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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湾移民新村全村有228户,总人口1150人,其中男性591人,女性559人,男女比例大约为1.06。
(一)宋湾村医疗机构数量及辐射区域
(1)村级卫生室。该村有一个卫生室,接待能力在五人以内,同时也对外开放。主要辐射区域除本村外还有邻近村庄,一般在2~3公里的范围。(2)私人卫生所。主要是持有医师资格证的人开办的私人卫生所,这种性质的卫生所虽然对外开放,但是由于区域的局限性,主要辐射区域为本村范围内,该村之前有一家私人卫生所但目前已经关闭,所以宋湾村没有私人卫生所。邻村有一家私人卫生所,平时也会有少量宋湾村人去看病就医。该村卫生室有一名村医,他是从部队退伍多年的卫生员,不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虽然了解范围较广,但大多方面不够专业,主要治疗日常生活中的小病,如:感冒、发烧、腹胀及简单的伤口处理等。护士一职基本由村医兼职或者由其家庭成员不定时兼任,他们并不具备基本的护理能力,因此,宋湾村卫生室的护理人员为0人。
(二)卫生室及硬件配备状况
医疗室包括药房、观察室、诊断室、治疗室、值班室总面积50平方米,内部主要放置桌子、椅子、放药支架、病床以及电视机、空调等电气设备。卫生室没有任何大型医疗设备。中小型医疗设备种类十分有限。主要包括:血糖监测仪、体重身高测量器、血压计。日常小型医疗工具如温度计、听诊器等较为齐全。
(三)药品配置状况
卫生室里的药品主要是一些日常用药,完全以西药为主,包括治疗感冒、发烧、咳嗽,以及用于消炎、降血压、降血脂等方面的药物,除此之外还有少量的注射类常用药。药品数量有限,适用人群以成年人为主,老年人及儿童用药较少。
(四)资金来源状况
第一,村医转移支付。村医出钱将所购药物买回,然后从看病开药的费用中拿回属于自己的部分,同时获得自己的劳动报酬,以此作为村卫生室的首批主要周转资金。第二,国家或政府拨款。这部分资金是由政府提供用于改善农村基本医疗状况。这部分资金十分有限,同时也很难到位,容易被政府部门转用于其它方面。通过与村医谈话得知政府部门提供给本村的资金虽然已经公布但是并没有到位。第三,本村投入。本村投入的资金并不是直接用于看病或购置药物而是以实物的形式配给卫生室免费使用。
二、宋湾移民新村医疗资源存在的问题
(一)医护人员短缺,诊疗方法落后
移民新村有崭新的硬件设备,比附近其它村子硬件设备要好得多,但村医仍然是原来的村医,没有新补充的技术人员。村医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医学教育,也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靠自身学习和积累的经验进行诊治,因此对药量的控制和药品的配置不够科学准确。他的知识结构陈旧,获得培训机会很少,对急性和慢性病人的处置欠规范,甚至可能拖延最佳治疗期限使病情加重。村民们只在村里看一些头疼发热的小病,严重一点的疾病去县城医院就医。新村卫生所的护理人员都由村医的儿子和其他家庭成员临时担任,家庭成员的所有诊疗知识都来自于村医的口头传授,在自己劳动之余,帮助村医护理病人。移民新村中医生的待遇不高,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障,因此,村医年龄已经偏大,也没有合适的继任者。
(二)床位数量有限,使用紧张
新村卫生室原本只有一个床位,是医生自己配置,搬入移民新村之后,村里给卫生所配置了两个床位,2012年,全国每千人平均床位为3.05,但宋湾村只有1.74。紧张的床位严重影响到卫生室的服务接待能力,特别是冷暖交替的季节,生病就诊率比平时高,床位紧张状况更加突显。过度的床位紧张会造成病人临时外流,这将不利于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暂时减小了本村的压力,但必将增加社会整体的防疫投入,从整体角度看弊大于利。平时床位使用率较低,但每当流行性传染病较多的月份床位使用率最高,因此每年都会出现一段时间床位空闲而另一段时间床位紧张的尴尬局面。
(三)医疗设备短缺,缺乏维护
移民新村里,大型医疗设备一直是空白,中小型医疗设备种类有限,例如打吊针的挂吊瓶的支架,病人的病床,小孩子吃药时候可以把药磨碎的小电器等,都是移民新村建设时候新添置的。在没有移民的时候,原来的村医疗室比这个简陋,这些设备也是没有的。但日常必备的医疗工具使用频率最高,因此这些医疗工具的受损程度较高,再加上这些工具使用时间过长,缺乏必要维护,精准程度已经不能保证。这会影响到村医对病情的判断,容易造成误诊甚至酿成严重的医疗事故。村民缺乏疾病防治和自我诊断的知识,大多数患者都是感觉身体出现较严重的症状时才到大医院检查,村卫生所必要医疗设备不全或者不准确,会给患者带来更大的痛苦也必然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四)药品种类有限,数量不足
药品种类配置不够合理,适宜各年龄段适用的药物分配不够科学,儿童、老年人、高发病症药品严重不足,而这些人群抵抗能力最差,村卫生所没有适宜的药物,这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让他们的处境十分危险。
(五)医疗资源缺乏协调
新村的移民大都集中在南阳市淅川县,该县位于豫鄂陕三省七县(市)结合部,地理环境大体为七山一水二分田,村民世代以务农为主,依然保持着厚重的乡土文化这种时代积淀下来的文化,一方面使乡土社会更加稳定,另一方面使村民与外部社会适应困难。移民新村的卫生所资源有限,例如村卫生室的床位,平时床位使用率较低,但每当冷暖交替的季节,或流行性传染病较多的月份床位使用率最高,因此每年都会出现一段时间床位空闲而另一段时间床位紧张的尴尬局面。由于村里药品的购买和配置都要由村医自己出钱购买,仅仅依靠国家所拨付的有限的工资,明显不能保障药品的种类和数量。尤其一些价格较高的药品,更加难以保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非自愿性移民到迁入地后,明显表现出种种不安与不适应,移民新村的村民们与外部社会接触较少,生活相对隔离,没有和迁入地的居民建立密切的联系。村卫生所也没有和其他相邻卫生所积极地展开沟通协作,医疗资源不能合理协调共享。
(六)医疗资金来源单一
过于单一的资金来源必然影响农村医疗资金的筹集,就宋湾村而言,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村医支付,政府的补助资金不过是杯水车薪,并且发放困难。根本解决不了资金紧张状况。村医在救死扶伤之余,还要解决自己的生存和报酬问题。因此村医在决定资金用途时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使一些重要但资金紧缺的项目留置,另外一些村医不能治疗的疾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村医也可能大胆地治疗,给村民的健康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这将大大制约移民新村医疗水平的改善和更好发展。
三、针对宋湾移民新村医疗资源存在问题的建议
(一)加强对村医的管理和农村医疗队伍的发展
提高移民新村医护人员专业化水平。村医全科化、专业化是必然趋势。只有对村医进行定期考核和培训才能了解村医的诊疗水平是否跟进,能否适应农村不断提高的医疗需求水平,根据考核结果,对不合格的村医进行必要的培训,使他们不至于在社会整体医疗水平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固步自封,落伍于医疗队伍。解决好农村执业(助理)医师的编制和待遇,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切实提高村医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现床位的合理配置与利用
床位是衡量一个医疗机构服务接诊能力的重要指标,农村卫生室床位数量参差不齐,有的剩余有的不足,只有根据每个村的人口多少和大病人数合理配置床位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床位紧张状况。如果可以使邻近村庄的床位实现资源共享并形成医疗规则将大大缓解部分农村床位不足的压力。
(三)完善并提高药物的可及性
1.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基本药物是那些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均要保持足够的数量和剂量,并使其价格能被农村老百姓承受得起。提高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即人人可以承担的价格、安全地、实际地获得适当、高质量的药品,并方便地获得合理使用药品的相关信息。2.加快推进药品价格统一性、合理性药品价格受到生产成本和市场状况的影响,不同的地方价格差异较大,要改变这一局面就必须借助市场和政府的力量将药品价格控制在统一的范围内,而且要特别照顾农村的经济条件和地域限制,将农村药价合理的加以调整。
(四)逐步推进医疗设备的优化配置
医疗设备的检测结果是医生判断病情的重要依据,适当为新村卫生室配备各型医疗设备。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第一,由县乡两级卫生机构逐渐将自己的一些医疗设备下分到农村或者由卫生部门统一采购统一配备给村卫生室,并将这些设备作为国家财产登记。第二,由上级卫生机构与财政部门结合为农村购买医疗设备,然后每年从收费中扣除一部分先行偿还直到全部还清,这些财产划归村集体所有。第三,吸引社会资金购买医疗设备,然后每年从中抽成,抽成比例不得超过该医疗设备收费总额的30%,以免抽成过高影响农村医疗卫生的整体发展,抽成总额不得超过购买资产的150%,之后该财产所有权归村卫生室所有。
(五)促进交流融合,共享医疗资源
新村移民已经百分之百加入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帮助移民减轻家庭负担,解除后顾之忧。因此精神上的孤单无助是移民面临的一个更紧要的问题。加强移民与本地文化交流,强化移民对当地村民文化的认同。移民在与当地居民交流的过程中,学习了解当地文化,自觉调节原有文化和当地文化的冲突,最终促进移民和本地居民文化的融合。如新村在2011年新春之际举办的文化晚会中,当地的旱船文化令移民耳目一新,移民新村的村干部登台演唱也令当地居民备感亲切。当地居民的行为被移民认同后,移民的心理芥蒂就会减弱,进而增加了两地居民的认同感。在当地政府和新村干部的组织下,移民和当地居民的交流不断加深。如在农忙时相互之间借农具时常发生。在生病治疗的时候,可以互相分享医疗信息等资源,这种相互之间的帮助大大提升了移民和当地村民之间的相互认同,为医疗资源的协调打基础。例如新村卫生所床位不足问题,可以使邻近村庄的床位实现资源共享并形成医疗规则将大大缓解床位不足的压力。新村卫生所和邻近村庄卫生所协调配药,保证基本药物是能够满足大部分群众的卫生保健需要,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保持足够的数量和剂量,并使其价格能被农村人口承受得起。
(六)实现资金来源渠道多源化
(一)提高筹资水平,增加财政补助
2011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确有困难的个别地区,地方财政负担的补助增加部分可分两年到位。原则上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困难地区可以分两年到位。将农村重度残疾人的个人参合费用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范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确保财政补助和农民个人缴费提高后,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加大筹资力度,让群众更多受益。
(二)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提高保障水平
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将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普遍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人均门诊统筹基金不低于35元,力争达到40元以上。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门诊统筹或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支付范围。
(三)加快推进支付制度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在门诊费用控制方面,各地要在开展门诊统筹的同时推行门诊总额付费制度。原则上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仅限于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住院费用控制方面,要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扩大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县的范围,同时努力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并增加其对住院患者的覆盖面。对于未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的病种,探索按项目付费与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在混合支付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住院费用总额控制的机制,在基金预算上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支付总量的控制。医疗机构要配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自我约束机制。特别是对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的管理,要建立起有效的制约机制,使新农合的管理与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相分离。要从卫生行政管理、第三方付费管控和医疗机构内部业务管理等方面,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二、政策建议
(一)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
1.增强县级财政支持度,加快县域发展,努力增强县级财政内生能力。指导各县做好收入征管,督促和帮助县级有效解决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收入增长考核办法,及时落实收入任务,强化收入责任,努力提高各县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水平,增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
2.加大政府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资金,贯彻落实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经费。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政府年度预算中应足额安排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核定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医疗服务获得补偿的能力,以加大对医保基金的投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要科学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挂钩,与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结果挂钩,促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完善拨付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加强宣传新农合制度。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方式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广泛宣传。主要针对新农合制度的参保流程,保障范围,如何结算,如何报销等,特别是要利用大病救助的案例,深入开展新农合优越性的宣传,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争取达到全部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规范农村医药市场的管理。规范农村医药品市场的运行,理顺农村医药品价格,既能有效减轻农民医疗救治费用,又能保证农村各项社会经济事业顺利发展。按照医务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成本,综合农民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村医疗卫生技术劳务的价格。对于乡村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应低于县级医疗机构,以引导农民就近治疗。
3.把新农合的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根本解决新农合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人员经费。另外,要有计划的制定具体措施,针对医疗人员的专业培训,以提高新农合人员素质。
(三)加快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依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械、档案管理;推进“建设标准化”,力争80%的村卫生室业务用房达标;推进“资质合法化”,使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具备执业资质的医生;推进“考核制度化”,对乡村医生进行定期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聘用并发放补助;推进“服务规范化”,使村卫生室医疗服务做到“看病有登记、配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逐步实行统一收费票据。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乡村医生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2.继续加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使每个县有1所符合标准的县级医疗机构,半数村卫生院得到进一步改造;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各村卫生院重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能力,乡镇卫生院重点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急诊处置能力和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能力。调整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配备和培训人员。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机制,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纵向合作。
3.巩固和发展新农合制度。2012年,我省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40元后,中央财政将给每人每年补助132元,地方财政给每人每年补助108元,对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省级和市县各负担5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市确定。除了提高筹资标准,还将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并对住院支付方式进行改革,实行了按病种付费的地区,限额内费用新农合按定额支付,参合农民可按实际住院费用的自付比例支付,超出限额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未纳入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将探索按项目付费与按床日付费相结合的混合支付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在混合支付方式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机制,在基金预算上对定点医疗机构实施支付总量的控制。扩大特殊病种大额门诊的病种范围,目前,我省各地列入大额门诊补偿的病种将不少于20种,病种范围将在省定的30个病种中选择,补偿比例应不低于50%,封顶线不高于10000元。
(四)鼓励商业保险经办医疗保障
知识管理理论已有研究成果表明,创新能力的本质是隐性知识,是组织或者个体所拥有的与创新活动相关的技能、经验、认知、信仰和情感的综合体。知识管理理论认为,隐性知识存在于个体和集体二个层面,结合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影响其创新能力的隐性知识也可以从医务人员个体和医疗机构集体二个方面去探讨。Lewin所提出的著名的行为公式:B=f(PE)也表明,行为(Behaviour)是人(People)与环境(Environment)的复合函数,所以创新行为的产生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基于以上认识,本课题首先探讨设计了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能力的评价体系。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调查问卷从个体和集体二个层面去设计,结合隐性知识理论,将调查问卷的内容设计为5个维度,共36个题目。
2问卷调查、统计与分析
为了解河北省的整体情况,课题组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选择了唐山、保定和邢台3个市,每个市再根据经济发发展水平选择3个县,每个县随机抽取3个乡镇卫生院作为样本医院进行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5份,回收有效问卷385份,回收率为95%。对回收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2.1个人创新人格维度
2.1.1自我保护性方面
选择“当没有适当职权时不会冒然行动”的为76%,“当牵涉到利害关系时会小心谨慎”的为82%、“喜欢受到明确工作规范的保护”为65%。3个题目选择比例都比较高,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较强,缺乏创新需要的冒险精神。
2.1.2效率性方面
选择“追求精细、彻底与完美”的为63%,“做事讲求有系统、有组织、有计划”的为72%,“喜欢需要非常细心、精细的工作”的为65%。这3个题目选择比例较高,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对工作都有比较高的要求,愿意做好本职工作,这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创新的基础。
2.1.3内在原创力方面
选择“我是一个有创意的人”的为52%,“会因为自己的新奇想法而感到兴奋”的为82%,“在同一时间内,我可以处理许多创新的点子”的为35%。3个题目中的2个选择比例较低,说明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对自己创新能力缺乏自信心,但也有进行创新的内在心理需求。
2.1.4工作顺从性方面
选择“习惯于按固定方式做事”的为86%,“喜欢没有偏差、已经限定好的工作”的为81%。选择比例较高,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喜欢习惯循规蹈矩的工作方式,缺乏改变的愿望。
2.1.5群体顺从性方面
选择“想办法尽快融入群体当中”的为90%,“想办法和群体人员行为一致”为78%。选择比例较高,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有较强的群体意识,不愿意显得与众不同。
2.1.6外在原创力
选择“需要经常的改变来带给我快乐”的为43%,“喜欢主动改变而不喜欢让事情慢慢演变发展”为46%。选择比例比较低,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中处于被动状态,缺乏主动进取的精神。
2.2专业技术能力维度
2.2.1医疗水平方面
认为自己具有较好的临床基础知识、病例综合能力、实践动手能力、沟通能力等的为36%,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对自己的医疗技术缺乏自信,需要进一步提高。
2.2.2科教水平方面
认为具有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所需具备能力的为33%,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缺乏教学和科研能力,制约了创新工作的开展。
2.3生活动机维度
2.3.1成就动机方面
争取成功的动机,选择“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为80%,“拓宽自己的视野”为85%,“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为88%。3个题目选择比较均较高,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都愿意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自身的素质。
2.3.2权力动机
影响和控制他人欲望的动机方面,选择“使自己具有学术影响力”的为45%,“使自己拥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为86%,“使自己获得公众认可”为83%。其中2个题目得分较高,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比较重视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公众的认可,对自己的学习影响力不太重视。
2.4创新能力维度
2.4.1创意产生方面
个体产生新想法的能力,选择“探寻改善服务与质量的机会”的51%,“注意非常规性问题”的为45%,“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的为36%。3个题目得分都较低,说明多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缺乏创新的基本能力。
2.4.2创意执行方面
将新想法付诸于实践的能力,选择“说服他人了解新构想的重要性”为31%,“主动使新构想有机会被实行”为29%,“将可改善医院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等的新构想具体实行于日常工作中”为26%。得分均较低,说明多数农村医疗人员缺乏将自己的创新成果应用到实际的能力,同时也说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缺乏相应的渠道和机制。
2.5环境因素维度
2.5.1情感支持方面
认为“我工作绩效好时,经常会受到表扬”的为55%,认为“上级领导关心和鼓励我个人的发展”的为51%。选择比例偏低,说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具有一定的鼓励工作人员的能力。
2.5.2物质支持方面
选择医院“提供个人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料和设备”的为56%,“有机会做适合个人做的事”为43%。选择比例偏低,说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具有了一定的工作和创新的物质基础,但在管理和利用上还有许多不足,物质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
3问题总结与对策设计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当前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能力普遍不理想,主要体现在:一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虽然都愿意做好工作,也有想得到认可的心理需求,但专业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普遍缺乏,创新动力不足;二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缺乏必要的创新氛围,缺乏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三是虽然资源、设备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利用效率和水平较低,创新的物质资源支持相对不足。针对以上情况,课题组认为,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能力,进而提高为广大患者服务的能力,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重视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隐性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知识管理理论认为,组织或者个人创新能力的本质是隐性知识。对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来说,制约其创新能力的因素固然有设备、设施、实验室等显性资源不足等方面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制约因素是医务人员创新意识、创新精神欠缺,创新动力不足。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多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创新工作重视不够,满足于现有服务项目和服务水平,缺乏进一步开拓的意识。在创新制度的设计上,缺乏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导致创新工作不能系统的进行。因此,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增强对创新能力本质的认识,重视隐性知识的作用,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隐性知识水平。
3.2大力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业务技能的培训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创新能力主要体现为医务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工作能力。当前医疗卫生人员不仅创新精神较为欠缺,他们的临床技能和教学、科研水平也普遍偏低,因此需要在这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提高。可以通过请专家讲座、外出进修学习等方式吸收外部的隐性知识,从而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在医疗机构内部,应该建立知识的交流、共享机制,通过鼓励医务人员的讨论、交流,促进不同个体知识的共享,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的隐性知识水平。特别要重视医疗机构中水平较高医务人员的作用,可以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鼓励有价值隐性知识的传递。
3.3建立鼓励创新的激励制度,营造创新的良好环境
Lewin的行为公式:B=f(PE)表明,行为(Be-haviour)是人(People)与环境(Environment)的复合函数。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创新行为是在个体创新能力的基础上,由外部创新环境所激励的。因此,农村医疗机构要大力进行激励创新的制度建设,使创新活动进入制度化的轨道。通过对积极进行创新的人员进行物质和精神激励,在医疗机构内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同时还要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制度,使创新人员没有后顾之忧。
3.4建设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良好的创新文化
任何人的行为都受到文化的深刻影响,文化对人行为的作用是潜移默化的。知识管理理论认为,文化的本质是组织的隐性知识,是组织能力的一部分。对于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来说,要提高创新能力,就要尤其重视文化的建设。一般认为,文化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4个层次,其中精神文化是核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除了要大力进行鼓励创新的制度建设外,可以通过悬挂鼓励创新和知识共享的标识、宣讲创新先进人物的事迹、为创新人员提供物质和资源的支持、领导者以身作则等方式建设有利于创新的医院文化。
3.5充分利用区域创新体系的信息和知识资源进行协同创新
论文关键词:农村,卫生资源,配置
1引言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社会城乡“二元”结构的特征,包括医疗资源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享有与分配存在着严重不平衡,致使城乡差距日益增大。虽然近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成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对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卫生资源配置的城乡差距仍然过大。如何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合理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城乡卫生的均衡发展,让农民也能享受到和城镇居民同样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全面提高我国农村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之一。
2卫生资源配置的内涵
卫生资源是社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卫生资源配置是指卫生资源在卫生行业(或部门)内的分配和转移(流动)。其有两层含义:一是卫生资源的分配,称为初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增量分配;二是卫生资源的流动,称为再配置,其特点是卫生资源的存量调整。卫生资源配置的内容主要有卫生机构的设置、医院床位、卫生人力、卫生设备和卫生经费配置等5个方面。
3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的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政府为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其效率和效益,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健康需求,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不断加强对农村地区卫生资源的投入,使得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有了显著改善,农村卫生资源总量不断增长。2005—2009年,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量共增加0.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持续增长毕业论文ppt,已由2005年的614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4651.7万人,增加了4037.7万人;截止到2009年末,新农合参合率已达到93.57%,有效地减轻了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状况,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
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则呈递减趋势,且减幅比较明显。2005—2009年间村卫生室数量由2.3万个,下降到1.9万个,共减少0.4万个。究其原因在于近年来在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安徽省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结合各地的乡镇区划的调整、交通条件的改善和农村卫生资源的现状,调整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对原有的村卫生诊所进行了整合中国。并按照《安徽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以不设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因此,近年来在村卫生室总量方面有所下降(见表1)。
表1 2005—2009年安徽省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情况
年份
村卫生室
(万个))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万人)
农村有医疗点的村
占总村数的比例(%)
参加新农合人数
(万人)
参合率(%)
2005
2.3
4.7
95
614
—
2006
2.2
4.6
96
1384.8
—
2007
2.1
4.4
96
3602
85.7
2008
1.9
5
96
4523.9
90.12
2009
1.9
4.9
96
4651.7
论文摘要:本文从明确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目标入手,依据公共经济学原理,提出了构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框架的思路,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体制及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城镇和农村医疗体制等方面的内容。
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及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目标
(一)医疗卫生事业的性质
医疗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所谓“公益”,泛指公众的、公共的利益。公益事业是一种行业性质的界限划分。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共同需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体现广大人民和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共同需要。福利性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社会属性,体现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承担一定社会分配职能的特性。
(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目标
本文所指的医疗卫生资源是开展医疗卫生保健活动所使用的社会资源,即社会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占用或消耗的各种生产要素的总称。
1、实现全体人口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目标。
2、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NI标(MDGs)中的人口和卫生健康发展目标
3、实现与小康社会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医疗保障目标。
4、普及医疗卫生教育,实现全民健身和建立高效、灵活、接近患者的医疗卫生体系。
二、对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和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划分
(一)对医疗卫生服务供给的划分
对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进行划分,即运用公共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界定医疗卫生产品的性质,原则上可将其划分为: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纯公共产品,如有些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场所卫生等监督监测。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私人产品,如私人保健。
(二)对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的划分及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需求组合
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权利和义务规范,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要可以划分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与非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政府应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而居民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由个人负担。
三、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多层次的城镇和农村医疗体制
(一)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医疗体制的建立
1、从医疗服务的供给来看,主要实现两个方面的改革:一是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改革,二是建立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2、从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方来看,要建立完善的城镇医疗保险制度。
(二)区分贫困地区和发达地区,因地制宜的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对中国农村贫困地区举办合作医疗的政策建议。第一,各级政府应将卫生工作放在与发展经济和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第二,多方筹资,明确政府支持的力度、水平和目标人群。中国农村贫困地区举办合作医疗,筹资是一大难题。正常年景下,农民个人筹资1.5%一2%,各级政府用1%一1.5%的财政收入支持合作医疗是可以承受的。在多方筹资中,明确政府支持的力度和水平不仅是合作医疗筹资的稳定来源,而且是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三,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主要理由是,如何建立贫困地区农村的健康保障制度还有一个探索的过程不宜过早的进行合作医疗立法或采取强制性措施。第四,建立合作医疗“筹资风险基金”使合作医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建议由乡(镇)政府财政每年拨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加上历年合作医疗结余资金的部分或全部,逐年累计,形成合作医疗“筹资风险基金”。第五,扩大合作医疗筹资统筹面,增强互助供给和抗疾病风险的能力。合作医疗应尽可能做到乡办乡管。在全面开展合作医疗的县,可以逐步向以县为单位的社会统筹与以乡为单位的互助供给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抗大病风险的能力。
2、对农村发达地区举办合作医疗保险的政策建议
合作医疗保险是合作医疗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抗大病风险是其主要特征。这一制度适合农村发达地区采用。
第一,加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立法。
第二,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村集体为单位参加。“自愿原则对社会医疗保险来讲就不适用了,这将造成逆向选择,不能广覆盖、风险分担和使抗风险能力降低,以及筹资标准不断提高,最终失去社会保障的意义。因此合作医疗保险应当采用凡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经民主讨论,少数服从多数,以村集体为单位自愿参加。
1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文献问题总结与分析
1.1问题总结借助中国知网(CNKI)期刊及硕博论文库,对1992-2010年在《中国医院管理杂志》、《中华医院管理》、《中国卫生事业管理》、《卫生经济研究》等相关专业期刊发表的文章及公开发表的硕博论文,课题组选取了涉及到我国农村三级网络系统问题的文章及论文共80篇,进行了分析、归纳整理。农村三级网络系统作为为农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机系统,共同承担着预防保健、紧急救治、健康教育等一系列重要任务,然而在发展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整体关系不协调(文献提及率50%),卫生资源配备不合理(文献提及率41.3%),新农合制度不完善(文献提及率25%),功能定位不清楚(文献提及率20%)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着三级网络整体功能的发挥。
1.2问题分析三级网络缺乏有效的纵向联系,是整体关系不协调的重要表现。三级网络系统运行中,县级医院忽视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监督,乡镇卫生院又缺乏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县级医疗机构、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三者之间协调关系己名存实亡,存在无序竞争。当前农村医疗卫生结构、布局不合理,卫生资源缺乏与局部浪费并存。现有的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极不合理,是文献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医院的营利倾向导致医院为争夺病源而“同室操戈”,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相互抢夺病源而成为竞争关系,使卫生行政部门当初设计的不同等级医院分管不同的病人以及双向转诊制度形同虚设[2]。
2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系统实证调查问题总结及分析
2.1问题总结为进一步了解三级医疗网络系统存在的问题,2010年4-8月,选择山东省4个地市8个县市进行走访,并开展了针对卫生局(100份)、县级医疗机构(125份)、乡镇卫生院(120份)、村卫生室(130份)三级医疗机构及村民(500份)的问卷调查。有关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系统整体问题的调查主要有以下结果(表1):关于网络系统整体协调性,33.3%的卫生局受调查人员认为三级网络存在问题,高达94.7%的县级医疗机构受调查人员认为存在问题,94.5%的乡镇卫生院受访者认为存在问题,90%的村卫生室人员认为存在问题;对三级医疗卫生机构隶属关系没有理顺问题的调查,卫生局同意率16.7%,县级医院同意率29.7%,而43.4%的乡镇卫生院受访者认为以上问题十分严重。另外,卫生局(同意率41.7%)和县级医院(同意率63.2%)的多数受访者认为三者在理论上存在协调关系但现实中协调效果不佳,甚至有68.4%的乡镇卫生院的受访者认为这一问题影响严重。且三者之间关系的公众认知度低。具体而言,在对村民的调查中发现,46.3%的村民不知道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是何关系,60.3%不知道村卫生室与县级医院是何关系,54%不知道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是何关系。
2.2问题分析农村三级医疗网络系统的整体性差,其提供的整体功能部分缺失或者职能履行不到位,尤其村民对三级医疗机构服务的满意度评价不高。着眼于三级网络整体性来看,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所担负的职责与拥有资源不匹配;三级医疗机构对于功能定位执行不到位;对各级医疗机构的运行缺乏有效监督管理;患者信息不能共享等。
3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系统优化的对策
3.1提升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效力县级卫生局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主管部门,其效率与能力影响并决定着其效率。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规制的目标是力图控制医疗费用、实现公平和可及性以及保证服务质量,不同目标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矛盾,所以需要规制部门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权衡,决定优先实现何种目标[3]。在调查中,多方都对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效率评价提出了更高的期望,三级医疗机构对“系统整体管理与监督不到位”问题的认同率较高。这都对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与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卫生局就管理效力在以下几方面应该提高或改善,措施包括:加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规划,内容应该包括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数量与规模、投资额度、相互之间关系方面制订规划;细化管理细则,对三级医疗机构完善监控与管理制度,实施整体目标导向的考核;强化农民的监督权,通过引入农民参与监管来促进三级网络系统效率的提高;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力量提升监督力度。
3.2建立利益相关者多方协商机制,优化网络整体效率借鉴利益相关者理论,卫生主管部门组织构建农村三级网络系统利益相关者参与监督协商机制。农村三级网络系统相关利益者主要包括县市级政府、卫生局、农村居民、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县新农合保险事业处等。卫生局转换角色,由管理者单一角色细化为协调者、管理者、规划者。在这种设想下,以卫生主管部门为主导,成立三级网管理委员会(图2),吸引多方参与,形成一个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多方议事解决问题的机构,同时协商构想细化形成一系列运行制度。关于三级网络管理委员会的组建与运行构想包括:首先,职能定位于代表多方意见与权力成为卫生主管部门的参谋助手;其次,权力赋予范围在于建议与监督权为主;再次,其目标在于三级网络效率的提升;最后,最大的改进在于设立兼顾三级网络多方利益的协商机制。
3.3实施三级递阶控制的网络控制保证其整体性目前,三级网络更多表现为整体性外在形式,而其运行中整体性表现令人担忧。对村民的调查显示高达62.6%的村民没有感受到三级网络是一个整体。根据系统协调理论应科学设立三级局控机构,设计实施县级卫生局总控、县级医疗机构一级局部控制、乡镇卫生院二级局控的控制层级,形成三级递阶控制的一体化控制结构。(1)县级卫生局着眼于三级网络系统的整体性,必须明确与实施总控管理职责。(2)县级医疗机构担负起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与管理职能,建立三层级医疗机构利益一致的机制。(3)明确界定乡镇卫生院的三级局部控制职能,尤其担负对所属区域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4)卫生主管部门等组成的三级网管理委员会成为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兼顾多方利益之后的总协调控制机构的“总参谋部”,将会大大提升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效力。
3.4系统功能层级目标进一步明确与优化,加强乡镇、村两级医疗机构功能理论上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中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者的定位非常清晰,但实际运行中仍存在偏差。就网络提供的多个职能调查,村民对于健康教育的评价最低,高达32%的农村居民没有感觉到健康教育的职能。为了优化系统功能,在总目标清楚的前提下,需要进一步明确各子系统的目标。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强化农村三级网络发展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功能。其次,在政府行政垄断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系统从外部获得的资源日益向高端集中、向医疗集中、向专业技术和高精尖设备集中。这导致了县、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设备、技术能力等多方面的巨大差距。实际情况来看,为村民提供多数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两级机构反而资源匮乏。在目标明确与层级优化后,农村三级网络的资源分配方向应结合功能需要,向乡镇、村两级网络倾斜,政府的力量应积聚在优化系统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身上。
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民“私人产品”而言,供由农村居民享用,具有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各类经济物品或公共服务。根据其在消费过程中性质不同,也分为农村纯公共产品和农村准公共产品。前者包括农村基层政府的行政服务、综合规划、农村信息系统、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大江大河的治理、农村环境保护等;后者包括农村义务教育、电力设施、小流域防洪涝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
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现状
1994年分税制实施后以后,农业税被划为市县本级收入,用于县市一级的公共产品提供。农村乡镇基层组织的基本特征是政社合一,都在一定程度上履行政权职能,同时,也是一个经济组织,在这一体制下,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靠内部解决。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滞后于现代公共产品供给,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在“城乡分治”的二元管理体制下,城市地区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产品比较充裕,提供的主体是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拨款。对于这些公共产品的管理,也有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而农村地区除少数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政府能够提供基本公共产品外,大多数农村至今还没有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虽然有些地方建设了道路、自来水等公共基础设施,但建设资金基本上由农民自主解决,国家只给予适当的补助,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国家财政资金向城市投入多而对农村投入少。
(二)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突出。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主要是由县、乡政府及村负责,中央和省级政府承担的责任少,基础教育管理权限下放,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失衡的问题十分突出。同样是义务教育,国家财政拨款和教师工资城乡间存在较大差异,农村教育经费与适龄人口的匹配不相适应。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农村,由于忽视农民的教育培训,加上经费短缺,师资力量薄弱,致使城乡教育水平存在很大的差距。据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3年,城市居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0.4年。这说明我国农村处于十分严重的“教育贫困”状态,相当多的农村人口不能获得改善其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教育培训。
(三)农村医疗和公共卫生薄弱。1991-2000年,全国新增医疗卫生经费中投入农村的只占14%,而这14%中又有89%是“人头费”,真正专项的农村医疗卫生经费只有1.3%。目前,农村有3000多万人口不能保证有及时的医疗服务,有近8%的婴幼儿没有享受免役接种,10%的村寨没有医疗卫生点,新的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也只有9.5%。广大农民基本上处于一种“小病不看,大病看不起,看大病即意味着倾家荡产”的状况。
(四)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家财政大力支持下,城市已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三位一体”的保障体系。而以农民为保障对象,涵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的农村社会保障始终处于国家社会保障的边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只占农村总人口的9.6%,这意味着农村养老基本上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为主。
三、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对策建议
(一)消除体制障碍,给农民以城镇居民同等的国民待遇。我国城乡分治的“二元”经济管理制度现已成为制约“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的主要障碍。因此,应尽快消除以传统户籍管理制度为主的各种体制障碍,实行以职业划分为农业与非农业人口,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与农村人口的户籍管理制度。
(二)积极引进私人投资,构建多层级的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根据公共财政学的有关理论,社会产品序列可以按照消费竞争性、收益排他性以及外部性的大小划分为四类: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以及私人产品。私人产品可以由市场机制自行提供,俱乐部产品的受益人是相对固定的,而且其外部收益溢出的范围通常限于少数利益相关的受益人,因而可以通过俱乐部的形式将相关受益人组织起来,形成利益上的共同体,并通过共同费用分摊,实现收益内在化。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由于具有较大的外部性,私人提供缺乏效率,因而必须由政府扶持。而政府扶持并不意味着完全由政府提供,政府可以通过补贴等方式和私人混合提供。
(三)积极挤进农村税费改革,理顺公共分配关系现行制度。从当前来看,惟有进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通过提高现有农村地方税税率,把现行制度外财政中具有税收性质的部分转化为制度内征收,其余部分在清理的基础上作为税收的附加一并征收,然后再按其用途返还。这一方面可以通过税收的权威性确保公共资源的筹集,另一方面也可以从根本上杜绝乱开口子,乱收费的情况发生。
(四)重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将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教育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是促进收入分配平等的最有效的因素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公共产品供给,必须适时超前地进行人力资本的开发投资。要将教育经费的投入重点放在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方面,真正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尽快改善农民的教育状况。
(五)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二者进行整合,以简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二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三是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四是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参考文献
[1]黄新华著,《公共部门经济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2]周游著,《公共经济学概论》,武汉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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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宝珠,杜晓,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及对策[J]云南社会科学,2004,(4)
[5]崔开华,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分析及对策[D]山东大学,2007
[6]王小宁,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困境与重构[D]山东大学,2006
论文关键词 农村 基本公共服务 法治路径
“制度供给即是指制度的生产,是基于对制度需求的回应,为主体的行为提供某些准则或规则。当这种回应不能满足主体发展对制度的需求时,就会导致制度的供给不足,由此会导致制度出现真空或者低效运行。” 就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现状而言,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的缺乏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落后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进行研究与完善。
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相对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屡创新高,农村发展进步迅速,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质的飞跃。然而与城市相比,农村发展仍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极不平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
城市拥有完善的水、电、能源供应系统,和完善的道路交通系统。城市居民生产生活已经达到一个较高水平,基本实现了生产生活现代化。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与城市相比相差甚远。截止2011年,农村发电量仅为1756.7亿千瓦/小时,不到全国发电量的4%,人工煤气、天然气等生活必须能源使用率极低,村际公交系统几乎没有,大多数农民出行都是自备交通工具。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相对落后
近十年来,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相比,无论是在投入还是医疗机构、设备,人员构成又或者是医疗保障上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是医疗卫生投资上的差距。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开支大幅度增加,从2008年的14535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7846万亿元,增长将近1倍。但截至2012年,城市卫生经费总开支仍旧是农村卫生经费总开支的3.11倍,城市卫生人均经费开支也在农村人均卫生经费开支的2.81倍。
二是医疗卫生人力资源上的差距。目前,乡村医生和卫生人员仅占全国卫生人员的12%左右。在城市每千人口中,卫生人员为8.5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为3.19人,注册护士为3.65人;而在农村每千人口中,卫生人员为3.4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0人,注册护士为1.09人。这三项数值的城乡比值分别为2.50:1,2.28:1,3.34:1。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与设施城乡差距明显。2012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为5724775张,城市每千人口所有的医疗卫生床位为6.88张,农村为3.11张。考虑到医院设立和乡村医疗机构设立成本的巨大差距,农村医疗卫生的落后是很明显的。
(三)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相对落后
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事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但总体来说,农村义务教育全面落后于城市义务教育。与城市相比,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仍旧存在不足的现象。 以2011年为例,城市普通初中教育经费为18,783,919万元,农村普通初中教育经费为22,879,621万元,但城市普通初中只有7437所,而农村普通初中则有15135所,是城市的2倍。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普通小学的经费预算上,农村普通小学平均教育经费可能不到城市的2/3。
经费不足造成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全国农村小学、初中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分别仅相当于城市教职工的68.8%和69.2%。骨干教师、青年教师人才流失严重。在师资结构上,农村中小学中高级职务的教师较少。在部分省份,农村中高级职务教师比例甚至不到30%。在专业科目上,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外语、音乐、计算机老师不足的情况,教师中坚力量严重不足。
(四)农村社会保障相对落后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主要是在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上落后于城市社会保障。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是以2009年《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建立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至2011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加人数达2.8亿人,参保人员人均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5950.67元,而新农保参加人数为3.2亿人,参保人员人均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327.69元。在同期各项比值中,城市养老保险数据是农村养老保险数据的15- 21倍左右,考虑到城市参保人员只有农村参保人员的87%,城乡养老保险实际差别还要更大一些。
农村医疗保险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尽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卫生保险基本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覆盖,但与城镇医疗保险相比,仍旧存在着很大的差距,2011年,城镇基本医疗5.3亿人,总筹资5543.6亿元,是当年新农合总筹资的3.4倍,人均筹资1045.9元,是当年新农合人均筹资的4倍。
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对落后的法律制度因素
多数学者认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相对落后的重要因素在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存在缺陷。而在二元体制下,城市和农村实际上分别依据不同的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与城市相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供给严重不足。
(一)与“三农”有关的专项法律不多,效力层级低下
我国包括地方立法在内的各种法律文件早已超过10万件。然而,与在中央层次上,与三农领域有关的法律文件共计114件, 在我国立法体系中只占有很小的比例。多数法律文件以条例、意见、规定、办法为主,效力层级低下,部分法律文件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中并不是作为必须依据的规范,而仅仅作为裁判的“参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2、53条规定)。因而,大量“三农”问题其实没有刚性制度作为保障,在发生纠纷时,农民的权益很容易遭受侵犯。
(二)法律以城市为参照,许多规定与农村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从法理上说,法律必须要能容纳当下社会的先进生产力,否则就会阻碍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美国大法官霍姆斯曾经说过:“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因此,法律的内容就是人们的生活,就是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人们的生活。在我国,城市生产生活毫无疑问是当代中国社会生活的主流。我国法律就是城市人的生活,与农村生活存在一定距离。因此,法律对于农村的规制是有缺陷的,存在着许多空白。例如,集体生活、集体所有制是农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集体物品与设施既是农村的财富,也是农村公共服务的依托。《物权法》第58-63条规定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本运作模式,然而这5条很难涵盖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全部内容。
(三)顶层设计缺乏,法律内容落后于农村社会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城乡藩篱在逐渐打破,城市和农村的交流增多,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农村出现空心化现象。我国现行立法体系仍旧以城乡二元分治为指导,对于农村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及其子女的社会保险、劳动与就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等尚未建立起统一规范制度,因而无法满足农村公共服务需求。从国家层面来看,由于制度落后于农村社会实践,农村公共服务出现无序发展的状态,跨地区公共服务难以衔接。
(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缺乏配套制度
我国法律对于农民权利的保障是相当粗放的,一般仅仅规定公民(农民)具有享有(各项)公共服务的权利,但权利如何从纸面规定转化为实际享有权利,政府应当如何促进公共服务权利的实现,则少有规定,或者多用一些灵活度较高的《决定》、《意见》等加以规范。在实践层面上,造成诸如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等诸多权利在实现过程中倍加艰难。
(五)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体系混乱
均衡的法律体系应当在结构和功能上应当协调、融洽。“法律与法律之间、调整同类性质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一致;同一个法律的前后规定也不能互相矛盾;法规、规章中的规范要同法律一致;行政法规之间也不得互相矛盾;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互相矛盾。” 但在现有条件下,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法律体系是相当混乱的,没有专门的《公共服务法》,农民的各种权利散见于不同层级(通常是层级较低)的法律文件中,且立法技术上较为粗陋,一条多义的现象很多,法条中的漏洞较多,上下级法律文件、部门法律文件的规定时有冲突,农民的权利实际上难以保障。
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法治对策
发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必须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法治化,具体而言就是要打破城乡隔阂,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框架,明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规范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程序。
(一)构建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
建立城乡均衡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核心在于权利必须明晰,为城乡居民享受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制度依据和法律保障,也是消弭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失衡的关键。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法律体系实际仍旧是以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基础建立的城乡二元式的法律体系。以1958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的户籍管理制度存在着两大弊端,一是城乡户口的二元化管理,二是迁徙不自由,这从根本上遏制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加之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待遇往往与户口挂钩,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二元供给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制定《户籍法》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打破城乡壁障,从源头上消灭基本公共服务城乡二元体系。
(二)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的框架
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概念在2005年以后才逐步成形,2012《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才可以说是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在国家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因此,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框架还不明确,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框架还需完善。更为重要的是,我国亟需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法》,用《基本公共服务法》来明确“公民权利-政府权力”的关系。《基本公共服务法》不应当是一部囊括全部基本公共服务内容的法律,这样的立法内容太过庞杂,不利于法律体系的梳理和整合,是不切实际的。因此,需要厘清《基本公共服务法》的内容,针对中央与地方基本公共服务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的情况,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政府的工作重心、权限职能以及发展方向,明确政府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时所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也就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法》应当是政府的责任框架,而非人民权利的说明书。
首先,必须明确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上的责任,这不仅是对于社会主义政府合法性的回答,也是对于我国政府未来发展方向的回答,具体而言就是要构建服务型政府。政府必须从管制思维的框架中脱离出来,以公共事务为主,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使用公共权力实现公共利益。这意味着我们必须将“服务型政府”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引入宪法和基本法律之中,明确政府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上的供给义务。
其次,需要明确界定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已经指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这是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这就意味着,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法律制度必须涵盖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文化体育等几个方面,构成规定农民权利的社会法体系。
最后,应当从法律层面上确定基本公共服务全国范围内的最低供给标准。我国的基本公共服务并非没有最低标准,但一是不全,许多重要基本公共服务缺乏统一的标准,二是层级不高,最低标准的存在形式往往是国务院的补充性决定,在法律体系中处于低阶层。如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在《社会保险法》中就没有体现,而是由《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6条加以规范。因此,有必要在相关基本法律之中明确提出全国统一的最低供给标准,防止出现地区差异和城乡差异。
(三)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程序法律制度
基本公共服务程序就是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程序就是行政程序。构建《行政程序法》,完善监察制度和救济制度是我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
《行政程序法》必须要贯彻服务型政府理念,不能将其立法目的仅仅局限在如何限制政府权利上。这是因为程序的作用不仅在于限制权力,程序本身就代表着人们合作行为的信息沟通和基于程序的行为预测,更重要的是,程序应当是科学施政方法的总结,应当能提升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从这个角度出发,《行政程序法》应当贯彻程序法制、程序公平、程序民主与程序效率四大原则。《行政程序法》还应当根据行政行为种类的不同作出不同的规范。对那些严重影响公民基本权利的行政成为应当制定严格的运行程序。而对那些没有直接影响公民权利的基本公共服务行为,如资讯类、谈话类行为,则应当赋予行政部门足够的自由裁量权。
1.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外,其他本村在册农业人口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已参加了商业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基金的筹集标准。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四方筹集。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体经济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均以整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户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财政和乡镇财政各分担10元;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决。
1.3基金遵循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市农医办定期结清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帐目,列出详细清单并发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负责在该村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1.4医疗补助的比例。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按下列标准,以分段计算的办法予以补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补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补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补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助50%。在临安以外医保定点医院诊治的,则按上述标准的%%进行补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20000元。
1.5门诊药费的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其药费(自费药品除外)可当场结报10%。此部分费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补助范围进行补助。
1.6办理医疗费补助的手续。在结算周期内(结算周期为一年)发生符合规定可补助的医疗费用,将诊治医院原始发票(包括费用明细帐单、药品汇总清单)、病历、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送至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代其办理。
2实施情况:以对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绩分析。
2.1.1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很高。该村1504人,总参保人数为1397人,参保率为93%。
2.1.2该村已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民占了较大比重。从2004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该村已有14户农民报销过医药费,累计报销总额25892.11元。
2.1.3农民群众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在询问农户“你对这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如何?”时,回答“满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满意”的占19%,回答“不满意”的仅占4%。95%的被调查农户表示“明年还要参加”,只有0.2%的农户表示“明年肯定不参加”。
2.2问题分析。
2.2.1宣传深度不够制约农民参保率。农民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制度把握不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6%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所需要的手续”,20.8%的农户则根本不知道。70%的农户回答“有点清楚”或“不清楚”“报销的医药费金额是怎样计算的”。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的区别造成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期望值与实际报销额之间产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还有的农民担心参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兑现补偿,担心资金被挪用,这都降低了参保率。
2.2.2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农民反映较多的有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报销比例偏低。补偿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二是医药费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制定不科学。起付线定得太高,农民担心小病不受益,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封顶线定得太低,农民担忧大病无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报销手续太繁杂。特别是转院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农民意见较多;四是关于定点医院的规定限制了农民选择医院的权利,不利于各医疗单位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2.3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高于市场药店,农民反映较为强烈。当前农村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点医院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大大高于市场药店。参保农户发生的药品费用在获得合作医疗报销后,仍高于药店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3思考和建议: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要面向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鼓励社会捐献、多方筹集资金。
3.2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创新。要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门诊的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药价。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及重复检查等,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要因地制宜对妇女及儿童等农村特定群体提供帮助,对一些农村常见的妇女病检查与治疗、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顾政策。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
3.3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拙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增加农村卫生投人,加大卫生支农。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卫生院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3.4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实现网络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方面如何透明和公开的问题。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面对庞大的参保群体,必须实行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将乡镇农医办设在卫生院大厅,农民就医在挂号窗口缴费,另一个窗口报销,审核工作由计算机自动进行,一人次报销几分钟即可完成。这既增强了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避免了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报销。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障; 补偿机制;弋阳县;医疗储蓄账户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类型:A文章编号:1001-6260(2008)03-0032-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我国政府为了保证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而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的制度特征是:政府明确其政治承诺和政治意愿,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政府成立完全由财政负担经费的专门机构对新农合实行全面的管理,使其形成卫生服务提供者、参合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基金以及政府行政机构之间相互作用和制约的关系;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合(毛正中 等,2005)。试点开展几年来,取得很大成效。从宏观数据看,与未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相比,开展合作医疗试点地区的参合农民住院率提高了52.7%;农民就医经济负担减轻,2004年平均住院费用占农民纯收入的比例从补偿前的89%下降到补偿后的65%(卫生部,2006),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城乡公平。为深入了解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基层建设现状,从微观层面对新农合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价,作者选择了江西省弋阳县进行实地调研,以此为个案,讨论如何完善新农合的制度结构,更好地借助新农合推进社会公平。
一、弋阳县新农合筹资及补偿机制
江西省的新农合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有40个新农合试点县,1221万参合农民。弋阳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隶属上饶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8.4%,是典型的农业县。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
2006年,弋阳县开始成为新农合试点县,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为243587人,参合率达88.73%,略高于2006年全省的平均参合率84.95%。弋阳县农民参合以家庭为单位,农民人均缴费15元/年,各级财政共补助40元(年/人),全年筹资总额1339.73万元。新农合基金分三个部分,即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是从新农合总基金中提取和新农合基金结余中划转的用于弥补新农合基金非正常超支的专项储备资金。、住院(门诊大病)统筹基金和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家庭账户指以家庭为筹资单位,按一定标准将每个家庭成员的应缴费用集合在一起建立的账户,用作支付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门诊小病消费。。农民个人缴纳的15元中有10元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医疗账户,用于参合者门诊小病费用的补偿,超支自负,余额可结转到下年度,但不可抵交下年的自缴资金;个人缴纳的另外5元和各级财政补助的40元则纳入大病统筹基金,补偿住院及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参见图1)。2006年弋阳县确定的门诊大病指脑中风后遗症、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4种疾病。
(二)补偿(报销)情况
2006年,弋阳县新农合给予参合农民的补偿方式包括住院(门诊大病)补偿、门诊补偿两种,从基金支出情况看,2006年全年基金支出总额为714.65万元,其中住院(门诊大病)补偿金额为635.14万元,门诊补偿金额为79.51万元,分别占基金支出总额的88.87%和11.13%,可以看到,绝大部分的基金支出都用在住院(门诊大病)方面,与新农合制度中的补偿理念“大病为主,小病为辅”相符合。弋阳县新农合起付线与补偿比例、封顶线的规定参见表1。
在不超过封顶线的情况下,参合农民因住院(门诊大病)实际获得的补偿费用=[总医药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该县2006年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表2。
二、分析与讨论
作者调查发现,弋阳县新农合的制度结构中,存在如下几个可能会影响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欠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一一提出,以作讨论。
其一,新型农合是一项自愿性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自愿参合和低水平筹资的前提下,如何完善补偿机制,以提高农民对参合的预期收益,保证顺利地从农民处筹资,避免由于低参合率所引致的资金风险?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中,农民的自愿缴费一直是难度最大的环节之一。日前一项全国性调查表明,即使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不愿意参合者的比例仍然达29.1%(方黎明 等, 2006)。应该承认,不愿意参合的农民并不一定是因为其支付能力不足。可持续的个人缴费,归根结底靠新农合让农民认为可以以低于市场直接交易的代价获得高于市场直接交易的健康价值,在这当中,新农合的补偿机制对农民的参合意愿有很大影响。因此,可以对现行资金的补偿机制作部分调整,力争在参合农民的受益广度和受益深度方面取得平衡。
弋阳县新农合的补偿机制中存在如下问题:
(1)大病统筹基金结余量较大,资金使用效率低,新农合解决参合农民大病致贫的效率较低
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按照规定,应该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但是,2006年弋阳县全年基金支出总额为714.65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53.34%, 相对于2006年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占当年筹资总额的比例72.95%来讲,结余量较大。
新农合最重要的目标定位是帮助农民抵御“大病致贫、返贫”风险,据此,我们着重分析弋阳县新农合对农民因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偿效果如何。要衡量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大病致贫”问题的成效如何,指标之一是看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所减轻的大病负担占制度本身所需要筹资费用的比例,李春芳(2005)将这一概念表述为该制度对大病致贫问题的关注程度。这一概念可以用某地区新农合实践中当地筹资总额中用来减轻大病经济负担的部分有多少比例E来表示,E实际上体现了一项医保方案对解决“大病” 致贫问题的针对性程度如何,该数值越接近1.0,说明该地区新农合解决参合农民大病致贫的效率越高,或者说该方案的针对性越强。因此,有:
E=D/F,
其中:E为对参合农民的大病补偿费用占筹资总额的比例;D为年度某统筹地区新农合对生大病的参合农民所做的经济补偿;F为筹资总额,有F=年度当地人均筹资额×参合农民人数。
依据这一公式,我们对新农合解决“大病致贫”问题的成效进行测算(参见表3)。测算结果表明,弋阳县新农合解决参合农民大病致贫的效率较低,低于全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发达地区新农合对大病致贫问题的关注程度较高。
2006年,弋阳县新农合的大病统筹基金中,已补偿费用占可使用费用的比例为64.38%(参见表2),对照全省40个新农合县(市、区) 大病统筹基金的平均使用率(72.94 %),资金结余较多。为了吸引农民下年度自愿参合,需要新农合基金管理部门认真估算资金流量和农民患病风险,防止出现资金沉淀问题,以增强新农合对农民的吸引力。
(2)家庭账户资金沉淀较多,在帮助农民应对门诊小病方面作用有限
在门诊补偿资金方面,弋阳县2006年参合农户的家庭账户资金总额为243.59万元,2006年上半年核减门诊医药费4828人次,核减家庭账户资金13.33万元,全年共核减门诊医药费27114人次,核减家庭账户资金79.51万元,已核减资金仅占家庭账户资金总额的32.64%(参见表2),家庭账户资金沉淀较多,说明该县家庭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这种情况在我国其他新农合试点县也有发生。由于沉淀的家庭账户资金只能结转到下年度,既不能提取现金,也不可转入大病统筹基金,所以,这部分资金既不能发挥分担疾病经济风险的功能,也没产生经济价值。已有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评估组,2006)表明,不少地区家庭账户沉淀资金过多,导致的后果是,增加了向农民筹资的困难,增大了政府推动新农合的成本。
由于江西省各试点县均不设门诊(小病)统筹基金,表2中的门诊补偿部分实际上是参合农民家庭账户中自缴资金的储蓄,如果发生门诊小病,参合农户并没有得到外来的经济补偿。从性质看,新农合中的家庭账户与我国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相似,是一种医疗储蓄账户。家庭账户模式实际上是发挥了家庭内的横向共济功能对门诊进行补偿,但是,农民本身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和消费的,因此家庭账户分担疾病风险的功能并不明显。家庭账户的最大缺陷在于只体现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忽视全体参合者之间的横向共济,它在低筹资水平上弱化了新农合制度的共济功能。我国实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补偿模式的试点县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多数试点县实行的是“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的补偿模式。应对家庭账户资金沉淀过多的方法可以是,随着农民对新农合互助理念接纳程度的提升,中西部地区可以考虑改革门诊小病补偿方式,引入门诊统筹基金,这将会提高参合农民的门诊补偿受益面,更能体现合作医疗公平互济的特征。已有相关个案研究(左延莉 等,2006)表明,门诊的消费受补偿模式影响,门诊统筹相对于家庭账户而言,其参合农民更多地利用了门诊的卫生服务,门诊统筹的资金利用更显效率。门诊统筹基金的优点在于可鼓励身患小病的参合农民及时就医,缺点在于可能使基金超支。在实践中,可以用改革新农合基金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支付方式目前,新农合基金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支付方式普遍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fee for service)的后付制,由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病人接受服务的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向医疗服务供方支付报酬,它的缺点是在道德风险和医患关系中供方主导性地位存在的前提下,容易出现供方诱导需求的现象――医疗机构有机会提供从医学角度看不必要的服务。他们是否会这样做,取决于他们面对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在新农合第三方支付的医保模式下,对后付制的改革将有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的办法应对这一缺点。
其二,衡量新农合成效的标准是什么?显然不仅仅是参合农民从新农合中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补贴,更重要的是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进步。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既和补偿机制密切相关,更取决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能否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真正提高农民的受惠程度。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切实建立政府对县乡村三级公营卫生医疗机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行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以控制医疗费用。
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被调查地区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参合农民中,有76.6%是由于经济困难(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新农合作为我国在新世纪提出的一项国家卫生政策,终极目标之一就是减轻农民利用医疗服务的经济负担。
就新农合而言,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主要是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卫生网络”,县属医院应该是新农合的制度设计中为农民提供廉价而有效的卫生服务的主力军。2006年,弋阳县有两所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成为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它们是当地农民住院的主要收治医院。但是,从2006年的情况看,该县的县级医院对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费用的控制能力尚待加强,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费用达到2946.47元,在江西省40个试点县(市、区)中排名第三,远远高出全省40个试点县的平均值。
从门诊情况看, 2006年全省40个试点县(市、区)门诊对参合农民的次均补助为21.78元,门诊补偿的受益面为18.55%,而弋阳县对参合农民的次均补助为29.32元,门诊补偿的受益面仅为11.13%,由于农民看门诊小病多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说明该县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定点诊所对参合农民的服务能力尚待加强。
一项医疗保障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来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尽最大可能来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20世纪70年代美国进行的一个社会实验证明了消费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与服务价格之间的关系――医疗服务价格上升10%会导致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下降2%(科尔奈 等,2003)。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导致农民自付的医疗费用较高,阻碍了部分收入较低的参合农民对卫生服务的利用。2005年卫生部与世界银行的现场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对最低收入组来说,无论是否参加了新农合,一旦有家庭成员利用住院服务,则其中有40%以上家庭的人均收入将低于国家贫困线(顾涛 等,2006)。
因此,医疗费用高企必然会对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提高农民在新农合中的受惠程度,促进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需要政府给予政策和财力方面的支持,切实建立政府对县乡村三级公营医疗机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医疗费用高昂和当前“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体制有直接关系。在这种体制下,财政对医疗机构的拨款减少,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来自业务收入。“以药养医”模式产生的根源是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市场化改革推进与政府责任缺失的并存。公共卫生资金的短缺,成为政府对公营医疗机构缺乏约束和激励的重要原因。,控制参合农民的医疗服务费用,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提升。
其三,在大病补偿部分,如何降低参合农民的起付线和自付率,减轻农民利用基本医疗服务的经济负担,以利于实现新农合最重要的目标定位――帮助农民抵御“大病致贫、返贫”?
在中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新农合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的缴费和财政补助两大块,要提高新农合对农民的保障水平,一方面,在大病补偿标准方面,不可定得过于保守,另一方面,应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人均筹资总额,切实减轻农民利用卫生服务的经济负担。
根据表2提供的数据,弋阳县新农合对大病的补偿金额较少,2006年参合农民次均住院需要自付的费用为2050.77元,约占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2/3,收入较低的农民可能因为无力支付这2000多元而放弃治疗。因此,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降低起付线和农民的自付比例是非常必要的。
想要提高人均筹资总额,大幅度增加农民缴费额度并不是一种值得推荐的做法。2006年,弋阳县筹资总额为1339.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的补助(人均20元)为487.17万元、省财政补助(人均14元)为341.02万元,市财政补助(人均3元)为73.08万元,县级财政补助(人均3元)为73.0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在该县筹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仅为36.36%。按照“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居民都有权获得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这一现代公共财政理念,中央财政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转移支付,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促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扩大覆盖面,确保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以程漱兰教授为首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课题组(2005)提出中央财政更多的资助是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并验证了中央财政为中西部新农合承担更多的筹资责任,主要不是经济实力问题,而是财政分配的政治意愿问题。
三、结语
新农合属于医疗保障的范畴,而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它是国家为保证所有居民获得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而提供的制度保障。医疗服务和保障市场的特点导致的市场失灵以及社会追求公平的意愿,使医疗服务和保障领域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需要政府的干预。用公共经济学的术语说,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可能无法使福利在社会范围内得以公平分配,政府的干预因此是必要的,以把收入分配引向人们普遍认为公正和公平的轨道上来(布朗 等,2000),而借助社会保障这一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来实现社会公正是成熟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做法。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实践表明,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越健全,社会保障水平越高,则国家干预分配的力度越大(郑功成,2000)。鉴于中国城乡之间医疗资源的分配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而市场化改革以来,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的缺位饱受诟病。如果政府有意愿改变公共卫生投资的不公平性,应更多地借助医疗保障这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将政府补贴投向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
因此,我国应加快建设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使城乡之间享有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新农合的持续发展最终将帮助实现这一目标,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医疗保障,分享国民财富增长的成果,这意味着农民福利的不断增进,社会公平程度的进一步提升,和谐社会的构建得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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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城乡卫生事业的现状
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城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迅速,但农村卫生的发展却相对滞后。使城市和农村的卫生发展出现二元分割,卫生资源占有和分配极不合理,出现了严重分化的现象,城市和农村卫生状况的差距越来越大。
(一)城乡医疗资源和服务质量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医疗单位医疗技术条件好,医学高级人才相对集中,经济相对发达,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有较高的支付能力,以及大量公费劳保、医疗享受,形成了城市特有的医疗市场,加速了卫生资源在城市的集中,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却因为投入少又缺乏人才支撑而难以生存和发展,导致其卫生服务质量难以适应农村患者的需要。无形之中,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差距突显。
(二)城乡社会医疗保障体制存在巨大差距。目前,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很窄,大部分在城市,农村部分地区没有医疗保障,部分地区新农合刚刚起步,但报销比率低。这就导致农村的大部分患者存在“小病不去医,大病不敢医”的思想状态,使得农村中心卫生院难以有效地治疗病人,提供服务。
(三)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上的差距。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差别造成城乡人民健康状况的差别。当前,城市医疗机构不断加大对自身硬件、软件的投入,不断加大对城市人群健康观念的宣传和教育,使得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紧跟城市医疗需求,使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适应了城市医疗卫生需求的现状。而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薄弱,人民的健康观念淡薄,再加上政府资金、政策的投入不足,没有将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纳入农村建设的重要日程。
二、__农村卫生事业的现状及问题
(一)农村卫生院基础硬件设备十分不足。病房破烂,设备设施陈旧短缺,农民的就医条件十分落后。很多单位住院设施设备简陋,无手术室,无x光机和检验仪器,甚至有的仅凭血压器、听诊器、体温计开展诊疗活动。
(二)城市农村医疗硬件差距明显。__全区人口17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50万,农村人口120万;全区编制床位4038张,其中城市占3391张,农村占647张,床位使用率城市为72%,农村仅为26% 。
(三)农村医疗人才匮乏、技术水平低下。全区有医技人员3322人,其中城市为2906人,农村仅有416人,由于编制、待遇、环境等方面的因素,大专以上的医学人才难以在农村扎根,据统计__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副高以上职称仅2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仅3人,其他普遍为中专及以下学历。
三、城市医院反哺农村基层医院的具体措施
城市医院在医疗技术、硬件设备、人才队伍方面较农村基层医院具有绝对优势。
(一!)从医疗技术上给予帮扶。城市医院因具有资金、人才、设备上的优势,必然使其具备绝对的医疗技术水平。医疗技术包括诊断技术、手术手段、治疗方案等为病人提供直接服务的医疗手段。作为城市医院,应将一些疑难病的诊断方法,一些手术手段,一些农村中心卫生院难以治愈的疾病的治疗方案等详细的传授给农村中心卫生院。
(二)从硬件设备上予以帮扶。城市医院在资金上有一定的优势,可以通过物质、部分资金的支持来切实改善中心卫生院的医疗设施和设备。20__年7月4日,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一次性投入100万元,购置高档病床500张、床头柜500个,赠送到各乡镇卫生院,初步改善了其基础医疗设施严重缺乏的现状。
(三)从人才队伍上给予帮扶。当今的社会是一个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而人才是竞争中的首要力量。所以,城市医院反哺农村中心卫生院从根本上来讲是要为农村中心卫生院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
建立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才培养机制,主要以拜师活动为载体,以提升农村卫生院“软、硬实力”为核心的帮扶。开展师带徒活动,以岗位培训为核心,首先做好选师傅工作。按照“有过硬技术本领、有丰富实践经验、有扎实工作作风、有乐于传授医术意愿”的原则,重庆三峡中心医院选定80名高级医师、护师、技师、管理人员和__区15家乡镇卫生院的80名基层骨干医务人员结成了一对一的师徒关系,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教什么”的要求, 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到农村以专题讲座、教学查房、手术带教、病例讨论、质量评价、护理示范、流行病调查、地方病防治、妇幼保健等方面进行帮扶,或组织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进修学习、手术观摩等。“师带徒”模式使传、帮、带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更加灵活,有利于学术信息、医疗资源共享,专业更加对口,而且能有效解决双向转诊问题,因此“师带徒”能够让城乡医疗机构同时受益。
四、探索城市医院反哺农村基层卫生院的新思路
1、建立城乡急救医疗服务模式
(1)建立网络技术平台,将15家“师带徒”乡镇卫生院确定为“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__分中心急救分站”。将师带徒活动贯彻到急救医疗服务中,通过gps定位,使危急重症病人能够就地就近抢救,我院“师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指导 “徒弟”对患者进行现场的诊疗和抢救,高效率、高质量地就近抢救各种急、危、重病人,维护农村人民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明确双向转诊的病种,首先对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各类疾病进行细分,明确各级医院收治病人的范围。其次,制定极具操作的疾病分类手册,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熟悉掌握各种疾病指征。第三,加强硬件建设,建立遍及全区的信息网络,以远程会诊形式,由师傅指导徒弟开展诊疗活动。第四,我院及各中心卫生院严格按照疾病分类手册操作,在中心卫生院收治范围内的病人在当地就诊治疗,我院可通过网络或到实地带教的方式给予指导,不属中心卫生院收治范围的病人,经我院高级医师确诊后,可转至我院,在我院治疗到一定阶段后,经
主管医师报上级医师会诊认可后,可转回当地卫生院治疗,我院建立追踪随访制度,参与病人治疗方案的制定和确认。 2、建立培训学习基地
拟将我院三峡学术交流中心申报为“重庆市渝东北片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基地”,充分利用我院的学术交流中心及人才资源,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专科知识短期学习班,为基层医务人员提供一个业务提升及继续教育的平台,并指导基层医务人员论文写作,参与科研项目,晋升职称。20__年拟举办《医师急救知识培训班》和《护士长培训班》,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的骨干医务人员来院培训学习。
3、健全强化监督机制
卫生主管部门、城市医院、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师带徒工作的管理督查、健全强化监督制度。要求城市医院中拟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之前应在乡镇卫生院服务累计不少于半年,并对师带徒工作进行考评,对表现优异的师徒应进行表彰等。
4、政府投入
论文摘要:医院医疗市场营销是将人类对健康的需求转化为医院获利的机会而进行的各类经营活动。随着医疗制度改革,市场经济的深入,国民对健康的需求的提升,医院必须积极的进行市场创新,开拓新市场。全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医院医疗市场存在的问题,随后提出了医院医疗市场营销创新的手段:树立全员营销和口碑营销的观念;细分医疗市场;切合国家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发展社区和农村医疗服务。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各类医疗机构逐渐走向了自负盈亏的经营道路,另外,病人权利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的多元化,医院所在区域的分布和病源的经济状况的区别,以及国家公共卫生支出提高所带来的国民卫生意识的提高,都使得各级医疗机构需要为病人服务的同时,不断开拓医疗市场。
一、医院医疗市场营销管理现状分析
医院医疗市场营销的任务,就是为了促进医院目标的实现而调节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性质。当前医疗市场已经进入了买方市场,但是医院医疗市场的理念还并未在医疗行业树立起来。综合分析医院医疗市场营销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缺乏现代医疗市场意识
与其他市场不同的是,医疗市场并不是消费者愿意主动进行消费,而是在有诊治需要或必要的时候才会产生市场。因此医院一般不愿意进行市场调查,预测并重视和实现潜在消费者的现实需求以及潜在需求。另外医疗市场有一定的地域限制,在同一个地域,医疗条件越好的医院,很可能越有市场,这一是因为优质医疗资源过度集中,另外就是医疗消费是一种刚性需求,而且随着国民对医疗卫生的重视,这种需求只会越来越大。因此,医院往往并没有忧患意识,对医疗市场的开拓不积极。
2.医院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
对于医疗市场,每一个病人群,每一个消费能力群都是一个细分市场,这种服务不是对医疗服务产品进行分类,而是对需求各异的病人进行分类。而现实中医院往往以自身所提供的医疗服务产品作为驱动,对市场进行划分,小医院将服务目标针对所有患者群体,大医院对患者来者不拒。因此医院逐步走向综合化,但是其医疗服务能力,治疗水平可能未得到提高,其结果就是最终失去部分患者。
3.营销策略出现问题
常见的手段就是平面广告满地轰,做电视广告,甚至是虚假广告。如何提高广告营销成功率,并未受到医院的重视。有些医院根本就没有相关的医院营销部门和相关的市场策划活动,导致整个医院营销都比较盲目,既没有明确的市场定位,也没有明确的客户群体。
二、医院医疗市场营销创新
1.树立全员营销和口碑营销的观念
全员营销服务是通过每一位员工来实现的,其实现的结果又直接关系到每位员工的利益,因此全员营销有助于培养和深化干部员工的营销观念。全员营销要做到三级:新员工培训,院内交流,以及市场专题会。以十堰太和医院为例,该院每年年初都要召开医疗市场拓展专题会议,所有院领导、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后勤科室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参加,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主任代表都要作专题发言,从不同的角度总结和介绍上年度市场拓展工作经验,查找不足,最后院长布置医疗市场任务,同时,该院的公关部及时通报市场动态和市场拓展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的方法。通过这种全体员工被动员的方式,积极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其医疗市场份额十分有效。
口碑传播是一个被消费者经常使用且深得消费者信任的信息渠道。医疗市场的特殊性在于其有一定得地域限制,因为除了临时暂住的人口,其主要目标客户群都在当地。这种市场非常适合运用全员营销和口碑营销手段。据统计在医疗市场上,有47%的消费者会通过亲朋好友介绍获得相关信息。可以说,口碑营销的理论基础——“250法则”在医疗市场上得到了充分验证。而且客户的口碑是在给医院免费做广告,并且这种广告的可信度和信息量要远远大于媒体的宣传。对于医院而言,应通过多种手段,通过优质服务,获取客户对医院的有真实的内容的口碑价值。在实践中,应积极运用医院的各种关系,他们都是进行口碑营销的载体,如医院内部职工,医院投资者,政府,社团,专家,社区关系(包括公安、消防等)还有医院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装修单位,配套单位等。如此庞大的关系群里,人员众多,通过250法则让可以让更多的患者了解医院的优势所在,成倍增加了潜在客户群数量。 2.细分医疗市场
医疗服务呈现多样化,根本原因就在于随着医疗科技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市场客观存在需求差异性。常见的影响医院消费者需求的因素可以概括为四大类:即地理因素、年龄因素、消费者消费水平和购买行为因素。一是按地理因素划分市场,即按照社区位置,交通等因素划分,显然这种细分对于医疗条件较好的医院并无多大意义,但其对于社区医院,卫生所,农村医疗服务站特别有效。二是按病人年龄、性别人群因素细分医院市场。如老年人市场、妇女儿童市场和青壮年劳动人群市场等。三是按病人消费水平因素细分医院市场。这是最难划分的市场,因为医疗消费是刚性消费,一般以医疗服务质量为准,可以分为高档、中档和低档市场。(四)按购买行为因素细分医院市场。如根据利用动机把市场细分为体检市场、美容市场、预防市场、医疗市场等;根据追求利益把市场细分为急诊市场、便民门诊市场、专家门诊市场;根据利用者情况将市场细分为利用者市场、曾利用者市场、潜在利用者市场;根据消费者对医疗服务产品的偏爱程度可将市场细分为忠诚病人市场、中等偏爱病人市场、偏爱移情病人市场、无偏爱病人市场等。将医疗市场进行细分后,医院就可以结合自身的医疗条件,发展状况,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进行目标市场定位,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医疗市场宣传,提高专项服务知名度,占领细分市场。
3.切合国家医疗卫生管理制度,积极发展社区和农村医疗服务
随着国家对公共卫生的重视,卫生公共支出逐年在提高。而和谐社会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国家在医疗卫生管理方面越来越注重全民化,因此医院应把握这一政策导向,积极开拓医疗市场。一是基本医疗保障市场,该市场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人群,政策覆盖面广,就医需求量大,是医院市场拓展工作的重中之重。首先要扩大医院的定点范围,吸引更多患者就诊。定点医院可以在医疗费用报销,质量服务方面为患者提供保证;如太和医院,通过发展定点医院病人持医保卡可以在医院直接刷卡结账,同时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医院计算机中心根据各县政策编制了院内结算程序,解决了合作医疗病人和周边省(区)病人出院靠手工结算的难题,极大的方便了参保患者在我院就医。二是商业保险市场。商业保险市场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医院为商业保险市场提供服务,有利于客户在医院体验到方便、快捷的服务并得到真实的体检结果。对于商业保险的客户,在保前体检和住院,门诊资料的查阅、复印工作,体检和病历资料及其归档应以高标准进行,这一方面可以喝保险公司,财险公司建立良好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做到了对客户负责。三是基层医院(社区)市场。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理念正在逐步为群众所接受,基层医院和社区成为病人就医的首选,同时也是决定病人转往哪家医院的关键所在。为了拓展这一市场,医院有必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同城市社区的双向转诊工作,并可以同时采取大型义诊和小型坐诊的方式,安排医务人员定期到社区开展义诊、帮扶活动,巩固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合作关系。通过这种双向转诊措施,即不延误患者病情,又可以有效化解社区医院的医患关系矛盾,提升患者对医院的认同感。二是开展下乡活动。医院应该有良好的口碑和深厚的群众基础,因此广大农村市场不应被医院所忽略。医院可以安排本地籍的行管、后勤、临床、医技科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口联系家乡的医疗单位,以太和医院的管理理念和医疗技术,帮助和扶持家乡医疗单位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改善家乡的医疗条件。这既达到了全员营销的目的,又提升了医院口碑。
现代医院经营者面对医疗市场的逐步开放、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中国加入WTO后,全球一体化的市场经济局面。医院之间的竞争必然会越来越激烈,因此医院的经营和管理必须适应市场,适应国家的卫生经济管理理念,并积极开拓市场,提升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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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从总体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效果良好。宣传深度不够和农民自我保健、互助共济意识较弱等因素制约着农民参与这一制度的积极性;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实现制度创新、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管理效率和建立系统的行政监督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合理路径选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行政法视角对这一制度进行梳理,了解这一制度的实施现状、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对这项惠及8亿多农民的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制度设计:对浙江某村的解读从2003下半年开始,我国在全国30个省市选择了300多个县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浙江某村在这一背景下于2004年5、6月份开始建立并于2004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1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象。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人员外,其他本村在册农业人口均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医疗。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已参加了商业保险,也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2基金的筹集标准。每人每年40元的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由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四方筹集。县级市财政、乡镇财政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20元支助;村集体经济按实际参加人数给予每人每年5元支助;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均以整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纳巧元。敬老院在院老人、五保户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财政和乡镇财政各分担10元;残疾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决。
1.3基金遵循公开、透明的管理原则。市农医办定期结清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帐目,列出详细清单并发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负责在该村村务公开栏上公布。
1.4医疗补助的比例。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市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按下列标准,以分段计算的办法予以补助:500元(含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助;501一3000元的部分,可补助20%;3001一6000元的部分,可补助30%;6001一10000元的部分,可补助40%;10001元以上的部分,可补助50%。在临安以外医保定点医院诊治的,则按上述标准的%%进行补助。多次住院可以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为20000元。
1.5门诊药费的报销。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乡镇卫生院就诊时,其药费(自费药品除外)可当场结报10%。此部分费用不再列人上述分段补助范围进行补助。
1.6办理医疗费补助的手续。在结算周期内(结算周期为一年)发生符合规定可补助的医疗费用,将诊治医院原始发票(包括费用明细帐单、药品汇总清单)、病历、合作医疗证、本人身份证送至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由乡镇人民政府农医办代其办理。
2实施情况:以对浙江某村的分析
2.1成绩分析。
2.1.1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热情很高。该村1504人,总参保人数为1397人,参保率为93%。
2.1.2该村已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的农民占了较大比重。从2004年7月l日至12月31日,该村已有14户农民报销过医药费,累计报销总额25892.11元。
2.1.3农民群众表现出了很高的热情。在询问农户“你对这项工作的满意程度如何?”时,回答“满意”的占77%,回答“基本满意”的占19%,回答“不满意”的仅占4%。95%的被调查农户表示“明年还要参加”,只有0.2%的农户表示“明年肯定不参加”。
2.2问题分析。
2.2.1宣传深度不够制约农民参保率。农民对于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对涉及切身利益的规定和制度把握不准。调查结果显示,只有46%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所需要的手续”,20.8%的农户则根本不知道。70%的农户回答“有点清楚”或“不清楚”“报销的医药费金额是怎样计算的”。门诊和住院报销的比例的区别造成农民对合作医疗报销的期望值与实际报销额之间产生了出乎想象的差距;还有的农民担心参保后生病住院不能按章兑现补偿,担心资金被挪用,这都降低了参保率。
2.2.2制度设计不够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水平。农民反映较多的有四个方面问题:一是报销比例偏低。补偿少,农民自己承担的费用还是偏重;二是医药费报销的起付线、封顶线制定不科学。起付线定得太高,农民担心小病不受益,影响农民的参保积极性,封顶线定得太低,农民担忧大病无保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报销手续太繁杂。特别是转院的需要经过层层环节,农民意见较多;四是关于定点医院的规定限制了农民选择医院的权利,不利于各医疗单位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2.2.3定点合作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高于市场药店,农民反映较为强烈。当前农村医疗费用中,药品费用一般占到75%一85%。定点医院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大大高于市场药店。参保农户发生的药品费用在获得合作医疗报销后,仍高于药店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3思考和建议:加强行政监督,建立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
3.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要统一思想,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要面向社会宣传,扩大社会各界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认知度,鼓励社会捐献、多方筹集资金。
3.2完善制度设计,实现制度创新。要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完善制度设计。要扩大门诊的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要逐步降低并有效控制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最大限度降低药价。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杜绝人情方、大处方及重复检查等,切实减轻农民医疗负担;要因地制宜对妇女及儿童等农村特定群体提供帮助,对一些农村常见的妇女病检查与治疗、分娩等制定一些特殊的照顾政策。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
论文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机制,对策分析
一、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
我市新型农合最低筹资标准将提高到120元/年人,拟定国家级财政补助年人均10元,市本级财政补助年人均70元,区市县级财政补助年人均25元以上,乡镇级财政补助年人均5元以上,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金州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参合农民年人均缴费20元以上,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参合农民年人均缴费10元以上(2009年起20元以上)。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要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市县财政全额补助。逐步规范统筹模式,采取以住院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统筹和大病统筹的模式,取消门诊家庭账户,尽管如此,在实施的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二、大连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广大农民群众也确实从中得到了一些实惠,我市更加坚定地继续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卫生市场信息不对称
根据信息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只要存在信息不对称,就必然存在道德风险。而医疗卫生市场这种特殊的信息不对称将导致医患双重道德风险,医患信息不对称导致医疗服务提供方的道德风险,患保信息不对称导致医疗服务需求方的道德风险,大连市同样存在此问题。
(二)筹资难度大,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问题是当前制约大连市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2003年下半年开始实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采取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医院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加的预期效用与预期成本的对比,再考虑与否参与的问题上,农民的预期效用是参与其中能够减轻患病时的经济负担,而产生此效用的前提是患病风险,所以这种公共事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这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我国仍处于发展阶段,尚需要大量资金,因此筹资难度比较大。
(三)报销程序繁琐、比例低,农民收益少
目前的报销制度规定鼓励就近入医,即农民在乡镇一级卫生院就医相应报销比例是最高的。在这种情况下,报销采取“随就诊随报销”模式还是很简便快捷的事。但是如果病情较严重,农民没有在乡镇一级卫生院就医而选择了市内的定点医院,则需经过往来奔走、层层认证盖章最后才能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账。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府责任与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条件下会产生分配不公的问题,大连市当前最大的分配不公主要是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公。城乡之间分配的不平等,不仅表现在城乡收入差距上,而且在医疗资源和保障资源等方面的分配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不公平。政府在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结构下形成城市偏好惯性,造成城乡医疗资源和社会保障呈现出“马太效应”,市内医疗资源集中、保障条件好,贫穷落后且需要医疗保障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和保障条件反而越差。
三、大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强化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适应新农和全面推广需要
现阶段的大连市各村,新农合定点医院少,外加定点医院医疗水平也较低,从而无形中限制了新农合的顺利推广。所以,从大连市各乡、镇的“更快、更好、更健康”的目标方面来看,加强其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包括医疗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医疗工作人员专业素质的提高,是“迫不及待”的。
(二)创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
针对我市的新农合筹资机制完善,应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第一,丰富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立足我市实际,采取科学有效的宣传方式,是提升参合率的关键。第二,拓宽融资渠道,多方全力筹资。第三,创新筹资机制,积极引导参合。第四,强化运作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第五,健全服务网络,提高工作水平
(三)强化供需双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中的责任与义务
1.需求方的责任与义务
要想保证新型合作医疗的长久发展,必须完全站在需方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采取的“筹资中的自愿原则、补偿中的大病统筹以及管理上的透明化”均有利于群众的接受。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的可接受性,同时筹资与补偿方案也要考虑民众的意见,而且要加强群众的监督,将财务列入村务公开栏目,把合作医疗机制建立起来,政府做好规范工作,循序渐进,逐渐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率。
2.供给方的责任与义务
作为医疗供给方,一方面争取各机构能够配备一些必须的设备,扩展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卫生人力的培养。针对机构缺乏活力等特点,应该进行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尤其是乡镇卫生院的产权改革。在支持卫生服务提供方发展的同时,通过控制医疗费用、改变供方补偿方式形成一定的制约,另外要加强价格的管理,尤其是药品的管理,减少农村医疗机构的购药渠道,降低药品的价格,并严厉打击假药在农村的泛滥。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中强化政府责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实施的长期惠民政策,要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和效用最大化,政府必须充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的公益人、监管人、调控人和守夜人的角色。当前,政府应主要在设计和创新制度、提供法律公共品、基金筹集与监管、人才培养等方面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提供积极支持。通过加强农村医疗保障立法明确各方责任和保证制度发展稳定性。完善以财政资助为主体的多方筹资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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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农村;成人学历教育;实际成效
【中图分类号】R722.1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019(2013)12-0570-01
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在农村成人学历教育工作中,坚持“政府统筹”部署的教学目标设置,依照“社会需求”定位的培养专业选择,遵循“宽进严出”原则的教学管理制度,注重“社会应用”评价的目标考评制度等为核心,以局长负责制、课程设计、授课方式、师资队伍、考试管理、学员选择等为行动要素。对2002―2012近十年来参加农村成人学历教育的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同时对学员所在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调查,发现在余杭卫校农村成人学历教育方面的优势,如学历的提升、职称的提升、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提升、社会竞争力的提升,因此基层卫校在农村成人学历教育工作中的成效值得推广。
1.1 调查对象 分两类人群:(1)调查对象一:余杭区各区署医疗卫生单位和1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管理层(2)调查对象二:2002年~2012年在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参加农村成人学历教育的500多位学员。
1.2 调查方法 调查过程中设计了两份调查文件。第一份是管理者问卷,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45份,收回有效问卷145份。内容主要包括各医疗卫生单位管理层对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后在自我管理、学习能力、农村基层工作能力、职称晋升机会、岗位晋升机会、对科研水平的提高、科研成果的增多等方面。第二份是成教学员的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82份,收回有效问卷554份。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学历教育的主要原因和主要目的、参加学历教育后的岗位定位和能力的提升,在学历教育过程中如何克服工学矛盾,参加学历教育后科研能力的提升等。
2 结果
2.1 余杭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管理者调查结果
2.1.1对余杭区各医疗卫生单位145位管理者进行问卷调查,发现有110人(占调查总数75.9%)认为成教学员在学习能力上的提升非常明显;有106人(占调查总数73.1%)认为成教学员在自我管理能力上的提升非常明显;有99人(占调查总数68.3%)认为成教学员在农村基层工作能力的提升非常明显;有113人(占调查总数77.9%)认为成教学员在晋升职称的机会明显占优势;有104人(占调查总数71.7%)认为成教学员在岗位晋升的机会明显占优势。
2.2 2002―2012近十年来参加农村成人学历教育的学员调查结果
2.2.1 本次参加调查的从事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有554,调查显示这些人员通过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后,不管在学历还是职称上都明显的提升。
学历前后变化
2.2.2 针对现在社会上形形不同形式的成人学历教育,这些调查人员选择余杭区卫生进修学校学习主要原因是学校地点方便(占61.0%),参加学历教育的主要目的是获得文凭(占51,。4),可见基层卫校存在的必要性。
2.2.3 调查数据显示参加学历教育后学员在各方面的能力得到提升,特别是医学专业知识,同时这些学员认为接受学历教育后岗位的定位最适合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
2.2.4 在工学矛盾上,有48.6%的成教学员认为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单位是非常支持的,有43.5%的学员认为是政策的支持才参加学历教育。
2.2.5 参加学历教育后工作方面的提升。
调查中发现,参加学历教育后,以第一作者的 一共 238篇,其中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55篇,省级刊物 142篇;县区级刊物_32__篇;其中与农村卫生有关的论文_16篇。
3 结论 加强基层卫校在农村成人学历教育方面的工作非常有必要,结合“高等医学院校成人教育教学方法探讨” [1] ,区县卫生进修学校在培养农村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方面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视,在新的发展时期仍然有优势和其他教育平台难以替代的作用。在“新形势下医学成人学历教育” [2],余杭卫校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成效值得肯定,可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是更多人群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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