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们精心挑选了数篇优质执法教育论文文章,供您阅读参考。期待这些文章能为您带来启发,助您在写作的道路上更上一层楼。
我国在加强环保立法的同时,适时地扩大了环保执法队伍,有力地推进了我国环保工作的进程,使我国的环保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然而,我国的环保执法人员的环保责任和个人环保保护意识还跟不上飞速发展的环保的要求。为此,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当重视和加强对环保执法人员的环保意识的教育,以增强环保执法人们的自觉性、规范性和科学性。1.科学培养环保工作人员,包括工人、技术工作人员、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使环保队伍的培育和成长建立在科学教育的基础上。2.特别要重视对在职环保人员的使用和教育工作。使他们尽可能地成为合格的环保人员。3.建立健全环保部门内的奖罚机制,严格的要求环保人员的执法行为。防止环保人员。在重视环保教育工作的同时,应当加强环保执法工作力度。
二、环保执法是环保方面的关键性工作
进入九十年代,我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环保法律,各部门,各地方政府,也先后制定了地方环保法规、规章。我国环保执法的重要任务是: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统一监督管理,增强环保执法实效,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健全制的机制,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提交执法能力水平。十七大提出:要完善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当前,我国环保执法工作,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靠法律手段,防止环境污染环境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又是一个经济问题。由于我国人口较多,自然资源分布广,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的利用律低,同时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要落实国家环保的基本政策,必须依靠法律的手段。环保执法,是治理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环境问题,只有走向依法治理环境,才能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只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才能有效地防止各类污染的产生。[2]具体措施如下:1.对环境环境污染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域开发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制度。2.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区域开发项目,或自然资源开发项目,其防治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设施必须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或使用。3.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单位,必须向环保行政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工作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污染的有关技术资料。4.对向环境排污物或超过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依法征收排污费。5.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扰民突出的企业,单位实施限期治理。6.强化污染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对排污情况、污染治理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7.建立污染的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8.依照法律规定,对排污单位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1.1思想素质差
我院的学生,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刚入校时,一般都保留着勤奋,朴实的思想和生活作风,但少数学生由于受社会上一些错误思想潮流的影响,入校后逐渐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缺乏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可贵品质,混文凭、贪图安逸享受,讲究吃、穿、玩、乐。不注重思想上的修养,把一切都看得无所谓,校规、校纪和法制观念逐渐淡薄,最后走上违纪的道路。
1.2组织纪律性不强
现在的职业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学校到学校,从单一和家庭到学校这个大集体,没有经过严格的纪律训练,造成一些人缺乏应有的组织纪律观念和道德情操。因此,行动上不能严格要求自己,遇到问题时,不能把自己的言行约束在校规、校纪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因而走上违纪的道路。
1.3法制观念淡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在一定程度上,校规、校纪就是约束职业学生行为的基本法规。思想素质与法制观念差是学生违纪的主要之一。职业学校是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摇篮。培养职业学生的法制观念,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是对职教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和不懈努力,培养职业学生知法、懂法,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是他们做到不违法、不违纪、不犯罪,增强其法制观念。遇到或出现违法之事能做到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以保护国家,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不懂法就有可能违法,甚至走向犯罪。因此,为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合格人才,进行法制观念教育是很有必要的。
2职教学生法制观念的误区,必然影响到校风,校纪的建设
法律是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预防和减少犯罪促使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校规、校纪是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发挥教育的作用,实现培养人才这一目标的重要保证。因此,在职业学校大力开展校风、校纪建设,是形成和维护一个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的有力措施,而学生法制观念淡薄,违纪率上升则是影响校风,校纪建设的一个重要因素。弄清楚职业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以便对症下药,有目的的开展教育是很有必要的。笔者认为,职教学生法制观念上的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渴望健全,完善法制
建设高度的民主政治,但在自己的言行上,仅考虑自己的感情和愿望,割裂民主与法制的辩证统一关系。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和愿望,肯定一面,否定一面,唯我所用。一方面,他们对我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社会上个别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表示强烈不满,要求依法治国;另一方面,在涉及小集体或个人利益时,却无视国家的法律法令,只要个人的民主与自由,干出违法违纪的事情。
2.2只强调应享受权利,而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意识淡薄。再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是民法学的基本范畴,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规的主要内容。对这一点,一些职业学生的认识是很模糊的,他们忽略了享受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应该是对等的,自视为“二等公民”,只求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2.3分不清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
对现行的法律和校规校纪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职业学校内,“同乡会”、“同学会”的组织成立一批,取缔一批,他们不仅拉帮结派四处串联,还充当同学间矛盾调解人,但很多情况下却是有意或无意的扩大矛盾。有些人聚在一起,抱成一团,把个人利益和小团体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容易出现一些群体的违法事件。又如,职业学生中谈恋爱时现象比叫普遍,尽管他们有比较高的文化知识,但有些法盲,只是一味的放纵个人感情,放弃自尊自爱,在受到道德谴责和校规校纪的严肃处理时才能醒悟,但为时已晚。
2.4不懂的依靠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学之间产生了矛盾和纠纷,不是向班主任和系领导反映,寻求组织解决,而是私了;学生宿舍发生了盗窃案,被抓住的小偷,如果退赔账款、脏物,再请失主吃一顿,也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的同学在校内受到侵害,受到威胁,迫于压力,不敢声张,有的在校外受到欺辱,不敢反抗也不向有关部门报案,而反过来只是埋怨社会风气不好等等。
2.5在集体生活中,过分强调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在我国目前受到职业教育的人数比较多,因而使得在校职教学生普遍有着较强的抱团和地域性。也有些同学认为职业学生是为了多挣钱出人头地,一切都靠自己努力,自我奋斗,不顾他人,不管集体,只是一味的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逐渐形成了“我行我素”的极端个人思想,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相冲突时,不惜一切谋取个人利益,从而出现了一些不应有的违纪现象。
3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加强校风、校纪建设
加强校风、校纪建设,减少职业学生违纪率,杜绝犯罪现象,提高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使之健康成长,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可靠接班人,除了加强日常生活思想政治工作之外,更重要的就是要切记加强法制教育,笔者认为:应该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3.1要提高法律课的地位
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正处于逐步由人治走向法治的重要阶段,必须加强职业学生法制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因此,应将法律课定为必修基础课。就目前高效情况来看,有的作为选修课,有的已作为必修课,但又不像英语、高等数学等基础课那样受重视,安排的课时少,使学生对法律产生偏见,大大影响了教学效果。
3.2要理论联系实际
法律条文都是些条条框框,枯燥无味,但它与我们的生活又是紧密联系的。因此,必须改变那些内容陈旧,形式单调的教课方式,多举实例进行剖析,特别是发生在学生中的典型案例,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学生愿意听,记得牢。还可以采用演讲、竞赛、法制讲座、介绍治安形势、将庭审引入学校等形式,增强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兴趣。
3.3要从一年级抓起
新生初来职业学院,对职教学都有一种神秘感新鲜感,都怀有较强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因而可塑性强。从开学第一天起,就应加强法制教育,是他们懂得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然后要逐步对它们进行有关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教育。
3.4要教育学生学会自我保护
(一)深化大学生对高校法制教育本质的认识
应融合“三生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问题是一个哲学问题,无论是保证国家社会职能顺利实现的政治属性,还是统治阶级向全体社会成员灌输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阶级属性,其最终都是为阶级统治与社会发展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领域的两个不同维度,高校法制教育与“三生教育”在性质、内容、功能等方面相契合。高校法制教育以法律素质教育为目标定位,在教学内容体系上“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倡导以学生为主,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尊重人的社会性。高校法制教育在本质上具有生命性、生存性和生活性,是对个体生命的生存和生活形式的规范。作为一种教育理念,“三生教育”从新角度、以新方式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注重从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三个不同维度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在提高素质教育的目标上,“三生教育”提出的新要求、新标准与高校法制教育在实质要求上相契合。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不仅要在人与人的交往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其法制观念,而且要注重把握“三生教育”的理论精髓,从个体的生命存在、生存发展、生活追求等“三生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出发,坚持指导思想,以贯彻法治精神、提高法律素质、培养法制观念为核心目标,以落实法治社会生活基本要求为主要内容,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终极目标。
(二)把握高校法制教育基本内容应融合“三生教育”
在法治社会,人们必须遵守法律的各项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高校法制教育必须全面提高大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提高大学生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对生存环境的适应和熟悉、对生活习俗与规范的了解和掌握。法制教育涵盖“三生教育”的主要内容,坚持和谐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创新成果,有助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无论是职业活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规范,还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律修养的培养,都是从法治角度向大学生讲授与大学生生命、生存、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三生教育”是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实践需要和教育价值的回归,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它有助于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创新高校法制教育实践路径应融合“三生教育”
人的发展是生命、生存和生活的整体发展,是对生命价值的诠释,对生存意志、生存理性、生存能力的提升,对生活激情、生活规律、生活品质的塑造。“三生教育”要使学生关爱生命、关注生存、关心生活,这在目标、内容、功能上与高校法制教育相一致。无论是学生、农民、工人或者军人等不同人群,还是幼儿园、小学、中学或者大学等不同阶段,“三生教育”都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创新高校法制教育应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与公民意识的培养,通过法律行为规范的判断与法制观念的提高,通过高校法制教育与“三生教育”理论与实践活动的有效融合,从生命、生存、生活等不同途径创新高校法制教育实践路径,不断深化大学生对高校法制教育的认识,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增强高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在法治社会,高校要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增强其法治观念,就要以促进个人健康成长为线索,朝着个体生命、生存、生活发展的方向,不断创新高校法制教育实践路径。高校应始终坚持教育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坚持与大学生生活实践相结合、联系实际需求的法制教育内容;坚持认知与情感、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坚持不断深化高校法制教育本质认识,有效融合“三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高校法制教育实践路径。
二、基于“三生教育”的高校法制教育认识的深化
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是“三生教育”的组成部分,这三方面都与法制教育密切相关。无论是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整体框架考虑,还是从“三生教育”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出发,其内在要求与社会主义法制现代化建设对大学生基本素质要求相契合。因而,在加强高校法制教育、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增强其法治观念的目标要求下,高校法制教育应结合“三生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从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等不同路径深化大学生对高校法制教育的认识,明确回答生命教育维度、生存教育维度、生活教育维度的高校法制教育“是什么”“教什么”等实质问题,以提升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
(一)生命教育维度的高校法制教育
以生命权利义务保护为内容,尊重各种生命形式生命教育是直面生命和人的生死问题的教育(这里的生命不仅包括自然生命、精神生命,还包括社会生命),其目的是通过教育使学生珍惜、珍爱生命,更好地生存与生活。生命教育对大学生进行生命与健康、生命与成长、生命与安全、生命与关怀、生命与价值的教育,是大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提高生命质量、实现生命价值和意义的重要途径。大学生积极、主动、健康地发展生命,提高自我生命价值,认知人类和自然界的生命存在和发展规律,有助于大学生认识自我生命存在价值和他人生命存在价值,促进个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生命教育主要涉及生命的产生与发展、生命价值、生命伦理、生命权利的教育,而高校法制教育更关注生命权利的保护和义务的履行。无论是民法对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刑法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规定,还是行政法对侵犯公民生命权利的救济,法制教育都与生命教育的内容相契合。法制教育中涉及生命教育的内容包括意识保护生命(避险意识、求生意识、自救意识等)、行为保护生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见义勇为等)、健康保护生命(远离物品、远离珍爱生命、学习相关知识预防艾滋等)、心态保护生命(培养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等)。从内容上说,生命教育是“三生教育”的前提,是法制教育的最基本内容。生命教育与高校法制教育不仅存在内容的归属与重合,在实践中也存在价值认同的问题。法律以权益保护为目的,任何侵犯一定法益或者有可能侵犯法益的行为都存在价值的抉择。生命教育缺失的严重后果是大学生漠视生命的存在价值,无论是自我生命、他人生命,还是其他生命形式,都应把敬畏生命当作人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第一道德准则。在法治社会环境下更要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校法制教育要强化大学生对生命权利的认知,更应以生命教育为基础,全面系统地认知生命的存在和价值,认知法治社会对生命的相关规范要求,使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珍惜生命、珍爱生命。不仅要尊重自身生命,而且要尊重他人生命和其他生命存在。大学生要明确生命价值的善与恶:善就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能发展的生命实现最高价值;恶就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等。动物、植物和人的生命都是神圣的,只有尊重一切生命形式才能促进生命的发展。
(二)生存教育维度的高校法制教育
以社会生存、职业生存法律规范为内容,受法治生存环境影响生存教育是生命教育的深入,是以尊重生命存在为前提,帮助学生了解生存知识,掌握生存技能,提升生存意志,增强生存本领,确立正确生存意识,把握生存规律的教育。生存教育分为自然生存教育和社会生存教育。社会生存教育主要教授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各种生存本领,包括生存知识、生存技能以及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等,它是生存教育维度高校法制教育的侧重点。社会生存教育以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的各种生存能力为主要目标,使大学生掌握在未来社会生存的各种能力,包括社交能力、创造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独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生存教育不仅要教授大学生基本的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使大学生将科学文化知识转化成一种生存能力,提高其生存本领,促进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现实社会中,大学生对生存的无能既表现在面对突况或危急情况的无能,也表现在正常社会环境下缺乏职业技能和意识。危急情况的处理不当,可能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自身的合法权益,造成一定侵权或者违法行为。在职业环境下无能的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是缺乏行业生存技能,也可能是缺乏生存意识。在大学生就业招聘中,各单位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素养提出明确要求,但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高、法律素质低下,对所从事行业的法律职业要求知之甚少,法治社会中生存能力的提高更无从谈起。生存能力和生存环境是影响生存教育的重要因素。生存能力主要包括自然生存能力、社会生存能力,这里的生存能力主要指以社会活动能力、职业能力等为内容的社会生存能力,它是人的社会性的体现。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及国家政治环境等,它是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其中,自然环境因素要求大学生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主要涉及资源与环境保范婚姻家庭生活;社会环境生存因素以法治社会生产实践为内容,要求适应职业竞争规范和职业生存规范;国家政治环境主要指国家法制现代化建设,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求大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法治信仰。生存教育要求人们通过道德与法律、自律和他律、现实性规范与理想性规范的共同作用,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公共秩序和生活秩序,以促进生存环境的改善和提高。
(三)生活教育维度的高校法制教育
以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相关法律规范为内容,为人的生命、生存发展服务生活即人的各种活动的总和,是指人在生存期间为了生存和繁衍所从事的不可或缺的生计活动。生活教育是为生命教育、生存教育发展服务的一切活动,既包括个人衣食住行、情感、娱乐等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个人生活,以婚姻家庭关系为主的家庭生活,以社会实践活动为内容的社会生活,以国家政治参与为内容的政治生活,也包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生活教育使大学生理解生活的物质性和精神性、个体性和集体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培养大学生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正确的价值取向、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在职业生活和公共生活中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学生比较和选择生活,理解生活真谛,学会正确的生活,树立良好的生活追求,帮助大学生提高现实社会生活能力,使学生热爱生活、为幸福生活奋斗。目前很多大学生沉迷于手机、网络、穿戴、游戏、爱情等感性的、外在的东西,并沉溺其中,很难在现实生活中权衡利弊,这些做法不利于大学生良好性格的养成、学习成绩的提高、现实社会的融入,甚至会成为大学生违法犯罪的诱因。现在大学生社会生活条件明显优于以前,但部分大学生对生活充满恐惧,有的为追求虚拟的精神享受不惜触犯法律,这都是缺乏生活法律常识所致。因此,加强生活教育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质、增强其法治观念的必要途径。教育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最终指向生活。高校法制教育必须贴近生活,以帮助大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道德、法律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在涉法方面,高校法制教育应教授学生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生活紧密联系的生活法律法规,引导大学生通过合法途径正确解决有关政治权利与自由、受教育权、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等方面的法律难题,解决大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社会生活参与能力。
三、结语
二、任职特点:兼课多,课务忙,没有职称压力
香港的中小学教师兼教学科不分主次,新聘体育教师兼教语文或数学在香港是很正常的事情。香港中小学现行五天或长短周五天半教学日,中小学教师每周课时数可达30多节,每天5~6节课,还有其他的课务。经常可以看到教师背个大大的包,里边有各种不同的学科教学用品,急急忙忙换教室。学校教师办公室白天几乎无人,学生放学以后下班前后的时间,办公室里才有教师伏案工作。虽然忙,教师们因为职业稳定,收入高,大多数心态很好。
还有,香港的中小学教师不能兼“有偿家教”,补习学校和考试培训类学校的教师与中小学教师分类清楚,若违规收费会导致被解聘。
香港的教师薪水有年资的不同,新入职教师与老教师收入差距比较大。由于没有教师职称,学校里教师之间的关系比较平和,不会为此而竞争,教学基本上属于“单干”,主要是教师个人教学经验的积累,也不重视教育科研。近几年,香港教育统筹局也在推广中小学新课程,不断推广观课文化,过去教师间互相不观课、不重视教育科研的现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教师们渐渐开始互相听课切磋教学经验。值得一提的是,香港中小学教师从事教育科研的认真态度,他们申报科研课题,一定是个人愿意投入,喜欢研究课题。申请课题当然有研究经费,一般是一笔可观的数字,但是这与教师的个人收入无关,学校和教师热情投入教育科研就是为了追求教育理想。
三、个人发展:重进修,重学历,重才能
香港中小学和办学团体比较重视非学术的进修培训和联谊活动。学校教师的活动,如假日“行山”(远足爬山,在香港叫做行山),暑期旅游,节日聚餐等等,这些活动经费实行AA制,教师踊跃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大多数不是教育学术类的活动,比如请管理专家作讲座讲管理方法,开展团体游戏活动,音乐唱诗等等,教师自愿报名参加。香港中小学教师的学校文化生活丰富,工作忙,联谊活动多,而学术进修则是教师个人的事情。
教育学术类活动,有办学团体办的,有大学办的,有政府有关部门办的。政府部门办的教育学术活动、经验分享会,免费报名参加。有的学术团体办的活动需付费参加,有的教育培训进修要收费,教师可以向学校有关专项经费申请资助,资助费用一般很少,大部分费用需要教师个人自理。香港的中小学教师大多数积极参与这类活动,自己掏钱听学术讲座和业务进修。因为自愿参加且付费,所以与会认真,教育学术活动会场的氛围往往很好,讨论常常很热烈。
香港是一个重学历的社会。新受聘教师学历不同,薪水的起点不同。教师特别是年轻教师一边工作,一边在学习。香港的大学为中小学教师提供教育硕士、教育博士等学历教育课程。
法制教育渗透需要教师在备课的阶段就要积极主动地发现渗透点,进而再挖掘出需要渗透的法律知识,如果教师不主动地去挖掘,法制教育的渗透点也是很难浮出水面的,因此,教师拥有一双慧眼十分有必要了,教师要善于开采语文学科中所蕴含着的法制教育宝藏。例如,在教学《网上呼救》这篇文章时,就可以结合课文内容,对学生有效的渗透法制教育。教学时,教师在肯定互联网对人们的生活以及工作等作出贡献的同时,还要安全文明上网,如果一旦制造了网络谣言,而且还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以及重大损失,这种行为就会构成违法,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因此,在教学时,教师在让学生们掌握一些基本的语文知识的同时,还要多想学生渗透一些文明上网的常识,让学生们知道不文明上网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相信学生们也会在教师的淳淳诱导下文明上网的。
二、感悟教材,受教育
课堂是传授知识的主阵地,比如说,叶圣陶先生的《记金华的双龙洞》一文中,在文末有这样一句话:“我排队等候,又仰卧在小船里,出了洞。”教学时,教师要让学生们反复的阅读,让他们谈谈从中悟到些什么道理。很多小朋友最先说出的是游人多,这个时候,教师可以示意学生们再悟,学生们很快便说出了叶老先生既是一位优秀的作家,同时也是一位遵守公共秩序的文明游客,他也是在排队等候出洞。教师要及时的对学生们的这种感悟予以赞赏褒奖,然后再进行小结:同学们,今天我们也一起跟着叶老先生去浏览了金华的双龙洞,并且还有一个很大的收获就是在公共场所,我们也一定要做个文明的好孩子,要自觉的遵守公共秩序,要懂得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学习这节课,既让学生们对叶老先生产生一种崇敬之情,而且还让他们很自然地接受了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意识。
三、法制教育应与语言情境相结合
语文文本中有很多蕴藏着人文法制的教育资源。因此,在教学时,要让学生们懂得,诚信是一个人的精神与财富,诚信比物质财富还要珍贵。如果是非法所得、非法占有的,一定要杜绝,让法制教育意识印在每一位孩子的大脑中。教师在教学时,就可以借助教材内容去教育学生们都要做一个品质优良的好少年。比如,在探究《一个小山村的故事》这节课时,学生们也了解了乱砍滥伐破坏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也一定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的。因此,教师要为学生们灌输这样一种理念,就是每个人都要自觉地保护自然环境,教师还要及时的介绍国家为了保护自然环境所做的努力。课后再布置学生搜集或者查找与之相关的内容,让他们从小就树立起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观念。还要教育学生养成节约资源、不要乱抛废物、不破坏花草树木以及热爱劳动的好习惯。教材中类似于这样的人文教育的事例还有很多,把这些内容结合课程资源用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当中,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也能够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四、在口语交际中讨论,确定法制认知
关键词:高中语文课堂;渗透;法制关爱
高中生是一个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是社会不断富强的承担者。正处于高中学习阶段的少年渐趋成熟,形成自己的认识体系与价值体系,好奇心盛,模仿能力强,追求个性,在追求新奇刺激的体验时,易受不良思想影响陷入犯罪泥潭。据有关媒体的报道与权威部门的公告,近年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逐年上升,约占违法犯罪的16%,部分城市甚至高达20.4%。这一严峻的数据与现实给我们学校、家庭与社会敲响了警钟,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也是当前学校要切实开展的工作之一,更是我们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明确了高中语文学科的人文性特点,即要充分发挥语文课程的育人功能。育人必先育德,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因此,我们可以语文课堂为阵地,渗透法制教育。但语文课不是司法课,把法制与语文学科相结合,把普法知识渗透到语文学科中,教育才能“水到渠成”。
1深究教材,定“法”切点
高中语文学科更多的是人文情感以及生命教育,几乎没有直接进行法制知识讲述的,要在没有法制知识的文章中进行法制教育,就要努力对教材进行再挖掘,找准法律知识的渗透点。苏霍林斯基说过:“课堂就是教给学生能借助已得知识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并使学习处于一种思索活动。”我们要充分挖掘语文课中法制教育的契机和教育因素,把握课堂时机进行思索活动,适时渗透,使学生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制的熏陶,避免空洞的说教。如《氓》,女主人公惨遭男子抛弃,就可渗透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思索女主人公为何被夫家休弃的活动环节时,学生可以逐步认识到古代“三从四德”“七出”等对女子的束缚,加深学生对男女平等的法律知识的认识,让女生树立平等观念,加强维权意识。
2丰富活动,“法”“文”相融
心理学家皮亚杰认为,实践活动是一切知识的载体。形式丰富的语文实践活动是传统课堂的补充。利用语文综合性学习,创设浓厚的法制氛围,可以让学生更直观更深刻地了解法制,达到“法”“文”相融的效果。语文教师可以根据教学内容的实际情况需要和政教部门的要求,经常开展各种各样含普法知识的语文第二课堂活动,如开展“实现中国梦,法治伴我行”、“读书使我如此美丽”、“树立理想,告别赌博”等演讲或征文或手抄报活动,甚至可以直接开设法与理的辩论赛。这些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与强化语言逻辑思维,或明或暗地让学生学到法治知识,在不一样的语文第二课堂中渗入法制教育。这些活动既能提高学生的兴趣,又能锻炼语言表达能力,激活思想,开发智能,同时也会使他们对政府部门与消费者的责任与权力有更为形象而深刻的印象,法制意识自然能得到增强。
3巧用热点,披“象”入法
在不断的社会发展中,会产生新的知识。任何学科的教学都应抓住社会发展的源泉与时代脉搏,关注我们生活的当下,将社会与人生紧密联系在一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每个社会热点,可能都存在法治的影子,成为普法的“象”。因此,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关心民生问题,鼓励学生辩证地看问题,培养学生的认知能力和道德精神,让课堂这一小天地,成为学生识法、懂法的沃土。万物皆可着我情,万“象”则可披入法。例如,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极尽语言之能事,把阿房宫写得富丽堂皇,大广声色。学生在了解秦始皇因骄奢逸,不体恤民生最终招致“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惨烈后果后,就能悟出“骄奢败国”给后人的警示,也是作者借古讽今,给当朝执政者敲响警钟,以补察为政的得失。此时,便可引入近年来出现的贫困县耗巨资建设豪华办公楼现象,让学生知道全国政协、监察部早已将“清理政府部门豪华楼堂馆所”列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花巨资兴建豪华办公楼便是违法行为,依法严惩。
4训练作文,与法共进
作文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点工作,教师有意引入公德法制类的题目或材料作文,使学生在构思写作的过程中,形成一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提高自己的道德法律水平。写作是学习语文的最高层次,是一种输出形式。它既能体现出认识主体对生活现象的深切感受,也是个人对生活实践的独特体验。在作文教学与训练中引入法制事件,能不断诱发学生思考探究、分析比对、反思总结。不仅可以深化学生的思想认识,提高学生的习作水平,而且还可以规范学生的法制行为,这种与法共进的作文训练,实质已经融入法律知识,且化法于无形,融爱于无痕。如,把“老人倒地扶不扶”的话题材料引入课堂,让学生进行材料作文的审题训练,也借机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制的教育,引导学生要在谴责肇事者和见死不救的行为的同时,还要深刻反思这一事件折射出的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学生经过作文写作,增强法制观念,同时也规范自己的法制行为。语文是感性的,法制是理性的。法制教育适时适当渗透在语文教学中,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这样做在完成语文教学目标的同时既提高了教师的专业素质,丰富教师的教学手段,又积极地宣传了法律知识,达到了普法的目的。这种隐而不露的语文课堂,蕴含的是教师与学校最深沉的爱,它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提高他们依法行事、遵章守法的法律素养,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使其成为法制社会里德才兼备的未来之星。
作者:罗冬松 单位:新丰县第一中学
参考文献
[1]陈光学《青少年犯罪的动机及对策》.中国法院网.2003-07-02
[2]李波《浅议语文课堂教学的艺术》.太原《新课程(教育学术版)》,2008(09)
(一)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项目分析
根据陈孝彬等人对学校基本情况的分析模式,我们从中引用了几个基本的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的服务类型、数量德胜鲁班木工学校是休宁县人民政府在“十五”期间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是由苏州德胜洋楼有限公司与休宁县第一高级中学联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应德胜洋楼有限公司以及木工行业发展需要的、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品德优良的应用型人才。学校规模维持在两个班级,平均每个班50人左右,只设一个专业。生源主要来自黄山市农村的初中毕业生,近几年全国各地都有生源涌入。每年学生人数维持在100人左右,至今已有千余人进入了全国各地的木工行业。
2.学校的组织结构木工学校与休宁县第一职高同在一个校园,实行“一校两制”。即在同一个校园实行两种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机制。木工学校归德胜管理,办学经费和实习场所由德胜公司提供;教育理念、招生方式、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与选择、教学计划、考试考核等都由德胜确定;课程由德胜选定教师实施,实训教官由德胜选派。
3.学校的建筑、设备、设施学校有774平方米的木工实训车间(60个工位,可供120个学生同时操作)、50个木工操作台、100套手工木工工具、120平方米的实训车间、3间标准教室、2间计算机教室,设置学生活动中心及中等规模的体育场。
4.学校的教职工校长汪丽庆是休宁县第一职高的老教师,同时兼任木工学校的校长。德胜公司每月一次派遣加拿大英语教师,向学生传授国际经济形势、科技信息。教师都是来自当地以及从外地聘请来的德高望重的木匠。另外,德胜公司每月都会有由培训中心主任担任总督学进行日常教学视察。
(二)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办学优势分析
优势包括:一是学校教育业绩的优势。木工学校的办学定位与休宁县的林业大县产业优势紧密相联,充分利用本地的优秀木工,发扬继承徽派木工手艺,并加强同国际职业教育的交流。山区走出的优秀匠士能吃苦、职业技能扎实,深受木工市场的青睐,就业率基本保持在100%。学校治学严谨,不仅教会学生技能,而且教导如何做人。二是内部素质和活动过程的优势。学生与教师之间形成“恩师”的师生情,维系学校与学生之间关系的不仅是日常的教学活动,还有各种各样的实训机会、考察机会、家长会制度、毕业典礼制度。学校始终秉承平民教育的办学思想,立足学生家庭,帮助学生成才、成人。学校强化学生的技能优势,保证每一名学生都能顺利就业,建立了一支能发扬徽派建筑等本土文化魅力的人才队伍。三是学校独特的竞争力。木工学校选择了扎根休宁徽州本土文化,又开展了目前繁荣的社会建筑、房地产行业所需的木工技能培训。北京大学纪念馆八仙桌、电视剧《大祠堂》全套木质家具,以及中美文化交流文化赠品都是木工学校学生的作品。学生依托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以及黄山市政府牵头支持,利用了徽文化的力量及德胜洋楼有限公司的海外背景,积极走向海外市场。劣势是学校办学规模过小,地理位置偏狭,社会影响力不大。社会对“匠士”的各种偏见仍然存在,当地政府对学校的支持力度不稳定。教育经费筹集的渠道单一,主要由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支付,难以理清德胜公司、木工学校、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之间的关系。
(三)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治学内容分析
笔者通过对其教学安排、教学管理、考核奖惩等治学内容进行分析发现,德胜鲁班木工学校不仅在学校基本情况项目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在治学上也存在诸多值得其他乡村职业学校学习的内容。
1.教学方法与实训时间的安排为了使学生掌握扎实技能,学校采用陶行知先生倡导的“教学做合一”的教学方式,相继开设了徽州传统木工专业理论知识科目,向学生讲解木匠基础知识和用图操作技巧,纠正学生实习中出现的误区和不足,从练习劈、刨、锯、划线、凿眼、拼板等基础技能着手,继而学习制做方凳、长条凳、子孙椅、床架等传统家庭生活设施。同时,学校的教学科目设施明确规定文化课与实训课的时间比例为3∶7。实训时间70%,给予学生大量时间在一线平台操作。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使学生熟练掌握木工所必须的基本技能。
2.严厉的教官负责制、鲜活的学区责任制及“小先生制”所有教官在上岗前都必须保证,85%以上的毕业生能够独立制作八仙桌和太师椅,15%的毕业生的结业成绩是优秀。如达不到此标准,教官必须主动引咎辞职。学生学习木匠工艺的各个工序均须在教官的观察和指导下进行,保证学生获得扎实的木工基本技能和严谨的学习态度。此外,学校根据学生的自我选择及教官的建议,在木工学校实训期间,将学生分成5个学区,一个教官负责一个学区,每个学区确定一两名学生任该区的小组长,5个学区开展教学竞赛活动。通过这种学生与学生之间、小组与小组之间的良性比赛,使学生在集体的学习活动中增进知识,提高人际交往的能力。为锻炼学生的自理能力,学校引入陶行知先生倡导的“小先生制”,营造一个学生学艺的影响力场。师兄师弟之间相互学习,不仅促进了学生技艺的进步,还促进了师兄弟之间心理上的契合,激发共同学习手艺的乐趣。同时也是一种补偿性机制,解决了教师人数欠缺和学生异常活跃的矛盾,对学生产生积极的自我影响。
3.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这些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末位淘汰制规则。新生入学后须向教师和教官保证:自觉遵守学校设置的学生准则,同意学校实行末位淘汰制。如果学生在校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课业或生活不积极,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则对该生实行处罚,除去其担当的职位、奖学金,甚至开除学籍。其二,奖助学金条例。思想道德考核和技能考核各占50分,实行每天一考核、每月一评价、每学期一次总结性评价。对于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由小组组长每天统分,结果交给教官计入一周的统计。奖助学金规定不同学期的奖学金获得率都不一样;奖学金等级设置为第一级奖学金、第二级奖学金、第三级奖学金,三级比重按5∶3∶2设置。其三,课程考核学分制。从第一学期到第四学期期末的考试作品分别为徽州古典方凳、流线型合角方凳、檀木八仙桌、实木太师椅,最后的结业考试是由德胜洋楼公司派出的督学对学生制作的工艺品进行逐件评分,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在学校的展览馆展出。通过严格按分考核确定学生的学习是否达到了出师的标准,是否能够制作满足社会要求和木工制作流程的作品。其四,独特的毕业考核。德胜木工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考试是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制作一张八仙桌和两把太师椅。由德胜公司派出的督学担任主考官,对学生的毕业作品分步骤进行严格、细致、公正的考核与打分。根据其在校表现及个人的兴趣与意愿,学校将毕业作品优秀的毕业生推荐给各著名的建筑公司。
二、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办学新思路
(一)“匠士”学位的首创
职业教育的教育体系针对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较之普通教育没有特别鲜明的学位倾向。它所培养的学生基本上都是直接与社会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办学中,该校创造性地探索出了职业教育学位教育的新形式———“匠士”,丰富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学位制度。“匠士”同时可以给社会上异常火热的高等教育注入新的活力,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拥有一门出色的技能,同样可以在社会上立足。
(二)校、企、政府、基金会的联合
县域职业教育的发展首先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特别是要发挥最了解地方教育需求、教育资源配置情况的基层地方政府的作用。同时,职业教育应以就业导向为中心,面向市场办学,培养企业需要的合格人才,发挥私人办学的力量优势,积极吸纳非盈利性的教育基金会的介入。德胜鲁班木工学校正是在休宁县政府、休宁县第一职业高中、德胜洋楼公司、长江平民教育基金会四者的合力办学的典型。
(三)外企注入资金办学
县域职业教育的确也存在着与企业联合办学的模式,但绝大多数都是与国内的企业合作办学,鲜有与国外企业联合办学。中西部的职业教育就更缺少与国际上知名企业和教育集团合作办学的机会。休宁德胜鲁班木工学校依托具有美国背景的苏州德胜洋楼公司,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知名度。
(四)国、校、企三级课程开发
学校除开设国家中职教育的必修课程外,德胜公司自编《木工理论与实践》教材并实施教学,总裁聂圣哲先生编写《现代木结构》《班门弄斧》等书作为学生学习的教材,并且配备了专职的计算机教师教授学生计算机知识。另外,学校组织教师、德胜公司高管,参照国家制定的中职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基本内容及企业自身的实际,编写了《道德修业》等书,使学生具备必要的职业道德。
(五)严把生源关
在选拔生源方面,学校校长亲自在休宁山区寻找,且招生条件严苛:必须是能吃苦的农民的孩子,必须诚实守信、不赌博、不抽烟。因为学校的学生大多数都是来自乡下的贫困家庭,木工学校管理层重新认定职业教育的福利属性,给予学生更多的优惠,在国家已有的对中职学生的优惠政策上,继续补助贫困学生。
三、反思与展望
(一)反思
教育不仅要培养卓越的政治家、经济学家、科学家,而且还需要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千千万万的高素质的劳动者。《纲要》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前形势下,县域职业教育的发展、城乡基本服务均等化、区域经济的有效发展都离不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乡村职业学校独特的办学路子和社会上各种优秀的办学力量。从该校的办学历史可以看出,政府作为办学的主导者,真正发挥了资源配置、信息引导的协调作用,把优秀的外资企业、具有浓厚的徽州特色文化的木工手艺、现代化的教学方法结合起来,联合办学,共同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职业教育优势劳务品牌。在当前社会,人们对城乡二元化体制的诟病,对教育公平的疾呼都表明,在基础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关乎整个教育系统的健康发展,关乎整个社会的公平问题,关乎社会和谐。木工学校丰富了县域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同时也应该思考其不足之处。
1.学生缺乏继续升学的机会职业教育并不是教育系统的终结,中等职业教育应该建立与高等职业院校或普通本科院校的衔接机制。目前,国家通过职业生综合能力大赛选拔出优秀的职校生,并且给他们提供直接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机会。这种做法使具有真实技能的职校生能够接受更深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基础知识学习。德胜鲁班木工学校的培养模式忽略了那些想继续接受优质教育的学生的求学需要,集中进行木工技能的培训可能弱化了普通基础知识的吸取,不利于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形成。
2.急需改善的社会人才观职业教育缺乏社会吸引力,表面上看是教育问题,实质上却是社会人才观的问题。传统的人才观依然影响着受教育者个人(家庭)对教育类型的选择,导致目前的普通高中、高等院校招生规模急剧增加,脱离了社会人才需求的结构。尽管徽州木匠身怀绝技,但社会认可度仅存在极个别领域。所以,面对职业教育招生难的问题,我们该反思的是整个社会对人才需求的本质。
3.“双师型”师资建设问题由于职业师范教育缺少关于木工类的教师,所以木工学校办学过程中吸取的教师都是地道的木匠出身,而真正从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毕业的师资缺乏,限制了学校办学规模的继续扩大与教学的规范化。针对这个问题,应该与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加强联系,共同培养能够担当教学任务的优秀教师,可以适当将学生送入职业学院深造,形成“学生—技师—教师”的良性循环。
4.“匠士”职业学位的难言之隐在现实社会上,木工是个让人不大看得起的工种。尽管“匠士”一方面产生了良好的职业教育导向,纠正了传统工艺卑微、文凭至上、人才消费的偏见。但是,“匠士”仅仅是民间办学的尝试,未得到教育部门正式的认可,其学历含金量并未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从本质上说,“匠士”并未实质性改变人们对职业教育的偏见,也并未转变人们对木工工种是否具备优秀技能的传统质疑。
(二)发展展望
论文摘要:县域职业教育是地方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人力资源素质、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却遇到发展上的新问题,需要我们采取措施认真对待,促使其健康发展。
县域职业教育承载着多项职能,不仅要对学生开展学历教育、技能培养,还要对企业工人和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对满足地方的人力需求和提高的员工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是保障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制定了一些相关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使得职业教育有了一定保证,但是我们在对连云港市四县职业学校调研中却发现,县域职业学校却面临着新的发展难题,陷入了另一种困境,可持续发展和作用的发挥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1县域职业教育发展上的困境
t.t政策落实问题
主要表现为在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中,政策难以落实到位。近年来,从国家到省市都对职业教育发展给予高度重视,既给予了政策上的支持,也给予了资金上的扶持,不仅加强了实训基地建设,也加大了职教师资培养,为各地职教事业发展注人了新的活力。但是,在一些县却没有给予职业教育应有的重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靠、要现象严重,没有像对待普通中学一样对待职业学校,致使学校发展得不到保障,不得下艰难度日。仅举两例,一个是教师编制问}!,这在普通中学基本不是问题,而在职业笋校却是一个大的问.题,教师严重缺编,普遍缺编在30%左右,有的甚至达50%以上,另一个是办学经费问题,学校事业的发展并没带来办学经费的同步增长,却因国家和省里的资助而导致地方投人的下降,一些积业学校新校区的建设、仪器设备的购置很本得不到政府财政支持,只能靠欠账或借贷维持。我们调研发现,这虽然与县财政拮据有关,但是更与县主要领导的观念有关,因此对待职业教育常常以文件落实文件,实质性的支持并不大。
t.2专业师资问题
除了因缺编造成师资短缺外,各县域职业学校普遍存在专业师资年轻化和“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问题,成为困扰县域职业教育发展,影响教学质量的大难题。近年来,由于中央和省对职教资助的加大,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教育发展,使得县域职业学校生源趋旺,导致办学规模逐年扩大,加重了专业师资短缺困境,不得不聘用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以解燃眉之急。由于这些新教师没有专业社会经验,实践课教学只能凑合,照葫芦画瓢,致使教学质量难以保障。而“双师型”教师短缺更是县域职业学校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困难,因为这些学校真正具有“双师型”资格(讲师十技师或工程师)的教师少之又少,普遍不到5%,即使把具有“高级工”资格的教师算作“双师”,多数学校也只达到10%左右,难以承担起专业实践教学任务。究其原因有三:一是难培养,由于“双师型”教师的成长时间较长,一般本科毕业生边教学边实践,从教学成熟到技术成熟至少需要5一10年时间,才能成为具有“双师”资格的合格教师,因此很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二是难稳定,因为“双师”人才无论对职业院校还是对相关企业来说,都是宝贵人才,县里的生活环境.工资待遇以及教师个人发展和子女教育问题等都会成为不稳定的因素,如某县职教中心近年来培养的十几名“双师型”教师仅留下两人就是鲜明的例证;三是技师难为“师”,虽然一些学校为弥补学校实践教学上的不足,聘用了一些技师或高级工来校任教,由于他们的学历不符合相关规定而无法取得教师资格,只能按技术工人对待,从事着教学,却无教师名分,难以为“师”,身份非常尴尬。
1.3专业设置问题
专业设置是关系职业学校发展方向、办学特色,能否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大问题,这对于县域职业学校来讲更为重要。县域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主要存在着重复雷同、与县域产业不符的问题,不仅与市内职业学校,与相邻县区职业学校,而且也与本县内的职业学校雷同现象,造成了专业建设没特色,学校发展无后劲。究其原因,是因为学校没有很好的与县域经济发展相适应、没有与县域产业布局相协调,一味模仿其他学校专业建设,迎合学生及家长意愿有着密切的关系。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和满足地方人力资源需求是县域职业学校职责所在,也是存在的基础,如果学杖的专业设置不与县域经济格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相适应,不能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应有的作用,就难以赢得地方政府的重视表支持的,从而难以形成自身的专业特色禾办学优势。尽管有的县产业结构比较单一,但是毕竟都有自己的经济特色和产业发展方向,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明确的,职业学校理应积极适应并有所作为。适应学生及其家长的需求是生源市场上的一种期望,有其合理成分,但是以乡镇和农村生源为主的县域职业学校,由于一些家长信、息闭塞、目光短浅,不能真实反映出社会发展需要,因此需要学校加以引导,不要因生源需要而盲目设置专业或放任某个专业过度招生,造成学生学无所用,无业可就,从而影响学校声誉。一些县域职业学校开设的诸如计算机、电子、数控、商务、会计、导游等热门专业,自有学校的苦衷,但是没有开设出一个与当地支柱性产业或经济特色相适应的专业,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如某种农业大县的职业学校没开设出一个与种植业和养殖业相关的专业,某渔业大县的职教中心不设航运技术、水产养殖等专业,就说明了这一点。
1.4学校设置问题
职业学校的设置不同于普通中小学,不仅需要发挥好学校自身的办学资源优势,实现学校间资源共享以取得最大的效益,更要利用好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以实现最好的培养效果,从而达到符合职业标准需要的最佳程度,确保学校的教学质量。因此,职业学校的设置与布局不同于普通中学那样,在人口集中的乡镇多处设置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即可,而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学校的专业设置问题和可供利用的资源问题,进而来规划和布设学校位置和专业教学地点。一些县域职业学校的发展状况,已经显露出学校的区位和设置上的不合理现象,如学校无论大小,300人的或3000人的都独立建制,五脏俱全,自成管理,相互竞争,难以协作;有的地处偏僻,难以为继,毫无出路;有的区位尚佳,却寻合作伙伴,资源难以共享。一个县之内的几所职业学校,却存在着重复建设、各自为政问题,严重制约着县域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师资共享,这既不利于学校的特色营建,也不利于县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更难以灵活应对市场发展变化,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2县域职业教育发展的对策
我们认为,要促进县域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采取以下儿方面措施。
2.,以专项评估为手段推动发展
各地教育督导和督学机构是当地政府的派出机构,负有对本地区政府办学和各类学校办学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应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以《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和教育部、各省市颁布的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为依据,对县域职业教育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督导,对办学经费保障、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国家和省级政府资助使用情况、相关资金配套情况等进行督查,以促进地方政府提高认识,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利用教学质量评估等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评估检查,对师资结构与素质、办学条件与实训设备、专业设置与调整、办学经费投人与保障等进行评估检查,以促进县域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和建设情况达标。
2.2以专业建设为基础夯实发展
专业是职业学校赖以发展的基础,是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支柱。优化专业结构就是要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办学,积极与县域经济特色、产业结构、行业发展相适应,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和本地社会需求相适应,调整专业结构,以特色专业建设为突破,夯实学校办学基础,为人们提供出满意的职业教育,服务社会,服务地方,实现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县域职业学校以乡镇工业的发展与规划、县域的特色经济与特色产业和县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与规划为依托,积极调整专业设置以适应当地经济发展需要,同时这也是设置和营建特色专业的重要依据,如江苏某县的水晶业与水产养殖业、山东县级市的葡萄水果与中药种植业等,都应该成为当地职业教育专业的调整方向,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学校特色化发展。
2.3以资源配置为入手协调发展
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教育自身所具有的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另一个是社会上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协调配置与使用。传统的县域职业教育设置了多所职业学校,并以学校为单位配置职教资源,现在看来很不可取,因为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中学教育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专业教育,因此应以专业需要来配置教育资源,并很好地利用社会资源,以发挥出资源应有的最大效应。笔者认为,鉴于县域的生源与资源的有限性,以设置办学点为依托,形成“一校多点”的县域职教格局是可取的。“一校”就是在县域内只设一个职教中心或职业学校,以此作为教学中心和校本部开展主要教学活动;“多点”就是以专业教学需要为依据,以就近和方便利用社会资源为原则,设置教学与实训点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以县城为本部设校,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社会力量的利用,以可用的环境条件来设点,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有效对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技能水平,是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一校多点”也有利于学校的专业建设,师资和办学条件共享,收放自如,集中力量、办出特色,是一举多得的事情。
1.教育定位不清晰
虽然高校法制教育有着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但现在高校对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制教育并未搭建专属的课程平台,这造成在教育实践中一线教师对法制教育的定位认知不一。有的教师认为,高校法制教育是在全民普法的大背景下进课堂的,其任务就是普及法律常识;有的教师认为,应注重实用性法律知识的传授,应让学生了解法律基础知识;还有的教师认为,该课程的内容纷繁复杂,应设立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进行教学。虽然这三种观点立论不同,但都把法制教育定性为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而知识教育属于智育范畴,从而认为高校法制教育的性质是智育。在这种思想的引导下,大部分高校的法制教育以法条讲授为主。在“05方案”中,教育部将高校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这清晰地表明法制教育应着重思想品德的教育,课程目标应定位为法律素质的养成,而非法条的讲授。
2.教育内容有局限
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主要依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这门课程的教材包含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法律基础部分占到整本教材的1/3,但集合了宪法、刑法、民法、程序法、社会法等各大部门法,受篇幅限制,法律基础部分出现了门类多、介绍简单的情况,整本教材停留于法律规范的罗列,缺乏法治精神、法治理念的剖析。因此,所占教材比例的减少、教材内容的局限,再加上这门课程的授课教师大多没有法律专业背景,使很多教师在讲授过程中将法律教育边缘化,有些强化法律基础知识的讲解,缺乏理论、精神的深入探究;有的教师以个别案例讲授代替所有内容;甚至有些教师以视频教学代替课内讲授。高校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出现以上种种问题,其实效性当然无法保证。
3.教育环境不协调
由于目前高校的法制教育归属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属于公共课程,因此多数教师尤其是专业课教师认为法制教育与其教育毫无关系。即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授课教师,也有将法制教育部分孤立起来、因为讲法而讲法的现象,致使法制教育处于极其尴尬的境地。虽然有国家文件的要求,但是实践中被忽视;虽然有课堂讲授,但是环境与理论不一致。法制观没有和道德观结合起来,也没有和专业精神结合起来,这样的教育纯属说教,当然无法深入学生的心灵,出现大学生违法违纪案例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高校法制教育改革的理论根基
教育理念是教育行为的一面旗帜,法制教育也需要树立符合自身特色的教育理念。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活,思想的形成也离不开社会实践生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教育学专家学者提出的“主体教育理论”正是从学生、社会的角度,主张“弘扬学生主体性是当代教育的主题,是正确做出教育价值取向、提高教育质量与人的素质的关键”。基于此,笔者认为,应树立“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从社会出发,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脱离现实、脱离社会的法制教育使学生对社会现实认识模糊,导致学生无法应对现实生活。
三、高校法制教育的理性选择
在“以人为本”的法制教育理念指导下,笔者认为,应走出以往法制教育的种种误区,选择以培养法制观念为中心的高校法制教育方式。
1.改变对法制教育的狭隘认知,注重法制观念的培养
大学是大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备正确的“三观”是大学生的基本素养之一。其中法律观念是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人的法律价值观对其行为有指导和调节作用。一个具有正确法律价值观的人,会自然地养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自觉地运用法律维护正当权益的习惯。因此,法制教育应从学生的主体出发,从根本上培养其法制观念,走出重法规条文、轻法制精神,重形式、轻效果的误区。大学法制教育应在基本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着重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在课堂教学中引导学生从法的精神、法的内容等角度去认识法,改变学生“法有权力,己无权利”的认知。通过法制教育,使学生尊重、信任法律,形成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能自觉地守法、护法,并能够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问题,始终以法作为人生的标尺。
2.重新构建教学内容体系,强化大学生对法的认知
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中,法律基础部分与道德部分被生硬地划分为两个板块,修订后的版本在最后一章将两个部分融合起来,略显牵强。笔者认为,教材应始终坚持一条主线,即道德与法律是辩证统一的,二者共同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最低层次的道德。这样的思路能使学生对法的认知不会过于疏远。同时,我国大学法律基础知识教材的编写反映出重现行法律法规而轻法理学、重公法轻私法等情形。笔者认为,应从法理学、宪法等基础知识入手,强化学生对法的本质、价值、功能,法与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认知;对民法应优于刑法进行介绍,体现生活实用性。另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增设法律选修课程,如法哲学、人权保护、劳动合同、婚姻继承等,使学生在增长法律知识的同时增强人权保护意识,在坚定政治信念的同时信服法律。
3.创新教育方法,重塑大学生对法的情感
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容易使学生对法律做出“枯燥无味”的评价,理想的教学效果自然无法达到。高校应充分挖掘各种法制教育方法,培养学生对法的情感。一是课内教学方法应更多元化,除了传统的讲授法外,可以更多地使用典型案例分析法、角色扮演法、讨论法、视频教学法等。通过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吸引学生,启发其法律思维。二是应增加课外实践。通过社区法律宣传、模拟法庭、到司法机关进行参观调研、组建法律社团等方式,使法律变得真实,触及其灵魂,有利于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形成法律信仰。
4.营造校园环境,烘托法制氛围
教育内容与实际的不一致是教育难以推进的重要阻碍之一。在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下,高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在管理制度上,学校应制定维持学校正常秩序的规章制度,且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制度。在管理程序上,学校应体现程序性。任何一个环节都应考虑细致,做到学生即使是被管理一方,但具有有效的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高校,应形成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权利价值的氛围,培养学生的权利意识,激励学生的权利追求,有效地促进学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救济权的实现。
5.优化师资队伍,积极引进法学专业人才
[关键词]高职生养成教育习惯
一、养成教育对高职生具有特殊意义
养成教育是教育者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教育训练活动,使受教育者的言行规范化、标准化的教育过程,是一种使自然人成为社会人的教育过程。
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慢慢形成的。教育家叶圣陶先生认为:“教师工作的最终目的,无非是培养学生具有各种良好的社会习惯。”他还说:“从小学老师到大学教授,他们的任务就是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帮助学生养成政治方面、文化科学方面的良好习惯。”可见,养成教育不仅在小学阶段、中学阶段,乃至教育的整个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以及个人素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高职生中的不少人在中小学阶段特别是高中阶段没能较好地接受系统扎实的文化学习和基本的思想道德及行为规范教育,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交往习惯,应变能力不强;对社会上不良现象的影响抵抗能力差,法制观念、公德意识比较淡薄。这一切致使高职生虽然享有大学生的称呼,却不完全具有当代大学生的理想境界、道德水平和认知能力。没有打好基础就得从头开始,没有好的习惯就得重新养成。因此,对高职生来说,养成教育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二、对当代高职生养成教育的现状分析
1.当代高职生普遍缺乏文明的生活习惯,生活自理能力不强
当代高职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家长把他们当成“小皇帝”,他们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是家长却很少对他们进行养成教育,致使其缺乏生活能力、自理能力。
2.社会转型时期对高职生价值取向的影响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出现了重实惠,轻道德;拜金主义,为谋取钱财不择手段,甚至违法犯罪;、钱权交易、腐败堕落、醉生梦死、以追求享乐为生活的唯一目的的问题和现象。我们必须加以正确引导和教育,要让高职生懂得这些现象决不代表社会主流。
3.当代高职生普遍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自觉性差
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思想不统一,缺乏自信心,存在悲观情绪、沉沦情绪,学习和生活都存在着麻木状态;学习缺乏主动性、刻苦精神、钻研精神,学习纪律涣散;缺乏自主学习意识,上课看闲书,说闲话,玩手机短信,课后玩电脑游戏等。
4.当代高职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存在着许多人格缺陷
缺乏生活阅历,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心理表现不成熟,缺乏坚忍不拔的意志;任性,我行我素,不顾其他人的感受;自私狭隘,难于与人交往,难于适应集体生活。
常言道,入芷兰之室,久而不闻其芬,入鲍鱼之肆,久而不知其臭。客观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对高职生思想的形成有极大的影响,我们只有在正确分析当代高职生成长的客观环境之后,有针对性的开展养成教育,才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高职生养成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养成教育是塑造高职生完美人格的重要手段。当代高职院校生普遍是独生子女,存在着许多人格缺陷。这些缺陷如果不及时进行“治疗”,即使他们学到了很深的专业知识,也难于在社会上立足。因此,要使高职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就必须对他们进行完美人格的塑造,对他们进行养成教育。
1.上好入学第一课“军训”。军事训练对养成教育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教育形式不可替代的,近年来的军训工作的实践表明,军训独特的育人功能,极大地拓展了养成教育工作的活动空间,有效地推动了高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2.组织养成教育讲座。在新生“军训”之后,可以采取讲座的形式从思想教育、学习生活习惯教育、行为习惯教育、成材教育、学习目标引导、学习方法介绍、专业知识介绍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使学生认识到,采取严格的纪律约束,目的是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这种习惯的养成,对自己一生都有好处。通过各种学习方法教育,使学生不必自己摸索,减少从中学向高职院校学习方法转变的过渡时间。通过目标教育可以帮助学生确立毕业后的人生目标,为高职院校生活确立奋斗方向。
3.通过教育创新提高实施养成教育的成效。创新教育应该在日常的教育过程中,并不是另起炉灶的一种教育体制,而是教育的一项改革,这项改革同时还需要创造适合与教育创新的环境,建立学校创新教育的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系统配套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教育创新落到实处。只有将创新精神贯穿于学生养成教育的全过程,才能给高职院校养成教育带来巨大的适应性,才能给学生养成教育以生机,才能造就一代具有创新行为和创新能力的新人。
4.运用典型带动的方式,使养成教育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学校可以每个学期在学生中民主评出讲道德典型、尊师守纪典型、勤奋学习典型、文明礼貌典型等,并在学习这些学生德育标兵的活动中,组织这些先进典型与相应的落后学生开展“手拉手”帮扶结对活动,从而更好地营造出学先进、看先进、帮后进、赶先进的良好校园氛围。同时,要切实重视道德舆论导向的作用。为了保证道德教育的顺利开展,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可以通过宣传板报、黑板报、校报、校园广播等方式正确引导、教育学生。
5.有组织地参加社会实践。高职院校应当时刻牢记培养学生的目的是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如果我们不让学生接触社会,就会闭门造车,培养出社会不需要的废材。社会实践活动能引导学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爱国热情和成长成才的强烈愿望转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行动。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树立远大的学习目标,必须有组织的使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在实践中,认识国情,奉献社会,提高素质。
总之,“行动养成习惯,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培养良好习惯是现代教育的归宿,我们的高职教育工作者的任务是继续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只有把学生的素质演化为习惯,才能成为他们终生受用的财富。
参考文献:
[1]连淑芳.试论高校道德教育的过程[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2003.
[2]余丽珍.试论高校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的关联性[J].中国高教研究,2004.
[3]陈廷斌.养成教育: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着力点[J].思想政治教育,2004.
关键词:中职教育;人才需求;品牌战略;师资培养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广东中等职业教育也有了很大发展。到2004年底,广东全省有中等职业学校870所(含技工学校186所),其中国家级重点学校98所,省级重点学校90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94.5万人;优质学位占40%,省级以上重点专业131个。在整体规模、在校生人数、优质学位比例和毕业生就业率等方面,均居全国同行前列。广东中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促成的。
一、省委、省政府加强领导,大力扶持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统筹全局,十分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设和发展,省领导经常关心、了解全省职教工作情况,及时给予指示。2002年广东省举办了首届职业技术教育展示会,广东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临指导,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熟练技术工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一个很重要的人才层次,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和全社会要从广东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提高广东省的国际竞争力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广东省委、省政府把职业技术教育列为全省“十项民心工程”之一,要求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每个市要建设一所以上国家重点技校,经济发达的县要建设一所技校,力争5年内全省技校在校生规模扩大到36万人。”2005年,广东启动了“三年30万”技能人才工程。为了激励更多学生报考中职学校和从事技工工作,广东省还从政策上给予照顾和扶持,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已经实行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对等待遇的政策。下一步的目标是建立高技能人才奖励和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的福利待遇,促使全省技能人才队伍的稳定发展。
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技能型人才的需求量大增,毕业生就业前景良好
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全省国民经济增长率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很大。但是,目前广东技能型人才在全部城镇从业人口中仅占43.89%,缺口很大。2005年初,广东经济发达地区出现的民工荒,实质上是技工荒;据统计,到“十五”期末,全省仅数控技能人才缺口就达到10多万。广东对技术应用性人才的需求以制造业为主,数控、汽车维修、计算机技术等几大类产业的需求人数超过100万。此外,在交通运输业、旅游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零售业、商务服务业、物资流通业、社区服务业和餐饮旅馆业等部门也都需要大量技术应用性人才。技能型应用人才的需求.已经成为广东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及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制约点。
由于对技能应用性人才需求量不断增加,广东省中职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20多年来全省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保持在96%以上,2004年就业率高达97.8%。中职毕业生就业后的工资待遇也逐年有所提高,据调查显示,广州市初级工平均月薪是1470元,中级工月薪为1836元。就业有前途,促进了全省中职教育的快速发展。
三、学生、家长转变观念,讲求实效
过去,由于受到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社会上一些实际问题的困扰,不少学生不愿选读中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的观念不断更新,很多学生、家长对就读中职学校逐步有了正确的认识。
广州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为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算了一笔账,分析了初中毕业生面临的四项选择及其优劣势,很有参考价值。
其一,读高中——考大学——就业。家庭投入:约4.7万元。优势是高学历,增值潜力强。劣势是要承担高中毕业考不上大学的风险,对家庭经济压力大,大学毕业生队伍庞大,就业形势严峻,教育投资有时很难回收。
其二,读高中——就业。家庭投入:约7000元。优势:无。劣势是无一技之长,很难就业。
其三,读中职——就业。家庭投入:中职3年约1万元。优势:有一技之长,就业容易,待遇逐步提高。劣势:边工作边学习,比较辛苦。
其四,读中职——高职一就业。家庭投入高于第三项。优势:专业优势较明显,就业较有保障。劣势:经济负担重,可能面临来自传统观念的压力。
以上四种途径,各自的优劣势十分明显。怎样做出合理选择?关键在于学生不要好高骛远,而要实事求是,根据各自的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的学习能力进行统筹安排。就读中职,对于很多学生来说,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早日成才的明智之举。
四、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实施品牌战略
(一)打破条条框框,进行制度创新
过去,中专、技校的学科门类设置单一,专业设置较少,技术工种不多,各校自成一体,相互缺乏联系,学生知识面较窄,技术能力适应面不广。进入21世纪后,面对广东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积极进行改革,首先冲破中专、技校、职中的界限.按照市场需求统一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这一层次上,在制度创新上先走一步,使各中职学校的内涵更宽,技术含量更高,适应能力更强。
(二)紧紧面向市场,调整、更新专业
随着广东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熟练技术工人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广东各类中职学校都依据市场需求,调整和更新专业设置。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这方面的成绩尤为显著,其特点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扩大专业覆盖面。到2005年上半年,广州市中职学校共有400多个专业,涵盖11个大类,包括加工制造、交通运输、信息技术、能源、土木水利工程、资源和环境、商贸旅游、财经、文化艺术与体育、社会公共事务、农林等。二是大力发展高新、紧缺专业。广州市以发展成为国际制造业基地为目标,迫切需要大量机电类、汽车类、电子技术类、信息技术类等专业的技能人才。同时,作为华南地区商贸中心,广州对电子商务类、现代物流类、市场营销类、商务外语类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量也非常大。广州旅游餐饮业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旅游业收入占全国的1/10,餐饮营业额列全国第一,因此旅游餐饮业的人才也十分紧缺。目前,广州市的建筑业正处在人才结构的调整期。需要大批现代建筑应用性人才。随着广州市民对生活与工作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这一新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对高素质的物业管理人才需求量很大。上述这些高新技术、紧缺人才,急需中职学校加速培养。广东省、广州市均把这些专业作为重点,给予大力扶持。三是实行“专业末位淘汰制”。通过中职学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所反映的市场供求情况来调整专业设置,就业率低的专业予以淘汰。
(三)放宽招生限制,扩大办学规模
为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群众子女求学的愿望,广东省放宽中职学校的招生限制,采取按中考成绩投档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招生办法:各中职学校先按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顺序从高到低、从前到后的顺序录取,然后再接受注册入学的学生。对注册入学的学生实行“三不限”:不限年龄、不限地域、不限应届生,只要有初中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都可以到中职学校申请注册入学。没有报考中职学校的学生,或者想从甲校转到乙校的学生也可通过注册入学。以上办法,为中职学校扩招发展提供了充足的生源。广东有关部门加大财政投入,想方设法扩大中职学校办学规模,增设一批中职学校,扩大招生人数,促使全省中职教育持续快速发展。2005年广东全省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划招生达40万人,占全省高中阶段招生总数的40%,比2004年增加4万人,增长率达10.8%。
(四)关心弱势群体,实施职教扶贫
广东省职教扶贫计划规定,凡是家庭人均年收人在1500元以下,或者有《广东省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免费证》的,都可以到中职招生学校申请入学。全省有一批优质中职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就读,并推荐就业。2005年广东职教扶贫计划安排招收2000多名贫困生入学就读。这些贫困生毕业后,将帮助其家庭实现脱贫,这是政府关心弱势群体、实现职教反哺农业的有力措施。
(五)增加优质学位,创立特色品牌
近几年,广东中职学校扩招发展,以创办重点学校、增加优质学位为主。到2005年初,广东省中职学校的优质学位占40%;广州市中职学校的优质学位占60%,比3年前增加了1倍。优质学位是指被评上省级以上重点学校的学位。这批重点中职学校的教学设施、硬件设缶、师资力量、专业设置均达到很高要求。广州市的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中专和职业高中)全部实行“学分制”,根据岗位需要重新构建课程,学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灵活选择课程。这些重点中职学校的专业特色明显,教学质量较高,学生素质较好。毕业生常常是供不应求。
(六)办好实训中心,加强实践教学
为了培养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的技能人才,各中职学校均注重加强实践教学,建设了一批高水平、高仿真的实训中心。学生在实训中心可以进行高度仿真的模拟训练,练就一手过硬的工艺技术,通过“上学如上岗,上课如上班”的模拟训练,可以达到“零距离就业”,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七)实行订单培养,学习、就业相联
广东很多中职学校都采用校企合作办学,实行人才“订单培养”。学校和有关企业约定:学校招收的新生根据企业岗位的需要进行对口培养,学生毕业后,由企业招聘就业。有的企业还为“订单培养”的学生提供3年的学杂费。
(八)广开办学门路,以利学生深造
为了打消部分中职学生怕一辈子当工人不能升学提高的顾虑,广东中职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广开办学门路,以利学生深造。很多中职学校与普通高校的成教学院、技术师范学院、高职院校合作办学,学生在考取该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外,还可以考取合作学校的学历文凭。广东省教育厅为了解决中职与高职教育的衔接问题,准备采取“3+2”模式,学生在中职读3年以后直接进入高职院校读2年,毕业后获得高职文凭。很多中职学校还贯彻国际化的办学理念,与国外知名职业教育机构合作,邀请外国教师授课,引进先进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理念,改革教学,有些学校还选送优秀学生到国外学习。
五、建好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提供合格师资
20世纪90年代,随着广东经济的发展和中职教育的兴起,急需大批合格的中职教师。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98年在原广东民族学院的基础上创建广东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2年改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该院定位为多科性、应用型,服务职教。几年来,该院改革旧专业,增设新专业,兼并3所其他院校.附设两所二级学院(民办),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到2004年底,该校在校各类学生总数已达23503人,在校生规模已上升到广东省普通高校第七位。现已开设44个本科专业、24个专科专业,学科覆盖工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六大门类(不含两所二级学院)。
(一)不断完善课堂教学环节。中学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学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在思想政治教育当中要提高法制教育的地位,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课堂教学方式和的手段,以学生感兴趣的内容为基础,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强化法律思想。第一,要在思想政治课上渗透法制教育的内容。各种版本的思想政治课教材,都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这些知识比较枯燥,会不同程度影响学生的学习的积极性。针对这种情况,教师可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创设一些法制教育情境,如在教学的过程中可以用模拟法庭的方法,以一些经典的案例,让学生扮演法庭上不同的角色,使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针对案例的内容进行辩论,这样既尊重的了学生的个性特点,又激发了学生学习和参与的积极性。第二,在作业当中渗透相关法律知识,在中学思想政治教学当中,教师会或多或少的布置一些课下作业,可以适当的选择一些法制方面的内容。如要求学生观看各个省市电视台的法制节目,之后写一些随想和认识,这些节目当中包含着丰富的法律知识,观看这些节目可以让学生将所学的知识与自己的生活联系起来,将法律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二)要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现在,多数中学在法制教育上主要是以理论教育为主,缺乏必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导致学生所学的知识与自己的生活脱节,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针对这种情况,要强调重视和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让学生在实践当中将自己所学的知识转化为能力、素质、思想和观念。中学法制教育的实践活动包括校内实践活动和校外实践活动,这两种实践活动要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第一,在校内实践活动上,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校内资源,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在组织的过程中可以班级为单位,如办法制教育黑板报、手抄报、召开主题班会活动,这些活动当中,学生可以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起到学习和运用的双重目的。学校也应该利用宣传标语、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来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开展与法律相关的知识竞赛和文艺节目,设立法律专项基金和网络法律宣传教育园地等形式,来拓宽学生的学法活动模式和法律知识视野。由于多数违法犯罪青少年或多或少的都有一些心理问题或人格障碍,学校可以在校内设立心理辅导室,对性人格的中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还可以组织学校的教师编写一些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法律读本。第二,在校外实践环节,学校可以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合作建立校外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利用这些机构的资源,开展一些专门针对中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组织到法庭参加庭审旁听、到公安局参观学习等活动,相信能够起到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二、充分发挥家庭法制教育的作用
(一)家长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家长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观念对其子女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有着重要的影响,家长的法制教育往往是在不经意之间完成的。这就要求家长在工作之余,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有条件的家长,可以参加一些家庭法制教育讲座与家庭法制教育经验交流会,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让其能够从了解青少年成长规律的基础上,思考孩子需要什么,使其在教育中学会尊重孩子、相信孩子,不要刻意表现家长的权威。在法律学习上,主要以《宪法》《民法》《刑法》《未成年保护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为主,将所学的法律知识渗透到日常教育当中。同时阅读一些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著作,运用科学的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二)要转变自身的教育观念。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种教育观念也绑架了他们的教育思想,使教育打上了应试教育的印记,应试教育思想忽视了学生个体发展和青少年发展的规律,是导致青少年心理的问题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家长在教育当中,不应过分重视成绩,必须摒弃分数万能论。应该从多方面关注孩子的学习与成长问题,时刻关注孩子的思想、学习和交际情况,一旦出现了不良的苗头,应该及时进行交流,通过恰当的方式引导规范学生的习惯和行为。在法制教育上,家长应该尽所能传授给孩子必要的法律知识,尽所能利用法律知识,解决孩子生活、学习和交往当中遇到的多种问题。另外,家长在生活当中要以身作则,因为家庭教育多数情况是潜移默化的。
三、充分利用社会教育的补充作用
(一)设立兼职法制副校长。中学可以设置法制副校长,同司法部门进行合作,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兼任法制副校长,如公安机关的宣传负责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长期工作在司法一线,有着丰富的法律知识,长期接触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成因有更加深刻的理解,由他们担任法制副校长,利用他们的实践知识和真实的经历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更有说服力和震慑力。当然,法制副校长的选拔也有一定的要求,所选拔的人员必须既要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还应该有着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知识。各地区教育部门,应该对选拔的法制副校长进行统一培训,让其掌握一定的教育知识和方法。法制副校长的所属司法机构,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制副校长评价机制,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工作进行评价,避免在工作当中敷衍了事,对于不认真履行自己教育职责的应该有相应的处分和处罚,以真正发挥法制副校长在中学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一、我国高师教育制度的历史沿革
从清末第一所师范学校建立到1922年“壬戌学制”颁布的20多年间,我国师范教育一直是独立建制,由国家统一办理,初高等师范教育同时并立,培养不同层次的教师。师范生的在校学习实行公费制度,就业实行服务制。
“壬戌学制”颁布后,受美国模式的,高等师范教育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革。原独立设置的体制几乎完全让位于由大学培养师资的开放性体制。当时原有的六所高等师范院校除北京高师改为北京师范大学外,其余五所都改为或并入大学。在此之后,一直到建国前夕,围绕高师院校要不要独立建制曾发生过几次大的争论,但除抗战期间为满足战时教育需要,师范学院曾一度从大学中分离出来以外,到抗战结束,大多师范院校又基本被归并到大学当中。所以,期间,我国基本上是实行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并行的高师教育体制。
建国后,中央政府对师范教育给予了充分的重视。在1951年第一次全国师范教育会议之后,仿照苏联模式,政府对高等师范院校进行了重新调整,并提出了由政府主办、独立设置的原则。与此同时,通过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将各级各类师范学校的学制以法令的形式确定下来,形成了我国现行师范教育的基本制度:分高等师范学校和中等师范学校两级。其中高等师范学校可分为师范大学、师范学院、师范专科学校和教育学院等层次。
1977年后,针对中小学教师学历普遍较低的现实,我国政府对师范教育事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高师教育进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截止到1997年,我国拥有高等师范院校232所,在校生64.25万人;有教育学院229所,及教师进修学校2142所,在校学员共67.2万人;中等师范学校892所,在校生91.09万人。至此,一个与我国整个教育事业基本相适应的高等师范教育体系也逐渐形成,该体系表现为三个层次和两大类等特点。所谓三个层次是指:第一层次,国家教委直属的6所师范大学;第二层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属高等师范院校;第三层次,地(市)属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两大类是指职前和在职两类,职前教育的承担部门主要是普通高师院校,在职进修的承担部门则主要是教育学院以及其它成人高校。
师范教育培养和培训规模的扩大,基本缓解了我国中小学教师学历偏低的问题。许多地区教师特别是小学教师的学历基本上达到1993年颁布的《教师法》对教师提出的学历资格要求。以1995年为例,全国小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为88.9%,比5年前高出15个百分点[1]。
然而,数量上的可喜变化,并不能掩盖体系上存在明显的缺陷。学历的达标并不意味着质量的合格;由于我国地区间教育发展的极不均衡,各地对师资的学历层次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现有高师教育层次结构不能适应新的需求变化;师范生培养实行公费制度,且就业又有保障,使一向门庭冷落的师范院校生源见好,引起了其它高校的兴趣,因而对封闭型师资培养制度提出了诘问;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环节依然十分薄弱;此外,外部环境中市场体制的确立,客观上对师范教育的资源提出了优化配置的要求,如此,关于职前与在职机构、不同层次间结构的调整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二、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制度面临的问题
对上述缺陷作进一步分析,可在制度层面上将我国高等师范教育体系中存在的几方面基本问题具体展开如下:
问题之一:在培养的总体规模基本满足需求,特别是部分地区对达到基本学历要求的需求降低的情势下,我国师范教育培养体系在层次结构上是否需要作大的调整?如何调整?层次结构的调整必然伴随质量问题的产生,这不仅是对于调整后新产生的高师教育机构而言,对于已有的普通高师教育机构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当我们把眼光转向未来,转向一个即将到来的新世纪对教师的要求;当我们把今日我国师范的教育状态与中小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势头相比较,就会发现它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地位的下落和发展的滞后。它不但没有了世纪初教育改革的‘先遣队’的锐气,而且呈现出‘步履维艰’的老态。……于是人们提出的‘高师教育向何处去’的问题。”[2]
问题之二:教师具有双专业的特征,综合性大学在基础学科方面无疑具备较雄厚的势力,学科优势比较明显。因此,它们要求参与教师的培养,无论在动机还是条件上都具有合理性。而且从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高师教育发展的历史角度考察,实行高师教育的开放型培养体制代表着一种走向。有人将封闭型和开放型培养体制的优缺点作了一番分析,认为:开放型体制尽管有其自身的缺点,如综合性大学承担教育课程的师资条件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也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容易引起教师证书发放过滥,教师间水平参差不齐的状况。但其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且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封闭型体制的缺陷,如师资来源广泛,储备多,能满足各类教育发展的需要;保证师范毕业生的学识水平不低于其它大学,有利于提高师资培养质量;师范院校向综合型方向发展,也培养其它类型的人才,可以避免师范院校设置的大起大落,能与地区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走面向办学的新路子,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师范生就业门路广泛,可与其它类高校毕业生平等竞争。如此等等[3]。然而,我国要真正实行开放型高师培养体制,必将面对许多相当复杂的难题。其核心方面在于:实行开放后,如何从制度上保证非师范高校师范生培养的质量?在垄断地位发生动摇后,原有的庞大师范院校军团在办学方向上该作何调整?
问题之三:80年代以来,为满足在职教师学历补偿性教育和进一步培训的需要,我国各地都相继建立了省(直辖市)级、地区级的教育学院,由于隶属不同部门,彼此间各自为政,形成相对封闭的系统。如此造成的结果是:“一方面,处于这种条块分割式的师范教育系统内的各个学校,相互间难以沟通,给管理上带来一定的困难与障碍;另一方面,各种教育资源的重复配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的浪费与闲置。”
在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关系上,两者出现严重分离,存在明显的不协调现象。“比如,师资比例不协调,上海现有从事在职培训专职教师473人,从事教师职前培养的师资却有2475人。”[4]其结果是导致一方面在职培训的从业师资数量客观上仍无法满足数以万计的在职教师的培训需求;另一方面职前培养机构的承担培训的能力和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而且由于人为的分隔,阻塞了师范院校与基础教育部门沟通的渠道,造成培养和使用的脱节;此外职后机构照搬职前办学模式,引起培养和培训上的重复。另外,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进修间还存在教育水平的倒挂现象,影响了培训的质量,降低了培训的层次和标准。
问题之四:我国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培养还存在相当严重的问题。目前大多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在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上,数量上还严重不足,质量上更令人心忧。以1996年为例,全国职业高中学校中,专业课教师仅占45.5%,而其中具备本科和本科学历以上的仅在30%左右,这与《教师法》中规定职业高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应当具备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资格要求相差甚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的培养是目前及今后我国高师教育培养体系中最薄弱、因而也最需要亟待加强的环节。然而,我国现行高师教育体制还远不能适应这一结构上变化的要求,如此势必涉及到高师教育内部结构的调整问题。
以上四方面实际上反映了整个高师教育培养体系中存在的基本问题,所以它们相互间并不是孤立出现的,而是相互纠缠、包容于一体。因而解决这些问题不能仅仅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小修小补策略,而是应该从全局性的制度变革角度来予以统筹考虑。以下提出关于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制度变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
三、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制度变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
我国高师教育要解决上述问题并顺应21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走势,体制变革应采取的基本策略是:从数量、质量、结构和效益四者间关系角度统筹兼顾,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层次、类别结构,重新组织师范教育资源,实行定向型和非定向型并存、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一体化的高师教育培养体制。
1.关于高师教育培养体系结构的调整
目前在我国相当部分地区,小学教师学历基本达到中师毕业的标准,故而中等师范学校的存在和去向尤其值得人们关注。一些地区如上海、广东和大连早在80年代中期就进行了中师改造,如举办五年一贯制的“小教大专班”,培养专科层次的小学教师。如今,在全国许多地区都在考虑中师的“合并”与“升格”问题。由中师升格为师专,不仅需调用大量的资源,而且涉及到整个高师教育层次结构的重新调整。因此,此举不宜操之过急和莽撞行动,否则很可能造成资源重组的不合理和新的资源浪费。合理的行动策略是:不同地区应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未来人口预测,进行科学的规划和设计,确定中师调整的布局、规模和实施方案。方案既要考虑到近期需要,更要兼顾长远。应从全局上来统筹资源的合理配置。
层次上重心上移代表了今后整体的趋势,但各地在层次结构调整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现实情况,采取不同的模式。譬如,对于一些比较发达地区,如上海,小学教师学历要求在不久的未来将达到本科层次,中师升格显然行不通。此外,从全局性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有效地利用已有的高师资源、甚至非高师教育资源,提高教师的培养层次,不失为一条可行的途径。而这又涉及到高师教育开放型培养体制的。
2.关于高师教育的定向型和非定向型培养体制
该问题在80年代后期就成为争论的热点。定向型高师教育培养体制有其独特的生存条件:中小学教师需求持续增长的需要;保证师范生有较好的待遇和前途的需要;国家干预、控制和支持师范教育发展的需要;传统观念的,等等[5]。长期以来,中小学合格师资供给不足是困扰我国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实行定向型师范教育体制在我国具有其现实性与合理性。但是随着我国师范教育事业的发展,以及教师职业地位的提高,特别是今后我国基础教育学历层次的进一步提高,适当开放师范教育的培养,如允许综合性大学来培养教师是可行的。
从目前的现实情况看,以1995年为例,我国普通初中和普通高中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69.1%和55.2%[6],因此,高师教育的培养任务仍比较重。特别是在有些地区,小学教师正向专历甚至本科学历过渡,初中教师向本科学历过渡,个别地区高中甚至初中出现了生学历的新教师的迹象。由此,可以肯定,定向型高师培养体制在我国依旧会长期存在。但是,从另外角度分析,正是目前一些地区教师学历层次提高的要求,为我们探索非定向型师资培养提供了机遇和条件。因为,学历层次要求的提高,更加激化了高层次学历人才的供需矛盾,充分利用综合性大学的资源优势来培养中小学教师,无疑有助于缓解供需不足的矛盾,并避免因升格或创办新的机构而增加投入量;其次,利用一些专门院校和综合性大学良好的学科条件和办学优势培养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与创办单独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相比,此方式可以利用现有的资源,根据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各方面合格的专业课师资,投入经济,效果明显;此外,随着人们对教师职业兴趣的提高,部分综合性大学可以与高师院校合作,共同培养具有较高学科素养和教学素养的教师。
实行开放型高师教育培养体制,势必或多或少地影响以至动摇高师院校的地位。由此引起了人们对“高师院校将向何处去?”问题的关注。于是,围绕“师范性”与“学术性”的争论一度在学术界成为热点。在此,并无意于就两者的内涵和相互关系作一评述和新的阐释,只是从制度变革的角度提出以下认识:
(1)就目前及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我国还不可能建立起完全开放型的高师教育培养制度,而是以封闭的、定向型为主,开放型来提供补充,定向型和非定向型并存;
(2)既然允许综合性大学参与教师培养,就应该鼓励部分有条件的高师院校发挥学科优势,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
(3)高师院校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条件,在不占用师范教育资源的前提下,适当设置非师范专业不应受到过多的限制;
(4)正如有人所认为:高师院校的师范性和学术性并不应该是完全对立的,不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而是辩证的统一,即师范性是指具有高度学术水平的师范专业特色,学术性则是指具有强烈师范专业特色的学术水平[7,8]。高师院校可以充分发挥在教育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通过培养和培训高层次的人才,为基础教育部门乃至非师范高校部门提供全面的服务。目前,许多高师院校开办的“教育硕士”课程班便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和创新,它在实践中已显示出美好的前景和巨大的开发潜力;
(5)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在职培训是高师院校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实行开放型高师教育培养体制后,高师院校可以适当注意重心的后移,加强培训职能。而培训职能的加强,势必牵涉到职前在职教育制度的变革。
3.关于高师教育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的一体化改革
如前所述,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的严重分离是影响当前我国高师教育培养质量和效益的制度障碍所在,克服这一障碍的有效途径是探索教师教育一体化的改革。所谓教师教育一体化就是适应社会和教育的改革要求,针对现有师范教育中职前在职隔离、体制机构各自为政、教育重叠交叉、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据终身教育思想、教师职业生涯以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试图构建一个体系完善、机构合理、内容科学的一体化教师教育模式。
我国实行职前在职一体化就要打破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割,建立协调统一的领导关系。一体化的改革在于打破不同隶属关系的教育学院与高师院校间相互独立,自成体系的管理格局。通过理顺不同主管部门的关系,对同一地区,不同院校实行一体化的管理;一体化的根本落实在于机构的调整,如机构的联合或合并形式,但这种调整如合并形式并非简单的合并,必须经过内部结构调整和资源的重组,使之整合为一体,同时能够既发挥培养功能,又更有效地提供培训服务;合并后的机构还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成为教育研究、教育改革实验的中心,并保持学术上的领先性;与中小学校间建立其亲密的伙伴关系;调整后的机构是教师教育的主体,但不垄断教师教育;在培养和培训内容上,一体化强调针对教师个体专业发展的需求,设计一体化的教师教育内容。对不同职业阶段的教师个体,根据需要加强培养和提供培训;先整合后分流,建设一体化的教育师资队伍。机构调整前不同机构的教师在理论和实践上各有优势,实行一体化在于使双方通过取长补短,形成整体的教育优势[9]。
实施教师教育一体化改革是今后我国高等师范教育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目前,上海、河北、广东和青海等省市已率先进行省(市)教育学院与师范大学合并的尝试。经过反复论证和一年多的筹备、协调,上海市于1998年9月将市属两所教育学院和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华东师范大学。相信这些地区的大胆探索和尝试,会为我国高师教育制度变革提供值得借鉴的经验。
资料:
[1][6]《教育事业统计年鉴(1995)》,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8月版。
[2]叶澜:“转变观念、开拓发展空间——论当代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5年第5期。
[3]马超山:“浅谈中国师范教育体制的变革趋势”,《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1994年第5期。
[4]马钦荣、范国睿:“上海师范教育改革的新趋势: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一体化”,《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7年第5期。
[5]参阅夏人青:“试论‘定向型’师范教育体制的生存条件及其启示”,《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1年第2期
[7]参见叶澜:“转变观念、拓展发展空间——论当代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展”,《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5年第5期。
高校的素质教育,区别于单纯的专业教育理念,它注重于加强全方位综合素质的培养。而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特有的一种艺术门类,她既蕴涵了丰富的人文内涵和审美内质,还兼具有极强的美育、智育和德育功能,从而,突出了书法教育在高校素质教育中不容忽视的地位。
1.高校书法教育是美育的范畴美育向来归类于人文教育范畴,它的目标是发展完美的人性,培养人文素养,在高校素质教育中的有着其他教育学科不可替代的作用。书法艺术在我国最为普及,她已成了具有特殊地位和意义的一门艺术。它等同于美术、音乐、舞蹈艺术,是对生活中的美和对客观事物美的高度艺术概括与抽象,同时也是书家内在感情的表达和抒发,具有其广泛的、深刻的审美意义。在高校书法教学中,对部分书法作品进行美的深入剖析,一是让学生懂得什么样的线条和空间结构是美的,二是让学生懂得美在何处,三是让学生懂得如何通过书写创造美的意境等欣赏的基本常识,以便学会分辨出各种美感的类型。这种突出艺术欣赏、鉴赏的教学方法,增加大学生的知识面,提升了大学生在艺术欣赏的过程中的美的感受力、想象力、分辨力和创造力。
2.高校书法教育有利于塑造大学生的人格精神
大学生的人格教育归类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高校素质教育的重要职责就是塑造和培养大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道德。中国书法一向以汉字为表现对象,用毛笔作为表现工具的书写艺术,是中国特有的文化现象。用其独特的艺术语言、艺术形式,再现了中国璀璨文明的历史嬗变过程。我们在追寻历代书家墨迹中,感悟和体会到他们的人格魅力,领略到中国许多传统文化的精髓。通过我校近十年书法教育的教学实践证明,书法教育具有提高人格修养的巨大潜力。通过书法教育达到净化大学生的心灵、塑造健全的人格。这种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高校书法教育,已成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补充的重要方式。
3.高校书法教育提升了学生的综合修养
一是通过书法教学,增加在校大学生对中国传统书法艺术门类的了解。重点推荐和介绍在中国书法史上,诗、书、画、印的名流文人,如宋代的苏轼,元代的赵孟顺,明代的唐寅、文微明、董其昌,清代的郑板桥、金农,近代的吴昌硕、齐白石等艺术家。除诗、书、画、印之外,书法还和音乐、舞蹈、建筑有着密不可分、千丝万缕的联系。目前,我校书法教师通过多年积累,总结出适合我校的教学方法,根据年级不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史,让书法教学成为有声有色、视野广阔的艺术课堂。二是通过书法教学,增进学生对中国传统儒家、道家哲学思想的了解。中国书法之所以成为代表中国文化的一种文化符号,是以其深厚的古代哲学思想和独特的文化气质为基础的。她既体现了道家“阴阳”对立统一的辩证思想,又体现了儒家“中和”的审美思想。在的书法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通过对书法名家的生平介绍、创作的内心世界剖析以及艺术风格、书法原理的解读,引导学生从中学习到许多书本上难以获得的知识和情感体验,从而了解到的传统儒家、道家的哲学思想。
二、高校书法教育改革中实施的具体举措
1.准确定位,自编高校书法教材
普通高校开设书法教学时间短,没有美院或艺术院校在书法教学的经验积淀。在教学条件、课程定位、培养目标、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还有较大的差距,没有材,我样在书法教学上针对生源艺术素质的薄弱环节,自编书法教学的课程,因材施教。书法教材一是要体现书法课程的文化内涵,要突出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主题、价值和意义,树立一个写好汉字是作为大学生的基本要求理念。二是要增加书法课程中的德育内容,达到润物细无声的熏陶效果。三是应注重培养普通大学生的日常书写规范和一般创作实践能力,要求学生在书法临摹与创作中增强主体和创新意识感。
2.分院系实施多层面化书法教学
一是书法教学按文科、理科、工科的不同而有所侧重。比如对于工科背景的院系学生,在篆刻技巧方面可进行专题强化训练,力求将篆刻的技法与数控等刻字艺术有机结合,真正达到素质教育与技术教育的有机融合;对于广告专业大类的艺术类学生,侧重加强楷书、篆书的线条等技法训练,对其以后从事的广告专业设计会有所借鉴的作用。二是书法教学手段多媒体化的应用。由于高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广为普及,书法教学多媒体手段的应一是扩大学生的艺术视野,提高艺术鉴赏能力。二是利用电脑多媒体技术制作教学课件,用投影仪来进行教学,让学生更直观观看书法名家的技法教学录像和光盘,增加了艺术直观印象,丰富了视觉,也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三是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书法任课老师要不定期安排学生走上社会,有组织有选择访碑游学、实地考察和学习,利用本校书法名师的影响,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激发大学生学习书法的热情。
3.在书法实践教学中建立教师与大学生一对一的辅导机制中国书法最具有人文学科所特有的精神意识品质。前人留下的许多极品精品很难理解,需要通过一对一对话交流牵手形式辅导,以解决对书法作品理解。比如,一时一地的环境因素、艺术家独特的个性因素,每一幅书法作品的背景等等,都延伸着对广阔的历史和文化时空的理解。书法教师在书法教学实践中如何正确地阐释书法就成为了一个关键所在。这就需要从一对一的辅导机制建构入手,把握书法教学的意义和作用。
4.构筑高校书法教育的平台,提高书法教学水平
在大学生的宗教观教育中法制教育的内容少,教育方式单一,存在法制教育与宗教观相脱离的现象。同志在《论宗教问题》中指出,“宗教问题从来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总是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历史和现实的矛盾相交错”①因此宗教问题关系到社会发展,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解决不好就会影响全局。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依法处理好宗教问题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宗教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础。作为培养人才的高校应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但现实中各大高校的法制教育方式单一,多以理论授课为主实践性课程少,内容多以法律制度为主如法理、宪法、诉讼法等。由于无法增加课外知识如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由于教师水平有限等原因一些教师不愿意或无过多的精力去从事宗教方面法律知识的研究和讲解,从而产生大学生对宗教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在涉及宗教问题时总会出错或者做出违法的行为。另外各高校在进行法制教育时往往只注重“任务”忽略“素质”,例如对于一些非法律专业的学生除开设《法律基础课程》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外,再无培养大学生对法律的敬畏的有效措施。
2、法制教育对大学生树立正确认识宗教观的重要作用
宗教问题涉及范围广、复杂必须在法治化管理下才能有效地解决,才能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在法制化管理下必须要有一支积极地队伍,一支能补充力量的贮备军,大学生就是最为合适的人选。因此,必须对他们加强法制教育,这对他们认识、解决宗教问题有重要作用。
2.1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宗教观教育。
大学生宗教观教育应该是广义的宗教观,泛指在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产生的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包括有俄国特色的列宁宗教观,我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中提出的中国特色宗教观;其中相关的法制内容应是重中之重。在大学生宗教观教育中加强有关法律的教育是必要的,有益于大学生更全面地认识宗教及宗教问题、有益于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建设;有益于学生正确理解“公民自由政策”,“政教分离政策”等,是加强科学无神论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关键;尤其是在新疆。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大学生才能充分了解我国宗教法律法规,在遇到一些宗教问题时才不会表现出茫然、不知所措、或者是想当然地忽略法律、政策的要求盲目信教或受等极端思想的左右,只注重自己的利益和权利等从而造成严重后果。
2.2有利于抵制新形势下组织的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