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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伴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日本农业的比较利益下降,务农者减少,农业出现了萎缩,国内农产品自给率逐年降低,农产品供给出现了不足的局面。日本政府为解决国内农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从80年代后期开始,放宽了对外国农产品的进口的限制。在此背景下,日本商社为满足国内市场的需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增加对国外资金、技术的投入,用以开发、生产、进口适合国内消费者需求的农产品。日本把这一农产品贸易形式,称之为农产品的“开发输入”。
中国的农产品供给状况与日本大不相同,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农产品供给出现了相对剩余。中国政府为了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利用问题,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出了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的农业发展战略。中国的这一农业发展战略恰恰迎合了日本的农产品“开发输入”,并且,中国农业生产成本低的优势,有力地吸引了日本商社从中国开发进口农产品。从90年代初开始,日本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逐年增加,日本的贸易统计资料显示,1990年总金额是28.8亿美元,2000年增加到73.9亿美元,10年间增加了2.6倍。特别是生鲜蔬菜进口增长十分迅速,由1992年的2.9万吨增加到2000年的36.3万吨,8年间增加了12.5倍。与此同时,日本对中国的农产品出口也在增加,特别是种子出口,从1997年的58吨增加到2000年的207吨,3年间增加了3倍多。日本在中国的农产品“开发输入”,不仅促进了中日农产品贸易量的快速增加,而且,对中国的农业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地影响。我们过去的研究证明,日本在中国的蔬菜“开发输入”,对中国的农业技术进步、生产效益的提高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中日农产品贸易开发与农业资源配置效益
众所周知,传统的农产品贸易形式是出口国将农产品出售给进口国,贸易双方是单纯的商品交换关系,并不涉及生产领域里的合作。而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日本从中国的农产品(主要是蔬菜)开发进口,则是双方为了贸易展开了生产领域里的合作,形成了贸易与开发生产一体化的贸易新形式。这种贸易形式主要有3个基本特征:日方商社以订单形式向中方企业订购产品,日方提供生产订购产品的生产资料及生产技术;整个生产过程按照日方的技术指导进行,产品质量标准必须完全符合日方要求;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全部由日方商社进口到日本。
日本在中国开发进口的农产品主要有:肉食加工品、面食加工品、蔬菜(包括蔬菜加工品)等。其中,蔬菜的开发进口量约占从中国进口蔬菜总量的70%。在蔬菜的开发进口中,日本大葱是鲜为人知的产品,2001年日本从中国进口的3.7万吨大葱中有90%以上属于在中国开发生产的日本大葱品种。
在传统的贸易理论中,无论是李嘉图的比较成本理论,还是赫克歇尔-俄林的生产要素禀赋理论,还是迈克尔·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都是从分析一国资源优势与生产要素配置人手,阐述国际贸易发展的动因。而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国际贸易形式出现了新的变化,贸易双方形成了贸易与生产开发有机结合的跨国经济体系。在此情况下,仅仅考察一国的资源优势与生产要素配置,显然已经不能正确解释贸易发展的根本动因,中日间的农产品贸易开发亦是如此。为此,我们用中、日生产日本大葱的资源投入与产出的实际,考察中、日生产日本大葱的资源配置效益,揭示中日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动因。
(一)日本大葱在中国的开发生产过程
日本大葱以脆、甜为其特点,适合日本人的食生活习惯,是日本主要蔬菜品种之一,全国年消费量超过50万吨。20世纪90年代以前,日本大葱的生产量和消费量基本保持平衡,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日本农业劳动力减少,机械化程度低、手工劳动量大的大葱生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日本大葱生产量减少,价格开始走高,在此情况下,日本农产品商社开始把目光放在海外开发生产上。1996年以前,日本的大葱“开发输入”主要来自于台湾、韩国,1996年日本大阪一家农产品商社与中国山东省安丘市的一家蔬菜加工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开始了日本大葱在中国的开发生产。合同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日方公司与中方公司合作开发生产日本大葱,日方公司为中方公司提供所需种子、农药、肥料等生产资料,提供生产技术指导,中方公司提供土地、劳动力、生产设施等,按照日本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第二,双方公司合作开发生产的产品,由日方公司按合同价格全部收购出口到日本,中方公司无权自行处理。1996年日本大葱在中国开发生产成功后,由于日本大葱与普通蔬菜相比生产效益好,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很高;同时,由于开发生产的产品质优价廉,受到了日本消费者的欢迎,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进行开发生产的公司不断增多,开发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开发进口量由最初的1千吨增加到2000年的3万多吨,短短的4年间增加了30倍以上,这种旺盛的贸易生命力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
(二)中日两国日本大葱生产中的资源效益比较
表1是中国及日本生产日本大葱的投入与产出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虽然日本生产大葱的产出价值是中国的2倍多,但由于日本的劳动力资源紧缺,生产大葱投入的劳动力价值皇中国投入劳动力价值的近15倍,所以,日本农户生产大葱低于中国农户生产日本大葱的收益。不过,如果是中国农户生产中国大葱,其效益并不能达到生产日本大葱的效益,原因是日本大葱不仅产量高,而且品质好(品质好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日本大葱种子技术含量高),品质好带来了高价格、高收益。当然,效益好的原因还有国际市场的因素。但是,中国开发生产日本大葱所取得的高收益,可以说是日本的农业技术资源与中国的土地、劳动力资源跨国优化配置的成果。
(三)日本大葱在中国开发生产的效益分析
日本大葱在中国的开发生产项目,虽然比一般作物投资大、成本高,但由于所生产的产品品质好,并且全部销往日本市场,所以,其经济收益明显高于国内普通种植业生产项目。表2是我们对日本大葱生产基地农户不同生产项目的收益情况调查。
从表2可以看出,无论是土地收益率或者是劳动收益率、资金收益率,日本大葱生产比粮食生产、中国蔬菜生产都成倍提高。这种土地、劳动、资金收益率的提高应该说是日本大葱的贸易开发,促进了大葱生产资源及生产要素(包括: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的优化配置,产生了国际资源优化配置效益。
三、结论
从日本大葱的贸易开发可以看出,中日农产品贸易开发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单纯的贸易关系,贸易同生产形成了有机联系的整体,贸易双方进行了贸易产品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使资源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对于促进两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增强了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生命力,取得了双赢的效果。目前,这种贸易形式虽然局限于部分农产品。但是,应该看到,这是世界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形成的中日两国农业互利合作、协调发展的新机制。这种新机制如果推广到中日农业的全面合作上,可以避免或减少目前两国农产品贸易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中日农业战略互惠关系,共同应对因工业化发展带来的农业衰退——农产品短缺的危机。
[论文摘要]近年来由于国际市场环境恶化和我国自农业自身的不足,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着严竣挑战,同时一些国家的严格标准,更让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雪上加霜。因此,我国应逐步采取措施,更好地在农产品贸易中维护自身利益。
一、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增多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出口遭遇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多,已成为阻碍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之一。截止目前,我国所遭遇的各种反倾销已经达到了500多起,我国已连续7年成为世界头号反倾销目标国。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给我国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严重萎缩,有些甚至已经被迫退出市场,构成了对我国农产品出口的巨大障碍。
2.人民币汇率变化对出口的影响
短期内来看,由于价格上升,我国农产品的出口成本会加大,这样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将会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就会下降,这对于我国的弱势农业来说无疑是不利的;目前在我国农业出口商品中,初级农产品占80%,传统农产品和大宗农副产品占40%以上,而这都是对价格变化的敏感度较低,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
3.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
在出口的农产品中,初加工产品占到80%,而深加工产品仅占20%,造成我国农产品出口结构不合理,我国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和设备较发达国家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农产品加工的技术和设备问题增加了我国农产品的成本,也影响了农产品质量的提高。
4.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某些国家新的贸易壁垒。
2006年5月29日日本实施食品中农业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2006年日本厚生省查出违反《食品卫生法》并最终采取了废弃或退货处理的进口产品共1440批次,同比增加了82%。2006年6-12月间,日本厚生省对我实施监控检查的食品共43种,其中列明违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监控检查项目,涉及12种农产品,15种农药残留标准。
从出口增速来看,“肯定列表制度”实施初期,由于进出口商对日本检验检疫情况心存顾虑,持观望态度居多,不敢盲目发货、进货,我出口企业减少,成交量明显下降。实施“肯定列表制度”以来,为应对日本监控检查和命令检查项目,我花生出口企业加大投入,用以购置设备、自检、普查等,检验成本上涨约一倍。由于成本上涨,导致出口利润下降,国内出口企业和农民的利益受损。
5.我国国内农业支持政策薄弱
我国长期以来采取农业支持工业的产业倾斜政策,对农业支持重视不够、效果不明显,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农业出口竞争力。第一中国政府财政对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资金支持总量仍然是非常有限的,总量不足。第二这些有限的资金的使用结构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方面。第三,目前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资金的管理体制也存在严重的缺陷,资金的使用效率比较低下。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
1.向低收入农业生产者发放补贴
在政府根据当地农民的收入分布状况,分配享受补贴的人员指标。增加农业科研补贴投入、加强农民职业培训,为地方农业科研院所及企业提供育种材料,引导企业在中下游跟进,应建设一批符合国际卫生检疫标准的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提高茶叶、蔬菜、花卉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以弥补我国取消出口补贴带来的贸易损失。
2.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应利用商标的知识产权强化竞争力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们大量的农副产品,应当运用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法律保护;尤其是应当走出国门,利用我国已经加入的商标保护国际协定,到国外注册自己的品牌,让品牌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达6.7亿美元,农产品缺乏品牌竞争力是一个重要原因。我国从1994年开始把地理标志纳入商标保护的范畴,现在通过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加大保护力度,直接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如山西长治的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了自己的商标,采取“公司+农户”的形式,收购玉米的车直接开到农家地头,农民降低了劳动强度,每亩还增收500多元。而山东章丘的大葱,注册地理商标以后农民增收3倍到5倍,种植面积扩大了三分之二。据统计,目前,我国已经对56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了注册保护,获得地理标志注册的农产品收购价格普遍上涨20%至30%。
3.更关注农民收入的增长
因为这不仅仅决定了中国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且也决定了在温饱问题解决之后农产品商品量的扩大、生产量的扩大也要来自于农民收入增长这方面的积极性。
4.注重对农民权益的保护
要给农民国民待遇,很多综合部门也开始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到农村。中央有一条政策决定今后国家新增的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经费要主要用于农村,这是一条划时代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当然要落实还需要艰苦、漫长的过程。
5.积极参与WTO新一轮谈判,建立能够约束发达国家农业补贴的新规则和新机制,坚决要求发达国家削减农业补贴,形成公平竞争的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
参考文献:
王国平等(2007)针对“早期收获”计划,具体分析了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他们从研究“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产品与东盟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入手,全面分析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云南农业造成的影响,进而研究云南农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布局等方面的改革目标、政策措施,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陈俊伟(2006)主要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进行了研究并着重讨论了广西的应对策略。他指出:“东盟是热带农业、林业资源丰富的地方,橡胶、棕榈油、椰子等都可成为各种工业原料。中南半岛几条大河:红河、湄公河、萨尔温江、伊洛瓦底江的出海口都有土质肥沃的三角洲,是东南亚的“粮仓”。在进行农业合作与农产品加工方面都有合作商机。泰国是世界上第一大木薯出口国。在木薯生产上泰国与中国广西开展技术合作,在木薯加工方面中国可以对泰国开展技术输出型合作。缅甸的各种林产品都有待加工。越南的经济林产品有松脂、桂皮、八角,这些与我国广西的林产品恰好雷同。对此可进行技术交流合作。”郑一省(2002)提出:“农业方面将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其判断的主要依据是“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双方都重视农业发展,相互之间互补性明显,合作潜力很大”,但是没有做更加具体的分析研究。孙林(2003)研究表明虽然中国在一部分农产品上和东盟国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但两者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以互补为主。朱允卫(2005)对中泰两国1996—2003年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分析表明,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间贸易为主,贸易结构呈现出很强的互补性。
二、关于影响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因素的研究
李欣广(2002)等对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合作中的农业问题作了具体分析,他们认为中国与东盟的农业都不是很发达,都面临着欧美加澳新(新西兰)等国发达农业的冲击。因此,中国与东盟有必要加强合作,共同面对外部竞争。孙笑丹(2003)利用出口相似性指数、需求反应度指数以及贸易分散度指数分别从产品和市场的角度分析和比较了中国与东盟农产品出口结构。研究结果表明中国与东盟三国的农产品贸易无论在市场结构还是在产品结构上都存在很高的相似性:在出口对世界需求反应程度方面,中国的产品结构反应水平高于东盟三国,但是市场结构反应水平低于东盟三国,反映出中国农产品出口开拓市场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彭茵(2006)分析了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的优惠性政策安排——早期收获计划。通过对早期收获计划框架的研究,她指出了早期收获计划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和东盟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她认为应该加强双方在农产品贸易的经济合作,取得共赢。在研究农产品贸易方面运用比较多的模型是1951年由泰森斯基提出的恒定市场份额分析。(ConstantMarketShareAnalysis,简称CMS)模型。KevinZ.Chen,LianXu和YufengDuan(KevinZ.Chen,LianXuandYufengDuan,2000)利用CMS模型对中国1980-1996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在此研究时期出现了下降趋势,而政府农产品贸易政策改革加剧了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下降。国外还有不少研究涉及到东亚和中国农产品贸易问题,这些研究多是利用CMS模型侧重分析国家和区域之间农产品出口竞争力变化的研究。在针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双边贸易关系实证研究不断增多的前提下,能够发现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在1998年之后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并且利用CMS模型对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波动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的文献还是不多的。
三、关于CAFTA建设对农产品贸易影响的研究
周建明等(2007)的研究表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推动了广西对东盟贸易的发展。从2004年中国与东盟十国的农产品关税开始下调后,广西与东盟各国的贸易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增幅大都超过20%,增长幅度最大的文莱甚至高达167%。与泰国、菲律宾、柬埔寨贸易的增幅都超过3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初建成效。但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进一步挖掘潜力。卢肖平(2006)对中国东盟十国农业具体的现状贸易方案进行了实证分析,并提出了在CAFTA框架下相应的政策建议。韦红(2006)运用区域经济学和地理经济学的理论:指出了CAFTA对中国南方农产品不利,而有利于北方农产品的观点。吴士存、朱华友(2006)具体分析了越南、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文莱五国的经济现状,指出了具体农产品种类的互补性和竞争性,并简要分析在CAFTA背景下中国应采取的对策。刘仁伍(2006)具体分析了2006年东南亚经济运行情况,并指出了在CAFTA背景下我国农业的出口机会于以及有待改善的地方。吕玲丽(2004)采用显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国和东盟各国农产品的出口比较优势进行对比,认为:随着CAFTA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规模将不断扩大,贸易的种类将呈现多元化;中国与东盟主要农产品比较优势呈现互补;尽管中国在农业上的比较优势不及东盟主要国家,但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却显示出了非常强大的比较优势。孙雨嘉(2007)认为:中国与东南亚发展农业合作潜力巨大,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已处于起步阶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中国与东南亚的农业合作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加强双边的农业合作可以通过加强制度合作,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来进行。
参考文献:
[1]王国平,李见明,马腾飞.“早期收获”计划与云南——东盟农产品贸易.东南亚,2007,(1).
[2]陈俊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区域分工研究——兼论广西的应对策略.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6.
[3]郑一省.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发展的机遇与挑战.当代亚太,2002,(1).
[4]孙林,李岳云.中国与东盟主要国家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关系分折.世界经济研究,2003,(8).
[5]朱允卫.中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实证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05,(7).
[6]李欣广等著.中国——东盟经济双向开放与国际经济合作.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2.
[7]孙笑丹.中国与东盟国家农产品出口结构比较研究.当代财经,2003,(3).
[8]彭茵.中国东盟农产品贸易问题研究.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
[9]周建明,俸克昭,朱汉文.21世纪广西与东盟贸易发展趋势分析.青海民族研究,2007,(4).
[10]卢肖平.中国——东盟农业合作.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1).
[11]韦红.地区主义视野下的中国——东盟合作研究.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2]吴士存,朱华友.五国经济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
[13]刘仁伍.东南亚经济运行报告(2006).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14]吕玲丽.中国与东盟农产品比较优势分析.中国农村经济,2004,9.
本文首先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总结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在此基础上,通过对WTO贸易规则框架下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改革的比较分析,认为目前农业保护仍然广泛存在,进而阐述了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的局限性,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措施;最后,就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三项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农业政策;改革WTO;协调机制;政策建议
一、导论
(一)选题意义
农业和农产品生产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础,在各国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涉及到人民生活、社会安定、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问题,因而农业历来是各国政府保护的重点。农业保护严重扭曲了农产品贸易,使各国都深受其害,于是取消贸易保护、实现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经过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最终达成《农业协议》,奠定了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基础。从《农业协议》开始实施至今,各国遵照《农业协议》履行承诺,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不断得到推进。但同时,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又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还需要在谈判中加以完善。中国是一个拥有超过9亿农业人口的农业大国,作为一个经济全球化的积极参与者,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过程中将同时面临来自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为此,深入研究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及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遵照国际协议调整国内农业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全面促进农业发展,维护国内农业安全以取得长治久安、持续发展的牢固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许多学者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课题进行了研究与探索。如特丽?西库勒(TerrySicular)(1989)结合当时中国农业的衰退趋势,对中国农业的可持续增长进行了探索,提出非农业政策可以加强或破坏农业计划,建议中国建立考虑全面和注重协调的有效农业政策,并把农业放在与其他产业平等的地位上;曹苏峰(1998)以翔实的数据深入分析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速度、价格变化、贸易流向分布以及商品结构变化;田维明等(1999)通过GTAP模型进行政策模拟,分析了在新的国际经济环境下我国不同的政策选择对国民经济和农业部门可能产生的影响,认为扩大贸易开放程度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的总体效率和国民福利水平;罗余才(1999)对我国农产品进出口的总量与产品结构变化进行了实证分析;张汉林(2003)则在介绍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对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争端情况进行了总体阐述,重点分析了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受理的一些农产品贸易争端案例。
综上所述,虽然许多学者从农业产业地位、农业政策选择、农产品贸易结构及农产品贸易争端等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中国农业及世界农产品贸易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但是从总体上来看,这些研究中缺少以农业政策变化及现有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论述。本文试图以比较不同国家农业政策的改革、分析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为基础进行论述。
(三)结构安排
论文的第二部分回顾了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历程,并总结出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三种趋势。论文的第三部分比较分析了世界主要农产品生产国农业政策的改革,认为尽管在《农业协议》的约束下,这些国家的农业政策仍然存在相当程度的农业保护倾向。在此基础上,论文的第四部分阐述了使农业保护主义得以生存、阻碍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现有WTO农产品贸易协调机制所存在的局限性及对其进行完善的措施。论文的第五部分总结全文,并对中国农业如何应对世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提出了政策建议。
(四)主要观点及创新之处
论文摘要:在中国加入WTO六年多以来,经济发展欣欣向荣,国际贸易呈稳步发展趋势。但是在农产品贸易中,我国却出现了不少的问题,很多就是由绿色贸易壁垒引起的。而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又比较明显,需要我们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分析。而运用关联规则对其扩散性进行检验又从数理的角度给这个问题提供了更多有意义的想法。
一、引言
非关税壁垒作为国际贸易壁垒的一个重要种类,对于一个国家的国际贸易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加入WTO后,非关税壁垒成为了其他国家对我国进行贸易制约的重要手段。而我国的农产品贸易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贸易项目,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由于其他国家对我国实行越来越广泛和严苛的绿色贸易壁垒(非关税壁垒中技术性壁垒的一种),使我国的农产品出口贸易占总贸易额比率呈下降趋势。很多学者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也取得了很显著的成果。而绿色贸易壁垒由于其涉及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等和人类生存发展息息相关的方面,因而和一般的技术贸易壁垒相比有其特殊性,也有着比其他技术性贸易壁垒更强的扩散性,对其扩散性的成因和特点的分析就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二、案例分析
由于数据来源的有限以及关联规则数据挖掘过程的复杂性。下面以案例为主结合关联规则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又称连锁反应)进行分析。
案例一,欧盟、美国、日本相继宣布对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进口的一系列新规定(禁令)对我国出口造成严重影响。
欧盟禁令,以在我国出口产品中多次检出氯霉素、磺胺类等药残为由,认为我国动物药物残留监控体系不符合欧盟要求,对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水产品出口造成严重影响。2002年1月25日,欧盟以产品中含有抗生素为由通过决议,暂时停止从中国进口鸡肉、兔肉和冻虾等产品。随后,日本也跟着发表申明表示要与欧盟合作,共同检查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问题。以鳗鱼为代表,日本厚生省于2002年7月正式对中国进口的蒲烧鳗追加9类药物残留进行检测,这标志着日本政府对我国鳗鱼业正式形成“绿色壁垒”(“技术壁垒”)。1
从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就农产品中动物源性产品的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效应是比较强的,主要表现为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欧盟转移到日本,并且有放大趋势。
案例二,以我国为例,2002年1月欧盟以我国动物源性产品抗生素残留超标为由,全面禁止中国蜂蜜进入欧盟市场;以欧盟实施禁令为由,2002年2月初沙特宣布禁止进口中国蜂蜜,至今未开关;日本也于同期开始对进口中国蜂蜜10%抽样检验氯霉素等抗生素残留;2月20日加拿大开始对中国蜂蜜加强抗生素检验,并要求对进口蜂蜜中苯酚和19种磺胺等残留进行检测;5月,美国FDA宣布中国蜂蜜氯霉素残留检测限为0.3ppd,这一举措使我蜂蜜2002年对美出口比上年下降52.35%,出口额约809万美元,下降43.56%;墨西哥农业部6月2日下令把扣留的356吨受污染的中国蜂蜜销毁或退回中国,主要是在抽样检查中发现这些蜂蜜中含有链霉素等一些有毒物质的残留物和一些对人体健康和国家养蜂业造成危险的污染物,而实施这一严厉措施实质上是为了保护墨西哥的养蜂业。2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农产品贸易在遭受一国绿色贸易壁垒制裁后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扩散到其他国家。一般的发展中国家难以提出一个公允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或环保标准,也难以建立起复杂有效的检验方法和检验程序来实施绿色贸易壁垒措施。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到另一方面,绿色贸易壁垒的扩散也有较强的地域集中和连带现象,可以观察到这样一个传播轨迹:欧洲(欧盟)亚洲(沙特、日本)北美洲(加拿大、美国、墨西哥
这次对于我国蜂蜜的绿色贸易限制,从欧洲起源,向东逐渐传播到亚洲和北美洲。可以看出对于这个扩散过程,地域还是起到很大的作用的,基本遵循逐渐传播,边缘影响的规律。
三、结论
通过以上的理论阐释和案例分析,可以看出绿色贸易壁垒作为限制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具有很强的扩散性,其特点可归纳如下:
(一)地域扩散性特点突出。
(二)扩散对象经济水平相近,一般较高。
(三)部分实施新条例的国家有明显保护国内相同产业的目的。
(四)农产品内部商品种类扩散性明显。
参考文献:
张诤王惠文:《技术性贸易壁垒扩散效应分析》《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7年第4期
林国华、林卿、王庆:《农产品贸易——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年1月
随着中美农产品贸易的不断加强,在农产品贸易中引发的争端也日益增多。这些争端严重影响了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
中美农产品贸易的摩擦不仅是由于极高的关税征收所导致,更多的是来自那些隐形的非关税壁垒。首先是对农产品的高额贸易补贴,2002年美国《农业法》修改,使得政府补贴巨幅增加至1900亿美元,范围包括棉花,大豆,小麦等大宗商品外的其他如花生,羊毛,蜂蜜等。
其次是强制性技术标准,这里面主要又包括转基因作物问题、绿色壁垒与食品安全问题以及环境壁垒。2002年我国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利用了世贸组织允许的技术壁垒,限制了美国转基因作物的出口,引起了美国的不满。同时由于中国水果的品质差,安全性低,常常受到美国的绿色壁垒阻碍,使得中国水果竞争力不断减弱。对于环境壁垒,例如美国对许多食品的包装要求可降解包装,尽量减少对于环境的损害,这也使得贸易的成本增加,实现了美国的贸易保护。
最后就是关于倾销与反倾销问题。我国频频遭受农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困扰,涉及反倾销的商品有蜂蜜,大蒜,小龙虾,浓缩果汁等,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中国本来具有比较优势的许多商品失去了竞争能力。
面对各种各样的贸易争端,使得我国的农产品出口成本上升,国际竞争力下降,我国农产品走向美国市场受到了阻碍,不断引发的贸易争端也使得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交往受到损害,最终不能最大化的获得国际贸易的利益。
2中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分析
贸易自由化是顺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国家利益的冲突,贸易产生摩擦在所难免。其争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2.1中美经济实力差异
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对于贸易发展的影响不言而喻。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经济实力强,其政府就能通过补贴,生产标准,竞争条例上的政策提升其农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WTO规则和许多贸易协定都是建立在发达国家的经济利益之上的,特别是关于技术性壁垒的设置,由于发达国家技术优势明显,使得发展中国家很难达到发达国家制定的标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农业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由于达不到其技术标准而经常发生摩擦。
2.2国家利益的左右
一方面,农产品的特殊性必须要求国家加以保护,维护政治的稳定。另一方面农产品的竞争在于一国扩大了某些农产品市场,另一些国家就会失去一些市场。每个国家都想保护自己的国内市场,开发国外市场,就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鼓励出口的措施,如补贴,并且推行限制进口的措施,如高关税,技术壁垒等。贸易争端的出现实际就是国家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
2.3农产品贸易协定WTO协议约束有限
由于不同的国家对于WTO协议和其他贸易协议的条款理解有着差异,任何国家都认为自己的理解是正确的,这样以来必定造成各国的纠纷。另一方面贸易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由于发达国家科技水平高,制定的标准相应高,这些都说明国际贸易的体系尚不完善。WTO以及各种谈判的协议对于贸易保护主义的约束力是有限的。
2.4我国农产品的价格和质量问题
由于国家不合理出口补贴的政策,使得很多企业为了那道出口补贴,甚至亏本出口造成不规范的价格,致使美国对中国产品提出倾销,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技术落后,致使出口的农产品质量不过关,远远达不到美国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从而多次出现中国出口的农产品被禁止进口通关,而且还屡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
2.5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我国企业的自我保护,预警机制都不完善,也没有强有力的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措施。出口企业缺乏敏锐通畅的信息机制,传导分析信息系统,致使竞争手段单一,国际营销能力不足。出口企业之间的混乱竞争,也导致了本国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上的恶性竞争,而且国家,商会等组织机构,对于企业的约束管理能力不强,使得企业之间的凝聚力不够,这也从一个方面增加了农产品贸易的摩擦可能性。
3小结
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摩擦争端接连不断,但是从整体上看,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的特点,而且国际分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中美农产品贸易的前景仍然是十分看好的。当然中美之间的摩擦可能会继续成为阻碍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主要问题,中国应该从政府,企业,商业协会等多方位考虑解决措施,形成完善的解决机制。为中美农产品贸易扫清障碍,获得双赢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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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结构比较本文采用HS(协调制度)分类体系的两位数指标来对产品进行研究。从农产品出口结构看,中国农产品出口排在前列的是HS03(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16(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制品)、HS07(食用蔬菜)、HS20(蔬菜、水果等制品),2002~2012年间4种产品出口份额都在10%以上,并且出口份额一直呈上升趋势,中国出口的主要农产品均属劳动密集型,与国内的劳动力数量充裕有关。日本在HS03(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21(杂项食品)、HS16(肉、鱼及其他水生动物制品)、HS24(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饲料)上出口份额较大,2012年HS03(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产品出口份额高达22.08%,这是因为渔业是日本的传统出口产业,日本政府为稳定和发展渔业而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韩国的HS03(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21(杂项食品)、HS19(谷物粉、淀粉或乳制品)、HS22(饮料、酒及醋)出口份额较大,其中,HS03(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产品出口份额最大,2012年,其出口份额达24.88%(见表3)。与日本类似,韩国是世界主要的渔业出口国,除得益于良好的气候条件外,韩国政府增加了对渔业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近年来随着韩国工业化的发展,HS21(杂项食品)产品出口迅速增长,10年间出口份额增加了6.55个百分点。从农产品进口结构看,中国进口份额位于前三位的是HS12(油籽)、HS15(动植物油)、HS52(棉花),2012年HS12(油籽)产品的进口份额高达34.61%,值得注意的是HS52(棉花)产品的进口份额增加最快,10年间增长9.15个百分点,增速达21.4%,这些都属于土地密集型产品。日本进口的主要农产品是HS03(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HS10(谷物),2012年三种产品的进口份额达到10%以上,由于日本居民对谷物产品消费能力很强,而受自然条件和国土面积狭小的限制,谷物供给能力不足,所以日本需要大量进口谷物产品满足国内需求。韩国农产品进口结构与日本相似,进口份额较大的产品是HS10(谷物)、HS03(鱼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02(肉及食用杂碎),2012年,HS10(谷物)产品的进口份额高达16.72%。
(二)中日韩三国间农产品贸易流向比较表4显示的是2002~2012年中日韩三国间农产品贸易出口额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2002年中日韩三国间农产品出口总额为96.4亿美元,到2012年出口总额达到204.1亿美元,增长2.1倍,年均增长率是7.7%。中日韩三国出口规模都在扩大,其中,中国出口增长迅猛,2002年中国对日韩出口额为75.6亿美元,占中日韩三间农产品贸易出口比重的78.4%;2012年出口额大幅上升至161.4亿美元,比重增加到79.1%,中国在三国农产品贸易间的重要性日渐突出,日韩对中国农产品的依赖性有明显的上升态势。同时,韩国对中国和日本的农产品出口额也在迅速增加,特别是对中国出口从2002年的1.7亿美元猛增至2012年的10.9亿美元,年增长率到达20.4%,高于中日韩总体农产品出口增长水平。
二、中日韩农产品的竞争性比较
(一)相对比较优势Scott和Vollrath(1992)提出相对贸易优势(RTA)指数,其公式如下。该指标将进出口结合起来,不仅计算了一国的出口优势,同时也考虑了进口需求结构,充分表现了一国所有资源的比较优势。从表5可以看出,中国对日韩农产品的相对贸易优势指数都为正值,表明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相比日韩较强,但中国竞争力随时间推移有下降的趋势,2002年中国对日韩农产品的相对贸易优势指数为9.45和2.78,2012年相对贸易优势指数下降到4.19和1.23,主要原因是中国近年来农产品进口增加迅猛,这减弱了中国对日韩的相对贸易优势。日本与韩国在开展农产品贸易时处于劣势,2002~2012年间,日本对韩国农产品的相对贸易优势指数均为负数,农产品不具有比较优势。表6显示的是中日韩三国两位编码细分产品的竞争关系。中国大多数农产品比日韩具有相对贸易优势,HS16(肉、鱼及其他制品)、HS05(其他动物产品)、HS20(蔬菜、水果等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HS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具有较强出口优势,其中,HS16(肉、鱼及其他制品)产品相对贸易优势指数最高,2012年相对贸易优势指数达到6.09;中国相对出口劣势明显的是HS12(油籽、籽仁、工业或药用植物、饲料)、HS15(动植物油)、HS21(杂项食品)、HS24(烟草及其制品),2012年HS12(油籽、籽仁、工业或药用植物、饲料)的相对贸易优势指数为-11.14。日本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品是HS21(杂项食品);而韩国在HS03(鱼及其他水生物脊椎动物)、HS24(烟草及其制品)产品上竞争力较强。从结果可以发现:第一,中国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多为劳动密集型,如HS20(蔬菜、水果等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HS07(食用蔬菜、根和块茎);而在土地密集型产品竞争力较差,比如HS12(油籽、籽仁、工业或药用植物、饲料)、HS15(动植物油);日韩在以上两种农产品类型上均不具有比较优势。第二,从指数变化来看,中日韩的农产品对外贸易与三国的资源禀赋状况相一致,反映出要素竞争优势,并且随着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增强。
(二)产品相似度由于各国的出口产品结构存在差异,贸易总量的比较并不能全面反映出口国之间的竞争程度。因此,一般使用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来衡量两国或两组国家在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上的竞争程度。计算公式为。从表7可以看出中日韩三国总体农产品的出口相似度指数较低,其中,中日、日韩的出口相似度指数连续11年均小于1,表明中日韩的农产品贸易出口结构存在差异,竞争并不激烈,农产品贸易以互补性为主。自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与日韩农产品贸易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变化不大,说明中国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与日韩开展农产品贸易,出口商品差异性越来越大。本文利用贸易数据计算得到中日韩三国2002~2012年的出口相似度指数。通过表8可以发现:第一,中日韩三国细分产品的出口相似度指数普遍较低,只有HS16(肉、鱼及其他制品)、HS21(杂项食品)的指数在个别年份超过10,而多数产品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始终小于1,这说明中日韩在细分产品市场上的竞争性不大,贸易的互补性较强,未来开展农产品贸易的潜力很大。第二,中日韩细分产品的出口相似度指数总体没有较大幅度变化,这说明三国产品出口结构变化不大,产品出口差异性比较明显。第三,中日韩细分产品的竞争程度不同,中国与日韩在HS16(肉、鱼及其他制品)产品上竞争性较大,2012年中日的出口相似度指数达到11.9;日韩在HS19(谷物粉)、HS21(杂项食品)HS22(饮料、酒及醋)、HS24(烟草及其制品)产品上有一定的竞争性,10年来这四种产品的指数都大于6。
三、农产品贸易问题在中日韩自贸区谈判中的地位
根据以往的国际经验,没有任何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协定或经济协作(FTA/EPA)能够避开农业问题。近年来中日韩三国就建立自由贸易区展开了多轮的研究,但在农产品问题上一直无法形成共识,十分不利于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推进。农产品问题始终是建立中日韩自贸区的首要难题和主要障碍。在日本和韩国,农业部门被划分为典型的弱势产业,日韩是世界上采取农业保护政策最严厉的国家。这不仅体现在进口限制上,也体现在两国对农业扶持政策和农产品出口的巨额补贴上。目前,日本和韩国在经合组织成员国(OECD)中处于农业支持水平最高的国家之列。日韩两国的农产品平均关税高达21.8%和47.8%(我国农产品关税为15.1%),并在非关税壁垒方面障碍重重。中日韩是重要的农产品贸易大国,三国都十分重视农产品贸易发展。据联合国COMTRADE数据库公布的2012年农产品贸易统计资料,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五大出口国和第四大进口国,而日本和韩国是第三大、第七大进口国。日本是中国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中国是韩国农产品进口额排名前四位的国家。由于中国的农业资源总量大,农业生物资源丰富,气候条件多样化,农业生产能力远高于日本和韩国(田维明,2007),因而三国对于扩大农产品市场开放持有不同的立场。日韩两国对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持消极的态度。日韩非常担心敏感商品在市场开放后受到冲击,特别是日本关注中国大米等更多的廉价农产品。而中国则希望利用农业方面优势以弥补其非农业方面的弱势,对日本和韩国农产品市场的开放问题十分关注,对于开放农产品市场持相对积极的态度。中日韩应客观、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贸易保护问题、做出具有战略眼光的抉择,着眼于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的综合效益,互予互取。在现阶段,应暂时搁置大米等敏感度高的农产品市场开放问题,承认动植物检疫等非关税措施限制交易的问题,更加具有实质性意义,在互补性关系中增进区域内农产品交易,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中日韩应借鉴世界各国已达成的自贸区经验,对农业与非农产品以不同的“揽子”来处理,对某些非常敏感和比较敏感的农产品可采取分类、分期降低农产品关税的安排。同时,建立农业合作共赢机制,通过利益调整缓解中日韩部分农产品行业损失。
四、解决农产品贸易问题的对策建议
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已经取得了进展,但在农产品贸易问题上三方还存在严重分歧。从本文分析得出中日韩的农产品比较优势存在差异,三国之间存在较强的贸易互补性。目前中国是日本和韩国进口农产品的重要来源,而日本和韩国是中国最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从发展前景看,农产品贸易的开放是大势所趋。针对自贸区谈判中农产品贸易问题,需要三方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寻求最佳方案,共同推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
(一)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动自贸区进程中国国土资源辽阔,相对于日本和韩国,在农产品上具有明显的生产成本和价格优势。在建立中日韩自贸区进程中,只有日韩两国在农产品贸易问题上做出让步,中国才有可能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实现更大的开放。因此,相对于日韩的农产品贸易保护主义,中国处于主动地位,有条件从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角度来推动自贸区进程,保证中国经济和农业在未来获得有利的发展空间。
(二)加强农业领域的交流合作中日韩在农产品的要素禀赋、市场和贸易结构上存在着显著差异,三国应立足各自的比较优势加强和拓展农业领域的合作。中国拥有相对丰富的农业资源和劳动力,在果蔬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日韩则在农产品育种加工技术、企业管理及资金等方面具有优势。通过农业领域的交流合作,在自贸区内日韩两国一方面可以从中国获得价格低廉的、市场短缺的农产品,满足本国的消费者需求;另一方面,中国也可以引进吸收日韩的高新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产品质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实现农业产业规模经济,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打破高技术贸易壁垒,促进区域内合理分工和优势互补。
(三)建立农产品贸易协调共赢机制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问题上,中日韩三方应当增强政治互信,,加强对话磋商,最终实现共赢。可以考虑以农业部门牵头建立一个三方共同委员会,定期召开农业部长会议协商解决农产品贸易问题。建设中日韩三方信息交流平台,加强农产品贸易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方面的交流,交换农产品的产量、质量和价格等相关信息,从而指导本国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建立早期预警机制,及时解决贸易中出现的质量监督、动植物检疫等非关税贸易问题,防止形成贸易摩擦,促进三方农产品贸易共同发展。
1.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地区结构。据商务部外贸司统计,以2009年我国农产品贸易数据为研究对象,在我国十大农产品贸易伙伴国中,美国、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是我国主要的农产品来源国,合计占我国进口农产品份额的55.11%。日本、美国、香港、韩国为我国主要农产品消费国(地区),合计占我国出口农产品份额的47.95%。以大洲划分,35.47%的贸易额位于亚洲区域,北美、南美洲、欧洲分别占22.30%、21.11%和13.86%。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区结构分析,造成我国逆差不断扩大的原因主要来自于需求因素的影响,主要进口的大豆等进口价格和数量同步增长,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导致对这些产品进口的需求猛增,国内生产能力有限,而需求又大,大量进口就成为必然选择,而本国出口农产品多集中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竞争力不足,农业显性比较优势指数下滑。另外,为扭转对我国的总贸易劣势,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加强了对我国进口(包括农产品)的限制,国内供求不平衡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农产品贸易环境恶化,出口能力受到阻碍,加剧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状况的形成。
2.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商品结构分析。2006年至2012年间,中国主要出口农产品为水产品、蔬菜、畜产品、水果、稻谷等,其中06年至12年七年平均出口额分别为101.46、81.27、40.19、43.37、4.26亿美元;主要进口农产品为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水果、谷物等,其中畜产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的七年平均进口额分别为63.39、62.65、49.23亿美元,水果、谷物的七年平均出口量为475.93、246.1万吨。①从产品结构上来看,2012年我国土地密集类型主要农产品出口明显下降,进口大幅增长,部分农产品由净出口转为净进口,这是自2004年以来,土地密集型农产品一直表现出来的趋势,也是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进出口表现为增降不一,但多数表现为顺差。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2年农产品贸易逆差主要是由于与南北美洲大豆、油料几乎是只进不出的净进口贸易,加上棉花、畜产品长期以来的大额贸易逆差,同时谷物、小麦、玉米的贸易逆差都有不同程度上的扩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尤其是园艺种植类如蔬菜、水果外加水产品,历来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产品,但近几年水果类农产品出现出口下降,进口上升的趋势,贸易顺差逐年减少,另外,我国一直被认为是畜产品的“疫区”,贸易逆差趋势没有缓解。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本文前一部分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地区结构、商品结构和基本特征三个方面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格局进行了阐述和分析,找到了一些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的有利和不利的因素,但对其实际影响程度和内在关系还不了解,下面对影响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进行实证分析。
1.变量选择及数据处理。NC: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差额;C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进口额;JK:表示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额;HL:表示人民币兑100美元年均汇率;GDP:我国国内生产总值;ZC:表示中央地方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ZCZ:表示农业总产值;GS:表示中国农产品进出口平均关税。XF:表示国内总需求,由于居民消费支出代表了一国国民的消费水平,所以本文以居民消费支出中对食品类的支出总额代替表示国内总需求;YLXSL:表示我国油料销售量,子目包括花生及花生仁和食用植物油(含棕榈油),由于油料产品在我国农产品进出口中所占比重较大,是我国近几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其数量变化对研究结果有较大影响,所以单独列为一个变量;JGZS:表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本次研究主要对上述11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年限为2000年至2012年十三年的数据,其中变量NC、CK、JK、ZCZ来自中国农业部网站(agri.gov.con),GS来自个信息网站统计汇总,其他数据来自国际统计局网站()当年统计年鉴。数据中取绝对数的,数额(除变量HL表示为100美元所兑换的人民币数额外)统一以“亿元”为单位,数量统一以“吨”为单位;数据为相对数的,以上年为基年(取100)计算,关税与农产品依存度用百分比表示。相关变量样本数据见(表3)。
2.建立模型。本文的研究方向是找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和提出相关对策。为明确上述多个变量之间的具体数量规律,需要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为简化研究过程,本文只对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首先建立一个基本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3.实证分析。本文通过建立“初始回归模型”,根据赤池信息量准则(Akaikeinformationcriterion)和Schwarz准则(Schwarzcriterion)对除“初始回归模型”以外的其他变量进行判断,分析其与农产品贸易逆差形成的相关程度,从而筛选造成出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决定因素。经过第一、第二步的变形,分析得出以NC为因变量,GDP、HL、JK、ZCZ、LYXSL为解释变量的最终回归模型,如下。从上述回归模型可以看出,农产品贸易差额与GDP水平、人民币汇率、农产品总产值和农产品进口量以及粮油销售量有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GDP每增长1亿元,贸易逆差将增加114.02万元;100美元多换1人民币(人民币贬值),贸易顺差将增加5,359329亿美元;农产品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590.22万元;农产品进口额每增加1亿元,贸易逆差增加0.773596亿元;粮油销售量每增长1吨,贸易顺差将增加7.14万元。
4.模型结论。从方程中可以看出,汇率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影响程度最大,进出口额次之,GDP和油料销售量对其影响相对较小,以下对每个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内在关系加以解析。HL:汇率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人民币相对其他货币的汇率变化,会直接导致两国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化。简单地来说,当人民币对某一国货币升值,一是会抑制出口企业的贸易利润,部分国内企业会放弃国外市场,将商品在国内消耗,导致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二是会降低进口企业进口成本,部分国内需求趋于由国外资本流入来满足,使进口量增长速度上升。人民币升值,抑制出口,促进进口,贸易差额趋向逆差,贬值则相反。JK:进口额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我国进口主要来自于国内需求,国内需求上升,促进贸易逆差形成,反之则相反。从实际意义来说进口额可以一定意义上表示贸易差额,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基础上,进口额变化量等于差额变化量,这里之所以比JK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是因为我国进口额与关税有密切关系,关税是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多年来我国对关说门槛的一再降低,使国外资本大量流入,是逆差形成的重要原因。ZCZ:农业总产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负相关。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意味着我国农业总收入的相对增长,收入提高有效促进国内需求的增长,可以反映到对进口农产品的需求能力的提高,促进了进口,使贸易差额向逆差运动。但应注意,方程t检验证明,ZCZ变量为非显著变量,在解释时缺乏可信度。GDP:国内生产总值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我国为外向型经济及主要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国内总产品增长说明贸易顺差(出口)增长。另外,与农业总产值相似,国内总产值的增加,说明国民购买能力的提高,有效地促进了部分产品的进口需求,加大了逆差的形成。逆差抵消了部分的顺逆,解释了GDP对贸易差额的影响效果不明显的原因。YLXSL:油料销售量和贸易差额表现为正相关。油料销售量代表我国农产品主要进出口产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结构因素和竞争能力,竞争力越强,生产结构越合理,我国出口能力将越强,可促进贸易顺差形成。
三、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建立模型的目的在于表示解释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和影响程度,引起解释变量变动的因素通过模型建立的关系作用到因变量上,针对本文的研究目的,最终模型的建立表示我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决定因素的基本确立,而造成这些决定因素变动的原因将作为本文重点分析方向,结合前文对我国贸易逆差格局和贸易特征的分析结果,以下总结引发我国近年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1.人民币升值———促进抑出。自1994年以来,人民币一直处于升值状态,相对于美元由1994年的1:8.61到2009年的1:6.83,②长期以来,我国对人民币汇率的管理和调整制度是十分严格的,自2005年7月21日以后,汇率制度由钉住单一货币美元改为以货币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③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增强了人民币汇率的弹性和波动幅度。人民币升值主要源于中国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内部动力及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中国近十年的GDP年平均增长值为10.28%,发展速度惊人,国外资本的大量流入,我国内部外汇储备的不断增多,都促使我国长期汇率趋于升值。另外,国外对中国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2008年美国出现次贷危机之后,美元持续走软,强化了人民币升值的预期,美联储连续降息加大了中美利使得国外资金有动力进入中国,加大了人民币对美元的上行压力。而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的直接影响就体现在我国对外贸易上,出口的收益减少,进口的成本降低,中国目前的政策也趋于经济自由发展,现实的供求关系将导致进口量猛增而出口量有所缓减,促进抑出,削弱了我国各贸易产品的顺差优势或恶化了逆差劣势。农产品种类繁多,除一些基本农产品外价格弹性较大,汇率的变化直接导致贸易价格的变化,贸易量随之变化理所当然,促进了逆差格局的形成。
2.农产品贸易环境恶化———贸易壁垒阻碍出口。中国加入WTO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将面临全球范围内的竞争,随着国际农产品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国际农产品贸易环境越来越复杂,贸易摩擦频频发生,特殊保障条款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十分容易受技术性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影响。2006年开始,全球进入高贸易保护阶段,日本和欧盟纷纷推出针对农业化学品残留和食品安全卫生的多项措施规定,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出口门槛,我国原本在国际市场较具优势的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农产品,由于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不高,处理能力有限,在诸多壁垒面前,我们困难重重,大部分被硬生生地挡在他国国门之外,同时发达国家对农业的高补贴,使中国农产品的价格优势大大削弱,在出口能力大大降低的同时,为执行国际贸易组织的协议,我国对关税一减再减,由先前的15.3%降低到09年的9.8%,农产品平均关税更是由2000年的26%下降到09年的15.2%,进口成本的降低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本流入,进一步恶化了农产品贸易逆差的状况。
3.国内需求———偏好进口。通过农业部统计,随着国内生产总值(GDP)和农业总产值的双双增长,我国国民的消费水平大大提高,居民对食品类产品的消费支出逐年增长,表现出旺盛的需求。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部分农产品供过于求,随着我国国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供应充足的粮食谷物等基础农产品已经不是居民需求重点,而一些品质高、经济价值高的农产品慢慢走入人们生活,如高档水果、高级营养品等。而一些初级产品主要用于向农业产量不足的日本、韩国出口。从我国主要进口农产品贸易额的变化情况来分析,2009年,部分农产品进口需求仍是我国进口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国主要逆差农产品如大豆、食用植物油几乎为净进口,大豆除制作各种豆制品外,主要是为了满足榨油后的副产品生产,如豆油和优良饲料,以满足人们生活水平和畜牧业对高质量饲料的需求。水果虽然是顺差产品,但从进出口增长变化来看,水果进口量大幅增多,这与前面提到的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关,人们不再满足于我国生产的初级低质产品,而是追求品质高的进口产品,这对我国农业行业来说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内部总需求偏好愈益由进口满足,也就是说总需求减去国内供给后的进口需求不断增加,促进了贸易逆差的形成。
4.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限制出口。中国是农业产业大国,但与农业强国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生产的农产品主要是以土地和劳动为资本的产品,反映了我国农产品的优势为劳动力和价格优势。也就是说,我国农产品普遍反映为低品质、低附加值,在国际市场上已不能充分满足消费者需求,缺乏国际竞争力。另外,从我国贸易地区结构来看,我国农产品出口市场第一并且过于集中,多以亚洲地区国家为主,出口企业又普遍表现为规模小、实力有限、结构不合理等特点,不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众多研究表明,中国农产品的竞争优势正逐年下降。
四、应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对策
在正确认识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原因后,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和国际市场环境,这里提出一些缓解我国农产品逆势的建议和措施。
1.正确面对人民币升值问题,合理应对升值对农产品造成的影响。面对国际压力和国内高速发展,人民币要不要升值?答案是“要”,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适当的汇率波动是国际经济的规律,作为占国际货币地位越来越重的人民币而言,相应的升值是有利的,一是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二是减少贸易摩擦,三是促进低端产品产业改革。作为造成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应合理应对其带来的影响。
2.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打破贸易壁垒的阻碍。贸易壁垒主要针对进口产品的质量、价格加以限制,中国农产品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低质、产品附加值低是我国出口无力最主要的原因。为此,我们首先要按农产品技术指标来组织生产,实施绿色品牌战略;其次,加大农业投入,鼓励农业生产企业与国外开展技术合作,通过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降低单位农产品成本。从质量和价格上克服贸易壁垒的限制,增强农业整体的国际竞争能力。同时,建立我国自己的贸易壁垒体系,强化对我国农业的贸易保护,寻求平等、公平的贸易发展环境。
3.调整进出口结构,发挥比较优势。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拓宽出口渠道,建立良好的产品形象,向更宽更广的国际市场进军,发挥我国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建立更加合理的规模型农业生产机制,以谋求高效生产,降低成本。
4.在WTO框架下适时调整农产品贸易政策。我国虽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但在农产品生产和贸易等活动中,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仍十分显著,例如我国针对粮食市场价格上涨问题对粮食进出口贸易采取了大量进口和限制出口的双管制措施,促进了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形成。在我国“敞开国门”的同时,以西方国家为首的发达国家对我国进行贸易压制,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贸易保护手段由关税、数量措施,到贸易救济手段,再到技术性贸易壁垒,从历年的农产品贸易争端产品分类来看,畜产品、园艺产品、粮食产品和水产品是争端高发商品,而这些恰恰是我国主要出口产品,因此我国应该积极调整农产品贸易政策,应对当前的农产品出口困难。
1对绿色贸易壁垒给予正确的认识
理念是先知,也是行动的先导。要想真正有效降低绿色贸易壁垒对河北省兴隆县农产品贸易的不利影响,首先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对绿色贸易壁垒给予全面、准确和客观的认识,进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这样才能真正促进河北省兴隆县农产品贸易的快速发展。
2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
绿色壁垒的标准越来越严格,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大力生产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逐渐成为打破发达国家设置绿色贸易壁垒最为快捷、有效的方式。为此,河北省兴隆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第一,有力依托国际标准。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下,河北省兴隆县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不能仅仅参考我国的各项标准,而是应该有力依托国际通用标准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于农产品各项技术和指标的相关规定。只有真正按照国际标准生产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才有可能完全打破绿色贸易壁垒。第二,强化农民的环保意识。从河北省兴隆县目前的情况来看,是主要的经营方式。为此,河北省兴隆县相关部门应该大力加强宣传,使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进而树立正确的环保意识。要想生产出合格的绿色食品,必须转变农民的观念,提高农业生产人员的文化和科学技术水平。同时改变农民的传统思维方式,强化农民的环保意识,积极诱导农民与出口企业一道参与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的发展。
3增加科技投入,优化产品结构
河北省兴隆县的农产品贸易要想摆脱目前的困境,还必须适当增加科技投入,进一步优化农产品机构。为此,可以进一步加强科技攻关,积极研发和培育高产值新品种;与此同时,不断加大对于与农产品相关配套技术的研发力度,改进农产品出口的加工工艺和包装,全面提升产品质量。
4实施多元化的市场战略
对于农产口的出口贸易来说,多元化的市场战略是分散对外贸易风险,有效避免绿色壁垒的有效途径。当前,河北省兴隆县农产品对外贸易市场过于集中的特点决定了河北省兴隆县必须尽快实施多元化的市场战略。长期以来,日本、韩国和美国是河北省兴隆县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地,大约占到出口总额的50%。也就是说,如果日本和美国一旦采取极为苛刻的绿色贸易壁垒手段,制订严格的标准体系,那么河北省兴隆县的农产品对外贸易将会受到极其严重的影响。因此,河北省兴隆县的农产品对外贸易要想求得更快发展,必须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逐步对农产品的出口结构进行调整,在稳定和扩大日、韩、美、等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几内亚、冈比亚等新兴市场,努力发展拉美、非洲和大洋洲市场。这样,不仅能够进一步扩大河北省兴隆县农产品对外贸易出口额,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因绿色贸易壁垒给河北省兴隆县农产品对外贸易带来的不利影响。
5结语
关键词:区域经济;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
绿色壁垒已成为新时期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如何冲破绿色壁垒、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已成为急待解决的战略问题。
一、现阶段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加速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建立在现代农业资源、生产、贸易、环境和人类消费需求变化以及上述各方面间和谐统一基础之上的现代农业生产贸易方式,是现代农业可持续生产、经营和贸易活动过程的总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是现代农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是农业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农村区域特色经济的必然要求。
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性、生产要素的地域间不均衡性和产品与服务不完全流动性决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时候都具有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利用地区资源优势,集中和发展规模经济,减少产品与服务的转移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产品国际间贸易的必要性。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配置优化,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初期不具备推动所有农业产业和所有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资本、技术和其他资源,政府对农业各地区、各部门或各产业进行广泛的、大规模投资是不现实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难做到地区均衡发展,因此,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也就成为客观现实。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加速发展地区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和贸易。
农产品绿色贸易不仅是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也是当前和今后农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当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战略制定来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区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二、农产品绿色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一)实施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的重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理性选择。农业经济发展史实质上是农产品贸易战略变化的历史。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阶段看,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依附阶段、自主阶段和战略阶段等三个不同的贸易发展阶段。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小,农业问题已不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础。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把农产品贸易发展看作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从社会经贸发展史看,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是现代社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看,国际贸易协议谈判中,农产品贸易谈判历来成为国际贸易谈判的焦点问题;从当今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看,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绿色贸易的兴起和绿色贸易壁垒的抬头,使我国农产品贸易受到严重挫折。以福建农产品贸易为例,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2001年全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下滑到156376万美元,比2000年的170041万美元下降了8个百分点。因此,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战略问题。
(二)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国内农产品自身品质、质量与安全性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是主要原因。表现在:第一,农产品产前、产中的安全卫生与过量用药的污染问题。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过度使用严重影响农产品品质、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严重影响茶叶、蔬菜、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出口贸易。第二,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水平不高问题。一是环保安全型生产资料少。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造成产品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市场份额占到95%以上,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不足5%。二是缺乏相对完整、配套、可操作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体系、标准和具体措施。一些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由于缺少无公害型的农用生产资料作为技术保障支撑,产品质量名不符实。三是产品检测技术与手段落后。农产品质量控制手段相对薄弱,已有的检测技术和各种设备重点是针对产后商品的安全性检测,普遍忽视了产前、产中生产过程控制的质量检测。第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差距问题。我国现行制定的有关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等项目少,标准也相对低,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现有国家标准中,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为43%),技术标准更新慢(现有国家标准中有一半应废止和急需修改),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第四,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保鲜技术落后,产品流通、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种较单一,成熟期过分集中。初级产品直接上市多,产品出口主要以初级产品形式为主;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品营销方式落后,如,大多数果农还停留在果熟才找出路的无序竞争阶段;储藏、冷冻、保鲜技术不过关,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保鲜剂应用影响品质;流通运输条件差,产品长途运输影响质量,产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落后;农产品地区市场结构雷同、产品缺乏特色;农产品出口地区过于集中等。
(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表现在:第一,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发展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绿色经济社会的重要特征。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危险性的重要途径。传统以粮食为主的自给农业,是一种土地密集型产业,并以资源消耗的增加为农业增长的基础。随着土地及其它资源稀缺性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不断增加,农业产业比较利益不断降低,使传统农业增长方式最终难以为继。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依靠技术优势制定了一系列严格标准,限制国外农产品流进本国,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经济,才能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第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必要途径。受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规律的影响,随着发达地区某一阶段农业外向型绿色经济的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和不发达地区农业边际投资回报率的递增,发达地区农业投资增加最终会过渡或转移到不发达地区,实现农业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的转移。
2.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重要前提首先,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改善农业的贸易环境,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使农业的贸易免受其他国家在非关税壁垒方面的种种歧视及农产品进出口带来的压力,降低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赢得更多的国际市场;有利于推动农业的对外开放,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透明、稳定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使农业贸易获得主动权,维护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其次,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区域农业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农产品贸易可以从世界范围解决农产品供求平衡问题和有效配置稀缺农业资源问题,有利于促进各国资本、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为农业增长国际化提供了从世界范围寻求要素资源与产品市场的空间和机会;有利于使农业增长从国际国内分工和产业转移中获得结构调整、外向发展的机遇,实现供给创新,创造新的需求,开拓新的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和产品布局调整,压缩、淘汰那些落后的过剩生产能力,解决适地适种或适养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产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
3.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我国相对富余的劳动力要素与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也在迅速发展。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通过区域集团组织的协议、条约等形式在资本、技术、商品、信息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4.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区域农业生产水平从农业国际间技术和产品的交流角度看,农产品贸易是获得农业技术外部经济和资本外部经济的基本前提条件。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国或地区在经济成长过程中,其相对优势会由劳动密集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转移。农产品绿色贸易,通过国际间产品、技术的贸易和交流,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生产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和进步,克服国际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有效促进农业技术引进、创新和交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提高。因此,在不妨碍我国自主发展能力的前提下,要积极鼓励外国农业高技术产业公司来我国投资,并在地域上集中布局,以扩大技术外溢效应;同时,积极帮助国内农业新兴、幼稚产业和中级产业的发展,培育农业后劲产业,为农业结构升级提供了基础。
5.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的必然选择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制定了先出口环境资源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发展战略,利用环境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对外贸易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正确地处理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走社会、经济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一,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保护贸易环境,减少、消除污染和环境破坏,维护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是实现农业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追求人与自然共生与循环的不可逆转趋势。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国际化发展趋势的要求。随着农业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优化,关税和非关税限制逐步减少,自由贸易原则得到贯彻,绿色贸易政策的透明度逐步增强,农产品绿色贸易成为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然要求。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人类消费需求变化的结果。人类消费需求变化导致国际农产品市场供求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将集中表现在具有优质、卫生安全、便利和品种、风味多样化等特征的产品上。
6.农产品绿色贸易符合比较利益原则,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经济发展的过程,实质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合作的重要途径。我国人均水资源是世界的1/4,人均土地资源是世界1/3,人均森林资源是世界的1/7,人均草地资源是世界的1/2-1/3,人均海洋资源是世界的1/4,通过实现农业国际化,可利用国际资源解决中国农业资源不足的问题,将自身资源配置到能发挥最大效率的地方,从而促进农业提高比较效益。
7.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实现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实行负保护,农业为实现工业化发展资本积累提供重要来源,农产品出口仍是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农业部门在工业化过程中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是一个不断作“贡献”的部门,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能力通过价格支持、收入补贴、市场收购等方式对农业部门进行较大程度特别保护和支持,只有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才能有效保护农业本身发展,促进二元结构的根本转变。
三、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的战略构想与对策措施
如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呢?本文认为其指导思想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为基本指导,以科技为依托,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国家(区域)技术标准战略、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战略、项目工程带动战略以及打造绿色贸易区等为主要战略内容,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重视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相结合,有目标、有重点、按步骤、分阶段地发展农产品绿色贸易区;重视加强贸易环境立法和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贸易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绿色壁垒,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全面提高区域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循环、可持续发展。具体对策如下:
(一)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区域绿色经济的发展政府要不断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由行使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职能上来。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1.要重视做好六个结合一是把区域优势发展总体战略的选择、制定同区域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设计、区域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设计和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时空布局及平衡发展结合起来;二是把区域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结合起来;三是把提倡发展绿色贸易、鼓励绿色产品生产和销售及促进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同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结合起来;四是把促进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同国内农业的扶持和保护结合起来;五是把促进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同加快环境法制建设的步伐、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起来;六是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
2.要正确处理好观念更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体系建设间的关系观念更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观念更新,才有目标、手段和方法的更新。技术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依托。技术创新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和最有效方法。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高所表现的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低廉的优势、农产品质量(包括安全性)高的优势和农产品花色品种多、精深加工产品的优势等这三个方面优势的发挥均离不开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可以降低单位农产品物化过程的劳动消耗,可以减少单位农产品生产的劳动支出,可以以同样多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品和收益,或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同样的产品和收益,从而达到单位农业资源利用率和效用满足度的提高,并降低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科技进步又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质量差、品种花色少、缺乏加工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制度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关键。制度创新是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制度创新可以合理整合、利用各种优势的资源,提高资源生产利用效率,发挥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调整生产结构和社会再生产的产品分配过程,通过生产结构的调整,促进资源和产品向有效资源利用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的部门和方向转移,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提高绿色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经营的法律意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组织创新和体系建设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环节。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创新是实现制度目标的根本和重要保证。
3.发挥政府战略指导作用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要成立实施“绿色农业工程”统一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区域项目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确立重点项目发展的主要内容以及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实施步骤,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项目的管理,组织监督、检查、评定项目的进展与完成质量等。三要加强政府对发展绿色经济的扶持力度。从减免农业税费、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投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降低农产品市场流通成本、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四要特别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加快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农产品,不断增加农产品的花色品种;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业;要打好非转基因农产品的牌子,增加非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出口;要增加农产品的文化含量,丰富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并以此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把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到发展战略高度,作为区域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关键内容。要特别重视制定农产品国家(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把它列入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农产品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是全面、合理、科学地规划、配置、利用区域内农业科技资源以及其他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区域科技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和区域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技术标准更新慢,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
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要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实现蔬菜、水果、茶叶、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建立食物安全生产基地为依托,以生产过程源头控制为切入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加强质量监测管理为手段,力争用较短时间基本上解决我国农产品品质和污染物超标问题。当前首要任务是建立大宗农产品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参照世界著名(权威)产品认证机构和主要产品认证制度,在广泛开展农产品贸易国际技术法规、标准的搜集和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通过规范技术,制定食物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包括种子种苗技术、施肥技术、植物保护技术、栽培管理技术、食品加工、运输、储存等技术措施。加强现有标准修订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要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加大对采标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国际标准转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要保证实施效果。要加强采标示范,扩大标准化示范规模。
(三)整合科技力量,创新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
整合科技力量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首要环节,是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要把整合科技力量同建立新型的农业技术创新、技术扩散、技术推广的科技支撑系统结合起来,同建立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结合起来。整合科技力量要重视机制创新,鼓励多学科联合协作攻关,鼓励产、学、研结合,降低技术创新与技术流通应用成本。
当前要特别重视把整合科技力量与确立技术发展目标和优先领域结合起来。要重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综合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加速新型无公害农产品替代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技术的研究和创新,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关键技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技术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技术和设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控制高技术成果。重点包括优质品种选育、产地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加工与卫生技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及生物防治技术;高效、低残留(化学生物)农药、作物生长调节剂和新型高效专用复合肥、叶面肥技术;城郊农业和设施农业中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微生物肥料技术、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调节剂等生物技术;农产品信息、安全、预警、预报的网络体系建设技术等。要加快建立农业环保技术研究中心,从无公害新型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入手,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要积极促进技术扩散、技术推广,重视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按照“五统一”(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的要求,重点创建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示范基地,加强产地源头控制。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产销顺畅。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姻,创办农业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基地示范、企业带动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
(四)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
任何一个地区都具有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经济优势的必要。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有效措施。要重视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视建立绿色贸易经济区、绿色贸易特区、闽台农业绿色贸易区等绿色贸易经济区。要明确区域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提高质量;要善于抓主要矛盾,重点治理,以点带面,梯度推进;要把打造“绿色特区”同实施梯度推进战略结合起来。
第二,重视实施绿色项目工程带动发展战略。要积极促进绿色基地建设、绿色园区、绿色示范区建设;要积极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组织多元化、推广形式综合化、推广措施一体化的工程项目,促进区域综合生产开发能力的提高。
第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针对南北、东西的差距,积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如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烤烟等)的调整,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发展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努力开拓国际高档农产品市场,积极改善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条件。加快建立大统一、大流通的市场体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培植和扶持一批农产品营销公司,树立名优农产品形象,建立生产、经营连锁店。对于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战略调整,应在保证安全供给的条件下适当减少生产,调整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布局。要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既要保证粮食安全供给,又要促进粮食生产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加强落后产区的技术培训,通过规范技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区域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与国际接轨。
(五)加强体系创新与制度建设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强生产监管、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
第一,加强生产监管。一要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强动植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二要净化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三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四要推行标准化生产;五要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业产业化,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
第二,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一要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二要推广速测技术。在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技术,推广速测技术,公布检测结果。三要创建专销网点。在国家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推进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四要实施标识管理。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五要实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2.加快完善保障体系建设第一,要健全标准体系。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二,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疫、检测体系建设。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快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和检测设备,制定相关制度,培训人员,强化检测手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纠正。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第三,要加快认证体系建设。整顿绿色产品市场,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发证工作;加强认证机构建设,重视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第四,要加强生态环境污染监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尽快启动农产品食品污染监控和预警系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加强研究收集国外的绿色壁垒条款、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南北对话,建立环境与贸易协调的良性机制,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第五,要加强管理机构与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标准化研究及管理机构的整合,建立起布局合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标准研究和信息服务格局,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与绿色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制及制度建设要加快建立贸易与环境法制建设专门机构,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要健全环境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促进环境标准与国际接轨;要提高贸易与环境执法水平;要积极鼓励技术创新,扶持绿色产业。
4.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新一轮改革。要建立健全一个能适应新阶段和农业国际化要求的集中、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要积极培育农村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其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抓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建设,鼓励组建农业行业技术协会、商会等组织进入流通行业。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要用好农业协议“绿箱”政策条款,强化对农业的投入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质量标准和市场信息等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要加强农产品安全宣传培训,从正反两方面对食物安全生产和市场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在《农民日报》或《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开辟“食物安全”宣传专栏,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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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关系持续期是国际贸易研究的前沿议题之一。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可以全面阐释贸易关系持续期,但已有研究多数是运用生存分析方法对贸易关系持续期进行分析的[10]。生存分析方法最初产生于生物医学领域,主要用于研究病人或动物的生存时间。B.Tibor等首次将生存分析方法引入国际贸易研究领域,并运用生存函数研究了美国进口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特点。生存函数是生存分析中的关键指标。为构建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生存函数,在此令T表示海峡两岸某一农产品的贸易持续期,由于分析所选用的数据是年度数据。在进行实证分析时,采用非参数的Kaplan-Meier(以下简称“K-M”)乘积极限估计式来估计生存率。该估计方法的基本思想是:假定有n个独立的观测值,具体标记为(ti,ci),i=1,2,…,n。其中,ti表示生存时间,ci为观测值i的指示变量。如果在考察期内某一农产品的贸易关系段中断,那么ci取值为1;如果在考察期内贸易关系段并未出现中断,则ci取值为0。令ni表示贸易关系持续时间长度至少为t的样本数量,di为在时期t终止的样本数量。
二、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研究对象和数据处理
贸易关系持续期测度的准确性与产品数据的细分程度直接相关。如果运用宽泛的产品分类标准进行分析,往往会得到较长的贸易关系持续期,这是因为分类标准越宽泛,包含的产品种类越多,每一分类出现的概率就会越高[5]。相较而言,运用高度细分的产品数据更能反映产品层面的动态变化,因此可以更准确地衡量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但须注意分类标准的稳定性。有鉴于此,本文的研究对象是1989-2013年HS-6分位层面的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进出口的农产品,同时农产品的界定依据WTO的《农业协议》。具体包括HS中的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HS01~05章);第二类植物产品(HS06~14章);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HS15章);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HS16~24章)。文中数据全部来源于台湾地区“国际贸易局”的贸易统计资料查询系统。另外,运用生存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时须注意数据删失问题。数据删失主要是由贸易关系有可能开始于或者结束于研究期间之外而引起的。如本文设定的考察周期是1989-2013年,但却无法获知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1989年前就已经发生,同样也无法预测某一贸易关系是否在2013年后依然延续,因此研究数据存在左右删失问题。如果忽略了数据删失问题,往往会导致贸易关系持续期被低估。关于数据的右删失问题,K-M法通过指示变量Ci能够进行有效处理,并不会对分析结果产生影响,但对于数据的左删失问题,只能参考相关文献的做法,直接舍弃左删失的观测样本,即剔除所有始于1989年的贸易关系段。因此,本文分析的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
三、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实证分析
(一)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初步观察如前所述,贸易关系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的状态,一段没有交易中断的贸易关系被称为贸易关系段,而贸易关系持续期则是指贸易双方从开始交易某种产品直至停止交易该种产品所持续(即中间没有交易中断)的时间,也就是指贸易关系段所持续的时间。表1反映了1989-2013年中国大陆向台湾地区出口“030269”等3种农产品的具体状况。以“030269”农产品为例,大陆在2003年、2005-2007年、2009-2012年都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而构成了3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分别为1年、3年和4年;对于“050210”农产品,大陆在1989-2013年一直有向台湾地区出口,因此只存在1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25年;而对于“071021”农产品,大陆与台湾地区共形成2个贸易关系段,持续期为4年和12年。本文对检索的样本数据进行筛选计算,可得到中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783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61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722个;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段总数为1130个,去掉左删失的贸易关系段0个,获得有效贸易关系段1130个。表2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为24年,但有350个贸易关系的持续期仅为1年,占总数的48.48%。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431个,累计占总数的59.7%,也就是说有近60%的贸易关系持续期不超过2年。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00个,占总数的27.69%;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49个,仅占总数的6.78%。同时,表3的统计结果也显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最长有22年,但有537个贸易关系在持续1年后就中断了,占总数的47.52%;持续期为1年和2年的贸易关系共有695个,累计占总数的61.5%;能够持续6年及以上的贸易关系共有265个,占总数的23.45%;而能够持续12年以上的贸易关系只有52个,仅占总数的4.6%。
(二)生存函数和风险函数估计通过表2、表3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一个初步结论:无论是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还是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都明显偏短。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特点,本文根据已构建的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生存函数,运用K-M法分别估算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的生存率,结果见表4、表5。1.祖国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如表4所示,1989-2013年,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4.47年和3年。分类来看,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为3.19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5.07年。在4类农产品中,第四类农产品持续期的中位数最低,仅为2年。同时,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大陆总体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较低,第一年后只有61.9%能够生存下来,这意味着近40%的贸易关系仅持续1年就终止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7.4%;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32.6%;18年后生存率微降为31.8%。再就不同类别农产品而言,大陆各分类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亦存在明显差异。其中,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2.3%;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27.2%。这主要是由各分类农产品的产品属性所引起的。如第一类农产品为活动物、动物产品,产品保质期相对较短,储运难度相对较大,因而不利于贸易关系持续,生存率自然最低。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呈不断下降趋势,但随着持续期的推移,生存率的下降幅度显著缩小。如持续期从1年延至6年时,生存率相应地从61.9%降为37.4%,降幅达24.5%;而从6年延至12年时,生存率则从37.4%降为32.6%,降幅仅为4.8%。根据K-M估计结果可绘制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和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因技术问题未刊出,如有需要可与作者联系)。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说明:一方面,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在建立初期生存率急剧下降,持续期主要集中于1~2年;另一方面,随着持续期的增长,生存率下降的走势趋于平稳,持续期越长的贸易关系越为稳定。因此,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即贸易关系建立并持续超过一段时间后,就倾向于持续更长的时间。这一结论与国内外部分学者的研究结果相吻合[2,6,11]。根据生存曲线的走势可以推断,6年为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也就是说,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持续期若维持6年,贸易关系将趋于稳定,不易中断。2.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同样存在贸易关系持续期短的现象,甚至生存率还更低。根据表5的估算结果,1989-2013年,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分别为3.69年和2年。在上述4类农产品中,第一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短,仅为2.67年;第三类农产品持续期的平均值最长,为4.42年。而从K-M法估算的生存率来看,第一年后台湾总体农产品对大陆出口生存率仅为59.4%,40%以上的贸易关系在1年后就结束了;6年后生存率降为32.3%;12年后生存率再降为29.2%;18年后生存率降至28.3%。细分不同类别农产品,第四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高,18年后为37.9%;第一类农产品的生存率最低,18年后为18.7%。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生存曲线图中的生存曲线也呈现先陡峭后平坦、逐步下降的走势,这既表明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主要以短期为主,也反映出持续期较长的贸易关系的生存率趋于稳定,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同样存在明显的“门槛效应”。从生存曲线的走势判断,6年为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的“门槛值”,若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持续期维持6年,则贸易关系中止的概率很小。
(三)稳健性检验上述关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分析是从HS-6分位产品层面的角度,并参考B.Tibor等的结论[2],在将多重贸易关系段之间的关系视为相互独立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所得出的结论有待进一步检验。本文针对产品分类的不同层次选取HS-4分位作为参照;针对多重贸易关系段选取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作为参考,检验对比其统计结果是否发生明显变化。表6和表7的检验结果表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在HS-4分位产品层面比在HS-6分位产品层面略长。如台湾农产品对大陆出口贸易关系持续期的平均值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3.69年和2年,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为5.02年和3年;第一年后大陆农产品对台湾地区出口生存率在HS-6分位产品层面为61.9%,而在HS-4分位产品层面则提高为63.9%。这一变化验证了产品分类标准越宽泛,贸易关系持续期越长的基本规律。但无论是在HS-4分位,还是在HS-6分位下,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持续期均明显偏短,多数贸易关系仅持续1~2年。同时,选取HS-6分位第一个贸易关系段和HS-6分位只有一个贸易关系段的样本进行分析,所计算出的持续期的平均值、中位数和生存率虽比采用全样本分析的结果高,但并无明显差异。总体而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期仍然比较短。
四、结语
关键词:后WTO时代;农产品贸易;绿色壁垒;逆差
1入世以来中国农产品贸易取得的成就
2001年,中国加入了WTO。中国的农业由于长期分散经营,缺乏现代化,科技含量偏低、市场意识淡薄等缺陷,不被人们所看好。现在,当我们掀开过渡期的保护网后,却发现中国农业非但没有被冲垮,反而在严峻的市场竞争面前,稳住国内市场,积极主动出击,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成效。
1.1降低进口关税方面
加入WTO以后,中国承诺农产品的平均进口关税税率到2008年要降到15.1%。而实际上中国农产品的关税总水平2005年已下降到9.9%,提前达到10%以下水平的目标,成为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水准最低的国家之一。
1.2敏感商品的关税配置制度管理方面
中国农业对外全面开放市场的各种壁垒也已经基本消除。自2004年起,粮食等重点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2005年仍维持同样的高水准,小麦配额达963.6万吨、玉米720万吨、食糖194.5万吨、棉花89.4万吨。2006年1月1日起取消豆油、棕榈油、菜子油进口的关税配额管理,实行9%的单一关税管理。
1.3国营贸易制度的改革方面
农产品国营贸易比例逐渐缩小,2005年取消羊毛和毛条的进口指定经营制度。各种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数量达到最高点,除尿素继续保持90%的国营贸易比例外,其它化肥的国营贸易比例将逐步缩小。2005年起对外资开放农药、农膜的零售和批发业务,2007年起开放化肥零售和批发业务。
1.4停止农产品出口补贴、限制对农业的国内支持等方面
2006年12月7日,经过6天的谈判,在香港参与世贸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的成员终于达成共识,通过了《香港宣言》。在最关键的农产品问题上,一直摆出强硬姿态的欧盟,最终与其他成员达成一致,同意在2013年底前,世贸组织成员国都将取消所有农产品出口补贴。而中国自加入WTO之日起,就同意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并承诺将国内支持中的“黄箱补贴”上限是8.5%,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2后WTO过渡期中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的挑战
2.1国际农产品贸易形势日趋复杂
贸易壁垒的消除,使得中国的农产品面临着外国产品的激烈竞争。中国完全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而农产品主要出口国都不同程度地给予出口补贴,这使得中国农产品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除此之外,一些国家运用反倾销、技术标准、进口配额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反出口补贴等多种手段,对进口农产品设置了多种贸易障碍,导致中国农产品出口增长遭受较大压力。
2.2“绿色壁垒”问题突出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多年以来,由于我国在环境标准制定实施及资金投入、环境技术水平等方面与欧美日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再加上我国出口商品市场又多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所以绿色壁垒对我国出口商品的阻碍作用不断加强。统计显示,入世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遭遇了11个国家和地区贸易救济调查15起,涉案金额约5亿美元,占同期总案件数和总涉案金额的比例分别为5%和6%。目前,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又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令人担忧的是,国外贸易壁垒日趋综合化,且范围还在扩大。
2.3农产品进口压力日益增大,农产品贸易逆差可能保持下去
入世之后,在中国外贸进出口顺差扩大的时候,中国农业逆差却日益突出。2004年,农产品贸易逆差在入世后三年首次出现,并达到年度逆差46.4亿元,改变了中国农产品外贸长达20年顺差格局。据统计,2005年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558.3亿美元,贸易逆差11.3亿美元。2006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额双增长,农产品贸易逆差由2005年的11.3亿美元缩小为9.6亿美元,下降41.3%。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这3年期间,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减少幅度达79.4%。在国家宏观政策的干预下,逆差发展趋势得到遏制,短时期内对中国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以及农民收入的直接影响在减轻,而贸易逆差的长期存在,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农业发展产生一系列影响。
2.4出口风险的扩大来带新的压力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逐步提升,企业对外贸易自得到进一步放宽,中小企业的外贸活动也日益频繁。但是出口风险这个重要问题,仍然没有引起贸易企业界的足够重视,而忽视出口风险的直接后果,就是存在大量的逾期未收回的海外应收账款。据商务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韩家平估算,大约在1000亿美元左右,而且每年还会新增约150亿美元。尤其是近些年来,国际诈骗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有些国际诈骗分子正是利用我农副产品出口企业规模普遍较小、管理制度不完善、风险意识不强的弱点,频繁地对它们下手,出口风险带来的损失令一些中小型企业倒闭的案例并不罕见。
3沉着面对新形势和挑战,制定有效对策
市场的开放是双向的,中国开放市场的同时,其他市场也将给中国提供更多的机会。中国的农产品将更有可能走向国际市场。因此,如果要从根本上改善我国农产品贸易现状,必须抓住机遇,因地制宜地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
3.1加快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全面提升农业的国际竞争力
面对西方国家不断提高技术壁垒和国际市场激烈竞争的局面,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一个战略性任务,就是加快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外贸体制。近几年来,尽管在农产品对外贸易体制创新和建设方面有所进展,但还远不能适应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变化。目前,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发展已经明显受到体制缺位的制约,构建一个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并且富有成效的农产品对外贸易运行机制,需要在经济体制深化改革中逐步形成和完善。
3.2进一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改善逆差状况
进入WTO以后,我国农业连年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农产品进出口价格保持平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快速增长使两个问题逐步显性化:一是中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某些农产品的质量差距;二是农产品出口数量的迅速扩大,将导致贸易磨擦增多。持续的逆差现象也表明: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实践表明,应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进出口结构,包括加强国外市场调研和销售渠道开拓、调整农产品出口品种及其比重、加快发展有机农产品和加工品,这既有利于破除国外技术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金额,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又可减少国际贸易摩擦,改善外部经济环境。
3.3打破“绿色壁垒”
要打破“绿色壁垒”,就要加快农村产业组织创新,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抗绿色壁垒风险的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标准,促进与环境有关的认证工作,使我国产品标准和相关环境标准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尽快建立健全有效的农兽药残留监控体系,改进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在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企业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实施绿色营销策略,走品牌战略之路。
3.4积极防范出口信用风险
企业要建立信用管理体系,重视人力资源的管理、员工考核和培训,借鉴国际通行的信用管理方式,入国际保理业务等。此外,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出口企业信息交换平台,采用信息共享的方式将恶意诈骗的外国公司资料予以公布,防止更多的出口企业受骗上当。
参考文献
[1]石广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关键词农产品技术贸易壁垒对策
1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及其对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的影响
1.1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法规
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完整的保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这些法律既规范着国内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同时也将不符合标准的国外产品挡在了国门之外。例如,日本依据《食品卫生法》、《植物防疫法》、《家畜传染病预防法》对入境的农产品及食品实行近乎苛刻的检疫、防疫制度。对于植物检疫,凡属日本国内没有的病虫害,来自或经过发生该病虫害国家的寄生植物和土壤均严禁进口。作为食品或食品原料的动植物、农产品还需要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品卫生检查。对于强制性检查食品,要逐批进行百分之百的检验。对不同时间进口的相同商品,则规定每次必须检验,而对日本国内同类产品只需一次性检验即可。目前,我国蔬菜出口正遭遇此类限制。
1.2质量标准、食品标签和包装要求
目前,发达国家仍然在不断升级质量检验标准,检测项目也越来越多。例如,美国是世界上食品标签要求最严格的国家之一,食品标签多达22种,且逐年修订补充。美国要求所有包装食品应有食品标签,澎化食品还要有营养标签,必须标明至少14种营养成分的含量。再如日本,从前设定的进口农产品残留物限量标准是63种2470项,而今年实施的“肯定列表”则新增了51392个限量,涉及264类食品中的734种化学品残留,同时禁止使用15种农药、兽药,这使得农产品检测项目成倍增加。日本是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的大市场,占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总量的32%,“肯定列表”制度的实施大幅抬高出口技术门槛,直接影响我国近80亿美元的农产品出口额,涉及到6000多家出口企业。
1.3环境保护和动物福利要求
发达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对进口农产品形成了通常所说的“绿色壁垒”。绿色壁垒主要包括国际和区域性的环保公约、国别环保法规和标准、检验和检疫要求、“绿色包装”和标签要求、IS0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等自愿性措施、生产和加工方法及环境成本内在化要求等。例如,1995年4月,发达国家要求实施《国际环境监查标准制度》,要求产品达到IS09000系列标准体系,还要求使用“绿色环境标志”,例如,德国的“蓝天天使”、日本的“生态标志”和欧盟的“欧洲环保标志”等。动物福利问题则尤其为欧盟所重视,例如,鸡场饲养密度一般为12只/m2,欧盟却提出每平方米只能养10只,理由是密度太大,鸡会感到不“舒适”。由此养殖成本增加,形成贸易壁垒。
1.4新技术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问题
最典型的就是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一直是国际争论的焦点。美国由于占据转基因技术的制高点,对转基因食品的推广持积极态度,而欧盟和日本等国家则坚决反对,由此也引发了有关转基因农产品进口管理措施的讨论。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呈日益升级的趋势。例如,日本自2003年起在全国推行“大米身份认证制度”,即凡进入日本国内市场的大米必须标明品种、产地、生产者姓名和认证号码等,否则不允许销售。“大米身份认证制度”推行之后,日本各地又对新制度“层层加码”,把认证范围推广到蔬菜,要求市场上销售的本地蔬菜都必须有认证标志。对中国蔬菜等农产品来讲,今后进入日本市场将更趋困难。
近年来,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直接使中国农产品出口遭受巨大损失,其扩散效应造成的间接损失更是难以估计。据商务部统计,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贸易壁垒影响,造成每年损失约90亿美元,出口受阻的产品从蔬菜、水果、茶叶到蜂蜜,进而扩展到畜产品和水产品。国外实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最大障碍。
2我国农产品出口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原因探析
2.1国内自身原因
(1)农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我国人口众多,人们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农产品的生产及其加工品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水源污染导致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河流的污染直接影响水产品的卫生质量;农药、兽药的滥用,造成农产品中的农兽药残留超标;违规或超标使用添加剂,使得一些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不符合健康和环保要求。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20%~30%的蔬菜存在农药残留严重超标问题,使其出口受阻。
(2)政出多门,监管不力。我国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多个部门,由于存在多头监管,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造成权威不足,收效不明显。
(3)农产品和食品质量管理,标准化与认证体系建设滞后,食品安全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不接轨,检验技术和检验手段也有待改进。
(4)农产品和食品生产以小规模个体农户为主体,加工企业规模不大,技术含量不高,竞争实力不强,战略经营的理念和市场营销能力比较薄弱,对国际市场的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动向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快速多变的国际市场需求。
2.2国际方面的原因
(1)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需要。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生产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有一定的成本比较优势,能够以较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此外,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各国在关税和市场准入方面也逐步放松,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传统关税门槛因此随之降低,这就为我国扩大农产品出口创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和条件。
(2)消费理念的转变。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注重改善生活质量,越来越关注保护环境。相应地,人们的消费理念也就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健康型”转变,对营养、健康、卫生、无污染的安全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绿色消费正成为世界性的消费潮流。
(3)国际标准在SPS协议和TBT协议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各成员国都在积极援引WTO协议和国际标准进行贸易交涉。但是,迄今为止,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发达国占据主导地位。
3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对策
3.1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
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当务之急是要从源头抓起,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加强全过程监管控制,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和保证食品安全。绿色食品生产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通过对农产品生态环境和生产过程中投入物的控制来对农产品进行品质管理,能有效地提升农产品品质,成为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有效措施。针对农产品出口面临的新形势,出口企业要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规范管理养殖、种植和加工环节,促进种植、养殖水平的提高,确保出口产品安全合格。
3.2建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专门机构
要突破技术性贸易壁垒,扩大农产品出口,有必要设立负责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的相应机构。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研究实施重大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协调我国技术性贸易领域多边、双边合作与交流中的重大问题的方针政策和原则立场;承担建立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的工作等。这有利于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有利于企业形成合力,联合作战;有利于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加强沟通,在应对技术贸易型壁垒上收到良好效果,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
3.3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立和完善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是应对农产品出口技术性贸易障碍的技术保障。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需要组织专家加强对技术性贸易壁垒的研究,修改、完善我国的农产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提高标准水平,推动我国食品工业加快发展速度,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
3.4加大WTO/TBT、SPS人才培养力度
技术性贸易措施涉及方方面面,影响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内外贸易等各个环节的众多企业及中介组织、政府管理部门、消费者自身。所以,要应对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客观上需要有一支熟悉WTO规则,尤其是WTO/TBT、SPS协定、WTO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标准、指南、争端的人才梯队。因此,必须依据新的形势,尽快培养相应地专门人才,立足长远,为实施农产品走出去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夏英祝,祖书君.绿色壁垒和绿色壁垒效应[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关键词:区域经济;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
绿色壁垒已成为新时期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如何冲破绿色壁垒、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已成为急待解决的战略问题。
一、现阶段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加速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建立在现代农业资源、生产、贸易、环境和人类消费需求变化以及上述各方面间和谐统一基础之上的现代农业生产贸易方式,是现代农业可持续生产、经营和贸易活动过程的总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前提和基础,是现代农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是农业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农村区域特色经济的必然要求。
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的必然选择。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生产要素的不完全流动性、生产要素的地域间不均衡性和产品与服务不完全流动性决定任何一个地区、任何时候都具有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利用地区资源优势,集中和发展规模经济,减少产品与服务的转移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产品国际间贸易的必要性。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配置优化,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业基础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区域农业经济发展初期不具备推动所有农业产业和所有地区经济均衡发展的资本、技术和其他资源,政府对农业各地区、各部门或各产业进行广泛的、大规模投资是不现实的,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很难做到地区均衡发展,因此,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也就成为客观现实。区域农业经济非均衡发展过程实质上就是要因地制宜地加速发展地区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生产和贸易。
农产品绿色贸易不仅是当前和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也是当前和今后农业发展的主流方向。当今,农产品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及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和战略制定来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和区域经济的加速发展。
二、农产品绿色贸易与区域经济发展间的关系
(一)实施农产品绿色贸易发展战略的重要性
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战略的理性选择。农业经济发展史实质上是农产品贸易战略变化的历史。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阶段看,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依附阶段、自主阶段和战略阶段等三个不同的贸易发展阶段。随着社会工业化的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小,农业问题已不再是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基础。发达国家基本上都把农产品贸易发展看作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从社会经贸发展史看,贸易与环境和谐统一是现代社会经贸史发展进步的必然结果和最终选择;从国际农产品贸易协议谈判看,国际贸易协议谈判中,农产品贸易谈判历来成为国际贸易谈判的焦点问题;从当今国际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看,近年来由于国际农产品绿色贸易的兴起和绿色贸易壁垒的抬头,使我国农产品贸易受到严重挫折。以福建农产品贸易为例,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2001年全省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下滑到156376万美元,比2000年的170041万美元下降了8个百分点。因此,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的战略问题。
(二)绿色贸易壁垒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
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是制约我国农产品贸易和区域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我国国内农产品自身品质、质量与安全性等方面的问题也是另一个重要原因。
影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是主要原因。表现在:第一,农产品产前、产中的安全卫生与过量用药的污染问题。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过度使用严重影响农产品品质、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农药残留、重金属残留、有害微生物等严重影响茶叶、蔬菜、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出口贸易。第二,农产品无公害生产技术水平不高问题。一是环保安全型生产资料少。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中,造成产品污染严重的常规肥料、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市场份额占到95%以上,用于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资料不足5%。二是缺乏相对完整、配套、可操作的农产品安全生产过程控制技术体系、标准和具体措施。一些无公害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由于缺少无公害型的农用生产资料作为技术保障支撑,产品质量名不符实。三是产品检测技术与手段落后。农产品质量控制手段相对薄弱,已有的检测技术和各种设备重点是针对产后商品的安全性检测,普遍忽视了产前、产中生产过程控制的质量检测。第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发达国家差距问题。我国现行制定的有关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等项目少,标准也相对低,与发达国家差距甚大。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现有国家标准中,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采标率为43%),技术标准更新慢(现有国家标准中有一半应废止和急需修改),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第四,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保鲜技术落后,产品流通、市场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品种较单一,成熟期过分集中。初级产品直接上市多,产品出口主要以初级产品形式为主;产业化程度不高、产品营销方式落后,如,大多数果农还停留在果熟才找出路的无序竞争阶段;储藏、冷冻、保鲜技术不过关,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保鲜剂应用影响品质;流通运输条件差,产品长途运输影响质量,产地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建设落后;农产品地区市场结构雷同、产品缺乏特色;农产品出口地区过于集中等。
(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1.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农产品绿色贸易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表现在:第一,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区域农业经济增长的前提和动力源泉。发展绿色农业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现代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绿色经济社会的重要特征。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危险性的重要途径。传统以粮食为主的自给农业,是一种土地密集型产业,并以资源消耗的增加为农业增长的基础。随着土地及其它资源稀缺性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不断增加,农业产业比较利益不断降低,使传统农业增长方式最终难以为继。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发达国家依靠技术优势制定了一系列严格标准,限制国外农产品流进本国,只有大力发展农产品绿色生产,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经济,才能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有效打破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第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必要途径。受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规律的影响,随着发达地区某一阶段农业外向型绿色经济的边际投资回报率递减和不发达地区农业边际投资回报率的递增,发达地区农业投资增加最终会过渡或转移到不发达地区,实现农业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的转移。
2.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增长国际化的重要前提首先,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改善农业的贸易环境,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使农业的贸易免受其他国家在非关税壁垒方面的种种歧视及农产品进出口带来的压力,降低农产品贸易的谈判成本和交易成本,赢得更多的国际市场;有利于推动农业的对外开放,为国外投资者创造更为宽松、透明、稳定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使农业贸易获得主动权,维护农业及农民的利益。其次,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区域农业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农产品贸易可以从世界范围解决农产品供求平衡问题和有效配置稀缺农业资源问题,有利于促进各国资本、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自由流通,为农业增长国际化提供了从世界范围寻求要素资源与产品市场的空间和机会;有利于使农业增长从国际国内分工和产业转移中获得结构调整、外向发展的机遇,实现供给创新,创造新的需求,开拓新的市场;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和产品布局调整,压缩、淘汰那些落后的过剩生产能力,解决适地适种或适养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农业的产业素质和经济效益,发挥比较优势,增强国际竞争力。
3.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趋势,经济全球化加快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循环,为我国相对富余的劳动力要素与稀缺的资本、技术等要素的置换与整合创造条件。在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同时,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也在迅速发展。区域经济集团化使区域经济集团组织在自由贸易、关税、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政治经济一体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通过区域集团组织的协议、条约等形式在资本、技术、商品、信息等领域进行合作,实现区域同盟成员之间的资源优化配置,经济上互补、互利、互惠,共同促进经济增长,达到互惠互利的效果。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既相互矛盾又相互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是适应WTO及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4.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提高区域农业生产水平从农业国际间技术和产品的交流角度看,农产品贸易是获得农业技术外部经济和资本外部经济的基本前提条件。国际贸易理论认为,一国或地区在经济成长过程中,其相对优势会由劳动密集向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转移。农产品绿色贸易,通过国际间产品、技术的贸易和交流,可以有效促进农产品生产水平和技术的提高和进步,克服国际间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有效促进农业技术引进、创新和交流,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提高。因此,在不妨碍我国自主发展能力的前提下,要积极鼓励外国农业高技术产业公司来我国投资,并在地域上集中布局,以扩大技术外溢效应;同时,积极帮助国内农业新兴、幼稚产业和中级产业的发展,培育农业后劲产业,为农业结构升级提供了基础。
5.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需求不断变化的必然选择许多发展中国家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制定了先出口环境资源发展经济后治理环境的发展战略,利用环境资源的比较优势发展对外贸易进而推动经济增长。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应该正确地处理好对外贸易、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三者的关系,走社会、经济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第一,实现农产品绿色贸易有利于保护贸易环境,减少、消除污染和环境破坏,维护动植物和人类自身的安全与健康,维护生态平衡,是实现农业生态文明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追求人与自然共生与循环的不可逆转趋势。第二,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农业国际化发展趋势的要求。随着农业国际贸易环境的不断优化,关税和非关税限制逐步减少,自由贸易原则得到贯彻,绿色贸易政策的透明度逐步增强,农产品绿色贸易成为实现国际贸易的自然要求。第三,农产品绿色贸易是人类消费需求变化的结果。人类消费需求变化导致国际农产品市场供求格局发生重大改变。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将集中表现在具有优质、卫生安全、便利和品种、风味多样化等特征的产品上。
6.农产品绿色贸易符合比较利益原则,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经济发展的过程,实质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农产品绿色贸易是实现农业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参与国际、国内分工与合作的重要途径。我国人均水资源是世界的1/4,人均土地资源是世界1/3,人均森林资源是世界的1/7,人均草地资源是世界的1/2-1/3,人均海洋资源是世界的1/4,通过实现农业国际化,可利用国际资源解决中国农业资源不足的问题,将自身资源配置到能发挥最大效率的地方,从而促进农业提高比较效益。
7.农产品绿色贸易是我国农业实现工业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长期以来我国农业实行负保护,农业为实现工业化发展资本积累提供重要来源,农产品出口仍是外汇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国农业部门在工业化过程中的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是一个不断作“贡献”的部门,政府不可能也没有能力通过价格支持、收入补贴、市场收购等方式对农业部门进行较大程度特别保护和支持,只有充分发挥农业资源优势和特色,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才能有效保护农业本身发展,促进二元结构的根本转变。
三、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的战略构想与对策措施
如何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呢?本文认为其指导思想应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为基本指导,以科技为依托,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国家(区域)技术标准战略、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战略、项目工程带动战略以及打造绿色贸易区等为主要战略内容,加速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农产品绿色贸易,以点带面、梯度推进,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重视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重视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相结合,有目标、有重点、按步骤、分阶段地发展农产品绿色贸易区;重视加强贸易环境立法和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促进区域贸易与生态环境和谐统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绿色壁垒,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全面提高区域农产品质量和生产、管理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循环、可持续发展。具体对策如下:
(一)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促进农产品贸易和区域绿色经济的发展政府要不断转变职能,从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由行使企业和市场职能转向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建立和维护市场秩序,创造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职能上来。发挥政府在区域优势发展中的战略指导作用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
1.要重视做好六个结合一是把区域优势发展总体战略的选择、制定同区域发展阶段和发展模式设计、区域优势产业发展方向的设计和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的时空布局及平衡发展结合起来;二是把区域技术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体系创新结合起来;三是把提倡发展绿色贸易、鼓励绿色产品生产和销售及促进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同反对以环境保护为借口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结合起来;四是把促进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同国内农业的扶持和保护结合起来;五是把促进国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同加快环境法制建设的步伐、保障人民、动植物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结合起来;六是把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
2.要正确处理好观念更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体系建设间的关系观念更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观念更新,才有目标、手段和方法的更新。技术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依托。技术创新是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和最有效方法。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高所表现的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低廉的优势、农产品质量(包括安全性)高的优势和农产品花色品种多、精深加工产品的优势等这三个方面优势的发挥均离不开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可以降低单位农产品物化过程的劳动消耗,可以减少单位农产品生产的劳动支出,可以以同样多的投入获得更多的产品和收益,或以较少的投入获得同样的产品和收益,从而达到单位农业资源利用率和效用满足度的提高,并降低单位农产品生产成本。科技进步又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先决条件,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力,质量差、品种花色少、缺乏加工是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制度创新是实现绿色贸易的关键。制度创新是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制度创新可以合理整合、利用各种优势的资源,提高资源生产利用效率,发挥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调整生产结构和社会再生产的产品分配过程,通过生产结构的调整,促进资源和产品向有效资源利用的部门或产品生产的部门和方向转移,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益;通过制度创新可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经济行为,提高绿色产品、绿色生产和绿色经营的法律意识,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制度创新还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组织创新和体系建设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贸易的重要环节。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创新是实现制度目标的根本和重要保证。
3.发挥政府战略指导作用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二要成立实施“绿色农业工程”统一领导机构和组织管理协调机构。制定区域项目发展规划和总体目标,确立重点项目发展的主要内容以及指导思想、战略方针和实施步骤,组织项目的落实,协调项目的管理,组织监督、检查、评定项目的进展与完成质量等。三要加强政府对发展绿色经济的扶持力度。从减免农业税费、增加农业科技教育投入、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降低农产品市场流通成本、降低市场风险、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技术水平、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四要特别重视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要加快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农产品,不断增加农产品的花色品种;要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深加工业;要打好非转基因农产品的牌子,增加非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出口;要增加农产品的文化含量,丰富农产品的文化内涵,并以此来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把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到发展战略高度,作为区域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关键内容。要特别重视制定农产品国家(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把它列入区域科技发展规划。建立农产品区域绿色技术标准体系是全面、合理、科学地规划、配置、利用区域内农业科技资源以及其他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全面提高区域科技水平、实现区域经济竞争力的提升和区域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关键措施。长期以来,我国技术标准体系落后,技术标准水平低,技术标准更新慢,尚未形成有效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出口质量和产品竞争力。
建立农产品国家(区域)技术标准体系,要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实现蔬菜、水果、茶叶、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以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建立食物安全生产基地为依托,以生产过程源头控制为切入点,以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依法加强质量监测管理为手段,力争用较短时间基本上解决我国农产品品质和污染物超标问题。当前首要任务是建立大宗农产品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参照世界著名(权威)产品认证机构和主要产品认证制度,在广泛开展农产品贸易国际技术法规、标准的搜集和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通过规范技术,制定食物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包括种子种苗技术、施肥技术、植物保护技术、栽培管理技术、食品加工、运输、储存等技术措施。加强现有标准修订工作,引入竞争机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要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加大对采标项目的资金投入,保证国际标准转化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涉及人身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强制性标准,要保证实施效果。要加强采标示范,扩大标准化示范规模。
(三)整合科技力量,创新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
整合科技力量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首要环节,是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要把整合科技力量同建立新型的农业技术创新、技术扩散、技术推广的科技支撑系统结合起来,同建立科技与市场一体化发展体系结合起来。整合科技力量要重视机制创新,鼓励多学科联合协作攻关,鼓励产、学、研结合,降低技术创新与技术流通应用成本。
当前要特别重视把整合科技力量与确立技术发展目标和优先领域结合起来。要重视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综合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加速新型无公害农产品替代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技术的研究和创新,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关键技术、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技术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检测的技术和设备,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全程控制高技术成果。重点包括优质品种选育、产地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安全生产、加工与卫生技术;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及生物防治技术;高效、低残留(化学生物)农药、作物生长调节剂和新型高效专用复合肥、叶面肥技术;城郊农业和设施农业中的无公害生产技术;微生物肥料技术、基因工程疫苗、生物有机肥料、生物调节剂等生物技术;农产品信息、安全、预警、预报的网络体系建设技术等。要加快建立农业环保技术研究中心,从无公害新型肥料、农药、饲料添加剂入手,分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要积极促进技术扩散、技术推广,重视建立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按照“五统一”(统一环境质量、统一关键技术、统一规程标准、统一监测方法、统一产品标识)的要求,重点创建一批无公害蔬菜、水果和茶叶生产示范基地,加强产地源头控制。要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扶持专业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产销顺畅。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姻,创办农业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园、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基地示范、企业带动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
(四)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
任何一个地区都具有利用资源优势、发展区域经济优势的必要。建立农产品绿色贸易区,是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施区域优势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是促进区域经济增长的有效措施,是克服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区域经济由梯度发展战略到平衡发展战略转移的有效措施。要重视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重视建立绿色贸易经济区、绿色贸易特区、闽台农业绿色贸易区等绿色贸易经济区。要明确区域发展优势,因地制宜地发挥优势,提高质量;要善于抓主要矛盾,重点治理,以点带面,梯度推进;要把打造“绿色特区”同实施梯度推进战略结合起来。
第二,重视实施绿色项目工程带动发展战略。要积极促进绿色基地建设、绿色园区、绿色示范区建设;要积极组织实施包括项目组织多元化、推广形式综合化、推广措施一体化的工程项目,促进区域综合生产开发能力的提高。
第三,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调整农业生产结构。针对南北、东西的差距,积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对具有比较优势农产品(如水产品、畜产品、蔬菜、水果、花卉、烤烟等)的调整,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快发展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技术创新,努力开拓国际高档农产品市场,积极改善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等条件。加快建立大统一、大流通的市场体系,减少农产品流通中间环节,培植和扶持一批农产品营销公司,树立名优农产品形象,建立生产、经营连锁店。对于缺乏比较优势的农产品战略调整,应在保证安全供给的条件下适当减少生产,调整资源成本高、缺乏比较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布局。要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支持制度,鼓励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转化,既要保证粮食安全供给,又要促进粮食生产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加强落后产区的技术培训,通过规范技术,提高农民素质,促进区域生产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并与国际接轨。
(五)加强体系创新与制度建设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强生产监管、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
第一,加强生产监管。一要强化生产基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分期分批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加强动植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二要净化产地环境,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力度,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重点解决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对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三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公告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四要推行标准化生产;五要提高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扶持和发展专业技术协会、流通协会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纪人队伍,促进农业产业化,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生产,按照市场需求调整农产品品种布局和结构,全面提高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
第二,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一要建立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二要推广速测技术。在全国大中城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技术,推广速测技术,公布检测结果。三要创建专销网点。在国家和省级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及连锁超市推进安全优质认证农产品的专销区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和集中配送。四要实施标识管理。推行产品分级包装上市和产地标识制度,对包装上市的农产品,要求标明产地和生产者(经营者)。五要实行追溯和承诺制度。按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可相互追查的原则,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2.加快完善保障体系建设第一,要健全标准体系。按照产前、产中、产后标准相配套的原则,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及时清理和修订过时的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抓紧制定急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第二,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疫、检测体系建设。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快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检验和检测设备,制定相关制度,培训人员,强化检测手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纠正。要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引进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检验检疫方面的差距。第三,要加快认证体系建设。整顿绿色产品市场,规范绿色产品的认证、发证工作;加强认证机构建设,重视与国际权威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提高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工作。第四,要加强生态环境污染监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建设。尽快启动农产品食品污染监控和预警系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加强研究收集国外的绿色壁垒条款、措施,建立绿色壁垒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并及时地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防范工作;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南北对话,建立环境与贸易协调的良性机制,及时向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者提供质量、安全、标准、品牌、市场等方面的信息。第五,要加强管理机构与服务队伍建设。加快标准化研究及管理机构的整合,建立起布局合理、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标准研究和信息服务格局,提高标准化工作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3.加强与绿色贸易有关的环境法制及制度建设要加快建立贸易与环境法制建设专门机构,加速与贸易有关的环境立法;要健全环境标准体系,建立完善的环境标志制度,促进环境标准与国际接轨;要提高贸易与环境执法水平;要积极鼓励技术创新,扶持绿色产业。
4.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深化农业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农村新一轮改革。要建立健全一个能适应新阶段和农业国际化要求的集中、高效、协调的农业管理体制。要积极培育农村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龙头企业、专业组织和市场中介组织,使其成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搞活农产品流通,形成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抓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建设,鼓励组建农业行业技术协会、商会等组织进入流通行业。加强农业国内政策支持,要用好农业协议“绿箱”政策条款,强化对农业的投入支持,重点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教育和技术推广、质量标准和市场信息等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要加强农产品安全宣传培训,从正反两方面对食物安全生产和市场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宣传,在《农民日报》或《人民日报》和中央电视台开辟“食物安全”宣传专栏,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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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既是我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也是我国农产品出口贸易大省。农产品出口对促进吉林省农业及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都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呈现以下特点:第一,农产品出口具有一定的波动性。2001-2007年间的2002年、2003年、2005年相比上年均呈上升态势,尤其是2002年增长显著,比上年增长42%;而2004年和2006年比上年均呈下降态势,其中,2004年降幅达63%。2007年相比上年虽略有增长,但远未达到2002年与2003年的水平。第二,农产品出口在全省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较大。2001~2007年间,农产品出口占全省外贸出口的比重分别为49.2%、57.7%、60.6%、28.0%、34.9%、26.7%和22.8%。其中,2002年、2003年、2005年比上年均有所上升,其余年份则均呈下降趋势。第三,农产品出口在全国农产品出口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001—2007年间,除2002年和2003年比上年有所上升外,其余年份均呈下降态势。第四,农产品出口主要是初级产品。2004年以前,初级产品在农产品出口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超过95%;2006年,随着农产品加工业的快速增长,初级产品在农产品出口总值中所占的比重已降至60%。
二、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状况
本文采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国际市场占有率指数(MS指数)等方法加以测算。结论如下:
第一,从整体上看,吉林省农产品TC指数在O.44~O.56之间,且波动幅度不大。这表明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竞争力较强,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从主要农产品的竞争力结构变化看,玉米和干豆的贸易竞争力最强,其TC指数达到或接近1.00。在吉林省出口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中药材的贸易竞争力也较强,Tc指数在0.61~O.92之间,且发展趋势稳定。食用油籽的贸易竞争力较低,且由于近年来进口的不断增加,其贸易竞争力随之逐渐减弱,Tc指数从-O.15降至-0.64。鲜于水果及坚果的贸易竞争力由弱变强,逐步提高,Tc指数由-0.03上升到0.32。蔬菜的Tc指数有较大波动,特别是在2006年急剧下降,Tc指数由O.90下降到O.06。锯材的TC指数变化较大,由O.64下降到-0.0002,这一变化意味着该产品已从具有较强贸易竞争力下降到不具有贸易竞争力。
第二,从整体上看,吉林省农产品的RCA指数大致在2.88~6.78之间,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从发展趋势看,RCA指数的波动幅度较大,在2001~2003年间,RCA指数趋于上升,但从2004年开始,RCA指数趋于下降,尽管2005年出现上升,但随后RCA指数再次下降,2007年进一步降至2.88。可见,吉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在总体上趋于下降。第三,吉林省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由2001年的0.13%下降到2007年的0.08%,尽管在2002~2004年间,吉林省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有所提高,但在200I~2007年7年间,MS指数总体上呈下降趋势,这表明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贸易竞争力趋于下滑。同时,在全国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比重也在下降。遇技术贸易壁垒,其影响范围广且呈扩大之势,从畜禽产品到水果、蔬菜及加工产品等,几乎都面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如,作为吉林省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的日本,从2006年5月29日起实施了《肯定列表制度》,这是为加强食品中农业化学品残留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新制度。这一制度不仅使出口食品残留超标的风险增大,而且使出口成本增加。日本这一新的“肯定列表”制度给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吉林省农产品对日出口也极为被动,从2006年下半年起受到全面打击。可见,加强农产品出口企业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农产品生产技术水平,积极发展绿色农业,建立健全出口农产品的质量检查制度,确保出口农产品的质量,是积极主动地冲破技术贸易壁垒的根本手段。
(三)依靠科技进步,增强农产品的竞争优势
应制定农业生产及农产品加工的科技发展战略,加强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与国外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提高出口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为提高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奠定坚实的基础。另外,在当今的国际农产品市场上,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竞争手段已由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以科技含量、环境质量等非价格竞争,科技进步及创新在农业发展及农产品出口贸易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对生产的环境质量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吉林省的农业生产及技术水平已有很大提高,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科研投入不足,企业缺乏自主研发能力,农产品加工研发滞后,品种单一,科技含量不高等。以玉米为例,吉林省是玉米生产大省,玉米深加工能力和水平较高,但玉米加工产品也只有近百个品种,仅为美国的1/20。随着吉林省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产业链条不断延伸,原先大量作为初级产品出口的玉米出口量逐步减少,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和产品不断增加,农产品加工业已成为中外客商关注的焦点和投资热点。因此,不断推动农业科技进步,是提高吉林省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四)在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前提下,对农业予以政策扶持
按WTO《农业协议》的规定,国内农业支持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绿箱”政策,即允许成员保留的国内支持政策。根据“绿箱”政策,可在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措施支持农业发展。二是“黄箱”政策,即在“绿箱”政策范围以外的所有支持农业生产的措施。可根据“黄箱”政策中的微量支持措施,采取某些农产品的补贴支持手段。如,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予以适当补贴,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补贴等。政府对农业发展的持续投入与支持对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强农业生产能力及农产品出口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在农产品生产及出口方面,应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做法,在不违反WTO的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和“黄箱”政策,合理地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扶持农业政策,从农业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各环节加以适度扶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五)提高品牌意识,发展特色品牌,提升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品牌化是发达国家外贸出口中的重要特征之一。知名品牌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占据越来越大的国际贸易份额。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农产品贸易中,培养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是提高我省农产品出口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在当今国际贸易竞争中,品牌的竞争已远远超过资金、技术、人才等单方面的对抗,它是一种能体现企业整体实力和知名度的竞争。经过多年努力,吉林省已出现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农产品品牌。但目前吉林省的品牌化建设还远远不够,为促进吉林省的品牌健康发展,应努力打造更多更有影响力的品牌。品牌成功的关键在于其定位是否正确,即应选准对象。在吉林省出口农产品的品牌定位上,应综合各方面因素,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水平、地理位置等,从中锁定那些差异化、个性化、有发展潜力和发展优势的行业,作为打造目标,突出“吉”字号,发挥吉林省的特定优势,以提高吉林省农产品的贸易竞争力,促进吉林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扩大。