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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硕士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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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硕士论文

第1篇

[关键词]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区域经济协调;宏观调控

[中图分类號]F124

宏观调控强调通过多种途径展开社会经济控制,维持社会再生产协调状态。区域经济反映了各区域经济水平、状态、规律。从整体上看,目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失衡,区域经济差距悬殊,政府作为区域经济建设的核心,有责任、有义务协调区域发展。鉴于此,笔者结合实践研究,就政府宏观调控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展开分析。

1 宏观经济管理与区域经济发展分析

1.1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要性

社会主义市场环境下,政府采取宏观经济管理主要作用是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指导、促进作用,优化分配,完善生产资源,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稳定国家经济。而想要保证社会市场稳定还需通过市场自发调控与政府宏观调控,两者结合才能实现百花齐放,增加社会就业率、推动企业发展。同时,还有助于调动政府参与主动性,对促进经济体系完善起到间接性作用,使社会经济处于稳定发展水平。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宏观调控也存在管理失效风险。宏观经济是以计划指导为目标,对今后经济发展趋势的预见,政府根据经济预测展开宏观调控,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诸多限制性因素。主客观影响如:决策依据信息来源真实性、准确性,决策人员专业水平,政府反应要落后市场发展变化,成为宏观调控最大影响因素。所以,及时对政府行为科学引导保证发挥市场调控作用,推动区域经济建设发展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发展。

1.2 宏观调控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

区域经济协调是宏观调控的目标。政府想要进行宏观调控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不仅是工作目标,也是区域经济协调有效方法。首先,社会经济总量稳定。经济总量指的是某个阶段国家经济活动总成果的数量反映,宏观经济活动指标的集中体现就是总供给与总需求。宏观调控短期目标即是维持社会供给与需求稳定,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这也是区域经济协调重要途径。其次,社会经济发展。基于长远角度分析,宏观调控是社会经济长期建设发展的战略性指导,及时排除经济隐患,促进国民经济进步。区域经济协调具体而言,就是城乡、城市区域的统筹协调,要求两者必须保持同步状态。

1.3 宏观调控是稳定区域经济的根本需求

首先,宏观调控的基础前提就是计划手段,要求政府对区域经济进行短期、长期计划,适应宏观经济管理计划达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其次,经济计划。以间接形式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影响,间接管理指的是不直接干预经济活动,而是以市场为媒介通过经济手段对经济发展主要变量施加影响,通过市场传导引导微观经济行为,确保达到宏观经济管理标准。区域经济属于国家宏观经济层面的内容,以宏观调控形式进行区域经济协调。最后,行政方案。行政方案指的是行政单位利用行政权力干预社会经济的有效途径。单位以宏观经济形式综合人力、物力应对宏观经济问题,如利益问题,都要利用行政手段进行管理控制。

2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伴随着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发展问题也随之暴露,尤其是区域经济失衡问题。现如今,我国经济水平依次为东部、中部、西部,特别是长江、珠江、京津冀,根据所处地理环境看呈高密集状态。但是,想要通过高经济水平地区带动周边区域发展存在一定限制,进而出现区域经济发展不均,影响社会总体经济进步。现阶段我国主要劳动力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改革初期得益于上海工业与江浙区域农工相辅,长三角地区特别是江苏、浙江的乡镇工业和家庭工业发展迅速。此后,汽车、石油化工、船舶产业迅速兴起,使长三角一直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3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想要通过宏观经济控制保持区域经济平衡,促进社会经济进步,第一要素是政府以宏观经济管理为方法,发挥着横幅作用。综合分析各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与优势、问题,从而创建具有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蓝图。相对于个体控制,宏观经济控制更能够规避市场风险、进行市场控制,通过扩大投资、吸引优秀人才、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稳定区域经济,有助于控制区域经济发展,实现整个区域经济水平提高。

3.1 促进投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最佳途径就是扩大投资,鼓励科技创新、扶持第三产业。首先,推动区域经济朝市场化发展,开放市场、建立完善的法律体制和市场制度、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保证产品、生产资料等走进来、走出去,推动社会经济进步。同时,要求政府打破行政性贸易壁垒,发展多元化、互补性的区域市场。其次,鼓励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政府综合有利产业资源,健全指导机制与产业制度从而实现经济增长。在原有产业资源下以财政刺激形式带动企业走向科技创新,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水平。最后,扶持第三产业。第三产业包含各类服务和产品,有助于满足大众消费需求,促进消费的同时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因此,政府应在制度政策上给予帮助,为第三产业谋求更多福利优惠政策,并进行劳动力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生产效率。

3.2 坚持留下来、引进来战略目标

关于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政府应坚持留下来、引进来战略目标。其中,留下来是将区域高学历、年轻劳动力、具有创新、创造意识的人留下来;引进来则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资源。具体措施:首先,加强与金融、贸易、投资战略的互动,尤其是对外投资和引进外贸的互动。“一带一路”建设既是现代社会开放型经济发展战略选择,也是推动留下来,引进来的双向互动。其次,为外来人才提供更多福利政策,将优秀人才放在重点开发区,有助于达到人才流动的聚集效益。再次,政府应加大子女教育、公共卫生、就业支持,尽可能缩小与高经济水平区域在卫生、教育、文化、医疗方面的距离。最后,发展农村教育、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更好地适应区域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3.3 国家战略与地方战略协调

首先,秉承着产业承接和吸收同步、环保、产业技术适度的原则,选择利用适合的产业和技术加以承接。其次,通过“一带一路”建设与自贸试验区建设协调,创建国际化、法制化的营商环境,重塑沿海开放高地优势。“一带一路”地区与自贸试验区叠加,全面打通人流、物流、资金流,在国内大环境下实现双向投资协调发展。最后,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以政策为导向使本土产业和转移产业实现融合,避免出现转移产业同质化问题。此外,长三角区域政府推动本土产业转向中西区域,基于宏观经济调控下创建优势互补的经济开发区。

第2篇

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

2016年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若干所重点大学之一。浙江大学前身求是书院成立于1897年,为中国人自己最早创办的新式高等学府之一。1952年,在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曾被分为多所单科性学校,部分系科并入兄弟高校。1998年,同根同源的浙江大学、杭州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浙江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

为帮助在职人员进一步适应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建设需要,帮助学员掌握更加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提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决定在学院本部开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班学习的在职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欲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在取得学士学位满一年后方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时间:即日起报名,每班人数为60名;

2. 报名地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号楼112室(杭州市之江路51号),邮编:310008;

3. 报名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张;(3)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4.上课地点:a,、杭州市之江路51号浙江大学之江校区 (杭州班)

b、温州市浙江工贸学院1号楼(温州班)

三、录取事项

1. 录取审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共同进行录取资格审查;

2. 正式录取及学费收取:凡审查合格者,发入学交费通知。学员依据通知规定,入学前完成交费。

四、学习年限及收费

1. 学习年限两年。按规定学时面授,充分利用在职人员业余时间;

2.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民商法学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公司与金融法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刑法学方向)

学费:21000元,资料费1000元。(经济法学方向)

五、主要专业方向及课程

民商法学:法学前沿(含刑事法学)、民法总论、债权法学、商法学(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保险法等)、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国际法学、硕士生英语、民商法专题、民事法律与特别法、法律行为专题、刑事法专题、行政法专题、商事案例研习、服务合同专题、侵权案例研习、票据法专题。

公司与金融法:法学前沿、民法总论、债权法学、商法、金融法、票据法、公司法、股权投资法、证券期货法、保险法、银行法、硕士生英语、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国际金融法、金融刑法、行政法(金融监管)、房地产法、民事诉讼与仲裁、货币金融专题、证券投资专题。

刑法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法学方法论、刑法原理、各罪研究、民法总论、国际刑法、证据法学基础理论、犯罪学专题、刑事诉讼法专题、刑事侦查与司法鉴定专题、行政法专题等。

经济法学:法学前沿、硕士生英语、法学方法论、经济法专题、商法专题、行政法专题、民法专题、刑法专题、诉讼法专题、知识产权法研究、金融法研究、国际经济法、劳动法学、环境法研究、财税法、企业法等。

六、结业与学位申请

1. 进修学员按专业培养计划完成课程学习,考核或考试合格,发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

2. 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全国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与法学综合课考试者,通过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进入硕士论文阶段,硕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浙江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联系电话】 010-51656177 010-51651981

【免费直拨】 4000,716,617

第3篇

关键词 民族地区高校 法学教育 学科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1 学科现状

1.1 主要成绩

吉首大学法学学科自1982年创建以来,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支持下,经过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法学学科的各项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办学思路。法学学科立足于西部民族地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服务,将其建设成为在湖南省同类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全国有一定影响、武陵山经济协作区法学教育、研究与服务中心,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师资队伍。法学学科自创立以来,经过近些年来的不懈努力,一支人员稳定,年龄、职称、学历、学位、学缘、专业结构合理,有交叉学科优势,团结协作的学科学术梯队已经初步形成。目前学科所有成员均由本校教职工组成,毕业于全国各大著名高校,现有专任教师27人,其中高级职称15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6人。学科的带头人为湖南省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人、湘西州“132”人才工程人选1人。

(3)科学研究。法学学科自创立以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项,国家留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基金项目4项,国家体育总局研究项目1项,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及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教育厅等研究项目50余项,科研经费达264.2万元。近5年来发表科研论文320余篇(其中CSSCI40余篇,CLSCI 10余篇),出版专著5部、高级别教材8部。

(4)人才培养。法学学科瞄准前沿领域,突出地方特色。强调教学、研究和实践相结合,以培养法律理论功底扎实、掌握科学研究方法的法律专门人才,满足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及欠发达地区法制建设的急切需要。在法学本科教育方面,每届学生都积极开展法学专业辩论赛、模拟审判、法律援助、普法宣传、送法下乡、实习等实践活动。获得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省级1项,校级7项,在《法治研究》等专业刊物上20余篇。英语四级通过率平均在98%,六级通过率平均约35%。司法考试通过率2008年为31%,2009年为35%,2010年为44%,2011年为54%,2012年为64%。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前景喜人,2005年获得武陵山片区首个法学硕士点授予权,迄今共招收研究生80余人。就业率100%,所有毕业论文抽检率均达到优良以上。

(5)社会服务。学科组织专家先后参与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小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由湖南省人大组织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修订案草案 征求意见第三稿)”座谈会等立法活动,以专家建议的方式积极参与到立法实践当中。

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域劣势。从地缘上看,吉首大学处于湘鄂渝黔四省边区,这里素有“老、少、边、穷”之称。远离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这种在区位分布上的劣势状态,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社会对高等法学教育的需求变化,以及学科建设发展面临的形势缺乏必要的认识;优质法学教育实施的源头受到限制,很难确保优质生源和师资队伍的稳定;利用市场机制筹措经费改善办学条件的渠道较少;迅速获取信息的能力等较为欠缺。

(2)学科竞争弱势。民族地区高校的学科专业的民族性和地方性最能凸显学校的特色和优势,比如民族学、民族经济、民族语言文学、民族艺术、民族教育、地方史、高原生态环境以及民族理论和政策等,纷纷被确定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优势学科,得到了相应的建设和发展。①法学专业不但进入不了特色优势学科的范畴,反而受到这些特色优势学科的挤压,步履艰难。

(3)物质保障不力。对民族地区高校来说,政府对民族地区高校的投入生均经费只有3000元左右。而国家部委所属院校,政府则投入经费生均达7000元以上。由于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民族地区高校难以使用通过市场机制筹措必要发展经费这一发达地区惯用的手段,结果导致包括法学学科在内的民族地区高校整体发展受到极大限制。法学学科建设的经费除了用于维持正常的办公经费外,少有经费用于学科建设和发展。由此导致学科的硬件与软件建设亟需改进,如法律专业可用图书很少且陈旧,专业期刊残缺不全,这给教学科研与研究生培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2 学科建设的定位

一是类型定位。根据学校的定位,结合我校现有的专业布局,科研基础、历史渊源,学院远景发展规划及专业拓展基本思路,法学学科发展定为教学研究型。二是层次定位。以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为主体,在法学一级学科下拓展研究生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发展法学专业硕士教育(JM)。其中,本科教育以培养适应基层、特别是适应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综合性法律工作的基层应用型专业人才;研究生教育主要以培养服务于中西部地区(武陵山片区)西部基层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三是人才培养定位。熟悉国家的民族立法和民族政策;具有公平、公正的民主法治信念;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较强的法律实践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获取知识的能力、交流的能力、适应社会的能力、初步的研究能力、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②

3 学科建设的任务措施

3.1 学科方向的建设发展及措施

为了在2015年前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学科根据实际情况,本学科将设置四个二级学科方向:理论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法学。

3.2 学科队伍的建设发展及措施

至2015年底,在教研团队建设方面,民商法与理论法学获得校级教学团队,刑事法获得省级教学团。每个学术研究团队至少打造一名在武陵山片区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带头人。在学科梯队建设方面每个教研团队的高级职称达到3人,博士5名。在双师型教师建设,聘请武陵山片区实务部门的精英担任兼职教授,争取“双师型”教师达到15人左右。

3.3 科研成果的建设发展及措施

至2015年底,通过立项申报方式,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方达到15部,CSSCI学术论文达50篇,其中,举全学科之力,每年发表法学类CSSCI学术论文2~3篇。在科研课题方面,学科力争新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0项以上,给承担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学术选题的团队成员从事学术研究以充裕的时间保证。在课程建设方面,至少建设好已立项的4门省校级优质课程。在教研成果奖方面,本学科至少应获得省、校级科研与教学成果获奖10项以上。

3.4 教研平台的建设发展及措施

为建好教研平台,具体措施为:建设吉首大学武陵山片区法治研究中心,使其成为湖南省民族法制建设研究的重要基地,为湘西自治州甚至整个武陵山区的民主和法制建设献计献策。力争在2020年前将该中心成为湖南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成立吉首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和湘西州法律培训基地,为湘西州司法实务和人才培训服务。建设吉首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竭力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无偿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凭借法学学科强大的智力资源,由精通法律理论和实践的法学专家、学者和一批专业基础扎实、责任感强、吃苦耐劳的法学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组成。这可将法律援助中心打造成宣传学校的窗口和服务武陵山片区的民间公益机构。同时也为培养兼具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形成教学、实践、服务三位一体的先进的法学教育模式。建设法学学科图书室,大力购买图书资料,五年内配齐所有专业期刊杂志。在整个武陵山片区力争建立5个集教学和科研一体的实践基地。

3.5 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建设发展及措施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措施为:稳定现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在“课题培养法”的指导下,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强化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的训练和培养。确保本学科的研究生在获得硕士学位前平均应至少发表本学科相关学术论文2篇。加强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争取在未来五年内,本学科至少有2~3篇硕士论文被评为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完善学位课和非学位必修课的设置,使之更加科学、合理,适当减少课程的计划学时。非学位必修课可以按研究方向设置。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教材建设,在选择优秀教材和参考的同时,创造条件组织本学院的教师编写部分研究生教材。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湘教通[2013]37号)、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湘教通〔2012〕142号)、吉首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2JSUJGA21)、吉首大学实验教改项目(2013SYJG0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