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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市场调控的滞后性
政府采用财政和金融手段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滞后性的现象。即市场经济变化速度很快,很多问题潜藏于市场经济的浪潮之中,只有在一定条件刺激下才会爆发出来。此时政府在采用相应的调控手段,付出的代价大,有亡羊补牢之嫌。市场经济发展虽有规律可循,但我们在把我市场运行规律的同时,总会出现失真现象。就是当今世界市场经济发展最为完备的资本主义超级大国,美国也无法有效克服之中市场调控的滞后性。2008年,爆发于美国华尔街的金融危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2.政府制定财政和金融政策无法协调统一
政府在对市场经济进行调控的过程中,制定相应的财政与金融政策是最常采用的手段。但是二者毕竟有所不同,因此政府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总会出现二者无法协调统一的问题。如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下,我国政府一开始提出的主要是从扩大政府财政支出出发,采用了4万亿的赤字刺激财政手段,的确在当年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一年后发现只是凭借财政手段刺激经济发展,还远不能解决现实问题。因此在2009年才开始连续十几次的货币信贷降息手段,通过银行整合社会资金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当然,在此之前,也采用了降息手段,但是幅度较小,作用不是很明显。因此,不管是我国政府还是国外政府在采用财政和金融政策调控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总会出现不协调一致的现象。除上述问题外,还存在政府财政部门和银行等金融部门整合效率差、侧重于政府财政手段忽视金融手段等问题。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市场经济下做好财政与金融有机的整合工作。
二、加强市场经济下财政与金融整合的建议
1.深入考察把握市场运行规律,做出前瞻性的财政与金融整合调控策略
实现市场经济下财政与金融有机整合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要对市场经济的总体运行态势从宏观和微观等角度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深入探究每一个细微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把握相关运行规律。这样才能够为政府制定前瞻性的财政与金融整合政策提供现实的依据,进而预见到市场运行可能存在的潜在重大隐患,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有效改变财政与金融手段对市场调节滞后性的现状。
2.协调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关系,真正发挥二者有机整合效应
过去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突飞猛进,急速发展。可兑换货币间的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到1998年4月底,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持续上升到1.49万亿美元,比1986年上升了8倍,数额相当于所有国家外汇储备的87.4%。在1984到1998的十五年间,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累计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34%,远远超过全球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3.37%和国际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6.34%。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00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在金融市场开放导致银行体系稳定性下降的过程中,银行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暴露。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克鲁格曼教授认为,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泡沫经济的破灭则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投资基金可谓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兴产品。目前市场上总共有封闭式基金54只,开放式基金17只。虽然产品数量上不是很多,但是,这些基金占有的市值却不容忽视。“基金目前持有净值达到1400多亿元,占到目前沪深两市总市值的10%强,已具有了一定引领市场潮流的力量”(1)。所以,基金的状况能够对股市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值得我们予以关注。
2002年的基金市场,轰轰烈烈地大扩容,惊天动地的行业亏损,两者之间形成了鲜明反差。同时,基金市场的走势之弱,也超出了市场的预期,基金持有人陷入巨额亏损境地。“2002年的基金市场,是名副其实的基金发展年。截至12月25日,2002年度共发行封闭式基金4只,总募集规模为110亿份;发行开放式基金14只,首发募集的规模为447.9亿元,两者合计557.9亿元。这个数字超过了2001年底基金市场规模的七成。因而,2002年,是基金市场历史上的第三次扩容期,也是历史上扩容规模最大的一个时期。大扩容,预示着大发展。2002年度的基金市场确实是一个发展年。但同时,2002年又是基金市场令人伤心的一年,是名副其实的亏损年。截至2002年12月20日,54只封闭式基金中53只出现亏损,亏损额合计82亿元;17只开放式基金,13只出现亏损,亏损额合计18亿元。整个行业的亏损,预示着市场预期的年末分红已成为水中花。由此,基金业已经面临着有史以来的寒冬。”
二、发行方式及风险分配分析
(一)基金发行概况
去年开放式基金的密集发行成为市场的一大亮点,众多的基金管理公司相继推出自己的投资基金产品,其数目之多,次数之频繁,可以得上是空前的。而广大的投资者也给予了相当高的热情,例如,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第一天就暴出了2.6亿的销售业绩,这一数字在基金惨淡经营的今天,足以为基金管理公司羡慕得不得了。可以说,在开放式基金发行的初期,市场给予的是极其热烈的反应,而在那些神话般的销售业绩中,多少搀杂着广大投资者的非理性因数在内。时至今日,基金的发行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一只基金如果募集到20亿的规模,已经算得上是相当成功的了。
(二)包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在这种形势下,众多的基金纷纷采取了包销的手段,将基金的发行尽数委托给承销商包销和银行代销,正是这两个渠道都存在着问题。券商包销,等于是说基金管理公司将发行的风险全部转移给承销商,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高枕无忧地旱涝保收。另一方面,承销商承担了巨大的风险,面对有限的市场容量,承销商为了确保发行成功,往往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地想办法拓宽销售渠道,动用一切的客户资源,而这些方法都收效甚微的情况下,承销商只能吞下苦果,将未能发行的基金分额照单全收,于是,很有趣的一幕出现了,一些新发行的基金的大额持有者往往正是这些基金的主承销商,众多的券商一不小心就成了基金的“大股东”,大笔的流动资金被套牢,叫苦不迭。这种条件下基金的发行得不到市场的检验,基金市场的供需状况被严重的扭曲,很容易产生泡沫。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一上市就面临着下跌的压力,基金的业绩也相当的难看。可见,通过包销的方式发行,基金管理公司倒是省事了,无形之中巨大的市场风险被转移到承销商的身上,利益与风险的分配严重的不对称。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市场扩容,助长了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盲目性,中间无疑蕴涵着极大的风险,最后损失的还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
(三)代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另一种渠道是银行代销。银行拥有最丰富的资金和客户资源,因此,携手银行往往对一只基金的成功发行有着重大的意义。银行的营业厅里,堆放着许许多多基金销售的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不仅如此,有的银行还强迫自己的员工认购指定数量的基金分额,以达到完成银行的销售任务的目的。这种带有行政命令式的认购,严重违背了市场规律,众多银行的职员怨声载道,叫苦不迭。通过这种代销的发行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又将风险转移到银行,银行再将风险转嫁至广大储户及自己的员工身上。由此,一些银行完满的完成销售任务的背后,却是牺牲了广大的员工的利益。如果说投资者面对基金下跌的行情而被套牢是出于市场的风险,那么这些员工的损失就不是单单的市场风险所能解释得了的。这种销售方法已在业内成为公开的秘密和惯用的手法,遗憾的是,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之予以监管,监管层的注意力似乎还无暇顾及这方面的问题。
三、基金组织内部控制
(一)基金操作策略的变化几原因
“基金们在成立之初大多采取的是集中持股的操作策略,从而使得基金在5·19行情以及2000年行情中收益颇丰。数据显示,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而到了2002年6月下降为42.03%。基金出现持股集中度下降的趋势,主要有这么几个因素,一是监管力度的加大;二是市场发展的趋势使然,即因为近年来庄股的跳水使得集中投资的做庄模式逐渐被市场所淘汰;三是随着大盘股的上市,如中国联通,使得基金找到了可供分散投资的对象。”(3)
(二)基金的市值表现
在这种策略下基金的市场表现如何呢?“基金指数由去年收盘1183点,跌落至12月25日的966点,跌幅达到18.35%。而同期上证综指的跌幅仅仅为13.62%。基金市场的跌幅是股票市场同期跌幅的135%。基金市场在2002年度的弱势确实超出了市场的预期。目前基金指数连续创出历史新低,较股票市场的走势要弱得多。具体表现就是,封闭式基金与2001年末市值相比,持有人的市值损失接近155亿元左右。而且,这种损失,主要体现在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基金市场的这种弱势,超出了市场的预期,也严重打击了基金市场投资者的信心”。(4)由此可见,在整个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基金的重仓持股蕴涵了极大的风险,屡屡有基金上演高台跳水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最为明显的就是银广夏案发后大成系基金由于重仓持有银广夏而损失惨重,跌得是一塌糊涂。
(三)决策机制
(1)外部风险控制
在投资决策上,什么时候买进,什么时候卖出,买卖哪只股票,在这些具体的问题上谁掌握有决定权,谁对投资的决策进行监督,归根到底就是外部风险控制问题。目前我国基金投资决策的形成,通常的做法是基金经理拥有一定额度的投资自,比如5000万元以下可以自行决定投资。而一定额度以上如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就需要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以说,基金的决策机制就是在灵活和风险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目前的决策机制以有效控制风险为重点,却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对市场信息反应迟钝的缺点,如何平衡有待进一步探索。
(2)内部风险控制
“降低风险和抵御风险将是基金作为服务性的专业理财机构区别于其他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重要特征。这个风险,一是来自基金所投资的外部市场及基金的投资过程,二是来自基金内部。尤其是内部风险控制是基础,是基金立足之本。对于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力度,应该说,主管机关要求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设立独立于业务部门的检查稽核部门,督察员拥有充分的检查稽核权力,专司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情况之职是一个有力的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发挥。而目前各基金管理公司普遍设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与社会独立董事制度也还有细化与深入之处。另外,针对投资风险的量化技术与控制技术需要大力加强研究或引进,使得基金的投资更具科学性与可预测性”。
(四)人成本——基金经理人的控制
(1)人成本的产生
投资基金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经理层经营权的膨胀,与投资者存在根本利益冲突。一方面基金的巨型化使受益权高度分散,另一方面基金有效的经营在客观上又要求基金的经营决策必须面对激烈的竞争、复杂多变的市场迅速灵活的作出反应,因此有效的经营决策只能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的经理机构来决定。此外,投资者的搭便车现象以及放任专家经营的态度强化了基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道德风险。从经济学上分析,投资基金结构中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委托关系: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委托关系;基金管理公司与经理人员的委托关系。因此,内部人控制问题几不可避免。这种层层委托的关系使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倾向变得更为严重。
(2)基金经理人的信赖义务
参考英美法基金经理人权义事项的规范以信赖义务最为重要。信赖义务按内容的性质又可分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就是基金经理公司有义务对基金投资履行其作为经理人的职责,履行义务必须是诚信的,行为方式必须是经理公司合理地相信为了基金的最佳利益并尽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的地位和情况下应有的合理注意。忠实义务就是受托人必须以受益人的利益作为处理受托业务的唯一目的,而不得在处理事务时考虑自己的利益或为第三人谋利益,也就说必须避免与受益人产生利益冲突,如禁止内部交易、自我交易。我国现行的基金法制中没有任何条文规范经理人所应负的注意义务,也没有对忠实义务的原则性规范。这些制度层面的真空,不利于基金行业的规范。
(3)绩效评价和管理费的计提模式
这两方面本来是应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即管理费的计提,经理人的收入应当与基金的业绩挂钩,使基金的业绩成为考核基金经理的过硬指标。经理人的收入也应当与市场风险联系在一起。然而,目前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刚刚过去的2002年基金持有人损失惨重,一方面,基金市值折损大。截至2003年1月3日,54只封闭式基金经过大幅下挫后全部跌到了0.90元以下。持有人的市值损失近155亿元。另一方面,2002年基金持有人基本上无红利可分。因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基金分红的首要条件是单位净值维持在面值以上。但截至去年12月27日,挂牌交易的54只封闭式基金净值全部跌破1元面值大关,分红就变成一句空话。与基金持有人大面积亏损截然相反的是基金经理人不仅毫发未伤,旱涝保收,甚至日子还要好过以前。”(8)“由于目前管理费的提取是按基金净值固定比例提成,因此尽管基金2002年上半年整体表现不佳,但基金公司仍然获得相当丰厚的回报:上半年,15家基金管理公司仅从51只封闭式基金提取的管理费合计高达约5.2亿元。而同期51只基金的本期净收益约为-15亿元。”(9)在2002年公布的上半年基金年报中可以找到一个典型的例子,“20亿份额的封闭式基金中,基金兴华上半年表现最佳,净值增长率达到7.57%;相对应的是基金汉盛表现最差,净值增长率为-1.2%。但就管理费而言,汉盛基金管理人上半年提取了约1420万元,兴华基金管理人却只提取了约1384万元。”(10)可见,现行的管理费计提模式,没有将基金经理人的收入和基金的业绩挂钩,体现不出对基金经理人的激励机制,是很不合理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对基金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对此,经济学家吴晓求曾呼吁,改革基金收费制度,首先从降低基金管理费着手。有关业内人士也呼吁应该尽快改革基金业的管理费集体模式,如果基金出现亏损,应当大幅调低管理费计收标准。
四、基金投资人及公众利益的保护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概况
这里的问题最为集中的就是基金的信息披露问题。“基金业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等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为投资人所诟病。在基金业规模迅速扩大走向全社会的今天,广泛保护投资人的知情权日益重要,得到投资人的认同更事关整个行业的发展。改良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告别“雾里看花”的岁月,似乎已经摆到了桌面上”。
(二)前十大持有人的披露
“开放式基金没有披露前十大持有人,一直为投资人所耿耿于怀,因为通过前十大持有人的情况可以了解某只开放式基金得到了什么人的认同,从而有助于做出投资决策。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已明确规定,应分别列示各发起人和社会公众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同时还需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但是至今没有一家开放式基金公布其前十大持有人的名单,即使是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豁免,也应公开说明情况”。(7)即使是有些基金予以披露,也表现得遮遮掩掩的,例如仅仅列出“信托公司”字样,让投资者很是看不明白。对此,基金管理层自有说法,往往是出于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避免竞争对手获悉基金的仓位情况。但是,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投资者的知情利益都应当是放在第一位予以保护的,以商业秘密为由拒不公布相关的信息,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遗憾的是,这种类似的违法行为一直位能得到纠正,证监会的法规得不到执行。
1、交易费用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影响
新制度经济学家将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如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一种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同样要面对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签订契约、监督执行而付出费用的问题。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成本的考虑,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要为与农户的贷款交易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宁夏农村自身具有的很多特点,如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较大程度上依赖社会关系等,这些特点构成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较高交易费用。根据达尔曼和阿罗的交易费用理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的贷款交易具体要支付下列费用:①、客户信息搜集费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只有将贷款成功发放、按期收回才能盈利,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了避免贷款不还的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必须花费一定的费用用于搜集优质客户信息费用。②、贷前调查费用。由于农村社会缺乏象城市信贷记录这样的信息网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会在贷前对贷款农户的财产、资信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尤其是在宁夏南部山区,这种调查费用是非常高昂的。③、签订贷款合同的费用。对于每一位贷款农户,无论其贷款数额大小,农村信用社都要在层层审核之后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分散等“规模不经济”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为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负担较高的交易费用。④、贷后检查、监督费用。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发放的农户贷款按时、足额收回,就需要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居住地非常分散的宁夏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为此付出高额的费用。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贷款交易时要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而在国家对贷款利率实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较低的贷款利息与高额的交易费用相比,农村信用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就会理性地选择对农户“慎贷”、“惜贷”或“不贷”,必然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短缺。
2、交易费用对农户借贷的影响
如前所述,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状况,是一种“卖方垄断”市场,农户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主体,为了获得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农户在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①、贷前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的费用。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短缺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户必须主动去搜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加上宁夏农村闭塞的通讯和交通的不便导致的信息不畅通,农户为了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②、获得贷款的费用。农户在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后为了获得贷款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在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合同谈判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户必须按照农村信用社的要求,提供各种繁琐的信用、担保或抵押证明,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农户的交易费用。③、其他费用。值得注意的是,处于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可能会存在“寻租倾向”。目前,在宁夏一些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贷款发放的不规范操作,部分农村信用社存在“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的腐败现象,农户为了获得贷款,还要额外支付一定的“寻租费用”,加重了农户的负担。
「关键词货币市场基金金融创新
随着我国货币市场的快速发展,要求创立货币市场基金的呼声不断提高,在去年9月举行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成员交流会上,有关方面透露,央行今后将重点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市场基金,力争年内推出债券买断式回购,考虑允许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在中国内地发行人民币债券等推动货币市场发展。而在不久前由中国国债协会主办的国债流通市场创新与发展研讨会上,央行就曾表示银行可以提出成立货币市场基金的方案。去年5月,南京商行与江苏省内其他10家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运作资金总额3.8亿元,年收益率达3.5%,7月南京商行与杭州市商业银行、大连市商业银行等6家银行共同发起设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资金联合投资项目,运作资金8个亿。种种迹象表明,中国货币市场基金的设立已为时不远。
一、货币市场基金在美国的发展实践
货币市场基金在20世纪70年代产生于美国,是一种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新兴的共同基金,它是一种典型的开放型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票”来聚集资金,投资者要进入货币市场基金只要交1000美元就可开立账户,买入基金股票。其所投资的货币市场工具的违约风险和利率风险都比较低,主要有短期国库券、回购协议、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s)等。这些证券具有共同的特点是:1.成熟期短,最长不超过1年,最短的为隔夜商业票据和1周期国库券。2.风险极小。货币市场基金具有很多银行存款的特点,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替代银行存款。比如,货币市场基金基本上采取开放式基金的形式,在基金单位的买卖形式和便利程度上都与银行存款十分相近,甚至货币市场基金允许投资者在自己的基金账户上签发支票和转账,这些使得投资者可以随时追加投资额,也可以随时通过签发支票的形式退出基金。再比如,货币市场基金的安全性也并不比银行存款逊色,虽然不像银行有最后贷款人的支持,但是货币市场基金以其独特的投资组合和流动性管理同样确保了投资者资金的安全。货币市场基金的低风险性也为货币基金的生存、发展赢得了广泛的投资基础,同时其收益率也慰为可观,在1980~1985年间平均为10%以上,其中1981年高达17%,大大高出同期的零星存款利率水平。
在高收益率的激励下,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获得了惊人的发展,在不到30年的发展时间里,以独特的魅力迅速成长壮大,目前在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上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最受欢迎的共同基金,并取得了成绩。在1974年,其资产净额只有17亿美元,到1978年增长到100亿美元,1982年达到2300亿美元,到1993年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美元,占基金市场份额的27.2%.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统计,截至2001年9月30日,投资基金总资产中大约有34%(21620亿美元)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仅次于股权类基金所占的比例47%(30200亿美元);同期,债券类基金占据了14%(9097亿美元),而混合类基金(既投资于股票又投资于债券)仅占5%(3336亿美元)。
这一统计指标说明,经过30年的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已经在基金业中站稳了脚跟,并且深受投资者青睐,同时也说明除了资本市场外,货币市场也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渠道。以流入基金的现金流为例,虽然每年流入货币市场基金的现金流增长情况不同,但是1990~2001年间流入货币市场基金的现金流年均增长率达到了46.55%.
从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原因看,一方面是在70年代及80年代早期,美国经济出现滞胀,货币当局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来抑制通货膨胀,结果利率逐步上升,最敏感的联邦基金利率1980年曾一度高达20%以上,另一方面存款金融机构的利率受到Q条例的管制。当时Q条例规定的存款利率最高限额为5.25%~5.5%,这就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了赚取利差的空间,为其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1970年,美国国会取消了“Q条例”中有关10万美元以上存款利率最高限额的规定,伴随而来的是各储蓄机构、商业银行竞争相提高大额存款利率,从而抢购大额存款市场而无视小额存单。这种情况产生了对存款小户不利的歧视利率。货币市场基金正应运而生,它最初目的就是集中小户的零散资金,以“大户”的姿态在金融市场上出现,以获得“大额存单”的同等待遇。这样中小投资者便能够通过该基金进入货币市场,在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寻求更高的收益。
作为金融创新的货币市场基金的出现,其影响是深远的。它不仅表明投资基金已经不再局限于从事传统的资本市场投资,而是广泛地延伸到各种金融资产的投资,特别是货币市场工具,而且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商业银行业——货币市场基金强大的竞争压力导致商业银行一系列限制性法规被取消、商业银行金融工具的创新以及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扩展,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商业银行业的革命。面对着储蓄存款大量流向货币市场基金,商业银行和储蓄机构纷纷推出了新的金融工具来吸引资金。众所周知的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0Ws)、自动转账账户(ATS)以及货币市场存款账户(MMDAs)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的。
二、基金业在我国的发展
自1991年“珠信基金”和“武汉基金”设立以来,在短短的10多年中,我国的基金业虽然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与美国基金业相比,差距十分明显。
1.基金规模较小,基金形式单一。从组织形式上看,我国目前发行的基金中绝大多数为封闭式基金,1997年以前发行的75只基金全部为封闭式基金;1998~2001年新成立的基金中,封闭式基金有48只,开放式基金仅有3只。
2.基金的投资领域不确定。美国的基金的投资领域绝大部分都是单一且清晰的,如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目标细化、投资对象集中。而我国1997年以前的基金除投资于股票市场、国债市场以外,还涉及房地产市场、期货市场、高新技术项目等;1997年以后设立的基金主要投资于股票和债券等,基本上都是“全能基金”,投资目标不清晰。
3.基金风险较大。由于基金大多以封闭式为主,且主要投资于资本市场,投资者只能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保持其流动性,由此也就决定了基金的整体风险较大。综合而言,这些基金的整体风险与宏观经济因素、资本市场的整体表现以及投资项目的表现密切相关——当宏观形势不好、资本市场走低、投资项目亏损时,这些基金投资者缺乏备选的投资品种,从而可能被套牢。
4.基金角色不清。基金的投资原则是为投资者规避风险,谋取收益,由于目前我国的基金绝大多数都是封闭型的,投资领域不确定,流动性较差,所以,这些基金实际上扮演的是为企业提供长期融资的角色,投资者则往往把基金当作一种债券来投资,或者当作股票来炒作,从而扭曲了基金的本来意义。要更充分地发挥投资基金的作用,就必须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因此,基金业应适时引人新的品种,不断完善投资基金结构。这方面,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就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三、我国推出货币市场基金的现实意义
从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的产生实践可以看出,其产生与利率市场化的过程密不可分。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行,金融市场中的各个子市场,由于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不一致,势必会存在管制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额,这些差额就为投资者提供了潜在的投资机会。然而,要把握这些投资机会,至少需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具备一定规模的资金:第二,具有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判断能力,能够准确预测金融市场的动向,而且在操作技巧与技能上的要求也是相当高的。显然这两个条件都不是广大投资者所能具备的,广大中小投资者若想获得这种利差收益,就可以通过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形式来实现,因而,也就产生了对货币市场基金的需求。而且,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也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出提供了制度因素。在渐进式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由于改革前景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摸索前进的性质,客观上要求金融机构要能够不断地进行业务创新。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方式,正在向以间接调控为主的方式转变,而这又需要有畅通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进而要不断健全金融市场,鼓励金融创新。所以,推出货币市场基金符合制度创新的要求。货币市场基金的推出将给我国金融业带来重大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可减轻银行资金难以运用的压力。目前大量资金积压在银行,银行的存贷差已达到4万亿元,同时银行存款利息负担过重,贷款风险过大。发展货币市场基金可以有效地分流银行资金,减轻银行资金压力。
2.促进货币市场的发展。推出货币市场基金,将给货币市场工具增加流动性,丰富货币市场的资金供给,拓展新的参与主体。货币市场基金不断地买卖货币市场工具,赚取利差的同时,也活跃了二级市场的交易。目前的CD市场、票据市场之所以落后,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其流动性较差、二级市场的交易不活跃。引入货币市场基金可使CD、票据的需求大为增加,从而提高了CD、票据的流动性,同时也会激发企业使用票据、CD的积极性。
3.促进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及利率市场化的顺利进行。利率市场化包含的内容:一方面,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应与需求决定利率水平;另一方面,通过货币市场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在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市场化利率的形成是由局部市场向整个金融市场推进,而货币当局的宏观调控也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过渡。在这一过程中,货币市场基金作为货币市场上重要的资金供应者,将发挥其独特的作用。由于公开市场操作是宏观调控下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因而货币市场基金所持有的国债就成了央行吞吐基础货币的重要渠道。同时,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会对利率的波动更加敏感,因而提高了利率信号的调节能力。
4.促进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提高市场效率,为迎接入世做准备。由于货币市场基金具有收益高、流动性强、风险低的特征,必将会夺走商业银行大批的存款客户。在竞争的压力下,商业银行就会产生创新的动力,创造出新的金融工具,这正如美国商业银行80年代所产生的金融创新一样。创新的同时也会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如果长期内再给予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垄断地位,则包括货币市场在内的整个金融市场的效率将很难提高,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仍将缺乏根本的动力。入世后,金融业受到的政策保护最多将只有5年,现在一味地赚取垄断利润,将来如何去面对外国金融业的挑战呢?因此,适时引进新的金融工具,对于抵抗外国金融机构的冲击是必要的,这其中就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而且,我国尽早推出货币市场基金,也会防止这一极具发展前景的新兴业务被外国金融机构所垄断。
四、发展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政策建议
目前我国发展的投资基金均为资本市场基金,而货币市场基金尚处于空白中。适时引入货币市场基金,能有效的改变目前基金全是资本市场的状况,在丰富业务品种的同时有利于基金管理公司的多元经营,分散业务风险,提高风险承受能力。近年在利率不断下调的环境下,我国的储蓄存款仍持续增长,这除了中国国情使得人们偏好储蓄的原因以外,更重要的原因是,这是人们不愿承担资本市场投资工具的较大风险而做出的不得已选择。货币市场基金作为一种进出自由,投资额灵活,风险极低而收益不错的投资工具,对中国投资者来说无疑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从行业的发展来看,货币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投资工具,以其风险低、收益好独具魅力。这将促进资本市场基金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获取更高的收益来与之抗衡。
为更好地促进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还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首先要制定有关货币基金的管理法规。货币市场基金在美国的存在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并形成了一套成熟的运作机制,我国引进这一基金类型,在运作机制等技术环节方面,与国际惯例没有太大的差别。关键是要做到法规制度先行,因此,在有关货币基金的法规中应当明确货币基金的设立原则,各方当事人间的关系,货币基金的投资领域,管理原则,分配制度,会计核算原则,监管体制,风险控制原则,以及违规处罚措施等。
2.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离不开货币市场,尤其是一个活跃的货币市场,是货币市场基金运作的基础。从我国当前货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看,要满足货币市场基金的需要,应做到:(1)实现市场运作一体化。货币市场是一个包容多个子市场的综合性市场,各个子市场之间应平衡发展,相互促进,并能通过交易和套利活动实现一体化。因此有必要从整体上对货币市场进行设计、引导和规范运作,以改变我国货币市场中各子市场参差不齐、分割严重的现状。(2)实现市场主体多元化。在商业银行作为货币市场最主要的参与者的前提下,我们应大力培育发展其他货币市场主体,并放宽他们的进入限制,从而活跃市场的交易,增强流动性。(3)实现市场客体多样化。单一有限的货币市场工具必然会限制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方向,使基金无法通过投资组合的多样化来分散风险,从而降低了其灵活性。因而在完善现有货币市场工具的基础上,还应大力发展国库券、大额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和银行承兑票据等其他工具。
我国的证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缺少相应的制度约束,存在较多市场欺诈和内部交易等不法行为,在市场操控、利益保障和信息纰漏等方面都需要进行完善证券市场制度。我国的证券市场指数受到较大的政策影响,长期在低位徘徊,行情的涨跌并不能充分反映出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许多的投资者并没有获得合理收益,企业债市场的滞后发展,造成证券市场缓慢的发展速度。许多民营企业并不能满足上市条件,又无法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只能依靠长期的企业资金积累和民间融资,不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制定和证据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金融市场不完善对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我国始终保持着高速的增长速度,但经济总量在快速增长的过程,也出现许多严重问题。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宏观经济内外失衡现象,储蓄和投资出现失衡,不协调的投资和消费环节,造成了高储蓄、高投资和低消费的内部失衡。而国际收支的增强,提高了国民储蓄率和投资率,而消费水平却始终较低。我国采取宏观调控措施扩大内需,让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加强居民的消费水平,但并没有取得相应成效,严重失衡的经济结构,使得我国经济无法保持稳定发展。而我国经济结构失衡的主要原因在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完善,政府对经济发展过度干预,没有完全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受到金融市场的重要影响,金融市场的完善关系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进程。通过完善金融市场能够加强金融发展水平,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分散控制风险,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资本的使用效率,完善储蓄与投资的转换机制,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
(一)高储蓄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也得到相应提高,人们加强了资金的保值增值意识,更愿将资金投入到金融市场中,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分析我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不完善的金融制度导致金融市场高风险、低收入的特点,大量的内部交易和市场欺诈现象,使得居民更倾向于将资金存入银行,推高了我国的储蓄总量。
(二)高投资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作为各地的发展中心,强烈的经济发展愿望与低成本生产资料相结合,提供了投资所需条件,而我国利率并没有完全市场化,资金定价没有反映资金供求的实际情况。并且受到资本市场功能定位偏失的影响,许多行业出现投资严重过剩现象,国有企业的投资扩张速度极快,造成了我国投资结构失衡。
(三)低消费收入水平是消费的决定因素,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使得居民工资收入无法增加,中小企业往往通过高留存、低工资的手段进行资金积累,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增长缓慢。而不发达的今日融市场,也使得居民很难获取财产性收入,我国个人贷款和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并不能满足居民的消费需求。而金融市场不均衡的分布现象,也使得农村居民的消费需求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相同金融支持。
三、结语
(一)英国监管模式分析。英国是现资基金的发源地,英国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以基金行业自律为中心的基金管理体制。英国模式以基金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为主要特征,强调建立和完善带有自律性的民间管理协会,并由协会制定出相应的规划进行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而政府除适当的宏观调控外,并不具体干预基金业务。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有利于保持投资基金行业的长期稳定和规范,不易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对证券市场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有积极作用。但该模式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法律功能弱化,而且很容易导致行业协会的垄断,致使基金的开放程度降低,这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矛盾,同时,也不利于一国投资基金的国际化发展和外资的引入。
(二)美国监管模式分析。美国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始于1929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在美国,投资基金的管理机关是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本世纪30年代,美国先后颁布了有关投资基金发展的各种法律法规,有《1933年联邦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等。以法律为准绳来监督、检查和控制基金的行为,强调基金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管理,该模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既能为投资基金的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又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完整的法律保护,使得投资基金的发展充满了活力,但此模式弱化了政府功能,不利于投资基金的迅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也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资基金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三)日本监管模式分析。日本的投资基金是在政府的积极倡导和支持下成长起来的,因而,日本投资基金监管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对基金发展的严格管制,通过政府职能机构制定强有力的措施来对基金发展的方向、规模及基金的运行和管理进行引导、调节。日本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功能,迅速推进投资基金的起步和发展,缩短基金发展的成熟期,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投资基金在支持国家金融发展和经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模式带有浓厚的行政和计划色彩,容易滋生腐败和官僚作用;且该模式下的基金行业自律性较差,市场竞争亦不充分,不利于基金业的长远发展。
二、我国投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构建
(一)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理性选择
1、选择美国模式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仍然存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时常经济的认识和适应能力都是有限的,广大投资者对市场风险认识不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以及相应的法制基础弱、市场建设滞后,人们的认识及心理准备不到位等,决定了我国走美国模式很困难。
2、选择英国模式也不现实。虽然英国能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自觉地踏上规范化发展轨道,但行业协会的构建与完善及行业自律功能的发挥均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投资基金刚刚起步且发育程度还很低的国家来讲,由于受整个宏观环境的影响,我国构建行业组织,组建相关协会本身就有较大的困难,即使尽快组建,这些行业组织也需要一个发展完善过程。在这种发育程度低的状态下,很难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律,这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不仅不利,反而有可能阻碍其正常发展。
3、选择日本模式也不适应。虽然日本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强大功能培养和推进投资基金快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但这也同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一方面,现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如果再以政府严格管制的方式来推动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而削弱市场功能,势必会对我国的改革和市场经济进程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政府严格管制很容易引发制度上的障碍,从而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最终导致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因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而走入误区。
4、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当前,我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与英、美、日等国在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形式形成时期所处的条件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我国金融和经济国际化进程加快发展,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今天,国内外环境给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种形式同时也对我国的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达到持续、稳定、快速和有序发展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目的,必须要对当前的监管体制作以调整和创新。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采用上述任何一种模式显然都不完全符合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和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的国情,因此,必须通过对国外各种基金市场监管模式的“扬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
(二)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内涵
在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构建中,应该综合考虑和兼顾各种监管主体的监管功能和优势,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既要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投资基金市场初期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构建一种在法律约束下的政府管制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模式-动态化综合监管体制模式,是较为现实、合理的理性选择。所谓动态化综合监管,其含义是指管理中既要注重各种监管主体的有机结合,又要根据监管对象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动态地选择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方式。这种监管机制是监管主体综合化与监管手段动态化的有机统一。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管理指导思想,其真正意义在于指导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有准备地方案管理和策略管理。这种管理模式要求我们根据发展目标,既要进行战略性管理,又要有战术管理,既要有优化方案设计的充分准备,又要有应变的策略准备,以便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意义和作用
这种模式强调发挥不同监管主体的功能和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因而既有利于通过法规规范促进投资基金市场中各类投资基金的良性竞争,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的特殊功能,对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实施有效的培育和引导,促进投资基金市场的迅速成长与壮大。这种模式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因为它所具有的灵活监管特点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它能够有效地兼顾各方面的需要在推动基金市场发展的同时,又能防范诸多弊端的出现。
这种模式有利于基金行业的投资基金市场竞争中加强合作,发挥出基金行业的整体功能效应,避免内部的恶性竞争,并尽可能地以合作同盟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这对起步较晚的我国投资基金早日赶上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投资基金市场与国际接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要与我国大众投资者的心理素质、认识程序相适应,能够在发展中提高大众对投资基金的理性认识,强化大众的投资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从而为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打下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这对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投资基金市场的全方位发展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发展思路构建我国投资
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总体发展思路可以概括为: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和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威性的投资基金市场主管机构,对基金市场的发展进程进行宏观引导和协调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基金行业组织及其相应约束自律机构,以此来保证投资基金市场的持续、稳定和有序发展。这一思路的指导思想就是“三位一体,协同监管”。“三位一体”指的是同时综合考虑三种监管方式,一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中基金企业的行为,使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监管;二是行政监管,即通过建立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投资基金市场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对基金市场发展实施监督、检查,引导和控制;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使基金行业组织协会进行自律监管。所谓“协同监管”指的是在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过程中,针对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目标和具体运行状况,恰当地处理和划分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的范围及重点,避免监管中的错位或遗漏,同时做到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的协调,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协调。在具体操作上,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系应该怎么建立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1、大力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从世界各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各国基金主管部门一般由中央银行或财政部逐步移交给证券管理、监督机构。在我国目前投资基金存在多头管理的形式下,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确定我国的投资基金主管机关。即由国家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集中管理。这个委员会由现有管理部门(人民银行、证券委、证监委等)的有关专家组成,是全国投资基金市场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设计投资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基金法规的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基金发行流量及存量的总额或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投资基金市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投资者。成立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意味着各管理部门权力的移交,这必须考虑有一个“缓冲”的过渡措施。为防止过渡期出现权力真空,导致投资基金市场秩序混乱,可以考虑实行申请发起设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监督分开管理的办法。前者由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并按基金规模或基金性质确立总行和大区分行二级审批制度;后者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证券委、证监会,在证券管理机构下设立专门机构,即“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监管国内投资基金市场。其职责: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标准或应具备的条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场所,形成统一的基金交易市场;三是审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请,确保上市基金的素质;四是监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五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筹建投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要选择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主体力量,筹建“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公会”,并借鉴香港经验,在组织形式上实行会员制。正式会员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参加,其任务:一是制定中国投资基金执业守则;二是推广基金业务,扩大国内基金市场;三是监督基金的日常动作,使之规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专业刊物;五是培训基金从业人员;六是仲裁有关基金方面的纠纷;七是维护和树立基金业的良好社会声誉。
3、成立投资基金的评估机构。随着投资基金市场规模(市场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的迅速发展,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也很重要。资产评估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强化投资公司管理,合理补偿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护国有资产,维护投资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4、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从不同侧面对投资基金市场进行监管。一是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不同投资基金的风险程度,模仿债券评级的办法,对投资基金进行信用评级,该信用主级主要依赖基金的经营业绩,投资政策与目标。管理人的业务水平及组合投资的效益和风险等几方面。它不仅为证监会对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供客观的依据,也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样,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执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各类报表、投资规模、投资方向、预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由投资者、行业协会和证监部门组成的评审团定期考评并公布于众,以褒扬先进,强化托管各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资基金市场的社会监督机制。国外经验证明,完善的投资基金市场社会监督机制是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首先,要利用投资者对基金市场进行外部监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资基金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和创办基金专业刊物两个方面。再次加强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的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的建设。此外,还应建立先进完备的技术监督系统即电子监督系统,对投资基金市场的运行和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跟踪和监督,使其理性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王国良:《基金投资》[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
[2]王韬光:《共同基金理论运作设计》[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刘传葵:《中国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4]王勇:《投资基金新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一)英国监管模式分析。英国是现资基金的发源地,英国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套以基金行业自律为中心的基金管理体制。英国模式以基金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为主要特征,强调建立和完善带有自律性的民间管理协会,并由协会制定出相应的规划进行自我控制、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而政府除适当的宏观调控外,并不具体干预基金业务。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有利于保持投资基金行业的长期稳定和规范,不易出现大起大落的波动对证券市场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有积极作用。但该模式不利于形成全国统一的法律规范,法律功能弱化,而且很容易导致行业协会的垄断,致使基金的开放程度降低,这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矛盾,同时,也不利于一国投资基金的国际化发展和外资的引入。
(二)美国监管模式分析。美国对投资基金的监管始于1929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在美国,投资基金的管理机关是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本世纪30年代,美国先后颁布了有关投资基金发展的各种法律法规,有《1933年联邦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等。以法律为准绳来监督、检查和控制基金的行为,强调基金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管理,该模式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既能为投资基金的有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础,又能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完整的法律保护,使得投资基金的发展充满了活力,但此模式弱化了政府功能,不利于投资基金的迅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也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处理投资基金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问题。
(三)日本监管模式分析。日本的投资基金是在政府的积极倡导和支持下成长起来的,因而,日本投资基金监管模式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对基金发展的严格管制,通过政府职能机构制定强有力的措施来对基金发展的方向、规模及基金的运行和管理进行引导、调节。日本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的功能,迅速推进投资基金的起步和发展,缩短基金发展的成熟期,同时也有利于发挥投资基金在支持国家金融发展和经济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模式带有浓厚的行政和计划色彩,容易滋生腐败和官僚作用;且该模式下的基金行业自律性较差,市场竞争亦不充分,不利于基金业的长远发展。
二、我国投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构建
(一)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理性选择
1、选择美国模式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模式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传统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仍然存在,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时常经济的认识和适应能力都是有限的,广大投资者对市场风险认识不足,市场经济发育程度较低以及相应的法制基础弱、市场建设滞后,人们的认识及心理准备不到位等,决定了我国走美国模式很困难。
2、选择英国模式也不现实。虽然英国能充分发挥基金行业的自律功能,自觉地踏上规范化发展轨道,但行业协会的构建与完善及行业自律功能的发挥均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投资基金刚刚起步且发育程度还很低的国家来讲,由于受整个宏观环境的影响,我国构建行业组织,组建相关协会本身就有较大的困难,即使尽快组建,这些行业组织也需要一个发展完善过程。在这种发育程度低的状态下,很难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自律,这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不仅不利,反而有可能阻碍其正常发展。
3、选择日本模式也不适应。虽然日本模式能充分利用政府的强大功能培养和推进投资基金快速起步和成长壮大,但这也同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一方面,现在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如果再以政府严格管制的方式来推动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而削弱市场功能,势必会对我国的改革和市场经济进程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政府严格管制很容易引发制度上的障碍,从而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最终导致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因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而走入误区。
4、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当前,我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与英、美、日等国在基金市场监管模式形式形成时期所处的条件相比,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我国金融和经济国际化进程加快发展,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今天,国内外环境给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这种形式同时也对我国的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达到持续、稳定、快速和有序发展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的目的,必须要对当前的监管体制作以调整和创新。从我国的现实情况看,采用上述任何一种模式显然都不完全符合我国目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和投资基金市场发展处于起步阶段的国情,因此,必须通过对国外各种基金市场监管模式的“扬弃”,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
(二)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内涵
在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制的构建中,应该综合考虑和兼顾各种监管主体的监管功能和优势,发挥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既要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满足投资基金市场初期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长远发展的战略要求,构建一种在法律约束下的政府管制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模式-动态化综合监管体制模式,是较为现实、合理的理性选择。所谓动态化综合监管,其含义是指管理中既要注重各种监管主体的有机结合,又要根据监管对象所处的环境和条件,动态地选择相应的管理手段和方式。这种监管机制是监管主体综合化与监管手段动态化的有机统一。在某种意义上说,它是一种管理指导思想,其真正意义在于指导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有准备地方案管理和策略管理。这种管理模式要求我们根据发展目标,既要进行战略性管理,又要有战术管理,既要有优化方案设计的充分准备,又要有应变的策略准备,以便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
(三)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意义和作用
这种模式强调发挥不同监管主体的功能和多种监管手段的积极作用,因而既有利于通过法规规范促进投资基金市场中各类投资基金的良性竞争,又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的特殊功能,对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实施有效的培育和引导,促进投资基金市场的迅速成长与壮大。这种模式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也正是因为它所具有的灵活监管特点比较适合我国现阶段的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它能够有效地兼顾各方面的需要在推动基金市场发展的同时,又能防范诸多弊端的出现。
这种模式有利于基金行业的投资基金市场竞争中加强合作,发挥出基金行业的整体功能效应,避免内部的恶性竞争,并尽可能地以合作同盟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这对起步较晚的我国投资基金早日赶上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投资基金市场与国际接轨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构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要与我国大众投资者的心理素质、认识程序相适应,能够在发展中提高大众对投资基金的理性认识,强化大众的投资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从而为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打下了广泛的社会基础,这对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投资基金市场的全方位发展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发展思路构建我国投资
基金市场动态化综合监管模式的总体发展思路可以概括为:以法制建设为基础和保障,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威性的投资基金市场主管机构,对基金市场的发展进程进行宏观引导和协调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基金行业组织及其相应约束自律机构,以此来保证投资基金市场的持续、稳定和有序发展。这一思路的指导思想就是“三位一体,协同监管”。“三位一体”指的是同时综合考虑三种监管方式,一是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中基金企业的行为,使企业在法律约束下进行自律监管;二是行政监管,即通过建立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投资基金市场管理机构,代表政府对基金市场发展实施监督、检查,引导和控制;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使基金行业组织协会进行自律监管。所谓“协同监管”指的是在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过程中,针对投资基金市场发展目标和具体运行状况,恰当地处理和划分政府管理,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我管理的范围及重点,避免监管中的错位或遗漏,同时做到宏观目标与微观目标的协调,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协调。在具体操作上,我国投资基金市场监管体系应该怎么建立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1、大力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从世界各国投资基金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各国基金主管部门一般由中央银行或财政部逐步移交给证券管理、监督机构。在我国目前投资基金存在多头管理的形式下,发挥政府监管职能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顺应国际发展趋势,确定我国的投资基金主管机关。即由国家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集中管理。这个委员会由现有管理部门(人民银行、证券委、证监委等)的有关专家组成,是全国投资基金市场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投资基金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设计投资基金市场的总体发展规划;监督基金法规的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基金发行流量及存量的总额或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引导投资基金市场合理配置社会资源,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机构投资者。成立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意味着各管理部门权力的移交,这必须考虑有一个“缓冲”的过渡措施。为防止过渡期出现权力真空,导致投资基金市场秩序混乱,可以考虑实行申请发起设立基金和基金上市监督分开管理的办法。前者由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并按基金规模或基金性质确立总行和大区分行二级审批制度;后者由人民银行牵头,会同证券委、证监会,在证券管理机构下设立专门机构,即“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具体监管国内投资基金市场。其职责:一是制定基金上市标准或应具备的条件;二是安排基金交易场所,形成统一的基金交易市场;三是审批基金要求上市的申请,确保上市基金的素质;四是监管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公布有关信息;五是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筹建投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要选择那些成功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主体力量,筹建“中国投资基金管理公会”,并借鉴香港经验,在组织形式上实行会员制。正式会员由各地基金管理公司参加,其任务:一是制定中国投资基金执业守则;二是推广基金业务,扩大国内基金市场;三是监督基金的日常动作,使之规范化;四是出版基金管理专业刊物;五是培训基金从业人员;六是仲裁有关基金方面的纠纷;七是维护和树立基金业的良好社会声誉。
3、成立投资基金的评估机构。随着投资基金市场规模(市场绝对规模和相对规模)的迅速发展,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也很重要。资产评估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关系,强化投资公司管理,合理补偿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保护国有资产,维护投资基金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4、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可以通过建立信用等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从不同侧面对投资基金市场进行监管。一是建立信用评级制度。根据不同投资基金的风险程度,模仿债券评级的办法,对投资基金进行信用评级,该信用主级主要依赖基金的经营业绩,投资政策与目标。管理人的业务水平及组合投资的效益和风险等几方面。它不仅为证监会对投资基金市场监管提供客观的依据,也为投资者的理性投资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与股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一样,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执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包括各类报表、投资规模、投资方向、预期收益及重大事件披露等信息。三是建立经理人、托管人考评制度。由投资者、行业协会和证监部门组成的评审团定期考评并公布于众,以褒扬先进,强化托管各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5、完善投资基金市场的社会监督机制。国外经验证明,完善的投资基金市场社会监督机制是投资基金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首先,要利用投资者对基金市场进行外部监督。其次,建立完善的投资基金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全国统一的基金评估机构和创办基金专业刊物两个方面。再次加强具有公正性、权威性的会计、审计、法律等中介机构的建设。此外,还应建立先进完备的技术监督系统即电子监督系统,对投资基金市场的运行和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跟踪和监督,使其理性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王国良:《基金投资》[M],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1。
[2]王韬光:《共同基金理论运作设计》[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3]刘传葵:《中国投资基金市场发展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4]王勇:《投资基金新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一、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分类及研究方法
根据基金具体的投资领域的不同,开放式基金可分为债券型基金、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型基金等。股票型基金是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普通股股票的基金,基金投资风格的研究是针对股票型基金而言的。
划分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的标准之一,即最传统同时也是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各只基金对价值和成长的不同偏好,将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格类型大致分为:成长型、价值型以及平衡型(或混合型)三类。成长型基金是指股票投资中将股票的成长性作为重要的选股指标的基金:价值型基金是指将股票的收益性以及收益的增长性作为重要选股指标的基金;平衡型基金则指兼顾以上两种选股指标的基金。
划分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的标准之二,是按照基金所投资股票的规模大小将其分为大盘、中盘和小盘基金。如果基金投资的大部分股票的流通市值属于大盘,那么基金的投资风格就应该属于大盘基金。由于基金持股明细季度数据较难以获得,故一般使用基金前十大持股的股票数据来进行分析。
研究基金投资风格的方法,根据对投资风格分析时使用的信息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基于组合特征的分析法即持仓法和基于收益的分析方法。
基于组合特征的分析法(portfoIio-basedstyleanaIysis),是通过计算投资组合中的市值规模、市盈率、市净率等特征来判断其投资风格。显然,这种方法可以得到基金投资的“实际风格”,但同时也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当期的基金持仓明细。根据我国现行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可以通过每季度的投资组合公告中的重仓股信息进行分析,如果通过年报或中报分析,信息更详细,但时间间隔比较长。因此,由于信息披露的频度限制和时间滞后,我们很难获得及时详尽的资料用于风格分析,这也就使得该方法在实际操作上受到很大局限。
基于收益的分析法(retum-basedstyleanlalysis),其基本思路是:由于基金收益会与某种特定风格投资组合的收益存在高度相关性,所以可以通过检验特定期间基金收益率与各类风格指数的平均风险暴露程度来判断基金风格。这种方式的实质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相对于基金其他数据,基金收益率数据都是最容易获得的,这也正是该方法成为当前最广泛使用的风格分析方法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我国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的实证分析
国内著名的基金评级公司晨星公司(MorningStar)于2002年6月建立了一套新的基金投资风格分类方法.用于对基金进行评级。晨星公司认为:价值和增长是股票的两种属性.通过对每种股票赋予一个价值分和一个增长分,按其中比较显著的特征值对基金进行分类。在对价值/增长属性评价之前.先按规模将股票分为大、中、小盘三类。
具体步骤如下:(1)将所有股票按市值降序排列,累计市值70%的定义为大盘股,70%~90%的为中盘股,90%~97%的为小盘股。(2)计算股票的收益市值比、股利市值比、净资产市值比、现金流市值比、销售收入市值比五个指标的预测值,对各指标与平均值比较,给予评分,而后对五个评分加权,计算得到价值分。(3)计算股票的盈利、销售额、现金流、账面价值的增长,对各指标与平均值比较,给予评分,而后对四个评分加权,计算得到增长分。(4)对规模及净增长价值分进行标准化,得到加权x和Y值。
本文采用晨星投资风格评价系统的方法对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进行实证分析。本文分析的一点不同之处在于:因为我国基金约定投资风格中很少有对大盘/小盘的约定.所以本文仅利用晨星投资风格评价中的价值/成长的投资风格评价,而删去大小盘的指数。基金样本选自10个不同的基金管理公司,数据来源于金融界网金融数据库.运用晨星公司的评估方法,分析结果如下表。
由以上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1)上述基金的实际投资风格与其在招募书上约定的投资风格并不完全相同,而且风格并不稳定。以国泰金鹰增长为例,该基金的投资风格约定为成长型,在股票投资中应主要投资于成长型股票,但实证结果是它的风格在2004年和2005年偏离成长而追求基金的投资收益和增值。(2)在一定阶段,基金的投资风格有趋同倾向。如上表中所示,2005年6月30日,10只基金有7只表现为平衡型,2006年6月30日,10只基金有8只表现为成长型,这与2006年股市繁荣的行情有着很大的关联。
三、我国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趋同的原因分析
严格地说,开放式基金应按照其承诺的风格进行投资,这样投资者才能控制自己的投资风险与收益,因为价值型与成长型投资在不同的市场阶段表现好坏并不一致,对于成长型与价值型风格的取舍可以由投资者对这两种类型基金的选择来决定。分析开放式基金投资风格趋同的原因在于:
第一,国内目前的投资品种缺乏,制约了开放式基金的创新空间。
受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现状的限制,基金所能投资的证券品种非常有限,各种证券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趋同、市场关联度高,从而严重制约了基金公司设计出不同风险收益偏好的基金产品的能力。如债券市场发育严重滞后,极大地限制了债券基金的发行;统一指数以及指数期货迟迟不能推出,影响到指数型基金的发展和基金的避险操作。在面临股市系统风险时,各类宣称为不同投资风格的基金不可能还保持原来的宣称风格。
第二,迫于业绩评价的压力。
在国外,基金业绩的评价是放在自己的风格类型之中来进行的,也就是通常说的要将“苹果”与“苹果”进行比较,即与同类型的基金相比较。而在国内并没有做这么明确的划分,人们把所有类型的基金放在一起比较,这就增加了基金的压力,它不是忠于自己的风格,而是要判断哪类资产表现更好,则投资于哪类资产。当基金业绩不好时,基金会主动采取调整股票组合的方法改善基金的市场表现从而改变了基金的投资风格。
第三,开放式基金持有人期望较高收益率的倒逼机制的影响。
目前,国内大多数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的绝对收益率要求是第一位的,大家都想自己的基金能取得最高收益率。就是机构投资者,对基金的绝对收益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对风险相对看得轻。资料显示,投资者更偏爱股票成长型基金。甚至有投资者认为,基金就是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谁收益率高,就买谁的基金,这使得基金产品设计者尽量追求最高收益率,导致基金建仓的相似性。
关键词:金融创新风险防范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的涵义
20世纪20年代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在其名著《经济发展理论》中认为创新是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包括新产品的开发、新生产方式或者技术的采用、新市场的开拓、新资源的开发和新的管理方法或者组织形式的推行。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研究的对象是广义的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对于金融创新,本文的界定为:金融业各种要素的重新组合,具体是指金融管理当局或金融机构为追求宏观效益或微观利益而对其机构设置、业务品种、市场结构及制度安排等方面进行的创造性变革和开发活动。金融创新的具体内涵包括:金融业务创新、金融市场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形成原因
1.金融创新通过影响货币供应量而使通货膨胀成为可能。商业银行的新型负债账户、可转让存单、证券化贷款等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货币供给。而现代金融业电子化的进程加快,电子技术的应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交易效率,从而提高了货币流通速度。另外,金融创新通过电子化交易、创新的工具等扩大了货币乘数。以上都增加了中央银行控制货币供应量、调控信贷规模的难度。
2.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一方面,导致金融监管的领域扩大,对象增多。除了对于传统机构的监管,监管机构需要对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新型的金融和准金融机构监管;另一方面,由于表外业务规模的扩大,表外风险随时都能转化为真实的风险,对于表外业务的监管难度也在增加。
3.金融创新降低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稳定性。大量的金融创新工具为投机活动提供了诸多“冲击市场”的手段。金融创新推动了金融市场、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局部的金融风险能够迅速转化为全局的金融风险。三、防范金融创新风险的配套措施
1.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
(1)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监管并重,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
(2)金融创新方式应以原创型为主。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已有的金融创新多为引进吸纳型创新,技术原创型创新不够,致使已有的创新科技含量低,运用效果差。在确定面向新世纪的金融创新主攻方向时,我们应选择技术原创型创新为突破口。其依据是:第一,技术原创型创新代表着当今国际主流,以此为突破口,可以发挥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赶超优势,保持金融技术上的高起点。如果总是跟在别国后面亦步亦趋,模仿仿制,就会失去先机、受制于人,而且失去金融创新产品先期投放市场的巨大效益,造成亏损风险。第二,在我国还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的情况下,技术原创型创新受金融管制的程度相对较小,因此比较可行。
2.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的环境。健全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法制与监管状况构成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主要外部环境,金融创新同法制与监管有着密切的关系。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在法律和规章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各种要素和条件的分解与组合,创造出新颖的、更富有效率的金融工具、交易种类、服务项目和金融管理方式,决不能把违法违规行为与金融创新混为一谈。其次,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必须服从金融监管,同时金融监管也应有明确的边界,不应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只要商业银行没有违反管理条例和法律条文,其创新活动就要受法律保护。
金融创新在前,而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在后,在此期间有一个时间差,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一是要加大对已经出台法律的执法力度,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纠。二是对目前尚缺、配套条件难以一步到位的个别条款,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过渡,规定一定时间必须到位,同时要对金融创新之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金融创新有序发展的需要。
3.充实监管人员,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将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精通金融业务的员工充实到监管岗位上;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国际金融、了解金融风险、洞悉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监管权力和责任,并改进监管手段、鼓励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应对金融业务的创新。
4.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创新具有国际化特征,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要求各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够有效的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从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二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出发,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国际性的金融创新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金融创新既有效率,又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刘志新:试析金融创新的风险表现与防范[J].广西金融研究,2003,(S1)
过去十年来,国际金融市场突飞猛进,急速发展。可兑换货币间的外汇市场交易规模持续扩张,到1998年4月底,外汇市场日平均交易量持续上升到1.49万亿美元,比1986年上升了8倍,数额相当于所有国家外汇储备的87.4%。在1984到1998的十五年间,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累计额的年平均增长速度为12.34%,远远超过全球GDP的年平均增长速度3.37%和国际贸易的年平均增长速度6.34%。
在规模持续扩张的同时,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国际外汇市场率先实现单一市场形态的运作,其显著标志是全球外汇市场价格的日益单一化,主要货币的交叉汇率与直接兑换的汇率差距明显缩小。
在资本市场,资金开始大范围地跨过边界自由流动,各类债券和股票的国际发行与交易数额快速上升,整个90年代,主要工业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上发行的股票增长了近6倍。1975年,主要发达国家债券与股票的跨境交易占GDP的比重介于1%到5%之间,1998年,给比重上升到91%(日本)到640%(意大利),其中,美国由4%上升到230%,德国由5%上升到334%,各国该比重增长最快的时期几乎都集中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与此同时,国际债券市场的二级市场获得了蓬勃发展。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渠道、风险和收益评估方式以及不同类型投资者的行为差异逐渐减小,以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和对冲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以复杂的财务管理技巧,在不同货币计值的不同债券之间,根据其信用、流动性、预付款风险等的差异,进行大量?quot;结构易",导致各国债券价格互动性放大,价格水平日趋一致。
海外证券衍生交易的市场规模有了突破性提高。几乎在所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在进行大量的海外资产衍生证券交住T谛录悠律唐方灰姿瓤梢源邮氯站?25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也有部分马来西亚的衍生证券交易;美国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对象,更是包括了布雷迪债券和巴西雷亚尔、墨西哥比索、南非兰特、俄罗斯卢布、马来西亚林吉特、泰国铢和印尼盾等多种货币计值的证券和衍生产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发展
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市场一体化潮流中,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国际化进程加速。
在银行领域,1979年起,外资银行开始在我国设立代表处、分行、合资银行、独资银行、财务公司,到今年年初,共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68家外国银行在我国25个城市设立了252家代表处,有22个国家和地区的87家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19个城市设立了182个营业性机构,其中,有32家外资银行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到今年6月底,在华外资银行总资产达323亿美元,其中贷款208亿美元。
在保险领域,到去年底,我国共有外资保险公司15家,对外开放城市由上海扩大到广州、深圳等地。
在证券领域,1992年,我国允许外国居民在中国境内使用外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的股票,即B股。有关管理部门对于B股市场的总交易额实行额度限制,超过300万美元的B股交易,必须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1993年起,我国允许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到香港股票市场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即H股。部分企业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称为N股。境外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开设外汇帐户,筹集的外汇必须存入外汇指定银行。进入2000年后,部分民营高科技企业到香港创业板和美国NASDAQ上市筹集资金,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在债券市场,我国对于构成对外债务的国际债券发行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由经过授权的10个国际商业信贷窗口机构和财政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国外发行债券融资,其他部门可以委托10个窗口单位代为发行债券,或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特别批准后自行发债。债券发行列入国家利用外资计划,并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必须汇回国内,经批准开设外汇帐户,存入指定银行。
三、我国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前景
随着加入WTO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金融市场正在准备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化进程将明显加快。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后,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将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在银行领域,我国将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对外资银行进一步开放,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向中资企业和居民开办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加入WTO之初,外资银行可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外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外合资的银行将可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在保险业领域,加入WTO后,人寿保险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可高达50%,加入一年后,提高至51%。非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将获准在合资保险公司中持有51%的股份,并可在二年内成立全资的分支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国将允许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享受与国内基金管理公司相同待遇;当国内证券商业务范围扩大时,中外合资证券商亦可享有相同待遇;外资少量持股的中外合资证券商将可承销国内证券发行,承销并交易以外币计价的有价证券。
显然,随着金融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步走向全面的国际化。
这种全面的国际化含义是:以资金来源计,国外资本以允许的形式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国内资本则可以参与国外有关金融市场的交易活动;以市场筹资主体计,非居民机构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内机构则可以在国外金融市场筹融资;国外交易及中介机构参与我国金融市场的经营及相关活动,国内有关交易及中介机构获得参与国际金融市场经营及相关活动的资格和权力。
四、金融市场国际化的利益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将降低新兴市场获得资金的成本,改善市场的流动性和市场效率,延展市场空间,扩大市场规模,提高系统能力,改善金融基础设施,提高会计和公开性要求,改进交易制度,增加衍生产品的品种,完善清算及结算系统等。
海外金融资本的进入,尤其是外国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对市场交易活动的参与,迫使资本流入国的金融管理当局采用更为先进的报价系统,加强市场监督和调控,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增加市场的效率。越来越多的新兴市场国家通过采用国际会计标准,改进信息质量和信息的可获得性,改善交易的公开性。交易数量和规模的增加,有助于完善交易制度,增加市场流动性。而外国投资者带来的新的金融交易要求,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衍生产品的出现及发展。建立一个技术先进的清算和结算系统,对于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该市场对外国证券资本的吸引力、
五、金融市场国际化的风险表现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在带来巨大收益的同时,仍然蕴涵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加入WTO后,我国金融风险可能有如下表现:
1.市场规模扩大加速甚至失控的风险。
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的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在增加金融市场深度、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的同时,将导致金融资产的迅速扩张。在缺乏足够严格的金融监管的前提下,这种扩张可能成为系统性风险爆发的根源。
此外,由于国内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较低,金融体系不成熟,相关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资本流入导致其金融体系规模的快速扩张,而资本流入的突然逆转,则使其金融市场的脆弱性大幅度上升。
2.金融市场波动性上升的风险
对于规模狭小、流动性比较低的新兴金融市场来说,与国际化相伴随的外国资本大量流入和外国投资者的广泛参与,增加了市场的波动性。尤其是在一些机构投资者成为这类国家非居民投资的主体时,国内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表现得更为显著。
由于新兴市场缺乏完善的金融经济基础设施,在会计标准、公开性、交易机制、票据交换、以及结算和清算系统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无法承受资本大量流入的冲击,导致价格波动性的上升。新兴金融市场股票价格迅速下降以及流动性突然丧失的危险,大大地增加了全局性的市场波动。
3.本国金融市场受到海外主要金融市场动荡的波及、市场波动脱离本国经济基础的风险。
外国资本的流入和外国投资者对新兴市场的大量参与,潜在地加强了资本流入国与国外金融市场之间的联系,导致二者相关性的明显上升。
从国内金融市场与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波动的相关性来看,近年来,主要工业国金融市场对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上升。国外研究表明,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韩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3年到1994年间高达12%,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泰国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88年到1991年间高达29.6%,美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对墨西哥股票市场波动性溢出的相关程度在1990年到1994年间高达32.4%。
这种溢出的影响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在市场稳定发展时期,资本流入国金融市场波动接受主要工业国的正向传导,表现为二者波动的同步性;其二,在市场波动显著、存在一定的恐慌心理时,二者波动出现背离,甚至呈反向关系。
从日本和韩国股票指数的相关性看,从1989年1月到2000年4月,二者股票指数的相关系数为36.52%,而在1989年1月到1992年7月间,该相关系数达89.09%。从92年7月到98年5月,该相关系数下降到44.86%,此后,该系数再度提高到80.65%。
4.本国金融市场与周边新兴金融市场波动呈现同步性,遭受"金融危机传染"侵袭的风险。
由于新兴市场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外资流入周期及结构基本相同,因此,其金融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部分亚洲国家和地区间的股票市场相关系数显著增大,韩国和印尼股市的相关系数由43%上升到73%,印尼和泰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15%上升到78%,泰国和韩国股市的相关系数由55%上升到63%。显然,在金融危机期间,国际投资者把这些国家的金融市场视为一个整体,同时从上述市场撤出资金,导致其同时崩盘。
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在全球资本流动中发挥主导作用,而其行为特征表现出很强的"羊群效应",其对新兴市场的进入和撤出也具有"一窝蜂"的特点,从另一个角度加强了新兴市场表现之间的同步性,这种同步性在金融危机时期表现为危机传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或"龙舌兰酒"效应。
5.银行体系脆弱性上升的风险
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现代化的压力下。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可能大幅度上升。
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加深后,外资可能大量流入该国银行体系,促使银行资产负债规模快速扩张,尤其是银行的对外负债增长更为显著。在一些国家,以银行对外负债形式流入的资金绝大多数投资于国内市场,导致银行体系外币净负债上升。特别是当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时,大规模资本流入使银行的流动性出现大幅度摆动,银行贷款膨胀和收缩时期交替出现,引起影响全局的风险,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爆发。
由于负债和流动性的快速上升领先于经济规模的增长,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有限的经济增长速度,无法为新增巨额贷款提供足够的投资机会,可供投资并提供高额回报的行业有限,银行的新增贷款往往集中于少数行业,如在泰国,大量资本流入后,银行信用发放给建筑和不动产的份额从1980年的8%增长到1990年的16%。大部分新增贷款用于不动产交易。
此外,由于大多数信用等级比较高的企业可以通过在国际市场直接发行股票和债券获得资金,国内银行只能向次级层次风险较高的客户贷款,因此,银行对于借款企业和借款个人的利润和信用等级要求相应下调。在外资持续流入、经济保持高速增长的前提下,这样的信贷投放策略通常能够得以维持,但是经济形势突然逆转及外资无以为继时,这种循环将被迫中断,一些行业出现周期性逆转,银行产生大量不良贷款。例如,在泰国,1988到1990年的资本净流入与资产价值的上升显著相关,即使商业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的土地抵押值超过贷款很多,而房地产价格下降,仍然使银行资产负债的获利能力受到很大打击。
由于银行体系保持巨额对外净负债,面临着很大的汇率风险,可能遭受本币意外贬值引起的损失。
中央银行针对外资流入实行的冲销性市场干预政策,往往导致市场利率的突然上升,从而加大商业银行面临的利率风险。而在中央银行为了维持某一个汇率水平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的情况下,短期利率可能上升到一个非理性的水平,这样将削弱银行盈利能力甚至危及银行的稳定。因此,货币危机往往是银行体系危机的前奏。
在金融市场开放导致银行体系稳定性下降的过程中,银行道德风险问题得到不同程度的暴露。在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成因分析中,克鲁格曼教授认为,东南亚国家的金融机构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导致了泡沫经济的产生,而泡沫经济的破灭则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一)模型建立和变量定义本文的研究假设通过混合面板模型进行验证,模型的基本形式如下:其中FROEt表示t期的预期净资产收益率,由于预测数据无法获得,这里FROEt采用曾颖和陆正飞(2006)、蒋琰和陆正飞(2009)的方法,由t期期末每股收益与t期期初每股净资产的比值获得。GLS模型要求采用至少12期的预测数据计算权益资本成本,本文设定T=12的预测区间,对于终值的前三期采用实际数据计算获得,而对于后9期采用递延或者迭代的方式求得预测数据。其中,FROEt从t+3期开始向行业平均水平直线回归,从t+12期开始保持在行业均值水平。而Bt在有实际数据的年份以实际数据替代预测数据,此后以迭代的方式求得,公式如下:Bt=Bt-1+Bt-1×FROEt×(1-K)。其中k为近5年的股利分派率平均水平。GLS模型的含义在于股权融资成本是使得企业未来各期净现金流的现值总和等于当前公司股票价格的内含收益率。(2)解释变量。本文的解释变量包括审计意见(adopinion)、审计质量(adquality)与金融市场环境。其中,参考朱凯和陈信元(2009)、魏锋(2012)、魏志华等(2012)将审计意见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与非标准意见,以虚拟变量衡量,其中保准无保留意见为1,其他意见为0。由于公司审计的统计截止日期为年末,但披露时间为下一年第一季度,故而选取审计意见的滞后一期作为解释变量;雒敏和麦海燕(2011)、徐寿福(2012)、张鸣等(2012)以会计事务所的实力即“国际四大”或者“国内十大”作为审计质量的度量,本文借鉴前人观点,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事务所为国际四大则审计质量为1,其他为0;金融市场环境则引用樊纲等(2011)《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中的市场化指数衡量。(3)控制变量。综合相关文献的研究(D.Henry,2009;支晓强和何天芮,2010;Z.Lin,et.al,2011;CF.Baum,et.al,2011;张宗益和骆垠杏,2012;杨兴全等,2012),选取企业性质(cqxz)、资产规模(lnasset)、资产负债率(lev)、盈利水平(roa)、成长能力(growth)、账面市值比(btom)、风险系数(beta)、资产周转率(captur)、股票转手率(stotur)等反映企业特征的控制变量,同时设置行业、年度虚拟变量控制行业、年度差异。变量定义如表(1)。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选择2007年至2009年沪深A股有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为基本样本,由于股权融资成本的计量需要未来3年预测数据,本文以实际数据的计算值替代,故而实际样本为2007年至2011年。样本删减的过程中:(1)剔除股权融资成本在[0,1]范围之外以及存在数据缺失的公司;(2)剔除ST、PT公司、金融业公司,由于注册地在的公司市场化水平与其他地区差异过大,同时删去注册地在的上市公司;(3)剔除各个变量数据存在异常与极端值的公司。经处理得出1195家公司每年的平衡面板数据。市场化指数源自樊纲等(2011)《中国市场化指数———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11年报告》,公司的财务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股权融资成本通过财务数据进行计算获得,通过Matlab编程获得批量股权融资成本数据。文章实证过程采用Stata12软件。
二、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通过样本描述性统计表(3)可以发现,各上市公司股权融资成本差异较大,最大值为0.8400,而最小值仅有0.0002;独立审计方面,从上市公司的审计意见均值为0.9598可看出绝大多数公司都能得到标准无保留意见,其财务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基本一致,由于差异不大看不出审计意见对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于是做出审计意见与股权融资成本的分组描述,由表(3)发现,审计意见为0时股权融资成本均值为0.0458高于审计意见为1的股权融资成本均值0.0419,初步符合本文假设。然而对比审计质量,仅0.0675的均值说明只少数公司在信息披露时聘请高质量会计事务所,审计质量并不是上市公司普遍采取的外部治理方式。市场化指数最大值为11.8,最小值为3.25说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显著,不同注册地的上市公司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金融环境中,很可能成为影响股权融资成本的因素之一。
(二)回归分析首先进行是全样本的多元回归,同时为了考察不同企业性质是否会影响金融市场发展、独立审计与股权融资成本的关系,本文还按照企业性质进行分组回归,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可以得出如下分析结论:(1)表(4)的6种回归模型与表(5)的结果均表明,审计意见均与股权融资成本负相关,即获得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上市公司比获得非标准意见的上市公司承担更低的股权融资成本,并且审计意见在1%的水平上显著影响股权融资成本,该结果说明审计意见作为外部治理的一项方式能够有效补充内部公司治理,促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影响投资者的预期与资金投向进而作用于公司的股权融资成本,验证了假设1。(2)表(4)的模型2、4表明审计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负相关,即聘请国际四大会计事务所的上市公司承担更低的股权融资成本,但是二者关系不显著。然而在表(5)的分组回归结果中,审计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正相关。出现两种迥异的原因可能是,审计质量与公司治理存在两种效应:一是高质量审计能够提供更有效的信息披露,对于公司而言是一种治理机制,能够降低企业内部的管理层与股东冲突,提高企业营运效率进而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雒敏和麦海燕,2011;魏锋,2012);二是问题越突出的公司越有聘请高质量的外部独立审计的倾向(曾颖和叶康涛,2005),故而高质量审计同时反映企业内部治理问题,影响投资者的预期进而影响股权融资成本。综述所述,审计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的关系不确定,由治理效应与信息披露效应的相互作用决定。假设2没有得到验证。(3)金融市场环境对股权融资成本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金融市场环境直接影响股权融资成本,发达的金融市场环境具备更加效率的竞争、交易机制,更畅通的信息传播渠道,更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进而减少企业融资的效率损失,降低股权融资成本;二是金融市场环境通过加强独立审计的治理作用影响股权融资成本,发达的金融市场环境使得投资者更为全面的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能力,作为信息披露的一种方式独立审计能够引起足够的关注进而影响企业的股权融资成本。表(4)模型5中,金融市场环境对权融资成本的直接影响系数为-0.0004,并且二者关系并不显著;而模型6中,审计意见与金融市场环境的交叉变量的系数为0.0056,并且审计意见、金融市场环境、二者的交叉变量均与股权融资成本关系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金融市场环境主要通过第二个途径影响股权融资成本。假设3得到验证,但关系不显著,假设4得到验证,关系显著。(4)性质不同的企业,其股权融资成本受到独立审计、金融市场发展的影响程度并不相同,国有控股公司比民营控股公司承担更高的股权融资成本。由此,按照企业性质对金融市场环境、独立审计与股权融资成本进行分组回归,得到表(5)。可以发现,一是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意见系数、金融市场发展系数的绝对值为0.0811和0.0085,分别大于民营企业的0.0197和0.0021,并且审计意见、金融市场发展与股权融资成本的关系更显著,即独立审计、外部治理环境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影响更甚。这意味着和民营企业相比,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与信息披露强度较低、问题更突出,外部治理的改善能够显著降低其股权融资成本。二是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审计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正相关,再次证明了审计质量与股权融资成本的关系不确定。
(三)稳健性检验为了考察研究的稳健性,本文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包括:在计算股权融资成本时将预测期从12期延长到18期;对审计质量的衡量从国际四大扩大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公布的排名前十的会计事务所;增加公司治理的控制变量,如独立董事比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第二到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两权分离等;将金融市场发展的衡量指标替换为金融业的竞争程度。不管是改变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或是控制变量,研究结果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实证结果基本稳健。
三、结论与启示
投资基金可谓是我国资本市场上的新兴产品。目前市场上总共有封闭式基金54只,开放式基金17只。虽然产品数量上不是很多,但是,这些基金占有的市值却不容忽视。“基金目前持有净值达到1400多亿元,占到目前沪深两市总市值的10%强,已具有了一定引领市场潮流的力量”(1)。所以,基金的状况能够对股市产生重大的影响,因而,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值得我们予以关注。
2002年的基金市场,轰轰烈烈地大扩容,惊天动地的行业亏损,两者之间形成了鲜明反差。同时,基金市场的走势之弱,也超出了市场的预期,基金持有人陷入巨额亏损境地。“2002年的基金市场,是名副其实的基金发展年。截至12月25日,2002年度共发行封闭式基金4只,总募集规模为110亿份;发行开放式基金14只,首发募集的规模为447.9亿元,两者合计557.9亿元。这个数字超过了2001年底基金市场规模的七成。因而,2002年,是基金市场历史上的第三次扩容期,也是历史上扩容规模最大的一个时期。大扩容,预示着大发展。2002年度的基金市场确实是一个发展年。但同时,2002年又是基金市场令人伤心的一年,是名副其实的亏损年。截至2002年12月20日,54只封闭式基金中53只出现亏损,亏损额合计82亿元;17只开放式基金,13只出现亏损,亏损额合计18亿元。整个行业的亏损,预示着市场预期的年末分红已成为水中花。由此,基金业已经面临着有史以来的寒冬。”(2)
二、发行方式及风险分配分析
(一)基金发行概况
去年开放式基金的密集发行成为市场的一大亮点,众多的基金管理公司相继推出自己的投资基金产品,其数目之多,次数之频繁,可以得上是空前的。而广大的投资者也给予了相当高的热情,例如,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发行的第一天就暴出了2.6亿的销售业绩,这一数字在基金惨淡经营的今天,足以为基金管理公司羡慕得不得了。可以说,在开放式基金发行的初期,市场给予的是极其热烈的反应,而在那些神话般的销售业绩中,多少搀杂着广大投资者的非理性因数在内。时至今日,基金的发行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形势,一只基金如果募集到20亿的规模,已经算得上是相当成功的了。
(二)包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在这种形势下,众多的基金纷纷采取了包销的手段,将基金的发行尽数委托给承销商包销和银行代销,正是这两个渠道都存在着问题。券商包销,等于是说基金管理公司将发行的风险全部转移给承销商,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高枕无忧地旱涝保收。另一方面,承销商承担了巨大的风险,面对有限的市场容量,承销商为了确保发行成功,往往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地想办法拓宽销售渠道,动用一切的客户资源,而这些方法都收效甚微的情况下,承销商只能吞下苦果,将未能发行的基金分额照单全收,于是,很有趣的一幕出现了,一些新发行的基金的大额持有者往往正是这些基金的主承销商,众多的券商一不小心就成了基金的“大股东”,大笔的流动资金被套牢,叫苦不迭。这种条件下基金的发行得不到市场的检验,基金市场的供需状况被严重的扭曲,很容易产生泡沫。而且,通过这种方式发行的基金,一上市就面临着下跌的压力,基金的业绩也相当的难看。可见,通过包销的方式发行,基金管理公司倒是省事了,无形之中巨大的市场风险被转移到承销商的身上,利益与风险的分配严重的不对称。通过这种方式进行市场扩容,助长了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盲目性,中间无疑蕴涵着极大的风险,最后损失的还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
(三)代销方式及其风险分配
另一种渠道是银行代销。银行拥有最丰富的资金和客户资源,因此,携手银行往往对一只基金的成功发行有着重大的意义。银行的营业厅里,堆放着许许多多基金销售的广告和产品说明书。不仅如此,有的银行还强迫自己的员工认购指定数量的基金分额,以达到完成银行的销售任务的目的。这种带有行政命令式的认购,严重违背了市场规律,众多银行的职员怨声载道,叫苦不迭。通过这种代销的发行方式,基金管理公司又将风险转移到银行,银行再将风险转嫁至广大储户及自己的员工身上。由此,一些银行完满的完成销售任务的背后,却是牺牲了广大的员工的利益。如果说投资者面对基金下跌的行情而被套牢是出于市场的风险,那么这些员工的损失就不是单单的市场风险所能解释得了的。这种销售方法已在业内成为公开的秘密和惯用的手法,遗憾的是,至今还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对之予以监管,监管层的注意力似乎还无暇顾及这方面的问题。
三、基金组织内部控制
(一)基金操作策略的变化几原因
“基金们在成立之初大多采取的是集中持股的操作策略,从而使得基金在5·19行情以及2000年行情中收益颇丰。数据显示,1998年12月基金整体持股集中度为61%,1999年12月为55.37%,2000年12月为60.75%,2001年12月为59.12%,而到了2002年6月下降为42.03%。基金出现持股集中度下降的趋势,主要有这么几个因素,一是监管力度的加大;二是市场发展的趋势使然,即因为近年来庄股的跳水使得集中投资的做庄模式逐渐被市场所淘汰;三是随着大盘股的上市,如中国联通,使得基金找到了可供分散投资的对象。”(3)
(二)基金的市值表现
在这种策略下基金的市场表现如何呢?“基金指数由去年收盘1183点,跌落至12月25日的966点,跌幅达到18.35%。而同期上证综指的跌幅仅仅为13.62%。基金市场的跌幅是股票市场同期跌幅的135%。基金市场在2002年度的弱势确实超出了市场的预期。目前基金指数连续创出历史新低,较股票市场的走势要弱得多。具体表现就是,封闭式基金与2001年末市值相比,持有人的市值损失接近155亿元左右。而且,这种损失,主要体现在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基金市场的这种弱势,超出了市场的预期,也严重打击了基金市场投资者的信心”。(4)由此可见,在整个市场行情不好的情况下,基金的重仓持股蕴涵了极大的风险,屡屡有基金上演高台跳水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最为明显的就是银广夏案发后大成系基金由于重仓持有银广夏而损失惨重,跌得是一塌糊涂。
(三)决策机制
(1)外部风险控制
在投资决策上,什么时候买进,什么时候卖出,买卖哪只股票,在这些具体的问题上谁掌握有决定权,谁对投资的决策进行监督,归根到底就是外部风险控制问题。目前我国基金投资决策的形成,通常的做法是基金经理拥有一定额度的投资自,比如5000万元以下可以自行决定投资。而一定额度以上如5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就需要经过投资管理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可以说,基金的决策机制就是在灵活和风险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目前的决策机制以有效控制风险为重点,却不可避免的存在着对市场信息反应迟钝的缺点,如何平衡有待进一步探索。
(2)内部风险控制
“降低风险和抵御风险将是基金作为服务性的专业理财机构区别于其他机构与个人投资者的重要特征。这个风险,一是来自基金所投资的外部市场及基金的投资过程,二是来自基金内部。尤其是内部风险控制是基础,是基金立足之本。对于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力度,应该说,主管机关要求在基金管理公司内部设立独立于业务部门的检查稽核部门,督察员拥有充分的检查稽核权力,专司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各项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情况之职是一个有力的制度,但需要进一步发挥。而目前各基金管理公司普遍设立的风险控制委员会与社会独立董事制度也还有细化与深入之处。另外,针对投资风险的量化技术与控制技术需要大力加强研究或引进,使得基金的投资更具科学性与可预测性”。(5)
(四)人成本——基金经理人的控制
(1)人成本的产生
投资基金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经理层经营权的膨胀,与投资者存在根本利益冲突。一方面基金的巨型化使受益权高度分散,另一方面基金有效的经营在客观上又要求基金的经营决策必须面对激烈的竞争、复杂多变的市场迅速灵活的作出反应,因此有效的经营决策只能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的经理机构来决定。此外,投资者的搭便车现象以及放任专家经营的态度强化了基金经理人的机会主义倾向和道德风险。从经济学上分析,投资基金结构中存在着两个层次的委托关系:基金持有人与基金管理公司的委托关系;基金管理公司与经理人员的委托关系。因此,内部人控制问题几不可避免。这种层层委托的关系使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倾向变得更为严重。
(2)基金经理人的信赖义务
参考英美法基金经理人权义事项的规范以信赖义务最为重要。信赖义务按内容的性质又可分为注意义务和忠实义务。注意义务就是基金经理公司有义务对基金投资履行其作为经理人的职责,履行义务必须是诚信的,行为方式必须是经理公司合理地相信为了基金的最佳利益并尽普通谨慎之人在类似的地位和情况下应有的合理注意。忠实义务就是受托人必须以受益人的利益作为处理受托业务的唯一目的,而不得在处理事务时考虑自己的利益或为第三人谋利益,也就说必须避免与受益人产生利益冲突,如禁止内部交易、自我交易。我国现行的基金法制中没有任何条文规范经理人所应负的注意义务,也没有对忠实义务的原则性规范。这些制度层面的真空,不利于基金行业的规范。
(3)绩效评价和管理费的计提模式
这两方面本来是应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即管理费的计提,经理人的收入应当与基金的业绩挂钩,使基金的业绩成为考核基金经理的过硬指标。经理人的收入也应当与市场风险联系在一起。然而,目前的情况却不是这样的,“刚刚过去的2002年基金持有人损失惨重,一方面,基金市值折损大。截至2003年1月3日,54只封闭式基金经过大幅下挫后全部跌到了0.90元以下。持有人的市值损失近155亿元。另一方面,2002年基金持有人基本上无红利可分。因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基金分红的首要条件是单位净值维持在面值以上。但截至去年12月27日,挂牌交易的54只封闭式基金净值全部跌破1元面值大关,分红就变成一句空话。与基金持有人大面积亏损截然相反的是基金经理人不仅毫发未伤,旱涝保收,甚至日子还要好过以前。”(8)“由于目前管理费的提取是按基金净值固定比例提成,因此尽管基金2002年上半年整体表现不佳,但基金公司仍然获得相当丰厚的回报:上半年,15家基金管理公司仅从51只封闭式基金提取的管理费合计高达约5.2亿元。而同期51只基金的本期净收益约为-15亿元。”(9)在2002年公布的上半年基金年报中可以找到一个典型的例子,“20亿份额的封闭式基金中,基金兴华上半年表现最佳,净值增长率达到7.57%;相对应的是基金汉盛表现最差,净值增长率为-1.2%。但就管理费而言,汉盛基金管理人上半年提取了约1420万元,兴华基金管理人却只提取了约1384万元。”(10)可见,现行的管理费计提模式,没有将基金经理人的收入和基金的业绩挂钩,体现不出对基金经理人的激励机制,是很不合理的,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对基金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对此,经济学家吴晓求曾呼吁,改革基金收费制度,首先从降低基金管理费着手。有关业内人士也呼吁应该尽快改革基金业的管理费集体模式,如果基金出现亏损,应当大幅调低管理费计收标准。
四、基金投资人及公众利益的保护
(一)基金信息披露的概况
这里的问题最为集中的就是基金的信息披露问题。“基金业信息披露不够充分等问题,长期以来一直为投资人所诟病。在基金业规模迅速扩大走向全社会的今天,广泛保护投资人的知情权日益重要,得到投资人的认同更事关整个行业的发展。改良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告别“雾里看花”的岁月,似乎已经摆到了桌面上”。(6)
(二)前十大持有人的披露
“开放式基金没有披露前十大持有人,一直为投资人所耿耿于怀,因为通过前十大持有人的情况可以了解某只开放式基金得到了什么人的认同,从而有助于做出投资决策。中国证监会1999年3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五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告书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已明确规定,应分别列示各发起人和社会公众持有的基金份额及占总份额的比例,同时还需列示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等。但是至今没有一家开放式基金公布其前十大持有人的名单,即使是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了豁免,也应公开说明情况”。(7)即使是有些基金予以披露,也表现得遮遮掩掩的,例如仅仅列出“信托公司”字样,让投资者很是看不明白。对此,基金管理层自有说法,往往是出于保护商业秘密为由,避免竞争对手获悉基金的仓位情况。但是,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无论从哪个角度说,投资者的知情利益都应当是放在第一位予以保护的,以商业秘密为由拒不公布相关的信息,是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遗憾的是,这种类似的违法行为一直位能得到纠正,证监会的法规得不到执行。
(三)开放式基金规模变动状况信息的披露
开放式基金的规模目前是随季报而公布。基金规模的异动有时候会影响到基金的净值变化,当这种短期异动发生时,不公布规模变化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是一种信息不对称。再次,无论是开放式还是封闭式基金,在其投资组合中,国债与货币资金没有分开列示也是一大弊病。绝大多数基金在其投资组合中仅公布国债与货币资金的合计数额。除了专业人士能从年报的资产负债报告书中“债券投资———成本”一项了解到究竟有多少资金运用于国债投资外,多数投资人基本是一团雾水。现在国债作为重要的金融产品,在基金资产配置中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含糊其辞的国债与货币资金在基金资产净值中占40%无法说明问题,因为占1%的国债、39%的货币资金与占39%的货币资金、1%的国债这两种投资组合相差甚远。上述含糊其辞的信息披露,使投资者难以了解基金的价值走向,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还有就是信息披露的及时性问题。大多数投资者对此的反应就是信息披露太慢了。
(1)陈晓栋《基金真的减仓了吗》上海证券报港澳资讯2003年1月27日;
(2)封树标《年终基金市场透视:大扩容大亏损》南方日报2002年12月30日;
(3)同(1);
(4)同(2);
(5)刘传葵《内部风险控制是基金立足之本》21世纪经济报道2002年4月1日;
(6)黄晓萍《基金信息披露等待阳光》证券时报2003年1月23日;
(7)同(6);
(8)何晓晴《基金业管理费计提模式亟待改革》京华时报2003年1月8日;
(9)高山《中报研究:基金管理费提取模式亟待改革》上海证券报
一、期货投资基金简介
期货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集资,以专业投资机构为主体进行期货投资交易,投资者承担风险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一种投资工具。在美国,期货投资基金通常又被称为管理期货(ManagedFutures),通常可以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公募期货基金(PublicFunds)、私募期货基金(PrivatePools)和个人管理账户(IndividualAccount)。公募期货基金是指在一个有限时期段内公开发行的基金。它往往采取公司型基金的组织形式,投资者可以购买基金公司的股份,就类似与购买股票或债券共同基金的股份一样,只是期货基金投资的是期货和期权合约而非股票和债券。一般公募期货基金的申购起点在所有的期货基金中是最低的,所以其吸引了众多的中小投资者。这些中小投资者的特点是有参与期货市场的热情,抗风险的能力较弱,时间、专业知识、资金限制等使其无法达到理想的投资目的,而公募基金就成为满足他们需求的最好投资工具。私募期货基金一般采用合伙人的形式,由主要合伙人发起并组织期货基金,有限合伙人提供基金的大部分资金,但不参与基金的运作与管理。私募基金的适于对象往往是一些高收入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投资者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自己可以聘请一个商品基金经理(CTA)来管理他们的资金,开立个人管理期货账户(IndividualAccounts)。这种方法只能被有较高收入的投资人所使用,因为CTA通常都会设置一个非常高的最低投资要求。一些大型的机构投资者,诸如养老基金,公益基金,投资银行,保险基金往往采取这种形式而非购买大量公募或私募基金份额的形式来参与期货市场,以优化他们的投资组合。
二、我国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条件已经成熟
我国从1993年开始期货试点,从一开始的无序发展后历经长达七年的清理整顿后,期货业的运行更加规范。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条件已经成熟。我国期货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起监管有力、运作高效的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了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以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的自律规则为补充的法规体系;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风险监控指标体系的建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即将设立等等。这些基础性的制度建设,提高了市场规范化运作水平。期货交易规模不断扩大和交易品种的逐步推出为发展期货投资基金提供了市场基础。今年以来国内期货市场发展形势良好,出现了许多积极的变化。一是交易规模实质性增加,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最新统计,2006年全国期货市场全年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分别为449474102手和210046.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22%和56.23%。目前大连交易所的大豆期货已成为仅次于美国CBOT的亚洲最大农产品期货交易中心。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期货已发展成为仅次于英国LME的亚太地区最大的金属期货交易中心,铜期货的“上海价格”已经被公认为全球铜交易的三大权威报价之一,直接影响着全球铜市的价格走向。目前,坚持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已成为各期货交易所的首要工作原则,投资者信心不断增强。同时,投资者结构逐步改善,企业等机构投资者积极主动参与期货市场的意识开始上升。据统计,我国铜加工企业80%以上都参与了期铜交易;铝消费企业也逐步进入市场。
自2004年以来,我国期货市场推出了燃料油,锌,白糖,菜籽油和塑料等多个期货新品种,基本形成了包括能源,金属,化工,农产品在内的期货市场品种体系,股指期货也在积极准备中。随着市场品种结构的不断丰富,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面逐步扩大,吸引了更多的行业资金进入期货市场规避风险。此外,近年来期货公司的经营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逐步得到加强。今年上半年,全国期货公司额超过2000亿元的超过21家,量超过500万手达到10家,市场继续向少数有竞争力的期货公司集中。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所有这些积极的变化保证了期货投资基金的运作有了一个成熟的市场环境。
三、我国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好处
1.有利于提高中小投资者参与期货市场的热情,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繁荣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其知识、经验、资金规模、技术手段、信息、投资成本、交易渠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同投资大户相比具有明显的劣势,所以在投资活动中很难实现理想的投资目标,大多成为市场的牺牲品。而期货投资基金由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运作,它可以集中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资金,统一调度、统一使用,在低交易成本的同时为期货投资争取到较好的条件。一般基金的资金较充裕,可以分散操作,投资于不同的市场和品种,由于分散化原理而降低投资风险,实现规模效益。期货基金可以降低参与期货市场的资金门槛,使那些由于金额限制而无法参与市场的投资者参与进来,进一步增加市场的资金供给,这是期货市场持续繁荣的必备条件。随着我国金融衍生品期货的推出时间日益临近,必将促使大量的股票投资者面临如何参与股指期货的问题,如果还重复以往中小散户直接投资期货交易的方式,不但不利于中小散户增加投资收益,更不利于期货市场长期健康及稳定发展,而期货投资基金正是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之一。
2.有利于增加期货市场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优化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没有机构投资者的市场不是一个成熟的市场。在国外期货市场上,期货投资基金以及对冲基金是最重要的两类机构投资者,国外资金庞大的养老基金、退休基金、捐赠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主要是依靠参与到期货投资基金以及对冲基金中来参与到期货市场的。我国证券市场通过几年的努力,已基本实现投资主体由中小散户向机构投资者的转变,证券投资基金、QFII、券商等成为市场的主体。而在中国的期货市场78%的投资者是散户,没有期货基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导致了期货市场人为操纵性强。所以应该借鉴国内外期货机构投资者和我国自己在证券市场培育机构投资者的经验,把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发展作为一个重要战略来研究,确定总体目标,分步实施,尤其在面临股指期货即将推出之时,加快推进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队伍的初期培育,让机构投资者逐渐成为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超级秘书网
3.有利于加强我国在国际商品市场的定价能力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在成熟的期货市场上,期货市场的价格通常被做为现货市场商品价格的重要参考。期价具有前瞻性,从而引导现价向期价靠拢。近年来中国经济飞速发展,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在全球新增资源消费比例上更是占据着50%以上的份额。对大宗农产品、基础原材料和能源的需求日益增大,许多产品都大量依靠进口,意味着我们对国际市场的依存度越来越大。在国际上,大宗商品的价格主要取决于国际期货市场,市场的石油现货价格主要是参照NYMEX的原油期货价格;小麦、玉米、大豆等也主要参照CBOT的期货价格;黄金的、价格则主要参照伦敦现货、苏黎世现货和期货、美国期货的价格。国际市场定价权掌握在别人手里,我们只能被动地接受定价,这不利于我国经济的稳定。而设立了期货投资基金后,这些大的基金就会在各种可能存在的空间内进行套利。从而加大了国内期市与国际期市的相关性,并且随着期货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中国期货市场的价格将与世界市场同步,在国际市场上也将更具竞争力,从而在商品的国际的定价权上更具影响力。
鉴于以上分析,在我国发展期货投资基金的市场条件已经成熟的条件下,大力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已经变的刻不容缓。事实上,我国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期货私募投资基金,但由于政策的限制,他们多半处在地下状态。由于没有法规规范其行为,它们的存在也给期货公司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无论是从规范现有地下私募期货投资基金还是从增加国际竞争力上来说,对期货投资基金在政策上给予松绑已显得非常必要。
【参考文献】
[1]厉以宁,曹凤歧.跨世纪的中国投资基金业[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祁国中.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培育机构投资者[J].上海金融,2004,(06).
1.1钢结构制作简单方便,施工周期短
钢结构在施工的过程中使用的材料比较简单,同时加工的方法没有非常大的难度,同时很多的流程都可以借助机械来完成,所以钢结构通常是在专业化的金属结构厂就已经生产出比较精确的构件,之后直接将其应用在施工当中,在构件拼装的过程中还可以在工地使用非常简单的普通螺栓和高强度螺栓进行连接,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使用施工现场的便利条件将其设置成大单元,之后再完成吊装施工,这样就可以很好的提高施工的效率,缩短施工的周期。这种结构对已经完成建设的钢建筑也有着非常好的改建和加固效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非常严重的以外情况,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来对整个工程进行拆除,在拆除的过程中不需要很长的时间,同时经济损失也比较小,这些性能都是混凝土建筑结构所不具备的。
1.2钢结构符合可持续发展政策
钢结构建筑是一项绿色环保建筑产业,相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而言,钢结构对资源、能源的利用相对合理,对环境的破坏相对较少,是解决环境问题的一个有效突破口。钢材作为一种高强、高效能的材料,不但具有很高的再循环价值,而且材料的边角料也可回收利用。据统计,与其他类型的同等规模建筑物相比,钢结构建筑在建造过程中有害气体的排放量降低35%左右。此外,钢结构具有工厂化生产、现场施工周期短的优点,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砂石、土和水泥等散料也很少使用,能够从根本上避免尘土飞扬、环境污染、废物堆积以及噪声污染等问题。钢结构作为一种新型体系可以带动其他节能环保材料的推广使用,钢结构体系具有十分可观的灵活性,各种轻质高强墙体材料都可以应用到钢结构中,推动实现墙体材料的改革和成套应用。
1.3结构自重轻
抗震能力强根据比较,对于同一种建筑造型,一栋六层钢结构住宅重量仅相当于一栋四层砖混结构住宅的重量。建筑总重量小,地震力效应较小,延性良好,对应的抗震性能十分优越,多次震后资料对比都说明了这一点。
2.工业厂房大跨度钢结构的安装施工
2.1大跨度钢结构施工安装的总流程
因为施工条件的限制,在施工的过程中不能采用四跨同时施工的方式,所以也就只能选择按照先后的顺序进行施工,施工程序的选择对整个结构的质量和形式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如果施工的过程中采用的是从两个边跨逐渐向中间施工,就很有可能因为之前施工中出现的偏差而使得结构自身产生非常大的应力,如果在施工中选择从中间跨向两边跨施工,就可以很好的避免上述的问题。
2.2钢柱吊装
因为钢柱整体的刚度正好和整个结构的形状呈现出对称的状态,所以对吊点的选择没有非常大的限制、钢柱单件的重量最大为13吨,在施工的过程中也应该选择50吨的汽车吊,卡环吊也应该选择性能较好的吊车,在计算之后发现其可以很好的满足施工的标准和要求,在进行吊装施工之前首先应该对柱底螺栓的位置进行严格的检查,看其是否出现了移位的现象,如果出现了偏位,一定要对其进行及时的校正,同时还要对螺母的丝扣进行有效的保护,防止其出现严重的损坏现象,在螺栓的调整和校对全部结束之后才能进行吊装施工。将钢柱柱脚的中线对准测量放线的轴线,如误差过大则用千斤顶将柱脚轴线误差调校至规范要求范围内,满足设计要求。用垫铁将钢柱标高调校至设计要求范围内,使钢柱只能水平方向位移,不能上下移动。将标高、柱底轴线调校好的钢柱利用四个准备好的手动葫芦调校垂直,将调校好的钢柱与预埋件焊接固定,即钢柱的校正工作完成。
2.3临时支撑的安装
临时支撑标准节横截面尺寸为:2mx2m,高度为:2m;非标准节横截面尺寸为2mx2m,高度为:1m;立柱采用qbl40x6钢管,斜腹杆和横杆采用合适的钢管,钢材材质均为Q345B。非标准节顶部设有可调节高度的装置,通过标准节和非标准节的组合可随意调整临时支撑的整体高度,使得临时支撑可灵活应用于任意高度的支撑。临时支撑的位置布置根据主桁架的具体施工方案而定,在桁架断点处设置临时支撑作为临时支撑点。临时支撑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在临时支撑四周设置1.5m高防撞护栏,并用彩钢板进行维护,在顶部搭设操作平台。
2.4桁架安装
桁架的安装采用分段吊装高空拼装方法,主要安装流程为:钢柱的安装_临时支撑的安装_桁架吊装及高空拼装_檩条及屋面板的安装_临时支撑拆除。具体每一跨或者每一榀桁架的安装方法会根据具体的施工条件来确定。
3.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