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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生态是借用生态学的概念对金融外部运行环境的形象描述,而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地理、人口等一切要素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狭义金融生态环境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的进展及银企关系等方面以及金融体系内部各要素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产品,通过资金媒介和信用链条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系统。
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主要包括:稳定的经济环境、完善的法制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协调的市场环境和规范的制度环境。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和保值增值,促使社会创造更多财富,并且可以有效防止金融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促使其将各种成本内在化到自己的治理结构中。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金融生态环境中各因素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链。金融生态主要是组成金融生态系统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金融要素的优化配置。
金融生态圈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功能不畅,都会影响整个金融生态圈的良性循环或金融业的运行效率。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无论是对金融业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金融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对经济社会各方面有宏观、透彻、准确的掌握,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业控制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把个体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体宏观经济发展要求相结合,才能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而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就是要推动金融业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和谐发展,通过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可以更好地发挥金融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作用,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其次,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维护金融稳定和完善公司债券市场的重要保障。从金融生态的角度看,政府、公司属于环境因素,但从政府、公司等角度看,金融业则是它们的环境因素。金融风险的累积不但削弱了金融职能,而且也影响到金融业的正常发展。更严重的是金融风险的累积最终可能引发金融危机,这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起源于美国的次贷危机,而这场次贷危机的影响愈演愈烈,形成一种“蝴蝶”效应,引发了国际金融风暴,导致全球闹股灾,从而使很多国家的金融生态环境恶化,市场对这些国家的金融体系、乃至整个经济体系失去了信心。因此,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不仅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维护国家稳定的重要保障。
最后,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是社会诚信的重要载体,是对债权人的保护。金融业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特殊行业,金融生态状况折射了社会诚信水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构建诚信社会的强大动力。金融生态建设和金融业的稳健、可持续发展将为自身和社会诚信建设创造条件。同时,金融生态状况的改善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建立良好的诚信机制。在公司债券市场上,无论是信息披露还是信用评级,如果缺乏诚信基础,那么就不具有存在的价值。尤其是投资者在债券市场获取信息方面不占优势,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有诚信才能构筑公司债券市场发展所需的生命线,让投资者和融资者在公司债券市场上能够进行理性的博弈。此外,良好的金融生态是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重要力量,还能实现动态平衡,有效控制金融波动,降低不确定性,有利于推动金融市场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二、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分析
目前,海南的金融生态环境在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和内部都存在诸多问题。
一方面海南省的金融产业体系的外部环境没有形成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依据金融生态环境内涵的界定,金融产业体系外部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地方政府和区域经济发展基础三个方面。在区域法律环境方面,尽管改革开放已进行了很多年,但海南计划经济时期的行政权力至上、以权代法的做法仍随处可见。我国的法律基本上是以粗线条为主,这为执法者在具体操作中留有很大的自由度。基层地区的许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有关金融业运作的全过程,如产权、进退出制、创新、整合、监管、重要业务、自律、保护、破产等方面尚存在许多法律空白。在地区层面,配合国家已颁布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及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的法规还很欠缺。在地方政府方面,海南省地方政府的观念既表现为仍较保守,又表现为急功近利,即对新事物、新体制、新做法吸收较慢,且不能将之与地区区情有机结合,眼光短浅、图省事、图政绩、摆花架子,缺少长远打算。在经济基础方面,海南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较长一段时期内,由于历史包袱拖累造成了改制缓慢、改革滞后,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均较慢,这在相当程度上阻滞了金融产业的正常发展和金融业创新成果的出现。
另一方面海南省金融产业体系内部环境也阻碍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的形成。在区域信用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信用体制不完善和信用意识淡薄。海南省信贷征信体系的建设基本上不能成为银行系统对贷款风险进行有效评估的基本支持和重要依据,这使海南省对其内部资金不能进行有效利用,从而形成内部资金通过总行一级的资金池流向其他地区,严重阻碍了其他地区的资金向海南的正常流动和授信程度,从而总体上导致海南省在经济振兴过程中的资金“瓶颈”。
另外,由于海南省信用环境欠完善,银行无法对贷款风险做出合理评价,骗贷、三角债、逃债、虚报、隐瞒等事件屡屡发生,从而导致海南省金融业的发展非常滞后。在区域金融产权方面,以国有银行制度为主是我国金融环境的一个重要特征,在建制、运行和管理监督等方面,渗入了较浓厚的国有银行管制的色彩,这是在新时期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新的金融产权制度不明晰问题。由于金融产权不明晰导致产权关系不清,进而引发风险承担责任人不明确和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等市场化运作机制不能有效落实。在区域金融机构方面,海南省的金融机构主要仍然以国有独资四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为主,支撑经济、社会事业的运行,缺少引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地区性银行机构。在区域金融中介方面,海南省为银行提供服务或与其业务相匹配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会计师、律师、财务师、审计师事务所不仅数量有限,而且整体水准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三、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缺失对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
海南省金融生态环境在20世纪九十年代初遭到严重破坏,金融体系失去平衡,金融机构、司法环境、执法环境、信用环境等不同程度恶化,导致地方金融有效供给严重不足,信贷供求缺口问题突出,地方经济在严重“缺血”的状态下低效运转,金融生态系统的效能难以正常发挥,严重制约了经济增长,导致了海南经济在沿海开放城市中一直处在欠发达状态,各项经济指标一直在沿海开放城市中排名靠后。金融生态环境的缺失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对海南省经济形成制约:一是地方企业获取贷款困难,成长完全靠自身积累,以致企业规模小,发展速度慢,始终达不到规模效益;二是基础设施建设缺乏资金来源,招商引资受阻,无力承受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全球产业链的转移,海南省外资投入在20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显著减少就是很好的证明;三是产业结构调整滞后,缺乏金融支持,就缺乏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四是投资环境退化,难以吸引外部投资者进入。以上这些制约因素,使海南省经济金融生态链陷入“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金融业严格控制信贷金融业务和盈利水平低下金融机构收缩业务和网点地方企业成长受阻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恶性循环。这种“累积性恶性循环”使得海南省经济增长一直受到金融生态环境缺陷和金融生态效能弱化的制约。虽然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海南省政府尽最大努力重树沿海开放地区经济金融形象,但信用重建需要时间积累,地方经济的恢复却时不我待,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金融生态环境被破坏之后的重建成本是非常高昂的。
四、构建和谐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海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适时增加有效信贷投放。要全面理解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准确把握市域经济运行的
特点。正确处理防范风险、发展业务和支持地方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着力搞好信贷结构调整的同时,适度增加有效信贷投放,建立起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机制。首先,要在继续保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成果的基础上,正确审视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过热迹象不明显的地域特征,在加强调控的同时,要注重引导支持,防止信贷的过度萎缩;其次,应增强宏观意识,跟进研究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趋势,准确把握银行业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市场分析,避免贷款投放的盲目性,倾力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最后,应继续调整与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适时、适度地调整和优化信贷投向,积极向上争取授信额度,适当放宽对企业的评信标准和限制,降低门槛,进一步扩大信贷投放,在调整和改造过程中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发现和培育新的经济“亮点”和“绿洲”,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优化经济金融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实践证明,一个金融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区,必然是最吸引资金的“洼地”。构建和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一是要建设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要培养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重塑新型银企关系,对改制后中小企业、私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同时,要树立起新的、长期、互信的银企关系,对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进行严厉制裁,从根本上杜绝逃、废、赖债劣迹的发生,维护银行债权;二是要建设良好的政策环境。将银行业作为地方的一个优势行业,把支持银行业的发展作为扩大招商引资的一项重要举措,支持银行业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和经营效益,为金融机构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开辟信贷投放绿色通道提供政策环境;三是要建设良好的法制环境。严厉打击涉及金融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建设良好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新闻部门的舆论宣传优势,坚持从正面宣传报道金融政策、金融环境和金融经营管理情况,为金融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共同创建宽松的融资环境。可以由政府牵头做大、做强现有的担保公司,完善担保机制,健全贷款担保制度,积极引导和推进形式多样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法人,特别是那些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负债率低的民营企业之间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和发展担保业务,发挥对民营经济融资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解决民营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简化抵押评估、登记、公证等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努力解决民营企业抵押难的问题。同时,政府应协调各经济管理、司法、新闻宣传和金融等部门,扎实开展创建金融安全区工作,教育企业强化信用意识,重诺守信,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还应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价机构,根据全市民营企业信用信息,对民营企业做出综合评价,实现信用信息共享,逐步完善信用登记、信用评估、风险预警、风险管理等企业信用评价功能。对于通过国企改制来的民营企业,要将改制后的民营企业与改制前的信用区别开来,注重考察新企业的信用。另外,政府还应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管理,鼓励组建行业自律性组织,如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等,对民营企业自身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进行培训。要监督和管理民营企业,注重增加积累,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档次,切实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要帮助民营企业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从经营机制、经营策略、组织管理、自身素质等多方面进行提高,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协会内部企业的联保作用,从根本上改善区域融资环境。
(四)强化银行业经营管理,提高风险防化能力。一是要紧紧抓住海南省目前良好的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已给政策,采取超常规手段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消化历史包袱。要拓宽信息渠道,抓住政策导向,及时向上级行反映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积极争取核呆指标,最大限度处置不良贷款;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采取转让、打折出售、打包处理、租赁、招标、拍卖等方式直接处置不良贷款。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推动区域性资产重组和置换,盘活不良资产;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坚持常规手段“抓降”,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四是加强贷款分类监管,要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既要敢于亮底,又要积极处置,要进一步加大对恶意隐瞒不良贷款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防范不良贷款反映失实造成的风险。
(五)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海南省应针对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发展快、资金需求量大的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信贷管理机制。首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中小企业信贷职能部门,培养中小企业信贷专门人才,完善适合中小企业信贷人员的业绩考评和绩效挂钩体系;其次,建立适合中小企业的资信评估标准,对中小企业的评估和信用评级应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注重对成长性指标考核,突出对业主个人的信用评级以及对其所处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和信用环境的评价;第三,应完善授权授信制度,改变目前从建立信贷关系到每笔融资都要上级行审批的办法,根据各基层行的决策、管理水平和所在地区经济结构及企业融资状况,分层次明确融资审批权限,减少贷款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第四,应推进信贷融资产品创新,拓宽担保渠道,探索新的贷款担保形式,解决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最后,可以适当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高成本和高风险代价。
主要参考文献:
[1]白钦先.金融可持续发展研究导论[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
[2]周小川.法治金融生态[J].中国经济周刊,2005.3.
[3]宋逢明.公司治理是改善金融生态的基础[N].金融时报,2005.8.22.
重金属污染对我们来说已经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那么究竟什么是重金属污染?它对我们的健康到底有多大的危害呢?它有是怎样跑到我们的体内去的呢?下面将一一介绍。
重金属指比重大于4或5的金属,约有45种,如铜、铅、锌、铁、钴、镍、钒、铌、钽、钛、锰、镉、汞、钨、钼、金、银等。尽管锰、铜、锌等重金属是生命活动所需要的微量元素,但是大部分重金属如汞、铅、镉等并非生命活动所必须,而且所有重金属超过一定浓度都对人体有毒。体内重金属的正常含量及超标的症状如下:
铅:人体内正常的铅含量应该在0.1毫克/升,如果含量超标,容易引起贫血,损害神经系统。而幼儿大脑受铅的损害要比成人敏感得多。
砷:俗称“砒霜”,如果24小时内尿液中的砷含量大于100微克/升就使中枢神经系统发生紊乱,并有致癌的可能,而且如果孕妇体内砷超标还会诱发畸胎。
镉:正常人血液中的镉浓度小于5微克/升,尿中小于1微克/升。如果长期摄入微量镉容易引起骨痛病。
汞:正常人血液中的汞小于5-10微克/升,尿液中的汞浓度小于20微克/升。如果急性汞中毒,会诱发肝炎和血尿。
重金属进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吃的食物、水和大气。
据中科院陈同斌博士透露,北京有部分古老的城市公园里表层土壤的重金属含量较高。这是因为,那些古老公园里亭台楼阁相对多,雕梁画栋更是比比皆是,由于早些年的油漆为了增强防腐性,其中的铅、砷等重金属含量超标。这些油漆内的重金属跑到了土壤里,就造成了公园土壤重金属超标。由于北京起风比较平常,这些细小的尘土携带着人们根本察觉不到的重金属,通过人的呼吸作用就会进入人体。除北京外,国内其他比较古老的城市公园也有这中情况出现。
水的污染通常都是由当地工厂废水排放造成的,这种现象在京城各大区县几乎都有。通州就是其中一个比较明显的地方,虽然这些年通州在现代化建设方面做得比较好,但是那里是污水灌溉时间比较长的地区,过去的污水中重金属含量往往较高,浇灌土壤后容易产生污染。这些含有超标重金属的废水一旦排到干净下游,就会污染大片水源。由于这种受重金属污染的水在颜色、气味等方面与正常水没有差别,农民根本看不出来,一旦用这些水来灌溉,必然会让土壤及农作物成为重金属污染对象。蔬菜是最易“吸收”重金属元素的农作物,因此土壤被环境重金属污染后生长的蔬菜与其它作物相比,蔬菜对多种重金属富集量要大得多,经证明,在被污染的土壤里生产出的蔬菜的有毒物质含量可达土壤中有害物质含量的3-6倍。(按:人畜食用了被重金属污染的蔬菜后,在体内浓缩积累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如被列为世界公害典型之一的日本富山县的骨痛病,就是由重金属镉污染引起的;我国广西一些被镉污染的地区,人体的镉含量高出正常人的7倍,经X光检验,人体骨骼也已显着病变。)人吃了在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上种出来的农作物,很容易受到重金属的毒害。
蔬菜水果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既然重金属污染危害这么大,那么那些受到重金属污染的蔬菜水果我们能不能通过多浸泡、多清洗或多煮来去除重金属呢?陈同斌博士表示,这些效果都不大,因为重金属污染是从植物根系中上来的,它存在于植物的体内,不像农药那样大部分都喷洒在农作物外表,多洗就可以清除干净。
有一种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注意选购一些蔬菜品种,比如生菜、莴苣容易富集镉,可以尽量少食。另外,叶类菜是所有蔬菜中最容易受重金属污染的,最好也要少食用。但这只是治标不治本,最根本的解决方法还是要防治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与有机物的污染不同,它不能被分解消失,即使人为的控制土壤环境条件使重金属的有害作用暂时减弱,它也能在适当的时候恢复。因此如果蔬菜的生长环境一旦遭到重金属污染,要想恢复和治理就非常的困难。目前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控制方法 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
1)利用不同植物种类对污染物吸收差异的特性,合理安排蔬菜轮作茬口,使具有一定程度污染土壤生产的蔬菜达到或接近食品卫生标准,以降低重金属进入食物链的量,如有的蔬菜不易“吸收”镉,那么如果菜田土壤的镉含量多点种植该蔬菜就不会造成多大的危害。该方法不需投资,方法简便,效果也比较好,但必须在有关的专家指导下进行。
2)控制土壤环境条件,降低重金属污染物对植物的有效性。如可以施用石灰、胡敏酸、钙镁磷肥等土壤改良剂对土壤进行处理,使易被蔬菜吸收的重金属元素在这些改良剂的作用下通过化学反应转换为蔬菜不吸收的有机结合态。这种方法有一缺点,由于土壤中的重金属元素的这种化学反应是可逆的,有一定条件下又会从有机结合态回转成易被蔬菜吸收的形态。比如说随着酸性污水的浸染,土壤中已经被固定的重金属元素又会被活化为可被蔬菜吸收的交换态。
3)对重金属污染土壤最彻底的改良方法是铲除其表土,这就是农业工程客土法,所谓客土,就是用外来的土壤换掉已被污染了的菜田土。这种方法在日本土壤污染地区应用很广,可以彻底清除已污染的土壤,根本断绝植物生长的污染基质,在无外来污染浸入的前提下,可保证蔬菜的正常生长和残留达标,但这种方法工程量大,耗资也巨。
4)严格控制灌溉水中重金属元素的浓度,杜绝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直接灌溉菜田。一旦菜田受重金属灌溉水的污染,所有改良成果都会毁于一旦。
总之,重金属污染虽然是个严峻的问题,但是只要我们明白并高度重视它人体健康的危害,相信用我们人类的智慧和决心一定能够战胜它。
参考文献:
(1)陈同斌,石培华,李锐 《拯救走向荒芜的土地》商务印书馆 2001-9
(2)魏振枢 《环境水化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3)张辉 《土壤环境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6-1-1
(3)叶振国
(一)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优势形势喜人湖南山清水秀、水资源比较丰富,森林覆盖率高达57.34%,14个市州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这是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主要污染物减排成效明显,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取得重大突破。目前,长株潭、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各个市州“两型社会”建设已经进入纵深推进阶段。国家批准湘南地区成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大湘西地区31个县(市)列入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长江经济带的开发建设已经正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将成为今后很长时间内我国经济增长潜力最大的区域。湘东6个县(市)列入国家罗霄山片区扶贫开发规划,初步探索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融资规划“四规合一”。近年来,湖南围绕“天蓝、地绿、水净”,以治土、治水、治气为重点,建立全省环境质量平台和重度污染应急机制,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大力实施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氮氧化物减排、重点湖库水环境保护、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等十大环保工程。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和湘江水污染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湘江风光带长株潭段建设顺利完成。加快清洁低碳推广技术的项目建设,组织实施了300个重点项目,建立绿色信贷机制,科技创新和清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长沙获得“全球绿色城市”,株洲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二)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逐步显现湖南经济产业链条长,市场潜力发展空间大,优化产业结构调整的条件比较成熟,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势头,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渐加大。近年来,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产业结构合理优化,三次产业结构比例日趋合理,生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9%。2013年湖南呈现经济运行企稳回升、经济结构调整稳中有进,经济发展质量稳中向好,民生保障持续改善。[1]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已成为湖南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统计表明,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已成为千亿产业,2013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长15%,占GDP的比重约5.3%,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8%。从2008年起,湖南省经济总量连续六年、工业增加值连续四年进入全国十强。[2]随着两型社会建设发展水平的提高,湖南各地推行效能革命,先后淘汰了一批落后的产能和设备,着力打造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版。全省新增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处国家湿地公园、6处省级森林公园,全省森林旅游产业增长31%。
(三)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专业人才洼地逐渐形成湖南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潜力大,人才资源储备量较大,劳动力素质较高,一批国内乃至国际具有较大影响的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军人才日益增多,生态文明建设的专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逐渐增多,人才结构逐渐合理优化,增强了湖南生态文明建设科学持续发展的竞争力。目前,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和湖南农业大学等高等院校,均成立了生态学、生命科学二级学院,设立了林学、生态学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对于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株潭城市群形成了门类较全、初具规模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人才梯次队伍,集中了全省70%以上的高等院校,聚集了全省90%的科研人员,全省80%的高层次人才。这无疑为湖南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助推湖南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创新步伐明显加大湖南颁布实施《湘江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等20多部法规规章,出台了16个两型标准、23个节能减排标准和43项两型地方标准,探索形成了两型标准体系。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机制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机制改革,《2013年湖南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和企业名单》,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转型升级。推广绿色建筑机制改革,出台《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湖南《关于开展城市绿荫行动的通知》,规划2年内7成县市道路建成林荫路。完成了《湖南省水功能区划》修订工作,强化水资源保护和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绿色湖南”建设全面铺开,26个省直涉绿部门相继推出十大绿色行动、十大环保行动、十大低碳技术等。探索建立一套全新的两型社会综合评价统计指标体系,目前长沙县和长沙市望城区建立了绿色政绩考核体系。推行绿色采购改革,《湖南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引导和推动湖南省两型社会建设。上述政策措施为湖南生态文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措施,全省环境质量得到较大的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可以说,生态环境建设问题仍然是制约湖南两型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区域产业发展衔接不够湖南城乡经济发展基础仍然薄弱,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传统支柱产业比重大,新兴产业规模偏小,单位GDP能耗较高。人均经济发展水平低,加快经济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粗放型的发展方式难以支撑环境资源承载力。2013年,全省人均GDP为36763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8%,在全国处于第19位,排在中部地区第2位。[3]二元分割的城乡体制加剧了城市与农村在经济发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长期以来,湖南形成了以重化工型、资源加工型、投资主导型为特征的经济结构,全省大中型企业中60%分布在重化工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中重化工业增加值超过60%,产业结构处于U型微笑曲线的底端。[4]目前,湖南对林业产业资源管理缺乏长期的林业生态战略规划,即只有对林业3-5年经济效益进行了估算,而缺少对林业长时段综合生态效益进行充分评估。林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不尽合理,林业的综合效益有待提高,林业生产低效利用明显。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压力加大湖南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十二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将保持在10%左右的增长速度,治理环境和减排任务十分艰巨。[5]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任务十分繁重,湖南省还有2000多万亩的石漠化地和200多万亩重金属污染地需要治理,900多万亩坡耕地需要退耕还林。由于城市土地资源非常有限,不少城市建设缺乏科学系统的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忽视当地的历史文脉和民俗风情。一些新建的城市公共建筑、商业场所、住宅小区缺乏适量的公共绿地和必要的地下停车场,行人过道被车辆挤占,城市居民缺乏绿色安全。一些老城区商业中心地段高楼林立,交通拥挤,缺乏地方特色。一些地方过分追求硬质景观建设,却忽视对乡土植物的种植和推广,导致城市建设缺乏地域景观特色。不少老城区原有的自然生态景观和历史文物风貌特色遭到严重破坏。
(三)生态文明建设与湖南能源资源储存量约束日趋紧张湖南自身能源资源禀赋不足,能源消耗总体较高、能源供需缺口较大、节能减排形势严峻。人多地少、水资源紧张问题日益突出,部分地区盲目开发、过度开发等,导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接近或者超过极限。湖南在资源约束方面人均资源占有水平较低、生态能源紧缺,人均占有土地面积0.32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4%。淡水资源虽然相对丰富,但也存在水量减少、水质变差、水灾增多等问题,区域性、季节性缺水问题凸显。有的风景区生态旅游服务功能布局不合理,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未能跟上,干扰和破坏了风景区地域景观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环境约束方面,湖南环境容量和生态空间有限。水土流失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9%以上,超过26%的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面源污染和重金属污染。湘江流域集中了湖南60%的人口、70%的经济总量,承载了60%以上的污染。比如,株洲化工厂重金属污染程度深,面源污染广,污染治理的任务艰巨。
(四)生态文明建设与法律制度保障不足对于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法律措施,有的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有的立法滞后,脱离实际情况,造成司法不力,有的立法缺位,成为不法犯罪分子寻求法律保护的“港湾”。环境保护、林业执法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和环境污染的行为存有渎职行为,个别执法人员甚至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选择性执法有时成为有关职能部门的常态。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够畅通,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往往对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城市规划部门因利益驱动,随意变更、修改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有的人为扩大公共建筑物和商业住宅楼的容积率,有的将本应种植园林植物的公共园林面积变成房地产开发商的商业用地。有的园林管理单位随意砍伐城市道路风景林、公园植物等,引发了城市“热岛效应”和硬质景观。司法机关对破坏生态环境的惩治力度亟需加大。林业生态补贴及生态建设基金制度保障尚未真正落实到位。
(五)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衔接配套措施亟待加强生态文化管理的体制机制不够畅通、科学化程度不高,管理体系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后,综合决策机制不健全。现行的环保体制导致地方环保部门的监督能力不强,环保监督效果不明显。部分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的体制机制仍需理顺,特别是在项目申报、政策支持、资金扶助、经济指标统计等方面也面临诸多具体困难。有的地方对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本质内涵、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功能、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和制度建构等缺乏系统思考和科学论证。有的地方对生态文明示范教育基地的项目设计存在主观臆断,随意决策等问题,有的地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法策略缺乏充分论证。有的地方对自然生态景观与历史人文景观缺乏前瞻性研究和实证调研,因而采取的措施不力,破坏了整个地域景观的文化特征。公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缺乏对生态文明的准确把握,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不够,积极性不高。
三、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路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湖南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弘扬生态文化,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打造天蓝、地绿、水净、宜居的绿色湖南。
(一)以弘扬生态文化为主题,营造生态文明建设良好氛围弘扬生态文化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前提。当前,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和讲解生态知识、生态理念,深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弘扬生态伦理道德,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在党政机关、学校、社区等单位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打造以政府为主,社区、学校、企业、社会团体、大众传媒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网络格局,把生态环保、低碳消费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人,增强全民生态正义感和生态伦理责任感,使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政府和企业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切实担负起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责任,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资源配置与利用的代际公平和永续发展。
(二)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重点,提升“绿色湖南”绿化美化水平要严格划定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保护红线,管好国有林和生态公益林,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和候鸟保护,巩固和扩大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成果,重点建设好3处国际重要湿地、10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32处国家湿地公园和18处省级重要湿地。[6]重点加强以湘江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与治理,实现对涉重企业、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规范化管理。把林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尽快构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适应的采伐管理新机制,保护好林地和林业。统筹考虑湿地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积极构建绿色交通体系、推广绿色建筑、建设低碳社区,多建湿地、公园,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城市示范带。深入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湿地,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整治,严格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水资源规划编制等管理措施,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排放标准。推进湘江风光带建设,把湘江风光带建设成为具有明显的生态良性循环特征、城乡一体化的生态经济发展走廊。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建设秀美村庄。
(三)以促进转型升级为主线,构建生态产业体系要大力推进过剩产能化解,优先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强化节能、土地、环保、安全等指标约束,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上项目。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主攻方向,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壮大绿色产业,改造提升食品加工、现代化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物技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动金融、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逐步形成支撑和带动经济发展的生态经济产业体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与清洁生产,对传统产业进行生态化改造,加快形成节约环保的技术和生产体系,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株潭周边城市要围绕产业布局特点,加快实施工业对接和配套,湘南地区要进一步加大珠三角相关产业转移力度,打造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等产业新洼地。大力推广十大清洁低碳技术,强化绿色发展,将环境容量作为各个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据,将环境标准作为企业市场准入的重要条件,将环境管理作为推动湖南绿色转型的重要手段。深入挖掘湖南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民族风情文化体验游、红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康疗养生和农业休闲旅游等生态旅游产品,大力发展旅游、物流、会展等绿色服务业。大湘西地区在保护本地生态资源环境不被破坏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农林产品加工、特色工艺品、绿色食品等产业,促进旅游与民族文化、民族体育、山区农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深度融合。推行节约、环保、高效的生产方式,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建设。
(四)以健全制度体系为根本,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两型改革试验相关规划,推进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完善,完善城乡环境同治、交通互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等专项规划。加快洞庭湖保护立法步伐,落实《洞庭湖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规划》,在全省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着力抓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等生态修复工程,提高森林碳汇功能。制定完善两型社会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统筹、生态建设、简政放权等重点领域的配套政策,加大对两型产品、技术、产业、标准等发展和推广的引导支持力度。二是建立健全经济政策体系。综合运用财税、价格等经济杠杆,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态环境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体现生态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扩大森林、湖泊和湿地面积。加快水利建设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推动财政政策的生态化调整,改革环保收费与环境价格政策。三是建立健全科学评价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改变过去唯GDP论的主要考核指标,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将机关事业单位节能考核纳入机关事务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全过程节约管理,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