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住房管理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作者:魏秋敏 单位:衡水学院法政系
对中低收入者的界定上存在问题,有些家庭的非纳税隐形货币现金收入,不能被监控,造成在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者当中,存在着一些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选址偏远,物业配套措施不到位。因经济适用房建设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其显著特点是价格相对便宜。其低廉的价格来源于低成本和薄利润,开发商只有把经济适用房建在远离市区的地段。2009年,河北省衡水市区的保障房居民区裕康小区投入使用,该小区内除经济适用房外,还建有廉租房。该小区已很具规模,但是物业配套跟不上,地方较偏,物业环境差,使经济适用房难以得到中低收入家庭的认同和认购。经济适用房购房者不享有完全产权,流转不畅。根据2007年《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房者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香港在公共住房建设方面较为成功,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香港通过公共住房制度完成了战后的安置与重建,改善了居民的住房条件,促进了其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创新经济适用房管理机制1、合理界定中低收入标准,取消户籍限制,放宽政策标准。2012年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更加注重把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合理引导人口流向,让更多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经济适用房保障对象是中低收入者,在“中低收入者”这类群体的确定上,笔者建议取消制度地域户籍限制,这有利于地方市场经济的发展,这样做虽然短时期内会给地方政府造成很大负担,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使社会区域的真正低收入者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2、建立健全个人信用系统、家庭收入的动态监管制度有些购房者,不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为了谋取利益,采取各种措施,隐瞒收入和家庭资产,骗取经济适用房。此行为应该受到严厉制裁,并且事前防范也很重要。针对目前个人信用系统还未建立的情况,可以借鉴我国征税方式。实行个人收入“一户式”管理[2]。汇总社会各方资源,在税务机关的个人收入档案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家庭收入的动态监管制度,保障经济适用房在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制度环境下,顺利推行。3、实行“封闭式流转”,完善退出机制住房保障体系“封闭式流转”[3],是指当被保障对象,无需再接受经济适用房时,相关权益回归住房保障体系,改由其他符合标准的申请人享受。经济适用房兼具“经济性”和“保障性”,那么解决相关问题就从两个方面着眼,经济性的市场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市场环境体制下,加大住房供应,抑制住房投资需求。实行“住房保障体系封闭式流转”这样只能由政府回购,再由政府卖(或租)给消费者,这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住了那些通过经济适用房倒买倒卖非法获取利益的投机者,保障福利政策不被扭曲。
为了保证政府部门真正把监管工作落实好,要加大政府部门的监督责任,即当政府部门不履行监督责任时,监督缺位时,谁来追究他们的不作为行为?这是我们政府部门加强监管的关键所在,以往的政府监督,只重视对监管对象监督的法律规制,而对政府部门不作为监管行为缺少规制。根据“权责统一”原则,要求国家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为了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必须建立完善追究责任的机制。基金项目:2008年衡水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衡水市推行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及法律研究”。
1.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
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主要原因是受政府对其宣传力度的限制。虽然自1998年以来,住房维修基金成为我国法律所保护的基金项目已有十多年了,然而在现今,依然有许多人不清楚住房维修基金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用,更不了解住房维修基金对其切身利益的重要影响。鉴于这种情况,大部分住户在缴纳住房维修基金时不理解、不情愿,不仅给代管部门的工作流程带来一定的麻烦,也不利于住房维修基金监督机制的扩展。
2.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层面的弱化
对于住房维修基金管理层面的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缴纳问题。由于国家并未针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方面制定诸如缴纳标准、缴纳方式、拖欠惩罚措施等相关的法律政策与法律规定,从而造成了个体住户及开发商的拖欠或侵占现象。例如,开发商受利益驱使,强制性的侵占住房维修基金,在代管人员进行查收时,又利用诸多理由拒绝缴纳,这不仅损害了个体住户的经济利益,也很大程度上成为住房维修基金安全管理层面的障碍。
(2)管理问题。首先,住房维修基金是按照一定比例的分配,是归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大额资产。同时,由于住房维修基金所涉及的领域较为宽广,在代管部门进行管理时,容易出现非法挪用或不按手续私自使用等现象,这无形中降低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系数,同时也是造成群众与开发商、群众与政府代管部门产生矛盾的关键之一。
(3)使用效率问题。住房维修基金虽有一定的增值功能,但发展至今许多住房维修基金仍处于托管状态,这不仅造成了大额基金的闲置与积压,也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值效益。尤其在近些年,代管部门及业主对于基金的如何使用存在较大的分歧,且没有明确的使用标准,致使大额住房维修基金成为国民经济的资金负担,不利于其实质性使用价值的充分发挥。
3.对住房维修基金监督力度的弱化
首先,代管部门的监督力度问题。住房维修基金是一笔大额资金款项,关联着较大范围的资金链条,然而大量基金处于托管状态,无形中增加了住房维修基金的安全障碍。同时,法律法规中也并未明示对住房维修基金的具体使用标准、使用规范及与其相对应的管理措施,这也给行为提供了可趁之机。其次,个体住户的监督力度问题。这跟上文中提到的对住房维修基金重视程度的弱化有着连带关系。
二、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1.加大宣传力度,提升重视程度
对于住房维修基金国民弱化现象,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改进,这不仅关系到个体住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代管部门的社会形象与社会信誉。例如,代管部门可以合理运用传播资源,与媒介进行有效对接,如可以利用地方电视台、地方报纸、网络以及一切可以使用多媒体交互传播的资源作为媒介通道,将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监督等重要性向住户公示,提升个体住户对住房维修基金的重视程度。
2.完善法律制度,强化管理措施
为有效解决住房维修基金在管理层面出现的缴纳问题、管理问题、使用效率问题,首先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优化住房维修基金法律效应的同时,提升了其法律权威。通过完备的法律体系与规定,保证住房维修基金的专款专用,从而保护业主在物业范围内的公有财产不被侵占[2]。这不仅是对业主个人财产安全的法律维护与保障,也是对住房维修基金合理法律程序的改进与更新,既有利于促进基金管理和谐,也有利于环节代管部门与个体业主所产生的资金矛盾与纠纷。其次,利用法律手段加强住房维修基金的管理措施,对基金的如何使用、如何管理、如何缴纳等进行明确规定,从而有效避免开发商钻取法律漏洞而获取的资金利益。再者,对于处于托管状态的住房维修基金必须安排专业的人员进行看管,并开展经济学家、代管部门代表及住户代表三方意见讨论,为高效提升住房维修基金的增值力度与使用效率出谋划策。这样不仅有利于使闲置的住房维修基金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运作起来,也有利于为业主的资金投资构建有效保障。
3.优化监督机制,增强安全保障
降低行政管理部门对住房维修基金使用的行政干预,将其关注的重点转移到管理与监督上面来,并着力培育业主自治管理机制,建立业主、业委会、主管部门多层面的监管制度[3]。这不仅对住房维修基金管理提供了代管部门与个体业主的双重安全保障,也有利于提升其公众关注力度与监管力度,在有效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优化了对住房维修基金的监督机制。
三、结语
关键词: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质量通病根源对策
建筑消防设施施工是建筑设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中一项必不可少的建筑安装工程。随着建筑物的高度和广度的不断增加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消防用水的安全程度、供水的可靠性和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除了在设计和材料设备选择等方面外,很大程度需要施工安装质量的保证。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筑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从日常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与工程验收情况来看,施工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就建筑消防工程施工中若干通病进行分析。
1、主要存在的通病
1.1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通病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小于0.6MPa。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并且不低于1.4MPa;当设计压力>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压力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通病
(1)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2)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通病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管网安装,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通病的根源
2.1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
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2.2建筑物管理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薄弱、思想麻痹大意。
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3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
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管、钢塑管、PEX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2.4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
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
3、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3.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3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3.4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1]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收入核定难
在住房保障的准入方面,相关规定非常明确,无论是廉租住房还是经济适用住房或是公共租赁住房,都要求被保障者必须是真正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各地在具体审核中,除了对户籍有所规定外,基本上都是通过对申请家庭进行“收入”和“住房”双控来进行的,但是在具体实施时,普遍感到对被保障家庭的收入核实非常困难。
究其原因,一是目前居民的收入来源及组成本身就比较复杂,具体界定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在核定的标准和口径掌握方面比较难统一;二是绝大部分地方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收入核定机制,收入证明一般仅由工作单位或社区单独出具,存在一定的主观随意性,公信力不够;三是在财产收入的具体核实中,还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障碍。民政部出台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认定办法明确: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主要包括家庭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其中,家庭财产包括全部存款、汽车、房产、有价证券,其中,存款及有价证券持有的核实取证却涉及到家庭及居民个人隐私保护等法律问题,操作难度非常大。
举报查证难
住房保障的对象都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于对象的特殊性,所以在有关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弄虚作假等违规方面的处罚规定就非常人性化,处罚手段中既无严厉的法律手段也无罚款等经济手段,而是只要求记入在人民银行的个人诚信档案、取消享受住房保障的资格等行政手段。这样就造成了申请家庭违规的“成本”比较低。
为了保证住房保障工作的阳光操作,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在实际操作中,住房保障部门一般都会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在其所在社区及媒体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防止申请对象弄虚作假。
但是,面对老百姓的举报,住房保障部门查证起来非常困难。一是因为老百姓在举报时提供的情况大都不具体,有些甚至只是猜测。如我们在工作中间经常会接到这样的举报:“某某家庭不符合申请条件,他们家有很多钱的。”面对这样笼统模糊的举报,住房保障部门无法厘清查证的重点和要点,只能调出被举报家庭的申请材料,再进行走访核实,实际上所能做的就是把审核程序再重新走一遍,往往花去了大量的时间精力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二是由于举报人一般都是申请家庭的邻里或同事,所以在举报时都要求为其保密,对于所举报的具体事项,不愿意接受当面核实,这也加大了查证工作的难度。
三是有少部分的举报是由于邻里矛盾或同事矛盾造成的,属于捏造事实的恶意举报。举报人往往情绪比较激烈,举报的事项虚假夸张,容易引起保障部门的高度重视,但结果却是,花费了许多时间和精力,调查核实得出的结论是:举报不实。而针对这样的结论,不少恶意举报人仍不肯罢休,层层上访,浪费了业务部门和部门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退出保障难
从总体上看,住房保障工作在我国开展的时间不长,各地各部门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保障扩面上,尤其是准入管理方面。随着工作的逐步推进,许多后续管理上的问题开始暴露出来,尤其是在退出机制的建设方面,工作难度很大。
从操作方面看,由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国家所有,所以各地都会对已经享受政策的家庭每年组织年审,确保科学有效的动态管理。
但是对于那些经年审发现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具体的清退方面缺少切实有效的手段。
而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由于入住家庭享有有限产权,所以在退出方面更加困难。
今年4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这些方面进行了非常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但是在具体工作中发现,有些老百姓违反管理规定是为了满足基本的生计而迫不得已。
例如,有的残疾人家庭在家里开个小店而获取基本的生活费用,有些经济困难家庭仍然“蜗居”在原来的小房子里,而将购买到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用以弥补严重不足的家庭开销。这些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一刀切”的管理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必须在工作实践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妥善解决。
社会联动难
要在当前真正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仅有政府的重视和住房保障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住房保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需要形成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合力,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发展。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住房保障工作不仅仅存在着法制建设滞后、资金“瓶颈”制约等问题,还存在着部门之间联动少,合力形成难等操作层面的问题。例如金融机构对住房保障的信贷支持难以兑现。虽然国家明确规定,住房保障建设贷款可以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实现下浮,但实际执行中间很少能够执行到位的,尤其是在住房保障家庭的贷款扶持方面,银行过多地强调行业内部的信用规定,许多住房保障家庭由于缺少稳定的收入来源、资信较差而贷不到款,致使无力改变住房困难,这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住房保障的进程。
此外,这部分困难家庭,不仅仅需要住房方面的保障,也需要通过供电、供水、电视网络等与其生活休戚相关的部门来共同提供政策优惠和帮扶,从而让他们能够在安居的同时,也能够体面地生活。在这些方面,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沟通和努力,希望通过社会各部门的优质服务,让这部分家庭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
科学评价难
(一)住房公积金体制缺乏统一运作平台
从我国住房公积金的运作体制上来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运作流程和信息平台建设上缺乏统一平台,对住房公积金发展产生了制约作用。在运作流程上,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主要按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管理,各个行政区域各自为政,互不统属,在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政策规定、机构设置和业务流程上不相统一,甚至存在较大差异,条块分割严重,运作效率低下。典型的例子,资金的跨地区调剂便无法实施。在信息平台建设上,全国没有形成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各地区的信息无法交互共享。
(二)住房公积金资金利用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
作为保障城镇居民住房的资金,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着资金利用率低和资金管理能力弱的问题。资金利用率低,我国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利用上大部分用于住房贷款,但是近年来,受国内房地产市场影响,住房公积金管理呈现出贷款额下降缴存上上升的的趋势,资金总体利用率呈下降趋势;同时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发达地区出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缺乏资金,欠发达地区贷款资金利用率低下的问题,资金总体利用效率不足。资金管理能力弱,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我国的公积金挤占挪用情况时有发生,资金安全问题显现,由于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机制不健全,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和担保业务之间存在相互隔离的问题,无法规避房价波动等引起的贷款风险。
(三)住房公积金保障社会公平的功能亟需加强
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的过热发展,住房公积金在保障社会公平功能建设日益显得迫切[3]。但目前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在兼顾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发挥的作用较小,甚至存在有失公平的问题。一方面,住房公积金覆盖率低,目前住房公积金对大部分民营企业、进城务工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没有覆盖,覆盖面狭窄,有失社会公平;另一方面,缴存率不平衡,不同行业、企业和单位由于效益的差异,缴存率存在较大差异,一些单位的缴存比例甚至不足5%,产生新的分配不公。
二、未来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发展方向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将形成统一运作机制
针对目前住房公积金缺乏统一平台的问题,未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上必然走向统一和规范,具体应体现在组织机构和网络建设上。一是将形成全国统一的组织管理机构,一种关系明确、权力清晰、管理有力的全国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建设将成为未来住房公积金组织建设的重点,条块分割的管理现状将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信息化建设将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广泛应用,一个涵盖国家、省和市三级,以国家级为平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网络将形成,相关信息的交互共享水平将大为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将进入真正的信息化时代。
(二)住房公积金资金利用和管理将成为工作重点
住房供给金的主要定位为服务社会大众的住房保障,在未来的发展中,住房公积金资金利用和管理将成为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重点。一方面,统一住房公积金平台的打造将实现对全国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有效融通创造条件,跨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流动机制将建立健全起来,资金在不同地区将有效流动起来,住房公积金的整体使用效率将实现大为提升,进而跨地区的住房信贷风险分散、转移以及防范体系亦将随之形成,住房公积金将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另一方面,风险控制体系将形成,在组织机构和信息平台搭建的基础上,针对公积金挤占挪用等问题的风险防控体系将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贷款风险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形成,对资金的风险管理能力将增强。
(三)住房公积金将向政策金融的方向发展
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践,未来的住房公积金建设将更加突出公共职能定位,发挥保障社会公平的作用。在服务定位上,住房公积金将向政策金融的方向发展,住房公积金不将以刺激住房需求为定位,在政策上将重点向中低收入者倾斜,将实现对社会各个行业人员的全覆盖,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将实现得到合理制定,帮助中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将成为住房公积金使用的重点。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施工质量;原材料质量
0引言
房屋建筑是人们休息、居住、生活的主要场所,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为房屋事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对施工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人们生活的需求,要求施工单位不断创新施工理念和施工方式,积极引进更加先进的施工技术、施工设备、施工工艺,从而建造出高质量、高品质的房屋建筑工程。利用工程监理,可有效保证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从而提升房屋建筑总体质量和安全等级。基于此,开展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的探讨就显得尤为重要。
1工程概述
某房屋建筑工程,共16层,地下1层,为弱配电室,总建筑面积为4200㎡,整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对施工质量、安全等级、使用年限等有较高的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除采用了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之外,也加强了工程监理作用的发挥,有效保证了施工质量,值得同类工程大力借鉴和参考。
2当前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发展现状
虽然近年来,我国逐步加强了工程监理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的作用,但受到技术、管理水平有限的限制,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很多情况下,房屋建筑的质量管理大多由施工单位来负责,但他们并不会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来开展监理工作,甚至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细节性的错误,从而延误了整个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也不利于施工质量的提升【1】。在具体施工中,普遍存在不重视工程监理工作的问题,工程监理对自身的职责认识比较模糊,无法保证房屋建筑工程后期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无形中就增加了施工成本,使得大量资源被无故浪费。
3提升程监理现场质量管理水平的措施
3.1对施工原材料的质量严格控制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对质量的要求比较高,而原材料质量是否达标,直接决定了总体施工质量,因此,现场工程监理师必须全面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而且是要充分分析和考量房屋建筑的功能、基本内容、项目监理方案等内容。并积极参与到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方案编制、现场施工管理中来。在房屋建筑施工前期准备环节,工程监理要结合施工建设单位提供成本预算方案和台账目录,明确施工材料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尺寸等参数,为后期施工材料的检验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指导。此外,还要对原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存放和使用进行全面管理,严禁随意堆放,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施工材料的质量对房屋建筑的总体质量和结构稳定性等方面有很大影响,因此,工程监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入手:第一,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拟定施工材料汇总表格,从而更加清楚直观的掌握各类施工材料的施工情况和储备情况。第二,进一步提升对原材料质量和性能的审查力度,包括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组成成分、性能等,如果发现原材料质量不达标,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返厂处理。从根本上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第三,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端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加强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将监理规范和标准落实到实际工作中【2】。第四,如果怀疑原材料质量存在问题,则要借助专业的检测仪器和设备进行全面系统检测,达到要求后才能使用。严禁使用质量不达标的原材料,从根本上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质量。
3.2逐步完成工程放线测量作业水平
在具体施工之前,要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放线测量,保证放线测量的精度和准确,为后期施工提供数据支持和理论参考。否则不利于施工质量的提升,甚至会影响后期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大量工程实例表明,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放线测量数据是否真实、来源是否可靠,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因此,在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对放线测量工作进行跟进,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和标准进行,以保证测量数据的精确性【3】。
3.3严格履行房屋建筑工程标准规范
为保证房屋建筑施工质量,工程监理方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必须严格遵循施工规范设计图纸中的各项标准规范。工程设计图纸是否完整、规范,直接决定了整个房屋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也体现了房屋建筑工程的专业水准及职业素养。因此,作为一名专业的工程监理师,必须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深入剖析,掌握每个细节工作,并制定紧急预案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应急问题和事故,立即启动预警方案,降低损失,促使后续各道工序可以正常有序的运转。
3.4严格控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缺陷包括:混凝土振捣不充分、发生结构裂缝和应力裂缝、没有严格落实地下室防渗工作等,一旦发生这些质量缺陷,不但会影响施工单位的信誉和竞争力,而且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造成影响。因此,在具体施工建设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方等要相互沟通配合,相互探讨制定质量控制测量,并加对房屋建筑工程的验收投入力度【4】。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众所周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序比较多,而且每道工序之间都有非常紧密的联系,涉及施工技术选择、施工材料使用、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多个参见工种相互配合等多方面工作。这就提升了监理工作的难度,所以,施工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监理规范和相关条例全面系统的开展监理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施工方立即整改,并全面强化自身的职责,对房屋施工采取合理的监督管理策略,促使各道得以顺利开展。
3.5积极开展质量测评
质量测评也是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主要工作,当施工项目落实以后,现场监理工程需要对各道工序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系统的测量评定,以确定施工质量。并不是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之后,在对施工的总体质量进行测评,而是完成一道工序,都需要进行一次施工质量测评,如果质量不达标,及时处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质量。通过客观衡量分项质量鉴定的方法,提升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工程监理方在开展监理工作时,要做到全面、细致、认真负责【5】。如果发现质量不达标的项目则要立即勒令他们返工修整,修整完成以后再进行质量评定,达到相关标准之后,才能签订验收证明。通过全面落实质量测评,既能严格键控制房屋建筑工程的总体施工质量,也可以提升建筑工程施工范围的综合管理水平,促使工程尽快竣工。
一、保险基金投资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可行性分析
(一)MBS的理论基础以及保险基金投资MBS的运行模式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ortgage-backedsecurities,简称MBS)是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加速资金的融通,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住房信贷资产集中起来,进行结构性重组,并通过信用增强,将其变成可在资本市场上出售和流动的证券。
对单个抵押贷款而言,由于借款人存在提前偿付、延迟拖欠甚至欺诈等风险,导致抵押贷款现金流不稳定。对一组贷款而言,尽管整个组合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每一贷款的现金流特征,但如果这组贷款满足一定条件,则根据大数定理,整个组合的现金流将呈现一定的规律性,因此可以对该现金流进行可靠地预测和控制。这就是MBS的理论基础。
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实质上是将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承担的抵押贷款的现金流及相关风险进行分割与重组,通过信用增强,发行证券和设计转递流程,将收益与风险同时转移给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保险公司就是其中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尽管保险公司有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之分,二者的基金特征也大相径庭(寿险基金多投资于长期项目,而产险基金则主要进行短期投资),但他们投资MBS的基本模式是相同的。
(二)MBS对于满足保险投资的“三性平衡”原则具有明显优势
保险投资的目标应当与公司的总体目标一致,即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上获得最大的利润。这就要求保险投资必须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个原则。
根据投资原理,“三性”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例如,安全性与流动性往往呈正相关,而与收益性呈负相关;高流动性往往以牺牲安全性或收益性为代价。如果片面强调某一原则就必然损害其他指标,导致结果偏离企业的总体目标(即一定风险水平下收益最大化)。基于保险风险的特征,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在突出安全性基础上兼顾“三性平衡”。
由于对抵押资产实现了现金流重组和信用增级,因此相对其他常见的投资种类MBS具有现金流较稳定,风险低,收益率较高等优点。这对于追求低风险、高流动性和收益稳定的保险公司而言,显然极富吸引力。尤其在当前股市风险太大,银行存款利率很低的条件下,投资MBS无疑是保险人的优先选择。同时,投资MBS也使保险人获得拓展投资空间的机会,从而实现投资组合的风险分散。通过下面的比较我们不难发现,MBS对于满足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原则具有明显优势。
(三)丰厚的收益驱使MBS发行人积极参与MBS市场
以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绝不会放弃MBS为他们创造的多种益处[2]:(1)使发行人获得较低的筹资成本。通过把资产分离并将其作为证券发行的担保品,发行人获得了较低的筹资成本;(2)使发行人更高效地运用资本。对必须满足风险资本指标要求的金融机构来说,出售资产能使资本更自由;(3)使发行人管理迅速增长的资产组合。通过证券化出售抵押贷款,能为金融机构迅速筹集资本,同时使资产或者负债表外化,从而避免了对资本的高要求;(4)发行人可以更好地实施资产负债管理。证券化能将提前偿付风险转移给了投资者,这就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与偿还期匹配的资产筹资方式;(5)提高发行人的财务绩效。当贷款被证券化并以低于贷款利率的收益率出售时,发行人获得利差。该利差一部分来自服务费,另一部分则由于信用提高而获得的溢额收益;(6)使发行人资金来源多样化。对于平时不能发放贷款和为应收帐款融资的投资者而言,MBS证券使他们增加了投资选择,这也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多的资本来源。
(四)当前保险基金投资MBS存在良好的外部环境
首先,住宅产业的发展需要强大的金融支持。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资料,近10年全国城镇将兴建51.56亿平方米,成为国民经济一个重要增长点,为此需投入资金7-8万亿元,而现有住房资金远不能满足需求。同时由于住宅产业的自身特点如固定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规模大、流动性差,使得风险较为集中,容易形成投资瓶颈,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通过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一方面可以开辟新的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促进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证券化,将抵押贷款的集中风险进行分割,分散给众多投资者承担,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
其次,国内要求拓宽保险投资渠道的呼声日益高涨。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一直严格限制保险投资,仅限于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投资效益低下。而目前金融市场尚不完善,从20多年的实践经验来看,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时常发生,利率水平不太稳定,7次降息曾给保险公司(尤其寿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很大困难,迄今仍留下了巨额利差损尚未消化。保险公司急需通过一系列低风险、高收益的金融工具和手段,转嫁利率风险,弥补既有亏损。MBS的推出将适时地满足这种需求。
最后,MBS证券将在借款者和投资者之间开辟直接融资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首先,通过将住房抵押贷款重新组合,并辅以信用增强手段,将原有风险降低到了投资者更能接受的水平。其次,通过重构现金流量,创造出不同的债券类别,满足广大投资者的不同需求。第三,MBS将丰富资本市场,成为稳定证券市场的重要力量。此外,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已建立了较完整的信息管理系统、会计处理系统及相关的规章制度,这也为MBS的推行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持。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无论从MBS市场的需求方(保险基金管理者)、供给方(发行者),还是市场投资环境,保险基金投资MBS是完全可行的。
二、MBS在保险基金管理中的应用
作为一种极富吸引力的金融创新,MBS包含多种性质各异的金融衍生证券。对保险公司而言,了解各种MBS的本质特征,合理选择、使用MBS以满足公司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三性平衡”的要求,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MBS的种类和性质
在美国,一共有三类抵押担保证券[2]:(1)抵押转手证券(mortgage-passthroughsecurities);(2)担保抵押债务(collateralizedmortgageobligations,简称CMO);(3)剥离式抵押担保证券(strippedmortgage-backedsecurities)。三类证券在现金流量、内在风险等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特征。
1.抵押转手证券。它是指由联邦全国抵押协会(FNMA,俗称范尼梅)和政府全国抵押协会(GinnieMae,俗称珍妮梅)购买抵押品,并将这些抵押品组合起来,然后为其提供担保并发行的证券。转手证券基本上不对现金流进行处理,而是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传递给证券持有人。在相同条件下,转手证券产生的现金流比非分期偿付型债务的现金流要大得多。尽管抵押转手证券大大增强了抵押贷款市场的流动性,但它却因其单一性而不能满足所有投资者不同的需求。
2.担保抵押债务。为解决再投资风险问题,金融工程师们开发了担保抵押债务(CMO)。它是指投资银行购买转手证券(或整个抵押贷款),再发行以它们为担保的特种债券。这些债券被分成一系列不同的组,称之为“档”(tranches),使得不同档的现金流特征(包括息票利率,偿还期限等)不同。这样,一种长期的金融工具,如抵押贷款或转手证券被重构为一系列性质各异的档,这些档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于是投资者从中可从中选择最符合需要的档。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提前偿付风险。
3.剥离式抵押担保证券。目前该证券有两类,一种是“只获得利息类(interest-onlyclass,或称IOclass)”,即将所有抵押贷款偿还的利息分配此类证券;另一种是“只获得本金类(principal-onlyclass,或称POclass”),即将所有抵押贷款偿还的本金分配此类。由于本息分离,IO与PO证券对利率的敏感性不同,因此现金流量也呈现不同的特点。由于证券的价格是未来各期利息的现值之和,因此其价格变化是两种效应的综合结果:贴现效应和提前偿还效应。因此市场利率的变动会引起基础资产提前偿还率的小幅变动,进而造成剥离证券价格和投资收益率的大幅变动,并且IO和PO债券的变化方向正好相反。
(二)运用MBS实施保险资产负债管理(Asset-LiabilityManagement,简称ALM)
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看,资产负债管理(ALM)日益成为保险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所谓ALM就是将资产和负债统一成一个整体,并考虑如何协调组合以实现公司的总体目标。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盈利能力管理中利率风险管理是ALM的核心内容。利用MBS,结合多种ALM方法能在一定程度上消减利率对资产、负债的冲击。目前常用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业务分离和配对法。该方法将具有特定性质的资产或负债分割为独立单位以获得某种特征,如利率敏感性、市场价值波动性、到期期限和信用质量等,然后根据特定的负债单位寻找与之匹配的资产单位。例如,针对一组担保投资合约(GIC),由于其现金流不受到利率影响可以准确预测,所以保险人可以将CMO顺序偿还档债券与其他证券组合,使该投资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与GIC组合的完全吻合。
2.缺口管理。缺口管理主要包括融资缺口和持续期缺口模型两种。融资缺口模型主要计算融资缺口的状态。当该缺口为零时,资产负债处于“免疫”状态。因此适当调整投资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使之达到“免疫”状态就可以有效避免利率风险。而持续期缺口模型则是通过调整保险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持续期缺口来控制因利率波动造成资产负债配置不当的风险。以一组万能寿险保单为例,通过选择CMO中浮动利率档债券与其他证券组合与负债构成“免疫”状态,可以消除因利率波动造成投资收益率的负偏差,并在一定程度上锁定利率下限。
3.最优化分析法。该方法采用管理科学的一些工具,诸如线性规划,在一组给定的约束和对一系列不同的收益曲线的预测基础上,确定MBS与其他投资资产的最优组合。此外其他方法如:模拟分析法、风险受控套利法等也经常使用。
利用金融工程原理,将性质各异的MBS引入ALM必然极大地增加解决方案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例如,在没有MBS以前,根据《保险法》保险人只能依赖有限的固定收入证券如国债、金融债券、银行存款实施ALM,那么可供选择的最优方案极其有限,甚至无解。引入MBS后,即使对于日益更新的保险产品,尤其利率敏感性产品,资产负债管理人员也可以方便地选择所需的证券种类进行组合,解决以前无法解决的问题。此外,方案的多样性也为管理人员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减少管理成本提高收益创造了条件。
(三)用MBS进行套期保值
所谓套期保值是指构筑一项头寸来临时性地替代未来的另一项资产(负债)的头寸,或者它构筑一项头寸来保护现有的某项资产(负债)头寸的价值直到其可以变现而采取的行动。保险投资中的套期保值主要是解决公司资产价值减少以及负债增加的风险。在当前市场价格动荡不定的环境中,套期保值对于保险公司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大部分套期保值都涉及到衍生工具头寸,而目前我国期货、期权、期权和互惠掉期市场很不成熟,作为金融衍生证券的MBS就显得弥足珍贵了。
前面提到,担保抵押债务(CMO)分为若干类别的债券,其中四个关键的创新工具是:顺序偿还档、应计档、浮动利率/逆浮动利率档以及计划摊销类别档债券。而剥离式抵押担保证券包括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IO和PO类证券。这些产品在防范和化解利率风险和信用风险方面具有不同的特性,将它们与其他证券,如股票、债券等进行组合就可以达到套期保值的效果。例如,将IO证券与常规债券或抵押贷款组合,就可以抵御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运用MBS进行投机和套利
资产的错误定价、价格联系失常以及市场缺乏效率等因素的存在,使得投机和套利有机会进行。对有效的市场而言,高风险意味着高收益,无风险则无收益。承担一定的风险进行投机或套利是保险投资的“收益性”所决定的。所谓投机,就是确切地预测未来,进而构筑头寸来获利。作为市场上可流通的固定收入证券,MBS的价值完全可能被高估或低估,这就为投机创造了条件,保险公司可以利用掌握的经验和技术从中获利。套利则是同时在两个或更多的市场上构筑头寸来利用不同市场定价的差异获利。由于在空间、时间、到期期限以及资产类别上存在价格差异(扣除转换费用),MBS市场就存在套利机会。这种套利机会使保险人只需承受少量风险(纯粹套到甚至无风险)就可获得高额回报。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通过大规模集资创造的担保抵押债务(CMOs)而获得套利机会。
三、关于我国保险基金投资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的建议
住房抵押贷款证券(MBS)是国际上住宅市场融资中发展成熟的金融工具,但在我国却是新生事物。保险基金投资于MBS对保险公司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此笔者提出几点建议:
1.必须更新保险投资理念。长期以来,一些监管者或经营者过于强调安全性,将其与流动性、收益性对立起来。事实上,三者之间既有此消彼涨的关系,又相辅相成。如果一味追求安全投资,势必损害收益性。在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低收益公司的生存能力必然受到威胁,反过来造成经营的不安全。因此管理者必须更新保险投资理念,保险基金的运用应当是在突出安全性的同时兼顾“三性平衡”。只有这样,才会敢于将保险资金投资于MBS.
2.必须调整保险投资结构。由于原《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的约束,我国保险投资结构主要以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为主,投资效益低下。近年来政府允许保险资金间接入市,许多公司又纷纷投资证券基金,然而基金收益的大幅波动却使不少公司不盈反亏。这种非理性投机对保险公司所造成的巨大伤害使人们意识到,调整投资结构,合理分散投资势在必行。出于“三性平衡”的考虑,结合中国国情,笔者认为,我国保险基金的投资结构应以固定收入证券为主,辅以少量的证券基金、股票。因此,有“银边证券”之称的MBS应作为一种主要投资对象。
3.必须完善保险投资技术。保险公司的经营性质和总体目标决定了保险投资技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保险投资不再是单纯的资产管理,资产负债联合管理应成为保险投资乃至保险经营的核心内容。此外,套期保值、投机和套利也应成为投资人员熟练掌握的技术。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成熟和完善,MBS和其他衍生工具将广泛使用。只有精通现代金融理论和金融工程技术,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MBS及其他金融工具的作用。
4.必须建立投资MBS的风险控制体系。MBS是金融创新的成功范例,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资本市场。然而与其他金融产品一样,它与生俱来就伴随着特有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资产质量风险,二是证券化风险。这些风险直接影响着投资的效益和稳定,进而影响整个公司乃至全行业的发展。因此,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体系是完全必要的。笔者认为,该体系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二是政府监管体系。
5.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抵押贷款证券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和综合性均很强的新型融资方式,它涉及金融、证券、法律房地产、评估等多方面的专业领域,需要一大批既有理论基础知识,又有实践操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保险基金投资MBS涉及到资产负债管理、套期保值、投机和套利等一系列复杂的金融手段,需要掌握了精算、保险、投资、财务等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而国内这方面的人才极其匮乏。因此,目前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现有从业人员及在校大学生的培养和锻炼,加大这方面专业人才和管理技术的引进和借鉴,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沈沛。资产证券化研究[M].深圳:海天出版社,1999.
[2]弗兰克·J·法博齐等,唐旭等译。资本市场:机构与工具[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3]约翰。马歇尔等,宋逢明等译。金融工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水池储水量设计
随着社会生活和经济技术的发展,体现城市时代特征的高层建筑亦进入繁荣发展阶段,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矗立于现代都市之中。随之而来的高层建筑火灾形势也越来越严峻。
高层建筑火灾,立足于自救,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可靠性,将直接影响到火灾的扑救效果。而消防水池是消防给水系统设计中的重要设施。因此,对于如何经济、合理、科学地设计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储水量,以及什么条件、什么情况的补水才算作火灾延续时间摧消防水池的补水量等的设计变得相当敏感且责任重大。如何把好这个尺度,这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之间的一个焦点。本文中,笔者将以规范为指导,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工程的设计及消防建审工作实践,就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问题进行探讨,有些想法仍不很成熟,提出来供大家研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3.2条和7.3.3条对消防水池的设置及设计储水量作出了如下规定:“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对以上规范的规定,各个地区在理解及执行上有不同的作法。在福州市,室内及室外消防用水量均必须储存在消防水池中,原因是市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这显然增大了消防水池的容积;在厦门市,当室外给水管网能够保证室外消防用水时,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只须满足室内消防用水量。设计的通常做法是:从不同进水方向的两根市政给水管上引两根进水管构成室外环状供水,以保证室外供水的安全性,地下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则只考虑室内消防用水量,但不允许考虑火灾时水池的补水量;而在上海则允许部分在室外市政给水管网能满足火灾时消防用水的流量与压力的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自来水管网上吸水,而不需要再设置消防水池了。在我国其他一些地区,在室外给水管网能满足消防用水的情况下,也有仍然坚持要求设置消防水池并储存足够的消防用水量。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要求和我国大部分地区的作法,每一幢高层建筑都应设有一个消防贮水池。目前许多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比较全,火灾时设计消防用水量也相当大,如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设计,每幢建筑都要设不小于864m3的消防水池(这里还不包括其它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如再加上水幕系统、保护防火卷帘的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及发电机房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则消防水池的储水量将大于1000m3),消防水池一般设在地下室,也有设在室外的,贮存着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如消防水池与生活水池合用,则水池的储水量还要加上整幢大楼的生活调节水量)。城市高层建筑大部分为宾馆、饭店及公用设施等综合性建筑,水池容积的大小和位置的确定直接影响着建筑总体布局和建筑面积的合理利用,也是设计中的关键问题。针对城市用地相对紧张的情况,大部分高层建筑都是利用地下箱式基础作为贮水池,这样可以节约地上部分,也充分利用了地下室也可使用的面积。水池及水泵房设于地下室也可满足水泵自灌,有利于消防水泵及时启泵,满足消防要求。
以我省福州市在建的某幢大厦为例(建筑高度99.8米,地下三层,地上二十七层,建筑内部设有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幕保护系统等),设计在报审消防设计施工图纸的同时也报上了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计算书,消防水池的设计储水量由以下计算得来,共1629.6m3。
1、室外消火栓:30L/S*3h(灭火延续时间)=324m3
2、室内消火栓:40L/S*3h(灭火延续时间)=432m3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1h(灭火延续时间)=108m3
4、代替防火墙的防火卷帘两侧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3h=324m3
5、水喷雾灭火火系统:20L/min.m2*20m2(保护面积)*0.4h(灭火延续时间)—9.6m3
6、水幕保护系统:2L/S?m*3h*20m=432m3
对于目前高层建筑消防水池的设计,笔者以为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一、投资不经济。以厦门国际会展中心工程为例,其地下室储存了2600吨的消防用水(这里边还不包括生活用水),水池占地890平方米,光造价就增加上百万元;
二、用水不卫生。消防、生活水池在设计中常采用合建水池,在理论讲有利于水质经常保持新鲜。但在实际上,由于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量相差太大,如一幢高层或超高层的办公楼,它的消防用水(包括室内消火柱系统、自动喷洒系统、水幕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贮存的专用水量是生活用水量的几十倍。而一般水在贮水池中要停留好几天或更多的时间,水中的余氯已经衰竭,细菌开始繁殖。这样的水质根本无法满足钦用水的要求;
三、管理不方便。每一幢高层建筑的地下都有一个这么大的消防水池,定期的水池、管道清洗将是物业管理人员的一大负担;
四、资源太浪费。消防水池的定期换水,无意中造成水源的浪费;
五、由于设计时已将高层建筑火灾时所有的消防及水量全部考虑并储存在消防水池中,导致设计人员往往把对如何将高层建筑内部设置的熟练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与室外其它消防水源连接的问题忽视了,导致火灾时消防水池的水一量无法供给,室外消防水源也无法及时补充进来。
因此笔者认为,目前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一、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加强消防水源的建设与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十条规定: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消防通讯等公共消防设施,应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因此,做为城市的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时就应当考虑到整个城市的消防水源的规划及建设,大到整个城市,小到街区、高层建筑群等的消防给水均应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为城市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提供的完备的消防水源,而不应将城市的消防水源零碎地分摊给城市中的每一幢高层建筑。尤其是室外消防用水量。相反,熟练可靠的消防给水系统如专用消防用水管道等才是高层建筑消防给水设计最应当解决的问题。
二、政府应加大消防投入,加强自来水公司的责任度,保证城市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
目前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一样拔地而起,如果每一幢高层建筑都因为市政自来水公司无法保证市政供水的安全性,而来增大消防水池的容积,建造一个贮水将近1000m3的消防水池来储存火灾时的消防水量,这显然是不科学、不经济的。现代化的城市,就应具有完善的城市供水设备来保障城市的安全,如我国的香港,市政供水管就可提供充足的消防水源。又如在我国个别地区对室外消防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也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自来水管网上吸水,它只须做好回流污染的措施,就能减去了消防水池构筑物,既节省了投资,又能防止水质二次污染产生,还可充分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剩余水压。因此,当高层建筑的室外市政管网的流量能满足高层建筑消防用水量的要求时,应当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室外的市政管网中抽水,因为发生火灾时,前来灭火的消防车也是直接从市政给水管网抽水。既然市政管网可以让消防车直接抽水,那么,也应该允许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何况,当城市内的某一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自来水公司应与消防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市政供水的调度来保证着火建筑室外市政供水管的流量和压力的。当然,这关键还是需要政府加大消防投入,通过自来水公司来落实、完善市政供水管网,最终达到保证消防用水的要求。换句话说,取消每幢高层建筑的消防水池将是今后的发展方向。
三、相邻建筑、高层建筑群可以考虑合用消防贮水池。
这种作法应该说对建设方有利,为什么执行不下去,主要还是在规划以及自来水公司等部门的一些具体规定上,使得这个问题变得很不好协调。因此,在高层建筑规划建设时应加强规划功能,有关市政、自来水、消防等就应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合理地规划控制,对邻近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群共用消防水池,并对共用水池进行合理地管理。比如,同一街区上的几十幢高层、超高层建筑,每一幢都在地下层设有一个1000m3左右的消防水池,如果在旧城改造时早作规划,在街区内规划出一个或两个大型喷泉(当然这类喷泉在水量、水质及火灾时的取水均应能满足消防用水的要求),既节省了投资,又保证消防水源,同时在城市中增添了一道亮丽的生活景观。又如对邻近的两幢高层建筑则可分别设500m3消防水池,将两个水池连通,中间用阀门分隔,平时便于管理,互不干扰,消防时打开阀门,合并使用。
四、设计单位应科学、合理地进行消防水量的设计计算。
高层建筑投资规模大,建筑使用功能复杂,使得对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防火安全的设计。我国如今经济还不发达,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当中既要考虑到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到投资的合理性。因此,设计人员在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上应进一步明确的一点是高层建筑内部最大可能同时动作的消防灭火系统并不一定是大楼内所有的灭火系统全部动作。退一步说,因为系统功能不同,即使全部动作。也还是有一个时间差的问题。所以设计在计算消防用水量时,应结合概率进行科学的测算评估。而目前许多消防水池储水量的设计基本上是高层建筑内所配置的灭火系统的用水量之和,这明显是不科学的。另外,设计还应充分考虑火灾时消防水池正常补水的几种可能,如正常的市政供水管网的补水,屋顶高位水箱游泳池及甚至空调冷凝水、循环冷却水池内的水(在能保证不被动用的前提下)均可在利用之列。
五、增设高层建筑的进水旁通管,从市政给水管引入旁通管加大火灾时消防用水的补水量。
当城市内的某一幢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应该允许周围建筑物的水压降低。这种作法便是在高层建筑从市政给水管接入的进水管上另外加设旁通阀,使得火灾时,打开旁通阀,市政给水管就能最大可能地给高层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管补充消防水量。目前,这种作法已经在福州地区推广,但因其高昂的费用问题仍使开发商望而却步。
六、消防水池储水量的大小,与高层建筑所处位置、周围的消防水源分布情况及消防中队的位置有关。
对高层建筑而言,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应立足于自救,且以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为主,因此,消防水池应保证的是室内消防用水,室外消防用水除城市边缘市政管网不足的外,在市区中心的高层建筑建议可以不储存室外消防水。加之离消防中队比较近,火灾能得到及时控制,因而储水量可适当减少。相反,对于位于城市边缘的高层建筑,如其四周的市政给水管尚未成环状的情况下,消防水量就应严格按规范设计。
七、建议《高规》根据高层建筑的不同类别及实际情况对高层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给予修改。
关键词: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规避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体,已成为职工个人购房贷款首选的贷款方式。很多城镇居民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自住住房,改善了长期困扰人们的居住条件。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规模不断扩大,贷款时间的推移,贷款逾期率也不断上升,贷款风险不断增强。对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不断地加强,管理风险与规避方式显得格外重要。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形成
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既拥有共性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同时又有其自身独特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而管理风险是目前各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较为突出的风险。
(一)运行体制带来的管理风险
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条例明确规定房改资金中心不能直接办理金融业务,应当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金融业务,个人住房贷款只能以委托方式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并由房改资金中心承担风险。也就是同一贷款业务的委托方与受托方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主体,受委托银行是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的经济实体,虽有手续齐备的合同要求和约定,但仍无法回避自身利益的驱动,和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及利害冲突之间的矛盾。
1、受委托银行自身的风险及利益。在受委托银行在自营业务与委托业务之间,存在将风险较小、利润较高的贷款项目留下,而将风险相对较大的项目以委托贷款方式留给房改资金中心,大力推荐商业贷款,甚至出现对只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开发商不给予按揭签约的现象,这样,房改资金中心一方面失去了资质较好的开发商,另一方面又失去了资信较好的客户,无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
2、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繁琐。面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的冲击,加之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相比为业务受委托银行所带来的利益不均衡,购房者选择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其利息全归受委托银行所有,若购房者选择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只能收取5%作为手续费,且失去了许多贷款客户。正是由于受委托银行自身利益的驱使,往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采取一些消极拖办和误导的手段,抵制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高效、快速发展。而其自运营的商业贷款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要快的多,并且程序简捷。当然无论是对开发商还是借款户来说,都希望资金快速及时到位,惧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遥遥无期。有些开发商甚至还打出实行商业贷款给予优惠,或用先贷商业贷款以后再转公积金贷款等等方式。使许多客户由公积金贷款转为商业住房贷款,继而使房改资金中心失去了许多优质客户,无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3、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滞后。由于我国许多地方房改资金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建立健全和更新,致使许多职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而受委托银行力争主导地位和强调自己的网络优势,往往会采用其通畅、便捷的程序,进行贷款人员信息登陆和计息扣款,而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统计信息滞后,贷款程序无法正常运行,双方数据无法统一。而且房改资金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群体,业务发展趋势以及经营状况等重要商业秘密都无法对外保密,既不利于市场的竞争,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4、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在贷款资金的回收方面处于被动地位。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受委托银行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受委托银行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贷款发放到位后,银行既不能及时通知客户还款,也不实行跟踪服务,导致客户逾期还款比比皆是,甚至对逾期户不及时还款视而不见。而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因贷款业务审核后就不再直接面对借款人,受委托银行又与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信息交流不够,致使有些贷款逾期户根本不知贷款已逾期,还有原准备一次性预还多月贷款本息的客户,因受委托银行以计算机程序不便、不畅等多种推托为由拒绝,由此也形成了逾期还款。由于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是由政府或住房委员会指定的,即使受委托银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收贷职责,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也无力对银行进行制约和追究,处于承办银行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之间的被动局面,没有保护广大职工的利益。
(二)政策取向和金融市场形成的管理风险
由于政策取向的特殊性决定了个人住房贷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的中低收入城镇职工、居民,同时也决定金融管理风险。
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借款人中相当一部分职工收入不稳定,偿债能力有限,甚至有的单位濒临破产,职工随时会面临着下岗或买断工龄,严重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直接关系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风险性,如遇央行利率上调,职工的还款负担还会加重,逾期率就会上升。
2、存贷不挂钩导致资金缺口的风险。我国许多城市在住房公积金配贷时,只注重借款人的还款经济能力以及是否满足贷款的其他条件,却很少评估借款人对住房公积金的贡献率,住房公积金配贷既无最低储蓄年限(仅一年)要求,也无最低存款额限制。从现在现阶段看,这种信贷方法似乎有利于解决和改善居民的住房,刺激居民的有效消费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信贷规模。但从长远看,今后可能会导致资金缺口,而且加大住房公积金储蓄长期融资的风险。
3、国民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城镇职工、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贷款期限长,在长期的贷款期限内,社会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如发生通货膨胀等,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相对固定利率,这就会使住房公积金蒙受贬值的风险。同样数额的个人住房贷款,如果贷款期限延长一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最长可达20年,从机会成本的角度来看,容易产生市场风险,并其风险将增加一倍以上。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单一性使它缺乏银行通过多项业务组合分散风险和规避风险的机制,更加剧了其风险性。4、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带来的风险。地方政府为拉动住房消费,许多地方对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任务目标,过分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增长,往往忽视住房公积金贷款质量,加大了产生不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能性。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规避措施
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理应正视和竭力规避,避免出现大的风险损失,根据上述风险的分析,规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一)确立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导地位
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制度性风险的根本途径在于消除委托与受托两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首先必须强化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体地位,采用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自营模式,可以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既能有效地消除委托方式中的利益冲突,又能做到了职责分明。运作高效,彻底改革和完善我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委托运作机制。使委托方始终居于主体地位,可以自主选择受托人,同时也应该将选择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自交给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对受委托银行敷衍应付办事不力和操作失误,而导致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出现的风险,应由受委托银行承担,或由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优胜劣汰,充分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规避,体现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的主导地位。
(二)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
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将风险管理系统纳入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中,并授予该体系应履行的功能:一是对个人信用情况进行相应的时实评估,特别应能防范恶意超贷的情况;二是实现对个人住房贷款贷前审核与贷后监察结合的功能,实现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三是实现个人住房贷款高风险的预警功能,并给出响应的规避建议;四是实现会商制度的建立,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定时对预警高风险的情况进行会商,特别是对金融、房地产市场、社会就业与家庭收入变动信息的应急响应,以期协同规避,对已发生逾期的应协助尽快催收;五是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基金,实现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化解损失的规避功能。
(三)采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1、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减轻中低收入职工住房贷款负担的贴息和担保制度,可采取政府扶持(实行贷款贴息政策)、社会参与的办法,组建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信用担保,既减轻了这部分低收入职工的债务负担,又化解了金融风险。
2、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增值收益中按比例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并制定严格核销坏账制度和程序,认定后及时核销坏账、呆账。
3、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险,在个人住房担保中介机构尚未发育成长起来的情况下,应由保险公司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结合起来,开拓住房保险新业务,既降低保险费用,减轻借款人的负担,又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四)采取相关配套还贷措施
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跟踪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因服务质量带来还贷风险。
1、建立便捷的还款方式,利用银行网点和资源,办理还款储蓄卡或一卡通,实行通存通还,自动划款等便捷的方式,在时间和地点上方便借款人还款。
2、受委托银行贷款放款后,及时通知借款户月还款额和其帐户余额情况,使借款人知道每月实际应还多少钱,什么时候还,做到心中有数,经济上有准备,敦促贷款人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减少不必要还款纠纷。
(五)加强贷款抵押审查力度
住房抵押贷款是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严格抵押审查,对降低贷款风险,资金的安全运营提供了重要保证。具体审查程序应做到:
1、认真审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及被抵押的合法性。
2、要求售房单位到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做出连带责任承诺,与产权抵押登记部门协议确保抵押手续完整到位。
3、控制抵押率,规避抵押物市场价格变动的变现风险。
4、切实执行担保法,对不按照合同清偿债务坚决依法拍卖抵押房产。
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策性住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实行低存低贷的政策,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有力地推进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是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的政策性融资途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贯穿于贷款审核、发放和回收整个的管理过程之中。因此,必须建立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程序性方面的制度建设,使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催收、内部稽核、违规操作责任追究等全部管理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汲取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用法律和制度等管理手段,有效规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管理风险,以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
参考文献:
1、梁万泉.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四大风险及控制[J].青海金融,2006(9).
建筑施工之前做好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内容,以下笔者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对这一部分的安全管理进行简要的阐述。
1.1搞好楼房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和设计
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是建筑工程施工之前的一项非常基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对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都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工作中,一定要对项目举办公开的招标,在选取单位的过程中也应该选择一些资质比较好,技术比较硬的单位,其次就是在设计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细节的把握,比如原材料的选择和各种线路的设置等等,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应该能获得全面的准确的地质、水文勘探报告,同时还要注意建筑施工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2要严抓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该事项法人责任制,同时还要实行招标制度,建设单位也要设置质量管理机构,同时还要配备更加全面的管理制度,这样就建立了一个更加科学和完善的质保体系,为了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还要成立工程的指挥部,主要的工作是做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的调度工作,在寻找委托机构的时候,一定要寻找一些资质好,信誉也好的单位,监理中出现了问题,要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在选择建设单位的时候,一定要选择有信誉,同时业界反映良好的单位,同时还要在合同当中标明设计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从而使得设计工作能够严格的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在编制具体的招标文件的时候,一定要选择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总工程师共同出席,确定施工的工期,建筑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之前,一定要向有关的部门和机构递交施工责任书,其中就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评价报告等等。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都是有和其有着非常密切联系的,同时还要将这一部分的费用进行专门的核算,建筑工程的投标过程要尽量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建筑工程目标项目就需要有一定的制度和原则,这一领域的专家还要对工程的安全指标进行全面的测评。
1.3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大力度,抓好原料管理
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定要保证进场的材料能够充分的满足设计的要求,要把原料进行全面的测评和检验,进场的所有材料必须要出具合格证书和质量检验证书,对进场的所有材料都要进行抽样检查,如果出现了不合格的现象,一定要及时的剔除,钢筋和焊条应该有出厂的合格证,同时在其应用于工程施工之前,一定要对其外观进行严格的检查,所有的检验流程全部结束之后,才能应用到施工的过程中,所有的材料必须要安全的摆放,同时屋面工程的各种施工原料也应该充分的满足施工的要求,防水材料必须要出具合格证书和质检报告,在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完成一层施工之后就对其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合格之后才能进入到下一项施工过程。
2楼房建筑工程项目全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在楼房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元的资格上要做好查核工作,所衔接的施工单元应当接受楼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治理。分向当地楼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申请安全查核。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元的项目经理、安全治理人员应当经由上级安全培训、查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楼房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单元应理当建立以本单元安全生产第一任务人为中心的分级承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与工程相应的安全工程师。并向工程项目派驻项目安全工程师。项目安全工程师承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实现安全管理的人员、物资、经费等规范化,对项目安全生产施行监督、检查,进行安全防护设施验收。阻止违反楼房建筑工程安全规定违章施工,要有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主体框架施工中。要严格审查模板的施工方案,巡查模板的支架是否满足方案的要求,目测模板的起拱情况,拆除模板的混凝土强度原则上以现浇构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强度为依据。砌筑用砖必须浇透,经实测,浸入深度>1.5era,禁止干砖上墙;禁止碎砖集中使用。砌筑砂浆必须按比例配制,不定期抽查。
3楼房建筑工程项目后期的安全管理
1.1房建工程施工中混凝土的问题
在房建工程施工中,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是重点,尤其是与框架和剪力墙相关的部分。因为一旦混凝土技术出现问题,会直接威胁到房建项目的安全。其次,混凝土质量得到保证,是房建工程开展施工质量管理的首要目标。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以及单位由于考虑环保问题,已经着手使用商品性混凝土进行施工,但是随之也会出现商品性混凝土问题,例如:搅拌站运送混凝土的距离偏远等因素,均可能对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在混凝土用于施工的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是,当振捣棒伸入深度不够的话,就容易引起振捣不严实的问题,进而导致蜂窝麻面和孔洞等相关的质量问题。对于混凝土的质量管理,首先需要做的是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例如:在原料的运送中,要依据距离和楼层之间的高度去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具体情形,工程控制人员需要对原料的搅拌时间及时调整。除此之外,也需要对振捣间距实施控制,振捣时应该保证原料的表面有出浆现象。此外,对于原料的密集分布点则需要人工振捣,并需要用带刀片的工具来振捣,其振捣时间应该低于混凝土完成初凝所需的总时间。
1.2房建工程施工中钢筋的问题
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建筑市场难免会有不合格材料的出现,例如:再生钢筋,此类钢筋曾经在房建工程中使用过,其自身抗拉强度达不到相关的规范要求。此外,很多再生的钢筋其生产厂家的加工条件极其有限,出产的钢筋抗拉力度不足。在施工过程中,其用于绑扎、搭接以及焊接的部分不能满足房建工程的设计要求。其中一种现象是,许多梁板之间钢筋的搭接位置不恰当,例如:在施工的过程中,有些纵筋的搭接没有依据相关的规范要求进行错开,尤其是用于抗险的箍筋,技术质量不过关。还有一种现象是,板底钢筋大多有垫块不够的现象,板顶钢筋一旦出现马镫支撑不足,极易引发安全隐患。另外一种现象是,梁内纵筋之间的间距不够,易引起后期的混凝土浇灌不便进行。做好施工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必须要求房建工程建立完备的审查制度,对购入的材料进行严格抽检,禁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参与施工进程。例如:在选取钢筋时,需保证所选钢筋在符合相关法规的前提下,及时做好后续工作,对绑扎的钢筋数量和位置仔细检查,严格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核对。
2加强房建工程施工中质量的控制措施
2.1建立和完善企业房建工程质量的责任制
要想使企业的管理合法有序,就必须对工程的各期项目实行责任制,遵照“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使房建工程的企业经理对其所承担建设的项目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具体而言,就是房建工程企业把其精干主体作为出发点,把企业的管理形式由金字塔式转变为扁平式,通过步步落实人员、材料、设备、工序、技术措施等各方面的责任,从领导到员工,做好每一步的工作。此外,房建企业需要对其内部的市场机制、服务机制、监督机制、用人和分配机制等进行有效的完善,使房建工程的质量责任制得到落实。
2.2鼓励企业各部门各负其责
首先,在施工进程中,房建企业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好对企业人员的有效管理,其具体方针如下:
①明确各岗位的任职制度,在员工的选取环节上严格把关,并在优选成员的前提下,重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的管理和配合。
②重视房建工程项目与劳动力之间的供需均衡,通过对企业劳动力供给的有效安排,来保障项目的需求。
③房建企业应该把引进来与走出去作为其发展模式,定期组织企业员工进行外出交流和学习。或者聘请专业水平高、经验丰富的专家来对企业员工进行培训,从各个方面提升企业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当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得到提高时,才能保障房建工程的质量,并且为企业的经济利益做出卓越贡献。
④房建工程的项目管理应当注重“标准化”施工,突出项目管理的有效性和全面性。通过标准化管理,房建工程企业不仅可以克服以往工程管理中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发展的问题,而且可以改善一线员工的工作环境,规范职工行为,从而使企业职工保持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与丰富多样的工作生活。
2.3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2.3.1组织施工技术交底
单位工程在施工前,需要企业和技术人员组织施工技术的全面交底。工期长、工程复杂的项目可分基础、构架、组装以及装修四个阶段,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各分期工程在施工前,首先应该由项目的负责人向技术人员、各班班长和工种组长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各分期工程在施工时,应由施工的技术人员和组长向房建工人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具体包括图纸、施工设计、各期工程以及施工安全等。通过技术交底,强调对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材料规格、配合比及预留孔洞的要求,明确工程配合、工序搭接、施工进度及方法等安排,保障施工的质量与安全。
2.3.2施工进程中的材料控制
在采购工程所需的材料时,必须对原料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虑与对比,选取材料质量有保证的商家。此外,需对材料的进出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其周转,减少其占有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耗费,同时也可以满足各期工程对材料的需求。
2.3.3施工进程中机械的管理
在施工进程中,依据工程项目施工的规模、工期要求及特点,同时奉行可行性、必要性与经济性的宗旨,来选取所需机械设备的引入形式。实践表明,机械的引入形式包括承包、自行采购及调配等,具体选取何种形式,需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来决定。此外,机械的选取必须注重配套,实行人机一体的三定原则,即定人、定岗与定责任。
2.3.4施工进程中的工序控制
在工程建设中,通常所说的“作业”即为工序,它是房建生产工程的基础阶段,也是房建工程组织建设的基本单元。工序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房建工程的质量。其中,房建工程施工中的混凝土项目、钢筋项目、抹灰项目和模块项目的工序质量,是工程管理与控制的关键所在。
2.3.5施工进程中的环境控制
施工环境对工程质量所产生的影响至关重要,因为需要考虑的环境因素范围比较广。例如:工程的技术环境,比如水文、气象、工程地质等;工程的管理环境,即质量的管理制度与保证体系等;工程的劳动环境,即劳动组合、工作面、劳动工具等;工程的人文环境,即社会治安、富裕程度、风土人情等。鉴于环境因素具有复杂性、多变性的特点,施工人员必须充分考虑开展房建施工地带的环境,做到因地制宜。
2.4工程竣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工程竣工阶段必须进行质量管理与控制,原因在于它是确保工程质量好坏的最后一步。其主要管理手段包括保护建筑成品和修复局部缺陷。在施工接近尾声时,大部分建筑已经完成,但仍会有小部分建筑正在施工,倘若不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已完成的建筑,一旦发生损伤,就会严重损害整体工程的质量。损害情节严重的,甚至难以迅速恢复原状,造成工期拖延、财物等的浪费。加强建筑成品的保护,需做到以下两点:
①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
②合理安排工序,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成品,避免因工序的安排不当而造成工程的意外损伤或局部缺陷。此外,当工程发现问题时,一定要及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保证局部缺陷能够得到及时修复,有效防止工程质量的严重损伤。
3小结
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与一般建筑的消防管理相比,大致有以下特点。
1、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的陈设和装修材料大多是可燃或易燃物品;高层工业建筑使用和储存的易燃、可燃物更多火灾负荷很大建筑内的
楼梯间、管道井、电缆井、排气道、垃圾道等各种竖向管井,就象一座座高耸的煤囱,加上高楼受气压和风速的影响,一旦发生火灾,火势猛烈、蔓延迅速。而且建筑物高、楼层、垂直疏散题离远,需要疏散的时间长、人员集中,疏散设施又少、人员疏散困难,容易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加之楼层高、建筑结构的特殊性,对扑救造成很大的困难。因此,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比一般建筑大得多。搞好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应是建筑消防管理的重点。
2.高层建筑消防功能与其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是截然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进行建筑设计的同时,必须搞好其防火设计,并做到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如果在建筑设计、施工阶段,各项消防技术措施得不到贯彻和落实,等到工程竣工后,才发现存在有不安全因素,不符合防火要求,为时晚矣。即使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则已影响工程的投产和使用,而且在资金、材料等方面都将造成巨大浪费,有的甚至无可挽回,将会贻患无穷。因此,对高层的建筑消防管理,必须严格控制这几个环节,才会有管理的主动权。
2、高层建筑消防存在的问题
随着高层建筑的兴起,我们还看到,在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方面,各地已经走出了路子、提供了经验、也提出了许多尚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目前主要有:
1、建筑设计消防管理方法落后、控制能力不强,致使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消防责任不明。一些设计人员凭经验设计,依*消份;部门把关的依赖思想,发现了不少不合格的施工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难以落实。
2、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一些建设单位对消防设备、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往往为增加使用面积,压缩投资而擅自降抵消防安全标准,裁减消防建设项目。
3、一些施工单位不具备施工能力,只是为了赚钱而从事消防工程的施工不能正确领会设计意图,对现代消防设备的性能缺乏足够了解,缺乏实际施工、安装的经验,无法保证工程的质量。
4、消防设备、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簿弱,有的不设专业岗位人员,由兼职人员管理,甚至不经过岗位技术培训的人员也顶岗,未建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有的虽建立了制度也不能严格执行,对消防系统技术功能不熟悉,更不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和维修,甚至不懂技术而误操作。
5、随意改变高层建筑使用性质和功能,采用大量可燃、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修,在施工中破坏建筑内部的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和原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现象屡见不鲜。
6、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高层建筑一家所有多家使用的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没有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消防管理机制,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无人问津,消防安全管理成了死角或流于形式。
7、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法规、消防工程技术法规目前尚不健全、不配套。
3、高层建筑消防管理问题的对策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把“三关”。
高层建筑存在的隐患,是设计不合理、不完善,施工不符合要求,验收不严格带来的。把好三关,是消除隐患,预防火灾最基础的工作。
(1)设计的防火审核关。在实施审核中以法律为后盾,贯彻技术规范。一是加强消防技术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建设;二是积极、灵活地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设计院、室成立防火审核机构,明确防火负责人。
(2)施工检查关。施工单位是否有消防安装许可证,是否有安装经验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按图施工,消防隐蔽工程是否能满足要求等情况,只有在施工期间进行检查,才不致于完工后因既成事实或隐蔽无法看到而造成隐患。
(3)施工验收关。消防验收的好坏不仅直接反映出消防监督力量和依法监督的水平,而且关系到消防工程的质量的高层建筑的安全度。为此一是把握技术关,消防验收必须有工程设计的技术负责人参加,由他们对各项专业的消防设备、设施技术负责、共同参与质量评价;二是应制定一系列的验收标准,进行定性、定量地评价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质量。
2、实行技术培训,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管理。
高层建筑消防工程的通过验收并交付用户投人运行后,重点是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选派的岗位值班人员要经过技术培训,经消防监督部门考核,发给岗位工作证以后,方可值班顶岗,培训工作可以由消防监督部门组织生产厂家或安装调试进行,并对系统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3、进一步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而是每个人都有的义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尤其是多家经营、使用的高层建筑,要成立有出租单位牵头,租用单位参加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各租用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安全,集中管理大楼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按时进行防火检查,制定严格地消防管理制度,楼内各处、科、室要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4、普及高层建筑消防常识,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全民对高层建筑的消防意识,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全社会都来重视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人人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关心和支持消防工作,才能把高层建筑的消防工作做好。
研究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探索如何实施和加强高层建筑消防管理,我们已迈出一大步。在不少方面、不少环节上有待进一步总结、完善和提高。
五、参考文献
[1]陈方正.高层建筑如何营造平安[J].浙江消防,2000,(12).
[2]严娟.多业态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初探[J].消防月刊,2000,(09).
[3]马庆涛.高层建筑的消防管理之我见[J].山东消防,1999,(03).
[4]胡晓文.我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发展趋势[J].时代消防,1995,(11).
[5]赵基兴.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经验介绍二则[J].中国给水排水,1994,(03).
[6]谭连生.高层建筑火灾特点与灭火对策[J].时代消防,1997,(04).
我们都知道,建筑施工领域最主要的目标是可以将管理职能与系统科学的方法相结合,进而更有效地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政策以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的高效性、系统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达到进度和技术、经济与质量、技术与生产的完美统一。涉及范围广、约束性较强、工作任务重、信息量较大等是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特征。然而,技术管控于实际施工管控过程中体现出的主要优势如下:第一,它有助于项目施工同项目自身特征的整合,目的是便于采取更适合的技术工种及施工方法,从而确保高施工质量;第二,能够对相关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施工策略进行优中选优,减少建设费用,增强经济效益,加快工程施工进度,缩短工期;第三,其还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技术革新,同时有利于更多更具创新性的施工方式的出现,也对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施工队伍专业素养的提升具有极大的帮助作用。
2各个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剖析
2.1准备环节的技术管理工作对于施工前的准备环节来讲,需要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来保障施工过程的顺利开展。此阶段技术管理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首先,对施工图纸有一个宏观的把控,明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另外,我们还应该熟悉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其次,搞清楚施工所需具备的各种条件,规划好工程建设的工作流程图和有关设计;还有,施工图纸的技术交底工作也不可忽视。因为技术交底工作对于建筑施工的进程及质量等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我们必须对其有足够的重视。不少隐蔽工程和特殊的施工项目需要进一步强化技术交底工作,同时更加注重建材和基本技术的规范,还有就是加强对经常性的发生质量问题的部门及成品的保护工作;此外,规划好严谨的施工技术管理方针,提早准备好施工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条件,例如:技术、财物、人力及组织等方面。保障施工高质量的同时,尽可能减少施工费用、提升工作效率。还有特别关键的一点,就是必须制定健全的工程结构检测与查验体系。这样做的目的是在令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同时,尽量地缩短工程建设所需耗用的周期长度。对于计划要使用的新材质、结构、技术,应当确定缜密的方案及对策,并积极地落实好其他各项工作。除此之外,像建立健全完工质检制度与评测机制、针对隐蔽工程而言的质量验收等,也都会对准备阶段的技术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程度的帮助。
2.2施工环节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即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它是当前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依照项目部的规划任务,企业需要管理好内部工程的质量、工期、费用以及安全等,所以说这就必然要求加强施工中的技术管理力度,依据设想和规划中的施工平面图纸来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这项工作要求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熟悉施工草图以及企业对工程项目的具体需求;其次,对建筑施工方案优中选优,不断地进行方案的优化,以便可以获得更出色的施工效果;第三,积极将各项管理任务落实到位,提早了解施工环节的具体状况,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以及经济预算的合理;第四,为长远打算,及早做好对特别是隐蔽工程的记录工作;最后一点,注重对相关资料的整合与积累、收集工作,保障和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期性。2.3工程建设后期的技术管理当一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入到后期阶段时,建筑施工的总体形象已基本完成,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继续稳固技术管理工作。此环节可采取的技术管理手段主要包括:(1)号召负责不同工程项目的人员对施工操作与规划设计进行严格的比对,看是否尚存在不合理之处;(2)系统完整地检查一切的隐蔽工程项目,同时重点清查关键性的工段及建筑设施。只要不符合规范的,在清点完之后必须马上做出相应处理;(3)及时清扫施工现场产生的碎屑、粉灰等各种垃圾。这样可以更有力地防止施工事故的出现,也能够保持建筑物的清洁,为工程的顺利竣工提供保障。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建立评比制度的方式,对施工完毕的工程项目进行研究和分析,比如:实际施工过程中碰到的各类难题、如何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怎样评价这些已经完工的工程项目等等。这种方法不仅有助于找出各种施工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降低施工事故的发生率,也能够激发出工作人员的热情,令他们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工作当中。
3完善房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内容;重要性;现状;策略
近年来,受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建筑行业快速发展,企业间竞争日趋激烈,各建筑施工单位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和挑战。随着国家对建筑工程相关政策制度的出台,建筑施工对于建筑施工单位的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房屋建筑工程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建立科学完善的经营管理模式,满足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行业发展对房屋建筑工程的要求。本文针对房屋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简要分析。
一 房屋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的内容
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未达到生产、营业、劳动力、财务等业务能够按照企业经营目标有效调整、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对企业内部的管理活动。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要确定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体制,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工作人员,做好市场调查,掌握足够的即时经济信息,再对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并进行企业员工激励,以保证任务和目标的实现。
从房屋建筑工程的角度看,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提高是经营管理的根本目的。以项目管理为中心,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是在以对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策划及成本控制管理位基本制度依据的要求下,创新工程企业的组织机制,调整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模式,使得经营管理体制能够适应企业的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化经营相统一的要求。其管理内容主要涉及到工程招、投标管理,承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管理和概、预算编制管理等房屋建筑工程企业经营中的各项流程问题。
二 房屋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的重要性
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通过对经营管理模式进行创新,能够形成新的企业动力,激发企业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面对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要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必须针对其经营活动和市场行为进行有效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经营管理直接影响着工程施工企业在项目进行中的每一项工作,能够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获得良好的经营效果,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优势地位。
三 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的现状
在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过程由工程项目的立项开始,对从整个项目工程的招标、规划、设计施工等每个环节进行管理,以保证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目前,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建筑工程管理问题越来越重视。但由于,起步较晚,系统性的理论研究较少,相比之下,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仍处于较低水平,在很多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
(1)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
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体制的不健全是造成我国房屋建筑工程管理发展受到制约的主要原因。在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必须拥有功能完善的管理机构和执行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科学分工、明确职责和权利,同时进行技术交底,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每项环节工作都能在健全的体制中得以顺利实施。但目前,一些建筑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而大肆缩减施工开支,未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经营管理处于混乱状态,无法保证经营管理的进行。
(2)经营管理制度不完善
面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建筑行业竞争的日益加剧,我国对房屋建筑的管理也不断深化,针对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了许多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和行业规范。但对于部分工程施工单位来说,为追求单纯的成本控制、提高效益,对于经营管理制度敷衍应付,并未切实贯彻落实到实处的现象依旧存在。这就导致了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制度形式化,无法保证工程经营管理的力度。
(3)经营管理方法不科学
在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大部分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管理方法不科学的问题。受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建筑工程经营管理尚未形成系统化的模式,科学化、专业化不强。此外,由于施工人员多为临时性民工,使得施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偏低,无法对施工进行统筹管理,造成大量资源的闲置浪费,阻碍工程经营管理水平向最优化提升。
四 如何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的有效性
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有效实施,是建筑施工单位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实现施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核心措施。在建筑行业管理监督力度强化、施工单位准入要求不断提升的情况下,房屋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保持自身优势,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实现经营管理的优化,提高核心竞争力。本文针对如何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出了几点策略。
(1)深化工程施工企业管理机构的改革
工程施工企业管理机构的建立是良好的工程经营管理的前提。提高高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有效性要求在建筑施工单位中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理念,强化竞争和效益意识,根据市场需求对企业管理机构进行科学改革,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筑行业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各项工作计划能够合理制定,施工资源得到科学配置,从而达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2)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责任制
房屋建筑项目施工是一项协作性、系统性要求较强的工程,因其规模大、分项或单项工程多的特点,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管理难度较大。在尽可能简化施工主体的基础上,各工程施工企业有必要推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责任制度。要将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设计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等等内容进行细化和责任分配,强化用人机制,确定具体的任务负责人。再利用科学合理的生产经营理念,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为主要目标,全面开展建筑工程施工。
(3)建立完善的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体制
房屋建筑工程的经营管理是施工单位对所进行的约束、监督、竞争行为的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于各项管理必须采取系统性的措施,在科学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下进行。因此,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经营管理的有效性需要制定健全的建筑工程体制,使得管理措施的实施能够有章可循,在完善的监督体制和奖惩制度等理念的约束下,促进房屋建筑施工水平和工程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问题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all kinds of construction accidents happen frequently, to the state and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caused serious damage. Therefore to strengthen safety management is imminent. This article starts from the realistic problems, and put out some safety management measure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problem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引言:建筑工程企业的施工,多数情况是露天高空作业,而且现场情况多变,又是多工种的立体交叉作业,劳动条件差以及从业人员的构成不确定性及流动性大的特征,使建筑施工成为仅次于采矿业的重大事故频发的高风险行业。施工事故带来的后果是有目共睹的,同时伤亡和损失是无法逆转的,这就要求必须加强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
一、我国建筑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很长时间以来很多项目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就会减少安全培训的时间和强度,导致很多的施工人员从进入现场开始就成为“危险源。这些都是今后安全管理工作中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
1、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被削弱
一些企业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原来的机构人员被重新调整,出现了撤销或兼并安全管理机构,甚至出现了取消专职安全员的现象,从而削弱了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力度,导致安全滑坡,造成事故。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项目经理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更有甚者对上级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彻底整改。
3、材料及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
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与施工安全相关材料的质量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材料不合格,安全就难以保证。由于建筑施工中所需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种类较多,用量较大,采取全数检查难于实现的,但采用抽检的方法,往往又会产生遗漏。加之有些承包商在工程中标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控制不严或未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不进行复试,致使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施工中,留下了安全隐患。例如,塔机吊构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萦落下,砸伤地下工作人员。
二、完善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
1、针对承包施工的单位来说,对其房屋建筑施工的有关安全保证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其在正常施工的工作情况下是否在充分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另外,还可以结合着对工地进行抽查。
2、根据房屋建筑施工的现场环境和施工工程的发展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将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传到网上获取有价值的反馈,使得监督机关可以及时的根据具体情况作适时的施工工程调整。
三、加强原材料进场管理
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选择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来担当该项工作;采购材料要掌握材料信息,综合比较,择优进货。进场材料须在合格的供货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施工企业应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审、考核。材料进场时,工地负责人应会同业主方、监理方等有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检查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书面材料和实物的质量,对安全帽、钢管、扣件等应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复试合格后,材料方可用于工程。
四、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按规定组织检查、做好记录。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部工程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2、安全员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部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机电负责人:保证所使用的各类机械的安全使用,监督机械操作人员保证遵章操作,并对用电机械进行安全检查。
4、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制定分项工程安全方案,进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五、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1、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2、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要严禁“三违”,加强教育,搞好传、帮、带,加强现场巡视,严格检查处罚,使作业人员懂安全、会安全。
3、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六、实际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在砌墙砖基础前应检查基槽是否有裂纹、水浸、化冻或变形等现象。槽宽小于1米时,应在砌筑站人的一侧留有40厘米宽的操作宽度。在深基槽砌筑时,上下基槽必须设工作梯或坡道,不得任意踩跳基槽,不得登踩砌体或加固土壁的支撑上下。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米砌筑时,如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不准站在墙顶上勾缝及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也不能站在墙上砌砖,在脚手架上不准向外打砖,打砍砖要向墙面一侧打。护身栏上不得坐人,正在砌砖的墙顶上不准行走。
2、在搭脚手架在三步架以上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帽,传递架杆时应在身上绑系安全绳。搭架时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或雷电大雨时,四步架以上必须停止作业。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风力超过五级也应停止作业。在高压线路附近搭架时,如遇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需距2.55米以上,如遇22千伏以上高压输电路,需距5米以上。可按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架子,但架子必须要有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施工期间在允许荷载的气候温度变化作用下,不能产生变形、倾斜或摇摆等现象。要保证足够的工作面以满足工人操作、材料堆放及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
3、起重机械与钢丝绳表面的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10%时应当更换,当断丝超过规范时必须更换,如必须使用时,则相应降低负荷。吊钩和卡环如有永久变形或裂纹时应报废更换,吊钩断面高度磨损达10%时应当重新更换。
4、吊装工程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并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在吊装前应对吊装设备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检查。起吊构件时,构件上及起重设备下严禁有人,也禁止放置任何物件。起吊大型构件时,在构件离开地面20-30厘米时进行一次检查,当构件升空时,禁止把构件悬在空中检修机具;安装高层建筑构件时,严禁上下两层交叉作业。风力超过六级时,应停止吊装。雨雪后施工时要注意构件上的冰雪,防止触电。
七、总结
总之,我国建筑业落后的安全管理必然会影响整个建筑业的形象和竞争能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何进行才是最合理、最可靠的、值得我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