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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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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理论论文

第1篇

作者:王嘉顺 单位:华侨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学研究中的演绎逻辑类型及其特点

在前文已经提到社会学研究中的理论检验就是借助于演绎的逻辑,才能够从抽象的理论中得到相对具体的假设,进而通过对假设的检验来实现对理论的检验,但是在降低理论抽象层次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够严格遵循一定的演绎逻辑规则就有可能出现研究假设与理论不处在同一逻辑体系下的情况,如果是那样,就不能真正验证所需检验的理论。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先要介绍演绎的两种类型,一个是逻辑演绎,另一个是经验演绎,这两种方法都有一些自身的先天不足。对于逻辑演绎来说,这种方法主要在自然科学中应用,而运用最好的就是数学。数学可以用非常抽象的语言将处在不同抽象层次的公理、概念、定理联结在一起居于同一逻辑体系之下。数学主要是根据一些已知的公理为基础,然后根据一定的演绎规则推理出需要的定理。社会科学的研究者也借鉴了这种方法,他们也大致应用这种定理化方式来演绎理论假设,所不同的是他们演绎的基础不是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而是一些暂时假定成立的理论,而这些理论可能是通过归纳逻辑得到的,也可能是经过前一阶段的检验而获得暂时的稳定性,但是不论何种,都存在各自逻辑方法上的缺陷带来的理论有效性的质疑,因此在应用这些理论来演绎出更低抽象层次的假设时就有可能使研究假设带上理论本身固有的某些缺陷。此外,社会学中的理论都包含必要的概念,而有一些流传甚广的理论中的概念没有被清晰定义过,并且社会科学内部并没有对所有的概念及其测量方法达成一致的认识。但是逻辑演绎的一个优点就是它能从原先那些无法被验证的公设①中推演出研究命题,并且保证这些研究命题和推演出它们的公设处在同一个抽象层次。而对于经验演绎来说,由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毕竟不如数学的研究对象那样单纯,社会学不太可能根据逻辑演绎方法推演出如数学那样抽象的命题或者研究假设。所以实际上,社会学的研究者为了能够得到可以被直接观察、直接检验的研究假设往往运用经验演绎的方法。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将理论抽象层次更加降低。在得到研究假设之后,运用经验演绎的方法,研究者可以将假设中的概念与其变量联系起来,在经验层次上得出更加具体的假设也即工作假设。在得到工作假设这一过程中很重要的步骤就是操作化,即给概念下操作性的定义,正是通过这一步骤,研究者可以收集到能够反映概念内涵的资料。可以看出经验演绎可以克服逻辑演绎的不足。经验演绎能够将抽象的理论及概念降低抽象层次使之转化成可以被观察到的指标,从而使理论在经验材料中得到检验。并且由于有了具体的指标,研究者可以根据具体的指标收集所需的资料,从而避免收集资料上的盲从性。但是与逻辑演绎所擅长的相反,经验演绎的缺陷就在于理论中的概念及其变量、指标是处于不同的抽象层次上的。

社会学研究中的演绎逻辑使用通过简单的分析

我们可以在理论检验的初步阶段应用逻辑演绎的方法从既有的理论中推演出理论假设,应用这样的推演方法可以保证研究假设和推演出它们的理论处在同一个抽象层次,从而使理论和收集的资料保持一致的逻辑关系;而在检验的后一个阶段,研究者可以应用经验演绎的方法,在得到具体的研究假设之后,运用经验演绎的方法,研究者可以将假设中的概念及其变量联系起来,以使理论得到具体的验证。但是还应该看到即使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后,虽然可以解决部分方法上的不足,但是还有些缺陷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其中之一就是概念的内涵检定及其变量、指标的确定。某个概念究竟具有哪些维度,不同的维度究竟需要哪些变量、指标来代替是一个理论素养和经验积累的问题。社会学研究中有时需要对某些概念进行测量,而选取概念的哪些维度则要视研究者的需要而定。当然每个概念的情况各不相同,有时是不同的研究者对其认识不同,而对于一些相对比较经典的概念,就算研究者之间已经形成比较接近的认识,但是对于概念的内涵及外延的界定不清楚,仍然会造成对概念的内涵检定及其变量、指标的确定的不清楚的问题。

第2篇

论文关键词:科学心理学;知识社会学;背景

1879年,德国心理学家冯特在莱比锡大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专门的心理学实验室,标志着科学心理学的诞生。本文试图在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考察科学心理学诞生的背景。

一、实证自然科学的发展对传统哲学的冲击

19世纪下半叶兴起于德国的科学心理学思潮,既是对传统的哲学心理学思想的直接继承,又是对当时德国哲学状况的一种富有建设性意义的直接反应。因此,冯特心理学的理论性质,不可避免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于当时的德国哲学状况。冯特作为心理学家和哲学家.成长于是19世纪中叶,成名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而19世纪中叶,正是西方哲学从它的近代形式向它的现代形式的过渡期,因而在理论上处于极度的贫乏和混乱的状态,这就使得当时的哲学家们的首要任务,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寻求和探索哲学的出路。冯特的科学心理学事业,就是这种探索的特殊形式。

19世纪中叶德国所面临的哲学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黑格尔于1931年的去世相关,黑格尔的去世意味着整个传统哲学的终结,因为他的哲学体系“以最宏伟的形式概括了哲学的全部发展”。在他的“博大”体系中,以往哲学的全部雏鸡都终于到家栖息了。如果不抛弃黑格尔哲学由之孕育而成的,由笛卡儿的“我思主体”所确立的近代哲学的“第一原理”,如果不突破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那么哲学要想还有所作为是不可能的。

19世纪中叶,实证自然科学已经得到充分发展,对传统哲学产生着强烈的冲击。首先,在自然哲学最终被清除的意义上,实证自然科学的发展使传统哲学不断丧失它的“世袭领地”,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如果世界模式不是从头脑中,而仅仅是通过头脑从现实世界中得来的,如果存在的基本原则是从实际存在的事物中得来的,那么为此所需要的就不是哲学,而是关于世界以及关于世界中所发生的事情的实证知识,由此产生的也不是哲学,而是实证科学。”其次,就哲学和自然科学作为知识体系而言,实证自然科学的发展,使二者无论是在世俗生活世界还是在理智生活世界,在人们心目中的社会地位以及人们对它们的社会情感发生逆转:自然科学的基本特征,是研究对象的素朴客观性、理论体系的感受性、精确性和社会实践的直接可感性。因此,实证自然科学的充分发展,一方面使其自身受到人们的普遍青睐,另一方面又普遍地使人们对任何形式的思辨的哲学形而上学体系发生怀疑,并导致曾经令世人叹服的、在逻辑上极为精致的古典哲学体系在德国理智生活界的地位和声誉El渐衰微。为了适应历史条件的变更并拯救哲学的命运,有一大批学者,包括一些哲学家自己,采用了自然科学的实证态度,并试图利用自然科学的经验和方法来研究或“治疗”哲学,以把哲学建设成为一门像自然科学那样精密的知识体系。此时,刚刚兴起的实验心理学,特别是科学心理学思潮,既是这种理论冲动的表现,又是这种理论努力或尝试在学术实践上的主要形式,并被它的倡导者们认为是为所有的哲学问题提供基础的一项真正的哲学事业。这就是哲学思维中的对后世哲学产生了深远影响的“自然主义”态度和“心理主义”思潮兴起的历史根源。

二、生理学的发展及其哲学意蕴

生理学本身纯粹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生物学范畴,是在解剖学的基础上理解以物质形态而存在的人类有机体及其结构的功能活动。它与哲学的“联娴”产生了实验心理学。这是因为,在传统上,人的意识或人类精神活动现象属于哲学的问题领域。但是,意识作为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产物,最终只能在作为个体组织而存在的人身上得到实现。因此。一旦生理学萌芽,便会在理论上构成一个素朴的信念,即将人的各种心理活动或精神活动如感觉、运动、思维等,理解为就是人的物质的神经组织的功能活动,从而将意识或精神纳入生理学的研究领域。这就是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实中在接受过严格的自然科学传统训练的生理学家之间普遍流行并被坚持的一个理论构思。这一构思在理论上的成熟化,就意识或精神这一实质上构成了哲学前提的论题而言,必将否定哲学的权威性并取而代之。

在自然科学体系中,生理学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波林曾对此进行过广泛的考察,到19世纪三四十年代,生理学已经发展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实验科学,而且德国在这一领域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从某种意义上说,实验生理学在19世纪上半叶的渐趋成熟,特别是有关神经生理学、脑的结构与机能和感官生理学的研究及其发展,直接导致了科学心理学亦即实验心理学的诞生。关于实验生理学和实验心理学之间的这种过渡关系,波林曾提出了一个隐含重大理论意义的历史事实。19世纪上半叶的生理学多以动物实验为主要手段,这就决定了运动生理学先于感觉生理学。这个时期关于感觉现象的研究,多以感觉器的物理学为对象。与此同时,虽然生理学家不易处理感觉的问题,因为这一时期的研究没有机械的记录器可以构筑一个动物的感觉神经的终端,但他们在自己身内却有可以接触到的直接经验,因而此类研究与心理学的关系更加密切的部分便采用了一种非正式的内省法。这种缺乏批判性的内省法若能产生任何其他科学家都易于证明的结果,我们便不必将此法精益求精。也不必子此法以一名称,更不必提出现代行为学所提出的唯我主义的问题,尽管学者完成了这些种种观察。可却没有对于其中一个因素即经验的性质作批判性的讨论。

正是因为当时的生理学家们没有批判性地讨论他们在自己身内可以接触到直接经验的性质,才使他们得以僭越自己的研究领域而进入心理学和哲学领域,从而直接推动科学心理学的诞生。这就是前述生理学家们的意识问题上的理论素朴性。后来的“纯”哲学家们,特别是现象学传统的哲学家们,坚定而强有力地掀起一场运动,以驱逐哲学思维中的“心理主义”并取得成功,正是以对我们每个人所拥有的这种直接经验的性质进行自觉的批判性反思为基础的。而在心理学领域,甚至直到现在,对经验的性质的这种批判性反思却令人遗憾地未达到这种自觉程度。例如,赫尔姆霍茨关于神经冲动传导速率的研究,就其自身的性质而言,是纯粹生理学的范围,因而他很自然地就并未考虑其对心理学的影响。虽然就事实而言,历史证明,这种影响对实验心理学或称科学心理学的诞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如果我们仅仅在以下意义上来理解这种影响的意义,即认为其研究的重大意义在于,对一种心理过程是可以进行实验和测量的,过去无法形容的“灵魂”居然可以时间化了,从而增强了19世纪生物科学中的唯物主义倾向,那么,这种理解就以上述理论素朴性为前提的。

第3篇

关键词:共管理;管理学;社会管理论

内涵是关于事物的本质属性。揭示事物的内涵是认识事物和处理问题的基础和前提。然而,我国关于公共管理问题的讨论与争鸣虽早已开锣,但对其内涵却未有很深入的研究,已有的看法意见不一。有鉴于此,笔者不揣浅陋,将管见和盘托出,就教于行家、学者。

一、公共管理的概念与类型辨析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承担。我们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行为导向,纳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

第4篇

作者:刘一鸣 单位:内蒙古大学

“有效市场假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为在假定中,证券价格和市场形成都要建立在投资人或者经纪人理性的基础上,但是实际上,有效市场在实践和理论上有太大的差异,许多投资者的金融行为依据的不是理性的信息,而是靠自己感性的感知,或者说“噪音”来决定是否购买。”有效市场假说”的实现有赖于有风险的套利机制,所以它的局限性在假设上更明显地体现出来。社会学家认为,任何一种金融行为都必须在社会领域中才能具体实现,并且还会受到社会的制度、文化、思想观念的影响,④因此,经典金融理论缺乏科学性和全面性。“行为金融学“认为,经典金融学的弊端在于:“只关注经济行为和经济市场对于金融行为和效果的影响,而忽视了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理念和思想观念等非经济因素对金融行为的影响。”⑤理查德•泰勒(RichardH.Thaler)认为,行为金融学和社会制度的结合是金融行为在社会学视角下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对于经典金融理论的反思将为金融行为理论在社会学研究中的新领域。

在社会学范畴下研究金融行为,是金融研究向社会现实和金融现实进一步结合的标志。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革命、金融体系完善和全球金融危机等使金融市场的交易模式和政策模式发生变化;同时,政治格局和经济格局的变化又使各国的金融市场卷入全球经济和政治范畴。人们对金融影响的感知超过了市场本身,金融行为与社会生活联系日益密切。在新的社会背景下,金融新闻的社会学研究有了更加宽阔的空间和研究意义。嵌入性和脱嵌性理论⑥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对金融市场和金融行为的研究由古典经济学领域发展到有效市场假说,然而这两种理论都是高度抽象的状态下研究的。现实中的金融市场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参与者也不同于经济人,所以前两种模式不可能解释金融市场的运作机制。新经济社会学对“嵌入性”和“脱嵌性”提出质疑。“嵌入性”认为,人类的经济活动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整个社会中产生的。波兰尼的观点是:社会的运转从属于市场,社会关系被嵌入到经济关系中。然而,在全球化背景下,萨提那认为存在着至少两种市场:一种是经济社会学传统下嵌入社会关系中的市场,另一种是脱离社会关系的脱嵌性市场。网络的发展使全球性电子交易得以实现,现实中的社会关系网络被计算机网络代替。然而,S.塞桑在电子交易金融行为研究中发现,信息化和电子时代的金融行为依然嵌入社会关系中,由于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信息必须依赖于资源和情境,信息技术依然要依靠物质资源。在目前看来,金融市场受国家经济政策和社会制度影响,所以在制度上,金融行为存在一定的嵌入。“嵌入性”实际上是说明,经济是社会的一部分。经济行为本身就是社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从这个角度去解读,可以发现,经济领域的实质是社会领域的一部分,两者不是嵌入和被嵌入的关系,而是内在的一致性。金融领域的研究应该属于社会学研究的课题,如此看来,研究金融行为在金融领域还是扩大到整个社会领域有没有本质的区别还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社会网络和文化系统马克•米兹鲁奇和杰拉德•戴维斯借助于社会网络和新制度理论,对美国的商业银行扩张进行研究。从20世纪60至80年代,美国银行由以区域和地方业务为主的较小规模,发展为共有150家银行、拥有国外分行的国际性产业。他们认为银行走向全球化是一种由组织及其决策者所推动的组织现象。金融行为可以视作是一个合理的行动方式,作为一个金融决策,在企业间以网络的形式扩散开,借助社会关系网络收到行为反馈,使其他银行模仿或者被引导,从而形成广大的影响。另一种对金融行为的研究就是把市场理解为“文化系统”。⑦米歇尔•阿伯蕾菲亚通过对证券股票和期货市场人类行为的研究,揭示了金融行为是社会性在社会关系和文化中的系统行为。金融市场的交易过程不是简单的交易,交易过程包含了社会、文化、经济等因素,交易结果是社会、文化和经济共同作用的结果。可把金融市场视作是一种文化系统,这就意味着交易不单单是重复,而且体现了相互理解并促使人们进行不同的选择。交易中产生的理解随着时间会被制度化,这种制度成为金融市场中金融行为的参与依据。金融市场文化随着金融行为而变化,并在交易中不断产生、发展和变化。

第5篇

论文关键词:社会学;常识;知识社会学;社会学智商测验

论文摘要: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但当今社会学概论教科书中对这个问题的论述却往往存在偏误。本文从学科、专业/常识的角度、教师(研究者)与学习者的角度和专家与大众的角度对社会学与常识关系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评述,指出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不仅仅是对立的关系。只有综合三种不同角度的观点,才可以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这对关系的涵义。

社会学是人文社会科学中的“显学”之一。其中,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和社会学家从事专门职业时所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它也是社会学自身发展过程中所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对这个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社会学家们在林林总总的教科书中多少都进行过论述。不过,国内专家在介绍这个问题的时候往往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注意不够,要么三言两语一笔带过,要么是只论述其中一点,而不顾及其它,造成误会甚至偏见。由于教科书面对的对象主要是大学生,他们是未来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教科书的偏误不可小视。本文在以往学界对社会学与常识关系问题的探讨的基础上,从三种不同的角度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进行梳理和综述,以就正于方家,并希望在以后的社会学教科书中能够较为全面的介绍这样一个基础性的理论问题。

一、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透视

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透视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是指从专业/学科分类体系中怎么确立社会学自身的立足之地这一点来考虑问题的。社会学是现代社会的产物。从19世纪社会科学建立和发展起来以后,社会学在社会科学中的地位逐步建立起来。在已经拥有制度化支撑的社会科学诸学科面前,社会学要有自身的地位,必须拥有与其他先制度化的社会科学诸学科更为独特的地方。

在经典社会学家那里,从孔德(AugusteComte)最先提出“社会学”概念到涂尔干(EmileDurkheim)最先获得法国大学的社会学教职,早期经典社会学家虽然没有明确就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进行说明,但实际上他们有一个似乎不言自明的假设,就是科学自然优于常识。比如孔德,他把人类观念进步的阶梯分为三个阶段,即神学的阶段、形而上学的阶段和科学的阶段。孔德认为,社会学在时间上是最晚出的,在逻辑层次上是最高的,所有其他学科都为它做了准备,而它可以把先前一切学科作为源泉。在他的科学分类里,所牵涉到的问题不包括常识,因为在科学理性的关照之下,没有任何属于常识的藏身之地。

涂尔干则在孔德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在《社会学方法的规则》一书中,涂尔干指出,“孔德这种用历史发展的观念来解释社会的方法,与人们用常识来解释社会的方法没有多大区别。从表面上看,历史提供了社会进化的一个简单程序……因此,对于解释社会进化似乎只能用人的意念了。假如这样来解释社会,不仅是陷入意识形态决定论,而且是将与社会学毫无关系的概念当作社会学对象了。”涂尔干认为,“社会学方法要求人们不要用常识代替科学,凡是未经科学检验的概念,不能随便使用,更不能用来代替事物本身。”在涂尔干看来,由于社会现象的异常复杂性,所以当时的人们就用常识来解释它们。可是,社会学家不能这样,他指出,“社会学者在决定研究对象时,或者在讲授他的研究结果时,都不能乱用科学以外或没经过科学研究检验的概念。社会学者还应该清除常识导致的谬误和前人传下来的习惯中成为科学研究桎梏的部分。即使不能完全清除,也应该明白这类常识和习惯是毫无价值的东西,才不致于让这类东西在学说上占据重要地位。”

涂尔干关于社会学的方法论的主张,在其《自杀论》一书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示。涂尔干挑选了一个常识看来无非是极端个人化的行为,如自杀现象进行研究。通过对自杀率的研究,他否定了常识关于自杀的很多观点(当然也包括当时心理学界关于自杀的很多观点)。通过这样具体的研究成果,涂尔干清楚的表达了他在社会学与常识关系问题上的立场。

总之,在这些经典社会学家的眼里,树立社会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显然是要把它不仅与常识而且要与其他已存的社会科学的学科相区别,这在他们说来显然不仅是树立学科本身合法性所必须的(我们只要看到孔德、涂尔干、马克思和韦伯在创始社会学时在将她和其它学科区隔上所做的努力,便可略之一、二),而且也似乎是不言而喻的。

当然,从学科、专业/常识的角度看,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也不仅仅存在于经典社会学家那里,在社会学家作为专门职业的层面,也需要考虑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社会学作为社会学家从事专门职业所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很多社会学家为了求证社会学研究自身对于常识的合法性,往往对此加以说明论证。据美国社会学家的看法,常识性知识和科学知识有三个基本的区别:(1)目标。常识性知识关注的是使用性的活动,是怎样以一种有意义的、可以预料的方式从事这些活动。相反,科学知识的基本目标是为其本身的目的而追求知识。当科学家出于个人的原因而尽力“证明”某种理论时,指引着他的就是常识,不是科学。(2)支持其理论的证据。常识性知识建筑在现行事物的基础上。科学则需要远为广泛的证据,他们是按照明确的规则收集起来的。在积累知识的过程中,科学家们甚至将努力证明其理论之不成立。正是通过这种方式,科学家们才能向任何一个接受所运用的证据的规则的人提供系统的令人深信不疑的证据,证明其理论之成立。(3)系统性。科学理论就其本性而言是清晰的,并且是做过系统阐述的,而常识性理论则是想当然的,并且可能难以用文字来表达。

常识性知识与科学知识之间的这种区别也同样适用于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上。

二、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透视

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主要是指社会学家作为教师怎样在教学中阐明这对关系。在现代大学教学体系中,社会学概论课程是很多大学生的必修/选修课,对学习社会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的学生来说,则是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在这门社会学的入门课里,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同学们首先就要碰到的重要问题之一。理解好这个问题,可以为同学们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学学习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

在社会学最为发达的美国,几乎每一本社会学的入门书都会涉及到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这个问题。其中,一个比较经典的例子是美国社会学家WilliamE.Snizek为美国大学选修社会学概论课程的新生所提出的一份社会学智商测验(SociologicalI.Q.Test)。

这份测验由30个陈述组成,依一般常识来看,进行判断是没有问题的,难度似乎不大。但根据社会学的科学调查或社会实践表现得出的结论是,所有这些陈述的对错与常识的观点几乎都是对立的。这份测验其具体内容,反映了一定时期内的社会学研究成果,其结论不一定还适合已经变迁了的社会情境。但同时,这种测验的思路体现了撰写教材的专家们在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上希望透露给这些专业修习者的理想和信念,即他们希望通过这样的一种测验,使学生们能够理解,常识的种种观点和看法并不一定经得起社会学研究的推敲和考验。

在大陆,目前很多社会学概论教材里面,也仿照美国社会学教科书的思路,提出了社会学知识可能迥异于常识的观点(甚至在这些教材中,所引用的例证也是与美国教科书所引用的例证相同)。在《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社会学家刘少杰就在访谈中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进行过评论,其主旨也是与美国社会学概论教材的提法没有什么两样。国内近几年来出版的一些社会学概论教材,如张敦福主编的《现代社会学教程》、风笑天主编的《社会学导论》,朱力主编的《社会学原理》,王思斌主编的《社会学概论》等等,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大体上都是一致的。因此,国内教科书中关于社会学与常识的评论,仍是立足于社会学与常识的对立或者至少是有优越性的地方。也许,在他们的视野里,社会学当然与常识不同,甚至与常识的观点正好相反,否则就没有这门学科存在的必要了!

三、从专大众的角度透视

如果说从专业、学科/常识的角度和从教师(研究者)/学生(学习者)的角度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这还是从知识本身的角度来考察这对关系的话,从专家与大众(门外汉,layman)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则远远超出了知识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更深刻地讨论了社会学与常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从使用的角度来看,社会学知识至少不比常识拥有更多道德优势。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的考察,就不是局限于社会学与常识到底有多大的差异,而考察他们各自在社会生活中所应用的范围、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具体的作用机制等等。

20世纪70—8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认为,社会学进步的重要障碍是,错误地认为自己有能力探究人类的所有实践,包括象科学、哲学、法学、艺术等实践,因而具有“元”科学的性质;社会学家这门专业,其无意识的动机之一就在于它是一门力图成为“元”科学的职业。布迪厄认为,社会学的“元”科学性质,“始终应当是针对它自身来说的”,它必须利用它自身的手段,对自己进行反思,确定自己是什么,自己正在干什么,努力改善对自己立场的了解。这样就能消除由于无反思所引发的各种偏见,努力探寻各种机制的知识,一方面推动科学的进步,另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反思的条件。

此外,社会建构论的观点也对社会学知识本身以及社会常识做了建构论的解释。比如,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把常识定义为行动者关于社会生活的陈述性信念和社会再生产的条件。他认为主流社会科学——惯以纠正常识为己任,这就是偏见。在吉登斯看来,正统共识的支持者“设想社会科学的实践内容具有一种技术形态。社会科学纠正行动者关于社会行动或制度的虚假信念。如发生在自然科学中的情况一样,随着我们对社会的了解不断加深,我们就可以改变它。”但是,这样一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的确包含了对常人行动者所持的关于社会世界虚假信念的批判。但这些批判的概念和理论得以构成的背景、其实践的意涵与自然科学的(概念)大为不同。社会科学关注持有观念和创造观念的行动者,他们会对他们的行动以及如此行动的条件做理论概括。社会科学涉及一种双重解释,因为在那里发展出来的概念和理论,理论要发生效力的那个世界,是由进行概括和理论思考的个人的各种行动构成的。社会科学不必向身处其中的行动者解释社会世界的意义。正相反,社会科学的技术观念必然是寄生于常人观念之上的。也就是说,社会科学的概念是被制造来分析社会世界的,却又反过来被纳入这个世界。因此,社会科学的实践影响并非主要是技术的影响,而是通过社会科学的概念被吸纳到社会世界中并成为它的构成内容来发挥作用。当社会科学概念为常人行动者所接纳并融人社会活动中,它们自然成为社会例行实践中人人谙熟的要素了。这从社区、社区建设、社会指标、社会发展、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等等社会学的专业词汇逐步推广到变成大众的日常用语的一部分这样一个过程中可以清晰的看出来。所以说,社会科学的概念不可避免地为常人行动者的理论和实践所熟悉,它不会局限为一种专业的话语。

吉登斯的学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黄平也认为,与自然不同,在社会一人文环境中,每一个被专家视为“外行”的社会成员作为具有掌握知识和技能的行动主体都在时时处处参与着社会的建构过程;并且,这既是行动的过程,也是阐释的过程,而他们对在自己的行动参与下建构起来的社会生活的阐释,若照专家看来也许无非是“常识”而已。不过,情况也有正好调转过来的时候,所谓的关于社会一人文的专业知识,倘依常人的(或外行)看来,也不过是用某种学术语言讲述的常识。而最重要的问题还在于,由于常人也是知识者和阐释者,任何一种关于社会一人文的专业理论都是在被常人从自己的眼光和角度不断进行再阐释着。正是这种“双向阐释”构成了社会不同于自然的基本品质。

因此,从反思社会学、社会建构论等角度来看,常识与社会学的关系就不像前人所认识的那样是简单对立的。这些方面的认识,也使我们更加关注社会事实的主观方面,注意到常人的理解与生活,因此,实际上也是对我们社会生活的更深刻的认识。

四、结语

总的来说,从以上的三个角度考察社会生活中的社会学知识与社会常识的关系,我们可以更全面的考察社会学知识与常识性知识二者之间种种变化的关系。从这种知识社会学的考察结果来看,我们基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社会学与常识之异

社会学包括的不仅仅是社会学的知识,还包括社会学的方法,社会学的思考方式。常识也包括常识性的知识、直接经验的获取知识的方法、直觉从众的思考方式。社会学与常识的区别关系也可以参照前述的常识性知识和科学知识之间的区别来看待。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是凭个人经验和普通常识来处理日常事务与解释社会现象,这种方式也可以发展出知识来,就像传统社会以经验累积与传承来建构知识一样。“社会学”不必也未必能“导正”所谓“偏颇”的想法(因为“正”与“偏”是相对地),但至少能提供我们对社会现象的”解释”,而这个解释通常是经由实证资料的搜集来支持或是经由理论逻辑的推演结果。由于现代知识的建构方式,通常强调“系统”而不是零散,重视“累积”而不是秘方。因此,具有“系统”与“累积”的知识成为现代学术的特色。“社会学”的特色就在强调“系统与累积”,主要能提供我们一般性(即大数法则)的知识。当然这并不能说是“正统”知识,只不过是能透过现代“科学”技术或程序的“实证资料”来加以支持的说法而已。透过社会学研究所得到的结果,有助于我们了解“一般”现象(而不是和一个人的想法),这或许可以帮助一般人跳脱出以自己经验为主的“认知”与视为当然的“常识”。同时,熟悉(常识)使我们“视而不见”,“去熟悉化”则是社会学式思考(think—ingsociologicaly)的第一步,打开我们的社会触觉,让我们“见人所不能见”,看清楚这个世界,也更了解自己。

其次,几乎是命定的必须以“常识”为探讨对象的社会学让人们往往以为社会学并无举足轻重或者对实际人类社会贡献——甚至有些人直觉地就去质疑(或者否定)社会学的科学地位。但其实,社会学的知识具有强烈批判品格(尽管社会学之中的某些说法被视为是保守、静态且倾向于维系“现状”(htestatusquo)的),社会学的这种批判品格也是常识所不具备的。

另外,在社会学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早期的社会科学家在其研究和理论中,也使许多他们那个时代的相当普遍的常识性假设成为理所当然(take—forgranted)的东西。社会学最近几十年的进步,有很大一部分实际上就是对常识性假设进行再考察,对它们做出批判性评价,在必要的地方以经过科学的证据严格验证的观点来取代。

因此,现在也有一些关于“社会学庸俗化”的批判文章,它把“社会学庸俗化”问题提出来,希望使社会学学科的特性更加凸显。在这些论者看来,对社会学家而言,常识只是他们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题目,而不是社会学理论的源泉。这种提醒显然是必要的,由于社会学家们都生活于常识的世界里,他们对自己所利用的常识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这样一来,他们在自己的社会学研究工作中才不至于把常识当成了社会学知识(当然,反过来说,有些社会学家不是从学科、专业的角度出发做出的社会评论,我们也不能把它看成是社会学的知识或者社会学的理论成果)。

2.社会学与常识的联系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社会学对社会的介入越来越广泛、深入,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也由原来的似乎理所当然的“社会学与常识相对”的态度要变得不那么肯定了。在社会上,一方面,社会学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书籍等等媒介传播自己的思想观念,似乎什么样的情况下社会学家都可以发言且常有惊人之语,另一方面,有些舆论把社会学家的工作称为“花大量的钱财去发现尽人皆知的事实”,把社会学家在大众传媒中传播的很多“从社会学的角度”、“以社会学的视角”所作的分析称为“庸俗社会学”。社会学家对社会现实的全面介入与社会舆论对社会学的讥讽之间的张力使得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又重新成为社会学家反思的对象。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社会学危机”,更是促进了人们对社会学与常识(实际上从更为宽泛的角度来讲也可以说是社会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作出反思。

如对社会学与常识的关系问题,香港的社会学家张德胜在其著作《社会原理》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评论。张德胜的基本观点是“道不远人”,社会学的规律来自于人们的社会生活,因此,它自然不会与人们的常识认识太过疏远。

第6篇

摘要: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AdaptiveSystem,简称CAS)是一类很有代表性的复杂系统,复杂适应系统主要有主体性、层次性等特点。学习型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具有复杂适应系统的上述特点,因此,CAS理论对学习型社会的构建也颇具方法论意义。在CAS理论视野中,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应该遵循如下四个基本原则:主体性原则、整体涌现原则、活力性原则、标识性原则。

关键词:复杂适应系统学习型社会主体性原则

一、复杂适应系统理论

复杂适应系统(CAS)是一类很有代表性的复杂系统,复杂适应系统理论是美国计算机科学家.H.Holland教授于1994年提出的。他认为,复杂性来源于系统内部,是系统内部不同层次的要素的适应性促成并发展了复杂性。用最简单的语言来定义复杂适应系统,它是由许多非线性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的复杂系统。这些部分能够适应变化的环境,而且,每一个“部分”都存在于另一个“部分”之中,从而形成了嵌套的层次结构。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基本思想是:CAS的复杂性起源于其中的个体(ActiveA.gent)的适应性,正是这些个体与环境以及与其他个体间的相互作用,不断改变着它们的自身,同时也改变着环境。这些个体能够与环境以及其他个体进行交流,在这种交流的过程中“学习”或“积累经验”,不断进行着演化学习,并且根据学到的经验改变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各个底层个体通过相互间的交互、交流,可以在上一层次,在整体层次上涌现出新的结构、现象和更复杂的行为,如新层次的产生,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新聚合的形成,更大的个体的出现等。

复杂适应系统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主体具有主动性、适应性、并发性。系统中的主体可以自动调整自身的状态、参数以适应环境,或与其他主体进行协同、合作或竞争,争取最大的生存机会或利益。在这个演化过程中,主体的性能参数在变,主体的功能、属性在变,整个系统的功能结构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系统中的主体是并行地对环境中的各种刺激作出反应,进行演化。(2)系统具有层次性。在适应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个体之问的差别会发展与扩大,最终形成分化,渐渐地建立层次。首先,这种层次性比较明显,各层之间界限分明;其次,系统内很多层次之间存在嵌套关系。(3)标识性。标识就是个体在与其他个体或环境相互作用时,尤其是在搜索与接收信患时,相互识别和选择的标志。(4)主体与主体、主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是系统演变和进化的主要动力。这种相互作用越强,系统的进化过程就越加复杂多变。由于学习型社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复杂适应系统的诸多特点。在学习型社会系统中,学习型个体作为基本的社会成员,是存在于这个系统中具有自身目的与主动性的、积极的“活的”主体个体通过积极与社会环境以及其他个体进行持蕈学习到笛的经耋验丢改矍变自身结构和行为方式。同类羹个豢为了完成共同的功能,通过“黏合”形成较大的所谓多主体的聚集体——元主体(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组织同样可以像主体一样再聚集成更大的聚集体从而导致层次的出现,学习型组织(元主体)在系统中有时像一个单独的个体那样行动。因此,CAS理论对学习型社会的构建也颇具方法论意义。

二、复杂适应系统理论视野中学习型社会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

所谓主体性原则,就是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要尊重人的幸福、人的自由、人的尊严、人的终极价值,以现代人的精神培养现代人,以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人。

“主体”这个概念是CAS理论最核心的概念。CAS理论将系统中的个体称为“主体”——具有适应能力的个体,强调个体的主动性,强调它具有自己的目标、内部结构和生存动力,把个体的主动性提高到了系统进化的基本动因的位置上。

遵循主体性原则在我国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具有特殊的意义,一方面这是学习型社会的理念所决定的。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观点,学习型社会就是一种教育机会,是一个人人皆学、时时皆学和处处皆学的社会。另一方面,我国的教育传统中以人为本的观念相当薄弱,如果不能够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来理解和确定教育的意义,社会和教育的发展方向就有可能与学习型社会的理念背道而驰,学习型社会的

建设就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学校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态度、方法和习惯,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学校要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在把学校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同时,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学校要重视正规教育和非正规、非正式教育的和谐发展。学校还要注重各级教育渠道的衔接和贯通,注重不同教育类型间的相互转换,尤其是学校内外教育机构要相互承认各自的学习成果。

(二)整体涌现原则

所谓整体涌现原则,就是学习型社会系统的构建要以学习型组织为基础,遵循整体构建的思想,强调学习型社会系统各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学习活动,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效果。

CAS理论认为,整体涌现性是指整体才具有而孤立的部分及其线性相加之和不具有的特性,它主要是由系统的组成成分按照系统的结构方式相互作用而激发出来的,是一种组分之间的结构效应或组织效应。不同的结构方式或组分之间不同的相互激发、相互制约、相互作用,产生不同的整体涌现性。当我们说“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时候,指的正是这种相互作用带来的“增值”效应。

社会是由各种各样的组织构成的,要建立学习型社会,必须使这些组织转变成学习型组织,也就是要求各种组织通过自我超越,改善心智模式,建立组织共同愿望,并通过共同学习和系统思考,克服组织发展智障,使组织充满生机和活力,不断追求发展和进步。所以,我们要大力开展学习型城市、学习型企业等各种学习型组织的建设,当全社会各种组织都变成学习型组织时,我们的社会就会自然过渡到学习型社会。

(三)活力性原则

所谓活力性原则,就是指学习型社会成员的学习活动,应该在坚持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前提下,承认学习者基础的层次性,把学习活动保持在具有层次性的复杂阶段,使教育资源层次化,学习方式多样化,使具有不同知识层次的人都能在其中找到适合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找到激发自己不断向高层次目标前进的动力,保持学习活动和学习型社会主体蓬勃向上的活力。

CAS理论告诉我们,“复杂的适应性系统的特点就是永恒的新奇性。”秩序状态太规范,太死板,不利于作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也不利于自动催化组的产生;混沌状态又太混乱,太无组织纪律,内部的自我破坏力加大,也不可能有什么造就。处在秩序与混沌之问的复杂阶段是最佳位置。因为在这样的阶段,系统既具有秩序与混沌_两方面的优越性,又少了两者的缺点。因而在这个阶段,作用者的活力与系统的活力(组织的活力)就能够充分地显示出来,达到创造某种新奇的目的。

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要大力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观念,倡导构建一个无人不学、无地不学、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社会。学习贯穿于人的一生,不再划分为学习阶段和工作阶段;学习是没有围墙的,不再局限于学校学习,还包括在职学习、社会学习等;学习的内容不仅包括知识、技能,还包括态度、方法、行为习惯等;学习形式是多样的,不仅包括正规学习,还包括非正规学习,大量的学习是生活中、交往中、工作中发生的;继承和创新都是学习,而且创新是更重要的学、习,要重视创新性学习。只有这样,人们才可以随时随地抓住适应自己需要的高品位的学习资源、文化资源和教育资源。

(四)标识性原则

所谓标识性原则,就是学习型社会的构建,要在整个社会中确立一个总体上的组织者一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以便学习个体在与其他个体或环境相互作用时相互识别和选择目标。

第7篇

体育比赛是体育锻炼的重要形式之一,它具有竞争性与公平性的特点,为了实现体育比赛的公平性,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每位队员参加者的行为都要遵守约定的规则,这样才能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其中参加者在参与运动的过程中,必须依规定约束运动行为。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符合规则的要求,需要改变自己的思维方式,通过较长时间的比赛实践,每位参加者在自己的思维与行为中,就会受到比赛规则和社会相互文化的制约。比赛过程中队员角色之间的互换,都增加了他们对于比赛规则的理解,由此参加者实现了内在心理和外在行为的平衡,提高了他们的适应能力。

2高校体育教学与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发展的措施

2.1注重对大学生体育兴趣的激发

体育健康锻炼方式、内容与锻炼环境的差异,影响着大学生的体育锻炼兴趣。因此,在高校体育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在激发大学生体育锻炼兴趣的基础上,优化与丰富高校体育教学、比赛的组织开展,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提升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在减少高校体育教学功利性、目的性的基础上,注重大学生体育学习、体育锻炼的情感体验、参与性。让其在快乐、主动的心态下,体验体育运动带来的快乐。

2.2合理选择体育教学的难度

体育教学可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心理素质,在体育运动中,需要参加者通过自己的努力客服遇到的各种困难,包括自然的以及人为地,在此过程中,可以提高学生的运动技能,获得各种心理体验,提高抗挫折能力。体育课堂中,学生通过体育锻炼,可以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也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遇到困难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从而促进学生良好心理品质的形成。

2.3加强团队集体意识培养

当前在校的大学生属于90后,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由于师长的过分溺爱,自我以比较强烈,缺乏团队集体意识,但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时代,各个行业以及行业内部都需要广泛的合作,这是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大学生进入社会后,他的人际交往能力反映了自己满足社会需要的水平。职场中的任务一般都是以合作的形式来完成的,而成果也是以分享的形式来实现的,因为适应以后的工作需要,大学生必须提高人际交往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体育教学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提高学生在运动过程中的合作能力,它也是体育教学的关键发展方向之一。

2.4加强对大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培养

第8篇

用人单位对独立学院的大学生的招聘条件越来越苛刻,动手能力差、工作经验不足已成为大学生谋求理想工作的短板,作为实践活动的组织者,独立学院应当利用社会资源,与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期的实践基地,引导青年大学生尽早接触用人单位,深入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得到锻炼,也有助于用人单位在大学生的实际工作中观察挑选,寻找合适的人才。这既减少了用人单位在就业市场招聘的经济成本,又节省了大学生适应单位环境的时间成本,促进了用人单位、学生、学校三方共赢。

二、独立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对策

(一)设立专门机构,构建大学生社会实践长效机制

独立学院要成立统一的大学生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涉及共青团、学工处、教务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副书记挂帅,有利于电动学院的各方力量,便于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整体规划与科学指导。在学院团委下设社会实践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实践的制度建设、经费使用、安全教育、团队立项、评比考核、表彰评优、宣传总结、媒体宣传的全面落实和过程监督等工作,将大学生社会实践纳入规范有序的运行轨道。

(二)拨出专项经费,构建大学生社会实践激励机制

为保障和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独立学院每年都应拨出社会实践活动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投入。特别对于奔赴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实践的大学生,除补贴交通、生活费以外,还应联系保险公司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独立学院要制定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将社会实践纳入整体教育计划,制定实践制度规范和配套文件。对于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成绩的大学生、团队、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在校园内宣传典型,举办社会实践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实践氛围。鼓励团队、个人申报国家级、省市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如人民网主办的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评选活动、“圆梦中国—公益我先行”大学生微公益大赛、阿克苏诺贝尔中国大学生社会公益奖等。

(三)加强社会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面向社会的重要活动,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独立学院应立足办学特色,整合和利用社会多方资源,与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联系,努力建立一批长期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建立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使大学生有计划、有组织地参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尤其是与所学专业相关联的一系列教学活动的稳定载体。此外,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可以最大限度保障学生自身权益,减少费用支出,达到双赢的效果。

(四)创新实践形式,推出一系列社会实践亮点活动

目前一些形式单一的实践活动己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也需要不断地推陈出新,只有把握社会热点,适应社会需求,结合大学生的兴趣和专业特长,创新思路,推出一系列形式多样有亮点的特色实践活动,这样才能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更加富有生机和活力。

三、结语

第9篇

1关于社会实践体系的建立

任何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事先周密的安排和计划。只有制定并建立了完整的实践体系,才能开展具体的实践活动。结合学科培养目标,研究者提出建立“两应用、三功能、四能力”的实践体系。具体框架如图1所示。“两应用”是针对应用心理学的专业特点“应用性”而提出,体现应用心理学“应用性”特点的两大学科方向,目前主要是心理健康方向和人力资源方向。结合社会岗位需求建立以下实践体系:中小学实践体系、高校实践体系、特殊教育实践体系、灾区心理援助实践体系和企业实践体系。其中中小学、高校及特殊教育实践体系是针对学生毕业之后在这些部门从事相应的科研及心理健康实践工作所建设的。灾区心理援助实践体系,属于社会心理服务。众所周知,当前世界人类心态的不稳定、人与自然的不和谐还有其他一些不可控因素导致现时“天灾人祸”频频发生,面对这些危机及突发事件,民众的心理需要及时调适。企业实践体系针对学生将来在企业人事部门从事相应的实践工作所开设,同时这些基地可以为两大方向的教学科研提供平台。“三功能”是针对实践体系的功能而言的。把实践体系的功能分为教学型、科研型、就业型。据了解,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挂牌实践体系主要是毕业实习基地[5],对应于我们提出的就业型功能,即主要为学生毕业参加工作走向社会所服务。为使原先的实践体系多功能化,充分提高实践体系的利用率,使实践体系更好的为培养应用型、创新型人才而服务。我们提出“三功能”的方案。其中教学、科研型主要服务于日常教学中的实践活动,就业型主要是毕业实习,是四年基本知识的综合应用。需要说明的是,三功能、两应用的划分不是非此即彼的,它体现了一个事物的多角度、两面性,即实践体系所针对的学科方向及功能。实践体系的确立也不是随意而为的,是同时结合多种因素而考虑的,总的原则是以学生为本,结合专业特点社会需求所制定。“四能力”针对实践活动所培养的能力所提出的。包括基本知识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自我调适能力、创新能力及综合应用能力。基本知识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是指从事某一领域的工作所需具备的能力,如从事心理健康工作所需要的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与治疗技能。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者,则需把专业课《人格心理学》《心理咨询》和《发展心理学》等理论知识技能应用于实际来解决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从事企业人事方面的工作者,则需把《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心理测评》等理论知识技能应用于企业来解决问题。自我调适能力指学生在教学、科研及就业实践活动中,在把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同时,也要把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应用于自身,使自己具备良好的自我调适能力。如果本身从事心理学工作的人都没有健康健全的人格,又如何去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心理学问题呢?因此健全健康的人格本身就成为创造性解决问题的生产力;创新能力及综合应用能力指学生在实践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四年学校生活中没听过的问题与难题,需要学生自己创造性地去解决。如科研实践的训练: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等科研方法无疑能够帮助学生更好把握问题本质所在,为更好地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奠定基础,同时科研实践过程中训练的独特视角能够促进自己突破书本知识、个人经验的局限,极大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及综合应用能力。该实践模式不但能提高学生自身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也能提高学生实际应用理论知识及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表现在心理学“应用型”的两大方向上:心理健康及人力资源管理。该体系继承了传统的实践模式中对两大应用方向的重视,又把对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创新能力的培养放在同等甚至更为重要的位置。

2以“问题为中心”开展实践活动

当学生按照实践模式进入实践基地开展工作时,详细而具体的实践大纲的制定是很重要的。但是在制定大纲之前必须搞清楚两个问题:即实践的目的及实践的内容。

2.1培养目标应用型人才的最高体现是创造性地解决问题,那么实践体系的目的自然也是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目标,那么实践活动该如何进行就可达到这个目标呢?研究者认为这里的一个宗旨就是“难题或者问题交给学生,而非劳务交给学生”。据了解,大部分当前应用心理学本科学生在毕业实习或者专业实践体系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和配合实践单位工作人员做一些日常简要的劳务工作,并非顶岗实习[6]。诚然,对基地一些基础性的工作的了解固然必要,但若实践工作仅仅停留在这个层面上的话,定然是达不到培养学生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的目的。故而研究者认为在基地,作为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学生应该对于基地是一股新鲜的血液,实践单位应该是把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难题交给学生,而非劳务。这些难题如果能被科班出身的大学生创造性地解决,那么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自然能得到很大的发展。

2.2实践的内容实际上这个问题与上个问题是一致的,或者说是上个问题的后续问题。前已述及,实践单位应把“难题或者问题”交给学生。即实践的内容实际上是针对实践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难题展开的,那么概括来说,学生就是要以“问题为中心”开展实践活动或者实践工作。具体在实践活动中如何体现呢?这需要基地和学校(学生)双方的努力和合作。学校应把实践单位的日常工作作为课程资源来开发,并写入实践大纲。使学生在实践单位的工作任务问题化,即发现工作中的问题、难题并创造性地解决。方能凸显应用心理学学科的“应用性”特色。故而需要在日常的教学中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使学校或学生成为实践体系建设的主体;需要实践单位工作人员对于学生实践的目标进行了解和理解。如果实践的功能是针对教学展开的,那么其实践的目的就是与课程有关,旨在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认识;如果实践的功能是针对科研展开的,那么实践的目的就是与研究项目有关;如果是毕业实习,则为就业准备。这三种功能对应三种目的,研究者认为教学、科研功能主要是为“培养坚实的专业知识技能”服务,故它是基础性的工作,创新思维的成分较少,其实践大纲的制定与课程设置有关。而就业功能的实践即毕业实习,其为“能够在科研、政府、学校、企业、事业机构等广阔领域里从事研究或实践”而服务,因此毕业实习是更加实际的,是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践单位和学生必须都了解目的,以便针对性地展开工作。建议在实践活动进行之前尤其是毕业实习之前应设置一个见习期,通过见习期,学生与实践单位双方都进行一些基础性的常规性的了解。如学生对实践单位的日常工作事务、程序有个大致的了解;再进一步发现或了解实践单位中可能或者已经存在的“问题和难题”,从而有利于在接下来的实习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3结束语

第10篇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3卷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他认为地理环境决定了民族气质和性格,并进一步影响政治法律制度。生态文化与行为的理论模式指出:“一定的生态环境,导致一定的文化形态,而一定的生态和文化形态共同塑造人,使其产生一定的行为方式。这种方式进而使人更好地适应那种生态和文化,甚至影响和改变它们。”人类的认知过程也受到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环境因素对民族认知结构及特性有极大影响,对居住地自然环境的适应是民族生存的基础,由于生存的需要,人们在认识外界事物时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因素,避开不利的因素。同时,祖辈居住的地理环境也赋予各个民族以相应的、独特的认知方式。长期的对自然的适应影响与约束着当地民众以符合生存地环境需要的方式进行认知与取舍,并形成民族特有的认知方式与思维模式。泰国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常年温度不下18℃,年平均降水量约1000毫米。3月到5月气温最高,可达40-42℃。白天的高温不利于长时间户外工作,潮湿炎热总是让人昏昏欲睡、四肢乏力。这样的地理环境使泰国人形成了缓慢拖沓的性格。这种性格有利有弊,反映在学习上当然就是学习效率不高,进步缓慢。汉语教师一定要了解学生情况,千万不能着急,不能用自己在中国的经验来对待泰国学生,毕竟泰国学生缺乏汉语语言环境,操之过急不仅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还会使学生反感。对泰国学生一定要有耐心,知识教授也应勤反复,放慢授课节奏。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生动性,调动学生的课堂参与热情。

二、文化环境的影响

泰国是一个佛教国家,孩童自幼儿园开始已背诵佛经,学习佛教历史,举国上下都是虔诚的佛教徒,泰国人尊崇泰国国王,从内心认同以皇室存在为前提的等级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族认知结构的形成与取向。苏联学者H•米特罗欣说:“在民族文化中,宗教不单纯是外壳,不是通过启蒙和教育很容易去掉的表层思想。作为一种特殊的生活科学,宗教已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里,贯穿于人们的处事态度中。”由于受到传统文化和佛教文化的影响,泰国人秉承一些做人原则和道德标准,比如避免冲突,没有正确的竞争意识,不敢向权威挑战。泰国人生活没有压力,一生快乐无忧,加之物产丰富,使他们成为乐天知命的民族。因此,泰国孩子大多乖巧听话,服从性强。但在学习上缺乏自主性和自我学习能力。厦门大学哲学系博士王晶在其论文《泰北高校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调查与分析———以清莱府两所高校为例》中指出,泰国高校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属于偏低水平,大大低于中国学生。在这种情况下,汉语教师一定要制订严密的教学计划,一步一步地帮助学生提高汉语能力,如果期望学生靠自觉去自学是行不通的。我们要手把手地指导学生学习,一点也不能懈怠,哪怕你授课的对象是大学生。泰国人认同等级观念,教师在泰国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在学生心中,教师的等级是在他们之上的。

三、社会结构的影响

第11篇

关键词: 社会文化理论 最近发展区 支架式教学 活动理论

社会文化理论是由俄罗斯心理学家Lev Vygotsky提出的,其在第二语言学习中占据重要位置。从社会文化理论来看,学习首先是社会化的,其次才是个人化的。Mitchell和Myles说:“意识和概念的发展首先是一种来自于不同个体间的交互式的脑力现象,之后,这些个体才会逐渐形成他们的个人意识,而这种意识将会成为一种脑内现象。”而语言曾被看做是意识发展的基本的工具(Mitchell,Myles 2004:198)。

Vygotsky派的学者都认为学习是社会化的。Lantolf提出:“发展的原动力是在环境中产生的,而非个人。”(Lantolf 2006: 726)也就是说,任何知识,首先都表现于社会层面,接着通过一系列的交互式活动和调控,才逐渐转变为人的脑内知识,为个人所熟知和运用。Wells认为,在学习者不断提高和掌握思维工具的同时,学习过程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而在学习过程中,语言则被认为是最核心的工具(Wells 1999: 319-320)。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James Lantolf开始尝试将Vygotsky的社会文化理论运用于第二语言学习中。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利用社会文化理论探索第二语言学习的问题。

社会文化理论包含多个方面,而在这篇文章中,更强调的是“最近发展区”,支架式教学,以及“新手”和“专家”或者同水平学习者间的交流。

社会文化理论主张学习首先是社会化的,其次才是个人化的;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其次才是个人的行为。新的知识通常通过人际交往或社会活动而逐渐积累。而且,学习常被看做是一个由学习者本身或他人调控的过程。在学习的初期阶段,学习者或孩子经由协作过程,被引入知识的学习。接着,知识经由社会化的调控最终进入他们的潜意识。也就是说,从很大程度上说,学习依赖于面对面的互动,例如集体讨论或集体解决问题等。因此,成功的学习可以被定义为“由协作式脑力活动转变为自发式脑内活动的过程”(Mitchell,Myles 2004:195)。

一、最近发展区

Vygotsky将“最近发展区”(ZPD)定义为:“由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决定的实际发展水平,以及在成人或更有能力的同辈人的指导下所决定的具有潜力的更高级的发展水平”(Vygotsky 1978:86)。此外,最近发展区标记出由他人指导所完成的学习及自身独立完成的学习之间的距离。

根据上述定义,ZPD指的就是这样一个区域,即学习者未具备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在适当的指导下,也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要使学习发生在ZPD,学习者将学的知识就不能太难,超出其能力范围,必须在学习者所能适应的范围内。这和Krashen的“输入假说理论”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同的。“输入假说理论”提出,给学习者输入的新信息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这样才能够被学习者吸收。然而,有学者指出,ZPD和“输入假说理论”有质的区别,ZPD更强调学习者的“协作学习”,而非内在因素。Swain和Lapkin说:“和‘输入假说理论’不同,我们想要强调的是,在协作活动中产生的才是学习。也就是说,学习不是在‘表现’外产生的,它发生在‘表现’当中。而且,学习是一种积累性的、自然发生的并且持续发生的行为。”(Swain,Lapkin 1998:321)这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即ZPD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它随着学习者的知识增长而变化。由此可以得出,知识和ZPD之间具有一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交流”将两者联系起来——知识在ZPD内,通过不断的协作活动获得,而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后,ZPD的范围就发生变化,这个时候,将会有更多更高级的新知识可以为学习者学习。

二、支架式教学

“支架式教学”和“最近发展区”有密切联系。有学者将“支架式教学”定义为:一个孩子在大人的引导下,逐步完成一个任务的学习过程 (Wood, Bruner,Ross 1976)。

“支架式教学”是一个单向过程。现在,很多专家认为,这种教学不仅存在于“专家”和“新手”或者“大人”和“孩子”之间,而是把它延伸到更为广泛的范畴——即这种教学也存在于同龄人的相互协作中。“在ZPD的范围内学习,我们不一定非得要有指定的老师;只要有人在活动中相互协作,其中有人能够指导其他人学习,这种过程都可成为‘支架式教学’”(Wells 1999:333)。因此,只要存在协作,“支架式教学”也就存在。

而问题在于此,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无论是受社会文化调控还是受自己调控),为什么需要他人的引导(scaffold)呢?“支架式教学”的首要目的是让学习者在适当的引导下,能够快速发现新知识的要点。而引导者(scaffolder)的作用是使得新知识不会太难或太简单(Drury 2007:53)。Wood为“为什么需要给孩子提供‘支架式教学’”给出了解释。他认为,当孩子进入他们不熟悉的领域时,会出现一种不确定感,而这种不确定感会削弱他们的学习能力。所以,引导者(scaffolder)在这里的作用,是将困难的问题肢解为更简单、更容易上手的小问题,降低新问题的不确定性,提高学习者的发展潜力。“孩子们通常是生活中的‘新人’,他们比成年人更易产生一种不确定感,所以他们选择、记忆和计划的能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受限的。如果没有别人引导他们,他们很有可能被这种不确定感所吞没”(Wood 1998:165)。对于二语学习者来说(尤其是程度较低的学习者),他们就像是正在认识新世界的孩子,需要足够的指引(scaffolding)。

根据Wood, Burner和Ross的研究,“支架式教学”起到以下作用:

1. 使学习者产生学习兴趣;

2. 使问题简单化;

3. 保持学习者对目标不断追求;

4. 标记出已经掌握的和需要掌握的知识间的差距;

5. 控制学习者在解决问题时的沮丧情绪;

6. 展示出最理想的学习过程的范本

(Wood, Bruner,Ross 1976:89-100)。

简单说来,“指引”(scaffold)某人学习,就将系统地将学习者和其他社会成员联系起来(尤其是有学识的社会成员),让学习者在交互式活动中获得有效“指引”,并使学习发生在ZPD内。

三、活动理论

活动理论由Vygotsky派的学者A.N.Leontiev提出,他将活动定义在社会文化的范畴中,而互动、相互主体性及被“指引”的“表现”都会存在其中。他认为,一项活动必须包含主体、客体、行为及操作(Mitchell,Myles 2004:199)。让每个活动不同的因素即是活动中的客体。当然,就算所有主体所面对的客体相同,他们所采取的学习方式也大相径庭。而“操作”则是指主体做出何种行为以达到客体的要求(Donato,McCormick 1994: 455)。总体来说,活动就是由客体所引导的,而主体所采取的行动也是根据客体要求所制定的。

这些年来,社会文化理论(包括“最近发展区”,“支架式教学”及“活动理论”)都被广泛地运用到二语学习中。因为语言是所有脑力行为的必需工具,语言和人类的社会、文化及心理密不可分。

社会文化理论学家认为,孩子的早期语言学习是通过和其他人的交流活动进行的,如父母、看护人、同龄人等。通过这些活动,语言成了一种“制造意思”的工具(Mitchell,Myles 2004:200)。同样的,二语学习者也可以通过和其他人用二语交流的活动,达到语言学习的目的。

Vygosky派的二语学习研究者将二语学习看成一个这样的过程:二语学习者将二语逐渐变成自身用来思考的工具,就像孩子在学习母语时一样(Ortega 2009:220)。

与此同时,社会文化理论也面临质疑。有学者认为,有的二语学习者就算不通过人际交流活动也能够达到很高的二语水平,而有的二语学习者尽管经常和将其要学习的二语作为母语的人进行交流,他们的二语水平也没有得到提高。还有的专家认为,促进二语学习过程的是“可理解的语言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而不是社会文化活动。

尽管存在以上争议,没有人能够否认社会文化理论对二语学习产生重要的影响,而这个理论在二语学习中的运用对二语教学者及二语学习者都起到很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Donato, R. and McCormick, D. E. (1994) A Sociocultural perspective on language learning strategies: The role of mediation. The Modern Language Journal[J].78,453-464.

[2]Drury, R. (2007) Young Bilingual Learners at Home and School: researching multilingual voices[M].Trent: Trentham Books.

[3]Lantolf, J. P. (2006) Language emergence: implications for applied linguistics-a sociocultural perspective. Applied Linguistics[J].27, 717-728.

[4]Mtichell, R. and Myles, F. (2004)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Theories[M].2nd edn. London: Hodder Arnold.

[5]Ortega, L. (2009) Understanding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M].London: Hodder Education.

[6]Swain, M. and Lapkin, S. (1998) Interaction an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Two adolescent French immersion students working together. Modern Language Journal[J].82,320-337.

[7]Vygotsky, L.S. (1978) Mind in Society: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Psychological Processes[M].Cambridge,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第12篇

1.从“音乐听赏”到“音乐与听众关系”的音乐社会学类型论

2.音乐社会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

3.中国当代音乐学中的音乐社会学

4.音乐社会学在中国——中国音乐社会学研究20年述评

5.音乐社会学学科规训及操作机制新论

6.论音乐社会学研究方法的范型

7.音乐社会学应用价值研究——对音乐社会学学科理论、方法、功能的一些思考

8.论舒茨的音乐社会学思想——音乐内社会关系的研究 

9.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理论问题

10.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浅谈中国音乐商品化的发展趋向

11.荀子《乐论》与音乐社会学

12.音乐的生产与传播举隅——以音乐社会学视域分析  

13.紧跟时代步伐的音乐社会学著作——研读曾遂今先生不同时期两部相关著作有感

14.音乐社会学说略 

15.从阿多诺的《音乐社会学导论》看其对室内乐的批判 

16.五版“江姐”人物塑造的音乐社会学分析  

17.阿多诺音乐社会学的自律与他律的共生关系

18.民族音乐学与社会学学科交叉之我见 

19.贝泽勒“交往音乐”“表演音乐”的音乐社会学概念

20.试论裕固族民间音乐的音乐社会学价值及其文化传播

21.十年心血之结晶 开创性成果之总结——《音乐社会学》读后

22.音乐的生产与传播举隅——以音乐社会学视域分析

23.音乐社会学视野下音乐剧接受体系建构之探究 

24.音乐社会学在音乐学体系中的特点与价值

25.从音乐社会学对音乐史学的渗透性研究谈学科的融合性发展

26.试论音乐社会学学科发展及学科结构的历史演变

27.如何认识作为社会现象的音乐——伊沃·苏皮契奇的《社会中的音乐:音乐社会学导论》刍议

28.他山之石——音乐社会学视阈下的声乐教学

29.中国音乐社会学领域继承与开拓的一大步——评《音乐社会学教程》

30.孔巴略的音乐社会学思想浅释

31.开山之作 理性之光——读韦伯《音乐社会学:音乐的理性基础与社会学基础》

32.卡登和他主编的《音乐社会学丛书》

33.从音乐社会学角度分析清商乐于汉末魏晋时期流行的原因

34.音乐社会学学科认识论要

35.音乐社会学研究对象初探

36.社会学对于音乐史学的几个切入点——以18世纪维也纳音乐生活并莫扎特为例

37.阿多诺音乐社会学观批判 

38.音乐社会学的理论与研究

39.音乐社会学视阈中的龙州民间歌谣

40.音乐社会学问答

41.中国音乐社会学研究未来走向试估

42.从音乐社会学角度看“花儿”的传承与发展

43.简论阿多尔诺音乐社会学的否定精神——从阿多尔诺对勋伯格和斯特拉文斯基的评论谈起

44.关于音乐社会学的几点思考

45.思想的交锋:荀子与墨子在音乐社会学方面的分歧

46.音乐社会学视阈中的二人台的发展

47.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的仪式及其音乐——以西林白苗烧灵仪式为例

48.音乐社会学视域下当代高校校园歌曲发展探析

49.国外音乐社会学的历史与现状

50.音乐社会学——浅论音乐与社会的关系  

51.试论群众音乐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群众音乐社会学研究之二 

52.五版“江姐”人物塑造的音乐社会学分析

53.延安“鲁艺”音乐的社会学特征 

54.试论群众音乐社会学的对象

55.民间音乐传播的社会学讨论  

56.对奥运会经典主题曲主题音乐的社会学分析  

57.联系实际谈谈对我国听众分类的思考——结合《音乐社会学》中的分类进行讨论

58.《音乐教育学与音乐社会学》评

59.捷克和斯洛伐克的音乐社会学研究概要

60.从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看其对音乐本体意识形态化的批判

61.克奈夫的音乐社会学对象观

62.音乐社会学视角下的社区文化建设

63.《声无哀乐论》的典型命题及其音乐社会学意义  

64.基于音乐社会学课程的“Presentation”教学法研究

65.对音乐社会学学科的认识

66.音乐社会学——音乐的理性基础与社会学基础

67.加强音乐社会学的研究

68.对校歌歌词的几点音乐社会学观察  

69.从音乐社会学的角度看歌剧《骆驼祥子》

70.音乐社会学与民族音乐学

71.卡尔布西茨基谈音乐社会学

72.音乐社会学视野中的中央苏区红歌生产  

73.当代中国古琴音乐传播的社会学思考

74.音乐社会学研究

75.九十年代的音乐与社会学:一个评论界的变化的前景

76.音乐社会学在音乐学体系中的特点与价值 

77.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电影《刘天华》的音乐叙事及传播效应 

78.音乐社会学教程

79.港台流行歌曲冲击后的回顾——音乐社会学实践思考笔记五

80.探索音乐社会运动 开拓崭新研究领域──《音乐社会学概论:当代社会音乐生产体系运行研究》读后

81.交响乐演奏中“指挥”角色探析——以《音乐社会学导论》中“指挥”理论为例

82.国外音乐社会学研究的情况与动向

83.音乐社会学的渊源和流派

84.克罗地亚的《国际音乐美学与音乐社会学评论》 

85.声乐艺术情感论的社会学视野

86.作为群体行为的音乐——彼得·马丁音乐社会学思想撷菁

87.新世纪的音乐社会学

88.关于音乐社会学的学科理论问题

89.武昌平湖门地区戏曲演出的音乐社会学审视 

90.一本新颖独特的音乐学著作 《音乐社会学概念——当代社会音乐生产体系运行研究》读后

91.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的汉代乐府民歌产生与流行

92.时空的重构——当代蒙古族创作音乐的社会学分析 

93.关于中国古代大众音乐的音乐社会学思考 

94.沈阳音乐学院音乐社会学专业简介

95.关于音乐社会学的几点思考——以殖民统治下的台湾歌曲创作为例

96.论《吕氏春秋》的音乐社会学观点

97.音乐社会学视野下的干部教育

98.音乐社会学的对象、结构和方法

99.文化社会学视角下的音乐与日常生活  

100.浅谈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之音乐艺术  

101.音乐的经验社会学要解决什么问题?

102.节庆群众合唱活动的音乐社会学思考

103.传统和现代的矛盾与融合——原生态音乐流行性的探讨

104.《岁月如歌》 一部关于音乐社会学的经典影像 

105.呼唤音乐社会学

106.音乐社会学——论社会音乐商品 

107.音乐流行考析——音乐社会学实践思考笔记

108.社会学调查方法在民族音乐学研究中的意义与实践

109.评析阿多诺《音乐社会学导论》之音乐接受者类型化 

110.新学科 新视野 新建设——《音乐社会学》评介

111.“体裁”概念在音乐社会学中的意义 

112.中国流行音乐演唱风格研究的前期理论思考

113.当代中国音乐的借鉴与发展——对马克思文艺社会学思想的思考 

114.中国传统音乐记谱法的社会学释读 

115.山东民歌的音乐社会学视角研究——以《沂蒙山小调》为例 

116.社会学视野下的古希腊与古罗马音乐

117.中国民间音乐阶层分析对音乐形态划分的影响

118.当代流行爱情歌曲歌词研究述评

119.解析迷幻文化:一个音乐社会学的视角

120.学校音乐教育的社会学视角研究 

第13篇

以笔者所在单位为例:2013年的大型毕业生洽谈会上,236家企业进入我校招聘,经分析:236家企业的招聘需求量达5957人,而企业的需求中对学生的沟通能力、数据应用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等职业核心能力提出要求的达到了83.2%。笔者对录用我校毕业生的20家企业进行了调研,数据显示:企业对学生评价较低的是学生的创新能力、与人沟通、协作能力和吃苦精神;而企业录用人才最看重的素质排名前三位的是:人际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学习能力。企业调研数据告诉我们:社会对人才的职业核心能力需求较高。正像大众汽车公司职业培训部的邦加尔德所说的:“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技术发展速度极其迅速的时代,企业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着眼于未来,迎接伴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挑战。这讲究要求从业人员具备一种直到今天还未被人们普遍了解的自我重塑和自我适应的技能,那就是核心能力。”

2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有效的途径

2.1当前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种类

2.1.1专业技能型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目前高职院校学生的实践课程比例设计较高,除了课程中设计的实践之外,还有实训周、实训月以及毕业前的顶岗实行等专业实践安排。

2.1.2非专业技能型的社会实践活动

(1)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目前,在高职院校中,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团委牵头组织进行的各级各类校内社团活动、“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

(2)学生个体的自发社会实践活动。高职院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比例高,自发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学生较多,他们多数利用学校周围的有利条件,利用个人的业余时间广泛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2.2社会实践前后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变化分析

笔者对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后的学生代表进行的调查显示:在同一岗位上实践3个月以上的学生,他们的沟通协作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革新能力等职业核心能力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学生认识职业核心能力的角度和深度也有较大的变化。实践后再接受职业核心能力训练,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幅度提高。企业需求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告诉我们: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职业核心能力是行之有效的途径。

2.3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2.3.1缺乏科学的设计高职院校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分类不同,分别由校团委、学生处(学工部)、教务部门、二级院系等不同部门进行组织,多数侧重于学生的专业技能提升和社会调查等内容,实践项目缺乏科学的统筹;实践过程中缺少专门的职业核心能力提升指导,更没有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学生完全靠个人领悟去完成实践任务,出现沟通协作、创新革新等问题时,不懂得如何有效地去解决。

2.3.2没有专业的指导实践活动,学生重视技能操作训练,忽视职业核心能力的历练在如火如荼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气氛的带动下,高职学生对待技能操作课程的态度也从表面认知到高度重视。他们希望通过大赛脱颖而出,他们能够一丝不苟地进行技能操作的练习,可在练习过程中,指导老师和学生都忽视了竞赛需要的人的气质、沟通、创新等核心能力的历练。最终真正能够脱颖而出的是那些“综合素质”高,即与人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职业核心能力突出的学生。

2.3.3缺少评估与反馈实践活动中学生重视课外活动的参与,轻视活动收获的总结与提升。高职院校的学生多数是高考的“失败者”,他们更急于在学习之外的领域中找到被认可的途径。所以,高职院校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较高。调查显示,有意愿主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中,75.33%的学生愿意自行寻找个人感兴趣的企业和岗位,而不愿意接受学校和家长的硬性安排;在社会实践目的的调查中,97.26%的学生选择社会实践的目的是为了赚钱。以这样的目的为出发点,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过分关注金钱的收入情况,根本无心关注个人职业核心能力的提升,不进行总结,更谈不上提升。

2.4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意义

2.4.1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学生个体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职场上,劳动者既要处理人机关系,也要处理人际关系;既要具备硬技术,更要具备支持硬技术的软技能;既要适应今天的工作,也要为明天的发展做好准备。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职业核心能力的储备是关键因素。学生具备较好的职业核心能力,可帮助自己适应更高层次和更好岗位的选择,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具备得天独厚的竞争优势。

2.4.2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高职院校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需要总理2007年9月7日在大连考察职业教育时指出:“教、学、做不是三件事,而是一件事,在做中学才是真学,在做中教才是真教,职业教育最大的特征就是把求知、教学、做事和技能结合在一起。职业学校的教师不仅要培养孩子们的求知,而且要培养思想道德,学会共处,学会做人。”科学规划设计,通过第一、第二课堂的有效训练,提升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符合高职教育的要求,是高职院校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办出高职特色的有效途径。

2.4.3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是满足企业人才需求的需要。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根本发展动力。由于职业核心能力具有普遍适用性,员工职业核心能力强的话,企业可在产业调整和转型过程中避免人才短缺的风险。

2.5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的对策

2.5.1构建第二课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科学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统筹规划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原有的社会实践项目的作用,利用军事训练、社会服务、科技发明等项目锻炼学生的观念与道德,实现提升职业核心能力意识的内化,提升学生解决问题与创新革新能力。利用“三下乡”、“四进社区”等项目让学生了解社会、国情、开阔学生的视野,提升学生的沟通协作能力。利用勤工助学、社会调研等活动内容,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外语应用能力。除了原有的统筹项目外,逐步探讨将学生的自主课外独立实践纳入提升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研究中。高职院校应统筹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构建第二课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科学体系,将职业核心能力理论深入渗透到每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让社会实践活动切实成为职业核心能力提升的有效载体,让职业核心能力贯穿社会实践活动的始终,使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大幅度提升个人的职业核心能力。

2.5.2加强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发挥第一课堂提升学生职业核心能力的主阵地作用将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设计思路与专业实训、项目计划有机结合。请专业教师在指导学生专业技能训练过程中,全面渗透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要求。将技术技能考核与职业核心能力考核并举,实现一手练“技能”,一手练“能力”的双赢局面。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社会实践中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指导作用。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在学生的成长成才过程中承担着“引路人”的职能,在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地中,全面渗透职业核心能力的价值和意义,实现学生对职业核心能力认识的提升。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组织者的培训,提升组织者的职业核心能力水平和专业水平。无论哪个职能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都安排职业核心能力训练老师对团队的组织者进行全面的培训,让团队在完成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全面贯彻职业核心能力的训练,让每一项社会实践活动都成为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有效载体。

2.5.3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科学评价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职业核心能力项目提升的考核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提升职业核心能力的必要手段。目前,多数职业核心能力训练项目没有考核,所以,学生的意识和重视程度明显不强。我们可借鉴美国巴克教育研究所的“6A”法则(即:真实性、严谨性、应用性、实践性、咨询性、展示性)对学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提升职业核心能力训练进行科学评价。对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过程的评价与反馈,使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切实提高职业核心能力。

第14篇

高校应从多方面来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提升创业能力是提高大学生自我就业能力为目的,通过对大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帮助大学生正确的认识社会,了解当前的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与创业观。高校通过一系列的教学与实践活动来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而大学生通过参与各类实践活动在提高创业能力的同时也不断丰富着自身社会实践经验,为其日后进入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创业能力培养的实践探索

(一)建立实践课程体系,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意识

建立专业的课程体系,让大学生从理论的角度认识到社会实践的重要性,作为教师应成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指导者,加强实践教学,激发创业意识,以培养创业型人才为宗旨,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理论教学体系。通过建立适合本校实际的实践课程教育体系,将原有的以课堂为中心改为以市场为中心,加大实践教学的力度,引导大学生进行创业实践,增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

(二)完善课堂实践教学,传授大学生的创业技能

通过建立完善的实践课程体系,大学生运用扎实的理论知识,更好的在实践中加以运用,掌握各项创业技能。高校也可以开设选修课,为大学生提供必要的创业信息,利用高校各类组织宣传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高校在完善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的同时,还应加强与企业之间的联系,让大学生有机会参与到企业的实践当中去,在这一过程中大学生的实践能力不仅得到加强,为日后直接就业提供了机会,企业也省去了大学生今后毕业花大量时间去培养大学生,这对于高校与企业来说都是双赢的选择。

(三)建立实践评价体系,增强大学生的创业信心

在建立课程体系同时还应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为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成效评估更加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的建立,可以激发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认真对待实践的过程,从而有效的提高社会实践的效果,增强创业的信心。教师对于在实践中完成的比较优秀的大学生教师应给予表扬,而对于完成的不是特别突出的大学生,教师应给予更多的鼓励,让大学生树立积极的心态,使每一位大学生都有积极的创业意识。

(四)搭建社会实践平台,锻炼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高校应主动搭建与各类企业合作的平台,为大学生更好的实践打下基础。通过搭建与各类企业合作的平台,既有利于大学生实践,又能够使大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奉献社会,该平台的建设,大学生实践能力得到锻炼的同时,更为企业选拔优秀的人才提供了依据,高校通过长期与企业合作,真正实现社会实践的长效性,搭建起高校与企业,高校与地方合作的桥梁,大学生实践能力得到提高的同时,更为企业日后发展引进合格的人才提供了保障。

三、结语

第15篇

关键词:马克斯•韦伯;宗教社会学;合理化;价值理性;工具理性

马克斯•韦伯是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是西方宗教社会学的创始人之一。20世纪80年代其思想传入中国。韦伯的思想主要包括社会学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以及宗教社会学理论。受到所处时代的制约,他的社会学思想带有明显的“西方优势论”特征。但他在讨论资本主义的本质时,并没有单一地从某一个层面来分析,而是通过考察文化与经济、社会和宗教的关系来进行综合分析。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他探讨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问题。

一、韦伯对资本主义经济伦理的分析

韦伯是一位富有民族自豪感的社会学家,他指出,资本主义在东西方很多地方都曾经出现过,但是唯独在西方能够得以保留和发展,原因就在于西方有着自己“独特的精神气质”。而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来自西方国家特有的“合理化”的社会运行规则。这里的“合理化”可以被理解为合乎理性的进程。无论是从经济、政治,还是从科技的层面来看,这种合乎理性的行为方式对推动社会发展都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这正是韦伯思想的核心。文化的“合理化”是实现社会“合理化”的原动力,只有从经济和宗教问题入手,探寻它们与文化之间的深层联系,才能更清楚地了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原因和历程。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提到了富兰克林的一段演讲,演讲的核心思想是告诫青年人做生意时要诚信经营、生活上要量入为出、做人要谨慎诚实。韦伯认为,这段演讲所阐述的正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中必不可缺的“至善”美德,市场的交易应当建立在这些美德之上。在韦伯看来,不能为了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择手段。他认为追逐利益本身与资本主义并无关系。韦伯指出,不管在什么样的国家,利益都是人类无法抗拒的诱惑。理想的资本主义社会应当具备的要素有:合理的自由的劳动组织、以消费为指向的理易形式、家计与家庭的分离、理性的账簿记账形式。而在这些要素之上,必须有一个确定的经济伦理,这个确定的经济伦理实际上也就是在历史和社会的影响下所产生的文化理论,它是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得以实现的基础。富兰克林给商业设置了一个伦理规范,实际上这种规范就是建立在宗教伦理基础上的经济伦理。当资本主义经济开始形成的时候,人们必须面对这样的变化:安逸的生活被破坏、田园牧歌式的生产遭到瓦解、农民开始进城务工。在新的经济环境下,人们无法再过悠然自得的生活,维持生计的本能让他们走进了工厂。韦伯在调查之后指出,在工业化生产中,天主教徒往往工作态度单纯并且创新不足。他们用消极的眼光看待商家和实业家,对商业回报缺乏信心。他们的文化背景使得他们无法在工厂中获得技术职位,如此,他们在现代化的商业竞争中便明显乏力。而通过从路德宗提出“天职观”到加尔文宗提出“入世的禁欲主义”的一系列改革,上帝在人们心中逐渐成为一个全知全能的神。人们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上帝安排好的,包括谁会成为上帝的宠儿。将“预定论”转化成充满入世精神的“天职观”,有助于人们专注于世俗活动。人们努力增强自身的能力,以消除“我不是上帝的宠儿”的焦虑。人们相信,越是过富足的生活,就越容易得到上帝的赏识。因此,人们热心于钻研,并且富有创造力。人们不仅创造了经济效益,而且还展现了一种新的精神。人们不再认为“钱是罪恶的根源”,他们相信可以通过赚钱来体现自己的价值。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使韦伯看到了新的精神、新的伦理。

二、韦伯“合理化”宗教社会学思想的建构

(一)宗教的“祛魅”过程

宗教改革终结了教会的黑暗统治,改变了宗教神秘化、仪式化的运行机制。“因信称义”的教义让宗教变得不再神秘莫测,人人都可以得救的信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认为,除了可以在教堂和仪式中感受上帝之外,还可以在生活的各个层面感受上帝的荣耀。“真正的清教徒甚至会拒绝在坟墓前出现宗教仪式的任何迹象,在埋葬至亲至爱的人时他们不需要挽歌或者其他形式,为的是杜绝迷信,消除那些通过巫魅和圣礼的力量获得救赎的观念”[1]103。韦伯将这一改革称为“祛魅”。路德的宗教改革和后来加尔文对宗教教义的颠覆性修改,使得清教徒能够在宗教思想的指引下找到自己的人生出路,并且在工作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从而实现其得到上帝恩赐的愿望。由于和宗教实践实现了个人化,宗教思想对人们日常行为的影响就化作了人们共同的文化修养,清教徒诚信、道德并且能够恪守己任。宗教的“祛魅”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作用举足轻重,宗教的力量完全被世俗化了,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文化世界观将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进程推进到一个“合理”的阶段,同时,宗教的“祛魅”也深刻影响着社会各个领域的理性化进程。“祛魅”的伟大之处在于其指引人们将信仰和理想最终都落实到了“劳动”上。对于新教徒而言,劳动不是服役,不是沉重的负担,而是他们乐于从事的一项活动,劳动让他们变得光荣。人们不再从复杂的宗教仪式中得到慰藉,而是在日常劳动中与上帝进行交流。人们在劳动中找到乐趣,劳动使他们的心灵得到慰藉。劳动是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动力。这种来自宗教的约束力使得人们忙而不累,这种“特殊的精神”推动资本主义实现了快速发展。

(二)入世的禁欲主义

虽然路德等人并不将唤起“资本主义精神”作为其奋斗的目标,但是,在宗教改革的过程中,由于他们强调“因信得救”,并且将响应神的号召与从事世俗的职业在语言表达上进行统一,职业便具有了“由神所交付的使命”这一意义[2]。“天职观”旨在使教徒相信,只要完成了在世俗生活中所从事的使命,专心于自己的工作,恪尽职守,便有机会得到上帝的恩赐。但是路德并没有将这一教义(即“天职观”)引向“资本主义精神”,而仅仅是在“祛魅”后对人们的宗教生活进行指导。加尔文将与宗教事务相关的责任和仪式都与日常行为方式联系起来,这就使新教徒具有了入世的精神。对于新教徒而言,金钱不再是中世纪宗教强调的“罪恶的根源”,而是证明自身价值的证据,经济上的成功能够帮助他们确立“上帝的选民”这一身份。在社会生活中,这种宗教精神就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人们可以竭尽全力为自己争取财富,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为了获取金钱而不择手段。上帝的命令是:你必须为上帝而辛劳致富,但不可为肉体和罪孽如此[1]164。财富可以让上帝更加荣耀,但人们并不能因为拥有财富而过骄奢逸的生活,积累财富只是人们证明自己有资格做“上帝的选民”的途径。在韦伯看来,这种理性的世俗化的宗教伦理是合理的,新教徒通过严格要求自己和艰苦奋斗,是能够积累财富的。倡导入世精神让人们找到了消除自己不是“上帝的选民”这种焦虑感的途径,人们在工作中看到了自己的价值,从而将更多的精力投入理性工作。宗教改革使大多数人成为自由劳动力,他们不为教会所控制,“天职观”激励着他们去追求财富。这种情况又为科技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韦伯实际上并不把科学和宗教视为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韦伯认为它们是分别在理智和情感这两个领域起作用的事物[3]。情感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决定理智,这种有的“律己”情感,使新教徒形成了特有的文化观,他们严格遵守诚信和勤劳的原则,在“理智”的运用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对于韦伯文化观的评价

从前文的分析可知,韦伯从经济和宗教问题入手所阐述的,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伦理。由于受到所处时代的限制,韦伯的思想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学术界对于韦伯的思想向来褒贬不一。对于韦伯的思想,中外研究者都给予了高度重视,他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可以有你的看法,你也可以反对他,但是,你绝对不可以绕过他,包括他的思想和方法论。韦伯在对“祛魅”的阐释中,不但指出了它对于社会发展的积极影响,而且也指出了文化理性化之后呈现的价值冲突。“祛魅”本身就是“理性化”的过程。“祛魅”使宗教的价值开始瓦解,自此,宗教的神秘感不复存在。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韦伯根据“目标”和“手段”的关系将人类有意义的行动划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工具理性的,决定于对客体在环境中的表现和他人表现的预期,行动者会把这些预期作为“条件”或者“手段”,来实现自身的理性追求;第二类是价值理性的,它决定于对某种包含在特定行为方式中的无条件的内在价值的自觉信仰,行动者只追求这种行为本身,而不去管具体的结果;第三类是情绪的,它决定于行动者具体的情感和情绪状态;第四类是传统的,它决定于行动者根深蒂固的习惯[4]。上述是韦伯基于自己“理想型”的研究方法对人类有意义的行动所作的区分。前两类主要涉及对社会的分析,后两类主要涉及对个人行为的分析。“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本身就存在着矛盾,而当理性的社会制度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的时候,就会导致自由和意义的丧失。文化的“合理化”会让原本统一的宗教世界观变得杂乱,人们将自己的价值判断作为行为准则。人们因为文化观不同而相互争辩,人们对各种行为的理解发生冲突,这最终导致了文化的分裂。“工具的理性”使人们陷入一种官僚的、以目的为导向的行为方式,人们进入了一个新的社会“铁笼”。因此,韦伯在《新教伦理》一书的结尾对西方文明作了悲观的预测:“专家们失却了灵魂,纵情声色者丢掉了心肝;而这种空壳人还浮想着自己已达到了一种史无前例的文明程度。”[1]184韦伯在探寻资本主义发展的推动力时,并没有从经济理论出发,而是从文化和历史因素入手,最终在器物和制度层面展开讨论。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能够在西方实现发展是因为西方有“特殊的气质”,西方人的自律艺术是推动社会发展的软实力。那么,为什么在亚洲国家,比如中国和印度这样的文明古国,资本主义没有发展起来呢?韦伯指出,在中国,几千年来儒学在规范人们的行为和思想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的伦理价值不逊色于任何宗教教义。我们暂且不讨论韦伯将儒学与宗教相提并论是否恰当,单就儒学的社会功用来看,它的主张的确被中国的一些知识分子作为行为准则。儒学所提出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规划完全可以将社会推向“理性化”。但是,中国人不关心形而上学,因而也就无法摆脱传统的束缚[3]163,“价值理性”也就无法转化为“工具理性”,由此导致了思维和现实之间的差距。例如,中国的数学研究虽然很早就已经涉及三角学领域,但后来却因为相关知识没有得到广泛运用而出现衰退。中国的宗教不重视理论思辨,也缺乏对形而上学的关心,道教的“无为”和佛教的“轮回”把人们带入了一个虚无的世界,“出世”精神导致中国的宗教对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推动作用并不显著。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孙硕,刘晗.从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思想看资本主义发轫于西方的精神动力[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39-41.

[3]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