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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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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论文

第1篇

摘要:B股市场问题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遗留问题,B股市场问题的解决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与A股市场并轨是解决B股问题的现实的最佳选择,但是,目前要实现A、B股市场的最终并轨,还面临着制度层面和市场层面的一系列问题。对此,本文从B股回购、境外投资者持股及股份转换等几个方面展开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B股市场并轨相关问题

我国B股市场建立的初衷,是在当时外汇紧张的情况下,开辟一条让企业利用外资的通道。从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看,B股市场曾较好地发挥了吸引外资的功能,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及资本市场的发展,B股市场“招商引资”的历史使命基本结束,市场功能逐步萎缩,逐渐边缘化,B股市场的未来发展方向成为困扰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问题。

笔者认为,与A股市场并轨是解决B股问题的现实的最佳选择。但是,目前要实现A、B股市场的最终并轨,我们还必须处理好制度层面和市场层面的一系列问题。

一、与A股市场并轨是B股市场的现实选择

从我国资本市场总体布局及资本市场国际化的角度考察,目前,以A股市场为核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渐形成,通过实施QFII制度进行渐进式开放的战略基本明确,B股市场作为特殊时期的开放通道,其历史使命基本结束。在资本市场国际化布局中,离岸市场是一个重要构成部分,B股市场目前基本本土化,在制度构建上存在诸多缺陷,要想改造成离岸市场的难度极大;而香港资本市场作为我国的离岸市场已然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内地资本市场和香港资本市场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因而也没有必要再花大力气把B股市场打造成离岸金融市场。由此,取消B股市场,把B股市场并入A股市场,纳入我国资本市场总体布局才是B股市场的合理归宿。通过研究,笔者认为,此方案实施的条件已经比较成熟了。

首先,A股与B股上市公司均是国内企业,A股与B股的上市地相同,A股与B股市场均受到国内法律的制约,因此在法律管辖权上没有障碍;而且根据现行法律框架,通过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实现A、B股市场并轨己无实质。

其次,2001年B股市场对境内个人投资者开放后,境外投资者全身而退,B股市场已然本土化。目前,境内个人投资者投资B股已完全没有政策障碍,境内机构虽然还不能投资B股,但管理层允许境内机构投资B股应是必然趋势。从投资者的融合程度上看,B股市场己经基本成为了国内居民进行投资的股票市场,再加上B股上市公司本身就是国内企业,因此,从上市公司性质和投资者构成来看,B股市场实质上也已经A股化了,这也为A、B股市场并轨创造了市场基础。

第三,A、B股市场的最终并轨,将形成一种“多赢格局”。对于B股投资者而言,可以摆脱长期低迷、缺乏流动性的B股市场,燃起解套并获利的希望,坚守阵地的境外投资者还可能藉此进入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通道。由于B股市场本身的流通市值规模相对A股市场而言是非常小的,将B股合并到A股市场中对A股的冲击非常有限,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保护A股投资者的利益。A、B股市场的最终并轨,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其股权结构将有所简化,可以摆脱诸如信息披露要求不一、财务规则不一、审计条例不一及A、B股股东股利分配目标不一等令人头疼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们又重新踏上了梦寐以求的融资之路。而监管部门则可以避免再度付出双重制度建设成本,从而提高管理效率。

可见,A、B股市场并轨符合多方面的共同利益,制度条件与市场条件基本成熟,具备了非常强的可操作性,与A股市场并轨成为B股市场改革的现实选择。

二、A、B股市场并轨相关问题分析

A、B股市场并轨,具体操作上可以有多种不同方式。对于纯B股上市公司而言,不存在A、B股的转换问题,我们可以考虑直接转入A股市场进行交易;上市公司回购注销B股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尚不具备普遍的适用性;更多的A+B股公司则适用于将B股转换为A股后进入A股市场交易。这些方式各有特点,我们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具体方式由市场来决定。但是我们要注意到这些方式均面临着一些个性或共性的问题。

1.B股回购面临的问题分析

比较而言,回购注销B股作为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相对简单可行,因为它既不涉及不同制度的衔接,也不涉及股价硬性接轨的难题。同时,对于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而言,由于目前B股价格比较低,采用回购注销方式成本较低,还可以提升公司的每股收益与净资产或增强大股东控股能力。但是,我们要注意到,回购注销B股这一手段面临着如下一些问题,须引起重视。

(1)回购的积极性不足。对于B股公司而言,解决B股问题没有紧迫性,国家对此的政策也还不明朗。同时,部分B股公司发行的B股数量较少,在总股本中的比例很低,是否进行B股回购,对大股东的控制权并无实质性影响,因此,大股东出于加强控股权而回购B股的动机可能并不强。另外,对于部分B股在总股本中的比例较高的公司及纯B股公司,如果回购后剩余的流通股数量未达到有关规定的下限,就可能面临退市。以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上市公司回购的积极性。

(2)回购的能力问题。进行B股回购,要求具备很强的支付能力,并非是所有的B股上市公司都有回购能力,能够满足这一条件的公司并不多。有些现金充沛的上市公司是有可能采取回购B股的方式,可有些现金不多的公司就未必能够进行B股回购,甚至有些绩差公司连经营都成问题,根本不可能拿出钱来回购。

(3)B股市场严重缺乏流动性,如果回购的消息传出,将造成股价飞涨,操作难度很大,如果B股股价上涨过高,那么上市公司可能会失去回购的动力。

(4)B股回购涉及到换汇问题,还面临着外汇管理政策的制约。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回购注销B股方式不具备普遍适用性,只能由具备条件的B股公司适时展开。

2.A、B股市场并轨面临着境外投资者资本项目兑换问题

目前B股投资者中仍然有一部分是境外投资者,他们所受的外汇管制非常宽松,他们可以在卖掉股票后,立即把资金汇出国外。A、B股市场并轨后,必然是以人民币交易,在这种情况下,这些投资者当初以外汇购得的股票,在出售时得到的却是人民币。在人民币资本项目下不能自由兑换的条件下,这些投资者存在强烈的货币偏好,很难接受转换币种的做法。因此,不少人认为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是实施A、B股合并的必备前提,而要实现这一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事实上,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并不是A、B股市场并轨所必须的,在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之前,也可以进行市场合并。当然,在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下,需要进行创新性的制度安排才能解决这一问题。

至于许多人考虑的对外汇市场及汇率的冲击问题,以今日中国外汇盘子之大,B股股改涉及到的外汇兑换量应该微不足道。

3.A、B股市场并轨面临着境外投资者持股的流通问题目前,我国A股市场对于境外投资者是通过实施QFII制度进行有限的开放的。根据这一制度,在B股市场和A股市场并轨过程中,除了那些获得了QFII资格、可以投资A股的境外投资者以外,其他境外投资者的B股账户并不能转为普通A股账户到A股市场上交易,因为目前A股市场并没有向所有境外法人和自然人开放。

在我国资本市场的渐进式开放战略既定、资本市场全面开放尚需时日的情况下,这一部分境外投资者的股份流通问题成为需要我们重点考虑的关键问题之一。

4.如何进行股份转换的问题

由于目前A、B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价格差异,B股如何转换为A股成为A、B股市场并轨面临的最大的难题。

这里首先涉及到是否存在补偿问题。所谓的“补偿”问题是指,由于目前A、B股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价格差异,将B股并入A股,是否应像股权分置改革中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那样,由B股股东向A股股东支付对价作为利益补偿。笔者认为,从理论上,A、B股是同股同权,享受同样的各种权利,因此其理论价值是一致的,之所以出现不同价的现象,究其根本原因是市场的分割或隔离,因此,A、B股市场并轨不应该存在支付对价的问题。

既然不存在支付对价的问题,则A、B股市场并轨,最大的问题还在于股价的接轨。由于目前B股市场非常低迷,价格几乎扭曲,而A股市场效率更高,价格发现机制更为健全,更能形成公允的价格,因此A、B股价格接轨应该以A股股价为价值中枢,B股股价向A股股价靠拢。这对于B股投资者来说是喜上眉梢的事情,然而,将B股转换成A股,将直接扩大A股流通股盘子,影响A股的市场价格,造成A股投资者的利益损失。

由此可见,股价的接轨问题,直接影响着A、B股投资者的利益,关系到并轨的成败。

三、对策建议

1.鼓励B股上市公司进行B股的回购业务

如前所述,回购B股是解决B股市场问题上最为体现市场化原则的方式,从目前来看已经基本没有制度障碍。回购B股虽然很难成为全面解决B股市场问题的方案,但是可以有效减轻B股股改的压力。因此,我们有必要在政策上予以支持和配套,鼓励上市公司和大股东进行B股回购。首先,可以提供再融资便利,激励公司开展回购行动。监管部门可以适当开辟再融资特别通道,或是允许企业增发A股回购B股,或是在公司回购B股后,再视条件提供A股发行便利,还可以直接对B股回购提供信贷支持。其次,在外汇管理方面可以采取一些临时的特殊政策,给回购提供换汇便利。

2.通过制度创新,解决B股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问题

B股境外投资者的持股问题受到外汇管制和资本市场开放制度的制约。通过研究,我们发现,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通过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完全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

在境外投资者持股的流通问题上,我们可以采用分类解决的方式来加以处理。对于具备QFII资格或条件的,完全可以通过QFII通道来解决。而对于其他境外投资者,应允许他们自由选择是否继续持股,我们可以为其提供一个特种A股账户,规定其只能卖出股票而不能买入股票,股票卖完后,该账户即被注销。对那些不愿抛出股票的境外投资者,则可以允许其长期保留该特种A股账户,直至该投资者获准投资A股时,再自动转为普通A股账户。

在外汇管理方面,我们可以开辟一条特别通道,对原B股境外投资者在换汇和外汇汇出方面给与特别的便利,允许这些境外投资者将合法的本金、资本利得、股息等转为外汇汇出,确保其退出渠道畅通。

3.合理处理A、B股股价接轨问题

首先,我们可以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如允许机构投资者介入、设立B股基金等,以增强B股市场的活跃度,激活B股市场。在此基础上把A、B股股价接轨的问题交由市场去解决。这样,既可以避免对股市产生较大冲击,也可以减轻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

第2篇

自1993年深交所对“世纪星源”进行资产重组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上便陆续开展了资产重组活动。资产重组活动的开展,不仅使原有会计主体的边界发生改变,导致某些会计主体的消亡,而且由于资产重组结果的不确定性,极大地冲击了会计主体、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这三项基本会计假设,从而使相应的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与一般财务会计有着巨大的差别。因而,在此情形下,有必要对会计假设作出相应的修正。

一、资产重组对会计主体假设的修正

会计界主流观点认为,会计主体是能够控制资源、承担责任,并进行经济活动的经济单位。这实际上是把会计主体等同于经营主体。事实上,企业会计只关注企业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并向有关各方提供会计信息。将会计主体等同于经营主体是解决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企业与出资者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信息混淆问题的办法。但这暗含一项前提条件,即它们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交易,交易行为遵循市场规则。然而,在现阶段,这个前提条件难以得到保证。因为广泛的资产重组活动,在企业之间编织了一张以产权为纽带的关系网,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联关系。关联企业之间的地位不再是独立的,关联企业往往借助关联交易操纵利润,其在会计信息中掺杂了大量不易观察的信息,导致真假信息混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应当扩展会计主体的内涵,即把会计主体从经营主体的概念扩展成产权主体的概念。所谓产权主体是指以产权为纽带的一组企业,不仅包括经营主体本身,而且包括以产权为纽带的其他关联企业。将会计主体从经营主体扩展为产权主体,并不是要会计人员把核算的触角伸到其他经营实体中去,而是把关联企业的交易和经营主体与独立企业的交易加以区别,解决信息混淆问题。

二、资产重组对持续经营假设的补充

持续经营假设,即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清算。持续经营假设的定义是有局限性的,它容易使人们产生一种错觉,即企业经营状态只有两种:要么持续经营,要么停业清算。把企业的经营状态抽象为持续经营和中止经营两种状态,并且以持续经营为正常状态,是一种很牵强的假定。这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认为是合理的:当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从持续经营状态转换成中止经营状态所需的时间很短。但是,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以上条件很难得到满足。企业在面临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同时,自身抗风险的能力也在相应增强。当企业发生财务危机时,企业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重组活动解决或延缓破产清算的发生。

因此,将企业状态简单地分为持续经营和中止经营两种情况不能客观地反映经济环境。可以在这两种状态之间设定第三种状态,即不确定程度较高的弱持续经营状态。在一般情况下,企业持续经营存在实质性重大疑问的时间点应从管理当局的挽救活动即重组活动开始。此时,企业能否持续经营已经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可将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由持续经营假设修订为弱持续经营假设,强调弱持续经营假设并不是否定持续经营假设,而是对其进行修订和补充。修订的目的是充分揭示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实质性重大疑问,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此基础上可以演绎出许多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如确认或有损失、预计不确定性对资产负债分类的影响等。以上会计处理方法,只有在弱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才能得到逻辑上的统一。

三、资产重组对会计分期假设的完善

第3篇

一、关于金融体制改革

参加论坛的专家教授和学者就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广泛讨论。

辽宁大学白钦先教授认为我国现代金融体系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但是还不是现代化的,还有待于现代化、规范化、优化(结构优化)和强化。目前,中国金融创新迫切需要解决诚信严重缺失、结构严重失衡和体制严重缺陷等一系列问题。诚信、信用和信誉应该是立人、立国、发展经济、发展金融的前提和基础;金融改革必须重视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结构性失衡。体制严重缺陷是在强而有力的、人为干预下形成的,因此,必须通过强有力的政策去摧毁,而不能依靠市场机制去逐渐地摧毁。在新的发展阶段,首先要解决诚信问题,然后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使我国金融体系现代化、规范化、优化、强化,才能够使我们国家从经济大国走向经济强国,由金融大国走向金融强国。

中央财经大学李健教授则从金融产业结构、市场结构、融资结构、金融资产结构、金融开放结构等五种结构和从微观、中观、宏观等三个层面分析了中国金融发展中存在的结构问题。她认为,中国目前金融发展中出现了金融总量快速增长与高风险、低效率并存的局面,主要表现在:结构变化相对总量增长而言缓慢,优化程度不足;我国现在的金融结构带来了市场的低效率和高风险;现有金融结构的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银行和国家。因而要以结构调整为重点推进金融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潘英丽教授提出了金融中介不足引致国家利益流失的观点。她用存贷比和存差两个指标来说明我国金融中介的不足,并解释了金融业运行的低效率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金融中介不足会导致民营企业难以获得贷款,并使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利用外资,从而出现外资挤出民间投资和资本大规模的输出,即引致资本国际循环。资本国际循环会进一步导致一系列问题,如储蓄-投资的转化率下降、经济转型的进程延缓、民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减少以及外汇收益流失等。此外,国有商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会导致垄断利润和政策补贴流失;金融中介不足会引致社会资源黑洞问题。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要重视发挥金融中介的功能。

天津财经大学王爱俭教授则从我国金融体系中的一个缺口分析了中国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问题。她指出,发展社区银行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和农村金融问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发展社区银行有产权结构、交易成本、市场效率、经营灵活等优势,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社区银行的发展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一是将现有条件成熟的城市和农村信用社改制为社区银行;二是由民营资本组建新的社区银行;三是引导非正规金融发展成

为社区银行。社区银行的产权结构可以采取股份制、合作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模式。

通过对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和GDP的比重、金融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及金融服务业的就业量等三个指标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何德旭研究员认为中国金融业是发展滞后,而不是改革滞后。中国金融业发展滞后表现在:金融业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支持明显乏力、金融业结构不均衡、金融业内部各微观主体缺乏竞争力等。中国金融业发展滞后既有宏观经济环境方面的原因,也有金融业本身组织体系和资本市场不够发达的原因,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指导思想上没有把金融业作为一个真正的产业来发展。把金融业作为产业发展,应采取以下措施:制定和完善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要有完善的金融业发展规划;放松金融业管制,减少干预;强化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

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叶龙森副教授指出,加强风险管理是中国金融面临的紧迫课题。他从三个层面探讨了有效的风险管理。从宏观层面,需要有利于风险管理的国家规章制度,要为风险管理提供工具。

目前,这些工具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权、期货等。另外还需要大批人才,这是由衍生工具的复杂性决定的。从公司的组织结构层面,风险管理需要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积极的高层介入。从报酬系统方面,必须使交易员的报酬与其风险挂钩。中国的金融系统现在需要认真思考和建立这些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以避免一次又一次地“交学费”。

武汉大学黄宪教授认为在新环境下,风险管理作为金融中介核心功能的重要性日益凸现,而风险管理就是金融中介的核心功能和本原功能。随着市场趋向完善,金融中介,特别是银行非但没有消亡,在转型后反而勃发生机。金融中介具有风险管理优势。不管从哪个层面上讲,风险管理都是金融中介的最重要功能。在商业银行创新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金融中介的风险管理功能。

人民币汇率改革也是本次论坛的热门话题之一。武汉大学江春教授从当前中国经济生活中的超额货币的角度,讨论了人民币汇率的变化。他认为,一方面,由于制度上的原因导致我国存在人民币升值压力。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中的超额货币也产生人民币的贬值压力。而后者被经济学家们忽视了,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货币流通速度在减缓。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实际上反映了我们国家经济没有完全市场化,人民币目前升值的压力只是一个短

期的现象。从长期看,人民币汇率水平的变化取决于中国的经济效益。如果中国的经济效益很低,如果我们不进行真正的制度改革和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话,人民币今后可能会有贬值的压力。

二、关于商业银行创新

2004年以来,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制改革受到各方面高度重视,在本次论坛上也成为重要内容。

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中面临的一个新问题是战略投资者的引进。西南财经大学曾康霖教授从何为战略投资者、我国商业银行股权改革中是否需要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引入战略投资者能否完善治理结构、是否会影响金融安全等方面具体阐述了国有商业银行股权改革中引进外资问题。他认为,引进战略投资者,就是要借助外部力量推动银行业的股权改革;实现治理结构的更新;借助国外的力量、信誉走出去。引进的外资金融机构是否为战略投资者,并不取决于引入方的标准和判断,而应取决于投资方的战略选择和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后对投资者回报的高低。但是,引进战略投资者,只能改善治理结构,而不能完善治理结构。影响金融安全的首要因素是经济周期,而不是金融机构的运作。在对外开放、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条件下,金融安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外因,而不是内因。因此,讨论引进战略投资者会不会影响金融安全,必

须关注世界经济的格局、经济周期的变动和我国的开放度。

西南财经大学刘锡良教授提出了“商业银行向何处去”的8个困惑:(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目的是解决国有银行资本金不足,还是改善其治理结构?(2)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后是否一定要上市?(3)我国国有银行上市的地点应该在国内还是在国外?(4)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股权是否一定要卖给战略投资者?(5)银行的股权能否转让给自己的竞争对手?(6)如何对国有商业银行股权转让进行定价?如何对一些隐形的资产定价?(7)什么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完善治理结构?(8)通过股份制改造能否克服银行固有的弊端,真正引进先进的管理与先进的技术,提升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他认为,这几方面的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分析。

江西财经大学的胡援成教授则通过数据包络分析方法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的经营效率进行了实证评价。他发现,综合比较来看,通过改革,国有银行效率在逐渐提高,与其他股份制银行比较接近,但总体上还有差距。同时,他认为,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成效与政策推动、扶持是密切相关的。要做到可持续,还有很多任务要完成,特别像公司治理结构和其他各方面配套改革。

关于现代商业银行的命运,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郭茂佳教授认为,要么并购,要么被并购,没有第三条路可走。其原因在于:一是自由化使得商业银行跨行业经营变得容易;二是网络化导致商业银行机构过剩;三是国际化带来了跨国并购的兴起;四是同质化使得银行间并购相对容易。面对全球并购大潮,中国要实行多项“两手抓”:第一,政府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振兴民族银行,通过并购要把民族银行做强做大,一手要抓避免银行被掠夺式并购,政府要制定并购边界和反垄断措施。第二,商业银行要“两手抓”,一手要抓传统产品经营,一手要抓资本运营。第三,高校金融教育要“两手抓”,一手要抓传统银行知识传播,一手要抓投资银行知识传播。

关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金林教授着重分析了银行保险这一创新业务。他认为银行保险是集产品、服务和组织创新为一体的金融创新。目前,这一创新还存在许多障碍:一是分业监管的格局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二是进入市场的深度和范围都受到较大限制;三是文化传统的影响。因此,近期来看,发展银行保险主要是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从长期来看,发展银行保险要积极推动保险产品的创新,提升保险产品的技术含量,建立银行和保险共享的信息网络资源系统,加强银行与保险的合作。

三、关于资本市场问题

中国资本市场既有资本市场的一般特点,也有中国的独特背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周骏教授认为,中国资本市场具有不同于西方资本市场的三个明显特点:第一,中国的资本市场不是自下而上发展起来的,而是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因此,在它的初始阶段必然是政策式,其功能也必然主要取决于政府对它的定位。第二,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同时进行的,它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因此,资本市场改革必然要符合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第三,中国上市的股票主要是改制的国有企业的股票,所以,政府是股票的主要供应者,又是股票市场的监管者——政府同时处在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地位。由于政府对股市定位存在偏差及制度性缺陷的存在,目前,中国股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政府失效而非市场失灵,政府不能把责任推给市场,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主要当好裁判员,而不是运动员。政府不应过多地从企业利益的角度来考虑资本市场问题,而应从监管者的角度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资本市场中各交易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彻底抛弃为国有企业改制脱困的指导思想。政府要侧重从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来处理问题,全面实现资本市场的公正与效率,发展一个规范的资本市场来为商业银行创新提供场所和条件。无论是否照搬西方的理论和经验,都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

中国人民大学吴晓求教授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带来两个效应,一是财政收入的快速增加;二是民间的、社会的财富增长相对缓慢,中国的国民并未因经济的快速增长分享到应有的实惠,因而是一种“贫困的增长”。一个成熟的经济体需要一个庞大的、有效的社会存量财富的支持,为此要建立保护社会存量财富的法律制度,同时还要一个以资本市场为基础和核心的现代金融体系。我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是发展一个强大

的、健康的、透明度很高的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这样一个资本市场。其次是商业银行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从2004年开始进行了以资本市场为平台的彻底的市场化改革。第三是汇率体制的改革。这三大改革完成之后,中国现代金融体系就基本形成,我们可能在2010年逐步形成现代金融体系的雏形。

上海财经大学杨大楷教授认为,我国目前股票市场融资功能发挥较充分,而其他功能严重不足,募集资金使用严重不规范。同时,政府主导资本市场,使有限的资金大量注入了国有企业,特别是效率不高的国有企业。因此,要保障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必须在一些根本性的制度上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和完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宋清华教授认为,从功能上看,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既有交叉重叠,又有明显的差异。这决定了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关系是竞争与互补的关系,一方面它们既相互竞争、相互影响、相互替代,另一方面它们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互为补充。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商业银行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但并非“致命性”的打击;资本市场的发展改变了商业银行的资本结构、负债结构和资产结构,但并未使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总量出现萎缩,相反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新的机遇与舞台。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是资本市场重要的筹资者、投资者、中介机构、服务机构和工具的重要创造者之一,因此,即使不能说没有商业银行就没有资本市场,至少可以说没有商业银行的参与就不会有资本市场今天的成就。金融创新使得商业银行与资本市场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商业银行成了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从这个意义上讲,“资本市场”的概念可以替代“金融”或“金融体系”。

四、其他金融与投资问题

在本次论坛上,学者们除了围绕上述主题展开讨论外,还对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和中部崛起两个议题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