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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网络知识产权;网络侵权行为;法律救济
一、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并针对现状提出保护措施
近年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大信息网络技术文化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推进网络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2006年7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国际承诺付诸实施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两个互联网国际条约也在中国正式生效,这两个条约更新和补充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现有关于版权和邻接权的主要条约《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是自伯尔尼公约和罗马公约通过以来,新的作品形式、新的市场以及新的传播形式。1997年,美国国会又先后通过了《1997年网络着作权责任限制法案》、《199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着作权实施法案》以及《1997年数字着作权和科技教育法案》。在此基础上,1998年10月,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的规定,美国制定并颁布了《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对数字化网络传输所涉及到的技术措施和版权管理信息的侵权和犯罪,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样,使包括数字图书馆在内的网上着作权的保护在法律上有了严格具体明晰的界定。我国200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利国着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着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着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着作权”。尽管我国着作权法没有直接提到数据库的着作权保护,但可以把符合作品要求的数据库归入汇编作品予以着作权保护,新《着作权法》第14条就是数据库着作权保护的法律依据。
二、我国网络技术安全立法现状
1过分强化政府对网络的管制而漠视相关网络主体权利的保护
虽然我们认识到立法在维护信息网络技术安全中的重要作用,但是仍然忽视了信息网络技术安全产业的自主发展。如我国有关政府部门颁布的各类法规和规章都不约而同纷纷只强调规范秩序、维护安全,而忽视了各网络主体的权利保护。
2立法主体多、层次低、缺乏权威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有关我国目前具体的网络立法,一方面,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另一方面又相继颁布了一大批有关网络方面的专门立法、司法解释和其他规定,甚至还有数量相当庞大的各类通知、通告、制度和政策之类的规范性文件。政府管理性法规数量远远大于人大立法,这种现象导致不同位阶的立法冲突、网络立法缺乏系统性和协调性。
3立法程序缺乏民主的参与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大都为社会所有领域信息网络技术安全所普遍适用,没有一部专门的信息网络技术安全保护法案能够广泛地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可以认为,我国早已认识到了信息网络技术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是,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看,仅靠传统的和现有的法律体系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信息网络技术发展的需要。而且,由于立法层次低,立法内容“管理”的色彩太浓,且多是行政部门多头立法、多头管理,形成执法主题多元化,更不可避免带来了法律的协调性不够,严重影响了立法质量和执法力度。因此,尽快将信息网络立法问题做通盘研究,认真研究相关国际立法的动向,积极参与保障信息网络技术安全的国际合作,统一我国信息网络技术安全的法律体系,完善信息网络技术安全保护机制,已是刻不容缓。在具体的立法模式上,则可以参照世界上信息网络技术发达的国家,如德国、美国、法国以及新加坡等国家的立法模式。可以说,计算机网络法律涉及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是一个内涵与外延非常丰富的概念,它并不是单靠一个部门法就可以解决的。就我国立法的传统习惯和司法的现状而言,将信息网络技术立法在人大统一立法的前提下,可授权各个部门制定一定的部门法,在立法上成本更低、司法上更易操作。计算机网络法律的实质是由众多法律部门中有关法律、法规集合构成的法律法规群。在这方面,我们可以采用我国《立法法》来解决各法律部门之间的冲突,《立法法》明确规定了法律、法规的效力等级,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和规章。
我国立法的滞后决定了司法要先行一步,对于目前所产生的网上知识产权纠纷又不能坐视不理。因此,许多业内人士都在为此问题来积极想办法,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但是我国法律对于网上行为的界定还非常模糊,这也造成了司法实践的困难。
三、知识产权理论中的版权、专利权、驰名商标在网络下的侵权行为
也许有些人认为网络本身就是资源共享的,而且是开放型的状态,其可供进入的端口很多,只要愿意谁都可以在网上发表言论或从网上拷贝下那些根本不知道署的是真名还是假名的文章。但是,须知网络只是信息资源载体的一种形式,其本质与报纸等传统媒体没有任何区别。网络经济也同现实中的经济规律是一样的,同样要遵守共同的游戏规则,这其中就包括对网上的资源的利用问题。否则,无论对谁都是不公平的,因为,任何有价值的创造都应当获得其相应的报酬。
侵权行为集中化在网络环境下,行为人侵犯的知识产权主要集中在对版权的侵害上。一旦版权人的作品进入网络空间,网上用户便可以自行浏览、自由下载,轻易复制。版权人对其财产权甚至人身权都可能受到侵害。我们常说的网络侵权实际上经常指的是侵犯版权,但实际上网上侵犯知识产权的形式还是多种多样的。
目前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形式主要有:
第一,对于版权的侵犯即对于我们常说的着作权的侵犯。版权的无形性与网络的开放性特征相一致,所以导致了这种侵权方式。一方面,一些网站把别人的文字作品未经着作权人许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表,另一方面,一些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从网上直接拷贝下来别人的文章而发表。这两种都属于侵犯版权的行为。
第二,利用网络搞不正当竞争。
(1)域名抢注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特网的发展和广泛应用,加速和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经营者在因特网上进行交易的前提是其必须注册拥有自己的因特网地址——域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域名的价值性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因此,将知名企业的企业名称、商号、或者企业的商标作为域名进行抢先注册或进行使用,或者是待价而沽,进行转让、出租等行为越来越多。1998年10月12日,广东省科龙(荣声)集团有限公司在海淀区法院吴永安抢注域名纠纷案拉开了抢注域名诉讼的序幕。由于域名的法律性质尚无明确的界定,对因域名抢注而产生的纠纷按商标侵权,还是按不正当竞争处理,至今没有一致性的意见。
(2)利用网络进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因特网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介,其方便、快捷、廉价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点,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经营者通过网络对自身及经营活动进行宣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有不少的经营者并不是本着诚实、讲信誉的原因则利用因特网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宣传,而是进行虚假宣传来抬高自己,贬低其他同类经营者。
第三,商标侵权。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四、存在问题
首先,网络时代的到来使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网络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交流方式,传统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等特点,但在网络环境中基本已经都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环境下的作品数字化,公开公共化,无国界化等新的特征。传播形式发生很大变化,速度更加迅捷,而且作品一旦在网上被公开,其传播,下载,复制等一系列的行为就很难被权利人所掌握,即使发生侵权,也很难向法院举证。网络传输的普及和应用,为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带来了困难。权利人无法知道自己的作品被谁使用了,如果使用了,使用了多少次,很难主张自己的权利。
其次,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大量的作品正在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快地从传统形式(主要是纸介的形式,还包括录音、录像等形式)转换为网络形式,并上网传播,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作品的权利人以及传统形式的邻接权人与网络形式的传播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乃至纠纷。但是我国目前的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未完善,虽然已经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网民的行为,但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保守性,立法还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网络侵权行为具有涉及地域广,证据易删除、难保留,侵权数量大、隐蔽性强等诸多特点,这些问题的解决都依赖于网络技术的发展。而且对于网络技术的立法,还面临着确认难,取证难,侵权责任分担复杂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难题。
再次,人们在传统的社会现实与网络社会中的道德观念存在很大差异。传统的社会,依靠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以及社会舆论等的监督,以及周围人们的提醒或者注视下,传统的法律和道德都会相对很好的被维护。而网络社会是一个相对非常自由的空间,既没有中心,也没有明确的国界和地区的界限,人们受到的时间空间的束缚大大缩小。我国也在把握时机,立足本国国情并努力与国际接轨,寻求一条有效的解决途。
互联网作为第四媒体,其功能之强大是其他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因此,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的危害要比传统的侵权行为要大的多。首先,计算机网络的全球性和信息传输的快速性决定了网络侵权影响的范围之广,速度之快。在网络环境下,一条侵权言论可以在几秒钟之内就能传遍全世界每一个角落,其不良影响也会随之遍布全世界。其次,网络侵权责任的界定困难。最后,由于网站内容容易被更改和删除,因此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取证非常困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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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瑞哲.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研究[D].华东政法学院硕士论文,2007,(4):31.
郑成思.《版权法》(修订本)[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1、案例分析论文来源
案例素材必须是学生亲身经历(如通过本人所从事的工作或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课题等)获得;案例素材所涉及的单位,建议原则上为某一企业,对特别有现实意义的案例,也可以是针对某一行业、某一科研院所、高等学校或政府的某一经济主管部门;案例素材应真实可靠,应取得所在单位负责人的支持与同意。应不违反有关的法律或损害所在单位的利益。必要时可对该单位的名称、有关人物的真实身份及姓名、相关数据等进行掩饰性处理。
2、案例分析报告内容组成
(1)情景描述--分析给出的案例中的情景(企业介绍,案情介绍)
(2)原因分析--分析出现该问题的原因(企业现状问题,案情形成原因)
(3)提出备选方案--分析问题的解决方法并提出可行的备选方案
(4)评估并加以选择--进行备选方案的评估及选择
3、案例正文
案例正文是案例主体部分的核心,应介绍案例的人物、组织以及事件的经过。可以按照时间顺序或事情发展的逻辑顺序组织案例的主要内容。尽量加入一些数字和图表,以加深读者对案例的理解。
(1)案例正文的叙述,要做到全面、周密、客观,避免加人作者的主观分析评价。同时,还要注重情节的真实感和生动性。
(2)案例正文中涉及的组织、人物和统计数据等,可以作适当的技术性处理。例如,隐去组织和人物的真实名称而采用化名,对真实的统计数据作同比放大(或缩小)处理。
(3)案例正文中的内容也可根据编写需要进行适当标注。
4、进行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在案例介绍完以后,对案例进行系统且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灰场;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取灰利用
1灰场概述
徐州发电厂川里湖灰场现由#1坝灰场和#2坝灰场相连而成,#2坝灰场位于青龙山和小红山之间的簸行山谷地,容积为1050万立方米,#1坝灰场为扩建工程位于青龙山和奶奶山之间的簸形山谷地,容积约为1000万立方米。#1坝分四期逐级加高筑成,现已加高三级。初级坝为堆石透水坝,坝基为淤泥软基,采用袋装砂井处理,子坝三级为高粘土均质坝,利用灰场冲填灰渣作为地基,坝基下设有袋装砂井.盲沟与初级坝及滤层相通。坝顶采用钢排灰管分散排灰方式,#1坝南坝基处,自东向西设有集水截流沟并与排水沟相通。大坝西端的溢洪道作为排水沟事故时备用排水口,事故状态下灰水依山坡自然而下。流入坝前250m内已征土地。#2坝为红土坝,原坝顶现已低于#2灰面,为保证灰场安全运行兼顾环境保护需要。于灰坝北部设置东西主渠堤,灰水通过东西主渠可任意分配至#1、#2灰场。全灰场共有三处排水口,其中#2坝西头以北150m及东头以北处约80m各有一处,#2坝东头以南约150m处#1灰场内有一处。每个排水口下均设有两道并联2×500×1000钢筋混凝土排水暗沟,并于#2坝中心以南约80m处与1200×1750钢筋混凝土排水暗沟相连后,排至#1坝外灰水回收泵房缓冲池,回收利用。
全厂共有四台400t/h和四台670t/h锅炉灰渣水通过灰浆泵输送,排人灰水集水池经过排灰水明沟、分配池经灰渠导流人#1、#2灰场,每年入灰场灰渣量约80余万t。
2灰场的安全运行管理
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可靠保证,但同时也是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由于灰场的地理环境以及所在生产环节中的地位,灰场的管理比较简单化,容易被忽视,如管理不当,不但灰场的正常储灰要受到影响,而且使周围的天气,水体和土壤受到严重的污染,使灰场附近的农副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受到危害,严重时威胁灰场大坝的安全,造成恶性垮坝和环境污染事故。
2.1灰场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
1)灰场管理缺乏统筹规划,没有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灰水的排放和取灰随意性很大,对灰场出现的漏水、跑灰现象不及时解决,致使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蒙受危害,国家的资金蒙受损失;
2)灰场的储灰与取灰利用没有合理的规划,造成储、取灰矛盾突出,灰场功能萎缩;
3)灰场的排水水质超过国家的废水排放标准,而没有采取措施;
4)不注意灰水混合物在灰场内的流向疏导,灰场表面有大片的干灰面露出,容易被风力吹扬,造成周围环境污染;
5)不能够根据季节的变化及时调整灰场内水面积,给坝体和周围环境带来危害隐患;
6)没有制定灰场的日常巡回检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围堰、渠道、导流沟,堤坝不注意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堤坝有渗水现象,严重时出现管涌、决口现象,有时甚至要面临灰场中断存灰;
7)没有切实可行的灰场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
2.2科学规划、认真执行灰场各项检查是灰场安全的重要保障
针对灰场管理中的薄弱环节,2000年徐州发电厂粉煤灰公司在厂安全环保部的帮助下,多次对灰场及灰场周围区域进行勘察,利用灰场的自然地貌并综合考虑灰场的安全运行和取灰利用等各种因素。将灰场按照不同的功能区域划分为:一滩、二渠、三沟、六区,设置了灰坝沉降观测点和绘制丁灰场示意图,修定了徐州发电厂川里湖灰场运行管理规程,为灰场科学规范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灰场灰坝的安全是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由于灰场管理不善造成垮坝事故的发生,其事故是无法处理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为保证灰场坝体的安全,应将灰场的安全检查和灰坝的维护补强工作作为保证灰场及灰坝安全的主要手段,为此我们制定了灰场检查制度和检查标准,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安全评价。
2.2.1日常检查
①巡查由灰场大坝主管单位负责,指定有经验的大坝运行专业人员对大坝建筑物、闸门、启闭设备、电源、通讯设施及水流形态和灰场灰坝岸坡等进行巡视、检查;
②频次为经常性(按公司规定),检查结果以表格方式记载;
③异常迹象与变化应详细纪录并及时报告。
2.2.2年度详查
①详查由厂部负责,每年汛前、讯后(出现较为严重的冰冻时)对大坝进行详细检查;
②分析观测资料、数据、审阅检查、运行维护纪录等资料档案;
③灰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
④灰坝安全年度详细报告。
2.2.3定期检查
①主管单位组织运行、设计、施工、科研等有关单位参加,检查频次每五年一次,没有潜在危险、结构完整、有保障的灰场大坝经上级部门同意可减少检查频次,但间隔时间不超过十年;
②现行规范复查原设计数据方法及安全度,审议施工方法、质量和施工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及所带来的影响;
③观测资料分析成果进行全面了解和审查,评定大坝的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
④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和改进建议。
2.2.4特殊检查(下列情况时应由负责组织特种检查)
①特大洪水或暴风雨,强烈地震或重大事故时;
②非常运用以及遇有紧急情况而迅速调低水位时;
③异常现象对大坝安全有,怀疑时;
④检查范围取决于自然条件的严重程度和所担忧的事故后果:
⑤检查后应立即提出大坝安全特种检查报告。
2.3灰场的防洪防汛是灰场安全的中心工作
灰场的防洪防汛工作是灰场安全生产的中心环节,由于川里湖灰场是典型的山谷型灰场,汛期大量的山水导入灰场内,为防止汛期灰场内水位短时间上升较大,给灰场内的各项设施和灰场灰坝构成威胁,我们制定了严格的"三查"措施,汛前检查:汛前在保证灰水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尽可能的降低灰场内的水面积,增加灰场蓄洪能力,做好各类事故预想,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严格检查各项防汛措施的贯彻执行,保证各类抢险物资及设备的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汛期检查:汛期实行专人不间断值班,增加灰场设置检查频率,密切关注灰场坝体,堰体的渗水和异常变化。汛后检查:汛后及时对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总结,并对出现的故障设施进行维护,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落实。
2.4灰水的有序排放是灰场安全的基础
川里湖灰场原有的排放方式是通过坝前灰管均匀的排放至灰场内,此排放方式可以使灰水混合物的流向与坝体相平行的流人灰场内,坝前灰层能够很快形成,并随着坝前灰位的升高,由坝前逐渐流向灰场内侧各部位,其排放方式无疑是合理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存在问题有:
①灰场功能单一,无法划分独立的功能区域,灰场内灰的存、取及灰水澄清区域不明,管理混乱;
②坝前60m干面滩,当灰水改变排放方式后,干燥季节灰面容易形成脱水层.造成大面积扬尘;
③坝前排水母管,停止灰水排放后,由于灰渣的沉积造成母管堵塞。同时灰场内取灰点由于地方利益相争,采取灰点混乱,直接影响到灰场的安全和管理。
2)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设置灰场中心渠道(东西、南北两条)利用中心渠道任意将灰水导流到灰场任意部位;
②将60m干面滩,由工作区域改变为保留区域,并广植植被;
③将灰场西部区域设置取灰区域,分别设置一、二、三、四、五号取灰点,灰水经中心渠道导流到上述区域,上述区域均可承担灰水的储存、取灰及排放功能,将灰场东部区域设置灰水澄清区,灰水经上述区域后导流到灰水澄清区域达标排放。
通过两年来的治理.灰场焕然一新,进出取灰点车辆井然有序,装载机马达轰鸣.坝前60m干面滩绿意盎然,象一条绿巾系在灰坝前,牢牢的锁住灰尘的肆虐,灰水澄清区域碧波荡漾.各种水生植物和嬉戏的鸭儿构成了一副美丽的画面,同时由于灰水调控有序,大大提高了灰场汛期的安全。
3灰场的取灰利用
灰场取灰的多少直接制约着灰场的发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土地资源日见枯竭,因此,最大限度的开发利用好土地资源是至关重要的,灰场的工作就是尽量提高灰的取用率和取灰效率,为此我们依据现场实际工作经验,制定了如下措施:
3.1灰场取灰原则
3.1.1调整灰水运行方式为实现边运行储灰、边取用湿灰创造条件;
3.1.2规划、保持、调整取灰工作区域以实现机械有序流动;
3.1.3根据灰场湿灰结构特性调整取灰工作面的设置,以实现连续正常的供灰;
3.1.4建立、修整灰水渠、堰、灰场内道路及取用机械的技术措施以保障取用工作顺利进行。
3.2灰场工作区域的设置
3.2.1灰场取灰区域按功能设置待装区、装运区、补灰区、故障处理区;
3.2.2位于入口设置待装区宽约6m为待灰车辆停车、移位区域;
3.2.3装运区与待装区相连,根据装载机数量及现场实际地貌设置长约30m-50m,宽约20m~30m;
3.2.4距装运区朝出口方向约80m设补灰整理区域,宽约6m,长度以装运时间、补灰整理时间内车辆停滞长度确定,通常约80m;
3.2.5故障区设置于待装区、装运区、补灰区,区域内侧以环线道路组成,贯通出入口,宽约6m。
3.3灰场取灰的安全保障
3.3.1取灰区域应尽量远离运行灰场中的水界面,距离不得小于50m,距离坝体不得小于60m,取灰时应随时注意暗沟盖板,取灰层距暗沟盖板最小不得小于lm;
3.3.2取灰时应由内向外取用,以防雨水积存影响装运;
3.3.3装运区域呈扇形布开.以利于车辆进出,取灰时应逐渐加深,形成坡度小于15度为宜;
3.3.4每次取灰深度一般不大于1.5m,取灰区域最深深度不得大于4.5m。
3.4灰场的环境保护
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灰场重点工作,由于灰场位于山区,占地面积较大,灰的取用应经过长时间沥水、取灰面积,人工作业以及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都能造成灰面脱水扬尘,形成较大的环境污染,解决和完全控制灰场扬尘现象是必须要做好的工作,2000年川里湖灰场多次发生灰面扬尘,引起厂领导重视,近两年了,通过治理已经从根本上解决了灰场扬尘的发生,工作中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3.4.1覆水压尘
扬尘现象一般在秋、冻和早春季节,雨水较少,一方面我们根据灰面灰层脱水情况及时进行覆水压尘即在确保灰场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尽量扩大灰水面积,另一方面尽量缩小取灰面积,控制取灰面积不大于3万平方米。
3.4.2淋水压尘
主要用于取灰面,在持续干燥天气和多风季节,安排专人每天对取灰面进行人工淋水,保证取灰面不扬尘。
3.4.3覆盖压尘
在储灰待取区域利用当地芦草进行覆盖,防止灰尘飞扬。
3.4.4植被压尘
灰面上种植植被是防止灰场扬尘的重要手段,由于灰场内灰面较大,完全依靠人工手段进行压尘工作是无法有效防止灰面扬尘的,因此在干面滩、长期保存的储灰面、灰堰、坝体上进行植被的种植可以有效减少灰面的面积,从根本上杜绝灰面扬尘现象的发生,由于灰水中含有碱性氧化物PH值偏高,同时还含有少量的酚、氟和苯胺类物质,因此,选种合适的植被才能保证植物在灰面的成活率,另外植被的维护保养也是必不可少的。
近几年我们在各级领导的支持下做了以下工作:
①收集灰场四周自然生长的草种,种植在坝前60m干面滩内,同时在60m干面滩设置人工灰堰与灰场工作区相对隔离;
②灰场内灰堰上种植观柳,坡面植草;
③从1995年和1997年先后两次进行灰面大规模种植,共在#2灰场灰面上种植观柳25万余棵;
④每年春季组织人员撒种补苗,维护灰场环境良性发展;定期将澄清水引入植被区域进行浇灌;
⑤制定规章制度杜绝一切威胁植被林区及地表植被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