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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轻装修、重装饰”的今天,室内装饰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不同的装饰给人不同的视觉上和心理上的感受。房子满足了人们对生活的基本需求,家居产品满足了人们在审美上和心理上的需求,可见装饰艺术对我们的家居生活会越来越重要,家居产品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不容小觑。在我国的家居产品设计中,大部分的产品看见都有一样的视觉感觉,大家都互相的借鉴,缺乏了自己的原创精神,使产品没有自己的独特风格。但也随着人们审美的提高,人们对家居产品有了不一样的要求,所以精细的手工艺品在未来的家居产品中会逐步登上发展的舞台。手工艺产品本身就区别于机械化生产的产品,任何一个手工艺的产品它承载着不同民族的独特文化,是不应该随着机械化产品出现而消逝的,我们应该在随着当下的流行趋势,结合手工艺的技术去创造出更独特的美,去为我们的家居环境创造更独特的味道,也为现在的室内设计锦上添花。
二、当下家居手工艺产品设计流行趋势
随着现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思想上都有了自己不一样的想法,在面对家居装饰品这一选择时也有了自己独特的见解,都想去选择一些与自己的个性相符,更加具有独特特征的产品去装饰自己的家庭环境。所以一些具有浓烈的历史感的产品逐渐被大家所喜欢,也就是大家经常提到的“复古”和“怀旧”等之类的一些词语。随着这一个流行的趋势,手工艺产品更加有自己独特的文化韵味,也具有传统的历史文化,相信在未来的家居饰品发展中应该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不同产品的设计,都表现了一定的含义,给以室内空间不一样的视觉环境,也给人不一样的心理感受。在多元化的今天,我们的设计,越来越先进,越来越时尚,越来越潮流,但是我们却离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艺术越来越远。我们可以抓住这一关键,在家居饰品中与中国传统的艺术结合。例如:我国的书法、京剧脸谱、皮影等等,也可以运用我国传统元素的一些传统图案结合。例如:龙凤纹祥、祥云图案、中国织绣刺绣等等。利用这些传统的艺术、传统的元素,顺应时代“复古”和“怀旧”发展的趋势发展家居饰品,创造更有文化氛围,更有文化意义的生活环境。
三、家居手工艺产品设计体现传统艺术
听说英国著名的服装设计师在为了秀场上使用的一块绣片时,寻找了很长时间才找到了合适的绣娘,并且为绣娘传统的技艺支付了高价,这就是传统手艺的独特之处,相信在家居饰品中能够更有价值。接下来将从几个对传统手工艺的运用上,结合实际简单的探析一下家居手工艺产品的设计与研究。
1.传统的名族银饰
传统的银饰都是在为人做装饰,为什么我们不能突破传统,运用这样精美的手工艺制作为家居饰品做出改变呢?可以将传统的银饰手工艺与现在时尚的设计结合,为我们的家居环境中增添一份独特的民族氛围。或者运用银饰在装饰品上点缀,让其有着神秘之感,给室内家居环境添加一份静谧。这样既发展继承了民族的东西,又在家居饰品设计上运用手工艺去创新。
2.瓷器
中国“瓷器”是我国一项伟大的手工艺制作,但随着现在大机器的批量生产,一些精美的手工制作的瓷器越来越消失在大家面前。但现在人们开始越来越多的关注家居用品的设计,我认为瓷器在家居产品设计中是一个具有独特意义的选择,它将带给整个环境中不一样的文化氛围。
3.木雕工艺
在现在的生活中,木雕工艺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也受现在人们的喜爱,成为收藏的艺术品类之一。木雕经常出现在中式的家具上,如果将其结合一些优秀的传统元素出现在家居装饰上,精美的木雕艺品会在家居饰品和家具上大放光彩。
4.戏剧元素
北京剧装艺术是我国国粹,具有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和特点,历代剧装艺人们用他们的心血和智慧创造了这独特的艺术,我们应该在继承传统艺术的同时,将其发展运用,将它运用在室内的家居装饰中,这也是一种创新,一种新的发展,在室内装饰艺术的一种突破和变革。
四、结语
毫无疑问,在传统手工艺的传承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其世代累积而来的精湛工艺技巧,而不同类别的手工艺的技术特点各不相同,展示时的侧重点也必然有所区别。因此,如何利用各类数字媒体技术的优势来展示不同工艺种类的技艺特点显得十分关键,苗绣使用的工具和材料较为简单,主要有底布、彩线、针、剪刀、剪纸花样和绣花绷架等,熟练的绣女甚至不需要任何资料或绣花绷架,仅凭技艺和经验即可随手刺绣。但是刺绣的针法则十分丰富多变,有平绣、锁绣、插绣、结绣、辫绣、挑绣、网绣、错绣、劈丝绣、梗线绣、打籽绣、点绣、洒绣、贴绣和堆花等几十种之多,十分讲究根据所绣的对象和艺术效果来选择不同的针法。同时,刺绣的过程极为耗时而缺乏体系感,一副精美的披肩往往需要数月时间才能绣成,而一件做嫁妆的绣花服装一个妇女需要数年甚至十多年时间才能完成。从展示设计的角度来看,如此大的信息量很难在有限的空间内全面展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让观众理解。因此,数字媒体技术在此的应用目的应该是将丰富的信息进行整合、分类展示以供观众有选择性地观看,并提供给观众后续理解的机会。例如在实物、图片展柜的一旁,可以用视频投影的方式播放绣女进行刺绣的演示视频并配以简洁易懂的解说词,使观众在短时间内对苗绣的工艺形成一个基本概念;同时设置数台触屏查询机,将苗族历史文化、苗绣针法及纹样的详细资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存储在多媒体中,让观众任意了解自己感兴趣的内容;网络虚拟数字展馆在这里也可以派上用场,意犹未尽的观众回家后还可以在线上详细了解在实体展馆中未能覆盖到的内容;更为便捷的是利用移动智能终端,观众只要下载展馆的APP即可获得全面的展品信息,或者举起手机扫描展品说明上的二维码,就可当场获取展品的信息,而这些下载的信息即使在观众离开展馆后还保存在手机中,留给观众充分的时间进行反复查阅,还可以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分享给更多的人群,进行再次传播。织锦的工艺特点与苗绣有所不同,其纹样和花色千变万化,但基本的制作方式都是在传统木质腰式斜织机上,用牛骨或竹制的挑花刀对各色丝、棉、麻线采取通经断纬反面挑织的方法织成。还要经过纺捻线、染色、倒线、牵线、装筘、滚线、捡综、翻篙、捡花、捆杆上机、织布、挑织等12道工序。其工艺原始而复杂,尤其是在腰机上织布的过程,织锦人坐在织机一端,将绷带绑在腰上拉紧经线,眼看背面,手织正面,十分考验织布者对花色熟悉和对织机操作的熟练程度。由于织机的操作方式不易于表现,较难让观众理解并形成认知,因此,在展示时需要选择易于观众理解的指导型的信息载体。可以考虑的展示方式是设计出织机的三维虚拟现实展示系统,全方位地展示织造过程,观众既可以任意从各个方向全面观看织造的操作方式,也可拉近镜头近距离观看经线和纬线的相互穿插。另外,在三维虚拟现实系统旁边还可以同步演示正在织造的画布逐步成形的纹样和色彩,使观众将织机操作过程和图案形成过程关联起来理解,形成更为深刻的认知。
二、技术的运用应充分展现传统手工艺的人文内涵
传统手工技艺往往承载这一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的记忆,包含了当地人们生活方式、、审美习惯和文化内涵等诸多信息,手工艺并非独立存在的艺术形式,而是与音乐、舞蹈、宗教等其他民间艺术形式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这些都是手工艺品艺术感染力的来源,同样也是展示的重点内容。以湘西苗绣为例,苗族没有民族文字,其本民族的历史文化主要靠口传文学、诗歌、舞蹈、刺绣、织锦等艺术方式留存下来。苗族服饰刺绣纹样中,就有一些形象固定、代代相传的纹样来表现苗族迁徙史,最典型的就是湘西苗族刺绣中最常见的“弥埋”纹和“浪务”纹,“弥埋”花边中间是抽象的骏马奔驰在一条大河中间的形象,两边则是层层叠叠的代表高山的纹样,代表了苗族祖先迁徙时骑马越过高山,跨过大河的历史。而“浪务”纹则表现苗族先祖居住的地方。可以说苗绣的每一种图案都有其特点的意义,有些象征了氏族符号,有些代表了图腾崇拜,有些记载了美好的民间传说,其文化内涵十分丰富。因此,苗族服饰被称为“穿在身上的史诗”。同样,土家织锦“西兰卡普”也与土家族人的生活与信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例如土家织锦中的阳雀花就讲述着关于土家织锦女神西兰的美丽民间传说;还有一种专用于小孩摇窝盖裙上的纹样“台台花”,这种纹样呈三向围边的装饰样式,中心图案是一个抽象的虎头的二方连续,其来源是湘西土家族特有一种保护小孩,驱除白虎侵害的民间巫术活动——“赶白虎”。这些都说明手工艺能够反映出一个民族极为深层的民俗内涵。在展现手工艺的人文内涵时,为了不影响苗绣和织锦艺术品本体及其技艺的展示,可以充分利用那些具有流动性、开放性、过渡性的次要空间和虚空间,例如天花、地面、过道、拐角等范围相对不确定的空间。在较大面积的空间,可以采用投影设备播放与苗绣织锦艺术相关的民俗风情视频,使观众能够感受到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与文化气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展示在主体展品的附近,投影的视觉冲击力就不能太强,不可过度干扰观众对主体展品的注意力,要恰到好处地完内涵和民俗风情的渲染效果。在一些较小和隐秘的空间,例如两个展区相连接的通道或者是拐角处,可以开辟一块相对安静的空间,设置若干互动虚拟点播系统,将与展品人文内涵相关的影片、画面解说,或者民间故事动画片等内容分类存储在里面,观众可以自由选择所要观看的内容,并可以采用耳机来播放声音,使观众能更完整和不受干扰地观看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当然设计几个仅能容纳少数观众的小演播厅,也能起到相应的作用。总之,对手工艺人文内涵的展示要根据不同空间灵活利用数字媒体手段,做到既不喧宾夺主,又能提供相当的信息量,深化主题,烘托气氛的效果。
三、数字媒体技术的应用应满足观众的体验需求
传统的展示方式认知模式十分单一,信息的传达方式是一个被动接收的过程,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现代人饱受信息刺激的心理需求和情感需求,现代人在获取信息的同时也追求“娱乐性”和“体验感”。同时,手工艺是一门依赖人的操作经验和技术才能实现的艺术,人在技艺中起主导作用,因此,观众的参与感与体验感在传统手工艺展示中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些展览馆会采用邀请观众参与到手工艺品的制作过程中来进行操作体验,这样的做法当然有其积极的意义。然而实际中受到展厅空间、观众人数、观展时间和操作难度的限制,这种方式多数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以苗绣和织锦来说,二者都是极为耗时和对技艺熟练程度要求很高的手工技艺,在观展的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让多数观众进行体验。这个时候,利用互动多媒体来设计操作体验模式显然是更为恰当的方式。织锦的工艺特点主要包含两个核心部分,一是通过对纹样的理解来选择经线和纬线的色彩及穿插次序,二是在织机上地实际操作的身体动作。数字媒体技术需要解决的就是让观众对两个核心技术内容进行操作体验。因此可以将体验设计成两个主要模块,一是由观众在多媒体操作界面上根据指导图形选择不同的经线和纬线的颜色,并控制经纬线穿插的顺序,用电脑生成由观众主动选择所计算出的图形效果,这个模块的功能是让观众理解织锦纹样的设计原理;二是建立一个传统织机织造的三维虚拟现实系统,支持观众主动操作旋转及伸缩画面,以满足全方位深入观察织机构造及织造过程的需求,利用动作捕捉设备捕捉观众的织造动作,让观众在屏幕上观察自己的动作实时生成的模拟动画,并随着织造动作的重复在屏幕上快速显示出观众先前选择的色彩经纬线逐步形成的纹样。这个技术需要精度较高的捕捉系统及动作差异化矫正技术以实现较好的观众参入体验。苗绣的工艺技术强调的是手指的精细动作,要通过数字媒体系统来实现操作体验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可以考虑用具有娱乐性的体验方式来增加观众观展的愉悦感。由于苗绣多是装饰于苗族人民服装上,而观众对传统苗族服饰往往有较强的兴趣,因此可以利用类似虚拟试衣系统的装置让观众快速体验穿上苗族服饰的效果。这个系统需要设置一个摄像头支持实时拍摄观众2D全身照或者捕捉实时动态,观众可以随意选择预存在系统中的不同苗族服饰,选择完毕后系统通过计算将随试衣者身形自动适配虚拟服装的大小。观众将方便快速地体验到换上苗族服饰的新鲜感,并且可以选择打印照片或者直接分享照片至网络公众平台。显示屏在没有观众使用时还可以播放与苗绣织锦相关的影片、动画等内容。这个系统在保护了实体展品不会由于触摸和试穿受到损坏的同时,又可以让较多的观众人群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体验,增加了展示的趣味性和娱乐性。
四、数字媒体技术的应用要遵循合理、适度的原则
数字媒体展示技术的出现弥补了传统实物展示中的许多不足之处,能够将大容量信息以更高效、更有吸引力的方式进行展示。但是,传统手工艺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展示应该始终重视对艺术文化知识的传播,不能一味地追求用短暂“眼球效应”来吸引观众,应该注重展示内容的可持续发展性才能获得长久的生命力。因此,只有在确定数字媒体技术能够拓展展示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的情况下才应该使用。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一种新技术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能够完全取代旧的技术模式,正如计算机的出现并没有取代纸笔,飞机的出现并没有替代轮船,技术并没有高低之分,而是适合于不同的对象和场合。同样,用传统展示方式能够达到展示效果,就没有必要非得用高新媒体技术来实现,毕竟传统展示方式具有更高的安全性、更低廉的价格和更便于维护。另外,在使用数字媒体展示技术时尤其要注意适度性。由于观众的注意力是有限的,而对动态对象的视觉加工尤其耗费人的精力。因此,数字媒体展示的设计应该尽量保持清晰、有序,引导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到有效的内容上,并限制恰当的时间长度,避免过度展示导致注意力的疲惫和混乱。
五、结语
沃顿•埃谢里克,1887年出生在美国费城,并在那长大,艺术与手工艺的学习经历相当丰富。自中学始,埃谢里克便接受了手工制作训练,还曾在宾夕法尼亚的工业艺术学校及当地的美术学院分别研修过绘画、版画和油画。1920年始,埃谢里克的创作兴趣逐渐转向版画,并迷恋上了木版雕刻,疯狂地雕刻400块木板,为9本书做过插图设计。在此过程中,他悄然地对家具雕刻产生浓郁的兴趣,并为之付诸实践。1926年,他的木工雕刻作品在纽约的惠特尼办了展览,随后建立了以有机的、手工艺家具设计为主的工作室。两年后,他意识到家具设计不能仅局限于表面装饰,而应象雕刻那样,注重造型。自此,他开始试图使用不对称手法,菱形、长条形等几何形进行家具设计、制作。不久后,他成功地实现了家具设计、制作极具雕刻化的目标,极大地缩小了艺术和工艺之间的差距。二战前,他的家具设计主要受立体主义和装饰艺术的影响,二战后则逐渐以美国早期家具和斯堪的纳维亚家具为设计来源,随后埃谢里克的家具作品呈现以平滑、颇具美感和线条多变为标志的艺术特征[2]。1970年,83岁高龄的埃谢里克仍在坚持家具设计创作,毫不夸张地说,他为家具设计倾注了毕生的精力。可以说,创新精神和为解决手工艺、艺术、设计三者完美融合的问题而不懈实践的探索精神一直贯穿其整个家具设计历程。总的来看,沃顿•埃谢里克的家具设计作品主要表现为极富手工艺个性美、设计手法雕刻化及设计形式有机化等艺术特征。
2沃顿•埃谢里克家具设计的艺术特征
2.1极富手工艺个性美
起初,沃顿•埃谢里克的家具制作几乎完全利用传统手工木工工具完成,如手工锯、刨子和凿子等。1926年由于业务量的增加,他建立了自己的工作室并采用小型的机械化设备,如曲线锯、圆锯机等,但一些家具作品的重要部件仍旧依靠手工完成。为了拓展家具造型的表现手段,他还吸纳了当地原住民的木工工具。采用手工制作的家具作品,设计师可以精心地选择所需材料,即使是带疖疤的木材,对于手工制作都具良好的可控制性,所用工具可以很好地去适应设计的需要,避免了工业化生产出现的以设计适应机器而影响设计细节的问题[3]。可以说,埃谢里克的大部分优秀的家具作品大都依靠手工完成,极富手工个性,辨识度强。其一,在手工加工过程中,尊重材料本身的色泽、肌理和质地之美的的自然流露,几乎不对材料的表面装饰处理。此外,甚至选用极为质朴的皮革与木材混合使用,可谓浑然天成。其二,手工家具在立足实用功能的基础上,还追求观念、情感的表达与传递,尽量赋予家具一定的思想或意义,从而使手工家具成为一种信息交流的媒介,向人们传递自己的思想或情感,这些信息或清晰或隐晦,如马车轮扶手椅(图1)。马车轮扶手椅的框架选用山胡桃木,椅面和靠背为皮革编织而成,部件间依靠木钉和铁钉连接固定。家具通体均保持了胡桃木和皮革两材质本身的原始面貌,流露出材质的自然之美。这种自然之美以一种新的艺术形式呈现于家具设计中,从设计理念到设计作品均体现一种崇尚自然美学的设计观,是对传统木工文化的一种继承和发扬[4]。值得注意的是,椅子的扶手为独特的半车轮造型,它似乎在无声地诉说一个故事,又或是在倾诉设计师对简单、轻松的理想生活状态的向往之情。总的来说,这件家具作品选材质朴天然,线条均称、比例协调,制作简约、纯净,体现了设计师埃谢里克奉行自然、实用美学的设计观。
2.2设计手法雕刻化
客观而言,沃顿•埃谢里克是一位现代主义者。由于早期版画艺术的经历和受罗马尼亚裔雕刻家布兰诺西•康斯坦丁及其他艺术家的影响,经过数年的艺术实践和经验的积累,在其近40岁时,开始转向家具的雕刻艺术,从此,他找到了合适的艺术表现媒介——木质家具,其艺术领域完成了从二维平面艺术向三维雕刻艺术的华丽转变。沃顿•埃谢里克曾说:“furnituredoesnotneedsurfacedecorationbut,likesculpture,itshouldstandonshapealone.”。他是这样说的,也照此付诸实施。在其家具制作中,雕刻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使用,仅为家具表面装饰所用,而是创新性地转向于家具的造型。设计手法出现雕刻化的倾向,注重原创和简洁明快的抽象几何造型。自此,埃谢里克的家具作品开创了一种全新的面貌——极具雕塑意味。出于家具雕刻的需要,在材料方面,他钟情于木材,如胡桃木、乌木、橡木及红木等;在造型方面,惯于采用非对称性、棱角分明的几何线条;在功能方面,虽然家具作品的艺术性很强,甚至更像雕塑,但始终兼顾实用功能,只不过将艺术性置于首位,功能性退居其次。埃谢里克有别于传统的设计观和家具雕刻化的创新性设计手法极大地缩小了艺术与手工艺之间的鸿沟,也使得不同艺术领域的元素之间产生流动并极好地将两者融合于家具设计中。他创作的乐曲柜(图2)和乐谱架(图3)均具上述特征。乐曲柜于1931年为费城管弦乐队首席小提琴家亚历山大•希尔斯伯格所设计的。锋利的线条、不规则的块面和雕塑感十足的艺术特征逐渐成为埃谢里克家具设计的标志性符号。另一件作品乐谱架的设计中,乐谱被放在有略弯横杆的栅格架上,两根竖杆有一定夹角,与前支撑杆在同一直线上,稳定性是由靠后的第三条腿保证的,三角形的下托板把它们连接在一起。外形基于黑板架,截去头部的“A”字在乐谱支撑框上多次重复。圆弧的边缘,弯曲的线条和梯形的腿部,使之颇具流动感而又极为精致,看起来非常适合于乐谱架[5]。胡桃木和樱桃木乐谱架具有雕刻的特质,由实木构件结构形成的空间是它成功的主要要素。
2.3设计造型有机化
二战后沃顿•埃谢里克的家具设计风格发生重大转变,抛弃战前生硬线条、棱角分明的设计表现,继而转向平滑、柔和线条的造型语言。这种转变有三方面的重要历史原因,其一,由于战争的原因,人们心理受到冲击而变得脆弱、消极,对未来生活不再乐观,开始抱怨以包豪斯为代表的典型功能主义家具设计的刻板、冷漠,进而寻求一种柔和、有机且富人情味的设计。其二,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多次主办了“优良设计”设计竞赛,这极大地促进了一种具有自然形式的“有机现代主义”设计风格在美国的出现。其三,约上世纪50年代始,美国逐渐认知并接受北欧的家具设计,朴素有机、自然亲和的北欧家具在美国备受欢迎和青睐。需指出的是,早在20世纪30年代,沃顿•埃谢里克就创造性的在家具有机造型方面进行过探索。1935年,在大型书架的设计中,虽然依旧沿袭了非对称设计元素的表达,然而,菱角分明的边缘被软化,平坦的家具表面经扭曲处理而使得设计形式、肌理更具有机意味,散发出强烈的生命感,表现出极强的艺术张力。只不过,这种探索积累到二战后受多方面的影响而变得尤为显著,其中最典型的例子为三足高登(图4)。制作于1970年的三足高凳选用杨木和山胡桃木,自然色泽及质感显露无疑,凳足及其之间的连杆均呈棒形,凳面为前窄后宽的流线曲面。线条柔和多变、设计流畅,呈现自然、亲和且富人情味的艺术特征。沃顿•埃谢里克的家具有机化创造了一种接近接近自然的设计语言,其创作可谓是一种自然创作的集中体现,将自然元素融入家具中的高尚追求实乃为满足人的身心同自然相结合的强烈诉求。对于家具设计,一些设计师往往强调创作意图的表现和个人情感的宣泄,有时根本没有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6]。可贵的是,埃谢里克的有机家具设计不仅彰显了设计的人性化,以人为本、尊重消费者的情感,而且还契合了家具设计的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时代要求。
3结语
现有公共政策评价体系现有的公共政策评价体系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即公众评价与执行评价两个方面。所谓的公众评价是指在政策正式施行之前所进行的听证会、公示、征求意见等环节。通过这些环节不仅能够将公共政策的基本内容向社会进行宣传,还能够通过意见的搜集来评价与完善相关的公共政策体系。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诸如宣传覆盖面较小、意见搜集较少、公开时间较短、群众参与热情不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相关的政策制定者,并影响后续的政策执行效果与其自身的合规性。而在执行评价中则主要是以政府为主体,对相关的公共政策进行评价。此种评价体系有着根本的缺陷,即政策的制定、政策的执行、政策评价数据的搜集以及具体的评价均是由政府作为单一的主体。这种体制设置容易造成评价过程中的不遵从现象。另外,政策的执行评价属于后评价体系,在后评价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可能已经对相关群众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后续的政策修订与更改在客观层面上也会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二、我国公共政策受益人评价的影响要素
为了更好对我国公共政策进行评价并完善相关的评价体系建设,我们需要从公共政策受益人评价的角度进行系统的优化。本文通过调查与相关的理论分析认为公共政策受益人评价的影响要素根据不同的政策体系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其中具体的影响要素有如下几点:是否能够促进科技的进步;是否能够提高地方经济发展水平;是否能够优化地方经济资源供给、配置与结构;是否符合国家以及社会对节能经济、绿色经济的客观规律。第二,对自然资源的影响。其中具体的影响要素有如下几点:能否优化资源配置;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等科学发展观;是否对周边环境以及国土资源开发有突出贡献;是否对区域内的城市化建设、农业耕地红线等有负面影响。第三,对自然与生态环境的影响。其中具体的影响要素有如下几点:是否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政策体系是否配套相关行动来消除其对自然环境造成的影响;是否有环境风险与持续性环境减效机制;是否对当地居民的环境依赖性(饮用水、空气、土地)造成破坏。第四,对社会环境的影响。其中具体的影响要素有如下几点:对人口的影响;对教育的影响;对基础建设及医疗保障的影响;对城市安全与公共风险的影响。第五,对受益者体验的影响。其中具体的影响要素有如下几点:人文环境满意度;收益成本满意度;生活质量(水平)满意度;总体满意度。上述的五大类评价指标涵盖了公共政策对自然与社会指标影响的方方面面,在实际的评价体系过程中根据具体的政策指向进行选择,如教育层面的公共政策评价可以不考虑自然环境等影响因素。
三、我国公共政策受益人评价体系实现
上文公共政策受益人评价体系的主要影响要素进行了分析与选择,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可以进行灵活选择。而在相关的受益人评价体系的实践过程中还需要通过如下的几个步骤来进行:首先,建立相应的评价平台,由于受益人评价体系需要广大的受益人与相关人共同参与,为了进一步降低人力成本并提高相应的群众参与度,平台的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具体建设可以采用网络平台搭建,锁定IP投票的方式等来进行。此种方式既可以保障评价的广泛性与合规性,同时能够降低必要的运行成本。其次,需要对相关的组织结构进行准备。不同的公共政策所涉及的行业、人群内容是不同的,如何按照适当的比例对其进行合理的界定与规定需要通过专业的组织结构来完成。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可以采用社会学、公共管理学专家牵头的方式来组织,并对每一个拟公布的公共政策进行研究,对其中可能涉及到的直接影响人、间接影响人等进行划分。并对影响人的行业分布、性别分布等统计学范畴内的指标进行规划,进而对评价体系参与人群结构进行设定。最后,评价体系的执行。通过相关的媒体将具体的评价内容以及评价方法对社会进行公布,在宣传与公布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如下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需要对评价的具体原则与方法进行宣传,已达到全民参与,提高评价覆盖面的目的;另一方面则是需要对后续评价的有效参与进行宣传,进一步保障评价的公正与客观。
四、总结
本次主吸收塔改造内容为拆除原吸收塔+11.050至+22.900段钢制塔体,原塔体+22.900以上塔体(包括除雾器)及原塔体+11.050以下塔体利旧,在塔体两个利旧段中间更换并增高,共计19.95米新塔体。犹如“汉堡包”式塔体改造(原塔体中间更换并加高,首尾利旧)。原合同要求停炉改造工期为80天(要先拆然后再建,当时被业界认定为不可能实现的项目工期)。除主吸收塔改造难点外,另一个难点在于两台炉分期改造,非同时停炉,很多公共系统须限时限位在两台炉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改造,施工区域大多为狭小的正在运行的设备丛,尤其是新老系统设备的在线过渡期切换细节更为复杂(包括电仪及DCS控制程序新老联锁的切换),断断续续的切换、断断续续的分系统改造、一环扣一环的改造顺序等,稍不留心就容易出现被迫停炉、跳机、跳系统等事故,乃至安全事故,工程延期更不用说。
2项目的实施情况及创新性
该项目主吸收塔施工工艺原定为国内惯用方案(液压顶升),具体原工艺工序如下:不停炉塔体小件预制停炉后塔体10米标高处升降液压顶装置安装停炉后分拆更换塔体停炉后小件吊装停炉后塔体大面积整体打磨停炉后塔体整体防腐停炉后塔内件安装。因原吸收塔+11.050至+22.900需拆除重做并额外加高8.1米,且+11.050以下塔体壁板利旧,故在吸收塔内部+11.050处设置操作平台,16个液压顶固定在+11.050标高处。此惯用方案在结合本项目特殊情况后,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危险源和弊端:
(1)由于液压顶重心升高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及危险源;
(2)顶升平台的安装将大量破坏利旧段的防腐层,大大增加防腐修补量,造成大量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
(3)液压顶操作平台等措施结构须在停炉、浆液清除后,方可开始操作平台的施工,浪费了大量宝贵的停炉时间(大约20天);
(4)在本项目中,除了液压顶升塔体外,还存在液压降低塔体的过程,降塔体更难控制塔体的平衡。通过液压降塔体作拆除,液压顶升塔体作更换加高,光塔体机务改造工期就达80天,留给塔内防腐施工的时间远远不够,更不用说防腐的不确定因素(利旧塔体段防腐修补量的多少无法估计),再加上其他烟道支架加固加高、烟道加高等的关联工序改造,80天的停炉工期完全是不可能的。面对这些弊端和难处,通过精心组织、深入实地调研、测量,根据场地测量值及大件吨位估算值,并结合650T履带吊性能参数,把吸收塔按改造分界点分为3大件,分别为原吸收塔+22.900以上利旧段塔体(约150吨,含沉积浆液重量)、原吸收塔+11.050至+22.900拆除更换段塔体约(150吨,含沉积浆液重量)、新增19.95米塔体段(约147吨,含防腐重量)。在不停炉时,先对新增19.95米塔体段(约147吨)进行传统顶升制作,并在制作区域对该段新塔体进行塔内防腐工作,待新增19.95米新塔体段及防腐整体施工完毕后、并且做好原塔体+22.900以上利旧段塔体吊离准备工作后(各分界点加强措施),开始停炉大件整体吊装,具体顺序如下:整体吊离原塔体+22.900以上利旧段塔体至临时堆放处B区整体吊离原吸收塔+11.050至+22.900拆除更换段塔体至C区整体吊装已完成塔内防腐的新增19.95米塔体段,与原塔体+11.050以下利旧段塔体连接整体吊装原塔体+22.900以上利旧段塔体,与新塔体段连接,并在中间参插利旧烟道大件吊装、烟道支架吊装及脚手架搭设等工作。创新型吸收塔改造施工工艺将安装、防腐、吊装等各改造施工工序进行了开拓性调整,将各个细节处理得恰到好处,攻克许多新工序衔接难题,将改造施工总时间缩短至传统改造施工工期的60%,而停炉工期对于电厂方式最重要的是直接的发电量,是直接的高额利润。创新型吸收塔改造施工工艺的运用既增加了效益,又解决了弊端,而且让该项目原本不可能完成的停炉改造工期(80天)缩短至47天。
3创新带来的效益
创新型吸收塔改造施工工艺的运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明显的,具体如下:
(1)创新型主吸收塔改造施工方案的实施,让原本不可能完成的停炉改造工期(80天)缩短至47天,直接为电厂增发1亿5千万度电,菲达公司与电厂实现了双赢;
禽畜及其产品来源广泛,规格不一。随着市场多元化的发展,市场上流通的禽畜及产品来源越来越广,有的屠户为赚取利益,偷宰病死的禽畜牟取暴利,这使得市场流通的少数肉类产品并没有经过屠宰前后卫生检疫。另外市场摊位上的临时检疫并不能全面检疫,很容易出现漏检,使得病害禽畜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并且即使检测出病害禽畜产品,售卖户也不配合进行产品销毁,阻碍卫生执法的进行,进而影响市场秩序。另外由于肉类来源不同,使得肉质规格不一致。
2解决方案
为了更好地进行兽医卫生检疫工作,需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处理,从而保证人们肉类产品的健康食用,并且防控疫病的发生和发展。
(1)增强法律意识和执法力度
近年来,国家先后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办法》。这对农牧生产和销售部门有一个很好的监督作用,也能保证禽畜产品的经营者进行规范化操作。在这样的形势下,兽医卫生检疫部门需要有新的观念和执法理念,对防疫工作有更好的认识,在工作中抓住关键点,对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严格把握,尽量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在防疫工作中要从防疫检验和管理三方面做好相应的工作,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2)做好动物检疫防疫工作
为保证宰杀动物的质量,首先要做好动物的养殖检疫防疫工作,要根据动物检疫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操作,在严格遵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指导下,尽可能避免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疫病发生。在引种和养殖过程中,对有突发疫病发生的动物应该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好疫病源,并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对疫情进行科学化防控。这不仅需要兽医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对畜禽及产品有相关知识掌握,还需要对动物养殖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做好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将疫病监测和防控做到最佳的运营状态,进而从根源上保证流向市场的动物及产品质量。
(3)定点宰杀,集中检疫
市场经济下需要对动物进行集中屠宰,然后在产品运送出去以前,对肉类产品进行集中检疫,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屠宰场的选择可依据方便、合理的原则因地制宜,尽可能让各种性质的经营成分均归入规范化管理的程序,可以在地点的设置上进行广布点,避免完全的一条流水线工作,使得市场供应紧张。另外使用集中检疫,对其检测手段进行完善,尽可能运用现代的化验技术,高效全面地检测肉类产品。
(4)做好动物及产品的市场流通把关工作
禽畜类肉质,对市场的销售量和销售模式都有很大的需求。并且随着个体经营的多元化,运营单位的发展和渠道的多元都使得售卖中介和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运营户的不定时定点的无规律工作也使得检疫工作不能得到有效保证,因此对卫生检疫工作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在此情况之下,需要经营户对肉类产品的检疫有更高的配合性,并且对所有肉类产品进行集中检疫。并且保证肉类产品的来源和质量,并对其卫生情况出具相应检疫合格证明,同时做好售卖量和受检产品量的数据统一。在各项检查中对指标进行严格把关,有问题的产品需要及时进行重点检查和复检,做好所有流程的把关工作。
(5)完善建立体系,提高检疫人员素质
对现今兽医卫生检验工作的不完善进行相应的调整。首先是农牧部门需要对检疫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对检疫人员的文化和技能素养有一个更高的要求,这也需要进行更多的技术培养,在提高检疫人员素质的同时扩大队伍建设。另外在检疫工作过程中严格把关,对检疫质量得到更好的保证,这不仅需要检疫专业队伍的扩大,还需要卫生检疫相关政策得到有效保护和保证,改善其工作环境,鼓励他们的工作,让他们能够尽心尽力地为人民服务。
(6)普及大众健康知识
一、对当事人的交易缔约行为实施监管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本身有其时间、空间的运行规律,构成时间、空间的程序和内容,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通过法定的交易程序所选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设定的经济法律关系。施工合同由缔约形成到合同的全部履行过程,包括:工程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和履行。由此可见,施工合同管理包括缔约交易(招标投标)阶段管理和履约阶段管理。
按市场经济原则和我国合同法规定精神,当事人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自我决策、管理、实施,以实现合同目的经济活动。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改革现状及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政府对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及合同履行活动依法实行监督。
这是因为: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首先,政府管理体系改革正在逐步深化,强调政企分开,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单位及机构都已基本脱钩,然而,不能否认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改革政企不分所造成的旧习惯、旧观念的影响还依然存在,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的思想观念远未消除;其二,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项目法人制度尚未完全实行,因此,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在主导地位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对这些项目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防止国有资金流失、充分的发挥投资效益等问题依法实施监管显得十分必要。
再从建设项目本身特点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作为一种特殊产品,一般具有投资规模巨大,建设周期长,参与方多,涉及面广的特点,而且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所以,政府对这些项目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依法实施监管,以利强化当事人的法制观念,使其在合同活动中能全面认真地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为此,国家对这类建设项目在承发包交易阶段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工程承发包招标投标制度,就意味着对合同缔约阶段的监督又进入法制轨道。国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从项目性质和投资主体两个方面做出规定: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都必须用招标的方式,遵照招投标法定程序完成缔约过程,达成合同关系。显然,政府把施工合同监管的工作重点放在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上。《招标法》第七条又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除了要自觉执行招标投标法中的强制性规定外,还要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招投标活动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有关当事人应当服从与配合,包括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如实提供资料,接受依法进行的检查,对拒不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正确理解施工招标项目合同文件的基本概念
1、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其相互关系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方式: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本质是一种合意,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合意是指当事人对合同必备条款(或者说实质性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订立过程即是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经过要约、承诺来完成的。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就意味着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工程承发包交易全过程,完成这一过程主要包括:当事人(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并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按评标标准选择中标人应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按当事人订立合同方式来描述这一过程即为:要约邀请、要约、承诺。也就是说,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是通过要约邀请、要约承诺来完成的。
要约邀请: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邀请,招标人希望投标人能响应招标文件并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要约邀请处于合同的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复杂的法律性文件,它不仅依法规定了完整的招标程序,而且还提出了各项具体的技术标准、交易条件、评标标准,规定了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拟定合同的主要内容,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招标人组织评标选择中标人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性文件。因此,招标法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内容都提出了统一的规范性要求,对可能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内容做出了禁止性法律规定。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行为是一种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为:
(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人招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了一旦接受要约招标人承诺,要约人即受意思表示约束。
招标人在投标有效期时限之内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的行为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成立的承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履约人做出;
(2)承诺须向履约人做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履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从以上论述可以不难了解,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引入公平、有序的竞争机制,当事人依法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其本身就是缔约阶段的一种合同行为。
2、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从合同法的一般理论来讲,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但是,依据我国合同法第32条“当事人使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招标法》第46条又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所以,就建设工程合同而言,尽管有了投标书和中标函,但是产生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还必须有一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书。
按国际惯例,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
(2)承包人向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承包内容进行施工,竣工并在法定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国家工商局、建设部的GF-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示范性要求,除上述二项内容以外,还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等内容。
3、招投标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组成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附件;
(4)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图纸;
(7)标价的工程量表;
(8)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由此可见,工程施工招标合同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都是形成招标投标过程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所形成具有约束力的书面文件。所以,不论从合同活动或是招标投标活动的理论上和实践上分析,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或是合同缔约过程的监管,本质上属同一个主题的两种不同的提法。
按《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精神,在此应当引起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允许当事人可以再行背离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则明显违背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初衷,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也就失去了意义,对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来讲也是不公正的,忧乱了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市场)经济活动秩序,对于这类行为必须予以禁止,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工程竞争易活动依法健康运行。
三、就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中,有必要引起重视的几个问题
1、仅注重程序合法,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显得力度不够。
(1)表面程序合法,暗箱串通行为依然存在
《招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有些项目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违背了这一竞争性缔约基本原则,表现在表面程序合法,又在场绕着中标条件等实质性内容暗箱操作,相互串通,少数项目中标单位投标书(合同文件)或者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带有垫资内容的补充协议中出现许多垫资行为,很显然,经管理和审查备案的招标文件,在通常情况下至少在当前其内容不可能要求投标人做出垫资行为的响应,这是一种进行暗箱串通而违背公开、公正原则的行为,因为这种要求未在招标文件中对所有投标人提出,并将行为的结果带进了合同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书出现垫资性条款,虽然,相关法律对这种行为未作强制性禁止,但是,国家有关政策又有明确规定,1996年4月国家计委、建设部、财政部以96/347#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过程中带资承包”的通知,通知精神对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商带资承包,对承包商把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都作了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和行政处罚措施。
(2)表面程序合法,先签约后招标行为依然存在
某建设单位在法定交易之前就已经选定了施工承包商并签订了施工承发包合同(在此,称作阴合同),当事人为了履行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通过监管进行了所谓的“招标”,结果中标单位仍为先前所定的施工承包单位,双方签订了“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在此,称作阳合同),据了解,这一违规过程有关监管部门并不知道,在工程实施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阴、阳合同的约定的实质性条款发生冲突,阴合同的计价方式为平方米包干,阳合同的计价方式为总价下浮率,两者计价结果相差甚远,直接影响着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为此,合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讼。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实施行政监管显得十分必要,同时在监管工作中仅注意程序监管还不够,还必须十分重视依法对交易过程中的制假行为的监管,一旦发现制假行为,要认真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依法做出行政处罚,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以利贯彻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全面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坚持建设工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首先,有必要依法规范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行为。因为,一项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能公正、公平地依法运行,其中招标文件起着决定性的主导作用,如果招标文件中使用或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不当,提出显失公平的交易条件,忽视程序中关键性的时间要素等,那么,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或者说竞争性合同缔约活动依法健康运行将产生负面影响。
(1)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当现象时有发生,主要反映在:
A、《合同法》自99年10月1日起施行(《经济合同法》已同时废止),但至今还在沿用《经济合同法》;
B、《招标投标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还在沿用过去且与现行法律有抵触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C、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自2000年1月30日施行,本条例第六章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制度中做出了最低保修期限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一些招标文件中还有沿用93年就已经废止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分别于84年、87年的:建设工程保修办法(试行)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暂行规定,有的沿用建设部93年2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显然上述三部规章中有关工程保修期限的规定与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均存在明显的抵触。
(2)招标文件中引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当现象时有发生,99年12月建设部、国家工商局以(99)313号文通知推行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原施工合同(GF-91-0201)停止使用,但是直到目前为止,一些招标单位还在沿用GF-91-0201文本。当然,是否使用示范文本,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参照使用示范文本,就不能使用又停止使用的文本,因为GF-91-0201中的部分示范文本内容不符合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原文本中第30条争议。对“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的提法及仲裁两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同时采用都与国家仲裁法的规定有抵触。
3、应当注意增强交易时效意识,严格交易时限规则
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是当事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判定行为是否有效,行为时效是一项很重要的因素。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以及行为时效在国际工程交易规则中重要。但是,在当前工程承发包交易过程中,有些当事人仅注重从招标文件发出至中标这一过程的时间安排,而对投标书发出后时效要求,签约时限要求等问题没有引起重视。
a、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截止日至中标通知发出所延续的时间区域称之为投标有效期。有些招标人因评、决标工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能按期(即投标有效期之内)发出中标通知,那么就应当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以书面形式函告所有投标人,以说明投标有效期的延长,因为,当业主提出有效期延长,投标人将可能做出两种选择:
(1)投标人同意延长期,投标书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投标人有权拒绝延长期,退出投标,为此招标人不得没收其招标保证金。其实,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加以明确。
b、签约时限:招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的书面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照法定的时限要求签订合同,从法律意义上说已属违法,承发包双方未能按法定时间规定签约,应当将原因、责任等情况向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些当事人对这一法律规定没有引起重视,因而,有些招标项目在中标通知发出后,超过法律规定时限二-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不在少数。
4、必须坚持法定的交易运作程序,以体现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则。
一项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运作程序进行,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市场存在的一些违背程序原则的现象,虽然是极少数,但是,有必要引起重视。
中标通知未发出,就订立合同。这是市场中存在的一种不规范行为。一些合同当事人认为已经决定了,就可以订立合同。这种操作思路明显不符合法律要求,因为,中标通知发出以前,谁为中标人,仍属保密状态,同时,中标人在未接到招标人书面中标通知以前,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标人确定及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凡采用招标交易方式订立合同的,在程序上的必要条件是中标人收到招标人做出书面承诺的中标通知,再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招投标活动,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前,就签订合同,也违背了要约承诺的订立合同的程序。
四、设想和几点建议:
1、研究制订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采用合同示范文本是国际工程承发包市场通行的习惯做法。它的明显优点是能既规范又合理的平衡有关各方之间的要求和利益,尤其能公平地在合同各方之间分配风险和责任以利达到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的标准化要求。如试行所颁布的各种合同文本,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制订的FIDIC合同文本等,这些文本的共性是将建设工程招标的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文件的组成等作为一个整体,一并纳入示范文本的范围。国家工商局、建设部根据相关法律,总结了近年来(GF-91-020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的情况及借鉴国际上一些通行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编制了(GF-99-0201)并于2000年出台推行,从推行的实践分析,特别是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要求,考虑我国即将加入WT0与国际建筑市场接轨等因素,现行(GF-99-0201)示范文本显然不够全面,未完善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文件编制、合同文件的组成等。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从建设工程招标开始直至施工合同签订,在示范文本中都应当有一个全方位、科学性、系统性的规范运行要求。
2、完善和强化中介机制在规范当事人交易行为的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是一项较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有完整的运行程序,环节多,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性强,组织工作繁杂等特点。招标机构专门从事招标投标活动,在专业人员的综合智力、市场信息、招标实践经验等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年来,招标机构为当事人所提供的优良服务,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运行对工程承发包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完善的作用。但是,在招标活动中,有些事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招标人和招标机制之间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有时存在过于迁就招标人的利益,主要反映在所编写的招标文件中显示的权利义务失衡现象时有发生。为此,委托人应当向被人宣传和坚持公平、公正的思想理念,以保证工程施工招标活动依法、平衡运行的效果。
(2)一部分招标机构对工程竞争性承发包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的现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等,研究之明显不够。因此,招标机构在人员组成和知识面上应当精选一个技术、经济、法律的三维知识结精空间的智力服务体系,以适应法制经济前提下的高质量服务要求。
(3)进一步树立规范到位规定。目前,有一些机构服务范围只限于到中标通知发出为止,忽视了签约生效阶段的智力。因此,反映在一些合同约定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书不一致或相互抵触的现象时有发生。为此,一部分机构,在招标活动中解决好程序性与实体之间的关系,按《招标法》规定精神,实体应当延伸落实到交易缔约依法生效的合同上。
3、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摘要从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意义入手,剖析了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事项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期末计量的影响,总结了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时需注意的问题,以达到正确运用公允价值的目的。
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核算会计信息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特别突破了历史成本原则,更多强调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将更多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符合经济收益观,为我国会计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准则中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意义
1.1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
我国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缘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可以说,是资本市场的发展催生了中国会计准则。现代资本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的基础之上的,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的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历史成本计量属性虽然因为具有“可验证”特质而一直在我国会计准则中存在,但由于其只能反映资产或负债的过去价值,而难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面向未来决策的需要,这便使以此为基础加工生成的会计信息有用性大打折扣。显然,单纯地追求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必然会大大降低有用性,只有既具可靠性,又具相关性的会计信息才能真正起到维护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的作用,从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2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需要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机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发动机,也是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的基础条件。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必须服务和服从于资源配置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经济转型初期,由于国有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占主体甚至绝对控制地位,报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自然而然地成为首要的会计目标。公允价值因其能够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信息,已经被认可作为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重要计量属性。扩大资本市场、发展市场经济,客观上需要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1.3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符合决策有用观目标的要求
由于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条件下,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因此,公允价值计量强调的是资产、负债的客观计量和真实反映。而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正是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所关心的,是他们做出决策的主要依据。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运用,说明我国在会计目标问题上以报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为己任的受托责任观,开始让位于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服务的决策有用观。这种转变是资本市场在国民经济中所占地位提高的必然要求,也是会计更好地发挥其在资本市场发展中基础设施作用的重要标志。
2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运用对会计核算的主要影响
2.1对会计事项初始计量的影响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为其历史成本,即资产取得时的实际资金消耗,而且一经确定不得更改,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则不然。由于公允价值是基于市场信息的一种评价,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允价值处在经常性地变化之中,与此相适应,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不能是确定不变的,而需要根据公允价值的变动进行调整。一般来说,公允价值既可以大于历史成本,也可以小于历史成本,视资产的增值或减值情况而定。部分准则规定直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新会计准则体系规定金融工具、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的计量,符合条件的应该采用公允价值,并且一律纳入表内反映,而其他部分准则规定直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2.2对会计事项后续计量的影响
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只需单账户反映资产的实际成本即可。而以公允价值计量时,由于资产的摊销对象仍然是其实际成本,所以,会计既要反映其公允价值,又要反映其实际成本,因此需要设置双账户。在会计报表中,除了有反映资产实际成本的账户外,还需有反映公允价值与实际成本的差额账户,如公允价值大于实际成本,则两个账户同为借方余额;当公允价值小于实际成本,则实际成本账户为借方余额,差额账户为贷方余额。现行的会计科目表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只是针对资产账户设置减值准备账户,应该说这只是一种过渡形式,等到公允价值能够被准确把握的时候,不仅要反映资产的减值,还要反映资产的增值,如商誉、土地使用权等是可以大幅增值的。比如,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需要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旧准则中当资产的价值升高时,由于谨慎性原则不对资产进行处理;当资产的价值降低时,要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3对会计事项期末计量的影响
2.3.1公允价值运用于期末计量的分配标准
如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且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时,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因合并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时,按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公允价值总额比例进行分摊等等,这就有效保证了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库存商品成本计价的合理性。
2.3.2公允价值运用于期末计量的判断标准
如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销售净价(即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等,而长期股权投资的确定就是通过比较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而确定的。固定资产期末计价的确定也是依据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其中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就是通过比较销售净价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取孰,这就有效保证了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计价的合理性。
3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应注意的问题
3.1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估价体系
从外因上来讲,在我国要把公允价值作为一项单独的计量属性,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估价体系以保证企业价值的正确判断。但是,目前我国十分缺乏这方面的机制,加之市场体系的不完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尚在建立健全中,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真正地显现出“公允”,从而有可能影响“利润”的真实性、可靠性。而盲目地把公允价值作为一项单独的计量属性,不仅不利于价值的“公允”判断,反而有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从内因上来讲,在计量属性上目前我国会计计量属性体系中包括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等计量属性,现在又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这就要求市场体制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并且只有建立一套完整的估价体系,才能使公允价值的计量真正发挥作用。
3.2正确选择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新准则体现了对公允价值的谨慎使用原则,但这与以公允价值为主导的国际会计准则还是有一定的差异。新《企业会计准则》考虑到可操作性等方面的原因,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确定公允价值的方法,列示了4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活跃市场存在着相同或相近地理位置、不同地理位置或不活跃市场存在类似的其他房地产最新交易价格的均可参照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亦可以采用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进行确定。实行公允计价值计量后,现金流成为反映企业管理能力的最重要指标,将会受到更多的关注。公允价值反映了公司的并购价值,但好的资产能否产生好的收益是投资者同样关心的问题。公允价值波动计入当年损益,意味着公司的利润将会巨幅波动,评价意义降低。而真正能够反映企业盈利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的指标是经营活动的现金流。
3.3管理者应正确认识利润波动对公司风险的影响
影响公允价值的因素通常不受公司管理当局的控制,公允价值的引入一般都伴随着利润波动的加剧,这并非中国特有的现象。这是否意味着,公司风险也随着利润波动的加剧而增大了呢?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进入利润表,其作用在于揭示了这部分变动的风险,而不是增加了公司的风险,因为,无论揭示与否,这部分风险其实都真实存在。与不揭示相比,揭示这部分风险会降低公司的风险,而不是增加公司的风险。波动的利润是公司风险的真实表达,并且,并非所有的波动都对公司意味着相同的风险。已经实现的、已经收到现金利润的大幅下滑通常意味着公司经营风险的增加。但是,如果仅仅持产损失增加,可能只意味着企业及时清算价值的下降,并不必然意味着公司未来经营损失会上升,因为这部分资产的价值仍然可能在将来回升,损失并不一定真实发生;在另一方面,会计上与税法上关于利润的计算逐渐分离,使得税收与会计利润的关系逐渐下降,税收风险也基本不受持产损失的影响。因此,简单地惧怕利润波动的心理,以及机械地将利润波动与公司风险联系在一起认识,都失之偏颇。
3.4正确把握利润大小与公司价值的关系
众所周知,公司价值是未来收益的贴现值总和。在实务中,人们通常将利润作为预测公司未来收益的基准。然而,不同部分的利润在预测中的作用存在着差异。利润中越是可持续的部分,在公司定价中的权重越大;不可持续的部分,权重比较小。而基于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利润带来的影响,通常被认为是不可持续的部分,在定价中的权重较小。由此,是否可以说会计利润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变小了呢?其实不然,因为新会计准则在保留了其他可持续和不可持续的利润揭示的同时,增加了基于公允价值变动这部分不可持续的利润揭示,使得公司定价所需的信息更加详尽,因此,事实上会计利润与公司价值的关系增强了。在新会计准则下,投资者可以更好地分析公司的价值。但是,是否会计利润高,公司价值就高,反之就低呢?当然不是,因为除了看利润的多少,还要看利润中可持续与不可持续的比重。即使会计利润有变化,可能只是公司定价中权重较低的不可持续利润部分变化较快,并不意味着公司的基本价值重大变化,而让市场看到这部分利润的变化有好处。
3.5正确理解利润信息在各项契约中的运用
在不同的契约中,利润信息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公允价值的引入会进一步引发利润在这些契约中的作用变化。例如,由于资产价值更加公允,将更有利于银行评估公司的清算价值;但是,银行在确定公司的偿债能力时,不宜完全依赖利润总额,以可持续的利润率作为判断标准更合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评价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时,基于公允价值的资产信息将大大帮助其节省成本提高效率。在设计公司管理层的激励方案时,必须区分不同部分的利润,可持续利润通常是管理层可控的部分,适合成为激励的主要考核对象;并且,管理层的受托责任也因为公允的资产价值而更加清晰,不会因为资产被高估而导致管理层的业绩被低估,或者因为资产被低估而导致管理层的业绩被高估。
公允价值的应用对我国会计核算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但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不可扭转的情况下,积极推进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能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交易成本,活跃我国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经济地位是十分必要的。(转自:科技创业月刊)
参考文献
1路晓燕.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应用[J].会计研究,2006(4)
2罗胜强.公允价值计量对我国银行业的影响分析[J].会计研究,2006(12)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4财政部会计资格中心.中级会计实务[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即使范志毅认为报道指名道姓有损其名誉,但在媒体行使舆论监督的过程中,作为公众人物的范志毅,对于可能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忍受。”
对上述判决理由,查庆九先生将其概括为“公众人物的忍受义务”,也就是说面对新闻舆论的监督,公众人物应当容忍轻微的侵权。那么,为什么民事法律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不适用于本案?一审法院是基于何种价值判断阻止了民事法律的适用?当然,本文不想对一审判决的正确与否进行评价,笔者只是想揭示当代司法权在运作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
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权。”根据这一规定和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认为,侵害名誉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一有行为违法;二有损害事实;三行为违法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行为人有过错。按照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上述判决理由的正确逻辑似应改为“如果报道指名道姓损害其名誉权,就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哪有所谓“容忍义务”,容忍义务岂不是于法相悖。我国宪法一方面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这一权利并为我国的民事法律具体化。另一方面宪法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一旦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和监督权与他人的人格权发生冲突,对这种冲突进行判断选择、决定取舍,哪项权利应予以保护,哪项权利应受到抑制,实际上已经超越了传统上一般民事审判的范围。公民的监督权不是物质和金钱所能衡量的,它也不是民事权利,而是神圣的政治权利。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与公民的监督权发生冲突时,其名誉权之所以要服从公民的监督权,也并不是我国民事法律价值的体现,而是宪法价值的客观影响。法官们实际上受到一种更高理念和原则的支配,他们有意或无意的在进行着宪法价值的判断,并将宪法的价值贯彻于民事审判活动中。这种权利冲突的情况并非为我国所独有,其他国家也同样存在。而面对这种权利的冲突,司法权将宪法价值融入民事审判在我国却并不常见,有时甚至还受到人们的质疑;在先进国家司法权的这种运作方式则是其体制的应有之义。人们注意到同类案件中宪法价值的缺席与否,左右着裁判的社会效果。
[摘要]加工贸易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税制度、出口退(免)税制度和征税制度。加工贸易保税制度有全额保税、定额保税和不予保税之分。加工贸易出口退税方法虽然因具体贸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与一般贸易相比更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工贸易征税制度则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来源料件、区内区外企业实行了区别的征税待遇。
[关键词]加工贸易保税出口退税税收制度
一、加工贸易保税制度
保税制度是一种国际上通行的海关制度。我国加工贸易税收实践中,对于来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规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辅料及包装材料,海关全额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生产环节消费税,包括免征工缴费的增值税。但是,进料加工方式下,海关则区别情况对进出口货物实行全额保税、定额保税或不予保税。一般来说,保税工厂、保税集团、对口合同可予以全额保税;其它经营进料加工的单位或加工生产企业,其进口的料、件应根据《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征免税比例表》的规定,分别按85%或95%作为出口部分免税,15%或5%作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税。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关已征税的比例,应照章补税;少于已征税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经向海关提供确凿单证,经主管海关审核无误,准予向纳税地海关申请已纳税额返还。此外,对有违反海关规定行为的经营单位和加工生产企业,海关认为有必要时可对其进口料、件在进口时先予征税,待其加工复出口后,再按实际消耗进口料、件数量予以已纳税额返还。
但是,若加工贸易进口货物,无论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进口,只要进入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场所,均实行全额保税。但是,基于历史原因,我国多数加工贸易企业位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之外,因此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税甚至不予保税的可能。
二、加工贸易出口退(免)税制度
对于来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以免税为主,不予出口退税的政策。如果出口企业是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税,但对其耗用的国产材料则不办理出口退税,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而是计入成本。
但是,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我国实行出口退(免)税制度。该贸易方式下出口货物的消费税的退(免)税办法与一般贸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货物的增值税的退(免)税则有所区别,即根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具体贸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税计算方法。
1.作价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缴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其中:“销售进口料件金额”是指出口企业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率”是指当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而若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则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海关对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进口料件实际征收的增值税税额”是指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该原材料等的适用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工缴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海关对进口料件实征增值税税额=应征税额-减征税额
3.自行加工复出口
(1)实行“先征后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退税率
(2)实行“免、抵、退”法计算出口退税的生产企业的计算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其中: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且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即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的关税和消费税
这里,当纳税人有进料加工业务时则应扣除“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且当“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大于“出口货物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时,“免抵退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0填报,其差额结转下期;按“实耗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包括单证不齐全部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所耗用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按“购进法”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为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其中“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如上所述。
—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之间的小者由此可见,当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与退税率不一致时,与一般贸易出口相比,加工贸易出口有助于减轻企业承担的征退税率不一致导致的税收负担。因为,一般贸易出口企业需要承担所有征退税率差额部分的负担,而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则只承担国产料件部分的征退税率差额负担,若加工贸易企业全部使用进口料件,且全额保税,则基本不受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出口退税率降低的影响。
此外,当加工贸易企业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的产品转至另一加工贸易企业进一步加工后复出口时,贸易部门与税务部门对这类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税收处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的有关规定,海关对深加工结转业务视同进出口贸易实行保税监管,即并不对该项业务征收任何进出口税费;但是,税务部门则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资企业(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资企业)“不征不退”的免税期满之后,对所有企业的深加工结转业务均视同内销先征税,然后再在出口环节办理退税,并且深加工结转环节使用的国产料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显然,这种不一致增加了此类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利于深加工结转业务的发展,也不利于加工贸易价值链条在国内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贸易企业便利用特殊监管区域或特殊监管场所的税收优惠制度,来解决此类问题。根据《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0]155号)、《保税物流中心(B型)税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4]150号)、《关于保税区与港区联动发展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7号)、《关于洋山保税港区等海关监管特殊区域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26号)等的规定,区外(或中心外)企业运入区内(或中心内)的货物视同出口,准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区内(或中心内)企业销售给区外(或中心外)企业的货物视同进口,当该区外(或中心外)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时,准予其按照加工贸易税收政策执行。这样,深加工结转业务中,上下游企业就可以通过上述区域或场所获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业的货物入区(或中心)就可以获得退税,而下游企业从相应园区(或中心)进口货物并获得发票,向海关办理“进料加工”就可以享受进口料件保税,从而减轻了这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三、加工贸易征税制度
1.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复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货物的,仍然享受免税;但是,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则必须按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此外,若该不予退(免)税的货物为应税消费品,还应按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数量或离岸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2.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征收出口关税的规定
加工贸易项下出口应税商品,如全部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不征收出口关税;如部分使用进口料件加工的产(成)品,则按海关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关税。具体计算公式是:
出口关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其中,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由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审核确定。
企业应在向海关备案或变更手册(最迟在成品出口之前)时,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国产料件占全部料件的价值比例。
3.加工贸易进口料件与产(成)品内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税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过网络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整理而的,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质量的论文,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对您论文写作,提供一定的帮助。加工贸易税收制度解析为免费毕业论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内销征税,并不予办理出口退税,已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应追回退(免)税款。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内销,并免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总局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予提交许可证件。海关对申请内销的边角料根据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价格计征税款,并免征缓税利息。
由此可知,加工贸易出口应税商品或不予退(免)税商品的征税制度对进料加工、来料加工以及国产料件、保税进口料件区别对待,没有一视同仁,这显然不利于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企业使用国产料件的积极性,从而不利于提高加工贸易产品的国内增值率。其次,虽然加工贸易料件与制成品内销制度中规定“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但未明示该规定是否也适用于制成品,从而使得企业可能利用加工贸易方式规避国家对某些制成品的进口限制,在国内销售该类产品。最后,根据规定,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内企业内销的制成品,其补税时的完税价格按制成品的成交价格审定;而区外企业内销制成品时,则按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或与料件相同或类似的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定。一般情况下,制成品的成交价格要高于料件的成交价格,而且根据“关税升级”理论,制成品的进口关税税率也要高于料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因此,这种差异显然对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利。
总之,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并且其税收管理涉及税务与海关等多个部门,从而导致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又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此,在引导我国加工贸易顺利实现转型升级的前提下,我国各相关部门应协调统一加工贸易税收制度,在尽可能保持税收中性的基础上,合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从而确保我国加工贸易制度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近日,随着汇丰银行以6亿美元入股平安保险,以及花旗银行入股中国人寿进入“关键”阶段,保险公司在完成向外资招募股以后的下一个目标,上市,在沉寂了一段时间之后又引起了市场的关注。国外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中有相当部分为上市公司,仅1998年美国《华尔街日报》统计出的全球前25家大保险公司中股份制上市公司就有16家,而在我国的沪、深股市上,现在还投有一家保险公司上市。目前,新华、平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华泰天安、大众等公司都已经积极表示了明确的上市意向,而且国内已有7家保险公司的上市辅导期已满,中国保监会也表示将支持中国人寿改制上市。那么,上市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意义何在?可能会有什么风险?
一、保险公司上市的收益
上市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最直接、最基本、也是最低层次的收益就是能够拓宽资本金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提高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进而提高国际竞争力。
首先,即将在2003年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保险法》第99条规定:“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第100条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也就是说,当公积金相对无法改变时,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是与其资本金成正比的,资本金数额越大,保险公司能够承保的单项业务或业务总和就能够越大,它的承保能力就越强,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越大;反之,资本金数额小,即使面对优质客户,也可能因为这项业务所需的资本金要求无法满足而不能接受,或被动地选择再保险以降低风险自留额,这势必限制了业务的拓展。当前中资保险业的资本总额尚不足国外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资本总额,资本金数额偏低直接影响到中资保险公司难以有效提高承保能力,进而影响到与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力。
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税后利润。公积金的增加是一个相对缓慢的积累过程。而且,由于公积金的数额限制了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也就限制了利润的获取,这又直接影响了公积金的积累。因此,这成为一个循环的过程,承保能力与公积金二者互相牵制,只能将资本金作为突破点。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上市,就有可能快速进行资本的集中,相应地提高承保能力,保险公司也就有可能获取更多的利润,这样,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就能形成一个良性循环。国外很多成功的保险公司都是通过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资本的追加而拓展业务发展空间,实现跳跃式发展的。
其次,通过上市拓宽资本金融资渠道还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一些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积累了一定的不良资产与严重的利差损问题,偿付能力现状不容乐观。众所周知,寿险公司销售的传统型产品都有预定利率,承诺将来按这个预定利率在约定的期限期满后,或保险事故发生时进行给付。90年代以来,中国保险业采取了数量扩张型的战略,保费收入连创新高,但在1997年底之前,各公司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一直为央行给定的8%左右,1997年底,央行将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调整到4%~6.5%的范围,这是数年内保险业唯一一次调整预定利率。与此同时,银行利率大幅下调,使得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大大高于银行利率。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通过其资产与负债的差额来反映,银行降息的直接后果是扩大了这个差额,使得寿险公司资产小于负债,所有者权益为负数。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国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渠道一直严格限制,保险公司的资产收益率和银行利率高度相关。目前,保险资金虽能够间接进入股票市场,但因为我国股票市场尚不成熟,价格浮动多受政策面影响,随机性较大,也无法保证保险公司能够获得高回报。据统计,1996年之后由于降息和利息税的原因,使寿险公司实际利率和预定利率的差额平均高达3%.因此,在业务大规模扩张的几年内销售的固定利率产品所承诺的回报几乎都难以兑现,由利差损而导致的偿付危机成为中国保险业面临的最核心的问题。
但由于我国的保险业尚处于发展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也是发展中的市场,因此偿付危机可能在发展中化解。对资本金进行补充就是这种化解能够成功实现的关键。如果企业由于所承保的标的物遭受巨额损失、投资严重失误或发生其他不可测的事故时,一旦所提取的准备金无法应付支付,资本金的重要作用就会显现出来,资本金的充足性可以使公司的信用得以保证。
对于中资保险公司来说,目前扩充资本金的渠道有私募、合作与寻求外资参股等手段,但这些途径募集数量有限。内部问题严峻,外部又有诸多客观制约,这几乎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瓶颈”。如果保险公司能够上市,就可以通过直接融资筹集新的资本金,取得新的优质资产注入企业,有效提高资本充足率,而相应的承保能力的增加也可以间接地为缓解偿付压力提供余地,从而提高企业偿付能力,并进一步提高国际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2.改制收益。
上市给中资保险公司带来的改制收益具有更深层次的现实意义。实际上、渚如粗放型模式等许多经营风险的形式以及微观经营机制低效归根结底就是由于目前中资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这其中以产权模糊最为突出。
对于国有保险公司来说,相当于100%的国有股,例如中国人寿就只有总经理,没有董事长。从法律上讲,国家,也就是全体人民是产权的所有者,但由于实际上全体人民在经营上很难行使所有权,作为国家权力执行者的政府就自然成为产权的者,而政府又委托经营者来实际履行经营职责,这样就形成了两级的委托——关系——而委托一的链条越长,矛盾就可能越多。因为委托人和人的目标并不总是一致当目标发生冲突时,问题就出现了,这就会造成对产权的保护低效或无效。股份制保险公司也面临相似的问题,这些公司的国有股在总股份中占据了绝大部分比例,股权过于集中。此外,董事长、总经理的选派多为行政任命,与股东没有资本联系,也会处于对行政负责和对投资者负责的矛盾之中。
在这样的产权结构下,公司追求资本回报的压力不足,经营效率和经营效益低下,资本的保值增值能力也较弱,产权制度不适合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公司上市以后,国有独资保险公司要进行股份制改造,而国有股份制公司也要引入新的社会股东,产权结构将发生重大变化,建立起多元的股权结构以及真正意义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各个层次之间职责界定清晰,形成规范的委托关系。这体现着一种合理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和公司所处的市场经济环境相适应,发挥着重要的信息传递功能和激励约束功能。
具体来说,上市提高了公司经营活动的透明度,强化了行业监督与外部监管。目前保险公司一些问题和隐患还隐藏在企业内部,社会公众对此并不十分清楚,潜在风险或多或少地被忽略了。如果一旦发生类似日本“日产生命”破产的突发事件,不仅被保险人和投保人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对保险行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势必造成极大的冲击。保险公司上市以后,其运作不仅要严格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受到证券市场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的规范,还要受到来自投资者、投资咨询机构、审计、会计、律师事务所等多方面的广泛监督与关注。这些来自外部的压力会促使公司进行科学决策,避免粗放型的经营方式和短期化行为,建立在市场上的诚信形象,在经营管理、金融创新;服务质量等方面积极开拓
3.资本营运收益。
长远地看,上市可使保险公司在融入资本以后,通过资本运作进行大规模的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增加实力,向金融控股集团以及大型跨国公司的方向发展。这也正是保险公司上市的所有收益中的最终期望。
综上所述,无论改革的措施怎样,最终的目标都是改善公司经营,增强公司实力与竞争力,使得我国保险业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上市也不例外,所有的收益都将围绕这一最终目标。
二、保险公司上市的风险
虽然从表面上看,中资保险公司上市的收益是主流,但上市带给保险公司的并不是绝对的收益,角色的变化中也隐含着一定风险。
1.财务风险。
所谓财务风险是指公司因筹措资金而产生的风险,即公司可能丧失偿债能力的风险。财务结构的不合理,往往会给公司造成财务风险。保险公司上市后可能会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为再筹资风险,即由于公司的负债经营导致公司负债比率的加大,相应降低了公司对债权人的债权保证程度,从而限制了公司筹资的能力。形成财务风险的因素主要有资本负债比率、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债务结构等因素。一般来说,公司的资本负债比率越高,债务结构越不合理,其财务风险越大。
财务风险直接影响到上市以后的保险公司筹集资金的能力。
首先,在上市之初,公司能够慕集资金的数量是和原有资本有关的,并不能抛开这个问题而一厢情愿地制定预期数量。根据投行业的经验,监管部门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新发股票慕集资本一般不超过原有资本的两倍。例如新华人寿现有资本12亿元人民币,如果真的要如预期的那样,再公募30亿~40亿元人民币,监管部门是否会特别批准?
其次,一旦公司获准上市,其信息披露的方式,也将适应保险行业的特殊性而与以往有所不同。比如,投资者也许将不能直接从招股说明书或者上市公告中,看到“每股收益率”这样的概念:监管部门出台的新的监管指标,如(最低)偿付能力、保费收入、赔付金(率)等,也将出现在有关的上市公司文件中。如果保险公司在上市之前做好准备工作,致力于提高自身信誉,其股票一旦上市流通必将成为广大投资者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这样就可以按更大的溢价幅度发行,由此形成一笔较为丰厚的资本公积金,进一步提高偿付能力。反之,对上市抱有盲目的乐观态度,认为只要能够上市就是成功,则有可能使得目标与实际情况相去甚远。例如,如果因为异常风险的发生等原因而使得公司在短期内的资本负债比率有较大波动,信息传递到市场上可能会引起投资者心理的波动。又如,在当前广大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及保险产品并不是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在一些产品的推介中没有严格遵照诚信的原则,最终破坏了保险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这种情况就不象前例那样只是一种短期的危机,而可能是长期的影响。这些情况都有可能引起公司股价和资信水平的变动,危及到保险公司上市的筹资目标。
2.经营风险。
保险公司上市虽然是解决偿付能力不足和提高承保能力的有效途径,但问题并不仅因此而迎刃而解。如果一个公司历史负担较重,资本结构较单一,技术条件和信誉条件不够完备,而单纯依靠上市来解决资本充足率问题,那只能是短期的。没有资产质量的改善和盈利能力的提高来配合上市,就无法真正达到扩充资本金的效果。
保险公司上市的根本目标之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而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而这是一个利用外部环境主动完成的工作,并不仅是上市的形式就能够解决的。中国国际金融公司2000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保险公司的平均资产收益率只有1.19%,远没有达到2.1%的国际行业平均标准。上市能否使得这个数字得以提高,关键还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发展战略。与其他产业的上市公司相比,保险公司投资面狭窄,且公司本身就拥有巨大的资金存量,尤其是在中国保险业仍处于分业经营、保险业务与其他金融业务分业比较严格、保险公司不能从事其他金融业务的情况下,就更应防止保险公司上市目标仅停留在筹资层面,如果上市后只注重筹资收益,仅为“圈钱”而上市,或者认为这是上市最主要的目的与收益,而不主动采取配套措施来改善内部结构,使公司产权制度和经营制度发生实质性变化,那么,结构的调整就只是流于形式,并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作用,保险公司上市的长远目标就会落空,严重情况下还有可能成为垃圾股公司,最后陷入破产境地。
此外,保险公司经营的是长期性的业务,一份产品售出后,责任可能长达几十年,是否盈利很难一时确定,而投资者却非常关注当期的利润,如果公司上市后迫于股价的压力做出一些短期行为,也会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不利。
3.分拆风险。
目前,无论是国有独资保险公司改制上市还是股份制公司的上市,都拟采取先分拆重组后上市发行的做法。正在考虑的分拆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按业务种类分拆,如曾有媒体报道:“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分离出原有的人身保险业务,并对之组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业内专家预测,在上市的道路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可能会在剥离非主营业务后上市。”另一种是按业务时间分拆,例如中国人寿的股改方案之一就是将以1999年为界限将中国人寿分成母子两家公司,1999年之前的资产和保费收入归母公司所有,1999年之后的归子公司。这样子公司就可以摆脱“利差损”的阴影,较为顺利地吸引外资参股并实现上市。这些分拆模式一方面的确反映了资产质量欠佳以及融资规模过于庞大的保险公司在现阶段实现整体上市还有一定难度,一方面也或许是前些年国企改制上市经验的不可避免的思维惯性。分拆上市虽然是以往国企上市的重要实践成果之一,但对于保险公司这样的金融企业,这种形式就将隐含一定的风险。
一方面,作为分拆后上市的子公司与剩下的控股母公司之间难以避免的各种交易就会成为关联交易。各证券市场对关联交易都有严格限制,尤其是安然事件以来,各国监管层更是增加了对关联交易的重视程度,要上市的企业会面对更为严格的上市资格审查和更加谨慎挑剔的投资者,还需要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做出充分详细的信息披露,这可能使保险公司在向证券监管机构和海外投资披露和解释关联交易这个问题上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和难度。
另一方面,也是危及到保险公司上市的最终目标的一个方面是,分拆上市模式可能会给广大的被保险人和收益人带来重大的不利影响。虽然不可否认,仅就上市这一点来说,分拆具有很强的现实性,但这种模式有很大的局限性,没有考虑到分拆后母公司偿付能力下降对持有母公司保单的被保险人的不利影响,尤其对于一些寿险公司为说,将高达数百亿的利差损失通过分拆重组转移给母公司,在当前国内保险业利润较低的情况下,母公司很难在短期内依靠自身利润积累消化这些利差损失,对偿付能力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而相当数量的被保险人也将在长期内承受这种影响。因此,除非另有安排,分拆方式从根本上违背了公司上市的目标、上市的收益——融资以提高偿付能力、增强公司实力等也都将淡化,因为这些收益的隐含对象都是目前存在的公司整体,甚至是民族保险业。如果说以前保险业的某些经营方式是由于发展过快,没有从长计议,那么现在的每一项重要的决策都不应再重蹈覆辙,因为发展的机会并不是无限的。
此外,中资保险业的规模本来就不大,分拆后的上市公司规模更小,而保险公司在国际竞争中是以规模大为优势的,分拆只能削弱保险公司的实力,还有可能在今后的发展中面临被兼并的风险。
因此,保险公司上市的模式应着眼于最终目标,着眼于民族保险业发展的大局,在引入外资股权的同时,更须注意民族保险业合力的形成,保险公司上市应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竞争力的提高,有利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
4.系统风险。
最后,由于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尚不成熟,投资者也不完全理性,保险公司在这个时候进入到证券市场中,就可能受到极大的系统风险和投资者不理性的影响。股价的涨落可能并不是由于公司本身的因素造成的,而可能来自大盘的联动效应或一些投机者的操纵。这些问题的解决还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以及投资者的理性塑造,短期内风险很大,单凭某个保险公司的能力并不能完全防范。
三、结论
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上市是必要而可行的。上市的最终目的是增强保险公司的实力与竞争力,使得我国保险业健康、可持续地发展。上市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最直接的收益就是能够拓宽资本金融资渠道,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提高承保能力、偿付能力与国际竞争力。此外,上市还有助于保险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与经营水平,实现有效的信息传递功能和激励约束功能。在以上收益都能顺利实现之后,长远来说,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资本运营,向金融控股集团以及大型跨国公司的方向发展。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出家门,被大规模地吸纳进蓝领职业以及服务性行业,其中有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农村流动妇女。工业经济时代的农村女性由于参加社会生产活动,从事有偿报酬,在经济上不再像以前一样依赖于男性。通过在家庭以外自己赚钱得到应有的地位为途径,她们获得了一定权力,有助于在家庭里摆脱受压迫的地位。据新近的女性主义分析,这是公共父权制削弱了私人父权制对妇女生活的控制,是工业化的经济动力与现存与家庭和国家中的父权制体系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结果。
在现代中国,流动妇女从私人父权制的坚固堡垒——农村家庭中走向国家和经济生活领域的公共父权制,会面临怎样的境地?流动人口中,就业的性别隔离状况如何?莱斯金(Reskin,1988)认为,不论是妇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样的胜利成果,男性精英都会重塑资源分配的规则,使妇女相对来说总是处于失利的一方。[1](P325)流动人口的性别收入差异如何?是否如莱斯金所说,整体上流动妇女的工薪工作的收入补偿要少于男性?
本文主要对厦门市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因素进行多元回归研究。研究的结果显示: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农村流动人口工资差异可以用性别、原工资收入、受教育年数以及目前工作上的年数等因素来解释,年龄、婚姻状况和从事非农工作年数对其工资没有显著影响。分析表明,决定农村流动人口收入的显著因素是性别和原工资收入状况。
二、样本特征简介
样本来自近几年在福建省厦门市举行的流动人口系列抽样调查(2002年厦门市流动儿童健康和教育状况抽样调查和2003年厦门市流动人口婚姻家庭状况抽样调查)。前一次调查采取分层随机等距的抽样方法,对被抽取的样本进行问卷调查,有效问卷共940份。后一次流动人口婚姻家庭状况也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形式,调查范围包括厦门市私营企业、学校、工地、饭店等各行各业的外来人口,总共有491个样本,有效问卷为487份。厦门市位于福建省东部沿海城市,经济较发达,大体可以反映我国东部沿海城市的流动人口状况。
本文分析利用的是那些拥有工资收入的人,两次调查中,总共有1130个符合本文研究要求的样本。其中流动妇女有效样本个数为672个,占59.5%;流动男性人口样本个数为458个,占40.5%。表1给出了这些农村流动人口总体样本的基本特征,下面我们逐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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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人口的人口特征
在这次调查的样本中,他们年龄在14-79岁之间,平均年龄为30岁,男性平均年龄为31岁,女性为30岁。流动人口不论男性还是女性主要年龄段均为20-35岁,分别为各自总人数的77.3%和84.3%。这与全国各地流动人口的年龄段相吻合,如据珠海市、广州市的抽样调查,流动人口也主要为年龄在16-35岁和18-35岁之间的青壮年。(见图1)
性别结构对流动人口的构成有一定的影响。不同行业对性别不同的劳动力要求也有所不同。据广东省公安厅1996年统计,在1101万流动人口中,男女比例分别为569万和532万,男性高于女性,而据1998年上半年的统计,男女分别上升为575.3万和578.5万,女性高于男性,总体上两性差别不大。但实际上有的地方因行业和工种的不同,使用性别不同的劳动力却有着诸多差别。这次调查中,59.5%为女性,40.5%为男性,性别比同广东省及全国大部分流入地区情况相差不大。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谭深认为,从外出类型上看,未婚者与已婚者的差别是很大的:未婚男女的外出基本上属于个人的自主性流动,而一旦结婚成家,男外女内、男主女辅的性别分工就立刻鲜明起来,结婚成家带来的责任感鼓励了男性的外出,但却是女性外出的制约因素。即使夫妻同出,往往是丈夫先出,然后回来接妻子,形成妻子的从属性流动。婚姻状况是否会加剧性别对工资收入的影响,与工资收入存在某种相关性呢?
2.流动人口的文化特征
文化素质、受教育程度是构成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重要影响因素。文化层次的高低是衡量不同群体类型流动人口素质的主要标志之一。样本中有研究生学历,也有文盲,主要为小学和初中、高中文化程度,所占比重依次为25%、44.2%和20.4%,而大学以上学历和高中分别占4.2%、6.2%。这说明调查对象绝大部分属于中低层次文化程度。调查中文盲、半文盲人数较少,这也与我国农村的教育普及程度相一致。
3.流动人口的工作经验
样本中流动人口在外打工时间最长为26年,平均在外打工时间7年以上。在厦门滞留时间即表中“厦门年数”有些长达24年,平均滞留时间近6年。流动人口中有个别原工作工资收入(即前期工资)高达4000元。打工时间、厦门滞留时间可以作为反映工作经验的变量,前期工资可以反映出流动人员的工作经验。
当然,实际生活中影响个人工资高低的因素很多,如行业、劳动熟练程度、职务以及国家随机增资政策等。但由于本次调查农村流动人口多从事建筑业、加工业、环卫一些“脏、重、累”等工资低的行业,因此这里未将工种作为一个独立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厦门市近几年的流动人口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500-800元,工资最高的为5000元,而最低的才300元,如此之大的收入差距是如何产生的呢?从表1中可看出工资高的人所受的教育年数要远远高于工资低的人,从事工作的年数也长于工资低的人。虽然我国长期实行的男女平等的社会政策,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特别是决策者形成了“社会发展自然带来妇女发展”的思维定势,会不会忽视发展可能带来的扩大差别、剥夺脆弱群体发展机会的负面作用?如果这样,在提高妇女地位的同时将不可避免会形成新的“性别盲点”。那么是否性别会对农村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产生影响?影响有多大?在后面的两部分中,我们将通过多元计量分析来具体解释这个问题。
三、流动人口工资的决定因素
我们下面建立一个多元回归模型来看看流动人口现期工资收入与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程度、打工时间、在厦门滞留时间、原工资收入等变量间的关系。回归的因变量是流动人口现期工资;自变量分成人口特征、文化特征和工作经验等三组。人口特征包括年龄、性别(男性=1,女性=0)和婚姻状况(结婚=1,单身=0)。文化特征为受教育程度(文盲、半文盲=0,小学文化程度=1,初中文化程度=2,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3,大学文化程度=4)。工作经验包括在外打工年数、在厦门滞留年数和原工资收入。
我们共进行了两次回归。第一次是用Backward对全部因变量回归,结果见表2。第二次是对性别、受教育程度、在厦门滞留时间和原工资收入几个显著性因素进行回归,结果见表3。
在对全部因素的回归中,有几个有意义的结果值得我们注意。首先,受教育程度和工作经验中的“原工资收入、在厦年数”高度显著,说明所受教育程度与工作经验都可以增加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这就说明流动人口虽然大部分从事体力工作或简单脑力工作,但其工作收入仍要求有一定文化水平,与工资收入成正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流动人口知识水平要求必然还将继续提高。
其次,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人口特征中,只有“性别”对流动人口的工资会产生影响,而“年龄、婚姻状况”与流动人口的工资的相关关系不强。因此可以认为,虽然随着流动人口的年龄增长,体力会逐渐减退,但工作经验、生活阅历的增长可以弥补其影响。另外人们也许会认为婚姻有助于个人的成长与发展,但模型显示它并不能给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带来显著变化。
第三,出乎意外的是,“打工时间”的长短对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影响不大,反而是在流入地滞留时间的长短与工资收入有明显的相关性。不过打工时间不能影响流动人口的工资水平,同“年龄”不能影响工资水平倒似乎保持了一致。对于流动人口来说,与其辍学外出打工赚钱,不如多读些书,提高受教育水平。模型回归结果表明靠延长打工时间获得的工作经验的想法是错误的。
从表3我们可以看出,第一,性别与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相关性很强。同等程度下,男性比女性的平均工资要高一个档次,近400元。排除男女体力上的差异,如此大的差距似乎说明劳动力市场还没有完全达到性别平等。关于性别对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影响,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详细阐述。
第二,教育水平与现期工资相关程度也很强。平均而言,受教育程度每提高一个层次,工资水平就上升200多元,也就是说,同等条件下,小学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比文盲、半文盲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高200多元;而初中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又比小学文化程度的流动人员工资收入要高200多元,其它依次类推。随着社会的进步,对教育程度的要求应越来越高。因此,农村流动人口要获得更高的工资报酬,就应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重视子女的教育。
第三,原工资收入与现期工资正相关。虽然原工资收入不能直接决定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可能的解释是,它可以传达一个人的工作能力方面的信息。一般来说,流动人员若原工资收入高,工作能力必然较强,现期工资收入也不会低。
第四,在厦门滞留时间也与工资收入成正比。在厦门多滞留1年,可以增加流动人口工资23元左右。在劳动力输入地滞留时间越长,越有助于流动人口提高在当地的适应能力,获得语言优势,更加融入当地社会,人际关系也会处于相对优越的地位。
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存在显著差异,其差异可以由性别、受教育程度、原工资收入以及在厦滞留时间所解释。决定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主要因素是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尤其是性别对农村流动人口工资的影响巨大。相比之下,除了性别外,受教育程度最重要,其次是工作能力,最后是在流入地的滞留时间。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可以弥补由于工作能力方面缺陷带来的工资损失。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多接受2、3年教育的工资可以相当于在厦门多滞留10年的工资。而年龄、婚姻状况则对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影响不大。
这些结论说明,农村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状况明显有利于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男子。工资收入与教育水平和工作经验相关这一结论表明,流入地看重流动人口的知识和能力积累。流动人口之所以被当地接纳,在于其经济价值,流入地也应按市场经济运作,给予他们相应的工资报酬。
四、工资收入中的性别差异
我们将结合多元回归的结果,从教育程度、工作能力和流入地滞留时间三方面来具体分析流动人口工资收入中的性别差异。
首先来看看流动人口的教育程度方面的性别差异。表4显示,文盲、半文盲的女性流动人口占女性流动人口总数的8.5%,而男性接近2.8%;女性中受教育水平为小学、初中占绝大多数为女性流动人口总数的73.5%,男性中绝大部分人受教育水平为初中、高中,占男性流动人口总数的73.6%;由于59.5%的样本为女性,所以大学文化程度的女性绝对数量比男性多1个,但从百分比的相对数来看,女性比男性少近两个百分点。因此,总体上来说女性流动人口的受教育水平要比男性流动人口低于一个层次。
表4不同性别流动人口教育程度状况
我们再来讨论一下不同性别流动人口的原工资收入状况。从表5中可以看到,少于500元工资收入的女性流动人口不论是绝对数还是相对数都远远多于男性流动人口,达到57.3%。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相对较分散,虽然低于500元的也占男性流动人口总数的42.4%,但工资收入为500-800元、800-1100元之间的有23.1%和18.3%,比女性流动人口要多。中、高工资段的流动人口,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普遍偏少,这可以从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素质培养等条件限制中得到解释。
表5不同性别流动人口原工资收入状况下来看看在厦门市滞留时间长短会对男、女性流动人口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很显然,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在流入地滞留时间方面的性别差异不大。(见表6)不过在滞留10年以上的时间段里,男性流动人口的百分比要大于女性。我们可以理解为,流动人口多以夫妻共同流动以家庭的状态待在流入地,而且这种状况与滞留时间成正比。从这里看,滞留时间对不同性别流动人口工资收入差异的解释力度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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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表5与表7进行对比,就能发现流动人口从流动中是获益的。工资收入不论男性还是女性均有大幅度的改善,尤其是男性流动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由42.4%飞速下降至9%。相比之下,女性流动人口少于500元的百分比下降幅度仅为11.6%。而且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上涨幅度远远大于女性流动人口,男性流动人口工资收入500-800元段的百分比变化不明显,800-1100元段的百分比上涨尤其突出,由18.3%变为30.6%,其它各工资段男性流动人口百分比均有小幅度上升。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状况相形见绌,大部分工资收入上涨集中于500-800元段,虽然其它工资段百分比也有一定程度的上升,但增长幅度均小于男性流动人口。总体上说,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集中于800元以下,占其总数的76.8%,而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则位于500-1400之间,比例为66.2%。这样看来,流动能使女性流动人口获利,但不是最大获益者。比较而言,她们的整体状况相对下降。因此女性流动人口处于贫困状况的概率要远远高于男性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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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让我们对将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纳入性别因素为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与未纳入性别因素的回归结果进行比较,即表8。很明显,有性别解释变量的拟合优度更好。性别对工资收入的影响相当于教育程度提高两个层次,也就是说,如果一名文盲、半文盲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一般情况下与一名初中文化程度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相当,而一名初中文化程度的男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会达到一名大学文化程度的女性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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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流动人口工资收入的性别差异是两性不平等在工作报酬上的反映。目前,两性不平等状况在我国甚至全球普遍存在。如我们前面分析的流动人口男女两性受教育程度不同,就与两性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密不可分。前者是果,后者就是因。男性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女性工资水平。虽然我国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同工同酬”,不同的工作的确也存在不同的性别要求,而且流动人口大多从事体力活,男性流动人口具有先天的生理优势,但也不能完全排除“挑选性歧视”。受教育机会的两性不平等加剧了这种工作机会上的两性不平等,从而带来一定的工作报酬不平等。在已经制度化的职业分层上,流动妇女同其他女性一样处于不利的位置上。正如莱斯金(Reskin,1988)所预言的,不论是妇女在政策上取得了什么样的胜利成果,男性精英都会重塑资源分配的规则,使妇女相对来说总是处于失利的一方。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变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流动人口的流动也慢慢在农村扩散开。现代爱情婚姻模式已经被人们认可,家庭轴心在向夫妻平等的生活模式转变,家庭规模变小,越来越多的农村妇女有时间和精力从事社会生产活动。然而经济上刚刚获得独立的流动妇女,在职业进入、工作性质、工资收入和工作评价等方面遇到明显性别差别和性别等级化。这些将给她们带来社会资源利用的不平等,使她们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而且还有可能出现经济发展而女性社会地位下降的局面。如上一部分我们就说到改换工作,反而使流动妇女整体状况变坏的情形。这些不平等状况会对流动妇女的整体发展起着负面作用,鼓励她们从经济上更加依赖男性,从思想上更加接受女性的从属地位,最终促使她们接受采用其他手段来获取社会资源的倾向,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过调查研究和文献分析发现,影响民营企业内部员工收入差异的因素很多,既有宏观方面的,也有微观方面的,如国民经济发展速度与民营企业发展层次等;既有社会因素,也有个体因素,如社会物价水平与个人工作能力等。在各类因素的组合作用下,其对员工收入差异化的影响非常明显。因此,要从不同因素对收入影响的差异性分解出来,显然是非常困难的,并且有些影响因素难以量化和解释。基于上述讨论,将从GDP增长率、企业效益、受教育年限、工作经验、物价指数、收入构成及社会再分配等影响因素出发,采用主成分回归分析法,筛选量化一些具有显著影响力的指标进行实证分析,阐述民营企业内部员工收入的差异性。
从国民经济增长方面来看,当国民经济发展处于上升时期时,由于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民营企业将也处于较为良性的运行体系,员工收入的差异性较为明显。而当社会经济增长放缓或是国际经济环境的恶化时,民营企业的发展速度放慢,员工收入差距将逐步缩小,正如城镇居民收入差异性变化特点,整个变化过程成倒“U”型。为此,文章在借鉴美国发展经济学家西蒙•库兹涅茨理论观点的基础上,选择GDP增长率作为评价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的重要指标。从企业效益来看,企业效益的好坏直接影响员工的收入高低。企业效益的高低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民营企业所属行业的发展态势是走向衰落还是繁荣,民营企业所属产业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中的影响力是否显著,是属于基础性产业还是高、精、尖的产业,民营企业规模大小及管理是否规范等,这些对员工收入都有着显著性作用。同时,民营企业的行业分布、产业性质及运行水平直接影响员工的收入分配的变化。为此,文章在借鉴西蒙•库兹涅茨理论观点基础之上,选择民营企业生产总值占GDP比重、同一行业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率、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社会总就业人数比重三个指标,分析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性。
从民营企业员工收入方面看,收入主要是由工资、津补贴及奖金分红等方面构成。虽然我国及不同省市对员工最低工资收入进行了调整提高,但民营企业员工收入构成内容的差异性,必然对员工收入的差异性产生显著影响。民营企业员工可支配收入是衡量其收入待遇的关键因素,为此选择员工的工资增长率作为测量员工收入的关键性指标。从受教育年限来看,高收入者往往与高教育程度成正相关关系,即受教育程度越高,意味着收入越高。依据民营企业内部员工的工作收入的测评体系表看来,民营企业的工作内容、模式及薪酬计算方法与公共部门存在一定的差异。民营企业的对员工的工作技能有明确的要求和标准,并且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收入水平。因此,员工的受教育年限与收入水平的存在一定的正向关系,但在不同行业的民营企业及员工受教育年限与工作适配的显著性各有不同。故为了精确的测量员工受教育年限在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化中的作用,选择员工的学历层次作为实证分析指标。从工作经验来看,民营企业员工的工作经验对收入有非常显著的作用。在追求效益最大化的民营企业管理模式中,丰富的工作经验意味着较高的工作效率和企业产出,由此员工能够获得较高的货币报酬。国内一项关于工作经验与收入水平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技术性较强的民营企业中,工作经验的有无直接决定工资收入的不同档次,具有熟练工作经验的员工收入往往比没有工作经验的员工高出20%以上。基于上述分析,笔者选择工作经验这一实证分析指标。
从社会收入再分配来看,由于初次分配中存在不公等问题,政府在较大财力的基础上,通过调节收入差异,为保障人民生活而实施的利益再分配。社会再分配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方面,政府依法建立具有经济福利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相对的缩小居民收入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当前,我国社会再分配集中表现在以社会保障为核心的医保、养老、失业、救济救困等领域。基于上述分析,文章选择养老保险支出占收入比重、医疗保险支出占收入比重的指标,测评民营企业员工收入的差异化水平。从市场商品价格因素来看,物价指数的上涨或下降不仅直接影响经济总量、制约分配政策并对企业员工的日常生活消费产生作用。由于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的存在,短期的物价上涨对企业的中低收入员工的影响大于高收入员工。随着员工收入水差异的缩小,物价上涨对员工消费支出的弹性影响呈现递减趋势。因此,物价上涨对企业低收入员工消费支出的影响最大,对高收入群体的影响较小。为此选择了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观察社会物品价格变动,并以此作为测评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性的重要指标。
二、研究方法与模型设计
为了科学、客观地分析各类因素指标对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的影响,在参考借鉴国外关于非公共部门员工收入差异测量表的基础上,文章选择1998-2012年的基尼系数和GDP增长率(Y1)、民营企业生产总值占GDP比重(Y2)、同行业的民营企业收入差异率(Y3)、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社会总就业人数比重(Y4)、员工学历层次(Y5)、员工的工作经验(Y6)、员工养老保险支出占收入比重(Y7)、员工医疗保险支出占收入比重(Y8)、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Y9)数据指标。1.研究方法为了表明收入差异性与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笔者建立收入差异的因变量Q与各自变量Yi(1燮i燮9)的回归模型。在(1)模型中,Yi表示员工收入差异的贡献数,β0和βi表示员工收入差异测量中的待定参数,u表示随机误差数。由于上述模型中的自变量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无法对模型直接进行回归。为了解决自变量之间多重共线性对回归分析的影响问题,利用原始数据对自变量进行主成分回归分析。多元统计中主成分回归分析法的以较少的新变量替代原来较多的变量,并且赋予了新变量更多的信息,以此解释原来变量的内涵。同时,新变量不仅减少了可变因素的放散性影响,消除多重共线性的重复问题,还能够有效降低系数的不确定性,增加新变量的主体作用。
三、实证分析
通过应用SPSS17.0软件对原始数据信息进行计算,得出各个主成分的解释方差结果(见表1)。根据表1,前三个主成分的方差累计贡献率达到了83.139%,说明前三个主成分能够较好地解释上述指标信息且对全部指标的替代性作用显著,故文章选择前三个主成分作为员工收入差异性的评价指标,并计算出主成分分析的特征向量(见表2)。基于上述主成分的方差贡献率及显著的替代性作用,结合模型(1),分别得到第一、第二和第三主成分的表达式。由表1可知,第一主成分的贡献率较高,为47.922%,且在Y3、Y5、Y6等指标上载荷较高,反映了行业收入水平、学历层次、工作年限三个指标对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的影响,命名为行业收入与综合能力因子。第二主成分的贡献率为22.705%,在Y1、Y2、Y4指标上载荷较高,反映了GDP增长率、民营企业生产总值占GDP比重、民营企业就业人数占社会总就业人数比重三个指标在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化中的影响作用,由此命名为人均经济产值因子。第三主成分的贡献率为12.512%,在Y7、Y8、Y9指标上有较高的载荷,反映了养老保险支出占收入比重、医疗保险支出占收入比重、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数据指标对民营企业员工收入差异的影响,命名为生活保障因子。在对各个指标进行主成分回归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三项主成分因子,即行业收入与综合能力因子、人均经济产值因子与生活保障因子。由于以9项指标来分析员工收入的差异性,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和模糊性,并且具体解释各个指标的作用各异,因此难以统一全部指标的功能作用。故文章以我国1998-2012年的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为标准,用三项主成分因子来解释分析9项指标对员工收入差异化的影响作用,以实现三项主成分因子与基尼系数的一线回归分析,该研究方法具有较大的操作性和科学性。依据上述分析,将标准化后的原始数据代入主成分F1、F2、F3的表达式,计算前三个主成分的值,具体数据见表3。由主成分回归模型得出:R2adjust=0.895,DW=3.594,F=79.473。从回归模型方程可以得出,三个主成分F1、F2、F3与Q高度相关,各项统计量均通过检验,方程拟合度较好,符合要求。另外,原始数据经过主成分分析法调整后的判定系数为0.88207,说明企业员工收入差异化的基尼系数出现的总变差中有88.207%可以在前三个主成分F1、F2、F3的变化中得到较为合理的解释,即主成分的替代效果明显。
四、研究结论与启示
一 绪论
1.前言
2.机械手的简史
3.工业机械手在生产中的应用
4.机械手的组成
5工业机械手的发展趋势
6 本章小结
机械手移动工件控制系统的控制要求
1工作原理
2设备控制要求
3硬件配置
I/O地址表
机械手控制系统的程序设计
1流程图
2控制源程序介绍
运行调试
五、梯形图及PLC的外部接线
1梯形图
2 PLC外部接线
3主电路
4元件清单
总结
七、
一 绪论
1.前言
用于再现人手的的功能的技术装置称为机械手。机械手是模仿着人手的部分动作,按给定程序、轨迹和要求实现自动抓取、搬运或操作的自动机械装置。在工业生产中应用的机械手被称为工业机械手。
工业机械手是近代自动控制领域中出现的一项新技术,并已成为现代机械制造生产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新技术发展很快,逐渐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机械手工程。机械手涉及到力学、机械学、电器液压技术、自动控制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科学领域,是一门跨学科综合技术。
工业机械手是近几十年发展起来的一种高科技自动生产设备。工业机械手也是工业机器人的一个重要分支。他的特点是可以通过编程来完成各种预期的作业,在构造和性能上兼有人和机器各自的优点,尤其体现在人的智能和适应性。机械手作业的准确性和环境中完成作业的能力,在国民经济领域有着广泛的发展空间。
工业机械手的发展是由于它的积极作用正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其一、它能部分的代替人工操作;其二、它能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时间和位置来完成工件的传送和装卸;其三、它能操作必要的机具进行焊接和装配,从而大大的改善了工人的劳动条件,显著的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加快实现工业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的步伐。因而,受到很多国家的重视,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研究和应用。尤其是在高温、高压、粉尘、噪音以及带有放射性和污染的场合,应用的更为广泛。在我国近几年也有较快的发展,并且取得一定的效果,受到机械工业的重视。
机械手是一种能自动控制并可从新编程以变动的多功能机器,他有多个自由度,可以搬运物体以完成在不同环境中的工作。
机械手的结构形式开始比较简单,专用性较强。 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制成了能够独立的按程序控制实现重复操作,适用范围比较广的“程序控制通用机械手”,简称通用机械手。由于通用机械手能很快的改变工作程序,适应性较强,所以它在不断变换生产品种的中小批量生产中获得广泛的引用。
2.机械手的简史
现代机械手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是基于示教再现和主从控制方式、能适应产品种类变更,具有多自由度动作功能的柔性自动化产品。
机械手首先是从美国开始研制的。1958年美国联合控制公司研制出第一台机械手。他的结构是:机体上安装一回转长臂,端部装有电磁铁的工件抓放机构,控制系统是示教型的。 1962年美国机械铸造公司也试验成功一种叫Versatran机械手,原意是灵活搬运。该机械手的中央立柱可以回转,臂可以回转、升降、伸缩、采用液压驱动,控制系统也是示教再现型。虽然这两种机械手出现在六十年代初,但都是国外工业机械手发展的基础。
1978年美国Unimate公司和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联合研制一种Unimate-Vic-arm型工业机械手,装有小型电子计算机进行控制,用于装配作业,定位误差可小于±1毫米。
美国还十分注意提高机械手的可靠性,改进结构,降低成本。如Unimate公司建立了8年机械手试验台,进行各种性能的试验。准备把故障前平均时间(注:故障前平均时间是指一台设备可靠性的一种量度。它给出在第一次故障前的平均运行时间),由400小时提高到1500小时,精度可提高到±0.1毫米。
德国机器制造业是从1970年开始应用机械手,主要用于起重运输、焊接和设备的上下料等作业。德国KnKa公司还生产一种点焊机械手,采用关节式结构和程序控制。
瑞士RETAB公司生产一种涂漆机械手,采用示教方法编制程序。
瑞典安莎公司采用机械手清理铸铝齿轮箱毛刺等。 第二代机械手正在加紧研制。它设有微型电子计算机控制系统,具有视觉、触觉能力,甚至听、想的能力。研究安装各种传感器,把感觉到的信息反馈,使机械手具有感觉机能。目前国外已经出现了触觉和视觉机械手。
第三代机械手(机械人)则能独立地完成工作过程中的任务。它与电子计算机和电视设备保持联系。并逐步发展成为柔性制造系统FMS(Flexible Manufacturing system)和柔性制造单元(Flexible Manufacturing Cell)中重要一环。
随着工业机器手(机械人)研究制造和应用的扩大,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十分活跃,欧美各国和其他国家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很多。
3.工业机械手在生产中的应用
机械手是工业自动控制领域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控制对象。机械手可以完成许多工作,如搬物、装配、切割、喷染等等,应用非常广泛。
在现代工业中,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已成为突出的主题。各行各业的自动化水平越来越高,现代化加工车间,常配有机械手,以提高生产效率,完成工人难以完成的或者危险的工作。可在机械工业中,加工、装配等生产很大程度上不是连续的。据资料介绍,美国生产的全部工业零件中,有75%是小批量生产;金属加工生产批量中有
四分之三在50件以下,零件真正在机床上加工的时间仅占零件生产时间的5%。从这里可以看出,装卸、搬运等工序机械化的迫切性,工业机械手就是为实现这些工序的自动化而产生的。目前在我国机械手常用于完成的工作有:注塑工业中从模具中快速抓取制品并将制品传诵到下一个生产工序;机械手加工行业中用于取料、送料;浇铸行业中用于提取高温熔液等等。本文以能够实现这类工作的搬运机械手为研究对象。
4.机械手的组成
工业机械手由执行机构、驱动机构和控制机构三部分组成。
4.1 执行机构
(1)手部 既直接与工件接触的部分,一般是回转型或平动型(多为回转型,因其结构简单)。手部多为两指(也有多指);根据需要分为外抓式和内抓式两种;也可以用负压式或真空式的空气吸盘(主要用于吸冷的,光滑表面的零件或薄板零件)和电磁吸盘。
传力机构形式教多,常用的有:滑槽杠杆式、连杆杠杆式、斜槭杠杆式、齿轮齿条式、丝杠螺母式、弹簧式和重力式。
(2) 腕部 是连接手部和臂部的部件,并可用来调节被抓物体的方位,以扩大机械手的动作范围,并使机械手变的更灵巧,适应性更强。手腕有独立的自由度。有回转运动、上下摆动、左右摆动。一般腕部设有回转运动再增加一个上下摆动即可满足工作要求,有些动作较为简单的专用机械手,为了简化结构,可以不设腕部,而直接用臂部运动驱动手部搬运工件。
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手腕回转运动机构为回转液压(气)缸,它的结构紧凑,灵巧但回转角度小(一般小于 2700),并且要求严格密封,否则就难保证稳定的输出扭距。因此在要求较大回转角的情况下,采用齿条传动或链轮以及轮系结构。
(3)臂部 手臂部件是机械手的重要握持部件。它的作用是支撑腕部和手部(包括工作或夹具),并带动他们做空间运动。
臂部运动的目的:把手部送到空间运动范围内任意一点。如果改变手部的姿态(方位),则用腕部的自由度加以实现。因此,一般来说臂部具有三个自由度才能满足基本要求,即手臂的伸缩、左右旋转、升降(或俯仰)运动。
手臂的各种运动通常用驱动机构(如液压缸或者气缸)和各种传动机构来实现,从臂部的受力情况分析,它在工作中既受腕部、手部和工件的静、动载荷,而且自身运动较为多,受力复杂。因此,它的结构、工作范围、灵活性以及抓重大小和定位精度直接影响机械手的工作性能。
行走机构 有的工业机械手带有行走机构,我国的正处于仿真阶段。
4.2 控制机构
驱动机构是工业机械手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械手的控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用继电器控制,这种控制系统故障率高、控制方式不灵活且功率消耗大,已逐渐被人们所淘汰;
2)用微机控制,虽然它在智能控制方面有较大的功能,但它的抗干扰性差,系统设计比较复杂,一般维修人员难以掌握其维修技术,广泛应用也不太容易;
3)PLC控制,此控制系统具有运行可靠、使用维修方便、抗干扰性强、能经受恶劣环境的考验等优越性,已经成为在机械手控制系统中使用最多的控制方式。
4.3 控制系统分类
在机械手的控制上,有点动控制和连续控制两种方式。大多数用插销板进行点位控制,也有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控制、微型计算机控制,采用凸轮、磁盘磁带、穿孔卡等记录程序。主要控制的是坐标位置,并注意其加速度特性。
5工业机械手的发展趋势
(1)工业机器人性能不断提高(高速度、高精度、高可靠性、便于操作和维修),而单机价格不断下降。
(2)机械结构向模块化、可重构化发展。例如关节模块中的伺服电机、减速机、检测系统三位一体化:由关节模块、连杆模块用重组方式构造机器人整机;国外已有模块化装配机器人产品问市。
(3)工业机器人控制系统向基于PC机的开放型控制器方向发展,便于标准化、网络化;器件集成度提高,控制柜日见小巧,且采用模块化结构:大大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易操作性和可维修性。
(4)机器人中的传感器作用日益重要,除采用传统的位置、速度、加速度等传感器外,装配、焊接机器人还应用了视觉、力觉等传感器,而遥控机器人则采用视觉、声觉、力觉、触觉等多传感器的融合技术来进行环境建模及决策控制多传感器融合配置技术在产品化系统中已有成熟应用。
(5)虚拟现实技术在机器人中的作用已从仿真、预演发展到用于过程控制如使遥控机器人操作者产生置身于远端作业环境中的感觉来操纵机器人。
(6)当代遥控机器人系统的发展特点不是追求全自治系统,而是致力于操作者与机器人的人机交互控制,即遥控加局部自主系统构成完整的监控遥控操作系统,使智能机器人走出实验室进入实用化阶段。美国发射到火星上的“索杰纳”机器人就是这种系统成功应用的最著名实例。
(7)机器人化机械开始兴起。从94年美国开发出“虚拟轴机床”以来,这种新型装置已成为国际研究的热点之一,纷纷探索开拓其实际应用的领域。我国的工业机器人从80年代“七五”科技攻关开始起步,在国家的支持下,通过“七五”、“八五”科技攻关,目前己基本掌握了机器人操作机的设计制造技术、控制系统硬件和软件设计技术、运动学和轨迹规划技术,生产了部分机器人关键元器件,开发出喷漆、弧焊、点焊、装配、搬运等机器人;其中有130多台套喷漆机器人在二十余家企业的近30条自动喷漆生产线(站)上获得规模应用,弧焊机器人己应用在汽车制造厂的焊装线上。但总的来看,我国的工业机器人技术及其工程应用的水平和国外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如:可靠性低于国外产品:机器人应用工程起步较晚,应用领域窄,生产线系统技术与国外比有差距;在应用规模上,我国己安装的国产工业机器人约占全球已安装台数的万分之四。以上原因主要是没有形成机器人产业,当前我国的机器人生产都是应用户的要求,“一客户,一次重新设计”,品种规格多、批量小、零部件通用化程度低、供货周期长、成本也不低,而且质量、可靠性不稳定。因此迫切需要解决产业化前期的关键技术,对产品进行全面规划,搞好系列化、通用化、模块化设计,积极推进产业化进程.我国的智能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在“863”计划的支持下,也取得了不少成果。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水下机器人,6000m水下无缆机器人的成果居世界领先水平,还开发出直接遥控机器人、双臂协调控制机器人、爬壁机器人、管道机器人等机种:在机器人视觉、力觉、触觉、声觉等基础技术的开发应用上开展了不少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但是在多传感器信息融合控制技术、遥控加局部自主系统遥控机器人、智能装配机器人、机器人化机械等的开发用方面则刚刚起步,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较大,需要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有重点地系统攻关,才能形成系统配套可供实用的技术和产品,以期在“十五”后期立于世界先进行列之中。
6 本章小结
本章简要的介绍了机械手的基本概念。在机械手的组成上,系统的从执行机构、控制机构以及控制部分三个方面说明。比较细致的介绍了机械手的发展趋势,简要的叙述了本文研究的内容。
二 .机械手移动工件控制系统的控制要求
以三菱公司的PLC为例,设计一个简单的机械手移动工件控制系统。图a所示为一简易物料搬运机械手的工艺流程图。该机械手石一个水平/垂直位移的机械设备,其操作是将工件从左工作台搬运到右工作台。
机械手移动工件的基本结构图如图a所示
图1-a 机械手移动工件的基本结构图
1工作原理
机械手移动工件通过限位开关和电机来控制。
机械手分别通过前进/后退电机、上升、下降电机的正反转来上、下、左、右移动,移动的最大位置通过上、下、左、右4个限位开关控制。
夹放工件通过夹紧、放下电机的正反转来控制。夹紧工件通过定时器来控制,即凭经验设定一个时间,在这个时间内,机械手能完全夹紧工件。放下工件通过松限位开关来控制。
按下启动按钮,整个系统按照PLC程序的设定有序的运行;正常停车时,按下正常停车按钮,等机械手运行到初始位置,停车。当按下即停按钮时,系统不管运行到什么状态,都要立即停止
2设备控制要求
机械手移动工件控制系统的要求时有“正常运行”和“强制停止”两种控制方式。
2.1正常运行
在初始位置(上、左、松限位开关确定)处,按下启动按钮,系统开始工作;
机械手首先向下运动,运动到最低位置停止;
机械手开始夹紧工件,一直到工件夹紧为止(由定时器控制);
机械手开始向上运动,一直运动到最上端(由上限位开关确定);
上限位开关闭合后,机械手开始向右运动;
运行到右端后,机械手开始向下运动;
向下运动到最低位后,机械手把工件松开,一直到松限位开关有效(由松限位开关控制);
工件松开后,机械手开始向上运动,直至触动上限位开关(上限位开关控制);
到达最上端后,机械化搜开始左运动,直到触动左限位开关,此时机械手已回到初始位置;
该系统要求能连续循环工作。正常停车时,要求机械手回到初始位置才能停车。
2.2紧急停止
按下紧急停止按钮时,系统立即停止。
3硬件配置
从控制系统图1-B可以看出,在控制方式选择上需要一个启动按钮用来完成自动方式的启动、1个停止按钮用来处理正常情况下的停止运行,1个急停按钮用来处理紧急情况下的停止运行。机械手运动的限位开关有5个:高位限位开关、低位限位开关、左位限位开关、右位限位开关和松开器件开关。手动输入信号共由3个电机组成:前进/后退电机、上升/下降电机、夹取/放下电机。
机械手控制系统图如下图所示:
3.1.PLC的选型
(1)对输入 / 输出点的选择 另外要注意,一些高密度输入点的模块对同时接通的输入点数有限制,一般同时接通的输入点不得超过总输入点的 60 %;本设计中的输入点为8,所以PLC所需的输入点需要大于14。 PLC 每个输出点的驱动能力( A/ 点)也是有限的,有的 PLC 其每点输出电流的大小还随所加负载电压的不同而异;一般 PLC 的允许输出电流随环境温度的升高而有所降低等。在选型时要考虑这些问题。
PLC 的输出点可分为共点式、分组式和隔离式几种接法。隔离式的各组输出点之间可以采用不同的电压种类和电压等级,但这种 PLC 平均每点的价格较高。如果输出信号之间不需要隔离,则应选择前两种输出方式的 PLC 。
(2)对存储容量的选择
对用户存储容量只能作粗略的估算。在仅对开关量进行控制的系统中,可以用输入总点数乘 10 字 / 点+输出总点数乘 5 字 / 点来估算,本设计中的开关量为830;计数器 / 定时器按( 3 ~ 5 )字 / 个估算,本设计中有一个定时器。最后,一般按估算容量的 50 ~ 100 %留有裕量。
(3)对 I/O 响应时间的选择
PLC 的 I/O 响应时间包括输入电路延迟、输出电路延迟和扫描工作方式引起的时间延迟(一般在 2 ~ 3 个扫描周期)等。对开关量控制的系统, PLC 和 I/O 响应时间一般都能满足实际工程的要求,可不必考虑 I/O 响应问题。
(4)根据输出负载的特点选型
不同的负载对 PLC 的输出方式有相应的要求。本设计中的在负载都式动作不频繁的交、直流负载,因此选用继电器输出型的。继电器输出型的 PLC 有许多优点,如导通压降小,有隔离作用,价格相对较便宜,承受瞬时过电压和过电流的能力较强,其负载电压灵活(可交流、可直流)且电压等级范围大等。
(5)对 PLC 结构形式的选择 FX2N系列PLC是三菱公司的高性能叠装式机种。可以分配不同的单元:基本单元、扩展单元和特殊单元。基本单元内含有CPU,存储器和I/O电路,要增加系统的I/O点数可联接扩展单元,增加系统的控制功能,则可以连接相应的特殊单元。在本系统中,配置基本单元就可以满足控制要求。不同的负载对PLC的输出方式有相应的要求。例如,频繁通断的感性负载,应选择晶体管或晶闸管输出型的,而不应选用继电器输出型的。但继电器输出型的PLC有许多优点,如导通压降小,有隔离作用,价格相对较便宜,承受瞬时过电压和过电流的能力较强,其负载电压灵活(可交流、可直流)且电压等级范围大等。所以动作不频繁的交、直流负载可以选择继电器输出型的PLC。即选用FX2N-32MR继电器输出型PLC作为机械手移动工件的控制系统。
机械手移动工件控制以三菱公司的FX2N 系列PLC为例,PLC框架配置如图1-C所示:
图1-C PLC框架配置
&nbs p;3.2.按钮的选择
按钮是最常用的主令电器,在低压控制电路中用于手动发出控制信号。它由按钮帽、复位弹簧、桥式触头和外壳等组成。按用途和结构的不同,分为启动按钮、停止按钮和复合按钮等。
在机械手控制系统的设计中,选用分别选用了一个启动按钮,一个停止按钮,一个急停按钮,其原理分别为:启动按钮带有常开触头,手指按下钮帽,常开触头闭合;手指松开,常开触头复位。停止按钮带有常闭触头,手指按下按钮帽,常闭触头断开;手指松开,常闭触头复位。急停按钮按下之后,机械手移动工件立即停止;急停按钮解除后,所有输出重新开始。一按按钮,机床就能锁住,解除的方法是旋转后解除。 表1-1 按钮的技术数据
型号 触头组合 按钮颜色
LA25-10 —常开 绿色
LA25-01 —常闭 红色
KA5-4211 —常开—常闭 灰色
3.3.限位开关的选择
行程开关(限位开关)的工作原理及符号表示行程开关又称限位开关,用于控制机械设备的行程及限位保护。在实际生产中,将行程开关安装在预先安排的位置,当装于生产机械运动部件上的模块撞击行程开关时,行程开关的触点动作,实现电路的切换。因此,行程开关是一种根据运动部件的行程位置而切换电路的电器,它的作用原理与按钮类似。行程开关广泛用于各类机床和起重机械,用以控制其行程、进行终端限位保护。在电梯的控制电路中,还利用行程开关来控制开关轿门的速度、自动开关门的限位,轿厢的上、下限位保护。 表1-2 限位开关的技术数据
型号 额定电压/V 额定电流/A 触头数量 结构形式 个数
交流 直流 常开 常闭
JLXK1-311 500 440 5 1 1 直动防护式 5
3.4.继电器的选择 表1-3 正反转继电器的技术数据
型号 触点数量 触电容量 工作电压 个数
JZF-5 3个常开触点 AC250V 5A 220V 6
4.I/O地址表
由于CPU模块有16点数字量输入,16点数字量的输出,因此不再需要输入/输出模块。I/O分配采用自动分配方式,模块上的输入端子对应的输入地址是X000~X007,输出端子对应的输出地址是Y000~X017。
表1-4 I/O地址表
对应地址 对应的外部设备
输入地址 X000 启动按钮
X001 停止按钮
X002 紧急停止按钮
X003 上限位开关
X004 下限位开关
X005 左限位开关
X006 右限位开关
X007 松限位开关
输出地址 Y000 前进/后退电机正转继电器(前进)
Y001 前进/后退电机反转继电器(后退)
Y002 上升/下降电机正转继电器(上升)
Y003 上升/下降电机反转继电器(下降)
Y004 夹紧/放下电机正转继电器(夹紧)
Y0 05 夹紧/放下电机反转继电器(放下)
功能
定时器 T0 夹紧工件时定时5S
内部继电器 M0 机械手的初始位置
三、机械手控制系统的程序设计
1流程图
1.1正常运行流程图
正常运行流程图如图1-D所示: 紧急停止流程图如图1-E所示:
图1-D 正常运行流程图
图1-E 紧急停止的流程图
2控制源程序介绍
2.1初始位置辅助继电器
M0是初始位置辅助继电器,当机械手的位置在左上方时,M0得电。它的助记符程序为:
LD X003
AND X005
OUT M0 ;机械手在初始位置
所对应得梯形图如图1-F所示:
图1-F 初始位置辅助继电器梯形图
2.2向下运动
机械手在初始位置时,按下启动按钮,机械手开始向下运动,运动到最下端停止;当机械手夹着工件运动到最右边时,开始向下运动,运动到下端停止;当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时,停止向下运动。它的助记符程序为:
LD X000 OR Y003
AND M0 ANI X004
LD X006 ANI X002
ORB ANI X001
OUT Y003 ;机械手向下运动
所对应得梯形图如图1-G所示:
图1-G 向下运动梯形图
2.3夹工件
当机械手运动到左下方时,开始夹工件,夹5S;当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时,停止夹工件。它的助记符程序为:
LD X004 ANI T0
AND X005 OUT Y004 ;机械手夹工件
OR Y004 OUT T0 K50定时5S钟
ANI X002
所对应 的梯形图如图1-H所示:
图1-H 夹工件梯形图
2.4向上运动
机械手夹紧工件后或者工件放下后,开始向上运动,运动到最上端停止;当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时,停止向上运动。它的助记符程序为:
LD T0 ANI X003
OR X007 ANI X002
OR Y002 OUT Y002 ;机械手向上运动
所对应的梯形图如图1-I所示:
图1-I 向上运动梯形图
2.5向右运动
机械手夹紧工件,上升到最上端后,开始向右运动,运动到最右端停止;当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时,停止向右运动。它的助记符程序为:
LDI X007 ANI X006
AND X003 ANI X002
OR Y000 OUT Y000 ;机械手夹着工件向右移动
所对应的梯形图如图1-J所示:
图1-J 向右运动梯形图
2.6放下工件
当机械手运动到最右、最下端时,开始放下工件;当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时,停止放下工件。它的助记符程序为:
LD X004 ANI X007
AND X006 ANI X002
OR Y005 OUT Y005 ;机械手放下工件
所对应的梯形图如图1-K所示:
图1-K 放下工件梯形图
2.7向左运动
机械手放下工件,上升到最上端后,开始向左运动,运动到最左端停止;当紧急停止按钮按下时,停止向左运动。它得助记符程序为:
LD X003 &n bsp; ANI X005
AND X006 ANI X002
OR Y001 AND X007
OUT Y001 ;机械手向左移动
所对应得梯形图如图1-L所示:
图1- L 向左运动梯形图
四、运行调试
针对机械手的几种工作方式,分别进行控制的实现逻辑处理。
首先是复位控制,这对于周期运转而言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当机械手处于原点位置时才能启动周期工作程序。系统设计了一个复位控制信号,在系统上电后,如果选择单周期或连续工作方式,则首先要确保机械手处于原点位置才能进行下一步处理。为了保证在周期方式启动前系统处于该位置,可以首先通过按下回原点按钮来驱动机械手到达该位置,然后启动周期控制。这样就可以有效地减少逐个手动控制设备到位地繁杂过程,提高控制效率。这样,就要求系统在手动方式下,如果收到复位命令,则驱动机械手向上或向左运动到原始位,同时复位抓取信号。
周期工作分为单周期和连续工作两种方式,其区别主要在于完成一个动作周期后,但周期方式下,系统等待下一个启动信号到来才进行下一步动作,而连续工作方式下则继续进行下一个周期,直至停止信号到来。对每个周期的动作而言,两种方式下完全相同。
五、梯形图及PLC的外部接线
1梯形图
机械手系统设计梯形图如下图所示:
图1-M 机械手系统设计梯形图
2 PLC外部接线
机械手控制系统外部接线
图1-N 机械手控制系统外部接线图
3主电路
4元件清单
表1-5 机械手控制系统元件清单
元器件名称 型号 数量 生产公司 备注
启动按钮 LA25-10 1 三菱 常开
停止按钮 LA25-01 1 三菱 常闭
急停按钮 KA5-4211 1 三菱 常开-常闭
行程开关 JLXK1-311 5 三菱 直流防护式
辅助继电器 LY2-0 DC48V 1 三菱 3个常开触点
正反转继电器 JZF-5 6 三菱 AC250V 5A
总结
通过本系统的设计,对三菱FX系列PLC的特点有了更深的理解。掌握了构建实际PLC控制系统的能力和对程序调试的步骤和方法。熟悉了PLC的I/O的连接方法和对一些硬件根据实际要求进行适当的选择。
机械手控制系统利用了三菱FX系列PLC的特点,对电机、行程开关及其他一些输入/输出点进行控制,实现了机械加工中移动工件的自动化。机械手作为工件取送设备虽然应用于不同的场合,其具体的工作情况不同,但本质的工作过程却是类似的。采用PLC对机械手进行控制也是目前常见的控制方式,本设计给出的机械手控制程序,可以应用于大部分的类似场合。
七、 (1) 可编程序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主编 汪志锋
(2) PLC应用开发技术与工程实践 人民邮电出版社 编著 求是科技
(3) 可编程控制器技术及应用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编著 夏辛明
(4) 可编程控制器应用技术 机械工业出版社 主编 王也仿
(5)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中国电力出版社 &nbs p; 主编 郁汉琪
[论文内容提要]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本文就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探讨。
一、我国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
企业并购是投资银行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业务,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是指投资银行为协助企业进行合并与收购而展开的一系列融资服务活动。
(一)投资银行可以帮助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对于各国企业并购的程序与形式,并购的各种谈判,各种并购方式的优劣,并购的法律、法规,政府行为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等专业知识,企业一般是不具备的,而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及专家一般都具备这些专业知识。因此,并购企业有必要取得投资银行的帮助,以便对并购交易进行全面的策划。同时,投资银行~‘般具有丰富的融资经验和广泛的金融网络,而企业并购通常涉及的金额较大,仅靠并购企业白有资金往往难以完成大型并购交易。因此,并购企业需要投资银行的融资支持,通过投资银行帮助筹措资金,设计合理的融资方案,促成企业并购的完成。投资银行的财务顾问一般都有参加并购策划的实际经验,他们以其在企业资产评估,财务处理,并购法律、法规运用等方面的实践经验为并购双方服务,从而使企业并购更有效率地完成。
(二)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和卖方的积极作用
对企业并购中的卖方来说,投资银行的积极作用则表现为帮助它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将标的企业出售给最合适的买主,而对企业并购中的买方来说,投资银行的并购业务可帮助它以最优的方式用最优的条件收购最合适的目标企业,从而实现自身的最优发展。对敌意并购中的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而言,投资银行的反并购业务则可帮助它们以尽可能低的代价实现反收购行动的成功,从而捍卫目标企业及其股东的正当权益。在我国,投资银行积极参与企业并购还能够产生重大的宏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投资银行能在企业并购中发挥桥梁作用,引导企业并购的方向
企业的并购重组要符合我国企业战略性发展的需要,必须以投资银行为桥梁。借助投资银行,企业可以进行高效的资本扩张,可以完成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重组,这是企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的便捷途径。我国企业效率普遍很低,通过借助投资银行市场化的改革与重组技术,对其实行全面重组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目前我国正面临着经济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通过投资银行催化企业进行并购活动是实现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投资银行依据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导向,在企业并购与重组中能起到导向作用。
二、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投资银行业及并购方面的法律法规
我国在并购方面制定的法律法规较少,也还没有《投资银行法》,相关法律体系残缺不全,这严重影响了企业问并购业务的规范开展,投资银行开展并购业务也是在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认可的情况下进行的,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整体效率受到很大影响。以现有的最具法律性权威的《证券法》来看,并没有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可以开展并购业务。这对于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发展显然是很不利的。我国处于社会经济的转型时期,经济活动中的并购业务非常复杂,不但涉及复杂的企业运作和管理问题,还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约束和法规依据,许多投资银行的业务操作十分不规范,而且违规操作现象严重;在并购过程中行政干涉严重,强迫性并购、垄断性并购等违反市场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投资银行对企业并购业务不够重视,并购业务所占比率低
我国目前真正完全按照西方投资银行的体系建立、运作的投资银行并不多,严格说来只有中国国际金融公司…家,另外还‘些大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从事着投资银行的部分业务。其余大部分较小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规模不大,运作程序不规范,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不标准。投资银行业务包括传统业务、创新业务和引申业务三类。随着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作为创新业务的企业并购业务在投资银行的收入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了现资银行的核心业务。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高度偏重传统型业务,这与现资银行的要求不相符合,也与我国目前的国有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改革以及外资对我国企业并购现状极不相称。
(三)缺乏专业型人才,投资银行的规模现状不适应我国正在发展的并购市场
企业并购业务是高度专业化的业务,而且我国转型时期复杂的经济状况也增加了企业并购的困难,对投资银行的专业化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我国投资银行在总体上专业化素质不高,缺少从事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和企业运作的专家型人才,缺乏具有国际理念的并购方面的管理人才。而我国目前这些方面的人才尤其是综合性人才还相当稀缺。企业兼并、收购、重组等外部交易型战略实施社交涉及金额巨大,市场价值估测难度很高,交易程序手段复杂多样,所以需要投资银行家这样高素质的顶尖人才。投资银行自身的实力和信誉很大程度J-决定了一项并购业务能否成功。我国投资银行的最大题是规模小,经营规模是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竞争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在并购过程f1的错误观念使得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由于观念的原因,Lj前我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晕组【可临重重障碍。住现有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税体制下,各级政府经济利益目标最大化的实现,依赖于地方政府行政边界内所属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地方政府常常会于自己的种利考虑,直接出面以行政手段来干预企业的重组事务。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政府和企业对投资银行的作用认识不够,企业的行政特点比较明显。我国1E处于经济转轨时期,企业尚未完伞进入市场轨道运行,政府在企业并购中仍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国有企业的并购中,政府的介入叮能会使并购的交易成本降低,使并购活动进行得比较顺利,从而在一定程度淡化了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力量。
三、我国投资银行参与企业并购业务的对策
(一)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
投资银行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可能的范围内积极拓展业务,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经验,进行制度创新。应快对投资银行的设立标准、设立程序、业务范围、基本经营规则、分监合并、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事项作法律卜的明确规定,并在适当时机出台《投资银行法》等相关法律。同时,现有的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着不利于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矛盾,也应对现有有关法律法规加以适当修订与补充。进一步完善相关企业并购与反垄断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并购在法制轨道健康运行。而对于目前不利丁投资银行及企业并购发展的一相关法律法规,应对其加以适当修订和补充。相关法律部门应根据投资银行在企业并购业务方面的实践和经验,尽快建一套比较完善的投资银行或企业并购方面的法律体系和业务准则。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的融资瓶颈问题,在法律上应对融资渠道做出明确的规定,…定程度上放宽对资金管理的限定条件,扩大和完善投资银行的融资渠道。
(二)调整业务结构,在并购业务方面树立自己的特色
我国的投资银行必须转变观念,彻底摆脱埘传统型业务的过分依赖,把企业并购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充分利用现在有利的经济形势增加并购业务在总收入中的比重。投资银行要想在并购场上发挥主导作用,就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树立并购业务的特色,在业务的技术含量上拉开与其他市场中介的差距。业务特色是市场定位的核心,投资银行除把并购方案精心设计好之外,还应在融资安排、企业评估定价与企业整合等方面进行创新,将自身定位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准之J。从国外投资银行业发展来看,大券商的优势事实上并不表现在三大传统业务上而是表现在新兴领域如并购业务、项日融资、金融工程、风险投资等。
尤其是并购业务不仅使投资银行获得了高额的顾问收入,而且还能通过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而获得利息收入,并购咨询业务已经成为促进投资银行成长,体现核心竞争力,降低利润波动,抵御系统风险的重要的利润增长点。所以我国投资银行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的成功经验,大力开展二大传统业务之外的其他项目,并把并购业务作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三)培养并购业务专业人才,逐渐推动投资银行的规模化建设
并购业务不仅需要系统地掌握和分析信息,而且需要高度发挥的构思和创意,更需要调动和组合资源实施方案的能力,这需要大量精通并购业务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目前活跃在我国并购市场上的操作人员大多数是以前的发行人员,无论在操作上,还是在思维模式上,他们都难以满足并购业务发展的需求。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对投资银行并购业务的开展显得特别重要。投资银行本身也要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加速资本集中,向规模化转变,组建有竞争实力的投资银行参与竞争。目前我国有多家具有丰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可是这些公司都存在着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偏小的状况,与国外的大券商相比,尚有相当大的差距。国际投资银行业的发展历程表示,为数不多的现代化大型券商占主导地位,成为行业龙头与支柱,是投资银行业务成熟的重要标志。因此,为了提高我国投资银行在国际上的竞争力,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加速产业集中应该成为我国投资银行业务发展的当务之急。为改变我国投资银行专业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投资银行应该加强与国外投行的交流,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强对员工的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在企业并购业务上的专业素质;积极培养和引进熟悉企业并购业务的高级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