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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WTO《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进口纺织品服装配额,但这并不意味着全球纺织品服装贸易进入了自由贸易时代,事实表明,两项“特保”措施、反倾销、绿色技术性标准和社会责任标准、区域经济集团对区域外贸易的歧视性等将成为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后配额时代努力设置的主要贸易壁垒。
一、我国纺织服装业出口面临的主要贸易壁垒
1.“特保”措施 “特保”措施指中国加入WTO文件中的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和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段,规定从2005年至2008年年底,在WTO成员认定中国产品造成“市场扰乱”的情况下,可对中国已取消配额限制的纺织品服装重新实施数量限制,此条款称为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6条中,规定从中国入世直至2013年底,WTO成员如认为中国出口造成或其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可对中国采取过渡期特定产品特别保障措施,限制中国产品流入。两项“特保”措施含义大体相同,其明显的不同是前者针对纺织品服装,而后者可针对任何产品且有效期长。 2005年1月1日,随着配额的取消,为降低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我国政府曾以加征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关税进行自限,但并未遏止住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潜力在短时间对美欧等国和地区的集中释放,导致美欧于2005年5月23日、27日先后对中国纺织品根据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实施限制。贸易摩擦发生后,中国政府委派专人赴美殴进行反复磋商,并与殴盟于6月11日签署纺织品备忘录,与美国于11月18日签署了备忘录,中殴、中美纺织品备忘录将分别于2007、2008年底到期。根据中欧、中美纺织品备忘录,从2005年至2007年,中国有10类纺织品对欧盟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8%~12.5%;在2006年,有21类服装和纺织品对美国出口的增长幅度被限制在10%~15%,在2007年,被限制在12.5%~16%,在2008年被限制在15%~17%。可以认为,在2013年底之前,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会始终处于“特保”阴霾之中。
2.反倾销措施 我国纺织品服装遭受贸易摩擦处于不断上升状态。据WTO统计,1995年~2005年,成员方共发起贸易保护调查案件2840起,反倾销案我国469起,占16.4%,其中2011年,我国遭受52起,占24.5%,2005年57起,占29.8%。对华贸易反倾销案件数量逐年增长,2006年前三季度,已达到70起,从中看出欧美等国利用反倾销手段对我国纺织品服装设限的意图明显。反倾销措施对产品出口的危害要比数量限制大得多,尤其是国有企业,由于非市场经济地位条款的制约,更将受到严重影响。一旦某类产品遭遇反倾销,那么该类产品出口环境的稳定性和预见性将受到影响,波及产业和产业链的发展,最终导致投资和就业等出现困境。
3.绿色技术壁垒 纺织品服装绿色技术壁垒是指发达国家依靠其较高的科学技术水平和先进的生产检测设备,以所谓保护环境和保障人身安全为目的,通过颁布法令或技术法规,制定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产品技术标准,实施环境标志和其合格评定程序,对不符合它们要求的纺织品服装实施限制或拒绝进口,以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目前主要有两类: 一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其代表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O14000,ISO14000是一个系列环境管理国际标准,具体内容是要求调查企业使用的能源、用水、原料、排水及工业废气物的处理情况及噪音、振动、臭味等状况,并要求企业提出改善期限及数值等。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可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二是绿色环保标志认证。在纺织品服装领域中最有影响的环保标志是生态纺织品标准100(OKO-Tex Standard 100)。该标志只涉及对纺织品服装本身所含有害物质的检验,它由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颁布,现在该协会已包括了13个欧洲国家的协会,加贴该标志的产品在欧盟更为普遍。
4.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是指以保护劳动者劳动环境和生存权利为由而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目前,最引人注目的标准是由社会责任国际组织在1997年 10月制定的全球第一个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该标准是国际采购商要求供应商的标准,其内容涉及以下方面:童工、强迫劳动、健康与安全、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管理体系、工作环境等。我国作为纺织品服装出口大国,由于劳动力成本低,因而中低档产品具有较强的价格竞争优势。但若实行SA8000与订单挂钩,企业必须额外增加大量费用去申请SA8000认证,这样势必增加出口成本。若企业申请认证未获成功,会因此失去不少跨国公司的订单,导致我国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下降。
5.区域壁垒 目前,全球区域集团已超过50个,区域集团在便利了区域内贸易的同时,却形成了对区域外贸易出口方的歧视。最典型的例子是在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内,美、加、墨之间的纺织品服装贸易迅速增长,且NAFTA的纺织品原产地规则极为苛刻并带有歧视性,由于该规则的影响,我国纺织品服装在美国市场的份额急剧减少,1994年以前,我国一直是美国最大的服装供应地,而在2001年,墨西哥的出口数量已经是中国的1.5倍;对欧盟而言,纺织品服装贸易以区域内部贸易为主,区域外国家进入欧盟市场的屏障越来越厚。
二、我国纺织服装业扩大出口的对策
1.提高产品质量,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 我国纺织服装企业众多,但总体来讲,其技术、管理水平相对落后,且企业研发投入很低,难以适应开发新产品的需要。虽然低廉的劳动成本使我国出口产品有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但随着亚洲周边国家纺织服装业的崛起,这种优势正逐渐弱化,加之国外贸易保护主义频繁用各种手段对我国产品设限,致使企业出口获利日趋艰难,因此,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应在发挥自身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的同时,努力培育新的竞争优势,要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的消化吸收,加强自主研发,生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借此来发展我国纺织品服装产品的出口。
2.加强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 凡国外对我发起“特保”、反倾销调查,直接原因往往是进口产品量大价低。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点:一是我国纺织服装业确实具有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二是国内纺织服装业重复投资现象严重,造成某类产品增长过快,致使有些企业竞价销售。因而,要求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和协调,维护出口秩序。首先,要建立产品出口数量、价格监控系统。对增长过快,易引起进口方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的产品,做好出口价格、数量、出口国家和地区的监测工作。其次,通过价格协调机制控制出口总量的适度增长,避免个别企业压价竞销,发现竞价销售的情况要坚决制止。
3.加快认证步伐,主动应对绿色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 面对绿色技术壁垒和社会责任标准壁垒,我国纺织服装业不要被动适应,要主动应对 。为此,企业要从保护环境、关注人类健康角度出发,推行绿色生态纺织品服装的生产,在产品设计、生产、消费直至废弃使用后消亡的全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控制,并争取最终获得绿色技术标准认证。与此同时,要不断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薪酬,维护工会权利,主动申请SA8000标准认证。
根据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是否由于交易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国际服务贸易分为四种提供模式: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自然人存在。这四种方式包含了跨境和非跨境两类交易活动,其中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属跨境交易,商业存在属非跨境交易。GATS只对服务贸易的范畴提供了原则性意见,并未确定服务贸易具体涵盖的内容。而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BOP5),则将服务贸易定义为某一经济体中的居民与非居民之间进行的以外汇支付的服务交易过程,其中BOP5把服务贸易分为11类,分别为运输、旅行、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特许权使用和许可费用、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目前,世界上大部分成员经济体均按BOP5统计口径和项目分类编制本国(地区)的国际收支平衡表,宁波市对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主要也还是采用BOP统计方法。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的地方主要在于:服务是无形商品,国际服务贸易是国家间无形商品的交换活动,其生产、交易、消费具有直接的同一性,同时进行,不同储存;货物贸易的监管手段主要是关税、许可证、配额,而服务贸易的监管手段则主要是法律法规等;服务贸易的国民待遇不是自动获得,而是靠谈判。相比货物贸易而言,服务贸易则是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分工和竞争的方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二、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BOP统计只包括以外币形式支付的收入和支出,只包括通过宁波市进行外币支付的服务贸易收支,不包括通过异地的收付汇。BOP统计包括14个统计指标:分别是运输、保险、旅游、金融服务、通讯和邮电、建筑安装和劳务承包、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教育医疗保健、广告宣传、电影音像、其他商业服务、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提供的2000-2006年度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统计表,对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现状分析如下:
1.从近6年数据来看,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势头极为迅猛
2001-2006的6年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受服务贸易出口影响,贸易规模迅速扩大。
到2006年,全市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27.73亿美元,其中出口16.53亿美元,进口11.20亿美元,分别是2001年的9.2倍、14.1倍和4.9倍。也就是说,2001-2006年5年时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出口、进口的年均增幅分别达到64.3%、93.8%、48.9%。
2.从国际服务贸易类别来看,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占了九成以上
从总体看,2001-2006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总额中,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两项合计占比一直稳定在90%以上,其他项目虽都有所涉及,但所占份额均极小。2006年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贸易出口合计占比达到99%。从服务贸易进口来看,运输项下进口占比平稳上升,从1999年的57.3%已升至2006年的72.3%;其他商业服务项下进口占比平稳下滑,从1999年的31.9%已降至2006年的19.6%;咨询、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项下支出增长较快,逆差态势明显,两项支出合计占比已从1999年的2.7%升至2006年的7.5%。
备注:其他商业服务收入(出口)主要包括外国驻华机构办事经费、佣金、回扣和服务项下尚未归入明确细项的收入;其他商业服务支出(进口)主要包括宁波市驻外机构办事经费、佣金、回扣和服务项下尚未归入明确细项的外汇支出。
3.从国际服务贸易市场来看,中国香港为最大的贸易伙伴,占宁波市服务贸易的份额超过六成
2006年,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前五大市场分别为中国香港、美国、英国、韩国,合计占比超过80%。其中,对中国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11.36亿美元,占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总额的40.9%,列各市场首位,其中出口5.39亿美元,进口5.96亿美元,贸易逆差1.13亿美元;对美国服务贸易进出口2.49亿美元,占总额的9.01%,居各市场第二位,其中出口1.84亿美元,进口0.65亿美元,贸易顺差1.19亿美元。韩国、英国服务贸易额占比则分别为2.4%、1.7%。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顺差主要来源于美国、中国台湾市场,而逆差主要来源于中国香港、法国等市场。基本表现为从发达国家和地区进口高附加值的服务,向东、南亚等周边地区出口相对低附加值的服务,这也体现了宁波市今后发展国际服务贸易,提升质量的方向。
4.从国际服务贸易分行业数据来看,货物贸易对服务贸易的支撑作用非常明显,交通运输仓储及通信业实现顺差最大,而制造业企业支出了宁波市绝大部分的专利使用费和咨询费
2006年,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服务贸易进出口额12.82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57.4%,说明宁波市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联度还是很高,产生逆差3.31亿美元,其中运输项下逆差达3.16亿美元,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国际运输市场上中外资航运公司所占份额的极不平衡,以及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的弱势地位。交通运输仓储及通信业服务贸易进出口额3.12亿美元,占全市总额的14.0%,实现顺差1.86亿美元。制造业项下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支出0.32亿美元,占全市该项目支出的84.6%;咨询费支出0.28亿美元,占全市该项目支出的62.4%。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全球服务贸易增长最快的金融、保险、通讯、邮电等知识与技术密集行业,宁波市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在国际服务贸易进口中,除运输外,其他商业服务(主要为驻境外机构开支等)、对外咨询费、境外专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占有一定比重。
以上BOP统计的数据仅是涉及到跨境的外汇资金往来,依靠现有的国际收支间接申报统计监测体系,无法全面掌握各服务贸易项下的完整业务信息,因此,目前所汇总反映的数据总体略偏小。
根据现有数据分析,宁波市国际服务贸易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整体规模小、水平低,对经济发展带动作用弱,国际竞争力不强,严重滞后于国际货物贸易发展。究其原因,首先,宁波的服务业发展滞后,国内服务业是服务的生产部门,也是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基础。二者的关系就如同制造业与外贸的依存关系一样,国内服务业发达,服务贸易就自然有了基础和潜力。作为全国市场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宁波市,工业所占比重较大,服务业(或第三产业)比重则相对较低,发展相对滞后。2007年宁波第三产业增加值1149.1亿元,增长15.9%,相比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增幅最大,但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仍然偏低,明显低于同等发展水平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第三产业的不发达,影响到服务贸易的发展。
其次,宁波的传统物流仍占主要地位,港口优势还未充分发挥。宁波拥有天然的港口优势,截至2007年8月底,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为3.1217亿吨(摘自交通部综合规划司),直追上海港居中国大陆港口第二位;但从集装箱吞吐量来看,截至2007年10月底,宁波集装箱吞吐量达730万标准箱(摘自中国航务周刊),远次于上海、深圳、青岛,仅为上海集装箱吞吐量的不到1/3。集装箱运输所占总港口货运量的比重仅为2.76%,在同比四个城市中处于末位,与宁波市经济发展实力和在全国货物贸易中的地位很不相称。这说明宁波的运输业中传统物流还占有很大的比重,现代物流还需要大力发展。而且近年来,全球国际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向新型国际服务贸易部门转变,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比重下降,金融、保险、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等为代表的服务比重不断上升。宁波服务贸易多为经营租赁等劳动密集型或资金密集型的低附加值项目,金融、保险、计算机信息服务、技术咨询,专有权利和特许、广告宣传和电影音像等技术密集型高附加值服务产业,由于受制度、技术、知识和文化等基础因素的制约,发展速度相对缓慢。
第三,目前各界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意识普遍不足,宁波市政府部门缺乏统一权威的信息监测和工作协调机制,至今仍没有负责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而这些组织又是必须的。因为服务贸易工作涉及许多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如外经贸、银行、保险、外管、旅游、电信、邮电、文化、信息产业、建筑、咨询等,涉及服务贸易的部门规章较多,而各部门之间又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利益保护和行业经营垄断现象,难以形成公平竞争环境。如果没有统一的工作推进和协调机构,则会导致工作体制不顺,缺乏力度,协调难度大。而且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的管理上也存在另两个不足:缺乏国际服务贸易全口径统计与监测体系,缺乏相关立法。随着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服务贸易种类越来越多,而目前外汇收支统计体系的项目设置已不能全面反映服务贸易发展的真实状况;而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也缺乏,从目前非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看,尽管也涉及到对交通运输、港口、邮电、广告、咨询、展览等服务业,以及对著作权、专利权和商誉等无形资产外汇收支进行规定,但除了境内居民个人外汇以及引进无形资产付汇管理法规比较细化外,其他都散落在《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法规中,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而且,由于没有相应的法规依据,使得对一些违规行为无法惩处。
三、推进宁波服务贸易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1.发展现代服务业
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增强宁波国际竞争力,推进宁波国际服务贸易的首要战略举措。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目前宁波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对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技术咨询、广告营销、金融中介等相关服务业的需求十分巨大,但是支持生产的服务业还没有跟上来,导致宁波市的综合竞争力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要突破这种局面,就应把发展的重心转移到服务业上来。一是要全力推进现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产品市场服务业的发展,加快编制六大生产业领域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要打造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包括五大服务平台,即宁波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金融服务中心、国际航运服务中心、国际会展服务中心和以国际服务业外包为龙头的生产基地(软件外包、信息服务、商品检验检测、科技研发与服务),为宁波承接国际现代服务业提供良好的软硬件环境。并以向制造业的两端延伸和中间分离为突破口,以软件业为重中之重,拓展生产服务业的发展领域。三是要积极争取服务外包试点机遇,建立服务外包产业基地。服务业外包不是简单地将企业内部的工作和流程转移到外部,还伴随着产业分工的继续深化,逐步形成多种新兴服务业,这些新兴的服务业统称为外包服务业,并可以细分为物流外包、软件外包、金融外包、管理外包等。服务外包影响着广泛的服务活动,遍布各个产业。由于外包服务往往以跨国公司的非核心商业流程为主,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因此,发展中国家在承接外包服务方面拥有低成本优势。
在全球新一轮产业转移的大潮中,宁波发展服务外包也因此具有积极意义。加上服务外包的各种载体也有望为宁波拓展服务外包创造新的推力,如宁波研发园区(启动区)及一系列软件园区工程启动、中石化的科研机构落户宁波、宁波市大学科技园区创意产业基地开建、宁波市与微软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组建“宁波微软技术中心”等等。未来几年,宁波要紧紧抓住新一轮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的契机,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大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聚焦重点区域,优化空间布局,积极打造以保税区、开发区、科技园区、镇海区的服务外包示范区,重点发展软件开发外包、研发设计外包、物流外包。并在现有外包企业中,发展重点企业的外包业务。政府应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产业优势、规模效应和品牌形象的规模企业,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通过购并、重组等资本运作手段,尽快形成若干龙头企业,提高产业的运作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对于重点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实行一企一策,在引进高端人才、定向培训可适用专业人才、国际标准认证、投资融资方面给予财政补贴,支持企业争取商务部扶持出口型企业研发资金,支持企业拓展海内外市场,发展外包业务。
2.建立如货物贸易那样有效的国际服务贸易促进机制,加快形成部门整体协调机制
目前,我国的货物出口促进机制相当完善,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系列鼓励和支持外贸出口、提升外贸发展质量的政策、措施。但支持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都尚待制订,有效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平台也需要探索建立。此外,国际服务贸易涉及的政府部门多,情况分散复杂,在推动和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部门整体协调机制。货物贸易出口的迅猛发展与“大通关”建设、银贸、税贸合作密切相关。因此,加快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也需要建立起由外经贸、金融、旅游、教育、文化、信息等诸多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机制,以便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服务贸易。建议将服务贸易工作纳入政府评价管理渠道,把服务贸易作为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制定鼓励和扶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专项发展资金,落实金融、税收等部门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建立工作目标评价体系,市政府应把发展服务贸易工作作为全市外向型经济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针对服务贸易工作的不同类别和特点,实施分类考核,逐步建立服务贸易的目标评价体系。
3.充分发挥政府的孵化、激励作用,审慎建立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
政府对构建城市竞争优势的作用除了体现在对科技进步的孵化上,还应体现在对企业创造力的激励上。当前国际服务贸易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其当地政府为了鼓励服务出口,长期以来给予服务企业很多优惠,同时非常重视技术研究、开发与教育。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竞争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宁波市要加大对国际服务贸易企业尤其是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倾斜与扶持力度,完善财政、信贷等优惠措施,辅之以积极的产业政策,努力提高宁波国际服务贸易的整体竞争力。
另外,随着我国相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进,目前宁波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计算机数据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方面势单力薄,很难与外商抗衡。为此,宁波应加快建立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同时要深入研究并合理运用WTO的“保障措施协议”以及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条款,做到有备无患,并多方寻求法律、法规的支持,有理、有利、有节地保护宁波的弱势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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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代国际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在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服务业的过程中,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分析,进而提出了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今后发展的建议。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中都是以货物贸易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但自从1971年OECD组织在东京回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服务贸易的概念,随后作为多哈发展议程的重要议题,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的初始性的政策框架看来,服务贸易正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也表明,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国际服务贸易额(包括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从1980年的762.8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4222亿美元(按当年价)。年均递增7.4%,高于货物贸易同期6.5%的增长速度。相应地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比重从1980年的15.7%上升到2004年的18.5%,服务贸易额接近物品贸易额的1/4。
一、有关概念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