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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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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制改革论文

第1篇

根据党的十四大报告精神,从今年起,我国将进行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尽快推行公务员制度。它标志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模式将随之而发生巨大变化,并对党政机关的秘书工作产生重要影响。

十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行政体制改革,其间进行过三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基本方向是实行政企分开、转变职能、精简机构,提高效率。但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旧的高度集中统一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彻底转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没有及时跟上,致使一些机构减而复增。党的十四大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可以预见行政体制将要发生一系列的重大变化。

政府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逐渐削弱或消失,宏观经济管理的职能将进一步加强。

行政与企业将进一步分离,企业将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

财政投资管理体制将发生重大变化。今后国家的财政支出将分为三大部分:一是用于那些周期长、利润少、规模大、单个企业不愿投资或无力投资,又是社会所必需的项目。二是用于社会公共事业,如教育、卫生、抚恤、救济、公共工程等。三是用于行政支出和国防支出。这些变化,对减轻财政负担,增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大有益处。

金融机构的性质将朝着企业化的方向变化。

国家包办、包管事业单位的格局将被打破。

人事制度改革将在更广阔的领域里展开。

教育行政部门将逐渐减少对学校的行政干预,使各类学校朝着自主办学的方向发展。一是教育、教学将朝着注重职业教育和能力培训的方向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二是改变单一的办学经费由国家统一拨款的模式,学校可以多方筹集办学资金,私立学校、社会办学将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三是高等学校将淘汰一些落后的专业,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设置专业和课程,配备师资。四是学校内部将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制,进行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五是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的就业,同样要经过市场的挑选。在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后,大学毕业生不再和官员资格划等号。

政府行政机构和人员将大幅度削减。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给秘书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首先,要迅速转变观念。秘书工作是当领导参谋助手的工作。

其次,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用行政命令直接管理的方式逐步向用政策引导的方式转变,秘书工作的方式方法也要适应这个转变。

第2篇

行政管理改革对于实现创新、特色发展是非常必要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需要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和原则,并且与其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进行配套。当前国内外形势较为复杂,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要与之进行更好的适应,并且坚持正确的理论方针,不断地开拓进取,为行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提供良好的基础,更好地突出行政体制改革的特色性与创新性。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核心与重点

第一,明确思想。在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时,要明确思想,并且关注核心问题。行政体制的改革,要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社分开作为工作的核心内容,充分地将市场调节机制的优势进行发挥。各级政府要树立相应的责任思想,对于自身的审批过程进行改革,规范政府权力。不同部门和岗位要确立不同的权责,并且给予企业充分的自主决定空间,让社会组织自身的作用得到有效地发挥和实现。第二,加强宏观调控。在开展宏观调控的过程中,要对于调控的体系和机制进行不断的调整,对宏观调控的效果进行有效的强化。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快速政治的阶段,农业化、农业化与城镇化逐渐推进,并且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面对快速增长的经济形势,要对当前人口问题、就业问题、环境问题等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以提高经济发展稳定性为目标,制定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将稳定经济、就业增长,促进从而对于产业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平衡经济发展。第三,确定政府职能范围和改革目标。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要对于改革目标进行确立,并且将构建社会主义公共行政体制,作为整体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改革过程汇总,要对于制度、机制以及体制等多方面进行统一的创新和发展。管理体制的创新改革应该实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杨、监督有力。市场经济环境下,行政体制的改革要不断的完善,并且真正地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凸显政府行政管理的公共性、服务性与公正性的特点。第四,行政管理内容的确定。在公共管理职能的确定上,要对于公共的责任和权利进行明确,并且关注优势的公共领域,集中精力针对于当前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公共医疗、公共教育、社会保障以及公共科技等)进行服务。在行政权利体制的确定上,要保证相关权力行为的约束力度。行政管理机制的改革,必须要对于人民、法律以及立法机构进行负责。在公共组织体系的构建上,要将政府的执行职能与决策职能进行分离,进而提高公共组织体系的科学性与规范性。在公共治理结构的创新上,要实现公共服务补给结构的多元化发展,并且采取分权化和自治化的权力结构模型,落实基层、地方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治理结构。另外,在公共效能管理上,要对于公共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关注,对于服务流程进行不断的完善,充分地落实政务公开化的要求,保证行政活动符合经济性、效能性的原则,提高行政服务的质量。第五,管理机制的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的改变和效能的提高,从而更加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基本需求。在管理机制创新上,要关注政务公开的落实,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积极度。在改革过程中,也要对于决策过程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且落实相关责任,提高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政府还要提高法制建设水平,落实依法行政,并且推进电子政务,调整和再造政府管理流程。对于公共危机管理上,要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改进和完善当前危机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政府还要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制度的落实,设立政府管理质量奖,并且行政问责制度,提高行政监督能力。

三、结语

第3篇

行政管理作为一个名词术语,在我国和其他国家,其使用范围都是很广泛的。以下就是由求学网为您提供的试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

无论是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还是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等内部事务的管理,都被叫做行政管理。但是,作为一个社会科学研究的学科专有概念,我国理论界普遍把行政管理定义为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一下三个方面:

首先,行政管理的实质是国家权力的运作过程。明确行政管理的实质,可以把政府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同公共机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等内部事务的管理活动明确的区分开来,有助于人们深刻地认识政府活动所具有的特殊性,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行政管理的实质及其规律性;其次,行政管理是一种管理活动管理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组织活动。明确国家行政活动的管理属性,可以把行政管理同国家的立法活动、司法活动区别开来,突显行政管理的执行功能,这有助于更好地借鉴和吸收其他管理活动中的有益经验和作法,提高行政管理的操作和技术水平;再次,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和客体有着明确的规定性。

所谓精简,就是各级政府的规模要适度,行政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少而精。新时期坚持精简原则,一是机构、层次、编制定多少,必须严格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凡属重叠和多余的机构、层次、人员,一律合并和撤销。二是随着行政工作的发展,应把某些事务交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去管理。三是建立和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提倡科学方法,以降低国家行政管理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提高工作效率。

所谓统一,就是保持各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过程的完整统一性。任何国家都只能有一个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因此,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无论是权力下放,还是分级管理,都不能破坏国家行政管理的完整统一性。遵循统一原则,首先是要坚持行政目标的统一性,各级政府必须以共同的总体行政目标为基础,进行目标同一的行政管理。在目标统一的前提下,分解政府职能,建立政府内部的各层次和各部门,并依此明确它们的职、权、责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而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其次是要坚持行政领导的统一性,实行首长负责制,形成明确的上下级行政领导关系,防止政出多门,多头指挥现象,保证各个行政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第4篇

1.坚持行政管理原则

教育发展新思路与新格局的形成,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基本原则,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文化发展。它已经成为高校行政工作开展的重要原则之一。那么何谓人文化呢?所谓的“人文化”,就是在管理工作中注重人本主义精神,注重管理工作的人文性,这是高校行政管理的主要原则。

2.提升管理人员人文素质,提升行政管理工作效率

从高校行政管理的人文视角出发,管理人员人文素质是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前提条件。具体的人文素质主要体现于管理人员的职业责任意识、基本道德素养两个方面。职业责任意识是管理人员对工作的责任感,基本道德素质主要包含了基本道德、工作行为习惯等几个方面。有效强化这两个方面,可进一步提升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对“人文”的认知,带动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满足高校发展的切实需要。

3.以人文关怀为切入点,强调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性

人文关怀的价值主要在于,能够渗透“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于“人”的内心需求进行有效关怀,从而实现工作的转变与突破。而这一目标的实现能够促进管理者统筹协调能力的进一步提升,能够突破高校行政管理的难点,形成人性化行政管理新思路。这是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对行政管理内在本质进行有效扩充的关键因素,为工作思路的有效转型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理性心理辅导为主体的高校行政管理新思路

1.倡导理性探究与心理引导相结合的全新行政管理工作理念

理性探究作为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客观认识与研究的基本思想,对于工作内容以及工作涉及领域的深入研究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这一方面也是造成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工作压力的根本因素之一,因此学校应加强管理人员的心理疏导,促使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效率能够得到不断提升,体现出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开展思路的创新性。

2.针对行政管理工作特点做出相应的个性化工作要求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特点表现为涉及范围较广,要求存在差异,这也导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人员的心态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随着高等教育发展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行政管理工作思路逐步向个性化方向发展,应针对行政管理人员的不同工作心态,及时、有效地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使其对工作特点与发展方向都有更好的认识,以缓解工作压力与思想压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

3.立足客观工作规律,强调高校行政管理心理疏导工作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较为复杂,对行政管理人员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工作压力。对此,在进行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思路的探索中,学校应强调客观工作规律对工作方法的影响,研究客观工作规律,简化工作程序,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减压与疏导,从而推进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以及职业能力的进一步提高。这样,心理辅导的作用得以全面发挥。

三、结语

第5篇

1.缺乏清晰的法律定位。

当前,我国市与市辖区政府在职能和权责方面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市辖区的行政划分只有在《宪法》中有所涉及,而区级政权的职能定位以及机构设置一般都是上级政府直接授权,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虽然为市辖区行政体制改革及科学定位留下了相应的空间,但是给市辖区政府职权的有效行使带来了很大难度,影响了市辖区的有效管理。不仅如此,与县政府相比,市辖区政府在经济事务的决策权、相关资源的使用权以及城市日常管理权等方面,都会受到城市发展整体规划的限制和制约,或者需要市政府的审核批复,市辖区政府的行政管理权与市政府相关组织机构的职能存在着交叉重叠的情况,使得市辖区政府的管理职能难以有效发挥。

2.缺乏科学的机构设置。

当前,受“同城而治”的影响,市辖区范围内设置了大量的垂直管理部门,导致管理混乱,而且存在着严重的重复执法现象,不仅会影响辖区居民的日常生活,而且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同时,由于职能和权限方面缺乏相对清晰的划分,因此往往都是由市政府自行授权,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以财务管理为例,在体制方面,多数市辖区政府还是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导致税收与财政管理严重错位,存在着独立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等问题,管理工作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影响了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市与区政府职能划分不明晰。

当前我国市辖区政府一般都参照县政府设置了职能相对完善的政府部门,而且都有着对应的市级主管部门,相互之间是上下级的关系。但是,由于行政管理职能的相互交叉和重叠,使得市辖区政府的执法能力受到了相应的限制和约束,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着多头执法、执法困难等问题,对于一些有利可图的事情,市政府和市辖区政府争相管理,而对于那些无利可图的事情,则会相互推诿,存在着权责不清、机构重叠等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管理的效果,还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管理成本。

二、现行市辖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措施

针对现行市辖区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充分重视起来,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完善,理顺市政府与市辖区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对市辖区政府的职能进行准确定位,从而提升城市管理效果,推动城市的稳定健康发展。

1.明确体制改革方向。

在对市辖区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时,需要首先明确市辖区的性质。与独立的县政府相比,市辖区政府在与市政府的关系、需要承担的职责等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要想参照县政府不断实行“扩权强区”显然是不可行的,而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背道而驰。因此,在改革过程中,应该对辖区政府的职能进行全面分析和科学定位,以责赋权,才能切实保证市辖区行政管理的有效实施,确保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此,政府部门应该及时更新观念,强化认识,对市辖区政府的权能进行合理配置,确保其作为面向基层的地方政府组织,可以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支持,确保其能够成为勇敢面对挑战、及时抓住机遇、有效解决问题、合理防范危机的一级政府主体。

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职权法定是市辖区政府有效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前提,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对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从法律层面上对市政府和市辖区政府的职能进行规划和划分。例如,可以制定相应的《城市组织法》或者相关条例,在明确市辖区作为市政府行政分制区属性的同时,对其在城市管理中的性质、功能等进行重新定位,为市辖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有效展开提供必要的突破口;可以制定相应的地方政府关系法,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对市政府与市辖区政府的职责、权力和利益等进行明确界定,对各级政府行为进行规范。从市级政府方面看,其职能主要是针对城市主体的规划和设计,属于宏观层面的管理,以推动城市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从区级政府方面看,其职能属于细节方面的管理,主要定位于城区管理、民生管理和公共服务。简单来讲,市级政府应该“抓大放小”,而区级政府则应该“抓小放大”。在一些重要事项上,如财税管理方面,应该以市级政府为主,对辖区实行因事赋权,钱随事走,以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3.理顺城市管理模式。

在城市管理中,市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应该理顺条块结合的城市管理模式,对市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强化。首先,应该以“条”为主,构建市级政府与区级政府分层管理的市区关系模式;其次,应该强化区级政府的相对独立性,逐步淡化市级政府与区级政府之间的行政等级隶属关系,淡化“属地化”的区块管理;然后,应该加强以条为主,条款结合的管理模式的构建,打破传统行政区划界限的约束,将一些宏观层面的管理,如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全部上交市级政府,同时按照相应的职能属性,在市辖区内设置相应的下属派出机构,对这些事务进行直接管理,从而从根本上消除职能的重叠和交叉,推动城市的快速健康发展。

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当前城市发展规划中,通常都是将经济的发展作为主要目标,无论是市级政府还是区级政府,对于市场经济都存在着过度的关注和插手,影响了市场经济的有效发挥。对此,应该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构建服务型政府,尤其是直接服务于基层市民的市辖区政府,更应该对自身的职能进行明确,将管理的重点放在发展环境方面,为经济的发展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和社会环境,尽可能减少对于经济和市场的行政干预,才能保证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结语

第6篇

建立面向市场、亲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等提法的涵义大体相同,都是指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凡是市场能发挥优势或能做的事,都应当由市场来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强调政府要面向市场,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政府要起好“掌舵”作用、催化作用、促进作用,而不是“划桨”作用、大包大揽作用;也有助于将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的主要方向,放在加强宏观调控上,放在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围绕市场行使好调节、培育、监管和服务职能。政府职能市场化的途径主要有:一是压缩社会福利项目,如以劳动换福利,提高领取福利者的资格限制,以市场化的安排来代替政府的安排。二是放松对企业进出口及价格的管制。在这方面,美国政府的做法最具代表性,市场定价代替了政府定价。三是推行国有企业民营化改革。

二、建立责任政府

责任政府的提法,主要是为了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在以往权力高度集中的行政体制下,政府权力与责任严重脱节和失衡,强调权力配置而忽视追究责任,重视行使权力而忽视承担责任,注重虚置监督形式而忽视追究责任。现阶段推行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强化政府责任,使权力和责任挂钩,建立责任政府。为此,下一步行政改革应力争取得以下突破:一是赋予权力的同时必须明确责任;二是健全政府责任制度,制定落实法定质询、罢免等追究责任的具体程序,创设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易于实施的责任制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并与政府外部评议制度相挂钩;四是加大执法监督的独立性、公开性和民主参与。

三、依照公共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模式

公共管理是从发达国家引进的管理理念,在消化借鉴的基础上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各高校已普遍设立了公共管理专业和系所,成为当前一种最为流行的管理思想。公共管理的核心涵义在于公共性,突出强调管理主体的多元化,管理导向的社会化,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等新的观念,与传统意义上的“行政管理”有较大的差别。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开始运用这一理论,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推进改革。例如,财政部门提出了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目标,人事部门提出了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深圳等地政府提出了政府职能从无限到有限、从部门性转向公共性、从政府单一治理转向社会共同治理等项改革目标,都是十分有益的探索。在政府管理的民主化和社会化过程中,政府松动政府集权化的制度,允许甚至鼓励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民众补充性地加入公共管理的行列,为公共管理注入了新活力。

四、借鉴企业经验提高政府效能

将企业管理经验引入政府管理,是许多国家行政改革中采用的做法,尽管这种做法在理论上存在很多争议,但引进企业管理经验促进了政府管理创新,并取得了较好效果,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毋庸置疑,政府与企业存在着本质区别,不能简单地套用或移植企业管理方式,而应当根据政府管理的特点,有选择地学习借鉴企业管理经验,特别是成功大企业的管理经验,如创新精神、竞争意识、成本效益核算、注重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等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机制,这对于提高政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善政府服务,无疑是有益的,也是可行的。

第7篇

作者:周志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 北京 100871

近年来,有关我国地方政府的研究引起了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有关地方政府的话题也常常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之所以会如此,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角色和功能的转变。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这种成就的取得与我国地方政府有着不可分割的重要联系,地方政府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我国地方政府一直处在深刻的变革过程之中,这种变革最为重要的体现是地方政府在角色、功能和行为模式等方面整体上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体制中脱离出来,并逐渐融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政府的积极功能被极大地释放出来,成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推动力之一。这点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和赞誉,甚至被认为是30多年中国经济奇迹背后最为重要的独特的体制因素。然而,我国地方政府角色和功能的转变同样产生了消极的影响,由于改革的不完善,地方政府腐败和地方公权力滥用也成为人们担心的重要问题之一。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同样被很多人从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角色和功能转变的角度来加以解释。二是世界性的地方政府改革的浪潮。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普遍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境:效率低下、反应迟钝、机构臃肿和财政赤字扩大。面对这种困境,西方国家掀起了一场地方政府改革的浪潮,在这场改革浪潮中,各种新的理论和实践纷纷涌现并相互借鉴。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日益加强,这一改革的浪潮逐渐在世界范围内延伸。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改革也日益受到这种改革浪潮的影响,因此,如何在我国地方政府的实践的基础上,有机地借鉴西方国家地方政府改革的有益的理论和经验就成为人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学界对于地方政府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一方面既彰显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尤其是经历了30多年的改革历程后,地方政府到底应该如何进一步深化相关的改革,应该如何更好地扮演和规范自身的职责与角色,从而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推动地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这是目前学界需要认真思考的话题。

作为国内知名的地方政府问题研究专家,沈荣华教授几十年来孜孜不倦,笔耕不辍,出版了大量有关地方政府研究的学术论文和专著,主持了教育部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主编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国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作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的终期成果,《地方政府改革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一书凝结了沈荣华教授的多年研究的心血,是地方政府研究的又一力作。地方政府改革是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地方政府改革的效果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整体效果,而地方政府改革也离不开不断完善的行政体制的宏观制度环境,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问题。本书对我国政府改革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究,对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重点分析,并试图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本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内容详实,结构严谨,逻辑严密。全书52万余字,从地方政府改革的起点、原则、目标到未来的发展态势,从基本的制度、权力结构、政府关系到具体的对策路径都有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作者试图从整体的而不是碎片化的视角来把握地方政府和行政体制改革这一问题,而在这种整体宏观的视野中又不失严密的分析进路。全书各章节之间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显示出作者较强的学术驾驭能力;二是在研究分析过程中注重“顶天”与“立地”有机结合。所谓“顶天”就是作者在研究中注重理论性的创新与理性的思考,如第九章中的“核心行动者”与“制度空间”的内容不失为一个独特的理论视角,从这一角度分析中国当前地方政府的问题与现状让人眼前一亮。在这种理论分析的同时,作者也非常注重具体案例的分析,如行政服务中心与政府绩效的万人评议等,从而更好地体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三是在研究方法方面,全书注重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善于在把握世界实践经验的同时立足中国特殊的和具体的实际。比较研究是贯穿本书始终的主线,由于国外在地方政府改革和地方治理方面往往走在前面,因此其中不少的经验和做法对中国地方政府具有某些启示和借鉴意义,而特殊的制度环境以及具体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我国地方政府角色、功能、结构和具体过程方面与西方国家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通过比较分析的方式使得这种差异凸显出来,有利于读者更为深刻地了解和把握不同地方政府的具体实践,并对中国地方政府的相关问题进行较为深入和全面的思考,作者这种学术上努力可谓用心良苦。本书集中了不少学界较为前沿的学术成果,对当前国内地方政府的相关研究也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归纳和总结。

目前,地方政府体制与行政改革正处于一个重要的“节点”,也就是说,经过改革开放以来30多年的改革,现在的政府体制与行政体制正朝着服务型、法治型和责任型政府不断前进,但显然离我们预想的改革目标有不小的距离,如何更好地推动这种改革的顺利进行,从而达成和谐、幸福的政府治理是每个地方政府研究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本书就是这种责任的一种体现。相信本书无论对于从事行政管理和政治学研究的学者还是对于从事地方政府管理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者来说,都是一部值得认真阅读的专著。(责任编辑 方 晋)

第8篇

【关键词】省管县 财政体制改革 效果评价

200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引发了《关于实行省直接管理县(市)财政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全省省管县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山东省荣成市纳入了省管县改革试点市。

省管县是指省市县行政管理关系由目前的“省—市—县”三级体制转变为“省—市、县”二级体制,对县的管理由现在的“省管市—市管县”模式变为由省替代市。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简化了财政管理层次,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增强了县级财政保障能力,促进了县域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对市级财政发展带来了新的冲击,对市、县发展格局产生了重大的调整和影响。

一、省管县的改革背景及内容

(一)“市管县”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1.“市管县”财政体制偏离最初的设计目标

“市管县”财政体制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扩大了城乡差距。为了解决城乡矛盾,先发展城市然后借助城市来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是市管县体制建立的最初目的,经济发达的城市促进所属县乡的发展,城乡差距问题不会太明显。但城市本身财政就运转吃力,无力带动县乡经济,城乡差别问题就会成为突出问题。

2.政治体制加剧了区域分割

市管县体制下,经济财政区域等同于行政区域,阻碍了经济多方位发展与地区间的发展,区域经济的发展势头得到遏制。地市级通过自身握有的行政权力控制了人才、财力、物力的流动,运用行政手段在本区域内建立起经济壁垒,长远看制约了本区域和区域外的经济发展。

3.“市管县”财政体制提高行政成本基础上还降低了行政效率

就市级而言,政权设置和行政事业单位的设置使行政成本提高。“市管县体制增加了行政机构,扩编了行政人员,现在实行市管县的地方,只有小部分是地市合并的产物,大部分是地改市的结果,地市合并可以减少一套行政机构,而地改市却要增设机构、扩大编制,一个地区改为市,马上五套班子就出来了”。

在“市管县”体制下,市级多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行政层次过多,既有悖于组织扁平化的管理要求,又影响了各级政府间的信息流通速度,不利于上行下达、令行禁止,造成公共管理效率低下。

(二)省管县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财政收入体制。按照收入属地划分原则,各市不再参与分享直管县的税收收入和各项非税收入,包括市级在直管县境内保留企业的收入。二是调整财政支出责任。省级将转移支付和专款补助单独核定下达到直管县,提高直管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市级要继续支持直管县发展,对改革后市级分享的直管县非税收入,各市按照承担的事权责任相应承担直管县的支出。三是合理核定改革基数。主要依据改革基期年决算数据和相关政策等,合理确定省、市、县三级财政间的改革基数。四是理顺债权债务关系。改革后各市、直管县经批准举借的财政统借统还的债务,分别由市、直管县财政直接向省财政办理有关手续并承诺偿还。根据统一、规范、效率的原则,省对试点县实行“三个直接、三个不变”的财政管理模式。

二、荣成市经济发展现状

(一)荣成市经济增长模式

财政收入的增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经济的总体发展态势,即GDP的增长。

根据荣成市2005年-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荣成市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逐年稳步上升。由200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57.07亿元,到2011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为699.4亿元,7年间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5.9%。荣成市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拉动。在最近7年中三大产业呈发展趋势中,第一产业略有增长、平稳发展,第二产业在三大产业中所占比重最大,但发展逐渐缓慢,而第三产业,服务业逐渐呈现翘首之势。

(二)荣成市财政收入

在山东全省财政收入总额增加以及全市GDP总额持续增长的情况下,荣成市的财政收入也是连年增加,2009年后增长幅度显著提高。2009年山东省财政收入为2198.6亿元,荣成市纳入省管县试点范围,完成财政总收入52860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772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22969万元,同比增长9.0%。2010年山东省财政收入2749.38亿元,荣成市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完成财政总收入70019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160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8770万元,同比增长13.98%。2011年山东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455.7亿元,比上年增长25.7%。荣成市完成财政总收入80056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3605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44531万元,同比增长14.09%。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财政体制的改革,增强了县级政府发展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财政资金运作效率,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对荣成市的财政收入产生了一定的效应,积极作用比较明显。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市级事权与财权不对称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财政支出责任方面规定“省级将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款补助单独核定下达到直管县,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提高直管县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市级要继续支持直管县发展,对改革后市级分享的直管县非税收入,各市按照承担的事权责任相应承担直管县的支出。”表明了“省管县”财政体制只限于财政,没有涉及诸如行政审批、税收扶持等社会管理权的下放,无法实行真正的“强县扩权”。行政管理体制没有同步改革,市级政府仍要履行全市性的事权,而与行政权相适应的财政权的架空。这样,政府间的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就会影响到涉及市县的公共事务,造成公共产品供给的隐患。

(二)市、县级政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难度加大

随着扩权强县的深入,市与市之间的竞争已演变为市与市、市与县、县与县之间的多元竞争格局,市级竞争力弱化已露端倪。而且国家和省坚持将财力向基层、“三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倾斜,加剧了市级在争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竞争。威海2011年全年共争取国家、省批复项目165个,获得无偿资金5.6亿元。而荣成市仅靠山东省2011年度首批“两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5个蓝区建设项目就累计获得专项资金9260万元。据悉,荣成市此次获批的项目数及资金总额分别占威海市的41%和47%。2011年,全年共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60多项,争取上级无偿扶持资金1501万元。

四、对策和建议

(一)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做到事权财权相符合

结合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明确区域公共管理事务的支出责任,做到财权与事权相对称,理顺财政关系、调动各级政府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省对市、省对县的体制设计中应协调责任工作,避免由于行政体制与财政体制的不适应而留下支出责任给市级政府,同时也要避免出现公共物品提供的缺陷。

(二)建立政府间权力问责与制约机制,构建财政官员激励机制

省、市、县之间要完善健全的问责机制,实现权力运行与责任约束的结合、权力监督与责任追究的结合,保证问责过程及结果的科学、及时、公开、透明、有效。还要建立完善政府官员激励机制,避免其寻租满足自身的利益。

(三)完善补助和转移支付的方式

目前省对县的补助不少,但县级收入上解的也不少。建立科学、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适当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性转移支付,让县一级有更加灵活的调控权。同时要对财政体制过渡期间的市级财政应给予一定弥补,加大政策性转移支付。

在“省管县”的激励机制下,寻求从根本上破解财政困局的办法。在市与县之间明确加强对县宏观调控是设区市的基本管理职责,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必要手段。要充分发挥市级财政在组织收入、调查研究、加强监督等综合性工作上不可替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岳德军.关于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J].财政研究,2006(9).

[2]陶发元,许太善,樊兴龙.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后市级财政发展的思考—以金昌市为例[J].财会研究,2012(11).

第9篇

所谓行政观念是指政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历史地形成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认知,是塑造一定行政管理模式和影响行政行为的文化要素,对行政体制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具有深远的影响。随着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传统的行政观念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正在发生悄悄而缓慢的变革。但是,要形成有利于全面变革的观念背景,客观上还要进一步变革行政观念。

行政观念革新是深入进行地方行政改革的客观要求。我国旧的地方行政管理模式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随着经济转轨#一系列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规章、行政管理架构和方式已日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桎梏,改革势在必行。虽然,经过多年准备,我们已经成功启动地方行政改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地方行政观念革新的任务已经完成,因为:一、在计划经济背景下形成的旧的行政观念,诸如微观管理、直接管理的观念;行政万能、人治行政、行政干预的观念;官本位观念;干部能上不能下、能官不能民的观念等依然阻碍着行政改革的深入进行,必须进一步解除桎梏。二、虽然有些省级机关率先进行了机构改革,机构裁并了,人员减少了。但是能否最终有效地转变行政职能和管理方式,可否避免人员回流、机构再次膨胀,克服人治行政、管制行政,落实依法行政、服务行政,依然是严峻的考验。三、改革的阶段性成果需要巩固,客观上呼唤新的行政观念的继续普及和支撑。四、行政改革是行政系统不断完善的过程,要求行政观念不断更新。因此,继续促进行政观念革新,让更多的地方各级党政干部了解这场改革的意义、必然性,了解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现代行政的特点,明白行政的责任和界限,掌握现代行政的基本理论、方法,依然是推动这场牵动面深广的行政改革的必要条件。只有让一整套与新的行政体制相适应的行政观念在广大地方干部心中生根发芽,地方行政改革才能最后开花结果。

行政观念革新也是地方行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行政体制与行政观念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水融,互相影响,互为条件。旧的地方行政体制以旧的行政观念为基础,同时又不断地透过各种软硬结构,包括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纪律守则,强化旧的行政观念。因此,要改革旧的地方行政体制,转变其结构和功能,使行政系统得以有效运行,保持生命活力,除了进行行政体制设计创新外,有必要进行行政观念的改移和革新,促使二者良性循环。否则,势必互相制肘,影响改革。在近年的行政改革实践中,一些地方注重了“硬件要素’的变革,忽视了行政观念的变革和重塑,从而导致改革过程中出现许多“煮夹生饭”乃至反弹、复旧的现象;有些地方建立了新的组织架构,但受制于旧的行政观念,难于发挥效用;贪污腐化、管卡拿压现象屡禁不止;法制意识淡簿,有法不依、违法行政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不仅反映了转型期行政体制的脱序和行政行为的失范,更深刻地反映了人们固有的、过时的行政观念的根深蒂固。当我们审视地方行政革新的时候,感触最深的问题之一便是:一个充满善意而对症下药的行政改革方案难于在决策中诞生,或者诞生了也受到怀疑、斥责、抵触,使得改革无法进行或胎死腹中。事实证明:没有新观念的深入人心,新体制难以按原有设计运行。许多国家的经验也表明:先进的行政体制要获得成功,取得预期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公务员的现代观念,一个政府,只有其公务员从心理、观念和行为上,都能与各种现代行政制度变革同步前进,相互配合,行政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单纯靠行政体制的现代转换,而不从根本上更新行政观念,行政体制改革是难于奏效、难于持久的;耍巩固现阶段改革所取得的效果,就必须在深化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不断更新行政观念,培育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行政文化环境。

我国这场地方行政改革不论从深度和广度上都是超越历史的,要顺利解决错综复杂的地方行政问题,需要地方各级公务员、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的认可、理解和支持。行政观念的革新恰恰可以营造有利于地方行政改革的舆论环境,增强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改革的理解、认同和支持。行政改革总是在一定的舆论环境中受到肯定或否定、支持或反对、赞扬或贬损的。干部群众受旧的行政观念的支配影响,自然就会形成阻碍行政改革、贬损行政改革举措的舆论力量;反之,如果他们接受了新的行政观念,就会形成支持和赞扬行政改革,推动行政改革的舆论力量,行政改革自然会比较顺利地进行下去。就增强改革的心理承受力而言,传播新的行政观念也是意义殊深的。地方行政系统的活动主体是公务员,行政改革必然会不同程度地触及公务员的利益及习以为常的一套行政准则和行为模式,难免出现如下现象:有些人思想准备不足,只想改别人,不想改自己;有的部门在落实改革时,想方设法强调自身的重要性,有些人一时难以理解,难以适应;有些人不想离开政府机关;有些人面对改革满怀焦虑;有些人甚至产生排拒、抵制的心理和行为。行政观念的革新有助于人们正确理解和对待地方行政改革,减轻内心的焦虑,增强心理的承受力,逐渐克服认同危机,取得改革共识。例如,破除了干部终身制、能上不能下的旧观念,人们就会对改革中干部的晋升降职视为正常现象,从而泰然处之,习以为常。这对减少改革阻力,促进政治和谐与稳定裨益良多。而作为地方行政管理客体的广大民众一旦接受了新的行政观念,既对地方行政改革构成必要的压力,也同时成为可贵的动力,有助于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执行,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根据当前地方行政观念的现状和地方行政改革的目标取向,我们应着力对行政观念做如下的变革:一是变全能行政观念为有限行政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被视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超人”。它在地方事务中扮演着一个高度集中化的资源配置者的角色,职能空前膨胀,统得过多,管得过死,事无巨细,事必躬亲,忽视了市场和社会的角色切能,几乎取代了所有经济主体的决策权和选择权,县乡两级政府尤其突出。全能行政观念塑造了庞大的地方政府,导致冗衙冗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社会创新动力不足;寻租和腐败;更直接造成地方政府职责不清,管理混乱,包揽了很多本该由社会管的事,职能严重错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政府不应再遵循全能行政观念,用高度集中的计划手段从事地方行政管理,而应该从社会共同利益出发,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履行“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检查监督”的职能,使政府由“全能政府”变为“有限政府”。为此,我们必须根据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地变传统的全能行政观念为有限行政观念。

二是变管制行政观念为服务行政观念。本着公正的精神,因应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适当管理,使公益和私利两得其全,社会和谐安定,是地方政府的天职,如,物价管制、交通管制、安全管制、卫生检查等,都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这种管制有其适当的范围,要以有益国计民生,保障公民或社会组织的基本权利,确保社会活力和政府放能为界,超过一定界限的管制则必然有害无益。由于受沿袭两千多年来的旧思想、旧价值观念的影响,我们有些干部养成一种优越感,形成了唯我独尊的行政观念,每每以管制为乐事,动辄就管、卡、压,就设置障碍,制定繁科戒律,乱施检查评比,发号施令,颐指气使,甚至轻易诉诸警力和其他强制力,将地方社会组织、工商企业、公民的行为直接置于严格的指令性管制之下。其实,这是违背现代行政的基本精神和宗旨的,因为,在现代社会,行政机关在本质上是服务机关。地方行政虽然免不了管制行为,但其核心任务应是维持社会秩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和保障。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其使命,进行卓有成效的思想教育,使公务员适时地变管制行政观念为服务行政观念,切实把“为人民谋幸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为政的根本原则,消除“官本位”观念,摒弃“为民做主、代民办事”的父母官观念,牢固树立人民当家作主的行政意识、公仆意识和行政就是服务的意识,根本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品质。同时,明确自己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从当前情况看,地方政府的服务性活动主要应集中在:发展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科学、教育、文化、基础设施、市政管理、气象服务等公共事业;提供医疗卫生保健、社会救灾、社会救济等福利服务,向社会提供各种信息和咨询服务。

三是变人治行政观念为依法行政观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它要求一切经济行为、管理行为必须法治化。依法行政是现代公共行政的本质要求,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树立行政守法意识,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公共行政活动的程序、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是一个人治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家。传统的人治思想在当代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中还有不少残留,主要表现在:

第一,行政活动不重视法律的有效约束,唯上不唯法,无法可依,有法不依,长官意志,一言堂盛行,主观随意现象严重;第二,行政管理过程中过分寄望于个人品质。不重视制度建设,执着于个人的道德自觉和政治教化,带有浓厚的贤人政治色彩;第三,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情况屡见不鲜;第四,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行政手段代替法律,借口执行政策而违背法律,感情用事,的现象大量存在。众多的人治现象背后,弥漫着的是源远流长的人治行政观念。它与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精神是相悖的。市场经济要求地方政府依法行使职权,而要使地方政府的行政活动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被有效地纳入法制轨道,除了以健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行为、行政职能、运行方式以及行政监督的范围与方式外,更需要透过教育和规制培养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树立契约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有效地减少行政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和个人狭隘性。

四是变封闭消极的行政观念为积极创新的行政观念。由于小生产观念的影响,地方不少公务员行政管理活动带有浓厚的封闭、保守、消极观念,比如,行政体系与其它社会体系之间、行政体系之间缺乏相互交流,行政活动缺乏相应的透明度,决策中不乏暗箱操作的情况,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本位主义严重,管理上画地为牢,以邻为壑;行政多因袭习惯与经验,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不求创新,动辄言“何必尝试”、“不宜冒险”;秉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施政以惩治犯罪、征收税费为主要任务,对公共事业则持消极无为的放任政策;有些地方公务员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无所用心,必待问题发生,事到临头,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应付;行政过程过分拘泥于形式和常规,做官样文章,文山会海,公文旅行,办事效率低下。这一切某种程度上都是封闭、消极行政观念的外化,都与市场经济和现代行政管理的要求格格不入。

市场经济客观上要求地方行政系统与其它社会组织不断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增加行政管理的透明度,调动公务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固步自封、画地为牢等狭隘观念,代之以开拓进取的开放意识。现代社会日新月异,一日千里,地方行政事务错综复杂,必须以创新的方法和制度,处理这些事务,这就要求公务员具有革新的活力和创造的精神;地方各级政府应致力于以政策的合理性、合目的性和成功的实例来引导群众,不断增进群众对政策的了解与认同,变政府的意图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减少主观武断、动辄惩罚和制裁的简单化行政行为,多一些民主协商、科学行政。

旧的行政观念虽然是在旧的行政管理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但它一旦形成,就往往成为人们分析、论证和评价行政活动的一种框架或模型,成为一种顽强的力量。因此,要实现观念革新,必须顺应社会转型进行多方努力。

1、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势利导破旧立新。旧的行政观念本来就是计划经济下高度行政化的产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旧的行政观念赖以生存的土壤,本质上乃是釜底抽薪,有助于行政观念的转变。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新的行政观念成长的温室。通过培育市场,发挥市场的功能,使地方政府的行政管制范围合理缩小,万能政府观念和管制行政观念受到一定的遏制,尤其是在原本管制统揽过死的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展现市场的活力和效率,可以直接改变人们对旧的行政管理方式的迷信、盲从,动摇其心中陈旧而牢固的行政观念。市场经济意味着遵循价值规律,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而竞争机制客观上有助于克服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的保守心态,培养开放、平等、兼容、契约和效率观念。市场经济也意味着个人权利的自由交易,而实现自由交易的前提条件是对契约、对法意的尊重,必然呼唤与之相应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制度。市场经济还要求增强行政体系的透明度,扩大行政体系内、外的交流,打破各种地域界限和人为障碍,有利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固步自封、画地为牢等狭隘观念。

2、积极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以制度规范来培植新的行政观念。行政观念是在行政实践基础上产生的,因此,要革新行政观念,必须从行政实践入手,通过行政改革实践培植新的行政观念。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也是行政观念变革的过程,它既冲击传统行政观念,又培育现代行政观念。我们正在从事的这场地方行政改革,正是新的行政观念的养成所。我们务必要积极推进地方行政改革,满腔热情地投身于地方行政改革,在改革实践中培养新的行政观念。正在进行的这场地方行政改革无疑将拷问或淘汰惯常而不合时宜的行政观念,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通过新的制度设计和架构,确立并有力地维护新的行政观念,使之不再是无根的“浮萍”。

3、开展有效的传播沟通。地方行政改革,内容具体而丰富,涉及方方面面,工作千头万绪,要有条不紊地进行,离不开广大地方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面对这场改革以及由此而来的利益调整,人们难免困惑、矛盾。因此,需要进行适当的传播沟通,通过宣传、学习、讨论、教育、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吸收新的行政理论,树立新的行政观念。为此,首先,要进行组织传播,即在地方各级机关内部组织学习现代行政理论和我国行政改革的有关文件,使干部接受改革思想的洗礼,了解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分野;领会地方行政改革的精神实质,自觉地摒弃陈旧的行政观念,用新的行政观念指导自已日常的行政工作。其次,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新的行政观念。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以及新闻电影等现代新闻媒介拥有众多的读者和听众,社会影响大,要善加利用,以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地方行政改革,传播新的行政观念。造成有利于新的行政观念成长的舆论环境。再次,发挥我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大力宣传地方行政改革的典型事例和典型人物,透过实效实绩教育干部群众,使之转变行政观念。最后,要加强行政改革理论的研究。通过研究,探索我国地方行政改革的路径,解决地方行政改革的重大理论问题,并设计更具体、更可操作的地方行政改革的目标、内容、方法、步骤等,使人们了解并逐步认同行政改革理念。

总之,行政观念革新是当前地方行政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顺利推进地方行政改革的客观要求。由于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权面对的事务千头万绪,而公务人员整体的文化水准相对中央机关为低,旧的行政观念更加顽固,因此,与地方行政改革相应的行政观念革新必然要有一个过程,必须循序渐进,进行多方面、长时间、有针对性的努力和不断地解放思想,使崭新的行政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从而化为人们内心的自觉,成为地方行政体制改革和完善的精神动力。

第10篇

论文摘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属、隶属关系和职责、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各种新思潮对高等教育的冲击,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我们必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思路,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的涵义

1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含义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属、隶属关系和职责、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国家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高等学校的自身管理体制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它既包括高等学校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体制、招生就业体制,也包括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权限、投资体制、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等。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根本制度,是国家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机构设置、相互关系和责权划分的制度,主要是明确由哪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进行统筹和决策、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之间的责权利如何划分以及采取何种方式才能对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等。其最主要的作用及意义在于:明确的规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在实施高等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职能。相较各个高校这些子系统而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具有全局性、整体性的大系统,它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后勤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直接支配着高校的全部管理工作。

2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含义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指政府或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对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改革的内容相应地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政府(中央)与政府(地方政府)在管理权限方面的分配与安排,也就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如何实现合理的安排:二是政府、社会和高等学校的关系,即政府如何进行宏观调控、社会怎样积极参与、高校如何自主办学。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就在于: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变革的要求,协调政府、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关系,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能力,建立一个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教管理体制。

从微观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指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内部有关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我国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改革前,高等学校及其机构的管理机制基本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对口(一般由对口的职能部门,如各级教育部门统管),具有明显的依附性、封闭性特点,导致高校缺乏独立、自主办学的能力。上世纪80年代以来,高校开始对内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要形成既能适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对口管理需要,又具有一定的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能力的内部管理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改革的结果离理想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加入WTO后,如何继续深化高等学校及其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理顺政府、社会及各高校之间的关系仍然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新时期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环境要求的,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有利于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新时期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健康、和谐、有序的发展。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形成,离不开两个背景:其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其二,权力比较集中的政治体制。这两个背景最大的相同点就是集权。不可否认,这种受集权影响巨大的高等教育体制曾经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然而,面对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各种新思潮对高等教育的冲击,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不合理。

长期以来,高校的行政人员普遍存在人员过多的问题,许多高校不是因岗设人,而是因人设岗,各院系“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严重浪费了人力资源。此外,高校的主要中层管理岗位,通常都是职教相兼,对科研教学和学校的管理工作两肩挑,大部分人员由于分身乏术而有所偏重,这样既不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教学质量的保证,也不利于学校的管理工作的高效与有序。

第二,监督机制不健全。

由于高校部分中层管理干部“职与教”相兼,一方面,作为学校中层管理干部要参与学校的决策过程,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制定各项具体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另一方面,作为教师要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和检查,使得制订者本身也是执行者,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监督无法保证,工作难以展开

第三,竞争机制不科学。

无论是高校行政人员还是教学人员由于缺乏科学的竞争机制,奖惩不及时,报酬不合理,激励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优胜劣汰,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得过且过,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

1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

首先,必须加强院校合作办学。实现优势互补。

自20世纪90年代始。院校之间的合作办学在我国蓬勃兴起。大量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通过协议就教学、科研等达成一致的合作意向,在合作中力争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最终双赢的目标。这种办学模式由于能实现校际间的资源互补,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因此受到了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追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等院校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并,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从长远来看,高等学校通过合并实现优势互补。进而大大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办学模式在未来的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中仍应大力推行。

其次,有必要继续扩大高等学校办学的自主权。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把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作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实施。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二十年来也确实取得了巨大的进展,大学比以前有了更多的办学自主权。但是,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角度看,目前的状况仍不理想,比如高校招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教职员工科研项目的评定等方面仍无自主权。因此,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仍是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必须继续坚持和壮大的重要内容。

2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

首先。要转变教育管理观念。

我国加入WTO后。在教育服务方面的承诺将对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产生重大的影响。长期以来,由于计划性、指令l生的经济体制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我国各级教育部门一直信奉“高等教育管理就是行政管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就是行政体制或属于行政体制”。现在,这些落后的、旧的观念必须加以扬弃,取而代之的应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理念。从而使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政府的教育管理模式等满足全球化、国际化的要求,达到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之目的。

其次,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一直以政府行政机构设置模式为榜样,政府对教育管理干预过度,学校自主权过小。在目前的新形势下,政府部门必须尽快转变相关职能,“下放”相关权力。政府如不能做到政校分离,从繁琐的事务性管理中退出,高校的自主办学也就无从谈起。政府也就没有教育国际化视野。但这并不意味着高等教育完全脱离政府管理,政府管理仍是高等教育存在与发展的保障与基础,政府主要履行宏观的、全局性的、指导性工作。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在制定和执行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程序更为公开、更为透明:对高等教育的管理方式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由事务性管理转向宏观管理;进一步扩大学校的自主权等。

第三,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

第11篇

相关热搜:行政管理  行政管理专业

随着世界各国相继步入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给西方各国带来了政府机构臃肿膨胀、官僚主义现象严重、管理成本无限增长、行政效率越发低下等诸多问题,导致了严重的政府财政危机和政府信任赤字。"80年代以来,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掀起了政府再造的浪潮。新形势下,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作为行政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十七大进—步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这要求我们构造出适应、能驱动社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回顾

行政管理体制是行政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结合,参考一些学者的定义,本文这样定义:行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推行其政务所建立的组织结构体系、权责体系、运行机制、法规制度及其相互关系的总称。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于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和2003年进行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政府机构改革,并取得了显著成绩:1.机构改革取得良好成效,机构庞大、人员臃肿的现象得到有效缓解;2.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3.政务公开的推行,使行政管理活动逐步走向公开化、法制化;4.行政法制建设取得很大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依然存在;行政审批过多、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行政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这些问题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持续和深化势在必行。

二、行政体制改革存在问题

(一)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1.政府与市场关系不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是最基本的手段,市场起着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但又必须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当前存在主要问题是政府过度干预经济,直接从事或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使得企业和个人依附于政府,缺乏独立性、自主性和创新动力,现代企业制度难以真正建立。

2.政事不分。政府与事业单位之间职能划分模糊,政府机关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来控制事业单位,包揽本应由事业单位行使的权力、承担的职能;事业单位承担了本属于政府机关行使的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职能。政事组织不分,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之间没有清楚的组织界限,事业单按照干部管理模式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领导由政府主管部门委任,事业单位组织依照行政机关的方式运行。政事产权不分,政府是事业单位的出资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高度依赖政府财政。

3.政社关系不畅。一是乡镇基层政府与村民组织的关系不融洽,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不能做到"还权于民”让村民自主解决自身的问题,由引导、指导变成了直接管理,抑制农民的积极性。二是城镇基层政府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关系不是很顺。基层政府对于发展非政府公共组织的作用不是很重视,政策扶持也不到位,习惯于政府直接从事社会服务或公益性事务。最后是财政预算普遍缺乏公共社会服务预算以及激励慈善事业的税收政策。对非政府、非营利的社会服务团体,许多地方政府未能给予必要的资助或"购买服务"。

(二)行政权力配置不科学

首先,党政不分的现象依然突出。在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过程中,党委的领导意图很可能包办或代替政府行为。其次,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分权不明,职责不清。由于上下级政府之间在管理区域上是重叠的,随着事情本身重要性的不同,许多属于下级政府管理范围内的事情被上级篡夺。再次,内部层次结构叠床架屋。"多头管理、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的状况依然存在[2],"造成协调成本加大。最后,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自主权’"这一矛盾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中央统一的宏观调控政策与地方利益的冲突,要么是中央的宏观调控失效,要么就会挫伤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管出现哪种情况,都会影响我国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三)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国家财政压力大

据统计,我国财政供养比例50年代为600:1,70年代为155:1,而现在却为40:1。2000年,全国财政供养人口4290万,按该年度党政机关10043元的平均工资计算,一年的人头费就达4300多亿元,占当年财政收入13380亿元的32%。在这样的情况下,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被用来供养人员,形成了"吃饭财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只能用极小一部分财政来发展公共事业,造成公用基础设备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和效果。

三、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对策思路

(一)政府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的转变意味着首先要对政府职能重新进行定位,它应该以强化和扩大政府公共服务为核心,并把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这是因为:一,民众对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在客观上要求政府必须向公共服务方向转变。二,政府担任公共服务的角色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财政支出应逐步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方向倾斜;扩大就业应该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实现公共治理的公众参与,稳妥地培育非政府公共组织,等等。这些都要求必须实现由传统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职能转变的基本途径是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建设有限政府。"将它们原来承担的社会服务、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剥离出来,使这些职能回归社会和社区。〃职能转变后的政府主要从事宏观调控,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二)政府机构改革

政府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影响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轨迹。因此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朝着有限政府和法治政府的方向发展。因此政府机构改革必须要,建立刚性约束法律制度,实现机构编制法制化。1982年12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组织法》虽然有效,但内容过于简单。现行政府机构和人员编制所遵循的三定方案(1998年)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已经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但措施显得过于具有原则性,不易操作,编制立法必须尽快进行。没有刚性的法规作为机构改革坚强有力的后盾,机构改革的成果就难以巩固。二,严格执行财政制度。在政府财政的给付制度方面,对各级政府、部门预算进行严格的审核,严格按照编制规定进行财政拨付。三,加强人大的监督作用。防止人大及其常委会尚未对政府预算进行审议就已经执行,最后不得不予以追认的现象出现。

(三)行政权力结构的调整

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之-就是行政权力关系的重新调整。合理界定党委与政府之间的分工,党委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而不是行政领导,要把政府的权力还给政府。在中央与地方政府权力划分上,要在坚持中央宏观调控权力、维护中央权威的前提下,着重下放权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地方政府之间、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协调沟通机制和合作之间,明确职能,界定责任。

(四)人事制度的改革

第12篇

【论文摘要】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关系,是我国改革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具有不可动摇性,是财政联邦制改革的前提框架;而财政联邦制改革,则是完善和规范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的必然路径,其目标是在中央政府和市场力量的作用下,推动能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自优势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的建立。

1 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关系: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是中央集权型的政治单一制国家,不能否认,我国经济改革以财政体制改革为突破口,而财政体制的改革,无论是最初的“分灶吃饭”,还是后来的各种大包干,或者是现行的分税制,一直走的是财政联邦制的道路。尽管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不在一个层面上,但同为我国处理央地关系的两种不同的重大制度。因此,必须理清楚二者的相互关系,才能做出恰当的安排,避免相互掣肘,促进和谐的央地关系的形成。但是,在我国的改革中,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关系,实际一直被有意地回避了。可能的原因是,直觉似乎告诉人们,“分灶吃饭”、大包干和分税制等财政联邦制的各种形式,都是与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相冲突的制度,而中央集权制又是敏感的“政治问题”,只能少说为佳;或者认为弄清楚财政联邦制的各种形式与中央集权制的关系,只会阻碍改革,自然是不清楚更好。在这种氛围中,就是有一些人明知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在我国不能动摇,因怕被人误解,或怕扯改革的后腿,也会三缄其口。正是因为这种似是而非的认识及对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关系问题的有意回避,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出现了不少问题:前期各种形式的大包干忘记了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严重削弱了中央的财政能力,将整个国家推到了非常危险的境地;现行的分税制又因为提高了财政权力的中央集权程度而遭到不少人的批评;在不推动政治单一制改革的前提下,分税制不可能规范运行,也不能在省以下推行,更重要的是,迷失了改革方向,变成了“分钱制”, 不仅未能解决“放乱收死”的循环问题,而且还导致了严重的“诸侯经济”问题;近年来,更有一种因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不匹配”而干脆否定分税制改革的观点逐渐流行起来,[1,2]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着误入歧途的严重危险。

由此可见,无论是理论,还是事实,都充分说明,在我国,理清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的相互关系,实在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

2 政治单一制:财政联邦制的前提框架

在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具有不可动摇性。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是由我国悠久的中央集权政治传统、大一统的儒家文化基础、大杂居小聚居的多民族构成、辽阔复杂的地理超级大国和极不平衡的经济发展等国情决定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是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证,因而是不能动摇的。这是已被我国几千年的历史反复证明了的结论。这些国情不仅从未有逆向改变,而且经济不平衡、新的国际环境等要求中央集权的因素正在强化,尤其是作为后现代化国家,我国正面临着迫切而艰巨的实现现代化的任务,历史和现实经验表明,这一任务的完成只能以政府为主导,必然要求完善和加强中央集权制,以保证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指挥和领导。因此,在今天,我国的中央集权制更是不能动摇的根本制度,其他一切处理央地关系的制度安排必须以中央集权制为基本框架和根本前提。显而易见,这纯粹是国情使然,而不存在什么敏感的“政治问题”。

财政联邦制是西方学者借鉴政治学中的联邦制概念而提出的一个经济学概念,只是对财政分权理论的一种形象概括。同联邦制概念一样,财政联邦制的概念只能是特征描述性的,而不能对其进行准确的内涵界定。一般认为,只要在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职能分工的基础上,强调地方财政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就是财政联邦制,而任何国家的央地间必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财政职能分工,任何国家的地方财政都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因而财政联邦制这一概念本身具有较大的模糊性。这使所谓的财政联邦制具有了普适性,由此容易得出的结论是,财政联邦制与国家结构并无必然联系,无论是联邦制国家,还是单一制国家,都可以存在财政联邦制。问题是,这种理论严重忽视了具体的国家结构模式对所谓的财政联邦制的决定作用,很容易导致对他国制度设计的盲目照搬,其后果不仅仅是南橘北枳,而且可能是灾难性的,可能动摇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断送我国的现代化大业。事实上,具体的国家结构模式对一国地方财政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决定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联邦制国家,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分权明确而彻底,地方的公共支出决策能完全独立于中央,地方的公共支出能完全反映出辖区内居民的需求偏好。因此,地方财政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但在我国目前的中央集权的单一制下,中央和地方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权力划分,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收支不仅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而且还常常通过立法、行政、人事、司法和政策等控制手段的运用,施加间接而重大的影响。因此,地方财政不可能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这些事实说明的一个道理是,任何国家的财政联邦制只能以本国的国家结构为前提框架,在我国,只可能存在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基本框架内的财政联邦制。究其实,我国几十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实质是以财政联邦制的方式,不断规范和完善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的过程。财政联邦制改革,正是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改革的一条稳妥的道路。

3 财政联邦制改革:政治单一制的改革道路

尽管政治单一制和是政治联邦制是两种不同的国家结构,但二者追求的目标却都是相同的,那就是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各自优势。政治单一制和政治联邦制也无所谓优劣,能实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自优势的目标,就是优的,否则就是劣的,而这一目标,只有在国家结构适合本国国情的条件下,才可能实现。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结构,这使我国中央和地方各自优势的充分发挥具备了必要条件,但并不具备充分条件。这一充分条件是否具备,还要看我国的中央集权制的具体形式。改革之前,我国的政治单一制类型是极端的中央集权制。这种体制将市场和地方应有的权力都集中到了中央,成为一种包办一切但又僵化无能的官僚体制,不仅扼杀了市场的活力和效率,而且还使地方弄虚作假,中央盲目指挥成为必然,不仅中央和地方各自的优势无从发挥,而且在中央极端集权的另一端,呈现的是无法根治的地方滥权,整个经济社会在央地间权力争夺中动荡不安。在30年前,这种体制将我国推到了经济崩溃和政治危机的边缘,因而不得不对其进行改革。

很容易理解,我国的改革是沿着两条线——还权于市场和分权给地方——进行的,第一条线是市场化改革之路,第二条线是财政联邦制改革之路。能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自优势的中央集权制,只能是这两路改革的不断深入、共同作用的结果。

我国的财政联邦制改革,是完善和规范中央集权制的必然路径,其实质是在极端的中央集权政治单一制中,加进联邦制的因素,去除其极端性,给地方应有的地位,使其成为更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以实现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自优势的目标,而决不是要将其改造成联邦制。明确了这一性质和方向,我国的财政联邦制改革便既不应该存在因动摇中央集权制而成为“敏感的政治问题”的问题,也不应该存在与中央集权制“不匹配”的问题。财政联邦制改革也正是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改革的一条稳妥的道路。因为财政体制是央地关系的核心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对其改革能从经济问题入手,抓住关键,推动央地关系这一政治问题的解决,阻力最小,又能取得较大成果。同时,财政体制改革可以在原体制其他制度不动的条件下率先进行,可以保障国家的统一、社会的稳定和中央的权威等良好的改革环境,而财政体制的改革又必将平稳地推动其他所有制度的改革。正因如此,我国的改革以财政体制的改革为突破口。

4 市场化改革:推动财政联邦制与政治单一制改革的最主要的动力

到今为至,我国的财政联邦制改革一直是由中央政府推动的,但是,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必将成为推动财政联邦制改革的最主要的动力。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必然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根本任务是由日益强大的市场力量,根据市场干得了、能干好的事,政府不得插手的原则,明确划分市场和政府的权力,将政府从自己的领地上驱除出去,并时时严防政府的再次侵犯,迫使其成为“有限政府”和“有用的政府”。这一阶段可称之为市场和政府权力划分阶段。第二个阶段的根本任务是由强大而理性的市场力量,根据低一级政府干得了、能干好的事,高一级政府不得插手,地方政府干得了、能干好的事,中央政府不得插手的原则,将有限的政府权力在各级政府之间明确划分。这种权力划分,实质是对公共产品的不同提供主体的选择,是从下到上的权力授予,能充分发挥“离纳税人最近的政府最能反映纳税人的需求偏好”和“分散决策”的优势,能使各级政府的产出适合当地偏好,鼓励政府间竞争和地方提供物品和服务的实验和创新,[3]也便于纳税人对政府的有效监督,能使各级政府都成为“离纳税人最近的政府”和“最好的政府”。这一阶段可称之为各级政府权力划分阶段。这一阶段实质就是由市场力量推动的财政联邦制改革。我国的市场化改革至今还基本处于第一个阶段,市场的力量基本上还无暇顾及各级政府权力的划分,但是随着力量的日益强大和第一阶段改革任务的基本完成,必然会将重点转移到各级政府权力的划分上,大力推进财政联邦制的改革。为了大力推进两个阶段的改革,市场力量必将逐步掌握和充分运用我国各级人大以实现自己的目标,而这又必将推动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即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的全面改革。

市场化改革的结果应该是,我国的各级人大将真正成为纳税人(市场力量)的代表机构,能真正代表全体纳税人的根本利益,能从根本上控制各级政府的行为,使其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各级地方政府将真正同时受到上下两方面的有效监控,既不可能欺下,也不可能瞒上,财政联邦制从下到上的权力授予使其能提供充分满足地方需求偏好的公共产品,中央集权制从上到下的领导又使其无法进行地方主义保护;中央政府将真正成为整个社会调控的核心,独一无二的位置使其能高瞻远瞩,数量不多的任务使其能集中精力,绝对大比例的财政资金使其有能力引导和控制地方的行为,抓关键和利益诱导的方式使其调控具有很高的艺术水平,这将极大地提高其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这样的制度能同时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自的优势。这就是我国中央集权的政治单一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参考文献

[1] 姚洋.诸侯经济:中国财政联邦制[J].南风窗, 2003(3)

第13篇

论文关键词:经济体制,地方政府,职能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尤其是地方政府的财力有了显著的增长,近地方政府已经成为目前经济运行中一支重要的经济力量。但是,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还在进一步改革的过程中,市场机制、竞争机制等还不健全,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尚欠合理,这都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使地方政府成为各种利益关系冲突和矛盾的焦点。这就迫切要求地方政府加快实现职能的转变。

一、地方政府职能转变面临的困境

(一)地方政府越位严重

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部门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往往以“全能者”的身份出现在市场经济中毕业论文题目,超越自身权限,涉足市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自主权力范围,管了许多不该管,而且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比如,在渐进的机构改革中,地方政府重点进行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探索了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途径,撤销了一些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与竞争力。但是,由于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尚未完善,政府仍然承担着国有资产管理者的重要角色,这就决定了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一定程度的直接控制,地方政府经济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在取得一定效果以后,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至今仍然伸得过长。表现在不该由政府管的事情政府插手,如地方政府和企业一起争上市,争竞争性投资项目,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与人事管理。地方政府直接介入企业管理,与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主体资格要求相违背,直接损害了企业利益。

(二)市场监管职能实施不合理

地方政府的职能在于制定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从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分析,一些地方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还很弱。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如何实现对本地区的市场经济秩序的监督和管理,对垄断行业如何限制,对市场环境如何构建,对产权如何界定和保护等等一系列问题都不是十分的明晰,因而常常造成地方政府市场监管职能实施不当。具体表现有:地方保护、政策歧视、监管不力、权力滥用等。这些都影响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社会管理职能定位模糊

从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来分析,由于人们是在政治统治职能的层面上来展开对社会管理职能的认识的,因此常常将社会管理职能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混同起来毕业论文题目,忽略了社会管理中的公事事业管理这一重要内容论文范文。一些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方式还处于短期性、被动性的“拾遗补漏”阶段。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中的危机管理意识和能力都比较薄弱,许多地方政府还未建立起来以政府为主导的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地方政府和社会对公共危机的控制能力还较低.例如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定位不准、社会管理组织不发达,体制不顺、管理机制不畅,手段落后等。另外,生产、交通、卫生和食品等公共安全越来越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需要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四)服务职能不强

从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来分析,一些地方政府对本地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远远不能满足公共需求。这一点在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和层级较低的地方政府中表现得尤为突出。基层社会基础薄弱,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长期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农村的文化教育、合作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长期以来得不到重视,影响了农村的发展。

二、经济体制转轨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对策

(一)转变地方政府执政观念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首先转变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执政理念的转变,能够增强地方政府转变职能的内在动力。在中国这样有着集权政治、计划经济、一元文化等传统文化思想深刻影响的国度,官本位、政府本位、权力本位的传统管制型政府执政理念根深蒂固,而公民本位、社会本位、权利本位的服务型政府执政理念刚刚形成,明显处于弱势。所以转变执政理念,成为转变地方政府职能的首要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必须树立起以下五种执政理念:一是“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地方政府是为公民及其他社会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必须树立“以民为本,顾客至上”的执政理念。二是有限行政理念。政府不是全能的,政府的能力、权力都是有限的,地方政府在管理中也会出现失灵现象。必须转变政府神圣化、万能化的观念,改变事无巨细、政府统揽的局面,不做越位、越权的事情,政府不应管的事情要还权于民、还政于民。三是依法行政理念。依法行政是政府执政理念的核心毕业论文题目,是政府行政运作的一项基本原则。四是责任政府理念。要构造和完善包括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公仆责任在内的行政责任制度,以确保各级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百姓负责、对社会负责。五是诚信行政理念。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是老百姓满意的政府,是老百姓心目中形象极佳的政府。这就需要政府不断强化行政道德以提升其公信力。

(二)重新构建政府与企业、市场及社会公众的关系

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是地方政府职能中的核心问题,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载体,所以必须重新确立好政府与这三者的关系,才能顺利实现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而转变地方政府职能,建立起为企业、市场和社会服务的新体制,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根本所在。地方政府必须实现由全能政府、万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克服越位、纠正错位、弥补缺位,把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上来,突出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目标,必须妥善处理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方面,政府要把自主经营权利真正交给企业,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建立地方政府为企业服务的新体制;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建立面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一个完备的市场机制和一个有效的政府都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二者缺一不可;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方面,政府要注重社会潜能,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把不该管、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情转交给各种社会中介组织,建立地方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的新模式。

(三)加快政治体制变革和创新

首先,要加快地方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科学界定行政审批范围,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方式和程序,取消不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审批事项毕业论文题目,取消可由市场自行调节、社会自我管理的审批事项,取消部门自设的审批事项。着力在推进依法行政、清廉为政、民主施政、科学理政四个方面发挥更积极的作用,使各级政府在继续履行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在加强和改革政府管理的同时更加注重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次,建立公共财政体制。要调整公共支出的范围,提高公共服务支出的总量与比例。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财政支出要以人为本,普遍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水平,将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要制定公共服务的最低标准,保证低收入群体能够获得最基本的公共服务论文范文。同时,要通过体制创新,提高政府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对地方政府应当提供的“公共物品”包括公共安全、国民教育、社会救助、公益事业、环境保护、市政建设等的体制进行创新,逐步从由政府提供向鼓励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共同提供公共产品发展;再次,要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评价和监督机制。必须尽快废止以GDP 为取向的业绩评价体系,纠正那种见物不见人的片面发展观,整合现行考核办法,建立社会性评价机制,确立多重社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管理(MBO)、全面质量管理(TOM)等手段进行绩效管理,吸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参与评议和考核,对地方政府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奖优罚劣,促进政府绩效的提高,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促进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与此同时,要完善对地方政府行为的监督机制。

(四)加快行政法制建设

依法行政是推动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力手段。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措施,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加以保障;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毕业论文题目,则需要上升为法律才能得以确认和巩固。因此,只有加强行政法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才能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切实转变地方政府的职能。主要应做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牢固树立行政法治意识。意识指导行动,行动受制于意识。没有行政法治意识,就不可能依法行政;二是完善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国,坚持依法行政,必须加快立法步伐,改变某些领域无法可依或有法难依的状况。要对那些过时的、相互间存在相冲突、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清理;三是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理顺现行行政执法体制,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原则,走综合执法之路;四是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完善依法行政的法律监督机制,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是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一个常新的研究课题。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模式将更加明确和具体,那就是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由人治政府向法治政府转变、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由封闭政府向透明政府转变、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由低效政府向高效政府转变、由失信政府向信用政府转变、由传统政府向电子政府转变。实现以上这些转变,需要长期艰苦的努力。

[参考文献]

[1]于鑫,张子礼.论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政府职能转变[J].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6,07.

[2]陶学荣,陶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6.

[3]谢宝富.当代中国政府体制论略[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周平.当代中国地方政府[M].人民出版社,2007.

[5]王阳.转型时期地方政府定位[M].人民出版社,2005.

[6]何强,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力机制与路径[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8,01.

[7]刘飞,王彦东.浅析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与区域协调发展[J].青年科学,2009,09.

[8]白鸽.关于中国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8.

第14篇

论文关键词:行政成本,基层政府,政府行政管理

行政成本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理论中的重要组成成分,在公共管理理论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一直以来,行政成本都是一个综合性和复杂性很高的问题,是我国政府和广大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年来,我国对行政成本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了深化改革、谋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实行政府机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念界定

1.1 基层政府。从实践角度出发,基层政府指的是由县市区及乡镇党委、政协、政府、人大、武装等五部分组成的行政体系[1]。

1.2 基层行政成本。在本文的开始就向大家介绍了什么是行政成本,而基层行政成本就是指基层行政体系及人员在工作和管理中所产生的行政成本。基层政府行政成本主要是由于向管辖区供应公共物品而产生的,也包括政府活动所消耗的资源和费用,以及政府行为造成的机会成本等。

二、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影响因素

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高低,其影响因素众多,总结起来可分为两大类: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外部因素是基层政府在行政成本控制过程中无法控制的那些因素,如政策因素、辖区公众素质、市场环境、自然环境等。因为外部因素是无法掌控的,所以本文将着重对影响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内部因素进行分析。

2.1 基层政府职能。一个组织机构的管理模式、组织形式、组织结构和规模等都会对其工作运行成本产生影响,基层政府也是如此。基层政府的职能就决定了这些元素对行政成本的影响。政府职能指的是在社会和国家管理中政府所起到的功能和承担的职责,这些功能和职责都是应社会需求而产生的,包括社会职能、经济职能和政治职能等[2]。

2.2 组织管理体制对行政成本的影响。只有通过政府机构才能让基层政府的职能得以发挥。政府组织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体系,包括的机构有:监督反馈机构、情报信息机构、咨询参谋机构、职能机构和领导机构等。基层政府机构设置的多少以及机构间工作的协调性都会直接影响到其工作效率和行政成本[3]。

2.3 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基层政府机构的职能和工作都是由政府行政工作人员来完成的。所以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知识水平、办事效率和政治素养等都会对基层政府职能的实现和基层行政成本有直接影响。因此,政府在扩大公务员队伍和培养公务员时一定要注重人员的素质,这样才能提升政府的办事效率并且节约基层行政成本。

三、解决措施

在对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节约上,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角度来进行问题解决[4]。本文将从中观角度,针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的制度、职能和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三项解决方案。

3.1 转变政府职能

3.1.1 行政机构改革。现代社会中基层政府的责任和职能的执行是维护基层稳定重要保障,基层政府只有具有充足的权威才能在职能履行中发挥其维护稳定秩序作用。硕士论文各个部门需要统一协作,而不能各行其是,这样才能保证基层政府的权威性和工作的高效性。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既要考虑满足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需求,又要使部门的成本降到最低。简化机构设置,培养能干、精干的行政工作人员,这样才能既降低行政支出成本,又避免降低办事效率。对行政机构进行改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进行重组,二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进行优化。

3.1.2 建立以制度为核心的政府。政府依法行使职能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中心原则。在政府机构变革中,应从权力行政向制度行政方向转变,以制度来实现对公众行为的引导,而非从前的使用行政权力强行干预公众行为。在政府的制度建设中,要通过健全制度、法律、法规等来实现政府机构责任的划分和职能的革新编制。通过对基层政府行政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制约政府滥用行政职权的现象,大大限制了在行政上的自由决定权。并且,制度的建立也要在岗位间进行,合理的制度能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行政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现象发生,使得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降低,同时使得行政成本最小化[5]。

3.1.3 建立服务型政府。现代化的政府应该是服务型的政府,能够为公众提供高效、公正、优质的行政服务。

3.1.4 公开行政。我国现阶段在行政上已经实行了公示制度,但是如何能够扩大行政公开范围、增强行政透明度,仍然是行政公开工作在行政管理方面所面临的重要挑战。行政公开指的是基层行政部门对各项有效信息的充分公开,既包括收支计划的详细内容,也包括在服务方面的收支明细报表。通过行政公开机制,可以形成一个高效的监督体系,有益于行政成本的降低。与此同时,在公共财政方面,要大力推行财政决定权的民主化,不能让少数几个人完全掌握财政支出权力。加大财政信息和政府政策信息的公开,这样不仅有助于基层政府行政资源的管理,更能增强公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6]。

3.2 绩效评估,竞争上岗。在行政部门职位竞聘方面,要在一定程度上转变“官本位”和“铁饭碗”思想,在竞争机制基础上实行领导职位的竞聘。在竞聘过程中既要考量候选人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又要考量其领导和下属对他的信任程度[7]。在竞聘制度中应引入政绩考核制度。企业的绩效是通过消费者反馈信息、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品质等来进行考核的。而对于基层政府的行政而言,主要通过两方面进行考核:横向和纵向。从行政人员的群众工作、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以及上下级和群众对其的工作能力和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3.3 削减行政层级。政府机构的扁平化是有助于企业管理的,这种公共管理模式可以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可适当扩大市的管辖范围,提升城市功能,进而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推行“中、省、县”三级政府模式,实行县管县(市、区)财政体制,地级市视作县级管理,并实行分税制度原则,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税务改革机制,以减轻基层政府行政负担。

四、总结

随着我国现代化和法制化发展,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也逐步发展起来。行政成本的控制不仅需要制度和机构的改革,还需要将资本控制引入到行政管理中来,以实现以最低成本来完成高效率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娟.县级政府行政成本研究[D].西南大学,2011.

第15篇

关键词:滨海新区;资源整合;空间重构

中图分类号:D63文献标识码:A

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号)之后,天津滨海新区的宏观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滨海新区成为继深圳特区、上海浦东新区之后,中国的第三个经济增长极。国家对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此外,滨海新区还要“以建立综合改革配套措施试验区为契机,探索新的区域发展模式,为全国发展改革提供经验和示范”。但相较于浦东新区和深圳特区,滨海新区发展仍然缓慢,还不能够辐射带动天津及天津以外各个圈层的经济。我们有必要探究其发展缓慢的原因,以加快滨海新区发展速度。经过调查研究,我们发现行政体制和空间结构存在的不足是影响滨海新区发展的主要因素。

一、建立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新区成长

天津滨海新区的管理体制在每个特定时期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逐步推进,行政体制与现实发展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和问题。过去的行政管理体制逐渐由促进新区发展的推动器变成了新区进一步崛起的绊脚石。原来的天津滨海新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3个行政区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港区3个功能区以及东丽区、津南区的部分区域,近年来功能区拓展为9个,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可谓“大”区套“小”区,“区”中有“区”。过去的滨海新区机构重叠,内部行政效率低,规划缺乏统一协调;下辖的几个功能区和行政区相对独立,各自为政;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配置,土地、资金、人才流动不畅。2008年当滨海新区承办达沃斯论坛时,塘沽区部分地段拒绝插达沃斯的旗帜,理由是:“那是开发区的事情,不是塘沽的事情。”行政体制改革滞后带来的问题,阻碍了滨海新区的发展,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经过国务院及天津市等多方面的努力,2009年10月份国务院批复同意天津市调整滨海新区行政区划,11月份天津市召开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这标志着,过去的冗杂低效将被新的行政体制代替。滨海新区在新的体制管理下,也会得以轻装上阵,更快更好地发展经济。根据国务院要求,天津市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制定了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统一的行政架构。撤销滨海新区工委、管委会,撤销塘沽、汉沽、大港区现行建制,建立滨海新区行政区,辖区包括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全境。东丽区和津南区的部分区域,不划入滨海新区行政区范围,仍为滨海新区产业规划区域。

2、构建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建立滨海新区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同级机构比原有3个行政区大幅度精简。

3、组建两类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类是城区管理机构,成立塘沽、汉沽、大港3个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社会管理职能,保留经济管理职能;另一类是功能区管理机构,成立9个功能区党组和管委会,主要行使经济发展职能。

4、形成新区的事在新区办的运行机制。赋予新区更大的自主发展权、自主改革权、自主创新权。

在处理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时,应该灵活处理,遵循去向多元化的原则。基于这个原则,可以尝试采用以下方法:1、减少天津市公务员招收名额,优先安排滨海新区富余干部;2、遵循自愿原则,将部分干部安置到其他政府部门,如监察机构、公安系统、金融部门以及大型国企等;3、遵循自愿原则,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为部分干部办理“内退”,并给予相应补助。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倾听多方面的诉求,努力协调多方面的利益,有利于解决滨海新区长期存在的痼疾,建立高效、精简的政府部门,加强新区内部各城区政府机构在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协调,集中整合现有资源;有利于加强滨海新区的组织领导职能,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土地管理、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财政管理;有利于处理好各城区之间、城区与功能区之间的关系,突出各城区和功能区的发展优势和特色,统筹规划,扬长避短。

二、实现合理的空间布局,促进新区发展

仅从行政体制方面改革,不能完全解决滨海新区发展缓慢问题。滨海新区空间布局仍然存在不足:各功能区功能交叉,功能区内产业布局分散、产业关联度差等。

1、现状分析。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拥有世界吞吐量第五的天津港,这里聚集了国家级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和中国面积最大、开放度最高的保税港区等多个产业园区。滨海新区由9大功能区组成,由于建设时序、功能定位等因素的影响,新区的发展遇到了瓶颈。同时,对比分析新区各功能区的主要发展方向,可以发现,9大功能区一方面各功能区 “切块分头”却又功能交叉;另一方面功能区内部的产业布局分散、产业关联度差。各中心不能很好发挥区域经济带动效用,同时也不能与其他相关中心互补发挥集群效应。(表1)

2、经验借鉴――荷兰兰斯塔德地区:环形城镇带。滨海新区各功能区分工不明确,造成人力和物力分配不平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各园区内部产业经济关联不足、产业发展不均衡,不利于聚集效应的发挥和区域竞争力的提高。因此,滨海新区的功能区设置及产业布局还需要调整。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城市建设的成功经验,如荷兰的兰斯塔德地区。兰斯塔德地区是荷兰的政治、行政、社会和文化中心以及最重要的经济引擎,面积约4,000平方公里,人口约700万,它是以“绿心”为核心的多中心城市群模式。兰斯塔德由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海牙、乌特勒支4个大城市和20多个中小城市组成,阿姆斯特丹是空港金融和现代服务中心,海牙是行政中心,鹿特丹港口经济和临港工业十分发达,而乌特勒支是交通运输和物流中心。各城市根据自身优势,形成分工明确的多中心、有机城镇群空间结构,城市之间设置不可侵占的绿心(面积1,500平方公里的农业用地)、绿楔、缓冲带,建立若干中小城镇。兰斯塔德的多中心结构分散和缓解了对城市中心的压力,并能通过中心周围的空地和绿地保持都市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兰斯塔德城市群以整体优势参与国际竞争,避免了单中心大城市带来的膨胀病,同时实现了生产、生活和生态的和谐发展。(图1)

3、主要启示。目前,滨海新区的总规划面积2,270平方公里,占天津市总面积的19.14%。截至2009年底,滨海新区常住人口达到230.17万人,占天津市常住人口的18.74%。兰斯塔德地区是在荷兰26%的土地上聚集着总人口的25%。虽然滨海新区的总规模不及兰斯塔德地区,但是两地都有很多相似之处:规模庞大,发展中心众多,涉及人口比例大。因此,滨海新区可借鉴兰斯塔德地区发展经验,构建一个多中心的城市地区。

滨海新区现有9个功能区,各功能区占地面积都在100平方公里左右,即每个功能区相当于一个大城市或中等城市的规模。针对新区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9大功能区发展个自主导产业的同时可主要分成4大类:体现滨海新区高端服务职能的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体现滨海新区制造和研发转化水平的临空产业区、滨海高新区和先进制造业产业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重要空间载体的海港物流区、临港工业区和南港工业区;体现滨海新区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中新天津生态城和海滨旅游区。笔者认为,这样将各个功能区分开来,以各个功能区为基点,多个中心同时发展,各相关中心之间建立有效联系。首先,可以保证各功能区分工明确,便于滨海新区的资源统一调度,提高了土地、能源等的利用效率;其次,提高功能区内部的产业关联度,互相扶持,资源互补;再次,各关联功能区可进一步加强联系,真正发挥产业的聚集效应,增强滨海新区的综合竞争力。(图2)

回顾滨海新区的规划历程,从1999年滨海新区总规划提出的“一心三点”点状发展,到2005年滨海新区总规提出的“一轴一带三城区”点轴发展,再到2009年提出“一核双港九城区”空间结构,符合城市空间结构发展的一般规律,实现了对以往滨海新区规划思想的继承与发展。政府还应不断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行政架构、高效的领导机构,使滨海新区轻装上阵,更快更好地发展经济,推动天津成为北方经济中心。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邢卓,周长林.从工业区到综合城区―天津滨海新区产业功能区的三次转型[A].城市规划和科学发展―200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论文集,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