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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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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论文

第1篇

一心一意缔造和谐环保家居空间。让我们共同来营造环保、健康的室内居住环境,是一个很让人关注的话题。我认为节能环保“生态住宅”将成未来家居主流。

二、为搞好好看、好装、健康、环保的室内居住环境

共同来营造环保、健康的室内居住环境,全国各地政府机关和社会组织历来高度重视绿色健康低碳环保“生态住宅”的建设设计服务及推广工作。历年来举办了不少绿色家装建材联宜展销会。建设殷实文明和谐幸福美好家园的礼仪之邦、才子之乡家乡抚州,今年也举办家装建材联宜展销会。为营造美好环保人居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家乡各主流好家居装修建材联公司都参与展销会。春满人间,把森林氧吧带回家。家乡主流新闻媒体都尽心尽力对活动进行精心监督策划。将让好家居装修公司认真轻松友善和谐地搞好“生态住宅”装修工作。我们装潢行业是家居的美容室,装潢的魔术师。“生态住宅”将成未来家居主流。企业该如何为营造绿色环保人居环境提供服务。让我们共同来营造环保、健康的绿色室内居住环境,是一个很让人关注的话题。“共同营造我们健康的室内居住环境,这也是我们家装建材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引领未来健康新空间

我们装潢行业美容师,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群策群力、群防群控。我们装潢当中要采用各类的装饰建材,包括装饰产品。在整个施工设计采购和最后装潢售后服务当中,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污染源。(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相关统计数字显示,我们现在每年大概要装修的量是达到2千亿元,但由于设计和施工的失误,造成的浪费现象非常的严重,统计的数字是达到了300亿元浪费量)面临这么严峻的形势,作为中国顶级企业家俱乐部成员,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些富有社会责任感企业家他们也是中国公益环保的先锋力量。远离家装建材暴利,规范市场从我做起,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节水、节电、节材、节资,推广应用绿色健康环保型建材,以有效避免家装引起的两次污染。加强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排放。为更多的人造更多的好房子,建设“节能、节材和生态环保”住宅。祖国各地社会利益高于经济效益的真善美高科家装建材公司您们应承诺可以做到:

第一要学习国标从严要求。因为国家了很多的有关的文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的污染控制规范,以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的有关标准。我们要从严的进行要求。

第二我们要模范的贯标,我必先行。

第三规范市场从我做起。

第四共同来创建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您们应多邀请生态环保科研学者跟您们出最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科研管理尤其是节能环保生态住宅装修设计方案,以有效避免家装引起的两次污染。低碳生活、低碳经济。为国为民,科技、哲理学术高人他们可轻而易举跟家乡有高社会道德风尚的家居装修公司出最节能环保型住宅经管方案及其它经营管理方针政策。幸福中国梦!志同则道合,道合则事成。同心同德心齐力更和前程最辽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远离家装建材暴利。共同创建健康的生活环境,最大限度避免家装引起的两次污染。您们多邀请生态环保科研学者参与您们公司企业的节能环保生态住宅装修设计、经营管理。将让富有高度社会责任感企业家您们节能环保生态住宅装修人人喜爱,家乡同仁、亲朋好友有新住宅需装修设计,都将尽请真善美的你们参与。众手浇开幸福花。今后您们的商业活动更具有竞争力与活力,您们将产销两旺。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尊重专家学者、教授所付出的劳动。

第2篇

把量传始终作为主业来抓,增强我们的看家本领。宜昌作为“两坝一峡”所在地,为确保生态环保仪器量传的准确可靠,维护计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科学性,保证仪器就地就近、经济合理进行检定等,宜昌市质监局解决本地区相关计量器具量值溯源和公正计量的难题,建立了多项计量标准,并向湖北省质监局成功申请建立了三峡库区生态环保计量器具检测中心。长江三峡流动污染源三峡监测站是专门从事流动污染源的监测机构,其所使用的红外测油仪是关键设备,我们在充分沟通交流的基础上依法对其进行了检定,也促使他们的计量意识有更大提高。

二、坚持各部门协作,维护生态环境质量

1.强化能源计量工作,推动生态环保计量,促进地方经济转型战略

我国能源匮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宜昌市的经济支柱是生物、医药和化工行业,能源环保尤为重要。开展能源计量工作,利用《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之机,增强政府的社会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职能责任。参与对能源进行有效的规划和管理,参与企业节能评价,开展不定期的耗能管理考核,促进水、电、气、煤、油计量器具的检定,提高生产效率。

2.加强生态环保类检测机构仪器的检定

保证重点领域检测、监测数据结果的溯源性;加强在线环保监测系统的检定,扩大环境保护的覆盖范围,促进合格排放。我们加强与市发改委、环保及统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对所有污水处理厂及国控环保企业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强制检定,确保数据准确与科学公正,推进地方经济的良性发展。积极参与环保与生态保护的规划制定,有效推动校准工作的深入开展。

3.加强自然灾害有效防御等领域的量传溯源,确保数据准确

第3篇

1.1生态环保目标规划体系构建在对高铁建设生态环保进行目标规划前,首先应对该区域生态环境的生态本底和退化程度进行分析,如果规划值未超过相应的阀值规范,将规划值作为目标值;如果超过,将阀值规范作为目标值。准确制定拟建工程环保目标,必须根据所获取历史数据的数量确定规划方法。(1)基于BP人工神经网络的优势度变化值、适时绿化率目标规划。BP(BackPropagation)神经网络,也称为误差反向传播算法,是在转移函数的基础上,通过对大量样本的训练,当预测值与实际值的误差在合理范围之内得出预测函数,进而进行预测[7-9]。一般情况下,施工期间容易获得较多的优势度变化值和适时绿化率数据。因此,可以采用BP神经网络进行目标规划。首先对大量高铁项目建设期间环保的有关数据进行整理,总结影响高铁环保目标规划的工程特征类目及量化值,如表1所示。然后,采用3层BP网络模型,选择Sigmoid函数为节点输出函数,模型的输入单元为8个,分别用I1~I8表示;输出单元为2个,即优势度变化值和适时绿化率,分别用O1和O2表示。隐层单元为17个;初始权值为(-1,1)之间的随机数。最后,根据大量数据进行训练,当预测值与实际值的误差在设定范围内时,确定出预测函数,进行预测。(2)基于灰色时间序列和类比法的水土流失量目标规划。灰色时间序列模型对一系列具有一定时间间隔的数据进行分析计算,得出预测模型,从而对未来时间数据进行预测和对目标进行合理规划。一般情况下,收集的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的数据量较少,采用灰色系统的GM(1,1)预测模型[10]结合类比法对水土流失量进行目标规划。(3)基于德尔菲法的动植物保护度目标规划。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评分法,是一种定性描述定量化方法。一般情况下,在规划动植物保护度时,由于该指标受到的人为因素影响大,数据收集困难,可以采用德尔菲法。综上所述,当有大量历史数据时,建立BP人工神经网络预测方法;当有少量数据时,采用灰色时间序列模型和类比法相结合;当无历史数据时,采用德尔菲法预测。

1.2监测方法体系构建(1)生态目标进行规划后,应选用科学的监测方法对监测指标进行监测,验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优势度变化值采用“3S”(遥感技术(RemoteSensing,R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yInformationSystems,GIS),全球定位系统(GlobalPositioningSystems,GPS))技术法和资料分析法获得;适时绿化率采用实地测量法和调查监测法获得;水土流失量采用桩钉法、侵蚀量法、调查监测法和资料分析法获得;动植物保护度采用抽样调查的地面观测法和资料分析法。(2)PDCA循环。PDCA循环,也称戴明环,即策划(Plan)—实施(Do)—检查(Check)—落实(Action),该原理意味着任何的工作或事情都要经过上述4个阶段的不停循环,在循环中不断解决问题,使分目标实现,最终使总目标得以实现[11]。对高铁建设的环保指标进行监测时,应根据各个指标的情况制定监测周期,将总目标按照相应的监测周期进行分解,在每个监测周期内按照PDCA循环进行监测,检验分目标能否实现。如果未完成分目标,则应找出出现问题的环节,并制定相应的改善措施,于下一次循环中加以解决。此外,还可以适当对分目标进行调整,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2研究案例

以某高速铁路(以下简称G高铁)为期5个月(2014年3月31日—8月31日)的目标规划与监测数据为例验证预测的准确性。监测期内,工程建设主要集中在CK64+500—CK85+750,拟监测段为CK64+500—CK72+750,无环境敏感区,占地类型主要为非农业用地、土石方利用率为35.27%。

2.1基于BP人工神经网络的生态环保目标规划根据收集的已建高铁项目的历史数据,采用BP人工神经网络对优势度变化值、适时绿化率2个指标进行规划。由表1征量化指标可知,该工程的输入项I1至I8分别为6,3.5,3,2,4,3,2,3。将收集的样本基础数据(1~24)作为训练样本,后2个样本作为输出样本,训练1000次,基础数据及预测数据(序号25)如表2所示。误差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中可知,预测值与实际值误差<5%,该模型能够满足预测的精度要求。应用该模型得出输出项O1和O2分别为3.814,87.60(见表2),即优势度变化值为3.814%,适时绿化率为87.60%。

2.2基于灰色时间序列和类比法的生态环保目标规划模型采用统计学的方法对上述重点监测区域进行抽样,选取极易发生水土流失的主体工程区的路基挖方边坡、取土场的挖方边坡、6#弃渣场的弃方边坡、施工便道的挖方边坡及施工营地的挖方边坡为此次水土流失的监测点。(1)基于灰色时间序列GM(1,1)的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预测。根据当地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收集1983—1989年相关分区的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采用灰色时间序列对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预测,主体工程区、取土场、弃土(渣)场、施工营地、施工便道的预测值分别为329530,486570,548220,421920,520700t/(km2•a)。(2)基于类比法的水土流失量目标规划。通过对拟建高铁所处的地域环境、气候、水文、土壤、降雨、原生态的地貌环境等进行综合考察及分析,选择与拟建铁路相近的已建铁路石长铁路为本工程水土流失预测的类比调查对象,其扰动后各分区土壤侵蚀模数分别为6000,20000,18000,15000,6500t/(km2•a),此时即得公式⑷中的Mi2。由上述数据、公式⑷和各分区面积计算工程建设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1094.244t。其中各分区施工期分别为2,1.5,1.5,3,3年;监测区面积分别为23.36hm2、3.89hm2、19.36hm2、18.34hm2、3.21hm2。

2.3基于德尔菲法的环保目标规划模型在G高铁动植物保护度目标规划阶段,首先邀请15位专家预测监测期内施工路段动植物保护度,将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分析计算可知,动植物保护度均值E=1.4145,方差δ2=0.032503。收敛性检验参数C=0.46%<0.50%。方差较小,说明专家意见相对比较集中,分歧较小。

2.4基于PDCA循环的水土流失量指标监测以高铁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量的监测为例,对其施工中PDCA过程进行重点阐述,该工程5个月的监测周期为:主体工程区、弃土(渣)场、取土场占地面积广,均会破坏原有的土石平衡,对原地表面积扰动大,对该区域的监测应自施工准备开始进行,每月进行1次;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所引起的水土流失主要处于便道修建阶段,而且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大,因而在施工阶段初期要求每月监测1次,待修建完毕后,可以每季度监测1次;此外,若施工期间遇到暴雨,应在暴雨过后加测1次;遇到汛期,须在汛期前后各加测1次。2014年7月31日该施工地区有暴雨,因而在暴雨过后加测1次。水土流失量的PDCA循环目标值和相应的实际监测结果如表4所示。由表4可知,5次的PDCA循环中,因监测周期初期环保措施实施不够完善,第1、3次循环的分目标未达到;进一步完善环保措施后,水土流失量有了明显的减少。此外,因环保措施的完善,暴雨对水土流失量的影响很小。5次PDCA循环后,监测区域水土流失量的总目标得以实现。

2.5其他生态指标监测结果分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对现有植被、耕地、农田等造成破坏,对动物的生活区域造成影响,而这些方面的地貌恢复、动物繁衍缓慢。短期内优势度变化值、适时绿化率、动植物保护度等指标不会发生太大变化,而且工程的绿化恢复工作一般在工程后期才会取得明显效果。因此,这些指标的监测周期一般较长,可以设为1个季度1次。为此,监测人员对这些指标分别于监测初期和末期各监测1次,并将该5个月作为1个PDCA循环,已经针对这5个月采用相应的模型规划出其目标值。其他生态指标监测结果如表5所示。由表5可得,项目区其他生态监测指标依据PDCA循环原理,在循环过程中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均能达到目标值。

3结束语

第4篇

关键词:媒介;生态;技术

2000年,尼尔?波兹曼在《媒介生态学的人文主义》一文中解释为什么采用媒介生态一词来命名这个新的学术研究领域时说道:“我们把‘媒介’放在‘生态’的前面,就是为了说明我们感兴趣的不仅仅是媒介,还有媒介和人类之问的互动给予文化以特性的方式,也可以帮助说明文化保持象征意义的平衡。”那么,何谓“象征意义的平衡”?笔者认为,所谓“象征意义的平衡”强调的正是媒介环境与人类社会之问的一种和谐状态,即媒介技术的变革带来人类互动方式的变化,进而影响到人类文化的平衡机制,从而实现了文明的更替。因此,“一个关于大众传播的历史的观点是必须的”,我们希望由此获知在媒介发展的历史语境中媒介技术究竟如何定义世界,定义文化。

一、媒介生态

所谓生态,通常是指在一个生物群落及其生存发展的系统之中,各种因素的相互关联制约所达到的相对的平衡结构。生态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首先意味着对环境的研究——它们的结构、内容及对周围各种生命的影响。当然,这并非说生态与环境是等同的。环境是自然的存在物。它包括作为影响一个生物体生长、发展和生存的外界物质条件的自然环境,以及作为影响个人和社会本质的社会文化条件的社会环境。而生态不仅指自然的存在方式,还包括人与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的亲和关系,更多的是体现一种相互依存的整体化的系统联系。当然,作为一种环境,必然会产生某种影响。媒介环境的影响不仅仅是指每种媒介对于自身信息接收者的影响,还必然包含媒介之问的竞争与影响。同时在广义上,媒介环境的影响还必然涉及到媒介技术和信息传播对自然和文化的影响。当媒介环境发生影响时,就不可避免会形成一种媒介生态。媒介生态指向一种系统的和谐结构,主要关注人与媒介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探讨如何在人的参与下维持媒介环境的健康,平衡,从而使人与媒介、媒介与媒介之间保持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并以此为前提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

那么,媒介生态如何对人类的文化施加影响,从而实现自身系统的不断演进?像绝大多数的自我作用系统一样,媒介生态系统对整个社会文化系统的作用在历史中发生了相当巨大的变化。首先我们要认识的是,媒介并非单纯作为一种传播的介质而存在,当我们抽取其中的技术因子来考察其对人类和文化的影响时,就会发现:媒介存在于某种传播环境中,当它通过自身所处的传播环境与人和文化发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时,必然产生某种媒介生态。因此,媒介生态必然是一种在媒介与人和文化的相互作用下不断发生变化的动态的环境。当我们沿着历史的河流溯源,试图发现的正是媒介技术如何一面冲破了人类联通的各种阻断,利用其强烈的渗透力创造了一种全球化的社会和谐;另一方面,技术的快速更替又创造了各种各样对于传播声音的阻隔,同时,个人思想与社会制度也逐渐经历着巨大的断裂。

二、语言的实践——口语和文字

在洪堡(Humboldt)和卡西勒(Cassirer)看来,语言的功能就是表达我们关于世界的经验,并且赋予这种经验以形式。也就是说,语言是我们经验的形式化。语言始终交织在思想、活动、行为之中,语词的意义就来源于此。我们学会使用语言也就是在认识世界,语言的形成及表达都隐含着一种认识世界时树立起来的行为习惯和思想传统。

每一个人类社会都占有一种完全为其使用者而发展的语言。说话是大众传播的最为简单的上具,但也是最重要的上具;它是人类不何于其他生命的关键性标志,它也是人类出现至今唯一贯穿始终的传播工具。尽管如此,在以口头传播为传统的社会里,说话就是为了完成交流从而实现生存。说话作为语言最基本的实践形式曾经在很长的时间里也是语言的唯一实践。

在口语媒介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整个人际传播促进了说话和动作,思考和感情的结合。由于声音所传递的语言代表着一种独特的文明,这种面对面的特性也便承认了大量文化多样性的存在。同时无法记录这些赦事就使得记忆力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作为对自身转瞬即逝特性的补偿,口语传统在另一方面又是最稳固和保守的媒介传统。正如许多研究者所信奉的:口语和声音是社会民主最为理想的代表性媒介技术。事实上,直到电子媒介横行的今天,最具说服力的思想仍然是通过口头语言形成和表达的,因此,“这种灵活而古老的信息传播方式对任何既定的秩序都是一个威胁”。

尽管说话一直是人类最广泛使用的符号工具,也是社会融合的最基本机制,人类仍就很难想象在一个社会中说话是语言的唯一实践。因此,在大约公元前1500年,巴勒斯垣的闪米特人发明了字母,并由腓基特人逐渐将其表意功能进行完善。如果说话是对生活中的事件、过程和事物进行符号化的话,那么文字书写就是对说话的再符号化,是有关符号的符号。也就是说,人类试图用图解式的文字符号来表现说话的声音符号。这在某种程度上拓宽了语言的使用。通过书写,说话所引起的声音流动就可以像照相一样被截取并保持静止。由此,人类语言就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自然局限。人类把符号粘、刻、印在几乎所有物体的表面以期能永久保存。但是,这种语言形式的变化并没有引起人们的一致赞同。在人类传播史上,一个经常出现的事实就是怀疑,焦虑和悲观总是伴随着传播技术的改变一起出现。所以,一开始人们总会抱怨新的传播媒介的入侵,总是很迫切地想要保护旧有的媒介以防御新媒介带来的竞争和变化。苏格拉底是最突出的口语文化的捍卫者。苏格拉底反对书写文字,认为它会削弱我们的记忆力,使那些属于私人的事情公开化,而且会改变教育实践。当然,个人的偏见并不会改变历史的进程。书写的发明还是在社会各个方面产生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影响。例如,书写有助于商业的发展,特别是书写材料的轻便性导致了城邦向帝国的扩张。它促进了人类在科学上的兴趣,有助于罗马法律的发展和基督教的扩展。

另一方面,在整个“非机械化”的书写阶段——从粘士写字板到手抄书,口语文字的发展仍旧很突出,不容忽视。毕竟一个社会的传播习惯属于其文化传统的一部分,不可能轻易发生改变。因此,口语表达仍然是政治指示、文学表达和思想传播的主要工具。事实上,所有经典的文学作品,不管是诗歌、戏剧,还是哲学、历史都倾向于听而不是看。即使到了中世纪,谓言也还是基本的听说工具,几乎所有有组织的学习,不管在校内还是校外,都是通过听说的渠道来获得。除了老师口头所说的话,没有其他的信息或是思想的来源。在口语传统占据强势的传播环境中,人们一直保持者发出声音的阅读习惯,同时记忆也成为语言和思想保存的重要手段。总之,即使面临着手抄体的竞争,口头语言仍然是传播的主要渠道,直到印刷文字的出现。

三、传递文明与思想的媒介——印刷

不可否认,强势的西方文明往往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人类文明的总体进程。尽管造纸术、印刷术这些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最早出现于中国,但传播学者还是普遍接受这样一个观点,即谷登堡在1456年发明了“活字印刷术”(artificialscrtpt)。在技术上,我们可以说,印刷术最初的出现是为了适应书写文字的普及而发生的变化。由于书写文字对于书写上具的要求极高,不能满足普通民众对知识的获得,在某种程度上,掌握书写技术和工具的人便成为社会的文化权贵,而书写工具也成为权力的工具。因此,印刷术的出现是为了打破对书写技术的垄断。于是印刷术的出现与政治和宗教的变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例如,新教改革与活字印刷几乎发生在同一时期,这似乎并不是巧合。马丁?路德在1517年发表了他的文章《九十五条论纲》,捍卫圣经权威,反对教皇绝对权威,从此,印刷术总是被用来发表一些具有争论性的,甚至煽动性的宗教小册子。因此,从历史角度来说,我们现代的思想和哲学植根于印刷媒介。

同时,印刷术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个成功的商业性投机,书籍开始以一种廉价而普及的形式获得了普通民众的支持。书籍可以使个人脱离家庭、老师和神父的强大口语影响。印刷术的出现,尤其是书籍的普及,使得个人思想能够以更快的时间,在更广的范围内传播。这就使得个人思想不再局限于上流社会,也不再仅仅限于少数人的专利,而在公共的领域内获得了培养。由此,印刷术创造了一种自我和自我利益的新观念。同时,印刷术为创造本土语言的民族文学和民族自尊提供了广阔的流通需要。由此,印刷术一方面促进了个人主义,另一方面也促进了民族主义。因此,我们可以说,印刷术改变了文明的所有形式,比书写文字具有更强的革命性。

当然,印刷术最主要的功绩还在于,它促成了现代学校的出现和发展。这样,所有的人都可以加入到读写的线性逻辑中来。在学校里,更多的人掌握了阅读的能力,进而培养了逻辑思考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利用理性来综合各种感官知识,从而用清晰、有序、严肃的语言来指导人类的行动。文化从口语文字向阅读的转变把教育扩展到整个欧洲,最终建立了现代西方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个人思想和逻辑思维才能成为有文化的人,也正是这种个人思想和逻辑思维才使得文字和书籍成为传统意义上文化的代名词。

四、电子时代的文化中心:电视与网络

可以肯定的是,印刷媒介,特别是印刷书籍对我们的社会施加了强烈的影响。一旦变成了有文化的人,大多数人都会获得一种理性和情感的力量。但是,电视媒介的出现迅速压制了印刷媒介所培养起来的认识论。

电视所带来的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它成了我们文化的指挥中心。电视的出现,冲击着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促进了人类感觉器官的平衡,并对人采取包围之势,促使人深深参与其中。我们要在电视那里寻求关于政治、大众文学、宗教、新闻和经济的叙述,于是电视就几乎成了十四、五世纪的教堂。通讯卫星和其它高级媒介消灭了空间和时间的距离,使人类重新回到了部落时代。由此,建立在电磁媒介(如收音机,电视机,互联网)基础上的传播形成一种新的世界秩序的开端。因为电磁信号是以光的速度来传播的,能达到几乎无法想象的速度。这就意味着空间和时间被克服了,真实世界的社会就建立在电视所创造的拟态环境中。因此,人类的感觉被淹没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已经成了一个电视人。你必须蛰看电视才能成为一个社会人,因为你要和文化中所发生的一切有联系就必须受熟悉电视上的内容。于是,“看电视”几乎成了现代人的生活常态。生活被电视所律化,行为趋于一致,思想趋于扁平。

第5篇

中国国家农业部在《全国休闲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休闲农业要融合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成为横跨农村一、二、三产业的新兴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居民休闲需求的民生产业,缓解资源约束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绿色产业。由于资源主要来源于乡村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和环境资源等,休闲农业属于自然生态的休闲旅游事业,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密不可分的,也是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效方式。

1.1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休闲农业发展的基础休闲农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就是农村独有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民风和农耕文化等城市所不具备的要素。休闲农业的体验活动也必须根据农业资源的季节性、地域性、生长性、活动性等特征来设计。例如云南省某地根据生态性、民族性、地域性的差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以当地农村特有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基础,打造出多种休闲农业模式。四川省某地充分利用背靠大城市的地缘优势,因势利导,创造性地提出“五朵金花”的休闲农业模式,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民就地市民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典范。休闲农业多是在乡村自然生态环境优越、人文生态景观丰富的地区发展起来的,没有清新和美的田园风光、自然和谐的奇山秀水、丰富多样的动植物资源等,休闲农业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1.2休闲农业促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是促进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休闲农业不仅涉及农业体验活动,还涉及无污染、无公害、无化学物质的生态农产品的种植和销售。生态农产品的种植不但可以减少土地浪费,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还可以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绿色农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休闲农业发展的构成要素中资源型要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为了实现休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农村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和农民也会加大对旅游环境的打造和资源的整合,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环境质量,促进生态环境的保护。二是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休闲农业的消费对象主要以城市居民为主,休闲农业的发展可以促进城乡居民之间的交流,吸引城市信息向农村流动,使农民可以就地接受城市的现代文明观念及先进的经济、科技、文化信息等,从而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转变生存和生态保护观念,推动建立生态文明制度。总体来看,休闲农业的经营发展,不仅能满足消费者的休闲、体验及旅游的需求,还能促进农村地区生态文化建设、打造生态景观、维护生态平衡、促使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从而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农村生活空间。

2休闲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2.1缺乏相应发展规划的指导目前,中国休闲农业的发展大多为当地村民或民营资本自发策划、发展、经营,缺乏相应的科学规划引导,对城市消费者的休闲娱乐需求认识不足,大多数停留在农家乐阶段。特别是缺乏整体规划和具有特色的项目设计,模仿现象较为突出。缺乏与区域内其他景点和各种旅游资源的整合和整体开发,难以形成集聚效应,阻碍了休闲产品的规模化开发和产业化实施。在已有的一些规划中,短视现象严重,缺乏对地区经济基础、文化传统、生态环境、科普教育等的综合分析,缺乏对地区整体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很少有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和具体措施。

2.2设施的过度开发影响生态景观一些地方休闲农业项目的开发无序无规划,急功近利现象严重。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材料往往是就地取材、乱采滥伐,导致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平衡遭到破坏;一些工程建设产生的碎砖、石块、炉渣、石灰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在附近的土坡、水体,造成严重的污染。此外,一些低劣的人造景观也对自然生态景观造成了负面影响。例如一些地区为了打造人造景观,挖湖堆山甚至模仿城市园林绿地的造景手法,对原有的地形、地貌及植被、物种等大肆破坏,导致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景观破坏严重。

2.3农村生态环境承载力受到挑战城市居民的出行、旅游、休闲、度假主要集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大量的城市游客在特定时段集中涌入农村地区的休闲区域,造成农村地区,特别是休闲农场的客流量骤增,超出生态环境的承载力,生态环境破坏现象严重。许多游客产生的食品袋、用品袋、一次性餐具、易拉罐、啤酒瓶、废纸、瓜皮果核、食物残渣、骨头、宠物粪便等的随意丢弃,对水体、土壤、植被等产生严重污染,直接影响农村的生态景观环境。此外,由于目前中国针对农村地区的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所限,休闲农场的垃圾分类排放、及时清扫外运和就地处理处置均面临很大压力。

2.4农村传统生态文化受到冲击消费者在休闲消费时,往往容易忽视休闲农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特别是一些人群的低素质行为,以及过度消费的做法等,影响着当地居民的消费观,对农村原有的传统生态文化带来冲击。例如,在云南等地,随着休闲农业的开发,大批消费者的涌入对当地传统生态文化带来的冲击较大,导致许多年轻农民不安于农村生活,使原本保留较好的传统民族生态文化面临传承压力,农村传统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挑战,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

2.5生态型农业经济发展滞后在许多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尤其是山区,土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较差,农民脱贫致富愿望强烈,面对蜂拥而至的城市消费者,出现了“萝卜快了不洗泥”现象,更多人的生态环保意识让位于发展经济、快速脱贫致富的心理,加上生态农业的发展成本相对较高,导致生态型农业发展滞后,休闲农业所需的生态农产品难以得到农民的高度关注。同时由于休闲农业资源面、活动面、目的面、经营面涉及因素较多,发展的分散性突出,在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薄弱、人才与资金匮乏、生态经济建设的支撑条件较差的一些农村地区,难以形成具有生态竞争力的休闲农业产业链。

3以休闲农业促进农村生态环保的对策

3.1注重休闲农业的生态规划休闲农业的项目策划必须同步考虑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的规划,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之间的关系。一是要对休闲农业的资源基础(如生态农业资源基础、自然景观、乡村民俗文化等)进行充分分析和评估,从优化布局、因地制宜、保护生态三个方面,做好总体规划和项目策划。二是发挥生态规划保护环境的事前预防功能,预评估休闲农业待开发区域的环境质量及生态承载力,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休闲农业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性开发。三是休闲农业规划应与当地的旅游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规划、村庄环境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结合当地自然环境和主导产业的发展,保障休闲农业的生态化发展。

3.2推动休闲农业的生态制度建设在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下,加大对休闲农业的开发管理,建立休闲农业生态准入制度,防止破坏性的开发。一是要制定休闲农业准入标准,严格审核休闲农业经营场地的开发、经营活动是否对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在休闲农业开发前做好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要严格休闲农业建设的生态标准,休闲农业服务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建设,且环境污染的配套处理设施必须同步建设,且要达到一定的处理标准。三是要建立休闲农业的从业人员环境教育培训制度,强调从业人员的环保素质,对休闲农业经营者进行必要的环保素质培训及审查,提升对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生产、生活行为的生态约束,为发展生态型经济建立生态制度保障。四是要建立生态环境破坏处罚制度,对于休闲农业项目开发中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按破坏程度给予经济处罚、限期整治、取消开发资格等处罚。

3.3坚持休闲农业的绿色经营与发展发展休闲农业应充分利用好当地的景观与生态资源,在维护自然生境、提高农产品品质的同时,以挖掘和传承自然生态为纽带,通过恢复性建设来完善农村生态景观建设。一是经营者作为农村生态环保的维护者,应树立并不断提升环保意识,树立环保经营理念,做到不乱排放废物。同时,还要引导和监督消费者保护生态环境。二是相关管理部门应充分考虑到休闲农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生态承受能力,密切关注协调客流量,使客流量处于休闲农场的环境承载力允许范围之内,为消费者提供生态、环保、绿色的放松空间与环境,实现休闲农业的高效可持续发展。三是要培养消费者养成“生态保护、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在休闲消费过程中,遵守农村生态文明旅游规范,杜绝乱扔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3.4推进休闲农业的生态文化建设从休闲农业本身提供的功能来看,休闲农业的核心价值在于体验不同于城市生活的农村文化,生态因素、文化因素是休闲得以兴起的根基。因此在推动休闲农业发展时,要充分注重发挥其文化教育功能,实现农业生产、休闲、生态、科教、文化等全面价值最大化。一是将生态文化与休闲农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坚定地走与生态文化相结合的道路。二是在进行乡土文化、人文景观的挖掘和塑造过程中,将“天人合一”等传统生态文化融入其中,使消费者不仅得到自然景观和人文的双重体验,也切实感受到传统的环保理念,丰富乡村生态旅游文化内涵,推进“乡村—生态—文化”发展模式。三是还可以与学校生态教育相结合,为中小学生提供各种可供学习的资源,配合自然生态科学学习的需要创设教材园,通过环境资源、农场实地考察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使学生们认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从小做起,推动农村生态文化建设。

第6篇

污水处理技术有传统的方法和生态处理技术。传统的污水处理技术就是利用物理、化学等原理作用对污水进行净化,物理方法就是利用物理特性将有害物质进行吸收,化学方法就是利用物质之间的化学反应将有害物质反映或是转化为无害物质。而这两种方法都不易实现,因为物资消耗非常大,而且在技术维护方面难度也比较大,成本比较高,难以进行有力的推广。这也是很多企业冒着违规的风险将污水直接排出的原因。生态环保的污水处理技术,就是利用生物原理将污水有目的、有控制性的投入到一定的生态系统中,利用这个生态系统中的土壤、动物、植物、微生物等多种资源的符合作用,将污水中的超标物质和有害物质进行利用吸收,使污水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降解,最后达标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可以用循环再生来形容。生态环保的污水处理技术处理污水的最大好处就是操作简单、投资较小、无副污染物出现,同时还可以达到整体优化的效果。

二、污水生态处理技术遵循的原理

1.循环再生原理

生物学中的循环再生原理,指的就是利用生态系统中的生物成分,将非生物成分合成新物质,然后又降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通过生成和降解的循环,使整个生态系统保持平衡。在污水生态处理技术方面,也是利用循环再生的原理,将污水排入特定的生态系统,使污水中的非生物组分参与到这个循环再生的过程,加大了循环再生过程的进程和速度。

2.和谐共存原理

和谐共存原理指的是在生态系统中,所有生物与非生物之间的最稳定状态就是和谐共存,如果做不到和谐共存,那么其中一方就会被一方毁坏,直到达到平衡为止。所以在污水处理的过程中,污水引入到一个特定系统中,引起系统的不平衡,这个系统里面的生物就会将污水里面的非生物稀释或是降解,最后达到平衡状态,做到和谐共存。

3.整体优化原理

使用生态学的方法对污水进行处理是一个简单的过程,但是在这个处理过程中,包括很多环节,譬如说污水源控制、修复生态系统的选择、污水布水公艺选择、再生水的利用等等,这些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对污水处理整个过程来说非常重要,不能单独的进行考虑。所以,应该将这些环节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对这个整体进行优化,最后达到使用污水生态处理技术处理污水的同时又对污水中的资源加以利用,变废为宝,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

4.区域分异原理

在进行污水生态处理技术上,必须要考虑到地区差异。因为每个地区的生态系统都会因为当地的特殊环境而不一样,所以在考虑应用这种那个方法的时候就必须考虑到这个因素,不能盲目的进行,导致污水生态学处理技术作用不明显。考虑到地区差异,就必须因地制宜,选择不同的修复植物、布水公艺、管理方法等进行管理和运用。并且在开始利用使用污水生态处理技术的时候,应先进行小范围的实验,在取得成功后,在开始大规模的使用这种方法。这样污水生态处理技术的成功率才会比较高。

三、污水生态处理技术的主要方法

污水处理技术主要是应用生态系统天然的资源,来将污水中的污染物质转移或是转化为其他物质,达到消除或是降低水中污染物中的作用。这种方法费用低还能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目前,我国主要采取土地处理系统、蚯蚓滤池处理系统、生态塘处理系统三种方法来进行污水处理,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1.土地污水处理系统

土地污水处理系统就是利用土地—植物系统的自我调控能力以及生物作用对污水进行处理,从而改善污水的水质,在处理污水的同时植物和土地可以吸收污水中的富营养和水分,从而土地更加肥沃,植物生产的更快,更好。这样在进行污水处理的同时也能带来植物的更好发展,一举两得,实现废水最大化的利用,变废为宝。污水土地处理系统有很多种类型,常见的包括慢速渗透处理系统,还有与之相对的快速渗透系统,地表漫流处理系统以及地下渗透处理系统。使用土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这几种方法来净化污水,其使用的原理是沉淀、过滤、挥发、生物氧化、土壤吸附、光解等,这几种都是最原始的处理污水的原理,包括物理原理和化学原理。这几种处理方法都可以使污水处理到达标水平,可以直接灌溉或是作为景观水使用。

2.蚯蚓滤池处理系统

蚯蚓滤池处理是人工制造的生态系统,就是将蚯蚓引入常规的滤池内构成。蚯蚓滤池处理系统是利用蚯蚓的消化分解作用以及过滤作用而达到处理污水的目的,所以蚯蚓滤池一般分为三层。第一层为蚯蚓分解层,这一层就是利用蚯蚓的消化分解以及上下钻动的特性来达到分解污水中污染物的过程。这一作用原理就是蚯蚓吃食污染物,和体内的细菌进行反应,排除,蚯蚓粪便的细菌进入环境中后使得有机物的数量增多,杀死微生物,达到处理污染物的效果。第二层是补充层,第三层是承托层。第二层和第三层的最主要作用是过滤作用,使得蚯蚓处理过的污水进一步的过滤。污水从蚯蚓滤池的上部进入,经过处理后的水从下部排出。蚯蚓滤池的整个处理污水的过程操作简单、成本比较低,污水处理效果好,可以方便推广使用。

3.生态塘处理系统

第7篇

虽然我国的经济与社会都始终保持快速发展的状态,但是相对于发达国家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生态旅游的起步也要比发达国家晚,但是我国极其重视对生态旅游的发展,在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使得人们享受旅游带来的乐趣的同时也促进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但是,正是因为生态旅游发展迅速,逐渐出现了一些滥竽充数的生态旅游给我国生态旅游的法律保护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1.1生态旅游法律的不健全

虽然我国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很多,但是相应的却缺少一部专门的生态旅游法,一般的关于我国环境保护的问题,相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在其他环境保护的法律中寻求依据,而且不是每一部环境保护法中都会涉及到生态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只有一些小部分会涉及,缺乏法律的完整性,这给后期相关工作人员处理这类问题时没有有效的依据执行,使整个管理过程更加困难,另外我国一直都是以“地大物博、资源丰富”为骄傲,所以在相关环境保护法律中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发展模式,缺乏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在相关环境法的制定中,一般是由各部委的,立法水平也因立法部门的不同而高低不同,这给相关法律的执行带来极大的阻碍。

1.2人们环境保护的意识薄弱

不管法律的如何制定,只有法律的有效执行才算做到起到保护环境的真正目的,这就对执行法律的相关管理机构与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跟高的要求,但是近年来,关于法律的执行工作的机构日益混乱,执行人员专业素质低下、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责任制体制混乱,另外人们的环保意识也是极其重要的,但是现在公民保护环境的意识极差,只是一味的指望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的管理,这些都给生态旅游相关法律的执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1.3对法律的执行不全面

对于整个国家来说,不管有多门健全的法律法规,没有切实有效的执行法律就等于形同虚设,只有让制定的法律真正起到相应的作用,这样的法律才有意义,但是实际上近年来,在环境保护的问题是法律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我国的司法部门对法律的执行力度不足,导致法律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其主要的制约作用,阻碍了我国生态旅游业的发展。

2生态旅游环境保护的法律中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完善生态旅游法律的设立

我国建立法律法规的目的就是通过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手段达到人们预期的目标与结果,一个国家健全的法律与法规是保护环境的基本保障,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除了要达到促进人们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应该突出对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自然环境作为生态旅游的基础,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给我国生态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保障,但是自然环境的自我保护能力与再生能力都相对较弱,尤其是近年来人类生产生活的快速发展给自然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这使得自然环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我国应该为生态旅游行业的管理制定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体制,使得人们在对生态旅游的管理方面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避免自然环境遭到更大的破坏,促进我国的生态旅游更加快速发展。

2.2提高人们环境保护意识

人们的环保意识对环境保护来说是极其重要的,所以在自然环境的保护方面我国应该做到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在保护自然环境的前提下,促进生态旅游的发展,在环境保护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多种问题,因此我们应该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以自身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开辟出一条既有利于自然生态整体的利益同时有对人类个人精神生活得到满足,真正达到共赢的局面。

2.3加强对环境保护法律的执行

所谓的管理机制就是说相关的工作人员按照一定的方法来实现人民预期的管理效果,但是近年来我国生态旅游业的管理机制相对混乱,人员管理复杂,各个部门之间缺少全面的沟通与交流,对于这种现象国家应该重视起来,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合理、有序的管理机制,按照相关的法律有序的对工作进行管理,建立合理的责任机制,把一级任务具体到具体的工作人员的身上,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真正做到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的执行。

3结语

第8篇

1.1生态文明的基本内涵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及以环境为中介的人与人和谐相处,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其他有益成果的总和[1]。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为前提,以协调和谐为宗旨,以人类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它追求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依存而共进共荣,强调人类的自觉和自律。党的十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把生态文明建设同等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一个重要部分。生态文明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处,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

1.2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关系

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协调是生态文明建设无法回避的核心问题。在生态文明的理念下,要求我们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注重环境保护,协调好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农业生产如何实现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以及农业经济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同时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农业的生产发展依赖大气、水、土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以及国家政策、农业技术等社会资源环境。农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自然生态环境的制约,自然生态环境对农业生产影响最大。农业生态环境实质是指农业生产及其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水资源、大气资源、土地资源、气候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等要素的总和[2]。同时农业生产过程中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破坏,并且农业生态环境受到污染破坏不能及时的发现,一旦遭受破坏并且很难恢复。因此,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必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如何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农业良性发展的需要也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

1.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关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农业是与自然联系最密切的产业,如何发展好农业是生态文明建设一项重要内容。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所依赖的基本条件,农业生态环境是生态环境的一部分,农业生态环境的状况直接影响到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变化发展。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业生产发展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农业生态环境破坏则导致农业发展受阻,农业生态环境优良,农业就可以得到可持续发展。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农业的发展状况关系到国计民生。然而农业生态环境的改善与否关系到我国粮食安全、农村经济社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影响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都得到了空前的发展,生态环境破坏也愈演愈烈,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关系失衡。一方面,我国的农业发展成就巨大,粮食首次实现了“十连增”,满足了十几亿中华儿女的物质需求;另一方面,发展带来的代价也颇为巨大,对于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我国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农业生态环境状况令人堪忧。

2.1我国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农业生态环境破坏不断加剧

我国农业生态破坏不断加剧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严重,人均耕地逐年减少,草场退化等方面。我国是土地荒漠化较为严重的国家,人均耕地水平不到世界水平的一半。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全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来看有所改善,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土地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耕地土壤环境堪忧,区域性退化问题较为严重。全国年内减少耕地面积8.02万hm2。全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5亿hm2,占国土面积的30.7%[3]。我国农业供需矛盾突出,对农业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农业人均资源有限,加之在市场经济下,农业要增强竞争力,于是就不断利用各种手段的开发农业资源,导致农业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剧。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截止2013年,我国有333.3万hm2左右的耕地受到中、重度污染,全国因草原退化、建设占用等因素导致草地减少1067万hm2,具有生态涵养功能的滩涂、沼泽减少10.7%[4]。

2.2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

造成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1)农业生产过程中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我国的化肥使用量大约是5800万t,是目前世界上化肥施用量最大的国家。还有我国农药使用量是180万t,农膜240万t,加之农村畜禽养殖滥用药物,这些化学物质的使用导致土壤污染加剧和地力的下降[5]。(2)工业“三废”污染,我国每年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固体物排量逐年增加,使得农业的水源、农田、农村大气受到严重污染,给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近年来,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其中某些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保护意识差,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雪上加霜。(3)农村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随意排放导致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农村畜禽养殖业逐渐走上了规模化道路,其产生的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随意排放,没有得到科学的处理,对大气、水体、农田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严重破坏了农业生态环境。此外,我国农业生产结构不合理、资源开发方式粗放、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法律在农村地区适用弱是导致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又一方面的因素,而且我国现价段的技术水平也限制了农村与农业环境污染治理力度。

2.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实质———利益冲突

我国已经形成了以《环境保护法》为主体的环境法律保护体系,在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制止环境污染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是法律在协调环境利益与经济利益方面不够完善,不能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不能有效的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涉及到多方利益关系,利益冲突是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破坏的关键所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管理机构自身利益与环境利益冲突,政府部门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能有效得到遏制,进而还是出现了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的恶性循环,最终还是使环境利益受到损害。第二,环境保护者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我国的生态补偿制度并不完善,缺乏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优惠政策。第三,排污企业与受害者的利益冲突,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治理排放的污染物,守法的成本大大高于违法的成本,大都企业都宁愿排污受罚而不进行污染治理,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税收而对于排污企业的放任行为导致农业生态环境污染加剧。这些冲突的存在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法律调整规制手段。

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现状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日趋恶劣,这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背道而驰。面对日益严重的农业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还需要法律的保障,法律手段是解决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核心手段。我国法律在平衡农业发展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1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缺失

一方面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存在立法空白。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法律法规,涉及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也有许多。但是农业生态环境是整体的内在系统化的,需要一部综合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目前这些有关立法是分散的且规定都过于原则化,不适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例如,《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治沙化等生态失衡现象和第四十九条规定防治农业污染等,这两条原则性的规定,实际操作很难,并且把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与农业环境割裂开了。《农业法》第八章农业资源与农业就保护,其内容基本上是对环境保护法中两个条文的再次表述,缺乏措施性的规定,在发生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件时很难适用到具体问题中去。我国一些地方也制定的一系列农业环境保护的法规,但是这些地方性环境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可操作作性不强,没有体现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以致有些空泛的规定和政策式的规定无法执行,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在一些重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的现象,在生态农业、水污染、土壤污染、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还很欠缺。缺乏专门针对于农业生态环境特别的法律规范。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中没有建立公众参与、行政指导、行政强制以及有利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机制等方面,不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由于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存在的这些问题,导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许多方面不能有效的开展起来,不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3.2现有法律制度体系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缺乏适应性

我国已经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农业生态补偿制度等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制度,但制度与制度间的协调性和配套性较差。这些制度主要针对大城市的污染,对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较少。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耕地制度,划区轮牧、休牧和禁牧制度,捕捞限额和禁渔、休渔制度,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种资源保护制度以及农业安全生产安全使用制度,这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法律制度也存在一些不足与缺陷。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立法,禁止性规范较多,鼓励性规定较少,缺乏激励机制。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同时,重视政府的作用,赋予政府的权力较多,没有发挥农民的主动性去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责任制度不完善,有关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全,许多法律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禁止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规定,从而使禁止性规定与法律责任的承担没有相互呼应,属于法律责任的缺位。另一方面,法律责任的规定在对生态功能保护的违法行为处罚较轻,还有一些社会危害性大、破坏性强的环境违法行为,仅仅设置了行政责任追究机制,没有相应的刑事责任条款的规定。由于法律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得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威慑和制裁作用,不利于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3.3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存在缺陷

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存在“体制不够严密”和“相应程序缺乏”两大方面的体系性缺陷。就执法体制而言,首先执法主体林立,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管理体制是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执法体制,实践中,这种体制导致农业环境执法主体林立,各个执法主体之间相互扯皮或推诿的现象产生;其次,行政执法权分散,行政执法权分散于植物保护、种子、土肥、环境保护等各个机构中,这种分散的行政执法权力很容易导致执法不一、相互冲突等现象,农业执法秩序处于混乱的局面。就执法程序而言,实践中,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缺乏程序的控制和保障,过于强化环境管理机构的权利,缺乏对环境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应有的程序性保障机制。在现行有关农业环境立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行政部门与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不平衡性,过多的确立和保护的是政府的权利和利益。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机构很多的权利,但缺乏对其环境管理行为有效的监督机制。另一方面,它赋予环境管理相对人很多的义务,却很少规定保障环境管理相对人权益实现的程序机制,导致环境管理相对人的合法环境权益得不到保障[6]。

4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完善建议

4.1强化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立法

首先,根据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的客观规律,尽快制定出一部综合性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以解决我国农业生态环境立法过于分散的问题,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直接有效的法律依据。地方性立法应该更加注重地方农业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因地制宜的制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保护措施。其次,建立健全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尽快制定《沙漠化法治法》等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对现行的《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等农业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修改。再次,填补农业生态环境立法空白,目前我国国务院已经于制定并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于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鉴于此,还应加强生态农业、土壤污染、水污染、面源污染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填补在这些领域的空白。同时农业环境标准体系也可适时的做些调整,以符合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建立公众参与以及有利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手段,调动和鼓励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对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者其它方面的经济优惠,调动各阶层的积极性,参与到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上来。

4.2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优化制度配套环境

完善我国现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中增设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条款。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是党在十报告中的要求。为了使生态恢复补偿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议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政府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实施绿色国内生产总值制度等[7]。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一是,明确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和污染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追究农业生态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严格法律责任,对于破坏农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不仅要规定罚款这样行政处罚,还应当规定限期治理与修复、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措施,并调高罚款数额标准。对于构成犯罪的农业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应明确规定其刑事责任追究,使得法律发挥威慑和制裁作用,为做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

4.3健全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体系

一方面,变革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统分结合的执法体制,建立专门的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主体,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主体职能。这样便可以集中行政执法职能,把执法人员的指挥管理、安排执法经费的安排、调配执法力量的调配统一起来,解决了行政职能过于分散的问题,同时也避免了行政主体之间相互推诿等弊端的出现。另一方面,强化行政程序的控制和保障作用,规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程序。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外部行政程序建设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程序权益。建立诸如告知公示制度、听证制度等制度,确保公众能够参与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中来,确保农业生态环境执法主体依法执政,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出现。同时强化司法手段,通过司法审判惩罚和制止重大污染环境犯罪、环境失职犯罪,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4.4确立公民环境权,增强农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第9篇

(一)水污染触目惊心

目前,我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其中因污染造成饮用水不安全的人口达9000多万人。有相当比例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一组最新数据显示,我们的饮用水50%以上是不安全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最新检测报告(2005年6月份)称,我国七大水系,水质达到I~III类水体的占49.2%,IV-V类(受污染水质,不能用作饮用水源)水体的占28.5%,劣五类(已丧失直接使用功能)水体的占22.3%。湖泊水库中满足Ⅱ~Ⅲ类水质的湖库有7个,占26.9%;Ⅳ~V类水质湖库有9个,占34.6%;劣V类水质湖库有10个,占38.5%。

(二)土壤污染严重

全国约25%的土壤处于警戒状态,污染比较严重的约5%。蔬菜中农药污染问题更为严重,农产品已经缺乏安全保障。由土坡污染引发的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有关部门进行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中,江苏调查区蔬菜和稻米的铅超标率分别达到60%和46%。广州调查区的蔬菜样品中,七氯和异狄氏剂醛的检出率都在85%以上,而硫代硫酸盐的检出率竟然高达94%。一些地方的稻田土壤因渗入镉废渣而被泻染,致使稻米中的含镉量超标,无法食用。因土壤污染,全国每年粮食减产1000万吨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约125亿元。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蔓延

近年来,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由此带来生活垃圾量的迅猛增长,并且因城市垃圾向城郊和农村转移,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2005年《各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显示,当年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仅为51.7%。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8亿吨,生活污水约90多亿吨,人粪尿年产生量为2.6亿吨,绝大多数没有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倾倒、随地丢放、随意排放。畜禽粪便年产生量达27亿吨,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在一些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成为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农村生态环境复合污染的原因

(一)污染型产业向农村快速转移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污染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一些农村,为承接污染型产业和引进这些企业,地方政府许诺提供各种优惠条件,表面上看,引进这些污染产业不仅给当地带来了大量的投资,而且给当地村民一些就业机会,有些地方为了回避国家对土地的管制政策,采取“以租代征”的办法非法占用农民的土地。有些地方根本不考虑国家的环保政策,违法违规建设。由此对村民造成的危害是长远的。

(二)农业化学品的过量使用

我国化肥年施用量已达4700万吨,居世界之首,单位播种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成倍超出发达国家为防止水体污染所设置的安全上限值。我国湖泊与河流中的污染负荷有50%以上源于非点源污染,来自农业面源污染的约占1/3。此外,仅从占全国作物总播种面积20%的集约化、专业化的蔬菜、瓜果、花卉种植区域来看,每年因氮肥的不合理使用而损失的氮就达300万吨,占我国氮化肥总用量的12%。大量使用化肥已经引发全方位立体污染,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难以逆转,还导致了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等现象。

我国年均化学防治面积45亿亩次,因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而污染的土地超过2187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6%。过量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利用率仅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农药造成了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

(三)农村土地布局不合理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期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明显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综上所述。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西部和落后农村地区转移;同时,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对企业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的不合理布局,农田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过量是农村生态环境复合污染的主要原因。

三、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一)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针对我国目前农村生态环镜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我国在起草污染防治政策、立法、标准体系时,有必要借鉴美英先进经验。第一,由于各生态要素相互关联的特点,在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信息统计、质量评价等标准、方法体系时,应注意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协调,同时应对现有的这些法规中已有的一些制度进行完善;第二。在立法中应强调预防体系的健全,并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第三,在立法上应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确立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发挥公民个人、NGO等环保组织以及社区的作用,让他们积极参加到污染防治工作中来;第四,建立污染整治基金制度、污染整治市场体系和环境污染风险责任保险制度,促进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整治向市场化发展。

(二)强化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有着举足轻熏、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阶段,政府应采取“发展导向”模式。(1)政府应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健全有利于提高执法效能的长效保护机制,用制度来监督环境。环保系统应该实行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2)建立宏观综合决策机制,健全中央—地方协商制度。要把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和对环境的影响、对资源的消耗、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纳入统计指标,使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表示。环境保护政策要同部门发展政策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博弈的合作均衡。(3)进行有效管理,促使环境外部性内在化。由于市场存在失灵情况,因而通过政府来对环境资源利用进行管理来纠正市场失灵,使外部性问题得以解决。政府可通过征收“屁古税”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

随着发展,政府应逐渐转向“秩序导向”模式。强化公共资源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起合理的环境经济利益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利益关系。

(三)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要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应停产关闭。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应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能力,应关闭取缔。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和开展旅游等破坏生态的行为。要充实农村环境保护力量,保证必要的监测、执法装备、经费等工作条件。

(四)增强科技对生态环境管理的贡献

要以科技创新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环保关键和适用技术。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形成和消除机理、污染土壤修复、水体自然生态修复等重要课题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有效防治农村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分类指导、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建立新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第10篇

追求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的确立,是我们期待生态文明型社会“存在着或者能够实现一种有秩序、有效率和公平、正义的理想境界,并相信藉助于法的调整和规范,可以达到或接近于这种目标”。这种对法律理想的追求和对法律信念的坚守即是对法律的信仰。这种信仰会在法律制定、执行和司法过程中帮助人们做出与法律精神相符合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并在人们的价值判断或行为选择发生偏差时起到规制、矫正作用。确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可以使公众更加深刻地理解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价值和意义,增强其遵守和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内驱力。对立法者而言,生态文明意识与法律精神的沟通融合,或者说生态文明意识的法律性内化,会使其更加迫切地追求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立法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对执法者和司法者而言,确立以生态文明为导向的司法理念会促使其在着眼于合法性的同时,自觉关注生态上的合理性,保证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法律的严格执行。这样在各方的合力下,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积极作用,推动环境正义的实现。

二、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保障制度体系

1生态保护红线法律保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第一,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原则。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的“底线”,必须明确强调保护优先。当开发活动会损害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时,应以生态保护为重,宁可放弃一定的经济利益,也要保障红线区域生态功能的完整与稳定。但不能越生态保护红线的雷池半步,并不意味着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允许有人类活动,对红线区域的生态功能和性质没有不利影响的开发活动是可以进行的,能够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更是应该鼓励和支持。第二,预防与治理并重原则。“预防”是生态保护红线本身所具有的重要性质,也是生态保护红线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治理”则是指如果红线区域划定时已经存在一定的生态破坏或者环境污染,那么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对其进行治理和恢复。环境具有整体性特征,如若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仅仅着眼于预防,忽视红线区域内已经存在的环境问题,就可能造成红线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下降,甚至生态功能的丧失,使红线的划定失去意义。第三,科学规划,差异管理原则。我国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差异显著,因此必须科学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对不同类型的红线区域采取差异化管理。围绕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思路是科学规划原则的重要体现,既避免了列举式标准面对地区差异时的不适应性,也避免了定义式标准难以操作的问题。同时,科学规划还应注重与已有保护区、地区规划的衔接,重视跨地区协调制度的设计。差异化管理应当以科学规划为基础展开,体现“分类管理和分级控制的差异化管理思路”。第四,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原则。社会整体理性来源于个体理性的交流、融合与相互矫正,由此产生的理性共识是法律权威的根本源泉。公众参与是法律得以良好制定的基础,也是法律得以有效执行和维护的基础。如果排斥公众参与,即使最为巧妙的法律制度设计也必将沦为一纸空文。信息公开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公众参与的基础。只有当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管理具有充分的了解时,才能真正理性和有效地参与到相关工作之中。第五,权责明确,损害担责原则。权利和义务应当是相对的,有责无权,责任履行将趋于懈怠;有权无责,则容易造成权利滥用。尤其对于行政机关,当政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不力,甚至故意违反相关制度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只有权责明确,特别是打破部分政府官员“无为而治”、“刑不上大夫”的侥幸心理,才能从源头上阻断违法行为的积累,避免积重难返进入恶性循环,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得到切实推行。

2生态保护红线法律保障的主要制度

第一,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修改与退出制度。划定是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的基础,主要包括红线布局和范围确定两个方面。对于布局问题,应当首先厘清不同区域的生态功能,在统筹已有规划的基础上加以确定。而范围问题,则应着重考虑生态缓冲区的划定。稳定性是生态保护红线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应当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修改与退出作严格限制。只有在确需修改或红线区域已彻底丧失生态服务功能时才能进行,且应由统一管理机关审批,并以寻找替代区域、不减损整体生态服务功能为原则。第二,生态保护红线的差异化管理制度。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依照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三种分类进行,明确了不同红线区域生态敏感度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差异,为分类管理和分级控制提供了依据。在分类划定的基础上,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性质,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生态保护标准和管理措施。尤其是要制定严格的活动准入规则,对于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功能定位的活动,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治理方案,建立健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限制审批制度。第三,生态保护红线的监测与监管制度。对红线区域生态状况的监管极其复杂,想要准确了解区域生态状况,必须动态掌握水、空气、土壤、生物等诸多环境要素的状况及其相互关系,所以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监管必须依赖于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需要独立性,以保证监测结论的客观准确;环境监管也需要独立性,以保证监管的切实有效;而监测是监管的基础,因此,应当建立监测与监管紧密结合的独立监管平台,形成以技术为支撑、独立性为保障的监测与监管制度。第四,生态保护红线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针对当前地方政府怠于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申请信息公开困难重重的状况,生态保护红线的信息公开制度应当建立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力的追责机制。对依法应当公开、依法申请公开而不公开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并依法代为公开。在此基础上,加强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保障公众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管理、监管等过程参与的有效性,使公众的意见建议真正对行政机关的决策产生影响。第五,生态保护红线的越线追责制度。生态保护红线一旦划定,就不能任意触碰和僭越。越线者,无论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还是行政机关,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建立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相互衔接的法律责任体系。尤其对于另外,为避免“拍脑袋”决策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应当建立终生追责制,使相关责任人承担无限责任,真正起到“不可越雷池一步”的警示作用。发挥环境标准在生态保护红线中的支撑作用生态保护红线需要环境标准的支撑生态保护红线的复杂性。第一,不同于针对单一要素的红线制度,对生态环境状况的评估需要动态考虑空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的状况及其相互关系。第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存在差异,决定了“一刀切”式的环境标准很难适用于所有红线区域;更困难的是调整地区间的利益分配,保障不同红线区生态保护的整体性。总之,生态保护红线兼有要素的复杂性和区域的复杂性,构成了一张横向与纵向、静态与动态相互交织的联系网络,形成了其复杂性的特点。生态保护红线的约束性。法律的强制力是生态保护红线约束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到生态保护红线约束性的转化需借助环境标准完成。因为立法资源有限,法律、行政法规往往只对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作出原则性规定,同时授权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制定标准,作为具体明确判别合法与否的技术依据和技术方法。在环境保护领域,这一技术依据和技术方法即为环境标准。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法律需要在环境标准的支撑下实现对行为性质的判断与量度;同时,法律的强制性通过环境标准传递到生态保护红线中,使生态保护红线的约束性得以实现。

3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现状

41年来,我国环境标准“发展丰富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依据、行为规范和技术方法,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引领环境乃至经济社会管理,‘倒逼’产业技术进步、结构优化,提供环境监测、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基础性、技术性工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也存在着滞后性、缺乏系统观念、地区针对性不足等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标准的缺失,使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难以形成有效支撑。滞后性主要体现在滞后于环境保护理论的发展。40多年来,从浓度控制到总量控制,从点源控制到综合管理,从污染者付费到肇因者负担,从谁开发谁保护到受益者补偿,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再到全过程控制,理论的更新推动着环境保护法学的不断完善。环境标准作为法律与司法实践的关键连接点,却严重滞后于环保理论的发展。这一情况突出体现在污染物控制上,虽然我国在污染的全过程控制方面进行了很多探索,环境标准对全过程控制的支撑却明显不足,大量环境标准仍停留在末端治理阶段。缺乏系统观念主要体现在管理体制和制定思路两个方面。管理体制上,我国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复杂,缺乏有效的管理战略和政策系统,导致环境标准之间缺乏协调性,不同类型环境标准常常无法衔接,甚至相互抵触。制定思路上,现行环境标准的制定过于重视技术标准,而忽视对制定目的的考量,“从技术标准为出发点制定而形成的环境标准体系难免顾此失彼,虽然体系庞大但难以有一条一以贯之的主线和灵魂”,造成了环境标准体系的零散,难以发挥体系的合力。地区针对性不足主要体现为地方环境标准制定的不合理性。有限的立法资源决定了国家环境标准必然有其局限性,需要地方环境标准对其进行补充。地方应以国家环境标准为基础,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针对性标准,实现对地区生态的有效保护。但在现实的环境标准制定中,“以GDP论英雄”滋生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常常使地方环境标准表现出一种难以克服的“惰性”——不顾地方实际情况和需要,一味照搬国家标准。生态环境标准的缺失。我国现行环境质量标准主要针对单一环境要素,这种模式固然有其优点,但也存在着忽视生态环境整体性的问题。某一区域水体、空气、噪声、土壤等环境要素质量的达标,并不必然表示该区域生态环境的状况良好。再者,由于科技水平的限制,现行环境标准不可能对影响生态环境的所有环境要素都作出规定,仅通过相互分离的环境要素监测对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评估,割裂了要素间的关联性,存在以偏概全的可能。

4强化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

第一,体现环境保护理论的发展,支撑综合管理和全过程控制。环境问题的显现、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环保实践的检验推动着环保理论的发展,而这一发展同样需要通过环境标准转化为环保工作的真实效能。最新的环保理论认为,环境保护的实质是综合性的环境管理,既包括对污染物排放、开发活动和环境质量的监管,也包括对生态功能的监测与保护,其中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管应当实行全过程控制。因此,应当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对环境综合管理和污染全过程控制进行支撑,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第二,增强系统观念。管理体制上,对现有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进行整合,针对环境标准的制定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建立专门化的环境标准制定体系,细化部门职能,确立部门间沟通合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证制定体系的高效运转及不同环境标准间的协调一致。制定思路上,在重视技术性的同时,加强对制定目的的考量。以人为本,关注对生命健康权和环境生态功能的保护,以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或损害生态功能的完整性作为确立环境标准指标的依据。第三,加强对地方环境标准的规制。要求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与当地GDP相挂钩,GDP越高则地方环境标准应当越严格,克服地方环境标准的“惰性”,使地方官员无法以粗放型经济活动、对环境资源的掠夺性开发或对环境生态的破坏来换取GDP的上涨。同时,与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相配合,更好地发挥地方环境标准对生态保护红线的支撑作用。第四,建立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参照我国现行环境标准体系,生态环境标准应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标准、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标准、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和生态监测方法标准,涉及生物量、土壤侵蚀模数、河流泥沙含量、河川径流年内变差等指标,且不同类型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具有差异性,因此需要积极推进相关基础研究的发展。生态环境标准注重对区域环境生态功能的考察,可以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生态状况进行动态化评估,同时避免了限定人类活动类型、数量、范围等静态规制方式与环境承载力具有弹性之间的矛盾,因而可以为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三、结语

第11篇

1.1要在坚持以“生态平衡”为主导的前提下,建设城市生态园林

生态平衡是一种处于非常稳定状态下的生态系统,该系统中的内部结构和功能能够相互的协调,能量的输入和输出之间能够达到相对的平衡,该系统中的整体效益最好。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因此,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过程中,要着眼于整个城市生态环境,合理布局,把自然景观、各种植物、江河湖流、地形地貌等因素协调的组织起来,引入到城市生态园林布局当中,使整个城市既具有生态价值,又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例如天津、南京、合肥等地区就已经开始把园林和生态植物、绿地、森林等相结合,建设具有本城市特色的生态园林景观。

1.2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时候要遵从“生态位”的原则

生态位指的是一个物种在生态系统中的功能、作用,以及它在时间、空间中的地位。生态位体现了物种和物种、物种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城市园林绿化植物的选择和配置,直接关系到城市生态园林系统景观的审美价值和综合功能。因此,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时候要遵从“生态位”的原则。在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过程中,要首先充分考虑物种的生态位特征,选择最合适的植物种类,避免植物种类之间互相竞争。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的复层群落结构有利于充分的利用环境资源,形成最优美的城市生态园林景观。要根据不同城市的不同特点,选择有针对性的植物、树木,例如对于处在干旱地区的城市,应该选择抗旱耐寒的植物。一般来说,具有抗污吸污、抗病虫害、耐粗放管理的植物能够作为大多数的城市的生态园林种植植物。在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的过程中,要利用不同物种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的差异来配置植物。例如槭树可以和杜鹃这样配置,槭树的树干比较高大,可以有效的吸收上层较强的直射阳光以及较深层的土壤肥力,而杜鹃属于林下灌木,只需要吸收林下较弱的散射光和较浅层土中的矿质养分就能很好的生长。两类植物在空间、时间和营养生态位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可以一块配置,既能保持群落和生态景观的稳定性,又能提高城市生态景观的综合价值。

1.3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时要保持物种的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不仅反映了环境中物种的丰富度、均匀度,还反映了群落的动态和稳定性。因此,在建设城市生态园林的时候,要保持生态园林物种的多样性。多样性的物种能够充分的利用空间资源、生物资源,并且它们彼此之间还能够相互的补充,使得整个城市生态园林景观呈现出稳定的形态,从而更好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持城市生态平衡。

2结语

第12篇

敦煌为我国典型的荒漠化地区之一,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情形自汉代就开始显现。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存条件,再加上深受佛教及其所倡导的"众生平等"、"慈悲为怀"、"无住涅槃"和"人间净土"等生态思想的熏陶和教化,敦煌当地僧俗民众逐渐孕育和树立起了朴素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并积极投身到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之中,通过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等举措,为延缓敦煌生态环境恶化进程做出重要贡献。

1.1广植林木,绿化美化寺院环境

寺院是佛教僧徒潜心修行的空间和场所,也是佛教徒从真正意义上践行"无住涅槃"最高理想,创建"人间净土"的范本。因此,敦煌地区佛教寺院的僧徒极为重视寺院及其周围林木的种植和管护,使得地处荒漠化地区常年受风沙侵扰的佛教寺院环境得到绿化和美化,在一定程度上为敦煌绿洲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据《高僧传•宋上定林寺昙摩蜜多传》载:"(蜜多)遂度流沙,进到敦煌,于闲旷之地,建立精舍。植柰千株,开园百亩,房阁池沼,极为严净。"又《后晋时代净土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稿》、载:"面伍斗伍升,窟上大众栽树子食用。"这里所说的"窟"即指著名的莫高窟,窟前有宕谷。宕谷环境优美,宛如人间仙境一般。如《翟家碑》、描绘道:"(宕谷)溪聚道树,遍金地而森林;涧澄河[泛],涟浞而流演。"《敕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云:"碧涧清流,森林道树。榆杨庆设,斋会无遮。"除莫高窟外,敦煌当地其它寺院的园囿中也广植林木,这从敦煌文书有关寺庙帐目的记载中就可窥见一斑。如净土寺:P.2049V载:"面壹斗伍胜,园中栽树众僧斋用。"报恩寺载:"面壹斗,园中栽树子日众僧食用。"、载:"面伍升,桃园栽树子日僧食用。"载:"右崇圣一奉大众驱使……虽然自寸栽种园林,犹若青云护,果物每供,僧众不悯……"当地其它不知名的寺院园囿更是多不胜数。此外,敦煌佛教僧徒在寺院周围也植有大片林木,并悉心加以保护。如《敦煌录》中就提到:"郡城西北一里有寺,古林荫森。"又《右军卫十将使孔公浮图功德铭并序》、载:"树仙果百株,建浮图一所辉浮孟敏之津,影曜神农之水,门开慧日,窗豁慈云,清风鸣金铎之音,白鹤沐玉豪之舞,林花散地,茂叶芬空。"据考证此寺位于孟授渠和神农渠之间,由于水源丰沛,故林木生长茂盛,环境清净优美。

1.2爱惜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

佛教提倡以慈悲为怀,慈悲行为的对象包括人类在内的每一个生命个体。珍惜和爱护自然界的一切动植物,对保护敦煌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不杀生"是佛教保护动物的重要内容,《律戒本疏》云:"知水有虫取用犯堕。"又"故夺畜生命,上以虫水浇草上。一以虫水自用,诚无慈恻,而意不为害。此则迦留陀夷(桥)慢显能故夺鸟命也。若自若教他若遣使,是三种杀,彼命断时比丘犯堕。又三种杀或以身,或以非身,以此三事故害众生,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乃至初受胎身根命根,以身口意业因缘故方便欲杀,死者犯堕,不死犯突"。不但对水中的虫要爱惜保护,更要保护已有胎身的生物,如伤或致其死,就会遭到"突"或"堕"的报应,此外,佛教还主张放生,这是佛教保护动物的又一重要方式。《敦煌愿文集》中就录有"放生"的愿文范本。如《释子文范》(P.2044v)云:"乃见飞禽为食,误践网罗;心怀啄粟之忧,身遇擒粘之难。长者乃起慈悲之惠,赎命放生。羸禽添刷羽之欢,迍鸟有腾空之跃。遥奔林木,电击飞空;远志高林,揩磨羽翼。"在《斋琬文》(P.2940)的"祐诸畜"中亦载有与"放生"相关的诸多内容。此外,"放生"场面在壁画中也多有体现,如莫高窟中盛唐第148窟和晚唐第12窟等。所有这些记载和描绘,不仅真切反映了当地僧徒信众对佛教倡导的"放生"善举的积极响应,而且还深切表达了对此类生命个体尊重与关怀之情。另外,壁画《金光明经变》中"流水长者救鱼"的善举、以及《萨埵舍身饲虎》和《尸毗王割肉贸鸽》图中描绘的"舍身饲虎"和"割肉救鸽"义举,等等,都反映出佛教对各种动物的保护和珍爱之情,必会对当地民众环保意识的形成发挥重要影响。佛教不但提倡多植草木,而且还要精心加以保护,不得以污物秽之。如《律戒本疏》规定:"不草上大小便啼嚏。"不但严禁污秽草木,且不得砍伐。如"生草木等不得断,断者犯堕。枯作生想断者犯突,复次三戒守护佛法"。认为草木等皆是有生命的,不得随意砍伐和采摘,否则必然受到严厉惩罚。此外,在敦煌壁画中亦绘有大量的花草树木,而且其数量、品种和纹饰更是不可胜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地僧俗民众对草木的珍爱之情以及环保意识的提升。

1.3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

在敦煌,干旱鲜雨的气候特点和沙漠戈壁包围的地理环境,使得当地僧俗民众积极投身水利建设事业,科学合理地利用和保护当地水资源,注重公共环境卫生维护,这对构建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促进地区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如《辛巳年(公元921年或公元981年)某寺诸色斛斗破历》(P.3490)曰:"麦陆斗叁胜西窑修堰僧食用。"又P.2049背a九二五年帐目:"油壹胜,西窟修堰僧食用";"麦叁斗,西窟上水修堰众僧食用"。修河、补堰不但保护了水资源,也成为僧人修行的功德之一。同时,还严禁污染水源。如《四分僧戒本》规定:"不得净水中大小便涕唾。"隋代302窟《福田经变•浴池》中就绘"两人在果园洗澡,旁边挖有污水排放渠道"的画面,其目的在于保护生活用水的干净和卫生。除兴修水利、净水外,还注重对公共环境卫生的保护。如规定"不得立大小便,除病";"不得佛塔下大小便";"不得向佛塔大小便";"不得绕佛塔四边大小便,使臭气来入"。《佛说弥勒下生经》中就给世人描绘了一个干净、卫生、一种七收的弥勒净土世界,在那里有一大城,"名翅头末……街巷道陌,广十二里,扫洒清净。有大力龙王名曰多罗尸弃,……常于夜半,降微细雨,用淹尘土,其地润泽譬如油涂,行人往来无有坌尘。……又有大夜叉神名跋陀波罗赊塞迦,常护此城,扫清清净。若有便利不净,地裂受之,受之还合。"佛教所追求的这种理想环境是世人梦寐以求的,反映出人们对清洁卫生环境的向往。这在敦煌文献和壁画中均有生动的反映。如榆林窟第38窟《弥勒下生经变》中绘有一位母亲抱婴儿拉尿,和几个小胖孩在旷野挺肚撒尿地裂缝承受的画面,这样既干净、卫生又便利。此外莫高窟北周第290窟的佛国故事画中,有一幅"蹲厕"图,厕内蹲着一个正在如厕的人,蹲处下用木板锯出方洞,下为粪坑,以容屎尿,等等,诸如此类注重环境卫生保持的例子不胜枚举。

2结语

第13篇

(一)水污染触目惊心

目前,我国仍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其中因污染造成饮用水不安全的人口达9000多万人。有相当比例的农村饮用水源地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一组最新数据显示,我们的饮用水50%以上是不安全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最新检测报告(2005年6月份)称,我国七大水系,水质达到I~III类水体的占49.2%,IV-V类(受污染水质,不能用作饮用水源)水体的占28.5%,劣五类(已丧失直接使用功能)水体的占22.3%。湖泊水库中满足Ⅱ~Ⅲ类水质的湖库有7个,占26.9%;Ⅳ~V类水质湖库有9个,占34.6%;劣V类水质湖库有10个,占38.5%。

(二)土壤污染严重

全国约25%的土壤处于警戒状态,污染比较严重的约5%。蔬菜中农药污染问题更为严重,农产品已经缺乏安全保障。由土坡污染引发的农产品安全和人体健康事件时有发生,成为影响农业生产、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在有关部门进行的典型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中,江苏调查区蔬菜和稻米的铅超标率分别达到60%和46%。广州调查区的蔬菜样品中,七氯和异狄氏剂醛的检出率都在85%以上,而硫代硫酸盐的检出率竟然高达94%。一些地方的稻田土壤因渗入镉废渣而被泻染,致使稻米中的含镉量超标,无法食用。因土壤污染,全国每年粮食减产1000万吨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约125亿元。

(三)固体废弃物污染蔓延

近年来,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速度加快,由此带来生活垃圾量的迅猛增长,并且因城市垃圾向城郊和农村转移,对农村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2005年《各地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情况》显示,当年全国生活垃圾无害处理率仅为51.7%。据测算,全国农村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2.8亿吨,生活污水约90多亿吨,人粪尿年产生量为2.6亿吨,绝大多数没有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倾倒、随地丢放、随意排放。畜禽粪便年产生量达27亿吨,80%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在一些地区,畜禽养殖污染成为水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二、农村生态环境复合污染的原因

(一)污染型产业向农村快速转移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污染型产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一些农村,为承接污染型产业和引进这些企业,地方政府许诺提供各种优惠条件,表面上看,引进这些污染产业不仅给当地带来了大量的投资,而且给当地村民一些就业机会,有些地方为了回避国家对土地的管制政策,采取“以租代征”的办法非法占用农民的土地。有些地方根本不考虑国家的环保政策,违法违规建设。由此对村民造成的危害是长远的。

(二)农业化学品的过量使用

我国化肥年施用量已达4700万吨,居世界之首,单位播种面积化肥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倍,成倍超出发达国家为防止水体污染所设置的安全上限值。我国湖泊与河流中的污染负荷有50%以上源于非点源污染,来自农业面源污染的约占1/3。此外,仅从占全国作物总播种面积20%的集约化、专业化的蔬菜、瓜果、花卉种植区域来看,每年因氮肥的不合理使用而损失的氮就达300万吨,占我国氮化肥总用量的12%。大量使用化肥已经引发全方位立体污染,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难以逆转,还导致了温室气体对气候变化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等现象。

我国年均化学防治面积45亿亩次,因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而污染的土地超过2187万公顷,约占耕地面积的16%。过量使用的农药和化肥利用率仅为30%左右,流失的化肥和农药造成了地表水富营养化和地下水污染。

(三)农村土地布局不合理

农村工业化是中国改革开放期间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在县域经济发达的浙江、江苏等东部发达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受乡村自然经济的深刻影响,这种工业化实际上是一种以低技术含量的粗放经营为特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反积聚效应的工业化,村村点火、户户冒烟,不仅造成污染治理困难,还导致直接污染的危害。目前,我国乡镇企业废水COD和固体废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已占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且乡镇企业布局不合理,污染物处理率也明显低于工业污染物平均处理率。

综上所述。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污染严重的企业向西部和落后农村地区转移;同时,农村工业化过程中,对企业以及集约化畜禽养殖的不合理布局,农田中农药和化肥的使用过量是农村生态环境复合污染的主要原因。

三、新农村建设中生态环境保护对策

(一)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

针对我国目前农村生态环镜污染日益严重的状况,我国在起草污染防治政策、立法、标准体系时,有必要借鉴美英先进经验。第一,由于各生态要素相互关联的特点,在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信息统计、质量评价等标准、方法体系时,应注意与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协调,同时应对现有的这些法规中已有的一些制度进行完善;第二。在立法中应强调预防体系的健全,并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第三,在立法上应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确立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发挥公民个人、NGO等环保组织以及社区的作用,让他们积极参加到污染防治工作中来;第四,建立污染整治基金制度、污染整治市场体系和环境污染风险责任保险制度,促进我国农村生态环境污染整治向市场化发展。

(二)强化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政府在生态环境管理中有着举足轻熏、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现阶段,政府应采取“发展导向”模式。(1)政府应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健全有利于提高执法效能的长效保护机制,用制度来监督环境。环保系统应该实行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2)建立宏观综合决策机制,健全中央—地方协商制度。要把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和对环境的影响、对资源的消耗、对生态系统的影响纳入统计指标,使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表示。环境保护政策要同部门发展政策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相结合。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博弈的合作均衡。(3)进行有效管理,促使环境外部性内在化。由于市场存在失灵情况,因而通过政府来对环境资源利用进行管理来纠正市场失灵,使外部性问题得以解决。政府可通过征收“屁古税”来解决外部性问题。建立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补偿制度。

随着发展,政府应逐渐转向“秩序导向”模式。强化公共资源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起合理的环境经济利益关系和可持续发展经济利益关系。

(三)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要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监测指标体系和信息系统,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对长期超标排污的私设暗管偷排偷放的、污染直排的,应停产关闭。对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产的,应停产停建。对治理无望的企业和生产能力,应关闭取缔。严格环境准入,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加强自然保护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违法采矿和开展旅游等破坏生态的行为。要充实农村环境保护力量,保证必要的监测、执法装备、经费等工作条件。

(四)增强科技对生态环境管理的贡献

第14篇

保护与管理工作被视为猫儿山保护区的工作核心,因此猫儿山保护区较为重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的程度。猫儿山保护区“管理办法”“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等相关文件前期已经制定完毕,如今已开始实施并且逐步落实。另外,保护科、防火办、派出所相继在保护区内成立并且及时派遣工作人员到位展开工作。为了预防保护区内发生事故,猫儿山保护区积极展开对管护人员的培训指导,使他们的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的同时还对突发的状况进行预演训练,培养管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与此同时,保护区内管护人员的季度能力测试成果就如同绩效考核一样直接与工资项挂钩,有效提高了管护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的规范性,又使他们注意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猫儿山保护区管护人员在执行工作的时候有严格的参照标准以及条例,尤其是在野外巡护工作方面,要求巡护人员认真填写纪实手册,而且每位管护人员每月的常规野外巡护时间率要达到67%以上。

2建立健全与社区联合共管委员会

有句俗话说“军民团结一家亲”,自然保护就像军,保护区周边的乡镇、村屯就像民,只有把两者密切的联系起来,建立相应的社区合作点,才会更加有利于实现猫儿山绿色家园共建的目标。近年来,猫儿山的相关管理者主动与周边县政府联合,据相关资料显示已与周边社区建立50多个共建单位。此外,管理局还与教育机构相联系,目前已与40多个学校建立共建的合作关系。时至今日,管理局已经展开了150多次生态环境和公众教育活动。不仅如此,猫儿山保护区还通过各种项目扶持社区经济发展,譬如筹资帮助临近乡村建设办公楼、修建公路等等。还组织周边居民展开与生态保护、经济发展相关的技术培训,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与生态文明的保护。

3科研监测

目前,猫儿山科研监测方面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校取得合作建设关系,例如与桂林理工大学共同合作开展生态定位站的建设、与贵州科学院开展猫儿山大型真菌的调研等,通过申报,猫儿山保护区已加入世界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同时,保护区工作人员还适时的开展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研究与讨论,撰写报告、研究论文等工作,通过之后还会在不同类别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出来,提供给其他有需要的人士作参考。如今猫儿山保护区的科研水平以及能力都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有所提高。保护区不仅在内部有效优化工作人员的结构,还会邀请相应专家到保护区开展讲座,派工作人员外出学习交流经验,这些无一例外体现了猫儿山对科研监测的重视。现在保护区内有2名高级工程师、5名工程师,而且还持续向外部招聘新的相关专业研究生,让新鲜的血液和新生的力量使猫儿山的科研工作更上一层楼。

4教育宣传

猫儿山保护区很重视与保护区周边居民和学校建立友好的合作关系,定期到村庄和学校组织开展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宣传工作。而这也正好符合了保护区所坚持的主题话语之一:“传播生态文明”。在过去的10多年里,猫儿山保护区每隔一定的时间还会印发类似于“生态教育100问”的资料免费向社区群众发放。同时,保护区曾先后在兴安、资源、龙胜3县教育局、团委以及中小学教育场所展开了与保护生态环境、法律知识有关的活动,因其活动方式较为多样而受到了学生和社区居民的喜爱。可以说这些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给社区群众普及了生态文明的知识还丰富了他们的生活。关于保护区生态文明的教育宣传工作虽然只有10余年,但取得相当突出的工作成果,例如在2006年的时候就被评为“全国母亲河行动生态教育基地”。

5开展生态旅游

有效开展生态旅游是对生态环境最好的保护和发展的结合点。适当开展生态旅游活动不仅能够使社区群众享受到相关的福利,还能增加社区居民的总体财政收入以及给社区居民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减少他们对保护区的威胁。经过多年的旅游资源开发,如今猫儿山已经成功开发了高山公园、铁杉公园、“一廊、二带、三基地”等多个具有特色的旅游新品牌,成功吸引了众多的游客,也起到了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但仍需加快完善旅游景点的建设,例如在高寨往山顶公路的2个景点的途中还有一片阔叶林的存在,所以可以考虑在高寨的周边建设阔叶林自然景观景点。此外,由于大自然植被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因此可以在新一轮整修之下,通过对植被的标注科名、别名、相关简介等内容的完善,重新开放九牛塘珍稀植物园供游客参观。“以保护为目的,以发展为手段,通过发展促进保护”的指导思想促进了猫儿山的知名度和文化品位的提升。

6结束语

第15篇

关键词: 农村地区 生态环境 保护与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良好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条件成了越来越多的人的追求。特别是最近十年,党的富民裕民政策使广大农村地区的居民收入有了显著提高,老百姓的腰包越来越鼓,生活水平和城市的差距在缩小,高质量的生活条件成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美好追求。但是,从很多农村地区的现状来看,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逐渐呈现令人担忧的状况,而这与我国经济在飞速发展初期的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密切相关,同时急功近利的单纯追求经济效益的经济发展策略也使我们付出巨大的代价。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在这一目标下,建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发展的新农村成为了农村建设成果的最直观体现。而要想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改善当前农村的生态环境。那么,当前农村生态环境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

(一)环境卫生较差。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农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并不同步,主要是垃圾污染和生活污水的污染。垃圾污染主要表现在垃圾的随意丢弃和垃圾的长期堆积不能及时清理;而污水污染主要是污水的随意排放,基本上没有处理污水的设施。

(二)饮用水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水是广大农村居民生活的必需资源,但是从现阶段来看,水资源的日益短缺和枯竭成为制约农村安定发展的一大因素;同时,部分微小污染企业的乱排乱放使地下水水质变化很大,部分地区饮用水不达标,导致居民饮水困难,这些都严重威胁居民的健康。

(三)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问题不容忽视

很多农户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追求高产的目标,往往大量使用化肥、农药,从而造成农作物和土壤的污染,严重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另外,每到夏收、秋收季节,很多农户为了方便自己生产,往往随意倾倒、焚烧农作物秸秆,从而造成大气污染。

(四)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造成的污染。

为了家庭的增产增收,家庭副业在当前农村发展很快。很多农户都进行畜禽和水产的养殖产业,如养鸡、养猪、养鱼……这些产业的发展在给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如到了夏季,畜禽的粪便随意堆放,导致恶臭蔓延,严重影响到广大居民的生产和生活。

(五)整个生态体系受破坏严重。

很长一段时间来,由于缺乏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很多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过于看重眼前利益,从而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例如通过破坏森林资源,扩大农业种植面积,导致森林资源数量下降,水土流失严重,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土地“沙化”的趋势,而环境的恶化使整个地区的生态系统稳定性越来越弱,生物的多样性受到威胁,个别物种面临消失的危险。

这些环境问题的存在,影响着农村的进一步发展,不符合我国国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发展在战略。因此,关于农村的生态环境问题必须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良好基础。那么,针对当前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呢?

(一)要加强对农村生态安全和环保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牢固树立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就是保护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就是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思想。要把环境与健康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帮助农村居民了解农村环境存在的问题、发展趋势及其危害,唤起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增强广大农民的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建立农村环保新机制。

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离不开国家和地方政府在资金、技术上的投入,要大力发展环保型的技术,并努力推广。如实施的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沼气建设、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等项目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起到了示范和推动作用。建议进一步加大项目和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重点开展一批农村环保工程建设,搞好农村饮水工程,保护饮用水源,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同时,要按照城市反哺农村的思路,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农村环保投入机制、引导机制,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环境保护,力争调动整个社会的力量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体系。

很多时候,一些农村环境恶化的问题的出现,与我们的监管与指导不够及时有一定关系。因此监管非常重要。要构建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加强对土壤、水环境、农产品安全等监控,开展减轻面源污染的科学研究和完善有关技术支撑。整合部门资源,建立由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建设、市政、卫生等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机制。

(四)加强对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的全面指导。

小城镇生活污染整治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因此要根据小城镇污染的实际情况,全面加强对农村环保政策和技术上的指导,研究污染防治对策;并尽快制定出台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的标准,推荐一批符合小城镇实际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确保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是:建得起、运行费用低、便于管理、处理效果好的先进而又实用环境保护工程。

(五)加快农村环保法规和政策建设,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