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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论非法科法学研究生的培养
3.法学研究生案例教学研究
4.中国最早的法学研究生教育
5.对法学研究生科研能力培养模式的思考
6.中国法学领域内硕士研究生教育之路
7.法学研究生教学中应用性教学方法的运用研究
8.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
9.谈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改革
10.法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方式反思与拓展
11.法学研究生诊所式教育探析
12.法理学研讨式教学及其对培养法学研究生思辨能力的作用
13.对现行法学研究生教育模式的思考
14.对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法律英语教学的思考
15.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索
16.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反思与探索
17.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反思与探索——以实践性教学为视角
18.“三严三宽”育英才——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之检讨
19.地方高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亟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20.试论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
21.法学类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能力培养路径探索
22.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机制研究
23.论法学类研究生教学方式的改革
24.法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改革目标导向与教学方法变革
25.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的问题与对策
26.金融全球化新时期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转型之思考
27.法学硕士研究生的“三教”
28.改革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制度刍议
29.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
30.对法学专业研究生教学模式的反思
31.法学思维在研究生管理中的应用
32.论法学硕士研究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构建
33.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英语词汇学习策略(混合方法)实证研究
34.法学硕士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内涵与路径探究
35.论法学硕士研究生教学模式改革
36.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价方法
37.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企业法务征文奖”专题——公司非破产清算中的制约与权衡
38.硕士研究生导师期望值研究——基于法学类硕士研究生对导师期望的调查分析
39.法学硕士研究生课堂实践教学的进阶路径
40.优化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思考
41.创新型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
42.我国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刍议
43.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学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研究
44.法学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阻却性因素研究
45.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现状之检讨——以中日课程设置及教学方式为中心
46.关于当代法学研究生培养的思考——以纯粹学术型法律人为视角
47.谈法学研究生的学术研究及论文写作
48.未来法学研究生的成功指导之道
49.法学研究生的培养方式改革
50.论法学研究生的讨论式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以西南政法大学教学实践为例
51.法律史、法解释和法释义学——对法学研究生学术路径的一点建议
52.法学研究生的狂与贪
53.法学研究生如何学习和思考
54.国际法学研究生教学方法改革探析——以法律实证研究为视角
55.专业设置对法硕(法学)研究生思想状况的影响分析
56.论非法科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兼谈法学教学理念之革新
57.如何读法学研究生
58.论法学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基于价值序列和创新动力构成的双重视角
59.当前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分析——以海南大学法学院为例
60.环境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索
61.医事法学研究生培养现状分析
62.法学研究生教学中知识拓展、知识链接与能力提升的探讨
63.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改革——从评估标准切入
64.德国、澳大利亚、中国法学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比较
65.我国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现实困境和改革方向
66.论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提升
67.浅谈法学研究生知识结构的构筑
68.论法学研究生教育中的法律思维培养——兼论WTO案例教学
69.新世纪法学研究生教育--学问、常识、以及道德
70.学生打工遭遇法律空白--一个法学研究生受骗后的醒悟
71.新形势下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的系统思考——以湖南高校为例
72.法学研究生课程教学方式反思与拓展
73.中国法学研究生学术成长的思考——从贝卡利亚学术成功之路谈起
74.新世纪法学研究生教育——井田之治抑或阡陌交通?
75.关于法学研究生课程设置和学位论文的思考——以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实践为例
76.新世纪法学研究生教育--我们的路,我们的未来
77.新世纪法学研究生教育--研究生如何上课
78.试论司法考试和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关系及其对策
79.法学硕士研究化法律硕士专门化——我国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刍议
80.法学研究生培养方式的革新——优势教学法与团队研习法的结合
81.我国法学研究生教育改革的若干思考
82.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
83.诉讼法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探索——以“四个结合”为基本指导思想
84.法学研究生教育中的化学知识
85.法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分析
86.法学研究生与导师比例失衡问题研究——基于法律硕士招生的实证考察
87.法律方法课程在法学研究生教育中的引入——法律思维的视角
88.法理学研讨式教学及其对培养法学研究生思辨能力的作用
89.新世纪法学研究生教育--德国的Seminar
90.法学研究生的时间分配——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的问卷调查
91.法学研究生教学方法创新探讨
92.法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93.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日本法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透视
94.论法学研究生教育方式的革新
95.关于法学研究生教育的几点思考
96.中国最早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东吴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
97.法学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路径选择——以墨尔本大学法学院为例
98.澳大利亚法学研究生教育的灵活性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论文关键词 高校 学生 法律援助 诊所教育
一、研究背景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以制度化、法律化的形式,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广义上的法律援助主体并不限于政府,社会各界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之下均可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国务院于2003年7月21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8条规定:“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在经过不断的摸索和总结后,我国已经形成了政府与社会混合型的法律援助运作模式。
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步晚,援助力量薄弱,法律援助供求严重失衡,因此需要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支撑。而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出现一方面对于缓解供求矛盾、补充政府法律援助发挥着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这对于高校的法学教育也是一种有益的补充,可以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务能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然而,在现阶段,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发展还远不成熟,存在着诸多问题和障碍,由于缺乏制度化的机制来规范,法律援助的效果也受到影响。但可以预见的是,高校法律援助的发展潜力是巨大的,让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对于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现状
高校的法律援助活动与诊所式法律教育是相伴而生、相辅相成的。诊所式法律教育,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其特点在于仿效医学院利用诊所培养实习医生的形式,由诊所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际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一方面让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服务,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职业责任感;另一方面,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出现和普及也为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铺平了道路。
诊所式法律教育在我国的起步则相对较晚,直到21世纪初才引进这种法学教育模式。2000年9月,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别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并依托其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截至2012年12月,我国已有151个高校的法学院或法学系开设了诊所法律教育课程,这为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以武汉地区的高校为例,武汉大学1992年成立了我国第一个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2000年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中南民族大学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并依托该中心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华中科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后与社区居委会有机结合,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活动。
(一)武汉大学的法律援助
武汉大学是我国最早一批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的高校之一,其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自1992年成立以来,不断加强自身发展优势,在武汉群众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二十余年来,中心面向全国为社会弱者义务提供法律服务,许多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又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社会弱势群体在志愿者的帮助下,依法讨回了公道,走出了绝望和无助的困境。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已接待咨询约50000余人次,回复信件近21000余件,电话咨询约38000余次,通过中心的网站提供法律意见1000余次,诉讼案件达18650余起,胜诉率达78%。现在的社会弱者权利与保护中心已经不依托于武汉大学,成为一个独立运作的社会团体,其发展模式在我国高校学生法律援助中独具一格,特色鲜明。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法律援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美国福特基金会、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于2000年5月成立了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窗口,中心的日常工作主要是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和案件。截至2012年12月,中心共接待来访者9000余人次,回复电话、信件2000余件次,写作法律文书3000余份,各类案件1200余件,其中包括创中国民间法律援助标的额之最的阳新县8岁儿童石某某高压电电击人身损害赔偿案;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湖北某船厂150余名职工房屋纠纷集团诉讼案等重大案件,受益人群遍布全国各省市。中心通过这一系列活动,实现了尽最大努力,为最需要法律服务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以实现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稳定的目标。
(三)中南民族大学的法律援助
中南民族大学于2004年12月成立了诊所法律教育中心,它与中南民族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开展法律援助活动。通过法律援助维护少数民族的权利是中南民族大学法律诊所的特色之一。中心截至2012年12月已接受咨询2000余次,承办案件70余起,到社区服务8次,社会调查2次。其中办理的案件以劳务纠纷、合同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居多。目前,中心已经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洪山区人民法院一起,就“少数民族及其他少数人语言法务翻译诊所援助教学法探索”课题进行调研,并已经有了初步的研究成果。
(四)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援助
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律援助中心于2010年成立,起步相对较晚,其最大的特色是依托于社区居委会开展法律服务,服务对象也仅限于该社区居民。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设立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与华中科技大学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合作、相互配合,遴选课业优秀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居委会为据点,为寻求法律帮助的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写作法律文书等服务。该中心自2010年成立以来案件及接受咨询40余次,其中20余起为家庭和财产纠纷。该校法律援助中心运作资金主要是由该校法学院与居委会共同负担。由于资金短缺等限制,该中心遭遇了不能扩大受众、进行更深入的法律援助的尴尬。
三、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存在的问题
尽管高校学生开展法律援助在补充法律援助资源,扶助弱势群体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高校援助机构在诉讼中存在局限性
第一,目前我国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定位为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补充,却没有在立法上得到确认和支持,这一状况使得某些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遭遇诉讼时身份不明的尴尬和运作不畅通等问题。
第二,高校学生在提供法律援助时并不具有律师身份,他们只能是以一般公民的身份来办理具体案件,因此学生的调查取证权受到一定限制。由此可见,提供法律援助的学生,要想像律师一样开展法律实践,无论在法律规定上,还是在司法实践中,都是不可能做到的。这种状况势必会影响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与社会的广泛接触,对法律援助活动的顺利开展形成巨大的障碍。
(二)对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管理机制不健全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成立具有特殊性,其依托的是高等院校,因而其首先要受高等院校的领导。其次,由于司法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全国法律援助工作,故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又应受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监督。这种双重管理模式有可能造成因管理权限不明确而带来的管理缺失或管理冲突。其负面效应在于,一方面使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运作缺乏合理规制,导致无序发展;另一方面,也造成了管理和监督的不明确,会导致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缺乏社会支持,而生存艰难。
(三)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缺乏资金支持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遭遇到的最大问题便是资金不足问题。这一问题在不同的高校存在的程度有所不同。有些高校,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院校可以获得外来援助,但是相关基金会对于受资助的高校法援组识的审查非常严格,因而获得资助的高校比较少。其他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学校团委、院、系资助(如中南民族大学获得学校专项拨款);社团会费;商家赞助(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过拉外援的方式曾得商家赞助);各种基金会资助;律师事务所资助;社区组织临时性赞助(如华中科技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要依托于社区居委会);律师赞助等等。经费不足使得高校法律援助机构负担不起进行案件所需要的各种费用,不得已放弃了一些原本可以办理的援助案件,这直接影响了高校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长足发展。
四、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完善
(一)完善法律援助立法
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建立在完善的制度基础上。就我国目前而言,法律援助缺乏系统明确的法律法规。除《法律援助条例》之外,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一般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以及相关的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尤其是在民间法律援助方面,我国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对民间法律援助组织进行规范。因此,这就需要完善我国法律援助立法,为高校法律援助确立法律依据。
首先,应对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地位予以确认。像武汉大学的社会弱者权利与保护中心这样成功注册的案例并不多见。只有立法确认高校法律援助组织的合法主体身份,进行统一注册登记管理,才是高校法律援助组织迈向规范化的第一步。
其次,开展法律援助的高校学生的资格问题应当明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从法律职业化教育的角度出发,承认提供法律援助的学生的“准律师”身份,使其在真正地从事法律职业之前,充分地参与法律实践,同时也为法律援助的高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建立高校与司法行政部门双层管理体制
高校法律援助机构作为高校内设机构,应当在日常工作、人事安排、行政管理等方面接受本校职能部门的领导,以便正常运转,获得支持。作为法律援助制度的一部分,高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在人员资格、场地、工作范围等问题上服从其管理,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从而保证高校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质量,杜绝低质量的法律援助机构出现。
(三)开拓多样化的经费来源
关键词:音乐;声乐教学;情感
一直以来,声乐教学总是围绕着解决开喉咙、呼吸、喉头等技术问题来进行。传统教学中过于强调肌肉运动的技术能力,忽视了人的情绪性格等因素,造成技术的不全面,使专业的学习较为艰难。声乐学生整天努力练习的不是如何进步,而是忙于解决各种声音的毛病。许多声乐前辈和老师说。学习声乐就是建立好的“歌唱乐器”,就是“发声机器”的训练过程。然而这种单一的将发声技能作为声乐教学的全部的教学方法,是不能真正达到声乐教学效果的。声乐是技术和音乐的结合,它需要一个整体协调的状态,包括情感控制、咬字状态、心理稳定等方面,仅仅练习发声技术不但学不好技术,还会影响歌唱的美感。实际上声乐就是正确的说话,歌唱最终是表达感情的。歌唱的内容是歌曲的音乐情感和音调,其他的练习都是辅的。而且每个人对声乐技术的感受都是不一样的。而教师最终的责任就是帮助学生稳定状态,建立起学生个人的演唱技术状态。优秀的教师是不拘于某种教学模式的,而是通过合适的教学方法达到教学目的。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得知以音乐中心,通过表现音乐形象来调整发声技术的声乐教学方法事半功倍。
一、建立以音乐为中心的整体教学观念
声乐是音乐、诗歌和演唱技巧完美结合的艺术。好的演唱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发声技巧、丰富的情感体验和浓厚的文化底蕴基础之上。因此,作为教师必须从“重技轻艺”的误区中走出来,使自己具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史学修养、语言修养、美学修养和音乐理论修养,建立以音乐为中心的整体教学观念。作为艺术的一个分支,音乐是声乐艺术中的重要内容,教师应从培养学生音乐内心听觉与音乐意象人手,在声乐教学实践中,通过长期刻苦的音乐艺术训练,融入练习者的创造性,并依靠练习者的情感、经历、修养和文化水平的提高不断促进声乐艺术的表现。技与艺,即声与情,一向是歌唱中血肉相连的两个部分。发声、咬字、吐字和隋感的表达构成歌唱的整体,二者不可分割。歌唱的人声是以人身的整体作为乐器从事歌唱的,绝非只靠嗓子、气息或共鸣就能单独完成。歌唱是全身心都参与的一种表演艺术,歌唱应成为诸种因素融汇于一个整体中的扣人心弦的完美艺术。换言之,只有声情并茂,技艺结合,才能使歌唱达到感人的境界,产生沁人肺腑的艺术效果。声与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不论是专业歌唱者还是业余爱好者,在平时的训练中,要加强整体歌唱的意识,使歌唱发声与情感表达同时进行,使声、字、情成为一体,养成用心灵歌唱的习惯。由于每个人的生理条件不同,嗓音也有差异,在声乐教学中整体训练尤为重要,它不仅包括歌唱呼吸的整体训练、歌唱语言处理,歌唱心理的训练等,更重要的还是歌唱的魂——音乐的训练。从开始练声起,就要同音乐结合起来,即练声也要有良好的乐感。音程、音阶的练习中,一方面是肌肉、音准、气息、共鸣等方面的技术练习,同时它们又都是乐曲的组成部分,要给它们以音乐的活力和生命。因此练声一开始,要求每个歌唱者把音程、音阶、练声乐句也唱得悦耳、动听。以上我们可以领悟到,在歌唱发声的过程中,呼吸、共鸣、吐字、表现缺一不可,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这就是我们所要求的“整体歌唱”的含义。
二、有内涵的练声
歌唱发声练习的目的,简言之,就是将歌曲演唱中对声音所需求的各种技术环节,通过有规律、有步骤的发声练习,逐步提高歌唱发声的生理机能,调节各歌唱器官的协作运动,养成良好的歌唱状态,使歌唱发声的技术成为歌唱表现的有力手段,为达到声情并茂的演唱效果服务。发声练多因为没有歌词的原因,被认为是没有情感内容的,属于纯粹技术练习,如单个音素、音节的发音练习,扩展音域的练习,提炼音质的练习等等。其实不然。即使是单个长音,假使我们用不同的情绪来表达,也将出现多种声音音色、音质的表达方式。在歌唱中“声和情”永远都是紧密联系的。例如:我们在心情愉快时发出的声音是甜润、温暖的,而板着脸孔则会发出冰冷、干涩的声音,即便符合练习要领,声音效果也是差强人意的。发音正确基本方法的掌握,是为了利于更大程度地表情达意,而不是单纯地追求声音。愉快、温暖的发音应是歌唱时的最基本声音色调,它可以使声音柔和悦耳,声随情走,充分做到有声有情,情托声,声含情。
在声乐教学中,练声过程是整体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何让学生从枯燥的练声技能中摆脱出来,就需要运用音乐的魅力,发挥练声曲的作用。在练声前,首先要求学生在思想上作好准备,借助发声练习曲调的旋律,诉说自己的心情和愿望,抒发内心的情怀。例如:5432|1——这一短小的练声曲,可以引导学生想象这个练声曲的旋律是对“彩虹”的描绘,提示学生用声音来描绘彩虹的形状,以及用“雨后见彩虹”的欣喜心情来进行发声练习。如此,简单枯燥的练声曲就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学生会用愉快的心情去完成,最终达到练声目的。同时,在发声练习过程中,结合字声练习(带词练习)要求根据词意思维有想象、有意境、有画面、语气有表现、声音有乐感、有感情地去唱。力求做到字正腔圆、以情带声、声情并茂,慢慢地向歌唱歌曲作品过渡。
三、“以情带声”的歌唱训练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更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及生命升华的展开形式,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开其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在歌唱的诸多环节中,“情”是最重要的,在歌唱中起主导作用,是声音的灵魂。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指出:“艺术的精髓并不是技术而是心灵,一旦心灵可以毫无障碍地自由表达,便能创造出完整的音乐效果”。意大利著名的歌唱家卡鲁索认为“歌唱是一种乐趣,而不是为了追求一种效果而作的技术挣扎。”他在歌唱时听从心灵的支配,超越技术对他的影响,他的感情是他歌唱中唯一的导师。北京曲艺界也有着“说书一股劲,唱曲一段情”的艺谚,要求演唱者以充沛的内在情感统领、调动声音,以显示情真意切、优美动人的双重艺术魅力。因此,笔者认为在声乐教学中将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到歌唱的情感表达和歌唱的艺术表现上,会给课程的整个过程带来一个良好的开端。
歌唱前让学生充满激情地朗诵歌词,酝酿感情,根据歌词的内容与情绪决定抑、扬、顿、挫的声调和字的喷口力度,形成自如生动、富有感染力的语气。在此基础上鼓励学生把握歌唱内容所要求的总体形象,在脑海里形成“内心形象”,从内心视觉、听觉上感受音高、节奏、发音及内容表达的理想效果,引导学生感受音乐,表达情感,积极地投入歌唱——即“以情带声”的歌唱。它就好像讲故事时的高低起伏,抑扬顿挫。这种忘掉技术、注重表达歌词内容的歌唱才能打动观众。例如在《节日欢歌》歌唱训练中,启发学生怀着激动兴奋的情绪,表现节日中欢快的气氛。学生在跳跃生动的音乐指引下,自然而然的就能运用光彩明亮、流畅生动的高位置声音来演唱,无须过多的声乐术语做解释。同样在教授歌曲《黄水谣》时,首先让学生了解音乐的背景,以及音乐所要表现的三个截然不同的层面,力图让学生从音乐中感受三种不同的情感,而后的演唱比单从声音技巧来训练、要求学生要有效果。如此的“以情带声”的歌唱训练,充分发挥了音乐的作用,让学生展开了想象的翅膀,使他们从复杂的歌唱技巧中解放出来,从中真正感受到所带来的强大的艺术感染力,体现了歌唱的本质。
论文摘要:学生学习能力主要表现为阅读能力、整理归纳能力、迁移能力、总结评价能力、分析综合能力、自学能力等。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学习动力的形成是培养学习能力的基础,良好心理品质是发展学习能力的心理保证,教师主导下的课堂学习是提高学习能力的主渠道。
学会学习,提高学生学习能力,是21世纪素质教育的四大支柱之一。一个学习能力强的学生,不仅能很快地接受知识与技能,还能更好地适应今后的工作、生活,尽情地自由自在地有效地在知识海洋中遨游,在社会实践中开拓、创新。所以,提高学习能力是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也是教育工作者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
那么,何谓学习能力呢?
学习能力就是在学习中获得知识技能的能力,它是学生在学习方面的素质,其主要表现为阅读能力、整理归纳能力、转移能力、总结评价能力、科学的思维能力、自学能力等。
阅读能力。学生通过阅读文字材料能看懂教材的基本内容,能把理解的主要内容用简明的语言表达出来。
整理归纳能力。即在理解文字材料的基础上,整理和归纳出知识的逻辑结构和相应的研究方法,并使之有机地联结在已有的认知结构里。
迁移能力。即能独立地运用已有的知识结构和认知方法对结构相同或相似的以至结构不同的或差异较大的新知识通过采用对比、类比、实验等多向思维的方法进行同化。
总结评价能力。即能对自己的或同学的学习结果作出有价值的判断,在独立自学和交流讨论过程中及时对知识理解、技能掌握、应用能力、思维品质进行价值判断,以形成更高层次的学习兴趣、方法、态度、习惯等,并以此自觉地调控自己的学习活动。
科学的辩证思维能力。即有科学的理论思维能力,能依据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如比较法、分类法、分析和综合、归纳和演绎推理、类比推理等分析和解决知识学习和社会实践中的问题的能力。它是学习能力中最基本的构成。
自学能力。自学能力是素质教育必需的教育目标,是建设学习型社会,面对知识经济时代的人必需的一种重要能力,古今中外创新者都是自学能力极强的人。要加强对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自学能力的发展。
学习能力是在学习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它一旦形成系统的理论,将对学习实践活动起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使学生学会学习呢,对此,笔者结合多年的教育实践谈一些认识。
一、学习动力的形成是培养学习能力的基础
动力是行动的力量。汽车没有动力就不能日行千里,卫星没有动力岂能直上九天,学习没有动力何谈学有所成。卫星升空靠的是机械力,人学习的动力是靠的是思想、精神信念和目标的力量。
同志为改造中国与世界“学不成名誓不还”,虽身无分文,但胸怀天下,博览群书,勇于实践,成为一代伟人。同志为使贫穷落后、积弱不振的中华民族强盛起来,从少年便立下了“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宏愿,终成一代伟人。陈景润同志酷爱数学,为破解哥德巴赫猜想之谜,苦心研究,终于打开猜想奥秘的大门,为世人瞩目。
思想若水,润物无声,这些都是形成学生学习动力的精神食粮。教者授其道,学者得其法,“道法自然”(老子语)。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社会是大学校,实践是大课堂,社会就是一部百科全书。认为:人才是环境的产物,是人与环境互相作用的结果。要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需求和社会责任感是奠定学生学习动力产生的社会基础。
二、良好的心理品质是发展学习能力的心理保证学习是艰辛的脑力劳动,其自始至终伴随着心理活动。良好的心理品质对学习能力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
坚韧不拔的意志是学习者最可贵的心理品质。它是激发自身动力和克服阻力的直接心理依据。从教育和实践的结合上加强对学生意志的坚韧性、顽强性、独立性和自制性培养十分重要。
情商尤要重视,情商(EQ)又称情绪智力,它指的是一个人管理自我的情绪及影响他人情绪的综合能力,其直接影响智商的发展。西方心理学家研究证明,智商决定人生成就的20%,情商决定80%,情商水平的高低对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功有着重大的影响作用。故要非常重视对学生良好情商的教育和培养。
注意力和兴趣对发展学习能力的作用受到了众多教育家、科学家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和认可。法国著名生物学家乔治·古维叶说:“天才,首先就是注意力”,注意力集中是提高学习效率的关键。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爱好是成功之母。
良好的心理品质对发展学习能力的作用和影响是多方面的。
三、老师主导下的课堂学习是提高学习能力的主渠道
学生在课堂上的认知活动包括两方面:知识和能力。
知识指学科知识和经验知识。学科知识是学生在学校内应掌握的最基本的事实知识和原理知识,它是学生素质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支撑点;经验知识主要是关于生活的经验,关于周围社会背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力即为获取信息的能力和探索与创新的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是关于在哪里可以获得哪些信息及如何获得这些信息的能力,这是信息时代人人必备的能力。探索与创新的能力,就是能独立判断和解决问题,乃至根据已有的事实进行创新的能力。
在使学生获得知识、提高能力的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学生鉴别是非的能力以及价值观的形成和提高。价值与文化研究专家认为,社会转型期,西方价值观大量流入,传统价值观大量流失,传统文化教养的缺失,是学生价值观出现偏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提高学生的鉴别能力和使学生形成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更加突出。
该案中,国营农场和中心小学两被告为自己作了辩护,他们认为学校床铺安全性能可靠,防护拦结实,踏梯牢固,且床铺在原有铁栏外,每个床铺都加安上20公分高的加固护栏。同时,校方每天晚上都安排有校工巡夜值班以确保住校学生的安全。梁某坠伤完全是意外事件,农场和中心小学不应负任何赔偿责任。
近年来,未成年学生在校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备受社会关注,学校被以“未尽监护职责”之由列为被告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而学校在这类案件中处于何种地位,承担怎样的责任,法学界和实务界亦有争议。这里,结合本案谈点个人看法。
一、在学校里,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有权利招收学生并对其进行学籍管理”,“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学校应履行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从上述规定中我们知道,学校的职责除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外,对校舍及设施安全负有义务。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学生交纳了学费,学校给学生注册了学籍以后,学校与学生两者之间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依据该合同,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对危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充分预防、及时制止。梁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校期间学校应依法有保证职责。
二、梁某法定监护人与学校之间的法律关系。
梁某作为12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其父母为法定监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监护作为一种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关心照顾被监护人的日常生活,以保证其健康成长。这是监护人的一项法定职责。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家由其父母监护,在校学习住宿期间,学校则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活和学习场所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权益,这种责任是基于监护人将其监护职责部分委托给学校而产生的,是一种不完全的监护职责。需要指出的是,在这里学校并未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而仅仅是学生在校期间监护责任的承担者。
三、该案中学校与梁某该承担怎样的过错责任﹖
对未成年学生在学校人身受到损害,学校是否存在过错责任,除通常考虑的“学校是否履行了应当履行的职责”,“学校是否尽到了管理人的义务”,“学校是否提供了安全场所及措施”等因素外,还应根据未成年人所具有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大小来决定学校应承担过错责任的多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受到损害,学校如果不能证明其已尽监护之责,即应对此种损害后果负责。对如何认定学校是否尽了监护之责,应该采用合同的标准来衡量,即要求学校积极履行其监护义务,尽可能防止损害事故发生。而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这种民事活动可从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理解行为以及预见后果的能力等诸多方面加以考虑。
本案中,梁某在校住宿期间,学校负有对其监护之责。尽管学校对学生住宿床铺作了一些安全防护工作,但对梁某睡在上铺可能出现的危险未作适当提示和必要安全教育;同时,学校在对学生宿舍管理,尤其是宿舍采光方面也有疏忽过失之处。因此,学校在梁某在校期间监护之责未尽善无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关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应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就是本案中学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摘要:主体性自主学习自主发展
现代教育的特征充分展现人的主体性,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叶圣陶先生曾说过摘要:“教是为了用不着教。”这句话既道出了教学的目的,又道出了学生把握方法后能自主获取知识,去寻求发展。因此在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应以学生全面、主动、和谐地发展为中心。这就要求教师合理运用学习策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对待新问题敢想、敢问、敢说、敢做,让他们在数学王国里自由地探索,从发现中寻找快乐,主动获取知识,心得到数学的实用价值和“做”数学的乐趣。教师如何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呢?下面是我在教学工作中的几点粗浅心得。
一、让学生自己去发现新问题
在教学中,把学习主动权还给学生,让学生自己主动发现新问题,探索新知,这对学生自己来说印象、感受最深,理解得也最深刻,极轻易把握新问题的内在规律、性质和联系。教师应培养学生这种自主探求,积极思索的良好品质。如摘要:在学习了一步计算的应用题后,我出示了这样一道补充新问题的应用题摘要:“饲养场买来黑兔9只,白兔36只,?”并鼓励学生可以通过各种想法,提出不同的新问题。思索之后学生提出摘要:“黑兔和白兔一共多少只?白兔比黑兔多多少只?黑兔比白兔少多少只?再买多少只黑兔就和白兔同样多了?白兔的只数是黑兔的几倍?”短短几分钟,没有经过我任何提示,学生积极主动、自主学习得出了5个新问题。这样做学生既灵活运用了知识,又把握了本课学习的重点,其教学效果要比教师一味地讲解好得多。
二、给学生提供想的机会
1.大胆猜想
让每个学生在已学得的知识经验、能力水平和学习方法的基础上对新问题的结果进行大胆的猜想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喜好,活跃思维,促进智力的发展和提高。例如,教学“平行四边形面积计算”时,板书课题后问学生摘要:“看到这个课题后,你们想知道什么新问题?”学生们争着说摘要:“平行四边形的面积怎样计算,需要知道什么条件?求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和求正方形、长方形的面积有关系吗?”这就促使学生积极寻求解决平行四边形面积计算的方法、途径。
2.充分思索
每个学生对待新问题都有自己的看法。我们在教学中要善于激发学生思维的火花,给他们留出一份自由安闲进行思索的空间。例如,在学习了分数的熟悉后,让学生取一张正方形纸,把它折出面积相等、外形相同的4份。大家的兴致很高,很快得出4种折法。
这时我并没有急于告诉学生其他折法,而是鼓励他们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折法,造成了悬念,激起了学生积极探索的欲望,促使他们去进一步思索、尝试,终于又得出了3种折法。勤于思索使学生们品尝到了成功的喜悦!
三、让学生想说就说
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和思维的发展又是密切相关的。而小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又表现为不同步性,分析新问题往往看到了、想到了就是表达不出来,再加上数学学科特有的抽象性、逻辑性,使学生更是感到无从说起。针对这种情况,作为教师首先要不断鼓励学生,使他们敢说、爱说,怎样想就怎样说,说错了重说,培养学生慢慢学会说话。其次,课堂中还应充分利用讨论的机会,锻炼学生去说。如在学习“时分的熟悉”一课时,学生对“时针指在2、3之间,分针指在11”时,是2时55分还是3时55分出现了不同意见,我让学生结合自己手中钟表模型分组讨论、探索,最终得出了统一答案。这样学生在获取知识的同时,表达能力也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再次,在教学过程中,一些简单的例题可由学生模拟教师到讲台上给大家讲解,说说自己对知识的理解,为什么这样理解,表达出自己的思维过程。
四、放手让学生去做
论文摘要:法制化是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在这一进程中,高校要准确把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树立学生权利本位观念,坚持学生权利优先原则,正确处理权利和权力的关系,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学生权利由应然到实然的实现,在步及学生权利变更时坚持正当程序和权利救济原则。
教育理论一般认为,高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和独立生活能力,同时也在于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教学工作有一个正常的秩序,使学生在学校中能愉快的学习,健康的成长。因此,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学校负有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责任,禁止体罚、摧残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管理职能。随着法治理念的普及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传统的管理思想和管理体制的落后,使得高校管理的实践进程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旧观念的碰撞、价值矛盾和权利与权力的冲突,高校的学生管理正经历一场适应整个国家法治发展进程的深刻变革。
一、法制化—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
高等教育进人21世纪之后,在教育理念、办学定位、学生管理观念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法制化已日益成为社会的主流话语,体现在学生管理领域就是众多高校不约而同地选择法制化的改革和转型进路。虽然这些选择出于不同的原因并且有一定的“被迫”和“非自愿”色彩,但这些选择本身足以说明法制化已经成为当下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我们可以从社会整体环境和高校自身发展需要两方面解析这一选择的深层背景。
(一)社会整体环境包括依法治国战略对高校的影响和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两个因素
一方面,学生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具体落实到高等教育领域和高校工作中,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和社会秩序,从精神层面上讲,它还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只有当这种观念与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信仰,并支配着社会主体的行为时,法治才能实现。2003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按照教育部《意见》的精神,学生管理也要按照法律的原则来进行,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增强法制理念。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一段时期内,高校的学生管理主要关注学校对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忽视尊重和保障大学生权利的义务,形成了学生义务本位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势。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关系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当今社会是一个权利最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是一个权利发展显著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律倍受重视和尊崇的时代,是一个法律关照社会、关爱权利的时代”。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和社会政治文明步伐的加快,强调个体创造性地发挥、强调公民权利的保护,随着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深人开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在权利内容上,大学生既享有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权利,又享有作为受教育者应享有的特殊的法定权利;在权利类型上,大学生权利既包括受教育权、知情权、学习权、隐私权等实体性权利,也包括申诉权、参与权等程序性权利。现实生活中,大学生通过用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权利的案件在上升,这也在一个侧面佐证了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
(二)学生管理法制化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英国学者帕金曾说过,“大学对一切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转型,高校学生管理在法制化进程中也在不断面对新问题。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激增,一校多区,一区多校等问题客观上增加了学生管理工作的困难;社会化和企业化的高校后勤管理面临着学生管理理论上的合法性来源危机和实践中的机制不协调;学生违纪类型和处罚措施不断多元化等等。而高校管理的现状,存在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滞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施行缺乏规范的程序、重实体轻程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高校的部分规章制度缺乏法律的依据等诸多问题。因此,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侵权现象仍然随处可见,同时由于管理水平不高、侵犯学生实体性和程序性权利引发的诉讼案件在不断地上升,尤其是近几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较快,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
二、权利和权力的冲突与融合—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尽管对于高校管理权的界定还有很多的争议但是一般认为,高校管理权是高校根据教育法享有的,为了实现其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力量或努力,高校学生管理权是高校办学自的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就是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之间既有冲突,又有融合的博弈过程,权利和权力的冲突和融合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冲突体现在权力对权利的侵犯和限制。从理论上看,高等学校是履行国家教育目的的机构之一,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是为了学生的教育和成长而设立和开展教育活动,学生的利益就是学校的利益。高校进行学生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学生包括受教育权为主的各项权利,因此二者不应该具有冲突。但是权利和权力这一对充满了诱惑的法学范畴,正如孟德斯鸿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权力和权利自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永恒的矛盾,发生在高校内的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概莫能外。
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有容易侵犯学生权利的倾向。受到历史和立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当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仍然沿袭着行政机构规则行事的运行机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和行为规范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高校管理实践中轻视甚至侵害大学生权利现象仍然屡见不鲜,总结高校管理权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类型主要有:一类是大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如受教育权、人格权、姓名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另一类是大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如知情权、申诉权、听证权、诉讼权等。相对于前者,大学生程序权利的缺失和受侵害的现象更为严重。目前高校管理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法律程序缺失。《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中,没有规定程序权利。《高等教育法》第53条第2款对学生的权益保障作了原则性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障。”在高校管理的现实中,还有相当多数的高校在做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几乎都没有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和理由,也很少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在做出处理决定之后,也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当下日益增多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有较大部分因为高校管理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而引发的。
另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限制大学生权利的实现。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实现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等三种形态,依次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最后才是现实权利。在大学生权利的实现阶段中,高校的学生管理对大学生权利实现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现实权利这个阶段,也是权利实现的关键阶段。高校校规是高等学校自主管理权的重要外化形式,其内容关乎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因为大学生在校期间,他们的现实权利主要通过高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赋予和保障实现的。但是有资料显示,正是由于高校校规存在着内容违反上位法规、超越上位法规、缺乏程序性救济措施等等问题,使得高校校规成为限制学生权利实现的最大障碍,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融合,体现在权力对权利实现的保障。大学生的权利,包括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权利。高校学生管理权具有保障大学生权利实现的功能:首先,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特殊权利。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权,获得物质帮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和诉讼权等。高校是大学生教育权利的主要义务主体,学生管理权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保障绝大多数大学生能够有秩序、合理地享有上述教育权利。其次,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普通公民的一般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指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体包括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健康权、荣誉权、生命权、肖像权和财产权等诸多内涵,高校的周边治安环境、饮食卫生、住宿条件等等涉及到大学生的诸多公民权利,加强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小环境,保障和维护大学生作为公民的一般权利。
三、学生权利本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
根据法学理论,权利本位是指法以(应当以)权利为其起点、轴心或重点,在整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学生权利本位就是指,在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过程中,高校要保证全体大学生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大学生权利和高校学生管理权的关系问题上,坚持权利优先原则,尊重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保障大学生权利从法定权利到实有权利的实现。相对于具体制度和措施的改革,学生权利本位意味着一种观念和精神层面的统领,它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对于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来说,要深刻把握学生权利本位的精神内核,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学生权利优先原则,正确处理学生权利和高校管理权的关系。法律的价值取向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古代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现代法治社会的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权利为本位的法治原则就是要以权利的实现为轴心,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促进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要素,义务是第二性的要素。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的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如何维护受教育对象的权利重视不够。由此出发,往往会使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对法制和学生权利保护的认识产生一定的片面性(甚至误解)。毫无疑问,教育活动的秩序化是教育法制存在的重要价值基础,然而,法的价值主体是人和人的权利。我国设置高等学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应以维护学生权利为目的。因此,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必然要求树立学生权利本位意识,尊重和帮助学生实现各项程序性和实体性权利,在处理权利和权力冲突时坚持学生权利本位。
二是积极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是权利运行的三个阶段,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大学生权利实现不充分、权利不能从应然转为实然”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冲突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没有正确地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受到历史、立法、管理和观念上原因的影响,高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在大学生权利实现问题上,忽视甚至漠视大学生的应有和法定权利,坚持传统管理至上、强调服从的义务本位观念,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高校学生管理部门转变观念,认识到保障高校学生权利的充分实现,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新问题,更是现代化社会人才培养的基点,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尊重并研究学生权利的应有和法定形态,在日常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中积极体现和维护,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超级秘书网
三是涉及学生权利变更时,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正当程序作为法治观念产生于13世纪的英国,作为普通法的基本要求,法庭在对任何一件争端或纠纷做出裁决时应绝对遵循“自然正义”原则。这个原则包含两项具体要求:第一,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诉讼案件的法官;第二,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正当程序原则,是指学生管理部门在做出影响大学生权利的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说明行为的根据和理由,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证所做出的行为公开、公正、公平。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要求管理部门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坚持涉及学生权利变更中的正当程序,避免因为侵犯学生程序权利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和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两案中,校方均以程序瑕疵被判败诉。
中国民族声乐教学的经典力作《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日前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文集》共收录了学生实践辅导、教师教学辅导、学术报告、评论、杂文、回忆录、访谈录等各种类型的文章49篇。它是我国闻名声乐教育家、中国音乐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金铁霖先生几十年从事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的聪明和心血的结晶。《文集》的出版对于我国民族声乐教学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在我国民族声乐教学和探究领域,金铁霖先生既是继续者,也是开拓者。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在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里得到了长足的发展,金铁霖先生为之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金铁霖先生一辈子从事声乐学习、实践、教学工作。1960年高中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全国最高音乐学府——中心音乐学院,师从我国闻名声乐大师沈湘教授学习声乐。1963年,他辅导的第一位学生考入中心音乐学院,从此,他和声乐教学结下了不解之缘。1981年,中国音乐学院恢复建院,他应邀到该院任教,先后担任声乐系副主任、主任,1996年开始担任中国音乐学院院长至今。
在数十年的民族声乐教学生涯中,金铁霖先生始终坚持科学、辩证、务实、创新的精神,积极吸收古今中外声乐艺术理论的优秀成果,认真探索我国民族声乐教学、艺术的科学理论和科学方法,运用更新的理念、更新的视角阐释了他对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教学的美学特征和价值理念的理解和思索,创建了一套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充分体现民族气质、民族神韵、民族审美而又和时俱进的中国民族声乐教学体系,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在长期的民族声乐艺术探究和教学实践中,金铁霖先生始终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唯物史观,始终坚持既矛盾又统一、一分为二的辩证理念,成功地将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声乐艺术探究和教学实践,提出了“科学性、民族性、艺术性、时代性”有机统一的现代声乐美学标准,提出了“声、情、字、味、表、养、象”有机统一的声乐表演人才培养标准,提出了混声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感觉式教学法等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他用特有的多维视角不断探索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探究的新领域,为学生的声学实践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表现空间,成功地培养出李谷一、、宋祖英、张也、吕继宏、戴玉强等一大批闻名歌唱家和歌唱演员,成功地打造了我国民族声乐的“金氏唱法”和“金氏品牌”。
作为积金铁霖先生长期声乐教学探索之精华的《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充分体现了作者民族声乐教学探究成果的基本特征,充分体现了作者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始终坚持的唯物、辩证的理念和追求。这些基本特征和理念追求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实践性和理论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结合,唯物论强调的是实践性,强调的是实践性和理论性的有机统一和紧密结合。《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理论性,它是金铁霖先生长期从事声乐艺术探究和声乐教学实践探索和理论升华的结晶,是声乐艺术、声乐教学实践性和理论性有机统一的产物。
声乐艺术、教学是一门应用学科,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它要求我们的探究成果、教学理论都必须是直接来源于实践的经验总结,并且要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文集》提到的声乐学习需要经历自然阶段、不自然阶段、科学的自然阶段的“三阶段”理论,启发式感觉教学法,哼鸣唱法、母音练习法、反向提法、吸气提法、支点提法,微笑的运用、哈欠的运用、假声的运用,等等,都是金铁霖先生长期从事民族声乐教学的实践经验总结,是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这些教学、练习法简单明了,轻易为教师和学生所把握。声乐教学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大多数的教学方法是手把手的教学方法,老师象传统的师父带徒弟一样面传心授,在学生的练习中、在学生的演唱实践中进行指点、指导,教学生应当这么唱,不要那么唱。实践性是声乐艺术探究、声乐教学的一个很基本的特征。
任何一门学科在强调它的实践性的同时,一定要强调它的理论性,声乐教学也是如此,也需要有科学理论的指导。理论来源于实践,科学的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功能,这是的基本观点。恩格斯说过摘要:“一个民族要想站在历史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套用恩格斯的话,任何一种民族音乐要想挤身于世界优秀音乐之林,要想站在世界音乐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就一刻也离不开科学的音乐理论的指导。对中国的民族声乐来说更应如此。中国的民族声乐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在中国传统声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族声乐艺术,至今不过只有短短的几十年的时间,它更需要大家积极进行理论探索,努力形成科学的理论体系,以科学的理论体系指导我们民族声乐艺术、教学实践。《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文集》既是金铁霖先生个人声乐教学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的结晶,也是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界集体聪明的结晶,是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的极其宝贵的理论宝库。
理论来源于实践,对实践有指导功能,同时又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声乐理论更是如此。金铁霖先生强调摘要:“古今中外的声乐艺术,凡被人们所公认是成功经验的,都是经过了长期实践考验的。凭空想象、没有经历实践验证地去创造一种唱法,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学习吸收别人的经验,应当通过自己的实践去体验,经过反复地理解和消化之后,才可能吸取精华、为我所用。金铁霖先生指出摘要:“声乐理论可以指导实践、服务于实践,使我们少走弯路,而实践又能验证理论是否可靠和正确,没有实践也不可能有理论。”这就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教学在实践、唯物基础上的辩证法。二、普遍性和非凡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强调的是要用相互联系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既有普遍、共同的东西,又存在非凡和差异的东西,是普遍性和非凡性的统一。
《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的一个很大的特征就是十分强调声乐教学的普遍性和我国民族声乐教学的非凡性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强调共性和个性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强调既要始终坚持行之有效的普遍的、科学的练习方法,又要应材施教,增强针对性。
坚持普遍性和非凡性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首先着力解决的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声乐教学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发扬民族特色的新问题。
金铁霖先生在《文集》中反复引用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民族声乐艺术和教学,前面加了民族的限定词,因此,顾名思义,它更应当是民族的,首先要具有鲜明的本民族特色,只有民族特色鲜明的优秀民族声乐艺术才能走向世界。意大利的美声唱法、俄罗斯的美声唱法,它们首先都是民族的,具有深厚的意大利特色、俄罗斯特色,以后逐渐被世界各国所接受,才成为世界的。中国的民族声乐要想走向世界,立足于世界优秀民族声乐之林,必须始终坚持、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民族特色。早在20世纪八十年代,金铁霖先生就强调指出摘要:“唱中国的作品就应该有个民族化的新问题,我们现在的任务是建立民族声乐体系,练习规格化,我们应当有民族自信心,下定决心来搞好我们自己的声乐事业”。
在强调坚持并发展民族性的同时,金铁霖先生也反复强调,要积极学习国外声乐艺术,将他们好的练习方法和艺术表现手段借鉴过来,为我所用。金铁霖先生本人早期就是学西洋美声唱法的,后来从事民族声乐艺术、教学。他深有心得地说摘要:“西洋传统唱法注重声音的统一、圆润、通畅,具有位置高、喉咙开、气息深的特征,轻易获得充分的共鸣,这些对于民族声乐学习也是应当把握的,完美的发声方法是各种学派和唱法所共有的”。
但是学习借鉴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丰富、发展、完善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和民族声乐教学。使我们的民族声乐教学更好地为繁荣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服务,使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地走向世界,成为全人类的艺术瑰宝。
坚持普遍性和非凡性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因材施教的新问题,为了更好地增强民族声乐教学的针对性新问题,为了更好地提高民族声乐教学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新问题。在具体的民族声乐教学中,金铁霖先生一再强调,既要努力探索带有普遍规律性的科学唱法,这种科学唱法就是共性,我们一定要用科学唱法、共性的东西指导学生的演唱练习。金铁霖先生指出摘要:“作为共性来说,不管你是民族声乐唱法,还是西洋唱法,或是戏曲、曲艺的唱法,都需要科学性,科学唱法的原则是共同的,所以,在练习方法上是有共同之处的。”
在强调科学性、规律性、共性的同时,金铁霖先生也非凡重视民族声乐艺术、民族声乐教学的非凡性、针对性、个性新问题。他经常强调我们的民族声乐演唱一定要富有个性。他指出摘要:“个性就是说,在把握共性的情况下,你唱的东西,有你个人的风格、特征、表现形式和音色等等”。为了培养个性特色鲜明的歌唱演员,必须努力做到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特色和优势,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
三、继续性和创新性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强调的是要用发展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有基础的,任何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扬弃,都是继续和创新的统一。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和声乐教学也不例外,不能墨守成规、一成不变,也要积极学习、继续前人的优秀成果和优良传统,随着时代的前进,不断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前进。
金铁霖先生十分重视学习继续民族传统声乐艺术,同时又突出强调要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他指出摘要:“对于我们中国的声乐工作者来说,还有个向民族传统学习的新问题。祖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需要我们去继续和发展。我国戏曲、曲艺、民间唱法都有它们各自的特征,我们应当从中吸取营养,取其精华,认真地总结和提高,还必须用发展的眼光和科学的态度来做好这项工作。”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作为我们自己的声乐来讲。我们也有自己的民族声乐传统和声乐艺术,我们应该有责任来总结、继续、发展我们自己的民族声乐,把它当成自己的一项任务。”金铁霖先生指出摘要:“时代在发展、在前进,人们的观念、思维和生活节奏都在发生变化,美的追求和欣赏习惯也都给民族声乐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就是不论从创作上还是从演唱上,都要有鲜明的时代感,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为,世界上任何艺术精品都是和时代相呼应的,声乐艺术也不例外。”
任何事物的发展,任何社会的进步,都是继续和创新共同功能的结果。源远才能流长,任何的发展进步都不可能建立在空中楼阁上,不能有的态度,继续是必须的;任何事物、任何社会又都是发展变化的,又都是和时俱进的,永远不会停步不前,后人总要对前人有所超越,有所发展,创新也是必须的。辩证法要求我们必须正确处理好继续和创新的关系,努力做到继续和创新的紧密结合和有机统一。
《金铁霖声乐教学文集》就是金铁霖先生始终坚持继续和创新紧密结合、有机统一的美好结晶。
研究生教育作为教育的最高层次,作为当代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历史赋予了其这个使命。国家交给了这个重任,人民寄予了这个期望,应该“主动服务”,而且不仅要服务需求,还要创造需求、发展需求、引领需求,不仅要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各种现实的需求,还要引领社会未来的需求方向。这里提及的“主动服务”,那就要求研究生具有主动服务的技能。目前,农科类研究生的培养往往是把导师的科研课题进行分解后,选择某个方向进行深入研究,其研究内容过于狭窄,培养出来的农学专业的研究生不会种地、病理专业的研究生不会给农作物看病、园艺专业的研究生不会种菜等问题,与研究生培养的宗旨是背道而驰的。如何通过研究生的课程培养,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完成农科类研究生的培养,这也是今后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课程改革的关键所在。
二“、项目教学法”的定义及由来
“项目教学法”是师生通过共同实施一个完整的项目工作而进行的教学活动,是行动导向教学方法中的一种。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既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又体现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展示了现代教育“以能力为本”的价值取向,使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得到了很大幅度的提高。目前“项目教学法”在德国已经普及,国内学者对国外教学理论与方法研究的最新动态已基本能及时了解。但结合中国高校研究生教学的实际,对引进的理论与方法加以改造和调整,建立并完善符合中国高等院校研究生教育需要的理论和方法,目前尚在初级阶段。
三、农科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特点
农业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培养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紧随农业科学前沿,能够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因此,研究教学过程中应该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以解决农业生产中和毕业论文研究中的问题为目的,开展相关课程的教学与学习。原有的教学方式,基本上是教师按教材或专题讲授、学生进行综述性汇报和讨论等方式进行的,而这些基本偏重于理论,缺少实践。由于学校和导师为了取得较高的排名和研究成果,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内容过于狭窄或专业化,许多研究内容已经脱离了农业生产实际,对其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的培养是不利的。因此,依据农科类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教学方式和内容的改革,将教学、科研、生产三者在产学研结合中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把科研和生产实际的内容引入教学过程,不仅是培养人才的需要,也是教育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项目教学法在农科类研究生教学中的实施方案
本论文以植物病害生物防治为例,简要介绍了项目教学法在农科类研究生课程教学中的实施方案。第一,对植物病害生物防治进行了分析,将整体教学内容分解成若干项目,如生防菌的筛选与复筛、生防菌拮抗机制的测定、生防菌发酵工艺的研究、生防菌剂的应用研究等几个项目,包含了植物病害生物防治教学大纲的关键内容。第二,由于研究生数量较少,学生以3~5人为1组,以抽签的形式选择相应的项目。第三,学生在网络平台及图书馆的期刊网上查找资料,然后分工合作进行理论基础学习、实验方案的制订及实验方法的学习。第四,学生将理论基础知识和实验方案制成多媒体课件进行汇报,其他同学和教师进行论证和必要的指导。第五,学生分组按实验方案实施,在这个过程中有教师进行咨询与指导。第六,学生将实验过程及结果制作成多媒体课件进行汇报,教师和学生给予评价。
五、项目教学法在农科类研究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研究生专业课程选课人数少,分组存在困难农科类研究生专业课选课人员较少。目前,农科类研究生课程选课从2人到30人不等。如果人数较少,以项目教学法进行课程改革就难以分组进行,组数较少,也完成不了整体的教学要求。因此,以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的课程,应该规定其平均每年选课人数达到10名以上才可以进行,这样至少3人以上为1组,才能满足教学需求。
(二)部分研究生课程分解成项目难,不易操作农科类的研究生课程类型和内容不同,有些课程不易分解完整的项目,即使可分解也较难操作。因此,有些课程不适合开展项目教学法,如各学科的研究生班讨论、高级植物病理学和作物高产理论等课程。能够实施项目教学法的课程应该是应用性和操作性比较强的专业课程,有些基础性和理论性特别强的课程,则不能在课程中实施项目教学法。因此,应该有选择性的进行项目教学法的改革。
(三)增加了教学经费研究生课程开展项目教学法,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理论部分不需要额外的经费,但在项目形式操作过程中,学生按组进行项目操作,原来可能教师开展3~5个正常实验就可结束课程,而项目教学法,学生分组操作,可能1个组就得把原来3~5个甚至更多的实验整合在一起去完成1个项目,因此需要的实验经费要比正常的教学多出几倍。如果学校不给予额外费用,将无法开展项目教学法。由于经费问题,建议一个学科仅开设1~2门项目教学法的课程,给予特别资金支持,一方面避免开设课程过多,学生准备时间长,增加学生负担,二是少而精达到最佳的上课效果。
(四)教学方式灵活,不适合常规教学管理项目教学法主要是开放式教学,学生查找资料,整理和制作汇报材料,是不需要进入课堂的,而进行讲授和项目操作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项目某个阶段需要的时间和开放实验室的时间来协调。如果不能根据正常的上课时数来进行,就无法达到学校常规教学的要求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对于项目教学法的课程,学校应该给予特别的政策和考核方法,促进健康良性的发展和完善。
(五)工作量增大和时间增加项目教学法的实施将打破教师原有的正常教学秩序和规律,教师要额外准备比原来更多的教学内容和方案,而且实验员要准备正常实验课几倍的实验材料,教师和实验管理人员根据学生的时间和实验室的空闲安排教学时间。因此,学校应该在工作量上予以增加,充分提高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美国学者克拉克(2001)曾指出,研究生教育“以科研为首要的成分,教授的作用在于把科研和教学结合起来,使科研活动十分恰当地成为一种教学模式;学生的作用就是把科研和学习结合起来,使科研活动转变为一种学习的模式”。李阿利等(2010)研究认为,研究生课程改革的内在动力缘于目前研究生课程建设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要真正树立研究生的主体观,要以确立研究生的主体地位、唤醒研究生的主体意识、激活研究生的主动创新精神为课程改革的主要目标。陈晓爱和邓宇斌(2008)研究认为传统研究生课程教学模式和考核办法存在缺少创新性、灵活性和吸引力等问题,在多种学习模式理论的启发下,提倡在课程设计时要灵活、合理地进行优势整合,倡导自主学习、发现学习、体验学习和合作学习。
关键词:初中物理新课标学困生转化
一、初中物理学困生的存在是一种普遍的现象。
但新课标实施以来初中物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也相应地被提到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日常事务中来。笔者根据自己在初中物理学困生转化工作所取得的经验,结合初中物理新课标的特点,对初中物理学困生的内部成因和转化策略进行阐述。
一个初中物理学困生的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但总体上说有外部原因与内部原因。事实上,在形成学业不良的过程中有些因素可以单独起作用,也可交互作用。大多数学生的学业不良是由于各种不良因素交织在一起而形成的。[1]在这些因素中,由于学生个人的内部因素造成的成分也比较复杂。笔者现主要从初中物理学困生(学业不良的学生)形成的个人因素特点出发,谈谈初中物理学因生的内部成因:
(一)畏惧困难
根据笔者与所结对的初中物理学困生共同分析寻找学业不良形成的原因和时间时发现,许多初三的学困生是在刚入初二时对初中物理畏惧困难的情绪造成的。从初中物理新课标安排顺序来看,虽然义务教育初级中学课本是在原有教材基础上的一大飞跃性的大进步(首先体现出来的是合科教学,打破了传统的初中分科教学的很多弊端,减少学科界限),但是因为学科的特点而造成学生学习上的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从教材的编排上看,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所学习的是介绍性的有关物质结构的内容。这些内容一般仅要求学生对所教内容的认识、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一般都结合自然界中的实物(或模型)进行学习,以学生的形象思维作载体进行学习;进入初中三年级后,学生首先学习的是具体较高抽象思维的物理学抽象概念的内容,如密度、功、能、压强等。一向习惯于利用形象思维方式的初中学生,突然要求其具有抽象思维,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对抽象思维能力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学生对这一转变过程的畏难情绪。
由于学习内容的改变,必然造成学习方法、策略的改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能够很顺利地得以转变。学习方法、策略一般容易转变的人是很容易适应不同学习环境和方法的人。在我们的学生当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能做到这一点。所以,做不到这一点的学生,容易成为学困生。
(二)不喜欢动手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同的学生的兴趣爱好是不同的,有些学生喜欢具有一定思辩的问题,有些学生则喜欢动手做实验。虽然说并不是所有的初中物理学困生都不喜欢做实验,但确实存在一部分学困生与不喜欢动手做实验有关。这些学生往往在上实验课时是旁观者,只看同组的其他同学动手做实验,而自己则对动手实验毫无兴趣。
学好初中物理,学会观察和实验是最关键和最基础的技能,这里的实验不但是教师在探究课上要求学生动手完成的实验,而且要求在学习过程中怎样懂得发现问题、用实验解决问题。这就是科学实验探究性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
(三)独立学习能力差
我在教学就有遇到这样的学生,自己不能独立完成作业。这样的学生一般对自己不自信。初中物理的学困生一般就是这一类学生。独立完成一项作业,独立完成一个问题的思考、独立完成一个实验、独立回答一个完整的问题。这些对于一名学困生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学困生缺少的就是这些方面的能力,他们在学习上总想有所依靠,完成作业时必须与同学坐在一起;即使偶尔能解决一个问题,但总是不自信,寻找答案或与别人核对答案后才放心;有一个问题时不敢单独提出来,原因是怕教师和同学笑话他
(四)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
对于一名初中物理的学困生来说,由于长期的得不到在学习上的成功的体验,学困生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些不良的学习习惯:
(1)缺乏思维的毅力。
思维的品质中表明思维具有一定的持久性。在思考一个初中物理的问题时,思维的持久性品质对解决这一问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学困生面对初中物理的一些问题普遍存在缺乏思维毅力的倾向,遇到一些稍有一定难度、需要学生认真仔细地去思考的问题时,学困生往往显得很不耐烦。这样,很多学困生在面对一些稍难的题目或作业时,不是选择怎样去面对困难迎面而上,而是选择了逃避,有些学生为了应付教师的作业检查而去抄袭其他学生的作业。
(2)缺乏注意的稳定性。
心理学表明,每个人都具有一定限度的注意的稳定性,但是不同的人注意稳定性的强度是不同的,注意的稳定性也并不是一个人的先天,它是一个人后天在学习生活中"锻炼"的结果与产物。由于学困生在对待初中物理的一些问题时显得明显的不足,学困生对待一些问题总是"心不在焉"。
(3)学习态度差。
由于学生在学习时遇到一些问题,并然会引起一系列的学习不良反应:学生面对一些问题觉得无所谓、解题时马虎、书写潦草、作业完成后不检查等毛病。
(五)缺少好的学习方法与策略
学习需要一定的方法与策略。它是追求学习效率的学习者在特定的学习情景中为了达到学习目标,在认知加工过程中所运用的学习方法技能,以及对整个学习活动及其有关因素进行监控的方法技能。[2]显然初中物理的学困生普遍缺乏的是无认知的能力、即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监控的能力。比如说面对初中物理的整个学习过程,学困生对学习计划、学习过程的监视、学习过程的调节等很缺乏。
另外,由于初二学生所学习的初中物理的学习内容是物质的基本性质等的介绍性内容,一般的初中物理学困生的学习由于没有很好的学习方法作指导,学习过程中只重视对一些物理的概念、名称的"死记硬背",并把这种"死记硬背"带到以后的学习中来。针对初二学生来说,生物理学上的一个个概念与名称仅是文字上的抽象概念,没有实际上的现实意义。故此,学生根本无法理解这些内容,当然记忆的长久性就无从谈起了。
二、初中物理学困生的转化策略
针对上述对初中物理学困生的内部成因的分析,笔者采用了如下的转化策略:
(一)形象开路,抽象渐入:
从初中学生生理上的发展特点分析,初中学生已经逐渐地从形象思维转变为抽象思维了,这种转化对学生来说是一大难点。但是在转化初中物理的学困生时,我们要重视形象思维的训练,并作为学生学习初中物理概念、规律的基础,而抽象思维可在形象思维基础之上得以培训与提高。比如在学习光的折射规律时,学生对"当光从空气斜射入水或其他透明物质时,折射角小于入射角;当光从水或其他透明物质斜射入空气时,折射角大于入射角"的理解时,学生对于这一规律的理解是非常表面化的、是对文字面上的一种感性认识,根本不能够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但是,若教师引导学生以形象化的思维理解这一规律,则这一规律显得简单:如可以做实验,不管是光从空气斜射入水中时还是光从水中斜射入空气中,在水的这个角(不管是入射角还是折射角)总是小于空气中的角。通过实验后,让学生形成固定的有关这一实验概念的"表象",则学生在以后应用到这一问题时自然而然地会想起这一表象。再比如,当学生在学习"物体的沉浮条件时,对于物体的上浮、下沉还是漂浮是液体与物体(实心)密度的大小比较有关",学生很容易混淆这一关系。所以,对于这问题,单纯从文字或公式的理解是很难的,学生不容易记忆。但当我们从形象的具体例子出发,从类比的方法出发,这一问题就可得以解决:如我们可以举例子进行类比,把木块浸没于水中,木块上浮,(木块的密度小于水的密度,故可类推)其他同理。从上述的举例分析可以看出,以形象的思维去表达抽象的概念规律,是初中学生以形象思维为基础培养抽象思维的一种重要的方法。
(二)勤奋作基,方法作径:
一类初中物理学困生是因为学生本身不努力、不勤奋造成的,而有些学困生很勤奋地学习,但是缺乏必要的方法而使自己成为了学困生。要想学好初中物理这门学科,勤奋与方法这两者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对于勤奋,不管是从一些伟人的事迹中还是从学生身边的例子中都能说明问题,这里勿需多言。但是一般的学困生都缺乏科学的学习方法的指导,下面简述之:
1.加强学习的计划性。
有计划的学习活动可以促使学习目标的实现,可以磨练学习意志,有利于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也可以提高时间利用率。[3]指导学生制定一个科学的学习计划是非常必要的。
2.加强预习、复习活动。
3.培养学生对学习过程的元认知能力。
不管是对整个学习过程还是解决某一个简单问题的,都需要学生具有一定的元认知能力。简而言之,元认知即是对认知的认知和监控。也就是说,人可以跳出一个系统来观察这个系统并且控制这一系统,通过元认知了解、检验、评估和调整自己的认知活动。[4]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学生若懂得怎样去反思、总结前一段时间的学习过程中的经验,为下一阶段的学习做好打算或吸取教训,学生在下一阶段的学习效率和水平将会有所提高。同样,解决了一道初中物理的一个问题后,学生若懂得怎样去反思、回顾这个问题的解法、思路及自己解题时存在的优势与不足,这样,学生的解决问题的水平将不断提高。
4.加强学困生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般说来,解决初中物理的问题有如下的步骤与方法:
(1)全面理清问题,通过较快速地浏览整个问题的整体框架大致了解问题的状况,但一定要明确提出了什么问题,这个问题提出的目的性是什么。
(2)以问题为思维的中心,以问题中已知各数量关系为主线,理清已知问题中的各数量关系与问题存在的关系是什么。
(3)从整体上把握问题的类型,大致以什么方式回答。
(4)初中物理的问题一般很注重思维过程。面对一个问题,我们首先通过明确问题的目的性,通过逆向推理的方法进行解题。如下题的解题思路:
题目:一金属块挂在弹簧秤的下端,弹簧秤的读数是0.89牛;若把金属块全部浸入水中,弹簧秤读数是0.79牛,求金属块的密度。
解题思路:
①解决什么问题:求金属块的密度ρ金;
②逆向思维:求金属块的密度,只要求金属块的质量与体积;求金属块的质量,只要知道金属块受到的重力(已知在空气中金属块的重量);求金属块的体积,则只要求金属块浸没于水中排开水的体积;求金属块排开水的体积,则只要求金属块浸没于水中受到的浮力(浮力的大小可以用弹簧秤的两次示数差表示)。
(5)克服思维定势。从总体上说,初中物理中哪一部分问题应用哪一知识去解答,在学生的思维中已经有一定的思维定势,思维定势对于一般的解题是有好处的,它可以减少学生思维的时间;但是思维定势也往往把学生的思维带入了解题的"死胡同",故在解决一些问题时,有时要充分地利用思维定势的优势,有时则要克服。如上题中,求体积时并不能利用密度与质量的关系进行求解,则需要打破思维定势,利用浮力的知识。
(6)选择多种方法进行解题。每一个题目的解题都有一定的方法,且思路不同,这可以锻炼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培养学生形成这样的一种习惯:当以自己的方法完成解题时,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去思考另外的解题方法。
(7)解决一定问题之后,培养学生总结问题,反思问题的能力。
(三)化整为零,化零为整
学习初中物理的过程就是"化整为零,化零为整"的过程。当学困生面对初中物理内容时,要把整体上的知识体系各个击破,从细处学习知识内容。但是,毕竟初中物理是一门有系统性的学科,这一学科中各知识点间存在必然的联系,通过理顺这一关系,学生对知识形成网络化。
(四)重视解疑,更重激疑
对于初中物理的学困生,学生的很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帮助学生解决一些问题是进行学困生转化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在平时的学困生转化过程中,我们发现学困生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一般的学困生很难提出问题。爱因斯坦说过,提出一个问题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确实,对于初中物理的学困生,平时的他(她)们很少把时间投入到思考一些初中物理的学习问题上来,即使有些学生平时有思考学科上的一些问题,但由于其在思考的过程中,他(她)们所获得的失败的消极体验机会比积极体验机会多得多,所以这给他(她)们下一次积极主动地去学习形成一定的障碍,教师在转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工作是如何创设问题情境,使学生产生问题。有问题的学生往往是对某一个方面经过认真思考的。通过点拨后引导学生思考解决问题,并在思考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使学生产生兴趣。
(五)倾情投入,师生共感:
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是一个教育系统工程,转化过程是一长期的过程。这过程需要教师投入大量的精力。转化一名学困生,笔者认为教师在情感的投入方面必须做到如下几点:
1.取得学困生的信任与支持。
学困生的转化工作并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指导工作,更是对学生心理上支持、理解、信任工作。我们不得不承认:由于受到社会、学校、家长等的升学压力的影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总是对学业优秀生比较重视,而对学困生则忽视了。长期受到这一意识的影响,学困生与教师之间形成了一条不可逾越的心理鸿沟。学困生的心理相对教师来说是封闭的。这时要转化这名学困生,首先教师的一切行为必须取得学困生的信任与支持。
2.相信学困生具有可发展的潜力。
笔者认为,"真诚地相信学困生是可以转化的"这一点是转化初中物理学困生的工作的基础。从人的发展与学困生的形成原因等角度分析,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超级秘书网
3.与学困生建立类似于"互惠互利"的"平等关系"。
转化学困生时,教师不要以高姿态对待学困生,不要以为对学困生学业上的帮扶工作是对学困生的"施舍"。教师要以平等的身份加入学困生的转化工作中来,使学困生感觉到教师与学困生的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平等关系":教师可以从学困生身上学到很多知识,同理,学困生也达到了被转化的目的。
4.教师是学困生学业上的指导者,又是精神上的支持者。
任何一个学困生,其总是回避着自己在学业上的后进,总是以自我封闭的形态出现在教师的面前。其实学困生在班集体中的心理压力是无形的,也是非常大的。教师在这里的角色并不仅仅是对学困生进行学业上的指导工作,更重要的是给学困生以精神上的支持,使学困生走出"自卑、自闭"的心理。
总之,初中物理学困生的转化工作是一艰巨而富有挑战意义的工作,它需要更多的教师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这项工作来。笔者相信,一名好教师不但能使优秀生更加优秀,同样能使后进生不再后进了。
参与文献:
[1]刘晓明傅贵芳编著中学生学业不良的评价与干预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21页
关键词:求知欲激发学习兴趣情感体验
布鲁纳说“学习的最好刺激是对新教材的兴趣”然而我们却常发现很多学生刚进入初中时,对各学科都有着浓厚的兴趣,可是对数学却兴趣不高,这几乎成了七年级数学教学的普遍性问题,长期以来,教师们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行不懈努力,但却收效甚微。
那么如何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呢?经过我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充分把握七年级起始阶段的教学特点
“良好的开端是功的一半”。七年级学生翻开刚拿到的数学课本,一般都感觉新奇,有趣,想学好数学的求知欲较强烈,因此,教师要不惜花费时间,深下功夫,让学生在学习的起始阶段留下深刻的印象,产生浓厚的兴趣。
如在教学第二学期第七章时,可让学生参与部分实验,在本章结束后,可以利用一节课自由讨论,在讨论的过程中,可以设计学生对数学难学吗、有用吗?数学是不是都这样有趣?对基础弱的学生能不能学好等各种问题展开讨论,以诱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如在教学第七章中“简单的轴对称图形”时,让学生通过认真画、剪、折方法,得到角是轴对称图形,对称轴是角平分线所在的直线,再如在教学等腰三角形时,可利用画、剪、折方法、得到等腰三角形的“三线合一性”,化难为易,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总之起始阶段的教学至关重要。
二、课堂教学力求生动性、趣味性
七年级数学比较贴进生活实际,具有很强的知识性,现实性和趣味性,因此,它以丰富的内容提供教学中诱发学生兴趣和动机的酵母。新教材还抓住了七年级学生情绪易变、起伏较大的心理、生理特点,要求以“活的东西去教活的学生”来培养学生持久的学习兴趣,全面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对此,我的具体做法是:
1、引入环节巧妙化。在课堂引入中,设计各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把学生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唤起他们的参与意识。如教学“生活中的立体图形”时,我一开始就用事先准备好的圆柱、圆锥,棱柱等几何体,提出这些几何体由哪几个面组成?圆柱和圆锥有什么异同点?棱柱与圆柱的异同点呢?待他们思考回答后再进行总结,这样,把问题设置于适当的情境下,从而营造了一个生动有趣的学习环境,相信在这样轻松的环境下,学生会兴趣盎然,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
2、创设民主情境,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教师想要营造一个民主,平等的教学情境,首先就要以微笑的面容、亲切的话语,饱满的激情去感化学生、亲近学生,并且教师还要善待学生,当学生出错时,老师不训斥,不惩罚,要耐心指导,当学生取得点滴进步时,应给予及时地肯定,并鼓励他们。如:我在教学时,将自己也列为学习的一员,与学生们一起操作,一起讨论。对表现出色的学生以“你真行”,“你真棒!”“你很好!”等来表扬他们,对学困生不厌卷、不指责,更是耐心地指导他们,鼓励他们,常鼓励他们说“你能行!好好想一想,慢慢来”等,使他们感到老师和他们一起动脑,一起学习,这样就慢慢地打消了学生对老师的惧怕和隔阂的心理,于是在轻松愉快地合作学习中完成了学习任务。
3、充分让学生参与实践操作。
新教材还针对七年级学生喜欢看,喜欢动手的性格特征,安排大量的实践性内容,要求尽可能利用自制教具优化课堂结构,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教学中,我把学生分成几个小组,请他们做我的助手,一道准备实验器材,进行实验演示,通过实验操作,既规范了学生的劳动、行为习惯,又使他们在参与活动中认识“自我”以产生兴趣和求知欲。
此外,在教学中我还用精炼的语言、语调的变化,设计合理的板书,优美雅观的字体,丰富的知识等来激发学生和学科兴趣,达到“亲其师,信其教”的效果。
4、在情感体验处反思。
学生整个的解题过程并非仅仅只是一个知识运用,技能训练的过程,而是一个伴随着交往、创造、追求和喜、恕、哀、乐的综合过程,是学生整个内心世界的参与。其间他们既品尝了失败的苦涩,又收获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春”的喜悦;学生可能是独立思考所得,也有可能是通过合作协同解决,既体现了个人努力的价值,又无不折射出集体智慧的光芒,在此处引导学生进行解后反思,有利于培养学生积极的情感体验和学习动机,有利于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点燃学习的热情,变被动学习为自主探究学习;还有利于锻炼学生的学习毅力和意志品格,同时,在此过程中,学生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均能得到很好的培养。
三、注重学习方法指导,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新教材以“指导教法,渗透学法”的思想,在每章节内容的编排上安排了“做一做”、“想一想”、“议一议”、“读一读”等栏目,其独具匠心、面目一新。其宗旨是设法使学生学有趣、学有法、学有得,同时对教师的教法提出了高要求。在教学实践中,我从兴趣教学入手,侧重于从以下几个环节中进行:
1.培养阅读习惯。具体方法是阅读前出示阅读题,如教学“角的度量与表示”时,可出示阅读题:我们以前用刻度尺测量线段的长短,那我们用什么来度量角的大小呢?角的表示方法有几种?表示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阅读完毕,或通过提问、或以评估的形式来检查阅读效果;或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小组以讨论的形式探讨阅读内容。同时,鼓励学生在阅读中找出问题,并不失时机地表扬在阅读中有进步、有成绩的学生,使学生有获得成功之喜悦,从而产生兴趣,养成阅读的习惯。
2.培养讨论的习惯。教师通过有针对性、合理性的提问,引发学生进入教学所创设的教学情境,引发他们积极探讨数学知识,逐步培养他们的思维能力和讨论的习惯。特别是一题多解的题目或需要分类讨论的问题,如在教学“绝对值”、“列方程解应用题”时,就有很多需要分类讨论的题目;还有在探索规律这一节的教学中,也可以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由此引导学生三、五人一组进行讨论,归纳出相应的方法和规律。
3.培养观察能力。学生对图形、对实验的观察特别感兴趣,缺点是思维被动、目的不明确,这就需要教师引导他们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去观察。可采取边观察、边提问、边引导学生对变化原因、条件、结果进行讨论;也可以创设教学情境把学生带入较熟悉的环境中去观察。如在教学“平行”前,要求学生认真观察现实生活中有关于平行的实物,上新课时着重提问几个学生,并根据他们的观察、分析的情况逐步导出平行及其性质。这样能使学生体会观察所带来的收获与兴奋,自觉养成观察的习惯。
4.培养小结习惯。根据新教材的要求,在实际教学中或让学生上讲台进行小结评比,或以板报的形式张贴几个学生的小结,或在课余时间对互帮互助小组双方的小结进行评比,从章节、小节慢慢过渡到课时小结。由于经常强调自己去归纳、小结,这使学生记忆效果明显,认识结构清晰,学过的知识不易遗忘。教学实践表明,只有正确的学法指导,才能使学生站在教学的主置上,学有所获,才能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同时还能保持他们对数学的学习兴趣。
四、课外拓展,激发学生兴趣
七年级数学具有自然性,实用性的特点,决定了课外拓展的重要性。根据新教材的提示与要求,我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开展数学兴趣小组活动,举办数学知识猜迷,小制作比赛,拼图游戏等等。这些课余活动生动有趣、吸引力很强,不但拓宽了学生的知识面,而且发展了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创造力,同时挖掘了学生的潜能,让他们领略成功的喜悦。
这样逐步引导学生学好数学。
以上只是我个人在新教材教学过程中一点粗浅的看法,还望各位同仁给予指教。如何用好新教材,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其方法、措施是多种多样的,希望有机会和大家共同研究和探讨,真正做到胜任新教材的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1]黄姝瑶.七年级数学兴趣教学[J]才智,2009,2.
怎样才能学好化学这门功课呢?俗话说万事开头难,只要起好步,以后学习起来就比较顺利。为此,笔者在此谈几点自己指导初三学生学习化学的做法,仅供同行们参考、补充和指正。
1.明确学习化学的目的
化学是一门自然科学,是中学阶段的一门必修课,它是古往今来无数中外化学家的化学科学研究和实践的成就,它编入了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元素化合物知识、化学反应的基本类型、无机物的分类及相互间的关系等知识;它充满了唯物辩证法原理和内容,它介绍了许多科学家的优秀品质和他们对事业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谨的学风。化学对工农业生产、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人们的衣、食、注行样样离不开化学。
化学是一门实验科学,通过化学课的学习,要掌握一些化学实验的基本技能,学会动手做实验的能力,为今后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
因此,通过初中化学课的学习,初三学生不仅能学到初中阶段的系统的化学基础知识,受到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中外化学家的爱国主义思想、行为和对科学的不断进娶不断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态度及严谨学风的教育,而且还能提高自己的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验能力和自学能力,为今后学习高中化学及其他科学技术打下良好的基础。
2.课前要预习
上课前一天,一定要抽出时间自觉地预习老师第二天要讲的内容。学会先预习,后听课这种良好的学习方法。预习的好处很多:(1)它能强化听课的针对性,有利于发现问题,抓住重点和难点,提高听课效率;(2)它可以提高记听课笔记的水平,知道该记什么,不该记什么,哪些详记,哪些略记;(3)它可以节省课后复习和做作业的时间。通过预习时的独立思考和听课时留下的深刻印象,从而缩短课后复习和做作业的时间;(4)它可以培养自学能力。预习的过程就是自觉或独立思考的过程,长期坚持下去,一定会使自学能力得到提高。
预习的方法是:(1)通读课文。通过阅读课文,了解新课的基本内容与重点,要把自己看不懂的问题记下来或用铅笔在书上作一些记号,用以提醒自己上课时要集中精力和注意力,有意识、有目的地听老师讲自己不懂的问题,详细对比跟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同,这样就能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2)扫清障碍。在读课文后了解了主要内容的基础上,联系已学过的与之有关的基础知识,如果有遗忘的就要及时复习加以弥补,这样才能使新旧知识衔接,以旧带新,温故知新;(3)确定重点、难点和疑点。在通读课文和扫清有关障碍后,在对新知识有所了解的基础上,思考课文后的习题,试着解答,在此过程中找出新课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如果有潜力,还可以做点预习笔记。
3.听好每堂课
听课是学习过程的核心环节,是学会和掌握知识的主要途径。课堂上能不能掌握好所学的知识,是决定学习效果的关键。功在课堂,利在课后,如果在课堂上能基本掌握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课后复习和做作业都不会发生困难;如果上课时不注意听讲,当堂没听懂,在课堂上几分钟就能解决的问题,课后可能要花费几倍的时间才能补上。所以,学生在课堂上集中精力听好每一堂课,是学习好功课的关键。听课时,一定要聚精会神,集中注意力,不但要认真听老师的讲解,还要特别注意老师讲过的思路和反复强调的重点及难点。边听课、边记笔记,遇到没有听明白或没记下来的地方要作些记号,课后及时请教老师或问同学。同时,还要注意听同学对老师提问的回答以及老师对同学回答的评价:哪点答对了,还有哪些不全面、不准确和指出错误的地方,这样也能使自己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使自己能判断是非。课堂教学是教与学的双向活动,学生是主体,教师起主导作用,学生要积极、主动地参与课堂教学,听课时,一定要排除一切干扰和杂念,眼睛要盯住老师,要跟着老师的讲述和所做的演示实验,进行积极地思考,仔细地观察,踊跃发言,及时记忆,抓紧课堂上老师所给的时间认真做好课堂练习,努力把所学内容当堂消化,当堂记住。
4.认真记好笔记
要学好化学,记笔记也是重要的一环。记笔记除了能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提高听课的效率外,对课后复习也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要学会记笔记,养成记笔记的好习惯。因此,在认真听讲的同时,还应该记好笔记。记笔记的类型有:
(1)补充笔记。讲新课时做补充笔记,老师讲的内容是根据学生的实际将课本内容重新组织,突出重点加以讲解,记笔记是边看书,边听讲,边在书本上划记号,标出老师所讲的重点,并把老师边讲边在黑板上写的提纲和重点内容抄下来,还要把关键性的、规律性的、实质性的内容和对自己有启发的地方扼要地在书本上或笔记本上写上几句,把老师讲的但书上没有的例题记下来,课后再复习思考。
(2)实验笔记。老师的演示实验和学生的分组实验,重在通过实验验证化学原理或掌握化学性质或物质的制法操作。可做简明图解、补充笔记,把老师所做的演示实验的现象及讲解记下来,书上有实验插图的可以直接在上面补充,例如,在氧气的实验室制法装置图边上记下老师讲的重点:①药品不能堆积在试管底部,而应平铺在试管底部,记:“是为了增大受热面积,药品受热均匀,气体容易逸出”;②给试管加热时,为什么要先把酒精灯在试管下方来回加热,然后集中在药品部位加热?记:“让试管受热均匀,不易破裂”。
(3)改错笔记。习题或试卷评讲课是老师纠正学生在作业或试卷中的“常见脖和“多发脖,并指导解题思路、规律、技巧和方法的课。在听课时,不要只抄正确答案,关键是要用红笔订正,而且不要擦去自己的错解,以利于与正确答案作对比,找出答错的原因,过一段时间还应把以前做错的题再重做一遍,看看现在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这种笔记是在作业或试题空隙处做简明的“眉批”或“注释”。
(4)系统笔记。复习小结课时,老师把课本内容进行系统归纳总结,是书上没有的,因此要做系统的笔记。将笔记每面一分为二,一半写板书的内容,一半记讲解,课后结合复习加以整理、修改和补充,成为一个整体,以利于加深、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归纳知识的能力和全面的复习。笔记的形式有:①提纲式,以文字表述为主,适用于概括教材的主要内容或归纳、整理公式、定理和概念要点;②纲要式,以化学式、关系式或关系框图来表述,适用于元素及其化合物的性质、制取及相互间的变化、计算知识的概括等;③图表式,以文字、表格、线图来表述,适用于有关概念、化学基本原理、物质的性质、实验等进行归类对比。
5.认真观察和动手实验
在义务教育化学教科书中编入了81个演示实验、10个必做的学生实验和9个学生选做实验,还安排了13个家庭小实验。因此,通过这些演示和学生实验,学会观察老师演示实验的操作、现象,独立地做好学生实验,上好实验课,是学好化学的基础。
首先,在课堂上要认真观察老师所做的每一个演示实验的操作和实验现象。化学实验是很生动、很直观的,实验中千变万化的现象最能激发学生的兴趣,但学生若只图看热闹,光看现象,不动脑子思考,看完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无助于学习的提高,所以,观察要有明确的目的。观察实验前,要明确观察的内容是什么?范围是什么?解决什么问题?这就叫做明确观察的目的,目的明确了才能抓住观察的重点进行观察。观察时还要仔细、全面。例如,氢气还原氧化铜的演示实验,实验目的是验证氧化还原反应,氧化铜被氢气还原成铜。观察时先看清反应物是无色的氢气和黑色的氧化铜粉末,反应的条件是加热,生成物是水和亮红色的铜。
其次,要上好学生实验课,课前必须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和操作步骤。进行实验时,自己要亲自动手,不做旁观者,认真做好实验内容里所安排的每一个实验,在实验过程中要集中注意力,严格按实验要求操作,对基本操作要反复进行练习,对实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现象,要耐心细致地观察,认真思考,准确如实地记录。
6.课后及时复习
一堂课的内容,十多分钟就可以复习完,有时也可以像过“电影”一样地过一遍。复习能加深理解,复习能巩固知识。
复习要及时,不能拖。复习中不懂的问题要及时请教老师,这样,在学习上就不会留存障碍,不留疑点,为以后顺利学习打好基矗复习时,要重视教科书,也要读听课笔记,要反复读,边读边回忆老师的讲解,边理解书上的内容。
7.认真完成作业
做作业是练习的极好机会,是巩固知识的重要手段之一。学生一定要亲自动手做,绝不能抄别人的作业。节后习题和章后复习题一定要认真完成,不能马虎。做作业要在复习好了以后做,才能事半功倍。一定要主动地、独立地完成每次作业,多思多问,不留疑点,并尽可能地把做过的作业都记在脑子里,因为没有记忆就没有牢固的知识,只有用心记忆才会熟能生巧,才能在勤练的基础上“巧”起来。
8.学会阅读课本
读书一般分为粗读和精读。粗读主要用于预习,通过粗读,了解基本知识的一般内容,掌握整章、整节或整个小标题的内容轮廓、大致思路,了解有什么实验内容,这样,课堂上看老师做演示实验时心里就有了底。精读,可以了解教材的重点和发现不理解的问题,听起课来心中就有数。
精读是认真地读懂并理解及记忆重点内容和定义,把这些内容与有关的旧知识联系起来。精读主要用于课后复习,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巩固,使知识系统化。
精读时要在理解概念的定义或定律全文的基础上,剖析具有关键性的字词,强化对关键字词的认识。例如电解质的定义:“凡是在水溶液里或熔化状态下能够导电的化合物叫做电解质”,关键性字词是“化合物”和“或”字。非电解质是“在水溶液里和熔化状态下都不能导电的化合物”,关键字词是“和”字和“都”字。对这些关键字词要认真思考,并把它标出记号或作眉批,以备以后再次复习时注意。超级秘书网
对于比较深刻的材料、重要的段落内容,要逐字逐句地反复读。认真地思考、分析、整理、养成记读书笔记的习惯。可把重要内容、关键词句记在笔记本上,还可写出自己对某一问题的想法和认识,或记下不懂的问题,以备查问。
9.读化学课外读物
学好化学,要重视阅读课外读物,例如《中学化学教学参考》、《中学生数理化》、《课堂内外》等杂志和科普读物,它们的内容紧扣化学教学大纲和教材,其针对性和适用性很强,配合教学进度,指导解析疑难,注意智力开发,重视能力培养;它们的题材广泛新颖,内容丰富多彩,文章短小精悍,通俗易懂,形式生动活泼,图文并茂。它能帮助学生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激发学习兴趣,掌握学习方法,透彻理解教材,灵活运用知识,培养探索精神,它们是学生的好朋友。
[关键词]档案;著作权;保护
[作者简介]员宁敏,广西大学校长办公室副研究馆员,广西南宁530004
[中图分类号]G64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8)04-0137-03
研究生学位论文是指申请研究生学位的学生(硕士、博士),为获得不同级别学位资格,在导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结合科研实践活动,经过大量的创造性思维劳动撰写的学术研究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是指在学位申请活动中所形成的档案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以及论文开题、评审、答辩等材料。研究生学位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情报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对这一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开发利用过程中,也面临着如何使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得到有效的利用,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和科学研究服务,同时又确保其著作权不受到侵犯的问题。探索研究生学位论文归档管理的有效途径,已成为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著作权内容
著作权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依法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一经形成,便包含了作者的人身权与财产权。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人身权。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人身权是与作者人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权利。具体有以下几种:(1)发表权。即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或著作权人对尚未公开的档案有权决定是否将其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在学位论文档案上署名的权利。署名权具有永久性,作者终生享有,不因作者生命的终结而取消,不因著作财产权的转让和继承而发生变化。(3)完整权。即任何人不得违反研究生学位论文作者的意愿,对档案内容进行歪曲、篡改、断章取义等实质性的变更。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财产权。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财产权分为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具体包括: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著作权归属
确定著作权人,即谁依法享有著作权,是保护著作权的重要前提。《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著作权人是指创作作品的作者和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完成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其著作权人也因此而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完全归论文作者享有。《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如果从论文的开题、构思、写作、修改到最后定稿,主要由学生本人完成,其论文的来源既不是导师的科研项目,也不是学校安排的科研任务,并且论文内容的获得没有主要利用学校的物质条件,指导教师虽然也给予指导、修改,但没有参加直接创作,这种情况下学生是《著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人。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作者仅享有部分著作权(如论文的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学校所有。《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造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其第二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为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研究生参加由学校主持,指导教师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许多科研成果便成为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这种情况下,从论文的选题到创作思路及最后定稿均由指导教师完成,凝聚着导师大量心血,不仅是由所在高校主持并承担全部责任和风险,而且还完全利用学校的各种物质条件、技术条件完成,利用了学校的资源(实验设备、图书资料等),研究生学位论文只是实现对该项目研究过程和智力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反映科研项目成果的载体。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由高等学校主持、代表高等学校意志创作、并由高等学校承担责任的作品为高等学校法人作品,其著作权由高等学校享有。在这种情况下学生不具备著作权人的条件,不能成为权利主体,法定著作权人是该生所在的高等学校。
(三)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只享有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所在单位享有。《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高等学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应当归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一般情况下,这类人在攻读学位其间开展的研究往往与实际工作相联系,在履行工作职责的同时,利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物质条件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当属于职务作品。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合法使用
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利用从法律角度审视可分为合法使用与非法使用。档案的合法利用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学位论文档案管理部门在开发利用工作中,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必须准确理解著作权合法使用的范围、界限、条件等,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合法使用研究生学位论文。
(一)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开发利用情况。我国《著作权法》对一般作品的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实行永久保护,而对作者发表权与复制权、获酬权等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已经超过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除人身权永远属于作者外,可不经作者授权,不付报酬地查阅、复制或在网络上传播等自由利用。
(二)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的开发利用情况。这里就有一个合理使用的问题。所谓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他人可以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或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基于正当目的而使用他人著作权作品的合法行为。合理使用规定了三个必备条件:第一,仅适用于已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第二,合理使用的目的仅限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或为教学、科研、公共文化利益等12种利用情况。第三,合理使用的“量”必须有严格限制,只能“少量”或“适当”,否则视为侵权行为。
(三)无论著作权保护期是否超期。合理使用的方式必须合法。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人身权等其他权利,并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
称。已存档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有相当部分是未发表作品,按《著作权法》的规定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笔者认为,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从未发表作品不具有公示性的方面考虑,但是制订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对著作权行使的限制,界定是否合理使用的关键在于使用作品的目的,高校作为非赢利目的使用者,应充分享受著作权这一立法实质,应将这一宝贵的资源纳入合理使用范围。
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法律责任
所谓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是指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认可,擅自对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行使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利,使权利人合法利益受到损害的违法行为。研究生学位论文档案利用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侵犯著作权人权益的法律事实的发生。
学位论文档案管理部门在利用活动中容易发生的侵权行为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以各种方式(包括网络传播)公布学位论文档案,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公布权;改变作者的署名方式,对作品内容进行歪曲、修改,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署名权;以合理使用为名,利用保管作品档案的便利条件大量复制学位论文档案并赢利,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复制权;擅自对学位论文档案进行编辑、出版、发行,侵犯了著作权人享有的出版、发行权。在赢利模式下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未支付其著作权人报酬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学位论文,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用户在利用学位论文档案中容易发生的侵权行为有:以合理使用为名,剽窃、抄袭他人学位论文档案;以合理使用为名,蓄意歪曲、篡改、下载他人作品的名称、内容等;擅自将未公布的学位论文档案公布;超出合理使用权限等侵权行为。
《著作权法》第五章对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根据侵权的严重程度,对作品档案的侵权分为一般侵权和以赢利为目的侵权两种。侵权行为不严重的,侵权人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权行为较严重的或以赢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外,可给予没收非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的现状
目前国内没有直接论述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检索,仅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第13条中对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进行了界定:“在高等学校学习、进修或者开展合作项目研究的学生、研究人员,在校期间参与导师承担的本校研究课题或者承担学校安排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及其他技术成果,除另有协议外,应当归高等学校享有或持有”。而对于不同培养和创作模式下产生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归属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关于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相关规定的不明确性以及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复杂性,使得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难以理清。
二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的分析
由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创作模式的复杂性,笔者认为应该针对学位论文不同的创作情况来具体地分析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研究生学位论文著作权的归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研究生独立拥有著作权
如果该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的定题、撰写过程中得到了导师的指导和相关专家、教授的参考性建议,但是这些建议和指导并没有参与实质性的创作,学位论文在完成的整个研究过程中,作者都是亲力亲为,有用的数据、大量的实验都是作者经过独立的计算和实践得出的。所以,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应该属于研究生独立所有,学生只需要在文章中对导师表示感谢即可。
2学校拥有著作权
某些研究生以参加导师的科研项目或者是学校下达的科研任务为论文的选题,在这种情况下,学位论文往往是课题研究的一部分。学生根据此类课题或者任务完成的课题所创作的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应当由学校拥有。
3学位教育研究生所撰写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归属
(1)研究生承担了所在单位的课题而形成的学位论文。某些学位教育研究生结合本职工作,选题直接来自于自己工作单位的课题而完成的学位论文,根据X《著作权法》第16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对于已经存在著作权归属约定的课题,学位论文作为课题成果的一部分,其著作权属于协议约定方。而对于没有对著作权归属约定的课题所形成的学位论文,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2)研究生以工作实践为基础,通过自我总结、研究而形成的学位论文。有的学位教育研究生的选题往往直接来源于自己的工作实践或者具有明确的工作背景和应用价值,但是没有承担学校或单位的研究课题,而是通过自我总结、研究而形成学位论文。本人认为这类学位论文的著作权应该属于研究生所有。
综上所述,学位论文的著作权主体应该根据不同的创作情况和创作时依靠的物质条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要对他们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界定。
三开发利用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解决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
电子版学位论文的传播方式和版权控制的复杂性极大地限制了它的利用范围,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以解决著作权归属带来的问题。
1用法律明确规定学位论文著作权归属问题。我国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虽然有规定,但是依然不明确,建议在《著作权法》中增加关于学位论文归属问题。
熟话说:“磨刀不误砍柴功”。教师为了在教学中成功引入文学批评理论,除了课堂、课间面对面交流外,教师应利用信息时代各种现代通讯如电话、e-mail、msn、网络课程等等,课后多与学生沟通,取得学生的心理支持。
一、教师应多与学生沟通,取得学生的心理支持
根据相关理论研究可知,学生学习动机的强弱受课程价值与学生的成功期望影响。课程价值指的是学生为何选修该课程,而成功的预期指学生对自己成功地完成某课程的能力评估。如果学生对英美文学课程的价值有一定的认识,对学习该课程有信心,那么,学生就会对该课程有学习的积极性。然而,绝大多数学生们对英美文学课程的价值认识模糊,对引入文论的必要性不清楚,并过高的估计该课程的难度。为了文论成功介入英美文学教学,教师应在课程开课伊始加强学生对课程意义的学习,让学生明白文论介入教学以及原著阅读体验的必要性,并设法帮助学生去除对文学和文论的恐惧心理。
教师可在第一次课上引导学生讨论学习英美文学的目的,明白英美文学课程的目标层次,并在以后的课堂教学中,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方式,让学生知道他们要达到的目标层次。开学之初,教师可与学生一起学习课程教学大纲,分析英美文学教学的目标内涵。而后利用各种机会,帮助学生明白该课程教学中引入文学批评理论、欣赏文学原著对英本文由收集整理语专业学生提高度听、说、读、写综合英语技能与了解西方文化之实用价值,明白文学作品的阅读能提供的趣味价值以及学习文学的人文意义。同时认识到课程的价值在于学生阅读原著,掌握文学批评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来分析原著,学生也就能明白文论介入教学以及原著阅读体验的必要性,从而唤起学生对该课程的注意和学习动机,为文学批评理论介入教学和要求学生课后积极阅读原著取得学生的心理支持。
教师继而应该想法设法去除学生对文学和文论的恐惧心理。让学生明白文学分析的开放性是个比较有效的方法。多数学生的恐惧来自于对文学课程的误解,将文学赏析等同于运用文论对作品做“标准”分析。教师可以在课程之初与学生一起讨论文学作品、作家、读者以及文本的语境等要素对作品分析的影响,了解不同的文学批评理论选择不同的切入角度,比如作者、作品、读者或语境等等。同一部作品,因切入视角不同,所得到的意义亦不同,甚至相悖。因而文论并不神秘,而且,既然作品的意义是开放的,那也就没有什么正确的意义和错误的意义之分,学生也就无需害怕出错。
二、精选课堂教学内容,把握课堂教学定位
1)精选课堂教学内容
英美文学课时紧的原因是面对纷繁复杂的教学内容,教师依然希望能在课堂上面面俱到,担心老师不教,学生就不学。然而这样的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学生能够积极主动地建构自己的理解,教师不必所有的知识都须向学生直接传播。面对课时障碍,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教师对所教授以及想涵盖的教学内容进行审慎地思考,准确把握课堂教学的定位,决定哪些内容是课堂上必须探讨的,哪些内容是课后由学生可以独立学习的或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学习的,变相地为该课程增加了课时。
a)作家作品取舍
课时决定教学中不能所有作家作品都能一视同仁,必须有所取舍。在20 世纪文学批评的新语境下 ,英美文学的教学内容也应在教学大纲所规定的范围中作相应的调整。20 世纪西方文学批评开放、多元、宽容 ,因而要求作家作品尽量选取有代表性的经典作品,但要注意经典作品的多样性。以文艺复兴时期为例,我们选取莎士比亚的戏剧中的《哈姆雷特》,并将《罗密欧与朱丽叶》作为课后补充阅读。对于诗歌,我们带同学们一起学习马洛的田园牧歌和莎士比亚的几首十四行诗。对于论文,当然还是学习培根的《论读书》。又如 ,17 世纪的玄学派诗歌因其“内容上的神秘,形式上的怪诞”,离经叛道,长期以来一直被排斥于主流文学之外,倍受冷落。直到本世纪初,艾略特等倡导诗歌革命,才将玄学派诗歌作为表现“客观对应物”的典范,纳入主流文学。在英美文学教学内容中,玄学派诗歌向来不是我们教学的重点,课时紧张时,它常常是被忽略的对象。我们选择约翰·邓恩的几首诗歌进行分析讲解。无独有偶,对于18世纪小说家,我们在课堂上只选取了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再将《项狄传》推荐为学生自读作品。这部小说没有按线形的脉络展开,情节也不连贯,中间不时出现空白 ,作者也时常冲进来与读者讨论小说应该怎样写下去的具有元小说的雏形,但非常幽默,引人入胜。我们选取在课堂上讨论的作家大多出自现代时期,既有男性,也有女性,主要是小说家、诗人。小说家中代表作中,能选短篇的,不选长篇。
b)文史知识与作品阅读分析的处理
英美文学课堂教学定位在运用批评的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来欣赏具体的文学作品,让学生体会成功分析作品的乐趣,这是本课程教学最基本的教学目标,也是教学的难点。但对于纷繁的文学史知识如何处理呢?教师可将文学史知识如作家生平,创作时期,主要创作特色或成就,社会背景等比较容易掌握的问题留给学生课后自主学习。
2)利用信息时代网络与多媒体优势
有教师指导,学生课后的自主学习就更有保障。互
转贴于
联网当然可以是学生获得帮助的一个源泉,但毕竟互联网上信息过于庞杂,良莠不齐,学生要从中筛选出有用的信息,既耗费时间精力,也不容易成功。为了节省学生的时间,也为了教学目标的实现,教师可以为学生提供一些有用的资源网站网址,而且,自己建设课程网站是个极不错地选择。对于文学史基础知识,教师设计出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介绍详细的课件,上传到网站。还可利用网站上的交流论坛,为学生答疑,进一步保障学生课后的学习。
课堂教学中,运用文学批评的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来欣赏具体文学作品更需要利用网络与多媒体所具有的信息集成性。教师可以设计出生动,易懂,具有直观性,形象性,趣味性,和文学性的课件,将文学批评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展示给学生,引导学生注意批评的多角度和多样化。教师可将互联网上收集来的声音、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资源整合进课件设计,呈现给学生起来,不仅能大大增加单位课时的信息容纳量,还可以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帮助教师在课堂上最大可能地创设让学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来的情境与氛围,增强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效果。
英美文学多媒体课件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学习者中心原则。不能把学生看作纯粹的教育客体, 片面强调学生受动的一面 , 而应把学生看作学习主体, 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等个人主体性, 使学习者主动参与教学活动, 成为学习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