。这里必须明确的是林业经济可持续性的主体是林业生产经营者。当前就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考察,主要还是通过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的形式,实现自身的利益,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林产品产量的持续产出。而林产品的产出,除了取决于林业生产力水平外,同时还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更受制于非林业部门的影响。林业经营者经营的森林生态系统所提供的环境产品,具有经济利益的外部特征,必然造成林业利益难以在市场条件下完全实现。面对这种情况,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目标,必须有其他实现途径。最可行的方式,一是实行生态补偿;二是国家扶持。因此,林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必须保障林业生产者的经济可持续性。
3、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