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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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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论文

第1篇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及其指南,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用公式表示:股权投资差额=投资成本-投资对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投资持股比例。股权投资差额的产生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从证券市场购入某一上市公司的股票,购买价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第二,投资企业直接投资于某非上市公司,投出资产的价值高于或低于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差额。

第三,在会计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增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由于被投资单位历年累积盈亏等所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

会计准则规定,股权投资差额按一定的期限平均摊销,分期计入损益。对于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同时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财政部印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规定,母公司对于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项目的数额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相抵销时发生的合并价差,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以"合并价差"项目在长期投资项目中单独反映。

从性质上说,合并价差的范围要比股权投资差额大。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于长期投资中内部债券投资与应付债券抵消时发生的差额,也应当作为合并价差。但从层面上说,股权投资差额的范围要比合并价差大,因为在不纳入合并的情况下的那些股权投资差额是不能称为合并价差。这就是它们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购前利润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财会字[1998]66号文《问题解答》中明确了股权购买的确认标准,即:(1)购买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并已获相关政府部门批准;(2)购买公司和被购买企业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3)购买公司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4)购买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被购买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从其活动中获得利益或承担风险等。显然,由此界定的股权购买日必定迟于收购资产评估基准日。有关文件还规定,收购企业对收购日前被收购企业的利润不能并计自身利润。但是,对被收购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形成的老股东不再享有的损益(以下简称购前损益),收购企业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对此,实务界有不同认识。有的认为,这是收购企业从收购业务中获取的额外收入,应单独结算,收到这部分利润,作营业外收入;也有的认为,这是被收购企业对收购企业的一种捐赠,应列为资本公积;更多的同志认为应作股权投资差额。我们倾向第三种观点。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借记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股权投资差额,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这里所谓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按财政部财会字[1998]66号文《问题解答》要求,就是实现股权收购之日。因此,购前损益也就应当作一种所有者权益,从而构成股权投资差额的一个部分。

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有二:一是收购日往往不在月底或月初,月度中间又不产生报表,如何准确确定购前利润。从简计议,同时也便于实施,建议按就近原则以月初或月末确定收购日,从而便于确定购前利润。二是这部分利润形成收购企业的股权投资差额,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借方差额一般按不超过10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一般按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这里的10年,收购当年可否不论月份,均作一年处理,抑或是从收购日之月起分10年摊销?显然前者操作简便,但后者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更严密。当然,如果收购之后不到10年又将此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出去,则应按实际持有期限摊销。

三、审计被收购企业的会计制度基准

上市公司欲对某企业进行收购,按照现行证券法规的规定,需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这就引申出两个问题:

一是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问题。被收购企业如果不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该企业原执行的会计制度,还是要按照收购企业的要求改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我们认为,审计的会计制度基准是与委托审计不同目的相配套的,在被收购企业审计中应按照收购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确定其财务状况和净资产,以便于收购企业进行相关的经济决策。

二是调账问题。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时,被购买企业保留法人资格的,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调账,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公司应按被购买企业评估确认后的价值入账。公司购买其他企业的部分股权时,被购买企业的账面价值应保持不变。

四、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会计处理

公司用自创的账面未记录的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除了一般要经过资产评估、合资几方同意确认外,其作价比例还要符合企业登记法规制度的规定。对此,根据会计学的一般原理,以经过资产评估、合资几方同意确认的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资本公积。

在实务工作中,还有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即用账面已有无形资产使用权去投资,如上市公司将专有技术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另一公司使用。实际上,这可以理解为专有技术等使用范围的扩大,是原公司专有技术价值的降低,对此,按照稳健原则,会计处理是: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无形资产,即冲减原账面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后,按冲减后的无形资产--专有技术账面价值摊销。假如投资价值大于摊余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其差额则列入资本公积。

五、所得税的有关问题

2000年1月11日,国务院颁发了国发[2000]2号文件《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自行制定的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2000年10月13日,财政部印发了财税[2000]9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各地采取的对上市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在一定期限内予以保留,即对地方实行的对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允许保留到2001年12月31日。从2001年1月1日起,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企业所得税一律按法定税

率征收。这就是说,上市公司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政策允许执行到2001年底为止。

财政部在财会[2000]3号文《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计处理规定》中指出,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公司,应当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换言之,在实行先征后返的公司中,返还的所得税应按照现金收付制确认。实务工作中经常遇到的另一问题,就是退补以前年度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根据前述文件精神,似应计入退补当年的所得税科目较为妥当。

六、住房周转金的处理

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文《关于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取消住房周转金管理制度后,企业现有住房周转金余额调整2000年度报表期初未分配利润处理。由此造成期初未分配利润负数,年终经过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后,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依次以公益金、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这一规定要求从2000年9月起执行。

2001年1月7日,财政部又印发了财会[2001]5号文《企业住房制度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要求企业从2001年开始,取消"住房周转金"科目,其余额全部调整200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并按规定冲销有关所有者权益项目。上市公司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企业应在对外提供的200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会计处理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由此可见,财政部前后两个文件对企业住房周转金结转净资产的执行时间要求是不一致的。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决算中如已按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文的要求作了相应调整的,则从其处理,也无需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非调整事项说明;上市公司在2000年度决算中尚未按财政部财企[2000]295号的要求处理,则可以改按财政部财会[2001]5号文规定执行,即在2000年度报表中住房周转金暂不结转,而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期后事项予以说明。

七、房地产行业的收入确认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有关规定,销售商品的收入,只有在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实务工作中,有人认为,在收到预售房款或签定正式销售合同后便可确认收入实现。我们认为,这种情况因不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不能确认,否则有提前确认收入之嫌。另外,还有的认为,只有产权过户后方能确认收入实现。对此,我们认为,产权过户涉及多个政府部门,产权过户仅具法律形式意义的收入实现,与真实情况也有出入,否则,有推迟确认收入之虞。为了正确、真实界定房地产企业收入实现,我们认为,房地产收入实现标准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1)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3)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八、软件企业收入的实现确认

由于软件不具有实物形态,不可触摸,不为人眼所识别,其销售收入实现的确认要比一般制造业、商业等行业困难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对收入实现确认标准的规定精神,我们认为,软件销售实现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具体条件:(1)该项软件已转让给购买方,并由购买方出具该项软件的验收凭证;(2)销售合同的有关条款(如安装、测试)已经执行,注册会计师采取函证方式获得购买方的销售实现的认可;(3)已经收到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4)相关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与此相关的是软件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处理,实务中有二种方法:一是作为当期费用支出;二是转作长期待摊费用,待软件开发成功并实现销售分期摊入。在后者处理中,如若该项软件开发失败则一次计入损失。鉴于软件开发的技术密度和商业风险,按照稳健的会计原则,我们认为,软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应计入当期费用为妥。

九、允许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项目问题

将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股本是公司增加资本的主要途径之一。虽然将资本公积转为股本是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之间的增减变动,但由于其涉及公司实收股本的增加,所以必须具备增加实收股本的条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对于资本公积,虽然它和实收股本同属于所有者权益,但是资本公积有多种特定来源,有些资本公积项目可用于转增实收股本,而另一些资本公积项目不能用于转增实收股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账所属以下明细账的资本公积项目(准备类),是不能用于转增资本的,如"接受捐赠资产准备"、"资产评估增值准备"、"股权投资准备"、"被投资单位评估增值准备"、"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准备"等。这些项目属于所有者权益中的准备项目,是未实现的资本公积,因此不能用于转增资本。

记入"资本公积"总账所属的"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外币资本折合差额"、"被投资单位外币资本差额"和"住房公积金转入"等明细账的资本公积项目,是所有者权益中的已实现的资本公积,可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增资本。其中"其他资本公积转入"项目,是指企业从前述各资本公积准备明细科目转入的已实现的各项准备的金额。

对于国家扶持基金,它不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所列的范围之内,但却是实务工作中确实存在着的,可否转增股本?从理论上说,将国家扶持基金转增股本合情合理,但从现行政策看,并无明确的规定。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法规发[1993]68号文件《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规定:"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和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据此,对集体企业的国家扶持基金,可分为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和其他减免税部分来分别作出处理,前者不可转增股本,后者可以转增股本。而对于其他企业,我们认为,国家扶持基金虽然是已实现的资本公积,但税务部门减免税时,坚持企业将此列入资本公积下的"国家扶持基金",在政策法规没有明确其可否转增股本之前,将其作为一项特殊的所有者权益项目看待,暂时不转增股本较妥。如要办理转增,也应取得主管财政税务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部门的有关批件。

十、资产减值准备的有关问题

按照现行证券、会计法规规定,上市公司在中期或年度报告中均应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提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此,企业自身要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

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关资产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公司经理应按董事会的要求提交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公司经理书面报告应详细说明提取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比例和数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董事会应就公司经理报告中的各项内容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同时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评价。

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确需核销时,公司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公司经理书面报告经董事会逐项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经理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1)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2)形成的过程及原则;(3)追踪催讨和改进措施;(4)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5)涉及的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6)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比例和提取金额。如已提准备的资产在减值准备提取后,其价值又有较大变动,且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公司应及时作出公告。

十一、利润分配政策披露的特殊规定

第2篇

一、财务报告过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一)财务报告理论上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1、关于计量。财务报表是以传统会计的三个特征为支柱的。那就是:记录按复式簿记系统;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量采用历史成本属性。因此,人们把传统的财务会计分别称为复式簿记会计、权责发生制(即应计制)会计和历史成本会计。在财务会计的上述三个特征中,对会计信息特别是盈利信息最有影响作用的,是确认和计量。传统财务报表受到的冲击最早也是针对计量。所以,报表的使用者莫不关注计量。随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美国出现的通货膨胀以及90年代以后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在传统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之外,先后创造了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实现(清算)净值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正如FASB(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所说:"当前,在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各种项目,是用不同属性来计量的。这要由项目的性质和计量属性的相关性与可靠性来定。"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财务报告中的计量可以看到下列变化:由早期以历史成本为主(甚至占完全统治地位)到几种计量属性同时并用,再到当前倾向于采用公允价值。这种种变化明显地说明,计量属性的采用决定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即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各种不同计量属性所带来的不同经济后果及其应用的不同前景。

2、关于确认。早期财务报表的确认仅研究收入的决定和费用的分配。在股份企业出现以前,往往采用收付实现制来确认收入和费用。那时确认的唯一标准是看有无现金流入(收入)和流出(费用)。后来,由于出现委托和关系,为了正确反映和评估在某一期间的受托责任,就产生并广泛运用了权责发生制。然而权责发生制仍然是针对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来说的。它提出了确认收入和确认费用的新标准。这个新标准不再是看有无现金收付,而是看权利与责任是否发生。为了实现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又形成了应计、递延、分配和摊销等四个特殊的会计程序。权责发生制使财务会计处理和报表的编制较前复杂,当然所获得的收益数据也较前更为相关与可靠。人们主要关注收入和费用确认的另一解说是在20世纪四五十年代左右,财务报表中的收益表被普遍认可为第一报表。财务报表使用者所共同关心的主要信息是一家公司的收益(盈利)。收益是怎样决定的呢?从收益表的构成可以看到:通过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决定收益。这就是流行于当年的收入/费用观。然而收益也还可以由净资产(不包括业益的变动)的期末与期初的余额对比来求得。后一决定收益的方法称为资产/负债观,因为这可不依赖收入与费用而单独对资产、负债和?姓呷ㄒ嬷苯咏腥啡稀H舾葑什赫郏ㄔ鸱⑸凭筒荒芄钩扇坎莆癖ū硪氐娜啡匣S谑荈ASB发展了会计确认的理论。在1984年12月发表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在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中第一次提出确认的完整定义,确认的四项基本标准(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并根据确认是"将某一项目作为报表要素正式记入或列入某一企业财务报表的过程"的定义,而把确认的过程分为"初始确认"、"后续确认"和"终止确认"三种类型。FASB第5号概念公告关于会计确认的见解如同它强调现值技术的运用和大力提倡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一样,为把各种创新经济业务(典型的是衍生金融工具,可确认而尚未实现的有关收入项目等)在表内予以确认、计量或者在表外进行披露开辟了一条重要的新思路。由此可见,财务报告理论与实践的这一发展,不是凭空而来。它们同样是竞争技术与全球化等环境因素发生作用的结果。

3、关于报告。早期的财务报表,是直接根据日常记录所编成的。报表的内容就是表内的项目。项目只不过是会计科目的重新分类、汇总和排列。后来由于经济业务日趋复杂,表内陈述的内容基本上属于会计上的术语而不易为广大投资人所理解。为了提高报表的易懂性和可使用性,于是增加了表外附注和附表,这一部分的出现,同证券监管机构(如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上市公司的报表提出补充的披露要求也是分不开的。虽然表内和表外的区分,人们已习见为常,但多数人并不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区别和不同的作用。在这个问题上,FASB于1978年发表的第1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提供了一个非常明确而又富有创造性的见解:当前实务中的财务报表应当称为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其他财务报告。财务报表需要由注册会计师审计,而其他财务报告则可以请企业以外的会计师或专家审阅,有的甚至可以既不审计,也不审阅。在讲到财务报表和附注的关系时,FASB的第5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则反复强调:在财务报表表内表述是确认;用附注(包括表内旁注,表外底注)、其他附表、其他报告手段进行表述,不是确认,而是披露。这样,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披露的内容、形式和是否量化表述就获得了更大的自由空间。

(二)财务报告及其种类的发展与变化回顾

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表内确认和表外披露两种表述形式共同构成今天的财务报告,乃是财务报告经历了60多年的一个重要的发展历程。再从报告和报告的种类看也产生了很多重要变化:

第一,报表的种类不断增加。

早期的基本财务报表只有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两种。20世纪60年代中期增加了财务状况变动表,到1987年被现金流量表所取代(SFAS财务会计准则公告》95),成为第三财务报表。1997年,美国又发表"报告财务业绩"的第133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提出:企业可增加"全面收益表"作为第四财务报表,(在此以前,英国已在ASB(《会计准则公报》的第3号财务报告准则中提出"全部已实现利得和损失表"作为第四报表)。

第二,财务报告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改进。

1、从覆盖面看,原先的财务报告只反映一个主体的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或现金流量的变化。后来,由于出现控股企业,控股企业除编制本身的财务报表外,还要编制覆盖整个控股企业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同时,一个企业由于规模很大,分部很多,又要求对具有不同机遇和风险的地区和业务分部编制分部财务报告。合并报表和分部报告都能向投资人补充提供对决策更有用的信息。

2、从时间间隔看,传统的财务报告是一年报告一次,属于年度报告。为了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后来,在年报之外,又陆续增加了半年报、季报、月报等统称为"中期报告"的财务报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将来信息的报告将越来越快,时间间隔越来越短,现在实际上已开始在网上实时信息。

3、从内容上看,第四报表较好弥补了传统报表违反漏计损益原则的缺陷。长期以来,西方会计界对编制收益表都声称坚持"满计损益观"而不是建立在当期经营业绩基础上,但实际上对可赚得却未实现的收入,往往绕过收益表,而把它们列示于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部分。这种做法,实际上压低了企业当期所确认的全部损益,违反了满计损益的原则。第四财务报表即全面收益表,所报告的企业财务业绩包括了所有已确认的损益(不论是否实现)。这种业绩报告,才真正体现以满计损益为基础的收益表。

二、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批评

尽管企业的财务报告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在改进,并根据使用者日益增长的需要作了若干创新。但迄今为止,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的局限性是很不满意的。有人则对财务报告的有用性似乎在加速地降低而表示担忧,早在1975年,英国ASSC(会计准则筹划委员会)发表的"公司报告"和1991年英国ICAEW(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和ICAC(国际会计合作委员会)联合发表的"财务报告的未来模型",就先后相当深刻、全面地揭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缺点。1994年美国AICPA(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在"改进企业报告--面向报告用户"中也指出了现行财务报告的不足。概括各家的看法,特别是针对新经济的要求,财务报告有待改进的方面主要是:

第一,由于环境的加速变化,要求企业披露更多的、面向未来经营发展的关键性信息。但是,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在确认方面有苛刻的要求,对于计量,也主要限于货币量度。这样就使许多能反映企业未来前景、对使用者非常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这些信息大部分属于包括人力资源在内的广义无形资产,如一家企业的员工、客户、知识基础和该企业的声誉。

第二,由于交易、事项、情况要得到会计的确认,从而在财务报表内表述,有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它们必须是已经完成,至少是已经发生的。每一项符合确认要求的报表要素,在它们的定义中都明确规定属于过去的交易、事项所带来的结果。这样,整个财务报表的信息--这是财务报告中的核心信息,必然面向过去,而不可能面向未来。

第三,尽管各种计量属性同时并存,实际上,在财务报告中,是成本而不是价值反映着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可是使用者(特别是投资人)却更关注企业价值的创造和增加。资本市场的股价涨落,反映的也是企业价值的变化。而现在,财务会计与财务报告无法直接计量和表现企业的价值,它们只能用盈利和现金流量两个会计信息间接地作为替代变量。

三、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改进

当前人们面临的经济环境已经大大不同于以往。关于这一点,FASB在2001年关于"改进企业报告--对增进自愿披露洞察"这一研究报告中进行了描述。该报告分析了可能正在改变企业环境的关键作用力量。从经济因素上具有全球化、所有权分散、竞争、着眼于财富的创造、企业资产构成的变化等特点。与此同时,今天的财务报告使用者也会产生新的信息需求,主要是:

1、应当突破传统的财务报告模式,需要在财务报表之内对确认和计量方面有所创新,使之可确认更多的有用信息;

2、应当提供不一定用货币量度,但却非常有用的信息,为此要改进和扩大信息披露;

3、整个财务报告在维持有用的历史信息的同时,要更多地披露预测信息,特别是关系一个企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关键信息;

4、成本信息固然是可关与相关的,但企业价值的创造与变化的信息、可能更为有用。

面对竞争、高新技术和全球化的三股力量汇合的挑战,适应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信息提出的新需求。笔者认为在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加以改进时,一定要解决好继续和发展的问题。要改进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中与会计环境不相适宜的部分。总的来说,对现行财务报告模式的改进应是一种扬弃;具体来看可以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改革现行财务报告模式,并不意味着对之完全否定,相反,在GAAP没有改变之前,构成财务报告核心的应还是财务报表,我们应该继承现行财务报告模式下的核心部分--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即它们必须符合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与可靠性等四项标准。并将它列为财务报告的第一部分,但是建议将这三张报表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两个部分。对于核心会计信息,应该更加注意其计量的可靠性;而对于非核心的会计信息,则可以相对地采取可靠性不如历史成本的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等。尤其应该注意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能够表明投资报酬、财务弹性和变现能力的会计信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借鉴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做法,在损益表的下端附加披露全部已确认的利得和损失。

2、对财务报告中可采用的计量属性不以货币量度为限,并进行广义解释。这一点,其实并未动摇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以货币为计量基础的假设。因为货币仍然是财务报告特别是其中的财务报表的基本量度。只是,应当同意,甚至应当鼓励同时使用其他量度,作为货币量度的补充。任何事物都是质与量的统一,总有可以量化的属性。问题仅在于量化的精确程度有所不同。现代企业具有如此复杂的经济活动,会计在计量问题上若不跳出货币度量的框框,恐怕很难在确认和披露上有所前进。

3、要充分发挥披露在财务报告中的作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注意披露各种表外融资方式的特征和风险。在财务报表的补充资料之中,披露企业物价变动的会计信息;另外,可以适当披露采用"区间"或"范围"估计数量报表项目的有关信息,借以消除报表项目貌似确定而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产生的误导。

4、在其他财务报告中,着重披露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特征、经营活动重大的不确定性--存在的显著风险和报酬机会、企业的相对竞争优势和关于企业"软资产"(如人力资源)以及评估的商誉的信息,并尽可能披露关于竞争对手或同行业其余相关企业的信息。

5、尽可能及时提供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必要时可以缩短财务报告提供的周期,如采用季度财务报告或适当发表临时财务报告,简化年度财务报告等。

6、对操作衍生金融工具的企业,应该单独予以披露并进行核算。

7、若存在着多个企业分部,应尽量按照行业分部或地区分部编制或提供分部报告。

8、鼓励企业进行适当的自愿披露,包括披露一些有一定依据的预测性、前瞻性会计信息和管理当局的意图等。

9、鼓励企业披露关于履行社会责任和关于企业增值的会计信息,并根据具体条件酌情采用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进行叙述性披露、在现有财务报表中添加某些项目或单独披露如社会收益表、增值表等形式。

10、要尽量注意"效益>成本"这个普遍的约束条件,在信息披露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在保护商业秘密和提供及时、有用的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要尽量避免会计信息披露过载现象。要根据会计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变化,兼顾财务会计的固有特征,并作适当的调整。

参考文献:

1.葛家澍,"纵论财务报表模式的改进",《财会月刊》1998年6月。

第3篇

一、银行监督报告

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包括五家银行监管机构:联邦储备银行、货币监理局、联邦存款保险机构、储蓄机构监管局、全国信用社管理局。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促进金融机构监管的一致,以达到保护银行存款人的利益,保护银行存款保险基金,促进安全稳健的银行操作的最终目的。按照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的报告包括:

1、按照联邦储备银行要求提供的银行控股公司Y系列报告,其中包括:

(1)并表报告(Y—9C)。此报告是银行控股公司以合并数据为基础汇总编制的,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附表和表外业务。并表报告涵盖了银行控股公司的所有机构的全部业务,包括母公司、银行、非银行机构等,是监管者评估和监管银行控股公司财务状况的主要信息,每季报送一次。这些信息在联储季报以联储统一的银行控股公司运作报告的形式披露。通常情况,这些信息被认为是公共信息,可以从信息自由办公室取得。

(2)母公司报告(Y—9LP)。此报告主要是指银行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与投资、现金流量相关的附属报表以及备忘项目。这些信息主要是用来评估和监控银行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财务状况。此服告每季报送一次,数据在联储季报上披露,可以通过信息自由办公室得到。

(3)非银行附属机构报告(Y—11)。此服告有选择的从银行控股公司的单个非银行附属机构中收集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表外业务、权益资本变动信息和备忘事宜。监管者将此报告信息与Y系列的其他报表信息联系起来,用来评估主要从事非银行业务活动的银行控股公司情况和监控非银行业务的数量、性质和经营情况。此报告要求每季报送一次,一般情况下,此报告信息被认为是公共信息,通过信息自由办公室披露。

(4)国外分支机构报告(FR—2314)。此报告包括含有备忘录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表和利润表,主要是用来确认美国银行机构的国外分支机构当前和潜在的问题,监控其在某一特定国家的活动。通常这些数据是为了更好地了解整个集团的经营活动,特别情况下,是为了了解个别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报送周期为总资产超过20亿美元或者表外经营超过50亿美元的机构按季报送。这些数据是保密的,不能公开出版。如果需要,可以得到一些汇总数据。

(5)结构报告(FR—Y6A)。此报告主要反映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州立银行的投资及注册名称、注册地、地址、组织结构等的变化。联储利用这些信息,按照《银行控股公司法案》、《金融服从现代化法案》、《Y条例》对银行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及州立银行的法人机构进行监管。当这些机构的投资及活动发生变化时,需要在发生变化的30天内报送报告。此报告信息公众如提出需要可以通过适当的联储银行得到。但在特定条件下,报表编制者也可以要求对这些信息保密,不对外公布。

(6)联营公司报告(FRY—8)。主要反映银行控股公司内部银行与非银行机构间的交易信息。报告中专门有一部分说明资产的转移及收入的详细来源、信贷扩展活动、表外业务、税收等情况。这些信息主要是用来评估和监控银行控股公司内部银行和非银行附属机构之间的资产和其他交易活动,目的是为了确认对附属机构的财务状况有负面影响的集团内部交易和资产负债数。此报告每半年报送一次,每年6月和12月的最后一天为截止日。此外,当发生某一项大的资产转让时,则需要在10天之内报送临时报告。

2、联邦金融机构监管委员会要求的银行形势报告,包括:

(1)核心报告(FFIEC031)。此报告是包括海内外分支机构的收入和经营情况的并表报告。

(2)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FFIEC002),主要是指外国银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和代表处的资产负债报告。

3、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的其他银行监督报告。除以上报告外,联邦金融检查委员会还要求报送一些其他报告,如:国别风险暴露报告、信托资产报告、管理阶层与主要股东的负债情况报告。

4、监督报告中包含的信息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股本的变化情况及其他项目,如贷款、证券、其他资产、逾期的非应计贷款、资本充足状况。

以上报告中,联储要求的报告由联储负责保管,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要求的报告,由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保管。

二、公共财务报告

证券交易委员会旨在保护公共投资者利益,要求包括银行业在内的所有寻求公共投资的产业,充分披露信息并提交公正的财务报表。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公共财务报告包括质量和数量信息、管理阶层关于业务和部分划分的利润情况以及风险管理信息的讨论和分析、内部管理报告、外部审计报告。

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的财务报表包括:

1、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

2、近3年的收入报表;

3、近3年的现金流量表;

4、近3年的股东权益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